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文心读后感600字细选100句-读后感
夏至未至读后感1
也就是在那次我被老师打动了,老师介绍小四的《夏至未至》时,只说了一句话:“那个女孩教会我爱,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我就在想:这是怎样的一部书?后来有机会买到了夏至未至,才发现,小四的思维中充满了浓浓的忧伤,无尽的悲哀,到最后差一点落泪,结局最好的还是遇见,也只有遇见和自己心爱的人在一起了,久久不能忘掉的悲伤,陆之昂的结局最后是这样,我想每一个读者都不会想到他为了傅小司而去杀人,进了监狱。合上这本书,闭上眼睛脑海里回想着书中刺人的文字,伤得很彻底。我每次看书都是这样,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对书这么痴迷。我最爱揣测别人的心思,以及猜想人物在想什么,我这到这样很无聊,但已在不知不觉间养成了习惯。
在《夏至未至》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夏至和傅小司,夏至是一个乖乖地,很有上进心,善良的女孩子。傅小司则是一个成天冷冰冰的样子,学习很好。我经常在想如果没有冯晓翼的官司,也没有程七七的手段,一切的一切会不会改变?
整本书中最喜欢的往往是给我感受最多的:
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个女孩,教会我爱,他们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然后又消失不见。可是,我不相信他们是天使,他们是世间最普通的男孩和女孩,所以我就一直在香樟树下等待着,因为我相信,他们总有一天会回来,回来找我,教会我更多的事情。读到这我不仅潸然泪下,一个普通的男孩,女孩会在一个人的生命中留下不可磨灭的痕迹,这也是很困难的吧。所以这让我深深地记住了它,把它刻在我灵魂的最深处,默默的体会它带给我的忧伤。
夏至未至读后感2
评郭敬明的小说需小心谨慎,因他粉丝众多,且力量极大,有毁天灭地之能,所以我如履薄冰的说几句,点到即止。
郭敬明是一个轮廓模糊的人,他身上的标签很多,争议也大,没办法用一两个词来界定。有人告他抄袭,欣赏他的人则解释那是艺术的再创作;有人笑他整容,于是拥护者站出来说爱美之心,何错之有。
作为写手,郭敬明最受争议的是他的写作风格,很多人不客气的评价太矫情了,系高中生水准,不配享有如此大的名气,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也的确写出许多优美的话语,高中生一说,实在太苛刻。
“作家”二字在我心里份量挺重的,我一直认为作家应肩负许多光荣的社会使命,或抨击,或劝诫,或写实,或大胆创新。文心雕龙里说:“文之为德也大矣,与天地并生者何哉?夫玄黄色杂,方圆体分,日月叠璧,以垂丽天之象;山川焕绮,以铺理地之形:此盖道之文也。”大概也是讲思想才是文章的核心一类。
尽管有人诟病他写作的立意,但郭敬明确实火了,不管你愿不愿意承认,这都是一个了不起的本事。因为他对目标读众的心理把握极准,他知道怎样的文字是受欢迎的,何种的情节是讨喜的`,什么样的人设是能最大限度激发读者想象的。
一个人无论多努力,总有人不喜欢自己,因为众口难调。传世经典也不见得人人喜欢,被抨击的一文不值的文章,也可能有忠实拥趸。我对郭敬明持中立态度,但他能抓住大众心理的本领,值得我学习。
这本《夏至未至》是典型的郭氏风格,书名我没太看懂。他是在问“夏天到没到啊?”
