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玫瑰读后感聚集96句-读后感
作文一:玫瑰的故事
又看了一本小说——《玫瑰的故事》。感觉真的不怎么样,也许是我没看懂吧。
我不懂为什么亦舒要把小说里的女主角黄玫瑰写得那样极端的美丽,所有的男人只要见到她赴汤蹈火,纷纷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可黄玫瑰,她好比一只蝴蝶,一生出入在万紫千红的花丛中,但蝴蝶都是色盲,根本不懂得欣赏花朵。这让我想起了金庸《神雕侠侣》里的女人一见杨过误终生。黄玫瑰到底是怎样一种美,我想像不出来,但是连小说里的漂亮女人都夸她确实美得无懈可击。要一个女人称赞另一个女人美,简直是骆驼穿针眼的故事。不想再来复述小说的情节,我觉得这个故事真的只是一个故事,只有在小说里才有的故事。
美丽的黄玫瑰,一生命犯桃花,很多优秀的男人见了她就为她所倾倒,可那只是飞蛾扑火。黄玫瑰一生只真正爱过两个男人,庄国栋和薄家明,可最终都没有真正得到,最终嫁给罗德庆爵士我想也是出于妥协,她是真的需要安定下来了。
很不明白为什么亦舒把爱情写得那么波澜壮阔,轰轰烈烈,惊天地泣鬼神,却把婚姻写得那么随便、潦草不堪。难道人可以谈一辈子恋爱不结婚吗?为什么总是有情人不能成眷属,为什么总是我们爱的是一些人,而与之结婚生子的又是另一些人?
亦舒在小说结尾时写道:情海变幻莫测,情可载舟,亦可覆舟,可是请问谁又愿置身一池死水之中,永无波澜?我想这也许可以解释为什么男人、女人总是在婚后搞外遇,也许是因为他们认为婚姻太过平淡,如一潭死水,想在外面的世界寻找一点刺激,在死水里激起一点波澜,可惜有时候这实在是一种愚蠢的做法。
作文二:玫瑰的故事读后感
一
一个女人的意淫。
二
玫瑰就象原子弹,所过之处一片荒芜,十年之内寸草不生;
玫瑰就象春姑娘,驻足之处百花盛开,鸟语花香一派生机盎然。
三
我嫉妒玫瑰。人漂亮得没天理,生活多姿多彩得不象话,功课还门门第一,让相貌平平埋头读书的女孩子没活路了。
我同情玫瑰。遇到的男人一个比一个不堪,都是些什么人嘛,唯一好点儿的还是绝症患者(估计要不是患了绝症也不是什么好鸟),害得玫瑰对好男人孜孜以求,人到中年还不能歇着。看到一个优秀的女人在感情的道路上摸爬滚打几十年,心酸啊。
所以,上天是公正的,给了你这个就不给你那个。
四
感觉玫瑰的故事是从几句古诗中化出来的:“行者见罗敷,下担捋髭须。少年见罗敷,脱帽着帩头。耕者忘其犁,锄者忘其锄,来归相怨怒,但坐观罗敷。” 不过是从各个不同人物的.角度写了一个女人极致的美,以及为之颠倒的众生的丑态。概括起来不外是:“我看到一个美女,我想得到她,得不到我的一生就没有意义了。”
五
我始终不太理解这种颠倒众生的美,何以能使众生颠倒?看到美人,多看两眼甚至几眼是必然的,但是纵身扑将上去,一定要有一个理由的。或许是嫣然一笑,或许是轻轻一蹙,或许是微微含嗔,一定有什么让男人产生了感觉,“她在暗示我”,“她对我有好感”,于是才放胆追求。看见美女没有由头拍马便追,这男人不是脑子坏掉就是自我感觉已达巅峰。
别把男人不当人看,男人也有自尊的。唐伯虎点秋香也还不是因为三笑留情,冷冰冰的美女追求者多半不多。谁也不是贱骨头,明知会贴到冷屁股,几个人有勇气将热脸凑将上去?所以,追求者众的女人多半不是因为她多美,或许只是因为她够亲民,无意间四处播下了革命的火种。
不过也许我对男人不够了解,玫瑰般的美色当前,不顾一切勇往直前也说不定。
作文三:玫瑰的故事读后感
前两天看完了亦舒的《玫瑰的故事》,对自己发了一番疑问。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焦点始终是黄玫瑰的哥哥黄振华,或许是有某些性格相似罢,虽然没有像他那样功成名就,在生活方面甚至比方文协不如,至少人家能在美国混,而且还在银行。我觉得自己是黄振华+方文协某方面的综合,一样希望有幸福的爱情,一样有类似的性格。不知道将来是两个人中,哪一种结果呢,原来是两种有很大不同的归属。
对于黄玫瑰,我觉得是一个沧桑的人,亦幸福的人。
有人说:“追求者众的女人多半不是因为她多美,或许只是因为她够亲民,无意间四处播下了革命的火种。 而太冷的美女,很多男人就会退缩的。大美女的追求者也很多,但如果没有感情,谁也不会迷恋谁很久。”
老实说,我不喜欢世界上太多黄玫瑰这样的女人。
罗庆德爵士的儿子最后还是做回了男人的本色,好!
