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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月亮风筝读后感聚集70条-读后感

曹文轩作品读后感500字1

这几天,我生病了,需要输液,在这难熬的输液的两三个小时,只有用这个办法来消磨慢吞吞的时间了。

今天为了赶着去输液,我随手拿了一本书,(到了医院)才发现是曹文轩的《根鸟》。妈妈以前看过它,她觉得很好看,我却不这么想。不过实在没有什么书可看了,就看看这本吧,我便津津有味地看起这本书。

读到最后我才发现这本书挺好的,里面讲了一件很感动人的,那就是根鸟看见那只白色的鹰和那天做的神秘的梦,(还有一个)让他(感到)神秘的女孩紫烟,一直围绕在他心里,最后他决定自己去寻找紫烟。

他在路上经过了层层磨难,经历了很多事情,也帮助了很多人。

在这一路中,有很多惊险的事情。比如在那一次,根鸟差一点被凶恶至极的长腿变成患有失忆症的人,最终他(凭借)坚强的意志,没有被长腿的妖言惑众所勾引,勇敢地逃了出来;还有一次,他甚至丧失了求生的本能,想回家,可是回到家他的父亲再次鼓励他,使他又一次振作起来,踏上了寻找紫烟的路。

读了这本书,我能感受到根鸟(并不)是一个各方面都很优秀的孩子,有时候坚强,有时候软弱,有时候害怕,有时候勇敢,最终还是克服了自己的缺点,拿到了人生中最高的荣誉。

我也有很多缺点,像根鸟一样,我要像根鸟一样自己来克服自身的种种缺点,让自己成为一个完美的人。我要向这个目标努力,加油!

曹文轩作品读后感500字2

相对于现在的孩子来说,我们的童年在物质上是贫穷的,正如曹文轩所说,身在那样的贫穷中,最大的希望就是回家能够有一碗干饭,一碗红烧肉吃。可当岁月老去,却发现“原来过去的一切一切都是那么宝贵,原来那里的每一粒沙尘,每一个场景,每一个人物都是可以进入到文学世界里去的”。在他的作品中,虽然人的物质条件非常匮乏,但生活环境却在他的笔下如诗如画。

古典、唯美与浪漫是曹文轩的作品风格,但他的文字中又透出一缕缕的苦涩气息。他的作品将生活的艰辛、无常无情地撕给人看,展现出来一个全景式的生活过程,与纯美的童话又有所不同,他有意揭示人生的伤痕给小读者看,比如《草房子》中的秃鹤、细马、杜小康、纸月、桑桑,他们小小年纪都有着苦难的人生经历。是不是这样更具思想的营养呢?

曹文轩的作品,相对现在孩子来说,是写“从前”少年的故事,但正是这些纯真唯美的故事,感动了今天的孩子,更感动了“从前”的孩子,所以曹文轩的作品,是大人和小孩都喜欢的作品。

寒假里,我读了《草房子》《青铜葵花》《根鸟》《狗牙雨》,我喜欢曹文轩对环境描写的那种浪漫、古典与唯美,就像一幅色彩厚重的油画;我喜欢曹文轩笔下的一个个活生生真实、立体的人物,让人读着亲切、感同身受。

虽然曹文轩的作品都是一个风格,但我深深喜欢着这种风格。儿童文学评论家张美妮教授有一段非常精彩的评述,我干脆抄录在这里:

“当我们一页页、一章章地读着这部小说时,闪耀在眼前的是一道道满盈爱心和可贵人格的光彩。试看桑桑和女孩纸月两小无猜的纯真友谊,以及他在病中所感受到的人间真情;迷恋土地、几近矫情的秦大奶奶最终对‘占有’了她的土地的小学校、小学生所捧出的深深的爱;有残疾的秃鹤护卫自己人的尊严义无反顾的执拗;倔犟的细马咽下委屈,在本可继承的房产荡然无存之时扛起生活重担,为养父母重建家园的坚毅;遭受家庭变故,跌进生活谷底的杜小康拼搏逆境的顽强等等,都与我们真诚团结、不畏艰难挫折、奋发进取的时代精神接合,也与人类自强不息、不断发展自己、开创未来的文化精神价值取向相通。小说感动了今天的读者,也将感动明天的读者。

曹文轩作品读后感500字3

第一次接触曹文轩的作品,是儿子学校暑期推荐书目之一的《草房子》。儿子读的书我闲来无事也喜欢翻看一下。本来在我心中对小孩子读的书有些不屑的感觉,但这本书真的改变了我的看法。书中的一个个小小人物让人感受到了生活的美好,人性的美好,能够让你在不知不觉中为书中的人物们有时哭有时笑,是那种看了之后有种挥之不去的记忆。之后在百度搜索,居然发现原来根据这本书还拍了电影。我让儿子看,他不爱看,我看着看着也不是很想看。总之书本上的描述能够让你插上想像的翅膀,电影总不能按你的想像来设计。我还是建议孩子们少看电视、电影,多读书的。

《草房子》之后我又看了他的《青铜葵花》,看名字非常排斥,看了之后才知是两个少年的名字。这本书比《草房子》还感人。真性的美在这本书展现的淋漓尽致,看得我有些哽咽。

再之后接触的是他的一套带有喜感的16册丛书,总书名《我的儿子皮卡》,这是以主人公皮卡的成长经历为主线写的。每一本都有一名字。第一本叫《尖叫》,第二本叫《仰望天空的猫》……我一晚上看了第一本的大半,说明此书真正吸引了我。而儿子写完作业,竟然看了两本,在我的再三催促下才上床睡觉。

儿子从小就养成了睡前阅读的好习惯,而且阅读速度很快,这一点我自叹不如。现在他问我好多问题,我回答不出来了。确切地说不是“问”,是“考”,这说明他的阅读面宽了,知道的东西自然多了。

强烈推荐小学生空闲时可以阅读曹文轩的相关作品,真得是一种享受,家长有空的时候也可以陪孩子一起读读。

曹文轩作品读后感500字4

风,吹着我的脸。我已沉浸在《红瓦》这样的`一本美好的小说中。它感动我们的是道义的力量、智慧的力量和美感的力量,而这些就在我们身边。

它以油麻地为背景,从一个中学生的视角诗意地描写了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乡村生活的淳厚风情,描绘了少男少女们在特殊的年龄阶段所经历的人生历程,表现了成长的艰难与坎坷,悲悯情怀中充盈的是成长的痛。

小说的开篇就将林冰置入新的成长阶段的起跑线上:跟着父亲,我走到油麻地中学的大门。他看了一眼门里的一条铺着煤渣的白杨夹道,将我的身子扳动了一下,以使我的后背对着他。在我感觉到本来抓在他手里的铺盖已转移到我的背上时,我听到了他的声音——“自己走进去吧。”

那条道很宽,很长。两行白杨拔地而起,青森森地直指天空,让人觉得有一条深不见底的隧道,要通向另一个陌生而不可把握的世界。

但下面经历的事更令人入迷。最后林冰走了,离开了红瓦房和黑瓦房。

少年时代的成长期,之于人的一生是极其重要的。少年的灵魂是一块柔软非常的橡皮泥,生活中的任何指印只要在上头轻轻一摁,便会留下指纹。这些指纹如同胎记一样,伴随着一生,抹是抹不掉的。一个人在这段时期内就已定型了,剩下的只是发展,只是实现。好似炼出炉的钢,它在本质上已无法改变,能变化的只是它的形状、用途。

人是在痛的伴随下成长的,没有痛,就没有成长,因此,我们并不会因为怕痛而拒绝成长。回忆是对生命的过滤,是重新上路的准备,所以《红瓦》有了这样的结尾:“黄昏时,我已背起铺盖卷,走上了静寂的白杨夹道。在我的身后,是红瓦房和黑瓦房,是永远的红瓦房和永远的黑瓦房。

曹文轩作品读后感500字5

最先接触到曹文轩的书是《青铜葵花》,它是曹文轩纯美小说系列的一本,当初买这本书,是我们买来送给表姐家儿子的生日礼物,哪晓得这家伙,压根不喜欢看书,亏得我还费心地在书店给他挑了半天,才挑了这本适合他这个年龄阶段看的书。于是,我就拿回来看了看,24小时把这本厚将近300页的文章读完了,好久没有读小说了,它依靠情节以及优美的描写牢牢抓住了我读下去的欲望,从这一点上这本书很成功!通过看曹文轩的两本纯美小说,我对“纯美”的理解是单纯、优美,从每一处的写景描写,每一次的刻画人物,每一次故事情节的展开,都能体会出作者是在表达美。

《青铜葵花》讲的是一个男孩与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一个特别的机缘,让城市女孩葵花和乡村男孩青铜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12岁那年,命运又将女孩葵花召回她的城市。男孩青铜从此常常遥望芦荡的尽头,遥望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这本书,赚得了很多的眼泪,成功之处在于作品写苦难--大苦难,将苦难写到深刻之处;作品写美--大美,将美写到极致;作品写爱--至爱,将爱写得充满生机与情意。

而《草房子》是一本儿童读物,描写的是一个叫桑桑的男孩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小学生活。小说通过陆鹤、纸月、细马、杜小康四个同学性格特征、家庭背景和学习生活的描写,让我们感受到了孩子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以及同学间互帮互助的感人场景。即使学生之间有着各种各样的伤害,但是孩子的心底还是纯真的。

对比了这两本书,书店的人一再强调《草房子》获得的奖最多,可我还是比较喜欢《青铜葵花》,不过这两本书都是值得一读的好书!

很喜欢曹文轩在《草房子》一书的片尾话:“美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量。一个再深刻的思想都可能变为常识,只有一个东西是永远不衰老的,那就是美。”让我们在彼此平静如水或波澜壮阔的生活中,发现美,享受美,创造美吧!

一、书籍简介

《家》,中国作家巴金的长篇小说,《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其他两部为《春》、《秋》。最早于1931年在《时报》开始连载,原篇名为《激流》。开明书局于1933年5月出版首本《家》单行本。

该小说描写了20世纪20年代初期四川成都一个封建大家庭的罪恶及腐朽,控诉了封建制度对生命的摧残,歌颂青年一代的反封建斗争以及民主主义的觉醒。

《家》被认为是巴金的代表作之一入选20世纪中文小说100强(第8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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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巴金(1904—2005),原名李尧棠,字芾甘,四川成都人。现代文学家、翻译家、出版家,“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最有影响的作家之一,中国现代文坛的巨匠。1919年“五四”新文化运动影响波及成都,巴金阅读《新青年》等杂志,受到新思潮的熏陶。1923年,巴金离开家乡到上海、南京等地求学,1925年毕业于东南大学附中。1927年远赴在法国创作了处女作《灭亡》,发表时使用笔名“巴金”。1928年底回到上海,主要从事创作和翻译。1929—1937年,创作了“爱情三部曲”(《雾》《雨》《电》)、“激流三部曲”(《家》《春》《秋》)等中长篇小说,有力地奠定了巴金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地位。抗战爆发后,巴金积极投身于抗战文化工作。创作转向对现实的理性审视和批判,显示出日益走向成熟的坚实姿态。主要作品有《寒夜》《憩园》《第四病室》等中长篇小说。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任《收获》杂志主编。“文革”结束后曾担任全国文联副主席、中国作家协会主席等职务。从1978年开始写作《随想录》,对“文革”进行反思。2005年10月在上海去世,享年10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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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读书笔记

《家》的三位主人公:觉新、觉民、觉慧,是当时社会上各种人的代表。封建制度下的傀儡,礼教的牺牲品和具有批判与反抗意识的新青年。最终故事的结局暗示了我们,唯有看清封建礼教的腐朽与罪恶,唯有以上进的思想抵御旧文化的激流,才能避免封建制度对生命的摧残,才能拥有光明、美好的未来。

其实整本书中,最令我心痛的角色不是含冤而死的钱梅芬,也不是为了所爱的人付出一切的瑞钰,而是那个在约束的痛苦中长大的高觉新。

我是无拘无束自由着长大的。但在高老太爷,或者说在整个社会冷血残酷的欺压下,觉新的成长犹如一棵被压迫者的树苗,黑暗的环境最终让他凋零了所有叶子。虽然文章没有明确提及三子的未来,我想结果也是不言而喻的。委曲求全,一味顺从的觉新注定要痛苦的死去。

有时我想,为什么不干脆让觉新变得麻木腐朽呢?沉浸在这样社会里的他不会被悔恨所侵扰,这或许还会是一种解脱。然而,只有在激流中挣扎,体会到水呛进喉管的痛苦,人才会有求生的欲望,才会想起要自救。不论什么时候,沉溺其中,永远都无法迎来明天。

追求——这是我从《家》中读到的东西。无论如何,现代社会已经很难再能找到封建的影子,但像封建一样的激流无处不在。生活是为了不断追求不断挑战,生活的激流依旧动荡,不会因为人们的犹豫而有所停滞。

保持一颗追求的心,征服激流,征服生活,更重要的是征服我们自己,不屈服,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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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家》读后感50篇

第1篇:《家》读后感600字

刚刚读完巴金的代表作之一《家》,感受很强烈,就想写些什么来表达此刻的情感。

《家》这部作品,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力量”与“激情”!固然在阅读的过程中,也有其他的感受,例如鸣凤与梅的死,令人悲痛与惋惜,瑞钰的死与觉新跪在门前的绝望的痛哭,仿佛也哭进我的心里,不禁眼睛湿润。固然这些可爱的年轻的生命们牺牲了,但是我也在作品中读出了希望,那就是觉慧、觉民、琴和黄存仁一类的新青年。我尤其喜爱觉慧这个人物,正如觉新最后所说,也正如巴金在序中所讲,“这个家需要一个叛徒,封建礼教需要一个叛徒。”觉慧这个性情古怪的、幼稚的却激进的独立的青年,用他的坚持与信仰反叛着一切。我印象很深的一句话是觉慧知道梅死后,对觉新说的一句话,“苦恼还没有完结!还会有更可怕的事情。”心爱的纯洁少女的死,亲人的死,都警告着觉慧,无论如何也要走出这个家!

这是一部充满激情与信仰的小说,正如巴金所讲,青春是美丽的,它是鼓舞人的源泉。面对书中的人物,虽然在纸上是虚幻,却是社会中存在的真实的人,他(她)们的生与死,爱与恨,悲哀与欢乐,种种情感,我在巴金所写的文字中也感受到一丝一缕。觉慧兄弟的青春与力量,激情与斗争,也可以在文字中感受的到。当我读到我是青年,我不是畸人,我不是愚人,我要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我想最要紧的,我是一个人,同你一样的人…或者至少我要努力做一个人…我不能相信大多数所说的。…一些的事情都应该有我自己去想,有我自己努力去解决!这类话,仿佛自己也充满了力量与信心。是的,我们也应该成为独立的人,成为坚强与乐观的人,做自己人生的主人!正如巴金先生所说,生活并不是悲剧,它是一场“搏斗”。生活的激流在动荡:爱,恨,欢乐,痛苦在动荡,我知道生活的激流是不会停止的,且看他把我载到什么地方去!

第2篇:《家》读后感700字

这次寒假,由于时间不足,匆忙看完巴金的名著《家》,不敢说完全看懂摸清。只能稍微说一说自己的感受。

这是一个成都地区的封建大家庭走向崩溃的故事,故事发生在辛亥革命以后。长江上游某大城市有个官僚地主家庭高公馆。高老太爷封建专制,顽固不化,代表传统封建的势力。觉新是长子长孙,早熟而性格软弱,受过新思想的熏陶却不敢顶撞长辈,他年轻时与梅表妹相爱,但却接受了父母的安排另娶了珏。婚后他过得很幸福,有了孩子,也爱自己美丽的妻子,但又忘不了梅,特别是出嫁不久后梅就成了寡妇,回到成都,两人的见面带给他无穷的痛苦。不久,梅在忧郁中病逝。觉新的弟弟觉民、觉慧积极参加爱国运动,遭到爷爷的训斥,并被软禁家中。觉民与表妹琴相爱,但爷爷却为他定下亲事,觉民为此离家躲避,觉新夹在弟弟与爷爷中间受气。觉慧是三兄弟中最叛逆的一个,他爱上聪明伶俐的婢女鸣凤,但冯乐山却指名要娶鸣凤为妾,鸣凤坚决不从,投湖自尽…至此,觉新有所觉醒,而觉慧则毅然脱离家庭,投身革命。

巴金以成熟的文笔揭露了封建专制制度的罪恶,揭露了在温情关系掩盖下的大家庭的勾心斗角,揭露了所谓“诗礼传家”的封建大家庭的无耻。另外,他还描写了新思想下,新一代青年逐渐觉醒和反抗。封建势力虽然强大,但那毕竟已成为过去,和现代社会发展相悖,始终会被社会所淘汰和遗弃,即使觉民、觉慧不站起来反抗,还会有千千万万的人站起来。这些青年受“五四”反封建巨浪的影响,一方面在社会上积极参加宣传革命思想的学生运动,另一方面在家庭内部和封建势力、封建礼教展开勇猛的战斗。一个如此庞大的的家庭衰落,,虽然有点可惜,但封建专制始终是不可取的。

在这些充满政治色彩的思想下,也不乏细节的描写。用了很多不同的修辞,景物仿佛就是为了主角的思想而生。比如小说一开头写风雪中那“黑洞”似的公馆以及结尾写觉慧如鸟脱笼似的离家。

《家》的另一个特点是洋溢着纯洁浓厚的青春气息。这种单纯而自然的气息,正如巴金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在历史的洪流中,这本书永远不会被淘汰,因为它是我们新文化运动的见证。

第3篇:《家》读后感800字

巴金笔下的《家》描述了一个五四时期封建的大公馆里。在这个大家庭里,有个三兄弟,姓高,名叫觉新,觉民,觉慧。高老太爷是这个家庭的权威。三兄弟都有着创新的的精神。

大哥觉新是一个忍受者,他虽然有着新思想。他是这个大家庭的长孙,就是因为这个缘故,他被剥夺了学业与爱情。待父亲去世之后,家里的重担子都落到了他的身上。他只能默默地忍受着,忍受着家庭里任何命运的不公,忍受着自己心爱的梅表姐默默的守寡而不能陪伴在她的身边,忍受着爷爷的任性妄为……他只是一个忍受者,仅仅只是一个忍受者。

和觉新比起来,觉民就比较开放多了。他和弟弟觉新一起接受西方文化知识的熏陶,有着先进的思想、昂扬的斗志,是新时代的新青年。不久后,觉民爱上了张太太家的女儿,琴。琴是高家亲戚里面最美丽、最活泼的姑娘,她也是一个有着理想、有着抱负的勇敢的新青年。觉民白天忙着功课,晚上按时去琴那里教书。

觉慧是这三兄弟中最具批判与反抗意识的一个人,也是当时社会进步青年的典型代表。他是一个“人道主义者”,平等地对待各个阶层的人。

最后觉新终于领悟到了是旧的制度、礼教和迷信夺去了他的青春、他的幸福和他的前途。他意识到了这一点,而他又不能够抵抗这一切,他只有绝望,只有痛苦,他就此醒悟了,同二弟觉民一起,助三弟觉慧终于逃离了这个家,使他们被束缚着的家,到上海去一面求学一面从事进步的革命工作。

我认为觉新,觉民和觉慧就是现在社会中三个不同的人群。觉新就相当于社会中刚刚毕业求职的大学生们,他们不停地去聘职,而他们只能听公司老板的命令。对于这些,他们只能默默地承受,他们不敢对老板倾诉,也不敢反抗,他们就像觉新,在这个大公馆里面,不敢说话,不敢反抗。觉民觉民就像现实中的中年人,非常稳重,成熟。而三弟觉慧就像冲动的青年,不顾后患地去追求。这样虽好,但是不顾后患未免表现得太冲动了。

《家》是巴金的著作,是《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封建社会中旧制度的无情,它给我的印象很深。

巴金说:“我不要单给我们的家庭写一部特殊的历史,我所要写的应该是一般的封建大家庭的历史,这里面的主人公应该是我们在那些家庭里常常见到的,我要写这种家庭怎样必然地走上崩溃的路,走到它自己亲手掘成的墓穴。我要写包含在那里面的倾轧、斗争和悲剧。我要写一些可爱的年轻的生命怎样在那里面受苦、挣扎、而终于不免灭亡……我写《家》的动机也就在这里。”

第4篇:《家》读后感900字

从小,父母的亲切呵护,悉心照料,让我们得以茁壮成长;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更是爱护有加,体贴到位,从不让我们受一丁点儿的委屈,事事都为儿女和孙子孙女着想。家人的爱护让我们懂得:家是每一个人舒适的摇篮,温馨的港湾。

然而,巴金的《家》却彻底颠覆了我对家庭的认识。这个姓高的大家庭充斥着封建思想,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但都是长辈按自己的意愿和与亲戚的关系来安排儿女孙儿的婚配对象,不论他们喜不喜欢对方,都必须顺从安排,毫无商量的余地。

觉新与钱梅芬,觉民与琴,觉慧与鸣凤,这三兄弟都有彼此真心爱的人,却因为祖父的决绝而拆散,只有觉民在觉慧的鼓励下取得了一定的胜利,觉新与梅表姐相见而不能相认,觉慧与鸣凤生死两隔,都是一大悲剧。可见,旧时的封建思想有多么可怕和令人憎恶。

人生病本应该好好医治,在祖父病了之后,陈姨太非要以鬼神压病,觉慧看祖父被吓得半死,气不过于是与众人据理力争,却没有挽回什么,祖父在临死前才退步,答应觉民不再纠缠与他人的婚事。

只恨封建的强大和觉新的懦弱,为了不与祖父的亡灵相冲突,在生产前几天不得不搬出城外,孤单寂寞,最后竟死去。这时候他才明白,是整个制度,整个礼数,整个迷信压着他,夺去了他的青春,夺去了他的前途,夺去了他最爱的两个女人。作文他在挣扎,但他无力,懦弱,无法抵抗这一切。于是他绝望了,双腿一软,跪下,无力地哭泣。

觉慧自从鸣凤投湖自杀之后就没有停止过反抗封建,高氏家族不断的在没落,却阻挡不了觉民觉慧对光明和真理的追求,最后,觉慧终于脱离了这个他憎恶的充斥着封建思想的家庭,在大哥的支持下到上海求学。他望着向前不停流去的绿水,轻声道“再见”,不知是该快乐还是悲伤。封建势力虽然充斥着这个家庭,但不意味着没有人在为光明和真理奋斗着,觉慧就是最有代表性的一个人;这个家庭当然也有爱,人人之间都有真挚的爱,只恨封建势力过于强大,再真挚的爱也招架不了,悲剧还是在不断发生。

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虽然同情书中的不幸的人们,但也不免要谴责他们的软弱,如果多几个觉慧这样的人,说不定悲剧就会少一些了。生活在如此封建落后的家庭里怎么能像在现代一样,享受到专属于家的温馨呢?

这本书,这些令人心痛的故事深刻地向我们展现了封建思想的罪恶,好好的一个的家庭沦落到人人不合,四分五散的地步警醒着我们,封建是不能长久的,它只会造成一次次的悲剧,毁掉一个个本应该和谐幸福的家庭,最终毁掉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甚至是世界。

家本就应该是温馨和谐的,我们一定要珍惜现有的幸福,互相理解和帮助,与人为善,追求光明和真理,尽力让书中的故事不再发生,让家永远和谐幸福。

第5篇:《家》读后感1000字

读巴金的文字,你总能感受到一股暗涌的激情和深切的共鸣。《家》正如巴金自己所说的,是“一股由爱与恨,欢乐与受苦所组织成的生活之激流”的动荡。在这里,我不仅读到了随着封建宗法制度的崩溃,垂死的封建统治力量如何疯狂地吞噬着年轻的生命,也读到了深为革命潮流所吸引的青年一代开始了觉醒、挣扎与斗争的悲壮历程。

《家》中所讲述的故事,发生在当时中国还很闭塞的内地——四川成都。在高老太爷的统治下,这个家庭内部充满着虚伪和罪恶,各种矛盾在潜滋暗长,逐步激化。于是,三个悲剧的爱情故事就在这“两个永远沉默的狮子蹲在门口。门开着,好像一只怪兽的大口。里面是一个黑洞,这里面有什么东西,谁也望不见”的高公馆里发生,而后凄惨地落幕。觉慧与鸣凤、觉新和梅表姐以及瑞钰,都成为那个巨大黑洞下的牺牲品。封建势力蛀虫般的对高家的腐蚀以及以觉慧、觉民为代表的对高家统治原则的公然反抗,如同两把各自向着相反方向撕裂的钳子,把高家温情脉脉的情感纱幕撕得粉碎。

在《家》中,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不是觉慧和鸣凤,反而是觉新。对于这个病态的灵魂,我给予了最多的同情和无奈。觉新原先是一个相貌清秀、聪慧好学的青年,思想进步、心地善良、正直、忠厚,应该说是很有前途的。但是实际上他却因为父亲的一句话,因为择偶时一次荒唐透顶的拈阄而把前途断送了。他的聪明才智被用来做三亲六故的婚娶、丧嫁、陪客、庆典的主持或帮手,必须依长辈的意志躬行他所反对的那一切。他的软弱动摇的性格完全是封建专制主义以及封建家族制度所造成的。他“长房长孙”的地位决定了他要来维护这个制度,这个他深恶痛绝的家庭机制。现实和理想的冲突,造就了他人格的分裂,这是怎样一种巨大的悲哀!冯乐山、高老太爷、还有克明、克安、克定等长辈就像高高的金字塔重重压在他的头上。他和瑞钰在不幸中相濡以沫的爱情是《家》中极为动人的篇章。读来使人深为叹息。

至于觉慧,他的形象是活生生的,富有真实感的。他身上的那些长处和短处都是那个时代的先进青年所特有的。他爱国,追求科学与民主,因而他不信神,反对专制主义。他平时不乘轿子,并能爱上婢女鸣凤,归根结蒂还是出于民主精神的指导。但是,他并不是已经彻底树立了无产阶级世界观,彻底背叛地主阶级的英雄,他的思想里仍然有少数剥削阶级的东西。比如,他对鸣凤的爱情就远不及鸣凤对他的爱那么坚定和忠贞。

有句话说得好:国是千万家,家是最小国。正是千千万万这种腐朽的封建家庭的消亡,才有我们今天美好的生活和未来。子曰:“君子不器”。人并不是被控制的工具或机器,而是有自己独特的个性和鲜明的思想特征。人应该充分发挥自己潜在的才能,才能不受束缚,获得全面的发展。

第6篇:《家》读后感

家像什么?如果把人生比做一次飞翔,那么家是一只小小的风筝。家是宽广的天空,家也是永远的线,如果把生命比做一次旅行,那么家是沿途最美的风景,家是旅行最后的终点。

阅读了巴金的著名作品《家》一书,给予了我更多关于封建家庭的看法,《家》主要讲的是在上世纪20年代的一个封建大家庭里高家逐渐腐败的故事。巴金透过对高家的描写折射出对旧社会旧制度的厌恶与憎恨,痛诉了人与人交往中黑暗的内心和阿谀奉承,通过兄弟之间性格的不同和对未来社会的不同看法进行了深层的分析,让人眼看一亮,感情交错纵横回味无穷。

《家》是当时社会的一个黑暗的影子。而《家》的那些主人公,正代表了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人物。例如:高家中专横,衰老,腐朽的最高统治者高老太爷。他代表的正是政府机构中的腐败,贪婪的官员。还有敢于向死,向封建专制抗议,挑战权威的刚烈丫头鸣凤。以及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思想影响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醒者和叛逆者生动形象的描写。巴金用那朴实无华却热情有力的笔风描写出了一个被封建社会压迫下任焕发光彩的革命青年的觉醒和斗争。

觉新是长子长孙,早熟而性格软弱,受过新思想的熏陶却又不敢而顶撞长辈,从小受到了教育。家族的种种,社会在不知不觉中对他的影响,造成了他在面对事情时过多选择了逃避,忍耐,顺从。同当时社会腐蚀下的大多数人一样,选择了逆来顺受去接受而不是反抗,他年轻时与梅表妹相爱,但却接受了父母的安排另娶了钰,婚后他过得很幸福,有了孩子,也爱自己美丽的妻子,但又忘不了梅,特别是出嫁不久后梅就成了寡妇,回到了成都,两人的见面带给他无穷的痛苦。不久,梅在忧郁中病逝。读完整篇小说,可以看出,作者对觉新这个人物所描写的笔墨最多,而且可以说是整个作品布局的主干。这是一个为旧制度所熏陶而失掉了反抗性格的青年人,心底里虽然有着是非和爱憎的界限,也理解夺去了他的幸福和前途,夺去了他所最爱的梅和钰的是“整个社会腐朽的礼教,整个社会的封建传统,整个社会的迷信,”但他无力挣扎抵抗,只能伤心的痛哭,忍受着内心精神上的痛苦。他是封建礼教制度下的牺牲者。背负上整个家庭的负担去应付各种的勾心斗角,渐渐变得不在稚嫩,不在激情,他已经不在是当初那个天真的怀抱着梦想着青年学生。他采取不抵抗主义,其实这并非他的意愿,而是他在复杂的家庭斗争中所做出无奈之举。而觉新的悲剧正是在着种种无奈中张开的。觉新的悲剧不只是自己的错,更多还是社会下的腐败高家带给他的苦难。这是新社会的交替不可避免的悲剧,也是觉新对封建社会懦弱下表现最终结果。觉新不是一个单纯的个人,而是这样腐朽的社会下从多悲剧。人物的缩影。他的矛盾,他的不幸,都必将成为那个的一个人物片段。由自己的懦弱而带来的一切的不幸,由时代带来的一切悲剧,造就人物的不幸。

