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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解童贞1家长读后感汇集50句-读后感

一、写读后感作文方法

读后感的写作核心是引议联结,具体写作方法及步骤如下:

一、引——围绕感点,引述材料。

简述原文有关内容。概括本文的主要内容,要简练,而且要把重点写出来。

二、议——分析材料,提练感点。亮明基本观点。

在引出“读”的内容后,要对“读”进行一番评析。既可就事论事对所“引”的内容作一番分析;也可以由现象到本质,由个别到一般的作一番挖掘;对寓意深的材料更要作一番分析,然后水到渠成地“亮”出自己的感点。

要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文案明确表述出来。这样的文案可称为"观点句"。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观点句"在文中的位置是可以灵活的,可以在篇首,也可以在篇末或篇中。初学写作的同学,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

三、联——联系实际,纵横拓展。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

写读后感最忌的是就事论事和泛泛而谈。就事论事撒不开,感不能深入,文章就过于肤浅。泛泛而谈,往往使读后感缺乏针对性,不能给人以震撼。

联,就是要紧密联系实际,既可以由此及彼地联系现实生活中相类似的现象,也可以由古及今联系现实生活中的相反的种种问题。既可以从大处着眼,也可以从小处入手。

当然在联系实际分析论证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的观点服务。

四、结——总结全文,升华感点。

总结全文,提升感情思路,从而得到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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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年级作文读后感50篇

第1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200字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讲了,一个男孩子在山坡上放养羊群,因为无聊,所以便编出了一个“狼来了!”的谎话,欺骗了辛苦劳作的农民。一次有人信了,两次有人信了,当第三次时,男孩真的遇到了狼,在惊慌中,他大喊“狼来了!狼来了!真的!这次狼真的来了!”山坡下的农民们听了以为他又在说谎谁也没有管他,于是男孩和羊群一起被狼吃了!这则寓言告诉我们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不要去戏弄欺骗别人,一次两次也许会成功,等到了第三次你真的有了危险需要大家帮忙时,却因为大家都不信任你了,所以谁都不会来帮你的。我们应该诚实一些,不要因为无聊而去戏弄别人。

第2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300字

“午夜。香港,让我拉住你的手,倾听最后一分钟的风雨归程。”这是课文《最后一分钟》的第一句话,整首小诗向我们活生生的展现了香港回归祖国是最后一分钟的情景。1997年7月1日,在中国革命博物馆门前的香港回归倒计时牌上,当大大的零字出现的一刻,中国人民积聚心中的爱国情感喷涌而出:香港终于回家了!

我气愤,我疑惑:香港本来就是中国的土地,为什么被英国占领了呢?在被英国统治的时期,香港人民受尽屈辱,身为中国人,却要被英国人统治着,这是多大的耻辱啊!因为清政府无能,所以被强迫签了《南京条约》,香港被英国霸占了一百年!在这百年的屈辱时间里,有多少人在等待这庄严的最后一分钟,此时此刻,我的心情是激动的,也是苦涩的。香港就像一个孩子,经过百年的等待,终于回到了中国母亲的怀抱中。

1997年7月1日,我今生将无法忘掉这个日期,让我们一起大喊:香港,香港,我们的心!

第3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400字

今年,我姐姐送了我一本书,名字叫《列那狐的故事》,作者是来自法国的玛。阿希。季诺夫人。故事主要讲述了森林里许多小动物因为列那的欺骗,偷东西,毒打,行凶而控诉他,后来狮子国王在王庭审判列那,却被列那的花言巧语哄骗脱罪,列那还与公狼,大熊,猎人斗智斗勇的故事。

我最喜欢这本书的主人公列那,他是一个足智多谋,狡猾狠毒的狐狸,他经常花言巧语的哄骗小动物,骗取他们的信任,同时还敢用他的聪明才智欺骗狮子国王和王后。这本书的故事情节生动有趣,最初读故事的时候我认为列那就是一个大骗子,干尽坏事的大坏蛋,可是让我没想到的是最后列那竟然成了王国里的贵的人,改变了形象,真是出人意料。

这个故事让我想到了在我们的生活中也会遇到像列那那样用花言巧语或者小礼物哄骗我们的坏人,我们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同时我们也要学习列那在遇到问题和困难时,不慌张,利用自己的知识和坏人斗智斗勇。

《列那狐的故事》我刚刚看完了一遍,列那这个狐狸让我又爱又恨,念念不忘,以后有时间我一定会再看第二遍,第三遍的。

第4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600字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我的妈妈是精灵》。书中讲述的内容是:一个精灵来到人间,与人相爱结婚,生下了一个女孩,名字叫陈淼淼。陈淼淼刚出生的时候,父母就有一纸协议:当陈淼淼知道真相后,他们就离婚。渐渐地,陈淼淼长大了,当她发现妈妈是精灵的真相后,就意味着妈妈要离开了。于是,她就想方设法不让父母离婚。但所有的努力都付之东流,最终还是没能留住妈妈。陈淼淼和妈妈永远地分开了。虽然她们母女俩分开了,但她们之间的爱和亲情,将永远铭刻在彼此的心中,她们永远都不会忘记对方。

永别了,亲爱的精灵妈妈!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我深受感动。陈淼淼年龄虽小,但有一颗坚强的心,为了能让妈妈留在人间,她不知做了多少努力、吃了多少裤头。虽然她的妈妈永远离开了她,但是,她仍然像一棵春天刚发芽的小草一样,顽强地生活了下去,在妈妈爱的余温中做一个最好的自己。

母爱是无私的,妈妈尽管是精灵,但她依然和正常人一样爱着她的孩子,她每次都把最好的留给陈淼淼:帮助她复习功课,带着她在蔚蓝的天空中飞翔……

想到这儿,我同时想起自己:我生活在一个幸福无比的家庭中,无忧无虑,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有爸爸妈妈无微不至地陪伴,有时甚至还会产生一种依赖,遇到困难点的事情都不愿自己去做,指望别人的帮助。

以后,我要多多锻炼自己的自理能力,让爸爸妈妈少为自己操心,也要学会独立,不再做一朵温室里的花朵,成为一棵能独自面对狂风暴雨的小草。我更要像陈淼淼一样,去爱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物,让爱洒满人间!

第5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800字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环境保护百科知识》的书,读后我有许多感受和想法,在这里我想和大家交流一下。

这本书不仅告诉我们许多知识,同时还在警告人类要保护环境。

我们先来谈谈“温室效应”。

工业活动以及汽车和动力装置需要能燃烧的能源,如煤、石油和天然气。这些燃料燃烧时,就释放出二氧化碳。这些气体的排放和滥伐森林会增强温室效应,使地球表面的温度升高,这样使森林逐渐消失,其它造成温室效应的气体也削弱了大气的臭氧层。看到这种现象我感到很无奈,仅仅我一个人知道或少数的几个人知道又有什么用呢?大家应该一起行动起来,爱护森林,保护我们生存的环境。

不仅这样,河流污染也对生物影响很大。

我们人类和动植物一样,也需要水来维持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我们每天消耗的水多是从河里提取的。这些水必须洁净水,这样饮用起来才安全。当水不再洁净的时候,我们说水被污染了。一旦水被污染,后果便不堪设想:当水的成分改变了,比如当河水中氧气的比例降低时,鱼和其它的生物就会窒息而死;人类不能喝被污染的水,人类就会因为缺水而渴死。想到这儿,不禁打了一个寒颤,这样下去太可怕了。

同样,空气污染对人类健康的影响也十分大。

空气里的污染物通过呼吸系统进入人体。呼吸系统会因为空气里污染物的高度聚集而受到严重损害。现在空气污染很严重,也许目前,你觉得呼吸了一些污染的空气没什么事儿,而以后,发现了这样那样的病已经迟了,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们要尽量避免对空气的污染。

下面要谈的是城市废物。

城市生活带了带来的另一种物质被称为固体废弃物。吃剩的食物、包装袋、丢弃的物件、塑料、木头、玻璃、罐头盒以及纸盒都是常见的废弃物。这些废弃物的堆积给城市带来了严重的问题。

大家想想看,这样下去,不久的将来,因为没有树木,我们每天要顶着火辣辣的太阳出门;因为没有洁净的水,我们只有喝脏兮兮的水;因为空气被污染了,我们的肺里将吸入大量的灰尘;因为城市里堆积了大量的固体垃圾,我们便生活在垃圾堆里。

讲到这里,我想大家一定也和我一样有很多感触,所以,我们应该从现在做起,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爱护树木,清洁江河湖泊,净化空气,亮化我们的城市……让地球真正成为人类美丽的家园!

第6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东汉末年天灾人祸!各路人马纷繁起义,一个英雄辈出的?行将迸发!

黄巾之乱,使汉朝对天下的统治更是徒有其名。当时影响天下的是几大军:厂原军、何维军、董卓军,使天下……

但这时三个人的桃园结义,使历史开启了一个新的篇章。

精彩的情节,无动于衷的战争风云,这也是我喜欢《三国演义》的一个缘由。在这本书中,我最观赏的珍是诸葛亮,特别是他的聪慧与重情重义的性格。

他协助刘备攻打曹操,结合孙权在赤壁之战大败曹操,还让周瑜赔了夫人又折兵,把周瑜给气死了!最让人打动的是,在白帝城,刘备临终托孤,他说:刘禅无能,您可帮就帮,不可帮你就自立为王。但诸葛亮却没有自立为王,而是继续协助刘禅。

诸葛亮又七擒孟获,胜利收服南部少数民族,只是后来由于劳累而去了。不幸的他,假如不是协助刘禅,就可能夺天下,可能就不会因劳累而去了。

我喜欢诸葛亮,他为了帮人而去了,也完成了刘备的心愿。我觉得诸葛亮是一个聪慧、有爱心、重情意、巨大的人。

第7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虽然我去过北京,但我却不知道老北京是什么样儿,也不曾听说过惠安馆这个名字,《城南旧事》这本书仿佛把我带进了过去的北京。

开始读《城南旧事》的时候,只觉得主人公英子是一个在老北京生活的普通小女孩,但是自从认识了惠安馆的“疯子”——秀贞,也慢慢发现秀贞口中说的自己丢失的女儿小桂子和自己的童年伙伴妞儿就是同一个人。但最让我难过的是在一个漆黑的夜晚,秀贞母女上了一辆洋车去找妞儿的爸爸,当我还沉浸在秀贞母女一家人幸福相聚的喜悦中时,故事的结局却和我开了一个玩笑,我不相信也敢相信秀贞母女是被火车撞死了,妈妈也告诉我这是真的,看到这里我难过极了,不禁为她们母女俩的凄惨命运感到惋惜,为什么火车没能让一家人团聚呢?为什么所有的过错都要让这个找爸爸的小女孩来承受呢?妞儿还不曾享受过父母的疼爱,老天对妞儿的不公平,让我思绪万千……

合上书,仿佛英子就在我眼前,她想告诉我: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吧!能和自己的父母每天快乐的生活在一起,是何等的幸福啊!

第8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红楼梦》是古典小说的巅峰巨着,代表着一个时代的文学艺术顶峰。这本书展现了广阔的社会现实生活,生动描述了多姿多彩的世俗人情,淋漓尽致的反映了一个封建大家族的方方面面,是一部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高度结合的伟大杰作。

《红楼梦》原名《石头记》,以贾,王,薛,史四大家族为背景,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围绕两个主要人物的感情纠葛,描写了大观园内外一系列青年男女的爱情故事。红楼梦在艺术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传神地塑造了一大批有血有肉的个性化人物:如多愁善感,情重多心的林黛玉,喜欢扎在女孩子堆里,不爱读书的贾宝玉,稳重老练,娴静可爱的薛宝钗,善于算计,媚上欺下的王熙凤。阅读红楼梦对提高我文学素养有很大的帮助。

在这本书中,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几代人的命运沉浮,其中所蕴含的人生哲理,世态人情,值得我们去反复品味,咀嚼一生。书中栩栩如生的精美插图,让我对书中涉及的相关背景知识还有每篇文章所蕴含的哲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也让我亲身体验了那个时代绝美的爱情和深刻的社会现实。

第9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在寒假期间,我读了曹伯伯写的《草房子》这本书,主人公是桑桑,他有四小伙伴:分别是杜小康、纸月、秃鹤、细马,他们之间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桑桑刻骨铭心,难以忘怀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不仅目睹并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感动人心的故事,又和小伙伴们产生了无限的欢乐。

在这些故事里我最喜欢的是桑桑,因为他聪明机灵。比如有一次,他看见渔夫在打鱼,一网就能打出好多鱼,他灵机一动把家里的蚊帐改成了渔网。他调皮可爱,富有同情心。他用家里的碗柜给鸽子做了一个舒适的窝,结果迎来了乔桑的责骂。他还具有正义感。纸月有一次好几天都上学迟到,桑桑就感到很奇怪,于是去纸月家找她,没想到看见她被板桥小学几个强壮的男孩子欺负,他并没有感到害怕,而是毫不犹豫地走向那些男孩,并将纸月救下。所以我喜欢桑桑,在他的身上我看到了许多美好的品质,值得我们去学习。

读完《草房子》这本有趣而又感人的书,我学到了他们身上很多优点,努力改造自己。

第10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今天中午,我读了美国作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我十分佩服小说中老渔夫的意志,他让我懂得了一个人一定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获得成功。

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在一次单身出海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老渔夫同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己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很难取胜,但仍不放弃。后来又因大马林鱼伤口上的鱼腥味引来了几群鲨鱼抢食,但老人仍不愿就这样放弃,最终突出重围,将大鱼带回了渔港,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

当我读到“老渔夫想:这里离海岸实在是太近了,也许在更远的地方会有更大的鱼”时,我十分佩服这位老渔夫,因为他这时已经打到了一些鱼,但他没有安于现状,而是向着更大的目标前进。再看看我们,平时遇到一点小困难,我们都叫苦连天。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应该像这位老人一样胸怀大志,去追求更好、更大的目标。

当我读到“大马林鱼开始快速地围着小渔船游动,将缆绳缠绕到了桅杆上,老人右手高举着钢叉,在它跃出水面的一瞬间,竭尽全力地向它的心脏掷去,一声哀鸣结束了大鱼的生命,它静静地浮在水面上”时,我的心也像一块大石头落了地。我非常钦佩老人那种毫不畏惧、坚持不懈的精神,虽然知道对手实力很强,但他没有丝毫退缩,而是迎难而上。正因为有了这种精神,老渔夫才获得了这场生死较量的胜利。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学习老渔夫的精神,做事情不怕困难,才能取得成功。

在读到大鱼的血腥味被一群鲨鱼嗅到了,争相游来抢食,老人的左手正好在抽筋,他只能使用右手,用木棒、捕到的剑鱼的嘴等一切可以用来攻击的武器自卫,并最终赶走了这群鲨鱼。但大鱼的肉已经被吃了一大半,而老人还风趣地批评自己的左手“该工作的时候却在休息”的时候,我也被老人乐观的精神所折服。在生活中,有些损失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应该以乐观的态度来对待,不能斤斤计较。

最后,小说以一个少年看到老渔夫在度量足有十八英尺长的大马林鱼,再次描写了这条鱼的巨大,说明老渔夫所克服的困难之大,非比寻常。

小说歌颂了老渔夫不畏艰险努力奋斗的精神,我们也应该像他那样,不能满足于现状,应该积极向上,做任何事都要坚持不懈,遇到困难要迎难而上,决不能半途而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更大的成功和胜利。

第11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第一次读小王子,刚开始有些不懂,可是过了一会,便被他那清新的文笔和单纯的世界所吸引。在我读的时候,便被小王子那慑人心魂的忧伤而心悸,为他纯洁而执着的爱所感动也为自己那逐渐泯灭的童心而哀悼。正像作者圣埃克絮佩利在序言里面说的,他把这个童话“献给雷昂·维尔特”当他还是个小男孩的时候。

这与其说是一个童话,不如说是一个悲剧,童话的主人公总是像白雪公主或灰姑娘一样,幸福美满的生活。而忧伤的小王子却在发现爱的真谛后死在沙漠里。

这个小说的情节很简单,主要是从“我”的角度讲述了小王子的游历过程,因为一朵美丽而娇气的玫瑰,小王子离开了一直平静生活着的B—612小游星。他先后游历了六个星球,在这些星球上,他遇到一些他觉得很不可理喻的大人、狂妄自大的国王、财迷心窍的商人、迂腐的点灯人。

最后他来到了地球。在这里他遇到了一只狐狸,这只狐狸给他解决了那朵娇气的小玫瑰给他带来的对爱的疑惑,使他明白,爱意味着责任,以为这慈悲,有了爱,生活里的一切才有了意义。最后,小王子在离开他的星球一周年之际,让毒蛇咬死了他,这样他可以摆脱躯体的重量,回到

他的B—612小游星,回到他的骄傲而脆弱的玫瑰身边。

小王子走了,就像卖火柴的小女孩飞翔与奶奶在一起的没有寒冷、没有饥饿的世界一样,他奔向他永恒的爱。留给世界的只是金色的麦田和一园子无关紧要的玫瑰花。而我们就像渴望被驯顺的狐狸一样,对着麦田思念着小王子金色的头发。因为小王子,我相信沙漠里确实藏着水井,因为小王子听到辘轳在风中的声音,并饮了那令荒漠变的美的甘泉。

第12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钓鱼的启示》这篇文章,让我领悟了这句话的真正内涵。这篇课文主要讲的是我钓到了一条大鲈鱼,因为没有到开放的时间,父亲命令我把鲈鱼放回湖中。三十四年过去了,每当我面临道德抉择的时候,总会想起父亲告诫我的话。从此,我便有了道德实践的勇气和力量。

刚开始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我脑海中就产生这样一个疑问:父亲让我把鲈鱼放回湖中,是因为他不喜欢这条鲈鱼呢?还是他的道德告诉他不能贪心呢?带着好奇心,我开始了深入的思考,我把文章又仔细地读了一遍,这回我找到了两个不是不喜欢才放回湖里的证据,分别是“我和父亲得意地欣赏这条漂亮的大鲈鱼”、“父亲盯了鲈鱼好长时间后,命令我放回湖中”。对于这两句话,我的看法是:第一句话的得意和欣赏代表了父亲喜欢大鲈鱼,第二句话代表了父亲对大鲈鱼的依依不舍。尽管这样,父亲还是让我把鲈鱼放生,我不由得对这位父亲产生了敬佩,正是因为他在道德面前,做出了正确的抉择,才使我走向了一条正直的道路,他真是一位英明的父亲!

因此,我要用道德的标准来约束自己,终身做个正直的人。

第13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漫漫长征中,“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抗日战争中,狼牙山五壮士浴血奋战,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一幅幅豪气冲天,保家卫国的画面所展现的英雄景象,不断激励着我们奋发向上,这个学期完了,在课本中,我知道了许多英雄的感人故事,《我的战友邱少云》这篇课文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被邱少云钢铁般的意志所感动。

天还没有亮,邱少云所在的连队就摸进了敌人控制的‘391’高地下面的山坳里,伪装起来。邱少云伪装得很好,就算离得很近也很难发现他。到了中午敌人感觉自己的前沿阵地不太安全,竟把他们的看家本领“火力禁戒”拿了出来。火烧到邱少云身上了,可邱少云像千斤巨石一般,趴在火堆里一动也不动。这个伟大的战士直到最后一息,也没挪动一寸地方,没发出一声呻吟。看到这,我的泪水在眼珠里打着转,正如作者所说“我的心像刀绞一般,泪水模糊了我的眼睛”。这怎么忍受得了,平常我们只要被火烫红了,就大哭小叫的。我们在家被爸妈娇生惯养,当成了个宝,绝对不让我们受半点伤,如果战场上被烈火烧死的是我们,我们还不疼得跳天上去。

邱少云叔叔,您安息吧,您未完成的,将有我们来替您。相信我们一定会好好学习本领,我们会像您一样,成为国家建设的‘主力军’。

第14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最近我们学了一篇课文——《我的战友邱少云》。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志愿军要夺取“391”高地,“我们”都全身伪装,隐蔽地很好。到了中午,敌人放起燃烧弹来,火烧到了邱少云身上,这时候,邱少云只要从火中跳出来,在地上打几个滚,就可以把身上的火扑灭,可是这样,整个作战计划就会全部落空。邱少云为了整个班,为了整个潜伏部队,趴在地上一动不动,被烈火活活烧死了。

读完这篇文章,我的心情非常沉重。邱少云的这种精神是不是也可以被我们利用到学习、生活中去呢?在课堂上,总有一些同学喜欢交头接耳,做小动作,一节课只有40分钟,邱少云被火烧都能忍受,难道我们就忍受不了这40分钟,在课堂上好好听讲吗?平时,我们稍微用火烧一下手指都很疼,更何况邱少云是被烈火焚烧,他本可以把火扑灭,自己解救自己,可他并没有这么做,他为了潜伏部队和这次战斗的胜利,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现在,我们社会上有许许多多像邱少云这样的人,他们无私奉献,不求索取。而还有一些人,整天忙着票子、房子、车子、位子,视庸俗为潮流,视利益为高尚。我们一定要学习邱少云,将来把祖国建设地更加美好!

第15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星期天,我做完了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迫不及待地翻开了新学的课文——《我的战友邱少云》。

我读过很多的英雄人物的书,但唯有这篇《我的战友邱少云》令我心受感动。我读完之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泪水迷糊了我的双眼,并要向主人公—邱少云学习他优秀、遵守纪律的好品质。

文中讲了,在一次潜伏的战斗中敌人使用了燃烧弹;将附近的枯草燃烧了起来。火苗呼呼的蔓延着,烧得枯草的草毛毕毕剥剥地在响。突然,一团火将邱少云叔叔紧紧的包住,火苗趁着风势在乱蹿。这个时候,只要咳嗽一声或者蜷一下腿,都会可能被敌人发现。这时如果邱少云只要从里跳出来,就地打几个跟斗,就可以把身上的火扑灭。但是为了整个班,整个潜伏部队,为了这次战斗的胜利,邱少云如千斤巨石一般,趴在火堆里一动也不动,火在他的身上烧了半个钟头才渐渐熄灭。这个伟大的战士,直到最后一息,也没有挪动一寸地方,没发出一声呻吟,这需要多大的斗志与磨练啊!

邱少云叔叔这么遵守纪律,从天还没有亮趴到黄昏,一点也纹丝不动。看看我呢,和邱少云叔叔比还差得远呢。

记得有一次,课堂上课40分钟我都受不了。我原以为这些知识很简单,便上课开小差。就连我的嘴也闲不住了,噼里哗啦的开始讲话起来了。我和邱少云叔叔相比,真是天壤之别呀!

第16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窗边的小豆豆是二年级的时候,老师大力向我推荐的一本书,看完以后,我的感触很深。

小豆豆是一个性格天真活泼的孩子,一开始学校的老师无法接受小豆豆,因为小豆豆在上课的时候总是违反课堂纪律,还搞得全班同学都不能好好上课了。可怜的小豆豆被老师退学了。不过幸好,妈妈让小豆豆转学到了巴学园。自从他走进了巴学园的大门后,他感觉很特别,首先,让他觉得很特别的是校长先生的耐心。校长小林宗作先生听小豆豆说了四个小时的话,这个是破天荒头一回啊!还让她觉得很特别的是摆放在巴学园的电车教室。坐在这里,小豆豆感觉就像是一边学习一边旅行一样,这种感觉真是太美妙了!

这本书告诉我做事不要急于求成,小豆豆就是本书的作者--黑柳彻子,虽然小的时候他很调皮,但是经过在巴学园的学习,这些事情并没有影响她的将来,这说明我们不要因为一时的问题而否定一切。我还从这本书里知道了要包容别人,比如:小豆豆因为调皮而被退学了,但是妈妈并没有对她火冒三丈,而是像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亲切地对待她,帮助她。我很羡慕小豆豆有这样的老师、这样的妈妈、这样的学校。其实有的时候我们小孩会犯各种各样无意识的错误,这时候,还要请大人们多多包容。假如在我们犯错的时候,大人们不是非常气愤,而是耐心,亲切的指出我们的错误,并告诉我们改正的方法,这样我们才能快速的改正,慢慢的成长!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很多道理,将来我要读更多的书,做一个博学多闻的人!

第17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第一次找到这本书,立刻被它至美的名字吸引了。繁星春水,这是一幅多么美好的画面,浮现在我面前的是一幅自然、清新、雅淡的水墨画。我毫不犹豫地买下了这本书。

轻轻地掀开书页,我就被冰心的才华吸引了,这一首首小诗晶莹清丽,轻柔隽逸,连标点符号都透着灵气。我深深的沉醉其中,静静地爱上了这种文字,喜欢上了这种情趣。

“繁星闪烁着——深蓝的天空,何曾听得见它们对语?沉默中,微光里,它们深深的相互颂赞了。”第一段零碎的思想,冰心奶奶把这繁星描写得如此可爱,在我面前勾勒出一幅宁静、温柔、自然和谐的画面。清冷的天空被作者丰富的想象描绘得灵动,温馨。它们相互颂赞,相互交谈,给大自然添了许多清幽,明丽。富有了更多的魅力,也含蓄地抒发了自己对“爱”的追求。

读着另一段话,我被它感动了。“母亲呵!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它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简短的几句话,写出了作者对母亲的思念之情和感激之情,一个“只”字,道出了母亲是人生唯一的避难所。这首短诗,让我不由得想到了我的母亲,母爱是最纯真的,最伟大的,是世界上任何一种爱所不能企及的。母亲的爱像一缕春风,让我孤寂的心从此绿了;母亲的爱像一束阳光,让我沮丧的心从此亮了;母亲的爱像滋润的雨,让我昂首挺胸,茁壮成长。母爱让我扬起风帆,航行在大海上;母爱使我鼓足信心,走在人生的道路上。妈妈,我爱你!

“成功的花,人们只惊慕她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它的芽儿,清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这句话使我感慨万千,成功者是值得羡慕和佩服的,然而人们啊,在惊羡和佩服的同时,也想想他获得成功的艰辛吧!成功,要不懈的努力和顽强的意志,只有你一步步地踏踏实实向前走,跨越大山,坚定不移的走出那些看似美好而暗藏杀机的地方,才能真正成功!

看着看着,我对“成功”又有了另一种理解。“年青人!只是回顾么?这世界是不住的前进呵。”曾经的辉煌已经过去了,不要迷恋沉醉在以往的功绩上了,明天才是真正值得你思考的。生命的意义在于不断的前进,不断的奋斗,沉醉在以往的成功当中,只会从英雄变成平凡者。人们啊,请珍惜时光,不断奋斗吧!

冰心的诗如一杯醇香、甘美的茶,要细细的品读。读了冰心的诗,我受到了很多的启发!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我要珍惜时光,努力奋斗!我相信,成功的大门会为我而开!

第18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我是第一次看关于诗歌的名著。诗歌,在我眼里就是一种很无聊的文学,看这个简直是浪费时间。可是,在这个寒假,我抱着完成任务的心态翻开这本书,当我深入读进这本书时,最终看出所蕴含的哲理。

诗歌从古至今,是受人尊重的,因为诗歌是是随着历史的推移而沿袭下来的,我却是个例外。我很讨厌诗歌,讨厌他的杂乱,讨厌它的深藏不漏。花时间去研究它的杂乱,还不如去坐着看一本刺激的小说。

不过,我要感谢冰心奶奶和学校的安排,是他们改变了我对诗歌的看法。我能从很多文案中感到冰心的诗歌的看法和吸引力:“青年人呵!为这后来的回忆;小心着意地描你的图。”这是什么意思?这所蕴含的哲理是把握现在,创造未来。这哲理是多么深刻呀。

我对此上了瘾,我开始研究他们,从中得出结论。每得出一个,我会兴奋好一阵子的。比如这首诗:镜子——对面照着,反而觉得不自然,不如反转过去。哲理是这样的:一种思维方式,当你使用他时弄不清楚的话,不如反过来想想。我越来越感到冰心的诗歌的哲理性,他是一个哲学家。

也许就是这本经典名着,改变了一个人的观点,也正是这本经典的诗歌名着,才可以列入世界少年文学经典名着。

第19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关于思想,书上是这么解释的:客观存在反映在人的意思中经过思维活动而产生的结果。在下有幸访读了冰心奶奶所著的《繁星·春水》,明显,在老人家那零碎的思想里——有了爱,便有了一切。

爱是什么?爱,小至墙角的一朵花,大至祖国的山河。父爱,顶天立地的顶梁柱;母爱,温暖沉沦心灵的避风港。爱是不经意的,却是照亮心灵的烛灯,是通往光明的窗口。

听!“人类呵!相爱罢,我们都是长行的旅途,向着同一的归宿。”生命的历程是无止尽的长河,然而,一不小心,也会化进细小的泥沙。为何不互相珍惜,而要相互残杀呢?少了爱,人类是没有良知的!

世间有爱,不仅在于人类的情感。更多的来自大自然。春天里的爱,春光融融,春暖花开,是爱的希望;夏天里的爱,露珠晶莹,鸟语禅鸣,是爱的播种;秋天里的爱,霜林如醉,五谷丰登,是爱的丰收;冬天里的爱,朔风怒号,雪盖冰封,是爱的考验,冬去春来,又是一番朝霞绚丽。

关于爱,冰心奶奶赞颂着童贞,自然与母爱。在她老人家心里,爱是寂静的,或者正如她所说的——一春潺潺的细流。人类在爱中生活着,人类一直被簇拥着,但有多少人真真正正的感悟过爱?

是的,爱,只不过是一朵小小的蔷薇,总是在我们寂寞之时,不经意地怒丽。

第20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浩瀚的历史长河,铸就了灿烂的现代文明。人类走过的每一步、世界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是那么的值得我们回味,值得我们深思!在我们尘封已久的记忆中,有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学习榜样——雷锋。他给我们提供了丰富的精神财富,也教会了我们良好的道德品质,激发了大家刻苦学习、艰苦奋斗、勇攀科学高峰的信心和决心。

《雷锋日记》这本书里写了我最崇拜的一位平凡的英雄——雷锋。他是一位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这是雷锋一生的真实写照,它也同样激励着我们这一代人。

雷锋把他的一生都无私的奉献给了别人。他那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崇高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但是,在现今这个社会中,雷锋精神离我们遥远吗?其实我认为我们离雷锋精神并不遥远!在我们身边,从公共汽车上一个主动让出的座位到为了帮助一个陌生人见义勇为而牺牲宝贵生命的英雄们,这些都是雷锋精神的真实再现!虽然在新的中学生守则中,将艰苦朴素划去了,我认为勤俭节约是不能丢的,铺张浪费是不能做的!今天的我们有着优越的物质生活,就更要在精神生活上严格要求自己。从小就要学会关心、帮助他人,勇于回报社会,所以我们个个都要争做小雷锋!

