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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情读后感600字锦集76条-读后感

《故乡》是现代文学家鲁迅于1921年创作的一篇短篇小说。那么在阅读故乡之后都有怎样的

故乡的读后感600字(一)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作为一名教师,我应学习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习总结虚心向同事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

我们的学校相对来说是一个生源较差的学校。也许很多工作得不到家长的理解或支持,也许付出很多努力却得不到应有的回报,这使我们或多或少有些气馁,使我们对事业的热情慢慢削弱。但看了这本书后,除了感动外,更多的是让我清晰的认识到,如果你是真正的热爱自己的事业,真正全心奉献于教育事业,那么你会发现你的付出是有成就的。当你真的爱一个学生,再差的学生你也会发现他身上的闪光点,并激励他;再调皮的学生你也会找到他的可爱处;在难以相处的学生,你也会尽力去接近他,帮助他。当这些学生一点点进步了,学生会爱戴你,家长更是感激你,这使你感到自己的奉献是值得的,这也会激励你更努力工作。

21世纪这个崭新美好的世纪,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创造美好未来。教师更始责任重大,因此作为一名教师,更要把爱奉献给自己忠爱的教育事业,关爱每个学生,茁壮成长,将来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

故乡的读后感600字(二)

《故乡》讲述了鲁迅先生回故乡的故事。

在寒冷的冬季里,鲁迅回到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只为告别自己的老屋。而作者所见的故乡已经不是记忆里美丽的故乡,

本文描述了鲁迅先生与故乡难以割舍的乡情,对少年闰土的美好回忆,杨二嫂的刻薄冷漠,到鲁迅先生再见到分别三十多年的闰土的感慨,最后描述了鲁迅先生远离故乡,内心的悲哀和希望。

鲁迅先生对闰土的描写用了很多的笔墨,先是详尽的回忆作者少年时与闰土在一起的`快乐,天真的少年不会因为身份的不同影响他们纯真的友谊。再讲述作者三十年后见到闰土时的情景,鲁迅涌在心头的那些快乐的事儿还未连珠炮的吐出来,就被闰土的一声“老爷”给生生压回去了,从惊喜到悲哀,他知道,他和闰土的心灵已经隔上了一层可悲的厚壁。我相信,这一声毕恭毕敬的称谓对鲁迅的打击是巨大的,从少年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到低下头来叫“老爷”,再到为了生计在草灰里埋盘子,机智勇敢的少年变成了辛苦麻木的闰土,这让鲁迅倍觉世态的炎凉,和底层人民的无奈。这是人性的悲哀,是时代的悲哀。

文章还描写了二十年前卖豆腐的杨二娘,从“豆腐西施”到现在的高颧骨薄嘴唇,圆规式的站姿,尤其是刻薄的语言,自私的行为,无不让作者感到悲凉,故乡对他再也没有了什么留恋。

在当时那种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和官绅的社会背景和压力下,人们的心灵都被摧残成什么样子了啊?

作者内心气闷,但又从后辈身上看到了希望,希望他们的将来能真正好起来。

我想,在任何时候人都不能失去希望,倘若失去了希望,一切就都没有意义了,正如鲁迅先生说的:“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有了希望,并不懈的为之努力,成功就会在不远处。

故乡的读后感600字(三)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地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这是《故乡》中的一段景色描写。通过这段描写,我们仿佛看到了一幅五彩缤纷的神异图画,一个活灵活现、聪明伶俐、机智勇敢的少年形象跃然纸上。

《故乡》是大作家鲁迅先生写的,当时是1921年,鲁迅先生四十一岁。在《故乡》中,鲁迅先生巧妙地通过人物描写,来反映当时的社会,闰土就是人物之一。小说中写了两种不同的闰土形象。少年时,闰土有着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天真、热情、善良、纯朴、活泼。但时隔30年,闰土却变成这样: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

仅仅30年,闰土就从一个活泼勇敢的少年变成了木讷、瑟缩的农民,变化的原因,文中也有交待:“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通过闰土的人物描写,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和农民的悲惨生活状态。

