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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挑战二十八篇读后感选录76句-读后感

篇一:胜利是向不可能去挑战

胜利是向不可能去挑战

有人问我:“什么叫做胜利?”我满怀得意地说:“就是干什么事都成功了,超过别人了。”

心想:他连这个简单的问题都不会。这是我在小学五年级 。

时光就像那河里的水一样流逝着,转眼间我就从一个五年级的学生变成了一个即将毕业的学生了。

一天老师给我们留了个作业,内容是这样的:什么叫做胜利?“恩,胜利,很简单,老师为什么会问这个呢?”上课了,当我们回答这个问题时,总能看见老师那严肃的样子。老师突然说道:“你们亲自去试验什么叫做胜利吧!”

在留玩这个作业,我们怎样老师都没笑过。我下定决心一定要找到结果。

我的老姑来了,他可是个大博士,他问了我个问题:“你自己可以建一艘飞碟吗,能在这在们一家去月球上玩?”这不是在挑弄我,我自己……我牙都快笑出来了。这件事根本不可能完成。

我毕业了,我有攻读

篇二:向自己挑战

或许曾经过着平淡百无一奇的生活,心里平静的很;或许曾经感受过失败之后,心里一阵悲哀的创伤;或许在失败之后重新爬起,心里又是万分的喜悦。这就是生活,生活的中的喜怒哀乐。我喜欢蓝天,因为它的蓝,那种蓝是一种心情,我喜欢大海,因为海可以和蓝天接壤成一片美丽,是宇宙!是它孕育了天空和大海,这位慈祥的母亲,无私的为了这个蓝天大海的世界奉献了自己。

我喜欢的,我追求的,我想那都是挑战!我喜欢很多自然景物,因为那种美才是不可磨灭的自然美,我喜欢,可是我深知道,我再喜欢那也不能是我的,因为我向自然发出过挑战。自然阿姨说;“孩子,我是属于全人类的 ,你要挑战的该是你应该挑战的。”我点了点头,离开了。

我追求自由,想无拘无束的生活。于是,我向妈妈挑战,妈妈和

“什么是我该挑战的?什么又是能做到的又做不到呢?”我对着天空发出疑问。释加莫尼对我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换的今日的一次擦肩而过。孩子,万物要讲缘分的,珍惜所拥有的,挑战你不曾拥有的吧!”是啊!缘分,我相信一切冥冥之中自有定数。这不是封建,这是一种勇气,自信。

我不用刻意的去寻找困难,该来的总回来,一但来了就必须去学会接受。我是个普通的孩子,普通的相貌,普通的成绩。“这是一种平凡,平凡也是一种美。”哦,我知道了,我知道我该怎么去做了。平凡不是每个人天生所赐予的,而是自己碌碌无为的见证。于是,我决定向挑战自己。

我对自己说“今后的路上,即使是长满荆棘,我也要笑着去迎接”我开始挑战自己,做一些自己不能做的,在黑夜的路上,我再也不会因为碰上陌生人害怕,再也不会恐惧黑暗,再也不会因为没有接我对着父母唠唠叨叨。挑战那些自己不能做到的,这就是胜利。我一直对自己没有充满太多希望,太大的抱负。因为我深知道自己是平凡的。但是,释加牟尼说过万物讲究缘分,所以我开始相信我和平凡有一种缘分,平凡也是一种美丽。我开始对自己充满信勇气,信心。重新认识自己,我再也不会对着每个人都发脾气;再也不会因为心情烦

这使我明白每个人最大的敌人不是别人,而是自己!因为自己的心理素质不好,所以不敢正视自己,不敢对别人说:“我能行!”但是,我相信,起码现在我更确定自己,一定可以勇敢地说出。在王小丫主持的《开心词典》中,我依稀记的,每一个挑战者,都是信心十足的面对小丫的提问,似乎很少看见不确定的态度,我佩服他们,佩服他们的自信,勇气。我一直很喜欢《开心词典》,不仅仅是因为学到很多知识,它还告诉了我困难不是困难,笑着走过去,其实就是胜利。

我一直都是个很脆弱的瓷娃娃,但是我与它不同在于;它一碰就碎,而我碰后依然是外表的坚强,内心的脆弱。但是我试着开始迎接自己新的挑战,让自己由此而坚强,让自己从此快乐。再也不是那个多愁善感的那个孩子。是一只

人的最大敌人不是别人,是自己!挑战自己,战胜自己,方能往成功的彼岸上更靠一下。我战胜了自己的懦弱,再也不害怕黑暗,克服了自己那暴

篇三:敢于挑战——读《向命运挑战》有感

在我读过这篇文章之后,要是有人再这样问我,我会用另一种回答:“那是个奇迹,但他并不完全只是纯属幸运,而是他用他向命运挑战地精神赢得了奇迹的发生。”

这篇文章的主人公就是霍金。他的肌肉一天天地萎缩下去走路走不稳,站不起来,但他还努力锻炼,坚持靠自己的力量上楼,脚不行了,他就用手拉着扶手艰难地上楼。后来,十个手指也只有两个能动了,他不懈气,努力工作,用脑思索,最后,命运作了退却,许多年过去了,他活了下来,成为了著名的天体物理学家。

霍金的故事告诉我们,人可以向命运挑战。向命运挑战需要一种不怕失败,不向困难低头的精神。其实,像我们这些正常人,虽然不需要命运挑战,但我们可以向学习、生活挑战。在学习上,不要会了就骄傲自满,要向更难的进攻,因为学无止境。在生活中,不要成功了就得意忘形,在成功的道路上可能还会有更大的挫折等着我们。

有一天晚上,我做出了一道难题,尾巴都上天了,就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地说:“看我厉不厉害,做出了这么难的题。”但我一看到桌上的语文书,就想起了霍金。我马上安静了下来,对自己说:“要向学习挑战。”

时间是宝贵,我们要从小就应该珍惜时间,好好学习,更多地向学习、生活挑战,日积月累就会积少成多,哪怕一小步,也有新高度,不知不觉中我们就在进步。不能一失败就气妥,遇到困难就退缩,这样永远不会进步。

我们要学习霍金的这种敢于挑战精神,这样才能取得巨大的成功。

篇四:努力挑战——读《向命运挑战》有感

命运,在众人眼中,是神圣,是不可违背的吧?然而它并不是我们的神,更不是生命的掌控者。它只能说近乎完美,至少他对一部分人来说是残酷的,可有时候,残酷,也未必错。例如:霍金。对命运,我更多的是敬仰,顺从。但自从读了《向命运挑战》后,我对它的看法改变了,更多的,是挑战。

“命运对霍金十分残酷。17岁时,他考取了著名的牛津大学,21岁时,却患上了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医生说他至多只能活两年半。”读到这里时,我怔住了,还有好几十个两年半的生活就如此压缩?霍金听到这个消息,一定很难过吧?是痛苦,是凄凉的吧?我的心在

那时是青年节,爸爸所在的工作单位搞了一个活动——游平天山。那时爸爸见我好奇,就带着我一块儿去了。我们最先去的是仙人池,那是位于平天山烧烤区西边的一座山。那里有许许多多的溪流,路不平不稳的,但风景十分优美。我们一个拉着一个,小心翼翼地爬着山,不时停下来欣赏一下风景,玩玩水,聊聊天,毫不愉快。“瞧,前面的路你们要小心啊!要紧紧拉着藤条走过去!”领头的一位叔叔喊着。放眼望去,不远处,有一条小道。小道很窄,只容得一只脚,一边是横着的藤条,一边是缓缓流动的溪流,虽然说溪流不急,可摔下去也疼得够呛的。我害怕地摇摇头,“如果藤条突然断了,我岂不是要摔下去?我绕道走!”爸爸向四周看看,“没有路了!”的确是这样的,可是,我真摔下去要怎么办?最后我还是走了过去,但是前面有爸爸牵着,手紧紧抓着藤条。

霍金面对着这么大的困难都没有退缩一点点,而我,这一点小小的困难,都害怕到不行,真是羞死人了。

世界上敢于向命运挑战的人确实不多了。《向命运挑战》一文是我挑战的启发点,虽然说我们现在还没有能力面对一些较大的困难,但是在生活中必定会遇到一些困难的,它们,就是我挑战的对象。努力挑战,无论成功与失败,至少,我有勇气对命运发起挑战了。

篇五:迎接挑战 适应挑战

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

历史的演绎给了他们无尽的磨难,可是他们却欣然接受了那些历史馈赠的礼物。他们运用自己的才智,不断适应困境,

思接千载,梦回宋朝。我梦见了东坡先生。“乌台诗案”后,先生被贬黄州,弄了个团练副使的虚职。可我梦见的先生却与友人相谈甚欢,他们相约驾扁舟于江渚之上,对酒当歌,毫无郁郁之意。倏然,先生击掌而笑,“东坡谪贬途中心志抑郁,既至定慧院,受方丈指点,乃融佛儒之理于胸,遂心神志明。”说罢,先生端起酒筹,一饮而尽。而我,却从中领悟了许多。人生拥有太多的坎坷,我们需要勇敢地接受挑战,并让自己适应逆境,那么逆境便也成了顺境,倘若先生谪贬之后心志抑郁,那么怎么会有今日的《赤壁赋》?倘若先生谪贬之后归为隐士,那么怎么会有那传诵至今的千年慨叹呢?

梦醒,一切归于现实。电视中,姚明勇冠三军,篮下力扣,技惊全场。可是,又有多少人能在这光鲜的背后会体会得到“小巨人”的意志与智慧呢?

2002年,姚明成为NBA首位外籍状元秀,步入世界顶级篮球联盟。初到美国,众多困难摆在了姚明的面前:人生地不熟;队友的不信任;球队老大的戏谑;第一中锋奥尼尔的挑衅……为了完成中国球迷托付的重任,实现自己篮球梦想,姚明欣然接受了一切挑战。面对语言障碍,他运用自己的才智尽快学会了篮球术语;面对队友的不信任,他用真诚和实力取得队友的信任;面对对手的挑衅,他以谦逊的“姚式笑容”回答了一切。

如今,姚明已经成为球队的核心,他用自己的行动告诉了我们:如何面对挑战,如何适应挑战。

挑战,是一种精神;适应,是一种智慧。纵观古今,名流大家都兼具二者。来吧!让我们勇于迎接挑战,善于适应挑战,为梦想之旅杨帆!

篇六:挑战极限

今天,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长泰漂流旅游,感到非常开心,更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

早上,我们整理好旅游用品。我看看天空,万里无云,碧空如洗,感到今天是个旅游的好天气。

我们上了车。路上,车上的人们都哼着小曲,而我的心却忐忑不安,什么是漂流,可怕吗?会不会遇到危险……一大串问题出现在我的脑海里。

终于到风景区了。我按耐不住激动得心情,快速换好衣服,拉着爸爸妈妈,冲向漂流区。由于我动作太快,第一个到,没有人抢个“先例”,我不知道漂流怎样,自信满满的,拿到船桨后,跳上橡皮艇。“嘭!”,橡皮艇

在爸爸妈妈的帮助下,我顺利来到了最后一关——楼梯。

我一看,那水花哗哗直流,时而溅起一米多高的水花,时而水直冲下流,上流与下流的交接处还有四个漩涡……爸爸妈妈已经冲了下去,可是爸爸差点从艇上

我吃过晚餐,踏上回家的路。车上,我一直想:如果我当时放弃了最后一关,这不就是又在一个困难前认输。这次旅游,不仅玩的开心,而且还收获了许多。这起“惊险”历程,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遇到困难要勇于克服,不要胆怯,向自己的极限发出挑战,成功一定属于自己!

篇七:尝试 机遇 挑战 成功

星期五下午,学校要举行“奥数比赛”,同学们自愿参加,有获奖的`可能,规定获奖者必须是满分,虽然说得一百分很难,但是一听说有奖,全体同学都想报名参加。

突然我们班的“小记者”把大家都拦了下来,他大声宣讲:“同学们千万不要报名,据内部人士透露,今天的奥数题太难了!大家试想,如果你报了名,再考不出个好成绩,不被老师批死才怪呢?”

听了此番言论,同学大都退缩了。此时,只有我在左右为难,经过再三考虑,我决定: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报名结束了,全校只有十名同学参加。经过一个小时的时间,考试终于结束了。过了几天,成绩公布了,我只考了91分。

看到别人获奖后的高兴样子,我有点儿失落。可是反过来一想,失败乃成功之母,人生不可能都是一帆风顺的。人是在挑战中生活,在竞争中生存,只有尝试才会有机遇,只有敢于挑战,才会走向成功。

篇八:生活需要挑战

人生之路并不总是洒满阳光,也会常常遇上荆棘。人们总是向往一帆风顺、春风得意的日子,但那不可能一成不变。生命的车轮在一次次地经历挫折后,才能更加稳重。不经历困难的挑战,很难到达成功的彼岸。

从小在皇宫中长大的阿斗,继承皇位后,有诸葛亮替他料理国事,有众多贤臣为他出谋划策,他根本不用操心费神,于是整天吃喝玩乐、花天酒地。正是他的无能,他亲小人远贤臣,致使蜀国一

拳王阿里每逢比赛,总要事先出钱雇一些人,作为自己的反对者。在比赛时,给他起哄、骂他、羞辱他。这样,阿里的斗志才被刺激起来,力量鼓满全身,肌肉膨胀,达到最佳竞技状态。

成功者留给我们的是自信,是坦然,是敢向自我挑战,超越自我的精神!挑战自我,才能重新评价自我,认真审视自我,深刻反省自我,不断总结自我,从而更好的深化发展自我。挑战自我,才能战出信心,战出实力,战出经验,才能经受磨练和考验,才能承担更多的责任,铸造更辉煌的人生。

孟子曰:“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人只有在忧患中,面临挑战时,才能发挥最大的潜能。作为二十一纪的中学生,我们要跟骄傲的向新世纪挑战!挑战一种全新的未来,谱写一个全新的世纪,描绘一张崭新的蓝图。

请记住,生活需要挑战!

篇九:敢于向命运挑战——读《向命运挑战》有感

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很多挑战,但是敢于向命运挑战的人却不多,本文就向我们介绍了一位敢于向命运挑战的人。本文写了科学家霍金在被医生诊断患了绝症的情况下, 勇于向命运挑战,不仅坚强地活着,还不断地进行科学研究,发明了黑洞的蒸发性,推论出黑洞的大爆炸,还建立了一种非常美的科学的宇宙模型,成了伟大的天体物理学家。他创造的奇迹给我们启示:人是可以向命运挑战的。

从霍金的身上,我们看到了一种精神,一种不被命运屈服、敢于向命运挑战的精神是取得一切成功的关键。

有个发明家叫做爱迪生,爱迪生在做实验中,把一只演给弄瞎了,可是他不向困难屈服,继续发明东西。

“为人类做些有意意义的事,让生命留下辉煌“是霍金的生命的支柱,有了如此崇高的思想境界与不屈不挠的粗神,还有什么困难阻挡得了我们呢?这不正是《向命运挑战》给我们的启示吗?

篇十:生活到处都充满挑战——《向命运挑战》读后感

读了《向命运挑战》这篇课文,使我受益匪浅。霍金以超人的毅力向命运挑战,一个患有绝症的人,还抱着如此乐观的态度来笑看人生,这点是非常难做到的,真让人震惊。

这篇课文写了伟大的天体物理学家被医生诊断患有绝症后,生活十分困难,但他勇与向命运挑战,他不仅仅能活着,还不断地对大爆炸、黑洞,甚至宇宙进行科学研究,终究成了伟大的天体物理学家。

当我读到“一个人有了聪明,并不一定能发挥出来,要取得相应的成就,还需要一种精神,一种不怕失败,不怕困难敢于向命运挑战的精神。”时,我从中体会到了一个人的聪明才智是很重要的,但是光有这仅仅的一点是不够的,要让聪明才智发挥出来,取得相应的成就,还要需要努力拼搏百者不饶的精神,无论在什么条件下,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坚持不懈,始终如一的努力奋斗,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从霍金身上我看到了一种精神一种不向命运屈服的精神,这种不向命运屈服的精神,敢于向命运挑战的精神是取得一切成功的关键。如果我们有了如此崇高的精神,还有什么困难能阻拦我们呢?这不正是《向命运挑战》给我们的启示吗?我又想到我们现在的人,如果有了什么绝症或三长两短,一定忙着写遗嘱,分遗产,交代后事,忙着向万能的主祈

迈开大步,与成功平行!克服一切困难,才能看见困难后面的宝藏!《向命运挑战》一文在激励我,不断地提醒我:“风雨背后的彩虹才是最绚丽的!”

《狼王梦》是沈石溪的成名作,也是他最有名的作品。它讲的是母狼紫岚为了能圆子孙当上狼王的梦想,付出了很多的努力,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最后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来把她的子孙培养成狼王的曲折故事。下面是关于《狼王梦》读后感(精选29篇),欢迎阅读!

