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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读后感1000合集66句-读后感

一、书籍简介

《罗密欧与朱丽叶》(Romeo and Juliet)是英国剧作家威廉·莎士比亚创作的戏剧,因其知名度而常被误称为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实为《麦克白》、《奥赛罗》、《李尔王》及《哈姆雷特》)。

该剧讲述意大利贵族凯普莱特女儿朱丽叶与蒙太古的儿子罗密欧诚挚相爱,誓言相依,但因两家世代为仇而受到阻挠。 

《罗密欧与朱丽叶》虽是一出悲剧,但两个青年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本身却不可悲。他们不仅彼此相爱,而且大胆追求他们的爱情。不惜以命拼争。他们的爱情力量使他们敢于面对家族的仇恨,敢于向生活中的障阻挑战。他们为了追求新的生活模式。不怕做赎罪的羔羊,因而他们的死亡虽是生命的终结,却在道德上取得了胜利。终于使两个敌对的家族言归于好。许多学者和评论家从这个意义上称这出戏是乐观主义的悲剧,也就是人们惯说的悲喜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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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威廉·莎士比亚(William Shakespeare,1564-1616)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戏剧家和诗人。莎士比亚于1564年4月23日出生在英国中部斯特拉福德城一个富裕的市民家庭,幼年在家乡的文法学校念过书,学习拉丁文、文学和修辞学。后来家道中落,曾帮助父亲经商,1578年左右只身到伦敦谋生,据说从事过马夫或仆役一类当时被看作“最下等的职业”。后来当了演员和编剧,随着剧团到各地巡回演出,与社会各阶层的生活有比较广泛的接触。他在剧团里扮演过像《哈姆莱特》中的鬼魂之类的配角,也担任过导演,但主要是编写剧本,开始时不过是给旧剧本加工,逐渐由加工而改写或自己创作。他后来成了剧团的股东,1613年左右从伦敦回到家乡,1616年4月23日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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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30篇

第1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400字

罗密欧死了,死于一杯毒药。

朱丽叶也死了,死于一把尖刀。

同时死掉的,还有他们的爱情。他们再也不能一起跳舞,罗密欧再也不会牵着朱丽叶的手甜言蜜语,朱丽叶再也不能趴在窗边对罗密欧朝思暮想。

但我们还总是愿意相信他们死后还会在一起。在一起读书,在一起看夕阳。因为他们有着至死不渝的真爱。

巴里斯是个彻头彻尾的傻瓜,他是整个悲剧中最无辜的牺牲者,他甚至死都不知道他所谓的“妻子”不仅不爱他,甚至讨厌他。他甚至死都认为自己是个英雄,是为了保护未婚妻而死的。一个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死的人还不叫傻瓜?他认为自己是亲王的近亲,他有权利,有金钱,他就可以亵渎爱情,他忽略了爱情,直接就想要婚姻,事实证明他这样做的结局非但不幸福,甚至还很悲惨。一个这样的人还不叫傻瓜?

好在蒙太古和凯普莱特化解了彼此的仇恨,这些可怜的人们,直看自己愚蠢的行为酿下了多大的恶果之后才肯放下彼此的“尊严”与仇恨,才肯心胸开阔平静地生活。但毕竟,他们醒悟...

第2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500字

以前,我曾读过不少触动人心的书籍,但它们无法跟《罗密欧与朱丽叶》这一本能震撼心灵的图书。

自从那一次狂欢节舞会,上帝很顽皮地让罗密欧和朱丽叶相遇,还让爱情之剑不知不觉射中他们。命运总是那么那么残酷,他们的家族竟是仇家,这种爱是不能允许的。最后罗密欧与朱丽叶一起牵手永远离开了这世间。

我觉得罗密欧是一个痴呆的人,痴痴爱着朱丽叶,痴痴地忘记自己家族和她的家族是仇敌……可为了她,自己不顾杀生之危险去看她。为了她,自己不怕被驱逐而杀了想要把自己和朱丽叶剥离的朱丽叶哥哥……

而朱丽叶确是一个傻人,傻傻喜欢罗密欧,傻傻的答应罗密欧与她秘密结婚……但为了他,自己时时刻刻担心他会不会招来杀生之祸。当罗密欧被驱逐之时,自己却被逼婚,朱丽叶为了他,不怕那一瓶“假死药”是神父给的毒药喝了下去……

可付出那么多都是没有用的,在朱丽叶假死这一段时间,罗密欧悲痛无比,生不如死。他来到她的坟茔中,服下毒药,倒在了朱丽叶的身旁。当朱丽叶醒后,赶来的神父告诉她了一切,朱丽叶临终前的一句遗言是感人的:与其让我活在这个没有罗密欧的世界,还不如直接去那一个世界吧,死便是上天的恩赐,罗密欧,我来了!

这篇小说在我心中已经不再是小说了,它是我保留在记忆里的珍藏回忆。

第3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800字

《罗密欧与朱丽叶》是英国剧作家莎士比亚的著名悲剧,它写了一对忠贞的恋人用他们年轻的生命换来了两个家族世仇的和解。

这是个异常感人的故事。在古代意大利的维洛那城里,有两个世仇大家族,蒙太古家和凯普莱特家。蒙太古的独子罗密欧在凯普莱特家的盛大舞会上,见到了主人的独生女,维洛那城最美丽的女孩朱丽叶。于是两人一见 钟情。不顾家族的仇恨,坠入爱河。他们不顾两个家庭的强烈反对私定终身。最后因罗密欧失手杀人,被逐出维洛那城。朱丽叶为逃避家人安排的婚约,于是在好心的芝伦斯神父的帮助下假死。偷偷回城的罗密欧不知道真相 ,为朱丽叶的死悲痛不已。便喝下毒药死在朱丽叶的身边。当朱丽叶醒过来时发现罗密欧已经死了,毅然用短剑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第一次读这个故事时,我已经泪如雨下。罗密欧与朱丽叶那坚毅的爱情,悲惨的结局,无不可以打动每一个人,正是他们那金子般善良,冰雪般纯洁的心把两个家族的世仇化解了,虽然他们为爱殉情,可是那段唯美的爱 情故事却传为佳话,永远流传在人间。

那个时候子女成婚的年龄是那么小,在本该是最无忧无虑快乐的花季年龄就要承担生活的负担,坦然面对死亡。罗密欧他们为捍卫爱情在街上拼死搏斗,而那些旁观者只会煸风点火,不曾考虑过别人的痛苦与死活,只要 事情与自己无关又能够让自己从沉闷的生活中解脱一下又何妨呢?那时的人们好无知,竟然为了一时私欲而忽略了他人的感受。他们可曾想过这对忠贞的恋人心里是怎么想的?父母不顾朱丽叶的感受就给她私定终身,不就是 为了金钱,荣誉吗?不就是为了找个有钱的女婿出去风光吗?但是最后,他们终于觉醒了,和有着世仇的对方和解了,这也算是一个完美的结局。

他们之间的那段情,是我所不能体会的。而我也为他们感到惋惜。因为他们并没有真正的在一起度过幸福的一天。

莎士比亚是用剧本形式展现罗密欧与朱丽叶之间的故事。所以我认为这本剧本能取得成功,最主要的因素是此书独特的语言魅力。而这独特的语言魅力是莎士比亚的剧本所特有的。譬如此剧中众多精妙的比喻,令读者一读就心领神会;众多的排比句,增强了语势,令读者身临其境……

古往今来多少悲欢离合,谁曾见这样的哀怨辛酸啊!

读完这个故事,我明白不能为了私心而剥夺他人自由选择的权利。

第4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1000字

罗密欧与朱丽叶可以说是千古佳话,他们本是应该享受爱情和纯洁快乐天真生活的年龄,可是因为家族的仇恨而牺牲了各自年轻的生命。小说中的语句是那么的动人与甜美,特别是他们之间爱情表白的方式是那么地直接,在众多人听来是那么的肉麻与让人心动,没错他们的表白虽是肉麻但每个人都希望听到爱人对自己说一些甜言蜜语,可是我们并不能真正地听到这些经典的对白呀!更何况这只是书本上的对白罢了。

现实生活毕竟是现实生活,没有书中的故事那么动人与甜蜜,也没有书中的世界那么地温馨和可怕,生活中能够说得出这种肉麻的甜言蜜语来的会让人感到是那么的可怕,蜜里藏刀让人躲闪不及在无形中、不知不觉中成为爱的奴隶,成为爱的牺牲品。我们可以想象甜言蜜语,可以享受书中、电视剧中、电影中的甜言蜜语,可以和主人公们共同分享他们甜蜜的爱情生活,可是现实中并不让我们拥有着太多的甜蜜生活,只会让我们在刚尝到甜头的时候,在你不注意的时候再加上酸甜苦辣或其他的味道,让你不知所措,甚至是迷失在爱的港湾,成为一只孤独飘泊的小舟,也或许正是因为这些混杂的味道才能让我们更加地感受到爱的甜美吧!

故事中的罗密欧对朱丽叶是忠贞的,为了自己的爱人、为了自己的誓言本想放下自己内心的仇恨,用爱、用心去面对自己的仇人,可是老天爷并不让他拥有美好甜蜜的未来,不想让他享受爱情的滋味。爱人的表兄杀害了自己的亲密好友,他因好友的死而愤怒,自己被怒气冲昏了头杀害了自己爱人的表兄,因为自己的一时之怒气而为自己的爱情、生命和爱人生命的铺上了一条通向死亡的大道。爱本身是纯洁美丽的,可是当它遇到怒与恨的时候往往只会让爱消失,让爱成为它们的阶下囚。

从这个故事也同样看出法律的不健全,那个时代所推崇的文化,但也看出了文明法律的苗头,子女成婚的年龄是那么地小,在本该是最快乐的年龄就要承担生活的负担,更看出人心的丑陋,他们在街道上打架,而那些旁观者只会在那里煸风点火助威,不曾考虑过别人的痛苦与死活,只要事不关己又能够给自己的生活中增加一些乐趣不是很好,让自己能够从那种沉闷的生活中解脱一下又有何言呢!

或许他们的死很可悲,可正因为他们的死而成为了千古佳话,成全了作者的笔峰,作者是狠心的可也是多情的,他知道只有生死离别才能让世人们永远记住他们的故事,事实也确实是如此,活着的人和故事又有多少人可以记住呢?中国也有诸多的故事和感人的言语,正如白雪所唱的那首《千古绝唱》一样:人生自古谁无情/情到深处天地动/人间多少绝唱千古颂/莺莺张生红娘子/十娘怒沉百宝箱/若无真情无绝唱/情海无惊波涛凶/风流淹没红尘中/大浪淘尽多少痴情种/雷峰塔呀白娘子/红楼梦中梦难醒/千古绝唱千古情/自古红颜多薄命/有情总被无情伤/孟姜女哭长城/千古绝唱谁人听/梁山伯祝英台/千古绝唱唱到今。虽然他们死了,但是他们的故事活了,成为人们心中的最感天动地的故事,成了千古佳话。

第5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你们知道《罗密欧与朱丽叶》这本书吗?它是英国著名文学家莎士比亚写的巨作。

这本书主要讲了16世纪在意大利的维洛那城有蒙太古和开普莱特两大名门家族,他们是冤家,一见面就打架。罗密欧和朱丽叶就分别出生于这两大家族。他们在一场假面舞会上认识,而且彼此都忘不了对方。于是,就偷偷见面,秘密结婚。后来,罗密欧以为朱丽叶死了,就自杀了。朱丽叶看到罗密欧死了,也自尽了。最后,两个大名门家族终于和解了。

这本书太精彩,太吸引人了,真不愧是世界名著。可是,罗密欧和朱丽叶彼此深爱着对方,但最终却都死了,真可惜!这都怪两大名门家族,是他们的仇恨葬送了两条鲜活的生命,也断送了一段美好的爱情。这真是一个悲催的故事!

第6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在这个无忧无虑的暑假,我看了不少书呢,其中有一本是《罗密欧与朱丽叶》,这本书感人肺腑,莪看后都情不自禁地哭了,它讲的是罗密欧与朱丽叶之间的惊心动魄、大胆与真诚的爱情故事。

男女主人公出生在两个世代为仇的封建家族,他们在偶然的相会中一见倾心,却根本不可能在一起。他们求助于劳伦斯神父,神父同情和理解他们,暗中给他们举行了婚礼。但封建家长凯普莱特却要把女儿朱丽叶许配给少年贵族帕里斯,并强令马上成婚。朱丽叶再一次求助于劳伦斯,神父给她安眠药让她假死过去,这样也许能躲过这场灾难。罗密欧因在格斗中杀死了凯普莱特夫人的内侄提伯尔特而受到了放逐曼多亚的惩罚。罗密欧得到妻子的“死讯”,十分悲痛,于是,他也打算一走了之。从昏迷中醒来的朱丽叶见丈夫已死,也随着丈夫,服毒而死去。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悲惨结局使双方的家长看到了世仇的惨重代价,在亲王的求情下,他们终于言归于好。

这本书用优美的文字写出了罗密欧与朱丽叶之间感人的爱情故事,我希望大家也看看这本书......

第7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罗密欧与朱丽叶》这个故事,感受颇深。

这本书主要讲了城里两家门第相当的巨族。不知为了什么,曾有不共戴天的仇恨。于是,一家一族,甚至于佣人,都不断地互相反目和争执。出生在两个冤家里的罗密欧和朱丽叶,虽然萌生了美丽动人的爱情之苗,可是,为了两家的纠葛,在为开花结果之前,竟被暴风雨摧残了。这两个年轻人做了两家的牺牲者,等到两家的父母发觉错误时,应经后悔莫及。

在生活当中,我们不能太骄傲自满。正如刚才所说的:每个人都有好的一面和坏的一面。人无完人,金无足赤。同学们,你我之间不要为了一点小事而争吵。

因此,同学之间一定要互相尊重,互相友好。做一个有爱心的人。

第8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对于莎士比亚的这部描绘了纯洁感情,轰动了全世界的经典名著,我虽然早有耳闻,也略知故事梗概,真正拜读却是最近几天的事情。带着一股崇敬的心理,我从头至尾,详详细细,一个字不落地欣赏完毕之后,却有了一种跟别人不一样的明白和感触。

有心人自戏剧的开篇,就能够得出一个结论,罗密欧的初恋情人,并不是朱丽叶,而是一个名为罗瑟琳的女子。文中对罗瑟琳的着墨并不多,只是从罗密欧对班伏里奥的描述中,约略道出了她的美艳不可方物,以及他对于罗瑟琳的感情。

在此时,罗密欧的心目中,除了罗瑟琳,再也装不下其他女子,只有罗瑟琳才是最圣洁,最美丽,最能够深入他内心的人。他甚至为了罗瑟琳而郁郁寡欢,冷落了亲人和朋友。

其后,班伏里奥以凯普莱特家的舞会来诱惑罗密欧,期望罗密欧能够结识到比罗瑟琳更加美丽,更能令他倾心的女子。不出班伏里奥所料,罗密欧果然一眼相中了朱丽叶,与她一见钟情,把罗瑟琳忘得了一干二净。他惊摄于朱丽叶的美貌,并用这番说辞否定了他以前对于罗瑟琳的感情。

罗密欧与朱丽叶秘密相见之后,又打算秘密完婚。深知罗密欧感情经历的神父劳伦斯,指责他喜新厌旧,见异思迁,他以我此刻所爱的她,跟我心心相印,不像前回那个一样来反驳劳伦斯。劳伦斯为了让蒙太古与凯普莱特两家,能够正因儿女结盟,而冰释前嫌,重修旧好,最终主持了他们二人的婚礼。

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感情虽然十分真挚感人,也确实至死都忠诚于对方。但是,他们当初相互之间并不了解,只是单凭一张美丽的容颜,便轻易将感情抛洒。这种草率的态度,即便他们最终有了完美的结局,能否幸福到永远,也还是一个未知数。

就如童话故事一样,公主和王子总是在结合在一齐后,嘎然而止,是同一个道理。感情,浪漫和美丽,总是经受不住平淡生活的考验,故事如果继续下去,恐怕会令所有的人都为之失望和意外。

罗密欧和朱丽叶的杯具,跟他们的不够冷静,过于冲动,缺乏生活的阅历,脱不开干系。倘若他们不是那么急于殉情,不是那么急切地想要相伴终身,一切都将是另外一个结局。或许这就是戏剧的艺术效果吧,非我这等俗人能够欣赏。

第9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罗密欧与朱丽叶>约写于16世纪90年代中期,代表了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戏剧创作的高潮。该剧主要讲述男主人公罗密欧与女主人公朱丽叶的凄美感情故事,在一连串的机缘之下,两人最后双双殉情。

本剧不论于古于今,都有着不可复制不可替代的深远影响,是杯具创作史上的一块不朽的丰碑。

先不说剧中的伉俪情深、缱绻缠绵,单看莎翁对跌宕剧情的精巧构思,尤其是将?药?作为一个影响剧情发展的极具杯具色彩的点,就不得不叹服莎翁浩瀚的想象力??它让罗密欧殒命,让朱丽叶被埋进象征死亡的坟茔,也最终送葬了他们的感情。

在莎翁的笔下,朱丽叶所饮之药,只是一种让生命在42小时内假死的药,当朱丽叶在坟墓中醒来,看见的却并不是新郎伴她奔向完美的世界,而是罗密欧倒毙一旁的残酷现实,原来罗密欧以为朱丽叶已经香消玉殒,他亦饮下烈性毒药,此烈性毒药?纵使有二十个人的气力,也会立刻殒命?。

但?药?本身岂会酿成杯具,只有人才会啊!()药的背后,其实交错的是一幕幕爱恨情仇、人情世故,这对有情人最终也是因此而双双奔赴黄泉??

这不得不谈到当时势力强大的封建势力。在那样的时代里,自由婚恋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可说是举步维艰,更何况罗密欧与朱丽叶双方的家族本是世仇,当两人在劳伦斯神父的支持下最后成婚,两个家族之间的世仇也许能够就此消解,可一场突如其来的械斗却如洪水猛兽般将罗密欧推向了被放逐的境地,?唉!我是受命运玩弄的人?。这真是惊天动地的嘶吼哀号啊!新婚的.罗密欧,方才还是春日般的风和日丽,霎时刻,却被一场飞沙走石、狂风骤雨,卷走了一切期望与幸福。之后,亲王的亲戚巴里斯向朱丽叶求婚,朱丽叶被逼出嫁,在被逼出嫁的前夕,朱丽叶服下了神父劳伦斯配置的假死药,可一切却变的阴差阳错,四十二小时后,期望全都化成了泡影,两人生命的篇章也这样永远的完结了。

仇恨是罗密欧与朱丽叶杯具的根源,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杯具也是那个时代的杯具。

第10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我从小就喜爱看书,一到暑假,便缠着妈妈到图书馆借了几本书,其中《罗密欧与朱丽叶》个性吸引我的眼球,我一口气把它给看完了。

《罗密欧与朱丽叶》是莎士比亚的传世经典之作,被人们称为西方版的“梁山伯与祝英台”。它讲述了这样一个经典的感情故事:故事发生在维洛那名城。罗密欧与朱丽叶一见钟情,订下了海誓山盟,但双方家族是世仇。罗密欧在格斗中杀死了朱丽叶的堂兄,被驱逐出城。朱丽叶被父亲逼迫嫁给一位伯爵。万般无奈之下,朱丽叶服用了假死的药。罗密欧得知“死讯”,连夜赶回,在朱丽叶身旁服毒殉情。药效过后,朱丽叶醒来,发现罗密欧己死,她悲痛欲绝,将匕首深深地刺进了自己的胸膛。

当我读到“罗密欧从他怀里掏出毒药,倒进嘴里”时,我的心仿佛被揪了起来:“罗密欧,你等等,你等等,朱丽叶只是服用了假死的药!朱丽叶立刻就要醒来!”但是,再喊什么也没用了,毒药结束了罗密欧年轻的生命!

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死,换来了两个家庭的和解,但正是由于家族的仇恨才酿成了这种无法挽回的杯具。为什么直到众人纷纷的离逝,直到最后一刻,仇恨才化解?为什么两家人不能互相宽容,互相谅解一些呢?如果双方能够宽容一点,那么结局也许就不会如此。

仇恨使人丧失了理智,丢失了许多人的性命。我想我们就应学会“退一步,海阔天空”,用一颗宽容的心去待人。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同学之间也要学会宽容,这样才能友好相处,共同进步。平时,经常见到同学之间正因一点小事而争吵,最终伤了感情。仇恨不会使人快乐,宽广的心胸才能与人和谐相处。

第11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看完了莎翁的《罗密欧与朱丽叶》,脑海里自然而然地浮现出中国的经典爱情故事《梁山伯与祝英台》。两者的大体内容都是深深相爱的恋人在家族的反对下,双双殉情。但在我看来,两部爱情故事还是有所不同。而我个人觉得更值得玩味在《罗密欧与朱丽叶》中,两人是在凯普莱特家的舞会上结识的,并且很快便坠入爱河,可谓一见钟情;而《梁祝》却严格遵守了相识相知相恋的过程,这可以从侧面映射出东西方的文化差异:东方含蓄蕴藉,西方显得跳跃性强,更加直截了当。

如果说梁山伯与祝英台之间有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那么罗密欧与朱丽叶之间就有一支残破的独木桥。在劳伦斯神父的帮助下,朱丽叶本可通过假死药在墓中相会罗密欧,永不分开。可阴差阳错,罗密欧未得传信,不幸在墓前饮鸩而亡,朱丽叶也随夫而去。那独木桥本可使两人相会,却中途断裂,有情人难成眷属,实在让人扼腕叹息!

在《罗朱》中,戏剧冲突描写得也十分到位。当朱丽叶得知哥哥提伯尔特被罗密欧杀死后,庆夫之生、悲兄之死的感情同时而来,让她不知是喜是悲。“滴滴细流本是悲哀倾注却呈献给喜悦”,这分明是朱丽叶内心的哀号。不过最终罗密欧被放逐的痛苦仍占了上风,进一步表现了朱丽叶对罗密欧的爱。

看书并不是单纯地看书中人物的卿卿我我,或打打杀杀。这是一种很不成熟的阅读方式。一部书籍之所以能够万古流芳,不只是因为它的文学价值,更在于它的历史意义。莎翁生活在文艺复兴时期,因而他的作品中常常闪耀着人文主义的光辉。凯普莱特夫人对帕里斯的赞美,罗密欧对放逐的感慨,可以充分地看出莎翁对人性与人的价值的肯定,这在当时对新兴资产阶级在思想上的反封建斗争是极有价值的。而我想罗朱的死,也是莎翁对封建势力的代表—蒙太古与凯普莱特两大家族扼杀人性扼杀爱情的控诉吧!

第12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罗密欧与朱丽叶》是一本悲喜小说。这是一本十分经典的爱情小说,叫人百读不厌。偶然一天,我发现了这本书,便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

这故事主要讲述了主人公罗密欧爱上了仇人家的小姐朱丽叶,虽然萌生了美丽动人的爱情之苗,可是,为了两家的纠葛,在未开花结果钱,就已被暴风雨摧残了。这两个年轻人做了两家仇恨的牺牲者。故事结尾是悲惨的,但是正是他们的牺牲,才使得两家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虽然化敌为友,但是两个年轻人的生命却再也不会回来了。

其实罗密欧与朱丽叶两家人并不是坏人,他们也有好的一面,只是两家人坚持自己的立场,因此产生了误会,最终酿成悲剧。

在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像罗密欧与朱丽叶这样的年轻人,但也许双方家长的看法会使他们寻不到真爱。世界上不是什么故事都能完美收尾,但从另一个角度去看,也许它也可以很完美。

这本小说是英国伟大的剧作家——威廉·莎士比亚的动人作品,它是莎士比亚的悲剧代表作之一。

直到现在,《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故事依然广为流传,相信你阅读之后,也一定会为可怜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撒下同情的热泪。

第13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罗密欧与朱丽叶》。

讲述地是两个家族世代为仇,但双方的儿女罗密欧与朱丽叶却一见钟情。迫于家族之间的仇杀,两人秘密举行了婚礼。后罗密欧因替友复仇刺死了朱丽叶的表哥而被放逐,朱丽叶也面临被逼婚的窘境,服安眠药装死。罗密欧赶回,不明真相,自杀殉情。朱丽叶苏醒以后,见爱人已死,也在悲痛中结束了自己的生命。阴差阳错,令人扼腕顿足。

同样是两个血统同样高贵的家族,因祖上留下的宿怨结下了世仇,每个家族的人手上都沾满了鲜血。因命运的捉弄,这两个敌对的家族出现一对不幸的恋人,他们爱却不能,苦不堪言,终以双双殉情和解了父辈们的恩怨。那段荆棘密布的爱之路,以及父辈们的粗暴,结束了两个恋人的生命,从此万劫不复。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想,为什么,这两个恋人在家族仇恨面前不能在一起,难道家族仇恨比自己的亲人痛苦还要重要吗如果罗密欧与朱丽叶结婚的话,那两个家族的仇恨就会化解,两个家族的祖先接下仇恨,难道还让自己的子子孙孙和对方接下仇恨吗?难道就不能让这两个家族世代为友吗?我知道了

有时我们会被仇恨蒙蔽双眼,也会被爱冲昏头脑。

第14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清晨带来了凄凉的和解,太阳也惨淡的在云中躲闪。大家先回去发几声感慨,该恕的该怨的再听审判。古往今来多少离合悲欢,谁曾见这样的哀怨辛酸!”这莎士比亚的经典剧目《罗密欧与朱丽叶》中,人们发现这对相爱的恋人死在了凯普莱脱佳的墓地里,一名主持大局的亲王发出的最后的感慨。合上书的我,一种莫名的悲伤和愤怒相互纠缠着从心底油然而生。我不禁想: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世界,什么样的人心啊?

