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兰克自传读后感汇合76条-读后感
书籍简介
《荆棘鸟》是澳大利亚当代作家考琳·麦卡洛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该作以女主人公梅吉和神父拉尔夫的爱情纠葛为主线,描写了克利里一家三代人的故事,时间跨度长达半个多世纪。
拉尔夫一心向往教会的权力,却爱上了克利里家的美丽少女梅吉。为了他追求的“上帝”,他抛弃了世俗的爱情,然而内心又极度矛盾和痛苦。以此为中心,克利里家族十余名成员的悲欢离合也得以展现。该作有澳大利亚的《飘》之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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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梅吉(Meggie)一家住在新西兰,她的父亲帕迪(Paddy)替人家剪羊毛为生,可这一年父亲失业了,正在一家人发愁的时候,他们接到梅吉的姑母、帕迪的姐姐玛丽(Mary)从澳大利亚寄来的信。原来,玛丽年事已高,准备让他们去继承遗产。在经过一番颠簸之后,梅吉一家踏上澳洲大陆,来到德罗海达。刚一露面,梅吉就引起了拉尔夫神父的注意,他对这个女孩十分怜爱。
梅吉一家在德罗海达定居下来,他们很快适应并喜爱上了这里的新生活。他们与拉尔夫神父结下了亲密的友谊,随着梅吉年复一年地长大,她和拉尔夫的感情也逐渐加深,拉尔夫不但是可以信赖的师长,而且也成为可以倾诉的朋友,这一切都被玛丽那个富有而乖戾的老太婆看在眼里,恨在心上。
在梅吉17岁时,玛丽终死去。她在临死前交给拉尔夫神父一封信,让他发誓在她去世后但是在被埋葬前拆开,拉尔夫答应了。然而,当他拆开信封时,他惊呆了。原来,梅吉的姑母远比人们想象的富有得多,她在信中宣称,她的全部财产达1300万英镑,她本来立有遗嘱,准备将财产留给梅吉一家。但她改变了主意,她把它们献给天主教会,并声称这是由于拉尔夫神父出色工作的缘故,这笔财产将永远由拉尔夫管理支配,梅吉一家可以住在德罗海达,但工资由拉尔夫决定给予。
拉尔夫看后心中十分矛盾:如果他将这不为人所知的新遗嘱投入火中,梅吉一家就可以继承全部遗产,但是他就将丧失这个巨大的机会,永远没有晋升的希望;如果他公布这个新遗嘱,他必将受到教会的重视并获得晋升,但梅吉和她一家的权利就会被剥夺。犹豫再三,最后还是向自己的野心投降了,他公布了遗嘱,也离开了德里海达,离开了梅吉。
梅吉的爸爸帕迪在一次野外转移羊群时遇到大风暴,闪电引起的大火,迅速地吞噬着早已久旱的草原,也吞噬了梅吉的爸爸和羊群。这时,她的一个哥哥斯图尔特(简称斯图 stu)也被野猪的獠牙刺死。正在全家哀痛欲绝时,拉尔夫神父赶回来,埋藏了死者之后又匆匆离去。他告诉梅吉虽然自己非常爱她,但他永远也不可能和她结为夫妻。不久,他升任大主教。
梅吉家新雇了一个叫卢克·奥尼尔(Luke O'Neil)的剪毛工,卢克的相貌竟酷似拉尔夫神父,这使她心烦意乱,却又不由自主的接近他,想要在卢克的身上重温拉尔夫所给他的温暖,最后自以为爱上了卢克。在卢克的追求下梅吉终于嫁给了他,离开了德罗海达。卢克并不爱梅吉,只因为梅吉很有钱,他计划用梅吉的钱,加上自己苦干得来的钱买一个牧场。所以婚后不久,他就带着梅吉到昆土兰去割甘蔗,而让梅吉到一户人家去做管家,并把梅吉所有的钱都存到银行。
卢克为了挣钱,不与梅吉见面,甚至在她生第一个孩子(女儿朱丝婷Justine)时候,他也拒绝回来看梅吉。而此时拉尔夫却来到梅吉身边,他对梅吉的感情始终不渝,这剪不断的情感时时让他感到痛苦,他终于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在梅吉之后也去到麦特劳克岛,一起渡过了他们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
为了到罗马去担任更重要的职务,拉尔夫离开梅吉,而梅吉已经怀上了他的孩子。梅吉因此决定离开卢克,重新回到德罗海达,与母亲住在一起。她生下拉尔夫的孩子,取名戴恩(Dane)。
梅吉的母亲菲奥娜(Fiona)简称菲(Fee)一眼就看出戴恩是拉尔夫的孩子,她很能理解女儿的做法,并且向梅吉坦言她自己当年也爱过一个人,还与他生下了大儿子弗兰克。事情发生后,她被高贵的家族驱逐出去,才嫁给梅吉的父亲帕迪。
梅吉和母亲、女儿、儿子、兄弟们在德罗海达生活得很好,女儿朱丝婷和儿子戴恩也已长大,虽然朱丝婷我行我素,似菲一般的冷酷,但是从戴恩身上梅吉看到了拉尔夫的身影。
这时二战爆发了,拉尔夫也已晋升为红衣主教,他在战争中运用宗教影响保全了罗马,受到了人们的赞誉。但在他的内心深处,梅吉一直是她始终的牵挂。
一次拉尔夫回到了德罗海达,听到了戴恩的姓氏是“奥尼尔”时,以为梅吉又回到了卢克身边,给他生儿子。梅吉决定不告诉拉尔夫这个儿子是他的孩子。戴恩长大了,却提出要当教士,这对梅吉来说,是个沉重的打击,思虑再三,她把戴恩送到罗马的神学院,让拉尔夫照顾他。她写给拉尔夫的信中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我偷了什么,就还回来。”拉尔夫和戴恩相处融洽,梅吉沉浸于父子二人的亲情当中。但好景不长,戴恩在希腊度假时为救溺水者不幸身亡。
梅吉要求拉尔夫动用他的权利去把戴恩的尸体找回来(戴恩已经被埋在当地),拉尔夫本想拒绝,于是梅吉告诉他,戴恩是他的儿子。拉尔夫这才悲痛万分,但已于事无补。他在给戴恩做完弥撒后,便在悲伤与悔恨中死去了。
梅吉的女儿朱丝婷长大后当了演员,活跃于澳大利亚和英国成为话剧舞台,最后嫁给了德国的一位内阁大臣。
这一切使梅吉对人生有了新的认识,最后她说:“一切都是我自己造成的,我谁都不怨恨,我不能对此有片刻的追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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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介绍
女性形象
菲奥娜
菲奥娜是一只荆棘鸟,帕吉汉就是她那根最长最尖的荆刺。小说中并没有正面描写他们之间的爱情故事,只是通过帕迪一次醉酒后对拉尔夫的倾诉及菲奥娜晚年对梅吉的一次坦白告诉给读者的。菲奥娜与帕吉汉的爱情是短暂的,痛苦的,然而她却为此付出了一生的代价。帕吉汉与帕迪是菲奥娜的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男人,一个是有爱情却没有婚姻,一个是有婚姻却没有爱情。可是菲奥娜并不后悔爱上帕吉汉,那一段短暂而深刻的爱情值得她用一生去回味。在她年近七十的时候,她依然满怀深情的对梅吉说:“我爱那个男人,他是新西兰最有名望的政治家。他很英俊,身材高大,有着一头黑发和永远含着笑的眼睛。他具有你父亲没有的一切:文化、口才、魅力。我爱他爱得几乎发痴了,我知道我从此以后再也不会爱上别人了……”这也就是菲奥娜爱弗兰克胜过爱其他任何一个孩子的原因所在。典兰克是帕吉汉生命的延续,爱弗兰克就如同爱帕吉汉一样。可是,令菲奥娜痛苦的是,弗兰克与帕迪是那样的水火不容,就好像是情敌——互相仇视对方。他们无法在一个屋檐下共同生活。于是当弗兰克知道了他的身世后,决然的离开了帕迪的家。当他五十岁回来时,帕迪已经不存在了。上苍对菲奥娜还是仁慈的,尽管剥夺了她爱人的权利,却给予了她被爱的权利。帕迪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好丈夫,在他的有生之年,带着自卑与敬仰深深地爱着并不爱他的妻子。菲奥娜的一生确实只爱着一个人——帕吉汉,但在沉默寡言、面无表情的背后,隐藏着菲奥娜对帕迪深深的感激与敬意,毕竟这个男人——帕迪维护着我,给我安稳的家庭,可我从来没有爱过他:他是温柔最值得爱的人,可是直到失去他时我才明白这一点:“我爱他,可是我却再也没有机会对他说了,我太不幸了。”
梅吉
小说以梅吉四岁的生日拉开序幕,以她与神父拉尔夫的情感纠葛为主线,由此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梅吉是小说当中最引人注目的一只荆棘鸟,拉尔夫就是她那根最长最尖的荆刺。他们初次见面时,梅吉只有九岁,而拉尔夫已经二十九岁了。然而年龄的悬殊丝毫无碍于他们的相互吸引。当梅吉一家出现在拉尔夫面前时,他似乎没有注意到自己的长袍施在尘土之中,迈步越过了那些男孩子,蹲下身来,用双手楼住了梅吉,双手坚定、柔和,充满了友爱。“梅格安,这是我只喜欢的名字。”这也许只是很平常的一句赞美的话,这个年仅十岁的小女孩点燃了拉尔夫神父心中媳灭了多年的激情的火焰。当帕迪一家出现在玛丽·卡森面前时,梅吉用她那双小小的胳膊搂着刚刚认识的拉尔夫的脖子。她是这样依赖他。父亲和哥哥曾经给予梅吉安全感,这两个男人是拉尔夫出现之前梅吉的保护神,然而拉尔夫一出现,他们就被梅吉抛在脑后了。在拉尔夫向玛丽介绍帕迪家的男孩子们的时候,她几乎没怎么听,她过分地忙于观察神父和梅吉了。这样一句轻描谈写的话却蕴含了丰富的意义:寡居多年的玛丽倾心于年轻潇洒的拉尔夫;
拉尔夫与梅吉的亲密举动引起了玛丽的嫉妒与焦虑。她知道梅吉的出现意味着她将永远得不到拉尔夫。由此,玛丽扮演一个旁白的角色,她告诉读者,梅吉与拉尔夫的爱情故事开始了。
此后的几十年中,梅吉由一个不谙尘事的小女孩变成了两个孩子的母亲,拉尔夫则由风度翩翩的年轻教士变成了罗马教廷炙手可热的红衣大主教。一个拥有了她渴望的家庭和孩子,一个得到了他孜孜以求的教职,然而他们却失去了最值得珍惜的爱情。菲奥挪是幸运的,嫁给了一个爱她的丈夫,梅吉却嫁给了一个只爱她的钱的丈夫;弗兰克在离家几十年后最终回到菲奥娜身边,戴恩却在离开梅吉后永远的消失了。可怜的梅吉,不仅失去了她的情人,也失去了她的儿子,与拉尔夫所生的儿子。然而梅吉也是幸运的,尽管她不能通过法律与拉尔夫结合,但他俩在感情上从未分开过。
朱丝婷
从她生下的那一刻就决定了她是一只另类的荆棘鸟。她并没有像她的外祖母或母亲一样用一生追求着一段得不到的爱情,她甚至打算不结婚,当梅吉问她是否想结婚时,她显出一副蔑视的样子:“根本不可能!哭天抹泪,像叫花子似地度过我的一生吗?向某个连我一半都不如,却自以为是的男人低眉俯首吗?”然而,朱丝婷绝不是个禁欲主义者。正如黑格尔所说:“情欲是人的自然本性,具有原始本能的特性。情欲是能动的,爆动不安的本质上讲是不安于现状的。”朱丝婷不打算结婚并不意味着她打算过一种禁欲的生活。正相反,她的情欲甚至比她的母亲,外祖母的情欲更为强烈,更为桀骜不驯。她不打算结婚也并不意味着她放弃了爱情。朱丝婷是一只荆棘鸟,但是她那根最长最尖的棘刺并不是某个情人,而是她的弟弟戴恩。由于她不是梅吉所期望的孩子,因此她一生下来就受到梅吉的冷落,于是朱丝婷从小就表现出不同于一般女孩的独立与冷傲。她从不亲近任何人,甚至是她的母亲,直到弟弟戴恩的出现。或许是恋父情结的一种变形,或许是对母亲宠爱的反叛,她在戴恩身上,表现出极强的占有欲与责任感,仿佛戴恩只属于她一个人,即使是成年之后,她与戴恩之间也始终保持着这种亲密的关系。戴恩是她生命中最重要的男性,在她眼中任何男性都黯然失色。这是她叛逆性格的一个重要表现,她鄙视世俗的爱情,戴恩就是她的一切。在她看来,男女欢爱不需要任何感情因素,以至于轻易地甚至是带些戏谚的失去了她的童贞。“她灵巧、轻快地脱去了衣服,也用不着扭扭扭捏地进入推推拉拉,便爬上了床……”理由是“要是我连男女之间的事都不知道,我怎么能盼望成为一个好演员呢?”然而正如上帝并不怜悯菲奥娜与梅吉一样,上帝也无情的剥夺了朱丝婷对戴恩的爱,把戴恩召回了他的身边。
戴恩的死固然给了朱丝婷沉重的一击,令她陷入了无限的痛苦与自责,但也正是戴恩的死唤醒了朱丝婷本真的一面,引导她走上了一条健康的情感道路。戴恩是朱丝婷的绝唱,同样凄婉悲怆,朱丝婷是一只另类的荆棘鸟,在曲终之后,那个孤傲、冷漠的朱丝婷是命竭了,但取而代之的是涌动着激情与挚爱的朱丝婷的诞生。朱丝婷终于从戴恩的阴影中走了出来,接受了她生命中另一个重要的男性雷纳,在痛苦的悬崖上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男性形象
帕迪
帕迪这个来自爱尔兰、身无分文的移民,娶了美丽高贵的菲奥娜,这桩门第极不相称的婚姻从一开始就令人费解。虽然他深深地爱着她,对她温柔体贴,包容她的冷漠与偏心,但他与菲奥挪之间永远都是他付出得更多,而且是单边的无回报的付出。他不计恩怨,全身心地包容菲奥娜,即使在被烈火炙烤、死亡将临的时候,他不停叫唤的仍是菲奥娜的名字。可菲奥娜对他仍然冷若冰霜,一直等到帕迪死后,她才幡然醒悟。
拉尔夫
拉尔夫是一个内心充满矛盾的人物形象,爱情与教会、人性与神性的冲突如同一根荆棘横亘在他的心里。拉尔夫爱着梅吉,只要她需要,他就会第一时间赶到她的身边。但他毕竟是一个神父,特殊的身份决定了他与梅吉之间永远都不会有结果。同时对教会权势的野心也不允许他这样做,他的“目的不是一个男人,永远不是一个男人,而是某种伟大得多的东西,某种超乎仅仅成为一个男人命运的东西”。在爱情与教会这两个对立面之间,拉尔夫无法告弃任何一个,他想兼得两者,但事实上他既不做成纯粹的男人也做不好教士,因此他注定一生都将在痛苦与折磨中度过。而在教会中,拉尔夫又始终对上帝存在着怀疑,即使成了大主教也不能化解他内心的疑惑。麦特劳克岛的欢乐让他领悟到“生活在人世间去追求神性,这不过是一种幻觉,”他甚至坦陈爱梅吉远胜过爱上帝,上帝只不过是“一个骗局,一个幽灵,一个小丑。”但对悔吉的爱终究又是短暂的,他无法抗拒上帝对他的律令,那巨大的规定性的诱惑最终还是把他拉回到了上帝身边,他在罗马度过了余生。
但苦难的种子一旦播下终将成长,戴恩是梅吉与上帝斗争的胜利果实,也是拉尔夫背叛教会的证据。从开始就注定是错误,必定要付出代价——拉尔夫与亲生儿子朝夕相处却不知,直到戴恩死去才明白真相。失子之痛与失爱之悔最终彻底击垮了拉尔夫,他“哭泣着,在深红色的地毯上缩成一团,像刚刚流淌出来的鲜血。”读者仿佛看到了一只力竭而死的荆棘鸟。
卢克
与拉尔夫内心爱情与野心的争斗不同,在卢克和戴恩的情感世界中,爱情显得异常匮乏。卢克是一个十足的守财奴,金钱至上,他狂热地干活,“对实实在在的现金的热爱远胜于对这些钱最终会给他买来的东西的热爱。他关心的既不是土地的拥有权,也不是它的继承权,而是巴望在他的存折上,在他的名下,累积起一行行整齐的数目。”他精心谋划将梅吉弄到手,却仅仅是为了梅吉的一笔数目可观的存款。卢克全然不顾梅吉的感受.他蛮横地与她做爱,取走她身上所有的钱,甚至还随意更改她的名字。他的感情世界是一片荒漠,全部的心思都在钱上,
对他而言,梅吉只是一个敛财的工具。卢克的头脑中没有爱情,也不懂什么是爱情,他宣称:“爱!什么是爱?除了女人在想象中的营造之外,根本就没有这么回事,就是这样。”
戴恩
与卢克令人憎恶的性格相反,戴恩是一个温文尔雅、外貌俊美的少年,但他却将所有的爱献给了上帝,面对身边的女人没有任何欲望,因为他认为爱她们与爱上帝是无法两全的,可以说他是拉尔夫神父的理想化身。那么怎样表达对上帝的深爱呢?他坚信“只有把一样东西献给他,才能够在他的面前显示出除他以外,一切在我心中都是不存在的。我只能献给他能与之相匹配的东西,这就是他要求于我的牺牲。我是他的仆人,他是无与伦比的。我不得不进行抉择。”戴恩放弃了爱情的可能,接受了教士的圣职,主动地踏上了献身教会的一条荆棘路。
雷纳
雷纳是克利里家族第三代子嗣朱丝婷的丈夫。雷纳长得矮胖但体魄雄壮而富有魅力。他对朱丝婷忠心耿耿,包容她的胡闹、调皮和倔强。“他对感情的坚定,只有上帝才能挫败他,他从不把爱情当作生活中一个筹码,对于他事业与爱情均处于平等位置。他时刻像朋友、像兄长、像爱人一样陪伴着朱丝婷,为她排忧解难。他精心呵护着朱丝婷,没有甜言蜜语,唯把自己的忠诚展现给朱丝婷,等待她对爱情责任的觉醒。他尊重朱丝婷,同时尊重她的感受、她的独立及她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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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考琳·麦卡洛,澳大利亚当代作家。她于1937年6月1日出生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西部惠林顿一个牧业工人家庭,十二岁移居悉尼。此前,一家人过着游牧生活。
《荆棘鸟》让考琳·麦卡洛名利双收的同时,也打破了她从小就喜欢的平静与安宁。几经周折,她最终只身一人离开“骚动与喧哗的美国”,回到阔别已久的澳大利亚,并且于1980年1月定居诺福克岛。诺福克岛是太平洋深处一座长五英里、宽三英里的小岛,距离澳大利亚东海岸尚有一千英里之遥,是一块独立的领地。考琳·麦卡洛在这座小岛举目无亲,甚至连一个熟人也没有。经历了最初六个月的孤寂与烦躁之后,她发现这里正是她理想的天堂。她的创作热情在这座恬静美丽的小岛一发而不可收。又创作出版了十部长篇小说、一部传记。其中《罗马主人》(Roman Master)系列在学术界引起很大的反响,她因此被看作历史学家。1994年,考琳·麦卡洛被授予澳大利亚麦夸里大学荣誉博士,1997年成为美国俄克拉荷马大学政治科学系国际项目中心监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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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棘鸟》读后感1
童话里的青鸟是幸福的象征,幸福乃是一颗无私的心所带给人的精神享受,人只有为别人的幸福着想,自己才会幸福。
荆棘鸟却不属此类,执拗的它一生只歌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穴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歇息下来。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荆棘上,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间展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越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这是一曲无比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然后,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痛巨创来换取。。。反正那个传说是这么讲的。
看看同是鸟儿,一是幸福的象征,一是执拗的声音;一是通过努力得到幸福;一是得到幸福的同时会失去很多;一是童话里的故事,一是现实生活中的故事。
鸟儿有什么错,完全是因为人为因素吧。人为给鸟儿赋予了很多人类的感情和期望。”荆棘鸟“此书大学我看过一遍,这次又拿出读一遍。对于本书主要故事已经烂于心中,但每次读都有不一样的感受和理解。克利里家族三代人的故事:老一辈菲的爱情;中间辈的梅吉,佛兰克等的生活与爱情;下一代朱丝婷和戴恩爱恨情仇。每一代人都有不满,都有缺失。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菲----官宦之家之女,因未婚先育,在天主教家族不被容忍,下嫁给丈夫帕迪。佛兰克即是菲与那个未名男子的孩子,所以菲对佛兰克就有一股特殊的感情。即是下嫁,菲倒也从此接受了自己的命运。沉默寡言,操持着一大家子的生计。丈夫帕迪是老实巴交,靠双手吃饭的农民。
忙忙碌碌的日子虽清贫却也温馨,可谁知某天帕迪失业没有收入来源,一大家子都等着帕迪的生活费糊口。天无绝人之路吧。帕迪的亲姐姐在德罗海达有自己的产业,自己的牛羊,自己的草原,某天邀请帕迪一家子去谋生活。举家搬迁前往德罗海达,就是在德罗海达梅吉认识了拉尔夫,开始了俩人一生的纠缠。全家就开始在德罗海达落脚,放羊、剪羊毛、放牧、与干旱天气斗争。帕迪的姐姐是一位寡妇,与教父拉尔夫关系不明不白,不过明眼人都知道俩人各取所需:她为所谓爱情,他为遗产上位。
因为德罗海达草原大火导致帕迪遇难被火烧死,他们其中一个儿子也为了救他,被野猪攻击而殒命。菲,大受打击。她也是在帕迪死后才知道她这一生也随着帕迪的死而结束,人死由灯灭。也许这么多年丈夫与自己的陪伴,因为太过寻常而没在意,其实她已经深深的爱上了他,可他们却没有对双方表达过这种感情。拉尔夫与梅吉注定不是一路人,虽然俩人相爱,但拉尔夫衷心于自己的主,自己的上帝。俩人分道扬镳,压抑着双方的感情,为以后所有事情的发生埋下伏笔,悲剧自此而来。
拉尔夫一生处于矛盾自责当中,他爱主爱上帝唯上帝是瞻,虽然他是教父,后来也升职为红衣主教,集盛名、威望于一身,因教规所限,一生未娶。但他对梅吉的心意昭然若揭,无论是梅吉后来嫁人生子他去探望,还是梅吉婚后不幸福出外散心,他跑去安慰,并踏破了最后一道防线----梅吉怀孕了,孩子是他的。这件事梅吉知道,菲知道;他却直到儿子戴恩逝世后才明白,进而郁闷难堪气衰而亡。菲对梅吉的种种遭遇,就会想到自己一辈子的苦难,但事已至此唯有默默承受。梅吉一心想着戴恩不能离开德罗海达,不能离开自己的身边,以防有什么不测,可人算不如天算,戴恩的脾气和秉性和拉尔夫如出一辙,竟也在成人后说要去做教父,于是追随拉尔夫而去,悲剧由此埋下伏笔。
年轻一辈的戴恩和朱丝婷一心要离开佛罗海达,去外面世界闯荡,虽然梅吉和菲想着说让他们知道佛罗海达永远是他们的家,想让他们回去但失败了,至此他俩也算是知道了佛罗海达的一代算是彻底结束了。他们每个人一生都在追逐各自的幸福生活,虽然过程中有苦有泪,刚开始为生计奔波,后来为外界战争而忙活,在时代的洪流之中无论何时人都会自己的幸福而努力,不管你是达官贵人,还是大主教,或者是普通老百姓,每个人都有权利去追逐自己的幸福生活,那么加油。
也就是说,每个人都在追逐青鸟;但在追逐青鸟的过程中,很多人无形当中都做了那个荆棘鸟,虽然辛苦,虽然无奈,虽然追逐的过程中不容易,但只要有临死时刻的那一声美妙的歌声也算是值了,至此人生算是圆满了。
《荆棘鸟》读后感2
看完之后的空洞感让我写下东西也只能罗里吧嗦乱七八糟。
那是三个月前,才在新书堆里翻出这书来。是的,漫无目的的读着,看着喜欢的书就买下来放着,只为闲着的时候顺手可以拿一本。
只能说,这是奇怪单纯的爱情。
我文化不好,只能说是奇怪。没有更多的词去形容了。或许说这样的感情根本就形容不出来。
拉尔夫遇见梅吉的时候她还那样小,围着她,也不知道这就给她招来了其他爱慕他的女子的怨恨,特别他抱着柔软的梅吉走过雨后 泥泞的土地时。是什么,让拉尔夫这样关爱一个小女孩,是他喜欢幼小的女孩,还是梅吉根本就具有惊人的吸引力?
多年来炽热的暗恋。不,可以说是明恋吗?
