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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平的秋的读后感200字总汇66句-读后感

一、名著定义

满足以下条件的小说、诗歌或戏剧等文字作品被称为世界名著。

1.“名著”一般都拥有最广泛的读者。它们不是只风行一二年,而是经久不变的畅销书。《飘》比起莎士比亚的剧本和《堂吉诃德》来,读者就相对地说要少得多。有人作过较切合实际的估计:三千年来,荷马的史诗《伊里亚特》至少拥有两千五百万读者。名著问世后未必在那个时代就成为畅销书,要有一定时间才能拥有越来越多的读者。

2.“名著”通俗易懂,不卖弄学问。它们不是专家写给专业人员看的专门性著作,无论是关于哲学或者科学,历史或者诗歌,它们所论述的是关于人类共同感兴趣的题材,而不是学究式的空谈。这些书并非为教授们所作,而是为普通人而写。要学高深的教材,必先学基础教材。“名著”所论述的都是各个专题的基础,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名著”是基础教材,所不同的是它们不是互有联系的一整套教材,也并非按难易程度和问题的技术性而编排。有一类书却应先读,以便有利于名著阅读,那就是名著的作者读过的别的“名著”。以欧几里德的《几何原本》和牛顿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为例。读欧几里德的这本书无需事先学习数学,因为该书本身便是名副其实的几何入门和基础算术入门。牛顿的书则不然,因为牛顿运用数学来解决物理问题,他的著作深受欧几里德关于比例和面积的论述的影响,若不先读欧几里德的书的话,恐怕连科学家也难以一下子读得懂。我的意思不是说科学巨著可以轻易读懂,而是说要按历史顺序读才能事半功倍。正如欧几里德能启发人读懂牛顿和伽利略的著作一样,牛顿和伽利略又能帮助人理解爱因斯坦的著作。这一观点也适用于阅读哲学著作。

3.“名著”,永不过时。为便于比较,我们把眼下流行的书称为“当代作品”,它们只流行一、二年或至多十多年。许多早期的畅销书恐怕你连书名也记不起了,也不会再有兴趣读它们。而“名著”却不会因思想运动、学说更迭、舆论分歧而过时。名著不是供学者研究而积满尘垢的遗著,而是当今世界上潜在的最强大的文明力量。人类的基本问题代代相同。读过德摩斯梯尼的演说辞和西塞罗的信件,或是培根和蒙田的散文,任何人都会发现:人们对于幸福和正义、美德和真理,甚至对于安定与变幻本身是何等的笃信不疑!人类为其目标而奋斗的道路看来是不可改变的。

4.“名著”令人百读不厌。只要你认真阅读,你决不会感到扫兴。名著一页书所包含的思想要比一整本普通书的内容还要丰富得多。它可以使你百读不厌,其中的养料汲之不尽。理解能力不同,或对事物持不同见解的人,都爱读“名著”。最明显的例子莫过于《格列佛游记》、《鲁滨逊漂流记》和《奥德赛》。儿童可以饶有趣味地阅读,但未能领会其中能为成年人所欣赏的全部妙处和含义。

5.“名著”最富有教育意义。“名著”含有其他书籍所没有的东西,不论你是否赞同书中的观点,它们是人类不可缺少的老师。“名著”受到那些既是读者又是作者的人的广泛讨论,“名著”是许许多多书籍所论述的题材,论述“名著”的书多得不胜枚举,大部分已为世人遗忘。

6.“名著”论述人生有待解决的问题。世上有一些真正奥秘的东西,那是人类知识和思维局限性的标志。人们不仅带着疑问开始探究,也往往满腹疑团终止探究。真正有才智的人老老实实地承认未能理解的东西,认识到这一点不是显得知识浅薄,而是表明知识的渊博。读书的人都以知识不为国界所局限而深感庆幸。我不知道如何冲破政治上民族主义的桎梏,但我确实知道我们可以怎样成为人类各方面精神的朋友,而不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这就是靠阅读“名著”。其中小说按照篇幅长短可分为短篇小说、中篇小说及长篇小说。 最早的小说雏形当始于菲尔丁的《汤姆琼斯史》--也有人认为是笛福《鲁滨逊漂流记》。

戏剧名著中最引人注目的是莎士比亚戏剧,其中包括《罗密欧与朱丽叶》、《奥塞罗》、《李尔王》、《哈姆雷特》、《麦克白》、《温莎的风流娘们》、《仲夏夜之梦》、《亨利四世》等等脍炙人口的名作。除此之外还有歌德的《浮士德》、萧伯纳《圣女贞德》等等。

诗歌方面的名著有莎士比亚十四行诗集,但丁《神曲》、拜伦《唐璜》等等, 此处不再一一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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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名著读书笔记

——《悲惨世界》读书笔记

在某天午夜,我读了《悲惨世界》,这本书是法国作家维克多.雨果的又一佳作。

这本书叙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冉阿让由于饥饿过度偷了一个面包,使他在监牢里度过了黑暗的19年。出狱后,他受到人们的歧视,没有人理会他,就这样,冉阿让已经绝望了,但是奇迹出现了,一位善良的主教用他仁慈的心改变了冉阿让的后半生。

看完书后,我感受到雨果先生通过作品揭示贫苦人民的悲惨命运和揭露资本主义的黑暗。在维克多?雨果的笔下,他一直期盼着用“博爱”、“仁慈”、“善良”和“饶恕”来改变这个“悲惨世界”。

冉阿让虽然后来尽全力去帮助别人,想用多做一些好事来弥补自己从前所犯下的罪,但是人们知道他从前是个苦役犯后,都不接受他的好意,在人们眼里它还是个十恶不赦的坏人。可是冉阿让并不介意,仍然怀着那的善良的心去帮助别人。最终他还是凄惨的死去了,这充分体现出当时的社会是多么不公平,难道一个人犯了错,永远都不会改了吗?

要以一颗真诚的心去对待所有人,要相信他人,这样你才能得到别人的信任。如果你心怀叵测,那你永远都得不到别人的信任,只会受到猜疑、冷落。要勇于奉献,要以帮助人为乐趣,要热情待人,这样,你才会受欢迎。

英国的史美尔斯说过:“好书是生活最宝贵的财富之一”我们要把读书当作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件事情。

《悲惨世界》是一本多么伟大的书籍呀!它使我了解了雨果对社会下层人士的同情,对善良与邪恶的了解。一部闻名遐迩的世界名著,它把惨淡荒芜世界中人性的种种改变尽收眼底,让我不禁感叹人性的微妙。

我相信人性是可以改变的,但是当我刚接触这本著作是我对主角冉阿让我首先是对他同情。为了因受饥饿而哭泣的幼小侄女和外甥女,去偷了一片面包,而被判徒刑的冉阿让,被关了十九年,到四十六岁才被释放出来,这不仅让我的心情沉了下去,似乎不可能在浮出水面。当他被释放出来时接受的却是人们对他的歧视。最后只有仁慈的主教米里哀,把他当人招待。环境改变人的本质。在服刑期间他早就养成了那种恶习。一开始他并没有被主教的那种仁慈所改变,并且他偷了主教德银器。令人震撼的是主教他原谅了冉阿让,并且把他偷得银器作为礼物送给了冉阿让。终于冉阿让醒悟过来了,他带着主教给他的一点点温暖和光明改了名,定居在法国的北部。他对于自己居住的城市尽心尽力,人们都被他感动了,他做了这个城市的市长。

命运是折磨人的。冉阿让并没有以这样的结局结束他的一生。他的命运就这样的折磨他,让他再次踏上了逃亡的路途。

冉阿让的一生是让人感慨的,也是让人深思的。一个人从一块面包彻底的变坏,在从一幅银器和人们对他的改变变为一个彻底的好人,作为市长。这是多么让人吃惊的变化啊!人性的两种都在他身上体现出来了。

面对着穷困潦倒,世态炎凉,将会产生两种人:第一种是卑微的人。他们丑陋、自私、贪婪的本性再也无法隐藏。就如书中的德纳第,他为了钱财不惜一切进行诈骗,一会声称是演员,一会儿又变成了画家,但他再高明也掩盖不住他丑陋的本性。其实在当今社会也不乏有一些为了眼前利益而不择手段的卑鄙小人。如一些凭借职权贪污受贿者;在重大赛事中为得到好成绩而服用兴奋剂者;还有小到考试作弊者……任何刻意的伪装都将被识破,虚伪不可能永久。另一种则无论什么情况都能永保光明、善良、宽容的高尚情操的人。洗新革面后的冉阿让变得宽大、善良因而感化了冷酷、固执,曾一味追捕他的警长沙威。我再一次被人性的巨大力量震憾。愿我们身边多一些主教般光明的使者,有更多人能加入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队伍中来。社会需要这样的人,世界需要这样的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创造我们的生活,创造出一个善良、和睦、光明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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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著读后感45篇

篇1:《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和夸张,描述了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度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有趣的奇遇。

格列佛历险的第一地是小人国。在那里,他一只手能拖动整支海军舰队,一餐饭要吞吃一大批鸡鸭牛羊外加许多桶酒。小人国的人为了把他这个庞然大物运到京城,动用了五百工匠,无数绳索,九百个“大汉”,一万五千匹高大的御马等等。在如此的一个微缩国度里,所有的政争和战事都不免显得渺小委琐。党派之争以鞋跟高低划分阵营,“高跟党”与“低跟党”你争我斗,势不两立;相邻的国家不但想战胜并奴役对方,还要争论吃鸡蛋应敲哪头之类鸡毛蒜皮的“原则”问题。

而后,格列佛又来到了大人国,他与大人国国王的一段对话,不仅构成对英国的批评,也展示了两种不同的思路,并使它们互为评议。

在这本书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7年格列佛泛舟北美,访问了荒岛上的慧因国,结识了仁慈、诚实和友善的慧因。在慧因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眼,人们更不理解它的含义。他们不懂什么叫“怀疑”、什么是“不信任”,在他们的国度里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

我很羡慕文中的主人公有幸能到慧因国,慧因国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理想境地,在这里你不需顾虑别人说话的真假,而在现实中,有着太多我们不愿看到的事情发生:有人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的血汗钱、有人拐卖孩子谋取暴利、有人甚至为了金钱牺牲自己的一切。难怪我们的老师、长辈从小就教育我们要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这与我们提倡的帮助他人、爱护他人是很难统一的。当我遇到有困难的人,要伸出援助之手时,我迟疑;当有人替我解围时,我不敢接受。这些都让我内心感到痛苦、矛盾,无所适从。既妨碍了我去“爱”别人,同时也错过了别人的“爱”,这难道不是一种悲哀吗?

最近发生的一件事,也从另一方面体现了这一点:交通银行为了回馈用户的支持,举行了一场现场抽奖仪式,在抽一等奖的时候,嘉宾抽出了第一位幸运儿,但其留下的手机号码少一位数字。按照抽奖规则,中奖者“必须留下有效联系方式”,所以该号码被宣布作废。但令银行没想到的是,此后连抽次,顾客留下的手机、座机号码全都是空号或停机。第7个电话倒是有人接听,但对方告知,没有这个人。一等奖抽到第8位时,电话通了,这位顾客在电话中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中奖后,回应道:“别骗我,哪有这等好事?”随后就挂了电话。原本预计在半个小时内结束的抽奖活动却拖至三个小时才结束,一些人分析说,“短信中奖”、“电话中奖”等骗局、陷阱太多,致使一些人不敢随便留自己的电话号码,而留下真实电话的中奖者,也不敢轻易相信电话通知的中奖消息。

篇2:《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看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一些鲜为人知的昆虫常识和生活习性:蝉在地下“潜伏”四年才能钻出地面,在阳光下歌唱五个星期;蟋蟀善于建造巢穴,管理家务;蜘蛛在捕获食物、编织罗网方面具有才能,人类用三角尺和圆规也未必能画出那么出那么准确的网;螳螂善于用“心理战术”制服敌人,是对方惊慌失措……让我们足不出户就能感受到昆虫世界的奇妙。

这是第一次接触《昆虫记》,是老师布置的寒假任务,一提到《昆虫记》我就想起了那种平淡无趣的说明文,让我顿时没了兴趣,但是才读了一点,不知怎么的它就吸引了我。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法布尔的《昆虫记》让那些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让我感到了他们的存在。在这之前,昆虫的世界几乎是我想象的,因为我没时间也没精力去观察它们了、解它们,想象着他们十分和睦美好,不会有一地争吵或是斗殴,但是自从看了《昆虫记》,原来昆虫跟我们人类一样有生与死,有劳动与掠夺等许多活动,这都与人有着惊人的相似。他跟我们人类一样,又善良的食草性昆虫,又残酷的食肉性昆虫,我好像身临其境一般,好像他们就在我眼前进行着一切活动,把我带到了一个真实的昆虫世界。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一步推断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与效果,萤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这一次,我感觉到了“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有一语文老师让我们回家背课文,那天作业不多,但是我却磨蹭了好长时间到了10点钟才写完,我迷迷糊糊地收拾好书包,准备上床睡觉,但是还没上床就被妈妈叫住了:“天卉,老师发来短信了,语文课文要背诵,你背完了吗?”我心里一紧张,支支吾吾的说:“背…背…背完了。”妈妈好像看出了我的心虚,又厉声问了一遍,我无言以对。在妈妈的严谨督促下,我睁开那已经要打架的眼皮,无力的背诵着课文,背着背着,就快要睡着了。这是妈妈问我说:“背完啦?等会儿,啊?我一听要来检查,连忙胡乱的看了几遍,其实也没看到什么。一开始背诵,我就卡壳了,连开头都不知是什么,这是妈妈提醒了我才开始背出来。到后来不是卡壳,就是背多字,而且还差点漏了一大段文字。到了最后,妈妈再也忍受不了了,让我重新背熟了再背。我可不愿意,连忙说:“唉,差不多差不多,反正不都一样。”第二天一早起来什么都忘了,只记得那开头的几个字,结果被老师批评了。现在读了这本书,我一定要向法布尔学习,要有认真严谨的想学习态度。

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越以往。我觉得《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

篇3:《童年读后感》读后感

初读《童年的秘密》,刚开始打开扉页一看主要是写关于幼儿一些行为及其理论,我心想这似乎跟我的实际工作联系不够紧密,但看着看着,我渐渐感觉到这书中讲的很多知识其实是我们作为老师必须了解的,而且对我们的实际工作是很有指导意义的。

比如,书中有一段是这么说的:“人们对儿童心理上的创伤仍然知之甚少,但是他的伤痕大多数是由成人无意识地烙上去的。”这些创伤,几乎全部都是因为我们不了解儿童的心理所造成的,我们自以为是为了孩子好,但其实却造成了相反的后果。好心办坏事的例子,太多了。而《童年的秘密》里,或者指出常识性做法的谬误,或者提出了一些我们未曾想到过的地方,因此这本书对我们教育工作者来说非常值得一看。

其实有一个敏感期我们大家是都知道的,就是儿童的语言天赋。在儿童的某个阶段,学语言是非常惊人的,所有的人都是他们的老师,他们只是沉默的聆听,直到某一天说出他们的第一个字。这点成人体会最深,学外语现在对我也是一件头大的事情,无论是听力还是单词,都是需要持续的下苦功才可以。但是除此之外,儿童的敏感期还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敏感期,就是对秩序的敏感。“一个很重要和神秘的时期是儿童对秩序有极端敏感的时期。这种敏感在儿童出生后第一年就出现,并一直持续到第二年。”

一直以来在成人的脑海中,保护自己的财产使其免遭侵犯,这几乎是成人的自然法则。所以,我们经常会阻止我们的孩子不让他们做很多事情,怕打坏东西总是让孩子按照我们的节奏来生活。同时,对成人来说,有一条自然法则,即“最大效益法则”,这诱使他运用最直接的手段,在尽可能少的时间内达到他的目的。当他看到一个儿童正在作巨大的努力做某些似乎毫无成效的事情,而这些事情他本人一瞬间就可以做完,并且做得完美得多,这时他感到痛苦,就想去帮助这个儿童。还有我们迫不及待的教小孩子识字,剥夺了他们的乐趣。“过早地强求他们通过阅读书本来识字也会产生一种消极的影响。追求这些并不很重要的东西会削弱他们生气勃勃的心灵的能量。”仔细想一想,我们成人确实经常犯这样的错误。

每一个在孩子成长道路上的成人,都是他们的教师,所以,并非有孩子的父母亲,或者教授他们知识的老师才应该来阅读这本书。当一个成人看到儿童端了一杯水,他就开始害怕这只杯子可能会摔破,当他感觉到这一点时,他的贪婪就使他把这杯子看作一件珍宝,并从儿童手中把它夺过来。另一方面,儿童还必须形成他的行为习惯,但是他从来也没有得到许可去展现连续的行为过程。如果儿童正在游戏,成人就会打断他,认为该是散步的时间了。这小孩就被打扮一番带出去了。这些都是不好的。当儿童工作时,他并不是为了获得某些进一步的目的而如此做的。他工作的目的就是工作本身,当他重复一项练习,使自己的活动达到一个目的时,这个目的是不受外界因素支配的。就儿童个人的反应而言,他停止工作跟劳累没有联系,因为使他的工作完全更新,充满精力是儿童的特征。

实际上这本书里的珠玉比比皆是。我以为每一个人都应该读一读。

篇4:《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后感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我们来说只有一次,一个人的生命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的精力都已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这番感人至深,震耳发聩的豪言壮语就是来自于著名作家奥斯特洛夫斯基的著作《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书中的主人公保尔使我产生了深深的敬意。小学时他就嫉恶如仇,敢想敢做。在他还没毕业时,就被开除了,不得不当上了童工,经历了一段苦难的日子。后来在保尔哥哥和老布尔什维克的引导下,保尔参加了红军。在此期间,保尔历经艰苦,饱尝了各种苦难地打击。在一次感染了伤寒病时,在死亡线上徘徊的他,以健壮的身体和坚强的毅力,奇迹般地从死亡线上走回来,再次为革命事业做出新一轮的奋斗。所以我非常敬佩保尔不畏病魔的侵扰和不怕命运挫折的百折不挠的革命精神。

书中有一段情节使我最为感动。省团委朱赫来派去了三个人,杜巴瓦、潘克拉托夫和保尔去抢修铁路。铁路的抢修工作开始了,谁也不会想到条件会多恶劣,冰冷的秋雨浸透了人们的衣服,冷飕飕的,又重又凉。到了晚上,几百个人就穿着那给雨淋透了的沾满了泥浆的衣服,睡在冰冷的地面上,并且紧紧地挤着,竭力想用体温来相互取暖。他们每天的食物更是让我望而生畏,一碗素扁豆汤和一磅像煤一样黑的面包。每天就是吃这些食物来使全身充满力量去干活的!

是什么动力支撑着保尔走过这些不平坦的道路呢?是信念、理想、毅力。正是他有了坚贞不移的信念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理想与顽强的毅力才创出了这块“钢”!

“宝剑锋出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人生就像一条充满崎岖的道路,要想达到目标,不可能一帆风顺,一定会遇到重重困难与险阻,这时我们就要懂得面对,所以我们就得有远大的理想和目标,这样才不会迷失方向。

读完了这本书,当我遇到困难而退缩时,当我遇到挫折而流泪时,当我在向理想迈进的过程中动摇时,我就会想起保尔那高大的身影,我就会向保尔学习,克服种种困难,怀着美好的理想与信念,向成功奋发进取!因为“钢铁”就是这样炼成的。

篇5:《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清晨带来了凄凉的和解,太阳也惨淡的在云中躲闪。大家先回去发几声感慨,该恕的该怨的再听审判。古往今来多少离合悲欢,谁曾见这样的哀怨辛酸!”这莎士比亚的经典剧目《罗密欧与朱丽叶》中,人们发现这对相爱的恋人死在了凯普莱脱佳的墓地里,一名主持大局的亲王发出的最后的感慨。合上书的我,一种莫名的悲伤和愤怒相互纠缠着从心底油然而生。我不禁想: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世界,什么样的人心啊?

命运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让一对注定相爱的恋人却分别出生在一对仇人的家里。长大以后的它们一见钟情,可未满14岁的朱丽叶在建到罗密欧后仅说出了这样一段话:“恨灰中燃起了爱火融融,要是不该相识,何必相逢!昨天的仇敌,今日的情人,这场恋爱怕是要种下祸根。”这难道是一个年仅13岁的少女该说的话吗?我想那不是,从小被家人不断灌输着“蒙太玖家的人是我们世代的仇敌”如此可怕的想法,就不难理解本应十分单纯的少女心会变得如此忧郁和无奈。此时仇恨所带来的极大的恐惧已经远远超过了她与罗密欧的爱情……仇恨?仇恨!对了,就是仇恨!是仇恨使他们悲惨凄凉的殒灭,是仇恨使得两家原本善良的家仆们开始互相残杀,这该死的仇恨,甚至连无辜的小城人民也不肯放过:在他们圣洁的双手和心灵上播种下了仇恨的种子,挥洒下了一个又一个无辜者的鲜血!这是一股强烈的邪恶力量,足以控制人的心智和理智。这该死的仇恨!

