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茧王读后感50字细选60条-读后感

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1

罗密欧与朱丽叶从相识、相爱到结婚、死亡,时间跨度总共还不到一周,如此短暂的爱情在时间的长河里犹如白驹过隙,昙花一现,可如此短暂的爱情却又创造了爱情史上的神话。谁说瞬间不能永恒?毛毛虫破茧成蝶的那一刻,流星划过天际的那一瞬,成就了人们心中永恒的美丽!爱是否永恒,不能用时间长短来衡量!时间只是个枯燥的数字罢了,最终决定永恒的是爱的深度。有些人几十年生活在一起,每天却同床异梦、形同陌路,这样的生活又有什么意义?只不过虚度生命罢了,还不如去痛痛快快爱一场,爱它个刻骨铭心,爱它个死去活来。至少当你死后,你的墓志铭上可以理直气壮地刻上这五个字:爱过,生活过!这就够了!罗密欧与朱丽叶从来没在一起生活过,但他们的爱真挚、热烈,足以感天动地,足以融化冰山,中国汉乐府诗《上邪》:“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大概描述的就是这种爱情吧。

生死相随的美丽

死亡,对于大多数人而言,是个阴森恐怖的字眼,因而对其避之不及。但有些人则把它看作是幸福的彼岸,永恒的乐土,如罗密欧与朱丽叶。当罗密欧听到朱丽叶玉陨的消息时,马上从流放地买了毒鼠药急匆匆前往爱人的坟地,准备自杀;而朱丽叶苏醒后看到罗密欧倒在自己的坟前时,悲痛欲绝,也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自刎。悲剧在此达到高潮,眼泪也不知不觉地流了下来,耳畔仿佛响起了那熟悉而又悲伤的歌曲“万世沧桑唯有爱是永远的神话,潮起潮落始终不毁真爱的相约,几番苦痛的纠缠多少黑夜挣扎,寂寞双手让我和你再也不离分”。在罗密欧与朱丽叶眼里,死亡不再是恐惧的代名词,死亡是鲜花盛放般的美丽,是生死不离的最终归宿。

莎士比亚让一对相亲相爱的情人双双殉情,在读者看来非常残忍,但他是对的,不仅是对的,而且很高明!爱到不能爱时,恋人只能走入死亡,死亡才能让他们的爱永恒,才能让世人铭记于心。翻开古今中外的文学书籍,有多少美丽动人的故事不是以死亡或分离为结局的呢?《梁祝》、《红楼梦》、《德伯家的苔丝》、《安娜卡列尼娜》、《红字》等等,可以说,死亡在很大程度上成就了经典。

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2

《罗密欧与朱丽叶》是英国剧作家莎士比亚的著名悲剧,它写了一对忠贞的恋人用他们年轻的生命换来了两个家族世仇的和解。

这是个异常感人的故事。在古代意大利的维洛那城里,有两个世仇大家族,蒙太古家和凯普莱特家。蒙太古的独子罗密欧在凯普莱特家的盛大舞会上,见到了主人的独生女,维洛那城最美丽的女孩朱丽叶。于是两人一见钟情。不顾家族的仇恨,坠入爱河。他们不顾两个家庭的强烈反对私定终身。最后因罗密欧失手杀人,被逐出维洛那城。朱丽叶为逃避家人安排的婚约,于是在好心的芝伦斯神父的帮助下假死。偷偷回城的罗密欧不知道真相,为朱丽叶的死悲痛不已。便喝下毒药死在朱丽叶的身边。当朱丽叶醒过来时发现罗密欧已经死了,毅然用短剑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第一次读这个故事时,我已经泪如雨下。罗密欧与朱丽叶那坚毅的爱情,悲惨的结局,无不可以打动每一个人,正是他们那金子般善良,冰雪般纯洁的心把两个家族的世仇化解了,虽然他们为爱殉情,可是那段唯美的爱情故事却传为佳话,永远流传在人间。

那个时候子女成婚的年龄是那么小,在本该是最无忧无虑快乐的花季年龄就要承担生活的负担,坦然面对死亡。罗密欧他们为捍卫爱情在街上拼死搏斗,而那些旁观者只会煸风点火,不曾考虑过别人的痛苦与死活,只要事情与自己无关又能够让自己从沉闷的生活中解脱一下又何妨呢?那时的人们好无知,竟然为了一时私欲而忽略了他人的感受。他们可曾想过这对忠贞的恋人心里是怎么想的?父母不顾朱丽叶的感受就给她私定终身,不就是为了金钱,荣誉吗?不就是为了找个有钱的女婿出去风光吗?但是最后,他们终于觉醒了,和有着世仇的对方和解了,这也算是一个完美的结局。

他们之间的那段情,是我所不能体会的。而我也为他们感到惋惜。因为他们并没有真正的在一起度过幸福的一天。

莎士比亚是用剧本形式展现罗密欧与朱丽叶之间的故事。所以我认为这本剧本能取得成功,最主要的因素是此书独特的语言魅力。而这独特的语言魅力是莎士比亚的剧本所特有的。譬如此剧中众多精妙的比喻,令读者一读就心领神会;众多的排比句,增强了语势,令读者身临其境……

古往今来多少悲欢离合,谁曾见这样的哀怨辛酸啊!

读完这个故事,我明白不能为了私心而剥夺他人自由选择的权利。

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3

这是一个古老而简单的爱情故事:一对青年男女相爱了,柔情蜜意,山盟海誓,可惜命中注定,一个是镜中花,一个是水中月,疾风暴雨般的爱情并没感动宿怨已久的双方家庭,反而导致他们双双殉情,谱写了一曲忠贞和爱的挽歌。然而,这又是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自发表之日起,历经400多年的岁月洗礼,它仍如钻石般独自发着璀璨而耀眼的光芒;无数人把它搬上舞台,无数人为它痴狂,为它流下滚烫的热泪;它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人,为一代又一代人所传颂。

为什么如此简单的故事会让人如此震撼,又会有如此深远的影响力?再读莎翁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感触颇深,好的故事如上等香茗,需要慢慢品味,慢慢琢磨,读得久了,你便会发现它远非一般意义上的爱情故事,它一点也不简单!

爱真的需要勇气,这是谁都懂的。然而,爱需要的勇气也有大小之分,有人只要跨越年龄的界限就行,有人却要冲破时代和家庭的束缚,为爱奉上祭奠。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就属于后者。他们不幸生于16世纪末17世纪初,毁灭人性的黑暗的中世纪刚过,人文主义美丽的曙光还未彻底照耀大地,他们便相恋了。自由,爱情,多么美好而诱人的字眼,它们在罗密欧与朱丽叶面前闪闪发光,可惜这不属于他们,在封建社会,没有人可以自由呼吸新鲜空气,自己的婚姻大事,是父母做主的,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天经地义。更不幸的是,罗密欧与朱丽叶生活在两家古老的世仇家庭,仇恨的心已蒙住人们明亮的双眼,打架斗殴已成为两家见面打招呼独有的方式。他们的儿女是万万不能相爱的,爱了则是背叛,则是罪人。尤其是朱丽叶的父亲,蛮横、专制、自私,他对朱丽叶说:“你倘然是我的女儿,就得听我的话嫁给我的朋友;你倘然不是我的女儿,那么你去上吊也好,做叫花子也好,挨饿也好,死在街道上也好,我都不管。”天底下竟有如此冷酷绝情的父亲!

罗密欧与朱丽叶面对的是两堵无法逾越的墙。一般人会知难而退,委曲求全。可他们偏偏不顾一切地相爱了,不仅如此,他们还偷偷地结婚了,这需要何等的勇气和魄力!不是爱到极致,爱到骨髓,绝不可能拿出如此大的勇气!作为现代人,我们感到汗颜,因为我们已经不需要为自由而奋斗,可我们中有多少人为了金钱而放弃了美好的爱情?放弃也罢,还要美其名曰:“贫贱夫妻百事哀!”所以,我们赞美罗密欧与朱丽叶,单单是勇气,便是别人无法比拟和企及的。

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4

我耳听着关于他们的钢琴曲,写下关于他们的故事。

罗密欧于一次偶然机会中结识了朱丽叶。一见倾心的开始是否注定了双双殒命的结局?为何在经历了许多磨难之后自以为逃离现实很远却最终回到了起点,只留下完美的曲线令人凭栏空叹息?

他来到墓穴,用颤抖的心承受着自己始终不敢相信的事实――她的确走了。于是原本已脆弱不堪的心突然如玻璃般碎了,他似乎还听到了令他万分痛苦的声音。曾有的誓言依然存在,他依然愿意去履行这一个个甜蜜的誓言,可是昔日的伊人呀,她却躺在这里沉睡,却听不到他急切呼唤的声音,却不能回应他想传达的信息,却……他不知不觉中已哽咽。

喧闹声从远方慢慢及近,有人来了,而真正的死神也隐匿在人群中,市声盖住了他轻轻的脚步声。

罗密欧什么也没有想,只是拔出刀,将自己的性命无留恋地送了出去,追随以往的记忆去了。不知过了多久,她醒了,迟到的苏醒。我无法描摹她心中的悲痛,不知她是否掉了泪,不知她当时烦乱的思绪,只知道那个被人们世代传诵、被人惋惜的颇似梁祝的结局。

朱丽叶醒来的时刻迟到了,两条原本会有交集的直线却因时间的错开而遗憾错过,形成了分属异面的直线。即使他们之间的距离再近再微小,注定只能这么地望着,伤心也好,痴迷也罢,他们只能互相望着,疲倦之余或许会想起这造化弄人,这姗姗来迟的苏醒。

他们原本单纯的爱情,换来了永远的依偎,换来了两个仇家的和解。可这一切都迟了,若是这两大家族早点这样,他们就会有一个普通的过程和一个美满的结局和令人羡慕的喜庆气氛,可世上就是有太多太多的遗憾。他们的过程艰辛却意义非凡,他们的结局悲惨却实现了永恒,他们的感情基调大为悲伤,却让世人世世传唱。我突然不知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结局应如何去比较,突然心服于莎士比亚的谋篇布局,如果不是他造了那次迟到的苏醒,不知会是怎样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或许他们也会变的同世人一样平凡吧,在享受幸福之后不可避免地被别人遗忘,被潮流淹没。

迟到,牵动了人们的命运之轮;错过,也会是很浪漫的结局。

曲终人散。

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5

对于莎士比亚的这部描绘了纯洁感情,轰动了全世界的经典名著,我虽然早有耳闻,也略知故事梗概,真正拜读却是最近几天的事情。带着一股崇敬的心理,我从头至尾,详详细细,一个字不落地欣赏完毕之后,却有了一种跟别人不一样的明白和感触。

有心人自戏剧的开篇,就能够得出一个结论,罗密欧的初恋情人,并不是朱丽叶,而是一个名为罗瑟琳的女子。文中对罗瑟琳的着墨并不多,只是从罗密欧对班伏里奥的描述中,约略道出了她的美艳不可方物,以及他对于罗瑟琳的感情。

在此时,罗密欧的心目中,除了罗瑟琳,再也装不下其他女子,只有罗瑟琳才是最圣洁,最美丽,最能够深入他内心的人。他甚至为了罗瑟琳而郁郁寡欢,冷落了亲人和朋友。

其后,班伏里奥以凯普莱特家的舞会来诱惑罗密欧,期望罗密欧能够结识到比罗瑟琳更加美丽,更能令他倾心的女子。不出班伏里奥所料,罗密欧果然一眼相中了朱丽叶,与她一见钟情,把罗瑟琳忘得了一干二净。他惊摄于朱丽叶的美貌,并用这番说辞否定了他以前对于罗瑟琳的感情。

罗密欧与朱丽叶秘密相见之后,又打算秘密完婚。深知罗密欧感情经历的神父劳伦斯,指责他喜新厌旧,见异思迁,他以我此刻所爱的她,跟我心心相印,不像前回那个一样来反驳劳伦斯。劳伦斯为了让蒙太古与凯普莱特两家,能够正因儿女结盟,而冰释前嫌,重修旧好,最终主持了他们二人的婚礼。

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感情虽然十分真挚感人,也确实至死都忠诚于对方。但是,他们当初相互之间并不了解,只是单凭一张美丽的容颜,便轻易将感情抛洒。这种草率的态度,即便他们最终有了完美的结局,能否幸福到永远,也还是一个未知数。