学雷锋不是口号、形式,只要我们将他与身边的你和我的生活密切联系起来;只要我们注意从身边的事做起、从小事的做起,就会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就能营造出和谐的社会氛围。那将会是一个不骄不馁,时时保持一种乐观向上的信念,时时准备帮助他人,为他人服务,让雷锋精神永存的美好世界!

第21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读了《只有一个地球》这篇课文,我知道,地球在茫茫宇宙中是非常小的,就像一叶扁舟。地球,它是人类的母亲,是生命的摇篮,我们要精心的保护它,爱护它。

读了这篇课文,我就想起了我外婆家门前的一条小河。以前,这条河的河很清,清得可以看见河底的沙石。而且,河水还可以煮饭、烧水,也可以用来喝,又甘又甜,周围还种着树,草地上还开着各种小花,水里有许多鱼、虾,有时你幸运的话,有可能看见螃蟹呢!还有……

可是现在,河水变得又黑又臭又脏。周围的一些工厂老是把废水排到里,使河水变得那么黑。在这儿住的人老是把垃圾扔到河里,使河水变得那么脏。每当我们经过那里,一阵阵臭味扑鼻而来,我几乎要呕吐了。而且,人们还把周围的树给砍掉了。人们乱砍乱伐,周围的一些树木渐渐露出光光秃秃的土地了……

人类,你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呢?你们知道吗?这样做只会害了你们自己啊!这样做,只会使地球加速枯竭和破裂而已。

地球只有一个,一旦被破坏,我们就别无去处了,要是地球上的所有资源都枯竭,我们就无法生存。让我们动起手来,一起建造一个美好的家园吧!

第22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我读了《三个砌砖工人》这篇文章,深有感触。故事主要讲的是三个工人造房子,当别人问他们在做什么,第一个工人说:“我在砌砖。”第二个工人说:“我在赚钱。”第三个工人说:“我在建造世界上最有特色的房子。”后来,只有第三个人成为了著名的建筑师。

究其原因,因为只有第三个人带着目标与积极地态度,他把砌砖当作是一种锻炼,一种快乐,他是带着自己明确的目标与成功的态度去做,他享受工作的乐趣,认真的砌好每一块砖,朝着自己的理想去努力,同样也验证了“成功决定态度”这一观点。

这个故事让我想起英国伊莉莎白女皇,她与当时我们清末的慈禧是同一时代的,都是王朝的统治者。然而,同样面对国家种种困境,慈禧把我们的国家领向衰败,伊莉莎白却将她的国家领向繁荣,其实在我看来,那是她们人生的目标与态度不同,慈禧把追求个人享受作为她的人生目标,,国家利益与她皇权相比,她选择权利,所以当八国联军的铁骑闯进北京,她选择一走了之,弃国家、百姓利益不顾;而伊莉莎白则以国家强盛为人生目标,即使放弃手中统治权力也要以国家发展大业为重,也是在她的努力下,英国从此走上强盛之路。

的确,无论是很重要的职务,或是一个平凡的职业,只要有着目标和积极的态度,都能做出一番精彩,在生活与学习中,我们想要成功,也就要树立自己的目标,并保持积极的态度,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有所作为,建造属于自己“最有特色的房子”,否则,我们将一辈子都碌碌无为,一事无成。

第23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几天前,爸爸妈妈把《兔子坡》这本书交给了我,我迫不及待地拿起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拿起来了就不肯放下了。

书里描写了森林里要搬来新人家,勾起了小动物们的兴奋。兔子小奇跌跌撞撞到处发布消息,老爹走来走去向每家人打听。威利和鼹鼠谈着话……大家都很开心。

我最喜欢的是里面的主人公小乔奇。它活泼机灵、聪明可爱,还特别帅气。它是跳高和跳远的能手,还喜欢突破自己。记得有一次小乔奇被一只猎犬紧追不舍,小乔奇跑得飞快,还勇敢地跳过了死亡溪,那只猎犬只能在对岸目瞪口呆。我很佩服小乔奇的勇敢,我要学习它的精神。

我和小乔奇比起来,都很活泼,也爱冒险,可是我遇到可怕的东西还是会出冷汗。哈哈,我得增加自己的胆量了。每天晚上我睡前还要开一会儿灯,有时还想爸爸妈妈在旁边陪我一会。有一次晚上,爸爸妈妈在陪我的时候,手机的灯光照在天花板上,像一只眼睛在看着我。我“妈呀”叫了出来,一把抱住了妈妈。

有时我也是充满勇气的。有一次在体育课上,我们正在训练篮球,结果我和同学撞在了一起,重重地摔在了地上,眼镜片“哗啦哗啦”掉了下来。我没哭,慢慢地从地上站起来,在同学的帮助下走到保健室消了毒。妈妈说:“你将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妈妈相信你以后遇到问题难题不会再退缩,一定会勇往直前。”我要向小乔奇一样做勇敢的自己!

第24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学会爱人,学会懂得爱情,学会做一个幸福的人——这就是要学会尊重自己,就是要学会人类的美德。——马卡连柯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家住在曼哈顿的美国籍家庭,从他们父亲的保险中获得了一万美元的意外之财。儿子利用这笔钱去和“朋友”创业。谁知,儿子的“朋友”却拿着这笔钱逃之夭夭。当女儿知道这件事后,她用各种难听的话讽刺兄长。这时,母亲对女儿说:“你应该学会爱他。”而女儿却不屑一顾地说:“他没有可爱之处。”这时,母亲语重深长地说:“孩子,爱人不应该是当他把事情做好了。让人感到舒畅和为之骄傲的时候。然而,在他们失败时,我们却鄙视他们,嘲笑他们。而这样并不算懂得真正爱人。我们应该在他们最消沉,不再信任自己,受尽折磨的时候去爱他们!”当他们听了母亲的话以后,他们非常感动。5年后,儿子成了名人,他在大学里发表了一篇为“学会爱人”为题的文章。而他的妹妹也如愿当上了一名医生。

生活中,我们常常需要爱人,可是,我们其实并不懂真正爱人。人们常常在他们把事情做好了,让人感到舒畅和为之骄傲的时候才去爱人;然而,在他们失败时,我们却鄙视他们,嘲笑他们。而这样并不算懂得真正爱人。我们应该在他们最消沉,不再信任自己,受尽折磨的时候去爱他们!这才是真正懂得爱人!

于漪老师曾说:"教育的事业是爱的事业,师爱超过亲子之爱,因为它包蕴了崇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作为教师,只有深爱每位学生,才会发现他们的闪光点,才会欣赏他们。

第25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暑假里,妈妈送了一本书给我,我刚看了几页,就被里面的内容深深地吸引了,这本书叫《三毛流浪记》。

书里的小主人翁叫三毛,三毛是个孤儿,桥洞、垃圾车……都是他睡觉的地方,为了生活,他卖过报纸,插过皮鞋……但是,无论他如何努力都还是吃不饱穿不暖,十分可怜。

看着书里的三毛,我不由自主的想起了自己,爸爸妈妈每天辛苦地赚钱,供我们上学给我们吃饭,我们应该认真的学知识,不能每天只想着玩儿,更不能对爸爸妈妈发小脾气,要理解孝顺爸爸妈妈。可是就在刚才我还因为妈妈催促我做作业而和妈妈顶了嘴,我想妈妈一定很生气很伤心,妈妈,对不起,我以后再也不会这样了,请您原谅我。我还想对同学们说一句话:“我们的生活多么的幸福啊,千万不能身在福中不知福,要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还要努力学习来回报爸爸妈妈。”

三毛的精神永远激励着我鞭策着我。

第26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表哥送给我一本《三毛流浪记》。我看了一遍又一遍,爱不释手。书中的那个小三毛的经历,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

三毛是个没有父母的苦孩子。他整天在上海的街头流浪,看见小猫、小狗都有妈妈,可他自己却连这些动物还不如,他很伤心,忍不住抱着一只小狗痛哭起来。不管春夏秋冬,三毛身上都只有一件破背心,寒风凛冽的冬天,他裹着床破席子,蜷缩在墙角下,冻得打哆嗦,而富人家的太太牵着的小狗身上却穿着华丽的衣裳。那时,穷人还不如一条狗呢!

三毛虽然是一个苦孩子,但他倔强勇敢,爱憎分明。他常常遭到伪警察的毒打,受到富人们的唾骂……他对那些富人们充满了仇恨,而对穷人们,却只怀着一颗善良的同情心。有一次,他看到一个穷人家的孩子不小心掉进了湖里,就毫不犹豫地跳下水去,把小孩救了出来。还有一次,他看到一位老爷爷丢了钱包,就捡了起来。当时,饥饿寒冷正在折磨着小三毛,他多么需要钱啊!可是他想那位老爷爷挣点钱不容易,丢了这些钱,也许他全家人都得挨饥受冻的。于是他紧紧裤腰带,忍着饥饿追上前去,把钱包还给了老爷爷。生活在旧社会的小三毛的遭遇是悲惨的,可他的心却是多么美好!虽然他自己总是帮助比他更不幸的人们。

三毛非常渴望学习。又一次,他睡在冰冷的地上做了个梦,梦见自己长了一双翅膀,飞进了儿童学园。在那里,他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欢迎。他洗了澡,捧着新课本,和同学们一道坐在了明亮的课堂里。可这仅仅是一个梦,多么让人失望啊!在旧社会,三毛历尽了人间苦难,哪有上学的权利呀!

合上书,我也做了个梦,梦见三毛穿上了漂亮的衣裳,来到我们校园,和我们一起吃饭,和我们一起上学,和我们一起做游戏……三毛的美好愿望终于实现了。

第27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先别急着吃棉花糖》。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慢吞吞的小女孩不信守规定的故事。这个小女孩名叫多莉娜,她的爸爸叫卡多利。

书中故事很多,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就是《时间的棉花糖》。有一天,多莉娜对爸爸说:“爸爸,我想出去玩。”爸爸说:“你必须把握好回来的时间。”因为多莉娜是一个特别慢的女孩,不管做什么都把握不好时间。多莉娜又说:“那你必须来接我。”卡多利说:“可以。”多莉娜二话不说,像一只小兔子一样活蹦乱跳地直冲草原。她依旧像往日一样,和她的好朋友玩耍。时间过的很快,转眼间两个小时过去了。活蹦乱跳的多莉娜完全忘了时间,而她的爸爸早就走了。多莉娜气冲冲地回到了家,对爸爸喊:“爸爸,你为什么不来接我?”爸爸和声和气地说:“因为你晚了时间点。”这时多莉娜惭愧地低下了头,再也没说一句话。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这么好的书,我怎么能一个人独享呢?你也来品读一下吧!

第28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在这个寒假里,《语文主题学习》成了我的好伙伴。

我的《语文主题学习》一共有7本,每一本都是和我们的语文课本有关。我最喜欢的一本是《金色童年》,看着它的封面就知道,里面装着不少童年的味道。这本书里面也分为六大板块,最吸引我的是“童年趣事多”这一板块,因为它里面装着许多人童年难忘的回忆。这些回忆中,我觉得最好的一篇文章叫《五美元的礼物》,它的作者是美国的夏尔玛。

这篇文章讲的是一个叫鲁本的12岁男孩,他在一家商店的橱窗前看到了他想要的东西,但是那个东西的价格是5美元,5美元对鲁本来说可是一大笔钱,它足够全家人买一星期的用品开支了。于是,鲁本进店请求店主帮他预留一些日子。每天放学后鲁本都会去找装订子麻袋,去锯木厂换钱,一个袋子五美分。学校里快放假了,鲁本比谁都要高兴,因为那样他就有更多时间去找麻袋了。终于,在母亲节那天,把他想要的东西交给了他的妈妈。他的妈妈看着这个胸针,顿时泪眼模糊。

这篇文章让我知道了鲁本是一个孝顺的孩子,为了给母亲一个礼物,去努力寻找能换五美分的麻袋。所以我们应该像鲁本一样,做一个孝顺的孩子。这本语文主题学习成了我寒假里的好伙伴,也丰富了我的视野,教会我许多做人的道理。

第29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著作《童年》,书中形象地描绘了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阿廖沙父母双亡,而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只有外祖母疼爱他了。外祖父不太喜欢他,两个舅舅更是讨厌他。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却走过来了。其实,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的童年。这令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的人的丑陋面目。高尔基的童年跟我们现在比起来,实在是太悲惨了! 我们多幸福啊,被父母宠着。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如果有人欺负你,大人会毫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个人一番。

而高尔基那个年代呢?高尔基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我也有些想不明白,那些人做这一类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干吗呢?这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值得他们去做吗? 所以,我们更要珍惜如今美满、幸福的生活。我们要抓住童年的尾巴,努力学习,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这样优秀的学习环境,这样美好的童年生活,我们再不好好学习,那就太对不起父母了。 如今,眼看童年就要走了,迎来的是充满活力的少年,让我们珍惜童年的最后一刻,稍不留神,童年就会离我们远去,抓住童年最后的时光,留下我们对童年最美好的印象吧!

第30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西游记》是一部以唐太宗时著名和尚玄奘去天竺(印度)取经的真实历史事件为依据改编而成的一部古典长篇神话小说。

作者吴承恩塑造出的几个主人公人物都形象鲜明,各具特色。

比如师父唐三藏。他是一个“老好人”,常挂在嘴边的口头禅是:“念念不离善心”,“扫地恐伤蝼蚁命,爱惜飞蛾沙罩灯”,可他也太善良了,常常是非不分地责骂孙悟空,把伪装的妖精当好人。别说是孙悟空了,就是换了我也会急得受不了:这个人怎么这样呀?简直太不可理喻了!不过,表面上看似迂腐、懦弱,人妖不分的唐僧骨子里却是个信念坚定,不怕艰难困苦,更不怕死亡的人。用一句什么话来形容他好呢?对了,就是“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我想,如果没有唐僧的坚持,孙悟空也许就会半路回花果山老家继续当他的美猴王,猪八戒说不定随便找个有吃有喝的好地方住下找个媳妇结婚了,他们四人不可能最后达到灵山取得真经,所以说唐僧在为取经的成功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这个百折不饶的人物在我心中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第31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名叫玛丽的小女孩从小就脾气娇纵,后来因为瘟疫父母准玩,她住进了姑父克拉文先生的米赛尔斯威特庄园。玛丽从佣人玛莎的口里得知米赛尔斯威特庄园里有一座神秘的花园,可是主人很恨那座花园所以就把花园给封锁了不让任何人进去。后来玛丽在知更鸟的指引下找到了那座密码花园的钥匙进入了秘密花园,从那开始她的生活变的十分的有趣。后来在密码花园里玛丽认识了迪肯。因为花园的美丽景色和狄肯的出现让玛丽也变得美丽,变得善良。他们用自己的劳动让秘密花园重新苏醒。他们还将自己的温暖撒播出去……玛丽和狄肯还帮助姑父的儿子柯林走出了阴影,变的强壮起来,促使父子俩的关系改善。

第32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今天,我们学习了《一个小村庄的故事》,原来小村庄空气新鲜、树木成荫,环境优美。后来,小村子里住了几户人家,他们不断用锋利的斧头砍树,一天,一天……山上裸露出了土地。

一年年,一代代,树木不断减少。在一个雨水奇多的八月,大雨没喘气一连下了五天五夜,第六天黎明,雨才停下来,而小村庄被咆哮的洪水不知卷到了何处。小村庄消失了。所有靠斧头得到的一切包括哪些锋利的斧头……

这个故事使我们懂得了:保护树木、爱护我们的家园。如果不知道爱护我们生活的地方,我们的家园——地球。不爱护大自然,就会受到大自然的惩罚,失去我们的家园。

我们要爱护地球,爱护大自然,保护好我们的家园,让我们共同努力做一个环保小卫士!

第33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曾经读过一本关于冒险的书《冒险之旅》,听这名字,你们是不是也想和我分享一下我的感受呢?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小男孩,踏上了冒险之旅的经历。首先,他遇见的是蜘蛛殿里的蜘蛛王-卡尼欺,一走进殿里小男孩就中了卡尼欺的吸血网,小男孩被困在吸血网里,吸血网正在吸取小男孩的血,作为蜘蛛一族的能量,小男孩的生命命悬一线,就在这时,一道神光出现,让蜘蛛王它们什么也看不清,小男孩趁着这时逃跑了,小男孩坚持不懈,闯过了一关又一关,终于小男孩实现了愿望并拿到了他期待已久的黄金战甲。

我觉得这个小男孩非常勇敢,也很聪明,通过了一关又一关,他的信念坚定不移,完成了他自己的心愿,我要多多向你学习你身上坚持不懈的精神,我想对你说:“你太了不起了!”

第34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当我读小海蒂这本书时,就被海蒂那善良的性格吸引住了。她的微笑总是能让你心情舒畅,能使爷爷的脸上露出笑容。每天跟山羊在一起玩耍,山羊也会发出满意地叫声。她还珍惜一花一草多么可爱的孩子呀

可她的好朋友克拉拉坐上了轮椅,但在海蒂和爷爷的照顾下终于恢复了健康

读完小海蒂时,我被她关爱动植人的精神所感动。就像文中所说的海蒂去法兰克福给佊得的奶奶带面包,她多么善良给山羊做朋友,多么可爱的孩子尤其是她珍爱大自然最令我们学习她倾听枞树的刷刷声轻轻抚摸花儿多么珍惜大自然啊!

所以我们要海蒂一样,珍惜大自然你看现在某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过度砍伐树木,造成了水土的大量流失,二氧化碳极速排放,破坏了大气层。有的人将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江河中,污染了水源。还有的人乱杀动物,破坏了食物链---现在许多地方已经成了沙漠,这是对人类应有的惩罚。

相信大家看了小海蒂就知道该怎么做了。要像海蒂一样爱护动物植物不要伤害它们,从自我做起要像可爱善良的海蒂学习,珍惜大自然的一草一木,使我们明天的环境更加美丽。

第35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老人与海》是美国海明威写的关于老人、孩子和海的一本英雄主义的书。

文章里写了古巴老渔夫圣地亚哥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的情况下,终于独自钓上了一条大马林鱼,但这鱼实在太大,把他的小船在海里拖了三天三夜才筋疲力尽,被他杀死了绑在小船的一边,在归程中一再遭受鲨鱼的袭击,他用尽了一切个人手段来反击。鱼叉被鲨鱼带走了,他把小刀绑在桨上乱扎、刀子折断了,他用短棍。短棍也丢掉了。尽管结果鱼肉都被咬去了,但什么也无法摧残他的英勇意志。

看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我的妈妈,她就像老人一样的坚强、自信。

在我们这个家里,靠我妈来维持,每天很早起床,做饭、干活,然后晚上11点睡觉,平时妈妈省吃俭用,把省下来的钱作为家里的补贴与生活费、我的教育费。而且每天早上运动,来保持充沛的精力。今年我又得了肾炎,但我的妈妈还是微笑的对我说:“没事的,会治好”。为了让我过上与平常孩子的生活,每天都陪我。这么多年来,妈妈毫无怨言。

“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打败”。这是圣地亚哥对人们的真实忠告!

第36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当大家把目光聚焦在出国留学的时候,相关的图书也开始活跃于书市,百家出版社推出的《雾都闯儿》,给人带来了强烈的心灵震颤。字里行间看不出一点虚假和矫情,它让你看到的是一个真实、袒露的灵魂。让你看到一个富家子弟出国留学后,他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是如何发生根本改变的。 作者沈煜润还不会作假。他在这七八万字中,看似不经意地记录下自己学习、生活经历的轨迹,但可以提炼出一种像他这样的少年难能可贵的思考,而这种思考“只缘身在此山中”时是无法取得的。孤身一人在异国他乡的见闻和经历,使他懂得了中华民族的伟大,懂得了作为中华儿女的骄傲;第三,在孤独闯荡的艰辛中,他懂得了自己的责任,明确了自己的目标:要努力学成报效祖国。有了这样的思考,有了这样的目标,当然能学成,当然不会浑浑噩噩,当然不会白趟一回用金钱和青春汇成的河水。

现在的都市家庭,几乎独生子女一统天下。一些孩子因养尊处优,长辈溺爱,容易妄自尊大,专横跋扈。父母们望子成龙,朦胧地认为把孩子送出去,更能让他们早日成才,而孩子自己则对出去一派懵懂,反正花父母的钱,出去开开洋荤,先玩它一把,白白浪费了大把的银子,大好的光阴。

我建议不妨读读这本书。

第37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谁动了我的奶酪》。大概内容是这样的:

两个人和两只老鼠住在一个迷宫里,为了生存,他们不得不找奶酪吃。老鼠每天都勤奋地找到足够的奶酪,而人却是耍小聪明找到奶酪。他们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

有一天,两个小人找到了一个巨大的奶酪站,小老鼠也找到了这个大奶酪。小人们心想:哈,后半辈子有福了,这块大奶酪一定吃不完。小老鼠们像平常一样吃着奶酪。他们就这样度过了一天又一天。

突然,有一天,那个巨型奶酪像是突然长了双强壮的翅膀,悄无声息地飞走了。小人们看见了,怀疑自己走错了路,便又开始找路。找了半天,才知道大奶酪没了。他们俩又是哭又是跳,便想一些问题,比如:谁动了我的奶酪?小老鼠们看见了,只是叹了口气,又去寻找别的奶酪去了。两个小人就天天在这里想问题。终于,一个人想开了,对另一个人说:“我们去找别的奶酪吧!”那个人不听,还是在这里叹气。第二天,第二个人也想开了,便和第一个人找新的奶酪去了。

终于,他们俩又找到一个奶酪站,可两只小老鼠已经在里面吃了很久了啦。

这本书告诉我们:遇到问题不要怨天尤人,不能被眼前的情况吓到,一条道走不通了走另一条道。只要你滴下了汗水,就一定能吃到“成功的果实”。

第38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木偶奇遇记》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读了一遍又一遍,爱不释手。

匹诺曹非常调皮,它是由一个叫杰佩托老人制造出来的。一做好,匹诺曹就冲出家门,自已去了另一个世界。他经历了许多危险,欺骗了仙女和父亲。每一次撒谎,他的鼻子就会不由自主地长长,可以说是吃尽了苦头。

后来,匹诺曹渐渐懂事了,变得孝顺了。他们一起进了鲨鱼的肚子里,等着慢慢消化,父子俩齐心协力逃出了鱼肚。匹诺曹和父亲走到一所小屋,父亲饿的没有东西吃,他每天从种菜的农夫那里提一百桶水浇菜地,换一杯牛奶给父亲喝,救活了父亲。还帮助了生病的仙女。最后,仙女帮助了匹诺曹,从一个木偶变成了真正的男孩子。

读完这本书,我心潮澎湃。从匹诺曹的身上看到了自已的影子。以前我很贪玩,特别是抵挡不住电视与电脑的诱惑。如果有人找我出去玩,我也会像匹诺曹一样跟着他走。毕竟学习比游戏要枯燥的多。当然,我现在知道了,玩是可以的,但也要有个度,千万不要因为玩影响学习,否则会因小失大。

《木偶奇遇记》真是一个生动而富有教育意义的故事。读后,我受益匪浅,明白了做人要勇敢、诚实、善良,这样才能得到别人的信任和尊重。

第39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贝多芬是人类历最伟大的音乐家之一,寒假期间我就读了《贝多芬传》,这本书写了贝多芬坎坷、多难辉煌和传奇的一生。

这本书从贝多芬不幸的童年生活开始描写的,他从小就没有享受过家庭的温暖,从童年起,人生对他而言,就是一场悲惨而漫长的战斗。小时候的贝多芬就显现出过人的音乐天赋,加上父亲的的严格要求,8岁时就开始在音乐会上进行表演,13岁被任命为宫廷剧场的首席小提琴师。然而,不幸悄然降临,17岁那年,他热爱的母亲去世了,他承担起了一家之主的重担,但他并没有放弃对音乐的热爱,25岁那年,在维也纳举行了首场钢琴演奏会,然而,不幸再次降临,他的听力出现了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彻底失聪了,但他依然没有放弃对音乐的追求,在失聪之后创作了大量的音乐作品,期间也受到了很多的磨难,贝多芬都坚强的承受,用自己坚强的意志与厄运对抗。

贝多芬以自己的人生历程告诉我们:人生不是一帆风顺的,要有坚强的意志,才能经受住厄运的打击,才能把握自己的命运。一句充满豪情的话可以概括他的一生,这句话也成为一切勇敢人的座右铭:“唯其痛苦,才有快乐!”

第40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作家林格伦有一本十分好看、充满童趣的'书,那就是《长袜子皮皮》。他生动得描写了皮皮在维洛古拉里有趣的七彩生活,充满了童趣。他把皮皮描写得栩栩如生,仿佛她就在我们身边一样,也把那里的风景描写得如诗如画,让人身临其境。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女孩皮皮独自一人在维洛古拉住下,和杜米、阿妮卡成为好朋友,每天在一起快乐地玩耍。一天,皮皮在海上失踪的爸爸突然来看她,爸爸已经成为一个小岛的国王。于是,皮皮带着她的两个好朋友跟随爸爸一起去了那个小岛,在那里,他们又结识了许多朋友。最后,他们三人又回到家乡,开始了以前的那种快乐生活……

皮皮是一个友善的孩子。虽然力大无穷,但是从不欺负别人,还乐于帮助别人。我们也应该向她学习。可是,在生活中,以大欺小的人并不少见。体育课上踢足球,如果六年级的学生也在踢,他们就会霸占操场,不让我们踢。这种以大欺小的行为真不好!

皮皮还是一个自理能力很强的孩子。她一个女孩子,竟能独自一人生活,并且把家整理得井井有条,真是不可思议。我们在家的时候也应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事培养自己的自理能力。

看完这本书后,我想,我应该做一个像皮皮那样不欺负别人,有自理能力的人。

第41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童话就像一座幻想城堡,茫茫大海中的一盏灯塔。读《安徒生童话》,风格朴素清新、语言生动优美,充满着乡土气息。安徒生用童话表达了他人对间的爱。

一个个绚丽多彩的童话故事充满了无穷的神力,能把我们的眼睛拉过去,看完了还想再看一遍,拿起了就舍不得放下。它在我们的心中播下了种子,生根、发芽、开出了美丽的花儿,结出了果子。

童话是回味无穷的,在《安徒生童话》里,我最喜欢《沼泽王的女儿》。故事的内容是:在一个沼泽地附近,住着一群鹳鸟。一天,鸟妈妈出来找吃的,看见三只带着王冠的天鹅飞向了沼泽地,这三只天鹅原来是埃及国王的三个女儿装扮的。国王得了重病,小女儿做了一个梦,一位仙女对她说“只有到丹麦沼泽地去采一种莲花,并把它放在国王的胸前,才能治好国王的病。” 于是小女儿和姐姐穿上天鹅羽衣去了沼泽地,两个姐姐害怕掉到里面再也出不来,就返回了埃及。只有小公主不顾生命安危留了下来,掉进沼泽里以后,见到了沼泽王。沼泽王既感动又同情,愿意帮助她,送给她一朵莲花,原来那朵神奇的莲花就是沼泽王的女儿。小公主和沼泽王的女儿在鹳鸟夫妇的帮助下,安全到达埃及王宫,终于治好了国王的病。

我们也要像小公主和沼泽王的女儿一样,做一个勇敢、善良、热心帮助别人的人。

第42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邻居家的小男孩是我家的常客,差不多每天都要跑来向我报告幼儿园的新闻,或者显示显示他学会的新本领。一天,他来到我家,从桌子上拿起一把小刀,又向我要了一只苹果,说:“大哥哥,我要让你看看里面藏着什么。”

“我知道里面是什么。”我瞧着他说。

“不,你不知道的,还是让我切给你看吧。”说着他把苹果一切两半。我们通常的切法是从顶部切到底部,而他呢,却是拦腰切下去。然后,他把切好的苹果举到我面前:“大哥哥,看哪,里头有颗五角星呢!”

真的,从横切面看,可以清晰地看出,苹果核果然像一颗五角星。我见过许多人切苹果,他们对切苹果都不生疏,总是循规蹈矩地按通常的切法,把它们一切两半,却从未见过还有另一种切法,更没想到苹果里还隐藏着“五角星”!

苹果里藏着五角星,但不是每个人都能看见他。他一直在那里,等着心思灵活的人去发现他。生活有时就像苹果里的五角星,如果你一直拘泥于陈规,而没有勇气和创意尝试新的生命的另一种宽广,那颗小星星也会永远藏起来,让你错过人生的彩绘。

第43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佐贺的超级阿嬷》。这本书讲述的是作者洋七先生与他的外婆一起度过的那八年时光。在物质缺乏的时代,作者从外婆身上感受到的,是乐观的力量。

外婆的一生经历贵族的光彩和失去丈夫后独自抚养七个子女和一个外孙的艰辛。在生活的巨大落差面前,乐观的态度让艰苦的生活变得快乐,她说:“穷有两种:穷的消沉和穷的开朗。我们家是穷的开朗。”于是,在贫穷的日子中,作者一样感受到了幸福,这也许便说明了前言中的“幸福不是金钱左右的,而是取决于你的心态”,正是乐观的心态带来了幸福。 作者洋七先生曾是作为棒球特招生进入棒球强校广陵高中,怀有成为职业棒球手的梦想,但却在高二时因伤未能如愿,极大的失落中,他选择去闯荡天下,应聘歌手、汽车修理工、出租司机等职位一一失败。乐观的心态又给了他力量,从跑龙套做起,终于成为喜剧泰斗。

任何时候都能开朗乐观的孩子与"欺负事件"无缘。如果被别人说到痛处比如"肥蛋"、"穷光蛋"等,你或许会受到伤害,但是,以前的孩子具有将这些难堪转化为笑声的开朗与坚强。 "穷光蛋!""你说什么?如果不服气,你也做做看呀。你想做穷光蛋还做不上呢。"

外婆给我们的,便是这样一份精神财。

第44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暑假,我一口气读完了托尔斯泰晚年的一本着作《复活》。似乎很深奥,却又像读懂了什么,精神上的复活,比现有拥有优越的物质生活显得更加珍贵,更有意义。

一个曾经有着纯真美好的童年,对生活充满希望的年轻人,却在鱼龙混杂的上层社会中过着花花公子般的生活;一个美丽纯朴的姑娘,在长达八年的妓女生活中堕落。他们也许会这么浑浑噩噩地过完一生,但因一次法庭上的偶遇,使这一切发生了改变……

这一次,聂赫留朵夫以陪审员的身份来审理玛丝洛娃的案件,他认出被告就是他年轻时伤害过的卡秋莎·玛丝洛娃,又听到她被冤枉时的惨叫,或许是灵魂的反省吧,他在玛丝洛娃入狱后奔波在社会的高层,希望替他减刑,可都没成功,一次次探狱,聂赫留朵夫看见玛丝洛娃奄奄一息的样子,觉得自己现在所拥有的都不算什么,于是用自己的全部家当将她保释出来。

他又一次向她求婚,她却拒绝了,因为她不想连累聂赫留朵夫……

这里,聂赫留朵夫和玛丝洛娃真正意义上的复活了,这并不是死而复生的复活,而是一种心灵反省和净化,使自己的心灵得到升华。托尔斯泰在这本书中反映了人性的丑陋与纯洁。《复活》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大家有机会可以读读他。

第45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看了《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后,我十分感动,孤儿院的女孩竟然能成为全校第一,既然如此,为什么我们条件这么好的人不能学好呢?