作文四:玫瑰的故事读后感
其实,我很想把玫瑰的故事一口气看完的,心里老是惦记着故事的结局,《玫瑰的故事》读后感。今天一天过得很平淡,没有刻意的去思念谁,也不觉得生活很无聊,也许是心里有了个寄托,那就是看小说,期待故事情节的发展。 后来的黄玫瑰终于有了一个美好的结局,只是也许她真的是只花蝴蝶吧,不知不觉伤害了很多人,但是自己却是个色盲。只是年轻时候的自己跟现在的自己还是有很大的不一样。我不相信这个世界上真有这么美丽的女人,美到那样的让人惊心动魄。也许只是虚构的一个女子,或者是亦舒自己心里的影子。其实,每一个女子在年轻的时候都做过这样的梦。又何止是年轻的时候,每一个女人都有着对爱情的渴望,只是黄振华不懂罢了。很多男人真的需要学习。其实女人要的很少,只是一个爱自己的人,一个自己爱的人。只是现实是很残酷的,也许错过了就是错过了。也许是时间的错误,还是自己意识的错误。年轻时候的爱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爱。很长一段时间为他伤身,其实就连自己也分不清楚爱他是事实还是一种不舍,也许只是像小说情节里的一段美好的回忆,只是自己19岁时候的一个梦。还是那种身体的接触,那种拥抱,那种炽热,还是一种孤独太久之后的宣泄。而,玫瑰不同。从小身边不缺少关爱,不缺少男人,而她一生都在犯桃花。 只是她很幸运,幸运在于她有着有目共睹的美,那才是一种真正的美,或者是一种经受过感情创伤之后的一种美,美得很彷徨,美得不自信,美得太优雅或者是美得生活在回忆中。那是一种伤心过后的重生,就想失去他之后的那种焕然一新。只是她又能轻易的放弃所有,寻找到知音。而作为一个普通的女人,这种过程必然是很长的。我不是习惯拒绝别人走进我的心门,只是懂我心事的太少太少。明说总有人是不会走正门的,要是不走正门,我怎么能放心呢,但是有人不走正门也好,只是我又何时知道走进来的是谁。也许我应该开心的等着那个人的到来吧。其实我不喜欢小玫瑰,也许缺少的是一种历练,还是终究她不是个至情至性的人。玫瑰终究是玫瑰,也许这样的女人一个世纪也就只有一个吧。爱情永远使人痛苦,但是在一起的快乐足以让人的痛苦一下子消失,这不是一种魔力,这只是一种本能。单纯的本能。我喜欢玫瑰,喜欢她的传奇故事。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1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的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
他是正途出身,出洋得了学位,并在工厂实习过,非但是真才实学,而且是半工半读赤手空拳打下来的天下,而就是这样一个人,毁了两个女人和他自己。红玫瑰天真任性,风情万种,她是一个追求自由、相信爱情的女子,为了和她心爱的人在一起,她宁愿放弃已拥有的一切,断然和丈夫离婚,然而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他担心别人的看法,他害怕社会的歧视,所有自私的念头都冒了出来,剩下的只有辜负。多年后他们在公车上相遇,她苍老了许多,已成为别人的太太,她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她虽然受了伤,可是对爱情依旧执着,不进让人佩服她的坚强。
振保的妻子是另一个悲剧,她温柔恬静,性情温和,振保只觉得她是一个适合做太太的人,便娶了她,她觉得自己是爱振保的,只因她是他的妻子,于是两个毫无感情的人凑到了一块,久而久之,妻子的传统女性的美在振保眼中变得乏味和无趣,传统中国的女性也很悲惨,没有人可以诉说,稀里糊涂的嫁了人,最后成为碍眼的摆设。后来振保公开地,妻子也出了轨。每个人都值得别人去爱,都总有一个人为你痴迷,但白玫瑰却因为被振保选择而永远失去了这种机会,成为一件悲哀的牺牲品。