就如童话故事一样,公主和王子总是在结合在一齐后,嘎然而止,是同一个道理。感情,浪漫和美丽,总是经受不住平淡生活的考验,故事如果继续下去,恐怕会令所有的人都为之失望和意外。

罗密欧和朱丽叶的杯具,跟他们的不够冷静,过于冲动,缺乏生活的阅历,脱不开干系。倘若他们不是那么急于殉情,不是那么急切地想要相伴终身,一切都将是另外一个结局。或许这就是戏剧的艺术效果吧,非我这等俗人能够欣赏。

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6

《罗密欧与朱丽叶》约写于16世纪90年代中期,代表了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戏剧创作的高潮。该剧主要讲述男主人公罗密欧与女主人公朱丽叶的凄美爱情故事,在一连串的机缘之下,两人最后双双殉情。

本剧不论于古于今,都有着不可复制不可替代的深远影响,是戏剧创作史上的一块不朽的丰碑。

先不说剧中的伉俪情深、缱绻缠绵,单看莎翁对跌宕剧情的精巧构思,尤其是将“药”作为一个影响剧情发展的极具戏剧色彩的点,就不得不叹服莎翁浩瀚的想象力——它让罗密欧殒命,让朱丽叶被埋进象征死亡的坟茔,也最终送葬了他们的爱情。

在莎翁的笔下,朱丽叶所饮之药,只是一种让生命在42小时内假死的药,当朱丽叶在坟墓中醒来,看见的却并不是新郎伴她奔向美好的世界,而是罗密欧倒毙一旁的残酷现实,原来罗密欧以为朱丽叶已经香消玉殒,他亦饮下烈性毒药,此烈性毒药“纵使有二十个人的气力,也会立刻殒命”。

但“药”本身岂会酿成戏剧,只有人才会啊!药的背后,其实交错的是一幕幕爱恨情仇、人情世故,这对有情人最终也是因此而双双奔赴黄泉……

这不得不谈到当时势力强大的封建势力。在那样的时代里,自由婚恋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可说是举步维艰,更何况罗密欧与朱丽叶双方的家族本是世仇,当两人在劳伦斯神父的支持下终于成婚,两个家族之间的世仇也许可以就此消解,可一场突如其来的械斗却如洪水猛兽般将罗密欧推向了被放逐的境地,“唉!我是受命运玩弄的人”。这真是惊天动地的嘶吼哀号啊!新婚的罗密欧,方才还是春日般的风和日丽,霎时间,却被一场飞沙走石、狂风骤雨,卷走了一切希望与幸福。后来,亲王的亲戚巴里斯向朱丽叶求婚,朱丽叶被逼出嫁,在被逼出嫁的前夕,朱丽叶服下了神父劳伦斯配置的假死药,可一切却变的阴差阳错,四十二小时后,希望全都化成了泡影,两人生命的篇章也这样永远的完结了。

仇恨是罗密欧与朱丽叶戏剧的根源,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戏剧也是那个时代的戏剧。

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7

用今天的人的眼光来看,罗密欧和朱丽叶的故事似乎是有点不可思议。在这一个凄婉的爱情剧中,除了恋人之间那火热的表白之外,其它的一切都完全被死亡的阴影所笼罩。更奇怪的是,这死亡正是两位恋人共同追求的东西——以死来表明心迹。毫无疑问,这种高纯度的爱情代表了诗人心中的理想;而剧中的主人公为实现他们爱的理想,把生命都看得毫不足惜;这既体现出他们体内沸腾的生命的热度,他们个性的高贵,也体现出对于爱的最高境界的极端化的、不顾一切的追求。在这一点上,罗密欧和朱丽叶可说是旗鼓相当,一拍即合。爱,是内面生长的原始之力,死,是这力的最后归宿。

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之箭被折得粉碎,破坏者的力量强大得如同可以劈开松柏的雷电。不要以为坚定的爱情就能长久,一旦它有损于第三者的利益,那么这段情必将受到被迫拆散的危险。不管他们是否无辜,不管他们怎样反抗,这个故事的背景就已为他们的结局作了铺垫。他们悲惨吗?也许是的,因为他们没能相守到老,而是红颜英年早逝,也许不是,因为他们寻到了最后属于自己的另一半。

他们从未想到过要同他们所面对的现实周旋或妥协,对于他们俩来说,现实是一道死亡之墙,他们在热恋中根本就对它视而不见,但在深深的心底,两人都知道墙是越不过去的。虽然朱丽叶也曾抱着幻想喝下神父调制的药,罗密欧也曾怀着希望在外地苦等,那只是出于生的本能。从一开始,两人不约而同的对这爱情的预测便是以“没有好结果”,“大不了一死”这样的基调为前提的。知道自己很可能死,却还要惊天动地地爱一回,这是青春爆发的热力绘出的风景,在这眩目的风景面前,死亡隐退了。谁不愿意享受幸福?由此可以推测出他们所处的是一种什么样的生存环境,或许就正是这样的生存环境,才会产生如此凄美纯净的爱情,因为只有这种极致的爱可与它抗衡,否则爱就根本不能存在。由此又令人想到作者的爱情理想正是他对于爱情处境的自我意识,想到人如果不能如剧中的主人公那样拼死一搏便什么也不是,古往今来都是如此。面对死亡的爱在现实中是很难行得通了,但在艺术的生存中,我们仍然可以一次次演习罗密欧与朱丽叶的不朽的故事,用我们的热血一次次向这个充满了恶的世界发出宣言。

一个美好故事的结局,通常都以喜剧告终,读者看了固然高兴,可看过以后过几天就会被遗忘。一个故事如果以悲剧结尾,那它一定会在读者心里留下点什么,或是遗憾,或是可惜,让读者反复咀嚼,思考。人都是追求完美的。与此同时,人们也赞颂残缺之美,这似乎很矛盾,但又不似乎不矛盾。一个美好故事的结局,通常都以喜剧告终,读者看了固然高兴,可看过以后过几天就会被遗忘。

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8

最近我在阅读中外名人故事时的这本书时,发现里边有关于莎士比亚的故事,我经常看妈妈在阅读莎士比亚的书,于是我也想看看莎士比亚的悲剧和喜剧故事了。

《罗密欧与朱丽叶》是莎士比亚的一个悲剧爱情故事。在这个故事里,蒙太古家族和凯普莱特家族是一对仇人,但蒙太古家族之子罗密欧和凯普莱特家族之女朱丽叶,不仅不是仇人,反而是一对恋人。但是最后,罗密欧因为听见朱丽叶死的假消息,服毒自杀。而朱丽叶醒来的时候,得知罗密欧死,也选择了用刀自杀。

我认为如果蒙太古家族和凯普莱特家族不是一对仇人,而是一对朋友,那么他们的悲剧也不会发生。这个爱情故事能流传千年的原因是因为这个剧情描述了一段两人相爱却不能结婚的故事,而且他们的对话的用词,特别优美,也特别恰当。比如罗密欧说的:

“我借着爱的轻翼飞过园墙,因为瓦石的墙痕,是不能把爱情阻隔的;爱情的力量所能够做到的事,它都会冒险尝试,所以我不怕你家里人的干涉。”

因为他们两个家族都互视对方为仇敌,所以认为对方家族教出来的人全是坏蛋。但事实可能并非如此。罗密欧与朱丽叶,深爱着对方这一点是不容怀疑的。因为他们得知互相死了之后,都选择了和他死在一起。

这种做法嘛,我并不赞成。因为他们是都想和对方在一起就代表深爱着对方,一个深爱着对方的人肯定不想让对方死。这种做法对对方来说都是一种很不好的选择。

在读完这本故事之后,我想到了一个中国故事,《梁山伯与祝英台》。我认为这些故事能流传万年的原因,是因为他们都表达了一种美好的爱情。我认为最好的爱情是爱情美满,都能快快乐乐的活下去。但是有些爱情在一开始还是比较美满,但是到老了可能就有一点矛盾,但是我认为,一对夫妻到老了应该不会分手了,毕竟他们都在一起经历了几十年了不可能在最后放弃吧。

莎士比亚的爱情虽然美,但是都是悲剧,这里我祝所有结婚的人:婚姻美满,都是喜剧!

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9

《罗密欧与朱丽叶》主要描写一段缠绵刻骨的爱情故事。在维洛纳城,凯普莱特与蒙杰克两大家族之间有着不共戴天之仇。然而,浪漫的爱情却偏偏在这两个家族之间发生了。

凯普菜特为他的独生女朱丽叶举行盛大的舞会,因为少年英俊的帕里斯已经向她的父亲求过婚了,而这正是凯普莱特热切希望的。除了蒙杰克一家,城里所有富人都在被邀之列,蒙杰克之子罗密欧带上面具和朋友梅尔库乔和本沃里奥冒险混入了宴会。

达官贵人提巴尔持和被指定为朱丽叶未婚夫的帕里斯在欣赏着朱丽叶那迷人的舞姿。趁梅尔库乔吸引人们注意的机会,罗密欧走近朱丽叶,向她倾诉爱慕之情。他的假面具意外地掉了,那英俊的面孔深深地吸引住了朱丽叶。意外的暴露迫使罗密欧和他的朋友不得不离开庄园。奸诈的提巴尔特发现了罗密欧和他的朋友们,并且告诉了朱丽叶的父亲。

舞会结束了。朱丽叶从奶娘那里得知,俘获她芳心的名字叫罗密欧,是她家族仇人蒙杰克的儿子。朱丽叶走向阳台,望着银色月光下的花园,思念着英俊的罗密欧。终于,她发现偷偷溜进花园的罗密欧。在梦幻般的银色月光下的花园里,这对一见钟情的恋人情不自禁互诉爱慕之情。

可怕的灾难还是发生了。傲慢的提巴尔特阴险地杀害了梅尔库乔,而他自已也在决斗中死于为友复仇的罗密欧之手。罗密欧被判终生离开维洛纳城。

罗密欧来到朱丽叶的房间,当两人最后一次相拥在一起的时侯,朱丽叶的父母和奶娘进来了,帕里斯也来到了屋內,但朱丽叶对他冷若冰霜。朱丽叶的父母怒气冲天,威胁要把女儿赶出家,绝望的朱丽叶找到劳伦斯神父恳求帮助。神父想出一个办法,建议她喝下一种假的毒药,喝完后会像死去一样昏睡。她的父母以为她真的死了,就在家族墓地给她举行葬礼。神父会把实情告诉罗密欧,让罗密欧连夜赶回来,带着苏醒后的朱丽叶远走高飞。晩上,朱丽叶假装答应父母第二天嫁给帕里斯。第二天早晨,当父母和新郎来找朱丽叶时,他们见到的是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的朱丽叶。

朱丽叶服毒自杀的消息不径而走,迅速传遍全城。得知心上人噩耗的罗密欧不知内情急奔维洛纳城。凯普来特的家族墓地里,全城的人们都来参加葬礼。当人们离开时,罗密欧冲入墓地。他目不转睛地看着心上人,喝下随身带来的毒药,倒在了朱丽叶身旁。苏醒过来的朱丽叶看见身边死去的罗密欧悲痛已极。失去罗密欧,生命于她已毫无意义,她拔出匕首,刺人自已的胸膛。

看着死去的女儿,爱情的力量超出了维洛纳城两个家族的不共戴天之仇。双方老人终于拋弃前嫌把手伸向对方。

一段缠绵刻骨的爱情故事,一曲千古流传的爱情悲歌!

为了得到爱情,一个不惜冒着死亡的危险喝下毒药,一个不怕犯死禁夜闯坟墓;为了难以圆满的爱情,一个饮鸩自杀,一个利刃穿心。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

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10

“清晨带来了凄凉的和解,太阳也惨淡的在云中躲闪。大家先回去发几声感慨,该恕的该怨的再听审判。古往今来多少离合悲欢,谁曾见这样的哀怨辛酸!”这莎士比亚的经典剧目《罗密欧与朱丽叶》中,人们发现这对相爱的恋人死在了凯普莱脱佳的墓地里,一名主持大局的亲王发出的最后的感慨。合上书的我,一种莫名的悲伤和愤怒相互纠缠着从心底油然而生。我不禁想: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世界,什么样的人心啊?

命运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让一对注定相爱的恋人却分别出生在一对仇人的家里。长大以后的它们一见钟情,可未满14岁的朱丽叶在建到罗密欧后仅说出了这样一段话:“恨灰中燃起了爱火融融,要是不该相识,何必相逢!昨天的仇敌,今日的情人,这场恋爱怕是要种下祸根。”这难道是一个年仅13岁的少女该说的话吗?

