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秋人物每篇人物读后感集锦56句-读后感
以不争而争
谈到总理,人们首先想到的必是周恩来。读了《千秋人物》第37—92页,我对家喻户晓的周总理了解了更多。
《千秋人物》中主要描写周总理的文章有6篇,共计五十多页,是作者梁衡描写的最多的人物。周恩来虽贵为总理,日理万机,但和蔼可亲的他似乎丝毫没有把自己当做总理。他勤劳节俭,即使衣服有破洞,依旧照穿;他关爱百姓,让长期蹲在田里的农民坐竹椅,自己却甘愿坐在小方凳上;他忍辱负重,虽然多次被毛主席错误地批评,但是为了国家大局,从来没有主动翻脸……周总理长期处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他从未想过成为第一,却也从来没有丢失过第二。我非常喜欢一句话:“我和谁都不争,和谁争我都不屑”,我认为这句话非常符合周总理。他不仅治国有方,还以他的`仁爱、牺牲、宽容,赢得生前身后名,成为一位让所有人都能接受、尊敬的人。
我们也可以像周总理那样,自己对现实的地位不在乎,但能在他人心中获得很高的地位。
我有一个同学,平时他都不愿过分展现自己,但是每次考试,他以他沉着冷静的头脑,以及“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心理,经常问鼎全班。因此,他也以强大的实力赢得全班同学的钦佩与信赖。
我们有时并不需要去争什么位置。每个人在众人心里的位置是他德与能的总和。让自己感化他人,以柔克刚,会得到超乎想象的回报。
评:你已经有了“老人家”的处事思维了,更高兴的是你不是个书呆子,背过的诗文都能在你的文章里恰到好处的体现。
读《俗世奇人》有感 篇1
每当我穿梭于热闹的市井中,当年天津卫的街上一派繁华的景象就浮现于眼前:刷子李的一身黑衣,那刷子滑过墙面,那匀匀实实的一道白;泥人张灵巧的双手,就着那高超的技艺,只一眨眼工夫,一个核桃大小的“海张五”现于酒馆;蓝眼那神秘的眼睛,那辨画的神一般的工夫……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在冯骥才的笔下,熠熠生辉。
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凭何被称为“俗世奇人”?经过一番思考,我竟幡然醒悟。
他们,并非完美之人,乍一瞧,似乎也是缺陷遍身:苏七块医术高明,却不知扶危济困,眼睁睁看着车夫疼得呲牙咧嘴而无钱医治,无动于衷;蓝眼虽有惊人的判断能力,却一个跟头栽进了黄三爷的重重圈套,生怕名声扫地,卷起袱卷儿,不知去向;小达子呢?天生一个绝盗,偷盗的本领令人连连惊叹,但也撞上高手,尝到了被偷的滋味……可是,人哪有十全十美的?正是他们暴露无疑而又十分显著的优点与缺陷,才让我们印象深刻,回味许久。在平日的生活中,不也一样么?许多人为了功名利禄,使尽办法,巴结众人,想将自身缺陷剔除得一干二净,或否认,或掩辩,只为做个近乎完美、规规矩矩的人,即便事业有成,有钱有势,在别人眼中空前绝后,依旧只是“俗世俗人”。只有不在意别人的嘲笑和议论,才能做最真实的自己,绽放独特而灿烂的光芒,被世人铭记,不受风沙阻挠,不受岁月侵蚀,不被尘世的艰辛污浊,就像书中的众多“奇人”一样。
这本书令我想起了《红楼梦》的薛宝琴。她年纪尚小,却天资超常,才智胜过其姐薛宝钗,又很美貌,几乎是个没有缺点的姑娘,受贾母疼爱。其她年轻女性呢?黛玉聪慧灵气,但尖酸刻薄,且多病软弱;湘云思才敏捷,却似有些“疯丫头”的模样;王熙凤精明能干,深受贾母信任,但“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可薛宝琴却没能入《金陵十二钗》。是呀,没有缺点,就是没有特点,即使近乎完人,还是不及凤姐儿、元春、妙玉等人形象鲜明。
成翡翠,你可以碧如青山、澄澈似海;化沃土,你可以默默奉献、培育生命;做自己,你却能成为独一无二的“俗世奇人”!
读《俗世奇人》有感 篇2
在暑假期间里,妈妈给我买了五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看的就是《俗世奇人》,每一篇内容虽然少,但是书中故事都很精彩。那我就讲一讲我最喜欢的一篇吧——《刷子李》。这篇内容里面讲述的是在一个码头上手艺人,靠的是手上有绝活,站在大街中央如果没有绝活的,就靠边呆着,这可不是谁都能在码头上活下去的办法呀。
可是在河北大街的一家营造厂的一位师傅名叫刷子李,他就专门干粉刷这一行,别的却什么都不干,但是他干活的时候必须穿一身黑而且刷完之后,身上绝对没有一个地方是有白色的点点。他还亲自给个自己下了一个重要的规矩,只要身上有一个白点,就相当于白刷不要钱,但是别人的都说不相信,就连他自己收的徒弟都一直都半信半疑,可他必须要自己亲自去看看。
有一次,他跟师傅出去干活,到了那里刷子李跟管事的人说了,他才知道师傅派头十足,照他的规矩,一天只刷一间房子。在干活前刷子李他把随身带的一个小包袱打开,果然一身黑衣黑裤和一双黑色的布鞋,穿上这一身黑色就像跟白色较上了劲一样。
他刷一间屋子,一个屋顶四面墙,他先刷屋顶后刷墙壁。可是刷屋顶非常的难,谁能一滴不掉呢?一掉下来肯定掉在身上,可是刷子李一举刷子他划过屋顶居然一滴也没掉在身上。
可是当刷子李刷完最后的一面墙的时候,他的徒弟给他点烟的时居然发现刷子李裤子上出现了一个白点,他心想:完了师傅肯定要露馅儿了。这时候沙子里突然说了一句:你应该发现我裤子上的白点了吧。你真以为师傅的能耐有假,傻徒弟你再看看吧。
徒弟又仔细的看了看,那竟然不是白点,竟然是一个小洞!看上去就跟粉浆落上去的白点一模一样。从这一天开始,他的徒弟所听到的和所学到的,也许别人这一辈子也不会明白呢。
这篇课文总体来说是非常吸引人的,我非常爱看这本《俗世奇人》,它所有的内容大部分都讲述的是奇人所做的奇事,所以这本书值得我们去阅读和推荐。
读《俗世奇人》有感 篇3
当我第一次翻开这本书,看到目录的时候。很多问题便浮现在我的眼前,蓝眼的眼睛真的是蓝色的吗?黄金指的指头难道是用黄金做的?钓鸡可以把鸡钓上来吗?带着这些问题,我翻开了这本书——《俗世奇人》。
《俗世奇人》是著名作家冯骥才创作的同名小说集,讲述着奇人妙事。书中所讲之事,多以清末民初天津卫市井生活为背景,每篇专讲一个传奇人物生平事迹,素材均收集于长期流传津门的民间传说,人物之奇特闻所未闻,故事之精妙叹为观止。内容虽毫不相关,但读起来却像天津人的“集体性格”。而且在作家的笔下活临活现,生动有趣,读时仿佛置身于现场。
篇章中,《苏七块》这一奇特故事我甚是喜欢。主要讲了天津小白楼一带,有个出名的苏大夫,医术了得。不过苏大夫有个规矩,凡来瞧病,不管贫穷富贵,必须先拿七块银元码,所以众人背后给他去了一个绰号:苏七块。虽然苏大夫是一个备受争议的人,但他也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
合上书,我最多的感触是手艺人的绝活,让我叹为观止。各行各业,都有几个本领齐天的活神仙。可是他们也只是平平凡凡的人。可是他们为了生存,不得不学习新的本领。就如书上所述:“码头上的人,全是硬碰硬。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焉,靠边待着。”
“生活可以平凡,但不可以平淡”就像学习一样,也许有人会觉得枯燥乏味,但是我们也可以把学习当作一种乐趣,不断充实自己,丰富自己。但是也需要勤奋和努力,只要刻苦钻研,实事求是,脚踏实地。慢慢的,你会发现,原来学习也可以如此多彩。
作者冯骥才说的好:“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所以作为学生,我们应该努力学习,学得一技之长。把生活变得绚丽多彩。