安妮是一位在孤儿院长大的女孩,被母亲抛弃了,在一家人要想孤儿院领养一位男孩子作为帮手,结果却不小心带来了她,当她要被送走时,家里的助手都很不舍得,于是他们用自己的财产来抚养她,她从小是一位爱说话的人,她异想天开,很有幻想力。她在绿山墙认识了一个新朋友——戴安娜。于是,她们就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在书中,我们会被安妮的想象力、好奇心和超常的思维所佩服的五体投地:幽暗的森林因为自己的想象而变得神秘阴森。在他的生活中,她明白了不能有太多想象,不能粗心大意,同样,看这本书就像在翻阅一本记录了安妮·雪莉成长的故事书,她在成长,我们也在成长。你能想象得到吗?从勇敢顶嘴的小女孩长成一名亭亭玉立的少女,从不听话的小女孩长成一位乖巧的少女……她用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女王学校,并拿到了学校的第一名,成为了万众瞩目的女孩。

看完了这本书,我的求知欲望更高了,我真希望能成为安妮啊!她那么活泼、大方、开朗,那么好学、积极、向上。她应是我们每个人心中的榜样。作文

第46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我从一年级到五年级,读过的书很多,却没有一本让我有着深刻的印象。如果真的要在读过的书中选一本印象最深刻的,那莫过于今年五年级读过的《青铜葵花》了!

看《青铜葵花》时,我无时无刻不为他们的亲情所感动。它主要介绍了乡下男孩青铜与城市女孩葵花成啦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在一起生活,一起玩耍,一起长大,并且一起经历啦各种各样的事情,如青铜一家编芦花鞋、教青铜识字、发生蝗灾、奶奶的死等等,让青铜葵花在不知不觉中产生啦浓厚的感情。当葵花要被城里人接走时,葵花哭泣着不想走,而妈妈、大麦地的人都舍不得葵花走,他们早已把葵花当成青铜家的孩子,在最后,青铜没有哭,也没有闹,他只是整天的发呆,并且喜欢独自一个人钻到一个角落里。青铜无声无息地躺在地上,不知过了多久,他醒了,他看到了葵花正向他摇摆着手,他张开嘴巴,用尽了平生力气,大喊一声“葵—花!”泪水泉涌而出,当时阳光倾盆、一望无际的葵花田里,成千上万株葵花,花盘又大又圆,正齐刷刷地朝着正在空中滚动着的那轮金色的天体……

在这里,我感到了他们之间浓浓的亲情!他们浓浓的亲情感动了我。青铜葵花虽穷,但掩盖不了那一颗颗善良的心。我看完了《青铜葵花》,心里满是感动……

第47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有一种力量能使人不断地进步,有一种力量能让人不断地完善自我,这便是梦想的力量。许多人,开始时都有自己似乎不可能实现的梦想,但为了早日能实现这个梦想,而不断地努力着、努力着……

我曾经看过一本叫《根鸟》的书,里面的情节十分动人。

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少女到悬崖边上采花,一不小心掉进了大峡谷中,之后她便常常出现在一个叫根鸟的少年的梦里,根鸟出发了,一飞冲天,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梦,荒漠,草原,大山,村落,峡谷,小镇,数都数不完的一个个场景奇异而玄妙,根鸟成长在现实与梦幻之间,他下定决心以梦为现实,度日如年的穿过了他的成长阶段,在恍惚和迷乱,清醒,执着,一往无前,最终找到了悬崖边上采花的那个少女。

虽然,这不是现实失活中的故事,但也能激发了我的理想。于是,我下定决心:当一名优秀的教师。我对能当上一名老师是多么迷恋啊!看着老师站在讲台上,为我们分析题目;帮我们能更快地理解题目,我心里是又羡慕又妒忌。虽然我知道要当一名老师不容易,当一名优秀的老师更不容易。老师就如同一只点燃点蜡烛,在墙角默默地流泪,但当看着自己手把手教出来的学生考上名牌大学时,心里又是多么骄傲,多么自豪。

成为一名作家是我的梦想,但我要不断地努力,使梦想早日不再是梦想。

第48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最近读了一本书,名叫《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感触颇深。

主人公鲁滨逊是英国人,出生于17世纪中。他从小就喜欢探险,在他19岁那年,他不顾父母的反对和阻拦,过上了航海冒险的生活。一天,暴风把鲁滨逊所在的船只吹翻了,鲁滨逊没有被淹死,但他漂流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荒岛上。

鲁滨逊没有放弃生的希望,他开始尝试自己建造房子,开垦土地,种植粮食,圈养动物,修建船只……他靠着顽强的毅力和惊人的智慧,在这个孤岛上足足生活了28年!最终回到了故乡。

读完这个故事后,我对主人公鲁滨逊的智慧和毅力感到深深的佩服,他是有多么大的毅力才能在这个孤岛上生存下来啊!设想:假如是我,我能在这个孤岛上生存下来吗?我能像他一样不放弃,寻找生的希望吗?我能像他一样自力更生吗?答案是:不能。想想我自己,几乎一点自理能力都没有,早上要妈妈叫我起床,不会梳头,不会洗衣服,家务活也很少干,连煮饭都不会,想想都觉得惭愧。我和鲁滨逊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呀!

我想:我一定要向鲁滨逊学习,首先,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麻烦爸爸妈妈,自己梳头,自己洗衣服,自己叠被子,自己上学,多做一些家务活,提高自理能力。还有,我们在困难面前也要向鲁滨逊学习,不畏惧,不退缩,勇敢面对困难,克服困难!

第49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看着那一篇篇动人的童话,我仿佛来到了一个个不同的世界里,那惊险的情节让我提心吊胆,担心每一个人物的命运;那圆满的结局使我欢呼、雀跃,永远都喜欢那句“公主和王子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不要去理会光阴的流逝,童话将一直是我最爱的主题……

《安徒生童话》的一张一页,都让我懂得了世界上的“真、善、美”。我多么希望世间可以充满了无私的爱,那这个社会将变得多么和谐,不会再有更多的“卖火柴的小女孩”,让爱伴随着风儿吹进每一个人的心田吧!

《皇帝的新装》让我看到了这世上的虚荣和愚蠢,也让我懂得了只要有一颗纯洁的心,就能够打破这那一个个虚伪的谎言。我多么希望当皇帝在大街上展示他的“新衣”时,可以多一些诚实的人,指出这离谱的错误啊!

《丑小鸭》让我知道了只有经历狂风暴雨的洗礼,才可以看到绚丽的彩虹。丑小鸭也是经历了挫折的磨练,才变成一只美丽的天鹅。这不也验证了一句古话:“不经一番彻骨寒,怎得梅花扑鼻香”?我希望将来也能像丑小鸭一样,经过一番雕琢,从一颗普通的石头变成精美的玉器。

童话,如同太阳一样,照在身上,暖在心里;童话,如同棉花糖一样,吃在口里,甜在心里;童话,如同春风一样,吹在脸上,飘荡在心中……

第50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今天,当我学习了最后一分钟我从心里感到无比的高兴,因为香港同胞在殖民统治下的悲惨生活终于结束了,同时,我也为香港回到祖国母亲的怀抱而感到无比的自豪。

香港自古以来就是我国的领土,但香港却被那可恶的英国侵略者给占领了。这使我联想到了:“那个时候的旧中国是多么的弱小,英国是多么的强大无比,横行霸道,为所欲为的”。

我看见“虎门上空的最后一缕硝烟,在百年后的最后一分钟,终于散尽。”在1839年,林则徐带领地方官员,在虎门烧掉了毒害人民身体的鸦片。如果不烧掉,那还会毒害多少中国人的生命呀?我的脑海里仿佛浮现出了多少中国人民那痛苦的呻吟声。

“当一纸发黄的旧条约悄然落地”我仿佛看看到了中国人人民一齐欢跃起来:“我们终于不用再受那些英国人的侮辱了,我们拥有了自己的领土了,终于摆脱了那些发黄的旧条约了。读到这儿,我感到了无比的高兴。

香港在1997年7月1日这一天,终于结束了受英国政府的压制,带着祖国人民的喜悦,回到了祖国母亲的怀抱,如今,我们最可爱的香港回家了,香港,你可算回到了祖国的怀抱,几十年来,侵略者在你的土地上蛮横无里,为所欲为,到处杀人放火,奴役香港人民,今天你终于摆脱了那些已经发黄的旧条约了,你回到了自己的温暖的美丽家园,现在你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

在香港回归后更加繁荣了。香港回归与内地的联系不断增强,在香港企业内地,投资与经济贸易的同时,内地企业纷纷赴港上市筹资。目前,内地香港达2000多家,总资产达到2200亿美金。内地企业与资本已成为香港经济繁荣的另一支撑力量。

希望香港的明天会更美好,更加繁荣富强。这是我发出衷心的祝福。

一、内容简介

小说讲述了女主人公苔丝生于一个贫苦小贩家庭,父母要她到一个富老太婆家去攀亲戚,结果她被少爷亚历克诱奸,后来她与牧师的儿子克莱尔恋爱并订婚,在新婚之夜她把昔日的不幸向丈夫坦白,却没能得到原谅,两人分居,丈夫去了巴西,几年后,苔丝再次与亚历克相遇,后者纠缠她,这时候她因家境窘迫不得不与仇人同居,不久克莱尔从国外回来,向妻子表示悔恨自己以往的冷酷无情,在这种情况下,苔丝痛苦地觉得是亚历克·德伯使她第二次失去了安吉尔便愤怒地将他杀死。最后她被捕并被处以绞刑。

哈代在小说的副标题中称女主人公为“一个纯洁的女人”,公开地向维多利亚时代虚伪的社会道德挑战。

女主人公苔丝出生于一个贫苦小贩的家庭,他的父亲约翰·德比有一天被人告知是古代贵族德伯的后代,他便得意忘形起来。约翰和他的老婆决定让女儿到一个富老太婆家去攀亲戚,以期在经济上得到帮助。

苔丝去了以后被老太婆的儿子亚雷诱奸,她怀孕回家,孩子一生下即夭折。过了几年,苔丝离家来到陶勃赛乳牛场干挤奶的活儿,在这里他与牧师的儿子安吉尔·克莱恋爱并订婚。苔丝对文质彬彬、颇有知识的克莱十分崇拜和热爱,几次想把自己曾被亚雷奸污的事告诉他,但都因种种缘故而没有办到。结婚前数日她曾写了一封长信将往事告知克莱,她把信从房门下边塞进克莱的屋子却塞到了地毯下面。新婚之夜她把自己昔日的这一不幸事件向丈夫坦白,但是克莱没能原谅她。这以后他们两人分居,克莱去巴西发展他的事业,苔丝仍在一些农场打工糊口。命运却让她再次与已经披上牧师黑袍的亚雷·德伯相遇。亚雷对苔丝的情欲顿时击败了他那没有根基的宗教信仰,他纠缠苔丝,不得到她决不罢休。这时候苔丝的父亲病故,为了母亲和弟弟妹妹们的生活,她被迫与亚雷同居。

不久,安吉尔·克莱尔从巴西回国,找到妻子并表示悔恨以往的冷酷无情。苔丝在这种情况下认为,是亚雷· 德伯使她第二次失去了克莱,又一次毁掉了她的幸福,她懊恼和愤怒到了极点,带着一种责任感,杀死了亚雷。在与克莱一起度过幸福、满足的最后五天之后,苔丝被捕并被处以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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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物介绍

苔丝·德伯(Tess of the D’Urbervilles)

苔丝本是一位纯洁美丽又非常勤劳的农村姑娘,她向往人生的真和善,但又时时遭到伪和恶的打击。苔丝的悲剧始于为了全家人生计去远亲家打工,却因年幼无知而被亚雷骗去了处女的贞操,成了一个“堕落”的女人,受到社会舆论的非议,把她看成不贞洁的罪人;苔丝后来与青年克莱相爱,又因为新婚之夜坦诚有污点的过去而被丈夫遗弃,而与近在眼前的幸福失之交臂;出于高度的家庭责任感和自我牺牲精神,苔丝为换取家人的生存而再次违愿沦为亚雷的情妇;最后因为丈夫的回心转意使得绝望的苔丝愤而举起了复仇的利刃,终于成了一个杀人犯,最后不得不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像游丝一样敏感,像雪一样“洁白”的苔丝最后终被完全毁灭。这一切悲剧性遭遇全由于无情命运所精心谋划和设计,安排世事的宇宙主宰通过命运的巨网毫无怜悯地将人伦道德意义上的好人、善良人笼罩于进退维谷的苦难陷阱。

苔丝是哈代塑造的一个全新的妇女典型。她有着双重性格。一方面她敢于反抗传统道德和虚伪的宗教;另一方面又不能长度摆脱传统道德对自身的羁绊。特别是后者与她的悲剧命运直接相关。首先,造成苔丝悲剧的性格方面的因素是大自然赋予她的纯朴,这本能的纯朴使她不能与人面兽心的亚雷相处,也使她不能向心爱的人隐瞒自己的“污点”,因为她没有沾染多少文明,所以也就缺乏功利的计谋。而且苔丝蔑视宗教,蔑视法律。另一方面,由于苔丝出身于一个农民家庭,残存于农民身上的某些旧道德和宿命观点使她在反抗传统道德时出现了软弱的一面。她在受到世俗舆论、传统道德迫害的同时,又用这一道德标准来静观自己,认为自己是有罪的。苔丝以失去自我为前提,对克莱尔极度崇拜,极度忠贞。正是这种思想,这种保守性,加重了苔丝命运的悲剧性。

亚雷·德伯(Alec d'Urberville)

亚雷的父亲是个有钱的商人,而后冠以贵族德伯的姓氏。这个阔少凭借父亲的金钱、权势在乡野称霸,为非作歹。他第一次见到苔丝,荒淫好色的嘴脸就暴露无遗。由于苔丝年幼无知,缺乏经验,而周围的环境又是那样黑暗,没有一个人帮助,没有一个人保护,因此,他趁人之危,设下圈套,蹂躏、玷污了苔丝,毁坏了苔丝少女的贞洁和一生的幸福。尽管后来他在老克莱牧师的帮助下一度改邪归正,自己也做了牧师并打算变卖家产到非洲去传教,然而几十年的恶习并未根除。当他再度碰见苔丝以后,邪念再生,几年的教诲前功尽弃,倒是苔丝看透了这个身着道袍的牧师的灵魂,拒绝了他。可亚雷又百般来纠缠、胁逼苔丝,”但是,苔丝宁可继续留在棱窟槐富农葛露卑的农场里忍受残酷的剥削和压榨,承受超负荷的重体力劳动,也不愿意屈服于亚雷。然而父亲病死,母亲身体不好,弟妹失学,房子租赁到期,一家人被撵出村子无处安身,就在走投无路的时候,苔丝的母亲接受了亚雷的主动帮助,而苔丝也被迫作了他的情妇,成为亚雷放纵生活中的最大受害者。在克莱归来之后,苔丝认为是亚雷让他误以为克莱再也不会回到他身边,与亚雷发生激烈的争吵,亚雷最终死在的苔丝手下。

安吉尔·克莱(Angel Clare)

克莱是与亚雷完全不同的人。他是个有开明思想的知识分子。他虽然出身牧师家庭,却不愿意当牧师“为上帝服务”,更愿意从事实业——务农,克莱鄙视阶级偏见和等级观念,厌弃都市繁华生活,自愿到乡间务农。他不怕吃苦,和农工一样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力图掌握各种门类的农业技术,以便实现自己的理想,成为一个大农场主。在大自然的怀抱中,和天真无邪的农家少女朝夕相处,使他更感到乡村生活的纯朴,也更向往着自然,纯朴、清新的生活,为此,他不愿意娶有钱人家的小姐,而要娶农家姑娘为妻。在他眼里,苔丝是“大自然的新生女儿”,纯洁的象征,完美无暇的杰作,“天地间没有什么象苔丝那样纯正,那样甜美,那样贞洁了。”然而,当苔丝诚实地向他坦白了自己过去所受凌辱,那么克莱心目中的偶像就崩塌了。克莱对苔丝不仅没有丝毫同情,甚至“不能优容苔丝”,他视而不见苔丝对他的一片深情厚意,冷酷无情地抛弃了她,置苔丝于痛苦绝望之中,而且永远扑灭了爱情在她心中重新唤起的希望。克莱抛弃苔丝后,远涉异国来到巴西,饱受生活磨难之后,才真正了解人生,才认识到自己所固守的传统道德是何等的迂腐,既坑害了苔丝,也坑害了自己。内心的悔恨,对苔丝的思念,使他又重新去找苔丝,此时苔丝心中痛苦、悔恨、绝望之情达到顶点。丈夫的归来,两人的重逢,使苔丝看到自己再一次受骗,一怒之下,杀死亚雷,复了仇。经过了五天的逃亡,苔丝和克莱在一个静谧的黎明,苔丝被捕,接着被处绞刑,克莱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忏悔的心情和苔丝的妹妹开始了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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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苔丝读书笔记

这天,我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篇小说,使我受益匪浅。这篇课文主要讲了:艰苦黯淡的乡村生活,蕴藏着苔丝的梦想和期望。十六岁的苔丝,在家人虚幻的期望下,攀附豪门贵亲。她跃身成为了幸福的贵妇人,之后从此堕入万劫不复的痛苦深渊。

故事的情节并不复杂:纯朴美丽的农村故娘苔丝来到贵族德伯维尔家当女佣,被恶棍少爷亚雷克诱骗失身怀孕,因而受到邻里的耻笑和指责,从此开始陷入痛苦的深渊。之后苔丝遇到了出身富裕牧师家庭的克莱尔,两人真心相爱。新婚之夜苔丝将自己过去的悲惨遭遇告诉了克莱尔,没想到换来的却是克莱尔的无情离去。苔丝吃尽了难以想象的各种苦头,却没有得到克莱尔的原谅和任何消息。为潦困的生活所迫,绝望中的苔丝再次落入亚雷克手中。此后醒悟了的克莱尔重新找到了苔丝,苔丝追悔莫及。为了与心上的爱人克莱尔生活在一齐,苔丝杀死了毁掉自己一生的亚雷克。几天后苔丝被捕,以杀人罪被判处绞刑,克莱尔则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她的妹妹丽莎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我读过的外国小说中,《苔丝》大概是最具诗化最吸引人的作品了。作者对19世纪英国西南部农村自然景色的优美描述,字里行间无不浸透着浓郁的诗情画意。尤其是他采用了诗歌的艺术手法,将自然界的优美景色与人物的细腻感情结合起来描述:透过自然景色来揭示人的心境,又透过人的心境来使自然景象充满人的情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产生出诗的意境,因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使人读来真觉得是一种惬意的享受。

小说中哈代以生动的笔触,深挚的情感塑造出了一个善良美丽的少女苔丝:宛若“一个清新、纯洁的大自然的女儿”,“在气质和体貌两方面都表现出一种尊贵的端庄,俨然是个皇后”,“她周身洋溢着诗意,一举一动都是诗,把诗人只在纸上写写的诗,活生生地显现出来了”。虽然苔丝是个失贞的女人,甚至最后沦为了杀人犯,但作者还是大胆地摒弃了世俗的观念,赞扬她为“一个纯洁的女人”,“远远胜过别的处女的清新”。

苔丝是个杯具式的人物,究竟谁应当为这一杯具负责呢恐怕许多读者都会认为,罪魁祸首是恶棍少爷亚雷克。而在我看来,导致这一杯具起因的固然是亚雷克,但导致杯具结局的还有苔丝名义上的丈夫克莱尔。亚雷克只是赤裸裸的剥夺了苔丝的贞洁,从肉体上揭开了杯具的序幕;克莱尔却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从精神上导致了杯具的发展,并最终使这场杯具落下了帏幕。倘若克莱尔没有抛弃苔丝,没有披着那层虚伪的道德面纱,也就不会有这场杯具的发展与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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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苔丝读后感34篇

篇1:苔丝读后感100字

这是我大三看书最狂热的时候看的一本书,记得当时还写了读后感非常的感慨,至今记忆犹新。

这本书是英国诗人、小说家托马斯·哈代的作品,小说描写的是社会如何把一个纯洁、善良、质朴、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走投无路,最终拿起武器向仇人复仇的故事。

这部作品的人物刻画、气氛的烘托、主题的阐发、富于感染力描写向读者展现了女主人公苔丝短暂一生中恋爱、婚姻的悲剧,令人感同身受。

篇2:苔丝读后感200字

出生在英国的苔丝是一个多么可爱美丽善良的姑娘,但她的命运却被自称爱她的人们慢慢摧毁,甚至最后连命都被毁了。

为什么同是人,男子对女子用强就可以被原谅,而女子被人玷污了却不但不被同情还被人看不起。苔丝就是这么一个悲惨的人,她反抗了可是无效。

为什么适合的人一直犹豫不决,而不当的人却捷足先登。于是一直等待着爱人的苔丝正是因为爱人世俗的男女观念而开始走向命运的灰暗面。

为什么男子可以心里放着一个人而也可以随时在外面搂着其它女人,而女子要是心里有了一个人就至始不逾呢?苔丝,就是因为这样傻爱着不值得的人而面向了这样不值得的结局。

为什么她这么勇敢的追求生活拥抱生活却还被生活所抛弃……

篇3:苔丝读后感300字

看了托马斯·哈代所著的《苔丝》这本书,蛮有感触的!

就我个人的看法,我觉得全书是贯穿苔丝的性格来写的。苔丝性格中最大的特点便是责任感。当然,她的悲剧也是由责任感所引起的。

苔丝是个责任感很强的人。如果她没有责任感、孝心,那么她便不会代着本来应该由父亲送的东西送到市区去,也就不会在半路上由于意外事故而导致她家唯一的马“王子”死掉,这令苔丝家陷入困境。苔丝看到这深感愧疚,认为一切都是由于自己的疏忽而造成的。于是她才会听从父母的建议去投靠那位所谓的亲戚——德伯世家,因此她才会被亚历克所奸污这样一个多么纯洁的女孩就这样失去了她生命中最为珍贵的东西。但是她无法改变这个事实,这是悲剧的开始。她遭受到了一个少女所可能受到的最悲惨最可怕的打击,并且弄得她无法自救,一步步走向最后的毁灭。

篇4:苔丝读后感400字

苔丝是个悲剧。我在想,到底是谁造就了她的悲剧。表哥诱奸了她,甚至都有了一个孩子,但她却决然的离开他并视他为仇人。这份勇气是我佩服的,作为一个贫贱的所谓古老家族的女儿,苔丝这一勇敢与不屈的做法让我感动。

可是我不能原谅她的克莱尔,她的丈夫,那个她真切爱着的丈夫,那个她用生命爱着的丈夫。 新婚之夜,克莱尔向苔丝坦白曾经放荡的行为以求得到苔丝原谅,天真的苔丝也同样将她悲惨的遭遇告诉丈夫以期得到同情。不幸的是克莱尔没有原谅她。我不懂,凭什么他克莱尔就可以放任自己却不能原谅她的妻子,她还是无心之失,他有什么资格这样做。在苔丝最困难的时候,他离她而去,可怜苔丝还苦苦等着他,候着他。但是在我心里,他们的悲剧都不值得同情,这是他们自找的,是自己一手酿成的。我倒是同情德伯,那个表哥,只是因为一个错误和对苔丝的痴情,最后惨遭杀害。

世界就是这么不公平,可怜人们还对苔丝和克莱尔的爱感到惋惜,tmd有什么好惋惜的,那个苔丝,为了不值得的男人犯罪,那个男人才是杀人不见血的凶手。什么当初的海誓山盟,这样看来,根本不值得相信。

篇5:苔丝读后感600字

看久了卡通连环画,我想换换口味。于是在书架上拿了一本《德伯家的苔丝》看了起来。

暖人的友情!

喜欢哈代的抒情诗,其中不乏情节生动,语句隽永的作品。《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最着名的长篇小说之一。这是个美丽凄凉的爱情故事。当我合上书,苔丝对克莱尔忠贞的爱情故事确实令我感动,但令我温暖的是和苔丝一起挤牛奶的3个可爱少女伊丝、玛丽安与雷蒂。她们也同苔丝一样深深爱着那个英俊少年克莱尔,但也深知克莱尔只爱苔丝,于是就把爱恋深深地埋在心里,而把祝福送给他们。我喜欢她们三个的纯洁的友谊和坦率的言行。就是在克莱尔无情地抛弃苔丝时,善良的伊丝也没落井下石,与克莱尔有过一段话:

“你非常非常爱我,伊丝?”克莱尔问到。

“是的我非常爱你,我一直都爱着你!”

“比苔丝更爱我吗?”

“不!”伊丝摇摇头低声说,“不如她爱你!”

“这话怎么说呢?”

“没有人比苔丝更爱你了。”

“因为她可以为你去死,而我无法做的。”

读到这里我心中一阵激动,我仿佛看到一个高尚的灵魂,左右了她那质朴敦厚的天性,这真是一个真正善良、真心待人的好姑娘呀,真令人感动。在苔丝回到娘家又身无分文时,因为失恋而酗酒的玛丽安又帮她找到了一份工作,使苔丝的生活又有了一丝光亮。在那些阴霾的日子中,温暖着苔丝冰冷的心的依然是这份暖人的友情……

苔丝是不幸的,她的父母为了所谓的家庭荣耀,而让她去攀亲,而毁了自己。她最爱的人又无情地抛弃她,而她又是幸运的,在她短暂的一生中,在她遭遇爱情抛弃时,不离不弃的是那份温暖的友情。

为这份友情喝彩!

篇6:苔丝读后感1500字

Everyone should have a chance to be fogiven.

