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舍伍德安德森读后感整理70句-读后感
一、《雅典的少女——拜伦
了解了拜伦的生平事迹,不得不说他的一生也带有传奇色彩、充满挫折而艰辛。他有贵族身份而不耽于消受,他爱过几个女人,他坚持“叛逆”,他游历东方,作为英国人的他参与希腊的革命运动??或许真是“性格决定命运”,在拜伦的骨子就有那样一些特殊的气质决定着他人生行进的道路,让他愿意去做什么而不愿意做什么。随遇而安的人也许就会选择安然享受贵族生活,太过浪漫主义的人如拜伦者则始终与这个世俗世界格格不入,他的行动处处碰壁,他被现实的荆棘刺得遍体鳞伤,心灵受损。拜伦具备浪漫主义者的普遍性情:感情炽烈、易感孤独、追慕自然、崇尚自由、寻求正义??由此从他笔下蹦出了一个个“拜伦式的英雄”,产生了一篇篇抒发悲欢离合的爱情诗篇,读者确实容易被其痛不欲生似的心情密语、灼灼情话感动几分,但似乎除感觉到其极其强烈的主观情绪外,什么都没有留下,不知是不是因为激情的产物一般都比较容易流于肤浅。对于爱情,拜伦应有过很多深切的体验,他有时在诗中直洒伤心的“泪水”,可能会让有些读者感到过于矫情的“似水柔情”,但对于当事人,也许再多的情话也是不足的,诗始终是一种很好的宣泄方式。
可以看出拜伦对政治也有一种狂热,写有多首抒发政治情怀的诗。他歌颂工人运动,抵触英国的统治,每每对国家兴盛时景象的逝去表示哀叹,有爱情时,认为荣誉就是爱人眼中闪烁的光,失去爱情后,便认为活着的意义就是到战场上去,主张政治上的自由主义??自由是好的,但似乎现实的政治并不如此简单,而是充斥着权谋。浪漫主义者拥有的执念,他们奉行的“真理”,他们自己会认为很值得,然而我一时也不知道该赞成还是反对,我想正因为不同人选择不同的生活方式才使得这个世界缤纷多彩。
读拜伦的诗,也发现了他对《圣经》之熟悉,会在诗中运用到好多《圣经》中的典故,看不出拜伦有什么绝对的信仰,他只是一直保持思考的姿态,也许浪漫主义者真的是不安定的吧??
二、《该隐》
读后感领略了拜伦在诗中喷薄的激情和政治情怀,转而体悟他对信仰的怀疑和表白,感觉沉重了些。面对信仰问题,所有的思虑似乎都是理性思考,自觉地脱离浮浅的激情,往深里挖掘。拜伦对正统基督宗教进行尖锐质疑和反思的勇气刺激了很少思考信仰、无宗教信仰者我的神经。对于信仰,有不同的境界:有的是无信仰者,却纯粹对丰富多彩的宗教内涵感兴趣;有的是孜孜探索信仰,必定经历精神上的煎熬和斗争;有的是虔诚的信徒,在自己全盘认可的宗教世界里知足常乐。不管怎样,可以肯定地是“精神皈依何处?”是人类普遍关注的问题。那些爱思索、爱探索的人给人类带来了许许多多美妙的“精神之果”、“思维之花”。信仰问题没有最终以及确定的答案,这是一个可供永久追问的问题,或许正因为它的无解,才让它这么充满魅力。
拜伦在这部诗剧中借该隐杀弟的故事来表述自己对生存、死亡、善恶、知识和生命等重大问题的看法,在卢西弗的诱导下,思维变得愈发清醒和强烈。这正如《浮士德》中浮士德和靡菲斯特的对立关系。上次课堂讨论中,我们组讨论了诗剧中体现的对立诗学,其实,一切人物都是拜伦的代言人,他们的话语就是拜伦的话语,拜伦借不同的人的口将自己不同的思想分别表达出来,对立的观点显示了拜伦思想的矛盾性和复杂性,然而它们又都是统一的,因为这些观点都是在为拜伦思考信仰问题这一目的服务。拜伦也许在这种思考中体验到一点纠结,而读者能在这种纠结中体验到与拜伦思维交锋产生的快感。拜伦所想的很可能是读者自己想不到的,他的独特思维对读者来说是一种挑战。不仅自己在思考,而且促进读者去思考的作品我认为就有可以肯定之处。虽然《该隐》这部诗剧故事情节简单,主题形而上,语言朴素,但就贵在它的深刻。
三、《德伯家的苔丝》
读后感:整个故事并不复杂,但作者依然写下了洋洋洒洒的四十余万字。总体印象作品平铺直叙,没有多大的跌宕起伏。虽然感觉有些地方作者叙述的比较繁琐,但从另一面来看,丰富、旁杂的内容也是作者观察细腻、想象力丰富的表现。作者的叙事能力应比描写环境的笔力强,他对环境的刻画差不多简单地描绘、修饰一下,不如莫泊桑那样倾注大量心思。读者一般能够发现莫泊桑在《一生》等小说中以很多的
笔墨去表现乡村环境的优美、极力去渲染气氛,并试图将环境与人物的心理、心情等相结合。我想这是现实主义的不同特色。
按照社会学角度的解读,一般说作品反映了一定的社会背景,苔丝的不幸是由她所处的经济、政治和阶级地位造成的,作品反映了“性格与环境”的矛盾等等。这种解读的角度当然无可非议,因为人本身都难以脱离社会环境的影响和束缚。但从作品来看,社会环境也不是决定苔丝的命运的唯一因素,在中国的环境里,苔丝的悲剧也有可能发生。个人认为苔丝有其自身的性格弱点,她的性格决定了她的道路选择,如果换一个不同性格的人,又可能会有不同的结局。在一开始面对亚雷的侵犯时,苔丝因为单纯、没有
大部分读者读作品应该都会不自觉地把作品看成现实或者倾向于关注作品对自身有所用的地方,把自己已有的体验与作品带来的体验相比较,汲取新的并且自己喜欢的“营养”。所以有时常把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一大意义定义为:从中获取生活经验和教训,避免犯同类错误。这部小说应该能有这一作用。素质较高的读者追求的或许就是能够纯粹为了艺术本身而受感染、甚至动容得流泪。有读者说看完有些小说会感动得泪流,也有读者会因为小说中的某个人物的影响而有所改变,而我个人似乎始终对虚构的事物缺乏那种狂热和沉迷。但应该也不妨碍我去鉴赏它们吧,我尚且会为作品的精彩之处献上一份赞美和微笑,为悲剧叹一声惋惜??对于哈代的这部作品,我感觉到作者对苔丝的美和男主人公对苔丝的美的赞美的语言表现有点生硬,有为了说美而强说美的痕迹。
读这部小说,也让我想起了小仲马的《茶花女》,两者都给读者呈现了一定意义上“不纯洁”的少女的另一种意义上的纯洁、可爱、可敬之处。这或许也告诉我们对人的品行不可妄下断论以及我们的某些观念应该变变了??
