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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普通话读后感整理56句-读后感

莫言作品读后感一

听说莫言获得了2012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于是找了篇3年前写的莫言作品读后感贴上,和大家聊聊莫言。我比较看好莫言早、中期作品,最近10年来他写的那些长篇实在差得让我不能卒读,这是我的真实感受。当我读《红高粱》、《天堂蒜薹之歌》、《食草家族》、《十三步》等作品的时候,我为其充满速度的叙述、斑斓的意味、锋利的究诘和卓越的语言才华而兴奋不已。

当然,我也为他后来的《丰乳肥臀》、《生死疲劳》、《蛙》等感到极度失望。真不知道是我自己的阅读感觉在退化还是莫言的水准在下降。当然,文学就是文学,需要真诚的阅读与公正的评价:莫言得他的奖,读者则必须有属于自己的真实的阅读感受。

真实的阅读感受,就是将文学当作文学来读,而不是像那些戾气哄哄的伪“公知”一样将文学简化为“时政批评”。这些唯恐天下不乱且站在虚假的道义制高点上的家伙,以偏激的观点迎合、撩拨大众诉求,消费政治,标榜自己,中饱私囊,还以为大众都是傻瓜,对此我深恶痛绝。MrLiu是英雄,莫言也是大师。但是,这些虚伪成性的家伙总是喜欢道德绑架别人。好了,不谈他们了,一谈他们我就来气。

再谈谈莫言吧:莫言可能是当下中国文坛最博大、勤奋的作家。博大源自其尝试的写法多而宽,充满试验性的创新精神,其笔法汪洋恣肆、气势蓬勃、自由率性。勤奋源自其写作的数量和质量之积,也源自其不懈的开拓精神,就中国当下而言,无人能出其右。

下面是我4年前阅读莫言的随感,零碎、任意,但确是我真实的感受。其实,真正来说,国人长期以来将诺奖看得太高了,都神秘化了,单从文学的层面看的话,高行健那样的小说都可以得诺奖,中国当代能得诺奖的作家就绝不止莫言一个。所以,诺奖确实有明显的政治评价,绝不单单是一仅从文学价值出发的奖项。当然,更重要的是:不是诺奖成就了莫言,而是莫言的作品成就了莫言;不是莫言被授予了诺奖,而是诺奖配得上莫言;只有伟大的作品,没有伟大的奖项!

莫言作品读后感二

一部优秀的文字作品必然是作家经过内心焦灼、痛彻、反思而来。所以我通常把文字比作为最本质的东西,因其追求本性抒发内心的真实感受。文字源于心声追求本性,文字是用来抒发内心感受的,具有排毒养颜作用,若改了就无法顺应本心对身体也无益。

莫言在《莫言散文》中写到“真诚恰恰是文章,尤其是散文、杂文的灵魂,除此之外战斗性恰好也是散文的灵魂。”素来是喜欢看散文的,一来散文以一种真实的叙述源头展现了作家真实的内心世界,二来散文不似小说之中的些许桥段给读者带来一种矫揉造作的视觉效应。譬如:莫言的一系列作品都以自己的故乡——东北高密乡作为写作背景,《********》、《透明的红萝卜》、《蛙》都是以莫言少时历经饥饿的真实状况写在饥饿之下人们吃煤块、透明薄如蝉翼的肚皮为特写。正如此,使其读者的视觉效应与之相结合,达到文章感同身受、身临其境的最佳效果。

托马斯.沃尔夫人说“一切严肃的作品说到底必然是自传性质的',而且一个人如果想要创造出任何一件具有真实价值的东西,他便必须使用他自己生活中的素材和经历。”有时候会想是不是成功的作家写手背后必然经历常人所不知道的痛楚,拿最容易被90后青睐的写手——郭敬明来说,十五岁的青春文字,《爱与痛的边缘》的写作背景无疑是将其透明本质的晦涩青春融入书内,一本关于友情,关于青春忧伤,关于每个青春少男少女的情愫展露无疑,而惯于被80后接受的作家——路遥,《平凡的世界》也是将其自身的生活体验,对书中青年小伙农村的故事展开叙述,对人生开始做进一步论述。当然被读者敬佩的作家——史铁生,《我与地坛》则是结合自身的一部赤裸裸散文,从自己双腿残废到对生的理解对地坛的描写对自己母亲的进一步细节描写都难脱逃与“真实”两字……

从散文另一个层面“战斗性”来讲,每一个资深写手作家必是经过内心的声色犬马,进一步的将所思所想二者“厮杀”、“兼容”。经典杂文 留下的、结合在一起的便是作家文字的顿悟与哲思。譬如作家赵丰在《孤独的散步者》一文中写到对孤独的高度阐述,他说:“孤独是睿智地、深邃地、从容地,真实地审视人生,反省自我,它与冷淡、空虚、浅薄的无聊没有共同之处,孤独往往伴随着精神的独立,人格的高尚,情操的高洁。”从此处不难看出赵丰在描写孤独这一段文字之前不免对自身的孤独感产生一场否决与厮杀,认为孤独是自卑、哀怨、可耻的一系列负面情绪最终与内心世界进行“战斗”,最终产生对孤独这一段文字的哲学论述……

初读莫言的《莫言散文》只一味地注重作家写实的白话文字,比如作家“莫言”二字原是因作家自小爱胡乱说话,母亲让其少说点话,后取名为——莫言,再比如作家自幼相貌丑陋、食欲惊人,吃饭的时候老是遭遇桌前人士的嘲笑,这些都是来自于此书的笼统感官情节,后再读此书,则注意到作家文峰的幽默之处,比如:将其自己的文字比作乌鸦的嚎叫,愿者便听,不喜莫怪,当然在《莫言散文》中的一处描写是尤其深刻的,他说自己在地铁站看到一位枯黄娇小的中年妇女用乳汁喂养怀里的婴儿时,使其泪水夺眶而出,他想到自己苦命的母亲,后来由这灵感写了长达50多万字的长篇小说《********》,在母亲过世之后的阵子把自己关在狭小的房间里昼夜不分的开始写这篇小说,写完之后,心情格外之好,体重竟然涨了5斤。

