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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酷的杀戮读后感500字锦集86条-读后感

读杀戮的艰难有感(一)

“没有人是自成一体、与世隔绝的孤岛。”隐藏在人性中的孤独与自省、焦灼与希望,也许正是张娟芬在《杀戮的艰难》一书中,所要告诉给我们的答案。

“任何人的死亡,对我都是一个损失。因为我与所有人都休戚与共。所以千万不要去探听丧钟为谁而敲。每一声丧钟都是为你而鸣。”

最初在海明威的《战地钟声》里读到这段话,曾带给我相当的震撼。后来才知道它另有出处,是海明威从美国神父约翰·邓恩著名的布道辞中引用的。布道辞中还有一句话小说中没有,那就是“没有人是自成一体、与世隔绝的孤岛。”

之所以将约翰·邓恩的布道辞与台湾作家张娟芬的新作《杀戮的艰难》联系起来,是因为这本书给予了我同样的震撼。善与恶,赏与罚,是与非,生与死……这些从来都泾渭分明、毋庸置疑的观念,在张娟芬细若游丝的剖析下,变得不再那么确定。

在阅读这本书之前,我抱持着一种审慎的态度:杀人偿命不应该吗?报应不爽有问题吗?在中国几千年相袭不替的义理伦常中,惩恶扬善、伸张正义难道不是高尚的侠义之举?否则《伍子胥列传》、《刺客列传》、《赵氏孤儿》、《双赴梦》这等快意恩仇如何能够传颂千古?宋代理学家胡寅说:“复仇,因人之至情,以立臣子之大义也,仇而不复,则人道灭绝,天理沦亡,故曰父之仇不与戴天,君之仇视父。”强调人性本恶的韩非子,则从法律的高度更尖锐地阐述了惩恶扬善的重要性,“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赏罚可用,则禁令可立;禁令可立则治道具矣。”他更是直斥“学者之言,皆曰轻刑,此乱亡之术也。……重一奸之罪而止境内之邪,此所以为治也。”但是,张娟芬在《杀戮的艰难》中却从另外一个更精微的角度,提出了触及灵魂的拷问,让我们突然间陷入一种人性的两难境地:“坏人杀了一个人,结果诱使我们也不把坏人当成人,也杀了他。一桩杀戮繁殖出另一桩杀戮。为了杀一个罪犯,我们借用了罪犯的心态,使自己成为罪犯。这不只是正义的流产;这简直是,一尸两命啊。”

对于死刑的废与存,长期深度关注死刑议题的作者,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张娟芬似乎无意陷入这种“非黑即白”的争论当中,她只想满怀诚意的从一个个死刑犯灰暗的背影中,探寻“好人与坏人之间,那一点点的差别”。她总是心有不甘的打碎自己的固有心念,又不断升华与复原。她非常肯定自己在书中想要表达的意旨:“我的观点不是生命的可贵,我的观点是杀戮的艰难。”

张娟芬在这部著作中讲述的与其是“生死存废”的宽恕之道,不如说是在层层剥开隐藏在人性中的两难命题。它不像是一本关于“废死观点”的交锋之作,它更像是一本关于“人性隐扬”的哲学禅语。因为她在书中反复提到,“倘若我们集体决定放弃了死刑,我将说那是一个痛苦的决定,尤其是当我又想起古怪照片簿里大卸八块的女子,肚破肠流的女子,头被打扁的亚裔女子。但是,那也是一个高尚的决定。”

“死刑存废”之争由来已久,目前约有70%的国家废除了死刑,其中西方国家占了绝大多数。对于这个问题,有人比较了东西方观念的差异认为,西方对待生命的态度主要表现为对个体价值的尊重,而东方则以整体价值作为考量,在整体利益面前,个体的生死荣辱常可忽略不计。实际上这种比较没有太大的意义,因为不管存在于何种文化观念中,生命对于人来说都只有一次。老子曾感叹生命易逝的险恶:“出生入死,生之途十有三,死之途十有三,人之生,动之死地亦十有三。”它的宝贵与脆弱、瑰丽与无常,怎不让我们对它褒有一颗崇高的敬畏之心?

