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的浆声读后感汇合96句-读后感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1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朱自清散文精选》,作者是朱自清,里面的内容可丰富了朱自清初次创作的抒情散文,他体现出他的生活观。
文中的《背影》散文,这篇散文中体现出父子之间的情意,《背影》这篇散文警惕我们,往往很平凡的情感,是最容易被忽略的。我们要珍惜眼前的一切,否则,在将失去时,才去发现东西的存在,知道有多重要。朱自清还写了反应社会生活的散文如文中的《论吃饭》散文,这篇散文充分写出了农民反抗大户.反抗饥饿.反压迫的政治觉悟和勇于反抗的集体意识。我看完这本书时,认为这么一句写的最好:春天像刚落地的娃娃,从头道脚都是新的,它生长着。春天像小姑娘,花枝招展的,笑着,走着。
春天像健壮的青年,有铁一般的胳膊和脚.腰,它领着我们向前。娃娃.姑娘.青年。把春天写活了,这句话从不同的角度,写出了春意盎然。读完这本书时,我最大的感触是:作为一个人,应该知恩图报,珍惜时间,珍惜自己拥有的一切,决不向邪恶势力屈服,相信正义可以胜过邪恶。当我想道要知恩图报时,就幻想:长大后,我找到一份好工作,我一定要报答我最敬爱的成老师。自从我从三年级开始,来到这里,认识了因为一些调皮学生才会凶巴巴.才会愤怒的成老师。但是。就是成老师我的的成绩有了改善,正是因为他教书严格,让爱捣蛋的同学成了温顺的小羊。我深情地说:“成老师,谢谢您。”
每当我头仰望蓝天时,它是那么湛蓝,又想到如今的社会已经发达了,科技技术提高了,成功人士越来越多了。我仿佛见到了未来的美好瞳幜。是啊!在党的阳光下,生活如此美好!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2
最近我买了一本《朱自清散文》,当我读到《白种人,上帝的骄子》时,颇有感想。
这时发生在电车上的一幕,作者看到两个西洋人,他仔细的看其中的一个孩子,不料却受到那个西洋孩子的袭击——眼神的攻击,那眼神中也透露着轻蔑与鄙夷,让作者不禁感到一丝凉意。
我觉得朱自清说的对,人人都应有赤子之心,因为这个世界不属于某种人,也不属于某国人,更不属于某个人。我们都有享受这个世界的权利,这也是文中世界之世界的含义。而文中的“小西洋人”却片面的嵌入了国家与人种的定型中了,他们自认为比别人优越,所以以轻蔑的态度来对待中国人,来践踏国人的尊严,这不光是中国人的损失,更是世界的损失,这也是对世界的侮辱,再回头想想也就是那时中国人“低三下四”,才会出现“中华不振”的情况。也就是那是中国的“弱小”才“育”出了那样的小西洋人。而我又从“脸上布满了横秋的老气”看出,这样的优越感不仅能使人变成穷凶极恶的禽兽,也能使天真的儿童变成老态横秋的老人。我想这也是为什么作者称那个孩子为小西洋人而并非“孩子”,因为他不属于世界,只属于大洋彼岸一个渺小、孤独的人。
文章的最后,作者说那白种人是一位强者,适者,但我觉得一个以侮辱别人来获得“强者”这个标签的人永远不会成为一个强者。世界天天都在变,而只凭借那一针见血的表现能成为一名永远的适者吗?
读完这个小故事,让我更加看清了这个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我们每个人都应是其中一份子。而在这时我想,胜者也不一定为“王”,败者也不一定为“寇”吧。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3
清茶是淡香的,咖啡是苦涩的,美酒是辛辣的,它们虽然味道同,但都能给人们带来美好的享受,让人回味无穷。在《朱自清散文集》中的文章,有的似清茶,有的像咖啡,有的是一杯淳淳的美酒。
令我感触最深的还是《春》。文中,朱自清先生把春比喻为一个刚刚睡醒的孩子,欣欣然张开了眼,遍地的野花仿佛是天上的星星眨着眼。那风,不再像冬天那样寒冷,像母亲的手,轻轻地抚摸着万物。温暖的春风中,孩子们高兴得放着风筝。春天,春雨是寻常的,它滋润着世间的万物。《春》这篇文章中,我认为最重要的一句话是:“一年之计在于春,刚起头儿,有的是功夫,有的是希望”。春天代表着绿色,寓意着复苏,象征着希望。我们只有在春天播下希望的种子,到秋天才会有累累硕果。他那栩栩如生、独一无二的语句,像小河的流水般灌溉进我的心里,虽然现在是冬天,但我似乎感觉到了春天生机勃勃的气息。眼前仿佛呈现出一幅鸟语花香的春景图。
“一年之计在于春”在这个美好的季节,是最适合放风筝了。朱自清在春天看到了一个热闹的场面,在“城里乡下,家家户户,老老小小,也赶趟儿似的,一个个都出来了。”人们都以欢笑和努力,满心欢喜地迎接着春天,迎接着新的一年、新的开始。一直为现在的美好生活而奋斗……
春天,是希望的种子、是生命的开始、是美丽的象征。我从朱自清写的《春》中,看到了我们祖国美好的未来。人们在努力地工作着、奋斗着,从希望的春天开始,为我们的世界多添一份光彩。
请大家就从现在做起,憧憬着我们的未来,一起来为明天而努力吧!
我热爱春天,歌颂春天,但我更珍惜春天!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4
在那寂静的夜空中,一轮明月照耀在我的床前。我一个人静悄悄地躺在床上,久久不能入眠,心中回荡着《朱自清散文》中的一段段如美酒般醇厚而富有哲理的话语。
“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欣欣然张开了眼……”那些朴素中包含着清丽的文字,说实在比那些华丽的童话更是深入人心。我的心,瞬间成了一个清幽的峡谷,对朱自清先生世界的呼唤许久不散去。说起朱自清写的散文,如天上的彩桥,诗词的天堂,唱响一代又一代青年热血沸起的心海。
在我心情难过、忧虑时,躲在书房的角落中,细品朱自清写的散文是种享受。品味《背影》时,那时,朱自清已20岁,他的父亲却总对儿子放心不下,非要送儿子去北京上大学不可。父亲事事亲力亲为,背影不光是父亲离去的印象,还是“父爱子,子敬父”的父子情深的彩桥。
再品《匆匆》,时间匆匆,岁月匆匆,匆匆流逝的时光是短暂的,又是美好的。“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世上只有一样东西却是一去不复返的,它就是——时间。时间,滴答、滴答,就在我提笔、眨眼、写诗的一瞬间,滴答,它,又走了。时间,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上帝自然会给予每个孩子有限的时间精灵,需要你去照顾它,它的长度由你决定,想长就长吧,想短就短吧。它,就是你是灵魂。你的灵魂,用挥手的一把汗握在你幼小的手心。珍惜时间吧,珍惜自己所拥有的每一秒。就是我们一生最伟大的举动。
夏夜里,我慢慢读着:“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迎着月儿,吹着凉风,我似乎隐隐闻到了一股沁人心脾的花香。月睡了,星困了,夜宁静了。月合上那明朗的眼,洒下一丝丝亮片,让孩子做个帆船之梦。而此时,月夜下,我睡了。她为我点亮夜的最后一束火把,夜,又宁静了。
朱自清先生的散文质朴缜密,语言精炼,如文学世界的美酒,我,醉了。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5
一次读书活动,让我有机会接触朱自清的散文。我对朱自清的初次了解是通过《背影》这篇文章开始的,之后又在高一学习了《荷塘月色》这篇文章。霎时间被他特有的优美文字所吸引,便在这个假期决定深入的了解一下这位“诗人”的世界。
朱自清的每篇散文中都不时地通过对一些细致景物的描写来体现他优雅的行文风格。不同于俞平伯的缜密,也别与冰心的飘逸,异于周作人的隽永,也不似鲁迅先生的深刻犀利。他在每篇文章中都在体现着,浪漫的气息。他将不明不暗的梅雨潭写出了醉人的绿,他将万物复苏的春描摹成一个初醒却睡眼惺忪的孩子,没有过于华丽的辞藻,却又不失细腻,这就是朱自清的文字。
“薄薄的青雾泛起在荷塘里,叶子和花仿佛在牛乳中洗过一样,又像笼着轻纱的梦。”月下的荷塘在朱自清的笔下是朦胧的,作者的内心也是如此。大革命失败后,作者对共产党的“革命”产生怀疑,处于白色恐怖时期的作者经历了好友闻一多、李公朴的身死,又对自己的命途与国家的未来感到迷茫。“又如刚出浴的美人。微风飘过处,送来缕缕幽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对荷塘的描写都是云里雾里的,看不真切的所以这是作者的内心缩影,是如此的迷茫与无奈。
五四运动落潮后,朱自清又意识到当时的青年们崇尚过去、忧虑将来,将本来应该做的都荒废了。为了使这些象征着“新生命”的青年觉醒,作者写下了《匆匆》这篇文章。他像是反复责问自己,又像是在责问别人“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了呢?是有人偷了吗?”他不甘心八千多个日子在自己的手中溜去,便又问道:“去的尽管去了,来的尽管来着,去来的中间又是怎么匆匆的呢?”他感叹时间的流逝,也是对心灵不平的一种诉说。这也是五四运动低潮后青年们的普遍情绪。因此,他要让青年们知道,生活中的各种过程都有每一刹那的意义与价值!每一刹那的时间里,都有它相当的位置。
朱自清的浪漫中是夹杂着对现实的宣泄,这对我们的写作也有一定的启示。作品是抒发真情实感的媒介,并不是无病呻吟。带有真情的文字,即使没有华丽的辞藻也可以意味深长。
朱自清一身重病,宁可饿死,不领美国救济粮。”在美帝的挑衅下,他忍不住了,用行动向那些压迫中华民族的侵略着说“不”,挺起了中华的脊梁。
我喜欢他的散文,更敬仰他的为人。一个浸润着春雨的诗人,一个留给我深思的背影……他既是多愁善感的诗人,也是满腔热血的民族斗士。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6
朱自清,我们已经对他不陌生了。他是一位伟大的散文家,他以他独特的美文风格,为中国现代散文增添了瑰丽的色彩。在初一时,我们就学过他的《春》,初二又学了他的《背影》,可以说从那时起我就开始走近朱自清了。
《春》向我们描绘了一幅风景如画,生机勃勃的画面,使人不得不赞叹他的优美的文字和细腻的内心。他那刻画得栩栩如生的画面,让我感到十分惬意,于是我忽然发现观察事物其实就这么简单。从《春》中,我看到了新的开始,看到了无限美好的未来。
再品《背影》,我读到了除了感动还是感动。是啊,在这个世界上,那个为我们遮风挡雨的人,那个拉着我们害怕的小手过马路的人,那个在我们累了主动背我们的人,永远都是我们最亲爱的人。他是家庭的顶梁柱,是护航的军官。可是他们是人,不是神。七尺男儿也有脆弱的时候,我们这些作儿女的可曾想过为他做点事?哪怕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从《背影》中,我看到了我父亲为我操劳的样子,看到了一个父亲的伟大。
朱自清的《正义》,是我感触很深的一篇文章。读完后,我也不禁想问:人间的正义到底再哪儿?朱自清说,正义在人们心中。可是现实生活往往不是这样。有些人口口声声地把“正义”二字挂在嘴边,呼吁人们要做正义的事,要做正义的人。可是暗地里却在做着罪恶的勾当,就像有些官员受贿,他们今天收这个的钱,明天收那个的礼,在自己的职位上疯狂地敛财。这种人面兽心的做法是遭人唾弃的。也许,少部分人心中仍存有正义,可是那也许将会被现实吞噬。从《正义》中,我看到了现实社会人心的真假难辨,看到了虚伪。
朱自清笔下的无论是梅雨潭的绿色,还是清华园的月光,或是秦淮河的夜景,都被他生动、形象地展示出来。欲达夫说:“朱自清虽则是一个诗人,可是他的散文仍能够贮满那一种诗意。”可我却觉得,朱自清是诗与散文的完美结合。
在品位经典时,我读到了一个伟大而又细腻的朱自清。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7
朱自清大家因该都了解他,他是的作家和学者,他写了许多有名的文章,都是以叙事的抒情为主。我读过他的《背影》,《荷塘月色》和《桨声中的秦淮河》。这些散文都有同样的特点,素朴,慎密,语言洗简,文笔清丽,读完以后身临其境,回味无穷。
在《朱自清散文精选》中,有他三十五多篇散文,这本书中第一篇散文就写了他最有名的一片的散文,《匆匆》。这篇散文写出朱自清应对“逃走如飞”的匆匆时光而产生的无奈,怅惘,比切还有对未来的追求和探索。
我最喜欢边读《匆匆》边思考它所表达的意思。在《匆匆》里一句话是这样的“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这句话表面上是疑问句,但实际上却表达了作者对时光逝去而无法挽留的无奈和已逝去的的深深遗憾这句话一向印在我的脑子里反复回味,总觉得有无穷无尽的含义包含在这句话中。
当我读到最后一段时,我又在细细的回味,原句是“你聪明的,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这句话和前面的那句起到了呼应作用文末和文首的提问在文字上看是一样,但是在表达的感情上却不一样了,文首的提问是强调一种无奈和怅惘,而这句的提问是一份激情,是一声呐喊,我们要区分这两句,在读这两句话时语调是不一样的。
时间,它本身是看不见的,又摸不着的,但是在朱自清的笔下作者用丰富的想象力,将事件的形象描述出来,为我们捕捉了时光逝去的踪迹。他把时光比作针尖上的水滴,青烟等,表现出时光的无声无息。
在文章倒数第二段,作者又运用了拟人的手法,把无形的时光不做他朝夕相伴的朋友,这样能够表现时光的一往无前转瞬即逝的态势,还能够极其传神的表现出作者应对匆匆流逝的时光欲留不能,欲追不及的惋惜和怅然。
读完朱自清的散文,我突然明白时间是宝贵的,不要虚度光阴,必须要珍惜时间,尽力做好买一件事。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8
朱自清的散文集给我一种感觉,他在教我们一个一个人生的哲理,当然,也有写景的文章,他的散文集洋溢着一股真挚、让人深思的感情。他的散文构思精妙,让人很容易找到文章的中心,并了解。
文章写了很多故事,有写人的、有写季节的、有写景的、还有写游记的,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匆匆》这篇文章,虽然很短,只有七八百字左右,但它却用很多例子来表达中心,让人一下抓住“题眼”,文章给我一种亲切感,仿佛是一个和蔼可亲的老爷爷在与我谈话,这篇文章充满了智慧和人生的哲理:“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文章虽然没提一个关于珍惜时间的字眼,但从文章里举的例子和反问质疑中,我们不难看出,朱自清爷爷在向我们说明珍惜时间这个道理,他告诉我们日子是一去不返的,新的日子一瞬间就走了,如果抓不住,像流水一样流走;抓住了,向黄金一样珍贵。可见,时间对我们来说,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这个谚语也充分体现了时间是用金子买不到的,无论你多有钱,没有了时间,也会慢慢老去,那么,那些钱能干什么呢?时间是无价的,能够说,时间自己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财富,它与别的东西不同的是:只要珍惜它,多久都用不完,如果你浪费它,弹指一瞬间,它会消失的无影无踪。人生只是短短几个春秋,既然如此,我们何不好好珍惜它,难道要让时间白白的从你身边流逝吗?时间也是最公正的裁判,不同的两个人,一个碌碌无为,到之后什么也没留下,只留下无穷的悔恨;一个艰辛劳作,换来得是累累硕果,他们的人生闪烁着耀眼光彩。
朋友,从此刻开始,好好的珍惜时间吧!让我们一齐做时间的主人,好好的驾驭它!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9
朱自清先生的这篇散文名篇,我是在十几年前开始读的,至今已看了很多遍。每次读时内心中都有所感,可是仔细品味时,又无法确切的明白其中的滋味。多年后,我在生活的磨练中,品味了世事的艰难,人生的变迁,对社会、对人生渐渐有了看法,经由这许多经历之后,在闲暇时偶尔内心里会浮现出《匆匆》上的一些话语,平淡里却蕴含至深哲理。倏尔似有所悟,才渐渐体会到这篇文字优美的散文,在淡淡的愁思里却寓意深刻。所以禁不住想写点什么出来,如果有缘人偶然看到,能有所获,则欣欣然矣。
如果有人问:什么是生命?则会有很多很多说法,可是众说纷纭,无所适从。然内心里却对此问题挥之不去,茫茫然然,正如《匆匆》说:“我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的回去罢?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是啊,我们懵懵懂懂的来,糊糊涂涂的走,在生命的过程里,如一场黄梁,了无所得。李白在《春夜宴桃李园序》中说:“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人生若是旅途,这一站起点是生,这一站的终点是死,没有一个死去的人会让生者明白死去后的体验,可是死是我们必须面对的,正如我们有生,可是为什么会恐惧死亡,我想正是源于我们对生的无知。大话西游中孙悟空说:“生有很欢,死有何苦?”。我们总要抓住一些东西,让我们自己感觉到生命的存在。我们活的时候,争名夺利,无休无止,我们的欲望大的可怕,我们总是看见自己没有的,却总是看不见自己有的;我们总是追求进取,可是却不知道休养生息。因此,老子说:“知止不辱,知足长乐”。孔子说:“亢之为言也,知进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丧。其唯圣人乎?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为圣人乎?”。是啊,人的欲望是无穷无尽,可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资源却是有限。知进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失,早晚自食恶果。正如我们赤裸裸的来,赤裸裸的去,可是我们给子孙后代留下了什么?给世界万物众生留下了什么?给养育我们的天地留下了什么?一个人的富有,聚敛了的财富,要靠千千万万的穷人供养;一个发达国家的富足,要靠众多不发达国家的供养;杜甫说: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我们赤裸裸的来,赤裸裸的去,死的时候你能够问心无愧吗?如果能问心愧,庶乎近焉。
“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很悲观吗?也许以前我是这样看得,但是现在的观念看来,这句话是很冷静的,我们之所以为人应该明白:为什么人之所以为人?应该明白:我们为什么而活?有人说:过去的已过去,如轻烟、如薄雾,不留一丝痕迹;未来的还没有来,太渺茫;只有现在,是最实在,最可把握的了。我认为这个观念很好!可是仔细推敲起来,却发现最可把握的现在是如此的不可把握,当你想抓住它时,它刹那即逝,了不可得。子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是啊,当我想现在时,现在马上就过去了,倏然而逝;可是未来的日子,马上就在现在的影子里变成过去。正如金刚经说:“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为来心不可得”。过去,现在,未来了不可得,轮回往复,故王羲之言:“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我们今天看过去人正如我们的子孙后代看我们,那么我们是进步了?还是退步了?我们将何去何从?子曰:“天下何思何虑?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天下何思何虑?”。
朱自清先生感叹,我们的日子逃去如飞。佛说:我们的生命是念念生灭,比射出的箭快。你掩着面叹息,又能怎么样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在八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是啊,你何曾留有一丝一毫的痕迹呢?就算你有无尽的财富,广大的声望,可是你能带走什么?你终将赤裸裸的走,不留一丝痕迹。如果你一生无尽的求取中,在临命终时,猛然发现做了一辈子欲望的奴隶,可是并不知道为什么要走这一遭?这是多么可悲啊!所以,当你有生命时,应该看到那些同样拥有生命的众生,我们的生命是相同的,大家都是天地所养育。当你为人时,除了看到那些生活舒适而富有的人,同时更应看到有很多人的贫苦悲惨。芸芸众生,我为何物?所以,从这里你就可以体会到古圣先贤的救世苦心。佛祖教诲我们:“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孔子教诲我们:“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善不积不足以扬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恶之家必有余殃”;刘备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是啊,你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可是众人的力量是无穷的,社会上的大多数人避恶向善,我们的社会就是天堂;反之,则是地狱。我们的快乐,是源自我们的内心;健康的身体,和睦的家庭,知足感激之心,是人生最大的幸福。如果失去了这些,就算你拥有无尽的财富,你的快乐又在那里呢?
