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主义读后感汇集100条-读后感
国富论读后感1
忙里偷闲拜读了亚当斯密的《国富论》,觉得很受启发,它给我带来了深刻的感受,并明白了什么样的书才能称得上划时代的巨作,什么样的人才配得上“经济学始祖”的称号。《国富论》的首次出版标志着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诞生,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方面,《国富论》起了重大的促进作用。亚当·斯密反对政府干涉商业和商业事务、赞成低关税和自由贸易的观点在整个十九世纪对政府政策都有决定性的影响,并延续至今。
亚当斯密于1768年开始着手著述《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简称《国富论》)此书共分为五篇,总计三十二个章节,分别讨论了劳动生产力增进的原因,资财的性质及其蓄积和用途,不同国家中财富的不同发展,政治经济学体系和君主或国家的收入等几个方面的问题。全书基本涵盖了古典经济学派所讨论的所有问题,并对各个问题进行了最基本的理论阐述,对后世经济学家的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书中,斯密首先阐述了他的劳动价值论。他认为一国国民每年的劳动,本来就是供给他们每年消费的一节生活必需品的源泉。构成这种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或是本国劳动的直接产物,或是用这类产物从外国购进的物品。而劳动的生产率要受下述两种情况的支配:第一,一般地说,这一国国民运用劳动,是怎样熟练,怎样技巧,怎样有判断力;第二,从事有用劳动的人数和不从事有用劳动的人数,是什么比例。不论一国土壤、气候和面积是怎样,它的国民每年供给的好坏,必然取决于这两种情况。
紧接着又论述道,劳动生产力上最大的增进,以及运用劳动时所表现的更大的熟练、技巧和判断力,似乎都是分工的结果。他认为分工有以下的好处:劳动者的技巧因业专而日进;劳动置换的时间减少;简化劳动和缩减劳动的机械发明,使一个人能够做许多人的工作。当论及分工产生的原因时,斯密认为劳动或者说职业的差异并不是分工产生的原因,而是分工所带来的结果。分工起因于交换的能力,分工的程度,因此总是受交换能力大小的限制,换言之,要受市场广狭的限制。市场要是过小,那就不能鼓励人们终生专务一业。因为在这种状态下,他们不能用自己消费不了的自己劳动生产的剩余部分,随意换得自己需要的别人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他举了一个制针的例子。一枚小小的针的制作,竟然需要十八道工序。如果让一个人从头做到尾,一天恐怕连一枚也完成不了。但是,如果分工协作,每人负责一、二道工序,一人一天却可以做4800枚。分工何来如此神力?其实,道理很简单,分工可以使劳动专业化,可以提高劳动的熟练程度。
至于交换产生的原因,斯密认为,主要源于人们的利己心,希望把自己不用的物品去换取别人的,对自己有用的物品。既然有了交换,那么就必须有交换的媒介。这时斯密介绍了各种交换媒介,如牲畜、贝壳、烟草、鞣皮等,当然还有贵金属。那么这些媒介与交换物之间的交换价值比例是如何确定的呢?斯密把这个问题分成三点进行阐述:第一,什么是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即构成一切商品真实价格的,究竟是什么;第二,构成真实价格的各部分,究竟是什么;第三,什么情况使上述价格的某些部分或全部,有时高于其自然价格或普通价格,有时又低于其自然价格或普通价格?换言之,使商品市场价格或实际价格,有时不能与其自然价格恰相一致的原因何在?
斯密认为,交换是人与生俱来的倾向,欲将取之,必先予之,由于交换而产生了分工。那么,商品的交换价值如何确定呢?斯密明确地指出:“劳动是衡量一切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这就等于说,商品的价值取决于劳动。但是斯密同时声称,这个理论只适应人类社会的野蛮时代。一旦资本积累起来,投入到企业,或是土地变为私有,情况就要另当别论了。因为此时的劳动产品,不再全部归劳动者所有,其中一部分作为利润和地租,被雇主和地主收入囊中。由此,斯密又得出了一条结论:在资本积累和土地私有发生之后,决定商品价值的就不光是劳动了,利润和地租也得算上一份。这样一来,工资、利润和地租,就不仅是一切收入的来源,而且还是“一切交换价值的三个根本源泉。”如此,斯密就不知不觉地由劳动价值论,转到三种收入决定价值的理论上去了。马克思把三种收入决定价值的理论,叫做的“斯密的教条”,后来的西方经济学的不少理论,如生产费用论、节欲论等,都可以从它那里找到思想源头。斯密揭开了商品价值的神秘面纱,的确功不可没,但另一方面,在价值问题上他又含糊其辞,举棋不定,给后人留下了许多模棱两可的答案。后来的经济学家各取所需,斯密的哪一种解释对他们的胃口,便采纳哪一种。甚至连那些势不两立的学派,也能同时从斯密那儿,找到本派发端的痕迹。
亚当·斯密认为,每一个人行为的动机,主要是在于利己,求得自己的利益。利己心是人类一切经济行为的推动力。他还认为利己心这并不是值得反对或摒弃的;他相信,个人自私可以有助于整个社会的福利。
在《国富论》中,有读者为其内容分为七个方面,值得一读。
一、“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亚当·斯密认为,每一个人行为的动机,主要是在于利己,求得自己的利益。利己心是人类一切经济行为的推动力。他还认为利己心这并不是值得反对或摒弃的;他相信,个人自私可以有助于整个社会的福利。
二、分工是提高生产率的关键。分工的发展以及劳动划分为越来越精细的专业化作业,这是正在出现的工厂制度的主要结果。有了分工,同样数量的劳动者就能完成比过去多得多的工作量。
三、劳动价值论。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
四、反对殖民地政策。亚当·斯密主张自由贸易,所以对于殖民地国家在殖民地造成的经济垄断表示反对。在他看来,对殖民地及其统治国双方都是有害无益的。
五、主张“自由放任”。亚当·斯密强调,只有对内对外的商业不受任何限制,才能使一个国家得到充分的发展与繁荣;同时他反对各种公司的垄断。另外,他还主张国家与国家之间应像个人与个人之间一样实行分工,并极力倡导自由贸易。
六、政府的主要职责。亚当·斯密对于政府的职责规定得相当具体。他认为,政府的主要任务在于对外抵御敌国,对内执行司法;政府的另外一个重要职责是“创建并经营某些公共工程”。这也是我们现在称之为“公共事业”的各种设施。
七、教育的重要。亚当·斯密认为教育社会底层民众,国家虽得不到什么直接的好处,但总比让民众无知识,不受教育的好。他指出,在自由国家,政府安定主要靠有力的舆论,因此,公众教育程度愈高,受教育愈多,越有公正的判断的能力。从这个角度讲,政府对于教育的推动,实不可稍有疏忽和闪失。
我认为,亚当斯密在书中也表达着一个重要的思想,就是,在劳动中,要确定两个不同的劳动量的比例,往往很困难。两种不同工作所费去的时间,往往不是决定这比例的唯一因素,它们的不同困难程度和精巧程度,也须加以考虑。一个钟头的困难工作,比一个钟头的容易工作,也许包含有更多劳动量;需要十年学习的工作做一小时,比普通业务做一月所含劳动量也可能较多。但是,困难程度和精巧程度的准确尺度不容易找到。诚然,在交换不同劳动的不同生产物时,通常都在一定程度上,考虑到上述困难程度和精巧程度,但在进行这种交换时,不是按任何准确尺度来作调整,而是通过市场上议价来作大体上两不相亏的调整。这虽不很准确,但对日常买卖也就够了。
通过这么多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国富论》中的不少论点跟马克思《资本论》中关于劳动价值论的观点,极为相似。不仅是这些,《资本论》中的很多其他的观点也可以在《国富论》中追根溯源。
亚当斯密渊博的知识和对事物细致入微的观察绝对能让任何人折服。它涉及到劳动价值理论、分工理论、货币及价格的解释,以及利润、工资、地租、资本、税收、贸易等等的分析。再看书中提到的行业,从英格兰的制造业、到苏格兰的牧业,到印度的种植业,到北美的金银矿业,还有海上运输业、造船业、农业、建筑业,林林种种。
除此之外,还有各种社会的现象,如政府的法令、贸易的限制、工会、垄断等等。斯密在阐释自己的推断的时候,总会旁征博引,让读者不得不信服。
斯密的推断从实践的观察中来,往往一句话就能点明背后的规律,而又给人留下许多思考的空间。试举一例,“什么东西增加了生产食物的土地的产出力,它就不仅增加了被改良土地的价值,而且也给许多其他土地的生产物创造了新的需求,从而使其他土地的价值也增加了。”这句简短的话一下子就点出了市场的多个规律。
所以,《国富论》是一本难得的巨著,细心的拜读也实在是一种心灵深处的极大享受,也可以说,在我的人生道路中,它将起着指引的作用。
国富论读后感2
在一个美妙的午后,笔者有幸浏览到现代经济学之开山之作——《国富论》,笔者便怀着几分激动与崇敬之情开始了这一次的神游之旅。需要在那里在那里说明的是,富论》的首次出版标志着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国富论》的首次出版标志着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需要在那里说明的是,《国科的诞生,亚当斯密也因此声名显赫,被誉为“知识渊博的苏格兰才子”亚当·也因此声名显赫,被誉为科的诞生,亚当·斯密也因此声名显赫,被誉为“知识渊博的苏格兰才子”。
《国富论》共分五卷。它从国富的源泉——劳动,说到增加劳动生产力的手《国富论》共分五卷。它从国富的源泉——劳动,说到增加劳动生产力的手——分工。因分工而引起交换,由交换而产生交换媒介——货币。再由货币解分工。因分工而引起交换,由交换而产生交换媒介——段——分工。因分工而引起交换,由交换而产生交换媒介——货币。再由货币解析商品价格及商品价值,以及价格的构成成分——工资、地租和利润。进而联系析商品价格及商品价值,以及价格的构成成分——工资、地租和利润。进而联系整个政治经济体系,阐述其内在联系。整个政治经济体系,阐述其内在联系。《国富论》作为现代经济学开山之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观点和理论,也正因《国富论》作为现代经济学开山之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观点和理论,也正正因如此,它有许多发人深思之处。而笔者对于《国富论》中“分工”观点尤为感为如此,它有许多发人深思之处。而笔者对于《国富论》中“分工”的观点尤为感兴趣。因此,本文也是笔者对于《国富论》中分工观点的有感而发。兴趣。因此,本文也是笔者对于《国富论》中分工观点的有感而发。“劳动生产力上最大的增进,以及运用劳动时所表现的更大的熟练、技巧和”这是亚当·斯密在第一章的开头语。为了使读者决定力,似乎都是分工的结果。这是亚当·斯密在第一章的开头语。为了使读者亚当更加明白分工在社会生产力的进步上所发挥的巨大作用,亚当斯密进而举了扣亚当·更加明白分工在社会生产力的进步上所发挥的巨大作用,亚当·斯密进而举了扣针制造业的例子来加以说明。由此,咱们也知道正因有了分工,同数量的劳动者就能完成比过去多得多的工作量。其原因有三点:第一点就能完成比过去多得多的工作量。其原因有三点:第一点,劳动者的技巧因专业工作量。其分工而日渐进步。劳动者熟练程度的增进,势必增加他所能完成的工作量。第二点,由一种工作转到另一种工作,通常需要损失不少时刻。有了分工,就能够免除这种损失。第三点除这种损失。第三点,许多简化劳动和缩减劳动的机械的发明,使一个人能够做许多人的工作。从分工开始,亚当斯密接下来谈到分工的缘由:人类的物与物交换。正因亚当·从分工开始,亚当·斯密接下来谈到分工的缘由:人类的物与物交换。正因人类有物与物交换的意愿、需求,继而产生劳动分工。劳动分工又引起更大范围的物与物交换。在那里亚当斯密谈到亚当·谈到“的物与物交换。在那里亚当·斯密谈到“例如,在狩猎或游牧民族中,有个善于制造弓弩的人,他往往以自我制成的弓弩与他人交换家禽或兽肉。结果,他发觉,造弓弩的人,他往往以自我制成的弓弩与他人交换家禽或兽肉。结果,他发觉,与其亲自到野外捕猎,倒不如与猎人交换。正因交换所得却比较多。为他自身的利益打算,他只好以制造弓弩为业。于是,他便成为一种武器制造者。另有一个人,因长于建造小茅房或移动房屋的框架和屋顶,往往被人请去造屋,得家禽兽肉为酬。于是,他发觉,完全献身于这一工作对自我有利,因而就成为一个房屋建筑者。同样,第三个人成为铁匠或铜匠,第四个人成为硝皮者或制革者。这样一来,人人都必须能够把自我消费不了的自我的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拿来换得自我所需要的别人的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得自我所需要的别人的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这就鼓励大家各自委身于一种特定业务,使他们在各自的业务上磨练和发挥各自的天赋资质或才能。”
在那里笔者注意到,亚当·斯密谈到的这种生产力分工中,分工得以进行的在那里笔者注意到,亚当·斯密谈到的这种生产力分工中,分工得以进行的亚当一个必要条件是人们感到他从事这一份行业更有利于自身的生存发展。简单的讲,即他从业于此行业,必须有劳动剩余部分同大家交换。从那里,笔者联想到当今社会青年择业的现实问题。据亚当斯密的分工理论折射出的择业观,咱们亚当·当今社会青年择业的现实问题。据亚当·斯密的分工理论折射出的择业观,咱们也许能得到一种正确的引导。当今社会纷繁复杂,其中,职业的多种多样更是充分地佐证了这一点。职业的多样性正体现了分工的精细程度。的多样性正体现了分工的精细程度。人们对职业的选取正是其对社会生产力分工的用心参与。与分工之初人们选取的目的一样,此刻,人们择业也是为了得到尽可能多的满足生存的资料。类似的,现今人们择业也得根据自身的优势条件进行选取。这样,不仅仅有利于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同时也有利于社会的整体进步。这样说不免泛泛而谈,从而陷入泛泛论。咱们不妨假想,如果爱因斯坦没有选取他擅长的领域:物理,那这天物理学的发展会是怎样一个局面,爱因斯坦”“爱因斯坦”对于世人又是怎样一个名词。这一切让人让人不可想象,或许物理学较现今而言倒退对于世人又是怎样一个名词。这一切让人不可想象,或许物理学较现今而言倒退百余年,又或许没有根本性的差距,或者比现今更加进步。但是,有一点咱们可今更加进步。但是,有一点咱们百余年,又或许没有根本性的差距,或者比现今更加进步。但是,有一点咱们能够确定的是,如果爱因斯坦没有选取他所擅长的物理领域,那么以确定的是,如果爱因斯坦没有选取他所擅长的物理领域,那么在现今物理学中的是,如果爱因斯坦没有选取他所擅长的物理领域,那就不存在这样一个近乎疯狂的名词“爱因斯坦”这样一个近乎疯狂的名词就不存在这样一个近乎疯狂的名词“爱因斯坦”爱因斯坦的成就和他对世界的贡。献,这些种种无论对于爱因斯坦又无论是是对于整个社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整个社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这献,这些种种无论是对于爱因斯坦又或者是对于整个社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这些伟大的成就便得益于其发展了自身擅长领域。那里,还有一个人或许更具有说服力,那便是被誉为诗仙的李白。众人皆知那里,还有一个人或许更具有说服力,那便是被誉为诗仙的李白。众人皆知还有一个人或许更具有说服力李白在年少的是,李白在年少时一心想要考取功名,从而入朝为官。幸而李白最终未能了愿。正是这样,他得以在自我擅长的领域发展,造就了一代诗仙。这对于李白,对于社会都是一种更好的结果。试想,如果李白顺利考取功名,并且顺利入得仕途,社会都是一种更好的结果。试想,如果李白顺利考取功名,并且顺利入得仕途,据李白的性格或许便会被埋没在滚滚仕途之中,整日蹉跎岁月。世上也就那么依据李白的性格或许便会被埋没在滚滚仕途之中,整日蹉跎岁月。世上也就没有“诗仙李白”一说。他所留下的宝贵的精神财富也没有“诗仙李白”一说。他所留下的宝贵的精神财富也就不复存在。而李白在文学上对于社会的贡献是极其重要的。幸而李白发扬了他所擅长的一面。的贡献是极其重要的。上对于社会的贡献是极其重要的。幸而李白发扬了他所擅长的一面。因此,择业对于一个人甚至整个社会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而根据分工论来择业尤为重要。
以上是笔者从亚当斯密《国富论》分工思想中感悟到的一丝拙亚当·择业尤为重要。以上是笔者从亚当·斯密《国富论》分工思想中感悟到的一丝拙见。诚然,从《国富论》中笔者还看到许多如星点般璀璨的思想,时时发人深思。这令笔者怀着更加崇敬之情,结束了这一次的旅程。
国富论读后感3
每个国家成员的劳动都是为本国国民带给生活所需的必需品和便利品,或者是用这部分产品换取外国的必需品和便利品。影响一国成员数量多少的原因,也就是说劳动带给的必需品和便利品数量的多少的原因。斯密说有两个:一个是劳动者劳动技能的熟练,也就是此刻所说的生产力,一个就是从事有用劳动和无用劳动的比例。相对这两点,第一点的影响更大,正因在历史的长河中,有很多礼貌未开化的种族中,人民有时候务必抛弃或者杀死其中的老弱病残,以保证种族的延续;在许多礼貌开化的社会中,总是有许多从事无用的劳动的人,比如古代的官员和军队!
劳动分工使得同样数量的人,生产的商品大大增加。这要归因于三种状况:第一,每一个工人只从事一种工作,能提高劳动熟练程度;第二,节约了从一种工作转换到另一种工作的时刻;第三,发明了一些机器,大大提高劳动效率。那造成分工的原因是什么,正因在人类族群内部是禁止偷盗和抢劫,因此某个人想要获得某种物品只有两种途径:一种是自我劳动获得,一种透过交换获得。在族群内,某些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比如善于制造弓矢的人发现自我专心制作弓矢比自我去打猎更有利;比如善于造房的人发现自我专心造房比种田更有利,于是他们就是专心从事某种劳动了,分工就产生了。交换引起了分工,分工的程度必然受到交换潜质即市场范围的制约。正因市场太小,劳动者无法用他们自我消费不完的剩余劳动产品来随意换得需要的别人的劳动产品。最先开化的种族都是在河流附近,正因在交通不发达的时代,相对来说,水运对于陆运有天然的优势:第一,水运风险较低,陆运要透过野蛮民族的领地,危险较大;第二,成本相对较低,透过水运需要的人数和交通工具较少。因此由于水运的好处巨大,工艺和产生的改良出此刻水运便利的地方就理所当然,这样改良要很久才会传到内陆地区。
当劳动分工完全确立后,一个人自我的劳动只需要很小部分就能够满足自我的需求。他务必拿着自我用不完的劳动产品来换取其他人的劳动产品。在交换的过程中,有一些物品得到所有的人的公认,能够换取所有的劳动产品。在这期间,有贝壳、糖很多的物品充当了这个主角,但是最终都被金属所代替。这是正因金属易于保存,易于分割。于是金属货币就这样产生了。
一个人是贫还是富,依照他能享受的生活必需品,便利品和娱乐品的多少和品质决定。商品的价值分为真实价格和名义价格。任何商品的真实价格就等于该商品能使他购得或者支配的劳动量,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是尺度。世间所有财富,最初都是用劳动而不是用金银购买的。虽然劳动是所有商品的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但是商品的价值通常并不是用劳动去衡量的,而是透过商品的名义价格去衡量的。通常而言,劳动也像商品一样有真实价格和名义价格。所谓真实价格就是报酬劳动的必须数量的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所谓名义价格就是必须数量货币。劳动者的贫与富,不是与劳动的名义价格成比例,而是与劳动的真实价格成比例。劳动的真实价格,一年一年的来说货币更容易体现。一个世纪来说谷物更容易体现。
在资本积累和土地私有之前,劳动是决定各种物品相互交换的主要标准。比如,两个小时劳动才能获得的物品的直接必定两倍于一个小时就能获得的物品。如果要让资本投入生产,务必给其相应的报酬(也就是资本利润),这个时候资本也参与了劳动产物的分配,资本的利润与资本的规模有关。土地私有化之后,地主会要求土地上所有的产物中的一部分会自我(也就是地租),这个时候地租也参与劳动产物的分配。劳动不仅仅衡量价格中分解为劳动那一部分的价值,而且衡量价格中分解为地租和利润的那部分价值。分开来说,每一件商品的价格或交换价值,都是由这个是那个部分全数或者其中之一构成。合起来说,构成一国全部劳动年产物的商品价格,比如由这三个部分构成,并且财富就是以这三种方式在不一样的国民之间分配。一国财富的劳动产物的普通或平均价值是逐年增加,还是逐年减少要取决于工资,利润以及地租是以怎样样的比例在国民间分配。
商品的自然价格就是一种商品如果不多不少恰恰等于生产,制造这商品乃至运送这商品到市场所使用的按自然率支付的地租,工资和利润,这商品就是按自然价格出售的。商品的市场价格就是商品通常卖出的价格。商品的市场价格有时高于自然价格,有时低于市场价格。市场上愿意支付自然价格的人,称为有效需求者,他们的需求是有效需求,正因这种需求使得商品的出售可能实现。市场上任何一种商品的供售量,如果不够满足这种商品的有效需求,那种愿意支付自然价格的人就不能得到他们所需求的数量,他们当中有些人,宁愿支付高价格也不愿意得不到商品。于是竞争便在有效需求者之间发现,市场价格高于自然价格,价格上升程度大小,要看货品的缺乏程度和竞争者富有程度和浪费程度的大小。反之,如果市场上的供售量超过了这种有效需求,这种商品就不能全部卖给愿意支付自然价格的人,其中的一部分务必卖给出价较低的人,市场价格于是低于自然价格。下降程度的大小,要看卖方怎样急于要把商品卖出,易腐的物品比耐久性商品在卖方之间竞争更大。市场价格虽然能长期高于自然价格,但是却不能长期低于自然价格。如果市场价格低于自然价格,必然是工资,利润或者地租中某一方或全部都不能到达自然率。这样这三方肯定抽掉
一部分,使商品数量接近有效需要量,向自然价格靠近。自然竞争的市场价格一般都是卖方能承受的最低价格,垄断的市场价格都是有效需求者能承受的最高价格。
关于劳动工资和利润,如果一个人透过劳动不能获取养活自我,那他务必透过坑蒙拐骗来获取他活下去的必需品。因此在制定最低工资时务必要让劳动者能养活全家人。最高工资不是出现最富裕的社会,而是出此刻最快富裕的社会,也就财富增加最快的社会。在不断进步的社会资本具有较低的利润,劳动者具有较高的工资;在财富停滞的社会资本具有较高的利润,较低的工资;在即将衰退的社会,资本具有最高的利润,最低的工资。
国富论读后感4
我对经济学的认识向来笼统而宽泛,咱们说《国富论》是西方经济学的圣经,不如说他是西方政治经济学的圣经来的准确。通读《国富论》,斯密大致想告诉读者的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大致历史及其中的规律,并且告诉咱们要如何才能使得一个国家健康得走向富强。个人觉得,在《国富论》中是有一些贴合当时英国社会的问题,然而正如编者所说,这毕竟是3个多世纪前的作品了,毕竟会有一些对于现今世界来说不是问题的问题在书中出现,然而读完《国富论》后,我还是有了一些新的认识和思考。
首先,社会分工导致了社会经济的繁荣,正因工人们能够更加熟练而专心地做某一件事情。然而斯密认为,人们在分工前,在各行业表现出来的天赋差异是很小的,相反,practicemakesperfect,人们在社会分工才能上的不一样是分工的结果。因而我认为,从伦理学上说,不一样职业之间的歧视是不合理的,术业有专攻,要是在原始社会,不一样职业之间的差别也只是物物交换时交换的物品不一样罢了。另一方面,我本以为人们的天赋可能是存在很大差别的,比如有的人说我不钟爱学数学,不钟爱这个那个的,我分析个人经历及对周围人们行为的思考后认为,这些只但是是借口罢了。人们是不存在譬如“我学不好数学”的说法的。只但是是你在从事某项工作初期,是否有所成,是否得到褒奖,是否树立了足够的自信。当你得到认可后,一般状况下你会钟爱所从事的工作,从而更加多地练习,练习越多,越是精于之,渐渐地,便成为了这方面的专业人士或是能手。反之则越发认为它枯燥无味,无法在工作中找到乐趣,渐渐便远离这一行了。卡耐基认为,人们在娱乐活动中和工作中都能得到乐趣,然而那些只能在娱乐中找到乐趣而无法在工作中找到乐趣的人是可悲的,正因他将在生计中挣扎而并不愉悦。因此what ever you do,do it well.
斯密认为,社会要发展,市场就要广阔,市场要广阔,交通物流就必须要便利,这样才能有足够的'洞来填满人们不断提高的生产效率(或者说分工程度与交换价值)。
第二,此书给了我关于货币的一个新的认识,虽然还不全面,然而我却不由得对手中着看似理所当然的纸币的存在感到惊叹。
斯密认为,货币是一种每个人都想拿来交换的东西(不得不说,每个人内心对黄金发自内心的喜爱的确为经济的繁荣带来了益处,且碰巧的是,黄金还很易于分割)。而纸币代替金银成为货币的方便之处在于纸币制造费用比铸币便宜且鉴别假币比鉴别黄金纯度简单。人们对纸币的信任,是建立在人们对政府的信任上的,而这一信任的普遍达成从某方面说也是来之不易的。(参考资料:货币与信任——郑也夫)
第三,说到货币,咱们便不得不说财富。货币与财富是紧紧相关但却完全不一样的东西。财富是与消费这个动作紧密关联的,财富的目的就是为了消费,也就是说,消费品,其实就是财富,一切能够被耗损成为垃圾的东西就是财富。换句话说,要是黄金除了当作货币没有任何作用(首饰饰品业)且不会耗损,那么采金业所创造的社会财富就是零。然而就算是纸币会被耗损,因而货币就像是一个国家的消费品,一台汽车一样,国家要用它,因此造币业工人劳动生产的纸币可否认为是国家的消费品呢?但货币很定不是市场的消费品,因而货币只能代表购买力(在某种信任下),而不是财富。因此货币的价值,就应总是与国民生产的价值相匹配的,否则货币价值便会改变。
此外就是作者对发展国家的一些看法,物流通商业,做国内物流最能促进国家的发展,而帮其他国家做物流,商人只能得到的是资本利润,却为其他国家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基于前应对财富的解释,咱们就应能够像这样明白,为什么像阿富汗,非洲,阿拉伯地区这样盛产钻石,金银以及石油的地方却很难发展为富足的国家,正因他们国内生产的可供消费的食物,布料是很有限的,国家超多收入来自少数产业,导致贫富悬殊大,社会总体进展缓慢,货物供不应求,超多依靠进口。
个人在书中的另一个体会是关于法律的,在说道法定最高利息时说道,制定过低的利息容易使大多数人作出违法行为,因而我认为,法律应¥%)——、该是保障大多数人的行为而限制少数人的行为。是故法律就应尊重客观规律制定才能有效执行。
书中一句话很有意思“每个人都在为自我所能支配的资本寻找最有利的投资机会,虽然他主观上是利己的,但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必然会把资本用于最有利于社会的方面。”这是否意味着这也是最容易赚到钱的地方呢?
最后我想说的是作者对生产性劳动者明显有偏爱倾向,然而在现今社会,物质条件不断上升时服务也不失为另一种消费品,或者是奢侈品,因而我不认为女佣是非生产性劳动者,她的服务对繁忙的商人来说是很有必要的,它生产的价值也应用她的工资来衡量。(我很好奇GDP是怎样统计出来的,GDP与流通货币量是相匹配的吗?)