读《俗世奇人》有感 篇4
天津卫本是水陆码头,居民五方杂处,性格迥然相异。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一强就生出各样空前绝后的人物,都是俗世奇人,小说里的人,不奇传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却全是真人真事。
《俗世奇人》的作者是著名作家冯骥才,小说里有各种各样的人物,身怀各种绝技,使人钦佩。当然了,这本书中也不是尽写一些人的绝技,小说中常常带着讽刺,就像当今社会上发生的一些事一样。这本书里也用了一些幽默搞笑的语言,把我逗得哈哈大笑。有一次吃饭时,不经意间想到了某个片段,我立刻笑得一口饭喷了出来。每个小故事都有作者要表达的意思,作者都是用一些平常人不会用的手法侧面衬托人物的性格。
这本书不仅让我感到幽默,而且里面的描写手法也是我要学习的。瞧!“他人高袍长,手瘦有劲,五十开外,红唇皓齿,眸子赛灯,下巴一绺山羊须,浸了油赛的乌黑锃亮。张口说话,声音打胸腔里出来,带着丹田气,远近一样响。”读了这一段,你是什么感受?被他这么一描写,这个人似乎都已经站在了你的面前。再加上一绺山羊须,呵呵,一位老先生的形象就展现在你的眼前。
再看“此君脸窄身薄,皮黄肉干,胳膊大腿又细又长,远瞧赛几根竹竿子上晾着一张豆腐皮。”这样一写,把原来模糊的人写的活灵活现了。
这本书中,讲的是在天津发生的一些故事。这些俗世奇人各自的工作也不同,有医生,粉刷匠,识别假画的,卖茶的,捏泥人的。各种各样,五花八门,令人惊奇。此书中运用到了许多天津的方言,让人读了,感觉很接地气。
我已经把这本书读了不少遍,在描写人物这块,比以前有了很大的进步,连同学们有时候看了我写的作文,都不禁哈哈大笑。我希望有更多的人读一读这本书,你会找到许多乐趣。
读《俗世奇人》有感 篇5
在天津卫,一群普通人上演了一幕不平凡的生活剧。不愿破规矩但仍能行医救人的苏七块;身上有白点,白刷不要钱的刷子李;千杯不醉,唯我独尊的酒婆;抠团鞋泥就能捏出人像的泥人张;天地之时,无所不知的蔡二少爷······这些生怀绝技的普通人,为生存展现他们的一技之长。他们都是俗世中的奇人,有的身于上流社会,有的混迹在市井民间,身处于大街小巷,不过,他们都演绎着绚丽的精彩。
譬如刷子李在粉刷一行干出了自我的乐趣,他有个绝活,刷浆时必穿一身黑衣,一天活干下来,但衣服上没沾一点白色,真的让人匪夷所思。刷子李新收的徒弟曹小三一开始半信半疑,头一次跟随师傅出去干活,主人要求刷四面墙。站在地上,只见师傅刷过的墙壁像一道雪白的屏障。当师傅刷完最后一面墙,曹小三发现师傅的衣服确实没有一个白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决心跟着师傅练成这个绝技。有一回,干完活后,曹小三发现师傅的裤子上有一个黄豆大小的白点,他顿时感叹千里马也有失蹄的时候。但细心的刷子李捏着裤子轻轻往上一提,再一松手,曹小三终于明白,原来是师傅抽烟时不小心烧了一个洞,里边的衬裤露出来像是用白浆沾上去的一样。在这本书里这样的奇人数不胜数。
奇人们的技艺并不是上天赐给他们的,而是通过他们后天不屈不挠的努力与磨练,最重要的,是贵在坚持,向着各自的理想,一步一步地迈进,没有朝三暮四、碌碌无为、空等想象,即使对自己掌握的这门技术已经滚瓜烂熟,他们也会不断地反复练习,
回想我自己,进入初中以来,科目增多,作业也就多了,可是我很爱偷懒,有时候还有一抄了事的想法。这种投机取巧的做法,也许一时能蒙一个好成绩,可是最后到了考试的时候,就会一无所获,顾此失彼。
在学习中,在工作中,在生活中做很多事情都需要坚持。俗话说得好:“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不必追求样样精通,完美无瑕,唯有在一方面做到精细,才是最优秀的。
读《俗世奇人》有感 篇6
《俗世奇人》的作者是冯骥才,他是为民间艺术家。他的作品文字极精极短,半文半白,有“三言两拍”的笔意。出书三版共72篇,这本《俗世奇人》移植天津相声语言的特点,运用大量富于诙谐、嘲讽和节奏性的语言进行叙事,让小说生动有趣。这本书获得第七届鲁迅文学短篇小说奖。
书里所讲的事情多以清朝末期的天津市井生活为背景,每一篇专讲一个传奇人物的生来事迹,素材都是收集在津门长期流传的民间传说。故事生动有趣,惟妙惟肖,人物跃然纸上,让人惊叹不已。
让我最喜欢,记忆最深刻就要数《神医王十二》这个故事了。故事的开头就让我觉得不一般,因为书上说,天津是码头,码头疙疙瘩瘩不好站,站住的全靠能耐,还拿王十二这个神医和名医作了一个比较,原文是这样写的:“神医名医,一天一地。神在哪儿,就是你身上出了毛病,急病,急得要死要活,别人没法儿,他有法儿,而且那法儿可不是原先就有的,是他灵光一闪,急中生智,信手拈来,手到病除。”我想这人也太厉害了吧!是真的吗?于是我急忙接着看下去,里面写着,一个铁匠打铁时铁渣子崩进眼睛里了,王十二看后,向洋货店里瞧,突然灵光一闪,到洋货店里拿了一块吸铁石,把铁渣子吸出来。我看完之后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这个王十二实在太厉害了。
其次就是《皮大嘴》,开头也稀奇,先说人比富,顶要紧的是看金店!在天津人富,人富就要买金子,买了金子开金店。天津卫金店多,所以天津卫富,再说皮大嘴,个子高又瘦,手小脚小脑袋小,嘴还大,一开始他一边说相声,一边卖药糖,后来一边说相声一边卖洋凳子,再后来晴天卖太阳帽,雨天卖雨伞,渐渐有钱了开饭店,来饭店的人一半听他说相声,一半吃饭。后来还开起了金店。我心想这皮大嘴,口头功夫恐怕天津卫第一,不然生意怎么会这么好?
这本《俗世奇人》不仅有各种道理,故事情节和人物形象还非常富有吸引力,真让我惊叹不已啊!
读《俗世奇人》有感 篇7
大家身边的人都有自己的特长吧,有的人跑步快,有的人手工做的好,有的人力气大,而且天津卫就有一些有自己特长的人,他们被称为奇人,这在冯骥才写的《俗世奇人》里面描绘的活灵活现。正如冯骥才本人说的那样:“别人画的是他们心里的《俗世奇人》,我画的是我的。这些人物是从我的脑袋里生出来的,我知道他们脾气秉性,挤眉弄眼是什么样子;再有,我在天津生活了一辈子,深谙天津人骨子里那股子劲,那种逞强好胜,热心肠子,要面子,还有噶劲。我画,更是画这些东西。”确实深入骨子里的描述惟妙惟肖。
而天津卫这些奇人如刷子李、苏七块、泥人张等等,这些名字显然不是真名字,但都把他们擅长个和各自的姓连了起来,这样让人好记又知道他们各自擅长什么。苏七块他是一个医生,艺术非常高明,但有一个规矩——看病前要先给七块银子,有一天苏金散(苏七块原名)正和几个医生打牌,突然来一位车夫,右手托着左胳膊,显然胳膊骨折,车夫可是拉车一天就吃一天,拿不出七块银子,但苏七块没听见似的还在打牌,其中一个医生说:“我去上厕所”他出门后就给车夫七块银子,然后又坐回去若无其事的打牌了。车夫给了苏七块银子后他立马起来拉住车夫的胳膊,左拉右推,车夫正准备重重的挨几下,苏七块说:“按好了!”这就是他医术高明之处,但太守规。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我的身边有很多这样的有个性有特长的人,我们可以和他们多交往,学习学习他们的方法。我们班就有一位——跑步刘,他有很多跑得快而让我们班得奖的事,我印象最深的一次是跑步比赛,那天我们年级举行跑步比赛,跑步刘他刚起跑,虽然不是第一个冲出去的,但他凭借着他的跑步能力,在冲刺终点时获得第一名的好成绩,让我们班又获得荣誉。
读书使人进步,书中自有黄金在!读了这本书让我学到了一个道理:要多向别人学习!
