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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味读后感1000字汇集50句-读后感

读后感1000字 篇1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我的职务就是在那里守望……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读完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一个少年形象出现在我的脑海中——他是大人们眼中的坏孩子,因为他所作的、所想的一切都“不像话”,他的成绩也是那样的糟糕,几乎没有人喜欢他……他就是全书的主人公——霍尔顿。

他的讨厌周围肮脏的世界——他讨厌伪君子,讨厌周围的虚假的人,却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讨厌电影,却不得不在无所事事的时候去那里消磨时间……霍尔顿没有真正好的朋友,只有肮脏的“阿克莱”、表里不一的斯特拉德莱塔等室友,但他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厌恶他们,却又无奈,他无法改变现状。他不想和他们同流合污,成绩自然会很差。他看不惯周围的世道,所以他苦闷、踌躇、彷徨,自己的心事也只能被自己扛着。

霍尔顿一直都希望自己可以变得很勇敢,但是实际却是他一直都很胆小,被别人欺负后只能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幻想着可以把他打败,他连一个瘦弱的女人都制服不了,更何况别人呢?他被学校开除后,都不敢贸然回家,蹑手蹑脚地回去还一定要躲避着父母。他一直都在用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己,却没有胆量去做真正意义上的叛逆。

他是青春期的少年代表,从他的经历里可以清楚的看到与家长的代沟,家长总希望他像哥哥一样可以成为出人头地的人,可是他的理想也只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站在悬崖上,捉住不断奔跑的孩子。大人总认为霍尔顿是一个败家子,是一个不良少年。但他有自己的思想,在他那半成熟的心中还存留着点点梦想,即使它在那污浊的世道变得那样的细微渺小。

霍尔顿是明智的,是聪明的,他看透了社会的本质。他的朴素和善良,是他所在的年代很少的,虽然他的有些思想还比较幼稚,虽然他有许许多多的缺点,但他反抗现实、向往美好世界的纯洁的一面是不可忽视的。

作者借助笔下的霍尔顿,活灵活现的展现了自己的想法,用一个处于青春期的孩子的口吻讲述了一个关于那所谓“叛逆”的想法,讲述了成熟与不成熟之间的过渡,大人与青春期少年之间的代沟。

霍尔顿的那个只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梦想,那个为了不让小孩子掉下悬崖而站在悬崖边救孩子的形象,那个纯洁无私的想法,天真幼稚却又些许成熟的心事,渐渐放大……作文

读后感1000字 篇2

当我看完《孝在我心中》这篇文章时,张洪彬的行动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弦,他居然可以十几年如一日地照顾一位素不相识-的老人,他这种超越亲情的爱,难道不令人感动吗?

张洪彬,一个平凡的名字,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他只是一个平凡的人,每天做着平凡的事,说着平凡的话,但他心中有一种不平凡的爱。他每天只要有空,就到一位无亲无故的阿婆家里跟她聊天,陪她吃饭,自然而然地成了亲戚。

当我读到张洪彬因为阿婆的鸡而被火星溅到自己的脸上,并不是一味地怪罪阿婆,而是笑呵呵地对阿婆说没事,对这件事一笑置之时,我心中像触电一样。我也遇到过类的事:又一次,我和同学们站在操场上聊天,有一个人跑了过来,不小心踩到了我的脚,他已经说对不起了,可我还是不依不饶地骂着……现在想起来,真是面红耳赤的,觉得很羞愧呢。相信同学们也经历过很多这样的事,被老师、同学、朋友、父母无意中伤害或误解了,可你是不是像张洪彬那样一笑置之呢?

当我读到张洪彬送阿婆去医院,不顾自己衣衫单薄,坐在迎风处,紧紧搂住阿婆,为阿婆挡寒风时,脑海里立刻浮现出当时的情景:小时候我经常生病,有一天夜里,我突然发烧了,爸爸妈妈来不及穿衣服,只穿着单薄的睡衣,给我拿上衣服,不管三七二十一,骑上车子就走了。我家离医院虽然不是很远,但我觉得非常漫长。后来,在爸爸妈妈的精心照料下,我病好了,可爸爸妈妈却因太过操劳成了“大熊猫”。是啊,父母对我们的爱是伟大的,张洪彬对阿婆的爱也是伟大的。可我们真心回报他们了吗?生活地中,我们常常会要求父母亲帮我们买这买那,不买就对他们怄气;父母批评一句就会发脾气……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所以我们应该自己的事自己做,帮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事,让我信的父母亲开心。

看完这篇文章,我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张洪彬可以照顾一位素不相识的老人,我们怎么就不可以帮助身边的人?看见同学忘带笔了,可以把笔借给他;看见同学闹矛盾了,可以去调解,看见一位小朋友摔倒了,可以过去扶他;看见村里的某位老人行动不方便,可以帮他做些家务事……送人玫瑰手有余香。如果每个人都是能这样做,献出一个微笑,一句温暖的话语,一个细小的帮助,世界将是多么和谐美好!

孝在于质实,不在于饰貌。让我们从我做起,孝敬长辈,关爱他人,做个讲文明有道德的小公民,做个让父母放心的孩子,做个让老师值得骄傲的好学生。

读后感1000字 篇3

《城南旧事》,看似平凡的一本书,却讲述了一个悲惨且又意味深厚的故事。

这本书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以其7岁到13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自传体小说集。它描写了20世纪20年代,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温暖和睦的一家。它透过主角英子那双童稚的眼睛,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与单纯,却道尽了人世间复杂的情感纠纷。

作者并不刻意表达什么,只是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天真的孩子眼中的老北京。

《惠安馆》中,小英子并没有因为秀贞的“疯疯癫癫”而感到畏惧,还想尽办法让秀贞和妞儿母女相认,体现出了英子善良,富有同情心的本质。

《我们看海去》,蹲在草丛中的厚嘴唇小偷,一个美好的约定,展现了孩童眼里的世界是多么的平凡。

《兰姨娘》中,“狡猾”的小英子别有居心地做了一回月下老人,为漂亮爱笑的兰姨娘和德先叔牵线搭桥,一扫母女俩多日来的烦恼和隐痛。可见小英子是多么机智。

《驴打滚儿》中,宋妈的坚强、倔强与她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

《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爸爸因肺病而从此离开了人世,小英子也从此告别了这段童年生活。

相比之下,英子的童年是精彩的,是那样地不疾不徐,温厚淳和,那样地纯净淡泊,弥久恒馨,那样地满是人间烟火味、人情味……

不管是人、还是那里的一草一木,他们都和英子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成为英子记忆里深刻的人物。但是这些人都伴随着童年的脚步声里去了、消失了。童年的回忆,就此破碎,散落了一地。所以,童年是人生当中最美好,最快乐,最重要,最值得回味的一段时光。童年就似孩子温馨的脸蛋和纯洁的心灵,充满了喜怒哀乐。童年又是一个打翻的五味瓶,酸,甜,苦,辣,咸,这种种感觉都让你品味到了人生的开端。

童年不仅是人生的开端,也是回忆的开始,也是乐曲的前奏。它代表经历沧桑与坎坷后的人对纯真年代的怀念。

林海音的童年已经永远地过去,《城南旧事》这本书表达出了她对家乡的思念与童年的怀念。

花儿谢了还会再开,曲终了还能从头再来,溪水流走了还有一汪新的明泉涌来,但是童年是一去不复返的。希望大家珍惜这宝贵的童年,珍惜这一分一秒的快乐时光,充分利用童年的每分每秒。不要等多年后回想时,满是遗憾……

也请大家记住自己的这段纯真的童年时光,记住儿时玩闹的伙伴;充满友情的小学校园;童年动听的歌声,童年的一切一切……

读后感1000字 篇4

书,是人类知识的宝库。不但要好好的利用,还要尽情的去开发它,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拥有它。所谓:读一本好书,就像与一位睿智高尚的人对话。就在睡觉前,我又情不自禁的拿起了一本好书——《绿野仙踪》。

这是一本活泼生动的书籍,作者的奇思妙想,奇特的想象力,把一本童话故事书变得更引人注目。在作者的妙笔生花下,把主人公和故事情节的重点,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作者正是老一代的美国“童话之父”他叫佛兰克。鲍威,他可以说是一个童话天才,在有生之年写了近100多篇童话作品。真是令人赞叹不已。

《绿野仙踪》讲述了一个这样的故事:美丽善良的小女孩多萝茜和亨利叔叔、艾姆婶婶居住在堪萨斯大草原上。一天,一场龙卷风把她刮到了一个陌生的国度——奥兹国。在那里她结识了稻草人、铁皮伐木工和胆小的狮子,他们为了实现各自的心愿,互相帮助,互相扶持,携手共度一切艰险,遇到许多稀奇古怪的事情。最后,他们凭借自己非凡的智慧和顽强的毅力,都如愿以偿。

生活是块七色板,在这,需要顽强的毅力,需要照亮心房的阳光,需要大海般的胸怀,需要……但更需要真心朋友的鼓励与帮助。正如孙武说的一样:上下同欲者胜。多萝茜与稻草人、铁皮人和狮子,从不相识到朋友,然后一同共度难关,互相帮助,结果实现了他们的心愿。假如多萝茜到了没有遇到稻草人他们,或许她就永远回不了亨利叔叔和艾姆嫂嫂身边了。朋友很重要。在你遇到困难时,需要朋友的帮助;当你遇到麻烦时,需要朋友的帮助,那么你就能很好地解决困难。朋友很重要,你得珍惜他:大家应该互相帮助,建立友谊,互相友爱,团结一致,不会因为一点小事情而争吵,破坏了朋友之间的友谊。

在读书的过程中,多萝茜占据了我的思想,多萝茜似乎就是我的好朋友,我的心也随着多萝茜的经历不时地欢喜、紧张、惊异、难过。她那勇敢的表现、善良的心地、坚强的意志,让我感到自己很渺小,为自己的懦弱而羞愧不已。有时我会问自己:“如果我是多萝茜,我会不会像她一样勇敢地克服重重困难,并帮助其他人呢?”看完这部童话后,我决心像多萝茜一样鼓足勇气,用不懈地追求和奋斗的精神来面对各种困难,克服学习上、生活上的一切不利因素,勇敢地挑战自我,I think I can!要实现理想,是不容易的,达到每一个目标,是必须付出艰苦劳动的,要不怕困难,带着一颗善良的心,与同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那么,你心中所想的美好的一天一定会到来。

那么,朋友就是你生活中的一支擎天柱;就是当你耗尽一切时挺身而出的一丝希望;就是当你徘徊在孤独边缘时,温暖你心的一束阳光……

读后感1000字 篇5

湛蓝色天空中绽放着“白云花”,凝视着远处被雾隐约遮住的青山,眼圈泛红了,泪水涌上,心中被一股暖流包围着,回忆起那刹时间的回眸……

——题记

我的书桌上放着一本《朱自清散文集》,一页一页,一张一张,都是他毕生的心血,那面快被我翻烂的《背影》,更是令我永难忘怀……

一个普通的场面,一个简单的动作,触动了无数读者心中的弦,大家被这平凡的父亲深深打动……

朱自清在回北京时,父亲来送他,火车还没有开走,父亲让他等等,去买几个橘子。朱自清靠窗坐着,看着父亲的背影,心里湿润了。然后,父亲抱着橘子回来了。过月台的时候,因为身子微胖,爬得很努力。父亲蹒跚地走了过来,把橘子放下,嘱咐朱自清好好照顾自己,然后慢慢地走了。他看见父亲远去的背影,流下了眼泪。

世间的每一个父母都是这样,我们应该学会感恩,学会理解。我们是不是应该懂事一点?自己做好自己的事,努力学习,取得优异的成绩报答他们呢?想想当年,他们耐心教我们系鞋带、梳头、写字……一步一步教我们走路,从不厌烦我们咿咿呀呀的学语。而现在,我们长大了,可开始恼他们的唠叨。有时回头想想,自己真的不懂事,父母为我们付出了这么多,而我们却没有给予他们一丝的关心,身为人女,怎可以这样!

是啊!朱自清笔下父亲的背影深深打动了许多人,在我的印象里,母亲的回眸同样令我有一样的感受:我的妈妈长期不在我的身边,因此,我非常想念她。前不久,妈妈回来了,我和她度过了美好的时光……几天后,妈妈又要走了,尽管有些不舍,却还是没有让泪水滴落。我随妈妈来到了车站,她头也不回的上了车。我赌气的坐在车站,注视着车上随人流走动的妈妈。紧咬着唇,不愿意让妈妈看见我的泪水。车渐渐开走了,妈妈转过头,给我了一个无比灿烂的微笑。看着这温柔的回眸,我再也忍不住了,泪水一滴一滴落在衣服上,望着往远方驶去的车,我狠狠擦掉挂在脸上的泪珠,笑了!