夏至未至读后感3
青春的定义,谁说的清。看得明白。是否曾经会认为它象征着一段记忆,一段时间,一段属于自己的时间。那一年,我刚步入青春,那最初的天真和单纯,似乎被搁置在门外,《夏至未至》,陪我走过了童年到青春的过渡。无论历经多长时间,好像都不会忘记立夏、傅小司、陆之昂、遇见还有……
那见证他们青春的,樟树。每一次想起他们之间的种种,总是有一种新的感触,那些隐藏在心中,不敢言语,不敢实现,一直向往的,都在这里得以实现。也许是时间,教会他们坚强,教会他们笑着面对伤口。所有的故事,发生在盛夏,结束在盛夏。傅小司和立夏,在盛夏相遇,从那开始便注定一切,注定他们会在一起,注定会分手,注定会有不能遗忘的回忆,不同于他人的青春。也许是立夏教会傅小司去爱、懂爱还有放手。对于立夏,则在人是最灿烂的时光里,有傅小司挺拔的身姿、洁白的白衬衫,和手中的可乐,这些参与她青春的片影,都将一直伴随他走下去,不论她最后和谁在一起。陆之昂。我最不愿意提起的人物。
每次想到他,伴随的都是伤痛。怎么会有这样的人。我相信,傅小司这一生最幸福的两件事,一个是遇见立夏,另一个,就是青春阳光的时代和最痛苦的时光,有陆之昂的陪伴、鼓励。最后他为傅小司坐牢,或许他都不曾后悔,后悔冲动之下抡起的酒瓶,后悔人生这么短暂,独独有傅小司的时光,值得回顾,或许,这就是支持他在暗无天日的监牢里孤独一生的东西。直到现在,我都忘不了他拒绝傅小司去看他,一直无法释怀。遇见。人生若只如初见,该多好。这个女孩,要说是什么让我记住她,那便是她说的那句话:“有的时候,我都在想,立夏这个女孩,到底是真是真实存在,还是只是幻想中的。
夏至未至读后感4
浅川的夏季,草长鹦飞,桃花盛开,那些被时光切割成碎片的日子从他们身边匆匆走过,他们告别一个过去,也带走了自认永远的岁月,那个盛夏,他们演绎这自己的年轻。
不要轻易的对被人的成果说不,一个不,可能会毁了一个人,甚至几个人的人生。书中小司的遭遇让我倍感揪心,他面对这恶毒的诬告,是无能为力,他选择躲在阴暗的一角,让泪水肆虐。我们面对被人的心酸成果,唯一能做的就是鼓励他,收好让人伤心那把刀,不让他刺伤一个脆弱的灵魂。
青春是一本仓促的书,而成长就是一个摆脱幼稚走向成熟的过程,立夏出生贫寒,但她不卑不亢,朴实,勤奋,唯有为落后的成绩寝食难安。人的一生不只是需要躲在幕后默默发光,而是让闪耀的霓虹灯来照亮自己的舞台。
所有的爱,所有的恨,所有的大雨里潮湿的回忆,所有的眼泪和拥抱,所有的刻骨铭心的灼热年华,都在那夏至未到的夏天中湮灭。郭敬明在书中没有延续《幻城》的奇幻,而是采用了叙事的风格,在这个香樟和香樟的故事里,她从他身边匆匆跑过,于是浮草开出了伶仃的花,他在她的背上安静的等候,于是落日关上了沉重的们。他们互相教会对方原谅,宽容,哪怕遇见再打的挫折,再大的失落,最后都可以在岁月的手掌里,在时光变迁中慢慢治愈。
时光断出的层面,被地壳褶皱成永恒,来去的年华,露出曾拓印的章节,那些光阴的故事,全都被折进了书页的某个章节,那些有浮云记录下来的花事,那些又花开装点过的彩虹,都在无尽漫长的夏天成为了旱季。
那些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些女孩,教会我爱。
夏至未至读后感5
青春的执拗,即使盲目也会成为最强大的力量。——题记
至今也忘不了郭敬明的《夏至未至》。
故事开始于一个虚构的城市浅川。陆之昂因母亲的去世而变得成熟而坚强,傅小司因为参加津川美术大赛成为全中国都有小有名气的插画家。三年后,那些曾经在一起的年轻人因为毕业而分离,从此每个人的命运都有了千差万别。在世界的各个角落,这些曾经拥有梦想的年轻人都在各自的奋斗着……
重感情的傅小司,纯净透明的立夏,成熟稳重的陆之昂,为了梦想永不放弃的遇见。在这部书中,任何人都能找到自己的影子,正处于青春年华的我们,更是感同身受。