男主人公罗密欧在书中可谓是“一大堆鹅卵石中闪着光的蓝宝石”。罗密欧出身于封建大家庭,却没有继承封建传统和思想,而是顺应时代的发展,脱离了封建家庭,成为一个坚定的人文主义者;他真诚、勇敢,有文化,有能力,有一颗博爱的心;他追求一种自由、自主、美好爱情生活,哪怕是“错爱”了仇人的女儿也毫不退缩;他没有门户之见,爱上了朱丽叶,就把凯普莱脱的家人当作自己的亲人,一心期望化解宿愿;他对爱情忠贞不渝,为了爱情和爱人,他甘愿被放逐他乡,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注重友情,在朋友被杀,他的爱情面临“风险”的时候,他奋不顾身的为朋友报仇,却使自己的爱情遭遇了一场不小的劫难,显示了他高尚的品格。正是在家庭矛盾、爱情磨难和朋友青衣等一系列故事情节中,他那人文主义者的精神和气质才得以充分的展示。而女主人公朱丽叶只是一个未满14岁的贵族小姐,可她勇敢、坚强、智慧,冲破了大家族的重重束搏,大胆地爱上了罗密欧,这种但是在当时庸俗的上层社会的小姐们中是十分难得的。

可就是这一切的一切,在那种封建保守的社会环境中是绝不容原谅的,才促使他们的生命一步步走向毁灭。可见封建的思想和传统,不仅仅会控制人的内心,在某种时候它更会成为一把杀人的利器啊!

真是不知道该如何理解这个结局。如果它是个悲剧,可男女主角虽然死了,可他们的爱情却成为了永恒,并且因为他们的死亡化解了凯普莱脱何蒙太玖两家多年的恩怨;可如果这个完美的结局,但为了化解宿愿而牺牲一对恋人的生命,这又是否值得?但无论它是有缺憾的还是完美的,它早在400多年前就成为了传世的经典之作,人们在乎的不是它的结局如何,而是书中的男女主角追求理想、爱情、自由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每一位读者,这才是这部书的魅力所在!就让这份魅力,这份美好,永远地传递下去,永远……

篇6:《简爱》读后感

这一段时间我读了一本世界文学作品——《简?爱》。读完这本书后,我感受颇多。

这本书是夏洛蒂·勃朗特写的。她和她的两个妹妹在英国文学史上有“勃朗特三姐妹”之称。这本书发表后,深受各国读者喜爱。后被拍成电影,广为流传。

这本书是夏落蒂以自身经历为题材创作的小说。虽然书中的故事是虚构的,但里边许多人的生活环境,甚至许多生活细节,都取自作者及周围人的真实体验。

这本书主要写了简·爱的父母早逝,把她托付给了她里德的舅舅。但她的舅舅不久后也去世了,临死前让简·爱的舅妈收养她,她违心答应丈夫收养简·爱,但对她很不公平。简?爱后来上了学,认识了海伦,她们俩很要好。简爱在学校待了八年,有一次看到了一份招聘广告,决定去应聘,最后当上了桑菲尔德庄园的家庭教师。后来她又认识了桑菲尔德庄园的庄园主——爱德华?罗切斯特。他很喜欢简?爱,并向她求婚,简?爱答应了他。正当他们举行婚礼时,有人阻挡了他们,说罗切斯特先生已经有妻子了。简?爱知道了这一消息后,毅然离开了他。在她寻找新的生活出路的途中,风餐露宿,沿街乞讨,历尽磨难,最后被牧师圣·约翰收留,并在当地一所小学任教。不久,简·爱得知叔父去世并给她留下一笔遗产,同时发现圣·约翰是他的表兄,她决定将财产平分。圣·约翰曾向简爱求婚,但简·爱对罗切斯特的爱始终如一,他拒绝了表兄的求婚,回到了桑菲尔德。这时的罗切斯特已经因为他的疯妻子放火烧房子遭遇火灾失去了一只手并且双目失明,但简·爱却对他不离不弃,又毅然和他结了婚,得到了自己理想的幸福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认为简·爱是一个不甘忍受社会压迫,勇于追求个人幸福的人,如果换做我们是简·爱,我们会忍受那样的压迫吗?我想是不会。从今天开始,我要好好学习简?爱的那种精神。当然了,简?爱身上还有许多精神值得我们去发现;去探究;去学习……

篇7:《朝花夕拾》读后感

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

篇8:《巴黎圣母院》读后感

圣母院里的钟次第地敲响,咚咚,咚咚……沉重地,凄婉地,好像在陈述着一个故事。

那是些浓烈得化不去,深刻得褪不了的形象:独眼的敲钟人伽西莫多,美丽善良的爱斯梅拉达,还有渊博却邪恶的克洛德副主教。

刚开始,伽西莫多的出场给我了一个丑恶的影象。他的独眼,他的聋哑,他的驼背,他的巨大和丑陋都让我先入为主地把他当作了大反派。婴儿时,他是一个人人见了都想把他烧死的丑小鸭;青年时,他是一个人人唾弃的“丑八怪”。他的脸仿佛注定了他就是恶魔的化身。到后来,我才看清他那清澈、崇高的灵魂。他对像使唤奴隶一样,役使他的克洛德忠心耿耿,这是怎样的一种单纯?他对曾经对他有恩的爱斯梅拉达,用尽全部生命的悉心照料和赴汤蹈火,是怎样的一种如火一般刚烈的爱情?他受尽了人世间的歧视和欺凌,却又满足的,勤劳的当着他的敲钟人。如此美丽,如此可敬的人性难道在他那丑陋的外表下就分文不值了吗?

相比而言,如果说伽西莫多的外表丑陋,那么克洛德的心灵便更加令人鄙视。一开始,良好的背景让我觉得他是个学识渊博的善良人——他收养了丑陋的伽西莫多,他是人人敬畏的副主教……。但是当故事的情节愈演愈烈时,我读懂了他精神世界中的畸形。他只以自己为世界的中心,什么都要围着他转。

“美就是完整,美就是全能,美就是唯一有生命力的东西。”

当灭灯钟响彻在巴黎圣母院里,所有故事都结束了……但那古老的故事将永恒地被传诵……

篇9:《西游记》读后感

小时候,我最爱看的电视便是《西游记》,最爱看孙悟空除妖保师西天取经,最爱看猪八戒那搞怪的摸样,最爱看沙和尚一片护师的忠诚热血。

起初,我也不知道谁写了《西游记》,写它干什么,我只沉迷于五花八门的法术兵器和怪模怪样的妖魔鬼怪。每天都和小伙伴们扮演其中的角色,不过孙悟空这个角色是大家争着演的。

孙悟空可谓是《西游记》中的最大主角,我起初看《西游记》的原因便是我最爱孙悟空这个角色。金毛雷公嘴,威武霹雳腿,他有七十二般变化和能识别妖魔的火眼金睛,不用说,最厉害的莫过于他的如意金箍棒。

小时候,我每天都幻想我也是西游队伍中的一员,我也有很厉害的法术和兵器……

现在整本的《西游记》我都看了不止五遍了,虽然与小时候在电视上看到的故事情节有不一样的地方,但我依旧能从字里行间体会出西天取经这一路所遇到的艰难险阻,自然的,对这些取经人物的认识也更多了一些。

“俺老孙来也!”或许这句话是书中出现的次数最多的,几乎成了悟空的口头禅,这句话中蕴含着悟空的自信。悟空的通天本领是不容置疑的,每个妖魔都很厉害,都有自己的绝招和法宝,但悟空却每战必胜,越战越勇,也难怪,他可是战斗胜佛齐天大圣呀!他不但有通天本领,而且他还有一颗忠义的心。在十万八千里的漫漫大道上,哪一次唐僧遇险不是悟空第一个出手救他呢?特别是在“三打白骨精”中,他被师傅抛弃却依旧担心师傅的安危,此等忠义,天地可鉴啊!

说起猪八戒我就想笑,猪样人身,还是天蓬元帅呢!八戒八戒,头条戒律便是戒色,他倒好,取经路上色心不改,为此给师兄弟们添了许多麻烦,比如“四探无底洞”吧,那白鼠精幻化成一位美女,八戒见状一直在师父面前为她说好话,弄得大师兄又伤心又气愤。即便这样,我依旧喜欢他,因为他若不在取经队伍中,那这队伍就不会那么充满活力了。

最辛苦的人莫过于沙悟净了,他可担着担子走了十万八千里啊!然而他对师傅依旧忠心耿耿,在取经途中猪八戒好几次劝他分行李散伙,沙悟净却全都严厉回答“不分”。我想,要是现实社会中多几个像沙悟净那样忠厚老实的人该多好啊!

“西天如来点金蝉,收徒历险万里难,寻得极乐取真经,共别皇恩去雷音。”说的便是西天如来大弟子金蝉子转世——唐三藏。他可谓是佛家真弟子,他一心向善,一意向佛。十万八千里,漫漫西去途,软弱无能而又善心不变,糊涂枉人而又师徒情深。唐僧是这支取经队伍的领导,也是《西游记》获得好评的第二人物。

《西游记》是编织我童年梦想的丝线,是谱写我美好童年优美乐章,它是我的启蒙老师,让我懂得了凡事只要坚持就能成功,让我懂得了只要一心向善,便会有好报,让我懂得了衷心、讲义气,便能让人敬佩。

那一本厚厚的《西游记》已安放在我的书架上,有时我会望着它沉思,是否我也可以像吴承恩一样再创一部神话呢?

也许现在的神话都像珍珠一样琳琅满目,但我更爱这枚蓝色宝石——《西游记》。作文

篇10:《三国演义》读后感

五字品《三国演义》忠织席贩履却不忘报效国家。黄巾叛乱,独自望榜叹息,结识了羽、飞是他一生驰骋的翅膀。仕途不顺,没有泯灭他振国兴邦的志向,纵使是第9路诸侯也要铲除乱臣贼子;没有容身之处又如何,他依然为了兴复汉室奔波劳累;兵少将寡,他依然不与奸邪为伍,他毅然决然的守住徐州。三顾茅庐,那是他救民于水火的渴望,收取西川,北上伐曹那是他分内之事,因为他是汉室宗亲,中山靖王刘胜之后,大汉皇叔刘玄德。

孝单福,一个虚假的名字,却不能掩盖住他的才能,初为刘备军师,便立下赫赫战功,破曹军八卦阵,不慎路出马脚。几天后他收到了家书,那是家母的信,言曹操将杀了她。那是封假的家书,可是身为人子,他不能见自己的母亲遭人祸害。自古忠孝不两全,却以百善孝为先。他辞别了刘备,走上了一条诠释善孝之路,这一去却害死了他的母亲,他用悲与疼缠裹着自己的才智,用一生的前途守着对母亲的孝。徐庶,一个在书中描写很短,但他是我经常想起的名字。

智“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草堂春睡足,窗外日迟迟。”身居卧龙岗,心知天下事。欲守明主,以展青云之志。隆中三策早已成竹在胸,火烧新野那是他初出茅庐的小手笔;舌战群儒,只是谈笑而已;火烧赤壁方显他的才智。借荆州,气周瑜,取西川,定蜀中,又是何等的英雄。白帝城托孤,是刘备对他的信任,对他才能的肯定;居相府,退五路雄兵,七擒七纵,让对手心悦诚服;北上伐魏,七出祁山,是何等的毅力;木牛流马,是那个时代科技的曙光。空城计,更从心里上战胜了敌手;五丈原,是人们对他永久的怀念……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中华大地出英才,千古智绝诸葛亮!

义结义誓言千古仿,铮铮铁骨无来者,桃园三杯酒注定了他要与两位兄弟同生共死。随刘备流浪毫无怨言,许都的锦衣玉食却无法掩饰思念兄弟的惆怅。汉寿侯爵又如何;闻兄河北不还是挂印封金千里走单骑吗!他傻不?不!那是他对人们叙说什么叫兄弟之义。华容道上立下生死军令状,誓斩曹操。可往日情分怎么能忘,座下赤兔马是曹操所赠,身上青蟒袍也是其所赐,他忆起当初被曹操围困,曹操没有杀他,而是礼贤下士,自己还斩了他六员大将……他心软了,在生与死的选择中,他还是放走了曹操。这是一个普通人能做到的吗?可他做到了,因为他是义神关帝爷。奸白色的脸谱中,透出阴森之气,一副奸诈模样,也许那并不是他的本色。宁为我负天下人,也不教天下人负我,那是他做人的信条,也是他内心的读白。刺董卓,拟矫诏足见其奸雄本色,挟天子以令诸侯,那是他称雄的手段。官渡之战,成就他王者的垫脚石。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诗情才气不失男儿气概。爱才,他失了关羽,放了赵云,重才;郭嘉、典韦为他忠心至死,赤壁败了却没有击倒他征服天下的雄心,他依然重整旗鼓平定北方。曹操实不该用“奸”字来写,他应该再配一个“雄”字。他的诗中也有周公吐哺,天下归心……

五字,不足以诉尽对《三国演义》的感慨,它的内涵与魅力概述了政治与军事的智慧,是我们中华民族一部经典巨著。

篇11:《三国演义》读后感

寒假中,我在学校图书室借了一本《三国演义》,读完此书,我从中受益非浅――世纪少年应有“胆”有“识”。

三国演义乃我国四大古典名着之一。里面一个个娓娓动听的故事,通过设置大量巧合,化不可能为可能,把人物的个性特点描述得淋漓尽致,把一个个场面描绘得更是栩栩如生活灵活现。使我过目不忘,即使抛开了书,它们也充塞天地,深入我心。

什么“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过五关斩六将”的关羽;以及“粗中有细勇猛善战”的张飞;“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足智多谋”的忠臣诸葛亮;还有心胸狭隘的周逾,长厚的鲁肃等人交织在一起,引发了一连串惊心动魄,扣人心弦的故事。如草船借箭,连环计,空城计等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影响。

篇12:《三国演义》读后感

看过之余,掩卷沉思,“草船借箭中神机妙算的诸葛亮要在三天之内造出十万支箭。这对当时的周逾和现在我们看来,真是一件天方夜谭的事,可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利用天时,地利,人和等因素,“瞒“过了多疑的曹操,不费吹灰之力就搞到了十万支箭,令周逾刮目相看。试想,诸葛亮不讲究“策略”能行吗?

细细思量,我们的学习不也一样吗?也应讲究方法,注意适当休息,劳逸结合,让大了大脑得到调节,为下一节课积蓄精力,就能提高学习效率。

学习是这样,生活也如此。有一次,家里来客人,妈妈让我给客人沏茶,沏茶就要烧开水,清洗杯子,以及分放茶叶。烧开水约十分钟,洗杯子约要五分钟,分放茶叶约三分钟,这样一来,就要共花将近二十分钟的时间。可我灵机一动想出了一条妙法:在烧开水的同时,就洗杯子,分放茶叶,等水烧开后,其余两项工作早已完成了。这样一来,我不仅节约了时间去做其它事情,还让客人在短时间里感受到了主人的热情。

做事情不仅要有足智多谋的诸葛亮的“识”,还要有“单匹救主”的赵云的“胆”。记得那次体育课上,体育老师让我们练习跳高。同学们个个精神抖擞,生龙活虎,就像猴子一样一跃而过。轮到我了,生怕摔着的我及得额头直冒冷汗,胆却的内心使我的动作变得缩手缩脚,最后落得个“嘴肯泥”的下场。体育老师摸透了我的心思,走过来,又耐心地给我讲解跳高的要领,在老师和同学们地鼓励下,我大胆地又重试了一次,这次终于成功了!漂亮的动作还博得同学们地欢呼,齐声叫好。唉没有胆量可不行啊!

是啊,我们虽是新世纪的少年,是祖国的花朵,但是如果没有《三国演义》中诸葛亮那样渊博的知识,横溢的才华,没有赵云那浑身是胆的气魄,试问,我们能有“胆”有“识”吗?少年朋友们,让我们携手乘风破浪,继往开来,做一个有“胆”有“识”的世纪少年吧!

篇13:《水浒传》读后感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

篇14:《简·爱》读后感

从简·爱身上我看到了她正直善良的美好心灵。当她突然知道自己可以继承2万英镑成为富翁时——要知道她当乡村教师的年收入才30英镑,她显得还是那么平静,没有过分的激动。而当她知道在这世上还有几个亲人——正好是救过自己的奥利佛兄妹时却高兴得简直疯了。她主动提出把遗产与奥利佛兄妹三人平分。多么慷慨大方,一个不为金钱所迷惑把亲情和友情放在第一的人啊!

最让人感动的还是当她回到桑非尔德府发现这里已成了废墟,听说罗切斯特为了救别人被压断了一只胳膊眼睛也瞎了时,她不顾一切地找到罗切斯特去安慰他,照顾他,还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他,跟他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多么纯洁、多么高尚的爱情啊!

整本书写的就是简·爱一个灰姑娘的人生经历。一方面,她在追求自己的幸福,不甘心命运的安排;第二个方面,她又在捍卫自己的人格和尊严。这个故事,可以说是一个灰姑娘的的奋斗史。她在追求一个基本的权利:平等。

《简·爱》这本书还告诉我们依靠自己的正直品德和聪明才智,只要坚忍不拔地艰苦奋斗,勇往直前,是可以冲破重重险阻,达到自己的目的的。简·爱的自尊自爱、自立自强、正直善良的品质让我敬佩,不正是我们所需要学习的吗?

篇15:《骆驼祥子》读后感

在读完《骆驼祥子》这部老舍笔下具有悲剧色彩的名著之后,我的第一感觉是理想与现实的不相符。祥子一生梦寐以求的洋车终在无数次巅簸坎坷中碎了,散了。的确,理想与现实的不相符造就了无数的遗憾。多少莘莘学子由于家境原因不能升入理想的大学;多少各方面的人才由于内外在的原因不能进入各自专长的领域。光靠幻想,梦是不可能成真的,即使像祥子那样不知疲倦地追求,梦想最终还是破灭了。可以说,这是一个悲剧。同时,祥子最终的堕落与社会之堕落是分割不开的。有些人因出身贫寒,所以为自己的将来而努力奋斗,却无果。这是什么造成的,是残酷的社会。现实社会中,钱似乎能代表一切,什么知识大于金钱,根本是个“假命题”。因此,若想在现实社会中立足,充分的知识、良好的生活背景必不可少。相比之下,后者因素比例更大,所以制造了那么多的遗憾,甚至于悲剧。现实社会中的机遇也决定着理想的实现与否。法拉第小时候家境贫寒,偶然的机遇使皇家学院院长哈维认识了这个聪明好学的孩童,最终使法拉第成为了著名的电磁学家。日本著名商业家松下幸之助刚刚创业曾一度破产,但也是偶然的机遇使他认识了世界名牌公司,使他走向了富裕之路。但是这样的人毕竟只占少数。理想和现实并存才能实现突破,创造历史。

篇16:《骆驼祥子》读后感

与此同时,作者通过祥子所反映出来的有关人格改变的问题,也给我很深的印象。祥子迫于生活的压力一步一步堕落为社会垃圾,如果环境不是这样恶劣,那么祥子一定不会是这样的。可是事实是这种事情即使是在现在的社会也在不断发生,每天都有很多人为生活所逼,失去了一开始的品格,成为和祥子一样的行尸走肉。很多时候我在想,如果祥子生活在现在的社会里,那么情况一定就不一样了吧?可是事实告诉我,那是不可能的事。因为即使是在现在的社会里,依然有很多问题值得大家去思考,很多事情就象鱼和熊掌那样,不可兼得。而这种问题似乎也越来越多,大多数人和祥子一样,为了生活抛弃品格。当人们惊醒时会发现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只有硬着头皮走下去。所以说,祥子变成后来的样子不是一个偶然,而是一个必然。

其实祥子一开始也在努力地与生活斗争,只是他失败了。而他的失败就败在没有坚持,如果他坚持了,那么事情就不会是这样。可是,事情是没有如果的,当生活开始的那天起就没有了如果,所以我们没有退路,所以我们不能退缩,所以我们只能向前,所以我们要让自己永不后悔。

篇17:《西游记》读后感

今天,我读完了《西游记》这本书,我很喜欢它,它给了我无限的乐趣。

说到这本书,给我感触最深的是孙悟空这个人物,他英勇顽强,作战勇猛,顽皮可爱,爱憎分明;尤其在“三打白骨精”这个故事中,当白骨精第三次变成了一个老公公时,当唐僧猛念紧箍咒时,他忍着剧痛,为师父打死白骨精,更体现了他对师傅无限的爱。

当然,说到孙悟空,不得不提起他的兄弟—猪八戒。他虽然有些好色,贪吃贪财,却又无时无刻,不停地照顾师傅,当孙悟空身体不舒服时,他就细心地关照师兄。

师徒四人中,最朴实,最善良,最勤劳的,就谁是沙僧了,他当两个师兄身体不好时,照顾得也可以算是无微不至。当然,他也是师傅最好的徒弟(其实三个徒弟都是不错的!)

那么,说起唐僧这个人,他虽然有些固执,(.)好坏不分,但他一心一意取经,不贪财,不贪色,善良体贴。

给我感触最深的故事,就要数“乌鸡国辨妖”了,尤其是后半部分,孙悟空忍痛辨出妖精—当唐僧念过紧箍咒后,他已头痛不堪,但依然忍着疼痛,帮助两位师弟除妖。

“大战红孩儿”是我最喜欢的故事,当红孩儿用三昧真火把孙悟空烧得痛苦难堪时,又被龙王的凉雨水激了一下,激得他腰酸背痛,腿软筋麻,但他在被师弟救回时,仍是想着师傅,丝毫没有顾虑到自己的身体。

《西游记》是一部很好的书,推荐大家去看,看我国古典名着,传扬优秀文化!