我想那不是,从小被家人不断灌输着“蒙太玖家的人是我们世代的仇敌”如此可怕的想法,就不难理解本应十分单纯的少女心会变得如此忧郁和无奈。此时仇恨所带来的极大的恐惧已经远远超过了她与罗密欧的爱情……仇恨?仇恨!对了,就是仇恨!是仇恨使他们悲惨凄凉的殒灭,是仇恨使得两家原本善良的家仆们开始互相残杀,这该死的仇恨,甚至连无辜的小城人民也不肯放过:在他们圣洁的双手和心灵上播种下了仇恨的种子,挥洒下了一个又一个无辜者的鲜血!这是一股强烈的邪恶力量,足以控制人的心智和理智。这该死的仇恨!

男主人公罗密欧在书中可谓是“一大堆鹅卵石中闪着光的蓝宝石”。罗密欧出身于封建大家庭,却没有继承封建传统和思想,而是顺应时代的发展,脱离了封建家庭,成为一个坚定的人文主义者;他真诚、勇敢,有文化,有能力,有一颗博爱的心;他追求一种自由、自主、美好爱情生活,哪怕是“错爱”了仇人的女儿也毫不退缩;他没有门户之见,爱上了朱丽叶,就把凯普莱脱的家人当作自己的亲人,一心期望化解宿愿;他对爱情忠贞不渝,为了爱情和爱人,他甘愿被放逐他乡,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注重友情,在朋友被杀,他的爱情面临“风险”的时候,他奋不顾身的为朋友报仇,却使自己的爱情遭遇了一场不小的劫难,显示了他高尚的品格。正是在家庭矛盾、爱情磨难和朋友青衣等一系列故事情节中,他那人文主义者的精神和气质才得以充分的展示。

而女主人公朱丽叶只是一个未满14岁的贵族小姐,可她勇敢、坚强、智慧,冲破了大家族的重重束搏,大胆地爱上了罗密欧,这种但是在当时庸俗的上层社会的小姐们中是十分难得的。

可就是这一切的一切,在那种封建保守的社会环境中是绝不容原谅的,才促使他们的生命一步步走向毁灭。可见封建的思想和传统,不仅仅会控制人的内心,在某种时候它更会成为一把杀人的利器啊!

真是不知道该如何理解这个结局。如果它是个悲剧,可男女主角虽然死了,可他们的爱情却成为了永恒,并且因为他们的死亡化解了凯普莱脱何蒙太玖两家多年的恩怨;可如果这个完美的结局,但为了化解宿愿而牺牲一对恋人的生命,这又是否值得?但无论它是有缺憾的还是完美的,它早在400多年前就成为了传世的经典之作,人们在乎的不是它的结局如何,而是书中的男女主角追求理想、爱情、自由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每一位读者,这才是这部书的魅力所在!就让这份魅力,这份美好,永远地传递下去,永远……

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11

“啊,罗密欧,罗密欧!”她说:“你在哪儿啊,罗密欧?为了我的缘故,别认你的父亲,丢掉你的姓吧!要是你不肯的话,只要你发誓永远爱我,我就不再姓凯普莱特了。”

想起了朱丽叶说过的这段话,我蓦地有了很深的感触。《罗密欧与朱丽叶》一文中主要讲述了在凯普莱特和蒙太古两大家族不和睦的背景下,朱丽叶和罗密欧毅然地相爱了,他们不顾一切的去爱,过程中一波三折。最让人揪心的是经历了千辛万苦后的他们最终却是以生命来结束了上一代家族之间的纷争。这一切无疑是一个悲剧。但是通过这个悲剧确实恰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背景。

那是一个反封建斗争的时代,婚姻自由的斗争表现的较为集中,也是较为尖锐的一面。通过《罗密欧与朱丽叶》疑问,我们可以看到莎士比亚笔下所揭露出来的当时的政治。社会生活的黑暗。在这个悲剧中,莎士比亚有力的控诉了封建社会对爱情自由的扼杀,谴责了家族间世世代代所结下的无原则的宿仇。同时我们也看到了值得歌颂赞扬的青年一代的真挚热烈,坚贞不屈的爱情。

是啊!中世纪僧侣统治下的禁欲主义是多么得令人痛恨。从《罗密欧与朱丽叶》一文中我们感受到了那股邪恶的力量,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除了罗密欧与朱丽叶这一段悲惨的爱情故事外,是不是还存在着类似这样的令人心痛不已的情侣呢?他们是乖乖的服从还是满腔热血地进行反抗呢?然而,又有多少家族在等着血的教训呢?罗密欧与朱丽叶啊,你们就是封建社会的一面镜子,一面普通却又不平凡的镜子。你们折射出了封建社会的邪恶与丑陋,也折射出了你们为爱情的自由而勇敢奋斗的决心与勇气。我们都应该歌颂后者的这种高尚的情操。

“朱丽叶啊朱丽叶,你所在的地方的地方就是天堂......”罗密欧真挚而又强烈的爱让人震撼,他们忠贞不渝的爱情是对封建社会的一个有力的抨击;同时更给昏昏沉沉的人们泼下了一盆冰冷的水!

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12

这本书是描述了罗密欧对初恋情人罗瑟琳的一片痴情。文章对罗瑟琳的着墨并不多,而且罗瑟琳始终并没有出场,但从罗密欧对她的描述中,咱们不难看出罗瑟琳的美貌绝伦,还可看到罗密欧的一片痴心。此时在罗密欧的心目中,罗瑟琳就是他性命里的唯一。

但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罗密欧参加了一次盛大华丽的凯普莱特家族宴会。在宴会上,凯普莱特美丽多情的女儿朱丽叶与蒙太古英俊潇洒的儿子罗密欧一见钟情。此时的罗密欧忘记了失恋的痛楚,不动自主地投入到热恋中,用热恋来忘却失恋。罗密欧无法抑制自我对朱丽叶的爱,向朱丽叶求爱,于是一见钟情的朱丽叶愉悦地投入了他的怀抱。虽然两个家族有深仇大恨,但也阻挡不了感情的力量,在幽会的地方,他们互诉衷肠。最终感情越来越浓,他们私下定下婚约,并在善良的神父劳伦斯的主持下举行了婚礼。他们都对未来充满了憧憬,但是谁也不会想到,事情陡然有了瞬息变化。在大街上罗密欧与凯普莱特的侄子提伯尔特相遇,提伯尔特故意挑衅并杀死了罗密欧的一位好兄弟姐妹。

听说这种不幸后,朱丽叶悲痛交加,在她心中痛的最深还是她的丈夫罗密欧被放逐的事。最终她含泪送别了罗密欧,她的灵魂也随着罗密欧去了。她丧魂失魄地日夜思念着罗密欧。然而,更大的.不幸又悄悄降临,朱丽叶的父亲逼她嫁给帕里斯伯爵。应对父亲,应对家族,朱丽叶不敢背叛家庭,可又不愿意背叛自我的感情。她的心被痛苦和矛盾缠绕着,左右为难,能够说是走投无路了。朱丽叶很无奈,只好去求助好心的劳伦斯神父。劳伦斯神父让她吞下了一种特殊的安眠的药,用假死来搪塞帕里斯伯爵的求婚,进而拖延时刻。不明真相的凯普莱特一家人全都信以为真,悲痛欲绝地为朱丽叶送葬。也许是上天在捉弄这一对恋人,劳伦斯派去送给罗密欧信件的人遇到了麻烦,并没有把信送到罗密欧手中。这时,罗密欧阴错阳差地悄悄潜回了维洛那城,他也以为朱丽叶真的死了,并在掘墓时与拜墓的帕里斯伯爵发生冲突。最终,英勇无比的罗密欧杀死了帕里斯伯爵。然后罗密欧进入墓里,望着脸色苍白、停止呼吸的朱丽叶,他悲痛欲绝,痛哭流涕,他早已无法离开他心爱的朱丽叶,他不想苟活在人世,想随她而去,于是他喝下毒药并倒在朱丽叶的身边。可,不一会儿,朱丽叶的药性消失,她醒过来了,惊喜地发现心上人就在身旁,但

发现她的心爱的人却离她而去。朱丽叶紧紧地抱着他,简直不坚信眼前的这一切,她也早已不能离开罗密欧,哪怕是赴黄泉,他们也不会再分离,朱丽叶毅然用短剑结束自我年轻性命,她那美丽的容颜也随之而逝。

读了这本书后,我的感悟很深。我是一个简单的女孩,我期望我的生活能够简简单单。我是一个爱做梦的女,我期望的感情能够像我的梦一样梦好。在生命当中,我期望能有一个人能够永远的爱我,呵护我,明白我。就如罗密欧与朱丽叶一样,那就更好了;人们长说:感情是毒药,也能够是蜜饯,没有人能摸得透它。一旦咱们跳进感情的陷阱,能够说就是“覆水难收”,就如同嫁出去的女儿,只能固执地朝着自我的目标飞去,不去理会距离,笔直地穿过空气,最后落地;再说了,不管结果是怎样的。自我已经拥有真挚的爱,这样自我就觉得很满足了。在说了,人生在世,遇到一点挫折是常有的,事情过后,才会珍惜自我的生活。

这部书给人刻骨铭心的感悟。感情的事,有喜有愁,在生活里把握住自我,有了尺寸,才能有更大的愉悦。

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13

那梦的爱恋如此突然,如同假面舞会的完美邂逅,王子与公主般美好的浪漫,却没有完美煽情的结局。

故事的背景中蒙太古和凯普来特是两大敌对的贵族家世,而这样凄美的爱情却恰好发生在他们中间。罗密欧是蒙太古的独生子,刚开始钟情于罗瑟琳,但在舞会上与朱丽叶一见钟情,从此他便再也无法自拔。罗密欧是个温柔文雅的、俊异灵秀的大家公子,身上洋溢着自由反抗的气息,是个痴情的年轻人。外表文静的他很受女孩子们的喜欢,可朱丽叶是他一生中唯一的真爱。朱丽叶是个天真活泼,而又端庄秀雅的女子,她身上永远洋溢着青春的激情,她的头脑中永远活跃着不羁的思维,她的脸庞上永远闪着无邪灿烂的笑容,情窦初开的她也早已摆脱了稚气。

他们相爱了,一见钟情,故事就这样开始了——然而,两个相爱的人却背负着家事不和的包袱,单纯的相恋,却被强行加入复杂的纠葛。

他们的爱纯净得如同天使的眼泪,罗密欧在得知朱丽叶的真情实意后,他便决定抛开身外的一切,尊贵的姓氏在他眼里一下子变成了前进的绊脚石和追求爱情的累赘,而朱丽叶也毅然为了自己的爱情抛弃束缚自己的“牢笼”。

可上帝却似乎不知道这份珍贵的爱恋,虽然他们在劳伦斯神父前许下盟誓,成为了夫妻,可仅一天的情缘,线便被无情地斩断。

在那场角斗中,为了爱人朱丽叶,面对提伯尔特(朱丽叶的表哥)的恶意挑衅,武艺极好的他选择了再三忍让,可在提伯尔特的挑衅下,他又无法不自卫,杀死提伯尔特之后,他被判无期流放,那时,他第一刻想到的便是朱丽叶,他会等她,与她一同浪迹天涯。而朱丽叶在闻讯表哥之死,伤心之余,她并没有不分青红皂白地把全部的帐都算在罗密欧身上,而认为他也是情非得以的。在罗密欧离开的日子,朱丽叶至始至终坚守着他们的誓言,面对父母的逼婚,她用自己的智慧抗争,她推脱了帕里斯的求婚。为了忠实于这段纯真的爱情,她爽快地接受了神父服药假死的计策。

或许,命运有时的确喜欢捉弄人,痴心的罗密欧错过了神父的通信,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听说朱丽叶的死讯后,果断地买下毒药来到朱丽叶的坟前,躺在朱丽叶的身边,看着心爱的人静静地躺在自己的身边,他服下了毒药,来告诉朱丽叶他对她爱情的忠贞。而醒来后的朱丽叶看见期盼已久的罗密欧就在自己身边,可他却只是躺着,静静的,嘴角淌着鲜血,召示着死神已将他鲜活的生命夺走。痴于爱情的她在对待爱情上始终如一,在面对生死抉择上没有一丝含糊,她,毫不犹豫地拔出罗密欧的配剑自刎了。

他们的爱,如此突然,却又如此坚定,斩不断的情丝永远牵在他们之间,藕断而丝连,因为他们决定的是自己一生的守护。

而他们的爱情也像噬血的玫瑰,中了魔咒,将彼此推向了深渊,而我,但愿他们也能如同梁山伯与祝英台,幻化为蝴蝶,比翼双飞,虽然短暂,却一直美好、自由、幸福!

