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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尖上的老鼠弃儿读后感汇集76句-读后感

一、书籍简介

《格林童话》是由德国语言学家雅可布·格林和威廉·格林兄弟收集、整理、加工完成的德国民间文学。《格林童话》里面约有200多个故事,大部分源自民间的口头传说,其中的《灰姑娘》、《白雪公主》、《小红帽》、《青蛙王子》等童话故事较为闻名。

它是世界童话的经典之作,自问世以来,在世界各地影响十分广泛。格林兄弟以其丰富的想象、优美的语言给孩子们讲述了一个个神奇而又浪漫的童话故事。在国内,日本,中国台湾也有根据《格林童话》创作的故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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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雅可布·格林(1785年1月4日-1863年9月20日),德国语言学家,和弟弟威廉·格林(1786年2月24日-1859年12月16日)曾同浪漫主义者交往,思想却倾向于资产阶级自由派。

从1806年开始,格林兄弟就致力于民间童话和传说的搜集、整理和研究工作,出版了《儿童和家庭童话集》(两卷集)和《德国传说集》(两卷)。雅各布还出版了《德国神话》,威廉出版了《论德国古代民歌》和《德国英雄传说》。1806~1826年间雅科布同时还研究语言学,编写了4卷巨著《德语语法》,是一部历史语法,后人称为日耳曼格语言的基本教程。1838年底格林兄弟开始编写《德语词典》,1854~1862年共出版第一至三卷。这项浩大的工程兄弟俩生前未能完成,后来德国语言学家继续这项工作,至1961年才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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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童话故事》读书笔记

在《格林童话》的故事中,既有我牙牙学语时就认识的老朋友:美丽纯洁的白雪公主、幼稚纯朴的小红帽、可爱善良的灰姑娘……也有我认字之后的新朋友:漂亮机智的马琳、朴素善良的汉斯、自作聪明的小卡特里斯……

我非常喜欢这些形形色色的朋友,我对故事中那些纯朴善良的人充满了爱,而对那些阴险狠毒胡人物充满了恨。总之,我牵挂着《格林童话》中的每一个人物,和他们一起快乐,一起忧伤,一起跌倒,一起爬起,丰富多彩的故事情节使我深深陶醉在《格林童话》神奇的世界中。

《格林童话》这本书使许多和我一样的小朋友有了一个梦幻般的天堂,有了梦幻般的朋友,让我们的世界充满了纯真的美好的期待,更重要的是,它会更加净化我们的心灵,让我们以一颗充满爱的心去追逐自己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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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童话故事》读后感40篇

第1篇:《童话故事》读后感200字

格林童话是一本德国的格林兄弟原著的童话故事,今天我来讲我的读后感。

比如说傻小子学害怕,他不知道什么是害怕还以为害怕是一种本事,他去妖魔猖獗的古堡呆了三个晚上都不害怕,而且在这三天里都发生了奇怪的事情,国王批准他可以跟公主结婚,但他还是整天说:“要是我学会了害怕该多好呀”!公主想了一个办法他那么想学害怕就让他知道什么是害怕,公主在傻小子睡着的时候把一缸金鱼倒在他的床上吓得他屁滚尿流,他说:“现在我终于知道什么是害怕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学一些有用的东西,比如唱歌、跳舞、弹钢琴……千万不要跟傻小子一样学害怕我弟弟很小都知道害怕,其实人天生就知道害怕,你说对吧?发生了这件事情反而让傻小子变得非常聪明。

第2篇:《童话故事》读后感300字

一本梦幻的书就是一本快乐的书,《格林童话》就是其中一本。那里面的人物故事情节好玩、好笑,语言幽默风趣。它是一本世界名著,是我们每个小朋友都喜爱读的童话故事,因为在我们读的时候不知不觉可以把自己变成主人公。

善良的白雪公主给你嫩白的肌肤、勤劳的灰姑娘教你懂得知足、聪智的格雷特让你大笑一通、青蛙王子告诉你要遵守诺言、渔夫的妻子让你明白贪心不好······《格林童话》里的一个个故事各不相同,一个小故事会让你哭,一个大故事会让你笑······别看这小小的格林童话,它的内容可多着呢······

瞧!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被奶牛吃进了肚子里;美丽的公主喜欢英俊帅气的王子;可恶的女巫居然把自己变成了老太婆,调皮的兔子想娶新娘,妄想······

真没想到道格林童话的内容丰富多彩,我以前还小看它了呢!更多有趣的故事还在等着我哩!

第3篇:《童话故事》读后感400字

最近,我们在老师的带领下读了《格林童话》。这本书里面有14个故事,它以故事的方式告诉我们深刻的道理,它使我收获很大,学到了许多道理。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桌子,驴子和棍子》这个故事,故事主要讲:有一个裁缝养了三个儿子,有一天,老大去放羊,羊说它吃饱了,可是等裁缝来问时,羊却说它还没有吃饱,害得裁缝把老大赶走了,老二和老三也落得同样的下场。之后,老大去一位细木工那儿当了学徒,老二到一位磨坊主那里当学徒,老三给车工师傅当学徒。后来,老大得到一张会自动上菜的桌子,老二得到一头会源源不断吐金子的毛驴,老三得到一根会打坏人的棍子,老大老二来到一家酒店,可是,他们的宝贝都被那个贼老板给偷走了,老三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把他们都弄了回来。在生活中,我们也要靠自己的聪明才智解决问题。

这样的事例在我们生活中也有,比如一个坏人想抓走小明,说他是小明妈妈的同事,小明灵机一动,让他说出妈妈的电话号码,坏人一听,灰溜溜地逃走了。

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做人要诚实,不能有坏念头,也不能忘恩负义,否则会受到严重的惩罚。我们现在不但要学到更多的知识,还要多学本领,这样长大后才能成为一个有用的人。

第4篇:《童话故事》读后感700字

我读了一本书叫《格林童话》,格林童话的故事丰富多彩,我每次有空的时候我就拿起格林童话读的,我有一次的夜晚,我拿起格林童话到我房间读的津津有味妈妈叫我睡觉我就睡了,但是,她没有发现,我偷偷的在看,让后,我就慢慢的睡着了。我最喜欢的是里面有篇文章的题目<<叫穷人和富人以及《狼和七只小羊》这个故事。说的是一位上帝来两户人家投宿的故事。

他首先来到富人家。富人说家里堆满了蔬菜和粮食,融不下上帝,把上帝拒千里之外。后来,上帝又来到穷人家,穷人很客气的把上帝的请到了家里,他还把好吃的东西拿出来和上帝一起分享,上帝给了穷人荣华富贵。富人知道了上帝给了穷人家那么多荣华富贵,他开始嫉妒起来,并想自己也能得到这些财富,富人绞尽脑汁的开始想办法,而换来只有痛苦和折磨。他最后除了烦恼、痛苦、咒骂和失掉一切,别的什么也没有。而穷人夫妇则过上了快乐、安静的幸福生活。

这个故事让我体会到了,做一个人,不能好吃懒惰,也不能贪富妒贫。不管你遇到什么样的人,做什么事,首先要认真的去思考,做出来的结果才会让大家满意和认同,不能盲目的去断定一件事的结果。

《狼和七只小羊》这个故事这个故事主要写了一只狼来敲门,小山羊一听大灰狼粗哑的嗓音就没开门,第二次狼用白面粉涂在脚上,

捏着嗓音,小山羊门正等着妈妈,等的很心急呢,他们一看到白色的脚,以为真的是妈妈回来了,马上打开了门,狼把它们六个全吃了,只有小七躲了起来,妈妈回到家一只小羊也没了,后来找啊找啊,最后找到了小七,小七对妈妈讲它们几个全被大灰狼吃了,妈妈带着小七一块到山上救了大家。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什么事都要专心仔细的动脑思考,不能盲目的相信别人。

我喜欢《格林童话》这本书。他给我带来了快乐,而且还给我带来了丰富的童话知识。

《渔夫和他的妻子》的故事告诉我们做人不管在什么时候都不能贪心,否则会变的一无所获;《青蛙王子》的故事叫到我我做人要诚实守信;《小红帽》的故事则让我看到人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还是做好人好;《白雪公主》这个故事则告诉我人类不能有嫉妒之心……

《格林童话》中的故事太精彩了,我特别喜欢。

第5篇:《童话故事》读后感1000字

童话,是人们不可拒绝的,童话,是人们所盼望的。每个人都期望自我生活的世界像童话般的不可思议,像童话般的幸福与完美。

我们每一个人,甚至我们的父母,都在格林童话的影响之下长大:我们伴着小红帽走在去外婆家的路上,采撷这路边最艳丽的野花;我们为白雪公主的去世掬一捧眼泪,在王子出现的时候再破涕为笑;我们憎恨着灰姑娘丑陋的继母和两个姐姐,同情着那位睡在煤灰堆里的女孩;还有可爱的七只小山羊,会变成王子的青蛙,恬静的睡美人,恩爱的白雪和红玫瑰……这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永远停留在我们童年的记忆里。第一次我们对善于恶,美与丑,贫与富有了一个模糊的概念,而那最初的智慧与道德概念居然来自那个遥远的国度,由那个高大而坚韧的民族为我们讲述,而格林童话中那永远幸福的结局又给小小的我们带来了多少欢乐和梦想。

《格林童话》中有篇童话是十分着名的,也是我十分喜欢的,那就是《白雪公主》。这篇童话我觉得是格林兄弟的骄傲,是他们的经典之作。

“白雪公主原是在皇宫里过着平凡的生活,但由于她的继母嫉妒她的美丽,想至她于死地,所以白雪公主被迫逃到了森林里,幸运的是她遇到了善良的七个小矮人。但是皇后明白了白雪公主还没死,就住在七个小矮人的家里,所以又研制了一个毒苹果,毒死了白雪公主。但好人有好报,白雪公主终究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格林童话”中的每一篇童话都在教育我们怎样做人。

其中,我记忆最深的就是《渔夫和他的妻子》的故事:从前,有一位渔夫和他的妻子,是靠打鱼过日子的,生活得很贫穷,只有一条破船。有一天,渔夫去打鱼,打到了一条比目鱼,这条比目鱼是一位王子,是被巫婆施了魔法的。王子请渔夫把他放回大海,渔夫就把比目鱼王子放回了大海。渔夫把这件事告诉了自我的妻子,妻子贪心地说:“你这个笨蛋,你干嘛不向他要一茅屋呢?快去啊!快快去向他要一间茅屋去啊!”渔夫去找比目鱼,比目鱼一口答应了。渔夫的妻子还想要一座更漂亮的房子,比目鱼都一一答应了。渔夫的妻子越来越贪心了,之后,要做国王、教皇,比目鱼都答应了。但又过了几天,渔夫的妻子又想做上帝,想让太阳、月亮也听她的指挥,可比目鱼没有答应,最后,又恢复到了原样。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不能够贪心,如果贪心的话,你就会变成了一个很贪的人。凡是靠别人过日子的,最后,不利的还是自我。以后,我们必须要好好学习,掌握更多的知识和本领,做一个靠自我的本领好好生活的人!

格林童话不仅仅仅是“小儿科”的睡前读物,它是德国文学的一块不可多得的瑰宝,它是整个古老日耳曼民族智慧的结晶,它经过两位出色的语言学家的整理,走入了全世界孩子的内心,成为了开启他们心智的第一把钥匙,成为拜访他们人生的第一部着作。而那个古老而内敛的民族,却像一位神秘的爷爷一样在黑森林幽暗的光线中安详的守望着一代又一代孩子们纯真的微笑……

第6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在《格林童话》中有一个有趣的故事,就是《大拇指汤姆》。

故事中的大拇指躲进了老鼠洞里,巧妙的躲开了俩个坏蛋,藏进牛壳里睡大觉,当他被吃到牛的肚子里的时候他大声地喊叫,最后牛主人把牛给杀了,汤姆才逃出来但是。他有被狼给吞进了肚子里,然后他就指挥狼找到回家的路,最后狼被爸爸杀死了,他就和爸爸妈妈团聚了。

大拇指真勇敢,真聪明。读了《大拇指汤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做人要勇敢,做事不要慌张,遇到困难要动脑筋想办法。

第7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格林童话》后,我喜欢“老苏尔坦”的故事。老苏尔坦的男主人想要杀了它,它很伤心,于是就找狼寻求帮助。第二天,主人出去收干草。这时,狼来了,狼假装要吃小孩,老苏尔坦不让它吃,就叫了起来,主人听见了,就急忙跑过来把狼赶走了。从此,主人不再有想杀它的念头。从这里可以看出老苏尔坦很聪明,在自己的生命遇到危险的时候,利用计谋保护了自己。

老狼因为自己帮助了老苏尔坦,为了感谢自己就想捉走一只羊。老苏尔坦看见了,就勇敢地站出来保护主人家的羊。狼因此没有抓到羊,反而被主人痛打一顿。这件事告诉我们:狗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们要保护它!

第8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糖果屋》这篇故事,它来自《格林童话》。

这篇文章讲了两个聪明的小孩和一个砍柴匠及一个心地很坏的后妈,因为家里很穷,大家饭都吃不饱,后妈想把那两个小孩扔掉。小孩想各种各样的办法回家,后来还是迷路了,而且遇到了爱吃小孩的女巫婆。兄妹俩用聪明的脑袋瓜对抗女巫婆。

当看完这篇文章,我感到很羞愧。有一次,我在小区里跟爸爸在地下室走着走着一不小心,爸爸不知道进了那户人家里了,我自己走回家,我走走迷路了,一边走一边哭幸亏我遇到了保安,最后,保安叔叔把我送回家。

现在的高科技越来越发大了,坏人也越来越多了。碰到困难和坏人,我们要动脑筋。想办法,而不能哭哭啼啼就能解决问题。从今天起我要克服困难,我要做聪明开心的孩子。

第9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今天,我把《格林童话》这本书读完了,这本书非常好看,格林兄弟带着我们走进了神奇的童话王国,有时候我看得入迷了就不想离开学习桌,奶奶说几遍让我休息一会儿,我就是不听奶奶的话。奶奶说:“悦悦,你这种精神是好的,但是该休息就得休息。”我一听就不看了。

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故事是“森林里的三个仙人”。这个故事体现出了“真、善、美”这三个字,主角是两个女孩子和一位妈妈,两个女孩分别是贝儿和弃儿,妈妈喜欢弃儿,把贝儿当作敌人,让贝儿在雪地里找一篮子草莓,贝儿出了门,到了雪地上,突然,她发现雪地里有许多鲜草莓,她就把草莓就放进了篮子里。忽然,她看见了一座小木屋,她请求小木屋的主人让她进去暖暖身子,小木屋的主人是三个小仙人。她暖完身子告别了小仙人,起身回家了,她回到家每说一句话,就会吐出一块金子,弃儿羡慕极了,她出去了一次,她没有问好,直接到了小仙人家,一会儿她见小仙人什么也没有给她就推开门,气冲冲地回到家里,每当她说一句话,就会吐出一只赖蛤蟆。

第10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我始终记得这样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句话用在我们对书的选择上也非常的合适。因为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的一生,一本坏书也可以影响一个人的一生。对于处于“人之初”的我们来说,人生最初的几本书尤为重要。我从小就爱看童话和寓言故事,因为它具有感化和教育我们儿童的力量。在这些书中,我最爱的是《格林童话》。在那些新颖、鲜活、生动的童话中,我找到了另外一个多彩而真实的世界,幼小的心灵认识和感受到了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以一颗充满童真的心看待自己身边的一切。

在《格林童话》的故事中,既有我还牙牙学语时就认识的老朋友:美丽纯洁的白雪公主、幼稚纯朴的小红帽、可爱善良的灰姑娘……,也有我认字之后结识的新朋友:漂亮机智的马琳、朴素善良的汉斯、自作聪明的小卡特里斯……。我非常喜欢这些形形色色的朋友,关注着他们每个人的命运,常常为他们悲伤的结局感到惋惜,为皆大欢喜感到快乐。我对故事中那些纯真善良的人物充满了爱,而对那些阴险、狠毒的人物充满了恨。在《格林童话》神奇美妙的故事中,还常常会有一对恋人出场。他们的爱情有欢乐,也有曲折。在他们由于坏人的破坏而分手时,我为他们捏一把汗;在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时,我又为他们开心。总之,我牵挂着《格林童话》中的每一个人物,和他们一起快乐,一起忧伤,一起跌倒,一起爬起。丰富多彩的故事情节常常使我深深的陶醉在《格林童话》神奇的世界中。

《格林童话》这本书使许多像我一样的小朋友有了一个梦幻般的天堂,有了梦幻般的朋友,让我们的世界变得十分充实,对未来充满了纯真的美好的期待。更重要的是,它会更加净化我们的心灵,让我们以一颗充满爱的心去追逐自己的梦想。《格林童话》真是一本适合小朋友们读的好书呀!

第11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我喜欢看书,特别是童话故事。这几天我一直捧着《格林童话》看个不停。《小红帽》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这个故事生动有趣,让我看了一遍又一遍,现在我已经能把故事内容背出来了。

故事讲了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她叫小红帽。有一次她去看望外婆,让一头狼盯上了。狼用花言巧语取得了小红帽的信任,骗小红帽到附近的林子里采花,然后先吃掉了小红帽的外婆,又吃掉了小红帽。多亏有猎人搭救,才保住了性命,并杀死了狼。后来,小红帽又一次到外婆家时,再次遇到一只狼,这一次小红帽没有受骗上当,因为有了第一次的教训,她和外婆用聪明才智将狼杀死了。妈妈说,这就叫做“吃一堑,长一智”,就是吃过一次亏之后,要记住,不能再犯同样的错误了。

小红帽因为没有认识到狼的狡猾凶残的本性,所以才会被骗。现在社会上也有一些人表面上和善,实际上坏透了,就是“披着羊皮的狼”!所以我们和一个人交往的时候一定要认清楚这个人,不要轻信别人的话,不然会吃大亏的。老师和爸爸妈妈一直告诉我们,要学会自己保护自己,所以我不会当受骗上当的小红帽。

后来,小红帽学乖了,有了第一次的经历后,第二次就没有重犯,还聪明地除掉了恶狼。这样的小红帽我喜欢。其实我也会犯小红帽一样的错误,比如做完作业不知道要检查,结果会做错很多,受到了老师及妈妈的批评,后来,我做完作业后记得要认真检查,作业错的就比较少了。这让我明白,知道错了,就要及时改正。

第12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格林童话》是德国的格林兄弟的作品.我非常喜欢这部作品,几乎已经能背下来了。

《格林童话》中的故事丰富多彩.有悲伤的,欢乐的,还有耳熟能详的故事如白雪公主,灰姑娘等.其中最让我喜欢的故事是《小矮人的礼物》这个事中说一个裁缝和一个金匠来到小矮人住的地方.小矮人叫他俩装煤.但第二天一看煤变成了黄金.因为金匠生性贪婪决定再住一天,裁缝却不这么认为,但为了不扫同伴的兴也住了下来.到了晚上,金匠就疯狂的往口袋进而装煤,但贪婪始终受到了惩罚他所有的金子又变为了煤。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要诚实守信,不可太贪婪,如“曾子杀猪”,“一诺千金”等故事,他们的人品一直被后人所尊敬,但他们正直高上的品质永远有的我们学习.作为学生我们因遵循校纪校规;同学之间互相监督严格自律,主动养成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

第13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我利用暑假又看了几遍《格林童话》,却受到了和以前不一样的感受。或许,有部分人可能认为童话故事很幼稚,纯属虚构。但我却觉得童话故事里面有许多道理和丰富的知识。

从中,我体会到了一个字:善。做人要善良。善,它是一种美德,是指一个人心灵深处美。生活中常常会看到像这样的事情:在车上,看到某一位年老的老人,没有座位做,作为好孩子、好人的人都要给年老的老让人让座。那一个让座的人是善良的。

善良的人最终都会有好结果,所谓“善有善报”这个道理。这本书中的一篇《灰姑娘》。主人公是灰姑娘,尽管灰姑娘受尽了后妈和两个姐姐的欺负,还忍到了最后,心地还是善良的,最终得到了王子的喜爱和幸福。

然而,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善良的,恶毒的人总会遭到报应。《灰姑娘》中的继母和两个姐姐就是很好的例子。

《格林童话》让我了解了人性是真诚、善良、美丽的。同时了解了人性丑陋的一面,愿每个人都成为善良的人。这样,世界才会和平共处的。

第14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格林童话》这本书是由丹麦的雅克布、格兰和他弟弟威廉合着的。故事大多围绕四个主题叙述的。好有好报,恶有恶报;诚实守信;贪心贪婪;心地善良。

我觉得格林童话爱憎分明,主题鲜明,尤其以颂扬美好鞭打丑恶者多。深受各国小朋友的喜爱。有些人会认为童话很幼稚,纯属虚构,但我却得童话里面也富有哲理。从前我看这本书,只看故事情节,却忽略了它的含意。而现在再看次着本书,我有了深刻的领会;做人要善良。善,这个字眼对我们来说其实不陌生。它是一种传统美好的品德,是心灵美的表现,是来自灵魂深处的东西。生活中每每会瞥见如许的景象;在公交车上,有人把多找的零钱义无反顾的还给营业员;在街头,有人会伸出援手,把兜里的钱或多或少投进要饭的人求讨施舍的碗里等等。其实,这些都是善良的表现。善良的人终究会有好的成果的。所谓“善有善报”就算这个道理。

《格林童》中(灰姑娘)这则故事中的主人公灰姑娘他,只管受尽了继母与姐姐们的欺负与侮辱,但心地依旧善良,最终获得了幸福。再比如说(小天使和修鞋匠)中的修鞋匠,他虽然不富裕,可心却很美,把挣到的钱布施穷人,结果小天使们为他创造了奇迹,他的买卖越做越兴隆。我还听说一件真正的事;有个美丽农家妇女从败家子的手里买下了一只野鸭,并细心照料,最终,野鸭为那个其实不怎么有钱的农家妇女创造了一笔不少的财富。

然而,其实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善良的,恶毒的人总会遭到惩罚。(白雪公主)中的王后就是很好的例子。她想方设法,不择手段的伤害白雪公主。最后却为了那颗吃醋心而活活气死。妇幼皆知的大灰狼,不但没有得逞,吃掉小山羊,而且还白白搭上了性命。恰是应验了那句“恶有恶报”。可谓一小我私人人落空了善良,就等于落空了灵魂,落空了人性,就等于行尸走肉。那一些犯罪的非法分子也该醒醒了!他们利用了旁人的善良,逃出了法网,为所欲为,真是可憎,可恶,令人气愤,可恨!

《格林童话》让我更深地了解了人性,了解了人性的真、善、美。同时也了解了人性丑陋的一面。愿每小我私小都成为善良的人,这样,世界才会真正成为爱的幸福家园!

第15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我利用暑期时间陪女儿又看了一遍《格林童话》,却得到了与以前不同的感受。也许,有些人会认为童话很幼稚,纯属虚构,但我却觉得童话里面也富有哲理。以前我看这本书,只看故事情节,却忽略了它的寓意。而现在再次看这本书,我有了深刻的体会:做人要善良。

善,这个字眼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它是一种传统美德、是心灵美的体现、是来自灵魂深处的东西。生活中常常会看到这样的景象:在公交车上,有人毫不犹豫地让座;在商店里,有人把多找的零钱义无返顾地还给营业员;在街头,有人会伸出援手,把兜里的钱或多或少投进乞丐求讨施舍的碗里等等,其实,这些都是善的表现。

善良的人终究会有好的结果的,所谓"善有善报"就是这个道理。《格林童话》中《灰姑娘》这则故事中的主人公灰姑娘,尽管受尽了继母与姐姐们的欺负与侮辱,但心地依旧善良,最终获得了幸福。再比如说《小天使和鞋匠》中的鞋匠,他虽然不富裕,可心却很善,把挣到的钱救济穷人,结果小天使们为他创造了奇迹,他的生意越做越红火。我还听说这样一件真实的事:有个好心的农妇从败子手里买下了一只野鸭,并细心照料它。最终,野鸭为那个并不有钱的农妇创造了一笔不菲的财富。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善良的,恶毒的人总会遭到惩罚。《白雪公主》中的王后就是很好的例子。她千方百计,不择手段地伤害白雪公主,末了却为了那颗妒忌心而活活气死。妇孺皆知的大灰狼,不但没有得逞,吃掉小山羊,而且还白白搭上了性命,正是应验了那句"恶有恶报".可以说一个人失去了善良,就等于失去了灵魂,失去了人性,就等于行尸走肉。那些犯罪的不法分子也该醒醒了!他们利用了别人的善良,逍遥法外,为所欲为,真是可憎、可恶、可气、可恨!

《格林童话》让我更深地了解了人性,了解了人性的真、善、美,同时也了解了人性丑陋的一面。愿每个人都成为善良的人,这样,世界才会真正成为爱的人类的家!

第16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生活是五彩缤纷的,它有很多种“颜色”。有的人生活在快乐的世界中,有的人生活在悲痛的世界中,有的人生活在幸运的世界中,还有的人则生活在倒霉的世界中……生活是这样的复杂,这样的神奇。其实,童话和生活一样神奇,一样五彩缤纷。

今天,我看了一本由德国语文学家和古文化研究家雅各布、格林和威廉、格林兄弟编写的《格林童话》,读后我深受启发。这本书是格林兄弟根据民间的故事编写的。这些童话故事写出了劳动人民的智慧和辛勤,揭示了当时社会的形势,写出了那些劳动人民的心愿。它让人懂得了更多的道理,了解了许多事物。陶冶情操,开阔视野,看到生活的五彩缤纷,真是一本美丽的书啊!

人类从洁净无瑕的世界走来,唱着生命的赞歌,留下了各种妙趣的浪花。《白雪公主》、《青蛙王子》、《灰姑娘》、《小无赖》、《小傻子》……历史是永久的歌声,世上的每一个人都是历史长河中的一个音符。其中故事中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我相信就是现实的生活中发生过这样的事,这样的人,其实生活就是童话。如果你的生活是单调的,只有一种颜色,而自己也不去创造它。这样你的生活也不会精彩,没有人愿意欣赏:如果你的生活是五彩缤纷的,是丰富多彩的,而你却不满足,继续去创造更美好的生活,这样你的生活就会像童话般精彩,让人百看不厌。回想自己纺织的13年的彩锦中,曾经,我在父母双手组成的溺爱的港湾里欢欣地生活着;曾经,我有过太多太多美丽而神奇的梦境;曾经,我收获了又甜又香的果实;曾经,许多如金子般的光阴流水般逝去……

我们的生活本身就应该是丰富多彩的,但你不去珍惜它,不去创造它,最后就会使你在人生旅途中感到乏味:然而如果你去创造它,把自己的生活创造得更美好,你在人生旅途中就不会感到乏味,反而觉得很开心。

第17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最近几天,我们在老师的带领下,读了《格林童话》这本书,其中《汉塞尔与格莱特》这一个故事是我最受益匪浅。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个男孩汉塞尔和他的妹妹格蕾特尔,第一次因为闹饥荒,被他们的继母遗弃在森林里。因为听到父母的讲话,哥哥汉塞尔用准备好的鹅卵石作了记号,他们顺利的回到家。第二次因为闹灾荒,被继母丢到森林的更深处,因为没有准备哥哥汉塞尔只能用自己的面包屑撒在路上作记号,面包屑被树林里的小鸟吃了,他们没能找到回家的路,可他们并没有因为害怕而放弃寻找,哥哥汉塞尔一路上无微不至的照顾着妹妹格蕾特尔,妹妹格蕾特尔把自己的面包给哥哥吃,就在他们拼命寻找回家的路时,又落到一个巫婆的手上。就在巫婆想把妹妹格蕾特尔推到炉子里烧着吃时,却被聪明的格蕾特尔推到炉子里烧死,救出哥哥汉塞尔,最后回到家,和父亲快快活活地生活在一起的故事。

每当在学习、生活中遇到问题想喊爸爸妈妈时,我就会想到这个小故事。这个故事,不仅让我对亨塞尔和格莱特的聪明机智产生了敬佩之情,他们遇到各种困境不畏惧并与之抗衡,最终凭借聪明的才智获得成功了。也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就是当遇到事情时要多动脑筋、多思考,想办法,不能冲动。在遇到紧急事件的情况下要机智、灵活,随机应变的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第18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今天,我带着兴奋的心情读了《格林童话·大拇指》,这个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故事的主人公叫大拇指,他出生时只有人的大拇指那样大,所以爸爸给他取名叫大拇指。他是一个又聪明、又能干、又机灵的小不点儿。一天,他的爸爸去树林里砍柴,大拇指钻进马耳朵里指挥着马把车拉进树林里,帮助爸爸把柴运回家。还有一次,大拇指刚从牛胃挤出来了一个小脑袋,就被一头饿狼吞了下去。大拇指在狼的肚子里说服狼来到他家的厨房里,他先让狼吃了个饱,然后他在狼肚子里又喊又叫,叫爸爸妈妈把狼杀了,就这样大拇指利用他的智慧和勇敢逃了出来。

大约五岁时,妈妈带我去超市,我不小心和妈妈走散了。我想起来老师教给我们的方法:站在原地不动或去服务台广播找人。我没有哭闹,没有乱跑,站在原地等妈妈。不一会儿,妈妈就找到了我。妈妈不断地表扬我是一个勇敢、机智的孩子。

我很喜欢大拇指。我们在长大的过程中,随时随地都会遇到危险,请不要怕不要慌,一定要保持冷静,运用我们的智慧和勇敢想办法脱险。

第19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格林童话》是一个充满奇妙、快乐的世界。它当中有许多曲折、奇妙的故事。这本书的作者是德国的格林兄弟。这里面有200多个故事,其中我最喜欢《小红帽》和《渔夫和他的妻子》这两个故事。

《小红帽》这个故事讲了小红帽去给生病的外婆送点心的路上,遇到了一只大灰狼。大灰狼看见了,就骗小红帽去采野花,自己去了小红帽的外婆家,吃掉了小红帽的外婆,他还觉得不太满足,就躺在了床上假装小红帽的外婆。小红帽到了外婆家,上了大灰狼的当,也被吃掉了。

大灰狼这下满足了,走出屋子,躺在大树底下睡着了。就在这时碰巧一个猎人路过,看见了大灰狼的肚子鼓鼓的,就把大灰狼的肚子剖开了,救出了小红帽和外婆,接着,猎人往大灰狼的肚子里塞满了石头。等到大灰狼醒的时候,去河边喝水,因为石头太重,重心不稳,栽到河里淹死了。

《渔夫和他的妻子》这个故事讲了很久以前有个一个渔夫,他在大海里捕到了一条具有魔法的比目鱼,可是好心的他把它放回了大海。他的妻子知道后十分生气,便一次又一次地让渔夫去求比目鱼,以满足他无穷无尽的要求。结果比目鱼生气了,渔夫和他的妻子又变成了原来的样子《格林童话》这本书里有的故事讲了很多道理。就比如《渔夫和他的妻子》告诉我们做人不能太贪婪。这本书真的故事真精彩,我喜欢这本书。

第20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格林童话》,这本书是德国的格林兄弟所写,所以名字也是以格林兄弟命名的。小时候的我们生活在那个美丽的童话世界中,所以对美丽的童话难以释怀,那些美丽的童话故事一直都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格林童话》中,我最喜欢《灰姑娘》。灰姑娘是一个命运十分坎坷的女孩,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母亲,而父亲又娶了妻子,也就是她的继母。继母有两个女儿,她们都比灰姑娘要难看,她们非常嫉妒灰姑娘的美貌。于是,继母就让灰姑娘不停的干活,一刻也不让她休息。有一天,王子邀请所有的姑娘去参加舞会,灰姑娘的两个姐姐也包括在内,灰姑娘很想去但是继母就是不让她去。

晚上,灰姑娘的两个姐姐和继母都去参加舞会了,家里就只剩下灰姑娘一个人了,突然一位手拿星形棒的女人出现在她面前告诉她:“我是就是仙女,是来帮助你的。”马上变出了一辆马车和一个马夫还有许多仆人,并告诉灰姑娘,必须在零晨12点前回来,说完,仙女就不见了。灰姑娘乘着马车就去了,零晨12点到了,灰姑娘走时太匆忙了就掉了一只鞋,最后经过好多人试穿,确定了就是灰姑娘掉的,王子把灰姑娘接进了王宫,并封她为皇后。

灰姑娘不但不惩罚两个姐姐,而且还把两个姐姐接到王宫,嫁给另外两位王宫贵族。从此,灰姑娘就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从这个故事当中,我懂得了不能像灰姑娘的两个姐姐一样嫉妒别人,要像灰姑娘一样善良。

第21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我想,大家一定都读过《格林童话》吧!我也读过。《格林童话》讲的是一些国外的童话故事。有讲公主和王子的故事,穷人和富人的故事,动物和人类的故事。有声有色的。

其中,我最喜欢《何勤太太》这个故事。《何勤太太》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为自己的继母打理家务还被虐待的故事。有一天她来到水井旁打水,“扑嗵”一下,掉到了水井中。渐渐地,小女孩醒了过来,发现自己扒在一片无边无际的草坪上,草地绿油油的,粉白白的花朵,十分迷人。突然,一位老太太走了过来“你好,小姑娘。我是何勒太太。你一定需要帮助!”何勒太太轻声细语的说。

于是把小女孩带到了家里。吩咐她每天打扫家里的卫生。小女孩高兴地按照何勒太太的吩咐干活。日子很快过去了,小女孩想家了,何勒太太打算把她送回去。那天晚上,何勒太太送给小女孩一条金裙子,然后让她回家。第二天,继母的大女儿发现小女孩穿着金裙子,也想要一条。小女孩还把自己的经历告诉大女儿。第二天大女儿跳进水井中,

也被何勒太太看到了,可大女儿很懒不做事。在她回家前何勒太太把她变得黑悠悠的,于是哭着跑回去了。

格林童话十分精采,有声有色的故事,令人身临其境和心旷神怡。这是一本好书,建议大家去读一读。

第22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格林童话》是一本十分好看的童话,这本书是由德国大名鼎鼎的雅各·格林和威廉·格林兄弟俩写的,他们从小就对德国文化、语言有着浓厚的兴趣,出于对德国民间的热爱,从1806年开始深入民间,走访童话讲述着,在1814年到1822年之间连续出了三卷《德国儿童与家庭童话集》,俗称——格林童话。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罕斯我的刺猬,讲了,有个农夫很有钱,家中应有的东西都有了,可就是没有孩子,他一次进城去,别人都嘲笑他,他回家后愤怒地说:"我要一个孩子,哪怕是只刺猬也好呀!"过了几天后,农夫妻子生下了一个小男孩,小男孩上身好像是只刺猬,下半身是人,太奇怪了,在他的洗礼上,教士说:"这个孩子有刺,不能睡床。"

农夫听了,让他只睡火炉边上的麦草上。于是农夫为他取名:罕斯我的刺猬,罕斯我的刺猬在麦草上连续睡了8年,农夫讨厌他,巴不得他死掉。但他却活得很好。有一次农夫去赶集,他问家人要什么东西;保姆与农夫妻子要面包、肉、拖鞋、袜子,而罕斯我的刺猬要一个风笛。罕斯有了风笛后,对农夫说:"爸爸,请您叫铁匠把我的大公鸡钉上掌,我要骑着它一辈子不会来了。"农夫叫铁匠在公鸡脚上钉上掌。

然后,罕斯骑着公鸡赶着猪、驴去森林了。他每天在树上吹着小笛,乐曲很动听,有一个国王迷路了,他顺着声音到了罕斯那里,罕斯为国王指了路,还要国王在王宫遇见的第一个人。结果,公主先来迎接国王,国王向公主把自己遇到的事情讲了一遍。公主不愿意和罕斯在一起。罕斯仍然坐在树上吹风笛,放着驴、猪。

在几天后,又有个国王迷路了,他又像给第一个国王指路、提要求,国王说行,结果也是公主先来迎接国王,国王向女儿说了得救的过程、要求,公主说:"我们应该履行诺言。又过了几天,罕斯在森林呆不下去了,他又把猪全杀了,把肉送给村中的人,然后他又让父亲找铁匠给公鸡钉铁掌。罕斯我的刺猬又骑着公鸡走了,他先去找第一个国王。侍卫用刀枪和弓箭拦阻他,因为国王下过命令,不让他进宫。

罕斯我的刺猬很生气,就骑着公鸡飞到王宫的窗户上。罕斯喊着、叫着,要国王把答应的东西给他。不然就要了公主的命。国王害怕了,就马上找来公主,让她带着六匹马拉的车、一大批仆人与金银财宝,在半路上,罕斯突然剥下公主的衣服,用他背上的刺,狠狠地刺公主,直到公主浑身是血,停下来,再把她扔到河里,接着,他又到第二个国王那里去了,国王的女儿早早地在城门等了。

罕斯把公主扶到了大公鸡背上,对她说:"请你帮我到宾馆去开一间房间吧!"公主下了公鸡在前面领路,公鸡跟在她背后,不一会儿,公主就找到了一家宾馆,然后,罕斯让店老板在时钟打十下时在他房间生一堆火。在钟打十下时,店老板在罕斯的房间生了一堆火,罕斯马上脱下刺猬皮,把皮扔火里,霎时,罕斯我的刺猬变成了一个美男子,公主见了,大惊不已。于是,罕斯带着公主去第二个国王的国家幸福的生活着……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不履行诺言的人没有好的下场。

第23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总觉得与别的书不一样,别得书写出了许多刺激的故事或悲惨的人生,可这本书他用童话体现出真善美,我好像被带入到了里面,我就是这的主人公,创造善乐。

这本书最多体现的在善,人的品德,人用来衡量世界的标准,正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书中有个故事叫《灰姑娘》相信大家已经很熟悉,他讲述的是一位狠毒的婆婆虐待灰姑娘,可是灰姑娘太善良了,始终不出声,他的.朋友实在看不下去了,出手相助,让灰姑娘参加了白马王子的舞会,最后一见钟情。大家可能认为这很幼稚,但这小小的故事却蕴含着无穷的品质,友善的人中有善报,那些阴险狡诈的坏人应该受到惩罚,当然那位婆婆已经受到了惩罚了。

这些童话告诉我们社会上还需要更多的善爱,去吐露心声,别再成为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多一声问候,多一次让座,这些小小的举动都会成就无限的品德,看完了种种故事,我知道要做一个善人,细节也很重要,光光在人多时做善事是不够的,当你在操场时,别人都在打篮球什么的,你面前有一块垃圾,你的背影铸造世界美丽,只要弯腰捡起,你就是社会的正义。

童话总是有无穷的魅力吸引着我,我会读熟读透这童话中做人的道理。

第24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前段时间,我向朋友借了一本《格林童话》。

一开始,我觉得故事写得特别好。我读得津津有味,就像吃着一块掼奶油的李子蛋糕。我看的时候,仿佛自己都是童话故事中的一员。

每次读到大团圆结局时,我都高兴得手舞足蹈。而且,每个故事都蕴含着深刻的道理。可是,有些故事,比如《狐狸的妻子又结婚》,我就没读明白,只好放弃了。

后来,我又看了一遍,看着看着,就觉得有点不太对劲。《格林童话》老是大团圆的结局,简单说就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好人老是化险为夷,恶人老是被踩在脚底下。这样太通俗了,就像一盘菜忘了放盐,没有味道。

《格林童话》既好看,又不好看,唉,真没办法。

第25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自从妈妈给我买回《格林童话》这本书后,我就天天看的爱不释手,其中有一个“狼和七只小羊”深深地吸引着我。故事说是羊妈妈要外出给孩子找食吃,让七只小羊在家里,临走前嘱咐小羊要千万注意安全,不要给大灰狼开门,还把狼的特征告诉了它们。

羊妈妈走后,大灰狼真的来啦,它用粗哑的声音让小羊开门,可小羊们说它们的妈妈声音很细,不给老狼开门。第二次老狼吃了许多润喉片把声音变细了,可是小羊们说它的妈妈不是黑爪子。老狼这次又想出了妙计,它偷偷去面包房,把自己抹白了,这一次小羊们给大灰狼开了门,结果大灰狼把其中六只小羊全吃了。只有一只活了下来。

羊妈妈回来后,喊着孩子门的名字,侥幸活下来的小羊告诉了妈妈发生的事情。羊妈妈知道大灰狼没走远,就去追大灰狼,追到了河边,看见大灰狼正在那里睡觉,羊妈妈悄悄靠近大灰狼,用剪刀老狼的肚子剪开,救出了小羊们。然后把狼的肚子里装满了石头并缝了起来,狼起来喝水时掉到河里淹死了。

看完了故事,我真的很佩服羊妈妈的伟大母爱和勇敢,她用智慧把孩子们救了出来。我要向羊妈妈学习,做个有勇气,有智慧的人。

第26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格林童话》是一个充满丰富想象、奇幻瑰丽的精彩世界,一个个曲折、奇妙的故事,一定会使你百读不厌。这里,是故事的王国,这些故事不但在中国广泛流传,而且在很多年国家都有被译成本国的书籍,其中像:小红帽、灰姑娘、白雪公主等等故事,不光在舞台上被人们演过,而且,还是儿童睡前经常讲的故事。还有的故事不是特别有名,但你一听名字就会喜欢,像:会唱歌的骨头、死神教父、魔鬼和他的奶奶这样有趣的书,吸引着我,每天晚上,我趴在床上,痛痛快快地读个够。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会唱歌的骨头,它主要讲的是:从前,有个王国,经常受一头野猪的攻击,国王说:谁能把野猪杀死,拿着它的心来见我,我就把公主嫁给他!很多人都去杀野猪,可都被野猪吃了。终于有一个武士,把野猪杀了。他把猪心放在屋里的箱子里,想明天去见国王,可当夜就被自己的哥哥给杀了,埋到了小桥下。第二天,哥哥就去见国王,国王把公主嫁给他了。

有个农民,在小桥下种树,忽然,看见了武士的骨头,于是,他把骨头做成笛子,一吹,笛子自己唱起:好农民,我被哥哥杀死啦,他拿走了猪心,娶走了公主。农民把笛子交给了国王,国王恍然大悟,把武士的哥哥杀死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有恩报恩,有仇报仇,要做一个善良的人。

第27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同学跟我介绍了《格林童话》这本书,我拿起书就被里面的故事深深的吸引了,我们都有一个童话梦,不论是白雪公主还是灰姑娘,都是我们童年里难忘的童话故事。

当我读了《小弟弟和小姐姐》这个故事后,姐弟俩历经苦难,凭着纯洁和善良的力量战胜对手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使我明白了:遇到困难,只要勇敢去面对、去克服,最终一定能战胜它!在《狼和七只小山羊》中,小山羊机灵地躲过了狡猾的恶狼,并和母亲一起杀死恶狼,救出了被恶狼吞下的兄弟姐妹。聪明的小山羊深深地吸引了我,使我懂得了:遇到危险时,只有用自己的智慧才能拯救自己。而在《聪明的农家女》里贫苦农民的女儿凭着自己的智慧,不但拯救了父亲,还获得了国王最真诚的爱情。还有在《三片蛇叶》中,勇敢忠诚的小伙子死而复生,恩将仇报的恶公主则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这些童话都告诉我们要怎样对待美与丑、善与恶。善良美好的人最终总是能够得到幸福,而恶人们尽管开头十分嚣张,最终都会得到被消灭的下场。

《格林童话》里的每个故事都是那样地引人入胜,里面的主人公都是那么的勇敢、爱憎分明。它能教人学会更好地生活,使人的心地变得更宽广,想象力变得更丰富。《格林童话》带给我无穷的快乐!我真喜欢《格林童话》!希望大家都能够读一读《格林童话》这本书!

第28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格林童话王国的大门打开了,里面一个个精彩的童话吸引着我,我不由自主地跨进了格林童话王国的大门,走了进去。

一个又一个精彩的童话故事,每一个故事都给我们带来了一些有益的启示。《渔夫和他的妻子》这个故事启示了我们做人不要太贪心。《三片羽毛》的启示是:做什么事情都要尽心尽力,认真地去做。还有《青蛙王子》这个故事,它告诉了我们做人要守信用……其中《白雪公主》这个故事,特别耐人寻味,使我至今难忘。

这个故事是说,在一个遥远的国家里,有一位皇后生下了一个漂亮的公主,很不幸,皇后不久就去世了。国王又娶了一位新皇后,新皇后长得很美但人很坏。她不许任何人美过她。可白雪公主美过了她,于是,新皇后绞尽脑汁想杀害白雪公主。一次皇后找了一个仆人,让他把白雪公主杀掉,仆人正准备动手杀死白雪公主时,却产生了怜悯之心,把白雪公主放了。白雪公主就跑到了小矮人的家里,后来遇到了王子,和王子结了婚,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那恶毒的皇后却被活活的气死了。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和启示,他告诉了我:邪恶永远也不能战胜善!善永远是最后的胜利者!

