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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经典读后感600字锦集66条-读后感

经典名著读后感1

小孩子的天性是玩、淘气,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位淘气包:汤姆。索亚,他就是《汤姆。索亚历险记》里的主人公。

汤姆虽然淘气,但他很机智。他用智慧得到了玩具,还不用干活;他用勇敢告发了杀人犯印江。乔埃的罪行……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汤姆去干活时发生的事。

有一次,姨妈要汤姆刷墙。汤姆一开始觉得很新鲜、很好玩,可是,小汤姆做事只有三分热度,一会儿就觉得很无聊了,他可不想干这么枯燥无趣的事。这时,汤姆看到贝恩来了,马上装出一副很好玩的样子,上刷刷,下刷刷,左刷刷,右刷刷。贝恩看到了,感觉很新鲜、很有趣,像刷墙,汤姆见贝恩掉进了“陷阱”里,直到贝恩和汤姆交换苹果时汤姆才答应让贝恩刷墙。接着,来了很多小伙伴,都用玩具和汤姆交换了刷墙权。汤姆心里美滋滋的。不仅不用刷墙,还得到了很多玩具。我真佩服汤姆的智慧。

在法庭上,恶棍印江。乔埃和所有的“证人”都说是莫夫。波特杀害了鲁滨逊医生。而汤姆却勇敢的把当天自己藏在坟场里所看到的事实大声说了出来,原来是印江。乔埃杀害了医生!大家惊呆了!印江。乔埃赶紧逃走了。

《汤姆。索亚历险记》非常有趣,汤姆的机智让你敬佩,汤姆的勇敢让你赞叹,汤姆做的傻事让你哈哈大笑。快去翻阅一下这本有趣的《汤姆。索亚历险记》吧!

经典名著读后感2

我从小以书为伴,以书为友,自然读了不少好书:有伴我成长的童话;有让我知人情懂事故的文学名著;还有令我知识丰富的科普读物总之我博览群书,读过的书数不胜数,但我最爱的还是史书《资治通鉴》。我从小与众不同,喜欢别人眼中所谓枯燥的历史。自从一次在书店里独具慧眼的挑中了《资治通鉴》后就爱不释手。自己时常沉醉于书中,看得废寝忘食也是常事。《资治通鉴》的作者是北宋宋神宗时期著名的史学家,政治家司马光。

主要讲叙了三强分晋到五代十国的沧桑历史,其中的改朝换代,人文风云令我感慨万分。

书中的人物不少,其中令我敬佩的人也不少。蜀国的诸葛亮足智多谋,神机妙算,一手缔造了蜀国;唐太宗李世民,励精图治,文韬武略,使封建王朝达到鼎盛;女皇武则天,有治国之才,用人之术,可谓巾帼不让须眉,还有完璧归赵的蔺相如,运筹策帷帐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的张良。令我敬佩的人数不胜数,更重要的是我应该学习他们的优点来充实自身,将来才能像他们一样有一番大作为!

人无完人,金无赤金,历代虽有雄才大略之人,但臭名昭着之人也不计其数。秦始皇虽有统一六国的盖世功勋,但其凶狠残暴也是妇孺皆知的,他焚书坑儒,建造无比豪华的阿房宫,使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还有隋炀帝杨广他心机颇深,虚伪做作,又暴政暴虐,使得原本的繁荣盛世变得民不聊生。请君入瓮的来俊臣,口蜜腹剑的,李林甫。他们遗臭万年,为世人所唾骂。我更应该牢记前车之鉴。资治通鉴的本意也是如此。

这本《资治通鉴》令我受益匪浅,它使我学会了如何做人做事。我读它不仅丰富了知识更让自己终身谨记前人之事。记住小人的下场,学习圣天的品质,奋发向上,报效祖国,报效人民。

历史是辉煌的,这茫茫史海,让我畅游其中。毛主席的《沁园春》写到: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看来我们伟大的毛主席也认为,只要我们综合历史上那些所谓的英雄的优点,真英雄还在现代。在如今的康泰盛世中我们更应该汲取前人的优点,牢记前人的过失,奋发向上,成为一个真英雄!

经典名著读后感3

《三国志》不像《三国演义》,它只具简单史实,并无多大笔墨去渲染事件、去让事件被描述得更加具体和精彩,这就使得读者有联想、虚构和批判的空间。对于小说家,他们可以利用这些材料,发挥自己的想象,辅以自己的创作才能,著成一部小说,而且让小说比史书更加能引人入胜。对于普通大众呢?他们私下里就会流传关于事件的始末,或真实或虚妄,对被隐藏的真相可能会不服气地披露,对崇拜者可能会大肆吹捧,对厌恨者则有可能更加歪曲,或以阴谋论议之。民间的传说能让事实本身更加清晰明朗,也能让事实真相更加扑朔迷离。比如,在《三国演义》里,关羽的忠义形象通过作者虚构的.一些事件,而被强化乃至神化;诸葛亮更是被描述得“多智之近妖”,好像什么事情他都知道、能预测一样;不幸的是周瑜被树立成一个心胸狭隘、英雄气短的形象;曹操也被怒斥为“奸雄”。对于这些小说情节或是民间传说,好言也就罢了(虽然也可能有误解,但至少没有污蔑),若是被坏言论之,遭后世不断诽谤,一生真实形象全无,实可悲也,则真乃谓之人言可畏。

另外,陈寿乃晋朝大臣,对于朝中人物的记述多有曲笔。如对于司马炎篡夺魏国帝位的时候,陈寿评曰:“古者以天下为公,唯贤是与。后代世位,立子以适;若适嗣不继,则宜取旁亲明德,若汉之文、宣者,斯不易之常准也。”还有对魏国时期司马氏家族的描写多有隐恶溢美之嫌。这恐怕是在对当朝的避讳吧。亦即是说,基于政治厉害,一般当朝的史学家都不敢直言当朝弊端。敢于批评当朝执政者的所为、揭露当朝执政者的罪恶的人,不仅文字难以流传于后世,而且自身连带家族其他成员的性命也有危险。这种黑暗情况在中国的历朝历代皆有可悲地发生,而不仅仅是发生在封建时代。

由此论之,即使是从史书里,我们也无法完全获知历史的真相。成王败寇,历史是由胜利者写的。比如你在看宋朝大官写的史书,那么这本书关于本朝的记载多是有所回护的。也就是说,是非功过,真正的历史只能留予后人说。不知过了若干年,那时候的人们对于我们现在所处的这个年代的历史,会是怎样记载和评价的呢?