现在,我们国家取消了农业税,还给农民发放各种补贴,鼓励农民多种田。农民种田也用上了各种现代化的机械:播种机、收割机,减轻了农民的体力劳动,以前要人干好几天的活儿现在半天就能干完。农民的命运再也不会象闰土那样了。但是,还有一些地方,一些贪官把政府补贴给农民的钱偷偷装进自己的腰包,还有一些地方官向农民乱摊派,用各种理由增加农民的负担。我希望国家政府部门管一管这些贪官污吏,再也不要出现鲁迅笔下的闰土了。

2014年,正好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一百周年整,势必会引起民族性的群体回忆,而BBC播出的《百年乡情》正是讲述了一百年来的德比郡小村中鲜活多样的人物故事,以回忆为线索,展现英伦乡村特色的百年风情画卷。

影视开头,满面沟壑的老人波特带着孩子般淘气兴奋的眼神,从紧紧怀抱的包中拿出一张张旧照片,将百年乡情娓娓道来。百年时光倏忽而逝,红颜白发,战士枯骨,曾经生活的小村,曾经爱恋的女孩,曾经尊敬的人,曾经惊心和怦然的经历都被时光掩埋,“时光已逝永不回,往事只能回味”。

二十世纪初,一战前夕,剧变前夜,老旧森严的等级制度根基破败,频临倒塌,新旧思想在此刻展开拉锯战,冲突之中闪耀着民主平等自由的火花,没落贵族惨淡经营,竭力维持体面的上流生活,靠土地牧场为生的农民依旧艰辛干活维持基本生活,工人阶级队伍日益壮大,女性正逐渐摆脱传统男权制度的束缚,在英国社会中扮演着愈加吃重的角色。

广袤的牧场,阴沉的天空,泥泞的道路,简陋的房屋,这些勾勒出英国农民当时的生存处境,而新来到小村的牧师女儿Martha·Lane的出现,却调和了剧中的清冷。美丽青春的脸庞,笑颜明朗,落落大方,说着新奇的事物和想法,她不同于庄园小姐的傲慢冷艳、高高在上,也不同于农家妇女和女孩的羞赧或朴素,她的与众不同在于她是经历了新思想洗礼的'传教士,主张不分等级待人和民主、平等、自由。她努力担任当地女性的领头人,带领她们争取民主平等自由独立,为此承受误解仍四处奔走呼号,她给小村传递而出的其实是外面世界的讯息与变化。

波特的哥哥Joe为获得自由选择去当兵,却被始料未及的惨烈战事造成身心创伤,仍是个因逃兵而枪决的下场。

波特的父亲John,为过去所累,用酒精麻痹自己,喝酒打老婆打小孩还不好好干活,让穷的叮当响的家每况愈下。一直被村里人所鄙视。

妻子Grace坚韧地守护着两个儿子和丈夫,保护儿子躲避丈夫的暴力,一心要让儿子Joe远离丈夫获得自由之身,不曾想却换得如此结局,痛心疾首却以坚强内心支撑着这个家庭,在风雨飘摇的年代中挺身站立绝不倒下,进工厂制鞋赚钱补贴家用,慢慢撑起了整个家庭。

教会波特用相机看世界,真实记录并坚守人生的Eyre老师因不愿杀人而以良心为由拒绝参军,因此带来牢狱之灾,这位优秀的灵魂导师因“懦夫之名”被村民唾弃和孤立。

I judge people by what they might be,—not are, nor will be.——Robert Browning

Eyre老师在黑板上写下的这句话正是他心中所想,是他期望他人评断自己时应遵循的原则。

波特的童年生活因哥哥被枪决而结束,曾经的仰望和依靠已不在,少年波特开始承担起属于他的家庭重担。

老人回忆往事时,说哥哥临走前让他照顾好家人。采访者问道,Did this make you feel responsible? 老人脸上闪过一丝难过。真叫人心疼。

