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书的读后感选录60句-经典语录
我爱读书读后感 篇1
霍金说:“人生的精彩在于探险。”本期《我爱读书》栏目的主题“神奇的海底世界”。
大家好,我是来自大连市甘井子区利民小学二年四班的牛思潭。我爱和同学、朋友一起玩耍,爱看电视,爱玩游戏,但我更爱读书。
我爱读书,因为书里有丰富的知识,让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如何尊敬老师、感恩父母,尽我所能去回报他们。我爱读书,因为读书让我增长了很多的见识,知道了爱迪生发明了灯泡、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牛顿发现了万有引力。
我爱读书,因为那里有美丽的童话世界,在那里我可以是可爱的动物、是威武的勇士、是聪明的智者、是童话世界里的一切。我爱读书,因为那里有广阔壮观的大自然,在那里我是陆地上凶猛的霸王龙、是天空中翱翔的雄鹰、是大海里神秘的蓝鲸、是整个壮观的宇宙。
书是知识的源泉,它让我了解了外面五彩缤纷的世界,我要它伴着我起床、伴着我入睡、伴着我健康快乐的成长,我要和它做永远的伙伴!
我爱读书读后感 篇2
今天我读了木偶奇遇记这本书,里面有一个顽皮、淘气的孩子——匹诺曹!
木偶匹诺曹能走能跑能跳,会说会哭会笑,是杰佩托用木头雕成的。他诞生后,杰佩托教他走路,他冲出家门,添了很多乱子,非常贪玩,但受到了严重的惩罚,最后他努力学习,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
这本书给我们了很大的启发,告诉了我们不要像匹诺曹一样上当受骗,不要做坏事。一定要好好学习,报答父母。正如有勇气的匹诺曹一样,他虽然干了许多坏事,但他知错就改,因此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不光这一本书给了我们启发,还有很多的书都有深刻的意义,看了这些有用的书,不但能懂得很多的道理,还能收集很多词语、成语等对学习有帮助的东西!
看书就像一个火把,点亮了你前方的道路,让你继续前进……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只要热爱读书,就能有巨大的收获。
我爱读书!我爱书籍!
我爱读书读后感 篇3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的,我爱读书,读书让我增长了知识,开阔了眼界,明白了许多道理。
小时候,我常常捧着《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读书让我明白了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我被白雪公主的善良感动过,深深地痛恨皇后的所作所为……现在我已经上三年级了,在老师的指导下,我读书的兴趣更浓厚了,不再满足童话之类的书了,我开始读《民间故事》、《中华上下五千年》、《科学家的故事》……现在虽然学习任务重、作业多,常常累得我喘不过气来,但是我仍然要挤一点时间来读书,星期 【第6句】:星期天更不放过。关于读书我还闹出了一个笑话。一个星期六的上午,我正津津有味地看书,突然听到妈妈喊“吃饭啦”,我拿起书去吃饭,我边看书边吃饭,竟把筷子当勺子使,差点把菜吃进了鼻子里,逗得全家人哈哈大笑。
这就是我爱做的一件事——读书,读书让我快乐,读书让我进步,读书伴我成长!
我爱读书读后感 篇4
我们的童年犹如一幅流光溢彩的图画,书是我们最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没有了书,我们的童年将缺少很多乐趣。
对于读课外书,一开始我喜欢《绿野仙踪》、《会飞的教室》、《小王子》、《笑猫日记》,这一类的书。它们经常使我如醉如痴,浮想联翩。只要一有书我就兴高采烈的,忘了时间的流逝,忘了一切的'烦恼。
开始我看得津津有味,可天长日久的,就感到有些“枯燥无味”了。
过了不多久,我又发现了一块“甜饼干”——我家有好几册名著之类的书籍!《血染宴会厅》、《十万个为什么》是我入迷的读着。但是读的太快,囫囵吞枣,大有“不求甚解”的意味。但是我高兴极了,真是“天无绝‘书’之路”啊!
记得有一次,我写了一段短文给老师看。老师一看,脸上顿时露出笑容。她说,我写的很棒,大家要学习一下。还把我写的这段文字当做范文在班上朗读了一遍。同学们都聚精会神的听着。我呢,心里像吃了蜜糖一样,高兴极了。
渐渐地,我爱上了读诗歌。它们不但简短,而且表达的意思也很丰富。过了几天,我写了第一首诗歌。就得到了父母的好评。因此,我越来越喜欢诗歌了。
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它的功用对我们更是不言而喻的,请大家爱书吧!
