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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魔法读后感三年级汇集66条-读后感

你相信魔法吗?

简、凯瑟琳、马克和玛莎一点儿也不相信世界上存在魔法。可是,一个有强大魔力的古老符咒,让他们见证了世界上真有魔法之说(虽然这个符咒魔力很强大,可是,它不是完整的,只有半个,实现愿望需要说两次才可以)。通过这个符咒,他们去了骑士时代探险,去了沙漠“旅行”,还让妈妈幸福快乐起来。

每一次使用魔法后,他们总会体悟到许多道理。在骑士时代探险后,骄傲的凯瑟琳明白了不少关于宽容体谅的道理,骄傲的性子也渐渐退去。再经过魔法师梅林的指导,她学会了将心比心,变成了一个让人喜爱的姑娘。其实我也是这样一个女孩,取得一点成绩便高傲的不得了,从而变得不可一世,惹人讨厌。而且,我的眼睛变得越来越挑剔,总感觉别人身上全是缺点。凯瑟琳也是如此,骄傲的她用符咒打败了骑士,她有没有想象过骑士心中的感受呢?她有没有宽容骑士呢?没有!我觉得她做的不对,再想想自己,也是同样如此。以后,我可不能像以前那样了,我要向凯瑟琳学习,认识错误,让自己改正缺点。

马克,那个不相信魔法的男孩,那个认为自己很大的男孩,无意中说出一句话,结果被符咒灵验了。他,通过沙漠历险,在紧急情况下用符咒实现愿望的时候,这个小孩,终于找回了自己的童真,不再像以前那样老成,装大人。每一个孩子心里都藏着一份童真,不是吗?谢谢这个符咒,让马克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天真烂漫。

在四个人当中,我最喜欢简了。她很善良,很认真,还是个没丢掉童真的.聪明孩子。虽然她的继父那样和善,对孩子那样关爱,可是她忍受不了没有父亲的生活。要是我,忽然失去了父亲,一个陌生人当上了我的父亲,肯定会悲痛不已,绝对不接受那新的父亲。谁会接受呢?简没有接受。还好,通过符咒,简变成了别人家的孩子,又变了回来,她学会了接纳别人,终于与继父和其他人打成了一片。

四个孩子中,那个最可爱的小孩——玛莎,做事情有点儿冲动,可是,她通过自己变成透明人那件事,做事小心起来。

如果,我也拥有那个魔法符咒该多好!那样,我便能体验神奇的魔法历险,还能改正缺点呢!其实,在这本书里,我就不知不觉中进入了一场历险,还体会到了不少的道理呢!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的读后感1

看完《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大快人心的故事结局是意料之中的——我自始至终认为正义终将战胜邪恶。伏地魔死了,而哈利还活着。

哈利在罗恩和赫敏的陪伴下,不得不逃亡在外,躲避伏地魔的追击。他们意外得知如果能拥有传说中的三件死亡圣器,伏地魔将必死无疑。但是,伏地魔也早已开始了寻找死亡圣器的行动,并布下天罗地网追捕哈利。

逃亡途中,哈利经历了友谊的考验,了解了邓不利多的生平和谎言,遭受了战友的背叛……哈利学会了很多,懂得了很多。

在最后的一次较量中,伏地魔提出,用哈利的死,来换取巫师界的和平,哈利从冥想盆里得知只有自己死去,伏地魔才能被消灭,便义无反顾的走向死亡。

尽管哈利的魔法远不及伏地魔高强,可才刚刚成年的哈利却胜利了,这是为什么呢?邓布利多对哈利说过:“如果你肯为世界上无辜的人民而死,你就一定能够活下来。”而伏地魔不可能做到这一点。他只知道让别人为他而死。可哈利做到了,于是他成了最后的赢家。

掩卷长思,哈利这个机智、勇敢、善良的男孩形象深深刻在了我的脑海里。从哈利身上,我明白了,一个人如果有人性美好的一面,就必须有爱,而真正的爱,不仅是索取,还有奉献。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的读后感2

暑假,我只用了两个半小时就阅读完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这本书是J·K·罗琳在2007年7月出版的,她花了11年才完成全套Harry Potter,里面都是哈利在霍格霍茨魔法学院的惊险故事。

