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颗怕痒的书读后感汇聚100条-读后感
余秋雨《文化苦旅》读书笔记1
《文化苦旅》是余秋雨教授的一本文化散文集。
他用脚步来寻找,中华文化是什么,这样一个问题让他走了很远很远的路,在西北高原上,寻访敦煌,寻访阳关,问候沙鸣山、月牙泉。他用心听历史的咒怨,听文化的唉叹,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是写了一本“旅行考察记”就事论事,见事论事,对中华文化是不够的,不全面的,所以他必须走到国外,换一种眼光,对比地看中国文化,他用纸笔将大家头脑中一个个物像清晰化、明朗化。他描写的不是景物,而是看到山水鸟鱼、亭台楼阁后心中的想法和被尘封无人问津的历史,可怜朱耷面临朱家王朝的最后覆没,只好先僧后道,清心寡欲孤苦一生隐没在山林中。这还不算,多么一位优秀的艺术家号八大山人。说道对八大山人的了解,居然有人写“中国历史上八位潜迹山林的隐士,通诗文,有傲骨,姓名待考”。不知朱耷看到会作何感想,他又能怎么想呢?无可奈何,只好作罢,笑之哭之了也。
余秋雨就用这般手法将朱耷、苏东坡一干中国文人,写得淋漓尽致。他写得愁怅,我们读得也感叹。感叹老天怎么不给中国文人、不给中国文化一个机会呢?莫高窟是一个巨大的民族悲剧,王道士只是悲剧中一个错步上前的小丑,书上写道:一位年轻诗人说:“那天傍晚,当国外冒险家装满箱子的一队牛车正要启程,他回头看看凄艳的晚霞,那里一个古老民族的从伤口在滴血。”王道士用莫高窟的大批文物、经卷换了外国人的银元,换来了现在敦煌学专家的屈辱。彼时,又仔细想想这种衰怨是毫无道理的。机会一直有,只是这人们太忙,忙于战争,战争将天柱山的居家感一扫而光。在面对苍翠山色的时候?站在山岔口余秋雨是否感到苍凉?在历史的舞台下,天柱山是否感到寂寞?白了发的苏州等候了千年,只好梳着一头白发,危严襟坐,而美名飘四洲西湖做着怎样的梦呢?狼山脚下骆宾王在思索着什么呢?信客匆匆走过每家的门口,吴江船悄悄地驶过太湖,牌坊依然肃穆地立在雨中,白莲洞黑黝黝的洞口仿佛凝聚着宇宙,留下一个宁静给三峡,李白乘舟远去了……故然,中国文化有诗、有词、有琴声、有宗教,但历史比它们苍凉,它早把这一切用战争和时间剥削殆尽。不能让可怜本已所剩无几的中国文化留下一点儿什么吗?
中国文化不仅需要辉煌,废墟也能将它点缀。
中国文化中“废墟”两字值得一提余秋雨在文中说:“还历史以真实,还生命以过程。——这就是人类的大明智。”
“中国历史缺少废墟文化,废墟二字,在中文中让人心惊肉跳。”
“诚恳坦然地承认奋斗后的失败,成功后的失落,我们只会更沉着。中国人若要变大气,不能再把所有废墟驱逐。……”
现代中国需要废墟文化。废墟是葬送,也是反思。废墟不需要掩饰!我们太善于掩饰!
余秋雨说:“其实废墟也是一种文明。”他把废墟写得悠久和古老,让我感觉到废墟不过是一群上了年纪的老人,固执的想守住本属于自己那独特的辉煌。
仔细听?你似乎能听到夜航船摇浆的声音?天一阁藏书的哀怨?都江堰虽稳当造福千年却又无奈落寞的声音?这便是中华文化的声音吗?苍凉而荒老的声音吗?
中国文化究竟是谁人主宰的?只有能真正认清历史风云的人才能在顺应历史车轮的基础上印出自己的车辙印。
余秋雨《文化苦旅》读书笔记2
如果梦想是云朵,那么书籍一定是云朵身后的蓝天,让云朵可以歇息;如果梦想是大厦,那么书籍一定是大厦的根基,让大厦巍然屹立;如果梦想是航船,那么书籍一定是航船的船舵,让航船到达彼岸。我愿圆梦路上飘满书香,然后一路高歌,走进梦想。
“文以载道,诗以言志”,书中自有一方世界,一处繁华,所以当我的指尖轻轻翻过《文化苦旅》细细阅读时,我就在那一方世界经历一场苦旅,品味中华五千年文化的辉煌与苦难。
寻一处僻静,轻轻翻开《文化苦旅》,伴着淡淡书香,我看到信客的狼狈与高贵。说信客狼狈是因为他们从遥远的地方带着委托的货品回来,一路上跋山涉水,风风雨雨,正如书中所说:“走东路过来,显得极端疲劳;走西路过来,则显得特别窝囊。”他们是极尽狼狈的。说他们高贵是因为他们坚守做为一名信客最基本的原则——诚信。就像那个年轻信客谨记老信客的告诫。一路上都记着给别人的承诺,说到做到,把委托的货品一分不少地带回来。信客不是顶天立地的英雄,他们做着最辛苦最平凡的事,用诚信联系着乡村与城市。信客诠释了“诚信”二字。
信客见证了中华五千年文化苦难的开始,却依旧坚守诚信的中华传统文化美德。圆梦路上,伴着淡淡书香,我收获诚信。
寻一处僻静,轻轻翻开《文化苦旅》,伴着淡淡书香,我看到一个戏剧大师黄佐临的爱国之情。黄佐临在英国留学时,中国爆发“七七事变”。呵,一个是和平安逸的英国,一个是战火纷飞的祖国!他却毅然选择祖国,回来‘赴国难’。用他的话说就是:“我不是将军,但也算是士兵。”黄佐临回到满目疮痍的祖国,用笔做武器,揭露黑暗,控诉战争!和祖国站在一起。黄佐临毫不犹豫地选择祖国,源于他的爱国之心。他深深地爱着这个生养他的地方。
黄佐临见证了中华文化被掠夺的苦涩,却依旧坚守爱国的中华传统文化美德。圆梦路上,伴着淡淡书香,我收获爱国。
寻一处僻静,轻轻翻开《文化苦旅》,伴着淡淡书香,我看到一代名导谢晋的执着。谢晋把拍电影作为他的职业,不管遇到多大的阻力,他依旧执着。他像个单纯不谙世事的孩子,执着地追求着。在一种叫“敬业”的精神中追求更美的电影艺术。生活中的他何尝不是如此敬业?他辛苦地把几个子女养大,其中的辛酸无人能懂。他不仅努力做好拍电影这个职业,还努力做好父亲这个职业。
谢晋见证了中华文化的大浩劫,却依旧坚守敬业的中华传统文化美德。圆梦路上,伴着淡淡书香,我收获敬业。
正如‘文化苦旅’这四个字一样,《文化苦旅》诉尽中华五千年的历史,诉尽五千年文化的辛酸历程。在《文化苦旅》中,那些书中提及的人都代表了那个时代的文化,都见证了文化的苦旅,又都对中华文化不离不弃,依旧坚守。品读这本书时,就是在经历一场苦旅,苦后却悟得文化历尽艰辛后的甘甜。其实圆梦,何尝不是一场苦旅?但有书相伴左右,便觉得虽苦犹甜。我愿这场苦旅中飘满书香,然后我一路高歌,走进梦想!
