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曹文轩读后感100字集合86条-读后感
曹文轩作品读后感篇一
最先接触到曹文轩的书是《青铜葵花》,它是曹文轩纯美小说系列的一本,当初买这本书,是我们买来送给表姐家儿子的生日礼物,哪晓得这家伙,压根不喜欢看书,亏得我还费心地在书店给他挑了半天,才挑了这本适合他这个年龄阶段看的书。于是,我就拿回来看了看,24小时把这本厚将近300页的文章读完了,好久没有读小说了,它依靠情节以及优美的描写牢牢抓住了我读下去的欲望,从这一点上这本书很成功!通过看曹文轩的两本纯美小说,我对“纯美”的理解是单纯、优美,从每一处的写景描写,每一次的刻画人物,每一次故事情节的展开,都能体会出作者是在表达美。
《青铜葵花》讲的是一个男孩与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一个特别的机缘,让城市女孩葵花和乡村男孩青铜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12岁那年,命运又将女孩葵花召回她的城市。男孩青铜从此常常遥望芦荡的尽头,遥望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这本书,赚得了很多的眼泪,成功之处在于作品写苦难--大苦难,将苦难写到深刻之处;作品写美--大美,将美写到极致;作品写爱--至爱,将爱写得充满生机与情意。
而《草房子》是一本儿童读物,描写的是一个叫桑桑的男孩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小学生活。小说通过陆鹤、纸月、细马、杜小康四个同学性格特征、家庭背景和学习生活的描写,让我们感受到了孩子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以及同学间互帮互助的感人场景。即使学生之间有着各种各样的伤害,但是孩子的心底还是纯真的。
对比了这两本书,书店的人一再强调《草房子》获得的奖最多,可我还是比较喜欢《青铜葵花》,不过这两本书都是值得一读的好书!
很喜欢曹文轩在《草房子》一书的片尾话:“美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量。一个再深刻的思想都可能变为常识,只有一个东西是永远不衰老的,那就是美。”让我们在彼此平静如水或波澜壮阔的生活中,发现美,享受美,创造美吧!
曹文轩作品读后感篇二
风,吹着我的`脸。我已沉浸在《红瓦》这样的一本美好的小说中。它感动我们的是道义的力量、智慧的力量和美感的力量,而这些就在我们身边。
它以油麻地为背景,从一个中学生的视角诗意地描写了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乡村生活的淳厚风情,描绘了少男少女们在特殊的年龄阶段所经历的人生历程,表现了成长的艰难与坎坷,悲悯情怀中充盈的是成长的痛。
小说的开篇就将林冰置入新的成长阶段的起跑线上:跟着父亲,我走到油麻地中学的大门。他看了一眼门里的一条铺着煤渣的白杨夹道,将我的身子扳动了一下,以使我的后背对着他在我感觉到本来抓在他手里的铺盖已转移到我的背上时,我听到了他的声音——“自己走进去吧。”
那条道很宽,很长。两行白杨拔地而起,青森森地直指天空,让人觉得有一条深不见底的隧道,要通向另一个陌生而不可把握的世界。
但下面经历的事更令人入迷。最后林冰走了,离开了红瓦房和黑瓦房。
少年时代的成长期,之于人的一生是极其重要的。少年的灵魂是一块柔软非常的橡皮泥,生活中的任何指印只要在上头轻轻一摁,便会留下指纹。这些指纹如同胎记一样,伴随着一生,抹是抹不掉的。一个人在这段时期内就已定型了,剩下的只是发展,只是实现。好似炼出炉的钢,它在本质上已无法改变,能变化的只是它的形状、用途。
人是在痛的伴随下成长的,没有痛,就没有成长,因此,我们并不会因为怕痛而拒绝成长。回忆是对生命的过滤,是重新上路的准备,所以《红瓦》有了这样的结尾:“黄昏时,我已背起铺盖卷,走上了静寂的白杨夹道。在我的身后,是红瓦房和黑瓦房,是永远的红瓦房和永远的黑瓦房。