最后,“你聪明的,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相关资料
朱自清(1898.11.22—1948.8.12),原名自华,号秋实,后改名自清,字佩弦。原籍浙江绍兴,生于江苏东海,后随祖父、父亲定居扬州。幼年在私塾读书,受中国传统文化的熏陶。因三代人定居扬州,自己又毕业于当时设在扬州的江苏第八中学高中,且在扬州做过教师,故自称“扬州人”。
朱自清在扬州生活了13年,在这里度过了他的童年时期和少年时期。对古城这段生活,他的感受是微妙、复杂的。大概是生活过于单调,所以他后来曾说,儿时的记忆只剩下“薄薄的影”,“像被大水洗了一般,寂寞到可惊程度!”1916年中学毕业后考入北京大学预科。1919年2月写的《睡罢,小小的人》是他的新诗处女作。他是五四子国运动的参加者,受五四浪潮的影响走上文学道路。
1920年北京大学哲学系毕业后,在江苏、浙江一带教中学,积极参加新文学运动。1922年和俞平伯等人创办《诗》月刊,是新诗诞生时期最早的诗刊。他是早期文学研究会会员。1923年发表的长诗《毁灭》,这时还写过《浆声灯影里的秦淮河》等优美散文。
1925年8月到清华大学任教,开始研究中国古典文学;创作则以散文为主。1927年写的《背影》、《荷塘月色》都是烩炙人口的名篇。1931年留学美国,漫游欧洲,回国后写成《欧游杂记》。1932年9月任清华大学中文系主任。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随校南迁至昆明,任西南联大教授,讲授《宋诗》、《文辞研究》等课程。这一时期曾写过散文《语义影》。1946年由昆明返回北京,任清华大学中文系主任。北京解放前夕,患胃病辞世。
扬州是一个风景秀丽的文化城,其湖光山色,风物宜人,曾使多少诗人如李白、杜甫、苏东坡、欧阳修等流连于此,寻幽探胜,写下了许多脍炙人口的瑰丽诗章。扬州也是一个英雄的历史城,留下许多可歌可泣的故事。古城的绮丽风光和浓郁的崇尚文化的风气,陶冶着少年朱自清的性情,养成他和平中正的品性和向往自然美的情趣。
朱自清的散文主要是叙事性和抒情性的小品文。其作品的题材可分为三个系列:一是以写社会生活抨击黑暗现实为主要内容散文,代表作品有《生命价格--七毛钱》、《白种人--上帝的骄子》和《执政府大屠杀记》。二是以《背影》、《儿女》、《悼亡妇》为代表散文,主要描写个人和家庭生活,表现父子、夫妻、朋友间的人伦之情,具有浓厚的人情味。三是以写自然景物为主的借景抒情的小品,《绿》、《春》、《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荷塘月色》等,是其代表佳作。其中《背影》、《荷塘月色》更是脍炙人口的名篇。其散文素朴缜密、清隽沉郁,以语言洗炼,文笔清丽著称,极富有真情实感。
朱自清有著作27种,共约190万言,包括诗歌、散文、文艺批评、学术研究等。1928年出版的散文集《背影》,使朱自清成为当时负有盛名的散文作家。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10
朱自清先生的文章,每一篇都是围绕着“真”字来写的。描绘真实的事件,书写真实的感受,流露真实的情感,即使是写身边的琐事,也投入了最真挚的感情。
就拿本书的第一篇散文《匆匆》来说吧,作者用新颖的写作手法把平日洗手,吃饭,发呆,睡觉等小事写得生动形象,并且在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一种淡淡的忧伤,使人每读一遍都会有不同层次的感悟。
俗话说:“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其实朱自清先生在二十多岁的时候在文学方面就已经颇有成就了,但他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更加珍惜自己的时间,用有限的时间做更有意义的事,这便是他对人生价值追求的表现。
他对事物有自己独特的见解。他认为,一个人不应该在这个世上白白走一遭,应该发挥出自己的作用,为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样伟大的作家如此,作为肩负国家未来使命的我们,又怎能浪费学习知识的大好时光呢?我想,这或许是编者把这篇文章放在第一篇的原因吧。
再比如《背影》,作者也只是写了父亲为他送别这件小事,但却通过细致入微的描述和清丽凝练的语言,突出了父亲别样深沉的爱。全文的词藻并不华丽,文风朴实无华,但依然能让读者感受到作者的真情实感,让作者的父亲的背影永恒地刻画在了读者的心里。
让平凡拥有美丽,这是朱自清先生的写作宗旨。我想,正是因为他的生活平淡简朴,做事务实求真,才在朴素自然的风格中立新意,造新语,令人回味无穷!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11
我最近读了一本书,名叫《朱自清散文》。朱自清的散文,清秀永,质朴厚,激进深邃,有着鲜明的时代印记,显示出他独特的艺术风格和审美旨趣。他继承了中国古典文学的优秀传统,在中西文化交流的大背景之下,创造了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散文体制和风格。朱自清是现代著名散文家、诗人、文学研究家、民主战士、语文教育家、学者。原名朱自华,号秋实,字佩弦,后改名朱自清。
在读完这本书后,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这样的: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薄薄的青雾浮起在荷塘里。叶子和花仿佛在牛乳中洗过一样;又像笼着轻纱的梦,所以不能朗照;但我以为这是恰到好处——酣眠固然不可少,小睡也别有风味的。月光是隔了树照过来的,高树丛生的灌木,落下参差的斑驳的黑影山峭楞楞如鬼一般;弯弯的杨柳的稀疏的倩影,却又像是画在荷叶上。塘中的月色并均匀;但光与影有着和谐的旋律,如梵婀玲上奏着的名曲。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在朱自清这么多的散文中,我非常喜欢他的这些散文;比如说《荷塘月色》;比如说《背影》;还比如说《圣诞节》。这些散文有的很优美,有的很激昂;有的很舒缓,有的很欢快。如果你们喜欢,你们也可以去找来看。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12
清茶是淡香的,咖啡是苦涩的,美酒是辛辣的。它们虽然味道不同,但总能带给人们一种美好的享受,让人回味无穷。《朱自清散文》正是这样一种滋味。
至今令我记忆犹新的正是那片清秀雅丽的《荷塘月色》。在读这篇文章时,去查询了这篇文章的时代背景,深有感触。在旧中国,正值大革命失败,白色恐怖笼罩中国大地。中国正处于一片黑暗之中。这不禁让我联想到文章的开头:“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是啊,朱自清先生是一位作家,虽有满腔爱国之心,可也无法做到投笔从戎,只能通过自己的文章,拿起笔战斗!内心是抑郁的,是始终无法平静的,可这一片《荷塘月色》又是一幅多么美好的,却又冷清的景色呀!
夜晚的朱自清,仿佛是自由的,一个人在这苍茫的月下,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当我们只身一人在这片荷花中,心里又会有怎样的感受呢?想着想着,也没有人会催你,“快些,快些”。好像……人们所看见的景色,都是凭借自己的情感而改变的吧。记得,我小的时候,因为考试没考好,回家的路上,身旁的树,草加的花,都是不好的,都是讨厌的。这是一种情感的发泻。而朱自清先生则不然。他虽然处于中国黑暗时时代,心中也包含不满。可他还是能有理性的目光去看待身边的景色,并不像那样的时代,心中也包含不满。可他还是能用理性的目光去看待身边的景色,并不像那样世俗人。即使他心中是不满的,可依然没有改变美景在他心中所定格的形象。在这篇《荷塘月色》中,荷花依然是那么美,月色依旧是那么亮。
“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月光在这儿,仿佛就像一位母亲,将自己最美好,最柔软的光芒无私的献给每一片叶,每一片花上。我觉得,此刻的朱自清,也是想到了如今的地球,就像一位母亲一样,甚至将自己身上的每一寸都毫无保留的献给人类,而它的孩子们只有战争与硝烟回报了它。
朱自清先生的文章讲究文字,又不过分雕琢不,追求朴素自然。他的散文读起来很美,带清秀之气。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13
也许喧闹的车水马龙让你找不到美的踪迹;也许日渐暗淡的人心让你曾经迷失、消沉,然后苦笑着说道美的难寻。但,无论你如何消沉、迷茫,无论你是否憧憬,请相信,美一定存在。
当我第一次触碰到这本书,当我第一次被冰冷的封面惊点指尖时,我转头了,这一转,仿佛要将我带进另一个世界,站在另一个角度分析美,以及——领略美。
现在的人们,将精神世界的财富抛之脑后,一味的追求物质上的满足。在享他们所享之时,竟还堂而皇之地抱怨美的缺失,试问:“整日沉醉在纸醉金迷之中,就好比一潭池水,不断有人往其中抛掷污浊,可池水还是一贯接纳,误以为宝。日久天长,这潭池水早已发臭,与美好的事物格格不入,还抱怨美的不存在,你怎知?你就不是破坏美的事物?”可见,美,的确存在,只是你未曾眷恋……
从前,不曾了解朱自清,但自从接触到这本书后,我的心中便有了他的定义,不是自以为是,亦不是妄加猜测,只是从一字一句中探索,从他的领悟中慢慢了解……朱自清先生的品格如荷花,正如同封面中荷花的插图,白荷映墨绿,然而这绿,太深,就像这黑夜的星空,看起来是黑,但却是蓝。这,愈加体现出荷花的“出于淤泥,一尘不染”的品质,从而反射朱自清先生注重伦理道德,生在钱的世界,却淡泊名利,恨而远之。朱自清先生的性格如杨花,飘扬悠长,不拘一格,渴望自由,正如同他所描写的“梅雨潭”的瀑布,别人觉似白梅,他却看似杨花,可见,他是爱杨花的,也是像杨花的。书中,不缺乏作者的景色描写,这描写,极其贴近大自然,没有鲁迅的深奥难懂,也没有冰心的怅怅思愁,去的是繁重的文字枷锁,留的是如桂花般平凡、朴素的人美。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14
“纸醉金迷”“六朝金粉”的秦淮河,随着历史长河的流淌而逐渐失去昔日风韵,朱自清“浆声灯影里的秦准河”以浓墨重彩为它猛绘一笔,再次展现了浓装艳丽秦淮河的风采。
朱自清成名作《浆声灯影里的秦河》记叙夏夜之泛舟秦淮河的见闻感受,作者在声光色彩的协奏中,敏锐地捕捉到了秦淮河不同时地、不同情境中的卓越风姿,引发人思故之幽情。富有诗情画意是文章的最大特色,秦淮河在作者笔下如诗如画一般。奇异的“七板子”船,足以让人发幽思之情;温柔飘香的绿水,仿佛六朝金粉所凝;缥缈的歌声,似是微风和河水的密语……平淡中见神奇,意味隽永,有诗的意境,画的意境,正所调是文中有画,画中有文。
作者的笔触是细致的,描绘秦淮河风光时,不求气势豪放,而以精巧展现美,具体细腻地描绘秦淮河的秀丽安逸,充分体现了作者细致的描写手法。船只、绿水、灯光、月光、大中桥、歌声……种种景物,作者抓住其光、形、色、味,细细描绘,却是明丽中不见雕琢,淡雅而不俗气,使秦淮河在水、灯、月交相辉映。历史是秦准河的养料,可说历史成就了秦淮河,没有历史的秦淮河失去了一切意义。作者从现实走进历史回忆,从形态与神态两方面唤醒了秦淮河。“舱前的顶下,一律悬着灯彩;灯的多少、明暗、彩苏的精粗是不一样的。但好歹还你一个灯彩。”这灯彩实在是最能钓人的东西:“在这雾霭和微漪里,听着那悠然的间歇的桨声,谁能不被引入他的美梦去呢”只愁梦太多了,这些大小船儿如何载得起呀?我们这时模模糊糊的谈着明末秦淮河的艳迹,如《桃花扇》及《板桥杂记》里所载的。我们真神往了。我们仿佛亲见那时华灯映水,画舫凌波光景了。于是我们的船便成了历史的重载。”
作者由灯开始堕入历史,模模糊糊中、恍惚中,实在是许多历史的影像使然了:行走的船只、雾里看花,尽是飘飘然,朦朦胧胧;缥缈的歌声,似幻似真……,作者借助对历史影像缅怀,将秦淮河写的让人陶醉,令人神往。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15
朱自清先生想必大家都不陌生吧?他是我国现代文学史上著名的散文大家,他的语言求真化俗、自然亲切,这种执着表现人生的态度和自觉的审美追求让人赞叹不已啊!
朱先生的一生显然有些传奇,他有过两位太太,三个子女,一生奔波,去过不少地方教书,也在不少地方旅行过,喜欢钻研学术,常常独自思考,但他却乐此不疲,常常待在书房内用笔记下脑中的一闪而过的灵感,由此出了出了不少书。
朱先生喜欢旅游,在温州时,他欣赏玲珑妩媚的海棠花,欣赏了那仙岩绿到不可思议的梅雨潭,欣赏了那如梦如画的白水漈,还欣赏了那波光粼粼的白马湖;在扬州的时候,他总喜欢邀上好友,带点花生米、五香牛肉、白酒去城外的文选楼,天保城等古迹那自在逍遥一番;或者挑一个茶馆,悠闲地喝茶,感受炎炎夏日中扬州那份微微的清凉;在北平时期,朱先生去的地方就更多了,他常常带着他的夫人去坛拓古寺感受历史的痕迹,它比北京的历史还要早上千年,还有松堂、戒坛寺等等景点。朱自清先生不论走到什么地方,都会用他那种独特的视角,欣赏的眼光,细腻的文采,生花的妙笔,向我们读者描述并展示我们美丽祖国的大好山河。
朱自清先生的散文不论是清新感人,脍炙人口的抒情散文《背影》,还是宁静悠远,意境卓绝的写景散文《荷塘月色》都给人一种清新惊道,雅俗共赏的感觉。在那个年代白话文才刚刚开始代替文言文,而朱自清先生是极少数能熟练驾驭新文学语言的散文家,其散文精品甚至能够和古典散文名著比肩。
在朱自清的散文里,对于他国外生活的描述也很多,但他从不拿这些外国的经验与中国比较,因为他明白我们伟大的祖国是无可代替的。
尽管如此,世界各地也还是留下了他的足迹。像水城威尼斯、浪漫之都巴黎、风车之都荷兰、斗狮之国罗马、欧洲公园瑞士以及柏林、莱茵河……能够说朱自清是一个充满幻想,勇于充实自我,丰富自我阅历的一个人。他由外国的发展而联系到我们的祖国,为国家未来发展而担忧,这种精神是值得敬佩的。
阅读朱自清先生的文章,你会发现有一个特点,他异常喜欢写一些论文,涉及各个方面,能够到达遇神说神,见鬼谈鬼,没事找事的地步。比如说他写的《论青年读书风气》,《论白话》,《论说话的多少》,《论清华的精神》,《论百读不厌》,《论雅俗共赏》等等。我个人比较喜欢的一篇论文叫《论做作》,在这篇文章里他把什么叫“做作”,也就是“装”解释的清楚直白,也说了人为什么要做作,怎样才能做作的好。这种做作的学问,装蒜的学问也仅有朱自清先生能够冷静而又理性的站在局外的角度去思考的这么明白了。
还有两篇论文,《论自我》与《论别人》,朱先生也是将自我抽出肉体,在一旁十分冷静细腻的分析自我与别人的关系,自我与社会的关系,能够说我读来的感觉就像朱自清本人在开一个检讨会,他在重审自我,他在不断的反思,使他的灵魂不断的升华,道德品行的修养也在不断提高,这只能能让我这个拜倒在她的飞扬文采的读者赞叹道:“真不愧为大师啊!”
朱自清在清华园呆了不少的时间,他对清华的校训“自强不息,厚德载物”曾有过不满,因为他认为太强调这种精神的话,有时会使人只见树而不见林,而我觉得这种精神应当是我们每个人应当追求的。
朱自清的一生永远都是在励志,期望我们也能够像他一样,活得有意义,有价值,到达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人生境界。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16
有一天,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项特殊作业,要摘抄5段写景文章。
当我抄完后,惊奇地发现:5段文字中,有三段是朱自清的文章。
这让我对朱自清产生了好奇,朱自清有这么强的写景能力!我赶忙拿起了《朱自清散文集》读了起来。
朱自清的许多散文大家都已经很熟悉了,《春》、《荷塘月色》、《温州的踪迹之绿》等等佳作名篇数不胜数。每读到朱自清的文章,都会有一种清新典雅,柔顺细腻之情,让人从久违的城市的混沌的空气里摆脱出来,
从而让人有一种乡村感,又好像有一种原始的,清新的感觉,让人久久难以忘怀。
春天是我们非常熟悉的季节,但往往又会给人带来焕然一新惊喜的。在描写春天的文章长廊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朱自清写的《春》了。
他那栩栩如生、独一无二的语句,像小河的流水般灌溉进我的心里,虽然现在是冬天,但我似乎感觉到了春天生机勃勃的气息。
眼前仿佛呈现出一幅鸟语花香的春景图。“吹面不寒杨柳风。”
从中,我能感觉到,风是多么地温柔呀!像是母亲的手在抚摸着一样,而且在空气中还夹着清新的土味、酝酿着淡淡的花香。
要是能漫步在这种仙境般的美好春光里,一定是舒服极了,惬意极了!此时此刻我真是希望能穿越时空,到达这么美、还充满了诗意的春天去啊!
朱自清给春天的鸟,“恩赐”了一个美妙的嗓子。
“鸟儿将巢安在繁花绿叶当中,高兴起来了,呼朋唤友地卖弄着清脆的喉咙,唱出婉转的曲子,跟着轻风流水应和着。”这样的境界,就像在奇妙的童话世界里似的。
但是,即使鸟儿的天赖之音再好、再美,也比不上那新春的雨水呀!俗话说“春雨贵如油”。
“一年之计在于春”在这个美好的季节,是最适合放风筝了。朱自清在春天看到了一个热闹的场面,在“城里乡下,家家户户,老老小小,也赶趟儿似的,一个个都出来了。”
人们都以欢笑和努力,满心欢喜地迎接着春天,迎接着新的一年、新的开始。一直为现在的美好生活而奋斗……春天,是希望的种子、是生命的开始、是美丽的象征。
我从朱自清写的《春》中,看到了我们祖国美好的未来。人们在努力地工作着、奋斗着,从希望的春天开始,为我们的世界多添一份光彩。请大家就从现在做起,憧憬着我们的未来,一起来为明天而努力吧!
朱自清真不愧是一代文学大家!可以说,没有他,中国的现代散文就不可能这么灿烂。
我读了他的文章,汲取了丰富的营养,让我受益匪浅,真是饱餐了一顿美味的文学大餐。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17
在清闲的午后,在落日的黄昏,一杯清茶,翻开手中书卷——《朱自清散文精选》。
我十分喜爱朱自清先生的文章,清新而且淡雅,读起来很美,带着一丝清秀之气,让人就像沐浴着柔和的春风。
欣赏《荷糖月色》仿佛在欣赏一幅月夜荷糖长卷,淡淡的月光,如流水般倾泻在宽大的荷叶上。
我似乎轻轻一捧,那快溢满的月光都能在我的指间悄悄流走。
亭亭玉立的白荷,在轻风中荡漾,仿佛降临人间的仙子,袅娜地跳起了舞,在黑夜中彼风低吟。
那生动形象的比喻,隽永的文字,为我展示了“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自然美,一种雅致的美,这种美可以荡涤心头的尘埃,
让我常怀一种感动,欣赏每一个平淡又真实的日子,让我在喧嚣的生活中安定下来,我的心也便有了“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平静之感。
《背影》总让我感动得潸然泪下。
文章委婉含蓄,选材独特,作者反反写了义父为儿子买橘子这一件小事,处处都写父爱,但文中却没有出现一个“爱”字,而足将浓浓的父爱巧妙自然地融入字里行间,娓娓而谈,引领着读者去感悟。
“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
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的月台,就不容易了。”
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
父爱真得很伟大!直到风烛残年,他也会倾其所有,尽其所能,把自己的全部心血耗尽在子女身上,父亲的一生,究意为了我们做了多少事,流了多少泪和汗!
这就是父爱,需要我们敞开心扉感悟,他们的爱,爱得渘沉,爱得浮厚。
朱自清先生的文章还透着哲理的气息。
记得他说过:“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
因此,我学会了珍惜时间。
我不愿过上“头涔涔而泪潸潸”的日子,面对时间,我更加珍惜。
有一段歌词:“昨天的太阳,照不到今天的树叶。”
昨天不管是好是坏都像流水一样一去不复返了,宝贵的时间在于今天,青春逝去再叹年华如烟,这样的人生太过可悲了。
一阵淡淡的墨香迎面袭来,捧读朱自清先生的散文,就好像喝一杯清茶,每呷一口都是那么清幽,又仿佛是与一位智者谈话,让人受益匪浅。
让我们尽情地享受书吧!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18
作品简介:《荷塘月色》是
《匆匆》是现代著名作家朱自清写的一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19
最近,我读了这样一本书——《朱自清散文精选》。这本书使我深受感触。书中收录了许多经典的散文,如《匆匆》、《荷塘月色》、《背影》等。每一个故事都让我那么的难忘,那么的触目惊心!
朱自清生于1898年,名字华,号秋实,后改名为自清。他是我国现代文学史上杰出的诗人和散文家。他还是“五四”新文学的开拓者和创业者之一,为中国现代文学作了许多创新的工作,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读了《匆匆》这篇文章,我更加珍惜时间。“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天之计在于晨”,这句话我牢牢记在心中!《匆匆》主要讲的是: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侯,杨柳枯了,有再生的时候,但是,时间去了,为什么不复返呢?是啊!时间一但去了,就无法复返,时间只有三天“今天”、“明天”和“昨天”。无论你在干哪件事情,时间都会慢慢地流过,而且一去就再也不会回来。可见时间多么宝贵啊!
想到自己,下课了就跟同学打打闹闹,聊聊天,时间就在不知不觉中过去了,有没有想过在这段时间里能安安静静看会书,学习知识呢?当我在看那些无聊的电视时,有没有想过时间就这么白白的浪费了呢?所以,我想从现在开始珍惜每一分每一秒,做一些有意义的事!
这本书告诉我的远远不止这些,它还告诉我父母爱的伟大,告诉我只有在春天播下希望的种子,到了秋天才会硕果累累……我爱这本书,因为它让我明白了时间的宝贵!
同学们,让们一起来阅读这本书,体会人生的真谛!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20
面对现实,脚踏实地的人,才是真正的斗士。
阅读朱自清先生的散文,心头总会涌起一些不同的感受。上幼儿园的时候爸爸就带我读过《春》,那可是除了李白、杜甫等唐宋诗人,我记住的第一位散文家。“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春天像刚落地的娃娃,从头到脚都是新的,它生长着。春天像小姑娘,花枝招展的,笑着,走着。春天像健壮的青年,有铁一般的胳膊和腰脚,领着我们上前去。”那时听得还像童话,但已经在懵懂中领略到语言的美。后来再看他的文章时,才知道原来朱自清先生早年还写诗,后来转向散文创作,但亦未放弃过对诗歌的研究,这是我最初了解的朱自清。
由于入选过课本,想来《荷塘月色》定是都读过的,还曾听中学的语文老师声情并茂地背过“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清新、自然,这是情与景的交集,描述之细腻,甚至有位同学还曾梦到过它。而朱先生的《论气节》,为何时隔73年,读来仍能令人振聋发聩。只因其不仅气势如虹,更印证了他的“自清”精神。1917年浦口火车站的父子一别,像一粒种子,经过8年的埋藏,终于沉淀为他的散文名篇《背影》。其实那段时光里,命运弄人,父子俩亦曾产生过不少矛盾,亲情仿佛也日渐疏离。直至1925年朱自清初任清华教授时,才在京收到父亲的来信,当得知父亲身体不适,连下楼都非常困难,泪水顿时夺眶而出。当年那个肥胖的,身着黑布大马褂父亲温暖的背影,又一次浮现眼前。
清贫大约是朱教授一生的底色,一定也有不少人将眼光停留在《背影》父亲送的那件“紫毛大衣”上了。据亲属朱小涛介绍,北大求学期间,朱自清看上了一本14元钱的《韦伯斯特英语大辞典》,那可是他当时一个月的生活费。但求知的欲望还是让朱自清忍痛割爱,将这件大衣拿去了当铺。
爸爸的书柜里一直珍藏着半页报纸,那是朱自清去世时清华大学的现场报道和图片。朱光潜、沈从文、俞平伯……文中说这是北平数十年文人聚集最多的一次。妻子陈竹隐还忍痛亲笔题写了挽联,在她眼里,朱自清更是一个勤奋的人。吃饭总是大口大口地吃,从未放松过一分一秒,生怕耽误了时间。正如他在《匆匆》里说的:“你聪明的,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在《论吃饭》中,朱自清写出了自己对穷人的深切同情。成都的穷苦人因为生活成本的上涨而饿得没有饭吃,只好一群一群地起来“吃大户”,这惨痛的情景给朱自清先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虽是一个知识分子,但他的立场从来都是坚定的。
作为一名教授、学者、文学家和诗人,朱自清先生对自己的事业是兢兢业业、锲而不舍的。他写的每一篇文章,每一首诗,编辑过的每一本书,都是他心血的结晶。
读了朱自清先生的经典散文集,我认为他就是一个斗士,不仅仅是一个文学家或一个好丈夫。他确实是有骨气的,毛爷爷曾说:“我们应当写朱自清颂,他表现了我们民族的英雄气概!”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21
《朱自清散文集》读完了大半,这里面有我们熟悉的《背影》、《荷塘月色》、《匆匆》、《春》,都是学生时代让我们记忆深刻的文章,因为有背诵的段落,所以对其印象尤为深刻,想想背诵课文也是大有好处的。
除了背诵的几篇课文外,印象最深的就是《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虽不能亲见,但从文字中可感受十朝都会、六朝古都的繁华绮丽,对比正在读的《瓦尔登湖》,虽然同样风景秀丽,但中国作家的文章往往更有历史厚重感,虚实相生、情景交融体会文字所传达的意境,这正是中国传统哲学天人合一、物我同一的体现。从前旅游只是简单的看山,看水,看花鸟虫鱼,最不喜游览历史古迹,对我而言那只是漂亮的建筑,生硬的砖瓦横墙。看了本篇文章后,我想去南京,走近文人墨客,走近江湖侠义,走近历史,在他们曾经走过的路走一走,在他们曾经沉吟的地方停一停。
文集中有一半是游行杂记,威尼斯典丽风华的玻璃器皿,和运河上意大利歌女的小夜曲;佛罗伦司五色纷纶的嵌石,乌费齐画院意大利画的精华荟萃。如果将来有幸能去到这些地方,我一定会在去之前好好品读一番。
另一些文章则多是生活琐事,我想只有像他本人亲身经历过,才能晓得文内所包含的情感,我体会不了也感悟不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海边每一次的浪拍礁石,河边闲适地小坐垂钓,人生每一次开心与失望的交错,无数个你我他成为生命中的过客,弹指一挥间,时光将无数个点滴片断揉碎进生命的轨迹里。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22
我合上书,回味着他纯熟老练独特的用笔,总有种莫名其妙的快感。
他——朱自清,与我们这些文学大海中的一滴水相比,他在无垠的文海中算上占有一席之地了。若他能存活至今,创出的作品该令上帝众神为之倾倒,更是有一群人佩服得五体投地。但他还是于1948年8月12日因病逝于北平。
他的散文在用词上不免精雕细琢,娴熟的技术使他脍炙人口的佳作更加有力优美。他善于抨击打击黑暗社会;也善于写出情景交融给人以身临其境般感觉的作品留传千古。称他文学界一颗夺目的明珠一点也不过份。
他的文章中我最喜爱的莫过于议论文了。名言于想法的完美结合,可谓天衣无缝,美妙绝伦,给人难得一见的教育,并将议论文中罕见的'美文佳作留于后人,留传百世。
我情不自禁地打开书,再次欣赏他简洁精要的文笔,欣赏字里行间鲜明的政治色彩,欣赏这本《朱自清散文集》……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23
我读了朱自清的散文集,感悟到了朱自清散文中蕴含的人生哲理,也让我对生命的意义有了全新的认识。
生命好比是一块时间的材料,每人得到的都大同小异。因此,生命的意义并不体现在生命的物象和长度,而更多体现在生命的气象——创新,为世界留下有价值的东西。这个观点在别人的作品中也有体现,如臧克家所言:“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这不就是对此观点的最好表述吗?