每个人都应该有一个被别人原谅的机会。

——题记

每天走在走过,何尝不向好的方向去向往生活?读完《苔丝》后,内心充满了惋惜和遗憾。苔丝是一个纯洁美丽的女孩儿,生活在僻远的山村里,因为在一个教士口中得知自己贫穷的一家竟然是杜伯维尔爵士的后裔,所以被父母逼迫去投靠远出的杜伯维尔家族,可是这家族很不幸只剩下了阿历克·杜伯维尔和他的奶奶,杜伯维尔看见苔丝青春美丽,便努力哄骗,夺去了她的童贞。苔丝在迷茫之下去一个牧场中做挤奶工,在这个农场中她遇到了一个名誉显赫的一位政治家的小儿子,安琪儿·克莱尔。他们一起度过了很快乐的时光,苔丝却因为失去童贞而心里十分忐忑不安,因为他们当时的生活很美好,使苔丝,这个一向现实主义的女子跌入了爱情的漩涡,但他们完婚后的第一天,苔丝小心翼翼地告诉了安琪儿这件事,导致他们分道扬镳。伤心欲绝的苔丝偶然遇到了阿历克又被其所欺骗而生活在了一起,等待安琪儿一切想通之后想要与她复合时却为时已晚,苔丝知道后悲痛欲绝,杀死了阿历克,与安琪儿度过美好的一天后,走进监狱承受法律的制裁……

通读之后,发现幸与不幸在结局都显得不重要,这些人物的悲惨也是如此,因为安琪儿克莱发现苔丝失去童贞后,他对苔丝彻底的失望了,他不再相信苔丝的深情,也不再听苔丝的苦苦哀求。而这一切仅仅是因为阿历克对苔丝的施暴。他难道忘记他之前的努力吗,他每时每刻对苔丝的爱都充满着初恋的炽热纯洁与真情,他对她的爱是柏拉图式的、带着田园牧歌的情调,遭到拒绝时的痛苦却总是耐心等待,尽力说服,当苔丝终于同意他时,我觉得那一定是他生命中最高兴的事情了,可是物极必反,他也遇到了毁灭性的痛苦。

他没有原谅苔丝,甚至是在苔丝苦苦哀求时说她是个不懂事的妇女。殊不知,苔丝的心里又有何作想,难道她失去童贞是她自愿的吗?可是如果换位思考,也是说得通的,但是英国封建的思想深入人心,很多事情在呆板的封建气势之前显得十分不近人情。而安琪儿克莱即使有天使般的心灵,却无法冲破那封建的教条,仍然是个习俗和传统的奴隶。个人观点是有些责怪安琪儿克莱的,虽然他们相爱,但是即使只有一次不同固执思想的撞击,总会有裂缝无法合愈。

每个人都有过去,可是过去和未来,我们总是要放眼未来。可能一个人不完美,甚至是过去有过很极端很不好的行为,甚至做一些并不符合自己意愿的不道德的事情,可是只要有悔改之心,只要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也是很好的吗?肉体上的毁灭和精神上的重铸,我觉得还是后者更为重要。如果执意过去,那么我们可能真的对未来丧失希望,甚至产生深深地失落感,认为一个人从此就走上了不归路,可是亲爱的我们,亲爱的你们,这并不是一节可怕的事情,人与人只简单的关系错综复杂但也相当微妙,它是很灵活的,也不应该约束在条条框框中,它本来就是一种人性美的体现。所以我们常常因为执意过去,而忘记珍惜现在,我们也常常因为执意过去,错过身边美好的人与事。

这个貌似浅显的道理用在安琪儿克莱身上也是一样的,也正是因为他的放弃,让苔丝受到了巨大的崩溃。以至于在文末,她所疯狂的举动,无处不显示出她的害怕,害怕安琪儿克莱不要自己,害怕自己做的这些真正让自己成为一个封建的堕落者。

其中,很喜欢文中的这句话,是我所收集的话语中也许是最长的:“着意安排的计划实现起来往往背离原意,因而一意呼唤带来的却未必是意中的人儿。注定要爱的人在该爱的时候大多不能出现。”这句话写出来每个人多舛的命运,坎坷的爱情。最近热播的一部电视剧中说过的一句话记忆犹新“爱情的伟大实则是人类的繁衍。”即使这也许是最客观的看法,可是我希望这是一个有爱有血有肉的社会,虽然会有叛变会有伤痛,可是最终的最终,真正的有缘人还是会走在一起,然后幸福艰辛地生活下去……

苔丝的故事的确很悲惨,但不能因此沉浸到爱情不能圆满的悲伤中哀哀自怜。

毕竟人生之路十有八九的事不尽人意,我们该做的,而是我们最实际的需要去行动起来的,那就是——

做一个纯洁的人,然后原谅你身边的每个走向悬崖却善意的那些人。

篇7:苔丝读后感

不久前看完了这部英国作家哈代的作品,印象深刻,感人至深,并不曲折的情节、唯美的景物描写、生动细腻的人物神态及心理刻画为读者勾勒出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一种震撼人心的深情、一片百折不挠的纯洁、一种在艰难困苦中顽强坚持爱情理想的壮美,苔丝,作为爱情的化身,给读者以强烈深远的震撼。

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的英国农村,贫苦德伯一家被告知他们是当地古老显赫家族的后裔,贪恋财势的德伯夫妇便安排单纯善良的大女儿苔丝前去冒牌的祖先后裔攀富贵亲戚、找工作。不幸的是,那个本为暴发户发家而后伪装成显赫家族后裔的富贵亲戚家成了苔丝的梦魇,这个“亲戚”家的公子哥亚力克是一个贪淫无耻、虚伪险恶的人,将苔丝引诱后玷污,苔丝因此承受了名誉上的损毁和流产的伤痛,背井离乡去到一个牛奶厂做挤奶工,在这里她邂逅了善良仁爱、睿智渊博的牧师家庭出身的安琪儿,彼此相爱并坠入爱河,苔丝因为自身狭隘观念中的“自惭形秽”而一再远离安琪儿,但是安琪儿的一再坚持使得两人立下婚约,但是,诚实善良的苔丝在婚礼前一晚将自己波折的过去告知了安琪儿,可是安琪儿头脑中对于世俗贞洁理想的执拗导致他开始怀疑苔丝的纯洁和爱情,并开始蔑视并离开她远到巴西去创业。苔丝忍受着被心爱之人抛弃的巨大伤痛和亲朋的异样眼光艰难地生活着,去到一个农场从事着异常艰辛的体力劳动维持生计,忍饥挨饿、受冻挨寒,还要承受着农场主严厉的斥责和刁难,在无数次的泪水与异常苦痛的坚持中,她对安琪儿的爱情更加深沉坚强了,只是,面对一位不可知的爱人,她只有写着一封有一封饱含深情与呼唤的信来慰藉自己。然而,曾经的梦魇亚力克又出现了,在牧师的感召下,他一度缓解了自己的贪淫堕落,并开始四处讲道,然而亚力克虚弱的醒悟和孱弱的宗教信念没法避免他再次陷入黑暗,对苔丝进行再一次引诱和逼迫,利用安琪儿的远走他乡挖苦苔丝一厢情愿的感情,利用苔丝家庭的变故逼迫苔丝屈服于他自己的财势,甚至利用安琪儿教给苔丝的无神论的道德哲学来为自己抛弃宗教信念找借口,阴险的亚力克尽力扑灭苔丝的爱情信念,哄骗苔丝安琪儿不会回来了,在这种种明暗兼具的压力和引诱作用下,苔丝陷入了亚力克的黑暗中,成为亚力克的情妇。当安琪儿幡然悔悟并回国寻找苔丝时,悲痛麻木难当,然而怀有坚定爱情理想的苔丝却给了安琪儿绝决而震撼的回应,她杀死了亚力克并追随安琪儿,他们在一起享受了爱情的至美甜蜜与灿烂,几天后,苔丝被捕被处以绞刑。

这部名著是悲剧,悲剧往往毁灭美来教会人们珍视美,进而创造美、爱护美。苔丝在这一悲剧中正是一种震撼人心的美,她是作者对于真挚爱情、纯洁人格、坚强信念的寄托,她是作者的爱情理想的化身。这个爱情理想带给人的震撼来自于苔丝人格的力量,她为了安琪儿的声誉而几番拒绝求婚,但又感动于安琪儿的热忱;她忍受着爱人离弃的伤痛和迫于生计而必须从事的繁重劳动、艰苦环境却依然顽强地坚持着自己的爱情梦想;她为了证实自己的清白和对于安琪儿感情的真挚毅然将自己逼上绝路,和现实种种压迫与引诱决裂,杀死了残害她的亚力克;我们从这种种行为中看到了她对于爱情的坚定深沉甚至惊世骇俗的超脱信念。是的,爱情往往是让人捉摸不透难以看到的,爱情的甜言蜜语和山盟海誓在这些切实的行为坚持中显得苍白虚假,苔丝,她的一封封满含深情和泪水的信、她艰辛劳作时流淌的一滴滴咸涩汗水、她留下的一个个徜徉在山间地头间守望爱人寻觅爱人的孤寂身影、她最后为爱情而表现出来的绝决、勇敢与无畏,都是她心灵的诉说,都是她爱情的言语。

苔丝的悲剧来自于三个方面:自身观念的相对狭隘、爱人安琪儿的昏聩的舍弃、亚力克以及社会昏暗世俗的压迫。苔丝从众地将亚力克的罪恶、父母的贪婪恶果强加到自己的身上,自觉地罪过难当,也因此对安琪儿的感情的退缩表现出自责和惭愧,然而这是不必要的。安琪儿虽然观念先进、思想革新,但是在思想深处,他对于人性纯洁、深刻爱情的理解不够透彻,碍于人的过去、人的历史、世俗观念,而忽视了人的现在、人的行为、更深刻的人本价值,这导致了他遗弃苔丝,背叛感情;亚力克的胁迫引诱、乡邻对苔丝的鄙视贬低、农场主的心胸狭窄、安琪儿牧师哥哥的养尊处优狭隘冷漠等都是苔丝悲剧的客观现实因素。

另外,书中多处对于景物和人物神态的描写极具美感,与苔丝的爱情之美、两人的爱情之美相得益彰、相互促进。

篇8:苔丝读后感

自上班之后,好像很少读书了,总觉得很忙。心里想了一千次去读书,但也找了一千零一个借口不读,比如工作忙,太累了,还要看孩子,哪有心思读书……来到咱们学校,被学校的同事们感染,下定决心坚持读书,做一个满腹诗书的人。

在下决心后的第一周,我刚坐到床边拿起书,眼皮就开始打架。于是心里想着:“算了吧,我真的有点累,还是睡觉吧,休息不好的话,明天给孩子们上课精神该不好了。”就这样,一周过去了,我心里有一点点内疚,与气质女神的梦想渐行渐远。

第二周,春日的天气越发明媚了,内心丰盈美好。该是穿裙子的季节了,要锻炼了,不然怎么保持婀娜的好身材。于是夜跑被提上了日程。每晚8点左右就到楼下小广场跑跑步,或者在家练习40分钟的瑜伽。每次锻炼后心里说不出的轻松,但身体也是难以言表的疲惫。我的书,放在枕边陪我两周,默默无言,也让我的愧疚感与日俱增。

被拖延症坑的太惨了,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于是抱起这本《苔丝》读了下去。

书中讲述一个偏远小村庄的姑娘,还未成年,就被好吃懒做、嗜酒成性的父母送出去找一个所谓的同姓的富贵远亲。然而高贵门第,总有很多人趋之若鹜。苔丝到了之后被所谓的堂哥嘲笑,认亲不成,反被堂哥侮辱失贞,然后愤然离开回到自己的小村庄,才发现已然有孕。在那个贞洁大于天的时代,苔丝不顾家人的劝阻和邻居的白眼,坚持生下这个不被祝福的孩子。不幸的是,孩子生下一个月就夭折了。忍受着内心巨大的悲痛,苔丝离开家乡,带着失贞和生子的秘密。

在工作期间,认识了牧师的儿子,一个深情却虚伪的男人。两情相悦。很快,他们就商议结婚。纠结了很久,苔丝准备把心中的秘密告诉这个男人,奈何天意弄人,最终男人还是没有看到苔丝婚前的坦白信。“就这样吧,如果他真的爱我,这件事他一定也会接受。”抱着这样的想法,他们力排众议,结为夫妻。就在大婚当晚,男人坦白了他荒唐的过去,苔丝听了大喜,以为他有相同的经历,就更容易接受她。但是就如同苔丝母亲后来说的一句话:“再深情商量的男人,终究还是男人啊!”,他无法接受自己完美的妻子身上竟然有这样的污点,所以在新婚的第二天与苔丝告别,二人天涯相隔。

苔丝本以为找到幸福,却在遇上他后更加不幸。父亲过世,无家可归。为了生活,苔丝四处辗转,受尽苦难折辱。期间,她给丈夫写过很多信,不知为何,并没有到他的手里。男人在战场拼杀,伤痕累累的时候忽然原谅了妻子,在她决定放弃和他的爱情,接受她所谓的堂哥的时候。造化弄人,当身受重伤,身体羸弱的丈夫回到家乡,听到妻子的遭遇后决心找回妻子,善待他。而此时苔丝听信丈夫已经去世的消息,嫁给了那个恶魔“堂哥”。

当男人辗转找到妻子的时候,妻子一身华服,脸上再也没有初见时的风华,只有疲惫、沧桑和不甘。苔丝心里还爱着,却再也不想被爱的人侮辱,便拒绝了他。转身回到房间,看到欺骗他的恶魔,内心再也无法安然,她想起丈夫那句“你应该杀了他”,拿起水果刀,结束了地狱般的生活,却也将自己送到了另一间地狱。

以为生活是童话,但生活处处是魔窟。大学初看的时候感叹那个黑恶丑的时代,以为是时代造就的不幸。当然,至今也认为这是导致不幸的一个重要原因。而随着阅历增加,便渐渐知晓,所谓不幸,一半是时代所致,另一半是自己的性格所致。若不是太听父母的话,没有主见,便不会去认亲戚。去认亲戚时觉察到“堂哥”的暧昧,自知家势身份无力匹敌的时候便该及时抽身,也不会失去那个时代女人赖以生存的一切,更不会在最后的时刻委身恶魔,迷失信仰;在遇到旧爱时,若是足够理智勇敢,便不会一刀结束“堂哥”的生命,也让自己和爱人阴阳两隔。

当然,遇人不淑是每个人都会遇到的事。生活不是童话,更不是小说。我们在遇到每个人、每件事的时候都动动脑子,不被情绪左右,知道自己要什么不要什么,足够勇敢,足够坚强,才能遇到真正的幸福。

篇9:苔丝读后感

前一段时间,听同学介绍,说《苔丝》这本书不错,便从图书馆里借来看看,不算很厚,只有300多页,但我用了不到两个星期就看完了,因此,今天想写一下我看后的心情。

苔丝,是一个勇敢的、单纯的、坚强的、自尊自爱的女孩子,同时她又是一个傻孩子,但她的傻让人敬畏,让人赞美,让人喜欢她、爱护她、甚至崇拜她、羡慕她,渴求像她一样,可以轰轰烈烈的爱一场,拥有至死不渝的真爱!但即使她是那样一个让人喜欢的女孩子,仍免不了命运的捉弄。

悲欢离合,生离死别,误解诽谤,世间的是是非非,世间的酸甜苦辣,世间的人生百态,她都经历过,目睹过。都说善有善报,我不知道苔丝的结局对她来说是否画上了一个美丽的句号,但我却会时常为她感到悲哀,感到不值。原本美丽的人生怎可就这样早早的结束呢?原本灿烂的生活怎可就这样流逝呢?原本幸福的家庭怎可就这样没有了呢?原本单纯的性格怎可就这样变得陌生了呢?但,有时候又会觉得那已经很好了处于那样一个时代,拜拜金主义,物欲横流,人们心中似乎只有利益没有感情,苔丝可以收获那样坚贞的爱情、纯真的友谊,真的不枉此生。

克莱尔,苔丝真爱的男子,那个没有贵族恶习,摒弃宗教,接近贫民百姓,从事农事的另类贵族,拥有绅士风度,而又博学多才,初次见面就捕获了苔丝那纯洁的心。但,出生于贵族的克莱尔,总免不了他的一些习气,大男子主义,有时头脑简单,办事不经大脑,当他听了苔丝讲诉16岁时的遭遇时,冲动的克莱尔,就那样毅然决然的抛弃了他新婚的妻子,独自一人去了遥远的巴西,寻找他的事业,不在关心那个他曾经深爱的,并一直都深爱着他的苔丝!

面对丈夫的离去,家庭的破败,假贵族的骚扰,苔丝没有选着放弃生命,更没有就此颓废下去,她反而勇敢、果断的担起了家的重担,就没有接受假贵族的救济,也没有屈服于众人的威胁,更没有向丈夫要求过什么,哪怕在生活最困难的时候,也没有向克莱尔一家要过一分钱,她就是那样一个坚强的女子,自己默默承担一切痛,一切苦。

但命运总是喜欢与人们开玩笑,当苔丝感觉自己给克莱尔所写的书信仿佛都石沉大海时,当父亲离开人世留下孤儿寡母时,当自己没有房子可以栖身时,当一家人都需要苔丝一人养活时,这个感觉已经走到生命的尽头的女人,在那个名义上不是但实质上是她丈夫的假贵族的劝说下,决定把克莱尔永远的放在心底,忘记以前的自己,为了家人活下去的时候,远在巴西的克莱尔去突然出现在自己(苔丝)面前,她崩溃了,她的心在滴血,原来她又一次上当了,宛如16岁时失掉贞节一样,被同一个人骗了,可怜的人儿,忍够了,利刀起落,结束那个恶魔的生命,但也因此,使得她走上了逃亡的路上。

和心爱的人在一起的日子,总是快乐的,即使那很短暂。他们又和以前一样了,彼此相偎,述说着彼此的无限的悔恨与无限的喜悦,他们感谢命运,因为这是他们懂得在彼此心目中,自己的位子是那样重要,自己是那样被深爱着。

当太阳在一次升起时,苔丝告别了这一个让她又爱又恨的世界,带着那份他用心守候的爱情!

苔丝一生所经历的,无论苦乐,对她来说都是有意义的,有价值的。

一个女人一生最大的梦想是什么,不就是有一个爱自己的丈夫,有一个肩膀可以依靠吗?但现在看来,她似乎可以生活的更安逸,更富裕,更轻松,那

便是选择那个假贵族,但她又会失掉自己,失掉精神,如同行尸走肉般,生活在没有爱情的世界里,相比一下,哪个更好呢?

有人说:"宁愿做在宝马车里哭,也不要坐在自行车上笑!"我不想对此妄加评论,但,我只想说一句:没有精神的活着,那和死没什么不同!人生在世,不能白白来这一遭,总要经历一些什么,那样的人生才够精彩!

篇10:苔丝读后感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着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创作的代表作之一,一百多年过去了,女主人公苔丝也早已树立在世界文学画廊之中,这不仅仅因为人们对传统美德有所超越,更因为作品主人公所拥有的人性与灵魂深处的巨大魄力使之成为最动人的女性形象之一。哈代以小说女主人公苔丝的悲惨命运替西方悲剧作了一个形象的阐释,苔丝足以“哀感顽艳”。

感人的就是苔丝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终于解脱的日子。苔丝在对的时间遇到不对的人,或许她的命运本该这样,在所谓贵族家庭后代光环的后面,她那不思进取的爸爸和她那一心想要女儿嫁进豪门的妈妈,注定纯洁的苔丝要遭受捉弄。我同情苔丝,但我加懂得了人要学会保护自己,世界不是天堂,多一个处处留心的心眼,会让你的人生更加顺利。懂得爱护自己的人才会去创造财富,美化生活。

篇11:苔丝读后感

《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著称于世的“威塞克斯系列”中的一部力作。主人公苔丝是一位美丽的农家少女,因受东家少爷诱迫而失身怀孕。从此,这一耻辱的事实剥夺了她接受真正爱情的权利,致使新婚之夜遭丈夫遗弃。后来,万般无奈之中,她重回了少爷的怀抱,不料,就在这时她那有名无实的丈夫拖着病驱千里归来,苦苦寻觅。苔丝为了自己真正的爱,毅然杀死同居的少爷,在与丈夫短暂欢聚后,走上了绞刑台。

父亲德伯的愚昧无知,对于金钱的贪婪推使苔丝跌下了社会的的深渊;而亚雷的邪恶无耻则将苔丝少女的所有美好梦想化为灰烬,促使她遇上了改变她人生的第三件事——与安玑·克莱相爱。而正是这个安玑·克莱,这个有着天使之名的懦弱男人——最终造成了苔丝的悲剧。有人会说安玑·克莱才是真正该批判的人,但是无疑他生活在那个时代,他需要时间来释放自己,不可忽视的是,安玑·克莱是爱苔丝的,至少那爱是真的,而不是像亚雷一 样,只有肉欲,把苔丝当做自己的玩偶。所以我认为苔丝的悲剧应该是当时的时代所酿成的,或许在现代社会也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不过对于像苔丝一样的人来说,生存的机会就多了。合上书,我想鞭挞当时的社会,指责亚雷的无耻行径,藐视安玑的懦弱,同情苔丝的悲惨遭遇。

篇12:苔丝读后感

这本书,是对丑恶的男人的一种无情的鞭挞。德北,苔丝的父亲,是一个用酒精把自己置于幻想之中的无能之辈,梦想着上天会将幸福的甘霖降到他的头上,他永远不会去考虑也永远不可能理解人生存的意义;德伯,一个不知廉耻、卑鄙下流的无赖,可以说,是他一手导演了苔丝的悲剧,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满足自己那肮脏的肉体的欲望,苔丝杀死了他,但实实在在的说,是他杀死了苔丝;安玑,一个道貌岸然、心胸狭窄的小人,自命清高,但从来不敢直面自己那虚伪的灵魂,在苔丝的悲剧中,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帮凶,在这部书里,他大概是一个最卑微的主人公了;可怜的克莱先生,他无助的道教,从来没有挽救过任何一个灵魂,甚至包括他的三个儿子......

对于社会,我们每个人都是“不识庐山”,我也无意去探其真实面目,能够无愧于做一个人,我也就心满意足了:何其难也?

看的是这个版本。我前半部分看的电子书,后半部分看的这个版本的纸质书,有个别错误,可以接受。

先说翻译。总体上还是流畅的,但是还是有翻译痕迹,但是不较真读一读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我个人偏向归化的译法,所以一般有这种翻译痕迹我都会觉得多少有点不舒服,这个具体因人而异吧。

说回小说本身。苔丝这个人物真的太可怜了。美丽,善良,单纯,却经历了如此不公的命运。她好像什么都没做,但是却被命运牵着一步步走向悲剧。

她的悲剧究竟是因为什么造成的?我认为有以下几点因素:

一、 家庭因素;

二、 社会因素;

三、个人因素。

先说家庭因素。如果不是她的父母贪图虚荣,一心想让苔丝嫁给体面的有钱人,一心想让苔丝去认所谓的“亲戚”,苔丝就不会遇到流氓德伯维尔,也不会遭到德伯维尔的诱奸,使自己失贞。

社会因素或许是“罪魁祸首”。这不光是当时的年代,就连现在,也因为所谓的社会道德等因素使女性遭到不公平待遇。明明自己是受害者,为什么最终施害人可以逍遥法外,而受害者本身却要为自己遭受的种种不公平待遇买单?

苔丝因为自己的美丽和单纯而遭受诱奸。她认为这样的自己不配再拥有美好的爱情,于是她在二十岁的年纪决定再不做人妻子,可是她又偏偏遇上了她生命中最不该遇到的那个让她动心的人——克莱尔。他们一相遇便迅速相互爱慕并坠入爱河,这也是苔丝痛苦的开始。在想爱和不能爱之间挣扎,最终感性战胜了理性,却在新婚当晚又因为良心不安而吐露自己过去“不堪”的过去(而实际上是自己被害的过往)。由于道德上的原因,克莱尔无法接受自己眼中原本白璧无瑕的女人竟然有过这样一段经历,而完全不顾自己也曾经因为个人情绪的因素而与一个陌生女生度过48个小时的堕落时光。他认为自己与其他女人的堕落是可以被原谅的,但是苔丝的过去却是不可原谅的。而事实上,【克莱尔的过往是他主动发生的,而苔丝却是被动的受害人。】就因为这样,克莱尔离开了苔丝而远赴巴西,一方面看看巴西是否有发展事业的机遇,一方面也为了远离伤心之地,让自己可以好好考虑自己所经历的事情。

克莱尔一离开便似乎了无音讯,偶有几封信也无关痛痒。在等待中苔丝又遭遇了本来“皈依”了宗教,却因为遇到苔丝又暴露本来面目的德贝维尔的纠缠,而在家庭变故和克莱尔久久没有音信的压力之下,苔丝再一次屈从了德贝维尔的“诱惑”,成为他的妻子。

就在事情基本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的时候,克莱尔由于巴西旅伴的劝诫幡然醒悟并回国找寻苔丝,然而一切都为时已晚。极端痛苦之中,苔丝用刀子杀死了睡梦中的德贝维尔,并追上克莱尔投入他的怀抱。经历几天几夜的躲藏之后,苔丝最终被逮捕,并依法被执行死刑。

整件事情中,最具有讽刺意味的事情有二:

①克莱尔与苔丝如此相爱,当彼此得知各自“不堪”的过往时,苔丝几乎是不假思索选择了原谅克莱尔;而克莱尔却陷入了极度痛苦与纠结之中。按理说,克莱尔所犯之事,属于他的主动与享乐,而苔丝却属于被动与受害,应该被原谅的是苔丝才对,然而由于社会道德对于女性的苛刻和对男性的宽容,却使两个人的认知发生了这样可笑的转变——男性可以由着自己的欲望与女性发生苟且之事,且不必未必付出很大的代价;而女性即便是被动与男性发生了关系,即便是受害者,也应该被万夫所指,甚至终身为此付出代价;

②德贝维尔诱奸了苔丝,苔丝为此承受了巨大的痛苦,内心一直备受煎熬,且终难得社会群体的原谅(世人有什么资格谈原谅);德贝维尔却可以因为受到点化,皈依宗教,然后穿上道服,给人们四处讲道(他又有什么资格讲道!)而被社会群体所原谅和接受。明明前者才是真正思想上精神上纯洁无瑕的人;而后者不过就是一个披着“皈依宗教”外皮的思想龌龊的流氓,而最终被社会群体接受的竟然是后者而非前者。再次可见当时社会道德对女性的苛刻以及男性的宽容。

虽然这种情况到今天已经得到好转,甚至有一些女性可能已经逾越了道德的约束而再无廉耻之感(我认为这是过犹不及,没有把握度),不过还是有一些女性仍受封建思想的困扰,也有一些人仍受着封建糟粕思想的束缚而作茧自缚,痛苦不堪。

再说个人因素。

①苔丝的美丽也许是一切事情的导火索。但是我们要怪她生得美丽吗?这是否太具有讽刺意义?因为生得美丽本应该是一个女人值得骄傲的资本,并且苔丝并没有想要利用自己的美貌去为自己获取虚荣和财富。真正不堪的,应该是心怀不轨的人和难以揣测的人心;

②无意间看到网上有人评价苔丝“人格独立”,但是我的认识恰恰相反——我认为正是教育的缺乏,见识的浅薄和性格中的犹豫与软弱,才使得苔丝一步步得将自己带入难以脱身的泥淖之中。如果在与克莱尔结婚之前,不顾克莱尔的屡次阻拦,不顾自己心中的情愫的阻挠,而选择理智地将自己的过往坦率地告诉克莱尔,并冲破道德的牢笼大声告诉他——如果你认为我是不堪的,那也只能说明你被这道德的外表迷惑了,你也不是一个真正具有独立思想的人,那么,不是我不配获得你的爱,而是你不配获得我的爱。但是,这样要求苔丝也太过苛刻了,然而,如果苔丝真的足够意志坚定,性格足够健全,人格足够独立,是不是结局真的会有所不同呢?

我忽然想起来《红字》里的海斯特,论人格独立,苔丝是不及海斯特的,同样有着非凡的美貌,但是最终的结果,也都是悲剧。也许性格再独立,再当时的社会条件下,这些美丽女人的命运,也只能是以悲剧告终。

哎,其实苔丝和克莱尔之间的爱情本来是可以很美好的,只可惜天意弄人。

除了以上内容之外,作者哈代也为读者展现了一幅幅英国乡村的自然景色画卷,我个人也是很喜欢英国乡村那种自然气息的,但是这也可能造成小说内容的繁冗。不过,其实名著在这方面有很多共通点,就是不厌其烦下重笔墨去描写人物所处的场景,且场景的描写也非常具体而细致。其实这也是很多通俗小说做不到的,大家之所以是大家,他们对生活,对自然,对人生的观察,对事物的敏感程度,多多少少还是超越常人的。

最后分享书里面的一段话吧:

什么样的男人才是一个有道德的男人呢?再问得更确切些,什么样的女人才是有道德的女人呢?一个人品格的美丑,不仅仅在于他取得的成就,也在于他的目的和动机;他的真正的历史,不在于已经做过的事,而于一心要做的事。

篇13:苔丝读后感

去年初秋时节看的《苔丝》,对于一个过目就忘的人,时隔半年再来写读书笔记,纯粹是因为今天难得有了一个空闲的傍晚时分,又恰好《苔丝》放在书桌上。

详细的情节不太能说得清楚了,但是看书时的心情和感受,记得很清楚。《苔丝》是托马斯·哈代在维多利亚时期的作品,也叫《德伯家的苔丝》。在维多利亚时期,社会对于女性的要求是婚前守住贞洁,婚后忠于丈夫。同时具备纯洁、贞洁、优雅、端庄等体现女性特色的美好品质才能被视作完美的女人。

维多利亚时期对于女性地位的定义与当时社会的性压抑有很大的关系。性如洪水猛兽,让人避而不谈,但又让人难以抗拒。于是这个时期的女性,一旦在婚前踩了性这颗地雷,就等于葬送了一生。但对于男性,却有着让人匪夷所思的宽容,男性在婚前的鬼混被视作理所当然。

在这样一个时代,纯洁的,不谙世事的德伯家的苔丝,被恶少亚历克诱奸。顺应时代的潮流,开始了不被原谅不得善终的人生。在失去贞洁之后,苔丝遇到了真爱克莱尔,一个有教养的年轻人。二人心心相惜,互相爱慕。失去贞洁的苔丝经历了无数番内心的斗争之后,终于决定答应克莱尔的求婚,并打算在婚前向克莱尔坦白一切。

然而一坦白爱情就成了泡沫,克莱尔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而后苔丝开始痛苦的治愈之旅,不幸再次被亚历克纠缠,在痛苦绝望之际,苔丝屈服于亚历克的纠缠。克莱尔终于回来了,苔丝对亚历克的恨集中爆发在一把刀。亚历克死于苔丝的刀下,苔丝在克莱尔的身边被捕。

哈代的作品分为三种:性格与环境的小说;罗曼史与幻想的小说;精于结构的小说。《苔丝》属于第一种。所以在这本书里,环境描写十分精彩,人物心情、性格以及命运走线都能在环境描写里找到线索。可以说很适合做环境描写的教科书。

比如克莱尔在夏日黄昏弹竖琴时,苔丝听到琴声后走向他的一段环境描写:

苔丝不觉来到了园子的边缘,发现这里已经多年没有整治了,如今一片潮湿,长满了杂草。有些梗长花茂的杂草,散发出一股股刺鼻的气味,它们那红色、黄色、紫色的颜色,构成了一幅多彩图,如同人工培植的鲜花一样绚丽。还有一些多汁的野草,用手一碰,就腾起一团团薄雾般的花粉。她就像一只猫似的,悄悄穿过这片繁茂的杂草,裙子上沾上了沫蝉的泡沫,脚底下踩碎了蜗牛壳,两手染上了蓟汁和鼻涕虫的粘液,裸露的胳膊也抹上了黏糊糊的树霉。这东西在苹果树干虽是雪白的,但在她的皮肤上却留下红色的斑点。她就这样走到了离克莱尔很近的地方,并且没有让他发现。

在这段里,颜色是绚丽的,气味却是刺鼻的,感受是潮湿和黏糊糊的。两个年轻人的互相吸引和互相欣赏,如这园里的多彩的杂草一般妙不可言,但这杂草的气味却是刺鼻的,两个年轻人的爱情是苦涩的。而潮湿和黏糊糊似乎是无法摒弃又让人恶心的过去所带来的感受。

在苔丝和克莱尔时常情不自禁地见面时有这样一段描写:

黎明时分和黄昏时分,天都是灰蒙蒙的,但有不同。在朦胧的晨曦中,似乎光亮是活跃的,黑暗是沉寂的;而在朦胧的暮色中,黑暗却是活跃的,并在渐渐加深,光亮反而在昏昏欲睡。

在因某件事而拥有特别的心情时,周遭的一切,日光、蝉鸣、树叶、雨滴、云层、星光等等都将被赋予神的意志,拥有了情绪和思想,帮助你记住当下的刻骨铭心。很久之后,你见到日光不是日光、蝉鸣不是蝉鸣、树叶不是树叶,雨滴、云层、星光都是陌生的、无趣的存在,只因心情是无法粘贴复制,也无法孪生的。

关于苔丝悲惨命运的缘由:到底是她的性格决定了命运还是命运决定了性格呢?说不清。

在苔丝所接受的聊胜于无的家庭教育,并没有教会她如何对付男人们的套路。以至于她在失去贞洁之后,抱怨她的妈妈没有提早告诉她男人不安好心,没有提醒她要提防什么,而她也没有机会像上等人家女儿那样通过看书长见识。

苔丝的妈妈说:“我是想,我要是对你说了他的痴情,说了这片痴情会引起什么后果,那你就会跟他摆架子,失去机会。说到底,这是人的本性,也是上帝的意愿。也罢,我觉得咱们总得往好的方面想。”苔丝的妈妈应该算是苔丝悲惨命运的原因之一。

再讲到克莱尔,他当真是一个新婚之夜发现妻子不完美的可怜男人。在我看来,他抛弃苔丝时恶狠狠的一面,完胜于他的可怜。而亚历克也不是个十足的恶棍。我认为他对苔丝有过真心,一次又一次厚颜无耻地出现在苔丝的面前,恳求得到她。当然,亚历克的占有欲表现得还是蛮明显的。

做一个十足的恶棍,就像把一百道选择题全部猜错一样,非常有难度的。

在女权逐渐崛起的时代,去看《苔丝》这本书,在女权的本质上,以及女权的意义上,或可有不一样的认识。前段时间去翻了一个“两性专家”的微博,这个专家表示智商145,阅读量也十分惊人,出了好几本书,听起来很厉害的样子对不对?但是呢?她有个邪说:吞精可预防先兆子痫。

所以你们懂的,这个专家到底是不是专家。我要说的是她的一套关于两性相处的理论:女人要降低标准甚至改变自己去择偶或者迎合配偶,要找比自己长相低一分的男人,也有一堆什么降Pu,升mv的歪理。嗯…我要表达的是,在男女平等的现在,没必要去为了迎合男人而塑造自己。虽然两性相处中会有包容体谅,但这和刻意迎合,还是有本质区别的。

也没有一套完整的理论可以搞定一个人的人生,随着生活的快节奏,人们从善变已经进化到瞬息万变阶段。理论是要靠实践积累、推理总结和反复验证之后才能得来,跟不上人类进化的节奏,不适合用来指导成长。当然,我主要不服她是因为,在她的理论里,我这种长相,是一辈子都泡不上吴彦祖的。

篇14:苔丝读后感

徐志摩曾说:“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比我大学四年的收获都多。”出于这句话,我找来了这本书来看,并为作者高超的文字处理技术所折服。他的景物描写让人感觉不到有任何的瑕疵,背景色显得那样优雅而朦胧。“当挫折再起、灾难重现的时候,也许人们会发现:曾经以为已经被永远跨过的深渊,其实只是绕了一个弯而已。”是我这本书中最喜欢的一句话。

可能是有共鸣吧,高中时特别是高三感觉自己有点封闭,所以刚上大学时,想重新做自己,就鼓起勇气主动多与别人交流,克服恐惧积极上台发言,大声询问自己不懂得的地方。开始的一段时间感觉还好,后来渐渐感觉有点累,再后来又出现了以前同样的现象,自己一直想要的那个状态没有持续多久,后来发现,还是原来的顽疾没有被解决。

安吉尔从巴西回到英国几经打听,终于找到苔丝所在的地方。当苔丝以一个贵妇人的形象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或许不应该惊讶。父亲走了,家也没了,当她了解到自己不能撑起整个家并且爱人迟迟不能在最需要时施以援手,她能坚持一时,她不能……。苔丝曾经的抗拒与挣扎在此时此刻都消散了,安吉尔也走了。此情此景,我相信,苔丝的痛苦多于震惊。后来也证明的确如此。这次,苔丝选择追寻自己的爱。或许许多人会选择其他的方式,而苔丝只有她自己唯一的方式。她简单地而且是毫无预兆的用刀捅死了亚历克,就飞奔着去找安吉尔。看着苔丝慌张又兴奋的表情,加上不小心被看到的苔丝衣服上残留的血迹,安吉尔似乎明白了一切。他选择原谅她的一切,陪她一起走到最后。从这里就开始完美了。不论是多于愧疚的深情爱意,还是男儿的那份担当与毅力,安吉尔都依然沿着来时的方向继续前进着,一往无前,坚定不移,还是那样深沉而热切,只不过情形不一样罢了。

虽然只是一瞬间,却看到了诸多的意味深长。我很是希望自己也能处在诸如此类的位置上,毅然决然地踏上自己选择的道路,绝不后悔。

这样的瞬间很少,在生活中我总是顾虑太多,拿主意时犹豫不决。一直在强迫自己做事果断,即使以后的事实证明当初的选择不是最好的。选择其实很简单,是自己想的太复杂或夹杂了自己的情感在其中,以致于看不清许多东西。我们选择只是先想比其他选择更加有利于自己。但应用于情感方面或许是不好的。它没有值不值得或是对自己更有利,只有想不想,这种东西只凭感觉就好了。(利用情感获得利益的除外)

爱是要付出的,安吉尔得知苔丝不贞时,说不能忍受克莱尔的存在。当安吉尔再次出现时,她想要与他在一起,就杀了亚历克。或许苔丝就是这样单纯。她不想要别的什么,打算抛弃一切来得到心爱的人永远的爱。克莱尔不再抛弃她了,尽一切力量保护她,这也许是美好的,但似乎世界所有的美好都让人感觉太过短暂。谁说我们整天忍受生活的琐碎,命运的摆弄,在社会被无情的对待时,不就是为了美好的瞬间呢?

