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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方治大病读后感800字摘录70条-读后感

《活着》读后感1

活着或死亡都是一个年轻生命难以驾驭的题目。同样是一本薄薄的让我只用了一个下午就读完了的书。巧的是读了几页便发觉心这本书为背景的电视剧我竟看过,这让我更真切地体会到了这书的含义。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友好地面对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都变得那样的平淡。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已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的重新认识所有的事。我想起陆幼青的死亡日记,那不也是站在生命的边缘真正完全而清醒的对世人讲述一切。

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想起阿朱死后乔峰抱着她的尸体的痛器失声,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殒后流下的懦弱眼泪,想起莎翁着作中男女主角一次一次的撕心裂肺和悲痛欲绝,我想人活一生,总要承受这样的击,而多年之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了,那时的我们也许真的会选择一种平静,它是多年的感情磨合而成的,是沧桑的经历,浇铸而成的。数十年后的我呢,我是否可以面对着一塘残荷将过去的伤痛记忆娓娓道来,我对自已的过去是否清楚地知道并且敢干面对,我不敢说。

这个世界的确不公平,有人可以享尽荣华,有人却要像富贵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血汗过完一生。面对这样的不公,憎恨逃避都是徒劳,甚至我也说不清到底该怎么做,我面对的是无法自由选择生活方式的无奈和内心与现实的强烈,盾,在这样一个状态下,我一面应付着现实中的琐碎,而在内心寻求思想上的解脱,但不管怎样,我始终希望自已能对世界友好,尽管天性中的倔强与后天形成的反叛也许会导致我走上叛逆的路。

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不过是个过程罢了。我只是希望能按自已的意愿选择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到了那一天,但愿我能带着平静的微笑向世界道个别,也对身边的人说声再见。

《活着》读后感2

活着?活着为了什么?

当然,有很多人毫不犹豫的会说活着为了享受眼前美好的生活。

故事中的主人公福贵,是个典型的旧社会败家子。出生于富贵之家,从小到大不愁吃不愁穿,有个三从四德的妻子,也使他彻底成为了嗜赌成性、没有理想、没有责任、没有烦恼的败家子。这时的他活着也只是为了享受眼前美好的生活。

当福贵嗜赌成性后,慢慢的他把所有时间、所有的钱、所有的家当都输光了。一家老小从华丽的大宅搬进了茅屋里,也因此父亲去世了。母亲生病倒下,家珍拿出两块银元让福贵去城里找郎中治母亲的病,可是福贵却被国 民党拉去当壮丁,每天在坑道里听着枪炮声,饿着肚子哆嗦过着日子。这时的福贵只想着家人,为了能对家人好而活着,愧疚的活着。

当福贵回到了家,母亲已经去世,凤霞因大病而变得聋哑,儿子不认得自己。但他没有再幻想荣华富贵,他只是踏实的劳作,肩负起做父亲,做丈夫的责任。他活着只为了责任。

可是上天总与福贵开着玩笑,儿子,女儿,妻子,女婿相继的离他而去。这是福贵的报应吗?这时的福贵活着又为了什么?我百思不得其解。

余华书中写道:“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只剩孤零零的一个人,但他坚持活着。我慢慢地读懂了,他在经过了人生百态后,学会了坚持,学会了忍受,为了活着而活着。

上天给予我们生命,同时给予我们苦难与幸福。但,不管怎样,生命仅仅只是存在的形式,苦难与幸福只是其中的小插曲,为了自己而活着,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

在福贵身上我们看到了旧社会农民的缩影,但将他放大,我们却是看见了许多农民的辛酸。以《活着》为书名,我想作者是想让人们记住的不是死亡,而是被它衬托后的生存,是学会了承受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的“活着”。

《活着》读后感3

第一次读完《活着》这本书,我只觉得压抑充斥了自我的整个心灵。同时也觉得余华太过残忍,让故事中的人物一个又一个的死去,却惟独剩下主人公孤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在我生病的那段日子。于是那本《活着》被我一气之下压在了书堆底下,因为我厌恶于华,厌恶他的残酷。

第二次看《活着》,是在今年的四月。那是个黑色的四月,在我满怀憧憬着自我的幸福未来时,一场突如其来的噩梦彻底打碎了我所有的梦。我没有办法理解那样残酷的一个事实。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崩溃了。不清楚,自我流掉了多少泪。我开始自暴自弃,甚至有了万念惧灰的地步,我深深感受到了活着的艰辛,活着的痛苦。"我该为谁而活,我为什么要活着。"那几天我想的仅有这样的一个问题。于是我开始发泄,开始焚烧我所有以往喜欢的东西。因为我想烧掉过去,烧掉病痛。

我又看到了那本《活着》,鲜红的封面深深地刺激着我。我留下了这唯一的一本,开始重新去体味活着的含义。我总认为人生最大的悲哀的莫过于地静静地等待着死亡的那一刻,可当我再读《活着》,我才明白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你眼睁睁看着身边的一个个亲人慢慢死去,你却毫无办法,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这才是人生最大的悲哀。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成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可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本事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也更是我所需要的。我的心灵受到了深深的震撼,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当这个贯穿全文的引子让我扪心自问时,我却无从答起。当我生病的那一刻起,我变得开始暴躁不安,怨天尤人。我开始挑剔身边的人,无理取闹,而身边的人一次次的包容我,无怨无悔。在伤害深深爱我的人同时,我也深深地伤害了自我。其实我比余华更残忍,我亲手在伤害身边一个个爱我的人。我的病不是他们造成的,可是我却让他们左右为难。为什么我要把自我的痛苦强加在爱我的人身上呢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我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在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艰难!

《活着》读后感4

这是我第一次读余华的书,故事朴实,可结尾又是那么残忍。我向来都不爱看悲剧的,也从不愿直视社会上真真切切存在的惨案,我是个理想主义者!曾耳闻过《活着》中的一些故事与人物,所以《活着》在家中书柜已久,甚至书上面都有了一层薄薄的灰。每每捧起它,我却又一次次地放下,终于,我翻开了它,专心地读着……

小说开篇便写了两位老福贵——男主人公和一头老牛,由主人公的叙述来追忆往事,揭开了故事的序幕:

地主的儿子福贵的一生命运坎坷,该经历的,不该经历的,都经历了。从家庭的富裕到落魄,从富贵参军到回乡过着食不果腹的穷日子。灾难在他身上接踵而至,犹如晴天霹雳般地将他原本就不太美满的生活毁于一旦。儿女双亡,妻子病逝,“偏头”女婿工作时遭意外去世,连最后的亲人,年仅七岁的小外甥都先天而去。每当一个厄运降临,我的心都会为之一颤,若是那样壮烈地死去,也就罢了,可偏偏就是那样平淡地一个又一个死亡,普通人,连死去都是那样无助,那样平静。福贵本是一个纨绔子弟,如今却得面临自己的挚爱一个又一个地离他而去,心如刀割却又眼睁睁地束手无策……

书看完了,可每每想到福贵所遭遇的这些事情,我都会眼泛泪光,即便过了许久,那种为之惋惜,为之怜悯,为之悲切的情感也挥之不去。

上天可真是眷顾他——打仗的时候让他从死人堆里爬了出来;土地革命的时候他已不再是地主了;一个个亲人死去唯他活着……他似乎是最幸运的人,但却是最可怜的人!

小说最后写福贵和老牛渐渐远去,那沧桑的背影,与夕阳的余晖、无垠的田野,已融为了一幅画,福贵的背驼了,他背负着一家人活着的希望。他失去了一切,唯有活着的意志无法被剥夺。

他,为了活着而活着。

这是斗争与生存的故事,作者用朴实无华的笔墨,写出了当时中国社会中农民阶级不同时期的生活经历,打造出福贵这么一个看似幸运而又可伶的人。

正如余华所说的:“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而活着”。

《活着》读后感5

缘于朋友的推荐,我阅读了获得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的长篇小说《活着》,作者余华被誉为现代中国的巴尔扎克、查尔斯·狄更斯。我因为好奇翻开这本书,却因为它的内容而被深深吸引,我因福贵的快乐而快乐,因福贵的悲伤而悲伤,当看到“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掉了下来。

福贵的一生太苦了,尽管他年轻时享受过花天酒地的生活,但后来所经历的苦难却也是非比寻常。从他输光了所有家产并经历了一段萎靡不振的日子后,他开始学着面对生活。就在他开始习惯穿粗布衣裳、吃野菜的日子时,因母亲病倒到镇上去请医生而被抓了壮丁。幸运的是他总算没有在战争中死去,从死人堆里捡回来一条命的福贵辗转回到亲人身边,但贫穷、饥饿、疾病、死亡接踵而来,儿子、女儿、老婆、女婿、外孙一个接一个离他而去。最终,他只能与老牛相依为命,就像作者在序言中提到的老黑奴一样,同样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

福贵就像讲述别人的故事一样讲述着自己的人生,这让我想到了身边一位年长的老总。他说他认为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是儿时的米汤水,因为在那个年代没有被饿死已是一种幸运,当饥饿难耐的时候,一碗哪怕只有几颗米煮就的米汤水便是人间美味。年幼时的苦难让他一度无法释怀,他说他以前每讲述一次都会忍不住掉眼泪,但是,他说他现在可以笑着讲完这段经历了。是的,时间可以治愈一切伤痛。不仅如此,就连我们的生命也终将消逝在时间的长河中,福贵便是这历史长河中的一粒尘埃!

既是尘埃,那活着的意义又在哪里?特别是像福贵这样苦难的人生,是不是倒不如死了来得快活?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几天,昨天上午在养老院做义工,看到这些老人,有的全身瘫痪、有的半身瘫痪、有的疾病缠身,当然也有八十九十岁仍健在的,对于这些老人而言,活着的意义又在哪里?有人说,没有质量的人生,毋宁死。但当真到了生死攸关的时候,又有多少人可以风清云淡?也许真的只有当面临死亡的时候,才能体会到活着也是一种幸福。这样看来,活着本身就是有意义的。至于他活着的意义是不是你认同的意义,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活着》读后感6

余华的《活着》应该是我用时最短读完的一本书吧!最开始知道《活着》这本书是因为在微博看到易烊千玺的推荐,他说:“读《活着》就是随着富贵走在洒满盐的路上,习惯于接受失望,等时间淡了悲伤,苍凉难耐么?尽是人生”后来又在微博上看了一下其他读者对《活着》的评价,知道这是一部悲剧,主人公富贵一生都在不断的失望中度过,生命并没有在他的努力中出现转折,也没有任何奇迹可言,每次觉得有盼头的时候总会被当头一喝。

我是做好了心理准备来看这本书的,可是直到最后苦根也离开的时候我依然哭到不能自已。富贵最后倒是看得透透的,与他的老牛相依为命,他的苦楚,他的寂寞最后只能自己消化。生活对他不是善良的,对家珍、对凤霞、对有根、对二喜、对苦根都不是善良的,甚至是残忍的。可是在那样的年代,在那样的社会背景下,生活又对谁是真正友好的呢?哪怕是春生、龙二也是牺牲品。跟着富贵的足迹走在那个时代里,一步一步都是那样的艰难,经历过农村生活的我在读文章的时候似乎更能融入到那样的环境当中。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只是为了生存下来就要不断的挣扎。读着富贵的人生,我在想如果是我在那样的环境下,我能坚持下来吗?如果我像富贵那样留在了最后,守着一座茅草屋几座坟,我还能坚强的活下去吗?或者说那个时候我还有活着的意义吗?