《狼王梦》读后感 篇1

在我们的记忆中狼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但是它还有另一面,就是经历过的、想到的所有和人十分类似的一面。《狼王梦》这篇小说就在沈石溪的笔下描绘出了一匹母狼可歌可泣的生活。

这本书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公狼黑桑想当狼王,和母狼紫岚一起推翻狼王,可这天黑桑不幸死于野猪口中。紫岚生了5只小狼,一只在初生时,在冰冷的洪水里冻死了,紫岚给大儿子取名黑仔,二儿子蓝魂儿,三儿子双毛,女儿媚媚。因为黑仔像当年的黑桑,所以紫岚宠爱它,想让它来完成黑桑的遗愿,可它却表现出了狼没有的满足感。于是紫岚开始训化它,在它这个年龄,别的幼狼还不敢出洞,可它已经奔驰在草原上了,结果被一只鹰吃掉了。紫岚只好再让蓝魂儿代替黑仔,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在狼群中算是佼佼者,每次都是它带领着大家,可就因为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猎人的陷井里,紫岚只好再把希望放在小儿子身上,可双毛人小受俩哥哥的欺负,它只是一副奴像,紫岚通过打骂它才使双毛英勇起来,眼看双毛向狼王发起的挑战就要成功时,只听狼王一叫,便唤起了双毛以前的记忆,死于狼口之中。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好的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疯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媚媚却整天不吃不喝,紫岚只好自己实现。可因为紫岚因教育儿子,现的很憔悴,中年狼已变成老年的模样,但有匹强壮的狼和媚媚生了狼仔,紫岚终于为了保护媚媚的狼仔而和鹰一起坠入悬崖。

以前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紫岚会为了狼王梦付出生命的代价,后来我明白了,这是因为这个世界有爱和梦想。假如这个世界没有了爱,只有梦想,狼王梦想永远不会实现。只有梦想,一切都是虚的,只是做白日梦而已,要有努力和信心。如果这个世界如果没有爱和信心是多么的可怕,所以让我们一起来付出我们的爱,让我们的心充满信心。

《狼王梦》读后感 篇2

狼是邪恶代表,它们狡猾、凶残、贪婪、为人所恶,一直受到人们的厌恶、憎恨、鄙弃。它们有尖锐的牙齿,锋利的爪子、强健的体魄、令人毛骨悚然的叫声、嗜血的爱好,让人不寒而栗。但,它们也有像人类那样的生死离别、远大抱负,他们也有家庭,也会面临绝境……比如就像书中的紫岚与她的孩子……

紫岚是母狼, 在野外生了五个孩子,运回石洞的途中,死了一个。分别取名: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他想让他孩子,继承她丈夫黑桑未取得狼王宝座的遗愿。于是开始训练黑仔,结果一只黑雕把黑仔叼走了。又开始培养蓝魂儿,结果又被猎人的捕兽夹夹死了。然后只能用双毛去夺得狼王宝座,结果又被狼王击败了。于是,她最后把希望寄托在了媚媚的后代上,为了保住后代的安全,他又将自己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狼的一生貌似就是这样——要么生,要么死。狼的世界很残酷____两只公狼为了争夺权力,拼个你死我活、没有交流、没有表情、只有胜负!我为狼的行为感到惊叹。文中的黑桑为了称王,每天都是半夜起来找一棵树上拼命的磨练自己的牙,爪。黑桑死后咱又用同样的残酷来训练自己的孩子去咬、去撕、去杀、去抢!狼,从不对自己的孩子心软,他们从不向草原上的其他动物对自己孩子百般宠爱,正是因为这样狼才成为了“草原之王”。

在“狼王梦”中,虽然作者没又向我们说明狼的精神,但,我却从字里行间立体会到了狼的伟大的精神。其中他们的“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精神是最最最最值得我们学习的,因为我们正缺少的就是这样的精神!狼永远都是这样。他们没有鹰爪那样锋利、没有野牛庞大彪悍,就连小老鼠也比他们灵活……可以这么说草原上大的比他们强的太多,小的比他们灵活的也多,他们在草原上可以说不怎么显著。但,为什么那么“没什么的”狼,为什么却能称得上是“草原之王”?因为坚持,所以胜利,这是一个道理。坚持下去,其实什么都可以的。

我们人类是高级动物,是地球的统治者,虽然跟狼比,我们比它们聪明太多,我们有思维,但意志上我们不是绝对的。狼就是我们学习的一个榜样,学习他们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不管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任何地点做事,第一原则——坚持!

《狼王梦》读后感 篇3

之前,我没有太多的接触狼,对狼也不是很了解。但读了沈石溪的《狼王梦》后,我对狼的看法大大改变。狼在我的眼里不再是仅仅残杀猎物的“恶魔”,它有情有仇,又爱又恨。它会让自己活得有尊严。但是,这一切的自信、顽强、勇敢都来源于幼狼时父母对幼狼心态及身体上的塑造和培养。

所以,本书就重点描写了母狼紫岚花很多心血在培养自己的儿子上,希望其中一个成为狼王。这一切都因为自己丈夫未能满狼王梦,就被野猪咬死了,她想让儿子成为狼王!

一开始,紫岚有些偏爱于她的大儿子黑仔,因为黑仔长得极像他的父亲黑桑,眼神充满了杀气,体格强壮。紫岚对他抱有极大希望,费尽心思栽培黑仔,使他拥有比同龄狼更大的勇气。可就因为他勇敢,在洞外等待母亲捕猎归来,被金雕叼走了。

蓝魂儿代替了黑仔,但是由于紫岚逼着蓝魂儿和同龄狼捕猎一定要冲在前头,结果中了猎人的计,紫岚赔了脊梁骨已被压断了的二儿子。紫岚心痛万分,然后狠心将它给碎尸“三”段,她要让猎人半张狼皮也得不到!

该三儿子双毛来代替了,但因为自己的冷落,双毛自卑、内向。经过几番周折,双毛明显自信多了。可与狼王交战时,狼王在最后发出自信一吼,双毛顿时变得胆小、自卑,然后被击败。紫岚心里有说不出的苦涩。可怜的狼啊,付出了多少心血,却得不到回报。她只剩下一个女儿——媚媚了,紫岚把她嫁给了卡鲁鲁——一个出类拔萃的大公狼。最后,为了她的狼孙不受同样的苦,她与曾吃掉过黑仔的金雕搏斗,狼死雕忘。

多么伟大的母亲!我想她一定认为自己身亡是值得的。可我又不得不叹息这个不美满的结局对紫岚实在有些不公平。唉,这谁又能说得定呢?也许是紫岚要求太过高,也许是紫岚有些偏心,或许是狼崽们警惕性不高……但我坚信她是位好母亲,我想她已经尽力了。但愿媚媚的孩子中有一个成为狼王吧!

谢谢沈石溪的《狼王梦》,它让我看到一个不一样的世界,虽然故事情节让人读得心惊肉跳,狼世界让我觉得无比残酷,可这种曲折的情节正是本书的闪光点!

《狼王梦》读后感 篇4

这是一本让我着迷的书,买来之后的一天里,我就把它读完了,吸引我的,正是它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母狼紫岚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它一次次失败,四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金雕同归于尽。那种对梦想执着追求的精神令人震撼,那种博大无私的母爱催人落泪。

读完以后,我又细细地品读了一遍,读着读着,我的心里不禁想到一个问题:紫岚的做法对吗?

为了把黑仔培养成“超狼”,紫岚对黑仔跑出洞的做法非但没有阻止,反而认为这是一种勇敢的表现,并鼓励黑仔继续做下去,最终导致黑仔被金雕叼走,成了金雕的一顿美餐。紫岚不知道,要想成为狼王,不仅要有胆魄,更要学会生活。紫岚应该把黑仔劝回洞去,告诉他不要随便出洞,洞外很危险。当然,黑仔长大后,就可以让它出洞了。

在培养蓝魂儿的方面,紫岚犯了同样的一个错误:没让蓝魂儿学会生活。尽管在它的培养下,蓝魂儿身体健壮智勇双全,有很高的捕猎技巧,但是它没有教蓝魂儿认清生活上的陷阱,导致蓝魂儿魂断捕兽夹。紫岚应该从小告诉子女:生活中有很多陷阱,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以免中了圈套。

为了让双毛摆脱自卑心理,紫岚选择了一个十分巧妙的办法:先让双毛体验弱者的悲哀,再让它体验强者的优越感,用了春、夏、秋三个季节的时间,激发了双毛的狼性。在冬天时,双毛向狼王洛戛发起了挑战,但双毛的狼性并没有完全激发,死在了洛戛手上。我认为,紫岚有些太急功近利了,要知道改变一个人的天性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紫岚可以教双毛更多的捕猎技巧,让双毛在捕猎成功的喜悦感中,慢慢地体会强者的快乐,等完全摆脱了自卑心理之后,再向洛戛挑战也不迟。

在女儿媚媚的婚事上,紫岚一意孤行地阻止,甚至杀死了媚媚的未婚夫,导致母女关系破裂、紫岚也流落荒野。在我看来,紫岚应该答应这门婚事。尽管未来的女婿长得不好看,尽管这样可能导致狼王梦的破灭,但它们毕竟是真心相爱,他们一定会给紫岚一个幸福的晚年生活。

虽然紫岚无疑是一匹好狼,但是它的一些做法有些不对头。你认为呢?

《狼王梦》读后感 篇5

《狼王梦》这本书里我最喜欢母狼紫岚,它是一只有梦想,有实力又坚强的母狼。她的丈夫没当上狼王,她培养她的孩子当狼王,可是她在绝境艰难的生存环境下产下了五匹狼崽,其中一匹狼崽在刚出生时,因为天气太冷,就被冻死了。后来紫岚孩子里的三匹公狼也都死了,紫岚身边最后只剩下了媚媚一个孩子,但是媚媚是一匹母狼,而且媚媚还看上了一只最低贱的公狼吊吊。但是吊吊是绝对不可能和媚媚一起把自己的小狼崽培养成为狼王的,因此紫岚亲自动手杀了吊吊。媚媚知道了吊吊是被自己的母亲杀死后,开始绝食。紫岚因为媚媚的绝食而担忧,紫岚所做的这些也可以理解为母爱的体现,但这也有紫岚自己的私心。紫岚的五个狼崽只剩下媚媚一只小母狼,虽不能争夺王位,但媚媚的子女可以,所以紫岚才拆散了媚媚和吊吊。最后紫岚为了媚媚的孩子不被金雕叼食,也为了给黑仔报仇而选择了和金雕同归于尽,牺牲了生命,这也体现了母爱的伟大。

通过读《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最无私的!同是紫岚那种追逐梦想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狼王梦》读后感 篇6

主人公母狼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可是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她的四只小公狼也相继离她死去,最后,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她又与金雕同归于尽,血洒碧空。

在这种爱的另一面。就是一种令人难以忘却,伟大又崇高的精神,这依然是母爱的情怀。当我再次回想起它与金雕同归于尽、血洒碧空的时候,我的脑海不禁回放着那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情景:为了自己的后代,宁可付出自己的生命。

读了这篇文章,我懂得了一个道理。现在的社会,和狼的社会一样也是弱肉强食的。胜者为王,败者为寇。

《狼王梦》读后感 篇7

狼在人们的心中是邪恶的化身:狼心狗肺、狼子野心的成语都可以说明,可是当我看完《狼王梦》之后,我才知道是我想错了。

紫岚在暴风雨中生下了五只小狼崽,四公一母,于是紫岚想完成丈夫的遗愿,把四只公狼崽培育成威风凛凛的狼王,可是紫岚打了个空算盘,四个狼崽相继死去,于是紫岚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了自己的狼孙身上,并与金雕同归于尽。

读到这,我真为紫岚感到叹息,为紫岚无私伟大的母爱而心生敬佩。为了儿子将来的成就,不惜用自己的青春和生命作为代价。紫岚其实就像很多人的母亲一样,孩子放在窝里怕化了,放在手里怕碎了,用浓浓的爱小心翼翼地包裹自己的小孩。读到这,我想起了楼下的奶奶,以及我的妈妈。

我曾经认识一位很伟大的奶奶。老奶奶每天靠卖瓶子为生,每天好不容易弄来的钱,都毫不犹豫地捐给贫困山区的学生,她明知道自己连解决温饱都是问题,可为什么把钱都捐给那些人?她对我说了一句话:“那些人比我更需要这些钱!”因为他们写信总是叫我奶奶妈妈。这时一种多么伟大又无私的爱。

还有我的妈妈,她平时会给我布置很多作业,她希望我成为一个喜欢学习的人,还经常对我说:“少年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她不希望我整天玩游戏,而且我的妈妈为了我的学习头上、脸上多了许多白发和皱纹。

母爱是每个人类、每个生物都有的一种爱,无论亲生与否,只要被称之为“妈妈”就伟大、无私又感人。

《狼王梦》读后感 篇8

亲爱的同学们,你还在为爸爸妈妈的严厉斥责而生气吗?请跟着我一起来读读沈石溪的作品——《狼王梦》这本书吧!这本书惊心动魄。

一只名叫紫岚母狼爱上了一匹名叫黑桑的公狼,黑桑一心想成为狼王,可是没有实现,不幸身亡于鬼谷。紫岚将希望寄托给了后代,下定决心培养出一匹出色的狼儿,夺走现在狼王洛嘎的地位。

长子黑仔一身黑毛,跟黑桑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于是紫岚首选了黑仔。可是黑仔被金雕啄食。紫岚又把目光投向蓝魂儿,它的确比其他有狼更灵敏,但是还是中了猎人的圈套;双毛胆小畏惧,根本没有狼王的我行我素,胆大妄为,完全是狗的德行,但在紫岚的精心培育下,它完全的爆发了自己的狼性,站上了与狼王对抗的绝地。但还是没有成功,成为了其他狼的美餐。紫岚只希望媚媚的后代可以登上狼王的宝座。为了不让媚媚的狼崽再次被金雕啄食,紫岚与金雕搏斗,和可恶的金雕同归于尽。

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感叹动物也有这么震撼人心的母爱,一个母亲不惜一切代价都要把孩子培养长大。我顿时想到了妈妈为我做饭时不小心用刀切到了手,我问妈妈手痛不痛,妈妈淡定地包扎伤口说一点都不痛,还继续煮饭给我吃。

一只母狼,虽然本性是凶狠残忍,但毕竟也是一位伟大的母亲,不论何时,也会为自己的儿女后代着想啊。我觉得紫岚的意志力非常强,为了培养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而坚持不懈。也让我明白了狼虽然无情,但也像人一样,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也会奋战到底,甚至丧失生命。

晚上睡觉路过妈妈的房间,听到妈妈小声地喊着手好痛。原来妈妈是怕我担心,故意说不痛的。我的泪水一直在眼眶里打转,湿润了眼睛。

记得还有一次,妈妈感冒发高烧,却仍然和往常一样照顾我。那时侯我还不知道妈妈发高烧,只知道让妈妈照顾我,后来是爸爸发现妈妈不对劲,赶紧把妈妈送去医院,结果发现妈妈烧出肺炎了,之后我知道这件事,自责难过了好久。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妈妈,谢谢您!以后我不会写字拖拉慢啦,我以后要以优异的成绩来回报您!

《狼王梦》读后感 篇9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狼王梦》,那里面的内容是多姿多彩,下面就让我给你们介绍一下吧!