那一个蹒跚的背影,那一次温柔的回眸,无一不体现父母对我们的爱。望着打开的书,我的眼睛再一次湿润了……

读后感1000字 篇6

在故事的繁多世界里,有感动的、伤心的、高兴的……故事。而《老人与海鸥》却带给我非一般的感动。

《老人与海鸥》讲述了一个平凡又打动人心的故事:老人视海鸥为自己的亲人、儿女,给海鸥喂食,取名字,把海鸥当成自己的儿女看待;老人去世后,海鸥们在老人的遗像前翻飞盘旋,大声鸣叫,像是为老人守灵的白翼天使,不忍心离开“亲人”的事。他们也许已经明白老人已经死了,摆在自己面前的所谓的“老人”其实是一张遗像,真正的老人已经不在了……但他们依然在用声声的鸣叫呼唤着老人,他们一定是认为自己的呼唤能把老人叫回来。当然这是不可能的。

在课后,我一直带着疑问:这位老人究竟是谁?海鸥们与他无亲无故,他为什么要对海鸥好呢?为什么要照顾他们?一个孤寡老人,他为什么要每天这么不辞辛劳的走20余里去喂海鸥?像他这样的老人,应该是躺在摇椅上,好好度过晚年,但为什么这个老人这么特殊呢?……种种原因给我带来了困扰。书给我了答案:老人觉得海鸥是幸福鸟,吉祥鸟。海鸥在的地方,那儿的村民就会快乐,就会幸福。老人名叫吴庆恒,是昆明人,那儿的居民都把他称为“海鸥老人”。只要在当地,红嘴鸥“驾临”,老人每天都徒步几十里给海鸥喂餐,风雨无阻。老人每月退休工资只有三百零八元,大部分都用来给海鸥买食物。

四元五角一斤的饼干丁,老人毫不犹豫买给海鸥,他知道,那是海鸥最喜欢的美食,他时常买来鸡蛋,为海鸥制作“鸡蛋饼干”;而他自己,却省吃俭用,不愿意坐五毛钱的公车,唯一的奢侈品是两毛一包的金沙江香烟。

这篇文章还写出了海鸥们对老人的爱戴,对老人的一片深情,同时也表现出了原来老人对海鸥的那份无私的爱。展示了海鸥对老人的那份令人震撼的情。海鸥还那么的离不开老人,他们在用自己的方式来表达对老人的怀恋。这样的场面,相信无论是谁都会为之颤动。

如果说老人对海鸥的爱是无私的爱,那么海鸥对老人的情是震撼的情。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一直都有人与动物之间的感人故事,在清远,有一位市民救了一只喜鹊,小喜鹊伤口渐渐好了之后,怎么也不肯离开自己的恩人。就算你把它赶走,过多一会儿,自己又会飞到恩人的肩膀上。因此,我得出了一个结论:你对动物好,动物也会对你好,每种动物都是有灵性的,它们都会报答对自己好的人。即使是一种凶猛的动物,经过长时间的感情相处后,一切冷冰冰的东西都会融化。

人与动物之间也有很深厚的感情,我以后得在生活中多找找此类的故事!学会与动物和谐相处。

读后感1000字 篇7

喜欢安静,不仅缘于这个诗意化的词语,更是惊羡“安静”这样一种境界。周国平在书中说道:“人生最好的境界是丰富的安静,安静是因为摆脱了外在的虚名浮利的诱惑。”正是这种对追求的执着让我更深切地感受到安静的无比珍贵。

他将安静的氛围融入到书中的每一篇文章,每一行文字,让我刚打开书页,就已经不能释手。在周国平的随性抒写下,人随着年龄的增长,经过长久的提炼和沉积,内心丰富而饱满,心灵摆脱浮躁而逐渐趋于安静。也正是因为如此,注定了安静不是一种瞬间的偶得,而是从最深的绝望中寻找最美丽的惊喜,是一种成熟人生的境界。

安静不是一瞬间的偶得,安静需要心灵的创造。在书里,哲学和散文时而平行,相互对望,相互倾慕;时而相交,绽放出无声的思维火花。周国平所期待的,正是这样一种充满乐趣的安静。生活中只要有乐趣为伴,怎么品味,都别有情趣。

安静不是毫无变化的静止,尽管它常常逗留在某一风景的边界上。在他的旧作《人与永恒》里,爱情如同林中的溪水,点滴入耳,超凡脱俗,令人怜惜。但一说到“私隐”、“隔膜”,溪水则渐入入境,再无仙气,似乎将要千涸。爱,应该踏实,应该长流,如他所说,“爱情是一条流动的河”。不止是爱情,还有更多的事物在流动。

少年时代的周国平有幸在北大那深沉丰盈的人文环境和氛围下成长。在动乱的文革时期,他又有幸在深山里与圣贤先哲的思想交流,和花草虫鱼对晤。在那样的社会环境和经历下,大宁静产生了大孤独,大孤独催生了大智慧,智慧和从容让他完成了一种内在的超越性突破。而时至今日,在我们生活的世界,利益的驱动超越一切,物质的诱惑淹没精神的愉悦,我们很难再听到来自心灵本真的呼唤——这样的浮躁中,安静显得如此珍贵,守住这份宁静又是何等不易。

关于“安静”,周国平写下了这样的文字:“人生最好的境界是丰富的安静。安静,是因为摆脱了外界虚名浮利的诱惑。丰富,是因为拥有了内在精神世界的宝藏。”“我对一切太喧嚣的事业和一切太张扬的感情都心存怀疑,它们总是使我想起莎士比亚对生命的嘲讽:‘充满了声音和狂热,里面空无一物’。”现在想来,真是至理名言。

夜深入静的时候,静静地翻开这样一本《安静》,去品味书中对人生、灵魂以及入性的感悟,体味由静到净再到境的美。

评点:熊芳芳

丰富而安静,大约是最高境界的美了吧,而且如天地般大美无言。安静却又不是毫无变化的静止,正如“爱情是一条流动的河”,这条河拥有毫无杂质的清澈和无须证明的美好,所以它不喧嚣也不张扬,并且,它一路流动,一路催开岸边的花朵,滋润繁荣的草木。

读后感1000字 篇8

我很喜欢周国平老师的这本书,不仅仅因为其中真实质朴的文字,也因为安静二字,这是我所向往的境界,是我喜欢的环境与氛围。

这本书的题目就充满了魔力,它仿佛带着那么一丝诗意,让人深陷其中,我们享受安静,不仅是因为那种寂寥,大音希声的氛围,也是享受一个人。安静让人感到富足。

而在如今的社会生活中,总是充满了浮躁与喧嚣哪怕是在神圣校园与课堂,最应该静下心来去学习,保存安静的地方去学习,保存安静的地方仍不能免俗,虽说年轻人应该多一些朝气,多一些活力,这是没错的。但是,在做学问,学习上也应当沉下心。年轻人也要适当地安静下来。当然,现在是很难去寻到一个地方,一个安静的地方,利益驱动了很多人的行为,欲望充斥了许多人,寻找一个地方属于安静变得极为不易。

有人可能会觉得不喜欢安静,也不需要,他们更想要的是镁光灯,是热闹。不得不承认,在人的生命历程中对于热闹的向往都存在,我们能看到的都是年轻人的青春活力,生气满满,而年长一些的人则会更加的沉稳,不会那么喜欢太过吵闹的场所,喜欢安静一些。向往热闹只是生命历程中某个时段的表现形式,世间的繁华喧嚷,总有尘埃落定之时。

书中有这么一句话:“不管世界多么热闹,热闹永远只占据世界的一小部分,热闹之外的世界无边无际,那里有我的位置,一个安静的位置……在一个安静的位置上,去看世界背后的无垠广袤的世界,这也许是最适合我的性情的一种活法吧。”说的很有道理,但这也许也是适合许多人的生活方式。安静其实并不仅仅只是一种状态,也是一种生活态度,每个人也都有属于自己的安静,有自己享受安静的方式,因为每个人的内心世界都是不同的,都有自己独一无二的生命感悟。

莎士比亚对生命有有过一局嘲讽:“充满了声音和狂热,里面却空无一物。”这恰好从反面说明了内心的安静,才是真正的充实。表面的热闹都不一定是真实的自我,而在探寻属于自己的真正的对于生命的感悟,浮于表面万万不可取的。内心的充实才是真正的充实,所以,安静还是一种境界,守护住自己内心中的那一份宁静,保持心灵的宁静,就是在守望自己的精神家园。

周国平还说:“人生最好的境界是丰富和安静,安静是因为摆脱了外在的虚名浮行的诱惑,丰富是因为拥有了内在精神世界的宝藏。”安静并非意味着孤独,相反,正是因为内心的富足才会安静。人人都离不开对于安静的体验,繁华落幕之后,就是安静。

我们的日子是满的,生命却是空的,安静注定不是一种瞬间的偶然所得,而是常年累月的提炼与积累,让内心更为充盈,使生命摆脱浮躁而趋于安静。外在的喧嚣都只是表面,内心的富足才是真正的充实。

读后感1000字 篇9

还记得八年前的那个夜晚,十二岁的我从哥哥的书柜里翻出第一版的《达芬奇密码》以及《最后的圣殿骑士》,由此打开了我对秘符的兴趣,但更让我期待的是丹布朗总能将书赋予画面感及艺术感,尽管当时的我只有12岁,依旧能以读者的身份想象出电影观众看到的兰登教授的惊险历程。八年之中,我也成了兰登教授的“信徒”,他带我走遍欧洲和美国,让我看见了我所不知道的宗教和艺术,而丹布朗的改变也在这八年之中被我看在眼里,也许是《达芬奇密码》的地位太高,人们总是以它的标准要求丹布朗,希望秘符更多一点,希望剧情再烧脑一点,但我认为丹布朗是理智的,他没有顺从,而是渐渐改变对写作的理解,我发现《达芬奇密码》之后,丹布朗的作品更多不是在写冒险,真正精彩的地方是冒险完后对人性的拷问,对未来的预言,同时也在为我们指引方向。

接下来我还是想说一说《本源》,这本书不管在封面还是内容中都遭到了吐槽,因为这些都没《达芬奇密码》好,我承认《达芬奇密码》的伟大,但我认为《本源》不输给任何一本“书”,我所说的“书”包含所有的书。因为它如同《圣经》一样指引我们方向,正如书的主题一样—我们从哪里来?我们要到哪去?事实上《本源》结合了当下最流行的几个话题:AI、同性恋、欧洲王室、科技与宗教、超级计算机。当你看这本书之前,我强烈建议你能看一看李开复关于AI的TED演讲,我认为李开复与丹布朗对AI的看法如出一辙,而且很震惊的是李开复简直就是丹布朗书中的那位身患癌症的CEO的翻版。关于AI,他们都提到了未来人类将与AI共同生存,AI将成为第七界物种,它们寄生于人,慢慢让人以另一种方式进化,这也是我们要到哪去的答案。而人类有别于AI最明显的一点是人类能感受爱,能传递爱,而AI永远没有,它们也许会变得更智能,更富有创造力,但是它们永远创造不出爱,也理解不了爱,甚至会因为智能杀人但不感到有何不妥,我们该如何与AI共生或者我们该如何不让AI寄生于我们成了我们未来的方向。

《本源》一半除了将AI外,另一半其实在讲宗教。在书的前五十章,我们看见一位“无神论者”,也就是埃德森面见三位宗教界boss后的屠杀,原以为是宗教和王室没有人性的回击,让人想要唾骂宗教,加入无神论的阵营,但是当最后谜底揭晓,我们也看到了主教和王室温情的一幕,我们看到了另一个主题爱,也看到了宗教的本源,看到了人类的本源。

总而言之,如果能够忘记作者是写过《达芬奇密码》的丹布朗来看《本源》,我相信这会是一本有深度,有悬念,有启发的美剧剧本和欧洲旅游指导

读后感1000字 篇10

这是我写的第二篇读后感了,闲着没事写下自己对这部作品的看法,也可能是想养成个写读后感的习惯吧!《藏獒》一共三部,讲的都是作者笔下的父亲在青藏高原上的西结古草原和藏獒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感人落泪的故事。这些故事发生在和《狼图腾》差不多一个时期。

这部作品和《狼图腾》的叙事结构有很大差异,《狼图腾》是沿着时间长河顺流而下,偶尔为了补充故事背景,也会逆流而上,始终沿着一条故事主线,故事与故事之间有着时间联系,也有着因果关系。而这部作品刚开始从“父亲”这一条线出发,在出现真正的主角——未来的獒王冈日森格和其他一些勇猛智慧的藏獒后便分成了好几条线,画面切换相当频繁,全面表现了草原上藏獒和人的关系,一点点深入展现藏獒对渐渐疯狂的人性的拯救,以及“父亲”对藏獒的深深热爱!《狼图腾》有着明显的向着狼的情感倾向,而《藏獒》却恰恰相反,它有着明显的向着藏獒的情感倾向,同时也不可避免的贬低狼性,这使刚读过《狼图腾》不久的我来说觉得这样的内容有失公允,让我欣慰的是在后面第二部、第三部里偶尔也能找到对狼的赞美之词了。还有一个和《狼图腾》的最大不同是它重在表述藏獒们的思想,真真切切地把他们和人放在了平等位置,甚至高人一等,而《狼图腾》重在对狼行为的解读而不是思想的剖析。

这部作品展开故事的整体叙述的是第一部,而最能深刻表达情感是第三部,第二部和第三部都是第一部的补充,是对情感的注入。第一部从“父亲”即将进入西结古草原和来自上阿妈草原的冈日森格的不期而遇开始展开,以西结古草原与上阿妈草原的世仇为背景,叙述了一个死里逃生的“雪山狮子”冈日森格在“父亲”汉扎西和西结古寺的帮助下一步步成为西结古草原獒王的故事,同时也简单交代了“父亲”心爱的藏獒们最后的归宿。在第二部里,獒王“雪山狮子”冈日森格带着领地狗群南征北战,特别是在大雪灾和狼灾里为救人立下了汗马功劳,同时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在第三部里,已经年迈的冈日森格依旧散发着自己的余热,这时草原已经不是当初的草原了,这里遍布黑暗,到处流淌着忠诚者的鲜血,弥漫着疯狂人性的气息,这里的天是黑的,草原却是红的。被卖到城市的多吉来吧凭着自己的智慧和忠诚逃出城市,千里迢迢回到它已不认识的故乡,继续着它的职责!这时已近结尾,黑暗的草原在喷发出黎明前的最后一丝黑暗后,终于迎来了和藏獒鲜血一样颜色的红日,是它驱走了草原上的黑暗,为草原迎来了一丝曙光!

