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乡村的读后感合集90句-读后感
乡村田园生活的感受
走进乡村,你会发现乡村有低矮的房屋;有广阔的田野;还有清晰的夜空。乡村人们的生活也如那怡人的风景一般值得欣赏。
天刚蒙蒙亮,就隐隐听到几声鸡鸣,忙碌的一天开始了,走出家门会感到空气很清新,凉凉的,此时,太阳还未升起,抬头看看天空,你会看到浅蓝色的天空上挂着一颗亮闪闪的星星,那就是启明星。
当太阳升起时,就会看到一群孩子在一起玩耍,他们玩得可开心了,红扑扑的脸蛋上挂着灿烂的笑容,天真可爱。孩子们三五成群,各自玩着自己的游戏,忙碌的大人看了,脸上也会露出一丝笑容。
太阳把最后一缕火红的光芒射向大地,人们便开始吃晚餐了,他们把桌椅搬到门外,让金光、红光照射在他们的身上。他们此时不仅在吃饭,更是在享用这一天的劳动成果,同时也在欣赏着美丽的风景,感受一丝凉爽的风吹在脸上、手上、腿上的.感觉。
太阳回家了,凉风也吹散了一天的劳累,人们进入了甜蜜的梦乡,动物们也睡了,唯独听见几声蛐蛐叫。乡村的夜晚静得出奇,除了虫鸣,再也听不到其他嘈杂的声音了,仔细听,还能隐隐听到人们的鼾声。
乡村不仅风景美,人们的生活也很令人向往啊!
乡村田园生活的感受作文篇二
婆婆住在农村,那儿风景无处不在,一有机会我就想往婆婆家跑。你想不想去看看呢?
一路上有许多大山,一座连一座,有的尖尖,像金字塔;有的圆圆,像个大馒头。那里的山可高了,最矮的也有一百多米呢,山上有泉水,山中有许多小溪流,还有许多奇形怪状的石头。
婆婆的家门前种着两棵柿子树,一到秋天便可以结出上千个柿子呢!我最喜欢爬树,爬上树杈可以坐在树荫里玩耍,不但可以摘柿子吃,还可以看到鸟巢,鸟巢里还有小鸟。
婆婆的房屋后面还有一个菜园,用树枝围成的一个正方形的土篱笆,一年四季,里面都种着许多的蔬菜和果树。春天到啦,我去探望婆婆,可婆婆没时间陪我们玩,婆婆在菜园里锄草、松土、杀虫,然后再给那些辣椒、茄子、苦瓜、豆角施肥,忙得上气不接下气。我也连忙拿起铲子帮忙,胡乱挥舞一通,我问婆婆:“它们还要多久才能结果?”婆婆说:“要等到端午节的时候,它们才会开花结果。”我好期盼它们快快长大。
端午的时候,我们又到了婆婆家。一到家,我就迫不及待的跑进菜园,眼前的景象真是太美了,绿油油的青菜鲜嫩无比,红红的辣椒藏在绿叶当中,豆苗伸展着长长的藤蔓,爬上婆婆用竹竿搭的藤架,一根根长长的豆角从藤架上垂下来,多不胜数,就像是豆角瀑布。最吸引人的就是那一片绿油油的大蒜,在暖风习习的的初夏,嫩绿的蒜苗抽出来了,像一根根小辫子;茼蒿开花了小黄花,油菜花已经结了籽。菜园里有小蝴蝶,小蜻蜓、小蜜蜂三三两两的绕着菜花翩翩起舞,到处是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
你们常去农村吗?你们爱自己的婆婆吗?我爱农村的风景,更爱农家的婆婆。
乡村田园生活的感受作文篇三
去年秋天,妈妈带我去老家看望外公、外婆。在那里,我真正
清晨,我起了床,就跟着哥哥姐姐出去玩。小鸟在不时地站枝头讴歌;野花野草随处可见,它们在秋风中摇曳,在阳光的沐浴中,显得那么可爱;鱼儿在水中嬉戏;小溪欢快地流淌。一路上,我们说说笑笑,寂静的森林中挤满了欢声笑语。
一眨眼的功夫,便到了中午,我们的肚子就开始唱“空城计”了,我们正打算回家吃饭,但在路上,我们见有些人在烤花生。看见他们吃得那么香,我们都被馋的直流口水,于是大家开始计划烤花生行动。
我和姐姐偷花生,其他人偷麦杆。材料准备齐全后,我们找了一幢废弃的砖房,作为烧烤地点。首先,用几块砖搭一个简单的灶台。其次,在里面放一些麦杆。接下来,把花生放进去,用开始放的麦杆盖住(只要用一点麦杆盖住就可以了)。然后,等麦杆烧完后,用烧完的黑灰盖住5分钟后,我们开始吃了。
当我们吃着自己做的东西的时候,心里别提有多自豪了。做出来的食物虽然做得不太好,但吃起来比饭店里厨师做的好吃多了——里面加入了厨师们买不到的调料:劳动!
不知不觉中,傍晚到了。天边的红霞,向晚的微风,归巢的鸟儿,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只有远处偶尔传来的几句叫喊声。最后一抹晚霞也消失了,整个天空暗了下来。人们纷纷关紧大门,进入甜蜜的梦乡,到处都是那么安静,只有几声鸟叫偶尔传来……
乡村生活,是那么使人回味无穷,那么使人流连忘返!
乡村田园生活的感受作文篇四
我们来到乡村,我就被这里的景象“迷”住了——看,一幢幢小房屋错落有致,炊烟冉冉;村中间一条小河缓缓流过,两边是一片片绿油油的稻田;鱼鸭尽情嬉闹着,小狗自由闲逛;农民们在田间地头挥舞着锄头……真是“绿遍山原白满川,子规声里雨如烟”呀!