第一季结尾,一战结束,137名参军的青壮年,归来时只有伤痕累累的25人,小村的纪念碑静静地矗立着,而纪念碑上的名字并不能让逝者安息,让生者不再悲痛。

人生就像一篇若隐若离,意犹味尽的散文,看看下面那关于故乡的野菜

故乡的野菜读后感600字【1】

时而朦胧,时儿顿悟;时而枯燥,时而优美;时而忽视,时而想起;我们每走过一个地方,都会留下我们的足迹,在那里曾经留下的欢声笑语就像一粒粒晶莹惕透的珠子,跳动着生命的乐符。

然而,走过的地方多了,我们播撒的珠子也慢慢多了。

暮然回首,有一天你会发现,你身后有无数晶莹剔透的“小精灵”跳动着生命的乐符。

在你无意识或有意识的一个个去回忆,去品味之时,你已把她们串起来了,是无数个小生命紧紧的联系在一起,闪闪发光,无形间创作了人生最优美的散文。

周作人先生的历程也可以说是一篇耐人寻味的散文,他人生散文的优美在于他善于发现,善于回味。

即使偶尔思想如挣脱了束缚的野马奔阔在广阔无垠的大草原上,但他毫不迷茫,能够让狂放的思想停滞在昔日的一幕幕,扑捉曾经的乐趣。

正如他在《故乡的野菜》一文中,他能让狂放已久的思想停留与故乡的一幕幕,甚至小到故乡地域野味的气息。

如文中所提到的“野菜”,包括“荠菜”“马兰头”“黄花麦果”“紫云英”等等,从文中也可以看出,周作人先生搬了几次家,按理说走过的地方太多,目历也就更多,至于那些小到地方的野味儿也就自然的经不起岁月的蹉跎,时间的淡忘。

但周作人先生从人生历程中找回那些播撒已久的珠子,并去慢慢的品味,与其说他在记忆中品尝野菜的味道,不如说他在记忆深处品尝故乡的味道,在记忆中触摸,汲取故乡的气息。

即便是作者后来又看到了,且品尝到了如同故乡的野菜,但他总是觉得没有昔日的味道,总感觉眼前的野菜不如家乡的野菜,而且,最令作者刻骨铭心的是野菜的吃法,甚至枥枥在目。

或许,我们可以说讲究吃法也是吃家乡的人文气息,那股人文味儿,给作者灵魂深处打下了深深的烙印。

其实,我们的人生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我相信,我们都是来自不同地方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家乡的人文气息,每个人的记忆深处都有家乡的烙印,每个人走过的地方也都留下了些晶莹剔透的珠子,只是我们缺少一颗善于品味的心,缺少那份对故乡一如既往的'眷恋。

留在我们身后的,是一些零零散散的珠子独自发光。

时而回首一下走过的路,拾起一路播散的晶莹剔透的珠子,感受着生命的乐符,小心的把他们串起来,串起人生最优美的散文。

手心上的生命多了,自然就更容易被摔碎,让我们抓紧手心上的每个小精灵吧,有一天,我们会发现,原来我们拥有很多。

故乡的野菜读后感600字【2】

我向来偏爱读小说,总觉得小说能带给我不同的生活,能从其中体味百味人生,品尝千种故事。

而读了周作人的散文后,才有了另一番感受;在那看似平淡、悠闲的美文中,却能品味到内蕴其中的深情,使我对散文有了新的认识。

周作人的散文风格平和冲淡,隽永而幽雅。

他善于通过人所不言的细小的题材,来表现深刻的含意,信笔拈来,令人叹服。

《故乡的野菜》是周作人散文的名篇之一,文章从家乡野菜这一看似平凡而琐碎的事物写起,素材虽平和质朴,却自然成其清新的野趣,引人入胜。

通过对野菜的细致描写,勾画出一幅浙东古朴清纯的民俗画卷,流露出品花赏草的闲适情趣,也表达了作者对故乡的深情怀念。

周作人的散文追求自然平淡,崇尚简素,淡化感情,这是他的一贯写法,也是他的审美标准。

文章开头写道:“我的故乡不止一个,凡我住过的地方都是故乡。”看似潇洒无所挂念,“对故乡没有什么特别的情分,只因钓于斯游于斯的关系”,才成了故乡,成为偶尔会想起的地方,显示了一种平和冲淡的心境。