以前有一个远房亲戚,爷爷说我应该叫“幺爷爷”,印象中我还在上幼儿园就去世了,之所以还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是因为听到爷爷说“幺爷爷”死了好几天才被村里的人发现,还是村上出钱将他埋了的。我当时年龄很小,但仍觉得很心酸,没有家人、没有子女,就连死了也没有人知道。这么活着不难受吗?不痛苦吗?

最近听到了太多不好的消息,我感觉心里承受的负能量快要将心脏撑爆了。经常在想人活着的意义在哪里呢?我们没有生活在富贵那个年代、没有集体化,不必担心受冻挨饿,可是我们的生活中似乎也少了单纯,少了真诚,充满了欺骗和背叛,越走进生活越害怕生活。

然而哪怕是这些感伤,这些害怕也只有活着才能体会到。活着的意义是什么,我想作者在书的自序中就给到了我们答案: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活着》读后感7

张艺谋拍了这部电影,很有名气但是没有看过,只知道这是大背景下的小说。读之前我准备了很多,准备成为时代下渺小的一只,站在岸边被滚滚而来的潮水打湿鞋子,去触碰历史的马车扬长而去掀起的灰尘。但读完之后却是意外的平静,有一点点的无奈,只是人生本就具有的无奈。没有拧巴,没有怨恨,仿佛小说里人物的命运都与时代无关。

余华的笔触细腻而有抓力,我好像也和小说中的人物一样穿着布衫,一同经历着这一生。印象很深的是文中有一处描写饿了一段时间的男主人公和儿子把作为家里唯一财产的.羊卖了,换回来米,在回家的路上,月光洒在路上,像洒满了盐。读到这的时候,嘴里也咸了一下,没有经历过挨饿,就想象着连续吃了很多天的大米粥,今天突然加个冒油的咸鸭蛋,夹出一点放到粥里,有点滋味了,剩下的还要留着以后吃,我想就是这种感觉吧。书中讲羊是性价比很高的财产,能产奶能卖羊毛只吃草,男主人公的儿子每天喂羊,感情很深,但我想回来的路上,男主人公更多一点的是能吃上一段时间米的欣喜,能不被饿死的欣喜。书中像这样简单自然的描写有很多,也是在表达了对生活的态度,去承受生活中的一切。

作者余华在自叙中写道“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在小说中,看到了时代,看到了被时代拉扯着的命运,更看到了一份简单的意志,是希望,是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有的人性的善良。

很感恩自己生活在这样的时代里,在一定的范围内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努力做什么就能成为什么。不用担心是否有明天,而是去想怎样让明天更好。深处其中可能不会觉得,与书中的时代相比,现在这个时代真的给了我们很多。我想无论在怎样的时代里,我们都可以作出选择,选择做个善的人,选择努力的生活。曾经想过,下辈子要做什么。想过当一棵高高的大树,骄傲的立着,看世界变迁。想过做一只国宝大熊猫,过着吃吃喝喝卖萌的生活。现在更想做人类,去接受世界,接受命运的安排,有思想有性格,去感受一切好的、不好的情感,去渡过每一天。

《活着》读后感8

勇气是看清了生活的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编者的话

在生离死别面前,离去的人不用担心世间事,而生者却只能被迫来承受这一切——在这冰冷的人世间继续努力活着,带着失去悲痛和对明天的希望。

一个兵荒马乱的时代总是给底层人民带来沉重的灾难,迫使他们去面临巨大的生存压力。这部小说的主人公福贵正是这样一个可悲的底层百姓,他的一生可以说是当时中国几万万人的缩影,命运之神似乎从未眷顾他,可以说世间的苦难都让他经历了,他的传奇人生令人叹服。

福贵最初是一个典型的二世祖,每日进出赌场,挥霍家里的积蓄,家中那贤惠漂亮的好妻子家珍怎么劝都没用,福贵依旧吃喝嫖赌,最终不仅输光了家产,还气死了爹,妻子连同肚子里的孩子也被娘家接走了,只剩下他和年老的娘、年幼的女儿凤霞相依为命。这时的福贵才第一次体会到了生活的艰辛,所幸家珍在产下儿子有庆后,又回到了他身边。但上天还是不愿放过他,福贵在为病重的母亲抓药的途中被国民党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辛辛苦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聋哑,儿子虽机灵活泼,后来也因为县长夫人输血而意外死去。

这本就十分坎坷了,但在此之后福贵又经历文革、自然灾害,女儿凤霞和其丈夫先后死去,凤霞的儿子苦根也没有逃过命运的魔爪,最后只剩福贵一个人和一头与他同名的牛作伴。在夕阳的余晖里,已然垂暮的老人驾着牛渐行渐远,沙哑悲凉的歌声从远方依稀传来,橘红的落日在土地的尽头缓缓落下……

“少时锦衣玉食不知愁,待到中年尝世间酸苦,老年无人与我度余生。”在这本书中最让我感慨的不止是主人公经历的种种悲惨,更因为他经历了这么多,却依然卑微地活下来,他所承担的已远远超出普通人能够想象的范围,在一次次打击之下他都顽强的活了下来,带着失去亲人的悲痛和对未来活下去的希望。

生命如此脆弱,人生饱经沧桑,但永远也不要失去活下去的希望。即使到最后,无亲无故,只剩自己一人孤苦伶仃萧索悲凉,也要咬紧牙关,带着打不倒的意志,活下去。

因为活着,就有希望!

《活着》读后感9

日子像细沙般慢慢从指缝中划过,转眼步入工作岗位已经一年有余,在平淡无奇的日子里,唯有读书方能使自己身心得到沉淀。最近有朋友偶提起《活着》这本书,当我再次捧起这本书,与大学初读时相比有了更深的体会。

初见《活着》,我不太明白余华先生为什么给书取这么一个名字。人活在世上,不都会想尽一切办法活着吗?就算苟延残喘不也会想尽一切办法活着吗?

如今,我明白了余华先生起这个名字的意义。活着不应是用尽一切办法留在人世;而是在生命经过无数磨难后仍不放弃生命,活着只为活着,纯粹简单。

福贵,文章的主人公,这个曾经的富少,过着刘村人所不能及的生活,享受着他人所不能享的尊宠。人往往在满足和拥有中堕落,富贵他爹因为赌输了一半的家产,在富贵这里,把另一半家产也丢了,顿时富贵成了一穷二白的落魄少爷,一夜瘦了一大圈。

家道中落,富贵也在贫困中顿悟,也许这并不算迟,毕竟浪子回头金不换。可厄运的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的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他的父母在家境落败后相继离去,丈人来雪上加霜,带走了他的妻子。当他的妻子生完有庆回来时,我以为富贵会过上幸福的日子了,虽然不能像之前那样锦衣玉食,可是在爱的人的陪伴下,粗茶淡饭胜过锦衣玉食。

可命运仍要跟福贵开玩笑,去城里请郎中不幸被国民党军队叫去拉大炮,好不容易才捡了条命回来。

人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但苦难仍没准备放过福贵,送走了有庆,女儿嫁了个好人家,却难产死了,妻子家珍也熬不下去了,女婿干活的时候被两块水泥板夹死了,只有苦根跟自己相依为命。本以为这样富贵在死的时候还有人收尸安葬,可苦根最后也戏剧化的离开了人世,留福贵一个人在这世上继续忍受着苦难。

余华先生在中文版序里写道,写《活着》,是因为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黑奴历经一生的苦难,家人都离他去,可他仍友好的对待这个世界。所以才开始写《活着》,他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活着只为活着,简单纯粹,世间万物都应这样纯粹,为喜欢而喜欢,为活着而活着,这样子世界就会简单很多。

《活着》读后感10

生命是个永恒的话题,人们不断讨论生的意义,而作家余华直接以《活着》为题,以

与书名《活着》的深沉不同,书一开始描写一个旧社会的地主家的儿子福贵,他嗜赌成性,游手好闲,“这样的人死了也罢了吧,他的生命有什么意义呢”,我心中暗想。不出所料,他很快输光了家里所有的财产,在父亲临终的话下,他开始重新做人,而悲剧从此在他的生活里渐次上演。

他进城为母亲买药被抓了壮丁,在战场上失去了难得的朋友。几经辗转回到家,母亲已死,妻子含辛茹苦养大孩子,可女儿却是哑巴。接着妻子病倒,女儿含泪送人,唯一指望的儿子因给人输血失血而死,女儿在生孩子时死了,女婿又在工地事故中丧生,最后的亲人苦根竟因吃豆子撑死……如果说世上真有因果报应的话,那么福贵一定是最好的体现。

面对无数次的“天崩地裂”,福贵的反应却令人惊叹。他并非拥有处变不惊的能力,而是有着超脱凡人的韧性。倾家荡产,他还有老婆孩子和一小片田地;被抓壮丁,他心里坚定着回家的念头;妻儿死去他还有哑女儿和孝顺女婿;他俩死了还有未谙人事的孙子等他抚养;最后连孙子都离开了他,他就放十块钱在枕头下让人替他收尸,终日以黄牛为伴!从令人憎恨的纨绔子弟,到让人泪流的悲惨农民再到受读者心生敬畏的老者,作者笔下的福贵的一生展示了人的生命的韧劲究竟多大。

我认为他是面对苦难时我们的好榜样,可以称其为生命的不倒翁。任凭残酷生活的拳打脚踢,他总能找到活着的重心,让自己摆回最合适的位置,就算命运残酷的像一把铁锤,将他最后一点的盼望也砸得粉碎,他也要捧起一抔土将它小心埋好,让自己死后的骨灰能与之相伴。

余华以《活着》为题,却专注描写一个小人物的故事,演奏的是壮丽生命诗

活着,在苦难中静静绽放。

《活着》读后感11

《活着》叙说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谊,这是最为感人的友谊,他们相互感谢,一起也相互仇视,他们谁也无法扔掉对方,一起谁也没有理由诉苦对方,《活着》叙说人怎么去承受巨大的磨难,就像危如累卵,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分量,它没有断,《活着》叙说了眼泪的丰厚和广大,叙说了失望的不存在,叙说了人是为了活着自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主人公从前嫖赌输光了家产,可是亲人并没有扔掉他,这令他悔悟。这时分他理解只需活着赤贫未必欠好,只需有爱,有关心。可是妻子抱病,儿子被害,女儿难产致死,女婿事端去世,孙子被自己的疏忽害死,全部全部的杯具连续产生,最终只留下自己活着,可是阅历了种种的他却有了超然的心境,应对自己的曩昔可以镇定的回想与论说。他在剩余的日子里与老牛为伴,寄托着自己对亲人的思念,与对日子的感谢,虽然不幸产生在自己身上,但却幸亏自己从前有那么好的妻子,明理的孩子。他的人生了无惋惜!作者没有宣泄,没有控诉或许揭穿,而是向人们展示崇高。那里的崇高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全部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天公地道,用怜惜的目光看待国际。

主人公福贵阅历了终身的磨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失望的边际徜徉,可是他却有对磨难的承受潜质,对国际的达观情绪。当他发现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使自己旧日同甘共苦的春生是他选取了掩埋仇视,他们之间相互感谢,相互仇视,可是谁亚无法扔掉当地,一起谁也没有理由诉苦对方。即使是在绝地面前他仍旧劝慰朋友要刚强地活着,只需活着,只为可以活着。

咱们此时的日子中无疑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也波折,有的时分咱们确实很难以承受,可是每逢我想当福贵他仍旧感恩日子的时分我就会妄自菲薄,觉得自己与福贵的距离,或许我无法在阅历这些磨难之后得到心里的提高,可是我却可以透过对福贵阅历的友谊感同身受,活的相同的慨叹!