细读此段便能切身体会到作家当时那种酣畅淋漓的快感,也有了自己之前在黑夜里乱写一系列杂文的指引,如:会写冗长不修边幅的文字,会写没有逻辑条理的文字,会写不少人感同身受的快言快语的文字,而这些都是充当被积攒了多时的内心情愫在写字的一瞬间一股脑儿被投掷下来,有点像十月怀胎的少妇,遭遇孕育期间的阵痛继而在分娩之后的欣慰感,不敢狂妄在一些胡话的文字之后美其名曰:散文,只是用唠嗑一词儿诠释其言所感。

之前把散文的抒写归类在文采的范畴内,以为深度的散文写手必然是囊括在文采的内核。也是因莫言散文的文字,后知后觉那种快言快语的凛冽感早就脱逃文采的范围,散文与文采无关。用作家乔叶形容风骚与性感的区别应用于言语和文字的区别,则可以略加改之为:如果说言语是咄咄逼人的,文字则是清茶慢泡的。言语是张牙舞爪的,文字则是素手杀人的。言语是招摇呐喊的,文字则是落地生根的。言语是烧人眼的,文字则是润人眼的。言语是气球,炫得高,文字则是磁铁,引力大。言语是浅层之技,是技则会技穷,文字则是魅力之果,果成则芳香无限。

觉得文字的张力不在于字数的长短,而在于语境的透明度,正如前面结合《莫言散文》的有关论述,不管是散文还是何种面世的文字都是讲求“真诚”,在当今科技已逐步发展起来的社会而言,各种电子高科技产品接踵而至,音乐、电影、更是以一种商业一体化的模式出炉,当然文字作为这种廉价商业的形式而论,讲究的是写者的操守以及读者的认同。

文字,源于本性。

文字,回归本心。

莫言作品读后感1

我很喜欢莫言,可是我的老婆不喜欢,说他的小说没有美感,难以卒读。

的确,莫言的小说“看上去很丑”,里面的形象都不怎么光鲜,甚至文学传统里一向光明的母亲形象,在他的笔下,也大打折扣。比如《欢乐》里的母亲,说话漏风,形容邋遢,甚至满身虱子,连老鼠都肆无忌惮地爬过她的身体。而他的乡亲,在他的笔下,都是满嘴“猪屎牙”,长相难看,言辞鄙俗。他甚至诅咒他周遭的绿色,说它是最肮脏的颜色。

可是,他的小说在暴露这些真实的外在的“丑陋”之后,所留下的些微的内在的美,不是更真实和可贵吗?比如言情小说网《欢乐》里的母亲,虽然形象委琐,怕媳妇而且迷信,但是为了送她的小儿子上复读班,去向人乞讨;而且乞讨时讲述真实的情况,而不是撒谎来欺骗他人的同情;当她的儿子说她“丢人”时,愤怒地打了他。这不是美吗?在那一刻,这个母亲的形象,不比那个所谓的“风流倜傥”,绰号“大学生”的小儿子“永乐”美多了吗?甚至在“他”看来可恶的哥嫂,在生活的重压下,仍让他再复读一年(已经是第五年了),这不是人性的美吗?让他感到少有的温暖,让他欣赏自己的乳房,对所有人,包括他的母亲和蔼可亲的鱼翠翠,不美吗?在都市小说的末尾,附上的中学生习作,正是通常所谓的“在生活中提炼出的美”。可是在这些文字里,哪里有她母亲真实的形象,哪里有她满腹的艰辛?这样的美,是“隔”了一层的美,比正文里的“众多卑微,丑陋掩盖着的美”,深度差多了。

不禁想起《庄子》里提到的很多身体残缺,外形丑陋的高人。在这种“残”“丑”映照下的“高尚”和“美”不是更有说服力吗?

以前,我认为莫言的“大杂烩”总裁小说文字还需要锤炼,那个时候我想到的还只是文字的“精练,美化”;现在看来,这个问题更具有挑战性,那就是不应该美化,而是“真实化”。“大杂烩”在某种形式上有所突破,展现出了部分的真实,但应该还可以进一步提高。

以赛亚柏林说“真善美”其实并不是统一的,真的,往往不善,不美。但在更高的层次上,还是应该有所统一的。因为“假”的美,最终还是不美的。要美,还是离不开真。

莫言作品读后感2

忙里偷闲地看完了莫老爷子的《蛙》,总体上的感受不是很舒服。

《蛙》以乡村妇产科医生姑姑的一生为主线,为我们展现了国家人口政策的历程,展现了时代变迁给人们精神上、物质上带来的巨大变化。所有的一切似乎都是挣扎的,邪恶的东西源于美好,而看起来美好的东西却孕育着更邪恶,这就是让人感觉不舒服的原因。

《蛙》,据说是莫老爷子四年磨一剑,无疑是成功的。一部成功的小说一定是基于对人性的深刻剖析、甚至是揪心掏肺的挖掘之上的,至于非要让其承载所谓的历史使命则大可不必。当然,大气之作是无法脱离历史而孤立存在的。

对人性的剖析,就如同将一个人放在手术台上,放在高倍显微镜下,把轻易不容发觉的东西淋漓尽致地、暴露无遗地、血淋淋地展现出来。其过程是痛苦的,更是不堪的,如同把心掰开,再揉碎。更像是把人放在油锅里煎熬,直至水分全无,让人产生一种透过表皮看到灵魂般的感觉。只有这样,小说中的人物才鲜活,才有冒着热乎气般的真实,读者才会有对号入座的冲动,才会与作者共鸣。