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14

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可谓是家喻户晓了。它也着实感动了一批又一批的读者。虽然这部作品依年代来看是够古老的,但它就像陈年老酒一样,年代越久,越是芳香清醇。

作者莎士比亚将这段爱情描写得真挚感人,还富有一定的传奇色彩,这在当时,也可谓首屈一指了。整个故事以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发展为线索,并穿插了凯普莱特与蒙太古两家贵族的争斗,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当时社会的黑暗。

这部悲剧以凯普莱特与蒙太古两家的械斗开始,以主人公之死换来两家和好结束,我在佩服主人公那种崇高爱情的同时,不禁在想:他们这样以死作结束值得吗?也许是时代的不同,造成了人的爱情观念的不同,但在当时,他们能为化解家族矛盾而牺牲自己的爱情,这种“牺牲”是有其特殊的意义的。

对于像我这样正处于花季年龄的人来说,对于“爱情”的认识还太浅,虽然偶尔会有一种朦胧的感觉,但这毕竟与前者相差甚远。

看了这本书后,我又想起了《泰坦尼克号》这部曾轰动一时的电影,Jack和Rase那段永不磨灭的爱情和“罗式”的爱情也有异曲同工之妙。记得小仲马曾说过:“真正的爱情始终使人向上。”他在失恋之后却写出了《茶花女》这样的名著。能拥有真正的爱情是每个人到了一定的时候都希望的,但倘若它一旦失去了,你也不能将一切都放弃,尤其是自尊,不然,你这一生几乎就全部被毁了。

时间在变,社会也变,人的思想观念也在变,“罗式”爱情已不复存在了,现代的爱情已变得十分简单、普通,但它蕴含着的那份情感却始终没有改变。爱情,它伴随着人类的起源来到这世界上,经过长时间的考验,它将变得更加成熟,更加完美,更加富有生命力。

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15

近期读了简写版的《罗密欧与朱丽叶》,使我感受颇深。也了解到世间真情的可贵,人间真情可以超越一切,甚至生死。故事发生在英国维洛那城·凯普莱特和蒙太古两大家族互相知视,因为两家有着积怨很深的世仇,大有不共载天之势。

在一次盛大华丽的宴会上,凯普莱特大人美丽多情的女儿朱丽叶与蒙太古大人英俊、潇洒的儿子罗密欧一见钟情,罗密欧无法抑制自己对朱丽叶的爱,向她求爱,朱丽叶幸福地拥入了他的怀抱,两个家族的深仇大恨阻挡不了爱情的狂潮,花前月下,他们互诉衷肠。来自两个家庭的强烈反对,反而使爱情之火越燃越旺。他们私订终身,并在好心的神父劳伦斯的主持下举行了婚礼,朱丽叶望着身边英俊而多情的罗密欧,心中充满了对未来的憧憬。谁知,罗密欧在街上与凯普莱特的侄子提伯尔特相遇,提伯尔特故意挑衅,两人发生了格斗,罗密欧杀死了对方,被逐出维洛那城。

朱丽叶含泪送别了罗密欧,她的心和情已随着罗密欧去了,她丧魂失魄地思念着罗密欧。然而,父亲却逼她忘了这个家族的仇人,嫁给帕里斯伯爵。朱丽叶不敢背叛家族,又不愿意背叛心上人的爱情,她的心被痛苦和矛盾撕咬着,左右为难。

不明真相的凯普莱特一家人信以为真,伤心地为朱丽叶送葬。这时罗密欧悄悄地潜回了维洛那城,他以为朱丽叶真的死了,急急忙忙地赶到墓地,望着安详、苍白、停止了呼吸朱丽叶,他千呼万唤,悲痛欲绝,他无法离开他心爱的朱丽叶,他无法孤独地、没有爱情地活着,他喝下毒药倒在朱丽叶的身边。可不一会儿,朱丽叶的药性过了,她苏醒过来,惊喜地发现心上人就在身旁,但罗密欧告诉他,他快要死了,朱丽叶抱着他,不相信这一切,然而他一点点衰弱下去,朱丽叶不能离开罗密欧,哪怕赴黄泉,他们也不再分离,朱丽叶毅然用短剑结束自己年轻生命。他们拥抱着爱情升入了天国。

一对情人殉情而死。他们的鲜血终于唤醒了两个互相敌视的家族言归于好。

对此我很不理解,为什么一切要等到无法挽回才去后悔,就像汶川地震,发生以后才后悔为什么没有把房屋建坚固?为什么偷工减料?

当看完一部作品后,这次观看让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这时我们很有必要写一篇

《千与千寻》观后感1

今天,我看了一部名叫《千与千寻》的电影,非常感人。

电影主要讲述了:千寻一家来到一个古怪的公园,误闯“神明”之家。父母吃了贡给鬼神的食物后变成了猪。千寻决定留下来救父母。她到汤婆婆那里打工,汤婆婆将千寻的名字改为“干”。千寻在工作的过程中帮助了在外面淋着雨的无脸男孩;洗净了河神身上的脏物;救活了受伤的白龙,所以才有许多人愿意帮助千寻。最后千寻救出了父母。

影片中反应千寻勇敢的事情有很多,如:当爸爸妈妈变成猪后,千寻并没有逃避,而是勇敢地想办法救出父母;勇敢地去找锅炉爷爷帮忙;从胆小到她不怕“神明”之家的妖魔鬼怪,战胜了邪恶的汤婆婆给她的一个又一个的难题。

从千寻的一个个勇敢的事例中,我想起一个同学,他向千寻一样勇敢。在一次激烈的运动会比赛中他的脚扭了,但他仍然坚持着继续向前跑,最终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为班级争了光。

在我们的生活中,无论面对什么样的困难都不要放弃,要向千寻那样坚持到底,勇敢自信,拥有一颗勇敢、善良的的心,那么,我们就会成功。

《千与千寻》观后感2

除了我们生活的世界,是不是还有一个奇特的世界?这个问题大家可能都想过。人类就曾凭着自己天马行空般的想象。去用不同的方式给他赋予着新的定义。

今天我们就看了一部感人的电影《千与千寻》。这部电影主要讲了女孩千寻与父母搬家准备去一个城市生活,却因迷路来到一个奇怪的地方。因为贪吃,千寻的父母被变成了猪,千寻惊恐万分时遇到男孩白龙,白龙叫他想在这生活必须到汤屋的主人—汤婆婆那里要一份工作,汤婆婆给千寻赋予了新的名字——后来,千寻在汤屋里发生了一连串的故事。可有一天白龙受伤了,千寻为了白龙去钱婆婆那里,那次经历中白龙找回了自己的名字,千寻与父母又找回到了自己的世界。

其中千寻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还记得片名吗?《千与千寻》。其实不难理解。就是千寻的两个名字小千和千寻。与其说是两个名字不如说是两个身份,与其说是两个身份不如说是两种性格。一开始的千寻胆小怕事,遇到一些事就惊慌失措。被恐惧与害怕冲昏了头脑。再看汤屋里的小千天真善良,做事一丝不苟面对腐烂神一样的河神,她也丝毫没有懈怠。面对妖怪无脸男捧给金子时,她丝毫没有想要的意思。而是去做自己应做的事情。最后为了代白龙对钱婆婆说声对不起,自己显得义无反顾,没有什么能阻止他的前进。通过比较前者与后者真是天差地别。

这部电影让我感到爱的力量真伟大,它能让一片幼小的心田强大起来,让千寻为了白龙有勇气去钱婆婆那儿,让白龙为了千寻付出一切。让汤屋的其他人对千寻渐渐有了新的认识,把他慢慢融到这个集体中来。

其实,我觉得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做一个勇敢,率真,认真,善良的千寻,同学们让我们共同努力,人每个人都有千寻优秀的影子。

《千与千寻》观后感3

早就听别人说《千与千寻》这部动漫很经典,暑假期间我特意看了一下,起初没什么大的感觉,当我在课堂上再次观看时感触颇深。

这部影片主要讲述了千寻一家去往新家途中误入了神灵世界,千寻的父母因为吃了街上店铺中的食物变成了猪,千寻历经千辛万苦救父母的故事。

千寻在这次不寻常的经历中,可以说是发生了蜕变,刚开始的怯懦不懂礼貌与后来的勇敢懂得感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人只有经历了事情之后才会成长才会变得成熟。千寻刚开始遇事会哭,对待别人的帮助不懂感激,但在经历了众多事情之后,她学会了勇敢的去面对一切解决一切,对于那些曾经帮助过她的人也不遗余力的给予帮助。千寻在这个拜金主义的世界中,洁身自好,面对她曾经帮助过的无脸男给她的大把金锭,无动于衷。

并劝诫无脸男放弃贪欲,回到自己的家,同时还大方的将能救她父母的河神给的丸子喂给了无脸男吃,帮助他恢复了往日的模样。千寻对人的友善也得到了回报,在为河神洗澡时,无脸男就曾为她偷了药牌,在去找钱婆婆的时候,无脸男也一直陪伴着她。可见人在成长的过程中只有先付出才会有回报,予人玫瑰手留余香,互帮互助才能走向成功。

在千寻最终救回父母回到现实世界的过程中,除了别人的帮助,最缺少不了的就是她自己的坚持了,没有她的坚持,顽强,她也走不到最后。最难忘记她飞奔在管道上的那刻,为了救小白龙,她竟无惧生死,坚持前往汤婆婆那里搭救白龙。这对于一个10岁的女孩来说真的难能可贵。千寻本是一个纯真善良的孩子,只不过在过多的物质影响和父母的庇护中失去了真实,在这次奇特的经历中,她不仅没有失去自我,反而寻回了自我的钥匙,获得了宝贵的人生财富。

《千与千寻》观后感4

我不是一个动漫迷,也不喜欢日本动漫,但有次上网,无意间搜到了这部动漫电影——《千寻与寻》,这让我对日本动漫有了新的了解。

《千寻与寻》是宫崎骏爷爷在2001年出版的电影。这里面主要讲了隧道的另一端有想象之外的幻境,所有不可能发生的事都是这个城镇的理所当然,它和人界毗邻而居,但人类的双眼永远不能捕捉到它的存在。因为有治愈百病的温泉,幻境里聚集了无数神仙精灵。迷路的10岁少女千寻,无意间掉入了这个人类的禁地。为了在幻境中生存,千寻被魔女汤婆婆把名字改成千,彻底脱离人界的生活;她还成为汤婆婆手下的工人,在这个专横的魔女所控制的温泉浴池里不停劳动。千寻从釜爷爷、铃铛姐姐和神秘美少年小白的鼓励里得到生存下去的勇气,在温泉拼命工作避免沦为动物。渐渐地,在她身上沉寂已久的“生命力”被冷酷的生活唤醒了,原来人可以实际地感觉到自己是活着的,千寻第一次有了这样的体验。

有人说宫崎骏创造这部剧是根据现实来创造的。确实,千寻一家在幻境里迷路了。她的父母出生在日本经济高速增长时代,对金钱物质有强烈的向往和控制欲,他们在幻境里触犯规则而变成了猪。这说明了什么,当今年代有谁不是现实的,都对钱有很大的占有率。有些人甚至可以为了钱去犯法,如果再这样下去的话迟早会有报应的,就像。千寻的爸爸妈妈一样。

剧中还有个人物——河神,他刚来时,满身脏兮兮的,大家都认为他是腐烂神,但在千的清洗下,他变回了龙样,后给了千一个河神丸子后,黯然离去了。这个角色被认为具有象征意义,表达了宫崎骏对当今环境污染的忧虑。

这个电影给我感悟最深的还是千寻那种精神,她从一个什么都不会的小女孩到一个面对死亡的时候都不怕的一个坚强的千寻,改变真的很大。我想,人就要有这种锻炼。现在的小孩子实在太辛福了。连我妈妈都常说:“你现在太幸福了,不想我小时候。”是啊,时代在变,而人也都在变。爸爸妈妈都知道去呵护自己的小孩,不让小孩受半点的委屈,但是,小孩可以去照顾一辈子的吗?总有一天会长大的,总有一天要去锻炼自己的。就像电影里的千寻一样,学会锻炼自己,从小孩子一夜之间就长大了。比如还有像汤婆婆的孙子宝宝一样。