书中说,天空尽管阴霾,终究还是会蔚蓝。
的确,一切都会过去,失败了又如何?它只是成功的序曲。跌倒了又如何?我们还可以爬起来重新朝着梦想追逐,没有什么能挡住我们追梦的脚步。
书中说,谁都没有认输,大家一起告别然后头也不回地朝着不同的方向走去。
没错,我们不会回头。初三,我们拼了,我们爆发了,我们团结地拉起手,朝着那共同的终点奋然前行,——那是青春的无懈可击的骄傲。即使最后,有的人哭了,有的人笑了;即使最后,我们不得不相背离去,分道扬镳,我们还是紧紧的拥抱在一起,相拥而泣。不管怎样,我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叫做“不放弃,不后悔”。我们都沿着属于自己的那条路走下去,朝着自己的梦想,又一次起航。
书中说,毕业就是一窗玻璃,我们要撞碎它,然后擦着锋利的碎片走过去,血肉模糊之后开始一个完全不同的人生。
——真的完全不同吗?不是的。尽管我们已经离开,却依旧没有停下追逐梦想的脚步,而且,我们也绝不可能忘记那些逝去的光辉岁月。
其实我们一直都记得,记得我们吻过青春。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1200字1
塔西提是个巍峨的绿色岛屿,岛上有许多葱郁的线条,大概是安静的峡谷吧,那些幽深的沟壑散发出神秘的气息,谷底有这潺湲的冰冷溪流,你会觉得在那些林荫茂密的地方,人民依然按照古老的方式过着古老的生活。
一不小心,看完了《月亮与六便士》。这本书早就听说,而且也放在我的图片架上,但一直没看。原因是近来的时间的碎片化,和越来越懒惰的生活作息,不想去触及长篇。另外从多个角度看来,觉得这是一本好书,不能象看武侠一样草率,随手翻翻,看完所有文字,就认为自己看过了,所以一直没翻页,甚至连尝鲜就没有,怕不小心看了几页,如同没准备好约会样,没有准备得妥帖,就与思慕已久的恋人相会,失去了天时地利人乐的情调与滋味。
看完最后一章的前夕,我停顿了好久(一二天),对比之前看书的节奏而言,我慢了许多。因为有之前的经验,我没有象之前,用尽一切闲余,如饥似渴地看完它,反而是信手在一周之内的缓缓地看完这个中篇小说。看完后,没想到它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长,也没想到它的内容会比我想象中的更精彩。我再一次手不释卷地看书了,如同我之前看《红楼梦》或者《二月河的三部曲,雍正,康熙,乾隆》一样,而且在心中赞不绝口,并时常沉思掩卷,自以为感触良多。
文字的优美的确是出人意外的,没想到译本也有这么好的文辞。很多时候,我竟然可以沉浸在文字所描绘的优美的风景中,可以沉浸在文字所描绘细致感受里,去体味文字中我的非凡体验。毛姆的确有着非凡的表达水平,就如同《文心雕龙》所言述的一样,作者可以言人心中所感,但口不能言之语。表达完成时有一种畅尽的欢快。对就是这个意思,我只想这样说,然后他就表达清晰了。这样的文辞表达,让人倍感贴切。同样因为文字的优美,所描述的风景纯净芬芳,人物鲜活光亮,我徜徉其中,如同真实旅行了一番,感受到新鲜和沉浸,回头看来,意味深长。当你看到某篇某章时,你一定会同感这一句,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意溢于海。