有一只母狼叫紫岚,和公狼黑桑,想当上狼王,争夺狼王的王位,然后黑桑被金雕叼走了,紫岚生了五个小狼仔,那几个小狼仔,分别叫: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紫岚喜欢黑仔,所以把黑仔喂的壮壮的,别的都饿着肚子打鼓,最后只有媚媚活了下来,别的都死了,没有了狼王。

这个故事告诉我母爱的力量是强大的,我长大了要为母亲长成一朵大蘑菇,来报答母亲的养育之恩。

有一次,我半夜发高烧,妈妈一会给我量体温,不行了,又把我抱到了医院。我心想:妈妈这么爱我,把我背到了医院,那头上的汗水,哗哗啦啦的落了下来。那都是为了我,让妈妈这么累,长大一定要报答妈妈。吊水的时候,我心里很害怕,像刀绞了一样,我咬着牙,忍着,妈妈对说:“不用怕,妈妈在,坚持!”妈妈的爱让我眼泪像珠子一样落了下来啊!妈妈,谢谢您的爱。

还有一次,我遇到了难题,难住了我,我心想:这題可真难,我脑子都快成浆糊了。我心里很紧张,像十五个吊桶在打水——七上八下的。心想:这题怎么会这么难呢!这会不会是上帝出的题难我呀!我以后再也不玩了,求求上天让我做出来这一题吧!求上天大发慈悲!这时妈妈对我说:“儿子,你怎么了,哪一题不会。”然后给我讲解一翻。让我明白了,脑子一下子变聪明了。转过来了,妈妈的爱让我解决了,生活中的.绊脚石。母爱是我伤心时的一块面包,伤心时的一句安慰。

母爱是一轮明月,总是用最灿烂的光辉洒在我身上,母爱是一个最红的太阳,用最温暖的阳光给我力量,母爱是一杯热水,流进了我那脆弱的心灵。

《狼王梦》读后感 篇10

这学期,我读了《狼王梦》这本书。

书里讲的是:“从前,有一只母狼叫紫岚。紫岚当时还怀着孕。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紫岚的老公在一座山谷被熊要死了。所以她只能自己找食物了,紫岚很着急。因为没有人照顾自己,而且是冬天草原上动物很少,很难找到食物。有一次,紫岚看见有一只鹿在吃草,就跑了过去。可鹿反应很快,紫岚由于怀着孕。所以,没追上。一连几天,紫岚都没找到食物。在一个傍晚,紫岚感觉肚子很疼。她使尽全身力气,终于生下了四个小狼崽。老大叫黑仔,老二叫蓝魂儿,老三叫双毛,老四是只小母狼,那三个都是小公狼。老四叫媚媚。紫岚当时身子很弱,所以奶水很少。寒冷的冬天过去了,紫岚它们熬过来了。紫岚的老公黑桑很有本领。黑桑的梦想是当狼王。紫岚当时觉得黑仔像他爸爸,所以紫岚想把黑仔培养成狼王。紫岚每次都让黑仔多喝奶水,因为她觉得谁强谁就可以多喝,蓝魂儿不服气就和黑仔打了起来,黑仔吃的多所以把蓝魂儿打到了。紫岚看见似隔岸观火,其实紫岚心里也很痛。黑仔慢慢的就谁都不怕了。它们住进山洞里。按说这是好事。可好景不长。一一天紫岚出门找食物。黑仔当时很小不知道外面危险,就跑出山洞。这时有一只饥饿的大雕看见黑仔就把它叼了起来。黑仔使劲挣扎,可最后黑仔还是死了。紫岚很伤心自己没告诉黑仔外面很危险,紫岚想到蓝魂儿,蓝魂儿也很有本领,紫岚又振作起来了。紫岚想:当狼王主要靠的就是领导能力。于是紫岚培养蓝魂儿领导能力。每次,狼群发现食物,蓝魂儿抢先拿。有一次,狼群发现了几块肉,蓝魂儿和几只狼先扑了过去。结果,那是猎人的陷进。紫岚知道了以后,就来到了蓝魂儿身前蓝魂儿用微弱的声音的说:“妈妈救我。”蓝魂儿流下了眼泪。这是,紫岚看见猎人和猎狗朝这边走过来了。紫岚眼角不知不觉中流下了眼泪紫岚不想让蓝魂儿死在猎人手里。所以紫岚把蓝魂儿要成了俩节。这时,她的心像被一万只箭扎了一样,紫岚流着泪把蓝魂儿的尸首埋到了山洞旁边。

紫岚很伤心,心想:“我都死了俩个儿子,现在只有双毛了。“可紫岚又觉得双毛的性格很不好不爱亲近别人,这又成了紫岚的一个难题。

紫岚心想:“我一定要把双毛培养成狼王。于是,紫岚每天训练双毛,双毛一天天强壮起来了。

一天紫岚觉得是时候了她让双毛去挑战狼王。挑战开始了,就在快要把狼王打到的时候,可是狼王的气势把双毛给压倒了,双毛想逃跑,可是最终狼王派了几个手下把双毛打到,最后给吃了。

过了几年媚媚长大了,最后也离开了妈妈。一天紫岚发现了吃掉黑仔的老雕,于是紫岚于雕同归于尽了。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紫岚是一个很伟大的妈妈,因为她为了自己的孩子可以付出自己的一切,但她也不是一个好妈妈,她把自己意愿强加给了自己的孩子。

《狼王梦》读后感 篇11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沈石溪作家创作的《狼王梦》这本书,这本书一共写了两个故事,不过结局都非常的悲惨。

第一个故事写了一只狼为了自己的儿女而付出了一生,最终与金雕同归于尽。

还有一个故事写了一只拥有狼的血统的狗被阴差阳错的送进了马戏团,它在马戏团里生活的并不好,没人喜欢它,还经常被12只哈巴狗捉弄,搞得身上全是伤。结局由于救了驯养动物的川妮,而牺牲了自我。

不过我印象比较深刻是第一个故事。主人公紫岚在寒冷的冬天生下了五只小狼崽,危险的是,紫岚是将自己的儿女生在了野外,由于天气恶劣,又由于狼必须一个一个地叼回狼崽,但是,第五个狼崽却冻死了。

紫岚为了完成它丈夫的遗愿,坚韧不拔地训导自己的孩子成为强者。在弱肉强食的丛林里,在汰劣留良的法则下,紫岚的努力一次次失败,但它没有退缩,没有气馁,勇往直前。直到他与金雕同归于尽。

狼毕竟是狼,我看到后面,发现紫岚喜欢卡鲁鲁,但那时候紫岚已经不是曾经的紫岚了,它变得又丑又老,还瘸着一条腿,那时它还有一个孩子,而卡鲁鲁却对它的孩子一见钟情,那时紫岚恨不得咬断孩子的脖子。这里可以看出狼也和人一样有着嫉妒心。

还有一回,紫岚想回自己的洞里,可是洞里待着生产期的媚媚——紫岚的女儿,媚媚却不让紫岚进洞半步,紫岚只好变成一只流浪的狼,最后与金雕同归于尽。这里又看出狼有多么狠心,就连自己的母亲也要这样,不让它进洞,而且这个洞还是紫岚自己的。要是我一定会扑上去咬死那只狼的,但书上写着那时紫岚已经老了,已经斗不过了。

紫岚的遗愿是想看看自己孩子生下的狼崽,并且希望长大后能当狼群中的主宰,这是多么可惜啊!我看完后又是伤心,又是生气。伤心是因为紫岚没完成黑桑的遗愿,生气是因为它的女儿是多么不尊重它呀!结局是有多么的悲惨啊!而且我非常敬佩紫岚,为了儿女,而失去了自己的爱情与生命。

《狼王梦》读后感 篇12

在一片苍茫的大草原上,一匹叫紫岚的母狼为了完成丈夫当上狼王的梦想。一心要把自己还未出生的孩子培养成不可一世的狼王。

然而现实是残酷的,紫岚首先要在非常恶劣的条件下艰难的生存下去。由于没有丈夫的照料,怀孕的紫岚已经无法捕到食物了。为了即将出生的孩子,紫岚拼死从看护鹿群的大白狗嘴里抢来了一只小鹿仔,紫岚总算是活了下来。

紫岚在生下孩子们后,就一直给孩子们灌输着一定要努力成为狼王的梦想。紫岚也在不断的培养着孩子,希望孩子朝着自己的梦想不断前进。但是,紫岚的希望一个个的破灭了。两个儿子的意外死去,让紫岚的梦想再也无法实现了。紫岚也已经老了。

但是,外孙子的出生,再一次点燃了已经衰老的紫岚的希望。为了保护自己的外孙子不被老鹰调走,为了自己心中最后的狼王梦,紫岚和老鹰同归于尽了。

这是一个凄凉的故事,紫岚身上好像也有我们父母的影子。为了实现自己身上没有实现的理想,总是把希望又放在了孩子的身上。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梦想。为了实现自己心中的梦想我们都在不停的努力。可是,为什么有些人实现了自己的理想,而有些人却没有完成呢?

我想,那是有些人把自己的目标定的太高了,无论自己怎么的去努力,也无法实现自己的目标。为了你不可实现的目标,反而失去了生活的许多的乐趣。所以,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自己的目标。这样,经过自己不懈的努力,终于实现理想的时候,该是多么的幸福!

《狼王梦》读后感 篇13

每种物体的心中都有一种信念,嫩苗如何破土而出?是靠坚定的信念;梅花为什么铮铮傲骨?是源自一种不服输的信念;飞蛾为什么要扑火?是一种求生的渴望!在人和动物的心里,那份信念便是——梦!

紫岚和黑桑有着一个共同的梦想——狼王梦,它们计谋了很久,打败洛戛登上王位,可天不遂狼愿,黑桑偏偏死在了野猪的獠牙下。从此,紫岚便一门心思放在培养狼王上。

可惜,黑仔当了金雕的腹中餐;蓝魂儿被捕兽夹拦腰截断;双毛从小受尽非狼欺负,心理自卑;最后,连媚媚也不认她这个母亲。或许,这就是“狼道”吧!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说自己在困难面前会百折不挠,但其中有许多的人会在面对困难时不堪一击。其实,坦白的说,我有时面对挫折,无力反击时,我只是哭泣,不去顶住;而紫岚呢,它在面对长子被雕啄食,次子魂断捕兽夹,最后一个儿子被幼年的阴影害死等数不清的挫折与困难时,都没有低头,只是在顽强对抗!这种精神把我深深地震撼住了!紫岚的三个儿子都相继死去了,我本以为衰老的紫岚会放弃“狼王梦”,安心过这珍贵的晚年,可是她却为了保护自己的狼孙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这种行动更把我深深震撼住了!

一只狼尚且有如此大的恒心和毅力,它都懂得坚持不懈,保护亲人,更何况我们人类呢?母狼紫岚是真真正正给我上了一课,它告诉我母爱是博大的,是无私的,是无微不至的,我们要珍惜它,用我们的爱作为回报。《狼王梦》,一个罪恶却辉煌的梦,一段悲惨的生命冲刺。

紫岚,愿你在天国与黑桑可肆无忌惮地奔跑在草原上,追逐你心中的太阳——狼王梦!

《狼王梦》读后感 篇14

沈石溪爷爷原名沈一鸣,是一位著名的作家,也被誉为“动物小说大王”之美称。以创作动物小说为主,曾获得中国作家协会全国优秀文学奖,中国图书奖,冰心儿童文学奖及台湾杨唤儿童奖等等。

我阅读过沈石溪爷爷的《斑羚飞渡》《猎狐》《脸色苍白的伙伴》和《狼王梦》系列丛书。对于《狼王梦》一书我个人甚是喜欢,书中故事的情节字字句句都扣人心弦,每当我读到激昂高亢之处我的情绪都跟着跌宕起伏,就像坐过山车一样刺激,惊险,激动,真所谓为是喜忧参半呀!特别是母狼紫岚为了保护它的孩子们遭到惊险和困阻时那种临危不惧的精神,就好像在告诉我一个道理:“越挫越要勇敢”。狼在我们的心里都是凶悍生猛,冷血无情的动物,但是通过阅读沈石溪爷爷的《狼王梦》,让我对狼族这种动物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和认知,也改变一直以来我的狼性的评价。

《狼王梦》主要讲述了发生在尕玛尔草原上悲惨而凄美动人的故事。母亲紫岚在环境恶劣,饥寒交迫的条件下,历尽千辛万苦生下了三只小公狼黑仔,蓝魂儿,双毛和一只小母狼媚媚,母狼紫岚不但要保护好它的孩子,并且为培养出新的一代“狼王”费劲脑汁,竭尽全力的守住它和小狼崽们仅剩的一点点领地,在硕大的草原上,除了环境恶劣,还要防范对手的袭击,这样的生存真是相当不容易,阅读到这里,我不禁心都提到嗓子眼,为母狼紫岚担忧,天有不测风云,厄运还是降临了,一只刚刚出生的小狼被生生冻死在冰天雪地里。而小公狼黑仔出去捕猎时不慎被一只饥饿的老鹰叼走,母狼紫岚拼尽全力与老鹰周旋让自己伤痕累累,精疲力尽,但依旧没能救下它的孩子小公狼黑仔。

可噩耗并没有在这个伤心悲痛的母狼紫岚目前停止,随之而来小公狼蓝魂儿在外出捕猎时不慎中了猎人的圈套,猎人下的捕猎夹夹住了小公狼蓝魂儿的腰,此时的母狼紫岚像发疯似的不顾一切撕咬兽夹,想救出自己的孩子蓝魂儿,由于兽夹坚硬无比母狼紫岚用力过猛,满口鲜血,在撕咬兽夹时还拉掉了自己的利牙,但最终还是无济于事,眼睁睁的看着小公狼蓝魂儿死去。母狼紫岚在悲痛欲绝中,接二连三的噩耗又一次降临,小公狼双毛在争夺狼王权利与权位和狼王洛戛决斗时,由于小公狼双毛战斗技能不精湛被狼王洛戛抓住空隙致命一击,小公狼双毛不但输掉了王位争夺还搭上了自己青春鲜活的性命。看到这时泪水不由自主一滴滴顺着我的脸颊而下,我在想孩子们都不在了,母狼紫岚还能不能坚强起来呢?它的“狼王梦”是不是也随之破灭了呢?我迫不及待的想知道故事的结局,想知道母狼紫岚经历了这么多的磨难几乎接近崩溃的它会怎样?原来母狼紫岚并没有向现实认输,也没有接受命运的摧残,它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了小母狼媚媚生下的小小狼崽身上,似乎造化弄人,意外总在不经意间降临,在一次母狼紫岚为了保护媚媚和小小狼崽,与老雕搏斗时,两败俱伤付出了它自己鲜红的生命!我读到这里,对母狼紫岚的母爱深深感动,它的爱是坚石,可以为小狼们遮风挡雨,坚不可摧。它的爱是无私的,是伟大的,无私到不求回报,伟大到可以付诸一切包括自己的性命。

是啊!世上有哪一份母爱是可以用千金买到、重酬可以交换的呢?读完《狼王梦》让我再次不禁心中充满酸楚,泪水再次模糊了我的双眼,想一想在我们的生活中又有哪一位父母不是“望子成龙,盼女成凤”呢!他们平日里辛勤劳作,每一天都是日升而作,日落而息,看着他们拖着疲惫的身躯走进家门,再苦再累见到我们都是满脸喜悦,从来没有一句怨言,尽所能的给我们最好的,为我们成长不辞辛苦保驾护航,用爱营造幸福、温馨、美好的港湾,请问:同学们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刻苦专研?不奋发图强?不好好学习呢?

同学们,我们要懂得父母之心,明白父母之爱,要学会珍惜,感恩父母为我们不辞辛苦,拼尽努力创造最好的生活条件及优越的学习环境,正所谓“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我们要努力学习吧,用优异的成绩回报父母,回报师恩,将来做一名对社会,对国家有用的栋梁。

《狼王梦》读后感 篇15

以前,我一直以为狼是一种凶猛而又残忍的动物,可自从读了沈石溪写的《狼王梦》这篇小说之后,让我对狼有了全新的评价。这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爱,关于生命,关于梦想的故事。

这篇小说主要讲了:母狼紫岚在一个狂风骤雨的夜晚诞下了五只狼崽,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但有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的疏忽,死于暴风雨中。她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这是因为这个愿望是紫岚死去的配偶黑桑的心愿。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它一次一次失败,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自己也已步入老年。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女儿所产的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一只以前吃掉自己儿子,现在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我非常喜欢文中的紫岚,是因为我被它伟大而强烈的母爱与执着所感动。《狼王梦》中有很多地方写到了深沉的母子之爱,无间的亲情与温柔,可这些在狼的世界里却表现的十分残忍。文中有一段主要讲了紫岚的儿子蓝魂儿被捕兽夹夹住,紫岚拼尽全力也没将蓝魂儿救出来,为了防止蓝魂儿被猎人捕捉并折磨,紫岚狠下心一口将蓝魂儿咬死。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两眼泪水,既可怜小狼蓝魂儿,又为母狼紫岚忍痛割爱感到悲哀,紫岚宁愿让蓝魂儿死在自己手下,也不愿让自己的宝贝饱受猎狗、猎人的欺凌后死去,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呀!

读着《狼王梦》,我不禁想起了一个故事。在 5·12 大地震中,搜救队员发现了一位穿着红衣的母亲,他躬着身子跪在残垣断壁间,头上、背上都堆满了砖头她的双手却紧紧地将一个几个月大的婴儿抱在怀里。这位母亲已经停止了呼吸,她的身体僵硬了,但手里一直紧紧握着一部手机。 搜救队员把婴儿抱了过来,另一位搜救队员想把那位母亲的身体放平,可是,那僵硬的尸体已成了舍己救子的誓言,那躬着身子跪在地上的姿势已成了永恒的雕塑。 搜救队员将手机拿了出来,“啊!上面有条短信!”他惊讶道。其他搜救队员迫不及待地说: “写的什么?快念念!”那位搜救队员念道:“亲爱的孩子,如果你能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这是她留给孩子的!这是多么伟大的母亲,多么无私的母爱啊!

当今社会,所有的父母心中所念都是想儿女可以更好的学习,更好创造未来,而作家沈石溪更将这种想法扩大,将这种想法套在了生性凶狠的狼身上,使我不断的感受到,无论是温顺的小羊;无论是凶残的狮豹;还是诡计多端的狼……他们都视母爱为至高无上的爱,跟让我感受到母爱的伟大。

《狼王梦》读后感 篇16

寒假里,我再次品读了沈石溪的《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紫岚生下五条小狼,死了一条,剩下三雄一雌。紫岚分别培养长子黑仔儿,次子蓝魂儿,最小的儿子双毛成为狼王,但是它的孩子纷纷丧命,最后它把希望寄托在自己的狼孙上。

我非常敬佩紫岚,她足智多谋,在她快要分娩时,大白狗要扑向她,她威吓大白狗,这样她的孩子才平安落地;她做事果断不含糊,为了更好的生存,它吃了即将死去的第五只小狼;她有着坚强的毅力,为了把小狼培养成狼王,她做了很多别人难以理解的事情;她也很自私,为了培养黑仔,蓝魂儿和其他小狼只能吃半饱,打猎打回来的东西都被黑仔挑去。作为母亲,她没有做到公平。但我理解她的用心良苦,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黑仔成为狼王,在弱肉强食的森林里存活下来。

紫岚的爱是特别的,为了孩子的未来和前途,她不惜自己的生命,这种爱是让人敬佩的。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麻雀》这篇课文,在小麻雀被猎狗攻击时,老麻雀像一块石头一样落下来,她的这份勇敢源于她对小麻雀的爱,连凶猛的猎狗都退缩了。猎狗没有想到小小麻雀竟有如此大的胆量,它被这种伟大的母爱折服了。

母爱是伟大的,也是无私的,尽管爱的方式不同,但是最能打动人心。“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这本书非常不错,大家快去看看吧!