生命太脆弱,经不起折腾。爱情总是那样美好,以致于我们沉溺其中忘记了周围的世界,只需要两个人就好。那天,阳光恰好。平和而美好的欢声笑语,纯净的嬉戏打闹,似乎平静得有点不太真实,所以有了后面的分分分离离,合的短暂而轰轰烈烈。爱情少了它或许有些不完美,也正因为如此,才弥足珍贵。有个问题,我很困惑。

为什么安吉尔不能接受苔丝的不贞?自己也犯了同样的错,为什么不能容忍心爱的女人犯同样的错?是传统观念的束缚还是破坏了苔丝一直在他心中的完美形象?她是一种象征,一种精神寄托,而这种东西不能有丝毫差错。为什么又回去找他呢?对苔丝的愧疚还是出于对她的爱?抑或是异国他乡的见识与经历让他想通了?我更相信是出于对苔丝的爱。爱情这种东西说不清,其实也不必说清。苔丝写给安吉尔的信中透漏出的那种痛苦无助与伤心真让人受不了。安吉尔或许想通过去巴西开辟一片新天地来忘却这段恋情,结果带来的是劳累与对她的无尽思念。

他终于还是去找她了,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磨练,对爱情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不再过问以前的事。是出于对她的深沉的爱,还是怀着一种愧疚,或者是两者都有?我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

篇15:苔丝读后感

闲居无事,重温了一些经典名著,以后会试着写写书评,谈谈读后的感受。今天先来说说《德伯家的苔丝》。

《苔丝》描绘了一个纯洁女人的悲剧性毁灭,写的是社会如何把一个纯洁、质朴、正直、美丽的姑娘逼得走投无路,终于杀人的故事。它是哈代最优秀的长篇小说,也是一部震撼人心的悲剧作品。

苔丝出生于黑原谷一个贫苦的小贩家庭,醉鬼父亲懒散无能、虚荣愚昧,母亲浅薄庸俗、不谙世事,六个弟弟妹妹,最大的不过十二岁半,最小的则刚满一周岁。他们的一切:欢乐、健康、必需品、甚至生命都完全取决于两个成年的德伯的判断能力。遗憾的是,两个家长选择的却是一条通往苦难、灾祸、饥饿、屈辱和死亡的人生之路。

自尊的苔丝,为了拯救陷在生活泥淖中的父母,在母亲的安排下,扮了一回可怜的穷亲戚,到猎苑的德伯家做了养鸡女工,踏上了她短促一生的灾难之旅。在那儿,她受到了冒牌本家Alec的玷污,失去了所谓贞节。可她一旦明白自己的处境后就毅然离开,没有按母亲希望的那样屈从社会压力,和有钱的Alec结婚,顺理成章地做一个有钱人家的夫人。

美丽的黑原谷却给不了这个美丽的黑原谷女孩想要的平静和安宁。为了生活,也为了忘记过去,苔丝第二次离开了家,到较远的英仑谷的奶牛场当了一名挤奶工人。上帝并不总是严厉的,在这里,苔丝邂逅了帅气而体贴的拉着竖琴的Angle,开始了她一生中最初也是最后的一次甜蜜恋情,度过了几个月的美好时光。

只可惜最灿烂的花未必会结出最丰硕的果。短暂的欢乐之后,纯朴的苔丝一心想要坦白,以为Angle会和自己原谅Angle的年少轻狂一样原谅自己的过往。可是一意摒俗的Angle,却理性地用他曾经厌弃的社会道德来重估这个无辜的女孩,新婚之夜决裂后远走巴西,沓然而去,留下苔丝这个孤苦无助的女子,饱尝俗世的因果。

命运没有逆转,却用无情的现实把苔丝推进了更加痛苦的深渊。Angle音讯全无,苔丝最终在无望的等待中绝望了。上帝继续和这个可怜的女人开着玩笑,苔丝的母亲病了,天天做着复兴梦的父亲却在醉梦中先去见了祖先,农场主藉此收回了房屋和土地,一大家子人失去了最后的凭依。拒绝了Alec求婚的善良的苔丝为了一家人的生存,只有接受来自视若仇敌的Alec的帮助,做了Alec的情人。

我倒希望故事在这里打住,虽然滥俗,单就苔丝而言,好歹也可算是个归宿。毕竟她还只是一个刚刚二十出头的女子,有权享受一些世俗的欢乐。可是托马斯·哈代这位批判现实主义的大师,却用更尖锐的笔触,让Angle从巴西回来,重温昔日鸳梦。在精神上已经死去的苔丝在现实中又活了回来,在极度的愤怒中杀死了Alec,和Angle在逃亡途中被警察抓住,判了绞刑,走上生命的祭坛。

隔了一百多年的距离回视,悲惨的苔丝理应幸福。无论如何,我们不可能要求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子强大到足以抗拒世间所有的邪恶,也不可能不像苔丝那样去追求一份“把激情本身当作恋爱的目的”的纯洁爱情,更何况还有意中人Angle的主动痴情!我倒觉得Alec虽然风流,但还是给了苔丝家人许多实质性的帮助,罪不至死。倒是苔丝苦恋着的Angle,除了给过她几个月短暂的爱情,更多的是无望的等待和迫人的痛苦,极少负过身为男人和丈夫的责任,最后还成了苔丝杀人的直接诱因,导致对他迷恋至深的苔丝杀身成仁。

被迫在自称撒旦的Alec和号称天使的Angle中周旋的苔丝,注定追求不到她想要的不含丝毫杂质的爱情。伪善的Alec一直就不是苔丝喜欢的人,可苔丝苦恋的Angle也只是一个失败了的资产阶级的反叛者,始终没有跳出他所反抗的旧的道德藩篱和摆脱他所鄙视的阶级偏见的束缚。苔丝看重的比自己生命还要重要的爱情,只不过是无望世界里的一抹五彩幻影。在现实的世界里,出身于不受欢迎的家庭里的苔丝要想嫁得好需要成熟的机谋和心智,可是苔丝的爱情梦太过高贵,成不了溺水之人的救命稻草,而只能谱就苔丝灰暗世界中一首凄楚的挽歌。只是苔丝对爱情的坚贞和执着,留给后世人一份永远的感动。

其实,对苔丝这样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人来说,“人生便是一场受人欺凌的含辛茹苦的过程,全然没有道理可言。”一生追求真和善的苔丝,无时不遭到伪和恶的打击。短短二十多个春秋的生命,无时不是用欢乐包围着痛苦,用痛苦紧裹着欢乐。美丽灼人的苔丝,只为着一份朴实的爱情,却被虚伪的道德,窒人的习俗扼杀了年轻的生命。或许哈代就是希望通过美的被毁灭,在世人对苔丝的同情和怜悯中,为苔丝们做一方眠床,让她们安睡!

花儿一样的苔丝,莫奈何瑟缩在风前,一任狂风和暴雨吹打,蹉跎完季节的荣华,寂寞地凋零了。唯愿后世的苔丝们,能恒久绽放最纯美的笑靥。

篇16:苔丝读后感

一个纯洁的女孩走向了毁灭。是谁害了她?是阿历克?是克莱尔?是苔丝自己?是这个罪恶的社会?

苔丝,一个纯洁的女孩。纯洁,这个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的词,蕴含了太多的东西,而用纯洁来形容苔丝那是最适合不过了。她善良、温柔、坚强、勤劳……在她身上能够感受到太多的真、善、美。她从来不利用自己的美貌,从来不耍任何手段,她只愿静静的生活,依靠自己的力量。可就是这样一位美丽的女子,命运让她承受了太多的不幸,逼迫她走上了毁灭之道。

苔丝生于一个贫穷的家庭,过着艰苦而快乐的生活。牧师带来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打破了苔丝平静的生活。“德伯”原是一个伯爵家族的姓,于是苔丝的人生出现了转折。德伯家四处打听,发现阿历克一家是他们的一个亲戚,就派大女儿苔丝去请求“亲戚”的支援。而其实,阿历克一家,这个暴发户为了声誉而买了一个落魄的伯爵家族的姓——德伯。为了帮助家庭解决生计问题,苔丝去阿历克家做帮工。苔丝的美吸引了她那个所谓的表哥,阿历克时不时地骚扰她,苔丝都以她的矜持、尊严,给予了冷冷地拒绝。可是这个可怜的女孩最终不是那个狡猾男子的对手,他强暴了她。但苔丝是高贵的,是坚强的,她没有屈服于他,几个星期后,苔丝依然了断了这段关系,独自回家。一个女子能如此冷静面对所遭受的一切,她的身上流露出太多的坚强、矜持、理智、高尚……

从此,苔丝过着被人鄙视的生活,在现在这个年代,人们尚且不能接受,而又何况在当时,她得不到公正的待遇。她的私生子不久夭折,而牧师却不肯给孩子施与基督徒的葬礼。苔丝忍受着冷眼旁观,忍受着讥笑与嘲讽,忍受着伤痛,忍受着贫穷……她忍受着一切,却始终没有屈服。阿历克曾对她说,如果你有困难,你只需写封信告诉我,我会尽一切努力帮助你。或许他是真的爱苔丝的。可是苔丝没有,她始终保持着那份高贵的尊严。

孩子夭折后,苔丝来到了一个无人认识的奶牛场工作,认识了克莱尔。克莱尔是天使的化身,他有着英俊的外表,善良的心灵,叛逆的精神。两人相爱了,苔丝用生命爱着克莱尔,或许此时的克莱尔也是如此。但是他们的幸福是如此的短暂。在结婚当天,苔丝向克莱尔坦白了曾经的一切。克莱尔,就是这样一位天使,他明知苔丝是受害者,却没有原谅她,他不能接受苔丝的过去,他选择了离开。难道这就是爱情?爱情就是那么的脆弱?

苔丝的心在滴血,但是她依然冷静地思考着问题。当克莱尔犹豫地问她“你能真诚的劝我留下么”时,苔丝的回答是“不能”。纯洁的苔丝,她只要稍稍用一手段,就能劝克莱尔留在她的身边,但是她没有。世上有几个人能像她这样?可怜的克莱尔却不懂得去珍惜!

克莱尔离开后,苔丝过着更加艰辛地生活,旁人的讥讽,工作的艰辛,心灵的痛苦,还有阿历克的骚扰。她宁可辛苦工作,啃冷面包,而不愿意接受阿历克的帮助,因为她觉得这样的帮助是带有屈辱的,她执著地坚守着一切。阿历克无数次跟她说,你理智些,有时候太多的固执就变成了愚蠢了。苔丝是固执的,但她并不愚蠢,或许很多人认为她傻、她笨,正因为她不像某些人为了物质的利益而丧失精神作为代价。多少次,苔丝感觉自己坚持不下去了。可是,她还是忍受着一切,等待着克莱尔的归来。苔丝写了无数封信请求克莱尔的原谅,可是克莱尔却无情地一封信也没有回。这个天使的化生,这个善良的男子,这个牧师的儿子,就这样绝情,丝毫不管苔丝的死活,他把一切不公正的待遇都给予了苔丝,这就是那个“天使”。

父亲的死,让这个家庭陷入了困境,也把苔丝逼入了绝境。为了这个家,苔丝作出了牺牲,她嫁给了阿历克。此时的她,可以说是圣洁的,她为了家人而牺牲了自己。从前的那个纯洁的苔丝消失了,她死了,在痛苦的等待中死了,在绝望中死了。

当克莱尔醒悟后,重新回来寻找苔丝,请求苔丝原谅的时候,已是物事人非了!“It’s too late!”苔丝面无表情地不断重复着这句话。是的,太晚了,一切都太晚了!再回首,已物事人非,有些东西一旦错过,留下的只是无尽的遗憾与悔恨;有些东西,一旦失去,就不再有。珍惜所拥有的吧,不要怀疑,不要犹豫。或许你会因为你的犹豫而付出巨大的代价。

为什么克莱尔醒悟的如此之晚,当苔丝已彻底地绝望,当一切都不可挽回之时,他才醒来,才回来寻找苔丝,请求她的原谅? “It’s too late!”还有什么话语能够代表苔丝此时的心情呢?太晚了!她已经绝望的死去了!她的灵魂已经安静地沉睡了,克莱尔此时却来将它唤醒,试图重拾曾经的那份感情,他有想过苔丝吗?她还有力量去挣扎吗?

苔丝在克莱尔的爱情与阿历克的复杂感情中挣扎,挣扎,苔丝杀死了阿历克。苔丝穿着带有血迹的衣裳去找克莱尔。此时的克莱尔是爱着苔丝的,他企图帮助苔丝逃走,不顾一切,他接受她的一切。为什么此时他才能放下一切,接受她的一切?太晚了!苔丝最终被抓,死于绞刑。

篇17:苔丝读后感

《苔丝》是一本纯美的名著,整个过程很美很美。《飘》里面的思嘉和《苔丝》里面的苔丝都被作者塑造的很成功。两本名著,人物不同,风格也不同。在我印象中,苔丝是那么美丽,美丽得那么清秀脱俗,美丽得那么温柔朴实。我看过《珍妮姑娘》,但是我总认为幸福应该属于苔丝,属于这个纯纯的女孩子,不知道为什么苔丝的魅力无法阻挡,要说美丽,美丽的女孩很多很多,有一种美,叫忧郁,来自年轻的心灵,来自幽远的梦境,苔丝是

纯朴归真的象征,她的美丽恰巧融入自然界,是所得天成,她是一种美的造物。我只是喜欢别人写读后感,我自己来写太难太难了,我不喜欢动脑筋,不用动脑筋是因为故事的内容就是美的忧郁,其实我什么都写不出来,故事的内容就是悲伤,悲伤,是环境造就了悲伤,这是我看完这本书的一致印象,还用动脑筋吗,不用,不用,我想只要我会写字,我就能写上最简单的字符来代表我的读后感。我很可怜苔丝,她只是柔弱的女孩子,为什么要用

“林中小鸟”“怪异舞会”“四轮马车”“什么夫人肖像”“半夜鸡叫”“圣坛”来预示压迫苔丝,苔丝活在了逃不出的黑色阴影之中,比如故事开头苔丝替一个老太太养鸡,一个女孩子要向鸡整天打着口哨,真是莫名其妙,“怪异舞会”苔丝看到了怪异舞会,那些人荒诞,离奇,象游离的鬼魅,也许一般人看见这个舞会就只是个舞会,很正常,而苔丝,她不一样,她的命运是无助而暗无天日,在她身上在她灵魂中都被看不见的阴气所掌控,

“怪异舞会”是苔丝本身阴暗悲伤命运的呈现,她身处其中,阴暗,鬼魅,怪异。那是一个鬼的世界,苔丝并不知道,但是会尾随苔丝的命运而至,苔丝并不知道,那一群无聊晃动的人象受到鬼的咒语,而她身处其中,在鬼的时间交错中,自己变成了鬼的影子。我很佩服作家的洞察力,他对悲剧的刻画如此的准确,好象他对宿命有所研究,对悲剧命运遭遇如此高难度的理解,难道这是作家与身俱来的天才,以他幸运度不幸人之灵魂吗?故事里有纯洁的爱情,唯美的自然风景。

作为一个女人如果能安居乐业,不用提心吊胆的过日子,那真是幸福,那个坏人,苔丝命中的克星,突然出没,真惊扰了苔丝的精神,他真象一只饿狗,一个幽灵,苔丝命中的撒旦,讨厌他,他就不应该出现,杀了他,杀了他,那才叫幸福!我也逃过婚,我深刻知道被人纠缠的烦恼和痛苦,我也很无助,我也很不幸,那是折磨人精神和灵魂的事。故事中,苔丝和安琪儿分开后,苔丝找的工作,时间,环境,地点,场合,被作家描绘的很有故事性,很有那里的风景心境,虽然苔丝很苦很苦,环境很差很差,呈现在读者眼前的依然是一幅幅生活画卷,总是带着美感,比如白色的天,黄色的地,两个姑娘挖萝卜的时候,下起雨的时候,艰苦的劳动中,两个年轻人在天地之间的柔情,回想。故事中苔丝和安琪儿相逢在一起时,老太婆觉得他们是一对携手私奔的恋人,心中不免生起了一种怜爱,在这一段,我感觉挺浪漫的,年轻时的浪漫真好,女孩真漂亮,爱情真纯洁。我这个人很懒,我越离纯真年代越远,我对《苔丝》的读后感就越少;我越离纯真年代越远,就越没有认真严谨激情劲儿;我越离纯真年代越远,我的生活如烟吐雾般地,我想我变成了妖怪。但是我承认我喜欢过《苔丝》《百年孤独》这是两本浪漫、唯美、忧郁的著作,我永远记得《百年孤独》里的黄蝴蝶,满天飞的黄蝴蝶,很美很美;我永远记得故事开头几页,一个人灵魂在雨中哭泣,那样的悲伤在雨中更显凄惨。这两本书都是我年轻时打小工挣的钱买的,我很庆幸在我二十岁时能看到苔丝这本书,和主人翁一样大;我很庆幸在当时,我学到了一个词“星星的哲理”就是美学,就是哲学了。关于安琪儿为什么娶了苔丝的妹妹?我认为很正常,这是苔丝死前的交代,也是妹妹完全可以取代苔丝,作者还有更深远的用意吗?我想不到,也不去想,苔丝死了,这是事实,她什么都没有了,她失去了一切,她的生命,她的灵魂,她自己死了。我时常在现实中呼吁不公平,什么就公平?什么叫命运?书中的故事完结了,当事人安息了。而活着的我,大呼小叫,硬想把公平不公平咬得粉碎。任悲伤的眼泪纵流驰骋吧!任我的心律失调吧!关于苔丝,我对苔丝的个性有另类的想法。我们的亚克雷,也许大家都不能接受“我们”二字,他是坏人,他是苔丝的克星,可是大家想过没有,他既然要娶苔丝,证明他是爱她的,她,苔丝,除了漂亮,她还有什么,她的生活有选择吗?上天对她不薄,她的第一次不管是给还是被掠夺,总之是落在了一个爱她的有钱人手上,次人品行歪歪的,说话吊儿郎当的,在一个风黑夜黑的夜里强迫了纯结的苔丝,是不可饶恕的。我想,男人就分正派和歪歪的,不管正派还是歪歪的,只要爱这个女人,这个女人就是幸运的!亚雷克强迫苔丝,很简单,因为她美,美得极致,一个年轻自私占有欲强歪歪的男人肯定有这种举动,在加上黑夜,歪歪的男人哪有那么多的理智,男人坐怀不乱柳下惠有几个?为什么不能理解呢?很多时候,女人是没有选择的,更何况苔丝是那样娇弱,爱情是纯洁高尚的,生活是残酷的,在苔丝身上,我看到更多的是辗转反侧,流离失所,我们可以夸她高尚,为爱执着,她得到好的名声,但是她付出了全部的生命。我很纳闷,她为什么不能爱亚雷克,作了他的人就应该顺命,更何况,他也能给她幸福,他也能给她生活保证,他也爱她!男人的爱是珍贵的,有钱男人的爱更是价值,在现实中很多漂亮朋友遇到个穷光蛋,得不到情也得不到钱,那才可悲呢,大家可以瞧不起我说的话世俗,俗气,我才不要那些高尚的头撷呢!我个人认为有钱的男人就是魅力的象征,没钱的男人就是穷凶极恶的标志!苔丝,老天给了她美丽,悲剧是她自己造成的!亚雷克是爱她的!不知不觉,写了这么多,此刻,我很孤独,有一种丧心病狂的崩溃,我很羡慕苔丝,不是羡慕她的死,而是羡慕她的生!

篇18:苔丝读后感

如果说卡门具有野性叛逆的美,简爱具有倔强顽强的美,那么苔丝就是那纯洁无瑕的美。漂亮是上帝赐予的礼物,而纯洁的心灵则是人性本真的表现。

或许被杜伯维尔奸污是苔丝不幸的开始,她那纯洁的心从此被抹上污点,明亮的眸子也开始浑浊。在这之前,纯洁的苔丝和其它少女一样,都有着纯真的少女的梦,她幻想着白马王子来迎接她,她幻想着公主般的幸福生活,可这一切,却被这个肮脏的经历彻底打破了。

悲剧的高潮是安吉尔与她的新婚之夜。这一夜,是她人生不幸的顶点;这一夜,她遭遇了抛弃。或许在这之前,他还有继续生活下去的勇气,至少还有那微存的对新生活的渴望,但这一次,无疑对她是毁灭性的打击,她的理想世界彻底坍塌了,她的心也随之已死,只残留下一具毫无生气的躯壳。

安吉尔说过这样一句话:我原来以为,任何男人也会这样想的,我既然放弃取一个有地位,有财富,有教养的妻子的全部打算,我所得到的当然应该是娇艳的面颊和朴素的纯洁。这些话给泰斯的伤害无疑是难以想象的,这份痛,足以让她彻底绝望了。

她爱安吉尔,爱他的一切,不仅仅爱他的容貌,也不仅仅爱他的琴声,她连他所经历的痛苦也是那么钟爱。苔丝记得他说过的每一句话,包括他的音容笑貌,也都牢记于心。她喜欢听他唱歌,并且努力地学习他唱过的每一首歌。以至于安吉尔讲过的那些令她似懂非懂的理论,她也都牢记于心,奉若神明。他是她的呼吸,她的整个生命。

当纯洁的苔丝向安吉尔坦白过去的经历时,他犹豫了,他的不坚定令苔丝失望极了,她选择了离开。但是,她那颗再也经受不起打击的心无时无刻的不在痛苦的深渊徘徊,她的身边,一个魔鬼游荡着,她掉入地狱了。

我发问:苔丝为什么不抗争,抗拒那虚伪的道德观,抗拒那个黑暗的社会?等待——期望——徘徊——失望,一次次的心碎再也唤不醒那颗已经凉了的心,她的纯洁早已逝去,无奈最后结局悲惨。

爱是伟大的。它足以支撑起一个脆弱的生命。爱是无私的,它可以让一个人付出自己的生命。但爱也是痛苦的,它甚至可以将一个无辜的人拉向地狱。

如果你深爱着一个人,那你就要包容她的过去,过去是她的一部分,你要与她一起承担,如果不能,那最好永远别走进她的内心,那颗深爱着你的心。

莎士比亚说,令人心疼地受了伤害的名字,我的胸脯将变作你的眠床,让你安睡!我可怜苔丝,但我不会因为爱情的失败而堕落,因为有一份情感比爱情更宝贵,那就是亲情。

篇19:苔丝读后感

前一段日子,读完了《苔丝》——流着眼泪读完的。

这是我第二次读这篇小说了,可从次数上来看虽是第二次,实质上只能说是第一次,或者说是一次多一点点。我第一次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才只是一个小学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能力有限,而且读得也很粗略,那时,我对《苔丝》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丝这个人物挺可怜的,除此以外便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把自己融入整个情节中去,根本没有对苔丝这个悲剧性的人物作过任何有意识的评价,根本没有想过苔丝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是与其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是如此密不可分。这一次阅读,我不敢说我已经看懂了,但我对整个情节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

《苔丝》的作者托马斯·哈代在这篇小说中体现出了他悲观的宿命论,主人公苔丝陷入悲惨境地,但她无论如何挣扎都无济于事,改变不了命运的安排与戏弄,最后走上绝路。但她走上绝路,绝不像某些低俗小说那样一味追求情节曲折而硬让主人公死去,而是有其一定的必然性。在故事的开端,当苔丝的父亲约翰·德比被告知自己这样一个贫穷小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一个十分高贵显要的家庭的后裔后,她的父母要她去有钱的德伯太太家攀亲戚,她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不同意去,但后来,她由于担心喝得酩酊大醉的父亲半夜外出送蜂密进城会出现意外,才与弟弟一起替父亲跑一次腿,然而途中却出现了意外——她家唯一一匹赶车的马被轧死了,失去一匹马对他们这样一个贫困的家庭来说就是失去了用以维持生活的工具。在埋葬这匹衰老枯瘦的马时,几个孩子们都放声大哭,苔丝没有,“他脸色苍白,没有表情,似乎认为她自己是谋杀者”,书中是这样描写的。然后她带着一种负罪感――是她自己的疏忽大意才使家庭的生活出现了危机,和她对父母的孝顺,对弟弟妹妹们的关爱,以及她强烈的责任感——必须使家庭摆脱困境的责任感,去了德伯太太家攀亲戚,也导致了她被亚历克·德伯玷污,给她日后的生活蒙上了一层抹不去的阴影。她的孩子在死前,她坚持要让这个不清白的小小的肉欲的产物受洗礼,也是强烈的责任感趋使她这样做的。如此说来,苔丝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吉尔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吉尔,书里这样写道:“她说得很轻,但很坚决。”苔丝把这件事告诉了安吉尔,而不愿意隐瞒事实,致使安吉尔承受不住打击而与她分居,也正是源于她那责任心,不是吗?现在看整篇文章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吧,就是苔丝杀了亚历克后追上安吉尔的时候:“……克莱尔停住脚步,以询问的目光望着苔丝。‘安吉尔’,苔丝说,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们停步时克莱尔会这样看着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追你吗?我要告诉你我把他杀了!’她这么说的时候脸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你能想象一个人在杀了人后所露出的这种表情吗?如她自己所说的“我杀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把他杀死的。不过,安吉尔,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我非这么做不可。”显然,苔丝把杀死亚历克看成是她应尽的责任,是她必须完成的任务,为她自己,也为她丈夫。亚历克是笼罩在她心头的阴影,亚历克死了,她只觉得如释重负,只觉得自己是完成了任务,所以她急着要告诉她丈夫,这大概也就是她脸上会露出微笑,而不是杀过人后的慌乱、惊恐无措。因而在她生命的最后五天——与安吉尔在一起的五天——一生中最幸福的五天中过的生活是恬静的,她的心情也是平静的,她对待死亡的坦然也感染了逮捕她的人,“她站起身来,整了整衣服向前走去;那些人还一个也没有起步。‘我准备好了’,她平静地说。”我想,苔丝或许是带着幸福,甚至是带着满足感死去的,因为她觉得她死了,再也看不见安吉尔会看不起她了。这从她被逮捕前所说的话中是可以看出来的。