四、《罪与罚》
读后感:这部小说确实扣人心弦,看的时候我好似入了迷。作者将主人公杀人后的心理变化刻画得非常到位。故事紧密、细致、连贯又震撼人心。在主人公身上,精神上的折磨远比肉体来的更让他痛苦。思想的挣扎、变化本只有罪犯本人最清楚,作者却擅于揣摩,将人物刻画至此深度。这是我阅读完后首先反应出的几句感性话语。大家一般也都把这本小说定性为探讨人性和人类命运的哲理心理小说。
鲁迅说陀思妥耶夫斯基是“人的灵魂的伟大的审问者”,也说过“写强盗不一定要去杀人,写妓女不一定要去妓院。”能写好自身未见闻、未做过的、未感受过的东西的作家确实是厉害的,但我们似乎也似乎无法否认作家的人生经历和体验会对他的创作或多或少产生影响。优秀的作家也善于从现实中提炼出艺术。从《陀思妥耶夫斯基集》一书中了解到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人生经历,感觉也是充满传奇色彩和众多苦难。被囚禁过、服过役、差点被判死刑、有癫痫病、婚情一波三折、沉迷赌博、依靠写作还债??这些丰富的体验对于《罪与罚》的写作应有很大的益处。
对于“罪与罚”这一主题的探讨,我想除了陀思妥耶夫斯基外,影响较大的还有《圣经》、莎士比亚等。《圣经》中赋予罪人以同情,宽恕,倡导以爱感化、原谅罪恶,认为犯罪是自我的污秽,是对犯罪者的惩罚,每个人都有原罪。莎士比亚则通过戏剧《哈姆莱特》等进行了深刻的探讨。陀思妥耶夫斯基最后是走向了基督教,他甚至说“如果真理离开了基督,他宁愿选择和基督在一起”。我也很认可基督教对“罪与罚”的理解,有时候人的心灵、信仰的力量真的无比强大,法律、规则似乎不能成为治疗社会问题“终极良药”。神秘的、无限的内在世界和有限的外在世界的矛盾始终存在着。
五、《包法利夫人》
读后感:《包法利夫人》是福楼拜的代表作,真不愧为作者用了几年时间雕琢出来的精品。这部作品的语言是我阅读过的所有作品中最精致、最简练的。以前看莫泊桑的《一生》,赞叹其文句的优美,感觉文字的简洁、出神尤其突出在自然环境、情景交融等的描写上。现在一经对比,发现莫泊桑的文字功力整体上还是不及师傅福楼拜,所谓“姜还是老的辣”。福楼拜对字字句句匠心独运,一方面可以看出他对艺
术的热忱和严格的要求,另一方面也使得作品凸显刻意雕琢的痕迹,可能得不到崇尚“自然”者的完全认可。普通读者在阅读过程中也可能会遇到一些阻碍,因为普通人在读小说时的思维没有那么缜密,极有可能是流水线式的,他们倾向于欣赏结构简单、脉络清晰、语言通俗的优秀艺术作品,而同样优秀但构造复杂、细节精致的优秀作品,则似乎更适合喜欢拿着显微镜去做深入调查和分析的人。说实话,我读《包法利夫人》时的心态是比较复杂的,一面想缩减时间,一面书中经过权衡的语言又无法在短时间与自己的思维顺利地契合,一面我又不忍心快速的线性扫描,我摆脱不了文中精美的文句的魅力,我想知道作者到底怎样独特地去描述。于是有些文案跳过后又禁不住回过头来一字一字浏览一遍。李健吾的翻译很好地把握了原著的精髓。
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主人公爱玛。惊奇于作者赋予她的浪漫主义想象和追求风月经验的勇气。梦被福楼拜描写得极浪漫、迷人,可能无数少女读者都会忍不住跟爱玛一起沉迷于此。我想涉世未深的少女们或多或少拥有些感性、天真的气质。甚至可能无论男性或女性在潜意识里都曾存有像爱玛一样疯狂去追求爱情或情人的想法,只是敢不敢,做没做的问题,大部分人难以摆脱建立起来的文明、伦理、道德规范的约束。恪守传统家庭伦理道德的人绝对会对她嗤之以鼻,她一点也不适合为人妻和为人母。从另一角度来看,她却不失为一个好情人,美丽又有激情。但她的性情决定她做任何角色都不能长久固定,她想要的幸福也不可能在一个人身上持久拥有。似乎她从来不满足于结果,只有新的追求、新的过程才能让她获得极致但也短暂的幸福和快感。她仿佛陷入了一个无法自拔的魔圈,她已控制不了自己的行为。最近,看了一个英国青年作家阿兰·德波顿写的《爱上浪漫》一书,作者以小说的形式利用哲学、心理、文艺等多方面的观点对女主人公的想法和做法,对她和男友生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其中他就有一段写到:“当女人爱上男人,爱上的往往不是男人,而是爱情。伴随埃里克的出现,爱情击中艾丽丝,她抛却独立,拥抱激情、甜蜜,和爱;她委屈自己,无视埃里克贪享受怯承诺的自我中心。可是爱情依旧,浪漫却终有透支的一天,这时,菲利普的出现又让她心荡神移??所以,爱上爱情,不如说爱上浪漫;这是每个女人的故事。”我觉得这段话用来理解爱玛倒也很合适,虽然不一定对,却也不一定错,并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探索和分析的角度。福楼拜没有对爱玛做出道德评判,也没有加入自己的看法,排除了主观抒情成分,可他给出的爱玛的故事是那么的精彩和别致,对于此,人人可以发表观点,可以发现新东西。有人说爱玛就是“女堂吉诃德”,确实有些许相似性,但爱玛似乎要现实、真实的多,堂吉诃德是很夸张,极其不切实际的,他具有更高层次的意义。
六、《欧也妮·葛朗台》