此时我发现,经济学,政治学,法学,伦理学,心理学是5门十分有关联的学科。
《国富论》博大精深,涉及政治经济学很多方面,很多部分我很难看懂,例子不足无法明白,故期望以后能在一些教材中对经济学有进一步的了解。那时再看国富论估计会明白更多其中对错。
国富论读后感5
《对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以下简称《国富论》)的作者亚当﹒斯密,在经济学界有近乎神的地位。按约翰﹒梅纳德﹒凯恩斯的说法,至少300年内,人们都将在市场经济中生活,不会有人像阿尔伯特﹒爱因斯坦推翻牛顿力学那样推翻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亚当﹒斯密不仅是一位经济理论学家,他也为这种理论提供了有力的证据与准确的数字,确实做到了“有七分证据,不说八分话”的治学态度,而这种治学态度正是大多数中国经济学家所缺少的态度。所以,熊彼得说亚当﹒斯密注重实际,将各种不同的数字与因素一并考虑,对以后作为抽象的理论奠立了基础。
斯密《国富论》一书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各个不同侧面详细而严谨地论证了如何增加国民财富和促进经济的发展繁荣。他采用了以微观经济分析为基础的宏观分析方法,综合了人性论、法律与政治理论及经济思想理论的分析视角,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经济学理论体系。
运用新兴古典经济学关于劳动分工的理论,分析了劳动分工的决定因素,并进一步结合新兴古典分工理论和新制度经济学分析了不同经济实力的欠发达区域在不同的阶段如何选择最优分工网络,并借此分析了我国中西部区域经济发展缓慢的内在原因。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开篇就谈到了劳动分工。他认为劳动分工和市场竞争是国民财富增加的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但经济学发展的一百多年间,市场竞争理论得到了极大丰富,而劳动分工理论却相对显得苍白。近年来发展迅速的新兴古典经济学,利用超边际分析方法,复苏了斯密关于劳动分工的重要思想。
新兴古典经济学的劳动分工理论认为,劳动分工是通过制度安排而与交易费用相互决定的,即:由交易费用决定的制度安排决定劳动分工,而劳动分工通过分工经济提高制度收益,并进而降低交易费用。作者给出了两个理论模型及其修正。
接着,作者证明了劳动分工理论中的三个重要命题。
命题1:劳动分工产生递增的规模报酬,是经济进步的源泉。
命题2:劳动分工依赖于劳动分工,没有任何外生优势的单纯分工也能实现经济进步。
命题3:经济发展依赖于一定的人口规模和经济制度,在地理上表现为一个波浪式的推动过程。
另外,新兴古典分工理论证明,不同区域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对应于不同的分工水平,产生不同的增长效果。因此,欠发达区域面对不同的人口规模、制度供给、交通条件,应选择不同的分工模式。作者据此将欠发达区域分成三类,并分析了各自的分工抉择。
区域模式1:人口较多、居住密集的欠发达区域
根据命题2,此类区域即便没有任何优越的资源禀赋或比较优势,依靠自身的市场需求,选择合适的分工模式,也能实现经济进步。
作者认为,应将此类区域细分为若干个子区域,将相关产业分类聚集,发展“园区经济”,以节约交易费用,提高专业化水平,进而产生产业簇群。
区域模式2:人口较多、居住分散的欠发达区域
此类区域以中国中西部的农业大省为典型代表。因为多数居民都分布于广大农村,交通不便,相互之间贸易的交易费用很高,制度创新的成本更高,制度供给水平低下。当务之急是提高专业化水平,以便与高水平的分工网络对接。
提高市场分工水平有两种途径。一是大力发展中小城镇,提高城市化水平,使人口更加集中,从而减少交易费用和制度创新成本。政府工作的重点是鼓励专业化的生产和服务,为个体私营企业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服务。根据命题1,政府即便是有意扶持某些产业,也应该是在专业化的基础上选择以农产品为核心的分工网络。
二是融入临近区域的分工网络,即给发达区域“打工”。因为在经济发展初期或工业化前期,没有足够的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来支付交易费用和学习成本,也难以承受为集中人口而进行的城市化所需耗费。而此类区域劳力成本相对低廉,因此可选择有资源禀赋或内生比较优势的临近区域,为其提供配套生产或服务。值得注意的是,政府有必要鼓励企业向专业化发展,通过产业集聚加强企业之间的信息、要素的交流,提升企业家的管理素质。
区域模式3:人口较少的欠发达区域
此类区域人口较少,无论是否集中,从理论上讲都难以独立形成一个合意的分工网络。最重要的是提高本区域在某些方面的专业化水平,以便融入发达区域高水平的分工网络。在积累了一定的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经济环境得以改善后,在分工网络上可以逐步摆脱对地理交通条件的依赖,从而逐步与较高分工水平的其他区域进行贸易往来。在此过程中的政府应重点扶持有一定比较优势或竞争优势的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并购、扩张,带动其他企业形成连锁效应和学习效应。
《国富论》是一部伟大的著作,亚当﹒斯密把人的自利心与公利心做了和谐的统一,让我们知道了自利与公利并不是彼此矛盾的,而是相辅相成的,有利于整体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社会自然有一只“看不见的手”来引导着人们做出有利于社会与个人的最佳选择,没有任何政府与个人会代替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如要取代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必会带来混乱。这只“看不见的手”是什么呢?斯密虽然没有直接表达,但是全书已经告诉我们,那只“看不见的手”正是人类的利己之心。
国富论读后感6
《国富论》,被称为西方经济学的"圣经"。今年寒假,我阅读了斯密先生的《国富论》。
先说说这本书产生的时期。那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刚刚结束的时候,我们知道英国是最早的资本主义国家,由于时代较早,资产阶级革命也相对不够完善,实现了封建势力与资产阶级妥协,议会至上,王在法下的君主立宪制。在这种情况下,当时的英国还拥有着大量的封建残余,大量的封建主还拥有着土地,仍然可以在经济上和资本家一较高下。而资本家都是一些新兴的资产阶级,仍然看不到商业的发展前景,也不知道该怎样做。从微观的资本家的角度来看既是如此,那么对于新兴资本主义国家的英国来说,商业发展的影响更是巨大,东南面的西班牙和葡萄牙已经开辟出了新航路,而且通过殖民掠夺的方式夺得了美洲亚洲和非洲的绝大多数殖民地,也因此获得了大量的资本积累,东边的法国已经夺得了西欧的陆上霸权,掌握着西欧的经济命脉,而长期居住在北欧的以海牧维生的荷兰人,又霸占着国际的海路贸易。在这种四周环敌的地理位置与贸易格局之下,大英帝国如何崛起,新兴资产阶级如何生存,在他们的面前是一片黑暗。而在这个时候,先知诞生了,他不是救世主耶稣,也不是佛祖释迦牟尼,他只是一个普通的,活生生的人,一个在海关任职的专员,而就是他教会了英国的资本家们该怎么做,使大英帝国在百年之内迅速崛起为世界第一强国。
劳动分工思想,分工思想我们最早上在高中学政治时期提到的社会三次大分工,到了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人类社会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进行了三次社会大分工:发生在原始社会中期的原始农业与原始畜牧业分离的第一次社会大分工,促进着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的过渡;发生在奴隶社会中期的农业和手工业分离的第二次社会大分工,促进着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过渡。第三次社会大分工是当时的英国所处的时代,商业与手工业的分离,促进着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的过渡。这些思想虽然都是马克思具体提出的,而这些思想的雏形却是亚当。斯密的提出。
剩余价值论,这似乎又是马克思提出的,而这也是亚当。斯密最先提出的,不过他们所处的角度不同,亚当。斯密站在资本家的角度,提出了利润从何而来,就是从榨取工人的剩余价值中来,只有这样才能不断的积累资本,扩大生产规模,进行再生产,这样资本家们就会越来越富有,而资本主义国家也会因此而积累大量的财富而称霸世界。马克思是站在工人的角度,提出资本家取得利润的实质就是榨取工人的剩余价值,最终的目的就是让工人们站起来,用无产阶级暴力革命来推翻资产阶级。
阶级论,首次提出了封建地主阶级,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的关系,属于生产关系之间相互矛盾却又相互依赖的关系,地主为了取得高额利润而抬高地租,资产阶级又要为了减少成本和提高利润而与地主讨价还价和降低工人工资或提高工人劳动时间。而工人的目的就是少干点活以及提高自己的工资而与资本家进行交涉,甚至罢工与暴力革命。这生产关系的三环一环套一环,缺一不可。其实这个思想在我国的现实社会也是有很大的意义,我国最大的地主就是国家,因为土地是国有的,在可用土地资源日益紧张的今天,国家不得不将地租抬高,卖给有竞争力的房地产商,而代表资本家的房地产商为了支付高额的地租而抬高房价,而作为类似于三环中工人阶级的消费者,就要和房地产商讨价还价,甚至不断变幻东家,以取得符合自己经济实力的住处。而在很多人因为买不起房子而担忧的时候,国家又要考虑消费者的实际情况下条文说如果房价再不下调,就对城市一二把手进行惩办。所以说,三环之中一环套一环,环环相扣,互相影响,这种思想用在今天,用在中国也是完全适宜的。
此书前四篇的目的,在于说明广大人民的收入是怎样构成的,并说明供应各时代各国民每年消费的资源,究竟有什么性质。第五篇即最后一篇所讨论的,是君主或国家的收入。在这一篇里,我要努力说明以下各点:第一,什么是君主或国家的必要费用,其中,哪些部分应该出自由全社会负担的赋税,哪些部分应该出自社会某特殊阶级或成员负担的特殊赋税。第二,来自全社会所有纳税人的经费是怎样募集的,而各种募集方法大抵有什么利弊。第三,什么使几乎所有近代各国政府都把收入的一部分,作为担保来举债,而这种债务,对于真实财富,换言之,对于社会的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有什么影响。
斯密在《国富论》中要回答的最后问题是,感情与"公平的旁观者"之间的内在斗争,在社会的长期演进中究竟是怎样在历史本身的大舞台上发生作用的。这个问题的答案见第五编,他列举了社会发展的四个主要组织阶段,除非由资源的匮乏、战争或政府的坏政策予以阻止,否则这些阶段是会连续进行的。这四个阶段是:猎人的最初"野蛮"阶段,原始农业的第二阶段,封建或庄园"耕作"的第三阶段,商业上相互依存的第四阶段。每一阶段伴有与它的需要相适应的制度。例如,在猎人阶段中"没有任何财产……因此,也就没有任何确立的行政长官或正规的司法行政"。随着牛羊群的出现,产生了比较复杂的社会组织形式,不仅包括"可怕的"军队,而且有不可缺少的法律和秩序堡垒。斯密思想的核心是:这种制度是保护特权的工具,不能用自然法为之辩护。他说,"文官政府是为了财产的安全而设立的,实际上是为保护富人反对穷人而设立的,即为了保护有些财产的人反对根本没有财产的人而设立的。"最后,斯密将演进描述为从封建主义走向一个需要有新制度的社会阶段,这种新制度是由市场确定的而不是由同业公会确定的,是自由的而不是受政府限制的。这在后来称为放任自由的资本主义,斯密称之为完全自由的制度。这种物质生产基础的连续改变,将带来的上层建筑的必然改变,这和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有明显的相似之处。可是也有一个重大的差别:马克思主义体系中的最后动力是阶级斗争,而在斯密的哲学史中,主要的推动机制是"人性",由自我改善的欲望所驱使,由理智所指导。
斯密死后,人们把《国富论》奉为经济学的圣经,把他关于利己的人受"看不见的手"引导增进了社会利益的思想,作为市场经济千古不变的基本原则,却把《道德情操论》几乎忘得一干二净。于是,市场经济缺少了道德,引发了许多罪恶,在个别地方甚至成为灾难。
所以,作为经济学的著作,至今仍具有非常广泛的经济学价值。
国富论读后感7
我利用寒假时刻阅读了由有“现代经济学之父”美誉的亚当。斯密著作的《国富论》,觉得《国富论》真的是一部了不起的著作。
之前我领悟马克思理论时,马克思认为:工人每一天的劳动一部分是必要劳动,这是工人的酬劳,是供工人维持自我和家庭生活的;而另一部分劳动是剩余劳动,是生产剩余价值的,这部分是资本家资本积累的源泉,资本家正是透过不断的增加生产剩余劳动的时刻加大对工人的剥削。其实我当初在领悟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时候,会有这么一种思考:工人们生产商品的劳动获得了工资,那么资本家在生产过程中也监督和指挥工人的劳动不是也就应获得必须数量的报酬吗?之后看了《国富论》,其中亚当·斯密认为:工人在原料增加的价值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支付他们的工资,一部分支付雇主们的利润,这部分又可细分为资本的利润和地租。资本的利润可假想为支付资本家的某种特殊的劳动即付给监督和指挥工人劳动的工资的别名,而地租呢作为资本家所垫支的原料和空间等资本的报酬。我觉得资本家在付出自我的劳动同时就应获得报酬,但是所站的立场不一样(如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获得多少就会因个人的私利心,从而会出现偏移。而在地租这个问题又会涉及到土地是否私有,与国家的制度有关。我知道马克思主义理论,《国富论》中的理论所支持的阶级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是两个不一样的阶级,因此他们的观点也很难决定孰对孰错。所站的阶级不一样,自然所持有的观点就会不一样。
看了《国富论》我对其中印象最深的就应是政治经济学部分。在国富论中重点说了两种富国裕民的政治经济体系:重商主义体系和重农主义体系。重农主义是把土地看做国家收入主要来源的一种政治学体系。为了增进农业重视农业发展,并主张限制制造业和对外贸易的发展,但最后往往作用与目的背道而驰。在封建中国,曾长时刻实行重农抑商,实行海禁,闭关锁国,禁止商业发展,最后到了清朝农业也落后,几乎百业俱废的地步。而重商主义则鼓励制造和对外贸易多于农业。该部分就花了大篇幅说了商业主义和重农主义。
随着国际上的全球化趋势,了解商业主义或重商主义的原理对于一个国家国民经济的发展还是有很大的好处的。一开始一国会担心自我国家的金银会外流,会发行一些禁令极力阻止贸易。但是这些禁令并不能完全阻止金银外流,当一个国家输入金银数量超过有效需求时,它在该国内的价值就会降低;若邻国的金银量低于有效需求,它的价值就会升高。这样就算有严厉的法律禁令,高利润也不能禁止金银从该国输入邻国。还有只有增强对对金银数量的使用,使依靠它得以流通,经营和制造的消费品增加,才会增加金银的数量。就如一个家庭,如果他们把家里日常开支剩余的金银都储存起来(那里不包括那种能够升值的银行储存),不做任何的投资,那么你的金银还是这么多,不会无端端地增加。但是你用作投资的话,还有能够增值的可能。一个家庭如此,一个国家也是如此。不用闲置金银必将会造成巨大的损失,因此法律也阻止不了金银被立即运出国门。我想也是正因这样才出现了咱们此刻的这个国际经济贸易行业!在商业主义国家,他们有两条原则:财富由金银构成;无金银矿山的国家只有透过贸易差额才能输入金银。
因此限制进口和鼓励出口就成为国家致富的两大引擎。咱们国家作为一个对外开放的国家也是如此。中国也采用了高关税和非关税的贸易壁垒来限制进口,以及退税,奖励等措施来鼓励出口,使得从为止,对外贸易一向持续着顺差,虽然以为基点出现了贸易顺差急降,但是之后又持续了一个平稳的状态。亚当·斯密在限制进口的一般措施上做了探究,认为也不是国内能生产的商品都要限制进口。事实上采取高关税或绝对禁止手段对从国外进口的国内商品进行限制,在必须程度上能够保证国内生产这种商品在国内市场的垄断。例如不从外国进口玉米的话,中国自我生产的玉米就能够完全垄断中国市场。本国垄断确实能鼓励本国的一些产业的发展。但是这不是绝对有利的,当这个产业的优势不如其他国家时,进口该产品就比国内生产更明智。就算花精力把该产业提到跟其他国一样的优势,正因所投入产业中的资本和劳动是有限,这样做就会使这些资本和劳动不能朝着最有利的方向发展。因此向这种优势是徒劳的,不如选取进口该商品。这就好像是一个木匠,虽然他自我会做衣服但是他做衣服的熟悉程度绝对没有专业的裁缝好,与其把这部分力气功夫放在做衣服上,不如更好地利用这部分力气,把它用到最有利的用途上,用在做木工上,这样木匠反而会收获更多。
他还发现对来自贸易差额认为凡对与我不利的国家的各种商品进口都实施限制的做法无论是根据重商主义还是其他原则来说都是不合理的。他认为在其中有一个与贸易差额不一样的但关乎国家盛衰的差额—年生产与年消费差额,即使在贸易差额不利于一个国家,生产与消费差额仍可有利于这个国家,使这个国家的实际财富即土地和劳动年产物大大地增加。另外退税,奖金,通商条约,建立殖民地等能大大地鼓励出口,从而会给国民经济的发展也会带来益处。
在读《国富论》的时候,咱们也不就应过于坚信名人的权威,就应抱着一种探索的态度去细读。在《国富论》中就出现经济学中这样价值悖论:没有什么东西比水更有用,但它几乎不能购买任何东西……相反,一块钻石有很小的使用价值,但是透过交换能够得到超多的其他商品。亚当。斯密认为商品的价格和价值是由它的稀缺性决定的,事实上商品的价格是由需求跟供应共同决定的。虽然《国富论》中有些观点理论存在错误,争议,但是它对经济理论和国家政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于经济学领域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都起了重大的作用。
《活法》读后感 篇1
每日忙忙碌碌,不时感到茫然,更有些许莫明的焦躁,偶与朋友聊聊,却也难解心中的疑问。不惑之年已过,可心中仍有诸多的疑惑和烦忧。然而,看完稻盛和夫的《活法》,却忽然有一种久违了的豁然开朗的感觉,使我更加明晰了人生的意义。
平日里我们大都忙于生计,却很少停下来思考,究竟怎样的活法才能充分体现人生的价值。物质生活固然重要,可精神生活的丰富多彩才能更使人心明眼亮,使人生更有意义。因此我必须要说,感谢公司领导为我们烹制的心灵大餐。
《活法》一书的前言是这样写的:我们现今生活在纷乱如麻、前途未卜的“不安分时代”。富裕却不知足,丰衣足食却礼节不周,充分享受自由,有时却倍感闭塞。的确,生活好了怎么还会感到空虚呢?作者给了我们最好的答案:人生的意义在于提高修养,磨炼灵魂。说得真好,人活着就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人生修养,把人生各种不幸都当成是对自己的考验。经历一次考验人格就得到一次升华,就会获得一笔莫大的人生财富,从而使得自身修养不断得到提升。有时经常觉得工作压力大,有许多的担忧。然而这本书,却给了我很大的自信。我会把工作中的各种压力化为动力,发挥自己最大的热情,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工作着就是幸福的,工作着就是快乐的。这在自己付出努力得到回报的同时也是对国家、对社会最大的贡献。
这本书对我触动较深的还有作者所写的磨砺心智的“六个精进”。当我们真正能做到付出最大的努力,不断提高自己,一心一意坚持做下去,不骄不躁,不断净化灵魂,并做到自省自戒,我们将会变成另一个脱胎换骨的自己。另外,作者还告诫我们要感谢生命。生命只有一次,可是我们都在追求什么?房子再大也不算大,越大越好;车子再好也不算好,牌子越亮越好。我们早已迷失了自己,却浑然不知。心怀感恩,这是最基本的美德,然而也需要我们去一遍遍重温。如果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每个人都能够做到行善积德,心怀感恩,可以想象,这个世界将会是多么的美好。
读一本好书,不但可以净化自己的心灵,还会改善到自身的行为举止。读罢此书,我们便会不自觉地去三省吾身,然后在不断完善自身修养的过程中成为像作者所期望的那种心怀感激少有愤怒的君子。是啊,有个平和的心态,心中少有太多欲望和抱怨,我们才会处事坦然。无论书中有多少的真谛和教诲,最终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用心去体会。我相信自己已经在读书的过程中变得更加坦然。正如作者所期待的那样,我找到了自己的人生乐趣,也坚信自己会度过一个充实快乐的幸福人生!
如果你真正走进了稻盛和夫的心灵世界,那么你一定会找到自己的活法:坚持、宽容、勤勉、热情…其实活法,本不应该成为困扰我们的话题,不是么?
《活法》读后感 篇2
《活法》是企业文化的一种,但它可以让人在工作中认识人生的意义。稻盛和夫是日本的“经营之圣”——世界上唯一一位创办了两家世界五百强公司(京都陶瓷和KDDI)的企业家,把自己一生工作中的思想哲学与经营理念总结在《活法》中,他通过自己的实践行动指导我们:如何找到生命的喜悦,享受幸福洋溢的充实人生,这些理念看似是大道理,但细细体会却不难发现其中的精髓。
在中国经济获得了巨大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社会的文明程度不仅仅取决于财富和金钱,更取决于整个社会,特别是社会精英群体坚守的精神和信仰。而且,后者更是前者得以持续发展的最关键的支撑点。如同稻盛和夫先生所认为的,企业经营者的人性、人格对企业的经营是至关重要的。必须要有高尚的品德,才能展开很好的经营。在书中,稻盛和夫先生毫无保留地阐述了他的根本思想,并从根源上阐述了人活着的意义和人生应有的状态。帮助人们寻找那曾经迷失的正确人生观和价值观,帮助人们重新燃起心中的那盏精神之灯。
稻盛和夫先生说人活着的意义就是修炼灵魂,他给出的最好的活法就是,人活着就要不屈不挠,勤勤恳恳工作,专心致志,一心扑在日常最重要的岗位上,孜孜不倦工作,坚持劳动,扎根于内心,陶冶人格、砥砺精神,才能达到更高境界,人生自然而然得到磨炼。并且对世间万物凡事都往好的方面想,利他人之心,有爱心、不懈努力、顺应宇宙潮流就能度过一个美好的人生。与其相对,憎恨、仇视他人,只顾利己之人,其人生将会变得越来越糟糕,因此人生须要磨砺自己。而且,稻盛和夫老先生反复强调他的企业之所以成功,其中一个很重要原因是“利他思想”。他不是只为自己创建企业,他还为了员工;他不只为员工创造企业,他还为人民大众。他的企业不是以追求利润为最高目的,而是以有利于人民群众为使命。他没有很高深的理论来指导管理企业,只有最简单最朴素的小孩都知道的社会伦理道德规范。通过看这三本书之后,我联想到自己的公司。我们公司的企业文化中一直强调客户价值最大化,这与稻盛和夫书中“利他思想”是一致的。
《活法》看似是关于如何经营企业、怎样获得成功的商业书籍,其实是一本关于如何做人、怎样活着的人生指南。努力勤奋地工作、心怀感恩之心、善思善行、诚恳地反省并约束自己、在日常生活中持续磨练心智、提高人格,这些就是稻盛先生教给我们的“活法”,简单的道理告诉我们:不是知道多少复杂的知识和理论,而是懂得珍视看似简单、“引导人们采取正确生活态度的原理和原则”,努力做到这些看似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这正是人生的意义之所在。
《活法》读后感 篇3
之前我看某个企业家访谈的时候,画外音介绍道,某某企业家看了《活法》很多遍,我很好奇这是本什么样的书,于是在网上买了本二手书来看。花了两三天把它看完了,有小篇幅的所谓鸡汤,但换个角度看,所有的劝善和正能量在某些人眼里都是鸡汤。对读者而言,吸收不进去的就是鸡汤,吸收进去的就是精髓。
这本书作者是日本的稻盛和夫,日本某企业的董事长。日本人在国人印象里有循规蹈矩客气有礼的一面,这一面在这本书里可以看作是作者写作内容的一个背景支撑,可以说,这本书的底子是日本的“和”精神。看作者头像,就是慈眉善目宽厚沉着的感觉,和此书的精神血统是一脉相承。
看了一遍的我,觉得作者说了三件事,一是办公司乃至做人的准则就是诚实守信,实事求是并且要有利他主义。二是在工作中磨炼自己,实现自我价值,具体在工作中的最重要的“精进”。三是宇宙也有其运行规律,人要通过思善事做善事来超越命运的安排,让宇宙向好的方向运行。乍看起来是有些鸡汤,但是作者结合他创办企业中遇到的困难,用经历的经验教训,来佐证他的观点。这些道理也不都是具象的物质,所以有些读者觉得鸡汤也无可厚非,往前推十年,大伙不都觉得于丹说的都挺有道理的嘛。
作者写到最后,谈到了宇宙时间运行的内在规律,这其实有点唯心主义了,是典型的太相信自己以至于把自己看作太阳了。但是也不是不可以理解,一本书写到最后一张,前面的忆苦思甜和波澜壮阔让稻盛和夫开始指点江山,这种情感逻辑也很正常,况且他说的有那么点“人定胜天”的味道,要细究起来,很符合日本人精神中“忠”“坚持到底”的那股子个性。稻盛和夫退休后皈依佛门,体会到佛学中的持戒、精进、忍辱等修行后的感悟,眼界其实从单纯做企业延伸开了,所以有名为“与宇宙相和谐”的最后一章也并不奇怪。
当然,作者前面写自己的工作,写公司创业时期的故事,对于创业者的启发还是挺大的。他在讲述一种概念,这既不是明确的方法论也不是冗长的纯理论,他所讲的道理对于办企业的人来说是非常受用的,就是想他人之所想,并且遵从善念,诚实并守规矩地经营企业,这才是提升效率最重要的准则。所谓的企业文化或者价值观等等,基石都应该是人世间那些普遍且真挚的道理,比如他说,人生·工作的结果等于思维方式×热情×能力,我觉得从正向的角度看,这里面的每个因式都包含了很多企业文化上或者价值观上的内容,世面上的内容相当于是展开了说。
大道至简,真正有用的准则必然是精炼的,普适的,从这个角度上看,稻盛和夫提供给大家工作学习生活的一个大基准,只要按照这个基准走,人生会越来越好。稻盛和夫也用了很多佛教上的内容,把工作看作修行等等,都是稻盛和夫从佛教上悟出的道理,所以内心向善,心有所依的状态会将人的工作指导得有板有眼。
这本书里大部分内容,是常看常新的,因为读者每个阶段的情况不同,书中的指导说明放置在不同的境遇中会产生不一样的结果,虽是殊途同归,但路途各不相同。而稻盛和夫那种韧劲和坚持,是他取得成功并产生感悟所离不开的。
有些人并不亲近成功人士的“政治正确”,反过来想,当那个成功人士觉得自己并没怎么成功的时候,到底是谁在更主动地理解这个世界并努力完成有益的自洽,就很值得玩味了。
《活法》读后感 篇4
《活法》一书,是日本经营之圣稻盛和夫先生对他的生命哲学的讲述。我一口气读完,身心踊跃。书中的句句都从呕心沥血的实践中来。文字平实无华,但是撼动人心。
可以感受到,稻盛先生是一个在生命的实践中努力贯彻佛教智慧的模范。由此可知,佛教不是消极的避世,而是要精进创造“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事业。稻盛创立、壮大企业的过程,就是他秉承孜孜完善人格的宗旨,在为人的基础上做事、在人生的每一刻体验佛教智慧的历程。
一个实践伟大事业的人,其实在心灵深处,有着最简单的人生观。稻盛和夫认为,为人就是要坚持做人最基础的规范,坚持行善。对身边人,对社会,扩大到对整个世界心存利益之心,并且孜孜不倦、不畏艰难地去实践这种善意。生命的价值就在这种实践中展现。企业经营之道很简单,“不是公司的利益或面子,而是对社会或人类是否有益”。尽管资金十分充裕,但是他拒绝投资房地产赚取浮财,因为“只有自己辛苦赚取的钱财才是真正的利益”。
乃至大到国际事务,也是“大道至简”。日本不能就侵略他国做诚实的道歉,就是因为带了太多复杂的想法。做了罪恶,就应该真诚道歉,这是简单又合乎最基本情理的表现。这样直心去做,一切都很简单。世界各国出现贸易争端,那是因为有国界,于是有了在此基础上的国与国的争夺。如果统一货币和政策,整个世界成为一个国家,问题就会迎刃而解。稻盛和夫崇尚“化繁就简”,这是禅意的表现。
稻盛认为,思维方式、热情和能力,是实现人生价值的三个基本素质。有厚重沉稳的道德,一切努力的方向都不会偏差。其次,有锲而不舍、废寝忘食的激情。最后是能力。他认为,思维方式是根本的。那就是,始终把稳立身的基本道德。不是缺乏经营的热情和能力,而是最简单的方面被忽视了,那就是,做一个有道德有正义的人。
在他的书中,可以读到一种真正谦虚和清净之心。作为全球两个500强企业的创始人,稻盛和夫仍然自我约束,个人享受保持在最低。并且时时在反省自己,“是否还有些许的私心”他认为,能力和智慧,是用来利益社会的,自己小小的身躯,能享受多少呢这种实践,就是小我与大我既有分别又有完美的合一。
稻盛主张在现实人生中,实践佛陀教导的六度:布施、持戒、精进、忍辱、禅定、般若。保持纯正的利他之心;抑制自己的贪婪、怨恨、傲慢等种种习气;全心全意地应对任何事情,不让一日空过;对任何的苦难,不屈服,不逃避;在纷纭浮躁的事务中锤炼风雨不动的佛心;在生命的种种努力中,体悟佛智。从他的实践历程可以看到,他是在努力如此要求自己。
《活法》读后感 篇5
每日忙忙碌碌,不时感到茫然,更有些许莫明的焦躁,偶与朋友聊聊,却也难解心中的疑问。已离开校园一年,在隧道公司有了稳定的工作,可心中仍有诸多的疑惑和烦忧。然而,看完稻盛和夫的《活法》,却忽然有一种久违了的豁然开朗的感觉,使我更加明晰了人生的意义。
稻盛先生认为,人生的意义在于灵魂修炼,而努力工作,就是最好的磨练方式。人生就是一幕戏,每个人都是主角。然而,我们不只是在演出,更是这幕戏的创作者。因为一般戏剧总有个既定的结局,人生则不同,结果往往掌控在我们自己手中。有些人相信,命运在我们出生时便以注定。稻盛先生还从能力、努力、态度、利润、野心、真诚、力量、创新、乐观等方面为我们分享了他多年来的企业成功之道。这不是说教或者布道,阅读的时候能感受到作者的真诚和用心。
态度能决定一切。正如《活法》所说,我们无法彻底免于痛苦和担忧,但是,即使是在人生最低潮时,也不要失去愉快的心情和对明天的希望。对于刚刚步入社会的我们来说,困难、压力无处不在,嘈杂的环境,复杂的社会,总是感觉与我们格格不入,现实与理想相差甚远,但只要坚定信念,保持一颗积极、乐观的心态,踏实肯干,那么,再大的困难也不会阻止我们前进的步伐!
我时常在想,人这种集天万物之灵气的生物,造物主在创造时一定煞费苦心。你我能成为人,机会实属不易,那么我们更应该珍惜这个机会,在有限的时间里,活出自己的价值,活出人的精彩。每个人都渴望成功,渴望实现自己理想和人生价值,只要我们少一些抱怨,努力把握现在,从小事做起,一步一步地来,成功也就离我们不远了。
在踏踏实实努力工作的同时,以一颗宽厚仁慈之心生活,用双眼和人类独有的心灵更多关注社会中的美好的一面。有人这样说过一句话“人除了要享受喜悦,享受自在,享受逍遥,享受主动,享受智慧以外,还需要享受大喜大悲。正因此,人才会有激情的享受,包括生离死别。”《活法》一书在告诉人们锲而不舍、化繁为简工作的同时,也强调了“美丽心灵”的重要,指出了什么是正确的“活法”。认准目标后,脚踏实地努力工作,思维的想象力和创造性就在每天前进的一点点中;在认真工作的同时,尽量减少对外物的欲望,保持心灵的宁静,用一颗享受的心对待人生的一切悲喜起落。
我认为,坚忍不拔,勤勤恳恳是做事的起码原则。无论事情多么简单,多么不值一提,都要全心全意地投入到上面,认真地完成它。成功不是一蹴而就,是一点一滴地积累而成,当我们做小事时,给别人的是一种态度和信任。从身边的事做起,从小事做起,在此刻付出的努力,将来一定会有所回报的。(隧道公司梁毅苏)
《活法》读后感 篇6
近日,品读了日本作家稻盛和夫作品《活法》。读书时刻,心里犹如春风拂过,清水潺潺,对灵魂是一次潜心的修炼,对生活是一次真切的回答,对未来是一次美好的冀望!
每一个人都潜藏着伟大的力量,能否把自身潜在的能力挖掘出来,是人与人活的精彩与否的差异所在。如何实现呢?我认为关键在于改变自我,改变自我首先在于改变自己的心态,建立一种积极、正确的心态一定会为你的人生之路助力许多。
好心态,好未来。稻盛和夫曾说“总是积极向前,有一颗感恩的心,乐观的接受,充满善意,有理想,不惜努力……”。积极的心态是非凡人生成功的起点,在我未进入中建五局之前,我时而彷徨,时而迷茫,找不准人生的航向,不知道该干什么行业,高不成低不就。入职以后在公司领导的指导和鼓励下,在同事的帮助和激励下,渐渐地我发现自己的目标越发地清晰了起来,随之胸襟也开阔了,心态也变得阳光了,凡是总往好的方面想,用积极的心态去迎接每日的朝阳,潜移默化中我的性格也变得大气而开朗,随之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工作效率也得到了大幅提升,家庭也愈加和睦而温馨。作为一名合格的企业员工,我认为还应该具备五种心态:
一是感恩的心态
感恩的原因其实很简单。感谢公司、同事和家人。我们相聚到中建五局,不仅仅是选择的一份养家糊口的工作,更是一个展现自我能力、实现自我价值的平台。要感谢公司、包括公司的领导、同事,因为是由于他们对自己的认可才来到了公司,我的入职年龄比较小,缺乏经验,感谢公司和领导给予我的机会,让我有展示自己的平台,同事们在工作中给予的指导、帮助和协助,让我更好的适应工作和公司,让我得到成长,更要感谢我的家人给予我理解和支持。
二是简单的心态
有一句话叫做“活在当下”,理解了这句话,你会活得更健康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力争做到:静下心、沉住气、耐住寂寞,把工作做的尽善尽美。
当读到年轻的稻盛和夫在濒临倒闭的京瓷制造出在刚刚才在美国的大企业研发出的新材料时,我第一个反应是这老兄真了不起,水平真高。不过我很快想到,稻盛和夫仅仅是水平高吗?仅仅是技术好吗?试问,在他试制这种新材料时,真的有人要求他一定要造出来吗?我想除了他自己以外,谁要是提这样的要求都是过分的。指望一个濒临倒闭的小作坊造出美国大公司投入巨资才研发出的材料,这根本就是天方夜谭,只有稻盛和夫自己才清楚能不能做,怎样才能做出来,真正的动力与压力其实来自稻盛和夫自己,即使他当时做不出这种新材料,也没有任何人可以指责他。由此,我悟到了:对员工个人来说,真正对自己起作用的动力与压力来自自身,不要指望公司领导像小时候的父母和老师那样对自己提各种各样的要求,指明自己前进的方向。如果自己采取懒散的工作态度,在中建五局这样的企业虽然不一定会被裁撤,但这样的带来的也就是个人发展与前途的渺茫,这样的一种局面是我绝对不想面对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除开努力踏实的工作以后,还应该做一个有思想的人,如何在工作中提高效率,是我要积极努力想办法的,同时也要加强建造师的学习和考试,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积极的面对目前的工作状态,做好有效的应对措施。
三是敬业
要相信天道酬勤,努力就会有回报,暂时的失败和不成功,是还没有努力到老天爷感动的程度。
像五局这样的国有企业,领导对员工不会提太多的要求,这并不是说员工的工作可以随心所欲,其实公司领导是想通过这样的方式让员工自己锻炼自己,自己通过个人努力寻找适合自己的发展之路。毕竟,领导不能代替员工去思考,只有充分的发挥广大员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才能保证企业的活力。而恰恰是这样一种宽松的环境带来了员工工作态度上的巨大差别,有的人勤奋认真,有的人自由散漫。但是无论身边有怎样自由散漫的人,他们都不是我可以懈怠的理由,毕竟为我负责的人只有我自己,看看现在大到老总,小到主管,无不是当年工作勤奋认真,在自己的岗位上干出一番业绩的人,他们是我的榜样,而那些不努力的则是反面教材,绝不是可以懈怠的理由。
平时对自己要求严格,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当我们的客户提出较高任务要求的时候,就容易适应。稻盛和夫能满足IBM提出的在其他公司看来难以接受的苛刻要求,其实是基于其平时他和他的团队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平时对自己要求高,在面对难题的时候就不会心虚,别人不敢做的高难度工作自己敢做,对于我来说,当工作完成的时候,我收获的仅仅是公司的一句表扬吗?其实,我现在才发现,在工作中,我才是最大的受益者。我收获了良好的工作习惯,认识到了认真严格工作必要性,这两点都是对我今后工作极有帮助的。
四是空己
做个有职业精神的员工,工作时间内要放空自己,一切以做好工作为依归,工作上不夹杂个人感情色彩。如此,才能成为一名合格高效的员工。
工作为了什么:挣钱养家糊口。我想这是不少人的答案,也是最朴实最实际的答案。如果境界在高一些,也是为了体现人生价值。不过在《活法》中,工作还有更高尚的目的,那就是修炼,在工作的修炼中提高人的灵魂。工作不仅仅是为了获得物质上的奖励,其实也是对人类精神生活的提升,人在工作的时候,工作也在改变人。
仅仅将工作视为获利手段的人,在职场上容易急功近利患得患失。我反思自己,感觉自己或多或少也有这样的缺点,仅仅只满足公司对我们的要求,无论自己做的怎么样,只要公司通过就心安理得是我在前期工作中表现出来的缺点。但是,我想如果将工作视为修行,视为通向灵魂更高层次的阶梯,那这些缺点就变得容易克服了。《活法》一书为迷茫的我打开了一扇窗,窗开了,照亮了房间,但是路是要自己走出来的,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活法》更多的是提供一个很好的思路,以后的成绩还是要通过自己的努力与修行才能换来的。
五是利他
所谓利他精神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本性。聪明的人应该能注意到,奉献于他人并不仅仅只是对他人有利,终究还将有利于自己。
欲望不能只停留在利己的范围内,同时也要有利于他人的“欲壑”并谋求公共利益。因为利他精神终究也将有利于自己,而且,该利还将继续扩大。这样,就能从渺小的自我扩大到更大视野,就能关注到周围各种各样的事物。这样,就能客观地做出正确判断,同时也能规避失败。现今,大部分的工作需要团队协作才能完成,良好的合作氛围需要利他精神的支撑。经常能够换位思考,提高自己的情商,摒弃狭隘,决定你自己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状态。给予别人理解和支持,即是给予自己的帮助。
一是本书意境悠远博大精深,以我仅仅24年的人生阅历只能理解其中一小部分,二是在阅读时,我反省我对工作的态度实在是与书中提出的要求相距甚远,我为此感到非常的惭愧。
努力勤奋地工作、心怀感恩之心、善思善行、诚恳地反省并约束自己、在日常生活中持续磨炼心智、提高人格。努力做到这些看似理所当然的事情才正是人生的意义!