它讲的是在哈利还有4天未满17岁时要离开女贞路14号时被食死徒围住,在一番决斗中,他们又巧妙地和食死徒周旋了一会儿,逃了出去。与此同时,伏地魔也占领了半个魔法界,但哈利意外获悉,只要他们能拥有三件死亡圣器,伏地魔将必死无疑。可是,哈利先倒在了伏地魔手中的一件死亡圣器下。然而,伏地魔未能如愿以偿 ,死亡圣器不能战胜纯正的灵魂,哈利赢得了这场殊死较量的最终胜利而伏地魔却倒在了哈利的脚下。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哈利非常了不起,他是一个自强不息、坚不可摧的人。我一定会向他学习,做一个顽强拼搏永不放弃的人。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的读后感3

暑假里,我读了J·K·罗琳写的最后一本“哈利·波特”系列。——《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

这本书主要讲了伏地魔东山再起,魔法世界乱透了。哈利·波特和他的两个好朋友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一起去寻找伏地魔的魂器,后来得知伏地魔在找死亡圣器并得到了,所以他们只剩下一个办法,那就是把伏地魔给打败,哈利·波特向伏地魔发出了一道“除你武器”,同时,伏地魔也向他发出了最厉害最狠毒的咒语——阿瓦达索命咒。可是,万万没想到伏地魔的咒语竟然飞向了他自己,他死了,哈利·波特胜利了。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哈利·波特。他戴着一副眼镜,最明显的就是他额头上有一道闪电形的伤疤。他十分有智慧,在野外生存时可以辨认毒蘑菇和没有毒的蘑菇。他也十分的勇敢,充满正义,到了最后也没有害怕,更没有退缩,而是勇敢地面对伏地魔,没有屈服于黑暗。最后他征服了伏地魔,取得了伟大的胜利。

在现实生活中,我也要向哈利·波特学习,面对问题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直到成功。做一个勇敢善良,充满正义感的男子汉。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的读后感4

这个寒假,我又读了一遍《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哈利在七年级就读霍格沃茨时,由于三年前伏地魔的卷土重来,此时伏地魔的手下已是兵多将广,而且拥有了魔法部,染指了霍格沃茨,控制了半个魔法世界,形势十万火急。哈利准备消灭伏地魔,在好朋友罗恩和赫敏的帮助下,摧毁了伏地魔的命根子——7个魂器,并和伏地魔展开最重要一战。哈利打赢了,他拯救了整个魔法世界。

我觉得哈利是个勇敢的人。否则他怎么会和恐怖而强大的伏地魔大战?怎么敢和那些食死徒、巨人、巨蜘蛛等这么多让人听了就闻风丧胆的对手对战?这些只能证明一点,哈利不是一般的勇敢,而是智勇过人。

这本书还大赞了要有爱,因为邓布利多在生前一直教导哈利要有爱,不要像伏地魔一般冷血,而且还告诉哈利,爱是世界上最强大的魔法,之所以哈利17年前能击败伏地魔,这17年来又为什么不怕伏地魔的攻击,是因为他的母亲用自己的爱给哈利做的保护符一直保护着他。

在生活中也是这样的:有爱就有正义,无爱便是邪恶。邪战正,岂有胜之理?不可能!所以为什么邪恶的人总是失败,而胜利却紧紧地跟着正义,怎么甩都甩不掉。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书不光文字优美,而且还蕴含着一些深刻的道理,真是一本好书!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的读后感5

该书主要讲述十七岁的哈利本应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继续最终一年的学业,但为了完成魔法学校上一任校长邓布利多留给他消灭伏地魔任务,哈利与好朋友罗恩和赫敏一齐经历了一系列的旅程:骑火龙离开精灵阁,在荒野中寻宝剑,变模样到魔法部刺探。最终,在一系列冒险后,他们找到了七件魂器之中的五件魂器且消灭了它们。在这过程中,他们得知了死亡圣器的故事。死亡圣器分别为复活石、老魔杖、隐形衣这三件,只要全部拥有,便能够控制死神。可伏地魔也一向在寻找死亡圣器。为了消灭伏地魔,哈利与伏地魔展开了生死殊博,最终哈利纯正的灵魂战胜了伏地魔已经四分五裂的灵魂,赢得了这场生死殊搏的胜利。