曹文轩作品读后感篇三
自从读了《枫林渡》这本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这本书是曹文轩写的一部早年被他遗忘的旧作,是他偶然从一只破旧的纸袋中发现的,它写作与三十多年前。
这是一个悲悯又温暖的故事。凄风苦雨,不足一岁的蓝蓝被奶奶送到了乡下,在这十年中,乡下的奶奶和蓝蓝相依为命,后来,奶奶,蓝蓝和短尾巴猫一起被妈妈接到了城里,住进了外婆家的市长小院。蓝蓝对城市生活充满了新鲜感,但同时也给他们带来了巨大压迫感,在城市里,蓝蓝认识了一个很没礼貌的小男孩童童,是蓝蓝的弟弟,童童经常欺负蓝蓝,妈妈总是不分青红皂白批评蓝蓝,有时妈妈还耍小孩子脾气,妈妈什么活也不干,还经常指责奶奶干不好家务活,嫌她丢人,外婆也批评妈妈,不要这么任性,可她总是哭,不能受一点指责,后来,妈妈没听外婆的话,把短尾巴猫打死了,把前来看望蓝蓝的枫林渡的稻虎哥,给赶走了,由于妈妈的刁蛮任性,目无尊长,不懂得尊重别人,奶奶回乡下了,蓝蓝也跟着回乡下了,蓝蓝希望妈妈能够意识到自己的缺点从而改正后,再来找她。
这部小说选取了童年中不太被人所关注的一个具有影响力的主题。叙事从容而富有张力,在平淡的生活琐事中,反映出来部分人物之间的沟壑,践踏别人的尊严,撕裂宝贵的亲情,从而导致自己失去亲人,也不被别人尊重。而底层人物的人性光辉则让故事有了光亮和温暖。人与人之间要用真心诚意交往,彼此尊重,不要只懂得索取而不知回报,只看到别人的缺点而忽略自身的不足,要时刻反省并检讨自己,及时改正,同时也要提醒别人,做到共同进步。这样才会有一个充满爱与温暖的世界。
《曹文轩文集》范文一
朋友们,你们听说过曹文轩吗?他是我国著名的作家,他的作品曾多次获奖。从前年开始我就喜欢读他的作品。尤其是讲是一个叫桑桑的小男孩从一年级到六年级的故事。
如《草房子》这本书,我就是百看不厌。草房子是一本桑桑接触教育记叙文。 桑桑是一个特别的人。又如在《秃鹤》这篇中,桑桑是一个很顽皮的男孩。在《纸月》这篇中,桑桑是一个勇敢的男孩。在《红门》这篇中,桑桑是一个会化敌为友,珍惜朋友,胆小而又知错能改的男孩。
总之,桑桑是一个特别的人。他曾经把家里煮饭用的锅砸了,去买鸽子;他曾经在大热天穿着棉袄,棉裤和棉帽在同学们面前尽情表演;他曾经用家里的蚊帐去打鱼;他曾经用家里的碗柜为他的鸽子们做个家……桑桑曾今做过和别人不同的,令人想不到的事情真是数不胜数。
我想学桑桑那化敌为友的"本领",因为在生活中谁和我有仇,我会立即迎上去对骂,跟他一个星期不说话,不允许他碰我所有的东西,我也不会碰他所有的东西。我想学桑桑那珍惜朋友的"本领"因为我在生活中仅仅为了同学借我橡皮没和我说,我就立刻和他翻脸不和他玩。我想学桑桑那认识自己的毛病并改正的好习惯。因为我从一年级到六年级的毛病就是写字不认真,上课不听讲,所以我要向桑桑学习改掉自己的毛病。
你们也喜欢读曹文轩的文章吗?把你喜欢的也写下来,和我一起发表吧。
《曹文轩文集》读后感范文二
《曹文轩纯美小说全集》是一本很厚的书,约4厘米的厚度。他总是静静地立在我家书柜的最里层,等着我去发现他,翻阅他,慢慢领悟其中的美妙……
我是在两年前在一次大扫除的时候发现这本书的,上面已经落满了一层薄薄的灰尘,我翻开了他,深奥的文字和一连串的乡间小说让我顿时失去了兴趣,丢下了这本书,兴趣转移到了其他图文并茂,好看易懂的书籍上面。
两年后,出于家中的书已被我全部看完,我打开书橱左翻翻右翻翻,再一次发现了这本书仿佛有着什么魔力一样,吸引着我伸手去翻开它,阅读他,看透他。我翻开了第一页,运用合适的修辞手法和熟练的描写将我深深地吸引住,我便再也不肯放下。做完作业看几页,睡觉前看几页,如饥似渴,不出一个星期,硬是将这本书"吞"了下去,也了解了很多的乡间的景色和风俗。
就算读完了这整本书,我还是不肯放下,翻到第一页开始慢慢推敲字中的含义,同样让我乐此不疲,经常充一袋奶茶,坐在阳台放着的躺椅上,晒着温暖的阳光,细细品味着奶茶的香浓和文字中的'涵义,像一个老人一般。
是的,这本书对我的感触很深,一个个乡间孩子们之间发生的小故事展现在了我的面前,有的有趣;有的伤感;有的团圆;有的……