《狼图腾》和《藏獒》都是想以动物的高尚品质唤醒人类对人性的反思,字里行间流露着作者的惋惜与无奈。

读后感1000字 篇11

想想读大学都有半年了,天天都很忙,不知道自己都忙了些什么事情。

翻开那过往的日子,我得到的不是自知,更是让那么多的时光给悄然消逝。

无意中在一本杂志中,我看到了一本有关《定见》的介绍。

书中的十一个定见,给我很多深思。

在书中,约翰奈斯比特的“定见”包括:1.变化中的大部分事物都有章可循;2.未来隐藏于现实之中;3.要关注统计数据;4.尽情想象,错又何妨;5.未来不过是一幅拼图;6.愿景不要太超前于时代;7.要变革,先让人们看到好处;8.改变是需要时间的;9.成功靠的不是解决问题,而是利用机会;十、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十一、科技始终来源于人性。

这十一个定见给了我很确切的思考的方向。

书中的例子尽管都是国外的,一大串的英文名给人晕乎乎的感觉,可我还是能明白,作者要告诉我们的最重要的只是做人不能盲从,应该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见解。

面对变幻莫测的社会形式,我们不可能事事如意,但我们能抓住事情发展的规律,然后去想象未来,用时间去创造未来的蓝图,抓住机会,把握自我。

现实生活中的我们,很容易犯的错就是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任由自己去做。而做了后才发现,原来只是不现实的想法而已,事实上只是给自己定错了位。

从小,我就有很多想法,经常一个人去想,去思考。想自己的未来,自己会是什么样子的,想自己会朝什么样的路线走下去。显然,那些想象中的自己,与现在的我不相符合。看了《定见》中的第八条,我才明白,改变是需要时间的,并不是怎么样想就会有怎么样的结果。

初中时,我经常会劝同学不要做违反学校制度的事情,那时,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同学们都对我置之不理呢?现在我明白了,就如《定见》中的第七条一样,如果我不能告诉同学们不违反学校制度有什么好处,他们是不会听取我的意见的。看看中国历史上那么多的变革都有失败的,其原因就源于领导者不能确切给老百姓变革的真实利益。

想起了前几年住的老房子,那时候老爸老妈都很恋旧,习惯了把不用的东西都堆在家里。然而,一年前,我们家房子改建了,得拆了那老房子。到最后,老房子里面弄出了好多的生了锈的钢筋,老木材。只得把那些给做了废品给卖了,可惜了。如果开始就卖了,那也就没有后来的废品了。旧的不去,新的不来。要是那时候就懂得了这个道理的话,那这样的事情就不会发生了。

约翰奈斯比特的种种的定见,生活是可见的。约翰奈斯比特就是从生活中得到的这些定见,我们要铭记于心,这样的话遇到了困难也不会泄气。

至于这本书给我的影响,我想是很大的,目前可能看不到,我相信,在我的未来生活中能给我大大小小的指引。

读后感1000字 篇12

因为他们懂得从失败中汲取成功的教训,使其成为成功的基石。想想,如果没有开始的焦头烂额,又何来的眉飞色舞呢?读书的滋味不正应了<<易经>>上说的:相对的双方,一定共同存在的道理?王云五先生,自幼失学,但求知的欲望却在他心里生根茁壮。三月雨滴,文字的每个角落里都温存这地微凉,去留有一丝温存的蓝色液体,然后一滴一滴拼接成一个蔚蓝色的海洋。那时,不用我说话,只需倒杯温水或递张纸巾。阳光肆无忌惮地洒了我一身,伸出手接住其中一块碎片,它,不经意地在我手中蠢蠢欲动。

说到这里,我们都沉默了咖啡在杯子中旋转,透着浓黑的色彩,闪着金属的光泽,散发着浓郁的香气。偶尔我会打断,偶尔我会去转移话题。内方外圆,如同筷子,具备两者才具有实用性,如同鸳鸯,具备两者才具有艺术美。——我们是幸运的。乌台诗案,一贬再贬。我真的很想说些什么。有一些想念,注定只能在灵魂里仰望,在指间融化。我不言不语,记忆里的某些片段似乎又重新焕发生机。我梦想,人人都能将自己短暂的一生投入到无限地为人民服务中去,我想,人人都献出一份爱,世界变成美好的明天。生活,是微妙的,写诗如同很多很多的事情一样,是需要化险为夷,经受磨难的。我们青少年是未来的开拓者,而法律就是一盏明灯,引导着我们前进!前进!后记:现在的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我们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中学生!

成长路上,有彩虹也有风雨。终于摆脱了那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大叔熟练地用塑料袋从下往上一挑,把所有的碎肉装进袋中。知识是永不止境的,需要我们一步步去探寻去摸索,我想现在并不代表未来,因为古语也有云:艰难困苦,玉汝于成,那些抛弃你的人不一定会有好的结果,而那些被抛弃的人我想人生会是绚烂的,会一展抱负,贡献社会。一九四七年土地改革,当时的寺院住持洛桑确吉坚赞活佛将寺院财产被迫全部移交给了东蒙自治自卫队第三十六军团。我希望快乐,希望永远。其实像我这样的高中生,哪里还会有时间去这去那呢!有的只是扎头在题海的痛苦。

稽于天道,则寒暑均,取于月数,则蟾魂圆,故曰中秋。一个臃肿的女人正背靠着门口的石狮子,学着当日祥林嫂的举动。生活就以这样的姿态呈现,催人泪下。奥运健儿们,再次向世界证明:中国——NO.1。但他又冷冷地一句:“我们不合适??”她懵了,就像是自己看的偶像剧,此刻的她失去了任何的力气,灵魂脱壳一般。天高气爽,秋蝗咯咯,小溪流水,好一幅美妙的图画,秋韵就是一幅朴实的秋画。电话挂断了,留下了滴答的声音。是啊,我醉了,我再也不忍心欺骗我自己了。

读后感1000字 篇13

几天前,我看完了《洞》这本书,这本书让我的感受非常深。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斯坦利·叶那茨四世,他们全家都很贫穷,全家都挤在一间小小的公寓里,他的爸爸,也就是斯坦利·叶那茨三世,一直在做有关鞋的研究,所以公寓里整天都是臭气熏天的,不过斯坦利四世早习惯了,斯坦利有一天放学回家,发现一只运动鞋从天而降,还砸伤了斯坦利,斯坦利盯着运动鞋,他以为这只是个没人要的鞋,于是他捡起鞋,飞快的跑回家,想让爸爸研究这个鞋,但是他被一名警察拦住了,警察看了看那双运动鞋,对着对讲机说了几句话,之后,斯坦利就被捕了。斯坦利在不该出现的时候出现在了不该出现的地方。这都怪那糟糕透顶的臭屁偷猪贼曾曾祖父。斯坦利一家没钱请律师,她妈妈总说:“不用请律师,亲口说就行了。”在法院里,斯坦利才明白那双鞋是“香脚”的鞋,“香脚”是一位著名的棒球手,真名叫克莱德·利文斯顿,这运动鞋是给山区孩子捐款的,克莱德为这件事很生气,最后法官说:“你要不是去翠湖营,要不就蹲监狱。”最后,斯坦利去了翠湖营,那里,他认识了许多人,他被选到了D组,他很奇怪,为什么D组的孩子都让别人叫自己的外号。每天早上,他们都要出去挖洞,每天凌晨四点都要起床挖洞,每当太阳升起时,翠湖营都很热,很闷热,摄氏度达到三十多度,大地都很难挖,斯坦利第一次挖洞是最费劲的一次,手都磨破了,因为他们的管理员大人要求跟铲子一样宽,一样长,也就是五寸宽,五寸深,非常累,在翠湖营里,他同样倒霉,都怪他的曾曾祖父。他待了一阵子,才发现,一个外号叫零蛋的男孩不认识字,于是,斯坦利教他识字,不过,零蛋要帮斯坦利挖一会洞,可是,才几天,管理员大人就阻止了。零蛋的真名叫:赫尔托·泽罗尼,有天,零蛋被气走了,在外面两天了,大家都以为他死了,但是并没有,斯坦利有次也偷偷地溜了出去,他要找零蛋,外面是很难找到水的,斯坦利找到零蛋时,零蛋渴的快说不出话来,他们俩勉强撑了星期,斯坦利知道了一件事:运动鞋其实是零蛋偷得,那次,零蛋看见一个旧的运动鞋,他觉得偷旧鞋比偷新鞋好,于是他穿上了,后面的警察追了过来,零蛋只好把运动鞋一扔,自己就溜了,正好被斯坦利碰见了,因为零蛋他没读过书,他妈妈在他很小的时候,就不知道去哪里了,零蛋是被政府领养的,他哪里知道什么是犯罪呀,斯坦利很同情。结尾时,斯坦利被他的律师带走了,因为后面才知道他没犯罪,他还带上了零蛋,他的父亲发明出了一种治脚臭的药。

我觉得吧,做人要守信,当然了,更不要做不该做的事,免得后面后悔莫及。

读后感1000字 篇14

《方与圆》一书主要从人的心态,意志,为人处事的原则,自我改造,思考创新,人生出击等方面,以“方”与“圆”两个矛盾对立面展开讨论,告诫阅读者方时亦可圆,圆时亦可方。读罢此书,运用到平时工作中也是十分受益的。

作为一名班长在平时的工作管理中,班组内的“小孩”遇到难讲话,不讲理的客户,往往情绪不佳,以往遇到这种情况,我会告诉班组内的“小孩”尽量引导客户跟着你走,找到派单点,立刻帮客户反应。这个是“圆”的一部分。读完《方与圆》在面对此类难缠客户,我懂得光“圆”会“宠坏”此类客户,进而使他们提出不合理的诉求。“圆”的途中也要适当得“方”在规则法规以内的诉求可以满足,用“方”的态度告知客户他的要求不合理,也不合“规矩”。客户会感知到这是自身不合理的诉求,一旦客户动了恻隐之心,有些情况就不需要派单,只需要耐心的解释,以“圆”的方式告诉客户,让客户可以接受。“方”是一种态度,“圆”便是一种方式。“方”可以塑造专业形象,“圆”可以树立职业素质。

说到管理,我是个雏儿,但我相信通过努力,雏儿也有羽翼丰盈展翅高飞的一天。工作中,我是班长,生活中我是孩子的妈。工作中我常常将自己妈的身份带入班长的角色中,忽然班组内的“小孩”会有叛逆,会有言不听的情况。读完《方与圆》才明白无规矩不成方圆。现有义务才能获得权利,在往后的管理工作中,不但要有自己的“方”也就是班内制度。在“方”以内的不可逾越,在“方”以外的可以“圆”,此处的圆就是以德服人,古人云:德让天下。在生活中关心班组内的“小孩”在心理上给予正确的指导。方圆结合打造属于自己团队的人文。只有班组内的和谐才能让团队彰显自己的风光。

“方”是有棱有角的符号,在以“方”而治时难免会磕磕碰碰,此时在管理班组内出现触碰到“方”以外的情况下,作为班长不能再以“方”的态度去与之交谈,“方”与“方”的碰撞只会擦出火花。我应当以“圆”的身份介入。让其知道为何而错,错出何因,正确引导,让其内心知错。用“圆”的态度感化其,让其出现的“方”在与“圆”磨合中被打磨,棱角打磨后会变的圆润,也就向“圆”靠拢。圆与圆的结合才能滚的更远,方与方的摩擦只会造成折兵损将。但在管理中也不可一味求“圆”。太“圆”的管理,就像脚下的西瓜皮,让班组内的“小孩”容易滑倒,不受“地球引力”控制。再发现管理出现松动,太“圆”时,适时给予“方”的管理,让“滑倒”在途的成员及时踩到棱角,及时刹车。

读后感1000字 篇15

今天我读了《规矩》一文,主要写了公司老板订下一个规矩,并说谁违反这项规矩立刻开除。有一次,公司老板的一位叫约翰的心爱助手坏了公司规矩,虽然公司老板有一千个一万个舍不得,但为了信守诺言,毅然将他开除。

记得有一天放学,作业留很多,可我恰巧答应帮助同学做小老虎挂带。唉,无奈!伴着时光匆匆,我写着老师那枯燥而无味的作业。在我写完之际,我看了一下钟,居然七点了,真不可思议!可我又不得不继续写课外及妈妈留的作业,近九点,我才写完。但我并没有忘记做小挂带,虽然我已疲惫不堪。清幽的月光射进来,屋子里的一切好像披上了银沙,一针一线都深深印在我心底……第二天,我拿着布带去见同学时,虽然累到极点,但我那幼小的心灵感到无限的满足,因为我守信用,赢得了荣誉。

德国哲学家康德计划去拜访朋友彼斯特。信上说三月二日十一点钟到他家。可偏偏通向朋友家的一条桥坏了。康德不惜用二百法郎请别人拆自家房子搭桥,终于在十点五十分赶到朋友家。

宋庆龄奶奶小时候,有一次要去奶奶家做客,可偏偏答应小兰在这天教她编花篮,于是宋庆龄毅然不去奶奶家。可宋庆龄等了一个下午,也没见一个人影。可她并不生气,因为她等得心安理得。

有一种东西,比才能更罕见、更优美、更珍奇,那是诚信。诚信如一块洁白无瑕的美玉,没有一丝污点。只要你拥有了诚信,便拥有了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

伊索寓言中有一个《山鹰与狐狸》的故事,主要写了山鹰与狐狸结为好友,决定住在一起。有一天,山鹰因没有食物而将幼小的狐狸吃了,狐狸异常悲愤。有一次,山鹰拿了祭神的羊肉,一阵风使巢里细小干枯的树枝燃起火焰。狐狸将烧死的小山鹰饱餐一顿。这则故事告诉我们背信弃义之人,即使受害者弱小,不能报复他,可神会惩治他。

还有伊索寓言中《骗子》的故事,主要写了有个人卧床不起,便祷告众神:如他病愈,定奉献一百头牛。众神满足了他,可他并没奉献一百头牛。于是,众神托梦告诉他海边有一千块雅典钱,他醒后真的去了。结果遇到海盗,后果可想而知。这则故事告诉我们搞欺骗的人也许一时得逞,但最终会被揭穿,到头来失去别人的信任。

论语中的子夏日:“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日未学,吾必谓之学唉!”意思是与朋友交往,说话要讲信用,这样的人即使说没学过什么,我也一定要说他学习过了!

的确,世界上最宝贵的是诚信,和有诚信的人交往,灵魂会变得更高尚,胸襟会变得更宽广。因为世间只有诚信是永恒的!

我静静地读着这篇文章,眼前好像打开了五彩的窗户,广阔的世界在向我招手,我安宁地遨游其中,乐而忘返……

读后感1000字 篇16

静心、净心、尽心就是人们端正心态的问题,它蕴含着人们的三个不同心态层面。静心:静守自己的人生坐标;净心:净处自己的人生位置:尽心:尽力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静心是安心工作之本。每个人的生活环境不同,文化层次不同,因而所追求的目标和理想也不尽相同,但是,在内心深处,每个人都会有自己不同程度的做人原则。做人的原则应该是多方面的。比如说对待学习、生活、工作等,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原则,也就是说有个做人做事的底线,会有所为有所不为,懂得那些事应该努力去做好,那些事可以做,而那些事是绝对不能做的。做人不能没有原则。没有了做人的原则,也就没有了衡量对与错的尺度,如果自己都不知道那些事该做,那些事不该做,那么,就很容易走入歧途,因为人是具有社会属性的,时时事事都要受到社会公认的法律和道德等准则的约束,不可能游离于社会之外。但这些原则也是与时俱进的。

社会在不断发展,观念在不断更新,需求也在发生着不同程度的变化。在不同的社会背景下,法律和道德等准则会有所不同,这个时期这样做可能是对的,而同样的做法放在另一个时期就是错的,甚至是违法的。那么,做人的原则也要随着变化着的社会而不断调整。而且还应当考虑到原则与发展的关系。有时候,做人的条条框框太多,并且养成了固有的行为习惯,则可能会束缚人的思维,让人失去开拓创新的精神,甚至思想僵化,很难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着的社会环境。因此,人们在遵守做人的原则的同时,还要随时做出适当调整,使自己的做人原则时刻能够适合现时代的要求,不要让原则束缚和禁固自己的思想。

至此,净心能使自己自觉地坚持自我反省,能时刻检束自己的贪欲之心、遏制自己的非份之想。净心是保持清正廉洁工作的源泉。尽心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总之,静心是安心工作之本。人们的心境达到虚静的状态,才套时刻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工作作风,才会在工作中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

主要是针对各作业区、以及现场定置和目视化管理。具体方式为

一、通过培训5S方面的知识,让全体人员都建立起基本概念和认识;

二、争取高层领导支持和参与,推动中层带头执行,用引导的方式鼓励员工做好;