读后感:《欧也妮·葛朗台》应是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中最为人所知的篇章之一,老葛朗台是众所周知的吝啬鬼形象,“铁公鸡中的铁公鸡”。巴尔扎克很明显地在文中给老葛朗台贴上了“吝啬、贪婪”的标签,他本身也意在塑造这样一种典型形象,将人物刻画类型化了,并一定程度上运用了漫画笔法,简笔勾勒,紧紧围绕人物的某点性格特征展开表现。老葛朗台的性格就是“视金钱于一切之上”,他的行为、语言、心理等都离不开“金钱”二字,或者说除了“金钱”以外就无其他。老葛朗台是吝啬鬼、守财奴、偏执狂,正如美国作家舍伍德·安德森笔下的“畸人”,他坚持的真理便是“人生的意义就只是积攒金钱”。对于老葛朗台的吝啬、贪婪如何表现,我不想详细陈述,因为大家应该都把这点阐述、理解得差不多了。巴尔扎克不如福楼拜等人的“纯客观性”叙述,有时也会加入自己的主观意图和议论,感觉有比较明显的引导倾向,一次次通过自己的一些定论逐渐从外在强化读者对人物或主题等的认识,如文中有诸如“大凡守财奴都不信来世。对于他们来说,现世就是一切。这种思想给金钱统帅法律,控制时尚,和左右风尚的现今这个时代,投下了一束可怕的光芒,金钱驾驭一切的现象在眼下比任何时代都有过之而无不及??”等的大段论述。并且,在文章一开头作者就明确给出了所要描写的人物的典型特点(原文:由于吝啬和爱财,葛朗台在家中是个锱铢必较的人物),这样读者就有了基本的“先入之见”,接下来的阅读就是一步步跟随作者证明这个观念。对这种看似给读者权利,实则一定程度上已经约束读者阅读心理的写作手法的评判,也许因人而异,也可供探讨。但我们不得不承认作者塑造的这一形象是成功的。
《欧也妮·葛朗台》也应该无一例外地能引发读者对“金钱”的思考。钱财对人性的扭曲越来越达到可怕的地步。有多少人的人生意义近似葛朗台?恐怕绝大部分人得承认。我们不该为还没有达到葛朗台吝啬之程度而庆幸,而该记得在为金钱而偏执、扭曲自己的时候给自己提个醒。我们都太容易偏执,甚至更多的时候是我们意识不到自己的偏执和成心,并对别人的不义之举指指点点。
七、《汤姆·索亚历险记》
读后感:对于这样一部享誉世界的儿童小说,很多人应该早在儿童时期就在父母的指导下完成了阅读。我的童年太缺乏文学的熏陶,所以以至于在大学的殿堂里,才得以用几个小时的时间,陪汤姆·索亚历险了一番。现在的我再也不能以孩童的心态仿效汤姆如何去寻求刺激及玩的乐趣,而是带着回忆的、感慨世事已惘然的心态,更理性地想,对于作品,我应发挥自己已有的文学素养进行条条在道的专业鉴赏,或者,最好我能够学习伟大作家的写作精髓然后进行自我创作??这些的确都是我想做的,只是在进一步的努力中。儿童小说看似简单,但要创作出真正好的作品并不简单,大部分能写很高深的文章的作家不一定能写出优秀的儿童作品,或者他们根本对此不屑一顾。我始终觉得中国的儿童文学没有受到很大的重视,没得到足够的发展。
马克·吐温的儿童小说能让读者在轻松、愉快的心情下进行一次精神之旅,顽皮、聪明的汤姆·索亚被人喜爱,或许因为在他身上有自己的影子,很多人可能曾经都是一个“汤姆”。汤姆的那点小幸运也会让很多人羡慕加嫉妒。马克·吐温流畅、活泼的文笔把儿童小说把握得游刃有余,但我也冒犯地觉得小说带有“大人”的口吻,有些描述近似大人的理解,过于深刻,例如在第31页,作者对人物“买弄”的观察和点读,感觉是成人看事才有的理性,且“那位伟大的人物在那里坐着,脸上挂着堂皇的笑容,法官的庄严阳光般照耀着整个大厅,他自己也沐浴其中。其实,他自己也是在‘买弄’”一段带有一点讽刺意味。我个人还是更喜欢原汁原味、尽可能贴近儿童思维的儿童小说。
这部小说的语言并不艰深,我想我更应该读读英文原著,可惜没找到英文本。
八、《小城畸人》
读后感:不得不说意识流小说是神秘而难以捉摸的,总觉得接触这一类的作品需要足够成熟的心智,要不然便读不懂。意识这种无形的存在容易让人混淆真假,因为思维方式的不同,一个人更难以完全追寻到另一个人的意识流动,觉得每读完一篇,便留下一个或几个我的理解无法企及的深刻问题,最后堆积起来是“一头雾水”,多看几遍,才得以抓住点头绪。对于流动变幻的意识,用再多的文字去表现似乎都显得有点苍白和不足,且以有限追无限,是人类始终面临的困境,追求的过程极有可能伴随身心的煎熬。我不能确定这种探索是否真的有意义,也知个人的叫嚣是无用的或许也是幼稚的,现在的人类还不允许就停止对思想的探索和前进的脚步。
虽然我个人不喜欢现代派一贯呈现的深刻、阴暗、悲观、虚无感,有时却也感受到这特殊的另一种存在的魅力,且知要有足够的才力才能成就好的现代派作品。安德森一直被认为是现代美国文学的先驱者之一,他的《小城畸人》是我除《变形记》外接触的第二部意识流之作,看完倒生发对小说人物隐隐的感动和同情,也许是因为《小城畸人》的关注定位于普通、平凡的小人物,让读者容易有切身之感。它像其他意识流小说一样注重表现人物意识活动本身,忽略故事情节,着力描写人物心理的种种微妙的感受,开掘深层的意识来展露隐蔽的灵魂和内心世界。也正如译本序里说作者“凭借敏感的想象力和透视力,抓住一种气氛或是一种情调,一个地方或一个人物,一股狂热或是一种梦幻,加以描绘或点染”。作者更是把弗洛伊德所说的潜意识进行了发挥,使得小说更神秘、更具吸引力。