经典名著读后感4

“功名富贵无凭据,费尽心情,总把流光误。浊酒三杯沉醉去,水流花谢知何处。”这是《儒林外史》开头的几句。可以说,这也是整本书的灵魂所在。

这些话虽然已是老生常谈,可真正能明白人的又有几个“学而优则仕”,正是这句话害了一批又一批的读书人。他们把读书当成敲门砖——“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圆如意,书中自有美娇娘……”。为了金钱,为了财富,他们可以废寝忘食地读书,可以从黑发垂髫考到白发苍苍:八十岁才中了状元的梁灏,花白胡子还是“小友”的周进,考了几十年一朝中榜,欢喜疯了的范进……儒林中为了功名利禄,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的又何止这几个鲁迅先生称封建礼教为吃人的礼教,那么称封建科举制度为害人的制度也不为过了。

读书,其实强调的是一个漫长的求知过程。王国维说得很好,读书分为三个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西楼,望尽天涯路”这是立志。“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这是奋斗。“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才是最后的成功。而儒林中的那些一心只为功名者,第一步——立志,就走错了。在我看来,读书就是人在不断汲取精神食粮的过程。其中最关键的在于吸收,然后再转化为自身的力量。这与一日三餐的功效是一致的:吃饭,吸收营养,再促进自身生长。只可惜,儒林中的某些学子们只注重“食”,即数十年如一日地读书,却忽视了吸收。读书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个敲开荣华富贵之门的工具。一旦达到目的,这个工具也就毫无价值了。这些人,即使读一辈子书,也不会有半点知识吸收转化成自身力量。这些书,除了造成他们的“营养不良”,别无他用。

当然,“世人皆醉我独醒,举世浑浊我独清”的人在儒林中也不是没有。王冕就是其中的一个。他从小就因为家境贫寒而为邻人放牛。在牛背上,他仍旧博览群书,更自学成为了画没骨花卉的名笔。此后,下到平民百姓,上到知县财主都来索画。但王冕性情不同,不求官爵。朝廷行文到浙江政司,要征聘王冕出来做官,他却隐居在会稽山。后人提到王冕时,常常称其为王参军。但王冕何曾做过一日官能在功名面前,心如止水,不为所动,也只有王冕这些儒林中的凤毛鳞角了。

几百年后的今天,捧起《儒林外史》细细品读。时而为当时士人名流的庸俗可笑而叹息,时而又为贪官污吏的卑鄙丑恶而愤怒。吴敬梓以其幽默诙谐的语言,把封建社会科举制度的腐朽黑暗面刻画的入木三分。难怪后人有“慎勿读《儒林外史》,读竟乃觉日用酬酢之间,无往而非《儒林外史》”之叹。

经典名著读后感5

书架上,一本书引起了我的注意,书的名字具有浓厚的中国传统气息,名叫《四世同堂》。

《四世同堂》记叙了北平沦陷后的畸形世态中,日寇铁蹄下和广大平民的悲惨遭遇、那一派古老、宁静生活被打破后的不安、惶惑与震撼。狠狠地鞭挞了附敌作恶者丑恶灵魂,揭露了日本军国主义的残暴罪行,反映出老百姓们的英勇无畏。

书中的人物冠晓荷是住在小羊圈里的住户,他是一个贪生怕死的人,看到日寇的侵略,千方百计的想和日本人做朋友。他,对日本人毕恭毕敬,向他们的背影深鞠躬,给日本人下跪,却因为“消毒”丢了性命。他的太太外号叫大赤包,她希望中国被日本打垮,找关系给日本人做事。她的性情火爆刚烈,对自己的同胞毫不留情,但最后和冠晓荷的结局一样,在他们依偎的日本人手中死去。

我佩服书中的祁家老三祁瑞全,他是一个满腔热血的大学生,见到日本的入侵,他不想做亡国奴,而决定离开北平,将自己的生命献给国家,做一个抗战的英雄。他回到北京后,他已经不是一个急躁的学生,而变为了有丰富的阅历和抗战斗经验的地下工作者,他受组织委派,潜回北平,做情报工作,他在北海公园刺杀了给日本人做特务的招弟,在抗战胜利时,与邻居们共享快乐。他是一个有理想有追求的中国人,他不怕为国捐躯,只希望为战争胜利付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书中曾经讲述了一段日本人残害中国人的片段。日本人发给北平人的共和面,弄坏了北平人的肠胃,日本人怕这种病传染到日本居民身上,就把这些晕倒的,闹肚子七名病人的,都用大卡车拉到野外,把他们活埋了。多么残忍的暴行!

掩卷沉思,我立志发奋学习,为国家和社会做一份贡献,成为一个爱国爱家和自强不息的人。

名著读后感1

我还记得第一次看《简爱》是初一的时候。那时候姐姐推荐了这本,我就把它带到班上了,结果被很多人笑,大家都以为《简爱》就是简单的爱情的缩写,而这样的内容对于初一的学生来说的确是早了些。后来我自己看了才知道原来简爱是女主人公的名字。说实话当时基本上没看懂什么,就像看一般的小说一样专挑情节看,其实现在想想这本书确实不适合当时看:诗意的语言,富有哲理的内容,激荡的情节,就算是现在,我也没能理解更别说是初一了。

整部书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女主人公的精神,借用书评就是“追求人的价值=尊严+爱”。简爱人生追求有两个基本旋律:富有激情、幻想和反抗、坚持不懈的精神;对人间自由幸福的渴望和对更高精神境界的追求。她对于金钱,权利毫不在意,也不被强权威胁,她对于世界的一切有着自我的认识。我的文字太苍白了,不能很好的形容,资料上写到“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

人们都疯狂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埋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璞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被认为是人生追求的二重奏。”

《简爱》告诉了我很多,我也知道现实来说不可能做到像她一样,我也没这样的高度做到如此,但是书就是这样有借鉴意义,我希望能从中领悟一些,学会怎样去看待这个世界,看待自己。

名著读后感2

我以前听同学们说《狼王梦》是一本好书。《狼王梦》这部小说具体写了什么?我迫不及待地走进它,一探究竟。

在第一章中,紫岚痛失丈夫,身陷绝境,艰难地产下五匹狼仔。老天爷却轻而易举地夺去了一匹狼仔的性命。紫岚少了一匹狼仔,就少了一份培养狼王的希望。

紫岚着意培养黑仔。因为黑仔得到了黑桑全部的遗传基因。但她忽略了天空中的金雕。黑仔被金雕带上了天空,成为金雕的腹中之食。紫岚猎食归来,见到这一切,她向着天空中的黑点,无奈的哀嚎一声。她失去了和黑桑几乎相似的狼仔。她的希望落空了。

在儿子蓝魂儿被猎人捉住后,紫岚为了不让孩子受猎人的折磨和屈辱,维护狼的尊严,她忍痛一口咬断了孩子的喉管。她眼睁睁地看着爱子在搏斗厮杀中受伤,死去,被饥饿的狼群咬成碎片,但她却不伸出援手。这些看似太残忍了,可这却正是紫岚母爱的体现。咬断孩子的喉管,紫岚悲痛万分,但她是想给儿子留个全尸,保护儿子的尊严。紫岚希望自己孩子中的一个能成为狼王,继承丈夫的传统,她必须让孩子得到锻炼,因为这也是狼生存必须具备的条件。紫岚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孩子,她为了孩子放弃自己的婚姻,她为了孩子牺牲了自己。紫岚的母爱是深沉的!