在感悟的同时,我也致力于去体会朱自清的表达手法。既然被公认为是极少数能用白话写出可与古典散文相媲美的散文家,朱自清的文风手法一定有异于常人之处。他的文风比较朴素,如《背影》,全文辞藻并不华丽,但仍然十分感人,这可能就是名家与常人的区别吧!
而成段的疑问句就成了他标志性的写作手法,他正是用这种方法来达到意味深长的意境。就像《匆匆》离得那样: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那是谁?……又藏在何处呢?真是这些疑问激起了读者的无限遐想吧!
渐渐地,我又发现,朱自清的每一篇文章都蕴含着深层的意义,有对生命的思考,也有对当时政府的讽刺,它使用了不少暗喻法,这也许是受古代先哲思想的影响,因此,他的文章看似清淡,却富有哲理,有一层耐人寻味的色彩。
我看了一些关于朱自清的介绍,发现他真是人如其名,事事要求自己做到问心无愧,生活也十分简朴。我想,也许正是这种质朴的人生品格流露到了他的文章中,才使得他的文风如此朴素吧!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24
暑假里,我挑选了《朱自清散文集》阅读,这本书给了我些许感悟。
翻开书,在清秀隽永的文字中,我们可以体会到朱自清对人对景对情的真实的表现与表达,于平淡之处见其真性情,得到真正的艺术享受。
走进这本书,可以聆听浆声灯影里秦淮河上的歌声,驻足观赏荷塘月色的美景,伴随这美妙的文字,去迎接美丽的生命之春。每一篇文章都会让我们明白一些世间的真理,从而得到更好地成长。
《匆匆》一文,朱自清从燕子的去而,桃花的谢了又开,继而联想到早起中午天黑的时候,说明了时间在四季的交替,黑夜白昼的转换中逐渐逝去,警醒人们时光一去不复返,应当珍惜每一寸光阴。
《论气节》一文评古论今,阐述了气节是人立身处世的根本,呼吁大家保持气节,读了这篇文章,我了解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需要我们继续传承下去并要发扬光大。
读了这本书,我还了解了朱自清的人生历程崇高理想与远大志向伟大品质。
《朱自清散文集》有着清新优美的文笔,含蓄深远的思想。细心品读,就像穿越时光的隧道,与朱自清进行灵魂的碰撞,思想的交流。使我徜徉于书间,在文章中感悟人生的真谛。
读这本书,不仅陶冶了性情,还增长了见识。例如散文集中的伦敦杂记欧洲杂记,就向我们介绍了其它国家的景观风土人情,这使我们更深入地了解世界各地。
这本书同样也为我们展现了社会中的真与假是与非美与丑,揭示了世间的虚伪,赞扬了无私的爱诚信善良。
《朱自清散文集》如一股清新的空气,拂过我们心灵深处,把真善美的体验和心境传递给我们,让我从不同角度,去发现生活中的美,体味世界平凡中的美丽。
在读这本书的日子里,它成为我的良师益友,让我为自己树立远大的理想,励志做一个令国家骄傲的炎黄子孙。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25
在记忆深处,总有抹不去的背影,朱自清细腻的文笔看似平淡却让人感同深触,像云絮轻轻划过天际,却留下拭不去的痕迹,如一块小石子击在水面上,漾起一圈又一圈的细细涟漪。
文章讲的是几十年前朱自清的父亲在浦口车站送他乘火车北上念书的情景,虽然字数不多,读起来淡淡的,却让人深受感动。这篇文章写得非常朴实,但时时处处流露着一种真情实感:父子间深厚的感情,父亲对儿子丝丝无形的关爱和儿子对父亲的百般怀念以及无限的感激。
车还未开,父亲不肯走,往车外望望,便执意要帮“我”买几个橘子。“我”本要自己去,但父亲不肯,还是自己去了。即使就是小小的的一个“不肯”,也足以看出父亲对自己儿子的浓浓的关爱。父亲很胖,所以爬上月台有些艰难,“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眼泪很快地流下来了……我再向外看时,他已经抱着朱红的橘子往回走了。”每每读到这一段时我都会被那份深深的却不彰显的父爱所打动,眼前仿佛出现了朱自清的父亲艰难爬上月台买橘子,又艰难回来的画面。虽然当时作者已经20岁了,已经学会了自己照料自己,但父亲还是忙前忙后地为他做这做那,也许在父亲眼里,儿子始终还小,始终需要自己帮他,在他眼里,儿子永远是最重要的。
当时父亲本是说让一熟识的茶房陪同“我”去的,但是他始终还是不放心,还是决定自己亲自到车站送儿子。因为行李太多得向脚夫行小费,父亲便忙着与脚夫讨价还价:帮儿子在车里找好位置;甚至在送儿子上车时还细细交代茶房好好照应他,而“我”,却“暗笑他的迂”虽说是这样,但父亲对儿子还是无微不至的。作者对父亲的关爱也充满感,整篇文章的角角落落都弥漫着感激。
现实生活中,父亲的背影就如我的一颗定心丸。每天放学,我总是会在人群中找到那熟悉的身影,我就知道爸爸来了,便会嘻嘻哈哈地走过去,放好书包,一只脚跨过座位,手撑在爸爸的肩上,一用力,坐上座位,回家了;雨天,我靠着爸爸的背,躲在雨衣里,总能觉得很定心,心里暖暖的;妈妈不在家,爸爸就会为我烧饭,虽然经常把厨房弄得脏兮兮的,但看着他在厨房忙碌的背影,我总会感到前所未有的温暖。
在生命的人海里,相信会我们都会一下子认出那个熟悉的背影,那个正是处处关爱自己的父亲。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26
《朱自清散文集》中的文章,有的似清茶,有的像咖啡,有的是一杯淳淳的美酒。
《背影》这篇散文通过描写父亲送儿子远行的一幕,表现了父子之间的真挚情感;《匆匆》讲述了时间流逝之快,并且时间不能倒流。告诉我们:昨天是作废的支票,明天是未发行的债务,只有今天才是黄金。所以,我们一定要把握住今天;而《荷塘月色》这篇散文中,作者用月光衬托荷花,描写了夜晚中荷塘的美景。
而令我感触最深的还是《春》。在文中,朱自清先生把春比喻为一个刚刚睡醒的孩子,欣欣然张开了眼,遍地的野花仿佛是天上的星星眨着眼。风,不再像冬天那样寒冷,像母亲的手,轻轻地抚摸着万物。在温暖的春风中,孩子们高兴得放着风筝。在春天,春雨是寻常的,它滋润着世间的万物。在《春》这篇文章中,我认为最重要的一句话是:“一年之计在于春,刚起头儿,有的是功夫,有的是希望”。是呀,春天代表着绿色,寓意着复苏,象征着希望。我们只有在春天播下希望的种子,到秋天才会有累累硕果。而我们小学六年级不正是我们人生的春天吗?
我们要想秋天收获,我们现在难道不应该付出汗水和努力吗?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27
“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这句话说的一点也没错,读过《朱自清散文》匆匆后,我更是有了这样的感受。
人的一生从我们刚刚出生时就开始了,从小到大,学习过的要珍惜时间的名言不计其数,但到了生活中,却又是如此的难做。记得一次双休日,我在写作业之前为自己列了一张清单,钻好了时间。可时间却向飞流的瀑布一般逝去,弄的我束手无策,大大超过了我的预想,最后也只是刚刚好写完作业。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是啊!时间并非一毛不值,而是无价的,我就算有上亿元的钱,却买不回我这几年来虚度过的每一分钟!
《匆匆》里曾经写到:“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认真吃饭我勒个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朱自清先生说的没错,时间总是在不经意间溜走,就像我现在写的每一个字,时间都在我的笔尖上流走。
日月如梭,斗转星移,时光是那么匆匆,人类又是那么的伟大,却没有一个人能够逃过最后的那个字——“死”!
但是,但我读完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人的的确确逃不过着一个令人伤悲的字,但却可以在活着的时候保住每一寸光阴。“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挤,总还是有的。”只要我们多挤一挤这些水,时间就能流逝的有意义!其实,我认为朱自清先生在写下这本书,这篇文章来告诉人们要珍惜时间的同时,他自己也是成功的!——他的作品永远的留在了这个世上,留在世人心中。他在与时间赛跑的道路上留下了足迹,这也能算是一种和时间拼搏后的成功吧?虽然人不能把什么带走,但要是在这世上留下了精神财富,也是带走了一份成功,让世上跟多的人懂得了珍惜时间。
时间就像泼出去的水,不可能重新倒退回来,若想要珍惜时间,就从现在做起吧!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28
读过许多朱自清的散文,《背影》、《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其中,最令我陶醉而沉迷的,便是这《荷塘月色》了。
“层层的叶子中间,零星地点缀着些白花,有袅娜地开着的,有羞涩的打着朵儿的,正如一粒粒的明珠,又如碧天里的星星,又如刚出浴的美人……”我的眼前立时就有了这样一幅画面:这月下的荷塘静如隔世,风轻花香,吸引着诗人的光顾,同样也吸引着我的目光。细细观来,宽阔的荷塘中亭亭玉立着些沉睡的荷花、荷叶,我仿佛看到,月光柔和地铺在花上、叶上,哪怕是最中央的花蕊,月光也慷慨地洒下她的怜爱,整个荷塘好似笼罩着轻纱,在梦中沉睡。空气中,淡淡的花香,夹杂着薄薄的雾气,真是个人间仙境啊!
“叶子底下是脉脉的流水,遮住了,不能见一些颜色;而叶子却也更见风致了,月光如流水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上……”花儿受叶儿滋养,叶儿被流水洗涤,一切的生命源于这水,这脉脉的水,这清澈的水,这细密密的水,而水却被荷叶朦朦胧胧地盖住了,使叶子更清更晶了。
伴着这清香的荷塘,我深深地体会到作者观察的细致入微,对美的向往,对宁静平淡生活的憧憬和对家乡那种江南水乡的无限回忆与怀恋。朱自清以他独特的美文艺术风格树立了“白话美文的模范”。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29
在暑假中,我读了《朱自清散文精选》,透过这本书,我看到了一个更广阔的视窗。我沉醉于其中,朱自清用他唯美的笔调描绘出了一个完美的意境,不论是美景还是一切生灵,在他笔下,都显得格外生动。
我特别喜欢的一篇文章就是《匆匆》。“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这就是《匆匆》中所提到的,朱自清用对比的方式来突出了岁月流逝之快,不错,世间万物虽有毁灭的一天,但总会有重生的时候,而我们人,在这世上的时间是有限的,生命不能重来,岁月又何尝可以倒流呢?上天赐给每个人的时间都是有限的,但在指尖流过的岁月,谁又会在意呢?
所以,当一个人的生命走到尽头时,就会加倍地珍惜仅剩的时间,因为,他知道,他已经浪费了太多的时间了。“时间就是生命”,这是一句真理名言,在朱自清的笔下,就更衬托出了它的价值。
朱自清的文字不仅包含深刻的道理,而且还十分优美,他对景物的描写可谓是淋漓尽致,仿佛可以活生生地展现在你的眼前了。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30
在一个百无聊赖的盛夏午后,一切都是那么的安静。我独自坐在书房,双手托住脑袋,思考着该用什么东西来打发点儿时间。忽然,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了爸爸晚餐后爱不释手的那本书——《朱自清散文》。
书很快就被找到了,我翻开它,随意阅读起来。当我翻阅到《背影》这篇文章时,我被文中的内容深深打动了。这篇文章用最朴实无华的语言记录着父亲对自己无微不至的关爱。文章内容看似平淡如水,却意昧深刻,耐人回味。
我们从小都是听着赞美伟大母爱的诗篇与歌曲长大的,却忽视了父亲对我们的爱。也许是因为父亲的爱太过深沉,难以找到;也许是父亲的爱太过朴实,细微到我们无法察觉。但是在这篇文章中,我体会到其实父亲的爱和母亲的爱一样温暖。父爱就像一棵大树,能遮风挡雨,却寡言少语。
“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这是文章的开始,也是作者对父亲浓郁情感的表达。那年冬天,作者的祖母去世了,父亲失业了,这正是家境最困难,没有多少经济来源的时候。但父亲还是一定要为即将离别的儿子送上一程,并处处为儿子着想,去买了橘子。“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
读到这里,我瞬间被那深深的父爱所打动。朱自清的父亲为了给孩子买一些小小的橘子,竟拖着肥胖的身躯,艰难地去穿越铁道。虽然当时的作者已经20岁了,但在父亲的眼里,孩子永远是孩子。这篇文章的最后一段,尽管在后来的生活中,父亲因老境的颓唐而每每迁怒于家人,但对儿子的爱却从未发生改变。
读完《背影》整篇文章之后,我感受到父爱也许不如母爱明显,但这爱往往发生在不经意间,有时候一句话,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能够传递他对我们深深的爱。
记得去年寒假的时候,由于我平时表现比较好,因此,妈妈同意给我买那传说中的高科技产品——六轴陀螺仪飞行器。自从拿到它以后,我就不管天气如何,每天总是要带着它“遨游”一下子。连去奶奶家,我都带着它。可天有不测风云,那天,正当我在妹妹面前炫耀时,一个不小心,飞行器掉到了高高的围墙顶上。就在那一瞬间,欢笑声戛然而止了。围墙实在太高了,很难爬上去。爷爷拿出了家里所有的梯子,都试了个遍,可是还是没能爬上去。
因此,那几天,我总是高兴不起来。过了一星期以后,突然有一天,爸爸静静地走到我身边,默默地把飞行器放到了我的手掌上。“哇!”当时的我别提有多高兴了。我赶紧帮心爱的陀螺仪擦去身上的灰尘,充上了电,满心期待着它能再一次“展翅高飞”。此时的我根本没有想到去关心一下爸爸,去帮他擦拭一下额头上的汗珠,拍打一下他身上的尘土,去感激地问他一声:“爸爸,你是怎么它拿来下来的?”现在想想,不免有些惭愧……
一个背影,让我们知道了,爱,在不经意间。
一、名著定义
满足以下条件的小说、诗歌或戏剧等文字作品被称为世界名著。
1.“名著”一般都拥有最广泛的读者。它们不是只风行一二年,而是经久不变的畅销书。《飘》比起莎士比亚的剧本和《堂吉诃德》来,读者就相对地说要少得多。有人作过较切合实际的估计:三千年来,荷马的史诗《伊里亚特》至少拥有两千五百万读者。名著问世后未必在那个时代就成为畅销书,要有一定时间才能拥有越来越多的读者。
2.“名著”通俗易懂,不卖弄学问。它们不是专家写给专业人员看的专门性著作,无论是关于哲学或者科学,历史或者诗歌,它们所论述的是关于人类共同感兴趣的题材,而不是学究式的空谈。这些书并非为教授们所作,而是为普通人而写。要学高深的教材,必先学基础教材。“名著”所论述的都是各个专题的基础,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名著”是基础教材,所不同的是它们不是互有联系的一整套教材,也并非按难易程度和问题的技术性而编排。有一类书却应先读,以便有利于名著阅读,那就是名著的作者读过的别的“名著”。以欧几里德的《几何原本》和牛顿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为例。读欧几里德的这本书无需事先学习数学,因为该书本身便是名副其实的几何入门和基础算术入门。牛顿的书则不然,因为牛顿运用数学来解决物理问题,他的著作深受欧几里德关于比例和面积的论述的影响,若不先读欧几里德的书的话,恐怕连科学家也难以一下子读得懂。我的意思不是说科学巨著可以轻易读懂,而是说要按历史顺序读才能事半功倍。正如欧几里德能启发人读懂牛顿和伽利略的著作一样,牛顿和伽利略又能帮助人理解爱因斯坦的著作。这一观点也适用于阅读哲学著作。
3.“名著”,永不过时。为便于比较,我们把眼下流行的书称为“当代作品”,它们只流行一、二年或至多十多年。许多早期的畅销书恐怕你连书名也记不起了,也不会再有兴趣读它们。而“名著”却不会因思想运动、学说更迭、舆论分歧而过时。名著不是供学者研究而积满尘垢的遗著,而是当今世界上潜在的最强大的文明力量。人类的基本问题代代相同。读过德摩斯梯尼的演说辞和西塞罗的信件,或是培根和蒙田的散文,任何人都会发现:人们对于幸福和正义、美德和真理,甚至对于安定与变幻本身是何等的笃信不疑!人类为其目标而奋斗的道路看来是不可改变的。
4.“名著”令人百读不厌。只要你认真阅读,你决不会感到扫兴。名著一页书所包含的思想要比一整本普通书的内容还要丰富得多。它可以使你百读不厌,其中的养料汲之不尽。理解能力不同,或对事物持不同见解的人,都爱读“名著”。最明显的例子莫过于《格列佛游记》、《鲁滨逊漂流记》和《奥德赛》。儿童可以饶有趣味地阅读,但未能领会其中能为成年人所欣赏的全部妙处和含义。
5.“名著”最富有教育意义。“名著”含有其他书籍所没有的东西,不论你是否赞同书中的观点,它们是人类不可缺少的老师。“名著”受到那些既是读者又是作者的人的广泛讨论,“名著”是许许多多书籍所论述的题材,论述“名著”的书多得不胜枚举,大部分已为世人遗忘。
6.“名著”论述人生有待解决的问题。世上有一些真正奥秘的东西,那是人类知识和思维局限性的标志。人们不仅带着疑问开始探究,也往往满腹疑团终止探究。真正有才智的人老老实实地承认未能理解的东西,认识到这一点不是显得知识浅薄,而是表明知识的渊博。读书的人都以知识不为国界所局限而深感庆幸。我不知道如何冲破政治上民族主义的桎梏,但我确实知道我们可以怎样成为人类各方面精神的朋友,而不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这就是靠阅读“名著”。其中小说按照篇幅长短可分为短篇小说、中篇小说及长篇小说。 最早的小说雏形当始于菲尔丁的《汤姆琼斯史》--也有人认为是笛福《鲁滨逊漂流记》。
戏剧名著中最引人注目的是莎士比亚戏剧,其中包括《罗密欧与朱丽叶》、《奥塞罗》、《李尔王》、《哈姆雷特》、《麦克白》、《温莎的风流娘们》、《仲夏夜之梦》、《亨利四世》等等脍炙人口的名作。除此之外还有歌德的《浮士德》、萧伯纳《圣女贞德》等等。
诗歌方面的名著有莎士比亚十四行诗集,但丁《神曲》、拜伦《唐璜》等等, 此处不再一一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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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名著读书笔记
——《悲惨世界》读书笔记
在某天午夜,我读了《悲惨世界》,这本书是法国作家维克多.雨果的又一佳作。
这本书叙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冉阿让由于饥饿过度偷了一个面包,使他在监牢里度过了黑暗的19年。出狱后,他受到人们的歧视,没有人理会他,就这样,冉阿让已经绝望了,但是奇迹出现了,一位善良的主教用他仁慈的心改变了冉阿让的后半生。
看完书后,我感受到雨果先生通过作品揭示贫苦人民的悲惨命运和揭露资本主义的黑暗。在维克多?雨果的笔下,他一直期盼着用“博爱”、“仁慈”、“善良”和“饶恕”来改变这个“悲惨世界”。
冉阿让虽然后来尽全力去帮助别人,想用多做一些好事来弥补自己从前所犯下的罪,但是人们知道他从前是个苦役犯后,都不接受他的好意,在人们眼里它还是个十恶不赦的坏人。可是冉阿让并不介意,仍然怀着那的善良的心去帮助别人。最终他还是凄惨的死去了,这充分体现出当时的社会是多么不公平,难道一个人犯了错,永远都不会改了吗?