命运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让一对注定相爱的恋人却分别出生在一对仇人的家里。长大以后的它们一见钟情,可未满14岁的朱丽叶在建到罗密欧后仅说出了这样一段话:“恨灰中燃起了爱火融融,要是不该相识,何必相逢!昨日的仇敌,今日的情人,这场恋爱怕是要种下祸根。”这难道是一个年仅13岁的少女该说的话吗?我想那不是,从小被家人不断灌输着“蒙太玖家的人是我们世代的仇敌”如此可怕的想法,就不难明白本应十分单纯的少女心会变得如此忧郁和无奈。此时仇恨所带来的极大的恐惧已经远远超过了她与罗密欧的感情……仇恨?仇恨!对了,就是仇恨!是仇恨使他们悲惨凄凉的殒灭,是仇恨使得两家原本善良的家仆们开始互相残杀,这该死的仇恨,甚至连无辜的小城人民也不肯放过:在他们圣洁的双手和心灵上播种下了仇恨的种子,挥洒下了一个又一个无辜者的鲜血!这是一股强烈的邪恶力量,足以控制人的心智和理智。这该死的仇恨!

男主人公罗密欧在书中可谓是“一大堆鹅卵石中闪着光的蓝宝石”。罗密欧出身于封建大家庭,却没有继承封建传统和思想,而是顺应时代的发展,脱离了封建家庭,成为一个坚定的人文主义者;他真诚、勇敢,有文化,有潜质,有一颗博爱的心;他追求一种自由、自主、完美感情生活,哪怕是“错爱”了仇人的女儿也毫不退缩;他没有门户之见,爱上了朱丽叶,就把凯普莱脱的家人当作自己的亲人,一心期望化解宿愿;他对感情忠贞不渝,为了感情和爱人,他甘愿被放逐他乡,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注重友情,在朋友被杀,他的感情面临“风险”的时候,他奋不顾身的为朋友报仇,却使自己的感情遭遇了一场不小的劫难,显示了他高尚的品格。正是在家庭矛盾、感情磨难和朋友青衣等一系列故事情节中,他那人文主义者的精神和气质才得以充分的展示。而女主人公朱丽叶只是一个未满14岁的贵族小姐,可她勇敢、坚强、智慧,冲破了大家族的重重束搏,大胆地爱上了罗密欧,这种但是在当时庸俗的上层社会的小姐们中是十分难得的。

可就是这一切的一切,在那种封建保守的社会环境中是绝不容原谅的,才促使他们的生命一步步走向毁灭。可见封建的思想和传统,不仅仅仅会控制人的内心,在某种时候它更会成为一把杀人的利器啊!

真是不知道该如何明白这个结局。如果它是个杯具,可男女主角虽然死了,可他们的感情却成为了永恒,并且正因他们的死亡化解了凯普莱脱何蒙太玖两家多年的恩怨;可如果这个完美的结局,但为了化解宿愿而牺牲一对恋人的生命,这又是否值得?但无论它是有缺憾的还是完美的,它早在400多年前就成为了传世的经典之作,人们在乎的不是它的结局如何,而是书中的男女主角追求理想、感情、自由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每一位读者,这才是这部书的魅力所在!就让这份魅力,这份完美,永远地传递下去,永远……

第15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在前几天的课堂中,我们有幸的拜读了莎士比亚的大作——悲喜剧《罗密欧与朱丽叶》,并且还看了同名电影。        上完课之后感触颇深,在此小小流泻一下。

在那无忧的纯真年代,我们嬉笑着,奔跑着,追逐着……没有男女授受不清的顾忌,没有懵懵懂懂的爱恋,有的只是对快乐的向往,和一往无前的天真。花样的豆蔻年华,花一样的年纪,我们的内心世界开始萌动了,仿

佛刚出土的小草,开始了对这个世界的探索。年少无知的我们有着非凡的热情和勇气,敢于去做任何想做的事,因为年轻。就这样,我们开始了初恋……

在学生们之间都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十八岁前一定要谈一场恋爱。仿佛十八岁就是青春的界限,而恋爱就是这场年轻的战场上的最好的证明。这样,对么?莽撞地轻信,冲动的举措,短暂的甜蜜,一切都是浮云罢了。几

日前还热恋着罗瑟琳的罗密欧,在见到美丽的朱丽叶之后,一见钟情,不能自拔了。不禁让人置疑这是否就是所谓的爱情。才见面一日,便约定婚姻,次日成亲。躁动的冲动因子,荷尔蒙的刺激,在此刻显露无疑。

年轻的冲动引领罗密欧品味了爱情的甘美,也让他犯下了不可弥补的过错。最终两人以死来表达了对爱情的忠贞。试想一下,朱丽叶不是正值芳龄的美丽女子,罗密欧会倾心于她么?如果不是因为一张美丽的容颜,又岂

能赢得年轻少年的爱慕呢?如果他们相遇是在30多岁呢,还会以殉情来纪念他们的爱情吗?

虽说年龄不是问题,可年龄却主宰了他的思考方向。气血方刚,大脑来不及运转,手脚早已做出了行动,如口无遮拦般,不经大脑,早已脱口而出。孔子曰:三十而立,四十不惑,可见一个人的思想成熟时期远远迟于生

理成熟时期。而真正能冷寂思考的年龄,早已失去了年轻时的冲动,热情及精力。试想,一个40多岁的男人在追求一个30多岁的女人,虽说还可以接受,但又有多少人会嗤之以鼻,嗤笑他们年轻时的错过。

年轻是资本,但脑子才是关键。血涌心头,不代表激情澎湃,面红耳赤,不代表春心萌动。

热情永远等不到冷静。

第16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罗密欧与朱丽叶》是莎士比亚早期作品中比较出名的一部反封建的爱情悲剧,才子佳人,本是最为般配的一对,无奈命运捉弄,在家族之间宿仇之下,两人终成了封建观念的牺牲品。

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故事,应该可以说是广为人知的,初时听到,便是无尽的惋惜,明明是相爱的两个人,中间却隔了遥远的距离,家族之间的恩怨在他们之间构成了难以跨越的鸿沟,最后朱丽叶假死,不知真相的罗

密欧也随之而去,醒来的朱丽叶伤心难耐,自己也殉情了。本应是完美的爱情故事,却以这样的结局告终,任谁听了都会叹息吧。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爱一旦出现,就是难以控制的情思,爱情这东西,本就折磨人,它能让我们无法控制的去爱,最后留下刻骨铭心的记忆。情之所起是一往而深,为爱情抛开一切,罗密欧与朱丽叶两人

正是追求爱情的典型。

与《罗密欧与朱丽叶》同样流传久远的爱情悲剧,还有《梁山伯与祝英台》,梁祝化蝶的故事也曾让我们潸然泪下,爱情总不能完美,也许也正因这些不完美,才让这样的故事为人感动。

古往今来,爱情一直是大多数作品的主题,在世人眼里,爱情永远是珍贵而圣洁的,只是也许现在的世界太过现实,总有那么多无奈的感情存在,掺杂了太多因素的爱情,不再如以前那般简单。而像罗密欧与朱丽叶这样

纯洁、高尚、悲壮的生死恋情,更使无数世俗的爱情显得黯然失色。

我们大概都还没有经历过真正的爱情,体会不到它所能给予我们的力量与勇气。罗密欧与朱丽叶为了爱情而死,也让他们的爱情一直存在、停留,他们的逝去是对爱情的宣告,忠于爱情,忠于自己的内心。也许让我们欣

慰的,是故事的结局,两大家族因此和好,不再争斗,只是可惜,这样的结局却是两个彼此相爱的人用生命换来的,两个无辜的人也只成为了仇恨的牺牲品……

爱情,再多的言语都不能诉尽,离合悲欢,谁都不能预料和控制,只希望在爱情来临的时候,我们都能紧紧握住,在可以的时候,抓住爱情,把握幸福……

只愿天下有情人能终成眷属。

第17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坏消息,总是比好消息传的快,朱丽叶的死亡噩耗就已经传到了罗密欧的耳朵里。

在此之前,罗密欧还一直非常欢乐和轻松, 他曾梦到自己死了(一个奇怪的梦,死了人还能有想法),妻子来看他,发现他死了,就亲吻他,把气吹进他嘴里,他竟然复活了,并且成了国王。

这时有人从维洛那城送信来,罗密欧认为肯定是好消息,会如梦里的征兆,送来什么好消息,但是消息和他们梦却恰恰相反,真正死掉是自己的妻子,无论他怎样亲吻她,她也不会复活了,他立刻叫人备马,因为他决定当晚就回维洛那城。去妻子的坟墓里去看她。

就在他刚要离开曼图亚城时,劳伦斯神父派去的人遇到了罗密欧,他对罗密欧说,这是神父策划的一场假葬礼,他的爱妻只是表面上诈死,暂时趟在坟墓里,等着他去阴森的墓室里,把她救出来。

这时,罗密欧心中的巨石才放了下来,不过当罗密欧想起朱丽叶还等着他去救,便骑上马,朝维洛那城出发,准备去爱妻的坟墓里见她。

她在午夜十二时,抵达维洛那城。他在凯普莱特家祖坟的正中央,找到了爱妻的坟地,他拿出烛光,铲子和铁锹,来撬墓门,他小心翼翼的撬着,因为他是个罪犯,根据维洛那城的法律,他只要在城里被逮着,就是死罪,罗密欧打开坟墓,里面躺着他的妻子,妻子依旧那么美丽无比,看来死神一点也么有办法,让她的容貌或色肤变样。

罗密欧亲吻了一下,妻子的双唇,朱丽叶从昏迷中慢慢地睁开了眼,看到了她心爱的罗密欧,高兴极了。他要带她去曼图亚。

她同意了,正当他们要走时,年轻的帕里斯伯爵在半夜来朱丽叶坟上献花哭泣,而她本应该是他的新娘了,可是他看她和他在一起,他高兴朱丽叶活了,他憎恶她和他在一起。

朱丽叶对帕里斯数落,她真的爱的人是罗密欧,她和罗密欧在一起,无论生活多么困苦,她都很幸福,因为她本来就不爱帕里斯。

帕里斯看见罗密欧,竟然生命危险来维洛那城,来救朱丽叶(帕里斯以为朱丽叶死了,是罗密欧用爱情的力量唤醒了她)知道罗密欧深爱着朱丽叶,而朱丽叶心甘情愿和罗密欧去曼图亚,朱丽也深爱着罗密欧,他便对他们说,我祝你们幸福。

罗密欧与朱丽叶谢过他后,迅速起程赶回了曼图亚,

而伤心的帕里斯也知道,朱丽叶也根本不爱他,向凯普莱特和蒙太古说了罗密欧与朱丽叶爱的天荒地老,生死不离,表明自己愿意让步,退出与朱丽叶的关系,希望蒙太古和凯普莱特不再敌对。

凯普莱特和蒙太古知道事情的真相后,两家在承认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婚姻上成了亲家,他们开始策划把罗密欧与朱丽叶接回来,他们向神父寻求帮助,而神父又是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婚姻主持,神父自信的说,他能说动亲王,赫勉罗密欧,而事实正是这样。

罗密欧与朱丽叶回来后,他们立即找到帕里斯,并将他看作是他们的大哥,而帕里斯和他们结拜为金兰。

此后凯普莱特和蒙太古之间的仇恨消除了,而罗密欧与朱丽叶成了幸福的鸳鸯。

第18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罗密欧死了,死于一杯毒药。

朱丽叶也死了,死于一把尖刀。

同时死掉的,还有他们的感情。他们再也不能一齐跳舞,罗密欧再也不会牵着朱丽叶的手甜言蜜语,朱丽叶再也不能趴在窗边对罗密欧朝思暮想。

但我们还总是愿意坚信他们死后还会在一齐。在一齐读书,在一齐看夕阳。正因他们有着至死不渝的真爱。

巴里斯是个彻头彻尾的傻瓜,他是整个杯具中最无辜的牺牲者,他甚至到死都不知道他所谓的“妻子”不仅仅不爱他,甚至厌恶他。他甚至到死都认为自己是个英雄,是为了保护未婚妻而死的。一个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死的人还不叫傻瓜?他认为自己是亲王的近亲,他有权利,有金钱,他就能够亵渎感情,他忽略了感情,直接就想要婚姻,事实证明他这样做的结局非但不幸福,甚至还很悲惨。一个这样的人还不叫傻瓜?

好在蒙太古和凯普莱特化解了彼此的仇恨,这些可怜的人们,直到看到自己愚蠢的行为酿下了多大的恶果之后才肯放下彼此的“尊严”与仇恨,才肯心胸开阔平静地生活。但毕竟,他们醒悟了,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个能够让人们心中得到些许安慰的结局。

我想,只有维洛那的那两座纯金雕塑能够告诉我答案——所有问题的答案。

第19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罗密欧与朱丽叶》透过波澜起伏的戏剧冲突,众多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优美抒情的人物语言,描绘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感情杯具。男女主人公出生在两个世代为仇的封建家族,他们在偶然的相会中一见倾心,却根本不可能结合。他们求助于劳伦斯神父,神父同情和明白他们,秘密给他们举行了婚礼。但封建家长凯普莱特却要把女儿朱丽叶许配给少年贵族帕里斯,并强令立刻成婚。朱丽叶再一次求助于劳伦斯,神父赠以安眠药让她假死过去,以躲过这场劫难。罗密欧则因在格斗中杀死了凯普莱特夫人的内侄提伯尔特而受到了放逐曼多亚的惩罚。罗密欧得到妻子的“死讯”,悲痛万分,抱了以死殉情的决心连夜回到维洛那,在朱丽叶的身边服毒自杀。从昏迷中醒来的朱丽叶见丈夫已死,也饮毒、自刎死去。罗、朱的悲惨结局使双方的家长看到了世仇的惨重代价,在亲王的主持下言归于好。从这个故事梗概中能够看出,凯普莱特和蒙太古两位封建家长,代表了陈腐没落的封建思想和传统,他们心胸狭窄、武断专横,无视青年人的自由和感情,酿成了家族之间的仇恨和冲突,给所在的城市带来了动乱,又自食其果失掉了自己的儿女。而罗密欧与朱丽叶,则代表了一种新的人文主义思想,他们同封建思想和传统作着勇敢、机智的斗争,尽管斗争的结局是

一场杯具,但换来的却是人文主义精神的胜利和弘扬,我们在杯具中感受到的是莎士比亚那澎湃的激情、高昂的斗志和崇高的理想。

罗密欧出身于封建大家庭,却没有继承封建传统和思想,而是顺应时代发展,背叛了封建家庭,成为一个坚定的人文主义者;他真诚、勇敢,有文化、有潜质,有一颗博爱之心;他追求一种自主、自由、完美的感情生活,哪怕是“错爱”了仇人的女儿,也毫不退缩;他没有门户之见,爱上了朱丽叶,就把凯普莱特的家人当作自己的亲人,一心期望化解宿怨;他对感情忠贞不渝,为了感情和爱人,他甘愿被放逐他乡,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注重友情,在朋友被仇人所杀,他的感情面临“风险”的时候,他拔刀相助杀了仇人,却使自己的感情遭遇了一场“灾难”,显示了他的高尚品格。正是在家族矛盾、感情磨难和朋友情谊等一系列故事发展中,他那人文主义者的精神和风采得到了充分的展示。朱丽叶只是一个14岁的贵族小姐,但她勇敢、坚强、智慧,她冲破大家族的重重束缚,大胆地爱上了罗密欧,并把自己的一生托付给了情人;她深知罗密欧被放逐“回归”无望,却绝不愿与少年贵族帕里斯再结姻缘;她几次用智谋骗过父亲,冒着生命危险服下安眠药,都是为了实现她的完美感情;她把感情看得和生命同等重要,罗密欧一死,她也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生死恋情,真是惊天地而泣鬼神。这种纯洁、高尚、悲壮的感情,使无数世俗的感情显得黯然失色。

感情是未成年孩子家长最忌讳的东西,感情是青年男女们最想拥有的东西,感情是年迈的老人望着老来伴时所感激的东西。它扮演着许许多多的主角,它能够是杯具的导演也能够是喜剧的策划人;它能够是毒药也能够是蜜糖,没人能摸得透它。一旦跳进感情的陷阱就如同离弦的箭再也收不回来,只是固执地朝着自己的目标飞去,不去理会距离,笔直地穿过空气,最后落地。落地后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完好无损地到达了目标,另一种便是正因某些原因,折断了羽翼……

很明显的,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感情之箭被折得粉碎,破坏者的力量强大得如同能够劈开松柏的雷电。不好以为坚定的感情就能长久,一旦它有损于第三者的利益,那么这段情必将受到被迫拆散的危险。不管他们是否无辜,不管他们怎样反抗,这个故事的背景就已为他们的结局作了铺垫。他们悲惨吗?也许是的,正因他们没能相守到老,而是红颜英年早逝,也许不是,正因他们寻到了最后属于自己的另一半。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生命诚可贵,感情价更高。

第20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近期读了简写版的《罗密欧与朱丽叶》,使我感受颇深。也了解到世间真情的可贵,人间真情可以超越一切,甚至生死。故事发生在英国维洛那城。凯普莱特和蒙太古两大家族互相知视,因为两家有着积怨很深的世仇,

大有不共载天之势。在一次盛大华丽的宴会上,凯普莱特大人美丽多情的女儿朱丽叶与蒙太古大人英俊、潇洒的儿子罗密欧一见钟情,罗密欧无法抑制自己对朱丽叶的爱,向她求爱,朱丽叶幸福地拥入了他的怀抱,两个家族

的深仇大恨阻挡不了爱情的狂潮,花前月下,他们互诉衷肠。来自两个家庭的强烈反对,反而使爱情之火越燃越旺。他们私订终身,并在好心的神父劳伦斯的主持下举行了婚礼,朱丽叶望着身边英俊而多情的罗密欧,心中充

满了对未来的憧憬。谁知,罗密欧在街上与凯普莱特的侄子提伯尔特相遇,提伯尔特故意挑衅,两人发生了格斗,罗密欧杀死了对方,被逐出维洛那城。

朱丽叶含泪送别了罗密欧,她的心和情已随着罗密欧去了,她丧魂失魄地思念着罗密欧。然而,父亲却逼她忘了这个家族的仇人,嫁给帕里斯伯爵。朱丽叶不敢背叛家族,又不愿意背叛心上人的爱情,她的心被痛苦和矛

盾撕咬着,左右为难。好心的芝伦斯神父再次帮助朱丽叶,让她吞服安眠药,以假死来搪塞帕里斯的求婚,拖延时间。

不明真相的凯普莱特一家人信以为真,伤心地为朱丽叶送葬。这时罗密欧悄悄地潜回了维洛那城,他以为朱丽叶真的死了,急急忙忙地赶到墓地,望着安详、苍白、停止了呼吸朱丽叶,他千呼万唤,悲痛欲绝,他无法离

开他心爱的朱丽叶,他无法孤独地、没有爱情地活着,他喝下毒药倒在朱丽叶的身边。可不一会儿,朱丽叶的药性过了,她苏醒过来,惊喜地发现心上人就在身旁,但罗密欧告诉他,他快要死了,朱丽叶抱着他,不相信这一

切,然而他一点点衰弱下去,朱丽叶不能离开罗密欧,哪怕赴黄泉,他们也不再分离,朱丽叶毅然用短剑结束自己年轻生命。他们拥抱着爱情升入了天国。

一对情人殉情而死。他们的鲜血终于唤醒了两个互相敌视的家族言归于好。

对此我很不理解,为什么一切要等到无法挽回才去后悔,就像汶川地震,发生以后才后悔为什么没有把房屋建坚固?为什么偷工减料?

第22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在现在的电视剧中,我们经常听到“孩子是无辜的”说法,可往往故事的最后,孩子的命运却是最悲惨的。为了家族的利益,罗密欧与朱丽叶彷徨着,在走投无路时,选择了解脱。爱驱使着他们向死亡迈进,情催促阗他们抛开家庭走到一起,仇却注定了他们命运的相斥,痛苦的背后藏着多少无奈啊。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故事不仅仅是一出戏,它一定也是当时现实生活的写照,太多太多的身不由己,数不胜数的无可奈何,这都是爱情带给人们刻骨铭心的记忆。

爱情是未成年孩子家长最忌讳的东西,爱情是青年男女们最想拥有的东西,爱情是年迈的老人望着老来伴时所感激的东西。它扮演着许许多多的角色,它可以是悲剧的导演也可以是喜剧的策划人;它可以是不好的药也可以是蜜糖,没人能摸得透它。一旦跳进爱情的陷阱就如同离弦的箭再也收不回来,只是固执地朝着自己的目标飞去,不去理会距离,笔直地穿过空气,最后落地。落地后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完好无损地到达了目标,另一种便是因为某些原因,折断了羽翼……

很明显的,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之箭被折得粉碎,破坏者的力量强大得如同可以劈开松柏的雷电。不要以为坚定的爱情就能长久,一旦它有损于第三者的利益,那么这段情必将受到被迫拆散的危险。不管他们是否无辜,不管他们怎样反抗,这个故事的背景就已为他们的结局作了铺垫。他们悲惨吗?也许是的,因为他们没能相守到老,而是红颜英年早逝,也许不是,因为他们寻到了最后属于自己的另一半。

一个美好故事的结局,通常都以喜剧告终,读者看了固然高兴,可看过以后过几天就会被遗忘。一个故事如果以悲剧结尾,那它一定会在读者心里留下点什么,或是遗憾,或是可惜,让读者反复咀嚼,思考。人都是追求完美的。与此同时,人们也赞颂残缺之美,这似乎很矛盾,但又不似乎不矛盾。

《罗密欧与朱丽叶》是出悲剧,如同我上面所写的,它在我心里留下了什么,我也说不清楚,也许是遗憾吧……

爱比天大,但比生命小!

第23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罗密欧与朱丽叶从相识、相爱到结婚、死亡,时间跨度总共还不到一周,如此短暂的爱情在时间的长河里犹如白驹过隙,昙花一现,可如此短暂的爱情却又创造了爱情史上的神话。谁说瞬间不能永恒?毛毛虫破茧成蝶的那一刻,流星划过天际的那一瞬,成就了人们心中永恒的美丽!爱是否永恒,不能用时间长短来衡量!时间只是个枯燥的数字罢了,最终决定永恒的是爱的深度。有些人几十年生活在一起,每天却同床异梦、形同陌路,这样的生活又有什么意义?只不过虚度生命罢了,还不如去痛痛快快爱一场,爱它个刻骨铭心,爱它个死去活来。至少当你死后,你的墓志铭上可以理直气壮地刻上这五个字:爱过,生活过!这就够了!罗密欧与朱丽叶从来没在一起生活过,但他们的爱真挚、热烈,足以感天动地,足以融化冰山,中国汉乐府诗《上邪》:“上邪!我欲与君相知, 长命无绝衰。山无陵, 江水为竭, 冬雷震震, 夏雨雪, 天地合, 乃敢与君绝!”,大概描述的就是这种爱情吧。

生死相随的美丽

死亡,对于大多数人而言,是个阴森恐怖的字眼,因而对其避之不及。但有些人则把它看作是幸福的彼岸,永恒的乐土,如罗密欧与朱丽叶。当罗密欧听到朱丽叶玉陨的消息时,马上从流放地买了毒鼠药急匆匆前往爱人的坟地,准备自杀;而朱丽叶苏醒后看到罗密欧倒在自己的坟前时,悲痛欲绝,也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自刎。悲剧在此达到高潮,眼泪也不知不觉地流了下来,耳畔仿佛响起了那熟悉而又悲伤的歌曲“万世沧桑唯有爱是永远的神话,潮起潮落始终不毁真爱的相约,几番苦痛的纠缠多少黑夜挣扎,寂寞双手让我和你再也不离分”。在罗密欧与朱丽叶眼里,死亡不再是恐惧的代名词,死亡是鲜花盛放般的美丽,是生死不离的最终归宿。

莎士比亚让一对相亲相爱的情人双双殉情,在读者看来非常残忍,但他是对的,不仅是对的,而且很高明!爱到不能爱时,恋人只能走入死亡,死亡才能让他们的爱永恒,才能让世人铭记于心。翻开古今中外的文学书籍,有多少美丽动人的故事不是以死亡或分离为结局的呢?《梁祝》、《红楼梦》、《德伯家的苔丝》、《安娜卡列尼娜》、《红字》等等,可以说,死亡在很大程度上成就了经典。

第24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这是一个古老而简单的爱情故事:一对青年男女相爱了,柔情蜜意,山盟海誓,可惜命中注定,一个是镜中花,一个是水中月,疾风暴雨般的爱情并没感动宿怨已久的双方家庭,反而导致他们双双殉情,谱写了一曲忠贞和爱的挽歌。然而,这又是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自发表之日起, 历经400多年的岁月洗礼,它仍如钻石般独自发着璀璨而耀眼的光芒;无数人把它搬上舞台,无数人为它痴狂,为它流下滚烫的热泪;它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人,为一代又一代人所传颂。

为什么如此简单的故事会让人如此震撼,又会有如此深远的影响力?再读莎翁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感触颇深,好的故事如上等香茗,需要慢慢品味,慢慢琢磨,读得久了,你便会发现它远非一般意义上的爱情故事,它一点也不简单!