我爱读书读后感 篇5
书能把我们带到无边无际的宇宙,书能把我们带到奇妙的童话世界,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我们应该多读书,从书中收获知识。
我看过的书还不少,看《大名人小故事》的时候,我被里面的一位位名人的故事所感动。读《世界未解之谜》,发觉这世界是多么的奇妙。。。。。。
有一次,我发现家里信箱中,期盼已久的《童话世界》到了,我迫不及待的拿了出来,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这一看就是一个多钟头,直到爸爸叫我去吃饭,我才从书中的故事情节中回到了现实世界,可又极不情愿地把书放掉,边吃饭还便看书,连夹菜也不看一眼,结果可想而知,喝汤的时候被烫到了,爸爸只好把我的书给没收了,我虽极不情愿,可又没有办法,只好乖乖的吃饭了。
我有个“坏习惯”,不把书看完,是不善罢甘休的。所以常常在做作业的时候,偷偷地拿出故事书来看,一旦被发现,免不了被骂一顿,因此,每次看书的时候,感觉像是在“窃读”,我想,像我一样有这种“坏习惯”的人,一定也体会过这种感觉吧。
从书中,我也收获了不少的好词、好句,现在和爸爸比赛成语,一点也不用发愁了,信手拈来,脑子里随时都会蹦出好多个,看,这就是读书的好处。
读书的益处三天三夜也说不完的。需要我们慢慢的体会。
我爱读书读后感 篇6
不同的人拥有不同的爱好,而这些爱好总带给人们不同的启迪,我的爱好就是读书。
每当读书时,我便犹如一条自由自在的鱼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而书本,就像一把钥匙,帮我打开知识的宝库。书本是一场春雨,洗涤我的思想与灵魂,同时也滋润着我的心田。
从小到大,我读了不少书,有名著,有散文,有童话,有寓言,亦有小说。然而这些书,都是在我小时候读的。那时候觉得这些书都好深奥,读不懂。常常是一知半解的读完这些书。然而,现在再翻看便有种不同的感受。
就说红楼梦吧,这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而曹公的功力,不是一般人所能比的。随便选取一个片断,例如林黛玉刚进贾府的时候,单是人物出场的方式就不寻常。有和老夫人一起来的,有不请自来的,还有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的。再说那王熙凤,还没见到人,就听见了声音。而就是人到了,也看不清。浑身上下珠光宝气,亮得人睁不开眼,自然就写出了她爱荣华富贵的性格。再听她说的一番话,亏曹公也想得出,拉拢这个又拉拢那个,一个八面玲珑的人物形象跃然纸上。自然,从这个片断里,我也就领悟到如何去描写一个人。每一本书,都教会了我一些写作技巧,而书也是越读越有味,以至于到了不肯放下的地步。
我爱读书,爱书中的一波三折的情节,爱书里蕴含的道理,也爱书中的写作手法。
又是落花时节,捧起一本书到窗口,静静地读,享受属于我的乐趣。
我爱读书读后感 篇7
这是一本充满爱的书,让我看得泪流满面。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家庭的悲惨遭遇,这个家庭生活得很拮据,家里一共有四口人。父母要干活,孩子要上学。家里的姐姐的学习成绩很好,弟弟每当考得好成绩的时候,姐姐比谁都高兴。一天,不幸的事发生了。妈妈在干农活的时间被虫子咬了,妈妈也没注意。几天过后,妈妈在换衣服时看见了那个原来和米粒一样小的包变得和包子一样大。女儿叫妈妈去医院,妈妈觉得要花钱,不想去。于是去找了偏方,把偏方吃了。耽误了治疗的时间,不治身亡。全家人伤心不已。
放假的时候,姐姐和弟弟在家帮爸爸干农活。弟弟也很勤快,将田里捉来的泥鳅拿去集市卖,为下个学期的学费做准备。新的学期开始了,没过几天。家里发生了爆炸,姐弟心急如焚。在赶往医院的路上一直担心爸爸。到了医院,看见爸爸的模样,真是让人心疼。姐姐和弟弟都痛哭流涕。于是姐姐只能请假在家照顾爸爸,而不能去上学,从此担起了家里的重担。从此弟弟发奋图强,考试每次都是第一。
看了这个故事,让我很揪心,同时也让我体会到了,那些贫困的孩子要读书是多么不容易。我们现在可以读书,我们一定要认真读书。不要让自己留下遗憾。
《我喜欢》读后感 篇1
我喜欢张晓风,喜欢她的散文——把我带进一个美丽的世界。“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而当中午,满操场散坐着晒太阳的人,那种原始而纯朴的意象总深深地感动着我的心。”《我喜欢》,读这样的文字的确是一种享受,感受着文章那头的笔尖之舞动,细腻的描写着声之灵韵。“我喜欢夏日的永昼,我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傍山的阳台上。小山谷里的稻浪推涌,美好的稻香翻腾着。慢慢地,绚丽的云霞被浣净了,柔和的晚星遂一一就位。”在这意境里,我的心仿佛也溶化在其中了。此刻,色彩的声音也是甜美的、清香的。