到最后,母狼紫岚是否竹篮打水一场空呢?这不得而知。她为了狼孙的性命,也为了狼王的梦想,与金雕誓死一搏,血洒碧空。她为的是有朝一日,她的狼孙中会有一只成为狼王。

一直以来,狼在我心中是凶残的。紫岚却让我看到了她凶残背后母爱的深沉与伟大。更让我感动的是她为了既定的目标不懈追求,勇于面对困难。

名著读后感3

读罢红楼梦,只觉一股清风扑面,亦觉“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作者以贾雨村开篇,道出了这出悲剧本就是梦游蛮荒之作,而贾府的繁华兴衰也就自然是一场梦,可罢了,作者痴其味,读者痴其事。

而我也是众多痴人中的一个,也曾偷偷地为宝黛抹了不少眼泪,暗恨自己不在小说的章节中,不能帮他们一把。有时会为了它坐在角落里暗自伤神,因为,大观园里有在我心中留下抹不去痕迹的人。

此人便是林黛玉,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黛玉是美的。她原是三生河畔的一株仙草,集天地之灵气,下世为人,故,她是有灵性的,她的诗也是有灵性的。然而,她的身世却让她的性格十分敏感,有些偏颇,旁人叹她尖刻,而我却觉得恰是如此,她才能诗风玉琢,因为敏感是诗人的神经。“质本洁来还洁去”道尽心中无限事,在我心中,她是纤尘不染的仙子。

此人便是贾宝玉,他生的好皮囊,性虽闹,骨子里却不乏诗气,不乏温柔,他是一块极具情感,极具灵性的顽石。依旧记得他说:“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儿是泥做的骨肉”他总说男儿是须眉浊物。他从不吝惜财物珍宝,只为一情字,他愿舍千金万金。天下难得有情人,于是他便出家了。

此人便是薛宝钗,兴儿说:“自己不敢出气,是生怕这气儿大了,吹倒了姓林的,气儿暖了,吹化了性薛的。”一个小厮的话折射出宝钗的模样和气质。宝钗是冰雪聪明的,也是人情练达的,她深受疼爱。可是,她又是不幸的,她终究是屈从于当时的社会背景的。于是,她少了那份不羁和仙气。宝玉也一心只有林妹妹。

一部红楼梦,它是声声控诉,封建思想毁了多少有情之人,然而,文笔却是美好的,它是用金钗雕刻美玉而成的,扫帚扫去的尘土的都是玉屑。

名著读后感4

《三国演义》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长篇小说。作者是罗贯中,这部小说主要讲了从东汉末年到晋朝统一时期,魏蜀吴在争分天下,其中有我最喜欢的几个故事,过五关斩六将、草船借箭、火烧赤壁、桃园结义…

在三国演义中有上百个人物,主要描写的人物有曹操、刘备、孙权、关羽、张飞、诸葛亮、、周瑜、鲁肃等,这些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比如有“心胸狭窄、忌才好胜”的周瑜,“料事如神的”诸葛亮、“威风凛凛,智勇双全”的关羽,还有赵云他赤胆忠心,骁勇善战。

我有两个最喜欢的英雄一个是关羽另一个是赵云,赵云对刘备十分忠心在“单骑救阿斗”中,赵云自己一个人杀了魏国好几个猛将,为自己和小阿斗开出了一条血路,最后他们都回到了刘备身边了,关羽是个重情重义的人,他有很多英雄事迹比如他过五关斩六将,刮骨疗伤、单刀赴会等英雄事迹。

读完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做人要心胸开阔,做事要顾全大局,只有这样才能成就大事,还要刻苦学习,立志做一个学问渊博、智勇双全的人,成为国家的栋梁。

伟大的文学家高尔基说过:“书记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使人明智,与孩子一起读书,可以提高孩子的阅读能力,孩子读的书多了,对事物的理解也就更全面,更深刻了,在共读中孩子也有自己的理解和心得体会,有时,孩子和我们也会为各自的观点争论不已,我们就要引导孩子去读好书,让孩子和我们共同去感悟书中的知识和哲理。

总之,我深深体会到,家长和孩子一起读书,可以加强与孩子的沟通,并且对家长也是一种提高,让我们和孩子们在共同读书中一起成长吧!

名著读后感5

古人云: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定不移之志。

《名人传》叙说了德国音乐家贝多芬、意大利画家和雕塑家米开朗琪罗、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灾难和坎坷的终身,赞誉了他们的高尚品德和顽强斗争的肉体。他们或受病痛的折磨,或有遭遇的凄惨,或因内心的惶惑矛盾,或三者交叠加于一身,深重的灾难,简直窒息了呼吸、消灭了明智,但他们靠着对人类的爱,对人类的自信心,以及顽强拼搏的意志和高尚的品德,在对立磨练中迸发了本人的“小宇宙”,登上了艺术创作的最顶峰:贝多芬用“痛苦”换来了“欢乐”的音乐;米开朗琪罗用终身的心血献出了震动心灵的杰作;托尔斯泰在“痛苦”和“哭泣”中追求谬误,并传播爱的种子和宽容的理想。

《名人传》犹如像我们谱写了一首“英雄交响曲”,使我们感遭到:每个人的终身都不会是好事多磨,每个人的身上都会来临灾难,我们与其任劳任怨,不如安然面对;与其羡慕那些伟人,不如兢兢业业来点真实的,学习他们的巨大品德,让本人的人生更有价值;与其靠急功近利获得稍纵即逝的成就,不如坚持信心、谬误和正义,让本人跻身于不朽者之列。

我们盼望胜利,有时分却不想斗争,整天梦想着一夜成名,面对小小的波折,就丧志了行进的`动力。《名人传》就像一面镜子,把我们的懦弱卑鄙都显现出来。我们都分明:只靠梦想是无济于事的,我们要真正的认识本人,真正有敢与波折对立的决计,真正要兢兢业业的去做,真正向他们一样去“战役”!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胜利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最重要是我们的心态,我们锲而不舍的肉体。让我们一同倾听这首“英雄交响曲”,享用英雄们的呼吸吧!

名著读后感6

近期,我读完了俄19世纪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又一大著作——《复活》。

“复活”,故明思意指死去的人再一次或得生命,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这种事。我对托尔斯泰颇有了解。其并不是一个科幻作家,因而我怀着兴趣翻开了这本书。

书中讲述了一任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一个女仆卡秋莎·玛丝洛娃发生了爱情。聂赫留朵经历了一段时间后,精神上受到了污染,以至后来对卡秋莎·玛丝洛娃做出了无法弥补的丑恶行为,并抛弃了她,至使其堕落。在多年后,两人以犯人和陪审员的身份重逢于法庭,做为陪审员的聂赫留朵夫良心深受谴责。为了“赎罪”,他开始了对玛丝洛娃的“救助”。在为此奔波的途中,聂赫留朵夫亲眼目睹了俄国农民的痛苦与贵族的压迫。最后“救助”终末成功。于是,聂赫留朵夫决定与卡秋莎·玛丝洛娃同赴西伯利亚流放地。这时的他感到精神上受到了“复话”。

读过后,我仍不大理解,在片刻沉思后。才渐有所悟:精神是肉体的支柱,有些人虽仍活在世上,却只是行尸走肉。受人唾骂。相反之,有的人虽已死去上百年,然而即使再过上千万,他的精神依然永存于世,受到世人的敬仰。

在堕落的人中,也有从新“洗清”自我的人。书中男主角聂赫留朵夫,就是一个从纯洁无邪的少年,在经历了一定的时间后,堕落一时,最后终于在精神上恢复了自我。

我曾经读过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甚是精彩。望大家也看一下。还有对大家说的:在看一类名著之前,最好看一下作者介绍。有助于大家理解。

名著读后感7

在暑假里,我终于买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了,把它拿到家里津津有味地看起来,直至看完。这本书果然不出我所料,很多情节都吸引着我。