曾经也在最青葱的岁月拥有过一段暗恋,似乎持续不断,每年都断断续续的出现幻觉,仿佛回到了具有独特味道的夏天。本以为世间人多是情薄,可只有经历过了才明白,就算是怎样的人都会有那样的一段记忆深埋心底。不会显山露水,因为,不想被世俗所束缚,失去那一根本来就幼细的念丝。
所以说,这都是胡言乱语。
《荆棘鸟》读后感3
一个是毕生追求的权利和荣誉,一个是爱入骨髓的爱人,内心不停的挣扎,斗争,拉尔夫还是选择了前者,这使得他的一生尽管有权有名,但是内心还是极度的痛苦,惋惜,愧疚,但不得不说和梅吉间的爱情还是深刻的,令人感动的,自始至终,他们的心中都是对方,只不过一直压抑着,可以说他们是有幸的,毕竟遇见了彼此,遇见了爱情,遇见了值得牵挂一生的人;可他们也是不幸的,明明很爱,可是内心不断的压制自己的情感,相互折磨,以至于后来他们抑制不住内心的渴望有了自己的孩子,还是因为拉尔夫的仕途而隐瞒,以至于最终加速了拉尔夫的死亡。整本书里梅吉和拉尔夫的间深刻的爱情是令人惋惜,感动的,即使知道他们之间的爱情不可实现,即使知道这段路有多么痛苦,可是他们依然毫不犹豫的追求,用尽全身心的力气去追寻那段明知道要经历那种痛彻心扉也要那一霎那间的灿烂。
而对于他们的家庭环境来说,梅吉和弗兰克是不幸,因为弗兰克是菲最爱的孩子,所以在这个家里,他是帕蒂和其余所有孩子所讨厌与排斥的对象,因为他独占了本该属于他们的爱,以至于这种环境加速了他逃离这个家的心,虽然他是真的很爱他的母亲,但是他的内心已经不健康了,他讨厌这个家,喜欢用拳头去外面的世界闯荡,起码不像在家里那样一直被压榨,这无疑更加速了他的悲剧人生,在监狱度过大半生。而因为失去弗兰克,菲的人生没有活力,他的生活也没有了中心,她看不见别的孩子,使正在青春期的梅吉对生活充满了恐惧,和对生理知识的匮乏,使他的青春期充满了忧虑与不知,幸而有拉尔夫帮她,所以慢慢的在他情窦初开的时候,有拉尔夫陪伴,所以她才会爱的刻骨铭心吧。在有了蒙恩后,他把那份对拉尔夫的爱全给了他,无疑蒙恩是个幸运的,他一出生,就得到了所有人的爱,可是即使这样,也无法改变他的结局,成为一名像拉尔夫一样的教士,结果在度假时因救人溺水而亡。相对于梅吉和菲,朱丽婷和梅吉,朱丽婷是幸运的,虽然梅吉钟爱蒙恩,可是也爱朱丽婷,他没有缺少很多,当他一直想走出去,去实现理想时,梅吉知道,这个时代讲要结束了……
《荆棘鸟》读后感4
一个禁忌的爱情故事,一个不需要女人的男人和一个美丽的执着的独立的女人。不管是否在一起,爱就是爱。但是它是如此的折磨人,耗尽人一生的精力,不言放弃,不能释怀。不停的承受悲哀,怀疑,迟疑,选择。直到老去。
在那片广阔的牧场上,德罗海达,它已经成为了我临睡前念念不忘的一个地方。上一辈的爱情,这一代的爱情,在这里被怀念,在这里发生。这里的故事终于落幕,多年前迁居到此的家人,死去的已经长眠,活着的终于老去。而发生在这一片广阔的牧场上的禁忌的爱情,终将会消散,和那些随爱情而来的痛苦一起。下一代,她选择离开,在别处,她找到了带来幸福而不是痛苦的爱情。
一度陷入这本书的后遗症里,情绪低落,夜不能眠。最后读完有一种终于释怀了的感觉。那些存在过的人,最终都逝去。那些曾经发生的故事,最终都消逝在风里。
有一个人跟我说:“下回读书再也不要读悲剧。”
《荆棘鸟》读后感5
如果说高中两年学到最多的是什么,大概就是理性以及历史的看待事物。
《荆棘鸟》不只是一本关于爱情的言情小说,更多的是关于那遥远而又广袤的生活的展现,是关于那段历史的记叙。遥远异国的别样风情始终比那爱情更吸引人。每一页都陌生又异彩纷呈,仿佛自己亲身流连于澳大利亚广阔的地界。而更有趣的是关于人们,关于那个地方那个年代的男人和女人的想法,关于那时的人们如何看待女人或者是男人,看待他们的爱情的。
生活,一种截然不同却与千万种生活出奇一致的生活。生活总是相似的痛苦又令人乏味,它出其不意而又引人致胜,面对这样的生活,每一个人物都从容不迫的向着某种神秘自然的方向前行着。
而我无法接受的是书中人物面对生活时那种毫无抵抗力,一昧忍受,不断忍受其痛苦却难以用力挣扎的态度,就像荆棘鸟,莫名的陷入命运可悲的轮回无法挣脱改变。无法接受的是人物们对女性的态度和女人们自己一手造就的命运。一个关于女性的悲剧,在文章的开篇就已显现,作者怜悯同时敬佩的着力描绘着她们,栩栩如生。
可是这么多令人冷颤的无奈,它们显得是那么的真实,正是那样的时期那样的环境,历史才有机会造就出那样一批人来,才让这个绝望的悲剧触地生根,叫人怜悯,警醒人们切勿回头。
历史确实总是惊人的相似,但最美好的莫过于当悲剧通过血液一代代相传时,那些异乎寻常的倔强奇迹也在悄然开放,哪怕衷心屈服顺从于命运,哪怕生活局限的令人困于自己的精神牢笼,也还是有美丽的自由之花孱弱但倔强的成长。从弗兰克失败的尝试到朱丝幸福的结局,以及可以预见未来更为现代更为自由的人的诞生,简直让人在玫瑰灰烬中感到温暖。这也是我喜欢这部小说的原因之一,比起那些更著名更具有启蒙意识,女主角纷纷不同凡世的小说,《荆棘鸟》只是描述了真实广大的女性,以悲剧警醒人们,又在绝望中开出一朵花来,告诉我们,一个全新的自由的,不同以往的伟大时代终于来临了。
这本书更多的让我想到《活着》,对于苦难的承受,几乎相似的内涵命运,窒息般的绝望。只是《荆棘鸟》最后是带着希望以及对田园生活结束的讴歌结尾,《活着》就只是活着了。当然他们都没有机会跳出社会鸿沟,看一眼痛苦的源泉,他们勇敢却无力看透支配其命运的巨大社会,可是大多数生活就是这样啊。小说最后,朱丝终于与雷恩结合,这是幸福圆满的,但在朱丝的故事里她或雷恩拼命挣扎,还是让人感到那窒息般的所谓命运始终无法摆脱。这就是从古至今每个仓皇伟大的时代里的故事,生活里不自由的必然性简直叫人绝望,不过没关系,我们始终抱有希望,正直独立即可谓无所不能。
《荆棘鸟》读后感6
虽说是一部克利里家族史,却不如说是克利里家的女人史,三代女人的命运在爱情里浮沉。菲,以沉默隐忍守护着自己的爱情,封闭自己拒绝关爱,忽略了孩子冷淡了丈夫,唯一钟爱的长子弗兰克确因为没有归宿感没有自信从而温柔又暴戾。梅吉的命运在来到德罗海达那天变决定了,她的母亲沉浸在过去无法正式现实,父亲虽然待她亲厚却带有那个年代父亲专制严厉的特点,梅吉的周围只有兄弟,没有姐妹,她的心事她的喜怒哀乐只有拉尔夫关心并愿意倾听,甚至女孩子的隐秘事也是由拉尔夫的指点才把她拉回正规,所以她人生中的异性从始至终只能是拉尔夫,梅吉努力过却适得其反。朱丝婷是幸运的一代,她有着更广阔的世界可以作为,有着更有耐心更尊重他的男人愿意等她,克利里家的女人宿命般的为爱情守墓,在她身上打破了,与此同时,德罗海达也将不复存在。
作为一部女性视角的的作品,这里的男子也有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帕迪对菲的深爱只埋藏在心里以与她一次次生孩子作为方式,虽然他的不幸唤醒了菲对他早已萌芽的爱,但是他永远不能享受到来自妻子的爱了,他爱的太小心翼翼太卑微。拉尔夫就自私幸福的多,从德罗海达的所有权到在教会的步步高升,从对梅吉的爱到最终在梅吉怀里死去,他的一生顺风顺水,那些小小的烦恼痛苦在笔直的人生道路上只是小插曲。自私的人更容易得到幸福,他渴望更高的职位,所以把本应属于克利里的德罗海达纳入怀中,对梅吉的伤害他以丰厚的金钱来回报。因为放不下梅吉,他便可以驱车前往梅吉婚后定居的所在,毫不尴尬的表达他的爱。还可以与梅吉相处几日后,头也不回的离去,并且在误以为戴恩是卢克的儿子时,愤怒嫉妒的那么理所应当。戴恩的死大概是他一生中最大的打击,他爱的上帝却让他没有痛苦几日便死去在爱了他一辈子的梅吉怀中。后期的雷恩,有担当有耐心懂进退,反而是他发迹之前于寡妇的婚姻,虽然他以不菲的待遇与之离婚,却还是成为他的黑点,好在他努力给自己洗白。女人是感情动物,可是时至今日来看,这些死抱着无望的爱情的女人,难道不是推开了无数种可以获得幸福的方法吗?德罗海达其他的男人,梅吉的兄弟们,是一种被淡化了男性特征的背景,为了这三个女人,他们成了单一的生物,也许他们之间的感情一点也不必爱情逊色,可是作者着墨太少,不得不为爱情让路。
《荆棘鸟》读后感7
中外名著赏析课上,主讲的同学开篇问了一个问题,爱情和事业你们认为哪个更重要?认为爱情重要的人举手者寥寥,一个支持爱情的男生说“攘外必先安内”全班笑声一片。
好像时代变了,人人都是独立新女性或者理性的男性,都愿意去追求那份可能更稳定的事业,不做别人的附庸,不要或许虚无的爱情。
可是爱情是人一生的事业啊。事业就算从一而终,也有退休的一天,爱情是可以从遇见陪你到坟墓前头的。我说爱情更重要,也并不是二者取其一,而是在两者冲突时,我不会像拉尔夫神父那样不停止对事业的追求,而更愿意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爱人中去。可能我身上追求童话的天真幻想还没有褪去吧…所以这样一部太现实的…为了名利放弃真爱的小说…让我看的有些恼火…小说不应该是追求真善美与宣扬为了真爱放弃一切的飞蛾扑火一般的爱情吗!荆棘鸟的反其道而行之算是给了我充满不切实际幻想的脑袋结结实实的一棒。
梅吉和菲的命运真是惊人的相似,都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为这个人生了一个男孩,随便嫁给了另一个人,然后把自己惊艳高贵的生命消耗在平凡的柴米油盐里。总觉得这样是对她们本应该更加浪漫辉煌的生命的浪费。但至少她们有钱,好歹能有物质上的富裕。
在我的眼里,拉尔夫和卢克在本质上其实也没有什么区别。从来没有哪本书这样讨厌男主。为了自己冠冕堂皇的事业弃真爱于不顾。你选择事业放弃爱情我尊重你的选择,但既然对于你的身份这是一道单选题,就请不要走了一条路又常常望着另一条。你手上的白玫瑰没有那朵墙外的红玫瑰娇嫩欲滴,你拿着白玫瑰俯身嗅红玫瑰的芬芳,那红色的美人把芬芳全给了你,她什么都没有,你又走回自己的路上去拿着自己的白玫瑰。撩完就跑不就是典型的渣男吗!卢克给梅吉的是关于虚无缥缈未来的描绘,你给她的是仿佛唾手可得又触不可及的爱情。这两座空中楼阁就这样伴随着梅吉活过一年又一年,然而全都是泡沫。
这本书是闺中密友十八岁生日时她妈妈送她的礼物还顺带捎上给了我一本。她妈妈给她的美好祝愿是,在爱情上一定要找到心灵相通的人,能够沟通的人。不然一步错步步错,像梅吉问她妈妈菲奥娜的那样:我们从什么时候开始做错了呢?菲奥娜说,从一开始。
所以虽然这本书挺惨,对于美好的爱情,我依然怀有一份向往。
《荆棘鸟》读后感8
前几天,有朋友去新疆玩了,发回来的那拉提、琼库什台的照片美不胜收啊!那广袤无垠的草原,近处,红、黄、白、兰各色小花如繁星般散在草地上。极目远眺,远处炊烟袅袅,绿草与蓝天相连处则牛羊成群。哦!神秘静谧的草原,怎不叫人沉醉?
突然想起前段时间看的考琳-麦卡洛的小说《荆棘鸟》,书里描述的澳大利亚德罗海达牧场应该也是这般景色把?
《荆棘鸟》这本书主要以梅吉与神父拉尔夫之间那段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为主线,讲述了克利里家三代人的人生经历和情感历程。故事情节跌宕起伏,爱情则缠绵悱恻。但小说里大段的牧场景色描写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
看了朋友的美照,忍不住重看《荆棘鸟》,一看到景色描写自动脑补草原景色。感觉看得更是有滋有味!
小说一开始,年幼的梅吉收到生日礼物洋娃娃,却被顽劣的两个小哥哥扯坏了。而她只能在一边痛哭,看得我心疼不已。我自从生了儿子以后其实一直想要个女儿的,但中国奇葩而灭人伦的计划生育政策让我不能如愿以偿。以至于我现在看到女孩就觉得她们是天使下凡,怎舍得见到女孩哭泣、被欺负呢?然后,出现的是永远在炉台和洗衣房忙碌的,梅吉的妈妈——菲,又叫人心塞。也许小说一开始就暗示克利里家的女人都是不幸的。
首先是最年老的,张狂骄横的玛丽-卡森夫人,为了保持澳大利亚首富的位置,宁可孀居33个春秋,也不愿意和自己想爱的人结婚,因为怕别人分割自己的财产。孤独让她对所有人敌视,最后,所有财产捐给教会,心有不甘地死去。
再说妈妈——菲,因为爱上了已有家室的,位高权重的政治家,并为其生下了儿子——弗兰克。最后被其阿姆斯特朗家族赶出门。在遭受爱的背叛的阴影下,迫于无奈嫁给了帕迪,一直抑郁寡欢,直到帕迪意外身亡,才知道自己真的爱丈夫,但再也没机会对帕迪说一声“我爱你”在悔恨中继续生活。
然后是美丽温柔、善良倔强的梅吉,爱上了英俊优雅的拉尔夫神父,拉尔夫为了实现做红衣主教的理想放弃了梅吉。为了忘记拉尔夫,梅吉选择了和自私守财的卢克结婚,而在小岛上度假时,在与拉尔夫的缱倦沉沦中,有了拉尔夫的孩子,人见人爱的完美男生——戴恩。但戴恩一心只想做教士,离开了德罗海达,后来在希腊溺水身亡。梅吉失去了儿子,大女儿朱丝婷又与其格格不入,独自留在英国。克利里家族后继乏人啊!
当梅吉在昆士兰受苦时,我对卢克只想要赚钱买牧场,无视梅吉的需求时,是充满恨意的,同时觉得拉尔夫和卢克一样,出于对教会的忠诚,拉尔夫也没给与梅吉完整的爱。还有梅吉的兄弟眼里似乎只有草原、放羊、剪羊毛,为了管理好德罗海达,甚至没有娶妻生子的打算。
怎么回事?那个时代的男人完全忽视了女人的存在,完全不知道有怜香惜玉这个词,女人完全没地位,连菲都说“重要的是儿子”对梅吉一直都很冷淡。梅吉有14000英镑的嫁妆,居然直接存在卢克的银行帐户上,梅吉还要去路迪家打工。真是没天理啊!
对拉尔夫和卢克我只想说:没有任何理想抱负能高尚到可以伤害一个女人的心!
男人不知道如何爱女人,做母亲的其实也不会用正确的方式爱孩子。菲爱弗兰克吗?爱。非常爱!但菲错误地把自己塑造成家庭牺牲者的形象,这样做其实会让孩子产生罪恶感,而一个有罪恶感的人往往用自暴自弃的方法度过一生。弗兰克就是最好的例子,弗兰克的暴躁,好斗最终毁了他。梅吉也一样,因为过于关注戴恩忽视了女儿朱丝婷,这也是导致朱丝婷不愿意回德罗海达的原因。
坚强、坚持是美德,但笑着坚持才是正能量。所以,我从不在儿子面前说我为这个家牺牲了什么什么。要求孩子以后报答父母,这其实是一种自私的想法。你现在的努力工作也是为了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别说是为了孩子,别把自己说得这么伟大。只有自己有颗快乐圆满的心,才能给孩子带来快乐,学会爱与被爱,爱不但要让自己幸福,更要让所爱的人,甚至所有人都幸福。
对梅吉来说,她一直在与上帝争夺拉尔夫,她相信,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痛的巨创来换取。让荆棘插进胸膛把,唱一曲让云雀与夜莺都黯然失色的绝唱!
我只是一个小女人,没啥大抱负,只想要我的小幸福,如果要我用刺入胸膛的痛去换取爱,我想我只会放弃。我不想做德罗海达的荆棘鸟,只想做新疆草原上的小云雀,啄到丰满的草籽,肥美的虫子就开心地欢唱。
我就这点出息!
其实,不管是做荆棘鸟还是做云雀,只要是真心喜欢和享受这种生活状态,有所为,有所不为,那就毫无问题。用王小波的话说:“参差多态,幸福本源!”
《荆棘鸟》读后感9
彻夜拜读《荆棘鸟》,拉尔夫和梅吉之间的爱情是全书最打动人的地方,纵然注定了是悲剧,依然让人动容。
从拉尔夫选择了一千三百万英镑放弃梅吉开始,他给我的感觉就是一个再真实不过的人而已,伪善却真实。
梅吉的出现对他来说是个幸福的意外,打破了一直高傲坚守了二十八年的绝不涉及世俗男女之情的准则。他享受一切和她相处的时光,认为爱着这个与之相差了十八岁的女孩犹如爱着上帝一般,是灵魂的爱,但能表露出的只有对上帝的爱。当需要他在巨款、一直追求的权利和地位与梅吉之间做出选择时,他毫不犹豫选择前者,这就是人性,真是再真实不过。
拉尔夫自以为离开梅吉,就能斩断与她的感情,极力的克制,就能掩埋那种感情,他不愿意承认梅吉对他的重要程度超过了一切。可是当帕迪与斯图尔特意外死去,他冒雨骑马赶来,更多是为了看一眼他爱着的梅吉是否安好;当他得知梅吉结婚并远走他乡,气的快疯了。还需要更多地证明梅吉对从不流露任何感情的他影响有多巨大吗。可他就是不愿承认,自以为可以骗过自己,自以为是上帝的代言人,自以为身为教士从来都不应该是一个男人。当他在梵蒂冈加冕的同时,梅吉糊涂地与卢克成婚,他就这样直接或间接地造就了她悲惨的命运。
梅吉对拉尔夫而言,是萦绕一生的痛苦根源,但同时也是让他明白自己先应该身为一个男人然后才是教士,而不是冰冷的空壳。而拉尔夫对于梅吉而言,是她从小到大都希望得到的那个人,即使怨恨也依然深爱着的那个人。
即使他们不能厮守,甚至不能相见,但那份爱在他们之间从来没有改变过,她永远只会是他的玫瑰灰,他也永远是她愿意给予一切的男人,唯一的那个男人。
无论是在基兰博火车站第一次相见时透过彼此眼睛地凝望,还是拉尔夫过世前靠在梅吉臂弯中的最后一次对望,他们彼此都明白,即使岁月被时间洗礼,那份对彼此的爱,从来都是真正的永恒。
《荆棘鸟》读后感10
绝大多数读者都是从爱情的角度来分析这本书的,也分析得很透彻,我就不多说了。我最受震撼的还有一点:即伟大的澳大利亚精神。也许在女人的角度来看,她们要的只不过是平凡而温馨的生活,可是那些男人连这点也给不了她们,他们全身心投入地工作,工作,还是工作!女人们骂他们都该死,但是我觉得这恰恰是澳大利亚人的精神支柱。不论是克利里家的男人们那股不结婚只工作的执着劲儿,还是卢克那种想尽一切办法要尊严要干活要赚钱的意志,事实上都是令人肃然起敬的。如果我们对于开荒者的这种精神无动于衷的话,那我们又如何了解人类从蛮荒走向文明的历史事实?
爱情是个永恒的主题,从神话时代就开始了,然而,它只是锦上添花的事情,人类为了生存与发展不顾一切地拼搏与付出代价才是最可歌可泣的。在读此书之前,我深受海明威所展示的美国精神打动(源于他的几部小说,尤其是代表作《老人与海》),真心认为一个作家能够不显山不露水地塑造出一个民族的灵魂来,并且被本民族看作是他们的精神所在,那是多么有价值的一部作品啊!
另外,在麦卡洛的祖国除了玛丽·卡森是个恶毒的老妇之外,所有的人都是值得敬爱或同情的。从家庭成员到邻居到牧工到仆人到流浪汉,没有一个坏心肠的人。如帕迪对多米尼克太太说:在这儿,你从来没见过一个需要帮助的男人、女人或小孩会被置之不顾,可是在城里,同样是这些娇宠爱畜的人却对一个人求助的哭喊不闻不问。 菲说:他说得对,多米尼克太太。不管是什么东西,一多就不值钱了。这里羊多,城里人多。……流浪者中坏人很少。坏人宁愿呆在大城市和乡间大镇。对于坏人来说,赶路的生活太纯洁、太寂寞,缺少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当大火燃烧及帕迪和斯图蒙难时,各个牧场通力合作;当战争需要男人们上战场或提供物资时,他们个个勇于牺牲或任劳任怨地付出。这些被流放到这座荒岛的欧洲人的后裔,如此爱家爱国爱土地,爱阅读,忍寂寞,团结一致,永不放弃……
总之,几乎书里的每一个人都是那么有爱心或肯吃苦,个个顾全大局,人与人之间是那么和睦。这在中国的小说里是绝没有的事,描写中国的社会现实,如果不写出窝里斗,那就太虚伪了;如果写不出窝里斗,那就太缺乏洞察力了。
《荆棘鸟》读后感11
有一个传说,说的是有那么一只鸟儿,它的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值得如愿以偿才歇息下来。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荆棘上,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间放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这是曲无比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创剧痛来换取……
凡是写《荆棘鸟》有关的文章,都不可避免的要引用这一段,我也不能免俗。含着泪水,带着微笑,心中暗流涌动。我无以言表我对它的爱,我想让自己化成清泉一滴,融入它的小河,静静流去,一去不回……
这是一个经典的爱情故事,大凡经典之作,都不能逃离被诅咒的厄运。悲情,会激发人类最深沉的共鸣!拉尔夫,一个以成为红衣主教为终极目标的人,不能谈情说爱,不能儿女情长,事实上,在他二十七岁的生命里,他以为可以做到,确实他也做到了。直到九岁的梅吉出现。他像长辈一样的宠爱着她,陪她度过了美好的时光。终究,梅吉长大了,拉尔夫惶恐地发现梅吉已经成为美丽的少女,而爱的种子早已深深的埋在两人的心中。梅吉对拉尔夫的爱正如拉尔夫对她的爱,但是,这注定是悲剧。拉尔夫没有停息追逐大主教的步伐,他离开了,选择了他认为最重要的。梅吉万分痛苦,在对拉尔夫的深深思念中,选择了一位和拉尔夫长相神似的年轻人,一心一意要过平凡人的生活。但他的丈夫一意追逐钱财,也远离了她。在梅吉快要崩溃的时候,拉尔夫又出现了,他违背了誓言,在岛上和梅吉真正的拥有了彼此。第二天拉尔夫离去,梅吉发现自己有了拉尔夫的孩子,重新点燃了生活的希望,她认为自己从上帝那里偷来了拉尔夫的一部分。时光逝去,拉尔夫的儿子戴恩逐渐成长,他完整的继承了父亲所有的美好,英俊,智慧,但最为讽刺的是,冥冥之中,他注定自己要追随上帝的步伐,献身与于宗教。梅吉感到深深的无奈,她认为这是上帝要拿回她偷走的东西,她说,上帝赢了。一次意外,戴恩溺水身亡……围绕着这根主线,梅吉一家几代人的命运交错,感情缠绕,在作者行云流水般的语句里步步道来……
人物性格鲜明,展示的场景宏大,历史地理,移民,故土,自然,幸福……《荆棘鸟》揭示的早已不是爱情的范畴,它揭示了人生的艰难,讴歌了生命的勇气,阐明了人生需要刺痛心脏的疼痛,流出殷红的鲜血,才能唱出生命的最强音。当然,我也感受到了作者在刻画人物特征时缺乏的全面公正性。比如对于菲的描写,不悲不喜,荣辱不惊,虽然作者力图构造的是一个默默承受命运而又努力持家的女子,但我看来未免过于单一。还有伊丝婷的叛逆,以及卢克在婚前婚后的截然不同,都让我感到了一种极端的不怅然。最后对于戴恩的结局设定,因为她是梅西从上帝那里偷来的,那戴恩就一定回归于上帝吗?这难道必须彰显上帝无所不能的力量吗?这些处理,都让我感到遗憾。
在阅读时,有似曾相识的感觉。我立刻想到了《飘》,又被译为《乱世佳人》,因为无论从文笔上还是内容上,二者颇有异曲同工之处。
第一,都是以爱情为主线。《飘》讲的是郝思嘉为追求自己心目中完美无缺的希礼,而无视瑞得对自己多年来的苦心付出,待到最后觉悟时,为时已晚。女主都有心仪的对象而求不得,一个是上帝的代表,一个是自己虚幻勾勒出的圣人。
第二,书中都涉及了战争场景。《荆棘鸟》描述的是二战对澳大利亚以及世界各地的影响,死亡,疾病,贫穷,而《飘》是以美国南北战争和战后重建时期为背景,也涉及到社会变迁及战后人们遭遇的后遗症。
第三,女主人公都才貌双全,机智勇敢,在家乡遭受天灾,国家经历磨难时,表现出大无畏的精神,用女性柔弱的双手撑起家人的一片天空,无怨无悔。更有趣的是,她们都有一位血统高贵举止优雅的母亲,还有一位粗俗狂放却又努力善良的父亲。
第四,作者都善于描写人物外貌特征,刻画人物细致的心理活动。我喜欢观看作者呈现出来的整个时代的面貌,尤其小细节的描写,比如人物的服装装饰,饮食习惯,都会让我无限想象这个时代的整体面貌。这或许是由于两位作者都是女性,能通过女性的慧眼来捕捉男人无法注意的细节。
两部小说有诸多不同。《飘》里的郝思嘉更加立体,更加能彰显人类的多面性,自私,贪婪,但又坚强,善良,人性中的善与恶参半交织,倒更像是我们自己内心真实的写照。但梅吉就脆弱的多,屈从于命运,虽然最后也得到过拉尔夫,但她就像小花一样无法挣脱风雨的袭击,摆脱自己的命运。所以在两部小说里,对待宗教的态度也显露无疑。郝思嘉,其实也就是作者,希望上帝与自己同在的时候,也希望自己也能改变上帝,而梅吉的隐忍,可能更多的是作者对待上帝虔诚的信仰。
另一个不同,《飘》的语言描写更加频繁,这对于爱看热闹的我是一种福利,言语可以更直接的表达感情。而《荆棘鸟》的语言要严肃的多,让我感受到心灵的洗礼。
总之,两部巨作都会使我情迷,不能自已。我一直喜欢外国小说,就是因为她们语言充满了智慧,发人深思,震慑灵魂。反之,中国古代小说就逊色的多。当然,我先要排除掉唐诗宋词。唐诗宋词是中国文化最伟大的代表和结晶,她的美无与伦比,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伟大。但是于小说这一块,我就不是那么太喜欢。比如《聊斋志异》,比如《三言》,比如《阅微草堂笔记》,再比如这几天一直翻阅的《三侠五义》。这些故事都是独立的,个体的,没有一定的完整性。每个故事情节大同小异,而且都充斥着浓浓的鬼神色彩。因果报应,生死轮回,虽然也属于中国劳苦人人民的信仰,但是于西方的上帝不同,不同于上帝是在人们心中,进行道德的约束,而中国的这些小说里,菩萨也好,鬼怪也罢,已经是成为客观存在,直接参与到人类的行为生活里,这一点是比较可笑的。或许这就是封建文化对人们深深奴役的结果,因为底层人民无法反抗,所以借助第二世界外力来规则现实生活,满足自己的愿望。简言之,就是想要得到美好,你就得不停的做梦!
另一个读外国著作对我比较震撼的事情就是女性的地位。在中国的五千年文化里,体现出来的是社会对女性的个性的压抑和迫害。女人地位低下,不得在公众场合抛头露面,不得参与政治活动,尤其是结婚后更要对丈夫马首是瞻,百依百顺。什么三纲五常什么贞节牌坊,女人成了男人的附属品,也是整个社会的装饰与祭品。但看外国文学,觉得很爽。比如说《飘》里的郝思嘉为了生存嫁了三次,丈夫死后,但周围的人并不会以此来说事,比如说梅吉也和卢克婚姻不幸选择回到娘家,受到母亲和弟弟们的热烈欢迎,在中国,这基本上都是不可能的。尤其我注意到法国作品里,在上流社会里,一个贵妇拥有几个情人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怪不得法国为浪漫的国家。从中我们可以窥见西方的观念是开放的,所以它的经济也是开放的。在中国唐朝之时,女子服饰也较为开放,反映出当时社会的经济也应该是开放的,符合潮流且与国际接轨的,“海纳百川,有容乃大”。这是我从中外作品中得到的一点启示。
再有,中国的文字与绘画总是成一体的。中国文字言简意赅,寥寥几句,画龙点睛,而国外不缺的是对情与景大面积的铺张叙述。如同中国水墨画重在意境,神似,而西方油彩注重细节,给人的感觉是热烈的直观的。
另外,我想到了信仰。中国几千年,有佛教道教,主流思想应该是儒家思想,教派应该是佛教。每一门派别,应该都是引导人们行善的。但是现在,我们现代人信仰严重缺失,我们不信天不信地,只信钱。反观国外,基本上每个人一出生就注定要有所信仰,信上帝,信耶稣,在他们心中形成社会行为的道德底线。人,应该有所畏惧,才会有敬畏大众之心,我,很迷茫,当我的一腔热情不知交给谁才好。有信仰的人是幸福的,有信仰的名族是有凝聚力的,我想,终会有一天,我会找到一个适合自己的信仰。
似乎扯远了,再来说说《荆棘鸟》。我想,荆棘鸟,寓意着面临剧痛挑战的人生,但真的有一天,我碰到了我的拉尔夫时,我会像梅吉一样奋不顾身的去爱吗?答案是否定的。但是,当我们面临生活的重压时,我会迎难而上吗?答案是肯定的。在生活里,我们会取舍,应该学会取舍。远处是人生,近处才是风景。我们需要努力,但也不要忘记身边的快乐,在简单快乐中徐徐前进,这或许是折中的方法。
总之,看完小说,感慨万分,真真是觉得自己能力有限,表达不及自己所想的万分之一,将来某一天,当我有更大的胸怀,更好的文字能力时,我一定会用我的时间,精力去研究中外文化的更多精髓。
用《荆棘鸟》的结尾来结尾:鸟儿胸前带着棘刺,他遵循着一个不可改变的法则。它被不知其名的东西刺穿身体,被驱赶着,歌唱着死去。在那荆棘刺进的一瞬,它没有意识到死之将临,它只是唱着唱着,直到生命耗尽,再也唱不出一个音符。但是,当我们把棘刺刺进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是明明白白的。然而,我们却依然要这样做,我们依然把棘刺扎进胸膛。
《荆棘鸟》读后感12
提起书,我便不由自主地想到:一个少女,她一头红橙色的发如瀑布般披散在肩头,坐在玫瑰丛中显得那么的和谐。一只小鸟儿飞上了枝头,她冲着它甜甜的笑:“喔,朋友,你在干什么呢?”鸟儿不理会她,却把一束荆棘刺入喉咙,开始歌唱那天籁……而那位少女怎么也想不到,她也会像那鸟儿一般:飞蛾扑火却是心甘情愿。
梅格安坐在椅子上,满头的白发中掺杂着几根红橙色的发,她的脸上满布皱纹,嘴角扬起平和的笑,像个孩子一般天真烂漫,不难看出,这位老妇人年轻时是何等惊艳!她眼角带着几滴浑浊的泪,如呓语一般的说:“已经过了这么久了呢!”