我在格林童话王国游了这么久,我学到了勇敢、友善、智慧和诚信。《格林童话》让我们看到了一片奇妙的想象天空,这是一个纯净的绿色世界。

第29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孩子,最喜欢看《格林童话》,因为里面有很多精彩感人的故事。早在我刚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就开始给我讲里面的故事,后来我自己开始看图画版的《格林童话》。现在它依然是我每天睡前的必读书本之一。

走进《格林童话》,你会认识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聪明可爱的“小红帽”,沉睡了一百年的公主“睡美人”,可恶凶狠的老巫婆,馋嘴的狐狸和聪明的鹅……

里面的故事常常感动着我,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故事是《灰姑娘》,里面讲述的是一个美丽善良的小女孩。她的妈妈死去了,父亲给她找了一个后妈。那个后妈带着两个小女孩,这两个女孩爱美、狠毒。这样,灰姑娘就被欺负,天天睡在厨房里,身上很脏,所以别人称她灰姑娘。她在妈妈的坟墓旁,认识了小白鸽。有一次,国王帮王子选妃,举行了三天宴会。最后,灰姑娘被选上了王妃,而两个姐姐气得晕过去了。

这个小故事让我认识到:人一定要善良,要有爱心。一个人如果有一颗善良的心,充满爱的心,那么他的生活就会快快乐乐。但是,如果一个人有一颗不好的心,爱妒忌的心,那么,他整天会活得很不开心,结局也不会美好。就像灰姑娘的姐姐要是心肠好一些,灰姑娘成为王妃后,她们也会成为漂亮的公主,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

愿每个人都成为善良的人,这样,世界才会真正成为爱的家园。

第30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格林童话》沒有华丽的辞藻,沒有刻意的修饰,但每一个故事都是人间最美的真理,它让你明白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

看这本书,我会为灰姑娘的不幸遭遇叹息,会为小裁縫的智勇双全鼓掌,会为漁夫的妻子的贪婪感到可笑……

在这些故事中,最让人感动的就是《灰姑娘》。它讲的是从前,有个小姑娘,妈妈死了之后,爸爸又娶了一个妻子,并把她的两个女儿也带来了。从此,继母和他的两个女儿就夺走了小姑娘的一切。她们整天让小姑娘洗衣服、挑水、做饭……小姑娘只能躺在灶旁的灰堆里睡觉,满身是灰,她们都叫她灰姑娘。

一天,国王邀请全国最漂亮的姑娘去参加宴会,让王子挑选未婚妻。继母的两个女儿都去参加了,灰姑娘在一位仙女的帮助下,也打扮得十分漂亮并参加了舞会。最后王子选中了灰姑娘做妻子,继母和她的两个女儿都被气疯了。

读了这本书,我收益匪浅。是啊,在生活中,我们正是需要以一顆真诚美好的心去面对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才能得到別人的肯定和支持;刻意伤害別人的卑鄙行为,终将受到人们的谴责和反击。从现在开始,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们自己开始,从每一件事开始,从每一个生活中的细节开始,体会生活中的真、善、美,以自己的行为去创造美好的世界。让真善美永放光芒,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更精彩!

第31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我看过《格林童话》一书,有些人认为童话很幼稚,纯属虚构,但我觉得童话里面也有道理存在。以前我看它的时候只是简单粗略地看看,但现在再看这本书的时候有了深刻的体会,做人要善良,有爱心。

善,这个字对我们来说一点也不陌生。它是一种传统美德,是心灵美的一种体现。我们在生活中也能看到这种情景,比如在公交车上人们主动让座给年纪大的老人或者孕妇;在街头上,人们会毫不犹豫地把兜里的钱投进乞丐的碗里等等,其实这些都是善的一种表现。

善良的人终究会有好的结果,《格林童话》里的灰姑娘尽管受尽了继母和姐姐的虐待,但她依旧心地善良,最终获得了幸福。再比如说《小天使和鞋匠》中的鞋匠,他虽然不富裕,可他却又一颗善良的心,他把赚到的钱救济给穷人,结果小天使们为他创造了奇迹,让他的生意做得越来越火,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善良的,恶毒的人终究会得到惩罚。《白雪公主》中的王后就是一个例子。她千方百计,不择手段的要害白雪公主,到了结果却为了她那颗嫉妒的心而活活气死。众人皆知的大灰狼,不但没有吃到山羊,而且还搭上了性命,正是应了那句“恶有恶报”。可以这样说一个人如果失去了一颗善良的心,就等于失去了自己的灵魂,失去了人性。

《格林童话》让我更深的了解人性,了解人的真善美,同时也了解人丑陋的一面。愿所有的人都有一颗善良的心,这样世界会变得更加的美好,世界才会成为人类爱的家园。

第32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格林童话》产生于十九世纪初,是由德国著名语言学家,雅格·格林和威廉·格林兄弟收集、整理、加工完成的德国民间文学。它是世界童话的经典之作,自问世以来,在世界各地影响十分广泛。格林兄弟以其丰富的想象、优美的语言给孩子们讲述了一个个神奇而又浪漫的童话故事。在国内,日本,台湾也有根据《格林童话》创作的故事集。

《格林童话》源自民间在艺术上通俗、质朴、粗犷、生动表现了纯真的自然美。文中的主人公个性鲜明善恶对错一目了然。不少主人公憨态可拘、滑稽可笑使故事妙趣横生引人入胜。总是把真、善、美与假、恶、丑的矛盾冲突置于斑斓多彩的幻梦之中借助神奇的力量化解矛盾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结局告终。故事中自然与神奇现实主义与浪漫幻想交相辉映融为一体使读者既感到故事情节合情合理又体现了读者的意愿从而得到满足。如今在这样一个物欲如潮如流的社会里有些人迷失了方向有时无法正确辨别善与恶、对与错。这种时候不妨看一下《格林童话》在一个个生动、简单的故事里你会体味出内在的深刻意义——以理性的态度去辨别世间的善恶对错。看《格林童话》就像是一次心灵的放飞看看故事情节体味一下其中的意义欣赏欣赏其语言艺术的特色,犹如采撷最丰硕的花果吮吸最甜美的甘露来滋养自己丰富自己提高自己。

《格林童话》寓教于乐每一则故事都有其深刻的人生哲理。《背包、帽子和号角》告诉人们做事不能太贪心多做一些帮助别人的事一定会得到他人的好报。《灰姑娘》则说明了凡事不能光看外表美好的本质总有一天会被人发现的。《不孝的儿子》教人们懂得了对待父母、长辈一定要孝顺、尊敬……

第33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格林童话》这本书是由雅可布。格林和他的弟弟威廉。格林合写的一本书,书中向我们介绍了很多主人公,它们在格林和他弟弟威廉。格林的手中栩栩如生。其中有我很早都认识的朋友:美丽纯洁的白雪公主、幼稚纯朴的小红帽、可爱善良的灰姑娘……,也有我心结识的朋友:朴素善良的汉斯,聪明漂亮的格蕾特,……我非常喜欢这些主人公,其中聪明漂亮的格蕾特让我印象最深。

格雷特是一个很有明的厨娘,有一次主人对格雷特说晚上家里要来一位客人让格雷特烤两只烧鸡。格雷特做好一切准备后,在傍晚时分她开始烤起了烧鸡。但是当烧鸡快烤好时客人还没到,格雷特的主人就说出去看看,正在烤烧鸡的格雷特抵挡不住烧鸡的诱惑自己不由自主的吃了起来,但当主人回来时格雷特假装在烤烧鸡,然后对主人邀请的客人说主人不是邀请他的而是要趁机杀掉他,客人听了后马上就跑了,而格雷特又对主人说客人那这烧鸡跑了。聪明的格雷特就这样保住了这个秘密。

《格林童话》这本书让我们有了一个梦幻般的天堂,有了梦幻般的朋友,让我们对未来充满了美好的期待。重要的是,它会净化我们的心灵,让我们以一颗充满爱的心去追逐自己的梦想。《格林童话》真是一本好书呀!

第34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读完格林童话这本书,觉的它里边的每一篇故事都深深的感动着我,有善良的青蛙王子,有神奇的粥锅,有坚固的钉子,还有勇敢的小裁缝……不过,我最喜欢是还是渔夫和金鱼的故事。

这篇故事主要讲了,有一天渔夫捕了一条大鱼,这是一位中了魔法的王子,于是,善良的渔夫把金鱼放回了大海。金鱼为了报答渔夫,愿意满足渔夫的愿望。当时,渔夫什么也没有要,老太婆知道后,向金鱼提出了一个有一个的愿望,先是要一座漂亮的房子,然后是要住在石头宫殿里,又要当国王,做教皇,做月亮和太阳的主人,前五个愿望金鱼都答应了,老太婆的要求越来越多,越来越过分,金鱼恼怒了,没有答应老太婆最后的愿望,并收回了所有给她的一切,他们又回到了原来的旧草棚,什么也没有了!

通过阅读这篇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就是人不能贪得无厌,要懂得珍惜现在的幸福和一切,现在的一切才是最美好的。

想起我以前做的事,我觉的很惭愧。去超市时,我一直想买很多很多的零食和玩具,一直想多向妈妈要些零花钱,就像贪得无厌的老太婆。我一定要改掉这个坏毛病,做一个知足感恩的人。

第35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童话,是人们不可拒绝的;童话也是人们所盼望的。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生活世界像童话般的不可思议,像童话般的美好与幸福。

今年暑假我读了《格林童话》这本书是由雅可布格林和他的弟弟威廉格林合写。

他们的故事素材来源于三种。第一种是巫术童话如《石竹》《白雪公主》《熊皮人》等;第二种动物与人的故事如《小红帽》《狼和七只小山羊》《猫和老鼠叫朋友》等;第三种是民间故事如《月亮》《三兄弟》等都是这类作品。

他们写作的特点也有三点。首先格林童话充满了浪漫的想象。比如月亮可以一块一块被剪下来。一睡就是100年,胖扑人能一口将大海的水喝干。其次这些童话充满了耐人寻味的温馨。

因为格林兄弟早年丧父,青年丧母。兄弟两相依为命,共同经受了人世间的忧患,困苦因而,更加懂得人间的温情如《三兄弟》就表现出了这一特点。最后也是格林童话为突出的特点,就是赞美勇敢。机智人物。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宣扬善良必将战胜邪恶的主题中最有名就是,《灰姑娘》和《白雪公主》了。

这些精彩的童话确实告诉了我们很多道理。生活在100多年前的格林兄弟写出来了这么脍炙人口的作品,真让人敬佩呀!

第36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今天,我读完了《格林童话》这一本书。它是由18世纪初,德国的雅可布·格林和威廉·格林兄弟搜集民间整理民间的传说、童话故事编辑而成的格林童话。出版至今,格林童话仍在全球各地流传。

读完了这本《格林童话》,让我感受最深的一篇文章就是《海兔》了。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位骄傲的公主她有十二面万能的窗户,只要一看,天下事就了如指掌了。

这一天她贴出告示公布:如果谁能躲过公主的眼睛,她就和谁结婚。有三个小伙子前来应征,前面两个都被公主的万能窗户发现了。到第三个小伙子时,他第一次藏在了蛋壳里,被公主用第十一面窗户看见了。

第二次他躲在鲤鱼肚子里,被公主第十二面窗户发现了,第三次,聪明的小伙子变成了一只活波可爱的小海兔藏在了公主的辫子里。公主从每一扇窗户里都没能找到小伙子,公主被小伙子的机智所感动,便嫁给了他。

这一篇童话故事教育我们的两个道理。第一个是;做人不能像公主那样骄傲,看不起别人。第二个是;应该学习小伙子做事都应该善于思考,善于发现。每一篇童话故事都向我们讲了一个做人的道理,而且有些会让我受益无穷,我喜欢《格林童话》。

第37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同学们,你们一定看过许多书吧,也一定有自己喜欢的书。今天我来向大家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书——《格林童话》。

这本书和我们的语文书大小差不多,别看这本书的封皮儿不太漂亮,但是里面的每一个故事都非常好看,当你认真读过这本书里的第一个故事后,你一定会迫不及待的想买到这本书!

这本书里一共收集了二十五篇童话故事,我最喜欢的要数《白雪公主〉〉了。它的主要内容是:从前,有一个王后生了一个小女孩,长得很漂亮,皮肤像雪一样白,于是取名叫白雪公主。后来王后死了,国王又娶了一个王后。这个王后对白雪公主可坏了,三番五次的想害死她。

一次王后打扮成一个老太婆让白雪公主吃有毒的苹果,白雪公主吃下后就死了,后来被一个王子救活,于是她和王子结婚了,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最后那个狠毒的王后被活活的气死了。这篇故事告诉我们: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如果像文中那位王后一样恶毒,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怎么样,这本书很好吧,每一篇故事都告诉人们一个道理。你们一定也喜欢它,精彩的故事还在后面呢!请你快快打开这本知识多彩的书,自己去看一看吧!它会给你带来快乐和智慧的!

第38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我觉得格林童话爱憎分明,主题鲜明,尤其以颂扬美好、鞭打丑恶着多,深受各国小朋友的喜爱。它也是我最喜欢读的第一本书。

格林童话几乎每一篇都颂扬美好,摒弃丑恶,尤其以《白雪公主》为代表。白雪公主是个美丽善良的姑娘,而她的继母却是个心胸狭窄、凶恶的女人。继母妒恨白雪公主。继母最终还是杀死了白雪公主。一位王子救活了白雪公主。继母穿着九个小矮人的铁鞋跳舞,一直死亡。

色彩斑斓、丰富而又生动的想象力,是格林童话的另一个特点。这个特点在《灰姑娘》里得到体现。灰姑娘不停地遭受继母的折磨和虐待,她在亲生妈妈的坟头种了一根树枝,树枝奇迹地长成了一颗大树,树上有一只白色的小鸟,它是灰姑娘的好朋友。国王举办舞会,灰姑娘在白鸟和数的帮助下,终于参加了舞会,被王子看中了,继母让自己的亲生女儿跟王子进宫,在鸽子的帮助下,继母的计策没有得逞,经过一次又一次的波折,灰姑娘终于成了王子的未婚妻……

格林童话语言朴实、清新,而又充满了灵气和智慧。在每一篇童话里,无论是对景色的描写,还是对人物心灵的刻画,或者是在叙述故事过程,都会闻到一股清香,给人一种亲切感。

第39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格林童话》的书,它这里面的知道可丰富了,比如有《狼和七只小羊》、《白雪公主》、《灰姑娘》等等。简直是三天三夜也看不完。但我觉得最有趣的要算《布来梅的音乐家》。

因为它讲了一们农夫养了一头驴,可是驴的年经大了,不能再干活了,主人就要把它给杀掉,驴子知道了这个消息后,就连夜逃跑,这个时候,它想去布来梅市去做音乐家,可是,它在路上的时候遇到了许多同伴,它们都受了主人不好的待遇,都是走运才跑出来的。后来天暗了,它们发现了一座房子,仔细一看才知道是强盗的窝,于是就跑进去一个一个地吓过去,等他们跑光,它们就在这儿住了下去。从此以后强盗们就不敢去这个房子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要做个聪明的小孩子。

第40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格林童话》这本书是由雅可布。格林和他的弟弟威廉。格林合写的,你们可能以为他们只写童话,那你就大错特错了。他们研究范围涉及到语言学、哲学、文艺学等诸多领域。

首先,格林童话充满了浪漫诗意的想象。比如,月亮可以一小块一小块地被剪下来;一睡就是一百年;胖仆人能一口将大海的水喝干……

其次,这些童话充满了耐人寻味的温馨。因为格林兄弟早年丧父,青年丧母,兄弟俩人相依为命,共同经受了人世间的忧患困苦,因而更加懂得人间的温情,如《三兄弟》……

最后,也是格林童话最为突出的特点,就是赞美勇敢、机智的人物,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宣扬善良必将战胜邪恶的主题,其中最有名的就是《灰姑娘》和《白雪公主》。

这些精彩的童话故事确实告诉了我们很多道理。生活在一百多年前的格林兄弟能写出这么多,这么好脍炙人口,流芳白世的作品,真让人敬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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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希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

法国与瑞士接壤的维立叶尔城坐落在山坡上,美丽的杜伯河绕城而过,河岸上矗立着许多锯木厂。 市长德瑞那是个出身贵族,在扣上挂满勋章的人。

他五十岁左右,他的房子有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他的妻子是最有钱而又最漂亮的妻子,但他才智不足,“他只能办到严格地收讨他人的欠债,当他自己欠人家的债时,他愈迟还愈好”。在这座城市还有一个重要人物,是贫民寄养所所长——哇列诺先生。他花了一万到一万两千法郎才弄到这个职位,他体格强壮棕红色的脸,黑而精粗的小胡子,在别人眼中他是个美男子,连市长都惧他三分。但市长为了显示自己高人一等,决心请一个家庭教师。 木匠索黑尔的儿子于连,由于精通拉丁文,被选作市长家的家庭教师。他约十八九岁,长得文弱清秀,两只又大又黑的眼睛。在宁静时,眼中射出火一般的光辉,又象是熟思和探寻的样子,但一瞬间,又流露出可怕的仇恨,由于他整天抱着书本不放,不愿做力气活,因而遭到全家的嫌弃与怨恨,经常被父亲和两个哥哥毒打。他小时疯狂地崇拜拿破仑,渴望像拿破仑那样身佩长剑,做世界的主人。认为拿破仑“由一个既卑微又穷困的下级军官,只靠他身佩的长剑,便做了世界上的主人”。但后来他又想当神父,因为“如今我们眼见四十岁左右的神父能拿到十万法郎的薪俸。这就是说他们能拿到十万法郎,三倍于拿破仑当时手下的著名的大将的收入。”于是,他投拜在神父西朗的门下,钻研起神学来。他仗着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圣经》全背下来,这事轰动了全城。

市长的年轻漂亮的妻子是在修道院长大的,对像她丈夫那样庸俗粗鲁的男人,打心底里感到厌恶。由于没有爱情,她把心思全放在教养3 个孩子身上。她认为男人“除了金钱、权势、勋章的贪欲以外,对于一切都是麻木不仁”。最初,她把于连想象为一个满面污垢的乡下佬,谁知见面时却大出她的意料:面前这个年轻人竟是这样白皙,眼睛又这样温柔动人。以为他“实际上是一个少女”故意假扮男装。她对于连产生好感,甚至觉得“只有在这个少年教士的心里,才有慷慨、高尚、仁爱”。瑞那夫人的女仆爱丽沙也爱上了于连,爱丽沙得到了一笔遗产,要西郎神父转达她对于连的爱慕,于连拒绝了女仆爱丽沙的爱情。瑞那夫人得知此事心里异常高兴,一股幸福的流泉泻落在她的心海里,她发觉自己对他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一种感情。 夏天市长一家搬到凡尼镇乡下花园别墅居住,晚上乘凉的时候,全家聚在一株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瑞那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瑞那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第二天晚上他果然做了,瑞那夫人的手被于连偷偷地紧握着,满足了他的自尊心。瑞那夫人被爱情与道德责任折腾得一夜未合眼。她决定用冷淡的态度去对待于连。可是当于连不在家时,她又忍不住对他的思念。而于连也变得更大胆,他在心里暗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身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

深夜2 点闯进了她的房里。开始,她对于连的无礼行为很生气,但当她看到“他两眼充满眼泪”时,便同情起他来。她暗想,如果在10年前能爱上于连该多好。不过,在于连的心里则完全没有这种想法,他的爱完全是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他那样贫穷,能够得到这么高贵、这么美丽的妇人,已经是上天的恩赐了。

不久,皇帝驾临维立叶尔,在瑞那夫人的安排下,于连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有在公众面前大出风头的机会。迎驾期间,于连作为陪祭教士参加瞻拜圣骸典礼。之后,他对木尔侯爵的侄子、年轻的安倍主教十分崇敬。心想,安倍主教如此年轻就有显赫的地位,而且倍受女人的青睐,暗下决心“宁愿受宗教的制裁,也要达到令美人羡慕的境界”。 瑞那夫人心爱的儿子病危,她认为这是上帝对自己不道德行为的一种惩罚,她陷入了可怕的忏悔里。这时,爱丽沙又把夫人的事暗中告诉了哇列诺先生,他早先曾贪恋瑞那夫人的美色碰了一鼻子灰,便趁机给市长写了一封告密信。但市长担心如果把妻子赶出家门,自己将失去一大笔遗产,而且也有损于自己的名誉,采取“只怀疑而不证实”的办法。但在这座城市里,街谈巷议对瑞那夫人和于连却越来越不利。一次爱丽沙向西朗神父忏悔时,又谈出于连与瑞那夫人的秘密关系。关心于连的神父要他到省城贝尚松神学院进修。告别后的第三天夜里,于连又冒险赶回维立叶尔,与瑞那夫人见面,此时的瑞那夫人由于思念的痛苦,已憔悴得不像人样了。

贝尚松是法国一座古城,城墙高大。初到神学院,那门上的铁十字架,修士的黑色道袍,和他们麻木不仁的面孔都使于连感到恐怖。院长彼拉神父是西郎神父的老相识,因此对于连特别关照。他对于连说:“嘻笑就是虚伪的舞台”。

在321个学生中,绝大部分是平庸的青年,由此于连自信会迅速获得成功。他悄悄对自己说:“在拿破仑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学习成绩名列前茅,院长竟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

但神学院是个伪善的地方,他很快就堕入了忧郁之中。彼拉院长受到排挤辞职不干了,并介绍于连为木尔侯爵的秘书。彼拉神父专门给他介绍侯爵一家他说“你要十分注意,一个象我们这种行业的人,只有靠这些大人先生们才有前途……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如果你得不到人家的尊敬,你的不幸是注定的了”。

侯爵瘦削而矮小,有一对十分灵活的眼睛,头上带有金色假发。他是个极端保皇党人,法国大革命时,他逃亡国外,王朝复辟后,他在朝中取得了显赫的地位。于连每天的工作就是为他抄写稿件和公文,侯爵对于连十分满意,派他去管理自己两个省的田庄,还负责自己与贝尚松代理主教福力列之间的诉讼通讯,后又派他到伦敦去搞外交,赠给他一枚十字勋章,这使于连感到获得了极大的成功。

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甚至在木尔小姐的眼里,他也已脱了外省青年的土气。木尔小姐名叫玛特尔,是一个有金栗色头发,体态匀称,非常秀丽的姑娘,但“这双眼睛透露出一种内心可怕的冷酷”。她读过许多浪漫主义爱情小说,并被3 世纪前一段家史所激动:她的祖先木尔是皇后玛嘉瑞特的情夫,被国王处死后,皇后向刽子手买下了他的头,在深夜里亲自把它埋葬在蒙马特山脚下。她十分崇拜皇后的这种为爱情而敢冒大不韪的精神,她的名字玛特尔就是皇后的爱称。

起初,于连并不爱玛特尔那清高傲慢的性格,但想到“她却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时,便热烈地追求起她来。玛特尔也知道于连出身低微,但她怀着一种“我敢于恋爱一个社会地位离我那样遥远的人,已算是伟大和勇敢了”的浪漫主义感情,因此,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还主动给他写信宣布爱情。为了考验于连的胆量,她要于连在明亮的月光下用梯子爬到她的房间去。于连照样做了,当晚她就委身于他了,过后玛特尔很快就后悔了 。 一次,他们在图书室相遇,她边哭边对于连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于连感到痛苦,他摘下挂在墙上的一把古剑要杀死她,玛特尔一点都不害怕反而骄傲地走到于连面前,她认为于连爱她已经爱到要杀了她的程度,便又与他好起来。夜里于连再次爬进她的房间,她请求于连做她的“主人”,自己将永远做他的奴隶,表示要永远服从他。可是,只要于连稍许表露出爱慕的意思,她又转为愤怒,毫不掩饰的侮辱他,并公开宣布不再爱他。

因为于连的记忆力很好,木尔侯爵让他列席一次保王党人的秘密会议,会上有政府首相、红衣主教、将军。会后,木尔侯爵让于连把记在心里的会议记录冒着生命危险带到国外去。在驿站换马时,差点被敌方杀害,幸好他机警地逃脱了,与外国使节接上了头,然后留在那等回信。在那儿他遇到俄国柯哈莎夫王子,他是个情场老手,于连便把自己的爱情苦恼讲给他听,他建议于连假装去追求另一个女性,以达到降伏玛特尔的目的,并把自己的五十三封情书交给她,“把这些信转抄一份寄给你所选定的女性,这个女性必须是瞧你不起的对方的熟人。” 于连回到巴黎后,将这些情书一封封寄给元帅夫人,元帅夫人受了感动,给于连回信,玛特尔再也忍耐不住了,跪倒在于连的脚下,求他爱她,于连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看呀!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不久,玛特尔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写信告诉父亲,要他原谅于连,并成全他们的婚事。侯爵在爱女坚持下,一再让步。先是给了他们一份田产,准备让他们结婚后搬到田庄去住。随后,又给于连寄去一张骠骑兵中尉的委任状,授予贵族称号。

于连在骠骑兵驻地穿上军官制服,陶醉在个人野心满足的快乐中,“由于恩宠,刚刚才作了二天的中尉,他已经在盘算好至迟有象过去的大将军一样,在三十岁上,就能做到司令,那么到二十三岁,就应该在中尉以上。他只想到他的荣誉和他的儿子。”这时,他突然收到了玛特尔寄来的急信。信中说:一切都完了。于连急忙回去,原来瑞那夫人给木尔侯爵写信揭露了他们原先的关系。这时恼羞成怒的于连立即跳上去维拉叶尔的马车,买了一支手枪,随即赶到教堂,向正在祷告的瑞那夫人连发两枪,夫人当场中枪倒地。 于连因开枪杀人被捕了。

入狱后,他头脑冷静下来,对自己行为感到悔恨和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瑞那夫人受了枪伤并没有死。稍愈后,她买通狱吏,免得于连受虐待。于连知道后痛哭流涕。玛特尔也从巴黎赶来探监,为营救于连四处奔走,于连对此并不感动,只觉得愤怒。公审的时候,于连当众宣称他不祈求任何人的恩赐,他说:“我决不是被我的同阶级的人审判,我在陪审官的席上,没有看见一个富有的农民,而只是些令人气愤的资产阶级的人。”结果法庭宣布于连犯了蓄谋杀人罪,判处死刑。 瑞那夫人不顾一切前去探监。

于连这才知道,她给侯爵的那封信,是由听她忏悔的教士起草并强迫她写的。于连和瑞那夫人彼此饶恕了,他拒绝上诉,也拒绝做临终祷告,以示对封建贵族阶级专制的抗议。在一个晴和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特尔买下了他的头颅,按照她敬仰的玛嘉瑞特皇后的方式,亲自埋葬了自己情人的头颅。至于瑞那夫人,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抱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红与黑》是法国作家司汤达创作的长篇小说,也是其代表作。作品讲述主人公于连是小业主的儿子,凭着聪明才智,在当地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时与市长夫人勾搭成奸,事情败露后逃离市长家,进了神学院。经神学院院长举荐,到巴黎给极端保王党中坚人物拉莫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很快得到侯爵的赏识和重用。与此同时,于连又与侯爵的女儿有了私情。最后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被逼写了一封告密信揭发他,使他的飞黄腾达毁于一旦。他在气愤之下,开枪击伤市长夫人,被判处死刑,上了断头台。

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谚语,而该书则被许多国家列为禁书。《红与黑》在心理深度的挖掘上远远超出了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层次。它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后来者竞相仿效这种“司汤达文体”,使小说创作“向内转”,发展到重心理刻画、重情绪抒发的现代形态。人们因此称司汤达为"现代小说之父"。《红与黑》发表100多年来,被译成多种文字广为流传,并被多次改编为戏剧、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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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读书笔记

我最近看了司汤达的《红与黑》,最先吸引我的就是于连这个人物,许多人都认为他是一个不知满足,野心勃勃的人,而我认为于连只是顺供应当时的社会—— 政治勾心斗角,神圣教会黑暗坠落, 资产阶级新贵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在这种社会里,那个人不想爬的更高呢?

《红与黑》讲述的是一个平民青年于连·索莱尔一心想飞黄腾 过人的他被聘请为市长家老师 ,因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不得不到贝桑松神学院学习 。不久 于连又被介绍给宫廷大臣当秘书。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反动会议,甘愿为效劳。成为候爵的心腹,与 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却被市长夫人告发,心甘情愿走上了断头台。

书中的红与黑,有人说红代表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代表基督教的黑色道袍,但我认为红是于连 那超凡的能力和勃勃的雄心,黑代表现实社会制度的森严和黑暗,在当时社会往往是黑熄灭了人们的希望,而文中的于连却是一个心机很重,野心勃勃的人,虽然这样的人很邪恶,但是我认为他是最容易在当时社会有一番作为的人,他还有过人的智慧,这样优秀的人物怎么甘心只是一介平民呢?所谓 往上爬总比消沉堕落、无所事事好。

书中的于连,他为了自己的抱负理想—— 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 放弃了正真的幸福 ,生活在黑暗奢华,尔虞我诈的社会里,从而为自己开辟里一条死亡之路,但是我认为在那时的社会,生活法则就是这样,每个人都是冷酷的,都在追求着虚荣,名利, 每个人都爱虚荣名利,虽然嘴上都说它们是身外之物,但有几个人做到了。

于连 的所作所为可能伤害了一些人,不过他本性善良,他会忏悔,仅仅是由于心灵的引导。所谓人无完人,而 “完人”,不是太纯洁就是城府太深,不是圣人就是傻子,就像我们拿到一个没有虫眼的蔬菜立马会联想起农药一样。

于连死了,但我相信他勃勃的雄心依然还在,红还是红,黑仍然是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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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读后感1

假设《红楼梦》是平面坐标系,那么《红与黑》则肯定是李安导演的3D电影。

假期在家,连续的阴雨天气让我不得外出散心,闷在家却又实在无聊,便开始翻阅高中时代购买的“必读书籍”——《红与黑》。

“出身卑微的于连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跻身上流社会,但是他内心深处却对这个阶层充满了蔑视和仇恨。一封女人的私信,断送了他梦寐以求的前程,他在恼怒中想这个女人开了枪……”

——这是封面上对全书的整体概述,简单扼要,我当时的第一印象便觉着这书肯定又是以黑暗社会为背景创作的爱情小说,不乏会有点当下正红的金牌编剧于正剧中些许的虐恋情节,当然,这仅仅是我跟这部小说的初次触电。本着对小说充满政治色彩的创作背景,我开始了阅读。

序言部分译者很有深意的解释了书名的由来——《红与黑》开笔之初,叫《于连》,知道写完上卷,才最终定名为《红与黑》,以两种色彩作书名,司汤达有寓意存焉。历来评论家绞尽脑汁,颇多发明,认为“红”与“黑”,誉为军装与道袍,剑与十字架,热血与孝服,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暗黑,火红的理想与黯黑的幻灭,英勇的时代与复辟的年代,等等。相对而言,到时司汤达本人的说法比较平实:“红”意味着主人公于连会去当兵;但他生活的年代,只得披上“黑”道袍,书名也有如此之意向。

家境的卑微加上父亲、兄弟的不待见,让于连亦步亦趋的成长着,就连唯一的阅读嗜好也被父亲强烈禁止。然而,对《圣经》、《新约》以及部分拉丁文的熟读,恰恰为于连自己今后跻身上流社会创造了机会。经过维璃叶本堂神甫彼拉神甫的推荐,于连顺利的被聘请进维璃叶市市长:瑞那先生的家当家教。初来乍到,于连对奢华的生活以及上层社会的各种理解显得很不适应,谢朗神甫的一番话使于连获益匪浅:“圆滑与审慎兼具,把一套虚伪的论调编的找不出漏洞,在他这个年纪,已属不恶。”之后,瑞那夫人与于连之间关系的微妙变化也是整个故事的主线变得明朗起来——上层社会不断地想于连招手,最后却因为这一份剪不断、理还乱的感情使之付诸一炬。

神学院的学习以及一系列的偶然促成了于连飞鸿腾达的前奏,只身离开维璃叶进军巴黎,于连虽有对瑞那夫人的万分不舍,却又始终放不下自己迈向上层社会的脚步。彼拉神甫对于连很是看好:“这年轻人虽然出身低微,可是心高智大,一旦伤了他的傲气,纵然身在这儿,也无济于事。他会藏巧于拙。”至于到拉穆尔侯爵家之后所发生的一切,以及于连与玛娣儿特之间的种种,则如晴天霹雳,最终将于连送上断头台。

纵观整部小说,主人公于连的故事似乎倒影着我——平凡的出身,自认高傲的性格以及长路漫漫的仕途。从不同角度分析,自然也就会产生不一样的结果。

从爱情小说的角度分析,暂且先不说于连,故事中两个女主角同样也是耐人寻味——瑞那夫人和玛娣儿特。同样的美貌,同样的贵族气质,而这不同在于:瑞那夫人性格上的安于平淡,细心温柔;而玛娣儿特则更多的是满腔激情的愤慨青年。一个林黛玉,另一个则是薛宝钗。只是,在这个故事中,贾宝玉并非出身名门望族,而只是出身卑微的木匠之子,小说的政治色彩之浓厚加之19世纪初法国社会的阶级分化,正是文章开头,笔者将《红楼梦》比作二维空间,将《红与黑》喻成3D电影的原因,其多的一项因素便是19世纪法国社会的阶级制度。当然,结论成立的前提是抛开《红楼梦》中其他特有的艺术价值。

从政治的角度分析,按照译者在序言里所说:“红”与“黑”其实是军装与道袍的区别,二者形成鲜明的对比,恰恰很好地展示了小说创作的政治背景——拿破仑时代的终结以及19世纪初法国百废俱兴的状态。主人公于连一心崇拜着拿破仑,却迫于时代的压力不能穿上军装,赶赴战场。道袍所带来的短暂甜头,让于连被困牢笼,“老天这个后娘,把我扔进社会的最底层:赐予我一颗高贵的心,却偏偏没给我一千法郎进款。”牢狱中,于连自省到:“我的罪即使没有这么重,我看到在座各位,不会因我年轻而动恻隐之心,仍会杀一儆百,借我来惩戒来打击这个阶层的年轻人:他们出身低微,厄于穷困,但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敢混迹于阔佬们所号称的上流社会”

小说末尾,一大串的比拟意味深长:“……猎人在树林里打猎,飞禽从半空中跌落下来,他赶紧跑去捡。不意靴子踢了一个高耸的蚂蚁窝,毁了蚂蚁的公馆不说,还把蚂蚁和蚁卵踢得四散……即使最有哲学头脑的蚂蚁,也永远猜不透这黑咕隆咚的庞然大物——猎人的靴子——是什么东西;这可怕的黑家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捣毁了蚁群的巢穴,先听得轰然一声巨响,接着便火光烛天……”

红与黑读后感2

于连唯一的弱点就是当别人瞧不起他时他会暴怒。

但他也确实伤害了侯爵女儿的心。两个女人都为了自己的爱敢做敢当,为了救于连屈尊不顾女人的名节去拜托那些人,市长夫人甚至还听从他人的话想跪在陛下面前请求饶恕于连。

就因为于连活的和其他那些上流社会的人不一样,于连懂得多记忆力好为了肯定自己的价值去爱市长夫人,在开庭时他说自己是有罪的预谋杀人他不愿乞求他人求的原谅即使那两个女人为他做了那么多即使他有机会获得赦免。他不愿意让好友父亲探监觉得是耻辱,他并不缺乏勇气他有尊严,不让他人嘲笑以至于付出生命代价。

于连一生太年轻但他经历的事情或许比那些活得久的人还要丰富和深刻。最后侯爵女儿亲手埋葬了他的头,市长夫人在他死后三天魂尽归天留下侯爵女儿和他的骨肉。自由平等热爱。

红与黑读后感3

于连,一个聪明,能干、有知识会察言观色的人,如果放在一个完美的平等社会就不会有这样的小说,他会平平凡凡的生活一辈子 ,可是他偏偏生活在那样的一个等级如此分明的社会。

他应该是个正直、善良的人,他对社会的不平等不满,他孤傲,他自尊,如果他有个美好的家庭,他也会同福莱夫人那样纯真到最后,爱到最后。可偏偏他没有这样的家庭,而性格里有多了许多的不甘心,以致他不能像他的朋友一样满足做个富足的商人。

所以,他爱上了福莱夫人,更迷上了公爵小姐,正如他迷上了远大的前途,繁华的巴黎。

他对公爵小姐的感情是疯狂状态下对自己雄心和勇气的迷恋,正如他,在那位小姐心中一直只能作为英雄爱着,这段爱情很轰轰烈烈,也正因为太轰轰烈烈的,所以是扭曲的,他们相互崇拜的只是存在幻想中的英雄。而不是他们本身,所以,当于连失去一切,面对死亡时,才会感觉到他爱的是福莱夫人,但是他爱的真的是她吗?

或许,每个人爱的人都是自己的影子,两位女主人公也是于连的影子。一开始我觉得于连与夫人的性格是相反而与小姐的性格一致,后来,我觉得其实这两个女人都是于连本身,只是,在那个社会背景下,激情和反抗精神更容易让人关注,并且于连也一直用自己的勇气来主导自己,所以,我只看到他和小姐相同的性格,其实,他每一次的纠结,都是他单纯的证明。

在对的时间,对的世界,遇到对的人。于连在小城只会喜欢温柔善良的夫人,在繁荣的巴黎只会喜欢上勇敢高傲的女王。

无论是善良单纯的于连,还是野心勃勃的于连,只要他还有自己的能力在这本书里都是让人钦佩的,因为,第一个于连是所有时代的精神追求,而第二个于连是当时时代的勇者,但是现在,在人人都野心勃勃的时代,或许,于连最后的反思能给我们一点感触“你追求的真的是你最爱的吗?”

红与黑读后感4

红色的军装,教士的黑袍,鱼与熊掌,不可得兼。红与黑正如司汤达引用的话一样,揭露的是严酷的真实。

无论这本小说是政治、历史、还是爱情,他都在阐述一种被忽视的幸福。献给少数幸福的人,作为90后的我显然相比太年轻了,不能深入理解这层次的幸福。也许要等到千帆过尽、耄耋之年,才能理解于连,理解他的一生,其实也就只短短四年,只是重头活过,在死牢里的最后两个月。

千斤粟黄金屋颜如玉,或者,外离相内不乱平常心。人要在社会中、人际关系中求得幸福,可以反求诸己,追求精神价值;也可以承认并享受平常的幸福,于是就有古希腊的犬儒学派。就有颜回的“箪食瓢饮”,就有贺拉斯的“平凡的幸福”,就有司汤达的“生活在巴黎,年金一百路易,读书写字”,其含义是独立、自由、不受制于人,能随心所欲的从事自己喜欢的事情。

可以说,我现在也许就是像于连一样的年轻人,追求飞黄腾达、社会成功和他人承认,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中最高级层次的需要。反观于连,从迷误走向清醒,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

诚如司汤达所说,有才智的人,应该获得他绝对必需的东西,才能不依赖任何人;然而,如果这种保证已经获得,他还把时间用在增加财富上,那就是是一个可怜虫。

红与黑读后感5

作品的最后,于连死于刑场,马蒂尔德抱着他的头颅亲手埋葬,正如她所钦佩的玛格丽特皇后向刽子手索要情人的首级,再葬于教堂;而德·瑞纳夫人则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抱着孩子离开了人世。

于连,维利埃尔一个锯木匠的儿子,出身卑微,由于喜爱看书但劳动能力弱经常遭受父亲和哥哥的打骂。但因为他有一副英俊的面孔,又天资聪明,记忆力强,得到当地一位老军医的赏识,教他拉丁文和历史,谢朗神父教他神学,并获得了到市长德·瑞纳家当家庭教师的职位。

正如作品第二章所说,“在维利埃尔,‘赚取钱财’就是衡量一切的最高准则。这四个字概括了四分之三以上居民的习惯性思维”。在这个以金钱、名利为首的地方,出身卑微的于连想要混迹上流社会并不被他人瞧不起,就得“卖弄”自己的才能和学会虚伪。

“虚伪”——上流社会有钱人的面孔,作品中多次以《伪君子》的主人公答尔丢夫做喻,从每一个矫揉造作、隐藏内心真实想法的神态和每一场拐弯抹角、精心设套的对话中,我们都领会到了人物的这副善于伪装的面孔。

而于连也并非在这种“虚伪”中游刃有余,他无时不刻不被自卑和征服欲这两种矛盾情绪撕扯。他谨言慎行,敏感地揣测着身边每个上流社会人士,时而嗤之以鼻,时而阿谀奉承,做些讨好的事。他不信仰任何宗教,尽管能把拉丁文的《新约》背得滚瓜烂熟,但这些书他是一点儿也不相信的。他崇拜拿破仑却不能声张,所以,当他发现山上的小洞时,他解脱般地想,“‘这儿,谁也伤害不了我了。’他忽然心生一念,觉得应该尽情享受一下把自己的思想写下来的乐趣,因为这在别的地方对他都是及其危险的”。

这种自卑和征服欲在他的感情上更是体现得淋漓尽致。第一次想要牵住德·瑞纳夫人的手是因为一次不经意的触碰,德瑞纳夫人猛地将手抽回去,而于连认为他有责任不让对方的手抽回去,怕遭人耻笑。于是发誓在第二天一定要紧握住夫人的手——“于连的心中涌动着幸福的暖流,不是因为他爱德瑞纳夫人,而是一次可怕的折磨终于结束了”。此后,于连的许多行为都是以征服欲为出发点,但他又整天因为害怕失去,被耻笑而惶恐不安。

对马蒂尔德的感情也是如此,自卑和征服欲交加,偏偏马蒂尔德也是个奇女子——思想在两个极端处游走,态度忽冷忽热,有着一股倔劲,但自己却是漂浮不定。两人在这段感情中,靠着卑劣的技巧维持感情,于连起初以为获得了真爱,谁知在濒临死亡时却对她感到厌烦,转而醒悟他差点杀死的德瑞纳夫人才是此生挚爱。

死亡,对于于连来说,是必然的。在这个由有钱有势的人掌控生死大权的时代,于连和这种人结下梁子就不会有好下场,胜利者的微笑往往是最丑陋的嘴脸;另一方面,于连自己也早就陷入了自己亲手酿造的绝境,他早就无路可退,求死是他最后的爆发。

正如作品名字——“红与黑”这两种对立的颜色,矛盾性格越明显,越能体会到被撕扯时的挣扎有多艰辛和无力,于连没能找到救赎的办法,所以我们看着他矛盾着趋向死亡。

红与黑读后感6

曾经被当时社会所禁的书,在某种意义上有着它巨大的价值,诚然,当我10年20岁看完红与黑的时候,真的很震撼,从此这本书在我心里有很深的影响。

司汤达的异形思维,对男人与女人,还有女性的剖析描写,及对政治角逐的理解,思想的独特是在男性文学里少有的。绝对是一本值得一读再读的书。从此司汤达也成了我特别喜爱的作家之一。

在当时那样的社会环境,能大胆描写一个低层阶级的人与贵妇的一系列情感,内心的抗争与永恒的追逐,用大胆的视觉去描述并不是绝对特殊的事例,但这样的作品在当时也是极力使人感到震惊的,然后批判,被禁,震惊,也丝毫改变不了这本书的绝对价值,以至于它能永恒至今。

经典的意味也非它莫属!

红与黑读后感7

读罢郭冠尧译本的司汤达《红与黑》,过多关于红黑之间的象征和矛盾就不多说了,前人已经诠释完备了,只是想谈谈于连,谈谈于连的爱情。

于连是个复杂的人,这是无容置疑的,出生木匠家庭,身份低下,经常遭受父兄的欺压,但是,这个生活中弱者其内心无比的强大。他是个野心勃勃的人,热烈地崇拜者拿破仑,却可以为了出人头地而将偶像深藏在内心深处,“转眼间,于连不再提起拿破仑,他宣布打算做教士。”他有着当代青年人一样的崇高理想,想要“仅凭手中一把长剑便成为天下的主人”。但是当下王朝复辟的社会却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神甫便可拿着三倍于拿破仑麾下名将薪俸的年薪,这迫使他必须走向当教士这条路,他别无选择,要不就在维里业庸庸碌碌地过着受欺凌的日子,要不就激流冲浪飞黄腾达,这颇有古希腊式英雄命运的气息。

于连同时也是矛盾的人。往往在处于比他高的阶级(就是贵族)面前,他内心是不屑的,但这种不屑背后却隐隐的藏着自卑。他有一颗向往高贵的心灵,却对他眼中的那些高贵的人不屑,甚至是鄙视。他的人生从19岁开始,就人生的业绩来说是一直上升的,但在他逐渐飞黄腾达的路上,他的灵魂却逐渐也被污染得越来越污浊。但是,最后他还是用生命来挽回了他生命中最原始的那一份尊严(他不愿意向陪审团认错求饶)。所以,我觉得于连是个可怜的人,也是个可耻的人,但同时也是个可敬的人。

关于于连的爱情,他生命中有两个重要的女人,一个是德雷纳夫人,还有一个是玛蒂尔德。表面上他是得到了这两个女人并且让她们对他死心塌地,甚至连出身贵族生性高傲的玛蒂尔德都毫无保留地将自己的身体地位前程都拱手让出。但是我认为自始至终于连都没有得到过爱情,真正的爱情只是与他擦身而过而已。

首先是德雷纳夫人,那个稍稍受过点教育,有着大笔财产继承的美丽动人的妇人,她的美貌使刚刚接触到她的于连惊讶莫名,但她身上的那份母性的光环和纯真很快就打动了于连,并让于连忍不住在傍晚的树下大胆地触碰她的手,两人的关系就一发不可收拾了。但在两人的爱情中,常常会泛滥出德雷纳夫人那种母性的情感,而于连,更倾向于一个刚刚挣脱襁褓想要学步的婴孩。所以一旦当于连离开了德雷纳夫人去了贝藏松,夫人的影子几乎在于连的脑海里荡然无存。他们的关系看似那么的不堪一击。其实不然,我认为于连对德雷纳夫人热烈的追求有很大一部分是出自对母爱的向往,自小没有得到过母爱滋养的于连,在温柔妩媚的夫人面前完全没有抵抗力。另外,于连自幼就经常心潮澎湃,“美滋滋地幻想着有朝一日自己会被引见给巴黎的美貌女人,并以惊人的事迹引起他们的注意”。初经人事的他何尝不想吸引那么一个温柔妩媚的女人以证明自己的成功呢,坚强的内心又怎么不会在这个时刻散发着母性光环的女性面前缴械投降呢?