这部电影,相信有很多大人不会去看,但我觉得一定要去看,这虽然是部动画电影,但它和现实是结合起来的,和当今的社会很有关联,看了一定会像我一样感触很深。《千与千寻》不仅仅是一个动画电影,还是一个具有哲理性的动画电影。《千与千寻》是我14年来看过最好看的动画电影。

《千与千寻》观后感5

“服从那不可拿,不可尝,不可摸,等类的规条。这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导的。说到这一切正用的时候就都被败坏了”——《圣经—罗西书》之所以将标题称为“读……”,只因个人认为,宫崎骏——这个日本电影人中的怪才、动画界的奇葩所指导的每一部作品,都不足以用“看”、“观赏”这些字眼来形容,他的作品,是用来读的,如同一本本富有深邃内涵、凝练且厚重的书,将无数百态画面如文字般铺陈在每一位受众眼前,用真情、真心、真爱敲击着呼唤着你我一颗颗日渐麻木的心灵……

曾在杂志上看到这样的话:“如果一个成年人喜欢看卡—通与动画,那么他一定不愿长大。”——然而,恰恰相反的是,当你我真正融入宫崎骏的动画王国,猝然发现,他的所有影片没有一部是拍给孩童的,其蕴涵的或隐晦或直白的哲理性甚至连我等成年人都望其项背,反而会觉得自己尚未成熟与长大,尚未了解的、需要反思的还有太多太多……而这,正是宫崎骏及其作品的最伟大之处。

《千与千寻》,这部拍摄于2001年的大型动画,可以说是宫崎骏及其“吉卜力”班底最为人津津乐道也同样最被称赞的宫氏作品之一,直至今日,提及于此,仍旧会耳闻众多誉美之辞。的确,再次回顾,依旧被影片丰满的、值得深思的内在“容量”所深深折服与动容……

影片日文原名是《千与千寻的神隐》,在日语中,神隐一词,指“若隐若现消失的神秘事物”。似乎在片名中,拍摄者就已向众人透露了在影片中将隐藏着诸多需要揭开的秘密与隐情……

从少女千寻随其父母出游的迷路,以及途径深山老林中一座座诡异的建筑及石像,影片一开始便营造出了一种略带“恐怖”气氛的前奏,似乎预示着某种不详。而当到达那空城死域般神秘叵测的城寨、爸爸妈妈被无人看守的美食所吸引、大快朵颐之后瞬间变化为两头巨猪之时,画面和情节将影片倏时带入高潮。

从此刻起,千寻便进入了一个鬼魅妖魔主宰的“人间地狱”般的世界,它们控制着被下了符咒的、或变为猪猡或成为奴隶的人类们。以控制者的“理由”——只因人类的无休止的贪婪与欲望犯了“天庭”——也就是妖魔们的众怒,便要终生服役与任“人”宰割于此。

其实千寻的爸妈本是善良的,只是因了“人类”的恶名且误入了歧途,被连带卷进了策划者的阴谋,成为了这异域之地的牺牲品。而极尽讽刺的是,妖魔们的世界并非“和谐、美好、团结”,这些打着“贪婪制裁者”旗号的牛鬼蛇神们似乎比人类的贪欲更加有过之而无不及、更加变本加厉——这又何尝不是写实着现实人间某些写照?——主人公小千寻的千里之寻便在这样充满胆寒与惊悚的氛围内展开……

但丁在《神曲》里根据恶行的严重性顺序排列了人类“七宗罪”,它们分别是:饕餮、贪婪、懒惰、淫欲、嫉妒、暴怒以及傲慢,当年好莱坞曾拍摄过同名电影,而《千与千寻》的出现,我们大可解读成动画版的《七宗罪》,这些恶行,在片中众妖魔身上“活灵活现”般展露得一览无余!

为实现解救父母于危难这一目标的少女千寻,“无间道”般打入了“敌军”核心内部——鬼魅城中心的所谓“娱乐中心”,以她与鬼怪们形成鲜明对比的机智、善良、勇敢、纯真,通过险象环生的次次探索,与各色鬼神、变异物种的接触、周旋与斗争,渐渐深入了这“金玉其表,败絮其内”的妖魔王国,一层层剥丝抽茧,揭开一幕幕充满了扭曲的内部真—相,暴露了“鬼”世界中充满罪孽的纭纭众生之脸谱。

宫氏动画的精华之处,在于总能透过非人之物来展现现实中人类的真正本质。那一袭袭黑衣的面具人,你看不到任何一张面孔,似乎面具下隐藏着太多不为人知的内心阴暗角落,而这些面具人,不正刻画着现实中人类虚伪、伪善的面孔么?那永远吞噬不满其胃口、甚至连“活人”都吃进肚子的大胃王,不正是人间饕餮者的写照?另人作呕的腐烂神,难道不是直接揭露了毁坏摧残着自身与外界的人类必将面对的精神肉体的双重腐烂?那汤婆婆巨人般的大头娃娃儿子,正象征着封闭的、病态的、被欺骗与愚昧禁锢着的人们;以及那些似人非人、似物非物、青蛙蛤—蟆虫豸般的魑魅魍魉,更“过目不忘”的冲击且刺激着观者的感官神经。这一幅幅肮脏、颓败、委靡的末世图景,不啻为一幅人类未来的警视卷轴!

但是,在宫崎骏的影片中,决非一味揭露罪恶与邪祟,鬼斧神工般对影片的雕琢,总能让观者在绝望之后看到希望与曙光。在片中,我们还是能够看到许多友善的或仍保有心底良知的面孔:这里有与千寻数次并肩战斗,并帮助其寻找父母、寻找真—相、寻找真理的白龙;还有给予热情关爱的工头小玲、锅炉爷爷;连那两位最具复杂意味的角色——那吝啬、暴躁的汤婆婆及其复仇心作祟使自己变得性格扭曲的姐姐钱婆婆都有她们最后良心发现回归“人”性的率真可爱一面;甚至,那吃人黑衣魔王的残忍,却在千寻的纯真、善良面前不堪一击而转变为温和顺祥的另一形象……这些鲜活的多层次的角色,正告戒着人们,希望还存在,希望不在别处,它在你我手中、心中……

同时,随着剧情的铺开,众多细微之处的暗喻,成为点缀影片的精妙绝笔。比如那根被千寻拔除后使腐烂神成仙升—天的毒刺,正象征着拔出人类灵魂中被欲望主宰的心灵魔鬼;那从其体内排泄而出的垃圾糟粕,不也正是我们需要抛弃的一切“腌杂之物”吗?美少男白龙的化龙腾飞一跃,也升腾起希冀与展望;而在宫崎骏影片中屡屡出现的`列车与铁轨,似乎正承载着憧憬奔向光明……

最后的结局自然是美好的,千寻感动了也改变了周遭的一切,让这鬼魅城池不再鬼魅,让“人间地狱”回归充满生机的乐园……她找到了自己的父母,也帮助这里的“人们”丢弃掉罪恶与贪婪,找到了、找回了在欲望之船上被晃动得昏头转向的他们曾有的、却早已被丢弃、遗忘的那些心灵的宝贵财富……

“不要忘记你自己的名字,否则,你就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是爱!是爱!是爱改变了这一切!”

这两句台词甚为值得一提,也许正点出了本片所要表达的核心理念。

是的,是千寻用善良、真诚与爱在感动、改变着鬼魅之城的一切,反观人类社会,那托起人类繁衍的生生不熄之火,不正是爱吗?

影片的点睛之笔不在任何画面上,而是小主人公千寻的名字,细心的观者想必能初见端倪:千寻,代表着人类千万次、千万年、千万里的追寻、找寻,寻觅那生命生存生活的真理与本质,寻觅内心中最真的那个自己……也代表着影片制作者通过少女千寻,愿带领所有观看此片者一同寻觅的良苦用心。

然而,欢喜结局的背后,不由得隐忧了起来——这找寻是沉重的,关于此片,我的着笔也是沉重的,可我们何曾不愿看到,这沉重有一天会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人类真正的轻松与快乐。

追寻,千寻,直到找到答案!

《千与千寻》观后感6

《千与千寻》这部片子主要讲的是小女孩千寻和父母在搬家期间,因好奇而进入一条神秘隧道,在另一方是另外一个世界。不安的千寻想快速离开,无奈父母在一食店里疯狂偷食。千寻唯有独自一人游荡。这时渐黑的小镇上亮起了灯火,而且一下子多了许多样子古怪、半透明的人。

千寻大吃一惊,要去通知父母时,却发现它们变成了大肥猪!千寻逃走,发现自己身体开始变得透明,快要消失。此时,一个叫白的男孩出现并救了她,更告诉她这地方人类不许进入,若要生存,必须为掌管镇中大浴场的魔女汤婆婆工作,并且要被她剥夺名字,千寻被夺去一字,成为千。一天,千发现一条受了重伤的白龙,原来是白的化身,他为了到汤婆婆的死对头钱婆婆那里偷宝物而受袭,汤婆婆的儿子及佣人变成老鼠和小鸟。

千为了救白,竟和汤婆婆交易——救回其儿子,条件是让她父母变回人并返回原来的世界……最后,千通过一件事帮助白龙找回了他的名字;也和父母回到了现实世界。

我印象最深的是主人公:小女孩千寻。她原本只是一个文质弱小的女孩,但她为了救她的父母亲,勇气和智慧都达到了一般人难以达到的程度。这令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有目标,就有潜质,潜质很难激发,但一激发就会有令人难以想象的力量,达到目标就会容易些。

《千与千寻》观后感7

《千与千寻》一直是一部广为人知动漫电影,它是日本国宝动画巨匠宫崎骏勇夺奥斯卡的杰作。从2001年在日本本土上映以来,《千与千寻》一直受到广泛好评,被称百看不厌。

从很早之前就知道有一部这样的动漫,可是真正第一次观看还是在这个暑假。故事很富有戏剧性与童话的感觉,从悠长古老的隧道、奇怪的石雕到“会说话的房子”,影片的开头给人的是一种可怖的感觉。千寻他们来到了一个奇怪的小镇,小镇没有人,但是有香喷喷的食物。千寻的爸爸妈妈不顾千寻的阻挠,未经允许就吃起了无人看管的食物。千寻无奈之余只好绕着小镇走走,希望能发现点什么。快到天黑的时候,千寻意外的看见了电车,兴奋之余又被一个叫做白龙的少年呵斥着往回赶。影片中千寻与灯的赛跑很值得回味,而千寻无助的叫喊从侧面又体现了人类的弱小。

后来千寻知道自己的父母变成了猪,而自己却不得不呆在“汤屋”打工。这个过程中有很多人与千寻为难:汤婆婆恐吓千寻,要把她变成猪;“汤屋”的管事特意刁难千寻,也不给千寻药浴的牌子。影片中“汤屋”管事与千寻周旋的那一段也很值得品味,对待千寻的声色俱厉,转眼对待客人又喜笑颜开,真是变脸比翻书还快。这样鲜明的对比正映照了我们人的社会,在我们的社会中也有这样献媚、表里不一的小人。

之后无脸男帮助千寻拿到了药浴的牌子,这时的无脸男还是一个很善良的人。后来由于呆在“汤屋”久了,无脸男也被周围的环境渲染了,变得邪恶、不知足、贪婪起来了。这里也反映了一种社会现象,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在社会上又怎么会少了像无脸男这样被环境所带坏的人呢?