哈利波特这一系列的书,都十分好看,有意思,简述了一个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提议大家也去看看哦!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书的作者是J.K.罗琳,情节惊险,令人望而生畏,读起来津津有味。这也是整个哈利波特系列的终章,对我的感触也是最大的。

在遇到困难的时候,哈利总是挺身而出,他的正直,善良,勇敢,让我钦佩不以;赫敏小姐,以她的智慧想出办法,解决问题,也十分有勇气,一个女孩子竟有如此大的本事,让我赞叹不已;罗恩的西洋棋下得很厉害,记得在第一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中,他勇敢地与伏地魔对战西洋棋,获得了胜利,他的忠诚,幽默与脑力,我十分喜爱!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的读后感6

本书主要围绕着哈利波特与伏地魔的战斗来展开想象。本书的主角,也就是哈利波特,他为人正直、聪明、勇敢、与伙伴们团结一心,最重要的是他有一颗执着的心,他是正义的代表。本书的坏蛋,也就是伏地魔(原名汤姆·里德尔),他召集了成千上万的不良分子,组成了一个军团。从此以后,那些参加军团的人都被称为“食死徒”。

传说中的死亡圣器,也就是老魔杖、复活石、隐形衣。老魔杖是一根拥有无穷力量的圣器,想获得它,就必须要打败它的现任主人,如果它的主人正常死亡,那么它的力量就会毁灭;复活石,虽然表面上是一块普通的石头,但却拥有使人死而复生的力量,只要把它拿在手中摇三圈,就能复活你想复活的人。只不过复活的人只能和你对话,你却接触不到他;隐形衣这件圣器是哈利·波特一早就拥有了的,它不像普通的人人都能买的普通隐形衣,普通的隐形衣披戴在身上一段时间后就会失去效果,而它是永久隐形。

其实,哈利·波特的实力并不敌伏地魔,在故事的大结局,伏地魔是被自己的咒语反弹回来杀死的。最后一切太平了。这正是正义与邪恶之战,邪恶终究要被妥协。

陈娇老师的话: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只有读书破万卷,下笔才会如有神啊!小作者向读者讲述了书中令自己印象深刻的故事情节,表达清晰,着重对死亡圣器进行了剖析。小作者有很强的分析能力和颇深的见解,可见小作者是在全心全意地读这本书,有一种善于思考的精神。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的读后感7

《哈利·波特》是英国女作者乔安妮·凯瑟琳·罗琳在伦敦火车上产生的一部著作。从《哈利·波特》诞生到现在,已经有十几年了,但它还是世界名著。今年暑假,我一口气读完《哈利·波特》的全套书,我觉得最后一本书即《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的故事最生动、最感人。

哈利在学校生活了六年了,已经是一位成年巫师,可是他不得不逃亡在外,可怕的伏地魔已经占据了魔法部和霍格沃茨,而伏地魔正要追杀的正是哈利。所以,哈利只能放弃学校的'生活,逃亡在外,寻找魂器并将其毁灭。在逃亡途中,哈利和罗恩却因为格兰芬多宝剑的问题而大吵一架,于是,罗恩离开了这次寻找魂器的行动。而哈利和赫敏却因为想不到办法导致行动推迟。后来,罗恩根据邓布利多留给他的遗物找到了哈利,并和好。便去找朋友卢娜,得知了死亡圣器即三角眼的故事,也发现再也没有人在报刊上支持哈利了,卢娜也被食死徒抓走了。哈利又开始了逃亡之旅,却在途中,不小心说出了“伏地魔”三个字被搜捕队抓住。哈利通过镜子的碎片召唤出家养小精灵多比,将其救出·······

故事里,哈利的情况生不如死,可是他没有放弃击败伏地魔的希望。可以知道哈利的勇敢和勇于坚持自己想法的精神。

虽然我们的世界不是魔法的世界,但平时遇到和父母争吵计划时,我们也不应该跟随他人,也不应该我行我素,应该用自己的勇气向父母讲出自己的想法,交换意见。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的读后感8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是七部之中的最后一部,也是七部之中最好看的一部,它让我回味万分。