让读者对号入座、与作者产生共鸣的小说就是好小说,《蛙》就是这样一部小说。

莫言作品读后感3

我读了莫言的作品《透明的红萝卜》,对于这篇文章,我有很多的感想,老铁匠在那种年华老去,将为小铁匠取而代之的悲惨命运下的苦苦挣扎,也是文章的动人之处。

这里我就选录文中表现最激烈的两处:

“打得最精彩的时候,……也是老铁匠最悲哀的时候,仿佛小铁匠不是打钢钻而是打他的尊严。”“正当老铁匠要为手中的钻子淬火时,小铁匠耸身一跳到了桶边,非常迅速地把右手伸进了水桶。老铁匠连想都没想,就把钢钻戳到小伙子的右小臂上。……小铁匠‘嗷’地号叫一声,他直起腰,对着老铁匠恶狠狠地笑着,大声喊:”师傅,三年啦!‘……老铁匠在雾中说:“记住吧’”钻子的淬火权掌握在谁手中,谁就是今后的支配者,小铁匠的挑战和老铁匠的顽守在这里演绎地淋漓尽致。

文中老铁匠的歌,也是一首失落的挽歌。而这首歌正是在小铁匠向黑孩表示他可以收他为徒时唱起的。能否收徒弟是技艺是否完成的标志之一,小铁匠的这种公然挑战,到底使老铁匠凄凉了。“恋着你刀马娴熟,通晓诗书,少年英武,跟着你闯荡江湖,风餐露宿,受尽了世上千般苦——”“……你全不念三载共枕,如去如雨,一片恩情,当作粪土。奴为你夏夜打扇,冬夜暖足,怀中的香瓜,腹中的火炉……你骏马高官,良田万亩,丢弃奴家招赘相府,我我我我是苦命的奴呀……”一个似乎在说,三年啦,我还要处处受制于你这个没用的老头,该让我独立了;而另一个则心寒地哀叹着,这三载来,我在你身上花了多少心血,现在你翅膀张硬了,倒要把我这个恩人一脚踢开了。“三年”和“三载”的暗合正是小铁匠与老铁匠分别在自己立场上,对这种暗暗较量所做的注解。

莫言作品读后感4

很长时间没有认真读过一篇完整的小说,一来是条件限制,在这个偏远的农村是找不到书店的,别说新华书店,就是普通的报亭都看不到;二来,似乎年龄越大,离书反而远了,很难静下心来去认真看一部小说,甚至是一篇稍微长一点的散文都无心品味了。

对于莫言这类作者,我更是无太大兴趣,也未曾看过他的作品,唯一一部被张艺谋导演的《红高粱》,在很小很小的时候有看过,但是对于故事的情节并没深刻印象,也并不知道它的作者是这位如今风靡全球的大作家莫言。莫言,是大家,尽管有人说,他的获奖与中国国际地位有关,也有人说他运气好等等这些来自各界的舆论,我不否认。但我也想说,他能走到这个位置,必定有他的过人之处,必定有他的特色。

带着十分的好奇,外加十二分的钦佩,我用了两天的时间拜读了先生的代表作《蛙》。这部作品,先生用了十年之久,三易其稿,是以写信的口吻诉说了先生所在的乡村,为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所发生的一些事情。全文以姑姑为核心人物,她是一个为产妇接生新儿的.妇产科医生,又是计划生育的领军人物。这无疑是两个矛盾的角色。在计划生育和人权斗争中,孰轻孰重?姑姑是一个女人,是一个被男人抛弃以致孤独到很久的女人,她一辈子接生了千万个新生婴儿,全村上上下下都是她的孩子,但同时也有千千万万孩子“毁”在她手里。王仁美的死,是在姑姑预料之外的,当姑姑为她输600CC血时,我想她是多么希望王仁美能活下去,那是他侄儿的女人,肚子里怀着她老外家的种子,但是在国家政策面前,她六亲不认。王胆的死等等等等。这都是何等的残忍。姑姑晚年,在她的老伴的支持下,做了无数个泥人,她说这都是她“毁”了的孩子,现在都有了别的去处,给孩子们安顿了好的去处,这是姑姑一辈子留下的忏悔,也许没有人同情她,但是真的,她心里的无奈恐怕也只有看到过这些泥人的人才会懂。作者朴实的语言,将姑姑这个具有传奇色彩的人物及她的心里表达的如此真实。

小说中核心人物的取名也是别具匠心的,陈鼻,陈耳,陈眉,王肝,王胆等等,这些都体现了作者对人权的看重。陈鼻,为了生儿子,不惜牺牲自己的老婆,没想到最后还是只有两个千金,因此自甘堕落,沦为乞丐。这是多么淋漓尽致的讽刺。讽刺了国民思想的愚昧,重男轻女的恶果。所以,与其说国家政策与人权相违背,倒不如说国家教育水平低,国民素质低。这也许就是所谓的沉在水底下的东西吧,人们看不到,却不停的抱怨水面上的杂草浮萍。国家颁布政策,是为了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为了国家的富强。然而到了地方,却成了土豪劣绅,不顾一切杀害一个又一个生命。

还有值得一提的是,小说的题目《蛙》,孩子的哭声“哇”,女娲造人“娲”,孩子也叫“娃”,多么巧妙的命名,当作者听到无数蛙声,当姑姑听到无数蛙声的时候,那不正是那些死去的孩子和母亲的控诉吗,那不就是国民对国家政策的不满吗?

