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话幽默大餐读后感摘录60条-读后感
一、书籍简介
《呐喊》是现代文学家鲁迅的短篇小说集,收录鲁迅于1918年至1922年所作的14篇短篇小说,1923年由北京新潮社出版,现编入《鲁迅全集》第1卷。小说集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运动时期的社会生活,从革命民主主义出发,抱着启蒙主义目的和人道主义精神,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旧时中国的制度及部分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比较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希望。
《呐喊》是中国现代小说的开端与成熟的标志,开创了现代现实主义文学的先河。作品通过写实主义、象征主义、浪漫主义等多种手法,以传神的笔触和“画眼睛”、“写灵魂”的艺术技巧,形象生动地塑造了狂人、孔乙己、阿Q等一批不朽的艺术形象,深刻反映了19世纪末到20世纪20年代间中国社会生活的现状,有力揭露和鞭挞了封建旧恶势力,表达了作者渴望变革,为时代呐喊,希望唤醒国民的思想。奠定了鲁迅在中国现代文学史和现代文化史上的地位。1985年,日本出版的50卷本《世界最高杰作》,中国仅有《呐喊》与《论语》被收入;1999年6月,《呐喊》被《亚洲周刊》评选为20世纪中文小说100强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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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鲁迅(1881~1936),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者。原名周树人,字豫山、豫亭,
后改名为豫才,浙江绍兴人。1918年5月,首次以“鲁迅”作笔名,发表了中国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他的著作以小说、杂文为主,代表作有:小说集《呐喊》、《彷徨》、《故事新编》;散文集《朝花夕拾》;文学论著《中国小说史略》;散文诗集《野草》;杂文集《坟》、《热风集》、《华盖集》等18部。毛泽东主席评价他是伟大的无产阶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也被称为“民族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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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呐喊》读书笔记
“我在青年时候也曾经做过许多梦,后来大半忘却了,但自己也并不以为可惜。所谓回忆者,虽说可以使人欢忧,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使精神的丝缕还牵着已逝的寂寞的时光,又有什么意味呢,而我偏苦于不能完全忘却,这不能完全忘的一部分,到现在便成了《呐喊》的来由。”
——《呐喊》
开始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心中无由的产生的一种陌生,那种陌生感是寒冷的。带着这样的感觉,我开启了品读《呐喊》的征程。
从《一件小事》、《狂人日记》、《故乡》这些文章中,我感到了迷茫,我真正的不能理解,不能感受出文章中的韵味,相反我对要读懂这本书的意念越发强。在《孔乙己》中,我看到了悲惨的人生,同时也看到了造成这悲惨人生背后那黑暗的社会,我开始慢慢懂得鲁迅先生为什么要弃医从文,能够治好国民的皮肉之伤是完全不足够的,只有填满了那内心的空白,人们才会觉醒,才会懂得拿起武器反抗那扭曲的黑暗。
可以使人欢,可以使人忧,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
与家人团聚必然是欢,妻离子散可以使忧,但是我觉得用“苦”或者是“悲”字来形容就更加好了。当时的社会是黑暗的,造就了这样凄凉的文章理所当然,祥林嫂的惨死街头,孔乙己的悲惨,外加国民的愚昧无知,营造了这样凄凉的氛围,从而产生了《呐喊》。
有时,面对生活的不如意,我也想呐喊,将这种不满发泄出来,写到书本中,但是这毕竟只是内心的暗示。有人说,时间可以使人忘却那内心的伤痛,开始的强烈感觉会随着时间的迁移而变得淡了,最后淡的让你已经忘却了曾经有过这样的伤痛。然而,我觉得其实并不是这样的,这样的感觉就如同鲁迅先生书中说描述的那样“所谓回忆者,虽说可以使人欢忧,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使精神的丝缕还牵着已逝的寂寞的时光,又有什么意味呢,而我偏苦于不能完全忘却。”回忆就是这么强烈,因为内心深处的强烈呼唤,所以造就了今日的呐喊。
今日的呐喊与昨日的《呐喊》唯一的区别就是,面对的人,所处的社会,表露的情感的不同,而这些不同并不能阻隔两者的联系,这便让我想到了一首诗《如果》,可是生命中并没有如果,有的只有无尽的呐喊与彷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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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呐喊》读后感40篇
第1篇:《呐喊》读后感100字
《呐喊》,不知道我什么时候喜欢听它,当没有路可走的时候,呐喊确实是一个不错的发泄方式。
天是蓝的,云是白的,而我的心却是灰色的,面对眼前的一切我却苍白无力,我只会去呐喊。
把心中的苦闷和伤心全部赶走,放松自己、缓解自己。而呐喊之后……
面对友情、爱情、工作……我好像很无奈呐喊好像是我内心的挣扎,想冲破现实,找回自己
第2篇:《呐喊》读后感200字
在读《呐喊》这本书之前,我爸爸告诉我:在那个年代,中国很落后,拥有强烈爱国情怀的鲁迅认为中国人落后时因为技术不发达,于是到日本留学学医。但是他后来发现,中国当时的迂腐和落后不是因为技术,而是因为中国人的独立人格、个性和思想的丧失。所有鲁迅弃医从文,想通过文章来唤醒中国人心中那份沉睡的拼搏、向上的精神。
在《呐喊》这本书中,他主要描写了孔乙己、华老栓、单四嫂子、阿Q、陈士成、祥林嫂、爱姑这些普通人的悲剧命运。在对这些人和生活细致入微的描写即入木三分的刻画都使他的文章给人留下难忘的印象。
第3篇:《呐喊》读后感400字
《呐喊》是鲁迅的第一部小说集。共有小说十四篇。我最喜欢《孔乙己》、《药》、《啊Q正传》、《兔和猫》、《鸭的喜剧》。
《孔乙己》描写了一个穷困、潦倒、迂腐、麻木的没落的知识分子。同时也揭露了科举践踏人生,毁灭人性的罪恶。《药》就更反映了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药》要愤怒地揭露了:吃人“的封建制度。《兔和猫》通过一件事情反映了作者对黑暗势力的憎恨。《鸭的喜剧》则是一篇具有纪实性色彩的小说,通过鸭的喜剧——也是:蝌蚪的悲剧”。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阿Q正传》,它是鲁迅小说的代表作,也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杰出最辉煌的作品之一。阿Q是一个生活在江南小镇的农村流浪汉,他没有家,住在未庄的土爷祠里,甚至他连自己的姓名籍贯都不知道,而阿Q却不愿承认这些现实,总是求得精神上的胜利。这个形象具有世界意义的艺术典型,不仅揭示了中国人民性的病根,而且也揭示出来人类普通的共通特征。这个文章有三大特色
《呐喊》对我的的影响很大,让我更加清楚地认识并了解到了“旧社会”劳动人民的悲惨生活。而我们现在的美好生活,更应该由所有人来好好珍惜。
第4篇:《呐喊》读后感500字
当我读完这本小说集,闭目回想,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似乎都跃然纸上,在我脑袋中久久不忘,鲁迅先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哀伤和怜惜就这样深深的触动着我的心。
《狂人日记》是《呐喊》这本小说中极具代表性的一篇。现实的世界里,疯言疯语未必可信,“吃人”的说法似乎是无稽之谈。但是于鲁迅笔下,狂人的眼中,社会的写照就是如此。仁义道德漫天,但却是欲盖弥彰,吃人的本质才是现实,人或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吃人者,没有谁是真正干净的。而我想,鲁迅先生的笔下,想表达的更多是对国家衰落,民族萎靡,世人堕落的无奈和愤怒,这正是鲁迅先生“怒其不争”的典型作品。而鲁迅先生也正是以笔“呐喊”,试图唤醒民族振兴,民族未来。
在我看来,鲁迅先生“哀其不幸”的代表是《阿Q正传》。啊Q是当时社会中病态之人,他只是旧中国的贫苦农民。但他却是千千万万人的写照,质朴而又愚蠢,蔑视权势却又欺压弱小,他们身上带有浓厚的精神胜利法意识,自欺欺人是他们身上最让人可悲的,明知错误却更加麻木愚昧,一味的沉溺于奴隶般的生活之中,这正是鲁迅先生哀其不幸的最好表达。
没有华丽的语言,结局似乎都是大家不愿看到的悲剧,但无疑《呐喊》一书是吸引人的,在这里,有鲁迅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有鲁迅如春雷般反对封建制度的呼喊,有鲁迅对于中华民族深深的热爱。因为是大爱,所以动人,因为是民族之爱,所以震撼人心。
第5篇:《呐喊》读后感800字
鲁迅先生所写的小说,我的感触最大的是,他就是写的自己。今天我也写写自己。
香灰,就是给菩萨点香燃尽之后的粉状物。极容易造成肺病。就是这么一种东西,我记得小时候就曾经见过我母亲,在生病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就曾经泡水服过。当然后来病是好了。当时,我真不知道是不是这个香灰真起了什么作用。后来出来读书之后,有次回家,我母亲也有拿出过这么一小包东西,她告诉我这是求菩萨时得的,但是我母亲说她稍微喝点,你就不要喝了。我当时跟我母亲说不要喝这种东西,但是我母亲还是坚持抿了一小口。
前段时间,我母亲身体一直不适,她跟我提的第一个事情就是,她已经去医院挂过水了,可是还是没有好,还要再挂一段时间的水。后来我带她去医院做了个比较全面的身体检查,她很质疑那个医院,连药都不配,身体么又不见好,这些医生到底会不会看病。
后来我妈的一个小姨,那时候兄弟姊妹多,我叫她外婆的这个小姨不辞辛劳特地从南京打听,帮忙着介绍了一个苏州的专家医生,她家的一个亲戚也跟我妈差不多的情况的,身体好多了。而我呢,也为此专门打了这位外婆电话了解了这位医生,跟我妈检查出来的症状其实是毫无关系的另一病症的专家。我就一直推着拖着。最终也是不了了之。估计我妈会嘀咕,她不嘀咕,这些亲朋好友也不会饶了我。
这期间,偶然有一次,她跟我提了我阿姨给她买了一些营养保健品,说是效果非常好,建议我妈,也就是她姐姐也应该用用。营养的保健品真心贵的啊。
做儿子的实在不想像鲁迅先生那样质押衣服首饰换钱买药。不晓得如何跟母亲大人开口,就如当年不知道该怎样劝解母亲不要喝那香灰泡水一般。我对母亲的感受想法,就好像鲁迅先生当时暗地里笑话闰土拿了香炉和灶台一样。
在了解了母亲的比较确切的病况后,我跟我母亲说了几点想法,都59岁了,不要上班了,至少好好休息一段时间;第二呢,多锻炼锻炼;最重要呢,从饮食上去改变一下。大半年过去了,上个月我妈打我电话,说想去厂里上班了。我也支持,毕竟一个人呆在家里也会觉着闷。
前两天,她很开心的说着,她在新厂里面,大家之间都非常谈得来。谈得来就好。
第6篇:《呐喊》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呐喊》这本书,让我倍感难过。
这本书让我感受最深的地方是第一章。人们的举动实在是太恶心了,居然吃自己的兄弟,他们在那时,应该可以吃饱的,他们居然放弃有营养的食物,而开始疯狂的杀戮,这更能体会到旧社会人们灵魂的扭曲,他们就像没有进化完整的人类,用鲜血来弥补他们心灵上的创伤。最后我只能说实在是太恶心了!!!
第7篇:《呐喊》读后感
《孔乙己》反映了当时社会封建制度残害文人身心的窘况。那穷人穷的惨哪,是钱是身是心的穷啊!封建社会过去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不缺与其封建项类似的地方,同样用九年义务制教、高中、大学、博硕士等,来辨别一个人的能力价值,或许是没有更好的办法了,才使人威信使人愁。
于是我们有了期待,有了理想社会的塑造,我们的期望是源于现实的,也是在不断为之努力奋斗着。
全中国乃至全世界都在呐喊,为更美好的明天。
第8篇:《呐喊》读后感
今天,我读完了《朝花夕拾》,而我买书时正好买的是《朝花夕拾》和《呐喊》的合订本。
在《呐喊》自序中,作者回顾了自己的人生经历,其中反映了作者思想发展的过程和从事文艺活动的目的和态度。同时也说明了这些小说的由来和起名的原由。
作者从学洋务、学医、走科学救国之路,到推崇文艺,把文艺作为改变民国精神的武器,表现了他爱国主义思想的发展和求索救国道路的精神历程。本片对于了解作的生平、思想、理解本集小说的内涵及意蕴均有极大的参考价值。在写作上,本片自序文笔清新老到,周密流畅,震人心魄又引人入胜,读之使人欲罢不能。其语言风格充溢着鲁迅独特的个性,就有极强的艺术魅力。
第9篇:《呐喊》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呐喊》的书。是鲁迅先生很有名的书。其中,我最喜欢看《狂人日记》了!
《狂人日记》主要讲了在五四时期的吃人事件。刚开始,我还很惊奇,那个时候竟然吃人!但当我问妈妈是时才知道。原来吃人并非吃人,而是反映了当时黑暗的社会和封建制度及陈腐的传统概念。“吃人”无非就是揭露了当时官员者剥削民主,烧杀抢夺的情景。听完妈妈的话后,我才觉得,原来当时的社会这么黑暗,官员还得抢人民的食物,钱财,这是多么的可耻呀!原来“吃人”就是指当时的官员“吞吃”民主的金财及食物呀!
读完之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想,当时的事情,都是因为民政腐败,所以,我们一定要努力学习,不能被人欺负。
第10篇:《呐喊》读后感
《阿Q正传》中明显反映了“精神安慰法”的效为,运用阿Q的典型例子,描绘了被人压迫却自干堕落知耻而无后勇的一类人。反过来看这种“精神胜利法”也有可取之处。旧时的中国人民败在“精神胜利”上,我们则应取其精华,适时适地的运用。
当今市场经济时代,实则该要更多的“时代阿Q”的存在。竞争的激烈使人人的精神世界变得敏感,人人都堤防着自己成为阿Q,强者才使人心的向往,于是乎,别人骂我一句我得双倍奉还,形成了“宁叫我负天下人,勿叫天下人负我”的悲惨下场。诚然不该提倡“精神胜利法”吗?