这部书中,哈利认识到了牺牲。为了他人的利益而彻底牺牲自己,放弃一切,进入死亡,这种行为具有非常不可思议的力量,让世界上最强悍的黑魔法,都对它无效。这种行为具有神奇的力量。哈利·波特就是靠这种力量生存下来,并且战胜了强大的黑魔头——伏地魔。在最后的决战,他选择了不出招,结果,他战胜了每次都选择“索命咒”的黑魔头。那个黑魔头并不死于哈利·波特的魔法技术,而死于自己伤害之心发出的恶咒,和对死亡的恐惧,对永生的渴望。

有一个人给我们的印象曾经那样的不好,那就是——斯内普。它对莉莉(哈利的妈妈)的爱,令他一生都致力于对抗黑魔法的事业中。是啊,以貌取人是我们最大的缺点,常常因为这个原因,我们失去了多少朋友,为自己树立了多少敌人啊!

七个魂器的毁灭和三件死亡圣器(最强大的死亡魔杖、复活石、隐形衣)的不能兼得,说明“追求永生”的行为会阻碍本有的灵性,分割整体,进入死亡的空间。

读《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为我插上了幻想的翅膀,让我在天马行空的世界里自由翱翔。想说的太多,有用的也太多,从我们在享受读书时,也在反思我们,升华我们。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

小学三年级读书笔记1

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情感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促使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书如其名,傲慢与偏见,在书中是男女主角爱情上的障碍,但在现实社会中也是人们相互之间交流的障碍,更是在正确对待自己,对待事物上的绊脚石。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会经常因为自己单方面的想法而是自己与他人隔开,所以我们要克服“傲慢与偏见”,主动了解他人。

每一个人其实都很容易被自己的主观印象所驱使,因而容易对别的人下不正确的注解,进而造成了彼此之间的误会。一个人所给予的第一印象固然可以影响到很多事,但并非一定不会改变,要有更加深入的了解,才能有更客观一点的论点,就好像故事中女主角对达西的看法,就是因为了解才有所改变。此书反应的社会现实确是如此一针见血,她讲的是婚姻,与爱情无关。

小学三年级读书笔记2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睡美人》,是丹麦作家安徒生写的。书的内容是这样的:有个美丽的小公主名叫爱洛,在她出生后接受洗礼的那天,诡计多端的黑巫婆向她施了毒咒,在爱洛十六岁生日时,她会被手纺车上的纺锤刺破手指而死去。她的父母知道后,就把爱洛托付给三位小仙女抚养。当爱洛十六岁时,不幸的事情发生了,爱洛变成了“睡美人”;这时一位英俊的王子出现了,他勇敢地与黑巫婆进行了搏斗并打败了她,使爱洛公主重获新生。

通过这个故事,我知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只要我们有一颗善良的心,碰到任何困难,都能勇敢地去面对它。

小学三年级读书笔记3

读了《童年》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和高尔基比童年,我们今天是多么幸福啊。

高尔基出生在一个木工家庭,5岁时,父亲病故了,他的生活更加艰苦了,他和妈妈就住在外祖父家里。由于家境贫困,他上学只好穿母亲的皮鞋,外祖母的外套,黄色的衣衫和补丁裤子。

布头、烂纸片卖给废品加工厂。运气好才能有半个卢布的收入,如果运气不好呢,高尔基上学的事就没了着落。再想想我们,我们现在什么也不用操心,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好日子,相比之下,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珍惜自己幸福的生活,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

捡垃圾换来的钱成了高尔基的学费来源,但学校里那些有钱人的孩子并不理解高尔基的行为,反而去嘲笑他,说他身上有臭味,我觉得并不是高尔基的身上有臭味,而是那些有钱人的孩子故意嘲笑高尔基,他们才显得很臭。高尔基把别人的嘲笑变成催促自己努力学习的动力。他发奋学习,刻苦读书,终于取得优异的成绩,受到了同学们的喜爱和敬重。