梅格安第一次见到教父时,她才刚刚从新西兰来到澳大利亚,一切都让它倍感新奇,比如眼前这个温和儒雅的教父,教父牵起了她的手,从此结下了不解之缘。
教父叫他骑马,耐心的解答她的所有问题,带她跳第一支舞……他如她的哥哥无微不至的照顾她,可是爱情的种子却悄悄种下了。这在当时是有违道德伦理的!是世人所不容的!可爱情的种子却生根发芽,占据了她全部的心。
这是我最美好的时光了,梅格安想,后来呢?她勾起了苦涩的笑容,白发似乎又白上了几分。
后来教父被调走,她心灰意冷,嫁给了一个男人—— 一个工人,他长的极像教父,可他并不爱梅格安,或者说他更爱她的钱,在梅格安生女儿时,他竟然看都没来看一眼,梅格安又一次在爱情上受挫(虽说她也并不爱那个男人)这时,教父来看望梅格安,这次他们冲破了世人的舆论与道德伦理编织的那张大网,梅格安与教父依旧没有结婚,可却有了一个可爱的儿子。
如果故事就此结束,那也算结局圆满。可天有不测风云,他们的儿子夭折了。梅格安的希望再一次的破灭。她自知与教父再无可能,便把所有一切都告诉了教父。不久后,教父去世,梅格安在庄园里慢慢变老,看着故人一个又一个的逝去……
记忆的闸门缓缓关闭,梅格安想:我这一生在苦苦追寻的东西,一样也没有得到,我这一生有意义吗?她很快就有了答案:有的,纵使没有得到,我也已努力过,去追寻过。与其一生平平淡淡的和我不爱的人度过,这样的结局又有什么可遗憾的呢?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荆棘丛中,有的人放弃抵抗,在荆棘丛中慢慢死去,最终埋没在泥里,而有的人却选择从丛中挣脱,纵使只有一线生机,纵使满身伤痕也无所畏惧,只为了飞向湛蓝的天空,登上高高的云端。
而我想做第二种人,我不愿一生碌碌无为,我要像小鸟一样在天空中自由自在的飞翔,我相信所有的苦与累,所有的伤痕都将会化成翅膀,带我飞向更高更远的天空。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努力,成为我心目中最期待的自己;我要坚强,不被任何的困难所打倒;我要怀着美好的希望,在书海中度过每一天……
《荆棘鸟》读后感13
刚拿到《荆棘鸟》的时候,我便被梅吉与拉尔夫之间的爱情所吸引,化身一个小粉丝,期待着这场禁忌之恋终有一天能以一段旷世之恋画上句号。而现实总是那么不尽人意,那个红衣男子真正离开尘世之时,我轻轻合上书页,长吁一口气。终是落下了帷幕,有尘埃落定的放松,有惋惜难过的哀叹,有些事不能改变,却已足够影响一生。
有那么一段时间,不禁开始责备拉尔夫,那个选择去爱却又放不下权势的人。他渴望爬上金字塔的塔尖,却又深爱着塔底那不为人知的一捧沙。爱情终是给不了他抛下一切随你走的勇气。在时光的推移中,那个活泼的梅吉,恐怕早已化成一根羽毛,只在起风的时候轻轻地挠动他尘封已久的心。
尽管在心里一遍遍地猜想:若是他肯放下羁绊他的教主虚名,她也情愿再鼓起勇气等一等他,结局会不会不一样。我却怎么也怨恨不起来那个俊美的红衣男子,那个为爱痴狂的小梅吉。因为一切都是自己的选择:成为什么样的人,路过什么样的风景,拥有什么样的结局。
《荆棘鸟》读后感14
也许看过这部小说的人会说我小题大作,煽情得有点过。但我在看这本书的大部分时间,眼睛的确是湿润的----这并不需要得到大多数人的相信和理解。我总是惊讶于作者那种行云流水般的文笔和对人性,感情的深刻透漏。我一直在想,这是不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天可怜见,看得途中我总是想起这句话。虽然它的大抵意思我并不很了解,但我知道,倘若天可怜见,会喜欢小说里面的每一个人,如果我们也同样以宽容的眼光来看待,不会去恨里面的任何一个人---当然,我还没有看完全部的小说,只是有些话不吐不快。
首先使我触到悲伤的是弗兰克---这个私生子,我总是不可避免把它和希斯克里夫放在一起想象。尽管他们没有任何背景的相似。他的出场也太少,只有几年的时间他的生活对我来说是可知的,它使我悲伤,是因为他对于母亲和妹妹那种不可比拟的爱。我总是细细去品味这一个细节,当在学校被阿加莎鞭打了的梅吉找到弗兰克,扑在他怀里寻求安慰。只有在弗兰克怀里梅吉才能毫无顾忌地哭出来。对于梅吉来讲,弗兰克是她幼年时期的唯一一个可以依靠和信任的港湾吧。
可是弗兰克一出场就注定要走,不只是因为他的身世。更因为他对现有生活的一种厌恶和悲哀,在他心目中,母亲永远像一个女神般美丽,而即使父亲对母亲足够的重视和崇拜,也不能弥补他气质上的差距-----在我看来的确如此,一个美丽的贵妇人,一个憨厚老实的长工,完全不是可以生活的人。弗兰克总是固执地认为父亲侵犯了母亲,她在弗兰克明白男女之事后的日子里,每一次怀孕都让弗兰克大为光火---他怎么能忍受一个老大粗骑在自己那高贵的母亲的身上呢?
弗兰克因为身高矮小而自卑,他不得不用强壮的身体来弥补这一不足,于是他成了全镇气力最大的人------这一优势也让他成为打架的一把好手,事实上,他更乐于以此来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
《荆棘鸟》读后感15
细细口味了澳大利亚著名作家考琳.麦卡洛的长篇小说《荆棘鸟》,富有诗意的环境描写介绍,栩栩如生的人物刻画,美丽而凄婉的爱情悲歌,这一切深深地吸引了我,也打动了我。但是读书笔记触最深的还是那种痛,那种无奈,那种由于自己造成的无奈,正如荆棘鸟,之所以会痛就是因为自己找的荆棘。
其实这种痛我们从作者的开卷语中就能深深体会,“有一个传说,说的是有那么一只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歇息下来。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棘刺上,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问放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这是一曲无比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痛巨创来换取……反正那个传说是这么讲的。”每每回味这段话,总会情不自禁地沉浸其中,不能自拔。
小说是一个经典的爱情故事,之所以经典,也许是因为这是一个爱情悲剧_从两人(拉尔夫和梅吉)相遇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注定了的悲剧。在我看来,《荆棘鸟》这本书最大的亮点在于鲜活的人物描写介绍.从菲到梅吉,再到朱丝婷,作者在读者面前展现了女人们或悲惨或坎坷的命运,以及内心痛苦的挣扎;从帕迪到拉尔夫,再到雷恩,展现了三代男人对爱不同的诠释;从弗兰克到戴恩,最受宠的孩子被母亲极力挽留却被上帝愚弄……感人的爱情从门第间展开,延伸到宗教,爆发在都市.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在构思刻画方面所下的工夫。
《荆棘鸟》读后感16
上帝创造人类,人类衍生出善与恶,上帝同时放出潘多拉魔盒使人受到多元的挑战,正如他虽清楚告诉亚当和夏娃别偷吃禁果,但仍很仁慈的留给人以选择权一样,人在无法选择或面临多种选择时必然会犯许多错误,进而修正,因此上帝拯救的应该是行动中的人,以达到一种相对完美的境界。
人在完善自我之时,也即上帝对人格,生命底蕴的内在转化。古人云:“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是谓之知。”这样说来,应尽天道无余常与善人,然而当一种追求与神冥冥相对时,人的生命不过是自然界的一根芦苇,任何来自自然界的渺小力量都能使其归于毁灭。麦吉,拉尔夫就是如此,拉尔夫很象《巴黎圣母院》中的那个牧师,不同的只是形式,其情之专感人肺腑,美丽的东西不过是瞬间的灿烂,抓住一个足以乐终身。相比而言,拉尔夫是幸运的,神的力量还没有完全扼住其情感的咽喉,痛苦的理性最终让位于纯真的本能,从而也就抓住了永恒的瞬间,他死了_在爱人的怀中,留下了凄楚的麦吉。幸福总是伴随着多倍的痛苦,美总是短暂到让人来不及为之驻足,痛并快乐着,亦或乐并痛苦着。福兮,祸兮?
一切束缚人的本能的宗教或法则总会在人的持久的沉默后的爆发中被突破,牧师和和尚相似。无独有偶,《巴黎圣母院》中也着力刻画牧师受着相思煎熬后的种种痛苦乃至扭曲的心灵,难道仅仅是巧合吗?生理的欲望只能顺势引导,因地制宜,才能使肉体的凡俗升华到精神的神圣。
由此种种,经典的爱情总是以悲剧而告终的。《乱世佳人》,《呼啸山庄》,《简.爱》,《红楼梦》等著作能流芳百世,悲剧的意义在于把有价值的东西撕毁给人看,悲剧作家的灵性在于他以大悲的眼光透过现象看本质,由一而衍生出二乃至无数,将个体的悲升华到整个人类的一种发自脊髓深处的寒气来,正因为如此,他本人倒是往往乐观的,因为他悲在质量而非数量,在本质而非现象本身。当这种悲超越了人的承受力的时候,喜剧作为一种替代品便出台了。
《荆棘鸟》读后感17
正的悲剧是一种微妙的形式,它绝非是原本美的东西结合后又因彼此的冲突而告终的那种,而是当好不容易结合后却时常因外在压力或内心谴责生活在如履薄冰的思想境地中,最终这种因环境或某种特殊原因的压力而在实际上或抽象意义上分开,如罗密欧与朱丽叶,白瑞德与斯嘉丽,主人公背负着或沉重或戏谑等特性,在上帝的微笑中悄然而去,留给读者无尽的感伤,同时却使人心灵得以净化。只有把一种感情放在记忆中或想象中去品味,同时使之在一种被呵护的状态中活在当下,才是最好的,物质的或肉体接触如果稍有不当都是对它的亵渎。与人共享青春,但愿独自苍老是一件很浪漫的事,爱情也一样,如果麦吉和拉尔夫没有结合,悲剧的味道就会冲淡,与人在逝世前仍对他们所憧憬的保留一份绝对的神秘,的确带有淡淡的紫丁香般的哀伤!遗憾的是酸涩的,美却是令人愉悦的,这就是悲剧的魅力。
拉尔夫爱上麦吉源于一种直觉,然而这种感觉却支配着他的一举一动,很难说请一见钟情和理智思考后的真情谁更好,但犹如佛教中的密宗禅宗一样,终能修成正果。
感谢文学殿堂里悲剧的独特贡献,主人公以其悲壮,作家以其刀笔,直入人的魂魄深处,唤醒人性沉睡的或正要入睡的心底最柔软的部分,从而有了参照物以修正自我,润物细无声的滋养着人的荒芜或即将失去的精神家园,使人高雅起来,悲剧的高尚正在于以其悲成全人类之美!
_至拉尔夫死在麦吉的怀中及文中对战后归来的其弟兄的描写介绍及人物的死亡安排,作者人性化及个性化色彩呼之欲出,跃然纸上,感动之余遂乱写下自己的一点感受,时常感动,学会感恩,让自己成为“人”!
《荆棘鸟》读后感18
传说中有那么一种鸟,它毕生只歌唱一次,但歌声却比世界上任何生物的歌声都悦耳。它一旦离巢去寻找荆棘树,就要找到才肯罢休。它把自己钉在最尖最长的刺上,在蓁蓁树枝间婉转啼鸣。它超脱了垂死的剧痛,整个世界都在屏息聆听。一次绝唱,竟以生命为代价!只有忍受极大的痛苦,才能达到尽善的境界……也许传说就是这样。
这是《荆棘鸟》书页的开端。当尚年幼对世界的认知还懵懵懂懂的我初次翻开这本厚厚的书的时候,就被荆棘鸟的传说所吸摄,从此一发不可收拾,进入了荆棘鸟的世界。作者考琳.麦卡洛用细腻的笔触为我描绘了从20世纪初叶到半个多世纪后的60年代末70年代初的澳大利亚广阔恢弘的画面,充斥着克利里家族传奇式的家世历史。栩栩如生的人物刻画,曲折优美的情节发展,刻骨铭心的爱情历程,都深深地把我带入了那个传奇的时代,那片美丽的土地。而到现在,当我重启记忆,当初的那份热情早已冷却,少了些稚气,多了些成熟和理智,也渐渐能从人生的角度来看待这本曾经深深吸引我的小说,最终发现的,也是犹如新大陆般丰盈的感受。这,的确是一本值得读的,充满魅力和生命精华的书。
当然当初那个懵懂的孩子依旧是不能领会那字里行间透出的深沉的沧桑。无论是帕迪的含蓄温雅,或是菲奥娜的冷漠脆弱;无论是暴烈渴望的弗兰克,或是骄横尖酸的卡森夫人;无论是单纯执着的丹尼,或是古怪理智的朱丝婷。一个个有血有肉、有棱有角的面容次第出现,我却无法真正地感觉到他们的爱恨纠缠中所蕴涵的复杂的思想。直至现在,我依旧是无法完全理解这个家族的命运。而我所最钟爱也是最迷恋的,只有麦吉和拉尔夫神父之间的那场刻骨铭心的爱情。几乎让我肝肠寸断,情不自禁。
也许是女孩子对这样无奈又沉痛的爱情的无限憧憬,然而,在初次读着其中的每字每句的时候,我的情绪都是在时刻为麦吉和拉尔夫而波动起伏,为他们的相遇而欣喜,为他们的相知而温暖,为他们的相别而哀伤,为他们的相忆而唏嘘,直到最终的最终,拉尔夫在麦吉的怀中平静而安详地死去的时候,忍了许久的泪,终于落在了书页上。也许死亡并不是终结,生命依旧在延续,因此这场持续了半个多世纪的深沉的爱恋也终究是在世界上留下了痕迹。亦如麦吉依旧活着,亦如拉尔夫依旧爱着。
其实从一开始就是明白的,这份爱,无论多么铭记,也终究只会化为回忆里逐渐淡去的风景。就如初见的时候,10岁的麦吉和28岁的拉尔夫,距离的不仅仅是18年的长度,更是,一生的无法逾越。神父的身份注定了拉尔夫会走上对爱情来说是条一去不复回的无归之途,也注定了麦吉从少女成长初始就在悄然萌芽的依恋终会没有回报。因此,此后的分离、重逢、再次永别似的别离,直到,生死殊途。至始至终,麦吉和拉尔夫都是寂寞的,尽管他们之间的爱超越了距离,超越了世俗,甚至,超越是生死。但是,彼此的独自等待,无法相守,亦无法相见,还有欲爱不能,欲罢也不能的情感挣扎,都在书里抹染得淋漓尽致,也是,让人痛彻心肺。正如小说结尾中写的那样:“当我们我们把荆棘扎进胸膛时,我们是明白的。我们是了解的。然而,我们却依然要这样做,依然要把荆棘扎进胸膛。”是的,尽管清楚地懂得这份爱没有完美的终点,却矢志不渝;尽管清楚地懂得这份爱痛远远多于幸福,却至死不悔。荆棘鸟的生命的意义就在于寻觅自己生命的意义_歌唱,也是绝唱。虽然短暂,虽然逝去,但歌声犹在,但爱犹在。绚烂的的生命也从此不再苍白。
曾经听人把荆棘鸟和枯叶蝶作为对比。荆棘鸟,把所有的生命浓缩在最后的绝唱中,虽然短促却是倍加绚烂;枯叶蝶,把所有的生命铺垫在持久的宁静中,虽然单调却是岁月绵延。截然不同的选择,也就注定了截然不同的命运。一个,缩短了生命,只为了瞬间灿烂;一个,放弃了华丽,只为了延长生命。大千世界就是这么奇特,一种生命所追求的,却恰恰是另一种生命所放弃的。然而,你又能说谁是谁非呢?你是愿意做一只追求最后绚丽的荆棘鸟,还是原因做一只追求永久淡泊的枯叶蝶?只是看你想要的是什么罢了。而这本书,正是说明了前者存在的意义。即使付出生命,即使需要难以想象的代价,也要绚烂的终结,也要所梦想的一切爱,与美好。
重读小说的时候我就在想,麦吉,这个内向却倔强的女子,从单纯天真的小女孩到饱经岁月风霜的女人,从对爱情的懵懂无知到对无望的爱恋依旧孤独坚定地守侯,她经历的究竟是多沉痛的挣扎,面临的究竟是多残酷的将来,但她依旧是挺过去了,并且坚持了她一直想坚持的爱。整本书从始至终几乎贯穿了麦吉的一生,作者在麦吉身上也是落笔最多也是最不留余力的。可以说,在麦吉飘摇浮荡的一生中,寄托了整本书的灵魂所在_坚定、执着、不顾一切,即使痛也要爱着,即使受伤也要孤独地走下去。麦吉,就是一只荆棘鸟,她穷尽一生,不过是为了守住那渺茫的爱情中曾经微弱的光芒。包括和拉尔夫的结晶丹尼死后,她最后的慰藉也终于坍塌。然而,她依旧选择了坚强,选择了宽恕。麦吉似乎什么也没有得到,其实她也是什么都得到了。像荆棘鸟一样,一旦走上了那难以想象的艰难而痛苦的道路,她从没有后悔,她也无从后悔。荆棘鸟始终都是遵循着一个永不改变的法则:痛得愈深,也就爱得愈沉。
《荆棘鸟》的主题,也是永恒不变的:爱,与命运。究竟爱在跌宕起伏的命运中有怎样的纠缠?究竟命运在悲喜交织的爱中有怎样的痕迹?究竟是爱主宰了命运,或是命运主宰了爱呢?荆棘鸟的传说,一直在淡淡地讲述着。哀伤弥漫,但也许哀伤并不是传说想要表达的。从麦吉和拉尔夫的跨越了时空距离的爱情纠葛中我们也许可以领悟些不同以往的东西。有关爱,也有关于命运。
在终于重读完《荆棘鸟》后,我才豁然开朗。也许真的,经典都是随着自身的成长而不断地产生新的感受。和从前初次被它吸摄的那个懵懂的孩子相比,现在的我,似乎懂得了更多,但也会在以后,懂得更多的更多。我期待着将来,《荆棘鸟》会给我更加迷人的答案。
合上最后一页,忽然想起泰戈尔的一句诗:“生如夏花般绚烂,死如秋叶般静美。”不知怎么,却觉得格外地应景。荆棘鸟,是不是也正是梦想着那夏花般绚烂的歌唱呢?
《荆棘鸟》读后感19
作者的开卷语是这么写:在南半球有一种鸟,它的歌声比世界上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美好动听,但是它只有找到一种荆棘树,落在长满荆棘的树枝上,让荆棘刺进自己的肉体,才能够歌唱。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开始了寻找荆棘树的旅程,直到如愿以偿,找到那种长满如针一样锋利荆棘的荆棘树。这个时候,它就落下来,而且要选择最尖、最锋利、扎进肉体最长的荆棘。它的身体被锋利的荆棘刺得血流如注,疼痛难忍,生命就要奄奄一息了,它开始了让所有会歌唱的鸟自惭形秽的歌唱。一向自比歌王的云雀和夜莺,在它的歌声面前也黯然失色。不久,荆棘鸟的血流尽了,一曲最美妙的歌声也戛然而止。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着。所有听到歌声的人和鸟儿都在向荆棘鸟致最后的敬意,因为大家都知道,最美好的东西,只有用深痛巨创才能换取。
也许这段话说的并不仅仅是梅吉,但无疑她所有的歌声都是带着伤痛的。因为家庭的贫苦她不得不过早的承受更多的艰辛,她只有一个娃娃(而且被兄长弄坏过),她没有什么漂亮衣服,因为穷,她在学校里受到了修女更多的呵斥甚至鞭打,从她出生的那天起,疼痛已被荆棘扎进了她的生命里。
但她最大的痛苦却还是她的情。她的人是优秀的,无论是品质还是容貌都是无可挑剔的出众,那人,也同样的爱着她,他们之间没有任何阻拦,只除了一条——他是个教士。
如果是有妇之夫也许还可以离婚,如果是贫穷也许还可以克服,如果他不爱她,也许还可以努力,但他是一个教士,她如何从上帝那里将他夺过来?我不知道“女人最大的不幸就是爱上一个不能爱的人”这句话到底对不对,但对梅吉来说爱上拉尔夫的确是不幸的。但能说她是爱错了吗?在她随家人踏上澳大利亚的土地后是他迎接的他们,是他给了她父亲般的慈爱,兄长似的关怀,他带她参加集市,他教她骑马,他关心在意着她的任何一个不快和烦恼。她第一次见到他时才十岁,是他陪着她从一个女孩变成了少女,她根本就没机会再去爱别人,而其他人在他面前又是那样黯然失色。
但他还是教士,他们永远不能结婚。他离开了,她嫁给了一个她以为像他的男人,一个剪羊毛的工人。她跟着这个剪羊毛的工人到了另一个完全不能适应的国家,在那里,她即不能经常的见到自己的丈夫更不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她身上甚至连一分钱也没有。但无论怎样艰难她都忍受了下来,她没有想过离开,虽然她的丈夫对她是这样的苛刻,但她还是以特有的坚韧坚持了下来。
可是拉尔夫来了,那疯狂而甜蜜的天堂般的生活改变了一切。梅吉离开了她的丈夫,带着她终于从拉尔夫那里得到的一部分回到了德罗海达。那段时光对梅吉来说是幸福的,在她还是个小姑娘的时候就渴望做一个母亲,她的第一个孩子是在不受欢迎的状态下出生的,那是她丈夫的孩子,而这一个,却是拉尔夫的孩子,一个几乎和拉尔夫一样的孩子。那样的高大、健美、优雅、善良,她是怎样的爱着这个孩子,甚至比爱拉尔夫更爱,但就是这样的孩子却走上了同自己父亲一样的路——他要去做一个教士。
她千方百计从上帝那里偷来的东西就这样回到了上帝手中,但不幸并不在此处结束,她的儿子死了,在他终于结束了长达八年的学院生活而利用假期在希腊度假时为了救两个女郎被海水吞没了。这时的梅吉已经五十三岁了,但她再一次忍受了这种痛苦,冷静而理智的处理着事情,只是在为了找回儿子的尸体时她不得不对拉尔夫说出曾经要发誓要保密的事情——那个儿子,也同时是你的。
荆棘鸟最后的歌声是美丽的,但那歌声是在最痛苦的时候唱出的,一边忍受着疼痛一边唱着使上帝微笑的歌,歌声真的那样引人吗?还是生活本身就是这样:如果你不能忍受,那么你就无法生存,而在你忍受的同时生活也继续了下来。
《荆棘鸟》读后感20
用了很长时间看完这本书,不是因为它太长,而是书中看似平静的叙述隐藏的巨大的悲哀让人无法承受。至此,我明白了我永远不会有作家的冷静与近乎残酷,我写小说时,在动笔的那一刻,就先被自己的感情淹没了。
最幸福的时候,也是痛苦将至的时候。就像荆棘鸟扑向尖刺的时候,也是她唱得最动听的时候。
菲奥娜是一位贵族的女儿,未婚先育,孩子弗兰克的父亲是一位有名的政客,他爱菲却不能娶她。菲被家族遗弃,被父亲安排嫁给了剪毛工人帕迪。婚后,她对帕迪与孩子极其冷漠,她把自己埋在繁重的家务之中,每天一言不发像陀螺一样劳作着。她可以给帕迪生儿育女,可以劳累,但她不会爱他,她爱的只有弗兰克及弗兰克的父亲,她一直都生活在对自己早年的欢乐的幻想之中。直到帕迪被大火烧死,她才突然发现自己原来如此深爱着他。而在他生前,她从没说过,也从未知晓。
有的爱情就是这样莫名其妙,就像《神雕侠侣》里的郭芙,直到嫁给耶律时才明白自己爱的是杨过。她以前专门跟他作对是因为她为得不到他的爱而气恼。我们总是自以为很透彻,却在自己对自己的判断的坚持中做了傻瓜。
菲的女儿梅吉在孩提无知时,虽然有痛苦的时候,如在教会学校读书被阿加莎修女责打,被迫和小朋友特丽莎分手及弗兰克逃走,都曾让她深深痛苦,然那时她有真实的欢乐,就象艾格尼丝的到来、认识拉尔夫、哺育小哈尔,梅吉都感到了上帝的仁慈。只有当拉尔夫被利欲权势,将自己卖给玛丽死去的灵魂和天主教廷后,梅吉的生活才陷入无底的黑暗。“梅吉,我把你卖了,卖了一千五百万银币。”拉尔夫说。对穿着玫瑰灰衣服的梅吉说。他痛苦的说,我爱你,梅吉,可是,我是个教士,我将只能忠诚于上帝。然而梅吉始终都爱着拉尔夫。她嫁给了有点象拉尔夫的卢克,只为了生一个象拉尔夫的孩子。失去的爱情没有在卢克那得到丝毫弥补;习惯单身的卢克从没有把梅吉当妻子看,充其量只是迷恋她的美貌罢了。而最让卢克迷恋的不是梅吉的美貌,而是她的钱。这是他接近梅吉的最初的原因。两个人在一起的理由都与爱情无关。这以后,她对生活的态度与其说是一种热爱,毋宁说是一种无奈的面对。
结婚时,她没有告诉拉尔夫,当拉尔夫回到德罗海达农场梅吉的家时,万分痛苦。梅吉生产的时候(卢克的孩子,叫朱丝婷),卢克都没来看她一眼。这时来寻找拉尔夫神父突然出现,陪梅吉度过痛苦。此时的梅吉,看着他,看似没有爱,也没有恨。其实梅吉还爱他,一生只爱他一个人。然而她有种极强的自尊心,就像她的母亲一样,深深的隐藏着自己的感情。不表示爱,也不表示痛恨嚎啕大哭。
产后的梅吉在好心的安妮夫人的帮助下去了一个小岛度假,在静谧的氛围中,她开始想以后的路该怎样走。“跟卢克就这样过吧,拉尔夫永远是一个梦。”她对自己说。可是就在她决定将拉尔夫忘掉的时候,他却来海岛上找了她。她没有告诉拉尔夫,在海岛上,她有了拉尔夫的孩子——戴恩——跟拉尔夫长的一模一样的孩子,那象是她所希翼的全部,事实上只是一种微薄的安慰。她说,拉尔夫是属于上帝的,她得不到,但终于从上帝那里偷走了一样东西。她对戴恩越喜欢,越衬托出她的孤单与可怜,爱的无力及失去爱人的虚空。她的母亲菲说:“没有人能从上帝那里偷走什么,偷的东西总要还回去的。有一天,你必定失去戴恩。”长大后的戴恩第一次见到拉尔夫就开始崇拜他,并最终决定当一名教士。梅吉伤痛欲绝,却由他去了。在希腊的海边,戴恩为救落水的几个女人而死。在梅吉要求拉尔夫帮她找到戴恩的遗体带他回澳大利亚时,拉尔夫才知道戴恩是他的孩子。主持完戴恩的'葬礼后几个小时,拉尔夫红衣主教停止了呼吸。在最后一刻,他没有想到梅吉。他痛苦与欢乐的来源,他一生只爱过一个的人。他在爱情与权力间痛苦挣扎的一生终于结束了,也解脱了。
《荆棘鸟》读后感21
这本书写的还不错,让人有些嚼头,有点《飘》的影子,但是,我对此书还有一些不满的地方。里面的人物一个个都非常执拗,情绪与性格都很极端与夸张(也许小说只有写得夸张和富于戏剧性,人们才爱看);拉尔夫对梅吉的爱,让人感觉有些奇怪,他到底爱梅吉什么呢?梅吉只是漂亮、纯洁,在精神层面,智慧层面,梅吉几乎没有什么;朱丝婷做出了种种叛逆的言行,从来不敢好好进行认真深刻地思考,这样的一个有些傻的姑娘,雷恩怎么会爱了十年;里面梅吉的兄弟们一个个都不结婚,写得太不近情理;卢克只爱砍他的甘蔗,这有些让人匪夷所思;戴恩这个人物写得不够丰满。
《荆棘鸟》读后感22
我今年许下的愿望是多读书多思考,所以,在懒惰了多日之后,还是强逼自己写点东西,表示自己曾经到此一游。
《荆棘鸟》初读非常喜欢,打了五星,评价为目前读过的最好的中外爱情小说,当然有一叶障目的短浅。我平时读书尤其是小说,喜欢陷进去,把自己设置成女主角,对男主的爱情痛哭流涕,神魂颠倒,甚至方鸿渐那样一个一事无成的小市民也不放过。可是,在拉尔夫和梅吉的爱情中,我跳了出来,以一个局外人的身份审视这样的爱情。
原因是作者自己的客观视角把我拉出了剧情。麦卡洛刻画了一个并不完美的拉尔夫形象。拉尔夫是个具有象征意义的人物。他有人性的弱点,他热爱上帝,忠于教士的身份,他认为自己存在的价值就是为上帝服务,直到实现做红衣主教的梦想。