不论怎样,日子总要持续。只需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自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或许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活着》读后感12

前几天看了余华的《活着》,感觉写的不错。故事写富贵一个地主儿子一生的经历和感受,很不幸的一个人。作者用冷酷的手法描写着他一个个人生的悲剧,没有评论,没有褒贬,没有同情与怜悯。我想这是作者近乎自然的写法。自然界对芸芸众生平等,对人的各种经历都冷静而理性的旁观。

故事中的战争场面描写的很残酷、无情,同时也非常的真实。战争就是死亡,任何一次胜利都是用无数人的血换来的,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发生在60年代,有庆一个13岁的学生,和学校的学生去医院鲜血。县长夫人产后大出血,同学们被组织献血。先看献血的人都是未成年的孩子。开始没让有庆献血他还很着急,非常希望能做点好事。结果经检查,只有他一个人与县长夫人血型匹配,不幸也就降临了,医生不顾孩子的死活,过量的抽取他的血,结果导致一个活生生的生命从此消失。读到这对我的震撼非常大,我也在深深的思索作者这样构思的原因。弱者和强者之间,强者为了自己的利益,没有道义,没有人性,和禽兽一样牺牲弱者的利益,甚至生命。我以往的观念在这里颠覆。

凤霞和二的之间的相亲,我很感动,两个人都有常人不能接受的缺陷,但他们彼此都不嫌弃对方,都很知足。没有挑剔,只有满足。幸福在于知足与感恩。

家珍有病,医生诊断无法医治,但是她还是依靠自己顽强的对生命的不放弃的精神,坚强的多活很长时间,直到女儿的离去彻底击垮了她的精神。多么坚强的女性,多么伟大的生命力。

富贵一生经历种种坎坷,有些是别人强加的,有些是历史造成的,有些是自己胡来造成的,有些是贫穷造成的。无论那种,他都默默的承受,这也体现最底层人民的弱小与无奈,他的坚韧与坚强,悲伤中练就的乐观。

一部好的作品之所以好,是很符合历史的,符合历史条件下真实的生活。富贵一生坎坷,作者把那个时代人民的经历命运加到他一个人身上。他坚强的走过来,而且仍然不失对生活的乐观态度。活着就是要好好的生活,快乐的生活,向往人类的美好。

生活是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其他人的看法。按照自己的人生轨迹去生活,尊重自己,尊重别人。

《活着》读后感13

第一次读完《活着》这本书,我只觉得压抑充满了自己的整个心灵。一起也觉得余华过分残暴,让故事中的人物一个又一个的死去,却只要剩余主人公孑立地活在这个国际上在我患病的那段日子。所以那本《活着》被我一气之下压在了书堆底下,由于我厌烦于华,厌烦他的严酷。

第2次看《活着》,是在本年的四月。那是个黑色的四月,在我满怀神往着自己的夸姣未来时,一场出人意料的噩梦完全打碎了我全部的梦。我没有办法承受那样严酷的一个现实。我觉得整个国际都溃散了。不清楚,自己流掉了多少泪。我开端妄自菲薄,乃至有了万念惧灰的境地,我深深感触到了活着的艰苦,活着的苦楚。"我该为谁而活,我为什么要活着。"那几天我想的只需这样的一个问题。所以我开端宣泄,开端燃烧我全部从前喜爱的东西。由于我想烧掉曩昔,烧掉病痛。

我又看到了那本《活着》,鲜红的封面深深地影响着我。我留下了这的一本,开端重新去体会活着的意义。我总以为人生的悲痛的莫过于地静静地等待着去世的那一刻,可当我再读《活着》,我才理解人世间最苦楚的事是你眼睁睁看着身边的一个个亲人渐渐死去,你却毫无办法,直到只留下你孑立的一个人!这才是人生的悲痛。

我不敢幻想,假如主人翁换成是我,我会不会持续生计下去,可是他却仍然友爱地对待国际,这种对磨难的承受能力和对国际的达观情绪,我想不是一般人能幻想得到的,也更是我所需求的。我的心灵受到了深深的震慑,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当这个贯穿全文的引子让我抚躬自问时,我却无从答起。当我患病的那一刻起,我变得开端浮躁不安,自怨自艾。我开端挑剔身边的人,无理取闹,而身边的人一次次的容纳我,无怨无悔。在损伤深深爱我的人一起,我也深深地损伤了自己。其实我比余华更残暴,我亲手在损伤身边一个个爱我的人。我的病不是他们形成的,可是我却让他们左右为难。为什么我要把自己的苦楚强加在爱我的人身上呢?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的确,由于"人是为活着自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在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用困难!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没有什么比被爱更幸运

——题记

儿童小说《从天而降的幸运》是美国女作家希拉·特内奇所著。

故事发生在美国东南部的北卡罗来纳州,那里地势西高东低,雨季时常有洪水发生。图珀洛是作者虚构的一个小镇,非常安宁祥和,简单而有序。整个小镇只有一家咖啡馆,是居民们聚餐和活动的场所。故事的线索及围绕着家咖啡馆展开,从这里辐射出去,又收纳回来。

小主人公摩西·洛波11岁,是被人们从洪水中救出并收养的孤儿,大家都爱称她为摩。全书以他的孩子视角在机智幽默中观察和探究这个世界。故事带有浓烈的推理色彩,比如摩和上校的身世之谜,比如杰西先生之死,以及发生在附近地区的盗窃案和凶杀案,搅动了这个异常平静安详的小镇。疑案如缝针走线,或明或暗的穿插在故事中,推动着情节的发展。但故事的内核更多体现的是小镇居民人与人之间的关爱。

或者应该说故事通篇浸透了浓浓的爱,摩从襁褓中就失去了亲生母亲的爱,但却幸运地拥有了养父母上校和娜拉小姐的爱,并且得到了几乎整个小镇的关心和呵护。心境明朗的她也很爱身边的人爱小伙伴,爱这个小镇,小镇居民之间虽然偶有嫌隙,但也是有爱的,原本不太有人缘的杰西先生去世后,大家在惊恐之余也表现出悲伤和同情。自然而温暖的关爱在每个人的一言一行举止投足中流露,丝毫不矫揉做作。

当然啦,儿童文学都离不开“成长”的主题。本书中的小主人公和小伙伴也在一次次变故中逐渐长大。

摩是一个非常要强的女孩儿,遇事积极勇敢,甚至常有冒险的尝试,她在逐渐变得成熟、自立;戴尔跟着摩经历一番磨练,从畏缩走向自信。所有成长都离不开爱的推动。

一个不能忽略的情节就是天真的摩,不时得托人带一些漂流瓶,投放到河的上游,以期望找到自己亲生的母亲,并为此坚持着。故事发展到最后有没有找到亲生母亲,似乎已经变得不那么重要了。经历过风雨的摩已被身边温暖的爱包裹的严严实实。

总之,这是一部非常出色的专门写给孩子的作品,他把浓浓的爱调侃式地传递给每一个孩子,领导他们在爱的中成长,这些美好的特质正是一部优秀的儿童文学作品所应该具备的。

或许幸运不会随便从天而降,但有爱就足够了。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人们都说“一本好书是一位好老师”。这话一点不假,一本好书能催你奋进,发你深省。《哭泣的海鸥》就是这样一本好书。在寒假里,我幸运地读到了这本书,使我懂得了很多道理,更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爱!

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 在沙滩上,有许许多多的海鸥,海鸥们好吃懒做,依赖渔船经过散落在沙滩上的小鱼小虾为食日子,日子过得悠闲极了。其中有一只叫咖比的海鸥,它的妈妈对它非常严格,从小培养它远距离飞行和捕食的生存能力。可咖比不明白母亲的苦心,不是抱怨就是偷懒,最终什么都没学成。后来,渔民们搬家了,再也没有渔船经过了,海鸥们没了食物来源,又不会下海捕鱼,经常为一条死鱼争夺得死去活来。这时咖比终于明白了妈妈的一片苦心,可一切都太晚了。咖比的妈妈为给咖比找食物,被鲨鱼无情地吞吃了。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沙滩上只剩下海鸥们冰冷的尸体……

是啊,爱有时是无微不至的关怀,有时是亲切的轻声细语,但有时却是严厉的训斥,或是看似无情的冷漠,但这又何尝不是爱呢?

掩起书本,我不禁想起了往事:四岁那年,有一天,晴空万里,我和妈妈去公园玩。我快乐地蹦蹦跳跳,玩得不亦乐乎,突然我不小心摔倒了。我哭喊着,要妈妈来扶我,“呜——妈妈,扶我……”妈妈非但没有跑来扶我,更不心疼我,只是冷漠地对我说:“孩子,你不小了,要学会坚强,学会自己站起来!”我哪肯,哭喊得更起劲了:“妈妈,我要你扶,你是个坏妈妈……”妈妈始终没过来。我没办法,只好自己从地上蹒跚地站起来,这时,我惊奇地发现自己能稳稳地站起来了。从那时起,碰到很多事,妈妈总是让我试着自己去解决,而她在我眼里好像始终是在一边冷眼旁观,有时还会给我几句训斥。因此一直以来,我都认为我的妈妈没别人的妈妈那样疼爱孩子。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在慢慢长大,现在蓦然发现要不是平时妈妈对我的“冷漠无情”,哪有我现在面对许多困难和问题时的独当一面和从容自信。

的确,爱有千千万万种的表达方式,或严厉或亲切,或温和或冷漠,或春风细雨或雷霆万顷,但是不变的是爱本身。我们要学会感受爱,感受什么是真正的爱,更要懂得感恩爱回报爱。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生命的药方》讲述了可怜的德诺不幸染上了艾滋病,而善良的艾迪帮助德诺寻找艾滋病的药的故事。虽然最终德诺还是不幸地死了,艾迪因没有为德诺找到药而难过,但是,艾迪帮德诺解决了孤独的大病,给了他友情,给了他快乐,德诺一直为有艾迪这个朋友感到满足。