想到后山上的一片竹林,我就带着妹妹到山上“探索”一番。
我们来到了青山里的一片竹林里,看那儿一棵棵竹子拔地而起。起风了,这片竹林仿佛变成了战场,成千上万的武士,挥舞着绿色的长剑,有板有眼的劈杀起来,四下里发出“沙啦沙啦”的声音。还有一片片不知名的小草从地下钻了出来,其中还包括小笋子,也悄悄探出头来瞧瞧外面的世界。
我们带来了一把小锄头,就打定主意挖竹笋,带回去好好品尝。我们先选了一棵出头多的小竹笋,然后妹妹就有模有样地挖了起来。正当她挖时,我就在一边摇别的竹笋,就如同半夜里收玉米——瞎掰。正当我在摇大竹笋时,你猜猜发生了什么?这竹笋竟然被我摇断啦!我心喜若狂。手中的竹笋有我的一条手臂这么长,比我的手臂还粗。惊讶之余,就听见妹妹喊道“我挖好了!”我这就跑去摇妹妹那一棵,真不错,果真挖出来了。就这样,我们扛着“战利品”回了家。妈妈他们看见带来的笋子,直夸我们太厉害了,怎么有这么大的力气挖竹笋。
挖竹笋,摘袍子,捕小鱼,捡鸡蛋……这都有我的“第一次”,青山里有着无穷的乐趣,它给我的童年带来了无尽的欢愉。
【篇一:一个人的村庄
朋友,你如果手上没有这本书,我建议你去买,这是一本绝对值得一读的书。它的作者是刘程亮,是春分文艺出版社出版的。
记住,我不是替他做广告,没必要。实在是这本书在朴实无华中横趣妙生。我们都可能面对苦难;逆境;郁闷,但是在一般而平静的日子里,我们怎样打发自己的,消磨自己,安排自己,提升自己,这就有些讲究了。用我自己的话来说,我们可能生活在嘈杂中,也生活在对抗的沟通和拒绝的离开里,但我们还可以生活在散文里,生活在解读后的愉悦中。这就是我读《一个人的村庄》后的最大的体会
作者太能说了,说狗说到人不如狗;说驴说到人都要羡慕的境界,那一种隐喻和借用的比拟会令你叫绝。他连一把铁锨都有的说,被虫咬了说是与虫共眠,躺在草垛上可以做出最美的梦。总之,凡是村庄里的事都是他的事。他能把一个村庄纳入自己的心灵世界,又把一个人的心事讲给村外的人听。那就叫娓娓道来,机趣滔滔,绵延不绝。
不能说的太多,说多了你去看就没意思了。打住。我又要读他去了。
你要从我这里借?不借。
【篇二: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这本书写的是诗化的乡村生活。在如今这样一个工业和城市文明高度发达的时代里,作者依然固执地把乡村作为他灵魂和文笔的栖息之地。他怀着极大的热情,以史官的姿态记录下他的村庄和生活里琐细的点点滴滴。那样人间烟火的朴素温暖,被包裹在不事雕琢的平实语言里在读者面前流淌开来,不知不觉间已是沉浸其中而不自知。
包括这本书在内,作者的所有作品都在构建着一个作为世外桃源的乡村。书中他竭力营建的黄沙梁村并非纯净无瑕的完美乐土,但是其纯朴自然的美却令人心惊。在那里人与其他生物有着奇特的、近乎平等的和谐,每个生命都有机会在阳光里自由地挥洒,即使它们之间照样要有旷日持久的争夺,有对这个贫瘠世界不满足的索求。作者笔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略显原始的干净简单,他并不讳言村庄生活中的阴暗与欲望,然而他的文字却让人依然有能力怀抱对温暖的信仰。
对于自然,作者的视角是谦卑的。他的文字仿佛就从中生长出来,还带着阳光和泥土的味道。但是在这些文字的平静下掩藏着不着痕迹的悲伤,或许它源自作者内省的态度和安静的孤独。以《一个人的村庄》为题,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孤独弥漫全书,然而正是这样的孤独,注定了这本书的深度。孤独时人们往往耽于思考,同时,进行思考的必要条件就是远离尘嚣的孤独。在如今这个城市化与工业化一往无前的时代,作者的乡村就是这滚滚洪流中的微小孤岛,守候着这种罕见的、空白而清醒的坚持。
书中的“我”,即全书的贯穿者和叙述者,一直以一个孤独者的形象出现,试图真正融入自然却从未成功。这也难怪,毕竟每个生命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不可理解不可抵达的悲喜。全书中“我”始终是一个闲散的游荡者、村落生活的旁观者,无为而又无奈,无畏而又无聊,淡看生活的无常。“我”并非通达智慧的哲人,只是时常思考的凡人。然而正是这样的一个凡人引领起了整本书中对生命、对村庄、对许多哲学本原的终极思考,作者的叙事角度令人玩味。
“我”与文中的叙述虽密不可分却始终存在着某种疏离感,这种疏离感就像“我”与自然界之间的疏离感,虽无限接近却始终无法抵达。体现在阅读过程中就是似乎站在云端之上看人间风雨变迁,虽痛可切肤但实际咫尺天涯,不能完全实现读者与文本的融合。这也许是作者旁观者的身份以及洁净而有节制的叙述风格所造成的,却也赋予了本书分外深厚的人文底蕴与思考空间,令读者阅读时感觉意犹未尽,掩卷后却又感怀良久、恍如隔世,其兴亡之感,令人一唱而三叹。
关于村庄与传统生活方式的生存状况的作品近年来并不少见,同其他作者一样,本书作者所能够预想的村庄的未来是流散,是生与死永不停息的更替,是整体的遗忘与湮没,在这一点上他并没有盲目地乐观。可是他依然不遗余力地完成着对于黄沙梁这个在他笔下重建的村庄的架构,也许他的建构就是为了拆散,他的寻找就是为了告别。本书最后部分以“家园荒芜”为题,村落依稀,人事已非,草木背井离乡,故土荒凉。在农村的未来走向尚不可知的今天,作者的村庄不过是万木丛中一具远年风干的标本,通过它,我们看见了那些草长虫鸣的岁月,也听尽了他这曲既是呼唤又是告别的挽歌。
读《一个人的村庄》,需要安静。
【篇三:《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当你感到内心有怨、有憎、有怒、有忧,且挥之不去时,不如坐下来读一读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那素朴、深沉的文字,会让你渐渐平静。
在许多人眼中,乡村是贫穷落后、脏乱不堪的,而刘亮程笔下的村庄,彰显着勃勃生机,洋溢着平和与闲适之美。
“我”是一个平常的人,住在一个小村庄里,一辈子注定没有什么大事可做,只能闲逛。那不如拎一把铁锹吧,在村外的野地上转悠,看哪不顺眼就挖两锨。谁家玉米地的草长这么茂盛,钻进去胡乱地铲上一会儿。到了秋天,就会有一两株玉米,鹤立鸡群般耸立在一片平庸的玉米地中。“我”沾沾自喜,只因改变了两株玉米的长势。
有时候,“我”漫无目的地向前走,相中哪个村庄,就找个无人的院子住下来。在夕阳的余晖中,点一支烟,猜想自己弃下的房屋,有没有新的主人?那红砖下压着的钥匙,是否会被放回原处?
“我”无事可做,整日闲逛,像一个永远在路上的流浪者。
“我”与虫共眠,对一朵花微笑,猜想驴和狗的心事,收拾好院落恭迎第一场雪,在寂静中体悟一个村庄的生长……“我”体察万物的情绪,视万物为朋友,与万物和谐相处,“我”是大自然的一分子,与大自然合二为一。
书中很少写到人,偶有提及,也不过是旁观而已,使得这份从容与和谐,因为缺乏人的温暖,而透着孤独与荒凉。
为什么没有人?为什么没有人与人之间的温情?