爱需要勇气

爱真的需要勇气,这是谁都懂的。然而,爱需要的勇气也有大小之分,有人只要跨越年龄的界限就行,有人却要冲破时代和家庭的束缚,为爱奉上祭奠。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就属于后者。他们不幸生于16世纪末17世纪初,毁灭人性的黑暗的中世纪刚过,人文主义美丽的曙光还未彻底照耀大地,他们便相恋了。自由,爱情,多么美好而诱人的字眼,它们在罗密欧与朱丽叶面前闪闪发光,可惜这不属于他们,在封建社会,没有人可以自由呼吸新鲜空气,自己的婚姻大事,是父母做主的,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天经地义。更不幸的是,罗密欧与朱丽叶生活在两家古老的世仇家庭,仇恨的心已蒙住人们明亮的双眼,打架斗殴已成为两家见面打招呼独有的方式。他们的儿女是万万不能相爱的,爱了则是背叛,则是罪人。尤其是朱丽叶的父亲,蛮横、专制、自私,他对朱丽叶说:“你倘然是我的女儿,就得听我的话嫁给我的朋友;你倘然不是我的女儿,那么你去上吊也好,做叫花子也好,挨饿也好,死在街道上也好,我都不管。”天底下竟有如此冷酷绝情的父亲!

罗密欧与朱丽叶面对的是两堵无法逾越的墙。一般人会知难而退,委曲求全。可他们偏偏不顾一切地相爱了,不仅如此,他们还偷偷地结婚了,这需要何等的勇气和魄力!不是爱到极致,爱到骨髓,绝不可能拿出如此大的勇气!作为现代人,我们感到汗颜,因为我们已经不需要为自由而奋斗,可我们中有多少人为了金钱而放弃了美好的爱情?放弃也罢,还要美其名曰:“贫贱夫妻百事哀!”所以,我们赞美罗密欧与朱丽叶,单单是勇气,便是别人无法比拟和企及的。

第25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罗密欧与朱丽叶》这部戏剧,被人们称为西方版的“梁山伯与祝英台”,但是这一次我是真正深入这部经典戏剧,走近莎士比亚。

莎士比亚运用了丰富多彩的语言,美妙的音韵,复杂的人物关系刻画了一位位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为我们导演了一个凄美的悲剧故事。

“故事发生在维洛那名城,有两家门第相当的巨族,累世的宿怨激起了新争,鲜血把市民的白手污渎。”开场诗这第一句已经挑明了故事的前因。仇恨使许多人失去生命。罗密欧与朱丽叶不顾两家之间的仇恨,私下结婚。提伯尔特与迈丘西奥的争斗,由于罗密欧的争斗,两人先后去世。罗密欧被放逐后,朱丽叶在嫁给巴里斯前夜服毒假死,而罗密欧却不知情,与巴里斯争斗后,杀死巴里斯,自己服毒自杀,朱丽叶醒来也拔剑自杀。罗密欧的母亲在他被放逐后也去世了。

两人相恋,一直希望能够长相厮守,可是由于家族的仇恨才酿成了这种无法挽回的悲剧,直到众人纷纷的离逝,直到最后一刻,仇恨才化解。为什么两家人不互相宽容,互相谅解一些呢?仇恨使凯普莱特和蒙太古两家人长期生活在互相交恶,而命运的决定是罗密欧与朱丽叶相恋,一同离去。

如果双方能够宽容一点,那么结局或许就不会如此了。“恨灰中燃起了爱火融融!要是不该相识,何必相逢!昨天的仇敌,今日的情人,这场恋爱怕要种下祸根。”这是朱丽叶在舞会上的一句台词,她放弃了仇恨,义无反顾地选择了纯洁的爱,宽容使她爱上了罗密欧,而罗密欧也是如此。

凯普莱特曾在舞会上对罗密欧宽容过,可以使短暂的他说过觉得罗密欧人不错,只是是蒙太古家的人。可见,这一点点的宽容终还是不能释放仇恨。

富兰克林曾说过:“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中对人生的幸福最重要的莫过于真实,诚意和体谅。”提伯尔特和迈丘西奥如果能够相互理解,相互宽容,那么他们就不可能纷纷命丧黄泉。

莎士比亚运用了精妙的艺术表现手法给我们揭示了人性的这一丑恶——仇恨使人丧失了理智,丢失了许多人的性命。我想我们应该学会“退一步,海阔天空”,用一颗宽容的心去待人。

古往今来,许多为人因宽容而走向成功。鲍叔牙荐管仲,齐桓公不计前嫌重用管仲,成就了霸业。奥巴马上任担任总统,荐前竞选人希拉里为国务卿……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同学之间也要学会宽容,这样才能友好相处,共同进步。平时,时常见到同学之间因为一点小事而争吵,最终伤了感情。

仇恨不会使人快乐。《罗密欧与朱丽叶》这部伟大的戏剧呈现给我的不仅是凄美悲伤恋歌与各种精湛的艺术手法,还让我了解到宽容是那么重要。或许宽广的心胸才能开拓更多的可行之路,而斤斤计较,心怀仇恨只能终日饱受煎熬,似一道厚重的墙挡在前进的路上。

第26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从罗密欧与朱丽叶这部悲剧中我看到了人世间爱情的酸,甜,苦,辣。

“爱情蒙着眼睛,却偷偷的闯进人们的心灵”你便能看到罗密欧对爱情的感叹。文中的主人公不正是这段话里的传奇吗?在百般磨难下,终于可以相见,但由于消息得不灵通,罗密欧以为朱丽叶已经死了,所以在情感的追逐下罗密欧服毒自杀,假死的朱丽叶醒来见罗密欧已经死了也用匕首殉情了。人们常说情大于天地,或许也正是因为两人的感情融化了积有世仇的两个大家庭,最终消除了长久的仇恨。小说以悲剧的形式展现在我们的面前但是结束却不是悲剧,因为他们两个人的不同凡响,轰轰烈烈,两大家族的恩怨也解除了,也就是意味着后代的人们可以不像罗密欧与朱丽叶一样,要随时背着“秘密法则”了!

罗密欧喜欢朱丽叶的淳朴、善良,而朱丽叶呢?她也是喜欢着那最激动、最幸运的灵魂。

难道两个人在一起长长久久就是幸福?不,幸福对于罗密欧与朱丽叶来说是消除了两家族的世怨,是更多人的无阻挠的恋情,是伟大而神圣的名誉!造福后代的他们相信上帝会收下这两个疲惫而激动的灵魂的,会让他们在天堂上过上幸福安定的生活。

第二幕的第二场里写到在罗密欧的眼里,朱丽叶犹如他生命里的阳光,在他的世界里有了朱丽叶而使得鸟儿误认为黑夜已经过去而在所谓的黎明里唱歌。一场舞会造就了一对不该爱而爱的死心塌地的情侣,正是这样后人因有他们而骄傲。

朱丽叶也悲望过,为什么他偏偏是罗密欧呢?姓名本来是毫无意义的,但是由于家族的原因……这样的绝望,这般的痛苦,但是爱情是伟大的,是它让这个悲望的女孩抛开了家族的歧视,像沙子一样慢慢地沉到海底,最终依偎到罗密欧的怀里,永远的沉寂,沉寂……在热恋里的了两人连短暂的夜晚也看作是生死离别,在这对热恋中的人们,连神父的劝告也当成是“废话”,这可能就是爱情的力量冲击了他们的大脑。

在第三幕的第五场,面对凯普莱特的威胁——星期四嫁给妈妈的朋友,否则就不认她这个女儿,但这对于朱丽叶来说就好像是知道似的早就打好了预防针,而这不也正能衬托出朱丽叶对罗密欧的爱恋么,世界因爱而精彩,但为什么朱丽叶与罗密欧的爱这么的痛苦,憔悴。

真爱是什么?是一种超脱世俗的爱恋,是在世界末日的最后一分钟,一起躺在草地上静静地等待着厄运的来临……

在恋人的眼里时间犹如金梭,飞剑。在清晨的破晓时,还固执的以为那是半夜,还不肯面对现实。

在第五幕第三场里,我们不也看到了罗密欧对“失去”朱丽叶而伤心欲绝的情形么,没有什么能比失去最爱的人而难过了吧?在罗密欧亲吻朱丽叶时,他多想把自己的灵魂取出而从嘴尖送给朱丽叶,但他不明白吗?当她醒来知道自己害死了最亲爱的人,那是怎样的情感!

朱丽叶和罗密欧并没有无辜的逝去他们留给这世界太多的思考了“瞧你们的仇恨已经收到了多大的惩罚,上天借手于爱情,夺去了你们心爱的人,我为了忽视你们的争执,也已经丧失了一双亲戚,大家都受到了惩罚”面对亲王的斥责大家都面面相觑,无语…

我认为这就是本文的高潮,就是本文的主脑,是最能表现罗密欧与朱丽叶那痴情的真谛。

随着幸福的沉沦,两人的幸福就会是希望,在天堂,神圣的天使会让这对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我们会祝福他们的。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在窗上,维洛那城的人们都出来祷告,因为他们知道那是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寄托,是后人们联姻的希望,在这之后再没有了愁苦,而是无尽的阳光洒在这座小城上,那正是罗密欧和朱丽叶在笑……

古往今来有多少的悲欢离合,而谁曾见过罗密欧与朱丽叶这样的哀怨辛酸!

不被家人祝福,没有华丽的殿堂,而这不正是人世间超脱凡情的爱恋吗?其实人生就是一个大舞台,而你也可以主宰!

第27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对于莎士比亚的这部描绘了纯洁爱情,轰动了全世界的经典名著,我虽然早有耳闻,也略知故事梗概,真正拜读却是最近几天的事情。带着一股崇敬的心理,我从头至尾,详详细细,一个字不落地欣赏完毕之后,却有了一种跟别人不一样的理解和感触。

有心人自戏剧的开篇,就可以得出一个结论,罗密欧的初恋情人,并不是朱丽叶,而是一个名为罗瑟琳的女子。文中对罗瑟琳的着墨并不多,只是从罗密欧对班伏里奥的描述中,约略道出了她的美艳不可方物,以及他对于罗瑟琳的爱情。

在此时,罗密欧的心目中,除了罗瑟琳,再也装不下其他女子,只有罗瑟琳才是最圣洁,最美丽,最能够深入他内心的人。他甚至为了罗瑟琳而郁郁寡欢,冷落了亲人和朋友,并以“她已经立誓割舍爱情,我活着也就等于死去一般。”来答复班伏里奥,可见他对罗瑟琳的爱有多么深了。

其后,班伏里奥以凯普莱特家的舞会来诱惑罗密欧,希望罗密欧能够结识到比罗瑟琳更加美丽,更能令他倾心的女子。不出班伏里奥所料,罗密欧果然一眼相中了朱丽叶,与她一见钟情,把罗瑟琳忘得了一干二净。他惊摄于朱丽叶的美貌,并用这番说辞否定了他曾经对于罗瑟琳的爱情,“我从前的恋爱是假非真,今晚才遇见绝世的佳人。”

罗密欧与朱丽叶秘密相见之后,又打算秘密完婚。深知罗密欧感情经历的神父劳伦斯,指责他喜新厌旧,见异思迁,他以“我现在所爱的她,跟我心心相印,不像前回那个一样。”来反驳劳伦斯。劳伦斯为了让蒙太古与凯普莱特两家,能够因为儿女结盟,而冰释前嫌,重修旧好,最终主持了他们二人的婚礼。

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虽然非常真挚感人,也确实至死都忠诚于对方。可是,他们当初相互之间并不了解,只是单凭一张美丽的容颜,便轻易将爱情抛洒。这种草率的态度,即便他们最终有了完美的结局,能否幸福到永远,也还是一个未知数。

就如童话故事一样,公主和王子总是在结合在一起后,嘎然而止,是同一个道理。爱情,浪漫和美丽,总是经受不住平淡生活的考验,故事如果继续下去,恐怕会令所有的人都为之失望和意外。

罗密欧和朱丽叶的悲剧,跟他们的不够冷静,过于冲动,缺乏生活的阅历,脱不开干系。倘若他们不是那么急于殉情,不是那么急切地想要相伴终身,一切都将是另外一个结局。或许这就是戏剧的艺术效果吧,非我这等俗人能够欣赏。

除了他们的感情外,对于剧中的搏杀与死亡,我也认为过于夸张和仓促了,完全不把人命当回事。他们说动手就动手,说死亡就一命呜呼,给人一种草菅人命,人命薄如纸的感觉。或许这又是戏剧的另一个效果,是我班门弄斧,在乱发感悟,但我读完之后,确实是这么一种感觉。

第28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一撇一捺书写人性的美好,一言一语讲述着纯朴的誓言,一针一线编织起绚烂的爱情,一笔一划谱写着华丽的篇章,一男一女演绎着动人的故事。

鱼缸外是两双充满好奇的双眸随心而动,鱼缸里有那四目相对传递着的情意,闪烁着那一见钟情的电光。相遇,相识,相知,相爱……虽只有短短几天,但那曾与自己对视的“匆匆过客”却早已潜入了对方的心窝,埋下那颗名为“爱情”的种子。

“在爱情面前没有不可逾越的高墙”,这便成了你前来的理由,宁静的泳池旁,有一个隐匿于盆栽中的身影,正窃笑着偷听着她的小心结,是啊!姓氏算什么呢?我爱的只是你的人,即便不是蒙太古姓氏,你还是一样的可爱!只要你把这叫做爱!我也可以不姓凯普莱特。不需要什么海誓山盟,只要“我爱你”三个字。不需要什么官权富贵,只要“伴你一生”的诺言。这或许就是爱情最纯朴的模样。

天使与魔鬼之间都存有爱,不过一个是大局观的爱,一个是自私的爱。“为了我们的家族,我替你找了一个非常好的伴侣,你俩之间在一起真是天妙绝伦。”与之配对的是无情的推搡与谩骂,这便是来自天使老爹的那份爱。

“为了你,我甘愿成魔,屠尽这世界,只为靠近你一点!”直升机的呼啸声,警车的鸣笛声,枪弹的碰撞声,军方的警告声。这算什么?我不怕!“凭什么你们对着不明不白的死坐视不管?凭什么你们要将她的青春葬送于这花开的年华?凭什么你们一定得对我们的爱情百般阻挠?

……怕?怕!我怕的只是她在黄泉路上,在那冰冷的世界里孤身一人。好!既然你们不去陪她,我去!你们无法阻挡我的脚步,因为在地狱的轮回里仍有爱!”那个泪流满面的魔鬼立下他的铮铮誓言,并逐一实践。这或许就是爱情最强大的模样。

“最致命的毒药,痛的也不过是身体,可你的离去在我心中划下的条条刀口,正血涌而出!”死亡早已不再使我胆怯,当我抚摸着你冰冷僵硬的身体时,在你唇边留下最后一吻时,会轻声对你说一声“别怕!我来陪你了。”平淡无奇中有一份无比沉重的份量!一句话震撼了多少人的心灵。这或许就是爱情最真实的模样。

“清晨带来了凄凉的和解,太阳也惨淡的在云中躲闪,古往今来多少离合悲欢,谁曾见这样的哀怨辛酸……”雨还在下,你听得见吗?这是我对你最真诚的告白,种子撑开了绿芽,长成大树了,结出了爱情的果实了,愿你们这对鸳鸯能相伴着走向黄泉路的另一段,那里没有命运的相斥,那里没有家族的斗争,那里没有复杂的人心,只有那说不尽的情话与涌不尽的情愫。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这份爱永远也不会随着两个相爱的人的死去而画上终点的句号、这份爱情、它也是有感情的、它会随着我们读者、永远在心中那静谧的心海处永开不败!

第29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罗密欧与朱丽叶》主要描写一段缠绵刻骨的爱情故事。在维洛纳城,凯普莱特与蒙杰克两大家族之间有着不共戴天之仇。然而,浪漫的爱情却偏偏在这两个家族之间发生了。

凯普菜特为他的独生女朱丽叶举行盛大的舞会,因为少年英俊的帕里斯已经向她的父亲求过婚了,而这正是凯普莱特热切希望的。除了蒙杰克一家,城里所有富人都在被邀之列,蒙杰克之子罗密欧带上面具和朋友梅尔库乔和本沃里奥冒险混入了宴会。

达官贵人提巴尔持和被指定为朱丽叶未婚夫的帕里斯在欣赏着朱丽叶那迷人的舞姿。趁梅尔库乔吸引人们注意的机会,罗密欧走近朱丽叶,向她倾诉爱慕之情。他的假面具意外地掉了,那英俊的面孔深深地吸引住了朱丽叶。意外的暴露迫使罗密欧和他的朋友不得不离开庄园。奸诈的提巴尔特发现了罗密欧和他的朋友们,并且告诉了朱丽叶的父亲。

舞会结束了。朱丽叶从奶娘那里得知,俘获她芳心的名字叫罗密欧,是她家族仇人蒙杰克的儿子。朱丽叶走向阳台,望着银色月光下的花园,思念着英俊的罗密欧。终于,她发现偷偷溜进花园的罗密欧。在梦幻般的银色月光下的花园里,这对一见钟情的恋人情不自禁互诉爱慕之情。

可怕的灾难还是发生了。傲慢的提巴尔特阴险地杀害了梅尔库乔,而他自已也在决斗中死于为友复仇的罗密欧之手。罗密欧被判终生离开维洛纳城。

罗密欧来到朱丽叶的房间,当两人最后一次相拥在一起的时侯,朱丽叶的父母和奶娘进来了,帕里斯也来到了屋内,但朱丽叶对他冷若冰霜。朱丽叶的父母怒气冲天,威胁要把女儿赶出家,绝望的朱丽叶找到劳伦斯神父恳求帮助。神父想出一个办法,建议她喝下一种假的毒药,喝完后会像死去一样昏睡。她的父母以为她真的死了,就在家族墓地给她举行葬礼。神父会把实情告诉罗密欧,让罗密欧连夜赶回来,带着苏醒后的朱丽叶远走高飞。晩上,朱丽叶假装答应父母第二天嫁给帕里斯。第二天早晨,当父母和新郎来找朱丽叶时,他们见到的是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的朱丽叶。

朱丽叶服毒自杀的消息不径而走,迅速传遍全城。得知心上人噩耗的罗密欧不知内情急奔维洛纳城。凯普来特的家族墓地里,全城的人们都来参加葬礼。当人们离开时,罗密欧冲入墓地。他目不转睛地看着心上人,喝下随身带来的毒药,倒在了朱丽叶身旁。苏醒过来的朱丽叶看见身边死去的罗密欧悲痛已极。失去罗密欧,生命于她已毫无意义,她拔出匕首,刺人自已的胸膛。

看着死去的女儿,爱情的力量超出了维洛纳城两个家族的不共戴天之仇。双方老人终于抛弃前嫌把手伸向对方。

一段缠绵刻骨的爱情故事,一曲千古流传的爱情悲歌!

为了得到爱情,一个不惜冒着死亡的危险喝下毒药,一个不怕犯死禁夜闯坟墓;为了难以圆满的爱情,一个饮鸩自杀,一个利刃穿心。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

第30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行走在平凡与不平凡之间

人生就像行走在一条路上,在这条路上有少数人,他们拥有着祖先的荫庇,或是拥有着旁人无法想像的上天赐予的才华,他们可以比较轻松的度过这一生。而更多的人他们拥有着平凡,以及不知道多少次的挫折与磨炼。

我无法判断谁是幸运,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说法。

就像“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这句话一样,那些个表面上风光的人总有太多个身不由己,总要做很多有关责任方面不得不做的事。反而观之平凡的人有平凡的自由,使心境更加开拓,更加贴近于自然。所以纵使我无法判断,我更偏向于最开始的平凡。因为平凡可以增加我生命的韧性。或许因为本身就是平凡人,所以我有种吃不到葡萄喊葡萄酸的心理吧!

我不知道别人是怎么想的,我在这里只能阐述我的想法,生命的存在不是为了所谓的爱恨情仇,当然更不是为了贪嗔痴恨。生命的存在在我看来并不是因为任何原因,但是正是因为没有原因才要寻找。它就像是一场历练,只不过,在这之中的感情是作为一种……一种什么呢?说不清楚。她是与生命同在,他们就像朋友,相辅相成。

活下去是为了爱

时间流逝,留下许多痛苦,许许多多的错过,这些错过的造成不过是因为对感情的愚昧表示。接下来的话,你说我无情也好,说我冷漠也罢,但请你试着去理解。

爱你的人希望你活下去,因为他们爱你更甚于自己,他们不希望因为他们的离去造成你的困扰。或许你会在那一段时间内觉得生不如死,可是人总是活着好。有人大概会说我站着说话不腰疼。可是你是否想过那些真正爱你的人希不希望你消沉,他们的离去是无可奈何的,所以纵使路途艰难,或许你穷尽一生都无法到达你要的目标。但是请为爱你的,或是你爱的人坚持下去,纵使他们不能陪在你的身旁。

曾记,初中时时常喜欢摆起一副伤春悲秋的模样,喜欢提伤感的人或事。当时感情很好的一个朋友看不惯我这副样子,和我说了很多,我记得一句:人活着就好,无论如何的痛苦,最起码我们还是活着。

事事无奈避不开

生活总有太多的无奈,我总要学着去承受,逃不过不如欣然接受。我承认接受与逃避不能相提并论,但逃避不是长久之计。面对现实很痛苦,就像我现在正在面对着这篇写作一样,写作是一件快乐的事情,但是写一个规定的内容真的不是一件快乐的事。可是我一样要面对,一样不能退缩,所以尽量找一些可以令文章形成长篇大论的观点写进去。

当然,不能乱写,承受和面对不是敷衍了事,你所做的每一件事它都代表着你,从这件事可以充分体现出你这个人,你的行事风格、习惯心理……它们代表着你,当然,你也代表着它们,你要对你所做的每一件事有一个交代。

每个人都会成长,每个人在成长中付出的不一样,但我真挚的希望每一个人都可以快乐,捉住自己的幸福。

我写这篇文章不是为了说明这个社会人性如何如何,我只是为了,那些曾经与幸福擦肩的人能够掌握自己手中的幸福,能够去感受生命存在的意义。说实在的我自己对于我自己的观点还是很混淆,换句话说吧!就是,我自己也不知道我自己在说什么,我只是把自己心里想到写上去,有点凑字数的行为。

但是对与朋友的那句话,我永远坚持。不是为了别的,只是为了生命来之不易,我要好好珍惜罢了。我的理由很简单。

书籍简介:

《史蒂夫·乔布斯传》 是史蒂夫·乔布斯唯一授权的官方传记,在2011年上半年由美国出版商西蒙舒斯特对外发布出版消息,备受全球媒体和业界瞩目。2011年10月24日,《史蒂夫·乔布斯传》在全球发售,简体中文版也同步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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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史蒂夫·乔布斯(Steve Jobs),1955年2月24日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美国发明家、企业家、美国苹果公司联合创办人。他是一位极具创造力的企业家,史蒂夫·乔布斯有如过山车般精彩的人生和犀利激越的性格,充满追求完美和誓不罢休的激情,史蒂夫·乔布斯创造出个人电脑、动画电影、音乐、手机、平板电脑以及数字出版等6大产业的颠覆性变革。史蒂夫·乔布斯的个性经常让周围的人愤怒和绝望,但其所创造出的产品也与这种个性息息相关,全然不可分割的,正如苹果的硬件和软件一样。

史蒂夫·乔布斯(Steve Jobs),1972年高中毕业后,在俄勒冈州波特兰市的里德学院只念了一学期的书;1974年乔布斯在一家公司找到设计电脑游戏的工作。两年后,时年21岁的乔布斯和26岁的沃兹尼艾克在乔布斯家的车库里成立了苹果电脑公司;1985年创立了NeXT公司;同年获得了由里根总统授予的国家级技术勋章;1996年,苹果公司重新雇用乔布斯作为其兼职顾问;1997年9月,乔布斯重返该公司任首席执行官。1997年成为《时代周刊》的封面人物;2009年被财富杂志评选为这十年美国最佳最高执行官(CEO),同年当选时代周刊年度风云人物之一。

《史蒂夫·乔布斯传》是乔布斯唯一授权的官方传记。此前也曾有不少关于乔布斯的传记,但均未获得本人授权。本书于2011年10月24日全球首发。简体中文版由中信出版社出版。

《史蒂夫·乔布斯传》由著名作家沃尔特·艾萨克森(Walter Isaacson)在过去两年与乔布斯面对面交流40多次、对乔布斯100多位家庭成员、朋友、竞争对手和同事的采访的基础上撰写而成。艾萨克森是原《时代周刊》主编、CNN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撰写过爱因斯坦传记、基辛格传记、富兰克林传记等畅销书籍。

为了纪念乔布斯,在他逝世的当天,美国出版方Simon & Schuster决定将原定于2011年11月21日的出版时间提前至10月24日。中信出版社作为该传记在中国大陆的唯一出版机构,也将在2011年10月24日与全球同步推出这本获得官方授权的简体中文版。

在业内人士看来,该传记的出版是全球出版界的一件大事。在彰显对乔布斯的纪念意义外,也极大的提升了人物类传记书籍在全球出版市场的国际化运作水平,或将创造一种新的全球畅销书发展模式。

值得一提的是,《史蒂夫·乔布斯传》的珍贵性在于,在乔布斯生命的最后日子,除了医生、家人外,本书作者艾萨克森是乔布斯少数见到的几个人之一。最后一次采访结束时,艾萨克森曾忍住内心的悲伤问乔布斯,他二十年来拒绝媒体、刻意注重隐私,为何在过去的两年里,为了这本书,对自己如此开放。乔布斯回答说:“我想让我的孩子们了解我,我并不总跟他们在一起,我想让他们知道为什么,也理解我做过的事。”

乔布斯罕见的真情流露,对这本书的撰写起到了极大的作用。乔布斯承诺对艾萨克森不干涉其自传内容,鼓励他说实话。艾萨克森撰写的近600页文字也为外界展示了一个真实的乔布斯。