三、从最基本的入手,分阶段逐步深入,清除掉现场不要的物品,每天循环整理;

四、组织定期检查,对于存在的问题坚决进行曝光和公布,而对做得好的要表扬。建立精益管理改善机制,促进精益管理改善,目的是实现生产系统准时化、柔性化、高效化、精益化,最大程度减少各种直观的和隐含的浪费。

读后感1000字 篇17

《口技》一文开头第一句“京中有善口技者”一个“善”字带动了全篇,仔细品味全篇无处不是“善”。宴请宾客饮酒助兴的方式多种多样,而主人却偏请来口技人前来助兴。从“会宾客大宴”一句不难看出,主人的出身必定是一个富庶人家,大排宴宴口技人应邀而来,从这一点上判断,艺人并非庸者,此处暗含“善”。“但闻抚尺一下,无敢哗者”。

在过去艺人属于下九流。他的抚尺不是县太爷的惊堂木,响了一下为何却能声压满座?不是别的,是艺人的威名远扬使在座众人早就想一睹为快,所以“无敢哗者”,这里依然是交待“善”字夜阑人静,犬吠声从深巷中传出,声响虽然不太大,但把妇人惊醒,而丈夫对此丝毫不觉,过去是男耕女织的生活,繁重的体力劳动使男子沉沉而睡,呓语也正说明男人未醒。由于妇人欠伸弄醒了依偎她而睡的哺乳期婴儿。小儿大啼使沉睡中的父子二人相继醒来,大儿毕竟是小孩被小儿吵醒心中不满,因此絮絮不止。这也就惹恼了正在觉头上的父亲,所以叱大儿。一切恢复平静,男人很快酣然入梦,妇人还要照料小儿,深更半夜困倦袭扰着妇人,也使她渐渐入睡,一切都是那样的宁静,因此才有老鼠出来活动。忽一人大呼火起,这里解释了前面犬吠的原因。前面犬吠可能是起火之初火星点点引起犬吠,也可能由于放火人的行踪而引起,且不去探讨犬吠的缘由,犬吠之声定然不是无缘无故。当在夜深人静,老鼠肆无忌惮的活动的时候,“忽一人大呼火起”从常态判断夫妻二人会被同时惊醒,但为何先表演夫起大呼?男子反应快,尤其是动作的敏捷性一定优于女子。至于着火后其它声响口技人也作了唯妙唯肖的表演。以上说明口技人深入生活,善于观察生活,声响的编辑符合人物的身份,符合生活的逻辑。口技人的表演艺术真实的再现了生活,因此使众宾客产生身临其境的感觉。在这一点上尤能体现口技人的“善”字。众宾客“奋袖出臂,几欲先走”。设想“先走”的后果,必定会挤、压、碰、撞,使宴席一片狼籍,艺人本来是前来助兴的,这岂不是扫兴。在这关键的时刻,抚尺一下,嘎然而止,撤屏而视使众宾客又回到现时生活中。时机的把握令人拍案叫绝,此处又一“善”。

开头结尾简单的道具的介绍意在表现艺人之善,文中观众的神态描写侧面写其“善”,以及文中正面描写模拟的声音和文中的议论部分当然也是写其“善”,此“四善”显而易见,笔者不再赘述。

综合上述全篇共有八“善”:有暗含在字里行间的,有蕴藏在生活哲理中的,有浮萍于水面的。仅仅三百余字牢牢抓住“善”字,淋漓尽致的描写出让人回味无穷的不朽篇章。从这一点上让人体味到我国古代文化绚丽多彩和博大精深。

读后感1000字 篇18

在四川省汶川县映秀镇中心小学有一位年轻的男教师,当年只有29岁,孩子刚满3岁,妻子美丽端庄,是与他一个学校并肩作战的战友,他们对生活充满了无限的憧憬,他就是张米亚,他性格开朗,幽默外向,喜欢运动,身高只有一、72米,可打的一手好篮球。

关上台灯、闭眼,眼前似乎还是出现一幕幕叫人不知感慨还是感动的情景。

一切源于情又止于情。第一代的恩怨债孽却由第二代继续承受。倘使当初周朴园没有为了名利狠心抛下鲁侍萍和鲁大海,周萍和四凤这段不该来的爱情也就不会来,瀿漪和周萍的这段疯狂而又心酸的感情也不会存在。而这一切究竟是谁的错?

四凤,侍萍,周萍,周冲,他们不该是这样的结局啊!本来应该是一段很美好的爱情,却在最后被套上了乱*的枷锁,本来应该是一段很亲密的母女情,却为了两段不该来的爱情而处在了痛苦的深渊。一切的`美好啊,为什么终归支离破碎?不该死的死了,不该疯的疯了,旧社会,令人心酸的下层人的命运,何故如此?旧社会的黑暗,上层人士的腐朽终究导致了无数悲剧的发生。

我依然在想,不仅仅是旧社会,即便是现在,这样的情况也依然在发生。也许现在会比旧社会光明的多,可是仍有那么多的人仗着自己有钱有势,处事横行霸道,任意妄为?犯法了,他们的钱可以买通律师,买通法官,然后可以不负任何责任,拍拍屁股走人,还装出一副受害者的委屈相,扔下真正的受害者捶足捣胸,哭尽人间的不公。这样的人他们的心难道就不会滴血吗?而这样的人也终究会遭到报应的吧!呵,命运,如何的作弄了这世间的人,一切的人与事仿佛尽在它的掌握之中。

我又想到了鲁大海,这个个性鲜明,决不向黑暗的上层势力低头的青年人。他意气风发,爱憎分明,对于一切的不平,他敢于挑战,坚定的意志和一直坚守的原则,也让他对上层人士嗤之以鼻。他不甘于那种“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下层人民的一贯作风,更不屑于鲁贵那种奉承拍马,狐假虎威的神奇,他愿意为自己以及其他所有矿工的公平挑战周朴园,他要为自己和其他人赢得他们应有的回报,他憎恶黑暗,也敢于挑战黑暗,这样的年轻人正是旧社会所有懂得反抗的人的真实写照。他们顽强,他们坚持,在所有人都在无际的黑暗中迷失了方向,朝更加黑暗的深渊走去的时候,只有他们在黑暗中摸索前进,找寻光明的所在。

一阵雷鸣,惊醒了多少懵懂的旧社会人民;一夜雷雨,淹没了多少不堪回首的往事的痕迹。

人生总归如此,像书像画亦像戏,读一部《雷雨》,仿佛尝尽了人间千番种种,读尽了旧社会劳动人民的辛酸血泪,想想现今,我们也算得幸福的了吧!

读后感1000字 篇19

暑假期间,我会去附近的公共图书馆借《简爱》。实际上我很早已听到这本书有多出色的了,只不过是一直没机遇去看看,如今总算能运用暑假来读一读,看一下这本书是否虚有其表。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著名的当代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而该书也算作她的经典作品。书里关键叙述了简爱的敢于抵抗的一生。珍爱是独生女,寄居李德家,受到李德家的各种欺凌。当简·爱准备提前去伍德沃德学院时,里德太太撒了谎,告诉布斯先生她是个撒谎的孩子。后来谣言四起,简爱被杀了。只有坦普尔相信她是被陷害的,并帮助他消除了不公正。简爱在渥德院校当上六年的学员,二年的教师,随后离开这所院校,找了一份家庭老师的岗位。在那里,她受尽了溫暖和理想化的工资待遇,并对堡主罗彻老先生拥有好感度。殊不知,好景不常,罗彻老先生的妻子居然出現了,而她还身负凄惨的婚姻生活。简爱挑选了离去。在她新的在旅途,她了解了罗伯特、戴安娜王妃、马莉这三兄妹,并遭受了她们的照料。而简爱终归牵挂着罗彻老先生,并决策再次去找他。她返回了她出任上门家教的地区,出现意外地得知罗彻老先生这位身患精神疾病的妻子烧死了这一庄,罗彻老先生也因而眼睛瞎了。殊不知简爱并沒有看不上他,她留到他身旁照料了他一身。

看了后,我深深地的吸了一口气。这一坎坷的小故事要我回味无穷,而简爱固执的性情,单独的个性化也是将我震撼人心。简爱自小无依无靠,学生时代还被诬陷,受尽了冷言冷语。殊不知她并沒有屈从现况,只是勇于去接受现实,即便是被凌虐,也得顶住。这一点就是我很喜欢简爱的理由。一个人能够 遭受羞辱,但不得不去抵抗,不然日常生活也就没了实际意义。简爱在一所大学里呆了八年,这所大学让她经历了各种各样的困难,这让我更加钦佩她。简爱她拥有 宽阔的胸怀,能够 豁达大度,再次看待每一样事情。于是,当她到达松德庄一个很美丽的村庄时,当门对门的辅导,让她感到深刻是有一颗好心。不论是平易近人的女管家菲尔太太,還是活泼开朗的学员黛拉,都让她觉得史无前例的温暖。

而她得知罗彻老先生的妻子仍健在时,她又决然离开,离开这一填满温暖的庄院。之后当简爱得知罗彻老先生负伤,又挑选了终生陪在他身旁照料他。简爱便是那麼一个直率的人,敢做敢为,想好啦就已不去更改想法。而这也变成让大家喜爱简爱的一大原因。来看夏洛蒂所营造的这一角色也算作分外取得成功的了。

看完了《简爱》,要我对简爱那么本人也充满了钦佩之情。我觉得,我未来也恰当一个像简爱这样的人。

读后感1000字 篇20

记得上学时,最喜欢看两类书,一类是人物传记,一类是散文,因为它们是真实生活的提炼,传记里蕴含着力量,散文里流淌着温情,有着我喜欢的真。所以也一直不太喜欢读虚构的小说,总觉得缺少了真实的烟火气。后来才发现是自己狭隘了。近两年反而是小说读得多些,散文倒是难得看了,究其原因,是自己的静气少了。

这本丁立梅的散文集《遇见》本是我为儿子选的,一直立在书架上也没有被翻看,想起前些时间小伙伴们分享过她的书,一幅暖暖春日就着春茶品读美文的画面竟突然间在眼前浮现。那日子,真美好。就它了。

拆封阅读的这几天,真的是浸泡在美好的文字间,悠悠然。“人生的每一次遇见,都是生命中巨大的欢喜。一个人,一片景,一个物件,一首曲子。在相遇的刹那,心中的弦,砰的一声被弹响。”在我看来,遇见,不只是一个瞬间,一份因缘,更是一种可以滋养心弦、丰盈记忆的生命财富。

这本书共5个章节。

【佛不语】这一章,是作者天南地北畅游的集结。一个个诱人心驰神往的去处,有了美好纯净的文字加持,读者的心,被带得更远了。你来,或者不来,它就在那里。大爱无言,大音希声,这是佛的力量,也是自然的力量。不知何时,才能再去往那些美好的所在,安放一下蠢蠢欲动的心灵?

【风居住的街道】这一章,是作者喜欢的歌曲合集。照着文字把曲子挨个搜寻听了一遍,或舒缓,或轻柔,或跌宕,或激越,流过心田,竟有种想要流泪的心动。原来这首耳熟能详的曲子叫《乱红》啊?这就是《琵琶语》啊,我原也是听过的!心,便在这些优美的旋律里百转千回。谁的往昔里,没有一个风居住的街道?难能可贵的,是细腻的少女心和自在的欢喜。

【那些水样流过的文案】这一章,是作者对喜欢的书或书中的人,以及相关电影的短评合集。没有想到的是,读者熟悉的诸如王熙凤、赵姨娘之类的人物,都能在她的笔下颠覆固有标签,生发出不一样的生命光彩来。它们水一样地,流过我的心。

【一折青山一扇屏】这一章,是一些生活中遇见的温暖小事。青山也好,尘世里的一草一木,一人一花也好,若都守在自己的一隅,寂静欢喜,必也是温暖美好的。怀特说,生活的主题是,面对复杂,保持欢喜。我的心也随之静静的欢喜起来。

【猫叹气】这一章,只有短短的几篇,写的都是女孩子喜欢的小物件。步摇、银饰、团扇、竹篮,平常的物件在她细腻的笔下亦楚楚动人。

林清玄说,心美,万象皆美;情深,万象皆深。她果真是个灵魂有香气地女子,是个用音乐烹饪文字的女子,更是个被古典诗词润透了的女子。难怪有人说,她的文字,有着胡琴或箫的婉约,古筝或笛子的清远,字里行间,古色古香,悠远绵长。这次的阅读之旅,充盈着美,散发着香。

读后感1000字 篇21

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是啊,读书要读好书,要读经典,要读历史。有一本经典之作我很喜欢,这本书名叫《红岩》,听到这个名字,一定有很多人都不陌生吧!我从这本书中读出了很多真理,想和大家分享一下。

《红岩》写了在重庆解放前残酷的地下战争,文中描述了当时共产党员的危险处境和敌人残酷恐怖的嘴脸。这本书中,集中描写了革命者为迎接解放、挫败敌人的垂死挣扎而进行的最后决战,歌颂了革命者在酷刑考验下的坚贞节操。塑造了许云峰、江姐、成岗、刘思扬、余新江等众多英勇坚强、可歌可泣的革命英雄故事。读完后,让人完全沉浸在革命战斗的气氛当中。其实《红岩》越读到后面,越让人感到精神振作,我们应仔细读一读《红岩》这本书,到最后他会让我们发现真理!

在《红岩》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是成岗。成岗不怕累不怕难,毅然接受了印刷《挺进报》的工作。这还不算什么,重要的是成岗被抓到牢里后,敌人用尽各种拷打方法、催眠术、测谎器、美国新药诚实注射剂……但我们的英雄成岗却不畏惧、不退缩,坚强的面对自己正在承受一切。他勇敢、坚强、临危不惧、视死如归,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还有一位英雄:她虽然是女性,但并不比男同志逊色。当她看到自己丈夫的头颅挂在城门上示众时,她忍住了泪水的低落,而是把心中的悲愤化为自己成功的动力,继续勇敢的和敌人作斗争。她的坚贞不屈深深地打动了我,她就是江雪琴——江姐!当敌人把竹签钉入她的指甲缝时,她从容淡定,却说了一句让我终生难忘的话“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人的意志是钢铁!”啊,多么铿锵有力的话语,流进了我们每个人的心里。她才是真正的英雄!