振保本身也是一个悲剧人物,他和朋友的妻子相爱,她十分爱他,准备抛弃一切和他厮守,然而他一再退缩,最终逃跑,再遇上她,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当时望着她离去的背影时,眼神里面是后悔么?他选择了一个适合做太太而并不相爱的人,折磨的也是自己,只得与妻子陷入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红玫瑰是一个顽强勇敢的女子,尽管受过伤害,也从没停止过追求真爱的脚步,就算是当代新女性,也很少有这样打勇气的。白玫瑰是典型的中国女性,温柔明理,但是却很懦弱,就算丈夫出轨也不闻不问,忍气吞声,最后自己也做出同种行为葬送了一生。振保渴望爱情却由于懦弱不敢追求,由于害怕社会舆论的压力拒绝了一个深爱他的女人,跟一个毫无感情的人共度一生,他是旧时代普通人物的代表,他有着自己的无奈和悲哀,最终淹没在时代长河里。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2
也许每一个男人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粒朱砂痣。
张爱玲是一个不会再现的神话。她曾亲口对胡兰成说过“没有我形容不出的事物,任何事再难描绘,想一想之后也就可以描述出来”,这一句并非原文,是我记忆印象,然保有原意。
读她的文章你确实会赞同她的说法,再隐秘的人类心理与情结甚至一个时代的特性,一门艺术的发展过程,她都能准确地描绘带你看到实质,文字又如此的干净才气盎然,妙喻盖世,她那一句自评甚至是谦虚了。
阅读这本书,是因为喜欢上张爱玲写的这段话,这不仅是对爱情的一种诠释,更是对人生的一种剖析。《红玫瑰与白玫瑰》中的开篇名句,时至今日还是那样一针见血。品完它,感慨万分,感叹人真的是永远不会知足的动物,爱情和理想就像鱼和熊掌,往往是不可兼得的,舍得舍得,我们要有舍,才有得,但有人永远认为也许得不到的,永远都是最好的!
红玫瑰与白玫瑰就是她的小说中我很喜欢的一部,冬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平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
小说的男主角佟振保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无论和那一个一起的时候,他都感觉另一个好。这正好印证了人们常说的那句话“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正是这种心态,使他的生活一直在拥有,但又一直在失去。这种患得患失感觉的缠绕足够让他折磨下半生。
对张爱玲我是彻底佩服了,为什么她可以将人性的弱点通过一个中篇小说剖析得如此淋漓尽致?这就像将一个人的衣服剥光,把他赤裸裸地抛弃到荒野。即使经过几百万年的进化,接受了几十年文明教育的人类也只不过和野兽一样张牙舞爪着。不需要太久,人类本质的一面就会凸显而出。——说白了,人类也不过是披上衣服的野兽!我们饕餮、贪婪、懒惰、淫欲、傲慢、嫉妒和暴怒,难怪西方谈起人类起源时有“原罪说”这种说法。
张爱玲的小说就是有这样的威力,它可以将人们一层一层的包衣扯开,将人们一张一张的面具撕破,将人还原成最本真的一个人!所以看张爱玲小说的时候我们会害怕,会战栗,因为我们看到一个最真实的自己,一直以来被形容为“文明”、“高级”、“先进”的我们;一直戴着“德智体全面发展”、“思想端正”、“优秀个人”高帽的我们,突然窥视到镜中的自己是如此的青面獠牙、狰狞恐怖,那种高尚与卑贱的落差真的使人不能承受。
张爱玲的小说是一面镜子,可以照出一个清晰的你,清晰的我,清晰的他,尽管镜子里的你我他都不是那么的完美。
我们不可以斩断人类的许多劣根,但我们可以使我们理智,用我们的理性去战胜我们的。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3