第11篇:《呐喊》读后感
精神胜利是有底线的,例如堕落是不可取的。假如你是一个奴隶,首先因该不要抱怨你是一个奴隶,而引以高尚的行为举止保自己提高到奴隶水平之上。在你想别人抱怨你是一个奴隶之前,要在思想上肯定自己不是努力,这便是精神胜利的宗旨。但绝不忘细细改掉自己身上存在的努力行为习惯,你自然而然地克服了所有不利的条件,所有的困难
都回响你低头。
现实更是这样,市里层出不穷。过去的奴隶相当于现在的保姆,不要抱怨夫人压迫你,你能保证在你有钱之后不去压迫别人吗?记住那是永恒的规律!这条规律结对公正,那就是:今天你是别人压迫的,明天你可能在压迫别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但在这晴间有个过渡期“精神胜利法”。
第12篇:《呐喊》读后感
寒冷的冬日里,我的脑海中留住了一本鲁迅的《呐喊》,大多数部分作者都用了幽默的方法来批判旧社会时代主义,使我增加了很大的兴趣。
我最喜欢的就是《鸭的喜剧》这篇文章。刚一看题目,我还以为鸭子也会演电视剧了呢。看完才知道原来这篇文章讲的是爱罗先珂君买的四只小鸭子鸭子非常淘气,放在地上给人们互相打招呼,小鸭子还在荷池里洗澡,翻筋斗,吃东西。四只小鸭子多么可爱,惹人笑呀,就像电视喜剧中的主人公似的。等小鸭子上岸之后,发现池里的蝌蚪全都没了,鸭子们把小蝌蚪都吃光了。不久,小鸭子长大了,小鸭子吃过蝌蚪肉之后,让自己变强。
鲁迅先生把小鸭子刻画得那么生动,但还是用幽默的手法让我们领会到,旧社会时代的残忍,批判了那个时代人们为了让自己变强,欺压贫苦的人,排挤身边的强人,这样就不会有人来抢自己的王位。就像文中的鸭子,把蝌蚪吃掉以后,让自己快快长大,蝌蚪就不会长大来与自己竞争。反映了当时的人们的自私,为了一己私欲,不知死了多少人。
第13篇:《呐喊》读后感
在这个月中,我读了鲁迅写的短篇小说集——《呐喊》。这本书用夸张而生动地写作手法揭露了当时迷信的封建制度和他感受到的人们的愚昧、麻木。
在这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文章有《狂人日记》和《药》这两篇文章。《狂人日记》这篇文章主要讲了通过一个被迫害者的自述,深刻地揭露和抨击了封建家族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毒害,生动地塑造了一个封建礼教叛逆者“狂人”的形象,号召人们起来推翻人吃人的旧制度。《药》这篇文章讲了茶馆主人华老栓夫妇为儿子小栓买人血馒头治病的故事。
这两篇文章都是写了当时的黑暗、腐败的社会。而《狂人日记》中的“我”在当时的社会影响下感到谁都想要吃“我”一般,连邻居家的狗对“我”叫时,都感到它正虎视眈眈望着“我”,想要从“我”身上咬下一块肉来。当要吃人肉的大哥让人来给“我”看病时,“我”也认为他是一个刽子手。《药》这篇文章中我认为康大叔是个残忍的人,他轻而易举的夺走了别人的生命,制作成了人血馒头卖给了华老栓。而华老栓是一个愚昧、麻木的人,用自己的全部家当去买了所谓的包治百病的人血馒头。
鲁迅先生希望用自己的一声声呐喊唤醒当时麻木的人们,就算“我以我血荐轩辕”也不能挡住他的决心。
自创名言:人吃饭是为了活着,但是人活着不是为了吃饭。
第14篇:《呐喊》读后感
即便用这首词来说明鲁迅先生一生的宗旨是再好不过了,他本人最重视的当是“治文艺 改变精神”呐喊正是一部改变国民精神的 伟大小说巨作。
除了自己主观上的原因,客观上国民的麻木,群众的不觉悟,在当时产生对于“呐喊”的不赞成也不反对。在他看来,国民以没有希望了,自己也只剩下深深的悲哀和寂寞。而勇士们奋斗到底不麻木,反应中带着无限热情在寂寞中奔驰前驱着。因此他们需要有人呐喊助威。
呐喊的意义可以说是绝对存在的。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窗户且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要不了多久就要闷死了,由于是昏睡入死的,就感觉不到死的悲哀。现在其中一个人大声嚷嚷起来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使着少数的不幸受到了无可挽救的临死苦楚,然而这几个人既然已经醒来,你就不能说没有逃生的希望。
可以说上述的国民精神麻木不是暂时或短期造成的,而是经过奋斗,努力后得不到逃生而产生的沮丧,悲观的惰性。就如科学界的一个著名实验——“鳄鱼攻食”。
第15篇:《呐喊》读后感
鲁迅的笔是锋利的,可以说是力透纸背,他笔下的一个个小人物映射出的都是社会中的大问题。《药》中他正是巧借华、夏二家的悲剧想要大声呐喊出的是华夏民族的悲哀,《狂人日记》、《阿Q正传》、《故乡》中塑造的一个个愚昧的国民形象到今日难道就不复存在了吗?他们一直存在着,如果没有全民教育的普及,他们将一直存在着。
今天城市中有越来越多的进城打工的人,而且城市的各行各业也非常需要为我们付出努力与汗水的人们。也许我们不能改变那些农民工们的文化修养,但国家可以出资改善农民工儿女的受教育条件。只有让他们接受教育,才能提高整体的国民素质。多在山区建几所学校,让他们学习文化知识,至少知道打架动粗是野蛮的行为。国民素质不仅仅是体现在我们打造世界顶尖的高铁,创造出多高的GDP,而是表现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文明习惯,谈吐举止及文化修养。
正如鲁迅先生用笔,用心呐喊的那样,我们总有一天会改变,会理解鲁迅先生笔下的深意,会走向文明的时代。
第16篇:《呐喊》读后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爷爷的一句名言,也同样是对书籍赞美的一句名言。从这句话中便可以看出书在世界的地位是多么重要,它的价值有多么珍贵。正如高尔基爷爷所说的,一本一本的书,就像一个一个的阶梯,使人爬上高峰。但是爬上高峰的路是陡的,是险的,是要的努力才能爬上去的。读一些不同的书籍就像是在爬阶梯,对自己也是很有帮助的,但也要会选择书籍。一本好书就犹如是由钻石似的思想和那些珍珠似的字句堆砌而成的无价之宝,其中所蕴含着的知识与智慧是那样的珍贵,书籍真可谓是人类的良师益友、精神的食粮啊!相反,如果我们去读那些几乎汇集了天下所有肮脏之物的不利于健康的书籍,那不是在掌握知识、寻找乐趣,而是在使自己堕落,会使自己变得庸俗、无知。
在一本书中,又使它会让你伤心、同情的落泪;有时它会让你开怀大笑;有时它会让你觉得自己身临其境;有时它会让你自己觉得离它根本就在两个世界。
我想,书籍是的良师益友,精神的食粮,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好好读书呢?
第17篇:《呐喊》读后感
《呐喊》是鲁迅先写的短篇小说集,是中国文学吏上的一部经典,是帮助当时中国人清醒的认识到自已的无知,麻木,愚昧的重要精神良药。
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里的狂人是一个迫害症患者,他向我们暴露了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出生于封建士大夫家族的狂人深受封建制度和封礼教的压迫,造成了对社会的恐怖心理。他认为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他永远处在担心和焦虑之中,是那样的孤独与无助。而以“哥哥”“赵贵翁”等为代表的食肉寝皮的封建礼教正是“吃人”的根源所在。所以鲁迅先生对狂人充满了同情,对“吃人”礼教充满了愤怒和仇恨。而最让鲁迅先生担忧和痛心的是那些没有吃人和被吃的孩子,所以傿助狂人之口,鲁迅先生发出“救救孩子”的呐喊。
《呐喊》中的故事没有华丽的语言,情节也并不引人入胜,有的是鲁迅先生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作品尖锐有力的抨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
第18篇:《呐喊》读后感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在《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第19篇:《呐喊》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著,是鲁迅先生写的《呐喊》。从这本书中了解了很多,了解了鲁迅先生。
鲁迅先生原名周树人,是伟大的革命家,思想家,文学教。《呐喊》共收作品十四篇,起于1918年的《狂人日记》。《呐喊》作品的选材,“多采自病态的社会的不幸的人们中,意思是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当时的鲁迅认为最须急切地疗救的,是人的“病态”的灵魂。
《呐喊》自序,医病成了作者表述过去的一个基本线索。写我帮父亲买药,后来父亲亡故了。接着写了我去日本留学,救助向父亲一样被误的病人的疾苦。在这篇序文里,作者并没有回避自己曾有的犹疑和孤寂,把这种感觉写得淋漓尽致,体现出了坦荡直率的风格。“呐喊”就成为作者从深寂孤苦中所喷射出的一腔激情孤愤。这本书用了朴素,简单的语言描写了生活中的种种琐事总是把他的得寸进尺触,抵向我们的心灵和精神。给读者留下很多空间去思考和遐想
《呐喊》是鲁迅1918年至1922年所作的短篇小说的结集,作者真实的描绘出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当时的社会层次关系,对中国的陈旧思想和传统观念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民族生活是忧患意识和希望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
鲁迅先生用幽默风趣的语言,愤怒而又带鼓励的语气,激励当时的中国人,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
第20篇:《呐喊》读后感
“冬天的芦根,经霜三年的甘蔗,蟋蟀要原对的,结子的平地木,……多不容易办到的东西。然而我的父亲终于日重一日的亡故了。”这段话是鲁迅先生在《呐喊》自序中的一段自述,讲他小时候为久病的父亲买药看病的事情。
当我看完鲁迅先生为《呐喊》所作的自序时,我确实是有被感动到了。他为自己当年的“买药看病”满满的尽是悔痛。《狂人日记》、《药》、《明天》、《故乡》这几篇中,其实都有先生自己的影子存在。
《狂人日记》里的“吃人肉”,《药》中的“血馒头”,《明天》求的“贾家济世老店的保婴活命丸”,《故乡》戴着的“银项圈”。这些个何尝不就是鲁迅当年为自己父亲到“最有名”的医生那开的方子,买的药。
正版教科书及正统现代文学史,对《呐喊》均奉为经典。《阿Q正传》自然是经典中的不朽的代表作。
然而《呐喊》中,其实也很有几篇伪小说。
《一件小事》,是大多数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的孩子们接触的第一篇鲁迅作品,以人力车夫的磊落来反衬皮袍下的“小”,多少有一些做作的成分。后来的杨朔先生将这样的表达方式发展到了巅峰,并得到当权者长期的首肯。这,肯定是大先生最初所万万想不到的。
《鸭的喜剧》,有一点童话故事的意味,以小说论,很是失败。
《兔和猫》,依然有一点“小人书”的感觉,叙述并不高明,连“中心思想”也很难总结出来,这真是“无可如何”。
《头发的故事》,这表达的内容,倒有点为“头发”修史的意思,然而表达方式太不严肃,从这个意义上讲,还沾一点“小说”的味道。
《故乡》若是收在《故事新编》里,或许更合适。
《社戏》,前半段与后半段可独立成篇,前半可收杂文集,后半也可收在《故事新编》。
“佛头着粪”,浅薄如我,只剩胆大了。无聊文字,博识者一粲。
第21篇:《呐喊》读后感
自从上了四年级,妈妈帮我买了许多书,而且都不错,但是,最让我难以忘怀的,自然是鲁迅的《呐喊》。
从前读鲁迅先生的作品,总觉得晦涩难懂,可如今再看,却不由得发现:鲁迅先生早在90多年前就已经道出了一直延续到现在的国民劣根性。虽然他后期不再写那些意味深长的小说,而打起了笔仗,让人觉得尤为偏激,人总会有梦,但醒来后却大半都忘了,但是,鲁迅却不以为可惜,他常常会回忆起那些事,可鲁迅常常也回忆着寂寞的时光,他又苦于不能全忘却,所以,鲁迅把它编成了《呐喊》。但他早期的《呐喊》、《彷徨》等小说集实为中国现今仍然脍炙人口的经典作品。
《呐喊》这本书包含了许多对于当时社会的讽刺,批评,例如:狂人日记,药,白光等;还包含了对于当今的人们的看法,例如:孔乙己,阿Q正传,兔和猫等;不但如此,鲁迅还写了许多关于自己童年时的回忆,例如:故乡,端午节,社戏等;最后,还有一些鲁迅记载的故事,例如:明天,一件小事,鸭的喜剧等。总之,当你看了《呐喊》这本书,自己就好像看到了当时社会的残酷,悲凄,幽默,有趣,就好像看到了给孩子们吃茴香豆的孔乙己,好像看到了从前的有趣社戏,又好像看到了日益繁忙的咸亨酒店……
故事从华小栓得了痨病开始,他的父亲华老栓为了治好小栓的病,和别人交易买下了一个人血馒头。这个人血馒头就是用革命烈士夏瑜的鲜血浸染的。愚昧的华老栓夫妇以为用人血馒头当药,就可以治好当时几乎要人命的痨病,最后自然无法阻止华小栓病情的恶化。因为巧合,小栓的墓与夏瑜的墓仅隔了一条小路,华大妈与夏四奶奶狭路相逢。可更令人痛心的是,夏四奶奶居然连来上坟都要偷偷摸摸,“羞愧”,“踌躇”,国民的`愚昧无知可见一斑。结尾“只见那乌鸦张开两翅,一挫身,直向着远处的天空,箭也似的飞去了。”是无尽的凄凉与悲哀。
第22篇:《呐喊》读后感
慢慢地翻开那本厚重的《呐喊》,我的目光停留在了一篇并不出名的短篇小说上——《明天》。
很平凡很普通的两个字,很平淡无奇的一篇文章,却看得我心如刀绞,眼前竟不知不觉地蒙上一层雾。
明天是什么?
有人说,明天是美好,是光明,是快乐,是希望;有的人说,明天是将来,是无法预知的一切……然而这些在四嫂子的眼中都只化作两个字——逃避。是的,明天对于她来说只能是逃避,逃避今天的磨难。——除此之外,她又能怎样呢?曾经的她,肯与今天的暗夜作斗争,肯在深夜里用自己里用自己的双手纺出一张张绵纱,纺出一个个美好的未来,她也原以为一切会好起来,以为宝儿会慢慢长大,会卖馄饨养活她。可是她错了。是的,她错了。她只是一个粗苯的女人,远远不知道自己的双手无法与今天的暗夜抗争。所以她最爱的宝儿死了,永永远远地死了。
她嚎啕大哭,却无更多的人前来安慰——甚至连一个慰问的眼神都没有。也许何小仙、前来帮助人们此刻正拿着手里单四嫂子的钱偷乐呢?
所以单四嫂子放弃了,不再与今天的暗夜抗争了,她已经变得和大多数人一样了,已经把梦想毁灭了,已经把明天当作逃避了。
是的,单四嫂子只能任凭这个黑暗社会打压,只能逃避,她的明天即是逃避了。文章结尾处她最后轻轻关掉的灯,其实也不过是她关掉的希望了。
可悲啊,真是可悲啊!
但是谁又能说这不是这个黑暗社会中最真实的写照呢?
第23篇:《呐喊》读后感
在寒假之际,我们读了鲁迅先生的《呐喊》给我的感触异常深刻。
如果问我在《呐喊》中最喜欢哪一篇,我肯定毫不犹豫的选择《药》这篇文章主要讲了老栓的儿子得了痨病,为了救儿子,老栓决定花高价钱买“人血馒头”给儿子治病。为了这个“仙丹馒头”老栓在茶馆中卖力工作,可是最后,老栓迷信的想法却害死了儿子。而这种旧社会的迷信想法处处体会着中国社会、人民的愚昧、无知和迂腐!让人们深深地对自身的无知而感到可悲。
不仅如此,在《故乡》中为我们呈现出的那个机智勇敢的小闰土,曾是该作者鲁迅先生多么要好的朋友!长大以后,还不是分出了地位阶级,闰土还不是生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这不正表现出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的压迫的情形吗?
而那个以偷为职业孔乙己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竟被打断了腿最后死去,这篇《孔乙己》不是象我们展示了中国教育的堕落吗?我们看到了一个虽然没有钱,但是渴望学习,甚至不惜去偷的人的死,难道不觉得悲哀吗?
