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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野少年的天空读后感集合86条-读后感

初中读后感600字 篇1

泱泱大国五千载,中国的古典四大名著家喻户晓。而四大名著中,最使我刻骨铭心的便是《西游记》。

《西游记》的作者是明代的吴承恩。他所写的人物个个活灵活现,栩栩如生。但是我记忆犹新的便是《西游记》中聪明伶俐的孙悟空。

孙悟空乃东胜神洲敖来国花果山水帘洞人氏,经观音菩萨点化,成为唐僧的徒弟,与唐僧一同去西天取经。一路上,他降妖除怪,立了不少大功。这是我喜欢他的原因之一。孙悟空对师父可谓是忠心耿耿。如果找到了什么好吃的食物,他第一个想到的不是自己,而是师父。一路上,他保护师父,斩妖除魔。为了救师父,他不惜冒犯天条。他凭借着自己聪明的才智,与妖怪勾心斗角,最终成为妖怪们惧怕的对手。孙悟空充满凛然正气。一次,他来到了一个国度,那个国家迟迟不下雨,人们的生活越来越艰辛。为此,他与猪八戒来到天宫,搅得天宫里一片混乱。最终,玉帝勉强答应给那个地方下雨。从此,那个国家的人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有时候,孙悟空也会与师父有点小摩擦。可我认为这些事归根结底都是唐僧的错。就因为孙悟空把一群强盗杀死了,唐僧就要孙悟空走,而且这辈子再也别做他的徒弟。这时候,孙悟空只能再三恳求师父把他留下。可唐僧就是这么狠心,孙悟空只能深情地和唐僧告别,独自回花果山了。少了孙悟空,就少了一个保护唐僧的人。不久,唐僧被妖怪捉去,猪八戒便请孙悟空回来,救出了师父。从此,师徒俩的关系越来越融洽,两人的摩擦也渐渐减少了。

《西游记》是中国文化历史长河中一颗璀璨的明珠。每当读起它,我的心里就很快乐,很充实。同学们,能告诉我,你们最喜欢的《西游记》人物是谁吗?

初中读后感600字 篇2

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一句话一辈子一生情一杯酒朋友不曾孤单过一声朋友你会懂还有伤还有痛还要走还有我。周华健用歌声诠释对友情的珍惜,对朋友的感恩。听着这首歌,让我想起一篇文章---《感恩朋友》,这篇文章读了之后,令我深有感触。

《感恩朋友》主要讲述朋友间最短的距离、零距离接触、无言生死性、真情弥香和青色橄榄五大部分,讲述了人与人的相处,互相帮助,互相信任,互相理解等具体事例,使我懂得了生活中要学会感恩朋友。

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我们应该感恩父母的养育之情,但是,我们也要同样对朋友有着一颗感恩的心。因为是朋友,让我们感受到了人世间的友情。我们应该保持一分平等的心,去学会感恩。感恩朋友就像太阳一样给了我们灿烂的光辉,感恩朋友就像大地一样赋予我们博大的胸怀,感恩朋友就像鲜花一样带给我们芬芳,感恩朋友就像雨露一样滋润着我们的心田。感恩并不是为了回报,而是让自己快乐,因为生命的意义在于设身处地地感恩别人。

在生活中,我们有许许多多表现感恩的方法,比如:在父母生日时,给他们送上一张贺卡;给饥饿的孩子送上一碗热乎乎的饭;给路上有困难的人提供帮助;给迷路的人带路;给学习有困难的同学辅导功课

《感恩朋友》让我学到了在生活中不曾遇到的情况,给我以后的生活指明了方向,教我做人的道理。因此说读书是快乐的,读书是有所收获的,读书是人在成长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以后我会读更多的书,去充实自己的生活,同时,也时刻拥有着一颗感恩的心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初中读后感600字 篇3

《项链》是法国作家莫泊桑的一部短篇小说,女主人公是马蒂尔德是一个被资产阶级虚荣心所腐蚀的人,虚荣心作祟导致了她悲剧的一生。人生如戏,也许不经意的选择会让你付出惨痛的代价。

马蒂尔德是一个爱慕虚荣的女人,她为了去参加一场晚会,特地从自己的好朋友福蕾斯捷夫那里借了一条精美而又昂贵的项链。果然她在晚会上成了全场的焦点,赢得了所有人的目光。那时的她如同珍珠一样光彩夺目,晚会结束以后,噩耗也随之降临——她戴在脖子上的项链不见了。但是她并没有将这个事实告诉她朋友,而是选择买一条一模一样真正的项链还给她的朋友,但她怎么也没有想到,正是因为这一条项链,使得她过着窘迫的生活,使她变成一个厌恶的粗壮的妇女,项链的价格远远超出了她的生活水平。窘迫的生活持续了十年,十年后再次遇到她的朋友,却得知哪一条是假项链。

十年光阴换取一晚的焦点,若不是她的虚荣心作祟,她会为了一时的满足而却付出十年的光阴吗?若不是虚荣心,也不会导致这样的结果,如果她在弄丢项链之后,选择告诉她的朋友,是不是她不用用十年光阴的还债呢?谁也说不清楚,因为没有如果,这是她的选择,自己选择的路,跪着也要走下去!

虽然结局是一个悲剧,但马蒂尔德却是取于承担,在当今社会又有几个人能够做到呢?

面对繁华的世界,我们面临许多选择,一个选择也许能够决定我们的一生。在困难面前,若选择奋起的人他就会成为一个成功的人,若选择一蹶不振,那么就注定是一个失败者。

我们不能选择我们出生和环境,但我们却能选择自己的将来和改变自己。别因环境和出生而怨天尤人,我们可以选择改变自己。

初中读后感600字 篇4

《意林》这本书是讲了许多感人的事情,其中包括《请允许我不爱秋天与冬天》这篇文章,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懂了珍惜母爱,也懂了孩子对母亲的爱,是世界上最好的爱。

星期一,是紧张而又兴奋的,因为教课竞赛开始了,有各学校的领导做评委,还有教育界的专家到场。老师正准备去教室,美术老师却闯了进来,她告诉老师,市里举行儿童绘画大赛,主题是“我最爱的人”,孩子们画的都很认真,可是绘画天分颇高的“我却”却捣乱把自己的妈妈画成了老巫婆。老师看到画后,很吃惊:画上的妈妈没有一点儿美感可言,眼睛很古怪,一只画成了一团浑浊的雾,另一只眼睛眼角有泪滴下来,手则用了怪诞的紫黑色。读到这里,我心里充满了疑问,不过好奇心驱使我看了下去。

我们上的是一节口语交际课,题目是《我爱四季》。面对众多陌生的老师,孩子们紧张的成了小木头,课堂的气氛像是被冰镇过,老师微笑着启发着我们。狐朋忽然,一直沉默着的“我”举起了手,“我”的声音很小却很清晰:“老师,我不爱秋天与冬天可以吗”?几乎每个人都转过头来看着我。这时,我的同桌站了起来:“她是怪人,他不爱秋天与冬天,连自己的妈妈都不爱”。“我爱我的妈妈”我反驳说。“我的妈妈是清洁工,秋天,落叶扫也扫不尽,妈妈累的气管炎都犯了”。我的声音在发抖,“冬天一下雪,我与妈妈半夜就得起来扫雪,妈妈的手都生了冻疮,经常流血。妈妈的右眼生了白内障,什么都看见,左眼老是流泪,晚上她流着泪给我织毛衣,给爸爸煎药。我爱妈妈的手,是这双手养活了我们全家”。说完后,我看到了许多人都举起了右手,眼泪模糊了我的双眼。

读完后,我泪流满面,母亲,我爱你,孩子对母亲的爱,又何尝不是世界上最好的爱?

初中读后感600字 篇5

在这本书中,卡耐基从心理和生理的角度分析了人的一些忧点,讲明了原因,又提供了解决的有效方法。书中的语言简单明了,并且结合生动的具体的实例,增强了它的可读性和趣味性。

这本书告诉我思想的重要性。不仅是卡耐基所学到的重要的一课,也是我所学到的最重要的一课。个人的特性,都是思想造成的。我们的命运决定于我们的心理状态。生活的快乐与否,完全是由思想造成的。忧虑会使人一文不值,挫折是整个事情的一部分——是你要爬到最高峰所必须经过的有益的训练,不要让忧虑阻碍你的步伐,要善于利用思想的力量,发现人生的美好,通过改变心情自救,事情会在你快乐中变得简单。快乐是最好的医生。现在的年轻人往往意志薄弱,受到一点点的打击,便从此一蹶不振,有些甚至走向极端。这时候,我们应像卡耐基所说的要善于利用思想的力量,想想自己的得意事,化悲伤、怒气为快乐,或许反而能达到“退一步,海阔天空”的效果。

我对书中一段话印象深刻,卡耐基说:“一个人想要集所有人的优点于一身,是最愚蠢、最荒谬的行为。”可如今我们时常一看到别人的某些长处便抱怨自己的不足,希望能与他们并齐。其实,我们不必为此忧虑,个人有个人的特点,“模仿等于自杀”,保持个性,做最真实的自己才是永远的真理。

卡耐基发现,有很多的人之所以成功,只因为他们开始的时候有一些障碍他们的缺陷,促使他们加倍努力而得到更多的报偿。正如威廉博士所说的:“我们的缺陷对我们有意外的帮助”。弥尔顿因为瞎了,反而写出更好的诗;贝多芬因为聋了,发誓作出最好的曲子;托尔斯泰如果不是受生活折磨,可能永远也写不出那些不朽的小说。

初中读后感600字 篇6

今天我读了一初中读后感文章——《秋天的怀念》,作者是当代作家史铁生。读着读着,我明白了一些道理。

这初中读后感文章讲的是作者双腿瘫痪以后,脾气变得“暴怒无常”,心里变得极为焦躁不安。憎恨一切美好的事物,失去了生活下去的勇气与信心。作者的母亲默默的承受着作者的“暴怒无常”,却始终以耐心和微笑安抚作者心灵的创伤。后来还是作者的妹妹告诉作者,作者的母亲常常肝疼的整宿整宿翻来覆去地睡不了觉。

一天,作者独自坐在屋里,作者的母亲憔悴的脸上现出央求的神色对作者说:“北海的菊花开了,我推你去看看吧。”“什么时候?”“你要是愿意,就明天?”作者的母亲说。作者的回答已经让作者的母亲喜出望外了。于是便和作者谈起了上次去北海时的情景。说道“跑”、“踩”一类的字眼,便戛然而止,悄悄的出去了。

作者的母亲出去了,就再也没有回来。

那年的秋天,作者的母亲病故了。但作者的母亲病故前还念着自己有病的儿子和还未年的女儿。

又是一个秋天,作者的妹妹推作者去北海看菊花。作者也懂得了母亲未说完的遗言,领悟出了“好好儿活”这句话的意义和分量。

我从这初中读后感文章中明白的几个道理:一、趁现在我们的父母还在,要好好孝顺他们。将我们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尊老爱幼,孝顺父母的传统美德好好地传承下去。

不管变成怎样,遇到多大的挫折都应该乐观面对。不能失去信心和勇气。我们只有经历了挫折才能成长。

读了这初中读后感文章后,我将努力乐观的去面对所遇到的挫折。

初中读后感600字 篇7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星期三的战争》。

这是美国作家加里·施密特的作品。他主要讲了:对于七年级的霍林·胡佛而言,每个星期三的下午,都是一场灾难。因为班上有一半同学去犹太教堂学习希伯来文,另一半则要到天主教堂参加交易问答。但作为班上唯一的一个基督信徒,霍林不得不与严肃的贝克、夫人一起待在教室里。不苟言笑的贝克、夫人似乎总是在刁难他,于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悄然”开始了。

贝克、夫人“罚”霍林清理黑板檫、打扫教室、整理大老鼠笼子。在种种方法都失败后,贝克、夫人还使出绝招,让霍林读“冗长而乏味”的莎士比亚作品。

看了这本书,我认为贝克、夫人对霍林的教育方式是错误的。我们老师就不这样。在同学们说谎的时候,老师会耐心地告诉他说谎的坏处,让他们不再说谎;当同学们之间发生矛盾的时候,老师会细心地开导他们,帮他们化解矛盾;当同学们上课不听讲时,老师会用幽默的语言吸引他们的注意力。例如有一天,我班某同学的作业有题不太懂,去请教老师,老师先仔细地看了看题目,然后引导他回忆了以前做过的题,并写下了那题的公式,详细而耐心的讲解了公式的意思,最后让他比较了一下两道题,同学才恍然大悟,高兴得跑回座位。

老师和蔼的态度和正确的教育方法,让同学们更乐意地接受老师的帮助,这和贝克、夫人的教育方法有天壤之别。通过这本书,我知道了只有老师运用正确的教育方式,才能让师生关系更加和谐。

初中读后感600字 篇8

我喜欢读书。不是因为古语中有“颜如玉”和“黄金屋”的俗念,而是因为读书让我体验到了无限的乐趣。

在进入高中之前,我曾经阅读过《红楼梦》,当时的我只把它看做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如今,我又重温它,心灵又有了新的感触,它不仅仅是一个爱情故事,更是当时封建社会对人们的侵害。

《红楼梦》是中国古代伟大的文学家曹雪芹的代表作。虽然他只写了前80回,但正因为这80回,就足以奠定了中国古典文学的历史地位。

小说以贾宝玉,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为主线,联系着广阔的社会背景,描述了贾家荣,宁二府父子,兄弟,妻妾,主仆之间,表现在婚姻,道德,文化,教育,财产等各方面错中复杂的矛盾冲突。有对立阶级的压迫与抗争,也有统治阶级内部的钳制与叛逆;有家族之间的倾轧,骨肉之间的陷害;也有豪强之间的掠夺,走卒之间的诱骗。

其中黛玉葬花的情节,我尤为深刻。“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这两句诗黛玉在葬花时所说,诗中透露了黛玉对现今生活的无望,以及寄人篱下的悲伤之情。这也为后来黛玉以血泪泣诉和最后一死埋下伏笔;控诉了封建社会对她的压迫。当贾府统治者兼用高压与欺骗手段,强迫宝玉与思想格格不入的宝钗结合时,黛玉死了,宝玉亦以顿发痴呆和最后出走,表现了他同封建家庭的决裂。

曹雪芹以写作为乐,那我就是以读书为乐。读书的忘乎所以让我开心,使我甜蜜。我家宽敞明亮,阳光灿烂的阳台是我光顾最多的地方,也是最能放纵自我的舞台,在那我品读这《红楼梦》带给我的感触,每次都不会有不同的味道,带给我不同的收获。

初中读后感600字 篇9

简,有着坚强的性格。即使她背负着自然与社会给她的一切不幸,微不足道的她却依然独自主宰着自己的命运。这使她成为英国19世纪中一名少有的独立女性。

小时侯,简爱在寄居的舅妈家里,和骄横残暴的表哥约翰发生冲突,瘦小的她却敢于和表哥扭打,并怒斥他:“你这男孩......”后在学校与海伦相识,彼此相互照顾。直至海伦感染病菌而死去,冷酷的校长无视于着一切,但简一个人悲痛了几天几夜。

长大了起初,她先在富有英俊的罗切斯特先生做家教,之后与罗切斯特先生相恋。他们爱得义无返顾。可是简她在此时却毅然离他而去,凭借自己一人的力量在外闯荡漂流。这种“风潇潇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反”的坚定主张与不悔行动,完全是夏洛蒂笔下一名勇敢独立女性的一座不朽的里程碑。

那天,我虽然花了两小时将此书“啃”光,但却花了几个星期的时间将它不停的回味。十六岁一个不该轻言“爱”的花季却想说:“他们如此坚定的爱情真是令人羡慕!”

简,没有双亲,没有钱财,雪上加霜的是她并不漂亮。因此她在世人眼中她更失去了魅力!可罗切斯特一点也不在乎这一切而将自己那颗火热的心赤裸裸的交给了简。随后,回来的简,再次看到这位曾经俊俏的罗切斯特为了救自己已“疯”的妻子而失明并且残废。即使是如此巨大的糟糕的变化,却一点也没改变简对他的爱。简毅然重新回到他身边,无微不至的照顾他!

大概正是这颗不离不弃的“真心”感动了上天,在书的结尾罗切斯特先生最终再次“重见光明”。给我们以书外,漫漫的深思。女主人公并没有《红楼梦》中林黛玉的柔情,没有《傲慢与偏见》中伊丽莎白的美丽,但她“简”以自己的顽强独立获得了众人的肯定。

初中读后感600字 篇10

屠格涅夫的麻雀讲述了又一次,屠格涅夫的猎狗想去吃一只惊慌失措的小麻雀。就在这时,老麻雀猛地冲下来,用自己的身躯保护住小麻雀,猎狗愣住了。最后,屠格涅夫牵着狗走开了。

我读了这篇文章后,不禁非常佩服老麻雀为了自己的孩子,甚至愿意牺牲生命。老麻雀为什么不安然地站在高高的枝头上,而是冲下来,保护小麻雀?有一种力量使老麻雀冲下去保护子女,那种力量叫母爱。文中,老麻雀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什么叫母爱。因为母爱,老麻雀才会冲下去,奋不顾身地保护小麻雀。为什么猎狗此时却一步一步向后退,而不是扑向小麻雀?是因为它被母爱的力量所震惊。母爱能使老麻雀奋不顾身地在比它强几十倍的对手面前保护小麻雀。其实,天底下所有的母亲都会为了儿女呕心沥血,甚至不顾自身安危保护儿女。

在生活中,我妈妈对我无微不至。早上,她总会在出门上班前叮嘱我几句:“当心着凉!学校里好好读书……”晚上,她总会认真帮我检查作业。其实,这些都是母爱深沉的体现。可以前的我,并不认为妈妈是在关怀我,却认为这是些烦人的唠叨。有一次,妈妈“终于”出差了。我本以为妈妈一走,我好不容易能有几天清静。可早上,没有了妈妈的关照,我总觉得缺了些什么。其实,缺的是世界上最伟大、最温暖也是最重要的东西——母爱。出差时,妈妈每天仍不忘打个电话,关切地询问我的生活与学习情况。母爱,不是用语言能表达出的,是渗透在生活中的一点一滴的。所以,母亲是你人生中,世界上最伟大的人!

母亲,天底下最伟大的人;母爱,世界上最深沉的爱!

初中读后感600字 篇11

故事以莉迪亚的死拉开序幕。

莉迪亚的死不是故事的开端也不是故事的结局,但却是这个家庭走向更好的开始。

这本书里,有母亲玛丽琳终其一生也没完成的梦想,虽然也挣扎过,但没有结果。这也是促成莉迪亚死的原因之一。也有父亲詹姆斯从小受到的歧视,没有朋友,所以在他的世界里有朋友更重要一些。还有喜欢天文并努力实现自我梦想的哥哥内斯,一向想得到疼爱却饱受忽视的妹妹汉娜,以及让莉迪亚看到另一种生活的杰克。

那里的每一个人都是主角,他们都饱受生活带给他们喜与乐,苦与悲;他们都肩负着别人对他们的期盼,也都想找到了真正的自我。

故事的情节紧凑连贯,跌宕起伏,让人沉浸在其中。

生活中的我们也会活在别人的期盼之中,父母长辈总是不期望我们走一些他们走过的弯路,也期望我们能实现他们未曾实现的梦想从而弥补他们人生的遗憾,我们虽然明白要找到真正的自我,但却在爱的牢笼下不知方向,不知去向。我们宁可让自我委屈一些也不愿意伤害那些爱我们的人,可这只是我们的初衷,若不是真正的热爱我们很难坚持到最后。

好在,故事的最后,他们每一个人都找到了真正的自我。

或许,我们还在挣扎,不明白自我想要什么,或者忘了自我想要的是什么。

或许,我们明白自我想要的是什么,可现实中有太多的羁绊。

别太纠结,别太听信别人,能够听,但别全信;谁也不是你,谁也不能替你过一生。也别再为那些想做而没做的事情找漂亮的借口,想做就去做了,过了这个时候都不是最好的时候。

那些爱我们的人也会愿意放手成全。

初中读后感600字 篇12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咱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咱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咱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咱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咱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我认为,不会的。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咱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初中读后感600字 篇13

一头亚麻栗色的可爱短卷发,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一双小巧玲珑的,清澈的宛若一潭没有杂色的泉水一般的眼睛,弯曲着的柳眉显得无比自由,无拘无束,像是田野里随风飘舞的乳白色蒲公英,她就是乐观善良可爱的小海蒂。

《海蒂》的故事内容十分有趣精妙又感人至深,给我一种耐人寻味的,童年的感觉。小海蒂天真烂漫,心地善良,她热爱生活,不叫苦不叫累;喜爱大自然,常常奔波于花丛之中;而又乐善好施,在从克拉拉家中回来后,给奶奶很多东西,年纪虽小却有着非常感人的魅力。

因为海蒂的出现,用她的天真,乐观感动了饱经沧桑,性格孤僻,独居生活的爷爷再一次燃起了对生活的无限向往与追求;在她的爱心帮助下,体弱多病的女孩克拉拉鼓起了生活下来的勇气,更加坚定了战胜病魔的肯定决心,更对这个美好的世界产生了无限的向往;更是在她的幽默教导下,一个不爱学习的牧羊少年在短短的几天时间里已经会背诵诗经了……作家用质朴优美的阿尔卑斯山多姿多彩的自然风光,朴实憨厚的风土人情,更加为本书添加了一种大自然质朴的元素,让故事的元素里多了一种更为唯美的元素,这真是锦上添花啊!使我们读着读着有一种更为亲近的感觉。海蒂,正是这么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却用她的质朴,淡雅,幽默,善良,天真,乐观……打动了我们。看见海蒂置身于花海,我想:置身于花海之中,漫漫花香传四海,幽幽暗香细腻闻,真美啊!

读完这一本书,我想:希望每一个人都能够向海蒂一样,质朴,幽默,乐观,善良,天真!

初中读后感600字 篇14

天马老师的奇文《回洞,回洞》,通篇运用了隐喻的手法,采用动物视角,讲人的天性与生存状态,奇哉,也妙哉!