艾迪“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在德诺得了艾滋病的`情况下,没有歧视他,而是真心地帮助他,使他的病好转,他的这个举动值得我们学习。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父亲》是这七篇小说里文字最少的了,都只有三十多页,父亲读后感。“关于父亲,我写下这篇忠实的文字,为一个由农民成为工人阶级者‘树碑立传’,也为一个儿子保存将来献给儿子的记忆……”父亲是严厉的一家之主,绝对权威,靠出卖体力供我吃穿的人,恩人,令我惧怕的人。

父亲是个山东汉子,从不抱怨生活,也不叹气,生活的原则就是“万事不求人”。父亲的脾气和打骂曾使我口吃到上中学,也使我懂得了什么是一个男人的尊严。

父亲外出做建筑工人,由每年一次探亲到三年一次,只是为了节省些路费供给着家人;母亲属羊,象只羊那么驯服,完全被父亲所统治,如果反过来,我相信对我们几个孩子是有益的。因为母亲是一个农村私塾先生的女儿,颇识一些文字。

遗憾的是,在家庭中,父亲的自我意识起码比“工人阶级领导一切”这条理论早形成20年。父亲说:西药是治外国人病的,中国人就要用中药,人的血脉是不一样的。母亲说:中医也好,西药也罢,只要能治好孩子的病就好,如果去看了西医,孩子的姐姐就不会死掉。是父亲的严厉和粗暴使我的哥哥在大学里成了疯人……;母亲她在没有成为我的母亲之前就在贫困的生活中多灾多难,后来她的命运与父亲栓在一起仍是。

我们扯着母亲褪色的衣襟长大成人,在贫困中她尽了一位母亲最伟大的责任。我对人的同情心最初正是对母亲的同情形成的,读后感《父亲读后感》。我不抱怨我扒过树皮捡过煤核的童年和少年,因为我曾是分担着贫穷对母亲的压迫。并且生活亦给了我厚厚的馈赠---它教导我尊重母亲及一切以坚忍捧抱住艰辛的生活,决不因茹苦而撒手的女人……。

再苦再累,父亲总是让我多吃,因为多吃才能长力气。母亲就是吃糠咽菜,也要挤出钱来给我买小人书,将来没有文化是不行的……。我长大了,却没能给父母什么照顾,只是记住了“好好儿的”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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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父亲这本书,它的内容是这样的。

一天早上,父亲正在舱里用腰刀削平果,船却突然摇晃起来,父亲不慎摔倒时,刀子扎在他的胸口。人全身都在颤,嘴唇瞬间乌青。

六岁的女儿吓坏了,尖叫着扑过来想要扶他,父亲却微笑着推开女儿的手:“没事,只是摔了一跤。”

然后轻轻地拾起刀子,很慢很慢地爬起来。

以后三天,父亲照常每晚为女儿唱摇篮曲,清晨替她系好蝴蝶结,带她去看大海的蔚蓝。仿佛一切如常,而小女儿尚不能注意到父亲每一秒都比上一分钟更衰弱、苍白,他远眺海平线的眼光是那样的忧伤。

抵达的前夜,父亲来到女儿身边,对女儿说:“明天见到妈妈的时候请告诉妈妈,我爱她。”女儿不解的问:“可是明天就要见到她了,你为什么不自己告诉她呢?他笑了,俯身在女儿额上深深留下了一个吻。

船到纽约港了,女儿一眼便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认出母亲,她喊到:“妈妈!妈妈!”

就在这时,周围一片惊呼。女儿回头一看,父亲已经仰面倒下,胸口血如井喷,霎时间染红了整片天空......

尸解的结果让所有人都惊呆了:那把刀无比精确的洞穿了他的心脏,他却多活了三天,而且不被任何人察觉。唯一可能的解释是因为创口太小使得被切断的心肌依原样贴在一起维持了三天的供血。

我读完后很感动,如果小女孩的父亲不是强忍着剧痛,对女儿隐瞒伤情,那么他可能当场死亡,留下无助的女儿,给女儿带来巨大的悲痛与恐惧。怀着对女儿深深的爱,父亲强忍了三天,陪伴女儿到妈妈的怀抱。这是一位伟大的父亲,这是父爱的力量,这是生命的奇迹!我相信天下的父母都是一样的!

我从今以后要更爱爸爸妈妈!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今天,我读了一本叫《扬传统树美德获新知》的书。中国,是一个世界闻名的古国,它拥有着悠久的历史,也有着各种各样的传统美德。而这本书就向我们展现了许多故事。给了我前所未有的震撼,使我从中受益匪浅。

我读《爱父母》这一章时,便深受感动。这课讲的是一个叫孟佩杰的小女孩,命运对她很不公平,可她却用微笑回报这个世界的故事。五岁那年,她的爸爸遭遇车祸身亡,妈妈忍着悲痛把孟佩杰送给养母刘芳英抚养,三年后养母刘芳英因手术失败而瘫痪在床,养父不堪生活压力,一走了之。在绝望中,刘芳英企图自杀,被孟佩杰发现。“妈,你别死,你就是我的天,你活着就是我的心劲,有妈就有家。”从此,孟佩杰与养母刘芳英相依为命。当别人的孩子在享受宠爱时,八岁的孟佩杰已独自上街买菜,回来做饭,天天为养母洗澡… …每天做完一堆家务活已经到晚上九点钟了,这时候孟佩杰才开始做自己的家庭作业。但她从来没有想过要放弃自己的养母,因为她知道养母对自己有抚育之恩,现在也是自己唯一的亲人了,无以回报,只有自己用心去照顾自己的养母,尽自己最大努力把养母照顾好。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想到,我经常为了一点小事,对妈妈发脾气。记得有一次,家里就只有妈妈和我两个人。我觉得无聊,就想让妈妈带我出去玩,可是妈妈说她有点不舒服,过几天再带我去玩。听了以后我很不开心,生气的对妈妈说:“我就要出去玩,如果你不带我去玩,我就不理你了。”妈妈没有办法,只好带我去了。妈妈在尽最大的努力爱护我,给我幸福,而我却那么不懂事,乱发脾气,和孟佩杰比起来真是太惭愧了。

通过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首先要求我们从小就要培养高尚的品德。我们要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在家里要孝敬长辈,爱护幼小;在学校里要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在别人遇到困难时,我们都应该献出自己的爱心,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去帮助他们。只要人人都能献出一份爱,我相信这世界一定会变得更加美好!

高中生读后感 篇1

读了《学雷锋,做有道德的人》,我感悟到我们向雷锋学习,就要从做好每一件小事开始,从身边最平凡的小事做起:捡起地上的一片纸屑,你就是一个爱清洁的环保小卫士;帮助身边有困难的老人,你就是一个有爱心的人;珍惜每一分钟,勤奋学习,努力工作,你就是一个爱学习的标兵;见到老师,问一声好,你就是一个懂文明,讲道德的人;过母亲节时,你送给妈妈一束康乃馨,或为她端上一杯热气腾腾的茶水;献上一曲动听的歌等等,来表达你对妈妈的爱。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学雷锋,做有道德的人的具体表现。

这一切,不仅让别人得到了快乐,你自己同样也享受着快乐的。

读了《学雷锋,做有道德的人》,我还体会到雷锋叔叔的“钉子”精神,也值得我学习!无论做什么事都是挤时间钻研!我以前学习马马虎虎,能偷懒的地方就偷懒。

自从了解到雷锋叔叔为工作、学习都非常认真、刻苦钻研时,我也暗下决心认真学习,为祖国效力读好书,做一个有能力、出色的人!把学习看成一种乐趣,为自己的将来而读书。

读《学雷锋,做有道德的人》,有这么一句话让我感触颇深:“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的确,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为人民服务是做不完的!我们应用有限的生命为人民多做些好事,有益于人民的事,这样生命才有价值和意义。

“学雷锋,做有道德的人”听上去很伟大,行动上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并不难。

只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我相信,一天、半天、一小时、一分钟,甚至就在那么一秒钟,只要持之以恒的去做一件件有道德的事,你终将会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

让我们像雷锋叔叔一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时时刻刻为他人着想,去争做做有道德的人吧!

高中生读后感 篇2

今年暑假我认真阅读了英国小说家狄更斯的名著《雾都孤儿》,感触颇深。

书中讲述了19世纪繁荣一时的英国,老百姓生活却十分贫苦。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就是其中之一。奥利弗是个孤儿,从小生活在孤儿院里。那里有个规定:只要活到9岁的孩子就可以意外的得到两片面包(比平时得到的面包多),一碗稀饭和一件新衣服,而很多孩子却活不过9岁就死了,可怜的奥利弗能活到9岁也算是个奇迹了。在那里满9岁的孩子就相当于成年了,就可以自己干活,挣钱养活自己。

于是奥利弗被送到一家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那里的每一个人都瞧不起他,打骂他,侮辱他,奥利弗再也不能忍受,就只身逃往伦敦。可是不想被骗入贼巢,后来被一位好心的老绅士救出(最后才知道他是奥利弗父亲年轻时的一个好友),但很不幸,他又一次被抓回贼巢。读到这儿,我的心被奥利弗的悲惨命运紧紧地揪着,他的饥饿、他的喘息、他的恐惧让我时时牵挂着,我多希望他能早日摆脱困境,获得新生。

天生心地善良的奥利弗不愿与这帮盗贼为伍,他想逃生,想向被盗的人家报信,可是他太小、太纤弱了,他的命运被凶恶的坏人掌握着,他努力抗争,最后在一些好心人的帮助下重新获救,并找到了那位曾经救过他的老绅士。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几经周折,夺回了属于奥利弗的财产,老绅士还认奥利弗做了自己的儿子。终于,奥利弗可以过幸福的生活了。我真为奥利弗感到高兴,可怜的他获得了父爱,再也不用居无定所了。

书中主人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面对困难,面对利诱,面对毒打,奥利弗能抵制*,不堕落,不走向犯罪道路,坚定做人的标准,最后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重获新生。我从小说的开始到结束一直为小奥利弗的命运担心着,紧张着,庆幸着,欢呼着,他的生长历程时刻牵动着我的心,震撼着我的心。我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新中国,社会安定,父母又为我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我要珍惜现在美好时光,向奥利弗学习,克服一切困难,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将来报答父母,报效祖国,做一个社会有用的人才!