诺贝尔文学奖对《蛙》的评语是“现实与魔幻相结合”,我想这是形容先生作品最好的文案了,语言朴素,浓重的乡土气息,却带着几分神秘的色彩。

十八大再次强调计划生育政策,计划生育政策是我国基本政策之一,但是人权至尊。

莫言作品读后感5

窗外又是漫天的雪花,如此阴沉的天气,很适合用一本好书和一堆零食来打发时光。

最近,莫言这个名字在整个中国真是铺天盖地,出于“附庸风雅”,我买了本他的获奖作品《蛙》,用了一天时间拜读完毕。

对于这样一部作家酝酿十余年、笔耕四载、三易其稿、潜心打造的长篇力作,我走马观花式的阅读对作家似乎有点不够尊重,对于小说想要表达的深刻思想,理解的也不够透彻。但确定的是,我被小说感动了,几次落泪,对于姑姑年轻时的执着和年迈时的忏悔我深深的理解和同情,对于王仁美、王胆等人的死深感痛心和遗憾……。

这部作品以新中国近60年波澜起伏的农村生育史为背景,讲述了从事妇产科工作50多年的乡村女医生姑姑的人生经历,在描述了国家为了控制人口剧烈增长、实施计划生育国策所走过的艰巨而复杂的历史过程的同时,成功塑造了一个生动鲜明、感人至深的农村妇科医生形象;并结合计划生育过程中的复杂现象,剖析了以叙述人蝌蚪为代表的知识分子卑微、尴尬、纠结、矛盾的精神世界。

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记忆,而每一个身处当时的人,都会有属于他们那个时代的烙印。

莫言《红高粱》读后感 篇1

伤秋的情怀喷薄而出的是一种火似的壮烈,就如整个电影所表现的浓重而悲壮的红色基调。似乎热烈的有些许压抑,那是灰暗的现实所带来的压迫感。张艺谋的独到眼光,顾长卫的细节勾勒,在陕北的黄土地上,用民谣唱出它的质朴和热情,用最直接的“野合”宣誓着对旧礼教的反抗。高高的红高粱,红红的高粱酒,一切都似乎暗喻着某场一触即发的战争即将要展开

看《红高粱》我深深的喜欢上九儿,九月初九生的丫头,不甘被控制命运的质朴农家女。痛恨父亲将自己与一头大黑骡子相提并论,绝望的愤怒吼叫:“你跟你的骡子过去吧,我再也不回来啦。”推翻了桌子,就如推翻了整个封建礼教,包办婚姻的束缚。她是叛逆的,但却是有思想的,用剪刀护卫自己的贞洁,热烈而执着的追求自己的幸福。

是的,她早已芳心暗许那个抬轿的,有黝黑结实身躯的北方汉子,锃亮的光头是粗犷而不羁性格的缩影。她是勇敢的,因为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爱情或许已经变成反抗的最好载体,所以她不顾世俗的偏见和闲言碎语,早已在心底下定了决心。作为一个女掌柜,一个有家业的女人,她是大气,真挚和勤劳的。她用她的诚恳和聪慧挽留下了那一大帮兄弟,用自己的勤劳和能干,是家业在发展钟整整日上。

高粱酒,红红似火又似血。血染日,她倒下的身躯却是毅然的坚定和无怨……没有悲伤的流泪,却依然记得她淡定从容的微笑,是美的如此动人。她是镇定的,当日寇来侵,她和高粱地里的人选择了战斗,保卫家园,这是怎样的毅然决然啊?

红,火一般的热烈,血一般的惊心。红红的高粱地,红红的落日,红红的让人惊心的热烈女子啊……我在那般激情燃烧的岁月里遇见你。

莫言《红高粱》读后感 篇2

《红高粱》是一个具有神话意味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种神秘的色彩中歌颂了人性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因此,赞美生命是该书的主题。“是要通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红高粱》并不是十分具有现实性的作品,也不是一种对民族文化的寻根。相反,在这个联系三代的以过去时回叙出来的故事中,塑造的是一个未来意义的人格,是一种人格理想,超越了具体的社会表层,具有人的本性与本质的深度,《红高粱》自始至终所呼唤的主题就是勃勃的生命力,就是张扬活得不扭曲、无拘无束、坦坦荡荡的生命观。因此。摆在读者面前的作品不是一个已被理解的世界,而是对一个世界的生命的理想。这种理想就是在那具有”太阳崇拜“的神话中。《红高粱》不同于以往任何一部反映农民的书籍,它的视角已从传统的对土地的礼赞转向了对生命的礼赞。故事的超常特点决定了叙事的非现实性,故事的地点也被淡化。在《红高粱》中甚至淡化了社会最基本的结构——村落。《红高粱》的所有叙事元素与视听元素都在为这种自然生命的热烈、自由自在和痛快淋漓的风格服务。

在莫言的心里,爷爷(父辈)充满了让人着迷的男性的力与美。爷爷是一个桥夫,但却胆敢为了奶奶,为了一段”情“去杀人;他本是个农民,却为反抗日寇而成为”余司令“。奶奶本是一女子,却也感爱感恨,深明大义,具有男子汉的气魄。就连当时年仅十多岁的父亲,也是一个敢拿起勃郎宁就射的小英雄。这就是神秘的高粱地生活过的人们,他们代表着一种健康的精神——而那片”高密辉煌“”凄凉可人“”爱情激荡“的红高粱,就是莫言要寻找的故乡,要寻找的精神家园吧。

莫名其妙的有很多感触,却不知道来自哪里,因为触目惊心的赤裸的战争描写,还是离我遥远却感觉似曾相识的高密乡的味道。或者,这些我根本没有懂得,或许我什么也没有从这本书得来,但是,内心总有那么一点抽搐。我会想象着静静的躺在高粱地里,嗅着黑土地的芬芳,听着烈风拂过高粱头颅的瑟瑟之声,还有渗透在空气里甘冽的高粱酒的醇香。抹去眼里的那份聪明伶俐,摘下头上的家兔耳朵,纯粹的沉浸在这片高粱地里,浸泡在浓浓的高粱酒香里。