篇18:《三国演义》读后感

怀着激动的心情,我第三次翻开了古典文学名著《三国演义》。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作者刻画的淋漓尽致,细细品味,让读者仿佛进入了一种境界。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以智和勇来依次展开的,但是我认为智永远是胜过勇的。比如:在西城,孔明用空城计吓退了司马懿率领的十五万大军。此种例子举不胜数。

可是在故事中也有“智不划谋,勇不当敌,文不拿笔,武不动枪”的。像汉室刘禅,整日饮酒作乐,不理朝政,心甘情愿的把蜀国献出,最后竟然上演了让天下人耻笑的事情,乐不思蜀。谁会想到一个国家的统治者能做出这样的时移俗易的事情来呢?

有勇无谋,大敌当前,只能拼死征战。吕布,颜良都是典型的例子:如果吕布在白门楼听从谋士的计策,何必被曹操吊死在城门上呢?如果颜良把刘备在河北的事情和关羽说清楚,哪儿至于被义气的关羽所砍呢?古人云:大勇无谋,祸福占其,祸居上,福临下,入阵必中计,死无不目。

再谈谈国家,魏,曾经煊赫一时;蜀,曾经功成不居;吴,曾经名震江东。这么来看,从国家就可以反映出国君的性格。曹操,欺压百姓;刘备,爱民如子;孙权,称霸江东。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卧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庞统、姜维、徐庶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经过一番刻苦的努力,终于当上了水军大都督,总统水兵。不过他太过于嫉妒,死时年尽二十六岁。

从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只要踏踏实实,仔仔细细(的)地走好追求成功过程中的每一段路,相信成功一定会不远的。

篇19:《儒林外史》读后感

“功名富贵无凭据,费尽心情,总把流光误。浊酒三杯沉醉去,水流花谢知何处。”这是《儒林外史》开头的几句。可以说,这也是整本书的灵魂所在。

这些话虽然已是老生常谈,可真正能明白人的又有几个“学而优则仕”,正是这句话害了一批又一批的读书人。他们把读书当成敲门砖——“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圆如意,书中自有美娇娘……”。为了金钱,为了财富,他们可以废寝忘食地读书,可以从黑发垂髫考到白发苍苍:八十岁才中了状元的梁灏,花白胡子还是“小友”的周进,考了几十年一朝中榜,欢喜疯了的范进……儒林中为了功名利禄,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的又何止这几个鲁迅先生称封建礼教为吃人的礼教,那么称封建科举制度为害人的制度也不为过了。

读书,其实强调的是一个漫长的求知过程。王国维说得很好,读书分为三个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西楼,望尽天涯路”这是立志。“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这是奋斗。“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才是最后的成功。而儒林中的那些一心只为功名者,第一步——立志,就走错了。在我看来,读书就是人在不断汲取精神食粮的过程。其中最关键的在于吸收,然后再转化为自身的力量。这与一日三餐的功效是一致的:吃饭,吸收营养,再促进自身生长。只可惜,儒林中的某些学子们只注重“食”,即数十年如一日地读书,却忽视了吸收。读书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个敲开荣华富贵之门的工具。一旦达到目的,这个工具也就毫无价值了。这些人,即使读一辈子书,也不会有半点知识吸收转化成自身力量。这些书,除了造成他们的“营养不良”,别无他用。

当然,“世人皆醉我独醒,举世浑浊我独清”的人在儒林中也不是没有。王冕就是其中的一个。他从小就因为家境贫寒而为邻人放牛。在牛背上,他仍旧博览群书,更自学成为了画没骨花卉的名笔。此后,下到平民百姓,上到知县财主都来索画。但王冕性情不同,不求官爵。朝廷行文到浙江政司,要征聘王冕出来做官,他却隐居在会稽山。后人提到王冕时,常常称其为王参军。但王冕何曾做过一日官能在功名面前,心如止水,不为所动,也只有王冕这些儒林中的凤毛鳞角了。

几百年后的今天,捧起《儒林外史》细细品读。时而为当时士人名流的庸俗可笑而叹息,时而又为贪官污吏的卑鄙丑恶而愤怒。吴敬梓以其幽默诙谐的语言,把封建社会科举制度的腐朽黑暗面刻画的入木三分。难怪后人有“慎勿读《儒林外史》,读竟乃觉日用酬酢之间,无往而非《儒林外史》”之叹。

篇20:《资治通鉴》读后感

我从小以书为伴,以书为友,自然读了不少好书:有伴我成长的童话;有让我知人情懂事故的文学名着;还有令我知识丰富的科普读物总之我博览群书,读过的书数不胜数,但我最爱的还是史书《资治通鉴》。我从小与众不同,喜欢别人眼中所谓枯燥的历史。自从一次在书店里独具慧眼的挑中了《资治通鉴》后就爱不释手。自己时常沉醉于书中,看得废寝忘食也是常事。《资治通鉴》的作者是北宋宋神宗时期着名的史学家,政治家司马光,

主要讲叙了三强分晋到五代十国的沧桑历史,其中的改朝换代,人文风云令我感慨万分。

书中的人物不少,其中令我敬佩的人也不少。蜀国的诸葛亮足智多谋,神机妙算,一手缔造了蜀国;唐太宗李世民,励精图治,文韬武略,使封建王朝达到鼎盛;女皇武则天,有治国之才,用人之术,可谓巾帼不让须眉,还有完璧归赵的蔺相如,运筹策帷帐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的张良。令我敬佩的人数不胜数,更重要的是我应该学习他们的优点来充实自身,将来才能像他们一样有一番大作为!

人无完人,金无赤金,历代虽有雄才大略之人,但臭名昭着之人也不计其数。秦始皇虽有统一六国的盖世功勋,但其凶狠残暴也是妇孺皆知的,他焚书坑儒,荒淫无度,建造无比豪华的阿房宫,使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还有隋炀帝杨广他心机颇深,虚伪做作,又荒淫暴虐,使得原本的繁荣盛世变得民不聊生。请君入瓮的来俊臣,口蜜腹剑的,李林甫。他们遗臭万年,为世人所唾骂。我更应该牢记前车之鉴。资治通鉴的本意也是如此。

这本《资治通鉴》令我受益匪浅,它使我学会了如何做人做事。我读它不仅丰富了知识更让自己终身谨记前人之事。记住小人的下场,学习圣天的品质,奋发向上,报效祖国,报效人民。

历史是辉煌的,这茫茫史海,让我畅游其中。毛主席的《沁园春》写到: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看来我们伟大的毛主席也认为,只要我们综合历史上那些所谓的英雄的优点,真英雄还在现代。在如今的康泰盛世中我们更应该汲取前人的优点,牢记前人的过失,奋发向上,成为一个真英雄!

篇21:《水浒传》读后感

《水浒传》是四大名着之一,想必大家都读过吧!

《水浒传》里的人物有鲁达(鲁智深)。武松,宋江,柴进,李逵。

《水浒传》里的鲁达,武艺高强,粗武钢勇,他的武器是两把斧子。而且他十分爱吃狗肉。甚至有一次,鲁达要镇关西把十斤精肉和十斤肥肉剁成肉末。十斤骨头斩成细末。镇关西明白鲁达来学自己晦气。不愿干,鲁达便把两包肉末朝镇关西砸了过去。镇关西恼羞成怒,抄起剔骨尖刀,刺向鲁达,鲁达逃到街上。镇关西追来,鲁达就顺势按住他的左脚把他踢倒。

鲁达踏住他胸脯骂道:你一个操刀屠户,竟然称镇关西,欺侮金家父女!今叫你尝尝俺的拳头!只一拳,就把镇关西打得出气没有进气了。

武松是一个硬汉,大家最熟悉他的故事,例如武松打老虎。这一天,武松摇摇晃晃上山,见一块大青石,便在那大石上休息了一会,这时忽有狂风刮来。武松心疑,又听得背后扑的一声,回头去却见一只吊眼白额大虫(老虎),已落在背后!武松急忙一闪,闪到了老虎背后。大虫见没扑着武松,便前爪一搭地下,猛吼一声,把虎尾一甩,武松又闪到了一边。武松等老虎再次吼时,双手抡起哨棒,尽全身力气一棒击去,不料打折了旁边的树杈,哨棒一截两半。大虫咆哮,再次扑来,武松丢了半截棒,赤手空拳就势按着虎头。武松把老虎头直往土里按,又举起拳头猛击大虫头部,终于把大虫打瘫了。

李逵是沂水县人,再戴宗手下当小牢子。《真假李逵》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李逵那天路过树林子,忽见有人涂黑了脸,拿了两把板斧喝令留下买路钱。李逵喝道:你是什么人敢拦老爷去路?那人说是李逵。李逵大笑,操起朴刀去战假李逵,假李逵挡不住想逃,屁股已挨了朴刀,李逵抢前一步踏住那老家伙胸脯说:老爷才是黑旋风!然后挺着胸脯走了。

读了《水浒传》这部长篇小说,我仿佛认识了108个梁山起义的绿林好汉。从中让我感受到了:我们一定要学那些正直、行善的人,不能学那些专横跋扈、欺善怕恶的人。

篇22:《四世同堂》读后感

书架上,一本书引起了我的注意,书的名字具有浓厚的中国传统气息,名叫《四世同堂》。

《四世同堂》记叙了北平沦陷后的畸形世态中,日寇铁蹄下和广大平民的悲惨遭遇、那一派古老、宁静生活被打破后的不安、惶惑与震撼。狠狠地鞭挞了附敌作恶者丑恶灵魂,揭露了日本军国主义的残暴罪行,反映出老百姓们的英勇无畏。

书中的人物冠晓荷是住在小羊圈里的住户,他是一个贪生怕死的人,看到日寇的侵略,千方百计的想和日本人做朋友。他,对日本人毕恭毕敬,向他们的背影深鞠躬,给日本人下跪,却因为“消毒”丢了性命。他的太太外号叫大赤包,她希望中国被日本打垮,找关系给日本人做事。她的性情火爆刚烈,对自己的同胞毫不留情,但最后和冠晓荷的结局一样,在他们依偎的日本人手中死去。

我佩服书中的祁家老三祁瑞全,他是一个满腔热血的大学生,见到日本的入侵,他不想做亡国奴,而决定离开北平,将自己的生命献给国家,做一个抗战的英雄。他回到北京后,他已经不是一个急躁的学生,而变为了有丰富的阅历和抗战斗经验的地下工作者,他受组织委派,潜回北平,做情报工作,他在北海公园刺杀了给日本人做特务的招弟,在抗战胜利时,与邻居们共享快乐。他是一个有理想有追求的中国人,他不怕为国捐躯,只希望为战争胜利付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书中曾经讲述了一段日本人残害中国人的片段。日本人发给北平人的共和面,弄坏了北平人的肠胃,日本人怕这种病传染到日本居民身上,就把这些晕倒的,闹肚子七名病人的,都用大卡车拉到野外,把他们活埋了。多么残忍的暴行!

掩卷沉思,我立志发奋学习,为国家和社会做一份贡献,成为一个爱国爱家和自强不息的人。

篇23:《西游记》读后感

《西游记》向人们展现了一个绚丽多彩的神魔天下,人们无不在作者富厚而大胆的艺术想象面前惊叹不已。然而,任何一部文学作品都是肯定社会生活的反应,作为神魔小说杰出代表的《西游记》名著阅读读后感 通过《西游记》中虚幻的神魔天下,我们处处可以看到现实社会的投影。

本书作者罗贯中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的三个徒弟一起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

《名流传》是法国作家罗曼·罗兰所著《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的合称。本书的三位传主都是人类历史上极富天才而创建至伟的人物,他们的人生富厚多彩,他们的作品博识宏博,他们的影响历经世代而不衰,罗曼·罗兰牢牢紧驾驭住这三位有着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他们在忧患困顿的人生征途上历尽苦难与颠踬而不改初衷的心路历程,凸现他们崇高的人格、博爱的情感和广阔的胸襟,从而为我们谱写了另一阕“英雄交响曲”。名著阅读读后感

孙悟空是《西游记》中第一主人公,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他有无量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的反抗精力。他有着大英雄的不凡气度,也有爱听恭维话的缺点。他机警勇敢又诙谐好闹。而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敢斗。与至高至尊的玉皇大帝敢斗,楞是叫响了“齐天大圣”的隽誉;与妖魔鬼怪敢斗,火眼金睛决不放过一个妖魔,快意金箍棒下决不对妖魔留情;与一切困难敢斗,决不退却低头。这就是孙悟空,一个光彩醒目的神话英雄读后感。

篇24:《红楼梦》读后感

中国有四大名着《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和《红楼梦》,部部皆是精彩绝伦,前三部对我而言没有多大兴趣,它们涉及到了军事、政治、神话,所以最吸引我的非《红楼梦》莫属了。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呢。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也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篇25:《三国演义》读后感

阅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三国演义》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在三国中,我最最佩服的人是关羽,他不但武功很好,而且人也非常好。在跟曹操打仗时,他因带着刘备的妻子糜夫人和甘夫人,所以才假装投降。其实他还是一心想找到刘备,保护好二位嫂嫂的。等到他得到一匹“赤兔马”时,便立即骑着这匹“赤兔马”又去找刘备了。

在山下遇见二位嫂嫂,他也不忘把二位嫂嫂带回去,真是一名当之无愧的好汉。他降汉不降曹、身在曹营心在汉、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他不但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毒险。

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伏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凤雏:庞统、隐姓埋名的单福:徐庶、姜维、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神算。

吴国: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

这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那么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要忠义,也应该要有诚信吧。如果一个人把现实生活中最为宝贵的诚信也丢掉了,那这个人还有什么呢?金钱、地位、官职?这些都是次要的。

篇26:《简爱》读后感

《简爱》主要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

简生活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中,她有着非同一般的毅力。她坚信:贫困并不是失败的象征,也不是天然成功的标志,一个人能不能在贫困中实现自我超越,最主要的因素还在于自己。因此,在罗切斯特面前,她没有因自己是一个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都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就得不到别人的尊重。最终,她实现了和罗切斯特精神上的平等。

从不幸中铸就属于她自己的智慧的钥匙,这就是简的超越!

简用积极的心态面对生活中的不幸和挫折,用实际行动来维护自己的尊严。如果没有那份纯洁,她也许早就和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了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只是为了坚守心中的那份纯洁,她毅然放弃了唾手可得的爱情——她喜欢的不是名利双全的罗切斯特,而是纯粹的爱!零度的爱!

人,不因为美丽而可爱,却因为可爱而美丽。简生命的高贵,源于她是能为自我心灵而活的人,她从自由的心灵里飘散出来的一种芬芳,是种恬淡的气质。她索取的养料是最少,但她却是花开得最美的一株。在经过一场轰轰烈烈之后,她仍用淡淡的心情去回应,这就是让人领略的充满怜悯爱心和宽容的精神世界。

一个高贵的.生命,窘困的环境改变不了他的高贵,艰难的命运同样改变不了他的高贵。岁月的流逝不仅没有削损简的容颜,反而给她增添了新的魅力,走过了风华,拗过了流年。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我认为,不会的。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优雅地享受生活,轻松地经营人生。斯者,如简。

《简爱》中的主人公简爱小时候父母就相继逝去,按舅舅的遗愿到舅妈里德太太家居住。在那里,简爱没有尊严,还常常要忍受表哥表姐们的打骂,受各种如罪犯般的虐待,没有童年应有的快乐与幸福,没有应属于自己的自由。后来她被舅妈像扔包袱一样扔到了劳渥德学校。她所在的这所学校没有充足的食物,没有好的教师,条件极差。

但是简爱并没有悲观消极,在那里学会了许多东西,例如,弹琴、异国语言、纺织等。后来成为了一名知识丰富的教师,被应聘到桑菲尔德当家庭教师。后来她和她的主人罗切斯特先生互相产生了爱慕之情,并结了婚。但是当简爱发现罗切斯特先生已有妻室时,无奈于罗切斯特的前妻的破坏之下,她辞了职,一路流浪到了圣约翰家住下,找到了自己真正的亲哥哥姐姐,后来继承了亲叔叔的一份巨额遗产,变成了有钱人。但她心里一直深爱着罗切斯特,毅然抛弃巨额财产回到了罗切斯特的身边。可是她看到她曾经爱过的人现已双目失明,腿残废了。原来的豪宅变成了一片废墟。简爱还是义无反顾的要和她爱的人幸福的生活下去。

简爱,她让我敬佩。以前,她没有尊严,没有属于自己的一切,但她用自己坚强不息的精神,努力的劳动创造出了属于自己的另一种生活。

她,在被人逼得没有尊严的时候,依然还是不放弃自己的未来,不愿成为别人的傀儡,立志要走向成功的红地毯。

而我的妈妈,她就是一个拥有简爱的那种坚韧不拔的精神的人。她也努力、顽强的生活下去,靠着自己的劳动在社会上走出自己精彩的未来之路。我记得妈妈曾经对我说的一句话:“孩子,将来我不希望你继人膝下,要永远坚持不懈的朝着自己的目标进发。我不要你做默默无闻的小草,我要你做草丛中的牡丹花。你需要学习更多的知识,挖掘自己的能力,进入社会高端,这样才不会让社会的黑暗给吞没。你看妈妈,不就是靠自己的知识和劳动来创造了令我自豪的成果么?当然,这还不够。等妈妈再赚了钱,就继续一步一步升高妈妈的地位层次。你要以妈妈为榜样,来靠自己的双手亲自创出未来的精彩人生,不要靠着别人去生活。这样,自己亲手创成的人生之路走起来才会觉得自豪!”

篇27:《童年》读后感

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讲述了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前苏联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写出了高尔基对苦难的认识,对社会人生的独特见解,字里行间涌动着一股生生不息的热望与坚强。

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感觉有些压抑,可能是被文中的气氛给感染到了吧。

阿廖沙的父亲在他三岁的时候已经离开了他,虽然阿廖沙那时候还很小,不过我猜阿廖沙也很心疼吧,自己深爱的人离开了自己,能不心疼吗?躺在昏暗昨小房子里,穿着一身白衣裳,光着脚的那个人,已经不能再见到了, 失去了父爱的童年不是一个完整的童年。阿廖沙的母亲在知道自己心爱的丈夫离开人间的时候,想在孩子面前树立自己的坚强形象,可是眼泪还是不争气地往下流,她在哭,哭到手都抖了,可见她是多么喜爱她的丈夫。

没人知道她有多么想替躺在地上的这个男人与这个世界别离。

因为父亲的去世,令到他们母子两个没办法在这里生存下去,就这样,阿廖沙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

外祖父是个很奇怪的人,脾气时好时坏,阿廖沙经常遭受到他的毒打,阿廖沙某次毒打过后,外祖父却“意外”地来看望他,还给他说了很多自己的故事,阿廖沙从那天起觉得外祖父并不是很可恶。善良的外祖母也经常处处护着阿廖沙。在外祖父的家中,阿廖沙认识了他的亲戚,两个贪得无厌,自私自利的舅舅,为了争夺财产不停地在吵架,我猜那时候阿廖沙的心情应该很沉重吧,明明是一家人,应该开开心心地生活在一起,互相帮助,却因为财产的问题每天闹得不可开交,谁不想拥有一个和和气气的大家庭?谁不讨厌那个自私自利的混蛋?

其实他也想过调节家里的关系吧,只是他没有能力。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贪婪,残忍,愚昧,亲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中度过的。虽然这样,不过他认识了深爱着自己的伙伴“小茨冈”,每次遭到外祖父毒打的时候,小茨冈都会用胳膊挡住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我猜那时候阿廖沙的心里面很幸福吧,除父母跟外祖母外还有人对自己这么好。小茨冈那么好的人,有时候却去偷窃东西,外祖父知道后不但没有批评,反而表扬,从这里可以看出外祖父的贪得无厌,小茨冈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阿廖沙那时候肯定好心疼吧,不过应该也有些麻木了吧,已经是经历过一次了。

我在想,小茨冈在他的年龄段正处于自由自在,无忧无虑地玩耍,可是却因为家庭的环境被迫谋生,从前的我还一直抱怨着什么,不过看完小茨冈的经历以后,我会好好地珍惜着我眼前的一切,我不想后悔,我会抓紧我现在所拥有的一切。

童年是人生最宝贵的一笔财富,童年的游戏更是难得的宝石,童年无论是贫穷的还是富有的,在日复一日的岁月里它都会成为生命中最诱人的磁场。而《童年》这本书中的小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又得怎样令人忘怀,令人感慨的呢?