张晓风的大多数散文是先要讲一个故事,有时甚至是几个,都是那么生动有趣——先是引人发笑,后又让人深思。就像那小孩儿向作者比电动玩具时她的话,“我告诉你,我根本没有电动玩具!一个也没有,大的也没有,小的也没有——你不用跟我比,我根本就没有电动玩具,告诉你,我一点也不喜欢电动玩具!”引人入胜的故事总会牵动我的心,以电动玩具来计量生命也太荒谬了吧!自然而然,在《生命,以什么单位计量》最后她告诉我“我是我,不以公斤,不以公分,不以智商,不以学位,不以畅销的“册数”。我,不纳入计量单位。”一句“我是我”点明了主题。张晓风的散文总是娓娓道来,深意令人不可捉摸,最后才隐约而神秘的把道理叙述出来。
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高处何所有》——部落酋长的候选人面临着攀上山顶的难题,一个只走到山麓,那里繁花夹道,流水淙淙,鸟鸣嘤嘤;另一个人爬到了山腰,看到高大肃穆的松树林和秃鹰盘旋,可惜却不是山顶;只有最后一个人坚持到了山顶,“高处一无所有,你所能看到的,只有你自己,只有“个人”被放在天地间的渺小感,只有想起千古英雄的悲激心情。”留给我的,是无尽的思考与遐想,无尽地续写着这个故事。轻轻合上《张晓风散文集》,慢慢闭上双眼,回想着一篇篇优美的散文,一个个生动的故事,用心灵感受着。喜欢,我喜欢张晓风和她的散文……
《我喜欢》读后感 篇2
读罢这篇散文,身心放松,无比愉悦,好像自己方才做了一个很长的梦,走过田野小溪,看遍山景与大海,同万物来了一次深入交流,收获了许多感想和感动。作者说的“我喜欢……”,仿佛也是我的喜欢。这一切,没有嘈杂的琐碎,宁静淡远,远离世间纷纷扰扰,只剩下纯粹的美好。而那美好又不是单调乏味的,无形中似有一张大网,使之变得丰富而充满烟火气息。
这篇散文并没有特别明显的逻辑,但我在读文时却能跟着张老师的叙述而游走,跟随她去感受一切让自己喜欢的东西。写景时虽然用到一些较为拗口的词语,但不影响理解,多读几遍后,更能体会一种特别的意境。
有几段更是读着读着就快要流泪。如“我喜欢看秋风里满山的芒。在山坡上,在水边,美得那样凄凉。”不知为何,心仿佛被挤压了一下。又如“我也喜欢坐在窗前等他回家,虽然走过我家门的行人那样多,我总能听出他的足音,如果有一个脚步声,一入巷子就开始跑,而且听起来是沉重急速的大阔步,那就准是他回来了!我喜欢他把钥匙放进门锁的声音,我喜欢听他一进门就喘着气喊我的名字。”这一日常举动的描写,把与先生之间的温情体现得淋漓尽致,以小见大,仿佛真的听到了那“咚咚”的脚步声,以及未打开门就已经出现的呼唤。平凡而珍贵,就在于此。
《我喜欢》读后感 篇3
物转星移,多少人来了又去,成为我们生命中的过客,但幸运地是,我们依旧是我们。
我喜欢我的初三,说得再透彻点,更多的还是喜欢那些人和事、喜欢曾与我并肩同行的她们。即使初三也很累,但有了她们的陪伴,一切都宛若浮云。
我喜欢天刚亮的清晨。我们不约而同地起床刷牙洗漱,然后一同前往“老地方”共进早餐。早晨精神没这么激昂活跃,即便大家都言语不多,但也丝毫没有令人尴尬的情况。伴随着那听腻了的歌声,匆匆地来到教室,我们肆意爽快、积极向上、恣意自由,对未来充满无限的热爱与期待。
我也喜欢那燥热的夏日午后。我们有着一颗敢冒着险偷偷不回宿舍的大胆的心,敢溜去操场“修身养性”一小段时间,抛开学习的烦恼,丢掉烦躁的心情。尽管那段时间它很短暂,但那是我少之又少与大自然接近的时候。那个闲暇的下午,我们难得为自己“放了一次假”,停下脚步去观望生活。地上那七零八落的树叶,有嫩绿的,也有枯黄的;那鲜红的散发着塑胶味的跑道上还是氤氲着被太阳烘烤出来的热气,像煮沸了的开水,滚烫烫的;远处是高树,是房屋,是蓝天并白云,那颜色相间的看台上烙着校运会的影子;其间还路过了一位年迈却身体健壮的老人。我们无所顾忌地靠在几道杆旁,试图在身边寻找乐趣:拾起地上的落叶写上自己想写的东西,值得一提——写的那可是我们认为犹为重要的人或事物——至今我还保存着,即使它已因岁月的摧残变得十分清脆。当时我们没有手机,只能通过笔,通过内心去记住,去感知这美好的一切,很庆幸,那时的感觉到现在还恍如昨日。
同样,我还喜欢吹着小风的傍晚。天气好时还会有令人拍案叫绝的天空呢!虽然我们过的是几乎每天都一样的日子,但其中也不乏趣味。过完忙碌的大半天,我们也都很是疲惫。洗好澡洗好衣服,又要相与步于“中庭”了。要有钱的话我们就去小店买上一点吃的,边走边享用。上了回楼,我们在课室外的走廊上,靠在墙边,微风飘来,轻轻拂过发丝,惬意十足,比起只有风扇的闷热课室,外面简直就是仙境。我们都各自与同学在那儿有说有笑,实在是难以忘怀!