“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善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
“一条没有主人的狗,一条穷狗,会为一根干骨头走村串巷,挨家乞讨,备受人世冷暖,最后变得世故,低声下气,内心充满怨恨与感激。感激给过它半嘴馊馍的人,感激没有用土块追打过它的人,感激垃圾堆中有一点饭渣的那户人。感激到最后就没有了狗性,没有一丁点怨恨,有怨也再不吭声,不汪不吠。”
做一条狗如此不易,那么做人呢?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我们帮不了谁。”
“有些虫朝生暮死,有些仅有几天或几个月的短暂生命,几乎来不及干什么便匆匆离去。没时间盖房子,创造文化和艺术。没时间为自己和别人去着想。生命简洁到只剩下快乐。我们这些聪明的大生命却在漫长岁月中寻找痛苦和烦恼。”
“蜻蜓飞来飞去最终飞到夕阳里的一堵土墙上。人东奔西走,最后也奔波到暮年黄昏的一截残墙根处。”
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就隐藏在对风、雪、狗、虫、花、草的描述中。或许,在万事万物中,人是最令人失望的,人群是最令人恐惧的。
是不是人群中的踩压、猜疑、冷漠和利用,已让人感受不到一丝温情?能够在大自然中享受孤独的欢愉,正是因为离开了人群?抑或是,一个渴望自由的人,只有远离人群,才能悠然从容、自得其乐?
孤独,有时是无可奈何,但能够享受孤独的欢愉,人生就步入了豁然开朗之境。
【篇四:《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选择这本书来写,是因为与它有过一面之缘,《一个人的村庄》,不像那些所谓的乡村故事,俗不可耐,令我们这些“城市人”嗤之以鼻,乡村的都市是淡淡的,死的,活的,都是活的,喜剧,悲剧,正剧,都是人生。一个人的村庄,作者是有多孤独,是有多浪漫,才选择到村庄中遁世。
刘亮程即是本书的作者,刘亮程,不是什么文绉绉学究气的学者,是个有点拔顶,有点乡土气的,朴素到平凡,朴素到不平凡的男人。如果可以强调他的性别,有的人可能会觉得俗气,但是不然,就是这样的男人,才能将泥土的芬芳融进他的灵魂深处。
刘亮程,生活在新疆古尔班通古特沙漠边缘沙湾县的一个小村庄里,就是这样听起来十分贫瘠的地方,孕育了这样一个与众不同,充满人情味的作家。
说到人情味,有的人不懂,到底什么是人情味?我说,人情味不是客套的寒暄,不是卖弄的慰问,而是一个人真正的性格人性美。人情味不仅仅是对人的情有味,觉得与动植物交好的人更有人情味,这种人,有爱心,有情趣,有风格,有种由内而外散发的香味,很美哪~你看,他写狗,他写猫,他写驴,甚至是一株小小草,他也能全面的看待,就像看待一个人那样,就像看待自己的朋友,你的缺点,你的好,你的癖好,你的事,我都记得,统统记得,一清二楚。
如果有这样一个院子的主人,我也愿做那个小小草,就算被风沙吹散了生命也无所谓,你是那样了解我,懂得我,以至于我流下了泪。你一言把我看透,你一点点的说出我的心事,你更对我说你的苍凉,是一个人的村庄的寂寞,我愿意陪伴你一辈子那~
现在浪漫也说了,人情味也结了,而关于孤独苍凉的问题,我还没有说。
《第二辑风中的院门》里,童年作者的人事,被“刘二之风”吹走了。“刘二之风”,莫不是一种时间之风,周杰伦《东风破》有一句歌词写得好,“水向东流,时间怎么偷”,“刘二之风”偷走了记忆之河里匆匆流动的人事之美,物是人非,也是苍凉。“花开就一次成熟,我却错过。”亦是《东风破》,异曲同工,我们无法抵挡这种种。
《第三辑家园荒芜》中,家园荒芜例外,时间,又是时间,不仅把这人事,更把这变迁中的景致也摧毁有人常说,因为改变,所以怀念。这句话用在这里在确切不过了。“故乡是一个人的羞涩处,也是一个人最大的隐秘。”当“我把故乡隐藏在身后,单枪匹马去闯荡生活”的时候,昔日的黄沙梁没有变成想象中的样子,却是荒芜了,它比兴旺和繁荣都要“更强大,也更深远地浸透在生活中、灵魂中”。所以,“当家园废失,我知道所有回家的脚步都已踏踏实实地迈上了虚无之途。”
故而,这苍凉,当时时间匆匆流失的苍凉,是一个旅人内心最真实的感受,“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只有这经过时间磨砺的孤独才如此真实而感人,如此令人沉静,我们会想,谁没有这一个人的村庄呢,我们是村庄中的一员过客,再浪漫也有离开的一天,心底的苍凉,才是自己最能理解的。
刘亮程被誉为是二十世纪中国最后一位散文家,他的《一个人的村庄》其实在某种程度上是乡土小说和散文诗的结合。这本书所传达的美学无可挑剔,或许,如果不是一篇纪实文学,而是一篇小说,那么,这将又是小说中的一个珍品,更是艺术品了。
【篇五:读《一个人的村庄》有感】
黄沙梁,是这本书里出现频率最高的一个字眼,它是一个村庄的名字,这个在地球上占有一席之地,不知何经度,何纬度的一块土地,一个被人们忽视的小村庄。在作者刘亮程的笔下,这个小村庄活灵活现的出现在我们的视野里,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同样,在作者眼里,这是他一个人的村庄,他的每一次提笔,都是对村庄,对故乡虔诚的礼拜。这是一段鲜为人知的关于村庄的历史。
这个村庄是个什么样子的,在作者笔下,通过朴实无华的描述,这座村庄浮出了水面。我都不知如何用一个词,或者一句话来概括这个村庄,我只能靠想像力,事实证明它不一定可靠。贫穷,落后,偏远,我暂时想到的只有这么多。早些时间,在哪里看到过一段形容饥饿的文字,很多人看过后都表示欣赏,觉得形容的很饥饿。文字己经通过遣词造句发挥了它的力量。让更多的人体会到了那种饥饿感。还有一篇文字说是作者在文中没有提到一个关于上帝的字眼,却让读者看完后觉得到处都是上帝,心里怀有深深的敬意。这也许就是文字的力量。回过头来,我们看看这个村庄,文中并没有提到饥饿,没有说因为饥饿出现恐慌,更没有说因为饥饿饿死过人。但当我们看完后,觉得这个村庄一直没解决温饱问题,大多时间处于饥饿状态。作者在一篇文字中用了拟人的手法,表达了这种生存压力,几只老鼠为了分几粒麦子,被一头牛的一泡尿冲进洞里淹死了。由动物类比到人,这是一个暗喻。更直接有效的传达给他人以生存艰难和危机。这个村庄离外面很远,到另一个村子要走一天一夜,去收割一次麦子也要走一天一夜,去拾个柴禾也要赶着牛车走一天一夜。由此我想到这个村庄处于荒野上,或者戈壁上,与外界联系几乎断裂,这个村庄的人自给自足,他们看不到外界一点点微弱的光亮,在与世隔绝的这样一个小村庄,安静的活着。
什么样的地方才叫村庄,首先要有人,不管男人,女人,老人,小人,刘二,冯四等,有房子,不管是露雨的,土打的墙的房子,快要倒的房子。有人有房子还不够,光有房子和人的话,我只能想到两个地方,监狱和难民营。不过这两个地方似乎还有饭吃,而且不用劳作。有句话说的好,有牛有马的地方才叫村庄。是个村庄就得有个村庄的样子,狗啊,鸡啊,驴啊……一样也不能少。牛是拓荒牛,在人类开天辟地的事业中,牛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狗看家护院,鸡打鸣,驴拉车,村庄就该是这个样子的。站在田地里看到自家的烟囱往外冒烟,就知道吃饭时间到了,有事没事扛着一把铁锨在地里这铲铲,那里平几锨,手里闲不住,不停的忙活着,这就是地地道道的村民。树木和路一样也不能少,一个向上不停的疯长,一个向四面八方不断延伸。一个关于成长,一个关于出路。村庄并不是孤立的,它在不停的运动,靠近城镇。作者的文字从偏远的村庄抵达城镇后,尽管停留在城市的边缘,但场景却变得辽阔起来。这个变化过程有点雨过天晴,或者说大雾散后的感觉,这人耳目一新,眼前一亮。生活总是需要我们怀着希望,不是吗?