看完了这本书,我才明白旧社会的封建迷信思想和堕落。同时也让我越发的敬佩鲁迅先生以笔为武器的一生。
第24篇:《呐喊》读后感
鲁迅的小说是中国现代白话小说的奠基之作和经典之作,它以无穷的魅力,风行了大半个世纪,至今不衰。鲁迅的许多名作已成为初高中语文课的必修文章,为了帮助广大同学更好的理解鲁迅的小说,本栏目将在五期中向各位同学简要介绍并评论鲁迅三部小说集中的全部作品,这三部小说集就是大家熟悉的《呐喊》、《彷徨》和《故事新编》。在本期中,首先向大家介绍鲁迅先生的第一部小说集《呐喊》。《呐喊》收入了鲁迅先生1918-1922年所作的15部小说。后来作者抽出去一部历史小说《不周山》(后更名为《铸剑》),遂成现在的14部。这些小说反映了五四前后中国社会被压迫者的痛苦生活和悲惨命运。以下介绍《呐喊》的内容。
在《呐喊》自序中,作者回顾了自己的人生经历,其中了反应了作者思想发展的过程和从事文艺活动的目的和态度。同时也说明了这些小说的由来和起名的原由。作者从学洋务、学医、走科学救国之路,到推崇文艺,把文艺做为改变国民精神的武器,表现了他爱国主义思想的发展和求索救国救民道路的精神历程。本篇对于了解作者的生平、思想、理解本集小说的内涵,及意蕴均有极大的参考价值。在写作上,本篇自序文笔清新老到,周密流畅,震人心魄又引人入胜,读之使人欲罢不能。其语言风格充溢着鲁迅独特的个性,具有极强的艺术魅力。
第25篇:《呐喊》读后感
假期读了鲁迅的《呐喊》《彷徨》有点感受,而且我感觉这两本书的感觉差不多,所以读后感就写一篇吧。看到这些书刚开始我的感觉是有点害怕,因为鲁迅是一位文学成就很高的大文学家,所以他的作品我可能会读不太懂,而且我感觉他的文章会有很多那个时代的东西,而且是我们现在所不能了解到的东西。所以我们只能看到一些浅显的东西,只能简单的写点东西啊。
在这些书中,写的东西都差不多的,最起码在我的眼里都是差不多的。可能都是通过一些事情来揭示那个时代的悲哀。黑暗的登记制度,不平的人生经历,并且希望中国能够站起来,中国人可以走出愚昧吧!就像是阿Q的物质愈糊涂,祥林嫂的无奈,与那个时候的封建。
在这些故事中没有华丽的语言,故事也并不引入入胜,在鲁迅的作品里,表现的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他的言语犀利,像尖刀一样直刺敌人的心脏。同时,鲁迅先生也对生活在这样社会的人们深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希望通过《呐喊》小说集的呐喊,唤醒麻木的灵魂,被压迫的人们,都来呐喊吧!都来反抗吧!
也许这就是鲁迅要告诉我们的吧,那个时候的中国人是愚昧的,那个时候的中国是黑暗的……
希望我们看到这些作品是能够有所感悟吧!
第26篇:《呐喊》读后感
这次寒假,我看了鲁迅写的一本小说,是《呐喊》。你知道吗?鲁迅可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他翻译和编写了许多部小说,如:《呐喊》《彷徨》等,都反映了旧社会时的情景。鲁迅以笔为武器,战斗了一生。他本是要学医来治疗人们的,可他后来才懂得人们不是身体上有了伤,而是灵魂出了问题,正如他自己所说:“惟有民魂是值得宝贵的,惟有它发扬起来,中国才有真进步。”
书中有个故事“阿Q正传”对我印象最深,阿Q不是真实的人,是被鲁迅拟化的一个人物,随着他我看到了当时社会弱肉强食的恶劣行为:地主非常霸道,经常欺压百姓,还见了杀革命党人的惨状等。我从书中知道阿Q是一个没有朋友,没有关心他的人,但又总能让自己赢。也告诉我们要多帮助,关爱身边的人,不管是谁。
为什么书名为《呐喊》?因为作者想通过书的方式拯救旧社会,为人们呐喊助威,呼吁人们要站立起来,不能再被别人这样羞辱。说到呐喊,作为现代的我们也应该呼吁人们铭记这些历史,努力、奋发学习,为祖国献上自己的一份力!现代社会还需讲文明,有礼貌,多多帮助他人。这样才会使我们的祖国更加繁荣昌盛。
第27篇:《呐喊》读后感
鲁迅,著名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思想家、文学家,鲁迅弃医从文,为的是不仅拯救人类的身体,更重要的是思想,他用独特的语言,阐述自己的观点;用犀利的文字,刺痛了一代又一代后人的心;用讽刺的手法,对封建下了封杀令,他的一切,都将成为经典,我个人非常喜欢鲁迅,实话是,我更喜欢他的文章,在他的文章中,我能看到千姿百态的人生与各种各样的情感,我能感受到鲁迅那一双炽热的眼睛,以及那渴望世人苏醒的心,这是多么强烈的感情。
在呐喊里,我以开始就上书隐了,当看到这个题目时,我的感觉就爆发出来,这题目也许是作者以及世人心中最深处的呼唤,呐喊吧,让心也炽热起来!
呐喊是鲁迅短片小说的精粹,它包含了好几篇小说,每篇小说都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封建时代的残酷。
我深刻的感受到了鲁迅的感情,从荷中,我看到了世人的愚昧无知,他们用鲜血浇灌馒头,却以它为神圣的东西,为了治病,不惜用他人的鲜血,多么令人发指;从狂人日记里,我看到的是一副又一副的险恶的心肠,人们生活在吃人的世界,每个人都如同野兽一般,虎视眈眈,看到的尽是旧社会的麻木不仁,残忍无情;从阿Q正传中,我看到一个堕落的可怜的人儿,即自欺欺人地把自己当爷爷,别人是孙子,被人打到吐血,却不知悔改,虽然后来穿的衣冠楚楚,大摇大摆,却是当贼头偷别人钱得到的,多么令人叹息,无奈;在孔乙己中,我看到一个堕落的书生,被封建科举残害得如此可悲、可叹、可怜又可恨,他的迂腐,自命清高以及自高自大成为他最终的失败的原因,但是在另一方面,我做产生对他的同情,但也有善良,诚实的一面,但已经被封建科举制磨得面目全非了,在太多的故事都在我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不仅是对过去的了解,更是一种教育,一种教训。
书可以使我们更加成熟,而好的书更可以开我们自身的素质,鲁迅的文章,成为我精神上的一顿大餐,我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读过呐喊,我对文学更加感兴趣了,我恨不得天天泡书里,遨游在书的海洋,汲取知识的甘霖。
总之,在学习的道路上,我会以勤奋为友、书籍为伴、;艰苦为师、认真为母、坚持不懈地学习,读呐喊后,我会呐喊地,大声说:“我将向书发出呐喊,我会努力加油!”
第28篇:《呐喊》读后感
《呐喊》的作者是鲁迅先生,众所周知,我们初中生有三怕:一怕文言文,二怕写作文,三怕周树人。今天我就要告诉大家其实周树人并没有那么可怕。本来,鲁迅先生是学医的,但后来鲁迅先生发现医术并不能医治好中国人那颗愚昧的心,鲁迅先生决定弃医从文。
他的《呐喊》被誉为“20世纪中文小说100强”之首,《呐喊》一个激流中国的深刻写照,《呐喊》一部洞察国民性的文学经典。在这本书中,鲁迅先生用最细微的情感与最震撼的现实,刻画出了许多人物。
这本书,没有像武侠小说那样惊险刺激的场景,没有像浪漫小说那样温馨唯美的画面。但是这本书中,有“黑漆漆的,不知是日是夜。赵家的狗又叫起来了。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的环境;有“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许还有?救救孩子…”的担心;有在《创作杂谈》中宁可将小说的材料缩成速写,而绝不将速写材料拉成小说的意志;有费尽心思,找来“人血馒头”只为了救孩子的老栓夫妻;有为了赚钱而不惜出卖自己道德的刽子手;有先后失去了丈夫和儿子,最后惨死街头的祥林嫂;有虚伪而又可怜的阿Q;有因为“我”的身份,而叫我“老爷”的童年伙伴闰土;还有许多许多我不忍心说出口的人与事…
或许有些同学并不认为《呐喊》是激励我们勇敢前进的经典。确实,《呐喊》中有许多生难字、句和段,但其实正是这些东西,才是吸引我们的东西。像在《狂人日记》中的“海乙那”;《孔乙己》中的“服辩”;《药》中的“刽子手”;《明天》中的“火克金”、“大悲咒”;《祝福》中的“无常”等等…当我们在查找这些字词的时候,我们并不是在浪费时间,而是真正的陶冶情操…
同学们,不要认为《呐喊》真的是一本魔咒,事实上:鲁迅先生,他用巨大的爱,为被侮辱和被损害者悲哀、叫喊和战斗,他的文字无论拿到哪个时代,都是激励这个时代的人勇敢前进的经典。
第29篇:《呐喊》读后感
再读《呐喊》其实引发我更多思考的依然是我们异常熟悉的那几篇:《故乡》、《药》、《阿Q正传》、《孔乙己》。
和散文相比,小说可能本身便具备较高的可读性,在阅读中,你走入他们的世界。走入《故乡》,走入那片瓜地,走近那个手持钢叉的少年,走进那段儿时欢乐的少年时光,彼时雪中捕鸟,瓜田刺猹;彼时年少轻狂,幸福时光。
走入《故乡》,走入那一声生疏的“老爷”,将曾经的年少友谊打得粉碎,闰土无法冲破当时几千年间形成的封建礼法观念,当时的人们都无法冲破这些纲常道德对人的束缚和压制。走入《故乡》,走进另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人——豆腐西施杨二嫂,常人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而杨二嫂可以说是不折不扣的为了钱财利益,不折手段,她是这部小事里真正的小人,不讨喜的人。
我想鲁迅写这个人的目的是为了警示自己,警示他人吧。纵使生活会如此艰辛,人活着也不能没有信仰,失去最基本的道德准则,遗失人与人最基本的感情。至于结尾那句经典“人世间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相比于绝望的轮回,我还是更愿意接受那个我们初中时的解释——世间总有希望,一切总会变好。
《药》则是以“肺结核”为事情的核心,“血馒头”为全文的线索。我们读到老栓为了救自己身患痨病的儿子,卖力工作,为一个血馒头一掷千金。这种亲情父子情在令我们唏嘘不已的同时,也激发起了我们的思考,当时的国人是在怎样的一种封建环境中,习惯了蒙蔽和愚昧无知,这种思想可能比痨病本身更为可怕。鲁迅也希望,那个染满革命烈士鲜血的馒头,可以成为一块石头落在人民心中,可以一石而激起千层浪,唤醒迷茫的国人。
第30篇:《呐喊》读后感
《呐喊》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创作的小说,读过的书中,只有它让人让人久久不能忘怀。
《狂人日记》是其中的一篇文章。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旧社会的真实写照。写出了恐怖的封建压迫,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反对的呐喊!文章中只有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教育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可以有权利拥有纯净的心灵,不被封建的教育而束缚,他很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故乡》也是其中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它的美好令人向往。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让人读过后十分的惊讶。
过去的故乡是一个美好和谐、以及快乐的世界,那里有鲁迅先生童年美好的回忆: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还有有天真可爱的少年闰土,他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还有海边那五彩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那是一个令人向往的五彩世界的。
然而现在的故乡已经变得衰败、凄凉而且是毫无生机和活力的,而以前充满活力的闰土也变得麻木。他辛苦麻木的生活着,而且变成“讲道德、守规矩”的人。通过阅读这本书使我更深刻的体会到在鲁迅先生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然而成年后的闰土在见到鲁迅先生后,对鲁迅的态度转变得很大,他的那句“老爷”更是让他们之间的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亲密,使他们之间变得陌生,将他们以前亲密的关系活生生的撕裂了。因为在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那种不平等的关系,那个现实的故乡是一个精神分离,丧失生命活力,丧失人与人之间温暖情感的世界。他们遵循一种传统的道德,它压抑人的生命力,使人在封建道德的束缚下丧失了生命的活力,精神变得麻木了,也使鲁迅先生和闰土无法继续他们纯洁的友谊。读完本书后,我很为他们逝去的友谊感到惋惜,同时也很庆幸,我们生活在新社会里,我们有最好的朋友,也不用身份地位与金钱来衡量友谊,人与人之间拥有着真挚的情感。
读完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鲁迅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
中国经过几十年的历史,从封建社会走向了共产主义社会,这是经过我们许许多多的劳动人民,经过了几代的国家领导,才走来来的,我们要继续努力,让中华民族更加强大!
第31篇:《呐喊》读后感
《呐喊》是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文化战线上的民族英雄鲁迅的一本小说集。
《呐喊》对当时的封建社会的批判随处可见,不只是《狂人日记》中的封建社会吃人,还是那落魄书生孔乙己,还有《阿Q正传》的阿Q等等。这本书有力地揭露和鞭挞了封建旧恶势力。
其中,《狂人日记》中的吃人令我印象极其深刻,鲁迅借狂人之口,控诉了黑漆漆的吃人的封建社会。书中最后狂人说:“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这更是激起了人们对当时社会的不满,也推动了新文化运动的开展。
《孔乙己》中的孔乙己,是受封建思想的一个好吃懒做处读书外一无是处的连秀才都没考上的书生。他懦弱、喜欢小偷小窃,因此经常被人打,后来竟被打断了一条腿。家境贫穷,所以才会偷窃。孔己,是受封建思想的一个好吃懒做处读书外一无是处的连秀才都没考上的书生。他懦弱、喜欢小偷小窃,因此经常被人打,后来竟被打断了一条腿。家境贫穷,所以才会偷窃。孔乙己喜欢穿长袍,不过这长袍又脏又破,还喜欢到酒店喝酒。说话满嘴知乎者也。在被打断腿后在酒店出现过一次,之后再也没人见到他了。我特别可怜他,他在封建社会下,成了如此模样,无一人帮助过他,还嘲讽他,他自己也没改过自新,最后也不见踪影了。
还有闰土,我们都知道闰土小时候是多么可爱,和鲁迅是好朋友。可在长大之后,鲁迅满怀希望回到故乡,急切的想再次看到闰土。长达后的闰土再见到鲁迅后,竟不说“迅哥儿”却恭敬地叫了一声“老爷”。这的确令人悲伤、感慨。鲁迅也说他与闰土之间有了一层隔阂。我真的不能想象到底是什么让闰土变成了这样,当初亲密的朋友现在却叫自己“老爷”,鲁迅应该很难受吧。
第32篇:《呐喊》读后感
《呐喊》是鲁迅先生正值五四革命精神高扬时期所作,作品真实的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层次的社会矛盾,对封建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活的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
其实在读完《呐喊》的第一感觉,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自责,我自己有点奇怪为什么会这样?经过我的思考后,我发现,以前人的观念真的让人不可理喻,我常常跟我身边的人说,如果我生在那个年代,我一定象孙中山那样,对人们的思想进行彻底的教育。
我对《呐喊》中的阿Q正传,比较感兴趣,尤其是阿Q,我觉得那样的年代里像啊Q这样的人是少之又少,在如今发达的21世纪,也几乎没有象啊Q的人了,其实我还是挺佩服啊Q这个人物的,时代虽然抛弃了他,但他并没有放弃了自己,而是不断的努力活下来,也许有人会说苟且活着还不如死,但是,生命是第一位啊,没有生命许多都是空想。
如今,像这样发达的21世纪,我想很少有人想到曾经那么愚昧的国民了,可是,你们有没有想过至今还有那些愚昧的国民的存在,也许有人会觉得不可思议,但这的确是真的。
在那些偏远山村的人们,因为接触不到先进的文化教育,以至仍然保留着以前的各种封建习俗,这一点也不奇怪,社会有进步,而他们似乎生活没有多大的改变,以后,我们要做的还有更多的,包括教育和传统,分辨传统和封建的区别。
未来的日子里,我们除了自己要好好的活着之外,也要帮助别人好好的活着,因为我们的社会在进步。
第33篇:《呐喊》读后感
鲁迅的《呐喊》里,人格的曙光,人权的晨辉,人性的朝霞,在哪个腐化堕落时代发出了属于自己的光芒。但同时,黑暗压迫着愚昧的人们,邪恶在压迫着觉醒的善良。鲁迅描绘了这个善与恶ZUI终决战的时代,描绘了这个时代中的种种悲剧。这些悲剧的起源,从他的作品中便可看出端倪。
《狂人日记》里令人不寒而栗的描述:满本写满了“仁义道德”的历史,字缝里看到的字,竟然满本都是“吃人”。几千年的封建统治,带来的不仅仅是权力的集中,更是人民的麻木。
而《阿Q正传》中的阿Q,就是那些无知的人的代表。国土遭人瓜分,皇权摇摇欲坠,民族内忧外患。可是有无数的像阿Q一样的人们,用精神胜利法,在自己所创造的伊甸园中苟且偷生。阿Q死到临头尚不知生命的意义何在,尚不知革命究竟是何物。他只是浑浑噩噩地了结了自己浑浑噩噩的一声。
如果说阿Q象征着愚蠢,那么孔乙己就象征着迂腐。《儒林外史》中的范进中举时的癫狂,正是由于封建时代科举制度给人套上的枷锁导致的。人民越无知,就会有越少的反抗的种子发芽,皇帝的位置也方能做得安稳。于是便诞生了无数迂腐愚蠢的秀才,挤掉了无数怀才不遇的人才的位置。至于无才又屡试不中的孔乙己,他的结局只能是被黑暗的社会吞噬。
鲁迅的这声《呐喊》,震醒了一个沉睡的民族,震出了一个新的时代!阳光终于穿透了密布的乌云,将华夏彻底地照亮!
