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望与寻根的读后感摘录76句-读后感
莫言《红高粱》读后感 篇1
伤秋的情怀喷薄而出的是一种火似的壮烈,就如整个电影所表现的浓重而悲壮的红色基调。似乎热烈的有些许压抑,那是灰暗的现实所带来的压迫感。张艺谋的独到眼光,顾长卫的细节勾勒,在陕北的黄土地上,用民谣唱出它的质朴和热情,用最直接的“野合”宣誓着对旧礼教的反抗。高高的红高粱,红红的高粱酒,一切都似乎暗喻着某场一触即发的战争即将要展开
看《红高粱》我深深的喜欢上九儿,九月初九生的丫头,不甘被控制命运的质朴农家女。痛恨父亲将自己与一头大黑骡子相提并论,绝望的愤怒吼叫:“你跟你的骡子过去吧,我再也不回来啦。”推翻了桌子,就如推翻了整个封建礼教,包办婚姻的束缚。她是叛逆的,但却是有思想的,用剪刀护卫自己的贞洁,热烈而执着的追求自己的幸福。
是的,她早已芳心暗许那个抬轿的,有黝黑结实身躯的北方汉子,锃亮的光头是粗犷而不羁性格的缩影。她是勇敢的,因为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爱情或许已经变成反抗的最好载体,所以她不顾世俗的偏见和闲言碎语,早已在心底下定了决心。作为一个女掌柜,一个有家业的女人,她是大气,真挚和勤劳的。她用她的诚恳和聪慧挽留下了那一大帮兄弟,用自己的勤劳和能干,是家业在发展钟整整日上。
高粱酒,红红似火又似血。血染日,她倒下的身躯却是毅然的坚定和无怨……没有悲伤的流泪,却依然记得她淡定从容的微笑,是美的如此动人。她是镇定的,当日寇来侵,她和高粱地里的人选择了战斗,保卫家园,这是怎样的毅然决然啊?
红,火一般的热烈,血一般的惊心。红红的高粱地,红红的落日,红红的让人惊心的热烈女子啊……我在那般激情燃烧的岁月里遇见你。
莫言《红高粱》读后感 篇2
《红高粱》是一个具有神话意味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种神秘的色彩中歌颂了人性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因此,赞美生命是该书的主题。“是要通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红高粱》并不是十分具有现实性的作品,也不是一种对民族文化的寻根。相反,在这个联系三代的以过去时回叙出来的故事中,塑造的是一个未来意义的人格,是一种人格理想,超越了具体的社会表层,具有人的本性与本质的深度,《红高粱》自始至终所呼唤的主题就是勃勃的生命力,就是张扬活得不扭曲、无拘无束、坦坦荡荡的生命观。因此。摆在读者面前的作品不是一个已被理解的世界,而是对一个世界的生命的理想。这种理想就是在那具有”太阳崇拜“的神话中。《红高粱》不同于以往任何一部反映农民的书籍,它的视角已从传统的对土地的礼赞转向了对生命的礼赞。故事的超常特点决定了叙事的非现实性,故事的地点也被淡化。在《红高粱》中甚至淡化了社会最基本的结构——村落。《红高粱》的所有叙事元素与视听元素都在为这种自然生命的热烈、自由自在和痛快淋漓的风格服务。
在莫言的心里,爷爷(父辈)充满了让人着迷的男性的力与美。爷爷是一个桥夫,但却胆敢为了奶奶,为了一段”情“去杀人;他本是个农民,却为反抗日寇而成为”余司令“。奶奶本是一女子,却也感爱感恨,深明大义,具有男子汉的气魄。就连当时年仅十多岁的父亲,也是一个敢拿起勃郎宁就射的小英雄。这就是神秘的高粱地生活过的人们,他们代表着一种健康的精神——而那片”高密辉煌“”凄凉可人“”爱情激荡“的红高粱,就是莫言要寻找的故乡,要寻找的精神家园吧。
莫名其妙的有很多感触,却不知道来自哪里,因为触目惊心的赤裸的战争描写,还是离我遥远却感觉似曾相识的高密乡的味道。或者,这些我根本没有懂得,或许我什么也没有从这本书得来,但是,内心总有那么一点抽搐。我会想象着静静的躺在高粱地里,嗅着黑土地的芬芳,听着烈风拂过高粱头颅的瑟瑟之声,还有渗透在空气里甘冽的高粱酒的醇香。抹去眼里的那份聪明伶俐,摘下头上的家兔耳朵,纯粹的沉浸在这片高粱地里,浸泡在浓浓的高粱酒香里。
莫言《红高粱》读后感 篇3
《红高粱》既是“寻根文学”的终结,也是“新时期”“新历史小说”家族小说的起源。其中透出的强烈的生命意识和人物的历史边缘性都给新时期小说注入了新鲜的血液。
通红的高粱地里,洒遍了爷爷奶奶们、父亲的、刘罗汉、刘副官、方六,“刘吹手”们的鲜血,也留下了他们辉煌的战果——鬼子们的鲜血。这些血性的生命,向世人展示了普通平凡的中国人光明磊落、直率坦城,不避生死、敢爱敢恨的人格力量,展示了中华民族不屈不挠,威然屹立的民族精神。
由此,通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写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梁地红成汪洋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着活剐的血腥,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在高密东北乡那一片粗犷、野蛮的乡土大地上发现爷爷、奶奶们那种强悍的个性生命力,自由自在、无所畏惧、朴素坦荡的生活方式,从而痛感如今现代都市中人性的龌龊和生命力的萎缩。
通过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使过往民间世界中所蕴含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
莫言《红高粱》读后感 篇4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亮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形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家乡的抗日生活。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写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粱地形成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烈的赞美。