觉慧是巴金笔下具有一个代表性的新青年的一个典型人物。巴金曾评价:“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就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来了。”觉慧是三兄弟中最叛逆的一个,他爱上聪明伶俐的婢女鸣凤,但却被指婚要娶鸣凤为妾,鸣凤坚决不从,投河自尽,觉慧正是这样一个人物经历了多种的磨难,他有了新思想,看到了社会的弊端,他反对旧礼教。至此,觉新有所觉醒,而觉慧则依然脱离家庭,投身革命追求自己向往的生活。

总之,《家》这部作品是从思想作品上,对摧残人的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和封建制度进行了愤怒的控投诉对那些在封建礼教的重压受苦,最后作了牺牲品的人们给予了无线的同情,对那些为争取自由的生活而奋斗的人们进行了大力的歌颂支持。

家的另一个特点是洋溢着纯洁的浓厚的青春气息,这种单纯而自然的气息,正如巴金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家像一桌菜肴,一桌美味的菜肴,它包含着亲人们的喜怒哀乐。

第7篇:《家》读后感

《家》是巴金最杰出的作品,以五四运动浪潮波及到的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描写了高公馆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的没落分化过程,揭露了封建专制的腐朽本质,控诉了封建家族制度、封建礼教和封建迷信的罪恶,颂赞青年一代的反抗斗争精神。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段,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意义的文学形象。书中人物不下七十个,既有专横、衰老、腐朽的封建家族最高统治者、封建家长只代表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和刽子手冯乐山,腐化堕落的败家子克定,狡猾贪婪的克安等等统治阶层的形形色色人物;又有封建道德和封建礼教的受害者,如敢于以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鸣凤,温顺善良地吞咽着旧礼教俄国的小姐梅,善良厚道柔情的长孙媳瑞珏等等;以及接收新思潮影响、向往自由平等、大胆争取个性开放、敢于反抗封建统治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醒者和叛逆者的形象。还有一个重要的人物觉新,他虽然接受过五四新思潮的激荡,但是处于“长房长孙”特殊地位,深受封建伦理纲常特别是“孝”道的熏染,铸成他委婉求全的懦弱型顺从的性格;他既同情支持弟妹们反封建的抗争,有屈从于封建势力的压力,维系着封建统治的权威。这些人物都写得血肉饱满,个性鲜明,富有深刻的历史内涵和阔大的现实包容。

在这个家里发生的故事也让人感觉到气愤与悲哀。第一个悲剧发生在鸣凤身上。已经六十岁的冯老太爷要在高公馆的丫头中选一个去给他当小老婆,而这个灾难恰恰降临在十六岁的鸣凤头上。鸣凤和觉慧之间有一段爱情,但是因为两人一个是婢女,一个是少爷,身份悬殊,才导致这段纯洁的爱情别成了一个悲剧。刚烈的鸣凤在他新婚前夜跳湖自尽。梅的命运更加悲惨,她死得比鸣凤懦弱多了。梅是觉新的表妹,他们二人之间也曾有过爱情,本来两家都同意结婚了,却又因为二人的八字不合而不得不散。觉新娶了李家的瑞珏,重新获得了爱情;而梅也另嫁他人,却当了寡妇,又回了娘家。两人依然对对方念念不忘。后来没得了肺病,却因为父亲守旧,不肯看西医,耽误了治疗,最后她怀着遗憾,软弱的死去。高老太爷的身体也是一天不如一天,快要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医药已经不起作用了,在陈姨太的提议下,人们开始求助于封建迷信。最开始找道士在大厅里做法念咒,深夜陈姨太又在天井里拜菩萨。后来克明、克安、克定三兄弟又祭天。最后居然找巫师到家里来捉鬼,把老太爷吓得够呛,陈姨太等人被觉慧说了一番后羞愧地散了。又过一天,老太爷死了,临死之前他醒悟了,同意觉慧等年轻人接收新思想了,可是已经太迟了。死得最令人悲愤的就是瑞珏了。老太爷死后,封建的思想不但没有消失,反而更严重了。葬礼就办得充满封建色彩,这还不够,长孙媳瑞珏生产的日子近了,太太们说长辈的灵柩停在家里,家里有人生产就会有“血光之灾”。所以按照封建理念,瑞珏不得不搬到城外去住。后来瑞珏难产,却不能与觉新相见,她在生下一个儿子之后,含恨离开人世。

这是四个悲剧,虽然发生在了几个完全不同的人的身上,但是却都揭露了封建统治的罪恶。梅和瑞珏都是觉新曾经爱过的女人,而她们也都是封建主义的悲哀,她们同觉新一样,太软弱了,对于别人说的,哪怕自己知道是错的,也要把痛苦埋在自己心里,只会服从,不会反抗,他们的所谓“作揖主义”哲学纯粹是给在封建社会白白做出牺牲。高老太爷在临死之前能够醒悟也称得上是一种庆幸吧,不过他醒悟地太迟了,没有任何的意义和价值,根本不能给这个家庭,这个社会带来丝毫的改变。而鸣凤,她与常人不同,她性格刚烈,虽然她的死也是白白牺牲,根本不会引起任何人(封建主义)的任何注意,但是她宁死也不屈服于封建主义,至少她死得不窝囊。总之,封建社会给人们的痛苦远不只这些,所以年轻人才要推翻这个社会,让人们看到新社会、新生活的希望。

第8篇:《家》读后感

我喜欢看那些写大家族的书,从日常琐事里浮现出的一张张个性鲜明的脸庞,随着时间的推移经历着兴衰荣辱。每个家族都有自己的共性,而共性下或暗藏或浮于表面的个性,常将人深深的吸引。纵观整个世界史,不是没有声名赫赫的大家族,却无法在我的脑海中留下什么印象,因为他们虽为一家人,却特立独行得可以,每个人都能独立展开一段故事,家族就像“福布斯名人排行榜”一样,不过是个功过簿、记事本,在介绍某某家族的时候,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记录“XX君曾是XX国王的首席枢密大臣,XX君的母亲是XX伯爵的妻子之类”,难怪选修英国皇室史的学生会说他们的老师终其一生只在研究一堆的威廉和一堆的玛格丽特结婚生了一堆的伊丽莎白。这虽是笑话,不过也小小说明了为什么国外的家族不太能引起我探究的兴趣。

新中国成立以前的旧式家族其实是很有其独特的韵味的,中国人向来有尊老敬老的传统,也有极强的血缘观念,家庭是家族成员的凝结点,也是他们心灵的唯一后援,没有家族的旧时中国人,就像被驱除出地盘的狼群一样,下场是很凄凉的。所以有的女子一辈子只在两个家庭中活动,一个是娘家,一个是夫家;男子的处境稍好一些,他们活动的范围比较广泛,不过大多也基于家庭的基础,他们接触结交的对象不会超越所在的阶级和其家族凭借阶级背景可以扩展到的社交圈。上层社会里,与其说是一群群具有相同地位的人的交往,不如说是一个个有相似家庭背景的家族的交往。古老的家族,是打开中国人性格迷题的一把钥匙。

说了这么多,其实是想文案巴金的《激流三部曲》(《家》、《春》、《秋》),这套书陆陆续续看了半年才看完,其间虽然时不时冒出一些想法,总有写点什么的欲望,但始终觉得欠缺一些,现在想想,是少了对高氏家族最终命运的认知,虽然在字里行间可以找得出预示的迹象,却不是一锤定音的凄惶。当一幕戏曲曲折折走向尾声,总少不了一声教人心惊胆战的锣响,或是一刻灯火通明的落幕,我想我等待的就是那一声锣响和一个余音袅袅的落幕。这一套书的终了,落幕了大家族中众人的命运,也落幕了中国最后的封建式家族,一个时代至此结束,尽管它曾经辉煌过,但在某些人的心中,它只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这便是我们对整个中国历史的心态,痛恨旧的体制,又无法彻底割断彼此的联系,如果没有他们,就没有我们;因为有了他们,我们才有了反抗的理由,大的反抗是对抗整个陈腐的社会制度,小的反抗是对抗自己的家庭,自己的命运,封建式家族就在这样内外的冲击下一点点土崩瓦解,支离破碎,祖宗们费尽心机保持了几千年的封建家长制在短短几十年里荡然无存,让你不得不惊异外来文化先进思想的异常旺盛生命力,也生出些许的担忧,我们的青年未经过洗练便直接从封建社会要走向共产主义,可能吗?即使可能,能保持多久?一切来得太快太迅速,根本不给人喘息的机会,所以我一边看着觉民们热血沸腾得办报社、搞社团、和自己的家庭做鱼死网破的斗争;一边心里悄悄认同觉新的说法:现在还不是时候,就是牺牲也轮不到你的牺牲。太热血太理想便容易轻言生死,被吃人的礼教逼死固然悲惨,毫无价值的牺牲更教人心痛。看着梅、瑞玉、惠这些温婉贤淑的女子毫无反抗得顺从长辈愚昧的安排一步步走向死亡,我觉得哀伤,却哀而不痛,我心里当她们是已死的人一样了,因为从她们顺着父母长辈的第一句话做起时就注定了悲惨的结局,我不是个冷漠的人,我只是认为有些人的性格决定了自己的命运,也许便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吧。

可若是觉民社团的成员们,黄存仁、张惠如、张还如他们就这样牺牲了,我是会感到深切的悲痛的,他们的觉悟经历了多少先天的后天的磨练,他们饱读诗书,他们出洋留学,他们带着一腔热血只为开创崭新的局面,随便牺牲哪一个都是莫大的损失,黑屋子里浑然无知的人就在睡梦中死去吧,至少给清醒的人一个重见阳光的机会。我们的青年热爱自己的国家,所以不顾及抛弃荣辱生命,只是那是多么的可惜……幸而巴金先生始终是仁慈的,他留给我们一个希望,他让这些可爱的青年继续奋斗着而不为他们标注一种命运,也许在他的心里,他们仍有无限的可能,纵然前方黑暗混沌见不到光明。

觉民们的命运掌握在了自己手里,高氏家族的其余人却无一例外得被命运控制住了,作揖主义的大哥觉新必将在无所作为中死去,尖酸刻薄的太太姨太们挥金如土之后只会堕落,更不需想象官宦老爷们和他们骄气的公子们的下场了,家财散尽,四体不勤,五谷不分,我可以预见他们的行乞生涯。人是多么渺小的生物啊,既不拥有长久的生命,也很难在有限的生命里尽早得觉醒,许多人的一生就这样毫无意义的度过,在临死前都不曾了解生命的意义。曾经他们的家族挣来辉煌和荣耀,如果妥为利用,是可以让他们“好风凭借力,直上青云”的;然而在那样特殊时代背景下的家,苟延残喘着,被时间和岁月磨去棱角,更被子孙们一层层消耗,再不具有令人心醉的魅力,或者因为这样,支离破碎才在所难免。

我们总想保留一些东西,却在不经意间失去了更多。遥想当年意图打破一切旧物的“愤青”们,不知他们活到今天是否还会那样执着;如果觉民们尚在人世,“家”对他们会不会有不同的意义。。。往事以已,只是徒留一份感慨罢了。

第9篇:《家》读后感

读完巴金《家》这本书,我有许多感悟。这是一本很好的书,我十分喜爱它。相信大家都知道并且都读过这本书,故事的内容就不需要介绍了。

看完这本书后,特别是了解了巴金的生平后,我真的觉得书中的觉慧与巴金本身十分相似。

残酷的现实确也教育了青年巴金:母亲死后四个月,二姐就患“女儿痨”死了。她性情温和,从小熟读《烈女传》,她学到了许多封建“妇道”,知道作为女人,要顺从一切,忍受一切。那本书里,有个寡妇因为陌生的男子拉了她的手,她便把自己的手砍掉;有个王妃,官里起火,她甘愿烧死,也不出来,因为怕失体面。二姐熟读这本书后,显得与她年龄不大相符的沉默与忧郁。祖父生日的三天后,她的生命就结束了。

大哥的处境十分困难,巴金是非常了解的。大哥本来与一个从小在李家走动的巴金表姐很好,但是这门亲事后来没有成功,他用在祖宗神位前拈纸团的办法,选中了另一个姓张的姑娘。大哥心事成虚话,虽满肚委曲,但也没有反抗,也从不曾想到反抗。后来祖父死了,恰好这时大嫂怀孕,临盆在即,这就成为叔婶们打击他们的可趁之机,他们一方面在祖父灵堂前提出分遗产,一方面又认为祖父去世不久,长房在服孝期间,在家生孩子,将与祖父在天之灵相冲,因而竟然要求大哥送妻子到城外一个偏僻的乡村去生产,说离开家里越远越好。

大哥在大家庭中与长辈因循、敷衍、妥协、服从惯了,并不能接受巴金兄弟要让大嫂留下来在家生产的建议。他最后还是拿着衣被陪着自己的夫人上轿,到城外把孩子生了下来。虽然,大嫂并不像《家》里的瑞珏那样难产而死,但当孩子弥月以后,大嫂抱着孩子回家,巴金看着叔婶们脸上所显露胜利者虚伪表情,愈益增加了他对这个大家庭的憎厌。

巴金是觉慧吗?高家的悲剧源于李公馆经历的悲剧;鸣凤、瑞珏、梅表姐这些悲剧人物的诞生,是巴金从李家悲剧生活的经历中提炼出来的,这是因为巴金所感受到的不仅仅是个人的悲剧,他感受的是一代人的悲剧。正是巴金在封建大家庭中经受了大量的心灵折磨以后,最后才演化成了小说《家》中觉慧的决心和眼泪。他比觉慧看到的更广,也更深。

可以说巴金的《家》是他对自己的家族生活的记叙和讽刺。

第10篇:《家》读后感

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屈服了,接受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他被迫与所爱的梅分离,娶了另一个少女,梅却被嫁到赵家受气,不满一年即守寡回娘家,最后含恨而终。他也热烈地爱着她的妻----一个善良贞静的女子,但他却不能保护她,让她任人摆布,听着她在为他生第二个孩子时的痛苦的呻吟声却不能进房看她,知道妻因难产而殒逝却不能与之见最后一面,却只能够忍受。他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终于帮助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

我讨厌觉新这样的人,他是那样的懦弱,那样的无能,他不去争取他所爱的梅,也不能保护他所爱的妻,他还是一个男人吗?他眼睁睁地看着这个他一直维系的家扼杀他最爱的两个女人的生命,是他的懦弱害了她们啊!他的顺从扼杀了他自己,也摧毁了她们。然而,他却是最值得人同情的,前途失去了,美景幻灭了,一切都在黑暗中挣扎,没有幸福可言,更没有希望所在!这是多么可悲的一个人物!这是怎样一个吃人的世界!我诅咒这个黑暗的世界,但对于觉新,我就能够憎恨他吗?他是最大的牺牲者啊!我是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啊!

二哥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他可以说是《家》中最幸运的一个了!

三弟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坚定,他最初与俾女鸣凤相爱,但无情的长辈把鸣凤迫得投湖自尽,这成了觉慧心中一道永远的痛!在这一点上,我比较讨厌觉慧,因为他的自私,连鸣凤向他诉说一切的机会都给扼杀了,他还曾想过放弃鸣凤,让这样一个十七岁的纯结少女嫁给六十多岁的老头做姨太太,任人糟蹋,然而,鸣凤为他牺牲了,她为他留下了一具清白的湿淋淋的尸体,和一个苍白的吻。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不是成功的,他为了事业失去了爱情,或许在那个时代,爱情的位置是何其次要的,但在今天,在我看来,没有爱情的人生是不完满的。

第11篇:《家》读后感

一向以来都不喜欢描写封建时代关于大宅子故事的书,觉得读来味同嚼蜡。但是却有例外,家吸引了我。巴金写作《家》是不满30岁,读完这部作品,心理起伏不是很大,大概是类似的题材看到的比较多,谈谈几点看法:这本书虽然如中国新文学史(关于巴金节录)所写的:若干章节读来仍感到难以下咽,叙述的部分。许多对话,太急于表达思想,而失去口语的活气和韵味;发表《家》时,巴金还对文学蒙昧无知:我写小说从来没有思考过创作方法、表现手法和技巧等等问题;文学是什么?我不知道,而且我始终就不曾想知道……

《家》一书写的是中国社会剧烈和巨大的变革一代青年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三种不同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这里,我只想谈谈最耀眼的觉慧。

我猜想,这个形象的出发点,是巴老在十版代序中“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

诚然,觉慧正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有着新思想,他看到了社会的弊端,旧历新年夜,他救济讨饭小孩,并思考“你以为你这样做,你就可以把社会的面目改变吗?你以为你这样做,你就可以使那个小孩一生免掉冻饿吗?……你,你这个伪善的人道主义者”最后蒙住耳朵走进房里,颓然道:‘吃醉了,吃醉了。’”

他反对旧礼教,与琴争辩建立在他人痛苦上的玩龙灯,反对请巫师为高老太爷捉鬼而斥喝家人。

他也很幼稚,他在爱情上受到了挫折。

但他敢于反抗,并最终挣出了大家族的束缚,乘着没有一刻停留的绿水走向新的生活。

无论是觉慧的心灵的蜕变历程,还是在大家族阴影下有着令人惋惜结局的凤鸣等人物对命运无声的抗争,透过巴老的笔,我们能看到两个字:反抗。“是的,我要反抗这个命运。”“让在我心上燃烧的火喷出来”

家的另一个特点是满溢着纯洁浓厚的青春气息。这种单纯而自然的气息,如巴老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即便文章有着一个沉重的主题,字里间仍表现了青年人所特有的活力、困惑和斗志。“我知道生活的激流是不会停止的,且看它把我载到什么地方去!”“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它一直是我的鼓舞的泉源。”

书里的人物,埋在不同类型社会中培育,不同色泽思想的浇灌、照射下生长。而有着一层温室护罩的我们,却是脆弱的,有时甚至丧失了可怕的斗志。

第12篇:《家》读后感

在没有读过巴金的作品之前,我无法想象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或者说我根本就没有想过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但是自从我读了他的作品《家》之后,对巴金我有了全新的认识。

《家》描写高氏官僚地主大家族在“五四”后的日趋没落。通过一个家族的分崩离析,深刻反映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全面崩溃的现实和趋向。在某种程度上,我认为《家》是现代版本的《红楼梦》,因为两都都是记录封建阶级没落史的杰作。

《家》描写了高家三代人,即高老太爷一辈、克字辈和觉字辈。这三代人和鸣凤等一批下人大多性格鲜明,面目清晰。这三代人的活动大体可分为三类,一类是醉生梦死,坐吃山空,腐烂透顶的,他们为了继续腐化享乐的生活就拼命维护封建宗法制度,这些封建阶级的孝子贤孙象蛀虫一样蛀空了这个阶级的机体,再也不能有什么别的作为了。第二类人接受些资本主义的影响,头脑略为清醒,看到了家庭的危机。但他们仍受封建思想的束缚,只希望有些改良,使家适应新的环境,苟延残喘下去。第三类是受“五四”运动影响的觉慧觉民一类人,他们强烈要求个性解放,要求冲破封建家庭的牢笼,有较彻底的反封建思想。觉慧敢于与女仆鸣凤恋爱,最后离家出走,觉民也违背家庭意旨,实行抗婚。此外,《家》中还写了众多受污辱受损害者,主要是些女性。家族内部的有瑞玉、梅表姐等,女仆中有鸣凤,婉儿等,她们被封建阶级吞噬了。一桩桩血淋淋的吃人惨剧揭露了封建制度的野蛮凶残,是《家》最有批判力量也最动人的部分。一些优秀分子抛弃了黑暗的家,走掉了。于是剩下克明、觉新当然无力回天。倒了一个高家也就是倒了封建统治的一根支柱。《家》把高家的没落放在特定的时代背景前来表现,大大加强了它的现实主义的深刻性,这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表现,高家的败落不仅因为道德的沦丧,而更重要的是时代之使然。

《家》写了觉非战争性的出走,而至于他走到哪里,那不一定是一部小说所要回答的。不过巴金的一系列青年题材的小说,大概已经回答了觉慧走上社会以后的情况。巴金出生于一个封建官僚地主大家庭,他从小就爱和下人在一起,这让他有可能从受欺压者的眼光来看自己的家。一旦接受了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便可能比较坚决地背叛家庭,开始追求新的光明之路。巴金的作品多是对不合理社会现实的控诉、讨伐,于是便有了这篇引发我诸多感想的《家》。《家》这篇文章可以称得上是一部巨著,我想我真是爱上它。

第13篇:《家》读后感

最近正在看一篇长篇小说:巴金的激流三部曲《家》、《春》、《秋》。虽然暂时只看完《家》这篇,发现巴金老爷爷对其中的人物刻画可谓是活灵活现、惟妙惟肖,让我铭记于心。深刻的感受到巴金老爷爷不愧为伟大的作家。

现在正在读第二本,当我读完第一本《家》后,给我的感觉真可谓身临其境,巴金老爷爷透过对一个大家庭的描写折射出对旧社会旧制度的厌恶与憎恨,痛斥了人与人在交往中黑暗、违心和奉承,通过三兄弟间性格的不同和对未来社会的不同看法进行了层层更加深入的分析,真让人眼前一亮。在三兄弟中我最欣赏的是老三觉慧他是一个对前途未来充满信心,坚定不移的相信旧社会一定会过去,旧制度一定会被舍弃的有志青年,也就是因为他的这种性格使他和老大觉新的性格刚好背道而驰,就像两条平行线不可能有任何交叉点一样,也就注定着他们走的是截然不同的路,老大觉新的性格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懦弱到极点的那种人,在以前就称他为“无抵抗主义”,也就是因为他的这种性格导致他身边最亲的人死的死,走的走。虽然他感到无比的痛苦,但这种痛苦却并没有让他改变自己的性格,只是在思想上有了些许转变,但这种转变并不足以让他有所行动,他还保留着那分懦弱。而三兄弟中的老二觉民则是站在觉慧那边,但他并不象觉慧那样冲动,有着沉稳的性格,在必要的时候也回积极主动的争取幸福,从这点上来说我还是很欣赏他的。因此在整个大家庭中,只有觉民和觉慧站在同一阵线上的,其他人则全是旧社会,旧体制的拥护者,可见觉民、觉慧和这个大家庭的隔阂有多么深,所以觉慧除了恨透了这个旧社会、旧体制外,也恨透了这个只有旧体制和旧制度的大家庭,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了!以此表明他抵抗这个旧社会的决心。

整本书就是围绕着觉民、觉慧两兄弟怎么和那个旧社会、旧制度作斗争并最终获得胜利的故事,整篇文章以“家”为主题贯穿始终,让人看了爱不释手、欲罢不能。

第14篇:《家》读后感

《家》是巴金《激流三部曲》中最受欢迎的一部。《家》是描写“五四运动”之后,成都地区一个封建大家庭从繁荣走向奔溃的故事。故事情节集中发生在1920年冬天至1921年秋天这段时间里,揭露了封建社会的罪恶,撕开了封建大家庭里被温情、亲情所掩盖的勾心斗角与自私,暴露了“诗礼传家”的封建大家庭的荒淫无耻。同时,也描写了一批青年在新思潮的召唤下艰难的走向新的时代。《家》的主要人物有觉新、觉明、觉慧、琴、鸣凤,巴金笔下的这群年轻人拥有不同的性格特点,因而也有了不一样的人生轨道。高老太爷是这个大家庭的权威,在虚无的世界里主宰着一大群人的命运。觉新向旧势力屈服,成为了他曾经所憎恶的人;觉明和琴在新思潮的召唤下勇敢但艰难的远离家乡,失去了父母和亲人的支持,包括物质上和精神上的支持。

巴金言:在写《家》中的那群年轻人时,他仿佛和他们一起在魔爪下,和他们一起享受生命的欢愉,也陪着他们哀哭。《家》是巴金自我掘开思想坟墓里他曾经目睹的、耳闻的真实的存在。

巴金向那“垂死的制度”喊出他的控诉的时候,也深深的震撼着许多读者,那一群在阴影下生活的少年在心理上、身体上都备受折磨。从这一部小说看出,坚定的信念和新的思潮对一代人的改变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第15篇:《家》读后感

家,对于我们来说是幸福的象征,温暖的标志。它给那些失落和悲观的人带来希望和光明。但是,在巴金先生的笔下,家失去了原有的温馨,被封建礼教束缚着,下面就让我们走进这本书的世界。

《家》描写的是高公馆的这个封建家庭,小说从表面看,高家“一家人读书知礼、事事如意”,家庭内部尊卑有序,礼法森严;但实际上,在这个大家族中处处都充满着激烈的尔虞我诈和勾心斗角。为了争夺家产,陈姨太、克安、克定等打着维护家族荣誉和高老太爷的招牌,耍尽了花招:他们先是闹“鬼”,吓死了老太爷;接着又闹“避血光”,害死了瑞珏;他们很清楚是军阀混战,导致商场被毁,但却硬逼觉新赔偿股票的损失;还在老太爷尸骨未寒时大闹分家。小说中塑造了觉慧、觉民、觉新这三个性格迥异的兄弟在为自己的理想奋斗:觉新处于长房长孙的位置,有着较强传统观念的人,为了维护家庭,他凡事采取“不抵抗主义”,他处处表现出逆来顺受、委曲求全的性格特征。他希望这个大家庭能和平共处,每一个人都生活好,因此他一方面遵从祖父意愿,一方面又帮助觉民逃婚、觉慧离家;觉慧、觉民、琴三个受到新思想的影响的青年投身革命,用自己的笔去教化他人,传播新思想。

在那个社会黑暗的年代,有许多人遭到封建礼教迫害,觉新就是受它毒害的典型例子。他虽有一腔冲破旧礼教的热血,但却失败既而沉沦了。因为他受的毒害实在太深,在强大的势力下他无可选择,只能屈服。就因为他服从,放弃了出国留学的梦想,割舍了自己的爱情,最后又碍于压力致妻子惨死,这一切都表现出他的懦弱。

相比觉新,我更欣赏觉慧,在这样的环境下,他大胆地与旧礼教抗争,勇敢追求自己的理想,接受新思想的洗礼。他勇于发表自己的看法,抨击旧社会,用自己的文章去影响更多的人。

在这种社会中,人们看不到光明,看不到希望,过着行尸走肉的生活,觉新就是代表之一。但在这样的环境下,还是有拥有新思想的人们,他们带领人们走出了这个可怕的囚笼,一步步开导人们,就像主人公觉慧一样,挣脱了牢笼,舍弃了自己从小长大的家,远赴他乡去寻找自己所追求的光明,他这份敢于追求新思想、敢于探索、敢爱敢恨的热情与毅力值得我们学习。

《家》这部作品从思想内容上,对摧残人生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进行了极度讽刺,对那些在礼教的重压下受苦挣扎的人们给予了无限同情,对那些争取自由生活、新思想的人进行了大力歌颂。

这个社会永远都是在进步的,即使是在最阴暗的时候,也会有人去争取自由。没有什么可以阻挡时代的潮流。虽然在流经的途中,总会遇到艰难险阻,但,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和改变它的流向,因为这种水流具有排山倒海之势,可以轻易击倒沿途的阻碍,朝着那唯一的海洋流去。

第16篇:《家》读后感

青春是美丽的东西!——题记

风刮得很紧,飘着雪花。路上走着一对年纪差不多的兄弟俩——是有着一样的身材,穿着一样的衣服,但弟弟觉慧的眼睛比觉新的眼睛更明亮。然而这两个看似差不多的兄弟俩却有着不同的思想,最终是两个不同的命运。

哥哥觉新凡事都采取“不抵抗主义”。任何事情都一味的服从,从来没有抵抗过。虽然有的事情心里是不满的却从来都不说“不”。父亲帮他做亲、后来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让瑞钰在家里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去城外生产。最终,他虽然不愿意却还是服从了没有说“不”。结果,封建制度吞噬瑞钰的生命。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他的青春就在一味服从中结束了。

弟弟觉慧,却有着哥哥完全不同的性格。小说塑造了觉慧大胆、叛逆者的形象。他积极参加了学生联合会组织的反帝反封建的活动,猛烈抨击封建家庭。在婚姻问题上,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毅然和丫头鸣凤相爱。对于长辈们装神弄鬼等迷信行为,他也敢于反抗。最后义无反顾地走出了家庭。

觉慧的青春是叛逆的、是反对封建等级观念的、敢于挑战封建等级观念的、是有滋有味的、也是无悔的。在当时他是一个进步青年,他反抗这个命运,他的思想、他的工作都是从这一点出发的。

然而得着这个不公平的命运的,你并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做了这个命运的牺牲者的,同时还有无数的人——我们所认识的和那一些我们不认识的。这样受摧残的尽是那些可爱的、有为的,年轻的生命。我爱惜他们,为了他们,我也应当反抗这个不公平的命运。

在这本书中单说愤怒和留恋是不够的。我还要提说的是信念。自然是先有了认识才有了信念。旧家庭是渐渐地沉落在灭亡的命运里了。我看见它一天一天地往崩溃的路上走,这是必然的趋势——这便是我的信念。

这些在文中的人物的青春有的是无悔的,我想觉新对于他的青春是后悔的吧?青春是属于我们这个年龄的也是属于我们自己的,它不属于任何人甚至我们的至亲。我们的青春因该有我们自己决定,而不是让一个人在前面引导,它让你干什么就干什么,前提是你喜欢不喜欢、想不想,若不喜欢、不想去做就不要去做不然最终也会后悔的,甚至也成为这个社会的牺牲品。

我会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不会让我后悔,而且这一直是我的鼓舞源泉。

第17篇:《家》读后感

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一直是我的鼓舞的源泉。----题记

“家”,一个温馨、亲切的地方,一个一回忆起来就心头一门暖流的地方。在家里,我们可以尽情享受亲情的温暖,可以随意释放生活的烦恼。家,是一个港湾,一个充满爱的避风港,累了,困了,伤心了,委屈了,都可以躲进来,避过风吹雨打,等待云升日出,期许云淡风轻。

可是,在那个时代,在巴金的笔下,“家”,不再温暖,不再是避风港,而是一个牢笼,是一只无形的手。在这个“家”里,没有快乐,有的只是吵闹;没有温暖,有的只是离散;更没有民主,有的只是无谓的权威。高家是一个豪门,但在这个钱多,人也多的地方,没有原本应该存在的知足常乐,这里的一切都被封建礼教这只黑暗的大手所统治着。于是,在这里,上演了一出出摄人心魄、令人悲痛的惨剧,所谓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让一对对情侣们不得不劳燕分飞,主人们之间的交易,葬送了一个个旖旎如花的生命······看着那些可爱的年轻的生命在痛苦挣扎的时候,我的心也不由得揪紧了,那可是充溢着青春活力的一代啊!