至此为止,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吉尔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

上文也就是我对《苔丝》的一点感想,写好后,一阵轻松,这些话,一直是我在阅读过程中想要说的,在这里一吐为快,真是爽心。

篇20:苔丝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篇小说,使我受益匪浅。这篇课文主要讲了:艰苦黯淡的乡村生活,蕴藏着苔丝的梦想和希望。十六岁的.苔丝,在家人虚幻的期望下,攀附豪门贵亲。她跃身成为了幸福的贵妇人,接着从此堕入万劫不复的痛苦深渊。

故事的情节并不复杂:纯朴美丽的农村故娘苔丝来到贵族德伯维尔家当女佣,被恶棍少爷亚雷克诱骗失身怀孕,因而受到邻里的耻笑和指责,从此开始陷入痛苦的深渊。后来苔丝遇到了出身富裕牧师家庭的克莱尔,两人真心相爱。新婚之夜苔丝将自己过去的悲惨遭遇告诉了克莱尔,没想到换来的却是克莱尔的无情离去。苔丝吃尽了难以想象的各种苦头,却没有得到克莱尔的原谅和任何消息。为潦困的生活所迫,绝望中的苔丝再次落入亚雷克手中。此后醒悟了的克莱尔重新找到了苔丝,苔丝追悔莫及。为了与心上的爱人克莱尔生活在一起,苔丝杀死了毁掉自己一生的亚雷克。几天后苔丝被捕,以杀人罪被判处绞刑,克莱尔则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她的妹妹丽莎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我读过的外国小说中,《苔丝》大概是最具诗化最吸引人的作品了。作者对19世纪英国西南部农村自然景色的优美描述,字里行间无不浸透着浓郁的诗情画意。尤其是他采用了诗歌的艺术手法,将自然界的优美景色与人物的细腻感情结合起来描写:通过自然景色来揭示人的心境,又通过人的心境来使自然景象充满人的情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产生出诗的意境,因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使人读来真觉得是一种惬意的享受。

小说中哈代以生动的笔触,深挚的情感塑造出了一个善良美丽的少女苔丝:宛若“一个清新、纯洁的大自然的女儿”,“在气质和体貌两方面都表现出一种尊贵的端庄,俨然是个皇后”,“她周身洋溢着诗意,一举一动都是诗,把诗人只在纸上写写的诗,活生生地显现出来了”。虽然苔丝是个失贞的女人,甚至最后沦为了杀人犯,但作者还是大胆地摒弃了世俗的观念,赞扬她为“一个纯洁的女人”,“远远胜过别的处女的清新”。

亚雷克只是赤裸裸的剥夺了苔丝的贞洁,从肉体上揭开了悲剧的序幕;克莱尔却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从精神上导致了悲剧的发展,并最终使这场悲剧落下了帏幕。倘若克莱尔没有抛弃苔丝,没有披着那层虚伪的道德面纱,也就不会有这场悲剧的发展与结局。

篇21:苔丝读后感

我对《苔丝》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丝这个人物挺可怜的,除此以外便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把自己融入整个情节中去,根本没有对苔丝这个悲剧性的人物作过任何有意识的评价,根本没有想过苔丝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是与其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是如此密不可分。这一次阅读,我不敢说我已经看懂了,但我对整个情节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

苔丝的一切都是静静的。五月节的舞会上她静静地看着自己钟情的男子挑选了另外的姑娘,又静静地哀怨。在德伯家的农场她静静承受亚雷的玩弄,又静静地离开。在奶牛厂里她静静地爱着安玑,又静静地等待安玑回来。就连她的挣扎与反抗,都是那么沉默,悄无声息。

她有着贵族血统,又生在淳朴的乡村之中,这一切造就了她的纯洁和质朴的优雅。哈代赋予了她至真至美的个性,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生命就如同一棵傲立的小树,虽然有寒冬落叶,但等到春暖时,又是枝叶喧闹。而命运无情的利锯,让她最终倒下,再也无法站起。

苔丝自始至终都是纯洁美好的,一如她的外表。女人珍视美丽,而美丽给女人带来的,却往往不是幸运。世人也珍爱美丽,可是却没有人真正知道怎样去爱。

我们不能武断地说亚雷不爱苔丝,爱美之心,就算不是对灵魂的欣赏,也无可厚非。他曾经有一点想要保护她,也想过要柔和地对她好,慢慢地进入她的内心。他的语言虽然粗鲁俗气,但细细品读,其中也不乏对苔丝温柔的心疼。但同时亚雷的纨绔习气又让人嗤之以鼻,他最大的错误就在于只知占有,不懂尊重,生活所迫的苔丝,想推开他却不能。亚雷侮辱苔丝的那个晚上,他本来并没有意要这样做,只是在月光下的苔丝令他不能自禁,半推半就中苔丝被亚雷所践踏和侮辱。事后亚雷提出可以给予苔丝情妇式的豢养,这个承诺对于一个粗俗的商人,也许已经是很勇敢的担当了吧,但对于苔丝,这个表面沉默而内心倔强的无以复加的女性,这确是不折不扣的侮辱。

安玑走后,亚雷又找到苔丝,再次提出豢养她,这是出于占有的欲望还是内心对苔丝的爱恋呢?我们不得而知,但在苔丝已经窘迫得走投无路的时候,他是落井下石,也是拉了一把苔丝,给了苔丝一家一条生路。亚雷是精神上的虐待者,她是把苔丝推向深渊的直接凶手。

安玑,有着良好教育的正人君子,与苔丝深深相爱,他的爱的确比亚雷高尚的多,但是他的所做作为,对于苔丝的毁灭,却有着比亚雷更甚的推动作用。

作为一名女性读者,怎么能够忽略哈代对苔丝与安玑恋爱的浪漫描写呢?在涨了水的河道上,安玑一步一步慢慢把苔丝抱过河去的情景,让一代代的读者怦然心动,那种青涩与纯洁,是那样的自然和贴近生活。安玑对苔丝的爱,是君子之爱,他爱的是苔丝的内心,苔丝内心的纯洁和忧郁的结合,正是吸引安玑之处,这种内心的场域,是亚雷这样的浅薄之人所永远无法达到的,这样的区别,也正是苔丝深爱安玑却从不对亚雷施舍一点温柔的原因。然而,这个能触及最深刻爱情的男子,却因为严重的感情上的洁癖和传统观念的束缚,把自己的爱人按压在没有空气的深水之境。

可怜的苔丝啊!父母因为生活的重压,可以把自己作为交换物质的筹码;垂涎于自己美貌的亚雷,也可以轻而易举地伤害苔丝的身体,但苔丝圣母般的灵魂仿佛有着天生的自我净化功能,她没有在这些苦难面前低头。但安玑,不是苔丝灵魂的伴侣吗?为什么还难以包容一颗被伤害过摧残过的心灵?在我看来,安玑就是苔丝毁灭的最大推手了。

篇22:苔丝读后感

01 一个美丽纯洁的女人

粉红的封面,上面写着一行小字——一个纯洁女人的真实写照,在仍残留着一丝寒意的春夜,读着《苔丝》这个凄婉动人的悲剧故事,让人唏嘘不已。

《德伯维尔家的苔丝》(通常称《苔丝》)是英国著名诗人、小说家托马斯·哈代(1840-1928)的长篇小说,一百多年以来,女主人公苔丝一直是小说中最动人的女性形象,感动着无数的人。

苔丝是一位美丽、善良、勤劳的农村姑娘,然而却屡屡遭受命运的捉弄。在年幼无知时,被纨绔子弟亚历克骗走了贞操,饱受世人非议,而后又与青年克莱尔相爱,却在新婚之夜因为不是处女,而被克莱尔抛弃,后者也远走巴西。为了让一家人生存下去,她再次沦为亚历克的情妇,饱受虐待的苔丝最后杀死了亚历克,自己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苔丝是美的化身、爱的象征,作者赋予了她美好的品质:心地善良、待人真诚、勤劳俭朴。

她的身上既有女性的温柔,又有男人的坚韧。

她出身贫寒,却有着强烈的责任心,默默为家庭承受着一切。

她是一个大自然孕育的纯洁的女儿,她有着一颗高贵的灵魂。

克莱尔,一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他懦弱又虚伪。正是他的无情抛弃让苔丝堕入深渊,彻底摧毁了她,可以说 ,他根本不配苔丝的爱。

克莱尔认为苔丝不纯洁,于是抛弃了她。苔丝真的不纯洁吗?面对亚历克的侮辱,她独自走出家门自谋生路,日思夜想着克莱尔能回到她的身边。她对克莱尔的爱是既专一又纯洁,甚至在亚力克用优厚的生活的诱惑下仍然保持独立性。

她是永远爱克莱尔的,爱着他的一切,克莱尔就是她生命的全部。

所以,人的纯洁永远都指灵魂,指的是一个人内心的单纯与善良,只要做到了这一点,她就是纯洁的。

如果说简爱是一种顽强的美,那么苔丝就是那纯洁的美,一颗晶莹剔透的心是上帝赐予苔丝的礼物。

02 苔丝的悲剧原因

鲁迅先生说,悲剧是将美好的事物毁灭给人看。

苔丝的故事之所以能打动全世界的读者,就在于它描绘了一个追求美好与纯洁爱情的女性的悲剧人生。她的悲剧是命运的悲剧,也是整个社会和时代的悲剧。

哲学家叔本华把悲剧分为三种。第一种是起于邪恶的人物;第二种是起于盲目的命运和偶然的机运;第三种是起于普通的地位对立和相互关系,是一个人所处的社会位置和阶层等特定的、无法变动的客观环境所造成的,不具有偶然性。这三种类型的悲剧都在苔丝身上得到了体现。

首先,恶人造成的悲剧。造成苔丝悲剧的恶人是亚历克,他虚伪而且恶毒,将人间一切丑恶的品质集于一身。他不断地在身体和心灵上摧残着苔丝,将她置于万劫不复之地。

其次,偶然的命运造成的悲剧。父亲喝醉起不了身,苔丝替他去赶集,却撞死了老马,致使全家面临生活危机;结婚的前一天,她将失身的事写在信中,从门缝塞了进去,却落在了地毯下,致使克莱尔觉得受到了欺骗。后来,苔丝由于生活所迫去见公婆,却在归途中冤家路窄,又遇到了亚历克。当她为了生存与亚历克同居时,克莱尔又来找她,在无比痛苦中,他杀死了亚历克,最后也毁灭了自己。

再次,社会和时代造成的悲剧。苔丝出身卑微,然后又产下了私生子,这不为基督教所容忍,被当时的社会所抛弃,饱受旁人的白眼。克莱尔虽然爱着苔丝,但是得知苔丝的经历后,又离开了她,也是因为他害怕娶这样一个女人被社会排斥。这也是维多利亚时代,一个压抑人性的落后时代,英国愚昧的思想观念,是一个在封建礼教下牺牲的祥林嫂。这这也是叔本华认为的第三种悲剧,最能体现人生的“不幸”,最能阐述人生的本质,是一种“大悲”。这样的悲剧摄人心魄。就像尼采所说:“是一种形而上的慰藉,使我们暂时逃脱世态变迁的纷扰。”

美丽善良的苔丝,败给了世俗偏见,败给了那个愚昧残酷的现实,败给了并不掌握在手上的命运,最后一直被各种力量推倒到悬崖边上,一直到被无情地毁灭。

03 一首写给苔丝的诗

苔丝就是一首诗,有着诗一样的圣洁,有着诗一样的灵动:这首诗里交融着热烈的爱与恨;这首诗里洋溢着一种最自然的朴实。

你为爱而存在,

你因爱而毁灭。

舞会上的红色发带在熠熠闪光,

而你却早已沉入黑暗的命运之海。

你出生的那个地方,绿草如茵,花团锦簇,

然而冬日的英格兰原野上,

只有泥泞的土地,

只有冰冷的霜叶,

只有呼号的狂风,

还有一些鬼怪一般的鸟儿,

无情地撕扯着大地上最后一点绿色,

你的生命如同凄风苦雨,秋叶飘零,

偶尔一天有人路过农舍的庭园,

采下栅栏边一朵娇艳的丁香,

悲伤漫过我的双眼,

耳畔响起悠扬的风笛,

我一定会记起那首古老而又动人的歌谣。

篇23:苔丝读后感

毫无疑问,当看到一半的时候,我大概已经猜到了苔丝的命运。一个单纯美丽的乡村姑娘,遭到了表哥的诱奸,痛苦和伤害成为一道挥之不去的阴影,折磨着她,成为她怎么也摆脱不掉的原罪。

一开始她与中意的人相遇,在疏落狭长的村庄小道里,天真烂漫的少女趁着暮色起舞,眼里望着那个过路贪玩的少年,在烛火和期待中目送着他远去。

苔丝也没想过,这是她后来的爱人。命运在开玩笑,不知道该怪谁,压倒骆驼的从来都不是最后一根稻草,好吃懒做想入非非的家人,捉襟见肘的境况,古老落败的家族传说,圣母一般高洁美丽的面容,甚至是一匹死去的马,都成为把苔丝推向恶魔之手的罪因。

她被诱奸,生下孩子,孩子死去。这一场灾难太重了,我们想知道她如何面对它,如何接纳生命不友好的馈赠,于是她一走了之,去到一个谁也不知谁也不晓得的农场,在那里她仍是最动人的姑娘,日子静悄悄地滑过,足以让她忘记自己的过往。

故事情节就是这样,不能免俗地再次遇到那个少年,他们相爱,他不可救药地爱她,她怀揣不可告人的秘密爱他。在道德与爱情的双重煎熬下,她告诉了他,他离开了她。在那个动身去巴西的湖边,他想着算了吧,就找一个爱自己的人走吧,于是他向另一个爱他的姑娘伊茨邀约,要带她走,可伊茨说她的爱一点也比不上苔丝的爱,她是可以为了他去死的人。

于是又回到那个问题,我大概已经猜到了苔丝的结局,她会死的。可是奇怪的是,我为什么会觉得她会死。难道女性在遭遇了抛弃,伤害,诱惑之后注定了只有这一种结局吗?我想起了很早之前俞飞鸿演的那个电影,巧笑倩兮般释放出的危险信号,即便是她什么也没做,她们只是静静地坐在那里,被命运挑选,被命运抛弃。

只不过出乎我意料的是,她会为了爱情超越道德,坚决地杀死那个诱惑她伤害她的人,她飞快地奔跑,飞快地奔跑,赶上那个再次离她而去的爱人,用颤抖的声音说着我一直在想你,我杀了他。再也不肯放过这一份失而复得的爱情。

执行死刑的那一刻,昏暗阴冷,一切都画上了句号。关于毁灭的一切,关于衰败的纯真,关于绝望的爱情。英国那片古老兴旺的土地里,平地升起一种哀叹,为那群因为爱上同一个人而抱头痛哭的姑娘,为暗自涌动不知所踪的心事,为每一个零落成泥碾作尘的灵魂。

篇24:苔丝读后感

Tess一枚美丽纯洁 善良且勤劳的农家姑娘,向往着自由 纯洁的爱情,对生活充满热情。这样的女子没有得到自己应该得到的。

有些话跟女人说了无非是麻烦,而对男人说了,绝对是灾难。若Tess没有将自己的过去告诉丈夫Angel,抑或在结婚前告诉他,那么,故事的结局是否会有所不同,我们不得而知。但是,若Tess心中装着一个“小九九”,那她就不是Tess了,不配得到“完美先生”Angel全部的爱。

细想来,Angel和Alec在本质上并无区别,虽说一个是粗暴的“暴发户”地主,一个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开明”少爷。但两个人所看上的不过还是Tess那美丽的外表,虽说Angel后来回心转意,但那时已不能拯救水深火热中的Tess了。判断一个人不是以他的语言而是以他的行动。苔丝天真的以为只要自己的灵魂是纯洁的,即使过去有污点,也对自己的尊严无碍。可是,男人却不能容许这些,即使是有学识的Angel,在得知后,就开始用各个阶层处理问题的不同,作为自己抛弃妻子的理由。若Alec是一个不懂礼仪廉耻的混蛋瘪三,那Angel就是一个伪君子。Alec步步逼迫Tess,将她送上绞刑架。而Angel不但要求Tess在肉体上纯洁,还要求她在精神上与自己保持一致,却把自己在婚后的离开作为报答。

Tess的父母在整部作品中完全就是一个恶魔,将自己的女儿一步步的推向深渊,Tess两次无奈的投入Alec的怀抱,全是为了父母,为了妹妹弟弟。Sir John贪图虚荣,为改善自己的生活状况,让自己的女儿前去认亲。而自己的母亲Joan在女儿离家时并没有告诉女儿一些应该知道的事情,而是一味的憧憬着女儿嫁给Alec成为富家太太的场景。第二次,作为母亲的Joan并没有承担起自己照顾家庭的责任,而是把这个责任给了Tess,走投无路的Tess只好同意与Alec同居。可是,Tess 你真的走投无路了吗?你为什么不向Angel的父亲求救呢?你说自己有自己的骄傲,那Angel在你的心目中,还是比不过你的自尊。

这个世界或许可以容忍一个美丽的外表和一个虚伪的灵魂,但是绝对不需要一个纯洁诚实的灵魂,假如这个灵魂还有一个美丽的外表,那只能是被蹂躏的助推器。Tess的悲剧不是个案,而是一个时代的缩影。

但是,我们又怎么能用现代文明去衡量历史的悲剧呢?

篇25:苔丝读后感

苔丝在五月节舞会上系着的红色发带,还在美丽的布莱克摩尔谷熠熠闪光。这个羞涩灵巧的少女,却早已沉入黑暗宁静的命运之海。

可怜的苔丝,为爱而生存,因爱而毁灭。

苔丝的一切都是静静的。五月节的舞会上她静静地看着自己钟情的男子挑选了另外的姑娘,又静静地哀怨。在德伯家的农场她静静承受亚雷的玩弄,又静静地离开。在奶牛厂里她静静地爱着安玑,又静静地等待安玑回来。就连她的挣扎与反抗,都是那么沉默,悄无声息。

她有着贵族血统,又生在淳朴的乡村之中,这一切造就了她的纯洁和质朴的优雅。哈代赋予了她至真至美的个性,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生命就如同一棵傲立的小树,虽然有寒冬落叶,但等到春暖时,又是枝叶喧闹。而命运无情的利锯,让她最终倒下,再也无法站起。

苔丝自始至终都是纯洁美好的,一如她的外表。女人珍视美丽,而美丽给女人带来的,却往往不是幸运。世人也珍爱美丽,可是却没有人真正知道怎样去爱。

我们不能武断地说亚雷不爱苔丝,爱美之心,就算不是对灵魂的欣赏,也无可厚非。他曾经有一点想要保护她,也想过要柔和地对她好,慢慢地进入她的内心。他的语言虽然粗鲁俗气,但细细品读,其中也不乏对苔丝温柔的心疼。但同时亚雷的纨绔习气又让人嗤之以鼻,他最大的错误就在于只知占有,不懂尊重,生活所迫的苔丝,想推开他却不能。亚雷侮辱苔丝的那个晚上,他本来并没有意要这样做,只是在月光下的苔丝令他不能自禁,半推半就中苔丝被亚雷所践踏和侮辱。事后亚雷提出可以给予苔丝情妇式的豢养,这个承诺对于一个粗俗的商人,也许已经是很勇敢的担当了吧,但对于苔丝,这个表面沉默而内心倔强的无以复加的女性,这确是不折不扣的侮辱。

安玑走后,亚雷又找到苔丝,再次提出豢养她,这是出于占有的欲望还是内心对苔丝的爱恋呢?我们不得而知,但在苔丝已经窘迫得走投无路的时候,他是落井下石,也是拉了一把苔丝,给了苔丝一家一条生路。亚雷是精神上的虐待者,她是把苔丝推向深渊的直接凶手。

安玑,有着良好教育的正人君子,与苔丝深深相爱,他的爱的确比亚雷高尚的多,但是他的所做作为,对于苔丝的毁灭,却有着比亚雷更甚的推动作用。

作为一名女性读者,怎么能够忽略哈代对苔丝与安玑恋爱的浪漫描写呢?在涨了水的河道上,安玑一步一步慢慢把苔丝抱过河去的情景,让一代代的读者怦然心动,那种青涩与纯洁,是那样的自然和贴近生活。安玑对苔丝的爱,是君子之爱,他爱的是苔丝的内心,苔丝内心的纯洁和忧郁的结合,正是吸引安玑之处,这种内心的场域,是亚雷这样的浅薄之人所永远无法达到的,这样的区别,也正是苔丝深爱安玑却从不对亚雷施舍一点温柔的原因。然而,这个能触及最深刻爱情的男子,却因为严重的感情上的洁癖和传统观念的束缚,把自己的爱人按压在没有空气的深水之境。

可怜的苔丝啊!父母因为生活的重压,可以把自己作为交换物质的筹码;垂涎于自己美貌的亚雷,也可以轻而易举地伤害苔丝的身体,但苔丝圣母般的灵魂仿佛有着天生的自我净化功能,她没有在这些苦难面前低头。但安玑,不是苔丝灵魂的伴侣吗?为什么还难以包容一颗被伤害过摧残过的心灵?在我看来,安玑就是苔丝毁灭的最大推手了。

那些所谓的爱,为什么就不能无私和包容呢?

“令人心疼的受了伤害的名字!我的胸膛将变作你的眠床,让你安睡!”——莎士比亚。

有人说,苔丝的悲剧是命运和时代的悲剧,而这种命运和时代的悲剧,外化为爱的残缺。没有完整的爱的能力的人,又何止亚雷或安玑呢?人类泱泱而存,又有几人能宽阔至此,把最伟大的爱播散于易碎的那些生命呢?

另外不得不提到的,是哈代的女性主义情结,在他的笔下,苔丝的几个女性工友,玛丽安、伊兹和莱蒂身上都闪烁着人性的光辉。她们都深爱着完美的男子安玑,也从来对此毫不掩饰,当她们知道唯一有幸得到安玑的只有苔丝一人时,她们不但没有丝毫的嫉妒,反而深深地祝福苔丝。当安玑出走,苔丝被亚雷纠缠,她们化名写信,请求安玑快快回到苔丝身边。哈代完全把她们神圣化了。哈代的这种笔触,让我不禁想到曹雪芹:女儿是水做的,干干净净,男人和时代,用他们的肮脏玷污了这圣洁。

托马斯.哈代,“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他有着纠结的爱情史:与表妹一见钟情,订婚之后却发现表妹是家庭乱伦的产物。也许爱情与伦理的挣扎在一定程度上造就了他悲天悯人的文豪气质。他借苔丝之口,表达了对幻灭的热烈迎接。

那时,苔丝还是纯真的少女,但忧愁已经早早的降临在她的身上。

有一回,她和弟弟谈起了星星。

你不是说每个星星都是一个世界么,苔丝?

是的。

跟我们的世界一样么?

我不知道。不过我想是的。它们有时像我们苹果树上的果子,

大多数都是好的,却也有几个是坏的。

我们住的这个星星怎么样,好的,还是坏的?

坏的。

真糟糕,天上那么多星星,我们偏偏住在一颗坏星星上么?

是的。

“是啊,对与苔丝,我们还能说些什么呢?我们与她一样,恰巧生在这个被损毁的星球上······”

篇26:苔丝读后感

故事是说一个极其美丽的女子苔丝发现自己是败落贵族的后裔,然后被虚荣的父母去找近亲,却因此失身,后来为了避免舆论去一个奶牛场遇到了自己真心爱着的安琪儿,两人结婚后,苔丝向安琪儿述说了自己的经历,但安琪儿却不能接受而抛弃了他。两个人矛盾重重误会深深,一次又一次的误解,挣扎,却依旧抵挡不了他们内心的爱情火花。他们最终相见,可是太迟了,苔丝苔丝由于记恨阿里克,将他杀害。他们两个去逃亡,但依然逃脱不掉追捕人的脚步,最终,苔丝被处以死刑。 从人物角度来说,苔丝是一个善良,情感丰富,坚韧勇敢,自尊心强,并敢于牺牲的美丽女子。即使身在贫穷的乡下依旧抵挡不住自身的魅力。那是一种由内而外的气质和值得人尊敬学习的精神。她可以为了家人牺牲,更是为了安琪儿的名誉,为了他的心情,忍受自身的情感身体上的折磨,只要他快乐,我就快乐,只要你幸福,我可以为你去牺牲一切的无私和崇高,真的是深深震撼到我了。她坚强不放弃,她可以忍受很多人的目光。只要不要伤害安琪儿,她最爱的人,比她生命还重要的人。在农场主的打压下依旧努力干活勇敢的去面对,真的是很强大。 但他身上依旧有人性的弱点,大概是她太善良了,于是当阿里克去诱惑她,她为了自己的家庭可以放弃自己的情感,过着行尸走肉的生活。但这个,大概真的是被逼无奈吧,那种绝境,她只能屈服了。 再说安琪儿,自由,有主见,有思想的青年,他在奶牛场爱上了苔丝,他爱他的纯真无暇,爱她的自由爱她身上的品德她的一举一动。而这些更多的是他后来才反应过来的,他最初爱的那个女人的最大的一个原因应该是纯真吧,不然为什么他会接受不了她的历史而被迫离他远去?他是一个被理性道德观世俗所绑架的年轻人,所以他离开了苔丝。但最终真理和感性还是冲破了世俗的阻拦,两个人在一起了。 最后说阿里克,他大概是象征着广大的当时的人,自私,好色,冲动,不尊重不平等。他只顾自己的想法,他只爱苔丝的容颜,她的身段和美貌,对于她的思想和内外他一无所知,并不是他不知道大概是认为,不重要,这无意中就会有男女之间的不平等,没有思想之间的交流和共鸣,只有身体的交缠,而这大概是最最肤浅的爱情,根本不能称之为爱情,只是欲望。 《苔丝》的结局是悲剧,造成悲剧的原因并不是阿里克,而是当时的思想绑架。他们认为无意失了身的少女是罪恶极深的,不能配拥有崇高的爱情。所以安琪儿不能接受,所以苔丝委屈自责无奈痛苦,所以阿里克趁机引诱她,借助她女性的软弱和痛苦。索性爱情力量太过于伟大,超越生死,冲破观念,因为那是精神上的享受与交流,是共鸣是唯一。这也是她悲剧的原因,但确实令人感动和为之扼腕叹息的。

篇27:苔丝读后感

我一直深信,人的纯洁源于心灵,无关于肉体。而苔丝显然败在了这一步,败给了世俗偏见,败给了那个愚昧残酷的现实。有时候人的命运完全不掌握在自己手里,只是被命运的力量推着抵达悬崖,坠落,毁灭。

无言的悲剧,真是无言,好像在整个故事里找不到导致苔丝毁灭的真实原因,一系列的偶然摧毁了那个纯洁,勤劳,美丽的女人。从一开始知道了德伯维尔的贵族头衔,然后家里的马意外丧命,接着去攀龙附会,导致失身,到遭受丈夫无情而冷酷的背叛,最后二次失去克莱尔,冲动杀人酿成悲剧。我不经要问为什么这一连串的巧合都发生在苔丝的身上?也许这就叫天意。

在克莱尔的眼中,苔丝是一个大自然孕育的纯洁的女儿,是一位理想的妻子。可是在苔丝诚心坦白渴望求的原谅的时候,却被克莱尔传统的文化观念下认为是不洁的女人,导致了对苔丝的抛弃。苔丝不纯洁吗?当然不是!她善良,勇敢,坚强,面对亚历克的侮辱,她没有选择继续呆在庄园里,拒绝了他的援助的要求,她走出家门自谋生路,在艰苦的阿什农场里她日思夜想着克莱尔能回到她的身边,她对他的爱是纯洁而专一的,甚至在亚力克用优厚的生活的诱惑下依旧不动声色,她是一个坚强独立有人格的女人,她的爱也是圣洁的。至于失身完全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欺骗的。她只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少女,是无罪的。一个人不能够永远背着过失一辈子,何况还是在自己是受害方的前提下。一时的过错并不可怕,重要的是意识到它并及时纠正过来。人的纯洁永远都是指灵魂。指的是一个人内心的简单和单纯,只要做到了这一点,只要他不是邪恶黑暗的,都可以视为纯洁。由此可见苔丝是一个纯洁的女人,那么杀死她的是什么?是维多利亚时代落后愚昧的思想观念,简直又是一个在封建礼教下牺牲的祥林嫂。这是一出时代的悲剧,是一个完美的人性在偏见的巨石下被碾得粉碎的悲剧。

如果真要找一个凶手我认为凶手不是亚力克,当然他就是个流氓,是一个小痞子,他直接侵犯了苔丝,为苔丝未来的命运埋下了悲哀的种子。可是克莱尔呢?没有他无情无义的抛弃就不会有苔丝日后悲惨的生活和最终屈膝于亚力克的结局。亚力克虽然可恨,但他对苔丝依然有爱,他的爱偏重于情欲,在苔丝困难的时候伸出了援手。克莱尔的爱过于理想化,过于空灵,导致严格到荒谬的程度。

我想如今的我们要好好吸取苔丝的教训,不要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依旧固守着那些无聊又可怕的偏见,毕竟每一个生命都需要我们用心去爱,在也经不起背叛和悔恨时无法弥补的遗憾。

篇28:苔丝读后感

在这个时候读哈代对我来说十分应景,因为中国当代热点就讲了底层写作,而作为《苔丝》这本书的主角苔丝也正是一个在遭受暴力之后将暴力报复到施加暴力者的底层人物的形象。

当然,这本书并不是一个当时一个应景的乡土小说,它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反抗宗教压迫又宣扬女性自由的一部小说。整个故事是发生在新教和天主教交错的时节,然而在这样的情况下,宗教的影响力不断没有减弱,反而密集化了。于是在这个时代的女性便背负着沉重的贞节观(显然这种这贞洁观是全世界范围内的,并非亚洲特有)。当然这种贞节观很大程度上是带有社会性的。纵使不是宗教统治下的社会,也总会有一种近于禁欲的思想来通知(中国发展到后期的礼教同样受到五四时期作家的批判)。而这种强大的社会性,便促成了所谓的集体无意识的延续和顺承,并散步到个体上。

哈代选安琪儿这个人物显然有他的用意,作为一个德高望重的牧师家庭的小儿子,他拒绝看似荒谬的客观唯心主义,这正巧与他的两个木讷而世故的哥哥形成对比。然而对于苔丝受辱这件事,他却也是耿耿于怀,显然这种社会的无意识便被加注在这里。简而言之,安琪儿作为当时时代人物,其必然带着同样的对女子保守贞节的要求,他脱离不了时代。

而哈代在这里恰恰就批判了这种男女不平等。在新婚之后安琪儿和苔丝互相吐露出了自己的隐情。安琪儿说自己曾和一个女子有过放荡不羁的24小时,并兴高采烈地祈求苔丝的原谅,然而当苔丝说出自己被艾力克强暴的往事之后,安琪儿竟一下子崩溃了。这种对比很明显。文中苔丝无力地企求安琪儿的原谅,“看在我俩爱情的份上,原谅我吧!我已经原谅了你同样的行为。”,“你得到了我的原谅,希望你也能原谅我!我原谅了你,安琪儿。”

然而对于这样的渴求,曾热恋着苔丝的安琪儿说:“啊苔丝,这种情况太不上什么原谅不原谅。你过去是一个人,现在却成了另一个人。我的上帝,对这种荒唐可笑的障眼法,怎么谈得上原谅呢!”