高中生读后感 篇3

轻轻吹落在封面上的尘埃,四处飞舞的灰宛如一张细密的网,网住了我鲜活跳动的心脏。随着旧书翻开的刹那,回忆铺满脑海,心脏骤然紧缩,我又一次沉浸在《小时代》,那个属于自己的时代。

《小时代》分为四部曲——折纸时代、青木时代、刺金时代、灵魂尽头,讲述了四姐妹从相知,相识到相依的故事。精致而傲气的顾里,美丽却孤独的南湘,平凡但知足的林萧,活泼又搞笑的唐宛如,四个人代表了现实生活中不同种类的人。郭敬明用他深刻而贴切的文字向读者传递信息,我也从中收获了许多。

四姐妹中有我最喜欢的顾里,他果敢能干,处变不惊,有着为多个人所羡慕的优越的家庭条件和精致无暇的五官,可是莫大的光环背后却总是悲伤的。她的父亲死在赶往她生日宴会的路上,她也因为爱情那种扯不清道不明的关系跟南湘争吵导致关系破裂,她还因为自己患了子宫癌而迫不得已跟男朋友分手······亲情的离散,友谊的决裂,爱情的无奈,好在结局前夕乌云散尽,又见彩虹,可是彩虹的魅力也是短暂的,它走得悄无声息,就像故事结局,一场火灾瞬间夺走所有人的生命······郭敬明的那段文字突然闪现在脑海:我们生活在浩瀚的宇宙里,漫天漂浮的宇宙尘埃和星海光尘,我们是比这些还要渺小的存在,你并不知道生活在什么时候就突然改变了方向,陷入墨水一边浓稠的黑暗里去,你被失望拖进深渊,你被疾病拉进坟墓,你被挫折践踏得体无完肤,你被嘲笑,被讽刺被怨恨,被放弃,但是我们却总是在内心里保留希望,保留着不甘放弃的跳动的心······诚然,挫折着那个不甘放弃的心是我们所应该具备的。友情是人世间最美好的东西,真正的友情经得住人事的变迁,时间的考验,小说中四姐妹的友情,饱经坎坷所以刻骨铭心,它让我懂得了友情真正的意义,莫过于它曾陪伴你,激励你,温暖你,让你回想起过往的青春岁月,因曾有懂你的朋友出现过而感到温情满满,回忆暖暖,如此,足矣。

《小时代》飘扬在我少年的时光中,温暖了年少意气风发的日子,也定会温暖我未来的长路。或许多年后的某一天 ,再次翻开《小时代》,又会是一种非凡的感受,而今天的我,将永生铭记——活出自己的小时代。

高中生读后感 篇4

《边城》这本书,读得很慢,但读得很细。

从字里行间不得不佩服沈从文这位乡土文学大豪的文字功底。

各色的农村景物和声音,细致且独到。人物的性格也由寥寥几笔便浮现于眼前。

这是一个没有坏人,没有恶毒之念想的世外桃源般的世界。整个故事就发生在这边城之中。故事中的人各个都有着坚韧、耐苦、勇敢、大方的品质。老船长对翠翠的爱使人印象深刻之至。为了翠翠的终生大事多次“舔”着张老脸去顺顺家打探消息,又或是向渡船的各路行人各种打听,而又因翠翠方面的原因始终避而不谈,我仿佛能清楚感受到他心中的焦急与落魄。

他在门前沮丧到抹眼泪,却又会在翠翠从后山回来看到后和蔼地笑并抚摸翠翠的头。

后来最后一次,也就是大病一场后,去顺顺家打探,因怕打扰了顺顺而屹立在旁的窘迫,像极了杨绛文章《老王》里“镶嵌”在门框上的老王。

有一天,我在家听到打门,开门看见老王直僵僵地镶嵌在门框里。

从之前让大老选择“马路”还是“车路”,到后来迫切地希望能给翠翠一个完美的归宿而尽自己一切努力,我读到了一个老人心力憔悴所想达成的那点“小心思”。而翠翠常常的调皮又或是害羞,置他于一个进退维谷的处境。

再说说翠翠,是一个懵懂的少女,提到婚事便会羞羞脸的那种。毕竟她才15岁,是一种对于未知事物的渴望而又惧怕的状态,也处于一种贪玩而又比较活泼的年代。最后爷爷突如其来的死给了她很大打击的同时,也让她的心理成熟了不少。

再说说大老和二老,都是心胸开阔的人。因同时喜欢上翠翠而公平竞争,二老甚至不要碾坊而选择渡船也愿意唱上3年6个月的情歌来打动翠翠的心。那个边城的爱都是单纯的,也都是发自内心的。就连吊脚楼里的***,心中也是会一直惦念着那的一个情人,而且也没有人会看不起她们。

就在白塔倒了后,正欲观后事如何发展,也盼望着翠翠能最终和岳云二老过上和和美美的生活时,故事戛然而止。留给了无数的想象。

整个故事很简单,仅仅是边城朴素爱情的描写,也仅仅是一个片段。但能从中带给人无限的力量,给人一种蓬勃向上的力量。

还有就是推荐没看过的也去看一下,很短的故事,很美的文章。

高中生读后感 篇5

一个凄静的夜晚,我来到了周公馆前,踟躇,犹豫,我是否该进去看她——一个同时失去儿子和爱人,又失去丈夫的女人?

敲开周公馆的大门,一个女人从走廊上静静走来,阴鸷而沉郁,穿着一身镶灰花边的旗袍,如同一朵黑色的玫瑰在满圆的暮色里,散发着犹豫的芬芳。

“你来了,随便坐。”

自从周朴园的和侍萍相继死去后,我成了她最好的朋友。虽然每次她的话不多,但我从她大而灰暗的眼睛里已经看出这个曾经近乎疯癫的女人的心慢慢地死去。

“想通了,便不在痛苦。”

这个可怜的女人。曾经的敢爱敢恨,曾经的强烈反抗,曾经的叛逆挣扎,在她的身上都已找不到半点痕迹。

她是这个年代里唯数不多的个性派女性,有自己的思想,敢于作出自己的决定,即使成为封建婚姻的牺牲品后,仍敢于冲破封建纲常大胆追求自己的爱情。然而现在……不知道当她回忆自己曾说“我不好似周朴园的妻子,不好似周冲的母亲”时,会有什么感想。

“我那么,可他却从未爱过我 。”

真的很为她鸣不平,她是个最令人怜悯的女人,如一匹执拗的马,毫不犹豫地踏着艰难的老道。当周萍试图带走四凤时,她再也忍不住了,看着自己心爱的男人和自己的仆人私奔,任何女人都是受不了的。爱恨交织烧毁了她的思想,她只剩下一具充斥着仇恨的躯壳。妒火和仇恨驱使她一一个庸俗女人的方式去报复周萍,甚至不惜利用自己的儿子来达到自己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目的。我看不起周萍这样的男人,他不配拥有繁漪的爱。天真的繁漪以为周萍真的爱她,真愿意陪她到天涯海角,厮守到天荒地老,爱她到海枯石烂。当繁漪把自己的一切——性命,名誉交给周萍之后,她就什么也不顾了。可是周萍太让她失望了,一个男人不能为他的爱负责那还算什么男?人?为什么他不能抛弃封建伦常的羁绊呢?虽然繁漪做了所谓罪大恶极的事情——抛弃了神圣母亲的天职,违背了一个母亲最基本的天性,但我会流着眼泪哀悼这个可怜的女人,我会原谅她。

“太太,请喝茶。”仆人的话打断了我的沉思。

“太太!”“太太!”“太太?”

面前的繁漪闭上了眼睛,她真的累了

她去了,但像她这样的爱,遗世独立,至净至美,淡雅清芬,永远令人迷醉神往。

高中生读后感 篇6

夜阑人静的夜晚,躲开白天城市的喧嚣,让自己沉浸在一片静穆之中,在属于自己的小天地里细品沈从文先生的《边城》,思绪随着书中人物的变化发展起起伏伏……

边城写的是一个恋爱的故事,情节简朴优美,湘西山城茶峒掌水码头顺顺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同时爱上了城边碧溪老船夫的孙女翠翠。但是翠翠心中爱的却是傩送,当天保知道了这个三角恋爱的实情,深知不能勉强,主动退出了竞争,驾船下辰州,好忘却那里的一切,却不幸遇难,傩送尽管仍然爱着翠翠,但是哥哥为此而死,使他心中压抑,又对老船夫有误会,也在痛苦中离家去了桃源。而翠翠独自承担所有的变故,在等着,等着那个也许永远不回来,也许明天回来的人。

如诗的边城,诗意地演绎着人生,诗意地演绎着生活。书中所示的人性美浸透着完美,而翠翠的无限期等待又显示着不完美。她的爱情悲剧可以说是那个年代造成的,她和傩送本来完全可以结合在一起,培育出美丽的爱情之花,可惜二人却失之交臂,留下了悠长的遗憾。

而现在谁会放弃自己的爱情呢?在当今这个社会谁主动放弃自己想要的东西,完美的爱情都是我们想要追寻的。在《边城》中傩送为了亲情而放弃了爱情,亲情固然重要,但是为了亲情而放弃了爱情,也是可悲的。而翠又在不知道天保是因不能得到她的爱而忧郁出走落水身亡,不知道傩送是因为不能得到她的爱而离乡远行,也不知道爷爷忽然离世全是由于替自己的幸福思虑奔忙而心力交瘁。后来在陪伴她的杨马兵向她说明后,她才如梦初醒,这实在让人不免为她感到惋惜和可悲。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结局怎样?给人留下了悬念,傩送最后回来了吗?她们俩最后在一起了吗?我不禁陷入了幻想之中,希望他们有情人能终成眷属。看过《边城》,让我对世间完美的爱情又一次产生了怀疑,对人性多了一份了解,但是又知道了自己的幸福就应该去争取,争取了,得不到,也就没有什么可遗憾的了。

边城就是这么一出健康纯洁,而又弥漫有淡淡哀愁和浓浓诗意的爱情悲剧和人性的悲剧。

高中生读后感 篇7

熊培云《自由在高处》很励志,与许多“狗想日的励志书”不同,这本书贵在传达一种乐观向上顽强生活的态度。

所谓“狗想日的励志书”,还是大学时的哥们儿刘涛提及的,这类书充满煞有介事的说教,引用些万能的老故事,表达些谁都会讲的观点,而其制作过程是怎样的?剪刀+胶水+编造,号称成功学的什么什么教材,改变命运的什么什么,吹破天的虚,不过凑一帮人十天半个月加工出来而已。

看完《自由在高处》,发现跟看完《越狱》的感觉有些相似,原来,小强真的打不死;原来,所处逆境与麦克和安迪相比来说不算什么。

这本书好读的原因,除了思想积极、鼓舞人心外,还有一点是因为语言流畅而富有激情,那文案是流出来的,而不是憋出来、挤出来的。

为什么有如此的见识,有如此的语言?看看内容就知道了,作者读了多少书,到过多少地方。所以,“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句话是不错的。如果难以行万里路,那就先读万卷书吧,不必担心成为“书呆子”,因为读书数量到不了那“骨灰”级别,所读的书也不会全像《九阴真经》或《葵花宝典》那样剑走偏锋。

假设选择的书足够“活”,即使不可能身临书的“自由市场”,起码不会有“计划经济”那么禁锢。今天,始皇大帝终究难以再一声令下“焚书坑儒”,况且网络时代,这个喧嚣的信息大集是一个观看大千世界的好窗口。

自由在高处,书中提到的一道智力题让人印象深刻:101—102=1,怎样在挪动一个数字的情况下,让等式成立?答案是把2作为10的上标,即102。实际上,但从脑筋急转弯来说,做不出这道题并不能证明水平不行,这道题只是用来说明思维方式、解决问题方式的重要性。千方百计地解决问题,千方百计地解决好问题,除了乐观、积极,还得要动脑,有积极的行动,不能傻乐呵。

在选美小姐遍地生花、高富帅、白富美夺人眼球,乱花渐欲迷人眼的年代,《奋斗》与《士兵突击》的火爆不是偶然,叼丝的逆袭又有什么不可能?可以转换为生产力的,除了资本、土地、权力,还有知识、科技与思想。作文

高中生读后感 篇8

每当我打开一本新书,阅读一篇新文章,就好像在我眼前展开了一个新的世界。曹文轩的《青铜葵花》就是这样,它给我启迪,给我力量,催我向上奋进!