阿廖沙在幼年时,父亲就永远地离开了他,不得不使他感到孤独寂寞,也不得不让人产生怜悯之情。幸好阿廖沙的外祖母非常疼爱他并且经常讲述优美故事来使他受到熏陶。可同时,他也亲眼目睹了两个舅舅为夺得家产争吵打架,明争暗斗以及在生活琐事上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这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早已在他的心灵上留下了印迹。

当我读到这样一段话的时候,深有感触:“我们的生活是令人惊奇的,这不仅因为在我们的生活中这层充满种种畜生般的坏事的土壤是如此富饶和肥沃,而且还因为从这层土壤里仍然胜利地生长出鲜明、健康,富有创造性的东西,生长着善良的人所固有的善良,这些东西唤起我们一种难以摧毁的希望,希望光明的人,人道的生活终将苏生。它是想要告诉我们充满向往,把在沉睡的民众唤醒。

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地,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繁花落尽,败叶随舞,想起了那段最无暇的时光---与雪人相伴,与蝴蝶共舞,童年是多么的快乐!如流量一般,转瞬即逝,一去不返,只留下那美好的回忆。

篇28:《稻草人》读后感

《稻草人》中有许多感人的故事,“一粒种子”、“祥哥的胡琴”、“将来做什么”、“月娘娘的亲事”……令人沉醉。其中,我印象深刻的有“一粒种子”和“稻草人”。

“一粒种子”讲的是世界有一粒核桃大的种子,而且是唯一的一颗种子,这颗种子非常珍贵。国王得到了,非常开心,把它当成宝贝似的供养,等待奇迹的出现,但最终失败了,只好不耐烦地扔掉了;富翁得到了,非常骄傲,也精心地照料它,可是几个月过去了,没有创造出他所期待的奇迹,只好无奈地抛到别的地方;商人看到了,就把种子种起来,用最好的肥料照顾它,盼呀盼呀,最后又没戏了,就往街上一丢;又被一位军人拿到了,同样也用以上几位的方式供养,等呀盼呀,一等就是一年多,最终还是没能养成,于是,他马上用力一扔,种子坐了快速飞机,直往麦田;最后,被一位年轻的农夫拿起来,农夫种下种子,任其自然成长,终于,种子长成了参天大树,大树发出的浓郁香味,让人们脸上绽放出和平的微笑。

读完这篇文章,我觉得其实,每一种生物都有自己的生存规律,要是违背了这种规律,就会产生相反的效应。就好比种子,种子的成长也需要适合它的环境和适合它的人选。文中的国王、富翁、商人、军人就因为不懂得这种规律,所以没有把种子养大。同时,这个故事让我想到了现在许多溺爱子女的父母,他们把自己的孩子当做宝贝一样供养,不愁吃,不愁穿,不需劳动……我想:温室里长大的花朵都不会强大,何况是人呢?他们不正像那一次次被抛弃的种子,永远也长不大。就像那最后长成参天大树的种子一样,只有经历过风雨,才会茁壮的成长。

“稻草人”是用稻草扎成的一个草人。插在庄稼地里,用来驱赶叼稻子的麻雀。他虽然不能动,也不能说话,但是心肠很好,一心想帮助那些受苦受难的人。

在一个漆黑的夜晚,稻草人亲眼目睹了三件令人十分伤感的事。

稻草人的主人是一个老太太。她的丈夫和儿子都得了重病死去了。老太太老眼昏花,只能看见五步只内的事物,靠种稻田养活自己。每年庄稼都闹灾荒,年年收成不好。今年好不容易等来了风调雨顺,稻子却被虫子吃了个精光。稻草人非常着急,怕主人承受不住一年又一年的伤心,急得自己恨不得全身扑上去赶走虫子,但是却一动也不能动。

一名渔妇坐着一艘小船,带着一个大约三四岁的孩子捕鱼,想给生病的孩子熬鱼粥喝。孩子口渴了,渔妇就用碗从河里舀起一碗河水灌进孩子嘴里。孩子咳嗽得更厉害,只剩下喘气,后来就没声了。即使孩子生了重病,渔妇也没有空闲和时间去照料他,不得不硬着心肠把生病的孩子扔下不管,看到这一幕。稻草人恨不得自己去作柴火给孩子煮茶喝。可是,稻草人心里虽然很悲痛,但是他没法动,就只能一面叹气一面哭,像树木一样定在泥土里,连半步也不能动。

另一位妇女更伤心。因为孩子死了,丈夫赌钱把家产全都给败光了,就连她也要被丈夫卖掉。心里别提有多难过了。她来到这河岸要投河自尽。稻草人可着急死了,想救她,拉住这位妇女,阻止她寻死。但是它办不到,因为它连半步也不能动。它恨自己,认为见死不救是自己这一生最大的罪孽!

稻草人的心地非常善良,和人差不多。它非常同情受害者,为了扑灭主人的仇敌——蛾子,他愁眉不展,像害了病似的,伤心极了;为了能让生病的孩子有一口茶喝,他宁可自己烧为灰烬;为了挽救那名悲伤妇女的生命,他的心像玻璃一样碎了,昏倒在田地中间。

从这本书中,我确实收获了许多,有做人的道理,有学习生活的态度,有生活的常识……是的,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以读书学习的机会!

篇29:《小王子》读后感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我为自己尽早读到这本书而感到庆幸。《小王子》是一本清澈心灵的书,正如书中所说的,水对心是有益处的。而《小王子》就如水般澄清透彻,使人安宁并且心生暖意。

故事中的小王子对生活抱着认真的态度,他勤勉地疏通火山口,拔着猴面包树的幼苗。然而小王子是孤独的,在他心情低落的时候,他会提着凳子追着太阳看日落。只有欣赏日落时那脉脉含情的余晖,才是他唯一的乐趣。有幸的是一朵玫瑰进入了他的生活,玫瑰有着沉静的柔情,她在谎言被揭穿后会反复咳嗽,她是一朵美丽而且非常骄傲的花。她恋着忧伤的小王子,小王子也真诚地爱着玫瑰。然而一件小事最终却使他们分开,敏感的小王子因为玫瑰的一次恼怒而对爱生起怀疑,他离开了自己的星星,抛下了玫瑰,开始了自己孤单的旅行。

不知道怎样开启对《小王子》的理解,过多理性的分析不是我的期望,也不是我的专长。我只是简单的说着我的见解。

小王子在旅行中接触着新的人和物,比如追逐权威、专制的国王,比如为了躲避醉酒耻辱而喝酒的酒鬼,比如占有星星并自认为严肃的商人,比如拒绝旅行的地理学家和墨守成规的点灯人。其实他们都是我们人类自身的缩影。小王子厌恶着他们的生活,他一路上只是感觉到大人们怪怪的,不可理喻的,失常的……

而直到他来到地球,他碰到了小狐狸,并且在小狐狸的要求下驯养了她。她认为,如果小王子驯养了她,她的生活一定会是欢快的。她会辨认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其他的脚步声会使她躲到地下去,而小王子的脚步声就会象音乐一样让她从洞里走出来。她知道小王子终究是要离开的,但是她是知足的,她为拥有麦子的颜色而欢欣,因为看到麦子,她会想到小王子金黄的头发,因为她孤独的心有了张望的方向。

小王子在与小狐狸一起的日子,小王子懂得了玫瑰的独一无二,并且他开始认为玫瑰驯服了他,他必须对玫瑰承担起责任。小王子在狐狸那里学会了爱,认识到了他所要追求的东西,他要离开小狐狸去承担他的责任,然而小王子却不知道他驯养了小狐狸,同样他对小狐狸也有必须担负的责任。但是小狐狸还是送走了小王子,并且告诉他,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到的。

小王子最后发现自己无法回去,他在降临地球的地方反复徘徊,并且深深想念着他的花儿。在不能回去的日子里,小王子会望着自己的星星,他说:“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象开着花。”忧伤脆弱的小王子无法忍受想念的痛苦,他要急切地回去,最后他选择了以蛇的毒液结束自己的生命,尽管他害怕痛苦,但是他认为这样就能抛下自己笨重的身体回去。

最后小王子就像一棵树一样轻轻倒了下去,由于是柔软的沙地,竟连一点声音也没有。在文章的最后,作者写到:如果哪一天你们去非洲旅行,经过那样一个地方,请别走得太匆忙,就在那颗星星下等上一会儿吧!这时如果有个孩子朝你们走来,如果你们问他问题他不回答,那么,你们肯定能想到他是谁?

“我只是想说我们忘记了很多我们小时候相信的东西,曾经的理想和曾经的美梦。如此,我才会用‘童话’比喻说我们生活里面应该不能够少了相信这件事情,如果我们一早就不相信了,我们为什么还要继续这样生活下去?那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在成年的人世界里,有谁还相信着童话呢?生活的芬芳来自于它与自然的接近,无论是从生理上,还是心里上。它时刻提醒我们那些最简单的快乐和最纯朴的情感,告诉我们快乐的来源有时只是一朵小花儿,或者,只是一滴晶亮透明的水滴,却远远不会是我们每日里忙的数字的堆加。最重要最本质的东西,恰恰不是我们能用金钱在商店里轻易获得的。这便是最简单的快乐。

篇30:《儒林外史》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儒林外史》。

《儒林外史》的作者是清代的吴敬梓,他用了很长时间才完成了这部讽刺小说,书中介绍了王冕、范进、杜少卿、周进、沈琼枝等人物形象,同时揭露了封建科举制度和封建礼教的黑暗与腐朽。

《儒林外史》中最令人叹息的人物是匡超人(匡迥),他本是一个事亲孝顺、勤奋好学的人,马二先生也尽心尽力地帮助他,而匡超人却掉进了世俗的漩涡,又结识了潘三这样的坏人,他还帮着潘三干了两件坏事,当潘三被抓时,他马上和潘三断了联系,害怕官府查出自己来,这也是不正义之举。之后,他不但不学好,反而变得爱吹牛,对事不懂装懂,匡超人最终得到的是名士牛布衣歧视的一笑。匡超人本来很好,可深受八股文的毒害,又交了坏朋友,落得如此下场。令人感到可惜!

《儒林外史》中最让我感动的人物是郭孝子,他不怕艰苦,历尽重重困难千里寻找被迫出家的父亲,可父亲却不认他,而他却默默无闻的供养着父亲,最终拿到了父亲的遗骨,完成了自己应该做的一桩心事。

郭孝子是天下难得的孝子。我们应该向他学习!

《儒林外史》中最令我敬佩的是奇女子沈琼枝,她被宋盐商骗去当妾,自己用了妙计出逃了。在当时的传统观念中,女子始终与“弱”子联系在一起,但沈琼枝却恰恰相反,她不畏权贵,出逃后,她凭自己的满腹才情,写诗文出售,最终讨回了自己的清白,和宋家解除了婚约。

《儒林外史》中描写了很多人物,读了之后,我感触万千,知道了什么是近墨者黑,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孝子,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勇敢。

篇31:《资治通鉴》读后感

《海底两万里》是我寒假时读的一本书。那时时间仓促,本想随便读读就交差,但是我一读了开头,就迫不及待地想读到结尾。我爱上了这本书。

这本《海底两万里》是一本科幻小说,作者儒勒。凡尔纳在写这本小说是,电灯还没有发明出来,他却能写出海底探险的故事,而且写的栩栩如生,让读者沉浸于书中的海底世界里。我想,就算是在现在这个发达的年代,也很少能找出像书中所写的“鹦鹉螺”号一样的潜艇出来。

《海底两万里》主要所的是阿尤纳斯教授与其他教授到澳大利亚海洋寻找传言中的“海怪”。当他们见到“海怪”时,“海怪”向他们攻击,船沉没了。除了阿尤纳斯和随后尼德外,其他人都死了,他们两个人却被捉去。那时,他们才知道原来传言中的“海怪”就是“鹦鹉螺”号。他们在尼摩舰长带领下,游遍了世界上的海洋。最后,在“鹦鹉螺”一次报复行动中,他们回到了陆地,但尼摩舰长和“鹦鹉螺”其他人员都死了。

怎样使这本书栩栩如生?

幻想。能在连电灯都没有的年代已写出一架先进的潜水艇,写出一个在海底环游的故事,这需要多少玩想啊!作者就像一个能预测未来的“先知”,提早描述了对海底的幻想。在那个时候,我相信谁也没到过海底的深处,不知道海底究竟有什么生物。而作者就能把海底的情景写的栩栩如生,使读者完全沉醉于书中的海底世界中。

知识。要利用语言创造一艘潜水艇,需要十分广博的科学知识。书中描写潜艇使用了许多关于潜艇的数据,表现了作者渊博的科学知识,也是这原本虚幻的潜艇变得真实起来。

幻想与知识,通过巧妙的结合,成了这一本出色的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篇32:《三国演义》读后感

说实在的,一月中旬时,我才真正将《平凡的世界》这本书读完。合上书的那一刻,心中五味杂陈,虽然书名是平凡的世界,但我却读出了人生的不平凡。

就从主人公孙少平来说吧,他本来是一个农民子弟,高中毕业后就回家务农,可他的脚步并没有从此停止不前,在家中光景逐渐起色时,他选择离家闯荡。刚来到黄原城时,他很迷茫,可再苦再累他也没有放弃。最后,他成了一名煤炭工人。并且,一有闲暇时间,他就会读书看报,以至于不让自己的思想停滞。最后,为了救人,少平的容貌尽毁,而当他可以选择安逸的生活的时候,他还是义无反顾地回去,做他的煤炭工人。

而在感情上,少平也不像他的哥哥少安,因为自己是农家子弟而不敢直面自己与晓霞的感情。

从孙少平身上,我看到了一种精神——一种努力拼搏,不甘于命运的精神。正如路遥在书中所说的:"生活不能等待别人来安排,要自已去争取和奋斗;而不论其结果是喜是悲,但可以慰藉的是,你总不枉在这世界上活了一场。"

看这本书的时候,正是我迷茫的时期,因为自己努力了却没有回报而感到十分纠结。

而这本书就像一束光,照进了我内心最无助的地方,给我勇气;它像一缕柔和的春风,将萦绕在我心头的愁绪通通吹走。我豁然开朗,虽然我处在一个平凡的世界,可能我只是芸芸众生中最渺小的一个,但于我自己而言,我就是这场电影的主角。你也许认为我很渺小,但我的内心是一个宇宙。“永远不要小瞧你自己,你的努力终会有一天得到回报,这只是时间的先后问题!”这是老师常说的一句话,起初我并不太懂,但现在却深深体会到其中的含义。

少平的经历也告诉我这么一个道理:按照自己的意愿活得头破血流,也好过听从别人的安排,虚张声势地肤浅生活。

很多时候我都会抱怨命运的不公,为什么别人成绩比我好?为什么别人过得那么潇洒自在?渐渐的,我明白,抱怨是没有用的,唯有努力去改变,调整好心态,整装待发,才有可能过上自己想过的生活!有能力的人就是硬气,不是吗?

篇33:《红楼梦》读后感

几经辛苦,终于读完了长长的的红楼梦,说实话,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想刚读了几来回之时,觉得有些郁闷加烦躁,心想:这个贾宝玉怎么都快成女生了,娘娘腔;林黛玉也没想象中那么好,哭哭啼啼(说句不好听的话,她的病呀,多半是哭出来的)

但后来越读越觉得《红楼梦》好复杂,人物个性也很奇怪,让人分不清好坏。

比如说薛宝钗,她刚来之时,我觉得她很善良,又漂亮又水灵,可当她嫁给宝玉后,我又觉得她好坏,竟与王熙凤一起赚宝玉,但是接着看下去后,又觉得她很可怜,毕竟她那时可能是被逼无奈,王熙凤那么强势,再加上老太太(当然也不排除她自己心中的那份情)。哎,她甘当有名无实的人吗?谁也不知道。

哦,对了,还有一点不可不说,我实在是赞叹曹雪芹先生的那支“笔”,神来之笔啊!比如写林黛玉之时“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短短一席话,既具体写了林黛玉的美若天仙,又隐隐道出她的性格,语言之精炼,说是神来之笔也并非夸大声势。

总之,《红楼梦》是一部极好的名着,他古风悠长,人物鲜明,作为中国四大名着也并非是当之有愧。

篇34:《水浒传》读后感

《水浒传》是四大名着之一,想必大家都读过吧!

《水浒传》里的人物有鲁达(鲁智深)。武松,宋江,柴进,李逵。

《水浒传》里的鲁达,武艺高强,粗武钢勇,他的武器是两把斧子。而且他十分爱吃狗肉。甚至有一次,鲁达要镇关西把十斤精肉跟十斤肥肉剁成肉末。十斤骨头斩成细末。镇关西明白鲁达来学自己晦气。不愿干,鲁达便把两包肉末朝镇关西砸了过去。镇关西恼羞成怒,抄起剔骨尖刀,刺向鲁达,鲁达逃到街上。镇关西追来,鲁达就顺势按住他的左脚把他踢倒。

鲁达踏住他胸脯骂道:你一个操刀屠户,竟然称镇关西,欺侮金家父女!今叫你尝尝俺的拳头!只一拳,就把镇关西打得出气没有进气了。

武松是一个硬汉,大家最熟悉他的故事,例如武松打老虎。这一天,武松摇摇晃晃上山,见一块大青石,便在那大石上休息了一会,这时忽有狂风刮来。武松心疑,又听得背后扑的一声,回头去却见一只吊眼白额大虫(老虎),已落在背后!武松急忙一闪,闪到了老虎背后。大虫见没扑着武松,便前爪一搭地下,猛吼一声,把虎尾一甩,武松又闪到了一边。武松等老虎再次吼时,双手抡起哨棒,尽全身力气一棒击去,不料打折了旁边的树杈,哨棒一截两半。大虫咆哮,再次扑来,武松丢了半截棒,赤手空拳就势按着虎头。武松把老虎头直往土里按,又举起拳头猛击大虫头部,终于把大虫打瘫了。

李逵是沂水县人,再戴宗手下当小牢子。《真假李逵》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李逵那天路过树林子,忽见有人涂黑了脸,拿了两把板斧喝令留下买路钱。李逵喝道:你是什么人敢拦老爷去路?那人说是李逵。李逵大笑,操起朴刀去战假李逵,假李逵挡不住想逃,屁股已挨了朴刀,李逵抢前一步踏住那老家伙胸脯说:老爷才是黑旋风!然后挺着胸脯走了。

读了《水浒传》这部长篇小说,我仿佛认识了108个梁山起义的绿林好汉。从中让我感受到了:我们一定要学那些正直、行善的人,不能学那些专横跋扈、欺善怕恶的人。

篇35:《骆驼祥子》读后感

《骆驼祥子》真实地描绘了北京一个人力车夫的悲惨命运。祥子来自农村,拼命的赚钱,经过三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换来了一辆洋车。但是没有多久,军阀的乱兵抢走了他的车;接着反动政府的侦探又诈去了他仅有的积蓄,主人躲避特务追踪还使他丢了比较安定的工作,迎着这一个又一个的打击,他作过挣扎,仍然执拗地想用更大的努力来实现自己梦寐以求的生活愿望。但一切都是徒然:用虎妞的积蓄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他的这一愿望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吹熄了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任何企求跟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原来那个正直善良的祥子,被生活的磨盘辗得粉碎。

祥子善良纯朴,热爱劳动,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跟坚韧的精神。他一贯要强跟奋斗,不愿听从高妈的话放高**,不想贪图刘四的六十辆车,不愿听虎妞的话去做小买卖,都说明他所认为的“有了自己的车就有了一切”,并不是想借此往上爬。他所梦想的不过是以自己的劳动求得一种独立自主的生活。作品描写了他在曹宅被侦探敲去了自己辛苦攒来的积蓄以后,最关心的却是曹先生的委托,就因为曹先生在他看来是一个好人;还描写了他对于老马跟小马祖孙两代的关切,表现出他的善良跟正直。他的悲剧之所以能够激起读者强烈的同情,除了他的社会地位跟不公平的遭遇外,这些性格特点也起了无法磨灭的作用。象这样勤俭跟要强的人最后也终于变成了头等的“刺儿头”,走上了堕落的道路,就格外清楚地暴露出不合理的社会腐蚀人们心灵的罪恶。作品写道:“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有一些公理。”又说:“人把自己从野兽中提拔出,可是到现在人还把自己的同类驱到野兽里去。祥子还在那文化之城,可是变成了走兽。一点也不是他自己的过错。”老舍正是从这样一种认识出发,怀着对于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深切同情,写下这个悲剧的。这就使这部作品具有激愤的控诉力量跟强烈的批判精神,深深地烙上读者的心坎。

他不喝酒,不吸烟,没有沾染上一点点地恶习,可上天对这个可怜的老实人还是没有半点的怜悯。无数的打击、挫折,终于把祥子这个“铁打的”人的“铁打的”精神给碾压得粉身碎骨。他不再那么拼命的拉车,不再烟酒不沾,以前善良正直的祥子不见了,只剩下学会了吃喝嫖赌,可以为金钱出卖朋友的行尸走肉。可就像作品中写的那样:“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有一些公理。”祥子的堕落不是祥子的错,而是整个社会中的乌烟瘴气使原本善良正直的祥子变了质。

祥子是一个悲剧,他尽了所有的力,也吃了所有的痛苦,但却依然落了个两手空空。如果祥子生活在我们这个年代,也许他就不会变成那样的“刺儿头”了。因为他是那样的要强、那样的善良、那样的正直,为了自己的理想可以放下一切!我们也应当学习祥子的那种“吃得苦中苦”的精神,虽然未必“方为人上人”,但只要努力了,奋斗过了,便能问心无愧。

篇36:《隋唐演义》读后感

《隋唐演义》讲的是我国古代隋朝唐朝的故事,共有一百回,是清代历史演义秀的一部史书,它的作者是清代的褚人获。它的整体结构以史为经,以人物事件为纬,以隋炀帝跟朱贵儿、唐明皇跟杨贵妃的“两世姻缘”为大框架。

自隋文帝起兵伐陈开始,到唐明皇去世而终,记说了隋唐一百七十多年的历史。作者用巧妙的手法,形象地描写了岁末宫廷生活的豪华奢侈,刻画了隋炀帝花天酒地的形象,客观反映了农民战争的社会背景。

它还展示了唐代皇帝生活的骄奢淫逸。它同时还描写了一些轻佻的夫人,如武后韦后等,她们为了攥位,谋杀亲夫,争权夺宠,残酷无情。它还描写了一些草莽英雄的故事,如秦琼、程咬金、单雄信、王伯当、花木兰等,用笔豪粗,形象生动。在这部书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隋炀帝。

他是书中的主人公,但却是个两面三刀的伪君子。当初在跟兄弟李渊公平竞争时,他明里做个简朴节俭、循规蹈矩、关心人民群众的好君王,暗里却骄奢淫逸,而且还买通宠妾,意欲陷害自己的亲兄弟。

母亲独孤皇后开始越来越喜欢杨广(即隋炀帝),而轻视了李渊。就这样,杨广步步高升,青云直上,终于做了皇帝。但是,做了皇帝后,隋炀帝的一些恶习开始暴露。他变成了一个残暴无情的暴君,骄奢淫逸。

相传有一次,听说某地可以看到一种十分绚烂美丽的花(人称琼花),隋炀帝当即迫不及待地要去观看。由于当时交通不发达,不能迅速到达,隋炀帝便愚蠢地令人马上从皇宫开始修一条大运河。

大运河的修建使许多劳工由于辛苦劳动过度,加上士兵的无情鞭策而悲愤地死去。许多妻子没有了丈夫,许多孩子没有了爸爸,老人没有了儿子……大运河的修建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但是却丝毫没有影响到隋炀帝观看琼花的兴致。

由此件经典的事情可以看出,隋炀帝是个只顾自己的感受,不考虑人们利益的暴君。当然,恶人有恶报,隋朝宫廷的花天酒地生活没有维持很久,隋朝就灭亡了。其实,我认为隋炀帝的政策有一些不正确的地方。

他不能只考虑自己的感受,也应该为人民着想。由此可见,一个国家的繁荣昌盛,是离不开人民的。一个君主,如果自己非常贤明,但是却得不到人们的支持的话,国家一样会变得衰败。

没有人民的力量,哪里有皇帝的威风!所以,我认为隋炀帝应该从获得人民的信任跟支持做起,尤其是贫苦人民。他们是特别能够接受新的政策,尤其是对自己有利的政策。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贫苦人民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有许多的困难,但是如果这时有人给予一点儿的帮助,他们就已经感到十分的感激。如,他们在寒冷的冬天没有衣服穿,所以只要皇帝为他们送来一些粗布袄,就会觉得皇帝十分贤明了。

此外,皇帝除了要获得人民的支持外,还要罢掉一些朝廷里的贪官。贪官不仅让自己从国家资产里牟取暴利,而且还对皇帝阿谀奉承,让皇帝不能认识到自己的缺点。

这样下去,国家不灭亡才怪呢!所以,通过《隋唐演义》,我也知道了作为人民的领导,决不能只顾用自己的权势来压榨人民,而是要本着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处处为人民着想,处处为人民服务。这样,我们的国家才能越来越繁荣昌盛!