文之思也,其神远矣,故寂然凝虑,思接千载;悄然动容,视通万里。当然,最最重要的阅读体验,不在于文字,而在于文意。先讲几个我熟悉的其它人物的联想。首先,BBC记录片《人生七年》中的布鲁斯,在七岁的时候,就充满了梦想,将来去南亚某个岛国去教学传道。没有为什么,在他35岁的时候,大学毕业,真到了孟加拉去支教,生活显现出贫穷,杂乱,但安详平和。如面容一样朴实的他就实现他儿时的梦想。看到那一集的时候,我心思杂乱的,他们在追求什么,而我呢?接下来我想起了《明朝那些事》中的最后一章节,徐宏祖,也就是我们深知的徐霞客。在那本诙谐欢快的小说里面,在跌宕恢弘地撰写一部帝王将相的大传后,只是平铺直叙地讲了徐霞客的一生,从小就不爱好功名,但爱读书,而且突然就爱起了驴行,反正哪里没去过,好看,就去哪。就这样,家境并不十分富裕的徐宏祖,穿着俭朴的衣服,没有随从,没有护卫,带着干粮,独自前往名山大川,风餐露宿,不怕吃苦,不怕挨饿,一年只回一次家,只为攀登。一直到终老,无家无子而亡。图什么,没说,作者只是悠悠地说了一句台历的文字:最完美的结束语:成功只有一个——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度过人生。而另一个名篇,阿甘呢,你们自己去看看。
终于我还是不落俗套地说一句:满大街都是便士,为何只盯着月亮。致敬这本伟大的小说-《月亮与六便士》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1200字2
《月亮与六便士》是英国著名小说家毛姆所作,这部小说在当时的文学界引起了很大的震动。
这部小说情节并不复杂,写的是一个英国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本已有牢靠的职业和地位、美满的家庭,但却迷恋上绘画,像“被魔鬼附了体”,突然弃家出走,到巴黎去追求绘画的理想。他的行径没有人能够理解。他在异国不仅肉体受着贫穷和饥饿煎熬,而且为了寻找表现手法,精神亦在忍受痛苦折磨。经过一番离奇的遭遇后,主人公最后离开文明世界,远遁到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上。他终于找到灵魂的宁静和适合自己艺术气质的氛围。他同一个土著女子同居,创作出一幅又一幅使后世震惊的杰作。在他染上病双目失明之前,曾在自己住房四壁画了一幅表现伊甸园的伟大作品。但在逝世之前,他却命令土著女子在他死后把这幅画作付之一炬。通过这样一个一心追求艺术、不通人性世故的怪才,毛姆探索了艺术的产生与本质、个性与天才的关系、艺术家与社会的矛盾等等引人深思的问题。小说的主人公性格怪异,有时表现得非常自私(例如他同挽救了其性命的荷兰画家妻子私通,导致他的恩人家破人亡),但正如作者说的那样:这是“一个惹人嫌的人,但我还是认为他是一个伟大的人”。读者也很可能不喜欢这个画家,但却不能不佩服他的毅力与才能,不能不为他的执着的追求精神所折服。毛姆在这部小说中发挥了他叙述故事的特长,有时直叙,有时追述,有时旁白,插入一点议论,有时又借助第三者的口讲一段轶事作为补充,只要读者将这本书打开,就不由自主他被吸引住,想看个究竟。
《月亮和六便士》中的英国画家是以法国后期印象派大师保罗·高更 (Paul Gauguin,1848-1903)为原型塑造的人物,这一点是无可争议的,高更在立志从事绘画前也做过经纪人;高更一生也非常坎坷、贫困;高更最后也到了塔希提并埋骨于一个荒凉的小岛上。但我们必须看清,除了生活的大致轮廓外,毛姆创造的完全是另外一个人物。他把他写得更加怪异,更加疯狂,但也使读者感到更加有血有肉。一句话,毛姆写的是一部虚构的小说,而不是一部文学传记。如果说《月亮和六便士》发表后将近一百年,至今仍然具有极大的魅力,那不是由于毛姆采用的原型——高更如何伟大,而是由于毛姆的生花妙笔创作出一个不朽的画家。
作者把赤裸裸的人性描写得淋漓尽致,把主人公的全部恶劣、疯狂的行为展现出来,却让我们感到的不是畸形,而是一个有血有肉、真真实实的人。他那些令人不解的种种行为却展现出对艺术的狂热,对艺术的追求,为了艺术宁肯舍去一切的情感!