一鼓作气读完了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阅读的体验仿佛是在大脑里放映了一场唯美的爱情电影,笔触之下一个个鲜活生命扑面而来。
天真率性的玫瑰,美艳动人的娇蕊,人淡如菊的孟烟鹂。还有最合理想的中国近代人物振保,集“事业成功,为人周到,坐怀不乱”所有符合当时社会价值观对男人的一切标准。但这个男人外表绅士内心迂腐,他是把女人分了类别的,正经人和坏女人。这架驻在内心的天平终究让他毅然决然的放弃了爱情。
娇蕊虽然吸引他,第一次见面从娇蕊头发上飘下来的肥皂泡就像嘴一样的吸允他的手,娇蕊散在地上的头发被他捡起来放在F袋里像传电的细钢丝让他浑身燥热,但他头上的紧箍咒念起经来却让他羞愧不已。最悲剧的爱情莫过于我爱你却无法名正言顺的跟你在一起,振保觉得与情妇相厮守的快乐是可耻的。当时社会认可的婚姻价值观却让他在人群中指定了烟鹂而不是娇蕊。他和烟鹂没有真正的爱情,亲密关系更谈不上。美丽娴静是她的优点但亦是缺点,恬静的过分了就是乏味。刚结婚不久,妻子身上仅有的一点吸引力也失去了。于是他冷落忽视太太,直到后来发现了太太与一个其貌不扬的裁缝有了私情,他愤怒消极,一发不可收拾。
人们总爱说性格决定命运。娇蕊的不幸仿佛是她不知检点,烟鹂的不幸仿佛是她不够独立,振保的不幸仿佛是他不够自我。但换种性格未必就会幸福。人是社会里的动物,有时我们不得不向他俯首称臣。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4
本篇小说的作者是张爱玲,她是我喜欢的女作家之一。她的文字如同她本人一样细腻。《红玫瑰与白玫瑰》算是她的代表作之一,每次读来都有不同的体会。
最经典的莫过于文章的开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无论是激情如火的红玫瑰还是平淡如水的白玫瑰,都各自有她的魅力,不能说哪个更好。张爱玲笔锋犀利,也许人都这样,喜新厌旧。时间久了就会感觉自己手里的红玫瑰或白玫瑰不似从前,反而另外那一个却是美好的。正是应了那句话:得不到的总是好的。其实这就是人的贪念,总想着鱼和熊掌兼得。其实殊不知自己手里的才是好的,因为也是经过斟酌思忖所选择的,既然是自己的选择就要好好珍惜。
张爱玲的小说总是有个令人遗憾的结尾,总是以悲剧而收场,也许是因为自己的感情不如意,也不想给文章的男女人物一个好的结尾吧。但是不管怎样,张爱玲的小说文笔细腻,情感丰富,有着淡淡的伤感,复杂的情绪,总的来说是值得一读的。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5
记得初中时也曾试着看过这两本书,但当时实在不能理解故事中男女的矫情做作,只觉乏味,如今再读,不觉被她惊艳了一把,张爱玲总是能把男女这些细微的情愫看的透亮明白,再引一针线细细勾勒出来,让人着迷。她笔下的女人骨子里总有一种勾人的妩媚,她们有着小性子,让人捉摸不透,一旦爱了就不顾一切,她们在爱情的博弈中,总是输家,因为她们的爱总是如夜里燃着的野火,灼热、刺眼,但一失去了,就把自己丢进灰烬里,不再去憧憬,眼里只有绝望。
我赞同书里有位读者说的,未来没有婚姻的说法,婚姻本是为了让社会稳定的产物,并不是为了幸福而生,人们总以为一纸婚书就能拉长爱情的保质期,但很多人只不过是想给自己下半辈子找一个靠谱的保障罢了,虽说世界有人万千,但真正找到一个愿意去理解并爱着的你的人确实很难,有些人一辈子不长不短地过去了也没用那么幸运遇上,要么兀自老去,要么跟着世俗凑合,有些人有幸遇到过,但现世中有太多纷繁杂乱让他分辨不出来,只等岁月匆匆把两个人冲到不同的河道上,细沙慢慢沉淀下来,才想起那张珍贵的脸,却发现已恍如隔世,懊悔不已。
如果有那么一个灵魂出现,希望你别迟疑吧,若是没有,持着这份独而傲的灵魂,雅致而随心一世,又有何不可呢?