《狼王梦》读后感 篇17

你们看过沈石溪的书吗?我看过他写的一本《狼王梦》,今天我们就来讲讲吧!

这本书主要写了母狼紫岚为了完成自己老公黑桑的遗愿苦口婆心想把自己孩子培养成狼王的故事。为了让孩子具有狼王的气质,她一会儿用母爱鼓励,一会儿用饥饿来刺激,经常让它们自己去捕猎,捕不到就在它们背上咬一口,学不会自己去撕、去咬,去独立生活时,就用爪子打它们,打得全身都是血。在她的培养下,狼崽变得非常勇敢,可是最后都死了。

看了这本书,我觉得紫岚的教育太狠了。如果妈妈这样教育我,我一定会离家出走的。考试考不好时,妈妈从不打我。平时,做错了事,妈妈会很温柔地教育我……总之,妈妈的教育比紫岚好。

唉,现在的生活多幸福!我要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

《狼王梦》读后感 篇18

在很多人的生活中,都没有真正见到过狼。而狼这一凶猛的食肉动物给人留下的似乎只有残忍这一印象。但一匹真正的狼不止是凶、残,还有它的另一面,还有它经历过的、想到的所有和人十分类似的一面。《狼王梦》这篇小说在沈石溪的笔下描绘出了一匹母狼可歌可泣的生活。

这匹母狼名叫紫岚,她爱上了公狼黑桑。它们策划着,想要某一天争夺王位,但在后来的竞争里,黑桑不幸死去了,紫岚立志要让肚子里的孩子坐上王位,成为狼王。紫岚在危险下生下了那五只小狼崽,但其中一只小公狼在刚出生不久后,就冻死了,剩下的三只小公狼,紫岚不惜一切代价,都要把这三个公狼的一个培育成夺取王位的“超狼”。但命运总与它擦肩而过,头狼黑仔因小时太过于对世界的好奇死于鹰嘴。二狼蓝魂儿倒是英武,但不慎落入猎人贪婪的手中。最小的狼在与狼王搏斗时因自卑的心理占了下风,最终惨死于众狼之口,紫岚的狼王梦就这样破灭了。后来,紫岚不顾一切地用生命保护了母狼媚媚的五只狼崽,与金雕同归于尽,她希望这其中的一只能当上未来的狼王,了结自己和黑桑的心愿。

这本书形象生动地描写了母狼紫岚的一生。“紫岚处在老雕下方,它的脊背先落地,正好砸在尖尖的岩石角上,所有的助骨都被折断了,心脏也停止了跳动,但四条狼爪仍然紧紧地抱着老雕。”读到这句话,我不禁潸然泪下,从中我感受到母爱的伟大。在金雕身上紫岚似乎看到了黑仔那无助的身影,为了黑仔她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就在她奄奄一息的时刻,还不放手在紫岚心中有一股力量一直激励着她!

母狼紫岚为了自己的儿女可以付出一切,在必要的时刻甚至可以食子、杀子。这种心理和我们的妈妈是一样的,她们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孩子受到伤害,为了保护我们,她们甚至可以付出生命的代价。而我们是否珍惜过妈妈对我们的爱呢?有时候,她会打你,骂你几句,这都是妈妈对我们的爱,只要你用心去发现,去理解,去体会!

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它让我体会到了母爱的伟大,还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生命中残酷的竞争,顽强的生存和追求辉煌的精神内核,是永远不会变的,梦想的成败不在于困难,而在于坚强与拼搏!

《狼王梦》读后感 篇19

谁开红窗,着一袭紫裳。岚云踏破悲欢四场、终悲否?岁岁愿成王,到头来,一场空。何必、何必。只为故梦昨朝。

日曲卡雪山有一匹皮毛像紫色的岚云的母狼,她叫紫岚。紫岚这一生啊,黑桑伴她走过光阴聊聊,而失去黑桑后,紫岚费尽心思完成黑桑生前的遗憾。她只是迷失在了梦中,一个由黑桑而起的梦中。她的后半生,拼尽全力去做“只差一点”的梦。哪怕牺牲自己的所有,但终究还是没有成真。

紫岚是匹怎样的狼?我不知道。她和人一样有着自身的多元性、复杂性。说她狠戾,的确是的,这是狼的共通性。说她野心勃勃,的确是的,她想要让黑桑的孩子当上狼王,为此不惜一切代价。说她慈爱,的确是的,母性在她身上体现得淋漓。说她专一,的确是的,她的野心只是为了黑桑的遗憾,哪怕是后来想要跟卡卡鲁结合,也只是为了黑桑的梦。说她自私、说她无畏,这些都是对的。

只是不同角度、不同身份而已。我不知道如何评价紫岚。但在我看完全书的时候,脑海里忽然浮现出了一幅画面——母狼紫岚追逐着一场大梦,从年轻漂亮、壮志凌云渡成年华不再、微微瑟瑟。她最终还是没能追上黑桑的故梦。她伏倒地面,身旁是白皑皑的雪。

紫岚的三观与我们不一样,是种族的隔阂。所以我亦不知,紫岚她到底该不该,因为一个梦而毁了她的孩子们。

《狼王梦》是一个悲情的故事。交织着各形各色的人等和梦境。它并不复杂,甚至可以说很简单——它只是讲了一个结构明晰、主线单一的故事,从始至终都只是说紫岚为了那个梦所做的一切努力。但是这个故事却又如此动人心弦。紫岚身上有着人性,而故事本身也有着社会的复杂性。它和人类社会共通。

努力有回报,但是你的努力不一定能达成你想要的。看完这个故事,我最大的感触便是如此。大部分时候,的确是这样。是血淋淋的事实。但是这不是不努力的理由。紫岚拼尽全力地去努力,不管成功与否,不管如何残酷,都值得我们敬重。她执着而坚韧,这是我们要学习的。我们凭什么不努力。所以,请一定加油。

紫岚忘了一切。她心中只有黑桑的梦。故梦。何其悲哉。何其幸哉。事物都有两面性,紫岚从某种方面上并不悲惨。

千里孤坟。昨夜星辰昨夜风。

《狼王梦》读后感 篇20

今天我读了一本非常精彩的书——《狼王梦》。它是由我们著名的慈溪作家沈石溪写的。

这本小说主要讲了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培养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的故事。

读完这本书我了解到了很多关于狼的知识,同时被伟大的母爱所深深地感动,狼妈妈紫岚为小狼们能成为狼王放弃了自己的爱情和生活花了无数的心血,甚至自己还变成了一只跛腿狼,去成就小狼们的梦想,而当小狼们在惨烈的斗争中,一败涂地的时候狼妈妈却没有伸出援手,她让小狼们懂得以自己的方式去实现自己的梦想。

读完这本书我意识到了母爱的伟大,母亲宁愿牺牲自己的爱情和生命也要把自己的后代培养好,同时我也明白了父母的用心,他们批评我是为了让我变得更优秀成为一个有用的人,所以以后我会好好表现不让爸爸妈妈太操心。

《狼王梦》读后感 篇21

在这本书里,紫岚的遭遇看似可悲,但她却对自己的生活充满希望,她渴望着、渴望他的孩子像她的黑桑一样,拥有当狼王的气质和胆魄。我一度很怀疑紫岚她是不是曾经很绝望,毕竟这一代狼杰,仅惨死在几头野猪的嘴下。可是紫岚的信念使我惊奇,她不像其他母狼因此就灰心丧气,这一场伟大的梦,好像她就是一匹渴望坐上狼王宝座的公狼。

她开始训练她的孩子了。先从黑仔开始,用比其他幼崽多得多的温暖和母爱去爱护他,用具有强大诱惑力的丰厚食物去奖励他,黑仔开始强大起来,拥有了黑桑的神态,脾气,但这份舔犊之情,竟让黑仔成了一条毫无攻击力的狗。她害怕,害怕黑仔已经没了狼的野性,因为他做的事完全不符合狼的行为规范。她用其他母狼都用的方法,激起了幼崽们的野性。过了不久,黑仔的胆魄已经是同龄狼崽的两倍了。他们只是忘记了来自天空中的威胁,可是厄运是还是来了,毫无防备地降临在紫岚身上。黑仔几乎像黑桑一样死的惨烈,但却死的勇敢。

紫岚把眼睛看向了蓝魂儿,开始对蓝魂儿寄托希望。原先,忐忑不安的蓝魂儿对这个世界的恐惧明晃晃的突显在脸上,时不时会有比他大的幼崽来抢他的食物,他便用委屈的眼神看望紫岚,她当然知道这是锻炼蓝魂儿的好时机,便不理他。晚上,蓝魂儿的一肚子怨气和愤怒,围绕在他全身上下,他的心被猛然改变了,眼睛一下子尖利起来,这才是狼的锐利!那天,已经习惯第一个勇敢捕捉猎物的蓝魂儿扑在了一只死羊身上,这原本是属于他的美味,却只是猎人无情的阴谋,他被夹在了捕兽夹里,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饥饿的狼群争先恐后地吃掉那只羊。紫岚的心再次碎了,她似乎含着泪,慈爱地抚摸这蓝魂儿,猛地一下,蓝魂儿含着笑容死了。他可能永远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因为他在最渴望生命的时候死了,可紫岚可能不知道,就这样杀了他,就这样让滚滚鲜血迸涌而出,让蓝魂儿的梦烟消云散,但紫岚的梦还活着。

双毛的奴性使紫岚抓狂,他总是在受其他狼的欺负时还摆出一副臣服与他的样子,身材瘦瘦弱弱,严重的营养不良使他比其他狼长得矮小,羸弱的样子根本就不像要做狼王的样子。但这一切都是紫岚她一手造成的,她开始增强他的体质。半年去了,双毛的个头猛蹿,一股自信的样子。但他的内心并没有那么有野心,那么有胆魄。紫岚必须要用激怒蓝魂儿的方法来让双毛拥有那种来自王者的傲慢。紫岚几乎用尽了所有一只母狼能做的事。双毛和狼王开战了,双毛威风凌凌,把狼王撕咬的一动不动,就在狼王就要面临灭顶之灾时,竟戏剧般的把双毛杀死了,就是因为狼王有着双毛没有的镇静和自信。就在那一刻,双毛被狼王那声充满自信的叫声给打回了原形,幼年的自卑感涌了出来,要是依旧保持着之前你死我活的精神,就可以在这时赫赫然地登上狼王的宝座了!双毛的魂和着他的梦走了。

紫岚被媚媚抛弃了,她只能在草原上奔波,她真的成了一匹老狼。就在紫岚生命的最后一刻,她看到了当初吃掉黑仔的那只金雕,紫岚愤怒极了,一心想要决一死战。她真的做到了,用了强大的母爱和不变的梦想,和老雕一起摔在了那片一生以来生存的地方。金雕的翅膀好像是一座丰碑,祭奠着曾经有这狼王梦的母狼,祭奠着这个虚无的梦幻……

这可能一直就不是一个梦想,而是一场需要一生来做的梦。但紫岚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感动了我,她是被命运选中的,她也是一个不愿被命运所束缚的狼。

《狼王梦》读后感 篇22

在这一个星期的时间里,我看完了《狼王梦》这本书,心中充满了震憾。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被大白狗追赶时,因分娩而被咬伤后,回到穴中经历三只幼狼分被其它动物咬、吃的伤心事件。在抚养最后一匹幼狼时,幼狼已失去活下去的自信,母狼紫岚好不容易提高了幼狼的自信,令她意想不到的事了生了:幼狼抛弃了母狼转而跟随了一头不是很强的狼,紫岚自已竟然还被一只鹰给咬伤、吃掉。她的一生本想把幼狼养成一匹狼王,右是现实却相反。

这本书中,我十分敬佩这头母狼,她不怕困难,艰辛地把幼狼养大,虽然都没有成为狼王,但她的信心没有减弱,还继续教养,直到自已被鹰咬死、吃掉。再想想自已,一有困难就手忙脚乱,不知道要怎么办才好,一点点的挫折就灰心,不敢勇于争取。但紫岚的一生中经历了多少困难、多少挫折,都没能令她放弃,母狼紫岚的精神值得我一生学习。

《狼王梦》读后感 篇23

那黑暗中,忽地闪出了一道幽光,充满杀气,令人心惊胆战。那道幽光,不,是地狱使者——狼的眼,我猛地醒来,原来是我梦到了《狼王梦》。

这本书是由著名作家沈石溪写的。 它主要说的是一只名叫紫兰的母狼想让她的丈夫成为狼王,但她的丈夫死于意外。 所以她给了儿子希望,但她的儿子一个接一个地死了。 最后,她不得不把希望寄托在狼太阳上,为了保护狼太阳,她尽力用金雕死去。

任何活着的人都渴望生活,她有生存的权利,但是,紫兰对狼孙子放弃了容颜,放弃了青春,放弃了她的一切,我对她充满了钦佩。

我认为,“狼王梦”这本书是写的不仅是狼,是人,人的本质,因为一个人书写笔狼,充满了人的感情,用智慧,甚至人是不是品质。这本书彻底改变了我的狼的理解,在这本书“狼魔鬼”这一形象就不再出现了。而且我之前,和大多数人一样,我觉得狼是凶残的邪恶,要杀死孩子是同义的,但事实是强烈回击了这一点 - 美国科学家进行的实验中,狼饿了三天,然后再把活鸡和一大块肉在狼的面前扔的,果断地朝狼肉,不杀生。那么,事情是有两面性,沉放书面狼的另一边,狼不只是阴险,狡诈,充满母爱的,充满智慧,充满团结心脏的!

我觉得书是一颗颗珍珠,而《狼王梦》便是这珍珠库中最具有美的,它使我受益匪浅,值得我们人们去全神贯注去读,去咬文嚼字品味的一本十分好的书。

《狼王梦》读后感 篇24

提起狼,他们当然不喜欢,我的脑海里会出现很多的话来形容狼,残忍,无情,残忍,贪婪,所有的人的评价狼,以及成语的忘恩负义,相当反感。在过去,我是这么认为的,但因为我看小说王沉石溪的动物,“狼王梦”,我明白了狼的性质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狼王梦》这本中国小说研究主要问题讲了狼妈妈紫岚带着自己死去的丈夫黑桑的遗愿和梦想:成为狼王,而忍着悲痛无法独自抚养着4个小狼仔,并为有朝一日我们能成为一种高高在上的狼王而努力的故事。但它们作为一家企业非常具有悲惨,大儿子黑仔是最有发展希望可以成为狼王的,可是他们却被发现一只老鹰叼走了;二儿子蓝魂儿同样也是出色,但它同时却在进行一次社会狩猎生活中被使用夹子夹住了,死在了猎人的陷阱中;三儿子双毛是最没有出息的,在最后向狼王发起各种挑战中,惨死于狼王的口中;最后就是一个没有女儿媚媚,与其它国家强壮的狼在一起了。此时,可怜的狼妈妈已经年过花甲,它非常容易想念以及丈夫和孩子,在她的生命的最后需要时刻,它看到了市场那只曾叼走了它孩子的老鹰,十分令人气愤,与它博斗了好久,最后同归于尽……

读完这本书,我的泪水溢出眼睛,写狼,我们曾经被认为是一个残酷冷血的动物,在作者的笔下是激情,爱情,动物的一个梦想:这是狼妈妈紫岚和狼爸可以在黑桑椹中可以看出,它可以从狼狼妈妈婴儿护理治疗中可以看出:它落入危险去救蓝魂儿,宁愿切断其四颗牙;使双羊毛不自卑,我做了很多的努力;为了使孩子报仇,和老鹰博斗,等等,所以我真的很感谢这本书充满母爱。这让我想起了住在我家楼下的猫:那是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我的母亲,从进门的细胞,在一个狭窄的小角落里,小猫的武器打下了狼仔,很明显,狗仔队刚刚离开母亲,但猫并不认为不管,而是轻轻揽在怀里的小狗。我也认为,一个晚上,因为工作上的事情,和我的母亲和我大吵了一架,我很生气,以为妈妈只是专注于学习,我不明白,这不是一个称职的母亲。我充满了愤怒和遗憾上床,过了一会儿,我看见门开了一条缝,我立即假装睡觉闭上眼睛,我的妈妈来轻轻地,轻轻地吻了我的额头,轻声说:晚安!我只是觉得热的眼睛......