青春,想起觉新的青春。小说中觉新一直是一个被封建大家庭和新思想所困扰的人。他虽然接受过“五四”新思想的教育和洗礼,但又因为他处于“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在专制和压迫下,摒弃了他宝贵的青春,无奈中选择了“作揖主义”和“无抵抗主义”,把年轻有为的自己活生生地断送了。

青春,想起觉明的青春。彷徨、犹豫的觉明,也曾在封建礼教与现代新思想的边缘徘徊着,一边是有着千年历史的封建旧土地,另一边是“五四”新思想的新土地。但是觉明在弟弟觉慧的影响下,在新思想的不断冲击下,毅然选择了与旧势力奋斗。他为了自己的爱情,为了琴,大胆的反抗了高老爷的意志,,拒绝了冯家的亲事,带着琴离家出走。也正是因为他的斗争,为自己、为琴博得了幸福,也让琴摆脱了像瑞钰、梅表姐一样的命运,成了高家最最幸福、最最美丽的女子。

青春,想起觉慧的青春。觉慧是一个新青年的典型,他热情、大胆、叛逆,追求着新思想。在奢靡的高家,觉慧敢于向各种封建礼教做斗争。在家里,他支持并且帮助了觉明逃婚,又大胆地向婢女鸣凤表达自己的爱情;在社会上,他积极地参加新青年所组织的各种活动……是觉慧,给他的哥哥们带来了精神的食粮;是觉慧,给这个高家大院带来了清新的空气。他发誓,他要做一个具有明主主义和人道主义思想的反抗者,于是,他也选择了离家出走。

青春,想起我自己的青春。对于高家三兄弟而言,我们是幸福的,是幸运的,因为我们把握着自己的美丽青春。那我们该怎样去把握它呢?无疑的,读书学习是青春亘古不变的主题,怎样做人是青春永恒的必修课。我们需要接受青春赋予我们的知识文化,也需要聆听青春给予我们的教诲。可以说,人生是一个大舞台,我们自己既是导演,又是演员,是这个舞台上永远的主角,但,如何让我们的人生大舞台掌声迭起、星光闪耀?我想,这只有用我们的旖旎青春来打造,若这个大舞台星光黯淡、寂寞无言,那我们的青春也将不再美丽,不在充满活力。

雨果曾将说过:“青春是一年的青春,青春是生命的春天。”从我们呱呱坠地到我们升入天堂,漫漫几十年的人生路,青春,这个花样年华,无疑是最最美好、最最宝贵的,在这里,充满着对憧憬的追寻,洋溢着活力的交响曲。

看来青春真的是一个美好而富有诗意的字眼!

可是,郭敬明却说:“青春是道明媚的忧伤。”仔细想想,这也对,在青春的岁月里,我们难免在选择长大和活力的时候,同时选择了惶恐与不安了,我们那颗敏感且脆弱的心虽然存储着美好的幻想,承载着我们乃至父母所有的希望和寄托。但在不易发现的一隅仍隐藏着一些细微有莫名的感伤,淡淡的抑郁和无穷的烦恼。有时,我们会把这份感伤埋藏的很深很深,但有时,我们亦会任意的发泄。但总而言之,不论是欢笑,亦或是泪水,使他们共同的构造了人生最绚丽的风景。

“青春,毕竟是美丽的东西”。巴金先生在《家》的后记中这样写道。是啊,青春是美好的,她洋溢着希望与憧憬,她充满着活力与精彩,她弥漫着追寻与探索……“青春如初春,如朝日,如百卉之萌动,如利刃之新发于硎,人生最宝贵之时期也。青年之于社会,犹新鲜活泼细胞之在身。”

“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青春毕竟是美丽的东西,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用她来悉心点缀我们的人生。只有这样,我们才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悔恨终生。

“家”,缓缓落幕了,而青春,永不帷幕。

第18篇:《家》读后感

里面尽是残酷的刑具,杀人的器物。那是保守者的天堂,进步者的地狱。在那里,只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毫无家的温馨。在那里,只要你服从,绝对的服从,容不得争辩。家,家,家是什么?家是一个权力的试验场,家是一个争斗的火药库。

高家大院,这个千年的僵尸集中营。高老太爷无疑是那高高在上的“盖世太保”,他的那些保守的儿子,也许就是那残忍好斗的“纳粹分子”。而他的那些渴望自由与光明的孙子们就成了受苦受难的犹太人了。他们在经受了五四的洗礼后,俨然成了进步的细胞。可他们那些自以为是正统的卫道家长们,却把他们当成了腐蚀身体的坏细胞,想把他们用中国那数千年的包含着杂七杂八的枯草的中药治好,甚至不惜从身体中剔除出去,最后来一句大公无私。然而进步与保守是不可妥协的,犹如正义与邪恶一般。而正义终会战胜邪恶,进步终会打倒保守。他们唱着自由的歌,迈着豪迈的步伐,昂首挺胸,迎接那冉冉升起的光明。

高家大院,这个中国近现代历史的缩影。折射出中国社会的苦难,一个民族的屈辱。也深深地印证着一个真理:当社会陷入苦难之中,青年才是真真的救世主。

高家大院,走近一步会压得人喘不过气来,仿佛是地狱修罗的道场。高老太爷,这个千年的僵尸,不死不生,不生不死,两只眼就是做梦也挥之不去的阴影,注视着自己年轻时所挣下的那一切,谁敢破坏,他可要用那千年的朽木吓死他,打已经不是他的所长了。他用他的余威使他的孙儿们颤抖不已,就是他死了,进入了坟墓,这种余威仍不可抹杀。但这种余威总有消失的时候,况胆大的人对它早已司空见惯,吓吓可以,但绝不至于死人。因而,光明是压不住的,黑暗总有消失的一天。这不,光明驱逐了黑暗,在我们的头颅上照耀。

读《家》,给人一种窒息的感觉,仿佛被什么东西压得喘不过气来。有人说,这是进步与保守力量斗争的激烈所致;有人说,这是黑暗的腐朽所发出的恶气。众说云云。至于什么理由,我也无从说起。只能说,《家》里的那种感觉,是生活在今天的我们所无法体会的,亦无发给出一个让所有人都信服的理由。我只能说,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因为今天的我们真的很幸运。

今天,我们的自由,是我们的前辈用生命去争取的;我们的尊严,是我们的前辈用鲜血换来的。原来,今天这和平的环境,竟是我们的祖先用鲜血绘制的一件艺术品。现在我可以说,高家大院那令人发呕的味道不正是我们的前辈为了他们心中的梦想所留下的血与肉嘛。至于他们的梦想是什么?那就是“自由万岁”。

第19篇:《家》读后感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的形象。每个形象都写得血肉丰满、个性鲜明、栩栩如生。

小说中的人物有七十来个,其中既有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钰等;以及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悟者和叛逆者的形象。其实,《家》一书是写在中国社会剧烈大变革时期一代青年走过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了三种不同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因为性格的不同所走的人生道路也就完全不同。

觉慧应该是巴金老先生笔下具有一个代表性的新青年的一个典型人物。巴金曾在他的这个第十版序中这样写到:“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觉慧正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有着新思想,看到了社会的弊端,他反对旧礼教。同时,他也很幼稚。但是,他敢于反抗,并且最终冲出了那个封建礼教的大家庭的束缚,乘着不停东流的绿水走入了他向往的新生活。

书中还有一个特别显著的气息:到处闪耀着青春的色彩。这种单纯而自然的环境就是作者本人所写的那样:“永生在青春的原野”,“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它一直是我的鼓舞源泉。”

巴金老先生笔下的《家》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而《家》的那些子弟们正代表了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人物。例如:高家中专横、衰老、腐朽的最高统治者高老太爷。他代表的正是政府机构中腐败、贪婪的官员。那些官员仗着自己的官职,随意支配人,在无形中,人们对他产生了怨恨,对他也产生了无形的威胁。还有像狡猾贪婪的四老爷克安的贪官,他们运用自己的小聪明,毫无顾忌地从公家手中“榨钱”,行贿受贿是样样不缺。社会中也有像腐化堕落的败家子五老爷克定的青少年,他们整日沉迷于网络的虚拟世界,他们由于承受不了社会各方面的压力自甘堕落。尽管有如此之多的“乌云”,但它永远遮挡不住“太阳”的光辉。

总之,《家》这部作品从思想内容上,对摧残人的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和封建专制制度进行了愤怒的控诉,对那些在封建礼教的重压下受苦、挣扎最后作了牺牲品的人们寄予了无限的同情,对那些为争取自由的生活而奋斗的人们进行了大力的歌颂。

这个社会永远都是在进步的,并不会因为有什么不进步的羁绊而停止,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得了时代的潮流。在走过的途中,它会喷发出应由的水花,这就会形成一股股奔腾的不息的激流,具有排山之势,向着唯一的海流去。

第20篇:《家》读后感

在巴金的《家》这本书中,有一篇《舞龙灯》写得生动有趣,实则耐人寻味。

公馆里,一些人表演舞龙,锣鼓喧天,十分热闹,龙灯在舞动,一旁还有爆竹,更添了声势。不知什么时候,年轻的高忠点燃鞭炮,挑在竹竿上烧那条龙。一会儿,赵升、李贵又点了花炮烧玩龙的人。玩龙的人完全躲不掉,让他们烧,受不了了,便各自拿一截纸龙逃掉,可旁人得寸进尺,跟着放花炮,直至花炮没有了才罢手,耍龙人才得以排好队伍出公馆继续表演了。

这是一个只有3页的小故事,写了一个舞龙放炮、锣鼓喧天、热闹非凡的场面,奇怪的是作者还插入一些其他细节与不同。巴金还写出,人们还用花炮烧那些舞龙人而达到悦己的目的。一个人应该把自己的快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上面吗?一个人怎么能如此自私,为了自己的情绪,自己的欢乐,而去侵占别人的利益呢。尽管他们已领过一点点赏钱,得到一些自己想要的东西,但即使如此,那些贵人就有利用他们寻欢作乐,在穷苦人头顶上理直气壮坐着的理由吗?完全没有想到旧社会,那些自以为清高的上流人士骑在穷苦人民头上,只想着自己,不及其余,只注意到自己,忘了脚下,只觉得自我多么伟大,这种人是可怕的。

本文中还提到一个道理:别人有难,需要帮助,不要旁观,不要幸灾乐祸,一定要生出援手,尽力帮助。我人在思考,本文是否有更深的含义呢?

第21篇:《家》读后感

家,可以让你想到什么?家,在人们的眼中,都是爱的代名词,是避风的港湾,是永恒的栖息地,但无论如何形容,家就是一个能给你幸福温暖的处所,它就是爱。然而,巴金先生的小说中,“家”却是一个明争暗斗却不见硝烟的战场。

《家》的故事发生在辛亥革命以后。长江上游某大城市有一个官僚地主家庭高公馆。

一家之主的高老太爷,封建专制,顽固不化。长房长孙觉新,为人厚道,去很软弱,原与梅表姐相爱,后屈从于老太爷之命而与李瑞钰结婚,觉新的胞弟觉民、觉慧积极参加爱国运动,从而和冯公馆的冯乐山成了死对头。觉慧爱上了聪明伶俐的婢女鸣凤,但冯乐山却指名要取鸣凤为妾,鸣凤坚决不从,投湖自尽……至此,觉新有所觉醒,而觉慧则毅然脱离家庭投身革命。

其中,最令我感动的是他和鸣凤的爱情。即使鸣凤知道,婢女是不能和少爷相爱的,即使鸣凤知道,他们的爱是没有结果的,但她依然深深的爱着觉慧。她一直明白,做下人的便要好好侍奉主子,自己一辈子的命运也是掌握在主子手里的。下人的惯有思想操控着她,使她并不抱有反抗的念头。不,也许是在她的潜意识里还没有“反抗”这个定义,但当她和觉慧相爱时,这种情绪就产生了。“我只求你不要送我出去。我愿意一辈子在公馆里头服侍你,做你的丫头,时时刻刻在你的身边”。鸣凤对觉慧如此深不可测的爱,给了她难以估计的勇气和力量。于是就在那一天,鸣凤带着觉慧轻轻的一吻和“再过两天”的承诺,在湖中寻找到了自己的归宿。这就是鸣凤反抗的爆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她没有屈服,却把生命献给了真挚的爱情。她是为了追求幸福,自由等不可转让的权利而死,她是为了反抗封建家长制而死!

有句话说得“好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第22篇:《家》读后感

家是什么?家是李白《静夜思》中“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里的那轮明月;家是马致远《秋思》中的“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里的九曲回肠;家是张继《枫桥夜泊》中“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里的那夜半钟声。

家,是灵魂栖息的港口,是心灵停泊的港湾。它在我们生活中是十分熟悉也是亲切温暖和睦的。然而在巴金小说《家》中,家却是每天都在明争暗斗,只是为了争夺那点家产,正面以笑脸对着家人,转身却是在暗地里说对方的闲话。

再看看今天,家家户户和和睦睦,极少存在家庭的明争暗斗,都是民主制度,家和万事兴,有什么事情说出来和家人合伙商量解决。

“觉新”的表妹因大人思想保守,有病不能及时医治,最后死了。当今社会,新的思想意识层出不穷,现在的思想是开放的,并不局限于传统的观念,新的资讯通过各种渠道传送到我们面前,开拓了我们的视野,给我们灌输了最新的有益的思想意识,变封建为开放,变传统为创新,变专制为民主,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在巴金的《家》中,在那封建社会中,不敢像我们那样开放,那样创新,没有民主。但现在有了,还有了互联网,有了电视,有了计算机,有了很多可以让我们了解最新资讯的渠道。这一对比,证明了社会在发展,人类文明在进步,精神境界在不断的提升着。我们可以向《家》里面的“觉民”学习,接受更多的资讯,敢想敢做,还要以《家》中的“觉新”为借鉴,不要一味的盲目顺从。

《家》描写高氏官僚地主大家族在“五四”后的日趋没落。通过一个家族的分离,深刻反映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全面崩溃的现实和趋向。而今天我们的家,家里面我们成为了中心,父母长辈为我们而日夜忙碌操劳,我们经常是坐享其成。更有的孩子连家务活都不懂得做,不懂得为父母分忧,甚至还常常抱怨父母“没有给最好的条件”。事事要父母征求和尊重我们的意见,宠爱并且溺爱我们,我们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即便在如此幸福的生活中,我们并没有意识到应该满足,应该回报他们。看了《家》以后,我们为之反思,我们生活在如此幸福的今天,是否应感觉到庆幸,感到快乐,感到幸福,并不断努力,用自己最完美的成就来回报父母长辈们为我们的付出呢?

不管怎样,今天的我们比过去的他们要幸福,我们的生活中没有硝烟、没有战争、没有奴役、没有饥饿……。尽管生活中还有这样那样的不如意,但是我们已经比他们原来的生活状态好了很多,很多,我们应该好好珍惜这如此不易的幸福生活!

第23篇:《家》读后感

小说主要以觉新、觉民、觉慧三兄弟的故事展开,他们生活在四世同堂,充满复杂关系的大家族公馆里。那里没有青春,没有幸福,没有温暖,也没有人情味,有的只要压迫、拘束与折磨,让人看尽了悲欢离合,各种的嘲笑,还有表面的虚伪、邪恶,背后的黑暗、腐朽,那是中国旧社会常见的封建大家族的缩影。

可就是在这种环境下,出现了叛逆者,觉慧三兄弟都有反抗意识,只是觉新由于身为长子的责任和各种原因,最终放弃了,而与觉民相比,觉慧显得更激进,反抗得更强烈。

或许因为觉民与觉新替他担当很多责任,觉慧无所顾忌地追求新思想,是进步的新青年,个性明朗、敢爱敢恨,从来都不愿做任人摆布的傀儡,和哥哥有共同的理想与事业,他常常贪婪地阅读《新青年》等新刊物,即使被祖父关在家里,也要通过诗报等了解时事,他参加反军阀请愿,也参与罢课、游行,还积极参与《黎明周报》的工作,写一些反封建的文章,无时无刻不在期待着新时代的到来,无时无刻不走在通往希望与光明的道路上,且从未放弃过新思想,从未放弃过理想与追求。

他觉得人人平等,不应有等级之分,所以他从不乘坐轿车,并平等对待每一个下人,可是公馆里却是充满了不公,女人的地位总是低人一等,而奴婢又像物品一样被人给来给去,那里的人永远做着不避要的牺牲品,以致鸣凤投湖自尽,梅芬郁郁寡欢致死,瑞珏痛苦着分娩而死,这些疼痛都更加坚定了觉慧反封建的决心,也让他更清楚地看到旧制度的缺陷与不足。

同时,觉慧也有不自信的一面,练习话剧时也曾感到紧张和不安,“我不晓得什么缘故,我一上讲台就慌了。好像有好多人在看着我。”他有时也会矛盾,会犹豫,他喜欢鸣凤,可她是丫头,婢女与少爷之间永远隔着一条难以跨越的鸿沟,他觉得爱情与理想不能两全,甚至会遗憾和抱怨她没有像琴那样的出身。他曾给过他鼓励、希望和勇气,他的爱也在黑暗中给过她光明,因而她爱得无怨无悔又不求回报。可他最终还是放弃了她,她的爱终究比他的更坚贞。

“一个希望鼓舞着在僻静的街上走的很吃力的行人—那就是温暖、明亮的家。”可是觉慧却始终觉得家是一个狭小的笼,所以他不愿像大哥觉新那样惟命是从,持“作揖主义”“不抵抗主义”,面对拥有绝对权威又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他从未害怕,他敢反抗高老太爷的命令,他支持和帮助觉民退婚……他做了那样多,最后他做了别人没做过的决定,他早已对这个家感到痛恨,无奈而又厌倦了。他看到每个人都是那样的痛苦,那样多的眼泪,周围的悲剧是那样多,而“这个悲剧的受害者又往往成为另一个悲剧的制造者的帮凶”。他再也没办法忍受了,他已经忍了十八年了,他现在就要离开这个死气沉沉、布满乌云的家,去到上海、北京去,哪里有他的理想,他相信新的思想总会代替旧的,就像皑皑白雪,“上面留着重重叠叠的新旧脚印,常常是一步踏在一布上面,新的掩盖了旧的。”

所以,他独自一人毅然离开了他生活了十八年的家,怀着不知是快乐还是悲伤的心情到未知的城市和未知的人群中去。

第24篇:《家》读后感

《家》这本书是巴金《激流三部曲》中的一部,巴金中国四川成都人,百岁老人,现代小说家,散文家。

《家》长篇小说,四川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这激流永远动荡着,并不曾有一个时候停止过,生命是用来征服的。“对于生活的信仰,生活还不会结束,我也不知道在前方还有什么东西等着我。”巴金说。

《家》的主角是围绕高觉惠写的,写述了在绅士家庭下的故事,这个家庭在和平的,爱的表面下,充满了仇恨和战争。觉惠是三少爷,二少爷高觉民和大少爷高觉新。《家》是一部想哭,有悲愤,有喜悦的书,明白了青春毕竟是美丽的东西。

《家》不仅围绕了三个少爷,还写了梅、琴、瑞钰和鸣凤。梅初见时穿着“一件玄青缎子的背心”,她是这个家庭的远方亲戚;瑞钰是大少爷的太太;鸣凤是一位丫头;我代那许多做了不必要牺牲的女人叫出一声:“冤枉”。

这个家庭里有许多人和事都是腐败的,许多人的思想还是保守的,正如女子不应和男子同班读书;女子不应剪短发;女子应照意结婚……许多不公平的事都在《激流三部曲》中展现。而觉惠正是一位充满正义感的少年,在这个悲欢离合,不稳定的家庭中你忍无可忍,直到一个你深爱和爱你的少女死后,你才毅然决然地打算,离开这个家庭!

《家》中的这个家庭,随处都可以找到,也许吧,现在可能不怎么找到,但在那时,可能是一抓一大把!那时的封建是难以想象的,你的兄弟依然在那个你憎恨的家庭里生活,有的绝望、有的乐观,他们都在为生活生存下去,而你,离开这个家庭,会怎么样?

《家》这部充满生机、封建的书,让许多人都深有感触,我也如此。

第25篇:《家》读后感

说起书的味道,它不仅仅拘泥于油墨的清香,也不仅仅局限于淡淡的纸香,书之味是生活之味,是书中的酸甜苦辣,是书外的雨露阳光,生活少不了书,书亦是生活。

我与《家》相遇是一个傍晚,夕阳的余晖洒在楼前一排杨树上,竟也闪着零星的光芒,秋风微拂,吹到正坐在书柜旁的我的身上,我亦如往常一样,挑选着书读。“《海底两万里》、《名人传》……”我随意地看着,指尖停在一本泛黄的书上。“《家》,会是写什么的呢?”随手翻开它那泛黄焦枯的书页,一种尘香拂面而来,夹杂着书柜里淡淡的木香,竟也让我觉得有一种洗去铅华之感。“啊!”我情不自禁地又仔细闻了闻,或许这就是《家》的味道。

翻开书页,开头就是描写:“风刮得很紧,雪像扯破了的棉絮一样在空中飞舞”“已是傍晚,路旁的灯火还没燃起”。我脑海中浮现出觉慧觉民兄弟两人的背影,他们亲切和谐的谈话,华美的大宅子,青年们的笑容……与其说是在读字,不如说我在读画,作者的文笔着实细腻,那一物一事的出现与发展,仿佛都在脑海中浮现,甚至于我能嗅到大宅古院里浮动的尘香。

每天晚上,或三五十页,或一二百页,我总是伴着明月读书。《家》的语言很美,很轻,很细,就如同月光洒在地上一样铺在我的心上。当觉慧参加报社,共同游行时,我听到了他们的呐喊,也感受到了拂面的细雨;当琴在灯下读信时,我能听见窗外的蛙鸣,也能触到纸的温度。每每抬起头来,感觉整个世界都变化了,头上的灯似乎泛黄,窗外的月似乎更清净了,我久久无法从书中回到现实。《家》的文字,一点也不浓,就如清风流水,月光白云,淡淡地,但一直都在心中回荡。书融入了生活,书中的生活亦是我的生活。

《家》是一个时代的缩影,是悲剧,亦是一种客观的评述,为了时代的发展,总有些事要发生改变,而改变又难免带来痛苦。巴老说:“我和所有其余的人一样,生活在这世界上,是为着来征服生活的。我也曾参加在这博斗里面,我有我的痛,我的爱,我的欢乐,我的悲伤,但我并没有失去信仰,对生活的信仰。”

有时候,望着窗外的月亮,我时常会想,觉慧那一代人的生活是多么矛盾。《家》中所描绘的场景历历在目,那文字也氤氲在心里。一想到《家》,就仿佛闻到那清雅的木香,就想起读书的日日夜夜,就想起书中人们的悲欢离合。这便是生活,这便是书。

第26篇:《家》读后感

《家》是巴金“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不仅是巴金文学道路上树起的第一块丰碑,也堪称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优秀的现实主义杰作之一。同时,《家》也是中国文学史上继《红楼梦》之后又一部描写封建大家族溃败的杰作。

《家》与《红楼梦》不单是内容主旨相契合,还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取材源于作者本人的生活,有自传的性质。《家》中许多感人至深的情节,大都来自于作者的亲身经历,字字句句浸透了作者青年时期鲜明的爱与恨。高觉慧像是巴金先生的影子,高觉新则是其因破产而自杀的大哥的映照。

作品中一个个丰满鲜活的人物形象,其原型多是巴金所熟悉的人,故而栩栩如生。巴金曾说过:“要是没有我最初十九年的生活,我写不出这样的作品。书中那些人物却都是我所爱过的和我所恨过的。许多场面都是我亲眼见过或者亲身经历过的。”由此可见,作者丰富深厚的人生阅历,细致入微地观察生活,是一部好的文学作品的重要先决条件。

除此之外,匠心独运的艺术手法对人物的塑造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某个特定时代中的角色往往有着一些相似之处,这是由社会背景所决定的。例如《家》中的青年们大都有见月伤怀、感花流泪的“时代忧郁症”,但他们的性情又因身份、阅历、教育的不同而有着多样的色彩。

在对比中刻画人物性格,是《家》塑造人物形象的一个最显著的特点。作品通过不同性格的反比,相近性格的类比,以及同一人物在不同境况中的自比,突出人物性格的主要特征和复杂性,以及人物性格之间的对立和差别。比如,写三兄弟都不相信“血光之灾”的鬼话,但觉新“担不起那不孝的罪名”,只好含泪依从;觉民要觉新去讲道理,对长辈还有所期待;觉慧态度坚决,主张不能屈服,“应该反抗”。于是三人的性格鲜明地展现在读者眼前。

同时,三兄弟对待爱情与婚姻的态度也有着巨大的差异。觉新爱的是能够了解他、安慰他的钱家表妹,却因长孙的身份无法自主婚姻,像傀儡一样,被支配着同意了李家的亲事,酿成一个爱情的悲剧。觉民与琴之间是新青年志同道合的爱情,他坚决抵抗高老太爷为他安排的冯家的亲事,誓要与心爱的琴在一起,也如愿以偿地有情人终成眷属。觉慧爱上的是丫头鸣凤,主子与仆人间的爱情较之于其他更加难以有完满结局。鸣凤被许给了冯家做小,她本性的刚烈让她在反抗无果后毅然决然地带着对觉慧的爱自尽了。可觉慧,一名新青年,却因鸣凤被许给冯家而选择放弃她,放弃爱情。可见觉慧的“新”,还是没有改到骨子里的。三人身上的纠缠与矛盾,由此被淋漓尽致地摆在了读者面前。

“这个社会永远都是在进步的,并不会因为有什么不进步的羁绊而停止,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得了时代的潮流。在走过的途中,它会喷发出应由的水花,这就会形成一股股奔腾的不息的激流,具有排山之势,向着唯一的海流去……”

第27篇:《家》读后感

为了号召学校开展的“书香中华”的活动,我品读了巴金的《家》。所谓一入好书深似海,看完它后,我感慨颇深。

《家》中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就是高家长房的觉民觉慧这两位“新青年”为了自己所追求的而去反抗斗争。觉民为了和琴的爱情敢于反对高老太爷与冯乐山私自订下的亲事,为此还离家逃婚,打响了高家反抗封建家庭和封建礼教的第一枪。苍天不负有心人,在他的斗争和决不妥协下,获得了高老太爷在临死前的理解。同样与觉民是受过思想熏陶的觉慧是高家最具批判与斗争反抗意识的一个人,他支持并帮助觉民抗婚,反对并怒斥带有极重的封建迷信色彩的“捉鬼”闹剧,反抗对人的不平等。最终的觉民和觉慧都有了不错了结局。然而缺少了斗争了反抗精神与意识的觉新大哥,失去了曾经深爱过的梅和给自己生了孩子的瑞珏。而巴金之所以写出这些对比,不也是为了告诉我们只有斗争才能胜利吗。

读完《家》后我陷入了沉思:斗争精神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的精神品质,可以追溯到大禹与自然进行斗争,陈胜为了自由而与秦朝斗争等。而不同的时代,斗争精神有着不同的体现和意义:在原始社会,斗争是人与自然为了生存了斗争;在封建时代,斗争即为进步人士奋起反抗封建制度和腐朽的习俗,追求平等,就好比《家》中的觉民觉新两兄弟一样;而在当代,斗争即需要我们同破坏社会和谐的人或事去斗争。

好的传统文化精神不仅要铭记于心还得去发扬和践行。身为高中生的我们,践行斗争精神可以从小事做起,就好比:制止身边人在旅游时破坏文物,对受到不公平对待的同学伸出援助之手,生病时与病魔斗争,不放弃生的希望……。就来文案我亲身体验过的事情吧。记得那是小学的时候,我们班的某位女同学因为身材太过粗壮而被男同学嘲笑,刚开始因为害怕帮助了她自己会被报复,所以没敢向那位女同学伸出援手。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听了一节人性开导课,使我决定要去帮助那个女生。在一次那个女生被欺负的时候我走过去安慰那个女生并对那些男生说了道理。虽然不是那么的有效,但是我对男生那种不公平看待他人的行为作出了我应有的斗争,给予了同学援助。

在自己践行了斗争精神的同时,也不要忘了给同样斗争过的人点赞和支持,让斗争过的人得到一丝欣慰。

中国的历史源远流长,美好的精神文化如同瑰丽的花园,永远长存。身为炎黄子孙我们应该继承和发扬传统文化精神,不仅仅只是发扬斗争精神。不同的人做事风格各有异,但我们必须保持一致的是有一颗爱国和尊重中华传统文化的心。