《小城畸人》看是由几十篇独立的短篇小说构成,实则又有一个人物将每一篇串联起来,老师上课提到文学巨匠巴尔扎克在《人间喜剧》中也使用这种多维透视的“串篇人物”结构,布局给人新颖之感,或许安德森有受巴尔扎克的影响。观其内容,作者在开篇献辞里便说“谨以此书纪念我的母亲??母亲对周围生活的锐利观察,首先在我的心中唤起了透视生活表层之下的渴望。”由此我们可知作者写书的目的和观察的视角。此后作者便凭借他的梦、回忆、亲身体验、想象和直觉等给读者呈现了一批形形色色的小人物形象,有教师、医生、木工匠、农场主、平凡的母亲??作者把他们称为“畸人”,而对于“畸人”,作者在《畸人志》里给出了自己全新的解释,“使人变成畸人的,便是真理”,“一个人一旦为自己掌握一个真理,称之为他的真理,并且努力依此真理过他的生活时,他便变成畸人,他拥抱的真理便变成虚妄”。我的理解是:任何以个人的知识和经验得出的观念可能都是片面的,但大部分人都固执己见,以为自己掌握的是绝对正确的,有社会心理学上所说的“自我服务式偏见”,这是心理上的畸形和阴影,容易让人产生“心病”。就此意义上来说,我们每个人何尝不是一个“畸人”或者很容易就沦为“畸人”。曾经遭受的某次精神创伤很可能就在不预知的某个时刻迸发出来,突然给一个人的行为造成重大影响,甚至让人表现异常。安德森笔下的人物就常有某种“郁积”,这种难以名说、无形的创伤非常微妙地影响和改变了人物一时的举止甚至一生的命运。创伤里有被压抑的情欲、不愉快的婚姻、不被理解的人际交流、有老者对青春的追悔等等,这都是常人容易遇到的。如《小城畸人》之《手》里的教师阿道夫·迈耶斯爱抚学生的双手竟被误解为污秽的`淫手,因此,他被驱逐出校,被人唾骂,无辜、善良的阿道夫·迈耶斯便不自觉地自感有所过失,改性换名,终苦一生。阿道夫·迈耶斯的境遇也是我们在现实中可能遇到的情况,好人受冤的故事不免引发反思和同情。每个人对人生都有自己的企求和观感,生活无不在摸索中前进,去找寻人生的真理不一定可得,而找到了又可能使人固守己见,陷入绝对的虚妄。作者有时也难以用文字确切地描述出矛盾的心理、寂寞的幻梦等抽象的存在,更多地以“某种东西”来代替说明,并尝试通过给出一些背景或当事人做出的行为让读者自己去领会和判断这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潜意识里的感觉。在作者安德森的暗示和启示下,我觉得我突然离“意识流”更近了,慢慢地对某些感觉更加领悟了。细腻的文字滑过我的脑海,改变着我的“意识流”。
九、《变形记》
读后感:很多人对卡夫卡的意识流尤其不理解,甚至觉得《变形记》里的甲壳虫有点恶心,我曾经也是这些人中的一个,后来参考他人的理解,慢慢便有所懂得。尽管理解作者是用看似荒诞、奇怪的变形来表现人类生存可能遇到的一种状态,有时候又消极地想作家或读者真须这么“自虐”么?须要耗尽神力去直面和探究那样一些还没遇到却可能存在的可能么?米兰·昆德拉在《小说的艺术》中称小说家为“存在的勘探者”,把小说的使命确定为“通过想象的人物对存在进行深思”,“揭示存在不为人知的方面”,他也从“可能性”的角度来理解卡夫卡,可见昆德拉对作家的探索精神是极其赞许的。庄子说:“生有涯
而知也无涯,以有涯追无涯,殆矣。”我们会不会因为存在潜意识里的忧患和孤独感的潜滋暗长而终于让自己的生活受影响呢?卡夫卡对人生、人性思考得深刻,这点已毋庸置疑,从心理学角度来看,在卡夫卡的骨子里或潜意识里或许就经常存有孤独、矛盾、焦虑之类的阴暗因子。临终时他想把自己的作品付之一炬,我想可能是孤寂的他担心被人误读吧,倾向悲观或看得透彻的人很容易就相信人与人之间是难以沟通的。可是作品还是得以保存了下来,对于作者写作的每个真正的意图我们不得而知,误读或许总会存在,但对于文学作品,有多种解读的可能,能引发不同人的不同思考,这不也正是它的可贵之处吗?
现在,我承认我还无法对卡夫卡的作品进行深刻、系统的理解,随着阅历的加深,以后读起相同的文字,或许与此时的感受会有很大的不同。在他的几篇短篇小说中,给我印象深刻的是《判决》和《乡村医生》,这两篇小说带给我一丝触动,《判决》里的用刑被描写得触目惊心,极其残忍,揭露了执行官们对国家法律的盲目支持及国家机器对人的残酷迫害,作者以冷峻的笔调写出人至于残忍、麻木、无奈的可怕。《乡村医生》则似乎以一个简洁、精炼而精致的故事揭示人的自私性及不被理解的孤寂感。人们理所当然地认为医生就必须有救死扶伤的义务,被需要时,不管自身愿不愿意,最好还是得服从需要,否则招来非议。治疗后结果的好坏完全取决于医生的医术水平的高低,好则名传千里,坏则“遗臭万年”。其实,医生也只不过是一项职业,只是工作内容的特殊和重要性使得他们肩负着似乎不可违背而又超重的责任和使命。也如有些人往往理所当然地认为作家就应肩负社会责任,写出有质量,爱国、爱人民的“好作品”,支起精神的脊梁。想想这也是对作家不公平的待遇。放大到更广阔的领域,也许我们见到人还是同样的自私,许多人还是处在不被公平对待的境遇中。卡夫卡揭示着人类的种种困境,可对于揭示困境的理解成了我新的困境。人的困境总是在不断地重复着、不断被诉说着、不断被发现着??
十、《瓦尔登湖》
读后感:书的封面上说:“这是一本恬静的、充满智慧的书。”简单而又恰当的一句概括。我尽量平静着自己的内心,读这些一百多年前写下的文字。我很想回到家乡的某个山中,坐下来,静静体味这本书,然后也写下一些感思的文字。这样,我的心会更加静,我会获益更多。我完全有这个条件,可从来未去尝试。小时候在山头、田间、水边不知跑过多少回,留下过多少足迹,只是孩童有的全是单纯娱乐的心态。当我渐渐有了思想,走进大自然的机会便越来越少了,偶尔重走故地,有的只是陌生的感觉。记忆飞快地逝去,山、田、水变化了一季又一季,风雨吹洗的这片土地属于我的时候是在几世纪?远,很远,越来越远了??我怕杂草扫身,怕飞虫,怕走磕碜的乡间小道,便捷的城市生活竟然让我如此脆弱了,乡间的大自然是不是越来越被像我这样的人遗弃了?不再深究,最起码因为梭罗的《瓦尔登湖》让我在今天意识到并提醒自己注意这个问题,我的记忆猛然复苏,现在作为成年人的我如果有了可行的想法,该不会拖拉着不行动了。我会不会像梭罗一样去享受大自然,在自然中思考,谁说得定呢?梭罗说:“充满自信地追求你的梦想!去过你梦想中的生活。当你让自己的生活变得简单,宇宙的法则也会变得简单。”是啊,只要有想法了,我还怕什么呢?!
