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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的长城读后感整理50句-读后感

《月亮与六便士》刚刚打开书的时候,艰涩难懂的场景和复杂的人物,让我无法继续。但是一部优秀的作品,能够传承下来并为大家赞扬和评论,就应该有它独特可取之处。所以我静下心的细细品读。在《月亮与六便士》中,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为了追求自己的梦想,他让人无法理解地抛弃了温暖的家庭、安逸富足的生活,去追寻他的人生梦想-绘画。这是他的梦,在所有的人都在以物质利益所为先的情况下,他不屑于物质与安逸平静的生活环境,心中唯有的就是自己执着的绘画,或许他就是一个疯子,在我们常人看来。但是,为了梦想而坚持,从这一点上,在现实生活中,也或许是我们正常的人固化了的思维无法理解他的行为的,现实中,我们往往在遇到困难,或者在大众的反对声中我们就放弃了自己的理想,我们往往不能够执着地去坚持追求自己的梦想。对现实,做了妥协,这样的选择也许是对的;但是,我们放下的,不仅仅是梦想,有时候我们放下的,其实是一生快乐源泉、是人一生就最自我的一个存在。 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里,淡薄宁静、与世无争,这难道就是糟蹋自己吗?与此相反,拥有令人羡慕的工作、舒适的家庭,毫无波澜地任由日子流逝而过,就一定是成功吗?我想,这一切都取决于一个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自己对生活有什么要求了。

《刀锋》是我阅读的毛姆第二本书,像着了魔我喜欢上了毛姆的作品,工作忙碌之中还是想着尽快去追赶着作者的思路去了解书中每个人物的所思所想,书中三个人物有着鲜明的特色,一生追逐于中世纪英国名流社会交际场的艾略特,他到自己生命的最后也不能忘记自己是宴会中的主角。美丽现实的姑娘伊莎贝尔,是那么真实的,抛下爱情去选择优越的生活。其实生活就是这样,在你不得不做出取舍时,我们并不要表现得那么高尚和无私,现实就是你想要什么样的生活你就选择什么样的生活。还有就是在目睹战争中年轻的战友为了拯救自己还牺牲在面前的拉里,在遭受如此打击下,他开始寻找人生的意义、生命的价值。这是一个很老套的'问题,在作者的笔下,为此,拉里抛下原本舒适的生活轨迹,用最艰苦生活方式去游历世界各地,去翻阅大量书本寻找答案。拉里只是茫茫人海中的一个典型,我们生活在世界上,爱这世界上的一切,不伤害别人,也不愿被人伤害,接受形形式式的生活,不管它是怎样忧伤痛苦;我觉得只有生生不息,一个生命接一个生命才能激起我们对生活的好奇心,才能让生活充满活力。

我没有多大的梦想,我所要的生活,就是读我想看的书,看着孩子快乐一生,书中的人物情景在身边朋友身上演绎着。毛姆的书让我思考:人生有很多的选择,当时看似错的,等再行过一段,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其实看了这么多,想着每个人能循着无私与弃绝之念走在自我修行的路上,在喧嚣纷乱人世中不迷失自己,我们应满足于自己选择的生活,做好自己就足够了。

“几乎没有任何东西能与一支高档雪茄的滋味相媲美。我年轻的时候很穷,只有偶尔别人送我一支我才能过过烟瘾。我当时下定决心要是有了钱,我一定要在每天午饭和晚饭后都美美地吸上一支雪茄。说起来,这还是我年轻时所做的决定中唯一坚持下来的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我实现了并从未因幻灭而怨恨的抱负。”----选自毛姆的短篇小说《贞洁》

这个开头让我一下子就沉浸了。毛姆的小说有不少是这样的没来由的自我表述,和故事情节没有太大关联,只是纯粹的开场白。但很奇怪,你就是不觉得这与整个故事割裂,反而意趣盎然,也不知道是精心设计的随意,还是随意而为的精心。

我最喜欢闻Espresso口味的小雪茄的味道,有时会在卧室的阳台上点一支,因为阳台上风大,烟的`舞姿更妖娆。然而在人前我不抽,无他,只是对夹烟及吐气的姿势不够自信。总觉得女人抽烟应该更有腔调一点。

毛姆的文笔是那种让人很看得下去的,《贞洁》里的贵妇爱上一个29岁的年轻人,一场母子恋又没有尽情展开,白白伤害了丈夫。那么肉体的贞洁到底有没有意义?毛姆的回答是直达核心看透本质的,他说:

让贞洁见鬼去吧,贞洁只能造成毁灭和不幸,简直一文不值。如果你愿意,你可以称这种行为为贞洁,我管它叫怯懦。比起自私的女人,我更喜欢放荡的女人,比起愚蠢的女人,我也更青睐水性杨花的女人。(不过,女人们看了这段话,可不要矫枉过正哦,也不要对号入座。)

《简》好看极了,注意,不是简爱,是《简》。也是一个老女人和小男人的故事,49岁的老寡妇和23岁的建筑师之间的瓜葛。这个故事和上一个故事有异曲同工之妙,但结局全然不同。最相似的是,主角之外,故事里都有一个闺蜜旁观者,毛姆写这样的“闺蜜”可谓入木三分。他了解女人的天性,不是柔弱,而是嫉妒。当故事中的主角获得了爱情之后,旁观者总是感到惊讶无比,并真诚地判断这种年龄差距太大的感情无法长久,如果应验了,她便是一副“果不出我所料”的神情,如果相反,则她的内心会莫名其妙地痛苦。

接着,就要看教养了。一个女人的教养有多好,就要看她能不能对抗内心的嫉妒和愤怒了,有时候光教养还不够,还要加上社会习俗和伦理道德,来与本能的情绪作殊死搏斗。

《教堂司事》也颇让人印象深刻。文盲老头儿竟是一个天赋异禀的生意能手。他思考得很简单,一条街上少什么,他就卖什么,赚钱了,也不会理财,但教堂的工作令他留恋。

今天,怡如君暂且推荐以上三个短篇。

自打考出了驾照,我就觉得午夜这个点是应该用来练车的,奈何桌前一座,黄灯一盏,就魂归文艺了。给自己找个理由吧,晚上视觉效果不好,尤其是对有夜盲症的人来说......

韩愈曾说过: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坐舟。前不久,我读了一本名叫《100位名人成材故事》的书,在这本书中,令我十分感动的一篇是:英国小说家、剧作家毛姆,它让我明白许多道理。

毛姆于1874年生于法国巴黎。毛姆自幼喜爱戏剧,在他七岁生日时父母给了他二十法郎。高兴地说:我现在有钱了!我现在最想做的就是去看一次演员莎拉伯恩哈特的演出。

这个心愿竟使他一生与戏剧结下不解之缘。小毛姆八岁时,母亲死于肺病;十岁时,父亲又去世了。从此,毛姆由伯父收养并带到英国。

毛姆十五岁时就开始写作,非常想当一名作家。但是他并不敢对伯父讲想当一名作家的心愿,只是说想当一名医生。一八九七年他取得了医生的资格。就在这年他的处女作《兰贝斯的丽莎》发表了并获得了成功。此后他的很多作品都是他一边行医、一边创作而成的。

毛姆才思敏捷,写作很快。他曾对侄子罗宾说:我只与生人交谈一小时,就能把这个人的经历写成一篇生动的小说。

罗宾问他:那怎么可能呢?

毛姆说:这是一种本领。这种本领领得益于我早年的医生基本功的训练。

毛姆一生热爱写作,他一共发表了三十多部戏剧,一百五十多篇短篇小说,二十事部长篇小说,十五本作家笔记,有八十多篇小说被拍成电影、电视。他的.书供销售千万册,他的稿费和版税源源不断地从世界各地涌来。

有一天黄昏,他对老秘书和侄子说:一个作家,仅仅懂些写作的技巧,这还原远不够。一个作家,不仅仅只是坐在桌子前才算创作。他应当把自己所感觉到的每一件物,所遇到的每一个人都深深地印在脑子里。他一天到晚无时无刻不在写作、思考、读书、交谈、旅行......

那要费多少时间呀?老秘书惊讶地问。

恐怕要花费一个人毕生的精力和时间。毛姆深沉地说。

当毛姆晚年处在世界性的盛誉之下时,他却说:我并不认为自己是一个伟大的人物.....你们看,我的整整一生,都被这个世界困惑着。我至今也弄不明白,我是怎样被卷入这样的困惑之中的,我其实是当今世上最不讨人喜欢的老头儿之一。在文学殿堂中,我只是一个二流的作家......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毛姆是光荣的、是谦虚的、是伟大的!我们也应该像毛姆一样,明白山外有山,天外有天的道理,做一个永不自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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