篇一:《夜莺与玫瑰》
《夜莺与玫瑰》讲述的是一个美丽而忧伤的故事:一个年轻人非常想同自己心爱的人一起跳舞,而她曾经答应过,只要他送她一朵红蔷薇,她就会同他跳舞。于是年轻人四处寻找。可是找遍了整个花园也没找到一朵,他心碎地哭了。夜莺知道了学生的烦恼,决心帮助学生。她用自己的胸脯抵着蔷薇刺,在月光下唱歌。蔷薇刺着她的心,她的歌声越来越高昂,最后蔷薇被她的血染红,而夜莺也死在高高的青草丛中。当年轻人发现那朵由夜莺心血染红的蔷薇,便拿着它送给他心爱的人。可是她却不再欣赏。而是更愿意跟送她珠宝的上校好。年轻人由失望、痛苦至愤怒,将蔷薇丢进了路沟,一个车轮碾过了美丽的花......学生不再相信爱情。
一个残酷的童话,由洁净清新的语言表现出来,让人感受到的是,对人生,对世界的思考以及由思考带来的淡淡的忧伤。“我到底找到一个忠诚的情人,每夜我都在歌唱忠贞的爱情,可是我从来没有见过忠诚的情人。每夜我对星星讲述忠贞的爱情故事——现在我终于看到了一个忠诚的情人!”“我只求你做一件事,就是要你做一个忠诚的情人。”夜莺把胸脯抵在蔷薇树的一根刺上为树唱一夜的歌,这根刺将刺穿她的心,她生命的血也一定要流进树的身体变成树的血。这样痛苦的牺牲,换来一朵比鲜血还要红的蔷薇,可是她却义无反顾地靠了上去。只因为她相信爱情比生命更可贵,比博学更聪明,比权利更强大。所以她无悔。
可是,那朵蔷薇最终的结局,却是少女的一句“它和我的衣服不相配,上校已经送给我很多漂亮珠宝,我要去和他跳舞,谁都知道,宝石比花更值钱”。于是它被扔到了路沟,被车轮碾过。
整个故事里,相信爱情的也许自始至终都只有夜莺一个。她坚信,最可贵的爱情是忠诚的。她之所以愿意为了帮助年轻人而付出自己的生命,是因为她希望且相信年轻人对爱情忠诚。“不管哲学是怎样的聪明,爱情却比她更聪明,不管权力怎样的伟大,爱情却比它更伟大”。正因为这时间忠诚的爱情太可贵了,夜莺才愿意献出她的生命换来一份忠诚的爱情。就这样,她的生命就这样被年轻人的轻浮浪费了。这似乎在这个故事中是必然的。因为人类并不把爱情当一回事,而是更在乎实际。而爱情,被他们看成是“无聊的事情”。而正是因为这样结局的必然性,才更显得可悲。人们心中对美好事物的向往与追求在实际利益前,更显得如此渺校甚至人们内心深处本来存有的一丝春节也在现实的压迫下被消磨殆荆
这个忧伤的故事,是为了唤醒人们对美好事物的追求;这个残酷的故事,是为了向人们揭示当时社会人与人之间出利益的关系的冰冷无情;这个美丽的故事,是为了歌颂为了心中的信仰而甘愿付出一切包括生命的无私精神。这样一个童话,用两个极端拼出和-谐的完美,给人震撼,引人深思。
篇二:《夜莺与玫瑰》读后感
这个小故事说了在冬天的一天,一位王子要举行一个盛大的宴会,他要把一朵玫瑰花送给他心目中最漂亮的一位女孩。因为这是一个冬天,没有盛开的玫瑰花,他很伤心,便坐在地上哭了起来,路边所有的行人都说他傻,可是有一只夜莺满怀深情的体谅了他,决定去找到一朵红玫瑰。
那只夜莺找来找去都没找到,就在它绝望的时候看到了一束玫瑰,于是问到:“你能给我一朵玫瑰吗?”“可以,不过现在是冬天,你可以用你心脏里的血给我,还要大声唱歌。”小夜莺一下子就答应了。当那朵花变红了时,那只夜莺以死去。
王子来到这里,不觉为之一震,看到了那朵玫瑰花,他高兴极了,连忙把它带回去。就在王子送花时,那个女孩却把花打掉了,说:“花算什么,我喜欢珠宝,花随处可见,但珠宝就不是了。”这时一辆马车路过,花又从车底下压过去了。