《青铜葵花》向我们描述了一个名叫青铜的男孩和一个名叫葵花的女孩,在种种机遇巧合下成为了兄妹,相互扶持着走过了一段艰辛的岁月,但又不得不分离的感人故事。他们的生活并不富裕,各种各样的苦难围绕着他们,活下去甚至都是问题,但是他们却是幸福的。因为生活中的苦难,并没有磨灭人们心中的美好。生活在“大麦地”美好善良的人们心中始终充满爱,那种爱不仅给了自己的亲人,也给了这个举目无亲的女孩——葵花。这爱正像青铜挂在村口的那盏照亮葵花回家之路的灯笼,照亮了黑暗中行走的大麦地人们,也照亮了更多生活在苦难中的人们。青铜和葵花虽然最终分开了,许多人认为这是一种悲剧。的确,他们情同手足,最终却分离了,这种分离显得有点残忍,但是生活就是如此,它总是在不经意间夺走你仅有的那么一点点的幸福。于是,你又要去重新寻找幸福。这样反复着、反复着。虽然说这样的过程是痛苦的,但有时是无法逃避的。或许,这就是生活吧!

其实,在生活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苦难,它会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出现在你的生活中。当它出现时,我们能做的就是忽视它。但如果无法忽视它,那就勇敢地去正视它,将苦难变为幸福!可是总是有人畏惧苦难,把苦难想象成魔鬼,把它和罪恶混为一谈,我曾多次思考过这个问题。后来,我渐渐明白了,这是一个人的心态,你心中的苦难是怎样的,它就是怎样的。或许换一个角度想,苦难也不是那么苦,它磨练了我们的意志。每个人在生活中难免会遇到大大小小的苦难,但是只要我们调整好心态,勇敢地去面对,去克服,再大的苦难也会烟消云散的。记住,千万不要想着一味的逃避,因为逃避是没有用的,它只会让你变得脆弱。当面对苦难你逃避时,请你想想青铜和葵花,他们的困难是怎样去克服的,我想,此时你一定会重新站起来,去战胜它的!

当你在正视苦难的过程中,你也就可以正视人生,把苦难唱成一首快乐的歌!

高中生读后感 篇9

已经记不起多少次地阅读完余华小说《活着》,每一次的感觉都是沉重,沉重。这是一部夺人心魄的作品。主人公福贵活着的凄苦锲入我的肺腑。读着小说,我无法摆脱作品带给我的那份悲悯,那份冷酷,那份残忍。读着小说,我常常感到呼吸困难。人物的凄惨命运不得不让我反顾自身,考量生存的酸苦,揣度命运的多舛。

主人公福贵活着的故事,悲惨奇绝。小说一开始,福贵胡作非为,坏事干绝,吃喝嫖赌,竭尽所能挥霍人生;但随着情节的发展,命运的黑手无情地蹂躏他,他所有的亲人包括他的孙子苦根都相继罹难离去,留下他这个老头子为了活着而苦苦撑持,活着是他的宿命,是他的责任。最后一个老人与一头老牛相依为命,着实让人悲叹。

尽管这样,让一个“小人物”苟延残喘,似乎有些残酷,但我还是对福贵投以敬佩的目光,他在践行着一个生命的真谛:绝望了,还要走!

人生处处面对绝境,但高尚的便是置于死地而后生。不论前路昏暗,不论旅途坎坷,不论终点空虚,但只要是生命,就要一如既往,不改目标,顶风沫雨,决不被泥泞挡住去路,决不被暴雨冲散信念,而是坚定活着,坚决活着,宛如沙漠中的胡杨林,“生而千年不死,死而千年不倒,倒而千年不烂”。

福贵的青年是放荡的,中年是不幸的,而老年是苦涩的。我们除了对他的些许厌恶外,更多的是对他的深切的悲悯。他的一生承受住了亲人的生离死别,他的双眼一如干涸的泉,再也无法汩汩地流出清澈的泉水。

阅读小说《活着》,我们会深深地体悟到“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哲理。人生时时会有灾难袭来,谁也无法预料。但问题是我们还是要昂起头颅,直面苦难。每次灾难过去,会带走一些美丽的东西,包括生命。尽管绝望了,但我们还要走下去,坚定地走下去,迎接另一个晨曦的明亮。至于人生路途中,有多少的“拦路虎”要迎击,有多少“火焰山“要跨越,这是很难预测。或许多如重峦叠嶂。但生命的旅程不就是“绝望了,还要走”的过程吗?心底的痛要自疗,心底的苦要吞咽,昂首挺胸向前走,永远是站立。

朋友,当我们感觉到希望的渺茫,生命的艰难时,请你走进余华的小说《活着》,同主人公福贵一起交谈,一起品味,感悟生命的倔强,感受活着的坚忍。

高中生读后感 篇10

曾经听说过,还在少儿杂志上看到过关于“贾里贾梅”这俩个孩子的故事,故事的题材都很贴近我们的生活,或者说它本来就源自于生活。我是一个女孩,更了解女该的那点小心思,那么就来说一说“女生贾梅”的事吧!

最能引起我的共鸣的,是故事中的胡彩蝶,在考试时向贾梅求助,结果被监考老师发现的这件事。这次,柳老师教育贾梅:得慢慢学会婉拒一些事。这句话看似简单,“婉拒”不就是说“不”吗?这字谁都认得,当然谁都会说。可实际上要真正做好却不容易。“不”只能表达“拒”这一层意思,却无法体现“婉”字的特点。而这个“婉”字,恰恰不是只言片语能够诠释的。我曾听到过一件事,那是一个女孩刚大学毕业进入社会,来到一家公司,为了搞好人际关系,不管谁叫她帮啥忙,她都会热心的不折不扣地帮其做完。可后来,她发现,同事们开始依赖她做事,她稍有一丝怠慢便会横加责备。她很烦闷,去请教智者,智者也告诉她两个字,那就是“婉拒”。于是她便开始尝试着拒绝。刚开始没人能理解她,慢慢地大家也习惯了,本来嘛自己的事就应该自己来完成。

到后来她偶尔帮人搭把手,人家都会向她道谢,礼貌平等的对待她了。这就是“婉拒”的力量。人的精力永远是有限的,不可能去帮每个人完成他们所请求的事,像文中的贾梅,为了面子不会拒绝,只能给自己带来这样那样的麻烦。现实中我也有这样一位同学:她非常崇尚“助人为乐”,不光同学请她帮忙她会全力以赴,还常拿出自己的零花钱请同学吃喝。久而久之,她如果实在无法满足别人,别人就会抱怨,她零花钱用完了,不能请客,结果别人骂她小气,这让她自己非常的难过。我告诉她可以委婉的有选择性的拒绝掉一些,让同学慢慢地习惯就好。可是她说做不到啊,因为这样会让她心里觉得内疚,好像挺对不起同学似的,会得罪人。看来,“婉拒”有时候是技术活,更是艺术活,这样不仅能让自己不困惑,也不给被拒者带去伤害。

助人为乐固然是一种好品质,但不能“照单全收”。学会说“不”固然重要,但粗鲁的拒绝会让人厌恶,要用委婉的语言来拒绝,我想就是秦文君阿姨讲这个故事的初衷吧。

高中生读后感 篇11

我读了查尔斯·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看完后,我被主人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

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大卫·科波菲尔。他的童年生活十分凄惨:父亲在他未出生前就去世了,8岁时母亲改嫁,继父摩德斯通先生严酷残暴,他的姐姐莫德斯通小姐也一样铁石心肠,不近人情。后来他被送往学校——钱国最糟糕的学校之一,那里的人也并不友善——残忍的校长,狡诈的朋友……大卫在学校里饱受煎熬,然而他那善良的母亲却只能忍气吞声。不久之后,大卫的母亲便去世了。这是他的继父便霸占了家产,还把大卫送去工厂工作,尽管他当时只有十岁。读到这里,我不免为大卫的悲惨童年感到万分同情与难过。相比之下,我的童年简直太幸福了。我享受着父母的关爱,在学校里又和蔼的老师与友爱的同学,我是多么幸福啊!可是大卫却生活得如此悲苦,这是多么的可怜啊!

然而大卫却没有放弃一切希望,他逃离了工厂,准备投奔他的姨婆——一位貌似严肃却有着菩萨心肠的人。在她的帮助下,大卫开始了全新的生活:他被送往一所正规的学校并且在那里完成了学业。然后就做了一名律师。尽管大卫现在生活得很好,但它周围仍有心怀歹意的人——尤赖亚·希普。

大卫的生活还真是一波接一搏。他摆脱了残暴的继父却又碰到了很有心机的系谱。我想,如果换做是我,也许早就放弃了,然而大卫凭着他坚定的毅力,勇敢地走下去了。

邪不胜正!大卫同善良的米伯考以及知心朋友阿格尼斯等人战胜了尤赖亚·希普。

这是多么令人高兴的事啊!大卫终于打败了敌人,战胜了困难与挫折。

大卫虽然经历过无数的困难,遇到过许多不友善的人,但在他的生活中也不乏善良之人:有可爱的保姆辟果提,少言寡语不善言辞的巴克斯先生,还有生活不如意的米伯考夫妇。他们时而兴高采烈,时而忧郁不安,却始终期待着“转机”的到来。当然,还有聪慧的阿格尼斯可爱的朵拉。他们都带给了大卫无穷的欢乐与帮助,使大卫更加坚强的生活下去。

读完了《大卫·科波菲尔》一书。我领悟到了许多。他就像《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的保尔一样,坚强、勇敢……

我想:我们应向大卫学习,尽管人生中有许多不如意的事,但我相信,只要坚强,有信心勇敢地去面对它,就一定会成功!