要以一颗真诚的心去对待所有人,要相信他人,这样你才能得到别人的信任。如果你心怀叵测,那你永远都得不到别人的信任,只会受到猜疑、冷落。要勇于奉献,要以帮助人为乐趣,要热情待人,这样,你才会受欢迎。
英国的史美尔斯说过:“好书是生活最宝贵的财富之一”我们要把读书当作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件事情。
《悲惨世界》是一本多么伟大的书籍呀!它使我了解了雨果对社会下层人士的同情,对善良与邪恶的了解。一部闻名遐迩的世界名著,它把惨淡荒芜世界中人性的种种改变尽收眼底,让我不禁感叹人性的微妙。
我相信人性是可以改变的,但是当我刚接触这本著作是我对主角冉阿让我首先是对他同情。为了因受饥饿而哭泣的幼小侄女和外甥女,去偷了一片面包,而被判徒刑的冉阿让,被关了十九年,到四十六岁才被释放出来,这不仅让我的心情沉了下去,似乎不可能在浮出水面。当他被释放出来时接受的却是人们对他的歧视。最后只有仁慈的主教米里哀,把他当人招待。环境改变人的本质。在服刑期间他早就养成了那种恶习。一开始他并没有被主教的那种仁慈所改变,并且他偷了主教德银器。令人震撼的是主教他原谅了冉阿让,并且把他偷得银器作为礼物送给了冉阿让。终于冉阿让醒悟过来了,他带着主教给他的一点点温暖和光明改了名,定居在法国的北部。他对于自己居住的城市尽心尽力,人们都被他感动了,他做了这个城市的市长。
命运是折磨人的。冉阿让并没有以这样的结局结束他的一生。他的命运就这样的折磨他,让他再次踏上了逃亡的路途。
冉阿让的一生是让人感慨的,也是让人深思的。一个人从一块面包彻底的变坏,在从一幅银器和人们对他的改变变为一个彻底的好人,作为市长。这是多么让人吃惊的变化啊!人性的两种都在他身上体现出来了。
面对着穷困潦倒,世态炎凉,将会产生两种人:第一种是卑微的人。他们丑陋、自私、贪婪的本性再也无法隐藏。就如书中的德纳第,他为了钱财不惜一切进行诈骗,一会声称是演员,一会儿又变成了画家,但他再高明也掩盖不住他丑陋的本性。其实在当今社会也不乏有一些为了眼前利益而不择手段的卑鄙小人。如一些凭借职权贪污受贿者;在重大赛事中为得到好成绩而服用兴奋剂者;还有小到考试作弊者……任何刻意的伪装都将被识破,虚伪不可能永久。另一种则无论什么情况都能永保光明、善良、宽容的高尚情操的人。洗新革面后的冉阿让变得宽大、善良因而感化了冷酷、固执,曾一味追捕他的警长沙威。我再一次被人性的巨大力量震憾。愿我们身边多一些主教般光明的使者,有更多人能加入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队伍中来。社会需要这样的人,世界需要这样的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创造我们的生活,创造出一个善良、和睦、光明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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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著读后感45篇
篇1:《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和夸张,描述了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度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有趣的奇遇。
格列佛历险的第一地是小人国。在那里,他一只手能拖动整支海军舰队,一餐饭要吞吃一大批鸡鸭牛羊外加许多桶酒。小人国的人为了把他这个庞然大物运到京城,动用了五百工匠,无数绳索,九百个“大汉”,一万五千匹高大的御马等等。在如此的一个微缩国度里,所有的政争和战事都不免显得渺小委琐。党派之争以鞋跟高低划分阵营,“高跟党”与“低跟党”你争我斗,势不两立;相邻的国家不但想战胜并奴役对方,还要争论吃鸡蛋应敲哪头之类鸡毛蒜皮的“原则”问题。
而后,格列佛又来到了大人国,他与大人国国王的一段对话,不仅构成对英国的批评,也展示了两种不同的思路,并使它们互为评议。
在这本书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7年格列佛泛舟北美,访问了荒岛上的慧因国,结识了仁慈、诚实和友善的慧因。在慧因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眼,人们更不理解它的含义。他们不懂什么叫“怀疑”、什么是“不信任”,在他们的国度里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
我很羡慕文中的主人公有幸能到慧因国,慧因国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理想境地,在这里你不需顾虑别人说话的真假,而在现实中,有着太多我们不愿看到的事情发生:有人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的血汗钱、有人拐卖孩子谋取暴利、有人甚至为了金钱牺牲自己的一切。难怪我们的老师、长辈从小就教育我们要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这与我们提倡的帮助他人、爱护他人是很难统一的。当我遇到有困难的人,要伸出援助之手时,我迟疑;当有人替我解围时,我不敢接受。这些都让我内心感到痛苦、矛盾,无所适从。既妨碍了我去“爱”别人,同时也错过了别人的“爱”,这难道不是一种悲哀吗?
最近发生的一件事,也从另一方面体现了这一点:交通银行为了回馈用户的支持,举行了一场现场抽奖仪式,在抽一等奖的时候,嘉宾抽出了第一位幸运儿,但其留下的手机号码少一位数字。按照抽奖规则,中奖者“必须留下有效联系方式”,所以该号码被宣布作废。但令银行没想到的是,此后连抽次,顾客留下的手机、座机号码全都是空号或停机。第7个电话倒是有人接听,但对方告知,没有这个人。一等奖抽到第8位时,电话通了,这位顾客在电话中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中奖后,回应道:“别骗我,哪有这等好事?”随后就挂了电话。原本预计在半个小时内结束的抽奖活动却拖至三个小时才结束,一些人分析说,“短信中奖”、“电话中奖”等骗局、陷阱太多,致使一些人不敢随便留自己的电话号码,而留下真实电话的中奖者,也不敢轻易相信电话通知的中奖消息。
篇2:《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看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一些鲜为人知的昆虫常识和生活习性:蝉在地下“潜伏”四年才能钻出地面,在阳光下歌唱五个星期;蟋蟀善于建造巢穴,管理家务;蜘蛛在捕获食物、编织罗网方面具有才能,人类用三角尺和圆规也未必能画出那么出那么准确的网;螳螂善于用“心理战术”制服敌人,是对方惊慌失措……让我们足不出户就能感受到昆虫世界的奇妙。
这是第一次接触《昆虫记》,是老师布置的寒假任务,一提到《昆虫记》我就想起了那种平淡无趣的说明文,让我顿时没了兴趣,但是才读了一点,不知怎么的它就吸引了我。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法布尔的《昆虫记》让那些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让我感到了他们的存在。在这之前,昆虫的世界几乎是我想象的,因为我没时间也没精力去观察它们了、解它们,想象着他们十分和睦美好,不会有一地争吵或是斗殴,但是自从看了《昆虫记》,原来昆虫跟我们人类一样有生与死,有劳动与掠夺等许多活动,这都与人有着惊人的相似。他跟我们人类一样,又善良的食草性昆虫,又残酷的食肉性昆虫,我好像身临其境一般,好像他们就在我眼前进行着一切活动,把我带到了一个真实的昆虫世界。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一步推断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与效果,萤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这一次,我感觉到了“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有一语文老师让我们回家背课文,那天作业不多,但是我却磨蹭了好长时间到了10点钟才写完,我迷迷糊糊地收拾好书包,准备上床睡觉,但是还没上床就被妈妈叫住了:“天卉,老师发来短信了,语文课文要背诵,你背完了吗?”我心里一紧张,支支吾吾的说:“背…背…背完了。”妈妈好像看出了我的心虚,又厉声问了一遍,我无言以对。在妈妈的严谨督促下,我睁开那已经要打架的眼皮,无力的背诵着课文,背着背着,就快要睡着了。这是妈妈问我说:“背完啦?等会儿,啊?我一听要来检查,连忙胡乱的看了几遍,其实也没看到什么。一开始背诵,我就卡壳了,连开头都不知是什么,这是妈妈提醒了我才开始背出来。到后来不是卡壳,就是背多字,而且还差点漏了一大段文字。到了最后,妈妈再也忍受不了了,让我重新背熟了再背。我可不愿意,连忙说:“唉,差不多差不多,反正不都一样。”第二天一早起来什么都忘了,只记得那开头的几个字,结果被老师批评了。现在读了这本书,我一定要向法布尔学习,要有认真严谨的想学习态度。
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越以往。我觉得《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
篇3:《童年读后感》读后感
初读《童年的秘密》,刚开始打开扉页一看主要是写关于幼儿一些行为及其理论,我心想这似乎跟我的实际工作联系不够紧密,但看着看着,我渐渐感觉到这书中讲的很多知识其实是我们作为老师必须了解的,而且对我们的实际工作是很有指导意义的。
比如,书中有一段是这么说的:“人们对儿童心理上的创伤仍然知之甚少,但是他的伤痕大多数是由成人无意识地烙上去的。”这些创伤,几乎全部都是因为我们不了解儿童的心理所造成的,我们自以为是为了孩子好,但其实却造成了相反的后果。好心办坏事的例子,太多了。而《童年的秘密》里,或者指出常识性做法的谬误,或者提出了一些我们未曾想到过的地方,因此这本书对我们教育工作者来说非常值得一看。
其实有一个敏感期我们大家是都知道的,就是儿童的语言天赋。在儿童的某个阶段,学语言是非常惊人的,所有的人都是他们的老师,他们只是沉默的聆听,直到某一天说出他们的第一个字。这点成人体会最深,学外语现在对我也是一件头大的事情,无论是听力还是单词,都是需要持续的下苦功才可以。但是除此之外,儿童的敏感期还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敏感期,就是对秩序的敏感。“一个很重要和神秘的时期是儿童对秩序有极端敏感的时期。这种敏感在儿童出生后第一年就出现,并一直持续到第二年。”
一直以来在成人的脑海中,保护自己的财产使其免遭侵犯,这几乎是成人的自然法则。所以,我们经常会阻止我们的孩子不让他们做很多事情,怕打坏东西总是让孩子按照我们的节奏来生活。同时,对成人来说,有一条自然法则,即“最大效益法则”,这诱使他运用最直接的手段,在尽可能少的时间内达到他的目的。当他看到一个儿童正在作巨大的努力做某些似乎毫无成效的事情,而这些事情他本人一瞬间就可以做完,并且做得完美得多,这时他感到痛苦,就想去帮助这个儿童。还有我们迫不及待的教小孩子识字,剥夺了他们的乐趣。“过早地强求他们通过阅读书本来识字也会产生一种消极的影响。追求这些并不很重要的东西会削弱他们生气勃勃的心灵的能量。”仔细想一想,我们成人确实经常犯这样的错误。
每一个在孩子成长道路上的成人,都是他们的教师,所以,并非有孩子的父母亲,或者教授他们知识的老师才应该来阅读这本书。当一个成人看到儿童端了一杯水,他就开始害怕这只杯子可能会摔破,当他感觉到这一点时,他的贪婪就使他把这杯子看作一件珍宝,并从儿童手中把它夺过来。另一方面,儿童还必须形成他的行为习惯,但是他从来也没有得到许可去展现连续的行为过程。如果儿童正在游戏,成人就会打断他,认为该是散步的时间了。这小孩就被打扮一番带出去了。这些都是不好的。当儿童工作时,他并不是为了获得某些进一步的目的而如此做的。他工作的目的就是工作本身,当他重复一项练习,使自己的活动达到一个目的时,这个目的是不受外界因素支配的。就儿童个人的反应而言,他停止工作跟劳累没有联系,因为使他的工作完全更新,充满精力是儿童的特征。
实际上这本书里的珠玉比比皆是。我以为每一个人都应该读一读。
篇4:《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后感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我们来说只有一次,一个人的生命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的精力都已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这番感人至深,震耳发聩的豪言壮语就是来自于著名作家奥斯特洛夫斯基的著作《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书中的主人公保尔使我产生了深深的敬意。小学时他就嫉恶如仇,敢想敢做。在他还没毕业时,就被开除了,不得不当上了童工,经历了一段苦难的日子。后来在保尔哥哥和老布尔什维克的引导下,保尔参加了红军。在此期间,保尔历经艰苦,饱尝了各种苦难地打击。在一次感染了伤寒病时,在死亡线上徘徊的他,以健壮的身体和坚强的毅力,奇迹般地从死亡线上走回来,再次为革命事业做出新一轮的奋斗。所以我非常敬佩保尔不畏病魔的侵扰和不怕命运挫折的百折不挠的革命精神。
书中有一段情节使我最为感动。省团委朱赫来派去了三个人,杜巴瓦、潘克拉托夫和保尔去抢修铁路。铁路的抢修工作开始了,谁也不会想到条件会多恶劣,冰冷的秋雨浸透了人们的衣服,冷飕飕的,又重又凉。到了晚上,几百个人就穿着那给雨淋透了的沾满了泥浆的衣服,睡在冰冷的地面上,并且紧紧地挤着,竭力想用体温来相互取暖。他们每天的食物更是让我望而生畏,一碗素扁豆汤和一磅像煤一样黑的面包。每天就是吃这些食物来使全身充满力量去干活的!
是什么动力支撑着保尔走过这些不平坦的道路呢?是信念、理想、毅力。正是他有了坚贞不移的信念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理想与顽强的毅力才创出了这块“钢”!
“宝剑锋出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人生就像一条充满崎岖的道路,要想达到目标,不可能一帆风顺,一定会遇到重重困难与险阻,这时我们就要懂得面对,所以我们就得有远大的理想和目标,这样才不会迷失方向。
读完了这本书,当我遇到困难而退缩时,当我遇到挫折而流泪时,当我在向理想迈进的过程中动摇时,我就会想起保尔那高大的身影,我就会向保尔学习,克服种种困难,怀着美好的理想与信念,向成功奋发进取!因为“钢铁”就是这样炼成的。
篇5:《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清晨带来了凄凉的和解,太阳也惨淡的在云中躲闪。大家先回去发几声感慨,该恕的该怨的再听审判。古往今来多少离合悲欢,谁曾见这样的哀怨辛酸!”这莎士比亚的经典剧目《罗密欧与朱丽叶》中,人们发现这对相爱的恋人死在了凯普莱脱佳的墓地里,一名主持大局的亲王发出的最后的感慨。合上书的我,一种莫名的悲伤和愤怒相互纠缠着从心底油然而生。我不禁想: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世界,什么样的人心啊?
命运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让一对注定相爱的恋人却分别出生在一对仇人的家里。长大以后的它们一见钟情,可未满14岁的朱丽叶在建到罗密欧后仅说出了这样一段话:“恨灰中燃起了爱火融融,要是不该相识,何必相逢!昨天的仇敌,今日的情人,这场恋爱怕是要种下祸根。”这难道是一个年仅13岁的少女该说的话吗?我想那不是,从小被家人不断灌输着“蒙太玖家的人是我们世代的仇敌”如此可怕的想法,就不难理解本应十分单纯的少女心会变得如此忧郁和无奈。此时仇恨所带来的极大的恐惧已经远远超过了她与罗密欧的爱情……仇恨?仇恨!对了,就是仇恨!是仇恨使他们悲惨凄凉的殒灭,是仇恨使得两家原本善良的家仆们开始互相残杀,这该死的仇恨,甚至连无辜的小城人民也不肯放过:在他们圣洁的双手和心灵上播种下了仇恨的种子,挥洒下了一个又一个无辜者的鲜血!这是一股强烈的邪恶力量,足以控制人的心智和理智。这该死的仇恨!
男主人公罗密欧在书中可谓是“一大堆鹅卵石中闪着光的蓝宝石”。罗密欧出身于封建大家庭,却没有继承封建传统和思想,而是顺应时代的发展,脱离了封建家庭,成为一个坚定的人文主义者;他真诚、勇敢,有文化,有能力,有一颗博爱的心;他追求一种自由、自主、美好爱情生活,哪怕是“错爱”了仇人的女儿也毫不退缩;他没有门户之见,爱上了朱丽叶,就把凯普莱脱的家人当作自己的亲人,一心期望化解宿愿;他对爱情忠贞不渝,为了爱情和爱人,他甘愿被放逐他乡,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注重友情,在朋友被杀,他的爱情面临“风险”的时候,他奋不顾身的为朋友报仇,却使自己的爱情遭遇了一场不小的劫难,显示了他高尚的品格。正是在家庭矛盾、爱情磨难和朋友青衣等一系列故事情节中,他那人文主义者的精神和气质才得以充分的展示。而女主人公朱丽叶只是一个未满14岁的贵族小姐,可她勇敢、坚强、智慧,冲破了大家族的重重束搏,大胆地爱上了罗密欧,这种但是在当时庸俗的上层社会的小姐们中是十分难得的。
可就是这一切的一切,在那种封建保守的社会环境中是绝不容原谅的,才促使他们的生命一步步走向毁灭。可见封建的思想和传统,不仅仅会控制人的内心,在某种时候它更会成为一把杀人的利器啊!
真是不知道该如何理解这个结局。如果它是个悲剧,可男女主角虽然死了,可他们的爱情却成为了永恒,并且因为他们的死亡化解了凯普莱脱何蒙太玖两家多年的恩怨;可如果这个完美的结局,但为了化解宿愿而牺牲一对恋人的生命,这又是否值得?但无论它是有缺憾的还是完美的,它早在400多年前就成为了传世的经典之作,人们在乎的不是它的结局如何,而是书中的男女主角追求理想、爱情、自由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每一位读者,这才是这部书的魅力所在!就让这份魅力,这份美好,永远地传递下去,永远……
篇6:《简爱》读后感
这一段时间我读了一本世界文学作品——《简?爱》。读完这本书后,我感受颇多。
这本书是夏洛蒂·勃朗特写的。她和她的两个妹妹在英国文学史上有“勃朗特三姐妹”之称。这本书发表后,深受各国读者喜爱。后被拍成电影,广为流传。
这本书是夏落蒂以自身经历为题材创作的小说。虽然书中的故事是虚构的,但里边许多人的生活环境,甚至许多生活细节,都取自作者及周围人的真实体验。
这本书主要写了简·爱的父母早逝,把她托付给了她里德的舅舅。但她的舅舅不久后也去世了,临死前让简·爱的舅妈收养她,她违心答应丈夫收养简·爱,但对她很不公平。简?爱后来上了学,认识了海伦,她们俩很要好。简爱在学校待了八年,有一次看到了一份招聘广告,决定去应聘,最后当上了桑菲尔德庄园的家庭教师。后来她又认识了桑菲尔德庄园的庄园主——爱德华?罗切斯特。他很喜欢简?爱,并向她求婚,简?爱答应了他。正当他们举行婚礼时,有人阻挡了他们,说罗切斯特先生已经有妻子了。简?爱知道了这一消息后,毅然离开了他。在她寻找新的生活出路的途中,风餐露宿,沿街乞讨,历尽磨难,最后被牧师圣·约翰收留,并在当地一所小学任教。不久,简·爱得知叔父去世并给她留下一笔遗产,同时发现圣·约翰是他的表兄,她决定将财产平分。圣·约翰曾向简爱求婚,但简·爱对罗切斯特的爱始终如一,他拒绝了表兄的求婚,回到了桑菲尔德。这时的罗切斯特已经因为他的疯妻子放火烧房子遭遇火灾失去了一只手并且双目失明,但简·爱却对他不离不弃,又毅然和他结了婚,得到了自己理想的幸福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认为简·爱是一个不甘忍受社会压迫,勇于追求个人幸福的人,如果换做我们是简·爱,我们会忍受那样的压迫吗?我想是不会。从今天开始,我要好好学习简?爱的那种精神。当然了,简?爱身上还有许多精神值得我们去发现;去探究;去学习……
篇7:《朝花夕拾》读后感
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
篇8:《巴黎圣母院》读后感
圣母院里的钟次第地敲响,咚咚,咚咚……沉重地,凄婉地,好像在陈述着一个故事。
那是些浓烈得化不去,深刻得褪不了的形象:独眼的敲钟人伽西莫多,美丽善良的爱斯梅拉达,还有渊博却邪恶的克洛德副主教。
刚开始,伽西莫多的出场给我了一个丑恶的影象。他的独眼,他的聋哑,他的驼背,他的巨大和丑陋都让我先入为主地把他当作了大反派。婴儿时,他是一个人人见了都想把他烧死的丑小鸭;青年时,他是一个人人唾弃的“丑八怪”。他的脸仿佛注定了他就是恶魔的化身。到后来,我才看清他那清澈、崇高的灵魂。他对像使唤奴隶一样,役使他的克洛德忠心耿耿,这是怎样的一种单纯?他对曾经对他有恩的爱斯梅拉达,用尽全部生命的悉心照料和赴汤蹈火,是怎样的一种如火一般刚烈的爱情?他受尽了人世间的歧视和欺凌,却又满足的,勤劳的当着他的敲钟人。如此美丽,如此可敬的人性难道在他那丑陋的外表下就分文不值了吗?
相比而言,如果说伽西莫多的外表丑陋,那么克洛德的心灵便更加令人鄙视。一开始,良好的背景让我觉得他是个学识渊博的善良人——他收养了丑陋的伽西莫多,他是人人敬畏的副主教……。但是当故事的情节愈演愈烈时,我读懂了他精神世界中的畸形。他只以自己为世界的中心,什么都要围着他转。
“美就是完整,美就是全能,美就是唯一有生命力的东西。”
当灭灯钟响彻在巴黎圣母院里,所有故事都结束了……但那古老的故事将永恒地被传诵……
篇9:《西游记》读后感
小时候,我最爱看的电视便是《西游记》,最爱看孙悟空除妖保师西天取经,最爱看猪八戒那搞怪的摸样,最爱看沙和尚一片护师的忠诚热血。
起初,我也不知道谁写了《西游记》,写它干什么,我只沉迷于五花八门的法术兵器和怪模怪样的妖魔鬼怪。每天都和小伙伴们扮演其中的角色,不过孙悟空这个角色是大家争着演的。
孙悟空可谓是《西游记》中的最大主角,我起初看《西游记》的原因便是我最爱孙悟空这个角色。金毛雷公嘴,威武霹雳腿,他有七十二般变化和能识别妖魔的火眼金睛,不用说,最厉害的莫过于他的如意金箍棒。
小时候,我每天都幻想我也是西游队伍中的一员,我也有很厉害的法术和兵器……
现在整本的《西游记》我都看了不止五遍了,虽然与小时候在电视上看到的故事情节有不一样的地方,但我依旧能从字里行间体会出西天取经这一路所遇到的艰难险阻,自然的,对这些取经人物的认识也更多了一些。
“俺老孙来也!”或许这句话是书中出现的次数最多的,几乎成了悟空的口头禅,这句话中蕴含着悟空的自信。悟空的通天本领是不容置疑的,每个妖魔都很厉害,都有自己的绝招和法宝,但悟空却每战必胜,越战越勇,也难怪,他可是战斗胜佛齐天大圣呀!他不但有通天本领,而且他还有一颗忠义的心。在十万八千里的漫漫大道上,哪一次唐僧遇险不是悟空第一个出手救他呢?特别是在“三打白骨精”中,他被师傅抛弃却依旧担心师傅的安危,此等忠义,天地可鉴啊!
说起猪八戒我就想笑,猪样人身,还是天蓬元帅呢!八戒八戒,头条戒律便是戒色,他倒好,取经路上色心不改,为此给师兄弟们添了许多麻烦,比如“四探无底洞”吧,那白鼠精幻化成一位美女,八戒见状一直在师父面前为她说好话,弄得大师兄又伤心又气愤。即便这样,我依旧喜欢他,因为他若不在取经队伍中,那这队伍就不会那么充满活力了。
最辛苦的人莫过于沙悟净了,他可担着担子走了十万八千里啊!然而他对师傅依旧忠心耿耿,在取经途中猪八戒好几次劝他分行李散伙,沙悟净却全都严厉回答“不分”。我想,要是现实社会中多几个像沙悟净那样忠厚老实的人该多好啊!
“西天如来点金蝉,收徒历险万里难,寻得极乐取真经,共别皇恩去雷音。”说的便是西天如来大弟子金蝉子转世——唐三藏。他可谓是佛家真弟子,他一心向善,一意向佛。十万八千里,漫漫西去途,软弱无能而又善心不变,糊涂枉人而又师徒情深。唐僧是这支取经队伍的领导,也是《西游记》获得好评的第二人物。
《西游记》是编织我童年梦想的丝线,是谱写我美好童年优美乐章,它是我的启蒙老师,让我懂得了凡事只要坚持就能成功,让我懂得了只要一心向善,便会有好报,让我懂得了衷心、讲义气,便能让人敬佩。
那一本厚厚的《西游记》已安放在我的书架上,有时我会望着它沉思,是否我也可以像吴承恩一样再创一部神话呢?