文中的那个“我”可能是猴子,住在丛林深处的山洞里,喝着山泉,吃着野果,自由而快乐地生活了好几年。而在它周围,生活着一群似“狼”的动物——人,它们对周遭冷酷无情、麻木不仁,于是“我”渐渐地被“狼”的习性所吞噬,但心中仍然向往着曾经平淡而安逸的生活,“我”开始苦恼,“我”心中的归宿到底在哪儿?于是,“我”做出了决定——披上外皮,装上狼牙、狼爪,把自己伪装成和他们一样,然而心里“回洞”的念头却一直未动摇过。

文中提到的那个“我”说自己长得与人差不多,过着朴实的生活。说明了“我”原来的本性是善良的、纯朴的、平和的,代表了那些无法融入现实环境中的人;而在“我”的周遭,又密布着另一群人——他们冷漠而又市侩,贪婪而又阴险。这两种极端矛盾的个性人物共同生活在同一个大环境下,总有一种性格会被妥协,被吞噬,只有试图融入另一种环境才能适者生存,于是不被适应的那种性格迫不得已为自己戴上了假面具——很无奈。

文中多次提到的“回洞”,其实是指回到过去的纯真的生活中去,摘下面具,轻松自在地生活着。

人性本善,现实却是残酷的,“回洞”,是再也回不去了——文章暗示了如今的社会,有着太多的冷漠无情,为了融入世俗,只有无奈地戴上虚伪的面具,过着虚假的生活。

所以这篇文章的中心主旨是——不要被社会的世俗所感染,走自己的路,呼吁人们脱下面具,做回真实的自我!

初中读后感600字 篇15

在我的印象中,狼一直是很凶残的动物。但自从我读过《感恩自然·狼行成双》之后,我的心被深深的震撼了。狼拥有着我们人类没有的东西——对爱情的忠贞。

他和她是两只狼。她以闯祸为乐,他就得为任性的她收拾残局。如果没有她,他只会是一只普通的狼,是她铸就了他的出众与不凡。

原本以为这样的生活是极其美好的,但现实总是那样残酷,让人毫无防备,又让人措手不及。

那夜的雪就如鹅毛,洁白而松软。仿佛一切早已注定,注定他们相识相遇,相依相伴,一同走向毁灭。

当面临危险的那一刻,他为她开启了一条生的道路,独自承受死亡的痛苦。他实在是不想拖累她,只是他的死,换来的不过是她的绝望。

这一刻,世界静极,时间也为而他们停留。一刹那,雪地缀上了点点红光。在那鲜红的血中,我仿佛看到了永恒。

那夜的雪,很大很大。那抹触目惊心的红,鹅毛般的雪,一片湛蓝的天,它流着泪,为他们举行了一场盛大的葬礼——雪葬。那儿,似乎还回荡着她的笑声……

我想,如果狼有两次生命,假如他们又遇到了同样的事情,他们第二次的选择也会与之前的选择一样。同样的思想,同样的感情,自然也就有同样的忠贞。

我会永远记得,我曾经看过这个美丽的故事;我会永远记住,我曾经听过这个美丽的传说。美丽的狼,美丽的爱情,美丽的永恒……

种下爱的开端,浇下苦涩的泪水,洒下璀璨的永恒,长成甜蜜的褪影,收获辛酸的回忆。

我坚信不移,这两只狼的美丽身影将永不褪色!

一、书籍简介

《野性的呼唤》,又名《荒野的呼唤》(The Call of the Wild),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创作的中篇小说。

作品讲述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该作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

该作延续了杰克·伦敦小说的“生存”主题:生命总是在不断挣扎求存的过程中获得意义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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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偷着拐卖到原始荒野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于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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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杰克·伦敦(1876-1916),美国现实主义作家。出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旧金山的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他从小参加体力劳动,受尽生活折磨。后来,他做过童工、工人和水手,也当过劫取牡蛎的“蚝贼”。1893年由于美国发生严重经济危机,杰克·伦敦以无业游民罪被捕。1897年他到阿拉斯加淘金,结果一粒金子也没淘到却得了坏血病。从此,他开始了文学创作生涯,并于1900年发表统称为“北方故事”的系列小说。他从1900年起连续发表的许多中短篇小说,因其作品大都带有浓厚的社会主义色彩,因此有人认为他是宣扬社会主义的作家,但也有人认为他是表现个人主义与民众哲学的自然主义作家。40岁时,他以自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他在自己16年的创作生涯中留下了50部著作,其中长篇小说19部。他的作品不仅在美国本土广为流传,而且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欢迎,是最受中国读者欢迎的外国作家之一。代表作有《马丁·伊登》、《野性的呼唤》、《热爱生命》(短篇小说)、《白牙》(又译作《雪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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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0篇

第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200字

《野性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后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后来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后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知道了:在自然环境下“只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知道,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能力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后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野性的呼唤》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第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00字

杰克伦敦在《野性的呼唤》一文中为我们讲述了巴克的故事:巴克是一条狗,它从小在南方过着优裕体面的生活,可这一切都因人类在北方找到金矿而改变。它被几经转卖后,最终到北方拉雪橇。在极度恶劣的环境下,它努力地适应着陌生的环境,并不断的从同伴那儿摸索着生存之道。慢慢的在一次次搏斗中,原始的凶狠和野性在巴克的内心深处被激活了,它最终成为了狗群的领队。巴克和最后的一个主人约翰?索顿,感情笃厚,相依为命。不幸的是,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那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此后,巴克性情大变,对人类社会彻底绝望。它嗜血成性,最终走进荒野,成为了狼王。

读完这个故事,我感慨万千:巴克从乖乖狗到狗王,最后到狼王的转变,看起来不可思议,但是,其中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在残酷的自然环境中,只有具备坚韧不拔的毅力与杰出的能力,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人类社会亦是如此,只有具备顽强的意志、过人的能力和旺盛的斗志,才能最终笑傲江湖,成为王者!

我想:每个人心中都有或多或少的一点点野性,它会让我们变得坚强,不向命运低头,它会陪我们笑对人生的任何苦难和挑战!

第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

远古的渴望在激荡,奋力挣脱世俗的锁链,再次从隆冬的沉睡中,唤醒那野性的情愫。这是对一整本书的概括,这本书就是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是一位名叫杰克伦敦的美国人写的。杰克伦敦笔下的巴克充满野性,他是从一只被驯化的南方犬,竟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我觉得这本书虽然是一个动物的故事,但在主题和处理上却与其他的动物故事不同。这本书中,他描写的虽然是动物的世界,但杰克伦敦亲切的巴克的代名词改成了“他”。那时,我就在想杰克是不是想通过对狗的描写,表达出他自身的一些感情吗?读完了整本书后,我又去查了杰克的简介,最后,终于试着理解杰克写作的意图。它通过对巴克的地遭遇和斗争历程描绘,歌颂了英雄主义者坚忍不拔的奋斗精神,表达了他对获得自由,快乐的渴望。

在我读这本书的时候,似乎在看一部三D电影呢!在巴克被人类残忍打杀时,我不禁心头一紧,担心着巴克还能继续挺下去吗?在巴克与别的狗争雄的时候,我又期待,到底谁才是最后的赢家……仿佛这一切都发生在我的眼前。

不过,在读书的同时,我也在想一个问题?人性为什么是那么的残忍呢?你看,那些主人为了能早时淘到金,每天让那些小狗早出晚归,又不给什么吃的,还让它们睡在冰天雪地里。等它们老了,要死了,不中用了,人们就把它们抛弃,目的就是为了不拖累自己。没死、但奄奄一息的狗,人们就用枪把这些苦役狗打死!可这些狗呢,他们似乎一生下来就是奴隶,一生都在为人类奉献,可人类却残忍的把它们置于死地。人性就是这样,贪婪,懒惰,残忍!

好在,主人公巴克遇上了一个真心爱他的主人桑顿。只要人类真心待动物,动物也会真心待人。瞧!巴克多次在危难时刻连自己的命都不管,冒着生命危险去救桑顿,这不就是人与动物和谐相处吗!如果每个人都能与动物和谐相处,该有多好!

第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

都说人类和动物是朋友,我就特别喜欢动物,所以对描写动物的书籍更是爱不释手,要知道“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几乎都看了个遍。暑假里,妈妈买来了这本《野性的呼唤》,立刻吸引了我的眼球。你看封面:雪地上,一条“憨态可掬”的狗跃然纸上,看它微吐着舌头,仿佛要和我倾诉什么!

它,就是本书的主人公——巴克,原本生活在富足安逸的庄园,与法官一家相伴,享受在庄园里度过的每一天。却因为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之后,几经周折踏上了“淘金之路”。巴克在冰天雪地的北国,在棍棒和饥饿中负重跋涉,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巴克体会到“弱肉强食”这一严酷的生存法则。最后,当它热爱的主人惨遭杀害后,它用自己的方式惩处了凶手,从此便走向荒野,走向它所向往的野性的呼唤……

看了这本书,我为巴克的一生感到难过,这是我读得最心疼的一句:当它再次苏醒过来时,它朦朦胧胧地觉得,它的舌头在作痛。我读这句时双手都捏成了拳头,好似巴克就在我眼前,被人打得可怜巴巴,我要替他去教训那些欺负它的人们。当然,巴克也有快乐的日子,就在寒风刺骨日子里,它与尼克,猎鹿犬等一起干活的雪橇狗,还有最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建立了深厚的友情。作者正是因为能够仔细观察,有着丰富的生活经历才能将巴克刻画得如此鲜活生动。让我在看书的同时,感觉自己和巴克的命运紧紧地维系在一起,随着书中的内容跌宕起伏,好几次为巴克留下了眼泪。 其实,巴克生存的那个险恶的自然环境,正是作者杰克·伦敦对自己所生活的现实社会的描述。如果说:生存是人类最基本的目标,那么对于动物来说,求生存就是一个“相互残杀”的过程。环境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对于动物同样适用。正因为如此,巴克完成了从训化到野性的转化,最终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完全是生存环境的改变造就了巴克不平凡的人生,恶劣艰苦的环境可以锻炼一个人,而安逸的环境却会让人失去自己的本能。就拿奶奶养的那条“吉娃娃”来说:从小娇生惯养,就连三餐饭都非要奶奶喂才肯吃。每次奶奶都要把食物搅成肉糜喂它,才肯咽下去。现在它已经1岁多了,按狗龄算也称得上是个“青壮年”,但是直到今天都还没有换过牙,听说就连它的同胞“兄弟”所有牙都换齐了,咬起骨头来嘎嘣嘎嘣响,而它却连一小片肉都咬不烂,咽不下,十分矫情。

从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中,让我认识了一条巴克这样的狗,在不同人的眼里它是奇狗、幽灵狗、救命恩人、魔鬼精灵。

第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000字

你认真的观察过自然吗?你感受到过自然的庞大与无助吗?在《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中,桀骜不驯的杰克·伦敦为我们展现了一只同样生存在大自然中普普通通的狗——巴克,但这只狗却带给了我们一种不平凡的生活的震撼。

杰克·伦敦由于家境贫寒,从小就尝遍了人生冷暖。1896年的淘金热把杰克·伦敦吸引到了天寒地冻的北极,在那里他因患上败血症而使淘金的梦想破灭。但在那里,他也许获得了比金子更宝贵的财富,他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素材,像是《野性的呼唤》、《白牙》等等的许多名著都是从淘金过程中的创作素材而获得的灵感。

巴克其实很平凡,它在生活中充当着很多种角色,它是一个陪法官散步的老朋友,它也是一只为邮差服务驾驶雪橇的工作犬,不过它更是一只超出精神依托的“神狗”。

巴克出生在圣克拉拉谷的米勒法官家里,它同许多狗一样,人们家中的宠物,孩子的伙伴。假如不是一个园丁曼纽尔背弃信义地将他送上了北极的不归途,或许它的一生都将平平淡淡地度过。可以说曼纽尔是一个将巴克这个小炮弹点燃的火柴。

刚开始的路程中巴克十分的不适应,它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了敌意,它拼命想要逃脱,离开那个让它恐惧的地方。但是在它的极力反抗下,一个穿红衣衫的男人用大棒猛打他的身躯,这个大棒仿佛就是炮弹点燃的导火索,使巴克明白在大棒和獠牙的法则之下,它是无计可施的。

来到北极后,由于对大棒的恐惧,它迅速地适应了北极的生活,快得让人不敢置信。它从柯利的死学会了如何在北极生存、战斗;它从戴夫和斯皮茨的调教下学会了拉雪橇;它从无意中掉入雪坑发现比勒学会了如何在寒风飕飕的北极休息,巴克却在拼命适应北极生活的过程中迷失了自我……就在佩罗和弗朗索瓦对巴克的学习能力赞叹不已的时候,一直对巴克充满敌意的斯皮茨终于发起了对巴克的进攻,本来小心谨慎的巴克对斯皮茨的进攻从不反击,可是这一次巴克内心的一种野性的欲望他和斯皮茨决一场恶战。终于巴克胜了,它仰慕已久的领头狗的位置现在属于它了!这个领头狗就像是炮弹爆炸的引爆装置,不仅让巴克的野性大发,更使它从迷失中找回了自我。

巴克从野性中苏醒,感受到了祖先的驯养特征,嗜血的欲望在它的心中愈演愈烈,再一次次的战斗中成功后,巴克这个小炸弹彻底爆发了,他成为了狼王!他遗传了圣·伯纳德狗父亲的身高和体重,遗传了牧羊犬狗母亲的体型和体态,若不是口鼻间和眼睛上端有些稀疏的棕毛,以及胸口正中间往下伸展的一大块色斑,巴克就是一只狼,这使它狼王的地位更加根深蒂固。

仔细想想,人类在社会中的野性往往是令人厌弃的,阴谋诡计、勾心斗角,往往人类是利用这些来获得成功的。每个种族都有野心,但它们都是付出了艰苦的奋斗才获得最后的成功的,而人类的野心之所以被人厌烦,是因为他们付出的是别人,回报的是自己。同样是野性,为什么差别就那么大呢?

如果说巴克可以选择是留在米勒法官家,尽享天伦之乐,还是来到北极,经历苦难获得成功,你会选择哪个?要是我,我会选择去北极,虽然受尽折磨,但是付出是有回报的,比在家中平平淡淡地度过一生要强得多。所以也许巴克放弃温暖的家,到北极受苦受难并不是件值得难过的事。转换角度看事情,世界也许会更美丽。

第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杰克·伦敦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他于1876年生于美国旧金山,自幼家境贫寒,生活困顿。他做过报童,当过水手,曾在阿拉斯加淘过金,甚至还蹲过监狱……正是这种在社会最低层的生活为杰克·伦敦的写作积累了丰富的素材,也毁灭了他的健康。1916年,这个年仅40岁,才华横溢的作家,死于心脏衰竭,而此前他已被各种病魔折磨多年。

人终有一死,此后无非一捧灰土,一抔黄土。但是,人得肉身可灭,精神却能长存。杰克·伦敦的精神便活在他作品的字里行间,活在《野性的呼唤》中巴克从未曾停歇的对自由,野性的追寻里;活在《一块炸牛排》中那个生活困顿的老拳手的无奈却绝不言弃的铁拳之上……杰克·伦敦的精神长存,那是对自由的由衷呼唤,对原始生命力的全心赞美和讴歌。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代表作。这个故事的素材源自作者在阿拉斯加冰雪荒原的淘金生涯。故事的主角是一只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他被人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诱拐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之中,成为了一只在缰绳和皮鞭下,从事无止无休苦役的雪橇犬。在备受折磨,几番濒临死亡之后,他终于离开了人的世界,在荒原中,逐风而行,寻求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力,成为了野性的狼群的首领。

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狗的故事。也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狼的故事;但我觉得这其实是关于生命力的故事,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张扬自己的生命力,自由而美好。

但是,我们生活在自由的风中,呼吸着自由的空气,我们的生命却无往而不在枷锁牢笼之中。巴克作为一只狗,在人类的“文明”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作为一个人,更加有着同样的无奈。只是,我们始终应该相信,生命,应该按照生命体自身的意愿绽放。所有的生命体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选择服从,选择叛逆,选择高傲的生存,选择庄严的死去。所有的生命体都是大自然独一无二的伟大创造。我们脱胎而出,模子就此毁灭,因此,所有的生命体就应该为自己的生命骄傲而昂扬,无论它是一个尊贵的人,还是一只或许被认为“卑贱”的狗。

第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本是一条家狗,一条富家之狗;这又是一条野狗,一条野外之狗:这还是一条被野性呼唤着的狗,生存使它变得贪婪:这最终是一条狼狗,一条狼群的头犬。

故事发生在一个富家,一条叫巴克的家狗过着安逸舒适的生活。它是那儿最高大最强壮的狗,地位举足轻重。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不久,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于是,巴克被偷运到北方。它在那里学会了拉雪橇,在冰天雪地中日复一日地跋涉。它学会了自己觅食:学会了反击那些欺负它的狗,学会了怎样争夺权力,巴克很快成为北方名犬。但北部是狼群出没的地方,它们对月长号。巴克曾有过回去的机会,可是它向往狼群,野性的呼唤在它的梦中越来越响……这便是杰克伦敦笔下的《野性的呼唤》。

一个生命,为了生存,更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大发野性,残暴,不择手段。

有这样一种人,从小发愤图强,取得了优秀成绩。然而,强烈的欲望和好胜心使他拼命争夺第一。他说:他恨一切超越他的人。久而久之,他的野心占领了他的良心。为了达到他的企图,他便不择手段,可最后却落得一场空,这难道不与巴克很相似吗?

生命中没有非要不可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你拼命的争取名利,证明自己的能力与富有,满足自己的野心,竟以为这就是生命的价值,难道不觉得很累吗?

鸟的翅膀上系上了黄金,它还能够飞得远吗?

其实让你的人生之船装上朴实和善良,那就轻松多了!这样看似贫穷,却是一种与自然规律和谐一致的贫穷,同样,这又是一种富有,一种内在的富有。过一种淡泊而又不引人注目的生活,人才能真正享受到人生的乐趣。

人生啊!既然给了我一双手,我为什么不去找白天里的诚实和快乐,而非要去摸黑夜中我看不见的欲望和欺骗被扎了一手刺。

为什么?没有人回答我。我只有在《野性的呼唤》中反复去寻找我要的答案,去寻找人生的价值。

第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是一部杰克·伦敦写的书中的一部,大致内容是一名叫巴克的南方狗在一个富人家里娇生惯养,过着富足幸福的生活。可是老天不给面子,竟然来了一个小偷半夜三更把巴克偷走了,当然,肯定是卖给那些北方的人拉雪橇的。巴克奋力抵抗,怎奈他在公爵家出生,连狗的本领都不会什么,于是挨了几下鞭子就撑不住了。唉,可怜的他,被雨点般的鞭子抽在身上,可不是好玩的。渐渐的,他开始学会避免,就算想偷懒也要等主人没有发现的时候。第一次拉雪橇的时候,他遇到了许多狗,像杜布,还有常年称霸狗地主位置的斯匹次,还有安静冷淡的索莱克斯等。这支部队的主人费朗索斯看到了巴克,一开始很嫌弃他,但是到了后来就慢慢的对巴克影响好了起来……

时间在慢慢的流逝着,巴克逐渐适应了生活,但他还是摆脱不了斯匹次的压迫,于是他准备跟斯匹次大战一场。许多次,只要找到机会,巴克就会对斯匹次冷嘲热讽。而显然斯匹次也发现了巴克正在他的统治之下崛起。两只狗最终交战,巴克遍体鳞伤,但看着前面那该死的仇敌,他动员了他的原始力量,奋力一击,把斯匹次打得四脚朝天,然后把它咬死了。最后巴克的野性彻彻底底的发挥了出来,基本上变成了一条狼,最终还战胜了狼……

我觉得这本书好在他的语言生动,而且能将一件平常的事情写的栩栩如生。同样,巴克的毅力让我感动。巴克变了,变得跟以前截然不同,现在他是又古怪而又勇敢和满怀怨愤。文章中有些令人愤怒不堪,有些又令人潸然泪下,一些意想不到的情节在他这里一笔带过,更加多的是去写那些激动人心,但没有那么惊险的环节……

从我个人认为,我觉得我更欣赏巴克后面的命运,因为最终他自由了,他完全有能力去保护自己(当然,前提是必须经过生死边缘的考验),在通向胜利的过程中,也会有重重困难,我也要学巴克,做什么事情顽固不屈,要有一种“不倒翁”的精神,永远不会倒下。我觉得这一点我还做得不够,很多事情我做一下就倒下去,似乎永远不愿意起来似的,但是看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把认为你觉得对的事情做好,不管需要多少次都没有关系!

第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随手翻阅,一如既往被他深深震撼。他,机智聪明;他,坚强勇敢;他重情重义。他,是一只狗,却又是一个特殊的物种。他,叫巴克;他,甚于人。

“古老的`渴望在心中骚动,习惯的束缚令内心烦乱;又一次从冬日的睡眠中,唤醒对原始野性的春恋。”这,便是小说的开篇,给人以无数的深思和遐想。

就因为人类的欲念,巴克从一条遍受尊敬的贵族犬沦落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他在北方艰难的条件下过着与以前天差地别的生活——食不果腹、天寒地冻,可是他并没有灰心丧气。他凭借自身超常德适应力和血液里不可否认的原始野性生存下来。在自然法则——弱肉强食的控制下,巴克学会了狡猾和欺诈,并且他彻底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这一次的偷盗标志着,巴克适合在险恶的北国环境里生存。它标志着它的适应性极强,标志着它具有使自己顺应条件变化的能力,缺乏这样的能力,就意味着迅速而悲惨的死亡。而且,它还标志着它的道德本性的衰退或分崩离析,这种道德本性在无情的生存竞争中成了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当读到这段话时心中仍然颇有感慨。道德竟然是“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可想而知那是一个怎样的社会,残忍、险恶、不道德,或者黑暗!