第34篇:《呐喊》读后感
要说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书,《呐喊》当居首位,真的,一点也不夸张。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都能跃然纸上。《呐喊》是鲁迅先生经典小说集,更是中国的名著。鲁迅先生是中华民族的坚强精神脊柱,他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这八字深深包含着对中国人民的怜惜和悲伤。
曾记得,那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阶级生活的孔乙己。他在酒店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以偷为职业。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竟被打断了腿。孔乙己的死,不正象征着中国教育的堕落吗?我还看到了读书人的悲哀。他们可供炫耀的惟有学问而已,可学问在世人眼中又算什么呢?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方面仅寥寥几笔,但细腻地刻画出了一个落魄书生的形象,不知感染了几代人。
曾记得,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那个“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地上,带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作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点头哈腰的。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展露无遗。《药》则体现出了一个民主的愚昧和无知。其中的环境描写似乎就是当时世道的黑暗程度与动荡不安。让人们深深地对自身的无知而感到可悲。
如果要问我最喜欢《呐喊》中的哪部小说的话,我肯定毫不犹豫地选择《阿Q正传》。《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是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 阿Q性格极其复杂: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他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 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阿Q其实只是旧中国的一个贫苦农民。在未庄,阿Q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他专做短工,穷得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是弱者,受了他人欺负却又要欺负比他更弱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他还常为生计发愁……野蛮的压迫剥削使他贫穷;深重的愚弄毒害更使他愈发麻木愚昧。他的“革命行动”竟是去静修庵里胡闹。所以说,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了。这也是就中国人民的最大弊病。
在我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之后,鲁迅先生的《呐喊》却仍让我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在鲁迅的作品里,尽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尽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言语犀利,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啊!中国,快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第35篇:《呐喊》读后感
我第一次听说《呐喊》这本书是在很小的时候,当时经常听家人讲孔乙己的故事,但是当时忠于看寓言之类的书籍,几年后这本书就淡除了我的脑海......一直到初中学习了《故乡》《社戏》才又一次回忆起了这本书,学了《呐喊》自序后决定认真读一遍,可是直到现在才找到了机会,同学们好多都读过不只一遍了。集中有《狂人日记》,《药》,《明天》,《阿Q正传》等十四篇小说,给我感受最深的要数《孔乙己》与《药》。
孔乙己,一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的小人物,明明处在社会的最下层但是却一心向往着贵族人的生活的专职骗子,被打断了腿,最终离开了大家。作者借写孔乙己这一深受封建教育和封建科举制度毒害所产生的头脑僵化,迂腐不堪的习性的人物形象,对封建教育和科举制度,作了揭露和批判。文章中描写众人嘲笑可怜的孔乙己的场面写的也是有滋有味,用众人的哄笑烘托和加强了小说的悲剧效果。文章不仅写出了孔乙己一个人痛苦的生活经历,也表现出了社会同仁的不同情,相反的却是取笑,体现了封建社会的黑暗,无情。
《故乡》中的人们麻木,迷信的形象更是在《药》中被表现的完美无缺。《药》,我认为是这本小说集中最能令读者悲愤,同情的文章。什么“人血馒头”......听来就感到可笑,可是在今日看来可笑的事物在当时却成了可以治不治之症的良药,华老栓他有医不求信“馒头”,千方百计去找人血,拼命积攒铜钱,只想着尽快把人血馒头取到手,好医治儿子的痨病,至于流血的是谁?为什么被杀?他不用也根本没有想这些问题,什么“革命” “造反”就更没有关心的必要了。革命者被残害的时候,众人看热闹......都是因为长期在封建重压下生活的结果,他们一代人是这样,但是受残酷的封建制度的影响的国人可不只一代。
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愤怒而又激励着当时中国人,向被深深蒙在鼓里的国人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而此时,中国摆脱了封建社会的影响,正在健康的,正确的朝者美好的未来奋力前进。我们要站起来,继续努力,为我们的美好明天而奋斗!
第36篇:《呐喊》读后感
无意中,翻看开了那本尘封已久的鲁迅的《呐喊》,其中的《阿Q正传》让我再次回味到儿时读它的那份惊喜,品味着此时的感悟与感动。
阿Q是鲁迅塑造的经典形象,我曾经问自己为何如今文人笔下没有如此生动的形象诞生?究起原因,是社会造人。那个封建时代是封建思想顽固、地主当道、军阀统治的时代,未庄就是被封建思想毒害了的村庄,阿Q是一个弱者,他受到这些地主恶霸的欺压,阿Q的“假洋鬼子”与“男女之大防”等思想也绝对不是阿Q所独有,这是时代产物。再如阿Q带给我们那几场让我们苦笑难言的戏:看杀革命党人、调戏静修庵的小尼姑、闹恋爱以及投身革命军队等,都是在封建吃人的本质面前上演的,也并不是某个人愿意就能改变的。
但凡看过《阿Q正传》的人都认为他是悲哀至极的人物。阿Q他所受到赵大爷、赵白眼、小D和静修庵里那条黑狗等等一系列的打击折磨不必多说,最最可悲的是他竟有一套让人哭笑不得的取胜法宝,即他所采取的“精神胜利法”。这就是阿Q的生活哲学,甚至于说是在封建压迫制度下,更多弱者的生活哲学。
我们总是会带着笑来读《阿Q正传》的,仿佛可怜的阿Q从被创造出来就一直被大家笑着。然而这笑并不是看得起的笑,而是带着讽刺、带着轻蔑或许是带着同情与怜悯的笑。他的精神胜利法,恋爱价值观,他的幸灾乐祸往往是我们茶余饭后的谈赏。
可以说阿Q是一个当时社会中的一个小角色、一个弱小者,没有朋友,没有亲人,没有一个为他着想的人,是一个封建乱世时的代言人。而任何时代都会有弱者,作为一个新社会的现代人,我们从阿Q的遭遇中更加应该去反思、去行动、真正扛起关爱身边的弱者的责任。
第37篇:《呐喊》读后感
呐喊!呐喊!中国人民站起来啦!一本《呐喊》,曾经激励了多少旧社会的年轻人。
出自鲁迅之手的《呐喊》,是中国新文学的奠基作,是五四运动事情社会人民的真实写照。“描写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解除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并为新文化运动呐喊。”鲁迅是这样介绍这本书的。它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矛盾。尽管,那个时代离我们很遥远很遥远,但看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也不禁沉重下去。
书中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描写了一个迫害症患者的心理活动。这个可怜的人儿啊!深受封建礼教和制度的迫害,对社会甚至是自己身边的人都有一种恐惧感。它总认为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认为封建社会是个吃人的社会。尽管,那个社会是不会吃人的,但那句“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也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这篇文章是作者对吃人社会发出的勇敢挑战,是反对封建社会的第一枪。
而《孔乙几》则又是一篇抨击封建礼教和制度的文章。孔乙几,是封建社会的一个落魄的读书人。在封建统治的毒害下,他只会“之呼者也”,一无所能,不得不做了梁上君子,并在生活的折磨下慢慢死。可怜的他,因穷困成了人们的笑料,因偷窃被打断了腿,尽管他心地善良,可又有谁会同情他那?在茫茫人海中,他就只能这样走下去。“孔乙几还欠十九个钱那!”是啊,他的债谁帮他还那?辛酸的故事,鞭挞了封建社会对知识分子的戕害,使人不禁心中一沉。
再说说〈阿q正转〉,大家再熟悉不过了。他是鲁迅的代表作。他塑造了一个以“精神胜利法”自我安慰的贫苦你们阿q的典型形象。他同样可怜,一无所有,受欺凌与剥削,只能用所谓的“精神胜利法”自我安慰。曾经的他,浑浑噩噩,苟且偷生,在听到辛亥革命后,他却向往革命。可这一切的一切,都在他被枪毙时结束,他的死,他的死又是一场悲剧。阿q,这个看似不可理喻的人物,却正是那个年代广大农民的缩影。阿q的命运揭示了农民在腐朽思想毒害下的人生扭曲,不得不引起人民的慷慨。
鲁迅的小说,有思想,耐人寻味,他让迷陷于封建制度的人们都清醒起来。那么生活在现代的我们该做些什么那?就让我们一起跟着鲁迅一起呐喊,呐喊吧!珍惜现在,珍惜美好的生活,为了祖国的美好明天努力努力!
第38篇:《呐喊》读后感
初读《呐喊》,愚笨的我似乎读不懂,不知写的是什么。只知那《狂人日记》中尽是看着让人害怕又厌烦的“吃人”的字眼,如那“赶紧吃吧!”,“食肉寝皮”等等。难道是鲁迅的思想有了异样?以至于把世上的人都想成禽兽,无情的啖食他的血与肉。还是他有更深之意,因种种让他感到可怕的原因而难以直面表达?
为了消除自己的迷惑,我翻了翻资料,问了问同学才知:原来它是揭露当时社会上真种种不可调和的深层矛盾,深刻剖析了腐朽的封建制度和观念,表达了作者强烈的民族忧患意识以及渴望变革社会现状的迫切愿望。
在《呐喊》这本书中,鲁迅先生回顾了自己的人生经历。他说过:“这寂寞又一天一天的长大起来,如大毒蛇,缠住了我的灵魂了。然而我虽然自有无端的悲哀,却也并不愤懑,因为这经验使我反省,看见自己了:就是我绝不是一个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英雄。”于是作者用了种种方法,去麻醉自己的灵魂。
掌握了这沧海一粟的知识,我便带着似懂非懂的想法继续那让人痛苦的读书旅程了。
当我读到《药》时,里面的故事情节让我惊叹了,原来思想还处于封建时期的人对于生病是多么的无奈与迷信,我,既为他们感到悲哀又为他们感到可笑,试想,“人血馒头”怎么可能会治病呢?也许,这种事情不仅仅是由于他们本身的原因吧!这应该与当时的社会情态有很大的关系!难怪鲁迅先生让我感到:他是一个不同寻常的人呢?原来根由如此啊!
鲁迅先生之所以会写出这种文章,无非是想体现两个字:“批判”,因为鲁迅先生出身于破落的士大夫家庭。他出现从小在课余就喜欢读野史笔记与民间文学书籍,为以后创作打下坚实的文化基础。后来因家道衰败,经济极其困顿,使他饱尝了冷眼与侮蔑滋味,“看见世人的真面目。”认识了封建社会的腐朽与没落。这些都促使他对中国的国民性进行深入思考。
从《白光》中我可以体会到当时科举制对人民的残害。文中陈士成连考了十六回,却未曾考中过一次,以至于耳畔常有回音“这回又完了!”当他迷迷糊糊似乎看到了白光时,便拿起锄头往下掘,以至于掘出了阴森森的头骨,这段情节似乎为他后来落湖而死做了前奏。
《社戏》中的情节似乎要好一点了,主要描写的是鲁迅看戏之事,从内容来看,一个有文化的人与着实的农家子弟的区别,似乎在城里读书的人是受到尊敬与爱护的。如“然而我们是朋友,即使偶尔吵闹起来,打了太公,一村的老老少少,也绝没有一个会想出‘犯上’这两个字来,而他们也百分之九十九不识字。”由此可见,学问,在乡村孩子的眼中是多么的神圣。
至此《呐喊》已被我简单的看完了,也许,你会跟我一同发现:鲁迅无疑具有一种反文化的倾向。不过,他也是为了唤醒沉睡麻木的国民。这是时代的呼唤,时代的造就,使鲁迅成为我国一代圣雄》。
第39篇:《呐喊》读后感
暑假期间,闲暇之际,读了鲁迅先生的《呐喊》,颇有感触。
《呐喊》中的《药》给我留下深刻的映像。《药》这篇文章讲述的是老栓的儿子得了痨病,为了救儿子,老栓决定花高价钱买“人血馒头”给儿子吃,希望能治好儿子的病。老栓秉着自己的错误的执念,在茶馆卖力工作,只为了得到这个“仙丹”似的蘸着人血合成馒头给儿子吃,可是最后,老栓因为自己过于封建迷信的思想耽搁了儿子治疗,儿子最后还是病死了。老栓体现了一位父亲对儿子深沉的爱,但是又是愚昧无知的。这个悲剧的结局则反映了旧社会统治下,人们思想的落后,愚昧无知。
而另一篇文《孔乙己》也为我们呈现封建阶级统治之下的悲哀。小说描写了孔乙己不断参加科举考试,期待科举改变命运,但在生活上却不勤快,自我安慰,生活穷困潦倒,人们对他嘲笑不断,终日戏谑。终于有一天孔乙己中了,一口老痰卡住,过于激动兴奋得了疯病。通过孔乙己可笑可悲的一生轨迹,深刻揭露了当时科举制度对知识分子精神的毒害,反映了封建社会的悲哀。
看了《呐喊》,我才明白当时旧社会的封建迷信和落后毒害了很多人,人们在封建愚昧无知的思想统治下害人害己。敬佩鲁迅先生用笔为武器,批判当时的落后的思想和无知行为,唤醒了许多人沉睡的思想,人们与封建社会斗争,才换来社会的进步。
如今,我们拥有良好的就学环境,不断的汲取新的知识新的观点,和社会一起进步。但是生活中仍旧出现一些愚昧落后的现象,比如,许多人因为条件不足或者不想学习进步,接触不到先进的文化教育,以至于仍保留着以前的封建迷信,保留许多陋习,推崇读书无用论,那些孩子们经常不读书或者半途辍学,所以他们的生活却没有多大改变。以后,我们要做的还有更多,包括教育和传统,分辨传统和封建的区别。
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除了要好好的活着,还要力所能及的帮助别人好好活着,我们要一起进步。
第40篇:《呐喊》读后感
纵观中国历史上下五千年,博大精深,中国在时间的长轴上留下了自己的足迹,也留下了许多千古不朽的名人,鲁迅——一颗旧时代冉冉升起的新星,带给人们希望与光明。
19世纪中后期的中国是沉睡的,人民是麻木的,鸦片战争、中日甲午战争、八国联军侵华战争,一次又一次地挑衅中国人的尊严,一次又一次地践踏我们的国土,掠夺我们的国宝。而这些屈辱不但没有让大家团结起来保卫祖国,反倒出现了一幕幕令人心痛的景象:文人的迂腐、清高,民众的愚昧、冷漠,革命者的寂寞、牺牲,这一切都深深刻在鲁迅心里。
他拿起笔,写下一篇篇警醒世人的不朽名作,他用笔来唤醒大家,唤醒中国这条沉睡的巨龙。使一个个鲜活的形象跃然纸上,带给人们无限的深思与反省。辛亥革命初期,一些进步人士鼓励民众拿起武器保卫家园,却孰不知中国人的灵魂乃至肉体早已被三千多年的封建制度束缚了,辛亥革命仅维持近百天就被扼杀。
不以革命为目的的伪革命军,麻木不堪的大众都是封建制度的奴隶,它时刻主宰着人们的灵魂,只有鲁迅的精神能唤醒他们,治愈他们。《呐喊》,不正应了它的名字嘛!中华民族,站起来吧!你们不是东亚病夫,你们不是失败者,鲁迅的《呐喊》让更多人听见了时代的声音。鲁迅,如此伟大之人,你的壮志,你的理想,你的信仰,你的灵魂将永垂不朽!