最后我将布鲁斯的一句话送给大家:为真理而斗争是人生最大的乐趣。

第28篇:《家》读后感

重新拾起巴金的《家》,翻开重温,一个个人物的形象重回了我的脑海中。顺从的觉新,谦逊的觉民,激进的觉慧……他们在封建主义的黑暗中挣扎、反抗,在黑暗中寻找着那份渺小的希望……

《家》以“五四”的浪潮波及到了闭塞的内地——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写出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腐烂,溃败的历史,写出了封建大家庭高家公馆从一开始的繁华直至最后的没落。歌颂青年一代的反封建斗争以及民主主义的觉醒。

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莫过于这部作品的主人公——觉慧。他是整部作品中最具有批判和反抗意识的典型新青年。他痛恨着自己大哥觉新顺从而导致自己与所爱之人分离的做法,与一帮跟自己志同道合的朋友开报社办报纸宣传新思想,与自己的爷爷——高老太爷对着干,并且爱着与自己的身份天差地别的鸣凤。当最终理想破灭时,无法忍受而离开了这个家。

觉慧是一个典型的“人道主义者”。他平等地看待每一个人,更爱上了与自己不同阶层的婢女——鸣凤。但在封建社会下,他们两人的爱情最后也无疾而终。当他们二人表述了各自的心意之后,高老太爷却要将鸣凤送给冯乐山做妾,鸣凤却始终心系觉慧,不愿做他人之妾。可当她来到觉慧的房中,觉慧却因赶稿为而让鸣凤改日再说。最后没有任何反抗能力的鸣凤只能选择跳湖自尽来阻止自己嫁作他人之妾。自此觉慧一直活在对鸣凤的自责中。最后两人的爱情还是破灭了,虽然是意料之中,但却也让人感到无比惋惜。

鸣凤的死没有让觉慧从此堕落,相反的,让他更加痛恨这个封建的社会。他羡慕自己二哥觉民与琴表姐的爱情。而当得知觉民被高老太爷要求娶冯乐山的外甥女时,他亦帮助觉民离家出走来反对这个拆散觉民和琴的决定。最终也终于在觉慧的帮助下,觉民和琴的爱情得以延续。而此时看到这里,作为旁观者的我却又无比的心疼觉慧,当自己的哥哥与所爱之人得意相守,自己却已与爱人天各一方,此时的觉慧心中是否如同被蚂蚁啃食,心疼无比呢?答案显而易见。

觉民是个温和谦逊的人,若是没有觉慧的鼓动和帮助,他或许也会顺从高老太爷的意思娶了别人,那么他和琴可能也无法再延续他们的爱情。觉慧鼓动了自己的.二哥,救了自己的二哥,却没办法说服自己一昧顺从的大哥保住自己所爱之人和所娶之人。

在经历了自己所爱之人离自己而去的遭遇之后,当看到觉新的青梅竹马钱梅芬知道自己的爱情破灭之后郁郁而终,他开始劝说自己的大哥起来反抗,可是觉新依旧是那个懦弱的觉新。

高老太爷死后,以陈姨太为首的封建长辈借口在家生孩子有“血光之灾”,会冲犯高老太爷的亡灵,强迫觉新的妻子瑞珏到城外去分娩。觉新明知是鬼话,却不敢保护妻子,觉慧亦痛骂了觉新,劝阻大哥将自己的妻子送出城外,可是觉新依旧没有任何表示,无奈瑞钰搬到城外一个阴暗潮湿的院子待产。最终瑞珏难产,嘴里叫着“明轩……救我……”悲惨地死去。相信这时的觉慧也同现在的我一般,痛惜——痛恨着觉新的不争,怜惜着瑞钰的生命。对于觉新,我也只能用鲁迅先生的一句话: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在经历了爱人鸣凤、表姐梅和大嫂瑞钰的死去之后,觉慧终于忍无可忍,离开了这个令人窒息的高公馆。而此时没了高老太爷的高家,也终于成为了一具空壳,逐渐没落。

觉慧是一个大胆而幼稚的叛徒,并没有回避旧家庭和少爷的地位带给他的负担,而是令人信服地展现了他逐步摆脱这些负担,走向新生活的过程,从而塑造出一个深受青年人喜爱的勇敢背叛旧家庭和追求新生活的新青年的典型。他是“五四”时代封建家庭、封建制度的叛逆者和新生活的勇敢追求者。他始终是封建社会里的反抗者们的榜样和鼓舞的力量。

第29篇:《家》读后感

家,一个爱、温暖、避风港的象征,但在巴金笔下的这个旧社会中的家却是恶魔、监狱、刽子手。

小说中,有很多情节让我感到悲愤,感到惋惜,感到痛心!但我暗暗为自己庆幸,因为吃人的封建礼制已被前人埋葬,我应当感谢他们。在无数的可怜的生命做了陪葬品后,一些可爱的勇敢的人奋起而攻之,打碎了,幻灭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已经到来,从前饱含女子血泪的旧路我们不会重蹈,这是最大的幸运!

在这样一个大家庭中,梅、琴、鸣凤、瑞钰都有不同的性格和结果。梅,因母亲的态度而与觉新擦肩而过,并早早地做了寡妇,在与觉新重逢后,又因自己的感情不能抒发而抑郁成病,吐血而死;琴,读了几年书,积极地与觉民反抗“父母之命,媒妁之约”的婚姻,在觉新和觉慧的帮助下最终取得了胜利,真心地在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鸣凤,好一个烈女子!为了自己纯洁的爱情,不惜抛弃自己的生命也不愿毁了自己,我真佩服她在这个封建大家庭中毅然选择这种壮烈的方式反抗;瑞钰,一个善良贞静的人儿,任人摆布,因肚子里的孩子受到众人的排斥,被赶到城外的一间阴暗潮湿的房里,而他的丈夫觉新太懦弱,导致了她在生下云儿后离开人世,这使我憎恨迷信,憎恨懦弱。这些女性人物表现出了在封建社会里有太多的人做了许多不必要的牺牲品。

三兄弟的性格大不相同。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不敢背负不孝的罪名,他屈服了,接受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失去了所爱的梅,失去了贤惠的妻子,失去了无数个反抗的机会,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终于帮助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志坚定,他带着一个单纯的信仰,不放弃,向目标大步走去,要做自己的主人,不要有一丝遗憾,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不是成功的,他为了事业失去了爱情,牺牲了一个原本美好的生命。高老爷的封建思想、整个社会制度、整个迷信夺取了多少人年轻的生命!

“我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我会和巴金一样记住: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那么就让它作为我鼓舞自己的源泉吧!

第30篇:《家》读后感

“我是青年,我不是畸人,我不是愚人,我要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

《家》是巴金先生代表作“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控诉了封建专制制度的罪恶,一步步让我们目睹在封建专制制度的迫害下那些可爱的年轻生命横遭摧残,从鸣凤、婉儿到梅、瑞珏……她们的命运令人扼腕、叹息、无奈。她们做错了什么?落得个这样的下场!她们什么也没做错,错就错在这个腐朽、病态、封建的社会!表面上端着长辈架子却在外面养小老婆、赌博道貌岸然的克安、克定;公馆里看似个个都是孝子却在高老太爷病重时依旧到“金陵高寓”打牌与女人调笑;在因高老太爷病情加重陈姨太提出“捉鬼”的荒唐治病法后,克明,这个日本留学生、省城有名的大律师并不相信“捉鬼”办法的儿子,为了在外面博得个“孝顺”的名声,不曾为自己的父亲高老太爷的安宁着想,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捉鬼”;而在高老太爷死后葬礼上“哭”竟成了一种工作——“这时候哭已经成了一种艺术,而且还有了应酬客人的功用。”何其讽刺!所幸还有一些年轻人“睁开了眼睛”以觉慧为代表的新青年,他们敢于抗争、敢于为自己争取幸福。觉民和琴在坚定的斗争下把幸福给自己争了过来。他们是在“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影响下有朝气有理想的“新青年”。

但是今天我想谈谈觉新,这个被觉慧称为懦夫的大哥。觉新自小聪慧、懂事、听话家人庆幸有这样一个“宁馨儿”。是这一房的长子,又是这个大家族的长孙,然而就是这样的一个身份捆绑住了他的命运。他始终处在一个纠结、矛盾的境地当中,新与旧之间,梅与瑞珏之间。觉新悲剧的开始在于一个晚上父亲找他谈话,说高老太爷给他看定了一门亲事要他结婚。他的梦想他的幸福在这一刻破灭,他是一个成绩优良的学生他想继续上大学还想到德国去留学,他还有一个能够了解他两情相悦的表妹——梅,他对于未来无限憧憬,然而这一切在此刻化为泡影。他不会反抗也没有反抗的思想,他自小受到的教育就是什么“五行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是,在这个封建礼教束缚下的大家族高老太爷就是权威,就是不容忤逆。觉新能怎么办呢他只能关上门倒在床上用铺盖蒙着头哭,他不反抗也想不到反抗。婚后他慢慢麻木自己以寻求一个安定的状态,可不过半年光景父亲去世了,这表示觉新身上的担子又重了作为大哥他要接过父亲的责任维持这个家这是他活着的目标。两年后五四运动发生了这些新思想唤醒了觉新被麻木的青春和梦想,点燃了他们兄弟三人的热情。他开始陷入一种矛盾当中他接受、信服新思想,可是在生活中却还是顺应着旧制度,不反抗、不作为。觉民、觉慧不能理解他这种一边看着新思想的书报一边继续过着旧生活的生活方式称他为“作揖主义”和“无抵抗主义”可是他们又怎么会体会到作为长子作为他们大哥的压力所在呢?他肩上有父亲的担子,要与整个旧制度作抗争,要推翻现存的看似安定的生活谈何容易?他没有勇气去掀起一场腥风血雨,他只想维护好这个家庭的安定最好什么巨动都不要有。他为了这个家庭一直在自我牺牲,自他自愿从父亲的肩头上接过担子起就把扶助弟弟妹妹的事情放在首位。他不想要幸福吗?他当然想,可是他的处境让他可望而不可即,只能看着新思想过着旧生活,他用他的“作揖主义”小心翼翼地与大家庭的现实调和。

他以为这样便可安定可是一味不抵抗、不作为换来的是梅和瑞珏的死去,他眼睁睁地看着他最爱的两个女人在他的“不抵抗”下活生生的被封建礼教压迫致死。第一次不抵抗结婚间接导致梅的死亡,第二次不抵抗所谓“血光之灾”的荒唐迷信直接导致瑞珏的死亡。他终于明白是整个制度,整个礼教,整个迷信。这一切全压在他肩上,夺去了他的青春、梦想、前途和最爱的两个女人。可是他依然无力抵抗不过最终他帮助了觉慧离开,他也在心中呐喊:“你们看罢。家里头并不完全是像我这样服从的人!”

他不懦弱吗?懦弱!始终无法鼓起勇气说:“不!”一味顺承。他懦弱吗?那么在战火侵袭的那天晚上是谁把众人安排去花园里头避难而自己独自在公馆内面对未知的恐怖?他不懦弱!说到底高觉新只是这个病态的、封建专制制度社会下的受害者罢了!

愈发感到如今生活的美好,这样的美好是多少前人奋力抵抗了多少个春秋的结果啊!

第31篇:《家》读后感

昨晚一夜终于把家的最后几章看完,很有想法,觉慧走了,在封建制度下,我佩服觉慧,他是迈向他的美好的未来,他自由了!

在这个封建礼教的家庭中,各人物我大致留下了这些印象:

觉慧:一个有着新时代思想以及敢于挑战权威心态的朝气蓬勃的年轻人,他从不坐轿子,因为他信奉人道主义,他不分尊卑,因为他和仆人鸣凤恋爱,他参加游行,他和志同道合的人一起办报,正是这样的青年才为封建和现代之间架起了一座过渡的桥,敢想,敢干!

觉民:有着和觉慧一样的思想,却终日想着他的琴,他深爱着琴,甚至为了琴在觉慧的帮助下逃婚,幸好老太爷病重。

觉新:三兄弟的老大,作揖主义,无抵抗主义,就是这两个主义,害了两个风尘女子,梅和瑞珏,因为父亲高克文死了,所以他要照顾整个家庭,他的这个公馆,好似一个小贾府,关系很复杂,所以觉新就像林黛玉进贾府那样,步步留心,听从长辈的一切吩咐,他因为听从长辈的要求,娶了瑞珏,害了梅,他因为听从了陈姨太的要求,把怀孕的妻子送到了又冷又潮湿的产房,结果连妻子最后一面也没见到。其实他心里也不好受,总是默默哭泣,尽自己最大努力承担一切,到最后,他终于醒悟了,帮助弟弟觉慧走向了光明!

琴:一个有着先进思想的女孩,却为母亲而牵绊,她热爱她的母亲,怕母亲被别人说闲话,所以连短发也不敢剪,她的家庭很不幸,只有她和她母亲相依为命。她和觉新相恋,是信任支持着这份荆棘丛中的爱。

徐倩茹:剪短发,有一个词概括,洒脱

鸣凤:命很苦,自幼沦为人奴,在高公馆伺候了七八年,最后还是被无情地抛弃,她因为秉持着觉慧的那份爱,所以几度抱有希望,但最后才明白,没希望了,她跳进河中,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老太爷:害人不浅,整个一封建老混蛋,为了面子,他害了多少人,整日做着四世同堂的美梦,年纪这么大了,还娶了个姨太,自己不够,还把鸣凤送给冯乐山这个王八蛋做姨太……陈姨太:年纪应该不大,却乐此不疲地伺候老太爷,做他的姨太,还整日胭脂水粉,把脸涂得红扑扑的,走过就飘过一股不自然的香气,还扭着腰,恶心死了,老太爷死的前后,她想透了脑筋,终于想出了请巫师驱鬼和把瑞珏移到过城门又过桥的鬼地方的办法,他大概整日跟着老太爷,思想也腐朽了。

剑云:印象不深,他很自卑,喜欢琴却不敢说

瑞珏:很贤惠的一个女人,身为人妻,她体贴丈夫,却不知丈夫心中已有别人,知道后,她也坦然面对,身为人母,她疼爱海儿,最终却只落得个死……

黄妈:一个和蔼的女仆,深受觉民觉慧两兄弟喜爱

整个故事应该是以觉慧为主线,诉说了一代人在封建制度下受到的压迫,他们有的崛起,有的却永远地倒下。

第32篇:《家》读后感

《家》巴金先生的代表作之一,《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生动地展示了青年一代的觉醒忽然封建势力的没落,是文学史上的里程碑。

《家》这部小说是巴金为他的哥哥写的,并且以他哥哥及他的事为原形,巴金的哥哥就是觉新的原形,懦弱和无奈,但他哥哥三十几岁就服毒死了。巴金的哥哥也曾爱过一个少女但父亲用抓阄的方法决定去和另一个女人结婚。他爱他的妻子,但终因别人的鬼话不得不把待产的孕妇送到城外荒凉的地方,忍受着这一切不义的行为。他知道他已走到深渊边,但就是不愿意去走另一条新的路,只顾着向深渊走去,这和觉新是一模一样的。而觉新是这部小说里塑造得最成功的一个人物。由于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因此,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取“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不由得他们作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接受父亲为他安排的一切。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这事对觉新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但他还是接受了,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她的生命。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

虽然他哥哥是这样的不愿意死,因为他写了三次遗书,又撕了三次,但终于写了第四次,字里行间控诉着“我不想死”,但终究还是走进了深渊。与觉新一样,觉新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最后在压迫下痛苦的死去。

而小说中的另一个典型角色觉慧,觉新的弟弟,却有着与他哥哥完全不同的性格。小说典型地塑造了觉慧这个大胆幼稚的叛逆者的人物形象。他积极参加了学生联合会组织的的反帝反封建活动,猛烈抨击封建家庭。在婚姻问题上,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毅然和丫头鸣凤相爱。对于长辈们装神弄鬼等迷信行为,他也敢于大胆反抗。最后,他义无返顾地走出了家庭。

觉慧代表的一代觉醒了的青年,同这个罪恶家族进行的斗争。这些青年受“五四”反封建巨浪的影响,一方面在社会上积极参加宣传革命思想的学生运动,一方面在家庭内部和封建势力、封建礼教展开勇猛的战斗,最后,真正敲响了这个封建大家庭的丧钟。

此外《家》还重点描写了几个有着不幸遭遇的女子形象——梅、鸣凤和瑞珏。这三个女子虽然性格不同——梅悒郁,瑞珏贤慧,鸣凤善良却柔中有刚;她们的社会地位也不同,但她们的悲剧结局却是相同的。作品通过对这几位女子悲剧遭际的描写,进一步控诉了封建礼教以及封建道德对弱小、无辜、善良的人们的迫害,强化了全书主旨。

其实,巴金写觉新、觉民、觉慧是想体现三种不同的性格,他写梅琴、瑞玉、鸣风,也是想体现那个年代,不同的女人、不同的思想,但都是同样的约束和封建。鸣风倒没什么原形,只是灵感来自于巴金家后来一个叫翠环的丫头,寄饭在他们家,当有一个远房亲戚要取她去做小老婆,被她严词拒绝,后来她快乐的嫁给一个农夫,虽然很贫穷,但只有无价的快乐和幸福。鸣风是从这迸发出的灵感从而塑造了这人物,由于封建礼节约束,湖水成了她的最终归宿,这是一个悲剧,也是美好的结局,没有屈服,而是自已选择归宿这就是很勇敢的,在那个年代来说。而最后出嫁的婉儿,也是这场悲剧是一个替代品。

可以说这整本书说的都是一个家庭悲剧,一个被封建礼教约束的悲剧。

第33篇:《家》读后感

“生活本身就是一个杯具”——这是巴金在读完了小说《复活》之后的一声感慨,而我觉得这恰是觉新生命的写照。

整部小说以“五四”户外为背景,描述了一个封建大家庭有昌盛至破亡的过程。这个家庭拥有着华美的外衣,貌似是豪门大家世代书香,其实在这层光鲜的外表下,以高老太爷为首的那些所谓的“卫道”“护法”者早就受了封建思想荼毒至深,他们不追随时代的发展趋势,固守旧制,压制一切反抗,竭力维护诸如“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死亡,不亡不孝”这一类的旧话。有这样一个封建的大家庭,这对于期望新生活却身为长孙不得不挑起家庭重担的觉新来说无疑是道枷锁,将他的身体心灵牢牢禁锢着,在矛盾,挣扎,痛苦,懊悔中艰难过活。

书中这样写道:“‘作揖主义’和‘无抵抗主义’对他的确有很大用处,就是这样的‘主义’把《新青年》的理论和他们这个大家庭的现实毫不冲突地结合起来。它给了他以安慰,使他一方面信服新的理论,一方面又顺应着旧的环境生活下去,自我并不觉得矛盾”,因此,他坦然地以便读者新思想的《新青年》,一边继续地过旧式的生活。

觉新自我也曾说过:“我的生命就这样完结了。我不反抗,正因我不愿意反抗,我自我做一个牺牲者……我跟你们一样都做过美妙的梦。但是都被人打破了,我的期望没有一个实现过,我的愉悦早就被人剥夺了,我并不怪别人,我是自愿地把担子从爹的肩膀上接过来的……”

连他都认为自我是一个牺牲者了,又何来反抗一说》因此,在祖父母亲的安排下,他放下了青梅竹马的梅表姐,娶了另一个少女瑞钰;因此,他放下自我喜爱的化学,开始了上班生涯;因此,在他的妻难产而死时却不能见她最后一面……他只能忍受,忍受,再忍受,可到头来他又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却是失去了两个他爱的女生。

他心里不是不痛,只是从来都没有在人前流过泪。他是令人惋惜的,正因他的身份——长房长子,让它失掉了反抗的资格,只能忍受精神上的折磨。

对觉新,觉慧多次批评他的懦弱,但更多的是同情和原谅。正因觉慧能了解哥哥作为一个被牺牲者的无奈情绪,觉慧能毫不犹豫地选取逃离这个家庭,但觉新能够么?

属于那个时代阴霾下的青年,都拥着一颗劈开黑暗见日明的心。他们在反抗和斗争中,有的是一段段不为人知的辛酸往事。只正因心中仍有梦,因此他就能忍住痛,只正因他的心中仍小小地希冀着愉悦,因此,他能坚强地活下去,而不轻易轻贱性命。

觉新觉新,你最终还是,觉醒了吧。

第34篇:《家》读后感

当我看到巴金老先生的《家》的题目时,我便想起了我的家,想到了那个让我温暖幸福的家,于是很愉快的读起这本佳作。读过之后才发觉,《家》这部小说是巴金老先生为朋友而写的,我被它动人的情节深深感染了。

《家》这本书让我感到无奈的是有情人不能终成眷属,却因为迷信而分隔两地。书中的觉新代表那些逆来顺受的孝顺子弟,他不知道怎样去追求自己的幸福,虽然已经长大成人,却由着父母来为自己的婚姻大事做主。他爱的是他的梅表妹,但却要遵循父母的主张与另一个女人结婚,觉新的心里虽然很不乐意,但却只是唯命是从,与自己心爱的人分开了,娶了那个父母指定的女人。而觉慧却是一个与觉新不同的人,他有自己的思想,不屈于封建的束缚,他积极参加学生会,参加游行,敢于反抗,敢于表现对现实社会的不满。即使他的爷爷不允许他外出,他也没有中断在学生会的工作,而是在家读书看报,了解当天的时事新闻,用另一种方式来反抗封建社会的统治,宣泄自己心中的不满。

觉新、觉民、觉慧这三个兄弟中要数觉慧的思想最为先进。他恨透了这个旧社会、旧体制,最终,他用离家出走来表明了他抵抗这个旧社会的决心。

这个社会是一直进步的,它不会因为什么而停止前进的脚步,我们要像觉民、觉慧那样对前途未来充满信心,永往直前。

第35篇:《家》读后感

家,可以让你想到什么?家,在人们的眼中,都是爱的代名词,是避风的港湾,是永恒的栖息地,但无论如何形容,家就是一个能给你幸福温暖的处所,它就是爱。然而,巴金先生的小说中,"家"却是一个明争暗斗却不见硝烟的战场。

《家》主要讲述了一个旧社会封建礼教的大家庭中所发生的故事,展露出旧社会大家庭所犯下的种种可笑又可恨的恶行。"家"是指高家,是当地的首富,全家上上下下共有几十人(仆佣除外),都靠老太爷打下的江山吃饭,而在老太爷的"统治下,高家表面看似风平浪静,但却没有发现这个曾经辉煌的名门望族在逐渐衰败,当老太爷刚一离世,这个家族便全都乱了套。整日吵闹声不断,各种状况不断,都是令人难以想象的。没有人会相信,曾经外表那么辉煌的金陵高家,内部竟是如此腐朽,不堪一击。生活在公馆里的每个人现在都感到陌生,感到恐惧,他们想反抗,但他们不敢,也不能,他们凭借自己薄弱的力量是无法将旧社会的牢笼给挣脱的。所以,现在,他们能做的,只能是唯唯诺诺地将每件事,每一天应付过去。但事实是残酷的,如果这些向往自由,向往光明的人们不去反抗,那么那些腐朽的旧势力就会将他们吞噬,他们也只能眼睁睁的看见一个个年轻的,青春的生命葬送在这条通往光明的黑暗道路上......

虽然小说是虚构的,但我相信小说的素材一定是来源于生活,我相信作者是希望用《家》来激励奋斗中的人们的,激励他们能够勇敢地站出来。

第36篇:《家》读后感

《家》这部书是以中国封建礼教下的大家庭为背景,阐述了在那个时代的青年们如何被摧残。

巴金是以自己的大家庭为背景完成这部小说的。在高家这个大家庭中,主要人物有高老爷子,他是整个家庭封建礼教的主人,也是整部小说悲剧的创造者。高觉新是高家的长孙,是一个拥有现代思想的进步青年,无奈却因要继承家庭,顺承父辈的意思,而断送了大好前程,成为封建主义的奴隶,并在进步思想与封建思想中间夹缝求生。高觉慧是高觉新的同胞弟弟,他同样是爱国的进步青年,他厌恶自己的家庭,并且支持自己的二哥觉民逃婚,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同时他也干预追求自己的幸福,大胆的同丫头鳴凤谈恋爱。或许这样的事发生在现代是很正常的,但在那个时代的婚姻都是讲究门当户对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由此便可看出高觉慧的确是一个用于冲出封建礼教的进步青年。

当然,高觉慧是一个正面的例子,但在封建社会下,更多的是悲惨的例子。比如高觉新,他的婚事原本可以很顺利,不想高觉新的继母和梅的母亲在牌桌上发生矛盾,于是梅的母亲一气之下就退了这门亲事。而高老爷子居然用抓阄的方式来决定觉新的婚事。而觉新的人生悲剧并没有就此停止。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他又遇到了他的初恋情人梅,觉新便在梅雨现任妻子瑞钰之间非常矛盾,结果梅却因为觉新而含恨而终,而瑞钰却因难产而死,他纵有万般无奈的怒火却不敢发泄,这一切都因为封建礼教与他自己的不反抗主义而造成的。

觉慧并不像他大哥那样软弱,他决定挑战象征封建主义的爷爷,支持并帮助二哥觉新逃婚,并在他的撮合下,他的二哥觉民终于反抗成功并能够与表姐琴在一起。他自己加入新青年的社团,与社团成员一起出版《新青年》这本杂志来指责所谓的政府军队对学生与百姓们的伤害。尽管他们到处受到政府的打击与排挤,还几次被警告必须要停止出版,但他们并没有停止与恶势力的斗争。继续想办法出版《新青年》,但命运似乎也与觉慧开了一个玩笑,他的恋人鳴凤要嫁给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为妾,而鳴凤因为觉慧而不愿嫁给别人为妾。无奈之下选择投河自杀。觉慧因为鳴凤的死,大受打击,一气之下决定离开这个令人窒息的封建家族。所幸的是在他的大哥和二哥的帮助之下,他离开这个家,走向一个新的天地,上海。

巴金以自己的形象创造这个人物觉慧,我非常喜欢他,有自己的思想,敢于创造机会,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这才象我们现代人一样,有蓬勃的生命力。

第37篇:《家》读后感

“觉新在这一房里是长子,在这个大家庭里又是长房的长孙。就是因为这个缘故,在他出世的时候,他的命运便决定了。”

巴金的《家》中,有着许多可爱而又鲜活的生命,他们却无一不受到来自黑暗封建思想的打击,但他们中一些人却进行了激烈的反抗,像觉民、觉琴和觉慧,他们最终站了起来,到达了光明的彼岸;而另外一些可怜的生命终究只能带着悲恨死去,如同鸣凤、梅、瑞珏一样,饱受折磨而未尝在最后得到解脱。而不在其中,位于中间,生活在夹缝中的觉新,则是最为煎熬,又是最为可恨的“大哥”了,因为他顺应了黑暗,而又不得不始终在黑暗泥潭的封建家庭和光明的进步社会间挣扎,为一生遗憾和悔恨。

“他的相貌清秀,自小就很聪慧,在家里得着双亲的钟爱,在私塾得到先生的赞美”小时候的觉新便已天资聪颖慧,上了中学“又名列第一”、“是一般同学所最羡慕的人”、“他的脑子里充满了美丽的幻想“。

可父亲在母亲死后的安排摧毁了他的幻梦,他被迫早早成家,而且未能做出反抗,而这便为他今后一次又一次的妥协埋下了伏笔,可想而知,为了封建礼教的家庭和谐,他竟放弃了自己最喜爱的表妹,在其他一些情感的选择上,他还有什么不能向黑暗的封建势力低头呢?

到了父亲临终前,他的嘱托迫使觉新又“卖掉了自己的前程”,这是封建礼教对他降下的又一道枷锁,从此以后,他的利益都属于他的“家”,封建的专制也剥夺了他的自由,短短一个月,他仿佛已然失去了自己的半生和未来,但父亲的临终便最终使得黑暗降临在了觉新身上,让他彻底消逝在了黑暗中,他的妻子瑞珏、深爱着他的表妹也随他一同坠入黑暗深渊。

“又过了一些时候,他的第一个婴儿出世了,这是一个男孩”、“把他的抱负拿来在儿子的身上实现。”觉新如此想到,可他的父母呢?他们不也一样,对觉新发出过“充满感激、希望与爱的语言”吗?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觉新的命运不属于自己,而他的孩子海臣的命运,如果不是因为这封建家庭和封建礼教的分崩离析,也必然无法掌控在自己手中。邪恶的封建制度就是这样,通过剥夺一个人的命运,进而剥夺一群人的命运,一代人的命运,几代人的命运得以苟延残喘的。这样封建制度的延伸就像滚雪球,雪球越滚越大,碾压一切,势不可挡。但幸运的是,新一代革命奋斗的光明足以与之抗衡,因为新青年为了未来,决心付出一切以打破觉新那般悲惨命运的轮回,让自己的命运得以由自己来掌控!

即使到了今天,我们也应当始终不忘理想,为属于自己的未来而奋斗!