篇37:《西游记》读后感

这个寒假,爸爸给我买了一本厚厚的书——《西游记》,虽然是文言文,可结合内容来读,却又觉得颇为有趣。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唐僧受国王所托,骑上马,去西天取经。一路上收了三个忠心耿耿的徒弟——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在这西天取经的路上,他们面临重重危险,各种妖魔鬼怪都想抓住他们,不过他们丝毫没有退缩的意思。他们用自己的勇敢和坚强克服了九九八十一难,获得了成功。

着每一个小故事,唐僧的勇敢、孙悟空的机智、猪八戒的忠心和沙和尚的任劳任怨,他们每一个人都让我着迷。他们都如此的勇敢,而我自己呢?

我表面上好像是个勇敢的女孩,其实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胆小鬼。一到了晚上,总要把电视啊、灯啊之类的东西全部打开。其实是自己手脚不利索,打翻东西,可却总是莫名其妙的吓自己。实在不行了,我就做一条小尾巴,走进走出地跟在爸爸、妈妈的身后,从不离开半步。

有一次,晚上六点了。妈妈换鞋子准备出去,我问:“你去干什么?”“我去买袋盐,你快写作业去。”妈妈不耐烦地说。我跑了过去,说:“我作业早写完了,我跟你一块去。”“买袋盐你也跟着,又想干什么啊?”妈妈哭笑不得地说。我却已经换好鞋子,跟着妈妈跑了。

还有一次,爸爸的公文包落家里了,那是以是晚上八点半了。爸爸要上夜班,急得很,叫我给他拿下去。可是我看了看黑黑的楼梯,就像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停住了脚步,说:“我怕,你自己上来拿吧。”“我要迟到了,你快点拿下来。”爸爸犹如热锅上的蚂蚁。我看看楼梯,打了个冷颤,固执地说:“你自己上来拿。”

哎!我太懦弱了!我一定要向《西游记》里的人学习:我的人生还有很多风浪,我不应该去固执的躲避,而是勇敢的面对。

篇38:《西游记》读后感

《西游记》是一部神魔长篇章回体小说,这部小说记载了受大唐皇帝李世民嘱托取得真经的唐三藏在遇到了三位徒弟,于是师徒四人结伴去西天取经,一路上经历了九九八十一种的困难,斩妖除魔,化解危机。他们为了取到真经,不惜劳苦。佛祖最终被他们的真诚所打动,于是赐予唐三藏真经。并封唐三藏为旃檀功德佛,孙悟空为斗战胜佛,猪悟能为净坛使者,沙悟净为金身罗汉。师徒四人功德圆满成正果。

师徒四人中最憨厚老实的就是沙和尚了,他在取经路途中任劳任怨,一心想要取得真经,令我感叹不已。

猪八戒,大家都知道,他好色好吃好玩,一心贪婪,做不成事。他遇到困难时,只想着退缩。每次探路他都是去睡觉。他取到真经时,还求佛祖让自己下凡来玩呢!别忘了,他就是这样被玉帝贬下凡来的。但是他在与妖

怪战斗的时候,便是悟空的左膀右臂。由于悟空下不了水,他便成了水下的猛将,一点也不怠慢。

孙悟空,这是大家心中最喜欢的角色了。他报上名,哪个妖怪见了都会闻风丧胆。他最大的特点就是勇敢,打败妖魔鬼怪,救出师父。

唐僧就是啰嗦可是是个善良闵诚的苦行僧,不辞劳苦,不畏艰险,但有昏庸顽固,是非不分。意志坚强,慈悲善良。是一个虔诚执著的佛教徒,在取经的过程中坚定,从不懈怠动摇,不为财色迷惑,不为死亡屈服,凭

着坚韧不拔的精神,终成正果。另一方面,又性情和善,连凶残的敌人也可原谅,偏听偏信。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

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

篇39:《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一个弥漫着朦胧的城市,每个人都在不知不觉中编织自己的人生,寻找理想的前方。

我小心翼翼地拿起《雾都孤儿》,轻轻吹散那因束之高阁而积满的灰尘。那是二年级时,我上了一个学期的语文辅导班,在最后一天里,老师送给每位同学一本书,我接过老师送我的《雾都孤儿》,封面上是一个男人领着一个男孩子,就像是老师领着我大步流星地向前走。我欣喜地接过书,老师微笑着说:“虽然你学习不错,但是不能原地踏步,只有付出更多的努力才有更多收获,希望你读读《雾都孤儿》哦!”我点了点头,立刻翻阅起来,却看不懂,便毫不犹豫地将它束之高阁,最后竟不知道放到了哪里。时光荏苒,当我前几天整理书柜发现了它,不自觉地开始翻阅,沉入了书中波澜起伏的故事。

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刚出生就被遗弃在孤儿院里,浸没在欺辱与不公平的世界中,奥利弗实在压抑不住心中的怒火,即使他又瘦又小,可坚定的心灵让他毅然走出孤儿院。走出孤儿院注定会有悲惨的经历,传奇的人生,在他的人生中受冻、挨饿都是家常便饭,误入贼窝,艰苦逃生……还有数不清的挫折。最后奥利弗凭着他坚定而勇敢的心,一步一步走向幸福,得到好心人的帮助后证明身份,重得幸福和温暖。

书中奥利弗最后得到温暖不是偶然的,他的坚定与顽强是不可否认的,但是你想过吗?他只有不断付出并且大胆行动,才有可能换来幸福。每个人一定都有远大的理想,理想是美丽幸福的,我们肯定都想过如果理想实现是多么享受,而平淡的现实和美丽的理想就像是大海两边的彼岸,现实在这头,理想在千里之外的那头。聪明的你可曾想过,这中间缺少的是什么呢?没错,是行动。付出努力与行动的人,一步一步,踏踏实实地走向对岸,走向成功;而不愿付出行动的人,则慢慢沉入海底,最后再也看不清理想。

记得我刚上二年级,老师就告诉我们,每天至少朗读半小时,一开始我还能坚持几个星期,可是随着年级的增高,学业也渐渐繁重起来,朗读的意识也在我脑中淡化了,最后干脆不读了。可是,学校几乎每个学期都会举行全年级的朗读比赛,每当我听见擅长朗读的同学抑扬顿挫地读书时,心里总觉得十分享受,而听自己读书却是枯燥乏味,毫无感情。回到家,我想了想,这些同学擅长朗读不是一天两天就养成的,而是每天坚持练习,付出更多的努力,日积月累得来的。

不论是奥利弗,还是我们,都应该为自己的理想付出行动。有人问:圆规为什么可以画圆?因为脚在走,心不变。我为什么不能圆梦?因为心不定,脚不动。趁着大好年华,赶紧为你的理想铺下行动的大道。

篇40:《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这是部浪漫又现实的爱情。爱情没有浪漫就失去其美好的色彩了。但是小说中种种关于门当户对,以及财富对婚姻的考量却充斥其中。

伊丽莎白为自己家人的行为给自己带来的影响万分懊恼,达西也因此劝宾利先生离开简,后来自己也是在理智与情感较量之后万分矛盾地向伊丽莎白吐露心事。所以说什么是爱情?那种纯粹的感情,爱的不顾一切,单纯的洁白如雪的爱情是不是真如镜中花水中月,是不是只不过是人们心中的美好幻想和追求罢了,而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是寻找二者之间的最佳平衡点。

伊丽莎白在知道威克姆的真实面目前对其充满好感,她的姨妈却说这样的青年托付终身不会幸福,因为他没有财产没有稳定收入,伊丽莎白接受这样的看法,并且主动克制了自己的感情,呵呵这样并没有给伊丽莎白抹黑,只会让我们看到一个真实理智的伊丽莎白,聪明理智的姑娘。

达西继承祖业,生活无忧无虑,在上流社会里也是受人尊敬,在那样的地位,一切的美德都不为过,慷慨大方,助人为善,这些东西无助与对他形象的丰富,对他倒是没什么评价。

有一个细节的描述很有意思,伊丽莎白和她的舅妈舅舅到彭伯利—达西的庄园去游玩时,不小心遇见达西之后,舅舅和达西先生的交流让伊丽莎白非常满意,她觉得达西应该知道自己的亲戚不都是那种举止让人厌烦的人。这样的心理描述的确很有意思,伊丽莎白已经非常在乎达西的感受了,如果不是的话,她的亲戚如何的糟糕又关达西何事?再者,伊丽莎白是不是也有那么一点的虚荣心呢,这无损她的可爱,反而使她更加可爱!谁不有一点点呢?

在追求爱情的路上,一定要坚定自己的信念,不要因为金钱、名利或其他原因而草草决定,要坚持寻找真爱。如果对方的某些缺点是自己所不能容忍的、而且也是自己所无法改变的话,就应该果断选择放弃;当然也应该要珍视彼此,不要由于别人的一些话就改变自己的决定,幸福要自己去经营。

篇41:《老人与海》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老人与海》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位老人常年独自在海上打鱼。有一次他掉到了一条大鱼,但是在返回的路上遇到了成群的鲨鱼。老人使出浑身解数和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的肉都吃完了。结果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

在生活中,我们遇到了困难,也许会迎难而上;但也会畏难止步。比如说张海迪阿姨,她小时候双脚就已经残废,但是她并没有向挫折屈服,而是以积极、乐观、自信的态度去挑战挫折。她每天把词语贴在床头、墙壁上、厨房……经过张海迪阿姨的不懈努力,她终于战胜了挫折,而且还获得了荣誉,为祖国做出了自己的贡献。鲁迅先生曾经说过:伟大的胸怀,应该表现出这样的气概—用笑脸迎接悲惨的命运,用自信的勇气来应付自己的不幸。是啊!当我们遇到厄运和不幸时,与其埋怨命运的不公,还不如鼓起勇气,振作精神,以刚毅的态度与厄运抗争。

老人不也是这样的吗?老人没有被任何困难压倒,他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与生活中的磨难做不屈不挠的斗争。老人也说过医生令我最难忘的话: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给打败的,你可以消灭他,却不能打败他。当你遇到困难时,你一定不要被挫折压倒啊!一个人的一生中不可能没有失败,但我们如果能够从失败中获取有益的经验,发现成功的曙光,把失败看成是同乡成功的必经之路。那才是从失败中获取的最大的收获。

篇42:《草房子》读后感

读起《草房子》这本书,感到那么亲切。故事由9个小故事组成,都和桑桑这个小主人公有关。

故事的一切都围绕著他们,桑桑是个聪明、活泼、可爱的小男孩,在他六年的小学生活中,做过不少好事,但也闯了不少祸。比如:他把蚊帐改造成鱼网来捕捉小鱼;夏天穿棉衣去上学;把橱柜改成鸽子的高级别墅……这些故事都让我乐得合不笼嘴,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但是,在药寮那一章,让我流下了泪水。因为桑桑被诊断患上了绝症,桑桑的爸爸四处寻医问药,那些医生都无能为力,我为他只有短暂的生命而流下了伤心的泪,就在大家都绝望的时候,温幼菊老师的药寮开放了,她每天为桑桑煎药,终于,桑桑的病痊愈了。我真心地为他高兴。

我也曾经是个顽皮的孩子,常常在家做恶作剧,还非常贪玩,但是,在爸爸、妈妈的教育下,我渐渐地懂事了,改掉了不好的毛病,既没有影响别人,也没有耽误自己的学习。

篇43:《朝花夕拾》读后感

初读《朝花夕拾》不觉得这像一本名著,反而觉得像是一个朋友在与你闲聊家常,原来这才是这本书的独特之处。

我正在读“无常”这一篇章时,也正好是全书的一半,这“无常”与之前“五猖会”上的塘报、高照、高跷、抬阁、马头等,一定是鲁迅爱看的,不然怎么会写得这样细呢!从此看来鲁迅小时一定也很贪玩,不过这里主要还是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

再往前看《二十四孝图》还真让人摸不着头脑,只是觉得这篇文章一定还有深层含意,看来我还得慢慢的渗透一下,才能得出结论。

说起《狗、猫、鼠》和《阿长与〈山海经〉》可是我在这半本书最感兴趣的文章了。

一开始,看这本书的第一篇文章就像是在听故事一样。文中的鲁迅可是把他仇猫的原因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说实在的我也挺讨厌猫的,也是因为它吃了不该吃的东西——我最爱的红烧鱼。不过,如果当时的我把这件事记录了下来的话,就能和鲁迅先生媲美一下了,题目就叫做《我·猫·老鼠》。虽然我平时不太喜欢老鼠,但看了这篇文章,突然觉得其实有只“隐鼠”也不错啊!可当我看到阿长踩死“隐鼠”的那一段时,感觉真有点气愤,同时也为鲁迅失去“隐鼠”而感到惋惜。更感觉阿长真坏,不仅踩死了可爱的“隐鼠”,还把罪祸强加在了猫的身上,使鲁迅错怪了猫。

从看了《阿长与<山海经>》开始,如今我已不记恨她了。在《阿长与<山海经>》中的她,虽然多嘴,礼节多,但是她爽直、淳朴、又能帮鲁迅买《山海经》,人品也是不错的。

《朝花夕拾》的内容简短但不缺乏经典,看来我想读透这前半本书,还得好好体会、体会!

篇44:《爱的教育》读后感

别人说,只有复杂的目光才能看懂复杂的东西。但是,“心”却是不一样,只有最纯真的心才能读懂最伟大的爱。亚米契斯就证明了这一点:他的巨作《爱的教育》就用小孩最单纯最渺小的心表达了世间最复杂最伟大的爱。

而在这渺小而单纯的心中,我感触最深的是《精神讲话》。

故事是写男孩马可尔家里很穷,为了还债,他的妈妈决定去工资丰厚的布宜洛斯艾利斯工作,可是不久,她和家里失去了联系。马可尔决定独自去找妈妈,开始了万里寻母的艰难历程……

在路上,马可尔经历了一切酸甜苦辣:船上的颠簸使他站不起来;疾病的煎熬使他痛苦不堪……但是,一路走来,有许多人给了他爱:酒吧老板的一点路费;船长请的一顿午餐;以及所有的人,都给予了他一份渺小的爱。而正是这不起眼的水滴,一点一点,汇成了小溪,汇成了江河,滋润着"心"的沙漠……

最后等到的,不一定是完美。当马可尔气喘吁吁地来到一家医院时,他见到了妈妈苍白的嘴唇,憔悴的面容,以及那忧伤的眼睛——妈妈得了重病!最后,马可尔用爱滋润了母亲干枯的心,手术很成功,妈妈终于得救了。医生语重心长地说:“我什么都没有做,是马可尔救了自己的母亲啊。”

对于爱,我不懂也不会。但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学会制造与派送爱;对于“心”,我还是什么也不明,所以,我也要学会体会与感动。也许,这也是人生的阶梯。

篇45:《红楼梦》读后感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

以前就想写一些关于红楼梦的文章,一则因时间仓促,二则笔下无文,所以也就搁下了。(m.lz十三、cn)近来又重读红楼,实感其中趣味,故写此文,希与古典的朋友们共赏。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呢。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也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书籍简介:

《城南旧事》是台湾女作家林海音的代表作。该作品通过英子童稚的双眼对童年往事的回忆,讲述了一段关于英子童年时的故事,反映了作者对童年的怀念和对北京城南的思念。

该作品于1983年被改编成同名电影,由吴贻弓执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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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林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的一个朋友。秀贞曾与一个大学生思康暗中相爱,后来思康回了老家,再也没回来。秀贞生下的女儿小桂子又被家人送到城墙根脚下,不知去向。英子对她非常同情,于是答应帮秀贞找小桂子。

英子在不经意间发现妞儿的身世与小桂子极其相似,又发现她脖颈后的青记,急忙带她去找秀贞。秀贞与离散六年的女儿相认后,立刻带妞儿去寻找爸爸。但最终在赶火车时母女二人一同丧命于火车下。英子发着高烧,昏迷了十天,差点丢了性命。后来英子一家迁居新帘子胡同。英子又在附近的荒园中认识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他为了供给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

英子觉得他很善良,但又分不清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不久,英子在荒草地上捡到一个小铜佛,被便衣警察发现,带巡警来抓走了这个年轻人,这件事使英子非常难过,因为失去了一个朋友。后来,兰姨娘来到英子家,英子发现爸爸对兰姨娘的态度不对,英子想了一个办法,把兰姨娘介绍给德先叔,后来他们俩相爱,最后他们一起乘马车走了。英子九岁那年,她的奶妈宋妈的丈夫来到林家。英子得知宋妈的儿子两年前被淹死,女儿也被丈夫送给了一对没有儿女的骑三轮的夫妇,心里十分伤心,不明白宋妈为什么撇下自己的孩子不管,来伺候别人。后来,宋妈也被她丈夫用小毛驴接走了。最后,英子的爸爸也因肺病去世。英子因为爸爸的离开,体会到了自己的责任,觉得自己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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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旧事中好词好句:

好词

一、和和气气:态度平顺温和。

二、抽抽噎噎:形容低声哭泣。

三、来来往往:指多次来和去交往。

四、真真假假:有真有假,虚实相混。

五、整整齐齐:保持整洁和有条不紊。

六、没大没小:长幼不分、没规没矩。

七、匆匆忙忙:形容人所处的状态急迫。

八、昏昏沉沉:形容头脑迷糊,神志不清。

九、自言自语:言、语:说话。自己跟自己低声嘀咕。

十、结结巴巴:形容说话不流利。也比喻凑合,勉强。

好句

一、小妹妹这时从妈妈的身上挣脱下来,她刚会走路,就喜欢我领她。我用跳舞的步子带着她走,小妹妹高兴死啦!咯咯地笑,我嘴里又念着“我们看海去”,念一句,跳一步舞,这样跳到门口。宋妈刚吃过饭,用她那银耳挖子在剔牙,每剔一下,就啧啧地吸着气,要剔好大的功夫;仿佛她的牙很重要!小妹妹抱住她的腿,她才把耳挖子在身上抹了抹,插到她的髻儿上去。

二、她说得那样快,好像一个闪电过去那么快,跟着就像一声雷打进了我的心,使我的心跳了一大跳。她说完后,把附在我耳旁的手挪开,睁着大眼睛看我,好像在等着看我听了她的话,会怎么个样子。我呢,也只是和她对瞪着眼,一句话也说不出。

三、冬天快过完了,春天就要来了,太阳特别的暖和,暖得让人想把棉袄脱下来。可不是吗?骆驼也脱掉它的旧驼绒袍子啦!它的毛皮一大块一大块地从身上掉下来,垂在肚皮底下。我真想拿把剪刀替它们剪一剪,因为太不整齐了。拉骆驼的人也一样,他们身上那件反穿大羊皮,也都脱下来了,搭在骆驼背的峰上。麻袋空了,“乌金墨玉”都卖了,铃铛在轻松的步伐里响得更清脆。