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是过往民间直接中所蕴涵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高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近代以来的生命哲学,特别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在这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可以通过其描写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即使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粮食,有时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中国人的生存活动与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有正统文明观念所认定的所谓的“历史主题”,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应用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文明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杀人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文明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精精神”,透漏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瞩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奶奶”。在莫言的感觉世界中,“我奶奶”首先是一个充溢这生命力的女子。
《红高粱》中这些血性的生命,向世人展示了普通平凡的中国人光明磊落、直率坦诚,不避生死、敢爱敢恨的人格力量,展示了中华民族不屈不挠,巍然屹立的民族精神。
莫言《红高粱》读后感 篇5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粱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
红高粱的生命力在于那一抹跃动的红色。是的,红色是富有生命力的颜色。著名导演张艺谋在他多部作品中都曾极力渲染这种惹人的颜色,也许这一切都源自他的成名作《红高粱》。
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注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的“奶奶”。在莫言笔下,“奶奶”首先是一个充溢着生命活力与诱惑的风流女子。她十六岁出嫁,憧憬着能颠倒在一个强壮男人的怀抱里,殊不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只因为单家是百里首富,只因为单许给他一头骡子。“奶奶”绝望了,置诸死地而后生,她不顾一切,顺从地接受了高梁地里与余占鳌的一切。小说运用大胆的笔触,描写了这激情亢奋的场面。一个是拦路劫匪,身强力壮,后来成为土匪司令的余占鳌,一个是被礼法世界推向火坑,而又绝处逢生、欲望之火奔腾不已的妙龄女子,在那个一切旧的事物虽然高悬人们的头顶却已经摇摇欲坠的时代,他们的精神和肉体彼此契合,传统的封建伦理和道德在他们面前荡然无存,生命之火一浪高一浪地燃烧。“我奶奶”那红高粱一般通红的性格也由此成形。“奶奶”这一形象,完全背离中国儒家所提倡的三从四德,而是一个自由,洒脱,热情,豪迈的象征符号。有人认为,这一形象具有某种西方的审美特征,其实,这一形象的文化底蕴依然渊源于我国传统社会的底层,尤其在我国北方广大农村,至今依稀可见一种具有原始意味,与传统礼教相对峙的俗文化方式,在这一文化方式中,人们以求生为第一愿望,视情爱为人之本性。或许这源自他们敢作敢为,敢爱敢恨,恩怨分明的性格特征。“奶奶”这一形象,充分体现了这一俗文化的些许特征。
小说中一幅幅独特的视觉画面冲击着每一位读者的心灵壁垒。无边无际恍如血海的红高粱,刘罗汉大爷被日本人活剥后仍然痛骂不休的令人颤栗的场面以及奶奶临死前对天理的种种发问与骄傲的自我伸张,无一不是充满激情的感观描写。莫言的感观与众不同,他把传统伦理的教条抛诸脑后,完全融入到中国北方那片荒凉原始的土地,用生命最原始的张力和活力构成一幅幅特殊的画卷来诠释我国民俗文化的特征。为恰当地表现这一心态,莫言的小说总是习惯以“童年视角”铺展开来。《红高粱》就是以十四岁的豆官的记忆作为线索,另加上“我”的补充组合而成的。因此,这部小说也就在文学的殿堂中熠熠生辉,并且在乡土文学领域中开拓出了传统笔法之外的另一片广阔天空。
《红高粱》的作者毫不吝惜自己对中国民间价值的认同,强健的体魄,豪迈的性情,轻生重义的品质都是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相比之下他经常对现代文明都市的丑陋与卑鄙表示愤慨。莫言在《红高粱》的题尾中写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游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孝子孙,我愿扒出我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
小说中“我”的爷爷余占鳌并非是一位为了民族大义革命信念而抗击日本人侵略的传统式大英雄。他只是单纯的为了替死去的生命复仇,为了让生命能够继续延续奋起反抗。而“我”的奶奶临死前仰天对一生的感悟更像是一场华丽的赞美诗。正是怀着这样一种尊重生命本质的人文情怀,小说红高粱感动无数的读者,指引人们如何正确审视我们的生命。
莫言《红高粱》读后感 篇6
读了莫言的《红高粱》,心中激昂澎湃。顿时对东北高密乡,渗透着热血的黑土地,敬仰万分!
小说以家乡红高粱做为背景,描写了以“爷爷”、“奶奶”为代表的家乡人民与日寇进行殊死搏斗的可歌可泣的故事。兼具土匪头目和抗日英雄双重身份的“爷爷”粗野狂暴却极富正义感和民族气节,刚烈如火而又柔情似水的“奶奶”则敢作敢当、蔑视传统伦理、大胆追求生命激情和幸福。他们周围的乡民以朴素,诚恳的民族感,爱国热情,以及愤怒的报仇心里投身于激烈的对日抗战中。在血与火的冲撞洗礼中,在哺育生命的红高粱黑土地上,抛头颅洒热血,张扬生命的自由,高贵和激情。血腥地活剐,英勇地伏击,残酷地火拼,生命的野合等一系列让人过目难忘的画面构成小说的主体,具有极强的艺术冲击力。
艺术上,比喻、通感、拟人、象征等各类修辞手法的有效运用,使小说意象丰富,感性十足,形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另外,小说在叙述方式上也独具匠心,它以14岁豆官的“童年视角”进行主体叙述,另加上“我”的回望补充,使不同的时空相互扭结,组成了一个完整统一而又艺术斑斓的艺术世界。
被小说浓烈的感染着的神经,仍停留在东北高密乡那片红高粱里,停留痛失母亲的豆官身上……伟大的祖国母亲躯体已被隔离的支离破碎,血迹斑驳。国已破,折断的翅膀被异族人无情地欺侮摧残着,践踏着!不敢想象当时情况下人们是如何挣扎着生存下去的!祖国大地上不知有多少豆官们失去了母亲的怀抱!