第38篇:《家》读后感

阅读《家》的时候我并没有想到这本书能让我如此的震撼去,以至于我三天就已经将它阅读完毕。《家》是巴金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春》《秋》是另外两部,但是读完这本书之后我决心将这个悲情的故事读下去。

《家》以五四运动浪潮波及到的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的描写了高公馆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的没落分外的过程。它揭露了封建专制的腐朽本质,控诉了封建礼教和封建迷信的罪恶,颂赞青年一代的反抗斗争精神。这本书中的这个“家”有些上上下下有三十几个人,书中的人物更多。在这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中,书中重点以觉新、觉民、觉慧为中心,展开了这个故事。

觉慧是整本书中有着被新思潮影响最深的思想、向往自由平等、大胆争取个性开放、敢于反抗的人。他在整个故事中一直走在前端。他痛恨自己所遭遇的,但却找不到出路去拯救这个现状。所有在书中的很多时候虽然头脑清醒,但行为上却无法逃出这个封建的大牢笼。觉民在这本书中虽然与觉慧一样有着这样的思想,但他有着自己与表姐琴的爱情,这让他有时候不理解觉慧过激的想要解脱的思想。我最可怜的并且无法解脱的人就是觉新。他不同于觉民和觉慧,作为长子他深知自己需要代替父亲接管这个家庭,他的痛苦与纠结并不能表现出来,他的无抵抗主义和作揖主义让自己的兄弟厌恶自己,造成他被迫娶妻,妻子惨死等悲剧。巴金在这本书中在觉慧身上倾注了他所有的心血,以娴熟的艺术手段,让觉慧这个人首先冲出了这个封建的牢笼。

在这个家庭中的四个悲剧直观地暗示了高家馆的悲剧。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和刽子手的冯乐山让鸣凤死去,梅小姐在与自己所爱之人失之交臂后成为寡妇,最后得了肺病失去。后来高老太爷的死,使封建礼教的人们更加疯狂,最后让觉新的妻子含恨离开人世。这些让封建思想说害死的人们地位从一家之主到婢女,说明封建制度所危害的是所有的人,并不是只有低贱的人。在这个家中,只有到了最后一刻,连以往懦弱不反抗的觉新终于开始帮助觉慧的时候才能让人看到一点的希望,觉慧登上了那艘船去向远方,也许会带来什么转机呢?巴金在《家》的结尾中还是让人们无限遐想。

有时候我们真的需要向生活发起挑战,因为一味的懦弱不反抗会使自己死在不如意的生活里,我们还年轻,要向觉慧一样勇于去探索,勇于反抗,就算身边的障碍重重,但如果坚定不移地努力,也许一切都会有转机。

第39篇:《家》读后感

提到家这个字,现在的我们心中大多应该想到的是温暖、和睦而美好。或许平日里或多或少的纠纷不可避免,但纠纷过后,依旧温暖而和睦。然而回眸历史,在那黑暗的封建社会,在旧礼教观念的毒害下,家却并非是这样温暖和睦。

《家》所描写的就是一个受封建礼教所束缚的封建专制家庭,在这个家庭,高老太爷化身为封建制度,统治着这个腐朽的家。而他统治的手段,也正是封建统治的主要手段----专制。

在这样的统治下,家人的自由受到了约束,权力收到了限制,家又怎能温暖、温馨?在这样的统治下,高老太爷人们肆无忌惮的理由。任何伤天害理的事情只要打出“这是高老太爷的意思”的口头禅,便可通行无阻。这深刻的反映反映了封建专制制度的黑暗腐朽,让我深刻的领会了封建制度的可怕。

有黑暗就有光明,即使是一点微弱的光明。书中描绘了觉新、觉民、觉慧这三个形象,在他们的身上,都多多少少存在着一些先进的五四思想,然而因为地位和性格的不同,五四的先进思想在他们身上产生了不同的影响。

觉新受五四新思潮的洗礼,清醒的意识到了自己的悲剧命运,明白是就家庭和旧礼教夺取了自己的青春和幸福,单但由于他本人处于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被灌输了大量的封建思想,以致他养成了委曲求全、逆来顺受的性格,因而五四新思潮的洗礼反而让他更加痛苦。

通过觉新这个形象,我感悟到了行动要与思想共同进化,否则一旦两者矛盾形成,所要遭受的,将是原来双倍的痛苦。相比觉新,觉觉慧则将自己受到的五四新思潮的洗礼更加付诸实践,他是一个充满朝气的封建叛逆者的形象。热情、叛逆、只求自由的五四精神在他身上彰显的淋漓尽致。

而现如今,本来先进的五四精神却被有些青年发扬的有些过火,他们对任何事物哪怕是不良事物都充满着热忱:叛逆也不是对待腐朽的事,而是对待家长和老师:过分槌球自由。他们的行为陷入误区,发人深思。《家》通过一系列美好的生命的毁灭,控诉了封建家庭的腐朽的黑暗,描写了先进的青年一代的觉醒和反抗,为新时代的青年点亮了前行的明灯。

太阳普照大地,总有黑暗的角落:社会再文明,总有迂腐的潜伏。倘若处在阴暗迂腐的现实之中,那么时代的新青年就应该继承和发展那永不退色的五四精神,用他的光芒驱散现实的黑暗。

第40篇:《家》读后感

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短暂的生命不应该逆来顺受,要伸出勇敢的双手把它剪贴得有意义。《家》以五四运动浪潮波及到的滞赛内地四川成都为背景。

真实地描写了高公馆这个“诗礼传空”,“四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的没落分化过程,揭露了封建专制的腐朽本质,控诉了封建家族制度,封建礼教和封建迷信的罪恶,颂赞年轻一代的反抗斗争精神。觉慧,觉民和琴是书中年轻一代的代表,他们敢爱敢恨,勇于反扩,试图冲破封建的囚牢,但现实并像想得那么顺利,在他们努力帜起“自由平等”旗帜的同时,不少人已因封建制度所陷害,但他们的牺牲更是激起了这群少年们的决心,他们不会因长辈的走阻挠与斥骂而退缩,他们勇敢地支起帆,在暴风雨的淋漓下远走,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并努力坚持着去实现。

觉慧,觉民等人因有信念支撑着,所以他们一直向前跌跌撞撞地闯去,但是他们的大哥学,觉新早已被封建制度折磨得深思筋疲力尽,成为旧时代的受害者,停在原地。觉新既同情支持弟妹们反封建的抗争,又屈从于封建势力的压力,自觉不自觉地维系着封建统治的权威,这让他的一生陷入极度的矛盾痛苦中,在不满时也只能在无人时用泪水来一遍又一遍地洗刷愤慨。

他说不能那么做,他说没人理解,那么多双眼睛看着他,他能做的,只有强装着笑完成一件又一件不想干的事,一切都是他在维系着,他没办法像自己的弟妹一样再去追求改变些什么,这样的他总是让人又怜又恨。觉慧,觉民,琴等青年他们在一起,互相帮助,互相激励,随落无望的深渊时,他们安慰,他们帮助,他们伸出双手,友谊让信念更加坚定,有了友谊,他们已经是幸福的了。而觉新在曾经最无助的时候,没有安慰,没有鼓励,更没有帮助,有的只是长辈无法妥协的坚定的命令,他的奋力争扎只是无法逆转的命运后绝望的毒药,他被逼迫地喝下了这致命和毒药,从此变得顺从,变得懦弱。不再抱任何希望的觉新面对弟妹们的新思想和大胆行为,只有更多的无耐和悲痛,他们的责备总是一再地刺痛他,曾经反抗失败的他觉得有点落寞。

勇敢不会是永远,信念不会是永远,但永远的充满温暖的关心,友谊会让一切破碎恢复成原样。大家手牵手一起克服重重障碍,一切会因过程而变得更美好,或许那时结果怎样也无所谓了,不会害怕失败,因为友谊让前方总是充满阳光。

第41篇:《家》读后感

通过阅读《家》这本小说,我的到了许多感悟。我觉得这本小说非常的不错,我了解了封建时期的家庭状况,明白了许多事理,所以我比较喜欢这本书。

家,在每个人看来都是十分温馨的,每个人的想法也会有所不同,对“家”的定义也有一定的差别。家,是冬日里暖心的阳光,给我们心灵带来温暖;家,是远去的人们良好的避风港湾,给劳累的人们带来安慰;家,是浩大无垠的海上的灯塔,给归来的人们指引方向!但巴金的“家”给我带来了别样的感受!

巴金的“家”鲜明的展现了一个封建大家庭的特色,生刻形象的描写了当时封建主义社会下,大官僚治本家的形象。高老太爷对我而言最为可恨,因为受封建主义文化的影响,他就是一个封建道德的化身。他在家庭中,对儿子粗暴打骂,并且还囚禁了觉慧。我对此感受颇深。觉慧是一个真正的敢于同封建专制势力做斗争的勇汉。他的勇敢果断令人佩服,他藐视长辈的权威,打破封建等级观念,为了反抗封建势力,他毅然离家出走,冲出大家庭,大声呼喊。这是一位真正的爱国为国人士。觉新与觉慧虽然同样对封建主义不满,但是他的无抵抗主义向封建势力妥协,令人十分可惜,当时社会上却有许多像觉新一般懦弱的青年,不利于社会的进步发展。至于鸣凤,觉明等人的反抗和不辛遭遇,正完美的诠释了当时封建社会的矛盾和黑暗!

在我阅读《家》之前,我本以为这部作品将会把我带入家温暖的怀抱,让我体会到家的温暖和快乐。但是,眼见为实,巴金的《家》体现展现出了封建爪牙下的黑暗,家庭内部的矛盾重重,旧文化,旧道德和封建迷信深深的镶入人民的心中,人们被迫害得十分悲惨!

放眼今日,家在如今的时代是一个人们向往的地方。家如此的舒适,如此的温馨,时代在进步,文化在进步,“家”的含义和内涵也在进步,越来越丰富。

《家》也许并不是巴金最好最优秀的作品,但绝对是最有人缘的一个作品,也是我感受比较深刻的,比较喜爱的作品!

第42篇:《家》读后感

封建,迷信,毒害,反抗,逃避,黑暗,这几个词在《家》的字里行间不断地穿梭着,深刻地揭露了封建制度的腐朽,糜烂。四世,少年们的爱爱情悲剧,家族之间的纷争与利益,一个封建家庭的兴衰,让我不禁想起了《红楼梦》种种的历史悲剧,仿佛清末的腐朽在《家》中重现。

高觉新与梅,高觉民与琴,高觉慧与鸣凤的悲惨经历我认为是这个故事的三条线索。

从“高”《家》中,我读出了封建的束缚。新其实是个积极上进的人,也想跟民与慧一起接受新思想,但高老太爷却剥夺了他学业与爱情,他奉父亲之命娶了瑞珏,包括鸣凤最后没能与慧成亲,被高老太爷要她做冯老头子的姨太太等。封建束缚仿佛是一把牢牢地枷锁在当时小孩一生下来就被戴上了链铐,不但束缚了他们的行动也束缚了他们的成长。

从“高”《家》中,我读出了封建的迷信。在高老太爷办梅死后的丧事时,陈姨太以避血光之灾为由把即将临盆的瑞珏赶到郊外生产导致瑞珏难产而死。说着是封建迷信不如说这是封建中辈分象征着权力,陈姨太就为了一时不满而要毒害人命,我在管中窥见了封建时期的人性泯灭。

从“高”《家》中,我读出了封建毒害。梅和新相爱,后被迫嫁姓赵的人家,可惜一年后守寡,她回到城中和觉新之间的感情却始终不能泯灭。最后含冤死去。封建的漩涡中没有自由,命运总是被长辈控制,到长辈死后,自己也沦落为封建顽固的代表,这也让这个黑暗的制度没有光明。

从“高”《家》中,我读出了反抗。民与琴的爱情和爷爷坚决斗争,离家逃婚,做了高家从来没有人敢做的事,可惜最终失败;琴看倩如把长辫剪了,她也想这么做,但遭到母亲的反对;琴想上男女同校;觉民弟兄的几个同学创刊了《黎明周报》批评和攻击不合理的旧制度和旧思想等都说明了青年学生是时代的领袖。

从“高”《家》中,我读出了逃避。最典型的代表是慧,因为他的自私,他没有把他心爱的人留住。他这时才发现自己也是一个胆小,懦弱的人,他对生活已厌倦了,他有了远离这个家庭的想法。并在哥哥的帮助下逃脱。

封建的黑暗自然不用多说,无论是从巴金还是鲁迅的文章中都有,想想自己因为青春期一点点矛盾而与父母意见不合,再想想与封建家庭中那种看不见的壁垒相比,我们是万幸的。

第43篇:《家》读后感

一阵寒风过后,我抬手关上窗户。望着刚和上的书,摸着冰冷的刺金书名,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就如刚洗完冷水的手放在火炉上取暖,犹如将刚煮熟的鸡蛋放在冷水中冷却。心中有如一股劲在不断的上升、上升……

看着窗外川流不息的车流,一左一右的车流,就像书中的两位主人公,觉新和觉慧两兄弟,虽在同一道路出发,却是朝着不同的方向行驶,宛如一对平行线,在思想上注定没有交集。觉新的“不反抗主义”和“作揖主义”使我愤懑不已;而觉慧的初生牛犊不怕虎,敢于追求自我,使我略感欣慰。

因为懦弱,因为封建礼教带来的传统旧思想的束缚,葬送了觉新这个有为青年。觉新虽然有过向往“五四运动新潮”的影响,但在封建家庭孝道日益的感染下,在全家不懈的思想的带动下,他放弃了,他不敢反抗。当父亲决定用抓阄的方法决定他的婚姻时,他默许了;当家里人要让瑞钰到城外生孩子时,他也默许了……当他意识到家庭内腐败的封建思想,正想去追求自己的理想时,梅却在忧郁中死去。不久之后,觉慧又离家出走,这不仅没使他放飞梦想,反而使他在腐败的封建家庭中更加讨好每一个人,更加的小心翼翼。因为他在懦弱中更加懦弱。

在觉新的镜面世界中,觉慧这条他的平行线,一个封建礼教的叛徒,这个胆大妄为的青年却在不平中走向光明的大上海。离开了这个桎梏了他18年的可怖的笼子。

正因为有了觉慧,才使这个死气沉沉的大家庭中带来了一丝朝气,一股清风。虽然他没有与鸣凤终成眷属,虽然他努力的想把腐朽的家庭变得充满朝气,但是他失败了,而他在失败中选择了离开和放弃,去追寻自己的理想。

我觉得他们两人就像当今社会的缩影,一种是妥协,而另一种是不言放弃,敢于拼搏,追寻真实的自我和理想。

第44篇:《家》读后感

黑色的雪夜……黑漆漆的门伫立在寒风中。像瘦口一样大开着,吞噬着无尽的黑暗……

你可曾想到旁边公馆里梅的心思?可曾想到她与觉新那段凄凄楚楚的感情?“日日思君不见君”的心情,何等悲凉?两人相见,却不能嘘寒问暖,而是含泪转身,扭头离去,不容得叙叙旧情,就因惧怕周围公子太太的诽谤。由于苦苦相思,知道自己永不能与觉新在一起,梅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即使有钰,旧情依旧牵引在她心头。哭干了泪,却又要慢慢的吞咽旧礼教的恶果,“此情无计可消除”!……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身体终于吃不消,亭亭的梅闭上了美丽的眼睛。撕心裂肺的哭声终究没有唤醒她,钱太太的悔恨没能将时光倒转。一个无辜的牺牲,没几天便被人用欢声替代了罢。还曾有谁记起呢?

你可曾记得鸣凤惨淡的哭声?可曾记得她最后一次来找觉慧时的样子——“极力忍住泪”、“声音异常凄惨”?可曾记得她抱着周氏的腿哭的昏天黑地?也许,鸣凤只是一个女佣,但她有尊严,有人格!她宁死也要维护自己的清白,敢于以死向封建专制抗议,但又有谁会听她的话呢?曾经觉慧与她的那段往事真真切切成了往事,一个女卑怎么可以和公子少爷相提并论呢?这样一个刚烈的女子,却换不来旧社会统治者的半点同情,冷若冰霜的心,少爷少奶奶们除了觉慧还有谁会考虑到鸣凤呢?正如作者所说的——要为那无数的无名牺牲者“喊冤”,要从恶魔的爪牙下救出那些是掉了青春的青年!这样一个纯洁的女子,一个正值花季的少女,就这样以一个宁可投湖自杀也不屈服的背影,给读者留下了深深的怀想。

还有觉慧。接受了“新思潮”的影响下的觉慧,显得独树一帜,他同情底层的工作者(如鸣凤),他向往自由平等,而不是像觉新一样对一切都懦怯顺从,他总是有很多的主意,他看到了旧社会的黑暗本质,唯有他,敢于反抗封建统治,在那样一个旧社会里,他觉醒了,“叛逆”了,是新青年中的一个,没有做一个时代的落伍者,而是做了一名开拓者。爽朗的性格,让他不会像大哥那样矜持,充满矛盾,又不会像梅一样多愁善感。他向往自由,敢于创新,大胆争取个性解放。他似乎什么都不怕,不懦弱,不胆怯,不肯服从,有自己的思想。我敬佩他,佩服他的骨气。这样的青年在当时真的是不可多得!陈腐的文化和嘈杂的社会没有玷污他的双眼,他有自己的打算,有对社会的新认识!

从《家》这本书里,我看到了当时旧社会的腐败与黑暗,男女交往的不平等,和所谓封建伦理“孝“道的熏染,这一切都加强了悲剧的氛围。

这一部传奇的着作,给予了我震撼,和对社会的感慨,还有对现在这难能可贵的和谐世风有了更深的了解。

第45篇:《家》读后感

“人的身体可以被囚禁,人的心却不可以。”这是大多数人的想法。

在辛亥革命后的时期,那个时代人思想受封建社会的影响都是腐朽,但也存在着新青年。

觉慧的家族是封建旧家族,他家公馆有着悠久的历史不知经过几次更换门匾。里面究竟有着怎样的秘密,依旧不会为外人所知道。在觉慧印象里的家有着黑漆大门,好似关住了他;当门开着时,好像一只怪兽的大口。里面像一个黑洞,这里面有着什么东西,谁也望不见。

家是一个温馨的词,但在他眼里是“狭的笼”好似被密密麻麻的线缠住,无法挣逃开来。他常常想反抗束缚他的某个东西,可又不知反抗什么。在白天欢乐统治着公馆,在黑夜悲泣统治着公馆。

无论白天或是黑夜世界都有两个不同的面目,为着两种不同的人而存在。在封建社会中,中国青年们受到陈腐的封建道德影响,没有自我,而觉慧和他的家族就是一个典型的代表。

他是矛盾的。他想挣脱旧思想却又被束缚在其中,他自己也很迷茫自己在挣脱什么东西,因为大家都是“无抵抗主义”。“我是青年,我不是畸人,我不是愚人,我要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这是他的写照,也是唤醒自己和其他人的一场勇敢的斗争,在书里他做了先行者。

他想反抗这一切,他想要反抗这一切,他要反抗这一切。不止为了封建的旧制度的思想,更是为了自我,和无数受着折磨的其他人。

他是勇敢的,他反抗了,他离开了家,他挣脱开掉束缚着他的东西,一种新的感情渐渐抓住了他,他不知道究竟是快乐还是悲伤。但是他清清楚楚地知道他离开家了。他离开了旧的家庭,就像甩掉一个可怕的阴影,没有一点留念。封建制度对人的迫害和地主阶级对农民的残酷剥削,是罪恶的。而觉慧的反抗也是代表大多数人觉醒。

“宁做沥血歌唱的鸟,不做沉默无声的鱼”,开始反抗命运的不公,寻求自我的反抗之路。

那怕前方有多少荆棘,我想苟活者在淡红的血色中,会依稀看见微弱的光芒;真的猛士,将更奋然而前行。

第46篇:《家》读后感

“我们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

生活好似一个巨大的工厂,我仿佛看见一个个生龙活虎的娃娃,被传送带送进封建的机器中。这机器束缚他们的手脚,蚕食他们的思想,最终生产出一具具冰冷麻木的行尸走肉,步履蹒跚地爬向自己的坟墓。

但这一切改变了。五四运动像一股奔腾的激流,冲击着囚禁万千百姓的黑暗囚笼,冲击着这吃人的社会,冲击着封建毒瘤深埋的根基。旧制度如同腐朽的木乃伊突然接触清新的空气与明媚的阳光,必然分崩离析。《家》正是在这样的激流中诞生的小说。小说以成都首富高家为背景,描写了高家三代人的生活,进而反映出中国社会新思想与旧思想的斗争。

《家》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一个个血肉丰满的人物形象,这些人物大致按照辈分分为三类:高老太爷一代,“克“字辈一代,“觉””、“淑”字辈一代。高老太爷和陈姨太是典型的封建家长的代表,他们唯一知道的就是自己的意志与命令不容违背。这些人年轻时受长辈的指使,封建礼仪尊卑已深入他们的思想,所以当他们成为长辈后便认为指使年轻人是理所当然。“克”字辈是家里的顶梁柱,他们接受过资本主义思想,懂得如何持家,但也受封建长幼尊卑思想影响,贪图享乐,欺下瞒上。这类人是封建主义与资本主义妥协的产物,他们维持着这半封建社会的运行(这样看来,觉新更像这一代人)。最年轻的是觉民、觉慧这一代人,“家里没有人关心我的前途,关心我的命运”,但他们用一颗反抗的、自主的心去争取到自己的理想与爱情。他们在家庭中是最底层,在思想上却是最高层。当鸣凤含泪投湖时,当觉民严词拒绝冯家的婚事时,当觉慧毅然东向上海时,年轻人的自主与反抗精神无不体现得淋漓尽致。

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家人为高老太爷“捉鬼”时,觉慧断然阻止巫师进入自己的房间。“他站在门口,好像把守住一道关口似的。”觉慧当然不相信这种迷信的办法,还怒斥长辈们的无能与胡闹,骂得克明和觉新自知理亏,哑口无言。觉慧用清醒的头脑,揭穿了长辈们为赢得“孝顺”的名声而闹出的丑剧,同时捍卫了自己的尊严。作为比较,懦弱的觉新只能把拳头砸在那扇隔开他和瑞珏的门板上。

《家》的故事主要是从觉慧的视角出发的,而我也常常与觉慧感同身受。他看到这个用封建礼教维系起来的家庭是怎样的虚伪,看到暧昧的人际关系如何在危险面前灰飞烟灭。他无法理解人们思考的方式,无法理解长辈的所作所为有何意义。而我也常常联想到我的生活。封建制度的确早已被消灭,但许多落后的思想和成见仍然残存在现代人脑中。依靠人际关系攀附拉拢之风依然盛行,当官便威风的观念已深入人心,人与人间的感情用“份子钱”来衡量,这些成见不但影响了社会风气,而且不利于我们年轻人形成健康的人生价值观念。所以,年轻人必须要有自己的主见,必须明白自己真正追求什么,必须找到自己人生价值所在,而不是被社会的成见牵着鼻子走。这样,才能让我们短暂的一生变得充实。

《家》已经出版80余年了,尽管社会早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书中一个个热血青年对自由民主的孜孜追求,将永远是我们年轻人的宝贵财富。

第47篇:《家》读后感

家是什么?家是李白《静夜诗》“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中那轮明月;家是马致远《秋思》“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那九曲回肠;家是《黄鹤楼》中“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的缕缕秋思;家是李白《春夜洛城闻笛》中“谁家玉笛暗飞声,散入春风满洛城”那撩人的夜曲;是张继《枫桥夜泊》中“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的夜半钟声。

家是灵魂栖息的港口,是心灵停泊的港湾,它在我们生活中是亲切和睦的,然而,在巴金小说《家》中,高觉新一一家却是每天都在明争暗斗,就只是为了争夺那点家产,正面以笑脸对着家人,转过身却是在暗地里说对方闲话,这样的家还是家吗?

在巴金的《家》中,大体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逆来顺受的孝顺子弟,另一类则是思想前卫反抗封建的子弟。就拿觉新来说,他就是那些逆来顺受的孝顺子弟,他父亲自作主张让他和现在的大嫂结婚,他心中不愿意因为他爱的是梅表妹,但他不敢为自己的爱情去争取,只是唯命是从,最终和自己所爱的人分开了,思想前卫反抗封建的莫过于觉慧,他积极参加学生会参加游行,敢于表现对现实生活的严重不满,敢于做出反抗,即使他爷爷不允许他外出,他也并没有放弃学生会的工作,而是在家读书看报,了解当天的新闻,通过不同的方式来反抗封建社会的统治,以此来宣泄自己心中的不满。再看看现在,家家户户和和睦睦,极少存在家庭的明争暗斗,都是民主制度,有什么事情说出来家人一起商量解决,小孩子也有发言权,并不是一味的不分对错唯命是从,和封建社会的那一种“我是长辈,我说了算”的封建专制家长,逆来顺受的孝顺子弟,勾心斗角,损人利己,口是心非的那些男男女女截然不同。

《家》向我们充分展现了封建社会的家庭面貌,封建的思想意识,把人们一个个逼上了绝路:大少爷觉新终日思念梅,鸣凤因被迫婚自尽,觉新的表妹因大人思想保守,有病不能及时医治,最终死了。当今社会新的思想层出不穷,现在的思想是开放的,并不局限于传统的观念,变封建为开放,变传统为创新,变专制为民主,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在《家》中那封建社会中不像我们这样开放,他们不敢创新,没有民主。这一对比证明了,社会在不断的发展,人类文明在不断的进步着,精神境界在不断的提升着,我们可以像《家》中的觉民觉慧学习,接受更多的资讯,敢想敢做,还要以《家》中的觉新为借鉴,不要以为的盲目顺从,否则到头来还是会苦了自己,我们要为自己的理想去奋斗。

《家》描写高氏地主大家族在“五四”后的日趋没落,通过一个家族的分崩离析,深刻反映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全面崩溃的现实和趋向,而今天我们的家,长辈为我们日益操劳,我们经常是坐享其成,大部分父母事事征求我们的尊重和意见,宠爱并溺爱我们,在如此幸福的环境中,我们并没有意识到应该满足回报他们,不管怎样,今天的我们比过去的他们更幸福,我们的生活没有硝烟,没有战争,没有奴役,尽管现在的生活还有这样那样的不如意,但我们已经比他们原来的生活好很多,我们应该好好珍惜这如此不易的幸福生活。

第48篇:《家》读后感

“风刮得很紧,雪片像扯破了的棉絮一样在空中飞舞……”文章的开头就以环境描写开篇,“他的眼前是连接不断的绿水……”有深意的结尾。读完《家》,我的内心十分沉重又复杂。

封建社会的种种恶意悲惨残酷与知识分子的无知、迷茫表现在种种方面。

对于大哥觉新的婚姻大事,父亲竟用草率简单的抓阄决定,从骨子里透露出冷漠、无情、毫无人性的感情色彩,如此愚昧、无知。我也“亲眼目睹”了一个有理想、有文化的知识青年被封建社会的纽带束缚,一步步被拉向深渊,没有半点挣扎,我的内心很压抑,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想抓住他的衣领问他为何不反抗。在描写方面,作者也“动了手脚”,只用第三人称淡漠的形式“他想,他……”给环境笼上一层悲凉的社会面纱,与本文开头大不相同,开头以两兄弟互相对话而呈现,给开头充满活力,有积极向上的情感。现在看来,或许作者只是想欲扬先抑、以乐衬哀罢了。

在“梅表姐”一节时,“一切都是无可挽回的了。不管时代如何改变,我的境遇是不会改变的。”也充分体现了当时的知识分子的无知思想。时代、环境的影响虽大,但它们都是人造的,人可以通过斗争来改变环境,但也需要时间,我悲哀他们生活在这个战火硝烟弥漫、水生火热、黑暗封建的社会里,若到如今,知书达理、文化渊博的人(不分男女)总有让自己展示的舞台,而不是从前的“女子无才便是德”,但也愤怒他们的无用哀悼,妥协,退让,我的情感十分复杂,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最最让我欣慰的就是三少爷觉慧,透过纸书,我仿佛看到一个勇敢,敢于反抗的年轻知识分子,他比大少爷、二少爷更来得果断,比如最后的离家出走,对“捉鬼”的反抗,但,他也有朦胧迷茫的地方。或许怀着少女对爱情的向往,我很期待鸣凤与觉慧在一起,而不料鸣凤抗冯爷婚不成投湖自尽,在我眼里的鸣凤,是一个对爱情忠贞不渝、聪慧的女子,在死前她还心心念念想着觉慧,而觉慧——在这个时段却不断地放下、重拾、放下、重拾爱情,不够成熟,表现彷徨、纠结。最后他们没有走在一起,吞噬他们爱情的不是湖,而是黑暗封建的社会深渊。

我为当时生活在这个社会的人们感到惋惜,也庆幸现在的我生活在如此开放幸福的时代,在黑暗中寻找光明,我是我的观音。这大概是我所学到的吧。

第49篇:《家》读后感

“我想有个家……”音律在跳动着,歌词道出了人们的心声,可到底什么才能称作“家”?