但在这平淡的文字,适意的心情下,作者对故乡的思念是深刻的。

只因妻子说起菜市场有荠菜在卖着,就让作者打开了对于故乡的记忆的闸门。

浙东的风俗习惯,市井风情在作者的笔下娓娓道来,这细致入微的记忆其实正是作者对于故乡的深情怀念的最好体现。

作者在描写了荠菜、黄花麦果(通称鼠麴草)、紫云英(俗称草紫)这三种家乡野菜时,不仅细致地描述了它们的形状、特点、颜色、用途以及文献上的记载,而且夹叙了一些小孩子们在园地戏耍、采食野菜的活动,以及从野菜中所获得的欢乐与趣味,而作者,自然也包括在这些小孩子中,曾经获得这天真纯朴的欢悦。

这些野趣生活,写得活灵活现,生动逼真,仿佛我们也跟着作者回到了他那纯真欢乐的童年时代。

“但是吃去总是日本风味,不复是儿时的黄花麦果糕了。”这跟鲁迅在《社戏》里对不复再吃到的罗汉豆的描写,对那记忆中的滋味的怀念之情,是多么地相似。

那是因为儿时的回忆,总是让人感到难忘,在经历了多年的他乡生活后,那种怀念之情,就更加深刻,因而,儿时的回忆,也更加动人。

全文没有一字一句明说对故乡的情意,连抒情的话语也没有,看似只是平淡,不在意的地在描写着对故乡野菜的回忆,然而字里行间却流淌出了对故乡深挚的感情。

周作人的感情表达方式是隐蔽的,他后期的作品甚至使人不觉其散文中所蕴含的深刻内蕴。

这篇散文还包含着知识性和趣味性。

文中既有对这三种野菜要详细介绍,更穿插着了许多具有民间性和趣味性的引述:“荠菜马兰头,姐姐嫁在后门头。”“黄花麦果韧结结,关得大门自要吃:半块拿弗出,一块自要吃。”同时还征引了明人田汝成的《西湖游览志》,顾禄的《清嘉录》的记载,以古证今,使家乡的野菜、家乡的民俗融入深厚的文化背景里,使文章更富有文化意蕴。

周作人的文字总是朴素平易,不加雕饰,虽没有华美密丽的词句,但其文之美却溢于其外。

那随意道来的语言风格,煞是迷人。

文中所采取的手法可以说是完全的“白描”,但却以恬淡的心情,闲适的语气,将清新的意境刻画得细致动人,让文章显得清淡简朴却又生动活泼,令人深深地感染了那种乡间生活的野趣。

平淡的描述中,处处可见作者对故乡的深情怀念。

虽然周作人向来将深层的感情隐藏在文字之下,但《故乡的野菜》这篇散文,还是可以比较明显地从字里行间看出他对故乡的怀念,对童年生活的回忆。

冲淡平和不仅是周作人散文中写作上的特点,而且是他的一种人生态度,一种境界。

因而,写起这种平淡温和的散文,周作人确是文坛上一座难以超越的高山。

故乡的野菜读后感600字【3】

此文起于一次偶然,是鲁迅之妻偶然提起市场有荠菜买,由此引发鲁迅的回忆。

荠菜是鲁迅故乡众多野菜中的一种,伴随着荠菜而来的回忆还有浙东的民风民情。

在《故乡的野菜》一文中,鲁迅还提起了黄花麦,又联想到了紫云英。

品读于此,也使我想到了故乡的野生动植物。

我的家乡坐落于大山深处的南方,四面环山,山间小溪流淌而过。

山上翠竹万亩,谷地农田·房舍错落,还有参天大树耸立于山林之上。

既然有山,那山上野生动植物定然不少。

山上有野菜,菜名就不好说了,那只是方言的叫法;也有野味,我确实见过不少,有野鸡·野兔·蛇·老鹰还有野猪,野猪活体倒没见到,不过死的却看过,毕竟平常人,听说今天那里有野猪就会躲着点。