我们可以说他是伟大的,他对艺术的挚爱是无人可比的。他的画渗透了他的性格,那粗犷、疯狂的画,其实也是他对命运不公的一种灵魂的发泄。
最后让我们探讨一下小说的名字,“月亮”代表什么?“六便士”代表什么?月亮是天上崇高纯洁的星球,六便士是英国价值最低的银币,两者都是圆形的,两者都闪闪发光,但本质却完全不一样,也许它们象征的就是理想与现实吧!理想是那么美好,但现实往往是残酷的。理想与现实的冲突,艺术与生活的矛盾,使主人公成为了一个悲剧人物。
让我们去追求一个崇高的理想,而鄙弃六便士银币吧!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1200字3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他是英国著名小说家和戏剧家。著名的有戏剧《圈子》,长篇小说《人生的枷锁》、《月亮和六便士》和他七十多岁是的著作《刀锋》,短篇小说集有《叶的震颤》、《卡苏里那树》、《阿金》等。“毛姆他具有敏锐的观察力,善于剖析人的内心世界。他的笔锋像一把解剖刀,能够挖掘出隐藏在人们心底深处的思想活动。”
毛姆的作品,让人对于艺术有了一层不一样的感觉。他的小说扣人心弦,让人每每深入其中而不自觉,不得不说他是一个讲故事的天才。“《月亮与六便士》通过一个作家的口吻讲述一个普通人,突然放弃原本宽裕舒适的生活,像“被魔鬼服了体”一样迷上画画,最后,远走他乡追求理想。在异国受尽肉体和精神上的折磨后,他最终离开文明世界,远遁到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上。在那里,他终于找到了灵魂的故土,并在那奔放和原始的热带岛屿上完成了许多令后世景仰的杰作。”通过描述这样一个人,毛姆探索了“个性与天才的关系、艺术的产生与本质、艺术家与社会的矛盾等引人深思的问题”。
正如他所说:“一个艺术家你可能不喜欢他的`艺术,但无论如何你不能不对他感兴趣,他的作品使你不能平静,扣紧你的心弦。”对于艺术家,人们的界定界线很是模糊,有人觉得他是个很伟大的人,很了不起的人,但也许另一些人便会觉得他就是一个神经病。对于一位艺术家或者是一件艺术品往往都是充满争议的。艺术到底是什么,是名工巧匠才能完全理解的艺术技巧还是人人都有资格理解的语言。?在《月亮与六便士》中作者认为“艺术史感情的表露,艺术是使用一种人人都能理解的语言。”
艺术品,它是一种大雅大俗的东西,就像酒一样,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不同的人、不同的心境总是会有不同的认识。大雅大俗的东西,往往是流传最久远也永远不会过时、富有魅力的东西。
艺术在人类文明中是个很奇怪的东西,我认为,若文字是人类文明与自然中最重要之处,那么艺术便是人类超出人类自身的创作。对艺术接触的越多,你越会感觉到它的伟大魅力与不可思议之处。
“我想在过去的日子里我们都羞于使自己的感情外露,因为怕人嘲笑,所以都约束着自己不给人以傲慢自大的印象。我们对自己的一些荒诞不经的行为遮上了一层保持体面的缄默,并不认为这是虚伪。我们讲究含蓄,并不是口无遮拦,说什么都直言不讳。”我觉得艺术有一个最大的特色就是敢于表露,艺术家和哲学家一样,他们敢于将自己所思所想,敢于将自己的一切,表露出来。曾有人说,“真正的模特儿,是将自己的灵魂撕开,展现给下面的观众,她的一个眼神,就可以引发一场战争,或者止息战争。”