其实真正的点落在苔丝在婚前的隐瞒还是她之前已经失去贞节的事实我想读者一定各有各的看法,或许落在前者的是浪漫的乐观主义者,而落在后者的是现实的悲观主义者。在哈代的描写中显然两者都混杂在一起,最后安琪儿一年之后才回到了苔丝的身边,然而对于是他自己对贞节观的看开还是因为苔丝坚持的爱情感动了他,我更倾向于后者。从安琪儿甚至要带苔丝曾经的同伴伊兹去同居这种看法其实便可以看出。从天堂走出来的使者心中隐藏着同样黑暗的人性。

哈代的学识极其渊博,可以从他文中不断熟练地引经据典便可以看出。而圣经恰恰是他常用的经典。而对于艾力克和安琪儿这两个围绕着苔丝的男人,也有评论家根据哈代文中艾力克说的话指出,两人就是撒旦和天使的象征。艾力克也是疯狂地迷恋着苔丝,在面对苔丝的时候他就表明自己是伊甸园那由撒旦画作的毒蛇。然而实际他也是一个苦情者,当然他的暴行令人发指。然而在那个充满雾气的森林之中他爱的女子躺在地上睡着,他趁机而入着实是极为卑鄙的行为。但是他在之后却想要提出赔偿,并在之后重新遇到苔丝后,他更是希望能够“再续前缘”。虽然他在全文开头的行为令人发指,但是在后期追求苔丝的过程中,他完全像是一个坠入爱河的单恋者,默默地看着苔丝,并期望自己能够有保护苔丝的权利。倘若一开始他没有对她施过暴行的话,或许他会是一个合格而优秀的追求者,或许苔丝和他也会在一起最终过上虽然不是很幸福但至少美满的生活。

倘若没有开头错误的选择就永远不会有后面悲惨的结局。苦情的艾力克最终为自己的暴行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血渗成一个红红的A字,其实《红字》里这便是代表通奸的罪行,而苔丝也最终在城楼上旗帜升起而结束了这场游戏。

生的人获得了现实,而死的人获得了爱情。其实艾力克和苔丝一模一样,只不过是上帝悲剧的两个端点。

篇29:苔丝读后感

小时候看的童话,最希望的结局是从此以后王子和魔女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可惜从来没有过这样的版本,伊阿宋背叛了美狄亚,忒修斯丢下了阿里阿德涅,所有的王子总要选择弱不禁风的单纯公主来保护,而那些我所心爱的女子们,连同她们所侍奉的异教女神一起,被葬送在烟波浩渺的传说深处。

总觉得苔丝也是这样一个来自旧世的女子。那是在基督教文明传来之前,大地母神还主宰着这片土地,凯尔特的牧歌随处飘荡,亚瑟王桀骜不驯的姐妹们扬帆驶出圣岛的时代。当女神借她的面容在仲夏的迷雾中出现,如王后般威武而庄严的美丽,有沃特豪斯画笔下的夏洛特女子踏上亡灵之舟的悲戚凝肃,是伊索尔德将毒酒奉于特里斯坦唇边的苍白决绝。这种来自地母深沉而广大的自然力量,正是所有征服者与统治者所害怕的,千方百计企图抹杀的。千百年来,这力量在女性身上沉睡着,也只有最敏感的人才能准确地捕捉到,忆起在遥远传说中,男女曾如神祗般共同生活的时代。

哈代也许也是觉察到女性这种冥冥中的力量,才塑造出苔丝这个形象——纯洁、善良、美丽,却又充满力量的女人。她是旧世高贵的遗族——真正高贵的,不是让她沦入命运催弄的父系血统,而是源自凯尔特高原的母系血统。这个女孩拥有她自己都不自知的强大,潜藏在她温顺柔和的外表之下。正是这样源自自然的力量,使她在受到近乎毁灭的打击后,能一次又一次重生。她的心灵始终没有被玷污,被征服,因为她的天性是如此强大。然而这种自然的力却在文明社会中却成了毁灭性的异端,天性的高贵变成无束缚的野蛮,纯洁的少女沦为可怕的魔女。

苔丝的悲剧,说是命运的造弄,其实依然根源于男女的不平等。所以安吉尔可以轻易忽视自己放纵的过去,却无法原谅苔丝的失足。他想要一个全身心服从他的妻子,是一个纯洁完美的理想,却不是真实的人。因为爱情,苔丝错误地以为她可以与爱人平等,同样的错误可以得到同样的谅解。然而习俗的根深蒂固,远远超出单纯的她的估计。

哈代笔下的英国乡村,前基督时代的异教传统依然显示着强大的生命力。开篇少女们在山野中跳的五朔节舞蹈,原本是迎接春之女神的祭典,在古老习俗中,年青的男女在自然中以圣婚的形式结合——被教会正统中却斥为野蛮淫秽的风俗。末尾巨石阵之夜,同样充满神圣悲戚的讽刺——正是在这块德鲁伊的圣地,在她的祖先祭祀太阳的神圣场所中,旧世的末裔苔丝落入追捕者手中,迎接她的死亡。

我深深怀疑,即使逃脱了追捕,那个被她称为丈夫的人,还能安心接受她吗?知晓了她可以造成毁灭的强大天性,男人还能爱上这样纯洁的魔女吗?

一个永恒的话题,女人想要什么样的男人?男人又想要什么样的女人?是不是因为注定的不平等,才造成这么多不应有的幻想?

当幻想遇上幻想,幻想只有破灭。

篇30:苔丝读后感

再次读《苔丝》,让我深深感叹的是苔丝的悲剧命运,一个美丽淳朴的乡村少女因贫困所迫被有钱人亚雷·德伯诱奸后,在当时社会习俗的重压下导致了她一步步走向毁灭之路。掩书静思,苔丝的命运自始至终都因了一个字“爱”,无论是对父母弟妹的爱,对自己孩子的爱,还是对挚爱安玑·克莱的爱,可以说在她短暂的二十几年的人生中,她“为爱而生,为爱而死。”

当苔丝的父亲一个乡下的小贩无意间知道了他们家是英国赫赫有名的武士德伯氏的嫡系后裔,于是让苔丝去投靠有钱的本家,本性纯洁坚强的苔丝宁愿靠自己的劳动去生活也不愿低声下气的去求人,但是当她看到父母期盼的眼神,当她看到身边一群弟妹挣扎在贫困中,特别是家中唯一的靠以生存的老马死于她的手中时,她心底里对父母对弟妹的爱和责任,还有难以言说的愧疚感让她最终还是走上了让她一生毁灭的不幸之路。

被亚雷·德伯诱奸后,苔丝毅然回到了家乡,不久产下了一个婴儿,这“罪恶的产儿”是不可能得到牧师应有的洗礼的,那么就意味着这小小的生命死后将只有下地狱永远上不了天堂,但是作为一个母亲让她觉得“要是自己犯的罪应该下地狱、叫火烧。那么下地狱、叫火烧就完了,没有什么别的说的……但是同样的问题发生到的小婴孩身上,她的看法可就不同了。”于是她毅然决定由自己和她的弟妹们给婴孩洗礼,其内心的虔诚表现在脸目上“使得那副害了她的面孔显得纯洁无暇的美丽,并且带出一些差不多和王后一样的尊严。”孩子是无辜的,在即将到来的死亡面前,她要尽一个母亲的所能给予这个小生命以最后的爱。

苔丝整日生活在乡邻的一片鄙视之中,为了摆脱这种状况,为了让自己自食其力,于是她来到了一个遥远的地方——克里克老板的牛奶厂,作了一名挤奶工。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群,让她逐渐淡忘了过去的阴影,在这里她幸运的遇到了让她挚爱一生的人——安玑·克莱——一个牧师的儿子。就像冥冥中天意的安排一样,安玑就是当初在她们的乡村舞会中没有和她跳舞的那位过客,而现在上帝却意外让他们相逢。他喜欢苔丝,他说“那个挤奶的女工,是多么鲜亮,多么纯洁的一个大自然的女儿哟!”她可以让他回到过去的时光里,那里没有黯淡、没有忧愁,唯有快乐。他爱纯洁的苔丝,因了她而爱简陋的牛奶厂,因了她而觉得生活有了新的希望,他说她“是个充满诗意的人……她的诗就是她的生活。”而且他还在母亲面前保证“她是个无暇可指的基督教徒。”而苔丝更是崇拜安玑,崇拜他“知道很多事,念过那么多书,见过那么多市面,想过那么多道理。”“崇拜他凡是哲人、导师、朋友所应有的学问知识,他没有一样不完备的。”“他的灵魂就是圣徒的灵魂,他的智慧就是先知的智慧。”她甚至对他弹奏的并不高明的乐曲也是如醉如痴的用心聆听着,他在她的眼中,已是个完美的人了,她爱他,甚至可以付出自己的生命。

苔丝就这样一边快乐的爱着,一边内心却深受痛苦折磨,过去的阴影像一个魔怪时时在啃噬着她的心,他是那么完美,那么优秀,她觉得自己不配受到他如此纯洁的爱,所以当安玑像苔丝求婚时,苔丝的心都要碎了,爱他,却不能做他的新娘。可是,她心中另一个声音却对自己说:你那么爱他,你难道要把他让给别人吗?哦,不,我要自己嫁给他!所以我要向他坦白,坦白自己不光彩、耻辱的过去,请求我心爱人的原谅。

相爱的两个人终于走进了婚姻的殿堂,这对于历经磨难的苔丝来说,不能不是一个美好的开始,可是有时真的是造化弄人,新婚之夜,安玑向苔丝坦白了自己婚前的荒唐事,可是苔丝却高兴的原谅了他,因为这样在她说出自己内心的痛苦时,他一定也会原谅她的,但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当苔丝说出了过去被害的那段屈辱时,他却说出了:“我原来爱的那个人并不是你!你只不过和她有相同的外貌而已。”“我不娶有身份、有财产、通达事务的女人,我把那种野心一概放弃了,那我就不但可以得到一个天然美丽的女人,也一定可以得到一个质朴纯洁的女人了。”多么残忍的话语,这就是那个“有先进思想、善良用意”“有圣徒的灵魂、先知的智慧”的人吗?那么为什么在考验真正到来之时,他首先不能容忍的却是那些世俗习规呢?但是现在请听一位来自乡村的没有多少文化的少女对他所爱的人的一段告白吧:“我只要已经爱上了你,那我就要爱你爱到底儿——不管你变了什么样子,不管你载了多少跟头,我都要一样爱你,因为你还是你啊!”你吩咐我做任何事,“我一定像你一个卑微可怜的奴隶一样,绝对的服从你,就是你叫我倒底不起,舍身送命,我也不违背你。”这样诚挚的爱情表白,即使是心肠再狠的人也要回心转意的啊,可是这位安玑——可怜的苔丝深爱的人,到底还是接受不了这个现实,接受不了那个伤害苔丝的男人还存在这个世上,最后决绝的遗弃了痛苦万状的苔丝一个人去了遥远的巴西。

新婚就被丈夫遗弃的苔丝此后就踏上了颠沛流离的生活,生活的困苦、艰难,被人鄙视、欺侮,爸爸的离世,弟妹们的无家可居,种种种种,很多次她想到死,可是她舍不得她心爱的安玑,她要等到他能原谅她的那一天,能接受她的那一天,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的话,哪怕她不再做他的妻子而是做他的仆人、奴隶,只要能天天看到他,她也满心欢喜,所以她独自承受着一切艰苦,毫无怨言,唯一的祈愿只求心上人能原谅她的过去,快点回到她的身旁。

但是上帝并没有被她炽热的爱所感动,当她一次次用饱蘸的情汁写给安玑的那些信件,却总是石沉大海,毫无音讯,这些她都可以忍受,因为她有对丈夫坚强的爱的信念。可是一件意外的事发生了,由于家中亲人的病故,年迈的老母和年幼的弟妹们的生计已到了走投无路的境地,而这时昔日侮辱她的仇家亚雷·德伯又适时出现了,他热心而又真诚的一次次帮助了她们,让她们绝路逢生,而她也在万般无奈以及丈夫一次次杳无音讯的绝望中轻信了亚雷说他不会再回来了的谎言。为了感激他对家庭的帮助,她最终又沦为了他的情妇。

如果故事最次为止,那么这虽不是很美满的结局,但至少还不至于让更多的人伤心。但是可悲的是,故事中女主人翁日夜思念的丈夫却在这时回来了,带着满身的病痛和大彻大悟后的悔恨回来了,当他再次面对昔日热恋的妻子时,他哑着嗓子说:“苔丝,我撇下了你,那是我的错,你能饶恕我那个错吗?你还能——再跟我和好吗?”可怜的苔丝,谁能理解你此刻的心情呢?你那么一分一秒思念的人,你认为今生再也得不到他原谅的那个人,你因他受了无尽的苦却没有一句怨言,你日夜都在想着他能回到你身边的人,此刻就站在你的咫尺之内,可是你却不能与他相拥而泣,因为,你的身边躺着的是另一个男人,他——不是你的丈夫。你还记得,当初丈夫说过,只要你曾经的那个男人还在世,那么他就不能容忍你的过去!想到这,她终于用冷酷坚忍的口气一遍遍对他说:“太晚了,太晚了!”说完转身而去,不再看他。

可以想象此刻的苔丝内心是多么的痛苦啊,对丈夫的爱转而变成对身边这个人无比强烈的恨!是的,恨他,恨他,一切都是他离间了她们的幸福,都是他破坏了她美好的一生,没有他,他的爱人一定会回到她身边的,没有他,她的生活将会一片光明,没有他,她就不会有如此强烈的恨,恨,恨,恨,如此强烈的恨,只有杀掉他,她的爱人才会永远的原谅她,才可和她和好如初,当初她们的爱是多么的幸福和甜蜜啊。被愤恨激怒的苔丝终于杀掉了她的仇敌。到此,她的心中反而一片宁静安详,是的,她该去找她的日夜思念的丈夫了,她要告诉她,她已经把他杀了,她们之间再没有什么让他难堪的事了。

自始至终,爱一直在主导着主人翁的思想,她善良、淳朴、美丽、充满爱心,即使一个小小的动物的生命她也从没有伤害过,她总是为他人着想,为她爱着的人着想,她的爱是那么的虔诚,那么的诚挚,那么的毫不造作,她敢爱敢恨,对自己所爱的人可以倾其生命去爱。在逃亡的最后几天,她和丈夫冰释前嫌,极尽缠绵,她对丈夫说,让他们来吧,在你的爱中死去,在我已是最大的幸福了。最后当她被抓时,她一点没有害怕,反而非常的安静、泰然,她甚至走在他们的前面对他们说:“我已经准备好了,走吧。”

篇31:苔丝读后感

下午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曾经是一个那么值得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此书的价值所在,我只想很简单的阐述一些他笔下的那个女人——苔丝。

看到“痴心女子”和“冤家路狭”感觉很难过,很压抑,眼泪在眼眶打转,终于眼泪下来了,也读完了,虽然早已结局,但真的看到的时候还是感觉很难受、很难过。多少词汇在脑海中出现,而我,只能用一个短语来形容苔丝——天真的美。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一直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悲剧就从这里开始了。苔丝愚蠢的父亲忽然知道自己是一个大贵族的后裔,就在算计着怎么才能享受贵族的生活就逼着苔丝去认亲,结果天真的苔丝遇上了毁了他一生的那人——亚雷。他是苔丝宿命中永远逃不开的仇。夺去了苔丝所有的梦想,以及追梦的能力,夺去苔丝的青春年少的纯真的渴望。然而,我们那个天真的女孩,依然是如此清纯,如此单纯到让人疼惜的女子。

苔丝决心开始新的生活,就去几百里以外的奶牛场工作了,在那里,她遇上了她第二个不应该遇上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觉得,一个她真正爱的人,但我始终以为那个人辜负了她的爱,他的举动我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伪善。如果没有克莱,苔丝的一身是悲剧化为平淡,然而克莱的出现却是在悲剧的背后涂上更浓墨重彩的黑暗。其实我相信克莱是爱苔丝的,不然也不会在梦游时表露自己的情感,但,他还是被道德束缚着,不能接受这突如其来的一切。

克莱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对克莱奔涌的爱潮,窒息的是苔丝自己。他用他的爱伤害着那个天真的女孩儿,给她幸福的希望,又全部抹杀。而她也用她所有的爱折磨自己。苔丝经过内心的痛苦挣扎,决定接受克莱的爱情。可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那所谓的爱人却犹豫了,对爱人的不理解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克莱最终选择了离开。

苔丝心碎了,当她帮她的伤口小心翼翼的展现在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希望的是理解,是原谅,可是狠心的爱人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他并不是一个感情很专一的人,也许我们看见他对苔丝那种深深的眷恋,可是当苔丝的失真违背他表面所鄙视的宗教时,他毫无余地的选择了退缩,而且退缩得是那样的磊落不羁。

苔丝今后又要一个人面对生活了,还要向父母隐瞒事实的真相,装着很幸福的样子,并且从仅有的一点生活费中寄钱给父母,克莱的离去,苔丝从事着最脏最累的工作,忍受着身体和心理两重的磨难。而此时,那个口口声声说爱她的男人在哪里?但她却始终惦记着自己的丈夫有一天能够原谅她。我只能说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喜欢克莱,并把克莱当成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可以说他就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全部意念都是存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而面对现实爱情是多么苍白无力啊,美貌与高贵的血统,也许是战利品,但不是武器。也许我们的苔丝,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看到回来的克莱伤痛欲绝夺门而去,苔丝也伤心不已,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仇恨,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后就奔向黑漆漆的马路,追赶她的安琪儿去了……

虽然苔丝和克莱最后度过了五天美好的时光,可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终于解脱的日子。心碎的她,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爱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

我就是不明白,一个很好的天真女孩为什么会落的如此结果?她有什么错?漂亮?天真?自尊?也许你的天真善良真诚是你美之源,亦是悲之源。

篇32:苔丝读后感

托马斯·哈代(1840~1928)是英国最伟大的作家之一。他的大部分作品,包括《德伯家的苔丝》,都是以他的故乡,英国南海岸的多尔塞特为背景的。

第一次读《德伯家的苔丝》还是在高中时,记得那是一本刻画女性内情感的动人小说,一位少女的生命被慢慢地、但确确实实地毁了,不是被她的敌人,而是被那些自称爱他的人,我不禁感叹,这是怎样的爱,何以摧毁自己所爱?如今重读《苔丝》,我同样为主人公的命运而不平,但我不禁要问:为什么?为什么苔丝这样一个聪明美丽、勤劳善良的少女,最终却作为被害者被送上了绞架。

在这部作品中作家哈代通过设置许多偶然巧合的情节让人感到苔丝的一生好像都由命运作祟,是命运把她一步步推向悲剧的结局。但我认为并不是这样,因为偶然性与必然性紧密相连,偶然性是许多社会必然性与自然必然性的交叉点,是必然性的一种反映。生在资本主义社会的苔丝,其悲剧命运是社会规律的必然反映。所以造成她悲剧命运的根源就是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

故事中的主人公苔丝生活在英国资本主义侵袭到农村并毒化社会气氛的维多利亚时代。她虽然勤劳善良、聪明美丽;但作为一个劳动者,一个无权无钱的农业工人,社会地位低下,自然会受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压迫和凌辱。随着资本主义的入侵,那些自食其力的占有少量土地和生产资料的农民,都不得不随之破产。苔丝家中的老马被邮车撞死后引起了家中经济生活的改变,在无路可走的情况之下,她不得不委身亚雷。可见,苔丝的悲剧命运和她的经济贫困紧密相连。

苔丝的毁灭与伪善的宗教同样是紧密相连的。恰恰是亚雷这个伪善的人物为我们揭露了伪善的宗教。他是依靠商业致富的资产者和暴发户,一个“肉欲的人”。他设下圈套引诱了苔丝,却利用《圣经》的典故把责任推到苔丝身上,后来他还居然变成了一个劝人行善的牧师。可见在资本主义社会,宗教只是反动统治阶级麻醉、欺骗和愚弄劳动人民的一种工具。

苔丝也是资产阶级虚伪道德的牺牲品。作品中安玑就是资产阶级虚伪道德的体现者,他虽然是个有开明思想的知识分子,但他心理深层有一种根深蒂固的传统伦理道德观念。他自己也有过放荡行为,并得到苔丝的原谅,但他却不肯原谅原本无辜的苔丝。本阶级的印记仍深深地烙在他的灵魂深处:认为“身份不一样,道德观念也不一样。”他还用传统的贞操观来看待一个女人的纯结与否,对苔丝没有丝毫的同情,置苔丝于痛苦绝望之中,使苔丝又被迫回到亚雷的身边。安玑身上所体现出来的虚伪的资产阶级道德最终把苔丝推向了悲剧的深渊。

苔丝的悲剧也与她的性格有关,苔丝是哈代塑造的一个全新的妇女典型。她有着双重性格。一方面她敢于反抗传统道德和虚伪的宗教;另一方面又不能彻底摆脱传统道德对自身的羁绊。特别是后者与她的悲剧命运直接相关。

由于苔丝出身于一个农民家庭,残存于农民身上的某些旧道德和宿命观点使她在反抗传统道德时出现了软弱的一面。当她受到世俗舆论、传统道德迫害的同时,又用这一道德标准来静观自己,认为自己是有罪的。“她把自己看作一个罪恶的化身”“她老觉得全世界的人都在注意她的情形,不敢抬头见人”,她比别人更不能忘记自己的耻辱。苔丝正是这样用一张自己织成的道德罗网把自己束缚起来。其实,她的自我束缚意识有其深刻的历史基础,是整个社会意识的具体表现。苔丝作为一定历史时期的个人,必然会形成特定的历史时期的社会意识和道德观念,她的思想和行动也必然会受到时代和社会意识的制约。

所以苔丝的悲剧既有社会的因素,也与她的性格有关,但这些因素都与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有着直接的联系,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反映。苔丝的一生注定是一个悲剧。

篇33:苔丝读后感

你应该感到幸运,你可以陪着我一起堕落。德伯的笑容里带着的是无尽的无奈以及疼惜。世界太复杂,因为太复杂,所以使得有着三个人的世界,就已经痛苦到无法再去有更多的时间去折磨和感受呼吸。

苔丝说,那时候的自己什么都不懂,你欺骗了我,现在又来引诱我,我恨你,你毁掉我一生的幸福。

也许没有人明白,“苔丝说”这番哀求却有苦同的理论,也许可以自流一派,成为一本新的难念经。

因为追求的太过完美,所以死的也无所。因为看的太透,抑或又看的已经高斯模糊。安奇尔因为容不得背叛,追求者无暇,所以,很快的应验了一句话,苔丝无错,克莱尔无错,如若德伯不死,伤的会是三人,甚至更多。安奇尔追求并娶苔丝。其实就像是在PS里很认真的做完一幅图,然后再认认真真的打上马赛克,使其失真。

你爱我吗?安奇尔问伊利,笑容落拓,却又充满了调侃的嘲讽。

我爱你,很爱很爱。伊利说。

那你陪我去巴西,好吗?看到这里,我对安奇尔心冷。

好啊。这就是伊利的选择,这两人可真是一唱一和呢,看到这里,嘴角突然勾起了一抹嘲讽的笑意。

你真的比苔丝还要爱我么?突然,我的心有了一丝希望。

不,我没有苔丝爱你。苔丝爱你可以爱到为你去死,而我却做不到。伊利的率真的话语,竟让人有一丝了然的恍惚。

苔丝赤着脚走路,却被黛西这种小肚鸡肠之人视为像乞丐一样的装可怜而博得同情。其实看到这里,突然有一种想哭的感觉。突然就想起了陆游其妻唐婉的《钗头凤》的其中两句:“世情薄,人情恶”。用在这里,再合适不过,真的,谁也不知道,苔丝这个女人,只是舍不得穿那双安奇尔送给她的靴子,却被黛西这种人送给了乞丐。是的,现在她连鞋都没有了,她死在了过去,冻死在了那个名为寒冷的梦里。

曾经发誓一辈子都不会再结婚,可是,爱情却抵不过过去的恶禁。

因为偷食了禁果,所以才进不了天堂。明明都爱着,爱的痛苦,也爱的绝望。

为了丈夫,竟然可以杀死另一个深爱着自己的男人。为了,为了换那短暂五天的幸福。可以道貌岸然的生活在一起,又可以像没有防备的婴儿一样。可以毫不犹豫的杀死,其实在那一刻,苔丝可能已经恍恍惚惚地认为自己杀死了那不贞的过去。

露其实我感觉是不配苔丝,其实,她虽然和苔丝拥有相像的脸,拥有更纯洁的没有被玷污过的灵魂和躯体,但是她没有心。面对,绝望的苔丝,她可以冷到面无表情,在苔丝被处以绞刑后,却步了苔丝的尘缘,成了克莱尔太太。他们跪在那里,太阳不会怜悯,因为,实在是替不了,也成为不了。就算在堕落,要明白,其实有缺点的人比纯洁的人好的多。

太阳的光芒,还是沉睡在地下的野蛮的穿着武士装的身躯,这是始祖,暴力而又野蛮,数代后,自食恶果,尝到悲惨结局。

走得那么从容,已经看透。因为堕落了,孩子夭折进不了天堂,徘徊在角落。因为堕落了,所以张开了天使的翅膀。

突然,就想到了以前看过的魔鬼的一句话:你终于长出了天使的翅膀。(很美,但忘记是在哪一本书上看到。)

极痛楚,也极残忍,因为是堕落的救赎,所以太容易折断。

看到这句话的时候,竟然不知不觉的湿润了眼眶。

篇34:苔丝读后感

在课余阅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本书,在读完这部小说以后有很深的感受为苔丝的遭遇感到同情。哈代曾经说过:“对一个女人的道德的评判,不应当根据她的过去而应当看她的倾向。”

同情之余,也为她那种为了追求爱情不畏世俗的眼光,不向亚雷德伯屈服的精神感到敬佩。书中在她从德伯家回来后,“在她母亲知道真象说‘发生这种事,别的女人都这么做’而苔丝果断说出:‘也许所有别的女人都要这样,只有我不’”从此就可以看出苔丝向传统的观念发出了挑战。

书中的开始,苔丝家虽然贫穷但过的还可以,而当苔丝的父亲约翰·德比被告知自己这样一个贫穷小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一个十分高贵显要的家庭的后裔后,她的父母要她去有钱的德伯太太家攀亲戚,她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不同意去,但后来,她由于担心喝得酩酊大醉的父亲半夜外出送蜂蜜进城会出现意外,才与弟弟一起替父亲跑一次腿,然而途中却出现了意外――她家唯一一匹赶车的马被轧死了,失去一匹马对他们这样一个贫困的家庭来说就是失去了用以维持生活的工具。在埋葬这匹衰老枯瘦的马时,几个孩子们都放声大哭,苔丝没有,“他脸色苍白,没有表情,似乎认为她自己是谋杀者”,书中是这样描写的。然后她带着一种负罪感――是她自己的疏忽大意才使家庭的生活出现了危机,和她对父母的孝顺,对弟弟妹妹们的关爱,以及她强烈的责任感――必须使家庭摆脱困境的责任感。

正是由于她的这种责任感和受她那贪慕虚荣的父母的驱使,被迫去了德伯太太家攀亲戚,也导致了她被亚历克·德伯玷污,给她日后的生活蒙上了一层抹不去的阴影。她的孩子在死前,她坚持要让这个不清白的小小的肉欲的产物受洗礼,也是强烈的责任感趋使她这样做的。如此说来,苔丝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玑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玑,书里这样写道:“她说得很轻,但很坚决。”苔丝把这件事告诉了安玑,而不愿意隐瞒事实,致使安玑承受不住打击而与她分居,也正是源于她那责任心,不是吗?现在看整篇文章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吧,就是苔丝杀了亚历克后追上安玑的时候:“……克莱尔停住脚步,以询问的目光望着苔丝。‘安玑尔’,苔丝说,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们停步时克莱尔会这样看着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追你吗?我要告诉你我把他杀了!’她这么说的时候脸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你能想象一个人在杀了人后所露出的这种表情吗?如她自己所说的“我杀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把他杀死的。不过,安玑,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我非这么做不可。”显然,苔丝把杀死亚历克看成是她应尽的责任,是她必须完成的任务,为她自己,也为她丈夫。亚历克是笼罩在她心头的阴影,亚历克死了,她只觉得如释重负,只觉得自己是完成了任务,所以她急着要告诉她丈夫,这大概也就是她脸上会露出微笑,而不是杀过人后的慌乱、惊恐无措。因而在她生命的最后五天――与安玑在一起的五天――一生中最幸福的五天中过的生活是恬静的,她的心情也是平静的,她对待死亡的坦然也感染了逮捕她的人,“她站起身来,整了整衣服向前走去;那些人还一个也没有起步。‘我准备好了’,她平静地说。”我想,苔丝或许是带着幸福,甚至是带着满足感死去的,因为她觉得她死了,再也看不见安玑会看不起她了。这从她被逮捕前所说的话中是可以看出来的。

至此为止,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玑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

正是安玑这样一个矛盾的结合体,在他身上,既有一定的开明思想。

读完整部小说,联想到平时有朋友说的“相爱的两个人就必须相互坦诚、相互信任。”掩卷沉思,真的要这样吗?在现代的社会,爱情有时候也会徒有虚名的。曾在网络上看到过有人这么说:“我不相信爱情,但我需要爱情。就像生存,必须要有空气。”