莫言《红高粱》读后感 篇3

《红高粱》既是“寻根文学”的终结,也是“新时期”“新历史小说”家族小说的起源。其中透出的强烈的生命意识和人物的历史边缘性都给新时期小说注入了新鲜的血液。

通红的高粱地里,洒遍了爷爷奶奶们、父亲的、刘罗汉、刘副官、方六,“刘吹手”们的鲜血,也留下了他们辉煌的战果——鬼子们的鲜血。这些血性的生命,向世人展示了普通平凡的中国人光明磊落、直率坦城,不避生死、敢爱敢恨的人格力量,展示了中华民族不屈不挠,威然屹立的民族精神。

由此,通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写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梁地红成汪洋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着活剐的血腥,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在高密东北乡那一片粗犷、野蛮的乡土大地上发现爷爷、奶奶们那种强悍的个性生命力,自由自在、无所畏惧、朴素坦荡的生活方式,从而痛感如今现代都市中人性的龌龊和生命力的萎缩。

通过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使过往民间世界中所蕴含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

莫言《红高粱》读后感 篇4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亮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形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家乡的抗日生活。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写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粱地形成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烈的赞美。

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是过往民间直接中所蕴涵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高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近代以来的生命哲学,特别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在这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可以通过其描写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即使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粮食,有时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中国人的生存活动与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有正统文明观念所认定的所谓的“历史主题”,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应用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文明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杀人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文明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精精神”,透漏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瞩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奶奶”。在莫言的感觉世界中,“我奶奶”首先是一个充溢这生命力的女子。

《红高粱》中这些血性的生命,向世人展示了普通平凡的中国人光明磊落、直率坦诚,不避生死、敢爱敢恨的人格力量,展示了中华民族不屈不挠,巍然屹立的民族精神。

莫言《红高粱》读后感 篇5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粱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

红高粱的生命力在于那一抹跃动的红色。是的,红色是富有生命力的颜色。著名导演张艺谋在他多部作品中都曾极力渲染这种惹人的颜色,也许这一切都源自他的成名作《红高粱》。

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注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的“奶奶”。在莫言笔下,“奶奶”首先是一个充溢着生命活力与诱惑的风流女子。她十六岁出嫁,憧憬着能颠倒在一个强壮男人的怀抱里,殊不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只因为单家是百里首富,只因为单许给他一头骡子。“奶奶”绝望了,置诸死地而后生,她不顾一切,顺从地接受了高梁地里与余占鳌的一切。小说运用大胆的笔触,描写了这激情亢奋的场面。一个是拦路劫匪,身强力壮,后来成为土匪司令的余占鳌,一个是被礼法世界推向火坑,而又绝处逢生、欲望之火奔腾不已的妙龄女子,在那个一切旧的事物虽然高悬人们的头顶却已经摇摇欲坠的时代,他们的精神和肉体彼此契合,传统的封建伦理和道德在他们面前荡然无存,生命之火一浪高一浪地燃烧。“我奶奶”那红高粱一般通红的性格也由此成形。“奶奶”这一形象,完全背离中国儒家所提倡的三从四德,而是一个自由,洒脱,热情,豪迈的象征符号。有人认为,这一形象具有某种西方的审美特征,其实,这一形象的文化底蕴依然渊源于我国传统社会的底层,尤其在我国北方广大农村,至今依稀可见一种具有原始意味,与传统礼教相对峙的俗文化方式,在这一文化方式中,人们以求生为第一愿望,视情爱为人之本性。或许这源自他们敢作敢为,敢爱敢恨,恩怨分明的性格特征。“奶奶”这一形象,充分体现了这一俗文化的些许特征。

小说中一幅幅独特的视觉画面冲击着每一位读者的心灵壁垒。无边无际恍如血海的红高粱,刘罗汉大爷被日本人活剥后仍然痛骂不休的令人颤栗的场面以及奶奶临死前对天理的种种发问与骄傲的自我伸张,无一不是充满激情的感观描写。莫言的感观与众不同,他把传统伦理的教条抛诸脑后,完全融入到中国北方那片荒凉原始的土地,用生命最原始的张力和活力构成一幅幅特殊的画卷来诠释我国民俗文化的特征。为恰当地表现这一心态,莫言的小说总是习惯以“童年视角”铺展开来。《红高粱》就是以十四岁的豆官的记忆作为线索,另加上“我”的补充组合而成的。因此,这部小说也就在文学的殿堂中熠熠生辉,并且在乡土文学领域中开拓出了传统笔法之外的另一片广阔天空。

《红高粱》的作者毫不吝惜自己对中国民间价值的认同,强健的体魄,豪迈的性情,轻生重义的品质都是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相比之下他经常对现代文明都市的丑陋与卑鄙表示愤慨。莫言在《红高粱》的题尾中写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游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孝子孙,我愿扒出我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

小说中“我”的爷爷余占鳌并非是一位为了民族大义革命信念而抗击日本人侵略的传统式大英雄。他只是单纯的为了替死去的生命复仇,为了让生命能够继续延续奋起反抗。而“我”的奶奶临死前仰天对一生的感悟更像是一场华丽的赞美诗。正是怀着这样一种尊重生命本质的人文情怀,小说红高粱感动无数的读者,指引人们如何正确审视我们的生命。

莫言《红高粱》读后感 篇6

读了莫言的《红高粱》,心中激昂澎湃。顿时对东北高密乡,渗透着热血的黑土地,敬仰万分!