余秋雨《文化苦旅》读书笔记3
闲叙:昨天前脚刚将签名改成“世人都派余秋雨的不是,其实人品和才情是该分开的。他的很多好文案,是惊心动魄的。”今儿就将博客重新开张为读书博客。博客题目出自(梁)萧统的《昭明文选序》,原文是“历观文囿,泛览辞林”。囿字似有些偏,我便自作主张改为苑字。本意是用来记载一些读书时零碎的思绪以及倾心的好文案,分为「摘」和「评」两个部分。
余秋雨《文化苦旅》的出现,是我所处灰色时空里的一个惊叹号。尽管这里面有一些文史硬伤、生造词、欠斟酌等等小遗憾,总体是瑕不掩瑜的,我也是爱不释手。于是先从这本书开始我的征程。
他的天地全都沉沦,只能在纸幅上拼接一些枯枝、残叶、怪石来张罗出一个个地老天荒般的残山剩水,让一些孤独的鸟、怪异的鱼暂时躲避。——余秋雨《文化苦旅·青云谱随想》
(1)计成,西施却被家乡来的官员投沉江中,因为她已与“亡国”二字相连,霸主最为忌讳。
(2)苏州人甚至还不甘心于西施姑娘被人利用后又被沉死的悲剧。明代梁辰鱼作《浣纱记》,让西施完成任务后与原先的情人范蠡泛舟太湖而隐遁。——余秋雨《文化苦旅·白发苏州》
「评」关于西施的传说,有两种传言采信最广,一是她和后来的陶朱公(即范蠡)一起泛舟太湖,这种说法被一些人取笑为“成人童话”。而我也更倾心于另一种说法,即西施沉江。因为四大美女中,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分别对应西施、昭君、貂蝉、杨玉环。被誉为沉鱼的西施最后沉江真正成了“沉鱼”,不失为是一个有趣的巧合。可是泛舟隐遁的传说却是更多人愿意相信的,就像西湖白蛇的传说中硬是加上许士林衣锦还乡救出了母亲,也许这些“仁慈”的“画蛇添足”让信善的人们更为心安。另外要提出的是,第一个主张“泛舟太湖”论的不是梁辰鱼,最早见于东汉袁康的《越绝书》,梁只是将这个说法推上了高潮。
(1)中国文化中极其夺目的一个部位可称之为“贬官文化”。
(2)他用与洞庭湖波涛差不多的节奏,把写景的文势张扬得滚滚滔滔。
(3)“一楼何奇,杜少陵五言绝唱,范希文两字关情,滕子京百废俱兴,吕纯阳三过必醉。诗耶?儒耶?史耶?仙耶?前不见古人,使我怆然泪下。"
诸君试看,洞庭湖南极潇湘,扬子江北通巫峡,巴陵山西来爽气,岳州城东道岩疆。潴者,流者,峙者,镇者,此中有真意,问谁领会得来?”——余秋雨《文化苦旅·洞庭一角》
余秋雨《文化苦旅》读书笔记4
时间和文字在一个个老庭院里厮磨,这是文化存在的极温暖方式。千般荒凉,以此为梦;万里蹀躞,以此为归。——余秋雨
中国文化博大精深,而那些明丽堂皇的页篇亦免不了留下晦暗的'阴影,所以我愿意选择走进文化本身。细细研读《文化苦旅》,静心浅品,了解文化苦旅及其存在的意义。
我想必每个人对旅程的感觉应该都是美好的,因为我们可以去一个自己不曾生活过的地方。穿过这个陌生地方的每一条街道,领略不一样的风景和风土人情。同样,这些也是我对旅程的一个想法。
当我第一眼看到余秋雨先生的游记散文《文化苦旅》的时候我的心中不免有了疑问。旅程应该是享受的、快乐的,余秋雨先生为何要在“旅”这个字前面放一个“苦”字,他的旅程是不是和我们的旅程又有别样的不同。我们现在的旅游理念多为拍拍照,买买纪念品之类的,去的也大都是一些繁华城市,名胜古迹。这种旅行的方式反而使我们忘了一个地方它那从千古传递过来的文化底蕴。作者书中的足迹断不了一些诸如莫高窟、都江堰、武侯祠等著名景点,但也不少浓墨着笔于一些不为我们熟知的地方。一种把旅程赋以文化,也深深地吸引了我。
《文化苦旅》这本散文集中的文章,作者的修辞、语言都较现在流行的散文有着很大的区别。现在散文多是优美、细腻之词,读后让人联想到的是娇柔之美。但是在这本书中的散文,各个旅程的描写没有过多华丽的辞藻,多是朴实的文词。读起来让人感觉是那种肃穆的静谧的美感。
我想这本书中的每一处文化,每一位在文化这本厚厚的字典中留下过绰约身影的人,他们所存在的意义都是一样的。时间如白驹过隙,当岁月在文化的眉间留下悠然的印记时,我想,那边是文化存在的最温暖的方式。它离我们并不遥远,它就充斥着每一寸土地,每一颗炽热的心。
以前也曾听过对这本书不好的评价,把此书贬低的一无是处,自己也因此去和别人争执。现在想来却是没有意义,他人无法品味书中喜悲,又和我有几分关系呢?我只要默默品读书中精髓,淡然笑之就好。每个人的喜好不同,自己又有何资格去妄加评论呢?我想,书中的余秋雨先生,就是怀着一颗淡定却又正直的心,走遍大江南北,想着,念着,行着,写着……
文化苦旅,我想这大概就是生命的意义。正是因为有苦的打磨,有岁月留下的痕迹,它才显得如此珍贵。而文化,就存在于每个人的眉眼中,因而清浅,因而悠长。
合上书卷,走向窗前,看着流动的车潮和人群,每每,处处不在宣泄着一种文化,而深埋千年文化的故土呢?我们真应该去辽阔的土地上走走,看看,咀嚼,体验……释放自己那涌动着满心,满眼,满脑的渴念……
余秋雨《文化苦旅》读书笔记5
“文化的旅程是苦,是涩,在这千年的叹息中讲述苦旅。”翻开这本书,我看到余秋雨的脚步遍布在祖国的大江南北,他行行重行行,风尘仆仆,用有限的光阴赴一场千年之约,执着如孔子,坚定如夸父。
在此之前,我曾未想过那些历经风吹雨打的古建筑、人文景观的背后隐藏着深沉的故事与厚重的历史。我跟随着余秋雨,走进了那道隔开了历史与现在的大门,在历史风尘中如虔诚的朝圣者一路前行,他时而低头背手,在断壁残垣前静静沉思,时而又喃喃自语,步履沉重……
什么是苦旅?
我想,不只是简单的旅行,也不只是对历史的悲叹与感怀,而是思想于文化上无止境的思考与不断的探索。无论是悲欢离合,无论是温柔浅言,无论是丰功伟绩,无论是痛心疾首,最终都是要回归于历史的本真与漠然,历史的冷眼旁观罢了。而余秋雨在探索寻找的,是他自身与历史的关联,他想从那浩瀚的历史长河中找出合乎人类生命结构底蕴的东西,他祈求寻找到与自己心灵共振的灵魂。
初读《文化苦旅》,犹邂逅意中人,让我怦然心跳,让我痴迷忘返。走进它,我似乎摆脱了城市的喧嚣,远离了现实的纸醉金迷,再无嘈杂的吵闹声,心中的浮躁在被一点点的抹去,只剩下灵魂的质朴与本真。
这一场千年之约,更像一场心灵盛宴。卸下了追名逐利的假面孔,背上旅行的包裹,在历史的云烟中寻找自我价值,探索人生意义。叶圣陶曾在《读<经典常谈>》中写道:“有些人不怕旅行辛苦,道路几千,跑上峨眉金顶看日出,或者跑到甘肃敦煌,看一窟寺历代的造像跟壁画。在专讲实用的人看来,他们干的完全没有实用,只有那股傻劲儿倒可以佩服。可是他们从金顶下来,打敦煌回来,胸襟宽广了,眼光深远了。虽然还是各做各的事儿,却有了一种新的精神。”
我想,余秋雨便是这种人,甘当优秀传统文化的火炬手,为我们的精神作指引。
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意义或许便在此:摒弃浮躁,静下心来,学习优秀传统文化,古时有趣的灵魂交谈,思考生命的本质,养一份淡然之情,修一身宁静之气,为现世添一分安宁。
透过现实的重重纱窗,抬头望去,那道穿行于青山绿水山间的瘦削而坚定的身影,指引着我们前行,去赴那场浸润着唐风宋雨的千年之约。
余秋雨《文化苦旅》读书笔记6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作家余秋雨做到了。作为全球唯一一个完成全部现场抵达的人文学者,一路上对当代世界文明做出了全新思考与紧迫提醒,在海内外引起了广泛关注。
本书谢了余秋雨先生冒着各种生命危险,贴地穿越数万公里考察了巴比伦文明、埃及文明、和印度文明等一系列最重要的文化遗迹的经历和他对世界文明的思考和提醒。更多的是对中华文明、文化的考察评判与思考。
书中所描写的人文事故我依然历历在目,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便是“谢家门孔”这一章节。
谢晋是一个著名的导演,他是为电影而生的,是电影的召唤,他才来到这个纷繁的人世间。他的一生可用一个字来概括—苦。他有三儿一女,却有两两个儿子患有智障,晚年两度丧子。一生为电影事业付出,却被人称作“一种待开发的东西”。但他并没有因此而沮丧,而是坚强的去面对。
家里来客人的时候,谢晋总会毫不介意的把他儿子介绍出来,向客人讲他儿子的情况。
生活不能自理的儿子让谢晋一直放心不下,谢晋常常亲自为他儿子洗脸、刮胡子,小儿子怕痒不愿刮胡子,谢晋就哄他说:"满脸胡子,多丢人啊。"儿子就会乖乖的让谢晋剪胡子。儿子头发长长了谢晋就专门去学理发,然后回家给儿子修剪,一推一剪透出父亲的慈爱和对儿子的关爱。
在有人称他是“一种有待开发的东西”时,他面无表情。却从那以后,有了一种滔滔不绝的激情,针对别人的这种想法一吐委屈:“你们都说我年事已高,应该退居二线,但是我早就跟你说过,我是六十岁成熟的,那你算算……”
“他这是创造主体的本能呼喊,也是一个强大的生命要求自我完成的一种尊严。”