是啊,无论是凶残的豺狼,还是非常可爱的猫咪,还是需要我们可以自己,爱不分界限,永远学习都在。

《狼王梦》读后感 篇25

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好书,我就说说我今天给你读这本书使我记忆最深的一章。

这本书可以叫做:《狼王梦》,讲的是一头母狼艰难地生下了五头狼崽,它很想让自己的后代能够当上狼王,后来我们因为这些种种问题原因,死了其他四只,还剩一只小母狼叫媚媚。由于母狼紫岚不让媚媚与一只很邋遢的狼在一起,慢慢的它们发展之间产生了社会矛盾,最后媚媚把紫岚赶出了科学家门。这是通过前面老师所讲的大概工作内容,我要讲的这章叫《血洒碧空》,讲的是老母狼紫岚自从被媚媚赶出家门,它一直无家可归,它在企业外面进行流浪。有一天,它来到了作为一个重要地方,这里既陌生又熟悉。回想了那么一会儿,紫岚想起他们来了,这里是黑桑死去的地方,黑桑死后紫岚再也不是没来过也是这里。晚上,紫岚觉得学生自己离死不远了,紫岚再次选择来到这个山洞,它没有考虑进去,因为公司里面有媚媚和那只公狼,等到完成公狼走了,它慢慢坚定地走了进去,想看看媚媚的孩子,可是现在又被媚媚赶了出来,紫岚伤心地走了。突然有一天,它发现其中一只雕想要直接吃掉一些自己的孙子,于是它想尽一切办法把雕弄死,终于有一天它和雕展开了激烈搏斗,最后它和雕一起摔死在了石头滩上。

阅读这一章中,包括前面的章节中,我意识到,唯一的狼妈妈紫岚是不容易的,这是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当加内特,你可以放弃生命。就像我们的父母,就是每天努力工作赚些钱为我们今后更好的生活,所以我们应该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我爸妈你们辛苦了!

《狼王梦》读后感 篇26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狼王梦》,这本书非常好看,现在就分享给大家。

这本书讲了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经历一场大战后,回到洞里生了五个狼宝宝,可是有一只一生下就死了,剩下四只虽然活着,但他们非常饥饿,不停地叫。但此时的紫岚瘦弱无力,没有母乳来喂养这四只宝宝。她看了看那只死去的狼宝宝,经历了一番纠结后吃掉了那条死狼,挤出几滴奶,四只宝宝奇迹般活了下来。

接下来,紫岚给孩子们起了几个名字: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紫岚最爱黑仔,因为他长得最像死去的丈夫黑桑,紫岚开始训练黑桑,一心想让他成为狼王。可是有一次,一只金雕等紫岚不在的时候抓走了黑仔。紫岚带着悲痛,决定让蓝魂儿顶替黑仔完成她的狼王梦。蓝魂儿身手敏捷,训练很成功,长大后,迅速成为狼群的绝对核心,在他的带领下,狼群连黑熊都敢打了。可是聪明的人类用羊诱惑他,他被兽夹夹住,紫岚的狼王梦又破碎了,他只好让最后一只公狼双毛当狼王,但是双毛很胆小,在与其他狼王的相争中,双毛被狼王咬死,紫岚彻底绝望了。这时,有一只叫卡鲁鲁的公狼和媚媚结婚了,媚媚也有了狼宝宝,这时,有一只金雕来了,紫岚一看,正是那只抓走黑仔的金雕,看来金雕又想打媚媚的宝宝的注意了,紫岚为了救没出生的狼孙,最终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读到最后,我被深深震撼了,原来动物和人类一样,也是有感情的。紫岚对自己的孩子都寄托着狼王梦,就像我们的母亲对我们寄予的厚望,紫岚为了后代付出了自己的生命,就像我们的母亲一样,为了我们可以付出一切!

《狼王梦》读后感 篇27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非常精彩的书《狼王梦》,它是由我们著名的慈溪作家沈石溪写的。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培养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的故事。读完这本书我了解到了许多关于狼的知识,同时被伟大的母爱所深深地感动。

狼妈妈紫岚为小狼能成为狼王,放弃了自己的爱情和生活,花了无数的心血,甚至自己还变成了一只跛腿狼,去成就小狼们的梦想。而当小狼在惨烈的斗争一败涂地的时候,狼妈妈却没有伸出援手,它让小狼们懂得以自己的方式去实现自己的梦想。

读完这本书我感到母狼的坚强和执着,他面对一次又一次的挫折,没有丝毫的退缩。最后为了狼孙的安全,他奋不顾身的拼死搏斗,同归于尽。同时我意识到了母爱的伟大,母亲宁愿牺牲自己的爱情和生命,也要把自己的后代培养好。从中我也明白了父母的用心,他们批评我是为了想让我变得优秀。成为一个有用的人,所以以后我会好好表现,不让爸爸妈妈太操心。

这是个感人的故事其中的母爱令人感慨令人震撼,母爱多么伟大。

《狼王梦》读后感 篇28

我读过很多书,其中最喜欢的一本就是《狼王梦》,我被故事中的人物深深地感动了!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叫紫岚的母狼和她的孩子们之间发生的故事。紫岚妈妈很想让她的孩子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于是她带着孩子们刻苦锻炼。为了让孩子们学到本领,她甚至还弄伤了自己的腿,让自己变成了瘸子。虽然经历了千辛万苦,可是她的三个孩子,却都在搏斗中死去了。虽然她很伤心,但是,她依然没有放弃梦想,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女儿媚媚和媚媚的孩子身上。最后,为了保护媚媚她们,紫岚妈妈使尽了最后的力气,和曾经残害过她一个孩子的老雕同归于尽。读到这,我感到很难过!

这本书让我更加了解到母爱是多么的伟大,母亲为了自己的孩子,可以舍弃自己的生命!我要更爱我的妈妈!

《狼王梦》读后感 篇29

每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每一个扣人心弦的动作……让我对“狼”有着更加深刻的认识。本书中的主角是有着野心、抱负,为求一子成为狼王的母亲——紫岚。

整本书讲述的是紫岚生下一窝四个狼崽,为的是可以把他们其中一个培育成住在狼世界的狼王,当希望随着现实一个个凄惨的破灭,紫岚心中的狼王的渴望,对“狼王”这个位子的野心也渐渐淡去,但她发现,她的女儿生了狼崽,为了保护狼孙,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

从一个风华绝代、受无数公狼爱慕的紫岚,到被咬断了脚,完完全全放弃了自己的婚姻,几颗门牙被弄断……她完全牺牲了自己,她为了孩子们,变成了一只丑狼。权利主宰着她的心中,这何尝不就是人类母亲那样,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想法,不仅仅紫岚失去了自己美丽的外貌,也让自己的生命断送在她心中的权利下。

当今的社会,能者多得,所有的父母心中所念都是想儿女可以更好的学习,更好创造未来,而作家沈石溪更将这种想法扩大,将这种想法套在了这种生性凶狠的狼族身上,使我不断的感受到,无论是温顺的小羊;无论是凶残的狮豹;还是诡计多端的狼……他们都视母爱为至高无上的爱。

古往今来,有多少诗人、名人、首相……都为母亲而称赞。回过头看看眼前这只不管是不是被权力扭曲了心的母狼,紫岚用自己独特的母爱,维护一切,即使方法、目的过于的偏激,但这就足以见得,母爱,往往来自看不见的地方,往往展示出让人想不到的方法,目的:为了儿女!

母爱,狼王梦,这场梦,令人叹为观止,这个梦中,我曾无数次看到,紫岚因为儿女的意外,而流下两行属于母亲悲伤的泪……

那日读完了《狼王梦》,那种人人皆有的感动,也在我心中产生。

文中的主人公紫岚为完成丈夫的遗愿,违背了狼族千百年的行为习惯,硬是要不惜代价的把自己的亲生骨肉训练成“超狼,”可天不随狼愿,它所幸存的四只小公狼相继死去,最后他只得把希望全部寄托在自己的狼孙身上,在她生命的尾声,她为了让自己的狼孙不再受威胁,成为尕玛尔草原之狼王,与天空中唯一的恐怖——金雕同归于尽了。

紫岚面对一次又一次的挫折、失败,没有丝毫的退缩,前进的步伐反而更加坚定,在这巨大力量的背后所支撑的仅仅是他对丈夫黑桑的一个承诺。

不论是人,还是动物,感情都是如金子般硬的,不论是凶残的虎豹,还是贪婪的狼熊,在亲情面前总会低头。紫岚,或许他在千万狼群中如沧海一粟,但是她用她的行动、她的思想,诠释了一位慈母的形象。

母狼紫岚用一种独特的母爱,尽管有一些偏见,但作为一只心灵被权力极度扭曲的狼,作为一只承担着丈夫生前遗愿的狼,她必须这么做,她也只能这么做。

不管是狼,还是人,都是在谱写母爱的篇章。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1

水是时间吧?时间无情,正如流水之无情。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这感慨中有多少“时不我待”的无奈?“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无论是谁——圣人或凡人,英雄或平民,都阻止不了时间的脚步,脱不了黑发变白首最终化为一抔黄土的“宿命”。时间无限而生命有涯,于是有了“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的感悟和“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的警戒。

水是德吧?德之高下,正如水之深浅。

“深水不响,响水不深。”欢呼叫嚣的必是浅溪,低吼沉吟的才是江海。“圣人韬光,贤人遁世。”德高之人甘于平淡,耐得住寂寞。追名逐利、吵新闻爆丑闻的必是寡德浅薄之辈。一块石头就能让小溪开一朵炫耀之花,一座大山也改变不了江海的沉稳。小人为自己唱赞歌,君子让别人去评说。

水是心灵吧?心灵之明晦,正如水之清浊。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水的澄澈来自于活水不断的水源,心灵的澄明来自于善于纳新的心胸。水之澄澈能映出天光云影,心灵之澄明能包容世间万象。

水就是人吧?

水结而为冰,冰是人棱角鲜明的性格;冰融而为水,水是人或激扬澎湃或缠缠绵绵的情感;水化而为气,气是什么呢?气是陶渊明篱下长开不败的菊花,是杜甫“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心忧天下,是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胸襟抱负,是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英雄气概。是充沛于天地之间,亘贯于历史古今的浩然正气,是多少人穷其一生追求的人生真谛。

子曰:“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动,仁者静。知者乐,仁者寿。”

中国的水墨山水画世界独一无二,墨色与宣纸的幻化中千山万壑一笔呼出。蒋勋对这一门黑白的艺术说过这样的话:“全世界都在用颜色画画,我想中国人有一天一定要解答,为什么我们大胆到不用颜色只用水墨来画。我想其原因在于:彩色的东西比如彩色的照片常常是当下的,黑白的照片给人的感觉是回忆的。因为繁华去尽之后,在回忆中,生命有一个安静下来的力量来看山、看水、看自己……”这种安静的力量只有智者与仁者才能拥有,他们懂得:万物静观皆自得,他们懂得在万籁俱寂之中修炼儒雅、修炼智慧、修炼仁德,因而他们才能在一动一静中拥有乐于寿。

对于“知者乐水,仁者乐山”我们既可以分开来解释,也可以理解为“智者”与“仁者”是同爱山水的。我更认同第二种理解。为什么中国人有如此深重浓厚的山水情怀呢?我想,最直白的原因是华夏大地山河壮丽,山川秀美,大河滔滔,峰峦迤逦,无论古人走到哪里,俯仰之间尽是碧水黛山,诗意的情怀便喷薄而出。再者,山水附着着中国人太多敏感的心灵和微妙的哲学:深山中的寺庙满院禅意芬芳;竹篁中的陋室主人弹琴长啸;仁人智者“于土山营墅,楼馆竹林甚盛”。山水与仁人智者相映成趣,相得益彰。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仁人智者也在山水之间悠然闲适地享受生活,释放着生命最沉静的光芒。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2

暑假里,我看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后,不禁备受启迪。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作者——奥斯特洛夫斯基,出生在一个工人家庭,饱尝人间疾苦,二十岁参加了共产党员,因积劳成疾导致全身瘫痪,后双目失明,辗转病榻长达九年,然而卧病期间,在令人难以想象的困境中,他并没有心灰意冷,而是把笔作为武器,把文学创作当作自己新的工作岗位,开始新的奋斗,并以惊人的毅力写出了这部不朽的名著。

文中,奥斯特洛夫斯基所塑造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同样也鼓舞着千千万万的读者。

保尔·柯察金——一个双目失明,身体瘫痪的人,在重重的人生道路障碍前,凭自己钢铁般的意志及亲友的鼓舞,勇敢地与疾病搏斗,终于创作了《暴风雨利索诞生的》这部著作。

我被保尔的坚强不息的精神所感动。试想一下,一个人若双目失明,他便看不到周围的朋友,看不到这个多彩的世界。他,只能靠耳朵来生存,一个意志平凡的人怎么可能做到?。更何况保尔双腿瘫痪,且左手不能动弹?!

保尔是正直的,十几岁的他,因为正义,敢出手教训市里的无赖;

保尔是机灵的,身处牢中的他,能抓住机会,轻而易举地使愚昧的敌人中计而躲过魔爪;

保尔是勇敢的,刚参军的他,纵马挥刀地向前猛冲,完全进入奋不顾身和忘我杀敌的精神境界;

保尔是坚强的,作战的他,在头部严重烧伤后,在坚定的革命信念的支持下,奇迹般的活了下来,以继续抗战;

保尔是伟大的,他几次与死神进行生死搏斗,最终以胜利而回到亲人的身边,回到战友的身边;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3

就像我们的生命需要营养一样,人们的成长也需要友情的滋润。然而我们不能朋友,交友不慎,将抱憾终身。这个道理,杨红樱阿姨在她的新书笑猫日记系列的《寻找黑骑士》中告诉了我们。

书的主角永远是笑猫——一只可以像人一样会笑的猫。笑猫有一个老鼠朋友,这只老鼠不算是好老鼠,也不算是坏老鼠,不知活了多少年,所以成了一个哲学家。为了营救朋友断了尾巴,一只万年龟将他变成了一个球,所以又被叫做球球老老鼠。

笑猫有三个孩子——老大叫胖头,老二叫二丫,老三叫三宝。一天,他们住的地方——翠湖公园举行了一场交友会。三只小猫分别交到了自己的朋友。可过了不久,他们又和各自的朋友绝交了。胖头的朋友一天到晚就知道带着胖头胡吃海喝,其他的什么也不干,胖头和他在一起,消耗了自己的时间和金钱,收获的只是脂肪。二丫的朋友虚荣、做作、臭美、傲慢,二丫受她的影响,把自己原本漂亮的虎皮毛色染成了黑色,把走路姿势、说话声音、名字都改了。三宝的朋友初看很不错,做事果敢,有勇有谋,有气魄,有闯劲。可交往久了,却发现他原来是一只没有孝心的小猫。三个孩子初次交友行动都以失败而告终,他们甚至失去了继续交朋友的信心。

通过爸爸笑猫的开导,三宝决定踏上寻找黑骑士的道路。黑骑士是一只搜救犬,在汶川地震中尽职尽责,救了很多人。三宝在那时与他相识,成为好朋友,和他一起救人。后来在一次搜救中黑骑士被砸下来的水泥板压断了一条腿,从此与三宝失去了联系。还有一只名叫公爵的的搜救犬,在搜救的行动中肚子被钢筋划破,英勇牺牲。三宝和他们在一起时,学到了许多优秀品质。在寻找黑骑士的路上,三宝认识各种类型的人、猫、狗,也在一次次寻找中思考着,在人生的旅途中什么样的朋友才是自己真正的朋友。最后,三宝找到了做了导盲犬的黑骑士,体会到黑骑士身残志坚的人生信念,也找到了自己最好的朋友。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三宝和黑骑士做朋友,他将受益终生,黑骑士身上的美德,将成为三宝人生的指路明灯。也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胖头和二丫之所以学到坏毛病,和他们所交的朋友有莫大的关系。不能不交朋友,也不能朋友,这便是杨红樱阿姨想要告诉我们的道理。

我们的一生。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4

王炽出生贫寒,母亲将其家中祖传的翡翠玉镯与十两白银交与王炽做本钱经商。在商场竞争中,他凭借过人的胆识、智慧与情操,以及诸多好友的大力相助,逐渐经营起庞大的金融帝国,被李鸿章称为“犹如清庭之国库也”。王炽一生以利聚财,以义用财,苦研商道,并以诚服人。他在经商中所信奉的原则是“道行、道德、信义”。他的一生就是一部活的经商教科书,并对所有的人都具有启迪和借鉴意义。

本书浓墨重彩地刻画了王炽跌宕起伏的一生。王炽之所以能够左右清王朝的商业帝国,其坚毅的性格、敏锐的商业视角、独到的经营理念起到了极为关键的作用,但作为所有因素的奠基石,诚信功不可没。正是这两字,撑起了王炽的一片天。

少年王炽因多次干扰人面兽心的表哥祸害乡民,被其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最终含冤被迫与好友李西来远走他乡、另谋生路。在林间的集贸市场,他俩初试了商场的尔虞我诈,王母给予王炽经商的本钱也血本无归。虽沉浮于商界幻海,王炽监守义道,仍于艰难之际救助曾有恩于自己的马帮锅头巴力,并以亲兄弟之礼待之。在好友赵云海的暗中帮助,以及巴力的大力扶持下,王炽建立起了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马帮。凭借巴锅头广阔的人脉,顶着王家马帮名号的商队从此在鱼龙混杂的蜀道愈唱愈响。

在马帮历练了几年后,王炽辗转向商贸云集之地,富饶的重庆发展。凭借商人的明锐直觉,他深知惟有马帮与商号合作经营,才是真正的经商富国之道。王炽在重庆度过了一生中最精彩、最惊心动魄的时光;也是在这里,王炽真正意义上地充分发扬了“以利聚财,以义用财,以诚服人”等做人行商之道。