“我们是天生的叛逆者,我们要把这颠倒的乾坤扭转!我们要把这不合理的一切打翻!今天,我们坐牢了,坐牢又有什么稀罕?为了免除下一代的苦难,我们愿——愿把这牢底坐穿!”这是书中的一首诗,简简单单的几句话,表达出的却是不简单的英雄气概!诗中所描述出一种精神,正是这种精神、这种简单的文字吸引了我。全书语言淳朴,真实,让人忍不住想要多读几遍。

想要读经典,读精华,就来读一读《红岩》。《红岩》给予我很多启示,至少,它教会了我如何去做一个中国人,如何去爱自己的祖国,如何去发扬“红岩”精神。无数的革命者牺牲了,但是我们并没有忘记他们。因为我们明白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我们心中惟有两个字——祖国!今天,先烈们把革命的火种交给了我们年轻一代,我们会接过火种,用“红岩”精神点燃它,使它发出耀眼的光芒。并把这燃烧的火炬传下去,永远的传下去!

读后感1000字 篇22

胡适曾说:“古代的书,只有一部《诗经》可算得是中国最古的史料。”——题记

受到网络知识竞赛的压迫,沿着浮云走过的痕迹,天空的浅蓝色曾令人憧憬,但那看似沉重的铅蓝色也曾使人思绮。于是,买了一本沉甸甸的《诗经》,走在回去的路上。就我脑袋里这点儿国学知识,没有一本读过的“经书”是不能过国学知识网络大赛关的。小部分是久闻大名,其中的风、雅、颂三部分更是让我期盼。

《诗经》是由孔丘主编,收录自西周初到春秋中叶大约五百年间的三百零五篇诗歌,我很想瞧一瞧出名得不得了的孔老夫子在国际声誉这么独具一格,那眼光也是否异常独到。我带着期待翻开了《诗经》的封面,贪婪地吸允着油墨的芳香,这种心情一直持续到我合上这本深入人心深处的著作。《诗经》的题材十分丰富,不仅有思乡、借物抒情、感叹时光等常见的题材,还有许多素未谋面的题目。赞扬、憎恶、传诵,引人入胜。——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十分之一是我十分惊奇“风”、“雅”、“颂”是何其理解,想参透孔子如何把这三百多余首诗歌分为三个大类。“颂”的意思较好理解,其中的“风”却应用怎样的理解方式去读懂?品读了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百分之二十是真的发自内心地想品读与领略西周至春秋的岁月风尘。我想掌握古人写文章的方法,如何用无数个中华汉字的几个就能表达尽一篇翻译过来有几百字的文章,每次看那几个字和译文时,一长一短,一少一多,一段一句,区别好大,因此自然心里总赞叹古人的笔好神奇啊!这次国学知识竞赛,考题很难,每个考题都需要经过细细精读的古文的理解和熟读来答做。

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我结束了第一场考试,考试成绩虽不太理想,但我也懂得了这不是随便考考就九十多分的,而是需要正真下功夫的,钻研、翻透的。我更加努力地翻了翻仅有的《大学中庸》和《诗经》,眼睛虎视眈眈地盯着那几张薄薄的纸瞧,总希望能看出什么名堂来,一旁的母亲看着我,吓呆了,似乎从来没有看过我这副模样,她却一边说:“我们家温馨真用功啊!”经过一番考试前的“垂死挣扎”和临时抱佛脚,我凌然进入了第二次考试,终于比前一次考试高了几分,这让我十分高兴。所有的考试都像起伏不定的旋律,一会儿沉淀,一时轻浮,在往事里慢慢锈化,叫人捉摸不透。哦,不,考试成绩是自己把关的,都要靠自己努力!

最后几次考试,虽然成绩不太好,但至少拼尽了全力,也因此异常满意自己的成绩。《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是中国文学中的经典。当然,其它经过汗水与智慧调和而成的著作也一样啊。我只能在墨香里静静徜徉,伴随着阵阵朗读,将成长在岁月的洗涤中漂白、膨胀,然后晾成飘渺无间的书卷,在回忆里浸润,蔓延……

读后感1000字 篇23

心晴时候,雨也是晴;心雨时候,晴也是雨。

巴尔扎克曾说过:“不幸是天才晋升的阶梯,是信徒的洗礼之水,弱者无底的深渊。”

当我们为一片绿荫沉溺于悲伤的情绪,失去的不仅仅是一片绿荫,而是一座森林。

山之仁,在于既含纳了苍天古木,也收容了遍野小草,既孕育了豺狼的怒吼,也滋护了弱小的悲啸。或者环抱双手让流水变为湖泊,或者裂开身躯,让瀑布倒挂前川。山谦卑地静立着忍受时间给的苦痛与折磨,依旧不动声色,山之所以仁,在于它宁静淡然的态度,有时候山也可以成为人的榜样。

我们不是庄周的鱼,不知鱼在水里遭受什么,是否真的快乐,但我们可以当自己心情的舵手。创造一些意料之外,又情理之中的快乐。

像庄子一样,做一泓天上的泉,做一只夜夜鸣叫的鸟儿,做一棵月光下那棵发宁静,与超然的精神古树。

"举世誉之而不加劝,举世非之而不加沮。"在静下心来读庄子的时候,不妨问问自己我们是否能够坦然面对别人的各种评论;“无彼无我,非我无所取在读庄子的时候不妨”问问自己在物欲横流的世界,我们是否已经丢掉自己;“大道不称,大辩不言,大仁不仁”在与庄子对话时,问问自己是否将一切囊括于胸,默默体认;“吾生也有涯,而知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矣。”我们可以问问自己是否敢于活得那么真实,那么诚实地去面对学习呢。庄子活出了智者的风范。活着的意义,活着的价值,活着的态度,精神的源泉莫不在于他身上得到体现。

活着,我们追求的到底是什么?能分清物与我的界限,知荣辱,辨是非。活着,我们想要的是什么?有追求,却不过分要求,只评议却不去争议。活着,我们追求的是什么?看得到黑暗,却依旧执着追求光明。淡淡地活着,逍遥的活出自我,活出人生的色彩。此生便无憾了。

走自己想走的路,唱自己喜欢的歌,一路高歌,冷暖自知,就想走在开满格桑花,走在朝圣路上的信徒一样,保持一份信仰。

“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庄周做到了,所以他快乐。若是我们也想活得快乐,我们就应该时常思考自己的人生,也时常向自己发问,是否能够在恬淡的月光中站成一颗精神的古树。尽管满身布满斑驳的岁月痕迹,但却能够根深百米,不卑不亢,任树枝在风中,站出一种宁静的姿态。

我们快乐的原因有很多,不一定要与世隔绝,忘却世间冷暖,不看红尘烟云,不尝人间苦痛。而应是在于看遍人间百态,尝尽世态炎凉,历经人间沧桑后,依旧能闲云野鹤,拈花一笑,保持一份宁静与超脱。

一朵花的凋零,荒芜不了整个春天,一颗星的陨落,暗淡不了星空的灿烂,像庄子一样生活,拂尽世俗尘埃,清净红尘纷扰,在双手合十的微笑诗意中快乐的生活,找寻星辉斑斓里的美好。

读后感1000字 篇24

《飘》的中国翻译家陈良廷老先生去世,享年91岁。如晴天霹雳,得知这个消息后,我俯下身去,埋头哭了很久。

始终相信,陈老先生的离去,并不是翻译者的归宿,而是一个崭新的起点。人固有一死,而陈老先生的逝世重于泰山。这样的结尾,亦是一种最好的完美。

《飘》,是我人生真正意义上的读的第一部外国名著。对于我来说,《飘》不仅仅是一部著作,更是一个陪我一起长大的自己。记得曾经有人这样跟我说过:“一部好的作品,并不限于作者想让你看到什么,而在于你能从有限的文字中,再读懂点什么。”《飘》于我亦是这样。每一次的启封重温,每一次的促膝谈心,我们俩就像是与多年未见的老友重逢,总能觅到新的感动。

初读这部经典时,还不敢相信白瑞德的干脆离开就是最后的结尾。为此,我跑遍了镇上所有的书店,渴望去寻得一个更美满的结局。结果令人失望。也曾有过想执笔再续一个圆满结尾的念头,拿起笔却发现这个看似不完美的结尾,恰恰是一种带着遗憾的最好的完美结局。

不知你是否和曾经的我一样:在开始一件事前,总是渴望知道结果,再因判断结果的好坏来决定要不要开始。对着人生下赌注是有风险的,所以我们会犹豫不决。不是我们不想开始,而是我们害怕遗憾。

其实啊,人生哪有这么多必然的一定。谁还不是一边接受命运的好与坏一边慢慢成长。柏拉图这样说过:“人生最遗憾的,莫在于轻易放弃了不该放弃的,固执地坚持了不该坚持的。”那些勇敢的不计后果的人儿,哪怕结尾不尽人意,也会拍拍自己的胸脯说上这么一句:“我尽力了,我不后悔。”

在这一点上,我喜欢斯嘉丽的“敢”。她从不计较后果,随心所欲去做她想做的事情。就像张雨生所说的:“昂首阔步,不留一丝遗憾。”结尾不完美又怎么样?你曾为此全力以赴过,曾拼命坚持过,你已经感受到了沿途的种种美好。所以你值得,你值得去拥抱现在在未来那头等你的最好的自己。

现在离20届高考还有407天。每一天都是一场梦想的角逐,都是一次新的开始。我们无法清楚明年六月份自己或喜或忧的心情,无法预知未来的自己会在何处。那我们就要停下来不努力了吗?当然不啊。不惜寸阴于今日,必留遗憾于明朝。我们无法抓住时间,但我们仍能选择尽全力去奔跑直到超越时间。就像俞敏洪说的那样:“为了不让生活留下遗憾和后悔,我们应当抓住一切改变生活的机会。”就算结局未知,哪怕结尾不尽人意,在这一为生命起舞的过程中,自己也算得上是一种完美。

所以啊,不必拘泥于结局的好坏。不管能不能弥补,这些都将随着人事变迁而成为必须面对的事实。我们不妨再勇敢一点,不妨做出一个决定,给自己的生命再留下多一些未知的精彩。

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啊。

《三体》读后感1000字1

“大自然真的是自然的吗?”

看完整整三部《三体》之后,在看了那么多圣母和英雄的故事后,我却突然想起了杨冬,这个第一部开头就死了的人物。她是叶文洁的女儿,她一生从出生到死亡崇尚的都是物理学。当她即将发现物理学其实在三体文明的影响之下压根就不存在的情况下,她的崇尚,她的信仰早已荡然无存。没有了信仰的她,如同佛教徒发现佛祖压根就不存在,基督教徒发现耶稣和圣母玛利亚根本不如自己想象中那么神通广大。失去了信仰,杨冬也就失去了活在这个世上的一切动力,所以,她选择了死亡。也是因为她的死亡,人类才逐步发现了三体文明,地球才有了被拯救的可能。

所以啊,历史总是被这个那个不起眼的小人物所左右着。

与杨冬一样左右着人类命运的,还有伊文思。这个伊文思,可以确确实实的称上“美帝富二代”。即使这样的人,他依旧对着人类充满了绝望。和叶文洁一样,他希望通过三体文明来改造地球。与叶文洁不同的是,他希望通过三体来改造人类,而不是希望三体来毁灭人类。所以,在和叶文洁遇到分歧的时候,他才会选择在三体人的心中种下“恐惧”的种子,从而为拯救人类挽回一线生机。他冥冥之中的一举一动,也改变了历史。

我不禁想到历史上似曾相识的那件事。汉武帝年间,当年少气盛的汉武帝第一次准备攻打匈奴的时候,并没有当代名将卫青和霍去病辅佐,只能采用大臣王恢的诱敌深入战略,希望以此改变匈奴“以逸待劳”的优势和汉军处于被动地位的劣势。

而就当一切都布置得不能再完美的时候,这个所谓完美的计策却偏偏输给了一个贪生怕死的廷尉。就当军臣单于已经“乖乖中计”准备浩浩荡荡率军开进马邑城的时候,无人看管的牛羊让他起了疑心。不知是不是历史的巧合,他有恰恰在这时抓到了那位“改变历史的小廷尉”。贪生怕死的廷尉将汉军的计策一五一十一字不落地全部抖落给军臣单于企图以此活命。就这样,军臣单于又浩浩荡荡地回去了。于是,汉军自高祖以后第一次讨伐匈奴的计划,就此落空。

又是因为一个小小的不起眼的人物。

所以有时候,我们常常感叹,唉,我们不过是茫茫芥子中,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一员罢了。可是,不管是在刘慈欣虚构的世界中,又或是在真真实实存在的历史故事里,总是有那么不起眼的芥子,因为自己一个无意的举动,改变了整个世界。

有人说,别太看得起你自己,没了你,地球一样会转。可是,这些或虚构或真实的芥子们所告诉我们的是,我就是我,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替代我,这个世界上因为我的存在,会有一点点的不一样。

《三体》读后感1000字2

一本值得二刷的作品,因为一刷的时候,在前面觉得有的地方是不是逻辑不够完善啊,有的地方有点牵强啊,把这个悬念留在心里,后面在不经意的地方会发现原来如此,又连上了,所以很多人二刷三刷,越看越多精彩。

看完后整体的感觉是没看够,它不只是一部很炫的科幻小说,?也是一部好的文学作品,立于现实,高于现实,又不脱离现实,整部三体是层层递进,情节和情感也在逐步推进,大刘构筑一个很大的框架,前后又紧密相连,最后形成了一个非常完美、完整的闭环,佩服大刘的掌控力。第一部也许不太像科幻,甚至有点点无味,但作为铺垫,为读者营造了宇宙观。第二部、第三部逐步到达了高潮,叹为观止,尤其是第三部对人性、群体的人性掌握非常深入,引人入胜,应该是读者做笔记最多的一部吧。

大刘对细节刻画入微,从微观到宏观,包罗万象,对物理、数学、计算机、心理学、宗教等各个学科的运用信手拈来,让你在脑海中构建了一个宏伟的宇宙世界,有血有肉的世界;对人物的塑造非常到位,都不是完美的人,也都是真实的人,身边的人,不管是出场的时间长短,都能让你记住TA,里面的爱情不轰动,但内敛又很有力量。

有兴趣的话,可以按时间轴,把三体作为一个历史来研究一下,研究它的技术、文化、信仰、科技、人物特点等等。

再说说程心吧,我比较怜惜的一个人物,这是一个入地狱的角色,有过怨言,更多的是心疼,不是她选择了我们,而是我们选择了她。她本一柔弱女子,被历史推到了那个位置,成为了多数的代言人,她不完美,无大智,没有认识到自己的平凡,责任心害了她,但她是善良的,有牺牲自我的精神,她作出的是当下谁也不知道对错的决定,也不是出于私心,历史的发展有偶然性,并不会是某个人造就的;结果她是被骂得最惨的人,作为旁观者,大家都是出色的,有大是大非观,她并不无辜的,但她也不是背锅的;也许大刘不忍心她的悲惨,最后给了她一份爱情,她和关一帆在一起的时候,能感觉到她是幸福的,做回了一个小女人,做回了自己。大刘把这个角色定义为女性,也是对女性的敬重,这个角色用她女性和母性的伟大撑起了这个世界。