“家,应该是蜘蛛网的中心,连结着千丝万缕的情,不管你走得多远,你的喜怒哀乐只要有一丝丝的脉动就会震动着蛛网的中心”这句话,把家比作蛛网的中心,生动形象地写出了家是我们遇到挫折后的避风港,家是安抚我们心灵伤口的创可贴,家是承载着我们喜怒哀乐的小船,当我们在黑暗中迷惘的时候,家是那一盏照亮我们前方的路的指明灯;当我们在寒冷中孤独的时候,家是那一张温暖我们的心的棉被;当我们在迷途中无助时,家是那一张指引我们回归正道的地图。家的作用是无法被取代的。

家同时也意味着爱与责任。萨克斯曲《回家》不知打动了多少游子的心,它的产生正是由于作者夜深回家时,发现母亲还坐在沙发上等他归来,真情涌动于是写成了这经典之作。一个人无论你长多大,长多老了,在母亲的眼里你还是她的小孩。母亲家中等小孩的场景,每个人都经历过,感觉不一样,有的温馨,有的激动,有的心酸。俗话说,父爱如山,母爱如水,这些爱也只有在“家”的存在前提下才会呈现出来。如果没有了家,哪会有厚重如山的父爱;如果没有了家,哪会有细腻如水的母爱;如果没有了家,哪会有触动人心的真爱。再如老舍在《我的母亲》里,就有心酸的叙述:“三姐结了婚。母亲对儿女都是一样疼爱的,但是假若她也有点偏爱的话,她应当偏爱三姐,因为自父亲死后,家中的一切事情都是母亲和三姐共同撑持的。三姐是母亲的左右手。但是母亲知道这右手一定要割去,她不能为自己的便利而耽误了女儿的青春。当花轿来的我们的破门外的时候,母亲的手就如同冰一样冷,脸上没有血色——那是阴历四月,天气很暖。大家都怕她晕过去。

可是她挣扎着,咬着嘴唇,手扶着门框,看着花轿徐徐的走去。不久,姑母死了。三姐已出嫁,哥哥不在家,我又住学校,家中剩下母亲自己。她还须自晓至晚的操作,可是终日没人跟她说一句话。新年到了正赶上政府倡用阳历,不许过旧年。除夕,我请了两小时的假。由拥挤不堪的街市回到请炉冷灶的家中。母亲笑了。及至听说我还须回校,她愣住了。半天,她才叹出一口气来。到我该走的时候,她递给我一些花生,“去吧,小子”街上是那么热闹,我却什么也没看见,累遮住了我的眼。今天,泪又遮住了我的眼,又想起当日孤独的过那凄惨的除夕的慈母。可是慈母不会再候盼着我了,她已入了土!”这一段文字,诠释了母亲对儿女该尽的责任和儿女对母亲应尽的义务,劝诫我们不要等到“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时候,才想起在家中孤独地等待着我们回去看望、回去陪伴的老父亲、老母亲。不要等到我们后悔的时候,才发现能补救的机会早已逝去。不要让这种欲哭无泪的心痛,一直痛楚心扉。如果没有了父母对子女的责任,那么,家也就么有了其存在的意义。如果没有了子女对父母的义务,那么,家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价值。

总之,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其实根本不是一个具体的地方所在,只是某时某刻在某地方有了安心的感觉,就算是到家。我们可以做和应该做的,只是使这种“心安”这种“心神合一”这种“神魂合一”的感觉尽可能地常在,那么不论一个人身居何地,都不算离家很远,或者干脆说就是身在家中了。

第50篇:《家》读后感

最近正在重读《家》这部经典著作。初一的时候只读过一半,这几天正好借着电视剧《家》的热播重读经典。

巴金的代表作是《激流》三部曲,包括《家》、《春》、《秋》三部,内容是通过一个大家庭的没落和分化来写封建宗法制度的崩溃和革命潮流在青年一代中的激荡。作者以很大的激情对封建势力进行揭露,歌颂了青年知识分子的觉醒、抗争并与这种家庭决裂。

《家》这部分以“五四”的浪潮波及到了闭塞的内地——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写出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腐烂,溃败的历史;用巴金老先生自己的话说:他“所要展示给读者的乃是描写过去十多年间的一幅图画”。高氏豪门外表上诗礼传家,书香门第,但掩盖在这层帷幕之后的,却是内部的相互倾轧,明争暗斗,腐朽龌龊,荒淫无耻。为了维护这个作为封建制度的支柱而又面临崩溃的家庭,以高老太爷和高克明为代表的那些卫道者,竭力奉持着礼教和家训,压制一切新的事物,甚至不惜以牺牲青年为代价。这就又加深了新与旧、当权势力与被压迫者的矛盾,并使年轻人遭受巨大的痛若。在《家》中,就有梅表姐的抑郁致死,瑞玨的悲惨命运,鸣凤的投湖悲剧,婉儿的被逼出嫁……这些青年女性的不幸遭遇,无不是封建制度以及礼教、迷信迫害的结果。作者通过这些描写,表现了深切的同情和悲愤,并向垂死的制度发出了“我控诉”的呼声。

觉新、觉民、觉慧兄弟三人的不同命运也是作品的一条主线,是始终贯串在《激流》三部曲里的人。

觉新,作者对他所花的笔墨最多,而且可以说是整个作品布局的主干。这是一个为旧制度所薰陶而失掉了反抗性格的青年人,心底里虽然有着是非和爱憎的界限,也理解夺去了他的幸福和前途、夺去了他所最爱的梅和瑞玨的是“全个礼教,全个传统,全个迷信”,但他无力挣扎,只能伤心地痛哭,忍爱着精神上的痛苦。他是旧礼教制度下的牺牲者,但同时又不自觉地扮演了一个维护者的角色。原著中作者对他是有一些批判的,大多是通过觉慧,批判他的怯弱、“作揖哲学”和“无抵抗主义”,但更多的是同情和原谅。读者只有在把他当作一个牺牲者的心情下才可能产生一点惋惜;这种情绪却往往又为人物自己的行动所否定了。

觉民的性格是沉着的,也是比较定型的;作者给他安排了一个比较顺利的遭遇,使他胜利地得到爱情,跨过了逃婚的斗争。他也有改变和发展,但都是顺着一条路向前的,他自信可以掌握自己的命运。

“五四”的浪潮掀起了青年一代的热情和理想,也回深了他们对于旧的制度和生活的憎恨。

《家》中的重要人物觉慧,便是这种受到新思潮冲击的新生的民主主义力量的代表。他坚决反对大哥觉新的“作揖哲学”和“无抵抗主义”,他的信念很单纯,对旧势力“不顾忌,不害怕,不妥协”。他的确是“幼稚”的,对周围的一切还不能作出科学的分析,甚至感到“这旧家庭里面的一切简直是一个复杂的结”,他这直率的热烈的心是无法把它解开的。但因为“五四”时代对旧的一切表示怀疑和否定的精神,他知道这个家庭是“无可挽救的了”。他并不想对“家”寄托什么希望,而热心于交结新朋友、讨论社会问题、编辑刊物,创办阅报社等等社会活动,“夸大地把改良社会、解放人群的责任放在自己的肩上”。即使在他与鸣凤热恋的时期,他在外面也“确实忘了鸣凤”,只有回到那和沙漠一样寂寞的家里时,才“不能不因思念她而苦恼”。最后,觉慧无所顾忌地离开家而远走了。作者通过觉慧写出了革命潮流在青年中的激荡,写出了包含在旧家庭内部的新力量的成长,也通过觉慧来对觉新的“作揖主义”和别人的懦弱性格作了批判。

作品中四位女主人公不同的命运中又有着某种相同——瑞玨,旧社会的一个女人,可以说死在封建的礼教下,也可以说是死在她对爱情的追求下。我宁愿认为她是死在对爱情追求下,也不愿认为她是死在封建的礼教下。因为最起码他追求到了她的爱情,那是有价值的死;但在那个封建思想弥漫的社会下,如果说她死于封建礼教,那并不希奇,封建礼教下死的女人还不够多么?鸣凤就是一个例子,所以说她死于封建礼教会让我觉得她的没有任何的价值。所以我更愿意说瑞玨是被爱情葬送……

巴金在回忆自己写下这些文字时,说过这样一段话:“我熟悉我所描写的人物和生活,因为我在那样的家庭里度过了我最初的十九年的岁月,那些人都是我当时朝夕相见的,也是我所爱过和我所恨过的。然而我并不是写我自己家庭的历史,我写了一般的官僚地主家庭的历史。我写梅,写瑞玨,写鸣凤,我心里充满了同情和悲愤。我庆幸我把自己的感情放进了我的小说,我代那许多做了不必要的牺牲的年轻女人叫出了一声:冤枉!我真不忍挖开我的回忆的坟墓,那里面不知道埋葬了多少令人伤心断肠的痛史。”

“青春毕竟是美丽的东西,而且这一直是我的鼓舞的泉源”……

一、书籍简介

《孔乙己》是近代文学巨匠鲁迅所著的短篇小说,最早发表在1919年4月《新青年》第六卷第四号,后编入《呐喊》,是鲁迅在“五四”运动前夕继《狂人日记》之后第二篇白话小说。

小说描写了孔乙己在封建腐朽思想和科举制度毒害下,精神上迂腐不堪、麻木不仁,生活上四体不勤、穷困潦倒,在人们的嘲笑戏谑中混度时日,最后被封建地主阶级所吞噬的悲惨形象。篇幅不长,但是深刻揭露了当时科举制度对知识分子精神的毒害和封建制度“吃人”的本质,具有强烈的反封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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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品原文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可以随时温酒。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文铜钱,买一碗酒,——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现在每碗要涨到十文,——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十几文,那就能买一样荤菜,但这些顾客,多是短衣帮,大抵没有这样阔绰。只有穿长衫的,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

我从十二岁起,便在镇口的咸亨酒店里当伙计,掌柜说,样子太傻,怕侍候不了长衫主顾,就在外面做点事罢。外面的短衣主顾,虽然容易说话,但唠唠叨叨缠夹不清的也很不少。他们往往要亲眼看着黄酒从坛子里舀出,看过壶子底里有水没有,又亲看将壶子放在热水里,然后放心:在这严重监督下,羼水也很为难。所以过了几天,掌柜又说我干不了这事。幸亏荐头的情面大,辞退不得,便改为专管温酒的一种无聊职务了。

我从此便整天的站在柜台里,专管我的职务。虽然没有什么失职,但总觉得有些单调,有些无聊。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还记得。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因为他姓孔,别人便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这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下一个绰号,叫作孔乙己。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听人家背地里谈论,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于是愈过愈穷,弄到将要讨饭了。幸而写得一笔好字,便替人家钞钞书,换一碗饭吃。可惜他又有一样坏脾气,便是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一齐失踪。如是几次,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孔乙己没有法,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窃的事。但他在我们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虽然间或没有现钱,暂时记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从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

孔乙己喝过半碗酒,涨红的脸色渐渐复了原,旁人便又问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孔乙己看着问他的人,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他们便接着说道,“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嘴里说些话;这回可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在这时候,众人也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在这些时候,我可以附和着笑,掌柜是决不责备的。而且掌柜见了孔乙己,也每每这样问他,引人发笑。孔乙己自己知道不能和他们谈天,便只好向孩子说话。有一回对我说道,“你读过书么?”我略略点一点头。他说,“读过书,……我便考你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样写的?”我想,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便回过脸去,不再理会。孔乙己等了许久,很恳切的说道,“不能写罢?……我教给你,记着!这些字应该记着。将来做掌柜的时候,写账要用。”我暗想我和掌柜的等级还很远呢,而且我们掌柜也从不将茴香豆上账;又好笑,又不耐烦,懒懒的答他道,“谁要你教,不是草头底下一个来回的回字么?”孔乙己显出极高兴的样子,将两个指头的长指甲敲着柜台,点头说,“对呀对呀!……回字有四样写法,你知道么?”我愈不耐烦了,努着嘴走远。孔乙己刚用指甲蘸了酒,想在柜上写字,见我毫不热心,便又叹一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

有几回,邻居孩子听得笑声,也赶热闹,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孩子吃完豆,仍然不散,眼睛都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弯腰下去说道,“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直起身又看一看豆,自己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有一天,大约是中秋前的两三天,掌柜正在慢慢的结账,取下粉板,忽然说,“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还欠十九个钱呢!”我才也觉得他的确长久没有来了。一个喝酒的人说道,“他怎么会来?……他打折了腿了。”掌柜说,“哦!”“他总仍旧是偷。这一回,是自己发昏,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后来怎么样?”“怎么样?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后来呢?”“后来打折了腿了。”“打折了怎样呢?”“怎样?……谁晓得?许是死了。”掌柜也不再问,仍然慢慢的算他的账。

中秋之后,秋风是一天凉比一天,看看将近初冬;我整天的靠着火,也须穿上棉袄了。一天的下半天,没有一个顾客,我正合了眼坐着。忽然间听得一个声音,“温一碗酒。”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看时又全没有人。站起来向外一望,那孔乙己便在柜台下对了门槛坐着。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见了我,又说道,“温一碗酒。”掌柜也伸出头去,一面说,“孔乙己么?你还欠十九个钱呢!”孔乙己很颓唐的仰面答道,“这……下回还清罢。这一回是现钱,酒要好。”掌柜仍然同平常一样,笑着对他说,“孔乙己,你又偷了东西了!”但他这回却不十分分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取笑?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孔乙己低声说道,“跌断,跌,跌……”他的眼色,很像恳求掌柜,不要再提。此时已经聚集了几个人,便和掌柜都笑了。我温了酒,端出去,放在门槛上。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

自此以后,又长久没有看见孔乙己。到了年关,掌柜取下粉板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第二年的端午,又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中秋可是没有说,再到年关也没有看见他。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一九一九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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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鲁迅(1881-1936),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原名周樟寿,后改名周树人。字豫亭,后改为豫才,浙江绍兴人,出身于封建家庭,青年时代受进化论、尼采超人哲学和托尔斯泰博爱思想的影响。鲁迅原在仙台医学院学医,后从事文艺工作,希望用以改变国民精神。辛亥革命后,曾任南京临时政府和北京政府教育部部员、佥事等职,兼在北京大学、女子师范大学等校授课。1918年5月,首次用“鲁迅”的笔名,发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奠定了新文化运动的基石,后与《药》、《故乡》等小说名篇一同收入小说集《呐喊》。毛泽东评价鲁迅为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评论家、作家,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中华的精神的发扬人。鲁迅是20世纪中国的主要作家,是中国现代小说、白话小说和近代文学的奠基人之一,是新文化运动的领导人、左翼文化运动的支持者之一。鲁迅一生的著作包括杂文、短篇小说、论文、散文、翻译近1000万字,其中杂文集共16本:《热风》《坟》《华盖集》《华盖集续编》(1926)《而已集》(1927)《三闲集》《二心集》(1930)《南腔北调集》(1932——1933)《伪自由书》《准风月谈》《花边文学》《且介亭杂文》(1934——1936)等。散文集《朝花夕拾》,散文诗集《野草》,真实地讽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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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孔乙己》续写

天气越来越冷了。就要下雪了。

清晨。孔乙己从睡梦中冻醒了。他用双臂环住身子,紧紧地一颤一颤的抖动着靠在土地庙里的柱子上。呼——他轻轻的吐出一口气。

这么长时间了。他就一直藏身在这个破旧的土地庙里。因为几个月之前,他在丁举人家偷东西,被人打断了腿。他还记得那日被扔出门外时的落魄。遭人围观。他抱着头等人家离开,才用双臂费力的撑着身子走开。

可是,谁也不知道,他藏了丁举人家的东西。他是在丁举人家的桌子角里发现的,一支陈旧的珠钗,镶着一颗很小的珠子。他想大概是哪个女人落在那里了。丁举人也没有发现。于是这几个月,他便一直藏身在那里,为的是等人家都忘了这件事,去当铺把这珠钗给当了,换点钱来。

没人知道他这几月的苦。早晨,他去庙外吃几棵泛苦的野草,有时若是有毒还要上吐下泻几天;上午,他便从庙里翻出几本佛经,或是在柱子上刻上几个字。下午,他便睡觉,睡到傍晚出去再吃几颗草。久而久之庙门口的草已经被他吃的差不多了。这一切苦吗?当然苦。可是每当他想起那珠钗,每当他想起也许珠钗价值不菲,能换好几顿饭,他便有了精神。到了现在,几个月过去了。他想,也是时候离开了。

于是,他理了理自己的头发,用手拍了拍衣服,拿起庙里的旧蒲包挂在身上。拖着疲惫的双腿撑着双臂一步一步的向镇里爬。等爬到了镇上,已是半下午了。他把珠钗当了。他没想到那珠钗那么不值钱。老板说,四文钱。他愣了,然后张了张嘴,本想说这可是丁举人家的东西,怎能值这点小钱?可是他还是什么也没说。四文就四文吧。

他揣着那四文钱,爬到了酒店。

“温一碗酒。”他听见掌柜的说,“呦,孔乙己么?你还欠我十九个钱呢!”他说,“这……下回还清罢。这一回是现钱,酒要好。”他又听见掌柜的说,“孔乙己,你又偷了东西了!”他抬头望望看到掌柜的正差人往酒里兑水。于是他叹了口气低下头,“不要取笑。”

等他喝完了酒,就撑着双臂离开了。半路上,他忽的听见从后面传来一阵声音,他回头,模糊的看见是丁举人家的家丁追来了,边上还跟着那个当铺老板。他抬起头,不知什么时候已下起了雪。他看着那雪,一阵眩晕,倒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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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孔乙己》读后感50篇

第1篇:《孔乙己》读后感100字

今天,我读了《孔乙己》。

小说《孔乙己》以简洁、单纯的构思和纯粹、精炼的语言,塑造了科举制度下知识分子的形象,揭露科举践踏人生、毁灭人情的罪恶。孔乙己是“站着喝着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是一个穷困、潦倒、迂腐、麻木的人,是封建社会中没落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读书笔记.在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摧残下中被封建社会所吞噬。作者评击了国民精神的麻木和社会对苦难者的冷视,同时对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进行了尖锐的谴责。

第2篇:《孔乙己》读后感300字

鲁迅小说《孔乙己》是一篇脍炙人口的名篇。小说中的主要人物孔乙己的形象极为独特。具体体会略谈一下。

一、人物穿着的独特性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唯一的人”。这是一句极为高度凝练的语言。具体分析一下:“站着喝酒”是短衣帮的喝酒行为,而孔乙己却穿着长衫,这是矛盾的。看来孔乙己的穿着与身份矛盾。“穿长衫”应该坐到屋里坐下慢慢坐喝,而孔乙己却站在外面喝酒。着矛盾的穿着说明,孔乙己的身份极为特殊。体现他地位独特性。也是他悲剧人生的基础。

二、孔乙己语言的独特性

孔乙己总是“满口之乎者也”的。孔乙己不管与谁说话都用文言,为什么?是显得他有学问。是的读书人。比普通老百姓强得多。这就是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体现。也就是“万般接下品,唯有读书高”的观念造成的。是要面子,即使都要饭了,还是要面子。

综上所述,这就是我对孔乙己这一形象的理解。

第3篇:《孔乙己》读后感400字

鲁迅小时候在饭店做过几年工,他因为年龄小,伺候不了在店内穿长衫的客人,老板就安排他在柜台工作,招待那些不富有的工人。

在鲁迅迎接的那些客人中,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穿长衫又在店外吃饭的。

孔乙己小时候读过几年书,所以说话时总是“之乎者也”的。

他去小店喝酒时一般都给的是现钱,偶尔没带钱时赊账,欠的钱都会在一个月内还完。

因为孔乙己小时候读过几年书,字又写得漂亮,所以找了份替人抄书的工作。可是他这个人平时太懒,抄书的工作做不了几天便卷着笔墨纸砚逃之夭夭了,渐渐地,就没人再敢雇他了。

他有时生活困难时,就忍不住去偷东西。

有一次,他偷东西时被人发现了,就被打断了腿。打断腿之后他又来了这个酒店一次,要了一碗酒,就走了,以后再也没有见他来过,大概是死了吧。

看完了这篇故事,我深切的体会到旧社会的不平等——有钱人可以在店内吃饭,普通人只能在柜台外面吃饭。

我还懂得一些道理:做人勤为本——一个人想要在世界上立足,就必须勤劳,像孔乙己那样替人抄了几天书就卷着笔墨纸砚逃之夭夭的人,是不能在这个社会上立足的。

鲁迅先生的小说寓意深刻,看过之后令人受益匪浅。我以后还要多找一些来读一读。

第4篇:《孔乙己》读后感500字

在读完鲁迅写的这篇具有悲剧色彩的文章《孔乙己》之后,我心里感到一丝凄凉,一点同情,然而我也庆幸自己没有生活在那个年代,所以我要加倍珍惜现在的生活。

在过去残忍的科举制度下,造就了无数的遗憾,从而改变了孔乙己一生的命运,然而孔乙己的理想因在科举制度的时代里被打碎了。

孔乙己迫于生活的压力一步一步堕落为社会垃圾。如果不制定科举制度,那么孔乙己就不会是这样的情况,可是这些都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每天都有很多人为生活所逼,失去了生活的信心,成为行尸走肉,变得非常懒惰。

文章中有这样一段话:“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杂着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鲁迅把孔乙己的外貌描写得极为形象,写出了孔乙己有劳动的本能,但由于生活的窘迫,科举制度的压迫,一直颓废下去,导致了好吃懒做、经常遭人毒打、被人嘲讽。而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总是瞧不起人,都是没有爱心,麻木不仁得人。孔乙己因失败颓废,被人打断了腿,没人同情他,大家都讥笑他,因科举制度的原因造成了他一生的遗憾,在最后的那一刻,孔乙己用他的双手撑着地慢慢离开。而那些没有爱心的人无一同情、可怜他,从而体现旧社会的人冷漠无情、麻木不仁。

如今的社会不再有科举制度,每个人都有机会进入学堂。机会把握在自己手中,没有科举制度的控制,孩子在学校的生活、学习很快乐。国家越来越富强,但是还有很多人不珍惜在校学习,随着社会进步,大家应该坚持自己的理想,极力去追求。

我希望孩子做有爱心的人。坚持自己的理想,永不放弃,走向自己成功的道路。

第5篇:《孔乙己》读后感800字

孔乙己是我很早就读过的一篇文章,当时我还没能琢磨透其中的意义,单纯的觉得孔乙己很惨,但是当我现在再细细品读之后,所感受到的就不仅仅是孔乙己悲惨的生活,更感受到了正是当时的社会塑造出了“孔乙己”,杀死了“孔乙己”。

孔乙己讲述的是,在一家小酒馆里,孔乙己是唯一一名站着喝酒而穿长袖的人,他有一定的知识,品德良好,却好吃懒做,经常被人嘲笑。最终他慢慢的消失在人们的视野里,死去了。

这篇文章全文都给人强烈的思考,孔乙己他是一名学者,虽然他没有考上秀才,但是他也有着学者的尊严,所以他坚持穿着他破破烂烂的长袖衣喝酒,不与短衣的人为伍,但是他毕竟是一个失败的学者,所以他也没有脸面去坐着喝酒,于是他便成为了他人所嘲笑的,形单影只的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这能说明很多事。一是当时人们的冷漠,对于他只有嘲笑而没有关心,二是孔乙己这种性格就是被当时的社会所塑造出来的。反观我们现在这个世界,人心依旧冷漠,估计放到现在,孔乙己依旧会被人所嘲笑的。鲁迅先生所想要表达的事情在现在依旧不过时。我们应该对悲惨的人抱着关心的态度,而不是嘲笑他们。

“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⑻”,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这段话给我的印象是最深的,因为这一段中,孔乙己被所有人嘲笑,而他自己那无力的辩解也无力回天。孔乙己就是这么一点点的被逼上绝路的,正如下文所说的“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他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所需要的人,他只是大家生活中的点缀。在当时,一个人的意义比现在要低得多,一个人死或生,对于别人或许没有什么影响。这也反映出,当时社会容不得一般人生存,揭示了当时社会的腐败。

鲁迅先生写孔乙己这个人,难道只是为了告诉我们他的悲惨么?当然不是,在那个年代,有无数的“孔乙己”遭受着同样的命运,鲁迅先生没有能力拯救他们,只能用自己的笔,向当时与现在的人们展示他们的生活,来改变当时的社会,让现在的人不要忘记历史。

让我们为“孔乙己”默哀,向鲁迅先生致敬。

第6篇:《孔乙己》读后感

这篇文章是看了好几遍了,这印象却是不可磨灭的。

一位衣脏不洗,满口“之乎者也”的酒鬼—孔乙己,就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其形象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他身无分文,却长衫终日,这是要面子,还是自欺欺人,是地位低下,还是自命清高。

他在人们的讽笑中度过了那昏暗的时光。

在人们的眼中,他是一个可悲、可笑、可怜、可气、可有、可无的人。

作为当代中学生,一名青少年,应该从这里去吸取教训,不能碌碌无为而终生,更不可见他人之不幸,而成自己的乐活。孔乙己被科举制而迫害,成为当时社会的牺牲品。在现在这个社会中,中学生正是最容易接受那些新事物的时候,而社会却又如此的复杂。中学生—稚气未脱而又渴望长大。在这个社会中,更得有一双慧眼,去寻找正义与前进,也就是要在接受信息时,控制好心灵小窗的敞开大小,理性选择信息,取其精华而又要弃其糟粕。

放眼21世纪这个社会,不正之风无时无处地不在如传染病似地肆意传播。而这一类的“病人”也有着很多。

因此,全社会更应该联合起来,扫除一切不正之风,排除一切隐患,净化空气,净化人类的心灵。

既来之,则安之。来到世界上就要奋斗,奋斗就要精彩,精彩了才会感到幸福。人生道路何其漫长,而又何其短暂,时有“飞来横祸”阻挡大道,而成功了,也就是奋斗向前了,争气了,心中的梦想也就触手可及了。

读了一遍又一遍,不会再为孔乙己的身世而悲哀,也不再为孔乙己的不争气而愤怒。现在,却是要看向未来。中考即将临近,教室里的倒计时板每天都在更换着新的数字,并且越来越小。我们是初三的学生,要的是奋斗,是拼搏,更是要大声喊出:“我一定要赢!”

第7篇:《孔乙己》读后感

在了解了孔乙己那悲惨的经历后,便对这位酸酸的穷书生感到很是可怜,但仔细想想,又感到他可气又可笑。如果当初孔乙己刻苦读书,说不定满腹经论,学富五车的他当了官,生活也就不会那么落魄。但这仅仅是个假设。自满但又贫穷的孔乙己自以为自己有点文化,又不能用这点文化来付出劳动,自食其力,最终因为好吃懒做而走上偷窃之路,被人打断腿,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我很可怜他因为没有正当工作而越过越穷,从而误入歧途。别人嘲笑他,他从不理会。而且他虽穷却十分讲信用。他活得让人心酸让人揪心。

我又感到可气又可笑,气的是他不用功读书,不争气,好逸恶劳,颓唐一生;笑的是他骄傲自满,穿着又破又脏的长衫,过着比短衣族还穷的日子还自感清高,甚至自以为窃书不能算偷。

其实,在那个时代很多象孔乙己那样的书生,由于考不上官而沦落一辈子。他们不如健壮的庄稼汉,更不如巧舌如簧的商人。他们读书,就象是用一生下赌注,赢者升官发财享受荣华富贵,而输者有的就贫穷撩倒,落魄一生。孔乙己就是一个代表,也算一个特例。

第8篇:《孔乙己》读后感

作为经典,很多大师在各个级别上过《孔乙己》示范课,有人拉着《孔乙己》的长衫,有人瞄准《孔乙己》的笑,还有人咬住《孔乙己》的“半”字大做文章……于是,一般的教师便视这些经典如“洪水猛兽”不敢触碰,以免遭遇“被比较”的尴尬。

初三的团队课,上课的老师居然大胆的选择了它,令我十分吃惊。她向“大师”发起了挑战!或许,她更注重于将它作为挑战自己教学能力的对手,希望在这样的课文中创设出属于自己的教学设计,在课堂中绽放自己的精彩。我不禁感叹于她挑战他人,挑战自己的勇气。

在阅读文本中她细心地发现了一个解读《孔乙己》的全新的入径,并成功的锁定它——《孔乙己》的“手”。在教学中,她以鲁迅是“画手的高手”引入,领着学生在课文中赏析品味“手”的描写,从排、敲到摸,到走,自然而然将孔乙己炫富、炫才、迂腐到自惭形秽、黯然离去、可笑而可怜的人物形象深深刻进了学生的记忆,也让学生感悟到经典的每一个细节都是那样耐人寻味。这种不沿袭他人积极创新的精神令人钦佩。

课后,我忽然想到,我们学生、老师的手不也像孔乙己的手一样悄悄地发生变化,原本充满光泽而富有弹性的手不知什么时候竟然远远离去,逝者如斯。我们又该怎样珍惜自己的手,珍惜自己的时间?我们还要继续传说“人生就是一个苍凉的手式”这句话吗?

第9篇:《孔乙己》读后感

孔乙己是谁?他是鲁迅笔下的一个人物吗?不,他不是,我们身边也存在着不少孔乙已。而让我们仔细反思一下自己,有没有做过看客。有人说过,一个中国人和一个日本人相比,中国人是一条龙,日本人是一条虫。而当一群人中国人和一群日本人相比时,中国人是一条虫,日本人是一条龙。这句话的出现,就是因为中国存在太多太多的看客。

读完孔乙已这篇文章,我没有觉得好笑,而是觉得可悲,痛恨。可怜的孔乙已,痛恨这黑暗的社会。当时的社会,有着封建的思想,残酷的官僚主义,社会阶层分明。而当时可怜的不止是孔乙已,还有那些短衣帮。那些孩子,文中的小孩,才12岁就已经很势力了,他们那原本应该如空灵宝石般的心灵,就被封建社会给污染了,给钳固住了。而那些短衣帮呢?他们贫穷,他们空虚,所以充当了看客,他们牺牲了别人的快乐,来换取自己那无聊的乐趣。我不知道当时的社会有多么的黑暗,我也不想知道,而现实生活中不也存在着看客吗,现实确实比从前进步了,人们也不会像短衣帮对待孔乙已那样对待身边的人,而这种看客心理却依然存在。

这个世界不需要太多的看客,愿我们每个人都从小事做起,让看客这个名词消失。

第10篇:《孔乙己》读后感

封建科举制度毒害了一代代人的忠灵,受害者不计其数。周进,范举——只要我们乐意,可以把这个名单拉得很长,很长。而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就是这些可怜考生的全权代表这一。

他,几乎包含了所有进学者的特征。一身破旧单薄的许久不洗的长衫。熟读诗书毕生之志是考举功名,平步青云。一年一年的考,考的白了头。如果说范进还是幸运的,因为他最终还是考上了。即使没考上,他也有一个自己的家有妻子有一个势利的岳丈,不至於饿死。而孔乙己则不同,他没有家,性格好盗,又不懂得人情世故,所以,它注定是一个悲剧人物,永远也无法翻身。

作为一个读书人,熟读诗书是孔乙己唯一本领,对那些粗鲁的短衣帮说上两句‘之乎者也’,看着他们呆滞的表情,恐怕是“上大人孔乙己”最大的乐趣了吧!对了还要算上他教孩子时的乐趣。一个‘回’字四种写法,除了我还有谁知道。‘回’,‘回’——其实无论在短衣帮还是在小孩子眼中“上大人孔乙己”之是个无能的读书人。是大家的笑料。虽然他认识四种‘回’字,这种想法只是孔乙己不知道罢了。人们向他乐,他只知道人们尊敬他,心里定是高兴的。还是不要告诉他了,让他保留属于自己的唯一的点乐趣好了。

第11篇:《孔乙己》读后感

结束鲁迅先生的《孔乙己》一文的教学后,颇有感受,课余得些体会,笔录如下,敬请各位老师斧正。

孔乙己者,不知何许人也。旁人常议,乃知其幼时天资聪慧,遂拜师于私塾,潜心苦读四书五经,以求功名。然功名未得,却迂腐之至。常以圣贤居之,不思营生,当婚未娶,孤寂一生,至死孑然。悲哉!