在此期间,王炽智斗恶商潘德贵,赠银万两赢民心,豪情济军抗列强,以德报怨诚待人。为抗列强,为济百姓,他多次散尽家财,甚至徘徊于战斗抗险第一线;与恶势力抗争,几遭迫害,数度鬼门,仍是大难不死,终被英国《世纪大典》评为上世纪十名世界首富中排名第四的清朝末年“三代一品红顶商人”。

可以说,王炽的成功不仅在于其独特的行商之道,更少不了诸多好友亲朋的肝胆相照,但家人亲朋的顶力相助源自于他以诚待人的处世之则。因此他的成功是环环相扣的,并最终回归落实在了诚信这二字之上。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5

恬静的夜晚,月光如水,悄悄地洒落在屋内的钢琴上。钢琴前静静地坐着一个人,他闭上双眼,身体随着手指在琴键上的舞动微微倾侧。随着手指抚过,跳跃的音阶组成了一首美妙的曲子——《月光》 。

弹奏的人便是贝多芬。他在一生中经历了许多磨难。他的童年十分艰苦,一开始,人生对于他来说就像是一场悲惨而残暴的斗争。17岁的他,早早的当上一家之主,负责教育他的两个兄弟……尽管,贝多芬的童年生活如此悲惨,但他对这个时代和消磨这时代的地方永远保持着一种温柔而凄凉的回忆。1796年不幸又降临在了他的身上,他的耳朵日夜作响,像蝗虫侵犯着庄稼地,他的内脏也受剧烈的痛楚折磨。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听觉也越来越差。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他仍能创作出轻松欢快的歌曲,让人无不敬佩。

1801年,他爱上了朱丽埃塔·圭恰迪尼,《月光》便是他在爱情中创造出来送给朱丽埃塔·圭恰迪尼的曲子。

然而,对于他而言,幸福是来得快去得也快,或许是上天的不公,在幸福光芒将他包围不久就消失的无影无踪。36岁那年,他找到了幸福,在40岁那年,幸福却重新将他遗弃,就像从天堂被死神重重的摔在了冰冷的地狱。1813年他获得了奖项与荣誉在此后的两年他获得了无数的大奖,这段时间是他最光荣的年月。

可又有谁得知,接踵而来的却是他最悲惨的时期,痛苦包围着他。随后那份小小的快乐也算是一种慰藉吧。

贝多芬是宽容的,原谅了那个侄子;贝多芬是不幸的,耳鸣的打击对一个音乐家来说是多么残酷;而贝多芬又是幸运的,毕竟他曾今拥有过那份幸福。最后的几年,他的作品中时而是嬉笑怒骂,时而又是战胜些许痛苦背后动人的微笑。

在第三次手术过后,在等待第四次手术的时候,在大风雨里,大风雪里,一声响雷中,他咽了最后一口气。在那场大雨中,他丢下了他的曲子,留给了世人无限的遗憾。最后,一个陌生人替他合上了眼睛。

依稀记得,那个夜晚,那个皎洁月光下,那架钢琴前,那个弹奏《月光》的背影。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6

今天读了作家王朔写的《致女儿书》,心里不断有暖流涌过。

我不管世人对王朔怎么评价,褒贬不一,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我看到的是如山般伟岸的父爱。

《致女儿书》以王朔身在美国成长的女儿为倾诉对象,叙述了王氏家族的血脉渊源、历史遗传以及自我成长经历。书中无时不体现出一个父亲对女儿的挚爱深情。在书里,他细致体贴地告诉女儿这个世界原本的样子和人的本质,以益于她确立一种正确的价值观以及应对生活的态度和能力。很多书评都在评论王朔的为人和作品风格的突破,而我看到的只有一个父亲因对不能陪伴女儿的成长而产生的深深自责与忏悔,更有他将自己一个人时时面临的孤独与脆弱和对生命敏锐而独特的体验向女儿倾诉、与女儿分享。

书的开头写到:“人老了就没皮没脸了。我必须承认到岁数了。随时都有破罐子破摔的念头倏起忽落。这小书拿出来发也属于破摔一类。觉得自己挺不要脸的。”这是一贯的王氏狡黠,却也一贯的真实。也许这是一个已到知天命的父亲,唯一能为女儿做的事情——你不一定要理解我,或者原谅我,但我一定要用我仅有的能力,留点什么给你,回忆也好,亲情也好,勉励也好,能换成钱,当然更好。

这不禁让我想起余光()中《四个假想敌》,对女儿细水长流般的爱,想起他说过有个诗人写过类似的这样的话:看着保襁中的女孩,怎么看都是天使,在看见有人推着婴儿车过来的时候,如果是男孩的话,会引起他绝对的警惕,害怕某一天会把他的女儿抢走,真恨不得在小男孩的奶瓶中偷偷的加点胡椒粉。够觉得啊,但是能感觉这种父亲对女儿的爱很是不一般啊。在有今天看见,一篇文章中写到:“父亲跟女儿是一辈子的恋爱”,也许和有些肉麻,但是,我一直深信,一个女儿的出生,是会从骨子里影响一个男人的。父亲对女儿的爱从来都是毫无保留的,王朔在书里说:“我承认我自私,而你就是我的私。”这句话那么直白,却道出了多少父亲对女儿最无私的爱。读到这里潸然泪下,有一份感动源于王朔,有一份感动源于我的爸爸……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7

本书叙述一位爱子心切的父亲,透过写信的方式,给予孩子精神上的鼓励以及思想上的教育。在他写给孩子的信中,我们不难发现,他以一些贴近生活的小故事以及人生哲学来勉励、教导孩子,如何在充满诱惑的都市丛林中不迷失方向,并且在面对逆境的挑战时,学习如何超越自己。尤其值得一提的,这位父亲教育孩子的方式,有别于一般父母对子女的呵护倍至,反而造成孩子的吃不了苦、抗压性低;他希望孩子能多吃苦,因为他相信这才是给予孩子最真实且最有收获的教育!

人们往往想着如何超越别人,却很少或是从未想过要如何超越自己,因此无法分辨谁才是自己真正的敌人,殊不知真正的敌人就是自己。假使你在自己的专业领域中获得了一百分,却因此而自满,甚至开始感到骄傲,那么你将无法超越自我;倘若一个人想要超越自我,一定不会过于自满或安于现状,如果感到自满就不会继续突破自我,人若是骄傲自矜,那么他将会目中无人,也会因此损失宝贵的学习机会。因此想要超越自己的人,一定要谨记「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如果我们总是把一百分当作是自己追求目标的终点,而不是把一百分当成是追求一百零一分的起点,若是抱持这种想法的人,终究无法超越自己,只会让自己终其一生原地踏步、画地自限。人在突破自我的过程中,总会遭遇到种种的考验以及困难,秉持着永不放弃的决心、不屈不挠的毅力,必定能突破瓶颈、超越自我!

回想我过去的求学生涯,曾经遭遇无数的困境,由于我并非天生聪颖,一路走来并非一帆风顺,所以我的求学过程与其他人相较起来,总是艰辛许多,但我却从不因自己学习较缓慢而放弃学习,我总是比其他人更加努力,当我在突破自我学习的瓶颈后,我深深地体会到为什么我们真正要超越的是自己而不是别人。

当我们一心只想着要赢过别人时,反而会迷失了自我;倘若我们能思考如何超越自己,那必定能为自己带来意外的收获。当我们在超越自己的同时,不断地学习知识充实自我,必能达到自我提升之效,前途亦将无可限量!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8

暑期学校向我们推荐了一本书,名字叫《读懂孩子》。

看完之后,其中的很多故事让我感触很深,发现值得学习的东西也很多!

我觉得这些故事都是从教师的身边出发,由一些常见的现象、普遍的观点及颇具争议的问题入手,独具观点,总能道出问题的症结所在,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对我的教学起到了很好的指导和借鉴作用。

从中,我感受到了拥有自己的精神空间对教师来说是多么重要;认识到了赞美的神奇作用;体会到了思索的快乐;知道了宽容也是一种精神。书中的一些精辟的理论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学会去调整自己的心态,享受生活,适当地放松自己对每一个教师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

“遇到困难,如果我们退缩?我们将不仅放弃了人生难得的体验,更是放弃了自己的生存权力。如果我们正视困难??每位教师都可以在解决困难中获得自己意想不到的机会,你越是往前,你的机会就越多。”的确,只有将困难视为机会,才能从解决困难的过程中获得事业的成功感。

书中说到:“教师要站在孩子的立场上充满爱心的去思考问题。作为一名小学教师,面对的是各种各样的孩子,但不管面对的是什么样的孩子?他们当中的每一个孩子都同样需要得到尊重,得到关爱!面对任何一个孩子的忽略都有可能对孩子造成不可弥补的,甚至是终身的损伤!”教师读书学习不仅能提高自身的修养,还能给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带来极大的好处,一本好书将会终身受益。

以前总感觉思考着是痛苦的、孤独的,甚至是茫然的,但读了这本书后,我的这种感觉变了,当你冥思苦想,而眼前豁然开朗时,心中是何等的喜悦、快乐呀,才突然发觉思索着让人充实、快乐、自信。同时我明白了学校要求教师写读后感的良苦用心。

其实要求老师写读后感并不是为了*教师们读书,而是要让每一位教师认真思考,因为读而不思是写不出感想来的,更不可能从中获得提高。只有经过认真思考才能有所感悟,让我“想说话”、“有话可说”,也希望我能不负重望真正变得“会说话”。使我的教学生涯变得更幸福。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9

风轻轻掠过,摇曳过风铃的腰际至发梢,那清脆玲珑的旋律,有节奏的舞步,幻化成妙龄少女的发丝与风的嬉戏,也婀娜地融化在林清玄那首如歌如梦的《风铃》里……

这篇三百余字的小散文,没有多余的修饰,很随意的笔法,文采拼不及《荷塘月色》,情感深不过《荷叶母亲》,逻辑性强不如《葡萄月令》,感染力远不超《少年中国说》……它如同风铃般,没有浓妆艳抹,没有惺惺作态,没有故作深沉,更不去招蜂引蝶。

可这偏偏使得我对此情有独钟,深深迷恋。

我迷恋于作者的那分善感,那双将生活察觉得如此细微透彻的慧眼!常言道:“世界上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他抓住了“风铃”与风应和这一常见的,却被世人所忽略了的生活现象,在他眼中,风铃是活的,且是一个敏感而极富灵性的生命使者。它是风的音乐演奏者,有了它,人们就会在炎炎夏日听出大自然的清凉,在凌寒冬日感受到大自然的温暖。“风铃”之所以如此神奇是因为它有心,在它的用心感知下风才有了光彩和生气。推此及人,人只有有了一颗善感的心,有了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才能不断“来觉知生命的流动、观察生活的内容、感动于生命与生命的偶然相会”。

作者将风铃写的精致而有灵气,实际是在写人的心灵。他希望能通过心与心的相映,来营造一个美好动人的世界。

我同样迷恋于文中那分哲理和韵味。“有了风铃,风虽然吹过了,还留下美妙的声音。”发此联想,其实人生就像一趟旅程,不在乎最后的目的地,在乎的,是沿途的风景和看风景的心情。作者不也说:“有了心的风铃,生命即使走过了,也会留下动人的痕迹。”高至心心为民的帝王将相,到战死沙场的忠烈战士,那些劫贫济富的江湖侠客,下至乐于助人的平民百姓,他们有的走进土地里,有的火化飘散在风中,但,他们始终是留下了深深的足迹,在路上,在史书上,在后代的心上。

就这样清淡淡的书香气,水灵灵的心细眼,深浓浓的哲理味,成就了我情有独钟,深深迷恋的林清玄这首如歌如梦的《风铃》,它教会我要做个“有了心的风铃”,因为,“每一次起风的时候,每一步岁月的脚印,都会那样真实地存在。”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10

最近项目部下发一本书名为《复盘》的书籍,要求管理人员熟读并提交个人读后感。于是带着完成工作任务的心态对该书进行了品嚼和阅读。

刚接触复盘二字,脑海里无法产生二字的定义,后来查阅相关资料及跟作者的介绍,原来复盘首先是围棋里面的一个术语,是指棋手在下完一盘棋后,要在棋盘上重新摆一遍,看看哪里下得好,哪里下得不好。下得好的要秉持,下得不好的,要在重新摆得过程中研究进而从中加强认识和印象,避免发生第一次出现的类似失误。

通读《复盘》后,我对该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主要基于这本书可以作为教科书和工具书使用,因为它确实可以给我们生活或者工作提供文德思考方向,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之至提高生活的质量,提高工作的效率。

什么是复盘?这不是简单问题的疑问解答题。由复盘二字所赋予的含义也好,信息量也罢,是极其庞大的。正如复盘这本书籍厚厚的章节给我们呈现定向的逻辑思考,带给我们一扇全新的知识之门,是如此的宽广。

我们家乡有一句俗语“上半夜想他人,后半夜才想自己。屋檐滴水、点点滴滴”。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一个正常的人要把生活过得好,以及处理与周边人群的人际关系,在休息躺在床上,就应该首先想想他人给了自己哪些帮助,或者自己的言行对他人哪些方面可能已经造成伤害,要像放电影一样在脑海里过一遍。通过如此对白天事情的再现,

达到不断地照镜子,洗涤沾染在良心和道德上的尘土,从而让自己尽量接近一个道德高尚的人。

屋檐的滴水不是经常有的,但伴随时间和不可忽视的作用,滴水虽小,就一定能穿石。

复盘告诉我们的道理其实也简单,解决问题首先要考虑事前、事中、事后的不利因素,哪怕就是最坏的结果,我们通过事后再次冷静的分析存在的不足,在失败的基础上,制定出可以有胜算的对策,哪怕第二次依然与结果有距离,但起码离结果更加接近。

复盘确实是一本好书,实用于每个年龄段,不同的人群。虽然说某种程度,他人的成功是不可复制。但是我们在日常工作当中,工作也好,或是做某一件事,我们在实施之前尽可能考虑周全,做好过程跟踪,事后以复盘形势总结和分析,我们一定会明白命运是由人、有我们自己决定的!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11

当我第一眼看到《复盘》这本书的时候,感觉这个名字怪怪的,什么是复盘?为什么起这么个名字,它到底讲的是什么?带着好奇心的我拜读了这本书,原来复盘是围棋术语,主要讲的是对弈之后,还原与对手的对弈过程,并从中研究对手的思路、手段以及与之比较自己的不足,取长补短最后获得启发并最后赢得对手的一种方法论。用到现在的企业管理中就是从过去的经验教训中总结经验、梳理过程控制的不足,实现个人能力提升最终提升企业综合效益。

复盘中提到三个关键词:亲身经历、过去、学习,这三个词作为一种基本的方法理论,囊括了复盘的精髓。

首先是亲身经历

自从我们开始认知这个世界,接触社会,学习的方法途径有很多种,但是亲身经历是能带给我们最牢固记忆的一种方法,无论经历多少岁月变迁、时间过得多么久远,亲身经历过得事情始终会深深的刻在我们的脑海记忆当中,亲身经历是发现事物本质的中心环节,正如一句话所言,要想知道梨子甜不甜,只有自己尝了才能知道,听别人讲、看别人做都不如自己亲自尝试。

第二是过去

用现代汉语讲的就是从前的意思,过去是指现在我们所处时刻的之前的任意时间段或任意时刻,但是大多数是指一个时间段,大多数人都会有一个惯性想法,既然已经过去了就无所谓了,其实不然,过去是对现在以及将来某些事情的对比,是我们溯源和反思过去事情的好坏、对错的参照物,以及将来同样事情发生时引起我们重视和提高警惕的风向标,是能够解决类似事情发生的一种方法。

第三是学习

学习是获得一些启发,见解,提升自己的见识和能力,从而提高个人的有效行动能力,学习让我更加明白应该做什么?继续做什么?停止做什么?什么事情如何做符合规定的标准,怎样做才能减少失败和提高成功率,以谋求取得更大更好的成绩,以前的某些措施在现在的项目运营中是否继续有效,怎么做才能更好的更加有效的提高项目的整体效益。

《复盘》一书的阅读使我学会了在项目管理中如何更加有效的进行整合优化、降本增效、风险管控、提高团队综合智商、提高项目的整体经营核心力,同时让我更善于发现问题,剖析问题,直面过去的一些错误、不全面的做法,做到防微杜渐,提升自己的综合实力。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12

前段时间出了一本火遍整个中国的好书——《立秋》,它改编的话剧也在全国引起了轰动。讲的内容主要是晋商的发展壮大的过程以及晋商成功的经验。其中晋商的成功总结起来就两句话“天地生人,每一人当有一人之事业;人生在世,生一日当尽一日之勤”。晋商能做到票号遍中国,成就了中国银行业的雏形,其实跟能做到这两句话是分不开的。

“天地生人,每一人当有一人之事业”,其实说起来我们每一个人或大或小都有自己的理想,都想自己能创造出一片自己的天地有自己的事业。这个也就是心理学上所说的“成就动机”。然而,很多时候我们都只是在为生存而被动的工作而已,忘却了我选择这份工作是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成就自己的事业的。于是我们浑浑噩噩,虚度光阴,还为工作累苦抱怨不休。想想晋商我们该感到惭愧,他们为了成功为了事业为了信誉能够倾家荡产赔付客户,然而最后他们最后还能重新赢回客户的信任赢回财富赢回成功。因为他们把自己的工作当事业来看,不计较金钱的得失,因为他们知道事业是自己的理想结晶,既然把理想寄予事业之中,我们期望收获的就不只是金钱还得有成功时的喜悦与自豪。而我们很多时候只是把我们的工作当作一份挣钱糊口的活计,缺乏“成就动机”,那我们永远只能做一个普通的教书匠,而不是一个教育工作者甚至优秀的教育工作者,因为我们没有把教育当做事业去做。既然不用心又岂能成功?