也许现在的神话都像珍珠一样琳琅满目,但我更爱这枚蓝色宝石——《西游记》。作文
篇10:《三国演义》读后感
五字品《三国演义》忠织席贩履却不忘报效国家。黄巾叛乱,独自望榜叹息,结识了羽、飞是他一生驰骋的翅膀。仕途不顺,没有泯灭他振国兴邦的志向,纵使是第9路诸侯也要铲除乱臣贼子;没有容身之处又如何,他依然为了兴复汉室奔波劳累;兵少将寡,他依然不与奸邪为伍,他毅然决然的守住徐州。三顾茅庐,那是他救民于水火的渴望,收取西川,北上伐曹那是他分内之事,因为他是汉室宗亲,中山靖王刘胜之后,大汉皇叔刘玄德。
孝单福,一个虚假的名字,却不能掩盖住他的才能,初为刘备军师,便立下赫赫战功,破曹军八卦阵,不慎路出马脚。几天后他收到了家书,那是家母的信,言曹操将杀了她。那是封假的家书,可是身为人子,他不能见自己的母亲遭人祸害。自古忠孝不两全,却以百善孝为先。他辞别了刘备,走上了一条诠释善孝之路,这一去却害死了他的母亲,他用悲与疼缠裹着自己的才智,用一生的前途守着对母亲的孝。徐庶,一个在书中描写很短,但他是我经常想起的名字。
智“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草堂春睡足,窗外日迟迟。”身居卧龙岗,心知天下事。欲守明主,以展青云之志。隆中三策早已成竹在胸,火烧新野那是他初出茅庐的小手笔;舌战群儒,只是谈笑而已;火烧赤壁方显他的才智。借荆州,气周瑜,取西川,定蜀中,又是何等的英雄。白帝城托孤,是刘备对他的信任,对他才能的肯定;居相府,退五路雄兵,七擒七纵,让对手心悦诚服;北上伐魏,七出祁山,是何等的毅力;木牛流马,是那个时代科技的曙光。空城计,更从心里上战胜了敌手;五丈原,是人们对他永久的怀念……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中华大地出英才,千古智绝诸葛亮!
义结义誓言千古仿,铮铮铁骨无来者,桃园三杯酒注定了他要与两位兄弟同生共死。随刘备流浪毫无怨言,许都的锦衣玉食却无法掩饰思念兄弟的惆怅。汉寿侯爵又如何;闻兄河北不还是挂印封金千里走单骑吗!他傻不?不!那是他对人们叙说什么叫兄弟之义。华容道上立下生死军令状,誓斩曹操。可往日情分怎么能忘,座下赤兔马是曹操所赠,身上青蟒袍也是其所赐,他忆起当初被曹操围困,曹操没有杀他,而是礼贤下士,自己还斩了他六员大将……他心软了,在生与死的选择中,他还是放走了曹操。这是一个普通人能做到的吗?可他做到了,因为他是义神关帝爷。奸白色的脸谱中,透出阴森之气,一副奸诈模样,也许那并不是他的本色。宁为我负天下人,也不教天下人负我,那是他做人的信条,也是他内心的读白。刺董卓,拟矫诏足见其奸雄本色,挟天子以令诸侯,那是他称雄的手段。官渡之战,成就他王者的垫脚石。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诗情才气不失男儿气概。爱才,他失了关羽,放了赵云,重才;郭嘉、典韦为他忠心至死,赤壁败了却没有击倒他征服天下的雄心,他依然重整旗鼓平定北方。曹操实不该用“奸”字来写,他应该再配一个“雄”字。他的诗中也有周公吐哺,天下归心……
五字,不足以诉尽对《三国演义》的感慨,它的内涵与魅力概述了政治与军事的智慧,是我们中华民族一部经典巨著。
篇11:《三国演义》读后感
寒假中,我在学校图书室借了一本《三国演义》,读完此书,我从中受益非浅――世纪少年应有“胆”有“识”。
三国演义乃我国四大古典名着之一。里面一个个娓娓动听的故事,通过设置大量巧合,化不可能为可能,把人物的个性特点描述得淋漓尽致,把一个个场面描绘得更是栩栩如生活灵活现。使我过目不忘,即使抛开了书,它们也充塞天地,深入我心。
什么“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过五关斩六将”的关羽;以及“粗中有细勇猛善战”的张飞;“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足智多谋”的忠臣诸葛亮;还有心胸狭隘的周逾,长厚的鲁肃等人交织在一起,引发了一连串惊心动魄,扣人心弦的故事。如草船借箭,连环计,空城计等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影响。
篇12:《三国演义》读后感
看过之余,掩卷沉思,“草船借箭中神机妙算的诸葛亮要在三天之内造出十万支箭。这对当时的周逾和现在我们看来,真是一件天方夜谭的事,可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利用天时,地利,人和等因素,“瞒“过了多疑的曹操,不费吹灰之力就搞到了十万支箭,令周逾刮目相看。试想,诸葛亮不讲究“策略”能行吗?
细细思量,我们的学习不也一样吗?也应讲究方法,注意适当休息,劳逸结合,让大了大脑得到调节,为下一节课积蓄精力,就能提高学习效率。
学习是这样,生活也如此。有一次,家里来客人,妈妈让我给客人沏茶,沏茶就要烧开水,清洗杯子,以及分放茶叶。烧开水约十分钟,洗杯子约要五分钟,分放茶叶约三分钟,这样一来,就要共花将近二十分钟的时间。可我灵机一动想出了一条妙法:在烧开水的同时,就洗杯子,分放茶叶,等水烧开后,其余两项工作早已完成了。这样一来,我不仅节约了时间去做其它事情,还让客人在短时间里感受到了主人的热情。
做事情不仅要有足智多谋的诸葛亮的“识”,还要有“单匹救主”的赵云的“胆”。记得那次体育课上,体育老师让我们练习跳高。同学们个个精神抖擞,生龙活虎,就像猴子一样一跃而过。轮到我了,生怕摔着的我及得额头直冒冷汗,胆却的内心使我的动作变得缩手缩脚,最后落得个“嘴肯泥”的下场。体育老师摸透了我的心思,走过来,又耐心地给我讲解跳高的要领,在老师和同学们地鼓励下,我大胆地又重试了一次,这次终于成功了!漂亮的动作还博得同学们地欢呼,齐声叫好。唉没有胆量可不行啊!
是啊,我们虽是新世纪的少年,是祖国的花朵,但是如果没有《三国演义》中诸葛亮那样渊博的知识,横溢的才华,没有赵云那浑身是胆的气魄,试问,我们能有“胆”有“识”吗?少年朋友们,让我们携手乘风破浪,继往开来,做一个有“胆”有“识”的世纪少年吧!
篇13:《水浒传》读后感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
篇14:《简·爱》读后感
从简·爱身上我看到了她正直善良的美好心灵。当她突然知道自己可以继承2万英镑成为富翁时——要知道她当乡村教师的年收入才30英镑,她显得还是那么平静,没有过分的激动。而当她知道在这世上还有几个亲人——正好是救过自己的奥利佛兄妹时却高兴得简直疯了。她主动提出把遗产与奥利佛兄妹三人平分。多么慷慨大方,一个不为金钱所迷惑把亲情和友情放在第一的人啊!
最让人感动的还是当她回到桑非尔德府发现这里已成了废墟,听说罗切斯特为了救别人被压断了一只胳膊眼睛也瞎了时,她不顾一切地找到罗切斯特去安慰他,照顾他,还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他,跟他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多么纯洁、多么高尚的爱情啊!
整本书写的就是简·爱一个灰姑娘的人生经历。一方面,她在追求自己的幸福,不甘心命运的安排;第二个方面,她又在捍卫自己的人格和尊严。这个故事,可以说是一个灰姑娘的的奋斗史。她在追求一个基本的权利:平等。
《简·爱》这本书还告诉我们依靠自己的正直品德和聪明才智,只要坚忍不拔地艰苦奋斗,勇往直前,是可以冲破重重险阻,达到自己的目的的。简·爱的自尊自爱、自立自强、正直善良的品质让我敬佩,不正是我们所需要学习的吗?
篇15:《骆驼祥子》读后感
在读完《骆驼祥子》这部老舍笔下具有悲剧色彩的名著之后,我的第一感觉是理想与现实的不相符。祥子一生梦寐以求的洋车终在无数次巅簸坎坷中碎了,散了。的确,理想与现实的不相符造就了无数的遗憾。多少莘莘学子由于家境原因不能升入理想的大学;多少各方面的人才由于内外在的原因不能进入各自专长的领域。光靠幻想,梦是不可能成真的,即使像祥子那样不知疲倦地追求,梦想最终还是破灭了。可以说,这是一个悲剧。同时,祥子最终的堕落与社会之堕落是分割不开的。有些人因出身贫寒,所以为自己的将来而努力奋斗,却无果。这是什么造成的,是残酷的社会。现实社会中,钱似乎能代表一切,什么知识大于金钱,根本是个“假命题”。因此,若想在现实社会中立足,充分的知识、良好的生活背景必不可少。相比之下,后者因素比例更大,所以制造了那么多的遗憾,甚至于悲剧。现实社会中的机遇也决定着理想的实现与否。法拉第小时候家境贫寒,偶然的机遇使皇家学院院长哈维认识了这个聪明好学的孩童,最终使法拉第成为了著名的电磁学家。日本著名商业家松下幸之助刚刚创业曾一度破产,但也是偶然的机遇使他认识了世界名牌公司,使他走向了富裕之路。但是这样的人毕竟只占少数。理想和现实并存才能实现突破,创造历史。
篇16:《骆驼祥子》读后感
与此同时,作者通过祥子所反映出来的有关人格改变的问题,也给我很深的印象。祥子迫于生活的压力一步一步堕落为社会垃圾,如果环境不是这样恶劣,那么祥子一定不会是这样的。可是事实是这种事情即使是在现在的社会也在不断发生,每天都有很多人为生活所逼,失去了一开始的品格,成为和祥子一样的行尸走肉。很多时候我在想,如果祥子生活在现在的社会里,那么情况一定就不一样了吧?可是事实告诉我,那是不可能的事。因为即使是在现在的社会里,依然有很多问题值得大家去思考,很多事情就象鱼和熊掌那样,不可兼得。而这种问题似乎也越来越多,大多数人和祥子一样,为了生活抛弃品格。当人们惊醒时会发现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只有硬着头皮走下去。所以说,祥子变成后来的样子不是一个偶然,而是一个必然。
其实祥子一开始也在努力地与生活斗争,只是他失败了。而他的失败就败在没有坚持,如果他坚持了,那么事情就不会是这样。可是,事情是没有如果的,当生活开始的那天起就没有了如果,所以我们没有退路,所以我们不能退缩,所以我们只能向前,所以我们要让自己永不后悔。
篇17:《西游记》读后感
今天,我读完了《西游记》这本书,我很喜欢它,它给了我无限的乐趣。
说到这本书,给我感触最深的是孙悟空这个人物,他英勇顽强,作战勇猛,顽皮可爱,爱憎分明;尤其在“三打白骨精”这个故事中,当白骨精第三次变成了一个老公公时,当唐僧猛念紧箍咒时,他忍着剧痛,为师父打死白骨精,更体现了他对师傅无限的爱。
当然,说到孙悟空,不得不提起他的兄弟—猪八戒。他虽然有些好色,贪吃贪财,却又无时无刻,不停地照顾师傅,当孙悟空身体不舒服时,他就细心地关照师兄。
师徒四人中,最朴实,最善良,最勤劳的,就谁是沙僧了,他当两个师兄身体不好时,照顾得也可以算是无微不至。当然,他也是师傅最好的徒弟(其实三个徒弟都是不错的!)
那么,说起唐僧这个人,他虽然有些固执,(.)好坏不分,但他一心一意取经,不贪财,不贪色,善良体贴。
给我感触最深的故事,就要数“乌鸡国辨妖”了,尤其是后半部分,孙悟空忍痛辨出妖精—当唐僧念过紧箍咒后,他已头痛不堪,但依然忍着疼痛,帮助两位师弟除妖。
“大战红孩儿”是我最喜欢的故事,当红孩儿用三昧真火把孙悟空烧得痛苦难堪时,又被龙王的凉雨水激了一下,激得他腰酸背痛,腿软筋麻,但他在被师弟救回时,仍是想着师傅,丝毫没有顾虑到自己的身体。
《西游记》是一部很好的书,推荐大家去看,看我国古典名着,传扬优秀文化!
篇18:《三国演义》读后感
怀着激动的心情,我第三次翻开了古典文学名著《三国演义》。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作者刻画的淋漓尽致,细细品味,让读者仿佛进入了一种境界。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以智和勇来依次展开的,但是我认为智永远是胜过勇的。比如:在西城,孔明用空城计吓退了司马懿率领的十五万大军。此种例子举不胜数。
可是在故事中也有“智不划谋,勇不当敌,文不拿笔,武不动枪”的。像汉室刘禅,整日饮酒作乐,不理朝政,心甘情愿的把蜀国献出,最后竟然上演了让天下人耻笑的事情,乐不思蜀。谁会想到一个国家的统治者能做出这样的时移俗易的事情来呢?
有勇无谋,大敌当前,只能拼死征战。吕布,颜良都是典型的例子:如果吕布在白门楼听从谋士的计策,何必被曹操吊死在城门上呢?如果颜良把刘备在河北的事情和关羽说清楚,哪儿至于被义气的关羽所砍呢?古人云:大勇无谋,祸福占其,祸居上,福临下,入阵必中计,死无不目。
再谈谈国家,魏,曾经煊赫一时;蜀,曾经功成不居;吴,曾经名震江东。这么来看,从国家就可以反映出国君的性格。曹操,欺压百姓;刘备,爱民如子;孙权,称霸江东。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卧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庞统、姜维、徐庶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经过一番刻苦的努力,终于当上了水军大都督,总统水兵。不过他太过于嫉妒,死时年尽二十六岁。
从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只要踏踏实实,仔仔细细(的)地走好追求成功过程中的每一段路,相信成功一定会不远的。
篇19:《儒林外史》读后感
“功名富贵无凭据,费尽心情,总把流光误。浊酒三杯沉醉去,水流花谢知何处。”这是《儒林外史》开头的几句。可以说,这也是整本书的灵魂所在。
这些话虽然已是老生常谈,可真正能明白人的又有几个“学而优则仕”,正是这句话害了一批又一批的读书人。他们把读书当成敲门砖——“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圆如意,书中自有美娇娘……”。为了金钱,为了财富,他们可以废寝忘食地读书,可以从黑发垂髫考到白发苍苍:八十岁才中了状元的梁灏,花白胡子还是“小友”的周进,考了几十年一朝中榜,欢喜疯了的范进……儒林中为了功名利禄,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的又何止这几个鲁迅先生称封建礼教为吃人的礼教,那么称封建科举制度为害人的制度也不为过了。
读书,其实强调的是一个漫长的求知过程。王国维说得很好,读书分为三个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西楼,望尽天涯路”这是立志。“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这是奋斗。“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才是最后的成功。而儒林中的那些一心只为功名者,第一步——立志,就走错了。在我看来,读书就是人在不断汲取精神食粮的过程。其中最关键的在于吸收,然后再转化为自身的力量。这与一日三餐的功效是一致的:吃饭,吸收营养,再促进自身生长。只可惜,儒林中的某些学子们只注重“食”,即数十年如一日地读书,却忽视了吸收。读书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个敲开荣华富贵之门的工具。一旦达到目的,这个工具也就毫无价值了。这些人,即使读一辈子书,也不会有半点知识吸收转化成自身力量。这些书,除了造成他们的“营养不良”,别无他用。
当然,“世人皆醉我独醒,举世浑浊我独清”的人在儒林中也不是没有。王冕就是其中的一个。他从小就因为家境贫寒而为邻人放牛。在牛背上,他仍旧博览群书,更自学成为了画没骨花卉的名笔。此后,下到平民百姓,上到知县财主都来索画。但王冕性情不同,不求官爵。朝廷行文到浙江政司,要征聘王冕出来做官,他却隐居在会稽山。后人提到王冕时,常常称其为王参军。但王冕何曾做过一日官能在功名面前,心如止水,不为所动,也只有王冕这些儒林中的凤毛鳞角了。
几百年后的今天,捧起《儒林外史》细细品读。时而为当时士人名流的庸俗可笑而叹息,时而又为贪官污吏的卑鄙丑恶而愤怒。吴敬梓以其幽默诙谐的语言,把封建社会科举制度的腐朽黑暗面刻画的入木三分。难怪后人有“慎勿读《儒林外史》,读竟乃觉日用酬酢之间,无往而非《儒林外史》”之叹。
篇20:《资治通鉴》读后感
我从小以书为伴,以书为友,自然读了不少好书:有伴我成长的童话;有让我知人情懂事故的文学名着;还有令我知识丰富的科普读物总之我博览群书,读过的书数不胜数,但我最爱的还是史书《资治通鉴》。我从小与众不同,喜欢别人眼中所谓枯燥的历史。自从一次在书店里独具慧眼的挑中了《资治通鉴》后就爱不释手。自己时常沉醉于书中,看得废寝忘食也是常事。《资治通鉴》的作者是北宋宋神宗时期着名的史学家,政治家司马光,
主要讲叙了三强分晋到五代十国的沧桑历史,其中的改朝换代,人文风云令我感慨万分。
书中的人物不少,其中令我敬佩的人也不少。蜀国的诸葛亮足智多谋,神机妙算,一手缔造了蜀国;唐太宗李世民,励精图治,文韬武略,使封建王朝达到鼎盛;女皇武则天,有治国之才,用人之术,可谓巾帼不让须眉,还有完璧归赵的蔺相如,运筹策帷帐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的张良。令我敬佩的人数不胜数,更重要的是我应该学习他们的优点来充实自身,将来才能像他们一样有一番大作为!
人无完人,金无赤金,历代虽有雄才大略之人,但臭名昭着之人也不计其数。秦始皇虽有统一六国的盖世功勋,但其凶狠残暴也是妇孺皆知的,他焚书坑儒,荒淫无度,建造无比豪华的阿房宫,使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还有隋炀帝杨广他心机颇深,虚伪做作,又荒淫暴虐,使得原本的繁荣盛世变得民不聊生。请君入瓮的来俊臣,口蜜腹剑的,李林甫。他们遗臭万年,为世人所唾骂。我更应该牢记前车之鉴。资治通鉴的本意也是如此。
这本《资治通鉴》令我受益匪浅,它使我学会了如何做人做事。我读它不仅丰富了知识更让自己终身谨记前人之事。记住小人的下场,学习圣天的品质,奋发向上,报效祖国,报效人民。
历史是辉煌的,这茫茫史海,让我畅游其中。毛主席的《沁园春》写到: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看来我们伟大的毛主席也认为,只要我们综合历史上那些所谓的英雄的优点,真英雄还在现代。在如今的康泰盛世中我们更应该汲取前人的优点,牢记前人的过失,奋发向上,成为一个真英雄!
篇21:《水浒传》读后感
《水浒传》是四大名着之一,想必大家都读过吧!
《水浒传》里的人物有鲁达(鲁智深)。武松,宋江,柴进,李逵。
《水浒传》里的鲁达,武艺高强,粗武钢勇,他的武器是两把斧子。而且他十分爱吃狗肉。甚至有一次,鲁达要镇关西把十斤精肉和十斤肥肉剁成肉末。十斤骨头斩成细末。镇关西明白鲁达来学自己晦气。不愿干,鲁达便把两包肉末朝镇关西砸了过去。镇关西恼羞成怒,抄起剔骨尖刀,刺向鲁达,鲁达逃到街上。镇关西追来,鲁达就顺势按住他的左脚把他踢倒。
鲁达踏住他胸脯骂道:你一个操刀屠户,竟然称镇关西,欺侮金家父女!今叫你尝尝俺的拳头!只一拳,就把镇关西打得出气没有进气了。
武松是一个硬汉,大家最熟悉他的故事,例如武松打老虎。这一天,武松摇摇晃晃上山,见一块大青石,便在那大石上休息了一会,这时忽有狂风刮来。武松心疑,又听得背后扑的一声,回头去却见一只吊眼白额大虫(老虎),已落在背后!武松急忙一闪,闪到了老虎背后。大虫见没扑着武松,便前爪一搭地下,猛吼一声,把虎尾一甩,武松又闪到了一边。武松等老虎再次吼时,双手抡起哨棒,尽全身力气一棒击去,不料打折了旁边的树杈,哨棒一截两半。大虫咆哮,再次扑来,武松丢了半截棒,赤手空拳就势按着虎头。武松把老虎头直往土里按,又举起拳头猛击大虫头部,终于把大虫打瘫了。
李逵是沂水县人,再戴宗手下当小牢子。《真假李逵》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李逵那天路过树林子,忽见有人涂黑了脸,拿了两把板斧喝令留下买路钱。李逵喝道:你是什么人敢拦老爷去路?那人说是李逵。李逵大笑,操起朴刀去战假李逵,假李逵挡不住想逃,屁股已挨了朴刀,李逵抢前一步踏住那老家伙胸脯说:老爷才是黑旋风!然后挺着胸脯走了。
读了《水浒传》这部长篇小说,我仿佛认识了108个梁山起义的绿林好汉。从中让我感受到了:我们一定要学那些正直、行善的人,不能学那些专横跋扈、欺善怕恶的人。
篇22:《四世同堂》读后感
书架上,一本书引起了我的注意,书的名字具有浓厚的中国传统气息,名叫《四世同堂》。
《四世同堂》记叙了北平沦陷后的畸形世态中,日寇铁蹄下和广大平民的悲惨遭遇、那一派古老、宁静生活被打破后的不安、惶惑与震撼。狠狠地鞭挞了附敌作恶者丑恶灵魂,揭露了日本军国主义的残暴罪行,反映出老百姓们的英勇无畏。
书中的人物冠晓荷是住在小羊圈里的住户,他是一个贪生怕死的人,看到日寇的侵略,千方百计的想和日本人做朋友。他,对日本人毕恭毕敬,向他们的背影深鞠躬,给日本人下跪,却因为“消毒”丢了性命。他的太太外号叫大赤包,她希望中国被日本打垮,找关系给日本人做事。她的性情火爆刚烈,对自己的同胞毫不留情,但最后和冠晓荷的结局一样,在他们依偎的日本人手中死去。
我佩服书中的祁家老三祁瑞全,他是一个满腔热血的大学生,见到日本的入侵,他不想做亡国奴,而决定离开北平,将自己的生命献给国家,做一个抗战的英雄。他回到北京后,他已经不是一个急躁的学生,而变为了有丰富的阅历和抗战斗经验的地下工作者,他受组织委派,潜回北平,做情报工作,他在北海公园刺杀了给日本人做特务的招弟,在抗战胜利时,与邻居们共享快乐。他是一个有理想有追求的中国人,他不怕为国捐躯,只希望为战争胜利付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书中曾经讲述了一段日本人残害中国人的片段。日本人发给北平人的共和面,弄坏了北平人的肠胃,日本人怕这种病传染到日本居民身上,就把这些晕倒的,闹肚子七名病人的,都用大卡车拉到野外,把他们活埋了。多么残忍的暴行!