与之谋面,乃半百之人,天命定也。其生活窘迫,濒临绝境。常食不裹腹,衣不敝体,为求温饱,时有偷窃之举而遭殴打,乃至遍体鳞伤,加之秉性不改,所谓旧伤未愈又添新伤。为解忧闷,常独饮于咸亨酒店,饮罢,仰天长叹,留下之乎者也之语,飘然而返。长此以往,人已不人,鬼未为鬼,终不知所终。其命之苦、其终之悲,令人痛之。故父斥玩儿、妻妇相夫,皆以此为戒。嗟乎!典制止毒莫如此也,世人之愚焉有情乎?

然,余观孔乙己之境遇,岂不事出有缘哉?语曰:凡事因内外之因而变,外因者有相辅之效,而内因则具锤音之功。此理世人皆知也。而孔乙己怨天尤人、自甘颓废,真所谓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愿世人明其理、衡其力、定其位、肩其责、平其心,不履孔乙己之覆辙矣。

第12篇:《孔乙己》读后感

在鲁迅先生的小说里孔乙己让我的印象最是深刻,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鲁迅先生十二岁时在鲁镇的一家酒馆里管酒。孔乙己是店里的常客,为人很逗。因没有进学,为人抄抄书,可他好吃懒做,不到几天便将别人的书纸笔砚带走了。吃酒的人只当他是笑柄。

可他却从不拖欠酒钱,在一月内一定还清。在中秋前几天老板忽然说:“孔乙己已经很久没来了,他还欠我十九个钱呢。”后来吃酒的人说他偷了丁举人的东西打了大半夜,把脚打折了。

中秋过后,孔乙己用手走来了,要碗酒吃。吃完酒又在众人的讥笑中走在手上走了。此后在没见过他。

鲁迅先生所关注的不仅是孔乙己遭到的迫害和不幸,他更重视的是人们对孔乙己的不幸的态度与反应。这里的人扮演的便是“看客”,把孔乙己的遭遇当作场“戏”。孔乙己不在了,想他也只能是“看客”茶余饭后的笑料而已,一笑而过,可有可无。

第13篇:《孔乙己》读后感

孔乙己的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悲剧。一心想要科举,但那时是众多人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他自认为自己有点文化基础,与其他的劳动苦工不同,借此来伪装自己,显示出一副不上不下的“姿态”。

从又破又脏的衣服中看到他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从语言中读出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他。从他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表现了他善良的一面。他的遭人轻视和奚落,然后遭受残害即将死亡。从这本书之中我看到封建文化和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对不幸者的冷酷,由此可见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虽然孔乙己在一个岁月冷漠,时代没落,旧制度腐朽的社会,但他不去捉住机遇,不去奋斗,怎能不被社会淘汰?

第14篇:《孔乙己》读后感

对于孔乙己这个生活在社会最低层的小人物,我们对其态度还是“怒其不争,哀其不幸”的为多,谁让他偷东西都偷不明白,害为此丢了一条腿呢?呜呼“上大人孔乙己”呜呼害人的封建科举制度!

《孔乙己》读完,让我觉得与《风筝》很像,受虐者总是忘记,体现当时社会的落魄。那一次次笑,与孔乙己的生死之谜,都体现了当时人们精神的空虚与冷漠。

文中的四次“笑”。第一次是孔乙己脸上添新伤疤而被嘲笑,这一次是因为孔乙己偷窃大家嘲笑他,错在孔乙己;第二次是孔乙己考不上功名而被嘲笑,这是人们往伤口上撒盐的行为,所以是人们错了;第三次是掌柜的为了吸引顾客而赚钱去取笑孔乙己,错在掌柜的;第四次是孔乙己被孩子们嘲笑,是这个封建科举社会把孩子们都教的势利了,错在当时的社会。这四次笑看似是不经意间的描写,却是作者的别具匠心。

合上《孔乙己》,短短的几千字,却诉说了当时社会的悲哀,可见鲁迅的厉害之处,真不愧是“以笔为武器”的一代文学大师!

第15篇:《孔乙己》读后感

《孔乙己》是一篇具有崇高美学价值的小说,它使人在嘲笑声中不禁潸然泪下,可以说这是一份“含泪的笑”。

鲁迅正是抓住了一个“笑”字,写出了许多耐人思考的东西。所以我们读文学巨匠鲁迅的作品《孔乙己》千万不能浅尝辄止,要从细微处着手,才能更深入地体味这出“笑声中的悲剧”。

第16篇:《孔乙己》读后感

《孔乙己》是一篇掩饰书生悲剧的短篇小说,通过孔乙己的悲惨命运,揭露了封建科举制度的“吃人”。

正是因为当时的封建科举制度,才会导致孔乙己一系列命运悲剧的发生,他为了谋生而去盗书,也为此被打的遍体鳞伤,他为了能保持文人的所谓气节,而鄙视劳动,同时最悲惨的是他深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以至于他的语言行为上满是之乎者也。

第17篇:《孔乙己》读后感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收录在小说集《呐喊》中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写出了清朝末年的一位书生的事。

一位名叫孔乙己的书生,他没有进乡试,别的书生穿的长袍是十分洁净整齐的,唯独他的长袍破破烂烂,像是许多年没有洗和补一样。孔乙己虽也识字,但不是秀才,满口“之乎者也……”之类的话。后来因偷丁举人家的书打折了腿,可他却自欺欺人地说:“跌断。跌断。再说了,窃书不算偷!!!”

读了这一篇小说,我的心头一颤,清朝的科举制度怎么有这么大的威力,能把一个勤苦劳作的朴实的老百姓逼上绝路。孔乙己这样的人,就是社会的末路徒,更是旧社会人民的一个缩影。那时的社会,天空是黑暗的,染黑了人们的心灵,。如今想来,我真正体会到了自己生活的时代是多么美好!同时我想:人不能低头,不能让科举制度阻碍了人们前进的步伐!

第18篇:《孔乙己》读后感

我读了鲁迅写的孔乙己后,深受感动。

孔乙己一个被封建制度残害的人;一个被科举制度毒害的人;一的被封建社会嘲笑的人。

他“站着喝酒”“穿着长衫”“身材高大”“花白而又乱蓬蓬的胡子”这些无不显露出他的生活十分穷困,经济地位和社会像“短衣帮”一样。可他却常常摆着一付读书人的样子,说着什么“之乎者也”。他已经很老了,却时不时偷人家的书,被生活和别人欺凌的像一个现代的流浪汉!

读完孔乙己我实在是感到辛酸,想到在外面流浪的那些可怜的人。他们虽然生活在21世纪,却像孔乙己一样潦倒可怜。

其实现在的我们,被中国的传统教育叫的有苦说不出!相同的衣服;相同的发型;不同的待遇等等,这些不就像古代的八股文模式!现在即使是21世纪但还是改变不了以前繁荣模式!

谁敢说我们不是孔乙己!

我们是坚强的孔乙己!

第19篇:《孔乙己》读后感

再深入《孔乙己》这篇文章,我发现平凡的语言仿佛不平凡了。

首先,是最后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初读,觉得“大约”和“的确”很矛盾,觉得很不理解,也不知孔乙己到底死了没有。深读几遍后,我却觉得孔乙己死了,的的确确的死了。因为他在店里品行很好,从不拖欠酒钱,一个月之内必定还清,而这一次却过了将近一年都没有补上那十九个钱;

再者,孔乙己最后一次来店里时,只穿了一件破夹袄,“我整天靠着火,也许穿上棉袄了”。

第20篇:《孔乙己》读后感

鲁迅笔下的人物多是畸形的,无论是思想上还是在体格上。尤其是在思想上。孔乙己则当仁不让了——自然不例外!

世态炎凉,回到现实社会中放眼观看,我不得不佩服鲁迅先生的远见卓识了。——某些人似乎生来就是被众人取笑的,直至死亡都不会得到哪怕没有任何毫无作用的怜悯了!

现实生活中,被人取笑的人非常的愤恨,漫骂取笑自己的人后却又转而取笑其他所谓“更值得取笑的人”,以此来填平心中的沟壑。转而复始,始而复燃,便也都是孔乙己了!于是乎,我们将鲁迅先生所万分鄙夷的精神发扬光大了!

由此便也想起了自己。我是不是孔乙己一类的人呢?

也许吧!我不否认自己会被别人嘲笑取乐,亦或是自我解嘲。可那又能怎样呢?我的心态是平衡的,我的内心是明净的!因为我坚信自己不是孔乙己。

因为我没有象他那样读书却做苟且之事,象他那样去卖弄自己的看似辉煌实则无稽的“高深学问”。我的所作所为无愧于世人,便也就无愧于自己了。

相反,我却为那些嘲笑我的人感到无奈!因为他们在忠贞不二的吞噬着自己的灵魂!他们在昧着良心嘲笑着本不应该被嘲笑的人或事。其实他们的内心是脆弱的,经不起打击的!我鄙视他们!

我期待着众人都能够释然的活着,不挣太多名和利,为了自己而活着!我更期望那些被嘲笑到抬不起头来的人们能够坚持下去,只要自己认为是正确的!

对孔乙己语言的描写,一方面突出了孔乙己的性格,揭示了孔乙己的命运;一方面与其它的“暗线”(如长衫、脸色、挨打)互相照应,互相推进,成功地反映出一个社会的问题、弊病。我们不是孔乙己,我们无愧于世人。

第21篇:《孔乙己》读后感

我读的是鲁迅的《狂人日记》中的孔乙己一文,孔乙己是一个好吃懒惰,学问既不高,又教人半懂不懂的人。

读完《孔乙己》这篇文章,我觉得孔乙己虽然贪吃贪喝,但是在文中“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一句中可以看出孔乙己也是喜欢文学的,而并不是一个即贪吃贪喝,又是一个不勤奋好学的。虽然孔乙己常有偷窃的行为,但也不是天天不务正业。

在文中孔乙己来酒店喝酒,掌柜已知孔乙己偷窃被何家吊着打,不但不关心孔乙己的伤势,而且来取笑孔乙己。在文中结尾,掌柜还仍然想着孔乙己欠自己十九个钱。可见掌柜这个人是一个贪财,狗眼看人低的人。在文中结尾部分孔乙己被举人打断了腿,原因是偷盗,孔乙己真是不知悔改,以至于到现在也不知道孔乙己到底死没死。

无论孔乙己到底死没死,我们都要衷心的祝福他。

第22篇:《孔乙己》读后感

读完了鲁迅先生几十年前写的小说《孔乙己》,我不禁生出了许多感想。它使我想到了自我,使我认真思索了生活这件事。

文章透过个性化的语言描述,看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反映出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而透过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又表现了他心地善良。孔乙己的一生是可悲的而又可怜的。原因在于他没有正确地认识自我。在这种穷困潦倒的状态下,他自我放任,只能退回到心灵深处的自我安慰中去,释放心灵深处的压力。当然他将一事无成,最终在贫困中死去。所以,即使他再怎样样自命不凡,也禁不住社会现实的打击,和自我早已注定的命运。

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孔乙己的人生是一场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但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对他的不求上进,麻木迂腐大肆批判,同时对他身心所遭受的摧残又略带同情。事与愿违,等待孔乙己是一生的悲惨遭遇,在人们心目中他没有地位,是个可有可无、可笑可怜的剩余人。

他的路不知从哪里开始,但却明白在哪里结束:一段岁月的冷漠,一个旧制度的腐朽,一个时代的没落。

第23篇:《孔乙己》读后感

《孔乙己》这篇文章,在初中的语文课程学习中占据了很重要的位置。它是一篇脍炙人口的文章,出自鲁迅的笔下,描写了一个名叫孔乙己的读书人在残酷的生活下无情压迫下,最终走向堕落的故事。

‘孔乙己’其实是鲁迅他哥哥的原型,那个咸亨酒店也有实地。刚开始,孔乙己对生活充满了信心但是他总是喜欢咬文嚼字。有时,他明明偷了邻居家的书,却毫不承认,对着别人却皇而堂之地说:“这是我在‘借’别人家的书,我是一名读书人,这不算偷,不算偷!”在别人的啼笑皆非中,他只能灰溜溜的离之而去。其实这样的人,在我们生活中比比皆是,他们嗯只靠嘴皮上的功夫,而没有实际行动,一定不会成功。

还记得这篇故事中有这样一则故事吗?孔乙己买了一盘茴香豆,在回家的路上,有些小孩纷纷来抢他手中端着的茴香豆盘子。他不给,便说:“不多乎,不多哉,不多矣!”这些小孩们听不懂什么意思,反而变本加厉,孔乙己没有办法,将茴香豆给了他们一些,用手赶紧紧紧的捂住,继续说:“不多乎,不多哉,不多矣!”……这样的一个短小精悍的描写,将孔乙己的形象表现得淋漓尽致,他的内心本质的善良,还有他较真的性格也也跃然纸上。

《孔乙己》这篇文章中,集中了鲁迅在写法的精华。最后一句话:这孔乙己也确实大约是死了吧。这句话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有些矛盾,是否定,一种还是肯定?细细品读却是一种对旧社会黑暗腐朽的文化制度,读书人的悲叹之情以及无限的怜悯。

作为一部传世经典,《孔乙己》中蕴含着许许多多的精神力量及传奇魅力。只有细细品读中,方可领悟那深厚的价值。

第24篇:《孔乙己》读后感

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呐喊》文集却让人读过后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科举制度,八股取士,几千年来抹杀了多少有识之士,磨去多少个性的棱角,它所塑造的`是无数条没有思想的,满口之乎者也的封建傀儡。多少人为了那四书五经竭尽了一生所能;多少英雄豪杰为了功名尽折腰。《孔乙己》是继《狂入日记》后第二篇评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主人翁孔乙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因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

孔乙己的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在他的心中考上科举是他一生的追求,在我们看来这是再幼稚不过的事情了。但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自认为自己有点文化基础,与其他的劳动苦工不同,以此来伪装自己,显示出一副不上不下、与众不同的“姿态”。但只有在酒店中他才能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因为平常他都是替别人抄书,跟比自己有钱有势的人在一起,所以只有到鲁镇的酒店里去他才能感到满足,得到一种虚荣心的满足。

通过对外形的整体描写揭示孔乙己的特殊身份。通过服饰的细节描写揭示了孔乙己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通过个性化的语言描写,揭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通过对人物动作、神态的描写,显示孔乙己善良的心地。文章截取孔乙己一生中的一段生活,把最能显示孔乙己生活、性格和命运的情节浓缩在几个场面,这样写便使故事情节集中而凝练。作者通过小伙计的眼光,用了几个特写镜头把孔乙己的外貌,他的遭人轻视和奚落的情状表现出来,然后转入对孔乙己遭受残害即将死亡的描写。简简单单的故事情节依据作者精巧的艺术构思表现出极其深刻的主题。

第25篇:《孔乙己》读后感

悲凉的时代——笑声中的凉薄

咸亨酒店内的穿长衫的人是剥削阶级的代表,他们对孔乙己的嘲笑是对穷苦人的一种欺凌,在他们的眼中,孔乙己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块笑料。这并不难理解。但短衣帮的笑,就是鲁迅塑造人物的过人之处。短衣帮按理说他们也是穷苦人,他们的经济地位与孔乙己相似,照理说,他们不应该嘲笑孔乙己,而应同情他。但他们却那样的加以取笑,把孔乙己的遭遇与一些有悖常理的举动作为笑柄。这是为什么?这就是社会的病态,这就是悲凉的时代。

孔乙己是封建科举制度奴役下的一个可怜的牺牲品,黑暗王国中的一个被侮辱被损害的小人物,孔乙己在人们的嘲笑声中出现,又在默默无声中死去。他的生只给那些无聊的酒徒带来一些谈笑的资料,他的死也没有激起人们丝毫的同情,他的潦倒的一生充满了人间的辛酸,孔乙己诚然是“可笑”的,但在这“可笑”的背后却隐藏着弱小者的寂寞而痛苦的灵魂。孔乙己的悲剧是其个人的悲剧,更是社会的悲剧。

第26篇:《孔乙己》读后感

学了孔乙己这篇课文后,使我感到无限悲伤......

孔乙己这篇课文通过对孔乙己生活得悲惨遭遇的描写,反映了当是腐朽的封建制度,对下层知识分子的迫害。反击了科举制度的罪恶,同时也鞭挞了封建社会人民的麻木和当时下层知识分子热衷功名利禄的形象,一开始,孔乙己在我们面前是一个邋遢的人,身穿长衫与贫穷的短衣人民在一起喝酒,而这场山也是破破烂烂的,每次来到酒店喝酒时,结结巴巴的反驳其他客人的嘲笑。明明是个穷人,却要摆富态,连掏钱都要排出,表现出孔乙己当时炫耀自己的心态,孔乙己一直想与短衣帮划分界限,但实际上,孔乙己一直都没有逃脱穷人的命运,孔乙己已是一个封建社会下层劳动人民的牺牲品。本来应让跟同情,结果却被人嘲笑,说明了当时社会的黑暗,熟读万卷却没得到官位,到了最后换来的只是被人的嘲笑。我内心不住的问,我读了六年的书,连有书读时好时坏也分不清,现在生活如此美好,有吃又有喝,而我却不知珍惜,不好好学习,以至于学了六年没有收获。

后来被人嘲笑的孔乙己,嘴里念叨着乎者也的话,让人不明白,因此取笑他,甚至侮辱他,更显出孔乙己被封建教育的毒害,孔乙己好吃懒做,以至于讨饭,维持生活,原以为可以教小孩子,结果连孩子也不学,有一次加深了对封建教育的批判。

最后孔乙己被丁举人打折了腿,掌柜和客人们漠不关心,丁举人也没有受到制裁,让我感到无限的悲凉,在熟悉的酒店却得不到关心,周围发生这样的事让我感到心寒,当孔乙己艰难爬到酒店时,掌柜问他要欠下的钱,他又很颓唐,最后掌柜的又说孔乙己是偷东西被打断腿的,掌柜不愿给他一点点的关心,却还要侮辱孔乙己,从这些事中,从这些事中鲁迅写出了当时的阴暗......

第27篇:《孔乙己》读后感

生活是一场戏剧,或喜或悲。这万千的悲悲喜喜当中,不同的人,过着不同的生活;不同的时代,有着不同的呐喊;有时连缄默都是不同的。但,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生命需要呐喊。

孔乙己,是悲剧,为什么,因为他仅仅在生存着,没有为生活而呐喊过,他从生存的狼狈当中来,最终在生存的戏谑当中死去,他是悲哀的。他不知道,生活和生存,千差万别!

生存,是生活的最低要求。

孔乙己,不是个体,他代表了他所处的时代里所有和他一样,只在生存的人们。他们只关注如何过一天是一天,今天摊点便宜,明天耍点滑头,只要能活下去,而不问问自己怎样活得更好;他们只在乎自己的利益是否受损,不管其他人是快要行将就木,或是穷苦潦倒揭不开锅,也从不带一星半点的关心、同情,似乎眼睛里早就被蒙上了灰尘;他们只看重在自己痛楚的生存里靠取笑他人来获得快乐,从来不会懂得适可而止,也不会低声安慰,只是一阵又一阵的哄笑,即使那个人曾发出恳求,即使那个人也和他们一样,只剩下凄苦的生存。这样的一生,只有生存的苟且,没有生活的远方。当你的目标只是生存,你也许连生存都够不到。

生活,才是关于生命的最好解读。

古往今来,多少人为了生活而呐喊过。面对残暴的君王,我们不缺像陈胜吴广这样英勇顽强的呐喊;面对渐渐变得麻木的人们,面对软弱无能的政府,面对亡国的危机,我们不缺像鲁迅先生先生这样不畏生死的呐喊;面对新时代的政治局面,我们不缺像外交官耿爽这样威严理性的呐喊。我们有太多像你我一样懂得呐喊的人。我们的呐喊也许微弱,也许渺小,但我们敢呐喊,会呐喊。我们的呐喊没有那么伟大的目的,只是警醒自己守住道义,告诫自己不要懒散,提醒自己有梦要追,我们只是为自己的未来呐喊,为了远方的诗意呐喊。也许我们的呐喊不够宏亮,但是不可否定,大多数你我正在为了未来而奋斗着,你是在为了一个好的高中而努力,是在为了一个好的大学而拼搏,还是在为了一份好的工作而奔跑,那都不关紧要,重要的是,你一直在为自己而呐喊,而这些都是你生活的通行证,都是你回首往事时的不后悔,更是你在世界上奋斗的痕迹。

你甘于生存,还是乐于生活,那都是你自己的选择,如果你够不上你在追求的生活时,千万不要丧气,也不要失去那份呐喊的勇气,至少你拥有了生活的渴望。

相信吧!未来,当你拥有了想要的诗和远方,你会感谢曾经呐喊过的自己!

第28篇:《孔乙己》读后感

《孔乙己》出自鲁迅之手,描述了当时的封建社会。而孔乙己这个人的经历,却恰恰说明了社会的黑暗。当看到这篇文章,不禁对当时的他感到惋惜。

孔乙己,那个苍老却高大的人,似是出此刻我的眼前。

“孔乙己。”一个嘲笑的声音自咸亨酒店传出。只见一个身着褴褛的人走到里面,要了两碗酒和一小碟茴香豆,交了钱,便在台上吃起来。

想必他就是孔乙己了,明明拥有高大的身材,却一向以文人的清高自称。明明比那些人穷,却不屑与他们交流。真是一个懒人,不付出怎能得到回报?我笑着看着他。

“你必须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一个人高声喊道。孔乙己下意识地缩了缩,睁大眼睛对那个人说道:“你,你怎能污人清白……”

我笑意更浓,真是睁眼说瞎话。

“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那个人继续朗声说道。孔乙己顿时涨红了脸,结巴地为自我辩解,众人哄堂大笑。待他喝完半碗酒,脸色渐渐变好了以后。又一人出来质问:“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吗?”他看着那个人,露出不屑。

我轻笑着摇了摇头,纵然你识字,也混不上半个秀才。

笑声渐渐小了下来,我见他想教小伙计识字,那人不理他,他便轻叹。一群小朋友围住他,他便给他们发豆吃。

我原以为他还是善良的,谁想却是一人一颗,又护住碗,像保护珍稀糖果的小孩子一般。孩子们便笑着散去。我挑眉看着他,真是小气,而且那句话不是那个意思。

“孔乙己竟然敢偷丁举人的东西,打折了他的腿。”

我愣了愣,笑意渐无,抿紧嘴唇,他虽是罪有应得,但是,他真的就就应被折了腿吗?不免于去同情他,他只但是要讨生活啊。

之后,我看到孔乙己坐在垫上爬过来,要了一碗酒。便在台下喝起来,手上指甲里都带着泥。完毕之后,他便是又爬回来。

我看着他落魄的姿态,心里有什么堵得慌,眼前有些朦胧。孔乙己,那个落魄懒惰的书生,如今已变成这副模样。在人们的笑声里悄然离去,在宁静与寒雪中告别人世。

最后,一滴晶莹的泪花顺着脸颊流下。一生贫困不幸,死前人们嘲笑,没有一个人关心他,他则永远只是一个人,一个贫困识字的人罢了……

第29篇:《孔乙己》读后感

从孔乙己这一面看,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从民众这一面看,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透过对外形的整体描述揭示孔乙己的特殊身份。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一外形的整体描述,集中而简练的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

肖像描述揭示孔乙己的不幸遭遇。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活画出一个穷困不得志,又经常挨打的老书生的形象。断腿前后肖像的对照,更显出他遭遇的悲惨。

透过服饰的细节描述揭示了孔乙己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穿的虽然是长衫,但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又脏又破,长期不洗不补,既说明孔乙己很穷;只此一件长衫,又说明他很懒,连洗衣服都不肯动手。不肯脱下这么一件长衫,是唯恐失去他读书人的身份。作者透过一件破长衫的描述,把孔乙己的社会地位、思想性格和所受的教育揭示的十分深刻,让我想到当时社会的恶劣。

透过个性化的语言描述,揭示孔乙己自命清高的性格。多次写他满口之乎者也,反映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孔乙己用四书五经中的所谓圣言为自我辩解,连偷书也说成窃书不能算偷。这些性格化的语言极能表现人物鲜明的个性。

透过对人物动作、神态的描述,显示孔乙己善良的心地。孔乙己教小孩子们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表现了他善良的心地。

总的来说,孔乙己在我心中是一个光明正大,心直口快的人,他不会被当时社会而弄巧成拙,反而更厌恶封建文化,是鲁迅笔下的一个优秀人物。

第30篇:《孔乙己》读后感

血,冰一样冷?

“哈哈”、“嘻嘻”,脑海里不断回响着、盘旋着咸亨酒店内外那一片开怀的哄笑声。我的心突然抽紧,再抽紧。浑身上下的血像停止了流动,变得像冰一样冷。

不知为什么,孔乙己总是令我联想起很久以前邻居里的一位老人。时间久远得连她的姓氏也已经模糊,但还清晰地记得她瘦小的身影和眼中那一片从不改变的安详而又带着一点点落寞的神情。老人当时已经有差不多70岁了,可身子看上去还挺硬朗她一个人住着一间不小的房子,据说是老伴过世了,一儿一女都在外地工作,便只剩下她孤零零的。老人不爱在屋里待,天天都搬把竹椅子坐在晓马路上看来往的人,间或和在外闲笑的其他邻居拉家常。老人很热情,也很健谈,见了每个熟人就大老远地招呼,因为她天天坐在那儿,几乎每个人她都认识,都叫得上名来。老人的手艺想来也不错,她常自我做许多种好吃的小零食,炒瓜子啦,豌豆糕啦,见个孩子都要给一些,孩子们都愿意和她亲近。老人也是很喜欢孩子的,见了任何一个,她有些昏暗的眼睛里就立刻散发出一种明亮的神采,那么慈和亲切。所以之后,渐渐地有一些年轻的妈妈因为有事,把孩子放在老人手里,老人每次都高兴得心花怒放,每次孩子都恋恋不舍地不肯离开她的怀抱再之后,就有了老人的家里同时有三四个孩子的盛况。那一段时光,老人眼里的落寞几乎不见了踪影,总是洋溢着触手可及的喜悦

但老人毕竟是上了年纪了,突然地,老人开始剧烈地喘息,咳嗽开始她还忍着,之后越来越厉害,她的脚步开始瞒珊,脸也变得蜡黄。渐渐地,妈妈们不再把孩子抱到她跟前,她的屋子里便没了孩子的吵闹声。老人整天坐在路口的小椅子上,呆呆地看着来往的人们,偶尔伴着撕心裂肺的咳嗽声。我不敢再去注意她的眼神,而邻居们,依旧匆匆忙忙地从她面前走过,似乎并没有人注意她的变化。再之后,老人下楼的次数越来越少,最后有一天再也没有出现过。之后听说,老人的女儿从外地来探视她,看到她已经彻底起不了床。

事情已经过去许多年,老人的形象像一缕轻烟被风吹散。她的慈祥,她的孤独,都仿佛不曾在旁人的心里留下一点痕迹。

所以我真的感觉很冷,忍不住颤抖。也许生活就是这样无情,无论怎样的人,你自我的悲欢生死、刻骨铭心、惊天动地,之于旁人,只但是是尘世中匆匆掠过的一痕灰影,不会触动他们心头的半丝感触。血,真的像冰一样冷?