这就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落后就要挨打!历史的教训我们要时刻铭记。今天,我们拥有了幸福,就要努力创造更美好的未来。
莫言《红高粱》读后感 篇7
这天回到家,一口气读完了莫言的《红高粱》。内心各种情绪激烈地交织在一齐,久久不能平复。
一向感觉自己是一个很具有包容性的人,很少有个性厌恶的事物,不太爱对事物作出评价,总觉得万物表现的状态总有其内在规律,不能说绝对的好,也不能说绝对的坏。正如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个性是在欣赏完他人的作品之后我不太敢轻易发表自己的看法,总觉得自己水平不够。很多时候,在向他人道出的时候,也仅仅变成了很俗的一句:很好,你自己去体会吧。
读完《红高粱》也是,怕自己拙劣的见解和浅薄的文字会有损这篇中篇小说,但心中燃烧着一团火焰,不吐不快。
不说小说的结构安排之精巧、莫言的文字功底以及叙事功力之深厚等这些语文考试答题时的条条框框,只谈感受。
《红高粱》给我一种很不一样的感觉。我是一个泪点以及笑点都极低的人,经常看一部影片或一本书看得泪如雨下。虽然在读《红高粱》的过程中也无数次鼻子发酸,但总是有一口气堵在心里,一种无法名状的愤怒、委屈、痛苦交织在一齐的麻团堵在心口,让我无法释放自己的情绪。眼眶通红却流不出眼泪的感觉。
读《红高粱》的过程中,有三次因为太难过而读不下去,起身平复情绪。
第一次是奶奶家的长工罗汉大爷被剥皮的情景。罗汉大爷是条汉子,直到被剥成肉核依旧没有屈服,日本人毫无人性,残暴得丧尽天良。
第二次是伏击汽车队时,“我”的奶奶死在日本人的枪林弹雨之下的情景。
第三次是事情过去很多年后,“我”的爷爷重新回到奶奶死去的那片高粱地上的情景。
在那个年代,生命显得尤为卑微而珍贵。随便一颗子弹便要去一个生命,而那些牺牲在枪口刺刀底下的生命都闪着铮铮铁骨。
高密东北乡已不再是一个普通的地名,红高粱也不再是一种普通的农作物。抗战期间,山东高密甚至整个中国时时都在上演着这种悲壮的牺牲,献血也侵透了这片神州大地。
很佩服小说里的奶奶,大胆而果断,充满正义感。
回过头来想想,真就应庆幸自己生在了祖国和平而强盛的年代。
记不清在哪里看到一句话,大概意思是:好的文学作品必须是反映现实的。过去的历史是血淋淋的历史,是无数双眼睛见证的,像记忆中的烙印一样。无法磨平,更不允许篡改。尊重事实是人最起码的良知。
不知为何,突然间想到了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说》。
莫言《红高粱》读后感 篇8
黑土地上的《红高梁》是莫言向
莫言用以小见大的手法,用高密东北乡这一小片地方间接但生动地演绎着整个
读完莫言的文字,我所了解的不仅是往事的铭记,从另一方面是很佩服在一个作家笔下的文字竟然变得如此的针锋现对,活灵活现。莫言用他独特而强悍的语言,与众不同的文体安排,在高梁地里生动深刻地展现了那一时期的血与泪,强烈刺激着情感麻木的现一代人,演绎也什么是伤与痛,什么是真实与历史,什么才是人生,怎样铸就自己的一生,没有
莫言《红高粱》读后感 篇9
红高粱是一种具有神话意义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个神秘的色彩赞美人性和丰富的活力。因此,生命的称赞是本书的主题。是通过塑造人物的形状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无限活力,赞美生命的自由,拉伸。
首先,红高粱本身有一个完整的故事线,但大部分这种叙事线由文字感觉到完成。作者关注一群传奇人物。他们杀了货,靖中服务国家,他们表演了一场英雄悲剧舞剧的场面。其中,有超过ao,有刘罗汉,有戴丰莲。
其次,当我们面对红色高粱时,会感觉到红色高粱是如此辉煌的红色浸泡。红色是太阳,血液和高粱的颜色。莫艳用他独特而强大的语言,独特的风格安排,在高粱的生动深刻的表现中,血泪与泪水的时代,强烈刺激了一代的情感麻木,什么是对伤害和痛苦的解释,是真实的和历史的,什么是生活,如何投身自己的生活,没有思想和痛苦一起适合打架,如何创建图例。
第三,红高粱的空间环境和造型描述,正在试图找到一种简单和空间的神秘而广阔的颜色。所有琐碎的对比协调和过渡都放在一边,导致生活空间的神圣和神秘的生活。红高粱主要是两种空间环境:高粱和葡萄酒车间,葡萄酒车间反映了古老的生活意识,如风雨侵蚀,像城堡般十八坡的圆形门。和那块自毁的高粱,然后揭示了神圣的生命。当红高粱描述高粱时,它作为一个巨大的自然生命的象征群,伸展,盛大,强大,温暖和慷ous。红高粱三次高粱的呈现表现出了一种人类和自然生活的整体。当我的祖母泪水,躺在我的祖父上踩在坛上,红高粱出现了一个四叠的舞蹈高潮。在这里,高粱是生命的诞生的见证。而在日本人强迫人们踩高粱,也觉得生命的破坏是震惊的。
不记得在哪里看到一个词,可能意味着:好的文学作品必须反映现实。过去的历史是血腥的无数眼睛的历史见证了,像记忆中的标记一样。不能抛光,但不允许篡改。尊重真理是人的最小良心。