夜莺以为看到了世界上最真挚的爱情,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忍受巨大的痛苦来帮助他,满足他的须要,却不知最终自己用生命换来的玫瑰花被人随意的丢弃了。
篇三:《夜莺与玫瑰》读后感
《夜莺与玫瑰》是英国著名作家王尔德所著的童话作品经典选集,共收录了他的《夜莺与玫瑰》《幸福王子》《巨人的花园》《忠实的朋友》《驰名的火箭》和《星孩儿》七部脍炙人口的经典作品。
今天给大家推荐这本,不仅因为故事感人至深,而且因为它的译者是民国时期著名的大才女林徽因,林奶奶自己的故事也是一部传奇。
书归正传,王尔德的童话被誉为“世界上最美丽的童话”。在他的每部作品中,几乎都有一个因为“至爱”而变得“至美”的形象。据说王尔德在给儿子诵读自己的作品时,也会因此感动得潸然泪下。
不过在他的故事里,大多好人并没有所谓的好报,坏人或讨厌的人也未必会有任何惩罚,但是,每个人每个小动物每样东西,都在故事里成就了自我。
夜莺为了自己崇拜的爱情而死,玫瑰最后有没有被珍惜又有什么所谓?
快乐王子或者是汉斯,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何必在乎世人所谓的成就?
巨人的死似乎最具有喜剧色彩,天堂里,他一定能一直看到孩子们的笑容了吧?
而星孩儿,即使做了国王,也必得加一个,因他早年受苦,当了3年就去世了,而后面继位的是个很坏的国王,这样的结局,真让人有点哭笑不得。
西方的《圣经》好像有这样一段话:“上帝给世界带来光明,而有些人只感受到黑暗,感受不到光明,这本身,已是一种惩罚。”
是的,每个人,得到自己想要的,就好了。
我想,这就是为什么人间有那么多自私和丑恶,却始终挡不住真正的善良和美丽。
篇四:《夜莺与玫瑰》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读了王尔德大师的《夜莺与玫瑰》。书里那些精彩的对话,感人的情节,至今让我深受感动。
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男青年为了取得爱情,想要送给他的爱人一朵红玫瑰,可当时他只有白玫瑰,为了这事,他觉得烦恼不已。这件事让一只夜莺听见了,它打听到可以用自己的鲜血来染红白玫瑰,于是让花枝上的刺扎进自己的身体。夜莺的鲜血把白玫瑰染红了,但夜莺却死去了。
夜莺为了帮助男青年实现愿望,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这种乐于助人、不惜牺牲自己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纵观现实社会,在我们的身边,不是也有很多乐于助人、不顾个人安危的事迹么?勇斗持刀歹徒的黄德山;勇抓持刀窃贼的姚振宝;勇救被抢劫女出租车司机的刘晓威;智擒系列抢劫出租司机案嫌疑人的韩胜利;勇抓偷车贼的李向昆;勇擒肇事逃逸司机的张振;勇斗窃贼的李洪;救火英雄梁铁练和污水井中勇救儿童的何士余。他们都是有着夜莺精神的人,都是为社会、人们所歌颂的英雄。
夜莺和我们身边的英雄们的善良、乐于助人,除了带给我们感动之外,还给社会传递了一种正义的能量,使得社会更加和谐,更加美。我立志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长大后为社会、为国家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篇五:《夜莺与玫瑰》读后感
一直很喜欢王尔德的童话故事,尤其喜欢他的《夜莺与玫瑰》这一篇。