《活法》读后感 篇7
稻盛先生说:人生就是一幕戏,每个人都是主角。然而,我们不只是在演出,更是这幕戏的创作者。对,稻盛,他就是写这本书的作者,他叫稻盛和夫,是从一个在社会上可有可无的小企业老板,成为了创建了两个世界五百强的成功人士。
回顾这几年的历程,79岁的稻盛和夫总结出了他的创业历程。他说,人活着是为了以更崇高的“灵魂”去迎接死亡。当然,人活着更是为了幸福。现在有许多人抱怨自己不够幸福,实际上,幸福是靠我们创造出来的。我们只要认真努力,就会更幸福。
结合到自己的学习里想一想,做题不也是这样吗,只要努力,就会全对。认真地对待,是一种走向幸福态度。
人生的目的在哪里?你为何来到这世上?或者浅显点:你为了什么活着?再浅显点:你相信什么?记得在小些时候,曾有一个答案让我为之振奋:相信自己。对!有时,自己的做法也许会有错,但从失败中吸取教训,分析失败的原因,下次就会做得更好。
我们做的每一件事,都值得自己去反思,其中包括做得对的和不对的,做得好,就去总结好的经验,做的不好,也要想想为什么做的不好。要成功,首先要“想”,要敢于去想,要想出色彩来。但在想的过程中,有人会把现实想的狭小无比,如果有阳光大道,我们应该走阳光大道,何必去走小道呢。
只要我们敢于去想,认真去做,走阳光大道,就会成功。
《活法》读后感 篇8
“简单才是不可动摇的原理原则。”“活着就是要修练自已的灵魂,在死去的一刹那能够无怨无悔,能够为社会有所贡献”稻盛和夫所讲的道理,简单明白。但就是这些简单的道理,在作者的人生道路上发挥出了巨大的作用。稻盛和夫认为,成功的人生应该是:本着不违反人类基本普世伦理、利他主义的简单原则,以像对待恋人般对待工作,有着强烈到遍布全身的渴望,凡事高标准、严要求,追求卓越,精益求精,大胆思考,小心准备,不轻言放弃,以百分百的认真身体力行,凭着一股傻劲儿去迎接困难和挑战,珍惜和把握每一个现在,持续地积累蓄势,最终化腐朽为神奇,化平凡为非凡。
简单,也是我信奉的处事原则。从小接受的家庭教育,“不给别人带来麻烦”成为我的基本人生准则。这个准则对我的影响,可以说利弊参半。“不给别人带来麻烦”,让我时时处处考虑他人感受,能够设身处地为他人考虑,换位思考,不给他人带来相处上的不适。但同是这一点,也让我常常做事思前想后,因为太多的顾虑而错失良机甚至止步不前。现在想来,其实我仍没有做到“简单”。为他人着想是应该提倡的,“予人玫瑰,手有余香”,也符合和谐的本质;但事事瞻前顾后,考虑太多,就背离了简单的本质。其实,本着遵规守法、利他利己、和谐共赢的原则,每天踏踏实实去努力,每天把自己分内的事情做好,每天比前一天前进一点点,日积跬步,终致千里。
相信我们每一个人都不缺乏努力拼搏、奋斗的精神,但又有多少人能够做到坚持呢?坚持,是这个世界上最简单的事情,同时也是这个世界上最困难的事情。就拿每天坚持跑步这件事情来说,说它简单是因为你只要穿好运动服出去就可以了,没有人会阻止你;说它困难是因为真的很难做到每天如此,几十年如一日,世界上绝大多数人都做不到。
生命的意义在于不断地成长。稻盛和夫说:人生。工作的结果=思维方式×热情×能力。人生与实业的成果,是由这三个要素“相乘”的结果,而绝非“相加”而来。在工作中,很多工作都是重复性的,工作的激情会随着工作的重复逐渐消失,多数人一开始总是充满热情,到了一定的程度,热情就消退了,缺乏持久的热情。我们要能不断找到工作岗位的价值甚至使命,才会有持续的热情。能力是可以后天开发和培养的,千万不能自我设限,认为自己不行,做不了,失去成长的可能。其实,每个人都有着巨大的潜力,只是没有得到开发。因此,我们要在认识自我的基础上,扬长避短,持续开发自己的能力。
成功是很简单的,而简单却是不容易坚持的,不容易做到的。稻盛和夫如此推崇简单,因为简单里面,孕育着成功。
《活法》读后感 篇9
本月读完了稻盛和夫的《活法》,本以为是一本励志成功学的书籍,结果出乎意料的是从中获得了很多的感触。《活法》不仅仅是一本讲述企业经营哲学的书,更是蕴含着很多人生的哲理,这也让我从中受益匪浅。我想很多人读完这本书之后都有一个感触,那就是想从现在开始就不断完善自己,活出自己的精彩人生。
全书分成五个部分,整体而言,稻盛和夫没有过多的豪言壮语,文字也是朴实无华,但正是因为如此,给我们一种真实的感觉。作为认为我们这个时代,最需要的就是从根本上质问人为什么活着,而今天比昨天好,明天比昨天更好,这是我们都应该去追求的。为此,勤勤恳恳、不折不挠工作,孜孜不倦修养,我们人生的目的和价值就是这样明明确确存在着。
在书中最有名的可能就是稻盛和夫总结的一个方程式:人生·工作的结果=思维方式×热情×能力。我对此的理解是人生或者工作的结果是由这三个要素用乘法的乘积,也就是说人生工作的结果绝对不是简单的加法。而在这三个要素中,作者把思维方式放在了首位,我认为思维方式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的取值范围很宽,可以是正数也可以是负数,甚至是零。因此,我认为思维方式决定了人生也不过分,很多人可能会对作者笔下的思维方式有种陌生的感觉,但其实它就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的面对人生的态度,也就是稻盛和夫在书中反复提到的哲学、理念和思想。而在工作中,我们就应该养成积极方向的思维方式,充满理想,有一颗感恩的心,不惜努力并且知足,或许就是我们取得事业成功的关键。
第二个要素是热情,之所以把热情发在了能力前面,我认为作者想要传达的就是人生和工作是在做乘法,如果你只有能力而没有热情,那么你肯定很难会有好结果。相反,如果你自知自己能力有欠缺,但是以十足的热情去面对人生和工作,那么你往往能够比那些天资聪慧但没有热情的人走得更远,这也是符合我们实际生活的。作者虽然把能力放在方程式的最后,但是并不意味着能力就不重要。而积极的思维方式加上十足的热情,正式为了提高我们自身的能力。成功不会是一蹴而就的,我们需要的是一点一滴的积累,此刻付出的努力,也一定会在未来给你相应的回报,你是不是也赞同这种观点呢?
最后,稻盛和夫认为成功的人生应该是在不违反人类基本普斯伦理和利他主义的原则下,以对待恋人一般对待工作,凡事高标准、严要求,以百分百的精力去迎接困难和挑战,珍惜每一个现在,我们就会化平凡为非凡。受此启发,我认为我们在工作中都应该有一种使命感,通过为公司和社会创造价值来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提升自己的灵魂和境界。
《活法》读后感 篇10
读稻盛和夫所著《活法》,我懂到了:“人生的意义、价值是提升心性,磨炼灵魂。工作职场就是磨炼意志最好的场所。”这不禁让我产生深深的触动。
一、在工作和生活中要拥有正面的思维及保持高度的热爱
《活法》中提出了这样一条公式:“人生/工作的结果=思维方式X热情X能力。”公式说明一个道理:热情是对工作的干劲和努力的程度,能力是自身的才能与智商,但作者不仅把思维方式在第一位,还把此项的评分范围设定在可正可负的100分之间,把要素之间设定为相乘的关系,“思维方式”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书中,正面的思维方式作者用日常词汇描述,比如:是积极向上的、有感恩心、有协调性、性格开朗、勤奋、不自私、不贪欲等等词汇。这说明日常生活中如果我们能遵循并坚守传统美德中关于“仁、义、礼、智、信”的种种论述,对工作和生活保持着高度的热爱,发挥出自身的聪明才智与主观能动性,就一定会拥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从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中,逐渐实现自己美好的人生价值追求。
二、在日常生活中要过得异常认真,并形成厚实的人格
《活法》中提出,要想成功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需要每一天都过得“异常认真”,在日常工作中以“认真”进行提升心性、磨炼灵魂。作者说:“他不在意一个人是否有才华,才子往往对今日抱着漫不经心的态度,很容易凭借自己的才智看到未来,因而难免对乌龟般的按部就班不耐烦,总想学会兔子,用最短时间达到终点”。作者直言不讳的对一种劳动态度作出评判,“一般人都把劳动看成获得生活所需粮食与报酬的手段,认为劳动时间越短越好,工资则多多益善,其余的时间要用来从事休闲活动,这样的人生才算丰富。”作者认为劳动对人具有崇高的价值和深远的意义。劳动有克制欲望,磨炼心志,塑造人格的功效。我们工作现场就是最好的磨炼意志的地方,我们的日常工作就是要尊贵的修行。“国得异常认真”就是全身贯注于一事一业,拼命努力,持之以恒,精益求精。人在这个过程,灵魂自然而然的获得净化,形成厚实的人格。
三、要保持京津姿态,创造生命伟大的价值。
作者提倡“精进”,坚持不懈,直至成功。他们的观点真诚、质朴而令人警醒:要付出不亚于任何人的努力,要戒骄戒躁,要每天自我反省,要感谢生命,要行善积德,都是提高心性、磨炼人格最重要、最有效的方法。我们每个人,只要保持“精进”的姿态,日复一日地把细微之处做的精于求精,就可以从稻盛和夫人的人生体悟中得到受益。
《活法》读后感 篇11
再次接触到《活法》这本书是在20xx年,发现身边的企业家朋友很多都在学习稻盛哲学,尤其是好朋友朱以容学兄一直多次反复向我提到稻盛经营哲学的魅力,并再次送了我一本南宁盛和塾的《活法》并多次和我分享塾友在企业经营过程中通过对稻盛先生经营哲学和实学引用后对企业带来的深刻变化。至此之后,我几次反复研读《活法》这本书,每次都会产生不同的我感悟,总结对我个人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思维方式
人生·工作的结果=思维方式x热情x能力。思路决定出路,一个拥有正确人生观的人,只要心态积极,充满热情,即便能力稍弱,结局一定不会太差。反之一个能力很强的人如果人生观是负面的,则结局一定不会好!要经常告诫自己做事一定要尽可能认真、负责,因为你得到的每一件工作都是来自别人对你的信任以及恩赐,不要轻易去毁掉别人对你的信任和给你的恩赐。
二、做为人,何为正确
敬天爱人,利他之心,是稻盛先生的核心哲学。对待员工和客户,只要心存利他之心,则必定长久!做人做事何谓正确,换个角度站在对方的位置去看待事情,会起到不一样的效果!自己所有努力的原动力其实都是来自于“利他”之心。就如工作最简单的动力是想通过自己的努力让家人能够过上更为舒适的生活,为家人尽心尽力后,无论自己能够给社会贡献些什么,或者是否为社会去做贡献,但这些不那么重要了,因为这是能够证明你来到过这个世界的凭证,活着的意义、价值所在。
三、个人修炼,个人心性的提升
人的一生一定是个精进的过程,六项精进会告诉我们一个完整的流程。从做事要付出不亚于任何人的努力,到取得些许成功后不可骄傲,再到每日反省改进,前三条是做事。后三条活着就要感谢,积善行思利他,再到不要有感性的烦恼则是做人心性的修炼。常存感恩之心,多做善事,站在利他之心的角度去思考问题,理性思考,定会不断精进自已!
四、胸中怀有强烈的愿望
想要灵活地运用潜意识,需要反复地不断地加强思维体验。自己制定的经营目标,从早到晚,夜以继日,24小时反复思考。这样强烈而持续的愿望,就会进入人的潜意识,自己也就自然而然地朝实现目标的方向前进。只有胸怀强烈愿望的人成功的可能性才会大,谋划的事情就如谈恋爱追求对象一样只有日思夜想才能成功!
《活法》读后感 篇12
九月是公司文化月,除了安排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公司还为爱好读书的员工们精选了一本读物,那就是稻盛和夫先生的《活法》一书。忝列为其中的一员,我来向大家简单介绍下这本书和我读后的感受:
首先,我向大家阐明一下书名“活法”的意思。“活法”是美国现实主义法学针对传统法学独尊“纸面上的法律”提出的概念。活法是那些支配着社会生活本身的规则,也是构成人类社会法律秩序的基矗一句话,活法,就是社会生活的法则。
稻盛和夫呢,是日本人,不过这个日本人很厉害,他27岁创办京都陶瓷株式会社,52岁创办第二电电株式会社(目前是日本的第二大通讯公司),这两家公司又都进入了世界500强。他是日本四大“经营之圣”中年龄最小的一位,另三位分别是松下、索尼、本田公司的创始人。
稻盛和夫的这本《活法》曾被誉为“日本21世纪励志第一书”,他将企业的活法转引到人的层面,通过探讨人最基本的伦理观和道德观,阐述普通人的“为人之道”和企业的发展之道。他认为,一个企业生产出的产品质量高低,在于这个企业的人有没有亲近产品,有没有在悉心地照料产品中听见“产品的私语”。《活法》探讨了一个命题,那就是人生的真理和活着的意义。
初读《活法》,有眼花缭乱之感,继而犹如沐浴春风、灵魂得以洗涤——他的哲学思想多面开花,却一脉顺承,给人极大地启发,醍醐灌顶不过如此。
活法一书分为序言和五个章节,序言告诉我们人生的意义在于磨练灵魂,人生真理在勤奋工作中领会,改变思维方式,人生将发生180度转变等等。五个章节则分别告诉我们如何实现人生的理想,从原理原则出发考虑问题,怎样磨练灵魂、提升心志,以利他心度人生有何好处,人生的正道是与宇宙潮流协调和谐。
他指出热爱是点燃工作激情的火把。无论什么工作,只要全力以赴去做就能产生很大的成就感和自信心,而且会产生向下一个目标挑战的积极性。成功的人往往都是那些沉醉于所做事的人。
总而言之,这是一本能够指引方向,阐明真理,开拓思维,激起斗志的好书,希望大家闲暇之余可以借来一看,很有裨益。
《活法》读后感 篇13
现在市面上有很多书,封面华丽,装帧精美,但打开阅读之后却发现内容空洞无物,甚至语句不通、错字连篇,很有种被欺骗的感觉。《活法》(珍藏版)的封面设计十分简洁,第一次见就感觉这本书可能与众不同,初读几页,我就判定这是一本难得的好书。
《活法》的作者是稻盛和夫,日本商界传奇人物,一手创立了京瓷和KDDI两家世界500强企业。2010年,他接受日本政府的邀请,以78岁高龄出任破产重建的日航的会长,仅仅一年,就让日航大幅度扭亏为盈,创造了日航60年历史上最高的利润。
虽然这本书自带了作者的光环,但书的内容却没有因此显得苍白,反倒相得益彰,让读者理解了他为何能取得那样惊人的成就,并赢得世人的景仰。书中作者说:“如果要问我成功的理由,理由就是这一点。就是说,我的才能或许有限,但我拥有虽然单纯却非常有力的指针——追求做人的正确的准则”。所谓“做人的正确的准则”,就是正直、勤奋、谦虚、坚强、节制、自利利他等等,不能虚伪、懒惰、傲慢、卑怯、贪婪,不能骗人,不能损人利己、损公肥私等等。这些准则是不是很面熟?没错,这就是儿时父母和幼儿园老师教我们的,现在我们也希望我们的儿女能做到的,一些简单的做人的道理。
内容如名,《活法》主要论述了作为人应该以怎样的态度对待工作、生活,以及应该遵循的原则和方法。扩展开来,这些原则和方法也可以运用到各种组织、公司,乃至国家,毕竟所有这些都是由人在主导运作的。书中着重强调了利他原则,“利他”就是与人为善,为世人、为社会尽力。联想到宁波最近发生的一些本可避免的悲剧,究其原因,自私自利、不能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是一个重要的内在原因。
“每一天都极度认真”——这是作者着重提到的另一个原则。他认为,如果一个人缺乏认真和激情,度过一个懒散消极的人生,未免太可惜了。读后感·要想我们的人生更有意义,一天一天,一瞬一瞬,冠以“极度”二字的认真态度必不可少。由此,我想我们的引航工作更应抱有这样的态度,不单单要认真做好每一条船,而且应该要“极度认真做好每一条船”。
《活法》在某种程度上是一本励志书,“轻描淡写”地提到了作者如何从一位连工作都找不到的普通学校的毕业生成长为商界传奇;同时也是一本实用的人生教科书,教读者换一个角度看世界,拨开云雾,化繁为简。在此,真诚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相信聪慧的你读后会有更多收获。
《活法》读后感 篇14
近日,闲暇时读了《活法》这本书,感触很多。作者用极其简明通俗的语言,阐释了很多为人处世的道理。
这些道理其实就在我们身边,和日常工作、生活息息相关,只是由于太过平常和普通,往往被很多人忽视和遗忘。读书的过程更像是一个自我透视和醒悟的过程,在渐渐走进稻盛和夫先生精神世界的同时,自己仿佛也经历了一场心灵的净化和启迪。
首先,要与人为善,心怀感激,善待自己、善待他人。每个人都是独特的个体,不同的成长环境、不同的思维习惯,造就了我们独一无二的性格特征。在与人相处的过程中,应该求同存异,多些理解和宽容,少些苛求与埋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当遭遇摩擦,如果学会换位思考,试着从对方的立场去考虑问题,有很多问题就会迎刃而解。人越感恩,心越善良,善良人眼中的世界必定充满和谐与美好,与人为善,同时也是为我们自己创造一个健康愉快的生存环境。
其次,要时刻保持一颗平常心,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喜怒哀乐,都是人之常情,如何从中找到一个平衡点,把握好量和度,是一个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心如止水,笑看人生,那是大师的境界。作为平常人的我们,只需保持一颗平常的心态,胜不骄,败不馁,把握现在的,珍惜拥有的,不盲目攀比,做好自己,知足常乐。
第三,要有追求和梦想,过程比结果更加重要,享受奋斗的过程。梦想是一个人前进的动力,永葆朝气和活力的秘诀就是不断的超越自我完善自我,并在这个过程中找到快乐和满足。人生的幸福和满足感绝不仅仅是物质的富足和占有,不能把物质作为衡量一切的标尺。
生命的长度是有限的,生命的质量却千差万别,我们应该努力让自己有限的生命过得更加有意义。凡事经历过便是财富,看重过程,看轻结果,人生会更加丰富多彩。
《活法》读后感 篇15
在读《活法》的过程中,可以感觉到书中的道理与我们的实际生活很贴近,很多道理可能我们大家都耳熟能详、倒背如流。道理我们都懂,但是知道和做到完全是两回事,如何利用这些简单的道理,在人生道路上发挥出更大的作用?通过阅读《活法》让我重新审视了自己的人生,更加明确了做人做事的原则。
在这里我就其中几条谈谈自己的感悟:
一、敬天爱人
敬天,就是指遵循自然变化、顺势而变。爱人的本质=站在别人的立场上考虑问题。关爱众人,在企业的角度实为“利他”,自利则生、利他则久。自私的人之所以不快乐,并不是因为得到的太少,而是计较得太多。我们想要得到别人的帮助,自己要先学会给予,但是很多人顺序反了,不愿付出只想回报。常怀一颗感恩的心,才能最大限度获得满足感。所以无论企业还是做人我们要常怀一颗感恩之心,懂感恩的人才懂得爱他人,尊重他人,帮助他人,我们也必然会得到他人的帮助。
二、提升心性,磨炼灵魂
人生的意义和目的是为了在死的时候,灵魂比生的时候更纯洁一点,或者说带着更美好、更崇高的灵魂去迎接死亡。现今社会,物欲、名欲、权欲充斥进我们的生活,人们感到累了,为名权财所累,但即使累了,却不甘心的想去获得更多,欲望不会轻易的得以满足,日日生活在痛苦的挣扎中。抛弃物欲、名欲、权欲,去提升心性,磨炼灵魂,那么大到社会、企业,小到个人,就充满和谐,我们就会活得很轻松、满足、快乐。经营者必须要有高尚品德,高尚的品德,就要提高自己的心性。
三、持续的力量
不厌其烦地重复做一件事,让很多平凡的人在平凡的岗位做出不平凡的事。水滴石穿,不是水的力量,而是坚持的力量。所有的成功都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每一个平凡的今天的积累。如果你不满意今天的自己,好好把握每一个今天,以更努力的状态去创造未来。今天比昨天做得好,明天又比今天做得好,每一天都付出真挚的努力、不懈的工作、扎实的行动,在这样的过程中就体现了人生的目的和价值。因为过去的时间塑造了今天的你,今天的时光将铸就未来的你。
四、积极的心态
每个人都会遇到困难或考验,但只有能够把考验当做机会的人,才能将有限的生命绽放光彩。积极应对,不见得能改变,但消极应对,一定不能改变。衡量自己的能力要用将来进行时,用积极的态度去对待,相信自己具备还没发挥出来的巨大力量。稻盛先生说:人生·工作的结果=思维方式×热情×能力。所以遇到困难也要改变我们的思维,用热情饱满的精神状态,结果可能完全不一样。
五、有意注意
有意注意就是“有意图的”将自己的意识凝聚起来,集中到某一事物所有方面的一切细节上。我们的集中力有限度,始终将意识集中于某一事物相当困难。但是我们要朝这个方向努力,慢慢养成有意注意的习惯,这样我们就会具备抓住事物的本质和核心并做出正确判断的能力。要想做成事情,强烈的愿望、认真的思考是起点。这种愿望、思考强烈的程度、持续的长度,以及在实现过程中贯彻的认真程度,是一切成败的分水岭。
《活法》读后感 篇16
说到《活法》读后感,我认真的读完以后,心里有诸多感受。
一是感恩的心态感恩的原因其实很简单。感谢公司、同事和家人。我们相聚到中鼎,不仅仅是选择的一份养家糊口的工作,更是一个展现自我能力、实现自我价值的平台。要感谢公司、包括公司的领导、同事,因为是由于他们对自己的认可才来到了公司,我刚进入中鼎时,从一名最基层的硫化工做起,感谢公司和领导给予我的机会,让我有展示自己的平台,同事们在工作中给予的指导、帮助和协助,让我更好的适应工作和公司,让我得到成长。
二是简单的心态,有一句话叫做“活在当下”,理解了这句话,你会活得更健康些。稻盛和夫在濒临倒闭的京瓷制造出在刚刚才在美国的大企业研发出的新材料时,我第一个反应是这老头真了不起,水平真高。不过我很快想到,稻盛和夫仅仅是水平高吗?仅仅是技术好吗?试问,在他试制这种新材料时,真的有人要求他一定要造出来吗?我想除了他自己以外,谁要是提这样的要求都是过分的。指望一个濒临倒闭的小作坊造出美国大公司投入巨资才研发出的材料,这根本就是天方夜谭,只有稻盛和夫自己才清楚能不能做,怎样才能做出来,真正的动力与压力其实来自稻盛和夫自己,即使他当时做不出这种新材料,也没有任何人可以指责他。对员工个人来说,真正对自己起作用的动力与压力来自自身,不要指望公司领导像小时候的父母和老师那样对自己提各种各样的要求,指明自己前进的方向。平时对自己要求严格,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当我们的客户提出较高任务要求的时候,就容易适应。稻盛和夫能满足IBM提出的在其他公司看来难以接受的苛刻要求,其实是基于其平时他和他的团队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四是空己做个有职业精神的员工,工作时间内要放空自己,一切以做好工作为依归,工作上不夹杂个人感情色彩。如此,才能成为一名合格高效的员工。
五是利他,所谓利他精神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本性。聪明的人应该能注意到,奉献于他人并不仅仅只是对他人有利,终究还将有利于自己《活法》意境悠远博大精深,我目前只能理解其中一小部分,二是在阅读时,我反省我对工作的态度实在是与书中提出的要求相距甚远,我为此感到非常的惭愧。努力勤奋地工作、心怀感恩之心、善思善行、诚恳地反省并约束自己、在日常生活中持续磨炼心智、提高人格。努力做到这些看似理所当然的事情才正是人生的意义!
《活法》读后感 篇17
很早以前就听说过稻盛先生的这本《活法》,一直没有缘分拜读,借着公司领导的这份美意,终于将这本书实实在在的捧在手里,着实让我欢喜了一阵子。看完之后,真正感觉到了久违了的豁然开朗的感觉,使我明确了人生的真谛与生活的意义。
稻盛先生认为人生的意义在于灵魂的修炼,而努力地工作就是最好的磨练方式。这与我之前参加的《了凡四训》学习的精神不谋而合。让我真正的领悟到,自己的人生,自己才是真正的主角,无论出身贵贱,自己的人生只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很多人生的真理,在努力地工作中才能得到领会。稻盛先生告诉我,往往心态能够决定命运。在改变自己心态的瞬间,人生就出现了转机。
态度能决定一切。正如《活法》所说,我们无法彻底免于痛苦和担忧,但即使是在人生最低潮时,也不要失去愉快的心情和对明天的希望。在现实生活中,现实与理想往往基差甚远,但只要坚定信念,保持一颗积极、乐观的心态,踏实肯干,那么,再大的困难也不会阻碍我们勇往直前。
我的另一个巨大的收获就是稻盛先生的一句话“思维方式决定人生方向”。就像我们工作中常用的“5W1H”六何分析法一样。他能我的工作理清一条思考的路线,让我在碰到实际问题的时候有一个清晰的思路去解决问题。这对于我来说,非常的重要。这不仅能够帮助我拓宽思路,还能够有很多新的想法可以让我尝试。
我真心相信,“全力以赴是最好的工作习惯”,相信“心怀感恩是最好的工作态度”。从我的本职工作出发,全力以赴对待今后的工作,心怀感恩地对待周围的环境与事物,一定能让我收获更多。
《活法》读后感 篇18
现在的社会到处充满了浮躁的气息,急功近利的思想遍及各处,随便问哪个年轻人,他的理想都远大的令人汗颜。可好高骛远目空一切换来的只是他连最基本的生活方法都不曾掌握。何以如此?稻盛和夫论述成功时给我们很好的建议,成功的两大因素:缜密计划和前期准备。虽然我们有了踏实努力工作这一方法,但成功的路上与准备是不可或缺的。他们包括乐观地设想,乐观的计划,以及愉快的执行。有了这些我们距离成功的大门就已经不远了。是时候换个活法了!
很认真的读了一遍稻盛和夫的《活法》,不得不回顾以及展望一下自己的人生,是否应该进行修正,是应该得新选择一种正确的活法。
人生只不过是似水流年的一段历程,不可能每个人都轰轰烈烈,但是我们怎样在平凡的生活中寻找到人生的真谛呢, 我认为那是不断地磨练自己,完善自己,纵使百年之后没有轰轰烈烈的丰功伟绩,也会因自己平凡但优秀,独特的人格魅力感到骄傲和不枉此生。
在工作中我们不应该止步不前,人格的修行需要不断的“精进”,关于这点稻盛和夫说:“释迦牟尼论述了“精进”作为到达大彻大悟境界的唯一修行方法的重要性。所谓精进,是指一心扑在工作上,专心致志于眼前所从事的工作。我认为这是提高自我身心修养,培训人格的最重要、最有效的方法。”
其实,我们都是从同一起跑线上启程,没有能力高低之分,也没有什么天赋之说,成功只是考验我们的努力?在工作中,只有认真拼搏,努力付出,才能更好的完成工作任务。有多少员工满足于现在的工作,生活的舒适,麻醉了他们的上进心,“迷葫芦画瓢”“数日子工作”。作为矿山的建设者,不是凭口说而工作,他需要员工的努力,无私的付出。超越自我,脚踏实地,拼搏进取,成功的霞光永远照耀着你。如果不付出努力,你就会学不到真正的技能,不会磨练出自己坚强的意志,也不会实现美好的憧景。原地踏步,享受生活,不去努力,怎能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
精进并不需要脱离世俗社会,工作现场就是最好的磨练精神的地方,工作本身就是修行,通过每天辛苦的工作,我们在形成高尚人格的同时也一定能够获一个美好的人生。
在以后的工作学习中,我将以此为座右铭,每天反省,努力工作!
《活法》读后感 篇19
为了贯彻董事会学习《活法》的精神,书买回来之后,我个人是浏览了一遍,但不是很透彻,在以后的工作中会继续去领悟与学习。
《活法》一书用很通俗的语言及口语化的表达方式,阐述了很多人生的哲理、工作的方向标。
稻盛和夫先生的《活法》一书里面,每一章都渗透着做人的原则及基本的方法:寻找人生的目标,找准定位,脚踏实地的工作,心灵的培养,真诚,创新,乐观,绝不放弃的精神。书中说:“活着就是要修练自已的灵魂,在死去的一刹那能够无怨无悔,能够为社会有所贡献。”《活法》被尊为日本三圣之一的稻盛和夫先生给我们阐释了他人生的经验和感悟,诸如人的本质、人生的哲学、经营的艺术、劳动的魅力等等。他认为,成功的人生应该是:本着不违反人类基本普世伦理、利他主义的简单原则,以像对待恋人般对待工作,有着强烈到遍布全身的渴望,凡事高标准、严要求,追求卓越,精益求精,大胆思考,小心准备,不轻言放弃,以百分百的认真身体力行,凭着一股傻劲儿去迎接困难和挑战,珍惜和把握每一个现在,持续地积累蓄势,最终化腐朽为神奇,化平凡为非凡。读到这里,这个时候我也思索自已活着的意义,我觉得首先要有一个合理的人生目标,然后不断的为实现这个目标努力拼搏、奋斗、坚持。这样的人生可以说就是成功的,就是有意义的。
我没有那么大的理想和抱负,我不会说我是为了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也不可能说我是为了祖国的繁荣昌盛而工作,以我的现在的实际情况和位置,我只能说我的目标是为了寻找适合我个人发展的平台、晋升的空间,让我的家人能够过上更好的生活。我这不是自私,而是我觉得这样更加真实。
相信我们每一个人都不缺乏努力拼搏、奋斗的精神,但是又有多少人能够做到坚持呢?坚持,是这个世界上最简单的事情,同时也是这个世界上最困难的事情。如我们餐饮行业属于非正常工作时间,别人工作的时候,我们在休息,别人休闲的时候,我们最忙碌,工作时间的蹉跎,家人的不理解,每年又有多少餐饮人改行??餐饮工作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周而复始,困难是因为真的很难做到每天如此,几十年如一日,世界上绝大多数人都做不到。我们自己的工作呢?值得我们去思考,去总结!
生命的意义在于不断地成长。书中说:人生.工作的结果=思维方式×热情×能力。人生与实业的成果,是由这三个要素“相乘”的结果,而绝非“相加”而来。在工作中,很多工作都是重复性的,工作的激情会随着工作的重复逐渐消失,多数人一开始总是充满热情,到了一定的程度,热情却消退了,缺乏持久的热情。我们要能不断找到工作岗位的价值甚至是使命,才会有持续的热情。
能力是可以后天开发和培养的,千万不能给自我设限,认为自己不行,做不了,失去成长的可能,每个人都有着巨大的潜力,只是没
有得到开发。所以我们要在认识自我的基础上,扬长避短,持续开发自己的能力。
就现实情况来说,公司的未来要靠我们年轻人,善于学习的人,所以我们更要认清自身责任的重大,从现在开始就要不断的成长,努力奋斗、坚持,才会在未来承担起我们应当承担起的责任。
有的时候书读一遍两遍并不能领悟其中深层的含义,现在写这篇读后感的时候,我还是找不到一个好的表达方式,说的有点乱。我觉得现在如果让我对这本书做简单的一句话或几个字来概况的话,我想说的是:认识自已,找准定位,脚踏实地,因为只有这样才是梦想成真之道,真诚友善的对待自已的家人、朋友、同事,多学习,多让自已提升,同时能影响到周围的人一起进步!