《杀戮的艰难》越过台湾岛近年来风起云涌的废死之争,抛开意识形态的浊乱与纷绕,满怀着对生命的悲悯与敬畏,将目光的投射于人性的微暗之所。通过张芬娟对“哪一种杀人方式是人道的?”追问,我们进入到汤英伸、王文孝、陈金火、邓武功、吴志光等诸多死刑犯的灵魂深处,感受着他们生命最后一刻或痛悔或冥顽的灰暗身影,真实感叹“没有一种杀戮是容易的”。在书的结尾,张娟芬还提到了轰动一时的药家鑫案,又是出人意料的全新答案。

“没有人是自成一体、与世隔绝的孤岛。”隐藏在人性中的孤独与自省、焦灼与希望,也许正是张娟芬在《杀戮的艰难》一书中,所要告诉给我们的答案。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1

在假期中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非常喜欢它。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作者——杰克伦敦,美国的小说家,优秀的作品有《墨西哥人》。《热爱生命》。《在甲板的天逢底下》等可我最喜欢这本书,因为他让我走进了一只狗——巴克的世界,知道了什么是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了巴克是一只壮硕的狗;它的主人是米勒先生,住在加州,之后因为不辛被曼纽尔卖给了城镇去拉金子,在这之间巴克受过许多许多的主人可是巴克是在最后一个主人身上第一次感受到了人类的爱,他的主人是桑顿然后渐渐的变成了“朋友”

它们在经过一次次艰辛后,桑顿与巴克决定往东寻找新的天地,巴克听到一种令它心灵嚊到呼唤,从森林中阵阵传来。

在此书中我可以极深的体会出巴克的朝气与勇气他坚持不懈勇往直前勇于挑战聪明灵活。读了这本书回头在想想我一遇到困难就退缩,没有一点勇气和坚强,记的有时间被一道小小数学题难住后就退缩,真是太不应该了,相信许多同学到和我一样吧!那么就让我们一起去改正吧,如小巴克那样坚持不懈,永不退缩吧!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良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作者借此反映了“弱肉强食”丛林法则,也让我懂了做事要坚持不懈、坚强、勇敢,才会成功。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2

去学校图书室借书,无意间看到《荒野的呼唤》。《荒野的呼唤》!杰克·伦敦写的!名著!我毫不犹豫地拿到手中。

它在我这儿躺了两个月,一直没有时间看。前两天,我终于打开了书本。看着一行行尖利的文字,看着对荒野的深刻描述,看着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揭露,我欲罢不能。

出生在南方的狗布克,被一个靠不住的熟人卖到北方的某个地方。由于他生在南方的文明城市,所以它不但没见过雪,而且他并不知道这里的生存方式是:弱肉强食。但很快从柯利身上明白了这一点—她被另一只雪橇犬咬死了。布克被迫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拼杀,原有的尊严荡然无存,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在受尽磨难、奄奄一息的时候,布克被约翰·桑顿搭救,从此布克感受到爱的温暖,并知恩图报。但是,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布克最终切断了与人类社会的纽带,在荒野的声声呼唤感召下,汇入狼群,重归自然。

这本书是以动物为题材写的一部小说,情景曲折、生动有趣,并有着一定哲理的结尾给人了一定的遐想。布克是一只非常刚强的狗,它不肯随遇而安,而是千方百计地使自己不受到其他狗的约束,并成为雪橇犬中的“领头狗”。

最令我感动的是,它对善待它的主人非常忠心,甚至忠心到主人让它跳悬崖它都毫不犹豫的向下跳。而且它机灵、勇敢,虽然它有时也争强好胜,但绝不鲁莽行事,它事事都小心谨慎,把握好最佳时机在果断出击,决不犹豫。这也许是我们要学的精神吧!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3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中篇小说的杰出代表。这部小说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南方狗的故事。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家的家犬。在当时阿拉斯加淘金热的影响下,巴克被园丁偷运出去,走上了艰辛的淘金之路。这期间它一点一点退化为野蛮,同时也打败了一个又一个对手,成为队里的领头狗。后来,巴克的主人一个个换了,同伴们精疲力尽,苦力越来越重,直到最后遇到桑顿,和桑顿做了一个善举。在与桑顿淘金的过程中,桑顿被杀,巴克终于回归野性与自然。

看完这本小说,萦绕心头的是久久的感动。为了巴克,为了戴夫,为了巴克的每一个主人,为了不时呼唤巴克的野性。

巴克的厄运从他被园丁曼纽尔用绳子捆住的那一刻开始。运气不好,但是很好。正因为如此,才有可能回归野性。后来它明白了棒子是启示,是它进入原始法世界的入门课程,中途进入。生活的残酷现实呈现出它更加狰狞的一面,当它毫无畏惧地面对现实的狰狞面目时,潜伏在其本性中的所有狡猾都被唤醒了。就这样,巴克突然被推出了文明的天堂,扔进了原始的中心。