作品主要说的是一个年轻学生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子,为了博得女孩的欢心,他需要送她一朵玫瑰。然而现在是寒冷的冬天,根本就找不到红玫瑰。所以他很伤心,便坐在地上哭了起来,路边所有的行人都笑他傻,只有一只善良的夜莺被他的爱情打动,非常同情他的遭遇。并决定亲自去找到一朵红玫瑰来帮助学生实现他的爱情梦想。夜莺伸开自己棕色的翅膀,朝空中飞去,她一遍遍地向玫瑰树请求,希望能够得到一朵红玫瑰,然而一遍遍地失望。最后经黄玫瑰树的指点,夜莺在学生的窗下找到了一颗红玫瑰树。可是树儿却拒绝了夜莺并告诉她:“虽然我的玫瑰是红色的,但是冬天已经冻僵了我的血管,霜雪已经摧残了我的花蕾,风暴已经吹折了我的枝叶,今年我不会再有玫瑰花了。但是,你可以借助月光用音乐来造出它,并且要用你胸中的鲜血来染红它。你一定要用你的胸膛顶住我的一根刺来唱歌。你要为我唱上整整一夜,那根刺一定要穿透你的胸膛,你的鲜血一定要流进我的血管,变成我的血,才可以有玫瑰花。"面对着生与死的抉择,小夜莺毅然同意了玫瑰树的要求,牺牲了自己的生命。然而当年轻学生带着玫瑰花去表白却遭到女孩的拒绝时,这朵珍贵的红玫瑰在那一刻变得黯然失色,毫无价值。
这是一个爱情的悲剧。对夜莺来说,她用生命换来的爱情理想被人践踏;对年轻学生而言,他付出了真心,却依然打动不了心爱的女孩。记得王尔德曾经说:生活中有两个悲剧:一个是得不到想要的,另一个是得到了不想要的。这看似矛盾的一句话却透露着王尔德对美的无限追求,不是不甘满足,而是在他的世界观里,美是不可占据的。
《夜莺与玫瑰》这是一篇对爱情的嘲讽之作,也是一篇对唯美主义爱情的追求之作。通读全篇,我想从以下几方面来谈谈对这个童话故事的看法。
(1)意象美
作者对《夜莺与玫瑰》这篇童话故事在象征意象的选择上可谓良苦用心。一个是会唱歌的夜莺,一个是代表爱情的玫瑰。
且不说故事的悲壮和凄美,单看意象,就已经令我们心驰神往。再看夜莺为浇灌玫瑰,将刺深深刺进自己的心脏,玫瑰感恩,开出如血般艳丽的花朵。这两个意象所呈现的美是让人心痛,虽然我们不能亲身体会他们的痛,但是毅然被他们深深打动。
(2)意境美
意境就是作品的生命力折射,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在《夜莺与玫瑰》这篇作品里,白色的玫瑰像大海的浪花;黄色的玫瑰如美人鱼的金发;红色玫瑰则像鸽子的脚。这一连串不同颜色的玫瑰与自然世界的现象和生物联结并形成对照,使作品中形成了一幅幅妙趣横生的图景,这就是作者在作品中创造出来的意境。而一个好的意境就像指路明灯,带着我们穿梭于作品这一座神奇的迷宫,而不至于让我们迷失探索的.方向。
(3)心灵美
心灵美,才是真的美,才是永恒不变的美。如果心灵不美,那么再华丽的外表也不能掩盖住龌龊的灵魂。《夜莺与玫瑰》的主角是“夜莺”,她生性善良,为帮助别人,成全别人,宁可叫一根利刺刺破自己的身体,依然不改初衷。即使喉咙被划破,鲜血直流,毅然高声唱着生命的赞歌。
(4)悲剧美
从《夜莺与玫瑰》的结局我们可以看出夜莺的牺牲,并不能换来真正的爱情,这种爱情本身就是悲剧的种子,就像玫瑰花所说“冬天冻僵了我的叶子,严霜摧残了我的花苞,风雪吹折了我的枝干,今年我不会再有玫瑰花了”。又如年轻学生心心念念想着心爱的女孩,因为女孩的一句话就想尽办法去做一件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即使得到夜莺的帮助,找到红玫瑰却最终还是遭到了女孩的拒绝。在这些事件的背后,其实悲剧的种子早就已经深深埋下,不管玫瑰花怎么生根发芽,不管学生如何努力付出,它依旧逃不开命运的现实。