而在乔布斯逝世后,艾萨克森也特意增加了一些关于乔布斯生命中最后时刻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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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沃尔特·艾萨克森,美国著名的传记作家,生于美国新奥尔良,曾先后就读于哈佛大学和牛津大学。毕业后,成为英国《星期日泰晤士报》的一名记者,由此开始了他的职业生涯。 沃尔特·艾萨克森(Walter Isaacson),历任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董事长和《时代周刊》总编,他的作品包括畅销书《爱因斯坦传》,《本杰明·富兰克林传》以及《基辛格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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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布斯传》读书笔记

对苹果的用户而言,乔布斯无疑是一个伟大的教主,哪怕你不是苹果的用户,你也不能不承认,乔布斯改变了世界,这是一个伟大而天才的人物。而沃尔特·艾萨克森所著的这本《史蒂夫·乔布斯传》,是乔布斯唯一授权的官方传记。为了这本传记,艾萨克森与乔布斯进行了40多次面对面交流,直到乔布斯生命最后的日子,除了医生和家人之外,他是乔布斯亲自见的几个人之一。

沃尔特·艾萨克森在传记中并没有将乔布斯作为神来膜拜,相反,他为我们展现个是一个立体真实全面的乔布斯。作者对于乔布斯小时候和少年时代的事情写的特别仔细,希望告诉我们,乔布斯不是一天练成的,而是从小形成的独特性格。

乔布斯的成长颇有亮点,从小被亲生父母抛弃,被养父母呵护备至,超出自己经济能力的把他送到了俄勒冈州波特兰里德学院,而他却在一个学期之后退了学(但之后他开始去“蹭”那些感兴趣的课程),他吸毒、印度之旅(旅行时美国人了解世界的途径之一,建立了自己的信仰)、参禅(学会让自己的心灵平静)——这些看起来很cool的经历,雅皮士的作风,都为他的人生增添了些许色彩,让整个故事更加传奇。但在他年轻不羁的生活轨迹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并不是一个颓废青年,相反,凭借自己的兴趣和热情,在知识和思想上都进行了学习和提高,这为他今后的成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乔布斯最让人钦佩的一点,是学文科(哲学+书法)的来干工程师的活,还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他改变了六大产业:一是个人电脑,开创了个人电脑时代;二是动画电影,他带领皮克斯在动画领域挑战迪斯尼,并带领了动画电影的进入新领域;三是音乐,ipod的问世改变了人们收听音乐的方式,改变了音乐行业的发展方向;四是个人电话,iphone横空出世,带给人们极大的震撼,改变了人们对手机的概念;五是平板电脑ipad的发布,使苹果公司达到了空前的高度;六是数字出版业。他引领了六大产业向前进步,带给这六大产业所在领域前所未有的发展。

乔布斯特立独行,一生都在追求完美。他有一段话被广泛传播:“有些人说:‘消费者想要什么就给他们什么。’但那不是我的方式,我们的责任是提前一步搞清楚他们将来想要什么。我记得,亨利福特说过如果我最初问消费者他们想要什么,他们应该是会告诉我,要一匹更快的马!人们不知道想要什么,直到你把它摆在他们面前。正因如此,我从不依靠市场研究。我们的任务是读懂还没有落到纸面的东西。”

纵观全书,给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乔布斯的性格以及他评价事物的方式。他的性格中对简约和完美近乎偏执的追求成就了他,他信奉“少就是多”的理念,所以iPod简单的甚至没有设计开关键,只有他才能设计出独一无二的iPhone。这也使得他参与所有产品,无论是电子产品还是文化产业,生产的无一不是精品。他从不把赚钱作为第一目的,乔布斯对于产品有着崇高的热情,他想创作真正改变世界的产品,而非只创造为公司赢利的产品。

我最喜欢的是乔布斯说的这几句话:

【第1句】:人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

【第2句】:领袖与跟风者的区别就在于创新;

【第3句】:人这一辈子没法做太多的事情,所以每一件都要做得精彩绝伦;

【第4句】:成就一番伟业的唯一途径就是热爱自己的事业;

【第5句】:只要敢想,没有什么不可能,立即跳出思维的框框吧;

【第6句】:不要把时间浪费在重复其他人的生活上。

乔布斯曾经在在斯坦福大学的演讲中说过:“求知若饥,虚心若愚”。告诉我们“你们的时间很有限,所以不要将它们浪费在重复其他人的生活上。不要被教条束缚,那意味着你和其他人思考的结果一起生活。不要被其他人喧嚣的观点掩盖你真正的内心的声音。最重要的是,你要有勇气去听从你直觉和心灵的指示——它们在某种程度上知道你想要成为什么样子,所有其他的事情都是次要的。”

虽然乔布斯英年早逝,但他带给人们的却是广阔的事业、完美的追求、创新的精神、坚定的信念。他为我们树立了一个榜样:一个相信自己,坚持自己,一个与众不同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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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大家都知道大名鼎鼎的乔布斯吧!但你们知道他的一生是多么的曲折吗?下面事《乔布斯传》读后感,欢迎阅读!

《乔布斯传》读后感1

史蒂夫·保罗·乔布斯这个名字想必大家对他并不陌生,或许是对他非常敬仰,我就是其中一个。

他就是世人口中的那位”最接近上帝的CEO”,苹果公司的上一届首席执行官兼CEO。

他就是”世界上最贵的公司”------苹果公司的上一届首席执行官兼CEO。

他就是世人眼中那位追求完美,却又非常固执的CEO。

1976年,他还是一位住在硅谷的十六岁少年,却有着一个在当时看似要不可攀的目标-------拥有一台属于自己的电脑。要知道,这在当时可是许多人想都不敢想的愿望。

可经历两年的艰难困苦,花费约四万美元,他竟成功了!他马上成为了当地的名人,一位计算机零件商看中了这个商机,便向他订五十台苹果二代电脑,并限期交货,他联合苹果创始人沃克开始了不分昼夜的加班,最终定期交货,于是他们得到了苹果公司的第一桶金-------一百二十万美元。

这五十台苹果电脑迅速红遍美国,也成为了世界上第一部个人电脑。

1985年,乔布斯被踢出苹果。 之后7年,乔布斯又在自己的皮克斯动漫工作室,制作了第一部全程由电脑创作的 电影------<<玩具总动员>>,上市后以惊人的速度达到了惊人的票房。

事实证明”天才走到那里都不会失败”。

1 995年,苹果公司将近破产,这时,他们才想到了乔布斯,不得不请乔布斯回来拯救苹果。不过五年,苹果公司又成为了全球最酷的公司。

可就是这样一位CEO,在2011年9月,苹果手机四代上市的第二天,他就悄悄的走了--------

看了这本书,我明白了:要想实现梦想,必须经历困难,面对困难,必须勇敢地击败它。还明白,当被别人踢出去的时候,不要放弃,好好做自己能做的事,说不定他们会请你回来。

《乔布斯传》读后感2

这段时间,因为喜欢甚至崇拜乔布斯,我再一次读了《乔布斯传》这本书。

在这本书的前面几页给出了大量的乔布斯的照片,有他高中时的,有大学时的,还有他和合伙人沃兹的,甚至还有一张他在打坐参禅的等等·····从这些照片中能看出来年轻时的乔布斯是一个留着长发,蓄着胡须,喜欢参禅,即潇洒倜傥,风度翩翩又桀骜不驯有些叛逆的嬉皮士。

但细细的读这本书,里面有一句话乔布斯的话是我最喜欢的:“你是卖糖水,还是要改变世界!”正是他的这份坚持与创新,才使得苹果公司从1977年的Apple Ⅱ、1984年的Macintosh、1998年的iNac、2001年的ipod、2007年的iphone以及到2010年的ipad,甚至在前几天的新闻里说的,苹果公司已成为目前世界上市值最高的公司。

在这本书里,我深深明白了:只要你有坚持不懈的态度和奋发创新的精神,你就一定能成功!我也希望能成为像乔布斯那样改变世界的人。

《乔布斯传》读后感3

前几天,我读完了乔布斯传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了苹果教父乔布斯在创作苹果品牌产品和发展公司的方法,比如:领导力,创作力······就通过这些方法把苹果公司发展的越来越大,越来越好。

里面的内容让我知道了我们干什么事都要团结一心,这样才能把事做到最好,而且班干部要有带头能力,带着底下的学生,把成绩慢慢提高,变得更优秀,就像乔布斯让苹果变得更好一样,而我,长大后也要向乔布斯一样成为一个好的领导。

而我现在应该向乔布斯一样,有自信,只要我说要干,就算一开始失败了,也不要半途而废,仔细想一想自己哪里做的不合适,改一改,继续完成自己的事,我是班里的课代表,应该给同学们帮助,我不能骄傲,别的同学这次比上次做的好,我就应该鼓励他,让他下一次做得更好。

我自己也要做的很好,上课认真听讲,如果我做的不好,同学们怎么向我学习,如果那样的话,全班大部分人都不好好学了,那怎么办,所以我一定要好好学习。

《乔布斯传》读后感4

乔布斯在美国是个传奇性的人物,《布斯乔转》这本书主要讲了:乔布斯的一生,和怎样创造苹果公司的。

乔布斯从小受人嫌弃,他的父母把他交给了别人抚养。乔布斯因为上小学的时候特别聪明,所以上小学还跳了一级。他上中学时候,性格孤僻、总是我行我素,但是他有自己的独到见解。因为上大学时他对机械特别感兴趣,每天都用心钻研机械,他上了六个月的大学就退学了,到外面就认识了沃兹,他们成为了好朋友,成天一起做一些研究,做电子产品,他20岁开始创业,30岁创办了自己的公司,他对自己的员工要求非常严格,只要员工犯错误,他就会大声训斥,但是他也会听取员工的建议,可是过一个星期,他会有更好的主意,结果说的是你上周的主意。乔布斯还非常疯狂,让别人总是看不惯,但是它的创造力和想象力都很丰富,后来他成了一个传奇性的人物。

看完《乔布斯转》,我陷入了沉思,要是我们中国也有这样一个人那就好了,这样我们的生活就会越来越好,越来越富有,我也要做一个爱思考、爱钻研的人。

《乔布斯传》读后感5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非常好的书《乔布斯传》,这本书使我了解了一个伟大的、不懈努力    追求梦想、一个改变世界的人——史蒂夫·乔布斯。

是他创造了   改变世界的第三个苹果ipod、ipad、  iphone——革命性的小型电脑。他非常想改变世界的那种奋发心情不断鼓舞着他,让他在苹果公司做出了巨大贡献。

乔布斯是一个永不放弃的人,最初的苹果电脑AH air8800,是一台非常失败的电脑,没有屏幕,只有一个铁箱子和一些按钮,AH air8800程序输出全要靠前面扮的开关和指示灯来实现,而且操作起来非常麻烦,但乔布斯没有放弃,继续创造了Apple【第1句】:AppleII、AppleIII。乔布斯就是比别人多坚持一些比别人狂热几分,比别人的热情多很多,这大概就是他成功的法宝。

接下来的几年里,苹果电脑的价格比谷歌 、IBM和微软 高出很多,这一切多是因为乔帮主,在他眼里电子产品分为两类,一类是伟大的一类是垃圾,乔布斯是一个特别以自我为中心的一个人,他的员工都说:我们的老板是从 地狱里来的人,是魔鬼的化身。我想,正是因为他的这种近乎极端的个性成就了今天的苹果公司,拥有了一次瑰丽的生命传奇。

《乔布斯传》读后感6

读完《乔布斯传》这本书后,我崇拜的不是乔布斯大师,而是乔纳森。艾维大师。

艾维从小就喜欢研究各种东西的构造,经常把家里的收音机和录音机拆得七零八落后再拼起来,他喜欢设计漂亮、好看的东西。

没错,艾维的确是设计电脑的天才,艾维的脑袋就像机器猫的口袋——想要什么,就有什么。相对于别的电脑都是黑、白色的,他设计的iMac就像水果糖一样,彩色、透明,给人于视觉上的美感和冲击;相对于别的电脑几乎都是台式电脑,他设计的iBook G3电脑是笔记本电脑,携带更方便;相对于别的电脑都是金属做的外壳,他设计的MatBook Poo拥有一体化的铝合金外壳,更轻便、更薄了,薄的可以装到信封里。可以说,大师艾维设计的每一款电脑都是一个传奇,把人们带到了一个新的电脑领域。

当你用 iPod听音乐的时候,也许会说,看这就是乔布斯的产品!没错,这确实是乔布斯的产品,但同时这也是艾维设计的;当你用iPhone打电话、用iPod玩游戏时,可能会想到,乔布斯真酷,没错,乔布斯真的很酷!但从设计上来讲,艾维比乔布斯更酷、更个性!

我们要学习艾维爱动手、善于思考、勇于创新的精神!天才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后天努力形成的。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让我们一起努力创造自己美好的未来!

《乔布斯传》读后感7

近段时间来,我《乔布斯传》这本名著, 里面有真实的故事,鲜活的人物和人物鲜明的性格。明白了一个道理:人要敢打敢拼,愿赌服输,还要输的起。

这本书的作者是丹尼尔·伊克比亚(DanieL Ichbiah),他是“王牌IT名人传记专家”,醉心于科技的研究,有《微软的崛起》、《Google是如何控制世界的》等。

全书主要讲了史蒂夫·乔布斯一生中所经历过的四个篇章。追寻——荣誉——冒险——巅峰。描绘了苹果公司的产品与衰落、兴衰……

本书主要苹果的产品销量,乔布斯对产品的吹捧来表示乔布斯的心情。同时给人留下了无限的想像空间。也有像“多行不义必自毙”的俗语。

正如《Voici》杂志所说:“这本引人瞩目的传记,揭露了苹果大人物阴暗与不为人知的一面。”

但我敬佩乔布斯那种“敢打敢拼,愿赌服输,输的起。”的精神,这不正是奥运会赛场上的精神么?

联想二零一二年伦敦奥运会,亚洲四支羽毛球组合被羽联、奥委会取消比赛权利,理由是不遵守奥林匹克运动会精神。四支组合有一支中国组合、一支韩国组合、两支印尼组合。

再看看女子体操团体比赛,赛场上我国女子体操团队接连发生失误,无缘奖牌,泪洒赛场。虽然无缘奖牌,但女子体操团队那敢打敢拼,愿赌服输的精神令我们敬佩。

从这位商业奇材身上,我们须学习他那种“敢打敢拼,愿赌服输,还要输的起”的精神。

《乔布斯传》读后感8

史蒂夫·乔布斯有着如同过山车一般精彩的人生和不停的追求的性格造就了一个不朽的传奇历程,从童年到认识沃兹尼亚克,年仅20岁的乔布斯就创办了苹果公司,一个极具创造力的企业领袖,他追求完美的精神和誓不罢休的激情使个人电脑、动画电影、音乐、移动电话和平板电脑以及数字出版六大企业产业发生了颠覆性的变革。

这些,使乔布斯获利不少,但乔布斯没有为此而体停止不前,而是不停探索,这样才会成为企业的领航者,谈到对手,乔布斯常常在跟他们比赛,像是跑步,乔布斯不停的'跑,超过了一个又一个,才成为第一的。现在,ipad几乎成了平板电脑的代名词。“那些疯狂到以为能够改变是世界的人,才能真正改变世界”乔布斯不仅改变世界,还改变了苹果,刚才那句话,就是苹果公司“非同凡想”广告。他的性格经常让周围的人愤怒和绝望,但他所创的产品又与这种个性息息相关,不可分割,正如同苹果的硬件和软件一样,我觉得他的故事既具有启发意义又让人发人深省,充满了关于创新个性,领导力及价值观的教益。

以前,我总是不思考,一遇到难题就想也不想就问妈妈,也没有想一想作者为什么这样写,还有就是不懂得创新,再造句的时候,同学造什么我就写什么,没有一点自己的想法,而在乔布斯身上,爱思考,乐于创新这两点都体现来了,我佩服他。我要永远学习他这种精神。

《乔布斯传》读后感9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名叫《乔布斯传》的书,我读了几页,觉得非常好看,我爱不释手。

这本书写了乔布斯——苹果公司创始人一生的经历。主要讲:乔布斯是一个弃儿,大学上了6年就辍学回家,但他有一个爱好,那就是对电子产品非常热情,后来,他和兹在乔布斯的父母的车库里面开创了苹果公司,工作的非常努力,十年,这个公司从两个车库里的穷小子变成了超过四千名雇员、价值超过二十亿的大公司,因为乔布斯生性固执,被自己倾心的公司炒了鱿鱼,于是乔布斯在外面有组造了一个公司,并用1000万买了乔治·卢卡斯的电脑动画制造组,获得许多奖项,可苹果公司却陷入绝境,濒临破产边缘,换过许多总裁后,还是不行,于是乔布斯担任总裁,富有想象力和创新力的产品一一产生,有ipod、iMac、iBook、iPhone……不但挽救苹果公司,而且还使乔布斯成为了富翁。

我们大家应该学习乔布斯的自信,正是他的自信,让他成为了富翁,让他可以成功,不过我们不能不听从比自己跟好的建议,我们应该学会谦虚,因为山外有山,人外有人,不该骄傲自大,比方:你的成绩比别人高,你不可以嘲笑别人,应该帮助别人,是别的同学成绩提高。

我想,我们读完这泵书都有自己的想法,我的想法是:你若选择了自己的人生目标,切不要放弃,失败是成功之母。

《乔布斯传》读后感10

很厚的一本书,看了好久,内容很多,又有点零碎,所以看完之后留在脑海里的内容有点乱,但是,对一个个性如此鲜明的人的敬佩之感一直都很深刻,他对自己是生命如此负责。

“乔布斯的个性体现在他创造的产品里。正如苹果的核心理念,从1984年最初的麦金塔到整整一代人以后的ipad,一直都是端到端的软硬件整合,乔布斯本人也是如此:他的个性、激情、完美主义、阴暗面、欲望、艺术气质、残酷以及控制欲,这一切都跟他的经营理念和最终的创新产品交织在一起。”

乔布斯桀骜不驯、喜怒无常、追求灵性、反叛、具有强大的现实扭曲立场……老公说他做人有点失败,因为会毫不情面地批评那些科技精英,很多人都怕他,但是他做事很成功,把苹果和皮克斯做得那么成功,让那些行业精英为他做事。可是在书中最后提到有人问他为什么有时候那么刻薄,他说是因为他对别人保持一种绝对的忠诚,把自己内心的情绪和想法完全地表现出来,我对这种回答有一定的理解。“礼貌圆滑、会小心不去伤害别人的领导者,在推动变革时一般都没那么有效。”

他的现实扭曲立场,如此强大的气场,虽然很多人很不解,但是事实证明,他的这种强大气场,让别人做到了这些人认为不可能做到的事情。我觉得这其实是一种不屈服精神的极致体现。

我说乔布斯其实是一个艺术家,它能将理念、艺术和科技融为一体,这在我们现在用的iphone和ipad中得到了体现,每个细节的设计,每个线条的美感,都是经过他们一点点努力才有的,如果不是乔布斯和苹果最求卓越的精神,如果不是他们对完美的执着,怎么会有如此卓越的产品出现?

书中最后部分描写了乔布斯对微软的一些认识,我很认同:“要抨击微软很容易。他们显然已经丧失了统治地位。他们已经变得基本上无关紧要。但是我欣赏他们所做的,也了解那有多么困难。他们很擅长商业方面的事务。他们在产品方面从未有过应有的野心。比尔喜欢把自己说成是做产品的人,但他真的不是。他是个商人。赢得业务比做出伟大的产品更重要。他最后成了最富有的人,如果那时他的目标,他实现了。但那从来都不是我的目标,而且我怀疑,那最终是否是他的目标。因为他所创建的公司,我很欣赏他——它很出色——我也喜欢跟他合作。他很聪明,实际上也很有幽默感。但是微软的基因里从来都没有人问精神和艺术气质。即使当他们看到Mac以后,他们都模仿不好。他们完全没搞懂它是怎么回事儿。”他的认识很深刻,微软追求利润,他在创造产品,改变世界的产品。

书的前部分乔布斯给人的感觉有点冷血,可是在书的最后体现除了他不多的温柔和慈爱,那是对他的妻子和孩子们。虽然他桀骜不驯,但是他对婚姻有着绝对的忠诚,也许跟美国的文化也有一点的关系。在跟妻子20周年纪念日中他说一段话中有一句让我很感动“很多年过去了,有了孩子们,有美好的时候,有艰难的时候,但从来没有过糟糕的时候。”

书最后还提到当妻子告诉他奥巴马想见他时,他说他不想去,进一步极致体现了他的个性。

很少敬佩一个人,我敬佩他,一个改变世界的人。如果他还活着,他一定会把科技和艺术还有理念运用到极致。

《乔布斯传》读后感11

书非借而不能读也。自公司开展读书会活动以来,在工作之余我在公司QQ群和论坛里蹭读了不少好书,唯《乔布斯传》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读这本书令我感受最深的不是他在这个行业如何伟大如何不可复制,因为这些都将会是历史,不可超越的,而是他言传身教给我们的在工作之外也要重视亲情,却是值得我们去学习膜拜的。

在书中我了解到乔布斯十分注重亲情,在离开苹果以后,他在家庭中是既一个好父亲、好哥哥同时也是个好儿子。乔布斯在05年斯坦福大学的毕业典礼上发表演讲时说:“死亡简直就是生命中最好的发明,它可以促成生命的变化。”他说,死亡的好处在于,可以使你避免将生命浪费在他人的选择中。

从书中我了解到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周,他最担心的就是那些依赖他的人:苹果员工、他的四个孩子和他的妻子。忙碌的人们,停停匆忙的脚步,去关心一下自己的至亲和朋友们吧!非常感谢公司能给我这个来荆州工作的机会,让我承接起这边的THINK服务站及YUM的部分工作,虽然工作非常的忙碌和辛苦,但在这种情况下,我还是把老婆和刚过一岁的女儿接到了荆州,我想尽到一个丈夫特别是一个父亲的责任。

即使是压力很大,但对我来说更是一种激励,每天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里,但是看到老婆把家里收拾的干净整洁和女儿可爱的笑脸,所有的疲惫辛劳和烦恼立刻就烟消云散了,我想,这才是真正的幸福!

《乔布斯传》读后感12

终于看完了这本书,感慨万千。

回想那段峥嵘岁月,我们也曾经想过将mp3和手机结合,也设想过电子书,平板电脑,但是,无数的想法,只是停留在嘴上和讨论中。

然而乔布斯的苹果,把这些想法变成了现实。当一款款精品出现的时候,任何人都会赞叹其精致和完美。

任何其他人,都不可能创造出苹果这么多创新的产品。它们也不可能诞生于常规的市场调查组和产品设计委员会,乔布斯说:贝尔在发明电话之前做过任何市场调研吗?创造、创新、发明、改变世界,乔布斯使这些成为可能……

乔布斯是一贯固执的杰出艺术家,他不希望看到自己创造的东西被二流的程序员给糟蹋了。这一理念造就了伟大的产品,但这并不总是占领市场的最佳战略。失去了乔布斯的苹果,会怎样?其实和乔布斯同一时代,有着无数其他创业者,虽然最终大多被人遗忘,但没有他们的存在,也就不可能有苹果的成功。

如果乔布斯能够多活20年,能够给我们带来多少新的惊喜?