它也教会了我许多东西,虽然我们幸运的身处和平年代,没有经历过这些,但我能真切感受到鲁迅先生的呐喊。中国这条沉睡的巨龙终究是醒了,承载着无数中国人崇高的信仰和美好的理想站起来了。
身处这样美好的时代更应该好好珍惜,不要让历史的悲剧重演。现在的中国是用无数人的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向你们致敬!伟大、勇敢的先烈们,你们可以安息了!我们会将你们崇高的精神发扬光大,载着你们未停歇的脚步向前奔跑,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1
这几天我刚读完一本世界名著,书名为《会飞的教室》。它是由德国的大作家艾利克·卡斯特纳写的。
这本书主要描写圣诞前吉奇中学的同学们排练圣诞剧《会飞的教室》时发生的故事。在吉奇斯蒙中学里有一群中学生,分别是魁梧好斗的马提斯、胆小怕事的邬理、多愁善感的姚尼、才华横溢的戴马亭、冷静持重的塞巴修,还有“正义老师”培克和“禁烟老师”罗勃。
班长戴马亭因为家境贫寒而不能在圣诞节回家,他为了不让别人知道他的痛苦,常常默默地流泪,恰好被培克老师看见了,于是培克老师用他的年终奖金——也就是原本想和“禁烟老师”一起圣诞旅行的钱,帮助戴马亭回到了家。
读完这本书后,我懂得了同学之间要团结友爱,同学有困难就应尽力帮助他。同时我也感受到了老师对我们的关怀。在学校里,老师一直在背后鼓励我们,帮助我们,就如文中的培克老师一样。我想说:老师,谢谢您!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2
几天前,我读了一篇课文,名字叫做《大自然的秘密》。
课文主要讲述了几个旅行者到南太平洋加拉巴哥岛,发现一只幼龟把头探出巢穴,侦察是否安全,一只老鹰正想用嘴啄幼龟的头,想把它吃掉。旅行者看到这一幕,不停向导的劝说,坚持让向导把幼龟放进大海,结果成群的幼龟从巢口而出,导致一大群食肉鸟蜂拥而上。让幼龟变成食肉鸟的佳肴。
通过阅读我知道先出来的那只龟,是龟群的“侦察兵”,是在侦察外面是否安全。一旦遇到危险,它便返回
龟巢。如果安全,成群的幼龟会争先恐后的结伴而出。这就是大自然的秘密。
所以我们不要自作聪明。例如在19世纪,一个英国农夫,在澳大利亚的农场,养殖了10对兔子。目的是邀请朋友来打猎时有猎物。但是兔子是从海外引进的,不是原生动物,所以没有天敌。兔子开始繁育后代,50年后已经达到数十亿只,将澳大利亚的草地吃成了沙漠,无法垦殖。澳大利亚人自作聪明引进了狐狸和土狼的品种,准备用来限制兔子的泛滥。结果,引进的肉食动物,不但没限制兔子的泛滥。反而导致不少澳大利亚本土物种面临灭绝。
我们要顺应自然,不要横加干涉,有时看似善意的,结果却是适得其反。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3
这篇文章讲述了詹天佑主持修筑京张铁路的故事,这段铁路是第一条完全由我国工程技术人员设计施工的铁路干线,也是联结华北和西北的要道。帝国主义知道了,都出来阻挠,最后他们提出条件:让中国自己人来建造铁路,便不过问。谁知中国已经有了自己的工程师,比如詹天佑。1905年铁路修筑开始,帝国主义还以为这是个笑话。詹天佑不怕困难,认真勘测线路,攀山越岭。
就连最长的隧道也被他征服了,最大的坡度也被他用“人”字形岔口变得“不陡了”。经过工作人员的努力,铁路不到4年就竣工了,给了藐视中国的帝国主义一个有力的回击。
读了这篇文章,我被詹天佑那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所感动了。我仿佛看见了詹天佑的铜像,热血沸腾。詹天佑是多么值得我们骄傲啊!他是祖国这片天空中的一颗亮星。我真敬佩他的精神,挽回祖国的尊严,狠狠地打了帝国主义一下。我想对他说:这条铁路不仅仅是铁路,是您的精神,是你的'汗水,是您的心血,是全中国的骄傲!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4
三国演义是文学史上一部重要的著作,它讲述了东汉末年到晋朝统一发生的一系列故事,塑造了一系列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便是义薄云天的关羽形象。在作品中,关羽是义的象征。虽然曹操送给他金银和美女,天天以酒宴款待,但是
他却不为所动。后来知道刘备在袁绍那里,毅然放弃了曹操给他的优厚的待遇,过五关斩六将前去投奔刘备,他这种义气让人们对他充满了敬佩之情。
和重义气的关羽比,吕布可以称之为小人了。他本来是丁原的义子,但董卓送了他赤兔马等物,他便动了心,杀了自己的义父,弃明投暗。在吕布眼中,这些宝物比什么都重要。
现在的人,都把义看的很轻,而看重利益。哎,我忠心希望大家都能像关羽一样讲义气。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5
《窗边的小豆豆》讲述了作者在二战中上小学时的一段真实的故事:小豆豆因淘气被原学校退学后,来到巴学园。小林校长却常常对小豆豆说:“你真是一个好孩子呀!”在小林校长的爱护和引导下,一般人眼里“怪怪”的小豆豆逐渐变成了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孩子。巴学园里亲切、随和的教学方式使这里的孩子们度过了人生最美好的时光。
是的,看了这本书,让我感到幸运!小豆豆因为好奇跳进厕所掏口……那可爱的顽皮让我捧腹大笑;小豆豆的同班同学,也是她的好朋友不幸去世了、同样是她的好朋友牧羊犬“洛基”“不见了”、巴学园被二战中美国飞机投下来的燃烧弹烧掉了……让我感到难过流泪;小豆豆与同学们之间的友谊让我感动……
《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能让我感到我们过着多么安宁的生活。在校园里多么的快乐、不用担心吃穿,也不用担心战争、空袭……这是我倍感珍惜我们现在安宁的生活!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6
语言的魅力就在于给人以无尽的乐趣和情感的给养,而文字在一些巨匠的笔尖下跳跃出华美的舞姿,小说造诣极高的欧亨利就属于此列,他的著名作品《麦琪的礼物》堪称一部佳作。他幽默的语句中透露一个又一个人物的表情,每个人物真的是活的,而且是神采奕奕,至于其文风的幽默就不用微词去概括了,简直是句句是经典。
这本书是一本短篇小说的集合,涉及人情,社会,金钱,友情,每一个故事顺理成章的开始,总是出人意外的结局,当你试图猜想故事将以一种多么离奇的结果出现时,还是仔细思考思考吧,要不然会因为结局悔恨许久啊。
看《忙碌的经纪人》体验到被工作冲蚀后的记忆被重新唤起时,是不是应该思考生活或许不要把时间全交给工作.
《二十年后》让人无奈的面对友情在利益,法律面前的抉择,友情有时真的让哥很无奈啊;
《爱情的信使》第一次的不解,第二次的朦胧,原来爱情这种罗曼蒂克是可以在笔下生花的,表白也是一种技巧,追回真爱,化解误会.
《改邪归正》在人性与正义面前,能量似乎不在守恒,因为勇气起了作用.
短篇的阅读本身就是一种享受,加上如此的情节,幽默,不失为一本极品,已经是第好几遍读这本书了,有的品呀!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7
暑假里,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它是由被誉为“英国小说之父”的笛福创作的。我读完这本情节曲折、跌宕起伏的小说后,深深地被它震撼了。
小说的主人公鲁滨逊怀着云游四海的梦想,横渡大西洋、太平洋,可是他的船在海上不幸遇难,只有他一个人奇迹般地活了下来,并漂流到一座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但他并不绝望,而是在孤岛上辛苦劳作,克服种种困难,最终获得了新生。
鲁滨逊身上有许多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其中最令我佩服的是他能勇敢、自信地面对困难,并想方设法地打败困难,这是常人所不能做到的。在船只失事时,我们应该学习他坦然面对危险的勇气;当他独自一人置身荒岛时,我们应该学习他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的沉着冷静;当他看到野人以自己的同伴作大餐开宴会时,他的勇敢搏斗精神再一次地令我赞叹不已。
联想到自己平时做作业遇到难题时,总会有偷懒和惧怕的情绪,有时向家长求救,有时打电话问同学,这和鲁滨逊不怕苦、不放弃的精神相比,我真有点脸红了。我明白,在生活中,只要坚持到底、奋斗不止,胜利是指日可待的!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 篇1
合上一本厚厚的《淘气包埃米尔》,我觉得埃米尔真是淘气极了,别看他有一双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浅色头发,这一切都给人一种听话的印象。但,他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淘气包。
埃米尔是那么得顽皮,他把自己的妹妹当国旗伸到了旗杆顶,把猪血扣到了爸爸身上,把青蛙放进送咖啡的篮子里;他是那么勇敢,帮助长胡子的女士捉住了横行乡里的盗贼“麻雀”;他又是那么富有正义感,为孤寡老人准备了丰盛的圣诞晚宴,并惩罚了母老虎般的济贫院女领班。哦,他还是个善良的天使,像母亲一般照顾快要死去的小可怜儿——一只小猪……
埃米尔就是埃米尔,总是带着“猫子”扛着“墙”,一年到头淘气闯祸,但永远是孩子们的开心果!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 篇2
我曾经读过很多书,但印象最深的还是《淘气包埃米尔》。
在这本书中,作者一共写了十一件埃米尔淘气的事情。你一看题目就觉得他很淘气吧,但实际上不是这样,书中讲到12月18日星期六,埃米尔的伟大举动受到全体伦纳贝亚人的称赞,他的一切淘气被人们遗忘和原谅。它的作者阿斯特丽德。林格伦也因此而在瑞典享有崇高的威望。故事是令人难忘的。
在瑞典的斯莫兰,有一个叫伦讷贝亚的教区,在这个教区里有一个庄园叫卡特胡尔特。这里面有一个男孩,当然是我们的主角:埃米尔。
埃米尔一年到头惹的祸比一年的天数还多,你一定觉得奇怪吧?
埃米尔整天戴着“猫子”,扛着“墙”,他把青蛙放送咖啡的篮子里;把妹妹当国旗升上旗杆;把猪血扣在爸爸的头上;用捕狼陷阱活捉女领班;把头伸进汤罐子里。这许多事情做完之后,作为代价,可怜的埃米尔就不得不把自己关进木工房,削一些讨厌的木头老人了。每做错一件事,他要被罚关进木工房削一个木头人。他常常一天被迫削几个木头老人。一年下来,削过的木头老人竟多达367个,堆了快半个屋子!
不过,唉米尔虽然淘气,但他富有正义感,活捉母老虎一样的女领班,帮助长胡子的女士捉住了横行乡里的盗贼“麻雀”……
这些的故事很精彩,很多人都喜欢看。字里行间无不流露出一种顽皮可爱、正义、奉献的精神,再加上故事情节曲折生动,语言诙谐幽默,我也是越看越投入,不几天就看完。
想着埃米尔的趣事,我陶醉地笑了。这本书真的成为了我的开心果。
我们的埃米尔,继续加油吧。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 篇3
在瑞典的伦纳贝亚住着一个小男孩,他就是埃米尔,也许他有些淘气,但他心地善良、可爱,做了很多好事。他有一双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浅色头发,还有他那最喜欢戴的“猫子”扛的“墙”。
令我最难忘的一件事就是埃米尔把伦纳贝亚最厉害的小偷——“麻雀”抓住的事。“麻雀”最喜欢在游乐场里活动,一天埃米尔正好奇地看一位长胡子的女士表演,突然“麻雀”冲了进来对女士说“立即把钱给我,不然我就揪掉你的胡子!”女士的脸都吓白了,正在她把钱交给“麻雀”时,机灵的埃米尔对女士说“拿我的‘墙’!”于是女士把埃米尔的枪拿起对着“麻雀”,麻雀以为是真枪。女士说:“举起手来,不然我就开枪了!”在那时,埃米尔趁机喊来了警察,警察终于把小偷“麻雀”抓走了。这件事可不是五、6岁小孩能做的事,可埃米尔却做到了,帮助警察抓住了小偷。我真的太佩服他了。
埃米尔即善良又勇敢,他还冒着暴风雪独自驾着马车,将他快要死的最好的朋友——阿尔弗雷德送到很远的医生那,将阿尔弗雷德救活了。一个小孩子救了一个大人,埃米尔真的太了不起了。埃米尔的伟大举动受到整个伦纳贝亚人的称赞。
读完《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我感觉埃米尔虽然很淘气,但他是一个善良、勇敢的孩子,他总是为别人着想!我也要当这么一个小孩!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 篇4
我有一本非常好看的书,这本书是《淘气包埃米尔》。现在我就给你讲讲埃米尔的故事吧!