对于她的感情,还好没和云天明甜蜜地走在一起,要不那就是言情小说了,她从来没有爱过天明,有的只是愧疚和感激,但那不是爱情,这也是高于现实的地方吧(太多人选择彼此也只是因为对方还不错,是个好人而已);对云天明来说,他付出了自己的所有,他也是幸福的——我爱你,与你无关,他们给了爱情最好的定义。

罗辑,历经沧桑,完成了自我蜕变,奉献了自己,也曾经拥有过甜美的感情;维德,是一个孤独者吧,悲惨的孤独者。

最后想说看书需要坚持,一鼓作气,再而衰。

《三体》读后感1000字3

说回三体本身,相信有太多人为这本书写了推荐,但是千人千面,各个感受不同,就我而言,内容部分不多做简介,我更希望从感受里多谈谈它。

虽然有些人诟病三体的剧情不够吸引人,但是,我觉得真的,真的足够了,太多硬核的基础物理理论,太多宇宙的试探与猜想,人类的生命平凡又渺小,维度之战,宇宙大爆炸,黑域,黑暗森林,宇宙基本法则,见过这么多将物理学知识甚至是社会学学科的知识融合建立勾稽,并自我链接,它在剧情方面与可看性方面,真的已经足够了。

现代社会里大家都忙,一直忙,每年都忙,有意义的,和无意义的忙,会为每一天发现生活的闪光点感到惊喜,也会为自己经历的重复平淡的一天颓然,其实就我而言,这两年开始有更多的时候去思考,活着是什么,时间的尽头是什么,生命的终点是什么,宇宙的最后还剩下什么。

中间其实有一个插曲,我给一个朋友发过三体中很简短的一段,作为科幻作品,它里面仍旧有很多远方的故事,在高楼林立的生活以外让我们喘口气。我想告诉对方的是,你看,宇宙居然这么大,好神奇。她回答我的话是,每天背着房贷活在这么多琐事里,很累,并且她并不会有那么多好奇心去窥探宇宙。

其实,我的想法是和她相反的,这几年,我经历过人生比较大的变故,越来越长的时间里,你不仅会觉得世事无常,你还会生出对生活的怀疑,因为不明白为什么有些悲剧的必然我们无法避免,余华先生说,我们要用同情的眼光看待世界,思考世界,但我更想给自己多点同情和多点思考。

当现实有太多让我困惑不解的地方时,我看到了三体,我开始才真的感觉到,人类每天的日升月落其实是多么严谨又神奇,它需要地球、太阳、月亮规律的自传和公转的构成,这种稳定的平衡其实非常难,半人马星座的三体星人在惨烈的生存环境下,无比羡慕地球,羡慕这里丰富的生态物种,独立自由的个体文化,更难得是如此长时间的稳定的适合人类生存的纪元。

地球已经非常成熟了,这点毋庸置疑。

说实话,虽然之前看过这本书的简介,但是最后的结果依旧很震感,人类文明真的太渺小,像个刚出生的孩子,在高等文明面前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实际宇宙太大太大,它究竟是什么样,很少一部分人才窥见过一小小部分,时间之外的人生太无常,光速为0的区域是永恒的死亡,低光速区域的一眼万年,可能我们只是在宇宙中牵手的时候不小心松开了一下,其实各自的时间轴已经差距了几千万年。

沧海桑田已经不足矣描述时间的变迁,这是沧海和桑田会重复几个轮回、时间会改变所有文明的痕迹的短短的松手。

白驹过隙,我们都只是历史长河的过客,只是宇宙中一颗尘埃,但即使如此,也要活得有意义,不要浪费。

《三体》读后感1000字4

隔了很久,才提笔写了这篇读后感,将这套书看了一遍又一遍,里面有很多专业术语才算弄清了一点点。

真的读了几遍之后便不自觉地仰望星空:那漆黑的夜空上,浩瀚的宇宙中,一定存在许多生命体;可能有感情抑或没有感情;人类是反复无常的生命体。因为有了感情就批判没有感情的生命,认为他们阴冷邪恶,殊不知自己多么渺小无知虚伪狡诈。正是因为有了感情便生出许多欲望,犯下许多罪孽,还自诩正义和平,倒不如没有感情。生存是生命体的本能,没有善于恶之分,读几遍《三体》一直是这种感觉。感情折磨着人类,使他们恐惧哭泣相互指责甚至兵戎相见。为何不抛弃感情只遵生存这第一要义活着呢?

人类有感情就注定了他们不敢面对宇宙真实的黑暗。杨冬知道了宇宙的真相,所以自杀了,而是那个拥有感情的自我。当全人类知道真正的死亡,就知道你渺小的连尘埃都算不上。你的纬度是有别人决定的,你是高级生命体的提线木偶。纵使有感情,也会一直被高级生命所操纵,而高级生命还会被更高级的生命操作,无穷无尽。宇宙的真相究竟是什么?怕是早已陷入重重迷雾无处可寻了吧?

宇宙的真相是什么?作者大刘说是一座黑暗森林,有不同的纬度,生命体互相厮杀,看似平静的死寂其实一片忙碌。但这真的是宇宙的真相吗?任凭那些生命体为所欲为,还不是必须有物质吗?这些生命体可能自己也未曾触摸到宇宙的真相,不过在一个纬度中做着厮杀的游戏。他们都有智慧,最终也像那些做着物理运动的星球一样,但他们做的是物理规则的对面,生命规则。

宇宙的真相究竟是什么?人类在探索过程中早已迷失自己,如同三体危机黑暗森林打击一样。人类是独特的,因为他们的人文,人文不能为人类制造光速飞船制造掩体黑域,但却可以帮助人类保持本心,保持他们的独特性。同样因为人文的不足,三体麾下的众生都遵循了生命规则,抨击罗辑崇拜程心,恐惧死亡丑态百出,沦为几乎非人境地,对此本身毫无察觉。

宇宙的真相到底是什么?我没有大刘想的那么复杂。我认为是物质与生命遵循更高规则的一个组合。虽然大刘对人类如此轻率地探索宇宙略加批判,但我觉得不然,应该去探索,正所谓朝闻道夕可死矣。如果宇宙的真相正如黑暗森林一样充满残酷和不堪,带着求知的愉悦去探索这个黑暗的世界会不会好些呢?人类总是无形中与太空画上一条泾渭分明的界限,认为地球才是家,其实宇宙何尝不是家呢?不过没有“开灯”罢了,她绝不是陌生残酷之处。在我们思维所及之处,哪个都可以是家,而这些家有的可能冰冷黑暗,但绝不是冷酷残忍,相反他们都很可爱。

这是我仰望星空的起点,我会一直仰望下去。

《三体》读后感1000字5

《三体》这部小说一度引起了十分广泛的关注,我去年才读完了完整的三部。我这种理科熊瞎,凭借着超常的想象力和类比现实现象,竟也能想象出里面一部分用一堆专业名词描述的环境。

个人的水平有限,所以也不敢妄评这本书怎么样,今天就简单分享一下我的脑洞吧!

三体人的交流方式:

书中描写三体人的交流方式是脑电波交流,类似于心灵感应,彼此之间的思想透明,可谓是真正的“坦诚”了。这一点也颇为三体人在地球的拥护者所担忧,而在漫长的岁月中,在人类文明的浸染之下,三体人也最终成长。

对三体人这种交流方式效率极高,当下我还十分羡慕,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不再是口不对心,不会再出现所谓误会。感觉这就是哈贝马斯所描述的乌托邦式的交流,然而这种理想竟是在科幻小说里,也不失为一种讽刺了。

人类的交流方法,用效率来评价是不恰当的。我觉得人类的交流方法更适合用“浪漫”来描述。存在欺骗、存在隐瞒、存在误会,但同时也存在“只可意会不可言说”的神秘、存在“高深流水”的默契。正因编码与解码所显示的“不坦诚”,才让知己相遇成为自古以来为人赞颂的美谈。

女性化的社会:

作者在描述地球与三体文明达成暂时的和平,并且在三体的帮助下,地球的科技迅速发展,安逸的生活让地球的社会崇尚女性的美,男子不再身强体壮,而是长发飘飘身材修长。

在看完这本书不久之后,恰好赶上一波新综艺的大火,综艺出道的选手们非常好看了,好看到可以说是雌雄莫辨了。我仿佛看到了书中描述的场景。网络上有很多对于这种现象的批判。我们跳脱出这种个人喜好和这些公众人物业务能力的问题上,这种批判显示出一种对于性别的刻板印象,要求男人必须阳刚健硕,要求男性线条明朗。当一个人的性格与这种刻板印象不够相符时,遭受非议甚至是暴力。不过我们的包容力和理解能力,让我们对刻板印象的消解可以抱有一些希望。

两种道德,到底孰高孰低?

书中构建的生存道德和人性道德被推到了宇宙的层面上,在极端的条件展现了两种道德的不可调和性。三体与地球、程心和罗辑、维德都体现了这两种道德的冲突。这是非常难以比较的,这种道德类型的冲突,在一个社会里是会同时出现的。太多人因为生存而无法善良,也有很多人因为善良贫苦一生。我们都不是伟人,无法要求一个基本生存受到严峻挑战的人去把“同情”“博爱”“奉献”当做人生的底线信条;同时也无法接受一个人因此而去伤害其他人。“圣母婊”在这个时代被怼的无立锥之地,影视剧里有仇必报的主角比傻白甜更受欢迎......我们比以往的任何时候都更能意识到善良也是需要条件的。

读书有时候未必要学会些什么,享受才重要。

《三体》读后感1000字6

作为一名女生,我一直以为对科幻类别的小说不感兴趣,但《三体》这本小说完全改变了我这样的看法。

《三体》系列小说分为三部,而昨天刚刚看完了第一部三体。

作者刘慈欣在当前的科技基础之上,向读者们构造了一个架空的科幻世界,故事基调宏达、神秘而又悲壮。在故事当中我遇见了很多物理学的名词,比如宇宙背景辐射,哈勃红移,为了搞清楚故事的发展,我也随时准备着百度百科,遇到不懂得名词就查。

故事假设在银河系之外的一个天狼座中有另一个可适宜生物居住的星球,名为三体。一次偶然的机会,三体文明和地球文明相互知道了对方的存在,于是双方陷入了一种思考。

而地球上,知道对方的存在的人类很少但基本是居于社会高层当中,由于知识背景的差异,他们对三体文明的看法相互之间存在着很大的等分歧,有些人希望三体人能够在地球上生存使地球上的丑恶消失,而有些人希望三体人永远都不要登陆地球,因为三体人能够给地球带来的未必是福音等等。

尽管地球人对三体人的态度褒贬不一,但是三体人却将地球人当做一个敌人。尽管就科技水平而言,三体文明要大大高于地球文明,但三体人要成功登陆地球需四、5个世纪,从中地球可以发生很多次科技革命,大大提升其科研水准,而这对未来的三体人而言是一个大大的威胁。

这就是《三体》小说的总基调。同时这样的'基调也让我陷入了一个思考,即两个之前没有任何接触的文明碰撞时带来的到底是和平还是战争。

显然,就历史看,这个结论可能并不是那么乐观。当年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后,欧洲文明大肆的入侵美洲,掠夺财产,杀烧掳掠,使得美洲的原始文明永劫不复,最终被欧洲人统治且殖民。

我想,这是因为每个文明体都像一个个体一样,如果让其走入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当中时,他们便缺乏安全感,而这样的不安全感很可能导致一些残酷的后果。历史中的印第安人或许就是这样的一个牺牲品。

而《三体》小说中也是这样,尽管三体文明比地球文明先进很多,随着时间过渡,未来有非常多的不确定性,或许过了三四百年地球文明就会赶超三体文明,到了那个时候三体文明能不能保全自我也是一个问题了。所以作为地球人和三体人而言,最为理智的做法可能就是尽最大的努力保全自我,同时消灭对方。

或许这样的一个结论让很多人感到悲观,但这却是一种最为现实的结果,尤其是生活在我们现实的社会当中,可能会常常遇到于此类似的情形或者作出于此类似的选择。

但是就作为一个个体的我们,我还是希望不同的民族、种族、宗教、国家等能够引以为界,找到一条超出武力威胁的和平之路从而相互理解相互认可,共同构建更加美好的将来。

《三体》读后感1000字7

知道世事艰难但依然微笑地面对生活,文明也一样。不管是童年不幸历尽艰辛蒙受欺骗的叶文洁还是对怀有物种共产对人类失望的伊文斯,都试图理解我们的文明,地球文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人性贪婪、自大、唯我独尊的劣根性在我们面前暴露无疑,只不过伊文斯为代表的降临派属于悲观主义者,认为人类文明已经无法挽救了,要借助三体文明将其消灭。

有的时候悲观主义者和理想主义者是共存的,伊文斯为代表的降临派肯定也是一种理想主义者,当地球文明无法达到他们理想的物种共享的状态下,他们伤心欲绝想让地球文明彻底毁灭,这类悲观消极的人类就像伊文斯的下场一样,只会被无情地消灭。叶文洁为代表拯救派面对人性的劣根,他们期望通过三体文明来改变地球文明,三体文明获得可以生存的空间,地球文明根除劣根性,友好和平的相处,叶文洁想法错误一是将科技进步和道德高尚划上了等号,有些科技水平非常高的文明却非常的蒙昧;二是叶文洁抛开人的劣根性谈生物的劣根性,三体文明和地球文明一样,都有追求生存空间的欲望,有欲望就会产生劣根性,正如后面小说中写的,三体来到地球上并不是给你传授知识和文化的,而是奴役人类,压迫人类的。

内因决定外因,要想解决全球变暖、环境污染、生物灭绝等地球文明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只能依靠我们人类自己来解决,无数的历史教训告诉我们,期望借助外部力量来发展自己的行为都是引狼入室,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在浩瀚的宇宙中没有那样多的圣母慈父,有的只是端着枪的猎人。

生存是文明的第一需要,人类能够在地球上发展起来是经历了数次幸运的自然选择才发展起来的,人类可谓是极其幸运的,幸运的让我们忘记了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让我们忘记了我们也是众多动物中的一种,不是我们天生就优等,就是地球上对其他生物肆意杀害的主宰,幸运不是我们妄自尊大的资本,要是哪天幸运之神再不垂青人类,人类凭自己的本领是否能够依旧生存发展,我们安逸得太久了,忘记了残酷,我们要居安思危,如履薄冰,去珍惜这份幸运,去守护我们的家园。

我们一直倡导守护我们的地球要像守护我们的眼睛一样的去守护,但是面对文明的不断增长和扩展,我们很容易为了眼前的利益来牺牲我们的环境,殊不知这是饮正止渴。虽然我们都是资源有限的普通一员,做的事情也许微不足道,但是你每做一点好事世界都会因此而变得好一点,借助外力是不可能,我们只能从身边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共同守护我们的地球,众志成城,使我们的人类文明永续发展。