L说,他是把人们正好想要的东西变成现实,在我看来,不仅仅如此,他是做到了极致,把艺术和技术完美结合。

《乔布斯传》读后感13

有人说,有3个苹果改变了世界,第一个诱惑了夏娃,第二个砸醒了牛顿,而第三个则在乔布斯的掌控之中。乔布斯,一个大家都熟悉的名字,他是苹果公司的前任总裁,他带领着团队使个人电脑、动画电影、音乐、移动电话、平板电脑和数字出版这6大产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双休日,我读完了美国作家沃尔特·艾萨克森写的《史蒂夫·乔布斯传》。这本书主要讲了乔布斯过山车般跌宕起伏的精彩人生。刚刚大学毕业的乔布斯就与同学们创办了苹果公司,并制造出APPle 2与麦金塔这两台电脑,受到大众的喜爱。之后,乔布斯因他古怪的性格被逐出了苹果公司。但充满了雄心壮志,一心想改变世界的他并没有停住追赶梦想的步伐,在他被苹果公司逐出门外的时光里,他又创办了NeXT电脑公司和皮克斯影像公司。不久,乔布斯又回到了苹果公司。从此,苹果公司在乔布斯地带领下东山再起。不幸的是,2011年5月10日,乔布斯因癌症去世,享年56岁。

乔布斯是一个善于创新的人。乔布斯曾不分昼夜的工作,不断创新,带给人们一个又一个惊喜。他制作出妙趣横生的影片《玩具总动员》;制造出一个能装下数千首歌的iPod;能打电话的iPod—iPhone;平板电脑—iPad乔布斯是一个十足的完美主义者,从产品的外观到产品的部件,从产品的颜色到产品的广告,再到生产车间的工作环境精益求精,尽善尽美。乔布斯还是一个持之以恒的人,他和团队成员一起研发麦金塔电脑时,有许多人都不看好这个项目,而乔布斯却坚持不懈,制造出麦金塔电脑,引发了家用电脑革命并普及了图形用户界面

“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这是乔布斯毕生的梦想。他说到了,也做到了。他用一只凝聚着科技与智慧的苹果改变了世界,给人们带来了便利。

《乔布斯传》读后感14

“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的人,才能改变世界。”这是苹果公司的广告,这句话正是为乔布斯说的,他为世界的贡献非常巨大,达到改变世界。

他追求完美,每当要完成一件产品时,都要重新改一遍,直到他认为完美为止,不仅如此,乔布斯很早就懂得,要是不喜欢生活中或世界里的某样东西,就改变它们,要么通过行动,要么通过纯粹的意志力量。

乔布斯的点滴都是财富,从他身上我们能学到很多,酸甜苦辣是人生道路的点缀,没有它们可能活下来就没有意义。最低谷、最高峰都是人要经历的,而有想法的人则会重整目标,调整脚步,整装出发;平庸的人就会停下脚步,满足于现状。乔布斯“你想用卖糖水来度过余生,还是想要个机会改变世界?”没错,取决于你。

《乔布斯传》读后感15

和很多人一样,我也是因为得知乔布斯的一些个人事迹,才带着好奇心来阅读《乔布斯传》这本书的。

有无数疯狂追随潮流的果粉把乔布斯奉为神一样的存在,但还是有一部分人对乔布斯存在很多的“偏见”。我之所以称它是“偏见”,是因为我认为一些小缺点有时的确很刺眼,但也无法否认,就是因为这些小缺点的存在,在另一个方面帮助乔布斯成就了一些事,成就了这个人。正如法国著名的作家蒙田有句话:“我们的一生,一半是愚蠢,一半是智慧,不管他是谁。”

乔布斯是一个喜欢把自己关在小箱子里的人,这个神秘又阴暗的小箱子里,大概只有他自己和他想要完成的事业。

他不爱钱,可以一美元薪酬做事,但却会斤斤计较于期权的兑现。他会很任性的退学,但还是仍然呆在大学里上一些似乎无关紧要的课程。有人说,乔布斯疯狂,而这个世界成功消灭了【第99句】:999%不理智的人,才使得成功生存下来的0.001%的人显得特别宝贵。但我看到一切疯狂的背后,是他一直都清楚的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在那个神秘的小箱子里,他不会浪费自己有限的精力,在对他的小箱子无利的事上,也许他自私,可是他本来就是一无所有,更加勇往直前。

如果每个人都需要做这么一个属于自己的小箱子的话,乔布斯似乎是从里面开始修建的,每一个细节都要把握到极致。而大多数人则是从外面搭了一个小框架,然后修修补补,最后也能拿的出手一个像模像样的箱子来。区别就在于,乔布斯的箱子是做给他自己的礼物,而大多数人的小箱子是做给别人看的。想法不同,成果当然不同,恰恰说明一个人的想法,决定了他的高度。

就我们研究生而言,能力比分数重要,勤奋比智商重要,而目标,比什么都重要。不用梦想,因为希望脚踏实地,而不是白日做梦。

最后,引用乔布斯的著名名言:stay hungry,stay foolish.让我们一起来做一个欲壑难填,脚踏实地的小二逼!

《乔布斯传》读后感16

读乔布斯的传记,你会发现乔布斯的成功也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他经历的坎坷,比你我只会多不会少,但与一般人不一样的是,他毫不畏惧,在内心深处的梦想引领下,坚持把每一天都当成生命的最终一天来战斗,最终成就了非凡的苹果。他的成功带给我们的一些启示:

一、坚定的信仰:设计出色的产品以改变世界,永远追求并享受其中的欢乐。这与其说是一种理念,不如说是深深根植于乔布斯血脉中的创新基因,是乔布斯和苹果所特有的DNA。

在AppleI(1976年诞生)之前,早期的个人电脑都有一个难懂的前面板,没有屏幕和键盘。在AppleI之后,所有电脑都有了屏幕和键盘。1977年诞生的AppleII以其简约实用独到的设计和精准的市场定位,畅销十六年直到1993年才谢幕。让人机交互更简单,让电脑更容易使用,让计算机成为大众消费品——这是体此刻AppleI和AppleII身上最为重要的革命精神,这种精神也贯穿苹果30多年,直至最新的iPod、iPhone和iPad。他关注产品的同时更关注用户的体验,他美学至上的设计理念和追求产品简约便利的设计为苹果产品在全世界赢得了许多忠实的追随者。如今,在地球上每一个角落,随处可见,满街都是膝上捧着iPad玩“愤怒的小鸟”,手上拿着iPhone漫游互联网或视频通话,耳朵里戴着耳机听iPod音乐的年轻人。苹果产品之所以获得这么多人的喜欢并脱颖而出,我觉得主要在于产品的创新外观和良好触觉、优良的使用体验。乔布斯坚定的追求设计出色的产品,并始终遵从内心的感觉,这种信仰的坚持不是一般人所能比的。

二、不惧怕失败:不断的尝试和努力,永远不放弃内心的追求,这是他身上永不服输的韧劲。1985年乔布斯因与管理层的分歧被迫离开自我亲手创办的苹果,那年他刚30岁,,这种打击几乎放在任何一个人身上都是毁灭性的。可是,他没有从此沉沦下去,他重新振作起来,创办了NEXT公司,后面又收购了皮克斯。虽然NEXT公司时浮时沉,没有多大起色,但皮克斯公司却开创了数字动画电影的辉煌。之后NEXT公司被苹果收购后,他又回到苹果,临危受命重新缔造了苹果复兴的神话。他热爱创新更有着常人不能比的活力和创造力,让他在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打击下不断走向成功。当他被诊断为胰腺癌,并被告知仅有几周生命时,他却说没有什么比垂死更能让人集中精神。2005年他在斯坦福大学的演讲时说:没有人愿意死。就算想上天堂的人也不期望经过死去那个地方。可是,死亡是我们共同的终点。没有人逃得过。你的时间是有限的,所以不要浪费在过别人的生活上。不要受困于教条,也就是按照别人思考的结果生活。不要让他人的意见淹没你内心的声音。最重要的是,有勇气遵从你的内心和直觉。它们不明白你真正想成为什么。其他的都是次要的。”他说的话更好的诠释了他的成功是有勇气去坚持内心的声音和直觉并为之不懈奋斗。

三、善于吸引和聚集人才:他有着超凡的说服力和领导力,吸引和聚集大批优秀的人才,一齐为改变世界的梦想而努力。在最初创办苹果时,有技术天才沃兹;在开发麦金塔计算机时,有全能的计算机科学家杰夫·拉斯金和电脑奇才伯勒尔;吸引百事可乐的市场专家约翰·斯卡利出任苹果公司总裁时,他说的那句话“你想一辈子卖糖水,还是想改变世界”,让人震撼也让人活力澎湃;离开苹果,创办NEXT公司时,有管理专家特里布尔和顶级电脑专家佩奇和克劳;在他的皮克斯电影公司,有动画天才约翰·拉塞特和埃德·卡特穆尔,正因为这些天才的存在才推出了《玩具总动员》、《虫虫特工队》、《怪物公司》、《海底总动员》等一系列经典的数字动画电影,成就了乔布斯在电影界的辉煌成功。乔布斯改变世界的坚定信念和勇往无前的决心以及成熟的个人魅力让无数优秀的人才聚集在他的周围,一齐努力和奋斗最终成就了苹果和动画电影的传奇和辉煌成功。

四、生命就是一场战斗,在前进的道路上永不止步。追寻乔布斯一生走过的路,你会发现那真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为追求产品的卓尔不群,他不惜付出一切代价,也不惧怕任何失败。苹果II的成功、丽莎电脑的失败、麦金塔的成功、NEXT电脑的失败,能够说一路坎坷;在创新途中,他被以往自我亲手创办的公司赶出去长达12年之久;他创办的NeXT公司亏损到差点全军覆没最终被苹果收购;他倾注了很多心血的皮克斯公司,在早期也差点被迪斯尼所抛弃……他永远不安于现状,在他终有所获之前,始终战斗着不肯停下自我寻觅的脚步。

乔布斯在斯坦福大学演讲时说“求知若饥,虚心若愚”,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努力追求你内心的声音和梦想,只要你有决心并愿意坚持为梦想而努力,那么凡事皆有可能。

生命有时会给你迎头痛击,但绝不要失去信念。生活也永远会有我们完全无法预料的东西,坚持把每一天都当成是自我生命的最终一天来战斗,让我们追随乔布斯去谱写自我人生的传奇吧!

《乔布斯传》读后感17

这本书是同学向我推荐的,当时他刚好看完,然后对我说:你必须要看看这本书,我相信你看了肯定会受到极大的震撼。听他说的那么夸张,反正也没事干,所以就决定看一看。一般我对这种人物传记都不是太感兴趣,无非都是讲述他们不一般的历程,怎样克服种种困难,然后变成今日的自我之类的。可是不得不承认,乔布斯传真的和别的传记不一样。看过了之后,你就感觉好像一下真正的经历了什么异常的经历一样。他的很多理论和经验真的让我受用一生。如今乔布斯已经离我们而去,可是他所创造的苹果和人生理念真的算得上是一种无形的巨大财富,供我们这些人学习。

说到乔布斯,你可能立马想到的是苹果,你可能会羡慕他的财富和名声。可是要明白每个人取得的巨大成就都不是那么轻易取得的,读书笔记.正如西游记里面一样,要想取得真经,也必定要经历许多磨难。度乔布斯的传记,让我明白他的人生原先比我们很多人想象的要坎坷很多。不能说乔布斯就必须比我们聪明多少,如果要说乔布斯和我们最大的区别我想就是遇到困难的时候,他那种永远不放弃的精神。

读到乔布斯的传记,给我影响最深刻的就是他那种敢于创新的精神。他不惧怕遭受到别人的指责,只要认为是正确的事就敢于去争取,所以他永远看似那么高深莫测,那么特立独行。很可悲的是,我们在这个社会上,往往顾忌得很多。怕受到排挤,就人云亦云。即使有自我的想法,就是因为怕遭受批评或者被人拒绝,都不敢实施,所以很多时候我们都逐渐地失去了真实的自我。

而乔布斯,就是敢于坚持自我的理念,即使遭受到很多人异样的眼光也从不放弃,并为之而不断奋斗,所以才会有今日的苹果。有人说乔布斯就是为了苹果而生,我觉得这句话有必须片面性,我觉得乔布斯是为了他的信仰而不断努力着。即使不是苹果,只要是他所热爱的事业,我想她都会做得比别人更出色。

看乔布斯的书,你就感觉像是在领略一个曲折的人生大片。那里面,你会看到乔布斯的整个一生。有曲折,有平坦。可是我想这本书最重要的是想让我们懂得乔布斯的人生理念。那种让我们受用一生的宝贵精神财富。

《乔布斯传》读后感18

没有人会记住一个与自我生活毫无交集的人,也没有资本会看重一个不会为自我带来金钱收益的人,请留意下您身边被咬了一口的苹果出现的频率,看看(NASDAQ)AAPL的股价走势,你就会了解史蒂夫·乔布斯为什么会被广泛怀念,推崇至此。从结果反推的话,我们明白一个引领时代潮流的人必然是提早看到未来的人,他就是这样一个人,更难能可贵的是他在自由的感知这个世界的同时恰当的把美的事物与科技推动时代的脚步如此精致的结合起来,这恐怕就是史蒂夫·乔布斯人生哲学最高明之处了。

2月24日出生的人愿意牺牲小我去成就大我,这样的牺牲有可能是出于自愿,当然也可能出自于他们无可救药的职责感。若是因为前者,则必须是为了他们所认同的价值而牺牲,那时别人的欢乐就会是他们最大的欣慰。纵观史蒂夫·乔布斯一生的事业起伏,他总是在美感与实用性的十字路口毫不犹豫的面向前者,在他的意识里,权力和金钱是能够失去的,而对美的呈现是不能减损的,这也许在他看来是他优秀的一种证明,因为几乎不会有人研究到一个电脑产品的购买者在打开产品包装的那一刻应对躺在盒子里的电脑时的场景和感受的来源,而这恰恰是史蒂夫·乔布斯的拿手好戏,他不会编程,可是的的确确对营造美感有一种近乎自虐般付出的偏执,这可能是所有苹果使用者几十年来信徒般膜拜他的一个主要原因吧。

我不想说史蒂夫·乔布斯是一个类似救世主一样的存在,但我明白,他一向站在我们这边。凡是看过皮克斯动画片的人都会找到一种与自我切合的高贵品格,付出、勇敢、职责、勇气、牺牲、感情等等词汇把我们和他的动画人物紧密的联系起来,他的冥想习惯和素食主义成为我们思考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共存的一种尝试,他试图带我们走进他的世界,一个属于史蒂夫·乔布斯的世界,在那里一切竞争和残酷的现实都会被梦境中的完美所渲染,评判一切的标准即是美的层次,他应当是个完美主义者,同时又具有奉献的精神动力,把他感受到的美、能够聚合重现的美、从一切事物中吸取到的美全部拿到他所建立的世界中,只要你进入到他那里,都会获得美的享受、填补心灵的空洞、治愈疲惫和负面的情绪、建立起乐观向上的自信。我也不想说史蒂夫·乔布斯是个叛逆者,但我明白,他所对抗的正是类似于“微软帝国”统治般无处不在的一种秩序,他用他感知这个世界的全部能量试图为我们建造了一艘科技洪流中的诺亚方舟,给我们一个全新的可能,去多一种选择,去拥有一扇面向自由的窗口,这是我们需要理解并记住的,这样一个喜爱苹果,有独特魅力的家伙。

读过《乔传》的人都会认识到一个你心目当中的史蒂夫·乔布斯,毕竟作为一个成功者他身上的光环太多了,而光环背后俨然是一个真实存在的人,不管是嬉皮士乔、工程师乔、发明家乔、禅修者乔、冷漠者乔、企业家乔、富翁乔还是靠拾瓶瓶罐罐维持三餐的乔那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有这样一个人,产生于我们的时代,由内自外的了解了自我,看到了自我的未来,看到了前进的方向,果断的出击,坚持自我的原则,最终,借用用希腊人的人生观:这才是真实的人,一个有思想、有意志、又活泼又敏感的身体;这才是真正的人生,在呱呱而啼的童年与静寂的坟墓之间的六七十年的寿命。我们要使这个身体尽量矫捷、强壮、健全、美丽,要在一切坚强的行动中发展这个头脑这个意志,要用精细的器官,敏捷的才智,豪迈活跃的心灵所能创造和欣赏的一切的美,点缀这个人生。我想,乔的人生大抵也就是这样的人生中的一种吧。

《乔布斯传》读后感19

2011年10月5日,世界又是一阵轰动,于此前不一样的是这次轰动不是苹果几代的诞生,而是因为苹果教父乔布斯的逝世。

乔布斯这个名字如果用"家喻户晓"来形容应当不为过吧。关于乔布斯,我只知他是苹果的创始人,其他的算是一无所知,直到他去世之后,读他的传纪,才对他有一个比较深入的认识。

说起乔布斯,大家都会惊叹他的成就,羡慕他的财富,被他独有的创新力所震撼,他的成功也许是我们所不能及的,可是他的经验和心得都是我们能够学习的。

"我要改变世界。"这是跟随乔布斯一生的一句话。当时年少气盛的他和一群嬉皮士来到非洲旅游,看到落后的非洲人还在用着古代的那些工具,乔布斯当时就想:我要改变他们,改变世界。未来的几十年里,无论他遇到什么困难,抑或是遭到合伙人的反对时,他说的最多的就是这句话。也正是这句话,恰恰改变了乔布斯的一生。不,应当说改变了很多人的命运,也同时改变了世界。

看乔布斯我们不能只看到他的成功,他经历过的困难和坎坷不会比任何一个人少,也许还要多很多。但遇到困难的时候,乔布斯表现出来的是不畏惧,不退缩。他不怕任何失败,不顾任何代价,在创新的途中,他以往被董事会赶出了自我一手创办的苹果公司达13年之久;他创办的NeXT公司亏损到差点全军覆没;他收购并倾注了很多心血的皮克斯公司,在早期也差点被迪斯尼抛弃……但乔布斯的勇气和毅力是无人能及的,当苹果即将覆灭之际,乔布斯毅然理解苹果公司的请求回公司当CEO,经过一番努力之后,才有了我们手上的iphone,ipad。

乔布斯的一生印证了一句话:"梦想有多远,你的未来就有多远"。乔布斯坚持把每一天都当成生命的最终一天来战斗,以此苛求自我的付出。这也许才是他最值得我们深思之处。

《乔布斯传》读后感20

近日读了本《乔布斯传》,虽然一向是APLLE粉,但对乔布斯却知之甚少,读后深为之痴迷,这是一个不可思议的人,一个改变了世界的人,虽然他的人生之旅是如此之短暂,却足以让众多活着的人汗颜……

他拥有并不完美的童年,但他的养父信守承诺,为了能去乔布斯满意的大学甚至不惜搬家换工作,乔布斯是个有着梦想与并执着的人,为了实现自我“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的梦想,不惜放弃大学学业,即使在他最困难的时候(被自我创办的苹果抛弃),也从未放弃过。最终,在那个崇尚创新的社会,他实现了自我的梦想,他与他的团队正是美国以及全人类所追求的“创新精神”的代名词。从某种意义上讲,乔布斯的成功也许是美国的人性自由,个性化教育及创新精神的完美结合。

衷心期望我们中国能够拥有自我的“乔布斯”,能够拥有一批有梦想,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队伍,以‘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的魄力,振我中华之雄风。我想,要想实现这些,需要我们改变的太多了,死板的教育方式,纯净的创业环境,正确的财富观……也许不是一代人的努力,从我做起吧!

放笔之际,耳畔又想起了乔布斯对斯卡利说的那句名言’你是想卖一辈子糖水,还是想改变世界……

《乔布斯传》读后感21

书非借而不能读也。自公司开展读书会活动以来,在工作之余我在公司QQ群和论坛里蹭读了不少好书,唯《乔布斯传》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读这本书令我感受最深的不是他在这个行业如何伟大如何不可复制,因为这些都将会是历史,不可超越的,而是他言传身教给我们的在工作之外也要重视亲情,却是值得我们去学习膜拜的。

在书中我了解到乔布斯十分注重亲情,在离开苹果以后,他在家庭中是既一个好父亲、好哥哥同时也是个好儿子。乔布斯在05年斯坦福大学的毕业典礼上发表演讲时说:“死亡简直就是生命中最好的发明,它能够促成生命的变化。”他说,死亡的好处在于,能够使你避免将生命浪费在他人的选择中。

从书中我了解到在他生命的最终几周,他最担心的就是那些依靠他的人:苹果员工、他的四个孩子和他的妻子。忙碌的人们,停停匆忙的脚步,去关心一下自我的至亲和朋友们吧!十分感激公司能给我这个来荆州工作的机会,让我承接起这边的THINK服务站及YUM的部分工作,虽然工作十分的忙碌和辛苦,但在这种情景下,我还是把老婆和刚过一岁的女儿接到了荆州,我想尽到一个丈夫异常是一个父亲的职责。

即使是压力很大,但对我来说更是一种激励,每一天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里,可是看到老婆把家里收拾的干净整洁和女儿可爱的笑脸,所有的疲惫辛劳和烦恼立刻就烟消云散了,我想,这才是真正的幸福!

《乔布斯传》读后感22

在乔教主去世后,听说很多企业主,尤其是台湾和中国的中小手机宁静板生产厂家,那是弹冠而庆,我今后感触了乔布斯的气力。以是特地去买了《乔布斯传》这本书。

固然很厚,可是约莫一周就看完了,有很多的感触要说一说。列传中不停以乔布斯的独特性格为主线,我却以为小说有点”哗众取宠“。列传中不停声称,乔布斯的这种神奇的性格,惹怒了很多人,可是也正是这种性格给了乔布斯末了的成绩,可是我以为要是乔布斯真的如列传中一半的形貌,那么早就被人从公司中踹出去了,基础不大概有云云成绩。我的预测是,大概乔布斯简直有诸多劣迹,可是在一样平常性的生存中,照旧比力正常的,只不外好像很多奇迹有成者的题目一样:暴虐的办理,加上对付生存的淡漠。要是真如书中所说,那么乔布斯怎样会有那么多的朋侪不但仅是部属,另有偕行,更有竞争者

以是我以为正如书中乔布斯所证明的:我不外说了真实的评价罢了。我以为也是云云。

别的,我以为并非性格作育了他云云的成绩,而是头脑:起首是做巨大的产物,其次是专注,末了是简便。是这三个作为乐成的基石,至于他非黑即白的评价,以及极度的性格,我以为只是”自恋“精力的一种体现,并非是究竟的基础。

末了,这本列传是乔布斯的小我私家列传,并非苹果公司的列传,更不是苹果公司巨大产物的列传,要是对付产业计划,电子产物计划感兴趣的,这本书照旧不要看了。

《乔布斯传》读后感23

今年暑假,我阅读了由美国作家沃尔特撰写、中信出版社出版的《史蒂夫乔布斯传》。史蒂夫乔布斯有如过山车般精彩的人生和炽热激越的性格成就了一个传奇,至今仍为人们津津乐道。喜爱科技与创新的我一直都对他不平凡的人生充满着好奇。

史蒂夫乔布斯是一个追求完美、极具创造力的企业领袖,他永无止境、誓不罢休的钻研精神使个人电脑、动画电影、音乐、移动电话、平板电脑以及数字出版等6大产业发生了颠覆性变革。由此可见,他是一个真正的伟人,一个正如他说所的“可以改变世界”的伟人。

作为创造力与想象力的终极偶像,乔布斯独树一帜。他明白,在21世纪创造价值的最佳方式就是将创造力与技术相结合,因此,他成立了一家公司,融会了源源不断的想象力与非凡的技术成果。这家公司,是他实现梦想的场所。

书中提到,谈及与他共事过的人以及竞争对手,他直言不讳,甚至尖酸刻薄;同样,他的朋友、敌人,还有同事在访谈的过程中也描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毫不修饰的真实的乔布斯。因而,在这本书里,他的激情、能量、才华、完美主义、艺术修养都令我一览无余。

从书中也能看到他的个性经常让周围的人愤怒和绝望,但他所创造的产品又与这种个性息息相关,不可分割,正如苹果的软件与硬件一样。这种极端的性格显然与比尔盖茨截然不同,比尔盖茨要理性和温和一些。

他的故事既具有启发意义,又发人深省,充满了关于创新、个性、领导力以及价值观的教益,使我受益匪浅。

《乔布斯传》读后感24

我不是一个商人,我对商界的传奇人物不感兴趣;我不是电子产品的发烧友,至今我也未曾拥有苹果相关的产品。但我却知道乔布斯这个人,因为他的名气实在太大了,处在这样一个信息高速发达的社会你想不知道他的名字都难。接触到《乔布斯》这本书实属偶然,暑假期间我到上海的妹妹家小住,在她家的书柜里偶然发现了这本书,这样我才有幸读了苹果创始人乔布斯的传记,获益匪浅。

乔布斯,一个标准的美国式个人英雄主义者,一个被父母遗弃的私生子,一个只能忍受六个月大学生活就退学的叛逆者,一个曾经吸食大麻的“瘾君子”,更是一个“不创新就等于死亡”的践行者。读他的传记,给我的内心带来前所未有的震撼。

说到乔布斯,你也许会羡慕他的财富,也许会惊叹他的事业,同时你也一定会喜欢他带来的iPad和iPhone,但如果有时间,我建议你好好研究一下乔布斯走过的路,思索一下他获得成功的关键所在。

“如果你把每一天都当成生命的最后一天,那么,有一天你一定会认为这是正确的。”在乔布斯眼里,生命就是一场战斗,这个略显偏执的信念,激励他在创新的道路上永不止步。

今天,苹果每推出一款新产品,都让世界各地的人疯狂地趋之若鹜,当人们惊奇于乔布斯不断取得成功,用什么语言来赞美他都不过分。但,回过头追寻他走过的路,你会发现这并非坦途。为追求卓尔不群,他不惜付出一切代价,也不惧怕任何失败。在创新途中,他曾经被董事会赶出了自己一手创办的苹果公司达13年之久;他创办的NeXT公司亏损到差点全军覆没;他收购并倾注了大量心血的皮克斯公司,在早期也差点被迪斯尼抛弃……

乔布斯经历的坎坷,比你我只会多不会少,但与一般人不同的是,他毫不畏惧,在内心深处的理想引领下,坚持把每一天都当成生命的最后一天来战斗,以此苛求自己的付出。这也许才是他最值得我们深思之处。

我们总是惊叹美国的科技,惊叹美国引领世界IT潮流,究其根源,是因为美国有成千上万的乔布斯,他们在用自己的全部心血追求理想,全身心投入自己真正喜欢的事业中去,甚至不怕用生命的代价去追求与众不同。微软的盖茨,为了坚持心爱的事业,不惜中途退学创办自己的公司,最终成为电脑操作系统的绝对国王。在西雅图,102栋办公楼里,数万名世界顶级的工程师,在他打造的这片天地日夜辛勤奉献,盖茨本人也早已成为世界首富;甲骨文的埃利森,同样是个IT狂人,一天近20个小时的工作量,谁人能比?他的数据库已成为行业的绝对领导者,在硅谷,他一口气把一个海洋公园买断,几栋圆柱形的大厦,给人以顶天立地之感。

《乔布斯传》读后感25

花了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看完了苹果前总裁乔布斯传的英文版,又观赏完了由美国“Discovery Channel ” 摄录的乔布斯纪录片(I genius),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这是一个多么伟大而又矛盾的心灵!乔布斯的一生是波澜壮阔的一生,是大起大落的一生,是现代人文历史上最

亮丽的一抹色彩,他的成就不仅属于美国,更属于全世界!!