埃米尔很淘气,他的每一次淘气都是不一样的。他把帽子喊“猫子”,还把用纸做的枪叫成“墙”。
有一次,埃米尔觉得没意思就把家里所有的门都锁上了,因为淘气,埃米尔把自己的爸爸锁在了厕所里,当他去院子里玩的时候,才发现爸爸被关在了厕所里,他连忙把门打开,让爸爸出来,出来后的爸爸很生气,便把埃米尔关在了小木屋里,埃米尔不得不在小木屋里削木老头了。
还有一次,埃米尔的爸爸出去有事,让埃米尔把国旗升上去,埃米尔心里想着闯祸的念头:我再闯一次有趣的祸吧!忽然,他看见了小伊达,便问小伊达:“小伊达,我能把你升到国旗杆上吗?”小伊达同意了。于是埃米尔把小伊达升到了国旗杆顶,埃米尔问小伊达:“你看见客人了吗?”小伊达说:“没有。”当爸爸知道这件事情后,又把埃米尔关进了小木屋,埃米尔又削起了木老头。
这本书真是太好看了,因为埃米尔淘气淘得太可笑了。
小朋友,听完我讲得故事,你是不是也觉得埃米尔很淘气呀?其实这本书里还有许多他淘气的故事呢!如果你们也想看,也快去买一本吧!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 篇5
今天,我读了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
这本书中的人物有:淘气的埃米尔,视财如命的爸爸安东,做事细心的妈妈阿尔玛,听风就是雨的小伊达,喜爱埃米尔的阿尔弗雷德还有女仆丽娜。我最喜欢埃米尔,因为他有一颗善良的心,虽然他总是好心办坏事,虽然他总是搞砸事情,但我依然喜欢他。你们不要以为埃米尔没有做过好事,他曾经做过一件大好事:“有一天,阿尔弗雷德得了血中毒(患了这种病的人,如果不及时治疗,会死掉的),当时是冬天,外面下着大雪,正当大家没有办法时,积雪有五六十分米高,马车也出不去。埃米尔就挺身而出:他在凌晨四点多钟驾着马车,带着阿尔弗雷德,利用他娴熟的驾驭马车的技术,再大雪上艰难得前行,他用尽一切办法,终于将阿尔弗雷德带到了医生那,救了他的命。”
读完这本书,给我感受最深的地方,就是在埃米尔带着阿尔弗雷德,为了阿尔弗雷德的生命,想尽一切办法,在大雪上艰难的前行,那种艰难,是正常人无法忍受的,可况是一个小学一年级的小孩。
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受是,小小的埃米尔都能勇敢的独自一人在集市上赶集,为了阿尔弗雷德的生命不顾自己的安危,在大雪天里驾驶着马车带着阿尔弗雷德去看医生,而我们为什莫不能或不敢这样做呢?照这样下去的话,长大后,怎么保护自己的儿子?所以,我们一定要学会勇感和坚强,在困难面前不屈服,做一个好男人。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 篇6
我是一个比较调皮的孩子,可是《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中的主人翁埃米尔比我还要淘气10倍,甚至100倍。他才是一个十足的淘气包。
就举一天发生的事来说吧,这天他犯了二次错误。
第一,它刚刚在黑板上做出了一道非常难的数学题,老师叫他回到座位上的时候,他居然当着大众的面,亲了一下女数学老师的嘴。他的行为是如此的丢脸,所以,这个月伦纳贝亚地区的同学以及教师们都知道了这个超级淘气而且成绩又是超级好的埃米尔(不过他的种种淘气行为已经在伦纳贝亚出了名)。
第二件,是一件不是发生真正火灾的事情。这一天,他刚刚蹲完木房(他每次犯错误,都得蹲这间木房,他每一次蹲木房,都要削一个木头人,到他成为社区委员会主席以前,他已经一共削了196个木头人。),他妈妈的朋友就来到了他家,跟他妈妈谈一些事情。埃米尔经过请求,拿到了他妈妈的朋友的放大镜。他发现,放大镜可以把阳光聚集到一个点上,于是他把放大镜的光都聚集在他妈妈的朋友的帽子上的羽毛上。悲惨的事情发生了,羽毛烧着了……为此,埃米尔又蹲了一次木房。
他爸爸死也不肯相信他居然成了伦纳贝亚最有出息的男人。
《淘气包埃米尔》是由瑞典著名的作家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写的,这本书写得非常幽默、搞笑,这是一本童话书,不是一个真实的故事,非常的好看。想看的同学可以通过网购、图书馆借阅。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 篇7
《淘气包埃米尔》是一部有趣而搞笑的小说,它的幽默风趣,让我一口气读到了第11月。
主人公埃米尔是一个天性好动并且非常顽皮的小淘气包,他的脑子里有许多的鬼点子;小伊达,是埃米尔的妹妹,她也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天使;还有可亲的爸爸、慈爱的心灵手巧的妈妈,一个勤劳的长工和一个愚笨的女佣。他们生活在伦纳贝亚村的卡尔胡特庄园里。
故事的情节是这样的。一天,他们的午餐里有肉汤,埃米尔最喜欢喝肉汤了,肉汤是盛在一个刻着精美图案的陶瓷罐里,肉汤差不多都喝完了,只剩下罐底的一点汤了。于是,埃米尔便把头钻到了罐子里舔完了剩余的汤,正当埃米尔想把头伸出来时,罐口卡住了埃米尔的头,大家使尽了所有法子,但还是怎么也拿不出来,没办法,只好去医生那里。到了医生那,医生说了声“你好”,埃米尔也向医生鞠了个躬,谁知刚鞠下去,“呯”罐子变成了两瓣。原来埃米尔弯下腰的时候,头撞到了桌子上,医生开玩笑说还赚了一克朗,爸爸为了奖励埃米尔,便给了他五厄尔铜币。回家的路上,被顽皮的埃米尔吞进了肚子里还说:“啊呀,滑得这么快!”看到这里,我笑得上气不接下气。无可奈何之下,只好再去医生那里,医生说:“只要吃五个面包,过几天就会自己出来的。”读到这里,我笑得肚子都疼了。回到家,爸爸把破了的罐子粘合上,放在桌子上。晚上,妹妹问埃米尔:“你是怎么把罐子套到头上去呀?”“很简单。”埃米尔说完,便轻而易举地把罐子套到了头上。这下又麻烦了,罐子又一次被卡在了头上拿不下来了。妈妈看见了,只好把它砸碎了。
接下来,还有许多可笑的事:比如把猪血泼到爸爸身上害得大家吃不成猪血豆腐、把妹妹升到了旗杆顶上,为的是让妹妹看风景、把老鼠夹放在桌子底下,没想到夹住了爸爸的大脚指……每做错一件事就要被爸爸妈妈关到木工房去反省一次,关在木房里的埃米尔就做一个木头人,到现在,他已经有三百多个木头人了,也就是说他被关了三百多次了。读每一个故事都会使我哈哈大笑,大家算一算我捧腹大笑了多少次。
作者林格伦真不愧是一个讲笑话的高手,竟把埃米尔写得这么生动有趣,能让读者百看不厌而且笑声不断,我和埃米尔比起来真是小巫见大巫,啊!埃米尔!你虽然顽皮淘气,但是太可爱了,我喜欢你。啊!《淘气包埃米尔》给我带来了这么多得笑声、这么多得欢乐;也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和无穷的智慧,我太喜欢读它了,但愿它能带给大家更多的快乐。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 篇8
今天我读了《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作者是阿斯特丽德。林格伦,跟以前读过的《长袜子皮皮》、《疯丫头马迪根》几本书一样,内容十分有趣。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伦纳贝亚的埃米尔有圆圆的、蓝蓝的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浅色头发,这一切都给人一种听话的印象。但他其实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淘气包!埃米尔把自己的亲妹妹当作国旗升到旗杆顶。把猪血扣在爸爸头上。把青蛙放进送咖啡的篮子里。当然还有很多很多……。每做一件坏事,爸爸就把埃米尔关进木工屋里,他觉得无聊,就会削一个木头老头,等他到上学年龄的时候,竟然削了184个木头老头。
最感人的一段情节是:埃米尔举办卡特胡尔特报销大宴会,捕狼陷阱里活捉女领班。在埃米尔家的附近,有一个济贫院,里边住着许多可怜的老人,有一个女领班负责管理老人的生活。埃米尔家好心送给老人的食物却被女领班偷吃了,埃米尔知道后很生气,他趁女领班外出的时候,悄悄地把老人们放出来,去自己家的宴会上吃大餐。女领班在回来的路上一不小心掉进了埃米尔的捕狼陷阱,真让人解气!
读了这本书后,我觉得埃米尔的确是一个淘气的孩子。但他却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是很多小孩远比不上的,我也要向埃米尔学习,拥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灵,顺便带一点淘气,做一个让人喜欢的可爱男孩!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 篇9
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叫《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写得很有趣。里面的主人公叫埃米尔,他经常被爸爸关进小木屋里削木头老人。他是个非常淘气的男孩,整天淘气,一天至少两次。
埃米尔第一次被关进小木屋时,很无聊就削起了木头老人,可他一会儿就不耐烦了。肚子还在咕咕直叫,他想逃出去找东西吃,,可是门被锁上了,他左思右想,看看四周,只有窗户可以出去,他找来一块结实的木板丛小木屋的窗户一直伸向厨房的窗户,因为窗户下面的地上长满了许多带刺的花草,他延着木板来到厨房,,看见眼前的食品柜。,迫不急待的打开柜门,看见一根根红红的香肠。口水直流,他很迅速的爬了进去。大口口地吃着香肠,不知不觉地吃了只剩一根的时候他已经呼呼大睡了。过了一会儿他的爸爸打开小木屋的门发现他不在里面,非常着急,便叫来其他人帮忙去找。他们找遍了整个卡特胡尔特也没有找到,就在他们着急伤心的时候,他爸爸突然想到了食品柜。他们来到厨房。一打开柜子便看见熟睡地埃米尔。手里还拿着香肠,大人们又好气又笑,埃米尔真淘气。
埃米尔整天戴着猫子,扛着墙,他把青蛙放进送咖啡的篮子里,把自己的妹妹当国旗升上旗杆;把猪血扣在爸爸头上……不过他也有正义感,活捉母老虎一样的女领班,帮长胡子女士捉住盗贼麻雀......
书里写了埃米尔很多有趣的故事,他很淘气。但是我们都很喜欢他,他是我们的开学果。虽然我很喜欢他。但是我还是想做一个听话的乖孩子。不能太淘气。不然会让爸妈生气的。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 篇10
暑假,老师推荐了一本书叫“淘气埃米尔”我越读越有兴趣。
这篇文章故事发展主要问题讲了:一个学生名叫埃米尔的男孩,他居住在伦纳贝亚村的卡特胡尔庄园,他的外表虽然看上去很乖,可实际情况却是个不折不扣的淘气包。他会讲斯莫兰的方言:“俄要俄的猫子,俄要俄的墙”方言作为一出,让我忍俊不禁。
当我读到他的永久救助阿尔弗雷德,深受感动,他是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雪钻进他的耳朵,挡住了他的眼睛,他什么也看不见,他希望至少能在路上看到他的手套擦拭雪的脸,但仍无法看清路面,二盏彩灯和着雪爬犁将无法正常工作。路已经走了,只有地面上的积雪,受环境的描述,突出了艰难的时刻,但也反衬正义,勇敢和坚强,有爱心和同情心的埃米尔,虽然父母强烈反对,关他木工房,他不在乎。
他真的让我钦佩,我会在生活中遇到困难就会害怕,会打退堂鼓,临阵退缩,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我比埃米尔太渺小了,我想从他身上学到永不放弃,坚强不屈的性格。
虽然埃米尔顽皮捣蛋,但在现实中,他是个好孩子,他终于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社会的总统,让人们改变对他的看法,我真的很喜欢这本书。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 篇11
他,总是说着斯莫兰当地方言,不会讲普通话;他,总是要戴上喜欢的“猫子”(一顶鸭舌帽),即使在睡觉时;他,总是要扛着“墙”(一把木头玩具枪),扛上枪的他,显得像个男子汉。他,就是那个村子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淘气包;他,就是孩子们的好玩伴,开心果——埃米尔。
提起有关童年的书,我首先想到的便是《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尽管是我很早以前读的,但现在想起来,仍记忆犹新。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小埃米尔的童年时期,是个不折不扣的小淘气包,常常干出一些出人意料的淘气事情。然而最后,人们仍相信,可爱善良的埃米尔一定会成长成大人物。
埃米尔的淘气是无人能比的,把头伸进了罐子里,咽下了硬币,把猪血扣到了他爸爸的头上,不得不削第一百个木头人,给女仆丽娜拔牙,把小伊达的脸涂成了深蓝色,把爸爸锁紧在茅厕里等。他淘气的次数比一年的天数还要多。每一次淘气,每一次犯错,他都会被关进木匠房。在关他的木匠房中,共有367个埃米尔削的木头人,快堆满了屋子。令我最难忘的一次淘气是,把伊达当国旗升到了旗杆顶。其实我觉得,这件事不怪埃米尔,他这一举动不是淘气,是善良的。他只是想完成妹妹伊达的愿望:看看玛丽安娜隆德。他完全出于善意,虽然他不知道这很危险。
“淘气的孩子不一定是坏孩子,淘气的孩子也是天使”。这是我看完书最想说的。女仆丽娜和埃米尔的邻居们都认为淘气的埃米尔是个不折不扣的“坏孩子”,今后不会有所作为。只有埃米尔的妈妈坚信,小埃米尔会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并认为埃米尔会成为社区委员会主席。不错,埃米尔长大确实成为了社区委员会主席,这一点毋庸置疑。埃米尔的确是个小天使,他也也拥有着一颗金子般的心。帮助孤寡老人准备了丰盛的圣诞晚宴,并用智慧惩罚了“母老虎”般的`济贫院女领班。像母亲一般照顾快要死去的小可怜儿——一只小猪。他还是那么的勇敢,帮助长胡子女士捉住了横行乡里的盗贼“麻雀”......
用什么词来形容小埃米尔呢?淘气可爱、天真、率直、心地善良、勇敢大胆、敢作敢当、开心果。尽管这些词都可以形容他,但我最想用的一个词却是“小天使”。难道不是这样吗?淘气包也是小天使。上帝偏爱他们,在他们来到人读后感:世时,多给了他们一双翅膀,使他们比其他孩子都特殊,都活泼好动。虽然他们来到人世会成为令许多大人头疼的淘气包,但是如果有像埃米尔妈妈一样的家长,悉心培育他们,包容他们,信任他们,他们就一定会成大器。
《淘气包埃米尔》一篇篇日记,描绘出了一个可爱的孩子,美丽的童年。这一个个贴近我们生活的“淘气故事”中,也给“淘气包”的家长们上了一节“教育课”:淘气其实也是一种美好的品质,不要去拘束孩子的天性,只要他是善良的。像埃米尔的妈妈一样,永远爱着自己的孩子,永远相信自己的孩子。每个孩子都是天使,请给他们一片广阔的天空,让他们展开渐渐坚硬的翅膀,在那片属于他的童年,属于他的未来的蔚蓝天空中自由飞翔吧!相信他们定是最棒的!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 篇12
放假以来,我一直对一本书爱不释手《淘气包埃米尔》。因为这本书会在你心情不好时让你哈哈大笑,书中主人公“埃米尔”做的淘气事实在太搞笑了。下面我来列举一两个例子。哦,对了,我还要介绍一下他:他有一双圆圆的蓝蓝的眼睛,红红的脸蛋,卷曲的浅色头发,给人一种很乖的感觉。但注意,这只是人们的想象,他淘气的简直让人无语。
一天卡特胡尔特庄园晚饭喝肉汤,埃米尔最喜欢喝汤。但他为了喝汤根,竟然把头伸进汤罐,结果头拔不出来了。他的家人不得不带他去医生那里,让我又气又好笑。
还有一次,埃米尔的爸爸借给埃米尔一些钱,埃米尔觉得放在哪都不保险,只有放自己的肚子里才保险,于是就把硬币吞到肚子里。他的家人不得不又带他去看医生。好在那位医生很仁慈,没有收钱,而是让埃米尔吃了5块蛋糕,让硬币自己消化出来。
终于读完了这本书。合上这本书,我想:故事中的埃米尔又淘气又可爱,令人好笑又令人可气。正如生活中一些像他一样的孩子,我们不用为他们而烦恼,他们可能会像埃米尔一样,长大后成为一个非常有出息的人。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 篇13
读了《智慧背囊》中俯仰之间这篇文章,我才知道一些道理。
故事从狼爬上山说起,,它自大,说:“我这才知道,登泰山才知小天下。”后面的大山对它说:“我更高,至少比你脚下的那座山高。”狼一脸疑惑问自己,我是在山顶还是在山脚。
其实这是个很简单的道理:人取得成功后是上山去还是停止脚步这就跟狼一样是往上看还是往下看,往下看的人一辈子只能平凡的过生活,甚至更糟,往上看的人就不会停止脚步或倒退,一定会攀上那座更高的“山。”
还有个故事,三只鸟离开家独居,第一只在一座高山上的树停下了脚步说:“我在这以很高了,我不想再飞上去。”第一只就在那建巢了,另外两只飞向了高空,一只又停下了脚步在云端喊:“我在这够高了。”说完在云端建巢了。最后一只执着的向太阳飞去……
三年后,树上的鸟成了麻雀,云端上的鸟成了大雁,向着太阳飞去的鸟成了雄鹰。
心胸有多宽广,眼界就有多开阔。翱翔在苍天的雄鹰,它的世界是宇宙;夜郎自大、故步自封者眼前的一片天就是它的世界。走出狭隘,眼前是一片广阔的天空;固守浅陋,永远是一只被人讥讽的井底之蛙。
愿大家都不做井底之蛙!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 篇14
我读过许多书,其中最喜欢的就是林格伦写的《淘气包埃米尔》了。
第一次读时,我觉得他非常淘气,特别爱闯祸,读过几遍后,诶米尔的机智、勇敢和爱心却深深地打动了我。
埃米尔确实很淘气。村里人都说他拗脾气,每天戴着”猫子“,扛着”墙“睡觉,一年下来闯祸的次数比365天还多。有一次,吃饭时,埃米尔要趴到桌子上吸罐底的汤,结果脑袋拔不出来了。他顶着罐子转来转去,因为看不见埃米尔”砰“撞到墙上,罐子碎了,埃米尔的脑袋也出来了,他爸爸说他摔坏了家里顶好的罐子,所以埃米尔不得不走进木工房。每次被关进木工房,埃米尔都要削一个木头老人,结果不到半年,削得木头老人竟有184个之多!埃米尔的妈妈说,他从这些淘气事情中也得到不少锻炼。
埃米尔可不是光会淘气,他救长工的伟大壮举受到全体伦纳备亚人的称赞。在一个风雪交加的夜晚,埃米尔家的长工得了重病,没有人敢在这样恶劣的天气里出门。埃米尔不顾被冻死的危险,独自驾马车送长工去找5公里外的看医生。埃米尔在风雪路上险些丧了命,不过最后他的辛苦没有白费,长工的病治好了。舍己为人,这难道不算勇敢吗?