莫言《红高粱》读后感 篇10
小说当中的红高粱地祖辈们红色岁月的见证。这片土地孕育着气宇轩昂、有血有肉、正气凛然、奋不顾身为着心中的爱国之情而顽强抗争着。高粱的红就像那群英勇的战士们的鲜血,抛洒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他们的所作所为都只是因为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
沿着大片大片的高粱地,前往公路伏击日本鬼子的路程当中,作者不断地采用插叙和补叙的手法,让人物关系不断清晰,故事情节不断丰满,最后,以伏击战的胜利来完整父辈们的人物形象与不屈灵魂。
小说当中充斥着对高粱地的大量描写,通过对这一意象的刻画与描写来烘托出一方水土之下的一方人。这片土地是美丽温和的,因为所有的一切都显得那么温顺,人与自然其乐相融;这片土地是丑陋龌龊的`,因为见识到了许多肮脏的人心,泯灭的人性;这片土地是圣洁超脱的,因为千千万万个干净的魂灵在茂密的红高粱地上野蛮生长;这片土地也是最有人间烟火气的,英雄酒肉,不拘小节,应有尽有,人儿痞而不坏,勇而不蛮。就像前文所言: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
小说当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有两个片段,其一是罗汉大爷被当众剥皮削肉的令人惊世骇俗的场景;其二是余司令大义灭亲,枪毙余大牙的场景。前者可谓是见证了人性里最深处的恶,当众凌迟,不仅仅是对被害者的侮辱,也是对在场百姓的心理逼迫,人心是得有多险恶,本性里是有多冷酷无情才能做得出这样的事情。这种对人命的无视,对人的尊严的践踏,在抗战时期数不胜数,大屠杀、人体细菌实验、惨绝人寰的酷刑……都是丧心病狂到令人发指的。而那些被屠杀、被牺牲、被虐待的人们,大家都是普通人而已,却在特殊时期被迫成为了炮灰和英雄。后者其实是底层民众对于女性权利的一种认可与维护,也是革命的一种需要。余大牙侵犯了无辜的女性,倘若在封建时代,在男权社会的长期压迫之下,女性的人权的不值一提的,最后只会不了了之。虽然余司令一开始也是为难也是纠结,但是最后他还是走了大义灭亲的道路,这其实在我看来是对女性尊严的尊重,也是破除“男尊女卑”、“女人必须为男人服务”的糟粕残余。
《红高粱》这篇小说好像是中国抗战时期的一个小小的缩影,在这里人性美与人性丑都能够发掘出来,当然,最重要的应该是不忘父辈们燃烧自己的岁月,换取了如今的和平盛世,对此恩德,不管多久都要铭记于心,也更要学习他们,一如既往地艰苦奋斗。
莫言《红高粱》读后感 篇11
第一次拜读莫言先生的作品,觉得他的书实在是不可思议,不管是辉煌瑰丽的描写还是深刻难解的情节,都让人拍案叫绝。尤其是他把当时的历史背景和民间故事与当代社会现实相结合,让读者既看到历史又看到现实,让人时而沉浸在回忆的美好中,时而又不得不面对着生活的残酷。他的书,实在深奥,得多读几遍才能悟出其中的逻辑和道理。
作为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莫言的文笔可谓行云流水般通畅。书中的描写浓墨重彩,透过文字我仿佛看到了一望无际的似血的红高粱,瓦蓝的天空下如小岛一般的村庄。与此同时,我似乎闻到了醉人的三十里红的香气;听到了墨水河桥上不绝的枪炮声。我一遍又一遍感叹这本书的精彩,莫言的文学功底非常人能及。在莫言笔下文字都变得鲜活生动了,我像是在赏画,并非在读书。
除了绚烂如云霞的描写,还有生动质朴的人物对话。简洁明了,又不乏有市井平民的说话语气,但在书本上很少出现。莫言的笔触很锋利,他剖析人性、伦理,所以这本书又“血淋淋”的,像一个被剥了皮的人一样,五脏六腑、骨骼、血管都清晰可见。
我还喜欢他所描写的人物,他是以孙辈的口吻来写的,好想是写他爷爷奶奶那一辈人的故事。九儿,余占鳌,豆官,恋儿,罗汉,土匪们,官员们,侵略者,被侵略者……形形色色的人物充实了这本书的核心内在。其中我最喜欢九儿这个人物,虽说是个裹小脚的农村妇女,但性格极其倔强,泼辣,洒脱,明辨是非,大度从容,是当时社会中鲜有的妇女形象,给人一种“我命由我不由天”的感觉。对这个人物,莫言也隐含了对当时妇女所处的水深火热的境遇的一个批判。
最后,便是这部书的内容与核心精神。如果说人物给这部书注入了生命力,那历史背景就给这部书加大了深度。这部书的核心就是一个“国”字,抗日部分描写的比较多,这本书中的战争描绘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身临其境。我们没有经历过战争,但在读他的书时,真觉得自己就站在战场上,面对着枪林弹雨,很有张力。余占鳌所带领的抗日武装出场次数最多,也是十分顽强的一股力量。余占鳌,作者笔下的爷爷,是典型的的山东男人的代表,血气方刚的硬汉,战场上保家卫国,出生入死,但也深藏着柔情,如果再足智多谋,有一点儿文化点缀就好了。红高粱一样的精神,要一直传承下去,如莫言最后写的那样。