《文化苦旅》凭借作者对山水的诗化描写以及对历史事件的故事化叙事,来寻求一种对文化人生的省思和精神的洗礼,从而揭示了中国文化的巨大内涵。《文化苦旅》所带我领略的世界文明之美,触动我的心灵,勾起我的憧憬。
余秋雨《文化苦旅》读书笔记7
人人都悄然归位,死心塌地地在雨帘包围中默默端坐。外界的一切全成了想象,夜雨中的想象总是特别专注,特别遥远。
在夜雨中与家人围炉闲谈,几乎都不会拌嘴;在夜雨中专心攻读,身心会超常地熨帖;在夜雨中思念友人,会思念到立即寻笔写信;在夜雨中挑灯作文,文字也会变得滋润蕴藉。
在夜雨中想象最好是对窗而立。黯淡的灯光照着密密的雨脚,玻璃窗冰冷冰冷,被你呵出的热气呵成一片迷雾。你能看见的东西很少,却似乎又能看得很远。风不大,轻轻一阵立即转换成淅沥雨声,转换成河中更密的涟漪,转换成路上更稠的泥泞。此时此刻,天地间再也没有什么会干扰这放任自由的风声雨声。你用温热的手指划去窗上的雾气,看见了窗子外层无数晶莹的雨滴。新的雾气又朦上来了,你还是用手指去划,划着划着,终于划出了你思念中的名字。
余秋雨走在中华民族的土地上,用其独特的观察力和洞悉力去深思这古老民族的深层文化,用心思细腻的笔触,为这趟巡视华夏文化的「苦旅」,写本书!它不甘甜,因为里头有太多不忍与亲身体验的辛酸。苦苦的味道,为这本纪录中国千年文化的书,多写了一道滋味。未看过「文化苦旅」之前,大概也不会想到,一处处令人流连忘返的风景名胜与历史古迹在它们的背后会有如此深层的涵义;而作者运其妙笔,以干净漂亮的散文,组合,使它们成了一篇篇让炎黄子孙惊醒的文章。
走进书中的情境与思考,我们不禁严肃起来。像一群被流放的孩子,流放到一块不甚熟悉的土地,逼使我们不得不因那历史和文化的推引,走向前去。宗于我们眼前出现了莫高窟的石洞,石洞依旧壮观,实像,壁画依然不言,我们静静看着光影投射在石壁上的变化,如同它们静静地看着敦煌千年的变迁。千年前的第一刀划下,开启了千年后莫高窟的壮丽。它曾遭遇浩劫:王道士手中一串钥匙把守了千年的敦煌,却任其流落在外人手里,而中华子孙却也将之弃而不顾,那一马车,一马车的文物输往外国。多年后的今天,那神秘又充满意义的洞窟,为何能引起大家的注目 它并非外表炫丽,而是它只是一种仪式,一种人性的,及它深层的蕴藏。我们在这儿看到,美,也有宗教的天地,以及它是中国千年的标本,一样美的标本,纵使它曾经残缺,被人无情的,任意的转换。
「浅渚波光云彩,小桥流水江村」这副楹联道尽了江南小镇的魅力。江南小镇它不是经由大自然雕琢出的自然山水,而是属于华夏古老文化的人文山水。我们不曾到过此处,但书中的江南小镇却给予我们一种,回到家中那般自在,难怪历年来,许多文人遇到了政治不清明或人生不得志时,便会到此隐居起来,但在荒山结庐有着生活上的麻烦,「大隐隐于市」便成了文人来江南隐居的最好推力。
其实我们对「隐」有着正反两面的看法,好的一面其一就是当中国文化受到某些因素例如北方游牧民族入侵中原地区而开始凋零时,文人或学者们就会带着他们的知识修养到此处隐居起来,藉以免于战争或政治的迫害;其二生老病死与官场浮沉是文人们的失意时刻,做什么事都不顺心,此时最好的方式就是让自己的身心获得纾解,找个地方隐居,等休息够了又是一段新旅程的开始。坏处是有人会把隐居当作沽名钓誉的工具,假隐以求得一官半职,这些举动让中国特有的隐的文化开始产生变质,隐士生前的孤傲和死后的名声全然黯暗。尽管如此,我们对隐还是保有着正面看法,因为古代中国给文人发展的空间实在大狭隘了,逼得他们除了隐或许只有一死,与其这样让自己的雄心壮志殒落,我们会选择沉潜,待有朝一日能东山再起。
余秋雨曾说他常伫立前人伫立过之处,观察自然与人文环境中去思考前人的情感;在柳侯祠前,由一尊石像追想柳宗元的一生,从他的文采想至他的被贬,既遭贬谪,而永柳二州又是荒远之地,因此他自放于山林水泽之间,将其困厄感伤的心境,完全寄托在游赏山水之间与文章创作之中,使中国文学史上拥有了「永州八记」这样出色的山水文学,这样的一代士人的气节与傲气让后世学者不得不去尊敬他的文化意识及人格,带着崇敬和疑问来瞻仰这位大文豪。
合上书卷,我们不由自主地走向窗前,流动的车潮及人潮正自我宣示另一种文化,这里是高雄,而深埋千年文化的故土呢 也许咱们应该背起满满对中国文化的疑虑,亲自去辽阔的土地,让我们读过书后,沉重而苦苦的步伐,也走在上面。
余秋雨《文化苦旅》读书笔记8
书写,书写文化之苦旅。描述,描述历史之盛衰。――题记
中国灿烂的文明正在被时光磨灭,不知在角落里边回味心酸史边唾骂历史罪人的人们是否真曾闭一闭眼睛,平一平心跳,回归于历史的冷漠,理性的严峻。我一直以来欣赏懂史且敢于评论批判历史的学者,而也同时认为现任上海戏剧学院教授的余秋雨先生是无数学者中的豪杰,他的《文化苦旅》是万千部文史学散文著作中最为出色的上品。
本书是余秋雨先生第一本文化散文集。其中有些文章曾在各类文学评奖中夺得首奖。全书的主调是凭借山水物以寻求文化灵魂和人生秘谛,探索中国文化的历史命运和中国文人的历史构成。余秋雨先生依仗着渊博的文学和史学功底,丰厚的文化感悟力和艺术表现力所写下的这些文章,不但揭示了中国文化巨大的内涵,而且也为当代散文领域提供了崭新的范例。
余秋雨先生以他独特的写作魅力吸引着读者,那是一种苦涩的回忆,焦灼后的会心,冥思后的放松,苍老后的年轻。他也曾在本书中像许多知青学者样深情感叹,但同样的感叹,出现在不同的地方,韵味也相差甚远。正如他所说的一样“我也可以年轻”,他的人生是富有弹性的,他总是秉持着少年的激情,享受着老年的清闲度过他充实的中年时光,所以,余秋雨先生无论何时都是个混合体。因此,他的文章,也永远夹杂着不同感觉的口气。如他对中国文化日益沦陷丧失的悲伤感慨,就饱含了年轻人对不满的辱骂,中年人对世事的无奈和老年人沧桑的惋惜。
也许有些的观览完全无心,但撰成此书的灵感源头绝对是有意的。很明显,他发现了中国历史文化的尘封点。在如今这个弘扬我国绚烂文明的蓬勃时代提出这样的悖论观点,自然更引人注意深思。中国古老的文明曾在古代创造过盛世,人们为了保留住曾经繁华便将绚烂的文化代代相传,陆续建造了莫高窟,都江堰等大型建筑,就连普通的牌坊,藏书楼也印有文化的痕迹。但人们的理想总是好的,而岁月却是逆人而行,变故也是层出不穷的,人们再想保存下来的东西到了一定的极限还是会被时间冲走,虽然也有些是出于人为,但归根结底,还是源于历史的轮盘上的空白。有些历史尘埃的东西是留不住的,不少学者在哀伤的挽回,总痛心的活在不属于他们的曾经,便永远无法活着走出来。因此,“正视过往与当下”,便是我从此书中悟出的一个当前重要的课题,我也同时认为这是余秋雨先生的研究与警世主题。因为,只有能真正认清历史风云的人才能在顺应历史车轮的基础上印出自己的车辙印。
抽一枝柳条,折一只桃枝。品一杯清茶,看一本好书。
走进余秋雨,走进《文化苦旅》。
余秋雨《文化苦旅》读书笔记9
刚开始翻开目录看到都是讲的国内或者国外的景点。自己也是爱旅游的人,所以抱着好奇的态度看完了整本书。
读完整本书回想起来,发现自己印象最深的只有两个地方。其一是刚开始的寺庙,“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天之涯,蒂指教,知交半零落,一壶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一首《送别》勾起了多少青春回忆,每每听到这首歌,总是有种莫名的心酸,好像就应该落泪才能对得起这首歌的意境。也是在此,我才知道这首诗是李叔同写的,人称弘一法师。
其二是在写苏东坡文字狱的时候,也就是乌台诗案。看完整个案件的过程,对苏东坡莫名的感到心疼。或许我们现在的人只记得苏东坡的诗,记得“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记得“……不思量,自难忘”。从早前意气风发的诗词风格到晚年诗词的粗犷,心酸,无奈。一个莫须有的罪名,一场莫须有的案件,削平了一个人多少的棱角。在那大漠孤烟直的地方,还会有人记得这个才华横溢的诗人吗?这个故事也让我看到人性的邪恶,也是整个社会甚至是当代社会都存在的弊端。社会上总有些人嫉妒那些才华比自己好,成就比自己高的人,总会想方设法捏造些罪名强加于他人身上。大部分分不清是非黑白的人,总喜欢跟风,认为反正不危及到我自身的利益,那么跟随大流踩一踩也是可以的。舆论的压力,社会的压力迫使当权者不得不流放自己看重的人,可想而知这个社会风气该是如何的令人悲伤。慎思,慎行,慎言,六个大字,应该学会如何做人。
整本书都在讲景点,也在讲文化,文化附着在这些建筑,这些风景里。文化的成败对于一个国家的兴亡真的很重要。文化的形成在几百年甚至几千年的积淀,但是毁灭往往在一瞬。
孤独不是一种脾性,而是一种无奈。
再小的个子,也能给沙漠留下长长的身影;再小的人物,也能让历史吐出重重的叹息。
没有悲剧就没有悲壮,没有悲壮就没有崇高。
向往巅峰,向往高度,结果巅峰只是一道刚能立足的狭地。不能横行,不能直走,只享一时俯视之乐,怎可长久驻足安坐?