高中生读后感 篇12

唐诗,是“独在异乡为异客”的思念,是“心似已灰之木,身如不系之舟”的无奈,是“留连戏蝶时时舞,自在娇莺恰恰啼”的喜悦——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遗留下来的臻宝。 唐诗素描是作者曾冬对唐诗的另一描绘。他将唐诗中的朦胧美勾勒地淋漓尽致,阅读时,读者身临其境,仿佛与诗者一同感受四方的景,感受内心的喜悦或悲凉。

就拿曾冬对《竹馆里》的描写来说。

“风安静地栖落在叶片上,黑夜张开了眼睛。”此处是对周围环境的描写,用“栖落”一词,好似风同小鸟般栖息在树枝上,将风安静的形象变得更加乖巧可爱。而“张开”一词用作“黑夜”的谓语,又把“黑夜”比作了人,黑夜的张开,吞噬了白昼的光明,散落出黑夜的孤寂。

而后便描写王维弹琴的场景——“弹琴的人,十指轻飞,滑过每一根琴弦的声带。天空的雨点,如一些高高低低的语言,跌进了记忆的河流。一只被音乐叫醒的小鸟,飞出窝,捡拾起一句一句的诗行。”文案如痴如醉,读者耳边仿佛穿过无数美妙动听的乐符,激醒心中沉睡已久的山泉。当时的王维是超凡脱俗,独自一人弹琴作诗,而读诗的我们,亦是内心的熏陶,思想的陶冶。曾冬的描绘,把音乐写活了,让它律动起来。

“密林深处,尘世的喧哗已然遥远。没有人知道,有一方静土,可以收留起岁月的浮华。今夜,手握琴盘的人,目睹了太阳的陨落。”王维孤身一人,摆脱尘世的束缚,悠然雅致。他目睹太阳的陨落,他感受了万物的轮回,独站高峰,有一种舍我其谁的风范。

最后,有那么一句话“一个人,独坐在自己的影子里,怡然自乐。任千年的月光,照亮了一生的道路。”这是曾冬对这首诗最后的描绘,也是对王维的描绘。虽独自一人,王维却不感孤独,明月是他心心相印的知己,他的一生,有它就够了。

读完曾冬对《竹馆里》的描绘,我回味无穷。回味这山间乐符的动听,回味山间生活的幽静,回味这笔尖游走的细腻,回味身临其境的美妙。

耳听流水,眼观美景,挥手提笔,千古佳文在下。

高中生读后感 篇13

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命运,面对不同的命运,每个人也会有着不同的行为。面对恶劣的生活,让我不禁想起小公主萨拉的行为。

这个故事发生在英格兰:父女情深,家境富有,带着那么多华丽的衣服来到寄宿学校的萨拉,拥有让同龄女孩羡慕的一切,于是人们也就将她视为公主。萨拉的母亲在萨拉出生后就离世了,一直以来萨拉与父亲相依为命,即使再不想去那陌生的国度,但为了父亲,她愿意去。在学校她虽然被视为公主,但并不非常快乐,只能和父亲写信,直到遇见了好朋友”亚美“、”小女儿洛蒂“,还有最喜欢的洋娃娃艾米莉。她拥有非常丰富的想象力她经常讲故事给大家听。可是,正当她站在快乐的顶峰上时,不幸却慢慢的靠近了她。萨拉的父亲由于事业上的失败,再加上一场重病,去世了。萨拉跌入了不幸的深渊,一夜之间,她变成了一文不值的小女佣。在遭到突如其来的打击之后,她虽然很低落,却从不表现,依然很友好的对待身边的朋友,竭尽全力的帮助他们,并且更加珍惜。奇迹再次发生了,在她父亲朋友的帮助下,她终于又重新获得了久违的幸福,再一次成为了一个名不虚传的小公主!

上帝对萨拉似乎真的偏爱有加,他不仅将聪敏和富有赐予了她,还赐给了她丰富的想象和充沛的勇气。面对成长中一段坎坷的经历,想象给予她安慰,勇气给予她力量,萨拉显然不是天生的公主,但她注定是要成为公主的。也因为如此,她必将比其他女孩经历更多,也就需要更多的勇气去面对,需要更多坚忍的力量去承受。

萨拉的气质与众不同,她高贵的气质使得所有人称她为”公主“。让人十分敬佩。公主的身份是一种内在的气质,谁也抢不走,容貌只是其次,财富也未必重要。然而丰富的学识,感性的思维,坚定的信念和不甘堕落的态度是萨拉注定成为”公主“的必要因素。

每一个女孩的梦想,正是做一位受万千宠爱的小公主,那么的光彩照人,那么,请像萨拉一样,对自己许下这样的心愿:

失望的时候,要像个公主一样镇定并且保持希望不变。生气的时候,要像个公主一样温和有礼,懂得控制自己。

快乐的时候,要像个公主一样明白感恩,学会与人分享。

高中生读后感 篇14

《三国志》和《品三国》讲述了真正的三国历史。三国既是一个动乱的年代,也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在这短短几十年中,曾经有过多少英雄战死沙场,又有过多少人雄霸一方,他们都有自己的领土,自己的事业,自己的文臣武将,为什么最终是司马家族一统九州,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的又一个朝代——晋,那是因为能与之争锋的英雄豪杰都已去世,不然就是还没出世。

有一些人不会过早死去,那他们又为何过早死去呢,比如两个漂亮的草包:袁绍、刘表,虽然他们手下人才济济,但是他们却不懂得利用这些人才,导致没有把他的文臣武将的长处发挥出来,反而把短处尽情释放;董卓因为残暴而导致群起而攻之,结果自己也没好下场,被自己的义子万人敌吕布杀死;曹操则是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如果曹操在治世就是能臣,在乱世就只好当奸雄了,其实曹操最初也想当能臣,但是报国无门,只好当奸雄了,虽然自己在世时能驾驭自己手下,却未能让儿孙守住江山,结果自己多年呕心沥血打下来的江山就落入司马家族手中;刘备在百姓眼里是仁义的化身,其实表面上是仁义之君,其实很会用计收买人心,真的很奸诈和狡猾,让人防不胜防,他不仅奸诈还十分狠心,把自己的义子刘封毫不留情地杀死,俗话说人无完人,一代枭雄刘备也有缺点,就是太感情用事,结果彝陵之战大败,自己的精兵强将大部分都搭了进去,自己也病逝于白帝城,一代枭雄的下场竟是这样,真是可悲……

魏、蜀、吴三国鼎立是天命,吴国时间最长,蜀国则最短,那是因为它失去了诸葛亮就像房子失去了房梁一样,从此一蹶不振。而吴国之所以寿命长是因为第二代君主孙策选好了接班人——孙权,而且为孙权留下了一片现成的基业,和一批忠心耿耿的能臣武将,所以吴国寿命长要归功于孙策。魏国则是有一个政治家君主——曹操,所以司马家族才不敢那么猖狂,曹操一死,曹丕还勉强挺了过去,俗话说富不过三代,到了第三代曹睿时,已是乌烟瘴气,司马昭独揽大权,这时的魏国已是名存实亡,摇摇欲坠。最终三家全部灭亡,中国又进入另一个朝代的统治:晋朝。

《三国志》和《易中天品三国》这两本书让我了解了真正的三国历史!

高中生读后感 篇15

《简爱》是一本具有多年历史的文学著作。至今已152年的历史了。它的成功在于它详细的内容精彩的片段。在译序中它还详细地介绍了《简爱》的作者一些背景故事。

从中我了解到了作者夏洛蒂。勃郎特的许多事。她出生在一个年经济困顿多灾多难的家庭;居住在一个远离尘器的穷乡僻壤;生活在革命势头正健国家由农民向工业国过渡新兴资产阶级日益壮大的时代这些都给她的小说创作上打上了可见的烙印。

可惜上帝似乎毫不吝啬的塑造了这个天才们。有似乎急不可耐伸出了毁灭之手。这些才华横溢的儿女都无一例外的先于父亲再人生的黄金时间离开了人间。惜乎勃郎特姐妹!

《简爱》这本小说主要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

然而她并没有绝望她并没有自我摧毁并没有在侮辱中沉沦。所带来的种种不幸的一切相反换回的却是简·爱的无限信心却是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不幸在学习生活中简·爱仍然是承受着肉体上的受罚和心灵上的催残。学校的施主罗可赫斯特不但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诋毁她而且把她置于耻辱台上示众。使她在全校师生面前丢尽了脸。但简·爱仍坚强不屈化悲愤为力量不但在学习上飞速进步而且也取得了师生们的理解。

不久简·爱又陷入了爱情的旋涡。个性及强的她同样保持着个人高贵的尊严。在情敌面前显得大家闺秀,毫不逊色。对于英格拉姆小姐的咄咄逼人她从容面对。同样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感到自惭性秽,同时对她肃然起敬并深深地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后来简·爱发现罗切斯特已有了妻子她的自尊自重,再次出现毫不犹豫地离开了他,她对爱情的专一让我敬佩。

高中生读后感 篇16

作为一个从小在城市里长大的女子,我特别向往田园牧歌般的乡村生活。最近拜读了沈从文先生的《边城》,大师笔下那个小小的边城水乡让我迷恋不已。

《边城》讲述了湘西小镇上一对相依为命的祖孙平凡宁静的人生,以及这份平凡宁静中难以抹去的寂寞和淡淡的凄凉。小说的主人公翠翠有一段朦胧但没有结局的爱情,可是爱情不是这本小说的全部。大师用他清淡的笔调娓娓讲述了湘西小镇上纯朴的风土人情,原始单纯的生活,以及那如诗如画的景致。

湘西的生活是清苦而艰辛的。大师却让我明白,一个人对一片土地的热爱,是懂得它的.残酷以后去心疼那背后醉人的风光。读完全文,我就开始向往那个远在湘西边境的小镇。木制的吊脚楼,摇曳的红灯笼,潮湿的青石板,窄窄的渡船,亭亭的白塔,还有那升起在旧村庄上的青炊烟。

这一切,构成一幅年代久远的画,在我的想象里千遍万遍地被描摹。在那片游离世外的土地上,时间仿佛是静止的。女主人公翠翠像湘水一样温婉清澈,歌声悠扬清亮,老爷爷慈祥又宽厚,船夫们浪漫又豪爽,就连生活的无奈,在这个地方,都带着诗意的色彩,美好地令人不忍亵渎。大师用他的故事让咱们看到湘西人在命运面前的无助和忧伤,却也让咱们产生对生命的悲悯,对美好人性的信仰。

我最向往《边城》里那些淳朴善良的乡亲们。翠翠和祖父去看龙舟比赛,当地的龙头大哥顺顺送他们非常多吃的。有人家娶新娘,翠翠的祖父送他们过河不收渡船钱。翠翠的祖父去世,周围的乡亲都来帮忙。他们虽然生活非常清苦,却能够互相帮助,像一家人一样生活在那个偏僻的小镇。

相比之下,咱们每天生活在钢筋水泥的城市里,人与人之间人情淡漠,有时候,甚至邻居之间都互不相识。这不得不让人遗憾。

我希望,有那么一天,咱们的城市也能变得温暖和谐。每一个人都有宁静的理想,人与人之间没有私心,爱护着咱们生存的环境,彼此互帮互助,共同建造一个家一样的世界。而这一切,都需要咱们像《边城》中的人一样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去生活。

高中生读后感 篇17

“小溪流下去,绕山岨流,约三里便汇入茶峒的大河。人若过溪越小山走去,则只一里就到了茶峒城边。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远近有了小小差异。小溪宽约二十丈,河床为大片石头作成。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亮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

《边城》里的文字总是不经意的撩拨着我的心弦,文中处处浸润着湘楚景色,处处是淳厚质朴的风味人情,字里行间飘散着一种淡淡的诗意。读起它时你便会被忧伤围绕,像是触及到了什么,是怀念儿时那个有着暖阳的冬日午后?还是现在这个让我有些把握不透的世界?