这部书展示了不同方面的文化精神,你再从不同的角度去看这些方面,可以说太深奥了,仿佛看尽人生百态,善恶丑美。
莫言《红高粱》读后感 篇12
最近因一部同名热播剧《红高粱》,而使我掀起阅读《红高粱》的热情。
《红高粱》是一部以抗战时期为背景,并非像以前的抗战题材的小说,这本书中塑造的一些抗日英雄却是正义与邪恶共存的复杂体,他们是一群独特且有着鲜活的生命的个体。《红高粱家族》里的人,真实到不像人,只是一群没有进化完全的半人半兽的存在。在高粱地做爱,在高粱地抗战,在高粱地死去,在高粱地埋葬。他们活着,不标榜道德;他们冲锋杀敌,不呐喊口号。
全书的高潮“余司令伏击鬼子,‘我奶奶’牺牲”反而被安排在最前面,后面抽丝剥茧般地展开余占鳌和“我奶奶”的爱恨情仇,讲述“我奶奶”生前身后的各种故事。字里行间都弥漫着红高粱的气息,那应该是东北乡才有的气息。粗狂、野性又火辣辣的充斥着热情。
莫言写这本书时才31岁,而文中那股子英雄豪杰加流氓的气魄,却正是借助了那股子初生牛犊之蛮劲儿才喷发出来。叙述者“我”,总好像按捺不住内心的冲动,在故事讲到激动之处,要把自己的情绪发泄出来。正是这种冲动,赋予了《红高粱家族》独有的魅力。
读《红高粱》读出了民族气节,读到了革命先烈的英勇悲壮。也许在这欲加浮躁的年代,更需要一些沉重的东西去让我们追忆,让我们在扬帆起航时不致被大海掀翻沉落。
莫言《红高粱》读后感 篇13
暑假,舅公向我推荐了这本《红高粱家族》,我一拿到手就有目不转睛地看起来。看着看着,我马上就入迷了,这就像看电视剧似的,有的时候让人大笑,有的时候催人泪下。
《红高粱家族》是著名作家莫言的长篇作品,小说通过“我”的叙述,描写了抗日战争期间,“我”的祖先在高密东北乡轰轰烈烈、英勇悲壮的人生故事。
“我”奶奶戴凤莲,别看她是个柔弱的女子,当初倔强又有主见的她为了婚姻和爹断绝关系;她还是抗日英雄,不仅仅要自己的丈夫和儿子奔赴抗战前线,而且最终献身于抗日战争中。当奶奶为潜伏在河堤坝的游击队员们送大饼时,不幸遭遇敌人的袭击,光荣牺牲在高梁地里。
我爷爷余占鳌是一个非常爷们又非常粗旷的男子汉,他在开篇一出场就表现出了土匪头子兼抗日英雄的双重身份。余占鳌不愿意受制于任何一方势力,对于各种政治势力及地方势力的拉拢,他一概拒绝,独立人格非常强。在国共纷争的大背景下,看到日本人疯狂屠杀百姓,余占鳌奋起反抗。他自发地组建了一支抗日队伍并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的汽车队。他带领着一支七零八落的小队伍,却实实在在地伏击了日本。余占鳌从一个地道的土匪成为抗日英雄。余占鳌领导的农民队伍,没有经过先进革命思想的洗礼,也没有明确的奋斗目标。他们抗日,是因为看到了日军对中国人民的疯狂屠杀,看到了罗汉大爷的惨死等生发出一种复仇心理,也是为了生存自由的一种强烈的生命意识。
我发现书中的每个英雄人物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坚持不懈,屡败屡战。这可不是英雄特有的品质,战争才需的精神,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到。
就说我学轮滑吧,妈妈给我报了一个轮滑班,我拥有了一双轮滑鞋,迫不及待地就把它穿上了,教练又给我“全副武装”:戴上护肘、护手、护膝和头盔。我扶着栏杆“一瘸一拐”地走到空阔的大广场。刚抬起左脚,没想到,身子一晃,摔倒在用水磨石铺成的地上,只听见“砰”的一声——我摔个“狗啃泥”,“好疼呀!”我一边说着,一边用手轻轻地揉着疼痛的地方。当时,我真像一个不会走路的小孩,坐在地上等人搀扶。这时,教练走过来对我说:“没关系,慢慢练。”他先教我“站”,我两脚成“八”字形,两腿稍稍蹲下,两手前伸,保持平衡。他看我能站稳了,就教我“走”。教练说:“走的时候,保持站的姿势不变,然后,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再把另一只脚放到这只脚前面……”顺带给我示范了一遍。听了教练的话,我更加努力地练了起来。
没走几步“哎哟!”我又摔了一跤。这次,我一屁股坐在地上就不起来了,妈妈来拉我,我懊恼地说:“学轮滑总摔,反正学不会,还不如不学呢!”妈妈语重心长地说:“孩子,万事开头难,人家不是滑地好好的吗?如果所有人都像你这样。那会怎么样呢?不要灰心啊!”我在练习的过程中,也不知摔了多少回,但我并不灰心,渐渐地我滑得越来越好,连教练都夸我了。我心里美滋滋的,一不小心,我又险些摔倒。我站稳后笑了起来,妈妈也在欣慰地笑了。
现在我已经学会了。一回想起第一次摔倒的情景,就忍不住暗暗笑出声来,我想:“功夫不负有心人啊!胜利果然属于最坚忍的人。”
是啊,如果大家不知道坚强勇敢地面对生活,那么便会一事无成,无法生存下去。难道吃饭噎着了,就再也不吃了吗?我要向抗战英雄们学习,胜利永远属于最坚忍的人!