精选《谁拿走了孩子的幸福》的读书笔记篇1

曾经,我对听报告有一种逆反应,报告精英们据典引证,滔滔不绝,而我却哈欠连天,为了尊重老师的辛苦成果,为每次都强迫自己,勤记笔记,哪怕一言半辞我都不放弃。但是,今天我却例外,我深深地被李跃儿的文章感动,与其说文夺其心,而不如说,小巫和莲子的两篇序言的解说更声势夺人,扣人心弦,我摒弃杂音,致知阅读之。

李跃儿的思想超越前卫,她把用灵魂感受孩子的灵魂,作为自己的开场白,大气,母爱共存。而把爱和智慧唤醒孩子懵懂的世界,用天使之爱引领感化孩子作为自己思想的先导,把棍捧教育视为一种残暴的开始,一种内心不调和的见证,严教是家长没有智慧,思想单纯的显现。把貌似爱深的母爱,做了一个剖开分析,这样,把家庭教育的误处直抵每一个母亲的心底的隐私区,让家长们无以逃遁自己教育失败的残酷现实。

作者从孩子的角度慢慢地深化,把心中的千千爱付诸真挚的家庭教育引导,她从为爱搭起平台,引领孩子发现爱,让孩子感悟爱三个方面出发,以一个个鲜活的例子,让家长细细的回味个中的寓意,从而反思自己的行动准则,理解孩子,爱护孩子,教育孩子,让孩子成为理想中的人。

李跃儿的第二部分,她就单刀直入于我们培养孩子的目的上,先提出了我们教育孩子的价值观,是人才重要,还是为人重要。孩子的好时光在哪里,为什么中国孩子现在面临的是四面楚歌。我们的道德教育是否形式化。反思教育让我们

我们静默着,我们聆听着遥远的孩子的呐喊,老师也许在某个环节,为着不值得名和利,也起着帮凶的作用,让孩子看不到曙光的灿烂。家长也许在整个过程中,披着爱孩子的鲜红外衣,在错误中剥夺着孩子的幸福。天才们在困难中艰难的爬行着,天才在寒夜里,不停地颤抖着,虽然他们展示的是荣耀和魅力,但是,他们吃的却是人间的苦果。他们挣扎着,他们奋斗着,希望通过努力摆脱乌云的缠绕,获得心与灵的完全自由和快乐,让幸福的种子装满小篮子,让风景中没有陌生和阴影。

第三部分的展开,让我的心也随之打开,教育的真实含义浮出水面,孩子的幸福来自与家长走出误处,孩子的快乐是教师走出职业的惯性,成人必须为孩子构建快乐平台,教育的绽放异彩来自于教育者素养的提高。她把问题抛向使力者,这样,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孩子有孩子的天空,孩子有孩子的想法,把他们的天空还给他们,让他们自由地去搏击,自由地去规划,未来总是属于他们的,我们无权给他们画圈圈。

最后一节,作者信心满怀,她通过各种例子,凸显幸福能使孩子焕发精神的动力,幸福会使孩子永远精力旺盛,幸福使孩子更有兴趣去探究人世界的奥秘的理念。让孩子在快乐的环境中,展开想象的翅膀,愉悦的使用逻辑思维能力,发挥创造的天赋,提升理性高度,展示情感的魅力,超越感觉的虚空,达到生命的快乐之巅。

幸福不是一味的放纵,是成功的前奏,让孩子有学习的动力,让孩子产生学习技术的动力,这才是教师和家长们必须考虑的教育方法。给孩子自信,孩子会在不断地研究、探索中,发现许多生命中的秘密,生活中的小诀窍,才会在自然的情况下,产生原动力,获得事业和人生的进步。

作者的四部剧,好像孩子的生活小节的展现,细碎,但不杂乱,让我们看到了教育的过程和结果,我们会时时努力,做好教育者的本分工作,让孩子不固守成规,让孩快乐、平和,更让孩子生命力旺盛,事业精彩有望。

精选《谁拿走了孩子的幸福》的读书笔记篇2

寒假中有幸阅读孩子给我一本书籍——《谁拿走了孩子的幸福》一书,我被作者书中列举的在教育过程及生活当中的不同实例,解读孩子内心世界的声音,以及客观地评价教育者的各种状态,深深地吸引进去。其中,李跃儿说"要是不懂什么是儿童,就不如不教,不教或许会更好。

书中,李跃儿说,“中国的家长一般分为三类:第一类既懂教育又有责任心,他们的孩子最容易成为人才。第三类家长既不懂教育又没有责任心,他们的孩子也比较容易成为人才。最可悲的是第二类家长,不懂教育但有责任心,他们占据绝大多数,失败的孩子大都由这类家长制造。”从我们教师的角度来看,是不是教师也可以分成这3类呢?虽然,教师上岗前都进行了教育学、心理学的

此书有些事例,使我觉得,教师和家长都太功利了。家长希望在孩子身上完成自己未完成的梦想。教师希望按自己的意愿塑造孩子获得成功感,可是,我们都忘记了,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独立的个性,每个孩子的成功之路也是不可复制的,为什么老师家长想像复印机那样复印孩子的未来呢?现在这样做的结果是:老师和家长感慨:现在的孩子越来越难教。孩子也很无奈:老师家长怎么就不懂我的心?双方的关系有的甚至紧张到了剑拔弩张的地步。有些地区甚至有弑父、弑母的悲剧发生。可是这能完全怪我们的孩子吗?异化的教育,异化的师生关系,亲子关系,形成了恶性循环。

孩子和成人是平等的,不尊重孩子等于不尊重自己,试想一个孩子不再用童贞、纯洁的语言和思维来思考和解决问题,这还是一个孩子吗?作为孩子的家长、老师,在不知不觉中做了摧残纯美的童年生活的刽子手。我们在以爱的名义做着伤害爱的事情。我们把自己以为重要的喜欢的强加给孩子,从来没有平等地蹲下来问孩子真的需要嘛?这样合适吗?我们给孩子太多的压力,孩子的生活被我们一双双无形的手控制着,这样的孩子,自身会产生一种自然流露,如清泉般涌动而出的幸福感吗?真的爱自己的孩子,就俯下身子,温柔亲切地问他,他需要怎样的帮助和关爱。无论哪个孩子,都具有优良的品质。这些优良的品质可能会受到损害。所以,为人师的要早早发现这些品质,把孩子们培养成富有个性的人。不要硬把孩子塞进老师设计好的模式中,要让他们在自然的环境中无拘无束。因为孩子们的梦想远比老师计划的还要远大。

孩子的世界是那么的空灵,那么的纯净,如果我们自己不能够保护孩子的世界,让孩子拥有幸福的童年、少年,拥有幸福的每一堂课,拥有幸福的每一天,不真正躬身乃至蹲下来和孩子们交流,孩子们的幸福人生又从何谈起呢?虽然,巴学园只有一所,但如果我们每一个教育者都能像李跃儿老师那样俯下身子,给孩子他真正需要的关爱。

《谁拿走了孩子的幸福》,读时就像在一面光洁的镜子前观照自己,渺小而卑微。她使我的心灵受到震撼,使我的灵魂受到洗礼。虽然距她的教育观点还差得很远很远,但是,我会向着“爱自己的班级的幼儿,热爱自己的教育事业”的方向去努力,干好自己的工作。

精选《谁拿走了孩子的幸福》的读书笔记篇3

李跃儿这个人一开始我并不熟悉,认识她来自于她的这本书《谁拿走了孩子的幸福》。翻开书的第一页,我就被里面生活、真挚的言语所吸引,她的字里行间流露出淡淡的温馨,没有华丽文藻,没有专业的术语。她站在一个叙事者的角度,详尽却不繁复的讲述一个一个她所遇到、看到、听到的故事。不讲为什么,应该怎样去做。她用一条条平凡的字句,领导你不由自主得去领悟、去思考,让人欲罢不能,越读越深入,完全地沉浸其中……

在李老师的书中有对孩子至高的爱,就算一个杀人犯、恶魔,她也未置一句恶语。在她的心中,每个孩子都是一粒纯净的种子,种子如何发芽、如何成长来源于浇灌者。所以,孩子犯得一切错误都是父母无知、不重视而造成的。首先应受到教育的应该是父母,只有父母拥有了健康、科学的教育观,幼儿的教育质量才能提高。

书中有这样一段话,我记忆犹新:孩子是通过自己生活的经历来建构对这个世界的认识,当他发现他身边所有的人都爱他时,讲来他就会认为自己是被欢迎被接纳的。当他发现他的父母不爱他时,他就会认为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都不会轻易爱他,也不会接纳他。

我很认同这段话,在现今这个高速发咋还能的社会,我们更多关注、追求的是如何更高效、迅捷的方法。教育者被要求高学历、高素质,各种技能的比赛、书面的文章……而我们似乎忽略了一个重要的问题,教育者被评定能不能胜任幼儿教育这一职业时,是不是要再次评定他是否怀有一颗有爱的心?幼儿工作之琐碎、繁复不同于其他教育工作者,在保育与教育两者间,我们更趋向于保育。刚刚脱离父母的孩子有着独自面对社会的恐惧,用蹒跚的小腿走向远方,离开他们的小世界迎接陌生。在这种环境下,我想再强大的技能知识都是无力的,如果这时的教育者没有一颗爱的心,面对孩子的哭闹,他烦了。面对孩子的调皮,他恼了。面对孩子的彷徨与无知,他厌了。那他就算天下第一又如何呢?如果我们心中都有爱,是不是就不会出现许多幼儿园教育者虐伤孩子的事件了呢?

李老师的书中贯穿全文的就是一个爱字,父母的爱、老师的爱、同伴的爱,缺一不可!教育者的爱尤为重要,他引导孩子幼小的心,让他们锻炼敢于面对困难的意志。他呵护孩子受伤的`心,以爱抚平破碎使其强韧。他保护孩子懵懂的心,使他们有一个温暖的臂弯……

谁拿走了孩子的幸福?也许我们都要反思,看完全书我才觉得这句话是如何的刺目,如何的惊心。没有幸福的孩子,如同失去宝剑的骑士,这样的他将如何面对在以后道路上所遇到的荆棘?他的人生还能完整吗?请还给孩子幸福之剑,请守护孩子美好童年!

精选《谁拿走了孩子的幸福》的读书笔记篇4

读着《谁拿走了孩子的幸福》这本书,我被书中的故事感动着。李跃儿是一个用心去感受生活,用情去滋养生活、用爱去升华生活的人,所以她的书里处处捕捉到的是生活中令人心颤的实例。

翻阅时,我不禁萌生了丝丝酸楚和歉意,因为正是孩子的父母,以及作为教育者的我们,在剥夺着孩子的幸福,那些扭曲的教育观念、错误的教育方法使得我们的孩子开始变得不再幸福,取而代之的是无助、恐惧、孤独、愤怒。这绝不是我们所希望看到的状态!

那么,家长也好,老师也罢,我们似乎都应该重新审视一下我们的教育观念和行为。给予孩子幸福这是我们共同的愿望,但必须要清楚"幸福的根源",这绝非是孩子要什么就满足什么。引用周弘老师的一句话,我们只有"用心赏识孩子,走进孩子的世界",才能真正给予孩子幸福。

《谁拿走了孩子的幸福》这本书给了我一个启示:孩子的心境仿如一张白纸,在这张白纸上一开始是没有棱角的,但很多时候我们都会在这张白纸上按照自己的意愿画上一个方框后,从此它就成了一个永恒的矩形,这时,除了在方框中发挥定格的形态外,再也没有其他发挥的余地了。这是教育的失败!只有当孩子心境未定格时,才是教育的最好时机。我们应该将心比心,使自己和孩子之间的关系拉成平行线,只有这样才能进入孩子的内心世界,洞悉孩子真正要什么、想什么,也只有在这个前提下,孩子才能获得有益的发展,才能感受到幸福!

精选《谁拿走了孩子的幸福》的读书笔记篇5

假期里,受朋友的推荐,读了一本《谁拿走了孩子的幸福》。这本书给我感触颇深的不仅是书中的内容,本书作者李跃也从不同层面讲述了自己的转型。

李跃的糊涂,傻气,可爱向我们展示了一种不同与年龄阶层的人性本面,更诠释了教育与爱育的本质区别,以平等自由的心态来享受欣赏孩子用生命巨章缔造的童话乐土。而在这其中孩子是幸福的,我们也是幸福的。

这让我不由的想起了另一位著名作家卢勤的著作,卢勤专著中提倡的赏识教育,从解读孩子内心,关注孩子外在的健康成长,到放权让孩子自由支配,树立主人翁的责任与意识,倡导了一种教育的新型理念,而在这种漫长的教育与实践中走的也并不顺畅,大到家长,老师,小到青少年,在经历了太多失败教育后,理解了教育不是支配,居高临下的威严施教者,而是如何将教育升华成爱,来激励促进自身的成长,我想李跃与卢勤在教育方面应该都有很多共性的东西值得我们借鉴和深思。

在李跃的书中,每一篇都可以堪称经典。例如<<鸡毛掸子>>一文,就给我很多的启发。

最近,我班刚转学来的小朋友,生性活泼好动,总喜欢招惹小朋友,一次,我让小朋友去排队喝水,小家伙一把就把排在他前面的巩翰林推倒了,其他的小伙伴赶忙扶起巩翰林并要求他道歉,小家伙却噘起嘴一脸不悦道:"我没错。"一边拿起水杯向指责他的小朋友泼去……站在旁边的我实在看不下去了,便伸手打了他的屁股两下,没想到小家伙一脸不服气委屈的大哭起来,大叫道:"你们人多欺负人少,我再也不上幼儿园了。"

小家伙的一句话立刻让我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无形中我给孩子们做了一个错误的示范。

于是我把两个小家伙叫到了一起,给他们讲道理,听孩子解释,并让他们当着大家的面握手言和,一个短短的小插曲让我明白了,在严格管教孩子以后,一定要用温暖真诚的心接纳他们,让他们知道严厉是更深沉的爱。其实在李跃的书中会有很多的故事及相关事例值得我们深思,而恰恰是生活中想当然的小事,让我们在无意识中伤害了儿童的幼小心灵,埋没了孩子的潜力,而教育就想当然的成了孩子和老师之间的隔阂,教师走不过去,孩子不愿走进来,使两者成为对立面。

曾有人这样说:现在的孩子都很个性,现在的教育不象教育。我要说的是这恰恰是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指向标,我们这一代的孩子有自己的思维,有自己的一套观念,他们可以是独立存在的一个个体,作为施教者怎么样才能很好的保护好孩子个性的一面,又要剔除孩子不尽完善的一面,我想在李跃的书中,我们可以找到答案。

李跃不是圣人,算不上是教育的专家,但她却是一个个性十足,及具影响力的施教者。

她对自己不偏不倚,教育败笔,优秀案例都在书中一一展示,与其说这是李跃的财富,不如说它是我们每个人或缺的教育宝藏,而我相信,每一个人不一定是天才,但每个人却都有一样别人或缺的?是什么?它在哪?大概只有自己知道,相信自己,终有一天,你会发现自己也是一个平凡中的天才!

精选《谁拿走了孩子的幸福》的读书笔记篇6

“人的幸福不幸福,并不是取决于他有多少财富,过着多么奢侈的生活,而在于他的内心有没有酿造幸福的工厂。”

“家长如果不懂教育又没有时间学习,最好的办法就是不干涉孩子,给孩子发展的自由。”

“你内心的慈爱要是一条河,别人拿走一缸甚至十缸,你会感觉不到给了别人,所以也不会计较别人回报你什么。”

“如果把家庭的爱比作花园的话,愚昧的爱就是有毒的花了。”

“对于成人来说,最要命的是,每个人都紧紧抱着自己的痛苦不放。”

这本书是著名的儿童教育学家李跃儿经典著作。她用最明确最生动的语言来解读孩子的幸福观,通过190多个生活和教学中的故事,演绎了一系列实用有效的方法,为父母、老师和孩子快乐交流建立了一个合乎人性和理性的平台,使孩子变得不同寻常地愿意与教育者配合。阅读这本书就是教育者学习爱的智慧的过程,不仅对教育孩子有用,对于提高家长和教育者自身的修养也有深刻的意义。

李跃儿从一个画家,到一个美术教育家,再到儿童教育家,现在更是创办了自己的幼儿园和小学,以独特教育思想支撑的“巴学园”,给无数茫然失措的家长带来了希望。一些想给孩子更好的教育的人们追随者、探索着、发展着她的教育理念。不同于传统教育的严苛和教条,也不同于西方教育的开放和自由,她给在中国社会背景下成长的孩子一条全新的发展尝试,更是给千千万万为教育发愁的家长们一条走向幸福的路径。

给你一个每个家庭都会发生的场景,孩子要吃零食,使尽各种招数,哭闹、打滚、甚至摔东西。家长就是一句话:不行。越不行,孩子哭闹越厉害,家长越觉得不能纵容,矛盾越来越大,冲突不断升级。可是,仔细想想,孩子真的是那么想吃零食吗?他需要的是物质,还是物质背后的东西?

李跃儿教育实践的总结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孩子这么强烈的欲望实际是在家长不断的限制中激发出来的。缺少时间陪伴孩子的家庭中尤其突出,精神层面的缺失,只能从物质世界寻找补偿,而这时家长的限制就会将情绪逼到死胡同。不让玩就偏向玩,不让吃零食就更想吃零食,不让看手机就总想看手机。在许多家庭里,好像这个现象无解,进入了死循环。

突破口到底在哪里呢?我想应该就在对孩子的理解和心灵的陪伴中找答案。就如书中提到的“在现实当中,成人对于孩子,大都只注意他们的身体和学习,却很少注意背后的那个心灵。他们这样做就会像一个无情的割草人一样把把美好的东西割掉了,把孩子天生的、美好的品质给扼杀了。这样下去,随着孩子的成长,他们的心理问题就会越来越多,人格、品质也会出现问题。”当孩子再吵闹着要零食时,在排除孩子饿了这种情况后,想想是不是好长时间没和他玩了,是不是对孩子很想和你分享的新发现置若罔闻了,是不是没有注意到孩子受了小委屈无人诉说了。是不是该和孩子交交心了。

作为一个孩子的母亲,伴随着孩子的降临,焦虑就从此不曾停止过。小宝宝的时候要焦虑吃奶吐不吐、睡觉总是睡不沉、长不长体重,会不会生病。慢慢的孩子长大了,焦虑也渐渐地变成了怎么还不说话,怎么不和小朋友一起玩,怎么不爱看书,怎么画画都是乱七八糟的涂鸦。总之,她怎么总会和我想象的不一样。我是不是也会像很多妈妈一样,无形的逼迫孩子向着我给她设定的路线前行,却不知不觉的拿走了孩子的幸福。即使我没有说,即使我没有做,就是一个简单的眼神、一次皱眉,就让孩子缩回了探索的手,变得不敢尝试、不敢犯错。

我开始找各种育儿书籍,当我发现了李跃儿的书时,真是如获至宝,《谁拿走了孩子的幸福》、《把幸福还给孩子》、《幼儿园那些事儿》,一口气读了三四本,也开始接触胡萍、尹建莉等儿童教育学者的著作。慢慢的我知道了孩子是有他自己的成长轨迹的,有共性、有个性。孩子心智发展参差不齐,有的语言发展早些快些,有的大运动发展的快,有的精细活动更好,但所有孩子共同的一点就是需要家长的关注和爱。而这个爱是孩子需要的爱,不是家长认为应该给予的爱。

现在倡导的素质教育,主要以培养人的个体自主、人格独立和精神自由为目的,学习要有乐趣,思维要有创造性,精神上愉悦、心理上健康。但有些家长孩子两岁多就逼着孩子认字、计算,以为这样就是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殊不知这样完全违背了人的自然属性,结果只能是徒劳无功。了解孩子的生理和心理需要,在爱的基础上给予帮助。家长要放下自己的虚荣心,给孩子多一点自由和空间,或许他能飞的更高。

精选《谁拿走了孩子的幸福》的读书笔记篇7

读书,是人生的一个乐趣,读一本好书,更是乐趣中的幸福。《谁拿走了孩子的幸福》,就是一本能让人产生幸福的好书。

这本书的作者李跃儿是有着一颗真爱之心的人,她是用心去感受生活,用情去滋养生活、用爱去升华生活的一个人,在她的书里处处捕捉到的是生活中令人心颤的实例,每一个在她笔下的受传统教育毒害的孩子,都能清晰得让人勾勒出来,这些被父母和教育工作者不当方法教育培养出来的孩子,可怜或可悲的命运沉重的令人窒息,要么沦为杀人犯,要么精神不正常、要么自闭、要么自虐,他们本是像花朵一样的孩子,本来应该都有一个幸福的童年,但是,可怜的孩子,为了成为爸爸妈妈心中想要得“人才”,不仅搭上了自己本应快乐的童年,还要承受心灵扭曲而成人后的种种苦恼。

我看了《谁拿走了孩子的幸福》这一章,当我看完几篇以后,给我的感悟很深,我被书中的故事感动着,我被书中的情感感染着,我被书中的思想教育着,我被书中那浓得不能化解的爱融化着。例如:当一位老师上课的题目是“我的幸福”。她说:“同学们,现在我们每一个人都被家人当宝贝,每个人周围都有爸爸、妈妈、爷爷、奶奶爱着我们。再物质上,我们要什么就有什么。星期天可以游泳,放假了还可以旅游——那么,在这样的生活状态里,我们一定感到很幸福了。话音未落,孩子们呢齐声回答:老师——我们不幸福。这么一问全班一下子活了,全都举起手来,其中一个10岁的男孩,在文化课学习方面是年级第一,他站起来说:“老师,我的幸福是星期六、星期天的早晨可以躺在床上睡觉。”

由此可以看出,孩子们是在真真切切地渴望着幸福,他们说的全是真话。孩子的幸福其实就像能够调出所有颜色的三原色,但是成人只给了他们一种或者两种,他们挑不出幸福的颜色,他们的幸福被人拿走了。孩子们在小学已经减负,老师布置的作业不多,孩子们应该有足够的业余时间去做自己感兴趣的事情,但是孩子的家长为了“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给孩子无限制地报兴趣班,无限制地为孩子购买复习资料,让孩子学习,学习,再学习,这样孩子们当然感觉不到幸福。

李跃儿老师归纳的三类做好一个好妈妈:第一类既懂教育又有责任心,他们的孩子最容易成为人才。第三类家长既不懂教育又没有责任心,他们的孩子也比较容易成为人才。最可悲的是第二类家长,不懂教育但有责任心,他们占据绝大多数,失败的孩子大都由这类家长制造。

当我看到这样的案例:一位母亲给10岁的儿子洗脚,儿子把脚盆打翻了,母亲大发雷霆骂了一番。一个10的孩子完全有能力洗脚,有很好的平衡能力,他把盆子打翻,可能是他心烦意乱的结果。这样妈妈在孩子眼中,几分钟前是慈母,给儿子洗脚。而几分钟后就变成了凶神,爱与恨的转瞬转换肯定会使孩子心理扭曲,孩子的心理怎么能承受得了呢?究竟是谁拿走了孩子的幸福呢?答案显而易见了!我们大人们往往是站在成人的角度,考虑的更多的是如何给孩子灌输更多的知识,让孩子处处“优秀”,至于这样做带来的后果是什么,孩子幸不幸福,他们却很少考虑。

最后,我只想说,教育与爱育的最大差别就在于:教育往往是居高临下的,而爱育则是平等自由的。居高临下通常会压抑、束缚、甚至会扼杀孩子生命的健康成长,而平等自由却能大大发挥孩子生命中巨大的原创潜能。朋友们,《谁拿走了孩子的幸福》就快还给孩子吧!

精选《谁拿走了孩子的幸福》的读书笔记篇8

第一次看到这个书名,我就有一种莫名的紧张。心中隐隐的怕,真的担心我就是拿走孩子幸福的罪魁祸首。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读完这本书,终于如释重负。《谁拿走了孩子的幸福》是一本关于选择与运用方法的书,是“人性教育”的个案分析,介绍了作者的一套独特而新颖的教育方法,是作者李跃儿老师经过二十二年的摸索的

读后,我被书中的故事感动着,我被书中的情感感染着,我被书中的思想教育着,我被书中那浓得不能化解的爱融化着。

我也是一个普通的教育工作者,在没有读到这本书之前,我总是骄傲自满地认为自己是一个尽职尽责的好老师。可是,读完这本书后,我汗颜呀!我离一个好老师的标准太远了。回想我的教育生涯,我感到深深的自责和不安。在我刚当老师的时候,我对教育的理解和投入只是空有热情。曾经为了让学生完成作业而留学生不回家吃午饭,虽然我去给他们买来包子,但是,并没有得到家长和学生的理解。现在想起来,其实就是缺乏真爱。如果一个真爱学生的老师,不仅仅关心孩子的身体,更应关心他们的心灵,仅仅为了完成作业,就剥夺孩子吃饭的权利,仅仅为了让孩子填饱肚子,只买来包子充饥,这些都是不妥的。

因为孩子在没有完成作业以后,肯定已经非常害怕,而我又不让他们回家,回去后肯定没法向父母交代。忍饥挨饿不说,还要担心父母的责骂,还要战战兢兢地写作业,这些,对于一个七、8岁的孩子来说,是怎样的一种折磨啊?而我却全然不顾孩子的苦苦哀求,还咬牙切齿地说“今天就是不让你们回家,我陪着你们饿肚子,反正,少吃一顿饭,也饿不死!”现在回想起来,自己是何等的残忍呀?后来,逐渐在教育里找到一些乐趣,才又慢慢重新喜欢上了这份工作,恢复了最初的热情,少了过去的任性,多了一份责任,少了过去的焦躁,多了一份为人母后的爱心。原以为现在的自己成熟了,可以胜任这份工作了,因而沉浸在骄傲自满中。感谢李跃儿,在这个时候,为我、为许许多多迷失在教育里的人们,倾情奉献了这样的一本好书,这样的一个理念,这样的一份情感,这样的一声爱的宣言。使我猛然醒悟,非常庆幸——我读到到了她。

还给孩子本应有的幸福,呵护与珍爱幸福童年,实在是教育的根本职责。教育的难点不在于有没有现成的方法,而是在众多的方法中选择出“只适合”自己孩子的方法。这就需要教育的智慧。古人讲:药无贵贱,医病者良。法无高下,契机者贵,说的就是这样的意思。李跃儿提出自己的观点就是“孩子是脚、教育是鞋”,教育者(教师、家长)是造鞋人,只有他们了解了孩子脚的大小、形状、特点,造出合适的鞋,孩子才会感到幸福。

精选《谁拿走了孩子的幸福》的读书笔记篇9

利用寒假时间读了《谁拿走了孩子的幸福》一书,收获颇丰,作者李跃儿有着二十多年的摸索经验,用一个个人性教育的个案分析,充分向我们诠释了孩子的幸福是如何被家长和教育者一步步拿走的,我们又该如何使孩子健康幸福的成长。

幸福是什么?孩子的幸福又是什么?到底是谁拿走了孩子的幸福?读过李跃儿的这本《谁拿走了孩子的幸福》,相信我们会找到答案的。

“孩子是脚、教育是鞋”这是李跃儿提出的教育观点。教育者(教师、家长)是造鞋人,只有他们了解了孩子脚的大小、形状、特点,造出合适的鞋,孩子才会感到幸福。

成人应尊重自然赋予儿童的行为与动作,并提供必要的帮助,以免错失一生仅有一次的吸收性心智最强的时期。而大多数家长此时逼着孩子认字、计算,完全违背了人的自然属性。人的生理生长机制不但是预先设置好的,精神的机制也是预先设置好的。它就像一棵树,何时发芽、何时出土、何时抽叶、何时开花都由其内在预先设置好了的机制所决定的。这个阶段的孩子是处于感性认知阶段,还没有发展起逻辑思维的能力,如果逼着他们算算术,无疑于赶着鸭子上架,结果只能徒劳无功。不尊从孩子成长机制的行为是愚蠢的。

在李老师的故事中,有一个“棍棒之下出逆子”家中有三个男孩,主犯杨杰和大弟、二弟以及他们的父亲都被判刑,这是一个悲剧的家庭,原本杨杰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孩子,但由于父亲暴烈的脾气,致使孩子走上了犯罪的不归路……正是因为孩子的父母,以及作为教育者的我们,在剥夺着孩子的幸福,那些扭曲的教育观念、错误的教育方法使得我们的孩子开始变得不再幸福,但这绝不是我们所希望看到的状态!这是一个惨痛的案例,告诉我们孩子的幸福是如何被一步一步的改变。

作者李跃儿在书中还提到的“教育,首先是让人成为人的,是提升人的,拯救人的,其次是增长智慧、传达知识的。”而现实当中,尤其是在中国,成人对于孩子,大都是只注意孩子的身体和学习,却很少注意背后的那个心灵。

我们作为家长也好,老师也罢,似乎都应该重新审视一下我们的教育观念和行为。给予孩子幸福这是我们共同的愿望,但我们要重新定义幸福的概念:人是否幸福,并不取决于他有多少财富,是否过着奢侈的生活,而在于人的内心有没有酿造幸福的工厂,有没有对于“幸福”这个概念的准确理解和把握,有没有获得幸福的智慧。作为教育者和家长,我们首先要清楚孩子“幸福的根源”,这绝非是孩子要什么就满足什么。

精选《谁拿走了孩子的幸福》的读书笔记篇10

一手翻看李跃儿的《谁拿走了孩子的幸福》,一边在心理暗暗称奇,仿佛发现了新大陆一般,读完最后一页时,竟有孔子“三月不知肉味”之感。让我不禁感叹这确是“送给孩子和家长的福音”。

我自认为是懂孩子的人,也怀有一颗想要唤起孩子们真、善、美的教师心。读完李老师的书,才觉自己之幼稚,要走的路还很漫长。幸运的是,我读了这本书,有了莫多的收获。

我看到了李老师的爱与智慧。但凡爱教育的教师,是不乏爱的,就像天下的父母,少有不爱自己子女的。我记得做过一道教育类的选择题,有百分之八十的老师都回答他们是爱学生的,但只有百分之二十的学生能感受到老师对自己的爱。确实,爱,需要方式。不是父母、老师爱的方式,而是孩子能接受的方式。就像书中提到那个叫杨一帆的女孩爷爷奶奶爱她么?非常爱。一直把她抱在怀里,因为担心被其他的小孩欺负,不让她和其他小孩在一起玩耍。可这让“孩子作为人的所有技能未被使用到。在孩子身体里,那颗作为人的灵魂很少被感动过,很少有痛苦也很少有愉快。”这是错误的爱的方式。当孩子因被错误的爱而变成“问题孩子”时,就需要老师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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