曾经我只知道有一个似乎专属于一个叫梭罗的人的湖叫瓦尔登湖,一切只知其名,如今通过真正的源头之书,而知其实——梭罗和“他的自然”的故事。全书由“我”来发言,让我感受到作者体验之真实,我也赞成作者的这种“不谦逊”。写“我”之所见所闻所感,写得并不俗气,而是精致、优美;外人看来是单调的生活,在“我”的笔下丰富而多彩、有趣而迷人;同样是写生活,“我”写出的却是哲思。梭罗的确是智慧的,从行文中感觉他是个动物学家、植物学家、地质学家、旅行家、又是思想家、诗人、农夫。从我标榜的这种种头衔,就知他的故事会多么独特。他真正是去享受生活,全面调动了听觉、触觉、味觉、视觉等各种感觉。他观察草、木、鱼、虫、鸟、兽、天、地、山、川这些大自然最富有的东西,因为用心,所以观察得细致、精妙、别致。当他以平等的、友好的眼光看待这一切的时候,他已与它们融为一体,领会了这一点,便不用问梭罗寂不寂寞。不知是景色使得梭罗的文笔美了,还是梭罗的文笔使景色美了,或许是相得益彰吧!瓦尔登湖在作者的描述下似乎能在我们面前现出原形,从形状、水的颜色、周边的景致到四季的变化甚至深度,我们都能一一得知。总之,借助梭罗的想象、渲染、刻画,瓦尔登湖变得神秘而迷人。透过许多描述,我们都不得不说作者的观察力是惊人的。同时,作者在叙述每一个主题时,无不加入自己的人生哲学,他有自己的推崇的生活哲理,颇有主见。他的想法可能一般超出世俗的常人的理解范围,更加深刻。会思考、勤思考的人一定不是懒惰的人,不能使自己的精神富足的大有人在,现在的人的确走的太快了,在不停地、贪婪地追逐外在的东西,忘记了停下来,静一静,想一想。体会着身心疲惫了而找不到原因的悲哀。
梭罗是特殊的,我们也许没有机会去体验那同样的生活,但我们似乎不应该拒绝如此的智慧。
一鼓作气的看完了这本书,这是讲述村上春树如何走上小说家这个职业的随笔书,作者以一个朋友的方式很有亲和力的为读者讲述了一个有关于小说作家成长类的核心思想。
这是一个马拉松的舞台,也是一个不怕对手的竞技场,你的对手甚至会和你握手言欢。
写作是一个门槛很低的职业,只要会写字、会识字都可以入行,只是为什么职业作家根本不需要担心新晋作家抢饭碗呢?
那是因为写作的门槛容易,只是要想在这一行做出些名堂,并不是写一本书就可以的,有很多才华满腹的人出过一两本书就在这个行业销声匿迹了,所以写小说是一场马拉松的比赛,这个擂台上不仅的要你打的好,还的一直能打才行。
所以一直坚持下来的人,都是很另人敬重的。
努力与持续终身笔耕不停这一条就已经刷下了大多数人。
01写小说是一个孤独的职业
一个人独自常年伏案写故事,不仅需要健康的体力支撑,还需要将所要写的小说人物声情并茂的描述出来,要符合故事的前后逻辑性也要不失故事的跌宕起伏性,这需要作者不仅要耐得住孤独寂寞,也需要作者能够进入到故事人物的每一个角色当中,去体察出故事人物是否符合故事的逻辑性,换言之每一个小说作者都在扮演着上帝的创造,这是不容易的一件事,也是作家的乐趣所言,因为在现实当中所发生不了的事情都可以在故事当中体现,在生活当中发生过的事,观察过的人,也可以通过故事的表达高于真实又反应思想的表现出来。
02短篇小说家和长篇小说家
两者的区别在于短篇小说家要持续循环的讲述有吸引力的短篇故事,长篇小说家要用更长的情节铺垫,去讲述一个长篇故事,两个人没有谁做的简单,谁做的容易之分,只是要看作者本人更擅长于什么样的表达叙述方式罢了。
03小说家对自己的要求
当你走入了这条道路,必然是要对自己有职业性要求的,比如说每天必须要更新多少字,即使你写不出来没有灵感的时候,也依然要完成每天既定的任务,当文思泉涌的时候也应当控制自己的写作字量,为了明天及未来每一天的更新做好充足的能量准备。
除了坚持写以外,还应该有健身与旅行探索的追求,因为彻底的个人长期体力劳动,除了持续的`笔耕不缀以外,感受当下的生活与保持健康的身体是重中之重,好的作品必然是来源于生活又通过创作高于生活的。
04关于原创
对于喜欢的作家,我们自然会想要去模仿对方的写作方法,及表达方式,可是当你想要成为一个小说家时,对于各类的作家最明智的做法是吸收而不是模仿,因为每一个成名的作家只有一部作品往往是不够的,需要有多部作品支撑其自有分风格体系,并找到喜欢阅读的受众人群,才能得到更长远的发展,而没有风格的作家往往只是大海中的一粒沙尘终归会被海浪所吹散。
村上春树是在做过很多个职业之后突然有一天觉得自己可以成为小说家,所以才开始了写作的生涯,创作出《且听风吟》及《挪威森林》两部销量不错的作品,恰巧得到了这张职业的入场卷,全职写作,接着一坚持就坚持了三十几年,他自己也从为曾想到可以做这么久,这也许就是冥冥之中的宿命,不管是任何时候他都是喜欢阅读与思考,自我剖析并不算有多聪明的一个人,可是他写的小说确可以通过层层的逻辑抒写与修改删减使得人物获得重生,又恰巧获得了很多读者的喜欢,他有小说家所需要的持久力,所以成为小说家也就成了一件水到渠成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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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后现代小说家(转载)