掩卷沉思,我立志发奋学习,为国家和社会做一份贡献,成为一个爱国爱家和自强不息的人。
篇23:《西游记》读后感
《西游记》向人们展现了一个绚丽多彩的神魔天下,人们无不在作者富厚而大胆的艺术想象面前惊叹不已。然而,任何一部文学作品都是肯定社会生活的反应,作为神魔小说杰出代表的《西游记》名著阅读读后感 通过《西游记》中虚幻的神魔天下,我们处处可以看到现实社会的投影。
本书作者罗贯中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的三个徒弟一起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
《名流传》是法国作家罗曼·罗兰所著《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的合称。本书的三位传主都是人类历史上极富天才而创建至伟的人物,他们的人生富厚多彩,他们的作品博识宏博,他们的影响历经世代而不衰,罗曼·罗兰牢牢紧驾驭住这三位有着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他们在忧患困顿的人生征途上历尽苦难与颠踬而不改初衷的心路历程,凸现他们崇高的人格、博爱的情感和广阔的胸襟,从而为我们谱写了另一阕“英雄交响曲”。名著阅读读后感
孙悟空是《西游记》中第一主人公,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他有无量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的反抗精力。他有着大英雄的不凡气度,也有爱听恭维话的缺点。他机警勇敢又诙谐好闹。而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敢斗。与至高至尊的玉皇大帝敢斗,楞是叫响了“齐天大圣”的隽誉;与妖魔鬼怪敢斗,火眼金睛决不放过一个妖魔,快意金箍棒下决不对妖魔留情;与一切困难敢斗,决不退却低头。这就是孙悟空,一个光彩醒目的神话英雄读后感。
篇24:《红楼梦》读后感
中国有四大名着《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和《红楼梦》,部部皆是精彩绝伦,前三部对我而言没有多大兴趣,它们涉及到了军事、政治、神话,所以最吸引我的非《红楼梦》莫属了。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呢。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也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篇25:《三国演义》读后感
阅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三国演义》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在三国中,我最最佩服的人是关羽,他不但武功很好,而且人也非常好。在跟曹操打仗时,他因带着刘备的妻子糜夫人和甘夫人,所以才假装投降。其实他还是一心想找到刘备,保护好二位嫂嫂的。等到他得到一匹“赤兔马”时,便立即骑着这匹“赤兔马”又去找刘备了。
在山下遇见二位嫂嫂,他也不忘把二位嫂嫂带回去,真是一名当之无愧的好汉。他降汉不降曹、身在曹营心在汉、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他不但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毒险。
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伏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凤雏:庞统、隐姓埋名的单福:徐庶、姜维、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神算。
吴国: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
这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那么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要忠义,也应该要有诚信吧。如果一个人把现实生活中最为宝贵的诚信也丢掉了,那这个人还有什么呢?金钱、地位、官职?这些都是次要的。
篇26:《简爱》读后感
《简爱》主要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
简生活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中,她有着非同一般的毅力。她坚信:贫困并不是失败的象征,也不是天然成功的标志,一个人能不能在贫困中实现自我超越,最主要的因素还在于自己。因此,在罗切斯特面前,她没有因自己是一个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都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就得不到别人的尊重。最终,她实现了和罗切斯特精神上的平等。
从不幸中铸就属于她自己的智慧的钥匙,这就是简的超越!
简用积极的心态面对生活中的不幸和挫折,用实际行动来维护自己的尊严。如果没有那份纯洁,她也许早就和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了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只是为了坚守心中的那份纯洁,她毅然放弃了唾手可得的爱情——她喜欢的不是名利双全的罗切斯特,而是纯粹的爱!零度的爱!
人,不因为美丽而可爱,却因为可爱而美丽。简生命的高贵,源于她是能为自我心灵而活的人,她从自由的心灵里飘散出来的一种芬芳,是种恬淡的气质。她索取的养料是最少,但她却是花开得最美的一株。在经过一场轰轰烈烈之后,她仍用淡淡的心情去回应,这就是让人领略的充满怜悯爱心和宽容的精神世界。
一个高贵的.生命,窘困的环境改变不了他的高贵,艰难的命运同样改变不了他的高贵。岁月的流逝不仅没有削损简的容颜,反而给她增添了新的魅力,走过了风华,拗过了流年。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我认为,不会的。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优雅地享受生活,轻松地经营人生。斯者,如简。
《简爱》中的主人公简爱小时候父母就相继逝去,按舅舅的遗愿到舅妈里德太太家居住。在那里,简爱没有尊严,还常常要忍受表哥表姐们的打骂,受各种如罪犯般的虐待,没有童年应有的快乐与幸福,没有应属于自己的自由。后来她被舅妈像扔包袱一样扔到了劳渥德学校。她所在的这所学校没有充足的食物,没有好的教师,条件极差。
但是简爱并没有悲观消极,在那里学会了许多东西,例如,弹琴、异国语言、纺织等。后来成为了一名知识丰富的教师,被应聘到桑菲尔德当家庭教师。后来她和她的主人罗切斯特先生互相产生了爱慕之情,并结了婚。但是当简爱发现罗切斯特先生已有妻室时,无奈于罗切斯特的前妻的破坏之下,她辞了职,一路流浪到了圣约翰家住下,找到了自己真正的亲哥哥姐姐,后来继承了亲叔叔的一份巨额遗产,变成了有钱人。但她心里一直深爱着罗切斯特,毅然抛弃巨额财产回到了罗切斯特的身边。可是她看到她曾经爱过的人现已双目失明,腿残废了。原来的豪宅变成了一片废墟。简爱还是义无反顾的要和她爱的人幸福的生活下去。
简爱,她让我敬佩。以前,她没有尊严,没有属于自己的一切,但她用自己坚强不息的精神,努力的劳动创造出了属于自己的另一种生活。
她,在被人逼得没有尊严的时候,依然还是不放弃自己的未来,不愿成为别人的傀儡,立志要走向成功的红地毯。
而我的妈妈,她就是一个拥有简爱的那种坚韧不拔的精神的人。她也努力、顽强的生活下去,靠着自己的劳动在社会上走出自己精彩的未来之路。我记得妈妈曾经对我说的一句话:“孩子,将来我不希望你继人膝下,要永远坚持不懈的朝着自己的目标进发。我不要你做默默无闻的小草,我要你做草丛中的牡丹花。你需要学习更多的知识,挖掘自己的能力,进入社会高端,这样才不会让社会的黑暗给吞没。你看妈妈,不就是靠自己的知识和劳动来创造了令我自豪的成果么?当然,这还不够。等妈妈再赚了钱,就继续一步一步升高妈妈的地位层次。你要以妈妈为榜样,来靠自己的双手亲自创出未来的精彩人生,不要靠着别人去生活。这样,自己亲手创成的人生之路走起来才会觉得自豪!”
篇27:《童年》读后感
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讲述了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前苏联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写出了高尔基对苦难的认识,对社会人生的独特见解,字里行间涌动着一股生生不息的热望与坚强。
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感觉有些压抑,可能是被文中的气氛给感染到了吧。
阿廖沙的父亲在他三岁的时候已经离开了他,虽然阿廖沙那时候还很小,不过我猜阿廖沙也很心疼吧,自己深爱的人离开了自己,能不心疼吗?躺在昏暗昨小房子里,穿着一身白衣裳,光着脚的那个人,已经不能再见到了, 失去了父爱的童年不是一个完整的童年。阿廖沙的母亲在知道自己心爱的丈夫离开人间的时候,想在孩子面前树立自己的坚强形象,可是眼泪还是不争气地往下流,她在哭,哭到手都抖了,可见她是多么喜爱她的丈夫。
没人知道她有多么想替躺在地上的这个男人与这个世界别离。
因为父亲的去世,令到他们母子两个没办法在这里生存下去,就这样,阿廖沙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
外祖父是个很奇怪的人,脾气时好时坏,阿廖沙经常遭受到他的毒打,阿廖沙某次毒打过后,外祖父却“意外”地来看望他,还给他说了很多自己的故事,阿廖沙从那天起觉得外祖父并不是很可恶。善良的外祖母也经常处处护着阿廖沙。在外祖父的家中,阿廖沙认识了他的亲戚,两个贪得无厌,自私自利的舅舅,为了争夺财产不停地在吵架,我猜那时候阿廖沙的心情应该很沉重吧,明明是一家人,应该开开心心地生活在一起,互相帮助,却因为财产的问题每天闹得不可开交,谁不想拥有一个和和气气的大家庭?谁不讨厌那个自私自利的混蛋?
其实他也想过调节家里的关系吧,只是他没有能力。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贪婪,残忍,愚昧,亲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中度过的。虽然这样,不过他认识了深爱着自己的伙伴“小茨冈”,每次遭到外祖父毒打的时候,小茨冈都会用胳膊挡住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我猜那时候阿廖沙的心里面很幸福吧,除父母跟外祖母外还有人对自己这么好。小茨冈那么好的人,有时候却去偷窃东西,外祖父知道后不但没有批评,反而表扬,从这里可以看出外祖父的贪得无厌,小茨冈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阿廖沙那时候肯定好心疼吧,不过应该也有些麻木了吧,已经是经历过一次了。
我在想,小茨冈在他的年龄段正处于自由自在,无忧无虑地玩耍,可是却因为家庭的环境被迫谋生,从前的我还一直抱怨着什么,不过看完小茨冈的经历以后,我会好好地珍惜着我眼前的一切,我不想后悔,我会抓紧我现在所拥有的一切。
童年是人生最宝贵的一笔财富,童年的游戏更是难得的宝石,童年无论是贫穷的还是富有的,在日复一日的岁月里它都会成为生命中最诱人的磁场。而《童年》这本书中的小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又得怎样令人忘怀,令人感慨的呢?
阿廖沙在幼年时,父亲就永远地离开了他,不得不使他感到孤独寂寞,也不得不让人产生怜悯之情。幸好阿廖沙的外祖母非常疼爱他并且经常讲述优美故事来使他受到熏陶。可同时,他也亲眼目睹了两个舅舅为夺得家产争吵打架,明争暗斗以及在生活琐事上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这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早已在他的心灵上留下了印迹。
当我读到这样一段话的时候,深有感触:“我们的生活是令人惊奇的,这不仅因为在我们的生活中这层充满种种畜生般的坏事的土壤是如此富饶和肥沃,而且还因为从这层土壤里仍然胜利地生长出鲜明、健康,富有创造性的东西,生长着善良的人所固有的善良,这些东西唤起我们一种难以摧毁的希望,希望光明的人,人道的生活终将苏生。它是想要告诉我们充满向往,把在沉睡的民众唤醒。
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地,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繁花落尽,败叶随舞,想起了那段最无暇的时光---与雪人相伴,与蝴蝶共舞,童年是多么的快乐!如流量一般,转瞬即逝,一去不返,只留下那美好的回忆。
篇28:《稻草人》读后感
《稻草人》中有许多感人的故事,“一粒种子”、“祥哥的胡琴”、“将来做什么”、“月娘娘的亲事”……令人沉醉。其中,我印象深刻的有“一粒种子”和“稻草人”。
“一粒种子”讲的是世界有一粒核桃大的种子,而且是唯一的一颗种子,这颗种子非常珍贵。国王得到了,非常开心,把它当成宝贝似的供养,等待奇迹的出现,但最终失败了,只好不耐烦地扔掉了;富翁得到了,非常骄傲,也精心地照料它,可是几个月过去了,没有创造出他所期待的奇迹,只好无奈地抛到别的地方;商人看到了,就把种子种起来,用最好的肥料照顾它,盼呀盼呀,最后又没戏了,就往街上一丢;又被一位军人拿到了,同样也用以上几位的方式供养,等呀盼呀,一等就是一年多,最终还是没能养成,于是,他马上用力一扔,种子坐了快速飞机,直往麦田;最后,被一位年轻的农夫拿起来,农夫种下种子,任其自然成长,终于,种子长成了参天大树,大树发出的浓郁香味,让人们脸上绽放出和平的微笑。
读完这篇文章,我觉得其实,每一种生物都有自己的生存规律,要是违背了这种规律,就会产生相反的效应。就好比种子,种子的成长也需要适合它的环境和适合它的人选。文中的国王、富翁、商人、军人就因为不懂得这种规律,所以没有把种子养大。同时,这个故事让我想到了现在许多溺爱子女的父母,他们把自己的孩子当做宝贝一样供养,不愁吃,不愁穿,不需劳动……我想:温室里长大的花朵都不会强大,何况是人呢?他们不正像那一次次被抛弃的种子,永远也长不大。就像那最后长成参天大树的种子一样,只有经历过风雨,才会茁壮的成长。
“稻草人”是用稻草扎成的一个草人。插在庄稼地里,用来驱赶叼稻子的麻雀。他虽然不能动,也不能说话,但是心肠很好,一心想帮助那些受苦受难的人。
在一个漆黑的夜晚,稻草人亲眼目睹了三件令人十分伤感的事。
稻草人的主人是一个老太太。她的丈夫和儿子都得了重病死去了。老太太老眼昏花,只能看见五步只内的事物,靠种稻田养活自己。每年庄稼都闹灾荒,年年收成不好。今年好不容易等来了风调雨顺,稻子却被虫子吃了个精光。稻草人非常着急,怕主人承受不住一年又一年的伤心,急得自己恨不得全身扑上去赶走虫子,但是却一动也不能动。
一名渔妇坐着一艘小船,带着一个大约三四岁的孩子捕鱼,想给生病的孩子熬鱼粥喝。孩子口渴了,渔妇就用碗从河里舀起一碗河水灌进孩子嘴里。孩子咳嗽得更厉害,只剩下喘气,后来就没声了。即使孩子生了重病,渔妇也没有空闲和时间去照料他,不得不硬着心肠把生病的孩子扔下不管,看到这一幕。稻草人恨不得自己去作柴火给孩子煮茶喝。可是,稻草人心里虽然很悲痛,但是他没法动,就只能一面叹气一面哭,像树木一样定在泥土里,连半步也不能动。
另一位妇女更伤心。因为孩子死了,丈夫赌钱把家产全都给败光了,就连她也要被丈夫卖掉。心里别提有多难过了。她来到这河岸要投河自尽。稻草人可着急死了,想救她,拉住这位妇女,阻止她寻死。但是它办不到,因为它连半步也不能动。它恨自己,认为见死不救是自己这一生最大的罪孽!
稻草人的心地非常善良,和人差不多。它非常同情受害者,为了扑灭主人的仇敌——蛾子,他愁眉不展,像害了病似的,伤心极了;为了能让生病的孩子有一口茶喝,他宁可自己烧为灰烬;为了挽救那名悲伤妇女的生命,他的心像玻璃一样碎了,昏倒在田地中间。
从这本书中,我确实收获了许多,有做人的道理,有学习生活的态度,有生活的常识……是的,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以读书学习的机会!
篇29:《小王子》读后感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我为自己尽早读到这本书而感到庆幸。《小王子》是一本清澈心灵的书,正如书中所说的,水对心是有益处的。而《小王子》就如水般澄清透彻,使人安宁并且心生暖意。
故事中的小王子对生活抱着认真的态度,他勤勉地疏通火山口,拔着猴面包树的幼苗。然而小王子是孤独的,在他心情低落的时候,他会提着凳子追着太阳看日落。只有欣赏日落时那脉脉含情的余晖,才是他唯一的乐趣。有幸的是一朵玫瑰进入了他的生活,玫瑰有着沉静的柔情,她在谎言被揭穿后会反复咳嗽,她是一朵美丽而且非常骄傲的花。她恋着忧伤的小王子,小王子也真诚地爱着玫瑰。然而一件小事最终却使他们分开,敏感的小王子因为玫瑰的一次恼怒而对爱生起怀疑,他离开了自己的星星,抛下了玫瑰,开始了自己孤单的旅行。
不知道怎样开启对《小王子》的理解,过多理性的分析不是我的期望,也不是我的专长。我只是简单的说着我的见解。
小王子在旅行中接触着新的人和物,比如追逐权威、专制的国王,比如为了躲避醉酒耻辱而喝酒的酒鬼,比如占有星星并自认为严肃的商人,比如拒绝旅行的地理学家和墨守成规的点灯人。其实他们都是我们人类自身的缩影。小王子厌恶着他们的生活,他一路上只是感觉到大人们怪怪的,不可理喻的,失常的……
而直到他来到地球,他碰到了小狐狸,并且在小狐狸的要求下驯养了她。她认为,如果小王子驯养了她,她的生活一定会是欢快的。她会辨认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其他的脚步声会使她躲到地下去,而小王子的脚步声就会象音乐一样让她从洞里走出来。她知道小王子终究是要离开的,但是她是知足的,她为拥有麦子的颜色而欢欣,因为看到麦子,她会想到小王子金黄的头发,因为她孤独的心有了张望的方向。
小王子在与小狐狸一起的日子,小王子懂得了玫瑰的独一无二,并且他开始认为玫瑰驯服了他,他必须对玫瑰承担起责任。小王子在狐狸那里学会了爱,认识到了他所要追求的东西,他要离开小狐狸去承担他的责任,然而小王子却不知道他驯养了小狐狸,同样他对小狐狸也有必须担负的责任。但是小狐狸还是送走了小王子,并且告诉他,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到的。
小王子最后发现自己无法回去,他在降临地球的地方反复徘徊,并且深深想念着他的花儿。在不能回去的日子里,小王子会望着自己的星星,他说:“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象开着花。”忧伤脆弱的小王子无法忍受想念的痛苦,他要急切地回去,最后他选择了以蛇的毒液结束自己的生命,尽管他害怕痛苦,但是他认为这样就能抛下自己笨重的身体回去。
最后小王子就像一棵树一样轻轻倒了下去,由于是柔软的沙地,竟连一点声音也没有。在文章的最后,作者写到:如果哪一天你们去非洲旅行,经过那样一个地方,请别走得太匆忙,就在那颗星星下等上一会儿吧!这时如果有个孩子朝你们走来,如果你们问他问题他不回答,那么,你们肯定能想到他是谁?
“我只是想说我们忘记了很多我们小时候相信的东西,曾经的理想和曾经的美梦。如此,我才会用‘童话’比喻说我们生活里面应该不能够少了相信这件事情,如果我们一早就不相信了,我们为什么还要继续这样生活下去?那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在成年的人世界里,有谁还相信着童话呢?生活的芬芳来自于它与自然的接近,无论是从生理上,还是心里上。它时刻提醒我们那些最简单的快乐和最纯朴的情感,告诉我们快乐的来源有时只是一朵小花儿,或者,只是一滴晶亮透明的水滴,却远远不会是我们每日里忙的数字的堆加。最重要最本质的东西,恰恰不是我们能用金钱在商店里轻易获得的。这便是最简单的快乐。
篇30:《儒林外史》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儒林外史》。
《儒林外史》的作者是清代的吴敬梓,他用了很长时间才完成了这部讽刺小说,书中介绍了王冕、范进、杜少卿、周进、沈琼枝等人物形象,同时揭露了封建科举制度和封建礼教的黑暗与腐朽。
《儒林外史》中最令人叹息的人物是匡超人(匡迥),他本是一个事亲孝顺、勤奋好学的人,马二先生也尽心尽力地帮助他,而匡超人却掉进了世俗的漩涡,又结识了潘三这样的坏人,他还帮着潘三干了两件坏事,当潘三被抓时,他马上和潘三断了联系,害怕官府查出自己来,这也是不正义之举。之后,他不但不学好,反而变得爱吹牛,对事不懂装懂,匡超人最终得到的是名士牛布衣歧视的一笑。匡超人本来很好,可深受八股文的毒害,又交了坏朋友,落得如此下场。令人感到可惜!
《儒林外史》中最让我感动的人物是郭孝子,他不怕艰苦,历尽重重困难千里寻找被迫出家的父亲,可父亲却不认他,而他却默默无闻的供养着父亲,最终拿到了父亲的遗骨,完成了自己应该做的一桩心事。
郭孝子是天下难得的孝子。我们应该向他学习!
《儒林外史》中最令我敬佩的是奇女子沈琼枝,她被宋盐商骗去当妾,自己用了妙计出逃了。在当时的传统观念中,女子始终与“弱”子联系在一起,但沈琼枝却恰恰相反,她不畏权贵,出逃后,她凭自己的满腹才情,写诗文出售,最终讨回了自己的清白,和宋家解除了婚约。
《儒林外史》中描写了很多人物,读了之后,我感触万千,知道了什么是近墨者黑,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孝子,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勇敢。
篇31:《资治通鉴》读后感
《海底两万里》是我寒假时读的一本书。那时时间仓促,本想随便读读就交差,但是我一读了开头,就迫不及待地想读到结尾。我爱上了这本书。
这本《海底两万里》是一本科幻小说,作者儒勒。凡尔纳在写这本小说是,电灯还没有发明出来,他却能写出海底探险的故事,而且写的栩栩如生,让读者沉浸于书中的海底世界里。我想,就算是在现在这个发达的年代,也很少能找出像书中所写的“鹦鹉螺”号一样的潜艇出来。
《海底两万里》主要所的是阿尤纳斯教授与其他教授到澳大利亚海洋寻找传言中的“海怪”。当他们见到“海怪”时,“海怪”向他们攻击,船沉没了。除了阿尤纳斯和随后尼德外,其他人都死了,他们两个人却被捉去。那时,他们才知道原来传言中的“海怪”就是“鹦鹉螺”号。他们在尼摩舰长带领下,游遍了世界上的海洋。最后,在“鹦鹉螺”一次报复行动中,他们回到了陆地,但尼摩舰长和“鹦鹉螺”其他人员都死了。
怎样使这本书栩栩如生?
幻想。能在连电灯都没有的年代已写出一架先进的潜水艇,写出一个在海底环游的故事,这需要多少玩想啊!作者就像一个能预测未来的“先知”,提早描述了对海底的幻想。在那个时候,我相信谁也没到过海底的深处,不知道海底究竟有什么生物。而作者就能把海底的情景写的栩栩如生,使读者完全沉醉于书中的海底世界中。
知识。要利用语言创造一艘潜水艇,需要十分广博的科学知识。书中描写潜艇使用了许多关于潜艇的数据,表现了作者渊博的科学知识,也是这原本虚幻的潜艇变得真实起来。
幻想与知识,通过巧妙的结合,成了这一本出色的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篇32:《三国演义》读后感
说实在的,一月中旬时,我才真正将《平凡的世界》这本书读完。合上书的那一刻,心中五味杂陈,虽然书名是平凡的世界,但我却读出了人生的不平凡。
就从主人公孙少平来说吧,他本来是一个农民子弟,高中毕业后就回家务农,可他的脚步并没有从此停止不前,在家中光景逐渐起色时,他选择离家闯荡。刚来到黄原城时,他很迷茫,可再苦再累他也没有放弃。最后,他成了一名煤炭工人。并且,一有闲暇时间,他就会读书看报,以至于不让自己的思想停滞。最后,为了救人,少平的容貌尽毁,而当他可以选择安逸的生活的时候,他还是义无反顾地回去,做他的煤炭工人。
而在感情上,少平也不像他的哥哥少安,因为自己是农家子弟而不敢直面自己与晓霞的感情。
从孙少平身上,我看到了一种精神——一种努力拼搏,不甘于命运的精神。正如路遥在书中所说的:"生活不能等待别人来安排,要自已去争取和奋斗;而不论其结果是喜是悲,但可以慰藉的是,你总不枉在这世界上活了一场。"
看这本书的时候,正是我迷茫的时期,因为自己努力了却没有回报而感到十分纠结。
而这本书就像一束光,照进了我内心最无助的地方,给我勇气;它像一缕柔和的春风,将萦绕在我心头的愁绪通通吹走。我豁然开朗,虽然我处在一个平凡的世界,可能我只是芸芸众生中最渺小的一个,但于我自己而言,我就是这场电影的主角。你也许认为我很渺小,但我的内心是一个宇宙。“永远不要小瞧你自己,你的努力终会有一天得到回报,这只是时间的先后问题!”这是老师常说的一句话,起初我并不太懂,但现在却深深体会到其中的含义。
少平的经历也告诉我这么一个道理:按照自己的意愿活得头破血流,也好过听从别人的安排,虚张声势地肤浅生活。
很多时候我都会抱怨命运的不公,为什么别人成绩比我好?为什么别人过得那么潇洒自在?渐渐的,我明白,抱怨是没有用的,唯有努力去改变,调整好心态,整装待发,才有可能过上自己想过的生活!有能力的人就是硬气,不是吗?