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一位叫福克的英国绅士,有一天,他在改良俱乐部里和五位上流人士打赌——福克能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一旦福克来晚一步,他就会破产。在这天内,福克带着仆人“路路通”和简单的行李便马上踏上了这次的旅途。那时,英国国家银行发生了盗窃,侦探费克斯以为福克就是窃贼,便追随他找个机会下手。而福克则横跨大陆、在海上与台风拼搏、骑象穿越森林,拯救了奥妲夫人,还死里冒险和苏族人战争救出“路路通”。福克最终返回伦敦,准时地来到俱乐部。就这样,福克获得了胜利。

在以前,那是没有飞机,只有火车之类的。如果要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那是比较困难的。而福克做到了,沉着冷静的他惊喜妙算地知道途中的困难,还有坚定的意志、耐心、勇敢这些东西帮助福克完成了这个艰难的任务。而“路路通”他正直勇敢,帮助主人。他们都很让我敬佩。

比如说海伦·凯勒吧。她在一岁半的时候,一场大病使她的视力和听力都为零,然后又丧失了语言表达能力。就在这种困难时刻,一位叫莎莉文的家庭教师帮助海伦·凯勒教导她学会了说话、学会了阅读。就是海伦·凯勒的坚强的毅力还有莎莉文的用心指导,才有了海伦·凯勒那时伟大的成就。

他们不都是以坚定的意志,才能走向成功吗?那我也要向他们学习这种品质,使自己也能成功。

名著读后感8

今天,我把小王子这本书看完了,主要人物有小王子和飞行员。

它主要讲了飞行员的飞机出了故障,降落在沙漠里,这时遇到了小王子的一系列经历和故事。

小王子是一个不回答别人提出的问题,只顾自己问别人问题的人。

小王子最后想念他的玫瑰花了,就与他的朋友们告别,飞行员他们都依依不舍的,不想让他回去。

可是,小王子太担心他的花儿枯萎了,他一定要回去,小王子害怕羊把他的花儿吃了,便让飞行员再给他的绵羊画一个嘴罩。

六年过去了,小王子一定回到了他的星球上。

每当飞行员晚上在窗台上仰望天空的时候,每一颗星星好像变成了银铃铛一样对飞行员叮当叮当的笑。

我想对第十个故事里的国王说:“国王,你只是自小称大,只是想象着每一个星球都由你管。其实你是一个没有权利的国王。因为你的国家太小了。

我还想对第十三个故事里的商人说:”星星是不可能买到的,那是大家的,每颗星星都有生命和自由。

我想对水井说:“水井,你是一个及时救了两个人的性命的好水井,所以你的亲人一定为你自豪。”

我印象最深刻的个故事里的片段:二十七思念小王子如果你们从这里经过,我请求你们千万千万不要匆忙离开,请你们在那颗星星下等一等,等一等。

如果有一个爱笑的小家伙向你走来,如果他长着金黄色的头发,如果如果他总是对你提出的问题拒绝回答,那么你就知道这个小家伙是谁了。

如果你们真看到他了,请你们帮帮忙,不要让我这么难过了。请尽快给我小王子回来了……

我最喜欢第二十七个故事,因为这个故事特别感人,也是我印象最最深刻的一个故事,所以我最喜欢这个故事。

名著读后感9

《暗店街》的故事主体很简单,讲述一个患了失忆症的男子寻找自己真实身份的过程。从大框架上来说,这是一部侦探小说,事实上,这名失忆的男子也确实是一个侦探。只是这不是一部传统意义上的侦探小说,主角寻找真实身份只是小说的叙事凭借与表象意涵,在背后,透过这个寻觅的过程,呈现出来的其实是生命意义的短暂与渺小。

小说从一个结束开始,在为侦探社工作多年后,终于到了曲终人散的时刻,主角工作的侦探社就要结束营业了。在这人生的岔口上,业已失去所有过往记忆的主角,决定回头寻找自己的真实身份。这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因为主角要寻找的不单单是一个名字,他要找的是一整段人生,一个置于“我”之下的生命故事。而这人生、这故事,必须从茫茫人海中、从别人记忆的橱柜中、从泛着樟脑气息的杂物堆中,翻找出来。

这是一段苍凉而落寞的旅程。本以为,循着来时路,可以找到一段完整的生命故事,无论是美好还是痛苦,总能描摹出一个有血有肉、爱过恨过的生命形象。然而,当主角循着蛛丝马迹寻找自我时,却发现生命早已化成块块的碎片,或是落在别人记忆的角落、或是镶嵌在某人生命碎片的边缘、或是凝结成发黄相片里的模糊身影、或是浓缩成人物名册里的冰冷陈述。

从生到死、每一次的交会过程中,我们都从别人手上拾得一些生命碎片,也将自己的生命碎片交付到别人手上。然而,当我们奋力地向前行走,努力谱写下生命的篇章,这些生命的片段、记忆的碎片,却已经开始在身后四处散落、终至消逝。倾其所有地活过后,迤逦你我身后的,只是发丝般细微、尘埃般轻碎的痕迹,无从拼凑出生命的全部重量、完整形貌,教人如何不感伤。

名著读后感10

孟母,一位家喻户晓的母亲,家境并不好,但她不怕苦独自一人将孟子拉扯大,将孟子培养成一位伟人。

孟母一生吃尽了苦,但为了将孟子培养成一代英才,再大的苦他也吃得下,孟子早年丧父,仅靠孟母一人在家做些零工补贴家用,孟母曾三次搬家,是由于孟子,因为孟子年纪太小什么事都比较喜欢模仿,第一次搬到了一个闹市,那里的叫卖声整天连续不断,孟子也学起了他们,整天叫卖,孟母立刻认为这个地方并不是我儿可以居住的地方,不能让他受到这个环境的迫害。

第二次孟母搬迁到了一个办丧事的地方,这次孟子没有再次叫卖过,孟母认为这个地方可行,没想到过了几天,孟子经常和小朋友们一起学起大人们哭丧,孟母知道后认为这还不是我儿居住的地方,于是孟母又搬到一个学堂的旁边,孟子每天醒来时就能听见读书声,孟子觉得好奇,于是孟子就经常跑去学堂的外面听他们读书,并且自己跟着学习,盗了最后孟母想尽方法让孟子进入学堂,孟母这才安心。

在现实的生活中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我爸爸是一名普普通通的乡村医生,从小受到了爷爷的熏陶,他为人正直,真诚。所以有许多人景仰我爸,因此我爸爸希望我可以超过他,比他更好,从小就不让我和一些品质恶劣的孩子在一起玩,但时间流去,我也渐渐的不听爸爸的话了,我爸爸多次叫我不要和那些孩子走得太近,可我就是不听,现在我知道了。

孟母含辛茹苦的将孟子养大,也让他接受了好的教育,是为了不让孟子自毁前程,我也知道我不该这样做,但是我总是控制不住自己,这时正值青春年少的我们,要像陶渊明那样“出淤泥而不染”不能让不好的人或事物蒙蔽了你的双眼,要自觉抵制,千万不要自毁前程。

经典文学著作读后感1

莎士比亚作为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杰出的艺术大师,被马克思称之为“最伟大的戏剧天才”。莎翁的作品几乎是个悲剧的世界,《罗密欧与朱丽叶》千年传唱流了千年的泪水;《哈姆雷特》一个快乐王子的忧郁又何尝不震憾了一大批人,但他的喜剧也同样值得一读再读。

莎翁的名剧《威尼斯商人》探求的是金钱这一古老而又永不过时的话题。金钱是世界上最有价值的东西么?有什东西比金钱更珍贵?富有动人的亲情故事,对爱与付出的讴歌、机智的对话、峰回路转的剧情,夸张爆笑的情节,充满了传奇及浪漫的色彩。交织着友情、爱情、亲情的世界,引领我们认识什么才是人生中重要的价值,诙谐的语言蕴含了深刻的内涵!