我个人认为,一件艺术品。当你认真的去欣赏它、理解它的时候往往你不自觉得就会发现这位艺术家的了不起之处。我一直觉得,艺术是一种灵魂的碰撞。当艺术家在创作之时,它是大自然或者是茫茫宇宙中的任何情感与存在和艺术家灵魂的碰撞,而当我们再欣赏一件艺术品时,是和艺术家的灵魂、艺术品的灵魂以及大自然中的不同的情感与存在的一种碰撞。任何一件倾注艺术家心血的作品都是很了不起的,都有一种灵魂的交流与碰撞包含其中。
关于《西游记》读书心得
在中国古典小说中,《西游记》有它独特的艺术魅力。少年儿童喜欢读,老年人也喜欢读,真正是老少咸宜。《西游记》的艺术魅力,跟它在艺术表现上的特色分不开。其特色可以用两个字来概括,一个是幻字,一个是趣字。幻不是一般的幻,是奇幻;趣也不是一般的趣,是奇趣。
先说奇幻。小说通过大胆丰富的艺术想象,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创造出一个神奇绚丽的神话世界。《西游记》的艺术想象,奇特、丰富、大胆,在古今小说作品中都是罕有其匹的。孙悟空活动的世界,天上地下,冥府龙宫,七十二般变化,十万八千里的筋斗云,无所不至,无拘无束。第六回写孙悟空与二郎真君斗法,孙悟空一会儿变作一只麻雀,一会儿变作一只大鷀老,一会儿变作一条小鱼,一会儿又变作一条水蛇,最后变作一座土地庙,只有尾巴不好变,竖在后面,变作一根旗杆。第七十五回,写孙悟空钻到青毛狮子怪的肚子里打秋千,竖蜻蜓,翻筋斗。第八十四至八十五回,写孙悟空在灭法国与妖道作斗争,充分展现他的智慧和武艺,用铁棒变作剃刀,用毫毛变出无数理发匠,一夜之间使得国王皇后嫔妃宫女五府六部的官员,全成了秃子,因而使唐僧安全通过。又如第四十四至四十六回,写孙悟空在兴道灭僧的车迟国与三大怪进行合法斗争,各显神通,充满奇思异想。先是比求雨,他用毫毛变一个假悟空站在那里,真身却出了元神,到天上去命令管风、管雨、管雷的神,不准帮助道士,致使道士做法失败。后又写虎力大仙与唐僧比坐禅,行者变成一条蜈蚣去叮那道士,又取得了胜利。随后又进行隔板猜枚,孙悟空又将袄、裙(不是一般的袄和裙,是国中宝物山河社稷袄,乾坤地理裙)变成一口钟;将仙桃吃了只留下一个桃核;将道士变成和尚,又取得了胜利。最后又赌砍头能安上,剖腹能长完,下油锅洗澡不会烫伤,黄毛怪的头,被悟空变成一只黄犬衔去丢到河边,最后现出原形原来是一头无头的黄毛虎。如此这般的笔墨,真是神奇莫测,匪夷所思。
不过这些想象都并不单是纯技巧的运用所能成就的,而与作者开放无拘的艺术思维方式分不开。只有灵妙的文心才能衍生出奇幻的文笔,全书飞动的艺术想象,与孙悟空那种天马行空、无拘无束的形象所传达出的意气精神,正相一致。
《西游记》奇异的幻想具有两个值得注意的特点:一是奇幻的描写并不只是为了眩人耳目,博取读者猎奇心理的满足,而是为了塑造人物形象,特别是创造出孙悟空这样一个理想化的英雄形象。二是幻想虽然奇异,看似异想天开,实际并非随心所欲的胡思乱想,而总是有生活的依据,无论从全书或是从细部来看,都能在奇幻中透出生活气息,因而让读者能够理解,乐于接受。举一个小例子,如果无限夸大孙悟空的神通,可以写他略施小技,像变戏法一样,就使灭法国全国的各色人等在一夜之间都变成秃子。但作者并没有直接了当让孙悟空变戏法,而是让他用铁棒变剃刀,用毫毛变剃头匠,然后才分头去将那些人的头发都刺得精光。为什么不怕麻烦,要这样绕着弯子写?这就是要照顾到现实生活的依据,要让生活在现实世界中的读者也易于理解和接受。《西游记》的幻想,总是这样在奇幻描写中透出常情常理。这就是它的高明之处。