接着是玛蒂尔德,那个在初次见到是甚至不高正眼看的高贵的侯爵小姐。在于连和玛蒂尔德的发展中其实于连是很挣扎的,时而是决绝自尊的于连占了上风,时而是骄傲的玛蒂尔德赢得了局面,两个高傲的灵魂都不甘愿屈服于对方,他们相互的撕咬折磨着对方,这段挣扎的爱情最终还是由内心更加强大的于连胜出了。玛蒂尔德更是甘愿为于连付出身体、地位和前程,甚至连她最精心守护的名誉,她都甘愿为于连舍弃。我认为玛蒂尔德跟于连是同一类人,至少在她没有委身于于连前是。她骨子里是个贵族,一个脱俗骄傲贵族,之所以说她跟于连是同一类人,因为她骨子里充斥着跟于连那种不安分的细胞,在物质上她拥有一切,在灵魂上她有着凌驾于一切贵族的骄傲,所以她根本不会德凯律、德克罗兹诺瓦之流放在眼里,她的命运也有着跟于连相同的悲剧性,要么成为公爵夫人但闷闷不乐地在荣誉和过剩物质度过余生,要么跟着于连轰轰烈烈的拓展一片新的天地。但于连对她的爱,似乎并非出于那两个不安分的灵魂之间的牵引。在我看来,于连对她的爱极大一部分出于对她的征服,于连试图通过征服这么脱俗骄傲的一个贵族女子来满足自身对贵族阶级企求的欲求,并通过这样的手段来消除他与所谓的贵族的差距。于连在试图征服爱情,爱情中过分的自私和自尊是一种恶习,而以征服的姿态来对待爱情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错误。正因如此,即使到了于连生命的最后时刻,他爱的天平始终没有向玛蒂尔德倾斜过。

到底,于连在他短暂的一生中至少有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遇上了真正的爱情,那就是他第一次到贝藏松时在一个小咖啡馆里遇到了少女阿曼达,在短暂的对话后于连竟然涨红着脸对她说“我觉得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您。”在那种无功利无目的的情况下,于连不必用那层伪善的面纱来保护自己,也不用以自己惊人的记忆和学识来打动人,就在这种情形下,于连可以说是真真正正地爱上了一个人,即使是个陌生人。但这次邂逅注定跟于连的生命一样短暂,真正的爱情与他擦身而过。我们何曾不也是。

于连,于连,一个可怜、又可耻、却又可敬的人啊!

红与黑读后感8

如题,我不晓得是人云亦云还是真的如此感觉。

于连作为一个底层人民,他对市长夫人没有所谓利用,是一种较为纯真的爱(这样说应该不为过)。

第一:从他在路上的思想,他在逃亡巴黎的时候想着若是大革命要危及夫人,他一定要赶回来,这是他的心理活动。无需给他人看的,但是他就是这么想的。

第二:从最后他为开枪打了市长夫人而懊悔不已,自己要求死罪,还劝夫人好好活下去。

在审判过程中我认为是整本书的高潮部分,他爆发出了极大的人性光辉。他不图苟且,他说出了真心话,他呐喊,他反抗,他诉说对这法国阶级性的不满,也抒发了底层人民一步一步爬上来的艰难。

他声情并茂的演说,加之本就英俊的外表打动贵族妇女倒也不足为奇,可是这并不是什么优势。这一切无疑导致了法官的愤懑,这也给他带来了死刑的判决书。

他曾豪情壮志地说,“虽然我出身贫寒,但我有的是高贵。”,但最后迎接确实人首分离的啷当结局,何其悲哉,何其不幸!

再者就是与玛蒂尔德的爱情,他不卑不亢,这也是玛蒂尔德这样一个强势的姑娘被她征服的原因所在。

虽然我并不认为他们两者的爱情即便是真的结婚在一起,大抵上也是无尽的梦魇。像玛蒂尔德这类亲吻死去于连的头颅的女性,以及像于连不服硬,而且情绪化的迷恋拿破仑的青年,两者的结合有些那么的诡异。 当然了,以上所叙述的是他的软件,也就是性格啊人品方面的。当然光有这些是远远不够的,还有就是他的硬件,英俊清秀,聪慧过人,从他过目不忘的能力和大主教对他的赞誉就可观之。 那些云云于连怎么怎么的,或许是个另一位仁兄搞混了吧。

《漂亮朋友》里面的那个炮兵。没有任何的政治头脑与文化,利欲熏心,和于连个人感觉两者没有任何的可比性。

红与黑读后感9

带着十分复杂的情绪我终于把这本《红与黑》看完了,因为时间不多,仅400多页的小说竟拖延了10几天才看完。合上书的那一刻,我仿佛百感交集,但如果真的想把这些感受理清头绪,还要落实在纸上,我发觉是这样的难,但是我仍要尽最大的努力。

首先,最令我感受强烈的是于连自始至终的一种情绪和姿态:贫穷而且地位低贱,却有不甘这样的命运;抵抗蔑视的眼光,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是又坏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他的一切经历,几乎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不断地思考,不断地观察,自励和忍受,一日得道,而一切又毁于一旦。这样的于连令我赞叹,对他的结局感到惋惜却又充满敬佩。

从于连身上,每个人似乎都能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让它叫做野心吧,策马奔腾。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读着这些话的时候,我常常觉得在我自己的心里也在响着同样的声音。为了他的,是的,野心,他几乎可以说是步步为营,但是我想他的心地终究是善良的,所以又时而呈现柔软的一面。有一句话我至今记忆犹新,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是的,终于知道,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平,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公平都不可能,也许唯一的办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吧。

这里不得不提及于连与德·雷纳夫人,和他与玛蒂尔德之间的爱情。初读的时候我就在想,他对她们,或者是其中的某一个是否有真正的爱情呢?他对她们,难道只是为了寻求一种挑战,或者一种对抗蔑视的报复的手段?到了最后,我想,在两份感情最开始的时候,他多少带着一些挑战的心理,用他自己的话说,他觉得那是他的责任。但是,爱情是真真实实地产生了,也存在了。但他与德·雷纳夫人和玛蒂尔德的爱情却是不一样的,用小白的话说是,一种是心灵上的,一种是头脑上的。

当然,前者更震撼人心,但当看到玛蒂尔德亲吻他的前额,亲手埋葬情人的头颅的时候,后者也同样另我动容了。这时候,爱情,仿佛让人升腾出了一种信仰。于连自小到大都缺少爱的关怀,而正如他所说,德·雷纳夫人给了他慈母般的关怀,如脉脉暖流滋润了他的心田。玛蒂尔德青春年少,有着优雅的高贵和轻快的朝气,注入到于连心中的是爱情的激动和热情,是如他这样的年龄的爱情的方式。

虽然我们总觉得更倾向于前一份爱情,但我也实在不能说孰轻孰重。于连最终在心里做出的那样的选择给他的是永恒的温暖。但他也知道,两个爱他的女人谁也没有错,所以选择让她们两个一起在马车的颠簸中暂时忘记失去他的痛苦。于连,我想说的是,我想这两份爱情报以同样的敬意。

红与黑读后感10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善于从爱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后来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可以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爱情。

但是,于连的两次爱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写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

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红与黑读后感11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

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

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爱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爱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责任”,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但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

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而于连和玛蒂尔德的爱情更多的是一种征服和反征服的关系,谁征服了对方,就会让对方受到情感上的折磨。玛蒂尔德出身豪门贵族,且追求理想,不甘平庸,才思敏捷。所有这些都吸引着于连。

而玛蒂尔德对于于连的爱情更多地缘于于连在她骄傲面前不屈服,不屑一顾。(自然也包括于连的英俊、才学)。这在于连接受科拉索夫亲王的建议这一段有趣的故事中表现得犹为突出。可以说是嫉妒和寂寞使玛蒂尔德疯狂地爱上了于连。

最终于连还是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而拒绝了玛蒂尔德。这多少让人要为后者鸣不平,毕竟她置自己的名誉而不顾,毕竟他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但这种爱却不是自然的流露。而于连对德·莱纳夫人的爱却是自然地。同她在一起,于连会感到自由平等和独立。这也是司汤达本人所说的“头脑的爱情”和“心灵的爱情”之别吧。于连的取舍正是司汤达本人的取舍。

红与黑读后感12

抱负,一种潜藏在灵魂深处、无形却渗透有形的力量。它可以让人在绝望和失败中振作,也可以让人在成功与欢乐中沉沦。

一般有抱负的青年都比较勤奋,但是他们所走的道路并非都能到达人们所肯定的领地——走偏路的青年大有人在。法国作家斯汤达的小说《红与黑》就塑造了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于连。他将本来可能是雄心的抱负引入歧途,其奋斗之路更像一条自我毁灭之路。

徜徉《红与黑》的海洋,我对主人公于连的美丽与哀愁深有所思。于连非常聪明,可以把《圣经》倒背如流,并以此向别人炫耀,妄想占据别人心目中一席地位,但命运总在捉弄人。他出身卑贱,仅处在微不足道的仆役地位,无论他付出多少的努力都无法填平阶级的沟壑,在那些贵人眼里,于连只不过是一个忠于效劳的佣人罢了。然而于连从不局限于自己所处的位置,他想在社会上实现自己的价值,想要得到他应该得到却让别人抢去的东西,可又无能为力,因而一直对现实充满嫉恨。

在他脑海里总显现出:“在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统治下,我将会是一名军官……”他疯狂崇拜拿破仑,梦想有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可他却不知道,拿破仑由于不甘心放弃最拿手的炮兵,结果使战场的形势迅速逆转,遭到了惨不忍睹的失败。于连排斥他人对拿破仑的讽刺诽谤,继续固执地迷信拿破仑,默守自己的“原则”,宁愿在不重要的战场上做些让步和牺牲,坦然接受次要战场上的损失和耻辱。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更好地靠近成功,才能实现他的“抱负”。然而聪明被他夸张地用在野心的扩张中,在权欲的驱使下,他像一个失去重量的人,完全丧失了人性中的真实。

书中,法国正是七月革命前夕,统治者剧烈交替的变动时代,一方面是以“红”为象征的拿破仑时代军人的荣耀;另一方面是以“黑”为象征的王权复辟的时代拥有势力之僧侣阶级的黑衣,他们左右着人们命运的轮盘。于连也置身其中,被历史的游戏所蔑视:在这个完全没有选择的时代,要么继续做一个木材商人,要么就让野心吞噬自己善良的心。其实,一个人不管他所处的地位多么的显赫或多么的卑微,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何必歧视自己的所有,为了追求心中的目标而竭尽全力,急于求成,不择手段,把自己套得那么牢固?

但,不幸的是,现实中大多数凡人都会情不自禁地像于连一样,沉溺于自己臆造的幻想中,痛苦得不能自拔,甚至“爱”上自己的痛苦,从而对他人已获得的成就虎视眈眈,嫉妒仇恨之;同时忘却自己人生努力奋斗的无限美好可能性,一心一意报复之。这些人同那个于连一样,膨胀的欲望犹如白内障,使他们双眼皆瞎,惟剩下一身蛮力,向他们想像中的敌人迸发,伤害他人更毁灭自己。

红的仍旧是红,黑的仍旧是黑。

撕开夜色的包裹,这就是生命的鲜活。

红与黑读后感13

终于将司汤达的《红与黑》看完了,用的时间几乎可以让我忘记书前的内容,

从最早的慕名看书,到坚持看书,再到被内容吸引而无法自拔的去看书,一本《红与黑》,让我对其产生了三种看书的感受。

慕名看书是因为这是一本世界名著,法国作家司汤达所著。次数被本书译者称为现今中国五十岁上下的知识分子没有不读的,甚至有学者说关于《红与黑》的研究已经成为西方的“红学”。很早就知道此书的我一直想找机会看,但是总是没有实行,所以一直拖到现在才看到此书,可以说我是慕名看书的。

坚持看书。《红与黑》的名声早已远扬,不需要我在这里做更多的渲染,但是名声并不带表一切。当我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发现书中的描写十分细腻,对人物的心里、事件的描述,都写的及其详细,作者甚至将生活的一些琐碎的事情的写到了,慢慢的让我有种拖泥带水的感觉,不太想去这看这本书,但是这毕竟是一本名著,我是慕名看书的,所以我一定要坚持看完,这也就是为什么我看这本书如此之慢的原因了。然而,当我把这本书看完之后,在总揽全局后想,就会发现此前让我感到有些拖泥带水的感觉的描写正是这本书的吸引人的地方。

被内容吸引看书是因为看到书的下半部后,我被主人公于连的结局所吸引,我极其想知道于连最后的结局,想要直接翻到最后看结果,但又害怕遗漏中间的一些精彩内容,所以就压制着好奇心,一页页的去看。

谈到《红与黑》,就不可避免的要说到书中的主人公于连·索莱尔,维里埃(作者虚构的地方)一个木匠的三个儿子之一。书中描写了一个想要飞黄腾达,但却有着悲惨命运的主人公。于连·索莱尔有着两次的感情经历,通过这两次的感情经历,他找到了真正的爱情,而正是因为这两次的感情经历,让我们的主人公失去了飞黄腾达最好的机会,并且走向了死亡。当于连知道自己的飞黄腾达的机会被德·莱纳夫人破坏之后,他不顾一切的去杀死德·莱纳夫人,他第一位情人,然而当他后来在监狱得知德·莱纳夫人并没有死之后,他离开了德·拉莫尔小姐,他的第二个情人,一位侯爵女儿,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与其开始了为期两个月的爱情,随后他被执行死刑。

读完《红与黑》让我更加了解到宗教在欧洲拥有多么强大的力量,不仅控制着人们的思想,同时后左右着世俗的权力。同时也让我看到了欧洲贵族的奢华、虚伪、做作。书中让我感到最值得一提的就是对人心里的描写,几乎细致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尤其以描写于连与玛蒂尔德之间的感情更为细腻。

《红与黑》让我看到了自己对欧洲历史的了解的欠缺,在我看书的时候有时就无法了解中所描写的一些史实,或者说影射的事件。时间、地点、事件内容,我绝大多数都不知道,可悲自己还是学历史的!

红与黑读后感14

如果一棵树枝叶繁茂,那么我们一定会惊羡它的生命蓬勃;如果把维立叶城比作一棵树的话,那么它的“繁盛”足以让我们窒息:生活在树冠的贵族,明明内心彼此仇视,尔虞我诈,相互倾轧,可一个个看上去却衣冠楚楚,温文尔雅,光彩照人。

他们即使给对方一个微笑,也总不肯舍弃嘴角上挂着的那一丝轻蔑。虚伪,无所不用其能,恣意的占据着枝叶间的缝隙,切断了阳光,只在树根周围投下浓浓的阴影,而这阴影正好罩住了一个人——于连。

于连仰观树冠,内心汹涌澎湃——“社会地位:愚人的尊敬、孩子的惊奇、富人的仰慕”。正如特殊人物对周围环境有着特殊的敏感一样,对社会地位特殊的敏感滋生乐于连野性的欲望——一定要爬到树冠上去!可惜命乖运蹇。“千里觅封侯”的红色从戎梦在生不逢时的仰天长叹中灰飞烟灭。不过,很快,神甫所带来的高薪和所赢得的来自王室的尊敬,使他黯淡的眸子里闪现出金灿灿的希望之光——穿上黑色的教会服,一样可以跻身名流。可在藐视一切的上流贵族眼里,他惊人的记忆力与街头末技之流的杂耍在本质上并无任何区别。于连也很清楚。凭着惊人的记忆力这块敲门砖仅能敲开上流社会的大门而已,却比一定能得到主人的笑脸相迎,想要登堂入室,成为座上嘉宾,还得有让自己举手投足增色的“行头”。久处树冠阴影中的他自然毫不犹豫的为他的欲望寻找到了一个能游刃有余的套子——虚伪,并一头钻了进去。从此,他便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一步步地向他梦寐以求的上流社会挺进。

司汤达将《于连》改成《红与黑》,让两个不和谐和极端矛盾的色彩痛快淋漓的昭示我们:于连是极端矛盾的混合体!他的地位在树根定格,欲望却在树冠燃烧;对拿破仑在心里是疯狂崇拜,在人前却大肆攻讦;他根本不信神灵,却示人以笃信虔敬;他仇视现实生活,却又无法控制自己的逃避;他鄙视上流社会的乌烟瘴气,却又痴迷于能生活其中;他没又使自己尊严增重的砝码,却不能容忍别人有任何轻蔑,即使对方是一个的为卑微的车夫,他也要选择决斗到底!的确,以一个小锯木厂主的儿子的身份向上流社会叫板,要在林立的漩涡中驰骋捭阖,收放自如,除了靠自欺欺人的虚荣和嫉妒空白的自尊外,如履薄冰的于连还能靠什么呢?看来,于连这个时代的畸形儿,正是从巴黎这个罪恶的母床上诞生的怪胎。

可催生了怪胎的助产婆——上流社会,却不愿接受这个不合他们“规则”的新生儿。于连的闯入等于宣告复辟者在风雨飘摇中刚制定的统治“规则”又被撕开了一个豁口。所以,于连的擅闯必然招致贵族们本能的反感,也就必然遭到整个上流社会的联合剿杀!

当初,于连背负野心,怀揣虚伪启程,一路似乎畅通无阻。但每爬高一寸,危险也就随之加上一码,最终还是跌了下来,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只将“遗憾”重重的摔在了身后。

红与黑读后感15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一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 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可以告诉他,是爱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 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特别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后来的玛蒂尔德小姐 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人们的帮助,可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因为女人。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可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 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可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积极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在人物塑造的手段上,司汤达使用了超出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心理深度的挖掘。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是一首“灵魂的哲学与诗”。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 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 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后。毕竟,于连充其量也仅是一只逆流之筏,他无论如何也敌不过巴黎这片波诡云谲的海洋的。

临刑前,于连也苦笑着高声对自己说:“我的同时代人的影响占了上风,离着死亡只有两步远,单独跟我自己说话,我仍然是伪善的……啊,19世纪!”

只有19世纪30年代的法国才能造就出野性的于连,也只有19世纪30年代的法国才能造就出于连被送上断头台的命运。

于连,一个久久挥之不去的名字,蕴含了太多的沉重与悲哀……

红与黑读后感16

自从有了人类就有了人类之间的交往,人们相互靠近的过程也是人类靠近文明的过程。因为交往,我们有了丰富的语言,有了发达的大脑,有了超群的智慧,更有了社会,这个基于个体的联系而形成的更大的群体。在人际交往中最重要的就是印象的形成过程。所谓印象就是我们对别人的看法,在多数情况下我们不是把握了他人的全面特征后,再形成对他人的印象。我们往往会根据很有限的信息,甚至仅是只言片语,就对某个人做出评价。

《红与黑》被誉为“灵魂的哲学诗”,作为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红与黑》对于19世纪上半期法国风起云涌的各方斗争和矛盾都展现得颇为深远,贵族、大小资产阶级、教会人士一个个的粉墨登场,人民的痛苦,平民的反抗,埋藏在无奈下的爱情,渗透了利害关系的亲情,潜伏在表象下的实力的交战刻画了当时整个社会的风貌。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谚语。

《红与黑》所塑造社会,是如此广阔的,如此深刻的,如此真实的。在此我将基于这部人类文学史上最优秀的作品,来探讨心理学中人际印象的形成心理。《红与黑》是文学,是政治学,也是社会学与心理学。我们可以把它比作是西方的“红学”,其中交往的学问是广博的,复杂的,而深刻的。在这里我仅以人际心理学的印象形成作为突破口,希望能解释一些现象,能够从另一门学科的角度去理解这一部作品。当然,对于人物的喜好因人而异,我在这里采取的只是一种大众的心理分析方法。我想这只是一种尝试,其中可能会有一些牵强附会的地方。但不管怎样,《红与黑》无可置疑的是文学史上一部无可匹敌的作品。

红与黑读后感17

暑假快过马上要开学之际,我抓紧时间看完了《红与黑》这本司汤达死的世界名著。每次读完一本书,我都陷入沉思写一些读后感。看完《红与黑》之后,我却无从下笔。

“红”与“黑”到底是什么意思,我陷入迷茫。也许,这本书对我一个中学生来说,书中的思想与内涵有点深奥。

“红”是什么?“黑”又是什么?我问爸爸,爸爸也不确定,爸爸只是告诉我一些参考的建议。红也许代表着当时先进的资产阶级自由思想,黑也许说的是落后的教会贵族的利益。也有下面一种说法:红与黑是连在一起解释的,说的是于连的低微的出身和他想挤入上层社会的矛盾。

我了解了这些解释之后,我还是不太明白。我真的不知道这三个字代表了什么,或许什么都不是呢,或许是作者的一时兴致想到的胡乱的短语,这些全都无可揣摩,无可知的。但有一点,红不是黑,黑也不是红,红和黑都坚信自己的优秀。

读了《红与黑》,我还是不明白红与黑的的含义。

红与黑读后感18

《红与黑》是19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先驱者司汤达的代表作。司汤达是在“资产阶级胜利之后,立即就开始敏锐而明确地表现它的特征的第一个作家”,也是在法国美学领域里,提出批判现实主义理论的第一个作家。

小说主人公于连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在于连十九岁那年被市长聘为家庭教师,不久,和市长夫人恋爱,事情败露后被迫到神学院投靠神父。后来在教派斗争中神父失败,于连也不能继续留在那里,于连又被介绍给宫廷大臣当秘书。从此,于连打开了进入上流社会的大门。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反动会议,甘愿为贵族效劳。与此同时,于连也得到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爱情,并迫使侯爵承认他们的结合。正在这时侯爵的政敌想方法让市长夫人写了一封揭发信,侯爵接到信后断然否定了自己女儿和于连的关系。于连气愤之极,枪击了市长夫人。尽管玛蒂尔德等人竭力营救,于连任被判处极刑……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及最终的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近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小说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

全书最耀眼、也在文学史上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着笔于人物心灵的跟踪的手法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正是突出了于连处在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心理历程,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所以他日后能跻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在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的。他因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他想要拥有尊贵的地位,众人的钦羡。为此,他制造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卑鄙、虚伪的手段,这一切都使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内心还保留着真、善的一面,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陷入深深的自责。因此,他的计划又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不难发现于连的这种幸福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的,是为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际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自己时时刻刻都处于一种紧张状态,感受不到踏实、安定,仅仅是自己告诉自己感觉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就像“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就是想紧接着应该怎样制定并实施下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暂时的满足,暂时的安慰,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迷失了自己。当他得知德·莱纳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把他历经千幸万苦打开的通往上层社会的门无情的封锁时,他想到了报复,他选择了最直接、却又最愚蠢的方法——结束了德·莱纳夫人的生命,也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在监狱中的那段时间,使于连想了很多,他从自己禁锢的思想中解脱出来,从社会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获得了精神的自由,获得了灵魂的重生。他脱下了往日一切伪装的面具,找到了迷失的自我,也找到了最真实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安静的等待死后的再一次轮回。

作为一部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望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大概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对于书名人们曾经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莱纳夫人的鲜血,“黑“是玛蒂尔德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想红色是否还可以象征于连对人生的不懈追求,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真正价值的生存状态吧!

在社会现实重重阻碍而又想要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缩或是反抗。那些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缩者,他们享受着平庸的生活,最后却难逃社会进步被淘汰的命运。能不断地树立人生目标、决心要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显然使不欢迎虚伪的言行、卑鄙的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

我想,在人们一味的批判社会的黑暗、同情于连成为社会的牺牲品时,是不是也该想想于连的反抗精神。

我们是否也应该在“戴着脚镣跳舞”的同时,培养适合自己的“反抗精神”。

红与黑读后感19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主人公于连·索莱尔自始至终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贫穷,地位低贱,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一切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的不断地思考、观察、自励和忍受,终于迎来得道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

这样的结局似乎并不出人意料。每个人似乎也都能从于连身上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是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

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有句话我仍记忆深刻: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是的,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平,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公平都不可能,也许唯一的方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吧!

红与黑读后感20

《红与黑》是法国作家司汤达(1783-1842)的代表作。这部小说既是一部爱情小说,也是一部政治小说,是一部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在法国当时社会流传有“不读《红与黑》,不要混政界”的说法 。

小说展现了19世纪初法国社会生活,描写了一个木匠的儿子于连,他希望通过个人努力跻身上流社会,但最终失败的经历。

主人公于连出身卑微,但他有一个特别的爱好,就是读书,并且记忆力超群,他对《圣经》倒背如流,因此得以被市长看中,当其孩子的家庭教师。

然而,他却与市长夫人雷纳尔产生了感情,他人生第一次体会到了爱情的美妙。当他沉浸在与市长夫人的欢乐中时,却被人告发来到修道院,后来神父将他介绍给拉莫尔侯爵做秘书,在府中又与玛蒂尔德小姐又有了暧昧。

就在这时,雷纳尔夫人在人的唆使下写信诽谤了于连,于连看着自己即将一无所有,盛怒之下朝雷纳尔夫人开枪,但他拒绝为自己做任何辩护,最后孤单地死去。

红与黑两种颜色的含义

小说的原名是《于连》,后来改为《红与黑》,自问世以来,小说书名一直引人遐想,被人们不断解读。

红与黑,这两种颜色究竟有什么含义?

笔者认为,对于出生底层的于连来说,“红色”代表个人理想,“黑色”代表庸碌无为。人生对他就一场“红”与“黑”的残酷搏斗,要么过出人头地、体面高贵的生活,要么就选择死亡。他拒绝了朋友与他合伙做木材生意,他拒绝了。因为他知道,在那个阶层分明的社会,有钱并不能有尊严,只有成为贵族才会有尊严。

他渴望能像拿破仑一样,征战沙场、建功立业。然而他的生命如一颗流星,在红与黑的交战中,在出人头地的个人理想彻底破灭后,他放弃了被救赎,而走向毁灭。

红与黑也可以看做个人与社会的冲突。于连是小资产阶级知识青年的代表,他虽然出身低下,但野心勃勃,渴望飞黄腾达,改变命运。对社会地位的不满,让他仇视社会;对荣誉的渴望,又使他投入到官场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中。

于连以平民意识对抗封建贵族,这使他招来很多人的嫉妒,也注定了他的悲剧结局。他从心底里仇恨他们,他说:“跟他们打交道的只是我的贫穷,从不是我的灵魂。”他反抗世界的梦想破灭后,他在法庭上总结了自己的一生:“我是一个反抗自己的卑贱命运的农民。“

于连是一个矛盾的人物,他的身上有着双重性格。一方面,他自尊心极强,不愿受人奴役,他其实并不渴望奢华的生活,而是渴望那种出人头地的尊严。另一方面,要得到成为人上人的目标,他又必须有手段,这种手段就是要在人前牺牲自尊,学会虚伪逢迎。

他既憎恨贵族,又不不得不与他们同流合污;他既欣赏正直善良,但又不得不违心遵守上流社会的价值观。所以,在跻身上流社会的梦想破灭后,他高傲地选择了自我毁灭。

每个人的心里,或许都有一个于连,都有两个自我。

一个是理想的自我,坚守个体的高贵的自我;一个是现实的自我,为了生存,圆滑世故、八面玲珑的自我。

于连身上闪烁着人性的光辉 ,也有着人性的丑恶。

然而,于连是矛盾的,他想要建功立业,征服世界;却又多情善感、没有泯灭良知,不屑官场生存法则,正如司汤达对他的评价:“他永远也成不了一个好教士,成不了一个干练的行政官员。像这样容易激动的心灵顶多适于产生艺术家。”

于连对两位贵族女性有爱情吗?

培根说:“世界上没有一个伟大人物会被爱情冲昏头脑。”

很多读者看到了于连和两位贵族女性的感情经历,却没有看到,在他的心中,尊严和野心才是最重要的,爱情不会排在第一位。

于连爱两位贵族女性吗?应该说也是有爱的,尤其是雷纳尔夫人。她给了于连很大的关怀,让他感到了母亲般的温暖。虽然年龄有差距,但他们之间仍然擦出了爱情的火花 。他们经常在黄昏的林荫路上散步,他们会偎依在一起,一起看夕阳西下。在向雷纳尔夫人开枪后,他也在忏悔。

至于玛蒂尔德,他追求她更多的只是为了报复,因为玛蒂尔德对他的顺从,使他的自尊心得了满足。此时于连的心灵开始扭曲,他学会了贵族们虚伪的一套,学会了不择手段获得成功。

可以说,他对两位贵妇人是有爱的,但他最爱的还是自己。

对于连来说,活着的目的是为了什么?就是“征服”二字。面对两位贵族女性,他发起了一场特别的战争。征服出身比自己高贵的女人,对他来说就是一种成功,在他的眼中爱情也只是某种胜利。

就像于连最崇拜的偶像拿破仑,拿破仑的两次婚姻都不是纯粹的爱情,很大程度上都是出于政治目的。

他对雷纳尔夫人,既有爱,而更多为的是打击市长对他的轻视。在与玛蒂尔德交往中,他曾说,出身的骄傲犹如一座高山,而那座高山,就是他进攻的目标。所以当他追求玛蒂尔德成功后,他感到的只是胜利的喜悦——“这个傲慢的女人,终于拜倒在我的脚下了!”

至于他为什么要开枪打死雷纳尔夫人,也是他看重个人前途甚于爱情的缘故。虽然他也忏悔过自己的行为。

在爱情与功业之间,于连首先是选择功业的,甚至将爱情作为一种成就个人的手段。

《红与黑》中的于连,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鸣。一方面是因为于连这个角色,另一方面是当今社会上我们仍然可以看到类似的场景。

司汤达通过于连的故事要告诉我们,一个人对抗整个社会,无异于飞蛾扑火,即使他有野心和才能。于连的悲剧是整个社会的悲剧。

于连的性格是极端的。要么征服世界,要么输掉一切。

虽然于连完全可以免于一死,用尊严来换回一条命和荣华富贵,但是他断然选择了尊严,放弃了生命,因为他已经看透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至此,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塑造于连这个性格极端的人物的用意。因为只有于连的死,才能唤醒人们对社会弊端的思考,才能让人们开辟出一条更美好的道路。从这个意义上说,《红与黑》是一部具有高度思想价值的小说。

红与黑读后感21

冯唐曾经说过人类个体是一个欲望满身的人,欲望可以成就一个人也可以毁灭一个人,所以他倡导人们既要成魔也要念佛,然后才可以成人。看了《红与黑》之后,对于于连·索黑尔这个人来说,我觉得他就是这种,有野心、有抱负,欲望满身,才华满满的人,他一昧的为了向上流社会攀爬,忽略掉人性本善,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魔战胜了佛,邪恶战胜善良,运用违背社会道德的手段,造就了病态式情感悲剧。

尽管这样,对于男主角于连·索黑尔来说,个人的个性魅力是无法被泯灭的,我觉得文中最能体现于连·索黑尔的就是那句话,也是我最喜欢的一句话“红的仍旧是红,黑的仍旧是黑。撕开夜色的包裹,这就是生命的鲜活”。红色是于连对生活的向往、热情以及内心深处炙热的渴望,是对当时法国七月革命时期,社会动荡阶段,王权势力的反抗,向稍纵即逝青春的反抗。黑则是对于人性的揭发、人性的贪婪、丑陋、纸醉金迷以及利益熏心的体现。所以红与黑,就是于连充满活力以及不甘妥协的生命力的象征。

总的来说,在读完《红与黑》后,我体会最深的有两点:

首先,我在这篇文章中,体会到一个人出身对其带来的影响,我认为于连出生平民,备受当时社会的歧视,在长期的压迫下,改变了于连,使其对社会充满不满,心理扭曲,在激发于连奋斗上进的野心同时,也导致其走入一条动荡的人生之路。

其次,我认为,看完《红与黑》之后,我体会到人生的真谛,我更加的喜欢那句不忘初心,方得始终这句话,就像故事的结尾,于连最终失败,最后在监狱中,于连淡化了成功,也不再贪图虚荣,于人生的最后一个阶段,回归自身的本心,找到真正的自己。所以,不论是对于爱情来说,还是对于人生,我认为一个人有点野心并没有错,但是更重要的是不要迷失自己,包括在爱情面前、在金钱面前、在欲望面前、在权势面前,也不论是我们的出身是如何的卑微,我们都可以凭借自身的努力找到自己想要的,实现自己的价值。

在这里,我希望每个热爱文学以及喜欢文字的朋友,都去读司汤达的《红与黑》,在这里我们可能会更加清晰的在作者塑造人物中,体会到自己内心的丑陋和贪婪,使得人们去审视自己的爱情观,以及人身价值观,选择适合的路,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红与黑读后感22

心比天高、命比纸薄是于连的最终归宿,阶级出身就决定了于连纵再腹有诗书、愤世嫉俗,再心高气傲、尖酸刻薄,再自命不凡、野心勃勃,终是斗不过这勾心斗角、壁垒森严、等级严苛的上层社会,斗不过这道德风气日益败坏的社会。

于连的性格和观念是复杂的,矛盾的,但符合情理。他对身世的自卑和抱怨常常被他想向上爬的勇气和胆量给打败,而他的勇气和胆量常常又被自卑给深深影响;他对等级森严的上层社会是向往的,想实现其雄伟的野心,但他又对上层社会的虚伪、狡诈充满愤怒且一针见血的讥评,想同其划清界限,时时保持自律;他渴望通过自身努力取得辉煌成就时的那种志得意满的感觉,但他一遍又在嘲笑那些世袭爵位蝇营狗苟、碌碌无为的名族贵胄;

自身地位的卑微对其性格行为的深刻影响,让于连的行为和观念始终与上层社会王公贵族名媛淑女的格格不入;他在世俗社会和官场上空有才华和野心,却无与其斗争的经验、谋虑和远见;他对世事的言语一针见血、锋芒毕露,却不懂得藏拙露怯,政治立场单纯、政治热情肆意,不懂得收敛和韬光养晦。

空有才华和野心的于连在那样一个时代是无法实现其抱负的。对拿破仑的崇拜是激情式的,他为爱情而选择走向死亡的方式也是激情所致,亦是其向自己野心的妥协,疲惫不堪于政治角逐的明证。死对他是解脱,也是让其纷乱的心理斗争达成和解的唯一途径(活着的时候是无法达成和解的)。

于连无疑是勇敢的、聪慧和才华超众的,但其又是一个富于激情、善走极端和自我极其压抑的人,书中随处可见的、繁复的、富于激情的心理斗争描写就足以体现其这样的性格,若不通过对其各方面极端的大量描写或陈述,就不足以反映当时社会的腐旧以及对人性的恣意残酷扼杀的程度。

三言两语不足以表达出自己全部的认识,更何况自己的认识是何其的浅陋,书记于此,这些浅薄的识见有待通过时间和对经历的领悟来改善。

红与黑读后感23

在正式开始之前,请允许我数一数于连身上的矛盾。

于连是一个怎样的人?他在短暂的二十二年生命中一直想跻身上层社会,却又从内心深处鄙夷所有所谓的贵族;他一身教士黑袍,能流利用拉丁文背出《圣经》全本,却不信宗教,甚至做出天主教看来十恶不赦的事情;他渴望荣耀,追求荣耀一生,死前却发现自己最留恋的是夫人的温膝软臂;他小聪明人前人后用了一辈子,却在斩首前拥有了哲人才拥有的智慧,与直面死亡的勇气。

这是于连。他让人恨不起来,又让人爱得欠缺,他之于我们,就如瑞那夫人看着那个苍白、漂亮的黑发年轻人,我们知道无论他犯了什么错,他都是天真无辜的。他的鲁莽、他的稚拙,不过是因为他是个乡下来的淳朴的年轻人,他还那么孱弱,那么无知,他未曾接受贵族教育,也因为这点,他性格中残存着一点粗野般的可爱。这也是吸引瑞那夫人与玛娣儿特的原因。

观之,爱情占了红与黑的大半篇幅,这男子和两个女人的纠葛就这样展开。瑞那夫人之于他,是白玫瑰,温柔善良,像爱自己的生命那样爱他;玛娣儿特之于他,则是名副其实的红玫瑰,热烈、高贵,甚至于疯疯癫癫,这女子竟最终学起她祖上英雄的故事抱吻爱人落地的头颅,纵她傲气、时而无礼,这意气之举都能将她宽宥。

以我拙见,于连并非以他所说,只爱过瑞那夫人一人。他对这两种女人,是两种不同的爱,于连更爱瑞那夫人,是因他明白她爱他更甚之故,而玛娣儿特,是她那疯疯癫癫和贵族的高傲坏了事。以于连的性格,对后者只能是一种激情般的爱情,只因他脆弱又多疑,正需要温柔痴情的女子,才能完全向其敞开心腹。

我见《红与黑》这个名字,一般是说骑士军的红衣和教士黑袍(两种当时法国青年用来实现野心的职业),当然,这两种颜色也是于连内心对荣耀的追求,与现实世界虚与委蛇的对抗。

不得不说,于连是落后的,因为他生在农村,在书籍方面所识有限,只看过拿破仑自传和历史小说,最多也只能提伏尔泰,不懂哲学也不懂文学,他的眼光带着一种温和的局限——拿破仑伟大,热爱荣耀,我便热爱(有时候甚至于是一种傲视他人的自慰)。但到最后,他的这种对荣誉的追求不再是向往偶像式的,而是投身于其中——最高的荣誉,死亡。虽说他这一行为还是带了无知的色彩,但无形罩上了一种慈悲。他不是堂吉柯德式人物,没有装瞎到底,他看见了在这个时代,荣耀永远无法实践。可以说,他对瑞那夫人死前爆发的发狂般的爱,其中怀有对这种荣耀死去的一种祭奠,当理想破灭,他曾经将投诸其上的所有热情转移到了爱情之上。

司汤达无疑塑造了一个极其成功的矛盾人物,懦弱和勇敢、魅力和缺乏魅力、无知和智慧、虚荣和真正的荣耀在他身上完美的杂糅。正是因此,多少人爱他像爱自己的儿子和情人。

红与黑的爱情观,我无法认同。只因为他们的爱情牵扯了太多的利益,被这些拖累得庸俗不堪。所以只能是悲剧。只有悲剧能让于连从庸俗中被拯救出来,只有悲剧能将这两段爱情升华为同过去战争年代的爱情同样的伟大,因为只有悲剧能让人们直面死亡和永恒,在它面前,生时之事渺不可言。如果于连不死,他就不是于连。如果于连不死,司汤达也不会这么伟大。

红与黑读后感24

红与黑,每个人身上都有两个自我。

一个坚守着性格里的刚毅和自尊,执着于生命的高傲,一个虚伪地为了生存强颜欢笑,谄媚逢迎。

在我看来。红与黑,就是关于人的性格与人的前途碰撞冲突的故事

于连,是一个拿破仑的疯狂崇拜者,却遗憾地降生于世俗繁文缛节复苏的时代,他很想拜托阶层与出身的束缚,一直挣扎着往上爬,却又因为自己个性而湮灭。

这其实很真实。只是我们都在无视,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我们身上。

每个人生而就在尝试融入社会,吸收主流价值观,或许我们没有于连那样子的野心,但一定曾经有过自我与社会冲突的无奈,法国尚且如此,在传统宗法观念根深蒂固、人际关系错综复杂的中国社会,多少杰出的灵魂自甘堕落,却又毫不自知?于连的伟大便在于,他力争上游的同时,遵循着自己的性格,或许他始终在做伪君子,但那也是在虚伪地对待世人,他始终都真诚地面对着自己的内心。

一开始我看到,于连对雷纳尔夫人、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只是出于一种满足自尊和弥补人格价值的需要,这让我很惊讶和愤怒,因为这和我笃信的爱情观相悖。但都后来作者的意图逐渐浮出水面,他只是想塑造这样一个人(当然也和他自己本人的经历有很大关系),他试图服从和跟随自己的心,可黑暗的社会依旧俘虏了他,至少在生理上,让他死亡。

在红与黑里,所有的人物都很虚伪,或者说都有着大部分的虚伪时光。上流贵族一个个谈天论地,却只是在拙劣地模仿前人的观点,没有人活出了自己,没有人理解自己性格的秘密。真正可谈得上真诚的只有于连和玛蒂尔德,或许还有雷纳尔夫人,他们在追求,他们至少是在为自己的内心而追求,不管这理由是否道德,是否符合伦理,但毕竟不是纸醉金迷的傀儡。从人的独立性角度而言,他们三人是比较伟大的。

当就算这样,他们也有强烈的内心斗争。最吸引我们眼球的,也正是这些内心独白。多少人,不尝试和自己的性格坐下来晤谈,就默默地低头认命?

那么,关于于连的结局呢?我不知道还能再说些什么。我们穷尽一生去追求,能拼搏、豁出去的,也就只有那几次。于连至少去做了。于连是有尊严的,直到最后他在监狱里考虑的也是他是否有勇气去面对死亡,他是否对得起他的尊严。

全书读罢,我掩卷叹息。于连的死,只是一个符号。

只是活在中国,我也尝试遵循自己的心。

但好多责任,好多义务,好多东西,逼着你去俯下身来融入社会的阴暗面。

我只能尝试出淤泥而不染,但,这可能吗?

于连在狱中感叹这世上似乎没有一个真诚的上帝……是的,我们只能做虚伪的人,尝试有真诚的瞬间把

红是血,黑是夜,我愿用一生,像于连那样,以我之血,去染红这黑夜。

红与黑读后感25

“在一千个观众心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把这句话中的哈姆雷特的名字换上于连·索雷尔,恰如其分。

《红与黑》当中写到了,十九岁的于连出身于木匠之家。他从小就崇拜英雄拿破仑,渴望像他一样,凭着自己的聪明与才干建功立业,进入上流社会,过人的机敏和惊人的记忆,让他能把拉丁文《旧约》到背如流。他因此而被家乡小城维吉尔市市长德·雷纳尔先生聘为家庭教师。出于考验自己意志和维护自尊的目地,在乡村之夜中他不顾一切握住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并轻易获得了市长夫人的爱情。

事情败露后,他跨进省城见藏松神学院的门槛。于连出众的才华和坚强的性格深得彼拉尔院长的赏识。但在宗教教派内部之间的纷争中,彼拉尔失利,于连被迫离开神学院,于连被彼拉尔推荐给德·拉莫尔候爵当秘书。不久,于连以非比寻常的才能,自尊和高傲赢得了候爵女儿的芳心正当于连青云之上时,光明无限的前途被德·雷纳尔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毁与一旦与是愤怒的他在教学枪击了雷纳尔夫人,并因此被捕。在法庭审判之后,于连走上了断头台。

一系列重大变故,把于连从昔日的狂热幻想中唤醒,他拒绝侯爵女儿的帮助选择以生命为代价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真诚和自尊最终战胜了伪善与自卑。

在生命的最后日子里,于连想起自己与雷纳尔夫人之间纯洁的爱情。于连终于明白了;本可以生活的非常幸福,是自己狂热的野心毁了这一切。面对阴险的教士,于连以牺牲生命为代价,拒绝充当教会的工具。他了解“皈依宗教”的阴谋,“如果我蔑视我自己,那我还剩什么呢?”——被囚禁住身体的于连保留了自己的独立的思想和人格。选择了高傲的死去。

红与黑读后感26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这个出类拔萃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通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一途他才有希望跻身上流社会。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迅速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企图以此达到发达的目的。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私人的秘书,同时勾搭上了候爵的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女玛特儿。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终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一心希望摆脱贫贱地位报复上流社会蔑视的于连,是煞费苦心,不择手段的。他明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能够完全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了解那时的生活背景,只知道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欺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应酬所有的人,如果我是他,我会很累。要自己时刻像电影里一样去扮演一个和自己内心世界异样的角色,而且要让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浸在这个角色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我真同情于连。

正义永远战胜邪恶,于连最终的下场是可悲的,所以待人最好多一些真诚少些虚伪。

红与黑读后感27

司汤达在小说《红与黑》中,用全能的上帝视角,为我们讲述1830年一个农民之子———于连———力图混入上流社会的悲情故事。小说的主题恰是以上所引述的主人公的独白,展现了拿破仑式的青年在大革命后的被压迫处境。通过阅读,我从社会背景,个人性格两个方面,分析了于连的命运结局的必然性。

从社会的角度看,自拿破仑倒台以来,法国人的社会就丧失了伟大的形象。“骗子在圣会中寻求支持。伪善甚至在自由党的圈子里也得到长足的发展。烦闷变本加厉。除了读书种地之外,再没有别的消遣。”

具体看来,在经济上,没落贵族已不比资产者享受更多的尊重和权力。而资产者热衷于剥削人们,加剧了社会贫富差距,现身为社会的蠹虫。比如,在惟里埃小城这个缩影中,市长德莱纳的思想上是狭隘的,才干仅止于让欠帐的人如期偿还。收容所所长瓦勒诺先生则是“一个自从管理穷人的福利之后显然把自己的财产增加了两、三倍的人,连专供弃儿使用的经费都要捞的人。”身为下层青年,于连处在这样的资产者之中,自然就培养了他愤世嫉俗,轻蔑上层的情绪。

在政治上,当权者在当地施行着最讨厌的专制,小城市里的日子简直不堪忍受。才干已不是在政治上获取成功的主要条件,取而代之的是出身和交际。因而,对于于连来说,他的才能中,只在有利于交际的那一部分获得了发展。比如,背诵圣经。同时,他把爱情也献与了交际。

在思想上,教会企图重新夺回中世纪的思想控制权。虽然正处于启蒙思想的时期,下层民众依然迷恋教士的优越生活。而教会就通过教士的培养与选拔,试图继续愚昧民众。正如书中所说,“自打有了伏尔泰,自打实行两院制政府,法国教会好像懂得了书籍乃是它的真正敌人。在它看来,心灵的服从就是一切。”

红与黑读后感28

我最近再次拿起了《红与黑》这本著作,研读起来。我看了一个上午,终于在每句话都力穷看懂的基础上读完了它。这本书不但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也为我们展示了在红道势力和黑道势力统治下的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

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深处的本质所发挥出来的。

他的平民出身,较高的文化,工作是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情暴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这是对那个社会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为的青年于连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被毁于当时病态的法国社会。这正是很好的揭露了当时法国旧社会的黑暗。

我认为红色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人们吧!