堂皇转眼凋零,喧腾是短命的别名。在流光溢彩的日子里,生命被铸上妖冶的印记。
友情的败坏是从利用开始。
大智不群,大善无帮,何惧孤步,何惧毁谤。
余秋雨《文化苦旅》读书笔记10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两者关系如何?”
“没有两者,路就是书”
————题记
初读余秋雨先生的这本《文化苦旅》,是在一个闲适而慵懒的午后,它沉默的立于最底层的一个角落,藏青色的封面上寥寥几个大字,与其他花里胡哨的“畅销书”相比,确实平淡了许多,若不是时有耳闻,当时绝不会拿起它。而当翻开这一张张洁白柔软的纸页,午后的暖阳轻柔地拂在清晰整齐的字迹上,顿时升腾起阵阵墨香。被一行行充满魔力的字迹吸引,思绪缓缓走入先生的那个世界,走向那一处处令人流连忘返的历史古迹,走近那一篇篇古迹下掩埋的文化往事,走向遍布苦旅足迹的山河,走近饱经风霜的中华文化……就此,踏上别样的旅程。
从温婉秀丽的江南小镇到大漠孤烟的西北荒原,从千里冰封的北国废井走到人文富饶的中原沃土,先生一步一个脚印,让自己的足迹踏遍祖国的大好河山,其中山河风景的秀美之中又与祖国上下五千年历史长河的文化往事交融纷杂,历史的沧桑感与自然的旖旎磅礴交叠于一体,认人无端地感动,无端地谓叹。
在书中与作者一同浏览的一幕幕,一处处都让人为之折服赞叹,在秋雨先生大气而不失细腻的笔触下,我们被引领见证了他的足迹下、视野中的中华大地。拿《都江堰》中的描写来说,从开始未见的不屑与懒散,到一步步走向那处,再到所见时的震彻心扉,我们似是被一只手牵引着随着一行行墨迹伴着当时的作者走向此处,没有华而不实的辞藻,描写得却充满魔力与大气,几处短短的描写,作者的文学底蕴早已显露,身临其境之感,更是无以言喻。
而身为一位文人,在探索大好山河之景时,秋雨先生更多的是在探寻中国文化的历史命运和中国文人的历史构成。他走过大半个中国,从阳关的一片茫茫沙丘中看到了多少年前边关将士的悲壮,从北国一口废井眼中窥测着曾经文人的停歇与古人的征战,从杭州西湖中幻想着几代人的心血汗水……足迹之下,先生带给我们的,不仅是祖国河山的秀美,更多的是中华历史长河中文化的风尘往事。
毋庸置疑,这是一场苦旅,一场跋山涉水、风餐露宿的苦旅,更是一场见证中华文化被窃取、被亵渎、被破坏的苦旅!先生在自序中写道:“那是一种这不去的劳苦活,一提笔就感到年岁徒增,最后总要回归于历史的冷漠,理性的严峻。”
千般荒凉,以此为梦;万里蹀躞,以此为归。
山河,文化,苦旅。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1
一天,老师从学校借来了52本书,名字叫《淘气包埃米尔》。
从这本书里能看出淘气的埃米尔闯了不少祸,有些是无意的,有些是有意的,例如:埃米尔把头伸进汤罐子里他只是想喝掉汤根,结果被罐子巴住了。这是无意的。
还有一些让我们感动的故事,例如:埃米尔救了阿尔弗雷德一命,一天阿尔弗雷德得了血中毒,是埃米尔冒着生命危险,每天都把阿尔弗雷德送到医院,最后阿尔弗雷德被治好了。
后来埃米尔当上了社区委员会主席,我们应该向这种精神学习。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2
读完了《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给了我极大的感悟。
其实大家一听名字就知道这本书是讲一个很淘气的小孩:埃米尔。
埃米尔是那么顽皮,把自己的妹妹当国旗升到旗杆顶,把猪血扣在爸爸头上,把青蛙放进送咖啡的篮子里;他还是那么勇敢,帮助长胡子的女士捉住了横行乡里的盗贼”麻雀“;哦,他还是个善良的天使,像母亲一般照顾快要死去的小可怜儿——一只小猪。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埃米尔的成长经历就是我们的成长经历,每个都会有着顽皮、勇敢、善良的那一面,每一面都无比的可爱。
《淘气包埃米尔》是一本很不错的书。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3
今年过8岁生日时,妈妈送我一本书叫《淘气包艾米尔》。
小主人公埃米尔有一双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浅色头发,可爱极了。
埃米尔是一个非常调皮的小男孩:他把自己的妹妹当作国旗升到了旗杆顶上;他把猪血扣到爸爸的头上……
埃米尔虽然很调皮,但却很善良:他为孤寡老人准备了丰盛的圣诞晚宴,并惩罚了母老虎般的济贫院女领班;他像母亲一般照顾快要死去的小可怜儿——一只小猪。
我喜欢淘气而又善良的埃米尔!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4
我暑假读了一本《淘气包埃米尔》,《淘气包埃米尔》主要讲埃米尔是那么顽皮,把自己的妹妹当国旗升到旗杆顶,把猪血扣在爸爸头上,把青蛙放进送咖啡的篮子里;他是那么勇敢,帮助长胡子的女士捉住了横行乡里的盗贼“麻雀”;他又是那么富于正义感,为孤寡老人准备了丰盛的圣诞晚宴,并惩罚了母老虎般的济贫院女领班。哦,他还是个善良的天使,像母亲一般照顾快要死去的小可怜儿—一只小猪!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事情不能太淘气,要听话。埃米尔虽然淘气,还是很善良的,这也值得我学习。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5
合上一本厚厚的《淘气包埃米尔》,我觉得埃米尔真是淘气极了,别看他有一双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浅色头发,这一切都给人一种听话的印象。但,他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淘气包。
埃米尔是那么得顽皮,他把自己的妹妹当国旗伸到了旗杆顶,把猪血扣到了爸爸身上,把青蛙放进送咖啡的篮子里;他是那么勇敢,帮助长胡子的女士捉住了横行乡里的盗贼“麻雀”;他又是那么富有正义感,为孤寡老人准备了丰盛的圣诞晚宴,并惩罚了母老虎般的济贫院女领班。哦,他还是个善良的天使,像母亲一般照顾快要死去的小可怜儿——一只小猪……
埃米尔就是埃米尔,总是带着“猫子”扛着“墙”,一年到头淘气闯祸,但永远是孩子们的开心果!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6
暑假,我读了一本叫《淘气堡埃米尔》的书。这本书让我认识了一个淘气的小男孩-埃米尔。
主人公埃米尔有一双水汪汪的蓝色大眼睛,一看就给人留下乖巧的样子。但恰恰相反,他非常淘气。一次,他把妹妹小伊达当国旗升上去,因为小伊达要看马利安娜隆德来了没有,所以埃米尔就把小伊达当国旗升了上去。埃米尔还把猪血扣在爸爸头上,把爸爸关进茅厕。埃米尔脾气也很倔强。一次他去买母鸡,有不瘸的母鸡买,但是他硬要买瘸母鸡。埃米尔非常有同情心,他和妹妹一起帮助快被爸爸杀了的小猪瘦下来,不被爸爸杀,就像妈妈保护埃米尔一样。
他的优点是-乐于助人。冬天的一个晚上,阿尔弗雷德因因血中毒去了医院,手术后不能动,是埃米尔把阿尔弗雷德带回来的。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埃米尔助人为乐和他的同情心值得所以人去学习。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7
我最喜欢的书是瑞典作家林格伦写的《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写的是一个叫埃米尔的小男孩在喀特胡尔特庄园里做的淘气的事情。
我最喜欢埃米尔,他有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浅色头发。虽然他很淘气,但是他也很善良,他还救了他们家的长工阿尔弗雷德。
书中有一个地方很奇特:他有三只属于自己的动物,他有自己的马——鲁卡斯,自己的猪——小可怜儿,自己的母鸡——瘸洛塔。那我来给你讲埃米尔是怎么得到这三只动物的吧!第一个是鲁卡斯,有一次埃米尔和他的爸爸到集市上去买东西,埃米尔本来就看中了鲁卡斯,可是鲁卡斯却被马贩子先买走了,后来在一家店里埃米尔成功地买下了鲁卡斯;第二个瘸洛塔,是在集市上买到的;第三个是小可怜儿,小可怜儿是埃米尔爸爸所买的一头猪的最后一个孩子。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地方很惊人,埃米尔骑马的技术竟然比他的爸爸还好哩!