我对于巴克总是有着一种崇拜和敬仰。他太过于强大而他的人生却又太过于悲惨了。他一次又一次地面对生离死别,特别是最后一次,当他捕猎回来看到的是自己主人和伙伴的尸首,那是多么的残酷。在已经回归原始后,巴克毅然地撕裂了印第安人(杀人凶手)的咽喉,那是他第一次杀人。那之后的他完完全全的成为了野外的王,令人闻风丧胆。我十分同情和怜悯巴克,他是孤独的王,也是骄傲的王。

巴克带领狼群在苍茫的月光里穿梭,在苍凉的月亮下嚎叫的一幕幻象一直在我的脑海里闪现,我也开始向往那种最最原始的生活,抛去道德的束缚,遵循“野性的呼唤”。

第1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不得不说,它作为一条狗,活出如此风采,当真是霸气了得。

充沛的阳光,精美的食物,并没有懒惰它的气魄。被辗转带到冰天雪地的遭遇,也没有拖垮它的身体。适应力和顽强的生存欲望,在它的身上体现的可谓是淋漓尽致。为真心疼爱它的主人赢得一千六百美元的赌金,是它懂得感恩的赤诚之心。最后化身为狼,是它最棒的结局!它就像一位尖子生交给老师的答卷,完美,无一丝瑕疵。

我一直以为,因为杰克·伦敦的过于崇拜达尔文等人的学说,所以在作品中,也会体现出来,而这如果用在人类的活动上,就显得有些粗暴和过简了,可如果用在动物小说上,便是完美的契合。我想他肯定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海狼”的结局那么悲惨,而巴克却获得了美满的成功。

不过,巴克也应该承受这些,为了这些,它付出的也太多,适应,说着简单,可是要做起来,却是有着天大的困难,其他雪橇狗的悲剧,就可以说明这一点。当我看到狗们为了适应食物的短缺,消化能力增强,“将吸收来的每一丝营养运输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到最远的角落,让每一个细胞吸收”的时候,心中不由心酸,想想自己有的时候晚饭没吃饱,半夜从睡梦中惊醒时肚子如被千万只虫子撕咬般的感觉,敬佩的同时,也生出了一丝同情。

当然,也有运气的成分在其中,狗儿们刚长途奔涉后又被几个愚蠢的人买去强迫继续奔波时,巴克不就是因为被桑顿发现并护住了才免逃一死吗?不过细想,为什么会被护住呢?不还是因为巴克以前的功劳吗和它那强健的身躯吗?有果必有因。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外国名著中最让我着迷的一本,一抱起就舍不得放下,情节精彩而又含义深刻,不像别的名著要慢慢地感受,是少见的能让人一看就爱不释手的书。

第1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由美国的杰克·伦敦写的,他告诉我,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巴克原来是一个贵族犬,有一天,突然被一个坏人抓住并卖了,当上了一条雪橇犬,他奋力地工作着。有一天,他认为自己已经足够强大可以当头领,与斯佩咨争夺,最终巴克赢了,当上了头领,他们回到了小镇。他和他的队伍跟着别人一起拉信,他们正筋疲力尽,又被一对傻子夫妻和他们的傻子弟弟买下了他们,主人对他们十分恶劣,最后,他的队员一个一个死去只剩下了几个,之后,除了巴克,其他狗和他的主人都掉进了河里。因为桑顿救了他,他就一直跟随桑顿,后来,桑顿被印第安人杀了,他也找到了他的归宿,加入了狼群。

题目中有‘野性’二字,文中也处处体现出‘野性’,那我就从‘野性’来讲吧!我认为,‘野性’其实指的就是野心勃勃并充满杀气。有一些人经常会说森林里充满杀气,大家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呢?因为森林里处处弥漫着杀气,到处都有捕食者,生存之道,弱肉强食,适者生存,野性就这样诞生了。为什么在森林中的动物叫野生动物?是因为他们要不断磨练,学习,才可以生存。巴克其实就是这样,他本来是一只贵族犬,心中充满了善良,可是他为了生存,不知挨过多少棍棒;不止被人骂过多少次;不知被其他狗咬过多少下。他在痛苦中求生,不断的磨练自己,越来越强大,终于,他充满了野性!回归自然!

《三字经》说“人之初,性本善。”人的本性其实都是善良的,可是人为什么会变坏?可能是因为某种原因,比如父母双亡,被别人压迫,家里没钱,心中有恨,才变成了坏人,但是他们也有悔改的机会,给坏人一个机会,就等于给他们一片蓝天。文中巴克的野性从无到有,从温顺到回归到他的本性,所以我们的成长也是在不断的磨练,不断的经历一些挫折,痛苦与喜悦,我们会慢慢有所改变。

大自然和人类社会其实是一样的,要不断的付出,不断努力,争取做一棵参天大树,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多读书,积累知识,并且积累更多的技能,加油学习,才可以在社会中有立足之地,我会努力达到我的目标,一步一步向前跑,正所谓弱肉强食,只有当上强者,才可以被这个时代认同啊!

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努力,才能适者生存。

第1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假期中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非常喜欢它。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作者——杰克·伦敦。美国的小说家,优秀的作品有《墨西哥人》。《热爱生命》。《在甲板的天逢底下》等可我最喜欢这本书,因为他让我走进了一只狗——巴克的世界,知道了什么是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了巴克是一只壮硕的狗;它的主人是米勒先生,住在加州,之后因为不辛被曼纽尔卖给了城镇去拉金子,在这之间巴克受过许多许多的主人可是巴克是在最后一个主人身上第一次感受到了人类的爱,他的主人是桑顿然后渐渐的变成了“朋友”。

它们在经过一次次艰辛后,桑顿与巴克决定往东寻找新的天地,巴克听到一种令它心灵嚊到呼唤,从森林中阵阵传来。

在此书中我可以极深的体会出巴克的朝气与勇气他坚持不懈勇往直前勇于挑战聪明灵活。读了这本书回头在想想我一遇到困难就退缩,没有一点勇气和坚强,记的有时间被一道小小数学题难住后就退缩,真是太不应该了,相信许多同学到和我一样吧!那么就让我们一起去改正吧,如小巴克那样坚持不懈,永不退缩吧!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良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作者借此反映了“弱肉强食”丛林法则,也让我懂了做事要坚持不懈、坚强、勇敢,才会成功。

第1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读了《野性的呼唤》一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著作。

当时的美国还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始阶段,人们为了得到黄金,都纷纷赶往北极寻找。因而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

这本书描写了主人公巴克,也是被卖到北极的狗之一。当刚刚到北极的时候,巴克就亲眼目睹了自己同伴遭受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而它也第一次感受到大棒的残酷,从此便信奉了‘大棒’和‘利齿’的法则。经过几次跟换主人,巴克落入了三个根本不适合在北极探险的男女。就在巴克即将和他们陷入困境的时候,一个名叫桑顿的男子救了它。从而使巴克对他逐渐地产生了好感,不惜生命的危险,三次将桑顿从死亡的边缘拉回。因为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为了替主人报酬,巴克疯狂地撕咬印第安人的喉咙。最终回归了大自然。

巴克在小说中是一个强者的身份出现。它那英勇的表现,那强壮的身姿,时不时地浮现在我的眼前。要想在这个社会立足,我们就得学会像巴克那样有坚韧的生活意志,顽强的生存力和机敏的生存。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在这个社会上存活下去。

在这本书的末尾,作者这样写道:“它放开它的喉咙,唱出一支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一支狼的歌。”这语句是多么的雄壮,多么的豪迈啊!

这就是一只狗——巴克的传奇故事!

第1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讲的是一只狗巴克在阿拉斯加的荒野里,和群狗作斗争,最后变成自己的祖先狼的故事。

这个故事读起来很引人入胜,适合不同审美的人来看。最开始,我买这本书时,的确是为了狗而买的,也因为一般孩子都对动物有着偏爱,尤其是狗。而且像我们这些小学生,尤其是男孩,就特别喜欢动物小说,但我买回来一看,吸引我的却不再是动物,而是对人性的描写。当巴克在法官家时,巴克每天陪着孩子们玩或和其他狗玩,每天都很幸福。到后来,法官家的园丁每天赌博,欠下了很多钱,就把巴克卖掉,巴克来到红衣男子的手里时,他明白了棒子和牙齿的力量。当巴克去当雪橇犬时,巴克明白了北方的生存法则。当巴克谋反,杀死领头狗斯贝斯,当上领头狗时,巴克身上狼的烙印越来越深……

巴克的一生,有着诸多不幸,但每一次的不幸,就让他越来越强大,当巴克成为狼时,回看自己的一生,他会感谢那些曾经虐待它的人,就是因为他们,让自己成为崭新的自己。这本书我虽然没有看完,但我已经确认我要再读一遍了,我要把第一次读不懂的地方读懂,再读一遍,会不会有全新的感受,我的审美有没有提高,我会不会读懂这本书的真正奥秘……带着这些问题,一读再读,这本书会变的越来越薄……

第1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利用寒假的时间,我读了一些名著,那下面就说一下《野性的呼唤》吧。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主要内容是:淘金时代,一条狗的命运是可悲的,但如果是一条绝顶聪明的狗呢?这本书就是围绕这样一条狗——巴克的生活展开的。离开温暖舒适的家,一顿痛打教会了他第一课:狗永远赢不过大头棒;拉雪橇的生活教会了他第二课:只有适者才能生存;与印地安人的决斗教会了他第三课:没有什么是战胜不了的!他在短时间内脱颖而出,打败斯皮茨,取而代之成为雪橇队的首领,远近驰名:他为挽救被困水中的主人桑顿,几次下水,不顾一切。他向往着祖先充满野性的生活,可是又对主人充满着深深的眷恋,该何去何从?这时主人惨遭横祸,野狼的呼唤又在远方响起。最终,他成了野狼的首领,带领狼群歌唱富有生命力的歌。

看了这本书,最明显的感受是向往自由,向往自己喜欢的生活。像书中的主人公巴克,很眷恋充满野性的生活,但又舍不得主人桑顿,只好白天去森林里,晚上再回到主人身边。很多人也像巴克那样,向往着这边,又眷恋着那边,实在是不知道要选择哪个,要放弃哪个。现在的很多家长都严格要求自己的孩子,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很少给孩子自由活动时间。孩子现在还小,需要的是一片自由的天空。

同样,让我们给别人自由,也要爱护动物。

第1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去学校图书室借书,无意间看到《荒野的呼唤》。《荒野的呼唤》!杰克·伦敦写的!名著!我毫不犹豫地拿到手中。

它在我这儿躺了两个月,一直没有时间看。前两天,我终于打开了书本。看着一行行尖利的文字,看着对荒野的深刻描述,看着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揭露,我欲罢不能。

出生在南方的狗布克,被一个靠不住的熟人卖到北方的某个地方。由于他生在南方的文明城市,所以它不但没见过雪,而且他并不知道这里的生存方式是:弱肉强食。但很快从柯利身上明白了这一点—她被另一只雪橇犬咬死了。布克被迫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拼杀,原有的尊严荡然无存,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在受尽磨难、奄奄一息的时候,布克被约翰·桑顿搭救,从此布克感受到爱的温暖,并知恩图报。但是,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布克最终切断了与人类社会的纽带,在荒野的声声呼唤感召下,汇入狼群,重归自然。

这本书是以动物为题材写的一部小说,情景曲折、生动有趣,并有着一定哲理的结尾给人了一定的遐想。布克是一只非常刚强的狗,它不肯随遇而安,而是千方百计地使自己不受到其他狗的约束,并成为雪橇犬中的“领头狗”。

最令我感动的是,它对善待它的主人非常忠心,甚至忠心到主人让它跳悬崖它都毫不犹豫的向下跳。而且它机灵、勇敢,虽然它有时也争强好胜,但绝不鲁莽行事,它事事都小心谨慎,把握好最佳时机在果断出击,决不犹豫。这也许是我们要学的精神吧!

第1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野性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可以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择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系。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第1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章主要讲述了巴克这条狗经历重重困难终于变成一条优秀的狼狗的故事。

巴克是一条体型庞大的杂交狗,他本来在南方主人的家中过着悠闲自在的生活,却不幸被人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之后,它开始踏上了淘金之旅,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充满血腥的驯服过程中,它明白了公平与自然的法则;在恶劣的环境中它学会了狡猾与奸诈。经过残酷的斗争,巴克最终成为了王者。巴克的主人几经更换,巴克与他的最后一位主任桑顿产生的感情真挚而深厚,在桑顿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入荒野,回归狼群并最终成为狼群之首。

我觉得最让我感动的就是巴克对困难的不屈服,再艰难的长途跋涉中,巴克与他的同伴们吃尽了苦头,但为了主人,他还是尽自己的努力完成任务。一路上困难重重:被爱斯基摩犬强取食物,互相厮杀;被斯皮茨的狡猾欺负……

我们的人生不是也是这样吗?有时风风火火,又是历经困难,有时被欺负,有时跌入低谷。我们只有不断努力,不断克服坎坷,才能走上人生的正道,才能获得最终的成功!

第1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小说主人公布克原本过着很幸福的日子,可是他主人的一个仆人因为赌博欠债而想尽各种卑劣的手段将它卖掉。布克先被卖到一家饭店又被卖给了穿红衬衫的男人。每当布克试图去攻击穿红衬衫的男人时,都会被男人的无情和凶狠的打退。之后,他又被买走当雪橇狗了。布克运用自己的智慧和健壮的身躯,在较量中屡战屡胜,最终获得了雪橇狗的头领地位。所有的狗都憎恶它、恐惧它。布克失去了爱,他身边充满了狡诈、怨恨和报复,这些都使它的原始兽性在一点点地复苏。他懂得牙齿和棍棒的法则,也懂得了如何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伴随着最后一位布克深爱的新主人的出现与死亡,它的原始兽性终于苏醒,他回到了森林,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狼。

这本书让我了解到遗传和环境对动物的双重影响。我想人也是于此。

第2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当时人们狂热地到北部的雪山淘金。巴克本来是一位法官的一只被驯化的狗,但是后来被别人偷上火车,运到了雪山,给人挖金矿。它知道了在这个地方,弱肉强食、只有武力才能得胜的硬道理。当它最后的主人死后,巴克就进入了大自然,和狼一起生活。

这本书把巴克这只狗用写人的手法来写,它的喜怒哀乐都能表现出来。它的心理描写值得一看。这本书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什么环境中的人什么样。在巴克生活的那个地方没有什么道理可讲。也许是作者想以此来说他所生活的那个地方吧?

这本书里打架的动作很精彩,可以学写的还有就是心理变化。这本书我只看到了这两点。

第2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作者杰克·伦敦(JackLondon1876-1916),是二十世纪初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他生于旧金山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从小参加体力劳动,受尽生活的折磨。十岁时,他一边读书,一边卖报,每天早晨三点钟就起床分送报纸。后来,他又做过童工、工人和水手,也当过劫取牡蛎的“蚝贼”。1893年美国发生了严重的经济危机,杰克·伦敦参加了失业工人大军组织的“饥饿进军”,一度沦为以乞讨为生的流浪汉,曾以“无业游民”的罪名被捕。1897年,他怀着巨大的希望到北方阿拉斯加地区去淘金,结果一粒金子也没有淘到,却得了坏血症,于次年两手空空地回到家中。此后,他开始了文学创作的生涯,并于1900年发表通称为“北方故事”的系列小说。来自社会底层的杰克·伦敦对生活在“资本主义文明的垃圾堆上”的悲惨处境有着深切的体会。他在十六年创作生涯中留下了近50部著作,其中长篇小说19部。小说《荒野的呼唤》《热爱生命》等则充满了生命意志的力量和野性的美。成名后的杰克·伦敦追求物质享受,四十岁时在精神极度空虚和悲观失望中自杀身亡。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成名作,1903年出版。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并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发挥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它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在《野性的呼唤》中,我们发现狗与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是随着人对待狗的态度的变化而贯穿整个故事始终的。作家正是通过狗来折射人类的生活和行为,通过人对狗的善恶来揭示人性的美丑。

这篇小说是我极为喜欢的一部作品,作者杰克·伦敦对狗的理解实在是深刻到骨子里去了,他把巴克的心理描写得精彩绝伦。这部小说中使我感受最深的不是巴克回归自然的本性,而是它在经历种种磨难时所表现出的精神,不甘被命运左右,努力生存的精神。当今社会竞争激烈,很多人在不再拥有以前安逸的生活后,便开始自怨自艾、怨天尤人、一蹶不振,甚至还可能悲观厌世。人的一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一定会有顺境、逆境,大家不妨读读《野性的呼唤》,感受一下巴克在逆境中努力求生的精神。巴克的精神实在值得我敬佩,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会勇敢地闯过去。人也应该有这种魄力,把挫折当做一种磨练,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

我们都知道,生活中一定有欢乐,也一定有忧愁,巴克经历了无数的挫折,但它都一一阔步地闯过去了,最终回到大自然的怀抱。所以,我们也要相信自己的能力,有克服困难的决心和战胜困难的信心。不论当今世界如何变化,我们都要做那个主宰世界的人。

第2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故事讲得是叫巴克的一只圣伯纳犬和牧羊犬混种的大狗,野性、灵敏。这是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坐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但是在1897年,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在美国很快掀起了一股淘金热。许多美国青年来到阿拉斯加这个冰雪世界,希望能淘到属于自己的黄金。于是狗成了淘金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工具,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

在旅途中也不端争斗,成为领导者。它的世界里再也没有怜悯和仁慈,它信奉的是很简单的原则:杀,或是被杀;吃,或是被吃。捕猎与杀戮是为了果腹和自卫,就像呼吸那么必要和自然,绝对没有错与对的考虑。

它也先后换个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索顿收留。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的命,不幸的是,在淘金的过程中,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这时恩主已死,他觉得对这个人类社会已无所留恋。最终,他回应自身的本性,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过着原始动物的生活。但他不忘旧谊,仍然定期到主人的葬身之处去凭吊。

故事主体大概是这样,从故事内容来看,这是一个借物喻人的故事,文中的狗表达了作者对世界的观点,比如;

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

”德夫虚弱得一路上到下了好几次。赶狗人停下雪橇,把它从队伍中拉了出来。骄傲本是应该属于它的。因此,尽管它病得都快要死了,它还是不能忍受别的狗来做它的工作。戴夫拼命地反抗着跳在了自己的位置上,半血统的赶狗人试图用鞭子把戴夫赶开,但它不顾鞭打的疼痛,而赶狗人也不忍心使劲去抽。戴夫拒绝跟在雪橇后面平静地奔跑,它摇摇晃晃地走到雪橇中它的位置跟前,站在了索迩莱克斯旁边。夫的目光中充满了抗辩和恳求。一只好狗,宁可你把它杀死、把它的心掏了出来都不愿不工作的。他们回忆了很多狗们的例子:那些狗,老的不能再拉雪撬了,或者受伤了,就因为是被从旅途上裁减了下来才死去的。赶狗人对这样的例子是多么的难过。今天,戴夫就要死了,它也应该死在路上。只有这样,戴夫的心里才能满足。于是它又被套上了绳套,它为自己这么一只老狗还在绳套上很是自豪。它不止一次无意识地从它受伤的身体里痛苦地喊出声音来,好几次它倒了下来被别的狗拖着走。终于有一次,它摔倒了,再也没有起来,雪橇从它身上越了过去。其后,它的一条腿就断了。

作者这样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是因为出身贫困,小学毕业做过报童和罐头厂工人,在街头斗殴中锻炼出一身本领,成了小流氓头。不久却结识了蚝贼,便也做起不要本钱的买卖,纠集了一伙同伴驾了船去偷窃旧金山湾养殖户的蚝,甚至烧毁别人的船只。他打架、酗酒、大笑狂欢,在几百英里的海路上自由浪荡。不久以后他却结识了海湾巡警,又反过来做了巡警,去追捕盗窃养殖品的贼,之后又到奥克兰电车公司的发电厂去求职,经理让他一天干活十三个小时,没有星期天,把他累得死去活来。

作者少时的经历也间接说明了现实的残酷。所以希望自己可以变成一只残酷的狼。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

第2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一只小狗,巴克,原是主人的爱犬,却被不幸的命运曲卷到了雪地做雪橇狗,那儿的同伴很是残忍,争而不择手段。有一次,他差点被同伴咬死,躲过了关的方法是--野蛮。它是一只文明狗,最后却变成一只流氓狗。在狼群的呼唤下,它回到了大自然。

实在出乎意料之外,一只文明狗,就变成了。其实的生活离不开野蛮。“野蛮”二字,看似不雅,却蕴含着的意义。是很惊讶?感觉的生活总是文明的?你错了!举例说明如何:

假如你在丛林里忘带了食物,你不去捕捉猎物,这野蛮,它可以让你生存下来;当你被别人压在地上群打时,你不反抗,野蛮可以你的人格尊严。

生命是的,它有时对,有时错;它的道理,却又千奇百怪。人的生命离不开任何,更离不开可以在危急时刻保护你的,或是你最讨厌的--野蛮。《野性的呼唤》一书,它有恐怖画面,也有血腥画面,总的来说,它是野蛮的替身,是道理的替身。

人的生命离不开野蛮,野蛮,它使简单朴素的世界陷入一片;正是野蛮,人生滔滔不绝,生生不息。

第2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我在这个暑假中,读了很多好书。其中,使我心灵倍受震撼的还是《野性的呼唤》。

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宠物狗,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因为大量盛产黄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到这里来,而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是对领头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着点,之后不断指代领头狗斯比茨制造麻烦,最终与斯比茨挑起了一场恶斗,并将它打败后杀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他来说实在是简单。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感情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读了以上的简介,你是不是对“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有了新的见解?会不会觉得这句话能很好的概括此篇文章?如果巴克不懂得这个道理,将会变为上面的斯比茨,就将会被别人打败,被别人杀死。

此书还让我知道了另一个道理:不同的周边环境能改变事物。无论动物或者是植物。这个道理在《谁动了我的奶酪》书中就明确写出了。不改变就将成为失败者,就会被这个社会淘汰掉。人也一样,应该学会顺应形势变化,始终保持昂扬向上激情,坚持不懈加强锻炼,壮大自己,就最终会成功。

在我身上,就体现出了这个道理。我从十堰转到了武汉。起初,我不懂得改变,总是给人家一种惟我独尊的感觉。但是过了几天之后,我就发现,我依旧是一个朋友都没有,并且他们还对我有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此时我就知道我该改变了。于是,我脱下了虚伪的外皮,友善的对待每一个同学。从那以后,我的朋友越来越多。

看,这就是一个真实而又明显的例子。

懂得改变的人,就是强者。你们明白该怎么做了么?

第2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第一次读这本书已经是三年前了,再一次重温这本书我有颇多的新感受……

《野性的呼唤》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杰克·伦敦是美国的现代主义作家,杰克·伦敦生于1876年1月12日,逝世于1916年11月22日。他一生创作了很多发人深省的优秀作品,杰克·伦敦在1900年创作了《海的儿子》,1903年创作了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1904年创作了《海狼》等作品。

“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的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当我再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

开始,它生活在富裕的弥勒大法官家,整天过着贵族般的生活,安逸,但却平淡而无味。从它被偷运到寒冷的北方后,它的生活就发生了180°的转变,开始了它真正的旅途。首先,它被卖给了两个送邮差的法裔加拿大人。其中,它遭遇了残酷的生存竞争,但主人佛拉索瓦对它的关心与信任让他一点点的成长。在到达目的地后,它的主人又有了新的任务。因为知道他们的狗队已经太疲倦,无法再上路了。所以,只有无奈和不舍的将它们卖了。但他的新主人没有让它有丝毫的休息,又开始上路了。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因此,最终它接受了这个新主人,多次,它深深的被那丛林里的嚎叫吸引着,但还是不舍的回到索顿身边。最后索顿发现金子后却被同是淘金者的人给杀了,巴克在一气之下也把那人给咬伤并吓跑了。就这样,巴克失去了他最后的主人,最好的主人。在冰冷的尸体旁守了一天之后。那呼唤又在召唤着它,因为没有牵挂和身体的饥饿,它的野性复苏了!