俗话说得好:“念念不忘,必有回响。”虽我们现在都在不同的校园,但我们仍旧永葆初心,在互相看不见的地方熠熠生辉,也在随波逐流中一如既往地坚守着一份对友谊的执着。更值得讲的是:我们即将迈入的未来,是同一片未来。
《我喜欢》读后感 篇4
张晓风眼里装载人世间万千种美好,爱着生命中细碎的愉悦,我想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如她一般,将生活的惬意碎片通通保留喜欢。我喜欢寒风凛冽的冬日里洋洋洒洒的阳光,喜欢举起手臂张开五指,让光线在手掌心柔化。冬阳是不爱喧哗的,暖暖的打在身上,用橙色的干燥的温暖将人包裹。阳光穿梭在冷空气中,像是冷冬提笔写的一首温热的诗。
我喜欢春天羞涩的风拂过发丝带来毛茸茸的痒意,喜欢春天的气息混入我的鼻息。嫩芽抽枝,好像把新绿的颜色融化进了空气,冰雪消融,天空向湖泊偷了蓝色,万物在春日里重生,世界从僵硬中苏醒,一切慵懒地呼吸着,软风不紧不慢地推人们走进明媚的浅光之中。
我喜欢夏日的永昼,喜欢坐在黄昏里待着夹杂热意的风从袖中吹过,喜欢看着云一寸一寸朝着天空的边际挪动,喜欢湾边的柳叶摇曳在波光粼粼的背景中。夏天就好像是被打翻的暖色系水彩盘,灿烂的亮光会笔直地穿过枝桠交错的树,穿透叶叶深浅不一的绿,在地面上留下斑驳的浊色剪影。
我喜欢观望秋风窸窸窣窣追逐落叶,喜欢难违的酣畅淋漓的秋雨,喜欢甜丝丝的糖炒栗子的香气,听见鞋子踏过落叶沙沙作响的脆生生的妙乐会感到欣喜,偶然抬头瞟见雁群掠过天空会目不转睛让目光尾随,心也托在那雁上飞了远方。
张晓风喜欢看满山芦苇凄然地白,我同样喜欢着花,无论是瓶里摆的泥里栽的,娇美的素雅的,我心中都会卷起微波。花于我而言是可有可无的存在,我也总担心着自己是否能保持对它的珍惜与喜欢穿梭它的一生直至凋谢。不能对我的花负责,不如不拥有。
山是岁月与自然这两位工匠合作雕刻的巨塑。山每每现我以一种无名的威严,总命我联想起现实里所要面对的山巅困渊。我喜欢的是山赋予我的使命感与脚踏实地的感觉,好像翻越过后任何困境都不在话下。
我亦喜欢着海洋这类蓝色水域的神秘,喜欢波涛时而汹涌澎湃,泛滥的潮浪挣脱了枷锁一般自由地啸着;时而柔和纯良,温驯得像家中团子般的小狗,一拍一拍抚在肤上,让你的心柔软得一塌糊涂,呼吸不自觉地被海浪牵着去。
我喜欢戴着耳机将世界隔绝,一个人坐在车窗边,陷入安静的柔软之中,全世界在我的眼里都慢下来,纷纷扰扰车水马龙都与我再无关。我同样喜欢在社交中穿梭,交谈几乎不会带给我压力,甚至乎是自然地去迎合各样的社交环境。我害怕孤独也享受着孤独,矛盾的喜欢常常将我占据。纵时光已逝,我仍是一个喜欢去游乐场溜达的人。我喜欢看小孩子带着稚气的笑容从我眼前风风火火跑过,双眸清澈透亮,干净的甜笑里总是忧愁很少。我喜欢暗自感叹:随着年龄的增长,人类摄取快乐的能力似乎在弱化。
我喜欢写信,小学时便常与我异省的外公通信,落笔时思绪总是远远地飘忽不定,常常在信纸上胡言乱语忘了自己写信的初衷。人总说见字如面,旧时那一打打的信件和熟悉的字句常在我的脑海中滚烫,叫记忆的长河泛起涟漪。
我喜欢时光沉淀下的美好时光,喜欢岁月大浪淘沙剩余的风情,喜欢这由万物编织而成的生活。
《我喜欢》读后感 篇5
冰冻似的冬天悄然而来,不经意间觉得天冷了......无聊之极,倚着窗,缓缓的看着作文书,汪国真的《我喜欢》深深的吸引住了我的眼球...... 雅致的语言,内心的喜欢,出发。他喜欢出发,是不停的追求,是追求完美,追求进步。大山的巍峨,大海的浩瀚,大漠的广袤以及森林的的神秘都是不可能都见过的,可是正因为有了追求的想法才有充实的自我,才没有了遗憾,感受到人生的美好。这是因为出发,才有追求,才有完美。
喜欢出发是一种不停的追求。 “目标实现了,便是光荣;目标实现不了,人生也会因一路风雨跋涉便得丰富而充实,在我看来,这就是不虚此生。”文中的这句话,深深地打动了我。是啊,即使没有实现目标,但一路的风雨跋涉,使自己更加的充实。这一的班期考,成绩出乎意料的差,连前100都没达到,是啊,离自己的目标差远了。原本整天垂头丧气的我,因为这句话,眼前一亮,我并不是完全失败了,因为我在其中学到了认真,仔细,努力。要出发,要不停追求,冲向自己真正的目标。 打破生活的平静便是另一番景致,一种属于青春的景致。
我们要向大山出发,虽然那里有坎坷;我们要向海出发,不管多大的浪涛;我们要向大漠出发,即使风沙很大;我们要向森林出发,哪怕凶猛的野兽。正因为有了出发,才有了完满。“人能走多远?这句话不是问两脚而是要问志向;人能攀多高?这句话不是要问双手而是要问意志。”这句话使我明白了出发应该具有的素质,那就是志向和意志,只有如此,一生才会变得丰富而充实,才能不虚此生。
对啊,那我就应该努力拥有志向和意志,只有这样,才能在期末的时候达到自己的目标,才对得起失败的期中,从这次失败出发,喜欢出发。拥有志向,磨练自己的意志,追求完满。 我从汪国真的喜欢出发,感受的了一种探险,一丝美,触摸到一颗年青的心,体会到了一种豪情,终于明白比路更远的只能是人的脚和那颗追求完满的心灵。读罢,我已不觉得冷,因为我有一颗火热,喜欢出发的心......