《三体》读后感1000字8

我喜欢罗辑,倒不是因为他算是三本《三体》中的主线人物,主要是因为白蓉让罗辑写了一本书。

罗辑,一个混日子的清华大学教授,一个对什么都无所谓的风流公子,一个人类的救世主、威慑纪元的创始人,一个伟大的宇宙社会学、黑暗森林理论的创始人,一个威严的、尽职尽责守护地球很久很久的执剑人。

对罗辑,我很敬佩。能枯燥地呆在一个房间里边,独自一人守护着地球。而在经过了无数个纪元的变迁,罗辑从特权无数的面壁者,到被所有人鄙夷的面壁者,到突然想到黑暗森林理论,到独自一人威胁三体拯救地球,到交出威胁权,到再次得到威胁权成为第一任执剑人,到成为人们敬仰的执剑人,到人们过上安逸生活视他为魔鬼,到太阳系要灭亡时人类文明的守护人。罗辑所做的一切足以让人肃然起敬。罗辑最让我敬佩的是,明明自己玩世不恭,但是却一个人直面三体,直面孤独,默默守护着地球文明。

当然,这些都不是我单独写罗辑的原因,如果这是这些,我只会在在对《三体》的整体感想中写,正如我上边所说的,我单独写罗辑都是因为白蓉让罗辑写了一本书。

故事的情节大概是这样的,白蓉让罗辑写一本爱情小说作为她的生日礼物,让罗辑书中的女主角,“完全抛开自己要写的内容,去想像她的整个人生,想象她人生中的每个细节“。后来罗辑想象出了一个虚拟的人,然后并沉迷其中,然后从小说中出来之后就对世事毫无兴趣,直到面壁计划开始。

这个情节让我想到《雪鹰领主》里边的一个人,他在幻境中历练,然后沉迷幻境中了,出不来,然后碰到了东伯雪鹰,东伯说了一句话,你怎么知道幻境不是真实存在的。

我比较小的时候,我想成为一名作家,这个想法直到我上高中还一直存在着,不过我妈竭力制止我这种想法。在高中的时候,我写过一本小说,小说里边的每个人物都疯狂影射着我认识的人。小说的男主角叫羽凡,是我希望我自己成为的样子,羽凡的师傅叫惠明,是我觉得我自己的样子。当我往后写的时候,我就发现,我竟然自然而然地把羽凡的人生轨迹写的和惠明一样,后来,我发现,我越来越觉得小说里的每个人就是生活在我身边(不过我塑造的时候就是以身边人为原型写的)。不过最后我把小说里边的所有人都写死了,江湖换了一批新人。把那本小说作为了高中的告别。

罗辑很幸运,面壁计划让他走出了小说世界,更是让他找出了他小说里边塑造的人,厮守半生(后来成为执剑人,他妻子离开了他),在欧洲美丽的小镇中和心爱的人过了一段幸福的时候。我敬佩罗辑也羡慕罗辑。

下一部分将写一些关于《三体》正本书的感想。

《三体》读后感1000字9

小时候有一个梦想:当一名天学家。对那个充满神秘的星空,总是有无限的向往。

长大了,抬头遥望星空的机会越越少,也渐渐忘却了星空的魅力。再次抬头仰望星空,却发现现在工业高度发展之后的环境,已经遮盖了宇宙原本的色彩。这层纱幕背后,隐藏了多少秘密。刘慈欣的《三体》,用科幻,给我们诠释了宇宙。

《三体》共分三部,《三体》、《三体2·黑暗森林》和《三体·死神永生》。从革开始,到宇宙终结为止。讨论整个人类的生死存亡问题,从中还是可以看到使命的力量。这种使命感放在现实生活里是一种悲剧,但是投射在科幻小说里却相得益彰,显得气势磅礴,尤如史诗。

《三体》讲述了革时期科学家叶洁发现了宇宙人的存在,通过太阳辐射与三体人取得联系,从而致使三体世界欲图毁灭地球明。三体人能脱水,有三个太阳,能风干储存,作者用独特的三体游戏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全新而有趣的世界。地球人类为了自救,进行了面壁者计划,其中的三位面壁者均以失败告终,只有罗辑最终发现了黑暗森林宇宙法则,从而威慑了三体明。而在罗辑之后,程心接受执剑者身份,却在几分钟之内被三体明摧毁了地球防御。而北海引领出宇宙深处的舰队,终于执行了黑暗森林法则,致使三体明被摧毁,而地球也面临了被发现的危机。在云天明从三体明传回的情报中,地球明发现了三条自救方案,最终以掩体世界作为最终选择,而托马斯·维德等人知道这并不是安全选择,致力研究逃离计划,在即将成功的时候,程心又一次为不暴露掩体世界而选择放弃。最终在歌者的二维化纸片中,地球明走向了灭亡。唯有程心与艾AA逃离了地球。之后程心走到宇宙的尽头,观看了宇宙的终结。

对于整部小说,印象最深刻的算罗辑博士。罗辑原是一个游戏人生、玩世不恭的形象。却在命运的驱使下成为四位面壁者之一,在其独特的思维模式下找到了自己的梦中情人,并为爱激发了保护地球,威慑三体世界的勇气。然后又用尽一生,成为执剑者,使用他发现的宇宙黑暗森林法则保护了地球。

女主人公算是程心了,这位见证宇宙终结的人,也两次放弃了拯救地球的机会。心存无限的善良与爱,却也以此背弃了生存法则,使地球人类走向了最终的灭亡。这不禁让我想起有时候,错误的爱与善良,只会把生活推向深渊。

小说里还有好几位深刻的人物,叶洁、北海、史强、云天明、艾AA、智子、托马斯·维德等等。每个人都有独特的经历,都在为生存做出各种不同的行为。在《三体》的世界里,主人公并不重要,纵观全局,比起整个宇宙,人、地球和太阳系实在太渺小。在无数个宇宙生命面前,地球人类在歌者扔出的一个小纸片面前就灰灰湮灭了。唯有不断的强大,才能在弱肉强食的宇宙法则里生存下去。

《三体》读后感1000字10

夏季,除了令人窒息的高温,还有一种让人心悸的自然现象:雷电。雷雨天气,从窗帘的边缘钻进来的耀眼电光,以及仿佛响在耳边的隆隆雷声,我即使待在房子里,依然无法安心。在愤怒的大自然面前,我是如此的渺小,小到直视雷电的勇气都没有。

闪电是什么样子的?虽然我不敢亲自观看,但是数以亿级的人类之中,终究还是有不畏强权的勇士,揭开了雷电的神秘面纱。于是,在小学生的课本上,闪电呈现为紫色,长长的,是天空的裂缝。可是,你看见过球状的闪电吗?

能够自由穿梭任何物体,能在一瞬间将人变成飞灰,并且有选择性地攻击目标······这就是球形闪电。它像一个神秘的幽灵,引诱着我走进一个全新的世界——刘慈欣的《三体前传:球状闪电》。

《三体》早以如雷贯耳,但是畏惧于它的盛名以及巨大的篇幅,一直没有勇气翻开。最近看了太多的人生感悟和心灵鸡汤文,迫切需要改变一下阅读风格,便打开了这本书。谁知一发不可收拾,不到两天就看完了。这样全身心地投入一本书的感觉,很奇妙。完全沉浸在书中的世界,其他的一切都不重要了。上一次有这种感觉,还是读《白鹿原》的时候。

当读完整本书之后,再回过头来看“序曲”,发现爸爸真是一个“哲学家”。爸爸说,“过一个美妙的人生并不难,选择一个公认的世界难题,投入全部身心钻研,只问耕耘不问收获,不知不觉的专注中,一辈子也就过去了”。林云为了她的新概念武器,丁仪为了伟大的物理学,而“我”的一生,都与这个夺走“我”的父母的、神秘的球状闪电相伴前行。人活一世,只是为了某一件事,或者某一种物体,这样的专注和纯粹,让人钦佩的同时也容易让人胆寒。中国人自古以来的中庸思想告诉我们,凡事不要走极端。因为极端的近义词是偏执。

尽管我是一个无神论者,但是同样无法否认,在这个世界上,还有许多以现有的科学无法解释的现象。在这些神秘事件的背后,究竟存在着怎样的真相?以往我从来不会去注意,去深思的很多东西,突然出现在我的脑海之中。我同时也意识到,站在宇宙的视野反观自我,一个人真的很渺小。“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可能只是一种客观描述,也并没有贬低人类的意思。既然自身都是如此的渺小,些现如今困扰着我的种种问题,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

雷雨交加过后,我们感受到的是清新的空气。而他,十四岁的少年,看着自己的父母化为灰烬,他也迎来自己的新生。或许是因为仇恨,或许是球状闪电的神秘,“像爸爸在生命的最后时刻说的那样,我迷上了一样东西,我要去经历他所说的美妙人生了。”

《昆虫记》的

夏天持久的蝉鸣声令人烦躁而困倦。闷热的午后,我拿起手边的《昆虫记》,随便的翻开一页。

“······我只知道它既安静、又鲁莽,既大胆、又不谨慎;它就在蝉的身边,而对它来说,蝉可是个庞然大物,只要它抬腿一踩,就可以把飞蝇轧扁。”短短一句话,却使我眼前一亮。飞蝇是什么?为何只知道在夏夜鸣叫的蝉在它面前会变的如此强大?我几乎是迫不及待的将书翻到第一页,只一心想好好领略昆虫世界的奥妙。本以为应该是枯燥无味的《昆虫记》,却成了陪伴我度过这个盛夏的益友。

“知了,知了······”蝉鸣声依旧持续不断。“我认为,蝈蝈的小提琴、雨蛙的风笛管、山蝉的音钹,都只是表达生命乐趣的手段,这种乐趣任何动物都有,任何动物都会用自己独特的方式来庆祝。”终于我明白了,蝉的大合唱不是为了寻找伴侣,更不是为了抱怨夏季的闷热——它们仅仅是单纯的为了快乐而歌唱,为了对生命的热爱,为了感觉生命的乐趣,“就像我们高兴时会搓手一样”。法布尔所生活的世界,是昆虫的世界,更是一个充满生命的世界。他告诉我们,其实昆虫和人并无二样,它们也有属于自己的欢愉悲恸、喜怒哀乐,它们内心也充满了对生命的热爱和对生活的憧憬。人类用语言表达自己的情感,而它们同样也有用歌声表达自己情感的自由。

漆黑的夜晚,一丝微弱的光线从远处跌跌拌拌地来到近前。妈妈说,他们小时候的夏夜是被萤火虫照亮的,我也一直梦想着自己某天也能见到一个属于萤火虫的夏夜——那将是多么神奇与美妙的事情啊!会发光的虫子!我欣喜地想象着这个发光的世界。“萤火虫的一生自始至终都是一场光的盛会”,法布尔如此深情的描述,字里行间洋溢着对这个小小生命的喜爱,让我不禁心驰神往于萤火虫的世界······

而《昆虫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我觉得这些精神更多地是来自于兴趣。依旧记得,小学时的一篇叫做《装满昆虫的衣袋》的课文,生动的展现了法布尔对昆虫的无限热爱之情,正是这种热爱促使法布尔不断地亲近昆虫,了解昆虫。但比天生的热爱更难能可贵的是,法布尔自始至终都坚持着自己的爱好并为之付诸努力,幼时父母的责骂、成人后保守教育者的反对都没能终止他的行动,他始终坚持不懈的努力,耗费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昆虫,专为昆虫写出十卷书,终于创造了不朽的传奇。我觉得,这种精神对于科学研究来说是必须具有的,半途而废就等于徒劳无功,唯有用尽心血、耗尽一生光阴所取得的成就,才值得我们永远铭记。

——我想,《昆虫记》就是这样一件值得我们永远铭记的成就!

《昆虫记》的读后感1000字2

在家里,我拥有许多本经典名著《三国演义》、《西游记》、《水浒传》、《红楼梦》……而我却喜欢阅读《昆虫记》。因为昆虫记里面讲述了各种各样的昆虫的丰富多彩的生活。

本书作者是法布尔,一名法国作家。在这个暑假我一直着重阅读这本书,我细细品味这本书,我发现作者的写作顺序是先写主要讲的昆虫所主要生活的地带再写昆虫外貌、经常捕捉的猎物、捕捉猎物的过程、天敌的危害再写筑巢,最后写它的产卵与生命的尽头。

故事里的内容丰富多彩有表面美丽内心残酷的螳螂、热爱劳动的蜣螂、热爱家庭的舍腰蜂、对未来充满无限憧憬的天牛等等。

在这一个个故事里令我明白了不少道理。例如松毛虫,我佩服它们的执着意志和团队合作精神,从侧面表现出了我们人与人之间也应该拥有这些优良的品质、天牛知道将来会展翅高飞,在它曾是幼虫时三年始终在树干里。每一天都在为将来而努力,自始至终都在为将来能挣脱“牢笼”积极准备着,辛勤劳作,对未来充满了无限憧憬。这也从侧面告诉了我们遇到困难不能气馁,要心存希望,才能战胜困难。并且我也敬佩作者那种对昆虫的喜爱与对探究昆虫而不懈努力的精神而感动。特别是在探究雄大孔雀隔着千万里却仍然能找到雌大孔雀蝶时,作者从视觉、触觉、听觉、嗅觉中研究最终历尽千辛万苦终于从嗅觉中找到了答案,体现了作者锲而不舍的科学研究精神。

阅读完本书令我感悟到了两种精神,兴趣与坚持。科学家爱因斯坦说过:“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作者坚持探究昆虫是因为他从小对昆虫感兴趣,所以终身致力于研究这些小生灵,并谱写了《昆虫记》这本对生命的赞歌的名著。兴趣让作者走上了研究昆虫的道路,为成功作出了基础,而坚持是成功的关键。读后感·在作者研究大孔雀蝶时,不洗耗费大量的时间却依然坚持观察,并做了大量实验,虽然结果不尽人意,但我始终佩服他没有放弃希望,这种精神鼓舞我要勇于探究,不怕失败。

坚持给予了我们无穷的力量,我也有过这样的经历。在一次炎热的暑假,我报名参加夏令营,成为了一名志愿者。在一次把物资送去贫困家庭时,下了一场大雨,本来山路就陡峭。经过一场大雨,石头经过雨水冲刷,好像占了油似的,一不小心就会滑到;泥土经过雨水灌溉,好像粘上胶水似的,走起来十分吃力,而且还要拿着物资行走,简直是比登天还难。不过尽管再困难,这次的任务却仍然要去完成。出征的队伍浩浩荡荡的踏上泥泞的山路,终于历尽千辛万苦,来到可要送物资的贫困家庭。同伴们听到这个消息乐得手舞足蹈,脸上笑得像绽放的花朵,将刚才历尽的千辛万苦抛去脑后,沉寂在成功的氛围中。