很多人认为于连是个自私自利的人,其实这是错误的。作者并没有批评和讽刺他,对于他的更多的是一种深深的同情和无奈。这更是《红与黑》经久不衰的原因!

红与黑读后感29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透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联,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这个出类拔萃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透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透过教会一途他才有期望跻身上流社会。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迅速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企图以此到达发达的目的。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私人秘书,同时勾搭上了候爵的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女玛特儿。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最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一心期望摆脱贫贱地位报复上流社会蔑视的于连,是煞费苦心,不择手段的。他明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能够完全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了解那时的生活背景,只知道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欺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应酬所有的人,如果我是他,我会很累。要自己时刻像电影里一样去扮演一个和自己内心世界异样的主角,而且要让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浸在这个主角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我真同情于连。鼓舞士气的口号

正义永远战胜邪恶,于连最终的下场是可悲的,因此待人最好多一些真诚少些虚伪。

红与黑读后感30

人们都说书籍是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其实,书又何尝不是反映作者观点的一面镜子?

历史上,有很多作家都透过书来表达自己的看法,就拿《红与黑》来说吧,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于连的年轻人,他聪明但出身贫寒,无法施展自己的抱负,便想通过女人作为阶梯,挤进上流社会,最终因为误入歧途而走上断头台。

看完这本书,我既为于连感到悲哀,又对他恨之入骨,以他的才能,明明可以大有作为,可是他却选择了错误的途径,企图利用两个女人对他的纯洁爱情,作为他走入上流社会的台阶,在这里,我不禁想问,在人生的道路上,你是否也曾迷茫,世界上的善与恶,美与丑,往往只在一念之间,如果走对了,就会在正途上,顺利前进,反之,就会掉入万丈深渊。所以,在人生的道路上,不管遇到多大的事情,也要通过正确的方式解决,才能走出这片“迷茫”的森林。

反观于连的悲剧,是他个人的选择错误,也是社会环境的必然结果,那个时代,贵族社会的体系,使得他走上上流社会的诸多路都被堵死,社会的不公平,是一个不可避免的因素,这也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

在迷茫的时候,不要像于连一样,走入歧途,要时刻谨记:走正路,方能修成正果。

红与黑读后感31

小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青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红与黑读后感32

朋友说,要找到一本真正触动心灵的书,越来越难了。如果找到,是一种莫大的荣幸。猛然发现,自己已经很久没有仔细品读一本书了。于是约上朋友在春日的早晨走进书店。

在一排排整齐的书中,陷入一种莫名的紧张中。果断地走出中华文化,停在外国作品下。人就是这么奇怪,总想尝试一些新的东西。翻阅一本本包装精美的图书,心再次陷入慌乱中,而又莫名带着点惊喜。与朋友商议,选择了一本题目似曾相识的书——《红与黑》。

从某种意义来说,它是一个时代的缩影。拿破仑帝国灭亡后,波帝王朝复辟,本书作者司汤达移居意大利。而在1821年,司汤达返回巴黎,开始源源不断地创作出一大批文学作品。其中《红与黑》原名《于连的故事》讲述一位平民青年,凭借自己的才华跻身上流社会,但他内心深处却对这个阶层的人们充满了蔑视和仇恨。最终野心膨胀直至被社会习惯势力所扼杀。

在这本书中,作者用深刻而细腻的笔触展示了主人公的心灵空间,这部批判现实主义的作品用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展示了“红”,“黑”两道势力统治下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表面上主人公拥有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世界拥有一个病态的法国,而在这样一个社会背景下,于连成为那个时代并不是唯一的牺牲品。于连只是当时新一代小资产阶级青年人的典型,上流社会的迫害与影响,个人的孤傲与野心,共同形成于连的悲剧。

从一个读者的角度来看,于连是一个拥有偶像并深深迷恋着他并向着他的足迹努力、奋斗的人。于连深深地崇拜拿破伦,正如生存在当今时代的我们各自拥有一个偶像。但是与于连相比,于连更显高尚,更显勇敢,更显明智。他对他的偶像充满了虔诚,并深刻认识自己永远不可能超越但也要尽力尝试。相比之下,当代人所谓的偶像实在不值一提。他在努力过程中方式确实不明智,用现在的话说,他是靠女人生存,整个一吃软饭的。但在那个危机四伏的法国,他是幸运的,能拥有一个吃软钣的机会,同样这个方式是达到目的的唯一途径。在小说中的于连,外貌并不出众,但用其知识与骨子里的高傲弥补了一切的不足,成功地塑造出一位男主人公形象。

我不想谈论这篇小说中的爱情,因为这种爱情更像是一场游戏,一场阴谋,实在是没有任何价值。这位平凡的青年成也爱情败也爱情,像极了一个陀螺,被法国年代阶级等级中的不平等,爱情这根鞭子,抽的团团转,最终静止不动。

从另一方面分析男主人公失败的原因,他本身就是一个矛盾综合体,在追求上流社会时,同时对此充满憎恨、厌恶,而这种思想完全不符合法国历史发展潮流,结果必然是失败的。

作者寄予于连一个丰富的人生。“活过,爱过,写作过。”足矣。

如果硬要从这部作品中读到什么,那就是对拿破仑这个人物的认识。作品中的拿破仑是主人公的偶像,更深层的表明他是当时所有平民年轻人的偶像。因为从前的拿破仑帝国时代,那些并非贵族出身的年轻人可通过参加革命队伍出人头地,但时过境迁,那个时代已成为过去。而做为一个中国人来看,拿破仑在我心中起码被定义成一个掠夺者,一个残暴的统治者。这便是一个人物在不同的人看来拥有不同的价值!

对这部作品的认识,这只是个开始,我相信:任意一部好书都拥有巨大的潜藏价值。

红与黑读后感33

大概初中还是高中的时候,买过那种适合初高中生的中英双译版本的《红与黑》,不过那时候草草一翻。我是在看了P大的《默读》后,被里面引用《红与黑》于连的一句话吸引:如果我蔑视我自己,我还剩下什么呢?于是便将《红与黑》列在了我的书单里面。

断断续续地看完《红与黑》,看完结局后,内心受到的震撼非常大,这本书余味良久。如果说哪些书我会倒回去反复重读,《红与黑》绝对是一本。司汤达的功力不容小觑,无怪乎《红与黑》被认为是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司汤达本人对笔下人物的心理描写可谓到达入木三分的程度。

于连是我目前看过的小说中,性格最为复杂矛盾的一个角色。他以现实主义为壳,但其内心还是理想主义的。

他少时崇拜拿破仑,他内心是向往那个流血的年代的,通过战争与军功,要不跻身上流社会,要不战死沙场,无论如何都是英雄。但是他一展宏图的年代却是拿破仑败退滑铁卢,旧王朝复辟的时代,通过革命流血改变阶级的通道被截断,于连只能通过另一条道——教士晋升主教的道路打破阶层。然而这两条路其实是两条对立的路,一个想要开辟一个新时代,而一个是为了维护旧时的秩序。他的心其实追随这热烈的摧枯拉朽的新势力,但现实中他想突破阶层只能靠旧时秩序。这是他痛苦的根源之一。

除了拿破仑的《圣埃伦岛回忆录》,被他当做圣经的另一本书是卢梭的《忏悔录》,这本书控诉了当时统治阶级对人民的迫害,并强调每个人都有作为人的尊严。但是作为底层阶级的他在上流社会如同蝼蚁牲畜般毫无尊严,作为底层阶级的异类他手不能提肩不能扛,天天沉思,在底层社会也毫无尊严。他有拿破仑的雄雄野心,又有极高的自尊心,所以他不择手段想向上爬,获得尊严。在上流社会,他一方面因为自己的身世以及眼界而感到自卑,但一方面看到上流社会统治阶层的平庸,又因为自己的才华以及野心而自负。

于连的性格充满了极端,他永远掌握不了中庸之道,他的灵魂充满激情与野心,他的内心世界敏感又多情,司汤达在书中对他的评价很好:这样一个充满激情的心灵是做不了一个好的政治家的,也许于连更适合做一个艺术家。

再说到于连的爱情,于连的生命中有两个女人。

一个是温柔平和的瑞那夫人,一个是骄傲极端的玛蒂尔特。

按出场顺序,先说瑞那夫人。瑞那夫人是很典型的贵族女子,携带娘家的嫁妆嫁给瑞那市长,并育有三个孩子。生活平凡且平淡,按部就班,没有激情,但也算平和无忧。于连引诱瑞那夫人,一方面是源于情欲使然,一方面是对于上层阶级的报复心理。但是瑞那夫人是真的爱上了于连,爱上了他的清俊、他的才华、他的敏感甚至她的脆弱,作为一个信教徒,她一方面担心她对于连背德的爱会使得她最爱的孩子遭到天谴,一方面却无可自拔地爱上了于连。夫人对于连的爱一直是平和的,有一种母爱的感觉,爱于连的一切,即使后来于连愤怒之下对她开枪,她想着也是如果就这样死了,她的道德和她的爱情都能得到释放。

而玛蒂尔特其实和于连的性格中有相似的地方,都有对现世叛逆的一面。她厌倦了与她门当户对但是却平庸无奇的青年,她的浪漫主义色彩,使得她想要与众不同,想要一场轰动眼球的恋爱。我觉得玛蒂尔特是很明显的表演型人格,与其说她爱于连,不如说她爱的是她给这段爱情赋予的想象。她爱于连的疏离,但于连一旦显示出爱她,她又觉得索然无味,于连与玛蒂尔特的交往说是爱情,其实我觉得更像是博弈。其实我对玛蒂尔特的对于爱情的想法不太理解,当他不那么爱她的时候,她反而爱他更为痴狂。

再说回于连的宿命,死亡是于连最好的宿命,死亡给他带来荣光。

如果没有瑞那夫人的举报信,于连会用一个编造的身份,跟玛蒂尔特结婚,成功地上位,跻身上流社会。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于连身份上的成功,也意味着于连失去了自己,最后也会被同化成那帮庸碌无为的统治阶级,成为自己讨厌的人。

如果于连申请特赦,那就意味着他要彻底匍匐在他一点都瞧不上的这些人的脚前,卑微地乞求一线生机,这是于连的自尊心绝对不允许他做的事情。

在监狱中,在死神面前,他才明白了他想要的是什么,做回了真正的自己,也就是司汤达笔下那一小部分幸运的人。

他想要的自尊不来自他人的施舍,也不会在他攀爬到上流社会的统治阶级的时候来到,他想要的自尊来自于最后审判上对整个上流社会的质询,来自他内心对这个社会的叛逆与对革命的向往,他的荣光来自自己,而非社会上的任何阶级、任何人。

有些人把于连当成不择手段为图上位的小人,但我认为他只是在自己的尊严面前迷失了自己,一个信仰拿破仑和卢梭的人,一个信仰革命和尊严的人,在上流社会谄媚、攀爬,一边蔑视着这一阶层一边又要想尽办法融入这个阶层,其内心的痛苦程度可想而知。

所幸的是,生命的最后,他找回了自己,获得了少数人的幸福与平和,回归了自己的宿命。

红与黑读后感34

青年读书会秋季读书榜,第一部书推荐的是法国作家司汤达的《红与黑》。这本书几年前浏览过,没有细读。前几天有朋友推荐说市里老早成立了一个青年读书会,通过公众号发布了秋季读书榜,《红与黑》也正在自己阅读之列,细读之下,诸多感触与朋友们分享。

《红与黑》书名的来源及其象征意义,众说纷纭。有的说在拿破仑帝国时代,红与黑代表着“军队”与“教会”,是有野心的法国青年发展的两个渠道(一说是轮盘上的红色与黑色);有的说认为“红”指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战争的英雄时代,“黑”指卑鄙、可耻的复辟王朝统治时代;有的说“红”象征于连炽热的心灵和他那像一团火一样旺盛的精力,“黑”象征复辟王朝的黑暗、伪善。

“一百个读者眼里有一百个哈姆雷特”。关于书名的来源不再啰嗦,笔者只想探讨这样一个问题:《红与黑》这样一部诞生于十九世纪的小说,为何至今仍得到广大青年读者的青睐。

对于青年读者来说,显然不是关心十九世纪法国的政治才喜爱《红与黑》的。青年们真正感兴趣的,是它的主人公于连。于连的雄心抱负与孤军奋斗,这才是小说中真正扣人心弦的地方。于连从少年时代起,就抱定了要出人头地的决心,做过无数有关英雄伟人的美梦,他幻想自己像拿破仑那样,凭着身佩的长剑摆脱卑微贫困的地位,年三十立功于战场而成为显赫的将军。在小说中“于连们”大都雄心勃勃,精力旺盛,在智力和毅力上大大优越于在怠惰虚荣的环境中长大的贵族青年,只是由于出身低微,便处在受人轻视的奴仆地位。对自身地位的不满,激起“于连们”对荣誉和建功的渴望,又引诱他们投入上流社会的角斗场。

走笔至此,想到鲁迅先生在《热风·随感录》中的一段话:“愿中国青年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不必听自暴自弃者流的话。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其实《红与黑》中的主人公于连也是这样的青年,他不过二十岁上下。他努力摆脱“乡下人”的冷气,不甘屈居人下,敢作敢为,努力向上走,正是鲁迅先生所赞扬的青年。由“于连”又想到“雁翎青年读书会”。它没有官方的支持,没有阔达的场面,只是一群有志于“品读书香世界,阅读时代经典”的努力“向上走”的青年自发组织的读书会。如果一个青年没有“摆脱冷气,向上走”的勇气,断不会贸然组织一个在外人看来有点“不务正业”的读书会。就凭借这一点,应该为读书会那像“于连”一般的组织者一个大大的赞。

笔者不吝揣陋,妄论此读书会的含义。“雁翎”之“雁”出自白居易“风翻白浪花千片,雁点青天字一行”,形容成列而飞的雁群,展翅起飞的雄心壮志。“雁翎”之“翎”是指鸟翅膀和尾巴上硬的羽毛,颜色绚丽,寓意像雁上的翎羽一样栩栩如生展现自我的才华和智慧。曾经自谓:“争取把读书活动做到各个单位,把读书的风尚传播到各个单位,不开会、不做汇报、少些客套,多些建议,充实充实机关事业单位青年的头脑,打破一年读不了一本书的尴尬局面,引导大家能静心读完一本书就是成功,爱上读书就是巨大成功,读完还能有感悟,善于记录感悟,愿意分享感悟就是最大的成功!”

在《红与黑》的世界中,“于连们”向上走需要残酷的搏斗,甚至碎骨而死。新时代,青年们如何向上走,读书恐怕是重要的途径之一。从这个意义上说,雁翎青年读书会生逢其时,也重任在肩。“生逢其时”,新时代中央政府倡导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青年也需要在读书中品味人生,感悟生命,健全人格,成长成才。“重任在肩”,雁翎读书会还“小”,它需要社会的呵护,众人的支持。它想把读书的种子撒遍平度这个小城,任重道远。笔者祝福它快快长大,长成参天大树。

红与黑读后感35

人们都说书籍是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其实,书又何尝不是反映作者观点的一面镜子?

历史上,有很多作家都透过书来表达自己的看法,就拿《红与黑》来说吧,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于连的年轻人,他聪明但出身贫寒,无法施展自己的抱负,便想通过女人作为阶梯,挤进上流社会,最终因为误入歧途而走上断头台。

看完这本书,我既为于连感到悲哀,又对他恨之入骨,以他的才能,明明可以大有作为,可是他却选择了错误的途径,企图利用两个女人对他的纯洁爱情,作为他走入上流社会的台阶,在这里,我不禁想问,在人生的道路上,你是否也曾迷茫,世界上的善与恶,美与丑,往往只在一念之间,如果走对了,就会在正途上,顺利前进,反之,就会掉入万丈深渊。所以,在人生的道路上,不管遇到多大的事情,也要通过正确的方式解决,才能走出这片“迷茫”的森林。

反观于连的悲剧,是他个人的选择错误,也是社会环境的必然结果,那个时代,贵族社会的体系,使得他走上上流社会的诸多路都被堵死,社会的不公平,是一个不可避免的因素,这也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

在迷茫的时候,不要像于连一样,走入歧途,要时刻谨记:走正路,方能修成正果。

红与黑读后感36

刚看到标题的时候,我以为就是两个极端色彩间的碰撞。但读后才发现人性才是连接这本书的引线。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抱负,这是一种无形的东西,却时常散发出无比强大的力量,它可以使人在挫折与失败中振作,  也可以使人在欢乐和成功中沉沦。

现实生活中,有着伟大抱负的青年大有人在,他们为自己的目标、抱负努力奋斗着。他们有的人能够圆满的实现自己的理想,但有的人却走上了自我毁灭的道路。斯汤达笔下的于连正是如此。于连是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他有自己的抱负,最终却也因自己的抱负走向了灭亡。

徜徉在《红与黑》的海洋中,对于主人公于连的行为、思想、性格我进行了深度的思考。于连其实很聪明,他能把《圣经》倒背如流,借此向别人炫耀,妄想使自己在别人的心目中是强大的,但命运总是不尽人意。于连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仆人,在上层权贵中,他不过是一介平民,对他的思想更是嗤之以鼻。但是于连不这样想,他想进入上层社会,他想得到权利、地位、名声,他总是想着“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将会是一名军官···。”他疯狂的崇拜着拿破仑,却没有思考过拿破仑为什么会成功,为什么拿破仑会是一名将军,然而于连的思考却仅仅止步于自己的“原则”,最后他只会有一个惨不忍睹的下场。

其实一个人,无论他的地位多么的显赫,又或是多么的卑微,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我们应该用合适自己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抱负。

红、黑永远不能交替,守住自己的底线,固守自己的初心。

红与黑读后感37

我最近看了司汤达的《红与黑》,最先吸引我的就是于连这个人物,许多人都认为他是一个不知满足,野心勃勃的人,而我认为于连只是顺供应当时的社会—— 政治勾心斗角,神圣教会黑暗坠落, 资产阶级新贵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在这种社会里,那个人不想爬的更高呢?

《红与黑》讲述的是一个平民青年于连·索莱尔一心想飞黄腾 过人的他被聘请为市长家老师 ,因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不得不到贝桑松神学院学习 。不久 于连又被介绍给宫廷大臣当秘书。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反动会议,甘愿为效劳。成为候爵的心腹,与 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却被市长夫人告发,心甘情愿走上了断头台。

书中的红与黑,有人说红代表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代表基督教的黑色道袍,但我认为红是于连 那超凡的能力和勃勃的雄心,黑代表现实社会制度的森严和黑暗,在当时社会往往是黑熄灭了人们的希望,而文中的于连却是一个心机很重,野心勃勃的人,虽然这样的人很邪恶,但是我认为他是最容易在当时社会有一番作为的人,他还有过人的智慧,这样优秀的人物怎么甘心只是一介平民呢?所谓 往上爬总比消沉堕落、无所事事好。

书中的于连,他为了自己的抱负理想—— 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 放弃了正真的幸福 ,生活在黑暗奢华,尔虞我诈的社会里,从而为自己开辟里一条死亡之路,但是我认为在那时的社会,生活法则就是这样,每个人都是冷酷的,都在追求着虚荣,名利, 每个人都爱虚荣名利,虽然嘴上都说它们是身外之物,但有几个人做到了。

于连 的所作所为可能伤害了一些人,不过他本性善良,他会忏悔,仅仅是由于心灵的引导。所谓人无完人,而 “完人”,不是太纯洁就是城府太深,不是圣人就是傻子,就像我们拿到一个没有虫眼的蔬菜立马会联想起农药一样。

于连死了,但我相信他勃勃的雄心依然还在,红还是红,黑仍然是黑!

红与黑读后感38

初次听到《红与黑》这个书名,觉得有点奇怪;初次拿到这本书,觉得有点兴奋;但初次读完这本书,不禁觉得有点深深地触动。读这本书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仅是因为它篇幅长,文字多,更是因为它所包含的内容与深意,让人可以长久的琢磨,它表现出来的那种时代气息与给人的那种触动是难以抹去的。从《红与黑》中,读懂了很多世间人情,看明白了很多不为人知的游戏规则,也深深体会到了人间的种种真情。

可以说整本书的主人公是于连。索雷尔,这是一个木匠的儿子,从他还在娘胎里的时候就被父兄鄙视,生来常遭毒打。但是,他把自己的头脑身体全都给了书本,他想成为一个像拿破仑一样的英雄。他任家庭教师期间,与女主人瑞那夫人发生了恋情。她是一个第一个爱他的女人,她也是第一个他爱的女人。但那种对功名的狂热追求让他攀附权贵,与拉穆尔侯爵的女儿玛娣儿特小姐发生了关系,但因种种原因,他谋害故情人,却落到了死亡的地步。而最终的结局呢,瑞那夫人信守诺言,没有采取任何方法轻生,但却在于连死后第三天,抱着她的孩子永远闭上了那双眼睛。

这本书的结局是一个悲剧,而两个贵族女人的爱,一个是深沉,一个是狂热,他们为了爱而可以放弃一切,正如有人曾说:青春的爱情就像阴晴不定的四月天,稍不留意,就会遮上一片阴云。也许她们从不想过要失去他,他的英俊,他的才华,他的那种神气让二人沉醉其中,瑞那夫人那种心灵上的爱情和玛娣儿特小姐头脑上的爱情相映成趣,她们的爱情方式不同,但他们都表现出了对贵族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

当于连发现自己得对她们的爱情不再单纯,而是加上了虚荣的成分时说:“我把自己毁了”,是啊,他已经让自己严重脱离了那个时代的轨道,也暗示了他悲剧的发生,而那两位贵族女人却摆脱奢华的贵族生活,用几近丧失尊严的方法来博得爱情。整个爱情故事都是若即若离的,直到生命终结之际,他对瑞那夫人的真正爱情冒出原始的火花,但那已经无济于事。

理想有很强的动力,于连作为一个青年人,他的那种追求英雄的梦想的冲动,正是对那个时代的反抗,他不希望自己碌碌无为,虚度青春,面对现实的阻碍与无法实现抱负。要么逃避,要么反抗,我们从中应该学到,面对如此这般情况,要敢于反抗,不能甘做平庸之辈,要敢于追求自己的理想,对生活充满热忱,反抗空虚的度日。但我们也应该呼吁:要想改变这种情况,靠个人是行不通的,我们必须共同努力。

红与黑读后感39

初触题目,尤为警醒的感觉便油然而生。红与黑,两种颜色的对立,将预示两种阶级的对立,亦或是两种命运(人生)的对立,又或许是更深阶层的对立。串串问题,盘旋而至,挥之不去。顿时,也深为作者欣慰,题目之吸引力如此强烈,耐人深思。

细读世界名著,体味法国贵族社会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上流社会,既具有无法阻挡的吸引力,又无可避免的排斥着……或许,这距离,可能使你失去一切亦或是的到一切。贯穿全文的主要人物,当之无愧的应是于连。朝气蓬勃、踌躇满志、理想远大充溢着年轻的教士,使之激荡着为赢得自己的地位热血澎湃着、沸腾着。只是,不容忽视的残忍现实常使人无可奈何、取舍两难。社会现实与伦理道德之间其不可逾越的鸿沟羁绊着于连追逐的脚步,内心隐忍着难以割舍的伤痛,无法释怀、痛彻心扉。几经周折,凭借机智的头脑、超凡脱俗的气质、出众的美貌等过人的优势,在巴黎上流社会人物的交谈日渐有所眉目,颇为重要的是赢得了贵族女子的芳心和青睐。正如‘每个成功的男人背后,总有默默付出的女人’所言,于连亦莫过如此。其中,善良的瑞那夫人和动人的拉穆尔小姐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二者接踵而至的出现在于连的身旁,见证着其不断上进的人生轨迹及其坠落的悲剧。或许,于连最终萦绕心头的念头‘人生若只如初见,那时只道是寻常!’,使之内心充满悔意。而瑞那夫人理应成为了最悲剧性的人物,命运的不公和残忍对善良的人儿破天荒的开了个玩笑,捉弄人生于手掌之中。只需顷刻间,一切幸福化为了泡影。面对命运的捉弄,无能为力;面对婚姻的牵绊,不知所措;面对伦理道德的约束,恨相见的晚。拥有、体味着常人所经历的刻骨铭心的爱情,却碍于世人的阻拦、现实的约束,泪眼向望。忠贞不渝的爱情理念,使得最终生死与共,今生有缘无份,只愿来世彼此不离不弃。而于连的离走虽不难以预料,但无奈……因此,得以遇见拉穆尔小姐,开始着新的征程。然而,自古以来的门当户对又深深地折磨着她们,并引发了一系列的悲剧。

哦,不得不承认,拉穆尔侯爵也极为重要。既可以使于连赢得众人的赏识和青睐,亦可摧毁他的一切。残忍使与拉穆尔小姐,不舍亦正因如此。‘死于非命’的幻想,转眼间竟成为了现实。因而。对侯爵而言,或许,值得庆幸吧!亦或许喜盛于忧吧!

红与黑的世界,拿破仑加冕的盛况,并未重演。而,于连距离最初已愈来愈远,渐渐迷失了自我。空惋惜,空悲叹……

红与黑读后感40

宅在家里哪里也没去,陪陪父母和家人,顺便看完了法国作家司汤达创作的世界名著《红与黑》。小说创作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因不了解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历史背景,在网络上查询相关资料,整理各位读者的真知灼见,以飨读者。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希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凭着聪明才智与英俊外貌,在当地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时与市长夫人勾搭成奸,事情败露后逃离市长家,进了神学院。经神学院院长举荐,到巴黎给极端保王党中坚人物拉莫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很快得到侯爵的赏识和重用。与此同时,于连又与侯爵的女儿有了私情。最后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被逼写了一封告密信揭发他,使他的飞黄腾达毁于一旦。他在气愤之下,开枪击伤市长夫人,被判处死刑,上了断头台。

司汤达创作《红与黑》时,拿破仑领导的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已经失败,他想用自己的笔去完成拿破仑未竟的事业。他要通过《红与黑》再现拿破仑的伟大,鞭挞复辟王朝的黑暗。为此作者以“红与黑”象征其作品的创作背景:“红”是象征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热血和革命;而“黑”则意指僧袍,象征教会势力猖獗的封建复辟王朝。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谚语。

《红与黑》虽然写的是主人公于连一生奋斗的过程和其浪漫的爱情故事,但它把具有重大意义的社会题材作为结构小说横纵经纬的重要因素,并使之成为主人公活动的典里社会环境和依据,因而充分显示了它的现实主义艺术方向。小说比较深刻地反映了法国19世纪30年代的社会现实。小说中写到了拿破仑热烈而奔放的时代,新兴资产阶级的日益发展和繁荣,以及法国几十万受压抑的小资产阶级青年渴求自由平等,渴望战争的强烈愿望。小说中也再现了波旁王朝复辟后,耶稣会和修道会独揽大权,肆虐横行,以及保王党和反动教会如何沆瀣一气,视人民为敌的残酷现实。更重要的是,小说中还反映了波旁王朝在覆灭前动荡不安的政治局势,以及资产阶级自由党企图东山再起的勃勃雄心。

小说描写的于连个人奋斗的悲剧,这在波旁王朝复辟时期是极为惯见的社会现象。波旁王朝复辟后,许多小资产阶级青年失去了拿破仑时代靠个人天赋晋官加爵的机会。他们去等级森严的巴黎进行个人奋斗,但只有少数人成功了。大多数人却失败了。这就是王朝复辟后整整一代小资产阶级平民的现实遭遇,于连的悲剧也正是这样一出富于时代特征的悲剧。

红与黑读后感41

他满怀热血,一心怀念拿破仑时代凭个人奋斗取得成功的理想社会;他才华横溢,是驰骋在上流社会里的一个木匠的儿子;他野心勃勃,并把它埋藏在病态的外表下。他是于连——《红与黑》的主人公,一个散发着无限魅力的深深吸引着我的人。

他一生曲折,为了适应时代,违心的研究《圣经》,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的滚瓜烂熟,他高傲、包含着不甘,在市长家做家庭教师时,他和德·雷纳尔发生了暧昧关系,不可否认其中包含着某些真挚的感情,但却更像是一种报复心理,当他占有德·雷纳尔,德·雷纳尔求他爱她时他说:“看呀!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或许之后他包藏祸心的与玛蒂尔恋爱,证实了,他已经将爱情当做工具,成了彻底的野心家。

为了向上爬,他伤害了很多人,然而却每每在之后忏悔,他蔑视贵族阶级的庸俗,怯懦,却又羡慕地位和财富,他憎恶大资产阶级的惟利是图和虚伪,却又不得不穿上教会的黑袍。通过于连以各种行为作出的报复和反抗,作者向我们揭露了一个动乱,扭曲的社会。同时也预言了它最终的灭亡。

在他向德·瑞那夫人开枪之后,于连便成为统治阶级阴谋的牺牲品,在狱中的思考,以及自杀式的发言尤其吸引着我。他很虔诚地忏悔自己的伪善:“只剩下很少的日子,竟忘了生活和爱情。”同时他明白了,生死和永恒,都是非常简单的问题:“一个蜉游在烈日当空的夏季里,早上9点钟出生,晚上5点钟死去,它怎么能了解黑夜这个字的意义呢?再让它延长5个钟头的生命,它就会看见而且了解什么是黑夜了。”

命运之轮不断转动,于连留在殷红与浓黑的挽歌中,我只是小孩子,无法理解《红与黑》里对社会深沉的批判,我只知道,再黑暗的社会,终会随风而逝,只是于连却长存我心,吸引着我,他狂,桀骜不驯,他痴,至死不渝。在斑驳着阳光的血迹里,他的一生像就是迤逦的风景。

红与黑读后感42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着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红与黑读后感43

《红与黑》这部名著,我自小便常常听大人讲起。直到最近,我才有机会拜读了这部令司汤达享誉世界的名著。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对于这本书,我希望用五个词来评价经典、深刻、悲壮、开阔、惨烈。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深刻反应出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的抨击,把一个普通青年的两段爱情折射出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期间剑拔弩张的气氛。

司汤达在《红与黑》中着重刻画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常常只言片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当我落笔将写下看完此书的思想时,发现写出感想的时间已与阅读原著的时间相差无几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书中的启示,感动于书中在动荡黑暗的社会中挣扎而依然壮烈的悲剧爱情。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红与黑读后感44

《红与黑》献给少数幸福的人。

斯丹达尔动了写作这本书的时候,已经是一位四十七岁的曾经沧海饱尝风霜的人了。他不想告诉人们怎样做,他只想文案他认为什么才是幸福。其实,他曾经在二十二岁的时候说过:“几乎所有的人生的不幸都源于我们对所发生的事情有错误的认识。深入地了解人,健康地判断事物,我们就朝幸福迈进了一大步。”他所说的正印证了于连的命运。

在读《红与黑》的过程中给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于连的心理活动。通篇几乎对于连的所思所想都进行了深刻的刻画,通过于连的所思于他所表现给外人看的大部分是截然不同。随着于连对自己伪装的极致,他的人生也逐渐达到人生的巅峰状态。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反而是于连生命最后在监狱度过的日子,他大胆的并且坦诚的向德.莱纳夫人表明自己真情实感,包括他以前最不耻提起的懦弱的情感。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此时身为阶下囚的于连却是最幸福的。于连也渐渐让我们明白平凡是一种幸福。

于连的不幸其实本可以挽救,但是他对于许多事情的错误的认识让他当发现自己错的离谱的时候,已经无力改变了。让我们设想一下,如果于连能真心体会到德.莱纳夫人的爱,并且肯定自己对于这为善良纯洁夫人的真爱,他的一生或许可以和德.莱纳夫人平凡幸福的度过;如果于连在进入真正所谓的资产阶级上流社会时,看明白对他的款待不是礼貌而是真正从骨子里的漠视时或许还可以回头;如果于连能够看明白玛蒂尔德小姐更加深爱的是自己的英雄情怀,自己的骄傲,看明白玛蒂尔德小姐刚开始与他相爱时的反复无常与眼底偶尔流露的厌恶,是不是于连的一生不会变成悲剧,而是另一番平凡幸福的场景?于连或许是不幸的,但是斯丹达尔还是心软了,让他在生命最后的时光明白了什么才是他最需要的。

在读《红与黑》的时候,即使在知道于连可能爱上了马蒂尔德小姐也从不曾敢想象原来结束于连的疯狂是他举起枪想要杀死德.莱纳夫人的时候。于连想要杀死这位纯洁、善良的曾经的爱人。还好,德.莱纳夫人并没有死去,否则于连的余生不会再感受到幸福了。

结局意味深长。马蒂尔德爱于连,在于连死后给了于连毕生可能都在追求的财富地位。德.莱纳夫人爱于连,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拥抱着她的孩子离世了。于连与马蒂尔德小姐的爱情是需要技巧的,而与德.莱纳夫人的爱则只需要真心。两个女人不同的结局或许也让我们看到了斯丹达尔对于爱情的领悟。真心即真爱。

红与黑读后感45

于连一个底层出生的孩子,智慧聪明,会说拉丁文,《圣经》也倒背如流,但是在那个年代里有好的才华并不意味着就有一个好的前程。于连曾拥有过,但是却被他的欲望所葬送了前程。

在法律面前,合乎“自然的”只有师子的力量,或者动物饥寒时的需要,更简单的一个字表示,便是“欲”。于连与德.莱纳夫人短暂的恋爱是一个美丽的错误吗?这个错误的原因是什么呢?难道是与德莱纳先生不和的婚姻?还是19世纪早期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社会风气?德莱纳夫人不缺钱但是却缺少了精神的寄托,也许市长与她的婚姻只是逢场作戏,但是谁能够说这样的婚姻不是普遍存在呢?

文中有一句话“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座坟墓,用来埋葬所爱的人”是的每个人心里都有那么一个深爱的但是却不能一起厮守的人,当所爱的人离去,在心里就有了不能倾诉的秘密就如同坟墓一样。于连与市长夫人短暂又美好的恋情结束了,因为市长夫人的懦弱,一位小儿子的病是上帝对她的惩罚,有时候我们明明知道有很多事情如同烟花般漂亮且短暂,但是却无法抗拒那股力量带给我们心灵的快感。

难道才华出众的人都会高估自己吗?在做家庭教师时肆无忌惮的爱上了市长夫人,在教堂里他的聪明战胜了同伴不满的目光,他的确很优秀,但是在处理感情的问题上却是那么地不理智。我认为于连与德.莱纳夫人的激情,是于连报复上层统治者对他的鄙视,而德.莱纳夫人的柔情却使他真正地感受到恋情的美好,相比之下与玛蒂尔德这位贵族小姐的恋情更像是为了权利和金钱。有人说于连与市长夫人是“心灵的爱情”而与德.拉莫尔小姐是“头脑的爱情”。尽管她们追求爱情的方式不同但是都反映了一个问题,就是她们对自己本阶级的厌恶和对封建门阀的叛逆。而于连却是一个出类拔萃的青年,他相信勃勃,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沸腾的生活,希望青云直上,但是在王朝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统治下的法国,他看到从军建功立业已经行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才能使他跻身名流,在上流社会中,他如同一丝丝柔弱的阳光,想放射光芒却微不足道。

于连与侯爵夫人偷偷的恋情,也许是一种偶然,但是他的心里一定是想希望这样来达到飞黄腾达的美梦,但是生活却不尽人意,市长夫人因为嫉妒写了一封举报信,使他的美梦被打破了。于连也因为刺杀市长夫人而被抓,玛蒂尔德为了于连最起码的声誉也不要了,为了他的获释而东奔西走,也许她真的爱于连,但是于连爱的却是市长夫人,玛蒂尔德的狂热,市长夫人的深沉,,两个不同的女人都深深地爱过他,也为他付出了深深的代价,一个以死来结束了余生,而另一个丧失尊严去乞求爱情。有时候爱情真的不是金钱才是万能的,只有真正的相爱才能超越金钱。

有人说“红”象征拿破仑的军服,“黑”代表王政复古年代僧侣的黑衣,黑是玛蒂尔德的丧服,红是德莱特夫人的鲜血,但是我却认为红是代表于连对自己人生的追求,而黑代表了他人生的遭遇和不幸,代表了各种各样的诱惑。

红与黑读后感46

学期在图书馆只借过一本书,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红与黑》,断断续续花了很久的时间把他看完。很久之前就听说过这本小说,对于题目,心中满是怀疑。为何会取这一个模棱两可,让人满是好奇的名字呢?又得人认为,书中的“红”象征着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则是僧侣的黑衣,因为文中的主人公于连就是一位教徒。也有的人认为,“红”是德 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马特尔的丧衣。但是看完这本书,我觉得“红”是象征了于连不断追求人生意义的那种热情,“黑”则代表在于连身处的社会中的各种黑暗的、压抑的情感,因为在文中,《红与黑》不仅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还涉及了许多其它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宫贵族,下写贫民百姓、三教九流,让我们真正见识了在“唯美”的法国,人情冷暖、社会矛盾也可以是这么的值得让人深思。

在文中,主人公于连 索莱尔自始至终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贫穷,地位低贱,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一切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的不断地思考、观察、自励和忍受,终于迎来得道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不得不说,这样的结尾虽然是一种“杯具”,但似乎似乎并不出人意料。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就是: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感叹奋进青年于连,抵抗权势获取成功的唯一方法,竟然只有用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啊?忽然想到朋友的一句QQ签名:都是社会惹的祸,让我沉沦让我堕落!唉,真是造物弄人啊!

红与黑读后感47

如果一个人生到这个世界恰好是一个男人的话,那就应该为他的野心而奋斗,哪怕这种奋斗要以生命为代价。于连——文学名著《红与黑》中的主人公,文学长廊中最著名的反抗者之一,以他短暂而波澜壮阔的一生为我们拥有“英雄主义梦想”的觉醒青年们深刻地诠释了这句话的含义。我们只要去自觉实现自己的野心那么一切就都会来。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伤恋人,被处死刑。这是我们的先行者一生的骨架。在那个英雄呼之欲出却又被保守戕害的年代,于连直面现实渴望着“拿破仑的重生”,决心实现青年时代的所有英雄梦想,并勇于和阻碍他达到目的的社会展开斗争。他是幸福的因为他敢于和整个社会作战,但也是不幸的因为他敢于和整个社会作战。

于连有着极其敏锐的平民阶级意识,他清楚的看到自己是一个“可怜虫”,“没有保护人,也没有钱”。地位不同、阶级不同的观念时时刺激着他,他唯恐自己因平民出身而受到上层阶级的轻贱,他清楚的知道是自己的贫困跟他们的财富打交道。他对平民阶级的活力充满信心,他以一人之力代表自己的阶层向现实抗争。但是同时他向自己的命运发怒,身为平民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又与他希冀飞黄腾达的个人野心紧密联系着。他在瓦尔诺家里参加晚宴请后一方面痛骂这可鄙的财富和建筑在其上的享乐生活,一方面决不放弃获得这种财富和享乐的决心。

他有着极其复杂的思想和性格,因为他英雄主义的动因是平民反抗意识和个人进取野心的结合。他声称“不能堕落到跟仆人们在一起吃饭。我的父亲逼迫我;宁可死。”但是“为了能够飞黄腾达,比这再困难得多的事他都能去做”。不过在鼓舞着他的英雄主义的平民反抗意识和个人野心这两种“热情”中,前者毕竟是第一位的。正因为如此,他义无反顾地拒绝向资产阶级贵族控制的法庭求饶。

他是这样一个群体的代表:他们拥有较高的文化,却没有出色的背景,拥有崇高的理想却被现实无情地取笑,他们的意气风发却为自己招来无尽的灾难。他们的控诉是一个病态社会开始治愈的希望。可是在这样一个英雄缺乏的年代,这样的控诉不如让我们化为自己的英雄气概去实现吧。

于连的两次爱情也具有深刻的社会含义,它是对门第的强烈冲击,他与雷纳尔夫人、与拉莫尔小姐。两个贵族女性虽然她们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但她们有一点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门第的反叛。她们对于连的爱都有一种壮烈的意味,含有一种英雄气息。至于于连他的爱情道路则是他小资产阶级个人的反抗的道路,他的“公民的热情”,即他作为一个平民青年要求恋爱婚姻平等的热情都远远超过恋人的柔情。他的爱情是他的责任。他一次次追求雷纳尔夫人或出于他的责任,或为了嘲讽雷纳尔市长,或为了减轻她对他木匠儿子的轻蔑,或为了将来为从事家庭教师这卑贱的职业找一个“爱情”的高尚借口。他要博取拉莫尔小姐的爱,只是想证明平民子弟的他比贵族的公子哥们儿更有被爱的价值。他的爱情深深烙有他的反抗意识,具有他小资产阶级争取个性解放和平等自由的意义。

《红与黑》的爱情与我们所熟知的爱情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可是在我们一去不复回的人生中爱情路边最美丽的风景也不是默默注视着我们,细细品味我们,选择它的归宿吗?于连丰富的学识和崇高的个人理想,以及为了理想的不懈努力让他有足够的理由让爱情垂青于他。自古英雄美女才是爱情的最佳归宿,我们不能成为英雄的话至少应该让自己拥有英雄气概。我们追求幸福,然而当我们捡到它遗留的金鬃毛时才幡然悔悟它就在我们身边。爱情也是如此,它就在我们身边,但是开掘他,先让自己有英雄气概。

所以当于连实现他自己野心的时候,一切附加值就都来了,包括爱情。

红与黑读后感48

抱负,一种潜藏在灵魂深处、无形却渗透有形的力量。它可以让人在绝望和失败中振作,也可以让人在成功与欢乐中沉沦。

一般有抱负的青年都比较勤奋,但是他们所走的道路并非都能到达人们所肯定的领地——走偏路的青年大有人在。法国作家斯汤达的小说《红与黑》就塑造了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于连。他将本来可能是雄心的抱负引入歧途,其奋斗之路更像一条自我毁灭之路。

徜徉《红与黑》的海洋,我对主人公于连的美丽与哀愁深有所思。于连非常聪明,可以把《圣经》倒背如流,并以此向别人炫耀,妄想占据别人心目中一席地位,但命运总在捉弄人。他出身卑贱,仅处在微不足道的仆役地位,无论他付出多少的努力都无法填平阶级的沟壑,在那些贵人眼里,于连只不过是一个忠于效劳的佣人罢了。然而于连从不局限于自己所处的位置,他想在社会上实现自己的价值,想要得到他应该得到却让别人抢去的东西,可又无能为力,因而一直对现实充满嫉恨。

在他脑海里总显现出:“在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统治下,我将会是一名军官……”他疯狂崇拜拿破仑,梦想有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可他却不知道,拿破仑由于不甘心放弃最拿手的炮兵,结果使战场的形势迅速逆转,遭到了惨不忍睹的失败。于连排斥他人对拿破仑的讽刺诽谤,继续固执地迷信拿破仑,默守自己的“原则”,宁愿在不重要的战场上做些让步和牺牲,坦然接受次要战场上的损失和耻辱。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更好地靠近成功,才能实现他的“抱负”。然而聪明被他夸张地用在野心的扩张中,在权欲的驱使下,他像一个失去重量的人,完全丧失了人性中的真实。

书中,法国正是七月革命前夕,统治者剧烈交替的变动时代,一方面是以“红”为象征的拿破仑时代军人的荣耀;另一方面是以“黑”为象征的王权复辟的时代拥有势力之僧侣阶级的黑衣,他们左右着人们命运的轮盘。于连也置身其中,被历史的游戏所蔑视:在这个完全没有选择的时代,要么继续做一个木材商人,要么就让野心吞噬自己善良的心。其实,一个人不管他所处的地位多么的显赫或多么的卑微,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何必歧视自己的所有,为了追求心中的目标而竭尽全力,急于求成,不择手段,把自己套得那么牢固?