《我喜欢》读后感 篇6
我喜欢张晓风的这篇文章,不仅喜欢她那优雅文字本身的韵味,更喜欢张晓风这个热爱生活的'人,以及她品赏生活韵味的独特方式。
生活,总需要多种多样的喜欢,若你的心中永远对生活充满着怨恨,对周围的一切麻木漠然,那岂不无趣?
冬天的阳光、春天的山径、夏日的永昼,秋风中的芒草……生活,原来总能在细微中,得到喜欢与快乐。作者那对生活的激情,唤醒了曾经对世界有过抱怨的人,看过《我喜欢》他们心中会有新的看法。
喜欢生活的人是幸福的,生活的完美,需要你的想象去充实,那样会更有韵味。我想,爱生活的人,生活,每天也会给他快乐的回报。
品完这篇文章的韵味,相信你也爱上了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同时,也深深地感谢生活赐予我们这一切。
我终于顿悟到这世间本无天堂,充满喜欢的生活就是天堂。有许多人在天堂里睡着……
《我喜欢》读后感 篇7
张晓风说自己喜欢晨雾中的冬日,风里的芦花,梦里的自在,还有朝气蓬勃的学生。她享受在自己的平淡里。她笔下朦朦的日光,我想见,“雾树芦花连江白”的美景,我想去。在她一字一句的描绘中,我忘了喧哗,仿佛自己已置身在山谷里的稻浪中,仿佛见到柔和的晚星一一就位,好似在一灯茕茕之下读词曲散文,又像见到寒冬巷子里,那位太太亲切的笑脸。
当张晓风说∶“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时,心弦忽被拨动,我亦喜欢宁静淡远,亦想找没有喧哗的光。
在茫茫人海里,在繁华的都市里,行色匆匆的路人与我擦肩而过,嬉笑打闹的孩童在我身旁跑过,我听见路上车马声,我听见铺天盖地的广告声。灯火璀璨,多少盏写字楼的灯还亮着,多少人为了留在这样的都市拼得头破血流。深夜地铁里的白领,我看到他们的倦容,听到他们的叹息。
离去罢,回归平淡,这是张晓风想要的,这是我想要的。喧哗热闹里,有几人在唤你的名字,有几人在聆听你的喜悦悲伤。没有人唤你,没有人听你,在这份喧哗热闹里我听不见自己的声音,我找不到自己的影子,它们都没在人群中,失了踪迹,迷了方向。
所以我喜欢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
初秋的黄昏,坐在阳台上,天色刚好,恰能见到书中的字,书放于双膝间,指尖触着瓷石。秋风拂过,随手翻动着书页。其实,书里的内容是不大要紧的,有时我就望着橘黄的天空看出了神,连书本悄然合上了也不可察觉。当天色全然暗下时,我就将书本放于一旁,靠在墙边,只自己一人静坐,隐于角落。告别那些朋友的邀请,我与黄昏相约,有时它染上浅蓝和粉色的彩墨绘一幅淡雅的日暮图。我喜欢这样的黄昏,在不宁静的喧哗待得久了,我就到黄昏去,沉浸在黄昏中,躁动的心,在这里平静下来。
我想,我找到了那抹没有喧哗的光。
《我喜欢》让我领略到了张晓风文章的魅力,她不须用那华丽的词藻去堆砌一篇美得不切实际的文章,只是寥寥几笔,读者便能感受到那些景色的静美。她善用色彩给文章点缀。她写:“满山的芦苇在秋风里凄然地白着。”她写:“每次当窗而坐,总衬得满几尽绿,一种说不出的柔软。”张晓风的文章又像是有一股魔力,总能引起读者的共鸣,所以我想到了那闹心的喧哗,又想起了静谧的黄昏。
《我喜欢》读后感 篇8
梦里,一声似有似无的低喃,一抹一晃即逝的倩影,一隅淡然若素的居所。这大概就是张晓风的向往,亦是我心之所向。
初读时,目光淡淡略过开头:“我喜欢活着。”简单明了,在我心里泛起淡淡的波纹,像若有若无的风,吹过心湖后,波纹漾开,心里不再平静。
张晓风的梦里,有她笔下朦胧的晨光。她在宁静中一字一句的写下,“雾树芦花连江白”,平仄而又拗口,却让我向往。她在春风中一撇一捺地记下,草莓的精致,树梢的嫩芽,平凡而又生机盎然,也让我向往。他在舒适间一点一横地纪念,小山谷的稻浪,绚丽的云霞,可爱而又安宁,亦让我向往。我身处她的文字中,安然若素,仿佛我置身于满山芦苇的秋风里,仿佛我已见到春风里草莓的微微颤抖,仿佛我也嗅到了夏日黄昏后的稻香,仿佛……
“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张晓风如是说。每每读此,心里总会产生一阵悸动,在心花繁多的心湖里,掠夺般涌过。我想,我心之所向,是她文字中的淡之若素吧。
在偌大的繁华红尘里,茫茫人海中穿行着,耳边响起的,是稚子打闹的嬉笑声;震耳欲聋的,是路上的车马之声;旁边经过的,是行色匆匆的陌生人。我看见城市的刺眼灯火;我听见,铺天盖地的广告声;我嗅着,行人身上的汗水味和廉价的香水味。我目光所及的,无论白领,无论学生,无论打工仔,他们无一不带着倦容,在城市里漫无目的地行走,脸色苍白。