设陷阱捕捉”母老虎“的故事表现了埃米尔的爱心和机智。埃米尔看见敬老院里的孤寡老人瘦的像火柴,生活很穷困,原来是残暴贪婪的女主管造成的,有好吃的自己独享,老人们吃点咸鱼干就算过平安夜了。埃米尔把女主管骗出敬老院,用香肠做诱饵,设计好陷阱,惩罚了女主管。埃米尔把所有老人请到家里饱餐一顿,度过一个温暖的圣诞节。
我和埃米尔很像,也挺有爱心。我和妈妈走在大街上,碰到”云南地震“捐款箱,经过妈妈同意,我把自己的零花钱捐了出去,为灾区的小朋友献一份爱心。
冬天的时候,我和几个朋友玩雪。朋友的雪球砸到我身上,我拿起雪球扔过去,朋友机灵的一躲,雪球砸断了院子里的花枝。一个爷爷出来问我们谁砸断了花枝,大家都默不作声。我想起埃米尔勇敢顶雪救长工的故事,便勇敢的承认了错误。
妈妈说我也是淘气包,我的故事也能写本书,只不过书名要改成《淘气包》。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 篇15
上次我再《课外阅读》里看了一篇文章《淘气包埃米尔》让我对这篇文章充满兴趣,于是上网买了这本书,快速的把它看完了。
我对这里面的主人公埃米尔特别感兴趣,因为他是一个可爱、调皮、聪明的小孩。他每天都会在淘气,而他的爸爸每次他淘气玩都会让他到木头房里,这时候埃米尔就会削木头老头儿。但聪明的埃米尔,最后也会想尽办法让他到外面继续淘气。他每天睡觉时,都会对着他的妈妈说我要”墙“,还有我的”猫子“。
我对这里面的故事印象最深刻的是:巴克胡瓦拍卖会里,埃米尔亮出高手。这个内容讲的是:这天,埃米尔一家人来到拍卖会,身无分文的埃米尔当然是会想办法赚到钱。你们可别小看他!他最后还真赚到了钱,我还记得他在拍卖会里买了一只断脚的母鸡,被埃米尔的爸爸骂了一顿,但这只鸡还是有用的生了五个鸡蛋。
同时他也赢得了七只奶牛,原本只有一只奶牛,那些农夫想尽办法都拖不动那只奶牛。聪明的埃米尔非常理解动物的心。埃米尔对农夫说:”我可以想办法把这七只奶牛全部拖回卡特胡尔特。“农夫们笑着说:”你一个人能把七只奶牛拖回家,我就把这七只奶牛全送你了。“刚刚说了,埃米尔是非常理解动物的心。他把剩下的六只牛也全部放出来把他们一起拖回家,埃米尔是这样想的:那一只奶牛平时这么乖,现在会变得这么暴躁肯定是因为它跟它的伙伴分开了,舍不得它们,干脆让他们一起好好的生活。”于是那只奶牛立刻变得乖巧起来,农夫们个个都称赞他是个聪明的小孩。
埃米尔也是个非常大方的哥哥,他在拍卖会上还买了一件礼物个自己的妹妹。一个羽绒的盒子,妹妹看到后也非常开心,即使爸爸还是骂了一顿埃米尔说他不应该买这么多没用的东西,浪费钱!
埃米尔帮家里赚到了许许多多,七只奶牛可以做出许多的奶酪,埃米尔的妈妈非常高兴这一次埃米尔的淘气是有用的!当然她还是不忘把这件事写在那本蓝皮日记本里,因为这是埃米尔为家里争光的一次!
作者也强调了埃米尔是个聪明的孩子!让我再次想到了童年里淘气的自己!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 篇16
我读的这本书是《淘气包埃米尔》。
书的主要内容是:埃米尔是住在卡特胡尔特庄园里的一个孩子,这个孩子的脾气很拧,他每次淘气的时候到要去木工房削一个木头老头儿,最后他一共削了369个木头老头儿。埃米尔非常非常的淘气,有的时候,埃米尔是被冤枉的。但是后来,他所做的淘气的事都被人们遗忘了,那是因为,阿尔弗雷德血中毒了,阿尔弗雷德可是埃米尔最好的朋友啊,埃米尔不能没有他呀!所以,埃米尔决定,一定要治好阿尔弗雷德。埃米尔就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带着阿尔弗雷德到医院里去看病,埃米尔骑着他的鲁卡斯,他还在鲁卡斯身上放了一个雪爬犁,他们就向医院奔去。可是,这是个下雪的夜晚呀,而且雪还很厚,埃米尔骑着马当然是跑不快的,埃米尔为了能治疗好阿尔弗雷德,为了能让马跑得更快,埃米尔从马上跳下来铲雪,可是到了后来,埃米尔连雪铲也拿不动了,正在这时,雪爬犁掉到了深沟里,埃米尔和鲁卡斯怎么也弄不出来。突然,埃米尔看到远处的牛棚里有光,他就朝那里走去。到了那里,那个人帮他们从深沟里逃了出来,别的什么也没帮。埃米尔连雪铲也举不起来了,他还能干什么呢?而现在,鲁卡斯也没有力气了,可他们也不能放弃呀!因为,现在离医院就只有几公里了!突然,一辆车开了过来,他是来给埃米尔开道的。埃米尔骑着他的马飞奔医院。到了那里,医生看着阿尔弗雷德是这个样子,把别的客人都轰走了。他只给阿尔弗雷德治了,最后,他把阿尔弗雷德治好了,埃米尔和阿尔弗雷德高高兴兴的回去了。正好现在是圣诞节,丽娜想和阿尔弗雷德结婚,但是阿尔弗雷德不愿意,他不想和丽娜结婚,但是他不敢告诉她,他怕她伤心。然后,他们又略过了他们的婚礼。就这样,卡特胡尔特在这一天吃了一顿满满圆圆的一顿团圆饭!
小的时候可不能淘气哦,如果淘气就会想埃米尔一样,去木工房反省,这可不好哟!
我以后再也不淘气了,我会听爸爸妈妈的话,还有姐姐,一定不能少了姐姐。如果我听姐姐的话,我想,她就会喜欢我的!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 篇17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十分有趣。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十分淘气的小男孩的故事。其中最让我感到有趣的是,埃米尔家有一些老鼠,埃米尔想要抓到老鼠,便把老鼠夹放到爸爸常坐的椅子那里,因为他害怕如果老鼠肚子饿了,会去吃他爸爸的大脚趾!结果,可想而知……他爸爸正坐在椅子上好好享受早晨的美妙时光时,“啊!”大脚趾上一阵一阵的痛,使他的爸爸痛呼起来。埃米尔的妈妈知道埃米尔又闯祸了,所以埃米尔的妈妈赶紧让埃米尔进木工房。“埃米尔,快快!快到木工房去,否则你又要挨打了!”“我要‘俄的墙’,‘俄的猫子’。”此时的埃米尔迅速地拿上了他的“猫子”还有“墙”,快速地跑进木工房,并把木工房的门锁上,躲在里头,开始削木头小老头,埃米尔可会削木头小老头了,因为他每次闯祸就要削一个木头小老头!他在心里,有点埋怨爸爸,他想:“哼!我不过是想帮忙捉老鼠嘛!至于这样吗?”他恨恨地削着木头小老头,他把木头小老头削好了,然后他把木头小老头放在架子上,又数了数架子上面的木头小老头,一共有96个了。他又想:“哈哈!我快要有100个木头小老头了!到时候,我要开个庆祝会庆祝庆祝!”埃米尔高兴得不得了,开始拟定“宾客名单”:就是阿尔弗雷德和他自己。
在这本书中,我看到了一个天真、纯洁、可爱的小孩!或许他有些淘气,但他总是为别人着想!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 篇18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叫《淘气包埃米尔》,作者是阿斯特丽德·林格伦。这本书讲了一个淘气的小男孩埃米尔的一些淘气的事,包括他在风雪中把病入膏肓的阿尔费雷德拖到医院救治的事。
书中写埃米尔淘气的事情让人看了觉得捧腹大笑,如果我有这样一个淘气的弟弟,我也会被他气得哭笑不得。我觉得他虽然淘气,但也挺惹人喜欢的。他善良、勇敢、敢作敢当。埃米尔每次淘气后被妈妈关在木工房里作为惩罚的时候,他也没闲着,他在做木头老头儿,还曾想把它们卖了挣钱,这说明他很能干。他还懂骑马的有关知识,是一个优秀的驭手,精通赶车。他在救长工阿尔费德的时候,不怕风雪严寒,冲破所有困难把病人送到医院,他的事迹让人感动,对淘气包产生了敬佩之情。
村民们说这个淘气的埃米尔长大了不会有出息,但书中说他长大以后当了社区委员会主席。其实淘气的埃米尔对世界充满好奇,他敢于尝试,不惧怕失败和责罚,同时又具备爱心与责任感,为未来的成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所以说淘气的小孩子长大后不一定没有出息,关键是看如何引导。
老师点评:
小作者善于抓住淘气包埃米尔所做的事情进行简要的叙述,勾画出一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尤其是埃米尔勇敢、乐于助人的优秀品质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 篇19
《淘气包埃米尔》是妈妈帮我买的,我读了两遍依然还想看。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十分淘气的男骇的故事。他叫埃米尔,我羡慕他有一个小妹妹,叫伊达,因为我也一直想要一个妹妹。埃米尔每犯一个错误或闯了一个祸就要去木工房削一个木头老人,最后到他长大一共削了365个。
埃米尔常常会做出你想不到的事。有一次,小伊达说想看到整个村子,埃米尔喜欢伊达,想帮她实现这个愿望,便把妹妹当成国旗升上了旗杆,妹妹欢快而高声叫道:“我看到了半个村子!”结果爸爸知道后把埃米尔拎到木工房罚削了一个木头老人。像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他原本想用老鼠夹子捉老鼠,结果夹了爸爸的脚;他想帮爸爸端一盆菜,最后一失手把猪血豆腐和土豆泥全洒在爸爸脸上;下雨时听从爸爸的吩咐把所有的门都要关上,哪知道把爸爸也关到了茅厕里……每次他的出发点都是想帮助别人,最后总是帮了“倒忙”。
你一定不会相信埃米尔上了学竟成了全班第一名,因为他特别爱看书、会动脑。他还救了一个长工的性命,这个长工得了血中毒,别人没办法把长工拉到医院,最后是埃米尔想办法连夜把他及时送到了医院,爸爸妈妈和全村人都为他善良又勇敢的行为感到骄傲,忘却了他之前种种的“淘气”。
通过这个故事我知道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和短处,就像埃米尔,他虽然很淘气,闹出了许多“恶作剧”,但他十分爱思考,也愿意帮助别人;他的“淘气”让我无数次忍俊不禁,那颗善良的心让我不知不觉喜欢上了他;长大后还成了社区委员会主席,这个高尚的职业更让人惊叹!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 篇20
一天,老师从学校借来了52本书,名字叫《淘气包埃米尔》。
从这本书里能看出淘气的埃米尔闯了不少祸,有些是无意的,有些是有意的,例如:埃米尔把头伸进汤罐子里他只是想喝掉汤根,结果被罐子巴住了。这是无意的。
还有一些让我们感动的故事,例如:埃米尔救了阿尔弗雷德一命,一天阿尔弗雷德得了血中毒,是埃米尔冒着生命危险,每天都把阿尔弗雷德送到医院,最后阿尔弗雷德被治好了。
后来埃米尔当上了社区委员会主席,我们应该向这种精神学习。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 篇21
读完了《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给了我极大的感悟。
其实大家一听名字就知道这本书是讲一个很淘气的小孩:埃米尔。
埃米尔是那么顽皮,把自己的妹妹当国旗升到旗杆顶,把猪血扣在爸爸头上,把青蛙放进送咖啡的篮子里;他还是那么勇敢,帮助长胡子的女士捉住了横行乡里的盗贼”麻雀“;哦,他还是个善良的天使,像母亲一般照顾快要死去的小可怜儿——一只小猪。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埃米尔的成长经历就是我们的成长经历,每个都会有着顽皮、勇敢、善良的那一面,每一面都无比的可爱。
《淘气包埃米尔》是一本很不错的书。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 篇22
在伦纳贝亚有一个小男孩,他有着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浅色头发,这一切都给人一种听话的印象,但其实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淘气包!他是那样顽皮,把猪血扣在爸爸的头上;他是那么的勇敢,抓住了可怕的女领班;他是多么善良,像母亲一样照顾着小可怜——一只小猪……他就是他,总是戴着帽子扛着枪,一年到头的淘气闯祸。他就是埃米尔。
在同乡眼中,埃米尔是个不折不扣的整天调皮捣蛋的小恶魔,然而就是这样的他,却做了一件伟大的事,这件事过后,他受到了全体伦纳贝亚人的称赞,而他的一切淘气也被人们原谅了。那是一个寒风凛冽大雪纷飞的夜晚,埃米尔带着得了血中毒的艾尔弗雷德在厚厚的积雪中艰难地前进。他们遇到了雪堆,他们掉进了河沟,而这一切都没有阻止埃米尔,他铲平雪堆,驮着阿尔弗雷德爬出河沟。在路上,他的眼睛被刮得睁不开,耳朵在风雪中冻僵了,手指和脚趾被冻裂了,鼻子里不断地冒着鼻血!到了医生那里,他已泪流满面……
其实埃米尔只是个普通的男孩,无论是淘气包,还是小英雄,他的心里都盛满了爱与温暖。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 篇23
伦纳贝亚星村上有个叫埃米尔的小男孩。
埃米尔有两个圆圆的大眼睛,两个红扑扑的脸蛋,卷曲的头发。埃米尔还是一个小淘气包。
有一天,卡特胡尔特庄园晚饭吃肉汤。大家坐在餐桌上喝汤,大家都抢着喝,汤罐里只剩下一点根儿。埃米尔把头伸了进去,可是拉不出来了。埃米尔的爸爸和妈妈只好找医生合算一下。埃米尔一直在问他爸爸我们在那里啊?到医生旁边,埃米尔深深地鞠了一个躬。汤罐子重重地碰到了写字台上,所以汤罐子破裂了。埃米尔的爸爸又给了埃米尔一个5厄尔硬币,埃米尔把5厄尔吞到了肚子里面去,埃米尔的爸爸和妈妈又把埃米尔送回了医院,医生说:“吃5个蛋糕以后就被排出来了。晚上埃米尔有把汤罐套了上去,妈妈用火钩子打碎了罐子。
埃米尔还特别有正义感,他为孤寡老人准备了丰富的圣诞晚宴,并惩罚了母老虎般的济贫院的女领班。他还是个善良的天使,像母亲一般照顾快要死去的小可怜儿——一只小猪。
我喜欢埃米尔。因为他正义,勇敢,聪明。她虽然一年到头淘气闯祸,却永远是大家的开心果。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 篇24
最开始接触瑞典文学家林格伦的书是《淘气包埃米尔》,当我拿到这本书时,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首先从书名上可以看出,埃米尔很淘气,我很好奇,迫不及待的翻开了书,越读越入迷。妈妈喊我吃饭都没听见,只顾着在那儿看书。