读《俗世奇人》有感 篇8
自从学过《刷子李》这篇文章后,让我常常对冯骥才这位远近闻名的作家牵肠挂肚,然而这种挂念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所变淡。直到有一天,我如愿以偿得看完了他的传奇佳作——《俗世奇人》时,心中感慨万分。
在这本书中,作者用了荡气回肠的笔调向我们活灵活现的展现了水路码头中来自五湖四海的俗世奇人。他们各有所长,各有千秋,各个身怀绝技,就例如书中的主角之一——张大力,他力大无穷,矫若惊龙,轻而易举的就将重如泰山的石锁举起;还有书中的泥人张,他技艺精湛高超,捏出的泥人那叫一个像,人见了无不叫妙;更加让人惊叹的是那看牙的华大夫,竟然将病人千篇一律,毫无特色的牙齿深深的记在心中,可以认牙找人。
书中的主角们都令我大跌眼镜,难以置信却又不得不令我佩服。虽然他们技艺超群,但大多数生活都是平平凡凡,都是毫无家世背景的普通人,他们既是奇人也是俗人。那么他们胜人一筹的技术又是从何而来呢?——那便是熟而生巧。例如刷子李精妙的刷墙技术不也是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所好好学来的;大回虽然没钓上有三条红线的鱼,但他那百钓百中的能耐也不是与生俱来的,谁又能说他没有在观察鱼的特征上倾注心死呢?
虽然书中的人物都来自各行各业,每个人的工作都毫不相关,但他们有一个志同道合的.特点,他们都对待自己的工作专心致志,勤勤恳恳,毫无非分之想。靠的都是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相信上天是公平的,付出与回报最终会成为正比例,说不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们都在默默的努力,靠的只是坚持和毅力罢了,只要我们加倍努力,吃苦耐劳,就将会成为下一个俗世奇人呢!
阳光洒满窗前,我又捧起这本在冯骥才笔下妙笔生花的佳作,婆娑着富有质感的书页,回首着这十八位俗世奇人令人惊奇的所作所为。
读《俗世奇人》有感 篇9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俗世奇人》的书。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在清末明初天津卫的18个奇人,他们各有各的本事。在介绍这18个奇人的同时,这本书又为我们揭示了许多深刻的道理。
书中有许多手艺让人们敬佩的奇人:技艺高超的“刷子李”,力大无比的“张大力”,以牙认人的华大夫等;还有许多让我们捧腹大笑的奇人:明明是女的,却留男人才留的背头的杨家二小姐;原本精通辨画,却让人忽悠的“蓝眼”;因为想看看人死了会怎么样,所以没死装死的刘道元;还有让八哥说“漏嘴”而气得半死的死鸟等,让人一看完就捧腹大笑。
我最敬佩的还是“苏七块”,“苏七块”是一个医生,医术高明,专治骨折此类的病,但是他有一个规矩:但凡是来他这看病的,不管是谁都必须先放7两银子在桌上。一次,一个脚夫手臂骨折了,于是来到他这里,但是一个脚夫赚一天吃一天哪会有7两银子啊!“苏七块”见了脚夫痛苦万分,满头大汗的样子依然不动声色地打牌,连他的一个牌友都看不下去了,以上厕所为由,借了脚夫7两银子,“苏七块”才动手。咔咔两下,骨头便接上了,待脚夫走后,那个借钱的牌友便问“苏七块”为什么这样做。“苏七块”说:“有句话,还得跟您说。您别以为我这人心地不善,只是我立的这规矩不能改!”听完那位牌友琢磨了3天还没琢磨透,只是打从心底地佩服他。
起先刚读的时候,我有些打抱不平,认为“苏七块”是一个贪财的人,如果有人掏不起七块银子怎么办?就视而不见吗?经过我的一番思考,终于对这条原则有了些理解。因为“苏七块”毕竟是靠帮别人治病谋生的,如果因为怜悯的原因而一分钱不收,他也生存不下去。有的时候给自己立下一条原则是很重要的。
我常常想,这些奇人的本事是天生的吗?当然不是。天才是1%的勤奋加上99%的努力形成的!就像课本中一样,想要有一技之长,就好好学本事吧!
读《俗世奇人》有感 篇10
《俗世奇人》这本书是一部现实主义小说,作家冯骥才用幽默的文笔,讲述了清末民初天津卫的一些有趣的人或事。比如“泥人张”,介绍的是大名鼎鼎的泥人张制作泥人的高超功夫,“狗不理”介绍的是狗不理包子一咬一流油的鲜香可口。每个故事都在幽默中给了我们一个教训或是教了我们一个为人处世的道理,如:不要轻看别人、要敢于创新等。是一部非常有教育意义的书。
在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皮大嘴的故事。这个故事不但幽默有趣,还很生动,让人一想起来就想笑。这个故事讲的是说单口相声的“皮大嘴”,通过编笑话段子的方式让自己的金店“满堂金”在天津三不管一带人尽皆知的事。这种既幽默又实用的宣传方式,是一种智慧的体现,体现出了皮大嘴的经商技巧与聪明才干。
在我看来,《俗世奇人》是一部十分有趣的人物传记合集,也是一本民国时期人们生活风俗的真实写照。我读俗世奇人有两个收获。一是作者幽默接地气的写作手法使全书读起来轻松流畅。比如作者在写泥人张捏的泥人时写道:瓢似的脑袋,小鼓眼,一脸狂气。写得多么生动啊。写作手法里的点睛之笔在于作者在文章里于用了很多的天津方言,比如“眸子赛灯”(眼睛像灯一样)、“不知是嘛”(读四声,不知道是什么的意思)。在有趣之余也让人对于天津文化产生了兴趣。我想我要像作者学习,在生活中注意积累材料,这样在写作时就能有很多的素材。
第二个收获是: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不管你是做什么的,只要做精了,一样能出人头地,家喻户晓。这本书里的主人公很多都是俗世中卑微的小人物,比如卖包子的、卖茶汤的、卖年画的、变戏法的、卖药糖的等等,但他们都成了传奇。像捏泥人,本来不是高端职业,但是人家泥人张用自己的功夫把泥人捏得很好看,同样也能变得名满天下。所以说,干哪行,都要努力。努力,才是王道。
读《俗世奇人》有感 篇11
大家看过《俗世奇人》这本书吗?它由冯骥才撰写,书中描写了很多奇人奇事,譬如:背头杨、刷子李、苏七块等等。其中,我对描写苏七块的这篇文章印象特别深刻。故事主要讲了有一位苏大夫,他人高袍长、手瘦有劲、红唇皓齿、眸子赛灯,下巴颏儿一绺山羊须。他医术高明,但看病有个规矩,病人要支付七块银元,故人称之“苏七块”。
我们学校里也有这样的“俗世奇人”,有智多徐、大嘴翁、书虫茅等等。今天我们先来聊聊大嘴翁吧。大嘴翁长了一对黑溜溜的大眼睛,乌黑的眼珠总是在骨碌碌地转,大大的嘴巴红红的唇,长得一副伶牙利齿的模样。有一次学校晨跑,教官拿着话筒站在讲台上大声喊:“401班喊大声点!”刚开始大家使出了吃奶的劲,却还是比不过其他班级,突然一声清脆的喊声直冲云霄,原来是我们的大嘴翁发威了,“一二三四……”随着大嘴翁一声声的叫喊声响起来,大家的积极性也被调动起来了,响亮的口号声传遍了操场每个角落,最后我们401班受到了教官的表扬。
他的大嗓门还能用在大扫除中。那天大扫除,老师给我们分好了各自的工作,由大嘴翁来负责管理。大扫除期间,小周同学因为聊天被大嘴翁看见了,他走到小周前面说:“你怎么在偷懒呢?”但小周同学不甘示弱地回应着,两人开始唧唧咋咋的吵闹声仿佛在九天云霄都能听见,最后小周同学终于被大嘴翁的一阵“连珠炮”给打败了,乖乖地干起了活。大嘴翁很勤快,什么活都能干。有一次他一个人在教室打扫卫生,不到10分钟就将教室打扫得干干净净,大家都很佩服他。
暑假的时候我开始学习溜冰,但老是不受控制地摔倒在地上,很多时候我想放弃,但妈妈鼓励的话最终让我坚持了下来,现在我已能很熟练地掌握溜冰的技巧。想要学会真本事必须要经过不断磨练,这也是《俗世奇人》一书告诉我们的道理之一。亲爱的你,也翻开这本书看看吧。
读《俗世奇人》有感 篇12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叫《俗世奇人》的书,刚买来我就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书中的人物和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了我。
这本书是冯骥才先生写的,描写了旧社会在天津卫的一群手艺人的奇闻趣事。他们个个都身怀绝技,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有刷子李、苏七块、张大力等。
像刷子李,他要是给别人刷墙就必穿一身黑,刷完后身上不留一个白点,赛升天一般美;苏七块看病有个规矩,就是必须要付七块银元,要不然他不给看,只要他看病,手指一触、隔皮戳肉,不等病人疼痛病已治好;张大力是一个力气很大的人,他连一个死沉死沉的青石大锁都拿得起来,原本那把锁是谁都拿不起的。
我身边也有许多这样的奇人,像范一百、胡街舞、张百科等,他们也都很厉害。
范一百,是我们班的范林曜。平时也没看到他多么用功,下课跑得比我还欢,可是,一考试,他就考一百分,神了!就连超难的课外阅读测试,很多同学都只能刚及格,可他呢?照旧一百分!