剧中主要人物有安东尼奥、夏洛克、巴萨尼奥、鲍西亚、杰西卡和罗兰佐。他们生活在商业味浓重的威尼斯,安东尼奥热心帮助巴萨尼奥去见美貌的富家嗣女鲍西亚而向放高x贷的夏洛克借了三千块钱,并依夏洛克的立下了违约割胸口一磅肉的契约。安东尼奥的全部资本都在“海上”,他的商船因故未能及时返回,于是夏洛克一纸状书把他告上法庭。法庭协调未果,因为不怀好意的夏洛克不要巴萨尼奥三倍甚至十倍于借款的还款,只要那一磅肉。法庭审判中,鲍西亚女扮男装出场作为律师用自己的博学使夏洛克打消割肉的念头的同时拿不回借款的一个子儿。更要命的是,他的所有财产都依法传给“私奔”的女儿杰西卡和女婿罗兰佐。

不说夏洛克贪婪得到头来一无所有,且看鲍西亚父亲为宝贝女儿择亲定制的金、银、铅三个匣子,匣子里面分别是死人的骷髅、傻瓜的画像和鲍西亚画像。

金匣外面刻着:“谁选择了我,将要得到众人所希求的东西。”里面的纸卷是:“发闪光的不全是黄金,古人的说话没有骗人;多少世人出卖了一生,不过看到了我的外形,蛆虫占据着镀金的坟。你要是又大胆又聪明,手脚壮健,见识却老成,就不会得到这样回音:再见,劝你冷却这片心。”

银匣外面刻着:“谁选择了我,将要得到他应得的东西。”,里面的纸卷是:这银子在火里烧过七遍;那永远不会错误的判断,也必须经过七次的试炼。有的人终身向幻影追逐,只好在幻影里寻求满足。我知道世上尽有些呆鸟,空有着一个镀银的外表;随你娶一个怎样的妻房,摆脱不了这傻瓜的皮囊;去吧,先生,莫再耽搁时光!“

铅匣外面刻着:“谁选择了我,必须把他所有的一切作为牺牲。”,里面的纸卷是:“你选择不凭着外表,果然给你直中鹄心!胜利既已入你怀抱,你莫再往别处追寻。这结果倘使你满意,就请接受你的幸运,赶快回转你的身体,给你的爱深深一吻。”

看到这里我们不得不对鲍西亚父亲的睿智喝彩。其实,匣子反映的不仅是世人对金钱的看法,更是对一切事务的看法,金银铜只不过是个比喻罢了,里头的纸卷本身就是很好的诠释。

现实生活中,我们看事物、评价人物不要只凭外表。金玉其外的橘子还不是败絮其中么?一些富家子弟也只会穿金戴银却是不学无术的。所谓真人不露相啊,真正人才不必包装入时,也不一定夸夸其谈。“发闪光的不全是黄金”,这话没错,我同样想到有关金子的一名话:“只要是金子终究是会发光的”。这就要我们擦亮双眼,分清是内在金还是外在金了。

现实生活中,我们做事不要虚浮。一步一个脚印,实打实的才能成事,大跃进、浮夸风吃的就是这个苦头,高产决不是吹出来的。教学工作也是一样,投机取巧,做小动作,看起来风风火火的教学活动未必就是件好事。

《威尼斯商人》告诉我如何看世界,如何做事情,求真务实是我们坚持的原则。

经典文学著作读后感2

如果流落荒岛的时候你只能带上一本书,你的选择会是什么?

我会毫不犹豫地选《基督山伯爵》!

初识唐代斯是高中的一次偶然。某天在同学的座位里面发现一本超厚的书,那时甚至现在我也一直很迷恋那种厚书,总喜欢窝在床上或者坐在自习室里一鼓作气地读完。当时只读了几段就被深深吸引欲罢不能,匆匆去书店买了一套。因为买得这套书字比较小,读完之后眼睛一片模糊,心里却是一份挥之不去的酣畅淋漓,甚至一度绘声绘色地讲给我妹听,导致今日她也十分喜欢这本书。

记得书的导言说,中国读者喜欢这本书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书中的故事迎合了我们那种快意恩仇的武侠情结。我喜欢武侠,喜欢中国式的江湖,也很喜欢这个法国式的故事,一个关于复仇的故事。

年轻有为的唐代斯,因为四个不同的原因遭到了四个人的联手陷害,在暗无天日的牢房呆了十几年。一个睿智的神甫帮他分析了局面,由此一颗复仇的火种也在他的心底开始燃烧。

初读时,一些细微的场景让我久久难忘。法老号扬帆归来时的喜悦让我感动地流泪,他的老板终于解决了债务,而唐代斯也结束了报恩,开始那条真正的复仇之路。还有当马克西米连和他的妹妹一家邀请唐代斯做客,那种久违的家庭气氛和他们对唐代斯的爱也都让我无法忘怀。

一连串完美的复仇计划在一步一步完成后,和海蒂乘船远走的唐代斯留下了:等待和希望。再读时才从纯粹的情节中脱离,开始慢慢体会这几个字的意义。

《肖申克的救赎》中,Andy用耐心地等待终于成功越狱,可是对他而言,监狱生活中还有偶尔可以播放的音乐,还有他熟悉的数字和职业,还有朋友的交谈,而唐代斯,可怜的唐代斯拥有些什么?黑暗,无尽的黑暗,让若干年后的他拥有一双能够在黑暗中洞悉一切的眼睛。孤独,一个畅游在大海习惯于漂泊的人却被锁在一个海中小岛,莫大的讽刺!还好,让他遇见了神甫,一个睿智的老者,他开始有了希望,一个渴望交谈的希望。随后复仇的种子萌生,一生一切都只为了这个复仇的希望,为了这个希望他进入了漫长的等待,这是怎样的一种坚韧和忍耐才能够做到的!

等待,永远都是一段漫长的征程,等待者总是会觉得时间过的太慢而慢慢耗尽热情,就这样错过了一片风景,一段缘份,一个爱人。如果神甫出现的再晚一些唐代斯是不是就会在绝食中离开人世呢,因为那时他没有希望,没有希望见到父亲,没有希望见到爱人,没有希望见到沉冤得雪的一天,只有拥有希望的等待才会让它长久。

然而当希望太渺茫时,我们又太脆弱,早早地放弃了等待,所以我们仍在那间心灵的牢狱中无法逃离,只是现在这样卑微的活着,让希望在空气中漂浮。

坚毅、忍耐、执著、冷静、从容,所有的这些都是唐代斯在等待中的品质,而我也相信,这些正是普通人所欠缺的,我们只是在放弃希望的时候,轻轻拥抱了一下阿Q先生,说上一句,这就是生活!再踏上一段新的征程。

我仍抱着希望在等待中过活,等待着不断挖掘基督山的财宝,那或许不是让我富足的金银珠宝却是能够让我释然的心灵召唤,唐代斯,时间向前,而你亦没有让它淹没!