很早以前,就听人说过,如果一个人能把桌子上放的一个杯子描述成一段文字,那这个人就不是文盲,如果能把一个杯子写到上千个字,那这个人就是个秀才了,如果能写到上万字,那么这个人肯定是个知识分子,受过高等教育,如果能写到几十万字,那么这个人就是个人才了。在这里,刘亮程做到了,他成就了村庄,村庄成就了他,他通过长期的细微的观察,把一个微不足道,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村庄,写出了洋洋洒洒的几十万字。简而言之,他为一个村庄作了传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村庄,我们就不曾发现这些事物,对事物怀有一颗敬畏之心。刘亮程的落笔是众人始料不及的,他从来没有用过美丽啊,动人啊,伟大啊,这些个华丽的词藻和字眼,他用的都是些乡里乡亲的口语,简单,朴素,通俗。这些文字后面隐藏着一个人,他就是刘亮程,这让我再一次觉得人品和文品是多么的一致。很多人都书写过自己的村庄,但从来没有人能像刘亮程这样细微的描述,之前人们习惯于宏观上的描写,而忽略了构成村庄的各个部分,和其隐蔽地带。在刘亮程笔下村庄里的事都值得关注,小到墙缝隙里的两窝蚂蚁,一棵树上指向家方向的一截树干,太阳先照到哪里,后照进哪家,如此细致的书写,离不开个人的生存经验和长时间的细心观摩。
在村庄的写作中,作者刘亮程极其的冷静和沉着,他用他独有的眼睛看着周围,书写的自然,平实,与村庄周围的环境做到了完全融入。比如写到父亲的死亡,很多人在对待死亡问题上会显得失去方寸,进而冲动,失去理性,在书写上则表现为泛滥,毫不节制,收不住因疼痛而颤动的笔。作为一个书写者,有必要学会克制与容忍。作者刘亮程的书写拿捏的很有尺度。他在文中是这样表达的,我看到父亲扛着一把锨和往常一样出去了,到了中午,母亲觉着不对,就喊起来,然后去找,找到了父亲插在河边上的那把锨。多少年来我总觉得父亲并没有走远,他就在村庄附近的某一块地里那一片密不透风的草莽中,无声地挥动着铁锹。他干的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家和儿女,也忘记了累……这样的文案没有刻意的的诉说逝去亲人的痛苦,更没有直接谈论死亡,而是从侧面烘托出一个场景,在人的大脑里冲击出一个具体的影像。留给我们的,却是心灵上的震憾。
村庄会不会消失,事实上村庄确实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这种变化促使村庄不像以前我们所熟悉的村庄,许许多多事物发生着变化,牛少了,没了,代替它的是铁牛,机械化。许多农具都挂在了墙上,生锈了,钝了,没有人再想起用它们。村庄边上多几个土包,多少年后又铲平了,种上庄稼。事实上村庄不会消失,它只是被异化了,我们怀念旧事物的时候,又挡不住历史的车轮,在一次一次回望中老了,最终倒在了历史的车轮下。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村庄是永恒的,即使变得面目全非,但在一代人的心里,村庄就是他们生活过的老样子。我们可以在心里还原一片净土。
有人把刘亮程喻为乡村哲学家,开始时我一直不理解,不是很赞同这种说法,我觉得哲学是哲学家干的事,而散文家只要写好散文就是了,彼此不该混淆,应有所区分。在读了刘亮程的这本书后,我对这个说法有了新的认识。目前我正在读第二遍,借用别人的说辞,好书不是那些我在看的书,而是我还在看的书,在看第几遍的那些书。
【篇六:读《一个人的村庄》有感】
早就有朋友推荐《一个人的村庄》,他们都对这本书大加赞赏,我便被引燃了兴趣。当我满怀欣喜地找来阅读之后,却大失所望。从体裁上看,像散文?像小说?什么都像,可又什么都不像!从内容上看,除了马呀,驴呀,狗呀,甚至蚂蚁,小虫的,还有那个荒芜的村庄,他到底要表现什么根本没看懂。只是感觉语言粗劣、甚至是无厘头,根本读不下去,因此没读完便放下了。假期开始了,有充足的时间供自己支配,也想读点书充充电,便又想起了《一个人的村庄》。我相信朋友们的审美情趣,相信他们的文学鉴赏水平,他们建议我去读的书,也一定不会错。因此我再一次捧起这本书,认真地开始了阅读。我希望能够咀嚼出它的味道。
《一个人的村庄》语言很独特,毫不修饰的纯粹的泥土气息中,充斥着遍野的庄稼,马嘶牛哞,鹅鸭成群,鸡鸣狗吠……记得有人这样写他:“乡土气的,朴素到平凡,朴素到不平凡”。我觉得很深刻。就是这样的文字将泥土的芬芳融进他的灵魂深处,从而表现出别具一格的独特魅力——也许就是那种叫“乡土感”的东西吧。
乡土的语言同样有着极为细腻地表达。如他在《远远的敲门声》中写到:“我时常怀想起这样一个场景:我从屋里出来,穿过杂草拥围的沙石小路,走向院门……”他在此特别这样自问:“我不理解自己为什么牢牢记住了这个场景。”为什么恰恰是“我从屋门出来,走向院门……两道门之间的这段距离,是我一直不愿走完,在心中一直没让它走完的—段路程。”然而“多少年之后我才想明白:这是一段家里的路。它不同于我以后走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所以在这里“我走得轻松自在,不像是赶路,只是在家园里的一次散步。一出院门,就是外面了。马路一直在院门外的荒野上横躺着,多少年后,我就是从这道门出去,踏上满是烫土的马路,变成一个四处奔波的路人。”关于“家”,我们常常形容为“港湾”,形容为“母亲的怀抱”,但是从文化语境上讲“家”只是一个词义相对单薄的词,而“乡”的内涵相对则要显得丰富深厚得多。这两个词的意义看似相近,而实则有别,只有把它们合在一起,才会让你感到意味深长。所以刘亮程在他的文字中,看似仅仅在写着独属于自己那个乡村里的家,但对于有“家”而实际上已经远离了家乡的人,却不难从中读出很深的感触。他的这类乡土感受,显然不是那种传统的乡土感所能完全加以涵盖的。我常常听到关于写作中的独特,另类,我想这应该是一个作家身上最重要的东西之一,也正是这种东西,决定着一个作家的前途和命运吧。
刘亮程的文字透视着他的孤独。
说到孤独,刘亮程在《孤独的声音》中这样写道:“离开野地后,我再没见过和那只灰鸟一样的鸟。这种鸟可能就剩下那一只了,它没有了同类,希望找一个能听懂它话语的生命。他曾经找到了我,在我耳边说了那么多动听的鸟语。可我,只是个地道的农民,没在天上飞过,没有在高高的枝头上站过,我怎会听懂鸟说的事情呢?”我想这里所隐喻的,不正是他自己的内心感受吗?在那样一个闭塞的地方,那样一群人们,只知道春种秋收,在沙土地上寻找生命,只知道“牲畜、草木、天气、一小片阳光,吃、劳动、睡觉。除了这些小事再没啥想头”。至于他的什么散文啊,小说啊,文学意像啊,没人会感兴趣。因此那种找不到“同类”的感觉,怎能是“孤独”这样一个词语便可以解释的!