一、舍伍德·安德森 (Sherwood Anderson,1876—1941) 舍伍德·安德森是美国第一位成熟的现代意义上的小说家,曾经深刻地影响过他的学生兼朋友海明威和福克纳两位大师,可以说他是大师的教师。他在短篇小说创作方面最杰出的成就体现在一部叫《俄亥俄的温斯堡》(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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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职业是小说家,村上春树教你如何写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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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白镇的新手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
《逃离》读书笔记1
《逃离》只为过一种更为真实的生活,这是门罗在她的短篇小说《逃离》中的一句话,是否真能逃离,《逃离》会告诉大家。
“我一直感到需要过一种更为真实的生活。”《逃离》里卡拉的一句话一下子将我拉回过去的十年。
大学校园里,无以填补的孤单、对未来漫无边际的不知所措、等待被爱却不能得到,渴望而又无从与人分享……那些浅浅的痛楚,虽然从未有过轩然大波,但始终不曾彻底离去。日子似乎垂手可及,可手太无力。
毕业后,找工作、换工作,恋爱、分离。不知道是意识太清醒,还是生活太像梦游,总是想要向未来一头扎去,总是以为这一次是光明坦途,总是觉得留在身后的值得舍弃。没有去流浪,没有去私奔,也没有呼天抢地,但“人生另有活法”的念头挥之不去。十年里,为“另一种活法”付诸了种种努力。
还没来得及丧失信心,那遥不可知的另一种活法已被岁月漂白得失去了意义。当手找到了合适的位置、脚习惯了每天的姿势、胃养成了规律,心灵和头脑在百折千回中沉淀了自己,也越来越清楚地明白每天都已是生活在未来里。
有了独立周延的内心,又发现还不太会画外在的圆。即使是深爱的人,有时候也会觉得多余,常常想退回到一个人的大圆满里去。于是,偶尔会发呆,偶尔会耍赖,偶尔要“告假”,偶尔干脆直言“我需要经营经营自己”。
《逃离》读书笔记2
想当然地觉得《逃离》是一本长篇小说,因为中短篇小说集在国内难获出版,更不被普遍患有长篇小说迷狂症的读者青睐,《逃离》的出版方也在淡化它的中篇小说集形象,事实上,《逃离》由八个略长的中篇小说组成,其中三个是连贯的,但艾丽丝·门罗的小说,每一篇,都足以当做长篇小说来读。
用阅读感觉来划分,中短篇小说可以粗略地、武断地分为两种,一种像核桃、玻璃球,但求畅快、戏剧化,主张精巧和俏皮,发展到极端,就是欧·亨利和星新一,为了这一段故事不顾一切,倾家荡产地盛装上演,刻意破坏人生的肌理,罔顾人生的开放性,我们受这种小说熏陶多年,以至于形成了阅读上的恶习。另一种中短篇,像截了一段大河,却不是物理上的那种截断——那种竭泽而渔的截断,而是心理上的,为观看的方便而截的,前因后果都潜藏着,丰沛奔涌也照旧,甚至比看到整条河流更为浩荡。艾丽丝·门罗的小说属于后一种,她笔致绵密,气息醇厚平静,从不因为写小说而人为破坏生活的肌体,刻意制造落差。
这还不是艾丽丝·门罗小说的全部魅力所在,她的小说还体现着她的一种努力——恢复小说的神秘性,她远离了当代小说那种锐利但却琐碎的、简约但却留白过多的、克制到寡情的作风,让小说重新成为混沌的、朦胧的、多解的、磅礴的、雾气缭绕的、根系繁多的,所以,她会被视为契科夫的传人,但这也增加了她的小说在被领略时的难度,她37岁时才出版首部短篇小说集《好荫凉之舞》,多年来获奖无数,却始终呈现出一种沉潜之姿。
《逃离》可以当做一个豁口,让我们向她的那个世界投以一窥。八个故事的主人公都是女性,且都生活在加拿大小镇上,她们的日常生活细节,是当代小说中失落已久的,农活、甜点、清汤寡水的日常交际、万语千言的
现代社会为“逃离”提供了种种便捷:交通、信息传播,人人都得以望见别处,都试图逃离命定的位置,想从苹果变成橘子,或者逃离过分熟悉的生活,以及可以预见的未来,乘火车、轮船、飞机,竭尽一切可能,逃离成为一种普遍的愿望,但艾丽丝·门罗描绘了这种愿望,又逐一扼杀了这愿望,给所有逃离者——特别是女性——以惩罚,《播弄》的结尾,点出逃离的后果:“若冰的一些病人相信,梳子与牙刷都必须放在一定的位置,鞋子必须朝着正确的方向摆,迈的步子应该不多不少,否则一定会遭到报应的。”逃离的可能中蕴含的现代性,和逃离的后果之中的宿命性,形成一个神秘的谜团。
《逃离》可以被视为“概念小说集”,八个故事隐隐被一个概念、一种气质统一,人物的生活背景、遭遇、情感也多有近似,八个故事并无隔离之感,气韵也并不被阻断,混在一起组成了长卷。这种传统的上游,是舍伍德·安德森和詹姆斯·乔伊斯,再庞大一点,还有福克纳。
我在立秋的雨天读这本书,一直想起去南方时,在火车上看到的窗外情景,峡谷或者平原,藏在水汽蒙蒙中,树林和田野里,散布着房屋——这是艾丽丝·门罗的小说在形象上给我的通感,与当代小说给我的形象通感——白热的城市的下午,完全不同。
《逃离》读书笔记3
爱丽丝·门罗的作品集来到我家的书架上完全是由于她得了去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在此之前我根本不知道她。是某个对我闺女怀有青春期骚动的小子几乎在诺奖公布的第一时间弄来了这本书。算得上时髦又风雅的礼物,女儿看上去很喜欢,而我不像小丫头那样性急,我得看完它再说。
憋了半年后才读它是出于反潮流的情绪,真正的文学和新鲜度无关,相反,经得起时间筛选的才是好书。
昨天看完了第一篇《逃离》,有点失望。稍后发现错在我自己,由于诺贝尔的光环,我把它设想成一顿大餐,结果很清淡。清淡不见得就不是美食,扉页上也说了,平凡和僻静是门罗的写作风格。是诺贝尔奖要引领低糖低脂的时尚口味,是那些评委总是喜欢另辟创意,比如:他们可以把反贼和忠良放在同一个获奖台上。一点也不像春晚那么死板,换了谁当导演都是一成不变的姹紫嫣红。