思念是一种很奇特的东西,它无形,无色,无味,无法炮制,不可捉摸,却又无时无刻不萦绕在你的脑海,直插入你的心扉。正如王菲在《我愿意》里歌唱的那样,思念是一种很玄的东西,如影随形,无声又无息出没在心底,转眼吞没我在寂默里。你想抓它,它匿影藏形,你想留它,转瞬即逝。你想躲避它时,它却却像调皮的孩童一样,如影随形,寸步不离。思念究竟是何滋味?《诗经·草虫》为我们展示一二。
“喓喓草虫,趯趯阜螽。”思念无形,但思念却无孔不入。蝈蝈在喓喓地叫,蚂蚱在草丛中欢蹦乱跳,如此欢快热闹的场面,也抵挡不住主人公的思妇情怀。欢乐是别人的,热闹是别人的,它们的喧闹更衬托出了主人公的孤独,这些草虫欢聚一堂,何等开心,而她却与自己的亲人分离。草虫鸣叫,秋已来到。那一声比一声紧促的草虫鸣叫,似乎在向她宣告,恼人秋天已经又要来到了,而她朝思暮想的丈却迟迟未到。在这里,随处可听的声音,似乎都成了开启她思念之门的钥匙。虫鸣蛙叫,风声雨声,好似都在向她敞开思念的大门,要将她吞噬掉,所以,此时,思念无处不在。
“陟彼南山,言采其蕨”“陟彼南山,言采其薇”。蕨又叫也蒜苗,乃是春天长出的一种野菜;薇,又叫野豌豆,夏季茎叶柔嫩,可煮食,亦可生吃。为了排遣心中的思念,主人公从春天到夏天一次次地登上高高的南山,采摘野菜,她想通过繁忙的劳动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缓解自己的思念之苦,可是,所谓的劳动,非但没有减弱她的相思之苦,反而将这份思念激化开来。正所谓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浇愁愁更愁,本想掩饰自己的思念,却让这份思念欲盖弥彰,一发而不可收拾。从开始的“未见君子,忧心忡忡”,到后来的“未见君子,忧心惙惙”,再到最后的“未见君子,我心伤悲”,思念如决堤的洪水一般,一泻而下。思念从开始的心跳不止,到后来的忧虑不安,再到后来的悲从中来,思念的程度越来越烈。
夜夜思念,日日期盼,却终不见想念的人儿出现。所以,主人公才选择“陟彼南山”来采摘随处可见的蕨和薇。因为,登高方能望远,爬山高高的南山,她可以看到更远的距离,可以更早地看到丈夫归家的身影,即便是这只是自己的期盼,她也要进一百分的努力。又或许,站在高高的南山之巅,她可以与自己心中的人儿更近一点。
日思夜想,不得相见,唯有借助梦境来团圆。“亦既见止,亦既觏止,我心则降”,“亦既见止,亦既觏止,我心则说”,“亦既见止,亦既觏止,我心则夷”。思念已久的丈夫终于出现在自己眼前,主人公该是何等的开心啊。“降”,“说”,“夷”再现了她由不安,到坦然,有惦念到宽慰,有忧愁到欢欣的心路历程。即便是只能在梦中暂借思念之苦,也是值得窃喜的,毕竟是聊胜于无啊。
俗话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唯愿沉浸在这样的梦中不曾醒来,思念的滋味可见一斑。
《诗经》读后感4
倾听来自三千年前的远古呼唤,如同曼珠沙华,纵然无法摘取,诗经也一直存活于心。
——题记
踏上文化寻根之路,淌过三千年滚滚东逝的历史长河,溯流而上,用深邃的目光洞穿所有书页,屏气凝神,你听,那一声声一唤唤,古朴无邪,透过千年的尘烟,悠扬冗长,那是来自远古的呼唤,发自中华文化的最初源头——《诗经》
孔子编纂《诗经》时曾感叹道: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一语道出了它的精髓。《诗经》语言温柔敦厚、含蓄真诚堪称中华文化之祖。它见证着中华民族孩童时咿呀学语,质朴真诚、天真无邪的美好时代。寻觅《诗经》的心灵动感,聆听数千年的深情歌唱,诗中一木一草都是先古人民的友好伴侣,歌中一词一句都唱出了人们最美好的向往。
爱,是人类亘古不变的定律。诗经中坚贞不移的爱情凝固了守望爱情永恒的姿态——等待。它如同一朵永不凋零的奇葩,忽视了时间空间的界限,开遍了每一个芳草萋萋的角落。我清晰的记得那日你拉着我的手说“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而今君子于役,不知其期。但这又怎能拆散我们,千山万水外,我候,为你归来。纵然等到白发萧然,我也不会改变翘首的姿态,期盼着你的凯旋,践行你当初的誓言。
《诗经》以古朴的文字表达着人本初最真挚的感情。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乃敢与君绝。先秦人民对爱的姿态让人震撼。爱,就一个字。原来竟然可以爱得这样决绝。反观当下爱情泛滥、欲望靡乱,分手离婚有如家常便饭。不知是否我们该适当放慢高速的生活节奏,静静感悟诗经中爱的真谛,守候人心本初的那份最无邪的感情,回到最初的美好。
爱,就不离不弃,静静等候,你的归来。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打开诗经的首页,那雎鸠关关的鸣蹄就迎面扑来。让人心神荡漾,顿时陷入飘杳朦胧含蓄的情感意境。河水悠悠流动,荇菜浮动摇曳,雎鸠关关,歌声婉转,悠哉悠哉,令人转辗反侧。“窈窕淑女,寤寐求之”诗经中的表白含蓄委婉,从来不做作。但绝不是怯懦,面对真爱他们哪怕是用一片沙洲,一把水草,或是一弯清泉都要传达出内心最真实的感情。字字含蓄却句句真实的感情流露感动着你我在每一个怀梦的青葱岁月,原来爱人可以如此洒脱,被人爱可以如此真切。没有珠宝万千,广厦千万,只有这悠悠河水,纤纤水草见证了我们的爱情,可是这已经足够。爱你,只是一种感觉,当我爱上这种觉的时候,一切外在的光环都已经无所谓了。我无法拒绝你伸过来的手,因为你已经越过了我的额心河。