《活法》读后感 篇20
人活一世,目的是什么呢?有人为钱,有人为名,有人,根本不知道自己想要做什么。 你种下什么种子,就收获什么样的果实。稻盛和夫先生,认为人生的意义,在于磨练灵魂。正是由于有了这样的认知,他成为目前世界上仅有的一位创建了两家世界500强的公司的成功大师。
成功=思考方式×热情×能力
稻盛和夫在《活法》中提出了这样的公式。在稻盛看来,“能力”多数源于天生,我们很难改变;“热情”就是倾注到工作中的激情和努力。而“思考方式”则是人生态度与思维。如果说“能力”和“热情”是从0分到100分计算的话,“思考方式”则可以从-100分到+100分计算。这三个因素结合起来就会使人生和事业出现很大的差别。虽然能力平平但勤奋努力的人,要比虽有能力却以能力自居的人成果要大得多;如果一个人思考方式是邪恶的,那么就是负数,用负数相乘所得的积也就是负数了
简单,做人做事的最佳原则
开篇,作者用了很简单、朴实的故事、例子来说明经营企业成功的法则;踏踏实实做事,认认真真做人,身在其职,应尽其责,做事不投机取巧,做人诚信正直。正如作者所说“都是自小父母耳提面命的普通道理“。但就是这些看似简单的道理,作者将之放在做人、管理企业、甚至处理国家的关系上。如在谈到中日关系时,作者认为日本应超越国家利益、尊严,诚恳的向中韩等亚洲国家谢罪,这是最基本的道理。
正直、诚实、谦虚、感恩、勤勉、利他等道理,以及由此引出的例子、典故为书主体。这些日常生活中我们熟视无睹的道德伦,是作者认为应一生遵守的基本原则原理,也是作者叱咤一生“真正的力量和营养”。
稻盛和夫创业之初立下重誓:“吾等定此血盟不为私利私欲,但求团结一致,为社会、为世人成就事业。特此聚合诸位同志,血印为誓”,当时一共只有8个人。四十年回首,他用一生坚持,完成了前所未有的成就。
心态决定命运
“自己所遭遇的事情,其实都是自己的心所产生的”稻盛和夫不信“宿命”,坚持“立命”。
一个人要想成功必须有好的心态,能从周遭环境中找到信心和力量进而催生更大的行动力。同样,经营企业也需要一个好心态。稻盛和夫提出办事业三阶段不同的心态: 创业之初或项目设想阶段。此时必须保持乐观向上的心态,先生提出了一个独特的见解:
这个阶段要找那些言行比较鲁莽,对新事物有浓厚兴趣,有冲劲的人多商量;万不可找那些头脑聪明,却缺乏激情、悲观的'人,否则,容易被打击。
制定计划阶段,要悲观;确切的说是谨慎。稻盛认为一个成功者绝不能胆大妄为,在关键时候,即真正要干的时候要特别慎重,反复推敲,小心谨慎。这也是他认为自己成功的最大因素,一生都保持谦虚谨慎。
执行阶段,要愉快;把计划的执行过程看成是快乐的享受。这很容易理解,比如工作,学习,生活都是执行的过程,但不同人对待相同的环境却有截然相反的结果。“心态决定命运”,这是稻盛和夫最大的感触,也是其贯穿一生,化解各类问题所坚持的真理。 灵魂修练
曾子说“自天子以至庶人,皆以修身为本。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稻盛和夫先生说人活着的意义就是修炼灵魂。但这个修炼不是面壁,也不用禅悟。“人活着就要不屈不挠,勤勤恳恳,专心致志,坚持劳动”;从而陶冶人格、砥砺精神。人生放到宇宙中,是极为短暂的一瞬,“临死前的灵魂哪怕只比出生时崇高一点点”,也说明人克服了自私、贪欲、邪恶等,完成了人生的意义。《活法》需要说明的都是这些简简单单的道理,即便修炼灵魂也不例外。
为此,他更提出人生修炼的六个精进:付出不亚于任何人的努力;戒骄戒躁;每天自我反省;感谢生命;行善积德;弃掉感性所带来的烦恼。一如既往的平凡,通过生活中点点滴滴的实践,确立一套属于自己的“活法”。
后记:“知识不是力量,运用知识才是力量”,阅读《活法》,不是为了追寻如何生活最好,而是能不断汲取力量,踏踏实实过好每一天,让今天永远比昨天更美好。美好的明天立足于今天正确的“活法”。
《活法》读后感 篇21
三天时间匆忙的阅读了《活法》联想自己的人生,我觉得简单人生有价值活法应该在于乐观向上、积极进取的生活心态,在于充满激情、拼搏奉献的工作态度,要常怀感恩之心。在于经过历经磨练、提升心智的成长感悟。稻盛和夫先生的《活法》丛书,每一章都渗透着做人的原则及基本的方法:寻找人生的目标,找准定位,脚踏实地的工作,心灵的培养,真诚,创新,乐观,绝不放弃的精神。
我在他的《活法》书中看到,他的经营哲学融入的是儒家和佛家思想,这和他是出家人有很大的缘故。因此,《活法》不单单是企业经营的书籍,也同样是人生修养的书籍。人一生中做人、做事其实很简单,把“正直、诚信、无私、无欲、奉献、友善”等简单的基本美德融入工作生活中。其实,大道理都非常简单,只不过有时我们忘记做了。仁者见人,智者见智。老子,庄子,中国那些圣贤们,早就传授了那么多种道理,人们总会从中悟出点什么,并找到自己的人生的“活法”。
总而言之就是“做事的态度和原则”、“做人的态度和原则”,做事先做人。
一,首先是做人的原则,做人,做什么样的人,以什么样的心态做人。不同的心态将会影响并决定你的人生会是什么样的色彩。我体会做人要具有以下五颗心:“真心、诚心、虚心、恒心、爱心”:
真心:认真的心。做人要认真,认真地做出人生的每一次选择,认真地抓住人生中的每一次机遇,以认真的态度去面对学习与工作,你的梦想就会实现。 诚心:诚实、诚信、诚恳的心。做人要诚实,做事要讲诚信,欺骗他人的同时就是在愚弄自己的人生,不要受目前社会一些不良风气的影响,以诚信为本,才是成就事业的基础,特别是财务人员,诚实讲信用是我走好人生路的最好保障。 虚心:谦虚、谦逊的心。成长中的应该谦虚为人,善于听取他人意见,时刻注意审度反省自身,不断修正人生道路中的偏差。那么善于听取他人意见并不只是简单的听,而关键在于谦虚的学,能够放下自满高傲的姿态、虚下心来听取别人的意见,谦虚学习他人长处弥补自身之短。
恒心:持之以恒、坚持的心。把平凡华为非凡的是“持续”、“要坚持到底才能有意义”这是稻盛和夫先生总结出的道理。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就是我们童年时常说的“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的道理,只要你肯付出就会有所收获,如果我们能够十年如一日、持之以恒地去钻研自己的本职工作,凭借一股激情、干劲去面对工作中的难题,相信就不会存在我们攻克不了的难关。持之以恒,坚持到底。
爱心:是指善良的心,利他之心,也就是善待他人、学会感恩的心。我这里所说的善心、利他之心不单纯的是指人性的善良,更重要的是想说明做人要把“给予”之心放在首位的道理。当我们觉得周遭的一切对自己不公平、不优待的时候,应该想一想我为我的周遭、我的家人、我的朋友、我的同事,乃至于我所就职的企业都给予过什么,做过什么,贡献过什么,而今天我们所拥有的一切是否都是理所当然的,是否都是我们努力付出所应该得到的回报呢。应该学会感恩,学会拥有一颗利他之心,要勇于奉献,勇于给予,要知道给予也是一种幸福。
二,认真细致的做事。工作前应调整好心态,要让自己热爱工作,全身心投入工作,用心去渴望成功;工作中要大胆思考、小心准备,拼尽全力去迎接困难与挑战。这是书中阐述的道理。联想到自身在工作中应该从以下几点出发:
工作态度:对于自身工作要投入精力,因本职工作的特殊性认真和细致是工作的基础。不断积累专业知识,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对掌握的工作要有时效性、安全意识、保密意识。热爱自己的工作,尽职尽责工作,长期以往这样下去就会使自己拥有成就感。而没有成就感也就会使我们对工作失去兴趣、丧失信心。在工作中保持脚踏实地、竭尽全力去做好的工作决心;然后,就是寻求突破,乐观迎对工作中的困难与挑战,摸索适合自己的工作方法,专注于自己所做的事情,只有专注才能产生兴趣做出成绩;最后,要树立一种劳动快乐的工作态度,不要把工作认为是没办法,不得不为之的劳动,要把工作当作成长的必修课,通过工作感悟成长。
工作方法:一、大胆思考、小心准备,“要成就事物、实现想法,必须做到?构思处于乐观,计划本于悲观,实行基于乐观?”,这是稻盛和夫先生告诉我们的工作方法。但我们往往在开展工作时,总是上来就悲观谨慎,使自己丧失了信心,而在处理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时却又思考简单、行为草率,造成工作中的问题曾书不穷。读过本书后,我认识到要及时调整自己的工作方法,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时应该首先以乐观的态度去面对,然后用精心准备、细心策划、谨慎部署的态度去规划好工作的开展方法和步骤,最后就是要以饱满的热情、必胜的心态来完成工作。二、善于积累,循序渐进,善于总结工作中的点点滴滴,善于学习积累成功经验,循序渐进开展工作。不要总是妄想在工作中找寻一步登天的捷径,也不要误会地认为所谓的提高工作效率就是要找捷径,应该清楚的认识到,合理的工作方法、优化的工作程序并不是捷径,而是平时善于总结、善于积累所得到的工作经验。把精力投入工作充实每一个今天,日复一日地积累,就会让梦想成真。
在短短几十年的人生岁月中,最重要的30年都是在工作、劳动中度过,那么,想实现人生价值,“成为一个比降临人世之初更好的人”,就必须牢牢把握这段时间,让我们的人生在工作中更加丰富,更加精彩。
当你完全的把上面所有的东西都理解并运用,而至取得成绩。那就是“完美的人生”。但我认为,那仅仅是一个人选择的“活法”,并且令别人羡慕的活法而已。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具有独立的认知体系,独立的思维方式和世界观。对于同一个事件的不同的理解,就构成了人生的多彩性。 所以《活法》这本书,实际上就是老师从小传授的那些道理,那么是否“正确”呢? 完全取决于个人的认知体系。一个立方体,从不同的思维方式看,存在这N种不同的答案,将《活法》看作一盏路灯,仔细地审视这条路,是否符合你的人生需求?是否可以修炼你的灵魂?
写到此用一句话来勉励自己,“知识不是力量,运用知识才是力量”。很多时候说起道理来,头头是道,重要的是把这些道理贯彻到我们的生活工作中去!这样才有意义!《活法》不是要我们一味去寻求该怎样去活,而是踏踏实实过好每一天,用勤奋和智慧诠释自己的人生之路,不断在这条路上完善自己,实现自己和集体、社会价值的最佳融合。纯净自己的心灵,才能对人类社会更有益。今天才会比昨天更美好,明天会比今天更加灿烂多彩。
《活法》读后感 篇22
稻盛和夫这个名字我是直到大学才知道,在我们做松下幸之助的案例的时候知道了他,他是和松下幸之助一样的日本四大经营之圣之一,那个时候也是粗略的对他有一个了解,也没有认真研读过他,读了他的《活法》之后才知道他是这样一位有深度的经营者。他的经营之道被人们津津乐道,他的思想引人深思。现在这个纷繁的世界越来越复杂,越来越多的人对这个世界感到困惑,然而《活法》这本书正好可以为我们答疑解惑。他从他经营的过程中总结出了点点滴滴,对这个世界的看法,对生活的认知。我现在作为一名大学生对现在的生活也有很多很多的困惑,我和很多人一样经常问自己人活着有什么意义,我内心的看法就是吃苦受累,看了稻盛和夫的话:人生的意义在于修炼灵魂,是为了比出生时有一点点的进步,或者说是为了带着更美一点、更崇高一点的灵魂死去。我才恍然大悟,原来让今天比昨天更好,明天比今天更好,为此,不屈不挠地工作、勤勤恳恳地经营、孜孜不倦地修炼,让我们不断进步,在自己离开时带着跟高尚的灵魂,这才是我们活着的意义,这样我们人生才有目,才有价值。
稻盛和夫说,强烈的愿望至关重要,这真的是对我们生活工作很重要的,我要是想要把一件事做好真的是首先要有这种强烈的愿望,就拿我们的在课堂上做案例的时候举例,我对待作业的态度有时候认真,有时候不认真,认真的时候我就特别想让我们的作业能够做到班里的最好,希望得到老师的夸奖,老师的肯定,这种强烈的愿望促使我对待作业特别认真,从任务的分配到资料的查找,从每个人资料的整合到作业呈现形式的完善,每个任务的进度控制,每个人演讲的时间、语速、表情等等都会做到精益求精,我们会对这个案例多次润色,多次修改,多次演讲排练,这是我们才会把他呈现到课堂上,和同学们一起分享。可想而知,
我们的案例是非常精彩的。有的时候我们做好的愿望就很低,就想随便应付应付,只想尽快完事,可想而知做出来的东西是多么的粗糙。在课堂上做案例和人生是一样的,无论是谁,人生就如你内心描绘的一张蓝图,而愿望就是一粒种子,是在人生这个庭院里生根、发枝、开花、结果的最初的、也是最重要的因素。
从他的依原则思考一张里我们可以得到很多关于学习生活的哲理性的话。他让我们简单做人,简单做事。事情的本质是单纯的,我们要把好自己的善恶观,知道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这样我们才不会迷失方向,堂堂正正做人做事,才不会出大的错误。这个世界有太多的诱惑,我们要不为所动,坚持自己所坚持的,现在,你在进入就不赚钱了,不小心还会配的很惨,所以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自己,不被外界所诱惑,做出正确的判断。人类原本是脆弱的存在,若不是特别有意识地约束自己,就终将无法抗拒欲望和诱惑。的确是这样,对于我的学习来说,电视电影和小说是对我最大的诱惑,如果我自制力不强,我就会沉浸在这种诱惑力,学习自然就被耽误了,考试的时候成绩自然会很低,我的约束自己的能力还是需要加强的,不要老想着不要看电视小说,要好好学习,光说是没用的,还要贯彻落实。稻盛和夫说要努力的过好每一天,这样不断积累,我们这一生都会过的很充实。尽管感觉厌烦工作,仍坚持再作一些努力,忍辱负重、积极向前,这将导致人生的根本大转变。我在公司实习的经历告诉我,不管我对我干的工作有多么的厌烦,只要我认认真真的做好每一件事情,都是对我的磨练,我每一天做一点不起眼的活,我就会多学一点,这样日积月累我就会有所沉淀。这一章里我最感触的是稻盛和夫对历史问题的正视,他作为日本人,不像很多人那样歪曲历史,认为日本人侵略中国领土是不对的,日本侵略了别的国家,践踏、蹂躏了该国国土,这是不可否认的历史事实。应该道歉的还是道歉为好,向被伤害的对方真诚地道歉。他是心中有自己的判断标准,伦理道德的人。
稻盛和夫告诉我们,“总是客气低头、将功劳让于人;得意之时,抑制膨胀的自我、一切淡然处之;优先考虑对方,相互谦让”。这是告诉我们做人要谦虚,要谦让,这样我们生活的秩序才会更加的和谐。领导的“德”要高才“才”。我们将来很多人会做领导,这就提前给我们上了一课,现在很多的公司领导利用职务之便犯错误,为自己敛利益,很多人轻者被开除,重者就会经历牢狱之灾,所以说德要高于才。时刻准备好说谢谢。无论对何人、何事,顺境的时候自不待言,身处逆境的时候也要说声“谢谢”,努力做到尽可能正确的人生。对困难要说谢谢,对好运也要说谢谢,少一些抱怨,时刻保持感恩的心,时时就会有满足的心,这样我们才会活的更加快乐。
很多商人为了获取自己利益,做了很多伤害别人的事情,这样做的结果就是我们的商业秩序更加的混乱,另外你作为一个商人做出很多损人利己的事情,最终也会损害自己的利益,所谓害人终害己。稻盛和夫给出的回答是,既对他人有利、也对自己有利才是生意的秘诀。为社会和他人不妨牺牲一点个人利益,稻盛和夫作为一代经营之圣,他的思想就是高于一般的商人,他觉得多做有益于他人的事情,才会得到上天的庇佑,有这样的动机才会获得胜利。
稻盛和夫的思想和深度真的是够我们研究上很长时间的,他的想法能够发人深省,能够让人大彻大悟,对我们的生活和工作都有指导意义,值得我们不断去深究,不断去学习。
《活法》读后感 篇23
“稻盛和夫”——创立了2家世界500强企业,并帮助日航重建也达到世界500强的人,在日本封之为神的人,他慷慨的把一生的智慧集于书中,值得我们很多个人都去研读一下。
在这本书中稻盛先生着重为我们很多年轻人阐述了生活的意义、工作的意义到底是什么?稻盛和夫认为:在活着的时候就是要不断磨练自己的心性,在死的时候能比刚出生的时候的灵魂更加纯洁善良,那就足够了。也许在目前看来这个思想还是太过于宏大,但是我心中希望能把这一概念植入心中并尝试着贯彻下去。
同时对于如何磨练心性稻盛先生也为我们举了例子,指出方向:“保持善良、友好、谦虚、不给别人添麻烦、诚实、守信、负责任等;同时,工作则是磨练自己心性最好的实践!对于这一点我是非常认同的,联想到刚入职毅道的时候就像白纸一张,我们完全不知道如何获得精准客户,那么就采取了最笨的工作量最大的方法:礼品公司挨个打电话过去介绍我们的产品、生意模式等等;那段时间着实非常的折磨人(磨练心性),原本以为是苦心人天不负,但是实际上并没有什么收获,更让我们不知所措了。
但是通过筛选礼品公司打电话的时候我们渐渐的摸索到了一点儿新东西,在打电话之前先查一下客户公司的经营范围、近两年的招标项目、产品类型等。做这个事情目的有二:其一、我们对客户有了些了解,在电话沟通的时候知道了客户的基本情况,能聊的更久一些,也能了解到行业的基本情况;其二、在看客户的招标项目的时候还能看到一起围标的同类型公司,继而去联系沟通那些公司。
也许在我们闷头按着名单挨个打电话的时候,我们确实几乎一无所获,但是后面我们摸索出来的“意向客户寻找思路”确实非常有效果,那么为什么会这样呢?我觉得正是验证了稻盛先生的话:在活着的时候就是要不断磨练自己的心性;通过努力工作、认真工作来磨练心性,同时也能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我们有了属于自己的寻找客户的方法。
目前的我们还不需要考虑稻盛先生的后半段话:在死的时候能比刚出生时候的灵魂更加纯洁善良,那就足够了。但现在的我需要做的就是通过不断努力工作来磨练自己的心性,提升自己;我坚信只要继续努力工作着,也会获得意想不到的收获,也许有些时候付出了不一定立刻就有收获,但是收获总是有的,在我们还看不到的地方等着!
《活法》读后感 篇24
稻盛先生在该篇中说到“只有主动追求的东西才可能到手”。在书中,他举了一个松下先生的演讲。当时松下先生谈到了著名的“水库式经营”,而底下观众发出了牢骚——我们想听的是怎样才能建成水库,而你现在强调的只是建水库的重要性,有什么用呢?松下先生说道:“那方法我也不知道,尽管不知道,但必须要建水库,你必须这么想。”对于这个回答,几乎所有人都大失所望。但是这个回答却给了作者巨大的冲击。当读到这里时,我大概明白为什么稻盛先生会有如此巨大之反应。一个人的人生就是他自己思维的产物,正如“心不唤物,物不至”一个道理,只有自己内心渴望的事情,才能将它呼唤到可能实现的范畴之内。换句话说,一个人心中所描绘的事情或者愿望比谁都强烈,热情达到燃烧的程度,才可能激情迸发成动力,得以实现,这正如稻盛先生所说;“只有主动追求的东西才能到手”。
该篇中让我第二个印象深刻的地方是稻盛先生在书中说道;“锲而不舍干到底,结果只能是成功”。他举了一个京瓷初次接到IBM的订单时,其规格要求之苛刻简直令人难以置信,而他们试做几次都不成功。当项目的技术人员束手无策茫然立于陶瓷炉前,稻盛先生发出这样的疑问:“你是否已经用尽了你的全部力量?”。经过反反复复的努力,他们最终做出了满足客户要求的完美无缺的产品。目标看似高不可攀,但绝不退缩、倾注热情、拼命钻研,这样做就会把我们的能力提高到连我们自己都吃惊的地步。
《活法》读后感 篇25
稻盛先生在这篇中讲了个切身体验的例子,是他去参加本田宗一郎的研讨会。本田先生露面时一开口就给了众人一个下马威:“据说你们是来学经营的,如果有这闲工夫,不如快回公司干活去。”而稻盛先生更是被他的魅力所倾倒:“在榻榻米上练游泳未免太傻。榻榻米上学不会游泳,倒不如即刻跳入水中,用手脚划一阵子再说。”对啊,不在现场挥汗如雨,哪能学到什么经营?成就伟大事业的智慧只能从经验的积累中才能获得,只有亲身参与的体验才是最宝贵的才财富。
而稻盛先生也指出,成就事业需要“自燃型”的人。作为组织而言,不欢迎不燃型的人,因为他们自己冷若冰霜不说,有时还会夺走周围人的热量。那么怎样才能成为自燃型的人呢,最好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喜欢自己的工作。因为要把事情做好需要很大的能量,而这种能量需要靠自我激发,自我燃烧才能产生。实际上,稻盛先生说到底,其实就是想告诉我们,缺乏对工作的高度的热爱就不可能取得卓越的成果。无论哪个领域的成功人士都是喜爱甚至迷恋自己的工作,可以说,彻底地喜欢自己的工作是通过工作丰富自己人生的唯一的方法。
《活法》读后感 篇26
稻盛和夫先生以人生的意义是什么?人生的目的在哪里,给到读者一个无限想象的空间,探索人生的价值。稻盛先生以人来到这个世界上“为了在死的时候灵魂比生的时候更纯洁一点”给到读者人生境界的启迪。
人的一生必须要有单纯的原理原则,不断地勤奋工作,拥有奋发的激情,感恩的心态,并应用“人生的方程式”改变思维,即人生?工作的结果=思维方式×热情×能力。三要素的思维方式决定人生结果,怎样才能度过美好的一生。
一、坚定一条法则,只有主动追求的东西才可能到手,要有坚定的信念,持续强烈的愿望,做任何事情必须描绘它的画面,反复思考,注意细节,专注自身的工作。
二、作为人应该遵守基本原则,老实、听话、真干。坚守正确的单纯的原理原则,坚定自己所选择的人生方向,勇敢奋斗,才不迷惑。
三、把工作当成一种乐趣,磨练自己的灵魂,时刻反省,不忘磨砺人格,任何事情不放弃,付出不亚于任何人的努力一定能成功,每天认真付出做好当下,怀着感恩的心面对一切人与事。
四、凡事要有利他之心,心无私念最终的福报会回到自己的身上。人的开心与不开心全由心态决定,一念之间改变人生的方向,改变自己的命运,只要有利他之心,只要有动机至善,事业就会成功。
五、主宰人生两只看不见的手,凡事都有因果,一切都离不开因果法则,只要不断坚持行善,因果报应的法则就会发挥它的作用,我们就能超越命运度过更美好的人生。
在喜怒哀乐的人生中,在现实烦恼的工作中,必须积极的面对人生,正确的思维,以良好的人生态度,正确单纯的思想,去努力工作。设定目标努力付出,磨练灵魂,净化自己的心灵,不骄不躁,以利他之心造就自己的人生,把握今天,相信明天会更好,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活法》读后感 篇27
被誉为“日本经营之圣”的稻盛和夫23岁参加工作,年届80岁仍然在经营一线,他生命中的大半时间扑在了工作上。有人问他:你为什么如此拼命工作?
稻盛和夫的回答是:因为我通过自己的努力,爱上了工作。
这句话乍一听让人摸不到头脑,仔细想想现实中,或许我们每个人都对当下的工作有诸多不满,想做“自己喜欢的事”。可是大多数人并不知道自己真正喜欢的是什么,或者即便是知道,入职了梦寐以求的公司,却发现工作内容和自己想象的完全不一样。
即选择就爱到底
一不喜欢就换,一年到头换了三四个单位之后发现换来换去依旧不满意,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人总是会不自觉地去美化自己憧憬中的事物,觉得它很完美,就是自己想要的。可事实上没有一种工作是容易的,你喜欢酒会上的觥筹交错华服细语,却没看到在电脑前整夜码字搜集资料做报表的苦;看到了老师写得一手好字在人前侃侃而谈,却没看到整日批改如小山一般高的作业备课到凌晨的艰辛。光鲜亮丽的背后永远都隐藏着付出,只有吃的了苦的人才能找到全力以赴的做成一件事所带来的巨大成就感和自信心。
大佬的姥姥在我结婚时的父母发言中只说了一句话:“结婚前选择你所爱的,结婚后爱你所选择的。”虽只一句,但甚觉感动,胜过千言万语。同理,这句话也可以再改改:找工作前选择你热爱的,工作后热爱你选择的。和婚姻一样,既然选了就等于选择了接纳和承担。
人生中99%的事情是我们无法掌控的,而唯一的决定权就是态度。既然免不了要工作,而且工作的时间占据了一天的大半,何不积极的看待并从中寻找点乐趣呢?我们一直说要享受生活、热爱生活,工作也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啊,何不一起享受工作?有格言道:“劳动有苦根甜果。”讲的是喜悦从苦劳与艰辛中渗出。其实工作的乐趣也潜藏在超越困难的过程之中,而且当你真正投入到工作中去的时候会发现更大的收获。
工作和劳动伴随的价值
作者在书中这样表述:工作和劳动即是修行,是塑造和精进人性的道场,对我们有着崇高的价值和深远的意义。不仅是为了生存、为了温饱,还是提高心性、磨炼人格、陶冶性情最有效的方法。这不禁让我想起了我的公公。
十分敬佩他老人家,虽工作繁忙,但仍然坚持几十年如一日的在田间亲力亲为,辛勤劳作,享受果实带来的喜悦。每逢西瓜成熟时节,读后感他总是带领家人一起去采摘。推着小车从地里摘下后放入,赤脚推着从田间一车车的运到地头;再在大三轮上铺好纸板,整齐的把瓜摆上;然后挑选个大的开着车送去各个亲属家里;还有结余就在第二天天不亮跟婆婆一起拉去市场卖。
每每想起如此就觉得很踏实,很安心,长辈有这样慷慨勤奋,持之以恒的精神让我们这些小辈很受鼓舞,也很感动。我想正是这日复一日沾满汗水和泥土的“田间精进”,在不知不觉中同样耕耘了心田、磨炼了意志,将他的灵魂提升到了崇高的境界,才会在做事时那么有礼法,在言谈举止中流露出高贵和威严,让人新生敬佩。
正如作者稻盛和夫所说:“工作和劳动本身就是最好的修行,每天认真工作和劳动就能塑造高尚的人格,就能获得幸福的人生。”也许这也正是工作和劳作的魅力所在,通过长久的坚持,不断的精进,把自己塑造成更好的人。还有什么比通过努力成为想要的自己更开心的呢?
既已明白,从现在开始,能做的就尽全力去做吧!毕竟,人生只有一次,躁起来呀!
《活法》读后感 篇28
读日本作家的《活法》一书后,本人感悟深刻,深受教育。书中主要讲述作者一生中,在生活工作中,所体验到的一个真理,那就是良好的心态和理念决定人的命运。人生在世只要具备了这人生观,道德观才能在生活中工作中取得幸福和快乐。
人生必须有理想,有奋斗目标,人生的真理,要在实际生活中,勤奋工作中,领会感悟。人活着就要积极向上,肯能吃苦,苦中取乐,善于勤劳,有建设性,创造性,协调性,有能力,有关爱他人之心,有感恩之心,善于与人共事,关注生活中的每个小细节,工作一丝不苟,性格开朗,用良好的心态,对事物持有肯定态度。生活工作中,只要认真努力去做,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充满善意,有同情心,关爱心,勤奋知足,不自私,不贪欲,办事多为他人着想,一切事情都要顺其自然。
《活法》一书中,值得我们去了解,去细读,去思考,是我们在生活中不断提高自我素质,品道德行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用良好的心态面对人生,为人类,为社会奉献,在生活中取乐,在幸福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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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希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
法国与瑞士接壤的维立叶尔城坐落在山坡上,美丽的杜伯河绕城而过,河岸上矗立着许多锯木厂。 市长德瑞那是个出身贵族,在扣上挂满勋章的人。
他五十岁左右,他的房子有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他的妻子是最有钱而又最漂亮的妻子,但他才智不足,“他只能办到严格地收讨他人的欠债,当他自己欠人家的债时,他愈迟还愈好”。在这座城市还有一个重要人物,是贫民寄养所所长——哇列诺先生。他花了一万到一万两千法郎才弄到这个职位,他体格强壮棕红色的脸,黑而精粗的小胡子,在别人眼中他是个美男子,连市长都惧他三分。但市长为了显示自己高人一等,决心请一个家庭教师。 木匠索黑尔的儿子于连,由于精通拉丁文,被选作市长家的家庭教师。他约十八九岁,长得文弱清秀,两只又大又黑的眼睛。在宁静时,眼中射出火一般的光辉,又象是熟思和探寻的样子,但一瞬间,又流露出可怕的仇恨,由于他整天抱着书本不放,不愿做力气活,因而遭到全家的嫌弃与怨恨,经常被父亲和两个哥哥毒打。他小时疯狂地崇拜拿破仑,渴望像拿破仑那样身佩长剑,做世界的主人。认为拿破仑“由一个既卑微又穷困的下级军官,只靠他身佩的长剑,便做了世界上的主人”。但后来他又想当神父,因为“如今我们眼见四十岁左右的神父能拿到十万法郎的薪俸。这就是说他们能拿到十万法郎,三倍于拿破仑当时手下的著名的大将的收入。”于是,他投拜在神父西朗的门下,钻研起神学来。他仗着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圣经》全背下来,这事轰动了全城。
市长的年轻漂亮的妻子是在修道院长大的,对像她丈夫那样庸俗粗鲁的男人,打心底里感到厌恶。由于没有爱情,她把心思全放在教养3 个孩子身上。她认为男人“除了金钱、权势、勋章的贪欲以外,对于一切都是麻木不仁”。最初,她把于连想象为一个满面污垢的乡下佬,谁知见面时却大出她的意料:面前这个年轻人竟是这样白皙,眼睛又这样温柔动人。以为他“实际上是一个少女”故意假扮男装。她对于连产生好感,甚至觉得“只有在这个少年教士的心里,才有慷慨、高尚、仁爱”。瑞那夫人的女仆爱丽沙也爱上了于连,爱丽沙得到了一笔遗产,要西郎神父转达她对于连的爱慕,于连拒绝了女仆爱丽沙的爱情。瑞那夫人得知此事心里异常高兴,一股幸福的流泉泻落在她的心海里,她发觉自己对他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一种感情。 夏天市长一家搬到凡尼镇乡下花园别墅居住,晚上乘凉的时候,全家聚在一株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瑞那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瑞那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第二天晚上他果然做了,瑞那夫人的手被于连偷偷地紧握着,满足了他的自尊心。瑞那夫人被爱情与道德责任折腾得一夜未合眼。她决定用冷淡的态度去对待于连。可是当于连不在家时,她又忍不住对他的思念。而于连也变得更大胆,他在心里暗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身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
深夜2 点闯进了她的房里。开始,她对于连的无礼行为很生气,但当她看到“他两眼充满眼泪”时,便同情起他来。她暗想,如果在10年前能爱上于连该多好。不过,在于连的心里则完全没有这种想法,他的爱完全是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他那样贫穷,能够得到这么高贵、这么美丽的妇人,已经是上天的恩赐了。
不久,皇帝驾临维立叶尔,在瑞那夫人的安排下,于连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有在公众面前大出风头的机会。迎驾期间,于连作为陪祭教士参加瞻拜圣骸典礼。之后,他对木尔侯爵的侄子、年轻的安倍主教十分崇敬。心想,安倍主教如此年轻就有显赫的地位,而且倍受女人的青睐,暗下决心“宁愿受宗教的制裁,也要达到令美人羡慕的境界”。 瑞那夫人心爱的儿子病危,她认为这是上帝对自己不道德行为的一种惩罚,她陷入了可怕的忏悔里。这时,爱丽沙又把夫人的事暗中告诉了哇列诺先生,他早先曾贪恋瑞那夫人的美色碰了一鼻子灰,便趁机给市长写了一封告密信。但市长担心如果把妻子赶出家门,自己将失去一大笔遗产,而且也有损于自己的名誉,采取“只怀疑而不证实”的办法。但在这座城市里,街谈巷议对瑞那夫人和于连却越来越不利。一次爱丽沙向西朗神父忏悔时,又谈出于连与瑞那夫人的秘密关系。关心于连的神父要他到省城贝尚松神学院进修。告别后的第三天夜里,于连又冒险赶回维立叶尔,与瑞那夫人见面,此时的瑞那夫人由于思念的痛苦,已憔悴得不像人样了。
贝尚松是法国一座古城,城墙高大。初到神学院,那门上的铁十字架,修士的黑色道袍,和他们麻木不仁的面孔都使于连感到恐怖。院长彼拉神父是西郎神父的老相识,因此对于连特别关照。他对于连说:“嘻笑就是虚伪的舞台”。
在321个学生中,绝大部分是平庸的青年,由此于连自信会迅速获得成功。他悄悄对自己说:“在拿破仑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学习成绩名列前茅,院长竟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
但神学院是个伪善的地方,他很快就堕入了忧郁之中。彼拉院长受到排挤辞职不干了,并介绍于连为木尔侯爵的秘书。彼拉神父专门给他介绍侯爵一家他说“你要十分注意,一个象我们这种行业的人,只有靠这些大人先生们才有前途……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如果你得不到人家的尊敬,你的不幸是注定的了”。
侯爵瘦削而矮小,有一对十分灵活的眼睛,头上带有金色假发。他是个极端保皇党人,法国大革命时,他逃亡国外,王朝复辟后,他在朝中取得了显赫的地位。于连每天的工作就是为他抄写稿件和公文,侯爵对于连十分满意,派他去管理自己两个省的田庄,还负责自己与贝尚松代理主教福力列之间的诉讼通讯,后又派他到伦敦去搞外交,赠给他一枚十字勋章,这使于连感到获得了极大的成功。
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甚至在木尔小姐的眼里,他也已脱了外省青年的土气。木尔小姐名叫玛特尔,是一个有金栗色头发,体态匀称,非常秀丽的姑娘,但“这双眼睛透露出一种内心可怕的冷酷”。她读过许多浪漫主义爱情小说,并被3 世纪前一段家史所激动:她的祖先木尔是皇后玛嘉瑞特的情夫,被国王处死后,皇后向刽子手买下了他的头,在深夜里亲自把它埋葬在蒙马特山脚下。她十分崇拜皇后的这种为爱情而敢冒大不韪的精神,她的名字玛特尔就是皇后的爱称。
起初,于连并不爱玛特尔那清高傲慢的性格,但想到“她却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时,便热烈地追求起她来。玛特尔也知道于连出身低微,但她怀着一种“我敢于恋爱一个社会地位离我那样遥远的人,已算是伟大和勇敢了”的浪漫主义感情,因此,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还主动给他写信宣布爱情。为了考验于连的胆量,她要于连在明亮的月光下用梯子爬到她的房间去。于连照样做了,当晚她就委身于他了,过后玛特尔很快就后悔了 。 一次,他们在图书室相遇,她边哭边对于连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于连感到痛苦,他摘下挂在墙上的一把古剑要杀死她,玛特尔一点都不害怕反而骄傲地走到于连面前,她认为于连爱她已经爱到要杀了她的程度,便又与他好起来。夜里于连再次爬进她的房间,她请求于连做她的“主人”,自己将永远做他的奴隶,表示要永远服从他。可是,只要于连稍许表露出爱慕的意思,她又转为愤怒,毫不掩饰的侮辱他,并公开宣布不再爱他。
因为于连的记忆力很好,木尔侯爵让他列席一次保王党人的秘密会议,会上有政府首相、红衣主教、将军。会后,木尔侯爵让于连把记在心里的会议记录冒着生命危险带到国外去。在驿站换马时,差点被敌方杀害,幸好他机警地逃脱了,与外国使节接上了头,然后留在那等回信。在那儿他遇到俄国柯哈莎夫王子,他是个情场老手,于连便把自己的爱情苦恼讲给他听,他建议于连假装去追求另一个女性,以达到降伏玛特尔的目的,并把自己的五十三封情书交给她,“把这些信转抄一份寄给你所选定的女性,这个女性必须是瞧你不起的对方的熟人。” 于连回到巴黎后,将这些情书一封封寄给元帅夫人,元帅夫人受了感动,给于连回信,玛特尔再也忍耐不住了,跪倒在于连的脚下,求他爱她,于连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看呀!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不久,玛特尔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写信告诉父亲,要他原谅于连,并成全他们的婚事。侯爵在爱女坚持下,一再让步。先是给了他们一份田产,准备让他们结婚后搬到田庄去住。随后,又给于连寄去一张骠骑兵中尉的委任状,授予贵族称号。
于连在骠骑兵驻地穿上军官制服,陶醉在个人野心满足的快乐中,“由于恩宠,刚刚才作了二天的中尉,他已经在盘算好至迟有象过去的大将军一样,在三十岁上,就能做到司令,那么到二十三岁,就应该在中尉以上。他只想到他的荣誉和他的儿子。”这时,他突然收到了玛特尔寄来的急信。信中说:一切都完了。于连急忙回去,原来瑞那夫人给木尔侯爵写信揭露了他们原先的关系。这时恼羞成怒的于连立即跳上去维拉叶尔的马车,买了一支手枪,随即赶到教堂,向正在祷告的瑞那夫人连发两枪,夫人当场中枪倒地。 于连因开枪杀人被捕了。
入狱后,他头脑冷静下来,对自己行为感到悔恨和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瑞那夫人受了枪伤并没有死。稍愈后,她买通狱吏,免得于连受虐待。于连知道后痛哭流涕。玛特尔也从巴黎赶来探监,为营救于连四处奔走,于连对此并不感动,只觉得愤怒。公审的时候,于连当众宣称他不祈求任何人的恩赐,他说:“我决不是被我的同阶级的人审判,我在陪审官的席上,没有看见一个富有的农民,而只是些令人气愤的资产阶级的人。”结果法庭宣布于连犯了蓄谋杀人罪,判处死刑。 瑞那夫人不顾一切前去探监。
于连这才知道,她给侯爵的那封信,是由听她忏悔的教士起草并强迫她写的。于连和瑞那夫人彼此饶恕了,他拒绝上诉,也拒绝做临终祷告,以示对封建贵族阶级专制的抗议。在一个晴和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特尔买下了他的头颅,按照她敬仰的玛嘉瑞特皇后的方式,亲自埋葬了自己情人的头颅。至于瑞那夫人,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抱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红与黑》是法国作家司汤达创作的长篇小说,也是其代表作。作品讲述主人公于连是小业主的儿子,凭着聪明才智,在当地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时与市长夫人勾搭成奸,事情败露后逃离市长家,进了神学院。经神学院院长举荐,到巴黎给极端保王党中坚人物拉莫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很快得到侯爵的赏识和重用。与此同时,于连又与侯爵的女儿有了私情。最后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被逼写了一封告密信揭发他,使他的飞黄腾达毁于一旦。他在气愤之下,开枪击伤市长夫人,被判处死刑,上了断头台。
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谚语,而该书则被许多国家列为禁书。《红与黑》在心理深度的挖掘上远远超出了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层次。它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后来者竞相仿效这种“司汤达文体”,使小说创作“向内转”,发展到重心理刻画、重情绪抒发的现代形态。人们因此称司汤达为"现代小说之父"。《红与黑》发表100多年来,被译成多种文字广为流传,并被多次改编为戏剧、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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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读书笔记
我最近看了司汤达的《红与黑》,最先吸引我的就是于连这个人物,许多人都认为他是一个不知满足,野心勃勃的人,而我认为于连只是顺供应当时的社会—— 政治勾心斗角,神圣教会黑暗坠落, 资产阶级新贵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在这种社会里,那个人不想爬的更高呢?