四、我重新坐正,只好看赶马车的人狠心地抽打他的马。皮鞭子下去,那马身上会起一条条的青色的伤痕吗?像我在西厢房里,撩起一个人的袖子,看见她胳膊上的那样的伤痕吗?早晨的太阳,照到西厢房里,照到她那不太干净的脸上,那又湿又长的睫毛一闪动,眼泪就流过泪坑淌到嘴边了!我不要看那赶车人的皮鞭子!我闭上眼,用手蒙住了脸,只听那得得的马蹄声。

五、晚秋了,太阳懒洋洋地挂在天上,像个老公公露着笑脸在打瞌睡。

六、妹妹这时从妈妈的身上挣脱下来,她刚刚会走路,就喜欢我留着它。我用跳舞的步子带着她走,小妹妹高兴死啦!咯咯地笑,我嘴里又念着:“我们看海去”,念一句,跳一步舞,就这样跳到了门口。宋妈抱起小妹妹走出了街门,对妹妹说:“俺们逛街去喽!俺们逛街街去喽!”宋妈逛大街的瘾头很大,回来后就有许多的新鲜事告诉妈妈,什么神药贼怪,骡马驴牛。

七、阳光透过淡薄的云层,照耀着白茫茫的大地,反射出银色的光芒,耀得人眼睛发花。

八、生命的美丽,永远展现在她的进取之中;就像大树的美丽,是展现在它负势向上高耸入云的蓬勃生机中;像雄鹰的美丽,是展现在它搏风击雨如苍天之魂的翱翔中;像江河的美丽,是展现在它波涛汹涌一泻千里的奔流中。

九、太阳泛起火红的笑脸,使朦胧的校园豁然揭去纱帐。

十、红艳艳的太阳光在山尖上时,雾气像幕布一样拉开了,城市渐渐地显现在金色的阳光里。

十一、我在井窝子旁跟妞儿见过几次面了,只要看见红棉袄裤从那边闪过来,我就满心的高兴,可是今天,等了好久都不见她出来,很失望,我的绒褂子口袋里还藏着一小包八珍梅,要给妞儿吃的。我摸摸,发热了,包的纸都破烂了,粘乎乎的,宋妈洗衣服时,我还得挨她一顿骂。

十二、不知怎么办好了,从侧面正看见她的耳朵,耳垂上扎了洞用一根红线穿过去,妞儿的耳朵没有洗干净,边沿上有一道黑泥。我再顺着她的肩膀向下看,手腕上有一条青色的伤痕,我伸手去撩起她的袖口看,她这才惊醒了,吓得一躲闪,随着就转过头来向我难过地笑笑。早晨的太阳,正照到西厢房里,照到她的不太干净的脸上,又湿又长的睫毛,一闪动,眼泪就流过泪坑淌到嘴边了。

十三、火红的旭日刚刚透出海平面,给美丽恬静的大海抹上一层玫瑰色。

十四、进了家门来,静悄悄的,四个妹妹和两个弟弟都坐在院子里的小板凳上,他们在玩沙土,旁边的夹竹桃不知什么时候垂下了好几个枝子,散散落落地很不像样,是因为爸爸今年没有收拾它们——修剪、捆扎和施肥。

十五、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冬阳底下学骆驼咀嚼的傻事,我也不会再做了。

十六、炎炎的烈日高悬当空,红色的光如火箭般射到地面上,地面着了火,反射出油在沸煎时的火焰来。

十七、朝阳把它的光芒射向湖面,微风乍起,细浪跳跃,搅起满湖碎金。

十八、太阳在朝霞的迎接中,露出了红彤彤的面庞,霎时,万道金光透过树梢给水面染上了一层胭脂红。

十九、太阳刚刚升上山头,被鲜红的朝霞掩映着,阳光从云缝里照射下来,像无数条巨龙喷吐着金色的瀑布。

二十、生活是一部大百科全书,包罗万象;生活是一把六弦琴,弹奏出多重美妙的旋律:生活是一座飞马牌大钟,上紧发条,便会使人获得浓缩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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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旧事》这本书是被称作台湾祖母届的人物林海音所写,下面是《城南旧事》读后感文章,欢迎阅读!

《城南旧事》读后感1

第一次翻开《城南旧事》这本书,满怀着新奇和想象。可随着时间的推移,它却成为了我成长中的导师和伴侣,给我无数的启迪和教育。

《城南旧事》是林海音的自传体小说。在书中,我随着童年英子的脚步,一起去看20世纪20年代的老北京,感受成人世界的喜怒哀乐;一起去看充满悲欢离合的惠安馆,疯子秀贞和妞儿演绎的母女情;蓝色的大海上,扬着白色的帆;一起去看冬日下的骆驼队,听那缓慢悦耳的驼铃声……

“让实际的童年过去,心灵的童年永存下来。”就这样,我回味英子的童年,冥冥之中懂得了珍惜。我的童年没有离别,没有争夺,没有悲伤。想到我仅剩几个月的小学时光,同学们一起奔跑,一起前进,一起跨越难关,一起奋勇向前。这是多么幸福的童年啊!

是啊,“我们看海去!蓝色的大海上,扬着白色的帆。金红的太阳,从海上升起来,照到海面照到船头。”顿时,我对未来充满了希望。六年的小学生活即将结束,我们将要迎来全新的中学生活,我们也从一个懵懂无知的孩童成长为初懂人事的少年,只有对生活充满了热情和自信,怀揣着自己的梦想,美好才会拥抱我们!

翻开《城南旧事》,听听冬日下的驼铃声,去寻找你的童年足迹吧!

《城南旧事》读后感2

周末,我兴致勃勃地来到南京图书馆,这里什么书都有,是我闲暇时光最喜欢去的地方。

走进图书馆,我就像一个饥饿的人,扑在如同一块块面包似的书上。都是我爱看的书,《丁丁历险记》、《杜利特医生》、《笑猫日记》……,简直眼花缭乱,我想到老师说的话,要看有营养的书!对,我开始细细地翻阅各种各样的书。就在这时,一本书脱颖而出,映入了我的眼帘,《城南旧事》!我一向喜欢看有关回忆或略有伤感的书。“旧事”这不正是带有回忆性的吗?我从书架上抽出这本书,猜想它是否有关童年,捧在手上津津有味地翻看起来。

这本书讲述的是关于一个小姑娘林英子6到12岁时发生的故事。住在北京的小姑娘林英子先后遇见了秀贞、妞儿、兰姨娘等朋友。然而不幸的是,这些好伙伴最终都由于各种原因而与英子分离了。英子的童年时光是和这些好朋友一起渡过的,朋友们的一去不复返,也意味着英子的童年也一去而不复返。我斜靠在书架上,半个小时过去了,一个小时过去了……,我被英子深深地吸引了。英子是一个聪明、勇敢、善良的人。她敢于抗争,敢于伸张正义,富有同情心,她用她那充满童真的心灵去帮助每一位需要帮助的人,无论那个人的身份、地位。在我心中,英子就是一个完美的女孩。随着亲人朋友的离去,英子也体会到了她做为家中大姐的责任,令我无比钦佩。

《城南旧事》这本书表现了人间的真善美和儿童的天真可贵。这本书中的文字是美好而又平凡的,每个字里行间都散发着温暖的气息,把我带进了二三十年代的老北京。作者没有用华丽的词藻,而是用了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语言为我们描绘了一幅老北京的动态素描,尽管黑白,但依旧生动、逼真、深刻。

于是,在温暖的阳光下,我将它带回了家。

《城南旧事》读后感3

在《城南旧事》中,我最喜欢第一篇,就是《东阳童年骆驼队》。这是我第二次在除了语文书外看到的了。

作者林海音虽然没有用声音让读者听到这驼铃“美妙”的声音,但通过作者的写作,仿佛这声音就在耳边,好像置身于场景中。作者也没用多少夸张的文案,就只用了那些通俗易懂的字句。可这平常的写法,却有一股强大的吸引力,让我每次读都读到神魂颠倒,昏天暗地。

作者的手笔对于人还是动物,都有着细致而精准的描写。如:拉骆驼的摘下了他的毡帽,秃瓢儿上冒着热气,是一股白色的烟,融入干冷的大气中。如果这是一幅画卷,那就可以用栩栩如生来形容了。让我体会到了文中意境的寒冷,感受到拉骆驼的人的辛苦。

从文中作者与“妈妈”的对话中,可以感受到作者小时候的天真,对新事物的好奇。感受到作者多么怀念童年的时光。

读《城南旧事》,仿佛身在意境,感受到了童年的快乐,无拘无束。感到作者小时候与我神似,天真,对任何事物都有独特的感观。读了《城南旧事》,让我永不忘童年,珍惜童年,不忘童年的点点滴滴。

《城南旧事》读后感4

在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城南旧事》。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故事就是《惠安馆传奇》。这是一章表达母爱伟大的。

这里面有一个被称为“疯子”的秀贞。其实她并不是疯字,她是因为把女儿丢失了,所以她见到一个人就会问,别人把她这种急切想找到女儿的心情当成了疯。有一次,作者小英子遇到了秀贞,而且和秀贞关系很好,小英子又通过种种突出点和相同点,立马就认定朋友妞儿就是秀贞的女儿小桂子。当时,秀贞不管三更半夜就立马领着女儿小桂子坐上火车。

由此,我联想到了当时汶川大地震当时的一对可怜的母女。当时狂怒的地震打规模的来袭,这地震高达8。1级,这级数是多么可怕的数字。有一对母女被压在废墟底下,母亲本来可以活着,但为了孩子的生命,她坚持把自己身体的能量让孩子喝掉,救援人员来了,看到废墟底下母亲已经死亡了,但是孩子还在叼着奶头安然无恙的活着。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呀!

这世间的母爱原来这么伟大呀!这种母爱没有任何东西能比!

《城南旧事》读后感5

赫尔岑曾说过:“书,这是一代人对另一代人的精神遗言,真是将死之人对刚刚生活的青年人的忠告,真是准备去休息向前来代替他的岗位的哨兵。”的确,书便是这样。

前几天,我看了《城南旧事》这本书。书中讲的是英子小时候的故事。儿时的作者小英子一直生活在北京,但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北京城。还是胡同生活的时代。长得清秀可爱的妞儿;众所周知的“疯子”秀贞;重男轻女的宋妈,还有讲不清北京话的爸妈。他们都深深印在了我心中。

《城南旧事》这本书像一幅童年的风景画,很多童年的生活细节都被作者描述的栩栩如生,趣味盎然。老洋槐上的“吊鬼子”,西厢房里的小黄鸡,草丛里的小皮球,跟爸爸乱学歌谣,撮合兰姨娘与德先叔。尽管时代不同了,生活的条件也不同了,但作者纯真的童心并没有改变,因为那是作者最深处的记忆。

回过头,让我们也想想童年,有多少记忆是我们回味过的。或许真的很少很少。有的人甚至不稀罕去回味,因为他们认为,过去并不能代表现在。但他们又可曾想到:如果没有过去,又怎会有今天;如果没有过去,又怎会有悲与欢,如果没有过去,又怎会有离与合。过去,是重要的!

童年,是每个人最纯真,最快乐的时代。童年,也是每个人最深处的美好记忆。让我们一起来开启心灵的窗户,去回味心中最美丽的种子——童年的记忆!

《城南旧事》读后感6

最近,学校发了一本书,名字叫《城南旧事》。读了一下题目,我立马对它产生了好感。《城南旧事》,多么朴实温馨的名字呀!

小说透过英子的双眼,描述了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和悲欢离合,讲述了20世纪20年代的老北京故事。惠安馆传奇里讲了主人公英子瞒着大人,偷偷认识了惠安馆里的疯子秀贞。秀贞告诉她,她的娃儿小桂子不见了。于是,英子便帮她寻找着。可找是找着了,是她的小伙伴妞儿,秀贞却把妞儿无情地带走了。

我非常喜欢《城南旧事》的作者林海音在书中的一句名言:每一个进步,都靠自己的力量,我以受人怜悯为耻。

是啊,每一个进步,都得靠自己的力量。我原以为学溜冰很简单,不就是走路吗,只不过换了一双鞋而已!可事实并非如此,我像模像样地穿上溜冰鞋,充满自信地站了起来。可刚一起身,脚下的轮子就开始调皮地跳舞了。我的脚步错乱了起来。虽然我双臂张开,保持平衡,可还是摔了个狗啃泥。妈妈扶起我一步一步向前走着。

这个情景,可真像见义勇为的好心人在扶老奶奶过马路呀!我可不甘心做“老奶奶”!于是,我甩开妈妈的手臂,摇晃地滑着,渐渐地,我竟然能平稳地站住了。不知道摔了多少跤,我能开始慢慢往前移;不知练习了多少次,我可以飞快地滑起来了。我加快速度向前滑着,一种自由的感觉涌上心头。我张开双臂,感受着微风拂过脸颊,拂过手臂,拂过双腿,拂过我的头发,我的头发好像也和我一样,快乐无比,跳起了舞,“沙沙”地唱起了歌……

“每一个进步,都靠自己的力量,我以受人怜悯为耻。”每次遇上困难,耳边总会回响起这句话。

《城南旧事》读后感7

我读了《城南旧事》后,我深深地喜欢上了它。作者用生动的描写向我们讲述了林英子的故事。

20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林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英子的第一个朋友是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秀贞的故事非常凄惨,英子对她很同情,并帮助她寻找她的女儿小桂子。后来英子有得知自己的好朋友妞儿很像,母女相认,结果惨死在火车轮下。后来英子的父母因为这件事而搬了家,在附近的荒园中认识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

他为了供给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英子觉得他很善良,但分不清他是不是好人还是坏人。不久,英子在草地上捡到小铜佛,被警察发现,抓走了。九岁那年,她的奶妈的丈夫来带了林家。英子得知宋妈的儿子两年前掉进河里淹死了,女儿被大夫卖给了别人,心里十分伤心,不明白宋妈为什么撇下自己的孩子不管,来伺候别人。直到后来,英子的爸爸去世,宋妈也被她丈夫用小毛驴接走。英子也随家人乘上了马车,告别了童年。

英子的童年是曲折的,经历了这么多事情,英子也在长大。书中的一切都是那样的有条不紊。故事如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其中的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它透过主角英子童稚的双眼,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说不出地天真,却道尽世人复杂的情感。

《城南旧事》读后感8

在这个学期里,我读了林海音奶奶写的《城南旧事》。这本书是我读过的一本最让人难忘的好书。它记录了小英子丰富多彩的童年故事。

里面的人物也十分丰富,有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有爸爸、妈妈、宋妈、小英子的好朋友——妞儿、藏在草堆里的小偷、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斜着嘴笑的兰姨娘……

这本书讲述了小英子小时候在北京发生的许多事。它通过小英子童稚的双眼,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体现了出来,自然而不造作,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将小英子眼中北京南城风光恰切的地融入字里行间,在展现真实热闹的市民生活之余,更为读者架设一个明晰的时空背景。全书在淡淡的忧伤中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诗意,让人禁不住再三寻思其深意。

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小英子的童年是十分快乐的,身为大小姐的她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于是便有了这本《城南旧事》的产生。

回忆童年,我的童年也是如此:爷爷奶奶只有我一个孙女,于是,我便成为了他们的掌上明珠。就连给我喂饭就要跑到这,跑到那,也毫无怨言。童年的回忆是多么的美好,花儿谢了会再开,一曲终了还可以再从头,但是童年一去再也回不来了。

小英子童年遇到的每一件趣事都深深印在我的心上。她的童年故事十分真实、纯朴,那样的纯净淡泊,弥旧温馨。《城南旧事》就如苦涩中的一丝香甜,把我们拉回了过去,回忆童年。

《城南旧事》读后感9

《城南旧事》是作家林海音描写的的她从六岁到十三岁的童年往事。整篇文章道出了人世的复杂多变,也道出了英子(林海音)面对人世凄苦的所有困惑和思索,让我的心不免有些凄凉。

文章讲述了作者英子跟随爸爸妈妈从日本漂洋过海来到北京,住在城南的一条胡同里。这里的一切让英子感到新奇,会安馆前的“疯”女人,常被打骂的小伙伴妞儿,隐藏在荒草丛中的小偷儿,敢于冲破旧家庭,追求新生活的兰姨娘,丢下自己的孩子来做奶妈的宋妈,她们都曾和英子朝夕相伴,但最后却一一离去。直到最后,严厉又慈爱的父亲长眠,“我”被放上长女的家庭责任,童年远去。

文章中的五个故事都是以悲剧结尾,让人不觉有些感伤。在英子与“疯”女人聊天说事的时候,我不免有些担心;帮助“疯”女人和妞儿母女相认,又偷妈妈的镯子帮助母女俩逃跑,让我感到她有一颗多么善良、纯真、快乐的心。

在读的过程中让我感受到了,即使在那样的年代,作者仍然把属于童年的快乐单纯明媚阳光都带到我的面前,是我不禁勾起童年——无忧无虑,和一群小伙伴快乐地玩耍;看见新鲜东西不停的议论;在足球场踢足球;雪地里玩雪橇打雪仗。珍惜童年的每一分时光,把握美好的回忆。

《城南旧事》读后感10

《城南旧事》这本书我已经看完了,那一个个耳熟能详的故事,一幕幕感人至深的情节,一个个生动丰满的人物使我回味不尽……

本文的主人公是一个天真可爱的小女孩英子。我认为《城南旧事》这本书里的每一位人物的命运都是悲惨的。因为“疯”女人秀贞有点疯,所以没有人愿意跟她说话,而且自己的女儿也下落不明,当找到女儿想带他去找丈夫,眼看就要团圆时。自己却被火车压死了。宋妈为了得到钱来养孩子,把孩子丢给了丈夫自己去当奶妈,没有想到儿子被淹死了女儿被丈夫给卖掉了。还有那个厚嘴唇的年轻人,英子不知道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从她家人的角度来讲,他是好人,可是偷东西的人,都是坏人。

英子的童年也是有悲伤的,本书的每一篇结尾,他们都离开了英子。像最好的朋友妞儿,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我们看海去的那个小偷,坐在驴背上离去的奶奶。最后,连她的爸爸也离她而去了。但人都是在经历着悲欢离合中成长的,英子也一样,通过这些事,成长许多。

爸爸的花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每当想起这句话,都会让我从困难中挣脱出来,更加的勇敢、自信。

《城南旧事》读后感11

小时候,我曾经以为被文字记录下来的东西会有强大的魔力,足可呼风唤雨、改天换地,乃至重塑宇宙,却慢慢忽视了这样的如同未记述的记述——它还原了生活。

当我读完“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时,我才真正意识到自己一直是以“英子”的视角来体味当时北京。这个视角里的没有政治的时局,也没有观念的斗争,更没有那些“运动”和“主义”。这里有的是人之常情,是天真的信任,是透过一双无垢的眼睛对纷杂世界的缓缓解读。

我试着想象四十几岁的作者起笔书写自己看似无忧的童年,试着让自己重回当时的心态,温暖的气氛从纸面腾起,幻化出我眼前的故事。我看到了无奈的抛弃(《惠安馆》)、被迫的犯错(《我们看海去》)、隐去了酸楚的爱情(《兰姨娘》)、永久的离别(《驴打滚》)和死亡(《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它们未经渲染,也未受理性的叨扰,就那样直白呈现,一眼撇去并不引人,慢慢回味却觉心绪难平。看多了生死离别和大悲大喜加上国族大义之后,才发现这里的叙述可能更贴近生活的真实——因为不管社会如何动荡、世事如何变迁,人们都会面对这些事件。它们并不伟大,也不多么深刻,而只是平常,就那么在你我身边不断发生着。我们在其中磨砺成长,却可能从没在意自己正获取着人生的给养。不能不说这是一种错过。

我想感谢作者给我们反观生活的机会,感谢这本具有大而化之的魔力的《城南旧事》。希望这本书的魔力不会因为我成人视角的解释而消退。

就书的封面和插图再说两句。封面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生活场景,内文黑白插图没有任何渲染和多余的技巧,两者都与作品漾出的气息结合得恰到好处。

《城南旧事》读后感12

读到爸爸的花儿落了,无可避免落泪了。英子最后的口吻让我感到心疼,英子被迫长大了。对于这种细腻的却一言带过的情感描写得很恰当。整本书描写的是以英子一个孩子的角度来看待童年身边所发生的事,让我们这些远离童年却渴望回去的人感到亲切,之所以这么多人喜欢这本书,或许也是因为它让我们感到有种亲切的熟悉感吧。

诚如好人、坏人很难分清,哥哥为了漂洋读书的弟弟去偷窃,英子无意中认识了哥哥,却也无意中”出卖”他。英子不明白为什么如此温柔的哥哥是坏人。在我们的眼中,不劳而获便是可耻,偷窃更是罪恶,如此简单却也最是刻薄。千人千面,我们早已学会了用最恶毒的想法去揣测他人。蓝色的大海上,扬着白色的帆。金红的太阳,从海上升起来,照到海面照到船头。我们看海去!英子以后一定能去看海,不过肯定却不是和那个奇怪的大叔。

爸爸身上有着很多人都有的陋习,孩子有的时候很敏锐,虽然喜欢兰姨娘,但是对于自己家庭的维护和对妈妈的捍卫,促使英子去撮合了德先叔和兰姨娘。这一刻聪明的英子栩栩如生,跃然纸上,让我们不得不拍手称快,喜欢上这个俏皮机智的小女孩。

驴打滚儿中的奶妈宋妈让人心疼,失去小丫头和小柱子的她终究还是离开了,离开北京回去生儿育女,怀揣着希望,宋妈的人生让人感到悲伤,无奈。不过又如何,生活还是得继续过,还好她还有希望。

曾经我们都是英子,害怕离别,渴望长大。真正长大的一天,却再也回不去了。只有文字和照片证明我们曾经年幼过,我们渐渐麻木,习惯离别。

《城南旧事》读后感13

“那年个,上京来的那天也是下着鹅毛大雪,一晃儿,四年了!”