胡街舞,是我们送给胡钰铖的外号。不管是学校文艺汇演,还是班队课表演,他报的节目,都是——街舞。他一跳街舞,来个倒立,或者机器人动作,或者旋风腿,同学们立刻“哗”一声热烈鼓掌。
张百科,是我们班的语文老师张老师。她简直无所不知,就像一本百科全书。很多我们不知道的问题,一问张老师,她准能详细给你说明白。只要她开口说:“有一件事……”,同学们全都竖起耳朵,生怕漏听了一个字。
无论是《俗世奇人》中的手艺人,还是我身边的高人,我觉得他们最厉害之处,就是能坚持不懈、精心去做好一件自己喜欢的事。我想,只要我也朝着自己的目标,努力认真地去做,就一定会成功!到时,大家也会叫我“笛子郑”或者“郑军事”,也许还是“航天郑”呢!
读《俗世奇人》有感 篇13
疫情当前,很多人为了我们的安全抗战在一线。大家停下了脚步,老老实实呆在家里不为祖国添乱。而我却利用了空闲时间,品读了《俗世奇人》这本书。
《俗世奇人》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些平凡的人有一些特别的绝活或有独特经历的人的故事。例如:蓝眼、刷子李、苏七块、一阵风……书中所有的故事都发生在天津卫,那里是个水陆码头。那里的人几乎都有一身绝活,因为那里的人没有一身真本事是活不下去的。然而在其中有些人的本事很厉害,本事不厉害的往往是待不下去,最后只能落荒而逃。所以,有些人的结局是美好的,而有些人却很倒霉。
书中的故事都比较短小,但读起来却别有一番风味。因为作者冯骥才先生全书当中每一篇文章都是用地道的天津话来讲述的。书中的人物经常会让我神魂颠倒。我真想有他们那样的能力呀!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谈谈我在这本书中最喜欢的人物苏七块吧!
第一章就讲的是苏七块。苏七块是个医生,他的医术可以说是妙手回春。伤筋断骨的找他,他手指一触,隔皮截肉,里头怎么回事,立时心明眼亮,包管一次治好。倘若再来鞠大躬谢大恩来了。他虽然医术高超,但是有些人在明里夸他医术高明,暗中都在骂他。因为苏七块有个规矩,凡是来看病的都得现在桌子上码上七块银元他才肯给病人看病,否则他连看理都不理,甚至都不正眼瞧病人。别人骂他认钱不认人。后来经过张四受伤,华大夫借给了张四七块银元治病这件事后,苏七块对华大夫说:“有句话,还得跟您说。您别以为我这人心地不善,只是我立的这规矩不能改。”
这本风格独特,语言奇丽,故事跌宕起伏,人物性格鲜明的小说让人看了还想看。里面那一个个让人难忘的人物,就像一个个高音符,请你有时间一起来听听这平凡但又特别的旋律!
读《俗世奇人》有感 篇14
书点燃希望,让我们在无穷无尽的人生漫漫路上,永远不会迷失方向,一直像帆船一样将我这只小船送至道路的尽头。李苦禅曾说过:“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让我进步的是那幽默风趣、含蓄蕴藉的《俗世奇人》。
这本书写出了天津人才个个都有绝技。“在这天津码头还真有点本事才能混下去。”这句话是里面很有名的一句话。书里的人物性格鲜明,有爱占便宜的苏七有假心假意的蓝眼,最让我觉得有意思的是这千金偷盗的人啊,也是很有本事的,还能明目张胆的当着大家的面把东西拿走,搞得这新婚的小两口去报案了,二十几年也没找到,反却当了“不孝的儿”啊!
众多奇人中,我觉得技术最高的就是刷子李,他非常勤快,技术高超,刷墙全身都不沾一点儿白,如果有一个小点儿,那他刷的这面墙可以不要钱。这一天他收了一个小徒弟,他刷完一面墙都要抽上一袋烟,喝上一碗茶,这是他的习惯,他把这面墙刷完了,小徒弟仔仔细细地往他身上看呀,这可看出了一个芝麻粒儿的小圆点还是白色的。小徒弟想说可又怕让师傅难看,而刷子李早就看出了小徒弟的心思对他说:“这是我里面的裤子。刚才吸烟烧着了。”啊,这小徒弟那当时是一个佩服,从他身上我知道了,刷子李之所以能刷出那么好的墙,而身上一个白点都没有,还是因为他熟能生巧,勤于苦练。俗话说的好: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一个成功的人,在他出道之前都是那一种坚持不懈的努力而换取而来的,而我平时都是能不写一个字就不写一个字,我很懒惰和他比,我才知道了什么叫做努力,什么叫做天差地别,我觉得我也要成为他,像他一样的人坚持不懈勤于苦练,永远都不放弃的精神。
读书可以充实我的思想,可以丰富我的感情,可以教我本领,可以纠正我的过失。《俗世奇人》真正让我对懒惰说,不,让我变得勤奋,使我更加完美。
读《俗世奇人》有感 篇15
《俗世奇人》这本书是冯骥才先生写的所有短篇小说编合而成的。语言带有强烈的天津口味儿,活泼、轻快,很是有趣。我认为题目中有个字儿是整本书的中心:就是“奇”,书中的人物没有一个没意思,而且绝对都是天下中独一无二的!
书中有一篇使我感触最深,引发了我的思考,这篇名叫:《酒婆》,故事主要讲了:一家酒店,有个大娘天天来这里喝酒,每次喝到不醉不休,别人叫她“酒婆”,她回家每次都会经过马路,奇怪了,每次到马路这儿酒就醒了。原来是因为这就酒里加了许许多多的水。久而久之,马路上开车的也就放下心来。一天,店主突然觉悟自己错了,再也不加水,酒婆喝的更醉了,这不,在马路上出事儿了。店主十分矛盾,到底自己是加水好,还是不加水好?
不管酒婆出没出事儿,在酒里加水总归是不对的啊!要是一开始不加水,酒婆走到马路上酒能醒吗?能让开车的人放下心吗?不过,最后也是有可能出事儿的,因为酒婆喝的不省人事,稍有哪个车不注意,就可能撞了她。在这里,我要提醒店主一句:“请堂堂正正做人,不要做亏心事!”我也要提醒酒婆一句:“不要老是喝酒,喝的不省人事,这样早晚会出事儿的!”