我本人作为宁波一个资深的英语培训师和口语实践者最赞同乔布斯的一点就是他那唯美的简洁哲学。

以苹果的IPhone 和Ipad为例,如此复杂的构造,强悍的应用功能,精彩的用户体验,却令人难以置信的只使用了一个主按钮(又叫home键),而且非常容易上手,连我4岁的儿子都可以在短时间内无师自通,玩的得心应手!更奇妙的是,就算不开机,iPhone 或ipad1其简洁优雅的外形拿在手上也给人一种震撼的艺术美感。

自始至终,乔布斯都在贯彻其“大道至简”的审美哲学理念!我想这也正是乔布斯带领苹果成功的渊源吧!

感叹之余,出于职业的习惯,我不由将我们宁波人乃至国人的英语学习和乔布斯的苹果产品作了一个反向对比,得出很多珍贵的心得。

其一:国内早期曾有个成年人坚持将每张灵格风英语唱片听500遍,结果成了令人赞赏的口译专家。而我国学生从中学到过大学,练就了一身不听对话,靠看选项照样能轻取高分的硬功夫,结果很多四六级都通过的朋友,看到老外照样是听不懂,说不出!

其二:有朋友每天坚持将看到的,听到的,或想到的用英语记录下来,结果三年后,写的一手犀利的英语文章,被知名英文报(南华早报等)争相约稿。 而我国大学生,甚至是英语专业的毕业生写的高分文章却令老外莫名其妙,逻辑混乱,不符合英美表达习惯!

其三:有学生在笔者的指导下,每天听一小段美国英语新闻,并加以听写,听读和听译练习,结果只用了短短六个月就轻轻松松地突破了英语听说关,

能说一口标准流利的英语,顺利的踏上了飞越太平洋的飞机。  国内很多学生孩子埋头于题海战术做ABCD选项练习多年,而最终掌握了很多语法知识,却没有将其成功的专为技能,结果等到要用英语的时候,还要纷纷回炉在造,不知浪费了多少精力,物力……

想到这些,不禁为自己所做的一切感到高兴和激动……

近年来,我潜心研究实用英语技能训练的高效方法,凭借自己多年从事英语口译和口语教学的实践和体会,在征求了很多优秀的英语专家的建议之下,研发并改良出了一套极为适合宁波英语培训爱好者的ETC高效英语学习法,其中包括了笔者独家研发的ETC高效英语语感训练系列,Simple 英语自由表达训练,英语原文快速朗读和双语视译训练,美式英语新闻双语口译训练 和协同诺丁汉大学和万里学院英语专家倾力编写的英语高级母语思维演练系列教材,这些英语训练法简洁,高效,实用,鲜活,符合学以致用的语言原则,学员们学得放心,省心又开心,已经帮助了宁波许多英语培训爱好者解决了聋哑英语的尴尬境地,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他们的人生!

《乔布斯传》读后感26

2011年的最后一个月,完整地读完中信出版社出版的《史蒂夫·乔布斯传》(美国沃尔特·艾萨克森著),以前对乔布斯的片段了解,串成了一个生动、连续的印象,那过山车般精彩的人生和炽热激越的性格成就了一个传奇,他追求完美和誓不罢休的激情使个人电脑、动画、音乐、移动电话、平板电脑和数字出版六大产业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

全书共分四十一章,从乔布斯的童年开始讲起、一直到2011年。读过自传后,明显地感觉到乔布斯之所以成功不是偶然的,是天时、地利、人和的综合结果。总体来讲有以下三个关键因素。

一、从上世纪60年开始起步的信息技术革命是乔布斯成功的时代基础;

从上世纪四十年代,第一台计算机在美国发明成功以来,由于二次世界大战和随后的冷战对恃,刺激了信息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美国在这方面走在前头,也为其在冷战争霸中抢占了先机。从80年代开始,美国的信息技术产业又开始了一轮上升发展的过程,特别是以互联网为基础的网络应用和以大规模集成电路水平的阶跃式发展,推动全球的信息技术产业突飞猛进地发展。

乔布斯恰逢其时,1955年出生、60年代开始上中学、70年代开始起步发展计算机产业,在自家的车库中创建了“苹果”计算机公司“。

二、乔布斯生长的地区——硅谷是乔布斯成功的地利基础;美国的信息技术产业发端和成长与以加利福尼亚的一片地区,后来称为”硅谷“,在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过程中,那些旗帜性的信息技术企业,包括惠普、微软、英特尔、谷歌、苹果等都在其中诞生、发展。

三、美国教育环境提倡的包容、创新、冒险理念是乔布斯成功的人文基础;美国的文化是以盎格鲁撒克逊人为基础的,主要特点包括:自力更生、坚韧不拔、理性、包容、崇尚冒险。再加上美国作为移民社会,各种文化的交流碰撞,创新的思维必然会大量的萌芽。

乔布斯成长过程中有以下几点非常有特点:

【第1句】:养父的言传身教对乔布斯的影响很大,作为一个高中还未毕业的德裔美国人,从国民警卫队退役后,从事了以机械修理为主的职业,性格中追求完美、沉稳、包容对乔布斯有很大影响,特别是在乔布斯求学过程中的几个关键环节中,充分尊重乔布斯的意愿,不因为乔布斯的叛逆个性而求全责备,一直鼓励和支持乔布斯发展自己的个性。这种文化底蕴,在中国这个环境中是不可想象的。

【第2句】:美国的企业文化中,那种包容、宽容、不求全责备的因素,在乔布斯的发展中也功不可没,乔布斯的第一份工作、乔布斯遇到问题后主动寻求的帮助,在中国的环境中也是不可想象的。

【第3句】:美国的资本运作环境也是非常成熟的,特别是风险投资,是乔布斯”苹果公司起步的关键基础。

【第4句】:美国的科技发展冲动也是非常先进的。

《乔布斯传》读后感27

今天我介绍的这本书,将让大家认识这样一个人:他,像我们这么大时还天天搞恶作剧,而20年后身价却达数亿美元;他,为我们带来了iPhone、iPad、iTouch,当初在自家车库中成立的公司现在市值已达400多亿美元;他,一次又一次地改变着我们的生活,一次又一次地改变着这个世界。他,就是史蒂夫·乔布斯。

很多人都说乔布斯是一位精明的商人,一个智商超群的科技工作者。而相比于他非凡的商业与科技成就,我却从书中读出了一个作为艺术家的乔布斯——正是源于对艺术、对美的热爱,他把自己的产品当作艺术品来打造,而绝非仅仅是一部手机,一台电脑。

为了确定电脑机箱的弧度,他和团队成员讨论了将近一个月。一个菜单栏,工程师们反复做了20多次才满足他的要求。他希望所有窗口都是圆角矩形,但就当时的技术而言,难度太大。于是乔布斯带着工程师走了三条街,找出17处圆角矩形的例子。工程师终于被说服,最终解决了这一难题。乔布斯还想在苹果电脑上使用漂亮的字体。他专门聘请设计师设计了数十种字体,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研发资金。因此他被苹果董事会多次警告。一名董事会成员甚至愤怒地喊道:“字体?难道我们就没有更重要的事情了吗?”当然,最终乔布斯带领团队推出的Macintosh,使世界都为之一振,没人想到电脑可以如此简单,如此富有美感。

在书中,更令我感触颇深的是,乔布斯追求的不仅仅是产品的艺术,更是生命的艺术。他因为找不到自己认可的家具,整个屋子里只有一盏台灯。他认为,生活中的每一件事,每一个物品,都应该是富有艺术感的。也正因如此,他宁愿为自己的梦想冒险,也不会跟风制造产品。

乔布斯的生命是短暂的,但他已经最大限度地放射出自己的光芒,他的生命也成为一件被后人铭记的艺术品。

我们或许不能像乔布斯那样去改变世界,但我们应当像他一样追求生命的艺术。生命是短暂的,在短暂的生命中,我们应当以自己的方式活出自己的风格。我们既要学会听从他人的意见,又要明白何时应坚持自己的观点,坚持做到理想中的最好,而绝不轻易向贫瘠的现实妥协。要知道,人生就是无数的选择,在有限的生命中为什么不选择一些我们认为值得的事情呢?既然我们已经来到了这个世界,为什么不让生命变得更加精致?为什么不让梦想变得更加精彩夺目呢?

所以,不要让生命等同于活着,而要让生活成为一种艺术;不要被别人的思想左右,而要坚持追求心中至纯至美的境界;更不要因为现实的重压而胆小懦弱以至于碌碌无为,而要用理想的炽热驱散生活的寒流,让自己的生命散发艺术的光芒。

乔布斯曾经这样说过:“一生中要做的事很多,而现在我们选择了这一件事,那就让我们把它做成经典。”让我们记住这句话吧。

《乔布斯传》读后感28

要有不怕失败的精神和勇气。乔布斯是一位成功者,但在成功的背后他所经历的挫折和失败也是常人难以想像的。从出生就被亲人遗弃,上学时学习成绩一直很差,好不容易上的大学也中途退学,好像从一开始乔布斯就生活在阴影中。

从创业开始,虽然取得了很多的成功,但成功的次数远没有失败多,失败来自来事业的、家庭的、人际关系的等等,特别是看到他被迫离开亲手创立的苹果公司时,可以想像他是心情是怎样的。如果换作一个常人,可能会就此消沉下去,但乔布斯没有,他在痛苦过后仍然坚持他的事业,而且不断取得新的成功。

面对挫折和失败,很多人会垂头丧气,甚至一蹶不振。但在人生的过程中,无论生活在哪里,也无论在哪个岗位上,谁都会遇到挫折和失败,如果我们选择逃避,就会永远失去了机会。从乔布斯身上我们不难看出,认真分析原因,敢于迎难而上才是真正面对困难和挫折的正确态度。

乔布斯成为了创造力、想象力以及持续创新的终极标志。他深知21世纪创造价值的最佳途径就是将创造力与科技结合起来,所以他创建了一家公司。在这里,想象力的跳跃和高超的工程科学技术结合到一起,他和他的同事们能够以全新的方式思考:他们开发的并非是针对目标人群的普通产品改进,而是消费者还没有意识到其需求的全新设备和服务——沃尔特·艾萨克森。

乔布斯离我们远去了。他留给我们的不仅是麦金塔计算机、ipad、iPod、iTunes Store、iPhone等数字精品,他那种“活着就为改变世界”的精神,更值得我们深思和学习。我相信,把创新、创新再创新的境界和精神,应用到我们的工作中,一切会因我们的努力而改变。

《乔布斯传》读后感29

乔布斯被很多人看成神,第二次读了史蒂夫乔布斯传后,我才觉得,他不是神,人们之所以这样称呼他,是因为他的创意,领导力,以及那无与伦比,无人能敌的现实扭曲力场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神迹。他很小时就被父母抛弃,它生长在一个中等家庭,他很小就对电子产品很感兴趣。但是上帝只给了他56年的生命,这难道就是“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可惜他没撑住。

说起乔布斯,你肯定会想到一个被咬一口的苹果,你或许很疑惑,为什么苹果是被咬了一口,而不是完整的一个,这样岂不更好看一些?但是,乔布斯在设计这个图标时别有用心,苹果被咬一半,表示苹果公司的产品不是完美的,表示苹果的东西要不断进步。你玩过苹果的ipod,iphone,ipad,imac么?这些东西完美的表现了乔布斯的极简主义,首先外面光滑,拧开螺丝,里面的导线放置的也有条不紊。这点我极为欣赏,因为这可以说明他不是为了应付而应付,而是用心做的。因此,他的设计理念出来的产品往往都能引领潮流,在美国有一段时间里,好友见面就会问一句:“你的ipod里有什么”。他的产品完全是照着顾客的需求造的。在乔布斯眼里,所有的东西只有两类:完美天下无双,一个就是垃圾不值一提。

乔布斯不仅在电子产品上有贡献,在动画上贡献也不少。比如说鼎鼎大名的《汽车总动员》,风靡全球的《玩具总动员》,票房上亿的《海底总动员》,小朋友抢着看的《虫虫总动员》这些都是乔布斯的另一家公司皮克斯制造的。

在神话小说中,每个人的身体中都有两个灵魂。近期,读了《乔布斯传》,我发现了这个看似不可思议的神话中的另一种意义,找到了自己身体中的“另一个自己”。

他说,活着就为改变世界。他确实做到了,就是一句话,让世界人拥有了iPad、iPhone还有iPod。这是他的信念,他的目标。如果没有这个信念,那便不会有随时随地玩“Angry birds”、“植物大战僵尸”的爽气。

他是一个有理想的“嬉皮士”。虽然在学费昂贵的里德大学里,他听着鲍勃·迪伦的民谣和披头士的摇滚,读着“垮掉‘的诗人艾伦·金斯堡的嚎叫主义诗篇,吟咏着嬉皮士教父蒂里西·利里的名言,在校园里穿着满是破洞的裤子闲逛,结识些趣味相投的狐朋狗友,亲历了学生们的游行和警察的干预和抓捕。但在退学之后,他仍去旁听那些认为有用且感兴趣的课程。他在斯坦福毕业大会上坦言:”我是一个十足的嬉皮士,但我是个有理想的嬉皮士,退学后,我就不再听那些无聊枯燥的课了,但被允许旁听后,我去听了许多以前听不到但有用的课,比如英语书法课,如果没有听那几堂课,Macintosh电脑就不会有这么多漂亮、比例匀称的字体。“因此,只有早些时候定下目标,成功才会如期而至。如果没有乔布斯很早便定下的目标,那么又有多少人可以面对着个人电脑办公呢?

他,一个喜欢实践又勇于实践的人,选择在别人休息时,去实践,去做改变世界的事。大约1982年的感恩节,他一次又一次劝服后来反目成仇的百事公司员工,也就是后来赶走他成为苹果前任CEO的约翰·斯卡利,让他加入Lisa电脑工作组,为了这,他放弃了一晚的休息时间。还有一次,他去沃兹,猫在车库连续四天,用超短的时间,完成了第一台appleⅠ。这就是他,一个喜欢实践的人。如果他有了目标,有了信念,却没有实践,那么又有多少人,能用一个十分小巧,有待视频,并且声音十分清晰明亮的小东西来听音乐放松呢?

如果以前,我可以像”乔帮主“一样,有信念,早定决心,勇于实践的话,我早该学会骑自行车,早该练好400米跑了。

因此现在,我会再做每一件事之前定下目标,早下决心,在做事时勇于实践,这样才不必在失败时羡慕别人的智慧与才干了。

书中说乔布斯的一生都在实践他忠实的禅宗中的一句话:”做任何事,其实都是在展示我们内心的天性,这是我们唯一存在的目的。“可还有一部分,他还在实践自己的目标,梦想。在读了这本传记后,我的身体里出现了”另一个自己“,那是一个有目标,早下决心,勇于实践的自己。

《乔布斯传》读后感30

从前,我对乔布斯这位伟人没有太多认识,但自从老师推荐我们阅读了《史蒂夫·乔布斯传》这本书之后,我便对他产生了浓浓的钦佩和敬仰之情。乔布斯的执着、乔布斯的创新精神和他的完美主义、永不服输精神深深打动了我。

史蒂夫·乔布斯就是这本书的主角。他于1955年2月24日出生于美国旧金山的一家医院。他原先的父母将他遗弃,而被另一对夫妇领养。这对夫妇就是保罗·乔布斯与克拉拉·乔布斯。他们对乔布斯十分关爱,从来没有打骂过他。乔布斯从小就显露出了对电子设备的喜爱,他经常去外面捡一些电子元件并自己组装。他的家在美国硅谷,在那时,是美国一个工业很发达的地带。他的父亲从事汽修工作,但有时也为家里做些家具。一次,在做一个柜子时,他的父亲对他说:“就算是别人看不见的地方,也要做得很细致,就像这个柜子的背板一样。”这句话深深的地刻在了乔布斯的心中。那一次,他懂得了许多。此后,他每次的产品,即使是使用者看不到的电路板,也力求做得完美。

在公司里,乔布斯展现出了与其他领导人完全不同的一面。他敢于创新,思维独特,不怕艰辛与坎坷。他虽然一度被赶出苹果公司,但他并不放弃,又建立了Next公司和皮克斯动画公司,并最终返回了苹果,与他的同事和员工一起创造了iMac、iPod、iPhone、iPad等举世闻名的产品和一个成功的苹果公司。

说到乔布斯,你会自然想到那个被咬掉一口的苹果标志,当然你也会喜欢他带来的iPod、iPhone和iPad,或许你也会羡慕他的成功和财富,但我们更应该研究一下乔布斯走过的路,思索一下他获得成功的关键所在。乔布斯的人生点滴都是财富,从他身上我们能学到很多,“酸甜苦辣生活汤”是人生道路的点缀,没有它们,世界上没有成功,只有幸运,我们的人生还有价值吗?最低谷、最高峰都是人要经历的,而有想法的人则会重整目标,调整脚步,整装出发;一般人就会停下脚步,满足于现状。乔布斯对当时的可口可乐公司老板斯卡利说:“你想用卖糖水来度过余生,还是想抓住这个机会来改变世界?”。没错,取决于你。

有人说,世界上有三个苹果改变了世界,第一个诱惑了夏娃,第二个砸醒了牛顿,而第三个则被乔布斯摘走了。是啊,苹果公司现在的辉煌,都归功于乔布斯。乔布斯虽然已经离世,但他将永远被世人所铭记。我认为乔布斯成功的秘诀,不仅是因为他的智慧和他的追求完美,还有他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和他那可以让别人完成看似不可完成的任务的疯狂。他,把自己的特点发挥到了极致。他将是我以后学习和生活中的榜样。

我最欣赏乔布斯的一句话:“我们不应为别人而活,我们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的确,乔布斯确实改变了世界,而他改变的不仅仅是世界的科技,更是人们对科技的认识、需求与渴望。

美国人说,我们需要一万个乔布斯。我们说,中国同样需要一万个乔布斯。因为只有这样,我们的国家才能强大,我们的人民才能真正富裕,社会才能更加和谐。我知道再多的豪言壮语也只不过是瞬间的智慧与激情,朴实的行动才是开在成功大道上朵朵姹紫嫣红的鲜花。

乔布斯在斯坦福大学演讲时说“求知若饥,虚心若愚”,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努力追求你内心的声音和理想,只要你有决心并愿意坚持为梦想而努力,那么凡事皆有可能。生命有时会给你迎头痛击,但绝不要失去信念。生活也永远会有我们完全无法预料的东西,坚持把每一天都当成是自己生命的最后一天来战斗,让我们追随乔布斯去谱写自己人生的传奇吧!

一、书籍简介

《双城记》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所著的一部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所写成的长篇历史小说,首次出版于1859年。

故事中将巴黎、伦敦两个大城市连结起来,围绕着马内特医生一家和以德发日夫妇为首的圣安东尼区展开故事。小说里描写了贵族如何败坏、如何残害百姓,人民心中积压对贵族的刻骨仇恨,导致了不可避免的法国大革命。书名中的“双城”指的是巴黎与伦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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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1757年12月的一个月夜,寓居巴黎的年轻医生马内特散步时,突然被厄弗里蒙地侯爵兄弟强迫出诊。在侯爵府第中,他目睹一个发狂的绝色农妇和一个身受剑伤的少年饮恨而死的惨状,原来姐弟二人是侯爵家的佃户,侯爵兄弟为了片刻淫乐杀害了他们全家。他拒绝侯爵兄弟的重金贿赂,写信向朝廷告发。不料控告信落到被告人手中,医生被关进巴士底狱,从此与世隔绝,杳无音讯。

尽管人们费尽心机,寻找他的下落,都毫无结果。他妻子因失去丈夫而痛苦万分。她决定不让小女儿知道她父亲的厄运,并在此情况下把她抚养成人。两年后,她不幸去世,临终前她委托特尔森银行担任小露西的监护者,因多年来医生的财务都是托付该银行经管的。幼小的孤女露西被银行家洛里接到伦敦,在善良的女仆普洛斯抚养下长大。

18年后,马内特医生获释,但身心受到极度摧残的他对周围事物已完全失去记忆。这位精神失常的白发老人被巴黎圣安东尼区的一名酒贩、他旧日的仆人德发日收留。这时,女儿露西已经长大成人,专程接他去英国居住。旅途上,他们邂逅法国青年查理·达尔奈,受到他的细心照料。原来达尔奈就是侯爵的儿子。他憎恨自己家族的罪恶,毅然放弃财产的继承权和贵族的姓氏,移居伦敦,当了一名法语教师。

到英国后不久,达尔奈被一场莫须有的官司缠身,他所聘请的律师帮他打赢了官司。律师的助手西德尼·卡顿与达尔奈相貌酷似。卡顿和达尔奈很快成为医生家的常客。经过露西的细心照料和无微不至的关怀,医生几乎已完全摆脱了他那长期的牢狱生活的阴影,只是在他非常激动的时刻,人们才会觉察到他过去精神错乱时的一些痕迹。露西可爱的容貌使这两位年轻人都为之倾倒,但露西爱慕的只是达尔奈。马内特为了女儿的幸福,决定埋葬过去,欣然同意他们的婚事。

在法国,达尔奈父母相继去世,叔父厄弗里蒙地侯爵继续为所欲为。当他驾驶狂奔的马车若无其事地轧死一个农民的孩子后,终于被孩子父亲用刀杀死。一场革命的风暴正在酝酿之中,德发日的酒店就是革命活动的联络点,他的妻子不停地把贵族的暴行编织成不同的花纹,记录在围巾上,渴望复仇。

1789年法国大革命的风暴终于袭来了。巴黎人民攻占了巴士底狱,把贵族一个个送上断头台。远在伦敦的达尔奈为了营救管家盖白勒,冒险回国,一到巴黎就被捕入狱。这些消息很快传到了伦敦。医生带着女儿露西赶往巴黎,因为他相信他在巴士底狱长期被监禁的经历会博得法国人民的同情,从而能有助于搭救他的女婿。随着时间一天天、一月月的流逝,医生终于获得了不处死达尔奈的诺言。

情况在最后发生了逆转,在巴士底狱遗址中发现了一个文件,其中包括马内特医生关于自己如何被劫持和监禁的叙述以及对侯爵家族及其后代的严肃的诅咒,“向苍天和大地控告厄弗里蒙地家族的最后一个人。”法庭判处达尔奈在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执行死刑。

此时,卡顿随后来到了巴黎。他曾经答应过露西为了拯救她所爱的人不惜牺牲自己。通过贿赂,他获准进入了监狱。利用自己的相貌与达尔奈十分相像这一点,他把被麻醉的达尔奈挪出牢房,自己代替达尔奈在牢房里,等待着他的末日来临。马内特父女早已准备就绪,达尔奈一到,马上出发。一行人顺利地离开法国。

沿着巴黎的街道,六辆押送死囚的囚车装载着当天去祭断头台的祭品。卡顿坐在第三辆囚车里,他的手被捆绑着。当他听到街上有反对他的呼喊声时,只是平静地微微一笑,同时把头发摆动得更松散些以遮盖他的脸部。在断头台上,卡顿为了爱情,从容献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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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狄更斯(1812~1870),英国小说家,出生于海军小职员家庭,10岁时全家被迫迁入负债者监狱,11岁就承担起繁重的家务劳动。曾在皮鞋作坊当学徒,16岁时在律师事务所当缮写员,后担任报社采访记者。他只上过几年学,全靠刻苦自学和艰辛劳动成为知名作家。他生活在英国由半封建社会向工业资本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其作品广泛而深刻地描写这时期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鲜明而生动地刻画了各阶层的代表人物形象,并从人道主义出发对各种丑恶的社会现象及其代表人物进行揭露批判,对劳动人民的苦难及其反抗斗争给以同情和支持。但同时他也宣扬以“仁爱”为中心的忍让宽恕和阶级调和思想。对劳动人民的反抗斗争抱行动上支持而道德上否定的矛盾态度。表现了他的现实主义的强大力量和软弱空想。狄更斯一生共创作了14部长篇小说,许多中、短篇小说和杂文、游记、戏剧、小品。代表作有描写劳资矛盾的长篇代表作《艰难时代》(1854)和描写1789年法国革命的《双城记》(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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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双城记》读后感25篇

第1篇:《双城记》读后感200字

就这样被感动了。有人说爱情是自私的,但在狄更斯的小说《双城记》中,我能感受到一种超脱世俗的最纯洁、最崇高的爱。它隐藏在内心,但却无比的深厚;它默默地承受与煎熬,为的是使它维系的人幸福;它总是无私地付出,而不求一丁点儿的回报。这种爱在无形中上升到一个新境界,放出凄美而运人的光彩,成为了经典——引起人们对它的重新理解,带给人们最真、最切的情感体验。

《双城记》是一部波澜壮阔的历史与感人肺腑的爱情故事的交织体。全书充溢着扑朔迷离的色彩,正映照了当代的时代气息。它用一连串引人入胜的故事作为杠架,细致地描写了法国大革命的前因后果,成就和错误,而主人公西德尼。卡尔顿、露西。曼内特和查尔斯。达尔内之间的真挚的情感成为亮丽的一笔。

第2篇:《双城记》读后感300字

《双城记》是狄更斯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早在创作《双城记》之前很久,狄更斯就对法国大革命极为关注,反复研读英国历史学家卡莱尔的《法国革命史》和其他学者的有关著作。他对法国大革命的浓厚兴趣发端于对当时英国潜伏着的严重的社会危机的担忧。1854年底,他说:“我相信,不满情绪像这样冒烟比火烧起来还要坏得多,这特别像法国在第一次革命爆发前的公众心理,这就有危险,由于千百种原因如收成不好、贵族阶级的专横与无能把已经紧张的局面最后一次加紧、海外战争的失利、国内偶发事件等等变成那次从未见过的一场可怕的大火。”可见,《双城记》这部历史小说的创作动机在于借古讽今,以法国大革命的历史经验为借鉴,给英国统治阶级敲响警钟;同时,通过对革命恐怖的极端描写,也对心怀愤懑、希图以暴力对抗暴政的人民群众提出警告,幻想为社会矛盾日益加深的英国现状寻找一条出路。

第3篇:《双城记》读后感500字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是英国作家狄更斯写的《双城记》。里面的故事情节十分吸引我。

书名中的双城指的是伦敦和巴黎两个城市。本书主要内容是:可怜的马内特医生在被贵族以“须莫有”的罪名关在巴士底狱十九年后,他的女儿将她接到英国居住。在法庭上父女认识了法国贵族达雷和潦倒师爷马顿。后来,露茜跟达雷结了婚,过了十年的幸福生活。

法国大革命爆发后,达雷为了营救无辜的仆人,赶到法国去给他辩护,却因为他曾经是法国贵族而被拘捕了。而马顿为实践他对露西的承诺,利用他跟达雷相貌相似一点,在达雷被行刑前用自己跟达雷掉包,代替他上了断头台。

本书通过典型事例高度概括地反映了法国大革命前夕法、英两国的实状况:广大劳动人民在封建贵族的剥削、压迫下过着极其悲惨的生活,从而深刻地揭示了革命是不可避免的。

作者运用了许多好词佳句,用了许多修辞方法,将文案、文章描写得生动形象。例如这段话:眼前浮现的许多面孔中,在黑夜里他无法辨认到底哪一个是那位埋葬者的。晃来晃去的黑影总像是一个45岁的男人,他们之间的差异主要是在面部表情和憔悴程度,面部表情千差万别:骄傲、轻蔑、矜持、屈从、悲伤、迷茫;憔悴程度各不一样:深陷的双颊,惨白的面孔、瘦骨嶙峋的双手、深度弯曲的身躯,但面孔大体是同一个,头发都过早地白了。——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

《双城记》这本书很好看,你们也读一读吧!