先得把情节提炼出来,看别人写
卡拉和克拉克是一对穷夫妻,在一个好像是旅游景点的地方经营了一个马场。这个夏天因为连日阴郁,暑期里的生意有点惨淡,连家里的宠物山羊也不恰时宜地玩起了失踪。反正一切都糟透了,夫妻俩的坏情绪像潮湿空气里的霉斑一样滋长。丈夫克拉克逼着妻子卡拉去敲诈有钱的邻居,一肚子怨气的卡拉反倒在好管闲事的邻居帮助下起了离家出走的念头。在逃跑的长途车上卡拉想起了自己更早一次逃离经历‐‐几年前她不顾一切的跟克拉克私奔。回忆让卡拉从逃脱的兴奋转向前途迷茫的恐惧,然后她回家了。天气晴朗了,明媚阳光下的马场似乎还是那么忙碌和美好。然而邻居的来信无意中揭示了卡拉钟爱的山羊是被克拉克谋害了,可能这小气的男人在吃山羊的醋。刺痛卡拉的尖刺依旧存在,不过,现在她选择了忍受。
要是我的理解力偏差不是太大的话,小说内容概况就是这样。
其实,这算得上是个好故事,细节的处理上十分精致,例如:卡拉突然而起又突然熄灭的逃跑念头,克拉克去邻居那里兴师问罪时山羊突然出现造成的效果。这些看似非正常的情节在正常世界里既合理又微妙地流转着,而且那么顺畅,顺畅中带出了人物内心的隐秘。
作者大概想说的是生活对人的磨损吧?人们在诸多不如意中消磨理想,消磨个性,消磨对事物的敏锐感受。任何逃离都是暂时的,到哪里都是一张疏而不漏的网。
写到这里觉得这主题有点面熟,我们的钱钟书老先生好几十年前就写过类似的人生无奈,只不过东西方的表达方式不一样,我们是被挤得别无选择,里外不是,他们是空荡得没着没落,无路可逃。
《逃离》读书笔记4
读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艾丽丝·门罗的短篇小说《逃离》,心里隐隐作痛。这篇文字简洁、故事平常的小说,看似平静的溪水,却暗流涌动,危机时伏,令人不安。
故事讲述了女主人公卡拉的三次逃离:第一次是从父母家中出走,嫁给她喜欢的克拉克;第二次是从丈夫克拉克身边逃走,去寻找属于自我的生活;第三次是从正在逃离丈夫的路上逃离,又回到原来的生活中。
门罗讲故事紧凑而舒缓,含蓄而清晰。故事从卡拉和她的丈夫克拉克分歧最大矛盾最激烈的时刻展开,主要的情节就只有一天,但在这一天的故事里,穿插了卡拉从少女到人妇的故事,穿插了邻居一对夫妇的故事,还有卡拉和邻居遗孀西尔维娅的故事,卡拉父母的故事。给人的感觉,每一个故事都有爱的需要和爱的错位,每一个人都渴望爱又得不到爱:疏离与孤独的主题。
卡拉对自己的评价:“中学的所谓差等生,是姑娘们众口一词的恶言取笑对象”;父母“不喜欢她,他们连她是死是活都不知道”;哥哥对她“也没有什么感情。他老婆更是狗眼看人低”。她从出生以来,唯一真正想做的,就是能够住在乡下和动物打交道。因此她刚刚中学毕业就去了一所马术学校,没有按父母的希望去读大学。
在马术学校,卡拉认识了马术教练克拉克,被他野性的新鲜的气质吸引,她称他是“吉卜赛流浪汉”,她厌烦自己的家庭,看不起自己的父母,于是十八岁的她,离家出走。留了一个字条给父母:“我一直感到需要过一种更为真实的生活。我知道在这一点上我是永远也无法得到你们的理解的。”她幻想着和克拉克办一所自己的马术学校,盖一座马棚。她自信是去寻找真实的生活,而在父母给她的生活里,看不到生活的激情和真实,只感到日复一日的庸常和被人忽视。她是在寻找存在感,寻找自己可以掌控的、新鲜的生活。
可是,这个“吉卜赛流浪汉”渐渐令他失望。他脾气火爆,心胸狭隘,常和人吵架;他们的马术学校生意惨淡,克拉克常常情绪不定;对卡拉没有柔情,只有指责和厌烦。卡拉在丈夫这里,在自己争取的婚姻里依然是个被忽视的角色。她的灵魂依然是孤独和漂泊的。为了取悦丈夫,她添油加醋地编造关于自己和邻居诗人的色情故事,“她急切地想讨他喜欢并刺激他,同时也使自己兴奋起”,两个人都能乐此不疲地从这故事里汲取生活的激情。她爱克拉克,恰如张爱玲说的`“愿意低到尘埃里”,可是尘埃里却未能开出鲜艳的花朵。
她编的这些虚无的故事后来成了丈夫想敲诈诗人的理由。他们的邻居——诗人贾米森去世了,听说在他去世前五年得过一笔为数不少的奖金,是一项
然而,当一切安排妥当,当卡拉提心吊胆躲过丈夫,走上通往自由的道路时,她坐在大巴车上,越来越犹豫,越来越恐惧,她恐惧未知的世界、陌生的人群,她发现自己离不开克拉克,还是回家最安全。终于她喊停疾驰的大巴,停住逃离的脚步,她给丈夫打电话:“来接我一下吧。求求你了。来接接我吧。”她从正在逃离的道路上逃离了,逃回那个“恨她”“指责她”忽视她的丈夫身边。
这个被父母、被丈夫忽视的缺乏自信的女人,这个缺乏安全感和存在感的女人,并不知道,或者说并不在意有一个人喜欢她,迷恋她,欣赏她,全心全意地帮助她。这个人是西尔维娅,教植物学的大学教授,她的女邻居。西尔维娅和自己的诗人丈夫贾米森几十年的婚姻也未能培养出共同的爱好和感情,丈夫一死,她把所有与他有关的东西迅速处理干净,好像他们共同居住的地方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她感觉和卡拉那么默契,她欣赏卡拉劳动时的充满青春活力的姿态,欣赏她有着淡淡雀斑痕的皮肤、松散的头发、可爱的卷发,欣赏她专注、单纯的努力。她为卡拉精心挑选礼物,她不遗余力地帮助卡拉寻找自由的生活。可是她对卡拉的爱,连她自己都不敢正视,“迷恋上一位年轻姑娘”,她自欺欺人地解释为“移位的母爱”。