《红与黑》讲述的是一个平民青年于连·索莱尔一心想飞黄腾 过人的他被聘请为市长家老师 ,因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不得不到贝桑松神学院学习 。不久 于连又被介绍给宫廷大臣当秘书。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反动会议,甘愿为效劳。成为候爵的心腹,与 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却被市长夫人告发,心甘情愿走上了断头台。
书中的红与黑,有人说红代表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代表基督教的黑色道袍,但我认为红是于连 那超凡的能力和勃勃的雄心,黑代表现实社会制度的森严和黑暗,在当时社会往往是黑熄灭了人们的希望,而文中的于连却是一个心机很重,野心勃勃的人,虽然这样的人很邪恶,但是我认为他是最容易在当时社会有一番作为的人,他还有过人的智慧,这样优秀的人物怎么甘心只是一介平民呢?所谓 往上爬总比消沉堕落、无所事事好。
书中的于连,他为了自己的抱负理想—— 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 放弃了正真的幸福 ,生活在黑暗奢华,尔虞我诈的社会里,从而为自己开辟里一条死亡之路,但是我认为在那时的社会,生活法则就是这样,每个人都是冷酷的,都在追求着虚荣,名利, 每个人都爱虚荣名利,虽然嘴上都说它们是身外之物,但有几个人做到了。
于连 的所作所为可能伤害了一些人,不过他本性善良,他会忏悔,仅仅是由于心灵的引导。所谓人无完人,而 “完人”,不是太纯洁就是城府太深,不是圣人就是傻子,就像我们拿到一个没有虫眼的蔬菜立马会联想起农药一样。
于连死了,但我相信他勃勃的雄心依然还在,红还是红,黑仍然是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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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读后感1
假设《红楼梦》是平面坐标系,那么《红与黑》则肯定是李安导演的3D电影。
假期在家,连续的阴雨天气让我不得外出散心,闷在家却又实在无聊,便开始翻阅高中时代购买的“必读书籍”——《红与黑》。
“出身卑微的于连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跻身上流社会,但是他内心深处却对这个阶层充满了蔑视和仇恨。一封女人的私信,断送了他梦寐以求的前程,他在恼怒中想这个女人开了枪……”
——这是封面上对全书的整体概述,简单扼要,我当时的第一印象便觉着这书肯定又是以黑暗社会为背景创作的爱情小说,不乏会有点当下正红的金牌编剧于正剧中些许的虐恋情节,当然,这仅仅是我跟这部小说的初次触电。本着对小说充满政治色彩的创作背景,我开始了阅读。
序言部分译者很有深意的解释了书名的由来——《红与黑》开笔之初,叫《于连》,知道写完上卷,才最终定名为《红与黑》,以两种色彩作书名,司汤达有寓意存焉。历来评论家绞尽脑汁,颇多发明,认为“红”与“黑”,誉为军装与道袍,剑与十字架,热血与孝服,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暗黑,火红的理想与黯黑的幻灭,英勇的时代与复辟的年代,等等。相对而言,到时司汤达本人的说法比较平实:“红”意味着主人公于连会去当兵;但他生活的年代,只得披上“黑”道袍,书名也有如此之意向。
家境的卑微加上父亲、兄弟的不待见,让于连亦步亦趋的成长着,就连唯一的阅读嗜好也被父亲强烈禁止。然而,对《圣经》、《新约》以及部分拉丁文的熟读,恰恰为于连自己今后跻身上流社会创造了机会。经过维璃叶本堂神甫彼拉神甫的推荐,于连顺利的被聘请进维璃叶市市长:瑞那先生的家当家教。初来乍到,于连对奢华的生活以及上层社会的各种理解显得很不适应,谢朗神甫的一番话使于连获益匪浅:“圆滑与审慎兼具,把一套虚伪的论调编的找不出漏洞,在他这个年纪,已属不恶。”之后,瑞那夫人与于连之间关系的微妙变化也是整个故事的主线变得明朗起来——上层社会不断地想于连招手,最后却因为这一份剪不断、理还乱的感情使之付诸一炬。
神学院的学习以及一系列的偶然促成了于连飞鸿腾达的前奏,只身离开维璃叶进军巴黎,于连虽有对瑞那夫人的万分不舍,却又始终放不下自己迈向上层社会的脚步。彼拉神甫对于连很是看好:“这年轻人虽然出身低微,可是心高智大,一旦伤了他的傲气,纵然身在这儿,也无济于事。他会藏巧于拙。”至于到拉穆尔侯爵家之后所发生的一切,以及于连与玛娣儿特之间的种种,则如晴天霹雳,最终将于连送上断头台。
纵观整部小说,主人公于连的故事似乎倒影着我——平凡的出身,自认高傲的性格以及长路漫漫的仕途。从不同角度分析,自然也就会产生不一样的结果。
从爱情小说的角度分析,暂且先不说于连,故事中两个女主角同样也是耐人寻味——瑞那夫人和玛娣儿特。同样的美貌,同样的贵族气质,而这不同在于:瑞那夫人性格上的安于平淡,细心温柔;而玛娣儿特则更多的是满腔激情的愤慨青年。一个林黛玉,另一个则是薛宝钗。只是,在这个故事中,贾宝玉并非出身名门望族,而只是出身卑微的木匠之子,小说的政治色彩之浓厚加之19世纪初法国社会的阶级分化,正是文章开头,笔者将《红楼梦》比作二维空间,将《红与黑》喻成3D电影的原因,其多的一项因素便是19世纪法国社会的阶级制度。当然,结论成立的前提是抛开《红楼梦》中其他特有的艺术价值。
从政治的角度分析,按照译者在序言里所说:“红”与“黑”其实是军装与道袍的区别,二者形成鲜明的对比,恰恰很好地展示了小说创作的政治背景——拿破仑时代的终结以及19世纪初法国百废俱兴的状态。主人公于连一心崇拜着拿破仑,却迫于时代的压力不能穿上军装,赶赴战场。道袍所带来的短暂甜头,让于连被困牢笼,“老天这个后娘,把我扔进社会的最底层:赐予我一颗高贵的心,却偏偏没给我一千法郎进款。”牢狱中,于连自省到:“我的罪即使没有这么重,我看到在座各位,不会因我年轻而动恻隐之心,仍会杀一儆百,借我来惩戒来打击这个阶层的年轻人:他们出身低微,厄于穷困,但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敢混迹于阔佬们所号称的上流社会”
小说末尾,一大串的比拟意味深长:“……猎人在树林里打猎,飞禽从半空中跌落下来,他赶紧跑去捡。不意靴子踢了一个高耸的蚂蚁窝,毁了蚂蚁的公馆不说,还把蚂蚁和蚁卵踢得四散……即使最有哲学头脑的蚂蚁,也永远猜不透这黑咕隆咚的庞然大物——猎人的靴子——是什么东西;这可怕的黑家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捣毁了蚁群的巢穴,先听得轰然一声巨响,接着便火光烛天……”
红与黑读后感2
于连唯一的弱点就是当别人瞧不起他时他会暴怒。
但他也确实伤害了侯爵女儿的心。两个女人都为了自己的爱敢做敢当,为了救于连屈尊不顾女人的名节去拜托那些人,市长夫人甚至还听从他人的话想跪在陛下面前请求饶恕于连。
就因为于连活的和其他那些上流社会的人不一样,于连懂得多记忆力好为了肯定自己的价值去爱市长夫人,在开庭时他说自己是有罪的预谋杀人他不愿乞求他人求的原谅即使那两个女人为他做了那么多即使他有机会获得赦免。他不愿意让好友父亲探监觉得是耻辱,他并不缺乏勇气他有尊严,不让他人嘲笑以至于付出生命代价。
于连一生太年轻但他经历的事情或许比那些活得久的人还要丰富和深刻。最后侯爵女儿亲手埋葬了他的头,市长夫人在他死后三天魂尽归天留下侯爵女儿和他的骨肉。自由平等热爱。
红与黑读后感3
于连,一个聪明,能干、有知识会察言观色的人,如果放在一个完美的平等社会就不会有这样的小说,他会平平凡凡的生活一辈子 ,可是他偏偏生活在那样的一个等级如此分明的社会。
他应该是个正直、善良的人,他对社会的不平等不满,他孤傲,他自尊,如果他有个美好的家庭,他也会同福莱夫人那样纯真到最后,爱到最后。可偏偏他没有这样的家庭,而性格里有多了许多的不甘心,以致他不能像他的朋友一样满足做个富足的商人。
所以,他爱上了福莱夫人,更迷上了公爵小姐,正如他迷上了远大的前途,繁华的巴黎。
他对公爵小姐的感情是疯狂状态下对自己雄心和勇气的迷恋,正如他,在那位小姐心中一直只能作为英雄爱着,这段爱情很轰轰烈烈,也正因为太轰轰烈烈的,所以是扭曲的,他们相互崇拜的只是存在幻想中的英雄。而不是他们本身,所以,当于连失去一切,面对死亡时,才会感觉到他爱的是福莱夫人,但是他爱的真的是她吗?
或许,每个人爱的人都是自己的影子,两位女主人公也是于连的影子。一开始我觉得于连与夫人的性格是相反而与小姐的性格一致,后来,我觉得其实这两个女人都是于连本身,只是,在那个社会背景下,激情和反抗精神更容易让人关注,并且于连也一直用自己的勇气来主导自己,所以,我只看到他和小姐相同的性格,其实,他每一次的纠结,都是他单纯的证明。
在对的时间,对的世界,遇到对的人。于连在小城只会喜欢温柔善良的夫人,在繁荣的巴黎只会喜欢上勇敢高傲的女王。
无论是善良单纯的于连,还是野心勃勃的于连,只要他还有自己的能力在这本书里都是让人钦佩的,因为,第一个于连是所有时代的精神追求,而第二个于连是当时时代的勇者,但是现在,在人人都野心勃勃的时代,或许,于连最后的反思能给我们一点感触“你追求的真的是你最爱的吗?”
红与黑读后感4
红色的军装,教士的黑袍,鱼与熊掌,不可得兼。红与黑正如司汤达引用的话一样,揭露的是严酷的真实。
无论这本小说是政治、历史、还是爱情,他都在阐述一种被忽视的幸福。献给少数幸福的人,作为90后的我显然相比太年轻了,不能深入理解这层次的幸福。也许要等到千帆过尽、耄耋之年,才能理解于连,理解他的一生,其实也就只短短四年,只是重头活过,在死牢里的最后两个月。
千斤粟黄金屋颜如玉,或者,外离相内不乱平常心。人要在社会中、人际关系中求得幸福,可以反求诸己,追求精神价值;也可以承认并享受平常的幸福,于是就有古希腊的犬儒学派。就有颜回的“箪食瓢饮”,就有贺拉斯的“平凡的幸福”,就有司汤达的“生活在巴黎,年金一百路易,读书写字”,其含义是独立、自由、不受制于人,能随心所欲的从事自己喜欢的事情。
可以说,我现在也许就是像于连一样的年轻人,追求飞黄腾达、社会成功和他人承认,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中最高级层次的需要。反观于连,从迷误走向清醒,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
诚如司汤达所说,有才智的人,应该获得他绝对必需的东西,才能不依赖任何人;然而,如果这种保证已经获得,他还把时间用在增加财富上,那就是是一个可怜虫。
红与黑读后感5
作品的最后,于连死于刑场,马蒂尔德抱着他的头颅亲手埋葬,正如她所钦佩的玛格丽特皇后向刽子手索要情人的首级,再葬于教堂;而德·瑞纳夫人则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抱着孩子离开了人世。
于连,维利埃尔一个锯木匠的儿子,出身卑微,由于喜爱看书但劳动能力弱经常遭受父亲和哥哥的打骂。但因为他有一副英俊的面孔,又天资聪明,记忆力强,得到当地一位老军医的赏识,教他拉丁文和历史,谢朗神父教他神学,并获得了到市长德·瑞纳家当家庭教师的职位。
正如作品第二章所说,“在维利埃尔,‘赚取钱财’就是衡量一切的最高准则。这四个字概括了四分之三以上居民的习惯性思维”。在这个以金钱、名利为首的地方,出身卑微的于连想要混迹上流社会并不被他人瞧不起,就得“卖弄”自己的才能和学会虚伪。
“虚伪”——上流社会有钱人的面孔,作品中多次以《伪君子》的主人公答尔丢夫做喻,从每一个矫揉造作、隐藏内心真实想法的神态和每一场拐弯抹角、精心设套的对话中,我们都领会到了人物的这副善于伪装的面孔。
而于连也并非在这种“虚伪”中游刃有余,他无时不刻不被自卑和征服欲这两种矛盾情绪撕扯。他谨言慎行,敏感地揣测着身边每个上流社会人士,时而嗤之以鼻,时而阿谀奉承,做些讨好的事。他不信仰任何宗教,尽管能把拉丁文的《新约》背得滚瓜烂熟,但这些书他是一点儿也不相信的。他崇拜拿破仑却不能声张,所以,当他发现山上的小洞时,他解脱般地想,“‘这儿,谁也伤害不了我了。’他忽然心生一念,觉得应该尽情享受一下把自己的思想写下来的乐趣,因为这在别的地方对他都是及其危险的”。
这种自卑和征服欲在他的感情上更是体现得淋漓尽致。第一次想要牵住德·瑞纳夫人的手是因为一次不经意的触碰,德瑞纳夫人猛地将手抽回去,而于连认为他有责任不让对方的手抽回去,怕遭人耻笑。于是发誓在第二天一定要紧握住夫人的手——“于连的心中涌动着幸福的暖流,不是因为他爱德瑞纳夫人,而是一次可怕的折磨终于结束了”。此后,于连的许多行为都是以征服欲为出发点,但他又整天因为害怕失去,被耻笑而惶恐不安。
对马蒂尔德的感情也是如此,自卑和征服欲交加,偏偏马蒂尔德也是个奇女子——思想在两个极端处游走,态度忽冷忽热,有着一股倔劲,但自己却是漂浮不定。两人在这段感情中,靠着卑劣的技巧维持感情,于连起初以为获得了真爱,谁知在濒临死亡时却对她感到厌烦,转而醒悟他差点杀死的德瑞纳夫人才是此生挚爱。
死亡,对于于连来说,是必然的。在这个由有钱有势的人掌控生死大权的时代,于连和这种人结下梁子就不会有好下场,胜利者的微笑往往是最丑陋的嘴脸;另一方面,于连自己也早就陷入了自己亲手酿造的绝境,他早就无路可退,求死是他最后的爆发。
正如作品名字——“红与黑”这两种对立的颜色,矛盾性格越明显,越能体会到被撕扯时的挣扎有多艰辛和无力,于连没能找到救赎的办法,所以我们看着他矛盾着趋向死亡。
红与黑读后感6
曾经被当时社会所禁的书,在某种意义上有着它巨大的价值,诚然,当我10年20岁看完红与黑的时候,真的很震撼,从此这本书在我心里有很深的影响。
司汤达的异形思维,对男人与女人,还有女性的剖析描写,及对政治角逐的理解,思想的独特是在男性文学里少有的。绝对是一本值得一读再读的书。从此司汤达也成了我特别喜爱的作家之一。
在当时那样的社会环境,能大胆描写一个低层阶级的人与贵妇的一系列情感,内心的抗争与永恒的追逐,用大胆的视觉去描述并不是绝对特殊的事例,但这样的作品在当时也是极力使人感到震惊的,然后批判,被禁,震惊,也丝毫改变不了这本书的绝对价值,以至于它能永恒至今。
经典的意味也非它莫属!
红与黑读后感7
读罢郭冠尧译本的司汤达《红与黑》,过多关于红黑之间的象征和矛盾就不多说了,前人已经诠释完备了,只是想谈谈于连,谈谈于连的爱情。
于连是个复杂的人,这是无容置疑的,出生木匠家庭,身份低下,经常遭受父兄的欺压,但是,这个生活中弱者其内心无比的强大。他是个野心勃勃的人,热烈地崇拜者拿破仑,却可以为了出人头地而将偶像深藏在内心深处,“转眼间,于连不再提起拿破仑,他宣布打算做教士。”他有着当代青年人一样的崇高理想,想要“仅凭手中一把长剑便成为天下的主人”。但是当下王朝复辟的社会却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神甫便可拿着三倍于拿破仑麾下名将薪俸的年薪,这迫使他必须走向当教士这条路,他别无选择,要不就在维里业庸庸碌碌地过着受欺凌的日子,要不就激流冲浪飞黄腾达,这颇有古希腊式英雄命运的气息。
于连同时也是矛盾的人。往往在处于比他高的阶级(就是贵族)面前,他内心是不屑的,但这种不屑背后却隐隐的藏着自卑。他有一颗向往高贵的心灵,却对他眼中的那些高贵的人不屑,甚至是鄙视。他的人生从19岁开始,就人生的业绩来说是一直上升的,但在他逐渐飞黄腾达的路上,他的灵魂却逐渐也被污染得越来越污浊。但是,最后他还是用生命来挽回了他生命中最原始的那一份尊严(他不愿意向陪审团认错求饶)。所以,我觉得于连是个可怜的人,也是个可耻的人,但同时也是个可敬的人。
关于于连的爱情,他生命中有两个重要的女人,一个是德雷纳夫人,还有一个是玛蒂尔德。表面上他是得到了这两个女人并且让她们对他死心塌地,甚至连出身贵族生性高傲的玛蒂尔德都毫无保留地将自己的身体地位前程都拱手让出。但是我认为自始至终于连都没有得到过爱情,真正的爱情只是与他擦身而过而已。
首先是德雷纳夫人,那个稍稍受过点教育,有着大笔财产继承的美丽动人的妇人,她的美貌使刚刚接触到她的于连惊讶莫名,但她身上的那份母性的光环和纯真很快就打动了于连,并让于连忍不住在傍晚的树下大胆地触碰她的手,两人的关系就一发不可收拾了。但在两人的爱情中,常常会泛滥出德雷纳夫人那种母性的情感,而于连,更倾向于一个刚刚挣脱襁褓想要学步的婴孩。所以一旦当于连离开了德雷纳夫人去了贝藏松,夫人的影子几乎在于连的脑海里荡然无存。他们的关系看似那么的不堪一击。其实不然,我认为于连对德雷纳夫人热烈的追求有很大一部分是出自对母爱的向往,自小没有得到过母爱滋养的于连,在温柔妩媚的夫人面前完全没有抵抗力。另外,于连自幼就经常心潮澎湃,“美滋滋地幻想着有朝一日自己会被引见给巴黎的美貌女人,并以惊人的事迹引起他们的注意”。初经人事的他何尝不想吸引那么一个温柔妩媚的女人以证明自己的成功呢,坚强的内心又怎么不会在这个时刻散发着母性光环的女性面前缴械投降呢?
接着是玛蒂尔德,那个在初次见到是甚至不高正眼看的高贵的侯爵小姐。在于连和玛蒂尔德的发展中其实于连是很挣扎的,时而是决绝自尊的于连占了上风,时而是骄傲的玛蒂尔德赢得了局面,两个高傲的灵魂都不甘愿屈服于对方,他们相互的撕咬折磨着对方,这段挣扎的爱情最终还是由内心更加强大的于连胜出了。玛蒂尔德更是甘愿为于连付出身体、地位和前程,甚至连她最精心守护的名誉,她都甘愿为于连舍弃。我认为玛蒂尔德跟于连是同一类人,至少在她没有委身于于连前是。她骨子里是个贵族,一个脱俗骄傲贵族,之所以说她跟于连是同一类人,因为她骨子里充斥着跟于连那种不安分的细胞,在物质上她拥有一切,在灵魂上她有着凌驾于一切贵族的骄傲,所以她根本不会德凯律、德克罗兹诺瓦之流放在眼里,她的命运也有着跟于连相同的悲剧性,要么成为公爵夫人但闷闷不乐地在荣誉和过剩物质度过余生,要么跟着于连轰轰烈烈的拓展一片新的天地。但于连对她的爱,似乎并非出于那两个不安分的灵魂之间的牵引。在我看来,于连对她的爱极大一部分出于对她的征服,于连试图通过征服这么脱俗骄傲的一个贵族女子来满足自身对贵族阶级企求的欲求,并通过这样的手段来消除他与所谓的贵族的差距。于连在试图征服爱情,爱情中过分的自私和自尊是一种恶习,而以征服的姿态来对待爱情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错误。正因如此,即使到了于连生命的最后时刻,他爱的天平始终没有向玛蒂尔德倾斜过。
到底,于连在他短暂的一生中至少有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遇上了真正的爱情,那就是他第一次到贝藏松时在一个小咖啡馆里遇到了少女阿曼达,在短暂的对话后于连竟然涨红着脸对她说“我觉得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您。”在那种无功利无目的的情况下,于连不必用那层伪善的面纱来保护自己,也不用以自己惊人的记忆和学识来打动人,就在这种情形下,于连可以说是真真正正地爱上了一个人,即使是个陌生人。但这次邂逅注定跟于连的生命一样短暂,真正的爱情与他擦身而过。我们何曾不也是。
于连,于连,一个可怜、又可耻、却又可敬的人啊!
红与黑读后感8
如题,我不晓得是人云亦云还是真的如此感觉。
于连作为一个底层人民,他对市长夫人没有所谓利用,是一种较为纯真的爱(这样说应该不为过)。
第一:从他在路上的思想,他在逃亡巴黎的时候想着若是大革命要危及夫人,他一定要赶回来,这是他的心理活动。无需给他人看的,但是他就是这么想的。
第二:从最后他为开枪打了市长夫人而懊悔不已,自己要求死罪,还劝夫人好好活下去。
在审判过程中我认为是整本书的高潮部分,他爆发出了极大的人性光辉。他不图苟且,他说出了真心话,他呐喊,他反抗,他诉说对这法国阶级性的不满,也抒发了底层人民一步一步爬上来的艰难。
他声情并茂的演说,加之本就英俊的外表打动贵族妇女倒也不足为奇,可是这并不是什么优势。这一切无疑导致了法官的愤懑,这也给他带来了死刑的判决书。
他曾豪情壮志地说,“虽然我出身贫寒,但我有的是高贵。”,但最后迎接确实人首分离的啷当结局,何其悲哉,何其不幸!
再者就是与玛蒂尔德的爱情,他不卑不亢,这也是玛蒂尔德这样一个强势的姑娘被她征服的原因所在。
虽然我并不认为他们两者的爱情即便是真的结婚在一起,大抵上也是无尽的梦魇。像玛蒂尔德这类亲吻死去于连的头颅的女性,以及像于连不服硬,而且情绪化的迷恋拿破仑的青年,两者的结合有些那么的诡异。 当然了,以上所叙述的是他的软件,也就是性格啊人品方面的。当然光有这些是远远不够的,还有就是他的硬件,英俊清秀,聪慧过人,从他过目不忘的能力和大主教对他的赞誉就可观之。 那些云云于连怎么怎么的,或许是个另一位仁兄搞混了吧。
《漂亮朋友》里面的那个炮兵。没有任何的政治头脑与文化,利欲熏心,和于连个人感觉两者没有任何的可比性。
红与黑读后感9
带着十分复杂的情绪我终于把这本《红与黑》看完了,因为时间不多,仅400多页的小说竟拖延了10几天才看完。合上书的那一刻,我仿佛百感交集,但如果真的想把这些感受理清头绪,还要落实在纸上,我发觉是这样的难,但是我仍要尽最大的努力。
首先,最令我感受强烈的是于连自始至终的一种情绪和姿态:贫穷而且地位低贱,却有不甘这样的命运;抵抗蔑视的眼光,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是又坏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他的一切经历,几乎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不断地思考,不断地观察,自励和忍受,一日得道,而一切又毁于一旦。这样的于连令我赞叹,对他的结局感到惋惜却又充满敬佩。
从于连身上,每个人似乎都能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让它叫做野心吧,策马奔腾。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读着这些话的时候,我常常觉得在我自己的心里也在响着同样的声音。为了他的,是的,野心,他几乎可以说是步步为营,但是我想他的心地终究是善良的,所以又时而呈现柔软的一面。有一句话我至今记忆犹新,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是的,终于知道,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平,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公平都不可能,也许唯一的办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吧。
这里不得不提及于连与德·雷纳夫人,和他与玛蒂尔德之间的爱情。初读的时候我就在想,他对她们,或者是其中的某一个是否有真正的爱情呢?他对她们,难道只是为了寻求一种挑战,或者一种对抗蔑视的报复的手段?到了最后,我想,在两份感情最开始的时候,他多少带着一些挑战的心理,用他自己的话说,他觉得那是他的责任。但是,爱情是真真实实地产生了,也存在了。但他与德·雷纳夫人和玛蒂尔德的爱情却是不一样的,用小白的话说是,一种是心灵上的,一种是头脑上的。
当然,前者更震撼人心,但当看到玛蒂尔德亲吻他的前额,亲手埋葬情人的头颅的时候,后者也同样另我动容了。这时候,爱情,仿佛让人升腾出了一种信仰。于连自小到大都缺少爱的关怀,而正如他所说,德·雷纳夫人给了他慈母般的关怀,如脉脉暖流滋润了他的心田。玛蒂尔德青春年少,有着优雅的高贵和轻快的朝气,注入到于连心中的是爱情的激动和热情,是如他这样的年龄的爱情的方式。
虽然我们总觉得更倾向于前一份爱情,但我也实在不能说孰轻孰重。于连最终在心里做出的那样的选择给他的是永恒的温暖。但他也知道,两个爱他的女人谁也没有错,所以选择让她们两个一起在马车的颠簸中暂时忘记失去他的痛苦。于连,我想说的是,我想这两份爱情报以同样的敬意。
红与黑读后感10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善于从爱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后来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可以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爱情。
但是,于连的两次爱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写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
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红与黑读后感11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
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
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爱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爱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责任”,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但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
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而于连和玛蒂尔德的爱情更多的是一种征服和反征服的关系,谁征服了对方,就会让对方受到情感上的折磨。玛蒂尔德出身豪门贵族,且追求理想,不甘平庸,才思敏捷。所有这些都吸引着于连。
而玛蒂尔德对于于连的爱情更多地缘于于连在她骄傲面前不屈服,不屑一顾。(自然也包括于连的英俊、才学)。这在于连接受科拉索夫亲王的建议这一段有趣的故事中表现得犹为突出。可以说是嫉妒和寂寞使玛蒂尔德疯狂地爱上了于连。
最终于连还是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而拒绝了玛蒂尔德。这多少让人要为后者鸣不平,毕竟她置自己的名誉而不顾,毕竟他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但这种爱却不是自然的流露。而于连对德·莱纳夫人的爱却是自然地。同她在一起,于连会感到自由平等和独立。这也是司汤达本人所说的“头脑的爱情”和“心灵的爱情”之别吧。于连的取舍正是司汤达本人的取舍。
红与黑读后感12
抱负,一种潜藏在灵魂深处、无形却渗透有形的力量。它可以让人在绝望和失败中振作,也可以让人在成功与欢乐中沉沦。
一般有抱负的青年都比较勤奋,但是他们所走的道路并非都能到达人们所肯定的领地——走偏路的青年大有人在。法国作家斯汤达的小说《红与黑》就塑造了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于连。他将本来可能是雄心的抱负引入歧途,其奋斗之路更像一条自我毁灭之路。
徜徉《红与黑》的海洋,我对主人公于连的美丽与哀愁深有所思。于连非常聪明,可以把《圣经》倒背如流,并以此向别人炫耀,妄想占据别人心目中一席地位,但命运总在捉弄人。他出身卑贱,仅处在微不足道的仆役地位,无论他付出多少的努力都无法填平阶级的沟壑,在那些贵人眼里,于连只不过是一个忠于效劳的佣人罢了。然而于连从不局限于自己所处的位置,他想在社会上实现自己的价值,想要得到他应该得到却让别人抢去的东西,可又无能为力,因而一直对现实充满嫉恨。
在他脑海里总显现出:“在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统治下,我将会是一名军官……”他疯狂崇拜拿破仑,梦想有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可他却不知道,拿破仑由于不甘心放弃最拿手的炮兵,结果使战场的形势迅速逆转,遭到了惨不忍睹的失败。于连排斥他人对拿破仑的讽刺诽谤,继续固执地迷信拿破仑,默守自己的“原则”,宁愿在不重要的战场上做些让步和牺牲,坦然接受次要战场上的损失和耻辱。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更好地靠近成功,才能实现他的“抱负”。然而聪明被他夸张地用在野心的扩张中,在权欲的驱使下,他像一个失去重量的人,完全丧失了人性中的真实。
书中,法国正是七月革命前夕,统治者剧烈交替的变动时代,一方面是以“红”为象征的拿破仑时代军人的荣耀;另一方面是以“黑”为象征的王权复辟的时代拥有势力之僧侣阶级的黑衣,他们左右着人们命运的轮盘。于连也置身其中,被历史的游戏所蔑视:在这个完全没有选择的时代,要么继续做一个木材商人,要么就让野心吞噬自己善良的心。其实,一个人不管他所处的地位多么的显赫或多么的卑微,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何必歧视自己的所有,为了追求心中的目标而竭尽全力,急于求成,不择手段,把自己套得那么牢固?