酒店的老板,让我想到了一个我读过的人物。有一个卖鸭子的,叫张胡,他在鸭子的臀部里添水,在称重的时候就可以重上一些,以此挣得钱更多。一位老师来买他的鸭子,准备第二天炖汤。结果第二天鸭子变得少了许多,一称,少了至少有十公斤。老师顿时明白了,马上去找买鸭子的说理。买鸭子的不以为然,还说:“你不买就不买,不要血口喷人啊!”老师气急了,大声说出老板的罪行,这也招来了警察,警察听到他说的,马上把他带回去调查。恶人终有恶报,老师的这种行为也让我敬佩。
堂堂正正做人,做人要讲诚信。《俗世奇人》这本书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让我认识的更深刻,以后,我要多读书,感悟更多道理!
读《俗世奇人》有感 篇16
《俗世奇人》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是冯骥才老师笔下的经典作品。在这本书中,我感受到了平凡生活中的多姿多彩。这本书讲述了在天津卫码头出现的各种人物,他们都是俗世俗人,却又个个显得独一无二,他们都有自己拿手的绝活,在码头上享有盛名,使原本平淡的生活多了份乐趣。
《俗世奇人》记录了许多空前绝后的奇人们。他们都有一个响当当的绰号,有刷墙不掉浆的刷子李、力大无穷的张大力、从来不笑的冷脸、捏泥好手泥人张、虽然立了规矩但还是拿出七银元的苏七块……冯骥才塑造了一个又一个惟妙惟肖,生动有趣的人物,令我爱不释手。
书中,我觉得最有侠肝义胆的人物还属燕子李三。他是一个天下少见的飞贼,专偷富豪大户。每偷走一物,必在就近画下一只燕子做记号,因此得名燕子李三。他的功夫奇高,穿房越脊,如走平地。遇到河面还能用脚尖点着水波而行,这一手叫“蜻蜓点水”,轻功不到绝顶,绝对学不会这一手。燕子李三偷富,但济贫。有一家穷人欠着房租还不上,被房主逼得无奈,晚上在屋里哭啼,燕子李三就把一包钱币扔进了这家人的窗内,这家人打开包袱一看,是一袋钱币,急忙跑出去谢恩,但他早已走远。燕子李三虽然是一个飞贼,但是他劫富济贫的行为让人们赞不绝口。
《俗世奇人》中这些人是生来就有这些绝技吗?当然不是。这是他们勤学苦练的结果。他们生下来也和普通人一样,可他们却付出了比常人更多的汗水,肯吃苦、肯付出、不气馁、不放弃、所以收获的也更多。“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我坚信每个人只要认定目标,并不懈努力,勤学苦练,就一定有所作为。
俗世奇人们用他们活灵活现的绝技把生活演绎得有滋有味。他们凭着一手好本领就让人们叹为观止。“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不论怎样,我们每个人都要有一技之长,在自己擅长的领域奋力地向前跑,就是最优秀的人。
读《俗世奇人》有感 篇17
寒假期间看了冯骥才先生写的《俗世奇人》。俗话说,书自有颜如玉,让我爱不释手,欲罢不能。
看了几章,发现刷梅,苏七快等。书中都是生活在民间有特殊技能和特殊性格的天才工匠。他们的故事告诉我,只有掌握一项技能,我才能行走世界。
书里刷李的画家让我大开眼界。我看到他每次工作都穿黑色的衣服,用来粉刷墙壁的蘸料是白色的。真的是说艺人大胆。他每次刷墙,身上都不会留下什么白蘸。而且,他刷墙,身上就会有白点,白点再小,刷墙再狠,都是免费的。当然,当他变得有能力的时候,他的风格也随之而来,一天只画一个房间,请他工作的雇主都帮不了他。
同样,苏七块也是名医,定骨能力高超。他经常不等到病人大声呼救。因为他的医术高超,人们忽略了他看病前要交七次费的丑恶规律。
刷李的绝活和作文苏七快让我想起了菜市场旁边那个用小铺面做小吃的老头。他的炸油砧板香脆,油而不腻,只要吃下去就会回味无穷,可惜数量不多;他卖的油条现在都是油炸的,但是看到他手里拿着油条的每一端,油条就离开案板,飞进了煎锅。伴随着咝咝的声音,油条眨眼间从锅里出来,热乎乎的油条非常好吃。当你张开嘴咬的时候,你就充满了香味。每次想起他的零食,口水都会不由自主的流出来。我想吃饭的时候,可能看不到他,因为他每天要花五六个小时出摊。有时候为了满足自己的渴望,真希望自己没有上课外班逛市场。
经过几次思考,认为只有掌握一门手艺才能走天下想法,就像在当前全国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运动中一样,钟南山爷爷和李兰娟奶奶用毕生的科研成果向学校学习,成为了广大医务工作者的中坚力量。要巧,要巧!趁着年纪还小还在学习,好好学习才是硬道理,为长大后掌握一门绝活打下基础。否则,如果没有优势,进入社会后怎么相处?
《红楼梦》的读后感1
红楼梦是一部超越时空的巨作,作者曹雪芹颇具传奇色彩,在他的笔下一个豪门大家族有盛转衰,其中的个个故事耐人寻味,一个个人物栩栩如生,宝玉、黛玉的真挚爱情更令人唏嘘不断,不敢妄作评论只愿说说我读后感受与大家分享。
其中最重要的部分我觉得除了你写一个大家族兴衰,写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纯洁爱情。最主要的是写女人,一个个形象都已经印入了我的脑海,不禁浮想联翩。在这部小说里面我最喜欢晴零,她才貌出众,敢爱敢恨,性格率真,口齿伶俐,嫉恶如仇,真乃女中豪杰!但是她却引起贾府公子的不满恼恨,最后被逐出大观园,病死在家,不禁让人潸然泪下。这里面每个人的命运都不同,王熙凤的狡猾奸诈,黛玉葬花的柔情几人知?
愿爱情少一些悲剧,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红楼梦》的读后感2
红楼梦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是我国十八世纪中期的一部古典小说。它高度的艺术,在我国及世界发展中占有显著的地位。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一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又全是女子,自然而然的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他们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偏偏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
《红楼梦》的读后感3
我又读了一本著名的书,它就是——《红楼梦》。看看它会带给我们哪些故事呢?