29岁之前,他一直执着坚定地为此而努力,甚至一度会世俗地靠美色博取爱他的老女人玛丽的支持。然而,这一切,在见到梅吉之后,悄然改变了,梅吉唤醒了他内心男人对女人的爱,从第一眼开始到生命结束,像对上帝的爱一样,对梅吉终生不渝。他克制着自己的感情,用一种安全的教士的身份关照梅吉,注视她的成长,解除她成长的忧愁。理智不逾矩,甚至在得到巨额遗产即将离开德罗海达时,他明知梅吉渴望他的一吻,却不想用无望的爱伤害这个姑娘。
梅吉成年结婚后,在失望和伤害中逐渐成熟,对人生婚姻爱情有了自己的思考和认识,不再是德罗海达时期的单纯的小姑娘,拉尔夫对她的感情也由爱护转变为真正的爱情,最终,他们得到了彼此。
拉尔夫和卢克都是世俗男人的代表,他们是男人的两面。只不过拉尔夫的理想看上去仿佛更崇高一些,而卢克对金钱充满了狂热的爱。他们都不知道享受生活、理解女人,女人只是需要时的一种陪伴。卢克永远不会停下挣钱干活的手给梅吉一个完整的家,而拉尔夫也不会为了梅吉放弃红衣主教的地位。
一个女人深爱着一个男人,却无法占有他,能从男人那里得到什么,作为爱过他的见证和慰藉。梅吉说,戴恩是她从拉夫尔那里偷来的,只有这个男人全部的真正的属于她。而命运捉弄了她,偷来的爱只让她享用了24年,就被上帝收走了,就像同样是私生子的弗兰克的失败一样,菲奥娜得不到她爱的人,但得到了这份爱的替代品,但这种身份转移的爱既毁了弗兰克的一生,也让菲心灰意冷。这样残酷的现实只会成为一个女人成长经历的一部分,女人改变不了什么,除了认命。
人们很难知道命运会给自己开什么玩笑。一向孤傲自负的玛丽屈服于岁月馈赠的衰老容颜,不能像年轻人那样向拉尔夫示爱,当然,即便是倒退40年,她未必就能凭借容貌和智慧在拉尔夫心里占有一席之地,于是,刁钻的老女人想要用财富和权力让拉尔夫的后半生承受痛苦折磨。但实际上,帕迪并未因失去遗产继承权感到懊恼,而拉尔夫具有掌管和使用这笔财富的智慧,并因此距离自己的梦想更接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轨迹,玛丽不过是助推者。
帕迪是我喜欢的一种男人。温和、儒雅、强壮、勤劳,深爱自己的妻子,热爱阅读,懂得维护孩子和家庭的利益。尽管和菲过着平淡、艰苦的生活,可他乐天知命,满足感恩。很可惜,直到失去了帕迪,菲才知道自己有多爱他。单就婚姻而言,相比梅吉,菲是幸运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意中人,那是上天安排好的,是心中另一个自我的影子。当他们见面时,彼此会发出神秘信息。雷恩的影子就是朱丝婷。雷恩追朱丝婷很用心,也很辛苦,他耐心等了7年,他深深地了解朱丝,怕惊扰朱丝的叛逆之心,只安静友好地做她的普通朋友,甚至在朱丝决定要彻底诀别舞台回归母亲身边时,他也没有苦苦哀求和挽留,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他深知,如果朱丝不能自己回心转意来到他身边主动臣服于爱神,任何人都留不住她,当然,结局是美好的,雷恩成功了,终于赢得美人归。
我相信,朱丝会生一大帮孩子,像她外祖母一样,克里利家族的男人不能使德罗海达人丁兴旺,女人做到了。
美好的爱情并不能促成完美的婚姻。它需要耐心和智慧,还有上天的恩赐。
《荆棘鸟》读后感23
“鸟儿胸前带着棘刺,它遵循着一个不可改变的法则。她被不知其名的东西刺穿身体,被驱赶着,歌唱着,死去。被那荆棘刺进的一瞬,她没有意识到死之将临。她只是唱着,唱着,直到生命耗尽,再也唱不出一个音符。”《荆棘鸟》的结尾如是描写——它几乎概括了梅吉苦难而又沉重的一生。
我想她是一个聪明而又固执的人。我想也许是当时的环境以及克利里家所受到的苦难使梅吉过早的感受到这个世界的残酷,失去了那个年龄孩童应有的快乐和天真。好在,她的大哥,同父异母的大哥—弗兰克,在她孩童时期给予了她珍贵的温暖。可是人生总是不幸的事比幸运的事多,那个在孩童时期给了她温暖的人却在监狱里埋葬了出人头地的梦想。如果我们在孩童时期受到了那种苦难,或许我们很多人早就崩溃了,但她很坚强。
拉尔夫是一个给了她极大温暖却又曾毫不留情的伤害她的人。梅吉10岁时刚刚来到定居澳大利亚的姑姑家的时候就与拉尔夫相遇相识。在那之后,拉尔夫一直陪伴着梅吉长大,然而在这期间却有一种情愫深深的植入他们的心中。梅吉义无反顾的爱上了拉尔夫神父,这个认为教会比什么都重要的忠诚的教士。拉尔夫却因为教会的关系而放弃了和梅吉在一起。尽管拉尔夫伤害了她,梅吉却对他这个既像父亲又像兄长,又是朋友,又温柔、帅气的人恨不起来。我想是这场刻骨铭心的爱恋教会他们如何去爱,虽然已经无法挽回了。
再后来梅吉嫁给了一个形似拉尔夫,却只热爱劳动不在乎妻子的人——卢克。卢克也没能和梅吉相守到老,书的结尾指明梅吉是一个人过完了下半生。
梅吉,这个苦难中不断承受,不断成熟、成长起来的女主人公用平静而沧桑到近乎淡漠的语气告诉世人:“当我们把荆棘扎进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是明白的。然而,我们却依然要这样做。我们依然把荆棘扎进胸膛。”
我想,真正的爱和一切美好的东西是需要用难以想象的代价去换取的……
《荆棘鸟》读后感24
每个人都像荆棘鸟一样,一生不停地飞呀飞,只为了找到那一棵属于自己的荆棘,刺进自己身体那一刻的歌唱是如此的美丽动听,超脱尘俗。
仅仅在序言中,我们就可以隐隐约约找到自己的影子:“有一个传说,说的是那么一只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所有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歇息下来。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荆棘上,在那荒蛮的枝条上放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那刻,它超脱了自身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这一曲无比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最美的东西只能用深痛巨创来换取……”
谁不是一只荆棘鸟。
爱一个人,我们有时候不得已选择其他人;工作很好,有时候不得已要放弃。我们总是可以抛出这样一句话:我也没办法啊。没办法的事情,我们却只能选择这样忍受,并承受其结果,哪怕这结果是死亡。拉尔夫没办法放弃自己的职业道路,只能抛下梅吉;梅吉没办法,只能选择拉尔夫,瞒着他生孩子,菲不得已放弃弗兰克的爸爸,选择了克里利,玛丽不得已立下了那份带诅咒的遗嘱……每个人人都不得已的做出一些事情。这些事情,让他们满身伤痕,心力交瘁。可在做选择的时候,她们明明知道就结局的,但是她们却义无反顾。我想,我们都是被一种力量深深攫住,不得已的走在了一条充满荆棘的道路上。一边泣血,一边歌唱。可除了歌唱,我们还能做什么?我们只能把我们的最后一程吟唱至死,才不枉我们当初的选择。难道要后悔吗?其实有什么可后悔的呢。到处都是荆棘,我们所能做的只能是选择一条自己最喜欢的荆棘路,选择一个最高的荆棘枝头,将我们心中的一切高声歌唱起来,让上帝都动容。
我们被不知其名的东西刺穿身体,被驱赶着,歌唱着死去。在荆棘刺进身体的一瞬间,我们没有意识到死之将至。只是唱着,唱着,直到生命耗尽,再也唱不出一个音符。但是,当我们把荆棘刺扎入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是明明白白的。每个人的一生都在追逐,很多人无形当中都做了那个荆棘鸟,虽然辛苦,虽然无奈,虽然追逐的过程中不容易,但只要有临死时刻的那一声美妙的歌声也算是值了,至此人生算是圆满了。
我不敢保证自己看懂了多少,总是揣摩不透那种厚重的心理,我姑且认为是自己的修行不够,无法承托文字的气场。我自认为自己是个敏感的人,但毕竟过于单纯,不经世事的磨砺也没有感情带来的蹉跎,所以也就不能理解梅吉希望儿子死去,因为世间有远比死亡更值得痛苦的事。更具体的形容一下自己的心情,就好像在明净茶几上浮上了一层灰尘,总看得不那么过瘾和透彻,每每想为书中人物的绝望处境大声呼喊的时候偏偏嗓子里生痰,我想这确实是我没能真正体悟到那种痛彻心扉的感情吧。虽然与荆棘鸟结缘,可也许是一次有点早的邂逅了。
《荆棘鸟》读后感25
对翻译的大部头我一般是读不下来的,但是这本书让我读下来了,虽然断断续续经过好长时间,主要是因为这本书开始的时候写得挺吸引人的,对景色描写也细致优美。我读的是电子版,各种错别字,翻译的语言也有些让人感觉啰嗦和词不达意的情况,但是总算坚持下来了。
今天读完的,读完了觉得就是那个一直困扰我的问题——怎么活着才能快乐?还有就是一句话一直在脑子里回荡:生亦何欢,死亦何苦。
活着就会快乐吗?死去难道会多么多么痛苦吗?戴恩的死去虽说让梅吉悲伤,但是她也明白死去未必不是一件好事,省得经历以后的痛苦。这样帅哥戴恩就一直是帅帅的,善良的,忠于自己的信仰的,这样的一生虽然短暂,却也幸福,幸福的就是他一直在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在坚持自己的信仰。这样,死亦何苦?
拉尔夫也去了,一个老帅哥,恐怕这是他最好的结局。人总是要死的,这位红衣大主教压抑感情,一生终于爬上这个位置,最后死于主持自己儿子葬礼之后,真是最好的结果,最后的归宿不过也是一方土地。怎么说呢,几个人可以抵挡得住接受财富,权势,富丽堂皇的未来的诱惑?他也是凡人,幸好,戴恩死了,否则以后他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诱惑,不知他会如何选择,但是怎么选择都会揪心。
其实书中活得幸福的人有几个,就是梅吉的几个兄弟(除了弗兰克),他们在这片土地上生存,劳动,满足,慢慢变老,却让人觉得跟十年前他们的样子没什么不同,他们是书中稀罕的幸福的人。
为什么梅吉、菲很寂寞?我看到书中她们老去,莫名的凄凉意味,而梅吉给人的感觉更是。起初是菲,她少言寡语,对自己的孩子也不甚关心,感觉活着没有灵魂。但是晚年的菲给人的感觉却好多了,岁月让人清醒吧。梅吉与她的母亲一样。
我不懂荆棘鸟代表什么,唉,修行尚浅。
《荆棘鸟》读后感26
前两天终于看完了厚长的《荆棘鸟》,繁杂的名字让我都叫不全,但是贯穿其间的三段爱情故事却萦心挂怀,菲与帕迪,梅吉与拉尔夫、卢克,朱丝婷与雷恩、戴恩,让我印象深刻。
帕德是个脾气火爆但还较幸运的男人,菲美丽动人,家世显赫,确犯下了祖母看来的“弥天大错”--一见钟情于帕吉汉并诞下弗兰克,索性帕德意外之中当了一个“接盘侠”,一个行事粗鲁的大汉当然是幸运之极,两人的生活谈不上如胶似漆,但菲对帕迪也是百依百顺,(从其一箩筐的子女便可寻见,也许是麻木了吧),毕竟最让他心生爱意的是弗兰克和他真正的父亲帕吉汉,小说中菲是个几乎对任何事情都提不上太多兴致,即便儿子死去也有些许漠然,唯有弗兰克使她最牵肠挂肚,他和帕迪的每次反抗都令她抓心;直到帕迪的死去,她似乎才有时间感受到帕迪对她的爱,才发现多年来的相处她也早已爱上帕迪,她是个心铁的女人,但也是个聪慧、沉稳的女人,生活的磨砺是她足以面对突如其来的事情,以至于只有她能看穿戴恩生父是拉尔夫确守口如瓶。可以说她是个在爱情上不幸的女人,终其一生未能顺顺利利地敞开心扉爱一个人和接受爱。抛开爱情,她在生活层面上终是幸福的,苦尽甘来的,她的生世使她对生活有独到的品味,硕大的家业使她老来无须像在爱尔兰那样为生计忙碌,过着旁人眼里富足的日子。
梅吉是个懂事的孩子,小时能替母亲分忧,弗兰克也总是保护着她,在懵懂的年龄遇到了对她一见倾心的拉尔夫,久而久之,她愈发的离不开拉尔夫,拉尔夫亦是如此,可是他内心显然有比爱情更重要的东西——“对上帝的忠诚”,所以,他们在不舍中各自离去,梅吉一直在寻找着拉尔夫的身影,她几乎碰见了和拉尔夫一模一样的人——卢克,他有着和拉尔夫俊俏的外表,高大的身躯,而且是个过于勤奋的羊毛工,梅吉在被软磨硬泡当中不久之后便落入他怀中,这也就开始了她不幸,为他诞下朱丝婷,卢克刻薄、小气、严重的“直男癌”暴露无遗。梅吉心软得逃不过卢克那赤裸裸的谎言,直到拉尔夫的再次出现,念念不忘,必有回响。暌违多年,他们俩谁都没想到会再次相见。在岛上他们终于云云雨雨了一回,既然得不到他,那就留下他的孩子,拉尔夫便再一次的离开,皈依上帝。后来,他们也偶有遇见,也都心系彼此,无奈他们的爱情悲剧延续到他的孩子戴恩身上。
朱丝婷和戴恩几乎形影不离,朱丝婷脸上长者雀斑,其貌不扬,冷静、性格执着到有点古怪,戴恩是她最愿意亲近的人,直到戴恩被送去给毫不知情的拉尔夫,朱丝婷想要去学表演,直到遇到雷恩,书中, 朱丝婷和雷恩的爱情长跑是我在书中最喜欢的情节。雷恩身材魁梧,在朱丝婷看来甚至有点“吓人”,可是雷恩心思细腻,诙谐幽默,撩得一手好妹,就连朱丝婷这般“铁石心肠”都逃不过他暗送秋波,可是,雷恩又是如此的痴情专一,朱丝婷再三的推婉都难以击退他,久之,连朱丝婷自己都没发现其实自己的内心早已被雷恩所俘获,只是她心中暗下的不结婚的决心是始作俑者,雷恩迟迟未表白,就是因为长时间的相处,他对朱丝婷知根知底,他宁愿晚一点得到她,也不愿将机会仓皇的用掉,他软磨硬泡,后来又从梅吉那旁敲侧击,因为他知道朱丝婷只会属于他,他这辈子也只会等朱丝婷,这般自信和执着是何等令人心生敬意!在经历戴恩死去的悲痛后多年,在雷恩和梅吉的劝说下她才宽恕自己,雷恩在此期间心中也未曾动摇过,梅吉的一纸书信将她从泥潭中拉了回来,终于,雷恩得到了她,这是个令人欣喜的结局,至少书中持续太久的悲剧终于迎来一段美好的爱情,好似久旱逢甘露。说实话,在小说中,作为男同胞,我最佩服的是雷恩,圆滑而不世故,执着而不执拗,敢轰轰烈烈,善始善终,所以,看完书我最大的体会是世上没有难撩的妹子,学习“雷恩”好榜样,忠于爱情忠于内心......
《荆棘鸟》读后感27
这是一个关于什么的故事,我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能说清楚。爱,禁锢,生与死。这么说难免空洞。
很多次读完一本书极度想写些什么,比如《岛》比如《傲慢与偏见》《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红字》......很多很多带给我不同震撼的书。可是从来都是一拖再拖,等到想起来的时候,那些感情全部消失殆尽。所以,感谢今天,这么好的阳光,和这么闲适的时光。并不打算写的条分理析,因为本身脑袋里被很多词语充斥着,杂乱无章。我想做的,只是想留住自己每一个小小的感情(如果我抓得住所以曾经存在过的感情的话)。
其实《荆棘鸟》和《红字》的主题很接近,但读来感觉并不一样。《红字》似乎一直被教会的威严包裹着,而《荆棘鸟》多了几分活力。
下面,从开篇写起,当读完结局,大多数时候不忍心再提起开篇。开篇总是阳光明媚,最普通的草地也洒满金黄。被欺负的梅吉,强势的弗兰克,当弗兰克表达自己不愿被禁锢在这片土地的意愿时,我认为他的结局该是成为一个伟大的特立独行的拳击手或其他,只是想不到这个我第一个喜欢上的人物会在监狱中度过自己30多年的岁月,监狱将这个硬汉变成了另一个人,是腼腆?抑或是对周围坏境的恐惧?而他的身世,我觉得不如说是本书的一个伏笔和线索。说他是伏笔,是因为戴恩和他的境遇很像,不是吗?只是假设,完全的假设,如果戴恩不成为属于上帝的男人,那他和舅舅弗兰克的人生道路会不会一样?当然,这种情况是不会存在的,因为他是拉尔夫的孩子,那个神一般存在着的男人。他继承拥有了和父亲一样的完美、天赋。而说他是线索,是因为基本在书不到三分之一的部分,弗兰克的身世已经被揭开,也就是说,梅吉的命运已经被注定了,她注定和妈妈一样,为了一生最爱的却不能够在一起的男人受一辈子苦。弗兰克和戴恩从她们身边离开,便是她们一生最大的痛苦。
该说说梅吉和拉尔夫。如果完全阐述情节,名著和现在很多跌宕起伏的言情小说似乎没什么不同,按言情小说的套路来讲,梅吉和拉尔夫的相遇相知以及她们的一生都是狗血的,原谅我用这么扫兴的字眼。而为什么独独《荆棘鸟》可以带给人们巨大的情感冲击?就我自己来说,好书的语言是更加贴切、看似随意却并不随意的。一般的言情小说或许会用几页的对话来纠缠一个问题。但在名著中大约都是惜字如金的,甚至作者用几个字就让十几年过去。(我发现自己在走言情小说的路线,这么多文字只纠缠在一个问题,就当做是冒充”意识流“写法吧)
书开篇没多久,拉尔夫就带着德罗海达的遗产以及对梅吉的爱离开了。一次离开绝不是永远,大家都知道在某个重要的节点拉尔夫会闪着金光出现。我一直在等。等着这个完美的男人再次出现在梅吉面前。于是,一场大火过后,梅吉的爸爸和哥哥的两条生命使得梅吉见到了日思夜想的拉尔夫(这么说或许很不贴切,但似乎也没什么不可以)。短暂的分离过后,拉尔夫以大主教的身份”骄傲“的又一次侍奉上帝,留下梅吉。而梅吉嫁给卢克,不能不说是报复。尽管梅吉似乎并没有这么想,这样的小女人心态似乎人人都有,”我就要嫁给别人,走得远远的,让你永永远远也见不到我,当你有一天突然想起我的时候却发现我已经无影无踪了,你是不是会痛不欲生,你会难过吗?“梅吉的潜台词无非就是这样,夹杂着报复的快感和得不到的辛酸。最终的最终,他们故事的末尾(至少我认为这次之后他们的故事其实已经完结),梅吉最终还是战胜了上帝,得到了拉尔夫,或者说从拉尔夫那里偷到了她后半生的精神支柱——戴恩。而拉尔夫以红衣主教的身份彻底离开了梅吉。我说他是她的精神支柱,但戴恩死后,梅吉似乎也并没有痛不欲生到要追随儿子的脚步一起去侍奉上帝。而这份坚韧又完全得益于母亲和自己的经历。因此,所有的人物在复杂的关系中求得平衡,都寻找到能让自己幸福的平衡点。就像海子的那句诗:把石头还给石头,让胜利的胜利。
在书中我最喜欢的却是大概有很多人并不喜欢的朱丝婷,并不是为了特立独行,而是在书中,其他人都太过完美,梅吉的坚韧,菲的冷静,拉尔夫与戴恩的完美无瑕。只有朱丝婷一人,继承了卢克的品格,带着人性的弱点。我不喜欢太过完美的人,因为我知道我自己就是拥有太多弱点的人,完美的人只适合让我膜拜,却并不亲近。至于朱丝婷,我认为我可以看见自己的影子,既不聪明,也不算愚蠢,几乎完全没有为自己做决定的能力。但最终她找到自己的幸福,也难免安慰了我这个既不聪明也不愚蠢的人。
我不知道作者写作的意图有没有反对教会这样的意味,总之我读到了很多透露上帝虚假性的语言。梅吉的不幸,其实是上帝一手造成的,上帝从头至尾抢走了属于她的两个男人,这个万能的上帝,到底是在帮助别人,还是需要别人帮助?
当拉尔夫死在梅吉怀中的时候,其实所有的光环都以褪下。这个缠绵了50多年的情感纠葛就这样完结,留下空荡荡的德罗海达,一切似乎又回到了原点。安静。寂寞。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荆棘鸟》读后感28
想起很多年前读过的《荆棘鸟》,有点感触。
最初对这本书的了解是麦琪怀孕之后说的话,让我大为震惊,认为是很了不起的爱情。麦琪怀孕了,非常兴奋。她说:如果能够生下拉尔夫的孩子,我宁愿和撒旦睡觉。当时我并不太清楚睡觉的含义,总之那样之后才可以怀孕,具体要干什么并不太清楚。但我知道撒旦是什么,认为一个人因为爱愿意和撒旦睡觉,那真是爱到极点了吧。可以和不爱的人,并且是邪恶的东西睡觉,那样的牺牲让我大为震惊,可以说是震撼吧。
过了好几年之后,买到了书,因为有以前的印象,读的时候就非常感动,很喜欢。而我差不多就是荆棘鸟式的人,为了所爱,可以刺穿胸膛,也在所不惜,死得其所。传说荆棘鸟一生只唱一次歌。它一出生就开始寻找一丛荆棘,找到时会拼足全身的力气冲上去。当荆棘刺穿胸膛的时候,它唱出一生唯一的歌。就连云雀和黄莺的歌声也为之黯淡,上帝也为它的歌声动容。它的执著和勇敢感动过无数的人。
可是后来有一天,我觉得或许刺上去的时候才发现,那并不是它寻找的荆棘。可是那时候已经来不及了,那时候胸膛已经被刺穿了,再没希望了,一切都完了。事情通常都是那样的,因为爱情往往是盲目的。不过对我来说刺偏了,不会死。如果不是真正值得我爱的,就不会对我有致命的力量,因为我不会被不美的打击到。可是真正值得我爱的,就不会打击我,只会是一起欣赏美。所以,没有什么对我构成荆棘,不过我可以成为别人的荆棘。
总之,《荆棘鸟》作为畅销的爱情小说,算是水准高的了。故事情节很吸引人,动人的爱情故事,漫长的岁月,几代人的情感历程。语言不错,人物形象塑造得也很好。深情而执著的麦琪,很有魅力的拉尔夫。麦琪的女儿虽然不漂亮但她很有个性,丹尼的单纯和热情,都很吸引人读下去。只是很久以后,我才发现了拉尔夫的伪善,原来麦琪用错情了。是她的爱,给了拉尔夫很多光华,让我也以为他是一个很有魅力的人。不过麦琪能够那样一生深爱一个人,也是幸福的吧。
当年让我很注意的,还有麦琪和母亲菲的对抗和冲突,现实中也遇到过那样的母女。那时候对母女冲突这个社会问题也很感兴趣,这本书让我萌生过去了解的兴趣。还想过去探访一些母女,听她们谈论这个话题,写一些有关的东西,不过没行动力。后来觉得很烦,不再有兴趣。
以上是时隔十多年后凭印象写的,是当年这本书给我的感觉,以及后来一些认识的变化。
《荆棘鸟》读后感29
寒假的时候,朋友介绍了考琳·麦卡洛写的《荆棘鸟》这本书让我看,断断续续的看了很久,直到最近几天才把它看完......
世界上有这么一只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歌,它用它毕生的时间去寻找一根最漂亮,最茁壮的荆棘,等到它找到了,就把自己重重的压上去,让荆棘刺穿它宽阔的胸膛,在那一霎,它放声高歌,伴着自己的痛苦与欢乐,和着自己的幸福和满足,慢慢的,慢慢的,鸟儿开始流血,但它却丝毫没有停止唱歌的意思,歌声反而更加的凄婉动听……
这只鸟儿就叫做荆棘鸟。
它的歌声让所有会歌唱的鸟自惭形秽,一向自比歌王的云雀和夜莺,在它的歌声面前也黯然失色。不久,鸟儿的血流尽了,一曲最美妙的歌声也戛然而止。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着。所有听到歌声的人和鸟儿都在向荆棘鸟致最后的敬意,因为大家都知道,最美好的东西,只有用深痛巨创才能换取
读完这个故事,我一直都在沉思:荆棘鸟是知道的,它寻找荆棘树,就意味着寻找死亡,就意味着生命的结束,就意味着承受连生命都承受不了的痛苦。但是,它还知道,只有承受经历这个无比巨大的痛苦,才能唱出最美妙的歌声。
我在想,我愿意做那个荆棘鸟吗?我如果是那个荆棘鸟,我肯去寻找荆棘树吗?找到了荆棘树,我肯落在最尖最长的荆棘树上吗?
我不敢说,但是,我知道有人愿意做荆棘鸟,而且像荆棘鸟一样给我们留下了最美好的歌声。
《荆棘鸟》读后感30
我已无法用更加华美的辞藻来赞颂 《荆棘鸟》了,在悲怆中开始又在悲怆中结束的情感,竟是无比地令人心生安宁。
菲
也许菲到死都只爱那个显赫的人,和他们的儿子,因为帕迪不过是被他父亲收买的,门户的遮羞布而已。可是就是帕迪,为菲遮住了几十年痛苦的光阴。矮小,丑陋,甚至面目可憎,就是在这皮囊下,是一颗热切的,善良的,忍辱负重的心。也许是中世纪女子的思想观念,也许是菲内心的愧疚,就算是她珍爱的儿子弗兰克骂帕迪是:“老色鬼”时,她还在可怜的辩解着,也许是为他们的畸形关系,也许是为帕迪。
可她总是忧郁的啊。作者对她的笑容描写的是那么稀少又弥足珍贵。
命运却总是不公的啊,她内心感激的帕迪,那块遮羞布,被雷火烧得面目全非,她最珍爱的儿子弗兰克被判终身监禁,就连获得她高贵品质的斯图也在和野猪的搏斗中死去。她最珍爱的人啊,在一瞬,都离她而去了。
帕迪需要的,不是拉尔夫的亲吻,不是上帝的祝福,也许,仅仅是菲在他死后留下的眼泪吧。
有些人,总是在失去过后,才会不自觉的为过去留下泪来,以遮掩自己苍白的自尊。
梅吉
老天,我该怎样说她呢?
在作者的笔下,她是多么的灵巧又善解人意,离开弗兰克的痛苦在拉尔夫这里又获得了安慰。或许这是她面对拉尔夫的初衷。
如果说弗兰克给她的是一种壮硕的,兄长的慈爱,那么拉尔夫给予她的,是温暖的,恋人般的珍爱。
也许拉尔夫不知道,可是如此精明的他怎么会不知道呢?在大主教面前,他说自己的无辜,其实心里早已对梅吉念念不忘了。他是如此聪明的人啊,在上帝和梅吉,在金钱和美色面前,他选择了前者,我想,这也是戴恩死去的伏笔吧。
纵使是乖巧的梅吉,也会在弗兰克离开的时候,帕迪去世的时候,在月经来的时候, 不顾一切地奔到俊逸的拉尔夫的怀里,因为她不知道,这个怀抱,纵使对她敞开再久,他的双手,碰触的也只会是《圣经》和圣十字而已。
卢克也不过是拉尔夫的幻想吧。
梅吉不喜和他接吻的滑腻的触感,不喜他的粗暴,不喜她对孩子的冷漠,当年的拉尔夫对她是多么亲切啊,可是卢克却在他们新婚的那夜就为两人的未来上了一份保险,一把永远打不开的锁,所以他把自己锁在艰苦的甘蔗地里,把梅吉锁在产房的痛苦中,把拉尔夫锁在梅吉失贞的懊恼中。
梅吉根本不会料到这些,她只是天真的想,只要有拉尔夫的影子就够了,不管被这个影子伤得多么疼痛。
她好似在亲吻拉尔夫一般亲吻着这些伤口。回忆似盐粒般泼洒,终究会使伤口愈裂愈深,成为梅吉一生不得不面对的痛苦。也许在小岛上,她都已经想清楚了吧,又或是没有。
为了拉尔夫,为了拉尔夫的孩子,她情愿和卢克度过痛苦的一夜,她会恳求对她没有什么感情的菲,可是上帝啊,会垂怜夺走他臣民的人吗?
不会啊。于是戴恩在死去了。
可是上帝会垂怜背叛他的臣子吗?
不会啊。所以拉尔夫死去了。
可他终还是心软了吧,被天主教的愚昧,才让拉尔夫在梅吉的怀中安寝。
梅吉总算是可以放心了吧,从幼时拉尔夫拥抱她的那一刻起。
拉尔夫
可以说他奸诈吗?可以说他愚昧吗?可以说他冷酷吗?