小说以家乡红高粱做为背景,描写了以“爷爷”、“奶奶”为代表的家乡人民与日寇进行殊死搏斗的可歌可泣的故事。兼具土匪头目和抗日英雄双重身份的“爷爷”粗野狂暴却极富正义感和民族气节,刚烈如火而又柔情似水的“奶奶”则敢作敢当、蔑视传统伦理、大胆追求生命激情和幸福。他们周围的乡民以朴素,诚恳的民族感,爱国热情,以及愤怒的报仇心里投身于激烈的对日抗战中。在血与火的冲撞洗礼中,在哺育生命的红高粱黑土地上,抛头颅洒热血,张扬生命的自由,高贵和激情。血腥地活剐,英勇地伏击,残酷地火拼,生命的野合等一系列让人过目难忘的画面构成小说的主体,具有极强的艺术冲击力。

艺术上,比喻、通感、拟人、象征等各类修辞手法的有效运用,使小说意象丰富,感性十足,形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另外,小说在叙述方式上也独具匠心,它以14岁豆官的“童年视角”进行主体叙述,另加上“我”的回望补充,使不同的时空相互扭结,组成了一个完整统一而又艺术斑斓的艺术世界。

被小说浓烈的感染着的神经,仍停留在东北高密乡那片红高粱里,停留痛失母亲的豆官身上……伟大的祖国母亲躯体已被隔离的支离破碎,血迹斑驳。国已破,折断的翅膀被异族人无情地欺侮摧残着,践踏着!不敢想象当时情况下人们是如何挣扎着生存下去的!祖国大地上不知有多少豆官们失去了母亲的怀抱!

这就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落后就要挨打!历史的教训我们要时刻铭记。今天,我们拥有了幸福,就要努力创造更美好的未来。

莫言《红高粱》读后感 篇7

这天回到家,一口气读完了莫言的《红高粱》。内心各种情绪激烈地交织在一齐,久久不能平复。

一向感觉自己是一个很具有包容性的人,很少有个性厌恶的事物,不太爱对事物作出评价,总觉得万物表现的状态总有其内在规律,不能说绝对的好,也不能说绝对的坏。正如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个性是在欣赏完他人的作品之后我不太敢轻易发表自己的看法,总觉得自己水平不够。很多时候,在向他人道出的时候,也仅仅变成了很俗的一句:很好,你自己去体会吧。

读完《红高粱》也是,怕自己拙劣的见解和浅薄的文字会有损这篇中篇小说,但心中燃烧着一团火焰,不吐不快。

不说小说的结构安排之精巧、莫言的文字功底以及叙事功力之深厚等这些语文考试答题时的条条框框,只谈感受。

《红高粱》给我一种很不一样的感觉。我是一个泪点以及笑点都极低的人,经常看一部影片或一本书看得泪如雨下。虽然在读《红高粱》的过程中也无数次鼻子发酸,但总是有一口气堵在心里,一种无法名状的愤怒、委屈、痛苦交织在一齐的麻团堵在心口,让我无法释放自己的情绪。眼眶通红却流不出眼泪的感觉。

读《红高粱》的过程中,有三次因为太难过而读不下去,起身平复情绪。

第一次是奶奶家的长工罗汉大爷被剥皮的情景。罗汉大爷是条汉子,直到被剥成肉核依旧没有屈服,日本人毫无人性,残暴得丧尽天良。

第二次是伏击汽车队时,“我”的奶奶死在日本人的枪林弹雨之下的情景。

第三次是事情过去很多年后,“我”的爷爷重新回到奶奶死去的那片高粱地上的情景。

在那个年代,生命显得尤为卑微而珍贵。随便一颗子弹便要去一个生命,而那些牺牲在枪口刺刀底下的生命都闪着铮铮铁骨。

高密东北乡已不再是一个普通的地名,红高粱也不再是一种普通的农作物。抗战期间,山东高密甚至整个中国时时都在上演着这种悲壮的牺牲,献血也侵透了这片神州大地。

很佩服小说里的奶奶,大胆而果断,充满正义感。

回过头来想想,真就应庆幸自己生在了祖国和平而强盛的年代。

记不清在哪里看到一句话,大概意思是:好的文学作品必须是反映现实的。过去的历史是血淋淋的历史,是无数双眼睛见证的,像记忆中的烙印一样。无法磨平,更不允许篡改。尊重事实是人最起码的良知。

不知为何,突然间想到了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说》。

莫言《红高粱》读后感 篇8

黑土地上的《红高梁》是莫言向

莫言用以小见大的手法,用高密东北乡这一小片地方间接但生动地演绎着整个

读完莫言的文字,我所了解的不仅是往事的铭记,从另一方面是很佩服在一个作家笔下的文字竟然变得如此的针锋现对,活灵活现。莫言用他独特而强悍的语言,与众不同的文体安排,在高梁地里生动深刻地展现了那一时期的血与泪,强烈刺激着情感麻木的现一代人,演绎也什么是伤与痛,什么是真实与历史,什么才是人生,怎样铸就自己的一生,没有

莫言《红高粱》读后感 篇9

红高粱是一种具有神话意义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个神秘的色彩赞美人性和丰富的活力。因此,生命的称赞是本书的主题。是通过塑造人物的形状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无限活力,赞美生命的自由,拉伸。

首先,红高粱本身有一个完整的故事线,但大部分这种叙事线由文字感觉到完成。作者关注一群传奇人物。他们杀了货,靖中服务国家,他们表演了一场英雄悲剧舞剧的场面。其中,有超过ao,有刘罗汉,有戴丰莲。

其次,当我们面对红色高粱时,会感觉到红色高粱是如此辉煌的红色浸泡。红色是太阳,血液和高粱的颜色。莫艳用他独特而强大的语言,独特的风格安排,在高粱的生动深刻的表现中,血泪与泪水的时代,强烈刺激了一代的情感麻木,什么是对伤害和痛苦的解释,是真实的和历史的,什么是生活,如何投身自己的生活,没有思想和痛苦一起适合打架,如何创建图例。