人应该对待每一个动物都像对待自己的朋友那样,动物也是有生命的,他们同样也有七情六欲。狗是忠诚而执著的,如果你对它好,它会十倍还给你。我喜欢看它们的眼睛,桂圆胡般黑亮亮的小眼睛总是好奇、友好的看着你,那种神情让你放松,感到很舒适。我有时甚至可以听懂他们在说话,我会和它们说话。可能有人会说我很傻,但我觉得,它们能听得懂我所说的话。

我在网上看过一段视频:一只小狗本来在屋子里跑来跑去,这时来了一个20来岁的女青年,她带了两个同伴来到她家。原本我以为这段视频是拍小狗好可爱,她们大学生的生活。可是过了一会儿,那其中一个女生拎起小狗放在了椅子上,在它上面放了一个垫子,她竟然坐了下去,一会儿过去了,小狗没有了“呜呜”声,再看旁边两个女生正嘻嘻笑着。最终,那只小狗死了,而那些人却扬长而去。我不知道当时那人是什么样的感受,是开心,是痛快?

每一个生命都应该拥有属于它的自由,我们人类不是万物的主宰,如果我们什么都不能为它们做,那么,请给予它们最起码的尊重!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深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体现。也许我对这本书理解的还不够深入,但是我明白作者是以一只狗的经历,来表现明文的世界,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了野蛮。虽然这本书写的是狗,但也反映了人的世界。其实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份狂野,这份狂野也许就是野性的呼唤。这呼唤来自内心最隐秘的深处!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的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第2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有一本书,从温情到仇怨,从高雅到回归,一切融入其中。这是一个发生在血脉与温情之间的感人故事,一部在阿拉斯加荒原上驰骋的不朽传奇。它就是《野性的呼唤》。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

它是米勤庄园最有地位的狗。他深信,所有的人都是善意的,它错了。1897年的秋天,它的命运注定在此改变。它被一位叫曼纽尔的庄园园丁助手给骗了,曼纽尔以散步的名义把巴克给拐卖了。巴克从国王变成了雪橇犬。在适者生存的环境中,他明白了自然的法则,经过几次轮换主人,他和最后一任有着救命之恩的主人结下了深厚的情谊。那个人叫约翰·索顿。

在主人被印第安人杀死后,它的仇也报好后,它投奔了狼群,并成为了头狼。这本书让我深刻地理解了述言的意思。在阳光下奔跑,无拘无束,才是真正的自由。而人类使用了火器想要征服大自然,拘束每个生命的自由。自由,是每个生命的向往,没有人能拘束任何生命的自由。这是一部为自由而写的精神之书,是自然的感叹。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人一辈子不可能舒舒服服地活下去。

当我们的情况有所逆转时,我们一定要用坚定的意志去面对,毫不退缩,用意念使自己顽强地活下去。

第2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这篇小说中讲述了狼狗--巴克的故事。

巴克以前是法官的一条爱犬,他是法官家院子里的王者,没有狗敢惹他。但他不幸被管家卖去了北方,经过几次的转卖,目睹了伙伴惨死的场面后,他初次感受到了“利齿”的残酷和无情。他真正认识到在生活中,绝不能倒下。正是这个信念,让他一步一步成为了狗群的领导者。他从一只人性化的狗回到了原始的自己。是生活,致使沉睡以久的野性被唤醒了。巴克在生活中是强者的象征,他在困难面前那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都是他在北方有立足之地所不可缺少的。

读了这篇小说后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对于一个人来说,最重要的是坚持。在生活中,不能放弃,不能屈服于自己的命运,要与命运做抗争。如果一个人只是在日夜盼望奇迹的出现,期望老天来怜悯你,那你只能活在别人手中,你不是自己生活的主宰者,同样这生活不属于你自己。让自己成为生活中的强者吧!也许,生活中少不了困难和挫折,但只要你勇于面对它,用自己坚忍不拔的意志去战胜它,这样你就能重又站起来。

要是你只会一味是消沉,一味的堕落,面对困难发出的“战书”吓得魂飞破散,不敢进攻,那你就是承认自己是弱者,这比失败更可怕。因为这时的你已经失去了斗志,没有了目标。慢慢地,你会发现你的人生越来越迷茫。不要让自己成为一个无勇少年,让自己和巴克一样成为一个勇者!所谓勇者无畏,让自己没有丝毫畏惧,用所有的力量与“敌人”抗争到底,真正拥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人生!让自己变为一股股勇往直前的激流,去寻找自己的美好明天吧!

第2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大概你听说过这本叫着《野性的呼唤》的书籍,看没看过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这是一本以动物为主角的小说。它真实地揭示了人与动物的关系,让动物的真实面貌得以还原。《野性的呼唤》主要讲述一条家狗变成一只野狼的故事。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在被拐卖前,它是法官米勒家中一条养尊处优的驯养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在被拐卖到严寒的北方之后,它不得不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极其恶劣的现实环境中,它显示出了强烈的生存欲望,并由这种欲望主宰,设法克服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成为一只适应荒野生存规律和竞争规律的雪橇犬,最终响应荒野的召唤,回归了自然。

爱与死亡是文学永恒的主题。如果一部作品没有了爱,有的只是斗争、死亡,我们会觉得过于血腥,过于冷酷。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桑顿有个经常性的动作,会猛然抱住巴克的头,将自己的脑袋依靠到巴克的头上前后摇晃,同时还用脏话去骂巴克,这些在巴克听来都是深情的昵称。巴克觉得在也没有比这粗鲁的拥抱和叽里咕噜的骂声更让它快乐的了。每一次来回摇晃,它都有一种如痴如醉的极乐之感,仿佛心都要从身体里跳出来一样。桑顿一松手,它就跳起来,嘴上带着笑,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未发出的声音在喉咙里颤动……”这是何等感人的“爱”的场景,人与动物之间的爱恋表现的淋漓尽致!

巴克是具有坚强的意志更是值得赞扬的。对于人类来说,可能一条狗的性命不值得一提。于是就对它们大量地极其残暴地进行虐、屠戮……然而,这条名叫“巴克”的大狗,它不屈不挠地活着,克服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消失已久的野性主宰着它,在自己最钟爱的主人死后,它回归荒野,成为一只征服荒野的头狼……

这是一只关于狗的故事,那只狗聪明、机警、坚毅,甚至狡猾。这是一只具有优秀品质,了不起的狗!它教会我的太多、太多……

第2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我看完了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感受颇深。这本书重点讲述了动物与人类之间发生的故事。

其中有一段内容深深打动了我的心:当白牙--这只强壮凶猛的狗被史密斯买来后,白牙吃尽了苦头,因为它而史密斯却利用它来赚钱--和别的狗进行打架,赚取钱财。而每次白牙都能获得胜利,以此给史密斯带来了巨大的财富。可这个残暴的贪财鬼,每天却用鞭子抽打这条可怜的狗……看到这而我的心向被什么扎了一样,我们人类为什么会这样的残忍?可看了下面的内容又让我有了一个心的想法:当白牙与一条狗打架时,这只狗咬伤了白牙的脖子,就在那生死攸关的一刻,斯各特救了它,而后白牙对新主人十分的忠诚,他们成了好朋友……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它们也有一颗温暖的心,也有感情,不是吗?我还曾看到这样一个故事:……山羊妈妈流着眼泪站起来,叉开腿,任这只小羊羔上来吃它的奶。可是它不回头嗅它的尾巴,因为它知道,那不是它的孩子……动物心中也有爱,但不会说话的它们只能用摇尾巴,低头摩擦主人的腿和舔来向我们表达。我们人类应该将心比心,如果受苦的是我们自己,我们会怎样呢?人类已经错的够多了,难道人类还要对动物冷漠无情吗?难道还要接着错下去吗?

请善待我们的朋友,让我们的生活有了它们的存在而更加快乐。

第3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它的名字就是《野性的呼唤》。我首先给大家介绍大概内容:一只南方狗巴克,遭到不幸被卖到了北方。他开始了那艰苦、危险的北方生活。

他参加了运输文件的狗队,并在狗队中不断的学习。艰苦的学习中,他那原始的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和权力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的制造麻烦,往后的日子里,他终于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展开了一场恶斗,巴克胜利了,他取代了斯比茨的位子。转卖新主后,结识了新主人善良的桑顿。当在一次荒地探宝的旅行中,桑顿遭野人袭击,不幸身亡,愤怒的巴克为主人报了仇,回到树林成为了狼之王!文章描写生动,巴克身上的野性,把他天生狼的品格发挥了出来,并不断学习,收获经验。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向巴克学习:来到一个新的环境中,我们应该学习比自己能力强的人,吸取别人失败的经验,使自己不要再犯同样的错,从而让自己超越别人。这样你就是一个成功者,一个胜利者!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事:在我们做课堂作业的时候,往往有几位同学先写完,给老师改。毕竟“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几位同学的作业不一会就有了错误。

老师便在那细心的指导他们,正在检查的同学可以用心听。如果别人的作业错了这道题,而你没错,你也可以想想他为什么错,保证自己不犯同样的错。而你也错的话,你就细心想想,怎样才能不把这道题写错,也保证自己下次不犯相同的错。我相信大家看了《野性的呼唤》以后,会从中得到更多的东西。

第3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篇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中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作者用拟人的手法生动的描写了一条叫巴克的狗的曲折经历。

故事主要叙述了“主人翁”巴克从文明的人类社会回到了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拐卖到原始荒野的地方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大自然。

我喜欢作者笔下描写的这条名叫巴克的狗,它在困境中从不低头,在绝境中永不放弃。这种坚持不懈、勇往直前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当我们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时,不要放弃,要努力去克服困难。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挫折时,要坚持不懈、勇往直前,为自己创造一个美好未来。

评语:文章的结构简洁合理,小作者对原文的理解也十分深刻透彻。把读与感联系紧密,情感丰富而真实,读来津津有味。

第3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读过许多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野性的呼唤》,让我懂得了,为了生存就要奋斗。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以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犬无比的朵交狗,它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制,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生存而不择手段,从而学到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生存智慧发挥到了运用自如的境界,经过残忍,你死我活的争斗,巴克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犬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狗们面对着许多痛苦:挨打。挨饿。甚至死亡,但巴克适应环境快得惊人,超越每只狗,它们的主人几经调换,最后,巴克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它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巴克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还帮他还回了债务,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和其它伙伴惨遭印第安人射杀后,它便走向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

巴克就是我们的榜样,为什么这只原本被驯服的南方狗会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生存呢?就是因为它适应能力极强。如果我们没有这个能力,生活就十分困难,当你换个环境生活,你又会如何?生病、甚至死亡。但假如我们能像巴克一样适应能力极强,不管在什么环境下,都能轻松地生存下去,饥饿、口渴这些都是多虑的。举个例子,如果地震来了,没有食物,挨饿你能够承受吗?如果你被压在石板下几十个小时,喘不过气来,这痛苦你能够忍受,能够坚持吗?假如你能,就说明你的适应能力十分强。但我相信,有许多人不行,因为我们平时的生活环境太好了,所以根本无法承受生活的变化。我们平时要多锻炼,多磨练自己,考验自己。就像我这次去新加坡,耳朵又闷有痛,导游说有可能是因为水土不服的关系,根本原因其实就是我的适应能力差。所以我在这里,再一次提醒大家:我们的适应能力一定要很强,无论在什么艰难的环境下都要坚持。

虽然巴克是一条狗,但是它的艰苦卓绝的经历,它的智慧勇敢,都使我敬佩,使我感动,从而也让我明白:在险恶的自然与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有着小说中的巴克那样的精神,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其实,为了生存奋斗是一种努力,更是一种坚持。我一定要向巴克学习,自己定下一个目标,就一定要把它完成,永不退缩。

第3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狂风咆哮着,疯狂地侵蚀着大地,四周是白茫茫的冰雪世界。一群瘦弱的猎犬艰难的踩着刺骨的碎雪,一步一步地挣扎着向前挪动,有几只犬已经累得直喘粗气,而在其中的一只犬与它们截然不同,它依旧一个劲的往前挪动。

狂风依旧不留情的肆虐着,但他们只好又慢慢的拖着沉重的货物向前移动,或许北极极地气候已经完全麻木了它们的肢体,更麻木了它们的精神,它们为了生存为了躲避身后皮鞭的抽打,它们还是得向前,在它们的脑子里生命已经不是那么伟大了,在它们眼中只有两个字--前进。每当我翻开这本《野性的呼唤》时,我的内心既感到愤怒有充满力量。

其实故事很简单,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北极,北方的极地严寒气候一度让这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很难适应,它拉过雪橇,被他的群体欺负过,挨过饿,参与过群犬争首,但它从来没放弃过在北极这片生命的荒野上,它相信“力量是一切生存的方法”,最终在它主人死后,摆脱了与人类的关系,成为北极这片荒野上的狼王。杰克·伦敦用他那粗犷豪放的语言把整个故事描述的跌宕起伏故事的主人公巴克,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了北方,极地气候让它摆脱它过去养尊处优时留下的坏脾气,受过冻,挨过饿,为了生存,为了忍受主人的鞭打,它一直坚持着,奋斗着,成为北极生命荒野上的狼王。

在感动的同时我不禁想问什么样的作家会写出如此悲惨而又令人充满力量的作品呢?杰克·伦敦,生于旧金山,他来自“占全国人口十分之一的穷困不堪的底层阶级,在一个既无固定职业又无固定居所的家庭中长大,他做过巡警,做过水手,当过保安,在失去父亲的情况下他还边干活边写作,最后写出了一本本好书,屹立与书坛。

是啊,他们的成功都必须要热爱生命并为之去奋斗,司马迁在监牢中写下第一部纪传体通史,霍金在全身瘫痪的情况下提出了宇宙大爆炸学说,最令我们骄傲与学习的应该是美籍华人,现役NBA球员林书豪,他在大学时想进入篮球名校常春藤盟校、柏克莱加州大学、斯坦福大学以及UCLA,但都没能被回应,但他在哈佛大学开始了他的篮球梦,他带领哈佛大学获得NCAA进步最快球队,他也在比赛中获得mvp,最佳防守运动员等等荣誉称号,有幸他参加了2010NBA选秀,被选中,但他的追逐梦想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他马上被金州勇士裁掉,辗转几支球队,最终在纽约尼克斯对稳定下来,在2012年2月4日,在一场99-92战胜新泽西网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5分,5个篮板以及7次助攻--全部都是生涯新高。在一场对阵华盛顿奇才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3分和10次助攻,得到了生涯的第一个两双,得分超过了湖人队的科比·布莱恩特,带领球队夺得8连胜,被美国媒体评为进步最快的运动员,他的成功离不开他对篮球的热爱,他的刻苦训练帮助他取得了成功。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拥有一片蓝天,但他们只知道等着成功,并不去准备,热爱生命的人是会去奋斗,这样生命才会来呼唤你!

第3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每个人都读过许多书,每个人都会在书中获得一些启发或者快乐。我就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也看过一些书,也经常会在阅读中感动或是深思。有一本书则给了我与众不同的感觉,让我读后久久思索,不能忘记。也许你也读过这本书,也许很多人也都读过它--《野性的呼唤》,这真是一本有趣而又深刻的好书啊。

书的主角是一条狗,它的名字叫做“巴克”。它原本是被养在南方一个富有的律师家里,生来就只为主人看家护院,在生活上可以说是养尊处优了。然而命运有时就是难以预测,由于律师家里的一个花匠好赌,使巴克成了他眼中的一块“肥肉”,为了毫不费力的赚到钱,这个坏家伙打起了巴克的主意。那时北方发现了金矿,世界各地的淘金者为了发大财都去了寒冷的北方,而淘金者在那里想生存单单靠人的力量是不够的,他们还需要一些强壮的受过训练的狗的帮助。巴克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被盗卖到了寒冷的北方。气候本身对于生长在南方的巴克而言就已经算是很恶劣了,而更大的考验甚至可以说是磨难还在等着它……

巴克来到北方后,不仅要面临人的折磨,还要跟那些北方的当地的野蛮狗斗智斗勇,过程是惊险的,很多次巴克都险些丧命,但他在这些磨难中渐渐成长,变得更加机智勇猛,经历了许多周折,他竟成了一只最有战斗力的队伍的首领,最终它还摆脱了人类的束缚,向大自然奔去,成为一只有着狼一样勇猛以及自由的传奇。

这本书我读了很多遍,如今回想仍会热血沸腾,它让我感受到了勇敢自信的魅力,让我知道无论遇到任何意外甚至磨难,都不要放弃,人生是没有一条直路给你选择的,只要对自己充满信心,对未来充满信心,无论什么样的艰苦命运都不会将我们打败,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人生就会更加开阔。

我喜欢这本书,也希望大家都喜欢它。

第3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着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写了一条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被诱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一只养尊处优、孤芳自赏、目空一切的贵族犬,到备受折磨不得不顺应环境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后成为被伊哈特人称为魔鬼的狼群领头狗。在它转变的过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渐渐唤醒。虽然它在人类文明与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棒与皮鞭下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苦难,但是巴克知道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只有服从。如果不能顺应环境它一定会迅速地走向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就象书中写的:“巴克身上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着沸腾着,犹如潮汐和季节一样强有力地在他心头波动。”“野性同幽灵一样不断呼唤着他、诱惑着他、要与他一起去嗅风的气味,一道去听森林的音响,支配他的情绪,指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身。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及人类对他权力越离越远。”巴克终于在它的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背离了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及人类所拥有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了他,他与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边奔跑一边嗥叫……”巴克在野性回归以后成了狼群的头领。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如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象书的封面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快乐!”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从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尊重和赞美!

第3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当我一看到是关于写动物的书,我便很高兴,特别是读过沈石溪先生写的几篇动物小说,如《斑羚飞渡》、《老马威尼》。而且对于《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也早有听说。看了之后的第一反应,便是将杰克·伦敦写的另一篇小说《白牙》结合起来。如果说谁更加幸运,这还挺难说的,因为一个得到了温馨、幸福的生活而另一个则是重返了森林,找回了自己原有的生活。但有点却是共同的:从原来的森林被人推到苦难中,再被善良的人用爱救了回来,从苦难中解脱出来。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在巴克所遇到的狗与人中,充满了“棍棒与犬牙法则”也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法则。巴克与其他的狗和人一样,充满了对于权力的占有欲望,于是巴克与一个个挑战者经历了长久的斗争,其中的第一个敌人也就是当时巴克所在狗对的头儿--斯皮茨,初出茅庐的巴克斗得是遍体鳞伤,当最终还是将对手打到争夺了领袖地位。巴克的领域感也非常强,谁要是侵犯它的领域,要么归顺,要么倒下。

在巴克的一生中还有一个人十分重要--约翰·桑顿,是他在危急时刻救了巴克,并且给了巴克以无限的爱和温暖,桑顿在巴克的心中的地位可谓是举足轻重,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点桑顿的死给了巴克沉重的打击,也迫使它走向野蛮。

《野性的呼唤》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我有点当心我会像巴克一样,一旦自己最重要的东西突然失去,我会不会也走向“野蛮”?我想应该不会,因为巴克是个野兽,野蛮是他的天性,野性会让它返回森林,它是别无选择的,因为城市里已经容纳不下它了。

第3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让我们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和力量,在荒野中好不容易生存下来的布克,用他的行动表示出了坚持就是胜利,谁最勇敢,谁能活下来,谁就是王者。现实生活中也同样残酷,谁有能力,谁就能成功。竞争也越来越强烈了。让人们不得不好好学习,不能耽误任何功课。

这本书也给了大家很多启发,比如给我的一些启发:要好好享受现在的生活,努力把任何事情都做到最好,学习布克,永不放弃,坚持就是胜利!