在《家园荒芜》中作者写到:“故乡是一个人的羞涩处,也是一个人最大的隐秘。”当“我把故乡隐藏在身后,单枪匹马去闯荡生活”,昔日的黄沙梁没有变成想象中的样子,却是更荒芜了。又是时间,不仅把人和事淡化了,更把希望中的景致摧毁了。这种摧毁比兴旺和繁荣都要“更强大,也更深远地浸透在生活中、灵魂中”留给人一种苍凉和无奈。
有人常说,因为改变,所以怀念。故而,这苍凉,是时间匆匆流逝的结果,是作者内心最真实的感受,也只有经过时间磨砺的孤独才如此真实而感人。我想,是不是我们的内心深处都有一个人的村庄呢?自己的灵魂就栖居在村庄里,无论世界怎样车水马龙,怎样喧嚣沸腾,自己都是孤独的,心底的苍凉,只有自己才会真正的理解。
在刘亮程的文字中,所有的鸡鸭猫狗、驴马牛羊、草木鱼虫、风土山水,都被他赋予诗情画意般的臆想的升华。
刘亮程的散文写“物”明显要多于写“人”。似乎他对那些极其普通的草木与牲畜,也总能别有一种了然和会心,所以它们一经出现在他笔下,往往都会给人带来一种很新鲜、很深邃的感觉。但刘亮程回过头来会不无狡黠地告诉你:“我从草木身上得到的只是一些人的道理,并不是草木的道理。我自认为弄懂了它们,其实我弄懂了自己。”正是由于他能够在事物这面“镜子”里,看清了人生的某种面貌或意味,所以他才能够时常把物境和人境写“通”了。比如他这样写到狗:“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太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狗本是看家守院的,更多时候却连自己都看守不住。”在这里他看似在感叹狗的一生,其实笔笔道出的,不也是人间的沧桑吗?做人难!
《一个人的村庄》是极端的,他对一切乡土的东西毫无保留地赞颂,这种不计客观的近乎沉湎的偏偏执的爱,令我异常惊讶,又不能不去赞赏。
其实一直到今天,我都还在怀疑,我到底有没有真正的读懂《一个人的村庄》呢?我的这些文字所表述的是不是有点意思呢?如果有人说你懂了,你的解读很准确,那我一定会心花怒放。至于好在哪里,我还是说不出来,“很特别”是我给的定位。对于这种特别的文字,我心存敬仰!作文
【篇七:《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这本书写的'是诗化的乡村生活。在如今这样一个工业和城市文明高度发达的时代里,作者依然固执地把乡村作为他灵魂和文笔的栖息之地。他怀着极大的热情,以史官的姿态记录下他的村庄和生活里琐细的点点滴滴。那样人间烟火的朴素温暖,被包裹在不事雕琢的平实语言里在读者面前流淌开来,不知不觉间已是沉浸其中而不自知。
包括这本书在内,作者的所有作品都在构建着一个作为世外桃源的乡村。书中他竭力营建的黄沙梁村并非纯净无瑕的完美乐土,但是其纯朴自然的美却令人心惊。在那里人与其他生物有着奇特的、近乎平等的和谐,每个生命都有机会在阳光里自由地挥洒,即使它们之间照样要有旷日持久的争夺,有对这个贫瘠世界不满足的索求。作者笔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略显原始的干净简单,他并不讳言村庄生活中的阴暗与欲望,然而他的文字却让人依然有能力怀抱对温暖的信仰。
对于自然,作者的视角是谦卑的。他的文字仿佛就从中生长出来,还带着阳光和泥土的味道。但是在这些文字的平静下掩藏着不着痕迹的悲伤,或许它源自作者内省的态度和安静的孤独。以《一个人的村庄》为题,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孤独弥漫全书,然而正是这样的孤独,注定了这本书的深度。孤独时人们往往耽于思考,同时,进行思考的必要条件就是远离尘嚣的孤独。在如今这个城市化与工业化一往无前的时代,作者的乡村就是这滚滚洪流中的微小孤岛,守候着这种罕见的、空白而清醒的坚持。
书中的“我”,即全书的贯穿者和叙述者,一直以一个孤独者的形象出现,试图真正融入自然却从未成功。这也难怪,毕竟每个生命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不可理解不可抵达的悲喜。全书中“我”始终是一个闲散的游荡者、村落生活的旁观者,无为而又无奈,无畏而又无聊,淡看生活的无常。“我”并非通达智慧的哲人,只是时常思考的凡人。然而正是这样的一个凡人引领起了整本书中对生命、对村庄、对许多哲学本原的终极思考,作者的叙事角度令人玩味。
“我”与文中的叙述虽密不可分却始终存在着某种疏离感,这种疏离感就像“我”与自然界之间的疏离感,虽无限接近却始终无法抵达。体现在阅读过程中就是似乎站在云端之上看人间风雨变迁,虽痛可切肤但实际咫尺天涯,不能完全实现读者与文本的融合。这也许是作者旁观者的身份以及洁净而有节制的叙述风格所造成的,却也赋予了本书分外深厚的人文底蕴与思考空间,令读者阅读时感觉意犹未尽,掩卷后却又感怀良久、恍如隔世,其兴亡之感,令人一唱而三叹。
关于村庄与传统生活方式的生存状况的作品近年来并不少见,同其他作者一样,本书作者所能够预想的村庄的未来是流散,是生与死永不停息的更替,是整体的遗忘与湮没,在这一点上他并没有盲目地乐观。可是他依然不遗余力地完成着对于黄沙梁这个在他笔下重建的村庄的架构,也许他的建构就是为了拆散,他的寻找就是为了告别。本书最后部分以“家园荒芜”为题,村落依稀,人事已非,草木背井离乡,故土荒凉。在农村的未来走向尚不可知的今天,作者的村庄不过是万木丛中一具远年风干的标本,通过它,我们看见了那些草长虫鸣的岁月,也听尽了他这曲既是呼唤又是告别的挽歌。
读《一个人的村庄》,需要安静。
【篇八:《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最先是从《今生今世的证据》这篇课文开始接触刘亮程。那篇文章极好,极平淡的文字极普通的事物延伸出极广阔的文思。会不会当一切曾经属于我和环绕在我身旁的所有物质都消散的时候,我的存在也就那样变成了不存在……我真的在世界上度过了属于我的一生么?全文通读罢,这样深刻的疑问在脑海中震荡。还记得,同寝好友在读了这篇文章后对我深深感慨“这篇文章写得真好。”