经典文学著作读后感3

很喜欢柴静的《看见》,读此书,就好像看见一个女子的成长过程,从无知无畏的年少轻狂,到理解了解后的从容淡定;从初出茅庐的锋芒毕露到而立岁月的内敛恬静;从自以为是、过于用力的自我到冷静自省、客观自然的大我,没有华丽和自我标榜,没有夸大和说教,只是娓娓道来,只是不带偏见的表述,却自有动人心扉的力量,如此平凡丰富,如此深刻。

读书的过程中,看见很多感同身受的段落和情绪、很多不约而同的体会和表达,还有一些我自己心里有可是却被她说出来的通透。

比如她说“最练人的都是遭遇战”,从我自己走过的路来说,这一点感同身受。刚刚毕业到第一个工作单位,强手如云,分配给我一个师傅,甩一个任务过来:要用我从来没有用过的C在UNIX下写一个财务报表程序,要求带界面操作,C/S结构,客户端和服务器端包括TCP/IP通信都自己搞定,甚至师傅带我见过一次用户以后需求也自己去和用户讨论确定,需要什么资料可以列清单请师傅帮忙,但教你怎么写,没门。就这样知道了自己不懂的如此之多,知道了数据库理论、操作系统理论、网络理论但联系实际如此之难,知道了现场面对用户说出“不”字有多么需要智慧和勇气,初生牛犊不怕虎,反正一个人在北京无牵无挂,辛苦也不怕,下班了不回宿舍,憋了一口气,所有工作时间、业余时间都在机房里读程序、写程序,也没有啥文档,只能从师傅写过的程序里寻找思路和套用函数,把不明白的写下来,第二天上班赶紧去问,有的问题师傅告诉你,有的估计太幼稚的问题师傅没时间搭理,自己再琢磨。期间,在加班到很晚从公司下楼回宿舍时,在公司全体大会上置身于遍地程序高手甚至自己写网络元语的无敌高手中无所适从时,很多次想退缩,就好像她说:“我看着电梯工,她松松垮垮地坐着,闲来无事,瞪着墙,永远永远。我强烈地羡慕她。”我也是这样羡慕着物业的保洁员与看大门的大爷。就这样在2个月内完成了工作中的第一场遭遇战,比我4年在大学所学到的所有还要多,但也找回了自信,得到了认可,之后的工作任务,因为知道,因为懂得,所以敢于面对,敢于负责,渐入工作佳境,一路过关斩将,顺利选入金税工程核心团队。回头看看,没啥捷径可走,碰上了,就全力以赴应对,全部心思都在事上,就会忘记了自己的小我。

比如她在书里说到非典中,在北海听琴的感受,“琴声有千灾万劫里的一点从容”,对比自己的经历亦心有戚戚。毕业后初到北京,除了加班,闲来就喜欢一个人骑车到处游荡,在西单的一个地下通道,一个全身灰色包裹的只剩眼睛露出来的年轻孩子,畅快淋漓的拉二胡“二泉映月”,悲而不怨,哀而不伤,一遍又一遍,我推着自行车停在他身边就那样听,一遍又一遍,但觉得:琴声中全然忘了这个世俗的世界,好像千百年来的轮回中流淌在骨血中的声音。这是我此生目前为止听到的最美的琴声,与技巧无关,是音乐里说出话让人心弦脉动。好像生活就是这样,永远在你不经意的时候,给你意料之外的惊喜,让人心怀感激。

比如她说:“解,不是一扯两断,是需要找到线头,以柔和手势轻轻一抽,让一切归于本来应该。”这一点我亦深以为然:太用力了,反而无力。凡是需要解题不能急于求成,一味用蛮力,适得其反;需先仔细看,不带任何成见偏见看,不断探索找到根本所在,然后四两拨千斤,一击命中。

比如她说:“万物流变,千百万年,谁都是一小粒,嵌在世界的秩序当中。”只有当不只是关注自己并且认为“别人可能是对的”,才可能去看见,看见自己的位置,看见别人的亮点。如果太在乎自己,太有我了,就会伪,就会刻意,就会不自然,就会产生抱怨,就会蒙上偏见的面纱看别人、看组织、看社会,而其实:了解他人越多,个人的悲酸欢慨也就越不足道。“只有一个人归属于一件事,一群人,一个社会,才会有认同和发自内心去照顾它的愿望”,如此,可以释然而自然的与别人相处、生活,反而可以找到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位置,做最好的自己。

已过不惑之年,人生除了不断的加法之外,开始要有减法。人贵自知,做不到或实在不想做的事情,要开始学会说不,我更愿意把我手里已经接下来的事情尽自己的所能做到最好。就像柴静在书里说的:“什么是幸福?这就是幸福,进步就是幸福。我的起点太低,所以用不着发愁别的,接下来几十年要做的,只是让自己从蒙昧中一点点解缚出来,这是一个穷尽一生也完不成的工作,想到这点就踏实了。”从此而后,人生在世最大的事就是看,不是听说,不是辩白,是看,是看见,是理解,是宽容,然后伸展成长。

经典文学著作读后感4

他是神瑛侍者转世真身,荣国府贾政与王夫人所生的次子,本应逍遥快活的生活,却在贾府中有情难道,与心爱女子相离,中举离家,出家当和尚。

宝玉顽皮,林黛玉初到贾府,宝玉认为是“天上掉下个林妹妹”对她有好感,但知黛玉无玉,于是摔玉道:”这玉连人的高下都不识,不要了。“这一举动可吓坏了众人。而且应为顽皮还与贾政有冲突,主要体现在第33回和第34回被贾政打,主要原因有三点:其一是宝玉会见官僚贾雨村时无精打采,令贾政很不满意。其二是宝玉与琪官的交往激怒了忠顺王爷,给贾政无端招来政治纠纷。其三是贾环搬弄是非,污蔑宝玉逼死了金钏儿。从这些可以体现贾宝玉的顽皮与。

宝玉善良,在第61回中贾府丢失了玫瑰露、茯苓霜,女管家林之孝家的怀疑是管厨房柳家的女儿五儿所偷,凤姐吩咐严惩。凤姐的丫头平儿了解到这些东西是王夫人的丫头彩云偷给贾环的,因怕探春生气,又怕连累许多无辜的下人,让宝玉都承担起来,从而平息了事端。本来宝玉可以不承认,但是为了平息贾府中的事端,主动承担,为丫头彩云避免了受苦与被逐出贾府的命运。

宝玉单纯,这一点主要体现在轻信他人,贾府决定给宝玉结婚冲喜。袭人得知是宝钗要做宝二奶奶,把怕黛玉承受不了此事的担忧说与贾母。凤姐决定用调包计。宝玉听说娶的是黛玉,身子也健旺起来,待洞房之中得知不是黛玉,糊涂得更加厉害了。

宝玉钟情,这是宝玉身上最明显的一点。紫鹃为了试验贾宝玉对黛玉的情,便有了紫鹃试玉这一情节,宝玉去找黛玉,正值黛玉歇午觉,黛玉的丫头紫鹃便骗他说黛玉即将回苏州。宝玉一听,如头上打一个焦雷,马上给吓傻了。黛玉听说宝玉如此,吓得大咳大吐,忙打发紫鹃来怡红院。还有就是宝玉出家:贾政从任上写信回家,要宝玉和贾兰(李纨之子)在今年秋闺赴考。赴考前,宝玉向王夫人磕头,与宝钗话别,并夜访潇湘,告别含恨而死的黛玉。宝玉就趁赴考的机会,独自出走了。多少天后,大雪封江,贾政官船停于毗陵驿渡口岸边,忽遇见宝玉,宝玉已做了和尚。