河神算是《千与千寻》中比较令人惊奇的人物了,谁也没有想到那样恶心、邋遢的腐烂神的真身竟然是河神。河神身上的那根刺更能启发我们,刺代表甚么呢?从千寻他们拉出来的那些东西我们了解到,刺就是生活中不良的,不干净的,不利于我们生存的事物;那就不仅仅是垃圾那么简单了。

接近尾声时宫崎骏又创造了一个对比明显的人物——钱婆婆,她是汤婆婆的孪生姐姐,人人开始都以为她的性情和汤婆婆一样恶毒。但她在片中的表现大大颠覆了这种感受,我一直把她认为是汤婆婆的另一个侧面——好的一面。我想这就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人的双面性吧。

故事的最后,千寻帮助白龙找回了名字,并且救回了自己的爸爸妈妈。“汤屋”的人都被千寻的善良所感染了,连一直以来令人厌恶的汤婆婆也露出了她善良的一面。总的说结局是美好的,可整部影片亦可以教会我们很多。

这部电影中有一句话:“名字一旦被夺走了,就再也无法找到回家的路了”,它警醒着我们,万事不能忘本,忘记了就再也记不起来了。

《千与千寻》观后感8

这部电影是闫推荐给看的,就和《哈尔和他的移动城堡》(至今未看)一样,自己曾经打开过很多次,都是没看够1分钟就切掉,今天静下心来看它,感触颇深,直到现在,内心依旧回荡着一种甜甜的喜悦……多少天的压抑都在电影结束之后消散。

故事的开头十分平淡,只是千寻与他的父母搬家到另一个城市,千寻仍然在怀念过去的同学……这部电影开始吸引我是从他们误入一片森林,又发现一条古老的通道,走过那阴森通道的时候,千寻内心的那种小小的胆怯,便体现了出来,隧道的另一边是蓝蓝的天空,葱郁的草地和清新的风,在一条空无一人的街道上,千寻的父母被好吃的食物所诱惑,一直吃呀吃。千寻看着她的父母,无力阻止,却令她内心很是不安,她的不安是对的,他们来到的这个小镇,是鬼魂才来的地方,这里有可以治百病的温泉,这里聚集着成群的精灵,什么“蛤蟆仙人”啦,“人参大叔”啦……这里是不欢迎人类的,远离了人世间,在一个叫白龙的少年(钱婆婆亲口说白龙是小千的男朋友)的帮助下,千寻迫不得已在汤婆婆手下打工,签订契约,名字被夺去一个字,只留下千,因为在这里不工作就会被变成煤球或者变成猪(千寻的父母就因为白吃白喝被变成了猪),这里每天都有奇怪的事情发生,千寻也结识了好多朋友,白龙,6只手的锅炉爷爷,搬运煤块的小煤球,小玲姐姐,还有妖怪无脸男(我好喜欢他)……

影片中很突出的一个画面是浑身散发着臭气,流着绿色汁液,被误认为是腐烂神的河神的出现,汤婆婆千方百计刁难千寻,而千寻在无脸男和小玲姐姐,锅炉爷爷的帮助下,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河神洗好,河神很感激千寻,给了她一颗神奇的药丸,这枚药丸最后一半救了无脸男,一半救了白龙……其间贪婪的人与千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最让我感到温馨的片段是千寻,无脸男还有小宝宝和小乌鸦去钱婆婆的家里,钱婆婆的家里布置很朴实,她不需要魔法,她说:“手动织出来的线比魔法变出来的要强很多……”而这一切,与汤婆婆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千寻在没有这段奇幻经历之前和我们大多数孩子一样,懒惰,胆小,冷漠,但是在那期间和在那之后,她变的更加的勇敢,例如她第一次走汤屋外面的悬梯时是那样的恐惧,再后来她为了救白龙而奋不顾身地在裂开的管道上奔跑……尽管结局让我有些遗憾,千寻没能和白龙在一起,但是宫崎骏还是给我们留下了想象的空间,特别是千寻最后看着神秘的洞口渐渐消失在视野……

其实我们每个人的内心都有那么一方净土(当初读桃花源记时是第一次感受,今天第二次感受……),承载着我们太多的想象,尽管我们越来越大(眼看就奔二了),越来越现实,但那片净土永远在我们心中,当我们在繁忙的学习生活中抽出一点时间,回到那里,抛开忧虑……看完《千与千寻》,自己仿佛走过了一段奇妙的旅程,忧伤、兴奋、害怕、感动……

《千与千寻》观后感9

无意中听到了一首钢琴的纯音乐,乐曲欢快中带着忧伤,是一首可以让脑子产生无限遐想的曲子。曲子是一部日本动画电影的主题曲,名字叫做《千与千寻》。从名字上来看,我不明白这部电影究竟讲的是什么内容,曾经看到过介绍这部电影,却只记得里面的主人公是个很平凡的小女孩,细节却没有深究。

某日,在优酷中搜到了这首曲子的原版,是女式美声唱法,感觉跟钢琴差异很大,但是各有千秋。曲子很美,歌词也很美。有共鸣!

下了决心看一下电影!

电影简介就不想再多讲了,百度已经介绍得相当详细生动了。

千与千寻,在不同世界的不同名字。人人都想当千寻,因为那是最真实的自我,不管这个自我有多少缺点。可是大多数时候,却变成了千,为了生活,妥协,不得已从千寻变成了千。

白龙告诉千,别忘了自己叫做千寻,把这份记忆放在自己心灵的最深处,这样才不会忘记回家的路。

千寻记住了白龙的话,没有忘记自己变成了千是为了什么,靠着这份不忘却,千寻救回了父母,也救了白龙。

物欲横流,现实,理想,脑海里不断交措。

回归现实,不忘理想。

千与千寻!

《千与千寻》观后感10

看了《千与千寻》这部电影,影片讲述了一名叫千寻的小女孩,因搬家而同父母误入了给神明洗澡的地方—汤屋。父母因贪吃而不幸变成了猪,千寻必须让父母恢复原状并安然返回人类世界,在此遭遇中,她不仅独自应付了臭气熏天、满身泥垢连汤婆婆也束手无策的河神;引导了险些误入歧途、变得贪得无厌的无脸男。

千寻不是一个贪心的人。她没有要无面人的金子。爸爸妈妈吃了那里的东西变成了猪。她没有抛弃他们,而是想办法努力地把他们救回来。

千寻逃出的时候,一个叫小白的人救了她,并告诉她要去找炉火爷爷和汤婆婆要一份工作。才能不被魔法变成别的东西。千寻成功地在浴池找到了一份工作。她成功的招待了河神。认识了对她好的无面人。

我体会到当千寻受到陌生的白龙相助时,让我学到了人与人之间是可以建立信任的。

当千寻再一次设身处地帮无脸男,无脸男却处处为千寻着想时,让我学到了别人的滴水之恩是要当涌泉相报的;当小玲骂千寻笨手笨脚,后来却赞千寻帮助她时,让我学到了只要努力,想要证明自己行是不费吹灰之力的。

只要我们遇到困难,不要退缩,再难的事也能办好。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1

这是一本令人震撼的小说,看完后也让我有很多感想,其实,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风筝,它可以代表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小说开头和结尾重叠在一起,成为两幅相似的画面:广漠的天空,雪花飘落,空气寒冷而清澈,追风筝的孩子们欢笑着奔跑,追逐飞逝的光影。这一幕在不同的地域,不同的两代人之间反复地上演着,但每一次的重复之间,生活都发生着剧烈的变化,这幅画面也随着主人公命运的变化被不断染上新的颜色,从孩童天真的视野堕入世事变迁的悲哀之中。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作者并没有很华丽的文笔,他仅仅是用那淡柔的文字细腻的勾勒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当仆人哈桑——阿米尔最好的伙伴,被其他富家少爷围困在角落里施以暴力与侮辱时,阿米尔——哈桑最信任的朋友,却蜷缩在阴暗的角落里默默注视,直到泪流满面却仍不敢挺身帮助哈桑时,我听到了心碎的声音。可命运的指针并没有停止,阿米尔因为懦弱而极端害怕直至惭愧不已,无法面对哈桑。最后甚至栽赃他,让他永远离开了这个家。到后来阿米尔获悉哈桑竟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时,悔恨与伤痛纠结,当中年的阿米尔偶然得知哈桑的消息时,他却不顾危险,前往家乡阿富汗,开始了救赎。但时间是可怕的,因为它可以让一切都改变。终于回到家乡的阿米尔,目睹了家乡的变化,战乱不断,民不聊生。同时也见到了儿时的老管家,见到了荒废的家,也得知了,哈桑的死讯。哈桑死了,阿米尔的救赎却没有停止,哈桑唯一的儿子索拉博落入了阿米尔儿时的宿敌手中,儿时的懦弱和愧疚缠绕着中年的阿米尔……

一场救赎再次开始。故事的最后,阿米尔救回了索拉博,可此时的索拉博却因精神上的伤痛至以完全失去感情,唯有说起风筝——那哈桑和阿米尔童年最喜爱的玩物时,才会不知觉的笑起来……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他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相比较而言,是幸福的。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作者用细腻平淡的笔触,为我们真实的还原了阿富汗喀布尔,娓娓道来一段人性的救赎。语言平实而力透纸背,感强烈真挚而不造作,仿佛一位老朋友向你诉说他曾经的故事。“为你,千千万万遍!”铭刻在心底的声音是永恒的忠诚誓言,哈桑坚定澄澈洞察一切的眼神从一个少年的眼中直达另一个少年的心扉二十多年来不停歇地煎熬拷问着懦弱的灵魂。亲情、友情,欢笑、背叛,汗水、血水,树荫倾泻的阳光,顺窗而下的雨水,最珍贵的感情,最鄙夷的沉默,独自咽下的泪水,难以置信的身世,执着奉献的生命,连同风筝和那张带着兔唇的圆脸在阿富汗这片被宗教信仰与真诚热情缠绕,被战火摧残的土地上交织成震撼人心又回味悠长的交响曲:“为你,千千万万遍”……

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亲情,不仅仅是友情,只要是能够沉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也会从中折射出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比如伤害别人时的快意和犹疑;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爱情乍到时的浮躁不安;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的情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是一个人在面临变化的那一刻来不及思索的真实反应,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最私密的扪胸自问。胡赛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又毫不哗众取宠。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许苦涩与酸楚。但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2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让我们一起追寻那人格的风筝。

12岁的阿米尔是一位阿富汗的富家少爷。他本与仆人哈桑手足同情,但在一次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让阿米尔无比痛苦,无比自责的事。因为那件事,他逼走了哈桑,不久后自己也随父亲去了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因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而再次踏上故土,却发现了一个惊天谎言。他一点点探索着,看着战争中阿富汗的惨状,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已经故去的哈桑的儿子,拉回了那只他丢弃了的人格的风筝。

说实话,我并不喜欢这样带“悲”的作品,但在长长的叹息之后,我却感受到了无比的震撼,那只飘荡着的风筝线也悠悠晃晃地系在我的心上。在书中,阿米尔追寻着的似乎是他与哈桑的友谊,是他不再内疚的,变得勇敢起来的心。

原本的阿米尔是懦弱的,无法保护也无法面对自己的伙伴,好在追寻中他还是找回了失去了的心。可是,在生活中,每一次伤害都可以弥补吗?不是的,有的风筝将再也寻不回来。不得不说阿米尔是幸运的,而我也曾有过类似的幸运的遭遇:那件事发生在2009年的暑假,我刚刚学会站立的小表弟来我家玩。一次没人时,我的脚不小心扫到了他,还站得不是很稳的他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哇哇大哭。面对妈妈的责问,我违心地说:“是他自己摔的……”还好,我最后还是说出了真相,拉回了那只差点飘离的“风筝”。

细细想来,我似乎比阿米尔更幸运,因为他与哈桑是再也回不去了的,他的“风筝”已是残缺。而在这“风筝”的背后,附着的是人性,是诚实、勇敢、善良的品质,是我们人格的一部分。只有不失去我们的“风筝”,才能算一个真正的'“人”。

像原本少年时的阿米尔,他那懦弱的表现使他的“风筝”丢失,在日后的几十年中他都是在后悔与自责中度过,这也是惩罚。直到他重踏故土后,他那不顾一切的救赎才让正义回归,但“风筝”还是残了,这也意味着他在今后的日子里还得一刻不停地追寻,追寻那只对他来说无比重要的“风筝”

阿米尔的“风筝”丢了,又被追回。而你的呢?你可曾丢失了你那只带有你人格的“风筝”?在那飘荡的风筝上也有着一份对人命运的掌控。不论因什么,也不论为什么,让我们一起去追寻吧!一起找回我们的那只“风筝”,并将它好好保存,永远不再丢失。你愿意么?