《荒野的呼唤》中,大家会体验到一个血肉丰满的世界,会哭,会笑,会悬念迭生,会认为生命是无比可贵。我也建议大家学习布克,坚持到底。

第3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它毫无忧虑的生活在美国南方,却被家里的仆人偷偷卖到了阿拉斯加,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目睹了一次惨象后,它开始遵循“大棒和利齿”的法则,并逐渐成为一条优秀的雪橇犬。后来,遇到真正喜欢它的人叫桑顿,他们相依为命一起去东部寻宝,桑顿却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在给桑顿报仇后,巴克回归大自然。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唤起了它体内最原始的野性,最终成为了狼王。

故事中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中有着坚强意志、顽强的生命力和机敏的生存智慧。它来到新的环境后并不愿意接受其他强者的控制,而是努力适应,不断斗争。所以,我们在现实中也该像巴克一样顽强不屈。

现在,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

第3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我怀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本书,便立即被主人公巴克那种做命运的主宰者,做生活强者的精神所感动。

巴克是一条狗。本书讲述了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里偷出并卖到了南极,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中。面对恶劣的环境,为了生存下去,巴克的野性开始慢慢复苏。在巴克奄奄一息即将死亡的时候,是桑顿收留了它,而桑顿被害后,巴克在野性的召唤下回归了狼群,并成为狼群之首。

我的生活并没有书中巴克那样充满了惊险、挫折和跌宕起伏,但我也有自己的目标。我的目标就是上清华大学。清华是中国一流学府,是当今学子梦寐以求的地方。考分之高,学途之难,就像“金字塔”虽炫丽,但充满艰辛的追梦之旅。目标已定,心中就充满了力量。经过小学六年坚固的基础知识学习,再经过中学刻苦地攻读,我相信会登上雄伟而壮丽的“金字塔”顶端。

我在为巴克感慨之时,又何尝不被它的精神所震撼,所感动;它又何尝不是我学习的好榜样呢。

第4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它陪伴了我一个寒假。

这本书是由作者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编写的,他出生于1876年在旧金山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从小开始开始劳动,当过报童,在罐头厂、发电厂、麻纺厂当过童工,总之童年很是艰辛。他以童年的独特视角,用朴素无华的文笔,还有充沛的情感表达,为我们提供了非常优秀的作品。

这本书由七个章节组成,讲述了一群狗原本过着安逸自由的生活,之后被坏人囚禁殴打,最后凭借它们顽强的意志和不屈不挠的精神逃离了人类的折磨,变成了雪橇狗。

巴克是这本书的“主人狗”,这本书通过动物这面镜子,折射出人类世界的美与丑、善与恶,寓意深刻,发人深省,也有描写动物们鲜为人知的丰富情感世界,展现动物之间的爱恨情仇、悲观离合。同时,这本书中还有很多描写景色的文案也很美妙,深深的吸引住读者的眼球。此外,我认为这本书能够很好的提高人们保护动物的意识,尊重动物们的生命,平等的对待每一个生命。

这群狗不屈不挠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去完成那些看似不可能完成的梦想。

一、书籍简介

《艾青诗选》是近代诗人艾青的诗歌选集,他的诗歌通常都富有“五四”战斗精神和饱满的进取精神。该诗歌集创作于197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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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艾青(1910年03月27日—1996年05月05日)是一位伟大的中国现代诗人。原名蒋正涵,号海澄,笔名莪伽、克阿等。浙江金华人。1932年在上海加入中国左翼美术家联盟。1933年第一次用艾青的笔名发表长诗《大堰河 ——我的保姆》,感情诚挚,诗风清新,轰动诗坛。以后陆续出版诗集《大堰河——我的保姆》(1939)、《火把》(1941)、《向太阳》(1947)等,笔触雄浑,感情强烈,倾诉了对祖国和人民的情感。解放后的诗集有《欢呼集》、《春天》等。1948年以后发表了《在浪尖上》、《光的赞歌》等诗作。出版了《艾青选集》等。另有论文集《诗论》、《论诗》、《新诗论》等著作。1985年,获法国艺术最高勋章。其诗作《我爱这土地》《大堰河--我的保姆》被选入人教版中学语文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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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艾青诗选》读书笔记

我很喜欢艾青的现代词,总觉得原本沧桑的文字我很喜欢艾青的现代词,总觉得原本沧桑的文字依旧富有激情,时光飞逝,“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这句诗孕育滋养了几代人,经久不衰。

我出生在北方,艾青生于浙江金华,属于南方,但他却对异乡疆域的北方充满热爱。读着他的《北方》,仿佛已置身于苍茫的北国土地上,厚厚的黄土地给我带来沉重感,我只身站在无垠的荒漠上,望着从更远的北方吹来的无情的风,正肆虐地带来贫穷与饥饿,当时的风很寒冷,但不是刺骨,却给人带来透彻心扉的冰凉。远处的村庄、山坡、河岸、颓垣与荒冢都在呻吟,感叹这个时代的悲哀与不易。我终于看到了,北方人民脸上是些什么,是无奈,是痛苦……那种从内心深处的痛苦和对光明社会的企盼。

我顺着作者的笔处,见到了北方人民的不幸与灾难、无奈与痛苦,见到了不愿看到战争与磨难、渴望和平的广大劳动人民,也体现出了他强烈的爱国之情。

尽管这片土地上充满贫瘠与痛苦,但它是经过了尽管这片土地上充满贫瘠与痛苦,但它是经过了五千年的洗礼,这上面有我们祖先不屈不挠的精神,还有哺育中华儿女的黄河,古老的国土,古老的河流,养育了一代又一代中国人。“这是为我所爱的、世界上最艰苦的、与最古老的种族。文字很简短,却深深震憾着我,因为它承载的是那个时代中国广大群众的精神与信念,寄托着北国明天的和平曙光。

作者以笔为枪,以纸为战场,猛烈抨击侵犯我中华土地者,以博爱之心真实反应出农民的不易与艰苦,正是他的爱国爱民之心,他的诗词才值得被千秋万代所传唱,颂扬!

我要思考那个时代以及我现在的生话,就算缺少或没有艾青的博爱与企盼,北方人也会继承先祖信仰,勇敢地生活下去,我也要学会勇敢、坚强,努力奋斗,达到理想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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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艾青诗选》读后感40篇

第1篇:《艾青诗选》读后感200字

艾青(1910~1996), 现、当代诗人。原名蒋海澄,笔名莪加、克阿、林壁等。浙江金华人。自幼由一位贫苦农妇养育到5岁回家。1928年入杭州国立西湖艺术学院绘画系。翌年赴法国勤工俭学。1932年初回国,在上海加入中国左翼美术家联盟,从事革命文艺活动,不久被捕,在狱中写了不少诗,其中的《大堰河——我的保姆》发表后引起轰动,一举成名。1935年出狱,翌年出版了第一本诗集《大堰河》,表现了诗人热爱祖国的深挚感情,泥土气息浓郁,诗风沉雄,情调忧郁而感伤。

第2篇:《艾青诗选》读后感500字

艾青的诗是古诗的和这首诗的外套的完美结合。它通常能够是我的开放,小幽默地描绘它。在他的诗中,现在有一个安静流动的蓝色忧郁。我爱爱清的诗,因为诗这种蓝色的忧郁。是第一个担心和担心的世界,经过音乐和音乐的世界的忏悔精神,锻炼出了诗人对我的大感受;所以痛苦不是因为自己的私人,所以悲伤不是因为自己的利益。

如果我是一只鸟,我应该用一根嘶嘶的喉咙唱歌,这根喉咙被风暴打了;为什么我的眼睛常常含有泪水,因为我深爱这片土地。诗人的感情从自己的悲伤出来,会去哪里?中国的文化土产生了对祖国,人民和光的这样一个答案。人们的土地被栖息,作为诗人的心的形象自发地出现。曲元的香草美,杜甫的国家在山川和河流,城市春天深植被。感觉当花飞溅,恨其他鸟惊。

不是因为时事的艰辛和选择精神逃避,不是因为食物和水果,担心整天吃没有鱼。也许无处不在,永远不会是一生,但我仍然会站在那里,微笑,看着大海(爱清礁)。诗人走出了未来的内心经验,与古国的未来,未来和忧虑。你不能想象诗人的肩负荷的力量,他想要把更多的责任给世界作为他的职责。这是中国知识分子和思想基础的来源。

我爱爱清的诗,因其诗歌充满语言紧张。爱清的诗经常是上半年或直接的,或者激情澎湃,但往往是诗的最后使用表达方式达到诗的高潮,然后在高潮的窗帘调用。这经常产生一种已经做出的话,没有感觉,所以留下的声音,三天无休止。好的!

我爱爱清的诗,从爱清的广义;我爱爱清的诗,因其天然天成,有最大的方式,是深入的文化积累,彻底消化产品;我爱爱清的诗,因为我和诗人一样,爱这片土地和太阳。

第3篇:《艾青诗选》读后感600字

群星已经隐退,而你依然站在那里,期待着太阳上升——题记

细读《艾青诗选》,你不难发现书中出现最多的字眼便是“中国、青年、希望、奋斗……”还有那就是“太阳”。

太阳东升西落,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它给我们带来温暖,伴着我们成长!给大地万物带来生机,却往往被我们忽略掉!在《山海经》中,夸父曾经执着追逐着太阳,他被那明亮的光球吸引着,想将它带到人们心中,似飞蛾扑火,毫不犹豫向太阳飞奔而去。艾青也一直热爱着太阳,也可以说达到如痴如醉的境界。他看到“死亡、战争、压迫……”封锁着中国,他知光明之路必将充满泥泞和崎岖,但他却不放弃,如夸父逐日那般执着。同时,他也意识到新中国不能只建立与国土之上,而是要把信念建立在人们心中。他像夸父一样他想把太阳的温暖带给人们于是并有了《向太阳》:

“初升的太阳,照在我们的头上,久久垂着,不曾抬起的头上,我们仰起那沉重的头颅一致地,向高空呼喊:“看,我们笑得像太阳!”

艾青的诗如寒冬里的一束阳光,照在中国的大陆上,照在老百姓久经风霜的脸上,竟如此温暖!他的诗宏壮激昂,直击人心!他写的诗给了当时久经压迫的人民带来了希望;给祖国千千万万的青年带来了动力。这首诗犹如寒冬里的一把火照亮了人们,温暖了大地!对当时正处于迷茫的青年来说,这是一首鼓舞人心的乐曲,是世界上最温暖的诗。同时太阳之光像一把闪耀万丈光芒的尖刀,刺破了统治社会的黑暗,直击反动派和地主们的心坎。艾青的诗也是来自不屈人们的怒号!

最终,胜利的太阳在东方冉冉升起,始终温暖地照耀着大地!

当我身处困境,面临抉择的时候,我会想起曾经读过的《艾青诗选》。它如太阳照亮我的内心!我相信只要向着那光芒去,黑暗就会远离我,成功也就离我不远了!不管成功的道路有多艰辛,我们也应如夸父逐日般,要为之努力,为之奋斗!

第4篇:《艾青诗选》读后感800字

春风十里,夏花百里,秋雨千里,都不如你---《艾青诗选》!

——题记

读艾青的诗选,我获得了生命不止,奋斗不息的坚韧意志。二十多年的教育生涯,培养了我雷厉风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养成了我遇事不含糊,办事不拖拉的工作习惯,造就了我不唯书,不唯上,只唯真,只唯实的工作态度。红了樱桃,绿了芭蕉!曾经作为一名菜鸟的我站在这里,心里诚惶诚恐。

记得我曾经说过我要把自己从一个小女人变成女汉子,经过这两个月的努力,蜕变,今天的我终于华丽转身!我一直在心里默默祈祷,来点风,来点雨,让我生根发芽,长成一棵参天大树!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若心中种花,日子便会生香,踏实肯干,认真做好每一件事,就会让名著这朵花娇艳盛开,也为自己的人生增添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读艾青的诗选,我充满对精神家园的憧憬,坚定不断前行的信念。早上5点起来上早自习,天下着不大不小的雨,外面冷嗖嗖的,漆黑一片,一个人走在冷风中,不禁悲从心起,眼泪掉下来!自己其实是个很缺乏安全感的人,当一个人在家的时候,睡觉总不踏实,常常半夜2,3点醒来。

细数人生历程,感觉还是很幸福的,小时候在家爸妈温和慈爱,对我疼爱有加,嫁人后老公高大帅气,女儿乖巧懂事,并且唯我是瞻。无论别人多么飞黄腾达位高权重,我并不羡慕,更不会嫉妒,我只会祝福,祝福他们越飞越高,前程似锦。人各有志,在人生的每个阶段,人的追求和心态也会发生一定的变化。我拾起笔,我的心瞬间清静如水,澄明透彻,内心奔腾着快乐的水花,那种发自心底的喜悦喷薄而出,无法抵挡。

读艾青诗选,我体悟到纯真细腻的情感,感受到淳淳师生情义。带了六年的毕业班,自从选择了教师这个职业,我就已经把你们当成了恋人 !

你们虐我千百遍,我把你们当初恋!不必怀疑我对你们的真情,虽然,我对你们从不百依百顺,你们犯错了我会批评,你们任性了我会发火,但那是爱之深责之切,在我的内心,只有一个愿望:就是希望你们在人生的竞争中会赢!

爱是一种单向的付出,不用想是否能得到回应,既然上天安排了我们师生的缘分,我就用自己最大的力量,送你一程,我愿意你飞得更高,走得更远,超过我的曾经!其实老师和学生之间,同样是一场目送,我会默默地站成你们身后擎天的大树,祝福你毅然远行的背影!

读艾青诗选,唤醒了沉睡的心灵,引领了迷惘的灵魂。一本好书,就是一个崭新的世界,就像用吸管吮吸甘露,让人欣喜,让人着迷。

第5篇:《艾青诗选》读后感1000字

“艾青的诗,好在那雄浑的力量,直截了当的语言,强烈鲜明的意象。”艾青早年学画,对后期印象派情有独钟。而他的诗也好像一幅画,朴素、自然,不事雕琢,又充满深情,意境宏阔,深邃而忧悒,有一种崇高的美。他用斑驳的色彩与光影呈现民族苦难与爱国怀乡之情。

他的诗中,有热烈的红色。“油灯像野火一样,映出我们火一般的肌肉,以及——那里面的——痛苦,愤怒和仇恨的力”,红色意味着勃发的生命和血性,是中国农民面对压迫怒气腾腾的写照。“龙华的桃花开了,在那些夜间开了,在那些血斑点点的夜间,那些夜是没有星光,那些是刮着风的,那些夜听着寡妇的咽泣……”满树艳粉娇红,却让人想到死亡和血泪,既使江南处处是春了,风景繁华似梦,仍是触目惊心,让作者感到凄凄惨惨;大好春光、生灵涂炭,哀鸿遍野,家国之痛,得之心而寓之花也。火把已排成发光的队伍了,火把又流成红光的河流了……千万把高高擎起,火焰吞噬着铁黑的夜,散发着亘古的热与希望,如同沉寂中爆发出千人一口的呐喊。乌暗底色上的炽红,给人以按捺不住的力量和热情——如果太阳不出来,我们就自己创造黎明!

他的诗中,有一望无际的黄。在冰雪凝冻的日子,在贫穷的小村与小村之间,手推车,以单独的轮子,刻画在灰黄土层上的深深的辙迹,穿过广阔和荒漠……苍莽荒寒的北国大地上,烽火不断,只有饶阔的黄土地知道,有多少交织的逃难车辙,多少流离失所的北国人民!

这一幕黯淡的灰黄,包含了多少人的悲声和叹息!黄色的泥沙,使我们看不见远方,黄河的水,激起险恶的浪,古旧的渡船,载着我们的命运。凤陵渡口,阴风怒号,浊浪排空,浑黄的浪头卷着狂暴的野性,扑向古旧的渡船,撼天动地,目之所及皆是灰扑扑的黄,未来何在?希望何在?这万顷浑黄,怎能不让人想到风雨如磐,山河破碎的祖国?沙漠风,已卷去北方生命的绿色,与时日的光辉。

——一片暗淡的灰黄,蒙上一层揭不开的沙雾,千风呼唤,天光暗淡,沙雾弥漫,塞外凝结着千古的阴郁凄苦,死气沉沉,无数中华儿女横戈跃马,奔赴中华民族生息歌哭于斯的北方,在秋风吹散马蹄声的边关,为保卫土地,不曾屈辱过一次。

艾青的诗色彩斑斓,用浓墨重彩发泄胸中郁气。血红、朱红、金黄、土黄、枯黄、青灰、雪白、铁黑、紫色、堇色、灰色、绯色,银色、古铜色、赭黄、暗绿、蓝色、草黄……正如陆游所说:五色炫耀、光夺眼目,使人不够熟视。兼之光与影的交错变幻,艾青的诗如同一卷卷慷慨淋漓又韵味悠长的水彩画。还有那些令人过目不忘的意象,比如朝霞霓彩、银浪白羽,太阳与黎明,血液与火把,故乡的树木池沼,黄土地与黄河、原野鸟雀、号角、桥、白雪……都承载着他对人类、对自然刻骨铭心的心的爱,对民族命运的深挚关怀。从这些流动的画面中还透露出袅袅的哲思,屹立不动的礁石和离开运动死气沉沉的鱼化石,连同那面直率的镜子,都给人无垠启迪。

艾青善于通过印象,感觉的捕捉来表达浓烈的情思。同样是“诗中有画”,王维的诗偏于冷色调,情幽空灵,而艾青的诗偏向暖色调,诗作具有鲜明的色调,清晰的线条,素描一般的简练、凝重,炫目色彩下汹涌着遏止不住情感洪流,神州沉陆的忧思,穿过数千年风尘扑面而来。

第6篇:《艾青诗选》读后感

这本书我本是没有的,因为九年级的需要,我便买了它。刚拿到《艾青诗选》这本书时,我迫不及地翻开,被书里面优美而丰富的内容所吸引。

蓝色的封皮使夏天多了一丝清凉,我读了一篇篇小诗,我从“当黎明穿上了白衣”读到“浪”,从“黎明”读到了“街”,又从“我们的田地”读到“古松”……我从30年代起步,经过了40年代,路过了50年代,又到了70年代。

我透过铁窗看见熔铁般红热的奔流着的朝霞,看过月明的夜是无比温柔与宽阔的,穿过那些十字铺的小巷,一切都如此协调。

《艾青诗选》,是近代诗人艾青的诗歌选集,他的诗歌通常都是富“五四”战斗精神和饱满的进取精神的。从诗歌的风格上,可以看出艾青是一个奔放、进取、激昂的热血青年。艾青作为五四之后的著名诗人,在那个年代苍茫的北方,写着彭拜激昂的诗歌,描述着复活的土地与战斗的血液。

艾青在写诗的字里行间透露着对旧社会的黑暗,与恐怖的痛恨以及对黎明,光明,希望的向往与追求,Thankyou,它紧密结合现实的赋予战斗精神的特点,继承了“五四”新闻学的优良传统。而在新中国成立后艾青的诗歌仍在歌颂劳动人民的事迹更为广泛,思想更为浑厚,情感更为深沉,手法更为多样,内容更为丰富。又以精美创新的艺术风格成为新式发展的重要收获。

我喜爱艾青的诗歌,源于艾青胸怀宽广,热情奔放,诗的内容充满了语言的张力,平铺直叙或彭拜激昂,每首诗到最后都会达到高潮。因其自然天成,而有着特殊的手法,深深地吸引着每一位读者。

第7篇:《艾青诗选》读后感

《艾青诗选》是艾青的诗选集,是诗人艾青经过“五四运动”写的。诗歌中,有对人民疾苦的倾诉,也有对战士们奋战的歌颂。

如《我爱这土地》,作者用一只鸟的形象来开头,比喻自己的渺小,生命的短暂与大地的永恒,表达出作者对大地真挚的爱。把自己想象成一只鸟,不停地为祖国大地而歌唱。

读《向太阳》这首诗,我能感受到艾青创作这首诗时崇高而激越的情感。诗中的太阳意味着一种自由,一种解脱。抗战时期,人们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那时候人们都渴望解脱,自由。终于有一天,温暖而明亮的太阳升起,人们得到了自由。他们希望这太阳永不泯灭,社会不再黑暗。

我希望更多的诗人能有像艾青一样以天下为己任的精神,成为他们创作的源泉和根基。

《礁石》中“一个浪,一个浪,无休止的扑过来”象征着诗人不断面对着“海浪”的袭击却不屈服的坚强意志,也象征着人民不屈不挠的精神,每一个浪都在它脚下被打成碎沫、散开......它的脸上和身上像刀砍过的一样”。可它仍微笑面对海洋,这是一种自信一种坚定!

我喜欢艾青的诗,因为他表现了对国家的忠贞。我喜欢艾青的诗,因为他表现了对人民的担忧,我喜欢艾青的诗,因为他同我们一样热爱着土地与人民!

艾青的精神带领我们前进,带领我们冲向未来!

第8篇:《艾青诗选》读后感

一开始读这本书时觉得挺无聊,心不在焉翻看了大半本,在百度上搜了下艾青这个人,才对她有了些许了解。

《大堰河—我的保姆》是她的成名之作,所以在诗集中排于首位,这首诗是艾青真正把思想感情融入民族生活大地的重要转折点。我认为大堰河就像中国农民的化身,就像一个宽厚、仁爱、纯朴、坚韧的母亲,生来无名,被套枷锁,仍将最无私的爱给予了她的乳儿,艾青从她愚昧与善良、勤劳与卑微相交织的历史性格中,深刻洞见了中国农民的宿命,并且由此激发出了对人类普遍生存境遇的巨大怜悯。

我比较喜欢艾青的《向太阳》,我认为这首诗充分表现了诗人的高度热情和对光明、未来的追求和信心,全诗贯穿着一个总体的象征形象,那就是太阳,以太阳来象征中华民族的觉醒和希望,从“我”——一个饱经忧患的知识分子的角度,采用革命现实主义和革命浪漫主义相结合的手法,抒发抗战高潮到来时的激奋之情。

我发现艾青的诗歌都注重通过描写具体可感的事物来引起感觉,发挥联想以凝结成形象,比如在《雨巷》中,通篇描述意象,用诗人饱含深情的笔墨,给人以强烈的画面感与视觉冲击感。

读艾青之诗,品艾青之心,赞艾青之情,《艾青诗选》——你值得拥有。

第9篇:《艾青诗选》读后感

这几天闲来无事,翻书柜时瞥见蒙上一层灰的《艾青诗选》,轻轻拂去灰尘,翻了几页。艾青中国式蓝色的忧郁深深的吸引了我。 艾青的诗是古体诗的内涵与现在诗的外衣最完美的结合。它往往能将“大我”的豁达、“小我”的卑微淋漓尽致地刻画出来。在他的诗中无处不是静静地流淌着一种“蓝色的忧郁”。我爱艾青的诗,因为诗中的这种“蓝色的忧郁”。

是“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精神苦修,锻造出诗人博大的“大我”情怀;于是痛苦不因一己之私,于是哀伤不因一己之利。“假如我是一只鸟,我应该用嘶哑的喉咙歌唱,这被暴风雨所打击着的土地;……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的深沉”。

诗人的情怀从一己之悲中走出,又将走向何方呢?中国的文化土壤孕育出这样一种答案——祖国、人民和光明。人民栖息的“土地”作为一种意象从诗人的心中油然而生。屈原的“香草美人”,杜甫的“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不因为时事的艰辛而选择精神的逃避,不因为食不果腹而整日担忧“食无鱼”。或许处处碰壁,或许一生终不得志,但我仍会“依然站在那里,含着微笑,看着海洋……”(艾青《礁石》)。

诗人走出自我的内心体验,以千年古国的过往与未来而忧思。你难以想象诗人的肩膀上负荷的力量,和他希望得到更多的责任——“以天下为己任”。这是中国知识分子创作的源泉和思想根基。 我爱艾青的诗,又因为它的诗充满了语言的张力。

艾青的诗往往前半部分或平铺直叙,或澎湃激昂,但往往要到诗文的最后采用直抒胸臆的手法达到整首诗的高潮,然后是在高潮中谢幕。这往往产生一种言已尽而意未绝之感,使余音袅袅,三日不绝于耳。美! 我爱艾青的诗,源于艾青博大的胸怀;我爱艾青的诗,因其自然天成,而有着最伟大的手法,这是深厚文化积淀与彻底消化的产物; 我爱艾青的诗,因为我同样和诗人一样,爱着这片土地和阳光。

第10篇:《艾青诗选》读后感

早就听说爱情是著名的诗,阅读这本《艾青诗选》时还猜想,他的诗豪迈?还是像徐志摩的一样委婉?都无从得知。这次就以一种未知的心态看完了这本书,心中不惊奇琪艺朵朵涟漪。