我和书沉思,不仅思绪万千。与高尔基的童年比起来,我们是多么幸福,又是多么奢侈呀。我们应该向高尔基学习,不管在多么恶劣的环境下,都要好好学习,努力奋斗,朝着美好的`未来不断前进。

小学三年级读书笔记4

《小屁孩

主人公格雷是个机灵、自恋、胆小又懒散、又爱出风头的男孩,他特别的搞笑,他在老妈的要求下写日记,可其实他是幻想着自己成名后可以用笔记本来应付采访他的记者;他喜欢玩电子游戏机,爸爸要让他多出去活动,把他赶出家,结果他跑到朋友家里去继续打游戏,然后在回家的路上用人家的喷水器弄湿衣服,装成除了一身大汗的样子;他特意在分班的时候装成不会念书,好让自己被分进基础班——————这么有鬼点子的格雷在家却经常被自己的哥哥罗德里克耍得团团转,对被爸妈保护着的弟弟曼尼也总是无可奈何。

我觉得格雷的童年生活真是太丰富多彩了,每个故事都妙趣横生,用这种又有漫画图又有文字的日记把自己的童年记录下来多好啊,我们大家都应该学一学。

小学三年级读书笔记5

对于广大小学生们,寒假就应该是快乐而又充实的。希望我们提供的孔子读书笔记,能切实的帮助大家做好寒假学习计划,高效的完成寒假作业!

《点心奶奶》(GrannyBakery)这本图画书,让我知道不管是做料理的厨师,还是做面包的面包师傅,都是非常讲究每个步骤及细节的,因为只要一个步骤少做或做错的话,那么做出来的食物,就变成失败品了!而且,做料理最重要的是“诚意”,若没有诚心诚意的去做料理,尽管用了再多丰富的食材,吃的人也不觉得好吃。

我觉得书里的饼儿(Cookie)最认真,虽然她ㄧ直把饼干给烤焦,但她却从来没有想要放弃,仍然一次又一次的从错误中学习,汲取更多

我认为不只是做料理要用心,做其它任何事情也是一样,只要秉持着正确的态度,不要半途而废,很多事情都能成功的!

小学三年级读书笔记6

星期三,我学习了丑小鸭这一课,故事主要讲的是:有一只鸭子,长的很丑,大家都欺负它。所以,它离家出走,经历了许许多多的风雨,最后,它变成了白天鹅。看了这个故事,我非常感动,因为小鸟讥笑它,哥哥姐姐咬它。公鸡啄它,猎狗追赶它,连养鸭的小姑娘也讨厌它。

可是,它仍然追求美。看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只要不放弃,任何事情都回有转机!

小学三年级读书笔记7

今天下午,我看了绘本书《我的爸爸叫焦尼》,这本书教我们懂得了爱和怎样去爱,希望同学们都来读读这本书。

蒂姆的爸爸妈妈离婚了,爸爸不和他们母—子生活在一个城市。要过很长时间,爸爸才坐火车来和蒂姆团聚一天,而且妈妈还要躲起来。蒂姆非常珍惜和爸爸在一起的时间,一刻也不分离,并且对周围所有的人大声说:“这是我的爸爸,他叫焦尼”。爸爸也很爱蒂姆,临别时对火车上所有的人说:“这是我最好的儿子,他叫蒂姆。”爸爸的火车开走了,蒂姆又回到了妈妈的身边,他盼望着下次爸爸再来看他,也许他也盼望着下次的时候妈妈不要再躲开吧?

我不由自主的想起了我的爸爸,在我发烧时抱我去医院,在我遇到难题时耐心的给我讲解,在我受到挫折时鼓励我要有信心战胜困难,这一点一滴都是爱啊!