这些他都有。
因为他心中有上帝,而上帝有天主教。
不管他承认不承认,拉尔夫从第一次和梅吉见面的那一刻起,他就爱上了这个人间精灵。但是他所没有预见的,是梅吉对他的爱,是多么的热切,如同喷薄的鲜血,鲜艳而又温暖,不断地,不断地浸湿着他骄傲的心房。
可是造化弄人,他在玛丽的嫉妒中,接手了一万五千英镑 ,这笔钱,也是一根线,牵引着他不断地远离梅吉,待他回头的时候,千帆过去,物是人非,梅吉的童贞,梅吉为他珍藏的自己,早已向他人敞开。
于是他又不得不继续往前走,在黑暗曲折的教堂中,踱步,踱步。
在他和老谋深算的主教交谈的时候,在主教对他的试探面前,纵使拉尔夫觉得自己是可以游刃有余的,可是梅吉呢?只要他抛不开梅吉,主教就会看透他。至于为什么主教还会让拉尔夫不断地升位,这就不得而知了,也许是更为隐晦的情感,为自己,为他们。
背负着十字的拉尔夫,沉沦于对梅吉欲念的同时,仍然不断地使自己早已归属梅吉的心保持清醒,再清醒有什么用呢?越是清醒,越是能清晰的感受到梅吉热烈的爱,以及内心的痛苦。
爱得,爱不到,缠绵,不能相守。
他深爱的梅吉,在一次次的伤害中成熟,而他的地位,也在一次次的思念中不断升高。
当他成为红衣主教的时候,在他和梅吉最后一次缠绵之后,他不会想到梅吉会保留他们孩子,因为她根本没有意识到梅吉被菲和她年幼的弟弟的影响是多么的深刻。
于是在梅吉将戴恩委托给他的时候,因为是梅吉的孩子,因为他爱着梅吉,爱屋及乌地,他把戴恩保全地极好,上帝怎么能容许自己的臣子和他的恶果共同存活呢?
戴恩的死是必然的。
即使他自小就那么地忠于上帝,可惜他身上流淌的是背叛者的血,背叛上帝的人,却是最敬重上帝的人,上帝把他的敬重者带走,是为了让戴恩在他身边,还是为了让戴恩赎罪?
拉尔夫总还是有所得的,在梅吉的怀中,在自己爱人的注视下,失去自己的生命,落叶归根,梅吉就是他的根。
最后
读到最后,我总是不自觉地想起《断背山》,我想起两件缝在一起的衬衫。他们的爱情,背离道德,拉尔夫和梅吉的爱情,背离神谕。
同样都是爱情啊。
上帝却总让他们分别。
幸运的是:帕迪死了,菲爱着,拉尔夫死了,梅吉爱着,戴恩死了,朱丝婷爱着。活着的人相爱,死去的人长眠。
因为他们懂得,总是痛苦,也要把荆棘扎进胸膛,让他们的爱在悲怆和疼痛中,再次喷涌出鲜血来!
读后感1000字 篇1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我的职务就是在那里守望……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读完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一个少年形象出现在我的脑海中——他是大人们眼中的坏孩子,因为他所作的、所想的一切都“不像话”,他的成绩也是那样的糟糕,几乎没有人喜欢他……他就是全书的主人公——霍尔顿。
他的讨厌周围肮脏的世界——他讨厌伪君子,讨厌周围的虚假的人,却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讨厌电影,却不得不在无所事事的时候去那里消磨时间……霍尔顿没有真正好的朋友,只有肮脏的“阿克莱”、表里不一的斯特拉德莱塔等室友,但他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厌恶他们,却又无奈,他无法改变现状。他不想和他们同流合污,成绩自然会很差。他看不惯周围的世道,所以他苦闷、踌躇、彷徨,自己的心事也只能被自己扛着。
霍尔顿一直都希望自己可以变得很勇敢,但是实际却是他一直都很胆小,被别人欺负后只能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幻想着可以把他打败,他连一个瘦弱的女人都制服不了,更何况别人呢?他被学校开除后,都不敢贸然回家,蹑手蹑脚地回去还一定要躲避着父母。他一直都在用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己,却没有胆量去做真正意义上的叛逆。
他是青春期的少年代表,从他的经历里可以清楚的看到与家长的代沟,家长总希望他像哥哥一样可以成为出人头地的人,可是他的理想也只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站在悬崖上,捉住不断奔跑的孩子。大人总认为霍尔顿是一个败家子,是一个不良少年。但他有自己的思想,在他那半成熟的心中还存留着点点梦想,即使它在那污浊的世道变得那样的细微渺小。
霍尔顿是明智的,是聪明的,他看透了社会的本质。他的朴素和善良,是他所在的年代很少的,虽然他的有些思想还比较幼稚,虽然他有许许多多的缺点,但他反抗现实、向往美好世界的纯洁的一面是不可忽视的。
作者借助笔下的霍尔顿,活灵活现的展现了自己的想法,用一个处于青春期的孩子的口吻讲述了一个关于那所谓“叛逆”的想法,讲述了成熟与不成熟之间的过渡,大人与青春期少年之间的代沟。
霍尔顿的那个只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梦想,那个为了不让小孩子掉下悬崖而站在悬崖边救孩子的形象,那个纯洁无私的想法,天真幼稚却又些许成熟的心事,渐渐放大……作文
读后感1000字 篇2
当我看完《孝在我心中》这篇文章时,张洪彬的行动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弦,他居然可以十几年如一日地照顾一位素不相识-的老人,他这种超越亲情的爱,难道不令人感动吗?
张洪彬,一个平凡的名字,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他只是一个平凡的人,每天做着平凡的事,说着平凡的话,但他心中有一种不平凡的爱。他每天只要有空,就到一位无亲无故的阿婆家里跟她聊天,陪她吃饭,自然而然地成了亲戚。
当我读到张洪彬因为阿婆的鸡而被火星溅到自己的脸上,并不是一味地怪罪阿婆,而是笑呵呵地对阿婆说没事,对这件事一笑置之时,我心中像触电一样。我也遇到过类的事:又一次,我和同学们站在操场上聊天,有一个人跑了过来,不小心踩到了我的脚,他已经说对不起了,可我还是不依不饶地骂着……现在想起来,真是面红耳赤的,觉得很羞愧呢。相信同学们也经历过很多这样的事,被老师、同学、朋友、父母无意中伤害或误解了,可你是不是像张洪彬那样一笑置之呢?
当我读到张洪彬送阿婆去医院,不顾自己衣衫单薄,坐在迎风处,紧紧搂住阿婆,为阿婆挡寒风时,脑海里立刻浮现出当时的情景:小时候我经常生病,有一天夜里,我突然发烧了,爸爸妈妈来不及穿衣服,只穿着单薄的睡衣,给我拿上衣服,不管三七二十一,骑上车子就走了。我家离医院虽然不是很远,但我觉得非常漫长。后来,在爸爸妈妈的精心照料下,我病好了,可爸爸妈妈却因太过操劳成了“大熊猫”。是啊,父母对我们的爱是伟大的,张洪彬对阿婆的爱也是伟大的。可我们真心回报他们了吗?生活地中,我们常常会要求父母亲帮我们买这买那,不买就对他们怄气;父母批评一句就会发脾气……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所以我们应该自己的事自己做,帮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事,让我信的父母亲开心。
看完这篇文章,我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张洪彬可以照顾一位素不相识的老人,我们怎么就不可以帮助身边的人?看见同学忘带笔了,可以把笔借给他;看见同学闹矛盾了,可以去调解,看见一位小朋友摔倒了,可以过去扶他;看见村里的某位老人行动不方便,可以帮他做些家务事……送人玫瑰手有余香。如果每个人都是能这样做,献出一个微笑,一句温暖的话语,一个细小的帮助,世界将是多么和谐美好!
孝在于质实,不在于饰貌。让我们从我做起,孝敬长辈,关爱他人,做个讲文明有道德的小公民,做个让父母放心的孩子,做个让老师值得骄傲的好学生。
读后感1000字 篇3
《城南旧事》,看似平凡的一本书,却讲述了一个悲惨且又意味深厚的故事。
这本书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以其7岁到13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自传体小说集。它描写了20世纪20年代,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温暖和睦的一家。它透过主角英子那双童稚的眼睛,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与单纯,却道尽了人世间复杂的情感纠纷。
作者并不刻意表达什么,只是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天真的孩子眼中的老北京。
《惠安馆》中,小英子并没有因为秀贞的“疯疯癫癫”而感到畏惧,还想尽办法让秀贞和妞儿母女相认,体现出了英子善良,富有同情心的本质。
《我们看海去》,蹲在草丛中的厚嘴唇小偷,一个美好的约定,展现了孩童眼里的世界是多么的平凡。
《兰姨娘》中,“狡猾”的小英子别有居心地做了一回月下老人,为漂亮爱笑的兰姨娘和德先叔牵线搭桥,一扫母女俩多日来的烦恼和隐痛。可见小英子是多么机智。
《驴打滚儿》中,宋妈的坚强、倔强与她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
《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爸爸因肺病而从此离开了人世,小英子也从此告别了这段童年生活。
相比之下,英子的童年是精彩的,是那样地不疾不徐,温厚淳和,那样地纯净淡泊,弥久恒馨,那样地满是人间烟火味、人情味……
不管是人、还是那里的一草一木,他们都和英子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成为英子记忆里深刻的人物。但是这些人都伴随着童年的脚步声里去了、消失了。童年的回忆,就此破碎,散落了一地。所以,童年是人生当中最美好,最快乐,最重要,最值得回味的一段时光。童年就似孩子温馨的脸蛋和纯洁的心灵,充满了喜怒哀乐。童年又是一个打翻的五味瓶,酸,甜,苦,辣,咸,这种种感觉都让你品味到了人生的开端。
童年不仅是人生的开端,也是回忆的开始,也是乐曲的前奏。它代表经历沧桑与坎坷后的人对纯真年代的怀念。
林海音的童年已经永远地过去,《城南旧事》这本书表达出了她对家乡的思念与童年的怀念。
花儿谢了还会再开,曲终了还能从头再来,溪水流走了还有一汪新的明泉涌来,但是童年是一去不复返的。希望大家珍惜这宝贵的童年,珍惜这一分一秒的快乐时光,充分利用童年的每分每秒。不要等多年后回想时,满是遗憾……
也请大家记住自己的这段纯真的童年时光,记住儿时玩闹的伙伴;充满友情的小学校园;童年动听的歌声,童年的一切一切……
读后感1000字 篇4
书,是人类知识的宝库。不但要好好的利用,还要尽情的去开发它,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拥有它。所谓:读一本好书,就像与一位睿智高尚的人对话。就在睡觉前,我又情不自禁的拿起了一本好书——《绿野仙踪》。
这是一本活泼生动的书籍,作者的奇思妙想,奇特的想象力,把一本童话故事书变得更引人注目。在作者的妙笔生花下,把主人公和故事情节的重点,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作者正是老一代的美国“童话之父”他叫佛兰克。鲍威,他可以说是一个童话天才,在有生之年写了近100多篇童话作品。真是令人赞叹不已。
《绿野仙踪》讲述了一个这样的故事:美丽善良的小女孩多萝茜和亨利叔叔、艾姆婶婶居住在堪萨斯大草原上。一天,一场龙卷风把她刮到了一个陌生的国度——奥兹国。在那里她结识了稻草人、铁皮伐木工和胆小的狮子,他们为了实现各自的心愿,互相帮助,互相扶持,携手共度一切艰险,遇到许多稀奇古怪的事情。最后,他们凭借自己非凡的智慧和顽强的毅力,都如愿以偿。
生活是块七色板,在这,需要顽强的毅力,需要照亮心房的阳光,需要大海般的胸怀,需要……但更需要真心朋友的鼓励与帮助。正如孙武说的一样:上下同欲者胜。多萝茜与稻草人、铁皮人和狮子,从不相识到朋友,然后一同共度难关,互相帮助,结果实现了他们的心愿。假如多萝茜到了没有遇到稻草人他们,或许她就永远回不了亨利叔叔和艾姆嫂嫂身边了。朋友很重要。在你遇到困难时,需要朋友的帮助;当你遇到麻烦时,需要朋友的帮助,那么你就能很好地解决困难。朋友很重要,你得珍惜他:大家应该互相帮助,建立友谊,互相友爱,团结一致,不会因为一点小事情而争吵,破坏了朋友之间的友谊。
在读书的过程中,多萝茜占据了我的思想,多萝茜似乎就是我的好朋友,我的心也随着多萝茜的经历不时地欢喜、紧张、惊异、难过。她那勇敢的表现、善良的心地、坚强的意志,让我感到自己很渺小,为自己的懦弱而羞愧不已。有时我会问自己:“如果我是多萝茜,我会不会像她一样勇敢地克服重重困难,并帮助其他人呢?”看完这部童话后,我决心像多萝茜一样鼓足勇气,用不懈地追求和奋斗的精神来面对各种困难,克服学习上、生活上的一切不利因素,勇敢地挑战自我,I think I can!要实现理想,是不容易的,达到每一个目标,是必须付出艰苦劳动的,要不怕困难,带着一颗善良的心,与同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那么,你心中所想的美好的一天一定会到来。
那么,朋友就是你生活中的一支擎天柱;就是当你耗尽一切时挺身而出的一丝希望;就是当你徘徊在孤独边缘时,温暖你心的一束阳光……
读后感1000字 篇5
湛蓝色天空中绽放着“白云花”,凝视着远处被雾隐约遮住的青山,眼圈泛红了,泪水涌上,心中被一股暖流包围着,回忆起那刹时间的回眸……
——题记
我的书桌上放着一本《朱自清散文集》,一页一页,一张一张,都是他毕生的心血,那面快被我翻烂的《背影》,更是令我永难忘怀……
一个普通的场面,一个简单的动作,触动了无数读者心中的弦,大家被这平凡的父亲深深打动……
朱自清在回北京时,父亲来送他,火车还没有开走,父亲让他等等,去买几个橘子。朱自清靠窗坐着,看着父亲的背影,心里湿润了。然后,父亲抱着橘子回来了。过月台的时候,因为身子微胖,爬得很努力。父亲蹒跚地走了过来,把橘子放下,嘱咐朱自清好好照顾自己,然后慢慢地走了。他看见父亲远去的背影,流下了眼泪。
世间的每一个父母都是这样,我们应该学会感恩,学会理解。我们是不是应该懂事一点?自己做好自己的事,努力学习,取得优异的成绩报答他们呢?想想当年,他们耐心教我们系鞋带、梳头、写字……一步一步教我们走路,从不厌烦我们咿咿呀呀的学语。而现在,我们长大了,可开始恼他们的唠叨。有时回头想想,自己真的不懂事,父母为我们付出了这么多,而我们却没有给予他们一丝的关心,身为人女,怎可以这样!
是啊!朱自清笔下父亲的背影深深打动了许多人,在我的印象里,母亲的回眸同样令我有一样的感受:我的妈妈长期不在我的身边,因此,我非常想念她。前不久,妈妈回来了,我和她度过了美好的时光……几天后,妈妈又要走了,尽管有些不舍,却还是没有让泪水滴落。我随妈妈来到了车站,她头也不回的上了车。我赌气的坐在车站,注视着车上随人流走动的妈妈。紧咬着唇,不愿意让妈妈看见我的泪水。车渐渐开走了,妈妈转过头,给我了一个无比灿烂的微笑。看着这温柔的回眸,我再也忍不住了,泪水一滴一滴落在衣服上,望着往远方驶去的车,我狠狠擦掉挂在脸上的泪珠,笑了!
那一个蹒跚的背影,那一次温柔的回眸,无一不体现父母对我们的爱。望着打开的书,我的眼睛再一次湿润了……
读后感1000字 篇6
在故事的繁多世界里,有感动的、伤心的、高兴的……故事。而《老人与海鸥》却带给我非一般的感动。
《老人与海鸥》讲述了一个平凡又打动人心的故事:老人视海鸥为自己的亲人、儿女,给海鸥喂食,取名字,把海鸥当成自己的儿女看待;老人去世后,海鸥们在老人的遗像前翻飞盘旋,大声鸣叫,像是为老人守灵的白翼天使,不忍心离开“亲人”的事。他们也许已经明白老人已经死了,摆在自己面前的所谓的“老人”其实是一张遗像,真正的老人已经不在了……但他们依然在用声声的鸣叫呼唤着老人,他们一定是认为自己的呼唤能把老人叫回来。当然这是不可能的。
在课后,我一直带着疑问:这位老人究竟是谁?海鸥们与他无亲无故,他为什么要对海鸥好呢?为什么要照顾他们?一个孤寡老人,他为什么要每天这么不辞辛劳的走20余里去喂海鸥?像他这样的老人,应该是躺在摇椅上,好好度过晚年,但为什么这个老人这么特殊呢?……种种原因给我带来了困扰。书给我了答案:老人觉得海鸥是幸福鸟,吉祥鸟。海鸥在的地方,那儿的村民就会快乐,就会幸福。老人名叫吴庆恒,是昆明人,那儿的居民都把他称为“海鸥老人”。只要在当地,红嘴鸥“驾临”,老人每天都徒步几十里给海鸥喂餐,风雨无阻。老人每月退休工资只有三百零八元,大部分都用来给海鸥买食物。
四元五角一斤的饼干丁,老人毫不犹豫买给海鸥,他知道,那是海鸥最喜欢的美食,他时常买来鸡蛋,为海鸥制作“鸡蛋饼干”;而他自己,却省吃俭用,不愿意坐五毛钱的公车,唯一的奢侈品是两毛一包的金沙江香烟。
这篇文章还写出了海鸥们对老人的爱戴,对老人的一片深情,同时也表现出了原来老人对海鸥的那份无私的爱。展示了海鸥对老人的那份令人震撼的情。海鸥还那么的离不开老人,他们在用自己的方式来表达对老人的怀恋。这样的场面,相信无论是谁都会为之颤动。
如果说老人对海鸥的爱是无私的爱,那么海鸥对老人的情是震撼的情。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一直都有人与动物之间的感人故事,在清远,有一位市民救了一只喜鹊,小喜鹊伤口渐渐好了之后,怎么也不肯离开自己的恩人。就算你把它赶走,过多一会儿,自己又会飞到恩人的肩膀上。因此,我得出了一个结论:你对动物好,动物也会对你好,每种动物都是有灵性的,它们都会报答对自己好的人。即使是一种凶猛的动物,经过长时间的感情相处后,一切冷冰冰的东西都会融化。
人与动物之间也有很深厚的感情,我以后得在生活中多找找此类的故事!学会与动物和谐相处。
读后感1000字 篇7
喜欢安静,不仅缘于这个诗意化的词语,更是惊羡“安静”这样一种境界。周国平在书中说道:“人生最好的境界是丰富的安静,安静是因为摆脱了外在的虚名浮利的诱惑。”正是这种对追求的执着让我更深切地感受到安静的无比珍贵。
他将安静的氛围融入到书中的每一篇文章,每一行文字,让我刚打开书页,就已经不能释手。在周国平的随性抒写下,人随着年龄的增长,经过长久的提炼和沉积,内心丰富而饱满,心灵摆脱浮躁而逐渐趋于安静。也正是因为如此,注定了安静不是一种瞬间的偶得,而是从最深的绝望中寻找最美丽的惊喜,是一种成熟人生的境界。
安静不是一瞬间的偶得,安静需要心灵的创造。在书里,哲学和散文时而平行,相互对望,相互倾慕;时而相交,绽放出无声的思维火花。周国平所期待的,正是这样一种充满乐趣的安静。生活中只要有乐趣为伴,怎么品味,都别有情趣。
安静不是毫无变化的静止,尽管它常常逗留在某一风景的边界上。在他的旧作《人与永恒》里,爱情如同林中的溪水,点滴入耳,超凡脱俗,令人怜惜。但一说到“私隐”、“隔膜”,溪水则渐入入境,再无仙气,似乎将要千涸。爱,应该踏实,应该长流,如他所说,“爱情是一条流动的河”。不止是爱情,还有更多的事物在流动。
少年时代的周国平有幸在北大那深沉丰盈的人文环境和氛围下成长。在动乱的文革时期,他又有幸在深山里与圣贤先哲的思想交流,和花草虫鱼对晤。在那样的社会环境和经历下,大宁静产生了大孤独,大孤独催生了大智慧,智慧和从容让他完成了一种内在的超越性突破。而时至今日,在我们生活的世界,利益的驱动超越一切,物质的诱惑淹没精神的愉悦,我们很难再听到来自心灵本真的呼唤——这样的浮躁中,安静显得如此珍贵,守住这份宁静又是何等不易。
关于“安静”,周国平写下了这样的文字:“人生最好的境界是丰富的安静。安静,是因为摆脱了外界虚名浮利的诱惑。丰富,是因为拥有了内在精神世界的宝藏。”“我对一切太喧嚣的事业和一切太张扬的感情都心存怀疑,它们总是使我想起莎士比亚对生命的嘲讽:‘充满了声音和狂热,里面空无一物’。”现在想来,真是至理名言。
夜深入静的时候,静静地翻开这样一本《安静》,去品味书中对人生、灵魂以及入性的感悟,体味由静到净再到境的美。
评点:熊芳芳
丰富而安静,大约是最高境界的美了吧,而且如天地般大美无言。安静却又不是毫无变化的静止,正如“爱情是一条流动的河”,这条河拥有毫无杂质的清澈和无须证明的美好,所以它不喧嚣也不张扬,并且,它一路流动,一路催开岸边的花朵,滋润繁荣的草木。
读后感1000字 篇8
我很喜欢周国平老师的这本书,不仅仅因为其中真实质朴的文字,也因为安静二字,这是我所向往的境界,是我喜欢的环境与氛围。
这本书的题目就充满了魔力,它仿佛带着那么一丝诗意,让人深陷其中,我们享受安静,不仅是因为那种寂寥,大音希声的氛围,也是享受一个人。安静让人感到富足。
而在如今的社会生活中,总是充满了浮躁与喧嚣哪怕是在神圣校园与课堂,最应该静下心来去学习,保存安静的地方去学习,保存安静的地方仍不能免俗,虽说年轻人应该多一些朝气,多一些活力,这是没错的。但是,在做学问,学习上也应当沉下心。年轻人也要适当地安静下来。当然,现在是很难去寻到一个地方,一个安静的地方,利益驱动了很多人的行为,欲望充斥了许多人,寻找一个地方属于安静变得极为不易。
有人可能会觉得不喜欢安静,也不需要,他们更想要的是镁光灯,是热闹。不得不承认,在人的生命历程中对于热闹的向往都存在,我们能看到的都是年轻人的青春活力,生气满满,而年长一些的人则会更加的沉稳,不会那么喜欢太过吵闹的场所,喜欢安静一些。向往热闹只是生命历程中某个时段的表现形式,世间的繁华喧嚷,总有尘埃落定之时。
书中有这么一句话:“不管世界多么热闹,热闹永远只占据世界的一小部分,热闹之外的世界无边无际,那里有我的位置,一个安静的位置……在一个安静的位置上,去看世界背后的无垠广袤的世界,这也许是最适合我的性情的一种活法吧。”说的很有道理,但这也许也是适合许多人的生活方式。安静其实并不仅仅只是一种状态,也是一种生活态度,每个人也都有属于自己的安静,有自己享受安静的方式,因为每个人的内心世界都是不同的,都有自己独一无二的生命感悟。
莎士比亚对生命有有过一局嘲讽:“充满了声音和狂热,里面却空无一物。”这恰好从反面说明了内心的安静,才是真正的充实。表面的热闹都不一定是真实的自我,而在探寻属于自己的真正的对于生命的感悟,浮于表面万万不可取的。内心的充实才是真正的充实,所以,安静还是一种境界,守护住自己内心中的那一份宁静,保持心灵的宁静,就是在守望自己的精神家园。
周国平还说:“人生最好的境界是丰富和安静,安静是因为摆脱了外在的虚名浮行的诱惑,丰富是因为拥有了内在精神世界的宝藏。”安静并非意味着孤独,相反,正是因为内心的富足才会安静。人人都离不开对于安静的体验,繁华落幕之后,就是安静。
我们的日子是满的,生命却是空的,安静注定不是一种瞬间的偶然所得,而是常年累月的提炼与积累,让内心更为充盈,使生命摆脱浮躁而趋于安静。外在的喧嚣都只是表面,内心的富足才是真正的充实。
读后感1000字 篇9
还记得八年前的那个夜晚,十二岁的我从哥哥的书柜里翻出第一版的《达芬奇密码》以及《最后的圣殿骑士》,由此打开了我对秘符的兴趣,但更让我期待的是丹布朗总能将书赋予画面感及艺术感,尽管当时的我只有12岁,依旧能以读者的身份想象出电影观众看到的兰登教授的惊险历程。八年之中,我也成了兰登教授的“信徒”,他带我走遍欧洲和美国,让我看见了我所不知道的宗教和艺术,而丹布朗的改变也在这八年之中被我看在眼里,也许是《达芬奇密码》的地位太高,人们总是以它的标准要求丹布朗,希望秘符更多一点,希望剧情再烧脑一点,但我认为丹布朗是理智的,他没有顺从,而是渐渐改变对写作的理解,我发现《达芬奇密码》之后,丹布朗的作品更多不是在写冒险,真正精彩的地方是冒险完后对人性的拷问,对未来的预言,同时也在为我们指引方向。
接下来我还是想说一说《本源》,这本书不管在封面还是内容中都遭到了吐槽,因为这些都没《达芬奇密码》好,我承认《达芬奇密码》的伟大,但我认为《本源》不输给任何一本“书”,我所说的“书”包含所有的书。因为它如同《圣经》一样指引我们方向,正如书的主题一样—我们从哪里来?我们要到哪去?事实上《本源》结合了当下最流行的几个话题:AI、同性恋、欧洲王室、科技与宗教、超级计算机。当你看这本书之前,我强烈建议你能看一看李开复关于AI的TED演讲,我认为李开复与丹布朗对AI的看法如出一辙,而且很震惊的是李开复简直就是丹布朗书中的那位身患癌症的CEO的翻版。关于AI,他们都提到了未来人类将与AI共同生存,AI将成为第七界物种,它们寄生于人,慢慢让人以另一种方式进化,这也是我们要到哪去的答案。而人类有别于AI最明显的一点是人类能感受爱,能传递爱,而AI永远没有,它们也许会变得更智能,更富有创造力,但是它们永远创造不出爱,也理解不了爱,甚至会因为智能杀人但不感到有何不妥,我们该如何与AI共生或者我们该如何不让AI寄生于我们成了我们未来的方向。
《本源》一半除了将AI外,另一半其实在讲宗教。在书的前五十章,我们看见一位“无神论者”,也就是埃德森面见三位宗教界boss后的屠杀,原以为是宗教和王室没有人性的回击,让人想要唾骂宗教,加入无神论的阵营,但是当最后谜底揭晓,我们也看到了主教和王室温情的一幕,我们看到了另一个主题爱,也看到了宗教的本源,看到了人类的本源。
总而言之,如果能够忘记作者是写过《达芬奇密码》的丹布朗来看《本源》,我相信这会是一本有深度,有悬念,有启发的美剧剧本和欧洲旅游指导
读后感1000字 篇10
这是我写的第二篇读后感了,闲着没事写下自己对这部作品的看法,也可能是想养成个写读后感的习惯吧!《藏獒》一共三部,讲的都是作者笔下的父亲在青藏高原上的西结古草原和藏獒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感人落泪的故事。这些故事发生在和《狼图腾》差不多一个时期。
这部作品和《狼图腾》的叙事结构有很大差异,《狼图腾》是沿着时间长河顺流而下,偶尔为了补充故事背景,也会逆流而上,始终沿着一条故事主线,故事与故事之间有着时间联系,也有着因果关系。而这部作品刚开始从“父亲”这一条线出发,在出现真正的主角——未来的獒王冈日森格和其他一些勇猛智慧的藏獒后便分成了好几条线,画面切换相当频繁,全面表现了草原上藏獒和人的关系,一点点深入展现藏獒对渐渐疯狂的人性的拯救,以及“父亲”对藏獒的深深热爱!《狼图腾》有着明显的向着狼的情感倾向,而《藏獒》却恰恰相反,它有着明显的向着藏獒的情感倾向,同时也不可避免的贬低狼性,这使刚读过《狼图腾》不久的我来说觉得这样的内容有失公允,让我欣慰的是在后面第二部、第三部里偶尔也能找到对狼的赞美之词了。还有一个和《狼图腾》的最大不同是它重在表述藏獒们的思想,真真切切地把他们和人放在了平等位置,甚至高人一等,而《狼图腾》重在对狼行为的解读而不是思想的剖析。
这部作品展开故事的整体叙述的是第一部,而最能深刻表达情感是第三部,第二部和第三部都是第一部的补充,是对情感的注入。第一部从“父亲”即将进入西结古草原和来自上阿妈草原的冈日森格的不期而遇开始展开,以西结古草原与上阿妈草原的世仇为背景,叙述了一个死里逃生的“雪山狮子”冈日森格在“父亲”汉扎西和西结古寺的帮助下一步步成为西结古草原獒王的故事,同时也简单交代了“父亲”心爱的藏獒们最后的归宿。在第二部里,獒王“雪山狮子”冈日森格带着领地狗群南征北战,特别是在大雪灾和狼灾里为救人立下了汗马功劳,同时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在第三部里,已经年迈的冈日森格依旧散发着自己的余热,这时草原已经不是当初的草原了,这里遍布黑暗,到处流淌着忠诚者的鲜血,弥漫着疯狂人性的气息,这里的天是黑的,草原却是红的。被卖到城市的多吉来吧凭着自己的智慧和忠诚逃出城市,千里迢迢回到它已不认识的故乡,继续着它的职责!这时已近结尾,黑暗的草原在喷发出黎明前的最后一丝黑暗后,终于迎来了和藏獒鲜血一样颜色的红日,是它驱走了草原上的黑暗,为草原迎来了一丝曙光!