那个时候对刘亮程文风的大致猜测是文风沉重,文章内容应当是多属哲思。然而《一个人的村庄》中的文章内容勉强可以将其归属于哲思,但是和文风沉重是完全没有一点干系。
刘亮程的每一篇文章可以说是在调侃中衍生,每一篇文章在我看来都总有那么一点自嘲和嘲他。整本书就好像刘亮程在跟我说话,文字是那样直白生动,你甚至可以想象在那时他的表情。但只能说是他在跟我说话不是跟我对话。因为整本书的紧凑感和文章间那无以名状的联系都无法令我插一句话。
文章所描写的事物你一点都不陌生,就在生活中随处可见。或许这样说还不妥,文章所描绘的事物极少应当是文章所描绘的事件那样普通,普通到我们每个人身边都发生过无数次。我们根本就不会去注意那样的事件,但是刘亮程却注意了何止是注意呢。全书由这样细小的事件组成由不得让人感慨他难不成是把所有的时候都花在这些琐碎上了么。我相信那所有的一切在刘亮程眼中绝不是琐碎,他将它们视作生活的最真并用心底最柔软的部分去感知。
随着所读篇篇目的增多便发现一个极其明显的现象便是刘亮程对于自然万物的态度。虫子、驴、牛、村口的那棵老树……等等在他的文章中层出不穷。并且从文字中你丝毫不会觉得这是动物或者植物,你会觉得这些事物和刘亮程生活在一起他们有自己的思想和生活。不是就那样呆呆的伫立或是无力的过活只有几个月的生命。这本书给我的最大震撼就是刘亮程真正将天人合一,万物平等的思想彻底消融和实践。倘若只是将这种想法挂在嘴边是无法真正享受到如书中所描绘的那样世间万物皆如己出的和谐的。
这还不是刘亮程最令人感到钦佩的,最令人钦佩的是他对于性这一敏感话题的认知。在他的笔下性这一话题出现的频率已经不能算少了,有时候再搭配上他那如口述般的文字你会觉得这简直就是他生活中极其普通且不可缺的部分。
这是对人性认知的何等高深境界。他将其作为人的本性完全接纳了,不带一点偏见和偏激。将其视为人固有的本能,你无法回避你身上所存在的这种欲望那就接受你的身上存在这种东西。接受并且真正认知它,然后控制它。与他这种毫不掩饰的坦荡相比那些禁欲者是何等的小气和落后,连自己都无法接受的人又谈何去说教和感化他人。
你无法想象一个人可以用那样独特的视角去解释生活中的一切。
最后一点,我无比要提。刘亮程的文字看似像是口述实则完全不然,把你读过的文章并且做出注释的地方再细细品读你会发现其中所蕴含的匠心之深厚。
最是生活见繁华,将自己的一切奉献给了黄沙梁——刘亮程。
童年河的
《童年河》是散文家赵丽宏的一部小说,虽是第一次写小说,可书中的人物却写得栩栩如生,我虽是第一次翻开这本书,可书中的人物却像生活在我的生活里。
书中的主角叫雪弟,他和他的外婆原本住在乡村,但爸爸妈妈却在城里打工。7岁那年他和爸爸来到上海,这里的的一切都是盛大而又陌生的,新奇而又充满危险的,对他来说,这里就是一个新的世界。本书拿在乡村的无忧无虑和在大上海的麻烦连连做比较,从而让后面雪弟思念家乡、外婆、有合理的解释。
雪弟来到大上海遇到许多麻烦,但无巧不成书,使他遇到一群好朋友:小蜜蜂、牛嘎糖和唐彩彩。同时也弥补雪弟失去朋友创伤。让我最喜欢的是其中的这样一段:童年就像一条缓缓流淌的河,无论你在将来的哪一个时段回头望,他都静谧美好,能让你思绪的鱼在其中得到温柔的抚慰。
是啊!童年是每一个人人生中最快乐的时候,也许
《童年河》一书,值得一读!
童年河的读后感2
《童年河》这本书主要写在一个动荡复杂的年代,年幼的洪雪弟离开乡下,和阿爹去一个繁华的大城市——上海生活的故事。
洪雪弟的童年有小河陪伴,阿爹后来接他去上海,他只好离开他温暖的老家。上海的苏州河要比乡下的河大得多。可是雪弟认为老家的河比这更亲近,更自然。雪弟初到上海便迷路,不过幸好有一位好心肠的老爷爷送他回家。洪雪弟在弄堂里结交小蜜蜂、牛嘎糖,在学校里认识彩彩,他爱窜门,经常约朋友在苏州河边上玩。雪弟爱闻汽油味,他藏在车子后面想闻个够,结果被熏得差点晕厥,你们瞧,他好顽皮吧。
雪弟喜欢在河边玩,而且还结识很多朋友,一次和同学们在桥上玩,看见有人从桥上跳下去,同学们就说,这人真厉害,互相之间就打赌,但是雪弟就真的敢跳下去,他真勇敢,当有人掉落到河里,雪弟不顾自身安危奋不顾身跳到河里救人,我感动极。
童年就像一条小河,从你生命的河床中流过,它流得缓慢,又流得踹急,你无法将它留住。它扬起的涟漪和浪花会轻轻的拍击你的心,让你感觉自己似乎总是没有长大。每个人的童年只有一次,让我们珍惜吧!童年是快乐短暂的,我们要在童年多做一些有意义的事,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童年河的读后感3
童年就像一条小河,从你生命的河床里流过,它留得那么缓慢,又那么湍急,你无法把它留住,它的涟漪跟浪花会轻轻地拍击你的心,让你感觉自己似乎总是没有长大。
寒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书里主要讲了这样一件事:主人公雪弟在农村长大,习惯了与亲婆一起生活,阿爹却突然带他去上海,虽然这其中有一百个不愿意,但他还是来到上海,成为了一名上海人,在这之后,雪弟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他刚到上海时,他为了躲避同伴嘲笑而迷了路;为了满足自己对汽油味的追求而整天都在“追屁”;因为自己奇怪的想法便养起了蚂蚁他还吃过“大板”、跟阿爹一起去大世界、偷吃了阿姨送来的苹果……。雪弟还交到了许多好朋友:唐彩彩、牛加亮、米峰……他们曾经一起探险过传说中的“鬼屋”,一起经历过各种悲伤、快乐。雪弟还因为特有的天分,他在图画课上展示自己绘画的天赋,得到老师的欣赏,参加了学校的墙报小组,成为了墙报小组里年龄最小的一员。雪弟要面对新环境,结交新的伙伴,认识形形色色的人,面对许多新的事物。这些构成了雪弟五彩缤纷的童年。
最难忘的是有一次,雪弟为了救掉下河的伙伴们,冒着生命危险,跳下河救人,却伤了自己的额头。雪弟这种舍己救人的品质让人刮目相看,最关键的时候,雪弟没有被吓哭,他选择了勇敢面对,所有人都应该向他学习这种无畏的精神。
童年,是美丽的、是快乐的、是难忘的……它就像一条河,承载着我们无限的记忆,永远环绕着我们!