但,不幸的是,现实中大多数凡人都会情不自禁地像于连一样,沉溺于自己臆造的幻想中,痛苦得不能自拔,甚至“爱”上自己的痛苦,从而对他人已获得的成就虎视眈眈,嫉妒仇恨之;同时忘却自己人生努力奋斗的无限美好可能性,一心一意报复之。这些人同那个于连一样,膨胀的欲望犹如白内障,使他们双眼皆瞎,惟剩下一身蛮力,向他们想像中的敌人迸发,伤害他人更毁灭自己。
红的仍旧是红,黑的仍旧是黑。
撕开夜色的包裹,这就是生命的鲜活。
红与黑读后感13
终于将司汤达的《红与黑》看完了,用的时间几乎可以让我忘记书前的内容,
从最早的慕名看书,到坚持看书,再到被内容吸引而无法自拔的去看书,一本《红与黑》,让我对其产生了三种看书的感受。
慕名看书是因为这是一本世界名著,法国作家司汤达所著。次数被本书译者称为现今中国五十岁上下的知识分子没有不读的,甚至有学者说关于《红与黑》的研究已经成为西方的“红学”。很早就知道此书的我一直想找机会看,但是总是没有实行,所以一直拖到现在才看到此书,可以说我是慕名看书的。
坚持看书。《红与黑》的名声早已远扬,不需要我在这里做更多的渲染,但是名声并不带表一切。当我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发现书中的描写十分细腻,对人物的心里、事件的描述,都写的及其详细,作者甚至将生活的一些琐碎的事情的写到了,慢慢的让我有种拖泥带水的感觉,不太想去这看这本书,但是这毕竟是一本名著,我是慕名看书的,所以我一定要坚持看完,这也就是为什么我看这本书如此之慢的原因了。然而,当我把这本书看完之后,在总揽全局后想,就会发现此前让我感到有些拖泥带水的感觉的描写正是这本书的吸引人的地方。
被内容吸引看书是因为看到书的下半部后,我被主人公于连的结局所吸引,我极其想知道于连最后的结局,想要直接翻到最后看结果,但又害怕遗漏中间的一些精彩内容,所以就压制着好奇心,一页页的去看。
谈到《红与黑》,就不可避免的要说到书中的主人公于连·索莱尔,维里埃(作者虚构的地方)一个木匠的三个儿子之一。书中描写了一个想要飞黄腾达,但却有着悲惨命运的主人公。于连·索莱尔有着两次的感情经历,通过这两次的感情经历,他找到了真正的爱情,而正是因为这两次的感情经历,让我们的主人公失去了飞黄腾达最好的机会,并且走向了死亡。当于连知道自己的飞黄腾达的机会被德·莱纳夫人破坏之后,他不顾一切的去杀死德·莱纳夫人,他第一位情人,然而当他后来在监狱得知德·莱纳夫人并没有死之后,他离开了德·拉莫尔小姐,他的第二个情人,一位侯爵女儿,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与其开始了为期两个月的爱情,随后他被执行死刑。
读完《红与黑》让我更加了解到宗教在欧洲拥有多么强大的力量,不仅控制着人们的思想,同时后左右着世俗的权力。同时也让我看到了欧洲贵族的奢华、虚伪、做作。书中让我感到最值得一提的就是对人心里的描写,几乎细致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尤其以描写于连与玛蒂尔德之间的感情更为细腻。
《红与黑》让我看到了自己对欧洲历史的了解的欠缺,在我看书的时候有时就无法了解中所描写的一些史实,或者说影射的事件。时间、地点、事件内容,我绝大多数都不知道,可悲自己还是学历史的!
红与黑读后感14
如果一棵树枝叶繁茂,那么我们一定会惊羡它的生命蓬勃;如果把维立叶城比作一棵树的话,那么它的“繁盛”足以让我们窒息:生活在树冠的贵族,明明内心彼此仇视,尔虞我诈,相互倾轧,可一个个看上去却衣冠楚楚,温文尔雅,光彩照人。
他们即使给对方一个微笑,也总不肯舍弃嘴角上挂着的那一丝轻蔑。虚伪,无所不用其能,恣意的占据着枝叶间的缝隙,切断了阳光,只在树根周围投下浓浓的阴影,而这阴影正好罩住了一个人——于连。
于连仰观树冠,内心汹涌澎湃——“社会地位:愚人的尊敬、孩子的惊奇、富人的仰慕”。正如特殊人物对周围环境有着特殊的敏感一样,对社会地位特殊的敏感滋生乐于连野性的欲望——一定要爬到树冠上去!可惜命乖运蹇。“千里觅封侯”的红色从戎梦在生不逢时的仰天长叹中灰飞烟灭。不过,很快,神甫所带来的高薪和所赢得的来自王室的尊敬,使他黯淡的眸子里闪现出金灿灿的希望之光——穿上黑色的教会服,一样可以跻身名流。可在藐视一切的上流贵族眼里,他惊人的记忆力与街头末技之流的杂耍在本质上并无任何区别。于连也很清楚。凭着惊人的记忆力这块敲门砖仅能敲开上流社会的大门而已,却比一定能得到主人的笑脸相迎,想要登堂入室,成为座上嘉宾,还得有让自己举手投足增色的“行头”。久处树冠阴影中的他自然毫不犹豫的为他的欲望寻找到了一个能游刃有余的套子——虚伪,并一头钻了进去。从此,他便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一步步地向他梦寐以求的上流社会挺进。
司汤达将《于连》改成《红与黑》,让两个不和谐和极端矛盾的色彩痛快淋漓的昭示我们:于连是极端矛盾的混合体!他的地位在树根定格,欲望却在树冠燃烧;对拿破仑在心里是疯狂崇拜,在人前却大肆攻讦;他根本不信神灵,却示人以笃信虔敬;他仇视现实生活,却又无法控制自己的逃避;他鄙视上流社会的乌烟瘴气,却又痴迷于能生活其中;他没又使自己尊严增重的砝码,却不能容忍别人有任何轻蔑,即使对方是一个的为卑微的车夫,他也要选择决斗到底!的确,以一个小锯木厂主的儿子的身份向上流社会叫板,要在林立的漩涡中驰骋捭阖,收放自如,除了靠自欺欺人的虚荣和嫉妒空白的自尊外,如履薄冰的于连还能靠什么呢?看来,于连这个时代的畸形儿,正是从巴黎这个罪恶的母床上诞生的怪胎。
可催生了怪胎的助产婆——上流社会,却不愿接受这个不合他们“规则”的新生儿。于连的闯入等于宣告复辟者在风雨飘摇中刚制定的统治“规则”又被撕开了一个豁口。所以,于连的擅闯必然招致贵族们本能的反感,也就必然遭到整个上流社会的联合剿杀!
当初,于连背负野心,怀揣虚伪启程,一路似乎畅通无阻。但每爬高一寸,危险也就随之加上一码,最终还是跌了下来,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只将“遗憾”重重的摔在了身后。
红与黑读后感15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一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 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可以告诉他,是爱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 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特别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后来的玛蒂尔德小姐 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人们的帮助,可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因为女人。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可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 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可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积极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在人物塑造的手段上,司汤达使用了超出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心理深度的挖掘。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是一首“灵魂的哲学与诗”。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 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 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后。毕竟,于连充其量也仅是一只逆流之筏,他无论如何也敌不过巴黎这片波诡云谲的海洋的。
临刑前,于连也苦笑着高声对自己说:“我的同时代人的影响占了上风,离着死亡只有两步远,单独跟我自己说话,我仍然是伪善的……啊,19世纪!”
只有19世纪30年代的法国才能造就出野性的于连,也只有19世纪30年代的法国才能造就出于连被送上断头台的命运。
于连,一个久久挥之不去的名字,蕴含了太多的沉重与悲哀……
红与黑读后感16
自从有了人类就有了人类之间的交往,人们相互靠近的过程也是人类靠近文明的过程。因为交往,我们有了丰富的语言,有了发达的大脑,有了超群的智慧,更有了社会,这个基于个体的联系而形成的更大的群体。在人际交往中最重要的就是印象的形成过程。所谓印象就是我们对别人的看法,在多数情况下我们不是把握了他人的全面特征后,再形成对他人的印象。我们往往会根据很有限的信息,甚至仅是只言片语,就对某个人做出评价。
《红与黑》被誉为“灵魂的哲学诗”,作为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红与黑》对于19世纪上半期法国风起云涌的各方斗争和矛盾都展现得颇为深远,贵族、大小资产阶级、教会人士一个个的粉墨登场,人民的痛苦,平民的反抗,埋藏在无奈下的爱情,渗透了利害关系的亲情,潜伏在表象下的实力的交战刻画了当时整个社会的风貌。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谚语。
《红与黑》所塑造社会,是如此广阔的,如此深刻的,如此真实的。在此我将基于这部人类文学史上最优秀的作品,来探讨心理学中人际印象的形成心理。《红与黑》是文学,是政治学,也是社会学与心理学。我们可以把它比作是西方的“红学”,其中交往的学问是广博的,复杂的,而深刻的。在这里我仅以人际心理学的印象形成作为突破口,希望能解释一些现象,能够从另一门学科的角度去理解这一部作品。当然,对于人物的喜好因人而异,我在这里采取的只是一种大众的心理分析方法。我想这只是一种尝试,其中可能会有一些牵强附会的地方。但不管怎样,《红与黑》无可置疑的是文学史上一部无可匹敌的作品。
红与黑读后感17
暑假快过马上要开学之际,我抓紧时间看完了《红与黑》这本司汤达死的世界名著。每次读完一本书,我都陷入沉思写一些读后感。看完《红与黑》之后,我却无从下笔。
“红”与“黑”到底是什么意思,我陷入迷茫。也许,这本书对我一个中学生来说,书中的思想与内涵有点深奥。
“红”是什么?“黑”又是什么?我问爸爸,爸爸也不确定,爸爸只是告诉我一些参考的建议。红也许代表着当时先进的资产阶级自由思想,黑也许说的是落后的教会贵族的利益。也有下面一种说法:红与黑是连在一起解释的,说的是于连的低微的出身和他想挤入上层社会的矛盾。
我了解了这些解释之后,我还是不太明白。我真的不知道这三个字代表了什么,或许什么都不是呢,或许是作者的一时兴致想到的胡乱的短语,这些全都无可揣摩,无可知的。但有一点,红不是黑,黑也不是红,红和黑都坚信自己的优秀。
读了《红与黑》,我还是不明白红与黑的的含义。
红与黑读后感18
《红与黑》是19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先驱者司汤达的代表作。司汤达是在“资产阶级胜利之后,立即就开始敏锐而明确地表现它的特征的第一个作家”,也是在法国美学领域里,提出批判现实主义理论的第一个作家。
小说主人公于连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在于连十九岁那年被市长聘为家庭教师,不久,和市长夫人恋爱,事情败露后被迫到神学院投靠神父。后来在教派斗争中神父失败,于连也不能继续留在那里,于连又被介绍给宫廷大臣当秘书。从此,于连打开了进入上流社会的大门。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反动会议,甘愿为贵族效劳。与此同时,于连也得到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爱情,并迫使侯爵承认他们的结合。正在这时侯爵的政敌想方法让市长夫人写了一封揭发信,侯爵接到信后断然否定了自己女儿和于连的关系。于连气愤之极,枪击了市长夫人。尽管玛蒂尔德等人竭力营救,于连任被判处极刑……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及最终的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近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小说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
全书最耀眼、也在文学史上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着笔于人物心灵的跟踪的手法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正是突出了于连处在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心理历程,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所以他日后能跻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在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的。他因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他想要拥有尊贵的地位,众人的钦羡。为此,他制造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卑鄙、虚伪的手段,这一切都使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内心还保留着真、善的一面,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陷入深深的自责。因此,他的计划又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不难发现于连的这种幸福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的,是为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际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自己时时刻刻都处于一种紧张状态,感受不到踏实、安定,仅仅是自己告诉自己感觉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就像“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就是想紧接着应该怎样制定并实施下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暂时的满足,暂时的安慰,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迷失了自己。当他得知德·莱纳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把他历经千幸万苦打开的通往上层社会的门无情的封锁时,他想到了报复,他选择了最直接、却又最愚蠢的方法——结束了德·莱纳夫人的生命,也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在监狱中的那段时间,使于连想了很多,他从自己禁锢的思想中解脱出来,从社会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获得了精神的自由,获得了灵魂的重生。他脱下了往日一切伪装的面具,找到了迷失的自我,也找到了最真实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安静的等待死后的再一次轮回。
作为一部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望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大概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对于书名人们曾经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莱纳夫人的鲜血,“黑“是玛蒂尔德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想红色是否还可以象征于连对人生的不懈追求,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真正价值的生存状态吧!
在社会现实重重阻碍而又想要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缩或是反抗。那些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缩者,他们享受着平庸的生活,最后却难逃社会进步被淘汰的命运。能不断地树立人生目标、决心要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显然使不欢迎虚伪的言行、卑鄙的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
我想,在人们一味的批判社会的黑暗、同情于连成为社会的牺牲品时,是不是也该想想于连的反抗精神。
我们是否也应该在“戴着脚镣跳舞”的同时,培养适合自己的“反抗精神”。
红与黑读后感19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主人公于连·索莱尔自始至终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贫穷,地位低贱,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一切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的不断地思考、观察、自励和忍受,终于迎来得道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
这样的结局似乎并不出人意料。每个人似乎也都能从于连身上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是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
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有句话我仍记忆深刻: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是的,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平,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公平都不可能,也许唯一的方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吧!
红与黑读后感20
《红与黑》是法国作家司汤达(1783-1842)的代表作。这部小说既是一部爱情小说,也是一部政治小说,是一部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在法国当时社会流传有“不读《红与黑》,不要混政界”的说法 。
小说展现了19世纪初法国社会生活,描写了一个木匠的儿子于连,他希望通过个人努力跻身上流社会,但最终失败的经历。
主人公于连出身卑微,但他有一个特别的爱好,就是读书,并且记忆力超群,他对《圣经》倒背如流,因此得以被市长看中,当其孩子的家庭教师。
然而,他却与市长夫人雷纳尔产生了感情,他人生第一次体会到了爱情的美妙。当他沉浸在与市长夫人的欢乐中时,却被人告发来到修道院,后来神父将他介绍给拉莫尔侯爵做秘书,在府中又与玛蒂尔德小姐又有了暧昧。
就在这时,雷纳尔夫人在人的唆使下写信诽谤了于连,于连看着自己即将一无所有,盛怒之下朝雷纳尔夫人开枪,但他拒绝为自己做任何辩护,最后孤单地死去。
红与黑两种颜色的含义
小说的原名是《于连》,后来改为《红与黑》,自问世以来,小说书名一直引人遐想,被人们不断解读。
红与黑,这两种颜色究竟有什么含义?
笔者认为,对于出生底层的于连来说,“红色”代表个人理想,“黑色”代表庸碌无为。人生对他就一场“红”与“黑”的残酷搏斗,要么过出人头地、体面高贵的生活,要么就选择死亡。他拒绝了朋友与他合伙做木材生意,他拒绝了。因为他知道,在那个阶层分明的社会,有钱并不能有尊严,只有成为贵族才会有尊严。
他渴望能像拿破仑一样,征战沙场、建功立业。然而他的生命如一颗流星,在红与黑的交战中,在出人头地的个人理想彻底破灭后,他放弃了被救赎,而走向毁灭。
红与黑也可以看做个人与社会的冲突。于连是小资产阶级知识青年的代表,他虽然出身低下,但野心勃勃,渴望飞黄腾达,改变命运。对社会地位的不满,让他仇视社会;对荣誉的渴望,又使他投入到官场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中。
于连以平民意识对抗封建贵族,这使他招来很多人的嫉妒,也注定了他的悲剧结局。他从心底里仇恨他们,他说:“跟他们打交道的只是我的贫穷,从不是我的灵魂。”他反抗世界的梦想破灭后,他在法庭上总结了自己的一生:“我是一个反抗自己的卑贱命运的农民。“
于连是一个矛盾的人物,他的身上有着双重性格。一方面,他自尊心极强,不愿受人奴役,他其实并不渴望奢华的生活,而是渴望那种出人头地的尊严。另一方面,要得到成为人上人的目标,他又必须有手段,这种手段就是要在人前牺牲自尊,学会虚伪逢迎。
他既憎恨贵族,又不不得不与他们同流合污;他既欣赏正直善良,但又不得不违心遵守上流社会的价值观。所以,在跻身上流社会的梦想破灭后,他高傲地选择了自我毁灭。
每个人的心里,或许都有一个于连,都有两个自我。
一个是理想的自我,坚守个体的高贵的自我;一个是现实的自我,为了生存,圆滑世故、八面玲珑的自我。
于连身上闪烁着人性的光辉 ,也有着人性的丑恶。
然而,于连是矛盾的,他想要建功立业,征服世界;却又多情善感、没有泯灭良知,不屑官场生存法则,正如司汤达对他的评价:“他永远也成不了一个好教士,成不了一个干练的行政官员。像这样容易激动的心灵顶多适于产生艺术家。”
于连对两位贵族女性有爱情吗?
培根说:“世界上没有一个伟大人物会被爱情冲昏头脑。”
很多读者看到了于连和两位贵族女性的感情经历,却没有看到,在他的心中,尊严和野心才是最重要的,爱情不会排在第一位。
于连爱两位贵族女性吗?应该说也是有爱的,尤其是雷纳尔夫人。她给了于连很大的关怀,让他感到了母亲般的温暖。虽然年龄有差距,但他们之间仍然擦出了爱情的火花 。他们经常在黄昏的林荫路上散步,他们会偎依在一起,一起看夕阳西下。在向雷纳尔夫人开枪后,他也在忏悔。
至于玛蒂尔德,他追求她更多的只是为了报复,因为玛蒂尔德对他的顺从,使他的自尊心得了满足。此时于连的心灵开始扭曲,他学会了贵族们虚伪的一套,学会了不择手段获得成功。
可以说,他对两位贵妇人是有爱的,但他最爱的还是自己。
对于连来说,活着的目的是为了什么?就是“征服”二字。面对两位贵族女性,他发起了一场特别的战争。征服出身比自己高贵的女人,对他来说就是一种成功,在他的眼中爱情也只是某种胜利。
就像于连最崇拜的偶像拿破仑,拿破仑的两次婚姻都不是纯粹的爱情,很大程度上都是出于政治目的。
他对雷纳尔夫人,既有爱,而更多为的是打击市长对他的轻视。在与玛蒂尔德交往中,他曾说,出身的骄傲犹如一座高山,而那座高山,就是他进攻的目标。所以当他追求玛蒂尔德成功后,他感到的只是胜利的喜悦——“这个傲慢的女人,终于拜倒在我的脚下了!”
至于他为什么要开枪打死雷纳尔夫人,也是他看重个人前途甚于爱情的缘故。虽然他也忏悔过自己的行为。
在爱情与功业之间,于连首先是选择功业的,甚至将爱情作为一种成就个人的手段。
《红与黑》中的于连,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鸣。一方面是因为于连这个角色,另一方面是当今社会上我们仍然可以看到类似的场景。
司汤达通过于连的故事要告诉我们,一个人对抗整个社会,无异于飞蛾扑火,即使他有野心和才能。于连的悲剧是整个社会的悲剧。
于连的性格是极端的。要么征服世界,要么输掉一切。
虽然于连完全可以免于一死,用尊严来换回一条命和荣华富贵,但是他断然选择了尊严,放弃了生命,因为他已经看透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至此,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塑造于连这个性格极端的人物的用意。因为只有于连的死,才能唤醒人们对社会弊端的思考,才能让人们开辟出一条更美好的道路。从这个意义上说,《红与黑》是一部具有高度思想价值的小说。
红与黑读后感21
冯唐曾经说过人类个体是一个欲望满身的人,欲望可以成就一个人也可以毁灭一个人,所以他倡导人们既要成魔也要念佛,然后才可以成人。看了《红与黑》之后,对于于连·索黑尔这个人来说,我觉得他就是这种,有野心、有抱负,欲望满身,才华满满的人,他一昧的为了向上流社会攀爬,忽略掉人性本善,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魔战胜了佛,邪恶战胜善良,运用违背社会道德的手段,造就了病态式情感悲剧。
尽管这样,对于男主角于连·索黑尔来说,个人的个性魅力是无法被泯灭的,我觉得文中最能体现于连·索黑尔的就是那句话,也是我最喜欢的一句话“红的仍旧是红,黑的仍旧是黑。撕开夜色的包裹,这就是生命的鲜活”。红色是于连对生活的向往、热情以及内心深处炙热的渴望,是对当时法国七月革命时期,社会动荡阶段,王权势力的反抗,向稍纵即逝青春的反抗。黑则是对于人性的揭发、人性的贪婪、丑陋、纸醉金迷以及利益熏心的体现。所以红与黑,就是于连充满活力以及不甘妥协的生命力的象征。
总的来说,在读完《红与黑》后,我体会最深的有两点:
首先,我在这篇文章中,体会到一个人出身对其带来的影响,我认为于连出生平民,备受当时社会的歧视,在长期的压迫下,改变了于连,使其对社会充满不满,心理扭曲,在激发于连奋斗上进的野心同时,也导致其走入一条动荡的人生之路。
其次,我认为,看完《红与黑》之后,我体会到人生的真谛,我更加的喜欢那句不忘初心,方得始终这句话,就像故事的结尾,于连最终失败,最后在监狱中,于连淡化了成功,也不再贪图虚荣,于人生的最后一个阶段,回归自身的本心,找到真正的自己。所以,不论是对于爱情来说,还是对于人生,我认为一个人有点野心并没有错,但是更重要的是不要迷失自己,包括在爱情面前、在金钱面前、在欲望面前、在权势面前,也不论是我们的出身是如何的卑微,我们都可以凭借自身的努力找到自己想要的,实现自己的价值。
在这里,我希望每个热爱文学以及喜欢文字的朋友,都去读司汤达的《红与黑》,在这里我们可能会更加清晰的在作者塑造人物中,体会到自己内心的丑陋和贪婪,使得人们去审视自己的爱情观,以及人身价值观,选择适合的路,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红与黑读后感22
心比天高、命比纸薄是于连的最终归宿,阶级出身就决定了于连纵再腹有诗书、愤世嫉俗,再心高气傲、尖酸刻薄,再自命不凡、野心勃勃,终是斗不过这勾心斗角、壁垒森严、等级严苛的上层社会,斗不过这道德风气日益败坏的社会。
于连的性格和观念是复杂的,矛盾的,但符合情理。他对身世的自卑和抱怨常常被他想向上爬的勇气和胆量给打败,而他的勇气和胆量常常又被自卑给深深影响;他对等级森严的上层社会是向往的,想实现其雄伟的野心,但他又对上层社会的虚伪、狡诈充满愤怒且一针见血的讥评,想同其划清界限,时时保持自律;他渴望通过自身努力取得辉煌成就时的那种志得意满的感觉,但他一遍又在嘲笑那些世袭爵位蝇营狗苟、碌碌无为的名族贵胄;
自身地位的卑微对其性格行为的深刻影响,让于连的行为和观念始终与上层社会王公贵族名媛淑女的格格不入;他在世俗社会和官场上空有才华和野心,却无与其斗争的经验、谋虑和远见;他对世事的言语一针见血、锋芒毕露,却不懂得藏拙露怯,政治立场单纯、政治热情肆意,不懂得收敛和韬光养晦。
空有才华和野心的于连在那样一个时代是无法实现其抱负的。对拿破仑的崇拜是激情式的,他为爱情而选择走向死亡的方式也是激情所致,亦是其向自己野心的妥协,疲惫不堪于政治角逐的明证。死对他是解脱,也是让其纷乱的心理斗争达成和解的唯一途径(活着的时候是无法达成和解的)。
于连无疑是勇敢的、聪慧和才华超众的,但其又是一个富于激情、善走极端和自我极其压抑的人,书中随处可见的、繁复的、富于激情的心理斗争描写就足以体现其这样的性格,若不通过对其各方面极端的大量描写或陈述,就不足以反映当时社会的腐旧以及对人性的恣意残酷扼杀的程度。
三言两语不足以表达出自己全部的认识,更何况自己的认识是何其的浅陋,书记于此,这些浅薄的识见有待通过时间和对经历的领悟来改善。
红与黑读后感23
在正式开始之前,请允许我数一数于连身上的矛盾。
于连是一个怎样的人?他在短暂的二十二年生命中一直想跻身上层社会,却又从内心深处鄙夷所有所谓的贵族;他一身教士黑袍,能流利用拉丁文背出《圣经》全本,却不信宗教,甚至做出天主教看来十恶不赦的事情;他渴望荣耀,追求荣耀一生,死前却发现自己最留恋的是夫人的温膝软臂;他小聪明人前人后用了一辈子,却在斩首前拥有了哲人才拥有的智慧,与直面死亡的勇气。
这是于连。他让人恨不起来,又让人爱得欠缺,他之于我们,就如瑞那夫人看着那个苍白、漂亮的黑发年轻人,我们知道无论他犯了什么错,他都是天真无辜的。他的鲁莽、他的稚拙,不过是因为他是个乡下来的淳朴的年轻人,他还那么孱弱,那么无知,他未曾接受贵族教育,也因为这点,他性格中残存着一点粗野般的可爱。这也是吸引瑞那夫人与玛娣儿特的原因。
观之,爱情占了红与黑的大半篇幅,这男子和两个女人的纠葛就这样展开。瑞那夫人之于他,是白玫瑰,温柔善良,像爱自己的生命那样爱他;玛娣儿特之于他,则是名副其实的红玫瑰,热烈、高贵,甚至于疯疯癫癫,这女子竟最终学起她祖上英雄的故事抱吻爱人落地的头颅,纵她傲气、时而无礼,这意气之举都能将她宽宥。
以我拙见,于连并非以他所说,只爱过瑞那夫人一人。他对这两种女人,是两种不同的爱,于连更爱瑞那夫人,是因他明白她爱他更甚之故,而玛娣儿特,是她那疯疯癫癫和贵族的高傲坏了事。以于连的性格,对后者只能是一种激情般的爱情,只因他脆弱又多疑,正需要温柔痴情的女子,才能完全向其敞开心腹。
我见《红与黑》这个名字,一般是说骑士军的红衣和教士黑袍(两种当时法国青年用来实现野心的职业),当然,这两种颜色也是于连内心对荣耀的追求,与现实世界虚与委蛇的对抗。
不得不说,于连是落后的,因为他生在农村,在书籍方面所识有限,只看过拿破仑自传和历史小说,最多也只能提伏尔泰,不懂哲学也不懂文学,他的眼光带着一种温和的局限——拿破仑伟大,热爱荣耀,我便热爱(有时候甚至于是一种傲视他人的自慰)。但到最后,他的这种对荣誉的追求不再是向往偶像式的,而是投身于其中——最高的荣誉,死亡。虽说他这一行为还是带了无知的色彩,但无形罩上了一种慈悲。他不是堂吉柯德式人物,没有装瞎到底,他看见了在这个时代,荣耀永远无法实践。可以说,他对瑞那夫人死前爆发的发狂般的爱,其中怀有对这种荣耀死去的一种祭奠,当理想破灭,他曾经将投诸其上的所有热情转移到了爱情之上。
司汤达无疑塑造了一个极其成功的矛盾人物,懦弱和勇敢、魅力和缺乏魅力、无知和智慧、虚荣和真正的荣耀在他身上完美的杂糅。正是因此,多少人爱他像爱自己的儿子和情人。
红与黑的爱情观,我无法认同。只因为他们的爱情牵扯了太多的利益,被这些拖累得庸俗不堪。所以只能是悲剧。只有悲剧能让于连从庸俗中被拯救出来,只有悲剧能将这两段爱情升华为同过去战争年代的爱情同样的伟大,因为只有悲剧能让人们直面死亡和永恒,在它面前,生时之事渺不可言。如果于连不死,他就不是于连。如果于连不死,司汤达也不会这么伟大。
红与黑读后感24
红与黑,每个人身上都有两个自我。
一个坚守着性格里的刚毅和自尊,执着于生命的高傲,一个虚伪地为了生存强颜欢笑,谄媚逢迎。
在我看来。红与黑,就是关于人的性格与人的前途碰撞冲突的故事
于连,是一个拿破仑的疯狂崇拜者,却遗憾地降生于世俗繁文缛节复苏的时代,他很想拜托阶层与出身的束缚,一直挣扎着往上爬,却又因为自己个性而湮灭。
这其实很真实。只是我们都在无视,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我们身上。
每个人生而就在尝试融入社会,吸收主流价值观,或许我们没有于连那样子的野心,但一定曾经有过自我与社会冲突的无奈,法国尚且如此,在传统宗法观念根深蒂固、人际关系错综复杂的中国社会,多少杰出的灵魂自甘堕落,却又毫不自知?于连的伟大便在于,他力争上游的同时,遵循着自己的性格,或许他始终在做伪君子,但那也是在虚伪地对待世人,他始终都真诚地面对着自己的内心。
一开始我看到,于连对雷纳尔夫人、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只是出于一种满足自尊和弥补人格价值的需要,这让我很惊讶和愤怒,因为这和我笃信的爱情观相悖。但都后来作者的意图逐渐浮出水面,他只是想塑造这样一个人(当然也和他自己本人的经历有很大关系),他试图服从和跟随自己的心,可黑暗的社会依旧俘虏了他,至少在生理上,让他死亡。
在红与黑里,所有的人物都很虚伪,或者说都有着大部分的虚伪时光。上流贵族一个个谈天论地,却只是在拙劣地模仿前人的观点,没有人活出了自己,没有人理解自己性格的秘密。真正可谈得上真诚的只有于连和玛蒂尔德,或许还有雷纳尔夫人,他们在追求,他们至少是在为自己的内心而追求,不管这理由是否道德,是否符合伦理,但毕竟不是纸醉金迷的傀儡。从人的独立性角度而言,他们三人是比较伟大的。
当就算这样,他们也有强烈的内心斗争。最吸引我们眼球的,也正是这些内心独白。多少人,不尝试和自己的性格坐下来晤谈,就默默地低头认命?
那么,关于于连的结局呢?我不知道还能再说些什么。我们穷尽一生去追求,能拼搏、豁出去的,也就只有那几次。于连至少去做了。于连是有尊严的,直到最后他在监狱里考虑的也是他是否有勇气去面对死亡,他是否对得起他的尊严。
全书读罢,我掩卷叹息。于连的死,只是一个符号。
只是活在中国,我也尝试遵循自己的心。
但好多责任,好多义务,好多东西,逼着你去俯下身来融入社会的阴暗面。
我只能尝试出淤泥而不染,但,这可能吗?