篇33:《红楼梦》读后感
几经辛苦,终于读完了长长的的红楼梦,说实话,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想刚读了几来回之时,觉得有些郁闷加烦躁,心想:这个贾宝玉怎么都快成女生了,娘娘腔;林黛玉也没想象中那么好,哭哭啼啼(说句不好听的话,她的病呀,多半是哭出来的)
但后来越读越觉得《红楼梦》好复杂,人物个性也很奇怪,让人分不清好坏。
比如说薛宝钗,她刚来之时,我觉得她很善良,又漂亮又水灵,可当她嫁给宝玉后,我又觉得她好坏,竟与王熙凤一起赚宝玉,但是接着看下去后,又觉得她很可怜,毕竟她那时可能是被逼无奈,王熙凤那么强势,再加上老太太(当然也不排除她自己心中的那份情)。哎,她甘当有名无实的人吗?谁也不知道。
哦,对了,还有一点不可不说,我实在是赞叹曹雪芹先生的那支“笔”,神来之笔啊!比如写林黛玉之时“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短短一席话,既具体写了林黛玉的美若天仙,又隐隐道出她的性格,语言之精炼,说是神来之笔也并非夸大声势。
总之,《红楼梦》是一部极好的名着,他古风悠长,人物鲜明,作为中国四大名着也并非是当之有愧。
篇34:《水浒传》读后感
《水浒传》是四大名着之一,想必大家都读过吧!
《水浒传》里的人物有鲁达(鲁智深)。武松,宋江,柴进,李逵。
《水浒传》里的鲁达,武艺高强,粗武钢勇,他的武器是两把斧子。而且他十分爱吃狗肉。甚至有一次,鲁达要镇关西把十斤精肉跟十斤肥肉剁成肉末。十斤骨头斩成细末。镇关西明白鲁达来学自己晦气。不愿干,鲁达便把两包肉末朝镇关西砸了过去。镇关西恼羞成怒,抄起剔骨尖刀,刺向鲁达,鲁达逃到街上。镇关西追来,鲁达就顺势按住他的左脚把他踢倒。
鲁达踏住他胸脯骂道:你一个操刀屠户,竟然称镇关西,欺侮金家父女!今叫你尝尝俺的拳头!只一拳,就把镇关西打得出气没有进气了。
武松是一个硬汉,大家最熟悉他的故事,例如武松打老虎。这一天,武松摇摇晃晃上山,见一块大青石,便在那大石上休息了一会,这时忽有狂风刮来。武松心疑,又听得背后扑的一声,回头去却见一只吊眼白额大虫(老虎),已落在背后!武松急忙一闪,闪到了老虎背后。大虫见没扑着武松,便前爪一搭地下,猛吼一声,把虎尾一甩,武松又闪到了一边。武松等老虎再次吼时,双手抡起哨棒,尽全身力气一棒击去,不料打折了旁边的树杈,哨棒一截两半。大虫咆哮,再次扑来,武松丢了半截棒,赤手空拳就势按着虎头。武松把老虎头直往土里按,又举起拳头猛击大虫头部,终于把大虫打瘫了。
李逵是沂水县人,再戴宗手下当小牢子。《真假李逵》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李逵那天路过树林子,忽见有人涂黑了脸,拿了两把板斧喝令留下买路钱。李逵喝道:你是什么人敢拦老爷去路?那人说是李逵。李逵大笑,操起朴刀去战假李逵,假李逵挡不住想逃,屁股已挨了朴刀,李逵抢前一步踏住那老家伙胸脯说:老爷才是黑旋风!然后挺着胸脯走了。
读了《水浒传》这部长篇小说,我仿佛认识了108个梁山起义的绿林好汉。从中让我感受到了:我们一定要学那些正直、行善的人,不能学那些专横跋扈、欺善怕恶的人。
篇35:《骆驼祥子》读后感
《骆驼祥子》真实地描绘了北京一个人力车夫的悲惨命运。祥子来自农村,拼命的赚钱,经过三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换来了一辆洋车。但是没有多久,军阀的乱兵抢走了他的车;接着反动政府的侦探又诈去了他仅有的积蓄,主人躲避特务追踪还使他丢了比较安定的工作,迎着这一个又一个的打击,他作过挣扎,仍然执拗地想用更大的努力来实现自己梦寐以求的生活愿望。但一切都是徒然:用虎妞的积蓄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他的这一愿望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吹熄了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任何企求跟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原来那个正直善良的祥子,被生活的磨盘辗得粉碎。
祥子善良纯朴,热爱劳动,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跟坚韧的精神。他一贯要强跟奋斗,不愿听从高妈的话放高**,不想贪图刘四的六十辆车,不愿听虎妞的话去做小买卖,都说明他所认为的“有了自己的车就有了一切”,并不是想借此往上爬。他所梦想的不过是以自己的劳动求得一种独立自主的生活。作品描写了他在曹宅被侦探敲去了自己辛苦攒来的积蓄以后,最关心的却是曹先生的委托,就因为曹先生在他看来是一个好人;还描写了他对于老马跟小马祖孙两代的关切,表现出他的善良跟正直。他的悲剧之所以能够激起读者强烈的同情,除了他的社会地位跟不公平的遭遇外,这些性格特点也起了无法磨灭的作用。象这样勤俭跟要强的人最后也终于变成了头等的“刺儿头”,走上了堕落的道路,就格外清楚地暴露出不合理的社会腐蚀人们心灵的罪恶。作品写道:“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有一些公理。”又说:“人把自己从野兽中提拔出,可是到现在人还把自己的同类驱到野兽里去。祥子还在那文化之城,可是变成了走兽。一点也不是他自己的过错。”老舍正是从这样一种认识出发,怀着对于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深切同情,写下这个悲剧的。这就使这部作品具有激愤的控诉力量跟强烈的批判精神,深深地烙上读者的心坎。
他不喝酒,不吸烟,没有沾染上一点点地恶习,可上天对这个可怜的老实人还是没有半点的怜悯。无数的打击、挫折,终于把祥子这个“铁打的”人的“铁打的”精神给碾压得粉身碎骨。他不再那么拼命的拉车,不再烟酒不沾,以前善良正直的祥子不见了,只剩下学会了吃喝嫖赌,可以为金钱出卖朋友的行尸走肉。可就像作品中写的那样:“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有一些公理。”祥子的堕落不是祥子的错,而是整个社会中的乌烟瘴气使原本善良正直的祥子变了质。
祥子是一个悲剧,他尽了所有的力,也吃了所有的痛苦,但却依然落了个两手空空。如果祥子生活在我们这个年代,也许他就不会变成那样的“刺儿头”了。因为他是那样的要强、那样的善良、那样的正直,为了自己的理想可以放下一切!我们也应当学习祥子的那种“吃得苦中苦”的精神,虽然未必“方为人上人”,但只要努力了,奋斗过了,便能问心无愧。
篇36:《隋唐演义》读后感
《隋唐演义》讲的是我国古代隋朝唐朝的故事,共有一百回,是清代历史演义秀的一部史书,它的作者是清代的褚人获。它的整体结构以史为经,以人物事件为纬,以隋炀帝跟朱贵儿、唐明皇跟杨贵妃的“两世姻缘”为大框架。
自隋文帝起兵伐陈开始,到唐明皇去世而终,记说了隋唐一百七十多年的历史。作者用巧妙的手法,形象地描写了岁末宫廷生活的豪华奢侈,刻画了隋炀帝花天酒地的形象,客观反映了农民战争的社会背景。
它还展示了唐代皇帝生活的骄奢淫逸。它同时还描写了一些轻佻的夫人,如武后韦后等,她们为了攥位,谋杀亲夫,争权夺宠,残酷无情。它还描写了一些草莽英雄的故事,如秦琼、程咬金、单雄信、王伯当、花木兰等,用笔豪粗,形象生动。在这部书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隋炀帝。
他是书中的主人公,但却是个两面三刀的伪君子。当初在跟兄弟李渊公平竞争时,他明里做个简朴节俭、循规蹈矩、关心人民群众的好君王,暗里却骄奢淫逸,而且还买通宠妾,意欲陷害自己的亲兄弟。
母亲独孤皇后开始越来越喜欢杨广(即隋炀帝),而轻视了李渊。就这样,杨广步步高升,青云直上,终于做了皇帝。但是,做了皇帝后,隋炀帝的一些恶习开始暴露。他变成了一个残暴无情的暴君,骄奢淫逸。
相传有一次,听说某地可以看到一种十分绚烂美丽的花(人称琼花),隋炀帝当即迫不及待地要去观看。由于当时交通不发达,不能迅速到达,隋炀帝便愚蠢地令人马上从皇宫开始修一条大运河。
大运河的修建使许多劳工由于辛苦劳动过度,加上士兵的无情鞭策而悲愤地死去。许多妻子没有了丈夫,许多孩子没有了爸爸,老人没有了儿子……大运河的修建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但是却丝毫没有影响到隋炀帝观看琼花的兴致。
由此件经典的事情可以看出,隋炀帝是个只顾自己的感受,不考虑人们利益的暴君。当然,恶人有恶报,隋朝宫廷的花天酒地生活没有维持很久,隋朝就灭亡了。其实,我认为隋炀帝的政策有一些不正确的地方。
他不能只考虑自己的感受,也应该为人民着想。由此可见,一个国家的繁荣昌盛,是离不开人民的。一个君主,如果自己非常贤明,但是却得不到人们的支持的话,国家一样会变得衰败。
没有人民的力量,哪里有皇帝的威风!所以,我认为隋炀帝应该从获得人民的信任跟支持做起,尤其是贫苦人民。他们是特别能够接受新的政策,尤其是对自己有利的政策。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贫苦人民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有许多的困难,但是如果这时有人给予一点儿的帮助,他们就已经感到十分的感激。如,他们在寒冷的冬天没有衣服穿,所以只要皇帝为他们送来一些粗布袄,就会觉得皇帝十分贤明了。
此外,皇帝除了要获得人民的支持外,还要罢掉一些朝廷里的贪官。贪官不仅让自己从国家资产里牟取暴利,而且还对皇帝阿谀奉承,让皇帝不能认识到自己的缺点。
这样下去,国家不灭亡才怪呢!所以,通过《隋唐演义》,我也知道了作为人民的领导,决不能只顾用自己的权势来压榨人民,而是要本着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处处为人民着想,处处为人民服务。这样,我们的国家才能越来越繁荣昌盛!
篇37:《西游记》读后感
这个寒假,爸爸给我买了一本厚厚的书——《西游记》,虽然是文言文,可结合内容来读,却又觉得颇为有趣。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唐僧受国王所托,骑上马,去西天取经。一路上收了三个忠心耿耿的徒弟——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在这西天取经的路上,他们面临重重危险,各种妖魔鬼怪都想抓住他们,不过他们丝毫没有退缩的意思。他们用自己的勇敢和坚强克服了九九八十一难,获得了成功。
着每一个小故事,唐僧的勇敢、孙悟空的机智、猪八戒的忠心和沙和尚的任劳任怨,他们每一个人都让我着迷。他们都如此的勇敢,而我自己呢?
我表面上好像是个勇敢的女孩,其实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胆小鬼。一到了晚上,总要把电视啊、灯啊之类的东西全部打开。其实是自己手脚不利索,打翻东西,可却总是莫名其妙的吓自己。实在不行了,我就做一条小尾巴,走进走出地跟在爸爸、妈妈的身后,从不离开半步。
有一次,晚上六点了。妈妈换鞋子准备出去,我问:“你去干什么?”“我去买袋盐,你快写作业去。”妈妈不耐烦地说。我跑了过去,说:“我作业早写完了,我跟你一块去。”“买袋盐你也跟着,又想干什么啊?”妈妈哭笑不得地说。我却已经换好鞋子,跟着妈妈跑了。
还有一次,爸爸的公文包落家里了,那是以是晚上八点半了。爸爸要上夜班,急得很,叫我给他拿下去。可是我看了看黑黑的楼梯,就像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停住了脚步,说:“我怕,你自己上来拿吧。”“我要迟到了,你快点拿下来。”爸爸犹如热锅上的蚂蚁。我看看楼梯,打了个冷颤,固执地说:“你自己上来拿。”
哎!我太懦弱了!我一定要向《西游记》里的人学习:我的人生还有很多风浪,我不应该去固执的躲避,而是勇敢的面对。
篇38:《西游记》读后感
《西游记》是一部神魔长篇章回体小说,这部小说记载了受大唐皇帝李世民嘱托取得真经的唐三藏在遇到了三位徒弟,于是师徒四人结伴去西天取经,一路上经历了九九八十一种的困难,斩妖除魔,化解危机。他们为了取到真经,不惜劳苦。佛祖最终被他们的真诚所打动,于是赐予唐三藏真经。并封唐三藏为旃檀功德佛,孙悟空为斗战胜佛,猪悟能为净坛使者,沙悟净为金身罗汉。师徒四人功德圆满成正果。
师徒四人中最憨厚老实的就是沙和尚了,他在取经路途中任劳任怨,一心想要取得真经,令我感叹不已。
猪八戒,大家都知道,他好色好吃好玩,一心贪婪,做不成事。他遇到困难时,只想着退缩。每次探路他都是去睡觉。他取到真经时,还求佛祖让自己下凡来玩呢!别忘了,他就是这样被玉帝贬下凡来的。但是他在与妖
怪战斗的时候,便是悟空的左膀右臂。由于悟空下不了水,他便成了水下的猛将,一点也不怠慢。
孙悟空,这是大家心中最喜欢的角色了。他报上名,哪个妖怪见了都会闻风丧胆。他最大的特点就是勇敢,打败妖魔鬼怪,救出师父。
唐僧就是啰嗦可是是个善良闵诚的苦行僧,不辞劳苦,不畏艰险,但有昏庸顽固,是非不分。意志坚强,慈悲善良。是一个虔诚执著的佛教徒,在取经的过程中坚定,从不懈怠动摇,不为财色迷惑,不为死亡屈服,凭
着坚韧不拔的精神,终成正果。另一方面,又性情和善,连凶残的敌人也可原谅,偏听偏信。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
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
篇39:《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一个弥漫着朦胧的城市,每个人都在不知不觉中编织自己的人生,寻找理想的前方。
我小心翼翼地拿起《雾都孤儿》,轻轻吹散那因束之高阁而积满的灰尘。那是二年级时,我上了一个学期的语文辅导班,在最后一天里,老师送给每位同学一本书,我接过老师送我的《雾都孤儿》,封面上是一个男人领着一个男孩子,就像是老师领着我大步流星地向前走。我欣喜地接过书,老师微笑着说:“虽然你学习不错,但是不能原地踏步,只有付出更多的努力才有更多收获,希望你读读《雾都孤儿》哦!”我点了点头,立刻翻阅起来,却看不懂,便毫不犹豫地将它束之高阁,最后竟不知道放到了哪里。时光荏苒,当我前几天整理书柜发现了它,不自觉地开始翻阅,沉入了书中波澜起伏的故事。
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刚出生就被遗弃在孤儿院里,浸没在欺辱与不公平的世界中,奥利弗实在压抑不住心中的怒火,即使他又瘦又小,可坚定的心灵让他毅然走出孤儿院。走出孤儿院注定会有悲惨的经历,传奇的人生,在他的人生中受冻、挨饿都是家常便饭,误入贼窝,艰苦逃生……还有数不清的挫折。最后奥利弗凭着他坚定而勇敢的心,一步一步走向幸福,得到好心人的帮助后证明身份,重得幸福和温暖。
书中奥利弗最后得到温暖不是偶然的,他的坚定与顽强是不可否认的,但是你想过吗?他只有不断付出并且大胆行动,才有可能换来幸福。每个人一定都有远大的理想,理想是美丽幸福的,我们肯定都想过如果理想实现是多么享受,而平淡的现实和美丽的理想就像是大海两边的彼岸,现实在这头,理想在千里之外的那头。聪明的你可曾想过,这中间缺少的是什么呢?没错,是行动。付出努力与行动的人,一步一步,踏踏实实地走向对岸,走向成功;而不愿付出行动的人,则慢慢沉入海底,最后再也看不清理想。
记得我刚上二年级,老师就告诉我们,每天至少朗读半小时,一开始我还能坚持几个星期,可是随着年级的增高,学业也渐渐繁重起来,朗读的意识也在我脑中淡化了,最后干脆不读了。可是,学校几乎每个学期都会举行全年级的朗读比赛,每当我听见擅长朗读的同学抑扬顿挫地读书时,心里总觉得十分享受,而听自己读书却是枯燥乏味,毫无感情。回到家,我想了想,这些同学擅长朗读不是一天两天就养成的,而是每天坚持练习,付出更多的努力,日积月累得来的。
不论是奥利弗,还是我们,都应该为自己的理想付出行动。有人问:圆规为什么可以画圆?因为脚在走,心不变。我为什么不能圆梦?因为心不定,脚不动。趁着大好年华,赶紧为你的理想铺下行动的大道。
篇40:《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这是部浪漫又现实的爱情。爱情没有浪漫就失去其美好的色彩了。但是小说中种种关于门当户对,以及财富对婚姻的考量却充斥其中。
伊丽莎白为自己家人的行为给自己带来的影响万分懊恼,达西也因此劝宾利先生离开简,后来自己也是在理智与情感较量之后万分矛盾地向伊丽莎白吐露心事。所以说什么是爱情?那种纯粹的感情,爱的不顾一切,单纯的洁白如雪的爱情是不是真如镜中花水中月,是不是只不过是人们心中的美好幻想和追求罢了,而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是寻找二者之间的最佳平衡点。
伊丽莎白在知道威克姆的真实面目前对其充满好感,她的姨妈却说这样的青年托付终身不会幸福,因为他没有财产没有稳定收入,伊丽莎白接受这样的看法,并且主动克制了自己的感情,呵呵这样并没有给伊丽莎白抹黑,只会让我们看到一个真实理智的伊丽莎白,聪明理智的姑娘。
达西继承祖业,生活无忧无虑,在上流社会里也是受人尊敬,在那样的地位,一切的美德都不为过,慷慨大方,助人为善,这些东西无助与对他形象的丰富,对他倒是没什么评价。
有一个细节的描述很有意思,伊丽莎白和她的舅妈舅舅到彭伯利—达西的庄园去游玩时,不小心遇见达西之后,舅舅和达西先生的交流让伊丽莎白非常满意,她觉得达西应该知道自己的亲戚不都是那种举止让人厌烦的人。这样的心理描述的确很有意思,伊丽莎白已经非常在乎达西的感受了,如果不是的话,她的亲戚如何的糟糕又关达西何事?再者,伊丽莎白是不是也有那么一点的虚荣心呢,这无损她的可爱,反而使她更加可爱!谁不有一点点呢?
在追求爱情的路上,一定要坚定自己的信念,不要因为金钱、名利或其他原因而草草决定,要坚持寻找真爱。如果对方的某些缺点是自己所不能容忍的、而且也是自己所无法改变的话,就应该果断选择放弃;当然也应该要珍视彼此,不要由于别人的一些话就改变自己的决定,幸福要自己去经营。
篇41:《老人与海》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老人与海》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位老人常年独自在海上打鱼。有一次他掉到了一条大鱼,但是在返回的路上遇到了成群的鲨鱼。老人使出浑身解数和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的肉都吃完了。结果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
在生活中,我们遇到了困难,也许会迎难而上;但也会畏难止步。比如说张海迪阿姨,她小时候双脚就已经残废,但是她并没有向挫折屈服,而是以积极、乐观、自信的态度去挑战挫折。她每天把词语贴在床头、墙壁上、厨房……经过张海迪阿姨的不懈努力,她终于战胜了挫折,而且还获得了荣誉,为祖国做出了自己的贡献。鲁迅先生曾经说过:伟大的胸怀,应该表现出这样的气概—用笑脸迎接悲惨的命运,用自信的勇气来应付自己的不幸。是啊!当我们遇到厄运和不幸时,与其埋怨命运的不公,还不如鼓起勇气,振作精神,以刚毅的态度与厄运抗争。
老人不也是这样的吗?老人没有被任何困难压倒,他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与生活中的磨难做不屈不挠的斗争。老人也说过医生令我最难忘的话: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给打败的,你可以消灭他,却不能打败他。当你遇到困难时,你一定不要被挫折压倒啊!一个人的一生中不可能没有失败,但我们如果能够从失败中获取有益的经验,发现成功的曙光,把失败看成是同乡成功的必经之路。那才是从失败中获取的最大的收获。
篇42:《草房子》读后感
读起《草房子》这本书,感到那么亲切。故事由9个小故事组成,都和桑桑这个小主人公有关。
故事的一切都围绕著他们,桑桑是个聪明、活泼、可爱的小男孩,在他六年的小学生活中,做过不少好事,但也闯了不少祸。比如:他把蚊帐改造成鱼网来捕捉小鱼;夏天穿棉衣去上学;把橱柜改成鸽子的高级别墅……这些故事都让我乐得合不笼嘴,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但是,在药寮那一章,让我流下了泪水。因为桑桑被诊断患上了绝症,桑桑的爸爸四处寻医问药,那些医生都无能为力,我为他只有短暂的生命而流下了伤心的泪,就在大家都绝望的时候,温幼菊老师的药寮开放了,她每天为桑桑煎药,终于,桑桑的病痊愈了。我真心地为他高兴。
我也曾经是个顽皮的孩子,常常在家做恶作剧,还非常贪玩,但是,在爸爸、妈妈的教育下,我渐渐地懂事了,改掉了不好的毛病,既没有影响别人,也没有耽误自己的学习。
篇43:《朝花夕拾》读后感
初读《朝花夕拾》不觉得这像一本名著,反而觉得像是一个朋友在与你闲聊家常,原来这才是这本书的独特之处。
我正在读“无常”这一篇章时,也正好是全书的一半,这“无常”与之前“五猖会”上的塘报、高照、高跷、抬阁、马头等,一定是鲁迅爱看的,不然怎么会写得这样细呢!从此看来鲁迅小时一定也很贪玩,不过这里主要还是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
再往前看《二十四孝图》还真让人摸不着头脑,只是觉得这篇文章一定还有深层含意,看来我还得慢慢的渗透一下,才能得出结论。
说起《狗、猫、鼠》和《阿长与〈山海经〉》可是我在这半本书最感兴趣的文章了。
一开始,看这本书的第一篇文章就像是在听故事一样。文中的鲁迅可是把他仇猫的原因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说实在的我也挺讨厌猫的,也是因为它吃了不该吃的东西——我最爱的红烧鱼。不过,如果当时的我把这件事记录了下来的话,就能和鲁迅先生媲美一下了,题目就叫做《我·猫·老鼠》。虽然我平时不太喜欢老鼠,但看了这篇文章,突然觉得其实有只“隐鼠”也不错啊!可当我看到阿长踩死“隐鼠”的那一段时,感觉真有点气愤,同时也为鲁迅失去“隐鼠”而感到惋惜。更感觉阿长真坏,不仅踩死了可爱的“隐鼠”,还把罪祸强加在了猫的身上,使鲁迅错怪了猫。
从看了《阿长与<山海经>》开始,如今我已不记恨她了。在《阿长与<山海经>》中的她,虽然多嘴,礼节多,但是她爽直、淳朴、又能帮鲁迅买《山海经》,人品也是不错的。
《朝花夕拾》的内容简短但不缺乏经典,看来我想读透这前半本书,还得好好体会、体会!