“由四川过湖南去,靠东有一条官路。这官路将近湘西边境到了一个地方名为”茶峒“的小山城时,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

这便是沈从文先生带给咱们的他的边城,一座沉默的城,一座质朴的城,一座宿命的城,从开始到结束似乎都在默默的隐忍着什么。翠翠,这个像观音一样的女孩子,她就是这座城的化身,从恋上了那个在梦中可以用歌声将她带到非常远地方的人儿开始,她便选择了沉默,虽然内心起伏不定,表面却始终如一。文中的结局疼爱她的祖父在雷雨夜里去世,天保淹死,白塔坍塌,默默相爱的青年恋人离去。翠翠依然重复着母亲的命运,惟有等待,“那人也许永远不会回来,也许明天就会回来。”

沈从文先生从人物的内心深处,以简练而又细腻,散淡而又自然的笔法刻画着人物的心理,使人不由自主的融入人物的心灵世界,融入湘西这片纯朴漂亮的土地,融入那群温良率直的人们中,他用诗一般的语言的轻声述说着整个民族的悲哀,召唤咱们炎黄子孙本性的良知,正是因为爱得这般深沉才孕育了这些带着哀思的文字。

我在想,为何取名《边城》,在心里它就这么“遥远”吗?还是在沈从文先生心灵深处正守护着什么?其实咱们每个人心灵深处不都有一座“边城”吗?也许那座悲天悯人的城已经随着历史的洪流沉入那厚重的底色中,而留给咱们的是对人生和社会的深深思考。

高中生读后感 篇18

面对时间无谓的流逝,我们只能急匆匆地追赶,因为怕时间再度从我们身边狠狠地溜走。时间确实是宝贵的,那我们该如何好好地利用时间呢?这个问题就要问大家了,在日常生活中,同学们可都要学会如何珍惜时间,合理去利用时间。毕竟,时间从不等人。

六年已匆匆过去,想起以前的日子,一切都恍如梦境,那么地不切实际,却又都是事实。大海捞针般,我终于在从前的记忆中,摸索出了一件能让时间感到挫败的事。

那是一个充满诗意的寒假。

北风呼啸,再加上银白色的雪花飘落,将我这个寂落的背影映衬得更加的孤寂了,只是没哭出来罢了。是啊,考试失败了,谁不伤心难过?“叮铃铃……”一阵熟悉的电话铃声又在耳边响起,看看电话屏幕,又是这个小洪庆,我苦笑一声,轻巧地接起电话,脑子里却在思索一会儿对话的内容会是什么。“喂,兰天,你知道这个寒假具体有哪些作业呢?我想知道自己有没有写完整?”即使自己早已想到她一定会这么问,可一时竟语塞而无法回答,思索了好一阵才予以答案,似乎是因为考试没考好才如此的吧!后来,无意中从这个电话得知自己竟然还有一项浑然不知的作业,而且量居然这么大,我全身颤抖了一下,完全没有注意到后面说了些什么,就这样恍恍惚惚的挂下了电话。话毕,我不禁反思自己前一次考试的失败,不就是因为自己不好好珍惜时间而造成的嘛!从前的我总是对自己说,还有很多时间,不急不急!可谁知,时间毫不留情地从我的戏谑声中而溜走。现在给我一个补过的机会,怎能不好好珍惜呢?说完,便开始了又一轮的“工作”。我,的确是在补作业,但我觉得,在临近开学再补并不可耻,因为至少我已经改过了,时间再也不会从我手中无谓的溜走了。“好了,大功告成!”我停下笔,喜滋滋地看着自己在仓促下但又不失认真完成的作业,开心、高兴、快乐集满于一身,那一刻,我终于有了战胜时间喜悦感!

时间是要靠自己把握的,假如有一段时间,你荒废了日子,只要还没有到亡羊补牢、为时已晚的地步,你的人生还是有救的。不要觉得我说的话厉害,事实就是如此。

时间抓得住就是黄金,抓不住就是流水,你想变成一个腰缠万贯的富翁,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的篮子呢?

高中生读后感 篇19

书的封面是大块大块深深浅浅的绿,这是大自然的颜色。时间在流逝,物是人非,只有足下的这片土地没有变。

每个人的人生都是独一无二的,即使重来一次也决然不会一模一样,然而,大千世界里大家的人生里我们都曾扮演过一样的角色,比如人家的孩子,比如人家的父母。

那是一种怎样微妙的变化,似乎有些东西像注定般轮回,某个场景排山倒海地从记忆深处浮现,只是我们的角色悄然发生了转变。

从文字的描述上,龙应台的母亲曾经是一个爱美、非常活泼开朗的女人,即便到了年老的时候也是如此,然而岁月还是没有任何的优待,她像无数老人一样逐渐忘记了很多事情,丢掉了很多过去,包括女儿。

安德烈的那些心理,龙应台有过,她的父亲也有过,你有过,你父母有过,你将来的孩子也会有。人生是连续的,变化是逐渐的,我们是不知道的。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张士豪变成了体育老师,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孟克柔变成了她妈妈,我们不知道我们什么时候会变化。

“油米柴盐一肩挑的母亲,在她成为母亲之前,也是个躲在书房里的大小姐吧。”总有一天,我们会变成别人的爸爸妈妈,我们会变成别人爸爸妈妈的爸爸妈妈,那时的我们会是怎样的呢?

这本书读起来很舒服,印得挺漂亮的,看的时候是不是放下,陷入回忆与思考。其实,没有一个内容或者观点是全新的,但这丝毫无损它的价值。除了那仅有的思想家或者哲学家,大多数的你我都在经历差不多的生活思考差不多的东西,然而有些东西我们却不法如此清晰地表述出来,我们任由它在脑海里浮现消失,然后忘记我们曾想过什么。

所以在这本书里,我看到的是一颗悲悯生活的心,只有热爱,才能体会。但更重要的,我看到龙应台女士的视野和文笔。文笔不是一种可以轻易模仿的东西,它建筑在你的视野和你对生活汲取的养分上,这是一种平淡但充满魅力的美丽。

书中的很多想法内容很多的你我都能书写出来,但是那样的角度和叙述方式却是我们不可及的。过去的一个多月,当我被忙碌的生活压得喘不过气无暇看我喜欢的书时,我很明显地发现自己的厌恶,我厌恶自己写出东西的不凝练和索然无味,我厌恶自己困于生活却在离生活越来越远。

高中生读后感 篇20

一口气看完《雷雨》后我心情着实激动了一阵子,可能是近来沉湎于《理想国》等让人脑抽筋的学术著作,而少看文学作品的缘故。初中时便想看这部书,因为当时“中学生必读课外读物”之类的书目上总有它的名字。可我竟一直没看,或许是因为我对戏剧不怎么感兴趣。看莎士比亚也会因为那些繁冗的抒情长段而厌烦(当然,也有翻译的影响)。

不看戏剧的原因之一,是里面的场景布置等段落时时提醒我这只不过是一出戏。《雷雨》也不例外。读到一半时我便想,四凤一定会死,尽管我不愿意她死。因为她是全剧中最无辜,最惹人怜的人物。安排她的死,既符合她的命运(即剧情的发展),又定会造成极好的悲剧效果。结局也不出所料,只是没想到死的是三个人。周萍是我一直觉得最难演的,因为他身上集中了太多的矛盾,他是个悲剧人物,却不易获得观众同情。后来读曹禺的序时,发现他也这么认为。

我向来不晓得怎么写书评。以来我实在没有那种冷静地读书,然后站在批判的立场上客观地分析作品的能力。读完一本书通常我只能体会一股模糊、激动、复杂的情绪,笔头想写什么却写不出,闷头一睡第二天心情平静又重新开始读另一本书了。二来我觉得读文学作品嘛,能进入到作者的情感,不求甚解也就够了,不喜欢那些像高中语文阅读题一样的分析、解构作品的评论家,更瞧不起豆瓣上一些故作高深的言论。也因为这个原因,我素来对中文系似乎有一种偏见。我觉得中国文化里就讲究一个“悟”字,多读多背多思就是了。正如作者所说:“我对《雷雨》的了解,只是有如母亲抚慰自己的婴儿那样单纯的喜悦,感到的是一团原始的生命之感。”“我很钦佩,有许多人肯费了时间和精力,使用了说不尽的语言来替我的剧本下注脚。”

最让我喜欢曹禺的,是他序里的第一句话:“我不知道怎样来表白我自己,我素来有些忧郁而暗涩。”这让我想到朱自清的“热闹是他们的,而我什么也没有”以及那一代的文人们。

最后小小地自豪一下,《雷雨》是曹禺在南开读书时开始构思的。

高中生读后感 篇21

这本满载盛誉的书能带给我怎样的体验呢。带着满腔的喜悦,我开始了读《围城》之旅。

整本书里,钱钟书先生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惊心动魄的故事;没有荡气回肠的爱情。那么,是什么使《围城》具有如此大的魅力,让一批又一批的学者们为之倾倒呢?我想这部小说的真正魅力似乎主要不在阅读过程,而在读完整本之后才产生。读完全书,再将主人公方鸿渐所有的经历简化一下,那就是,他不断地渴求冲出“围城”,然而冲出之后又总是落入另一座“围城”,就这样,出城,等于又行城,再出城,又再进城……永无止境。

回国的邮船与世隔绝,百无聊赖,自然如同“围城”,对方鸿渐来说,到了上海就应该是走出邮船这个“围城”,可是战时的上海实际上是另一座“围城”,方鸿渐到上海之后失业,爱情又碰壁,这境况更如同“围城”,因此他才不惜历尽艰辛到内地,希望走出“围城”,内地“三间大学”并不如他所设想的那样好,那里的勾心斗角的环境又使他重陷“围城”,于是他又渴求回到海,以摆脱“三间大学”这座“围城”,重回上海后生活愈是困顿,方鸿渐又打算再次冲出上海这座“围城”去重庆,……

小说结束了,读者并不知道方鸿渐后来的情形,但依其生活的逻辑可以推见,他又进入另一座“围城”,而且他可能永远也摆脱不了“城”之困。

这是为什么?为什么一个留学生归国带来的不是满腹的知识;不是新思想;不是能报效祖国的本领?而是使自己陷入一个又一个围城,不能自拔。显而易见是因为他软弱无能,因为他处处为他人左右。回国后工作是三闾大学施舍的;自己的爱情是在孙小姐千方百计的设计下,方鸿渐下圈套的;自己的婚姻是所谓好友赵辛楣一句话促成的。在每一个人生重要选择里方鸿渐都没有找到自己。所以他注定会不幸福、会被视为可有可无。

钱钟书先生笔下的方鸿渐是悲哀的。我们应该从中吸取教训。每个人的命运都应该由自己主宰;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想要的生活去拼一把。在面临选择时我们应该保持一个清醒的头脑,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然后去努力,遇到挫折,想办法解决,再努力,就这样!不要像方鸿渐一样在选择的漩涡中迷失了自己,成为社会的附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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