回归最初,回归自然,回归朴素,这是张晓风所喜爱的,这也是我所向往的。表面的灯火璀璨,表面的光鲜亮丽,表面的繁华热闹,可有几人在乎过你?人人都是千千万万的尘埃中的之一,短短接头,又匆匆而去,没有人能够真正聆听你的初心,有人在呼唤着你。在喧哗中,我们都将听不见自己的声音,我们都将迷失。所以,寻找宁静淡然,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淡之若素。
当你在春天来临时带上一份惬意,在山涧里寻找新生的。而在你为找到一个又一个新生命而快乐时,我想你找到了。
当你在夏日的黄昏里,独坐在阳台的摇椅上,嗅着干燥的带着青草味的夏风,欣赏着洗净了的天空与柔和的晚星而愉悦时,我想你找到了。
当你在秋风里,看着满山芦苇凄然地白着,在临风之时,吟一口诗,为这意境美好而欢喜时,我想你找到了。
当你在冬阳把晨雾驱散时,晒着暖暖的阳光而欣喜时,我想你找到了。
当你的眼里蓄满了清澈,当你的嘴角开始上扬,当你的灵魂感受快乐,你已找到了,你心之所向的——淡之若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400字
在日常生活中,人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而我喜欢的书就是《笑猫
本书讲的是从前有一户人家,那户人家养着一只腊肠狗,腊肠狗在那个家里非常受宠。那家里的腊肠狗具有纯种德国腊肠狗的一切优良品质,比如忠诚、机智、刻苦、坚韧,它几乎就是这家人的骄傲。后来,刚出生不久的牧羊犬帅仔来到了这个家,腊肠狗就成了帅仔的保姆狗。他全心全意的照顾帅仔,几乎寸步不离,帅仔对腊肠狗(老头儿)也是百般依恋。帅仔一天天长大了,越长越漂亮,真是人见人爱。主人们渐渐把对老头儿的爱,全部转移到了帅仔身上,腊肠狗老头儿失宠了。老头儿认为是帅仔抢走了人们对他的爱,所以他嫉妒帅仔,他要除掉帅仔。
后来,保姆狗为了除掉帅仔,在翠湖公园里制造了几起十分可怕的凶案,后来被笑猫和马小跳几个孩子依次救活。最后保姆狗死于一场奇怪的车祸。嫉妒是心灵上的一个毒瘤,它不仅使人,也会使狗,使猫丧失理智,做出一些疯狂的蠢事来。
读了这本书,我的心灵仿佛受到了神圣的洗礼。其实,每个人、每只狗、每只猫的头上,都有一片属于自己的美丽天空,谁都可以在这美丽的天空下,好好活着。保姆狗老头儿也一样,但是他为什么一定要去争夺帅仔头上的那片天空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400字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觉得,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因为它能让我们体会到童话的神奇魅力,使我们感受到莫大的快乐,得到有益的知识。
我的房间里有许多我喜欢看的书,有《小故事大道理》,有《少年儿童百科全书》、《少儿十万个为什么》,有《一千零一夜》,还有《格林童话》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叫《101个经典童话》。这本书里有很多有趣的童话故事。
我最喜欢金乌鸦这个童话。这个故事讲了一个穷人家的小女孩,金乌鸦吃了她家的米,金乌鸦说:“我会用东西赔偿。”最后,金乌鸦让她在大、中、小三个盒子中任选一个;那个小女孩说:“你只吃了我家一点点米,我就挑个小盒子就够了。”结果,里面是一百颗宝石,从此,她家过上了幸福、富有的生活。而另一个贪心的女孩,金乌鸦只吃了她家一点点米,她马上要金乌鸦拿出许多珠宝赔给她。选盒子时,她一口咬定要大的。结果,里面是条大蛇。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什么事都要脚踏实地,不要狂妄着别人的施舍,贪得无厌没有好下场,对每一件事情要谦虚面对。
读了这本书,我深刻体会到:我们不应该像童话里那些好吃懒做的人学习,应该向勤劳肯吃苦的人学习。我们在学习上也是一样,只要不怕苦,肯动脑筋,靠自己的智慧去创造财富,生命才有价值。
我喜欢的一本书_400字
大家一定都有自己喜欢的书吧,比如《黑猫警长》、《小英雄雨来》……,我当然有自己喜欢的书,它的名字叫《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
《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十分精彩,它的内容十分丰富,上面有许多平常人不知道的问题,我从这本书上知道了许多东西,比如:鱼儿不能多喂,因为鱼儿的记忆力只有5秒钟,当你这分钟喂了它,下一分钟又喂,它就会不停的吃,直到撑死为止。又比如:各种人的头发为什么不一样的颜色?因为各种人身体中的黑色素多少不同,所以头发的深浅也不同。还有:耳朵为什么能听到声音、眼睛为什么能看到东西……