这本书以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的爱情悲剧为主线,通过对“贾、史、王、薛”四大家族荣衰的描写,展示了广阔的社会生活视野,囊括了多姿多彩的世俗人情。
《红楼梦》是中国古代作家曹雪芹花费了十年心血铸就的一部文学巨著。它展现了广阔的社会背景,描绘了当时中国社会的风情世俗。这部文学名著对中国古典小说的创作水平,是一次巨大提升。因此,与《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一起,被誉为中国四大古典名著。
《红楼梦》不仅是一部伟大的文学著作,还是研究中国古代官制、哲学思想、文化形态、民俗现象,因此历来备受各界人士关注。
《红楼梦》反映了复杂的社会问题。揭示了深刻的人性、世态炎凉、社会矛盾推动社会发展的哲理。
《红楼梦》的读后感4
我觉得在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中《红楼梦》是可以读多次,而每次感受都不一样。
第一次看《红楼梦》是在读高中时,当时看书更多注意故事情节,为了更快知道最后的结局,书中的诗歌大多跳过了。看完后为书中的人物流下了同情的眼泪,不太喜欢薛宝钗,更喜欢林黛玉。
前年,女儿要看《红楼梦》,帮她借了一本成人看的,她看了几天,可能看不懂,就不再翻了,我就一字不漏的再看了一遍。我才知道高中时没有读的诗歌写得是多么的好。作者曹雪芹如果不是家道中落,看透了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他写不出《红楼梦》,作者把他对人生的看法和感悟,都融于小说里,他用心写了一部不朽的名著,我认为《好了歌》是作品的中心思想,人生只有一世,到生命的尽头,名、利皆是空,不要为他人做嫁衣裳,过自己想过的生活。
也许,又看一遍,又有新的感受。
《红楼梦》的读后感5
《红楼梦》是古典小说史上的巅峰巨著,代表着一个时代的文学艺术顶峰。这本书展现了广阔的社会现实生活,生动描述了多姿多彩的世俗人情,淋漓尽致的反映了一个封建大家族的方方面面,是一部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高度结合的伟大杰作。
《红楼梦》原名《石头记》,以贾,王,薛,史四大家族为背景,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围绕两个主要人物的感情纠葛,描写了大观园内外一系列青年男女的爱情故事。红楼梦在艺术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传神地塑造了一大批有血有肉的个性化人物:如多愁善感,情重多心的林黛玉,喜欢扎在女孩子堆里,不爱读书的贾宝玉,稳重老练,娴静可爱的薛宝钗,善于算计,媚上欺下的王熙凤。阅读红楼梦对提高我文学素养有很大的帮助。
在这本书中,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几代人的命运沉浮,其中所蕴含的人生哲理,世态人情,值得我们去反复品味,咀嚼一生。书中栩栩如生的精美插图,让我对书中涉及的相关背景知识还有每篇文章所蕴含的哲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也让我亲身体验了那个时代绝美的爱情和深刻的社会现实。
《红楼梦》的读后感6
贾宝玉,一朵温室的花儿。面对家族的光环和压力,他无所适从;面对父亲恨铁不成钢的责备,他慌忙逃避;最后,面对家族的没落,亲人的离散,他只能平淡的接受这一切,无力的等待着被给予,一个结果,亦或是结束……
林黛玉,她才华横溢,却多愁善感,正因为爱之深,所以才更怕失去,正因为爱之深,所以才被伤得更深。她在一个错误的时间坠入爱河,假如她生在现代,不是她所生活的男尊女卑的时代,也许她与贾宝玉会是一对令人羡慕的璧人,但只可惜,她生错了时代。
王熙凤,那么八面玲珑,那么精明强干,可最后还是病死牢狱,暴尸野外,落了个“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的下场。这样的结局是她想也想不到的吧。偌大的家族顷刻覆灭,覆巢之下岂有完卵,我想,如果不是现实来的这样快,梦破碎的那么彻底,以她的精明,圆滑,定会再次风生水起的。
《红楼梦》的读后感7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呢。
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的读后感8
作者曹雪芹通过《红楼梦》,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也表达了他的不满与愤怒。故事讲述的是从小体弱多病的林黛玉来到了荣国府,渐渐与贾政之与生俱来通灵玉而性格顽劣的公子贾宝玉相恋,又因凤姐从中使用掉包计,使得贾宝玉娶带有黄金琐的薛宝钗,让林黛玉吐血身亡,贾宝玉从此心灰意冷,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故事。
我实在是为林黛玉而感到悲哀不值,更为他们悲惨的命运而惋惜。但追究人物本身并没有过错,让人憎恨却是那种封建的传统观念。什么婚姻大事父母做主,什么门当户对,这种思想真是害人不浅。这不,贾宝玉和林黛玉就是因此而要承受阴阳相隔,想而见不着的痛楚。还要让贾宝玉受这样的欺骗。唉,就是石头心肠的人也会被他俩的真情所感动的。
一部《红楼梦》,让多少人为它垂泪,让多少人为它感动啊!
《红楼梦》的读后感9
那《红楼梦》上落定的尘埃,属于一个王朝,一个以男性为中心的统治集团——贾史王薛,封建正统,争名夺利,媚上欺下。为贾宝玉发一声感叹,空气急转,将那尘埃掀起,翻转组合成另一种风景,鬼斧神工、天地都运一般,是叛逆,却是进步。
除去面如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的面庞,最是那叛逆思想,“草莽”、“不孝”的背后是对封建王朝仕宦道路的厌恶——厌恶它的黑暗,厌恶它的争名角利,还有那徇情枉法、贪赃暴虐的私欲,被逼参加科举考试,中了举人,却仍出家做了和尚,就是最好的证明。贾宝玉有句名言:“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宝玉见了男人便觉浊臭逼人我想这所谓的“男人”便是那仕宦之奴吧!但见了女儿便清爽。“女儿”、“清爽”远在何方?
在没有贪婪、贪腐的自由天真的大观园内,贾宝玉又抨击“男尊女卑”的封建道德观,尊重、怜惜,大观园—女儿国。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红楼梦》的读后感10
我国古典文学喜欢用“闭月羞花”、“倾城倾国”这样的词语描述,使人感觉到美丽绝伦,十全十美。而在《红楼梦》中,大文豪曹雪芹笔下的:丫鬟鸳鸯漂亮聪明,不仅博得贾母欢心,而且被老色鬼贾赦看中,要娶她为妾。然而,她蔑视权贵,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对这样一个值得赞美的人物,书中这样描写:“……只见她穿着半新的藕荷色绫袄,鸳鸯的脸面多么楚楚动人,而那脸面,却倒有几点雀斑,”看来这样描写,似乎有损于人物形象的完美。
然而,有着较高美学修养的脂砚斋评点说:可笑近之野史中,满纸“羞花闭月”,“莺啼燕语”,殊不知真正美女方有陋处。任何事,任何人都不可能完美无瑕。显然,把美女的陋处或斑点描绘出来,人物形象更加真实可信,点出鸳鸯脸上的雀斑,不仅没削弱她的美,反而令人更感真实了。相反,那种“美则无处不美,恶则无处不恶”的.绝对化的创作方法是不真实的。
这使我联想到现实。同样,在人际交往的诸多准则中,莫过于一个“诚”字,唯有“诚”才不避“陋处”,惟不避“陋处”才能显出真实,让人不感觉到“骗人”,进而增强信任感。
因此,大家在这里交心的同时,心里都要有一个“诚”字。
《红楼梦》的读后感11
自从看了电视剧《新红楼梦》后,我就深深的迷恋上了它。《红楼梦》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曹雪芹,续作是由高鹗完成。书中讲了贾、王、薛、史四大家族的由鼎盛走向衰亡的历史故事,和一段在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之间纠缠的爱情悲剧故事。
厚厚的一本《红楼梦》,花了我一个月的时间才读完。我每天晚上读一点,虽不能完全理解其意,也不能像别人所说的,和曹雪芹有一次对话,但我却因“开辟鸿蒙,谁为情种?都只为风月情浓。奈何天,伤怀日, 寂寥时,试遣愚衷。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这句歌词,而感到这故事中的是是非非“剪不断,理还乱”。“宝黛钗”的悲惨爱情使我感到古代婚姻有许许多多的漏洞,也感到十分繁琐。因为古代婚姻大事须父母来做主,宝黛钗自身完全没有选择的余地,所以才造成那么大的悲剧。又或许,这故事本身,就是一场令人叹惜的闹剧。
翻到《红楼梦》的最后一页,不禁令我感叹万分:这本书真是令人回味,若在不同的年龄段再回头细细的读一遍,一定又会有不同的评论。其中的是是非非,谁也说不清。也展现了穷途末路的封建社会终将走向灭亡的必然趋势。并以其曲折隐晦的表现手法,凄凉深切的情感格调,强烈高远的思想底蕴,容百家之长,汇集百科之粹。
一本《红楼梦》,令多少人感慨、落泪、悲愤啊!
《红楼梦》的读后感12
读罢《红楼梦》,已是深夜,我不知该如何表述自己复杂的感受,那种感觉,像是湛然寂静,又像是迷离恍惚。荣宁二府家破人亡,红粉丽人香消玉殒,霎那间,一切宛若散场后的电影院,一片漆黑,一片萧凉。
“骂凤姐,恨凤姐,不见凤姐想凤姐。”合上《红楼》,却发现其中最令我难以忘怀的女子,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的王熙凤。她为整个家族操劳,却因为心里歹毒,口里尖快,没有谁爱戴她。别人给她的评价是“嘴甜心苦,两面三刀;上头一脸笑,脚下使绊子;明是一盆火,暗是一把刀,都占全了。”的确,她泼辣张狂。口齿伶俐。善于阿谀奉承。见风使舵。喜欢使权弄势。炫耀特权。她高踞在贾府几百口人的管家宝座上,口才与威势是她谄上欺下的武器,攫取权力与窃积财富是她的目的。她极尽权术机变,残忍阴毒之能事,虽然贾瑞这种纨绔子弟死有余辜,但“毒设相思局”也可见其报复的残酷。“弄权铁槛寺”为了三千两银子的贿赂,逼得张财主的女儿和长安守备之子双双自尽。尤二姐以及她腹中的胎儿也被王熙凤以最狡诈、最狠毒的方法害死。她极度贪婪,除了索取贿赂外,还靠着迟发公费月例放债,光这一项就翻出几百甚至上千的银子的梯己利钱来。抄家时,从她屋子里就抄出五七万金和一箱借券。每当读到这些情节,我都会觉得,这个心狠手辣的女人,确实可恨。
她曾公然宣称:“我从来不信什么阴司地狱报应的,凭什么事,我说行就行!”但她也像一般的妇女一样,也供瘟神,给女儿起名求福祉。她的确很精明,但费尽心机所追求的爱情落了空,她奄奄一息时,平儿求贾琏给她请个大夫,贾琏却啐道:“我的性命还不保,我还管他么!”有人说王熙凤的惨痛结局是自食恶果,自作自受。或许是吧。但我还会为这个倔强好强的女子叹惋。我觉得,人生一世,只不过是一场旅行,我们每个人都是过客,所有的栖居都是暂时的,就连生命,都要归还给日月经天的自然。王熙凤啊王熙凤,你这是何必呢,占有再多的财物,攀上再高的地位,你也无法拥有内心的安宁,享受生活的安然平和啊!