爱情是中国现当代文学史上的著名诗人,艾青的是既有古风又有现韵。把中华上下几千年的语言文化完美的结合在一起,化成一种蓝色的忧郁,虽说我可能喜欢乐观话得豁达的诗,可艾青的一生经过很多波折,可艾青的诗更多的是对祖国的热爱与报效之心。从中提炼出诗人忧国忧民大情怀。

我很喜欢艾青的现代诗总觉得那些充满沧桑的文字。让人读起来热血沸腾,任时光荏苒,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这句是在记忆里永存。

读完《艾青诗选》这一本书让我记忆最深的就是《我爱这土地》。艾青写这首诗时正难国内当头,这首诗写出了艾青的忧郁。他的忧郁源自于农民的苦难,这里有浓烈的爱国之情。

作者用一只鸟的形象开头,在个体上面的渺小,短暂与大地生命的博大。永恒之间,是为表达自己对土地最真挚深沉的爱。把自己想象成是一只鸟,永远不知疲倦地围绕着祖国大地飞翔,永远不停歇的为祖国大地而歌唱。

天降大任于斯人也,作为祖国的未来,我们应该积极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我们也要像爱情那样爱祖国,树立民族自尊心与自信心,锐意进取,自强不息,艰苦奋斗,顽强拼搏。真正把爱国之志变成报国之行。而我们目前能够做到的,唯有努力学习,树立信心,坚信自己的力量,要保函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雄心壮志。

一生关心劳动者生活的爱情是重要的事,我想我得到的不仅仅是那个时代的悲惨生活照,更多的是关于那个时代的思考,以及我现在生活的思考,会深思,就算少了盼望,我也会努力盼望我以后的理想生活。

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今天为振兴中华而勤奋努力,明天为创造祖国辉煌未来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11篇:《艾青诗选》读后感

爱青诗选是我国现代诗人艾青所发表的诗词的选集。

艾青的一生也算是跌宕起伏。在他念小学时,爆发了“五四”运动,又受到爱国主义、科学与民主的启蒙运动和马克思主义的影响,使他的写作风格也随之变化,在狱中的一段时间里更是使它“弃画从文”。

他的作品分为两类,一类是建国前,一类是建国后。

建国前,他的作品比较乐观,也批判讽刺黑暗势力,像《透明的夜》写作方向,积极乐观,没有消极,思想。在《大堰河——我的保姆》中,先是赞美了大堰河以及我对大堰河养育我的感恩之情,下文笔锋一转,写了大堰河的死,痛斥侵略者的无理与作者的惭愧心理。

建国后,他同样歌颂光明,但他写作题材更加丰富,写作手法与技巧,也更加灵活。并且每一篇文章的叙事性比较强烈,思想深度也更加深入,如《镜子》这篇文章从一面小小的镜子引申出自己的问题思考深度更加深入。

总之,艾青诗选是一本语言简单易懂,具有一定思想深度的书。

第12篇:《艾青诗选》读后感

所谓国人有梦,则中国有梦。中国人的梦想便是中国的梦想。若谈中国的梦想,必定要谈到艾青。这个诗作中充分地描写着一代中国人的梦想和命运的诗人,用简单而又生动的笔触,将周遭最低层人民的梦想反映得淋漓尽致。这样一种对于中国梦的体现,也是对当时时局的一种体现。

从感人至深的《大堰河,我的保姆》,到令人读来感到昂扬向上的《给太阳》,再到包含着作家深情,时时刻刻体现着自己希望能为祖国尽一份力的《煤的对话》,无不反映着诗人希望警醒世人,希望让周围的所有人团结起来,为自己的祖国尽一份力的愿望。而这样的愿望在那个动乱的年代,便是所有国人的中国梦,是所有爱国青年的中国梦。

有人曾经说,百无一用是书生。因为在动乱的年代,需要的不一定是一支笔书写千秋,而更可能是武生一身戎装,披挂上阵马革裹尸。然而,他们却错了。因为正是由于动乱,正是由于人心不稳,才应该在这样的日子里拥有一种共同的梦想,为了这样共同的梦想而去奋斗。

而艾青,恰到好处地反映了那个年代里,所有国人的中国梦。他用朴实的笔法将这一切书写出来,再让这一切进入所有中国人的心间。

每一首诗,都浸润着诗人的心血和最深刻的希望,代表着他在那个黑暗的年代当中进行的,对世界和国家的反思和思考。而反观当今,虽然我们处于和平盛世,但心中的梦想却不可缺少。少年有梦,则国家有梦,这并不是一纸空谈。“中国梦”的提出然所有人开始认真审视梦想这一个永恒的话题,也让中国开始位置思考。而读罢艾青诗选,我对梦想又拥有了新的理解,发现其实不论如何,梦想才是人的心中最不应该缺乏的东西。

所谓梦想,就是拼尽全力为之奋斗的东西。而对于我们学生来说,可能思考一些远大的问题太过遥远。我们所能做到的,就是在这样的美好年华中努力学习,尽力做到为着自己的梦想而奋斗。然后在不久的将来,成为真正的国之栋梁。

第13篇:《艾青诗选》读后感

我喜欢叫醒世界的太阳,重复着光明。

——题记

午后,一缕风吹来,带来了远方田野的味道,带来了梦中阳光的明媚,坐下来,静品一首艾青先生的《光的赞歌》,感人至深……

“暴风雨中的雷声特别响,乌云深处的闪电特别亮,只有通过漫长的黑夜,才能喷涌出火红的太阳”。是啊,那个时代,中国农村亘古的阴郁与农民无休止的劳顿,让他怎能不对未来美好生活有着执着的信念,又怎能不对那照耀四方的光明有着深深的眷恋。因为有了光明,艾青看到了“杨花飞絮的春天”,看到了“百花争妍”的夏天,看到了“金果满园”秋天,看到了“大雪纷飞的冬天……看到了中国未来的希望。光明的存在是伟大的,是威严的,它坦荡的照射人间的一切,任何贪婪无厌的人在光明的照射下便会原形毕露。光明也是无私的,世间万物在它的滋润下,蓬勃生长,它带领着我们从愚昧走向智慧,从落后走向崛起,从迷茫走向希望。不只是这样,中国人民在它的照耀下,将从小康社会走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我曾经数次不经意间用手遮挡住了太阳,因为它刺痛了我的双眼,让我无法看清远方的道路;我也曾试着直视它,但都以失败告终。后来,我明白了,地球上光明并不单单指太阳,它指的是“山野的篝火”“港湾的灯塔”“夏夜的繁星”……以及人心灵的善良。我们的心灵因为具有光明而闪亮,因为具有光明而睿智,因为具有光明而高尚。光明,照亮了一丝黑暗,让天空映红了笑脸,让我们照亮了世界。

因为《艾青诗选》,我的人生至此追光。

第14篇:《艾青诗选》读后感

艾青是一位伟大的诗人,他的诗被我们这些后辈永远的歌颂,因为艾青的诗中富有人生的哲理。

《失去的岁月》其中有一句写的很有道理:“失去的岁月甚至不知道丢失在什么地方——有的零零星星地消失的,有的丢失了十年二十年,有的丢失在喧闹的城市,有的丢失在遥远的荒原。”

是啊,过去的岁月都不知道丢失在了哪里,我的时间都丢失在了发愣中,本可以好好的学习,我却在那里发愣,别人的时间安排很充实,还觉得时间不够,而我却在那里浪费时间。

鲁迅有一句名言是:浪费时间是在慢性自杀。我却浪费了多少时间,本来今天的事情可以做,而我要推到明天甚至后天才去做这件事。

“有的是人潮汹涌的车站,有的是冷冷清清的小油灯下面;丢失了的不像是纸片,可以捡起来,倒更像是一碗水泼到地面被晒干了,看不到一点影子;时间是流动的液体——用筛子,用网,都打捞不起;时间不可能是固体,即使过了几万年也能在岩层中找见。时间也像是气体,像急驰的列车头上冒出的烟!”

时间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一种东西,一瞬间就擦肩而过,流逝的时间不能像一块固体一样,即便过了几万年或几千万年,你都可以在地下找到它,时间有如陌生人,擦肩而过,你可能见过它,却想不起来到底在哪里见过,有可能是某一个城市,也有可能在梦中。

时间过去了,就不能再回来了,所以我要好好的珍惜时间,让每一天都过的充实,今天的事情就是要今天来做。

第15篇:《艾青诗选》读后感

一缕风,从远方吹来,混着木质的芬芳和醉人的书香,令人满心愉悦。书籍里一个个文字沉淀着各式各样的故事:有铁马冰河的壮阔气势,有胡风边沙的驼铃回荡,有青山排闼的田园休闲,有感天动地的情意浓切……这些都使人沉醉于书中。

鲁迅说:“读书如打麻将,真正爱麻将的人,不是在乎赢钱输钱,而是摸着麻将的感觉。”其实,真正爱书的人也是如此。我觉得,读书重在心境。一片阳光,一品茗茶,一本反复翻过已有几分杂乱的老书,坐在阳台旁的靠椅上,听着树叶的沙沙响,足矣。

在那些有着纷繁复杂装饰的书中,我一眼就相中了你。你的外表十分朴素,甚至可以说是有些旧了。然而,我就是被这样的你,所深深的迷住了。

一个温暖却略显燥热的午后,我与你有了第一次相约。拂去你表面的尘灰,你露出了清丽的模样——一株枯树,几只飞鸟,一叶小舟,一座高山。你就是你——《艾青诗选》。

你的故事很清新,像是干净的春日枝头悄悄探出的嫩绿枝芽。同时,你又温暖的,让我在阅读时,连呼吸都不忍过重。

你就像一场及时雨,滋润了我那浮躁不安的心。那看似波澜不惊的行文,却是一列翻山越岭的绿皮火车,在那外表安静的车厢里,我能够看尽人生百态。微微的酸甜苦辣,让我受益匪浅,于是我在读书笔记中留下了你的足迹。我如饥似渴的汲取着其中的水分,来滋润我荒芜浮躁的`内心,让它开出一朵清丽的花。

尔后的日子里,我又在晴朗的午后,牵着你的手坐在窗前。我看到了那名为《礁石》的组诗,这首诗让我溢满水的心,摇晃着,将那晶莹的水珠从眼睛里泼洒出来。

你说:一个浪/一个浪/无休止地扑过来/每一个浪都在它脚下/被打成碎沫、散开……/它的脸上和身上/像刀砍过的一样/但它依然站在那里/含着微笑,看着海洋……。这首诗让我更不舍得离开你。我眺望窗外,天空已微微泛黄,太阳已失去了些许的光泽。闭上眼睛,仿佛我也听到了在很远很远的地方,海浪扑打礁石的声音……

以微笑的方式生活,无论你遇到多大的困难与挫折,无论你是一个人还是一个民族。这也许是《礁石》给我的最深刻的启示吧。

感谢你教会我如此之思,我又想起了遇见你的那个午后,也忽然想起一句安意如的话:“邂逅一首好诗,如同在春之暮野。”

书香余韵。因为书,因为《艾青诗选》,我的青春不再苍白,我的人生从此诗意。

第16篇:《艾青诗选》读后感

"即使我们是一只蜡烛

也应该蜡炬成灰泪始干

即使我们只是一根火柴

也要在关键时刻有一次闪耀

即使我们死后尸骨都腐烂了

也要变成磷火在荒野中燃烧。"

——艾青《光的赞歌》

初读这一诗节时颇有些不以为然,觉得不就是劝人要有用,要尽己之力做一份贡献吗,见得多了。再读时目光却落在了前一节诗句"我们在自己的时代/应该像节日的焰火……"眼前忽一亮,这是我从未见过的、最是精妙绝伦的比喻,此时那已然烂熟的道理也多了一丝新鲜的趣味。

臧克家言道:"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这其中蕴含的道理,与艾青是不谋而合的了。

一个人活着,除了饮食男女,还应该对社会有所贡献,即发挥他的真正作用。只有这样,对社会来说,这个人的生命才是有价值有意义的。有的人虽然已经死了,已经长眠于地下,但是他们的思想和精神却熠熠发光,鼓舞着人们,激励着后代,他们永远活在人们心中,名垂青史。像周恩来总理,献身革命五十载,南征北战,运筹帷幄,他虽然离开了我们,没有坟墓,甚至没有留下骨灰,但他的精神是不朽的,他的功绩长留于人民心中,被津津乐道着,被口耳相传着。又如可亲可敬的雷锋同志,在短暂的一生中做了无数的好事,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了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他的美德和精神将光照千古。

相反地,徒有人的躯壳而无人的思想和精神,即使他还在苟延残喘,那也只是一具活的僵尸——行尸走肉而已。耶稣十二门徒之一的犹大,人们记得他,却是因了他的贪婪、狡猾,以出卖师长换取自己的荣华富贵,他是遗臭万年的。可悲的是,在人类社会中这样的人不仅不少,反而很多,他们以碌碌无为、自欺欺人为己任,不做对社会有益之事,而只是徒增害虫之数。

"当人在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这就是为什么刘胡兰能够无畏赴铡刀,董存瑞敢于舍身炸碉堡,而保尔在生命的最后依然以笔为武器,终其一生为革命作斗争。他们生得伟大,死得光荣,生命的价值重于泰山。

甚是感激艾青,在这个鱼目也能混珠的年代带来令我耳目一新的文字,令我重新为之震撼的道理: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

第17篇:《艾青诗选》读后感

因为学习美术的缘故,这个暑假来杭州学习。因为过于匆忙,所以我没有来得及买《艾青诗选》。过了两个多星期,妈妈来看我,带来了我期盼已久的书----《艾青诗选》。

妈妈从行李箱中掏出书,映入眼帘的是一个绿色、白色相拼接的书封面,一种清新的感受涌上心头,嗯,一定很有趣!

翻开扉页,最先看到的是目录。其中,《我的父亲》这首诗吸引了我,赶紧翻至244页:“但是我拂逆了他的愿望,并没有动身回到家乡,我害怕一个家庭交给我的责任,会毁坏我年轻的生命……”看到这里,一种相似的感受油然而生。有时,别人会跟我讲一些大道理来劝我放弃自己正在做的事,希望我如他/她所说一样,而不是现在的我。我就会很害怕,我如果听从了他/她的看法,我会比现在更优秀吗?我会开心吗?我一定得这么做吗?……思绪开始像弹弹球一样在地上、墙上胡乱穿梭。最后,我坚定了自己的信念,我不!我要坚持下去,不放弃自己的梦想,不论结果如何,只有这样,才不算是挥霍青春,也才不会后悔。

后来,我又看到一篇令我深思的诗歌——《少年行》。“一个热情而忧郁的少年,离开了他的小小的村庄”,为什么他会感到“热情”?“忧郁”又是为什么呢?“热情”是因为可以去追逐自己的意愿了,“忧郁”则是要离开养育我们长大的父母,以及关系十分密切的朋友了。就好像《平凡的世界》中的孙少安、孙少平,弟弟孙少平走进城市,没有什么大成就,但他收获了心灵的高贵和精神的富足,这也是他出农村的目的,成就了自己。换做是我,我一定会跟随自己的意志,选择离开。“我不喜欢那个村庄----它像一株榕树似的平凡,也像一头水牛似的愚笨,我在那里度过了我的童年”,其实我也不太喜欢我的家乡,而不是与他们一样。因为在那里,我是平凡人中的一员,我不想要平凡,我并不普通,我要优秀,

读完这本书,给我最大的启迪就是:不能挥霍青春,挥霍青春就是犯罪!要好好学习,成就自己的意愿,不要太在意别人的看法。陈宇璐,你要加油!

第18篇:《艾青诗选》读后感

我很喜欢艾青的现代诗,总觉得那些充满沧桑的文字让人读起来热血沸腾,任时光荏苒,“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这句诗在记忆的隧道里永存。

读着《北方》,仿佛已经置身于苍茫的北地,厚重黄土地给我带来的一种浓烈的沉重感,我站在那无垠的荒漠上,望着远处从塞外吹来的无情的沙漠风肆虐地蹂躏着北方的生命,十月的寒风并不刺骨,却给人带来寒彻心扉的冰凉,远处的村庄,上坡,河岸,颓垣等都在呻吟,感叹着这个时代的悲哀。我看到了,我看到了,北方人民脸上的无奈,那种从心底深处流露出的悲痛和对光明的热切的渴望。作者的笔尖带我见到了北方人民的不幸与灾难,见到了在敌军铁骑的践踏下奄奄一息的民众,也让我看见了他的浓郁的爱国情,尽管这片北地上到处都是抱怨与痛苦,可是这是我们祖先经过五千年的时间的历练给我们留下的,这片土地上不仅有他们的不屈不挠的精神,而且有他们那无私的博大的爱,“我爱这悲哀的国土,古老的国土啊,这国土养育了,那为我所爱的,世界上最艰苦,与最古老的种族”,虽然只是简短的文字,可却也深深震撼着我,这片土地为我所爱,因为它承载的是中国千万民众的信念,承载的远方的未知的却一定会出现的曙光。

读完《艾青诗选》,我真正认识到了一个“用生命为祖国颂唱”的艾青,“一生关心劳动者生活”的艾青,最重要的是我想我得到的不仅仅是那个时代的悲惨生活的写照,更多的是关于那个时代的思考以及我现在生活的思考,我会深思,就算少了艾青所说的那清晰的“盼望”,我也会找寻近期的“盼望”,盼望着我以后理想生活的到达。

第19篇:《艾青诗选》读后感

有些事情是不可动摇和改变的,譬如对国家和民族的忠诚,譬如在心中始终保留着某些敬仰的人或身边亲友的位置,譬如对一部优秀作品的基本评判……无论历经世事沧桑,无论岁月无情漂洗,坚若磐石。

读艾青的诗集让我有一种灵魂找到归宿的感觉,就像在黑暗中徘徊时,降临的那一缕曙光,照亮了整个前方。

艾青的诗既有古风又有现韵,把中华上下几千年语言文化完美的结合在了一起,化成一种蓝色的忧郁。虽说我可能更喜欢乐观豁达一些的诗韵,可艾青的诗更多的是对祖国的热爱与报效之心和诗人特有的精神修养,从中提炼出的诗人忧国忧民的大自我情怀。“假如我是一只鸟,我应该用嘶哑的喉咙歌唱,这被暴风雨所打击着的土地?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的深沉。”诗人的情怀从一己之悲中走出,又将走向何方呢?答案只有一个——祖国的明天。诗人走出自我的内心体验,为祖国的未来忧思。我难以想象诗人心中超负荷的力量,和他希望得到更多的责任——“以天下为己任”。这是中国知识分子创作的源泉和思想根基。

我喜欢艾青的诗,因为艾青博大的胸怀;我喜欢艾青的诗,因为它们自然天成,而有着最伟大的手法,这是深厚文化积淀与彻底消化的产物;我喜欢艾青的诗,因为我同样和诗人一样,爱着这片养育我们的土地和阳光!

你是冰与雪的化身,没有对你强烈的爱,闻不到你的芳香!

第20篇:《艾青诗选》读后感

艾青的诗,短短的文字中总能使人感到一丝的深沉,并去细细品味。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许多人都把这句诗当作名句,因为,在字里行间,我们能够感受到艾青对中国这方热土的痴爱,荡涤人的心灵。读艾青的诗,仿佛他的情感融入了每一位读者的心里。

假如我是一只鸟,

我也应该用嘶哑的喉咙歌唱:

这被暴风雨所打击着的土地,

这永远汹涌着我们的悲愤的河流,

这无止息地吹刮着的激怒的风,

和那来自林间的无比温柔的黎明……

然后我死了,

连羽毛也腐烂在土地里面。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

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在日寇的铁蹄践踏大半个中国,爱国志士纷纷起来反抗时,艾青化身为声音嘶哑的鸟,在为祖国而歌唱,激励那些还仍在观望,还没奋起反抗的人们。他让中国人明白:无论你有多弱小,也要尽力反抗。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艾青的爱国精神,嘶不禁让我联想到了宁死不屈的抗日英雄安顺花。

1936年秋,安顺花回到缝纫队,在深山里为部队赶制军衣。1937年3月26日,日伪“讨伐队”来密营袭击。安顺花组织大家把粮食和缝纫工具等埋在两米深的山涧积雪下,然后向山顶撤退。为了引开敌人,掩护同志们,她毅然向一个小山坡跑去,不幸负伤被捕,敌人对她进行了惨无人道的审讯、逼问,撕扯她的头发,撕破她的衣裳,砍掉她的双手,都没能使她屈服。最后,凶残的日寇用削好的木楔子一根根钉入她的胸膛与腹部。她直到气绝都没有屈服。她的铮铮铁骨是对艾青诗歌最好的诠释!

“被暴风雨所打击着的土地!”象征着日寇侵略着中国。在民族陷入危亡之际,身为一介书生的艾青积极加入抗日运动。他用笔作为自己的武器,在一篇篇短小精悍的诗中,激励着无数的爱国青年起身反抗。他的诗歌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人为了中国的崛起而努力!

其实,《艾青诗选》并不是那么无聊,只要我们细细品读,就发现震撼人心,激励斗志!

第21篇:《艾青诗选》读后感

《艾青诗选》这本书的封面,有着一副图:干旱的土地,一眼望去没有一点绿色,枯黄的树,生长杂乱的枝干,我知道当时的人们过的很辛苦,糟糕。

打开书,一股书香味扑鼻而来,带领着我进入书的世界。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我爱这土地》。这首诗创作于抗日战争初期。当时的人们生活在水深火热的世界里,在绝望中无力的嘶喊着,想为国家做点什么,却无能为力。而作者也是如此。

这篇诗的开头作者将自己比作一只鸟。鸟在这个生态环境中是渺小的,短暂的。鸟是辛勤的,它从出生的那一天起,它的使命就是得学会飞翔,围绕着这祖国飞翔,直到它死去的那一刻也要为祖国歌唱。但是在国家有危险的时候,它也要尽力为祖国歌唱。嘶哑的喉咙,让我们看到了一只饱受折磨的鸟,显然它已经唱不出优美的歌声,可是它仍在歌唱着,这是它用生命发出来声音,抒发了对土地义无反顾的执着和不放弃。

诗歌就在这样的基础下,进一步展开了对鸟儿歌唱的描述:土地,河流,风,黎明。它们都是遭受暴风雨的打击,悲愤满怀和奋力抗击的形象,与下文鸟儿连羽毛也腐烂在土地里面。这只鸟儿在歌唱土地,河流,风,黎明时,将自己也与着土地融为一体,投身怀抱之中。表达了诗人对土地的眷恋,隐含了愿意为祖国献出生命之情。

这被暴风雨所击打着的土地,这永远汹涌着我们的悲愤的河流,这无止息地吹刮着的激怒的风,和那来自林间的无比温柔的黎明,这看似是排比,其实暴风雨所击打,无休止吹刮着,悲愤的河流这些告诉我们,当时艾青所魂牵梦萦的他热爱的土地,正遭受着打击,满是伤痕累累。

河流风,象征着中国人民不屈不挠的精神;悲愤激怒,表现出人民对侵略中国的暴行表示愤怒,和意志昂扬的战斗精神;黎明,象征着充满生机和希望的解放区,无比温柔表达了人民对那里的向往。

最后一节很直接的表达了对祖国的热爱。深沉一词,可能仍是无法表达出艾青对这片土地的感情,后面紧跟着的省略号,似乎还有无尽的情绪在涌动着,使读者沉浸在其中,回味着。这首诗在问答中,将诗的情绪推上了高潮,表达了对祖国最真挚的爱。

艾青融合个人悲欢于时代悲欢之中,反映自己民族和人民的苦难与命运之中。艾青对祖国的热爱,我们看在眼里,敬佩于心中!艾青的精神,我们值得学习!