逝去的岁月带不走缱绻的情怀,望着河水悠悠,渐行渐远。物欲横流的今天,有多少人能面对内心的呼唤和所爱的人长相厮守,又有多少人被爱上是因为纯爱情本身的驱使,而不是对物欲的追逐。当爱情可以用物质来衡量,贴上价格标签的时候,爱情还是爱情么?同样是千年前的“桃之夭夭”,千年后却是不一样的“灼灼其华”。
是幸福抛弃了我们,还是我们离弃了幸福。
之所以要文化寻根,弘扬社会主义文化,我想是因为我们怀念了。或许忙碌过后的一瞬间,那份曾被遗忘的美好会倏然浮上心头。我们会怀念诗中那一片月光,那一个人,怀念那一份纯纯因感动而生的思念。先秦的人民竟然可以用简单得近乎粗陋的只言片语风雅出感人至深的情怀和那洞彻世事的哲理。“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的释然;“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的感伤;“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睿智。透过千年的烟尘,歌关雎,唱蒹葭,出东门,上垄丘;一切无不令人心神向往。
古人可以用飞鸟游鱼、芦苇野花、潮涨潮落、月盈月亏吟出真切的生活,表达出最本真的感情。原来爱情也可以如此纯真无邪,生活也可以这样恬静和谐,人与自然可以这样完美的和谐共生。而今身处钢筋水的丛林,灯红酒绿的喧嚣,如同机器一样忙于朝九晚五的奔波。欲望太多的现代人,到头来却忘了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怀念古人,不知是因为他们太真诚,还是因为我们太复杂。
对于《诗经》,也许最重要的并不是把它奉为经典而束之高阁,阅读《诗经》最本质的意义或许还是教会人们感悟古人之于生活那份简单而真诚的向往,用孩童般清纯无邪的心灵看待周遭一切,学习古人对追逐人性本初那份美好的执着不屈的精神吧。
毕竟,离久了,易思念。
《诗经》的吟唱渐行渐远,带走了时光深处的期盼流连。远远回望,透过冰冷的繁华《诗经》就像一座里程碑,凝聚着中华民族的灵魂,放射出永恒的美好。踏着淙淙流水,听着那一声声来自远古的呼唤,似乎又回到了那些逝去的古老岁月: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诗经》读后感1000字一
踏上文化寻根之路,淌过三千年滚滚东逝的历史长河,溯流而上,用深邃的目光洞穿所有书页,屏气凝神,你听,那一声声一唤唤,古朴无邪,透过千年的尘烟,悠扬冗长,那是来自远古的呼唤,发自中华文化的最初源头——《诗经》
孔子编纂《诗经》时曾感叹道: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一语道出了它的精髓。《诗经》语言温柔敦厚、含蓄真诚堪称中华文化之祖。它见证着中华民族孩童时咿呀学语,质朴真诚、天真无邪的美好时代。寻觅《诗经》的心灵动感,聆听数千年的深情歌唱,诗中一木一草都是先古人民的友好伴侣,歌中一词一句都唱出了人们最美好的向往。
爱,是人类亘古不变的定律。诗经中坚贞不移的爱情凝固了守望爱情永恒的姿态——等待。它如同一朵永不凋零的奇葩,忽视了时间空间的界限,开遍了每一个芳草萋萋的角落。我清晰的记得那日你拉着我的手说“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而今君子于役,不知其期。但这又怎能拆散我们,千山万水外,我候,为你归来。纵然等到白发萧然,我也不会改变翘首的姿态,期盼着你的凯旋,践行你当初的誓言。
《诗经》以古朴的文字表达着人本初最真挚的感情。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乃敢与君绝。先秦人民对爱的姿态让人震撼。爱,就一个字。原来竟然可以爱得这样决绝。反观当下爱情泛滥、欲望靡乱,分手离婚有如家常便饭。不知是否我们该适当放慢高速的生活节奏,静静感悟诗经中爱的真谛,守候人心本初的那份最无邪的感情,回到最初的美好。
爱,就不离不弃,静静等候,你的归来。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打开诗经的首页,那雎鸠关关的鸣蹄就迎面扑来。让人心神荡漾,顿时陷入飘杳朦胧含蓄的情感意境。河水悠悠流动,荇菜浮动摇曳,雎鸠关关,歌声婉转,悠哉悠哉,令人转辗反侧。“窈窕淑女,寤寐求之”诗经中的表白含蓄委婉,从来不做作。但绝不是怯懦,面对真爱他们哪怕是用一片沙洲,一把水草,或是一弯清泉都要传达出内心最真实的感情。字字含蓄却句句真实的感情流露感动着你我在每一个怀梦的青葱岁月,原来爱人可以如此洒脱,被人爱可以如此真切。没有珠宝万千,广厦千万,只有这悠悠河水,纤纤水草见证了我们的爱情,可是这已经足够。爱你,只是一种感觉,当我爱上这种觉的时候,一切外在的光环都已经无所谓了。我无法拒绝你伸过来的手,因为你已经越过了我的额心河。
逝去的岁月带不走缱绻的情怀,望着河水悠悠,渐行渐远。物欲横流的今天,有多少人能面对内心的呼唤和所爱的人长相厮守,又有多少人被爱上是因为纯爱情本身的驱使,而不是对物欲的追逐。当爱情可以用物质来衡量,贴上价格标签的时候,爱情还是爱情么?同样是千年前的“桃之夭夭”,千年后却是不一样的“灼灼其华”。
是幸福抛弃了我们,还是我们离弃了幸福。