鲁迅的故乡浙东也属于南方,他家乡的野菜和我家乡的也差不多,虽然我吃过的很少,但是,可以想象,野菜也是我家乡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既然生活在山里,那么生活就离不开山里的资源。

如今时代发展了,经济发达了,人民奔小康了,却有很多人已忘记当年穷山沟里的人们是怎样过着窘迫的生活的。

远的不说,就咱新中国成立以来,野菜还曾扮演着重要角色。

在六十年代,新中国不是闹过饥荒吗?在上山下乡之际,在大跃进的那段岁月里。

那时的人们有什么?个个都是勒紧裤腰带搞工业,大炼钢铁,支援国家现代化建设。

试想那时,有些许野菜吃已是相当不错了。

鲁迅家乡的野菜能引他深思,我又何尝不是呢!

在《家乡的野菜》中,鲁迅的抒写无不透露着丝丝乡情。

他以他家乡的野菜为线索,一步步深入,表现出浓浓的思乡之意。

故乡是人生中的重要部分,我想谁都不会忘记自己的故乡,这是人之常情。

前段已提过,我是山里人,山里的道路是曲折的,山里人的道路也是不平坦的。

山里人要读书,往往要走出大山。

这远的不止是距离,同时远离的还有情谊。

人家外出打工,一年只回家两三次,而我,读书在外也如同打工一样,一年回家两三次。

这里的家就是指我的故乡。

还记得那年才八岁,便到隔壁镇的外祖父家中寄读,从此便开始了一段漫长的求学之路,那时对于一个八岁小孩来说,命运是多么的冷漠。

时间似流水,一眨眼便已过去十二年,一年也只回两三次家,年年如此,虽然已经习惯了,但心中犹存隐隐的忧伤。

虽与鲁迅相比,我至少还能回家几次,但是,我思乡之情也不会亚于他。

每个人的境遇不同,时代不同,情感就有所不同。

虽然我与鲁迅有很多区别,但他的思乡之情我倒能感同身受。

鲁迅的文章才华横溢,手法精妙,让人不得不佩服他的才气。

《故乡的野菜》也毫不逊色,不仅内容丰富,情感深厚,手法也多种多样,怪不得人称一代文学大师。

在《故乡的野菜》中,有很多地方写得很通俗又易懂,但却传神之至。

在文章中,一般很少人引用儿歌,然而,他却用了。

我们都知道,儿歌一般都是很朴实的,也很容易体现心声。

若能将儿歌轻而易举的引入文章,没有一定的文学基础是办不到的,同时,儿歌也能充分体现乡俗乡情,用于文章既可以增添诗意,又能表现乡愁。

我们都有一个童年,童年是最天真烂漫的,也是与故乡密切联系的。

大多数人的童年里,故乡的空间最大,分量也很重。

鲁迅一样,我也一样。

在小孩子的眼里,只有家才是他常常嚷着要回的。

鲁迅的这一引用真是妙极了。

环境可以影响心情,家乡的景色也就能导出思乡之情。

鲁迅在文章中充分利用一些景致,如彩蝶·鸡雏·乡间旷野等。

这就叫做睹物生情。

就像前面文章中的一样,家乡的景物也可以生出我的思乡之情。

人的心中总有一块天地属于他的故乡,而鲁迅正是抓住了这一点,不仅表达了他的思乡之情,同时也唤起了我关于故乡的诸多回忆。

鲁迅的高明并非限于此,还有好多,他所用的对比,用的手法,他的用语及行文,都能使我回想起故乡,回忆一段段往事。

《故乡的野菜》使我感慨颇多,文章不仅体现出鲁迅大师级人物应有的妙笔和才气,同时,也使我渐入一场关于故乡的梦,撩动我的思乡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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