于连在狱中感叹这世上似乎没有一个真诚的上帝……是的,我们只能做虚伪的人,尝试有真诚的瞬间把
红是血,黑是夜,我愿用一生,像于连那样,以我之血,去染红这黑夜。
红与黑读后感25
“在一千个观众心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把这句话中的哈姆雷特的名字换上于连·索雷尔,恰如其分。
《红与黑》当中写到了,十九岁的于连出身于木匠之家。他从小就崇拜英雄拿破仑,渴望像他一样,凭着自己的聪明与才干建功立业,进入上流社会,过人的机敏和惊人的记忆,让他能把拉丁文《旧约》到背如流。他因此而被家乡小城维吉尔市市长德·雷纳尔先生聘为家庭教师。出于考验自己意志和维护自尊的目地,在乡村之夜中他不顾一切握住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并轻易获得了市长夫人的爱情。
事情败露后,他跨进省城见藏松神学院的门槛。于连出众的才华和坚强的性格深得彼拉尔院长的赏识。但在宗教教派内部之间的纷争中,彼拉尔失利,于连被迫离开神学院,于连被彼拉尔推荐给德·拉莫尔候爵当秘书。不久,于连以非比寻常的才能,自尊和高傲赢得了候爵女儿的芳心正当于连青云之上时,光明无限的前途被德·雷纳尔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毁与一旦与是愤怒的他在教学枪击了雷纳尔夫人,并因此被捕。在法庭审判之后,于连走上了断头台。
一系列重大变故,把于连从昔日的狂热幻想中唤醒,他拒绝侯爵女儿的帮助选择以生命为代价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真诚和自尊最终战胜了伪善与自卑。
在生命的最后日子里,于连想起自己与雷纳尔夫人之间纯洁的爱情。于连终于明白了;本可以生活的非常幸福,是自己狂热的野心毁了这一切。面对阴险的教士,于连以牺牲生命为代价,拒绝充当教会的工具。他了解“皈依宗教”的阴谋,“如果我蔑视我自己,那我还剩什么呢?”——被囚禁住身体的于连保留了自己的独立的思想和人格。选择了高傲的死去。
红与黑读后感26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这个出类拔萃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通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一途他才有希望跻身上流社会。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迅速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企图以此达到发达的目的。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私人的秘书,同时勾搭上了候爵的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女玛特儿。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终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一心希望摆脱贫贱地位报复上流社会蔑视的于连,是煞费苦心,不择手段的。他明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能够完全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了解那时的生活背景,只知道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欺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应酬所有的人,如果我是他,我会很累。要自己时刻像电影里一样去扮演一个和自己内心世界异样的角色,而且要让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浸在这个角色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我真同情于连。
正义永远战胜邪恶,于连最终的下场是可悲的,所以待人最好多一些真诚少些虚伪。
红与黑读后感27
司汤达在小说《红与黑》中,用全能的上帝视角,为我们讲述1830年一个农民之子———于连———力图混入上流社会的悲情故事。小说的主题恰是以上所引述的主人公的独白,展现了拿破仑式的青年在大革命后的被压迫处境。通过阅读,我从社会背景,个人性格两个方面,分析了于连的命运结局的必然性。
从社会的角度看,自拿破仑倒台以来,法国人的社会就丧失了伟大的形象。“骗子在圣会中寻求支持。伪善甚至在自由党的圈子里也得到长足的发展。烦闷变本加厉。除了读书种地之外,再没有别的消遣。”
具体看来,在经济上,没落贵族已不比资产者享受更多的尊重和权力。而资产者热衷于剥削人们,加剧了社会贫富差距,现身为社会的蠹虫。比如,在惟里埃小城这个缩影中,市长德莱纳的思想上是狭隘的,才干仅止于让欠帐的人如期偿还。收容所所长瓦勒诺先生则是“一个自从管理穷人的福利之后显然把自己的财产增加了两、三倍的人,连专供弃儿使用的经费都要捞的人。”身为下层青年,于连处在这样的资产者之中,自然就培养了他愤世嫉俗,轻蔑上层的情绪。
在政治上,当权者在当地施行着最讨厌的专制,小城市里的日子简直不堪忍受。才干已不是在政治上获取成功的主要条件,取而代之的是出身和交际。因而,对于于连来说,他的才能中,只在有利于交际的那一部分获得了发展。比如,背诵圣经。同时,他把爱情也献与了交际。
在思想上,教会企图重新夺回中世纪的思想控制权。虽然正处于启蒙思想的时期,下层民众依然迷恋教士的优越生活。而教会就通过教士的培养与选拔,试图继续愚昧民众。正如书中所说,“自打有了伏尔泰,自打实行两院制政府,法国教会好像懂得了书籍乃是它的真正敌人。在它看来,心灵的服从就是一切。”
红与黑读后感28
我最近再次拿起了《红与黑》这本著作,研读起来。我看了一个上午,终于在每句话都力穷看懂的基础上读完了它。这本书不但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也为我们展示了在红道势力和黑道势力统治下的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
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深处的本质所发挥出来的。
他的平民出身,较高的文化,工作是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情暴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这是对那个社会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为的青年于连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被毁于当时病态的法国社会。这正是很好的揭露了当时法国旧社会的黑暗。
我认为红色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人们吧!
很多人认为于连是个自私自利的人,其实这是错误的。作者并没有批评和讽刺他,对于他的更多的是一种深深的同情和无奈。这更是《红与黑》经久不衰的原因!
红与黑读后感29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透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联,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这个出类拔萃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透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透过教会一途他才有期望跻身上流社会。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迅速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企图以此到达发达的目的。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私人秘书,同时勾搭上了候爵的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女玛特儿。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最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一心期望摆脱贫贱地位报复上流社会蔑视的于连,是煞费苦心,不择手段的。他明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能够完全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了解那时的生活背景,只知道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欺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应酬所有的人,如果我是他,我会很累。要自己时刻像电影里一样去扮演一个和自己内心世界异样的主角,而且要让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浸在这个主角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我真同情于连。鼓舞士气的口号
正义永远战胜邪恶,于连最终的下场是可悲的,因此待人最好多一些真诚少些虚伪。
红与黑读后感30
人们都说书籍是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其实,书又何尝不是反映作者观点的一面镜子?
历史上,有很多作家都透过书来表达自己的看法,就拿《红与黑》来说吧,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于连的年轻人,他聪明但出身贫寒,无法施展自己的抱负,便想通过女人作为阶梯,挤进上流社会,最终因为误入歧途而走上断头台。
看完这本书,我既为于连感到悲哀,又对他恨之入骨,以他的才能,明明可以大有作为,可是他却选择了错误的途径,企图利用两个女人对他的纯洁爱情,作为他走入上流社会的台阶,在这里,我不禁想问,在人生的道路上,你是否也曾迷茫,世界上的善与恶,美与丑,往往只在一念之间,如果走对了,就会在正途上,顺利前进,反之,就会掉入万丈深渊。所以,在人生的道路上,不管遇到多大的事情,也要通过正确的方式解决,才能走出这片“迷茫”的森林。
反观于连的悲剧,是他个人的选择错误,也是社会环境的必然结果,那个时代,贵族社会的体系,使得他走上上流社会的诸多路都被堵死,社会的不公平,是一个不可避免的因素,这也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
在迷茫的时候,不要像于连一样,走入歧途,要时刻谨记:走正路,方能修成正果。
红与黑读后感31
小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青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红与黑读后感32
朋友说,要找到一本真正触动心灵的书,越来越难了。如果找到,是一种莫大的荣幸。猛然发现,自己已经很久没有仔细品读一本书了。于是约上朋友在春日的早晨走进书店。
在一排排整齐的书中,陷入一种莫名的紧张中。果断地走出中华文化,停在外国作品下。人就是这么奇怪,总想尝试一些新的东西。翻阅一本本包装精美的图书,心再次陷入慌乱中,而又莫名带着点惊喜。与朋友商议,选择了一本题目似曾相识的书——《红与黑》。
从某种意义来说,它是一个时代的缩影。拿破仑帝国灭亡后,波帝王朝复辟,本书作者司汤达移居意大利。而在1821年,司汤达返回巴黎,开始源源不断地创作出一大批文学作品。其中《红与黑》原名《于连的故事》讲述一位平民青年,凭借自己的才华跻身上流社会,但他内心深处却对这个阶层的人们充满了蔑视和仇恨。最终野心膨胀直至被社会习惯势力所扼杀。
在这本书中,作者用深刻而细腻的笔触展示了主人公的心灵空间,这部批判现实主义的作品用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展示了“红”,“黑”两道势力统治下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表面上主人公拥有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世界拥有一个病态的法国,而在这样一个社会背景下,于连成为那个时代并不是唯一的牺牲品。于连只是当时新一代小资产阶级青年人的典型,上流社会的迫害与影响,个人的孤傲与野心,共同形成于连的悲剧。
从一个读者的角度来看,于连是一个拥有偶像并深深迷恋着他并向着他的足迹努力、奋斗的人。于连深深地崇拜拿破伦,正如生存在当今时代的我们各自拥有一个偶像。但是与于连相比,于连更显高尚,更显勇敢,更显明智。他对他的偶像充满了虔诚,并深刻认识自己永远不可能超越但也要尽力尝试。相比之下,当代人所谓的偶像实在不值一提。他在努力过程中方式确实不明智,用现在的话说,他是靠女人生存,整个一吃软饭的。但在那个危机四伏的法国,他是幸运的,能拥有一个吃软钣的机会,同样这个方式是达到目的的唯一途径。在小说中的于连,外貌并不出众,但用其知识与骨子里的高傲弥补了一切的不足,成功地塑造出一位男主人公形象。
我不想谈论这篇小说中的爱情,因为这种爱情更像是一场游戏,一场阴谋,实在是没有任何价值。这位平凡的青年成也爱情败也爱情,像极了一个陀螺,被法国年代阶级等级中的不平等,爱情这根鞭子,抽的团团转,最终静止不动。
从另一方面分析男主人公失败的原因,他本身就是一个矛盾综合体,在追求上流社会时,同时对此充满憎恨、厌恶,而这种思想完全不符合法国历史发展潮流,结果必然是失败的。
作者寄予于连一个丰富的人生。“活过,爱过,写作过。”足矣。
如果硬要从这部作品中读到什么,那就是对拿破仑这个人物的认识。作品中的拿破仑是主人公的偶像,更深层的表明他是当时所有平民年轻人的偶像。因为从前的拿破仑帝国时代,那些并非贵族出身的年轻人可通过参加革命队伍出人头地,但时过境迁,那个时代已成为过去。而做为一个中国人来看,拿破仑在我心中起码被定义成一个掠夺者,一个残暴的统治者。这便是一个人物在不同的人看来拥有不同的价值!
对这部作品的认识,这只是个开始,我相信:任意一部好书都拥有巨大的潜藏价值。
红与黑读后感33
大概初中还是高中的时候,买过那种适合初高中生的中英双译版本的《红与黑》,不过那时候草草一翻。我是在看了P大的《默读》后,被里面引用《红与黑》于连的一句话吸引:如果我蔑视我自己,我还剩下什么呢?于是便将《红与黑》列在了我的书单里面。
断断续续地看完《红与黑》,看完结局后,内心受到的震撼非常大,这本书余味良久。如果说哪些书我会倒回去反复重读,《红与黑》绝对是一本。司汤达的功力不容小觑,无怪乎《红与黑》被认为是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司汤达本人对笔下人物的心理描写可谓到达入木三分的程度。
于连是我目前看过的小说中,性格最为复杂矛盾的一个角色。他以现实主义为壳,但其内心还是理想主义的。
他少时崇拜拿破仑,他内心是向往那个流血的年代的,通过战争与军功,要不跻身上流社会,要不战死沙场,无论如何都是英雄。但是他一展宏图的年代却是拿破仑败退滑铁卢,旧王朝复辟的时代,通过革命流血改变阶级的通道被截断,于连只能通过另一条道——教士晋升主教的道路打破阶层。然而这两条路其实是两条对立的路,一个想要开辟一个新时代,而一个是为了维护旧时的秩序。他的心其实追随这热烈的摧枯拉朽的新势力,但现实中他想突破阶层只能靠旧时秩序。这是他痛苦的根源之一。
除了拿破仑的《圣埃伦岛回忆录》,被他当做圣经的另一本书是卢梭的《忏悔录》,这本书控诉了当时统治阶级对人民的迫害,并强调每个人都有作为人的尊严。但是作为底层阶级的他在上流社会如同蝼蚁牲畜般毫无尊严,作为底层阶级的异类他手不能提肩不能扛,天天沉思,在底层社会也毫无尊严。他有拿破仑的雄雄野心,又有极高的自尊心,所以他不择手段想向上爬,获得尊严。在上流社会,他一方面因为自己的身世以及眼界而感到自卑,但一方面看到上流社会统治阶层的平庸,又因为自己的才华以及野心而自负。
于连的性格充满了极端,他永远掌握不了中庸之道,他的灵魂充满激情与野心,他的内心世界敏感又多情,司汤达在书中对他的评价很好:这样一个充满激情的心灵是做不了一个好的政治家的,也许于连更适合做一个艺术家。
再说到于连的爱情,于连的生命中有两个女人。
一个是温柔平和的瑞那夫人,一个是骄傲极端的玛蒂尔特。
按出场顺序,先说瑞那夫人。瑞那夫人是很典型的贵族女子,携带娘家的嫁妆嫁给瑞那市长,并育有三个孩子。生活平凡且平淡,按部就班,没有激情,但也算平和无忧。于连引诱瑞那夫人,一方面是源于情欲使然,一方面是对于上层阶级的报复心理。但是瑞那夫人是真的爱上了于连,爱上了他的清俊、他的才华、他的敏感甚至她的脆弱,作为一个信教徒,她一方面担心她对于连背德的爱会使得她最爱的孩子遭到天谴,一方面却无可自拔地爱上了于连。夫人对于连的爱一直是平和的,有一种母爱的感觉,爱于连的一切,即使后来于连愤怒之下对她开枪,她想着也是如果就这样死了,她的道德和她的爱情都能得到释放。
而玛蒂尔特其实和于连的性格中有相似的地方,都有对现世叛逆的一面。她厌倦了与她门当户对但是却平庸无奇的青年,她的浪漫主义色彩,使得她想要与众不同,想要一场轰动眼球的恋爱。我觉得玛蒂尔特是很明显的表演型人格,与其说她爱于连,不如说她爱的是她给这段爱情赋予的想象。她爱于连的疏离,但于连一旦显示出爱她,她又觉得索然无味,于连与玛蒂尔特的交往说是爱情,其实我觉得更像是博弈。其实我对玛蒂尔特的对于爱情的想法不太理解,当他不那么爱她的时候,她反而爱他更为痴狂。
再说回于连的宿命,死亡是于连最好的宿命,死亡给他带来荣光。
如果没有瑞那夫人的举报信,于连会用一个编造的身份,跟玛蒂尔特结婚,成功地上位,跻身上流社会。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于连身份上的成功,也意味着于连失去了自己,最后也会被同化成那帮庸碌无为的统治阶级,成为自己讨厌的人。
如果于连申请特赦,那就意味着他要彻底匍匐在他一点都瞧不上的这些人的脚前,卑微地乞求一线生机,这是于连的自尊心绝对不允许他做的事情。
在监狱中,在死神面前,他才明白了他想要的是什么,做回了真正的自己,也就是司汤达笔下那一小部分幸运的人。
他想要的自尊不来自他人的施舍,也不会在他攀爬到上流社会的统治阶级的时候来到,他想要的自尊来自于最后审判上对整个上流社会的质询,来自他内心对这个社会的叛逆与对革命的向往,他的荣光来自自己,而非社会上的任何阶级、任何人。
有些人把于连当成不择手段为图上位的小人,但我认为他只是在自己的尊严面前迷失了自己,一个信仰拿破仑和卢梭的人,一个信仰革命和尊严的人,在上流社会谄媚、攀爬,一边蔑视着这一阶层一边又要想尽办法融入这个阶层,其内心的痛苦程度可想而知。
所幸的是,生命的最后,他找回了自己,获得了少数人的幸福与平和,回归了自己的宿命。
红与黑读后感34
青年读书会秋季读书榜,第一部书推荐的是法国作家司汤达的《红与黑》。这本书几年前浏览过,没有细读。前几天有朋友推荐说市里老早成立了一个青年读书会,通过公众号发布了秋季读书榜,《红与黑》也正在自己阅读之列,细读之下,诸多感触与朋友们分享。
《红与黑》书名的来源及其象征意义,众说纷纭。有的说在拿破仑帝国时代,红与黑代表着“军队”与“教会”,是有野心的法国青年发展的两个渠道(一说是轮盘上的红色与黑色);有的说认为“红”指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战争的英雄时代,“黑”指卑鄙、可耻的复辟王朝统治时代;有的说“红”象征于连炽热的心灵和他那像一团火一样旺盛的精力,“黑”象征复辟王朝的黑暗、伪善。
“一百个读者眼里有一百个哈姆雷特”。关于书名的来源不再啰嗦,笔者只想探讨这样一个问题:《红与黑》这样一部诞生于十九世纪的小说,为何至今仍得到广大青年读者的青睐。
对于青年读者来说,显然不是关心十九世纪法国的政治才喜爱《红与黑》的。青年们真正感兴趣的,是它的主人公于连。于连的雄心抱负与孤军奋斗,这才是小说中真正扣人心弦的地方。于连从少年时代起,就抱定了要出人头地的决心,做过无数有关英雄伟人的美梦,他幻想自己像拿破仑那样,凭着身佩的长剑摆脱卑微贫困的地位,年三十立功于战场而成为显赫的将军。在小说中“于连们”大都雄心勃勃,精力旺盛,在智力和毅力上大大优越于在怠惰虚荣的环境中长大的贵族青年,只是由于出身低微,便处在受人轻视的奴仆地位。对自身地位的不满,激起“于连们”对荣誉和建功的渴望,又引诱他们投入上流社会的角斗场。
走笔至此,想到鲁迅先生在《热风·随感录》中的一段话:“愿中国青年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不必听自暴自弃者流的话。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其实《红与黑》中的主人公于连也是这样的青年,他不过二十岁上下。他努力摆脱“乡下人”的冷气,不甘屈居人下,敢作敢为,努力向上走,正是鲁迅先生所赞扬的青年。由“于连”又想到“雁翎青年读书会”。它没有官方的支持,没有阔达的场面,只是一群有志于“品读书香世界,阅读时代经典”的努力“向上走”的青年自发组织的读书会。如果一个青年没有“摆脱冷气,向上走”的勇气,断不会贸然组织一个在外人看来有点“不务正业”的读书会。就凭借这一点,应该为读书会那像“于连”一般的组织者一个大大的赞。
笔者不吝揣陋,妄论此读书会的含义。“雁翎”之“雁”出自白居易“风翻白浪花千片,雁点青天字一行”,形容成列而飞的雁群,展翅起飞的雄心壮志。“雁翎”之“翎”是指鸟翅膀和尾巴上硬的羽毛,颜色绚丽,寓意像雁上的翎羽一样栩栩如生展现自我的才华和智慧。曾经自谓:“争取把读书活动做到各个单位,把读书的风尚传播到各个单位,不开会、不做汇报、少些客套,多些建议,充实充实机关事业单位青年的头脑,打破一年读不了一本书的尴尬局面,引导大家能静心读完一本书就是成功,爱上读书就是巨大成功,读完还能有感悟,善于记录感悟,愿意分享感悟就是最大的成功!”
在《红与黑》的世界中,“于连们”向上走需要残酷的搏斗,甚至碎骨而死。新时代,青年们如何向上走,读书恐怕是重要的途径之一。从这个意义上说,雁翎青年读书会生逢其时,也重任在肩。“生逢其时”,新时代中央政府倡导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青年也需要在读书中品味人生,感悟生命,健全人格,成长成才。“重任在肩”,雁翎读书会还“小”,它需要社会的呵护,众人的支持。它想把读书的种子撒遍平度这个小城,任重道远。笔者祝福它快快长大,长成参天大树。
红与黑读后感35
人们都说书籍是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其实,书又何尝不是反映作者观点的一面镜子?
历史上,有很多作家都透过书来表达自己的看法,就拿《红与黑》来说吧,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于连的年轻人,他聪明但出身贫寒,无法施展自己的抱负,便想通过女人作为阶梯,挤进上流社会,最终因为误入歧途而走上断头台。
看完这本书,我既为于连感到悲哀,又对他恨之入骨,以他的才能,明明可以大有作为,可是他却选择了错误的途径,企图利用两个女人对他的纯洁爱情,作为他走入上流社会的台阶,在这里,我不禁想问,在人生的道路上,你是否也曾迷茫,世界上的善与恶,美与丑,往往只在一念之间,如果走对了,就会在正途上,顺利前进,反之,就会掉入万丈深渊。所以,在人生的道路上,不管遇到多大的事情,也要通过正确的方式解决,才能走出这片“迷茫”的森林。
反观于连的悲剧,是他个人的选择错误,也是社会环境的必然结果,那个时代,贵族社会的体系,使得他走上上流社会的诸多路都被堵死,社会的不公平,是一个不可避免的因素,这也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
在迷茫的时候,不要像于连一样,走入歧途,要时刻谨记:走正路,方能修成正果。
红与黑读后感36
刚看到标题的时候,我以为就是两个极端色彩间的碰撞。但读后才发现人性才是连接这本书的引线。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抱负,这是一种无形的东西,却时常散发出无比强大的力量,它可以使人在挫折与失败中振作, 也可以使人在欢乐和成功中沉沦。
现实生活中,有着伟大抱负的青年大有人在,他们为自己的目标、抱负努力奋斗着。他们有的人能够圆满的实现自己的理想,但有的人却走上了自我毁灭的道路。斯汤达笔下的于连正是如此。于连是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他有自己的抱负,最终却也因自己的抱负走向了灭亡。
徜徉在《红与黑》的海洋中,对于主人公于连的行为、思想、性格我进行了深度的思考。于连其实很聪明,他能把《圣经》倒背如流,借此向别人炫耀,妄想使自己在别人的心目中是强大的,但命运总是不尽人意。于连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仆人,在上层权贵中,他不过是一介平民,对他的思想更是嗤之以鼻。但是于连不这样想,他想进入上层社会,他想得到权利、地位、名声,他总是想着“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将会是一名军官···。”他疯狂的崇拜着拿破仑,却没有思考过拿破仑为什么会成功,为什么拿破仑会是一名将军,然而于连的思考却仅仅止步于自己的“原则”,最后他只会有一个惨不忍睹的下场。
其实一个人,无论他的地位多么的显赫,又或是多么的卑微,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我们应该用合适自己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抱负。
红、黑永远不能交替,守住自己的底线,固守自己的初心。
红与黑读后感37
我最近看了司汤达的《红与黑》,最先吸引我的就是于连这个人物,许多人都认为他是一个不知满足,野心勃勃的人,而我认为于连只是顺供应当时的社会—— 政治勾心斗角,神圣教会黑暗坠落, 资产阶级新贵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在这种社会里,那个人不想爬的更高呢?
《红与黑》讲述的是一个平民青年于连·索莱尔一心想飞黄腾 过人的他被聘请为市长家老师 ,因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不得不到贝桑松神学院学习 。不久 于连又被介绍给宫廷大臣当秘书。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反动会议,甘愿为效劳。成为候爵的心腹,与 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却被市长夫人告发,心甘情愿走上了断头台。
书中的红与黑,有人说红代表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代表基督教的黑色道袍,但我认为红是于连 那超凡的能力和勃勃的雄心,黑代表现实社会制度的森严和黑暗,在当时社会往往是黑熄灭了人们的希望,而文中的于连却是一个心机很重,野心勃勃的人,虽然这样的人很邪恶,但是我认为他是最容易在当时社会有一番作为的人,他还有过人的智慧,这样优秀的人物怎么甘心只是一介平民呢?所谓 往上爬总比消沉堕落、无所事事好。
书中的于连,他为了自己的抱负理想—— 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 放弃了正真的幸福 ,生活在黑暗奢华,尔虞我诈的社会里,从而为自己开辟里一条死亡之路,但是我认为在那时的社会,生活法则就是这样,每个人都是冷酷的,都在追求着虚荣,名利, 每个人都爱虚荣名利,虽然嘴上都说它们是身外之物,但有几个人做到了。
于连 的所作所为可能伤害了一些人,不过他本性善良,他会忏悔,仅仅是由于心灵的引导。所谓人无完人,而 “完人”,不是太纯洁就是城府太深,不是圣人就是傻子,就像我们拿到一个没有虫眼的蔬菜立马会联想起农药一样。
于连死了,但我相信他勃勃的雄心依然还在,红还是红,黑仍然是黑!
红与黑读后感38
初次听到《红与黑》这个书名,觉得有点奇怪;初次拿到这本书,觉得有点兴奋;但初次读完这本书,不禁觉得有点深深地触动。读这本书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仅是因为它篇幅长,文字多,更是因为它所包含的内容与深意,让人可以长久的琢磨,它表现出来的那种时代气息与给人的那种触动是难以抹去的。从《红与黑》中,读懂了很多世间人情,看明白了很多不为人知的游戏规则,也深深体会到了人间的种种真情。
可以说整本书的主人公是于连。索雷尔,这是一个木匠的儿子,从他还在娘胎里的时候就被父兄鄙视,生来常遭毒打。但是,他把自己的头脑身体全都给了书本,他想成为一个像拿破仑一样的英雄。他任家庭教师期间,与女主人瑞那夫人发生了恋情。她是一个第一个爱他的女人,她也是第一个他爱的女人。但那种对功名的狂热追求让他攀附权贵,与拉穆尔侯爵的女儿玛娣儿特小姐发生了关系,但因种种原因,他谋害故情人,却落到了死亡的地步。而最终的结局呢,瑞那夫人信守诺言,没有采取任何方法轻生,但却在于连死后第三天,抱着她的孩子永远闭上了那双眼睛。
这本书的结局是一个悲剧,而两个贵族女人的爱,一个是深沉,一个是狂热,他们为了爱而可以放弃一切,正如有人曾说:青春的爱情就像阴晴不定的四月天,稍不留意,就会遮上一片阴云。也许她们从不想过要失去他,他的英俊,他的才华,他的那种神气让二人沉醉其中,瑞那夫人那种心灵上的爱情和玛娣儿特小姐头脑上的爱情相映成趣,她们的爱情方式不同,但他们都表现出了对贵族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
当于连发现自己得对她们的爱情不再单纯,而是加上了虚荣的成分时说:“我把自己毁了”,是啊,他已经让自己严重脱离了那个时代的轨道,也暗示了他悲剧的发生,而那两位贵族女人却摆脱奢华的贵族生活,用几近丧失尊严的方法来博得爱情。整个爱情故事都是若即若离的,直到生命终结之际,他对瑞那夫人的真正爱情冒出原始的火花,但那已经无济于事。
理想有很强的动力,于连作为一个青年人,他的那种追求英雄的梦想的冲动,正是对那个时代的反抗,他不希望自己碌碌无为,虚度青春,面对现实的阻碍与无法实现抱负。要么逃避,要么反抗,我们从中应该学到,面对如此这般情况,要敢于反抗,不能甘做平庸之辈,要敢于追求自己的理想,对生活充满热忱,反抗空虚的度日。但我们也应该呼吁:要想改变这种情况,靠个人是行不通的,我们必须共同努力。
红与黑读后感39
初触题目,尤为警醒的感觉便油然而生。红与黑,两种颜色的对立,将预示两种阶级的对立,亦或是两种命运(人生)的对立,又或许是更深阶层的对立。串串问题,盘旋而至,挥之不去。顿时,也深为作者欣慰,题目之吸引力如此强烈,耐人深思。
细读世界名著,体味法国贵族社会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上流社会,既具有无法阻挡的吸引力,又无可避免的排斥着……或许,这距离,可能使你失去一切亦或是的到一切。贯穿全文的主要人物,当之无愧的应是于连。朝气蓬勃、踌躇满志、理想远大充溢着年轻的教士,使之激荡着为赢得自己的地位热血澎湃着、沸腾着。只是,不容忽视的残忍现实常使人无可奈何、取舍两难。社会现实与伦理道德之间其不可逾越的鸿沟羁绊着于连追逐的脚步,内心隐忍着难以割舍的伤痛,无法释怀、痛彻心扉。几经周折,凭借机智的头脑、超凡脱俗的气质、出众的美貌等过人的优势,在巴黎上流社会人物的交谈日渐有所眉目,颇为重要的是赢得了贵族女子的芳心和青睐。正如‘每个成功的男人背后,总有默默付出的女人’所言,于连亦莫过如此。其中,善良的瑞那夫人和动人的拉穆尔小姐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二者接踵而至的出现在于连的身旁,见证着其不断上进的人生轨迹及其坠落的悲剧。或许,于连最终萦绕心头的念头‘人生若只如初见,那时只道是寻常!’,使之内心充满悔意。而瑞那夫人理应成为了最悲剧性的人物,命运的不公和残忍对善良的人儿破天荒的开了个玩笑,捉弄人生于手掌之中。只需顷刻间,一切幸福化为了泡影。面对命运的捉弄,无能为力;面对婚姻的牵绊,不知所措;面对伦理道德的约束,恨相见的晚。拥有、体味着常人所经历的刻骨铭心的爱情,却碍于世人的阻拦、现实的约束,泪眼向望。忠贞不渝的爱情理念,使得最终生死与共,今生有缘无份,只愿来世彼此不离不弃。而于连的离走虽不难以预料,但无奈……因此,得以遇见拉穆尔小姐,开始着新的征程。然而,自古以来的门当户对又深深地折磨着她们,并引发了一系列的悲剧。
哦,不得不承认,拉穆尔侯爵也极为重要。既可以使于连赢得众人的赏识和青睐,亦可摧毁他的一切。残忍使与拉穆尔小姐,不舍亦正因如此。‘死于非命’的幻想,转眼间竟成为了现实。因而。对侯爵而言,或许,值得庆幸吧!亦或许喜盛于忧吧!