就像人的生活一般,酸甜苦辣,还有带着咸味的泪水,让我难以忘怀。书中的记录着乡村孩子们的发生的动人有趣的故事,让人感觉犹如身临其境。我体验过乡村生活,那才是真正的大山中的地方,没有电扇、电视、电脑,只有最落后的电灯泡,也是忽闪忽闪的。生活并不优越但却活得十分质朴,邻里之间的孩子友情十分深厚,一看到城里来的人,马上拿出家中最好的小菜,生怕照顾不周。让我们受了苦,晚饭每家桌前总是会传出阵阵笑声,如清脆的铃音和着傍晚轻柔的微风,传遍整个村子。
"桑桑家的那些在外觅食的鸽子,受了惊吓,立即离开了野地,飞上乱云飞渡的天空,然后像被大风吹得乱飘的枯叶一般,飘飘悠悠飞回草房子。白杨在大风里鸣响,旗杆上的麻绳一下一下猛烈得鞭打着旗杆,发出叭叭的响声。"
这一段是我从书中摘抄下来的,这段十分生动地写出了大风"呼呼"吹来时村子的景象,让人感觉意犹未尽,不由得赶紧翻开下一个故事,这将又是一个乡间孩子们发生的有趣的故事……
曹文轩作品读后感500字1
这几天,我生病了,需要输液,在这难熬的输液的两三个小时,只有用这个办法来消磨慢吞吞的时间了。
今天为了赶着去输液,我随手拿了一本书,(到了医院)才发现是曹文轩的《根鸟》。妈妈以前看过它,她觉得很好看,我却不这么想。不过实在没有什么书可看了,就看看这本吧,我便津津有味地看起这本书。
读到最后我才发现这本书挺好的,里面讲了一件很感动人的,那就是根鸟看见那只白色的鹰和那天做的神秘的梦,(还有一个)让他(感到)神秘的女孩紫烟,一直围绕在他心里,最后他决定自己去寻找紫烟。
他在路上经过了层层磨难,经历了很多事情,也帮助了很多人。
在这一路中,有很多惊险的事情。比如在那一次,根鸟差一点被凶恶至极的长腿变成患有失忆症的人,最终他(凭借)坚强的意志,没有被长腿的妖言惑众所勾引,勇敢地逃了出来;还有一次,他甚至丧失了求生的本能,想回家,可是回到家他的父亲再次鼓励他,使他又一次振作起来,踏上了寻找紫烟的路。
读了这本书,我能感受到根鸟(并不)是一个各方面都很优秀的孩子,有时候坚强,有时候软弱,有时候害怕,有时候勇敢,最终还是克服了自己的缺点,拿到了人生中最高的荣誉。
我也有很多缺点,像根鸟一样,我要像根鸟一样自己来克服自身的种种缺点,让自己成为一个完美的人。我要向这个目标努力,加油!
曹文轩作品读后感500字2
读完《草房子》就像品完一杯香茗,那份自然的清香萦绕在心头,久久挥之不去。纯净的文字,纯真的乡情,纯朴的风物,纯美的人性,“纯”和“美”是对这本书醉简单的概括。它是那样的真实自然,弥漫着原始的未加雕琢的自然气息的唯美,美得动人心魄,美得洗去俗人的浊气,它是一种伤感的美,让人觉得苦难也可以这么美,不过却让人的心生疼生疼的。
油麻地小学的孩子在苦难的面前以一种坚忍的姿态去默默承受,他们瘦小的身躯在那一刻显得如此高大,散发着一种刚毅的美。
陆鹤是个长着光光脑袋的孩子,因此,大家都叫他“秃鹤”。他充满无助与孤单,他常常坐在小镇水码头最低的台阶上,望着波光粼粼的湖水发呆、流泪。可是他最终凭着自己对尊严的执著坚守找到了自信,让所有的人对他刮目相看,他爽朗的笑声响彻油麻地。
纸月,一个内向柔弱的女孩,却拥有一颗坚忍不拔的心。和奶奶相依为命,一个人来去几里路坚持上学,风雨无阻,邮用她一颗幼小稚嫩而善良坚忍的心默默给人以力量。她关注的眼神,一篮篮新鲜的鸡蛋和青菜,都给疾病中的桑桑莫大的安慰,这注定纸月有一个坚定的人生。
桑桑,小说中贯穿始终的主人公,他的独特,他那种隐隐的普爱之心处处给苦难的朋友一无形的力量。他支撑起油麻地孩童的一片天空,注定他在“一大片金色的草房子中走出疾病,走出油麻地,走向那只巨大的旋转的花环”。
即使物质贫乏,即使病痛的缠绕,即使再难的将临……一切悲惨丑陋的事都掩盖不了那些孩子美丽的心,他们在苦难中坚强,在爱中成长。即使有一天大家都分开,一切都在改变,那份曾经珍藏在心中的美好回忆却永远不会变质。
曹文轩作品读后感500字3
在这次寒假中我读了很多曹文轩的作品如:《草房子》、《青铜葵花》……我影响最深的是《草房子》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在讲男孩桑桑刻苦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 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少女少男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著坚守,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间闪耀的人格光彩……这六年来,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六年。