巴克的野性在冰雪中一次次残酷的杀戮中赤裸裸地被唤醒。在“棍子和尖牙”的统治下,巴克学会了原来的狡猾特性。巴克注定是一个领袖,从团队的领袖狗到狼群的领袖,他做得很好。从温顺的狗到野狼,唤醒它的是人类。

杰克伦敦用他的妙笔深刻地揭露了大自然的无情、残酷和冷酷。巴克被野性唤醒了。我们呢,被什么吵醒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4

《野性的呼唤》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每读一遍,我都会有新的感受,但最为深刻的感受,莫过于为自由的'生命喝彩。

文章主要写了这样一件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它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在艰辛的拉雪橇的途中,主人几经调换,最后一位主人和巴克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最后,它在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成为狼族之首。

读着,读着,我的泪水不知不觉地涌上眼眶,巴克和它主人之间的友谊让我感动,而最让我震惊的却是文中巴克那从未停歇的对自由,对野性的追寻,也正是他寻找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力的勇气与信心,使它成了狼群之首,也正是这股力量,把它拉出了黑暗的阴影,使它走向光明的大道。

巴克做为一只狗,在人类的文明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而做为一个人,也会有同样的无奈。只是我们应该相信,所有生命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选择服从,选择叛逆,选择骄傲地生存,选择主平的地方,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不要管你选择的是对是错,只要你在这条路上勇敢地走下去,面对生活和现实,不惧怕,不退缩,总会创造出生命的奇迹。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5

利用寒假的时间,我读了一些名著,那下面就说一下《野性的呼唤》吧。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主要内容是:淘金时代,一条狗的命运是可悲的,但如果是一条绝顶聪明的狗呢?这本书就是围绕这样一条狗——巴克的生活展开的。离开温暖舒适的家,一顿痛打教会了他第一课:狗永远赢不过大头棒;拉雪橇的生活教会了他第二课:只有适者才能生存;与印地安人的决斗教会了他第三课:没有什么是战胜不了的!他在短时间内脱颖而出,打败斯皮茨,取而代之成为雪橇队的首领,远近驰名:他为挽救被困水中的主人桑顿,几次下水,不顾一切。

他向往着祖先充满野性的生活,可是又对主人充满着深深的眷恋,该何去何从?这时主人惨遭横祸,野狼的呼唤又在远方响起。最终,他成了野狼的首领,带领狼群歌唱富有生命力的歌。

看了这本书,最明显的感受是向往自由,向往自己喜欢的生活。像书中的主人公巴克,很眷恋充满野性的生活,但又舍不得主人桑顿,只好白天去森林里,晚上再回到主人身边。很多人也像巴克那样,向往着这边,又眷恋着那边,实在是不知道要选择哪个,要放弃哪个。现在的很多家长都严格要求自己的孩子,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很少给孩子自由活动时间。孩子现在还小,需要的是一片自由的天空。

同样,让我们给别人自由,也要爱护动物。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6

《野性的呼唤》作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里面讲的是:小狗巴克是狗和狼狗的杂交,它生活在温暖的南方,它很温顺,没有警惕性。有一天,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子,被带到寒冷的北方,做一只雪橇狗。它被人打,被别的狗欺负,于是,它努力为生存做斗争,祖先的野性从它心底爆发了出来,渐渐变得威猛、残酷、狡猾,它咬死了原先狗群的首领,取而代之。最后,又在荒野狼群的呼唤下,逃入森林,变成了狼……

巴克原本是一只温顺普通的狗,但它具有狼的血统,第一个主人大法官就应该把它放回大自然,大自然才是它真正的家。而园丁,要不是他,巴克就得不到生活的磨练,也没有野性,不会变成自由的狼。拉雪橇,对巴克来说,是一堂重要的课,知道了在自然界中,弱者是无法立足的,要成为强者。巴克随着环境的恶劣变得残酷,才变成了狼。

其实,我觉得巴克很可怜。因为它特别爱它的主人,在被可恶的园丁卖掉之后,它再也不能和法官的孩子们嬉戏、打闹,不能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不能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它的安逸幸福的生活从此结束了。在经历了种种艰难困苦之后,特别是它爱的第四个主人桑顿死了以后,它不能听桑顿亲切地骂他、温柔地抚摸它,它必须抛开这些美好的事物,投入到恶劣的环境里,成为狼的首领,获得自由。