篇44:《爱的教育》读后感
别人说,只有复杂的目光才能看懂复杂的东西。但是,“心”却是不一样,只有最纯真的心才能读懂最伟大的爱。亚米契斯就证明了这一点:他的巨作《爱的教育》就用小孩最单纯最渺小的心表达了世间最复杂最伟大的爱。
而在这渺小而单纯的心中,我感触最深的是《精神讲话》。
故事是写男孩马可尔家里很穷,为了还债,他的妈妈决定去工资丰厚的布宜洛斯艾利斯工作,可是不久,她和家里失去了联系。马可尔决定独自去找妈妈,开始了万里寻母的艰难历程……
在路上,马可尔经历了一切酸甜苦辣:船上的颠簸使他站不起来;疾病的煎熬使他痛苦不堪……但是,一路走来,有许多人给了他爱:酒吧老板的一点路费;船长请的一顿午餐;以及所有的人,都给予了他一份渺小的爱。而正是这不起眼的水滴,一点一点,汇成了小溪,汇成了江河,滋润着"心"的沙漠……
最后等到的,不一定是完美。当马可尔气喘吁吁地来到一家医院时,他见到了妈妈苍白的嘴唇,憔悴的面容,以及那忧伤的眼睛——妈妈得了重病!最后,马可尔用爱滋润了母亲干枯的心,手术很成功,妈妈终于得救了。医生语重心长地说:“我什么都没有做,是马可尔救了自己的母亲啊。”
对于爱,我不懂也不会。但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学会制造与派送爱;对于“心”,我还是什么也不明,所以,我也要学会体会与感动。也许,这也是人生的阶梯。
篇45:《红楼梦》读后感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
以前就想写一些关于红楼梦的文章,一则因时间仓促,二则笔下无文,所以也就搁下了。(m.lz十三、cn)近来又重读红楼,实感其中趣味,故写此文,希与古典的朋友们共赏。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呢。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也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俗世奇人》所讲之事,多以清末民国初天津卫的市井生活为背景,每篇专讲一个传奇人物生平事迹,素材均收集于长期流传在津门的民间传说、奇人异事。下面给大家分享俗世奇人的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1
冯骥才的《俗世奇人》,真可谓是一部佳作!虽然每一篇着墨不多,但个个人物都活灵活现,栩栩如生。这本书我已经读了多次,每次读我都有不同的感受,让我流连忘返,常常不愿离开“奇人的俗世”。
“俗世奇人”,单看题目,就隐约知道了内容:平凡世界里的奇人。可这知道还不够,就好比只见茫茫沙漠中的一粒细沙。想知道更多,就去好好品读这本吧!五年级的语文课本中,有篇《刷子李》,就选自《俗世奇人》。刷子李的高超技艺戏让人啧啧称奇。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有泥人张,他捏泥人的速度,那叫一个快啊!“刷刷”几下,一个生动形象的泥人就“出世”了。那他是生来就会的吗?当然不是。与刷子李相同,还不是靠自己练啊练,练出来的。
爸爸常跟我说:练才是根本!不练习怎会成功?是呀!没有勤学苦练,怎会有天才!《俗世奇人》中的刷子李、泥人张、张大力等人物,说是“奇人”,其实还不是一个普通百姓!可为什么奇迹降临在他们身上呢?刚开始,我看得朦朦胧胧的,绕在云里雾里,后来,我渐渐明白。因为他们吃苦了,下决心练好这门功夫。因为他们辛勤的练习,命运之神才动了心。想到这儿,我非常的后悔,今年我开始学钢琴,是个新手。有几次,因为我弹得不熟练,老师批评我,教育我。我无地自容,泪水像断了线的珍珠,争先恐后地掉下来。回到家后,我撅着嘴赌气说:“讨厌的钢琴,我不想学了!”看了《俗世奇人》,我才知道学本领就要勤学苦练,要坚持不懈!当初的想法,真是不应该!如果失去了,怎么可能再拥有?!要好好珍惜学钢琴的机会,不要到长大以后后悔莫及!和《俗世奇人》中的“奇人”相比,我这点苦算什么!
拥有一门自己的绝技,是多么令人羡慕啊!可这世上又有多少人能认真地脚踏实地地对待自己的学习工作,肯吃苦,肯勤学苦练呢?《俗世奇人》真是一本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2
话说,在那老天津城内呐,有着一群群的人;那这人呐,又是一个个的绝!苏七块,认识吧?什么,你不认识?那泥人张,酒婆,小达子,皮大嘴和甄一口,你总算认识了吧?什么,不清楚?那刷子李一定认识吧!如果你全都认识,那你一定看过冯骥才先生的《俗世奇人》吧!如果你没有看过,把下面我就带你去领略领略在天津卫的这些俗世奇人吧!
天津狗不理包你应该知道吧,可是你知道狗不理又是怎么来的吗?那难道是狗不理那个包子?不是不是都不是。其实是在运河边上有个卖包子的狗子,是当年跟随他爹打武清来到天津的。
你以为他真的叫狗子?不,他的真名叫高贵友,别人只知道是他爹天天呼他的小名:狗子。
他爹老高没啥能耐,那的包子也没啥好,专给一些干重活的粗人吃。老高死了,就归狗子说了算。狗子把包子一改良,不仅味儿美,那貌也美,这下可热闹了起来。
这不,忙的都没空搭理别人了,别家包子店本来就是生气,就骂他“狗不理”这一来,反到成为了一张大大的招牌。
有个官员献了些狗不理包给袁世凯,袁世凯一吃,心中大喜,也给老佛爷慈禧送了点狗不理包,慈禧吃了它,就不吃那餐桌上的任何菜了。而且慈禧还说了这么一句:“老天爷吃了也保管说好!”那可见狗不理包有多美味呀!这金口一开,从宫里传到宫外,京城传到天津,天津再名扬四海,流传至今。
接下来呀,我要给你们介绍一下我们班的土味《俗班奇人》中的大名鼎鼎的肩负:“抠脚大佬”,“虫子刘”等等多个名号刘相贝同学。事例太多,说也说不完呀!下面说一下身为"虫子刘"的他吧!他折磨虫子可是一流的。
现在正是木棉花盛开的季节—夏天。在一堆堆雪白的棉花中,藏匿着一个个小红点—木棉虫。尽管上课再无趣,无趣的想打瞌睡,他还是会找些乐子来。他折磨虫子的方法可谓是各式各样,如:一只虫子六条腿先把虫子的两条腿拔了,看看能不能走,然后再拔掉两条腿,放在桌子上让虫子爬,没想到还能爬。我开始佩服小红虫的毅力了。
正好那天喝可乐,我突然蹦出了一个可怕的想法,竟然还说出来了—把虫子放进可乐里,会死吗?没想到他竟然毫无悬念地说:"我早试过了,不会死。"他还现场直播给我们看,那虫子像是在游泳,也像是在汲取可乐。唉…手法一流呀!还早就试过了。最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他还把虫子捞了出来,涂上闪光粉裹住虫子,放在被阳光晒的滚烫的窗栏上,让虫子体验一下"日光浴"。那只虫子在金光下闪着"金光"这可是让我们的教室"金碧辉映"啊。
在这个年代,你认为奇的人很多吧,可当你真正看到冯骥才先生所写的《俗世奇人》的时候,你会恍然大悟,原来现实中,奇的人很多;可,能让人叫绝了的却少之又少。冯骥才先生以记叙文章体用细腻的笔法诉说着一个一个劳动人民的遭遇。用一件一件的小事来诉说着天津劳动人民的不可思议的能力。整篇文章有趣、耐读,却又不乏真理。大家可以去翻阅翻阅,里面的人一定叫你叫绝!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3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俗世奇人》的'书。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在清末明初天津卫的18个奇人,他们各有各的本事。在介绍这18个奇人的同时,这本书又为我们揭示了许多深刻的道理。
书中有许多手艺让人们敬佩的奇人:技艺高超的“刷子李”,力大无比的“张大力”,以牙认人的华大夫等;还有许多让我们捧腹大笑的奇人:明明是女的,却留男人才留的背头的杨家二小姐;原本精通辨画,却让人忽悠的“蓝眼”;因为想看看人死了会怎么样,所以没死装死的刘道元;还有让八哥说“漏嘴”而气得半死的死鸟等,让人一看完就捧腹大笑。
我最敬佩的还是“苏七块”,“苏七块”是一个医生,医术高明,专治骨折此类的病,但是他有一个规矩:但凡是来他这看病的,不管是谁都必须先放7两银子在桌上。一次,一个脚夫手臂骨折了,于是来到他这里,但是一个脚夫赚一天吃一天哪会有7两银子啊!“苏七块”见了脚夫痛苦万分,满头大汗的样子依然不动声色地打牌,连他的一个牌友都看不下去了,以上厕所为由,借了脚夫7两银子,“苏七块”才动手。咔咔两下,骨头便接上了,待脚夫走后,那个借钱的牌友便问“苏七块”为什么这样做。“苏七块”说:“有句话,还得跟您说。您别以为我这人心地不善,只是我立的这规矩不能改!”听完那位牌友琢磨了3天还没琢磨透,只是打从心底地佩服他。
起先刚读的时候,我有些打抱不平,认为“苏七块”是一个贪财的人,如果有人掏不起七块银子怎么办?就视而不见吗?经过我的一番思考,终于对这条原则有了些理解。因为“苏七块”毕竟是靠帮别人治病谋生的,如果因为怜悯的原因而一分钱不收,他也生存不下去。有的时候给自己立下一条原则是很重要的。
我常常想,这些奇人的本事是天生的吗?当然不是。天才是1%的勤奋加上99%的努力形成的!就像课本中一样,想要有一技之长,就好好学本事吧!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4
每当我穿梭于热闹的市井中,当年天津卫的街上一派繁华的景象就浮现于眼前:刷子李的一身黑衣,那刷子滑过墙面,那匀匀实实的一道白;泥人张灵巧的双手,就着那高超的技艺,只一眨眼工夫,一个核桃大小的“海张五”现于酒馆;蓝眼那神秘的眼睛,那辨画的神一般的工夫……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在冯骥才的笔下,熠熠生辉。
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凭何被称为“俗世奇人”?经过一番思考,我竟幡然醒悟。
他们,并非完美之人,乍一瞧,似乎也是缺陷遍身:苏七块医术高明,却不知扶危济困,眼睁睁看着车夫疼得呲牙咧嘴而无钱医治,无动于衷;蓝眼虽有惊人的判断能力,却一个跟头栽进了黄三爷的重重圈套,生怕名声扫地,卷起袱卷儿,不知去向;小达子呢?天生一个绝盗,偷盗的本领令人连连惊叹,但也撞上高手,尝到了被偷的滋味……可是,人哪有十全十美的?正是他们暴露无疑而又十分显著的优点与缺陷,才让我们印象深刻,回味许久。在平日的生活中,不也一样么?许多人为了功名利禄,使尽办法,巴结众人,想将自身缺陷剔除得一干二净,或否认,或掩辩,只为做个近乎完美、规规矩矩的人,即便事业有成,有钱有势,在别人眼中空前绝后,依旧只是“俗世俗人”。只有不在意别人的嘲笑和议论,才能做最真实的自己,绽放独特而灿烂的光芒,被世人铭记,不受风沙阻挠,不受岁月侵蚀,不被尘世的艰辛污浊,就像书中的众多“奇人”一样。
这本书令我想起了《红楼梦》的薛宝琴。她年纪尚小,却天资超常,才智胜过其姐薛宝钗,又很美貌,几乎是个没有缺点的姑娘,受贾母疼爱。其她年轻女性呢?黛玉聪慧灵气,但尖酸刻薄,且多病软弱;湘云思才敏捷,却似有些“疯丫头”的模样;王熙凤精明能干,深受贾母信任,但“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可薛宝琴却没能入《金陵十二钗》。是呀,没有缺点,就是没有特点,即使近乎完人,还是不及凤姐儿、元春、妙玉等人形象鲜明。
成翡翠,你可以碧如青山、澄澈似海;化沃土,你可以默默奉献、培育生命;做自己,你却能成为独一无二的“俗世奇人”!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5
《俗世奇人》是冯骥才写的,它写的是古时候天津的一些奇人妙事,演出各种奇妙、不可想象的事情,都是真人真事。
这本书对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刷子李》、《苏七块》等等。刷子李是一个专干粉刷一行,他刷墙的时候手臂悠然摆动,每刷一次,那长长的带浆的毛刷便在墙上发出“啪啪”的声音,刷过去的墙,好比平平整整地打开一面雪白的屏障。更绝的是他每次刷墙的时候必穿一身黑衣服,干完活身上绝没有一个白点,也正因为这样所以人们都叫他“刷子李”。苏七块是一位医生,凡是有人伤筋断骨就一定来找他。他呢?手指一触,隔皮戳肉,里头怎么回事,立马就心明眼亮,然后双手上下翻飞,疾如闪电,只听“咔嚓咔嚓”,不等病人觉得疼痛,断骨头就已经接上了。神吧,不过找他看病有一个规矩,就是必须要先付七块银元,要不然他不给看,所以人们当面叫他苏大夫,背后叫他苏七块……
书中的这些人都很厉害,他们都有各自的本事,所以人们称之为奇人。就拿“刷子李”来说,他刷了多少墙,练了多少次才可以做到这样。再比如说这次的奥运会:孙杨和中国女排付出了多少才换来了这次2023奥运会的金牌,正因为他们不断地付出,才会有今天的成功。
读完这本书,使我联想到了自己,在去年暑假,我要钢琴考级,可是只有那短短的二十天的时间,要弹四首曲子并且全部背下来,甚至还有一篇六页的曲子,我自认为这次考级绝对的过不去,但我仍然不能放弃。每天练四个半小时,天天如此,在考级那天,考出了我自己意想不到的优秀的成绩。
在书中,作者冯骥才有一句话说的非常得对:“手艺人靠的是手,马上就必得有绝活。”这让我深深地体会到:做一件事只要坚持不懈,认真地去做,就一定会成功。就像是三十年干好一件工作和三十年干三十件工作的意义是不一样的。坚持干好一件事,把它做到精细,做到极致,你就成功了。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6
每一个人,都在这硕大的世界里,焕发出自己微小却耀眼的光芒。我们都是那微小的一份子。——题记
我最近看了一本书——《俗世奇人》,看着颇有趣味,细细品读起来也有不少道理。冯骥才的文章感觉着是真真实实的、贴近我们的生活的。看着他的书,就好似有着人在给你讲故事一般活灵活现、生动有趣。这个故事的舞台,就在那小小的、不起眼的天津码头上,一群看似普普通通的人,发生了那么些不普普通通的事。
就像立下规矩的苏七块、力大无穷的张大力、卖东西卖成精的蔡二少爷以及机智勇敢的泥人张等等,我们不知道他们的住处,不知道他们的习惯,也没真真实实地看见或听见他们,但我们似乎能看见他们的容貌,听见他们的声音,就仿佛是活在我们的周围一般,是平常打过招呼或擦肩而过的形形色色的人们。即使是那些再普通不过的人们,也过着不普通的生活。不怕官,不怕商,他们凭借着自己的手艺吃饭,怕是“皇帝老子”下了凡,他们也不怕。手艺人怀揣着自己的手艺,就像吃了一颗定心丸,有了一块护身符,不怕抢不怕夺,不像钱和权一般,有的多了便担惊受怕。他们,是用着自己的努力和才能闯出了一片天。他们用尽自己的全身力量,在这伟大磅礴的宇宙里,散发出一片一片微小却耀眼的光芒。
接下来不妨让我给你讲讲我遇见的那些俗世奇人们吧。
绍兴,安昌镇,河流旁的小路上。
来往匆匆的行人们,都路过老人们的身旁。河流潺潺的水声,乌篷船悠悠的划了过去,阳光温和的照在老人的身上。老人身旁熬着的一锅白糖散发出浓浓的香气,晶莹透亮的金黄色,像是吸收了阳光的温暖,香气十分吸引人。他终于决定站了起来,拿起大铁锅中滚烫的白糖,放到了木架子上,围成一个圈,拉长,又重新在绕回去。不一会儿,透亮的金黄色变成了雪一样的纯白色,散发出麦芽糖的浓浓气息,这一下子,许许多多的人都被吸引了过来,好多好多的小孩叽叽喳喳的想拿糖,原本寂寞的老人家一下子受欢迎了起来。塘栖,运河旁,一棵硕大的古枫树下。每每都会有一个捏泥人的,早就忘了他叫什么,他也早不来做泥人了。但就是他,陪伴我度过长长的童年岁月。在他那儿买来的泥人。也早已是数不过来,等到干裂了还是舍不得丢,所以至今我的桌子上还摆着一个唐僧,一个孙悟空,一只像会唱歌一般的鸟儿,还有一个小小的我。每一次,当我们没有事情做的时候,那许许多多的孩子们就涌上了他的摊位,用积攒了两天卖鸡蛋饼的钱去买一个小小的泥人。有一次,他说他要走了,回老家了,临走前,总要给我们些礼物,留个念想。他捏了每一个我们,活灵活现,栩栩如生。我到现在还是仍旧记着这段回忆。
更多更多的俗世奇人们,我想,我根本就讲不过来,买兔子的人,蘸糖画的人以及养花的爷爷,都是一个个的俗世奇人。
我想,每一个人抑或都是这样,用自己的力量,焕发光芒,感染着身边的我们。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7
天津卫码头生活着一群平凡朴素、性格迥异的百姓。他们生活在市井民间,过着平淡简朴的生活,却有着一段段奇人妙事流传给后人品味。能让死鸟复活的贺道台;力大无穷的张大力;嗜辣如命的杨巴;苏七块、泥人张、刷子李。这一个个鲜活生动的人物就是冯骥才先生笔下的《俗世奇人》。冯先生用诙谐幽默的文字向我讲述着清末天津卫码头生活着的那些神奇的人们。每次读到这本书我都会忍不住浮想联翩:想象着我正穿梭于清末天津卫码头的市井小巷,仿佛泥人张、苏七块、刷子李他们我转头就能见到。
冯先生说“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手艺人“刷子李”刷得一手好墙,他“刷过去的墙面,真好比平平整整打开一面雪白的屏障”。他还有个怪癖,刷墙的时候喜欢穿黑衣,穿黑衣可不是为了耐脏,他拿刷完墙后“黑衣上不染一点白”来检验自己的工作。正骨高手“苏七块”,那可真是艺高人胆大。他“双手赛一对白鸟,上下翻飞,只听“咔嚓咔嚓”,不等病人觉疼,断骨头就接上了。”那个年代在接断骨的时候,病人竟然感觉不到疼痛,那苏大夫手上的速度得有多快啊!每每冯先生用生动有趣的语言向我讲述这些匪夷所思的人和事的时候,我就只剩下啧啧称奇地感叹了!
冯先生在《俗世奇人》里塑造的人物一个个栩栩如生,完整传神。在《苏七块》这则故事中,牙医华大夫是苏大夫的邻居,他善良可亲,愿意为三轮车师傅垫付七块银元的医药费。在《认牙》里华大夫则是个医术高超,是牙科领域里无人企及的专业高手。正是冯先生传神地描述,让华大夫这个人物跃然纸上。我赞叹着华大夫高超的医术,更敬佩的是华大夫的善良。
一遍遍阅读着《俗世奇人》,我对这本书的喜爱就越来越深。刷子李、泥人张这些手艺人们让我深信”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这些堪称惊世骇俗的手艺人,他们在自己的行当中,必定付出了千辛万苦才获得了人们的认可和尊敬。手艺人的故事都是励志的,充满希望的。而读过《酒婆》、《冯五爷》这些耐人寻味的故事后,留给我的是深深地思索。也许现在的我并不能完全理解其中的深意,可随着我的慢慢成长,我会对其中的道理理解得更深刻。
一本好书值得反复翻阅,《俗世奇人》它是我的枕边书,每当想起,我可以随手拿来细细品味。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8
《俗世奇人》中最大的亮点,就在于“俗”和“奇”中。——这是我看完后最直观的想法。
确实,这本书妙就妙在“俗”和“奇”二字,更有特色的是作者用了当的特色方言来渲染,更是让人沉迷其中,而其中的《泥人张》又是我最喜欢故事。
在《泥人张》中权贵义子海张五就是俗世的体现。文章中的海张五:耀武扬威、大脑袋、矮胖身,身后跟着的小跟班也不可一世似乎自己也很厉害似的。再看看饭点中的人,看见海张五来时个个闭上了嘴巴,唯恐得罪了海张五,海张五也乐得享受。哎,这一幕倒是让我看出了这世间的俗气!
偏偏在这俗世中就有那么些奇人不理会权贵的虚张声势。泥人张,本名张明山。那泥人张可不得了,看见海张五进店,也不起哄,像是聋了一样。照样自顾自的吃饭,还东张西望,观察着人们的表情。这些人都怕海张五,泥人张可不怕!为啥?因为泥人张是手艺人,这倒是让我知道了手艺人的好处。
嘿!这一来,海张五可不干了,开始和身边人谈起泥人张,谈论起泥人张的各种是非。都说“艺高人胆大”,泥人张还真是往鞋底一抠,抠下块泥,一下两下捏出个人形。嘴上倒是没停还吧吧唧唧吃着菜。良久,“啪”一声,泥人张把泥人按在桌上,结账,走人。海张五不忿:“这破手艺,贱卖都没人要!没想到,’第二天,街上还真出了一排海张五的泥人,旁写着”贱卖海张五”。
奇了!俗世间还有这等奇人!泥人张不仅手艺奇的精湛,行事风格也令人拍手叫好,大为解气。让我惊奇的是泥人张不论什么时候都平静如水的心态。也让我领略了什么叫奇人的滋味和心境。我觉得这才是我们需要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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