但,不幸的是,现实中大多数凡人都会情不自禁地像于连一样,沉溺于自己臆造的幻想中,痛苦得不能自拔,甚至“爱”上自己的痛苦,从而对他人已获得的成就虎视眈眈,嫉妒仇恨之;同时忘却自己人生努力奋斗的无限美好可能性,一心一意报复之。这些人同那个于连一样,膨胀的欲望犹如白内障,使他们双眼皆瞎,惟剩下一身蛮力,向他们想像中的敌人迸发,伤害他人更毁灭自己。

红的仍旧是红,黑的仍旧是黑。

撕开夜色的包裹,这就是生命的鲜活。

红与黑读后感49

宅在家里哪里也没去,陪陪父母和家人,顺便看完了法国作家司汤达创作的世界名著《红与黑》。小说创作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因不了解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历史背景,在网络上查询相关资料,整理各位读者的真知灼见,以飨读者。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希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凭着聪明才智与英俊外貌,在当地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时与市长夫人勾搭成奸,事情败露后逃离市长家,进了神学院。经神学院院长举荐,到巴黎给极端保王党中坚人物拉莫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很快得到侯爵的赏识和重用。与此同时,于连又与侯爵的女儿有了私情。最后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被逼写了一封告密信揭发他,使他的飞黄腾达毁于一旦。他在气愤之下,开枪击伤市长夫人,被判处死刑,上了断头台。

司汤达创作《红与黑》时,拿破仑领导的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已经失败,他想用自己的笔去完成拿破仑未竟的事业。他要通过《红与黑》再现拿破仑的伟大,鞭挞复辟王朝的黑暗。为此作者以“红与黑”象征其作品的创作背景:“红”是象征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热血和革命;而“黑”则意指僧袍,象征教会势力猖獗的封建复辟王朝。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谚语。

《红与黑》虽然写的是主人公于连一生奋斗的过程和其浪漫的爱情故事,但它把具有重大意义的社会题材作为结构小说横纵经纬的重要因素,并使之成为主人公活动的典里社会环境和依据,因而充分显示了它的现实主义艺术方向。小说比较深刻地反映了法国19世纪30年代的社会现实。小说中写到了拿破仑热烈而奔放的时代,新兴资产阶级的日益发展和繁荣,以及法国几十万受压抑的小资产阶级青年渴求自由平等,渴望战争的强烈愿望。小说中也再现了波旁王朝复辟后,耶稣会和修道会独揽大权,肆虐横行,以及保王党和反动教会如何沆瀣一气,视人民为敌的残酷现实。更重要的是,小说中还反映了波旁王朝在覆灭前动荡不安的政治局势,以及资产阶级自由党企图东山再起的勃勃雄心。

小说描写的于连个人奋斗的悲剧,这在波旁王朝复辟时期是极为惯见的社会现象。波旁王朝复辟后,许多小资产阶级青年失去了拿破仑时代靠个人天赋晋官加爵的机会。他们去等级森严的巴黎进行个人奋斗,但只有少数人成功了。大多数人却失败了。这就是王朝复辟后整整一代小资产阶级平民的现实遭遇,于连的悲剧也正是这样一出富于时代特征的悲剧。

红与黑读后感50

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的力量就不会被判处死刑。

——《红与黑》

1815年,法国迎来了复辟王朝时期的社会生活。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填满了1815年到1830年这十五年的时间。而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这样一个“红”与“黑”相交替的年代。

于连的童年,生活在对抗击欧洲的骑兵凯旋而归的无限崇拜当中。在那个“红”色的年代里,英雄业绩充满了整个资产阶级革命,而拿破仑则通过巩固和调整了某些条件,保证了农民能够自由无阻碍的利用他们刚得到的法国土地并满足了其强烈的私有欲。在这时,自称“乡下佬”、“农民的儿子”的于连就很自然的成为了拿破仑的崇拜者。于连崇拜拿破仑,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在拿破仑时代以等价交换为基本原则的资产阶级法权有最充分的体现,平民出身的士兵只要立功战场就能提升为将军,普通的文职只要办事干练就能当上高级官吏,这正是小资产阶级青年于连所向往的前途。而成年以后,于连的生活却陷入了一片黑暗腐朽的复辟时期,“黑”色的年代已经来临,封建贵族力图用封建等级制的原则来堵塞非贵族出身的青年的出路,此时的于连想要向上爬,只能够投靠教会,充当“教会的一根棍子”,干卑鄙肮脏的特务勾当。此时的他苦闷至极,他嚷道:“啊!拿破仑确实是天主为了法国青年才派来的!今后谁来代替他呢?没有他,不幸的人们怎么办呢!即使是那些比我富裕的人,勉勉强强有几个埃居可以受到良好教育,可是没有足够的钱在二十岁去买一个服兵役的替身和谋一个职业,他们又能怎么办呢!不管怎样,这个不幸的回忆将永远使我们不会幸福了!”是的,拿破仑在滑铁卢的时候战败了,通过自由竞争、个人奋斗得到资产阶级法权所保证的个人利益的年代已经不复存在了。而在这个时候,于连的心里,油然而生的是,对权贵的报复。

他凭借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的《圣经》全部背了下来,轰动了全城,于是他来到了市长德·雷纳尔家做了一名家庭教师。在这个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中,他遇到了德·雷纳尔夫人。夫人对他产生了好感,夫人的女仆爱丽莎也爱上了于连,而于连拒绝了女仆的爱情。德雷纳尔分人得知此事心理异常高兴,她发现自己对于连,已经产生了一中从未有过的感情。一天晚上,在市长家的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德雷纳尔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第二天晚上,德雷纳尔夫人的手被于连紧紧地握着,这下满足了于连的自尊心。他开始追求德雷纳尔夫人,同时,于连的胆子也变得越来越大,他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生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的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他们相爱了,而他们的爱情,却是完全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

后来,他的确风光了。他借助德雷纳尔夫人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现在公众面前出了一点小风头,引起了满城风雨,招来了上流社会的蜚短流长,以致再也无法在本地立足,不得不躲到神学院里当学生。在这里,于连告诉自己:“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成绩名列前茅,院长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但是后来,院长辞职,于连被介绍到侯爵家做了秘书,在这里,他开始了自己的第二段恋情。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

在德拉莫尔侯爵府中出入的净是些“漂亮的坏蛋”及“带勋章的恶棍”。他是在革命时期跑到国外投靠外国封建势力的流亡贵族,现如今他又回到巴黎,成为“法兰西的大臣”,他卖官售爵,结党营私,策划阴谋,他家的晚宴舞会灯火辉煌通宵达旦。他是个实实在在的上层社会的人。而此时的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就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脱离了外省青年的土气。他并不喜欢玛蒂尔德小姐的请高与傲慢,但是转念一想,玛蒂尔德小姐是一个“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的女人,他又开始了对玛蒂尔德小姐的追求。

玛蒂尔德小姐的思想古怪,奇特,别人无法理解他的行为。她身上颇有男子气概。于连对自己好,她会开始反感和看不起他,而且刻意和他保持距离,而当心上人故意写匿名信试探她时,她又会像个孩子一样投入他的怀抱。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但他又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可是怀孕的她最终还是和于连结了婚,于连被授予了贵族的称号。

而当他得到侯爵的重用正要挤进上流社会的时候,德雷纳尔夫人被迫写了告发信,使他向上爬的美梦毁于一旦,恼羞成怒的于连向他深爱过的女人开了枪。于连被捕入狱。在这个时候,他终于冷静了下来,他开始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悔恨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他说:“我不向你们祈求任何恩惠,我一点也不存幻想,死亡正等待着我……即使我的罪没有这样的大,我也会看到许多人并不会因为我年轻而怜惜我,他们想要通过惩罚我来惩戒那些出身微贱,为贫穷所困,可是有幸稍受教育,竟敢混迹于富贵人所谓的上等社会青年。”

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蒂尔德小姐买下了他的头颅,德雷纳尔夫人在他死后的三天,包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事情就这样的结束了,于连的两次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的恋爱也就这样的失败了,他的经历告诉我们,贵族阶级占统治地位的上流社会,绝不容许一个平民青年挤进来,它必然要通过种种方式把这种青年扔出去,毁灭掉。在那个年代的法国,有着千千万万个于连索雷尔。他们在当时社会条件下进行追求就必然遭到恶果。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的力量就不会被判处死刑!于连想要穿越充斥着平庸的灼热沙漠,他野心膨胀,费尽心机的利用爱情利用女人利用教会。可是在他生命的最后,却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通过对小说人物进行了深度的心理描写,又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的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创造了一首“灵魂的哲学诗”。

“红”与“黑”到底各代表着什么那?是拿破仑时代的军服与复辟时期教会的黑衣,还是德雷纳尔夫人的鲜血与玛蒂尔德小姐的丧服?我不敢确定,但是我认为,于连追求人生的意义,是火热的。而在在那个社会中,那些为了自己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的真正的意义的人,才是真正被黑暗笼罩的人吧。

红与黑读后感51

人们都说书籍是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其实,书又何尝不是反映作者观点的一面镜子?

历史上,有很多作家都透过书来表达自己的看法,就拿《红与黑》来说吧,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于连的年轻人,他聪明但出身贫寒,无法施展自己的抱负,便想通过女人作为阶梯,挤进上流社会,最终因为误入歧途而走上断头台。

看完这本书,我既为于连感到悲哀,又对他恨之入骨,以他的才能,明明可以大有作为,可是他却选择了错误的途径,企图利用两个女人对他的纯洁爱情,作为他走入上流社会的台阶,在这里,我不禁想问,在人生的道路上,你是否也曾迷茫,世界上的善与恶,美与丑,往往只在一念之间,如果走对了,就会在正途上,顺利前进,反之,就会掉入万丈深渊。所以,在人生的道路上,不管遇到多大的事情,也要通过正确的方式解决,才能走出这片“迷茫”的森林。

反观于连的悲剧,是他个人的选择错误,也是社会环境的必然结果,那个时代,贵族社会的体系,使得他走上上流社会的诸多路都被堵死,社会的不公平,是一个不可避免的因素,这也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

在迷茫的时候,不要像于连一样,走入歧途,要时刻谨记:走正路,方能修成正果。

红与黑读后感52

刚看到标题的时候,我以为就是两个极端色彩间的碰撞。但读后才发现人性才是连接这本书的引线。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抱负,这是一种无形的东西,却时常散发出无比强大的力量,它可以使人在挫折与失败中振作,  也可以使人在欢乐和成功中沉沦。

现实生活中,有着伟大抱负的青年大有人在,他们为自己的目标、抱负努力奋斗着。他们有的人能够圆满的实现自己的理想,但有的人却走上了自我毁灭的道路。斯汤达笔下的于连正是如此。于连是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他有自己的抱负,最终却也因自己的抱负走向了灭亡。

徜徉在《红与黑》的海洋中,对于主人公于连的行为、思想、性格我进行了深度的思考。于连其实很聪明,他能把《圣经》倒背如流,借此向别人炫耀,妄想使自己在别人的心目中是强大的,但命运总是不尽人意。于连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仆人,在上层权贵中,他不过是一介平民,对他的思想更是嗤之以鼻。但是于连不这样想,他想进入上层社会,他想得到权利、地位、名声,他总是想着“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将会是一名军官···。”他疯狂的崇拜着拿破仑,却没有思考过拿破仑为什么会成功,为什么拿破仑会是一名将军,然而于连的思考却仅仅止步于自己的“原则”,最后他只会有一个惨不忍睹的下场。

其实一个人,无论他的地位多么的显赫,又或是多么的卑微,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我们应该用合适自己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抱负。

红、黑永远不能交替,守住自己的底线,固守自己的初心。

红与黑读后感53

我最近看了司汤达的《红与黑》,最先吸引我的就是于连这个人物,许多人都认为他是一个不知满足,野心勃勃的人,而我认为于连只是顺供应当时的社会—— 政治勾心斗角,神圣教会黑暗坠落, 资产阶级新贵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在这种社会里,那个人不想爬的更高呢?

《红与黑》讲述的是一个平民青年于连·索莱尔一心想飞黄腾 过人的他被聘请为市长家老师 ,因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不得不到贝桑松神学院学习 。不久 于连又被介绍给宫廷大臣当秘书。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反动会议,甘愿为效劳。成为候爵的心腹,与 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却被市长夫人告发,心甘情愿走上了断头台。

书中的红与黑,有人说红代表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代表基督教的黑色道袍,但我认为红是于连 那超凡的能力和勃勃的雄心,黑代表现实社会制度的森严和黑暗,在当时社会往往是黑熄灭了人们的希望,而文中的于连却是一个心机很重,野心勃勃的人,虽然这样的人很邪恶,但是我认为他是最容易在当时社会有一番作为的人,他还有过人的智慧,这样优秀的人物怎么甘心只是一介平民呢?所谓 往上爬总比消沉堕落、无所事事好。

书中的于连,他为了自己的抱负理想—— 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 放弃了正真的幸福 ,生活在黑暗奢华,尔虞我诈的社会里,从而为自己开辟里一条死亡之路,但是我认为在那时的社会,生活法则就是这样,每个人都是冷酷的,都在追求着虚荣,名利, 每个人都爱虚荣名利,虽然嘴上都说它们是身外之物,但有几个人做到了。

于连 的所作所为可能伤害了一些人,不过他本性善良,他会忏悔,仅仅是由于心灵的引导。所谓人无完人,而 “完人”,不是太纯洁就是城府太深,不是圣人就是傻子,就像我们拿到一个没有虫眼的蔬菜立马会联想起农药一样。

于连死了,但我相信他勃勃的雄心依然还在,红还是红,黑仍然是黑!

红与黑读后感54

初次听到《红与黑》这个书名,觉得有点奇怪;初次拿到这本书,觉得有点兴奋;但初次读完这本书,不禁觉得有点深深地触动。读这本书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仅是因为它篇幅长,文字多,更是因为它所包含的内容与深意,让人可以长久的琢磨,它表现出来的那种时代气息与给人的那种触动是难以抹去的。从《红与黑》中,读懂了很多世间人情,看明白了很多不为人知的游戏规则,也深深体会到了人间的种种真情。

可以说整本书的主人公是于连。索雷尔,这是一个木匠的儿子,从他还在娘胎里的时候就被父兄鄙视,生来常遭毒打。但是,他把自己的头脑身体全都给了书本,他想成为一个像拿破仑一样的英雄。他任家庭教师期间,与女主人瑞那夫人发生了恋情。她是一个第一个爱他的女人,她也是第一个他爱的女人。但那种对功名的狂热追求让他攀附权贵,与拉穆尔侯爵的女儿玛娣儿特小姐发生了关系,但因种种原因,他谋害故情人,却落到了死亡的地步。而最终的结局呢,瑞那夫人信守诺言,没有采取任何方法轻生,但却在于连死后第三天,抱着她的孩子永远闭上了那双曾让于连**的眼睛。

这本书的结局是一个悲剧,而两个贵族女人的爱,一个是深沉,一个是狂热,他们为了爱而可以放弃一切,正如有人曾说:青春的爱情就像阴晴不定的四月天,稍不留意,就会遮上一片阴云。也许她们从不想过要失去他,他的英俊,他的才华,他的那种神气让二人沉醉其中,瑞那夫人那种心灵上的爱情和玛娣儿特小姐头脑上的爱情相映成趣,她们的爱情方式不同,但他们都表现出了对贵族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

当于连发现自己得对她们的爱情不再单纯,而是加上了虚荣的成分时说:“我把自己毁了”,是啊,他已经让自己严重脱离了那个时代的轨道,也暗示了他悲剧的发生,而那两位贵族女人却摆脱奢华的贵族生活,用几近丧失尊严的方法来博得爱情。整个爱情故事都是若即若离的,直到生命终结之际,他对瑞那夫人的真正爱情冒出原始的火花,但那已经无济于事。

理想有很强的动力,于连作为一个青年人,他的那种追求英雄的梦想的冲动,正是对那个时代的反抗,他不希望自己碌碌无为,虚度青春,面对现实的阻碍与无法实现抱负。要么逃避,要么反抗,我们从中应该学到,面对如此这般情况,要敢于反抗,不能甘做平庸之辈,要敢于追求自己的理想,对生活充满热忱,反抗空虚的度日。但我们也应该呼吁:要想改变这种情况,靠个人是行不通的,我们必须共同努力。

红与黑读后感55

细读世界名著,体味法国贵族社会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上流社会,既具有无法阻挡的吸引力,又无可避免的排斥着……或许,这距离,可能使你失去一切亦或是的到一切。贯穿全文的主要人物,当之无愧的应是于连。朝气蓬勃、踌躇满志、理想远大充溢着年轻的教士,使之激荡着为赢得自己的地位热血澎湃着、沸腾着。只是,不容忽视的残忍现实常使人无可奈何、取舍两难。社会现实与伦理道德之间其不可逾越的鸿沟羁绊着于连追逐的脚步,内心隐忍着难以割舍的伤痛,无法释怀、痛彻心扉。几经周折,凭借机智的头脑、超凡脱俗的气质、出众的美貌等过人的优势,在巴黎上流社会人物的交谈日渐有所眉目,颇为重要的是赢得了贵族女子的芳心和青睐。正如‘每个成功的男人背后,总有默默付出的女人’所言,于连亦莫过如此。其中,善良的瑞那夫人和动人的拉穆尔小姐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二者接踵而至的出现在于连的身旁,见证着其不断上进的人生轨迹及其坠落的悲剧。或许,于连最终萦绕心头的念头‘人生若只如初见,那时只道是寻常!’,使之内心充满悔意。而瑞那夫人理应成为了最悲剧性的人物,命运的不公和残忍对善良的人儿破天荒的开了个玩笑,捉弄人生于手掌之中。只需顷刻间,一切幸福化为了泡影。面对命运的捉弄,无能为力;面对婚姻的牵绊,不知所措;面对伦理道德的约束,恨相见的晚。拥有、体味着常人所经历的刻骨铭心的爱情,却碍于世人的阻拦、现实的约束,泪眼向望。忠贞不渝的爱情理念,使得最终生死与共,今生有缘无份,只愿来世彼此不离不弃。而于连的离走虽不难以预料,但无奈……因此,得以遇见拉穆尔小姐,开始着新的征程。然而,自古以来的门当户对又深深地折磨着她们,并引发了一系列的悲剧。

哦,不得不承认,拉穆尔侯爵也极为重要。既可以使于连赢得众人的赏识和青睐,亦可摧毁他的一切。残忍使与拉穆尔小姐,不舍亦正因如此。‘死于非命’的幻想,转眼间竟成为了现实。因而。对侯爵而言,或许,值得庆幸吧!亦或许喜盛于忧吧!

红与黑的世界,拿破仑加冕的盛况,并未重演。而,于连距离最初已愈来愈远,渐渐迷失了自我。空惋惜,空悲叹……

一、内容简介

英格兰北部,有一座几乎与世隔绝的“呼啸山庄(Wuthering Heights)”。主人欧肖(Earnshaw)收养了一个弃儿,取名希斯克利夫(Heathcliff),让他与自己的儿女辛德雷(Hindley)和凯瑟琳(Catherine)一起生活。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朝夕相处并萌发了爱情,但辛德雷十分憎恶他。老欧肖死后,辛德雷不仅禁止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接触,还对他百般虐待和侮辱,这加剧了希斯克利夫对辛德雷的怨恨,也加深了他对凯瑟琳的爱。

一天,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秘密外出,认识了邻近的画眉田庄(Thrushcross Grange)的小主人埃德加·林顿(Edgar Linton)。这个温文尔雅的富家子弟倾慕凯瑟琳的美貌,向她求婚,天真幼稚的凯瑟琳同意嫁给林顿。希斯克利夫知道凯瑟琳出嫁的消息,痛不欲生,愤然出走。

数年之后,衣锦还乡的希斯克利夫要向辛德雷和林顿进行报复。辛德雷是个生活放荡的纨绔子弟,酗酒、赌博,肆意挥霍家产,终至穷困潦倒。连剩下的家产都抵押给了希斯克利夫,并沦为他的奴仆。希斯克利夫经常拜访画眉田庄,林顿的妹妹伊莎贝拉(Isabella Linton)对他倾心不已,最后随他私奔。但希斯克利夫把她囚禁在呼啸山庄并折磨她,以发泄自己强烈的怨愤。

凯瑟琳嫁给林顿以后,虽然凯、林思想分歧巨大,但由于林顿的迁就,二人生活幸福。希斯克利夫的衣锦荣归,唤醒了她曾经对野性的爱的追求。激动中她病倒了,并很快就死去了,留下一个早产的女婴——凯蒂(Cathy)。

伊莎贝拉趁乱逃了出来,来到伦敦郊外,不久生了一个男孩,取名林顿·希斯克利夫(Linton Heathcliff)。辛德雷在凯瑟琳死后不到半年便酗酒而死,而他的儿子哈里顿(Hareton)落入希斯克利夫的掌心,希斯克利夫在孩子身上进一步实施报复。12年后,伊莎贝拉病死他乡,希斯克利夫接回儿子,却非常厌恶他的羸弱、娇气。

希斯克利夫趁林顿病危之际,将凯蒂接来,并强迫她与儿子结婚。几天后,林顿死去,希斯克利夫又成了画眉田庄的主人。小希斯克利夫婚后不久也悄然死去。

这时,哈里顿已经23岁了,尽管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利,缺乏人间的温暖,但他敦厚忠实,风度翩翩。凯蒂对他产生了爱情。这让希斯克利夫大为恼怒,他决心拆散这对恋人。然而,当他再仔细观察他们时,昔日的凯瑟琳和他相爱时的情景浮现眼前。此时此刻,他心头的恨消退了,爱复活了,他不忍心再报复。他要去寻找凯瑟琳。在一个风雪之夜,他呼唤着凯瑟琳的名字,离开了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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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创作背景

艾米丽生性寂寞,自小内向的她,

缄默又总带着几分以男性自居的感觉,诚如夏洛蒂所说的:“她的性格是独一无二的。”少女时代,当她和姐妹们在家里“编造”故事、写诗的时候,她就显得很特别,后来收录在她们诗歌合集中艾米丽的作品总是如同波德莱尔或爱伦·坡那样被“恶”这一主题所困惑,在纯净的抒情风格之间总笼罩着一层死亡的阴影。在她写作《呼啸山庄》时,这种困惑与不安的情绪变得更加急躁,她迫切需要创造一个虚构的世界来演绎它,把自己心底几近撕裂的痛苦借小说人物之口淋漓尽致地发泄出来。因此《呼啸山庄》是饱含作者心血与情感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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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呼啸山庄》读书笔记

《呼啸山庄》通过一个爱情悲剧,向人们展示了一幅畸形社会的生活画面,勾勒了被这个畸形社会扭曲了的人性及其造成的种种可怖的事件。整个故事的情节实际上是通过四个阶段逐步铺开的:

第一阶段叙述了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朝夕相处的童年生活;一个弃儿和一个小姐在这种特殊环境中所形成的特殊感情,以及他们对辛德雷专横暴虐的反抗。

第二阶段着重描写凯瑟琳因为虚荣、无知和愚昧,背弃了希斯克利夫,成了画眉田庄的女主人。

第三阶段以大量笔墨描绘希斯克利夫如何在绝望中把满腔仇恨化为报仇雪耻的计谋和行动。

最后阶段尽管只交代了希斯克利夫的死亡,却突出地揭示了当他了解哈里顿和凯蒂相爱后,思想上经历的一种崭新的变化——人性的复苏,从而使这出具有恐怖色彩的爱情悲剧透露出一束令人快慰的希望之光。

因此,希斯克利夫的爱一恨一复仇一人性的复苏,既是小说的精髓,又是贯穿始终的一条红线。作者依此脉络,谋篇布局,把场景安排得变幻莫测,有时在阴云密布、鬼哭狼嚎的旷野,有时又是风狂雨骤、阴森惨暗的庭院,故事始终笼罩在一种神秘和恐怖的气氛之中。

在小说中,作者的全部心血凝聚在希斯克利夫形象的刻画上,她在这里寄托了自己的全部愤慨、同情和理想。这个被剥夺了人间温暖的弃儿在实际生活中培养了强烈的爱与憎,辛德雷的皮鞭使他尝到了人生的残酷,也教会他懂得忍气吞声的屈服无法改变自己受辱的命运。他选择了反抗。凯瑟琳曾经是他忠实的伙伴,他俩在共同的反抗中萌发了真挚的爱情。然而,凯瑟琳最后却背叛了希斯克利夫,嫁给了她不了解、也根本不爱的埃德加·林顿。造成这个爱情悲剧的直接原因是她的虚荣、无知和愚蠢,结果却葬送了自己的青春、爱情和生命,也毁了对她始终一往情深的希斯克利夫,还差一点坑害了下一代。艾米莉·勃朗特刻画这个人物时,有同情,也有愤慨;有惋惜,也有鞭笞;既哀其不幸,又怒其不争,心情是极其复杂的。

凯瑟琳的背叛及其婚后悲苦的命运,是全书最重大的转折点。它使希斯克利夫满腔的爱化为无比的恨;凯瑟琳一死,这腔仇恨火山般迸发出来,成了疯狂的复仇动力。希斯克利夫的目的达到了,他不仅让辛德雷和埃德加凄苦死去,独霸了两家庄园的产业,还让他们平白无辜的下一代也饱尝了苦果。这种疯狂的报仇泄恨,貌似悖于常理,但却淋漓尽致地表达了他非同一般的叛逆精神,这是一种特殊环境、特殊性格所决定的特殊反抗。希斯克利夫的爱情悲剧是社会的悲剧,也是时代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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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呼啸山庄读后感50篇

《呼啸山庄》是英国女作家勃朗特姐妹之一艾米莉·勃朗特的作品,是19世纪英国文学的代表作之一。

篇1:呼啸山庄读后感300字

林顿是整个故事中,唯一让人觉得比较正常的人。他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温文尔雅的人。在家里看惯了象洋娃娃一样的女孩,凯塞琳的出现让林顿眼前一亮:他深深地爱上了这个美丽、善良、个性强烈的女孩。他的爱像温暖的阳光,柔和而不伤人;象潺潺的小溪,虽然波澜不惊,但却始终如一。

他无私地包容着凯塞琳,甚至当他觉察到了凯对希斯克利夫的强烈感情后,他依然牺牲自己的健康日夜守候在重病的凯身边,不离不弃。

凯塞琳去世后,笃信上帝的他平静地接受了这个沉重的打击,将他所有的爱和希望给了他的女儿。也正是因为他给了女儿一个健康良好的性格和心态,才使他的女儿没有被希斯克利夫的残酷折磨压垮,最终争取到了属于她自己的幸福。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说凯塞琳是幸运的,因为她这一辈子遇上了两个真正爱她的男人。但不幸的是她并没有处理好她自己和这两个男人之间的关系——她的任性和自以为是不但害了自己也害了这两个深爱她的男人。

所以说性格决定选择,选择决定命运。我们的命运是自己决定的,无论这种选择是对是错。

篇2:呼啸山庄读后感400字

林顿是整个故事中,唯一让人觉得比较正常的人。他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温文尔雅的人。在家里看惯了象洋娃娃一样的女孩,凯塞琳的出现让林顿眼前一亮:他深深地爱上了这个美丽、善良、个性强烈的女孩。他的爱像温暖的阳光,柔和而不伤人;象潺潺的小溪,虽然波澜不惊,但却始终如一。他无私地包容着凯塞琳,甚至当他觉察到了凯对希斯克利夫的强烈感情后,他依然牺牲自己的健康日夜守候在重病的凯身边,不离不弃。凯塞琳去世后,笃信上帝的他平静地接受了这个沉重的打击,将他所有的爱和希望给了他的女儿。也正是因为他给了女儿一个健康良好的性格和心态,才使他的女儿没有被希斯克利夫的残酷折磨压垮,最终争取到了属于她自己的幸福。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说凯塞琳是幸运的,因为她这一辈子遇上了两个真正爱她的男人。但不幸的是她并没有处理好她自己和这两个男人之间的关系——她的任性和自以为是不但害了自己也害了这两个深爱她的男人。

所以说性格决定选择,选择决定命运。我们的命运是自己决定的,无论这种选择是对是错。

不可否认这一篇小说涵盖的东西远远超越了爱情的本身,它赞扬了人的美德,抨击了人心的黑暗表现了人们对美好的追求。我们从中学到的是如何把自我与他人对照来发现自己的缺点,洗却心灵的肮脏,同时也教给我们如何面对世界,如何以自己的爱来换取世界的光明。

篇3:呼啸山庄读后感500字

当爱与恨交织,结局如何?当纯真的爱情面临金钱,名利的的诱惑,为何转眼变成了赤裸裸的背叛与恶狠狠的报复?

他希斯克利夫,不过是山庄主人带回来的身份不明的孩子,可她凯瑟琳·恩萧却是山庄主人宠爱的小女儿。他们亲密无间,他们青梅竹马。本该是一段佳话,但命运总是在最幸福的时候,拿起锤子敲下去,剩下的只有满地的悲凉与心寒。他,失去宠爱后,她,嫁给了别人,他心中那么爱意被满满的仇恨蒙蔽了,禁不住想问:这是为什么?为什么幸福来的快,去的也那么快?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暂时的离开,选择了报复,选择了地狱。三年过去了,他,带着满腔仇恨,带着满身财富回来了,他,狠狠地报复了,但心中却没有一丝报复了后的爽快,只有满心的难过和惆怅。当爱与恨交织在一起,结局谁人知晓?

看完整本书,心中有着一种说不出的压抑感,不禁想问,有什么东西能毁灭一段最美的爱情?金钱?利益?这些不过是表面的推辞,最大的凶手就是那颗被当时封建社会毒害的虚荣心。虚荣心是可怕的隐形敌人,它无处不在,它悄悄地藏在每个人的心中。人们潜意识认为,它一点也不可怕,就忽视了它的存在,但事实很坚定地告诉我们,它,不容忽视。

同许多名着一样,这篇故事同样发生在19世纪,我发现,那个世纪的人们,或多或少地有着很腐朽的封建思想和等级观念,那个时期的婚姻,大多为政治的婚姻?换句话说就是,有情人有多少能终成眷属呢?那时,有谁能很肯定地说,自己可以为了爱情抛弃名和利?

事实说,在封建的社会,在名与利面前,爱情不过是过眼云烟,不过是可以肆意挥霍的一样物品罢了,在这个年代,爱与恨的收尾。

篇4:呼啸山庄读后感800字

翻开《呼啸山庄》,我首先被故事中人物的家谱震惊了,欧肖家和林顿家后代的生命竟是如此的短暂,从十几岁到四十几岁,正值人生的韶华呀!我怀着沉重的心情开始了《呼啸山庄》之旅。

老欧肖一家生活在一幢拥有几百年历史的古老房子里,这座房子因为是建在狂风肆虐的山丘上,因而叫呼啸山庄。凯瑟琳和亨德雷·欧肖是欧肖的一对儿女,老欧肖收留了在利物浦繁忙街头捡到的一个脏兮兮、黑头发的吉卜赛男孩,并为他起名叫希斯克利夫。一开始,凯瑟琳和亨德雷都不喜欢希斯克利夫,在老欧肖的坚持下,一家人还是渐渐地接受了希斯克利夫,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成了亲密的朋友,老欧肖对希斯克利夫也是异乎寻常地喜欢,这让亨德雷开始痴妒父亲对希斯克利夫的感情,视他俩为仇敌。

老欧肖的死改变了希斯克利夫的命运,他成了一个仆人。希斯克利夫和凯瑟琳造访画眉山庄林顿家正是悲剧的开始。富有的林顿家放狗误伤了凯瑟琳使得凯瑟琳在画眉山庄休养了五个礼拜,这期间,凯瑟琳认识了林顿儿子艾加。与长着蓝眼睛,浅色头发,举止得体,将来还可以继承一大笔财产的艾加相比,希斯克利夫产生了自卑和羞愧,而他对凯瑟琳的爱却深深地熔进了血液。此时的凯瑟琳因为交了艾加这个新朋友而忽视了希斯克利夫对她的感情,她希望通过嫁给艾加,用艾加的钱来帮助希斯克利夫的错误想法更加速了悲剧的进程。希斯克利夫在娶凯瑟琳无望的背景下夫踪了四年,奋斗了四年,当他再度回到画眉山庄时,他已成了一个绅士,而凯瑟琳已成了艾加的夫人,但希斯克利夫的归来,仍然使凯瑟琳极度兴奋,她真切地希望自己的丈夫能把希斯克利夫当作朋友,然而复仇的火焰此时已在希斯克利夫的内心燃烧,他决定要报复亨德雷和艾加,然后成为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的继承人。

被复仇火焰烧得失去了理智的希斯克利夫一步步地实施着他的复仇计划,也一步步走向了“成功”,他让他的仇敌亨德雷、艾加都死在自己的前头,然而心爱的女人凯瑟琳却也成了他复仇计划的殉葬品。希斯克利夫终于实现的自己的愿望,可他的内心却无时无刻不被凯瑟琳的魂魄牵累着,他的生命早已不属于自己,生和死只是生命存在的一种形式。

为了爱,他选择了以灵魂的欢乐扼杀了自己的肉体。

篇5:呼啸山庄读后感1000字

《呼啸山庄》的作者是艾米莉·勃朗特,她与《简·爱》的作者夏洛蒂,《艾格尼斯·格雷》的作者安妮是三姐妹,于是就被世人并称为勃朗特三姐妹。

这本小说向我们讲述了一个爱情与复仇相互交织的故事:男主人公希斯克利夫被原呼啸山庄的主人恩箫先生从利物浦大街上捡回。但是这却引来了恩箫先生的儿子辛德雷的仇恨,同时也与凯瑟琳·恩箫(恩箫先生的女儿)产生了深厚的感情。他们一天一天地长大了,希斯克利夫和凯瑟琳的感情也越来越深了,可是有一天,希斯克利夫在得知凯瑟琳因为他的贫困和出生而不能嫁给他时,他就离家出走了,而凯瑟琳则嫁给了富有,温文尔雅的埃德加·林敦(画眉山庄的主人的儿子)。几年后,希斯克利夫竟然重新回来了,并且开始了一系列的复仇行动。埃加的妹妹伊莎贝拉喜欢上了希斯克利夫并且擅自和希斯克利夫结婚了,这让她的哥哥十分生气。几个月后希斯克利夫夫人,也就是伊莎贝拉,来信了。她的信中有一句话:“我要问你两个问题:我不知道当初你住在呼啸山庄时是怎样保持人性的?希斯克利夫是疯子还是魔鬼?同时我求你告诉我,我嫁了一个什么东西?耐莉(凯瑟琳的管家)吧!”从这句话中我们就可以知道,希斯克利夫对伊莎贝拉非常不好,所以伊莎贝拉十分痛苦。前面我们也说到希斯克利夫准备了复仇的行动,也许这就是他复仇计划的第一步吧!

当伊莎贝拉写信后没多久,希斯克利夫瑟琳了,当然是偷偷地来看望的,可是就在当晚凯瑟琳生下了一个婴儿,过了两个钟头,凯瑟琳就死了。他的女儿也叫凯瑟琳,不过为了区分,我们就叫她茜吧!

后来伊莎贝拉也生下了一个孩子,叫林敦·希斯克利夫,但是伊莎贝拉却离家出走了,并且把小林顿也带走了,过了不久,凯瑟琳的哥哥,辛德雷也死了,就这样,西斯克里夫变成了呼啸山庄的新主人。但是辛德雷也有一个儿子,叫哈里顿·恩箫。

一晃12年过去了,小林顿长大了,凯茜也出落得像一个亭亭玉立的美少女,而埃德加想把小林顿接到自己家,可是没过多久就被希斯克利夫接走了,并且还想让小林敦与凯茜结婚,这也是希斯克利夫的一个阴谋!

凯茜结婚之后,就经常遭到小林敦的冷漠和希斯克利夫的谩骂。可是不久以后小林敦就死了,于是凯茜又和哈里顿慢慢成了朋友,这让希斯克利夫十分恼火,但是他阻止不了。他只好自己一个人每天晚上去凯瑟琳的坟墓,大概由于伤心过度,希斯克利夫也倒下了,在死之前他还找耐莉谈过,并表示再也不会干涉他人了。最后凯茜与哈里顿产生了感情,凯茜还当起了哈里顿的老师。总之这是一个完美的结局!

《呼啸山庄》这本书是我从《暮光之城》中看到的,《呼啸山庄》出世于1847年。当时的我很好奇,这到底是一本怎样的书能够这么吸引主人公?

《呼啸山庄》现实的永久艺术魅力,是仅仅包藏在书中的信息与谜,无论小说结构,人物形象,叙述技巧,一直都成为了西方学者钻研的对象,众说纷纭,层出不穷。

艾米莉从一开始就放弃了传统而平静的叙述手法,而是采用了顺叙和倒叙,故事在谈话和回忆中展开,第一人称的“我”,只是作为一个听众,引出了故事的渊源和历史。更多的是开头以一个客观的角度看到了相当于故事的中下段情景。

开头这一段,是“我”来到呼啸山庄的目睹,也是一段带有人情味的叙述,具有高度的象征意义。终年不断的北风,不容许山庄的树木向天穹延伸,强迫他们倒在一边。“树性”被狂暴的猛风扭曲。

这部作品里,树性就是人性的象征。呼啸山庄蔓延开的故事,人性同样终年不断的承受强暴的压力,被残酷的扭曲和摧残。

当看似主角的“我”闯进呼啸山庄,即从冰冷的自然环境闯进了同样严寒的人文环境。‘透过他惶惑的眼睛,我们看到了人类世界会变得多么凄厉、痛苦和不能容忍——当人一丧失他们美好的人性’悲哀的是,山庄这一孤独的人家,“人性”已经堕落到它的低点,不能够继续往下沉沦。

艾米莉用一个艺术家特有的锐利目光,超越曲折复杂的情节,和一般世俗的观念,去探索她最为关心的“人性”,可以说,人性的探索是贯穿全书的主线。

希思克利夫表现出对人的冷漠,让我不能理解,但是他幼时无尽的容忍却令我佩服。他身为被收养的孩子,饱受其他两个孩子的欺负,但他从不还手,使得他赢得了老人的爱戴,在老人死后成为呼啸山庄的主人。

而凯瑟琳小时候的孤傲,起初她想到瞧不起希思克利夫,常和哈利顿一起欺负她。但后来因为可怜希思克利夫,进行了“倒戈”,帮助了她。

第二代哈里顿更像是希克里的翻版,却远没有那样可怕。希克厉被人称为魔鬼,他在通往地狱的路途中的确没有一次偏离过轨迹,这不同于《基督山伯爵》里的复仇,我们会惊讶的发现,本书的主题在爱与恨两个对立而并存的情感间盘旋着。希克厉的生命来源于没有爱的起点,复仇与堕落来源于对卡瑟琳由爱生恨的承接,结束于冻结的人性中一道宣告着复苏的光芒——亦是爱。

故事即将写到结尾,希克厉的爱复苏了,在第二代孩子的生命中寻找到了自己曾经踏过的足迹。由彼此态度傲慢到相爱的小卡瑟琳和哈里顿,我们也可以发现,卡瑟琳嫁给哈里顿之后,她的全名又将恢复到母亲未出嫁的闺名 卡瑟琳·欧肖。这正是生命周而复始,爱恨循环不已的暗示,仿佛小说只是从生命永恒中截取的环节。

故事的结尾是,希克厉离开了人世,去寻找早已死去,在原野上孤单游荡的魂灵 卡瑟琳,“人们看到,这两个幽魂透过月光,彼此凝望着”,艾米莉这样交待,而年轻的小卡瑟琳和哈里顿的故事,却没有终点和续接。也许女作家期盼这纯洁而深婉的爱永远没有终点,所以才保留了这样的结尾,没有终点的爱,往往亦没有山穷水尽得一天。

“在这么安静的土地下,怎么会有长眠者不得安睡呢?”这样,挺立在风中的山庄,它取得了象征性的意义,像诗篇一样在你心中唤起了分至杳来的想象。这跟故事的真实性没有冲突,只是从另一个角度诠释了极端,苏醒,堕落,冻结和爱存在的意义。

本文是以一个听故事的形式写的,由耐莉叙述,而房客洛则是听众。这样的形式是很少见的!这本书向我们展示了希斯克利夫对凯瑟琳深深的爱以及他的一系列阴谋,但是最后他还是改邪归正了。总而言之,《呼啸山庄》不失为一本名著!

篇6:呼啸山庄读后感

《呼啸山庄》不像《简爱》那样以作家经历为蓝本,而是充满浓郁浪漫激情的虚构。它通篇像是带血腥气的恩仇故事,又像是交织激烈感情的爱情罗曼司。

小说更贯穿了一种对荒原和野性的歌颂。小说女主人公凯瑟琳在病中对保姆解说自己的梦境时说,天堂不是她的家,她一心只想回到荒原。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的爱情,与荒原上的石南共生,浑然天成,粗犷奔放,顽强对抗虚伪的世俗文明,宣扬人向自然的归复。

读完整篇小说,我被那种粗犷而奔放的气息深深感染,一种野性的、未开化的精神交织在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的爱情之中。凯瑟琳在她的从小玩伴兼女仆心中,是一个顽固不化的孩子,无理取闹,从不顾及他人的感受;而希斯克利夫,则表现的更为蛮横,粗鲁。

凯瑟琳自己也说,她喜欢他并不是因为他长得有多好看,而是因为希斯克利夫比她更像她自己。他们是两块未被雕琢的荒原上的石头,锋芒毕露。

尽管希斯克利夫有种种不是,心狠手辣;凯瑟琳也是种种傲娇,无法让人忍受,但人不得不为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之间深沉而强烈的爱情而感动和震撼,也被那种野性和粗犷所征服。

篇7:呼啸山庄读后感

前一段时间读了《呼啸山庄》,感觉它是一部残酷的小说。它揭示出短暂的欢乐只是永恒痛苦的回光返照。主人翁之一希刺克历夫是一个恶魔式的英雄,一种顽强力量的象征。他全部的坚毅勇猛和不屈不挠都附诸在对凯瑟琳无望的爱,以及对阻碍他的爱的现实的一切有关联者的疯狂的报复上。

他所有的动机和行为出于他生命本质的需要。可以说他的生命永远以自我为轴心,按照充足的个性化自由运转:就像是他得不到凯瑟琳的爱,就要付出一切来报复破坏他们爱情的人。

我想悲剧大约是基于对灾难的反抗,希刺克历夫在辛德雷的摧残和凯瑟琳的背弃后,在不能实现爱的欲望下,对于他生命的意义只剩下复仇。在他身上更深切的让我感受到的是灵魂和肉体被伤害,被欺凌后的扭曲。凯瑟琳是一个典型忧郁的精灵,她在爱的狂喜和巨大的激动中忧郁而终,并保持贯穿一生充满无法挣脱的精神冲突。尽管这个冲突出是她自我选择的结果……

不可否认这一篇小说涵盖的东西远远超越了爱情的本身,它赞扬了人的美德,抨击了人心的黑暗表现了人们对美好的追求。我们从中学到的是如何把自我与他人对照来发现自己的缺点,洗却心灵的肮脏,同时也教给我们如何面对世界,如何以自己的爱来换取世界的光明。

篇8:呼啸山庄读后感

俗话说“闻名丧胆”。从《呼啸山庄》闻名就知情节曲折,迎面来了阵阵狂风。主人公希刺克里夫的童年是那样的温馨,虽说是孤儿,但也获得了老庄主倍加的疼爱。但往日不同今日,以前的那是无知与天真的孩子,现在是带满仇恨种子的成人。命运对他不公平,店主的儿子在小时经常辱骂他是野孩子,还因嫉妒而打他,但这时凯莉安慰,愿和他玩。但后来她追逐“钱爱”。让这位本有埋怨的少年,变得仇恨这儿。想抱复的愿望,一直到了哈利吨的身上,让他不学无术。

即使仇恨,也不要播采。要学会做一位能忍、脚踏实地的人。

在家里,我每天都会一到家就写作业,我认为作业是固定知识的零件。但作业在写时也不一定就会一帆风顺,有时海面上的狂风暴雨与海浪冲击都是不可避免的,不可胆怯,也不可莽撞,要学会用机智的办法通过,而不是想也不想就拉警报,找人帮忙,那不是智慧,而是弱小。

在学校,同学们都十分喜爱拔河,这是一个比力气又是比毅力的游戏。在过程中,也许是自己太坚持,而手心变得伤痕累累。有的时候不出于弱小也出于减少对自己的伤害。

人要学会放弃,放弃了自己的担子不就更轻了吗?忍气吞声,忍了就会成功,不要一味的想报复,那么倒霉的是自己;人要学脚踏实地,不能像幽灵那样飘荡,而要脚踏实地的往前走,向光明走。计谋,永远是浮云,心灵要实,才会为自己再积攒些别人的另眼相看。

篇9:呼啸山庄读后感

最近,我无意中翻开了一本名叫《呼啸山住》的书。

它讲述了在一座山上的一个山庄里的故事。弃婴赫斯克莱夫在山庄里长大,却因为心爱的人要出嫁而远走他乡。三年后,赫斯克莱夫再度出现,展开了一系列的复仇计划。

初读这本书时。里面的内容很吸引我,但我还是觉得这本书有些丑陋。因为它涉及了太多的憎恶。可隐约中,我还是感到了它的美丽。尽管我这是在细细品味后发现的。这本书,这本十分吸引我的书。它的美体现在赫斯克莱夫那对爱情的不渝,体现在凯撒琳那段维美的爱情与凯撒琳的身世的不幸

赫斯克莱夫尽管在报仇时显得那么凶恶,但他也是因为爱。是因为当年他没有听完那半段话。他认为爱人违背了他,他悲痛欲绝才会这样。

凯撒琳是那么不幸,而又是那么幸运。她不幸的是,在自己刚出生的时候,母亲就因为难产死了。她的母亲也就是赫斯克莱夫的恋人。凯撒琳难逃魔掌,在一次偶然中撞倒了赫斯克莱夫,她被抢走了财产,被迫嫁给表弟,那个病得半死的人。幸运的是她碰到了赫斯克莱夫收养的,自己那个不争气的舅舅的孩子。比她大四岁的表哥_哈东。她和哈东坠入情网。后来,赫斯克莱夫也因过度思念凯撒琳的母亲_凯蒂而去世。凯撒琳收回了属于自己的一切,并和表哥结了婚,带上老仆人耐莉回到了画眉鸟山庄,再也没有去过呼啸山庄。

这本书就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篇10:呼啸山庄读后感

我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时就深深地被吸引住了,呼啸山庄,是个地方吗?在这个地方发生了一些什么值得作者记录的故事呢?