这本名著与坚持的经历令我受益匪浅,让我明白了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与坚持才能战胜困难的精神,我一定会把这种人生哲理运用到将来的生活中。

《昆虫记》的读后感1000字3

最近我读了一本叫昆虫记的书,这套《法布尔昆虫记》的图画书是妈妈的同事钟阿姨送给我的,这本书令我十分着迷,原来昆虫也是很有趣的,昆虫世界有许许多多的奥秘!这本书介绍了许多昆虫独特地生存方式。

比如有一种以发光出名的昆虫,它为表达对快乐生活的美好祝愿把一盏灯挂在自己的尾巴上,为迷路的孩子把路照亮,能安全的到家。它的捕食方法也很独特,就是在捕食前先给对方打上一针麻醉剂,让猎物顺间失去知觉的同时也失去了抵抗能力,这样它就能很轻松的获地食物。你知道它是什么昆虫吗、他就是我们大家都喜欢的萤火虫。

我读了这本书后,懂得了昆虫的一些小知识,比如说昆虫妈妈怎么保护昆虫孩子的,昆虫之间是怎么交流的。我以前很讨厌昆虫,读了这本书以后,我知道了原来昆虫也这么有趣呀!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

多么可爱的小生灵!我也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 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看完书回想着一只只可爱的昆虫妈妈尽心尽力地照顾自己的孩子,感受到昆虫妈妈伟大的母爱。伟大的昆虫妈 妈捕食、照顾宝宝、产卵、用心寻找食物、仔仔细细地打洞……

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坚持“准确记述观察得到的事 实,既不添加什么,也不忽略什么”。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我觉得法布尔大作家很有耐心,也很仔细地观察昆虫,才会写出这套《法布尔昆虫》,我们才能阅读它。

我读了这本书对我的启发很大,让我知道了要注意身边发生地变化,仔细的观察,使我了觧更多的东西。读完这套《法布尔昆虫记》丛书,我思考着: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来保护环境,不污染环境,这些虫子是不是还会生存呢?现在的生态环境非常恶劣,导致地震、海啸、水灾、干旱、火山爆发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人类 和生物的生命受到严重威胁。因此,我们要保护大自然的生态平衡,要保护昆虫,也要爱护大自然。让我们共同努力,一起保护地球这个美丽的家园。让人类和生物和谐相处,代代繁衍,生生不息!

《昆虫记》的读后感1000字4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昆虫记》的一本书,这本书是法国作家法布尔的一本作品。感谢推荐如此一本好书给家长与孩子阅读!孩子的成长无疑是对世界求知、探索和解惑的'过程,这本书带给了孩子一个未知且神秘的昆虫世界,孩子在书中读到的不仅是科学知识还有大自然的规律,读懂什么是艰辛什么是快乐什么是爱。对于家长来说,看到孩子的进步无疑是幸福的。

《昆虫记》主要写了螳螂、蝗虫、蟋蟀、蝉、萤火虫等十七种昆虫的描写,加上作者的一些经历,组成了《昆虫记》这本书。这本书详细地记载了昆虫的特点、产卵的过程等等。

从作者发现这些昆虫,到养这些昆虫的过程中,把昆虫的点点滴滴一字不漏的详细地描写出来,让我们对昆虫有更多地了解。作者从字面上的描写,深深地吸引了我,甚至连时间都给忘了。虽然我不喜欢昆虫,对昆虫也不了解,但读完这本书后,我对昆虫有很大了解。如果每个人都看了这本书,我相信每个人都有各自的收获,也对昆虫有了更多的了解。

本能,任何生物都有与生俱来的本能。吃饭、睡觉……都是本能。

《昆虫记》中讲,蝉的嘴可以刺破树皮吸食树汁。而蚂蚁、黄蜂、苍蝇、玫瑰虫总是想霸占这口“井”。蚂蚁甚至咬住蝉的腿,爬上蝉的背,更有甚者,居然一口咬住蝉的嘴,企图将它拖走。

可是,为什么就说它们不对呢?这样只是出于一种本能,你想想,七月,昆虫们有哪一个不口渴?所以,它们所做的,也仅仅是出于它们自己的本能罢了。

而蝉也酷爱唱歌。它为了增加声音的强度,又在胸腔部位安放了一块响板。这种宽阔的响板使五脏六腑只得安放在一角。可蝉毕生唱的歌,给别人的也只有痛苦与烦躁而已。那么蝉,为什么还要唱呢?好像只是本能了吧?

还有很多关于昆虫的本能。在这里就不多说了。

无论人还是动物,都具有自己的天赋。在人的社会中,我们把有天赋的人称为天才。而在昆虫社会中我们会把它们与生俱来的本领称作本能。因此,本能,其实就是昆虫们的天才。

对于家长自身来说对于昆虫的了解也是贫乏的,如此光怪陆离、异彩纷呈的小小虫儿带给我们除却忙碌工作的一丝闲暇与快乐,陪伴着孩子陪伴着昆虫收获了欣喜。平时面对孩子关于昆虫的问题总是回答不出,甚是尴尬,有了《昆虫记》的阅读弥补了知识的缺乏,在书中读出了乐趣。大自然是伟大的,小小昆虫世界像一部不朽史诗展现了大自然的一角,使人慢慢体会到大自然中物竞天择,生生不息的规律,带孩子一起走进大自然的怀抱。敏锐的视角对于孩子是多么的重要,用心去看用心去想,不仅仅是昆虫世界,还有更大的世界等待着孩子去探索。热爱大自然,有颗纯真善良的心,是多么的有意义。

这本书非常好,经过作者十分精细的描写,把所有的昆虫都写得栩栩如生,活灵活现,好像这些都在我的眼前,作者把昆虫的样子和生活习性都描写在了书上,希望你有空也看一看这本《昆虫记》。

《昆虫记》值得一读!

《昆虫记》的读后感1000字5

我读了一本叫《昆虫记》的书,我很喜欢。

节腹泥蜂给我最大的印象是它的动作很敏捷,它在一眨眼的时间内就飞到猎物身边,在猎物还没有准备攻击的时候节腹泥蜂就已经把它击倒在地了。节腹泥蜂的力气大得惊人,它可以抱住比它还要大的猎物。节腹泥蜂的 最大特点是捕捉猎物时能够迅速刺中猎物的神经,使猎物无法动弹。

很多人都认为蜘蛛很可怕,我猜这和蜘蛛可怕的外表有关,大多数蜘蛛都是没有毒的。不过,少数蜘蛛是有毒的。意大利人就有关于舞蛛的传言,它的毒刺能使人痉挛并疯狂地跳舞。

作者想捉一只舞蛛来观察。他先喂了它土熊蜂,第二次喂了它木匠蜂。舞蛛咬了木匠蜂的颈后根部,木匠蜂就死了。

后来,他用小麻雀做实验。麻雀的腿被咬后,流出一滴鲜血,不一会儿它的腿变成了紫色。麻雀胃口好像没什么影响,喂迟了还要发脾气。两天后它不再吃东西了,缩成一个小球一动不动。

最后他用鼹鼠做试验,鼹鼠被咬后不停的挠鼻子。第二个晚上,它完全不吃东西了。大约在被咬的三十六小时后,它死了。

我读了这本书后知道了要远离这种蜘蛛。还要向作者学习做事认真,观察仔细。

听,谁在这闷热的夏季里歌唱? 看,谁在烟囱里筑巢?这些千奇百怪的事物到底是什么呢?哦,原来是法布尔的著作的一个个惹人喜爱和厌恶的昆虫们

记得一个寓言,那里诉说了一个故事:蝉在整个夏天都一直歌唱,而蚂蚁们却在储存粮食,到了冬天,蝉去向蚂蚁祈求食物,蚂蚁问:“夏天你在干什么?”蝉说在唱歌,蚂蚁不屑的说:“你夏天去唱歌,那么你冬天就去跳舞吧!”这个寓言形象的讽刺了蝉等不务正业,想不劳而获的人,但是蝉真的是不劳而获吗?法布尔用了几十年的观察,否定了这种说法。

蝉总是在枝头歌唱,然而它却永远感觉不到饥渴,因为如果它累了,就在树上开个小洞吸取汁液就行了怎么会缺衣少食?然而蚂蚁却并不是勤劳的,他们是一群强盗,在炎热的夏季,他们为了食物,总是去抢夺蝉的“井”蝉不得不到其他地方去,继续开凿下一口“井”。

中国有个成语“金蝉脱壳”就是由蝉而演变来的,蝉在还没有出陆地时,他能够在自己的隧道里用肚子里的一种东西来弄成灰泥,来将自己的以后到陆地的通道隧道加固,从而容易爬出去。

出去后的蝉,要经过一次蝉脱,脱掉自己的那一层皮,才算是真正的蝉。

蝉虽然声音鸣叫的声音很大,但是却无法听见,就这样一直放声歌唱着,不知疲倦的歌唱着,一天法布尔拿着,蝉并没有看见,然而枪放出去,声如霹雷,却没有影响,依然如故直到生命的终结。

《昆虫记》的读后感1000字6

《昆虫记》这本书我已经读了很长时间,它的内容让我受益匪浅。《法布尔昆虫记》是由法布尔大作家写的。这本书主要讲了节腹泥蜂捕捉猎物的事情。我看完这本书,很喜欢它,因为它给我带来了知识,书上又有图案,图案很精彩,文字说得很详细,一点也不漏。

我从小就喜欢看法布尔—昆虫记,那本书很好看!里面写了一些小动物比如:蝉、蟋蟀、狼蛛……我今天给你介绍一个小动物,它像灯笼,你们知道是谁了吗?对了,是萤火虫。

很少有昆虫像萤火虫这样出名,因为它会发光,所以它家喻户晓。它的尾巴上点亮了一盏灯,庆祝生活的点点欢乐。在夏天的夜晚,萤火虫在草丛中飞舞。萤火虫有两个特点:奇特的捕捉方法和有一盏美丽的灯。萤火虫 是食肉动物,喜欢吃小蜗牛。萤火虫麻醉蜗牛,再把它吃掉。就是因为萤火虫有捕食的方法,才会有名。这才是一点,但是,如果没有尾巴上的一盏漂亮的灯,就没有那么有名了。

萤火虫在夜空中,翩翩起舞,非常引人注意!萤火虫的灯在发光器上,发光器发出的是一种漂亮美丽的光,白种透着微蓝,在夏木中闪烁!

法布尔在文章的开头说:“你们把昆虫杀死做各种试验,而我研究的是活的生命体;你们把它们变做苍白可怖的标本,而我却要让人们感到他们的鲜活可爱;你们在解剖室和碎尸间研究,我却在蓝天下边听蝉鸣边观察; 你们研究死亡,而我探索生命。”的确,在他的书中也充分体现了这一点:

他将蜜蜂、蜘蛛、螳螂……种种为人们熟知的昆虫,栩栩如生的展现在我们面前,书中昆虫的习性、工作、繁衍、死亡,充满了灵性和智慧,仿佛带我们走进了一个生动有趣的昆虫世界。有些平时不为人知的昆虫,我们 乍一看,也颇觉新奇有趣。现在,有不少人都会“谈虫色变”,更不想去探究有关昆虫的天性与本能。但是,在法布尔的书里,这些看起来令人发指的昆虫,却在优美的文字中变得如此美好。此外,法布尔对昆虫耐心、细致 的观察也牵动着我们读书的热情:在书中,哪怕是极其微小的昆虫也不会被忽视,例如金步甲、红蚂蚁等等,它们生活中每一个最微小的细节都会被记录下来,真是令人叹服。

法布尔将他的一生献给了他的事业,一个人耗费了一生的光阴去研究、观察虫子,已经算是奇迹了;一个人一生专为虫子写出十卷大部头的书,更不能不说是奇迹;而这些写虫子的书,居然一版再版,并被先后翻译成50 种文字,直到百年以后还会在读书界一次又一次引起轰动,更是奇迹中的奇迹。大文豪雨果曾称赞作者是“昆虫世界的维吉尔”,被人们认为是一部跨越领域、超越年龄的不朽传世之作。法布尔用他契而不舍的文学精神,赢 得了人们对他的敬慕。

《昆虫记》这部不朽的经典,令人不忍释卷,堪称一部科学界的史诗。

《昆虫记》的读后感1000字7

第一次看<>,不知怎么就吸引了我,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时不时还会惹人捧腹大笑,就像跟着法布尔走进了大自然,它使我第一次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去大自然探索昆虫的奥秘。翻开书本往下看,便会了解许多知识:萤火虫有六只短短的脚,它们是用碎步小跑的昆虫,虽然萤火虫的外表弱小,但是它却是个肉食动物,是个猎取野味的“猎人”。

天牛是破坏树干的罪魁祸首,每逢中秋时节,它们躲在树干中吸取养分,用半圆凿形、无据、黑而短但极强健的上颚挖掘通道,并用挖掘出来的碎屑作为食物。

螳螂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然而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如果不看它那致命的捕猎工具,螳螂其实也不可怕:苗条的身材身着俏丽的上衣,浑身呈现优雅的淡绿色,还有那长长的酷似沙罗的翅膀,真像一位美少女。

还有松毛虫是怎么产卵和孵化、动物是怎么催眠状态自杀的、朗格多克蝎子的毒液有多强,一只朗格多克蝎子和一只纳尓包那狼蛛这两只都有毒刺的昆虫谁会吃掉谁、金步甲的食物是什么……

丰富的故事情节使我浮想联翩。看着看着,这些虫子们好像都跳出了书本。以前,我是不怎么喜欢大自然中的昆虫,觉得所有的昆虫都是坏东西,自从我读了这本《昆虫记》之后,我发现喜欢上了昆虫,不像以前一样厌恶昆虫了,有时候还会仔细的端详昆虫,由于掌握了很多关于昆虫的知识,现在大部分昆虫名字我差不多都叫得上了,我真感谢这位感情细腻、思想深刻的天才,用哲学家一般的思考,美术家一般的观察,文学家一般的叙述为我开启了一扇通向昆虫世界,更是通向科学大门的钥匙,让我又一次接触了大自然,了解了大自然中昆虫的奥秘。

看了《昆虫记》这本书,我明白了:大自然中的昆虫也是有它们的生活习惯的,我们不应该讨厌它们,试着去接触它们,你便会不由自主地喜欢上昆虫了;而法布尔的精神让我也很受启发:我们应该有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对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应该有始有终,只要相信自己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潜能。哪怕你的追求在别人看来是枯燥的,寂寞的,乏味的,只要你有恒心、信心,就一定可以创造出奇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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