红与黑的世界,拿破仑加冕的盛况,并未重演。而,于连距离最初已愈来愈远,渐渐迷失了自我。空惋惜,空悲叹……
红与黑读后感40
宅在家里哪里也没去,陪陪父母和家人,顺便看完了法国作家司汤达创作的世界名著《红与黑》。小说创作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因不了解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历史背景,在网络上查询相关资料,整理各位读者的真知灼见,以飨读者。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希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凭着聪明才智与英俊外貌,在当地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时与市长夫人勾搭成奸,事情败露后逃离市长家,进了神学院。经神学院院长举荐,到巴黎给极端保王党中坚人物拉莫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很快得到侯爵的赏识和重用。与此同时,于连又与侯爵的女儿有了私情。最后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被逼写了一封告密信揭发他,使他的飞黄腾达毁于一旦。他在气愤之下,开枪击伤市长夫人,被判处死刑,上了断头台。
司汤达创作《红与黑》时,拿破仑领导的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已经失败,他想用自己的笔去完成拿破仑未竟的事业。他要通过《红与黑》再现拿破仑的伟大,鞭挞复辟王朝的黑暗。为此作者以“红与黑”象征其作品的创作背景:“红”是象征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热血和革命;而“黑”则意指僧袍,象征教会势力猖獗的封建复辟王朝。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谚语。
《红与黑》虽然写的是主人公于连一生奋斗的过程和其浪漫的爱情故事,但它把具有重大意义的社会题材作为结构小说横纵经纬的重要因素,并使之成为主人公活动的典里社会环境和依据,因而充分显示了它的现实主义艺术方向。小说比较深刻地反映了法国19世纪30年代的社会现实。小说中写到了拿破仑热烈而奔放的时代,新兴资产阶级的日益发展和繁荣,以及法国几十万受压抑的小资产阶级青年渴求自由平等,渴望战争的强烈愿望。小说中也再现了波旁王朝复辟后,耶稣会和修道会独揽大权,肆虐横行,以及保王党和反动教会如何沆瀣一气,视人民为敌的残酷现实。更重要的是,小说中还反映了波旁王朝在覆灭前动荡不安的政治局势,以及资产阶级自由党企图东山再起的勃勃雄心。
小说描写的于连个人奋斗的悲剧,这在波旁王朝复辟时期是极为惯见的社会现象。波旁王朝复辟后,许多小资产阶级青年失去了拿破仑时代靠个人天赋晋官加爵的机会。他们去等级森严的巴黎进行个人奋斗,但只有少数人成功了。大多数人却失败了。这就是王朝复辟后整整一代小资产阶级平民的现实遭遇,于连的悲剧也正是这样一出富于时代特征的悲剧。
红与黑读后感41
他满怀热血,一心怀念拿破仑时代凭个人奋斗取得成功的理想社会;他才华横溢,是驰骋在上流社会里的一个木匠的儿子;他野心勃勃,并把它埋藏在病态的外表下。他是于连——《红与黑》的主人公,一个散发着无限魅力的深深吸引着我的人。
他一生曲折,为了适应时代,违心的研究《圣经》,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的滚瓜烂熟,他高傲、包含着不甘,在市长家做家庭教师时,他和德·雷纳尔发生了暧昧关系,不可否认其中包含着某些真挚的感情,但却更像是一种报复心理,当他占有德·雷纳尔,德·雷纳尔求他爱她时他说:“看呀!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或许之后他包藏祸心的与玛蒂尔恋爱,证实了,他已经将爱情当做工具,成了彻底的野心家。
为了向上爬,他伤害了很多人,然而却每每在之后忏悔,他蔑视贵族阶级的庸俗,怯懦,却又羡慕地位和财富,他憎恶大资产阶级的惟利是图和虚伪,却又不得不穿上教会的黑袍。通过于连以各种行为作出的报复和反抗,作者向我们揭露了一个动乱,扭曲的社会。同时也预言了它最终的灭亡。
在他向德·瑞那夫人开枪之后,于连便成为统治阶级阴谋的牺牲品,在狱中的思考,以及自杀式的发言尤其吸引着我。他很虔诚地忏悔自己的伪善:“只剩下很少的日子,竟忘了生活和爱情。”同时他明白了,生死和永恒,都是非常简单的问题:“一个蜉游在烈日当空的夏季里,早上9点钟出生,晚上5点钟死去,它怎么能了解黑夜这个字的意义呢?再让它延长5个钟头的生命,它就会看见而且了解什么是黑夜了。”
命运之轮不断转动,于连留在殷红与浓黑的挽歌中,我只是小孩子,无法理解《红与黑》里对社会深沉的批判,我只知道,再黑暗的社会,终会随风而逝,只是于连却长存我心,吸引着我,他狂,桀骜不驯,他痴,至死不渝。在斑驳着阳光的血迹里,他的一生像就是迤逦的风景。
红与黑读后感42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着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红与黑读后感43
《红与黑》这部名著,我自小便常常听大人讲起。直到最近,我才有机会拜读了这部令司汤达享誉世界的名著。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对于这本书,我希望用五个词来评价经典、深刻、悲壮、开阔、惨烈。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深刻反应出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的抨击,把一个普通青年的两段爱情折射出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期间剑拔弩张的气氛。
司汤达在《红与黑》中着重刻画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常常只言片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当我落笔将写下看完此书的思想时,发现写出感想的时间已与阅读原著的时间相差无几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书中的启示,感动于书中在动荡黑暗的社会中挣扎而依然壮烈的悲剧爱情。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红与黑读后感44
《红与黑》献给少数幸福的人。
斯丹达尔动了写作这本书的时候,已经是一位四十七岁的曾经沧海饱尝风霜的人了。他不想告诉人们怎样做,他只想说说他认为什么才是幸福。其实,他曾经在二十二岁的时候说过:“几乎所有的人生的不幸都源于我们对所发生的事情有错误的认识。深入地了解人,健康地判断事物,我们就朝幸福迈进了一大步。”他所说的正印证了于连的命运。
在读《红与黑》的过程中给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于连的心理活动。通篇几乎对于连的所思所想都进行了深刻的刻画,通过于连的所思于他所表现给外人看的大部分是截然不同。随着于连对自己伪装的极致,他的人生也逐渐达到人生的巅峰状态。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反而是于连生命最后在监狱度过的日子,他大胆的并且坦诚的向德.莱纳夫人表明自己真情实感,包括他以前最不耻提起的懦弱的情感。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此时身为阶下囚的于连却是最幸福的。于连也渐渐让我们明白平凡是一种幸福。
于连的不幸其实本可以挽救,但是他对于许多事情的错误的认识让他当发现自己错的离谱的时候,已经无力改变了。让我们设想一下,如果于连能真心体会到德.莱纳夫人的爱,并且肯定自己对于这为善良纯洁夫人的真爱,他的一生或许可以和德.莱纳夫人平凡幸福的度过;如果于连在进入真正所谓的资产阶级上流社会时,看明白对他的款待不是礼貌而是真正从骨子里的漠视时或许还可以回头;如果于连能够看明白玛蒂尔德小姐更加深爱的是自己的英雄情怀,自己的骄傲,看明白玛蒂尔德小姐刚开始与他相爱时的反复无常与眼底偶尔流露的厌恶,是不是于连的一生不会变成悲剧,而是另一番平凡幸福的场景?于连或许是不幸的,但是斯丹达尔还是心软了,让他在生命最后的时光明白了什么才是他最需要的。
在读《红与黑》的时候,即使在知道于连可能爱上了马蒂尔德小姐也从不曾敢想象原来结束于连的疯狂是他举起枪想要杀死德.莱纳夫人的时候。于连想要杀死这位纯洁、善良的曾经的爱人。还好,德.莱纳夫人并没有死去,否则于连的余生不会再感受到幸福了。
结局意味深长。马蒂尔德爱于连,在于连死后给了于连毕生可能都在追求的财富地位。德.莱纳夫人爱于连,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拥抱着她的孩子离世了。于连与马蒂尔德小姐的爱情是需要技巧的,而与德.莱纳夫人的爱则只需要真心。两个女人不同的结局或许也让我们看到了斯丹达尔对于爱情的领悟。真心即真爱。
红与黑读后感45
于连一个底层出生的孩子,智慧聪明,会说拉丁文,《圣经》也倒背如流,但是在那个年代里有好的才华并不意味着就有一个好的前程。于连曾拥有过,但是却被他的欲望所葬送了前程。
在法律面前,合乎“自然的”只有师子的力量,或者动物饥寒时的需要,更简单的一个字表示,便是“欲”。于连与德.莱纳夫人短暂的恋爱是一个美丽的错误吗?这个错误的原因是什么呢?难道是与德莱纳先生不和的婚姻?还是19世纪早期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社会风气?德莱纳夫人不缺钱但是却缺少了精神的寄托,也许市长与她的婚姻只是逢场作戏,但是谁能够说这样的婚姻不是普遍存在呢?
文中有一句话“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座坟墓,用来埋葬所爱的人”是的每个人心里都有那么一个深爱的但是却不能一起厮守的人,当所爱的人离去,在心里就有了不能倾诉的秘密就如同坟墓一样。于连与市长夫人短暂又美好的恋情结束了,因为市长夫人的懦弱,一位小儿子的病是上帝对她的惩罚,有时候我们明明知道有很多事情如同烟花般漂亮且短暂,但是却无法抗拒那股力量带给我们心灵的快感。
难道才华出众的人都会高估自己吗?在做家庭教师时肆无忌惮的爱上了市长夫人,在教堂里他的聪明战胜了同伴不满的目光,他的确很优秀,但是在处理感情的问题上却是那么地不理智。我认为于连与德.莱纳夫人的激情,是于连报复上层统治者对他的鄙视,而德.莱纳夫人的柔情却使他真正地感受到恋情的美好,相比之下与玛蒂尔德这位贵族小姐的恋情更像是为了权利和金钱。有人说于连与市长夫人是“心灵的爱情”而与德.拉莫尔小姐是“头脑的爱情”。尽管她们追求爱情的方式不同但是都反映了一个问题,就是她们对自己本阶级的厌恶和对封建门阀的叛逆。而于连却是一个出类拔萃的青年,他相信勃勃,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沸腾的生活,希望青云直上,但是在王朝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统治下的法国,他看到从军建功立业已经行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才能使他跻身名流,在上流社会中,他如同一丝丝柔弱的阳光,想放射光芒却微不足道。
于连与侯爵夫人偷偷的恋情,也许是一种偶然,但是他的心里一定是想希望这样来达到飞黄腾达的美梦,但是生活却不尽人意,市长夫人因为嫉妒写了一封举报信,使他的美梦被打破了。于连也因为刺杀市长夫人而被抓,玛蒂尔德为了于连最起码的声誉也不要了,为了他的获释而东奔西走,也许她真的爱于连,但是于连爱的却是市长夫人,玛蒂尔德的狂热,市长夫人的深沉,,两个不同的女人都深深地爱过他,也为他付出了深深的代价,一个以死来结束了余生,而另一个丧失尊严去乞求爱情。有时候爱情真的不是金钱才是万能的,只有真正的相爱才能超越金钱。
有人说“红”象征拿破仑的军服,“黑”代表王政复古年代僧侣的黑衣,黑是玛蒂尔德的丧服,红是德莱特夫人的鲜血,但是我却认为红是代表于连对自己人生的追求,而黑代表了他人生的遭遇和不幸,代表了各种各样的诱惑。
红与黑读后感46
学期在图书馆只借过一本书,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红与黑》,断断续续花了很久的时间把他看完。很久之前就听说过这本小说,对于题目,心中满是怀疑。为何会取这一个模棱两可,让人满是好奇的名字呢?又得人认为,书中的“红”象征着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则是僧侣的黑衣,因为文中的主人公于连就是一位教徒。也有的人认为,“红”是德 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马特尔的丧衣。但是看完这本书,我觉得“红”是象征了于连不断追求人生意义的那种热情,“黑”则代表在于连身处的社会中的各种黑暗的、压抑的情感,因为在文中,《红与黑》不仅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还涉及了许多其它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宫贵族,下写贫民百姓、三教九流,让我们真正见识了在“唯美”的法国,人情冷暖、社会矛盾也可以是这么的值得让人深思。
在文中,主人公于连 索莱尔自始至终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贫穷,地位低贱,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一切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的不断地思考、观察、自励和忍受,终于迎来得道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不得不说,这样的结尾虽然是一种“杯具”,但似乎似乎并不出人意料。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就是: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感叹奋进青年于连,抵抗权势获取成功的唯一方法,竟然只有用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啊?忽然想到朋友的一句QQ签名:都是社会惹的祸,让我沉沦让我堕落!唉,真是造物弄人啊!
红与黑读后感47
如果一个人生到这个世界恰好是一个男人的话,那就应该为他的野心而奋斗,哪怕这种奋斗要以生命为代价。于连——文学名著《红与黑》中的主人公,文学长廊中最著名的反抗者之一,以他短暂而波澜壮阔的一生为我们拥有“英雄主义梦想”的觉醒青年们深刻地诠释了这句话的含义。我们只要去自觉实现自己的野心那么一切就都会来。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伤恋人,被处死刑。这是我们的先行者一生的骨架。在那个英雄呼之欲出却又被保守戕害的年代,于连直面现实渴望着“拿破仑的重生”,决心实现青年时代的所有英雄梦想,并勇于和阻碍他达到目的的社会展开斗争。他是幸福的因为他敢于和整个社会作战,但也是不幸的因为他敢于和整个社会作战。
于连有着极其敏锐的平民阶级意识,他清楚的看到自己是一个“可怜虫”,“没有保护人,也没有钱”。地位不同、阶级不同的观念时时刺激着他,他唯恐自己因平民出身而受到上层阶级的轻贱,他清楚的知道是自己的贫困跟他们的财富打交道。他对平民阶级的活力充满信心,他以一人之力代表自己的阶层向现实抗争。但是同时他向自己的命运发怒,身为平民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又与他希冀飞黄腾达的个人野心紧密联系着。他在瓦尔诺家里参加晚宴请后一方面痛骂这可鄙的财富和建筑在其上的享乐生活,一方面决不放弃获得这种财富和享乐的决心。
他有着极其复杂的思想和性格,因为他英雄主义的动因是平民反抗意识和个人进取野心的结合。他声称“不能堕落到跟仆人们在一起吃饭。我的父亲逼迫我;宁可死。”但是“为了能够飞黄腾达,比这再困难得多的事他都能去做”。不过在鼓舞着他的英雄主义的平民反抗意识和个人野心这两种“热情”中,前者毕竟是第一位的。正因为如此,他义无反顾地拒绝向资产阶级贵族控制的法庭求饶。
他是这样一个群体的代表:他们拥有较高的文化,却没有出色的背景,拥有崇高的理想却被现实无情地取笑,他们的意气风发却为自己招来无尽的灾难。他们的控诉是一个病态社会开始治愈的希望。可是在这样一个英雄缺乏的年代,这样的控诉不如让我们化为自己的英雄气概去实现吧。
于连的两次爱情也具有深刻的社会含义,它是对门第的强烈冲击,他与雷纳尔夫人、与拉莫尔小姐。两个贵族女性虽然她们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但她们有一点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门第的反叛。她们对于连的爱都有一种壮烈的意味,含有一种英雄气息。至于于连他的爱情道路则是他小资产阶级个人的反抗的道路,他的“公民的热情”,即他作为一个平民青年要求恋爱婚姻平等的热情都远远超过恋人的柔情。他的爱情是他的责任。他一次次追求雷纳尔夫人或出于他的责任,或为了嘲讽雷纳尔市长,或为了减轻她对他木匠儿子的轻蔑,或为了将来为从事家庭教师这卑贱的职业找一个“爱情”的高尚借口。他要博取拉莫尔小姐的爱,只是想证明平民子弟的他比贵族的公子哥们儿更有被爱的价值。他的爱情深深烙有他的反抗意识,具有他小资产阶级争取个性解放和平等自由的意义。
《红与黑》的爱情与我们所熟知的爱情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可是在我们一去不复回的人生中爱情路边最美丽的风景也不是默默注视着我们,细细品味我们,选择它的归宿吗?于连丰富的学识和崇高的个人理想,以及为了理想的不懈努力让他有足够的理由让爱情垂青于他。自古英雄美女才是爱情的最佳归宿,我们不能成为英雄的话至少应该让自己拥有英雄气概。我们追求幸福,然而当我们捡到它遗留的金鬃毛时才幡然悔悟它就在我们身边。爱情也是如此,它就在我们身边,但是开掘他,先让自己有英雄气概。
所以当于连实现他自己野心的时候,一切附加值就都来了,包括爱情。
红与黑读后感48
抱负,一种潜藏在灵魂深处、无形却渗透有形的力量。它可以让人在绝望和失败中振作,也可以让人在成功与欢乐中沉沦。
一般有抱负的青年都比较勤奋,但是他们所走的道路并非都能到达人们所肯定的领地——走偏路的青年大有人在。法国作家斯汤达的小说《红与黑》就塑造了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于连。他将本来可能是雄心的抱负引入歧途,其奋斗之路更像一条自我毁灭之路。
徜徉《红与黑》的海洋,我对主人公于连的美丽与哀愁深有所思。于连非常聪明,可以把《圣经》倒背如流,并以此向别人炫耀,妄想占据别人心目中一席地位,但命运总在捉弄人。他出身卑贱,仅处在微不足道的仆役地位,无论他付出多少的努力都无法填平阶级的沟壑,在那些贵人眼里,于连只不过是一个忠于效劳的佣人罢了。然而于连从不局限于自己所处的位置,他想在社会上实现自己的价值,想要得到他应该得到却让别人抢去的东西,可又无能为力,因而一直对现实充满嫉恨。
在他脑海里总显现出:“在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统治下,我将会是一名军官……”他疯狂崇拜拿破仑,梦想有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可他却不知道,拿破仑由于不甘心放弃最拿手的炮兵,结果使战场的形势迅速逆转,遭到了惨不忍睹的失败。于连排斥他人对拿破仑的讽刺诽谤,继续固执地迷信拿破仑,默守自己的“原则”,宁愿在不重要的战场上做些让步和牺牲,坦然接受次要战场上的损失和耻辱。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更好地靠近成功,才能实现他的“抱负”。然而聪明被他夸张地用在野心的扩张中,在权欲的驱使下,他像一个失去重量的人,完全丧失了人性中的真实。
书中,法国正是七月革命前夕,统治者剧烈交替的变动时代,一方面是以“红”为象征的拿破仑时代军人的荣耀;另一方面是以“黑”为象征的王权复辟的时代拥有势力之僧侣阶级的黑衣,他们左右着人们命运的轮盘。于连也置身其中,被历史的游戏所蔑视:在这个完全没有选择的时代,要么继续做一个木材商人,要么就让野心吞噬自己善良的心。其实,一个人不管他所处的地位多么的显赫或多么的卑微,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何必歧视自己的所有,为了追求心中的目标而竭尽全力,急于求成,不择手段,把自己套得那么牢固?
但,不幸的是,现实中大多数凡人都会情不自禁地像于连一样,沉溺于自己臆造的幻想中,痛苦得不能自拔,甚至“爱”上自己的痛苦,从而对他人已获得的成就虎视眈眈,嫉妒仇恨之;同时忘却自己人生努力奋斗的无限美好可能性,一心一意报复之。这些人同那个于连一样,膨胀的欲望犹如白内障,使他们双眼皆瞎,惟剩下一身蛮力,向他们想像中的敌人迸发,伤害他人更毁灭自己。
红的仍旧是红,黑的仍旧是黑。
撕开夜色的包裹,这就是生命的鲜活。
红与黑读后感49
宅在家里哪里也没去,陪陪父母和家人,顺便看完了法国作家司汤达创作的世界名著《红与黑》。小说创作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因不了解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历史背景,在网络上查询相关资料,整理各位读者的真知灼见,以飨读者。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希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凭着聪明才智与英俊外貌,在当地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时与市长夫人勾搭成奸,事情败露后逃离市长家,进了神学院。经神学院院长举荐,到巴黎给极端保王党中坚人物拉莫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很快得到侯爵的赏识和重用。与此同时,于连又与侯爵的女儿有了私情。最后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被逼写了一封告密信揭发他,使他的飞黄腾达毁于一旦。他在气愤之下,开枪击伤市长夫人,被判处死刑,上了断头台。
司汤达创作《红与黑》时,拿破仑领导的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已经失败,他想用自己的笔去完成拿破仑未竟的事业。他要通过《红与黑》再现拿破仑的伟大,鞭挞复辟王朝的黑暗。为此作者以“红与黑”象征其作品的创作背景:“红”是象征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热血和革命;而“黑”则意指僧袍,象征教会势力猖獗的封建复辟王朝。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谚语。
《红与黑》虽然写的是主人公于连一生奋斗的过程和其浪漫的爱情故事,但它把具有重大意义的社会题材作为结构小说横纵经纬的重要因素,并使之成为主人公活动的典里社会环境和依据,因而充分显示了它的现实主义艺术方向。小说比较深刻地反映了法国19世纪30年代的社会现实。小说中写到了拿破仑热烈而奔放的时代,新兴资产阶级的日益发展和繁荣,以及法国几十万受压抑的小资产阶级青年渴求自由平等,渴望战争的强烈愿望。小说中也再现了波旁王朝复辟后,耶稣会和修道会独揽大权,肆虐横行,以及保王党和反动教会如何沆瀣一气,视人民为敌的残酷现实。更重要的是,小说中还反映了波旁王朝在覆灭前动荡不安的政治局势,以及资产阶级自由党企图东山再起的勃勃雄心。
小说描写的于连个人奋斗的悲剧,这在波旁王朝复辟时期是极为惯见的社会现象。波旁王朝复辟后,许多小资产阶级青年失去了拿破仑时代靠个人天赋晋官加爵的机会。他们去等级森严的巴黎进行个人奋斗,但只有少数人成功了。大多数人却失败了。这就是王朝复辟后整整一代小资产阶级平民的现实遭遇,于连的悲剧也正是这样一出富于时代特征的悲剧。
红与黑读后感50
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的力量就不会被判处死刑。
——《红与黑》
1815年,法国迎来了复辟王朝时期的社会生活。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填满了1815年到1830年这十五年的时间。而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这样一个“红”与“黑”相交替的年代。
于连的童年,生活在对抗击欧洲的骑兵凯旋而归的无限崇拜当中。在那个“红”色的年代里,英雄业绩充满了整个资产阶级革命,而拿破仑则通过巩固和调整了某些条件,保证了农民能够自由无阻碍的利用他们刚得到的法国土地并满足了其强烈的私有欲。在这时,自称“乡下佬”、“农民的儿子”的于连就很自然的成为了拿破仑的崇拜者。于连崇拜拿破仑,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在拿破仑时代以等价交换为基本原则的资产阶级法权有最充分的体现,平民出身的士兵只要立功战场就能提升为将军,普通的文职只要办事干练就能当上高级官吏,这正是小资产阶级青年于连所向往的前途。而成年以后,于连的生活却陷入了一片黑暗腐朽的复辟时期,“黑”色的年代已经来临,封建贵族力图用封建等级制的原则来堵塞非贵族出身的青年的出路,此时的于连想要向上爬,只能够投靠教会,充当“教会的一根棍子”,干卑鄙肮脏的特务勾当。此时的他苦闷至极,他嚷道:“啊!拿破仑确实是天主为了法国青年才派来的!今后谁来代替他呢?没有他,不幸的人们怎么办呢!即使是那些比我富裕的人,勉勉强强有几个埃居可以受到良好教育,可是没有足够的钱在二十岁去买一个服兵役的替身和谋一个职业,他们又能怎么办呢!不管怎样,这个不幸的回忆将永远使我们不会幸福了!”是的,拿破仑在滑铁卢的时候战败了,通过自由竞争、个人奋斗得到资产阶级法权所保证的个人利益的年代已经不复存在了。而在这个时候,于连的心里,油然而生的是,对权贵的报复。
他凭借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的《圣经》全部背了下来,轰动了全城,于是他来到了市长德·雷纳尔家做了一名家庭教师。在这个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中,他遇到了德·雷纳尔夫人。夫人对他产生了好感,夫人的女仆爱丽莎也爱上了于连,而于连拒绝了女仆的爱情。德雷纳尔分人得知此事心理异常高兴,她发现自己对于连,已经产生了一中从未有过的感情。一天晚上,在市长家的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德雷纳尔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第二天晚上,德雷纳尔夫人的手被于连紧紧地握着,这下满足了于连的自尊心。他开始追求德雷纳尔夫人,同时,于连的胆子也变得越来越大,他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生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的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他们相爱了,而他们的爱情,却是完全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
后来,他的确风光了。他借助德雷纳尔夫人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现在公众面前出了一点小风头,引起了满城风雨,招来了上流社会的蜚短流长,以致再也无法在本地立足,不得不躲到神学院里当学生。在这里,于连告诉自己:“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成绩名列前茅,院长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但是后来,院长辞职,于连被介绍到侯爵家做了秘书,在这里,他开始了自己的第二段恋情。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
在德拉莫尔侯爵府中出入的净是些“漂亮的坏蛋”及“带勋章的恶棍”。他是在革命时期跑到国外投靠外国封建势力的流亡贵族,现如今他又回到巴黎,成为“法兰西的大臣”,他卖官售爵,结党营私,策划阴谋,他家的晚宴舞会灯火辉煌通宵达旦。他是个实实在在的上层社会的人。而此时的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就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脱离了外省青年的土气。他并不喜欢玛蒂尔德小姐的请高与傲慢,但是转念一想,玛蒂尔德小姐是一个“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的女人,他又开始了对玛蒂尔德小姐的追求。
玛蒂尔德小姐的思想古怪,奇特,别人无法理解他的行为。她身上颇有男子气概。于连对自己好,她会开始反感和看不起他,而且刻意和他保持距离,而当心上人故意写匿名信试探她时,她又会像个孩子一样投入他的怀抱。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但他又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可是怀孕的她最终还是和于连结了婚,于连被授予了贵族的称号。
而当他得到侯爵的重用正要挤进上流社会的时候,德雷纳尔夫人被迫写了告发信,使他向上爬的美梦毁于一旦,恼羞成怒的于连向他深爱过的女人开了枪。于连被捕入狱。在这个时候,他终于冷静了下来,他开始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悔恨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他说:“我不向你们祈求任何恩惠,我一点也不存幻想,死亡正等待着我……即使我的罪没有这样的大,我也会看到许多人并不会因为我年轻而怜惜我,他们想要通过惩罚我来惩戒那些出身微贱,为贫穷所困,可是有幸稍受教育,竟敢混迹于富贵人所谓的上等社会青年。”
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蒂尔德小姐买下了他的头颅,德雷纳尔夫人在他死后的三天,包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事情就这样的结束了,于连的两次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的恋爱也就这样的失败了,他的经历告诉我们,贵族阶级占统治地位的上流社会,绝不容许一个平民青年挤进来,它必然要通过种种方式把这种青年扔出去,毁灭掉。在那个年代的法国,有着千千万万个于连索雷尔。他们在当时社会条件下进行追求就必然遭到恶果。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的力量就不会被判处死刑!于连想要穿越充斥着平庸的灼热沙漠,他野心膨胀,费尽心机的利用爱情利用女人利用教会。可是在他生命的最后,却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通过对小说人物进行了深度的心理描写,又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的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创造了一首“灵魂的哲学诗”。
“红”与“黑”到底各代表着什么那?是拿破仑时代的军服与复辟时期教会的黑衣,还是德雷纳尔夫人的鲜血与玛蒂尔德小姐的丧服?我不敢确定,但是我认为,于连追求人生的意义,是火热的。而在在那个社会中,那些为了自己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的真正的意义的人,才是真正被黑暗笼罩的人吧。
红与黑读后感51
人们都说书籍是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其实,书又何尝不是反映作者观点的一面镜子?
历史上,有很多作家都透过书来表达自己的看法,就拿《红与黑》来说吧,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于连的年轻人,他聪明但出身贫寒,无法施展自己的抱负,便想通过女人作为阶梯,挤进上流社会,最终因为误入歧途而走上断头台。
看完这本书,我既为于连感到悲哀,又对他恨之入骨,以他的才能,明明可以大有作为,可是他却选择了错误的途径,企图利用两个女人对他的纯洁爱情,作为他走入上流社会的台阶,在这里,我不禁想问,在人生的道路上,你是否也曾迷茫,世界上的善与恶,美与丑,往往只在一念之间,如果走对了,就会在正途上,顺利前进,反之,就会掉入万丈深渊。所以,在人生的道路上,不管遇到多大的事情,也要通过正确的方式解决,才能走出这片“迷茫”的森林。
反观于连的悲剧,是他个人的选择错误,也是社会环境的必然结果,那个时代,贵族社会的体系,使得他走上上流社会的诸多路都被堵死,社会的不公平,是一个不可避免的因素,这也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
在迷茫的时候,不要像于连一样,走入歧途,要时刻谨记:走正路,方能修成正果。
红与黑读后感52
刚看到标题的时候,我以为就是两个极端色彩间的碰撞。但读后才发现人性才是连接这本书的引线。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抱负,这是一种无形的东西,却时常散发出无比强大的力量,它可以使人在挫折与失败中振作, 也可以使人在欢乐和成功中沉沦。
现实生活中,有着伟大抱负的青年大有人在,他们为自己的目标、抱负努力奋斗着。他们有的人能够圆满的实现自己的理想,但有的人却走上了自我毁灭的道路。斯汤达笔下的于连正是如此。于连是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他有自己的抱负,最终却也因自己的抱负走向了灭亡。
徜徉在《红与黑》的海洋中,对于主人公于连的行为、思想、性格我进行了深度的思考。于连其实很聪明,他能把《圣经》倒背如流,借此向别人炫耀,妄想使自己在别人的心目中是强大的,但命运总是不尽人意。于连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仆人,在上层权贵中,他不过是一介平民,对他的思想更是嗤之以鼻。但是于连不这样想,他想进入上层社会,他想得到权利、地位、名声,他总是想着“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将会是一名军官···。”他疯狂的崇拜着拿破仑,却没有思考过拿破仑为什么会成功,为什么拿破仑会是一名将军,然而于连的思考却仅仅止步于自己的“原则”,最后他只会有一个惨不忍睹的下场。
其实一个人,无论他的地位多么的显赫,又或是多么的卑微,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我们应该用合适自己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抱负。
红、黑永远不能交替,守住自己的底线,固守自己的初心。
红与黑读后感53
我最近看了司汤达的《红与黑》,最先吸引我的就是于连这个人物,许多人都认为他是一个不知满足,野心勃勃的人,而我认为于连只是顺供应当时的社会—— 政治勾心斗角,神圣教会黑暗坠落, 资产阶级新贵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在这种社会里,那个人不想爬的更高呢?
《红与黑》讲述的是一个平民青年于连·索莱尔一心想飞黄腾 过人的他被聘请为市长家老师 ,因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不得不到贝桑松神学院学习 。不久 于连又被介绍给宫廷大臣当秘书。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反动会议,甘愿为效劳。成为候爵的心腹,与 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却被市长夫人告发,心甘情愿走上了断头台。
书中的红与黑,有人说红代表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代表基督教的黑色道袍,但我认为红是于连 那超凡的能力和勃勃的雄心,黑代表现实社会制度的森严和黑暗,在当时社会往往是黑熄灭了人们的希望,而文中的于连却是一个心机很重,野心勃勃的人,虽然这样的人很邪恶,但是我认为他是最容易在当时社会有一番作为的人,他还有过人的智慧,这样优秀的人物怎么甘心只是一介平民呢?所谓 往上爬总比消沉堕落、无所事事好。
书中的于连,他为了自己的抱负理想—— 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 放弃了正真的幸福 ,生活在黑暗奢华,尔虞我诈的社会里,从而为自己开辟里一条死亡之路,但是我认为在那时的社会,生活法则就是这样,每个人都是冷酷的,都在追求着虚荣,名利, 每个人都爱虚荣名利,虽然嘴上都说它们是身外之物,但有几个人做到了。
于连 的所作所为可能伤害了一些人,不过他本性善良,他会忏悔,仅仅是由于心灵的引导。所谓人无完人,而 “完人”,不是太纯洁就是城府太深,不是圣人就是傻子,就像我们拿到一个没有虫眼的蔬菜立马会联想起农药一样。
于连死了,但我相信他勃勃的雄心依然还在,红还是红,黑仍然是黑!
红与黑读后感54
初次听到《红与黑》这个书名,觉得有点奇怪;初次拿到这本书,觉得有点兴奋;但初次读完这本书,不禁觉得有点深深地触动。读这本书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仅是因为它篇幅长,文字多,更是因为它所包含的内容与深意,让人可以长久的琢磨,它表现出来的那种时代气息与给人的那种触动是难以抹去的。从《红与黑》中,读懂了很多世间人情,看明白了很多不为人知的游戏规则,也深深体会到了人间的种种真情。
可以说整本书的主人公是于连。索雷尔,这是一个木匠的儿子,从他还在娘胎里的时候就被父兄鄙视,生来常遭毒打。但是,他把自己的头脑身体全都给了书本,他想成为一个像拿破仑一样的英雄。他任家庭教师期间,与女主人瑞那夫人发生了恋情。她是一个第一个爱他的女人,她也是第一个他爱的女人。但那种对功名的狂热追求让他攀附权贵,与拉穆尔侯爵的女儿玛娣儿特小姐发生了关系,但因种种原因,他谋害故情人,却落到了死亡的地步。而最终的结局呢,瑞那夫人信守诺言,没有采取任何方法轻生,但却在于连死后第三天,抱着她的孩子永远闭上了那双曾让于连**的眼睛。
这本书的结局是一个悲剧,而两个贵族女人的爱,一个是深沉,一个是狂热,他们为了爱而可以放弃一切,正如有人曾说:青春的爱情就像阴晴不定的四月天,稍不留意,就会遮上一片阴云。也许她们从不想过要失去他,他的英俊,他的才华,他的那种神气让二人沉醉其中,瑞那夫人那种心灵上的爱情和玛娣儿特小姐头脑上的爱情相映成趣,她们的爱情方式不同,但他们都表现出了对贵族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
当于连发现自己得对她们的爱情不再单纯,而是加上了虚荣的成分时说:“我把自己毁了”,是啊,他已经让自己严重脱离了那个时代的轨道,也暗示了他悲剧的发生,而那两位贵族女人却摆脱奢华的贵族生活,用几近丧失尊严的方法来博得爱情。整个爱情故事都是若即若离的,直到生命终结之际,他对瑞那夫人的真正爱情冒出原始的火花,但那已经无济于事。
理想有很强的动力,于连作为一个青年人,他的那种追求英雄的梦想的冲动,正是对那个时代的反抗,他不希望自己碌碌无为,虚度青春,面对现实的阻碍与无法实现抱负。要么逃避,要么反抗,我们从中应该学到,面对如此这般情况,要敢于反抗,不能甘做平庸之辈,要敢于追求自己的理想,对生活充满热忱,反抗空虚的度日。但我们也应该呼吁:要想改变这种情况,靠个人是行不通的,我们必须共同努力。
红与黑读后感55
细读世界名著,体味法国贵族社会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上流社会,既具有无法阻挡的吸引力,又无可避免的排斥着……或许,这距离,可能使你失去一切亦或是的到一切。贯穿全文的主要人物,当之无愧的应是于连。朝气蓬勃、踌躇满志、理想远大充溢着年轻的教士,使之激荡着为赢得自己的地位热血澎湃着、沸腾着。只是,不容忽视的残忍现实常使人无可奈何、取舍两难。社会现实与伦理道德之间其不可逾越的鸿沟羁绊着于连追逐的脚步,内心隐忍着难以割舍的伤痛,无法释怀、痛彻心扉。几经周折,凭借机智的头脑、超凡脱俗的气质、出众的美貌等过人的优势,在巴黎上流社会人物的交谈日渐有所眉目,颇为重要的是赢得了贵族女子的芳心和青睐。正如‘每个成功的男人背后,总有默默付出的女人’所言,于连亦莫过如此。其中,善良的瑞那夫人和动人的拉穆尔小姐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二者接踵而至的出现在于连的身旁,见证着其不断上进的人生轨迹及其坠落的悲剧。或许,于连最终萦绕心头的念头‘人生若只如初见,那时只道是寻常!’,使之内心充满悔意。而瑞那夫人理应成为了最悲剧性的人物,命运的不公和残忍对善良的人儿破天荒的开了个玩笑,捉弄人生于手掌之中。只需顷刻间,一切幸福化为了泡影。面对命运的捉弄,无能为力;面对婚姻的牵绊,不知所措;面对伦理道德的约束,恨相见的晚。拥有、体味着常人所经历的刻骨铭心的爱情,却碍于世人的阻拦、现实的约束,泪眼向望。忠贞不渝的爱情理念,使得最终生死与共,今生有缘无份,只愿来世彼此不离不弃。而于连的离走虽不难以预料,但无奈……因此,得以遇见拉穆尔小姐,开始着新的征程。然而,自古以来的门当户对又深深地折磨着她们,并引发了一系列的悲剧。
哦,不得不承认,拉穆尔侯爵也极为重要。既可以使于连赢得众人的赏识和青睐,亦可摧毁他的一切。残忍使与拉穆尔小姐,不舍亦正因如此。‘死于非命’的幻想,转眼间竟成为了现实。因而。对侯爵而言,或许,值得庆幸吧!亦或许喜盛于忧吧!
红与黑的世界,拿破仑加冕的盛况,并未重演。而,于连距离最初已愈来愈远,渐渐迷失了自我。空惋惜,空悲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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