《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不光告诉了我许多知识,对我的生活也有很大的帮助。以前,我留着好长好长的头发,可头发很不健康,总是分叉,《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告诉我:头发太长会造成脑细胞营养不充足,容易分叉。从那以后,我剪了长发,改成了清爽的短发,就再也没有分过叉。
《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内容充足,知识丰富,他告诉了我许多知识,给我解除了生活中的许多麻烦事,所以,我喜欢《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_400字
“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这句话,是著名作家海明威在《老人与海》里说的。《老人与海》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告诉人们要有永不言败、宁折不弯的精神。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老人常年独自在海上打渔的生活。有一次他遇到了一条大鱼,但是在返回的路上遇到了成群的鲨鱼。老人使出浑身的解数和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的肉全部吃光了。结果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
我很佩服老人这种永不言败,面对困难毫不退缩的精神,而我正缺少这种精神与挑战困难的勇气。记得有一次,我在家做数学练习题,由于辅导书是小姨从外地带回的,一些题型并不熟悉,遇到难题就一跃而过了。这是,爸爸看见了,让我仔细读题,一遍读不懂再读一遍,直到读懂。在那时,我想起了那位老人面对困难锲而不舍的精神,这不正是我需要的吗?我下定决心,一定要迎难而上,把这些难题攻克。渐渐的,我喜欢上了做练习题,这也是对我学习的一种挑战和锻炼。无论学习还是工作,都需要这种精神。
在今后的学习中,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与挫折等着我们,只有像那位老人那样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克服困难,遇到困难锲而不舍、永不言败才能闯过这些暗礁险滩,战胜困难这只拦路虎,创造美好的明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800字
夏活蒂·勃朗特写的《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常常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等地几乎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世界名着。这部作品,语言文字的优美流畅,那何须我多说。而女主人公那份坎坷曲折的经历和她追求平等真挚爱情的执着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我真的很喜欢她。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爱。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有着鲜明的对比,还突出了中心,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她以一个心灵高洁,维护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也是这本书一百年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生活需要真诚,需要付出,愿天下善良的人们终有好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650字
一个出身于富商家庭的人,充满热情,敢于冒险,他放弃了安逸舒适的生活,去最求梦想,踏上了海山的冒险旅程,他乘船前往南美洲,再涂在遇到了风暴,他孤身一人生活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他坚毅顽强,这就是《鲁滨逊漂流记》的主人鲁滨逊。