《狼图腾》和《藏獒》都是想以动物的高尚品质唤醒人类对人性的反思,字里行间流露着作者的惋惜与无奈。
读后感1000字 篇11
想想读大学都有半年了,天天都很忙,不知道自己都忙了些什么事情。
翻开那过往的日子,我得到的不是自知,更是让那么多的时光给悄然消逝。
无意中在一本杂志中,我看到了一本有关《定见》的介绍。
书中的十一个定见,给我很多深思。
在书中,约翰奈斯比特的“定见”包括:1.变化中的大部分事物都有章可循;2.未来隐藏于现实之中;3.要关注统计数据;4.尽情想象,错又何妨;5.未来不过是一幅拼图;6.愿景不要太超前于时代;7.要变革,先让人们看到好处;8.改变是需要时间的;9.成功靠的不是解决问题,而是利用机会;十、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十一、科技始终来源于人性。
这十一个定见给了我很确切的思考的方向。
书中的例子尽管都是国外的,一大串的英文名给人晕乎乎的感觉,可我还是能明白,作者要告诉我们的最重要的只是做人不能盲从,应该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见解。
面对变幻莫测的社会形式,我们不可能事事如意,但我们能抓住事情发展的规律,然后去想象未来,用时间去创造未来的蓝图,抓住机会,把握自我。
现实生活中的我们,很容易犯的错就是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任由自己去做。而做了后才发现,原来只是不现实的想法而已,事实上只是给自己定错了位。
从小,我就有很多想法,经常一个人去想,去思考。想自己的未来,自己会是什么样子的,想自己会朝什么样的路线走下去。显然,那些想象中的自己,与现在的我不相符合。看了《定见》中的第八条,我才明白,改变是需要时间的,并不是怎么样想就会有怎么样的结果。
初中时,我经常会劝同学不要做违反学校制度的事情,那时,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同学们都对我置之不理呢?现在我明白了,就如《定见》中的第七条一样,如果我不能告诉同学们不违反学校制度有什么好处,他们是不会听取我的意见的。看看中国历史上那么多的变革都有失败的,其原因就源于领导者不能确切给老百姓变革的真实利益。
想起了前几年住的老房子,那时候老爸老妈都很恋旧,习惯了把不用的东西都堆在家里。然而,一年前,我们家房子改建了,得拆了那老房子。到最后,老房子里面弄出了好多的生了锈的钢筋,老木材。只得把那些给做了废品给卖了,可惜了。如果开始就卖了,那也就没有后来的废品了。旧的不去,新的不来。要是那时候就懂得了这个道理的话,那这样的事情就不会发生了。
约翰奈斯比特的种种的定见,生活是可见的。约翰奈斯比特就是从生活中得到的这些定见,我们要铭记于心,这样的话遇到了困难也不会泄气。
至于这本书给我的影响,我想是很大的,目前可能看不到,我相信,在我的未来生活中能给我大大小小的指引。
读后感1000字 篇12
因为他们懂得从失败中汲取成功的教训,使其成为成功的基石。想想,如果没有开始的焦头烂额,又何来的眉飞色舞呢?读书的滋味不正应了<<易经>>上说的:相对的双方,一定共同存在的道理?王云五先生,自幼失学,但求知的欲望却在他心里生根茁壮。三月雨滴,文字的每个角落里都温存这地微凉,去留有一丝温存的蓝色液体,然后一滴一滴拼接成一个蔚蓝色的海洋。那时,不用我说话,只需倒杯温水或递张纸巾。阳光肆无忌惮地洒了我一身,伸出手接住其中一块碎片,它,不经意地在我手中蠢蠢欲动。
说到这里,我们都沉默了咖啡在杯子中旋转,透着浓黑的色彩,闪着金属的光泽,散发着浓郁的香气。偶尔我会打断,偶尔我会去转移话题。内方外圆,如同筷子,具备两者才具有实用性,如同鸳鸯,具备两者才具有艺术美。——我们是幸运的。乌台诗案,一贬再贬。我真的很想说些什么。有一些想念,注定只能在灵魂里仰望,在指间融化。我不言不语,记忆里的某些片段似乎又重新焕发生机。我梦想,人人都能将自己短暂的一生投入到无限地为人民服务中去,我想,人人都献出一份爱,世界变成美好的明天。生活,是微妙的,写诗如同很多很多的事情一样,是需要化险为夷,经受磨难的。我们青少年是未来的开拓者,而法律就是一盏明灯,引导着我们前进!前进!后记:现在的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我们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中学生!
成长路上,有彩虹也有风雨。终于摆脱了那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大叔熟练地用塑料袋从下往上一挑,把所有的碎肉装进袋中。知识是永不止境的,需要我们一步步去探寻去摸索,我想现在并不代表未来,因为古语也有云:艰难困苦,玉汝于成,那些抛弃你的人不一定会有好的结果,而那些被抛弃的人我想人生会是绚烂的,会一展抱负,贡献社会。一九四七年土地改革,当时的寺院住持洛桑确吉坚赞活佛将寺院财产被迫全部移交给了东蒙自治自卫队第三十六军团。我希望快乐,希望永远。其实像我这样的高中生,哪里还会有时间去这去那呢!有的只是扎头在题海的痛苦。
稽于天道,则寒暑均,取于月数,则蟾魂圆,故曰中秋。一个臃肿的女人正背靠着门口的石狮子,学着当日祥林嫂的举动。生活就以这样的姿态呈现,催人泪下。奥运健儿们,再次向世界证明:中国——NO.1。但他又冷冷地一句:“我们不合适??”她懵了,就像是自己看的偶像剧,此刻的她失去了任何的力气,灵魂脱壳一般。天高气爽,秋蝗咯咯,小溪流水,好一幅美妙的图画,秋韵就是一幅朴实的秋画。电话挂断了,留下了滴答的声音。是啊,我醉了,我再也不忍心欺骗我自己了。
读后感1000字 篇13
几天前,我看完了《洞》这本书,这本书让我的感受非常深。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斯坦利·叶那茨四世,他们全家都很贫穷,全家都挤在一间小小的公寓里,他的爸爸,也就是斯坦利·叶那茨三世,一直在做有关鞋的研究,所以公寓里整天都是臭气熏天的,不过斯坦利四世早习惯了,斯坦利有一天放学回家,发现一只运动鞋从天而降,还砸伤了斯坦利,斯坦利盯着运动鞋,他以为这只是个没人要的鞋,于是他捡起鞋,飞快的跑回家,想让爸爸研究这个鞋,但是他被一名警察拦住了,警察看了看那双运动鞋,对着对讲机说了几句话,之后,斯坦利就被捕了。斯坦利在不该出现的时候出现在了不该出现的地方。这都怪那糟糕透顶的臭屁偷猪贼曾曾祖父。斯坦利一家没钱请律师,她妈妈总说:“不用请律师,亲口说就行了。”在法院里,斯坦利才明白那双鞋是“香脚”的鞋,“香脚”是一位著名的棒球手,真名叫克莱德·利文斯顿,这运动鞋是给山区孩子捐款的,克莱德为这件事很生气,最后法官说:“你要不是去翠湖营,要不就蹲监狱。”最后,斯坦利去了翠湖营,那里,他认识了许多人,他被选到了D组,他很奇怪,为什么D组的孩子都让别人叫自己的外号。每天早上,他们都要出去挖洞,每天凌晨四点都要起床挖洞,每当太阳升起时,翠湖营都很热,很闷热,摄氏度达到三十多度,大地都很难挖,斯坦利第一次挖洞是最费劲的一次,手都磨破了,因为他们的管理员大人要求跟铲子一样宽,一样长,也就是五寸宽,五寸深,非常累,在翠湖营里,他同样倒霉,都怪他的曾曾祖父。他待了一阵子,才发现,一个外号叫零蛋的男孩不认识字,于是,斯坦利教他识字,不过,零蛋要帮斯坦利挖一会洞,可是,才几天,管理员大人就阻止了。零蛋的真名叫:赫尔托·泽罗尼,有天,零蛋被气走了,在外面两天了,大家都以为他死了,但是并没有,斯坦利有次也偷偷地溜了出去,他要找零蛋,外面是很难找到水的,斯坦利找到零蛋时,零蛋渴的快说不出话来,他们俩勉强撑了星期,斯坦利知道了一件事:运动鞋其实是零蛋偷得,那次,零蛋看见一个旧的运动鞋,他觉得偷旧鞋比偷新鞋好,于是他穿上了,后面的警察追了过来,零蛋只好把运动鞋一扔,自己就溜了,正好被斯坦利碰见了,因为零蛋他没读过书,他妈妈在他很小的时候,就不知道去哪里了,零蛋是被政府领养的,他哪里知道什么是犯罪呀,斯坦利很同情。结尾时,斯坦利被他的律师带走了,因为后面才知道他没犯罪,他还带上了零蛋,他的父亲发明出了一种治脚臭的药。
我觉得吧,做人要守信,当然了,更不要做不该做的事,免得后面后悔莫及。
读后感1000字 篇14
《方与圆》一书主要从人的心态,意志,为人处事的原则,自我改造,思考创新,人生出击等方面,以“方”与“圆”两个矛盾对立面展开讨论,告诫阅读者方时亦可圆,圆时亦可方。读罢此书,运用到平时工作中也是十分受益的。
作为一名班长在平时的工作管理中,班组内的“小孩”遇到难讲话,不讲理的客户,往往情绪不佳,以往遇到这种情况,我会告诉班组内的“小孩”尽量引导客户跟着你走,找到派单点,立刻帮客户反应。这个是“圆”的一部分。读完《方与圆》在面对此类难缠客户,我懂得光“圆”会“宠坏”此类客户,进而使他们提出不合理的诉求。“圆”的途中也要适当得“方”在规则法规以内的诉求可以满足,用“方”的态度告知客户他的要求不合理,也不合“规矩”。客户会感知到这是自身不合理的诉求,一旦客户动了恻隐之心,有些情况就不需要派单,只需要耐心的解释,以“圆”的方式告诉客户,让客户可以接受。“方”是一种态度,“圆”便是一种方式。“方”可以塑造专业形象,“圆”可以树立职业素质。
说到管理,我是个雏儿,但我相信通过努力,雏儿也有羽翼丰盈展翅高飞的一天。工作中,我是班长,生活中我是孩子的妈。工作中我常常将自己妈的身份带入班长的角色中,忽然班组内的“小孩”会有叛逆,会有言不听的情况。读完《方与圆》才明白无规矩不成方圆。现有义务才能获得权利,在往后的管理工作中,不但要有自己的“方”也就是班内制度。在“方”以内的不可逾越,在“方”以外的可以“圆”,此处的圆就是以德服人,古人云:德让天下。在生活中关心班组内的“小孩”在心理上给予正确的指导。方圆结合打造属于自己团队的人文。只有班组内的和谐才能让团队彰显自己的风光。
“方”是有棱有角的符号,在以“方”而治时难免会磕磕碰碰,此时在管理班组内出现触碰到“方”以外的情况下,作为班长不能再以“方”的态度去与之交谈,“方”与“方”的碰撞只会擦出火花。我应当以“圆”的身份介入。让其知道为何而错,错出何因,正确引导,让其内心知错。用“圆”的态度感化其,让其出现的“方”在与“圆”磨合中被打磨,棱角打磨后会变的圆润,也就向“圆”靠拢。圆与圆的结合才能滚的更远,方与方的摩擦只会造成折兵损将。但在管理中也不可一味求“圆”。太“圆”的管理,就像脚下的西瓜皮,让班组内的“小孩”容易滑倒,不受“地球引力”控制。再发现管理出现松动,太“圆”时,适时给予“方”的管理,让“滑倒”在途的成员及时踩到棱角,及时刹车。
读后感1000字 篇15
今天我读了《规矩》一文,主要写了公司老板订下一个规矩,并说谁违反这项规矩立刻开除。有一次,公司老板的一位叫约翰的心爱助手坏了公司规矩,虽然公司老板有一千个一万个舍不得,但为了信守诺言,毅然将他开除。
记得有一天放学,作业留很多,可我恰巧答应帮助同学做小老虎挂带。唉,无奈!伴着时光匆匆,我写着老师那枯燥而无味的作业。在我写完之际,我看了一下钟,居然七点了,真不可思议!可我又不得不继续写课外及妈妈留的作业,近九点,我才写完。但我并没有忘记做小挂带,虽然我已疲惫不堪。清幽的月光射进来,屋子里的一切好像披上了银沙,一针一线都深深印在我心底……第二天,我拿着布带去见同学时,虽然累到极点,但我那幼小的心灵感到无限的满足,因为我守信用,赢得了荣誉。
德国哲学家康德计划去拜访朋友彼斯特。信上说三月二日十一点钟到他家。可偏偏通向朋友家的一条桥坏了。康德不惜用二百法郎请别人拆自家房子搭桥,终于在十点五十分赶到朋友家。
宋庆龄奶奶小时候,有一次要去奶奶家做客,可偏偏答应小兰在这天教她编花篮,于是宋庆龄毅然不去奶奶家。可宋庆龄等了一个下午,也没见一个人影。可她并不生气,因为她等得心安理得。
有一种东西,比才能更罕见、更优美、更珍奇,那是诚信。诚信如一块洁白无瑕的美玉,没有一丝污点。只要你拥有了诚信,便拥有了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
伊索寓言中有一个《山鹰与狐狸》的故事,主要写了山鹰与狐狸结为好友,决定住在一起。有一天,山鹰因没有食物而将幼小的狐狸吃了,狐狸异常悲愤。有一次,山鹰拿了祭神的羊肉,一阵风使巢里细小干枯的树枝燃起火焰。狐狸将烧死的小山鹰饱餐一顿。这则故事告诉我们背信弃义之人,即使受害者弱小,不能报复他,可神会惩治他。
还有伊索寓言中《骗子》的故事,主要写了有个人卧床不起,便祷告众神:如他病愈,定奉献一百头牛。众神满足了他,可他并没奉献一百头牛。于是,众神托梦告诉他海边有一千块雅典钱,他醒后真的去了。结果遇到海盗,后果可想而知。这则故事告诉我们搞欺骗的人也许一时得逞,但最终会被揭穿,到头来失去别人的信任。
论语中的子夏日:“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日未学,吾必谓之学唉!”意思是与朋友交往,说话要讲信用,这样的人即使说没学过什么,我也一定要说他学习过了!
的确,世界上最宝贵的是诚信,和有诚信的人交往,灵魂会变得更高尚,胸襟会变得更宽广。因为世间只有诚信是永恒的!
我静静地读着这篇文章,眼前好像打开了五彩的窗户,广阔的世界在向我招手,我安宁地遨游其中,乐而忘返……
读后感1000字 篇16
静心、净心、尽心就是人们端正心态的问题,它蕴含着人们的三个不同心态层面。静心:静守自己的人生坐标;净心:净处自己的人生位置:尽心:尽力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静心是安心工作之本。每个人的生活环境不同,文化层次不同,因而所追求的目标和理想也不尽相同,但是,在内心深处,每个人都会有自己不同程度的做人原则。做人的原则应该是多方面的。比如说对待学习、生活、工作等,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原则,也就是说有个做人做事的底线,会有所为有所不为,懂得那些事应该努力去做好,那些事可以做,而那些事是绝对不能做的。做人不能没有原则。没有了做人的原则,也就没有了衡量对与错的尺度,如果自己都不知道那些事该做,那些事不该做,那么,就很容易走入歧途,因为人是具有社会属性的,时时事事都要受到社会公认的法律和道德等准则的约束,不可能游离于社会之外。但这些原则也是与时俱进的。
社会在不断发展,观念在不断更新,需求也在发生着不同程度的变化。在不同的社会背景下,法律和道德等准则会有所不同,这个时期这样做可能是对的,而同样的做法放在另一个时期就是错的,甚至是违法的。那么,做人的原则也要随着变化着的社会而不断调整。而且还应当考虑到原则与发展的关系。有时候,做人的条条框框太多,并且养成了固有的行为习惯,则可能会束缚人的思维,让人失去开拓创新的精神,甚至思想僵化,很难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着的社会环境。因此,人们在遵守做人的原则的同时,还要随时做出适当调整,使自己的做人原则时刻能够适合现时代的要求,不要让原则束缚和禁固自己的思想。
至此,净心能使自己自觉地坚持自我反省,能时刻检束自己的贪欲之心、遏制自己的非份之想。净心是保持清正廉洁工作的源泉。尽心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总之,静心是安心工作之本。人们的心境达到虚静的状态,才套时刻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工作作风,才会在工作中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
主要是针对各作业区、以及现场定置和目视化管理。具体方式为
一、通过培训5S方面的知识,让全体人员都建立起基本概念和认识;
二、争取高层领导支持和参与,推动中层带头执行,用引导的方式鼓励员工做好;
三、从最基本的入手,分阶段逐步深入,清除掉现场不要的物品,每天循环整理;
四、组织定期检查,对于存在的问题坚决进行曝光和公布,而对做得好的要表扬。建立精益管理改善机制,促进精益管理改善,目的是实现生产系统准时化、柔性化、高效化、精益化,最大程度减少各种直观的和隐含的浪费。
读后感1000字 篇17
《口技》一文开头第一句“京中有善口技者”一个“善”字带动了全篇,仔细品味全篇无处不是“善”。宴请宾客饮酒助兴的方式多种多样,而主人却偏请来口技人前来助兴。从“会宾客大宴”一句不难看出,主人的出身必定是一个富庶人家,大排宴宴口技人应邀而来,从这一点上判断,艺人并非庸者,此处暗含“善”。“但闻抚尺一下,无敢哗者”。
在过去艺人属于下九流。他的抚尺不是县太爷的惊堂木,响了一下为何却能声压满座?不是别的,是艺人的威名远扬使在座众人早就想一睹为快,所以“无敢哗者”,这里依然是交待“善”字夜阑人静,犬吠声从深巷中传出,声响虽然不太大,但把妇人惊醒,而丈夫对此丝毫不觉,过去是男耕女织的生活,繁重的体力劳动使男子沉沉而睡,呓语也正说明男人未醒。由于妇人欠伸弄醒了依偎她而睡的哺乳期婴儿。小儿大啼使沉睡中的父子二人相继醒来,大儿毕竟是小孩被小儿吵醒心中不满,因此絮絮不止。这也就惹恼了正在觉头上的父亲,所以叱大儿。一切恢复平静,男人很快酣然入梦,妇人还要照料小儿,深更半夜困倦袭扰着妇人,也使她渐渐入睡,一切都是那样的宁静,因此才有老鼠出来活动。忽一人大呼火起,这里解释了前面犬吠的原因。前面犬吠可能是起火之初火星点点引起犬吠,也可能由于放火人的行踪而引起,且不去探讨犬吠的缘由,犬吠之声定然不是无缘无故。当在夜深人静,老鼠肆无忌惮的活动的时候,“忽一人大呼火起”从常态判断夫妻二人会被同时惊醒,但为何先表演夫起大呼?男子反应快,尤其是动作的敏捷性一定优于女子。至于着火后其它声响口技人也作了唯妙唯肖的表演。以上说明口技人深入生活,善于观察生活,声响的编辑符合人物的身份,符合生活的逻辑。口技人的表演艺术真实的再现了生活,因此使众宾客产生身临其境的感觉。在这一点上尤能体现口技人的“善”字。众宾客“奋袖出臂,几欲先走”。设想“先走”的后果,必定会挤、压、碰、撞,使宴席一片狼籍,艺人本来是前来助兴的,这岂不是扫兴。在这关键的时刻,抚尺一下,嘎然而止,撤屏而视使众宾客又回到现时生活中。时机的把握令人拍案叫绝,此处又一“善”。
开头结尾简单的道具的介绍意在表现艺人之善,文中观众的神态描写侧面写其“善”,以及文中正面描写模拟的声音和文中的议论部分当然也是写其“善”,此“四善”显而易见,笔者不再赘述。
综合上述全篇共有八“善”:有暗含在字里行间的,有蕴藏在生活哲理中的,有浮萍于水面的。仅仅三百余字牢牢抓住“善”字,淋漓尽致的描写出让人回味无穷的不朽篇章。从这一点上让人体味到我国古代文化绚丽多彩和博大精深。
读后感1000字 篇18
在四川省汶川县映秀镇中心小学有一位年轻的男教师,当年只有29岁,孩子刚满3岁,妻子美丽端庄,是与他一个学校并肩作战的战友,他们对生活充满了无限的憧憬,他就是张米亚,他性格开朗,幽默外向,喜欢运动,身高只有一、72米,可打的一手好篮球。
关上台灯、闭眼,眼前似乎还是出现一幕幕叫人不知感慨还是感动的情景。
一切源于情又止于情。第一代的恩怨债孽却由第二代继续承受。倘使当初周朴园没有为了名利狠心抛下鲁侍萍和鲁大海,周萍和四凤这段不该来的爱情也就不会来,瀿漪和周萍的这段疯狂而又心酸的感情也不会存在。而这一切究竟是谁的错?
四凤,侍萍,周萍,周冲,他们不该是这样的结局啊!本来应该是一段很美好的爱情,却在最后被套上了乱*的枷锁,本来应该是一段很亲密的母女情,却为了两段不该来的爱情而处在了痛苦的深渊。一切的`美好啊,为什么终归支离破碎?不该死的死了,不该疯的疯了,旧社会,令人心酸的下层人的命运,何故如此?旧社会的黑暗,上层人士的腐朽终究导致了无数悲剧的发生。
我依然在想,不仅仅是旧社会,即便是现在,这样的情况也依然在发生。也许现在会比旧社会光明的多,可是仍有那么多的人仗着自己有钱有势,处事横行霸道,任意妄为?犯法了,他们的钱可以买通律师,买通法官,然后可以不负任何责任,拍拍屁股走人,还装出一副受害者的委屈相,扔下真正的受害者捶足捣胸,哭尽人间的不公。这样的人他们的心难道就不会滴血吗?而这样的人也终究会遭到报应的吧!呵,命运,如何的作弄了这世间的人,一切的人与事仿佛尽在它的掌握之中。
我又想到了鲁大海,这个个性鲜明,决不向黑暗的上层势力低头的青年人。他意气风发,爱憎分明,对于一切的不平,他敢于挑战,坚定的意志和一直坚守的原则,也让他对上层人士嗤之以鼻。他不甘于那种“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下层人民的一贯作风,更不屑于鲁贵那种奉承拍马,狐假虎威的神奇,他愿意为自己以及其他所有矿工的公平挑战周朴园,他要为自己和其他人赢得他们应有的回报,他憎恶黑暗,也敢于挑战黑暗,这样的年轻人正是旧社会所有懂得反抗的人的真实写照。他们顽强,他们坚持,在所有人都在无际的黑暗中迷失了方向,朝更加黑暗的深渊走去的时候,只有他们在黑暗中摸索前进,找寻光明的所在。
一阵雷鸣,惊醒了多少懵懂的旧社会人民;一夜雷雨,淹没了多少不堪回首的往事的痕迹。
人生总归如此,像书像画亦像戏,读一部《雷雨》,仿佛尝尽了人间千番种种,读尽了旧社会劳动人民的辛酸血泪,想想现今,我们也算得幸福的了吧!
读后感1000字 篇19
暑假期间,我会去附近的公共图书馆借《简爱》。实际上我很早已听到这本书有多出色的了,只不过是一直没机遇去看看,如今总算能运用暑假来读一读,看一下这本书是否虚有其表。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著名的当代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而该书也算作她的经典作品。书里关键叙述了简爱的敢于抵抗的一生。珍爱是独生女,寄居李德家,受到李德家的各种欺凌。当简·爱准备提前去伍德沃德学院时,里德太太撒了谎,告诉布斯先生她是个撒谎的孩子。后来谣言四起,简爱被杀了。只有坦普尔相信她是被陷害的,并帮助他消除了不公正。简爱在渥德院校当上六年的学员,二年的教师,随后离开这所院校,找了一份家庭老师的岗位。在那里,她受尽了溫暖和理想化的工资待遇,并对堡主罗彻老先生拥有好感度。殊不知,好景不常,罗彻老先生的妻子居然出現了,而她还身负凄惨的婚姻生活。简爱挑选了离去。在她新的在旅途,她了解了罗伯特、戴安娜王妃、马莉这三兄妹,并遭受了她们的照料。而简爱终归牵挂着罗彻老先生,并决策再次去找他。她返回了她出任上门家教的地区,出现意外地得知罗彻老先生这位身患精神疾病的妻子烧死了这一庄,罗彻老先生也因而眼睛瞎了。殊不知简爱并沒有看不上他,她留到他身旁照料了他一身。
看了后,我深深地的吸了一口气。这一坎坷的小故事要我回味无穷,而简爱固执的性情,单独的个性化也是将我震撼人心。简爱自小无依无靠,学生时代还被诬陷,受尽了冷言冷语。殊不知她并沒有屈从现况,只是勇于去接受现实,即便是被凌虐,也得顶住。这一点就是我很喜欢简爱的理由。一个人能够 遭受羞辱,但不得不去抵抗,不然日常生活也就没了实际意义。简爱在一所大学里呆了八年,这所大学让她经历了各种各样的困难,这让我更加钦佩她。简爱她拥有 宽阔的胸怀,能够 豁达大度,再次看待每一样事情。于是,当她到达松德庄一个很美丽的村庄时,当门对门的辅导,让她感到深刻是有一颗好心。不论是平易近人的女管家菲尔太太,還是活泼开朗的学员黛拉,都让她觉得史无前例的温暖。
而她得知罗彻老先生的妻子仍健在时,她又决然离开,离开这一填满温暖的庄院。之后当简爱得知罗彻老先生负伤,又挑选了终生陪在他身旁照料他。简爱便是那麼一个直率的人,敢做敢为,想好啦就已不去更改想法。而这也变成让大家喜爱简爱的一大原因。来看夏洛蒂所营造的这一角色也算作分外取得成功的了。
看完了《简爱》,要我对简爱那么本人也充满了钦佩之情。我觉得,我未来也恰当一个像简爱这样的人。
读后感1000字 篇20
记得上学时,最喜欢看两类书,一类是人物传记,一类是散文,因为它们是真实生活的提炼,传记里蕴含着力量,散文里流淌着温情,有着我喜欢的真。所以也一直不太喜欢读虚构的小说,总觉得缺少了真实的烟火气。后来才发现是自己狭隘了。近两年反而是小说读得多些,散文倒是难得看了,究其原因,是自己的静气少了。
这本丁立梅的散文集《遇见》本是我为儿子选的,一直立在书架上也没有被翻看,想起前些时间小伙伴们分享过她的书,一幅暖暖春日就着春茶品读美文的画面竟突然间在眼前浮现。那日子,真美好。就它了。
拆封阅读的这几天,真的是浸泡在美好的文字间,悠悠然。“人生的每一次遇见,都是生命中巨大的欢喜。一个人,一片景,一个物件,一首曲子。在相遇的刹那,心中的弦,砰的一声被弹响。”在我看来,遇见,不只是一个瞬间,一份因缘,更是一种可以滋养心弦、丰盈记忆的生命财富。
这本书共5个章节。
【佛不语】这一章,是作者天南地北畅游的集结。一个个诱人心驰神往的去处,有了美好纯净的文字加持,读者的心,被带得更远了。你来,或者不来,它就在那里。大爱无言,大音希声,这是佛的力量,也是自然的力量。不知何时,才能再去往那些美好的所在,安放一下蠢蠢欲动的心灵?