宝玉钟情,单纯,善良,顽皮结合于一身,为爱出家为爱而哭,为爱而疯,是世间一痴情男子。

经典文学著作读后感5

在文学史上,有许多的经典名著永垂不朽,但能够像《简爱》这样深深地进入人们的灵魂,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影响着人们的精神世界,甚至对某些人来讲,影响了他们一生的作品并不很多。当我第二次再次阅读此书时,我内心时时犹如甘泉涌入心间 ,净化心灵 ,洗涤灵魂。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长篇小说,它阐释了这样一个主题:人的价值=尊严+爱。《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她是一个温柔,清纯,喜欢追求一些美好东西的女孩子,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父爱也很少,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美,从她的灵魂深处隐隐闪现很深的自卑,因而从她的性格上就表现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以自尊作为她内心深处的自卑的补偿。《简爱》这部作品中就是作者自我价值的写照。在作品中主人公简爱就是作者的精神体现。

文中的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舅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的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她与主人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做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慢慢地深深爱上了她。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的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的污染,使得这位牧师深深地爱上了她。罗切斯特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这是简爱告诉罗切斯特她必须离开的理由,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东西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试问哪个女人能够承受得住被自己最信任,最亲密的人所欺骗呢?简爱承受住了,而且还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非常强大的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美好,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在当今的现实世界里,人们都在疯狂地追求金钱和地位,并因此而淹没了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了“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了“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个体的人格尊严而抛弃所有,并且义无返顾。也许当人们穷得一无所有时,他们才会去追求“真爱”。可是被铜臭熏过的精神还配拥有真爱吗?也许到了化繁为简,返朴归真的时候了。在追求物质生活的时候,应该在生活中灌注一些真情和温情,追求一份本真的温馨、和谐和宽容。让我们也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不计得失的简化的爱情。纯净得像一杯水,缓缓地洒落人间。

在美好富裕生活的诱惑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的个人尊严,这是简最具有个人魅力的地方。

小说告诉我们,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虽然我觉得这样的结局过于完美,甚至这种圆满本身标志着浮浅,但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加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

《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同时引起读者,特别是女性读者的共鸣。午夜寂寞的灯光一层层把夜渗透,在这份安谧的光晕下,轻轻合上《简爱》的最后一页,所有的故事终于圆满地落下帷幕,我的心也变得充实丰满,静静回想这个并不出众的女人的一生,不知不觉产生很深的感触。

总的来说《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至宗教都采取了积极进取态度,敢于斗争,敢于勇敢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从世俗的喧嚣中脱离出来,静下心来细细地品读《简爱》吧,去和简爱的灵魂对话。简爱就是一个童话,她让我们相信:拥有了独立人格并可以自尊、自爱、自信的女性,即使是一株野百合,也会有自己的骄傲,也会找到属于自己的永远幸福的春天。

经典文学著作读后感6

自己生来是个与书做伴的人,多半因为父亲是个十足的书迷。

他看的书太多,《三国演义》他真是倒背如流的,《水浒传》也差不多,但除了这些,他最常看的还是武侠小说,并非金庸,而是古龙,当然,金庸的他也看了不少。

我当时也就在一堆武侠小说里挑了本《绝代双娇》,我确实也不是个好学生看完没啥感觉吧,有的话就是佩服古龙的想象力,天,他怎么就能想得出这样的事,太恐怖了,他的存在,我估计比小鱼儿这人物还要奇迹。

看书,我这人很奇怪的,很多人都会说我屁股一着地就碰小说,没错,小说是我的世界呀,离不开的一种东西,当然也不是没时都想看的,有时心情原因,也会好几个月没看,当然心血来潮时,哪怕第二天是期末或者择优考,我也会捧小说到十一点多。当然,一切是在老妈不知的情况下,她以为我认真学习呢,呵,对于她对我的信任,我十分感激。

人最伟大的莫过于能把心中所想的用文字来让别人感受,当然,这不是凡人所能做的。当然,你也许会觉得我这话太重了点,我自己没这么想,因为确实世界上的作家不计其数,但是,读者想的和他想的完全相同,那几乎是微乎其微的可能。一千个读者心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确实,作者你说了那么多,也许别人会感动,会支持,但不代表他们想的就和作者你本生想的一样,他们会有自己的理解,如果哪个读者看完你的文字,想的完全和你写时的感受相同,那么就是个奇迹了。

反过来说,其实不是说做不到这一点就不是好作家,其实好的作品,好的文学,并不一定要做到这样,只要你的文字能感动人,给读者一些本来没有的收获,那就好了。《巴黎圣母院》这本书,当然受他感动的人不计其数,但感动的对象是不同的,因为伽西莫多的纯洁,爱斯梅达拉的善良,当然还有可怜的克洛德,我十分同情他,当然我也相信作者写这个角色不是来批判他的,我们都因为他而感到爱最残忍的一面,他是个爱的牺牲品。

而似乎每位作家,都有着与别人不同的经历,像三毛、李敖一样性格怪癖,或者像卡夫卡一样悲壮。有时从这些“作家”的人生中,我们便可以看到另一个世界,一个能打动人的神话。

没有哪个伟大的作家是个“平常人”,当然也没有哪个平常人能做出如此伟大的事业——文学创作。

无论是那位经历了文字狱的苏东坡,还是那位能用封建王朝的生活容纳西方思想的徐光启,甚至那位西湖名妓苏小小……这些中国历史中的灵魂型人物,无不是用自己独特而又辉煌的生命写着人类的文字,创造人类的思想!

余秋雨说苏东坡是一种文化,从他身上我们能道出人类世世代代的哲理,包括一切和他有关的人和事,就在他被送进监狱的途中,他想结束生命的那一刻,又有多少人能想出文化这个词以及东坡本生的文化——是上帝救了他,救了中国一代文明,一味文化。

而近代文学中,像奥斯特洛夫斯基、高尔基、托尔斯泰这样的大文豪们,又是另一种文明,另一味文化。

俄国的文学,与中国文学有着很多相同之处,也许是因为两国的人文思想较接近,他们生活在一个战争的年代,当然与中国的封思想内战是不同的,他们是一种世界思想战争,但是,也许只有在战争中,才能写出如此气壮山河的灵魂之作吧。他们用生命在诠释着思想,诠释着文明。

而又有另一种文学,就是畅销书作家们的文化。他们也许说不上是一种文化,但是,他们是没有高尔基他们一样的思想界的影响力如此之大,但是,却有更多年轻的灵魂去感受他们,甚至依恋他们。像日本的春上村树,美国的西德尼,中国的郭敬明。

有人会说他们的文学思想或许不够成熟,有鸟瞰世界的视野,却没有纵横世界的气概,有对生活的深思,却没有对生命的慷慨。

但是,毕竟这些文字鼓舞了很多年轻的生命。毕竟现在的孩子都是寂寞的,读到同样寂寞伤感的文字,总十分有共鸣感。

现在的年轻人,很多会去关注的是畅销小说,畅销书作者,青春偶像作家,而谈到巴尔扎克、马克吐温,莫泊桑、雨果以及谢尔顿这些文化代表人物时,总会停住脚步,因为这是时代变了,他们认为这些文字跟不上时代,老土。