鲁滨逊在岛上自己摸索着生活,他挖洞居住,利用简单的工具制作桌椅等家具,种植粮食,他曾救下一个土着人,并给他取名“星期五”,把他留在身边当仆人,最后他使小岛变的美丽富饶,当在岛上第二十八年时,一艘英国船来到岛上,鲁滨逊才返回英国。
这本书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鲁滨逊的.勇敢,智慧和信仰支撑着他生存下去,,他顽强的精神值的我们学习。
当自己独立生活时,应对生活充满信心,面对困难,不能被困难吓倒,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只有这样才能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断前进。
鲁滨逊在岛上生存了几十年,不但是他顽强的精神,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的社会经验他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的生活,这就是他活下来的信念,鲁滨逊通过努力,创造了自己精神和物资王国。。
安逸的环境往往会诱发人的惰性,使人养成依赖的毛病,恶劣的环境可以激发人生存的本能,敢于去改变环境,有了这种敢于挑战的精神,不论环境时好时坏,都能创造条件。
坚毅的硬汉独自在荒岛上求生,他不甘生活在平凡的富商家庭中,他想望大海,敢于追求,敢于冒险,他吸引我的不但是他的生存技巧,惊心动魄的冒险,还有他的精神。
若我们也生活在荒岛上,会为自己的生活哭泣,抱怨一切,而不动手去做,改变自己的生活,这时我会为自己的懦弱感到羞愧,为什么不像鲁滨逊一样?
《鲁滨逊》漂流记时刻激励着我,它教会了我要乐观面对人生,不能因为恶劣的生存环境就自暴自弃,只要有敢于挑战的精神,就一定能够成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250字
每当我到书店里的时候,我就会想起一本曾经让我难以忘怀的童话书《格林童话》,这本书虽然只是一本童话故事,可是它却深深吸引了许多的学生。其实书不一定是看外表,内容就丰富,而是要先看它的内容,才知道这本书是那么的有魅力。
详细的内容我就不一一说了,在这本有趣的故事书里,它给予我们许多道理和启发,让我们,甚至每个人知道如果遇到什么危险,应该怎么做。虽然童话不一定是真的,而且世界上根本没有女巫,童话只是让我们多看书,让我们明白什么叫做传说,其实有一些传说是真的,就是少数,多数的都是假的,虽然《老夫子》不是童话,而是漫画,可是这个也算是一个传说,如果这个传说是真的,难道以前的世界真的有“老夫子”吗?这是没可能,就算世界所有人都说这是真,它也不会是真的……这个故事给予了我们许多道理,我们应该多看一些有关这样的书,增强多一些课余的知识。
我喜欢的一本书_400字
真正的朋友值得一交,真正的美酒值得一尝,而好书就是朋友,就是美酒,值得我们倾情深交,细细品尝。
大家一定有自己喜欢的书吧,比如四大名着、《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爱的教育》、《复活》等经典着作!当然,我也有自己喜欢的书,如《中国青少年百科全书。》和《窗边的小豆豆。这两本书,不仅给我解开了生活中的烦恼,还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
《中国青少年百科全书》总共有四本,主要内容有:自然科学、工业文明、军事武器、人类历史——每当我翻开书,书上的文字一个个像小导游。他们先带我去数学王国,让我看加减乘除的由来、等号的出现;它们又带我去太空去看人造卫星、宇宙飞船——
《窗边的小豆豆。》的作者是知名作家、著名电视节目主持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亲善大使——黑柳彻子。这本书讲述了作者上学时的一段真实的故事。她因为淘气被学校退学后,来到巴学园。在小林校长的爱护和引导下,让一般人眼里“怪怪”的小豆豆逐渐变成了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优秀孩子的故事,这本书不但给我带来了笑声,还给我带来了很多感动和启发。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知识的源泉,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会不断地阅读更多的书籍,获取更多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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