【风居住的街道】这一章,是作者喜欢的歌曲合集。照着文字把曲子挨个搜寻听了一遍,或舒缓,或轻柔,或跌宕,或激越,流过心田,竟有种想要流泪的心动。原来这首耳熟能详的曲子叫《乱红》啊?这就是《琵琶语》啊,我原也是听过的!心,便在这些优美的旋律里百转千回。谁的往昔里,没有一个风居住的街道?难能可贵的,是细腻的少女心和自在的欢喜。
【那些水样流过的文案】这一章,是作者对喜欢的书或书中的人,以及相关电影的短评合集。没有想到的是,读者熟悉的诸如王熙凤、赵姨娘之类的人物,都能在她的笔下颠覆固有标签,生发出不一样的生命光彩来。它们水一样地,流过我的心。
【一折青山一扇屏】这一章,是一些生活中遇见的温暖小事。青山也好,尘世里的一草一木,一人一花也好,若都守在自己的一隅,寂静欢喜,必也是温暖美好的。怀特说,生活的主题是,面对复杂,保持欢喜。我的心也随之静静的欢喜起来。
【猫叹气】这一章,只有短短的几篇,写的都是女孩子喜欢的小物件。步摇、银饰、团扇、竹篮,平常的物件在她细腻的笔下亦楚楚动人。
林清玄说,心美,万象皆美;情深,万象皆深。她果真是个灵魂有香气地女子,是个用音乐烹饪文字的女子,更是个被古典诗词润透了的女子。难怪有人说,她的文字,有着胡琴或箫的婉约,古筝或笛子的清远,字里行间,古色古香,悠远绵长。这次的阅读之旅,充盈着美,散发着香。
读后感1000字 篇21
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是啊,读书要读好书,要读经典,要读历史。有一本经典之作我很喜欢,这本书名叫《红岩》,听到这个名字,一定有很多人都不陌生吧!我从这本书中读出了很多真理,想和大家分享一下。
《红岩》写了在重庆解放前残酷的地下战争,文中描述了当时共产党员的危险处境和敌人残酷恐怖的嘴脸。这本书中,集中描写了革命者为迎接解放、挫败敌人的垂死挣扎而进行的最后决战,歌颂了革命者在酷刑考验下的坚贞节操。塑造了许云峰、江姐、成岗、刘思扬、余新江等众多英勇坚强、可歌可泣的革命英雄故事。读完后,让人完全沉浸在革命战斗的气氛当中。其实《红岩》越读到后面,越让人感到精神振作,我们应仔细读一读《红岩》这本书,到最后他会让我们发现真理!
在《红岩》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是成岗。成岗不怕累不怕难,毅然接受了印刷《挺进报》的工作。这还不算什么,重要的是成岗被抓到牢里后,敌人用尽各种拷打方法、催眠术、测谎器、美国新药诚实注射剂……但我们的英雄成岗却不畏惧、不退缩,坚强的面对自己正在承受一切。他勇敢、坚强、临危不惧、视死如归,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还有一位英雄:她虽然是女性,但并不比男同志逊色。当她看到自己丈夫的头颅挂在城门上示众时,她忍住了泪水的低落,而是把心中的悲愤化为自己成功的动力,继续勇敢的和敌人作斗争。她的坚贞不屈深深地打动了我,她就是江雪琴——江姐!当敌人把竹签钉入她的指甲缝时,她从容淡定,却说了一句让我终生难忘的话“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人的意志是钢铁!”啊,多么铿锵有力的话语,流进了我们每个人的心里。她才是真正的英雄!
“我们是天生的叛逆者,我们要把这颠倒的乾坤扭转!我们要把这不合理的一切打翻!今天,我们坐牢了,坐牢又有什么稀罕?为了免除下一代的苦难,我们愿——愿把这牢底坐穿!”这是书中的一首诗,简简单单的几句话,表达出的却是不简单的英雄气概!诗中所描述出一种精神,正是这种精神、这种简单的文字吸引了我。全书语言淳朴,真实,让人忍不住想要多读几遍。
想要读经典,读精华,就来读一读《红岩》。《红岩》给予我很多启示,至少,它教会了我如何去做一个中国人,如何去爱自己的祖国,如何去发扬“红岩”精神。无数的革命者牺牲了,但是我们并没有忘记他们。因为我们明白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我们心中惟有两个字——祖国!今天,先烈们把革命的火种交给了我们年轻一代,我们会接过火种,用“红岩”精神点燃它,使它发出耀眼的光芒。并把这燃烧的火炬传下去,永远的传下去!
读后感1000字 篇22
胡适曾说:“古代的书,只有一部《诗经》可算得是中国最古的史料。”——题记
受到网络知识竞赛的压迫,沿着浮云走过的痕迹,天空的浅蓝色曾令人憧憬,但那看似沉重的铅蓝色也曾使人思绮。于是,买了一本沉甸甸的《诗经》,走在回去的路上。就我脑袋里这点儿国学知识,没有一本读过的“经书”是不能过国学知识网络大赛关的。小部分是久闻大名,其中的风、雅、颂三部分更是让我期盼。
《诗经》是由孔丘主编,收录自西周初到春秋中叶大约五百年间的三百零五篇诗歌,我很想瞧一瞧出名得不得了的孔老夫子在国际声誉这么独具一格,那眼光也是否异常独到。我带着期待翻开了《诗经》的封面,贪婪地吸允着油墨的芳香,这种心情一直持续到我合上这本深入人心深处的著作。《诗经》的题材十分丰富,不仅有思乡、借物抒情、感叹时光等常见的题材,还有许多素未谋面的题目。赞扬、憎恶、传诵,引人入胜。——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十分之一是我十分惊奇“风”、“雅”、“颂”是何其理解,想参透孔子如何把这三百多余首诗歌分为三个大类。“颂”的意思较好理解,其中的“风”却应用怎样的理解方式去读懂?品读了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百分之二十是真的发自内心地想品读与领略西周至春秋的岁月风尘。我想掌握古人写文章的方法,如何用无数个中华汉字的几个就能表达尽一篇翻译过来有几百字的文章,每次看那几个字和译文时,一长一短,一少一多,一段一句,区别好大,因此自然心里总赞叹古人的笔好神奇啊!这次国学知识竞赛,考题很难,每个考题都需要经过细细精读的古文的理解和熟读来答做。
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我结束了第一场考试,考试成绩虽不太理想,但我也懂得了这不是随便考考就九十多分的,而是需要正真下功夫的,钻研、翻透的。我更加努力地翻了翻仅有的《大学中庸》和《诗经》,眼睛虎视眈眈地盯着那几张薄薄的纸瞧,总希望能看出什么名堂来,一旁的母亲看着我,吓呆了,似乎从来没有看过我这副模样,她却一边说:“我们家温馨真用功啊!”经过一番考试前的“垂死挣扎”和临时抱佛脚,我凌然进入了第二次考试,终于比前一次考试高了几分,这让我十分高兴。所有的考试都像起伏不定的旋律,一会儿沉淀,一时轻浮,在往事里慢慢锈化,叫人捉摸不透。哦,不,考试成绩是自己把关的,都要靠自己努力!
最后几次考试,虽然成绩不太好,但至少拼尽了全力,也因此异常满意自己的成绩。《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是中国文学中的经典。当然,其它经过汗水与智慧调和而成的著作也一样啊。我只能在墨香里静静徜徉,伴随着阵阵朗读,将成长在岁月的洗涤中漂白、膨胀,然后晾成飘渺无间的书卷,在回忆里浸润,蔓延……
读后感1000字 篇23
心晴时候,雨也是晴;心雨时候,晴也是雨。
巴尔扎克曾说过:“不幸是天才晋升的阶梯,是信徒的洗礼之水,弱者无底的深渊。”
当我们为一片绿荫沉溺于悲伤的情绪,失去的不仅仅是一片绿荫,而是一座森林。
山之仁,在于既含纳了苍天古木,也收容了遍野小草,既孕育了豺狼的怒吼,也滋护了弱小的悲啸。或者环抱双手让流水变为湖泊,或者裂开身躯,让瀑布倒挂前川。山谦卑地静立着忍受时间给的苦痛与折磨,依旧不动声色,山之所以仁,在于它宁静淡然的态度,有时候山也可以成为人的榜样。
我们不是庄周的鱼,不知鱼在水里遭受什么,是否真的快乐,但我们可以当自己心情的舵手。创造一些意料之外,又情理之中的快乐。
像庄子一样,做一泓天上的泉,做一只夜夜鸣叫的鸟儿,做一棵月光下那棵发宁静,与超然的精神古树。
"举世誉之而不加劝,举世非之而不加沮。"在静下心来读庄子的时候,不妨问问自己我们是否能够坦然面对别人的各种评论;“无彼无我,非我无所取在读庄子的时候不妨”问问自己在物欲横流的世界,我们是否已经丢掉自己;“大道不称,大辩不言,大仁不仁”在与庄子对话时,问问自己是否将一切囊括于胸,默默体认;“吾生也有涯,而知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矣。”我们可以问问自己是否敢于活得那么真实,那么诚实地去面对学习呢。庄子活出了智者的风范。活着的意义,活着的价值,活着的态度,精神的源泉莫不在于他身上得到体现。
活着,我们追求的到底是什么?能分清物与我的界限,知荣辱,辨是非。活着,我们想要的是什么?有追求,却不过分要求,只评议却不去争议。活着,我们追求的是什么?看得到黑暗,却依旧执着追求光明。淡淡地活着,逍遥的活出自我,活出人生的色彩。此生便无憾了。
走自己想走的路,唱自己喜欢的歌,一路高歌,冷暖自知,就想走在开满格桑花,走在朝圣路上的信徒一样,保持一份信仰。
“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庄周做到了,所以他快乐。若是我们也想活得快乐,我们就应该时常思考自己的人生,也时常向自己发问,是否能够在恬淡的月光中站成一颗精神的古树。尽管满身布满斑驳的岁月痕迹,但却能够根深百米,不卑不亢,任树枝在风中,站出一种宁静的姿态。
我们快乐的原因有很多,不一定要与世隔绝,忘却世间冷暖,不看红尘烟云,不尝人间苦痛。而应是在于看遍人间百态,尝尽世态炎凉,历经人间沧桑后,依旧能闲云野鹤,拈花一笑,保持一份宁静与超脱。
一朵花的凋零,荒芜不了整个春天,一颗星的陨落,暗淡不了星空的灿烂,像庄子一样生活,拂尽世俗尘埃,清净红尘纷扰,在双手合十的微笑诗意中快乐的生活,找寻星辉斑斓里的美好。
读后感1000字 篇24
《飘》的中国翻译家陈良廷老先生去世,享年91岁。如晴天霹雳,得知这个消息后,我俯下身去,埋头哭了很久。
始终相信,陈老先生的离去,并不是翻译者的归宿,而是一个崭新的起点。人固有一死,而陈老先生的逝世重于泰山。这样的结尾,亦是一种最好的完美。
《飘》,是我人生真正意义上的读的第一部外国名著。对于我来说,《飘》不仅仅是一部著作,更是一个陪我一起长大的自己。记得曾经有人这样跟我说过:“一部好的作品,并不限于作者想让你看到什么,而在于你能从有限的文字中,再读懂点什么。”《飘》于我亦是这样。每一次的启封重温,每一次的促膝谈心,我们俩就像是与多年未见的老友重逢,总能觅到新的感动。
初读这部经典时,还不敢相信白瑞德的干脆离开就是最后的结尾。为此,我跑遍了镇上所有的书店,渴望去寻得一个更美满的结局。结果令人失望。也曾有过想执笔再续一个圆满结尾的念头,拿起笔却发现这个看似不完美的结尾,恰恰是一种带着遗憾的最好的完美结局。
不知你是否和曾经的我一样:在开始一件事前,总是渴望知道结果,再因判断结果的好坏来决定要不要开始。对着人生下赌注是有风险的,所以我们会犹豫不决。不是我们不想开始,而是我们害怕遗憾。
其实啊,人生哪有这么多必然的一定。谁还不是一边接受命运的好与坏一边慢慢成长。柏拉图这样说过:“人生最遗憾的,莫在于轻易放弃了不该放弃的,固执地坚持了不该坚持的。”那些勇敢的不计后果的人儿,哪怕结尾不尽人意,也会拍拍自己的胸脯说上这么一句:“我尽力了,我不后悔。”
在这一点上,我喜欢斯嘉丽的“敢”。她从不计较后果,随心所欲去做她想做的事情。就像张雨生所说的:“昂首阔步,不留一丝遗憾。”结尾不完美又怎么样?你曾为此全力以赴过,曾拼命坚持过,你已经感受到了沿途的种种美好。所以你值得,你值得去拥抱现在在未来那头等你的最好的自己。
现在离20届高考还有407天。每一天都是一场梦想的角逐,都是一次新的开始。我们无法清楚明年六月份自己或喜或忧的心情,无法预知未来的自己会在何处。那我们就要停下来不努力了吗?当然不啊。不惜寸阴于今日,必留遗憾于明朝。我们无法抓住时间,但我们仍能选择尽全力去奔跑直到超越时间。就像俞敏洪说的那样:“为了不让生活留下遗憾和后悔,我们应当抓住一切改变生活的机会。”就算结局未知,哪怕结尾不尽人意,在这一为生命起舞的过程中,自己也算得上是一种完美。
所以啊,不必拘泥于结局的好坏。不管能不能弥补,这些都将随着人事变迁而成为必须面对的事实。我们不妨再勇敢一点,不妨做出一个决定,给自己的生命再留下多一些未知的精彩。
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啊。
一本书的读后感 篇1
你若问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是《蓝色的海豚岛》。这是一个不同寻常的,在你心里挥之不去的故事,这个的独特的故事有着它永久的、不可磨灭的经典性。这本书曾荣获纽伯瑞儿童文学奖、国际安徒生奖等七项儿童文学大奖。本是为青少年读者倾心奉献的一座世界儿童文学经典宝库。
你知道我为什么这么热爱这本书吗?我告诉你,真泵书题材广泛、内容丰富、格调健康、品味出众,是青少年读者成长过程中的良师益友。《蓝色的海豚岛》打造了完美心灵,培养高尚情操,体味不同人生。
这本书珍贵之处之一在于它的内容。这本书藐视了一个个令人惊心动魄的故事:太平洋中有一个岛屿,形状像一条侧躺的海豚。岛的周围有海豚在游泳,有海獭在嬉戏,有海象在争雄,有野狗在决斗……以前,在这个岛上住着印度安人,他们受到捕猎海獭的阿留申人杀害,后来离开这个岛到东方居住。他们离开时,留下一位姑娘——卡拉那。她在岛上孤零零地生活了十八年,等待救援的船只到来。她独自修建住所,制造武器和捕鱼用具,与野狗斗争,历尽艰险才得以生存下来。
这本书的女孩诠释了一个生存所必须拥有的能力,她就是令我敬佩的人——卡拉那。它就是我情有独钟的书——《蓝色的海豚岛》。
一本书的读后感 篇2
最近,我读了一本著名探险故事书,它便是史帝文生所著的《金银岛》了。故事发生在十八世纪,杰夫。何金斯是一个小男孩,他渴望并且热衷於出海寻宝。有一次,他到了金银岛寻宝,与海盗、水手打交道,亲身体验到船员之间真诚、忠实、虚伪、残暴的种种现象,目睹了一幕幕令人惊心动魄的故事。
读了这本探险故事,使我感触良多。主人翁杰夫。何金斯原是一个胆小、害羞的孩子。父亲去世后,他便开始了探险。在探险之旅中,初时杰夫只是一个船舱裏的服务生,但他却勇於与敌人搏斗,后来更从海盗手中夺回大船,并自命为新任船长。虽然杰夫。何金斯经常易於冲动,但他所表现出来的非凡勇气和过人胆识,足以令我佩服不已。杰夫。何金斯凭著勇气与胆识,由一个胆小怕事的小男孩变成一位夺回大船的英雄。而我们有时遇到难题,便自乱阵脚,不努力探讨解决的办法。试想想,若我们也有杰夫那种勇於尝试和敢於探索的精神,许多难题不是都能迎刃而解吗?
在故事结尾,杰夫返航后,并没提到他分到多少财宝,他反而发誓再也不去寻宝了。还时常受到噩梦困扰,梦见大海和金币。金币令杰夫做噩梦,而不是富贵梦;一味追求物质的满足,最终只是徒劳;贪婪和欲望永远不会带来美好的生活。如果人人都明白这个道理,恐怕便不会发生一些野心家为争夺名利而不择手段的事情了。
一本书的读后感 篇3
《爱的教育》是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的一部著作。这部书很有意思的是作者以一个小学生的名义,通过日记本的形式,讲述了很小的故事,然后将“爱的教育”融入这些故事,用以培养年轻一代的思想情操。
这些日记形式的故事一篇篇都不是很长,都是孩子在读书期间一天内发生的有趣,有意义的事,孩子只是很简单的将这些学习过程,教育过程如实地记叙着,但越是简单的东西越是可以表达很多的内涵。因为读者看到小学生将他眼中的先生的教育方法,先生对学生的爱、关心,对学生的帮助,以及同学之间互帮互助,友爱的情感用一些记叙性的文章记录下来,有一些简单的情感表达其中,小学生虽小,但却能深刻感受到先生“爱的教育”,感受好与坏,感受爱与憎恶,这一切复杂的感受通过这一篇篇日记表达出来,传达给读者,引起读者的一些思考,让读者能切身体会“爱的教育”,感受“童言无忌”。
当我们在阅读这本书时,可以慢慢思考些什么,这些思考使我们能够深刻体会一下爱的教育。爱的教育并非易事,当教师、父母能把握好这个度,那爱的教育则发挥了它应有的作用,而不正当处理这爱的教育,这爱就有可能成为溺爱,盲目的爱,将会起到反作用。我想这是我们大家都不想看到的。所以,这些以日记形式的小故事表现给我们看。这些日记大人可以看,以了解孩子的心灵,小孩也可以看,感受同龄人的身心状态,一切都因它没有复杂的语言,却能带来一些共鸣。
《爱的教育》是一部思想性和艺术性都很强的作品,鼓舞孩子能接受挑战,用爱心创造美好的世界,所以值得大家一看。
一本书的读后感 篇4
我看过很多书,如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林海音的《城南旧事》;高尔基的《童年》。而我最喜欢的书就是《鲁滨孙漂流记》。
《鲁滨孙漂流记》是一本中外名著。故事人物形象鲜明,故事生动有趣,情节环环相扣。有一个叫鲁滨孙的人在一次航海中遇到大风,他被大浪冲到了一个无名的没有人居住的荒岛上。他在这个荒岛上克服重重困难生活了二十多年,最后回到了英国的故事,表现了他不畏艰险、聪明能干、机智坚强、监危不惧、勇敢乐观和强烈的求生精神。
小说故事情节曲折生动,深深地吸引了我。告诉了我在遇到危险的时候,要向鲁滨逊那样凭借自己的勇敢和智慧面对困难、战胜困难,学习他那顽强的毅力和百折不挠的精神。
一本书的读后感 篇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告诉了我许多道理。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英国绅士,叫福格。他的爱好是去俱乐部读报纸,和会员们聊天。有一天,他和俱乐部会员们打赌,自己可以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环游地球的过程当中,遇到了铁路断修,暴风雨等等一切突发情况,不过,他凭着勇敢和智慧克服了困难,最后取得成功,与阿乌达举行了盛大的婚礼。
福格先生的自信心与勇气让我敬佩。正因为有了自信心,福格先生才会与俱乐部的会员们打赌,没有为巨额的赌注而退缩。他的勇气是支撑他环游地球的那股决心。
有了自信心与勇气才会使我们办事不半途而废。本书告诉了我做事要有信心,就能坚强勇敢地走下去!
一本书的读后感 篇6
《爱的教育》是以“一个小学生的日记”形式出版的小说,共十卷,按时间顺序分为十一个月,每卷十个故事,并在每卷附加一篇《每月故事》全书站在“儿童本位”的立场,以儿童的视角,生动地记叙了一个学年中发生的各种事件,多角度地描写了小学生安利柯与同学、与双亲、与各种人物的关系,细致入微地刻绘了他周围的人们的不幸和欢乐。全书虽然事情繁多,人物各异,但在相对独立的篇章中,却始终用一个“爱”字相贯穿,以“爱”凝聚一切,这就是爱祖国、爱人民、爱生活、爱人生、爱老师、爱父母、爱同学、爱朋友、爱穷人、爱劳动,爱一切为正义献身、为人民做好事的人。
《爱的教育》在感情上洋溢着温暖。爱的温暖表现在柔情、体贴、同情、相互体谅、相互帮助、相互尊重……
《爱的教育》是一步颇具有独特风格的作品,在题材上是一部平凡小事的赞美诗。全书所记述的全是学校、家庭、社会经常碰到的,极平凡,普通的琐事。写出了凡事都以崇高美好的爱的精神,让平凡人物的内心深处随时都闪现出不平凡的光彩来,那同样可以打动我们的内心……
就像《费鲁乔的血》一样(每月的例话),费鲁乔的家庭里有他的双亲、妹妹路易吉娜和爱他的外婆。因为父亲是经营服装店的,所以经常到城里进货,母亲带着有眼病的路易吉娜一同和父亲进城看病,现在只剩下了患有脚病的外婆和费鲁乔。夜深了,屋外还下着雨,可是一直在屋内焦急等待的外婆迟迟没有看到费鲁乔回来,雨还在下,风还在刮,夜像一片死一样的寂寞,费鲁乔推开门回到家,外婆看到他狼狈的样子,就肯定知道又在外面打架了,逼着说出了事情的原委,外婆在全心全意的爱着费鲁乔,可他去辜负了外婆对他的“爱”,外婆明白了一切之后,哭泣的说:“你这个每良心的孙子!你怎么不可怜可怜你的外婆呢,你在外面闯祸,把我冷落了一天,你就着么全然不顾吗?费鲁乔站在一旁一言不发的听外婆训斥,忽然门外传出一阵声音,越来越大,“是谁?”费鲁乔大声问到,但是,没有人,“谁”费鲁乔又颤厉地问,话音刚落,冲进来,两个歹徒,他们刮走了任何财产,就当这时,外婆大喊“救命”歹徒暴露了身份,拿起匕首向外婆冲去,费鲁乔立刻扑在了她的身上,那把匕首已经叉到了费鲁乔的脊背上,外婆醒来时,费鲁乔已经离开了,她痛声哭喊……
这就是“爱”无论是骂你还是说你,你的家人都时时刻刻的深爱着你,你千万不要忘记天下的人都是爱我们的。无论是感恩还是致谢你都要关爱你的家人,只要会感恩,天下的大爱都会展现在眼前。
一本书的读后感 篇7
在日常生活中,人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而我喜欢的书就是《笑猫日记——保姆狗的阴谋》。它的作家是杨红樱。
本书讲的是从前有一户人家,那户人家养着一只腊肠狗,腊肠狗在那个家里非常受宠。那家里的腊肠狗具有纯种德国腊肠狗的一切优良品质,比如忠诚、机智、刻苦、坚韧,它几乎就是这家人的骄傲。后来,刚出生不久的牧羊犬帅仔来到了这个家,腊肠狗就成了帅仔的保姆狗。他全心全意的照顾帅仔,几乎寸步不离,帅仔对腊肠狗(老头儿)也是百般依恋。帅仔一天天长大了,越长越漂亮,真是人见人爱。主人们渐渐把对老头儿的爱,全部转移到了帅仔身上,腊肠狗老头儿失宠了。老头儿认为是帅仔抢走了人们对他的爱,所以他嫉妒帅仔,他要除掉帅仔。
后来,保姆狗为了除掉帅仔,在翠湖公园里制造了几起十分可怕的凶案,后来被笑猫和马小跳几个孩子依次救活。最后保姆狗死于一场奇怪的车祸。嫉妒是心灵上的一个毒瘤,它不仅使人,也会使狗,使猫丧失理智,做出一些疯狂的蠢事来。
读了这本书,我的心灵仿佛受到了神圣的洗礼。其实,每个人、每只狗、每只猫的头上,都有一片属于自己的美丽天空,谁都可以在这美丽的天空下,好好活着。保姆狗老头儿也一样,但是他为什么一定要去争夺帅仔头上的那片天空呢?
一本书的读后感 篇8
有这样一个小姑娘,她的头发像胡萝卜一样,两条辫子直挺挺地竖着,她的鼻子长得像一个小土豆,上面布满了雀斑。她的裙子相当怪,原来想做成蓝色的,可是蓝布不够,她只好拿红布来拼凑,结果一块红,一块蓝,与众不同。她又细又长的腿上穿的袜子也很特别,一只是棕色的,一只是黑色的,而脚上的黑鞋也比她的脚大一倍。十来岁的她力大无穷,甚至可以举起一匹马。这个小姑娘就是——长袜子皮皮,她就是从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长袜子皮皮》中走出来的。
她很顽皮,一次,她去赴咖啡宴,客人们还没有走到桌子前,她就开始大吃大喝。吃饱喝足之后,她抓起方糖罐,把所有的方糖都倒在地板上,又把砂糖也倒在地板上,因为她说方糖的样子像砖块、砂糖像沙子,都应该铺在地板上。主人对她无可奈何。
当然,皮皮也很勇敢,当一个小伙伴掉进大海里,鲨鱼对他虎视眈眈的时候,所有孩子都吓呆了。这时,皮皮迅速跳入水中,和鲨鱼同时游到小伙伴身边,把嗜血成性的鲨鱼举出水面,扔出老远。
还有很多好玩的情节呢,比如“皮皮上学了”“皮皮接待小偷拜访”“皮皮再次去航海”……它们都等待着你去看呢。快点拿起《长袜子皮皮》吧,你一定会看到一个不一样的童年!
一本书的读后感 篇9
我最爱的一本书是《少儿百科大全》,它涵盖了天文地理、自然生物、科技人体、社会文化等多个门类。所有的内容都经过认真筛选和精炼,所介绍的众多知识以深入浅出的语言阐述出来,并配以精美的图片,让我在轻松的气氛中获得知识。
我在书上看到了美国的"蛾人",它身高足足有两米左右,长着飞蛾的翅膀,张开翅膀有三米宽,这个奇怪的鸟人,由当地报纸取名为蛾人。我在书上还看到了天空会下彩色的雪,雪花是白色的,但是历史上却曾飘落过五颜六色的彩雪,这是为什么呢?许多科学家经过长期的观察和研究,发现可能是由原始冷蕨所导致的。原始冷蕨是一种单细胞构成的简单植物,它们在极其寒冷的环境中繁衍得非常快,有红的、绿的、紫的等多种。它们能适应雪地反射的阳光,能根据自身的需要来选择所需要的光线和数量,来改变自身的颜色。大自然太神奇了,我好想去看看彩雪,在五颜六色的雪地里打雪仗,堆雪人。
圆珠笔是我们学习的好帮手,你们知道圆珠笔是怎么写出字来的吗?节假日大部分同学外出旅游,有时乘坐火车,你知道乘坐火车要注意什么吗?为什么水总往低处流?……如果你们想知道这些知识的奥妙,就去赶快看《少儿百科大全》吧。
一本书的读后感 篇10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叫《宇宙最后一本书》的书,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世界被一场巨大的地震毁灭,由于书籍的消失,人们忘记了从前,也看不到未来。人人都依靠新奇的科技来满足精神上的需要。12岁的男孩憨头,为了拯救身患重病的妹妹,力闯重重关卡。憨头被结伴而行的一位老人所影响,以自己的冒险经历,写下了宇宙最后一本书……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想是:人们想在通过书籍来获取知识,倘若在一夜之间,书籍都消失了,人们就只能使用各种电子产品来满足自己对知识的需求。但是以使用电子产品来获取的知识是有限的,无法使人进行深度思考,无法想象未来。所以我们需要爱护书籍,并从书籍中获取更多的知识,来帮助我们思考,这样我们才能看见未来的曙光,缔造更美好的人生。如果人们不把书籍当成精神食粮,那么人们就不可能思考未来,所以我们要好读书,读好书。
一本书的读后感 篇11
不久前,我读了高尔基写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它讲了一个苏维埃青年保尔·柯察金,在不断遭受灾难,不断磨练中成长。他时刻都在为革命奉献,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后来他全身瘫痪,双目失明,却拿起了新的武器,笔,让自己的生命怒放!
在保尔的身上,我们看到的是他钢铁一般的意志,俗话说,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保尔就很好的解释了这句话。他的一生,充斥着磨难和悲剧,但是终究等来了灿烂的阳光和彩虹。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学习保尔那种精神,在风雨的摧残下,不屈服,不绝望,坚持等到阳光灿烂的那一刻!
我又想到,在《开学第一课》里的女孩孟佩杰,她双亲去世,和养母刘芳英相依为命。8岁那年养母瘫痪,她承担了所有的活,靠微薄的病退工资生活了下去。她每天做家务,为养母按摩,要到9点才能开始作业。就这样,她度过了这样的2000多个日夜,直到现在。她用行动告诉我们:没有跨不过的坎,再大的雨也有停的时候!
在我们安逸的生活中,大家虽然不会有这样的经历,但是,在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们至少应该迎难而上,克服困难。我们还要为自己创造锻炼的机会,这样才不会在今后失败时一蹶不振。想一想那在寒风凛冽里尽情绽放的梅花吧,只有和风雪斗争,磨砺自己的身体、意志,才能让生命怒放,绽放出灿烂的光芒!