《红楼梦》结尾的那四句偈语,一直在我的脑海中流转,“说到辛酸处,荒唐愈可悲。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正如王熙凤最后叹息,家富人宁,终有个家亡人散各奔腾,一场欢喜忽悲辛,叹人世,终难定。是啊,水满则溢,月盈则缺,谁也躲不过,兴盛衰亡的轮回。但人有时总那么贪婪,总是“身后有余忘缩手”却不知道,美好的东西是会在贪欲中走失。及至“眼前无路想回头”之时才恍然大悟,那些本该安宁祥和的岁月,却一去不返,任怎样敲门,怎样借茶问路,都再也不会,看见门里探出一张桃花笑脸来。那所大宅子里的热闹非凡,珠光宝气,勾心斗角,卿卿我我,都如一场梦,最后,几近虚无。
红楼一梦,香艳浮华都已不再,唯余一丝寂寞的气息和一段传世的故事,世事无常,尘世的大舞台上,却总也免不了这最后一幕——灯熄人寂。
《红楼梦》的读后感13
红楼梦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也是一本我爱读的好书,里面主要写了贾宝玉和林黛玉的一段爱情故事。
宝玉本是女娲补天留下来的一块玉石,黛玉本是一棵绛珠草,他们木石前盟后,就各自转世投胎了。
宝玉投胎到贾家,黛玉投胎到林家,最后他们又碰到了一起,彼此相爱了。
他们经过了凤姐、贾母、宝钗、贾政的重重考验和刁难。可是最后黛玉死了,宝玉也为了黛玉出家了,他们的爱情也就此结束了。
我觉得要是黛玉能相信宝玉,和宝玉一起守护他们的爱情,事情就不会那么糟糕。如果我可以穿越到古代,我一定会去告诉黛玉,让她不要这样的;并且我也会去古代劳动、做事的,亲自体验古代的生活!
《红楼梦》的读后感14
小说人物有名有姓的有四百多个,许多人一看小说那么多人物,背景强大,关系复杂,就不敢看了。被这阵势吓倒了,加上文化、历史、诗歌、词曲、家具、陶瓷等等包罗万象的知识,就更是不敢阅读了。我爷爷就是如此,我说可以看看,他就摇摇头,说看不下去。其实,小说一写完,就定型了,不会再增加新的东西了。只要坚持下去,总有一天,你会看懂的。好比愚公移山,只要山不增加,坚持移山,总有一天山被移走。这时你就可以大声唱:好嗨哟!感觉身体已经被掏空,感觉人生达到了高潮,感觉人生达到了巅峰。读小说也是如此。看一遍不懂就看两遍,看两遍不懂就看三遍。这次着重看人物,下次着重看结构,第三次着重看故事。每读一遍,就有收获,时间久了,就成为行家了。如果我不看几遍,哪里那么快就写出来了。这就是个积累的过程。事情都是如此,开始做了,就成功了一半。
小说中的老女人,主要有两个,一个是贾母,一个是刘姥姥。一个生于官宦之家,一个生于平民百姓之家。两者形成鲜明对比,特别是在刘姥姥进大观园后,贾母要求刘姥姥小住几日,顺带讲讲乡下的一些新鲜事情。刘姥姥第一次进来攀交情,得到了些小好处。而这次,是送来许多新鲜瓜果蔬菜,让老祖宗、祖宗、太太、小姐、姑娘们尝个鲜,瞧瞧刘姥姥多会说话。其实,刘姥姥这种互动是非常好的。人与人的交流就是如此,有时带点东西,顺便来看看人家,再说说好话,关系自然就渐渐提升上去了。这个人生启示就是,有机会就要争取,多到外面看看,多走动走动,不要老是呆在家里或是办公室里。而且去的地方、见的人,要是比自己厉害的人,那样才有意义,也让自己得到较快的提升。向强者学习,永远是一条快速晋升之道。
贾母这个大家长,举止、谈吐、言行让人欣赏。刘姥姥却是乡土气息浓厚,让人感觉接地气。大家对贾母这个人都是印象比较好的,虽然手中有权力,却不滥用权力。只要王熙凤之流不用阴谋诡计,贾母还是能秉公办理的。而且,大家对于这种有权力在威望的人,心中还是羡慕的。刘姥姥与贾母相比,就显得土气得多了。贾母在刘姥姥在大观园小住几日,更多是为了让大家笑笑,也就是说,把刘姥姥这个乡下人,当成一个笑话来看。大观园中的人,除了薛宝钗真正没有在心中鄙视过刘姥姥,其他人或多或少都有这种想法。特别是出身在官宦之家的妙玉,一个那么好的杯子,只要被刘姥姥用过一次,就要扔掉。王熙凤更是为了讨贾母的欢心,一直调戏戏弄刘姥姥。刘姥姥也愿意,能让大伙乐乐就好。
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物,对这些打击早已习惯,甚至觉得再正常不过了,已经达到了不要脸的境界。刘姥姥第一次来攀亲戚,不就是如此,没事都能说得有那么回事样,没什么大不了的。所以,大观园中的人,对刘姥姥虽然有取笑之意,但却并没有恶意。妙玉起初要扔掉刘姥姥用过的杯子,那是成化杯,放现在值好多钱,哪怕在清代也值不少银子。宝玉劝说了以后,妙玉还是把杯子送给了刘姥姥。刘姥姥要离开大观园时,许多人又是送银两,又是送衣裳,又是送小玩意的,都觉得是非常自然之事。让人的心里也暖暖的。其实,人们普遍更能同情弱者,帮助弱者。这个人生启示就是,人不要太强势,适当示弱有时效果会更好。
刘姥姥给人最温暖的地方。当贾家没落了,多数人都是唯恐避之不及,树倒猢狲散。而刘姥姥却主动地寻到关押贾家人的监狱里,逐个探视。给钱给看守人,让看守人对他们好点。送吃的,送穿的给贾家人。特别是,当王熙凤跪下求刘姥姥去救贾巧姐时,刘姥姥二话不说就答应了。为了这个承诺,为了救贾巧姐,刘姥姥去了当时的南瞻部洲,那是一个很远的地方。结果,不让赎,说是钱不够。刘姥姥没法,只得给钱,求烟花巷巷主宽限时日,给她时间凑钱,不要在凑钱的阶段把巧姐再次卖出。而这次,刘姥姥可是卖房卖地,这对于庄稼人的刘姥姥来说,就是她全部的生活资产了。为了一个其实不相关的人,把自己全部生活资产都花完了,这笔人情可真是比天还大。有鉴于此,巧姐最后嫁给了刘姥姥的孙子板儿。让人觉得好人有好报,心理上也完全接受。刘姥姥本意是否如此,不得而知。但为了娶孙媳妇,把自己的全部家当都搭上了,这也值得。毕竟,巧姐可以说是贵族血统,时不时跟贵族血统攀上关系,你家基因也会有贵族血统,你也会有贵族气息。因为人才是最重要的,至于房子土地,虽然也重要,但却不是唯一的,那都可以想办法再弄。所以,你看到刘姥姥的厉害之处了吧。在大家都能接受的情感范围之中,声情并茂,泪流雨下,把事情就给办好了。这种人你不佩服,你佩服谁去?也正是因为如此,这篇主角就是刘姥姥。
作者能把贾母和刘姥姥都写得入木三分,是因为作者经历了大富大贵和清贫的生活。好比费孝通写《乡土中国》,能把城市和乡村的不同写得那么深入,书籍内容是他的一篇博士学术论文。因为费孝通是出生于城市,对城市的生活非常熟悉。而他又深入农村考查调研,有许多时间都是在农村度过的。所以,对农村他也非常熟悉。对于我来说,我有农村的生活经历,所以农村我非常熟悉。而读书后,就在城市里扎根生活工作了,所以,对城市也熟悉了。这样,《乡土中国》这本书,我读起来就非常快,也非常能理解。作者想表达的意思,我十有八九都能立马领会,这需要生活体验。
《红楼梦》的读后感15
春去春又来,花开花落。
我轻轻的合上《红楼梦》,倚在窗边,缄默不语,让自己回到那个风情万种的故事中去。
净土从你的指尖缓缓流过,掩盖着凋零了的花。曾几时,花儿们自以为有亘古不变的璀璨,可如今却是低落的埋葬。曾几时,你花容月貌,香气袭人,然而你最后却徘徊在香玉消损的边缘。
那时,我明白了花的无奈,你的寂寞,我一时无语,自是低下头去。
“脸若银盆,眼似水杏,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连王熙凤都没有见过如此标致的人。而你对宝玉则是一见如故。当晚你为引起宝玉掷玉的事还伤心落泪。
“侬今葬花人笑痴,它年葬侬知是谁?”每当花落之时,你都会小心翼翼地将花瓣收集起来,埋进土里,还免不掉伤心地哭一场。如今,花锄犹在,可它的主人再也不能使用它了……
在水边,你吟出了“花落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的诗句;在水边,你发出了“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的疑问;在水边,你发出了“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的感慨;你是忧郁的,在三生石前你得以甘露滋润,为报灌溉之恩下世为人,“我把这一生的眼泪都给了他,这也偿还得过他了。”你从此注定为了“无故寻怒觅恨,有时似傻如狂。”的花花公子流尽了眼泪。
你尝遍了寄人篱下的滋味,贾府中的人勾心斗角,宝玉送你的手帕上该有多少在贾府流下的眼泪啊!