童年河的读后感4
童年就像一条小河,从你的生命里流过,它流得那么缓慢,又流得那么湍急,你无法把它留住,它的涟漪和浪花会轻轻地拍打你的心,让你感觉自己似乎是没有长大。这就是著名作家赵丽宏的作品《童年河》。
《童年河》主要讲雪弟从小在农村长大,过惯与亲婆在一起的生活,突然有一天,父亲将他接到上海,他的生活被彻底改变。他要面对新的环境,结交新的朋友,因为从小对小河的依恋,雪弟到城市后为找河而迷路,又因为河而认识一群伙伴,在河边遇到一对流浪兄弟,在桥上与人打赌跳水,奋不顾身下河救人……
最难忘的是:有一次,雪弟为救掉下河的伙伴们,冒着生命危险跳下河去救人,却伤自己的额头。雪弟这种舍已救人的品质让人刮目相看,最关键的时候,雪弟没有被吓哭,他这种勇敢无畏的精神,令我们敬佩!还有一次,雪弟的亲婆在一次意外中丧失生命,离开雪弟。当天晚上,雪弟一个人在屋顶上欣赏那星空璀璨,繁星闪烁的天空,天空的星星仿佛变成亲婆的脸,星星闪耀出亲婆的脸,体现雪弟很想念亲婆。
读这本书,我的眼泪不油自主地流下来。
童年河的读后感5
上个礼拜,我到书店淘书,发现书柜边上有一本叫《童年河》的书,随手翻了一下,它却像磁铁一般地吸引了我。看过之后,我深深地喜欢上了它,它使我回想起童年那一件件令人难忘的事儿。
《童年河》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叫洪雪弟的小男孩,从崇明岛的乡下到大上海所发生的故事。五岁时,阿爹(父亲)送他去崇明岛的亲婆(祖母)家里,在那里他与亲婆结下了深厚的感情。七岁时,阿爹把他接到上海的弄堂生活,在这里他认识了牛嘎糖、小蜜蜂、唐彩彩等小伙伴,并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儿。书本上的一个个小故事,就像一条缓缓流动的小河,轻轻击打着我的心灵……
当洪雪弟跟阿爹在上海迷路,他们没有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而是冷静地辨别方向,礼貌地向路人询问,最终找到回家的路。看到这里,我心中升起一股敬佩之情,想上次,我跟妈妈去菜市场买菜不小心走失,我却害怕得哭了,跟洪雪弟相比我太渺小了。另外,洪雪弟跳水救人的事迹也让我特别感动,他精湛的游泳技术也让我羡慕,我以后也一定要学会游泳。
合上书本,我的脑海中浮现出童年时一件件有趣的往事。思绪把我带到……
一个周末,妈妈带我回乡下奶奶家。刚进楼门,我的眼球就被院子里的一群小鸡给吸引住了,我迫不及待地去找奶奶拿抓鸡的工具。拿着鸡罩,我急匆匆地跑到院子里,朝着鸡群的方向就猛扑过去,结果整个人都扑到地上了,却一只也没抓到,再来一次还是这样,这可把我气坏了,像疯了似的,追着鸡群满院子跑。看着我狼狈的样子,奶奶笑得都弯下了腰,这下我就更生气了……
过了好一会,奶奶笑够了,我也跑累了,蹲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奶奶语重心长地说到:“宝贝,做什么事都别太心急啊,看我怎么抓小鸡!”奶奶小心地靠近鸡群,一边撒着大米,一边学着鸡叫,鸡群慢慢地走进了奶奶的埋伏圈,她迅速地罩上鸡罩,一下子就抓了好几只小鸡。太神奇了,我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于是,我急忙站起来,按照奶奶的方法,又试了几次,最后终于也抓到了,我高兴得手舞足蹈。
每个人的童年都像一条缓缓流动的小河,流淌着许多纯真跟快乐的往事。
童年河的读后感6
《童年河》这本书主要写了在一个动荡复杂的年代,年幼的洪雪弟离开了乡下,跟阿爹去了一个繁华的大城市——上海生活的故事。
洪雪弟的童年有小河陪伴,阿爹后来接他去上海,他只好离开了他温暖的老家。上海的苏州河要比乡下的河大得多。可是雪弟认为老家的河比这更亲近,更自然。雪弟初到上海便迷了路,不过幸好有一位好心肠的老爷爷送他回家。洪雪弟在弄堂里结交了小蜜蜂、牛嘎糖,在学校里认识了彩彩,他爱窜门,经常约朋友在苏州河边上玩。雪弟爱闻汽油味,他藏在车子后面想闻个够,结果被熏得差点晕厥,你们瞧,他好顽皮吧。
雪弟喜欢在河边玩,而且还结识了很多朋友,一次跟同学们在桥上玩,看见有人从桥上跳下去,同学们就说了,这人真厉害,互相之间就打赌,但是雪弟就真的敢跳下去,他真勇敢,当有人掉落到河里,雪弟不顾自身安危奋不顾身跳到河里救人,我感动极了。
童年就像一条小河,从你生命的河床中流过,它流得缓慢,又流得踹急,你无法将它留住。它扬起的涟漪跟浪花会轻轻的拍击你的心,让你感觉自己似乎总是没有长大。每个人的童年只有一次,让我们珍惜吧!童年是快乐短暂的,我们要在童年多做一些有意义的事,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童年河的读后感7
《童年河》是由当代作家赵丽宏描写自己少年时代的小说。整篇文章文笔亲切,在读这篇小说时,感觉时光仿佛随着那一行行的文字倒流半个世纪,展现着乡下孩子雪弟纯真,美好的童年,同时,也以一个孩子的视角重现当时动荡不堪的社会。
在小说中,雪弟从小就和乡下的亲婆住在一起,性格单纯,不明事理。从跟随父亲来到城里,认识邻居牛加亮和米峰,几人玩玩闹闹,使我们
书名为什么要叫童年河?这是我初读时的问题,如今也早已明。河记载雪弟的童年,这条童年河的主人无疑就是雪弟,他的童年都由河而陪伴,河畔上发生的故事,也都由这条河来见证。取名“童年河”自然贴切无比。
雪弟的童年总有一条河的陪伴,而我们呢?我们是否也有这样一条童年河?我认为,答案是肯定的。虽然我们的童年无法真的有条河来陪伴,但你儿时的记忆,就构成如今的童年河。童年中,或许每一件小事都能让你记忆犹新;或许你能记住的寥寥无几,但那必定让你记忆深刻。
这本书中,有很多的地方值得我们关注,但是最难能可贵的,是雪弟对待周围人的态度,和对周围人的细心观察。他对周围的所有人都付出自己的真心,尽可能的帮助身边的每一个人,就像:看到亲婆因为小猫“芦花”的去世而偷偷难过时,将“芦花”画在纸上挂在亲婆的床头;知道牛加亮没钱去“大世界”而又不好意思说时,主动向父亲提出带他一起去;看到因为吊桥地断裂导致许多儿童落水时,主动跳下水去救人……等等。这都是在如今比较少见的举动,所以,我们也要试着去发现身边人的困难,尽力帮助。