一本书的读后感 篇12
《老人与海》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告诉人们要有永不言败、宁折不弯的精神。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老人常年独自在海上打渔的生活。有一次他遇到了一条大鱼,但是在返回的路上遇到了成群的鲨鱼。老人使出浑身的解数和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的肉全部吃光了。结果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
我很佩服老人这种永不言败,面对困难毫不退缩的精神,而我正缺少这种精神与挑战困难的勇气。记得有一次,我在家做数学练习题,由于辅导书是小姨从外地带回的,一些题型并不熟悉,遇到难题就一跃而过了。这是,爸爸看见了,让我仔细读题,一遍读不懂再读一遍,直到读懂。在那时,我想起了那位老人面对困难锲而不舍的精神,这不正是我需要的吗?我下定决心,一定要迎难而上,把这些难题攻克。渐渐的,我喜欢上了做练习题,这也是对我学习的一种挑战和锻炼。无论学习还是工作,都需要这种精神。
在今后的学习中,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与挫折等着我们,只有像那位老人那样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克服困难,遇到困难锲而不舍、永不言败才能闯过这些暗礁险滩,战胜困难这只拦路虎,创造美好的明天。
一本书的读后感 篇13
学习《海底世界》这课时,同学们对海底世界的动植物有了一些了解。特别是讲海底动物各有各的活动特点的时候。我让同学们把自己当作海底动物中的一员向大家介绍时,他们都争者介绍。如:我叫海参,我是靠肌肉伸缩爬行,每小时只能前进四米。我叫梭子鱼,我每小时能游几十千米,攻击其他动物的时候,比普通的火车还要快。我叫贝类,我有时自己不动(但能巴在轮船底下做免费的长途旅行。
在他们介绍的同时,我让他们感受动物们速度的快、慢的特点。并让他们从中体会打比方、作比较、列数字等说明方法的作用。我还让他们说说知道的其他海底动物的活动特点,仿照课文的说明方法说一说。充分培养了他们的说写能力。不知不觉,一节课就结束了。我和同学们还沉浸在景色奇异、物产丰富海底世界呢?
学习了《海底世界》,使我进入了美好的想象境界。
————我穿上了潜水衣,到海底里,啊,多美呀!在碧波荡漾的大海里,鲨鱼贪婪地吞吃着比目鱼,一群小鱼在珊瑚丛中游来游去。忽然,出现了一股浓墨汁,小鱼顿时慌作一团,三、四条小鱼立刻丧了命,不用问,这准是乌贼干的。
————我要做海洋植物学家,让稻谷、小麦、棉花、哈密瓜在海洋上生长,我要把海底变成粮仓,把保存了数千年的粮食拿出来,煮的大米饭又香又好吃,营养丰富。
————我要做海底地质学家,把海底的矿石用机器运上来,送到祖国各地,我还要在海底架上万里长的石油管道,让黑色的石油滚滚流入世界各地。
————我要做海上建筑师,建造海上楼房,解决人民的住房难题,还要建造海上少年宫,海上体育场,海上机场等。并且要在海底建造疗养院,让英雄模范,还有我们的老师到那里去疗养。
————老师说过:“想象是美好的”,但我相信这种想象一定会随着科学的发展变成现实的。我们学习了《海底世界》这课,使我进入了美好的想像境界。
我穿上了潜水衣到海底里。第一眼就看见一群小海鱼在游来游去,又看到小海星趴在那里,我以为它睡觉了呢?准备用手摸,没想到它一动把我的心就像一个气球给炸了。我又看到一条鱼它游得像闪电一样快,老师说过梭子鱼它的速度游得才最快。我还知道海底有一个爬行的鱼,它爬的速度是非常慢的,爬的时候还一伸一缩呢,好多个小时才爬几米。忽然有一些鱼从我的眼前掠过,头上还挂着发亮的小球呢?它可美丽也很可爱。正在我开心的这一幕,有一只乌贼放出黑墨汁,害得我分不清东南西北,这可恶的乌贼想害死我啊,但这也是乌贼的本领,它趁别人不注意的时后也在危险的时候就会吐出黑墨汁,趁机逃跑。突然有只大沙鱼向我冲来,差点把我吓死。它长着锋利的牙齿庞大的身躯小小的眼睛。海洋里其实不只这些动物,还有你意想不到的呢?
一本书的读后感 篇14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是查尔斯·金斯利的《水孩子》。
《水孩子》讲的是:在爱尔兰北镇住着一个扫烟囱的孩子——汤姆。他不会读书写字,也不知道他的爸爸妈妈是谁,只是每天被他那狠毒的老板逼着替人家清扫烟囱,所以挨打挨饿是家常便饭。
有一次,汤姆跟着他的老板葛林去约翰爵士府上去扫烟囱,在烟道里走错了路,来到一个小姑娘的家里,可是那里的老保姆觉得汤姆是来头东西的,便派人去追他。汤姆虽然躲过了他们,可是由于找水的时候掉进了水里,变成了一个水孩子。
汤姆为了变成真正的男子汉,就去天外天找他的老板葛林,然后帮助他。在这一路上遇到了许多古怪的事,最后,他终于变成了男子汉。
这本书讲了水孩子从一个调皮的坏孩子变成一个勇敢、聪明、又懂事的好孩子。汤姆正确第面对自己的错误和缺点,不逃避,从点滴小事做起,不断改进与完善自己,终于成为一个男子汉。
在仙女劝说汤姆去找他老板的时候,汤姆本来不想去,可是后来还是去了,并用爱心感动了葛林。在生活中,我们也不要为一点小事斤斤计较,要学会宽容别人。而且不管在什么时候都不能放弃,就咬着牙也要挺过去。
这是一本滋润心田的书,这本书就像精神大餐,这些道理让我深受启发。
一本书的读后感 篇15
在这个快乐的寒假里,我读了一本杨红樱阿姨写的书——《云朵上的学校》。
这个故事发生在初夏:球球老老鼠的子孙告诉了笑猫一个惊人的消息——小白的女主人蜜儿在一所不可思议的学校里当老师,而这个学校,竟然建在云朵上!在这所学校里上学的孩子,都是曾被所困扰的孩子,但现在却个个都能写出书。这是因为他们的学习方式不枯燥,并且有着快乐的学习生活,还有奇幻的旅途冒险,亲身探索、发现大自然奥秘:
快活的晨练,让青蛙当教练;奇特的花式早餐,既美味又新鲜;用大自然当教室,让孩子们明白太阳的作用,并写出一本关于太阳的书;亲手拿着画笔,用三原色调出很多不同的颜色;亲自来到雪山,探索水的源头;结识花脸兽,骑着仙鹤发现水的流程……
正是这个谜一样的女人——蜜儿,让孩子们远离噩梦,快乐地学习、成长。关于她的谜团,好像永远也解不开……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我们身边也有许多被学习所困扰的孩子,但是,并不是因为他们笨,也许是教学的方式不合适,如果换一种方式,说不定就可以从差生变成优秀生、尖子生。有很少孩子是天生就很笨的,只要灵活运用学习的方式,你就是最闪耀的那颗明珠!
一本书的读后感 篇16
在暑假里我看了《一千零一夜》这本书,书里的故事很吸引我,其中令我最喜欢的是这本书的最后一篇“国王和他的一千零一夜”。
故事里面的桑鲁卓是一个美丽聪明的女孩,而且非常会讲故事,她用自己的一千零一个精彩的故事感动了凶残的国王,国王还命人把故事记录下来,便诞生了这本《一千零一夜》。
我很佩服桑鲁卓,她用自己的聪明救了自己,也救了整个城市的女孩。她拥有丰富的想象力,讲出了那么多精彩的故事,我也要向她学习,多动脑筋,多积累好的词汇,以后也能讲出好听的故事,写出优秀的文章。
一本书的读后感 篇17
我读了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花费毕生精力完成的昆虫学巨著《昆虫记》这本书,这部书的内容让我很感兴趣。
在这本书里,法布尔为我们精心描绘了各种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繁衍和死亡,记录了它们在昆虫王国的漫游历程。法布尔用简洁而优美的笔触,把每种昆虫的形象都描绘得栩栩如生,生动可爱,使我们可以透过文字看到它们的喜怒哀乐。每个故事情节既具科学性,又有趣味性,充分满足了我们对大自然的好奇心,并调动我们的阅读兴趣,同时培养我们亲近自然、热爱科学、尊重的探索精神。
看完这套书,让我收获很多更详细的了解了一些昆虫,懂得更多的昆虫知识。
一本书的读后感 篇18
这句激动人心的座右铭是由成千上万的年轻人写的,出自苏联的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理想主义旗帜和生活教科书的作者是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他读书时双目失明,全身瘫痪,但仍然忍受着病痛的折磨。写这本书花了三年时间。
故事的主人公保罗·科奇金从一个工人阶级的孩子成长为无产阶级的战士,经历了无数的曲折。战场上的战斗,情感上的波折,施工现场的考验,都没有让他倒下,反而让他更加坚强。即使伤病无情地带走了他的健康,迫使他躺在床上,他仍然没有向命运屈服,而是克服各种困难,拿起笔,顽强地写作,用另一种方式实践他的人生誓言。可以说,那个时代最完美的精神品质——钢铁般的意志,献身于理想的崇高品质和不屈不挠的奋斗。
人的一生不应该没有理想,更不用说没有奋斗的理想。但要有坚定的理想,并为之不懈奋斗。
人生应该有坚定的理想,要懂得不懈的奋斗,当你不懈奋斗时,就会跨越时间和空间的.界限,就会克服各种困难,理想就会实现。
人生应该有伟大的理想,因为有了理想,陈生发出了“燕子知天鹅志”的感叹;怀着理想,岳飞刻下了“忠报国”的字样;有了理想,我们将创造另一个奇迹,讲述另一个英雄的历史。
我们应该有一个坚定而崇高的理想。人生没有目标,犹如航海没有罗盘。伟大的理想造就伟大的人。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我们努力,就会创造奇迹。
俗话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如果你很健康,你就有期望。如果你有期望,你就拥有了一切。期望的来源是身体健康,所以我们需要努力锻炼,有一个健康强壮的身体,这样我们才能实现我们的理想。当然,一个不健康的身体也可以实现它的理想,但它必须付出比普通人更多的精力,比普通人更努力地工作来实现它。
生命中最宝贵的就是生命。生命只有一次。只要我们为理想而奋斗,总有一天我们会实现我们的梦想,那时我们就会幸福。
一本书的读后感 篇19
暑假期间,我在家读了一本经典著作《天使在人间》。这本书的主要观点不是世界上有天使,而是有一些人愿意帮助称他们为“天使”。
我记得我最感人的一篇文章是“帮助人们快乐的基础”。它说我那天帮助了一个非常贫穷的孩子。他因为一块烧焦的皮肤掉了下来,但是浮上来的人没有帮助他。他们还取笑他,让他哭得更伤心。我在文章里看到了,立刻去帮助他,并劝他不要悲伤,我将带你回家!
事实上,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类似的事情。我亲身经历过。我记得有一次我看到一个孩子饿了,没有食物,我没有给他一些钱或食物。还有一次,一个乞丐来到我家门口。他说他饿了,想要饭吃。但我不仅没有给他,而且关上门,不理他。
此刻,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人们常说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在将来,我必须从文章的作者那里学习帮助别人的好习惯。相信我,我必须这么做!我相信你也会这么做的。
《草屋》是一本儿童读物,讲述了一个叫桑桑的男孩难忘的小学生活。通过对四个学生的性格特点、家庭背景和学习生活的描写,让我们感受到孩子们之间的天真无邪和互相帮助的感人场景。虽然学生中有各种各样的伤害,但是孩子们的心灵是纯洁的。
鹤是一个秃顶的孩子。随着时间的流逝,六年级的“鹤”感到自己的秃顶,这让同学们“取笑”对象。自尊心受到了伤害,卢鹤做出了不正常的举动。他上学不是为了逃避同学。他用姜擦了擦头,749天后他就会长出头发了。他试图用帽子遮住秃顶。
一本书的读后感 篇20
刚刚,我读了一篇课文《我的第一本书》,写得是一个孩子辛酸的童年,自己家境生活窘迫和一个比自己家还穷的同学一起读书,同学家太穷了没有钱买书,为了能一起读书,他将书撕成两半,同学看前面他看后面。为了不耽误学习,便将后半本书倒背如流了……
读完这篇课文后,我知道了,在很早已前,有很多孩子都因家里太穷没钱买书,甚至上不了学。为了读书,他们将书倒背如流,即使没有一本完整的书,但他们对学习仍不放松。从他们的学习精神中,我感到很羞愧,我现在不但有很多书,还可以天天去学校学习,与他们比起来我们不是很幸福吗?
从此以后,我不会再"虐待"一本书,也不会不认真听老师讲课,过去的知识来之不易,现在的知识也来之不易,为了使未来不在"悲伤"我决定好好学习,让学习的快乐充满我的大脑。
一本书的读后感 篇21
《水浒传》里面的内容非常博大精深,它着重记录了梁山泊一百零八位好汉的故事,他们各有各的独特风格,比如:行侠仗义的打虎英雄武松,神箭射手“小李广”花荣、粗中又细的花和尚,大公无私的豹子头林冲,见义勇为的黑旋风李逵……
说到人物,我其实最喜欢的还是书中的头领——江湖人称及时雨的宋江,他本来是山东的一个小押司,非常小的一个官职,但是他为人比较仗义疏财,看重朋友情谊,看不惯贪官污吏欺负老百姓。他利用自身的能力,帮助了很多的英雄一次次脱离苦难,化险为夷,深受大家的尊重,最后带领大家轰轰烈烈的干起了大事。
除了这本书里面的人物,书里描写的每一篇章故事也都非常生动。里面有《九纹龙大闹史家村》、《醉打蒋门神》《卢俊义活捉史文恭》、还有最大气的三打祝家庄那一战。通过故事,才塑造出了众多英雄人物形象。
亲爱的小朋友们,相信你听了我讲解,一定会去细细阅读《水浒传》,里面的内容不仅精彩,而且还告诉我们一个道理,那就是:“朋友之间,就应该互相帮助”。
一本书的读后感 篇22
《教人幸福地生活》一书,刚题目时我的理解是这本书是写了一些如何让人生活的快乐、幸福的书,在接下来的阅读中才发现这种理解是错误的,这本书是从教育的角度出发写了如何在教授学生知识的过程中让学生和自己感受到幸福。
书的作者是留美教育管理学硕士刘畅,她曾经留学美国和日本,现任北京海淀区海淀学区党总支书记、校长,中关村第一小学校长。断断续续的阅读中,我开始渐渐理解作者的思想。比如:围绕三个“真正”,书中给出的答案是:
真正的教育:应该是让孩子在取得成绩的时候不骄不傲,在遇到挫折的时候不气不馁,学会客观、乐观地面对成败荣辱,为他们打下一块坚定的人生基石。
真正的成功教育:教育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自主行为,只有唤起“人”自主成长意识并培养其自主成长的能力,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成功教育。
真正的素质教育:比尔。盖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面对这一问题,他说在幼儿园里学到了平等,学到了尊重别人,学到了谦让,学到了礼貌,学到了许多做人的准则。因此,真正的素质教育还是做人的教育,“做人”永远是教育的重心。
总结刘校长的三个“真正”,让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教育的最高境界是自我教育、自主成长。成人是成材的前提。要让学生成人,首先应该从引导学生做一个健康、文明、美好的人儿做起。从根本上说,一切的成功都是做人的成功,一切的失败都是做人的失败。
一本书的读后感 篇23
寒假里,我看了这本书,当合上这本书时,我却久久不能忘怀。这本书就是《绿野仙踪》。
这是一个怎样动人心魄的故事啊!故事中,小女孩多萝西和她的小狗托托被可怕的龙卷风带到了一个美丽又神秘的国家。在那里,他结识了想要得到智慧的稻草人、想要获得一颗心的铁皮人,以及想要变得大胆的狮子。他们为了各自的理想和愿望,结伴而行。这一路并不顺利,但艰难困苦并没有打垮他们……而是让他们团结起来,携手共渡难关。这一旅途中,让他们学会了爱,得到了智慧和勇气,最终实现了他们各自的愿望。
看了这本书,再回过头来看看我自己,自己是有很多愿望和理想,可是一遇到什么困难就先会想到退缩,不能勇往直前,一遇到什么艰难困苦,就会先自己打垮自己……所以,今后我要向多萝西以及她的伙伴们学习,遇到困难先想办法,而不是先退缩,遇到什么艰难困苦不要自己先打垮自己……
《绿野仙踪》这本书被称为美国的《西游记》。该书的作者莱曼·佛兰克·鲍姆是美国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绿野仙踪》就来自于他为儿子讲述的一个故事。
这部童话的风格与格林、安徒生完全不同,是一部轻松而又开心的童话。而且它文笔流畅,描写的生动有趣,刻画的生动逼真。正因为如此,它才成为了美国公认的最伟大的儿童文学家之一。
现在,就让我们再次翻开这本书,跟多萝西一起去那个美丽的城市,经历一场奇异的冒险吧!
一本书的读后感 篇24
我看过许多书,它们有的使悲伤,有的使我快乐。
我最喜欢的一本希腊神话故事是《盗火的普罗米修斯和美丽的潘多拉》。普罗米修斯是创造了人类的神。他偷了天上的火,为人类送来了火种。被宙斯知道了。让恶鹰啄食着他的心脏。潘多拉是个外表美,内心丑陋的神。潘多拉送了一个盒子给普罗米修斯的弟弟。那里面装的是灾难和希望、可是潘多拉只放出了灾难,希望没有放出来……
这一篇让我懂得了做人不要被表面现象所迷惑,他可能是外表美,内心丑陋的人。读了这本书还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就像曹文轩说得一样,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灿烂千阳,会照亮我们前进的方向。也会让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秘密在我们前面,一览无余地展开。
一本书的读后感 篇25
暑假,我看完一本叶圣陶爷爷写的短篇小说《稻草人》。看完了这本书后,我的心情很沉闷,故事中所描写的稻草人虽然只是用稻草扎成的一个草人,插在庄稼地里,用来驱赶麻雀,但却是一个充满爱心,一心想帮助那些受苦受难的人们。
《稻草人》这本书里讲述了3个故事,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第2个故事,书中描写到稻草人看见了一个渔妇为了给生病的孩子煮碗鱼粥,正在捞鱼,儿子咳的很厉害,吵着要喝水,渔妇正在捕鱼,没办法给他烧水,只好从河里舀了碗河水给他喝,没想到,小孩咳的更厉害了。渔妇好不容易捕到了一条鲫鱼,把鲫鱼装在了木桶里面,放在了稻草人的边上。鲫鱼请求稻草人放了它,可是稻草人是假人,无法动弹,鲫鱼以为稻草人不愿救它,就决定自己的事情自己解决,于是它在木桶里面拼命的跳着,想逃出来。看到这里,我想到了很多,我和小男孩同样是孩子,可却有着天大的差别,他生病了,想喝口热水的愿望都无法实现,而我天天大鱼大肉的吃着还是感到不满足,同时这个故事也告诉了我们,那时的社会是多么的黑暗,人们都吃不饱,穿不暖,多么可怜,多亏有了解放军叔叔,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换来了我们今天的美好生活。所以我们更应该珍惜眼前幸福的生活,好好读书,天天向上,长大后建设我们伟大的祖国,让我们的子孙后代都能幸福快乐的生活。
一本书的读后感 篇26
暑假里,我读了《格列佛游记》这本书,这本书是大名鼎鼎的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所作,这本书很生动、有趣,让我读着爱不释手,但是也让我得到了很多的启发和作者对现实的讽刺。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格列佛的人,航海旅行,四次漂泊到了很多奇异的国家,展开一场冒险之旅。
在小人国,作者讽刺了当代社会的贪心,社会中很多人都想追求的更多,但是最后的贪心一定会走向歧途,害人害己,而勤劳、淳朴的人们却会一直幸福的生活着。
在巨人国作者赞扬了社会上那些正直不求功名的人。正直清廉的人,一定会受到人们的拥戴,成为人的榜样,交到很多的朋友。
在飞岛国,作者借用飞岛国的人讽刺了社会中那些只会纸上谈兵、夸夸其谈、不脚踏实地的人。做人要脚踏实地,只会说说不会干的人,才是最懒惰的人。
在慧因国,作者想让我们不要有“撒谎”,不要“嫉妒”,不要“不信任”,也不要“怀疑”,作者还借用“野胡”讽刺了人类战争的丑恶、人类的心灵,最后格列佛也成为讽刺的对象,他看不到人的优点,只看人的缺点。
《格列佛游记》真是一本好书,他揭发了人的丑态,这些启发需要我们去牢记,去学习美德。
一本书的读后感 篇27
依依不舍合上《时文选粹》系列最后一本书,我感慨万分,因为这五本书让人实在太令人印象深刻、耐人寻味。
在这些系列中我最喜欢《时文选粹》第一辑。在《时文选粹》第一辑中一共有八编,每一编都有着一个个都直击我们社会的问题,其中第六编的《无所事事是种病》这篇文章和第七编的《抬起头来,请让我‘刷’到你的脸》这两篇文章让我印象深刻。在《无所事事是种病》文章中说一天作者在火车站看到一对外国老夫妻,他们落座后,互相地示意笑了笑,然后说了一句Goodluck,就分别拿出包包里的书。之后在火车进站之前,它俩都各顾各看书,没有说一句话。但是作者发现中国人就喜欢发呆,聊天,玩手机。国人对时间这个概念理解的很抽象,觉得它是游离身外的。很少见到国人是带书的,或者是带着自己的兴趣爱好的。许多人,一路上就是吃完睡,睡完吃,偶尔看一看窗外的风景,然后又沉沉地睡去。我们应该向那对外国老夫妻学习,记住,自始至终,要知道自己想做什么,知道自己在空闲的时间里做什么。
在《抬起头来,请让我‘刷’到你的脸》中作者发现中国人经常忽视人与人面对面的交流,人们几乎从来都不跟好友、同学或亲人面对面交流,都是在手机上用微信或QQ来交谈。不仅如此,大部分人无论在地铁上、饭馆里、电梯里甚至马路上、睡觉前,似乎生活的每一个空间都被手机填满了。无论是朋友聚餐还是家人团聚,人们都埋首于手机,忙着看微博、聊微信、玩游戏,却已经忘记了聚会的初衷。在美国2013年9月,大二学生Justin在美国旧金山的地铁上被射杀,监控录像显示,射杀Justin前,凶手数次掏出,甚至用它擦了擦鼻子。与此同时,近在咫尺的十几位乘客都在低头看手机,没人注意到凶手,这是多么令人心痛!作家警告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无论多么先进的智能设备,都不可能取代食物真正的的美味和人与人交流的温暖。所以,当你忙着刷屏的时候。请别忘了抬起头,让我刷到你的脸,那里的表情,才是连通我们内心的按钮!”
亲爱的人们啊!请把手机收起来吧!你们为什么不把那些空闲的时间留出来给家人呢?要知道你可以玩一辈子手机,但亲人只能陪有限的时间。所以,请放下手机,多陪陪你爱的人。
一本书的读后感 篇28
《课外侦探组—藏在闹钟里的秘密》一书主要内容写的是苹果路小学的乔副校长失踪了,米多西、欧米棋和马威卡组成侦探小组根据乔副校长失踪前留下的线索最终查找到了他。当然他们会遇到各种麻烦和问题,比如:由另外三个同学组成的另一个侦探小组时常制造麻烦,还有来自老师、家长以及警察给他们带来的种种麻烦。他们团结一心,凭借着勇敢与智慧战胜重重阻挠,最终抓住了绑匪和间谍。
我特别佩服书中的米多西,他通过与间谍的对话,在对方毫无察觉到的情况下,把间谍揪了出来。书中对他们的谈话进行了详细的描写,读这段话是我仿佛身临其境,眼前活生生的出现了米多西和间谍的形象。米多西就像一个经验老练的钓鱼高手,间谍就像一条狡猾的大鱼,但是鱼再狡猾最终还是败在了老练的钓鱼人手里。米多西的智慧和沉着令我无比钦佩!
一根筷子很容易被折断,一把筷子就很难被折断了。作者通过书中的故事告诉我们:个人的智慧和勇敢固然重要,但是团队的力量才更加强大,它是战胜困难的绝对力量。课外侦探组的三名成员在侦破案件的过正中从始至终都能团结一心,他们凭借着团队的力量在警察叔叔的帮助下找到了失踪的乔副校长。从他们身上我体会到团队力量的强大。
我在课外经常参加足球训练,在踢比赛中团队的合作与默契是决定成败的关键因素。前锋的脚法再好,跑得再快如果离开队友的支持都是无济于事的。我想生活中和学习上很多事情都告诉我这样一个道理:个人的勇气和智慧固然重要,但是团队的力量更加强大,它是决定成败的关键因素!
一本书的读后感 篇29
岁月不饶人,明朝时期的事情发生了种种事情,看完了这两本书,我深有感触。这部书是当年明月,也就是石悦写的明朝“通史”。这书从明朝开国的朱元璋说起对当时的十七帝王和其他王公权贵和小人物的命运进行了全景展示,充分的体现出当时政治思想与当时开国皇帝建立的帝国进行了详述。
第一部中写的是朱元璋生于乱世当中,背负着父母双亡的痛苦,从赤贫起家,没有背景,没有依靠,没有后台。他的一切都是他自己努力争取得来的。他历尽千辛万苦,一次次的从死神的魔掌中挣脱,一次次从死人堆里爬起来掩埋战友的尸体后继续战斗,一直坚持着。
也可以说在当时最优秀的统帅非朱元璋莫属。
驾崩后传位于长子朱标之子朱允炆,但朱允炆上台就要削潘。后燕王朱棣以“倩难之役”的名义夺位。
在读到第二部结尾时我的感觉只是当时的蒙蒙凄凉,它讲到郑和下西洋,修着《永乐大典》南下讨平南安等,后来永乐帝于北伐蒙古归来的路途上病逝。明朝在经历了比较清明的“仁宣之治”后开始进入了动荡时期。读到这里我也只是觉得当时的“悲惨”,也只是慢慢的看下去。大官王振把持朝政胡作非为而导致了二十万大军在土木堡丧于一旦幸亏忠臣于谦奋力救回了明帝国,但随即又有两位皇帝争夺王位的“夺门之变”后都被害身亡了。读到这里我才晓得了什么叫历史小说的精彩与其对此使读者的眼球应接不暇,欲罢不能。
也是这两部历史小说我感觉到告诉了我影月之殇影歌的感伤。明朝的言官也告诉了我们直谏者未必忠。坏人们告诉我们贪污者未必奸。皇帝嘛,呵呵,真活的不是人——朱元璋的身世告诉了我们要自食其力,像他这样没有依靠没有后台没有背景的人都能当上皇帝我们又何乐而不为呢!
一本书的读后感 篇30
一本书,到底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其实,我也不知道。虽然,我自己也不知道,但是书知道呀!可我们没能力这样子说这“一”本书。这本书我虽然不知道书名,但是,我可是知道这本书的内容哦!它是一本,一本,哦,它是一本好书。
有一个人啊,他非常想出海,但他的父母反对他去,因为他父母当心他的两个哥哥一样不幸身亡。他只好呆在在家里。整天无所事事的。后来,他与别人一起去航海。突然,一阵大风把他吹到一个小岛的小岛……在这之间,虽然他经历了许许多多的困难,但是他从来都没有放弃过。在这座小岛上,他有了属于自己的城堡丶房屋还有奴隶和侍卫。
从这来看,我知道了,一个人在一个没有人的地方,不用伤心也不用害怕,以我们个人的能力是可以打拼出一个属于一个自己的好印象。遇到什么都要靠自己的能力给打拼出来!
我们要向文中的主角一样昂首挺胸,不管遇到什么挫折都不需要害怕,要勇敢的去面对!真如鲁迅所说的:我觉得坦途在前,人又何必因为一点小障碍而不走路呢?恩,鲁迅先生说的太有道理了,跟书中的人物太合适不过了。反正,我已经记住鲁迅的一句话:我觉得坦途在前,人又何必因为一点小障碍而不走路呢?哎——如果世人的品性都是这样子的话,那世界会更美好的。
一本书的读后感 篇31
在这个寒假中不但要做作业、出去玩,看书着项内容也必不可少。我以前也看过不少书,科幻类,小说,防范知识类,作文等,都有。但这个寒假却不同。我看了一本《什么都不知道的世界》地球海洋篇。里面的内容让我眼睛爱不释手。
这本书上有许多关于地球和海洋的秘密和自然现象的解答,内容十分丰富。比如"奇怪的三角形"主要是说所有大陆的形状都呈倒三角形等这方面内容。其中"地中海的秘密"给我印象最深刻,主要说,地中海里的海水是靠一个通往大西洋的出海口让大西洋的水流进来的,以前这个口子曾经关闭过,所以地中海里的水干涸了,留下了近百米厚的盐,但现在那个口子又打开了。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许多大自然的秘密,让我了解地球与海洋中隐藏的秘密,认识那些自然现象是如何产生的,并让我放大角度看世界,那些奇妙的事物,还能知道我们地球妈妈的寿命即奇异景观历史的长久,让我也多关心关心地球上大大小小的事,和海底下的秘密。同时,我也会有一系列的幻想:假如地中海再干涸一次,把盐拿到陆地使用;地球没有地震该多好;如果陆地外面的海也能干涸一部分就好了……
没想到,在这辽阔的世界里有那么多我一想不到的事情,让我小眼看世界,真是太奇妙了。不过,我们也要多观察观察周围大自然的变化,说不定我们也能给科学做一点贡献。看来书真是一位良师益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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