第22篇:《艾青诗选》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第一次和艾青同志“见面”。艾青的诗充满语言的张力,人心的动情。“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读着《北方》,我再次体会到他那颗火热的赤子之心。“从塞外吹来的沙漠风/已卷去北方的生命的绿色/与时日的光辉/一片暗淡的灰黄/蒙上一层揭不的沙雾。”让我感觉仿佛已经置身于苍茫的北地,厚重的黄土给人一种浓烈的沉重感。站在无垠的荒漠上。似乎望见肆虐的北风,从遥远的塞外吹来,无情、冷漠地欺辱着北方无辜的生命。寒风并没有刺骨的冰冷,却带给生灵寒彻心扉的凉。在艾青的诗中,山河、村庄,颓垣都在呻吟,悲叹着那个时代北方的战火纷飞。

那种从心底深处流露出的悲痛和对光明的渴望之热切。艾青的笔尖像刺刀,剥开荒凉的外衣,带我见到北方人民的不幸灾难,见到敌军铁骑践踏下奄奄一息的、仅剩的北方民众也看见他浓郁的爱国情。

结尾“我爱这悲哀的国土,古老的国土/这国土养育了为我所爱的/世上最艰苦/与最古老的种族”。这是艾青惯用的手法,结尾直抒胸臆,让诗在顶峰中谢幕,产生言已尽而意未绝之感,使余音袅袅,三日不绝于耳也。也让读者体会《北方》中的北方,未知的远方中定会出现希望的曙光。

艾青身为中国现代文学家、诗人出生在新中国前,在战火纷飞的年代,度过他的热血青春,这使他比常人对千疮百孔的国家感到更加愤怒,惆怅和悲痛,他所写下的“中国,我的在没有灯光的晚上/所写的无力的诗句/能给他些许的温暖么/“诗句影映了这种心理,也正是这种心里为诗歌开辟新的时代。

《向太阳》用磅礴的气势表现中华民族所焕发出的振奋精神英雄气概。也贯穿着艾青对中国新的希望。

第23篇:《艾青诗选》读后感

《艾青诗选》的封面十分的简朴,深蓝色的封面上仅有着一个艾青的头像和一些对《艾青诗选》的赞美。艾青拥有着强烈的爱国情怀,在他的诗中你可以身临其境地感受到他对光明的渴望和对自由的向往,以及对黑暗势力的不妥协和极度痛恨。

他以革命的现实主义手法,深沉忧郁地唱出了祖国的土地和人民所遭受的苦难和不幸,反映了中华民族的悲惨命运。同时它的诗篇又激励着千千万万不愿做奴隶的人们,为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国土去英勇斗争。他是一个伟大的爱国主义诗人。他的精神值得我们敬佩和学习。

艾青的诗歌中不仅蕴含着赤子的真诚,还蕴含着感情的真挚,是艾青心中情感的最真实的写照,是艾青的诗歌之所以动人的最根本的要素。每次看《艾青诗选》时,我总会被艾青那平凡却带着强烈爱国情怀的文字给打动。好像艾青就站在我的面前,深情地朗诵着这一首首诗,表达着对祖国和人民最深沉的爱。

我从艾青的诗中领悟到了善良、坚忍、勤劳的真正含义。“善的源泉潜藏在内心,如果你轻轻推开那扇心中的门,甘甜的泉水就会汩汩涌出。”从这句话中我看出艾青是相信“人之初,性本善”的,每个人生下来都是善良的,我们一定要坚守善良的本心,不被邪恶所腐蚀。对生活多一分善意,少一丝冷漠吧,你会发现生活是如此的美好,充满着生机和欢笑。

一个人要想真正地成长和成熟,挫折是必不可少的。只有经历了足够多的挫折,才能一点点地挖掘出自己身上的不足,从而去改变自己。只有怀着真挚的热情去面对生活,生活才会给予你温暖的怀抱。只有真正坚忍的人才能经历足够多的挫折且不被挫折所打倒,一旦被打倒那就很难再爬起来了。

勤劳能使我们的明天愈发充满活力和勇气,没有人是可以不劳而获的,只有付出了才会有收获。只有勤劳的人才能真正感受到生活的乐趣和美好。艾青便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勤劳、坚忍、善良的人。

我决心向艾青学习,成为一个勤劳、坚忍、善良的人,尽我所能去做一些对社会有益的事情。

第24篇:《艾青诗选》读后感

最近我阅读了艾青的《向太阳》,作者写下这首诗距现在也有半个世纪了。作为《向太阳》当年的一个虔诚而年少的读者,我仍能感觉到面对太阳来临时诗人内心的澎湃,仍能深切地体会到诗人当年创作这首长诗时的崇高而激越的情感。这或许就是艾略特所说的"历史意识又含有一种领悟,不但要理解过去的过去性,而且还要理解过去的现存性。"

几十年来,在我国的诗坛上,有许多轰动一时的诗,往往不到几年就失去了它的"现存性",这种短命的诗,多半是属于缺乏艺术真诚和功利性强的制作。最近十多年也出现了不少这类短期效应的诗作。《向太阳》所以能成为一首经得住历史严格删汰的诗,正是由于它能使当今的读者领悟到历史的现存性和深刻的人生启示。

在这一章节中,作者由昨天写到崭新的一天,太阳就象征着一种新的开始,一种解脱,一种释放,一种希望。回想那段艰难的抗战时期,国家,城市,村庄,小至以个人,都生活在水深火热和黑暗之中。那个时期的人们向往太阳,向往太阳所象征的自由与解脱。终于有一天,初升的那轮太阳,发出了耀眼,却又温暖的光,人们终于获得了自由,他们也虔诚的祈祷,这抹阳光能永不泯灭,给他们的后代,给炎黄子孙留下用他们殷红的鲜血与蜡黄的皮肤混合成的,橘黄色的,太阳光。所以,作者说,太阳,是美丽的,也是永恒的。

在太阳下,诗人已完全超越了自身的一切痛苦的回忆,为我们展示出一片太阳光照之下的曾经蠕动着痛苦灵魂的大自然的美好景象,歌颂了受伤战士的高大的形象,诗人说,他“比拿破仑的铜像更漂亮”,因为这是阳光下最真实的姿态。广场上,人们高喊,“看我们/我们/笑的向太阳/”。少女们背着募捐袋,唱着清新的歌,太阳照着她们的,骄傲的突起的胸脯,和袒露着的两臂,他们,她们,在阳光下,沐浴着午后的阳光,享受着阳光,珍惜着阳光。

这些发自胸腔的语言与歌声,没有任何渲染和夸张,痛苦已成为过去,平平实实的自白,更能使读者能从诗的冷凝的情境中感触到历史的沉重和浓浓的抒情气韵。

生命内部残留的酸痛,只说明必须挣扎好久才能站立起来。这些谁都能真切理解的生理和心理的感觉都切切实实能引起读者许多联想和思考,因而使平实的诗句有了很大的张力和重力。事实上,这种交织着昨夜的伤痛和迎接黎明的生命苏醒时带泪的欢欣,绝不能认为只属于曾经是囚徒的诗人自己对人生的回顾。应当看作是一个为了拯救民族的危难和命运与千千万万祖国的儿女们奔走抗争的赤子的心声。

那个时期的人们,格外珍惜阳光,不是因为那时候的天气不好,而是这阳光,是他们所奋斗而来的,而现在的我们,在阳光的呵护下,是否也做到了珍惜阳光呢?

我想这也就是爱国的意义,珍惜前人所留下的,发扬现在所拥有的,就是为了,让这抹阳光,照耀的更加绚丽,灿烂,耀眼。

第25篇:《艾青诗选》读后感

《艾青诗选》是我国现代的诗词的选集。暑假过半,今天终于把它啃完了。

TOP1《礁石》

“它的脸上和身上,

像刀砍过一样

但它依然站在那里,

含着微笑,看着海洋……”

被浪花怕打得脸面不堪的礁石,伤痕累累。表面上写水浪的无情,实际上却象征着被困难困扰的人。

人,面对坎坷,总是会摔得不成不成样子,容易放弃的人会立刻倒下;坚持到底的人会依然站着,带着一种乐观,微笑地面对生活,这才是一个人应有的魄力。

TOP2《光的赞歌》

“只是因为有了光,

我们的大千世界

才显得绚丽多彩

人间也显得可爱”

“但是有人惧怕光,

有人对光明充满仇视”

“愚昧就是黑暗

智慧就是光明”

世上的人总有明暗两分,我们都崇尚光明,但仍有一些人却把心中的暗念放大。他们想活得权利,有着巨大的野心。

历史上,那些愚昧的皇帝,各个朝代的奸臣,他们把光明的人一个个剥削去,为了不被推翻;把黑暗的人一个个重用起来,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他们无端地压迫别人,为所欲为。

可是,他们错了,因为世界上光明的人多了去了,在一次次的压迫之下,他们只好选择反抗,决定通过自己的努力,捅破黑暗的统治,虽然他们的力量很渺小,但公正和光明定会眷顾他们的,他们会为国家的英勇斗争,一直到底。

……

看似普通的叙述中含着深刻的哲理,我也并不是能看懂每一首诗,也许还需要联系当时的背景。

敬佩艾青,用笔这个犀利的武器,把一个个需要讽刺的社会现象,写成了优美的诗歌,激励着千千万万的人们为国家奋斗。

向艾青致敬……

第26篇:《艾青诗选》读后感

夏日里,午后的太阳逐渐炎热,听着蝉鸣,闻着花香,静静的倚靠在大树下,树荫遮去了骄艳的阳光,捧着一本好书,趁着微风正好,细细品读……

《艾青诗选》共集结了四辑,53篇,是一部集历史性、思想性和艺术性于一体的诗集,其中《大堰河——我的保姆》是诗人第一次使用这个笔名,同时还引起了诗坛的注目。每一篇都让人有不一样的感受,极为真实的反映历史,蕴含着诗人最深沉的情感。

每一个寒冷的夜晚,被封锁的中国都显得特别寂静;每一场初冬的飘雪,大街小巷就被铺上一层崭新的棉被;每一位受压迫的人民,在一次又一次的艰辛困苦中度过。诗人强烈的呼吁着,希望人们能够站起来,在这严重的压迫中直起身板,而此时在囹圄充积的监狱中,有多少哀求着能够被释放的无辜百姓,同时漫天大雪也勾起了诗人艾青对家乡的的思念,对祖国的依恋,对中华千万同胞的无数期望。在想象中那“戴着皮帽,冒着大雪”赶马车的老农显得格外亲切又熟悉;那“蓬头垢面的少妇”、“年老的母亲”、“无数的土地垦殖者”都拥挤在“生活的绝望的污巷里”;那在没有灯光的晚上所写的无力的诗句又能否给中国带来一些光明呢;那被黑夜所笼罩的中国又该如何找到前方的道路呢?

打开窗,用囚犯第一次看见光明的眼看这黎明,是多么真实呀;在街边,各色各样的人在阳光照耀的大路上不停地忙碌着;忆昨天,曾狂奔在阴暗的天幕下,流着温热的眼泪,哭泣我们的世纪;看日出,温暖的阳光照出了海平面最美丽的日出。追着太阳奔跑,

把昨日的伤痛和迎接今日黎明的欢喜交织在一起,虽然昨夜的创伤在身上仍然隐隐作痛,但心中的那股热流,在黎明时分顿时变得豁然开朗,使心灵得到了一次解放。这次最美的日出是最爱的祖国的日出,就仿佛他第一次看到黎明时的光辉似的。那袒露着心胸迎向日出,追逐着太阳的脚步。

暖春,你是第一个给人们送来温暖和笑容,呼唤着人们赶忙春播的;初夏,你率领着雷雨来到了农田,锻炼着在八月即将成熟的水稻;金秋,你帮助人们整理麦场,催促人们更换屋脊上的茅草,因为你知道,对于他们来说更坏的日子还在后头;寒冬,你穿过旷野,越过山岭,不禁在山岩上啜泣。诗人就犹如四季的风,在不同的季节里有着不一样的表现,把现实与想象完美的结合起来,赞美风的精神和洒脱,愿像这风一样能够到达每一个角落去安抚每一个受伤的心灵。

每一辑,都有着诗人对祖国最真挚的爱,哪怕渺小成一片雪花,一缕阳光,一阵清风,也想为国家做出些贡献,表达自己最美好的感受。

黄昏慢慢到来,阳光也变得柔和,伴着微风,夹杂着花香,手拿着一本好书,准备起身回家了……

第27篇:《艾青诗选》读后感

《艾青诗选》用了两天时间就翻完了,抄录了几首诗。整体感觉他的诗歌本身与人们对他的评价(或者说他在诗歌史上的地位)二者之间是非常不相称的,他的大多数诗歌都不是非常出色,只有少数的一些还不错。说他不应该在诗歌史上占那么高的地位,是因为他的诗歌的个人特色不够鲜明,他的诗的风格是那种非常多见、一般的诗,他没有为中国的新诗提供多少新的东西,所以贡献也就有限。

我看完穆旦的诗后说他的诗与杜甫的相类似,可以说是“诗史”,那么与艾青的诗比较起来,艾青的诗更应该享有“诗史”这个名词,他的诗的特色之可以说是题材非常广泛,但相对又集中,概括起来可以说是写出了那个年代贫穷落后中国土地上的欢乐与痛苦,他从国统区到大后方,从农村至前线,从树林到旷野,一一都在他的笔下得到展现,所以说他记录下了那样一个时代是不过分的。但遗憾的是他的记录缺少个性,或者说诗性还不太足,至少在许多诗歌那里是如此,所以这些诗的认识价值、历史价值是不低的,但诗的价值却相对较低。即使是他的《向太阳》、《火把》、《光的赞歌》等有名的长诗,在我看来也并非特别出色。

艾青的诗还有一个特点,就是人喜欢用程度副词,“那么”、“非常”等,而在对事物进行描绘时,声、色、形俱全,从各个方面进行描绘,列举东西时同样如此,所以这就造成他的诗歌的第三个特点,铺张。他喜用排比句,有时甚至是六七个相同的句式,如《大堰河――我的保姆》。但是他的描绘、比喻有个缺点,就是新颖的不多,常常采用的是一些大家经常很熟悉的东西,这样就使得他的诗缺少个人的东西,但这也许正是他的诗广泛传播的原因,因为这样的诗是大众化的,不是贵族的,更容易为大众接受、欣赏,也更容易得到官方的认可。

不可否认,艾青的有些诗是非常优秀的,如《雪落在中国的土地上》,他写道,“饥馑的大地/朝向阴暗的天/伸出乞援的/颤抖着的两臂。”《礁石》,“它的脸上和身上/像刀砍过一样/但它依然站在那里/含着微笑,看着海洋……”多么动人的形象!

艾青的诗质朴、流畅,但不怎么讲究技巧,不注重表达方式的变化,这些也影响了它的审美质量。

第28篇:《艾青诗选》读后感

《吹号者》,是我在这本书中看到最有感触的一篇文章。

吹号者,比起那些打仗的士兵更辛苦。从艾青的诗中:

“吹号者从铺散着稻草的地面上起来了,他不埋怨自己是睡在如此潮湿的泥地上。他轻捷地绑好了裹腿,他用冰冷的水洗过了脸,他看着那些发出困乏的鼾声的同伴,于是他伸手携去了他的号角;门外依然是一片黝黑,黎明没有到来。”

看出他们是被黎明最早惊醒的人。天还在黑暗之中,他们就用浸濡着血迹的铜号吹响带着新希望的黎明。

他没有任何怨言,他甚至认为这是一个神圣的事。他看着山,呼吸新鲜空气,便吹响了铜号,可是谁又能知道在这响亮的号声背后却是吹号者的痛苦。

“当他用自己的呼吸摩擦了号角的铜皮使号角发出声响的时候,常常有细到看不见的血丝,随着号声飞出来……”

艾青也是一位不惜生命的吹号者,他不惧痛苦和劳累,为当时社会的新希望奋斗着,吹号者的脸常常是苍黄的,刚开始我觉得有些夸张,可在后面的阅读中慢慢认为这是对于他们而言在正常不过了。他们在那些蜷卧在铺散着稻草的地面上的困倦的人群里,在那些穿着灰布衣服的污秽的人群里,最先惊醒。

在决不回头的一致的步伐里,在狂流般奔涌着的人群里,在紧密的连续的爆炸声里,他吹着最热烈的号声,激励着热血奋战的战士。在最后的一颗子弹穿过他的胸膛时,他缓缓的躺下了,却没有人发现。

在这首诗里,他为我们在中国历史的广场上塑立了一个吹号者和浸濡着血迹的铜号的形象,让我们在今天仍然能清晰地听到那曾经唤醒了一个民族并激励这个民族奋勇前进的号声,也展现了艾青的爱国情怀。

艾青的诗歌让人荡气回肠。

第29篇:《艾青诗选》读后感

一个有骨气的中国,一段有骨气的光阴,都在艾青的笔下挥洒的淋漓尽致。

慈母深深情,乳儿记心怀——《大堰河我的保姆》。这是一首感人的抒情诗,这首诗描绘了大堰河为作者付出的辛勤及自己一生的悲惨命运。结合作者的背景看,大堰河更像是一位亲生母亲,每天洗衣做饭,晒谷,打扫,干着做不完的农活。在作者受伤时给予抚慰,替作者医治包扎。可他并没有喊过累叫过苦,只因她深爱着自己的乳儿,默默地为他付出。她一生都含着笑,直到坠入死亡的深渊,她流泪了,却只是因为乳儿不在身旁。作者把大堰河比作大地的母亲,对大堰河深切的思念淋漓尽现。读艾青的诗,我感受到拳拳的真情与深深的思念。

士兵的生命是属于战争的——《他死在第二次》。这首叙事诗讲述了一个士兵抗战受伤后再次奔赴战场,把生命交给战争的全过程。这首诗歌的字字句句都是对祖国的满腔热情,其中有一句话:“一个士兵是必须在战争中受伤,伤好了,必须再去参加战争。”可能有人会觉得这是个死循环,并不公平。可我却认为这是一种面对战争毫不畏惧的勇气、一种为国家做贡献的途径。其中两个必须,是下了多大的决心,生死不过在一念之间,又是什么?能让这个士兵养好伤后又重赴前线,战死也无悔呢?是被迫?不,这是一种“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边山”的信仰!读艾青的诗,我感受到拳拳赤子之心。

读艾青的诗,悟出许多道理,更贴切的了解旧中国,让人的灵魂,不,连肺腑也受到震撼!

第30篇:《艾青诗选》读后感

当用手捧起《艾青诗选这本书时,翻开第一篇被艾青优美而朴实的语言所吸引,他的诗不光是写诗,而是借诗来寄托情感。

艾青写的《大堰河――我的保姆》,抒发了对乳母,对故乡的怀念之情,揭露了这个社会妇女悲惨的命运,表达了诗人的强烈爱憎。《太阳》这首诗写于抗日战争期间,当时民族正处于危险之际,艾青借太阳象征阳光、进步、自信,鼓舞和坚定人们的信心,凝聚团结向上的力量,表达了诗人对于民族解放的信心。《黎明》写出了作者对光明的向往,作者将多个场景结合起来一起写,体现在对黎明的迫切期待。对啊,在当年那个时代,人们是多么渴望和平,渴望出现黎明啊。《光的赞歌》写刚结束一年不久,人民刚从黑暗中走出来,作者提及了社会主义的大好前景,表达了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无限向往和期待。

艾青写得好诗还有很多,几乎每一首诗都带有诗人的情操,仔细去品味,会觉得诗人总是在关注中国的命运与人民的生活,他想用笔墨来鼓舞群众,挽救中国。到了新中国成立,作者又将事业转到现代化建设中去,足见诗人是个爱国主义人士。

我们可以通过艾青这位诗人来感受一下我们生活的″艺术″,当然这″艺术″是一种精神一种情怀,但都有着向上的力量。诗人诗中的《吹号者》便展示了一种无私奉献,不是牺牲精神;而《墙》这首诗让我们感受到高、厚、长,激亢高昂的艺术情形;《启明星》让我们看到了追求光明,厌恶黑暗的愿望。

艾青不只诗写得好,他的情操、情怀、精神,都需要我们去细细品味。

第31篇:《艾青诗选》读后感

当我第一次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对它便和一些讨厌的历史书放在一起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是因为它的无趣罢了。

那一日,我和往常一样懒惰地随意拿起的书。看上去清淡优雅的淡绿色加上米黄色的书皮上面写着《艾青诗选》我好奇地翻开了它。

看着一页页目录上不同的诗名,我好奇地读了下去。读着读着,我陷了下去。

艾青是中国现代诗人,原名蒋海澄,笔名莪伽、克阿等。被认为是中国现代诗的代表诗人之一。他的笔触雄浑,感情强烈,倾诉了对祖国和人民的情感。从诗歌风格上看,艾青以深沉、激越、奔放的笔触诅咒黑暗,讴歌光明;在建国以后又一如既往地歌颂人民,赞杨光明,思考人生。他的“归来”之歌,内容更为广泛,情感更为深沉,手法更加丰富多彩。艾青以其充满艺术个性的歌唱成家,实践着他“朴素、单纯、集中、明快”的诗歌主张。

在《当黎明穿上了白衣》这首诗中,有这样的诗句:紫蓝的林子与林子之间/由清灰的山坡到清灰的山坡/绿的草原/绿的草原。"紫蓝的" “清灰的” ''绿的''都是形容词,而且这三个都是表示颜色的词,艾青选了三个色彩鲜明的形容词,就在我心中构成了一副美丽的图画。在这首诗中,诗人还特别注意静与动的结合。一下子就让整首诗活了起来,仿佛整个画面出现在了我的眼前。我似乎进入了诗人的意境中。

在品读《我爱这土地》时,艾青成功地引导我抓住了‘‘土地’’和‘‘鸟’’这两个意象,就知道了艾青以鸟的形象自我比喻,用饱含激情的诗句传达出鸟儿对自己土地的痴情,其实艾青就是想表达自己愿为祖国奉献一切的赤子之心。

时光流转,斯人已逝,诗情永存。无意读到的《艾青诗选》竟让我对于文学充满了情趣,它让我重温了慷慨激昂的历史。或许,这就是艾青想让我们读这本书的目的吧!