但我认为,文学和音乐一样,没有时代,没有风格,只有共同的诠释——感动。

钱海燕说过:“作者的任务就是写作,写完了,我的任务也就完了,至于读者你能不能接受,那是你的事,你喜欢,我很高兴,你不喜欢,也是自己的事,我不赞成作者和读者之间的什么联系讨论,我认为没必要。”钱海燕的话让我看到了一个真正放得开的作者,心是如此豁达。

读者,也许我们是该深思深思文化了,既需去领略雨果的深沉爱恋,也该去领会三毛的人生观念,也少不了谢尔顿的宗教思想,也不能没有郭敬明的青春忧伤……

文学是多方面的,请你在读书是,把这些文化都品一品,如果领略不了,看看《文化苦旅》,看完会明白:一个民的文化,离不开历史和现实。

经典文学著作读后感7

《长腿叔叔》是少女时代的我很喜欢的一部作品,当然现在依然喜爱。或许真的就是应了某位读者的'那句话:女孩子们就是喜欢被处心积虑的爱吧。《长腿叔叔》是美国小说家简·韦伯斯特的著名代表作,小说讲述了一个女孩积极向上的求学成长史和美好的恋爱故事。记得《少年维特之烦恼》里有句名言说:“那个少男不钟情,那个少女不怀春?”《长腿叔叔》这部世界名著让少女时代的我拥有了对恋爱的美好幻想和憧憬,给我树立了正确美好的恋爱观,成就了我现在平凡却幸福的生活。

《长腿叔叔》是一部充满阳光、充满笑声、充满爱意的经典文学作品。它的作者是简·韦伯斯特(Jean Webster),原名爱丽丝·简·韦伯斯特,是美国著作的小说家,也是大文豪马克·吐温的孙侄女。简·韦伯斯特于1876年生在纽约州弗里多尼亚的一个富裕的家庭里。1901年,她于瓦萨学院(Vassar College)毕业,获得英国文学和经济学双学位。毕业后简·韦伯斯特即从事小说创作,因她在大学期间经常利用课余时间去孤儿院等慈善机构做社会工作,所以她的作品多以孤儿为主题。1903年出版了首部小说《帕蒂去上大学的时候》,获得了成功。1912年,她创作的《长腿叔叔》问世,脍炙人口,轰动全球,因此简·韦伯斯特从此成为了家喻户晓的作家。但是,天不遂人意,简·韦伯斯特于1916年6月11日因难产去世,一颗文学女新星就此陨落。

《长腿叔叔》的主人公是一个在孤儿院里长大的女孩朱蒂。在她十八岁那年,由于她的作文出色而幸运地获得了神秘理事的资助,得到了一个上大学的机会。神秘的理事要求她每个月写信汇报她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并表明自己不会回信。因为朱蒂在一次夜里看到神秘理事的背影,他的腿很长,所以朱蒂调侃而亲切地称之为“长腿叔叔”。在大学里,她认真读书,奋发向上,欣喜地吸取着她之前从未有过的体验和知识,积极地成长着,同时也不停地给“长腿叔叔”写信,把他当做自己最亲的人。在认真求学的同时,朱蒂的浪漫初恋也美好的开始了,她爱上了杰出的杰维少爷。当她向“长腿叔叔”倾诉这一切的时候,“长腿叔叔”却终于邀她见面了。而令朱蒂万分吃惊的是,“长腿叔叔”就是她深爱着的杰维少爷……

《长腿叔叔》无疑是一部充满幽默与温馨的作品。它深受成长中、恋爱中、迷失中的年轻男女的喜爱,让10岁到101岁的读者都为之喝彩。《长腿叔叔》是一部伟大的世界名著,历经百年却依然畅销不衰,还被改编成动画片、电影等艺术作品,真的是一部脍炙人口,深入人心的文学作品。

少女时代的我喜欢《长腿叔叔》,现在的我依然喜欢《长腿叔叔》,不为别的,只因它积极、温馨、励志、浪漫而美好,给无数人的世界里带去了阳光和欢笑!

经典文学著作读后感8

很早就听说过这么一句话: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来。但是,很可惜,总是没有机会拜读这句话的出处——钱钟书先生的《围城》。前些日子,终于鼓足了勇气,翻开了这本心仪已久的著作。

这本书给我留下了两大映象。首先就是书中处处可见的比喻,在者就是那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正是这两点,让我对此书着迷不已。

先来说说此文中到处可见的比喻吧。这可是我对这书着迷的一个重要的因素。真是不知道钱钟书先生脑中还有多多少少这种巧妙的比喻。他总是可以把两件看似毫不相干的事情联系在一起,而且是那么的贴切。用好水果比喻女孩子的脸,用政治家的大话比喻女人的大眼睛,用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比喻那张,新鲜!也正是这些不失时候的恰当比喻才给了书中这个本为尔虞我诈充斥着的世界一丝光点。这些比喻中有许多的典故,也许只有向钱钟书先生这种学贯中西,博古通今的文人,才能把典故用的那么得心应手,用的那么生动幽默吧?!

这人物当然是一本好书不可或缺的因素之一。《围城》中涉及的人物可谓是“种类繁多”啊,简直是五花八门,什么教授、司机、银行经理、助教等等等等。但是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特点。比如满口道德,却又满腹封建半旧遗老的李梅亭;虚伪庸俗,在情场上耍尽手段让众多男子拜倒于她石榴裙下的苏文纨;俗不可奈的胖子“大诗人”曹元朗……正是这各色人物,真实再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知识分子灵魂的空虚和精神上的病态。但在这众多的配角中,主角的个性是最鲜明突出的。此书中的主人公方鸿渐可是给我留下了及其深刻映象,似乎他的每一次出场都会给我一种新的认识。

读过此书的人都知道,方鸿渐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但是他为人不求上进,游戏人生,最要不得的就是此人极度虚伪。却从来不向别人炫耀;明明不愿和苏小姐白头偕老,却又扭扭捏捏,屡次给苏小姐希望。似乎每一次的谎言,他都会因为自己良心的谴责而为自己量身订作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来说服自己,而且他总是能够那么成功的将自己骗过来。说谎就是说谎,但又偏偏和良心扯上了关系,真是有点不伦不类的。要不索性就是不要讲良心了,干脆就把那些不光明的事给发扬光大了吧,免的自己弄的两边都着不到边。但也许这就是他玩世态度的表现吧,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会被一圈一圈的“围”起来。但是,在这种种的缺点之中,他还是有那么一些可称道的正直。尽管他是出国国的“先进知识分子”,但他对外国侵略者对中国带来的破害也是直言不讳的。在阴差阳错的演讲之中,他强烈批判了外国侵略者向中国引入梅毒,说这是最不合理的,这样一来,显的他还有那么点让人赞同的地方。

总之,这写让人不满却又不缺一丝可爱的人物正如钱钟书先生在序言中写到的:在这本书里,我想写中国社会的某一部分,某一些人,写这些人,我也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两足无毛动物的基本根性。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正在此吧,这书中的主人公不光是三四十年代知识分子的缩影,也是现在,甚至是将来,社会中某些知识分子的预见。而书中的社会也正是不论什么年代的人都不愿正视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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