之所以要文化寻根,弘扬社会主义文化,我想是因为我们怀念了。或许忙碌过后的一瞬间,那份曾被遗忘的美好会倏然浮上心头。我们会怀念诗中那一片月光,那一个人,怀念那一份纯纯因感动而生的思念。先秦的人民竟然可以用简单得近乎粗陋的只言片语风雅出感人至深的情怀和那洞彻世事的哲理。“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的释然;“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的感伤;“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睿智。透过千年的烟尘,歌关雎,唱蒹葭,出东门,上垄丘;一切无不令人心神向往。
古人可以用飞鸟游鱼、芦苇野花、潮涨潮落、月盈月亏吟出真切的'生活,表达出最本真的感情。原来爱情也可以如此纯真无邪,生活也可以这样恬静和谐,人与自然可以这样完美的和谐共生。而今身处钢筋水的丛林,灯红酒绿的喧嚣,如同机器一样忙于朝九晚五的奔波。欲望太多的现代人,到头来却忘了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怀念古人,不知是因为他们太真诚,还是因为我们太复杂。
对于《诗经》,也许最重要的并不是把它奉为经典而束之高阁,阅读《诗经》最本质的意义或许还是教会人们感悟古人之于生活那份简单而真诚的向往,用孩童般清纯无邪的心灵看待周遭一切,学习古人对追逐人性本初那份美好的执着不屈的精神吧。
毕竟,离久了,易思念。
《诗经》的吟唱渐行渐远,带走了时光深处的期盼流连。远远回望,透过冰冷的繁华《诗经》就像一座里程碑,凝聚着中华民族的灵魂,放射出永恒的美好。踏着淙淙流水,听着那一声声来自远古的呼唤,似乎又回到了那些逝去的古老岁月:
“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诗经》读后感1000字二
近年赏析之风颇为流行,但我认为这类文章并不好作。尤其是讲《诗三百篇》中的作品,首先须通训诂,其次还要明诗旨。因为风、雅、颂距今已远,其可赏析处往往即在字、词的训诂之中。加以旧时奉三百篇为经典,古人说诗每多附会;不明诗旨便如皓天白日为云霾笼罩,必须拨云见日,始能领会诗情。这里姑以《关雎》为例而申说之,惟不免贻人以老生常谈之讥耳。
时至今日,大约没有人再相信《毛诗序》所谓“《关雎》,后妃之德也”一类的话了。说《关雎》大约是经过加工的一首民间恋歌,恐怕不会去事实太远。但《齐》、《鲁》、《韩》三家(包括司马迁、刘向)说此诗,都以为它意存讽刺。这又该作何解释?另外,古人很强调“四始”说(即《关雎》为“风”之始,《鹿鸣》为“小雅”之始,《文王》为“大雅”之始,《清庙》为“颂”之始),认为把《关雎》列为十五国风的第一篇,是有意义的,并非编排上偶然形成的结果。这些都需要我们作出说明。
我以为,无论今文学派的《齐》、《鲁》、《韩》三家诗也好,古文学派的《毛诗》也好,他们解诗,都存在两个问题:一是不理解绝大多数“国风”是民歌,把每一首诗都拉到帝王、后妃或列国诸侯的君、夫人身上;二是把作诗的本意和后来的引申意混同起来。三家诗看到《关雎》中有“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展转反侧”的话,便扯到周康王身上,说诗意是讽刺他“失德晏起”,正如司马迁在《十二诸侯年表序》中所说:“周道缺,诗人本之衽席,《关雎》作。”而后来的《毛诗》为了同三家诗唱对台戏,于是一反今文家法,大讲“后妃之德”云云,目的在于说它不是刺诗而是赞美之辞。如果我们认识到十五国风中确有不少民歌,并排除了断章取义的方式方法,则三家诗也好,《毛诗》也好,他们人为地加给此诗的迷雾都可一扫而空,诗的真面目也就自然显露出来了。
至于把《关雎》列为“国风”之始,我以为这倒是人情之常。古人原有这样的说法,认为《三百篇》所以被保存下来,乃由于它们是能歌唱的乐章而于诗义无涉,故有些讽刺诗或大胆泼辣的爱情诗也没有被统治阶级删除淘汰。我则以为,从《三百篇》的内容看,总还是先把各地的诗歌搜集起来然后为它们配乐,所配之乐,必不能丝毫不关涉诗的内容,而任意用不相干的乐谱去牵合。《关雎》之所以为“风”之始,恐怕同内容仍有关联。由于诗中有“琴瑟友之”、“钟鼓乐之”的词句,很适合结婚时歌唱,于是就把它配上始而缠绵悱恻、终则喜气洋洋的乐调,而沿用为结婚时的奏鸣曲。盖因恋爱而“寤寐思服”、“展转反侧”乃人之常情,故虽哀而不伤(“哀”有动听感人的意思);夫妇结婚原属正理,君子淑女相配并不违反封建伦常,故虽乐而不淫。这样,自然就把它列为“国风”之首了。直到今日,我们遇到喜庆节日,也还是要唱一些欢快热闹的歌,奏一些鼓舞人心的曲子,取其顺心如意。这并不是什么迷信,而是同喜庆节日的气氛相适应。如果办喜事时奏哀乐唱悼亡诗,撇开吉利与否的迷信观点不谈,至少产生败兴和杀风景的反效果,总是招人憎厌的。《三百篇》的乐章既为统治阶级所制定,当然要图个吉利,把体现喜庆气氛的作品列于篇首。这不仅符合他们本阶级的利益,即从人情之常来讲,也是理当如此。
本文由qingshulin发布,不代表倾述林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qingshulin.com/duhougan/show-362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