小学三年级读书笔记8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昆虫记》,我说这有什么好看的啊?可是看了几页之后,我爱不释手了,它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不同于童话故事,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

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是独自的,安静的,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与艰辛。我仰起了头,这一刻,我非常想仰起我的头,像仰望星空一样,来对待昆虫们存在的奥秘。它使我第一次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

小学三年级读书笔记9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几本好书。这本《天狼》是我在这个暑假里最喜欢的书。这个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书中以狗和狼的角度来看人类,那里的人类非常丑陋,会让人觉得不寒而栗。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讲述了一个关于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故事。在一个叫桃花冈的地方,一只名叫雪玉的母警犬和一只在狼族如雷贯耳的独眼母狼发生了一次长达四年的战争,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因这件事被卷入其中。最后,珍珍与雪玉发生了一场决战,雪玉终于嬴了。但珍珍的儿子山妖却逃了出来,当了狼王,突袭桃花冈。桃花冈就这样消失了

这本书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站在狼和狗的角度来看人。在狼的眼里,人类就是恶魔、就是杀动物机器;狗就是背叛狼族的叛徒。在狗的眼里,人类就是自己一生的依靠,就是誓死都不能让他受到一点伤害的主人;狼就是要去伤害主人的凶器。就是这样。狼和狗就成了不共戴天的仇人了。

《天狼》还有一个场景,雪玉抛弃了它唯一一个没有攻击性的小班点。颠峰大战的时候,雪玉可是一只狗对付两只狼啊!而小斑点就是在这个时候挺身而出,和珍珍的儿子同归于尽了。后来,雪玉就抱着为小班点报仇的心态打败了珍珍。这个小故事告诉我们,即使你看不起一个人,也不能抛弃他,这样才能在社会上立足。

这一本书,演绎了一个长达四年的一个惊心动魄的战争;这一本书,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这一本书,演绎了遥远的野性的恨,永恒的温柔的爱……

爱,是不分界限的;爱,是不分种族的;爱,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我想这就是《天狼》所要揭示的主题。

小学三年级读书笔记10

这本书的主人公,他是鲁滨逊,因不听父母的话,而出去冒险。

鲁滨逊本可以按照父亲的安排,做一个律师,过一种平静而优越的生活。然而,一心想去外出冒险的鲁滨逊当上充满惊险和刺激的水手,航行于危机四伏的大海。

鲁滨逊以不屈不挠的坚强意志,依靠自己的智慧和辛勤劳动,开荒种地、砍树建房、圈养山羊、修造船只。凭着自己的力量,救出一个即将被土薯吃掉的俘虏“星期五”。又救出船上那些善良人们的性命。最后结束自己二十八年的荒岛生活,回到英国。

离奇遭遇,告诉人们:在困难来临时,灵活应用自己所学的知识来克服它;只要你有勇气和智慧,再多的困难都会迎刃而解。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来取得最后的胜利。

小学三年级读书笔记11

我看了《蚯蚓的日记》,觉得蚯蚓很有礼貌,爷爷跟他说礼貌很重要,于是他对很多只蚂蚁说早安。

我要像蚯蚓学习,做个有礼貌的小朋友。我觉得蚯蚓很搞笑,他居然吃报纸和回家功课,还被老师罚写十次我以后不吃回家功课,然后他又把老师要求他写的吃掉了。我真羡慕蚯蚓,因为他没有牙齿,所以不用看牙医,我都掉了好几颗牙齿了呢,还长了蛀牙。

我要跟蚯蚓学习,学习他写日记的好习惯!

小学三年级读书笔记12

今天,我看完《绿野仙踪》十分有感受。

绿野仙踪。说的是:小多罗茜在堪萨斯州大草原被大旋风给卷到一个神秘的地方,她十分想回家,在回家的路上,她帮助稻草人,铁皮人,狮子等人,最后回家。

另一个是地底冒险:她(多萝茜)在和吉姆等人去牧场时掉入地下,又和吉姆等人开始寻家之旅,在途中与稻草人等人再度相遇,还遇到大魔法师奥芝,最后在奥芝玛王后(翡翠国王后)的帮助下。成功的返回地面。

我比较喜欢《绿野仙踪》,因为它比较有趣。

我比较喜欢第七章——《致命的旅程》,说的是多萝茜一伙人真要过独木桥时,胆小狮只身与森林中最凶猛,最可怕的开力大周旋,最后稻草人用计让开力大葬身谷底。

《绿野仙踪》我看之后感受深刻,知道在前进的道路上,无论有什么困难都要勇敢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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