第4篇:《双城记》读后感700字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失望的冬天;我们全都在直奔天堂,我们全都在直奔相反的方向--简而言之,那时跟现在非常相象,某些最喧嚣的权威坚持要用形容词的最高级来形容它。说它好,是最高级的;说它不好,也是最高级的。

这是整本书的开头第一章,将全书的基调定上了悲剧色彩,然而就在这矛盾的时代中,也确实存在过光明。

这本书叙述了法国大革命时期围绕在医生马奈特一家周围的事,这本书颠覆了我对自由,权利以及善恶的看法——法国人民不堪重负,推翻了波旁王朝,然而新政权建立之后朝他们走来的难道是他们心驰神往的自由吗?不,仍然是以往的提心吊胆,稍不留神明天就会被送上断头台。得势之后的德发日太太滥用职权,将死敌们个个置于死地,最后却落得个惨死的下场。正如那句话所说的:“自由啊,有多少罪恶是假借你的名义干出来的。”大革命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美好,而是以暴易暴。它没有拯救人民,而是将人民推入了另一个火坑。

再来看看另外一位大革命的牺牲品——达内,革命前,他放弃了国内的家业,只身来到英国谋生,在他看来,压迫人民是一件极不人道的事,然而,革命爆发后,他反而无辜地成为人民的敌人,人们不分青红皂白地要将他领上断头台。不过相信在九死一生之后,他依然是原先那个善良的达内。

而卡顿——一个才华横溢却自甘堕落的律师,他与达内有着相同的长相,却有着不同的命运,在面对活着还是让自己心爱的人得到幸福的抉择时,毅然决然的选择了后者,在他看来,生命在爱的面前是微不足道的,即使在断头台上,他也表现出了令人难以想象的沉着冷静。因为在他的心底,一直有一个信念在支持他:“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他用死完成了自我救赎,他用死来反抗虚伪的革命者,他用死来诠释对露丝的爱。生命,成了他最后的武器,爱,成了他唯一的支柱。

第5篇:《双城记》读后感1000字

这是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题记

众所周知,法国大革命是人类的一个血的印记。而《双城记》真实地描绘了统治阶级的凶残和腐朽。通过阅读《双城记》,我深深的感受到了法国大革命时期法国统治阶级与广大人民之间的尖锐矛盾,体会到了作者狄更斯的思想“鲜血无法洗去仇恨,更不能代替爱”。

《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描绘了十八世纪的一位医生梅尼特从监狱中重获自由,和女儿一起到伦敦生活,五年后,他们在法庭上为名叫代尔纳的法国青年作证,露西和代尔纳因相爱而结婚。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代尔纳因身为贵族后裔而遭逮捕并判死刑。在千钧一发时刻,一直爱恋露西的英国青年卡尔登代替代尔纳上了断头台。

卡尔登是书中最富魅力,也是最为复杂的一位人物,他颓废消极,浑浑噩噩地生活着。求学时,他只替同学写作业,工作后,即使拥有一身才华,他仍然选择默默无闻的打工。但是,在他冷漠的外表下,没有看到他有一份深沉的感情。他温柔的,执着的爱着露西,甚至最终为了露西愿意奉献出自己的生命。他让我们看到了他对露西那深沉的爱:用自己的性命换回自己心爱的女人的家庭幸福与她的笑颜。无论在哪个时代,卡尔登对露西的爱都显得那么珍惜和高贵。

相较于卡尔登所代表的温柔与爱,得伐石太太则是杀戮和血腥的象征。因为亲人惨死在代尔纳叔叔与父亲的魔掌下,所以她一生只为仇恨而活。得伐石太太的嗜血固然使人不寒而栗,也叫人不禁感叹仇恨的力量。18世纪末的法国,就被这种执拗复仇的火焰燃烧成了修罗地狱。

小说同样也赞美了其他角色:梅尼特医生正直高尚,且善良宽容,是仁爱的理想化身;露西则是爱和温情的化身;代尔纳是给统治阶级指明出路的人。这些人物表现出来的种种美德,都是作为人道主义者的狄更斯所热情赞颂的。

作者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主要代表。他以妙趣横生的幽默、细致入微的心理分析,以及现实主义描写与浪漫主义气氛的有机结合着称。他所着的《双城记》以法国贵族的荒淫残暴、人民群众的重重苦难和法国大革命的历史,来影射当时的英国社会现实,预示着这嘲恐怖的大火“也将在法国上演。

我完全赞同卡尔登在临死前说的:”复活在我,生命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这就是狄更斯为”最坏的时代“开出的良药,然而这毕竟是一种理想。有人说,《双城记》作为一部不朽的着作,如果没有卡尔登的存在和所作所为,这部小说就失去了它的价值和光辉。

卡尔登的死,就像是羽毛轻柔地飘落水面,没有水花,却涟漪阵阵。它提醒了我们:真正的自由与平等是无法用断头台建立。

我们不能因为岁月而忘记《双城记》给我们带来的教训,我们要从中获得,学到点什么,希望两百年后的我们能创造出真正平等、自由、博爱的新世纪,希望卡尔登临死前看到的世界,将会是我们未来的世界!

第6篇:《双城记》读后感

我相信每一个看过《双城记》的人,都会在震撼之余赞不绝口。由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所著的这部书,永垂不朽!名著就是名著,不管多少年过后,名著依然散发着璀璨光彩,更何。

我看《双城记》,原因是在网上有许多网友推荐,他们都说那是一本非常感人的书,我怀着好奇心就在网上下载来看,看完了一部分感觉还不错,就写下这篇读后感。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双城记》开篇第一句话被无数次引用。但我猜知道这句话的人并一定小说《双城记》讲述了一个怎么样的故事,也不知道这句话为何而说。如果想理解这句话的原意,以及为何说写出这句经典名句,那自然是要读读原著的。

网上有人说,《双城记》只是描写了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但是我却觉得,那个人没有了解作者真正想表达的意思。以我看来,德发奇一家和法国贵族的仇恨也好,露西、查尔斯和西德尼的感情也好,都只是为了表现这场战争是谁引起的,为什么事而起的。虽然《双城记》是一本经典的小说,但因为其明确提出这段革命背景是法国大革命,于是对革命的表现就被认为是作者的历史观。而这正是对小说无数争议的焦点。狄更斯在小说中除了以细腻的笔墨展示了贵族的残忍,同样也展示了革命群众非理性的破坏。他认为,革命是一种压迫取代了另一种压迫,一场直接浓重的血腥暴力替代了另外一场血腥。对攻占巴士底狱以及对暴力民众的一系列描写——血腥,残忍,狡诈,恶毒是小说最为引人注目的地方。

文中《双城记》,最让我喜欢的是律师助手西德尼?卡尔顿。他第一次出现就与众不同,当法庭上的人若无其事地望着天花板时,而他的一张字条却揭晓了案件背后的阴谋。他一出场就带着一身的忧郁,作为律师的他算得上是才华出众,但却又情愿躲在人家的后面,做别人成功的垫脚石,他仿佛自己亲手筑起了一堵墙,与名利隔绝。他曾说过:“我是个绝望了的苦力,我不关心世上任何人,也没有任何人关心我。”

是啊,我们不应该渴望出名,那样就学不到更多的知识。也许做别人背后的垫脚石,还能操你个别人那里学到更多的知识,我们能够看到他的长处和短处,学习他的长处,抛掉自己的短处。

第7篇:《双城记》读后感

狄更斯是我非常崇拜的一位作家,他的很多书籍都是世界名著,例如《大卫科波菲尔》、《雾都孤儿》等,而《双城记》更是我非常喜欢的一本书,读了双城记,让我感受到了18世纪法国和英国的社会不同阶级之间爆发的矛盾,而这种贵族与平民之间的对立最终也因为不平等带来的种种问题引发了法国大革命。

故事围绕一个年轻医生马内特展开,医生被侯爵兄弟强迫出诊,去了之后发现,一位绝色的农妇和她深受剑伤的弟弟被饮恨而死,十分凄惨,而这一切都是因为侯爵的压迫和残害导致的,姐弟俩是他们家的佃户,侯爵为了淫乐带来了这场悲剧。医生没有袖手旁观,而是当晚就写了一封揭发信,不料信件被侯爵截获,为了掩盖罪行和报复,侯爵抓了医生,并让其深陷牢狱。失踪并在狱中呆了18年的马内特见证了法国大革命的到来,人民攻占了巴士底狱,并处死了一众残暴不仁的贵族。而马内特为了营救自己的女婿又见证了动人心魄的爱情故事,让我们读起来深受感触。

故事似乎就完结了,但这个故事给我们带来了对深刻的思考,人们为什么要发生暴动?是社会阶级之间的矛盾和斗争引起的,而封建制度下贵族的残暴是根本原因。

今天,我们生活在自由和谐的社会里,在英国的伦敦和法国的巴黎,都是高度名著的地方,而他们也许不会想到,就在200年前,人民遭受了深重的苦难和不公平的待遇。

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时代,我们拥有自由和平等,不再有阶级主义的存在,每个人都是有尊严的!

第8篇:《双城记》读后感

这个寒假我拜读了狄更斯的作品,以下就是我的感想。

故事是这样的,埃瑞弗蒙德侯爵蹂躏农家妇女,她的哥哥知道了,于是跟侯爵干了一仗,以失败告终。而且他还受了重伤。可能侯爵也不想把事搞大了,不想弄出人命吧。就请了一个医生,这就是另外一个重要的人物马奈特医生。而这可怜的马奈特医生也由于知道了内情而被侯爵送进了巴士底监狱。十八年后终于重见天日……

故事里我看到了很多很多不同的人。正直善良的马奈特医生,美丽温柔的露西,优雅高尚的查尔斯,忠厚老实的洛瑞,外表冷漠、内心热情,放荡不羁而又无私崇高的西德尼,扭曲了人性的德发日太太,豪爽忠诚的普洛斯小姐,残忍阴险的埃佛瑞蒙兄弟……

而这个查尔斯来头不小,是埃斯瑞弗蒙德侯爵的侄子,但是他不接受爵位,离开法国到英国去。他在伦敦靠自己当上了法文老师。

还有一个人叫西德尼·卡顿,他从一开始的法庭上若无其事地望着天花板但他的一张纸条就揭穿了原告的阴谋。他很容易给人一种邋遢、消沉、贪杯的印象,但他在危急时刻,通过一个狱卒来到查尔斯的监狱里与查尔斯换了衣服。后果可想而知,查尔斯被送出了法国,而卡顿却被送上了断头台,他在死前说了一句话:我现在做的是我一生中做过的最好、最最好的事情;我即将得到的,是我一生中过的最宁静、最最宁静的休息。

在革命成功后,革命者们大多都失去了理智,滥杀无辜的人,而查尔斯为了解救以前的仆人,挺而走险,来到法国,结果却被革命者以逃亡贵族的身份给关了起来,露西及她父亲马奈特医生连忙赶到法国,由于他在巴士底狱给关了十八年,被人们称做英雄,从而有特权把他的女婿—查尔斯提供了很好的条件。但是德发日太太就是那对兄妹中的妹妹,她一直都恨着埃瑞弗蒙德侯爵家的人。查尔斯又是埃瑞弗蒙德侯爵的侄子,所以她想尽办法得想要害查尔斯。但到头来却死在自己的枪口中。

这部小说虽然后来是以“大团圆”结束,但是当我读到卡顿为了露西而代替查尔斯上刑场时,我的心里充满了辛酸。

第9篇:《双城记》读后感

既然从合上这本书到今天二个星期的时间,好多细节都已经忘记了,那就不强求自己,只写一些印在脑袋里的画面,看能不能有所启发好了。

那辆轮子咕噜咕噜地碾过潮湿的泥巴路面的马车,马车上人心惶惶的素不相识相互提防的人,黑暗的丛林边穿着雨衣戴着雨帽任凭雨点溅落的只留下轮廓的邮差。

酒店对面的巷子里,盘旋而上的楼梯,铁架被鞋子踩着发出的声音好像撞击着一扇很久未开的厚厚的铁门,里面是一个老医生,用叮叮作响的铁锤修补着一双一双的鞋子。这房子其实离街道并不远,通过小小的阁楼天窗也照的进阳光,但就是感觉这里的一切都与世隔绝,叮叮的声响在屋内四处撞击着,回绕着,让人揣不过气,也出不去。

那些颗粒无收的佃户,成日的用酒精麻痹着自己,游荡在石质的路板上,摇摇晃晃,贪婪的舔着地上剩余的葡萄酒,然后心满意足的,摇摇晃晃,回家去。

狂妄无忌,轻蔑的视人民为粪土,连撇一眼都觉着脏了自己似的侯爵老爷,安然自得的,一如既往的,坐在椅子上,心却漂浮在高贵奢侈的空气里。

这是法国大革命前夕整个国家氛围的缩影,潮湿,阴暗,麻木,轻浮但总像要发生点什么。

这是一个无可救药的时代,因为人民无法忍受他的阴暗,于是巴士底狱被攻占了,于是侯爵老爷跑到英国去了,于是还有的官僚头目和侯爵老爷没有逃跑成功反过来被革命的人们抓进了监狱变成了罪人,于是时代就变了,悲哀的是你突然发现那种黑暗,并没有变光明,革命党的头领坐在审判桌上,有的在睡觉,有的没睡觉,有的喝了酒,有的没喝酒,总之,对于犯人的审判不分青红皂白蛮不讲理毫无道理可言,用那永不满足的吃人机器将坏人的脑袋一个个吃掉。你说你是好人,审判团的人说为国家献身才叫好人,任何维护自己利益的话都是狡辩。以前的人们麻木不仁的看着马车后被碾死的人,现在的人们期待着一个个人头落地,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

英国作家狄更斯,用他的笔深刻的描绘了法国的这个时代,是害怕同样的故事会在英国发生,书中那位年轻律师对医生女儿的爱情就应该是他对未来美好的期盼了吧。

向这位为了爱人的幸福生活勇敢牺牲的年轻律师致敬。

第10篇:《双城记》读后感

小说结尾处有条译注,是死在断头台上的吉伦特党人罗兰的夫人(Madame Feanue Roland)的名言“自由啊,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这是也是我读完《双城记》最主要的感受。自由是人类共通的美好夙愿,但从这端走到那端,似乎太容易了。

其实我觉得这个小说对于爱情和死亡都写得不给力。虽然译序部分介绍这个故事的主题是双重的,是爱情与死亡。这两要素按理说是伟大小说都会去探索的主题。但是我觉得《双城记》给力的点不在这。它描写法国大革命时期社会是怎么样的,人心是怎样的,这方面它带给读者的感受要深刻得多。

暴力革命总是走极端的。法国的劳苦大众高喊着“自由、平等、博爱”去推翻压迫他们吃不饱饭的贵族老爷,本来是无可厚非的。可是当这口号变成了“自由、平等、博爱,否则毋宁死”的时候,就是把真诚的愿望变成了制约人的诅咒。本来“公民”这一称呼是用于革命者之间,后来竟变成了人与人之间似乎约定俗成的称呼,叫男人“公民”,叫女人“女公民”。这肯定就不对了。走向整齐划一必然让人警觉这是有问题的。我们看到,整个社会的人除了被投入监狱的,就是变成了革命者,他们都穿着粗劣的难看的某种服装。他们以一种狂欢的姿态去面对砍头处死血流成河。表面的狂热让这个时代这个社会变得冷冰冰令人不寒而栗。

在描写革命时期法庭一团乱糟糟完全依靠主观和情绪来审案子的场景的时候,作者反思要不是革命前的那些年月在上位的人动不动就处以极刑,后来也不会变成这样子。所以暴乱不是说来就来的。当普通人见识的就是整个国家没有法律或者法律乱来,那这些人暴乱的时候又怎么可能希望他们拿出法和德呢?

小说里有这么一句话“一个民族在狂热的时候,像高烧病人一样,丧失了时间概念。”幸好我们是那些特定时期以外的人,我们得有这个时间概念,得有个记忆和启示。

第11篇:《双城记》读后感

一个在人类历史上留下了血的印证的不可磨灭的悲惨时代,猜疑、仇恨、惶恐、屠掠的疯狂侵略下人心惶惶。“既然死亡是大自然用来消除万物的灵丹妙药”,那么,在这个混乱的时代,各式各样的死刑无疑是统治者们“清洗”这场由大革命所带来的阴影的“最好利器”。

狄更斯在小说中以细腻的笔墨展示了贵族的残忍与革命群众非理性的破坏。透过贵族与平民之间的仇恨冲突,让我们看到,鲜血无法洗去仇恨,杀戮无法平定动乱,更不能替代爱。

在这矛盾、冗乱的时代下,狄更斯成功塑造了西德尼。卡顿——“他富有才华,情感高尚,却没有施展才华流露情感的机会,不能有所作为,也无力谋取自己的幸福。他深知自己的症结所在,却听天由命,任凭自己年复一年的虚度光阴,消耗殆尽”。西德尼。卡顿的存在是一场幸福的悲剧,他孤独,他忧郁,他用冷漠的外表面对世间百态,他用“若无其事”杜绝身边的名与利,他爱上了露西,却不愿去追求,他的善良让他担心露西会因他堕落,当他最终他向露西表达了爱情,令人动容。

“为了你,为了你所爱的任何人,我愿意作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涯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们而牺牲。”——西德尼·卡顿

我以为,这样的爱是广义的,如梦幻般伟大而纯净,催人泪下,它默默承受着煎熬,“孤独”面对着酷刑,它也许忧伤但充满幸福,它可能凄美但并不单薄,在无形中,放出动人光彩,成为经典。卡顿如同黑暗里的精灵,像是“星星之火”点燃真爱,

卡顿的离开平静且从容,但我明白,走想向爱的祭坛,不光靠勇气,更珍贵的只那一份感人肺腑的“博爱”!也许卡顿的牺牲正是一种重生,因为他在坦然中透过了死亡看到了希望,看到了未来。

我想,如果狄更斯用大革命下的世间百态,人性万千堆砌起了《双城记》的血肉,那他就用西德尼。卡顿铸造了《双城记》的灵魂。也许遗憾,也许辛酸,更多是祝愿与感动——最纯净,最永恒的爱,像永不凋零的春天永远鲜活的存在。

第12篇:《双城记》读后感

《双城记》是狄更斯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这部历史小说的创作动机在于借古讽今,以法国大革命的历史经验为借鉴,给英国统治阶级敲响警钟;同时,通过对革命恐怖的极端描写,也对心怀愤懑、希图以暴力对抗暴政的人民群众提出警告,幻想为社会矛盾日益加深的英国现状寻找一条出路。

从这个目的出发,小说深刻地揭露了法国大革命前深深激化了的社会矛盾,强烈地抨击贵族阶级的荒淫残暴,并深切地同情下层人民的苦难。作品尖锐地指出,人民群众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在贵族阶级的残暴统治下,人民群众迫于生计,必然奋起反抗。这种反抗是正义的。小说还描绘了起义人民攻击巴士底狱等壮观场景,表现了人民群众的伟大力量。然而,作者站在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立场上,即反对残酷压迫人民的暴政,也反对革命人民反抗暴政的暴力。在狄更斯笔下,整个革命被描写成一场毁灭一切的巨大灾难,它无情地惩罚罪恶的贵族阶级,也盲目地杀害无辜的人们。

这部小说塑造了三类人物。一类是以厄弗里蒙地侯爵兄弟为代表的封建贵族,他们“唯一不可动摇的哲学就是压迫人”,是作者痛加鞭挞的对象。另一类是得伐石夫妇等革命群众。必须指出的是,他们的形象是被扭曲的。第三类是理想化人物,是作者心目中以人道主义解决社会矛盾、以博爱战胜仇恨的榜样,包括梅尼特父女、代尔纳、劳雷和卡尔登等。

第13篇:《双城记》读后感

合上这本书,我觉得银行家罗瑞和律师卡顿有太多的相似之处,他们俩其实是惺惺相惜的,只不过卡顿隐藏的更深,直到最后,罗瑞才发现卡顿是个有感情的人,可是其实自始至终,卡顿一直就看穿了罗瑞那压抑的情感,因为他自也是这样一样将感情深深隐藏起来的人,所以他很能看懂罗瑞的心思。也正因为这样,卡顿才能觉察这个一向以“办公事”自居的银行家的感伤。故事刚开始时,卡顿就漫不经心的、毫不客气的戳中了罗瑞矛盾的内心,当时罗瑞对他的表现是气愤的,而当故事快结束时,他以真挚的口吻揭露公事公办的人又有私情流露时,罗瑞感到的是意外,他看到了卡顿的另外一面,或者是卡顿本来的样子。正因为惺惺相惜,卡顿最终才把转移露西的计划托付给了罗瑞,因为他们都是靠谱的人。

我们都是有才华、感情深厚的人,请不要因为一时的不如意,而消沉了自己的意志,也不要沉迷虚幻,给自己戴上假面;我们应该像卡顿一样找到自己的光明,为之奋斗。我们也曾态度满不在乎,也曾懒散轻蔑,也曾彷徨漂泊,也曾走投无路,但我们不能因此而沉沦,如果你沉沦了这将是最糟糕的时代,如果你为着光明儿奋斗,用才华和情感获取幸福,这将是最美好的时代!