“童年就像一条小河,从你生命的河床里流过……”让我们带着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静静的观察它的美好。
童年河的读后感8
童年就像一条小河,从你生命的河床里流过,它流的那么缓慢,又流的那么湍急,你无法把它留住,它的涟漪跟浪花会轻轻地拍击你的心,让你感觉自己似乎总是没有成长。
这个暑假我读了赵丽宏的一本书——《童年河》。赵丽宏是一位著名的散文家、诗人,中国作家协会全委会员等。赵丽宏一小孩的视角写的这本书。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雪弟,雪弟从五岁时就与亲婆(外婆、祖母)在崇明岛上生活,有一天雪弟的阿爹(爸爸)突然要把他接到上海。雪地到了上海后各种的不适应。接着发生了很多开心的、伤心的、有趣的事情,如:跟在汽车后面闻汽车尾气、探访鬼屋、到大世界游玩……随着朋友唐彩彩的离开;宠物猫芦花的离别;亲婆的去世……雪弟也从这些悲欢离合中渐渐成长。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最后一章:星星的目光。当我看到这个题目时感到很有意思,可是这一张讲的是:从乡下来的亲婆不小心从楼梯上摔了下来,而丧失了生命,雪弟伤心极了,夜晚他来到了屋顶坐下,欣赏着星空,他把天空的星星当成了亲婆的脸……读到这里,我留下了伤心的泪水,亲婆是一个善良的人,对雪弟也关爱有加,她的去世让雪弟很难接受,也让我感同心受的想起了我的姥姥,我也是姥姥从小带大的,与姥姥有着难同一般的感情,记得姥姥回老家的时候我心如刀割,恨不能姥姥一起回去,那种感觉就像丢了魂儿似的,所以这一片我特别能感受到雪弟伤心雨难过的心情。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已泪流满面,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很喜欢这本书。赵丽宏用真挚的笔调把书中的人物写的淋漓尽致、栩栩如生,如同把每个人物,发生的每件事浮现在我的眼前。
童年河的读后感9
《童年河》是由当代作家赵丽宏描写自己少年时代的小说。整篇文章文笔亲切,在读这篇小说时,感觉时光仿佛随着那一行行的文字倒流了半个世纪,展现着乡下孩子雪弟纯真,美好的童年,同时,也以一个孩子的视角重现了当时动荡不堪的社会。
在小说中,雪弟从小就跟乡下的亲婆住在一起,性格单纯,不明事理。从跟随父亲来到了城里,认识了邻居牛加亮跟米峰,几人玩玩闹闹,使我们体会到了其中的友谊;到在学校里结识了女孩唐彩彩,对彩彩将随父母“被遣送回乡”所引起的忧伤跟对事态不解的困扰,使我们真切的看到了一个初涉人世的孩童;再到亲婆的去世,雪弟初次尝到失去亲人的痛苦,这段时光里,我们能够看到一块璞玉是如何被一点一点打磨,雪弟是如何一步一步走向成熟。
书名为什么要叫童年河?这是我初读时的问题,如今也早已明了。河记载了雪弟的童年,这条童年河的主人无疑就是雪弟,他的童年都由河而陪伴,河畔上发生的故事,也都由这条河来见证。取名“童年河”自然贴切无比。
雪弟的童年总有一条河的陪伴,而我们呢?我们是否也有这样一条童年河?我认为,答案是肯定的。虽然我们的童年无法真的有条河来陪伴,但你儿时的记忆,就构成了如今的童年河。童年中,或许每一件小事都能让你记忆犹新;或许你能记住的寥寥无几,但那必定让你记忆深刻。
这本书中,有很多的地方值得我们关注,但是最难能可贵的,是雪弟对待周围人的态度,跟对周围人的细心观察。他对周围的所有人都付出了自己的真心,尽可能的帮助身边的每一个人,就像:看到亲婆因为小猫“芦花”的去世而偷偷难过时,将“芦花”画在纸上挂在亲婆的床头;知道牛加亮没钱去“大世界”而又不好意思说时,主动向父亲提出带他一起去;看到因为吊桥地断裂导致许多儿童落水时,主动跳下水去救人……等等。这都是在如今比较少见的举动,所以,我们也要试着去发现身边人的困难,尽力帮助。
“童年就像一条小河,从你生命的河床里流过……”让我们带着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静静的观察它的美好。
童年河的读后感10
《童年河》讲述雪弟的童年:从才到上海的懵懂,到四年级时的成长,让我们认识一个完美锐变的雪弟,就像是一只鸟儿挣脱牢笼,展开双翅向广阔的蓝天飞去。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河里的生死搏斗》这一篇,它叙述雪弟奋不顾身的跳下河,救出因小桥突然崩裂而掉下河的小伙伴们。他乐于助人的美好品质值得我们学习,让我们向他一样在别人需要帮助时,奋不顾身的帮助他们吧!
和雪弟一样,我的童年也是多姿多彩的。童年的生活中我学会坚持、独立、诚实、宽容……这些,是童年留给我最美好的回忆。
在我的童年生活中,是这件事让我让学会坚持——那是一个凉风徐徐的下午,爸爸妈妈带着我和姐姐来到一个堆满绘画作品的小房间,这,就是我后来学习绘画的地方,在略略欣赏一些令人赏心悦目的绘画作品时,爸爸问我:“你愿意在这里学画画吗?”我毫不犹豫的点点头。因为,我也想画出像这样令人赏心悦目的绘画作品。就是这个决定,让我可以画出让人羡慕的画;就是这个决定,让我无论是刮风下雨,也要赶到小房间去学习绘画;也就是这个决定,让我学会坚持。
在我的童年中,是这件事让我让学会独立——那是一个燥热的晚上,全家人都睡,而我却怎么也睡不着,翻来覆去,可能是因为把被子踢走,这个晚上,我着凉。我摸摸额头,烫得不行,赶紧披上衣服,摸黑翻出家里的退热贴,贴在头上,头上凉丝丝的,不再那么烫。又赶紧找来水“咕咚咕咚”的喝下去,然后回到床上躺着,过一会儿再起来喝水,就这样一直重复到东方露出鱼肚白。醒来后,我赶紧摸摸额头,好多。我长舒一口气。从那以后无论什么事我都尽力自己完成,还有什么事情比生病更可怕呢?
现在,我长大,童年留给我的是无穷无尽的回忆,美好的回忆。我会珍藏这美好的童年,永远,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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