每一个人都是孤独的,人与人的关系本质上就是疏离,所以需要爱需要结合。只是因为安全的需要、生存的需要,人才联结在一起。卡拉和丈夫养了一只小山羊弗洛拉,它是卡拉的最爱,是她最温暖的伙伴,但是走失了,却在克拉克威胁西尔维娅的那个夜晚突然出现。它使“两个因敌意而分成两个阵营的人……产生出一种联系”,使他们“在人性的共同基础上”“以最不可思议的方式联结在了一起”。西尔维娅和克拉克因为弗洛拉的出现受到惊吓,两个相互充满敌意的人竟尽释前嫌,相互依赖,相互谅解了。
人为了寻找自我而逃离原有的生活,可是新的生活永不可满足真正的自我。因为真正的自我就是孤独的存在,想要摆脱它,就仿佛是揪着头发要离开地球。这是多么令人悲哀啊!即使真有一个这样的生活,人又终不可逃脱自身的胆怯和迷茫。这又是多么令人绝望啊!孤独,疏离,渴望爱;胆怯,迷惘,又错过爱。
卡拉只得又回到了原来的生活,甚至更加投入原来的生活。她留下来,和这个一点一点剪去自己自信的男人生活在一起,甚至还将继续讨好他,取悦他。就像她因为惧怕陌生而向生活妥协一样,她一点一点接受曾经厌恶的曾经抗拒的曾经不屑的生活,这是她父母的生活,是诗人和女教授的生活,是一切小镇上的男男女女的生活。他们都被未知的世界、陌生的世界吓住了,被自己的恐惧和胆怯俘虏了,成了自己的囚犯。
这正是生活的本质,作家静静地又无情地告诉你,生活就是这样的。可是,这样生活着,如果会痛,人就还是活着的。卡拉还会痛,尽管她似乎成了一个安守本分的女人,正适应和习惯着当下的生活。可是“她像是肺里什么地方扎进去了一根致命的针,浅一些呼吸时可以不感到疼。可是每当她需要深深吸进去一口气时,她便能觉出那根针依然存在。”随着“鼓舞人的、收获季”的到来,“埋在心里那个刺痛她已经习惯了”,再也不剧痛了。
她猜到那个能给她温柔情绪的小山羊被丈夫杀死了,却没有愤怒和失望。她欺骗自己——也许丈夫已经放了它。可是那个猜疑又不断诱惑她,她需要不断提醒自己抵抗这个诱惑。不要执着于真相的探求,真相只会带来深深的伤痛。这些是始终笑着的门罗的思考吗?我不知道。
《逃离》读书笔记5
《逃离》整本书由八篇短篇小说构成。八个关于逃离的故事。
小说的主人公都是女性,她们都想逃离。
在邻居的帮助下,卡拉逃离男友,坐上去多伦多的大巴寻找新的生活,逃开那个让她再也受不了的男友。逃离负重的生活。可就在对未来有无数种遐想之后。卡拉崩溃在途中。卡拉最终哀求男友来接接她。对于卡拉,逃离是痛苦的,在可以预见的未来有太多孤独和陌生足以超越原本令他厌倦的日子。于是逃离在半途搁浅。当他们在车站相见。一切都显而易见。自己唯一的救赎却还是自己想要逃离的那个地方,那个人。
格蕾丝要逃离的是自己的结婚对象工程师莫里。莫里的哥哥尼尔出现的时候,格蕾丝发现这才是自己想要的那个人。于是她坐上尼尔的车开始一场逃离。可最终,逃离失败,尼尔的酗酒让格蕾丝无法忍受。当格蕾丝再一次离开的时候。尼尔因为事故死在桥上。尼尔一样是个想要逃离的人。只不过他选择的方式是死亡。
逃离不一定那么举步维艰,也不见得就是偏颇的个例。门罗证明,逃离无所不在,那种想要逃开的欲望在这个繁华也荒凉的星球上每秒上演。逃离可以是为了追逐自己梦寐的生活,可以为了奔向突然迸发的爱情,也可以漫无目的。可逃离就是逃离,它包裹着一个残酷的标志,就是逃,哪里都可以,做什么都行。只要远离从前的那个地方那些人那种生活。
朱丽叶21岁已经获得古典文学硕士学位,正在撰写博士论文。可已算的上是完美了。可是一切并不单纯。生活总是麻烦不断的。作为一个女人,结婚是到了一定年龄就必须要做的,否则,四周的压力便会接踵而至。如果结婚,那么以前所学的一切都会浪费,而如果不结婚,她会变得高傲孤僻。更会变成别人眼中的古怪分子。终于,朱丽叶也开始逃离,千里迢迢的投奔在火车上偶遇的打渔男。不理会他已有的妻子和诸多情人。就那么投入生活。或许生命就这样悄然继续,一切看起来会更好些。可生活从不理会这些,毅然残酷着继续。男人因为出海失事。并被就地火化。朱丽叶在经过几十年的逃离生活之后,还是返回到过去,继续完成她的博士论文。
有人把门罗和契科夫很想。我想,那是因为他们可以精准的抓住生命力那些细如毛发却烈如火焰的绝望和真相。
朱丽叶抱着女儿回家的时候,母亲已经奄奄一息。母亲说:“到了我真的不行的时候,你知道我会想到什么吗?我想——快了。很快我就能见到朱丽叶了。”朱丽叶只是背过身去,收拾厨房,“把一切都放到原处去。”。这里是我所印象深刻的地方之一。假装没听到不作回应。这是多么令人绝望的悲伤。当我反反复复阅读这里之后却发现。换做我,换做所有人,遇到这个场景这些言语,唯一能做的也只有假装,假装看不到听不到感受不到。因为无话可说。朱丽叶逃离家庭的起源是父母婚姻的解体。她说:“一切坚固的东西都烟消云散”。
平平常常的人,平平常常的故事。门罗一样给我们机会让我们可以假装没看过不知道,不去诉说不去想起。可这些大大小小的故事却一字一句的掠过大脑如此深刻。许多人都在逃离,或许只是为了逃离妻子的絮叨,逃离工作的压力,甚至是更细微的原因。或许吧,逃离好过庸常,好过独自面对。
可逃离依然带着仓促,更多的人仓促中找到一些事,一个人就此过着一种生活。可或许终其一生才能发现,原来一切也不那么尽如人意。命运总是冷着脸看我们如何抉择。当我们离开停顿以为找到结果,以为过去终要结束的时候。却不知道或许这一切依然是个错误,一切只是开始,另一个开始。
如同门罗的那些故事,逃离原本的自我,家庭,爱情,旧固的环境后,依然还有无尽的孤独,措手不及的变故。可回到老地方却发现,有些东西已经再也回不去了。它们被撕的支离破碎,布满灰尘。
它们,我想说的是那些或许庸常日子,那些我们曾经厌倦的却真实了解的人和大家藏在心里的那种永远不想彼此分离的美好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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