那么如何才能成功呢?“人生在世,生一日当尽一日之勤”。要一日三省,时刻反思提醒自己今天自己有没有偷懒。只有把每一天该做的事情完成,积少成多,集腋成裘才能有最终的成功。我们很多时候一天忙到晚觉得累得很,晚上躺在床上安静的时候该想一想,我这一天虽然忙得很累得很,但就是对理想对事业的勤吗?也许我们得承认很多时候我们都是在抱怨,在绕弯路、做无用功。奥运期间中国篮球队对阵美国队的时候,著名运动员姚明就曾经讲:“我们只有把整个队伍抗在肩上全力去拼搏,才有取胜的可能,只有集体的胜利,个人的价值才能有所体现”。所以只有勤劳的去做好每一件关于集体关于事业的事情,时刻忠于集体忠于理想,我们才有可能品尝到成功的喜悦!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13

今天我读了《买椟还珠》的故事。

有一个珠宝商人,去郑国卖宝珠,他请来了手艺最好的木匠雕刻了一个精美的盒子,并洒上名贵的香水,里面放上宝珠,又找了一个好日子在郑国最好的地方卖。果然,有很多人去买。其中一个人用高价买了去,回到家,打开盒子看见里面有宝珠。于是,留下盒子把宝珠给珠宝商人送了回去。

这个郑国人,只看重了装宝珠的盒子,却不知道里面的宝珠更珍贵。读了这篇文章,我懂得了,看事情不能只看它华丽的外表。

读了一个成语故事,故事的名字是买椟还珠。故事讲的是春秋时期有个楚国人他得到了一颗珍珠,为了卖个好价钱,他就用木兰香木做了一个匣子,楚国个带着匣子高高兴兴地去了市常

有一个郑国人看见了,便花了许多的钱买下了这个木匣子。他拿在手里左看右看,爱不释手。他最后打开木匣取出珍珠,把珍珠还给了卖主。

这个郑国人真是没有眼力,他把外表漂亮的东西拿去了,却把真正有价值的东西留了下来,真是舍本逐末。外表不漂亮的东西不一定没价值,外表漂亮的东西不一定都有价值。我们要学分辩,不要被事物的外表迷惑。

读了这个故事觉得很可笑。

春秋时候有个楚国人,为了把自己的珍珠多卖点钱,想尽了办法。他用名贵的木兰香木做了个木匣子,里边装上珍珠在大街上叫卖。立刻吸引来不少顾客,但没有一个人来买。

一会儿走过来一个郑国人,给了卖珠人许多钱,急忙打开匣子取出珍珠还给卖珠人,只托着木匣子走了。有许多看热闹的人都惊呆了。原来这个买主不是买珍珠的而是买木匣子啊!

这个故事设定的含义是:没有眼力,取舍不当。

从前有个叫小小的人。想卖一个收藏十万年的珍珠。因为想买的快一点,所以小小用一个木盒子,上面插了一朵花,装饰了一些玉(假的),喷了一些香水……把珍珠放了进去。走着走着,遇到了一个叫小豆芽的人,他想买这个东西。小小为他介绍珍珠怎么好啊,怎么值钱。小小出了价,小豆芽把珍珠还给了小小,自己拿着盒子离开了。

故事中小小为了买珠子,把盒子装饰好,而小豆芽却知欣赏外表,却不欣赏内在。在生活中,我们不要像小豆芽一样只欣赏外表,不欣赏内在,会终身后悔的。

一定要欣赏内在哦!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14

猫算是一种可爱的动物,作者郑振铎也曾三次养猫,他最后一次养猫,更让他心痛,更让我们深思。

在《猫》课本中讲述了郑振铎家中养了三次猫,第一次养的白猫,他和三妹都极为喜爱,可最后猫先是由于忧郁而懒散,最后猫死了。过了几天,母亲又给三妹带回来一向黄猫,它更为活泼可爱,可有一天,大家都找不到它,最后从周家丫头那里明白,原先被过路人捉走了。冬天的时候在门口收养了一只瘦弱的猫,大家都不喜欢它,春天的时候它壮起来却也只明白吃喝,大家就更不喜欢了,有一天妻的鸟少了一只,郑振铎就断定是猫吃了鸟,就用棍子打它,可最后发现并不是它,两个月后猫又突然死了,他觉得自己的良心受到了谴责,于是,他家永不养猫。

有人说,三只猫的悲惨结局都是因为地位造成的。我的心也似乎靠了那边去,如果他们一家人都把猫当做家人,当做朋友,或许它们就不至于失踪不至于死了。他们可明白,猫的世界只能是他们,而那些人的世界里猫是若有若无的。能够想象,在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猫竭尽全力让自己的朋友开心,心都快跳动了,而它们所谓的朋友却只是像一只硕大的手从它们的身上抓取快乐的果实,他们只是把猫当做合成快乐的工具而已。就像影子一样,隐隐约约地穿过了人的生命。

第三只猫又是最让人怜惜的。它只但是长得丑了点,不大活泼,没有很大的本事,身上却聚集了大家厌恶的目光,这似乎很不公平,更加的是,它只但是对鸟感兴趣,却被人诬陷吃了鸟。它就应也拥有一个尊严,拥有一个权力为自己辩解,可惜它不会说话。没有一个的证据能指向它。

或许在生活中,像这猫一样的人很多,并且我们没有投去平行的眼光。清洁工、保姆、电工、工人。每一个人都有其存在的好处,并非是让人踏践的。请回忆一下,是否当清洁工顶着大汗刚扫好的时候,就把垃圾扔下去;请回忆一下,当有人帮忙的时候却弄丢不重要的东西,是否就斤斤计较;请回忆一下,当东西没了的时候,就平时的印象就把这罪名加在不相干的人的头上。请扶起一把心灵的秤,用平等的眼光去看待每一个人,每一只动物。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15

“假如你变成了一只老鼠,你还有活下去的信心吗?”这是《女巫》这本书的作者,罗尔德。达尔问的一句话。如果让我来回答你,我一定坚定地告诉你:“我一定会坚强地活下去!因为有信心就会有希望!”

这本书讲了一个小男孩儿,他的姥姥给他讲关于英国女巫的故事。这个小男孩儿曾经两次碰到女巫,第一次,安然无恙。第二次,却因为偷听女巫大王在旅馆的会议室里对众多女巫说怎么做“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而被女巫大王变成了一直小老鼠。后来,他通过了姥姥的帮助,找到了慢性变鼠药,在女巫的晚饭里面到了进去。虽然最终小男孩儿没有变回人,但是他却把女巫们全部消灭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很佩服这个小男孩儿。他并没有因为自己被女巫变成老鼠药而难过,而伤心,而悲伤,而是心里充满了信心,决定打败女巫们。他并不知难而退,反而知难而进。

生活中,我和这个小男孩儿一样。考试后,试卷发下来了,我考了84分,爸爸妈妈没有批评我,而是和我一起看一看题错在哪里,分析题意。我没有因为没有考出理想的成绩而放弃,我在课堂认真听讲,积极发言。在下一次考试中,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我考到了全班第一名。我非常兴奋,努力就会成功。

再看看我们的南非世界杯足球赛,谁也没有想到西班牙会成为冠军。就在2007年,西班牙队还一度面临着无法打进欧洲杯决赛圈的危险,短短3年时间过去,“斗牛士”凭借着信心和努力,成为了世界杯和欧洲的“双冠王”。

我敬佩小男孩儿的同时,我也厌恶那些女巫们。她们整天在旅馆的会议室里,商量怎么对付孩子,怎么消灭孩子,怎么杀死孩子。看着女巫们把布鲁诺。詹金斯变成一只老鼠,我实在对她们的做法感到愤怒。为什么要伤害我们小孩子,为什么?!如果世界上真的存在着女巫,我想对她们说:“浪子回头金不换,即使你们是女巫,但是也可以痛改前非,重新做人。摘掉你那美丽的面孔,用你真实的身份来面对每一个人,帮助每一个人。”

只要我们有信心,正义最终会战胜邪恶,努力终将会有回报,我们一定会让我们的世界变得和谐美丽!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16

将这本书捧在手里,有一种说不出的熟悉。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男孩狄狄和他的妹妹美狄寻找传说中的青鸟的故事。在读书的过程中,我不止一次的在一页上停留许久。一个仙女拜托狄狄帮她找到青鸟治好她的孩子,并给狄狄了一个镶有钻石的帽子。然而狄狄因为帽子的缘故使周围的一切都赋有了生命力,成了一个个活动的人。但是,这是有代价的——等到孩子们找到青鸟,他们就必须死去。狗对主人很好,但是猫却恰恰相反。她总是想拖延孩子们找到青鸟来延长自己和别的同伴的生命。于是,狄狄的旅行就开始了……第一个寻找青鸟的地点是他们的爷爷奶奶家?!

说实话,在读的过程中我没有说一句话。在仙女的宫殿里狗的热情不禁让我对狗有了好感。然而猫的行为却让我觉得恶心,皱眉。后来听笑着的妈妈说,我当时读书的表情可以去比赛了……当然,这也是有理由的。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有着自己的性格,然而这本书就将他们深刻的描写了出来。不仅是生动,而且还有别的元素。

在读狄狄趴在窗前看着对面富有孩子的晚会的时候,我对狄狄对妹妹的态度有点什么来着……讨厌?毕竟是嘛,占着自己年纪比妹妹大就开始数落妹妹,而且还有些暴躁。不过我觉得他们对富有人家的景物没有产生嫉妒之心,就像仙女所说的。如果是我们的话……早就闯进他们家乱抢东西了,眼红嘛~

很奇怪,仙女在普通人看来只是一个拄着拐杖、走路歪歪扭扭,面有皱纹的老奶奶。要不是我之前模模糊糊看过一边,我绝对是不会相信她是仙女的。难道仙女不知道,第一印象很重要吗?哈哈。

看到了狄狄的爷爷奶奶家里时,我还是被感动了一下,尽管我看过很多遍。没有多少语言在描写爷爷奶奶看见自己的孙子孙女时的激动,但是没有人会嫌描写的少,这已经非常够了。而且只要狄狄想他们,他们就会见到狄狄。这时,狄狄看见了老家中的布谷鸟。他意外的发现了那只鸟是青的!然而光明让他在8点钟之前到仙女的宫殿。于是狄狄抓起青鸟就想走,但是爷爷奶奶留住了他们在这里吃饭。狄狄和美狄吃完饭,向爷爷奶奶告别后抓起青鸟就和美狄走了回去……

于是我就读到了这里。

好期待中段的部分啊!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17

世有“日攘其邻之鸡者,或告之曰:‘是非君子之道。’曰:‘请损之,月攘一鸡,以待来年,然后已’”。

读完《攘鸡》,不少人都会鄙视甚至讨厌攘鸡者,骂他知错不改,“恶”莫大焉。如此评价,实在是千年奇冤,晚年错案也。我要为攘鸡者喊冤,要为他喝彩,大声地喝彩。

为攘鸡者对待错误的态度喝彩吧!起码,攘鸡者能承认并正视自己的错误,要不然怎么会说“请损之”,“以待来年,然后已”呢?单凭这种认错的勇气、态度,就应该大力赞扬。可不是吗?比起那种明明是自己决策失误,却说是客观条件限制的领导,比起那种明明是故意做假帐以中饱私囊,却说是一时笔误的干部,比起那种明明是蓄意谋杀,却说是一时糊涂的罪犯……比起那些连错误都不敢承认却整日干着伤天害理之事的人来,攘鸡者那敢于认错、勇于改错的精神不是好多了吗?难道不值得为其喝彩吗?

为攘鸡者改错的方法喝彩吧!也许他改错的方法并不一定是最好的,但却是切实可行的。从“月攘一鸡”到“以待来年,然后已”,这种方法有错吗?没有。逼人认为只有这种循序渐进的方法,才是最有效的。坏习惯不是一天养成的,一旦养成,要改变是十分困难的。若想在一朝一夕之内使一个常犯错误的人不再犯错,那才叫“异想天开”。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同样,改错之事也非一时之功,只有从长计议,循序渐进,方可改邪归正,改头换面,重新做人。不妨设想一下,让一个吸了几十年烟的“瘾君子”在一天之内戒烟,这可能吗?倒不如让他减少吸烟的数量,每星期减少7支,即每天少吸1支,几个星期后再减少1支,如此下去,到最后既戒了烟,而人有没有什么不适,不是挺好的吗?那些发誓当天改正错误可第二天又接着犯的人,真是应该好好学学攘鸡者了。攘鸡者的这种改错方法,难道不值得学习、借鉴并推广吗?难道不值得我们为他喝彩吗?

的确,也许攘鸡者有着并不辉煌的过去,也许他犯过不少错误,也许他曾经不是一个好人,但只要认识了错误,改正了错误,不照样是好同志,不照样可以为别人谋幸福吗?

来吧,让我们大声地为“攘鸡者”喝彩吧!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18

夏日午后,一位老人,一头老黄牛,两个进入垂暮的生命将那块古板的田地耕得哗哗翻动,犹如水面上掀起的波浪。活着就好。

从骄奢淫逸的纨绔子弟到白发苍苍种田为生的老人,从家庭圆满到身边只有老牛相伴,这几十年到底经历了什么,只有福贵知道。

当人们期待着的一件好东西到来的时候,它往往来的既迟缓又艰难,而且它还附带着一切人们在幻想里没有顾及到的现实的灰尘。“鸡养大了变成鹅,鹅养大了变成羊,羊养大了又变成牛,日子还得好好过下去。”在福贵的眼里未来的日子总是美好充满希望的,可是现实呢,母亲妻子因病而死,儿子为了救女校长抽血抽死了,女儿产后大出血死了,二喜被两排水泥板夹死了,孙子因为吃了过多的豆子活活撑死……悲剧接踵而至,令人无法喘息。幻想在现实中一次又一次的破灭,最终只剩下一头老牛与福贵相依为命。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没有抱怨,只有希望。

如果福贵在年轻的时候能够珍惜他原有的生活,他的一生又会怎样,福贵不知道,我们也不知道……张爱玲曾经说过:“在这个光怪陆离的人间,没有谁可以将日子过的行云流水。但我始终相信,走过平湖烟雨,岁月山河,那些经历劫数、尝遍百味的人,会更加生动而干净。时间永远是旁观者,所有的过程和结果,都需要我们自己承担。”残酷其实是我们宿命的一部分,但残酷和希望从来就是孪生兄弟,生离死别的.残酷现实没有将福贵击垮,在大风大浪之后他依旧顽强的活着,为了心中永远不灭的希望。我愿意相信,有一天,福贵会过上好日子。

《活着》本身没有什么华丽的语言,有的只是朴实平淡的自述,一个平凡人物的一生却蕴含着无穷无尽的力量。小说中的每一个人物都让我们感动:始终相信“人只要活的高兴,穷也不怕”的母亲、对福贵不离不弃的家珍、勤劳的凤霞、善良的二喜……生命中最困难的时刻曾经有过他们的陪伴,福贵是幸运的。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生活不易,活着就好。

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

两个福贵的脚上都沾满了泥,走去时都微微晃动着身体。笑着,唱着。这日子还得好好过下去……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19

打算每个星期看一本书,今天赶紧把这本快超了一星期的《经营未来》看完了,有必要写些感想,希望以后能坚持李明博,作为韩国的总统,居然是从那么贫穷过来的,让我难以置信,他年轻时的经历奇特,一个连高中都没钱读下去的孩子居然靠自己完成了大学,这是一般人无法做到的。李明博三年夜校是靠每门课成绩都是第一名而免学费的,他不仅在学习上那么突出,还同时随着季节变化做买卖,他卖过麦芽糖,卖过冰棍,卖过爆米花,卖过水果。就是在这种既不耽误学业又赚钱的艰苦生活中完成了高中。

他的大学之路更令我敬佩,他只是一个突发的念头去考一次试试,如果考取了大学,就算是大学中退了,比高中毕业证强些。他拼命复习,在离考试一个月时还开始熬夜复习,终于他的大学梦实现了,但是光是考试合格,没注册是不能算大学中退的,于是他靠清理垃圾卖苦力交了他大学的学费。他说他从一个清理垃圾卖苦力的工读学生,到敢于迎接挑战的学生会主席,到军事政权的反抗者,到打工者,到职业经理人,到首尔市长,到当选总统,是贫困教会了他善于学习,教会了他冷静地思考人生和社会的意义,迫使他执意进取,直面挑战,勇于变革,使他懂得了把握未来,经营未来。这也让我想到了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李明博就是乘着贫穷的翅膀腾飞的。李明博在“现代”的经历是常人无法完成的,在现代工作了27年,从一个普通的打工者,20多岁当代表理事,35岁当社长,40多岁当会长,人们称他为“工薪族的神话”,他靠得是一种信念和精神,一种怀揣志向和梦想,遇到挫折不放弃的精神,一种在困境中总是拼尽全力去挑战,去奋斗的精神。

下面是他的一些名言,一起共勉。年轻人一定要勇于挑战,无论陷于何种绝境,都要勇敢地挑战!年轻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即使失败,也随时可以再挑战!与其在“我能做”“我不能做”之间犹豫不定,浪费时间,还不如想想“我现在能做什么”如果是非做不可的事,即使只有百分之一的希望,也要付诸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20

一直以来,我对狼的认识就是凶恶、残忍、狡猾。但是,在这个多姿多彩的暑假里,却彻底颠覆了我以往的看法。

没错,就是这本名叫《狼妻》的书,我看完后掩卷深思、回味无穷!