好了,今天就分享到这里了。期待下次的佳书有约哦!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8
今天,我读完了一本书,名叫《淘气包埃米尔》,一听名字就可以知道,这本书的主人公叫埃米尔,而且他还很淘气呢!这本书主要介绍了埃米尔有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浅色头发,这一切给人一种听话的印象。
但是,他确是个不折不扣的小淘气包,埃米尔是那么顽皮,把自己的妹妹当国旗升到旗杆顶,把猪血扣在爸爸的头上,把青蛙放进送咖啡的篮子里。
但是,他又是那么勇敢,帮助长胡子女王捉住横行乡里的盗贼“麻雀”。看了这个故事,我觉得埃米尔本来应该是个很听话的孩子,可想不到它是个淘气包,后来,他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还是把淘气的坏习惯改掉了。我也要向他学习,认真寻找自己身上的坏习惯,通过不懈努力改正。埃米尔是个真正的英雄,他勇敢正义,这一点值得我们学习,这就是埃米尔,一个由淘气变得勇敢正义的人!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9
寒假里,我读了《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埃米尔生活在瑞典的一个乡村农场里。他非常的淘气,每天至少要闯祸两次——他把自己的妹妹当国旗升到旗杆上,把猪血扣到爸爸头上,把青蛙放进送咖啡的篮子里……有一次,埃米尔一不小心把硬币吞到了肚子里。他的父母非常着急,立即把他送到医院。医生告诉埃米尔多吃点蛋糕就行了。回到家后,埃米尔开始大口大口地吃蛋糕,把肚子都快撑破了。过了两天,硬币终于从埃米尔的肚子里排泄出来了。
埃米尔虽然淘气,但他却很勇敢。他帮丽娜拔了她的那颗糟牙,他还帮助长胡子女士抓到了强盗”麻雀“。他又是那么善良,他救活了一只快要死去的小猪,他还给穷苦的老人送去食物。
埃米尔虽然天天闯祸,却是孩子们心中的开心果。我也非常喜欢他,喜欢他的乐观、善良和勇敢。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10
今天我读完了一本书,这一本书的名字叫做《淘气包埃米尔》。
这一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十分淘气的小男孩而,他的名字叫做:埃米尔,一个月有三十多天,每一个月最少做六十件淘气的事情,每一天至少做两件十分淘气的事情。
埃米尔家住在卡特胡尔特庄园里。有一次,埃米尔竟然把自己可爱的小妹妹小伊达当成国旗挂在升起索的钩子上,升到了旗杆的顶部!因此,可怜的埃米尔被他的`爸爸,也就是视钱如命的安东。斯文松先生给锁进了木工房,每当埃米尔待在木工房里的时候,他总是会在木工房里雕刻一个木头小老头儿。
在平淡的日子里,埃米尔做出了平淡无奇的淘气小事,但是,其中有一点儿事情是无意的,比如:埃米尔把老鼠夹子放到他爸爸的脚常放的地方,是怕老鼠找不到食物,就去吃他的爸爸的脚趾头,但是,他爸爸把脚放到了上面!
虽然埃米尔十分地淘气,但是,我还是特别地喜欢他!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11
今天我看了《淘气包埃米尔》,他在巴克胡瓦拍卖会上发生的故事。
巴克胡瓦拍卖会非常有意思,在这个拍卖会上,人们用最少的钱就可以买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埃米尔也想参加拍卖会,可口袋里没有钱,他也想要一些。所以在去巴克胡瓦特拍卖会的必经之路上,设了一道大门,通过那里就得交两厄尔,或更多。在一小时里埃米尔就挣了五克朗七十四厄尔。他用这些钱给伊达买了一个天鹅绒盒子,又买了一个面包铲,还买了一只瘸腿母鸡,又挣了二十五厄尔。还免费得到了一头牛。你们一定想这二十五厄尔和一头牛哪来的?牛是在爸爸那里赢来的。二十五厄尔是他买了一个旧的灭火器,在大会上起了作用,别人用更高的价格买了过去。
看了这个故事,我想:埃米尔长大后一定会成为一个大商人的。因为他有头脑,会想赚钱的好方法。还因为他爱动脑筋,所以他一定会成为一个好商人的。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12
我读完《淘气包埃米尔》这一本书看出埃米尔是一个非常淘气的一个男生,有的时侯他的淘气还帮了别的人,比如埃米尔用一把假的抢接=借给了一个人,把小偷吓跑了……
这一本书的主人公是埃米尔,是阿斯特。林格伦写的,是李之义择的。
书中一共有三个大段,一个大段大约有三四个小段,我觉的好的是埃米尔把猪血扣再爸爸的头上,不得不削第100个市头老儿。光看题目看不出来,但是看内容可已看出来。因为埃米尔知到他的爸爸喜欢吃猪血,埃米尔把猪血放到爸爸身后,爸爸一躺下来,头上有许多的猪血,从这我能看出埃米尔是一个尊敬爸爸的人。
我读完《淘气包埃米尔》心感到了埃米尔是一个勇敢的孩子,因他很淘气,淘气看出勇敢;也通过勇敢来帮别人;通过帮别人感到自己高兴。我们要向埃米尔一样勇感!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13
这几天,我终于读完了共有238页的《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是瑞典的民族英雄——阿斯特丽德。林格伦所著,其中我最喜欢小主人公埃米尔了。
埃米尔住在伦纳贝亚村的卡特胡尔特庄园。他非常淘气,把头伸进汤罐子里拔不出来;把自己的亲妹妹吊到旗杆顶;把猪血盆扣到了他爸爸的头上,总之埃米尔的淘气事你数也数不过来。
埃米尔虽然很淘气,但是很善良。他骗走凶恶得像一只老虎的济贫院女领班后,宴请济贫院所有的孤寡老人;他为了帮助丽娜拔掉那颗槽牙做了三次大胆试验;他亲自己的数学老师,理由是:我出于善意。当然他每犯一次错儿,便会到木工房去削木头老头儿,至今他已经有了184个木头老头儿。
埃米尔现在有很多动物,包括一匹名叫鲁卡斯的马,一只叫小可怜儿的小猪等,埃米尔如果戴着”猫子“手拿”墙“出现在你的面前,你会喜欢这个开心果的吗?