我用积攒了一星期的零花钱买下了这本书,但是搬家时的慌乱使我遗失了这本书,而在语文老师的书柜里,我竟然又看到了这本使我充满疑问和失落的书。

我借来了它并第一次翻开了这本与《简爱》齐名的书,它是艾米丽勃朗特写得一个长篇爱情小说。讲述了主人公希刺克厉夫与凯瑟琳从小的一段青梅竹马的爱情故事,却因为一些原因,凯瑟琳最终嫁给了林顿。因此希刺克厉夫就开始了的复仇计划,他娶了林顿的妹妹伊莎贝拉,这不幸的复仇棋子生下了小林顿后不久便死掉了,希刺克厉夫使小林顿与小凯蒂相爱,设法得到了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最终因为抢走火而死掉。

这部作品十分生动地描绘出了爱情的痛苦、迷恋、残酷和执着。甚至使人吃惊。我仿佛深入其中,为小凯蒂的一顿毒打而整晚气愤,并将处在巨大压力之下的希刺克厉夫描写得淋漓尽致。

但是他们的爱情却得到了升华,就如《呼啸山庄》这本书一样在世界文坛上闪闪发光。

篇11:呼啸山庄读后感

林顿是整个故事中,唯一让人觉得比较正常的人。他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温文尔雅的人。在家里看惯了象洋娃娃一样的女孩,凯塞琳的出现让林顿眼前一亮:他深深地爱上了这个美丽、善良、个性强烈的女孩。他的爱像温暖的阳光,柔和而不伤人;象潺潺的小溪,虽然波澜不惊,但却始终如一。他无私地包容着凯塞琳,甚至当他觉察到了凯对希斯克利夫的强烈感情后,他依然牺牲自己的健康日夜守候在重病的凯身边,不离不弃。凯塞琳去世后,笃信上帝的他平静地接受了这个沉重的打击,将他所有的爱和希望给了他的女儿。也正是因为他给了女儿一个健康良好的性格和心态,才使他的女儿没有被希斯克利夫的残酷折磨压垮,最终争取到了属于她自己的幸福。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说凯塞琳是幸运的,因为她这一辈子遇上了两个真正爱她的男人。但不幸的是她并没有处理好她自己和这两个男人之间的关系——她的任性和自以为是不但害了自己也害了这两个深爱她的男人。

所以说性格决定选择,选择决定命运。我们的命运是自己决定的,无论这种选择是对是错。

篇12:呼啸山庄读后感

“他亲她的脸,小声说‘我要去他那儿了,你,宝贝孩子,以后也要到我们那儿去的’”那是埃德加最后的话语,说完后就不会动了,但他是幸福,他那狂喜的明亮的凝视一直延续着。那是一个被我误解的人物,不,应该说在这本书里,我的第一感觉都是错误的,曾经我以为是个好人的人,却是一个魔鬼,而我对他有偏见的人却是一个爱着妻子、爱着孩子的好人,他默默的忍受着妻子对他的折磨,他原谅了曾经伤害自己的妹妹,他一直深深的爱着自己的女儿,他真诚的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记得在〈汤姆叔叔的小屋〉里,在一片血色的夕阳下,伊丽莎白安详的沉睡在圣克莱的怀里的那个画面,那个曾经一度的感动着我的,让我悲痛好久的画面,那个从此就在也没在我心中抹去的画面,如今看到这一幕却是那么的真切,那么的熟悉,那么的感动。这两个画面是多么的相似啊,只是一个是在女儿的面前幸福的逝去,而一个则是在父亲温暖的怀里安详的离开……

一本书读完了,我不想记住那丑恶的画面,我选择忘记呼啸山庄里的饿暴力与阴暗,而是把画眉山田庄里曾经有过的感人画面刻在心里,收藏在心中,好好的珍藏,珍藏……

篇13:呼啸山庄读后感

黑色的风灌满了整个山丘,暗色的雨击打着脆弱的土地,吞噬了一切光明与美好,吱呀作响的木质地板,空空荡荡的房间,希斯克利夫独掌烛台,眼神游移于窗外无边无垠的黑暗,黯然绝望空洞,似一只无底的黑洞,忘记了守望的理由……看《呼啸山庄》,始终是很压抑的,那个山庄,那些遥远的爱恨情仇,犹如一阵阴云在我心头不时下着苦雨。

看了书,也看了电影,虽然电影没有书中那样细腻深刻的传情与控诉,但很真实,特别是那种独特的眼神,一经触碰就似乎扎进了心里永远挥之不去。那是由于疯狂的爱的侵蚀,却更是由于受了爱的背叛而生恨的绵绵无期的折磨而造成的,总是生活在回忆的爱里,却用复仇来面对现实,从此这恨再无绝期。

“我爱他脚下的土地,他头上的天空,我爱他碰过的一切东西,他说的每一句话,我爱他所有的表情,他的一举一动,爱他的整个人,爱他的一切。”

这段话是当凯瑟琳。肖恩被丁太太问及为什么要答应埃德加。林敦的求婚时的表白,这看似感人的誓言却蕴含着所有罪恶的源泉,凯瑟琳无法克服的虚荣心使她自己得到了报应也害得身边无数的无辜者倍受煎熬。这便是她可怜可恨之处了。

“我活着的最大目的,就是他。即使别的一切全部消亡了,只要他留下来,我就能继续活下去;而要是别的一切都留下来,只要他给毁灭了,那整个世界就成了一个极其陌生的地方,我就不再像是他的一部分了。我对林敦的爱,就像林中的树叶。我很清楚,当冬天使树叶发生变化时,时光也会使叶子发生变化。而我对希刺克利夫的爱,恰似脚下恒久不变的岩石,它虽然给你的欢乐看起来很少,可是必不可少。”

这是凯瑟琳对丁恩太太说她对希思克利夫的爱时的表述,这一次我们可以相信她的话,这的确是她的真实想法,但为了物质上的虚荣她放弃了背叛了,那么她就只能在自己编织的苦网中挣扎着死去,在死之前,希刺克利夫悲愤的责备她:“你为什么欺骗你自己的心呢……你害死了你自己。……悲惨,耻辱和死亡,以及上帝或撒旦所能给的一切打击和痛苦都不能分开我们,而你,却出于你自己的心意,这样做了。”又说:“我爱害了我的人―――可是害了你的人呢?我又怎么能够爱他?”这就导致了他的悲剧的发生,只怪他的痴情与执着,他爱错了人,他开始承担自己的失误所带来的代价,又把它转嫁到别人头上,他是可怜的,也是可恨的。命运弄人,他为了他的爱情经历了人生百难,换来的只是孤独的灵魂和在那旷野上一口无人会去祭奠的苦坟而已。

只有荒野,田庄,嶙峋的石,在旷野上飞奔的爱,扑朔迷离的眷恋,交杂无续的恨。《呼啸山庄》,是那埋葬爱与恨的地方。

篇14:呼啸山庄读后感

一本散发着油墨香的《呼啸山庄》很快就读完了。看着它静静地躺在我面前,竟欲罢不能。再重读,却又是满怀遗憾地合上了书本,不论我再读多少遍,却都是同样遗憾地合上书本,恨不得自己为主人公铺设一条完美的幸福之路。

希斯克利夫和凯瑟琳的爱情是起于平淡之中,又在疯狂中谢幕。可是,一曲终了,站在一旁谢幕的只有希斯克利夫一个。当舞台上显示全剧终的时侯,希斯克利夫在萦绕着凯瑟琳气息的环境中合上了他的双眼,而一对小的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的甜蜜爱情又再一次上演。

也许,只是在狂风暴雨中的爱情才够激烈,才真正令人难以忘怀,可是平淡中的甜蜜又何尝不夹杂着淡淡的哀愁与彷徨?身份的悬殊,主人的阻挠,希斯克利夫难以与自己相爱的人过自由和无拘无束的生活。如果不是变故,如果不是爱情的挫伤,如果不是这仇恨的力量,希斯克利夫又怎么会生长到这般强大?

也许是上天的造化弄人,让这对热恋中的情侣因误会而分开,却又在近似痴狂的爱与恨中艰难地找寻着对方爱的痕迹。希斯克利夫用自己自私的爱毁了凯瑟琳,毁了自己至爱的尤物,也毁了自己苦苦想要找寻的爱的足迹,毁了他用爱构筑起的仇恨而坚定的信念。他想向凯瑟琳复仇,但是,当凯瑟琳的躯体渐渐冰冷的时候,在他的心里,是宁愿她痛苦地醒来。他蓦然回首,爱人已悄然远去,尽管明知生也不能在一起,因为她已是别人的妻子,但却远比天人永隔来的更好些。活着的时候,像刺猬一样竖起了全身的刺想要伤害对方,却在天人永隔的那一刹那选择原谅。对将死的人来说,死是一种多么大的解脱,死了,所有的爱和误会都不存在了。可是她有没有想过,死是对对方的一种最大的自私。而他啊,在她死了之后,没有顽强的抗击,永远只能寂寞地品尝着相思的味道,却永远无法触到自己的爱人。

这爱情啊,究竟是谁犯了错,当一切阻隔都黯然退去的时候,又不敢相信,这才是真正的爱情的结局。爱像狂风来袭,涌入心底;恨却像骤雨,把梦击碎了一地。爱情,不在乎谁是谁非,谁对谁错,一切,都像是上天的安排。再强烈的抗击也无法撼动既定的事实,岁月是最好的磨合剂,能够渐渐抚平人内心的忧伤,愈合伤口,但却永远消不了心中的那块疤,到恰当的时候,它还是会慢慢地裂开,给人以彻骨的痛。

可是,这都是为爱情所受的伤。尽管受伤,希斯克利夫还是不能放下对凯瑟琳的爱,可能这就是沉醉入迷的爱吧,唯有真爱才能做到如此。有人说,为爱情所受的伤都是甜蜜而难以忘却的,可能这就是希斯克利夫不断想着凯瑟琳,寻找着凯瑟琳,深受着它的折磨却始终不肯也不舍得放手的原因吧。

呼啸中,爱与恨交织,却,紧拉着不肯放手。

篇15:呼啸山庄读后感

在狂风暴雨的施虐下的一个山庄下,是一个关于爱、恨的故事,是魔鬼的复仇,是跨越生死的激情,是一段无法宽恕的人生。

《呼啸山庄》作为19世纪的古典文学,本应沾上那个世纪女作家通有的充满温文尔雅的贵族气息,弥漫温馨的庄园气息,带着典雅和小资品味。可当我看完这本书后,才知道这是19世纪的一朵充满无穷魅力的奇葩。

旷野,西风,远处的城镇,折的杂草,崎岖的地形,苍凉的日落,避世的生活,艰辛的奔波,寂寞的岁月,艾米莉勃朗特的一切,没有荣耀,——至少在她生的日子里——梦想夭折,饱尝世事无常,造化弄人。这位才华横溢而早逝的女子绝不会想到,她死后,自己唯一的小说《呼啸山庄》会被后人誉为“最奇特的小说”且成为十九世纪英国文学史上绝色异彩的一粒宝石,直至今日,仍以其奇丽动人的光彩使无数读者为之折服,深深惊叹于它非凡的艺术魅力

《呼啸山庄》是一部完全不同于当时流行的作品,他没有经过城市的熏陶和浸染,是完全用山乡荒原的自然协调绘成的。故事的背景是一片狂风呼啸的山原,故事的人物保留着大自然的风貌和原始的本性:质朴,粗纩,刚强,感情奔放不羁,举止疯狂无度,不过一切地爱,又不计后果的恨,这在温文尔雅的慊慊君子看来,自然显得野蛮而奇特。

他希斯克利夫,不过是山庄主人带回来的身份不明的孩子,可她凯瑟琳·恩萧却是山庄主人宠爱的小女儿。他们亲密无间,他们青梅竹马。本该是一段佳话,但命运总是在最幸福的时候,拿起锤子敲下去,剩下的只有满地的悲凉与心寒。他,失去宠爱后,她,嫁给了别人,他心中那么爱意被满满的仇恨蒙蔽了,禁不住想问:这是为什么?为什么幸福来的快,去的也那么快?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暂时的离开,选择了报复,选择了地狱。三年过去了,他,带着满腔仇恨,带着满身财富回来了,他,狠狠地报复了。

这种疯狂的报仇泄恨,貌似悖于常理,但却淋漓尽致地表达了他非同一般的叛逆精神,这是一种特殊环境、特殊性格所决定的特殊反抗。希斯克利夫的爱情悲剧是社会的悲剧,也是时代的悲剧。《呼啸山庄》的故事是以希斯克利夫达到复仇目的而自杀告终的。他的死是一种殉情,表达了他对凯瑟琳生死不渝的爱,一种生不能同衾、死也求同穴的爱的追求。而他临死前放弃了在下一代身上报复的念头,表明他的天性本来是善良的,只是由于残酷的现实扭曲了他的天性,迫使他变得暴虐无情。这种人性的复苏是一种精神上的升华,闪耀着作者人道主义的理想。

在维多利亚时代,贵族富豪踌躇满志,身份第一,金钱至上,人们的精神受到压制,人性被残酷的扭曲,于是具有强烈的反派意识,和自由思想的艾米莉,便通过作品,对罪恶现象给予揭露,把自己的正义,激情,愤怒溶入作品。最终,希思克利夫的爱毕竟还是战胜了自己的恨,当他的复仇计划一一实现时,他并没有胜利的喜悦,还是在茫茫草原上漫游,最终安然死去,这样一个饱受苦难与屈辱的人物,对爱情至死不渝的渴求和命运不屈不挠的抗争,让人读来一阵苍凉与悲壮。

艾米莉特意营造出诡异的梦魇般的夸张氛围。有些情节似乎带有非现实世界的蹊跷神秘。灵魂,呓语,幻象,噩梦使故事有了传奇色彩,淋漓尽致的展现了最深的迷恋,最痴的执著,最痛苦的挣扎。风雨,暴雪,黑夜,自然的野性与人物激荡的情怀相得映彰,荒凉的旷野深远多变,阴郁悲怆,突显了人物性格,展现来自人性的深沉之爱,让主人公像大自然一样野性无常深邃无边的爱深入人心,强烈的撼动着人的灵魂。

篇16:呼啸山庄读后感

从来没有一本书会让我如此艰难地看下去2000年买的中英对照版的我先读完中文然后再看英文昨晚终于看完了五年时间看完一本书对我是从来没有过的晚上一个人看上几页特别是英文的如果看不下去了睡意就会来临睡觉前看书真的有催眠作用。

要看一本书首先得了解作者(转摘):

艾米莉·勃朗特生前寂寞和姐姐夏洛蒂一样她是个没见过多大世面的英国北部小郡牧师家的女儿凭着幻想与激情写作她也用一个男性化的笔名“埃律斯·贝尔”发表作品可是当她的《呼啸山庄》继姐姐的《简·爱》问世后却没能像《简·爱》那样得到热烈的回应相反它遇到了普遍的冷淡和几篇严厉贬抑的评论有一篇刻薄的评论甚至说:“是哪一个人写出这样一部作品来他怎么写了十来章居然没有自杀?”这是一本可怕的、令人痛苦、强有力而又充满激情的书这与它年轻的作者本身的性格与才华不无关系。

艾米莉自小内向缄默又总带着几分男性自居感诚如夏洛蒂所说的;“她比男人还要刚强比小孩还要单纯她的性格是独一无二的。”在少女时代当她和姐妹们关在家里“编造”故事写诗的时候她就显现出一种内涵更深的倾向收录在她们诗歌合集(此书初版仅售出2册)中艾米莉的作品总是如同波德莱尔或爱伦·坡那样困惑于恶这一问题在那纯洁的抒情风格之间总徘徊着死亡的阴影。到《呼啸山庄》动笔时这种困惑与不安变得急不可耐她迫切需要创造一个虚构的世界来演示它把自己心底几近撕裂的痛苦借小说人物之口倾吐放在我眼前的这一部《呼啸山庄》显得与众不同:

它狂放不羁的浪漫主义风格源自于人物“爱”与“恨”的极端的冲突而在希克厉和凯瑟琳这对旷世情侣身上极度的爱中混合着极度的恨失去凯瑟琳使希克厉成为一个复仇狂。加之作者把故事背景放置在一个封闭的小社会——两个山庄和开放的大自然——荒原之中整个小说的情境就格外地“戏剧化”阴冷而暴力神秘怪烈又隐含着神圣的温情。

其次女作家放弃了那种从头说起原原本本的叙事手法19世纪的女作家像她姐姐写《简·爱》奥斯丁写《傲慢与偏见》都采用的是这样一种易于为大众接受的传统手法艾米莉则为了讲清楚发生在两代人身上的复杂故事别出心裁地采用了当时少见的“戏剧性结构”借用了一位闯入呼啸山庄的陌生人洛克乌先生之耳目从故事的中间切入这时候女主人公凯瑟琳已死去希克厉正处于极度暴虐地惩罚两家族的第二代的时候这就设置了一个巨大的悬念使读者急于追索事情的前因又时时关注着人物未来的命运。当然对于当时读惯古典小说的人们来说接受这种叙事系统是有些吃力的以致于有人指责此书“七拼八凑不成体统”。

篇17:呼啸山庄读后感

有不计其数的人把《呼啸山庄》说成是复杂的心理悬疑小说或是探索人性和伦理的著作,而在我看来,《呼啸山庄》说的就是终归是一场爱和爱的呼啸。

年少轻狂的希斯克利夫与同样年少轻狂的凯瑟琳相爱,却在复杂的世俗背景下被迫分离。凯瑟琳的爱情苦果让希斯克利夫的情感世界崩裂,从此他尽余生之力实施一场灾难性的复仇,这场复仇之火几乎燃尽了一切温情、希冀和生命,而作为最后的赢家,希斯克利夫对也无法逃脱他死于爱的梦靥。

欧美文学界称《呼啸山庄》是一部“人间情爱的宏伟史诗。”的确,凯瑟琳说“在这个世界上,我最大的悲苦就是希斯克利夫的悲苦,我活着的最大目的就是他。我对希斯克利夫的爱,恰似脚下恒久不变的岩石,我就是希斯克利夫!他并不是作为一种乐趣,而是作为我自身存在在我心中!”希斯克利夫则说“两个词就可以概括我的未来了:死亡和地狱。失去了她,活着也在地狱里。”凯瑟琳在希斯克利夫沸腾的灵魂里看到自己的倒影,而希斯克利夫把凯瑟琳的爱视为生命。这种灵魂交叠的爱,光辉而壮烈。我们不能说这是最美好的爱情,但至少,它是最纯粹的,并且饱含着力量,正是这力量在背叛面前掀起疾风骤雨似的报复,毁灭生命同时升腾爱情。因此在我看来,书中所谓的仇恨、狂放、扭曲、残暴以及一切有悖于人伦道德的手段,都源于他们之间那场因为刻骨铭心所以山呼海啸的爱情。

《呼啸山庄》是一部漩涡似的小说。在《呼啸山庄》里,作者以全部的心血铸造的主人公希斯克利夫就是一个典型的漩涡中的矛盾结合体。希斯克利夫在漩涡里挣扎于生命和爱情,而我们,每一个读书的人,在这个漩涡里挣扎于对主人公的无限的热爱和仇恨。

《呼啸山庄》不是一部令人窒息的惨剧。在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残酷爱情的余味中保存了新生的希冀,那就是山庄的后代、哈里顿与小凯瑟琳的爱情,它幸存于复仇的火焰里并且健康茁壮、生气勃勃。我想这爱情的幼苗,是作者赐予读者的最后的美好想象,让我们在无尽的忧愤和挣扎里停下脚步,再次嗅到生命与爱的清香。

或许《呼啸山庄》要教给我们的有很多,譬如坚守尊严的崇高、信奉理性的高贵、恪守心灵的自由等等。然而当我们合上书之后,真正为之动容的不是这些哲思,而是故事本身以及它所引出的绵绵遗恨。

除了那些人生教训,《呼啸山庄》给我们的更多是一种感觉,那就是在你合上书低头沉吟的那一刻,或许你会在一瞬间突然觉得,那种撩人的璀璨的山呼海啸的爱正在书中所写的那种盛放着石楠的荒原上,萌生着、铺陈着、燃烧着、呼啸着,滚滚而来……

篇18:呼啸山庄读后感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呼啸山庄》,原著版本的。因为我以前读过简写版本的。所以对有个大致的了解。

这本书是由英国的勃朗特三姐妹之一的艾米莉写的。这本书被认为是世界的文学经典名著,自从问世以来一直倍受称赞。这本书的主要内容讲的是本书主人公希刺克厉夫与收养他的呼啸山庄的主人的女儿相爱,却因为社会地位悬殊而不能在一起。过了两三年,希刺克厉夫重新会回到山庄,对夺走他爱情与幸福的人进行了残酷的报复。报复虽然成功了,但是他却并不快乐。最后在痛苦中悲惨死去,留下了一个令人伤感的故事。读到这里,我想问一声为什么恨,可以把白变成黑,可以把兔子变成狮子,把圣徒变成魔鬼。

为什么希刺克厉夫要报仇呢因为恨吗那恨到最后要悲惨的死去又有什么价值……收起自己的恨,也就是写《呼啸山庄》的目的。

《呼啸山庄》出版后一直被人认为是英国文学史上一部“最奇特的小说”,是一部“奥秘莫测”的“怪书”。原因在于它一反同时代作品普遍存在的伤感主义情调,而以强烈的爱、狂暴的恨及由之而起的无情的报复,取代了低沉的伤感和忧郁。它宛如一首奇特的抒情诗,字里行间充满着丰富的想象和狂飙般猛烈的情感,具有震撼人心的艺术力量。

篇19:呼啸山庄读后感

很多时候,回忆曾经的过往,天空总会是一片灰色。压抑的时候,并不觉出它的压抑,只是当压抑过后再回首,总觉得那时候的伤痛,隐忍着流传红色的血液,惨烈地撕扯着。

那座雪夜中鬼魅的召唤圣灵的呼啸山庄,那些挣扎在道德底线上痛苦却又畸形的快乐的人们。

每一次看到希斯克里夫这个名字,总觉得那字字都透着残忍,暴戾。还几分的又一张发黄的英文报纸上面的一句话:“一个在童年时代就遭遇不公的人,他的人格还能有多么积极向上呢?”仿佛法老的咒语,缚住了本应该高兴快活的小希斯克里夫,强硬粗鲁的将仇恨灌入一个幼嫩到甚至惹人怜爱的心。有的时候总是在想,到底是谁会了希斯克里夫,是老恩肖,是约瑟夫,还是亨德利?后来看到那一晚上的暴雨雷电,我懂了,在呼啸山庄,除了那可爱的她爱着的姑娘,希斯克里夫,他什么也没有。一个人可以被侮辱,可以被打压,却不能被此生最真实的爱所背叛。那高背椅子后,孤独而又冰冷的灵魂,隐隐的触伤人心。那是怎样的人啊,爱的时候,令人窒息,恨的时候呢,又叫人深深的恐惧。他就如同一座阴云,他离开了。仿佛一切都没有了阴郁,呼啸山庄依旧一如既往的麻木着,酒气熏人,可我们美丽的凯西·恩肖,却住在那好像永远都只有阳光的画眉山庄,与她优雅绅士的丈夫快乐依偎。但,那只是仿佛。

凯西的裙带纯净漂亮,“在整个教区里,就属她的眼睛最漂亮,她的微笑最甜蜜,她的脚步最轻盈。”看起来活泼快乐的小姑娘,她就真的活泼快乐吗?就像所有的女孩子一样,凯西是虚荣的,只是那虚荣遇上了希斯克里夫,她便害了两个炼狱中苦苦煎熬的人儿,生生拆散了一对明明爱另一个胜过爱自己的恋人。一个人可以逃脱命运的安排,可以逃脱每一个残暴的敌人,却万万逃不脱自己的心。真正理解着爱着凯西的,或许只有希斯克里夫吧?!我始终难以承认内莉是凯西的朋友。一个朋友,她不应该在看到朋友人格迷途时漠然以待,一个朋友,她不因该在朋友矛盾痛苦时冷言冷语。所以凯西,她是那样的可怜,不同于希斯克里夫的可怜。她的人生处处是矛盾,希斯克里夫早已对人生恨得彻底,他可以将全部的爱都只寄托在她的身上,爱着她,让她去感觉的每一寸心跳,虽然他不说,可是她会懂。而凯西呢,没有一个朋友,可以让她倾吐内心的压抑。她火一般的渴望着,渴望着可以向一个人敞开心扉。可是没有,没有一个人,包括希斯克里夫,包括她绅士优雅的丈夫---埃德加·林敦。凯西·恩肖,她本来是那么天真纯净的姑娘,即使生活在令人发疯的呼啸山庄,也都是那么的热情和善于爱。只是生活呵,它总是不住的用体面的生活来迷花了人眼。

在那些反着腐烂气味的子句中,在哪做氤氲漫步的山庄中,所有的人都期盼着,期盼着阳光降临,期盼着被宽恕,可是所有的人都不知道,遮住那阳光的啊,恰恰是他们自己。

凯西,它具有人世间最为高贵的品质……在绝望中爱。

只有爱才可以去感化,惨烈着充满着绝望的压抑。

篇20:呼啸山庄读后感

《呼啸山庄》讲述了呼啸山庄的恩萧家族和画眉山庄的林顿家族之间的故事。

西斯克利夫是老恩萧收养的孤儿,遭到老恩萧的儿子辛德雷的仇视,但他女儿凯茜喜欢他。凯茜虽深爱着西斯克利夫,但由于地位的差异而无法表白。西斯克立夫愤然出走,发誓报复。

当西斯克利夫回来时,凯茜已嫁给了画眉山庄的主人埃德加?林顿。西斯克利夫先使辛德雷破了产,接着又骗娶了埃德加的妹妹,企图占领画眉山庄。

不久,辛德雷、凯茜、伊沙贝拉、埃德加先后去世,西斯克利夫就奴役辛德雷的儿子哈里顿和埃德加的女儿凯瑟琳,甚至对自己与伊莎贝拉所生的儿子林顿也恨之入骨。

西斯克利夫虽然达到了复仇的愿望,但并不感到高兴,于是在一个风雨之夜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去和他魂牵梦系的凯茜相会。

《呼啸山庄》通过一个爱情悲剧,向人们展示了一幅畸形社会的生活画面,勾勒了被这个畸形社会扭曲了的人性及其造成的种种可怖的事件。整个故事的情节实际上是通过四个阶段逐步铺开的:

第一阶段叙述了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朝夕相处的童年生活;一个弃儿和一个小姐在这种特殊环境中所形成的特殊感情,以及他们对辛德雷专横暴虐的反抗。

第二阶段着重描写凯瑟琳因为虚荣、无知和愚昧,背弃了希斯克利夫,成了画眉田庄的女主人。

第三阶段以大量笔墨描绘希斯克利夫如何在绝望中把满腔仇恨化为报仇雪耻的计谋和行动。

最后阶段尽管只交代了希斯克利夫的死亡,却突出地揭示了当他了解哈里顿和凯蒂相爱后,思想上经历的一种崭新的变化--人性的复苏,从而使这出具有恐怖色彩的爱情悲剧透露出一束令人快慰的希望之光。

因此,希斯克利夫的爱一恨一复仇一人性的复苏,既是小说的精髓,又是贯穿始终的一条红线。作者依此脉络,谋篇布局,把场景安排得变幻莫测,有时在阴云密布、鬼哭狼嚎的旷野,有时又是风狂雨骤、阴森惨暗的庭院,故事始终笼罩在一种神秘和恐怖的气氛之中。

在小说中,作者的全部心血凝聚在希斯克利夫形象的刻画上,她在这里寄托了自己的全部愤慨、同情和理想。这个被剥夺了人间温暖的弃儿在实际生活中培养了强烈的爱与憎,辛德雷的皮鞭使他尝到了人生的残酷,也教会他懂得忍气吞声的屈服无法改变自己受辱的命运。他选择了反抗。凯瑟琳曾经是他忠实的伙伴,他俩在共同的反抗中萌发了真挚的爱情。然而,凯瑟琳最后却背叛了希斯克利夫,嫁给了她不了解、也根本不爱的埃德加·林顿。造成这个爱情悲剧的直接原因是她的虚荣、无知和愚蠢,结果却葬送了自己的青春、爱情和生命,也毁了对她始终一往情深的希斯克利夫,还差一点坑害了下一代。艾米莉·勃朗特刻画这个人物时,有同情,也有愤慨;有惋惜,也有鞭笞;既哀其不幸,又怒其不争,心情是极其复杂的。

凯瑟琳的背叛及其婚后悲苦的命运,是全书最重大的转折点。它使希斯克利夫满腔的爱化为无比的恨;凯瑟琳一死,这腔仇恨火山般迸发出来,成了疯狂的复仇动力。希斯克利夫的目的达到了,他不仅让辛德雷和埃德加凄苦死去,独霸了两家庄园的产业,还让他们平白无辜的下一代也饱尝了苦果。这种疯狂的报仇泄恨,貌似悖于常理,但却淋漓尽致地表达了他非同一般的叛逆精神,这是一种特殊环境、特殊性格所决定的特殊反抗。希斯克利夫的爱情悲剧是社会的悲剧,也是时代的悲剧。

《呼啸山庄》的故事是以希斯克利夫达到复仇目的而自杀告终的。他的死是一种殉情,表达了他对凯瑟琳生死不渝的爱,一种生不能同衾、死也求同穴的爱的追求。而他临死前放弃了在下一代身上报复的念头,表明他的天性本来是善良的,只是由于残酷的现实扭曲了他的天性,迫使他变得暴虐无情。这种人性的复苏是一种精神上的升华,闪耀着作者人道主义的理想。

《呼啸山庄》出版后一直被人认为是英国文学史上一部“最奇特的小说”,是一部“奥秘莫测”的“怪书”。原因在于它一反同时代作品普遍存在的伤感主义情调,而以强烈的爱、狂暴的恨及由之而起的无情的报复,取代了低沉的伤感和忧郁。它宛如一首奇特的抒情诗,字里行间充满着丰富的想象和狂飙般猛烈的情感,具有震撼人心的艺术力量。

《呼啸山庄》通过一个爱情悲剧,向人们展示了一幅畸形社会的生活画面,勾勒了被这个畸形社会扭曲了的人性及其造成的种种可怖的事件,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呼啸山庄的读后感作文集锦吧!

篇21:呼啸山庄读后感

这几天海拉尔的天气开始多风学校的事也开始多了起来。值班很无聊决定不去网吧开始阅读。记得上回和几个朋友一起去成吉思汗广场完我们几个侃大山聊到一些外国的名著大家了的不行回头想一想一本《红楼梦》百年名著居然养活一大帮所谓“红学”的专家。所以决定抽出时间去图书馆翻翻以前看过的或没看过的外国文学以度这多风的春天。

《呼啸山庄》以前看的时候是英文版的不过短而精。没有这么多的体会但严格的说这是部残酷的小说。

短暂的欢乐只是永恒痛苦的回光返照人生爱恋的迷狂和仇恨的暴虐在书里奇怪的集合。披着山林野气的凯瑟琳心于浑身黝黑顽固不化的希刺克历夫却又听凭一点点的虚荣似的与上流社会的林少爷定婚招惹出几代人都无法偿还的灵魂债。

希刺克历夫一个恶魔式的英雄一种顽强力量的象征。他全部的坚毅勇猛和不屈不挠都附诸在对凯瑟琳无望的爱以及对阻碍爱的现实的一切有关联者的疯狂的报复上。他所有的动机和行为出于他生命本质的需要。可以说他的生命永远以自我为轴心按照充足的个性化自由运转:就像是他得不到凯瑟琳的爱就要付出一切来报复破坏他们爱情的人。在书上是这样描述到:“两个词可以概括我的未来——死亡或者地狱失去她后生存将是地狱”!希刺克历夫生命的本能在爱的名义下被扭曲而死亡这种自毁力量接替而上…。

我想悲剧大约是基于对灾难的反抗希刺克历夫在辛德雷的摧残和凯瑟琳的背弃后在不能实现爱的欲望下对于他生命的意义只剩下复仇。

看到这里有种心寒《呼啸山庄》至此已被他建筑成了充满阴郁 凶残气氛的非人性 给理性的世界。在他身上更深切的让我感受到的是灵魂和肉体被伤害被xx后的扭曲。

整个文学在当年席卷欧洲整整一个世纪的忧郁的情调凯瑟琳是一个典型忧郁的精灵她在爱的狂喜和巨大的激动中由于而终并保持贯穿一生充满无法挣脱的精神冲突。尽管这个冲突出自她自我的选择结果…。

忽然我的内心中由然而生:自己和某人格人也是…。

唉回到书上看看这段蛮喜欢——“尽管现象界杂器不断变动但生命归根结底是完美的。具有不可摧毁的力量宇宙的意志不容许任何事物静止不动它要求不断毁灭同时不断更生“

不可否认这一篇小说涵盖的东西远远超越了爱情的本身它赞扬了人的美德抨击了人心的黑暗用世俗的生活画卷了他们对美好的追求。我们从中学到的是如何把自我与他人对照来发现自己的缺点洗却心灵的肮脏同时也教给我们如何面对世界如何以自己的爱来换取世界的光明。这样我们在迈向文明生活和爱情社会的路上看到的正式新生命的不屈再生。

篇22:呼啸山庄读后感

读完《呼啸山庄》,合上书本,心生一种感慨:心怀仇恨的人是永远得不到快乐的。

对于希刺克厉夫,到底是应该怀着一颗怎样的心来读他呢?是可怜,可恶,还是可气?可怜的是他这样一个吉卜赛的弃儿在呼啸山庄里备受冷眼和唾弃,就连唯一和他相恋的凯瑟琳最后也要离他而去。我觉得,造成希刺克厉夫那种阴险、冷峻性格的原因,和他从小所处的那种毫无人情味的环境有很大关系。可恶的是当他外出支付再次回到山庄时,他去对周围的人开展一连串的报复,令人不寒而栗。他对凯瑟琳极端的爱转变为极端的恨,他恨林惇,恨辛德雷,他想尽一切办法是他们遭受痛苦,甚至无辜的凯蒂也要卷入这场可怕的无休止的复仇中来,成为希刺克厉夫复仇的工具。可气的是希刺克厉夫对自己的亲生儿子也没有尽到一丝做父亲的责任。他只是把小林惇当成自己豢养的小兽,得到了画眉山庄之后,他爱的人或许只有他自己,又或许,他连自己也不爱。他的一生,只是活在无休止的仇恨当中。他的残酷与执著换来的只有孤独终老这个结果。希刺克厉夫死了,他和凯瑟琳的灵魂终于不再孤独,而在黑夜的旷野上,山岩下散步。

作为小说的女主人公,在凯瑟琳的身上,我看到了她的踌躇和疯狂。面对希刺克厉夫和埃德加,究竟是选择带给她无尽快乐和烦恼的他?还是选择文雅沉静的他?我觉得凯瑟琳最终的选择是对的,希刺克厉夫的性格过于阴险冷酷,他极强的自尊心下面掩盖的是可怕的自卑。他不容许任何人和他分享凯瑟琳。但是,凯瑟琳不属于任何人,她是一个完完整整属于自己的人。所以,希刺克厉夫和凯瑟琳悲剧的结尾像一杯烈酒,而埃德加则更像一杯醇厚的茶。他的性格要平和许多,我觉得只有他才能包容凯瑟琳飞扬跋扈的性格,而且,他们俩的社会地位,所接触的人和事、对事物的看法都有很多相同的地方。只有这样,爱情才能走得更远。

凯蒂在埃德加的呵护下健康的成长,在她的身上,同样具有凯瑟琳那种敢爱敢恨、反压迫、争幸福的精神,她是一只自由不羁的野马。敢于追逐自己想要的幸福,喜爱林惇,她就想尽一切办法和他见面、通信。当发现胆小懦弱、永远寄生在父亲的温室中的林惇并不适合她时,便勇敢的放手。她小小年纪便遭遇那么多的变故:父亲离世、被迫嫁给林惇。画眉山庄也被希刺克厉夫抢走,随后林惇也死去,但这些遭遇并没有将她打垮,她仍然坚强乐观的活着,认真过好每一天。最后,她和质朴善良的哈里顿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故事在女仆的回忆中开始,又在回忆中落下帷幕。只要我们乐观坚强的过好每一天,相信每一个故事都会有一个幸福快乐的结局。

篇23:呼啸山庄读后感

《呼啸山庄》的作者是爱米莉。勃朗特,主要讲述了一个令人十分神伤的故事:一位吉卜赛少年希斯克里夫被呼啸山庄的主人收养。他与主人的女儿凯瑟琳情意相投,萌生了爱情,但是最终因地位悬殊未能如愿。于是希思克利夫愤而出走,而凯瑟琳则嫁给了画眉山庄的林顿少爷。数年之后,希思克利夫又返回了呼啸山庄,开始了它的疯狂的报复和复仇计划,最终如愿以偿的做了两家庄园的主人。但是复仇并没有带给他预期的快乐,他最终精神分裂,郁郁而终。

读《呼啸山庄》的时候我的感觉很深刻,故事的核心是复仇,故事里的主人公为生计而复仇、为爱情而复仇、为屈辱而复仇、为死亡而复仇。他似乎是一个为复仇而活着的人,而从作者为他安排的“黑得像魔鬼般的皮肤”和“遭透了的粗口”中也可以看出。但希思克利夫对凯瑟琳的爱是残酷的,但总有一种神秘感,我想如果为这种爱保留一点点空间会更好。

我想《呼啸山庄》给人带来的是一种恐怖感,很阴森,也很吓人,而与它并存的也仿佛有一种莎士比亚戏剧的忧伤和古希腊神话的神秘的气息,就像《罗密欧与朱丽叶》这本书虽然是个悲剧,却总有那么一种神秘感,《呼啸山庄》也是一样,感情也是那么的复杂。

我想作者也许只是通过这样一种形式,来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复仇,是永没休止的。其实面对那些所谓的“深仇大恨”我们到底需要复仇吗?复仇后,就能过得安心吗?看着复仇后的人们,他们的胸前都有一个印记,而他们的脸上,不会有快乐的表情……。这让我不由自主的想起47年前爆发的那一场让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刻骨铭心的战争,杀戮、流血、毁灭、血肉横飞、流离失所……我所能想到的属于那个时代的形容词永远都是那么的血腥,那么的残酷。那么如果有一天,我们把这种民族间的仇恨上升为再一次的战争,我想我们也就把自己也把人类引上了一条复仇的不归路。“冤冤相报何时了”这是古人给我们留下的经验和教训。

每个人,都有一段历史,一个人活着,在这个世界倔强的活着的目的也许只有一个——和命运挑战。暴风雨是会有结束的那一刻,退一步真的会海阔天空。所以,我们不能憎恨,因为仇恨,而让自己成为一个间接凶手,更不能为了复仇而活着,否则,我们也将会堕落,也将会成为一个精神上的失败者。

篇24:呼啸山庄读后感

一部让我感觉值得反复玩味的小说。个人喜欢吧,除了鲁迅的小说,我基本上很少看小说,但挺幸运的,《呼啸山庄》是唯一一部让我看了三遍的小说,只感觉,里面的情节就像是一部完整的精致的电影,似乎里面每一个人都是活生生,虽然有些地方因为当时社会的原因我到现在仍然不能理解,有一些难以理解的想法与做法出现于作品之中,但是整体错综复杂又富有时间节奏性的情节安排使人感触良多,挺耐人寻味,冷漠的基调充斥整篇小说,但是对白与情景结合的很好,不会使人感到语言苍白、单调,每一句都挺有意味,比如那些对白过后的冷冰冰的沉默,不会觉得缺少什么,在主人公思考的时候,读者也同时被引发进行思考,这就是她的魅力。

《呼啸山庄》是一部生动、现实的家族史的反应,主线失去爱情,受到贵族社会残害的主人公的报复过程,整部小说情调冰冷,充满暗地里的勾心斗角,却又包含着执着于爱情的精神。主人公西斯克里夫不惜以所恨之人的生命和后代作为代价为自己的报复计划铺垫,而他又一生执着于对庄园老主人的女儿凯瑟琳的爱,驱除抢走自己所爱之人的画眉山庄的主人,便是西斯克里夫的目标之一。而西斯克里夫一生要报复的对象,归纳便是使他从小受到压迫,从小被贵族看不起,从小被侮辱,被夺走的人身自由与恋爱自由的贵族社会制度。

不知道怎么表达,看完所有的篇章,你会感觉不知道怎么评价主人公,不管是一生只为报复不惜利用自己和仇人孩子做代价的西斯克里夫,还是怀着对西斯克里夫的爱意却嫁给画眉山庄主人,经常是对自己犹豫不定的凯瑟琳,还是对凯瑟琳万般爱护万般珍惜的画眉山庄主人,似乎没有词语可以评价她们的做法与想法。

例如:西斯克里夫有很邪恶的一面,而他这些邪恶又很合理地源于他曾受到的伤害和对凯瑟琳执着的爱,这不能简单的说他是坏还是好!!任何角色,不关事主角还是配角,都不能简单的定义是坏是好,看的还是那个社会那个时代,贵族的思想,阶级的分界,种种社会环境的总体原因造成。这样的小说,这样的角色,这样的人,这样的社会,各自都有各自的想法,希望大家去看看,可以交流交流!