次说奇趣。《西游记》的艺术魅力,除了它的奇异想象,就要数它的趣味了。在中国古典小说中,《西游记》可以说是趣味性和娱乐性最强的一部作品。虽然取经路上尽是险山恶水,妖精魔怪层出不穷,充满刀光剑影,孙悟空的胜利也来之不易,但读者的阅读感受总是轻松的,充满愉悦而一点没有紧张感和沉重感。
《西游记》的奇趣,首先跟人物形象的思想性格有关。孙悟空的形象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乐观主义,所谓人间喜仙,具有一副天生的喜剧性格。他以斗妖为乐事,以斩魔作耍子。他修成正果时的名号叫斗战胜佛,真是名符其实。战斗成了他人生的一种追求,一种境界,一种享受。因此,再艰苦的战斗,他都能举重若轻,当作一场游戏。第二十二回,写猪八戒在流沙河岸边与那个一头红焰发蓬松,两只圆睛亮似灯的狰狞妖怪作战,孙悟空在一旁看得技痒,小说有这样一段描写:
那大圣护了唐僧,牵着马,守定行李,见八戒与那怪交战,就恨得咬牙切齿,擦掌磨拳,忍不住要去打他,掣出棒来道:师父,你坐着,莫怕。等老孙和他耍耍儿来。被行者抡起铁棒,望那怪着头一下,那怪急转身,慌忙躲过,径钻入流沙河里。气得八戒乱跳道:哥啊!谁着你来的?那怪渐渐手慢,难架我把,再不上三五合,我就擒住他了!他见你凶险,败阵而逃,怎生是好!行者笑道:兄弟,实不瞒你说,自从降了黄风怪,这个把月不曾耍棍,我见你和他战的甜美,我就忍不住脚痒,故就跳将来耍耍的。那知那怪不识耍,就走了。
你看,他视战斗为耍耍,竟能从中品出甜美之味来。可见,孙悟空与妖怪战斗,实在是兴味无穷的。《西游记》的作者,正是以与孙悟空同样的兴味无穷的态度来描写西行路上一场接一场的险恶战斗的。第四十六回写车迟国斗法,甚至比砍头剖腹、下滚油锅洗澡,这样令人惊心变色的较量,在孙悟空的眼中,在作者的笔下,竟也视作儿戏。看看孙悟空是这样说的:砍下头来能说话,剁了胳膊打得人。斩去腿脚会走路,剖腹还平妙绝伦。还满不在乎地说:我当年在寺里修行,曾遇着一个方上禅和子,教我一个砍头法,不知好也不好,如今且试试新。说得何等轻松!等到头真的被砍下,却又从腔子里飕的一声长出一颗头来。斗完后,走过来道一声师父!唐僧问他:徒弟,辛苦么?他却回答说:不辛苦,倒好耍子。类似这样轻松愉快的战斗场面,在《西游记》中是很多的。孙悟空是这样兴味无穷地斗妖斩怪,作者也这样兴味无穷地描写斗妖斩怪,读者读起来自然也会同样地兴味无穷。
猪八戒形象的性格特征也是充满谐趣的.。他有农民式的憨厚朴实,却又自私懒惰、贪吃好色,取经没有坚定性,动不动就嚷着要分了行李再回高老庄去当女婿。常常好耍点小聪明,却又常常弄巧成拙。作者以一种善意调侃的态度描写这个人物,时时让他出一点洋相来博取读者的笑乐。但猪八戒可笑,却也很可爱。他那种猪似的本分老实以及猪似的笨拙和聪明,就都相当讨人喜欢;何况他能劳动,能吃苦,取经路上都是由他挑行李,过八百里荆棘岭时由他开山,过稀柿同时他用嘴拱上开路。在与妖魔作战中,虽多次被捉,始终也不向妖怪屈服。如第四十一回,写大战红孩儿时,他受骗被捉,被装到一个口袋里吊起来,准备过三五日蒸熟了赏给小妖下酒。八戒听说,在里面骂道:泼怪物!十分无礼!若论你百计千方,骗了我吃,管教你一个个遭肿头天瘟!这报复的心思和骂语,都是猪八戒特有的,妙趣横生,令人忍俊不禁。