我就是喜欢小小淘气包。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14
今天,我读了《淘气包埃米尔》里一个小故事——《埃米尔把小伊达当国旗升到旗杆顶》。
这个故事主要讲述了埃米尔的爸爸妈妈在家里举办一次宴会。在宴会前,埃米尔把他的下妹妹小伊达当国旗升到旗杆顶上,他的爸爸见了,惩罚他去木工房反省。埃米尔从木工房的窗户上逃到紧靠着的食品房,吃完了所有的特色香肠,在金色的香肠皮里睡着了。
埃米尔,把妹妹当国旗升到旗杆顶,这样做实在太危险了,万一摔下来,后果将不堪设想,就算是小妹妹小伊达,想看一下整个村子,也不能把他升到国旗杆上啊。
我也犯过同样一个错误。有一次,我想看一下与我家院子相邻的院子——井队的全景,就爬到井队的小平房上。小平房上有许多纵横交错的电线。
我和埃米尔的做法相似,这样做实在是太危险了像我们这样的淘气包,玩得时候如果不注意安全,轻则导致残废,重则付出生命的代价。
我们在玩得最开心的时候,应该千万不要忘记“远离危险,安全第一”。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15
我有一本充满淘气故事的书《淘气包埃米尔》。伦纳贝亚的埃米尔有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浅色头发,这一切都给人一种听话的印象。但,他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小淘气包!埃米尔是那么顽皮,把自己是妹妹当国旗升到杆顶,把猪血扣在爸爸的头上。但他有时却是一个善良的天使,像母亲一般照顾快要死了的小猪。
埃米尔虽然淘气,但有时却富有正义感。
我们班也有这么一号人物,他就是小磊。那一天,老师叫我们组织一次学雷锋活动,我、小磊、小然和小莹一组。小磊虽然很调皮,但是认真起来能吓死人。活动结束后,我们比谁捡的垃圾多,我看见小磊捡了一大袋子,都快装不下了。
从这件事中我体会到了,每个人都会有优点和缺点,不能只看缺点不看优点。就像小磊,我以为他只有缺点,但那日一见,他还是有优点的。所以,一定要学习人家的优点,不能往别人缺点看。
这本书教给我们的道理真多。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16
放假了,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淘气包埃米尔》,我读了以后,觉得很有意思。
有个小男孩叫伦纳贝亚埃米尔,他有着一双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浅色头发。有一天,埃米尔家里吃肉汤,女仆把汤盛在一个带花纹的汤罐里,大家很爱喝,最后剩一点了。埃米尔把头伸到汤罐里喝汤,却把头卡在里边了。埃米尔的爸爸带他看医生。医生向他问好,带着罐子的埃米尔也向医生深深地鞠了个躬。只听“砰”的一声,埃米尔的头重重地碰到了写字台上,汤罐裂成了两半。回到家里,他的爸爸将汤罐粘了起来。但埃米尔和他的妹妹玩时又把头卡进去了。他的妈妈抄起火钩子,猛地朝汤罐砸去,汤罐被砸得粉碎,埃米尔终于不会再卡进去了。
我非常喜欢可爱的埃米尔,喜欢他的勇敢,喜欢他的善良,喜欢他的顽皮。在生活中我是一个胆小的孩子,课堂上不敢举手回答问题,遇到生人不敢说话。以后我要学习埃米尔的优点,做一个快乐、勇敢、善良的好孩子。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17
我读过瑞典童话外婆——林格伦的几部作品,有:《长袜子皮皮》、《大侦探小卡莱》《小飞人卡尔松》,但印象最深的还是她的另一部作品《淘气包埃米尔》。
故事中的主人公——埃米尔,非常淘气,他一年到头惹的祸比一年的天数还要多:他把头伸进汤罐子;他把小妹妹当国旗升到旗杆顶;他把猪血扣在爸爸头上......。每做错一件事,可怜的小埃米尔都会被爸爸关进木工房,并罚削一个木头人。他常常被迫削好几个木头人,一年下来,削过得木头人竟多达367个,堆了快半个屋子。埃米尔虽然很淘气,但他有正义感:活捉脾气像母老虎一样的女领班,帮长胡子女士捉住了横行乡里的盗贼“麻雀”......
埃米尔顽皮、可爱、正义、勇敢、有奉献精神,他的故事很精彩,我一想到埃米尔的趣事,就不由自主地笑了。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18
暑假里这段时间里我读了《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故事的主人公住在伦纳贝亚小镇里,他有着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浅色头发,这一切都让人觉得他很听话,可是,现实中,他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小淘气包,他就是大名鼎鼎的淘气包埃米尔。
要说埃米尔做的淘气事那是数不胜数,他在妹妹脸上涂颜色,把妹妹当国旗升到天上,把自己的爸爸关进茅厕,把猪血扣在他爸爸头上等等很多的淘气事,可是埃米尔也很善良,有一次他捡到只没有父母就要死去的小猪,他就像母亲一样照顾那只小猪,而且埃米尔还很正义,他帮助长胡子的女士捉住了横行乡里的盗贼”麻雀“。正因为他有这么多优点,所以最后他当上了社区委员会主席。
我觉的埃米尔做的许多淘气事,都是出于无意的,他让我明白了那些该做,那些事不该做,不要太淘气了,要善良,有一颗温暖的心。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19
最近,我读了《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它的作者是 94 岁的童话外婆阿斯特丽得?林格伦。林格伦写的书垒起来有 175 个埃菲尔铁塔那样高,把他们排成行可以绕地球三圈。她的作品个我留下了快乐。
主人公埃米尔长着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和卷卷的浅色头发,这一切都给人一种乖乖的印象,但他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淘气包。
他非常调皮,把自己的妹妹当国旗升到旗杆顶上,把猪血扣到爸爸头上,在教长夫人帽子上放火……数不胜数。
但他也很有正义感很善良,为孤寡老人准备了丰盛的圣诞晚宴,向母亲一样照顾快死的小猪小可怜……
他还是一个精明的商人,来到的东西总是会帮他赚钱,此外,他还有一只爱下蛋的母鸡,一匹怕痒的小马和一头可爱的小猪。
木工房是埃米尔经常光顾的地方,他每犯一个错误就会到木工房反省,在木工房反省时,他还会削一个木头老头。
我要向埃米尔学习,学习他的善良和勇敢,当然我还要学他的精明。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20
《淘气包埃米尔》是由瑞典儿童文学作家阿斯特丽德 林格伦的作品 。
伦纳贝亚的埃米尔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淘气包!埃米尔是那么顽皮,把自己的妹妹当国旗升到旗杆顶,把猪血扣在爸爸头上,把青蛙放进送咖啡的蓝子里。埃米尔是那么勇敢,帮助长胡子女士捉住了盗贼“麻雀”。埃米尔又是那么富于正义感,为孤寡老人准备了丰盛的圣诞晚宴,并处罚了母老虎般的济贫院女领班……
他做的各种淘气的事总能成为笑料。在我小时候,妈妈以前喂我的时候,都会把食物放到嘴边试一下温度,不热才给我吃。我3岁的时候,妈妈回来了,我吃饭已经能自己吃的很好了,有一天我心血来潮,说“宝宝喂。”妈妈以为我是要自己吃,就把碗和勺都给了我,这时妈妈只见我舀了一勺粥,放到嘴里,又吐出来放到勺上,向妈妈的嘴巴里伸过去,原来我是试过温度后喂妈妈。其他人都笑的不行,我却一本正经的对妈妈说:“吃饭,不笑!”
希望大家不要向我这样淘气——尽管带来了欢笑。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21
在这个寒假里我看了很多书有《孙子兵法》,《三十六计》,《红鞋子》,《淘气包埃米尔》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淘气包埃米尔》了。
这本书是瑞典阿。林格伦的著作。作品给我们展示一个小男是多少的淘气,但却也有让我们爱到他可爱的一面,她让整个人物具有灵性。
在读完第一章后,我就有一口气看完全书的冲动,因为一开始埃米尔要喝汤却把头卡在汤罐子里,这段描写的很细致,虽然有些夸张,但这种夸张也合情合理,并且通过这个情节也能将其他人物性格也展示出来,如埃米尔爸爸的爱算钱,埃米尔妈妈对儿子的关心,让做为读者的我能及时了解到。这本书十分有趣,内容很吸引我,让我有爱不释手的感觉。例如埃米尔得到了一匹马,一头猪和一只鸡的过程,情节跌坠起伏,具有趣味性。埃米尔的淘气让不少人头疼,让大家都为卡特尔特庄国有这么一个孩子而感到惧怕。我这本书的内容很精彩,它总能使人发笑,我想一本好书莫过于我们在阅读中感到快乐。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22
我读过好多书,但令我影响最深的是《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
伦纳贝亚的埃米尔有一双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浅色头发。这一切都给人一种听话的印象。但,他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淘气包!