第14篇:《双城记》读后感

这是一个以两百多年前的两个伟大的城市为背景的故事。浓雾弥漫,车灯摇曳不定的伦敦,绝望、颓废的巴黎的最底层。

对于当时那场发生在巴黎的轰轰烈烈的大革命,太多人花了太多的笔墨去描述它。这对法国来说是一场具有重大意义的转变,甚至对于欧洲,对于整个世界来说也是如此。作者狄更斯,是英国最杰出的现实主义批判作家之一。虽然他没有亲眼目睹,却依靠自己丰富的想象力看到的当时的景象。

《双城记》被誉为描写法国大革命的最杰出的代表作,我想最大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它的与众不同。和其他的作品,比如卡莱尔的《法国大革命》不同,狄更斯更注重的是底层人民的喜怒哀乐。尽管在那个时代,这些小人物本身并不能引起世界的关注。但是作者敏锐的捕捉到这些小人物和大革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可以说法国大革命本身就是有小人物们的力量所引发的。

在这部作品里,我看到了很多很多不同的人。正直善良却惨遭迫害的马奈特医生,美丽温柔的露西,优雅高尚的查尔斯,忠厚老实的洛瑞,外表冷漠、内心热情,放荡不羁而又无私崇高的西德尼,扭曲了人性的德发奇太太,豪爽忠诚的普洛士小姐,残忍阴险的埃佛瑞蒙兄弟……复杂的仇恨纠缠不清,残忍的复仇制造了更多仇恨,爱在地狱的边缘再生,却是以生命为代价。这错综复杂的一幕幕,活生生的展现在面前,仿佛重现了那个失去理智的时代。

作为一个优秀的作家,在狄更斯的作品里,语言的精彩是必不可少的。各种修辞手法,比喻、夸张、对比、幽默、嘲讽,被运用自如,而作品的艺术性也被送上巅峰。“……于是,克伦彻先生只得再听检察长先生怎样把史蒂夫先生套在陪审团先生们身上的紧身衣又一件件脱下来,翻个底朝天;……最后法官大人站了起来,把那件紧身衣里里外外捣腾了一遍,看得出来,他想为犯人裁剪寿衣。……”诸如此类精彩的段落,作品里比比皆是。于是,作者想要表达的每一个中心,都被体现得淋漓尽致了。我相信这对我们平时的学习,必定是大有帮助的。

有人说,《双城记》是描写了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我却觉得,这样说的人必定没有了解作者真正想表达的意图。如果只是表达了这个,任何一部作品都可以达到露西和查尔斯的水准,那么《双城记》的优势怎么体现出来呢?在我看来,德发奇一家和法国贵族的仇恨也好,露西、查尔斯和西德尼的感情问题也好,都是为了体现一个共同的主题而设的。这个主题就是剖析这场大革命与民众之间的关系,看到底是什么引发了这场革命,到底这场血雨腥风给人们带来了什么。我想这才是作者想要表达的重心所在。

第15篇:《双城记》读后感

我相信每一个看过《双城记》的人,都会在震撼之余赞不绝口。由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所著的这部书,永垂不朽!名著就是名著,不管多少年过后,名著依然散发着璀璨光彩,更何况这部书故事不可想象的跌宕起伏,情节离奇而曲折,大师就是大师,在让你明知道故事是虚构的,却依然为故事里的人和 事,或感动,或愤怒,或忧伤,或流泪,不由你不佩服大师的虚构能力。

狄更斯在《双城记》里揭露了法国大革命爆发前 ,贵族阶级对人民无情压迫,视广大穷苦人为贱狗,民不聊生,终于爆发了法国大革命,贫困人民在长期惨无人道的压迫后,疯狂的报复贵族阶级,同样无情的审判当权者和判决他们的性命,血债就要血偿,仇恨蒙蔽了眼镜,鲜血兴奋了神经,一个个人头落地,但报复能解决问题吗?能让人过上幸福安乐的日子吗?这是狄更斯在书中提出的疑虑。如果当权者对人民多一点慈悲,多一点爱,让每一个人都不受欺压,恐怕大革命也不会爆发,要知道劳动人民对社会的要求很低很低啊!大革命应该是对当权者的警告。值得幸运的是,在二十世纪我们这个年代,我们的当权者,不论是中国的温家宝,还是美国的奥巴马,他们都提出了让所有人共同富裕,让大家一起享受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他们认为偏袒富人的社会不只是不道义的,还会严重威胁到社会的稳定。

第16篇:《双城记》读后感

爱、宽容是作者美好的设想,因目睹了一对贵族兄弟残害贫苦人家的罪行,被陷害关在了巴士底狱18年的医生,在狱中医生愤怒了,他偷偷记录了自己受迫害的经过,发誓要向天堂和人间控告,控告贵族和他们的子子孙孙,直至最后一个,在长年的关押中 ,医生失去了理智,做鞋子成了维持生命的唯一寄托。出狱后,因为有了女儿对父亲深深的爱,父亲恢复了理智,用伟大的爱和宽容同意了陷害他的贵族的后代于自己女儿的婚事。

当以一幅一直仰视法庭天花板形象出现的 卡尔顿先生,给人的印象是多么的不羁和傲慢,虽然他才华横溢,虽然他拥有一颗无比珍贵的心,但是因为社会的暗无天日,他选择了放荡,选择了玩世不恭,选择了醉生梦死,卡尔顿对露西的爱是多么纯洁和无私啊,他在露西幸福的时候选择了默默祝福,暗暗守护在她身边,当露西需要救助时,他竟然选择了以自己的生命换取露西丈夫的生命,以保证露西的幸福,虽然我不相信世上真会有这样的感情,但我还是深深 的同情、怜惜卡尔顿,无比尊敬他的感情,希望天下所有的温柔都归属于他,来慰籍他受伤的心灵 。

被贵族迫害的儿女们,仇恨胀满了胸怀,报复变成了刀斧,象征复仇女神的德法热太太的死不正是隐喻了报复的代价吗?

仇恨、宽容、爱啊!这一切让我们深深的思索反省!卡尔顿的一番话应该是对这一切最好的注脚:这个时代的罪恶,以及自然生出这罪恶的以前时代的罪恶渐渐自行补偿并消失,一个美丽和平充满爱的时代终将诞生!

看完故事后,你脑中还会有叮叮当当的做鞋声在回响吗?还在为医生的黯然迷惘,悲哀无助而落泪而愤怒吗?还在为卡尔顿留下怜惜的泪吗?还在为德法热太太而叹息吗?我想你一定是在为医生一家终于幸福平安而默默祝福吧!

第17篇:《双城记》读后感

这个假期,我利用空余时间阅读了狄更斯的《双城记》,也有了些体悟,下面我来把我的感受写下来。

一、情节布置

这部著作的情节是十分玄妙的,作者把各种线索串联起来,如文中所说的一样“编织”成了这部小说。小说最大的特点是人物关系复杂:如马奈特医生和达南的关系;德发奇太太和达南的关系——这两个关系直接导致了最后的悲剧。还有洛瑞先生与德发奇的关系以及格仑舍与密探的关系等等。这些复杂的人物关系使此部著作情节环环相扣。

这本书最有特色的一个章节是顿临死前与一位小姑娘的对话,从这番对话中彻底揭示了革命群众过于疯狂以及善将永存的主旨。

二、人物特点

本书最重要的人物是查尔斯·达南(埃弗蒙德)。他是一个很矛盾的人,他非常憎恨自己的父亲与叔父,但是他还必须支撑整个家族的产业。所以,当老仆人给他写信时,他便不得不回到法国。他是一个善良的人,具备一位贵族所具有的文明气质,并且当他去会见自己的叔父时,他明确提出了“不能再迫害人民”的说法。同时,他放弃了贵族特权,本来就是一件善事。

悉尼·卡顿也是位重要人物。在读这部小说的前半部分时,我一直不大喜欢这个随意、懒惰的人物。但是在往后读的过程中,我发现他是一个敢作敢为、足智多谋的人。虽然是“朋友”,但实际上卡顿和达南的关系并没有那么好,但是为了他们一家人幸福滴生活,卡顿甘愿走上断头台,让达南逃跑,而自己成了永恒的善的化身。在文章中提到卡顿死时“犹如一位先知“。

德发奇夫妇也属于本书中的焦点人物。德发奇本人是个善良的人,他收留了马奈特医生,并且在大革命之后告诉自己的夫人见好就收。而德发奇太太就是个复仇者,她受过埃弗蒙德兄弟的迫害,所以她一心想杀掉法国所有贵族。当然,由于她的过激行为,使她最后死于普洛士小姐手中。

三、写作特色

本部小说文笔非常幽默,作者一直在使用辩证关系和反复的手法来实现这种效果,所以这部感人的小说还能读起来令人十分想笑。

文章有特色的一处是最后作者“帮助卡顿发表感想“。作者用卡顿的语言交待了文章的结局,告诉人们”善良在世界永存“的道理。

这就是我读过这部小说的感受。

第18篇:《双城记》读后感

为了你,为了你所亲爱的任何人,我愿意做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命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们而牺牲。——西德尼卡尔顿

就这样被感动了。它是一部波澜壮阔的历史,它是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它更是一种纯洁而高尚的爱。它就是狄更斯笔下的《双城记》。全书充溢着扑朔迷离的色彩,作者以一连串引人入胜的故事为框架,以十八世纪法国大革命为背景。在黑暗的资本主义社会里,农民阶级和工人阶级忍受着资产阶级无情的剥削。正如作者所说:“昌盛而又衰微,笃诚而又多疑,光明而又黑暗,这是充满阳光希望的黎明,又是阴暗失望的长夜,人们拥有一切,却两手空空。”而主人公西德尼·卡尔顿、露西·曼内特和查尔斯·达尔内之间真挚的情感,成为这部名著亮丽的一笔。

在小说中,狄更斯成功地塑造了主要人物鲜明的个性。曼内特是个深爱女儿的父亲,在经历磨难后仍宽容地把女儿嫁给仇人的儿子;露西是温柔善良的贤妻良母,为了让丈夫能看自己一眼每天风雨不改地到大墙对面站立两小时;查尔斯是个正直、豁达的贵族,与露西相爱,为了爱情甘愿放弃爵位与财产。

小说中还有一个人物,就是让人有点憎恶的泰雷兹·德伐日。失去亲人使她活着的唯一意义就是革命胜利之时为亲人报仇。可是等到革命胜利时,她许多年来梦寐以求的复仇却失去了对象,她的愤怒之深是可以想象的,然而为了发泄积愤却拿侯爵兄弟的儿子及其家人抵罪,她走上了一条与那些伪贵族同样残忍的道路,于是她的种种行为使她一步步失去了读者的谅解。最后,恶人有恶报,她戏剧性地因为手枪走火而结束了自己充满仇恨的一生。也许这才是她最佳的结局。那些像德伐日那样以复仇为生活唯一目的的人,即使命运坎坷,也决不能博得人们的同情。

而在整篇小说中,最让我喜欢也是最令人感动的就是律师助手——西德尼·卡尔顿。他一出场就带着一身忧郁,隐去了光芒,总是灰心、失望、冷漠、凄凉。他妥协于周围环境,但有时却又显得格格不入,作为律师助手的他才华出众,却甘心情愿躲在人后,做别人成功的垫脚石,他仿佛亲手筑起了一堵墙,隔绝了名利、社会,默默地逗留在角落里。他与查尔斯长得十分相似,也同样深爱着露西,然而两者命运却截然不同。他羡慕查尔斯,也恨他。可在经历痛苦的煎熬后,他依旧带着诚挚的祝福,愿露西与查尔斯永远幸福,因为“爱比恨更为强有力得多”。这个表面上懒散、放纵的“无用之徒”,内心却是崇高而纯洁的。

终于,他向露西表达了自己的情感。每次读起那段话,难免感到心酸,“我希望你知道你是我灵魂最后的梦。我是在堕落的生活中看见你和你的父亲,还有你所经营的那个甜蜜的家,才恢复了我心中自以为早己死去的往日的'梦想。我也因此才感到比任何时候都要凄凉可怜。自从我见到你以后,我才为一种原以为不会再谴责我的悔恨所苦恼。我听到我以为早已永远沉默的往日的声音在悄悄地催我上进……”

当查尔斯因为家族的犯罪而被无辜判决死刑,西德尼竟然代替他去断头台接受行刑。在生命与爱之间,他选择了后者。他爱露西,为了她的幸福,他为她的爱人献出自己的生命。当他走上断头台的时候,面上依然保持着笑容,他信守对露西的诺言……因为,他的爱便是他的生命。此时此刻,我的脑海中想起了裴多菲的那首诗:“我愿意是急流/山里的小河/在崎岖的路上/岩石上经过/只要我的爱人是一条小鱼/在我的浪花中快乐地游来游去……”

尽管小说以一个意外的“大团圆”收场,但当读者流着眼泪读完该书时,却感到无限的遗憾、心酸。有人说爱情是自私的,但在狄更斯的《双城记》中,我却能深深地感受到一种超脱世俗的最纯洁、最崇高的爱。它隐藏在内心深处,但却无比的深厚;它默默地承受煎熬,为的只是使心爱的人幸福;它总是无私地付出,而不求一点儿的回报。这种爱在无形中上升到一个新境界,永恒地放着凄美而迷人的光彩。

“为了你,为了你所亲爱的任何人,我愿意做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命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们而牺牲。”

第19篇:《双城记》读后感

这本书的作者是狄更斯。他1812年出生于英国朴茨亚斯,是海军职员约翰·狄更斯和伊丽莎白·巴洛所生的第二个儿子。

书中写了可怜的马内特医生在被贵族以“莫须有”的罪名关在巴士底监狱十九年后,他的女儿将他搬到英国居住。在法庭上父女认识了法国贵族达雷和潦倒师爷卡顿。后来,露西和卡顿结了婚,过了十年幸福生活。

法国大革命爆发之后,格雷为了营救无辜的仆人赶到法国给他辩护,却因为他曾是法国贵族而被拘捕了。而卡顿为实践他对露西的承诺,利用他跟达雷相貌相似这点,在达雷被处刑前用自己跟他掉包,代替他上断头台。

小说通过典型事例高度概括地揭露了法国大革命前夕法、英两国的社会状况,一方面是骄奢淫逸的统治阶级的残暴,一方面使广大劳动人民在封建贵族的剥削、压迫下过着极其悲惨的生活,从而深刻地揭示了革命是不可避免的。

第20篇:《双城记》读后感

机缘巧合参加了一个促进我多看书的活动,可以说是三生有幸了。

第一本书是想看很久都耽误下来的《双城记》,狄更斯的书一开始并不是我热衷的类型,总感觉故事铺垫太长,一本书说的故事其实寥寥落落。双城记看完虽然没有完全改观,但也喜欢上了里面塑造的一些人。

比如卡屯,他英俊,长得像男主,也因此送掉自己的姓名。他偏执而顽固,把一个人放进心里就再也不会动摇。虽然我也喜欢着女主角,她光芒万丈,慈爱坚韧。我喜欢她,所以喜欢这样的结局,一个人永远亏欠着另一个人,这份感情为他人所知,无法弥补一一只能这样深深地、深深地永远遗憾下去。我并没有关注到书中有关历史的巴黎部分,我简单的同情了那十八年的牢狱生活,或许是我还太浅薄,有机会再看一遍。

第21篇:《双城记》读后感

今天,终于读完了大文豪狄更斯的《双城记》,第一次看到这个书的名字就深深的吸引主了我的实现和好奇心,, 不敢轻易去尝试,它是那么神秘,那么厚重……不过,我现在还是鼓足勇气读完了。

《双城记》讲述的是1775--1785年这一混乱时期发生在哪是世界上最繁华和最混乱,最肮脏的英国和法国,这两个我一直向往的国度,整篇小说主要展现Lucy的家人及其朋友间伟大的友谊,伟大的爱。露西是一个法国医生马内特的女儿。她温柔,美丽,善良赢得许多男士的倾心,其中包括她后来的丈夫达雷,还有最后为她的幸福而代她丈夫被送上断头台的卡顿。他们之间的爱是真诚的,是伟大的,当然还有一个最善良,最仁慈的人一直帮助他们一家,是当时动乱中仅存的一点光亮,他就是罗端,他时时地关心露西和她的家人,把他毕生的爱倾注在这一家人身上,爱他们远胜爱自己。

同时,他又是一位兢兢业业的商人,他是少许有良知,善良的人们的一个缩影,一个精华,露西的丈夫达雷是法国以贵族的后人,由于认清了他的家族的罪恶,自动放弃侯爵头衔和继承权,独自到英国自食其力,他为人谦和,待人诚恳,和罗端一样是一位真正的绅士。他把他的财产分给法国人民,然他的善心并没有得到好报,再1778年巴士底狱被攻占后,他因一忠实奴仆的来信恳求,回到久违的法国开始他的营救工作,然而在他刚踏上法国领土时就被抓进了福斯狱,以逃亡贵族的罪名罪名将她送上审判台。马内特医生,露西也纷纷来到法国拯救他,罗端刚好在法国,利用马内特蹲过巴士底狱地影响将他救出,然而,命运总会让善良的人们多灾多难。就在他被释放的当天晚上又被抓起来,这次是马内特在狱中的手稿被小人所利用,将自己的女婿送上了断头台,这时一直在暗中保护着一家的卡顿发挥了他过人的律师职能,最终用自己的生命,换的露西一家的幸福,在露西心目中树立起一个永远高大的形象,这是伟大的爱与被爱。

卡顿是一个有头脑,非常聪明,洞察力非常强的职业律师,倘若在今天,他一定可以称法律界的名流,而在那时却英雄无用武之地,因此,他只能用酒来浇灌所有的烦恼,以及生不逢时给他带来的巨大创伤。在别人眼中他总是懒散的,堕落的,当然除了露西。

此外,还有普洛斯小姐,露西的忠诚的佣人和朋友,杰端这由坏到好的人物,给人们带来了希望。

原来我一直为止倾叹的法国人民并非我想象中那么完美,在这本书中更多地展现了他们革命时的邪恶的本性。

第22篇:《双城记》读后感

故事中,名医马奈特医生偶然目睹了封建贵族艾弗瑞蒙德兄弟草菅人命的暴行,因为打抱不平,反被投入巴士底狱。监禁了十八年。出狱后,马奈特之女露西却与仇家的儿子达内坠入情网,马奈特医生不计前嫌,宽容大量地允许了这门亲事。婚后的露西与达内生活幸福美满,并生养了一个健康可爱的女儿,可偏偏这时,卡顿登场了。

卡顿的出现,并没有在人们心中留下一个美好的印象。作为一个生不逢时、怀才不遇的穷律师,一个才华横溢却又自暴自弃的懦夫,一个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谁、要做什么事的人,又有谁会在意他呢!他有着几乎与达内一模一样英俊的面孔,有着爱露西甚至比达内更深的痴情。谁也没有想他那样爱着露西,那是何等庄重、深沉、博大、高尚的爱啊,他对露西的爱,早已超越了常人心中的自私自利,早已超越了常人心中的无私、无畏!谁能想到,在“情敌”达内遭诬陷而被判死刑,卡顿挺身而出,用自己与达内长相相似的“优势”,在狱中与达内互换身份,达内得救了,卡顿却走上了断头台。

卡顿对露西的爱情,虽闪现于一时,却持久了一世。

卡顿对于达内,他本该是恨的,因为是达内使卡顿失去了拥有露西的机会,是达内使露西眼中再无他人。但卡顿却选择了博大似海的爱来化解这种恨。也许,在卡顿眼里,达内早已不是卡内了,他是露西的一部分,是他所爱的人的一部分,是他所爱的一部分。卡顿是聪明的,他没有选择恨,而是将恨升华成一种最最伟大的爱,“为了你,为了你所亲爱的任何人,我愿意做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涯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而牺牲。”卡顿在《双城记》中告诉了我们什么事真爱,告诉了我们一个人应该有的对于爱情的信念。

露西是幸福的,她不仅拥有了父亲的爱,丈夫的爱,仆人的爱,更重要的是,她有着卡顿对她的那份仅仅属于她是爱情。在他幸福是,他只是默默地看着她,祝福她;在她不幸时,他就尽他最大的可能去帮助她,代替“情敌”走上断头台。他死了,他为了露西而死,死得那么坦然,那么从容,也许,他走上断头台的那一刻,还在想着,露西此刻正倚在达内的肩头上甜甜地微笑呢。不过,卡顿不在乎,他不在乎露西身边的人是谁,不在乎露西此时心里想着的是谁,他只要露西此刻是幸福的,其余的,卡顿都不在乎。也许,卡顿心里,为所爱的人奉献一切应该是最幸福的是呢。

《双城记》给了我们太多的思考和感悟,关于爱,关于恨,关于复仇,也关于重生。不错,当人与人之间没有了恨,当所有的恨都升华为爱的时候,世界将没有复仇,没有血腥,有的只是幸福的欢笑,快乐的阳光!

第23篇:《双城记》读后感

这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作品。顾名思义,他记叙了两个城市间的故事。整个故事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记叙了露茜以及她所爱的人们的悲惨命运。

作者创作这部小说的时期,正是英国和法国历史上最黑暗的时期。“国王和王后相信什么都不会改变。”作者的这句话让人发笑,觉得太天真太荒谬,而事实的确如此。在这两个国家的首都巴黎和伦敦,人们痛恨国王和一切贵族,而巴黎情况更为严重。贵族们依其权势将他们的仇人送进活坟墓——北塔监狱。主人公露茜的父亲马内特医生,他仅仅因为知道了一个秘密。这部小说是围绕露茜和她所爱的人们在巴黎和伦敦两座城市间徘徊并断送生命。巴黎人民在暴怒之下将国王王后和贵族们打入死牢——北塔监狱。用新型机器——断头台将他们处死以解其恨。露茜的丈夫——查尔斯·埃弗蒙因为是贵族后裔而被打入死牢。可他并没有伤害过穷人,他是无辜的。律师西得尼·卡登与埃弗蒙酷似。他为了露茜和其余她所爱的人们依然代替埃弗蒙登上断头台,并在最后希冀法国的明天会变得美好。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是露茜。但我认为露茜的作用不大。她出现的次数不很多,也只说过几句话。主要人物是她所爱的人们。他的父亲马内特医生是法国沙皇统治时期苦难人民的代表;她的丈夫埃弗蒙原来是个贵族,而他从小受母亲的教育,爱护穷人,帮助穷人。从小寄居英国,用自己的努力干下一番事业。他代表了善良的贵族,他的朋友律师卡登为了拯救朋友付出生命的代价,被暴怒的人民送上断头台。他和埃弗蒙都是无辜的,是长期被压迫的巴黎人民害死了他,准确的说是压迫人民的凶恶残暴的贵族们害死了他,他只是个替代品。他正代表了法国黑暗统治下正义无畏的人民。

这部小说用露茜和她所爱的人们揭露了法国的黑暗统治。而作者所在的英国何尝不是这样的呢?在小说结尾,卡登希望法国明天会变得美好。作者只不过是借卡登之口说了自己的心里话。英国的美好明天正是他的希冀!

第24篇:《双城记》读后感

《双城记》这本书是出自英国作家———秋更斯之手。他还写过《雾都孤儿》《匹克威克外传》等长篇小说和《圣诞故事集》《董贝父子》等短篇小说。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复活”“金钱”与“暴风雨踪迹”,这三个故事,小说以马泰特医生的曲折遭遇为线索,将冤狱,爱情与复仇三个对立又互相关联的故事交织在一起,用压迫和报复组成的一个故事。

故事中,梅尼特医生从监狱中重获自由和女儿一起到伦敦生活。五年后,他们在法庭上为名叫查尔斯代尔那的法国青年做证,露西和代尔那因相爱而结婚。1792年,法国大革命爆发,故事场景转至法国。代尔那因身为贵族后裔而遭逮捕并判死刑,一直爱恋露西的英国青年西得尼卡登替他上了断头台。

卡登是书中最富魅力亦最复杂的角色之一。颓废、消极,求学时,他只替同学写作业;出社会后,即使拥有一身才华,它仍然选择为另一名律师工作。但是,在他冷漠的外表下,有著深深的温柔。凭这一斛温柔和对露西的爱,卡登做了一个意义重大的决定---代替代尔那上断头台---用自己的生命换回另一个人的性命,换回一个家庭的幸福和笑颜。这是卡登守护露西的表现,为爱而牺牲,这在那个大时代、甚至现代,是多么高贵的举动!

有人说,《双城记》是描写了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我却觉得,这样说的人必定没有了解作者真正想表达的意图。

第25篇:《双城记》读后感

“那是最好的年月,那是最坏的年月,那是智慧的时代,那是愚蠢的时代……我们直接上天堂,我们直接下地狱”,狄更斯以这样的文案,拉开了《双城记》序幕。

美丽的马内特小姐在成人以后,突得知其父仍活着。一直以来处理她父辈家庭事务和财产特尔森银行职员贾维斯。洛里先生陪着她一同去接父亲。在返程的路上失而复得的父亲受到女儿无微不至的关爱,在从法国回英国的邮船上,一位同行的查尔斯。达奈先生给予在甲板上休息的父母提供了帮助,初识,双方留下了美好的印象。在查尔斯。达奈第一次受审时,马内特小姐作为证人,后经卡顿先生的帮助,查尔斯。达奈脱险。他们三人的命运联系在一起。

痴情的查尔斯。达奈向马内特医生诉说他对马内特小姐爱的衷肠,刚读时,我觉得他聪明,知道的关键,全书读完后,我明白了马内特先生对女儿的祝福是需要多么大的勇气。眼前的求婚人正是让自己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元凶的后代。当他感受到女儿对查尔斯。达奈的爱后,给了两位新人最圣洁的祝福。夫妻相爱,父女情浓,孩子健康,朋友忠诚,天堂也不过如此模样。“不消说,由于她勤俭持家,既精打细算,又安排的很雅致,一家过得富富裕裕,毫不浪费,他们这个和美的家哪怕最轻微的回声,对她都像音乐一样美。不消说,她的父亲多次告诉她,他觉得婚后比未婚时更孝顺他(如果可能更孝顺的话),他的丈夫多次跟她说,尽管她有种种操心事,要尽种种义务,似乎并未分心,影响她对他的爱,对他的帮助,便问她,“我们都把你看得重于一切,好像我们就一个人,而你似乎从不手忙脚乱,也不太劳累,你这戏法有什么秘诀呀,亲爱的?””

卡顿源于对马内特小姐的爱,诉说一生的遭遇和对她的情谊,是如此庄重、如此高洁。马内特小姐也给了他最美好的友情。“难道没有情意,我就无法挽救你,卡顿先生?我就无法使你振作起来----再次请原谅!---走上正道?我决不能报答你的信任吗?我知道这是信任。”她的真诚,赢得了朋友的爱戴,拯救了她的爱人和家庭。

一封信改变了这个家庭,不辞而别的丈夫,生死未卜。查尔斯。达奈自动投进如火如荼的法国,被关在监狱。一直被女儿照顾的父亲转变成了整个家庭的保护者。没有法律的法庭及审判,血流成河、嗜杀、复仇。任何一个小风波都有可能葬送一条人命、毁了一个家庭。丈夫被关押时,马内特小姐风雨无阻去守侯在丈夫有可能看得见她的地方。查尔斯。达奈第二次审判,死里逃生。第三次审判,医生的影响不再,面对查尔斯。达耐必死的结局,卡顿为了马内特小姐,用自己的生命,救出了她的丈夫,查尔斯。达奈死而复生。她配得一个男人用生命的代价来爱。

德法日太太得到丈夫的欣赏、忠诚的爱。为了复仇,她要杀尽伯爵的血脉。“自由啊,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普罗斯小姐“凭着往往比仇恨强烈的多的执着的热爱”死死抱着德法日太太,在搏斗中德法日太太误伤自己的性命。普罗斯小姐对马内特小姐的爱,来自于马内特小姐对她同样的深情。再一次,她的爱,拯救了她的家人。

贾维斯。洛里,典型的英国绅士,办事的一丝不苟,情感的克制,这个单身汉在马内特小姐家得到温暖和慰藉,一生守侯着他的老朋友。

马内特小姐如珍珠般的女人,护卫着家人,温暖着朋友。贤德的妇人,胜过珍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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