篇25:呼啸山庄读后感

“难道爱一个人就要恨吗?”我读完《呼啸山庄》后,常常一个人坐在南湖岸边反思,《呼啸山庄》读书笔记1500字。每次读完一本名著,总是怀揣着复杂的心情纠结了很久。这次也不例外,读完《呼啸山庄》后,曾经何时,感动、震撼、惊讶、忐忑、困惑……都一下子涌现出了我的心头。而我整个人感觉就像爆炸了一番,内心同主人公一起纠结、郁闷、愤恨、爱……

枯草蓬飞,北风呼啸,山路崎岖,雾夜降临了呼啸山庄。如此安静,一个与尘世喧嚣隔绝的山头。如此凄凉,一个与阴冷黑暗拥抱的山庄。就这这间富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小屋里,艾米丽?勃朗特用她最尖锐的笔刻画出了一个刺痛着无数读者心的传奇故事。

这是一个爱情和复仇的故事。呼啸山庄的主人,乡绅欧肖先生带回来了一个身份不明的孩子,取名希斯克利夫,他夺取了主人对小主人亨德雷和他的妹妹凯瑟琳的宠爱。主人死后,亨德雷为报复把希斯克利夫贬为奴仆,并百般迫害,可是凯瑟琳跟他亲密无间,青梅竹马。后来,凯瑟琳受外界影响,改而爱上了画眉田庄的文静青年埃德加。希斯克利夫愤而出走,三年后致富回乡,凯瑟琳已嫁埃德加。希斯克利夫为此进行疯狂的报复,通过赌博夺走了亨德雷的家财。亨德雷本人酒醉而死,儿子哈里顿成了奴仆。他还故意娶了埃德加的妹妹伊莎贝拉,进行迫害。内心痛苦不堪的凯瑟琳在生产中死去。十年后,希斯克利夫又施计使埃德加的女儿小凯瑟琳,嫁给了自己即将死去的儿子小林顿。埃德加和小林顿都死了,希斯克利夫最终把埃德加家的财产也据为己有。复仇得逞了,但是他无法从对死去的凯瑟琳的恋情中解脱出来,最终不吃不喝苦恋而死。小凯瑟琳和哈里顿继承了山庄和田庄的产业,两人终于相爱,去画眉田庄安了家。

小说在现实生活的真实反映中表现出了浓厚的浪漫主义色彩。作者极尽笔墨刻画希斯克利夫的心理和人物形象。希斯克利夫由爱——恨——复仇——人性的复苏的转变贯穿整个小说的红线,又是小说精髓所在。

对于希斯克利夫,我每次读到他总是会怀有一种复杂的心情。或是同情,这个被剥夺了人间温暖的弃儿在实际生活中培养了强烈的爱与憎,辛德雷的皮鞭使他尝到了人生的残酷,也教会他懂得忍气吞声的屈服无法改变自己受辱的命运。而且就连他最忠实的伙伴凯瑟琳也离他而去,他学会了反抗。或是痛恨,他疯狂地复仇,不仅让辛德雷和埃德加凄苦死去,独霸了两家庄园的产业,还让他们平白无辜的下一代也饱尝了苦果。或是欣赏,他自始至终都表现出了对凯瑟琳至死不渝的爱实在让人感动。

其实,小说中的主人公希克斯利夫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并没有走远。现代社会在物质利益的扭曲之下,很多人丧失了领略爱情的真谛天性。现实中的爱往往因为一点点小事或者矛盾而离心,越走越远,反而没有希克斯利夫的“那种执着”(希克斯利夫的执着是固执和扭曲)。经常在电视上或者身边听到很多家庭不和睦的故事,今个我要和你离婚,明个你和他分手之类的,往往经不起考验。因为爱转化成仇恨的,最终将尝到仇恨的苦酒。前些天在网上看到因为“小三”杀人的事情,反而没有希克斯利夫的忠贞。

《呼啸山庄》通过一个爱情悲剧,向人们展示了一幅畸形社会的生活画面,勾勒了被这个畸形社会扭曲了的人性及其造成的种种可怖的事件。它一反同时代作品普遍存在的伤感主义情调,而以强烈的爱、狂暴的恨及由之而起的无情的报复,取代了低沉的伤感和忧郁。它宛如一首奇特的抒情诗,字里行间充满着丰富的想象和狂飙般猛烈的情感,具有震撼人心的艺术力量。

篇26:呼啸山庄读后感

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据重要里程碑位置的《呼啸山庄》是以英国约克郡荒凉的原野为背景,作者艾米丽·勃朗特以其独特的想象力、沉着而冷静的性格、敏锐的观察力写出来的作品。

《呼啸山庄》是一个发生在两个英国家族(恩萧一家与林顿一家)之间的故事。故事发生很多年以前,英国北部一个风景优美,但却十分荒凉的荒野上。这是一个关于爱、恨的故事,是一次魔鬼的复仇,是一场跨越生死的爱情,是一段无法获得宽恕的人生。两位主人公是希斯克利夫和凯瑟琳,他们之间的爱和希斯克利夫的恨共同摧毁了他们所有的幸福。

整个故事的情节实际上是通过三个部分逐步展开的。

第一部分叙述了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朝夕相处的童年生活。希斯克利夫被恩萧先生带回家,并成为这家的一员,除了恩萧先生和凯瑟琳,其他家人都不喜欢他。渐渐地,他们之间形成了难以割舍的感情:凯瑟琳想时时刻刻都与希斯克利夫在一起,而希斯克利夫也愿意为凯瑟琳做任何事情。恩萧先生死后,辛德雷成了呼啸山庄的主人,他仇恨希斯克利夫,在他看来,希斯克利夫抢走了他应得的父爱,所以对希斯克利夫实行暴虐和压迫,希斯克利夫慢慢的产生了报复的念头。

第二部分描写了希斯克利夫的复仇。凯瑟琳因为虚荣、无知和愚昧,无法降低身份忍受贫穷,同时又想帮助希斯克利夫脱离如此糟糕的生活,早日离开呼啸山庄,她背弃了希斯克利夫,嫁给了画眉田庄的她根本不爱但英俊、富有的埃德加·林顿。所以希斯克利夫带着一颗受伤的心,悄然离开了这个无可留恋的伤心之地。三年以后,犹如绅士但不乏野性的希斯克利夫回到呼啸山庄进行他蓄谋已久的复仇计划。他首先与埃德加的妹妹伊莎贝尔结婚;然后把自己的所遭遇不幸和屈辱强加给下一代,在这片野风肆虐的平原上,他把所有人的心冰封了;最后将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占为己有。他的复仇计划已经完成了,但此时凯瑟琳早已带着遗憾离开了。

第三部分写了希斯克利夫的死亡。在临死前,希斯克利夫依然保持着对凯瑟琳的思念,嘴里念叨着“爱情……永远……”。最后作者给小说蒙上了一层神秘色彩,在希斯克利夫死后,有人说看见希斯克利夫和凯瑟琳的鬼魂在这荒凉的原野上散步,这对恋人在世上的时候没有过上幸福生活,死后终于永远的相伴在一起了。

《呼啸山庄》让我深刻体会到了爱与恨的反复纠缠,希斯克利夫和凯瑟琳用彼此的恨延续彼此的爱,用彼此的怨念维持彼此的思念。希斯克利夫的爱——恨——复仇——死亡,既是小说的精髓,又是贯穿始终的一条线索。我们无法想象希斯克利夫是带着怎样的心情离开呼啸山庄,我们不知道希斯克利夫在离开的三年中经过怎样的曲折磨难和处心积虑来完成复仇计划,我们只知道当他回到呼啸山庄时,他要把对手的财产一步一步地占为己有,把曾经的仇人、情敌一步一步地地逼上绝路。在这惨痛的复仇过程中,是爱还是恨起了重要的作用?是爱,是对凯瑟琳发自内心的爱,是对凯瑟琳跨越生死的爱。由这种爱产生的恨使希斯克利夫从人转变成魔,使人性彻底冰冻、撕裂和堕落。这就是这篇小说最奇特、最神秘、最激动人心的核心——爱与恨的交织。

读完《呼啸山庄》,我的心绪久久无法平静,这个悲惨的故事深深地打动了我。希斯克利夫的遭遇告诉了我:对于世界的黑暗,对于人生的困境,如何以自己的爱来换取光明,驱散阴霾。凯瑟琳的悲剧告诉了我:如何面对真实的自我,如何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如何选择自己要走的路。

篇27:呼啸山庄读后感

如果要用两个字概括《呼啸山庄》这本书,那只能是“奇书”。这样一部如今被公认为英国文学史上的天才之作,被盛赞为“人间情爱最宏伟的史诗”的作品,却在出版后被斥责为“一部恐怖的、令人作呕的小说”,直到半个世纪后,人们才逐渐认识到这部作品的内涵。可是它的作者,艾米莉·勃朗特却早在出版一年后就离开了人世。

继承了凯尔特人血统的艾米莉,长年居住在偏僻的山村,养成了外表沉郁、内心刚强的性格。她的反叛精神和悲观意识,从这本书的男女主人公——希斯克里夫和凯瑟琳——身上可见一斑。在那个城市文明大行其道的时代,人类最真实的感情都被包裹上一层风度的外衣,可是希斯克里夫确是个另类。希斯克里夫狂放不羁,爱起来不顾一切,恨起来不计后果。他曾说:“两个词就可以概括我的未来了:死亡和地狱。失去了她,活着也在地狱里。”听说了凯瑟琳的婚讯后,他愤怒的在雷雨之夜出走;凯瑟琳死后,他半夜去挖开她的坟墓,只为了见她一面;他买通了教堂执事,在他死后把棺材一侧撬开,和凯瑟琳的坟墓相通。就是这样深深的爱才产生了深深的恨。希斯克里夫对自己的儿子冷酷无情,设计欺骗凯瑟琳的女儿,最终把呼啸山庄和画眉田庄都收入自己的囊中。可是当他的复仇计划一一实现后,胜利的喜悦却未降临。他在茫茫的荒原上四处走着,盼望凯瑟琳能够魂兮归来见他一面,最终不吃不喝孤苦的死去。

希斯克里夫的爱,原始而狂热,如暴风骤雨般浓烈。他的生命仿佛只有两个部分:爱和恨。他曾至死不渝的追求真爱,也曾残忍冷酷的报复亲人。这样一个人物,充满了希腊史诗般的悲剧色彩,读来令人不由得感到一种悲壮和苍凉。

反观凯瑟琳,她毫无疑问是深爱希斯克里夫的,可她也爱埃德加,一个活在文明世界的翩翩君子。她说希斯克里夫“比我自己更像我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我最大的悲苦就是希斯克里夫的悲苦。我活着的最大目的,就是他。”尽管这样,她却在到画眉田庄的五个星期后,由一个山村的野丫头迅速的被同化成一个文静的淑女,并且爱上了年轻英俊的田庄继承人埃德加。她虽然也为希斯克利夫的出走痛哭不已,但此时城市文明的光辉显然更吸引她。最终,她在病中深切的思念呼啸山庄,在临死前不顾一切的投入了希斯克利夫的怀抱。艾米莉通过这样一个悲凉的故事,表达了对维多利亚时代金钱至上思想的谴责。

篇28:呼啸山庄读后感

今天,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读完了我至今读过的最悲惨的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做《呼啸山庄》。这是一个以悲剧结尾的爱情故事。

刚刚拿到此书时,我不知道作者为何用这个名字作为此书的题目,我的理解是“呼啸”在书中是指那山庄之外的狂风暴雨与那漫天大雪来得那么肆意与猖狂,是人们不能预料与阻止的,而山庄里发生的事情也正如那外面的天气一样,是没有人能够预料与阻止的,所有的事情都发生的那么顺其自然,让人们感觉到他们的故事是那么的平常却又那么的可怜与可悲让人对他们产生同情与可恶的心理,我想这是每一本书里面都会有的,有好人必定会有恶人,没有恶人的话那么又何来好人,只有在有恶人的地方才能体现出恶人的恶。

但是,出乎意料的是这本书中并没有谁是真正的恶人,没有起来与命运反抗,只是顺着一切的一切自然发展着,书中没有让人神经亢奋的地方也没有让人对此感到厌倦的地方一切都是那么的平平静静。

但就是这样的平静,才造就了这样的一个悲惨的故事。

虽然整个故事里大多都是冷酷无情之中进行着的,可我们仍然可以从这样的生活中看到人类不灭的希望与爱缠绕在人们的四周,让人们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都不可也不能忘记那份爱的真切与重要。

这个故事情节同样是我们现在社会中所存在的某些情节,人心是肉长的,可是同样有的人因为爱与恨而做出了让自己悔恨终生的事,而有的人却是因为爱与恨而得到了更大的收获,其实爱与恨只是一念之隔,至于你怎么看待爱与恨都是在于自己是如何想的,不要因为爱而忘记了别人,也不要因为恨而输掉了自己的人生,人生常存善念会让自己活得更加精彩与美丽。

同事,这个故事也同样告诉我们,我们是不可能去掌控命运的,而我们现在能做的,就是好好地把握住现在的一切,好好的珍惜现在的一切。

正因为有了挫折人生才会显得更加完美,正因为有了挫折才会使我们生长得更快,正因为有了挫折才会让我们有生的欲望,正因为有了挫折才会使我们感到彼此的珍贵,更因为有了挫折才会让我们更加努力地丰富自己,我们不要因为一次小小的挫折而放弃自己放弃希望,也不要因为“敌人”的打击而永远活在恨之中,其实人都是在挫折中长大与生存的,正是因为这些挫折才会让我们感到生活有太多的乐趣,在我们的心中并没有完全的敌人,最大的敌人其实就是我们自己。

静静地,我慢慢的放下了这本书,细细的回味着这里的一切美好。

篇29:呼啸山庄读后感

我看过艾米莉。勃朗特那三姐妹的作品,喜欢她们的作品,却对艾米莉。勃朗特有着另一种说不明道不清的感情。

旷野,西风以及远处的城镇折断的杂草、崎岖的地形、苍凉的日落、避世的生活、艰辛的奔波、寂寞的岁月、艾米莉。勃朗特的一切没有荣耀——至少在她生的日子里——梦想夭折,饱受世间无偿,造化弄人。这位才华横溢而早逝的女子决不会想到,她死后,自己唯一的小说会被后人誉为最奇特的小说,且成为十九世纪英国文学史上绝色异彩的一颗宝石。直至今日,仍以其丽动人的光彩使无数读者为之折服,深深惊叹于它非凡的艺术魅力。

《呼啸山庄》我读了三遍,是有中英文互译的。它给我最大的感受——唯一一部没有被时间的尘土湮灭的杰出作品,也是一部有着永久魅力的光辉作品。

整个故事的情节叙述了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朝夕相处的童年生活:一个弃儿和一个小姐在这种特殊环境中所形成的特殊感情,以及他们对辛德雷专横暴虐的反抗。之后因为凯瑟琳虚荣无知和愚昧,背弃了希斯克利夫,成了画眉田庄的女主人。接着写希斯克利夫如何在绝望中把满腔仇火化为报仇雪耻的计谋和行动。最后阶级只交代了希斯克利夫的死亡,却揭示了他了解哈里顿和凯瑟琳相爱后,思想上经历的一种崭新的变化——人性的复苏。从而使这出具有恐怖色彩的爱情悲剧中透露出一束令人快慰的希望之光。

在这本书中,我最同情希斯克利夫,尽管他坏,他把他们一辈的恩怨施在了我无辜的妹妹和凯瑟琳的女儿以及自己的儿子身上。但是这个被剥夺了人间温暖的弃儿在实际生活中培养了强烈的爱与恨。俗话说:爱得越深,恨得越深。他与凯瑟琳真挚的爱情使他充满了希望,而凯瑟琳嫁给了她不了解也根本不爱的林顿。辛德雷的皮鞭使他尝到了人生的残酷,也教会他懂得忍气吞声的屈服,无法改变自己受辱的命运。

篇30:呼啸山庄读后感

《呼啸山庄》不像《简爱》那样以作家经历为蓝本,而是充满浓郁浪漫激情的虚构。它通篇像是带血腥气的恩仇故事,又像是交织激烈感情的爱情罗曼司。

小说更贯穿了一种对荒原和野性的歌颂。小说女主人公凯瑟琳在病中对保姆解说自己的梦境时说,天堂不是她的家,她一心只想回到荒原。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的爱情,与荒原上的石南共生,浑然天成,粗犷奔放,顽强对抗虚伪的世俗文明,宣扬人向自然的归复。

读完整篇小说,我被那种粗犷而奔放的气息深深感染,一种野性的、未开化的精神交织在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的爱情之中。凯瑟琳在她的从小玩伴兼女仆心中,是一个顽固不化的孩子,无理取闹,从不顾及他人的感受;而希斯克利夫,则表现的更为蛮横,粗鲁。

凯瑟琳自己也说,她喜欢他并不是因为他长得有多好看,而是因为希斯克利夫比她更像她自己。他们是两块未被雕琢的荒原上的石头,锋芒毕露。

尽管希斯克利夫有种种不是,心狠手辣;凯瑟琳也是种种傲娇,无法让人忍受, 但人不得不为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之间深沉而强烈的爱情而感动和震撼,也被那种野性和粗犷所征服。

篇31:呼啸山庄读后感

前一段时间读了《呼啸山庄》,感觉它是一部残酷的小说。 它揭示出短暂的欢乐只是永恒痛苦的回光返照。主人翁之一希刺克历夫是一个恶魔式的英雄,一种顽强力量的象征。他全部的坚毅勇猛和不屈不挠都附诸在对凯瑟琳无望的爱,以及对阻碍他的爱的现实的一切有关联者的疯狂的报复上。

他所有的动机和行为出于他生命本质的需要。可以说他的生命永远以自我为轴心,按照充足的个性化自由运转:就像是他得不到凯瑟琳的爱,就要付出一切来报复破坏他们爱情的人。

我想悲剧大约是基于对灾难的反抗,希刺克历夫在辛德雷的摧残和凯瑟琳的背弃后,在不能实现爱的欲望下,对于他生命的意义只剩下复仇。在他身上更深切的让我感受到的是灵魂和肉体被伤害,被欺凌后的扭曲。凯瑟琳是一个典型忧郁的精灵,她在爱的狂喜和巨大的激动中忧郁而终,并保持贯穿一生充满无法挣脱的精神冲突。尽管这个冲突出是她自我选择的结果……

不可否认这一篇小说涵盖的东西远远超越了爱情的本身,它赞扬了人的美德,抨击了人心的黑暗表现了人们对美好的追求。我们从中学到的是如何把自我与他人对照来发现自己的缺点,洗却心灵的肮脏,同时也教给我们如何面对世界,如何以自己的爱来换取世界的光明。

篇32:呼啸山庄读后感

俗话说“闻名丧胆”。从《呼啸山庄》闻名就知情节曲折,迎面来了阵阵狂风。主人公希刺克里夫的童年是那样的温馨,虽说是孤儿,但也获得了老庄主倍加的疼爱。但往日不同今日,以前的那是无知与天真的孩子,现在是带满仇恨种子的成人。命运对他不公平,店主的儿子在小时经常辱骂他是野孩子,还因嫉妒而打他,但这时凯莉安慰,愿和他玩。但后来她追逐“钱爱”。让这位本有埋怨的少年,变得仇恨这儿。想抱复的愿望,一直到了哈利吨的身上,让他不学无术。

即使仇恨,也不要播采。要学会做一位能忍、脚踏实地的人。

在家里,我每天都会一到家就写作业,我认为作业是固定知识的零件。但作业在写时也不一定就会一帆风顺,有时海面上的狂风暴雨与海浪冲击都是不可避免的,不可胆怯,也不可莽撞,要学会用机智的办法通过,而不是想也不想就拉警报,找人帮忙,那不是智慧,而是弱小。

在学校,同学们都十分喜爱拔河,这是一个比力气又是比毅力的游戏。在过程中,也许是自己太坚持,而手心变得伤痕累累。有的时候不出于弱小也出于减少对自己的伤害。

人要学会放弃,放弃了自己的担子不就更轻了吗?忍气吞声,忍了就会成功,不要一味的想报复,那么倒霉的是自己;人要学脚踏实地,不能像幽灵那样飘荡,而要脚踏实地的往前走,向光明走。计谋,永远是浮云,心灵要实,才会为自己再积攒些别人的另眼相看。

篇33:呼啸山庄读后感

最近,我无意中翻开了一本名叫《呼啸山住》的书。

它讲述了在一座山上的一个山庄里的故事。弃婴赫斯克莱夫在山庄里长大,却因为心爱的人要出嫁而远走他乡。三年后,赫斯克莱夫再度出现,展开了一系列的复仇计划。

初读这本书时。里面的内容很吸引我,但我还是觉得这本书有些丑陋。因为它涉及了太多的憎恶。可隐约中,我还是感到了它的美丽。尽管我这是在细细品味后发现的。这本书,这本十分吸引我的书。它的美体现在赫斯克莱夫那对爱情的不渝,体现在凯撒琳那段维美的爱情与凯撒琳的身世的不幸

赫斯克莱夫尽管在报仇时显得那么凶恶,但他也是因为爱。是因为当年他没有听完那半段话。他认为爱人违背了他,他悲痛欲绝才会这样。

凯撒琳是那么不幸,而又是那么幸运。她不幸的是,在自己刚出生的时候,母亲就因为难产死了。她的母亲也就是赫斯克莱夫的恋人。凯撒琳难逃魔掌,在一次偶然中撞倒了赫斯克莱夫,她被抢走了财产,被迫嫁给表弟,那个病得半死的人。幸运的是她碰到了赫斯克莱夫收养的,自己那个不争气的舅舅的孩子。比她大四岁的表哥_哈东。她和哈东坠入情网。后来,赫斯克莱夫也因过度思念凯撒琳的母亲_凯蒂而去世。凯撒琳收回了属于自己的一切,并和表哥结了婚,带上老仆人耐莉回到了画眉鸟山庄,再也没有去过呼啸山庄。

这本书就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篇34:呼啸山庄读后感

这部名著很早就知道,不过不知道具体的内容,以前,我以为这部书就是个出自女子笔下的爱情故事,同时我还经常把它的名字和我家乡那个]园林混淆,不怕您笑话,在我没读前,我有时候把它的名字当成了“寄啸山庄”,现在,在这俩天内,这个词在我眼前出现了不知道几百次,我想应该再也不会混淆了。

书中的希刺儿子小林顿,我真不知道他怎么就是这样一个孩子?为什么极度地自私、虚伪、而且自幼就是没有半点的人类最宝贵同情心,对待任何人的言行举止只是为了他自己而掩饰,包括对他的表妹,这个曾经一度喜欢他的表妹一味地作为利用的工具。他和他来自画眉山庄的妈妈伊沙贝拉独处了十几年,难道这会令他养成这样的性格吗?我真的很难理解,不是因为我不喜欢这种性格,而是没法理解这个孩子思想和性格形成的过程,我只觉得这个人物形象有点不够自然。而小凯瑟琳则不同,感觉比较真实,继承了她母亲的自傲、坚强、任性,同时具备她父亲的柔弱的仁爱思想,就不再跟她母亲似的有时会野蛮。凯瑟琳在她那个父亲埃德加死后,在他所结识的人群中,唯有小林顿是她最为亲密的人。即使被逼,她也同意了和这个表弟结婚,她已经没有选择。虽然有个和她同心的耐莉,可是她只是个女仆人,不能给她以依靠,其实她也曾经梦想,小林顿能够奇迹般地和她站一条线。如果真的能够这样,我想笑凯瑟琳即使不继承她父亲财产,同时也被她这个公公希刺压迫着,她也会觉得满足,对于一个存在仁爱之心的女人,幸福的爱情比金钱来的重要。这一点和她的母亲有很大区别,她母亲思想中有一种虚荣,因而常常会主动出击,导致最终迷使自己;而小凯莉能够默默地承受,这并不代表她不会反抗,只是时候没有到。

读到后半部,希刺和耐莉或小凯瑟琳的对话和独白,看起来感觉是作者的旁白,因为这些话确实很对,而且切中要害。自从希刺出走并发迹以后,他的思想已经凝固了,就像《挪威的森林》中得直子和木月一样,他总是活在自己的记忆中。不过与不同的是,直子他们采取的是与世无争的放弃,去自残,而希刺是把它自己所受的一切痛苦又倒回去了,因为他的思想中,只有这样才能抚平他那北撕碎的心。也许在旁人看来,导致他心灵被撕碎的原因可以慢慢忽略,但是希刺他做不到,因为人和人是不一样的,他是希刺。

小哈里顿不象他父亲,反倒象是希刺和埃德加的综合,象埃德加一样的羞涩,却没有了希刺的专横;象希刺那样的执著,但又没有了埃德加那般犹柔。小凯莉对哈里顿上进心的嘲笑和讥讽,是她出于她的任性和自傲。她的评价是事实,哈里顿的确没有多少知识,小凯莉这样说符合她的性格,她是不是该这样做?这个问题的讨论对于小说本身已经意义不大,我们来引申到我们的生活中:因为别人的学识低下,就嘲笑他的无知,讥讽他的进取心,这样的态度足取吗?尤其是文化学术界。

到最后几章的时候,小凯莉对哈里顿的态度有所改变,这个变化有点突然,因为前后时间很短,作者没有明示因何产生这样的变化,看着这种变化,感觉有点类似她上一辈,就是她娘凯莉起初对希刺,因为自己的任性而伤害了对方,然后又因此而自责,而且还尽办法去补偿。凯莉和希刺不就这样吗?可惜,当时的凯莉和希刺被无情又专横的哥哥恩萧活活分开。而小说到最后的时候,哈里顿和小凯瑟琳的那个无情又专横的希刺,心中的那种的复仇心理已经开始疲惫。其实希刺20多年来的这种无休止的复仇心理,在他所痛恨的恩萧、埃德加死去后逐渐淡薄了,特别是埃德加的去世,画眉和呼啸俩个山庄,他确实得到手了,他已经没有了明确坚定的复仇目标。不过所有这些以后,他依旧那样活在自己的记忆中,他也感到了疲惫。

在这里,我只复制一段原小说的独白,希刺的话:“我那旧日的对头,并没有打败我,现在是我向他们代表人(就是子女)报仇的时候了,我可以这样做,没有人可以阻拦我。可是又有什么用呢?我不想再打人,我现在连举手也嫌麻烦。”显然,维持了二十来年的复仇心态已经转变了。在小哈里顿和小凯瑟琳身上,他看到了他和凯瑟琳的影子,他放下了举在空中20多年的手。

终于看完了这本书,看到倒数第2页的时候,我的眼睛有些湿润,因为我看到书上说,总有乡人说在黑夜中,在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附近,看到了希刺和凯瑟琳并肩走在一起。

在作者艾米莉笔下,一个对爱情怀着无比圣洁的心情的人,面对他失去了这种圣洁以后,他却采取了这人世间残酷的折磨,去报复他的对头,而且这种折磨居然伴随他度过了后半生,这个故事是多么的悲壮和凄惨?我们古代化碟的梁祝,或许能和他们比一下谁悲壮,但是又怎么能够比得上他们的凄惨?如果故事能够重编的话,失去凯莉以后的希刺,把完成了他为出人头地而出走的举动继续下去,再把这种执著和偏执的爱,脱离这个情感的怪圈中,那么,我想问:这样的希刺,在这个世间他还有什么事情做不到?或许这个问题的答案,能够给我们读书的启示。

这则读书笔记名字应该是更长的:百合花在经历过盛夏、过深秋和寒冬后,终于在春天又开了。

篇35:呼啸山庄读后感

《呼啸山庄》是英国女作家勃朗特姐妹之一艾米莉·勃朗特的作品。此书描写了主人公吉卜赛弃儿希斯克利夫被山庄老主人收养后,因受辱和恋爱不遂,外出致富,回来后对与其女友凯瑟琳结婚的地主林顿及其子女进行报复的故事。

对于爱的理解,我仅限于对亲人之间,朋友之间的爱的理解,对于爱人之间的那种爱,我并不是很理解,但看完《呼啸山庄》之后,我感受到了那是一种非常强烈的感情,因为我感受到了主人公希刺客厉夫对凯瑟琳的那种深沉的爱。

因为希刺客厉夫是流浪儿的缘故,他的性格有点孤僻,但是凯瑟琳的天真开朗,让他渐渐打开心扉,他接受了凯瑟琳这个玩伴,甚至在长大一些后,他发现自己对凯瑟琳的深深的爱,并且毫无疑问,凯瑟琳也同样爱着希刺客厉夫,他们一起度过一段相当愉快的日子,当然要在辛德雷·恩萧不捣乱的情况下,这种愉快才能成立。辛德雷是凯瑟琳的哥哥,他讨厌希刺客厉夫,因为他觉得希刺客厉夫夺走了他父亲的爱,所以他欺压他,处处找他的麻烦,而就是这些点点滴滴,让希刺客厉夫对他产生了恨意,并且随着他的长大而一发不可收拾……

他为自己的身份地位感到懊恼,羞耻甚至是痛苦,因为他因为这个而失去凯瑟琳,虽然没有失去她的爱,他依然是凯瑟琳最爱的人,但是他却得不到凯瑟琳,娶不到她,因为凯瑟琳那可悲可怜的虚荣心,因为她顾及到当时社会强烈的等级观念,使她放弃了真爱,转而选择了画眉山庄的少主埃德加·林惇,她发誓她爱埃德加,我也相信她是爱他的,但是我相信每一个读者都会明白,她违背了她的心,她背叛了她的最爱——希刺客厉夫。希刺客厉夫为她的这个决定感到悲痛,所以他选择离开三年,用这三年的时间,他变了一个样,他变成一个带着绅士面具的恶魔,并且开始了他的复仇之计……

希刺客厉夫,他像魔鬼一样,伤害了几乎每一个人:他使辛德雷变得一无所有,使他失去了呼啸山庄,自己则取而代之地成为了山庄的新主人,使辛德雷在痛苦和悔恨中度过了自己的余生;他不顾凯瑟琳的坚决反对,热烈地追求已对他产生强烈爱慕之情的伊莎贝拉·林惇,并且带着她私奔了,但并不是爱她,而是为了自己的复仇计划,而伊莎贝拉则可怜地成为了希刺客厉夫手中的棋子,当她发现时,已为时已晚,最后可想而知,他毁了一个原本可以在家过舒适生活的贵族小姐,让她变成了一个要为生活拼命工作的劳作妇女,让她也在悔恨和恐惧中度过余生;他不计后果地一次又一次地见凯瑟琳,让凯瑟琳原本已经平稳的病情,出现了恶化,就这样,他的出现间接地导致了凯瑟琳的离去,终于在生下女儿凯瑟琳·林惇后,就永逝长辞了;他使埃德加失去了最爱凯瑟琳和亲人伊莎贝拉,甚至伤害了他唯一的亲人凯瑟琳·林惇,使他的性情变得阴郁而不再开朗;他残忍地利用了他唯一的亲人,他的儿子林惇·希刺客厉夫,逼凯瑟琳嫁给林惇,为的只是得到画眉山庄,但当他的儿子死后,他却一点也不难过;他使凯瑟琳度过了一段痛苦难捱的日子,并且对她拳打脚踢;他甚至害了辛德雷的儿子哈里顿,让他从一个绅士变成满嘴脏话的粗人……

希刺客厉夫的恨很极端,他将恶魔的手伸向了所有人,即使这些人中有一部分是无辜的。而他的爱同样也是极端,我想他的恨与他的爱是成正比的。他在凯瑟琳死后以及在他自己快要死的时候,他说他看到了凯瑟琳,并且在他的房客洛克乌德先生说做梦时看到了凯瑟琳是,他居然对着打开着的窗,哭着呼喊着凯瑟琳的名字,可想而知,他对凯瑟琳的爱已经深入骨髓,是任何情感都无法取代的,这也是为什么,到最后的时候那么孤单,没有人敢亲近他,因为他拒绝了所有人,他把所有的爱都给了凯瑟琳,虽然凯瑟琳已经离他而去了……

希刺客厉夫将爱与恨当成了他的全部,但可悲的是,最后他得到了他想要的一切,他得到了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他让他恨的人都得到了悲惨的代价,但是那一刻他却觉得空虚,他没有了恨,他失去了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意义,他的心中存在的应该就只有对凯瑟琳无尽的爱,所以他选择去找凯瑟琳,当他的生命开始倒数的时候,那四天有时他会展现出真心的笑容,也许那一刻他想到并且看到了他的最爱凯瑟琳,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希刺客厉夫停止了呼吸……

希刺客厉夫的爱是极端的,他的恨也是极端的,而这两种感情都是折磨他的源头,折磨了他一生,但是我觉得作者是仁慈的,在最后的时候,将希刺客厉夫和凯瑟琳葬在一起,这也算是对希刺客厉夫最后的安慰与救赎吧……虽然或许有很多人都会说,希刺客厉夫最后的下场是他的自食其果,但是我想没人能否认他对凯瑟琳的爱的执着,这也许就是他身上惟一的闪光点,虽然显得苍白无力,但是它是真实存在过的,这也成为了希刺客厉夫黑暗苦涩人生中的唯一亮点了……

当然在这本书中,除了希刺客厉夫和凯瑟琳苦涩爱情外,还有几段令人印象深刻的爱:埃德加终生爱着凯瑟琳,但是他的可悲之处就是永远的不到凯瑟琳完整的爱;哈里顿和小凯瑟琳之间那种年轻人之间简单的爱;以及在听完丁耐莉叙述的故事之后,对小凯瑟琳产生爱慕之情的洛克乌德先生的这种隐密之爱……

全文由见证所有事发生的老管家丁耐莉之口来讲述,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去叙述,而听众就是房客洛克乌德先生,以一种讲故事的形式向读者展现这个跌宕起伏,情感复杂的成年旧事,整件事发生在几十年中,但是每一件事都让人印象深刻,每一段感情都让人为之唏嘘,这种细致的写作手法也许就是作者艾米莉·勃朗特的魅力所在。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觉得爱是神圣的,不要让任何利益,金钱,权利这样的字眼去亵渎它,爱是需要好好经营的,因为只有坚持心中的真爱,无论结果是什么,起码过程是幸福的,并且你也曾真心的幸福过;而恨是邪恶的,但是我不能指望每个人心中都不存在恨,因为每一个人的内心都充满善意,那是不切实际的,而且恨有时候都能成为某些人心中的一种信念,但是我希望那些心中有恨的人,将你的恨压制住,不要让它一发不可收拾,因为到最后你就会像希刺客厉夫一样,内心变得很空虚,变得一无所有……

篇36:呼啸山庄读后感

在埃尔·格里科的那幅画上是一片乌云下昏暗的荒瘠土地的景色,让人感觉雷声隆隆。画中拖长了的憔悴的人影东歪西倒,被一种不属于尘世间的情绪弄得恍恍惚惚,他们屏息着。铅色的天空掠过一闪电,给这一情景加上最后一笔,增添了神秘的恐怖之感。

幼年的希刺克厉夫:一个肮脏的,穿得破破烂烂的黑头发的孩子。看上去比凯瑟琳还显得年龄大些,可是让他站在地上的时候,他只会四下呆望,叽里咕噜地说一些没有人能懂的话。

成年的希刺克厉夫:他已经长成了一个高高的、强壮的、身材很好的人。在他旁边,我的主人(埃德加。林淳)显得瘦弱,像个少年。他笔挺的仪表,使人想到他一定进过部队。他的表情,显得比林淳先生老成果断多了。那张脸看上去很有才智,并没有留下从前低贱的痕迹。一种半开化的野性还潜伏在那凹下的眉毛和那充满了黑黑的火焰的眼睛里,但是已经被理性克制住了。他的举止庄重,不带一点粗野,然而严峻有余,文雅不足。

老年的希刺克厉夫:希刺克厉夫先生像一个黑皮肤的吉普赛人,衣着风度却又像一位绅士。他身材挺拔,外观漂亮,总是一副郁郁寡欢的样子。

小说以一个女管家丁耐莉的口吻开始叙述,给租住画眉山庄的房客洛克乌德讲的房主的历史。希刺克厉夫是一个吉普赛孤儿,被老恩萧先生收养。他受到了呼啸山庄的主人老恩萧的儿子辛德雷的排挤、虐待,他忍受辛德雷的拳头时眼都不眨一下,也不掉一滴眼泪,希刺克厉夫默默忍受着,安静阴沉的不像一个孩子,可是他深得老恩萧的喜欢,可以得到他想得到的东西;在这个地狱般没有阳光的家里,凯瑟琳成了希刺克厉夫最好的唯一的玩伴。老恩萧去世后,辛德雷带着他的妻子进了门。希刺克厉夫被禁止和凯瑟琳讲话,剥夺他从副牧师那儿受教诲的机会,把他赶到佣人间去,强迫他在庄园里干活。仇恨是他心里的种子,可是当他和凯瑟琳在一起时,他所承受的一切不公平对待带来的痛苦和他们之间的欢乐相比,是微不足道的。

他的不幸没有因为他的隐忍而结束,凯瑟琳认识了画眉山庄的林淳兄妹,她在他们面前收敛起她的疯疯癫癫,穿起大方格子的丝长袍,提起裙摆,雍容华贵地走路,邀请他们做客,规规矩矩的享受上等人的生活,爱上了体面的日子。而希刺克厉夫意识到了他和凯瑟琳之间产生了距离,他开始打理从不梳理的头发,洗澡,穿干净的衣服,让凯瑟琳高兴。这却恼怒了辛德雷。凯瑟琳告诉管家埃德加。林淳向自己求婚而她已经答应了向管家讨主意和自己对希刺克厉夫不可替代的爱。

希刺克厉夫听到这些话后离开了山庄。

当他再次出现的时候凯瑟琳。恩萧已成为凯瑟琳。林淳了。凯瑟琳抑郁而终,生下了小凯瑟琳。希刺厉夫为报复林淳娶了林淳的妹妹伊莎贝拉,有了一个乖僻的儿子小林淳。他想方设法让小凯瑟琳和小林淳在埃德加病危时结了婚。当病泱泱的小林淳去世后,希刺克厉夫成为了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两个山庄的主人。小凯瑟琳被囚禁在呼啸山庄。小凯瑟琳的表哥哈里顿一直被希刺克厉夫当仆人对待,这个本该是呼啸山庄的主人的恩萧家的子孙即使目睹其父与希刺克厉夫赌博输光了家产被希刺克厉夫殴打至死,却仍然尊敬希刺克厉夫,不愿辱骂希刺克厉夫半句。当希刺克厉夫似乎报复成功时,却没有预期的痛快。他更加的痛苦,同时他的心也疲惫了。他容忍小莱瑟琳和小哈里顿的爱情,只要求他们别在自己面前出现。因为他从这两个的眼里总人看到凯瑟琳的眼神。小哈里顿是希刺克利夫的化身,小凯蒂则传承了她母亲凯瑟琳的灵魂,而上一代人的爱,在他们身上又得到延续;希刺克利夫看到凯蒂和哈里顿眼睛里有凯瑟琳的影子,他的人性复苏了,他的生命也走到尽头,死前他在凯瑟琳生前住过的小房里,呼唤着凯瑟琳在原野上“孤单的飘荡了二十多年的魂魄”,带着笑离开了人世,到另一个世界与凯瑟琳携手而游,他们的爱以另一种方式延续,永不消亡;希刺克利夫的墓、埃德加。林淳的和凯瑟琳的紧紧挨在一起,有谁能想到这坟墓下长眠者,竟会有并不平静的睡眠。

小说叙述了一个受尽社会偏见和屈辱的人用一生复仇的悲剧故事。阿诺德"凯特尔所说:“希刺克厉夫的反抗是一种特殊的反抗,是那些在肉体上和精神上被这同一社会(指维多利亚时期的社会)的条件与社会关系贬低了的工人的反抗。希刺克厉夫后来的确不再是个被剥削者,然而也的确正因为他采用了统治阶级的标准(以一种甚至使统治阶级本身也害怕的残酷无情的手段),在他早期的反抗中和在他对凯瑟琳的爱情中所暗含的人性价值也就消失了。在凯瑟琳与希刺克厉夫的关系中所包含的一切,在人类的需求和希望中所代表的一切,只有通过被压迫的积极反抗才能实现。

我想我是带着震撼阅读完整本书的,震撼我的是希刺克厉夫扭曲的人性,报复所带给他自己的痛苦。他的一生是不幸的。或许,人就是这样为短暂的欢乐而痛苦一生。在呼啸山庄,他得到了老恩萧先生的宠爱,得到凯瑟琳的爱让他不去反抗他受到的歧视,侮辱和虐待。他心甘情愿地被繁重的体力劳动麻木自己的精神世界,不去在乎被剥夺受副牧师教诲的机会。他已没有信仰。他没有了祈祷的对象。他所能倚靠的只有自己和凯瑟琳带给他的和爱情有关的来之不易的快乐。但当老恩萧的去世和凯瑟琳答应埃德加。林淳的求婚后,他所受的痛苦就增加到之前的千百倍。他离开了呼啸山庄。希刺克厉夫与凯瑟琳的社会悲剧就在于凯瑟琳意识到他们的社会地位悬殊,却幻想借她所羡慕的林敦家的富有来“帮助希刺克厉夫高升,使她哥哥“无权过问”。这当然是不可能的,从后来希刺克厉夫再度出现时,林敦建议让他坐在厨房而不必请到客厅里坐,就可以看得出来。这就铸成了大错,她陷入自己亲手编织的罗网。而在她已经答应嫁给林敦后分明还说:

“在这个世界上,我的最大的悲痛就是希刺克厉夫的悲痛,而且我从一开始就注意并且感受到了,在我的生活中,他是我最强的思念。如果别的一切都毁灭了,而他还留下来,我就能继续活下去,如果别的一切都留下来,而他给消灭了,这个世界对于我将成为一个极陌生的地方。我就不像是它的一部分。我对林敦的爱像是树林中的叶子:我完全晓得,在冬天改变树木的时候,时光便会改变叶子。我对希刺克厉夫的爱恰似下面的恒久不变的岩石,虽然看起来它给你的愉快并不多,可是这点愉快却是必需的。耐莉,我就是希刺克厉夫!他永远永远地在我心里。他并不是作为一种乐趣,却是作为我自己本身而存在。所以我们是不可能分离的。”凯瑟琳是爱希刺克厉夫的。我不知道该说她天真还是现实。如果她以为她嫁给希刺克厉夫就可以帮助希刺克厉夫脱离下等人的阶层,那她真的很天真,所以她失败了,埃德加林淳并未尊重他;在或许她很清楚选择希刺克厉夫后会过什么样的日子,她说的“乞丐”,她才嫁给了埃德加林淳。可是生活是残酷的,一切并未如凯瑟琳预测的那样发展。

在书上是这样描述到:“两个词可以概括我的未来——死亡或者地狱,失去她后,生存将是地狱”!希刺克历夫生命的本能在爱的名义下被扭曲,而死亡这种自毁力量接替而上…我想悲剧大约是基于对灾难的反抗,希刺克历夫在辛德雷的摧残和凯瑟琳的背弃后,在不能实现爱的欲望下,对于他生命的意义只剩下复仇。

复仇过后的他,在填平凯瑟琳的墓穴后他对丁耐莉倾诉:当我同哈里顿坐在屋里的时候,仿佛我一走出去就会遇见她;当我在旷野散步的时候,仿佛我一回去就会遇见她。当我从家里出来的时,我忙着回去,我肯定,她一定在山庄的什么地方;而当我在她的屋子里睡觉时——我又非出来不可。我躺不住,因为我刚闭上眼,她要么就是在窗外,要么就走进屋里来,甚至将她可爱的头靠在我的枕上,像她小时侯那样,而我必须睁开眼睛看看。因此我在一夜间睁眼闭眼一百次——永远是失望!它折磨我!我常常大声呻吟。现在,既然我看见了她,我平静了——稍微平静了一点。那是一种奇怪的杀人方法,像头发丝那样的一丝丝地割,十八年来她就用幽灵样的希望来引诱我。

或许因为我太过年少,我想我从理智上是不相信爱情的,或者说不相信一生一世的爱情,至少生活中我还没有看到。当一方去世,另一方依然能让感情保持深厚。时间是可以淡化一切的。刻骨铭心的爱让我对希刺克历夫的同情又多了几分。

十几年来,凯瑟琳的孤魂在旷野上彷徨哭泣,等待着希刺克厉夫。希刺克厉夫终于离开了人世,他们的灵魂不再孤独,而在黑夜的旷野上,山岩下散步……

篇37:呼啸山庄读后感

是在暑假期间读完了艾米莉·勃朗特的呼啸山庄,有一种难以言表的复杂感受,或许出自于对艾米莉的深佩、或许也就是如同小说本身的主题,思想和艺术结构一般多元而耐人寻味,由此写下初次步入理解的读后感。

应该是在大约1847年左右,至今家喻户晓,世界文坛著名的勃朗特三姐妹中,年长的夏洛蒂·勃朗特和二姐艾米莉·勃朗特同时推出了各自不同寻常的小说。当时谁也没有想到,亲姐妹的杰作问世之后,命运却大相径庭。《简·爱》立刻受到热情地欢呼,是作者在一夜间留名于发展迅速的英国文坛,而《呼啸山庄》一开始就遭到评论界猛烈谴责。‘这部恐怖的,可怕的,令人作呕的小说,应改名为《枯萎山庄》’

将近半个世纪,《呼啸山庄》一直不为世人所理解,除了个别有见地的评论家外,一致认为小说的作者比起她姐姐夏洛蒂来说,差的太过于远。就连夏洛蒂本人对于艾米莉的非凡天才也不能说已有充分理解,1850年,在艾米莉依旧带着不被理解的寡言去世之时,她为妹妹辩护,语气中,仍略带歉意。

或许在当时的文艺领域,艾米莉早已远远走在其他人前头了。直到将近半个世纪以后,第一批刻薄的评论家大改观点“十九世纪,《呼啸山庄》是一位女作家所能写出最好的散文诗”二十世纪初,有人又开始提出“艾米莉的天才比夏洛蒂和安妮丝更高,而《呼啸山庄》是比《简·爱》及《艾格尼丝·格雷》更伟大的小说。”即艾米莉·勃朗特,终究获得‘三姐妹中最伟大的天才’这一殊荣。而声誉蒸蒸日上,。

我个人认为,问题并不在于去争论艾米莉·勃朗特在英国文学史上该站什么地位,而是究竟该去怎样认识他的作品:这是说,问题不在于给与多高的评价,更重要的是怎样去深入理解。

《呼啸山庄》现实的永久艺术魅力,是仅仅包藏在书中的信息与谜,无论小说结构,人物形象,叙述技巧,一直都成为了西方学者钻研的对象,众说纷纭,层出不穷。

艾米莉从一开始就放弃了传统而平静的叙述手法,而是采用了顺叙和倒叙,故事在谈话和回忆中展开,第一人称的“我”,只是作为一个听众,引出了故事的渊源和历史。更多的是开头以一个客观的角度看到了相当于故事的中下段情景。

开头这一段,是“我”来到呼啸山庄的目睹,也是一段带有人情味的叙述,具有高度的象征意义。终年不断的北风,不容许山庄的树木向天穹延伸,强迫他们倒在一边。“树性”被狂暴的猛风扭曲。

这部作品里,树性就是人性的象征。呼啸山庄蔓延开的故事,人性同样终年不断的承受强暴的压力,被残酷的扭曲和摧残。

当看似主角的`“我”闯进呼啸山庄,即从冰冷的自然环境闯进了同样严寒的人文环境。‘透过他惶惑的眼睛,我们看到了人类世界会变得多么凄厉、痛苦和不能容忍——当人一丧失他们美好的人性’悲哀的是,山庄这一孤独的人家,“人性”已经堕落到它的低点,不能够继续往下沉沦。

艾米莉用一个艺术家特有的锐利目光,超越曲折复杂的情节,和一般世俗的观念,去探索她最为关心的“人性”,可以说,人性的探索是贯穿全书的主线。

开头的三张,时间被划分为人性的冻结。真正的故事从第四章——“我”听管家纳莉讲述整个故事的时候开始,就是所谓的倒叙,然而在讲述的时候,故事还在渐渐发展,这种手法,称之为顺叙。

本书的研究者大多把目光集中在第一代,卡瑟琳和希克厉身上,视之为小说的核心和精髓,的确,无论哪一个读者读了这部小说,都很难忘得了他们如同暴风雨般的感情。但如果把这段戏剧性的生死之恋搁在一边,就更能够发掘出小说本身的轮回性和艾米莉的精湛,严密构思。

第二代哈里顿更像是希克里的翻版,却远没有那样可怕。希克厉被人称为魔鬼,他在通往地狱的路途中的确没有一次偏离过轨迹,这不同于《基督山伯爵》里的复仇,我们会惊讶的发现,本书的主题在爱与恨两个对立而并存的情感间盘旋着。希克厉的生命来源于没有爱的起点,复仇与堕落来源于对卡瑟琳由爱生恨的承接,结束于冻结的人性中一道宣告着复苏的光芒——亦是爱。

而对于在希克厉眼皮下成长的两个孩子,哈利顿和小卡瑟琳·林敦,他们的性格确是希克厉本人和卡瑟琳·欧肖的另一面,尚未被发掘的另一面。哈里顿虽然无礼而粗鲁,但依旧保存着善良和腼腆,对于卡瑟琳·欧肖的女儿,小卡瑟琳·林敦更为可爱,善良,纯洁,她的爱的温婉而深沉的,同样透露着不服输的倔强。这又令我想起了《荆棘鸟》的主角梅吉,想必是同样清新而秀丽的姑娘。父母死后,希克厉全然不顾对其母亲深刻的爱恋,将这样不谙世事的少女囚禁在一片精神荒漠中,就算是如此,在全文的末尾还是有“爱”在黑暗中闪着光,微弱而霎那燃尽。即使人性经历过考验和鞭笞,终究不至于窒灭。

“小卡瑟琳跪在地上,把践踏成碎片的肖像一一捡了起来。”这个细节是富有象征意义的,希克厉的“恨”消灭不了“爱”,纵使恨是强大的,爱是微弱的,依旧夺不走,并得以永存。

小卡瑟琳愤怒的对她的压迫者无所畏惧的提出“你真苦恼呀,不是吗?孤零零的,像个鬼似的……谁也不爱你,你死了,谁也不会为你哭泣。”