“这是爸爸说的,无论什么困难的事,只要硬着头皮去做,就闯过去了。”

“北京过去已物是人非了,可是,随着岁月的荡涤,在我一个远方游子的心头,却日渐清晰起来。”

“我对自己说:把它们写下来吧,让实际的童年过去,心灵的童年永存下来。”

“在那里,房子虽然狭小,却吃的舒服。”

“一环跟着一环,故事既无关系,年月也不衔接,思想就是这么个奇妙的东西。”

“尽管时代不同了,具体的生活环境变了,但属于童年的共同情感状态没有变。”

“不能忘怀的北平!那里我住的太久了,像树生了根一样。童年,少女和妇人,一生的一半生命都在那里度过。快乐和悲哀,欢笑和哭泣,那个古城曾倾泻我所有的感情,春来秋往,我是如何熟悉那里的季节啊!”

“有人说过,旅行真正的意义不是看风景,而是看着看着突然发现了不一样的自己。”

《城南旧事》读后感14

《城南旧事》描述了20世纪20年代一个六岁女孩英子的童年故事。里面一共有五个小故事,都是以小英子的生活经历和感受为贯穿线索的。

作者林海音五岁那年来到北京。她在北京,像树生了根一样,一住就是26年,欢欣与悲伤,离别与成长,英子最美好的生命岁月都在这里度过了。离开后,林海音思念北平,忆起童年趣事,回想那些曾相遇的人们,写下了这部自传体小说《城南旧事》。

旧事中总会被许多的意象牵引着,让英子牵挂的是那如约而至的骆驼队!然而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复返。

瑞比较喜欢英子毕业典礼上的保留曲目《送别》: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瑞明白英子爸爸的那句忠告已是最后的提醒!

毕业意味着长大,又一个轮回的开启……

结尾处,英子默念:“爸爸的花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

走进英子的城南旧事,感知那份美好生活的记录,阅读那份朴素情感的描绘,体味着那份良好心境的感染,淡淡的忧伤中暗含着隐隐的温暖!那些刻在时光上的文字,如积木一般,在成长的旅途中,砌成了层层的记忆,滋养着我们的生命!感恩那日与你们温暖相遇……谢谢!

《城南旧事》读后感15

《城南旧事》——————乐趣与温暖相伴当自己是一个小孩时,语文课本里林海音写一篇关于骆驼的故事,总会一遍又一遍的读。读出了趣味,读得心里发笑,连脸上也不自觉挂满笑意。当自己长大后,重温城南旧事,孩童时的乐趣和心境一下便鲜明起来,记忆清晰,回味无穷。童年时的小伙伴,钓龙虾,捡板粟,采桅子花,过桥洞,骑车串门……趣事一件件从回忆里拾起,原来即使时光向前走,它们也不会消失,只是暂时未找到而己。

鲁迅有《朝花夕拾》,林海音有《城南旧事》,都是非常典型且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品集。孩童时期的世界丰富多彩,情感细腻,趣味不断。儿童有儿童的悲喜,有儿童的苦闷,有儿童的疑惑和欢乐,这些伴随一起成长的小事和随之嵌入个体生命的情感体验,长大成人后,感觉历久弥新,弥足珍贵。付诸于笔下,别溜走,因为他告诉了我们自己是怎样长大的。《城南旧事》里的每一个小故事,语言生动,活泼,充满灵趣,让人想起孩童时同样的心境和感受。同样,它也让我们看到了儿童的世界里,似乎只有美与善,他们宁愿相信每一个人都是美好的。他们也是极富有同情心的,让人感觉到人性之初的温暖。

《城南旧事》读后感16

高中时借同学的看过,而今买来重温。还是挺感慨的。几个短篇故事一起,回忆童年时候的人与事。文笔简单朴素,感情真挚,结尾总是轻描淡写,但余味悠长。有一篇,是《爸爸的花儿落了》,小学学过的一篇课文。故事是温馨的,但是有点伤感。讲了她和她的玩伴,奶妈,邻居,萍水相逢的陌生人之间的往事。“爸爸的花儿落了,而我也不再是小时候。”讲爸爸给上学的自己送衣服和铜板,我也想起来,六年级的有一天下午,快放学了,老师还在讲课,我朝窗外一瞥,看到爸爸在窗外,他转了转手里的钥匙,冲我得意地一笑,我偷笑:今天来接我!我可以坐摩托车回去了!12岁了,就要长大。而我们长到20多岁了,还有多少故事是记得的,有多少人在记忆里,可能已经被忘却……

《城南旧事》读后感17

这本书向我讲述了小英子丰富多彩的童年故事。故事人物十分丰富:有的冬阳下的骆驼队,有惠安馆的疯子秀贞,英子的好朋友妞儿、藏在草堆里的小偷、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斜着嘴笑的兰姨娘以及与英子朝夕相伴的宋妈……他们都和主人公英子建立了深厚的感情,成为她记忆里深刻的人物。

全书通过小英子稚嫩的双眼,来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将小英子眼中北京城的风光恰如其分地融入字里行间。自然而不做作,全书在淡淡的忧伤中透露出一股浓浓的诗意,耐人寻味。

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疯女人秀贞。刚开始看时,我还为英子捏了一把汗;真担心英子会不会被秀贞伤害;后来我知道妞儿就是小桂子时,不禁泪如雨下——母女俩终于重逢了!秀贞准备带着妞儿去找思康叔,英子就把钻石表盒金手镯送给秀贞……读到这里,我被深深感动:小小年纪的英子就懂得关爱、友谊。怪不得英子的童年是精彩的,原来是英子有一颗纯洁的心灵,所以她的童年才幸福。那才是无忧无虑的快乐。

我深深体会到了英子童年的喜、怒、哀、乐,每一种感觉我都不会忘记。这是一本让我看完后还想再看一遍的好书。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恰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

《城南旧事》读后感18

城南旧事讲得是一个悲剧,主人公小英子她帮疯女人找回了孩子,但母女不久还是惨死在火车轮下,后来,小英子认识了一个做小偷很善良的一个人,他被小英子捡的小铜佛则被抓走,奶奶宋妈的一个儿子被水淹死,女儿则被卖走。后来小英子的爸爸因肺病去世,宋妈也她丈夫接走,小英子也随着家人远行。

读了这本《城南旧事》,让我深刻的意识到生活的的坚苦,小英子十分乐于助人,他没有因为秀贞被大家称为“疯女人”而不于她接触,反而还帮助她找到了孩子;她也十分仗义,当伙计让妞儿唱一段才许她走时,小英子有说不出的气恼,一下蹿到妞儿身旁,叉着腰问他们:“凭什么?”总之,小英子在品德方面都十分优秀。

在小英子的生活中,有很多陪伴过她的人,如:会馆门前的疯女子、遍体鞭痕的小伙伴妞儿、出没在荒草丛中的小偷、朝夕相伴的乳母宋妈、沉疴染身而终眠地下的慈父……他们都曾和英子玩过、谈笑过、一同生活过,他们的音容笑貌犹在,却又都一一悄然离去。为何人世这般凄苦?不谙事理的英子深深思索却又不得其解

英子她十分天真,把任何事物都看得十分清楚,他看到那个小偷时,知道了他是为了弟弟上学读书,所以来偷车西。英子不知道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但是,小英子发现了小铜像,警察却把好小偷纷抓了。英子十分伤心。

《城南旧事》这本书过于深奥,现在我也只知一二。

《城南旧事》读后感19

时光如梭,童年逐渐离我们远去,为了学业,我们,又有多少时间回忆童年的点点滴滴,所幸的是,林海音奶奶在《城南旧事》中,缓缓地讲述了她丰富多彩的完美童年……

书里讲述了林海音7—13岁在北京城南的一座四合院的故事,有父母情,邻里情。善良天真的英子(林海音)用她的稚嫩,为我们讲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旧式女性的悲惨故事。文字间透露着一股天真,直率。

在城南旧事里,最让我有一种想哭的冲动的是惠安馆这一章,它讲述了英子与“惠安馆”的疯女秀贞的故事,秀真因为是疯女,好多小孩子都怕她,只有英子不,还与秀贞成为了好朋友。说到这儿,让我想起了有一次放学回家,一个疯子路过家门口,我见到了,立刻吓得撒腿就跑回家,读完惠安馆后,我觉得那时的自己很可耻,疯子怎么啦,疯子也是人,是更需要关怀和安慰的人。书里的秀贞就是个例子,她与爱人分离,孩子又被具有封建思想的母亲给扔了。老天保佑,英子的朋友,妞儿就是这个孩子,可最后的结局还是很惨,过度思念爱人和孩子的秀贞与做梦都想见亲生父母的妞儿,死在了飞驰的火车轮下……读到这里,我真想大哭一场:为什么那个火车要开?为什么命运如此不公平?

这本书中,最吸引我的便是英子那份天真。英子在我们“看海去”中,与一个小偷成为了朋友,在哪也为后来埋下了伏笔,小偷的弟弟与英子一个学校,小偷的弟弟代表全体毕业生领证书,英子也于爸爸约定,她也一定要代表全校毕业生领证书,多年后,英子做到了,而那时,爸爸也与世长辞。从这儿可以看出,英子,单纯的像张白纸。

书里也有提到旧式女性悲惨故事,例如,惠安馆的疯女秀贞,兰姨娘中的兰姨娘,驴打滚中的宋妈。秀贞是为了爱人孩子劳累成疾,宋妈有封建思想,当她知道小栓子溺水死后,居然说,要不是俺的小栓子死了,丫头子,俺不要也罢。

读完《城南旧事》,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人对人要有怜悯之心,不能有歧视之意,这样世界才会更美好。

《城南旧事》,谢谢你,让我受益匪浅。

《城南旧事》读后感20

一个小小的城南,竟有如此有趣的事!作者用一个女人的细腻,把一个年代独有的琐事留在了的历史长河中,有一种时空穿梭的新鲜感。而合上书页时,却又恍然如昨日。

书中两个关于亲情的故事让我有所悟却又不知悟在何处。

秀贞是城南人尽皆知的惠安馆疯子。她只是倚在惠安馆墙边,看着来来往往的路人。在我看来,这也并没有什么不对之处。只是她一倚就会倚上一个上午。看,在看什么?等,又要等到什么时候?

她是个未婚妈妈。孩子她爸以回老家办事为由离开了她。是死是活,不知道,但至少,心已不在。孩子,被她母亲丢弃,也是生死未卜。但她却执著的等待着,固执的相信着他们的存在。甚至为孩子做衣服,只等着将来穿在那脖子后头正中间有一块青记的“小桂子”身上。可怕的想法与举动给两个家庭带来了一个可怜的女人。秀贞拉着妞儿走后的一切,成了历史,我们无从了解的事实。这份爱给他们和我们留下了什么?悲哀?无奈?兴许,只是无助罢了。

当家里最大的孩子也才六年级时,爸爸就将离开着这个世界。这些留在这个世界的人和那个将要去另一个世界的人会干些什么?那个将要离去的人一遍遍向自己最大的骨肉说,你已经大了,要学会照顾好弟弟妹妹,帮妈妈做事。而另一个,则似有若无得明白了将要发生的事,答应着她父亲的请求。

这份爱很苍白。她只是无声的存在在那里,却在这片离去后的黑暗中有着抹不去的印迹。给乐观的人以温馨的回忆,给悲观的人以无尽的创伤。

花落人去,而我们要学会去完成那一个灵魂留下的嘱托。

每个人中将会离开,而每个人做的一切努力,只是为了在离开前抓住些什么,起码交给诞生一份答卷。

爱着的人在你还没有爱够的时候走了。不要慌乱,停下一切,静静想一想他走时给你留下的问号。想到答案了吗?

其实答案就是:“和你身边的人好好活下去。”

为什么?

“因为我也爱着你。”那个离去的人在另一个世界露出了微笑。

《城南旧事》读后感21

在寂静的夜晚,坐在温暖的书桌台灯下,津津有味地读书是一件多么畅意的事啊。最近,最令我痴迷的书就是林海音奶奶的《城南旧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活波可爱、天真烂漫的小女孩小英子,作者用第一人称的方式讲述发英子6岁到13岁的生活。这里面有5个故事,分别是《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通过这5个故事,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

我喜欢小英子,特别是在惠安馆里面的小英子,她十分的善良、天真、富有同情心。因为她连人人嫌弃的疯子都不怕,而且还能和她成为朋友。

我同情大个子小偷叔叔,因为他不是为了自己享受生活而去偷东西,而是由于生活贫困,为了让自己的弟弟有一个好的学习环境才不得不做的小偷。

我认为宋妈有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因为她说“要不是小栓子死了,y头子,我不要也罢”。让我觉得她既可怜又可悲。

这本书,我就要读完了,希望后面的故事更精彩,更吸引人。期待着小英子给我带来更多的惊喜。

《城南旧事》读后感22

《城南旧事》是我第一次看的小说。这本书非常的精彩,让我一看就非常入迷。

小说采用第一人称的叙事方式,所记载和描写的一切事件和情景,都是主人公小英子亲眼所见、亲耳所听、亲身感受或思考的。这样一来,小英子经历的人和故事旧使读者既感到新奇,又觉得真实可信。小说在语言上、人物形象和故事的内容上,都体现了它的“京味”特征。为读者展现了浓厚的北京地域特色,如北京话、北京人、北京的风土习俗等等。

我最喜欢“惠安馆”。这一段最精彩、最好看。英子帮助秀贞和妞儿团聚,但不幸死在了火车轮下。秀贞和妞儿好可怜啊!

我也喜欢“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在是小孩”里的插叙那一段,体现了爸爸慈爱的一面,爸爸虽然严厉,但却是为了“我”好,不愿“我”养成不好的习惯。

在“兰姨娘”中,为了让德先叔和兰姨娘彼此有好感,狡黠的“我”耍了心思抹去了“四眼狗”,反而说兰姨娘夸德先叔有学问。在午饭时,两人看着对方,表现了“我”的计划成功。在这里小英子的角色就像似媒人。她用她的聪明、狡黠,挽救了自己的家庭。

……

《城南旧事》实在太好看了。到现在都让我回味无穷。

《城南旧事》读后感23

初读《城南旧事》,好像陷入一个复古的相册,在一片泛黄之中去找寻那一份关于童年的记忆。

童年是短暂,因短暂而美好。对许多人来说,童年是一本读不完的书,充满童真、快乐,对未知的好奇与神秘感,所有一切的一切,都美好而易逝,易逝而美好。写童年的作家很多,但林海音描述童年的手法却与其他作家不同,一反惯常使用的体验性随笔文体,通过一位小姑娘之眼,来窥探发生在身边的成人世界书中的林海音用细腻的笔触去刻画一个个人物,那一段段“旧事”仿佛就在眼前,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纷纷出场:无文化却任劳任怨生了一大堆孩子的母亲;充满威严具进步思想却早逝的父亲;用奶水和帮工做一年四个月换取一个月四块钱,两副银首饰、四季衣裳,一床新铺盖的宋妈;感情受挫导致成了“疯子”最后丧身于车祸的秀贞母女;充满女性柔媚风情而又善解人意的风尘女兰姨娘;因生活所迫走上偷盗之路的收买破旧货的小子……有反复出现的主角人物,也有蜻蜓点水,几笔带过,却入木三分,让人过目难忘的配角。作者铺陈了一幅生活画卷,让人不单读到老北京的一些旧日风土人情,也读到作为移民者的英子一家从故乡闽南带来的文化痕迹。

通过小孩的眼光看大人世界,通道似乎窄了,却也增加了小说的纯度和想象空间。在英子眼里,无论哪一个人物,都是善良的,纵是当了贼的卖小杂货男青年,宋妈懒做好吃嗜赌没责任心的丈夫“黄板儿牙”,也不例外。这正切合了一个孩子对人世的最初认知:人之初,性本善。故结构简单,却耐人寻味。

提及童年,眼前便不觉浮现屋后的池塘,母亲的巴掌以及父亲每次回家背的包。这些东西好像全部定格在生命之中,怎么挥都挥不去。真有一种“玉户帘中卷不去,捣衣砧上拂还来“的感觉。

童年如梦,梦出外婆的桥;童年如桥,接着未来的路。一直以来,,都觉得这是对童年的最佳注解。是啊!童年如梦,梦里的一切都是新奇的,所以孩时的我们不会觉得累。像林海音一样,用孩子的眼光去自看世界,那这个世界以及这生命,便是一场梦,一场不会累的梦,一场纯净如水的梦。

《城南旧事》读后感24

我看完了林海音著作的《城南旧事》,《城南旧事》里人物有:英子(林海音的小名)、骆驼队的领队、惠安馆的疯子——秀贞、爸爸、妈妈、宋妈、英子的好朋友——妞儿、藏在草堆里的小偷、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斜着嘴笑的兰姨娘……

这些人都陪过书中的小主人公——英子在一起,在看第一章的时候,作者介绍了骆驼,它们的神态、细嚼慢咽的动作,个个都描写得活灵活现,让人似乎身临其境;第二章讲了好几个人,宋妈、妞儿和疯子——秀贞,在惠安馆里,开始作者还以为秀贞是和她玩“过家家”,后来英子把她那块很漂亮的表送给了秀贞;英子记得,秀贞跟她说过,小桂子(就是秀贞的孩子)脖子后头正中间有一块青色的胎记,而妞儿的脖子后边正中间也有一块胎记,于是,英子带着妞儿去找秀贞,秀贞立马带着妞儿赶火车去了;因为那天下着倾盆大雨,英子发高烧,昏迷了十天。

第三章的题目很有趣,是:“我们看海去。”这是一个小偷儿跟英子说的,虽然我不喜欢偷东西的小偷,但是不知为什么,似乎是林海音的语言打动了我,我觉得这个小偷很好玩,很可怜,看到他被人家抓到的时候,好像一只老鹰在欺负一只小鸡,而且还要听着周围人的骂声。第四章题目就很明显了,题目是:“兰姨娘。”这章里讲的是德先叔和兰姨娘,德先叔是一个大学生,因为那时候要枪毙大学生,于是躲到了英子家里来;后来兰姨娘也来了,雇她的人家不要她了;后来,兰姨娘和德先叔一起走了。

第五章的题目也很新颖,是:“驴打滚儿。”刚看到这个题目的时候,我还以为林海音要写驴怎样打滚儿的。结果不是;内容主要是,宋妈的小栓子死了,小丫头子不见了,宋妈很伤心,宋妈和英子在找小丫头子歇息的时候,看见有人买一种叫:“驴打滚儿”的吃的,那是把黄米面煮熟了,里面包黑糖,再在绿豆粉里滚一滚,很香;找不到小丫头子了,宋妈就骑着驴走了。

最后一章,题目让觉得有些伤感:“爸爸的花儿落了。”没错,英子的爸爸去世了,爸爸的石榴掉了,花儿也落了。

《城南旧事》一本很好的书,悲悲喜喜,快快乐乐,都在这本书里展现了,从喜到悲,这本书让我们体验到了生活中的悲欢离合,是一本你看完了放不下、还要看一遍的书。

《城南旧事》读后感25

这些天,我看了一本好书,名字是《城南旧事》。这本书是被称作台湾祖母届的人物林海音所写,讲述了林海音童年在城南时的悲欢离合。

这本书的内容是:林海音五岁时跟随父母漂洋过海来到北京,住在城南的一条胡同里,一住就是二十几年,这里也就成了她的第二故乡。林海音在这条胡同里,认识了许多朋友:小桂子,小栓子,妮儿等,还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

这本书描写了旧北京形形色色的人和事。其间英子也经历了成长的变故。也就是这样,一个个人物开始走进故事里:惠安馆内被称作疯子的姑娘秀真,英子的好朋友妞儿,为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做小偷的哥哥,因病去世的爸爸……他们都是英子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人物,也是教会她许多道理的人。

本书中的英子用自己稚嫩的眼光去看这个杂乱的社会,对那些复杂的人和事,她有着特别的理解和看法。她有分不清的事,比如分不清海和天,她觉得太阳是从碧蓝的大海上升起来的,但它也是从蔚蓝的天空中升起来的。她的身上有种宝贵的东西,那就是有颗助人为乐的心。有一次,她为了让别人一家团聚,竟然把妈妈的的手镯拿去给他们做盘缠,这几乎是一个成年人都不可能做的事情。这让我想起一句俗语: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说起这些,我就会想起我自己,以前我也不太爱帮助别人:看到别人摔倒不去扶她,看到别人做坏事也没有制止。以后我要向她学习,她那助人为乐的精神值得我们大家学习!