第一章讲的'是秃鹤,这是你可能很纳闷,应该和我最初读这本书是想的一样这秃鹤是人还是动物听啊!我往下说,秃鹤跟桑桑从一年级到六年级,都是同班同学。这下你知道秃鹤是人还是动物了吧!秃鹤原叫陆鹤可是他是个秃子,所以就都叫他秃鹤。秃鹤三年级之前都并不在乎自己的秃头。可能是他们村不只他一个是秃头吧,也或许他太小了不在意自己是秃子。秃鹤的头很光滑很耐摸。别人用一个东西换摸一次他的脑袋。
只到三年级时秃鹤对自己的秃头在意起来了。谁要摸他的脑袋他就跟谁玩命。有一次,卖肉的丁四切下足足两斤重的肉,换回一次摸秃鹤的光头。秃鹤伸出油腻腻的手说:“你先不肉给我,”丁四说:“先让我摸,”秃鹤说:“不,先给我肉。”丁四召集了几个人过来作证,秃鹤拿了肉把肉甩到了泥巴地。撒腿就跑,丁四拿起割肉刀急忙追赶。看追不上了喊了一声“小秃子”转身就走。秃鹤不在快活了。
这是第一章的一小部分。在这本书中我会笑、哭里面的内容丰富多彩。我真心向大家推荐这本书。
曹文轩作品读后感500字4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曹文轩写的书,叫《草房子》。他讲述的是在我姥姥生活的那个年代的故事,一个叫桑桑的男孩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
桑桑是个敢想敢做的小男孩,他甚至比我还调皮。有一次,桑桑为了能让自己养的鸽子有个家,他把家里的碗柜做成了一个大鸽笼,结果被妈妈狠狠揍了一顿。还有一次,他把蚊帐改成了渔网,虽吃到了美味的鱼虾,但晚上被蚊子咬得全身大包。我也有很多奇思妙想,但多数不敢做,或在萌芽期就在妈妈的责骂中破灭了。书中还讲述了桑桑和秃鹤、桑桑和细马、桑桑和杜小康、桑桑和纸月、桑桑和他的老师们以及和秦大奶奶的一连串催人泪下、感动人心的故事。桑桑的聪明、活泼、热情、勇敢、善良都让我喜欢。特别是桑桑得病时,我真为他担心,害怕他就这么死了。而桑桑在面对死亡时表现出的平静、乐观、勇气,以及想为他人做点什么的精神让我感动。
虽然曹文轩描述的不是我所生活的年代,但他好像钻进了孩子的心理,孩子们的快乐,孩子们的苦难让我产生很多共鸣。尤其他优美的文字,活灵活现的比喻,让我理解了生活中的轻松与沉重、欢乐与苦涩、希望与失落。
我喜欢这本书,我以后还要读更多曹文轩的书。
曹文轩作品读后感500字5
这是作者的一部中短篇小说集,包括《狗牙雨》、《海牛》、《枪魅》、《大水》等历年发表的15篇作品,这本书的作者就是曹文轩。 其实让我最难忘的就是《大水》这一篇文章。
里面讲的是一个小男孩—漂儿,在一个被大水围困的小城镇里游荡,走着走着听到了了一阵手风琴声。抬头一看,看到了一个在拉手风琴的人,拉手风琴的人看他无依无靠就带她去呀饭馆吃饭,然后讲了自己的故事,原来他这手风琴是一位老人教给他的。最后拉手风琴的人和漂儿露宿了一晚上后,自己凑足了钱,雇了两名船工,自己从湖上走了。
这个拉手风琴的人,让我受益很大,但我不完全同意:他说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是享受的,他反对苦行僧。他还说如果我能像大亨一样,住豪华的酒店,哪怕住一晚上,哪怕第二天只能喝白开水,但我认为来到世上不刚上为了享受,他单单作为一个地球人必须有自己的信仰,奋斗目标,而这个目标就是学好知识,为大多数的人谋福利,造福社会造福人类,然后才能有一定的物质基础,为了目标,我必不怕吃苦,认真学习,打下扎实的基础。
所以我要好好学习,守诚信,有前进的决心,才能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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