埃米尔是那么顽皮,把自己的妹妹当国旗升到旗杆顶,把猪血扣在他爸爸头上,把青蛙放到凯菲的篮子里,用捕狼陷阱活捉女头领……他又是那么的勇敢,帮助长胡子的女士捉住了横行乡里的盗贼”麻雀“;他又是那么的富有正义感,为孤寡老人准备了丰盛的圣诞晚宴,并惩罚了母老虎般的济贫院女领班。哦,他还是个善良的小天使,像母亲一样照顾快要死去的小可怜儿—一只小猪……
埃米尔就是埃米尔,总是戴着”猫子“扛着”墙“,一年到头闯的祸比365天还多,却永远是孩子们的开心果。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23
这几天,我阅读了一本书,它叫《淘气包埃米尔》作者是瑞典的阿斯特丽德·林格伦。
伦纳贝亚的卡特胡尔特庄园里,有一个无人不晓的男孩——埃米尔。他长得很漂亮,给人一种听话的印象,可他实际上是个淘气包。埃米尔话说的不准,例如,”我要我的帽子“,他说”我要俄的猫子“;”拿我的枪“,他说”拿我的墙“。埃米尔很顽皮,他曾经将自己的妹妹伊达当国旗升到了旗杆顶上;把猪血扣在爸爸头上;把青蛙放进送咖啡的篮子里。埃米尔有时也很勇敢,帮长胡子的女士抓住了横行乡里的盗贼——”麻雀“。埃米尔又是那么赋予正义感,为孤寡老人准备了丰盛的圣诞晚宴,并惩罚了母老虎般的济贫院女领班。他还很善良,像母亲般地照顾快要死去的小可怜儿——一只小猪……
埃米尔一年到头淘气闯祸,但却很惹人喜爱。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24
在上学期间,我读了一本非常可笑的书,它的名字叫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非常的有趣,令我狂笑不止。
我觉得书里最有趣的地方是埃米尔把头伸进汤罐子、把猪血扣在自己爸爸头上,不得不削第100个木头老头儿,埃米尔为拔掉丽娜那颗槽牙三次大胆尝试,并把小伊达的脸涂上深蓝色,这些故事讲了埃米尔最淘气的时候。我觉得埃米尔是一位野性、很拧的小家伙,说他野性是因为他驯服了一匹年轻力壮的黑色骏马。
人们都觉得埃米尔长大以后做不了好工作,但是他们错了,埃米尔长大以后的工作非常好,我觉得埃米尔最应该感谢他的妈妈,因为他的妈妈一直保护埃米尔。
这本书对我来说非常好看,我以后要读更多的书,认识更多的作者和他写的书,下次我会更加努力的。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25
埃米尔是一个天真、可爱的孩子,同时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淘气包。他淘气,总是闯祸;他勇敢,见义勇为;他富有正义感,乐于助人;他又是那么善良,没有见死不救;他还是绝顶聪明的,在任何时刻,都能想出好办法使自己或别人得到好处。不论是什么人,只要跟埃米尔生活一两天,都会觉得他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有时让人万分喜爱,有时就会让人心生厌恶。
在我心里,每发生的一件事都让我更加喜欢埃米尔,他所做的一切似乎我都特别喜欢。虽然他闯了祸,带来了坏事,但是他的种种举动都会让我扑哧一笑,正是这种行为,让我喜欢上了这本书。在我看着书上的情节时,似乎就是在自己身边发生的事,还是因为作者林格伦的美丽、动人的描写,才能使我们颇有感受。不管怎么说,他总是给我带来欢乐,带来幽默感。
我喜欢埃米尔这个人物,也喜欢这本书,相信别人看了也有同感,也会非常喜欢这本书。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26
今天我读完了老师推荐的两本书。其中我最感兴趣的是淘气包埃米尔。
淘气包埃米尔的外貌伦纳贝亚的埃米尔有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浅色头发,这一切都给人一种听话的印象。但,他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小淘气包!他有许多让我羡慕的地方。比如:他有一只马一只小猪等几只小动物他还会赚钱。买了许许多多的有用的东西。我要像他学习。
天天向上。步步登高。好好学习。
主要内容:埃米尔是那么顽皮,把自己的妹妹当国旗升到旗杆顶,把猪血扣在爸爸头上,把青蛙放进送咖啡的篮子里;他是那么勇敢,帮助长胡子的女士捉住了横行乡里的盗贼”麻雀“;他又是那么富于正义感,为孤寡老化准备了丰盛的圣诞晚宴,并惩罚了母老虎般的济贫院女领班。哦,他还是个善良的小孩,像他的母亲一般照顾快要死去的小可怜儿一只小猪。
我不埃米尔就是埃米尔,总是戴着”猫子“扛着”墙“,一年到头淘气闯祸,却永远是孩子们的开心果。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27
我看过好多书,有《森林报》、《霹雳贝贝》、《淘气包埃米尔》不过,最让我爱不释手的还是《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了。
伦纳贝亚的埃米尔有着一双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小脸蛋,一头卷曲的浅色头发。当他不调皮地时候显得伶俐乖巧,但有时它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淘气包。
当读到埃米尔淘气得把猪血叩在爸爸的头上,把妹妹当国旗升到旗杆顶,当女佣丽娜牙疼时,埃米尔把她的牙齿绑在马尾上拔牙时我笑的前仰后合,太有趣了!
埃米尔不但淘气,而且很勇敢。那是在一个风雪交加的夜晚,他的好朋友阿尔弗雷德生了重病,埃米尔居然一个人把阿尔弗雷德放在马拉爬犁上,自己趴上大马,深一脚浅一脚地驾着马把他拖向了医院。读到这里,我既感动又担心,要是换成了我,我肯定没这个胆量,不过最后埃米尔终于成功了。
这就是埃米尔,一个可爱、淘气、机灵、勇敢的男孩。他身上有许多优点值得我去思考和学习。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28
这几天我读了林格伦的《淘气包埃米尔》,埃米尔真是一个十足的淘气包,可他的爸爸却倒霉啦!老鼠夹夹到脚趾、猪血扣到脸上、被锁进厕所;他又是那么顽皮,把自己的妹妹当国旗升到旗杆上;把青蛙放到咖啡篮子里;他是那么勇敢,帮助长胡子女士捉住了横行乡里的盗贼;他也很善良,帮助养老院的老人们教训了贪婪的院长;像母亲一般照顾快要死去的小可怜儿——一头小猪。
他也为自己的淘气付出了代价,每次犯错就要被关进木工房里,一旦被关进去,他都会刻一个木头小老头,到故事结尾时他已经刻了上百个小老头了。我想:埃米尔怎么能犯那么多错误呢?
看完这本书我真是喜欢这个淘气而又善良的埃米尔,可爸爸却告诉我:”多希望你也淘气点。“大人呀!真想不明白。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29
淘气包埃米尔是一本有趣的书,上面记录了埃米尔种种淘气的事件:把猪血和土豆饼糊糊扣在爸爸头上、把小伊达的脸上涂满蓝色、把小伊达当国旗升到旗杆顶等等等等。但是艾米尔也做出了让我感动的事情:阿尔弗雷德得了血中毒,埃米尔不顾生命危险半夜带着阿尔弗雷德去找医生,差点回不了家。埃米尔非常善良、勇敢。
令我最感兴趣的是:有一次,埃米尔和小伊达玩点肚皮的游戏,看到丽娜从厨房里端着土豆饼糊糊走出来,埃米尔就跑到丽娜身边点了一下丽娜的肚皮,并高声说点肚皮,丽娜手里的土豆饼糊糊一下子泼到爸爸头上了,我看到的时候快笑死我了。尽管埃米尔不想淘气,但是每次都会碰巧做了淘气的事。
埃米尔是一个勇敢、善良的孩子,我很喜欢这本书。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30
伦纳贝亚的埃米尔是一位任性、脾气倔强的人,他长着圆圆的、蓝蓝的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浅色头发,这一切都给人一种听话的印象。但他其实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淘气包!埃米尔是那么得顽皮,他把自己的亲妹妹当作国旗升到旗杆顶。把猪血扣在爸爸头上。把青蛙放进送咖啡的篮子里等等。埃米尔每次淘气“犯错误”时,爸爸总是要罚他到木工房里去反省一段时间,而每次呆在木工房时,埃米尔就会雕刻一个木头老头儿,老头儿通常是很愤怒的样子。等他到上学年龄的时候,竟然削了184个木头老头。
他虽然调皮但他是勇敢的,帮助长胡子的女士捉住了横行乡里的盗贼“麻雀”;他又是那么富有正义感,为孤寡老人准备了丰盛的圣诞晚宴,并惩罚了母老虎般的济贫院女领班。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他非常值得我学习,我要学习他的勇敢、乐于助人和乐观的态度。更要要学习他的善良、敬老爱幼的好品格!
读《十万个为什么》有感1
读了《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让我懂得一些课外知识,地球里面有什么:地球上有高山大海,有高楼大厦,还有河流和湖泊,那么地球里面有什么呢?事实上,地球像夹心糖一样,里面包着许多圈层。这些圈层可以粗略地分为地壳、地幔和地核三部分。最外面的地壳像糖衣一样,里面包着糖果--地幔,地幔也像一层糖衣一样包裹着糖心--地核。科学家推测,地球最初非常炙热,处于超高温的熔融状态。由于重沉轻浮,重的物质都集中到地中心去了,轻的物质就浮在外层,冷却之后就成坚硬的地壳。
为什么会有白天和黑夜,我们生活的地球一直以地轴为中心,不停地自转,这就使地球总有一面向着太阳,而另外一面背着太阳。向着太阳的那面就是白天,背着太阳的一面就是黑夜。
这就是读《十万个为什么》有感,里面还有许多的知识等你来发现。
读《十万个为什么》有感2
自从我看了《十万个为什么》之后,我就看里面的知识跟海一样多。
里面有很多种类型的书,比如科技类的、常识类的、动物类的、人体类的,还有......千变万化的。在里面动物类和科技类的我看着最入迷,例如你知道为什么猴子吃东西时那么快吗?因为猴子的嘴里面左右边都有一个小袋子,所以为了不让其他猴子吃到食物,所以先放在嘴里的袋子里,等没有猴子之后吐出来再慢慢品尝;你知道“太阳”还能少多少年吗?太阳总共能烧一百亿年,根据理论上来讲,太阳烧完以后,会变成一颗红巨星,要比原来大好几倍,温度也会变得更高,会再多好几倍的温度呢!但之后人类估计都去其他星球住了……
里面还有很多种,还有为什么斑马身上有黑白相间的条纹?宇宙上有没有外星人?宇宙上里还有没有适合人居住的星球?黑洞是个什么样的洞?还有......
只要你买了这些书后,你就会学到很多很多的知识哦!