巴克是靠自己的力量才得以生存的。我们也一样,生活中免不了要经历一些困难、挫折,只有自己去努力克服,才能适应每一个新环境。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7

今天,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它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巴克是法官家的一只爱犬。因为美国20世纪的“淘金热”而被卖到北部极地去拉雪橇。在辗转过程中,因为性格暴躁而遭到一顿毒打,又眼见自己的同伴——一只南方狗遭到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它第一次认识到“大棒”和“利齿”的残酷性,任何时候都必须坚决挺住,绝对不能倒下。行进到路程的一半,巴克的野心占了上风。它不断的制造麻烦,意图挑战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最后引发了一场恶斗。巴克赢了,并且取代了斯比茨的领头位置。极地环境恶劣,生活的艰辛,还有行路跋涉之苦,它都挺了过来,并且变得更加结实强健。接着,巴克又落到了根本不适合来北极探险三个男女的手中。它们陷入了困境,面临灭顶之灾。这时,一个叫桑顿的男人救了它。桑顿对巴克十分疼爱,巴克对桑顿也非常忠诚。它几次救了桑顿的命。桑顿遇害后,巴克加入了狼群,回归了大自然。

读了这本书,我最钦佩巴克坚强不屈的精神。无论极地的生活多么艰苦,条件有多么恶劣,它都战胜了这些困难。巴克还很聪明,在极为严酷的生存斗争中,面对各种各样的人与狗,它都能保护好自己,坚强的活下来。巴克它懂得感恩,它三次跳进湍急的河流,冒死就出桑顿,它近乎尽全力追咬杀害桑顿的土著人等等。

我想,做人也是这样。在任何环境下都要坚强,还要知道遇到品行不端的人怎样保护好自己,并且懂得“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这个道理。

通过影片看到了种族因素对美国司法的影响和美国刑事审判的程序,影片本身的故事并不重要,而这些作者想通过故事传递的东西才是有价值的。我想针对这些东西,说一说自己的思考。之所以选择这样一门课程,是想了解法律作为一种规则如何影响普通人的生活,在法律的框架下,我们要如何行动才能在不触犯法律的条件下保持最大的自由。可是通过这几节课管中窥豹般的了解之后,我认为法律不只是简单的规则,法律之中包涵的人性伦理,善恶好坏,太广博深奥,需要我们细细了解慢慢领悟。即便如此,它亦不足以囊括进所有人类社会的万千形态,多变复杂。

学习历史时知道美国社会对黑人很歧视,但是作为一个没有经历过民族矛盾和宗教矛盾的中国人,我不能切身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法官律师判决书才是法律的真身,对于接受审判的被告来说,他们才是法律的代表,是惩罚自己的恶魔或是保护自己的守护神。但是正因为这些判决都是人来做出的,所以无法保证绝对理性或是绝对公平。上帝创造完美,人类只负责无限接近。正因如此,当白人法官律师们带着自己的偏见和局限准备对黑人做出审判的时候,黑人唯一的反击机会就是也带着自身的偏见局限与白人抗争。代表公平正义的法律不偏不倚,在这种时候倒向了白人。对于黑人来说,这是公平吗?这叫正义吗?民主带来平等,法治带来自由。可是此般民主只让不平等更加深刻,法律规则只让自由的更加肆无忌惮,不自由的更被束缚压迫。无论对于哪一片土地,法律所追求的的`公平正义应该是能让每一个人诗意的栖居,生活得自然尊严有安全感。理想的状态是立法者制定法律时要考虑到到领土范围内每一个公民所认同的公平正义并保护之,然而这种理想化状态不可能实现,所以法律只能提供一个大的骨架,让人们在长时间的实践中填补其间的血肉。接近真相,判断真相,做出判决。这些都是在以不知是否完整的事实的基础上人做出的主观认知,不同于自然法则的统一标准,既是“认知”就有“偏差”,不可能有两个相同的人,所以如果想得更广泛的人群的认同,就要让他们在心里产生共鸣,所以判决就要符合传统文化,社会伦常,当然还要坚守住法律的底线,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那么我所认同的法律是什么样子的呢?不偏不倚,无私,保护各阶层能安稳地各行其道,让侵害他人权利和正当利益的人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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