紫鹃等人哭的死去活来,而你却奄奄一息了。
你短暂的几十个春秋,留下了一段感人肺腑的千古奇缘,一段令人感叹、欣惋的凄美故事,一段闻名遐迩的爱恋,一个千秋万代的遗憾……
《红楼梦》的读后感16
对于《红楼梦》的结局,我有甚多不满,可有人对我说,“既然你不满,林黛玉最终抱憾而亡,贾宝玉出家为僧,那你觉得,什么样的结局是完美的。”
诗,是她美丽的灵魂,是她精神的寄托。每当读到她的诗,总是有沁人肺腑的感觉,每一句都像是尖锐又锋利的刀,深深插入读者内心,无形之中像是被掐住了自己的喉咙。记得她的《葬花词》:“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读完后像是被万箭穿心,肝肠寸断般阵痛。
她的泪,像涓涓细流一样潺潺流动,汇聚成一泓清泉,澄清着她的悲剧。她哭泣,因为她太委屈。她是悲惨的,是值得人们怜悯的。
虽然她的故事结束了,但是她给我留下了万千思念。合上书,想要把这份内心的尘埃封住,但一闭上眼,那段应该被禁锢的伤感晕又像尘埃一样在空中飞扬、旋转、舞动……
《红楼梦》的读后感17
《红楼梦》,一部含笑的悲剧。《红楼梦》不只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三代生活,而且还大胆地控诉了封建贵族阶级的无耻和堕落,指出他们的种种虚伪、欺诈、贪婪、腐朽和罪恶。它不单指出这一家族的必然崩溃和死亡,同时也暗示了这一家族所属的阶级和社会的必然崩溃和死亡。曹雪芹笔触下所创造和热爱的主人公是那些敢于反判那个垂死的封建贵族阶级的贰臣逆子;所同情悼惜的是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所批判和否定的是封建社会的虚伪道德和不合理的社会制度。一边是木石前盟,一边又是金玉姻缘。一个世俗之人无法明白她的思绪,“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面对落花,她想到自己死后的情景,无法释怀,又潸潸泪下。在封建礼教前,她的自卑激发了她的自尊,当宝玉挨打后,工于心计、精于世故的薛宝钗送来了药丸,而且还用训教的口气规劝宝玉改邪归正。但作为封建礼教的叛逆者宝玉的支持人——善良孤傲的林黛玉却只是一味地哭,把眼睛都哭成了桃儿一般,她的哭不是软弱,她以哭这种独特的情感体验来真诚声援宝玉,默默对抗封建礼教,因此只有他们二人的心才贴得最近,爱得最深。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林黛玉作为灵魂人物,她与常人不同,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的、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林黛玉的自卑情结是命运所赐,也以此写成了她的命运。
《红楼梦》的读后感18
《红楼梦》中国四大名著之一。读过《红楼梦》的人无不赞叹作者曹雪芹的文采,更感慨贾府人物的命运!小说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写出了一个封建社会贵族之家由胜而衰的命运。宝玉和黛玉的“木石前盟”,是来自天上的爱情,象征着感情的高尚与纯粹;宝玉与宝钗之间的“金玉良缘”,则是贾府的权势与薛家财富的结合,把可怕的现实原则,带到了爱情之中。
《红楼梦》刻画了多少鲜明的人物:宝玉的天真、叛逆和软弱;黛玉的多愁善感,诗人气质;宝钗的深沉,世故与冷静。在充满着诗情画意的大观园,青春的欢笑和烦恼都是那么动人心弦的;然而,花样年华的“大观园”,却被残酷的现实社会轻而易举地摧毁。《红楼梦》成为万千少女心中的一曲哀歌。黛玉的《葬花吟》,唱出了小说中所有天真少年的共同心音“花谢花飞飞满天,红绡香断有谁怜?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书中,有神话式的高远奇特的想象,让我们的心灵仰望无限的天空;又有童话般美丽纯洁的爱情,使我们的情感净化,升华;更有诗歌一样抒情的境界,大观园的每一片风景,都象征着一种人生!
《红楼梦》的读后感19
《红楼梦》这本书早已在我的书架上,可我一直觉得是女生读的书,不愿意读。妈妈说,它既然是《四大名著》之一,一定有她的可读之处。于是,我就拜读了这本书。
在贾府里,一个男孩出生了,这名男孩出生时嘴里含了一块五彩晶莹的玉,祖母对他爱如珍宝,取名为宝玉。一周岁“抓周”的时候,他的周围摆放了许多东西,谁知他伸手只抓那些脂粉,哈哈!真是一个假小子。
林黛玉的母亲生病去世了,无人照顾,也来到了贾府,她很有才华,可是她却非常爱哭,和宝贝一见钟情,但最后却含恨而终。
里面还有许多人物,薛宝钗稳重端庄,最后嫁给了贾宝玉;王熙凤精明能干,是贾府的管家……最后贾府也由盛转衰,最终败落了。
这本书注音版的非常浅显,我读的也似懂非懂,妈妈说等我再大些,可以读原著。我想,等读原著的时候,一定会和现在理解的不一样。
《红楼梦》的读后感20
暑假过了大半,那本厚厚的红楼梦终于读玩了。
红楼梦不愧为中国四大奇书之首,我读了感慨万千,觉得十分有趣,但最令我伤感的是书中人物生命的脆弱,里面的太太小姐公子们都是娇生惯养,稍微受点风寒就会大病不起,严重的甚至会失去生命。显示落魄公子贾瑞,见了王熙凤起了色心,却不识王熙凤不是好惹的,结果受了王熙凤的教,大冬天半夜受了凉,得了风寒,加上自己相思成疾,最后居然幻想致死。
然后是秦钟,也是受了风寒,加上心理打击,没几天就没了命,可惜他一表人才,正处花样年华。
虽说林黛玉自幼体弱多病,但是这样一个千金小姐,整日人参药丸当饭吃,却还是受了寒冷抑郁而终。他们的命太脆弱了,经不住一点风雨的打击。我们不要做这样的人,我们不要做温室里的阳光,我们要做野外生命力顽强的小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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