第32篇:《艾青诗选》读后感

读了艾青,我才第一次真真切切地体会到“精神”这个词。它不一定非得是黑夜里肆意燃烧的火焰,也不非得是黎明到来时的曙光。一人、一纸、一笔,就足以道精神。

正如鱼的化石,面对外界的事物变换始终沉默不语,但你却不难想象在数万年前,这条鱼儿在水里是怎样欢快地游。这就是精神,更是灵魂。你能从鱼骨中看到江河湖泊,亦能从人眼中看出精神的光芒。

艾青如此。正逢新旧社会交替。面对旧社会的黑暗与恐怖,艾青从不吝啬自己的鄙夷和痛恨,同他又极力追逐光明与希望。他的精神,是《启明星》,驱散黑暗;是《向太阳》,向往阳光;是《春天》,期望美好;是《雪莲》,纯洁地面对人间丑恶。世间污浊我独清,一把烈火向光明!

我何不想拥有这般精神?谁人不想拥有这般灵魂?

小时候看到街上的叫花子,眼神中没有半点希冀,也看不见追求。我也曾听到,一些小商小贩,商讨着等了以后开大超市。我开始思考,人是靠什么活着。读了艾青,我明白了,人活的就是精神。一个人的所作所为,再怎样伟大,也只能影响当代。而如果是他精神的伟大,却可以影响一批人一辈子。这就是精神的力量。

对于艾青来说,生命不息,战斗不止,他与黑暗的斗争永远不会结束。对于他的精神来说,驱逐黑暗,迎来光明是他一生的追求。

新时代的人们,谁都得拥有这般灵魂!

我们作为新时代的少年,必须有着艾青般的魄力与追求,在追逐光明的时候,不忘以自己的精神传递黎明的曙光。同时,我们更要有一个饱经风霜、不屈不挠的灵魂,不论踏足山巅,还是跌落低谷,我们都要时刻记着:精神不倒,人也不败。

第33篇:《艾青诗选》读后感

艾青,浙江金华人,曾在乡下的保姆家中寄养因此对土地和民众产生了依恋的感情。他的求学之路比较坎坷因与父亲的意愿相违背而被中断学费。在他早期的作品中大多流露出一种沮丧愤懑的情绪,在他一段习画的经历中他所形成的色彩感和立体感的思维方式对他后来的诗歌创作产生了比较大的影响。

这本诗选在内容中介绍并阐述了他们的观点。他们认为1937---1941年是艾青创作的高潮期,也是他最高艺术成就的集中体现,而早期和后期作品则是铺垫,过渡和结束。诗选基于客观评价高潮期作品选用较多,早期和后期更像是扮演着一种陪衬的角色。虽然这种取舍让本书看起来有点失衡但作者的艺术成就也会更加突出。诗选也着重挑选作者抗战时期的短诗,短诗的地位在作者的一生当中不容忽视。

在导读中了解到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末因为各种复杂的原因,艾青的诗歌进入了一个较长的停滞期,沉闷期虽然这期间也创作了不少作品但大多价值不高。进入新时期之后艾青重新复出创作出了很多影响很大的诗篇。而与他高潮期创作的作品相比进入晚年期的这些诗篇感情比较沉郁,内敛,深沉手法更为朴素自然,缺点就是艺术感染力没有以前那样强烈了。

读完这本诗选我发现艾青的诗擅长用色彩感强烈,立体感鲜明的画家眼睛和艺术手法,与大地,太阳北方广袤的泥土,民众痛苦的脸色等意象结合。艾青与大多数早期现代派诗人不同也有益于某些乡土派诗人。艾青创作的题材,紧贴民族和民众情感,具有史诗眼光和视野,他也善于捕捉重大历史事件和时代情绪,借以概括中国某一特殊时期的整体感受和思想感情,传达出中华民族最强烈的内心情绪。

艾青是一个一直在文学道路上奋斗的人有过沉淀但他又重新绽放光彩我们在学习上也要学习他的这股冲劲。

第34篇:《艾青诗选》读后感

《艾青诗选》是艾青的诗歌选集,其中的诗歌是艾青经历了“五四”运动,才写出来的。从诗歌的风格上,可以看出艾青先生在解放前激昂、奔放、进取,反对黑暗歌颂光明;建国后一如既往地歌颂人民、礼赞光明。

在“五四”战斗之前,艾青写出来的诗歌一般是描写太阳、火炬、黎明等有象征性的事物,表现出艾青对旧社会的黑暗与恐怖的病恨以及对黎明,光明希望的向往与追求。而在建国后艾青的诗还在歌颂人民的劳动内容更为广泛,思想更为浑厚,情感更为深沉,手法更为多样,艺术更为圆熟。

从艾青的爱国心,我想到了那时的中国还涌现出很多的爱国者……

徐悲鸿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从小学画画,1919年徐悲鸿到巴黎深造在那时中国落后留学生备受欺凌。后来徐悲鸿憋足了学习的劲儿,势为祖国争光。徐悲鸿在1924年画展引起了轰动,使整个美术界震惊。

鲁迅从青年起就立下了“我以我血荐轩辕”的宏伟志向,这证明了有志不在年高,他自觉地把自己的一切献给解放事业。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着甘为孺子中”为传颂的名句。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鲁迅逝世后,全国人民给他献上了“民族魂”的大旗,这正是人民对他中肯贴切的评价。

这就是鲁迅与徐悲鸿的爱国之心,而我们从他们的品质中我们可以学到: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一个国家的希望全在我们少年的身上。所以同学们努力学习,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美好,让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中国,永远屹立在世界强国之林。

第35篇:《艾青诗选》读后感

翻开《艾青诗选》,映入眼帘的是一篇篇精美的小诗,我从《黎明》读到《北方》,从《向太阳》读到《古松》,穿越30年代到40年代,被艾青那忧郁、感伤的诗风深深吸引了。

跟随艾青的脚步,我曾听到“吹号者”发出的辽远的号声,也曾倾慕“黎明”那无比的温柔与丰美。我穿过暗赫色的“山城”,跃过平静而清潋的“青色池沼”,一切都是如此协调。

艾青的诗注重对意象的描绘,但更注重把握超越物象的意蕴。他将“小我”同“大我”联系起来,以深沉、激越的笔触讴歌光明,诅咒黑暗,写着悲壮、高昂的诗歌,描述着黑暗的民族命运。

我爱艾青的诗,因其意象独特。大堰河“含着笑轻轻唤着乳儿的名字”,展现了一位默默无闻的大地母亲对乳儿的牵挂、依恋和难舍;吹号者“以原野给他的清新的呼吸与夹带着纤细的血丝来吹号角”又呈现出一位战斗的鼓吹者、胜利的召唤者。那些意象是朴素的、自然的,是从心灵里流出来的脉息。

我爱艾青的诗,因其思想深刻。《向太阳》中,为我们展现出“眩目的太阳光下曾经蠕动着的痛苦的灵魂”。艾青礼赞太阳,讴歌光明,那个时候的人们正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太阳象征着自由和解脱。太阳从黑暗的时代滚来,它将永不泯灭。《雪落在中国的土地上》这首诗描绘了赶着马车的车夫、蓬头垢面的少妇,一幅幅意象串联出旧中国的图景,也体现了艾青对祖国的忧患之情和一颗赤子之心。艾青的每一首诗,都浸润着他对祖国和民族的深刻思考,描绘着所有爱国青年的中国梦。在那个黑暗的时代中,他以笔伐戈,写下一篇篇高昂、悲壮的诗。通过诗歌,诅咒摧残土地的人,同时激励着广大人民,使土地焕发出生命的活力。他的诗,深深植根于人民和时代的土壤里,是一个时代的象征。

我爱艾青的诗,因其与人民同悲同乐;我爱艾青的诗,因其诗歌的生动、凝练,同时又自然朴素;我爱艾青的诗,因其思想深刻,歌颂光明。

第36篇:《艾青诗选》读后感

当年我有一只芦笛拿法国大元帅的节杖我也不换――阿波里内尔

艾青,最早走向新世界的诗人,他的诗篇无疑,带给人们以更大的动力和希望。《艾青诗选》汇集了爱情一生的情感宣泄。太阳、土地充满希望光明,战争杀戮充斥着厌恶,从光辉岁月中感悟生命与时间。艾青就是这么一位独特的诗人,胡风对她的高度赞扬,――“吹芦笛的诗人”是完美的。

在《芦笛》一诗中芦笛象征艺术,节杖象征权力,借此抨击了帝国压迫者。芦笛像一把火点燃了诗人内心。芦笛还代表着诗人心中彩色的欧罗巴、个性鲜明和大放异彩的世界。这首诗写于诗人囚禁时,他无法直抒胸臆的公开抨击是非不分的权力者。而无笛恰恰可以用来诅咒这些权力者抹灭了艺术文明。所以这首《芦笛》被称为首篇“反叛者宣言”。

“我曾饿着肚子把芦笛自矜的吹,人们嘲笑我,因为那是我的姿态呀!人们听不懂我的歌,因为那是我的歌呀!”这几行个性鲜明的诗,半个世纪前就被许多评论家和诗人所引用,从中我可以知道,艾青,是一个自矜中透着倔强的人。

直到死去,艾青的自矜气质也没有丧失。几十年的牢狱生活没有使他心灰意冷,他还唱着他的歌,令人感动,不已。

但如今,没有人嘲笑他的歌。有的人听懂了,他的歌,清醒又自信。他们将继续。这位吹芦笛的诗人的歌,带给世界光明和自由……

第37篇:《艾青诗选》读后感

将《艾青诗选》捧在手中,感受近代历史的痕迹。

一本橘色的书皮的背后,满载着中国男儿的坚强,勇敢,他们不屈的精神深深地烙印在我们心中。凶狠残忍的帝国列强对我们国家所犯下的一切罪恶,将无法抹去。艾青以他苍劲有力的诗句述说着历史的悲凉。

艾青的《春》:春天了,龙华的桃花开了,在那些夜间开了,在那些血斑点点的夜间,那些夜是没有星光的,那些夜是刮着风的,那些夜听着寡妇的咽泣,而这古老的土地呀,随时都像一只饥渴的野兽,甜吮着年轻人的血液,顽强之子的血液,于是经过了悠长的冬日,经过了冰雪的季节,经过了无限困乏的期待,这些血迹,斑斑的血迹,在神话般的夜里,在东方深黑的夜里,爆开了无数的蓓蕾,点缀得江南处处是春了。

人问:春从何处来?我说:来自郊外的墓窟。作者将战争的胜利比作春天,用了多个那些以及将将土地比作野兽,吸着血,可以从侧面写出敌人的残忍,激烈,死伤惨重,表现出战争胜利的来之不易,是用无数战士的血液换来的,表达了艾青对勇敢无畏,坚持不懈,爱国的战士的赞美和敬佩。

艾青笔下的每一段诗歌都诉说了一段故事,表达对战士品质的赞美,对战争的痛恨。最后呼吁人们和平,反对战争。读着艾青的诗,朗诵着艾青的文案,有种浓浓的爱国情谊涌上心头,眼前拂过战争的一幕幕,不禁握起拳头。

艾青是善良的,他笔下的每一个人的初心都是善良的,是战争的无情,冷漠的改变了他们。人们长时间生活在利益的争斗中,死伤不计其数,战争,也是另一种形式的利益争斗。我们应该保持初心,反对战争,人之初,性本善。

我和艾青一样,让勇敢无畏的人成为我们的榜样,让我们站起来,反正战争,不要在利益的世界里被污秽沾染,我们要保持一颗单纯善良的心。

第38篇:《艾青诗选》读后感

暑假,很喜欢躺在阳台的躺椅上,依傍着落日晚霞的余晖,吹拂着偶尔掠过的微风,倾听着旁边树上夏蝉的吱唧,有时就在这样的环境中去品读艾青的诗,我没有机会处在艾青的那个时代中,而眼前的环境又是如此优雅惬意,我肯定不能完全体会到艾青当时的心情该是有多么的复杂、悲痛和无可奈何,然而从他的诗句的点滴中我依旧可以深深地感受到那种悲切,一首作于1937年12月28日雪夜的《雪落在中国的土地上》,再一次让我见识到了在艰辛的岁月里挣扎的农人——那张被岁月与风霜的利剑折磨得充满沟壑的脸,那根早已被生活的重担压弯了的脊梁,那双因为对生活缺少希望的黯淡的眼眸。我感到的不是心痛,而是怜悯,我很同情那些由于无休止的战争的受害者,对于命运给他们带来的磨难他们只能忍气吞声地接受,而我们这么旁观者只有叹息和悲悯的权利。但当我读到“中国的痛苦与灾难,像这雪夜一样广阔而又漫长啊”,我感到了悲痛,为这个在风雨中飘摇的民族,为这个千疮百孔的国家感到悲痛,我想当时的作者肯定比我更加愤怒、惆怅和悲痛,否则怎么会写出“中国,我在没有灯光的晚上,所写的无力的诗句,能给你些许的温暖么?”这般诗句。雪中的中国在颤抖,在哭泣,正当被黑夜笼罩住的中国又该如何找到前方的光芒。

一篇又一篇无声的诗作,一点又一点充满血泪的词句,这些让我这个无知的读者时刻在期待着迟来的黎明。

终于,我和作者以及广大的劳动人民等到了盼望中的曙光,一篇《黎明的通知》仿佛在向世间宣告被黑暗和痛苦吞噬的日子即将走向终结,而新生活的诗篇就要开启,从作者的欢快隽永的文字间我读出了字里行间流露出的那种喜悦,作者是光明的使者,将光明与喜讯传播开去,“打开所有的窗子来欢迎,打开所有的门欢迎”,甚至是让汽笛鸣响,让号角吹响来欢迎,欢迎这让中华四万万同胞欢呼的讯息,读到此,才觉得一直绷紧的那根心弦现在松了下来。

或许真的是一首诗一种心情吧,读了《艾青诗选》里的很多诗,发现都是在感叹人民生活的艰难困苦,为民族命运的担忧和一直追求光明,当我遇见《盼望》时,我却又是另一番心情。

都说我们的人生就像是在茫茫大海上航行的帆船,我们不仅是船长,还是水手,舵手,艾青说“一个海员最喜欢的是起锚所激起的那一片洁白的浪花,另一个海员最使他高兴的是抛锚所发出的那一阵铁链的喧哗,一个盼望出发,一个盼望到达”,这是我最喜欢的诗句

之一,因为少了悲怆的气息,呈现的是一种豪迈慷慨的气魄。不管是盼望出发还是盼望到达,这样的海员都是勇敢坚毅的,他们不怕远方未知的惊涛骇浪,不怕前方的狂风骤雨,有了这份盼望,他们会果敢地克服即将面临的任何艰难险阻。我扪心自问,我心里有这种盼望吗?答案是模糊的,因为我并不能找到那份清楚的盼望。

记得在大一的一次大学生职业生涯课上,老师让我们轻轻闭上眼,聆听着优美的轻音乐,让我们想着我们的未来,可是当时我的脑海中总是一片空白,我不知道将来会在什么样的公司里工作,不知道可能会有怎样的经历,不知道将来的家是什么模样……可当老师问道有多少人可以清楚地看见自己的将来的生活的,我发现全班150人只有4,5个人举起了手,我认识到原来大学生对于自己的未来是如此的一无所知,就算是小学生也会大胆地想,但我们现在都少了那种儿时的魄力了,儿时那种纯真的理想在如今看来好像成了荒诞的幻想。没有了心中的盼望,我们便不会更加努力地生活,我和大多数人一样感觉上了大学以后变得颓废了,变得庸碌了,我曾经多次寻求原因,可总是不了了之了,现在我坚信了,真正的原因就是我们已经缺少的那份“盼望”。

读完《艾青诗选》,我真正认识到了一个“用生命为祖国颂唱”的艾青,“一生关心劳动者生活”的艾青,最重要的是我想我得到的不仅仅是那个时代的悲惨生活的写照,更多的是关于那个时代的思考以及我现在大学生活的思考,我会深思,就算少了艾青所说的那清晰的“盼望”,我也会找寻近期的“盼望”,我会像那些海员一样,盼望着我的大学生活的出发,盼望着我以后理想生活的到达。

第39篇:《艾青诗选》读后感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艾青

读完《艾青诗选》,心灵就被略有点偏冷的灰色填满了。那一首首诗里所蕴含着的沧桑而厚重的忧郁,仍然久久萦绕在记忆中。

艾青的诗,总是让我想起“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情怀。他以悲悯的心,爱着天下每一个遭受不平等的人民。他的悲伤和痛苦,从来不是出于自己的利益。“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谁也不愿意看到,古老的民族几千年来栖居着的土地,在敌军的铁骑下正奄奄一息。山河破碎,生灵涂炭。面对时事的艰辛,逃避现实显然是懦弱的,所以艾青没有选择逃避。在那个特定的时代里,在人民的苦难目前,“小我”是微不足道的,而是需要有“大我”的情怀。所以,艾青勇敢地担负起了责任。朴实无华的文字里,流淌着悲天悯人的情怀:“我爱这悲哀的国土,古老的国土——这国土养育了为我所爱的世界上最艰苦与最古老的种族。”诗中传达的,还有对光明热烈的渴求和讴歌:“一切的美都和光在一起”“在黑夜把希望寄托给黎明/在胜利的欢欣中歌唱太阳”。几千年来,从屈原写下的“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开始,对人民无私的热爱,“以天下为己任”的情怀,可以被认为是负责任的知识分子创作的永恒主题,是现实主义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艾青的诗里,没有“黄河在咆哮”那种尖锐的战斗意志,因为这种情感有时是略带盲目和幼稚的。艾青的诗传达出来的,是“北方是悲哀的”那样深刻的无力感,离劳苦大众的真实生活更近。读来仿佛棉花堵在胸口,有时候让人感到有些鼻酸。

在艾青的诗中,常常可以见到“黎明”“太阳”“火把”,不难看出,它们具有非常明显的象征意义。艾青对黑暗旧社会的痛恨,对光明的热烈向往和渴求,蕴含在这些意象中;而这些简单的意象,也使得他更容易将热爱和诗情献给所有人民,从而和人民紧密联系在一起。抛弃掉一切无用的矫饰,艾青从古体诗繁琐的韵脚、字数、行数等等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了,因此,他所表达的情感显得更为深挚,直达读者的内心。

读一读《艾青诗选》吧,你将会领悟到一个人所能拥有的最宽广的心灵,以及最伟大的情怀。

第40篇:《艾青诗选》读后感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读着这情深意切的诗句,相信你的内心也一定会掀起情感的狂澜,这是著名诗人艾青在《我爱这土地》一诗中饱含热泪唱给大地母亲的赞美诗。

这首诗创作于一九三八年。当时,日寇的铁蹄在中华大地上恣意肆虐,短短的时间,日本侵略军就连续侵占了华北、华东、华南的广大地区。在国土沦丧、民族危亡的紧急关头,艾青,这位忠贞不渝的爱国诗人,不仅积极投身于抗日救亡运动的洪流中去,还用他如椽之笔倾诉自己对深重灾难的祖国的挚爱,用壮丽的诗篇为中国人民抗击日本侵略者吹响了战斗的号角。

在《我爱这土地》诗中,诗人采用象征手法,将自己化身为一只多情的鸟,含蓄而深切地表达自己对祖国的深情、对同胞的热爱。诗中的这只鸟,没有鹦鹉、白鹭俏丽的容颜,也没有黄鹂、鹧鸪清脆的歌喉,但它有一颗深挚的爱国之心,有一腔浓烈的忧民之情。只要活着,它就要用嘶哑的喉咙为土地、河流、风和黎明不懈地歌唱;死后,它也要连羽毛也腐烂在土地里。这一感人的形象,让那泣血的杜鹃也逊色不少。

众所周知,我们脚下的这块土地,曾经是那样的美丽、富庶,它哺育了一代代炎黄子孙,孕育了灿烂辉煌的文明。曾几何时,日本侵略者的蹂躏让它变得满目疮痍,这怎能不激起诗人满腔的哀痛与无比的义愤。透过那嘶哑的喉咙,我们强烈地感受到一个为拯救大地母亲而奔走呼号的赤子之情。不管眼下的土地多么破碎沉沦,诗人的爱始终深挚执著,无怨无悔。他仍用嘶哑的歌声去慰藉大地母亲惨痛凄苦的心,去激发华夏儿女的义愤。诗人深知,这块土地养育的儿女是不会屈服于一切外来侵略者的,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的信念早已深深地镌刻在大地儿女们的心中。

听,悲愤的河流永远汹涌着鲸波巨澜,那是千千万万英雄儿女的响彻天宇的怒吼;听,激怒的风无止息地吹刮,那是千千万万英雄儿女前仆后继、奋不顾身的精神体现。诗人坚信:这块灾难深重的土地,在她的优秀儿女浴血奋战抗争之下,一定会重新焕发生机。诗人坚信:那无比温柔的黎明已从林间迈着矫健的步伐走来!为了黎明到来、曙光朗照,诗人就如那只鸟儿一样,毅然选择奉献自己战斗牺牲。在我们心目中,这是一只伟大无私的鸟,在完成了歌唱的使命之后,含笑投入大地母亲的怀抱,并渴望连羽毛也一齐腐烂在土地里面。鸟儿对土地的痴情,正是革命者视死如归的精神写照和诗人为土地彻底奉献的艺术体现。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这句诗,字字千钧,声震于耳,响遏行云。这是一位时代的吹号者用热血谱成的千古绝唱,更是一位爱国诗人光辉灿烂的人生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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