行者闻言,沉吟不答。八戒道:哥哥,怎么不言语?行者说:兄弟,实不瞒你说,若是踢天弄井,搅海翻江,担山赶月,换斗移星,诸般巧事,我都干得,就是砍头剁脑,剖腹剜心,异样腾那,却也不怕;但说坐禅,我就输了。我那里有这坐性?你就把我锁在铁柱子上,我也要上下爬蹅,莫想坐得住。
猪八戒是个猪身,具有现实生活中猪的一些属性,比如好吃、偷懒、愚笨等,这又跟猪八戒的呆子性格和小私有者的落后意识完全一致。试看第八十五回中猪八戒贪吃的一段描写。孙悟空明知前面云遮雾罩的村子里有妖精,却偏用吃食来诱骗猪八戒:
行者道:前面不远,乃是一庄村。村上人家好善,蒸的白米干饭,白面馍馍斋僧哩。这些雾,想是那些人家蒸笼之气,也是积善之应。八戒听说,认了真实,扯过行者,悄悄的道:哥哥,你先吃了他的斋来的?行者道:吃不多儿,因那菜蔬太咸了些,不喜多吃。八戒道:啐!凭他怎么咸,我也尽肚吃他一饱!十分作渴,便回来吃水。行者道:你要吃么?八戒道:正是,我肚里有些饥了,先要去吃些儿,不知如何?行者道:兄弟莫题。古书云:父在,子不得自专。师父又在此,谁敢先去?八戒笑道:你若不言语,我就去了。行者道:我不言语,看你怎么得去。那呆子吃嘴的见识偏有,走上前,唱个大喏道:师父,适才师兄说,前村有人家斋僧。你看这马,有些要打搅人家,便要草要料,却不费事?幸如今风雾明净,你们且略坐坐,等我去寻些嫩草儿,先喂喂马,然后再往那家子化斋去罢。唐僧欢喜道:好啊!你今日却怎肯这等勤谨?快去快来!(待到被众妖围住,扯住衣服时)八戒道:不要扯,等我一家家吃将来。
为了吃,他真是要尽了小聪明,却也出尽了洋相。在这里,充分展现了他作为猪的贪吃和愚蠢的特性。妙的是形象的自然属性,亦即动物性,同形象的人性,亦即社会性,是十分巧妙自然地融合在一起的。这就不仅使人物的性格鲜明,而且也使得人物形象十分生动有趣。
许多魔怪的形象也具有这种鲜明的动物属性的特征。如蜘蛛精的肚脐里冒出丝绳织成大丝篷罩人;金翅雕一扇九万里,会飞起来拍人;玉兔精跑得特别快;白老鼠精住在三百多里深的地洞里,性格刁钻狡猾,等等。人物形象的动物特征,使得《西游记》具有童话的性质,得到从老人到孩子们的广泛喜爱。
《西游记》的童话性质远不止于艺术形象的动物特征,它的童真童趣还有更丰富的思想文化内蕴。孙悟空的形象和《西游记》全书所传达的乐观情调,正是童真童话精神的生动表现。林庚先生说:童话中的乐观情调便是这人生初始阶段上健康的精神状态的生动写照。因为童年并不知道什么真正的悲哀,它陶醉在不断生长着的快乐中,为面向无限的发展所鼓舞,这是个体生命史上不断飞跃的时期。而在真正进入社会之前,童年的世界又是自由的、未定型的,显示着无限发展的潜力与可能性,这里正有着无尽的快乐。同时,童话的思维方式,又反映了儿童的心理、兴趣、眼光,通过艺术的想象力和拟人化的方法,展现一个天真活泼的充满生机的世界。《西游记》所创造的世界,正是一个充满童趣的世界。而在这世界里,我们可以听到明中期以后特定时代的社会思潮的回声。林庚先生说:《西游记》以儿童的天真烂漫的情趣讲述着动物世界的奇异故事以及它所赋与孙悟空的活泼好动、富于想象和轻松游戏的乐观性格,都正暗含着当时社会思潮中寻求精神解放与回到心灵原初状态的普遍向往。《西游记》中的童话性与李贽的童心说,分别在文学与哲学的不同领域中体现了这共同的向往。 这样看来,《西游记》的产生以及它独特的艺术风貌与艺术情趣,在那个特定时代出现,都不是偶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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