让我们一起追寻那只人格的风筝。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3

一直以来对阿富汗这个神秘而又多灾多难,饱经战火的国家充满了向往。当我从报纸上的书评上看到《追风筝的人》这本书的时候,便迫不及待的买来一睹为快。

小说其实是男主人公阿米尔寻找心灵救赎的回忆录。

阿米尔从小生活在阿富汗一个富足的家庭里,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有一个同样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情同手足的仆人哈桑。哈桑对阿米尔忠心耿耿,无论是阿米尔做了什么,他总是一味的信任跟包容。在阿米尔遭受坏孩子的欺负的时候,他也是挺身而出,为朋友两肋插刀。可是,在阿米尔的内心深处却清楚的感觉到,自己并没有把这个出身低贱,目不识丁的哈桑当作自己的朋友。

在阿富汗,一直都有冬天赛风筝的传统,并且按照惯例,那些被击落的风筝可以被看作是胜利者的奖赏,哈桑聪明机灵,是个追风筝的能手。某年冬天的赛风筝会却让阿米尔和哈桑友情彻底的决裂。那次的比赛,阿米尔成了冠军,哈桑为小主人去追那只被击落的风筝。

习惯了哈桑的一诺千金,阿米尔知道他肯定能顺利完成任务,他满心欢喜地等着哈桑为自己带来战利品,可哈桑迟迟没有回来,阿米尔只好出去寻找。可却在找到哈桑的那一刻惊呆了。原来,追到风筝的小哈桑遇到了麻烦:正被几个曾经找过阿米尔麻烦的坏孩子胁持,对方逼迫他拿出风筝,而哈桑不愿意,于是,势单力薄的他因此遭受了自己人生最大的耻辱——被这几个坏孩子欺负了!而即使在这样,他死命地保护好那只被击落的风筝。——残酷的一切,站在巷口的阿米尔全部看在了眼里,可是,他却没有勇气上前制止!

那次事件之后,阿米尔内心就开始被羞愧与痛苦所折磨,他知道自己很对不起朋友,自己懦弱,虚伪愧对朋友的忠诚。这样的感觉一直把他压不过气来,终于,他在父亲面前撒谎说哈桑是小偷,让父亲赶他们走。而即使是这样莫须有的伤害,哈桑也毫无怨言地承认了。虽然父亲执意留下他们,他们还是黯然地离开了。

几年之后,阿米尔随父亲去了美国,先前优越的生活没有了,在美国的日子,他们过的很窘迫,可父亲还是一贯地有担当,靠着父亲卖力的打苦工,阿米尔顺利地完成了学业,开始工作,恋爱,结婚,直到父亲去世。对他而言,平淡的生活正好是他用来淡忘过去回忆的良方。

父亲去世后的某一天,阿米尔居然意外得知哈桑居然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回到阿富汗,哈桑已经死去,阿米尔找到他留下的孩子,往事一幕幕,他带着这个小侄儿,决定替哈桑承担做父亲的责任。跟哈桑的儿子谈到他父亲追风筝的时候,阿米尔充满了钦佩和尊敬。他带着哈桑的小儿子一起去放风筝。

很多人把目光聚焦在阿米尔的自我救赎之上。其实每个人的生活很平淡,可能没有那样的事情让你来面对与阿米尔类似的困境:犯一个禁锢着自己一生的错误,为此感到遗憾,难堪,让我们总是为此耿耿于怀。也没有人太多的人回象小说里的阿米尔那样,在自己犯了错的多年以后,还能有重新赎罪的机会。这种太过巧合的事在小说中读来自然流畅,但现实中并没有太多机会去体会,也不会有太多的人愿意有这种机会来体会。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你也许会像阿米尔童年的时候那样,有一个亲如弟兄的人,可能你们身份不同,职业不同,甚至是国籍不同。当他们全心全意对你的时候,你是怎么想的,你是觉得这是必然的呢,还是这是你应得的,你有没有好好想过自己应该如何珍惜这样的一个人。而不是在自己犯错之后找个借口与这个人断绝关系呢?

也许很多人会说:我也一样对他的阿,我也一样为他着想,也一样愿意尽我的一切力量去完成他的愿望。但是真正当一件足以影响你们一生的事情发生时,你是否会毫不犹豫地选择放弃你那个最亲的人。

人们往往会忽视那个永远躲在角落,但是却是永远对你最亲的人。觉得他们都跟我那么亲了,根本用不着费力来维持这种关系,而是随随便便,马马虎虎的对待他们,比如说我们的父母。曾经有人当面对我说过:“为什么所有人的意见你都能耐心听取,唯独你父母的意见你却一点也听不进取。”想想以前,无数次为了一点小事跟父母摆臭脸,难道我这样做的资本就仅仅是父母总是无条件的支持你,在我最不开心的时候,本想来开导的却最后总是成为我的出气筒,事后又总是来嘘寒问暖,我们却为了自己那一点小小的自尊而不理不睬。我们就是这样对待那些对自己全心全意而又别无他求的人的吗?虽然长大后象阿米尔一样尽量找机会弥补,而父母也像阿哈桑一样仁就毫无怨言的和我们生活在一起,但是当初为什么要为了自己那个小小的风筝,那个现在想来毫无价值的自尊心而忽视自己身边的人。

其实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只他想要追逐的风筝,有的人追到了,有的人没有追到,有的人凭借自己的力量追到了自己心中的风筝,有的人凭借他人的力量追到了那个风筝。但是,请记住,在你追逐你心中的风筝的时候,不要忽视了自己身边的人,忽视那些往往躲在角落里,毫不起眼但却是最最关心你的人,给他们一点关爱,哪怕就一点。不要认为他们对你的付出是理所应当的,更不要为了自己的那只风筝而让那些人作出了痛苦的牺牲,最后才哭往往比笑到最后更令人印象深刻。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4

花了两天时间,读完了《追风筝的人》,读此书缘于一是听过同名相关的电影,二是觉得该书书名奇怪。怀着特别的心情,开始翻起第一页。一句那里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让我隐约感到这会是篇赎罪的故事。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一个富人家的少爷和仆人儿子的故事。关于阿米尔和哈桑的友情和背叛的故事。阿米尔和哈桑因为特殊的主仆关系,因为爸爸的民主思想,两人从小一起玩大,两人有着一个共同点,即出生后都没有妈妈,阿米尔的妈妈因为阿米尔的出生而死亡,阿米尔一直认为自己是杀害爸爸最喜欢的人的凶手;哈桑的妈妈因为哈桑爸爸的懦弱和卑微丑陋而抛弃他们而走。而他们之间更多的是不同点:阿米尔有着富裕无比的生活,处在少爷的位置,有着高贵的社会血统和社会身份,有着全城人民敬仰的爸爸,可以住在宽敞舒适的房间;哈桑则天生一副兔唇,爸爸丑陋无比,社会身份和出生备受歧视,每天和爸爸住在很小简陋的没有任何装饰品的屋子。因为爸爸的宽阔胸襟,阿米尔和哈桑从小在一起玩耍,散步、爬树、放风筝,所有的一切空余时间他们都在一块玩耍,但是阿米尔在心底从没把哈桑当过真正的朋友。当他做错坏事时,哈桑替他承担,当他无聊时,拿哈桑消遣,哈桑永远的那样忠于他,爱他,为他,千千万万遍。阿米尔从小性格懦弱,比较自私,他渴望爸爸的一切爱,他讨厌爸爸对哈桑的关心,哪怕一点点的关心都会引起他的嫉妒。而哈桑恰恰相反,阿米尔就是他忠诚的对象,他那么爱他,阿米尔要求他做什么他都从不计较。在一次盛大的追风筝的活动中,哈桑为了帮阿米尔追到风筝,在一个阴暗的小巷中被一群恶人欺负而遭遇欺凌。阿米尔目睹了整个过程,却因为自己的懦弱没有现身帮助哈桑。在以后的日子里,为了掩饰自己内心的愧疚和不安,阿米尔尽量避免见到哈桑,因为见到哈桑就会看到自己的罪恶。阿米尔因为追风筝比赛中获得冠军而引起爸爸的特殊宠爱,从小渴望爸爸爱的阿米尔为了独占爸爸的爱,也为了逃避内心的愧疚,将生日时的手表和一沓金钱诬陷于哈桑和其爸爸。哈桑和爸爸知道事情的真相,但是他不默默承受一切,和爸爸离开阿米尔家。没过多久,因为苏联入侵阿富汗,阿米尔和爸爸移民于美国。在他以后的人生中,他一直背负着沉重的内疚感,一直会想起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二十几年后,一个来自阿富汗的电话重新召回他重返阿富汗的决心和勇气。当阿米尔回到战乱贫穷、模样已大变的阿富汗时,心情错综复杂。最让他震惊的是拉辛汗叔叔告诉他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兄弟。他内心充满了不安、愤怒、愧疚。但最后他选择原谅了爸爸,战胜自己的懦弱和自私,冒着生命危险去寻找哈桑唯一的儿子。最终将其带回美国抚养。

这是一个关于友谊、爱的救赎、宽恕勇气的故事。主人公从一个自私、懦弱、心胸狭窄的人通过生活的经历和洗礼,走上了爱的救赎之路,最终成长为一个敢于担当、正气、有责任心的男人。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5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愿意放弃一切为你去追逐风筝的人,他就守护在你的身边,请你——珍惜。——题记

合上书,我深吸了一口气,闭上了眼睛。《追风筝的人》这本书让我的心灵为之颤动。许久,我沉浸在这荡气回肠的故事情节中无法自拔,仿佛自己也跟着主人公阿米尔一起回到了战乱中的阿富汗,体验友情与亲情,背叛与救赎。

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风筝比赛后,哈桑为了保护阿米尔得罪了阿塞夫,遭到了阿塞夫的毒打。阿米尔无意中看见了,却背叛了哈桑躲在一旁。这件事一直让阿米尔感到自责和痛苦。忠诚的哈桑明知道阿米尔背叛了自己,却再次救了他。阿米尔最终逼走了哈桑,又跟随父亲逃往美国。长大后的阿米尔为了赎罪,回到了阿富汗,发现哈桑已经不在了,只留下了儿子索拉博。他将哈桑唯一的儿子带回美国,却发现一个惊天秘密——哈桑竟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整本书情节跌宕起伏,惊心动魄,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书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句话,是忠诚的哈桑追风筝时对阿米尔说的:“为你,千千万万遍。”他们两人的友情让我十分感动,我的生活中,也有一个和我一起玩耍,为我付出的伙伴——我的朋友小妤。

一天,小妤和我一起欣赏路边美丽的野花,我们沉浸在花的芬芳中,并一起畅想着未来。我们发现竟有几只洁白的蝴蝶穿梭于花间,我顿时心生欢喜,小妤对我露出笑容,说:“我要把最美丽的蝴蝶捉来送给你!”我也微笑着点点头,我们在花间追逐着蝴蝶,为彼此而追。

蝴蝶扑扇着轻盈的翅膀,忽高忽低,我和小妤怎么也追不上,不过我们却也乐在其中。忽然,小妤的手几乎要触到了蝴蝶精致的翅膀,我激动得差点叫出声来……

“砰!”突然一声巨响,让我回过神来,只见小妤跌坐在地上,膝盖擦破了皮,留下了红红的血印。看到我关切的眼神,小妤勉强挤出了一丝笑容,好像在说:“这点小伤,没事的。”

“对了,快看!”小妤微微张开合拢的双手,一只白色的蝴蝶扑腾着一对洁白的翅膀,轻盈地飞起,落在我的指尖。我满足地笑了,这是我见过的最美的蝴蝶,它将带着我们最美的友情飞远。

有幸生活在和平的国度,我们的情谊不用经历血与火的洗礼,但同样弥足珍贵,简单而真实。我们是彼此追逐风筝的人!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6

新近读了一本自传体类小说,名叫《追风筝的人》,橙黄色的封面中晚霞灿烂,将天空映衬得异彩纷呈。一位稚气未脱的小孩手里牵着一根线,线的另一头是只风筝,带着成就感似的跑着,向着前方行进——

望着这暖暖的封面,我陷入沉思。

“为你,千千万万遍。”

主人公阿米尔是一个普通的阿富汗青年,有着快乐的童年。每天和哈桑出去玩,自得其乐。他们在树林里刻下自己的名字,在城区里留下自己的足迹,真好!可这一切,自风筝大赛后就再也回不来了。

阿富汗一年一度的风筝大赛来临了,“我”和哈桑自然也加入其中,哈桑和“我”共用一只风筝,阿富汗有个不成文的风俗,人们以抢到掉落的风筝为荣,尤其是最后一只掉落下来的。哈桑从小就有一种运动天分,他总是跑得比我快。他虽然没有读过一天书,可他却能一眼看透“我”的心,真是太奇妙了!