《城南旧事》读后感26

采一拮清香,赏一段好句,呷一口清茶,品一个好词。

“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在谈话。”这是歌德所说的一句话,一本好书可以让人受益匪浅,仔细品读更是妙不可言,在众多的书中找寻一本自己喜欢的书,细细品味,有时也是一种享受,而在这众书之中我找寻的这一本书是《城南旧事》。

《城南旧事》记述的是英子小时候所发生的事。英子是一个善良、可爱、正直、讲义气的一个小女孩。她敢同大家所说的“疯子”秀贞做朋友,她因为分不清“坏人”和“好人”而没有向人们举报偷东西的陌生的他;她敢把家里的金镯子拿给秀贞当作是找思康三叔的盘缠,她帮助妞儿和秀贞相认。英子所做的事,充满了儿童的童真、单纯。

在书中,我觉得秀贞是大多数母亲的写照。她对孩子的不舍,即便是被告知“早已扔到齐化门”那么远的地方,她也仍没有放弃寻找,但她的种种怪异现象却被人们议论纷纷,被人们视做疯子,在这时,她也仍没有放弃。她为孩子缝制了许多衣服小心地安放好,只为孩子回来时能穿上她所做的衣服。我相信,绝大多数的母亲都像秀贞一样,如果自己的孩子不见了,定会使尽浑身解数去寻找。每一个母亲在孩子面前都是金刚不坏之身。

兰姨娘是我在书中最喜欢的一个人物,她乐观、不受约束、向往自由的性格深深吸引着我。兰姨娘的一生跌宕起伏,不过好在她拥有乐观的心,到最后走向幸福,遇见对的人。每个人都应有追求自由的心,在面对挫折和困难面前,保持乐观的心态,才能拨开云雾见天明。

曾看过也听过许多身残志坚的人的故事,他们中有的是学生,凭着顽强的意志完成了学业;他们中有的是追逐梦想的人,凭着一腔热血实现了愿望;他们中有的是平凡的人,凭着对家人的爱坚强的活着;他们中有的是……意外固然可怕,但他们却为我们诠释意外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一颗乐观的心。

受兰姨娘也受坚强的他们影响,我觉得我也该拥有一颗乐观的心,在一时的失意面前敢于抬起头来,不要再被恼人的成绩所打压。嗯,乐观是面对困难的最好武器。

我喜欢这本书,喜欢他们乐观开朗的性格,喜欢他们的处世之道,喜欢这一本散着淡淡墨香的书。

与书同行,用炽热的心倾听书中的智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城南旧事》。

《城南旧事》读后感27

城南,在林海音笔下的哪个年代的城南,每个人不同的命运和饱经沧桑的人生,都在她童真的语言中惟妙惟肖地体现出来。看似平凡的人、事、物,却都在经历着命运的轮回,以及他们对世界的不同的看法。

童年对于英子来说是美好而又离奇的,她用平淡的文字娓娓动人地叙述了主人公具有代表性的命运。可怜的秀贞,拥有一段不完整的恋情,与思康有了小桂子。可他一去不复返,私生子被扔到齐化门。那时的她成为了人们眼中的“疯子”,但她坚忍不拔。可当她在英子帮助下找到小桂子时,刚刚重逢的母女俩,为逃离现实生活,寻找共同梦寐以求的亲人,竟双双消逝在了火车轮下……还有敢于追求幸福、面对挫折乐观向上的兰姨娘;隐忍、坚强,质朴善良的宋妈,在悉心照料了英子家四年后,却失去了一切。儿子早早夭折,女儿竟被狠心的丈夫卖了,她是那个时代命运的悲剧者。

整本书从北京的小胡同、四合院、大杂院,惠安馆写到马路边的小酒铺、卖报的孩子……无处不浸透着一股浓浓的乡土气息,而这些在林海音的笔下仿佛更加真实了。她写出了自己对童年的憧憬和祝愿,其实巴扎尔克说的很有道理:童年原是一生最美妙的阶段,那时的孩子是一朵花,是一颗果子,是一片朦朦胧胧的聪明,一种永远不息的活动,一股强烈的欲望。

英子的世界是单纯而善良的,就同所有孩子一样,被大人们称作不懂事的小孩,也许在某些时候也是最机灵的,也许人情世故她并不懂得很多,但她有时也许是最看得清是非的人。正如《兰姨娘》一文中,英子瞧见爸爸与兰姨娘闹“朱砂手”一事,竟也想出了巧妙的方法拉拢了德先叔与兰姨娘的关系,最终解除了家庭的危机。

合上书,最后一页写着:纯真善良的美丽童年,值得我们每个人去珍藏、去品味。紧随英子的脚步,我陪伴着她,回味起了她那五味杂陈又丰富多彩的童年。

《城南旧事》读后感28

书是一把钥匙,能开启智慧的大门;书也是一艘小船,能驶向知识的海洋;书更是一盏明灯,指引我们前进的方向……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灿烂千阳,照耀成长。

学习《东阳童年骆驼队》这篇课文之后,在妈妈的推荐下,我读了林海音奶奶的《城南旧事》。这本书好像有一种神奇的魔力,深深地吸引着我,打动着我。书中林英子的童年生活丰富多彩,像一股涓涓细流渗入我的心田:冬阳下的骆驼队,惠安馆情深义重的"疯子"秀贞,井窝旁天真无邪的妞儿,被生活压迫而放弃自己人格的小偷,斜着嘴笑、聪明美丽的兰姨娘;不理我们的"四眼狗"德先叔;和"我们"朝夕相处、心地善良的宋妈和最后因肺病去世的父亲都与我建立了深厚的感情。读着读着小主角林英子便悄无声息地走进了我的心底。英子这个善良纯真的小女孩活生生地呈现在我的面前,当我读到英子与疯子秀贞玩耍的时候,心里替她捏了一把汗,真担心秀贞会像别的疯子那样伤害她。当英子得知小伙伴妞儿就是秀贞日思夜想的女儿时,不仅帮助她们母女重逢,还把自己的生日礼物—钻石表和妈妈的金手镯送给她们当盘缠。读到这儿,我已是热泪盈眶,同时深感不可思议,一个六岁的小孩子居然懂得友谊,懂得爱,这只能说明她拥有一个纯洁、高尚的心灵,我为英子而鼓掌。其实生活中随处可见“英子”,而我却常因这些小事不屑。马路边真挚的童音:“妈妈,给我一块钱,我想给那位残疾叔叔送去”;学校里捐款箱前那长长的队伍,虽然手里攥得紧紧地是那一分一角凑成的零钱;广场上那可爱的捡起垃圾就往垃圾桶跑去的小身影……一幕幕,一桩桩,微不起眼,却展现了我们孩童的真情。如英子的童年一般令我感动,也令我难忘,我只有深深地感受,细细地品味,无法用华丽的语言修饰,只有沉醉于童年的纯朴、亲情、友情……

英子的童年是无忧无虑的,更是不折不扣的快乐。我们的童年也能像她那样吗?回想起我们的童年,想起做的傻事,我们也许会懊恼,也许会乐得咯咯笑,但这是童年最具有代表性的标志,永远抹不去的风景。她用她的童年故事,勾起了我们对自己童年的向往;那些曾令我们欢笑哭泣的小事、那些几乎被我们遗忘的明朗笑容,那些美丽童年的酸甜苦辣、真情实感,缓缓在心田流泻。

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童年,不一样的精彩,而童年只有一个,错过了就再也找不到,然后默默的消失在时间里,任时光荏苒…读完这本书,古屋的残瓦,墙壁的枝叶都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中。合上书,我想高呼:"让实际的童年过去吧,让心灵的童年永存下来。

《城南旧事》读后感29

童年,是一首由梦的音符谱写的美妙歌曲,是一串随风摇摆的风铃,让人陶醉。

读着着名作家林海音的《城南旧事》,我渐渐地走进了书中,走进了作者的童年,走进了英子在城南度过的生活,它们就像是一股细流静静地,慢慢地流入我的脑海:惠安馆、残阳驼铃、草垛子、驴打滚儿……美好的回忆都一幕幕地浮现在我的眼前。书中描写了二十年代,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温暖和乐的一家。作者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中的悲欢离合和她充实精彩的童年

全书的最后一章——爸爸的花儿落了,使我印象最深,每当我读到“夹竹桃是你爸爸种的,戴着它,就像爸爸看见你上台一样!”这句话时,内心很是失落,我的眼前总是出现英子一个人在默默地祈祷着父亲能早日康复,去看她的演出。作者写爱花的爸爸病危时,以花暗示了父亲病情在不断加重,就像凋谢的花而一般,毫无生机。此时的英子不再逃避,她从容地接受了事实,她决定了负起帮助家人的责任。文中以“爸爸的花儿落了,我已不再是小孩子”结尾,作者用朴实而生动的文笔,给我们讲述了离开父亲时无奈、痛楚的心情,也给人留下了无限的遐想和感慨。是呀,长大就意味着要肩负责任,长大就意味着要学会靠自己。虽然生活的重担压在了幼小的英子肩上,但是我坚信她一旦长大,这将会成为她人生中的一次很好的磨练。

虽然每个故事的结尾,里面的主角都是离作者而去,可是作者透过正面的描写和侧的烘托,把每个人物的外貌性格都写得淋漓尽致,即使闭上眼睛,他们的身影也依旧浮现在眼前:井边的小伙伴,惠安馆的秀贞,藏在草堆里的小偷,骑着小驴回老家的宋妈……再加上聪明伶俐的英子,组成了作者充实丰富的童年世界,在这个世界里,带着人间温暖的风吹遍了每个角落,吹动了每一位读者的心灵,这是一本散发着芬芳的书,更是一本令人受益匪浅的书,它能使人从中领略到很多人生的哲理。看完《城南旧事》后,我感到阵阵的酸楚,可是它那每一个个动人心弦的故事,都洋溢着温馨的亲情和友爱。

《城南旧事》这本书如同一位绘画大师,缔造出了真实的人性世界,为我呈现了一出精彩绝伦的演出。书里的英子的童年之所以如此精彩,也正是因为她用那一颗纯真善良的心灵去对待生活中的每一个人。愿我们也能有一颗感恩的心,去报答身边所有的人。

《城南旧事》读后感30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这一首让人回忆离别的歌谣在《城南旧事》中浮现。

这部作品由六个篇章组成:《冬阳童年骆驼队》《惠安馆》《我们去看海》《兰姨娘》《驴打滚儿》及《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全文由英子这个人物的成长作为串联,以她孩子般纯洁的眼睛来看在北平生活的点滴,记载了英子童年的成长经历,旁观着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凭着自己微妙的记忆,将年幼时围绕她发生的生活旧事记录下来。我最爱的一篇文章是《冬阳童年骆驼队》,里面那骆驼吃草的样子就像现实一样摆在眼前,骆驼温暖的鼻息仿佛就迎面扑在英子的脸颊上,是那样的细致动人。

卖煤人一袋一袋地从骆驼身上卸煤,没有轮到的骆驼便在一边歇着。英子为骆驼想着:这么漫长的旅程也够累了,多吃一些草,多在地上卧一会儿。等交易完了又该上路了。于是,天真的英子望着骆驼啃嚼的样子也开始学起来。想象着草的味道英子也跟骆驼么一样,唾沫沾在薄薄的唇边。“慢慢地走,慢慢的嚼,总会走到的总会吃饱的。”做一切的事情都必须遵守这个原则,要想做好,就要耐得住急躁的性子。就是应为骆驼这种不慌不忙的性格,它才能耐得住长途的寂寞。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花儿落了,英子也长大了。伴着这淡淡的离别哀愁。

朗读者第八期观后感(一)

《朗读者》开播以来,每个周六晚上收看它成了我最渴盼的事儿。昨晚央视一套播出的是《朗读者》第八期,这一期的主题词是“勇气”。

就像茨威格所说,勇气是逆境中绽放的光芒一样,它是一种财富。拥有了勇气,就有了改变的机会。岳飞的三十功名尘与土,文天祥的留取丹心照汗青,贝多芬扼住命运的咽喉,海论·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些勇气,都彪炳在史册上,流传在故事里。

在这期节目的六位朗读者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刻的是文学史家樊锦诗。很难想象,当年一位瘦弱的南方女子,从北大历史系考古专业毕业之后,就来到荒凉的敦煌,并且用来五十四年的时间坚守在大漠深处,她为敦煌所做的一切,被季羡林先生誉为是功德无量。

伴随着钢琴家吴纯悠扬的钢琴声,主持人董卿在第八期《朗读者》中开场白是“勇气,有时候是一瞬间的闪念,有时候是一辈子的执念。勇气是在你看清了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勇气是我们生命当中最鲜艳的一抹原色,很多的文字都在赞美勇气。莎士比亚说有勇必有德,正直的人不会胆怯。试想一下,如果历史失去了勇气,那将失去改写的英雄;如果人生失去了勇气,那很多日子就会变得苍白无力。在今天的节目里,就让我们一起来感受一位又一位朗读者身上的勇气。”

江一燕,她是一位演员,她被镜头记录着,她也很喜欢用自己的镜头,去捕捉她看到的美好。她还是一位多年坚持支教的志愿者,她身上的这份勇气,来自于她的老师。江一燕朗读的是作家陈忠实的《晶莹的泪珠》。这篇文章是陈忠实对自己学生时代生活的一个动人的片段的回忆。在绝境中遇到了一个可爱的老师,那是绝境中的光亮,那是久旱的甘霖。江一燕要把她的朗读献给她最亲爱的章燕老师。

汪明荃 罗家英,这两位朗读者,他们的爱情经受了时间的考验,最终在六十出头的年龄,鼓起勇气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秋爸爸 秋妈妈,是一对双胞胎自闭症孩子的父母。患自闭症的孩子,他们不聋,但是对周围的一切充耳不闻;他们不盲,但是对周围的一切视而不见;他们不哑,但是却不知道怎样开口来表达自己。当任何一对父母在得知自己的孩子是自闭症患者的时候,他们今后的每一天,都要鼓起勇气去面对。秋哥秋语的爸爸是分子生物学的博士,妈妈是一家外企的管理人员,他们一双自闭症孩子今年已经十四岁了,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可能一生都需要别人全天候照顾。秋爸爸、秋妈妈朗读的是海桑的诗《给我的孩子》,既是献给自己的孩子,也是献给我国一千多万个有自闭症孩子的家庭,让他们从这首诗里看到信心、勇气和力量。

李宁,1982年在世界杯,他获得了一枚金牌,1984年在奥运会,他获得了一金两银一铜的佳绩,成为了当时当之无愧的体操王子。在他一个人身上,拥有过106枚金牌,但是在1988年汉城奥运会,李宁的运动生涯却黯然落幕。二十八年前,他从熟悉的赛场,走向了陌生的商场,几经风雨,几经沉浮,依然勇于担当。李宁认为有信心就有勇气,他朗读的是巴金的《做一个战士》,谨以此篇,献给一直陪伴他成长的人。

翟墨,一个有勇气征服大海的硬汉。大海从古至今,就是人类一直渴望着去征服的领域,所以今天我们也看到有无数的航海家,冒着生命的危险,去探索,去发现。在中国,也有这样一位航海爱好者,从2007年1月到2009年8月,他用了两年半的时间完成了自驾帆船环球航海一周的壮举,由此,他也成为中国单人无动力帆船环球航海第一人。他朗读的是高尔基的《海燕》,以此献给跟他一样有勇气在大海上航行的水手们。

樊锦诗,一个坚守莫高窟超过半个世纪的老人。1987年,中国敦煌莫高窟被列入了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这样一座中国丝绸之路上的历史文化宝库,因为经历了动乱、战火和盗贼之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几乎成了废墟。樊锦诗,一位出生在北平,成长在上海的瘦弱姑娘,当年报考的是北京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毕业之后便与莫高窟结下了一辈子的缘分。五十四年啊,从青春年少到满头华发,她为莫高窟的永续利用,永久保存,倾尽了全力,她 被人们成为敦煌的女儿。她走过敦煌大大小小七百三十五座洞窟,2011年出版的《敦煌石窟全集(考古报告)》第一卷,是樊锦诗领衔,多年不懈努力的成果,被香港大学教授饶宗颐成为“极致绝伦,敬佩之极”。樊锦诗院长与爱人相恋于未名湖,相爱在珞咖山,相守在莫高窟。文学家喜欢说永远的敦煌,永远的莫高窟,我们今天真的看到了一位老人,为了“永远”这两个字,付出了最实在的努力,最刻苦的坚守,最不懈的勇气。

 

朗读者第八期观后感(二)

“等着我吧——我会回来的!只是要你苦苦地等待,等到那愁煞人的阴雨,勾起你的忧伤满怀,等到那酷暑难捱,等到别人不再把亲人盼望……”

在央视4月2日晚播出的《朗读者》中,演员张国强和在非洲马里壮烈牺牲的维和英雄申亮亮的战友们,一起为申亮亮的母亲杨秋花朗读诗歌《等着我吧》。申亮亮的父亲、母亲、姐姐来到现场,一起聆听这首感人心扉的诗。

受伤战友司崇昶:深情回忆亮亮生命最后时刻。

在节目中,节目主持人董卿介绍,从1990年开始,我国开始派军事力量参与联合国的维和行动当中。到目前为止,我国派出的国际维和军事人员超过了两万人次,为推动联合国维护世界和平和安全作出了贡献。2023年,中国赴马里维和行动的全体官兵被联合国授予和平荣誉勋章。

几位参与马里维和行动的申亮亮的战友也在该节目中亮相。其中,司崇昶一腐一拐地来到现场。董卿介绍,司崇昶赴马里执行任务时受伤,现在还在康复中,所以,他无法长久地站立。

“有去了回来的,有去了没有回来的。”董卿声音低沉地说出这句话后,镜头对准了申亮亮的父亲申天国,他的眼睛红了、湿润了,明显在努力压抑着自己的悲伤。和去年相比,他又老了一些。

董卿接着说,司崇昶在2023年5月31日执行任务时受伤了,他的战友申亮亮却牺牲了。

“我每次想到这到心里特别不舒服,因为我失去了一个战友、兄弟。我记得,那里马里时间2023年5月31日2时50分左右,我和申亮亮执行站岗任务,一辆皮卡围着我们营区绕行两圈,开到离我们营区有200多米的一个小土包时,突然加速。这时候,亮亮就喊话制止,然后就指挥我开枪射击。这辆皮卡撞上营区外围的一个沙箱后翻车、着火。亮亮一把把我推了出去。他说: 司崇昶,你快撤。 我说: 咱俩一块撤。 亮亮说: 我是主哨。 然后,他一把把我推了出去。当时就爆炸了,我被炸飞、昏迷了。”司崇昶含泪讲述那让他终生难忘的一幕。

 

朗读者第八期观后感(三)

节目播出后,陆川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早在一年前董卿就邀请他出任这档节目的导演,但因为自己太忙,只是以策划身份参与了部分幕后工作。后在董卿的说服下,他第一次走上舞台朗读文章。

关于董卿

陆川说他和董卿很早就认识,但通过这次合作让他对董卿刮目相看。“董卿真的是博览群书,当之无愧的才女,而且她内心有一种情怀。”陆川透露,董卿一年前找他表示要做《朗读者》时,他很担心节目会不会有收视率,因为那时候类似“跑男”这样的节目非常火爆。“我说做一个严肃的、深情的东西,会不会完全没有人看?她说她也有点担心,但她觉得得去做这事儿。直到今天节目做出来反响这么好,我看节目的时候挺感动的,我觉得她这种坚持真不容易。”陆川认为,董卿在节目中的表现非常完美,她本身对文学、对文章的见解,还有内心对知识、对真相的尊重,是这个项目的一个DNA。如果没有她的话,这个节目可能不会这么完美。

关于电影

作为《朗读者》节目特邀的策划人员,陆川说他平常从来不朗读,特别怕在镜头前面做事,会非常紧张。但最后还是经不住董卿的劝说,把第一次朗读献给了董卿和这个节目。陆川表示,在董卿的启发下选择《藏羚羊的跪拜》这篇文章,是为了致敬电影《可可西里》,因为拍《可可西里》对他影响重大:“如果我没有拍《可可西里》,可能也不会有《南京南京》和《王的盛宴》两部电影。对生和死的那种探讨对我的信仰和我整个人的触动很大。”这些年来,陆川既拍《可可西里》《南京南京》这样的纪实片,也拍《九层妖塔》这样的商业片,去年还拍了《我们诞生在中国》这样的纪录片。陆川说,其实他一直没有把电影当做职业来对待,只是想通过不同的层面、不同的切面去切入生活,去展现不同的人性。

关于动物

通过拍摄《可可西里》和《我们诞生在中国》两部电影,陆川走进了野生动物保护的圈子,认识了很多野生动物保护组织者、志愿者以及科学家。“我在拍摄过程中感受到很多东西,对自然的敬畏之心改变了我日常生活中的很多习惯。比如我见到穿皮草的人,都会跟他们说动物保护的话题;以前我挺喜欢象牙雕刻的艺术品,现在都敬而远之;以前喜欢看马戏表演,现在觉得这是有悖于自然法则的残酷事情”。

关于阅读

陆川说他看的书很杂,喜欢看一些跟自己的生活有距离的书,比如最近在看顾城的《南明史》,之前在看《谢觉哉家书》。还有一些以前看过的老小说,比如《绿化树》、陆文夫的《美食家》、威廉·戈尔丁的《蝇王》。陆川表示,看小说对他来说是一个爱好,并不一定把小说拍成电影。相反让他有转化成电影冲动的,不是文学作品,往往是纪实报告文学或者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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