第三,红高粱的空间环境和造型描述,正在试图找到一种简单和空间的神秘而广阔的颜色。所有琐碎的对比协调和过渡都放在一边,导致生活空间的神圣和神秘的生活。红高粱主要是两种空间环境:高粱和葡萄酒车间,葡萄酒车间反映了古老的生活意识,如风雨侵蚀,像城堡般十八坡的圆形门。和那块自毁的高粱,然后揭示了神圣的生命。当红高粱描述高粱时,它作为一个巨大的自然生命的象征群,伸展,盛大,强大,温暖和慷ous。红高粱三次高粱的呈现表现出了一种人类和自然生活的整体。当我的祖母泪水,躺在我的祖父上踩在坛上,红高粱出现了一个四叠的舞蹈高潮。在这里,高粱是生命的诞生的见证。而在日本人强迫人们踩高粱,也觉得生命的破坏是震惊的。

不记得在哪里看到一个词,可能意味着:好的文学作品必须反映现实。过去的历史是血腥的无数眼睛的历史见证了,像记忆中的标记一样。不能抛光,但不允许篡改。尊重真理是人的最小良心。

莫言《红高粱》读后感 篇10

小说当中的红高粱地祖辈们红色岁月的见证。这片土地孕育着气宇轩昂、有血有肉、正气凛然、奋不顾身为着心中的爱国之情而顽强抗争着。高粱的红就像那群英勇的战士们的鲜血,抛洒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他们的所作所为都只是因为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

沿着大片大片的高粱地,前往公路伏击日本鬼子的路程当中,作者不断地采用插叙和补叙的手法,让人物关系不断清晰,故事情节不断丰满,最后,以伏击战的胜利来完整父辈们的人物形象与不屈灵魂。

小说当中充斥着对高粱地的大量描写,通过对这一意象的刻画与描写来烘托出一方水土之下的一方人。这片土地是美丽温和的,因为所有的一切都显得那么温顺,人与自然其乐相融;这片土地是丑陋龌龊的`,因为见识到了许多肮脏的人心,泯灭的人性;这片土地是圣洁超脱的,因为千千万万个干净的魂灵在茂密的红高粱地上野蛮生长;这片土地也是最有人间烟火气的,英雄酒肉,不拘小节,应有尽有,人儿痞而不坏,勇而不蛮。就像前文所言: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

小说当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有两个片段,其一是罗汉大爷被当众剥皮削肉的令人惊世骇俗的场景;其二是余司令大义灭亲,枪毙余大牙的场景。前者可谓是见证了人性里最深处的恶,当众凌迟,不仅仅是对被害者的侮辱,也是对在场百姓的心理逼迫,人心是得有多险恶,本性里是有多冷酷无情才能做得出这样的事情。这种对人命的无视,对人的尊严的践踏,在抗战时期数不胜数,大屠杀、人体细菌实验、惨绝人寰的酷刑……都是丧心病狂到令人发指的。而那些被屠杀、被牺牲、被虐待的人们,大家都是普通人而已,却在特殊时期被迫成为了炮灰和英雄。后者其实是底层民众对于女性权利的一种认可与维护,也是革命的一种需要。余大牙侵犯了无辜的女性,倘若在封建时代,在男权社会的长期压迫之下,女性的人权的不值一提的,最后只会不了了之。虽然余司令一开始也是为难也是纠结,但是最后他还是走了大义灭亲的道路,这其实在我看来是对女性尊严的尊重,也是破除“男尊女卑”、“女人必须为男人服务”的糟粕残余。

《红高粱》这篇小说好像是中国抗战时期的一个小小的缩影,在这里人性美与人性丑都能够发掘出来,当然,最重要的应该是不忘父辈们燃烧自己的岁月,换取了如今的和平盛世,对此恩德,不管多久都要铭记于心,也更要学习他们,一如既往地艰苦奋斗。

莫言《红高粱》读后感 篇11

第一次拜读莫言先生的作品,觉得他的书实在是不可思议,不管是辉煌瑰丽的描写还是深刻难解的情节,都让人拍案叫绝。尤其是他把当时的历史背景和民间故事与当代社会现实相结合,让读者既看到历史又看到现实,让人时而沉浸在回忆的美好中,时而又不得不面对着生活的残酷。他的书,实在深奥,得多读几遍才能悟出其中的逻辑和道理。

作为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莫言的文笔可谓行云流水般通畅。书中的描写浓墨重彩,透过文字我仿佛看到了一望无际的似血的红高粱,瓦蓝的天空下如小岛一般的村庄。与此同时,我似乎闻到了醉人的三十里红的香气;听到了墨水河桥上不绝的枪炮声。我一遍又一遍感叹这本书的精彩,莫言的文学功底非常人能及。在莫言笔下文字都变得鲜活生动了,我像是在赏画,并非在读书。

除了绚烂如云霞的描写,还有生动质朴的人物对话。简洁明了,又不乏有市井平民的说话语气,但在书本上很少出现。莫言的笔触很锋利,他剖析人性、伦理,所以这本书又“血淋淋”的,像一个被剥了皮的人一样,五脏六腑、骨骼、血管都清晰可见。

我还喜欢他所描写的人物,他是以孙辈的口吻来写的,好想是写他爷爷奶奶那一辈人的故事。九儿,余占鳌,豆官,恋儿,罗汉,土匪们,官员们,侵略者,被侵略者……形形色色的人物充实了这本书的核心内在。其中我最喜欢九儿这个人物,虽说是个裹小脚的农村妇女,但性格极其倔强,泼辣,洒脱,明辨是非,大度从容,是当时社会中鲜有的妇女形象,给人一种“我命由我不由天”的感觉。对这个人物,莫言也隐含了对当时妇女所处的水深火热的境遇的一个批判。

最后,便是这部书的内容与核心精神。如果说人物给这部书注入了生命力,那历史背景就给这部书加大了深度。这部书的核心就是一个“国”字,抗日部分描写的比较多,这本书中的战争描绘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身临其境。我们没有经历过战争,但在读他的书时,真觉得自己就站在战场上,面对着枪林弹雨,很有张力。余占鳌所带领的抗日武装出场次数最多,也是十分顽强的一股力量。余占鳌,作者笔下的爷爷,是典型的的山东男人的代表,血气方刚的硬汉,战场上保家卫国,出生入死,但也深藏着柔情,如果再足智多谋,有一点儿文化点缀就好了。红高粱一样的精神,要一直传承下去,如莫言最后写的那样。