埃米尔是个非常顽皮、淘气的孩子,他把自己的妹妹当国旗升到旗杆顶,把猪血扣在爸爸的头上,把青蛙放进送咖啡的篮子里,把老鼠夹子放在餐桌下,结果夹了爸爸的脚,用手指点佣人的肚皮,导致佣人把做土豆丝的糊糊全扣在爸爸的头上,每一次做错事,都要被爸爸关在木工房里去,而埃米尔每一次到木工房里去都要削一个木头人。
他是一个勇敢的孩子,帮助长胡子的女士抓住了横行乡里的”麻雀“。
他是一个有爱心、助人为乐、有正义感的人,为孤寡老人准备了丰盛的圣诞晚餐,并惩罚了济贫园的女领班。
他还是一个机警、聪明、活泼的孩子,在集市上,用自己的聪明才智,不仅赚到了属于自己的钱,还赢得了属于自己的马、灭火器、小猪、小鸡。这使他的爸爸不得不对他刮目相看。
我非常喜欢淘气的埃米尔。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 篇25
在这短暂的暑假里,我又读了一本好书,这本书的名字叫《淘气包埃米尔》伦纳贝亚的埃米尔是全伦纳贝亚市民公认的淘气包,臭名远扬的埃米尔跟他所做的的淘气事差别巨大,他有着又圆又大的蓝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浅蓝色头发,这一切都给人以听话的感觉。所以,第一次见他的人都说:”哇!简直是个小天使!“。的确,如果他再听话一点的话,他就真是个小天使了。
埃米尔总是那么顽皮,现在我们来听一听他干过哪些淘气事吧。把自己的妹妹当成国旗升到天上去,把一大盆猪血扣在爸爸的头上,把青蛙放进咖啡篮子里,课堂上他去亲了老师嘴一口。
这就是我描述埃米尔。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 篇26
今年过8岁生日时,妈妈送我一本书叫《淘气包艾米尔》。
小主人公埃米尔有一双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浅色头发,可爱极了。
埃米尔是一个非常调皮的小男孩:他把自己的妹妹当作国旗升到了旗杆顶上;他把猪血扣到爸爸的头上……
埃米尔虽然很调皮,但却很善良:他为孤寡老人准备了丰盛的圣诞晚宴,并惩罚了母老虎般的济贫院女领班;他像母亲一般照顾快要死去的小可怜儿——一只小猪。
我喜欢淘气而又善良的埃米尔!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 篇27
《淘气包埃米尔》是我在
展卷而读,惊奇地发现原来这本书的作者竟然和《长袜子皮皮》的作者是同一个人,都是瑞典的童话外婆—林格伦。(自己有点闭塞了)儿子的班主任向孩子们推荐了《长袜子皮皮》,我只是看了看简介,还没来得及购买,现在,就让我先从埃米尔的身上感受童话外婆的精彩吧。
接下来,每一天晚上临睡前的那亲子共读的二十分钟里,我开始步入淘气包埃米尔的世界:
埃米尔很淘气,屡屡闯祸。他为了喝到汤罐里的最后一点肉汤,居然把头伸进汤罐拔不出来;他在父母举行的一场盛大的宴会上把自己的妹妹小伊达当作国旗升到了旗杆上;他用老鼠夹子捕鼠却意外地夹到了爸爸的大脚拇趾上,他还一不小心把一瓷盆猪血浇到了爸爸的脑袋上;在全家赶集的日子里,埃米尔踩着高跷像一颗炮弹一样掉进了彼特尔夫人的蓝色浆果汤罐里;他甚至骑着一匹小马闯进了市长大人的宴会上,又一不小心点燃了市长先生为庆祝生日宴会而准备的烟火,把市长炸得像一只大黄蜂一样在花园里团团乱转。
埃米尔很聪明。他善于运用智慧为自己挣钱,他先是从马贩子那里赢来一匹小马,然后又用自己的收入买到了一只瘸腿母鸡洛塔,瘸洛塔为他们家下了很多的蛋;他还救活了一只小猪“小可怜”,并且把小可怜培养成了一只能够装死、跳绳、伸出右蹄表示感谢的小可爱。
埃米尔很善良。他在圣诞节的前夕,举行了一场盛大的宴会,宴请了一群济贫院的孤寡老人,把家里准备招待亲友的食物全部都吃光了,他还经常探望这群老人,为他们读报。
埃米尔很勇敢。当他家的长工阿尔弗雷德在暴风雪的夜晚染上重病,卧床不起的时候,大人们惧于暴风雪的威力不敢把长工送往医院,他却在黎明时刻顶着风雪,架上雪爬犁,拉着阿尔弗雷德艰难地送到了医院,最终救了阿尔弗雷德一命。
埃米尔走到哪里,他就把祸闯到哪里,谈起卡特胡尔特庄园的小子,人们都说他确实有点不寻常。埃米尔就在他不断的闯祸中,独立的思考,自由的表达,勇敢、机智、活泼地长大了,他并没有成为一名坏小孩,而是当选了一名社区委员会的主席,成为整个伦纳贝亚最有出息的男子汉。
埃米尔的故事读完了,但埃米尔的形象却已经鲜活的生长在我的脑海中了。他那些惊天动地的淘气故事每每想起都让我忍俊不禁。这是一个多么可爱的孩子呀,如果他就生活在我们的身边,我们做父母的能够承受住他那份淘气吗?埃米尔有一位宽容的妈妈,她在孩子每一次的闯祸之后,都会宽容他的行为,甚至当女仆丽娜建议“为了保证宴会的万无一失,先把埃米尔锁进房子里吧”,她都会用责备的目光望着她,强调说:“埃米尔是一个很令人喜欢的孩子!”。埃米尔还有一位宽厚的爸爸,不论埃米尔的淘气让他遭受了多大的尴尬,他至多就是把孩子关进木工房让他自省,而埃米尔在这所木工房里却利用这个机会削了很多的木头老头儿。埃米尔没有因为他的淘气而遭受挖苦谩骂,更没有受到拳打脚踢,他就这样率真、自由、健康的长大了,孩子的本性没有受到一点扼杀,埃米尔父母的教子方法是否该引起我们做父母的深思呢?
一部《淘气包埃米尔》,是一个孩子的故事,也是一个家庭的故事,这个故事充满了精彩,更充满了智慧。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 篇28
《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的作者是瑞典儿童文学大师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女士,是一位著作等身的国际世纪名人,被誉为“童话外婆”。这本书在五月份,我就已经读完,但是由于工作比较忙,所以没有及时写读后感,今天有时间让我再次重温书中的内容,给自己的心灵深处再上一次育人课。
埃米尔可真是个淘气的孩子,他在一个重要的日子里,居然把自己的妹妹当作旗帜升到了旗杆上,这另所有的人都感觉不可思议,但是无论大人们怎样想,小埃米尔和妹妹却是十分的兴奋,因为他们看到了平常无法看到的风景。
埃米尔不光是个淘气的孩子,他还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孩子,这不爸爸要去马市买马,他也想去,可是他爸爸怕他再惹出别的麻烦,没有带他去,这可难不倒聪明的埃米尔,他用给人开门的方法赚到了去马市的费用,在马市上他买到了自己喜欢的东西,并且买了一匹不错的马。这真让人意想不到。
这次是埃米尔救助孤寡老人,他用美食诱导的办法把看守孤寡老人的人支开,救出了孤寡老人,并且让这些孤寡老人饱餐一顿!想象一下一个小孩居然能救助那么多的孤寡老人,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所有埃米尔的淘气故事都源于他的好奇心,他的爸爸不看中这种行为,他总认为这是一个不听话的孩子,一个没有出息的孩子,而埃米尔的妈妈却始终相信总有一天埃米尔会变好的。最后的结局就是最好的证明。
这本书读完了!它让我学到了很多,作为母亲我要相信我的孩子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无论她现在怎样我都应该用爱去滋润她!让她明白这世间妈妈始终是看好她的,她经历的所有事情将来都会成为她成长的养料。
作为老师,要相信自己的学生,他们的每一次淘气都是对生活的探索!只有亲身经历过的事才印象最深!所以老师们请善待学生的每一次淘气。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 篇29
今天,我为大家推荐一本好书,书名叫《淘气包埃米尔》,我非常喜欢。这本书的作者是瑞典著名的童话外婆—阿斯特丽德·林格伦。现在,我为大家介绍一下埃米尔的光辉事迹吧!
埃米尔生活在伦纳贝亚村,他长着一双圆圆的蓝眼睛,一个红扑扑的圆脸蛋和一头卷曲的浅色头发,给人一种可爱听话的印象,但恰恰相反,他是全村公认的淘气包,孩子们的“开心果”,整天戴着他蓝顶子的“猫子”,扛着木头做的“墙”,晃东晃西,淘气个不停。
埃米尔是那么顽皮,把妹妹伊达当国旗升到杆顶,把猪血扣在爸爸头上,将青蛙放在送咖啡的篮子里,闯下各种大祸。他又是那么勇敢,帮助长胡子女士捉住了横行乡里的盗贼“麻雀”;他也是那么富于正义感,为孤寡老人准备了丰盛的圣诞晚宴,并处罚了母老虎般的济贫院女领班;
他同时是个善良的动物保护天使,像母亲一般照顾快要死去的小可怜儿—一只小猪,并熟知一切有关动物的保护知识。哦,他还富有经济头脑,用巧妙的办法获得了他的马、猪、鸡等各种动物……
这就是埃米尔,不折不扣的淘气包,可这么淘气的他有一天竟成了社区委员会主席,成了整个伦那贝亚村最有出息的男子汉!故事的末尾最令我感动:在所有大人放弃救助长工阿尔弗雷德时,埃米尔却独自一人冒着大雪,历尽千辛万苦将生命垂危的阿尔弗雷德送往医生那儿,救了他一命。
我也想像埃米尔一样勇敢善良,富有经济头脑和正义感,并有点儿小淘气、小可爱;像埃米尔一样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开心快乐地长大。隆重推荐这本书给大家,希望大家好好阅读这本书,从中受益。作者:李张霖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 篇30
《淘气包埃米尔》是2002年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阿斯特丽德·林格伦。书中描写了伦纳贝亚的埃米尔有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浅色头发,这一切都给人一种听话的印象,但是,他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小淘气包!
埃米尔是那么顽皮,把自己的妹妹当国旗升到旗杆顶,把猪血扣在爸爸头上,把青蛙放进送咖啡的篮子里,骑着马帮助莉娜拔牙;他虽然很淘气,但也很勇敢,帮助长胡子的女士捉住了横行乡里的盗贼“麻雀”;他又是那么富于正义感,为孤寡老人准备了一个丰盛的圣诞晚宴,而且还惩罚了母老虎般的济贫院女领班。哦,他应该是个善良的天使,像母亲一般照顾快要死去的小可怜儿——一只小猪。
每当他淘气犯错后,爸爸都会把埃米尔关进木工房惩罚他。可是,关进木工房的埃米尔不是在反思,每一次被关进木工房的埃米尔都会用木头削一个木头老头儿,他都有一百多个木头老头儿了。
埃米尔可不只是淘气的孩子,他还是一个善良、勇敢又聪明的孩子。最让我感动的就是埃米尔一个人送阿尔佛莱德去医院。
长工阿尔佛莱德是埃米尔最喜欢的人之一,埃米尔抱着睡觉的枪就是阿尔佛莱德送给他的。阿尔佛莱德干活时伤到了手,卡罗萨.玛娅看到伤势越来越重的阿尔佛莱德说他没救了。因为外面下着特别大的风雪,所有人都准备放弃对阿尔佛莱德的救治。读后感·只有埃米尔没有放弃,他顶着凶恶的大风雪,把卢卡斯套在雪橇上,用雪铲开路,还向“大饼地”不好说话的庄稼汉求助,冻得身上发疼,累得鼻血都出来了......克服了种种困难,终于及时赶到了马里安奈龙德的医院。最后,在医生的全力救助下,阿尔佛莱德终于可以活下来了。
直到圣诞节除夕的前一天,阿尔佛莱德和埃米尔才回到家,但是埃米尔的英雄事迹早已传遍了勒奈贝尔亚。大伙儿都在欢笑。“卡特侯尔特家的那孩子,我从来就很喜欢。”人人都这么说:“我真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人老盯着他,揪他的毛病。调皮点儿,哪个男孩子不一样!”
最高兴的人还是埃米尔的妈妈,她在蓝本子上写道:“上帝终于使我这颗母亲的心得到了安慰,过去它曾经为埃米尔饱尝痛苦。我要让全村人都知道这件事。”埃米尔的妈妈早就知道:埃米尔一定会成为他的骄傲!
埃米尔不仅是一个淘气包,他还是一个懂事、善良、聪明、勇敢、孝顺又很有做生意的天赋的好孩子。埃米尔最后成为了社区委员会主席,可能多数源于妈妈的宽容,是不是我们做妈妈的宽容一些,孩子会更优秀呢?当然,爸爸和其他人的不理解,也成就了埃米尔的坚韧与顽强,遇到困难会想办法解决。最终,成长为一个有出息、有用的人。就如我们平常所说的,在家里教育孩子,要有一个唱白脸的,还不能缺少一个唱黑脸的,是同样的道理吧。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 篇31
一个名叫埃米尔的男孩子,是一个罕见的淘气包。无论他走到哪里,都要把那个地方弄得鸡飞狗跳,不得安宁。可是他并不坏,只不过是生性好动,天真活泼。由于他勇敢善良,富有同情心和正义感,为了帮助别人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终于得到人们的谅解和赞扬。
埃米尔生活在瑞典的一个乡村农场里。他大概五、六岁吧,是一个公认的淘气包。不过林格伦反复在故事里强调,这个淘气包长大后是要做社区委员会主席的。信不信由你。
这个淘气包到底有多淘气?我来说一个数字,反正大人总是只对数字感兴趣。埃米尔每次淘气犯错误时,爸爸总是要罚他到木工房里去反省一段时间,而每次呆在木工房时,埃米尔就会雕刻一个木头老头儿,老头儿通常是很愤怒的样子。在接近故事的末尾处,埃米尔搅和了一个盛大的乡间宴会。说起来也没什么,只是把爸爸随手锁在茅房里,将宾客们的套鞋混堆成小山,导致爸爸在别人吃饭的时候卡在茅房窗户上淋雨,而宾客们告别时需要借助微弱的灯光给自己的鞋子配对。因为这次事件,埃米尔在木工房里制作了第184个愤怒的木头小老头儿!
这个淘气包为什么这么淘气呢?读完整个故事我也没有搞清楚。埃米尔是那么善良、勇敢,充满活力。虽然几乎所有的淘气事件都与他有关,但他总是有自己的理由。比如他把头钻进汤罐子拔不出来,只是为了去舔干最后一点儿汤底;而他再次把头钻进汤罐子又拔不出来,只是为了给妹妹演示自己的脑袋是如何弄到罐子里去的。比如他把妹妹挂在旗杆上,当作旗帜升到高高的杆顶,只是因为妹妹强烈要求到上面去看看风景。又比如他把老鼠夹放在桌子底下,不幸夹住了爸爸的脚丫子,只是因为他觉得老鼠经常到桌子底下,在那里成功率会高一些;而他把连夜从河塘里捞来的活龙虾放在爸爸的睡床边,只是想让爸爸醒来后高兴高兴,谁料到爸爸居然醒来后一脚踩进了龙虾堆,那种痛苦让他宁愿被老鼠夹夹祝
你看看,这个埃米尔其实并不真的淘气,虽然所有的淘气事件都与他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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