这本书主要写主人公“我”年轻时,一次醉酒,生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冒充公狼,走时野狼的生活。我刚刚看到主人公醉酒时生出这个想法的时候,十分好奇,恨不得自己也钻进书里,亲身体会,但后来我看到母狼想咬断他的喉管时,又惊出一身冷汗,为他担惊受怕。这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得太生动太吸引人了,真是栩栩如生啊!

我也非常佩服主人公的勇气,就这种危险的事情一般人连想也不敢想,可他面对母狼时,临危不惧。我想,如果当时要是换成我,肯定吓得早就说不出话来了。

主人公遭遇金猫袭击小狼时,面对的是母狼的哀嚎,还有大自然不容人类干涉的法则,真是两难的境地。他拿出枪时,我真为他捏了把汗,生怕他被警觉的母狼发现了,还好母狼爱夫情深,深信他就是自己的丈夫,没有任何的怀疑。

后来,当我把整个故事读完后,细细品味时,我猛地明白了母狼是多么聪明,而我又是多么天真。原来,主人公从一开始就没能骗过母狼。他的计谋一开始就识破了!

从接受食物到把“丈夫”迎进洞,从依依不舍送“丈夫”出去打猎,等待“丈夫”安全归来,到“丈夫”归来搞迎接仪式,原来,这一切的一切,都只是母狼的表演。主人公在编母狼,母狼更是在骗主人公。

母狼是多么聪明,多么爱自己的孩子啊!为了孩子,母狼竟能忍受失去丈夫的痛苦,与杀夫仇人一起同吃同住,还要表现出对“丈夫”的挚爱、依依不舍,以及自己的善解人意。不可思议的是,这一切,竟真的瞒过了主人公!母狼的聪明真是太让我佩服了。

最后,小狼长大了。母狼本想咬死主人公,但看见了那条金猫的尾巴,生出了报恩之心,不但没有咬死他,还拼命挡住了独眼狼,救了他一命。这给我上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一课,那就是“报恩”!也是我这个暑假收获得最好的东西!

《狼妻》让我终身受益,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21

《草房子》这本书是曹文轩的作品,他用朴实的笔墨描写了在油麻地生活着的孩子们的感人故事。

文章的第一篇讲的是陆鹤,因为他是一个秃子,所以同学们称他为“秃鹤”。同学们经常戏弄他,使他感到了一丝的自卑,用不上学的理由逃避了同学们异样的眼光,在家里用生姜擦头,希望长出头发。秃鹤为了报复同学们对他的轻蔑,在“广播操”比赛中把自己头上的帽子甩向上空,喜迎了全校师生的目光,导致没有拿到第一名。但是,在文艺演出之际,因缺少扮演秃子的角色,得知此事的秃鹤便站了出来,从而获得了第一名。这让我懂得了每一个孩子的心灵又是单纯的。

在这本书里,让我记忆最深的就是杜小康和细马。杜小康的家庭是全村的首富。当女同学需要三十根红头绳和三十朵白绒花,全班仅凑了十几根时杜小康统统从家里搬了出来。杜小康还有所有人都渴望的自行车。虽然杜小康的家是多么的富有。但是飞来横祸是不可避免的。

杜小康和他的父亲一起以放鸭还债,眼看就要成功了,可有因误放到别人家的渔塘,把鱼吃光了,才不得把鸭扣留了下来。父亲已失去了最后一线的希望,但杜小康却勇敢地站了起来,在校门口摆起了小摊。

细马是谁,他是邱二爷和邱二妈从江南领养回来的孩子,是一个说话让同学和老师听不懂的人,是一个真正的牧羊少年。使细马成为放羊的孩子最主要的原因是:又一次,邱二爷和邱二妈决定把细马送回家,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让细马推迟了走的时间。真是这一场暴雨,把邱二爷和邱二妈的家冲毁了。邱二爷觉得把细马留下来会让他吃苦,于是决定送细马回家。

在途中,细马却下了车,邱二爷知道细马不愿回家时,便努力赚钱,给细马盖一座好房子。谁知,在这年冬天,邱二爷生病去世了。细马为了给邱二妈盖一座房子,用二十棵树换来的钱买了五十只羊,在细马的努力下,已有了一百多只了,细马卖了七十只,给 邱二妈盖了一座大房子。从这两个人物中,让我感受到了在面对困难时,应该勇于面对,只有付出才有收获。

我应该永远记住这本书,直到永远……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22

还记得小学六年级的时候,班主任陈老师要求我们去读《读者》,其实我早就迷上了《读者》里面每一篇文章,不说全部是精读,但至少我一字一句都看了进去。

不知是哪一期《读者》,里面有一篇文章,题目真的不怎么吸引人,叫《蜥蜴》,普普通通的开头,简简单单的结尾,可就是这朴实无华的语句,打入了我的心房,以至于让我提笔写下了这篇“不起眼”文章的读后感。

大概内容是这样的:作者去沙漠旅行,走到了一棵仙人掌面前,有一只蜥蜴正仰着头,等着仙人掌上的露水滴落下来,作者没看两眼就走了。返程时,又遇到了那只蜥蜴,一成不变地仰着头,唯一变了的,是仙人掌上的水珠不见了,对!被太阳蒸发了。作者不忍心把蜥蜴丢在沙漠里,于是把它装入自己刚喝完的空塑料瓶中。第二天,当作者想把它埋葬时,奇迹地发现蜥蜴活了,于是把它又送回了原来的沙漠。

文章记叙的是作者去旅游时发生的一件事,这件事让我感受很深。蜥蜴可以说是起死回生。这一切,还要归功于文中这只蜥蜴的求生意识;塑料瓶中仅剩的一点点水滴救活了蜥蜴,这一点点水是蜥蜴唯一的希望,虽然很渺小,但它并没有放弃,反而用自己的意志战胜了死亡的威胁。蜥蜴很像一个众所周知的名人,或许大家都已猜到,霍金。

霍金一生十分的坎坷,一个有着如此多的智慧的人,身上都有着疾病的禁锢,有着疾病的烦扰。就是在这种恶劣的情况下,他也能够完成一部部巨著,为人类的发展做出巨大的贡献。他没有消极,没有沉默,反而和正常人的心态一样,乐观,积极,向上……

和霍金,和文中的蜥蜴一样的人有很多,海伦·凯勒,史铁生等等。这些名人的故事,让我感到一种挫败感,想到自己平时的抱怨,平时对生活的不满,惭愧油然而生。

这些人,这些物,每一件都在启示着我们要在逆境中生长,我们有健全的身体,而他们没有,他们都没有抱怨自己,抱怨生活的不公,我们又有什么资格去这样做呢?由这篇《蜥蜴》我联想与感悟到了许多。希望大家可以像蜥蜴一样,在逆境中升华。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23

一听《小战马》这个名字,大家一开始都会以为故事讲述的是有关于马的故事,可是西顿爷爷可没有这么老套,他报销战马这个充满斗志的名字安在了长腿兔身上,让人好奇这究竟是为什么,这又让人怀疑这故事中间是否还有另一个主人公。

带着这些问题,我翻开了这本神秘的动物小说。小战马是一只认识许多狗的兔子。因为小战马实在是太能跑太能跳了,。许多的狗都想和它比是一番。可每只小狗基本都被小战马甩的远远的。有一只狗是小战马最害怕的,它总是能把小战马逼入绝境。

小战马为了有一个惊险刺激的探险,那时候,它的敌人很少,藏起来也很容易。但在冬天的某个清晨,它在一个开着紫色花朵的苜蓿旁逗留了很长时间,正在穿过那片开阔的雪地,准备去它最喜欢的地方,却突然遇到了那条灰狗,坏运气总是在意想不到的时候来临。这只灰狗正在城外巡游。地上都是雪,而且天已经很亮,躲藏的机会是没有了,除了在这片空地上奔跑以外,没有别的选择了。

天气又这么冷,雪地还那么软——突然,这只兔子跌了一跤,可能是因为它吃了太多苜蓿花的缘故。

这匹小战马聚集所有力量,不是跑向北边的栅栏,而是冲向东边的空旷草地。灰狗跟了上去,在不到五十码的地方,小战马突然躲开了灰狗,准备挫败它凶猛的追逐者。然后它又继续向东跑去。就这样飞跑着,躲闪着,它向下一个农家跑去,那里也有一个又高又宽的篱笆,篱笆上还有一个让鸡进出的洞。

小战马躲到洞里,把鸡群闹得沸腾起来,守护鸡仔们的黑狗就是小战马最怕的的狗。俩狗果然打起来了。结果怎么样,小战马也不知道喽。

小战马是一只聪明勇敢的兔子,它不怕困难,在最后关头,也不怕敌人,而且总能想出逃生的方法。所以我很佩服它。

小战马有许多朋友,在关键时刻朋友也能起到十分大的用处。

小战马还是一只聪明的兔子,它会利用敌人的弱点去战胜敌人,这点十分值得我们去学习。

《小战马》是一本十分值得阅读的小说,而且也是一本充满冒险的小说。只要你认真看,仔细品,相信你也会被这只兔子所震撼!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24

在这本书里,有一个名叫沙吉的女孩,因为父母工作上的忙碌,所以被送到了云婆婆家,沙吉一到,就开始对那两扇门感兴趣,正因为小沙吉的天真 还曾把它们认为是妖门。在腰门门缝中,他认识了水,但也是在腰门里沙吉看见了水的离去;走出这腰门,沙吉碰到了青柳,好景不长,不久,青柳就离开了她;后来,沙吉又和巧巧成为了好朋友;直到沙铜在意此事故中再也没回来,苇林姐也走了。

沙吉六岁来的,十三岁离开这个村庄。 在这分分离离的事件中,小沙吉从原来天真,无知,到懂事,活泼,快乐的少年,沙吉在这里一点一点长大、成熟。其间有欢笑有泪水,有惊恐有疑惑七年后,沙吉已经十三岁了,父母来接她时,云婆婆家又住进来一个小女孩,她叫边边,只有两岁。沙吉看见边边站在腰门后,想起了自己在腰门进进出出,无忧无虑地度过了七年快乐的童年时光。

这本书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那个叫叫“水”的十二三岁的哑巴男孩,不会说话,由于缺乏营养、身体瘦弱、单薄,没有人照料,自己却要照顾多病的奶奶,没有生活来源,只能靠卖水维持生活但只要能把水卖出去,不管在累、不管在苦,他照旧是开朗的、活泼的、乐观的。当有一天大家都用上了自来水,没人再买他的水的时候,他和奶奶失去了生活来源,他只好铤而走险,把水管撬掉,被抓进了派出所。当他从看守所里被放出时,他最亲爱的奶奶却已经离开人世了。他更加的孤苦伶仃了,无依无靠了,只能告别沙吉,四处去流浪了……

合上书,想想自己小时候吧。在春天,折了七八只小船,选一个一个雨后的晴天,把船放在一个小水洼里,看哪只船划得快。在夏天,一边吃生日蛋糕,一边打着激烈的奶油大战,在看着对方小花猫似的脸,哈哈大笑。在冬天,如果下雪,我会和妈妈一起堆雪人,天气太冷,妈妈让我回家,我又哭又闹还要玩雪,妈妈只好把雪装在一个大盆子里,拿回家来给我玩……自己是多么幸福,无忧无虑啊。

宠爱我的妈妈就像书中的云婆婆一样,让我度过了一个快乐的、无忧无虑的童年。那一段闪着银光的回忆,就像天上的银河,永远地悬挂在我记忆的夜空里。沙吉是幸福的,而我更是幸福的……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25

读完既完美又有些伤感的结尾,我吁出一口气,阳光洒在书上,绽开朵朵媚影,回顾这长长的篇章,我不禁感慨万千。

拥有一大笔财产的著名评论家——凡。伟登在一次海难中,被“夜叉号”救上了船,而船主是一个凶暴的“海狼”!从此之后,他在船上接受起了“狼的教育”,亲身经历了一次又一次残暴的搏杀。原本的“娇面玉娃”凡。伟登开始变的刚强勇敢,坚忍不拔并且勇猛起来,在他将要成为下一匹海狼之时,在他要被“海狼群”吞噬时,海上漂来了一个海蒂小姐——凡。伟登心仪已久的女诗人。她登上了夜叉号!

在人将要被野性所控制时,如果没有爱的教育,人,就会变身为“狼”。是的,海蒂像一个爱的天使,她用爱拯救了凡。伟登,她将凡。伟登身上将要泯灭的仁爱、正义、宽容等天性保住了。凡。伟登总在海蒂有困难时挺身而出。终于有一次,海狼又犯头疼,她俩趁机逃走,逃到一个荒岛上,他们建造了小屋,住了下来。后来,瞎了病了的海狼被水手抛弃,而夜叉号漂到了他们住的岛上。凡。伟登决心修好船,回到自己的故乡,而已是弱者的海狼不断破坏,在海蒂的宽容下,凡。伟登没有杀死海狼,而是“踢开”了他。

在野性与爱的交互作用下,一个新的凡·伟登诞生了!他再也不是靠爸爸的遗产走路的文弱书生,而是一个顶天立地真正的男子汉,当然,是一条拥有爱心的男子汉!

是啊!当磨练将人变得勇敢坚强,凶猛异常时,需要爱的启迪,需要爱的感化。这样,才能创造出一个奇迹——使软弱胆小的人变得勇敢,坚强而又富有仁爱。

看吧!文中的“娇面玉娃”凡·伟登本是一个多么软弱的人,而当他经历“狼的教育”也就是野性的感染,他勇敢无畏了,他也刚强有自尊了,能靠自己而不是遗产活了,而海蒂又唤醒了他身上有的仁爱,在这两方面的作用下,他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男子汉,不再是那个“娇面玉娃”了!对,这就是奇迹!爱与野性创造出来的伟大奇迹!

人是要磨练的,也是需要爱的。因为,一个人在面对困难时应该勇敢去承担,在面对弱小时,则应有仁爱之心。如此,一个人才算是具有了健全的人格。而能做到这样,需要爱与磨练才能达到的。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26

杰克。伦敦是美国19世纪的知名小说家。他一生阅历丰富,创造了许多题材广阔的经典小说,成为世界文坛上一颗闪光的星星。《海狼》是他的代表作之一,杰克。伦敦作为一名社会主义者,将他对社会的理想与对当时适者生存、强者必胜观念的否定写进了这部海上题材的小说。

小说主人公亨甫莱。凡。卫登是个对生活毫无经验,却有一副文学头脑的批评家,关于分析。在一次坐船看望朋友的途中,他所乘坐的船不幸遇难,凡。卫登在漂流了不知多长时间后,被魔鬼号船长“海狼”拉森拖上了船,而此刻从前的凡。卫登先生已沦为厨房中的奴隶。这是一艘毫无仁爱可言的船,凡。卫登受尽海狼的折磨,一个精神与智力的强者在这里敌不过“海狼”这个坚持“强者必胜”的力量上的强者。但是,过了一段时间,凡。卫登头脑中的文学想法与他的分析能力及文学知识使他受到海狼的赏识。这时,美国另一头的莫德也因为海难漂到了“魔鬼号”上,两人互相认出后,一见如故,两人策划了逃离魔鬼号的计划,趁海狼头痛病发作后,逃到一座无人的小岛——努力岛,靠打海豹过活,后来遇到落魄的海狼,他们为垂死的船长举行葬礼,乘坐海上巡逻队的船回到了故乡。海狼认为,人生来就要做强者,要在人群中脱颖而出,利用别人,使自己更加强大,也正是这种世界观,使他最终落得一个悲惨的下场,而凡。卫登和莫德正与他相反,在船上,他们用仁慈与宽容为自己取得了生存的空间。

海狼拉森是一个个人主义的强者,一个充满残忍与邪恶的人兽,而亨甫莱与莫德则是追求理想、追求美、探寻生命与世界的真正意义的哲学家。作者在这里批判了个人主义的残暴与贪婪,赞扬了理想主义的崇高的意义。当然,在身边的生活中,个人主义的另一种方式就发生在我们身边:自私自利,不乐于帮助别人,对同伴及周围的每一个人都态度冷淡,而没有乐于给予,团结友爱。这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杜绝的。美好的品质与崇高的理想终究是胜得过个人导致的自私与不团结的。这本书的意义十分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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