这部书展示了不同方面的文化精神,你再从不同的角度去看这些方面,可以说太深奥了,仿佛看尽人生百态,善恶丑美。

莫言《红高粱》读后感 篇12

最近因一部同名热播剧《红高粱》,而使我掀起阅读《红高粱》的热情。

《红高粱》是一部以抗战时期为背景,并非像以前的抗战题材的小说,这本书中塑造的一些抗日英雄却是正义与邪恶共存的复杂体,他们是一群独特且有着鲜活的生命的个体。《红高粱家族》里的人,真实到不像人,只是一群没有进化完全的半人半兽的存在。在高粱地做爱,在高粱地抗战,在高粱地死去,在高粱地埋葬。他们活着,不标榜道德;他们冲锋杀敌,不呐喊口号。

全书的高潮“余司令伏击鬼子,‘我奶奶’牺牲”反而被安排在最前面,后面抽丝剥茧般地展开余占鳌和“我奶奶”的爱恨情仇,讲述“我奶奶”生前身后的各种故事。字里行间都弥漫着红高粱的气息,那应该是东北乡才有的气息。粗狂、野性又火辣辣的充斥着热情。

莫言写这本书时才31岁,而文中那股子英雄豪杰加流氓的气魄,却正是借助了那股子初生牛犊之蛮劲儿才喷发出来。叙述者“我”,总好像按捺不住内心的冲动,在故事讲到激动之处,要把自己的情绪发泄出来。正是这种冲动,赋予了《红高粱家族》独有的魅力。

读《红高粱》读出了民族气节,读到了革命先烈的英勇悲壮。也许在这欲加浮躁的年代,更需要一些沉重的东西去让我们追忆,让我们在扬帆起航时不致被大海掀翻沉落。

莫言《红高粱》读后感 篇13

暑假,舅公向我推荐了这本《红高粱家族》,我一拿到手就有目不转睛地看起来。看着看着,我马上就入迷了,这就像看电视剧似的,有的时候让人大笑,有的时候催人泪下。

《红高粱家族》是著名作家莫言的长篇作品,小说通过“我”的叙述,描写了抗日战争期间,“我”的祖先在高密东北乡轰轰烈烈、英勇悲壮的人生故事。

“我”奶奶戴凤莲,别看她是个柔弱的女子,当初倔强又有主见的她为了婚姻和爹断绝关系;她还是抗日英雄,不仅仅要自己的丈夫和儿子奔赴抗战前线,而且最终献身于抗日战争中。当奶奶为潜伏在河堤坝的游击队员们送大饼时,不幸遭遇敌人的袭击,光荣牺牲在高梁地里。

我爷爷余占鳌是一个非常爷们又非常粗旷的男子汉,他在开篇一出场就表现出了土匪头子兼抗日英雄的双重身份。余占鳌不愿意受制于任何一方势力,对于各种政治势力及地方势力的拉拢,他一概拒绝,独立人格非常强。在国共纷争的大背景下,看到日本人疯狂屠杀百姓,余占鳌奋起反抗。他自发地组建了一支抗日队伍并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的汽车队。他带领着一支七零八落的小队伍,却实实在在地伏击了日本。余占鳌从一个地道的土匪成为抗日英雄。余占鳌领导的农民队伍,没有经过先进革命思想的洗礼,也没有明确的奋斗目标。他们抗日,是因为看到了日军对中国人民的疯狂屠杀,看到了罗汉大爷的惨死等生发出一种复仇心理,也是为了生存自由的一种强烈的生命意识。

我发现书中的每个英雄人物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坚持不懈,屡败屡战。这可不是英雄特有的品质,战争才需的精神,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到。

就说我学轮滑吧,妈妈给我报了一个轮滑班,我拥有了一双轮滑鞋,迫不及待地就把它穿上了,教练又给我“全副武装”:戴上护肘、护手、护膝和头盔。我扶着栏杆“一瘸一拐”地走到空阔的大广场。刚抬起左脚,没想到,身子一晃,摔倒在用水磨石铺成的地上,只听见“砰”的一声——我摔个“狗啃泥”,“好疼呀!”我一边说着,一边用手轻轻地揉着疼痛的地方。当时,我真像一个不会走路的小孩,坐在地上等人搀扶。这时,教练走过来对我说:“没关系,慢慢练。”他先教我“站”,我两脚成“八”字形,两腿稍稍蹲下,两手前伸,保持平衡。他看我能站稳了,就教我“走”。教练说:“走的时候,保持站的姿势不变,然后,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再把另一只脚放到这只脚前面……”顺带给我示范了一遍。听了教练的话,我更加努力地练了起来。

没走几步“哎哟!”我又摔了一跤。这次,我一屁股坐在地上就不起来了,妈妈来拉我,我懊恼地说:“学轮滑总摔,反正学不会,还不如不学呢!”妈妈语重心长地说:“孩子,万事开头难,人家不是滑地好好的吗?如果所有人都像你这样。那会怎么样呢?不要灰心啊!”我在练习的过程中,也不知摔了多少回,但我并不灰心,渐渐地我滑得越来越好,连教练都夸我了。我心里美滋滋的,一不小心,我又险些摔倒。我站稳后笑了起来,妈妈也在欣慰地笑了。

现在我已经学会了。一回想起第一次摔倒的情景,就忍不住暗暗笑出声来,我想:“功夫不负有心人啊!胜利果然属于最坚忍的人。”

是啊,如果大家不知道坚强勇敢地面对生活,那么便会一事无成,无法生存下去。难道吃饭噎着了,就再也不吃了吗?我要向抗战英雄们学习,胜利永远属于最坚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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