希克厉的恨其实本质上是爱的异化,爱恨的复归,决定了人性的堕落与苏醒。在希克厉身体逐渐衰弱的时际,他由残酷转为绝望。

“哈里顿·欧肖,卡瑟琳·林敦。”他曾在山庄中厉唤正值年轻的两个并肩而坐的孩子,“霎时间,两张脸同时抬起头来,他怔在原地,因为他确定无疑的看到,他们两个长着和深爱的卡瑟琳一模一样的眼睛。”

从这一刻起,故事即将写到结尾,希克厉的爱复苏了,在第二代孩子的生命中寻找到了自己曾经踏过的足迹。由彼此态度傲慢到相爱的小卡瑟琳和哈里顿,我们也可以发现,卡瑟琳嫁给哈里顿之后,她的全名又将恢复到母亲未出嫁的闺名卡瑟琳·欧肖。这正是生命周而复始,爱恨循环不已的暗示,仿佛小说只是从生命永恒中截取的环节。

故事的结尾是,希克厉离开了人世,去寻找早已死去,在原野上孤单游荡的魂灵卡瑟琳,“人们看到,这两个幽魂透过月光,彼此凝望着”,艾米莉这样交待,而年轻的小卡瑟琳和哈里顿的故事,却没有终点和续接。也许女作家期盼这纯洁而深婉的爱永远没有终点,所以才保留了这样的结尾,没有终点的爱,往往亦没有山穷水尽得一天。

“在这么安静的土地下,怎么会有长眠者不得安睡呢?”这样,挺立在风中的山庄,它取得了象征性的意义,像诗篇一样在你心中唤起了分至杳来的想象。这跟故事的真实性没有冲突,只是从另一个角度诠释了极端,苏醒,堕落,冻结和爱存在的意义。

篇38:呼啸山庄读后感

读过《呼啸山庄》之后,会被艾米莉勃朗特那极赋有感染力的文案所打动。她刻画的人物,总让人有一种从陌生到熟悉的渐进感和亲切感;她更多的是让我们体会这个过程,而不是结果,而她自己也享受着这个过程所带来的感动。

人们都说,《呼啸山庄》与爱情有关。但在爱情的深层,却是一场关于青春的旅行。

《呼啸山庄》以凯西和希斯克利夫的成长为主线,讲述了两个家族兴衰成败的历史。呼啸山庄的主人恩肖先生有一对儿女,儿子叫亨德莱,女儿叫凯瑟琳(昵称凯西)。恩肖先生在一次出差中收养了一个不明身份的男孩,取名叫希斯克利夫。但希斯克利夫在呼啸山庄饱受欺负,只有他喜欢的凯瑟琳愿意和他在一起玩耍。直到有一天,他离开了这个充满了可怕回忆的家。

几年之后,他再次回到家中准备复仇,但呼啸山庄却早已不同往昔:恩肖先生离世,亨德莱成了山庄的新主人,但他却终日酗酒,妻子在生下儿子哈瑞顿之后也撒手人寰,凯西嫁给了画眉山庄的主人埃德加·林顿,林顿和凯西诞下一个女儿,也叫凯西。希斯克利夫为了复仇,也为了得到凯瑟琳,想尽了办法,最终得到了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却失去了他的挚爱——凯瑟琳。

故事到了这里,基本结束。

被希斯克利夫悲痛的青春所打动。希斯克利夫的青春是沉重的,生活在社会底层,是同龄人中最卑微最下贱的,他只有强逼着自己比别人更成熟。多么痛的领悟。得经历多少磨难才能成长为希斯克利夫,又得经历多少个流泪的夜晚,才能体会到希斯克利夫?残缺的青春,终究会在雷电交加的夜晚变得更加强大;悲伤地往事如流水般不断在脑中循环。希斯克利夫,这个内心强大却心存怨恨的男子,终于在悲伤过后爆发,终于在无数次试着原谅之后释放——青春,就这样活活输给了怨与恨。

与书中的希斯克利夫不同,电影2009版《呼啸山庄》却竭尽全力去渲染一个让人心生怜惜的希斯克利夫。电影更注重希斯克利夫人性的一面,把凶残、吝啬的希斯克利夫刻画成了一个缺乏爱和同情的流浪汉形象。这部影片更加注重人性的描写,让每一个人都能感受到人自身的属性。

被凯瑟琳肆无忌惮地笑脸所打动。她是幸运的,在上流社会做着自己的公主,却又比同阶层的人体会到更多。她得感谢希斯克利夫,让她在阴云密布的时候得到快乐;让她在快乐的时候得到的快乐更多。想想凯瑟琳的一生,竟然觉得如此矛盾。同时被家人和两个男子深爱,却因为从小就生活在万众瞩目下而不懂珍惜,让人在心生羡慕的同时又为这个不成熟的女孩感到惋惜。她一直活在青春中,即使在结婚后,她还是没能把青春赶走。经典之所以被成为经典,是因为从不过时。于是,我们可以拿凯瑟琳的人生思考当下很多青年的人生——拿着青春来比喻青春,是在恰当不过的了。

青春,就像是一个承载着所有人表演的一个舞台,在一幕幕演出中不断呼啸前行。但一部好的舞台剧,也总少不了一些让人记忆犹新的路人甲。

于是不自觉的便想起了这部青春戏剧的牺牲品。

哈瑞顿,这个一生下来便注定要充当棋子的呼啸庄园继承者,却因为父辈的缘故被希斯克利夫利用,一生都没有接触过课本和学校甚至是一个朋友,从而与“优秀”无缘。他那双蓝色的眼睛里充满了只有儿童才有的天真和单纯,这是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的,命运到底还是舍不得让一个单纯的年轻人一生碌碌无为,于是便让他和林顿的女儿凯西生活在了一起。两个生机勃勃的年轻人,最终为已经许久没有经历过青春的山庄注入了一股新的力量。

与之相比,林顿的妹妹却没有那么幸运。也是因为青春的呼啸,让原本生活在画眉山庄的“公主”伊莎贝拉爱上了一心想要复仇的希斯克利夫。青春肆无忌惮,于是伊莎贝拉和凯瑟琳争吵,受了希斯克利夫的蛊惑为其离家出走——还杀死了那只陪伴她多年的小狗。不过,她显然没有做好当妻子的准备,也是啊,怎么能奢求一个公主一夜之间就变成主妇呢?于是,家暴便光临到了她的身上,她歇斯底里的呼喊,却没有人听见:绝望、孤独、迷茫……这个女孩的青春,才刚刚开始。不过正值豆蔻年华却经历这些,不禁会让人觉得残忍和心疼。

写到这里,我不禁想问:艾米莉勃朗特想告诉我们什么?显然,自由、反抗这些都不能满足作者的意图。作者要告诉我们,一个美丽青春的重要性。青春总是呼啸着,风风火火,让人快乐也让人疼痛,让人伤心也让人感动。因此,从来都不要说你的人生多简陋,你的生活多艰苦。因为青春路上从来没有茅草小屋,从来没有羊肠小道,他呼啸着,是风,是列车,是不可名状的幸福载着懂他的人一路高歌……

我常常在想,如果当初希斯克利夫有一个美好的童年和青春;如果当时亨德莱不酗酒成瘾;如果当初凯瑟琳没有嫁给林顿……如果没有这些,那这将是一部美丽的童话。我会常常思索:作者为什么一生只写了这一本书,而且写的的这么凄惨?然后得出了一个答案:青春总是呼啸着,如果上面的如果有一条成立,也许就不足以构筑青春了。青春是水到渠成的,是奋不顾身的,是独自突兀的,也是温馨动人的,因为青春总是呼啸着。

篇39:呼啸山庄读后感

我一口气将《呼啸山庄》读了两遍,第一遍像读其他书一样草草,囫囵吞枣,云里雾里,不解其意。第二遍只得无奈的重新读过,一句一言,仔仔细细,这才读出了其中的滋味。在此,我不得不承认,埃米莉勃朗特的确是一位天才的作家,她的才华丝毫不逊于有文学以来的任何一位有名或无名的作家。尽管埃米莉只在这世上度过了简短的三十个春秋,可这是不平凡的。她从未踏出过出生的那个庄镇,但是她的天空比任何人都要广阔,深邃。作为的勃朗特三姐妹之一,她无愧于这个姓氏。她的诗作是浩瀚的蔚蓝色,给人以勇气和力量,的小说《呼啸山庄》是纯洁的白色,安静祥和,而又会迸发出不一样的激情,走向狂热与躁动,就好似白色的那一个极端,但是两种颜色都是那么的干净单纯。

《呼啸山庄》里的爱情是那么特别,与至今一来的任何一部小说中塑造的爱情都不一样。这种“埃米莉”式的爱情是那么的真挚,坦率,从来没有半分的扭捏与娇柔做作。只有这样的情感,才是真正的来自于人的内心深处,是从人的本性中散发出来的。交织在这其中的一切,都是那么的赤**,没有半分的禁锢,也从未想到过禁锢。这是人间最真实的情欲写照,埃米莉从未给它套上过那种所谓“文学的外衣”。埃米莉塑造的主人公们,爱的是那么的坚强,超脱出一切,哪怕是生与死的距离。

爱之深,痛之切。希斯克里夫的仇恨也是那样的强烈、真实与强大。这种复仇欲望,强大到可以摧毁他周围的一切。复仇之火,烧毁了两个家族的纠葛。凯瑟琳死时,他是那么的痛苦。凯瑟琳带走了他的爱,也带走了他的一切。尽管他还活着,却和死亡无异。他即使是得到了那么多,却还是不足以填补他的失去,他心灵的创伤。因为凯瑟琳死了,他的生活失去了意义。当他如幽灵般在日夜的呼唤着他的爱人的时候,他却也是再也得不到了。他折磨着他人的时候,也无时无刻不把自己伤的体无完肤。他的仇报了,他得到了那么多人的财产,然而他却失去了支持自己生存的最后一根支柱,所以,就在这一刻,他死了。

在希斯克里夫以及这一辈的主人公心里,爱永远比恨浓,情感永远凌驾与理智之上,所以,他们很容易疯狂,但是却让人尊敬。他们的下一辈——那种理智胜于情感的爱,较之他们,显得是多么的苍白无力,逊色的多。埃米莉那种超前的写作手法,加上这奇妙的文学思维,难怪会被别人将这部旷世奇书誉为“一部没有被时间的尘土遮没了光辉的杰出作品”

篇40:呼啸山庄读后感

“我对埃德加的爱像是树林中的叶子,在冬天变化树木的时候,时光便会变化成叶子;我对希刺克厉夫的爱则像树下而永恒不变的岩石;虽然看起来它给你的愉快并不多,可是这点愉快是必需的,永久的。”当我读艾米莉·勃朗行的《呼啸山庄》后,深深地被这段话所吸引,感受到了作者猛烈的情感,感受到了男女主人公激荡着的感情

小说描写的是错综复杂的人际矛盾,主要是围绕弃儿希刺克厉夫报复展开的,而作者是用激越的诗情,独辟蹊径的构思来处理这爱情和复仇的题材的。

巨著除了文字外,更是揪人心肺的情感,那是人对不平等的强烈的报复,没有谁是谁非,有的只是斑斑的血和泪,黑暗和火焰。

希刺克厉夫是书中的主人公,是倍受谴责和争议的一个人物,历来褒贬不一,有人称他为反抗资产阶级社会的英雄,也有人把他斥为恶魔。在我看来,他无疑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而非疯狂报复的恶魔,他是海底深处最坚硬的礁石,忍耐得越久就反抗得越厉害。

勿庸置疑,希刺克厉夫所处的那个社会是一个阶级对立,冷酷无情的社会。所有的人都戴着一副有色眼镜去看待周围的人,这种不平等就像我们所必需的空气一样,我们虽然看不见,但它却时时刻刻地存在着,纵观希刺克厉夫的一生,他的爱和恨,复仇和死亡,无不渗透出斑斑血泪,无不犁刻着资本主义社会残酷的印迹。他是他所生活的那个“文明”社会的受害者,又是自己疯狂复仇结果的受害者。在他完成了自己的复仇计划后,希刺克厉夫却并未感到满足,反而觉得空虚寂寞。从哈里顿身上,希刺克厉夫望见自己昔日的影子;从哈里顿和小凯蒂的眼神中,他联想到了凯瑟琳鬼魂的呼唤,这使他终日不得安宁。终于,他离开了人世,去寻找与凯瑟琳鬼魂重逢的欢愉。

《呼啸山庄》中另一个贯穿全书的关键人物就是凯瑟琳。她既是希刺克厉夫受*的非人生活的见证人,也是资本主义虚假文明的受害者。她把粗犷、阴沉的呼啸山庄和幽美、安谧的画眉山庄,把自己一代和下一代都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凯瑟琳的一生是悲剧性的,她没有在暴力面前低头,却经不起金钱、门第的引诱,背叛了自己为之骄傲的爱情。她的反抗、背叛、悔恨和死亡,集中地提示出道貌岸然的资产阶级文明道德的残酷性和虚伪性。

而书中的老恩萧无疑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他想营造一种平等。他想把自己的爱多给予那些可怜的人。这是一个多么可爱可敬的人物形象!对于一个捡来的孩子如此关怀,甚至甚于他自己的孩子,他是多么喜欢希刺克厉夫,不想让他受到一点点伤害,倡他又能保护他多久呢?他明明知道希刺克厉夫在他死后会受到伤害,可是,他又能怎样呢?对于这一切的一切,他都无能为力。

篇41:呼啸山庄读后感

《呼啸山庄》的作者是英国十九世纪诗人和小说家艾米莉.勃朗特,这位女作家在世界上仅仅度过了三十年便默默无闻地离开了人间。这部小说刚问世时颇受冷落,但随着岁月的流逝,它以别具一格的艺术魅力征服了越来越多的人。

小说采取了十分独特的展开方式,作者并没有直接提到主人公,而是从外人洛克伍德的拜访开始的。洛克伍德在新房东希斯克利夫的家里无意间发现了一本神秘的日记,他对日记里的故事十分感兴趣,在家养病期间,他通过迪安太太的叙述了解了呼啸山庄的故事。小说讲述的是一段复仇的故事,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的爱情是全书的主线,而故事中其他配角的演出实际上反射出的是两个人之间的感情瓜葛。

凯瑟琳与希斯克利夫的爱情实际上是一场悲剧。两人身份的差异和当时的社会背景让两人的爱情只能成为令双方都痛苦的包袱,凯瑟琳的天真与幻想让一直深爱着她的希斯克利夫由一个默默忍受*的孩子成长为一个脾气暴躁,充满愤恨的人。希斯克利夫因凯瑟琳的背叛,把心中对凯瑟琳的爱转化成了报复的怒火,悲剧也就此开始。可以说凯瑟琳的虚荣心毁了她一生的幸福,也毁了爱她的两个人——希斯克利夫以及埃德加,这甚至差一点毁掉下一代人的幸福。在大多数人的眼里,希斯克利夫是个粗暴残忍的恶棍,但是他的悲惨人生却是因为他对凯瑟琳超越人间的爱和对现实的无法接受。

整部小说都压抑在希斯克利夫伤感的痛苦和扭曲的人性当中,而呼啸山庄的故事展示出的正是一幅畸形社会的生活画面,勾勒了被这个畸形社会扭曲了的人性及其造成的种种痛苦。虽然说书中描写的社会现实和故事情节有一定的人工修饰,但这是作者所处年代的一种更加深刻的表现。也许在我们生活的时代里,很难看到像故事中主人公那样的爱情,也很难感受到久压在心中的愤怒,可是还是会存在畸形扭曲的心灵。

无论是其中强烈的感情还是由之而起的无情的报复,都是因为有着对美好生活的渴望与追求。呼啸山庄的故事不会在现实里重演,但它悲情的苦痛却会隐落在生活中的角落里。或许主人公之间的爱可以超越死亡的界限,时刻提醒着那些忽视了沉没在内心深处的愤怒的人们,让久远的悲情唤醒沉落在黑暗里的心灵。

篇42:呼啸山庄读后感

看完引言,同时也是一位名家的读后感后,再看正文,虽然思想有些被左右了,但还是有些自己的感想,写出来,勉勉强强算这篇名著《呼啸山庄》的读后感吧。

故事的最初还算是好的。这时的山庄里是亨德莱,一个脾气暴躁的家主的地盘,卡瑟琳和希克厉只是两个恶劣的,淘气顽皮的孩子。希克厉和邻居,羸弱而又高傲的林敦互看不顺眼。不算美满,但也不算太糟。转折是在一个晚上,卡瑟琳惊慌失措告诉纳莉自己已经答应了林墩的求婚,然后,希克厉消失了。

当他归来时,已是腰缠万贯,但也变得冷酷无情,人性泯灭,他报复林敦,扭曲了哈里顿的天性,将卡茜折磨的生不如死,甚至连他和卡瑟琳的爱情,都是那么的让人难以理解和疯狂,让人读来,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这也许就是有些批评家指责作者艾米莉“怎么没有去自杀”的原因吧,毕竟,这样让人难以接受的人性的摧残,任何一个人看来,都是不可忍受的。

但如果只有这些,《呼啸山庄》可能就只是一本恐怖小说了,它的成就,也不可能这么大。关键在于最后一部分,卡茜与哈里顿冰释前嫌,互相帮助,希克厉也在临死前忏悔了自己,良心发现。故事以卡茜与哈里顿的婚礼结尾,更是让人心情愉快。泯灭后的复苏,比一开始的茁壮成长,更让人感到温暖,感受到爱的力量。就像心中流淌了一股暖流,身临其境一般,真正的沉浸在这本书的内涵中。我看的版本,因为比较老旧,书页的颜色是土黄色的,我沉醉其中,甚至在看完这本书后的几天,再看那些装裱精美的书,反而不适应。这可能是我反应迟钝,但更多的,也因为这本书带给我的震撼太大。

不管怎么说吧,看完这本书,我还是有些精神恍惚。虽然语言不怎么激烈,但整个故事,跌宕起伏,激烈而又深刻,引人深思。

篇43:呼啸山庄读后感

爱,是黎明的开端,是那最初的一抹光芒,他将驱逐那片名为“恨”的黑暗,融化了哀伤的霜,唤醒了麻木的人性。

书中的希斯克利夫,却因为对凯瑟琳极端的爱,对埃德加萌生了名为“恨”的萌芽,再加上亨德莱的折磨与侮辱,使他的恨意无限放大。历练归来后,变成了一个冷酷无情,对人心狠手辣的,一心只为复仇的人。这种爱是扭曲的,这种爱的手段也是恐怖的。爱一个人,不能占有她,要学会包容她,支持她,尊重她的选择。希斯克利夫与埃德加都太极端了,不肯接纳彼此,若是他们能爱自己爱人之所爱,故事也就不会是这样了。

凯瑟琳,对希斯克利夫的爱是极为真诚的,但她却受铜臭影响,答应了埃德加的求婚。虽说她的初衷是为了希斯克利夫,但却极大地伤害了希斯克利夫,成为希斯克利夫离家出走的直接原因。但不得不说,凯瑟琳对希斯克利夫的爱是真挚的。在他回来后,凯瑟琳对埃德加说过:“现在的希斯克利夫谁都应该看得起。”

亨德莱与埃德加,两家族的家长,都早早地失去了妻子,留下一个孩子。只不过,亨德莱选择向黑恶势力低头,变得冷酷,放弃了对上帝的信仰,对自己的小哈里顿漠不关心,不但没有成为合格的好父亲,反而成为了一个心灰意冷、软弱无能的人;而埃德加却选择了坚守自己的信仰,更加信赖上帝,用自己的爱关怀小凯茜,拿出勇气做一个诚心诚意的人。埃德加的心态使他拿出了百分百的爱去爱他的女儿凯茜,但这仍没有使他放下对希斯克利夫的哀,是的,哀,埃德加也许从头到尾都没有恨过希斯克利夫,有的,只是对希斯克利夫心态与行为的哀伤罢了。

林敦,本书中最为可怜的孩子,其父亲希斯克利夫对其漠不关心,只是将其视为可利用的工具,就连快要去世时,希斯克利夫也不准别人为他找医生。林敦的一切都是希斯克利夫安排好的,只是一枚可怜的棋子。

哈里顿与凯茜,两个家族的年轻一代萌发了可以说是这本书中最美好,最纯洁的爱,希斯克利夫的恨,只能成为他们爱情的养分。这份爱,使哈里顿超越自我,变得温顺,而又耐心、好学;这份爱,使凯茜超越自我,融化了心上的哀霜,对哈里顿敞开了心。

这本书中充斥着各种极端的爱,这些爱,生于倾慕,终于仇恨,给我们以启迪,令我们深思。

篇44:呼啸山庄读后感

爱与恨永远是相互对立的,但有时候他们又是相辅相成的。虽然它们之中一个是人性最美好、最令人憧憬的事物,一个是人性中最扭曲、最堕落的产物,但是,有一点我们永远都相信,那就是,爱比恨长久!

《呼啸山庄》讲述的就是一个爱与恨较量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希斯克厉夫,是一个由爱生恨、并因此对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展开疯狂报复的人,这种报复给两户人家带来了沉重的灾难,然而,看似永远无法根除的恨意,最后却在年轻一代的爱情中烟消云散了……故事的结局虽然圆满,但全书却给人一种很压抑、很黑暗的基调和感觉,恨充斥着故事的每一段落,特别是对男主角希斯克厉夫的刻画最为丰满和生动。作者对希斯克厉夫的外貌没有什么作详细的描写,但对于性格的刻画却格外的生动传神。无论从外景到人物、从语言到心理……通过对他的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行为直观而细致入微的描写,让我们身临其境地感受到希斯克厉夫对于报复他人的快感,把一个活生生的被恨和报复主宰了的人物生动地展现在我们面前。我仿佛看到了一个被扭曲的爱抓住了的奴隶——是的,希斯克厉夫就像一个奴隶,被扭曲失意的爱情奴隶,被恨控制了的奴隶,正是由于爱和理性的丧失,引发了他为心上人之死而展开的一系列复仇行动。

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在为让爱的人生活得更好而奋斗,但是在爱的人离开后,他们所采用的方式却各不相同:有的人只是悲痛,悲痛过后成为更加善良的人;而有的人则是悲痛产生愤恨,变得更加暴躁、心狠手辣……正是这种不同的反应,导致了他们最终各自走上了各不相同的道路,也造就了他们各不相同的性格。但是,无论他们活着的时候做过什么,无论他们之间有过什么样的纠缠瓜葛,无论恨与爱,他们的结局却不免都变成一捧黄土,跟随着死去的人一起安静的长眠于地下,成为文章最后的三个墓碑,变成活着的人永远的回忆。既然如此,为什么不给自己留下更美好、更善良的回忆?为什么还是在自己痛苦时给他人心理留下不可磨灭的创伤?所以,尽管书中到处充满着绝望的迷雾,但作者还是在字里行间不时能透出几丝光明,正是那若隐若现的光亮让我们感受到爱的萌芽,终于,在经历了恨的长期冰冻之后,爱慢慢苏醒过来。书的名字叫《呼啸山庄》,这也显示了作者的颇具深意:《呼啸山庄》的呼啸是什么呢?很显然,是希斯克厉夫狂风骤雨般的复仇!而山庄正如饱经风霜的爱,尽管经受怎样的狂风骤雨也永不倒塌,永远在人类的情感占据着最重要的位置,亘古永存!而这,就是作者想到传达给人们的东西:恨只会一时,爱却会天长地久!

《呼啸山庄》讲述了一个爱恨的故事,也告诉我们一个温暖的道理:恨也许会冻结人性,但是人性终会在爱的暖流中得到解放、温暖人生、温暖世界。

篇45:呼啸山庄读后感

“我对埃德加的爱像是树林中的叶子,在冬天变化树木的时候,时光便会变化成叶子;我对希刺克厉夫的爱则像树下而永恒不变的岩石;虽然看起来它给你的愉快并不多,可是这点愉快是必需的,永久的。”当我读艾米莉·勃朗行的《呼啸山庄》后,深深地被这段话所吸引,感受到了作者猛烈的情感,感受到了男女主人公激荡着的感情

小说描写的是错综复杂的人际矛盾,主要是围绕弃儿希刺克厉夫报复展开的,而作者是用激越的诗情,独辟蹊径的构思来处理这爱情和复仇的题材的。

巨著除了文字外,更是揪人心肺的情感,那是人对不平等的强烈的报复,没有谁是谁非,有的只是斑斑的血和泪,黑暗和火焰。

希刺克厉夫是书中的主人公,是倍受谴责和争议的一个人物,历来褒贬不一,有人称他为反抗资产阶级社会的英雄,也有人把他斥为恶魔。在我看来,他无疑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而非疯狂报复的恶魔,他是海底深处最坚硬的礁石,忍耐得越久就反抗得越厉害。

勿庸置疑,希刺克厉夫所处的那个社会是一个阶级对立,冷酷无情的社会。所有的人都戴着一副有色眼镜去看待周围的人,这种不平等就像我们所必需的空气一样,我们虽然看不见,但它却时时刻刻地存在着,纵观希刺克厉夫的一生,他的爱和恨,复仇和死亡,无不渗透出斑斑血泪,无不犁刻着资本主义社会残酷的印迹。他是他所生活的那个“文明”社会的受害者,又是自己疯狂复仇结果的受害者。在他完成了自己的复仇计划后,希刺克厉夫却并未感到满足,反而觉得空虚寂寞。从哈里顿身上,希刺克厉夫望见自己昔日的影子;从哈里顿和小凯蒂的眼神中,他联想到了凯瑟琳鬼魂的呼唤,这使他终日不得安宁。终于,他离开了人世,去寻找与凯瑟琳鬼魂重逢的欢愉。

《呼啸山庄》中另一个贯穿全书的关键人物就是凯瑟琳。她既是希刺克厉夫受虐待的非人生活的见证人,也是资本主义虚假文明的受害者。她把粗犷、阴沉的呼啸山庄和幽美、安谧的画眉山庄,把自己一代和下一代都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凯瑟琳的一生是悲剧性的,她没有在暴力面前低头,却经不起金钱、门第的引诱,背叛了自己为之骄傲的爱情。她的反抗、背叛、悔恨和死亡,集中地提示出道貌岸然的资产阶级文明道德的残酷性和虚伪性。

而书中的老恩萧无疑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他想营造一种平等。他想把自己的爱多给予那些可怜的人。这是一个多么可爱可敬的人物形象!对于一个捡来的孩子如此关怀,甚至甚于他自己的孩子,他是多么喜欢希刺克厉夫,不想让他受到一点点伤害,倡他又能保护他多久呢?他明明知道希刺克厉夫在他死后会受到伤害,可是,他又能怎样呢?对于这一切的一切,他都无能为力。

《呼啸山庄》——这其中猛烈的爱和憎似狂风呼啸,扑面而来,辛酸、泪水……无不蕴藏于其中。读罢之余,我不禁要思考,我们该拿什么去拯救他们,拯救凯瑟琳,拯救希刺克厉夫,拯救那黑暗中的泪?

篇46:呼啸山庄读后感

恩肖家与林顿家距离4英里。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跨过那4英里,去偷窥林顿家的生活。埃德加跨过那4英里,来找凯瑟琳约会。希斯克利夫跨过那4英里,在林苑中等待得知凯瑟琳的消息。小凯瑟琳跨过那4英里,去跟小林顿约会。小凯瑟琳又跨不过那4英里,来照顾病重的父亲……

4英里的距离,拉起了爱恨,隔开了情网。4英里的距离,交织了两代人的情感。

呼啸山庄的故事是挺简单的。两家人的结合,与希斯克利夫的报仇,最后报仇的结果不过是止住了古老的两家人几十年的交往,却剪不断几百年的联系。所以,报仇的意义又何在呢?

书里的所有人物都没有特别讨喜、特别让人喜欢的,因此看书的过程中我无法将自己代入其中,而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来看待每个人的性格,也正是这样,也对于很多东西没有偏爱、看得更为清晰。奈丽的叙述定是带有个人的感情色彩,希斯克利夫有卑劣心思与沉挚的感情,欣德利看起来古怪又暴躁,林顿软弱但绅士,伊莎贝拉冲动执着但明理,凯瑟琳任性纠结但情感炙热,小林顿脾气乖戾懦弱,哈顿蠢笨但自尊心强,约瑟夫顶不招人喜欢,自私势力又奇怪,小凯瑟琳算比较招人喜欢的了,说明林顿整体的家教教出来的孩子本质还是不错的,有同情心、善良、热爱生活、对人文明有礼,但是也不乏任性和尖酸的成分。总之,让人看来,林顿家是经过文明洗礼开化了的家庭,懂得宽容、收敛、对人礼貌,但恩肖家是粗鲁的家庭,人人开口便是骂人话,人与人说话总是往他人的伤口上撒盐,不懂体谅他人的难处,当然,这并不是说恩肖家一无可取,否则他们也不会存在几百年。

艾米丽·勃朗特的结构看起来很有可取之处。她让一个房客听管家来述说这些年这片土地发生的故事,很是别有一番岁月变迁的味道。而几十年的故事,选取的也是有代表性的一些时刻来描述,使结构看起来较为紧凑,人物的心理描述也比较到位。正如上述所言,作者对人物的描写虽不够讨喜,但都有各自的特点,并且真实地表现出了人性里的另一面,尤其一些语言对话,那些吵架与冷言冷语,就像发生在身边一样清晰真实,这正说明作者对人性把握的深刻。

刚开始看书的时候,被洛克伍德先生的那个梦吓个半死,此刻请原谅我的胆小。但结尾处作者也说:何以有人想象出来,那些长眠者在如此安谧宁静的土地之中,却不得安谧宁静地沉睡。正是这样一句话,将我解脱出来,也因为这样一句话,让我想起《红楼梦》的“落得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一切归于平寂、归于尘土、归于风。

若说这本书对我的启示,那便是,要与人为善、要平和宽容、要懂得表达爱、不要戳人伤处、揭人短处,还有找对象还是要门当户对,哈哈。

篇47:呼啸山庄读后感

呼啸山庄向我们讲述的是一个悲惨的爱情故事。作者把文章写的如泣如诉,让我仿佛也在那个可悲的故事里。

作者艾米莉一生不幸的遭遇,连接不断地命运打击,让她的心灵始终蒙蔽着一层忧郁的灰色。正因为命运不断地打击,她对生命、对人生、对自然的追问与思考,让她年轻的心因哲思而成熟,因沉淀而凝重。

《呼啸山庄》讲述的是一个爱情与复仇的故事。呼啸山庄的主人恩萧先生有两个可爱的孩子辛德雷·恩萧和女儿凯瑟琳·恩萧。在恩萧先生外出时遇到一个无家可归的孤儿,就把他带回家收养,并取名为希刺克厉夫。由于希刺克厉夫孤苦的身世与坚忍的性格,他获得了恩萧先生的疼爱,但同时遭到辛德雷的嫉恨在恩萧先生去世后,辛德雷的憎恨变化为行动他把希刺克厉夫降低为奴仆并百般折磨他。这样的举动让希刺克厉夫心里燃烧起复仇的火焰。而妹妹凯瑟琳却与哥哥相反,她与希刺克厉夫一起成长,心性的相似让爱意在两人之间萌生,并与日俱增。然而,画眉山庄的小主人埃德加·林顿以其风度与魅力吸引住了凯瑟琳,凯瑟琳嫁给了林顿,希刺克厉夫愤然离去,一走就是三年。三年以后暴富归乡时,凯瑟琳已为人妻。希刺克厉夫对凯瑟琳的爱转化为深深地恨,他决心要复仇。他已制定好一个可怕的复仇计划。

他通过赌博夺走凯瑟琳哥哥的遗产,他利用埃德加妹妹伊莎贝拉对他的爱意,引诱伊莎贝拉离家出走并百般折磨她。备受煎熬的凯瑟琳,在生下小凯瑟琳以后死去。十几年后,希刺克厉夫又施计让她嫁给懦弱多病的小林顿,终于,希刺克厉夫终于把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的财产搞到手,但他也追随凯瑟琳的爱而去。

这是一个悲惨的爱情故事,它让我懂得,人不能太贪婪了,要珍惜美好的爱情。

篇48:呼啸山庄读后感

无望的激情,它燃烧得如此厉害,完全能够将一个人烧成灰烬。

看完电影《呼啸山庄》后,我带着极大的想要知道更多的欲望到书店里去买了那本艾米莉·勃朗特的惊世之作,那是半年前的事情。现在,我听到了很多人以极大的乐趣讨论着这本小说,爱好文学的朋友们坚信这本小说所带来的久久无法平静的发生于读后的心跳、颤抖,是这本书带给他直接的震撼。于是我再次回忆起我之于这本书的阅读经历,并且同他一样的是,看完之后久未平息的震撼。这种震撼,不仅仅来源于作者对人性的从皮肤到骨髓的精确刻画,还包括对无望的激情的令人向往而恐惧的呈现。

对于角色的任何道德评判是毫无意义的,举起高高的道德鞭子抽打任何一个主人公都对我们深入理解人性毫无意义,我想做的是,追根溯源地去知道是什么构成了一时一地的特别背景下的任何一举一动的缘由、是什么让人们的理智在毫无希望的激情面前永远屈服于感性的冲动。在这一点上,艾米莉·勃朗特只向我们描述了被这种感性冲击的理性如何一步步走向毁灭,那么我们现在所要做的是去知道,为什么理性——尤其是爱情这一形式的激情前——会这么脆弱。

张贤亮的《灵与肉》告诉我们这样一个事实:“任何理性认识如果没有感性作为基础就是空洞的。在某些方面,在某些时候,感情要比理念更加重要。”这句话几乎为我揭开我上面的疑问一把绝好的钥匙,它要说的便是,当我们脱离感性、自身的渴望、迫切的现实需要而去探讨理性,那样的理性是空洞而不可靠的。我相信,在做任何报复行为的时候,书中的男主人公——希斯克厉夫——不会仅仅受感性或理性一方的控制,我们可以想象到的是,他会努力去选择理性来压制因为失败感、被欺骗感、报复欲带来的撕裂心痛,和灵魂被吞噬蚕食引起的必须用忧郁、冷峻来面对的绝望的深渊。

但是,感性的力量在此时没法服从理性,因为所有的理性所指向的是克制、忍受、心灵的平静,这几乎是佛家的境界。作为一个爱得猛烈而又恨得深沉的人,这样的理智他必然无法接受。这也是在面对希斯克厉夫和他所爱的凯瑟琳时,我会更喜欢前者接近本色和原始的疯狂(尽管小说报复部分的情节的确过于残忍),而去拒绝后者为了名利而去答应家境殷富的和雅致却柔弱的埃德加的求婚——正是她这一举动导致了希斯克厉夫的三年的远走他乡和后他半辈子爱恨交加的煎熬,几乎可以更苛刻地说正是她这一举动导致了后面的全部悲剧。

报复几乎是既定的情节,它将不停地掀动故事的波浪并一波波地引向可想而知的高潮。作者让希斯克厉夫出走,而且一走便是三年,这是一个狡诈的安排,因为在三年的时间内什么事情的发生都有合理的一面,浪子回头以及浪子一直浪下去都是可以令读者接受的。但是,这样的安排除了一方面说明希斯克厉夫的爱与恨深得三年时间都没法减色(事实上正好相反,这种沉重的爱恨已经积累到足以将一个人多次烧成灰烬的程度了)之外,却没法告诉我们,在这三年里,主人东的感性和理性究竟在如何斗争。这是我所认为的,在心理刻画上作者所达具有的一点不足,她早早地定了报仇的情节,却没有对人性的扭曲刻画得足够的生动,我们看到,在希斯克厉夫出走的三年里,主人公的人格几乎是静止不变的——所有的一切都被感情冲动都支配,而没有感性和理性斗争的影子。

在感性和理性上的描写上,我们不得不提的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那本接近变态精神病人的病历《罪与罚》,作者不厌其烦地将全书的460000字中的400000来描写拉斯克尔尼科夫的每一点精神波动,一丝一毫的心理细节陀思妥耶夫斯基都不会放过,以致我们有幸了解到感性和理性的斗争究竟又是怎么一回事。当然,我终究一位,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心理刻画脱离了动作,因而总感觉自己面对的是没完没了的《狂人日记》,因而最后也对这部小说不是那么钟爱。

我已经脱离一开始的思路太久了,现在回到无望的激情以及它是如何控制理性上来。然而经过长篇的评说之后,我又突然觉得没有话可以再往上添加了,是的,我想说的其实只是,无望的激情产生于狂热的以爱情为其最高形式的激情,激情的本质便是感性对理智的完完全全的抛弃和反而过来对理智的控制,因而我便可以这样说服自己:呼啸山庄的所有悲剧都缘于感性对理性的冲击,和理性在激情的感性面前毫无可为。

从头上面的文字,发现我想说的东西基本上没有说清楚。

篇49:呼啸山庄读后感

带着比较恐怖的心情我读完了《呼啸山庄》,我觉得我这几天失眠与这本书有着巨大的关系。

这本书本应该在初中的时候就看完,只不过当时我比现在更不懂得如何控制自己的恐惧,所以便没有读下去,只读到“我”——洛克伍德先生在凯瑟琳 厄恩肖房里梦见鬼魂的那一段便合上也就再也没有翻过,对于这一点我印象深刻,我还记得当时是在晚上,我躺在床上看,心里还犯嘀咕,“怎么世界名著是恐怖小说?”于是,这本书直至今日我才得以将它读完,虽然在我读到那段“鬼魂”的时候依旧一度不想看下去,所幸现在似乎比以前成熟点了,相信看过去就没事了,看完了。

自从那一次艺术概论课作业交了对《简爱》的读书感受,我猛地爱上了这种做法;就如同自从给老师写信,就猛地爱上了写信,我愿意相信文字比记忆更牢靠,比语言更深刻,也更到位。而且,我发现每次要写文字时,头脑总是被强迫地去思考,去更进一步的思考,因为总期望自己写出来的东西更有意义一些,更有道理一些。后来能力给朱老师写读书笔记,更是非常喜欢,我觉得这事是我加深对于曾经看过书的一种记忆和理解。

来谈谈《呼啸山庄》,来自艾米丽 勃朗特。基本上,感受不深。

基本上,作者为全文所营造的氛围很一致,也很成功,看的过程一直都比较压抑。不过我要说的是,艾米丽 勃朗特与其姐妹夏绿蒂 勃朗特所描绘的爱情故事基本风格很一致,都是非常调皮又非常炽烈的爱。但是,《简爱》中的爱更理性,更稳重一些;然《呼啸山庄》的爱极为跳跃,也很不让人信服。特别是那些女人的爱,让人无法理解,无从辨别。我非常不喜欢凯瑟琳母女,老凯瑟琳我始终未分辨出她究竟爱着谁,她 只是期待着获得所有人的爱,同时还不能放弃她一直所享受的物质生活,他需要希思克里夫的爱来给她精神上的放荡,又需要林顿的爱给她温暖和呵护,当然还有优质的物质生活。至于小凯瑟琳,是一个始终没有力量的女人,她与理性几乎没有关系,也正是如此,她毫无力量,如果她有力量也就是她的美貌。

相反,我倒是非常喜欢,当然也是小说中我唯一喜欢的一个人物,就是哈其顿。很讨人喜欢,默默地喜欢着自己的小表妹,努力改善自己,面对别人的羞辱用自己的方法强烈还击,最后在小表妹重新挑逗他之后又那么全身心地爱着他,相当之可爱,也是全书唯一不苦闷的一段对于希思克里夫,他是真诚的且忠诚的,希思克里夫之后,他是唯一一个真正难过的人。

基本上我觉得这本书写得并不特别好,在我看来比较不完整。对于希思克里夫的性格形成交代很不清楚,他来到厄恩肖家之前年少时的一切是一个谜,他期间重要的发迹史更是一个谜,这两个谜混搅在一起使人对于希思克里夫总有着种种的疑问。

同时,我也并不喜欢整个故事的叙述者——迪安太太,我总觉得许多事情都是由于她引起的,她是一个善良的女人,但是总是不安分,我不喜欢不安分的人!当然,这个人小人物口中总能说出些比较富有意思的话。

其中有一段话说得很不错,对于强迫症比较准确地概括:“假如你一个人坐着,有只母猫在你面前的地毯上舔她的小猫,你会聚精会神得盯着看,若是小猫有只耳朵给漏舔了,你一定会大为之生气的。你了解这种心情吗?”

当然,不安分的女人的回话更为经典:“我想是一种懒散得令人可怕的心情。”

强迫症这种东西真的是因为一个人太闲了,太懒散了,懒散地一下子灵魂跑到别的地方去的感觉。如果一个人忙忙碌碌,有着那么多东西要去做和打理,强迫症这种东西是困扰不了人们的。

看网上一些对《呼啸山庄》的评论,好像都盛赞希思克里夫和凯瑟琳之间的爱情,额,令人遗憾,没有。如果希思克里夫的爱算得着深刻并且后来为之而变异的话,凯瑟琳的爱着实让我摸不着。如果仅仅是那几句确实深刻的爱情宣言的话,也终被其最后的抉择所掩盖。

篇50:呼啸山庄读后感

这本书就像是一条湍急的河流,急急地向前,一刻也不能停留。

这是我读完小说的第一感受。我像是驾驭者一批放荡不羁的驽马,因为马的猛烈奔跑而内心感到一次又一次的悬空感,又惊又怕,却像小孩子般更加努力的抽动鞭子,一刻也不想停下来。

开头时,随着洛克伍德去拜访呼啸山庄的那一段简直让我感到莫名其妙,我无法料想,这世界上竟会有这样一种藐视一切和有些无可奈何眼神的希斯克利夫太太,带有高人一等神气劲的身份不明的哈顿,还有听到凯瑟琳 林顿名字流下眼泪推开窗户喊着“进来吧,进来吧!”的希斯克利夫先生。我读时,这一整个山庄都弥漫着一个“奇”字。主子奇怪,仆人奇怪,屋子奇怪,这一切像是一双无形的大手推着我,推着我读下去。

然,过程中,艾米丽似乎并不急着像我们解释这一切。她娓娓道来三代人,直到结尾处,谜团才一个又一个的解开,一个又一个的展现。也正是这是,我对希斯克利夫的态度,从不理解厌恶可恨一下子突然的转变为深深地怜悯。

世人多说,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是同一个人,他们是世界上的另一个自己。我则不然,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爱一个人,渐渐地吃他爱吃的饭,做他爱做的事,不知不觉中成为另一个自己,这是被影响的,这不是同一化。希斯克利夫是因为爱成为了另一个凯瑟琳,他对于凯瑟琳的爱带有强烈的主观性,这和浪漫的另一个我在世界的某个角落和我有着同样的爱好,同样的内心,同样的世界观是不同的。

我们来看看刚被收养的希斯克利夫是什么样的?他和欣德利换马的这件事就可以看出,他对于一件事情的追求和执着有多么的惊人了,从威胁到受打到诅咒,他全都不在乎,他有着那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劲儿,而当他得到了之后,他不再去告状,也就是他不再去陷害别人,也就是所谓的只要能让我到达终点,你们往我去终点的那条路上扔多少臭鸡蛋都没关系!等我到了终点我照样给扔鸡蛋的各位鞠躬感谢大家捧场。这是最初的希斯克利夫,我想这是最真实本真的希斯克利夫。好了,我们再看看凯瑟琳,当她发现父亲带回来一个男孩而没有带回来允诺过的马鞭时,她是怎么做的呢?她对着男孩做鬼脸,啐唾沫,然后遭了一顿打。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很不明智的抉择,但相比她那个没用的只会哭的哥哥已经有了一定的进步。但是这最多也是在成功的路上走着,被人忍了一根生菜然后回扔了一筐臭鸡蛋。这孩子从这里看就发现是玩不过希斯克利夫的。

然而, 他们后来的关系却好到不行,为什么呢?其中不乏有凯瑟琳本身的那种一天就折腾不下五十次的个性,我猜想她早就不想和她那个懦弱的哥哥相伴了,刚好来了一个新伙伴,除去当晚的利益冲突纠纷之外,这个伙伴还是很可爱的。而对于希斯克利夫,他是个外人需要融入新环境,有一个盟友当然是极好的,我们当然也从后来的小凯瑟琳对于小林顿刚来时的态度上不难想象她母亲当年看到希斯克利夫的态度了。最感人的是雪中送炭,希斯克利夫当然会记住凯瑟琳的恩情,也不排除发展成爱情了。

可是这两个人是不同的,正如世界上没有一模一样的两片树叶相同。但是他们开始相互影响,相互同化了,希斯克利夫从来时的坚韧克己渐渐在和凯瑟琳的相处中变得放荡不羁了。而当凯瑟琳从画眉田庄回来的时候,她学好了,她变得很希斯克利夫不一样了,希斯克利夫感到了一种深深地背叛感和不安感,所以他逃避,当然他也走出了和奈丽说:“把我打扮地像样点,我打算学好。”他羡慕林顿的长相和文明的举止,因为他发现可能林顿和凯瑟琳站在一起时是那样的般配。所以他还是努力要和凯瑟琳靠近,要变成凯瑟琳。

而女人总是比男人更早的成熟,凯瑟琳选择了林顿也就证明了这一点,,她的爱情,她的那个努力想要变成她的希斯克利夫。而这一点恰恰是希斯克利夫不能同化的,因为如果他也和凯瑟琳一样选择背弃了爱情,那这个故事就不会是扣人心弦的报复剧了!就没有卖点了。。于是他去其精华,取其糟粕,选择了学习凯瑟琳的这种自私,这种不顾他人的感受,这种对别人的心灵的报复。一步一步,走向了这条路。

他们太相同,他们又太不同。世界太乱,又有多少人能遵循自己的内心,走完自己想走的路。

大悲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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