这是我对《夜莺与玫瑰》这部作品的一些比较浅显的看法。然而,每次读王尔德的《夜莺与玫瑰》,我总有一种被重新洗礼的感觉。我喜欢“夜莺”这个形象,她善良而富有同情心,虽然最终爱情的理想破灭,但是她却依然唱响这凄美的爱情赞歌。她就像一颗划过天际的流星,转瞬即逝,却留下一连串的痕迹,证明自己切身的存在;她就像绚烂一时的烟火,在燃尽生命的最后一刻,也不忘奋力灿烂。
篇六:《夜莺与玫瑰》读后感
东方所有的歌曲都歌颂着夜莺对玫瑰花的爱情。
夜莺知道玫瑰最喜欢听美妙的歌声,于是,在每个星星闪耀的夜空下,在每个有月无月月满月缺的寂静里,这位有翼的歌手都会来到玫瑰身旁的梧桐树上,为美丽的玫瑰而歌唱。然而,直到他一直唱到快乐的死去,他也不知道――其实,那高傲的玫瑰花从没有被他的歌声而感动过……
我很羡慕这只夜莺,因为命运赋予他幸福,因为他生活在充满希望并且也很满足的憧憬里,因为他永远都不会感受到本应属于自己的那份伤感失落和无奈。他是幸运的,不是吗?
在空旷的静夜下,玫瑰感受不到夜莺那歌声里所蕴含的对她的爱情的悲愁,因为她从没有为之感动过,她,感受不到夜莺对她的渴求,因为这支花中最美丽的玫瑰在等待着另一位更伟大的歌手。她在翘首眺望,望着那没有方向没有颜色没有希望的空旷。
在一个潮湿的夜里,夜莺不停的盘旋在那支玫瑰的左右,想用自己不起任何作用的臂膀为在摇曳中的玫瑰挡一丝风遮一滴雨。他在冰雨中惨叫着,为自己的弱小和无能,他真的不忍看到她无助的抖动在风雨之中。多情的夜莺,又一次毫无理由的落泪了。伴有自己体温的泪水,随着冰冷的雨滴,一同落在了她的脸上,然而,她分不清哪滴是泪哪滴是雨。因为,她从没有用心的去感受过夜莺的温度。
纷乱的雨滴,让玫瑰感受不到夜莺的悲伤。她只能感受得到雨水的冰冷,因为她不知道那只可怜的夜莺正在用心的帮她分担一切痛苦。假如她知道了,她也就不会冷了。事实上,她永远也不会听懂那位有翼的歌手为她所唱的歌。
雨,停了。玫瑰还是玫瑰,只是在她的花心中,还有一滴残留的晶莹的液滴……
风雨中盘旋的夜莺,累了。他守留在她身旁的梧桐树上,疲惫无力的抖动着狼狈的双臂,甩掉冰冷的雨水。雨后的微风,让他发颤;无语的玫瑰,让他心寒。但同时,安然无恙的玫瑰又让他感觉到了欣慰。他低歪着头,盯着玫瑰花心的那一滴晶莹所映出的皎洁的月光,他又开始唱了,那歌声是如此的曲折,因为他的颤栗。这一曲,是他唱出的最后一曲,也是他所唱过的所有中的最悲的一曲。随着最后一次颤音,他的目光里丢失了皎洁的月夜;随着最后那次的颤音,他弱小而沉重的躯体从高高的梧桐摔了下来。此时的玫瑰已来不及感动了,唯一的也是她做的最好的,就是把花心的那滴随雨而来的本属于夜莺自己的那滴泪,还给了他,落在了他的躯壳上,被摔得粉碎,早已失去了他的体温……
夜莺的颤音,仍回荡在那个没有任何感可言的丛林里。只是,玫瑰还是玫瑰,只不过,她缺少了一个为自己歌唱的歌手而已,但,她仍再翘首而望,望向那没有方向没有颜色没有希望的空旷,等待着不可能再来的第二个歌手……
本文由qingshulin发布,不代表倾述林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qingshulin.com/duhougan/show-3727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