读《十万个为什么》有感3
前几天,妈妈拿回来了一本书,说十分好看,推荐我去看。
我看了一部分以后,对其中一篇颇有体会,那篇文章叫做《为什么自己呵痒不会笑》。
在四年级时,经常会有一些同学来呵我痒,我每次都痒得不行,趴到地上哈哈大笑,同学们都会来嘲笑我。我心想:你们不也怕痒吗,还来笑我。我要努力变成一个不怕痒的人。于是,我下定决心,成为一个不怕痒的人。回家后,我不停地向自己呵痒,可是我怎么也不笑,我不信,于是又试了一次,我还是没笑。第二天,我自豪地向那位同学说:“我已经不怕痒了,你来呵我痒,我也不会笑”。那个人不信,准备,趁我不注意时偷袭我。可是此时我早已做好预防准备,他并没有得逞。我放下防备,说时迟,那时快。他趁我不注意呵了我一下,我又哈哈大笑起来。我心里疑惑不解。后来,看见书上说:自己呵自己痒,大脑已经提前做出了预防准备,所以自己不会笑,而别人趁你不注意,大脑没有防备时呵你痒,所以你会笑。
这时我才恍然大悟,心想,看来想变成一个不怕痒的人得吃不少苦头了。除此以外我脑子里还冒出了许多奇怪的想法:为什么大脑不能预知别人的行动呢……
这本书真不愧为十万个为什么,里面包含着许多知识,还可以勾起我们的奇思妙想。
读《十万个为什么》有感4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叫《十万个为什么——神奇的植物》的书,这本书讲了很多植物,我了解了一些植物的生长过程。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幼嫩的玉米为什么会长“胡子”?
因为我最喜欢吃玉米,妈妈经常买回来煮给我吃,我看到玉米都长着长长的“胡子”我就好奇地问妈妈:“难道是它的年岁大了?”妈妈说:“你的《十万个为什么》里面有答案,你自己去看一下。”后来我通过这本书了解了玉米的生长过程,原来是玉米的花长大了就成了它的“胡子”。
老家奶奶种了很多玉米,我也吃了很多,然后我把玉米长“胡子”的过程讲给奶奶听,奶奶都夸我呢。
我很喜欢这本书,里面有很多我喜欢的植物,并且都介绍了它们的生长过程,希望大家都能喜欢这本书。
读《十万个为什么》有感5
孔子曾说过:"学而不厌,诲人不倦"。是啊,不要厌倦学习,才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我最近读了《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我从中学到了不少知识。
《十万个为什么》内容丰富,这里有地理、生物、人体、医药、天文等知识,除了这些方面还有很多方面的内容,它是一本可以增长知识、开阔视野有用的科普书。书中一个个新奇、有趣的东西。有问有答,很吸引人,会令人废寝忘时,手不释卷。比如说:古代的人是用什么计时的呢?他们是用日晷计时的。“日晷”就是按一定的距离放石头,如果太阳在天空中的那个位置,就可以知道当时的时间。但是,这种方法在当时的雨天夜晚是不管用的,于是人们又发明了用水计时的方法~~滴漏。一直用到1657年,荷兰数学家惠更斯根据伽利略在1583年发现的`摆动定律制造了世界上第一个摆的时钟。直到今天,这种摆的钟,还是受人们的喜爱。
《十万个为什么》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们的视野,它真是一本好书啊,希望更多的人来读这本书,它会让你懂的更多。
读《十万个为什么》有感6
白天太阳照亮了世界,而到了晚上又有数不清的星星装点着夜空。你们知道其中的原因吗?还有,宇宙到底有多宽、多大,到底多少岁?人类从很久以前就一直为揭开宇宙神秘的面纱而不懈地探索。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宇宙之谜一层一层地被解开了。宇宙对于我们
《十万个为什么――宇宙》这本书将我带进了有趣的宇宙旅行中,探索着宇宙的奥秘,学习有关宇宙的知识,进而了解宇宙深不可测而又井条有序的内在规律。
一次,望着星空,油然地对天空产生了兴趣。“星星是怎样诞生和成长的呢?”我去问爸爸,爸爸沉思了一会,说:“嘻嘻,这我可还不知道!”于是,我就去查查我的小老师――《十万个为什么》。原来,是这样的:
(1)星星中间形成了巨大的压缩星云。其中密度高的星云开始崩坍的同时,依靠重力将物质渐渐细入星云的中心。
(2)分裂成大量高密度的气团,每个气团渐渐收缩。这样气团的温度不断上升,最终开始喷火。这就是原始星。
(3)原始星各自继续收缩,由此密度越来越高。围绕着原始星周围的尘埃或者气体,跟着原始星的自转变成了扁平的圆盘。
(4)年轻的星星靠着核聚变“点火”产生了气体。气体变成了猛烈的恒星风。由于周围的影响,开始分成两个方向吹。
(5)靠着恒星风的力量,周围围绕的尘埃与气体云,大部分被吹飞了。构成了圆盘的物质开始收缩。
(6)圆盘的物质在某种情况下收缩后,形成了一群行星。或者被恒星风吹到宇宙空间中,消失了。(7)星星发出稳定的光,成为星星家族的一员。这个状态要持续几百年以上的时间,其一生中大约90%的时间不会变化。
读完了《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我懂得了许多知识。人类的梦想在科学的发展中变成了现实。我期待着将来能为人类文明的发展做出更的贡献。——
读《十万个为什么》有感7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篇名叫《十万个为什么》。
这本书可以解答我 本书时们生活中各种疑惑呢!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它不禁让我想起了一件事,以前我总有许多问题。我记得我影响最深刻的事:那时我才9岁。“为什么竹子长的这么快呢?”我不解地问道。妈妈当时只跟我说了一句话:“你自己去查电脑去,别烦。”我都当时特别生气的走进了电脑房,我开始查了起来,原来是因为竹子的分身细胞比一般的植物多,所以……
现在我长大了,终于明白了妈妈的用意了。原来妈妈是想让我锻炼多看世面呀!
读《十万个为什么》有感8
读一本好书就好像和品格高尚的人谈话,今天我就交了个好朋友,真有相见恨晚的感觉,它让我学到了好多。
从小时候的我就总是爸爸妈妈这个是什么,那个为什么是这样的,总是问个没完,问的爸爸妈妈都无语了,但是《十万个为什么》帮我解决了好多问题,开阔了我的视野。以前,我根本不知道九大行星和银河,听力《十万个为什么》的娓娓道来,我知道了金星,木星,土星,火星,地球,天王星,海王星,冥王星是太阳系里的九大行星。而银河则是许多像太阳系一样的星云构成。我们居住的地球只是宇宙当中一颗”小星星“。
《十万个为什么》里还教会了我多生活小常识,如:“苹果为什么能止泻”原因是苹果含有丰富的有机酸和特别多的果蔬胶;为什么晚上睡觉前要刷牙,因为口腔里的细菌会使食物碎屑腐败发酵。
总之,《十万个为什么》是一本好书,它让我认识到世界是那么的丰富多彩,认识到科学知识的神奇伟大。它不仅让我开阔视野,增长知识,还能提高学习兴趣,真是个好朋友。
读《十万个为什么》有感9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时候,一名法国飞行员正飞在德国2000千米的上空上。突然他觉得好像有什么东西在他的脸上爬,他以为是小虫就把“小虫”抓住了,等他看清“小虫”的真面目时才惊讶的发现,这竟然是一颗德国的子弹。虽然子弹刚射出去时的速度很快,但是因为空气的阻力会使它的速度变慢,在他快要跌下来的时候,速度会减到每秒钟30米。在这个时候,这颗子弹的速度就会和老式飞机的速度差不多了。所以飞行员可以轻易的抓住子弹。这个道理好像两辆以同样速度并行的汽车,分别做在两辆汽车里的同学可以互相递东西一样。
许多我们不懂的问题,不能直接去问家长或老师,应该自己先思考一下。如果对自己的想法不确定,再请教家长、老师或书本。这样可以更快的增加我们的知识。就会懂的更多了啊!
读《十万个为什么》有感10
《十万个为什么》是我最喜欢看的书之一,因为我不懂的问题,大多数都可以在这本书上找到答案。比如说为什么新鲜蔬菜浸泡时间长不好?因为蔬菜在自来水里泡太久,自身的维生素c会遭到破坏。为什么要早晚和饭后都刷牙呢?因为可以清除留在牙缝里的饭菜碎渣,从而保护牙齿;为什么刚进电影院时什么也看不见?因为突然从亮处走到暗处,眼睛里管在暗处看东西的细胞还没有来得及上班,所以我们什么也看不见。
周末晚上吃完饭,我和爸爸一起看书,看的正是《十万个为什么》。其中一个小故事是《为什么不能一边吃饭一边看书》,爸爸就说我喜欢一边吃饭一边看动画片,这也是不好的习惯哟。为什么呢?因为这样会使集中在肠胃的血液减少,影响到食物的消化,并且也会分散大脑的注意力。看来我以后可要专心致志地吃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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