然而主人公似乎对此不以为意,直到失去后……是啊,我又何尝不是这样呢!一开始,是的,中考没有考好,来到了普通的平行班。也曾在当初立下誓言,说要重新再来,想上985,211的大学……立完誓言后,开始还有一些动力,励精图志的模样,过几天后又现回原形,一切照旧。今天,我读完《追风筝的人》后,开始对生活有了新的想法。

文中的“我”在18岁时跟随父亲来到美国,躲避战乱。在这里,父亲为了抚养“我”,而开始拼命努力地工作。

当我读到“我脸上发烧,一阵罪恶感涌上心头,我很负疚,我的放纵是他的布满老茧的双手和浑身酸痛的身体换来的”,我简直热泪盈眶,我慢慢地合起手,立在桌前,看着那桔黄色的书皮,想着这十五年的经历,回忆着我做过的每一件事——记忆闪电般地复活了,好的、坏的、幸福的、痛苦的、真实的、愚蠢的经历。站在人生道路的分叉线上,像公正无私的法官,回顾孩提时代的点点滴滴。

我必须要做点什么了……

文中的哈桑,在喀布尔宽阔的街道上,开心地畅快地放着风筝,奔跑在夕阳晚霞中,绚烂夺目。我为什么不能像他那样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目标呢?努力,一切皆有可能!为何不试试呢?

就好像不久以前在电影里看到的:阴暗潮湿的雨天里,我骑着车向前冲去,去追那片不断移动的阳光区,一次一次地靠近,阳光区,渐渐逼近。可突然,我却再也看不到它了。前面是一片悬崖,永远也过不去了。但主人公并没有畏怯,没有退却,为了梦想,只顾风雨兼程——我在想,我们也许可以这样做,坚持我的梦想,执着我的追求,毕竟青春是用来奋斗的。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7

前不久,跟朋友在定王台买了几本书,开始犹豫不决,不明白买什么书,纠结了大半天最后买了两本卡勒德胡赛尼的书。

初读这本书感觉不怎样读得懂,之后,才发现是没有用心去阅读。《追风筝的人》这本书交织着爱,恐惧,愧疚。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阿米尔为自我的懦弱感到自责跟痛苦,无法应对哈桑,于是用计逼走了哈桑。不久阿富汗爆发战争,阿米尔被迫与父亲逃亡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我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次回到故乡,期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儿时好友竟然是跟自我同父异母的兄弟,为了救赎,他把哈桑的儿子

带到美国,在一次聚会上,阿米尔再次放起了风筝。阿米尔与哈桑从小一齐长大,哈桑对阿米尔呵护极致,两人的父亲也是好兄弟,实际上他们是主仆关系,但是却丝毫没有影响他们俩的感情,相反这种感情得到了延续,哈桑跟阿米尔感情个性深,但是因为哈桑是仆人,妈妈抛弃了自我,经常受到同龄人的讥笑,而阿米尔因为有出色的父亲备受大家关心。一次阿米尔与哈桑遇到一群朋友,那些人被哈桑指指点点,阿米尔在一旁观望,从小的好兄弟被人欺负,阿米尔竟然无动于衷,哈桑为了保护阿米尔经常受人欺负。他一点也不害怕坏人,他很勇敢。随即这引起了阿米尔的嫉妒之心,父亲对哈桑的赞赏与期许更令阿米尔厌恶。他设计把哈桑赶出家门。

哈桑被阿米尔这个好兄弟抛弃,远离了他们的生活,多少年过后,阿米尔明白哈桑是自我的兄弟,他很愧疚于是四处寻找哈桑,找到哈桑又能怎样样,感情再也不能像以前一样了,好朋友的背叛,无疑是对哈桑的巨大打击。

友情这么脆弱,因为身份的差距,因为嫉妒心,竟然被抛弃,阿米尔的愧疚是一辈子的,他与哈桑那放风筝的日子已经远去,断了线的风筝再也不可能回到原点。哈桑依旧,只是他的脸上少了笑容,剩下的只有空洞的眼神。可见阿米尔对友情的背叛给哈桑那个留下了多大的阴影,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再愈合。

生命就是那一片天空,或鲜红或湛蓝。望着远方的风筝,我们追寻,我们仰望,在追风筝的路途中,我们诠释一整个世界。这途中,有沟壑,有山坡;有彷徨,有疲乏。但是,没有人会停下前进的脚步,因为,我们都是追风筝的人。

风筝来来回回,可放风筝的人不再是原先的摸样。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8

《追风筝的人》主要讲了一个发生在阿富汗家庭的故事。

一个是阿富汗家庭的富家少爷——阿米尔,一个只是他的仆人——哈桑,这身份差别如此之大的二人却情同手足。阿米尔的母亲因为生产时失血过多而谢世,而哈桑的母亲在生下哈桑还未满七天时就和一群江湖艺人跑了。这两人从小一起长大,阿米尔会说的第一个词是“爸爸”,哈桑会说的第一个词却是“阿米尔”,都是对于他们来说最重要的人。

哈桑对阿米尔十分的忠心,只要是阿米尔想要的,哈桑都会不惜一切地给他。而阿米尔却懦弱,在哈桑受到欺负时,阿米尔为保全自己,不敢上前去保护哈桑。经历过风筝比赛那件事后,阿米尔感到自责和痛苦,但他不敢说。并且在阿米尔的心中,还对哈桑充满了妒忌。因为父亲总是记得哈桑的生日,给他买礼物,还老是赞赏他,相反对于自己父亲却十分冷淡。所以阿米尔就想着把哈桑和阿里给赶走,自己独占父亲所有的父爱。因此他诬陷哈桑偷了手表和钱,终于把哈桑和阿里逼走了。

阿米尔从一开始就以一个自私和软弱的形象出现。这个形象令我感到厌恶,在厌恶的同时,也有着同情。相比起来,哈桑的形象就要好得多。但哈桑的忠心让人心疼,并且不值。“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就是哈桑对于阿米尔最忠心的表现,这是要投入多少情感才可以做得到的,但是从头到尾都只有哈桑在一厢情愿地付出,而阿米尔从一开始就是在不停地索取,不停地伤害哈桑。

在哈桑走了之后,阿米尔和父亲一起逃亡到了美国。在美国,阿米尔娶了索拉雅为妻,可阿米尔父亲也患上了癌症,最终去世了。而阿米尔也一直无法忘记他对哈桑的背叛。

一次,拉辛汗将一切都告诉了阿米尔。这时阿米尔才知道原来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弟

弟。可已经晚了,哈桑已经死在了枪口之下。于是阿米尔踏回了家乡的土地,去寻找哈桑唯一的孩子——索拉博。同时他也是为了救赎自己。

阿米尔在最后变得不再懦弱,他成功地救赎了自己的心灵,他像曾经的哈桑一样,就是丢了性命也要保护索拉博。

这本书的作者卡勒德·胡赛尼以一个处在水深火热之中的国家作为背景,而这本书的书名《追风筝的人》的风筝就好像黑暗里的一点光芒,好像随时都在为我们指引着方向,让我们的内心燃起希望。

希望产生的力量是强大的,它能让我们在迷失中找到自己,救赎自己,引导自己走出黑暗。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9

我小的时候,在春风起时,我爸爸经常带我去放风筝,自已糊的风筝,很简易,飞的也不高,但那份快乐让我久久没忘。所以,在几年前的一次出差途中,看到这本《追风筝的人》时,我毫无不犹豫的买了下来。

买了这本书的这几年,我经常翻看,每看一次,我都潸然泪下,为了书中的哈桑、为了阿米尔、为了哈桑的父亲、为了阿米尔的父亲、为了战火中的阿富汗、为了困顿生活的阿富汗人民。

《追风筝的人》中,阿米尔虽然生活富足,但伙伴只有哈桑,他们最喜欢玩的就是“追风筝”。在追风筝中,哈桑对阿米尔说“为你,千千万万遍”,可谓忠心耿耿,但阿米尔却在哈桑需要帮助时,选择了放弃。若干年后,这次放弃,如同刺一般如影随行,让阿米尔愧疚、负罪。当他得知,自已有机会救哈桑的儿子于苦海,奋不顾身、竭尽全力。因此,当我第一次读这本书时,我的感觉这是一个救赎的故事。

但过了一段时间,我再读这本书时,除了救赎,我又关注到阿米尔的父亲,做为一个阿富汗的富商,他正直、坚强,也善良、博爱,文中虽说着墨不多,但让我体会到“父爱如山”的伟岸。更可以说,通过阿米尔的父亲,我看到阿富汗人民的生活、文化、风俗、信仰。那是一片陌生的土地,正经历着战火、动荡,但人们还是乐观的坚守着。

当然,每次看完《追风筝的人》这本书,我最大的思考还是关于救赎、关于如何正视自已曾经的犯的错。人们常以“人无完人、孰能无过”来劝慰自已,但实际上,每个人都或多或少的犯过错,有意或无意的伤害了别人。《追风筝的人》的第一段,就有一句非常经典的话“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时光不可追,曾经的错,总会在某个时刻不期然的爬到我们的脑海中。所以,如果我们的错,可以弥补,就应该努力去弥补。如果已无法挽回,那么,就改变未来。能正视自已的错误,也是一种勇者。真正的勇敢,不是没有黑暗,而是经历了黑暗,还能追逐光明

这本书的最后,再次描写了“追风筝”的场景,但换成了阿米尔为哈桑的儿子追。阿米尔作为一个成年人,在一群孩子里奔跑,他追,脸上挂着大大的微笑。看到这里,我也不由微笑了。

风筝无错,追逐风筝也没错。风筝就是带我们快乐回忆的事,如我小时候。时光无法倒流,曾经的我们或许不完美,但我们会追逐更美好的明天的、也会日趋完美的。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10

《追风筝的人》是当代畅销榜单读物。我好奇这个书名的含义,以为是一场关于梦想的追逐。当我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读完它时,我的脑海中只有一个词——救赎。

开篇所描述的是世界的另一个国度——阿富汗,对于这个国家,我的印象只有cctv报道的各类战争。但是在作者笔下我看到了阿富汗普通民众的生活,第一人称的运用让我跟随作者来到了阿富汗一个小镇上。在这里孩子们无忧无虑,嬉戏玩耍,以及准备在风筝比赛中成为最优秀的“风筝斗士”和“风筝追逐者”。

阿米尔和哈桑这对形影不离的好伙伴,虽然是主仆关系却胜似兄弟。一场风筝比赛让阿米尔获得了荣誉,获得了父亲的赞赏,却也应为自己的懦弱发生了一件悲惨的事。在懦弱的自责痛苦中,阿米尔逼走了哈桑,也因战乱和父亲逃亡美国。

成年后的阿米尔学业有成,有了自己的家庭,当过往好似被时间淹没,一通故乡的电话让他惊醒,同时也告诉他回到巴基斯坦“那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生而为人,我们的生命中总有那么几件事令人难以忘怀。回顾一生是否所做的一切都是正确的?救赎是什么?正如文中所说“当恶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救赎。”阿米尔的父亲因为自己的罪行用一生的善行祈求救赎,阿米尔因为自己的怯懦踏上为自己也为父亲的赎罪道路,他们展示了人性中的善良最终战胜恶劣。

《追风筝的人》文字清新,诉说着温情与残酷,美丽与苦难,它不仅是一个人的成长史,也是一个民族的灵魂史,一个国家的受难史。人性善恶的冲击让人们对这本书产生共鸣,救赎的主题让我们对人生有了更多的思考,读后激荡在内心的是善良、美好的品质。

在作者笔下我们不由得关注遭受战火蹂躏的阿富汗,看到了战乱带给人民的痛苦,看到了一个为了喂饱孩子的男人在市场上出售他的义腿;足球赛中场休息时间,一对情侣在体育场上活活被石头砸死;一个涂脂抹粉的男孩被迫出卖身体,跳着以前街头手风琴艺人的猴子表演的舞步。作者对祖国的爱显然与对造成它沧桑的恨一样深。这些令人触目惊心的画面与童年时的阿富汗形成鲜明的对比,和平的也显得愈加珍贵。

人一生最重要的品质是什么?敢于面对人性的阴暗,并有自我救赎的勇气和行动。面对错误,面对良心的谴责,正式它不放弃自我人性的光辉。平凡生活中愿我们都能勇敢地面对自己,坦荡地走好漫长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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