第31篇:《孔乙己》读后感

初读《孔乙己》,第一种感觉就是简单,可笑。可细细咀嚼后,我辨识到这篇小说含蓄的意味很深沉。作者鲁迅写《孔乙己》为了揭出为封建科举制度所残害的读书人的病苦,同时也为了反映当时社会世态炎凉,人际关系的冷漠无情。

孔乙己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但因为他热衷于功名利禄而酿成了逸恶劳,自欺欺人,自命清高的性格。也正因为这种性格而造成孔乙己的杯具的产生。所以说,造成孔乙己的杯具,完全是因为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科举制度诱使孔乙己追求功名利禄,死读书;孔乙己又不充分利用自我的营生条件,好喝懒做,终日靠偷东西来过活;另外以丁举人为首的封建统治阶级摧残孔乙己等方面都是造成他悲惨遭遇的原因。

我十分同情孔乙己的悲惨遭遇。对于他“吊着打”“打折了腿”等遭遇觉得他十分可怜。但对于这些事,难道那些民众都无动于衷吗?这就是作者的另一创作意图。

“店内外充满了快乐的空气”。这句话,我本以为孔乙己与众人都是融洽相处。而实际上只是酒客们的冷酷和麻木不仁的嘲笑。他们嘲弄孔乙己的迂腐可笑。他们不但不可怜、同情孔乙己,还嘲弄他。还有掌柜自私、冷漠的,卑鄙的嘴胜,更显出当时社会的世态炎凉,人心势利。这都是封建等级制度侵蚀民众的心灵,使民众麻木不仁。

如果孔乙己不甘失败,发奋图强,就不会有这般杯具的出现,更不会有咸亨酒店的嘲笑声了。

孔乙己的杯具,咸亨酒店的笑声都是封建科举制度、等级制度和封建思想文化的侵蚀的可悲世态的集合体。这就可明白当时社会有多少这类杯具的产生,有多少人被这封建社会的制度所毒害……

第32篇:《孔乙己》读后感

唉,真的是一个杯具人物!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多么矛盾呵,可见孔乙己对自我唯一值得“炫耀”的事是——他读过书。尽管是老童生,这也是他唯一有尊严的地方。

“‘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孔乙己竟天真地以为旁人不晓得他这些钱是偷来的,相当自信地掏钱,可真是自命清高呵!但是他的尊严被旁人毫不留情地摧毁掉了。“你必须又偷人家的东西了!”“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考不到呢?”

短衣帮一次又一次地几次刺激到孔乙己,他不是面红耳赤地辩驳就是不屑置辩。最后呢,没法沟通了,将期望寄托在孩子身上,小伙计以“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的思维冷漠回绝了孔乙己。孔乙己依然恳切地教小伙计四种写法的“回”字,迂腐可笑呢。

这种恶状他还能厚着脸皮待下去?这不是逼他往绝路走么?他的自尊没了,也没人怜悯他,他除了喝酒,再也没有物质上的享受,吃不饱,穿不暖,睡不香。饿得不行只好偷书,一旦被抓就尝到苦果——腿被打折了。这下好了,他真走到绝境了,用手爬到咸亨酒店喝最后一次酒,然后在众人的讥笑下离去……

就这么的结局,孔乙己的不幸人生到底是谁造成的呢?

封建科举!封建社会!简直能害死人!但又是什么造成这恶果呢?孔乙己这人就诠释了当时所有的悲剧,而留给我们的,是无尽的反省与思考……

第33篇:《孔乙己》读后感

封建科举!封建社会!

破烂肮脏的长衫,几乎一年没洗澡和衣服,花白的胡须,苍白的面孔,凌乱的头发,几乎能闻到一股怪味。最直面的外表。跟乞丐完全没两样。

去小店喝酒,每每遭到戏弄,自尊受到严重踩踏。读过书是他唯一值得炫耀的了吧,满口都是“之乎者也”可怜的是却是一向站着喝酒的长衫族。本是能透过知识谋的温饱,生性懒惰,造就了此刻的他————-如今大街上那一群,也但是如此。孔乙己至少还有自我一些起码自尊保留,没钱,喝酒却也没赊账。“‘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孔乙己竟天真地以为旁人不晓得他这些钱是偷来的,相当自信地掏钱,可真是自命清高呵!但是他的尊严被旁人毫不留情地摧毁掉了。“你必须又偷人家的东西了!”“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老不到呢?”“短衣族”如此讽刺,孔乙己身单力薄,又能怎样,强忍着。可见脸上青筋已经气的暴胀。好一句“窃书不算偷”,呵呵。

结尾部分诠释着之后孔乙己的尾声,心酸油然而生,没钱,去偷书又被毒打了,这次腿折了,这不等于要他的命么,自我怎样照顾自我。最后一次去小店是用两只手辅助爬过去的。虽然平时能充当一个笑柄愉悦大家,有谁又能体谅其感受,看他成这样,居然大家还是在继续嘲讽讥笑,离开时他的背后又是怎样一个场景,他不想明白,因为一刻也呆不下去。而咸亨酒店老板能记起他也是欠他十九文钱是才能想起。之后再也没出现,都说可能已经死了,会不会是死在哪个角落也没人发现。

这样的人生,又是谁造就的,秀才,书生,在那个时代。

第34篇:《孔乙己》读后感

鲁镇的咸亨酒店里,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高大身材,青白脸色,皱纹夹伤痕。之乎者也,固执己见,落众人笑柄。当他穿一件好似十几年没洗过的破布长衫出现在店里柜台前,众人都提了精神,因为人人都可以捻起这个读书人的一点笑话作为谈资,这时连空气都变得快活起来。

他不过是没钱吃饭喝酒,不过是说些叫人听不懂的话,不过是又跑去偷窃被人给打了,在那样混乱不堪,人人求自保的环境里,这些算不得稀奇事儿,唯独他在众人笑里来,笑里走。穷人不笑穷人,人笑他穷而死要面子,十年如一日穿着的长衫便是最好的证明。

这长衫,他不曾脱过,他不想脱,他也脱不掉。何以使他对长衫情有独钟?

店中人笑孔乙己脸上的伤疤,这一定又是偷盗被打了,他却理直气壮,读书人偷书不能称之为“窃”,这句极富讽刺意味的话至今仍被人品味。他是读书人,读书人哪个不穿着长衫?但他连秀才都没有考中,也没有功名利禄,谁认可他读书人的身份?

只有他自己。他信奉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教条,他硬是要将自己塞进社会的上流。他以为穿长衫就高人一等,所以偷书也不能称作窃,至于伤,倒像是值得炫耀的捍卫高尚人格的标志。他既要做为人尊敬的读书人,又难以将生活过得真正的亮堂,所以穿着长衫来麻痹自己,逃避现实,活在泡沫般的梦境里。

幸运的是,他并不单纯是个穿长衫,同街头混混混为一谈的人,长衫也带给他为读书人的原则和善良。来店里,他从不赊账,间或没有现钱,他也会在小黑板上记一笔,不出一月便能还清。他教小孩子们认字,穷困潦倒的他买茴香豆,一颗一颗分给孩子们吃。咸亨酒店里,多的是比孔乙己有钱的人,可是除了他,谁还给孩子们买茴香豆?当孩子们吃完,眼巴巴地望着他时,他笑眯眯地拿起书读,一个和蔼的老头跃然纸上。或许是这身长衫,让他在面对孩子和学问时,释放出他压藏已久的责任与担当,重新唤醒他关怀天下的大情怀,他不是普通人,他是读书人。

世人都说他迂腐至极,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我恰恰以为,长衫又是他争的一大证明。

没有得到科举的认可,所以长衫是他苦读的唯一见证。平凡而贫穷的孔乙己如何能轻松放下科举失利的悲痛,他不甘。他卑微地向社会讨求最后一点自尊,无论如何不肯放下读书人特有的清高本质。即使没有经济来源,也不愿靠劳动赚取钱财,他写字是为了做学问,而不是拿去卖钱。他当然明白自己的境况,长衫给他的幻境又能维持多久?当他饥饿疼痛地趴在酒店门坎上,渴求一杯温酒时,掌柜的只记得他还欠着钱。孔乙己期盼用一身长衫展示自己的与众不同,换来他人的尊重,拼命地在黑暗社会里争得自己的位置,可是连这点自尊也被蹂躏践踏。终于他闭上了眼睛,不用再这么疲惫。

我真真切切地感到孔乙己的可怜。长衫给他带来的,是令他不至于苟且的微弱自尊,是燃起他内心责任的火苗,也是世人的唾沫与嘲笑,还是捆绑他直至死亡的枷锁。

我不禁怅然若失,孔乙己那脱不掉的长衫啊!

第35篇:《孔乙己》读后感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这大概是我读完小说后,印象最深的一句话了。这句话实在是具有震撼力!单单这一句话,就可以深切体会到孔乙己的卑微和无足轻重。简简单单一句话,却有着一种思想,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写作风格,只有回反复咀嚼才会理解。

这篇人物小说,鲁迅先生先从容不迫的描绘了当时以咸亨酒店为中心的鲁镇的民风世情,在这样的情况下,才将笔墨放在孔乙己身上。

孔乙己是鲁迅笔下被封建社会严重残害的读书人,他读了大半辈子的书,却连半个秀才也没捞到,然而却满口之乎者也;出生卑微,却养成了恶习,穷困潦倒,却又自命不凡;不能科举高中,只能在下流社会徘徊,而他又不肯脱下长衫,与短衣帮为伍。孔乙己就是一副可怜又可笑的模样,但作者又赋予了他真诚,善良的品质,孔乙己和孩子们交往时十分认真和热心。孔乙己是不幸的,但是这种不幸没有人同情而成为一种辛酸,被人嘲笑。身无分文,还把茴香豆分给孩子们,这样一个人,本应得到尊重和理解,然而最终却被丁举人毒打而悲惨死去。除了欠钱的事想起他,人们再也没有提起过他。

《孔乙己》是一篇艺术性很高的小说,通过小说的主人公孔乙己深受封建思想的残害而受到的嘲弄和下场,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精神给人们带来的迫害,提出了改造这种精神的必要性。

第36篇:《孔乙己》读后感

学了孔乙己这篇课文后,我是大大惊叹于鲁迅先生的写作能力的。能用短短的几千字就描绘出孔乙己鲜活的形象的,大概力推鲁迅先生了。在这里我为鲁迅先生拍手叫好。这篇文章大大的批判了封建社会腐朽的制度对人们的毒害之深,那时受毒害的人真是值得同情。而我对于孔乙己又是有很多的话要谈。

孔乙己身材高大,这可能对于我也是很羡慕的,既然身材高大那么他怎么不去靠自己的力量工作挣钱,而甘愿当一名小偷,还说偷书不是偷,真是强词夺理,也不知道要好好反思,不过念在他也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的份上,我们也不能多怪他。但是,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知错不敢立马完蛋。孔乙己居然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还被打断腿,哈哈,活该!——这么喜欢偷东西还学书干嘛,学点偷得技术混混日子不久得了。哎真搞不懂,读书人的思想受毒害是那么深,都快成为傻瓜成为生活能力极度低能的败类!!!我也是很同情孔乙己的,只是伤口不撒点盐不会好得快,犯错误不教训教训不会改过来。再此也得批评批评孔乙己的不知羞耻,以好逸恶劳为耻他该记着,生活有用到的。

由孔乙己联想到我们现代人,我们有些人也是因循守旧,思想顽固。就和孔乙己一模一样,我们应该对此抱否定态度,多鄙视鄙视这些人,相信他们会尽快的变聪明些。不要再顽固不化,学习是为了使脑子便聪明,而不是使脑子成为学习的奴隶啊。

呵呵只有这些想法,就此停笔了。

第37篇:《孔乙己》读后感

孔乙己也许是一个困窘、落魄的人,也许是一个自视清高、死要面子的人,又也许是一个被人嘲笑的下层的知识分子。

其实,如果不是当时的封建科举制度,孔乙己说不定还是一个名人呢!只是被毒害深了,便拔不出来了罢了!春秋时期的孔大圣人不是也是满口的之乎者也嘛,只能说孔乙己不懂得随着新的时代脚步前进。

那“回”的四种写法如果不是作为在封建社会的卖弄品,在当今社会上知道它的应该是屈指可数的。所以我们不应该被早已腐化的某种东西所蒙蔽。作为新世纪的我们,应该在发现腐化现象之后,及时创新,用新的优秀的东西来代替它。不能像文中的孔乙己一样,封建社会统治阶级的愚民政策会变得麻木不仁,剥削阶级损人利己的本质使人民变得自私和冷漠。

这是“雄心壮志”,是对功名的渴求,是远大理想的出发点,但他失败了,连个秀才都没捞到;这是自我的放任,他好喝懒做,放弃了自己谋生的路;这是迂腐,满口之乎者也也只为了掩盖失败;这是道德的沦丧,人性的堕落,失落,一贫如洗的他决定去窃书。这个人热心,善良,童心未泯,他乐于于别人相处,集人的优点。但是对于“读书人”这个词的忠诚剥夺了一切,没有得到得到功名的孔乙己失去了一切,他命运凄苦,人生惨败。对他,是不公平的!他没有任何错,真正有责任的是这个社会,是那些冷漠的眼神!他生不逢时,他的遭遇反应了一段岁月的冷漠,一个时代的没落,一个旧制度的腐朽!

第38篇:《孔乙己》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一节实录,在《孔乙己》这一课中,让我确实感受到了李老师的课有一种独特的魅力。我感到李老师的课是他自己的课,是他的心灵、他的思想、他的情感,他对课文的理解、他对生活的认识与学生碰撞之后而生成的课,他的课带有他鲜明的个性特色。

如在讲《孔乙己》这一课时,他的导入就非常有特色。在他提前几分钟来到后台准备的时候,前面的一堂课还没结束,那位老师讲的是闻一到的《最后一次演说》,李老师受到了启发:一会他的课有了切入点。他的导入是这样设计的:同学们刚才也上了一堂公开课,学的是《最后一次演说》是闻一多先生,在本世纪中叶,向全中国人民发出的摧毁旧中国的呐喊!而这声‘呐喊’是本世纪初,鲁迅‘呐喊’的延续。鲁迅为什么在本世纪初把他的第一本小说取名叫《呐喊》呢?这也许是同学们想知道的。今天,我们通过学习《呐喊》呐喊中的《孔乙己》,来找到答案。

看,导入的多么巧妙和自然。从这里不难看出李老师的课上得多么随意、有太多的“不期而遇”和“无法预约的精彩”,看李老师的课让我感受到了李老师字课堂上那份挥洒自如的从容,那些、灵光一闪的机智和幽默,看这样的课确实是一种艺术享受。反思我们的课堂,为了准备一节所谓的‘好课“,苦思冥想,绞尽脑汁,刻意的去雕琢,努力的追求一种所谓的模式,结果使我们的课堂缺少了”悠然“和”潇洒“,那是因为我们缺乏丰富的文化储备和文化内涵,缺乏驾驭课堂教学环节、流程、节奏的艺术等。

让我们也象李老师那样努力去追求理想的课堂境界吧:那就是”举重若轻,行云流水。

第39篇:《孔乙己》读后感

《孔乙己》是由中国最具血性的文人鲁迅先生写的。《孔乙己》讽刺了封建社会顽固思想害死人的道理。

《孔乙己》讲了在过渡的年代里,孔乙己因没有考上功名,自暴自弃,不思进取,自甘堕落,成为一个混吃混喝的小偷,最后导致死亡。

读了这篇课文,我不禁为生活在那个年代的文人感到可怜。同时,我也为自己能生活在现在这样和谐开放的社会感到庆幸。

有人说,孔乙己即使是考不上科举,那么,他也不会自己去谋生?不一定非得靠偷养活自己。然而孔乙己在没有考上科举时,仍不肯放下读书人的颜面,仍穿着破烂不堪的长衫,浑浑噩噩的过一天是一天。因为他骨子里认为读书人高人一等,其他职业都非常低贱。孔乙己因为自己的腐朽顽固不懂变通的思想害了他自己。

如果仅仅因为孔乙己不努力,好吃懒做,那么他的命运也不一定会那么悲惨。假如孔乙己生活在我们这个年代,那他身边的朋友一定会给他吃喝,照顾他,绝对不会看着他死去的。正是由于那个年代的人非常冷漠,毫不关心他的死活,麻木不仁,没有同情心。

有这样一则新闻:一位作者为了考验中国人,和朋友扮演了一对情侣,作者假装喝醉了倒在人很多的购物中心,他的朋友大声嚷:“请你们帮帮忙,我的男朋友昏倒了。”然而,几分钟过去了,除了耳边的嘈杂声始终没人来帮他,直到最后。

这个故事证明了有些人是多么冷漠自私,我们不要做一个自私、麻木的人,要有同情心,对自己身边的人给予帮助和关心,要做到帮助别人快乐自己。

第40篇:《孔乙己》读后感

这是一篇短文,是鲁迅先生《呐喊》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写作的目的就是嘲讽那些社会的败类,和背叛者,他用自己的笔来鼓励中国人坚持反抗,在《孔乙己》中,作者用细致的文笔,嘲讽了像孔乙己这样的“书呆子”好吃懒做的人,但是心中总会有一点悲伤:悲伤当时社会的腐败;总会有一点庆幸:庆幸没有生活在这个年代;有一点愤怒:愤怒大家对政府的不信赖。种种原因让我的泪不禁流下。

孔乙己虽然穿着长衫,但不想其他穿长衫的人坐在店里吃饭,而是像那些贫穷的人在柜台前站着喝,而且穿的衣服也是破烂不堪,好像好几年没有洗过,孔乙己很想学习但是由于社会的腐败,只能让他不懂装懂,他有能力但是因为自己不被别人看好,从而导致他的好吃懒做,他帮别人写字遭到别人的质疑,所以放弃了自己唯一能干的事情,之后他只能靠偷东西来维持生机,但是常常被人发现,被人打断退,还在酒店中欠了19个钱。

文章一处写到: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都是泥,原来他便用着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笑声中,坐着有这手慢慢走去了。孔乙己的退被人打断了,只能用手来走路,路人不但没有同情他,可怜他,竟然嘲笑他,从而体现出来旧社会的麻木不仁。

想象孔乙己,再想想我们00后,他过着被人嘲笑的日子,我们却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他们穿着破烂不堪的衣服,我们总要买些品牌的衣服,这是不是值得我们去反思呢?

第41篇:《孔乙己》读后感

他是一个未进学的读书人。

他是一个多余的人。

他是大家的笑柄。

他就是孔乙己。

孔乙己,那个被黑暗势力所压倒的一个人,被势利的冷漠人群所嘲笑的人,和他一样同属压迫阶层的成员也嘲笑他。掌柜的通过笑话他来招揽顾客,连十一、二岁的小孩子都看不起他。他是一个读过书的小偷,好喝懒做,“品行却比别人都好”,不拖欠钱,而且他很善良,只有他会给孩子们吃茴香豆。他就是这样一个令人捉摸不透的人。

没有人愿意施舍给他一丝同情,给他一毫关心,给予他一点温暖。即使是最后被打断了腿后,仍旧被诸多看客笑话,成为笑柄,这就是当时中国人的冷漠、无情。

他极爱喝酒,就算最后只剩下那四文钱,他也没有用来买饭、买药,还是在明知会被人嘲笑挖苦的情况下,用那手“走来”喝了一碗酒。那时的他已经惨不忍睹了:“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了;穿着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着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这段外貌描写越发衬托出孔乙己的可怜,而他在熟悉的酒店里却也没有得到解一丝温暖,反而被嘲笑挖苦,雪上加霜。掌柜的面对这样的孔乙己仍然会笑着说:“你还欠十九个钱呢!”仍然会穷追猛打:“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人们的冷漠,至此,到了极致。

难怪鲁迅先生当时要选择弃医从文。如果中国人的思想不觉悟,即使治好了他们的病,也只是做毫无意义的示众材料和看客。当时中国最需要的是改变人们的精神面貌。他终于下定决心,弃医从文,用笔写文唤醒中国老百姓。

第42篇:《孔乙己》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小说《孔乙己》,这篇小说展现了一个小人物的悲惨命运,并通过对这个小人物悲惨命运的叙述展现了当时社会和人群对不幸者的冷漠和迫害。

孔乙己经常来店里喝酒,读了半辈子的书,但因为贫困不得以偷东西,最后还是可怜的死了。孔乙己性格当中具有迂腐、懒惰、清高的特点。他读了大半辈子的书,却连一个秀才也没有捞到;他出身贫贱,却养成了满脑子的上层士大夫的恶习;他穷苦潦倒,接近行气,却又自命不凡,好吃懒做。当时的生活环境是压抑的:“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就是在这样的气氛中,主人公孔乙己出场了:“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样一个人物,难怪他走到哪里都要受人嘲笑。鲁迅先生把孔乙己塑造成一个可怜又可笑的模样,但同时又赋予他真诚、善良的品质,比如写他喜欢孩子。

孔乙己是不幸的,但他的不幸并没有引起人们对他的同情,反而成为他们嘲弄的对象,他在社会和人们的心目中得不到作为一个人本应该得到的尊严。这样一个人却被同时读书人的丁举人打死,死得这样无声无息,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死的。除了他因欠酒钱而被酒店老板记起之外,再也没有一个人提起过他,难道孔乙己的生命还不值十九文钱?作者通过孔乙己深受封建思想毒害、穷困潦倒而招引无休止的嘲笑以至最终惨死的结局,揭示了下层群众愚昧麻木的精神。

第43篇:《孔乙己》读后感

《孔乙己》是一篇著名的短篇小说,它的成功之处在于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末期下层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

他不会营生,好喝懒做,死要面子,不肯脱下那件象征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说起话来满口之乎者也,时刻不忘显示自己是与众不同的读书人。甚至当别人嘲笑奚落他时,还要一再表现出自命不凡、孤芳自赏的傲气。只有当人们触到他灵魂深处的伤痕——“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时,才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他在长期封建文化教育熏陶中,也和一般士大夫一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不会营生,养成好喝懒做的恶习。有时免不了做些偷窃的事,最后落到被打折了腿的惨境。

他迂腐可笑,麻木不仁,至死不觉悟。封建文化教育和科举制度不仅毒害、摧残了他的灵魂,而且也摧残了他的肉体。作者在刻画孔乙己性格中可悲的东西、批判他的封建落后意识的同时,也表现了他的善良心地和对他的一定的同情心,如写他教“我”识字、给小孩子分茵香豆,他在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他还“写得一笔好字”。

这些描写,更激起读者对毒害、摧残他的封建社会和科举制度的愤恨。这是造成孔乙己悲剧的社会根源。孔乙己是一个不幸者,他生活在一个麻木、冷酷的社会环境之中。孔乙己精神上的痛苦要超过肉体上的痛苦。作者将孔乙己的容貌、服饰、姿态、语言、行动诸方面交织在一起,使这个被科举制度欺骗愚弄了一辈子的下层知识分子的形象,富有立体感地展现在读者眼前:功名不就,却自命清高;四体不勤,却好吃懒做;贫困潦倒,却死爱面子;受尽摧残,却麻木不仁。在风烛残年之际,这个受“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封建思想毒害的孔乙己爬着离开了人世。

第44篇:《孔乙己》读后感

“大街上,一个人,用蒲包垫在身子底下。用手挪着一点点地向前走。他的背影是那么孤独。那么悲哀,那么苍凉!”每当我读起鲁迅先生的《孔乙己》时,这个场景便会在我的脑海里若隐若现。

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心地善良,饱读诗书,却连秀才都没有考上。在当时科举制度的毒害下,变得一无所能,潦倒贫困,连仅会的“之,乎,者,也”都成了人们的笑柄。穷得一无所有的他,偶尔也会偷东西。最后偷到丁举人家里。被打断了腿,在生活的折磨下,孔乙己慢慢的死去。

也许,在刚开始读时,会觉得《孔乙己》这篇文章的语言风趣幽默。可是当你细细品味时,就会觉得《孔乙己》是“喜剧”中的“悲剧”它表达了鲁迅对当时封建制度的极度不满。写出了腐朽的科举制度对读书人心灵的残害。

“窃书不能算偷”!这是孔乙己的经典话语,现在人们听了甚至会感到好笑,偷书不算偷吗?当然是偷!可是,正是孔乙己的这句“窃书不算偷”,恰到好处地说明了封建社会的腐败,读书人的悲惨命运吗?孔乙己想看书,没钱买,偷书看,遭人骂。正相反,那些秀才,举人们却在深宅大院里读着一本又一本书籍,可是他们最后又做了什么?谁也不知道。

如今,封建社会已不复存在,在现在的社会中,只要有才华,敢于展示,哪里都是舞台。金子无论在哪儿,都会发出耀眼的光芒。而现在的一切,更让我们为孔乙己这样的人,心痛叫屈,饱读诗书的人为什么没有展示自己才华的机会?

我呐喊,为什么孔乙己会生在封建时代,遭受悲惨命运的折磨?我呐喊,为什么无才之人可以作威作福,有才之人却总是找不到属于自己的“伯乐”?我呐喊,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能够眼睁睁地看着封建制度残害人命,却见死不救?

第45篇:《孔乙己》读后感

我昨天读了《呐喊》里的《孔乙己》。

里面讲了鲁迅先生在十二岁起就在鲁镇的酒店的格局当伙计,来喝酒的有一人最特殊,那就是孔乙己。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穷的人都短衫,站着喝酒。富的人都在店面隔壁的房子喝酒,穿着长衫)。孔乙己是别人给他起的外号,说话总是之乎者也,逗得人们哈哈大笑。

后来孔乙己可能因为偷了东西,被别人打断了两腿。再到后来也没有见到他。

读了这篇文章,我有些气愤,还有些怜悯孔乙己。他虽然好吃懒做,但是他非常爱孩子,邻居的孩子来了,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可以看出孔乙已很善良。文中描写的孔乙己是幽默、好吃懒做、善良的。后来说他也许死了我的心情也很沉重,就像老师说的一样:人会受生活的影响。孔乙己就是这样,因为生活去偷窃,才会被打断腿。

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

第46篇:《孔乙己》读后感

读了《孔乙己》这篇文章后,我非常同情他,非常可怜他。他是封建科举的牺牲品,也是个下层的读书人,没有进学,也不会营生,生活愈来愈穷,几乎过上了讨饭的生活,幸而写得一手好字,能为人家抄抄书,换一口饭吃。但因为好吃懒做,几次连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故只好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遭到挨打,打断了腿。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站着喝酒”表明孔乙己已经非常的贫困,和“短衣帮”一样,“穿长衫”能说明他是个读书人,是他的身份的象征。从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更加表明了孔乙己是个诚实又迂腐的人。穿着一件破长衫又不肯洗,仗着自己读过书,在咸亨酒店里总是说一些众人都听不懂的话,来说明自己书读得多、读得广,有些人却嘲笑他:“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使孔乙己非常尴尬,一副窘样。

我觉得我们不要像孔乙己那样死读书,读书的目的非常功利,为了面子,为了考取功名,为了升官发财,迂腐无知,麻木不仁。读书的真正目的是为了提高我们的文化素质和人文修养,正如高尔基所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第47篇:《孔乙己》读后感

在一个人的心中人品是最重要的,可我读过鲁迅的《孔乙己》后,让我明白了。

鲁镇的酒店的局格,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随时准备温酒,而我的职务就是温酒。有一个叫孔乙己的人,经常来店里喝酒。孔乙己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因为一般穿着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的坐下喝。但孔乙己是唯一个穿着长衫在外喝酒的,但长衫可又脏又破。我的工作很无聊,只要孔乙己到店里才可以笑几声!

孔乙己原来也是读过书的,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但写得一手好字;便替人家钞钞书,换一碗饭吃可他又一样坏脾气好吃懒惰。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笔砚一起失踪了。如果是好几次叫他钞书人也不在。孔乙己也没办发只好做一些偷窃的事;但他在我们店里人人品是最好的,他拖欠的帐不出一个月就会还清。有一次在店里孔乙己问我茴香豆的茴字怎么写,“我”没有理会他;于是他就开始认真地教“我”怎么写茴字,他看“我”毫不热心,便叹了一口气,现出极惋惜的样子……

孔乙己这给人普通,但看得出他的人品是最好的的。我曾看过一部电视剧叫《雪豹》里面有一个叫刘三的人,他也偷东西但他只偷日本人的东西,可刘三的人品就很好,他答应别人的事,就说到做到,从不食言。难道刘三和孔乙己不一样吗?

第48篇:《孔乙己》读后感

几年来,我接触过不少鲁迅先生的作品,《孔乙己》便是其中一篇。

再读一遍,对孔乙己这个人物似乎不再理解为“考不上功名且酗酒的读书人”。在我读过的文章里,多见的,便是以一段优美的环境描写来引出情节。

《药》:秋天的后半夜,月亮下去了,太阳还没有出,只剩下一片乌蓝的天;除夜游的东西,什么都睡着。《故乡》:…冷风吹进船舱中,呜呜地响,从缝隙向外一望,苍黄的天地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

《孔乙己》这篇文章是用鲁阵酒店的格局来引出孔乙己在此地所发生的故事。

在这篇小说中,“我”是一个从十二随便在酒店打工的小伙计。而孔乙己这名字只是别人从描红纸上“上大人孔乙己”那句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得一个绰号。

孔乙己读过书,但既无功名,又无手艺。因此,日子一天比一天穷。幸好他写得一手好字,可以帮人家抄抄书,混碗饭吃。但他好吃懒做,干了没几天,人家的“文房四宝”便没了踪影。我想是因为当了喝酒吧!渐渐的,便没人让他抄书。情急之下,自然免不了偷鸡摸狗之事。令人想不到的是,他在酒店品行很好,欠的酒钱,三四天必然还清。孔乙己的一生还是毁在了“偷”上。之前偷窃不成被吊着打,并没有让孔乙己吸取教训,还去偷丁举人家里,人家自然不会饶他,打折了他一条腿,以示惩戒。此后,只买过一次酒,欠下十几文钱,便没来过了,没人再见过他,兴许是死了。

鲁迅先生用手中的笔抨击了当时的社会,发人深省。

在我同情他的遭遇,鄙视他的懒惰,唾弃他的偷盗之余,也不满当时的社会风气。只为一个头衔,穷尽一生读书。在孔乙己面临人生人生低谷时,众人不是鼓励他帮助他,而是像看笑话似的讥笑他。甚至在濒死之时,也无人问津……

第49篇:《孔乙己》读后感

利用将近三节课的时间,老师带着我们把《孔乙己》这篇文章给上完了,我们每个人都有许多感悟。

我从《孔乙己》这篇文章中了解到了当时社会的可怕、黑暗和当时人们的冷酷无情。面对一个残疾人居然还能笑得出来,真是可悲!如果这种人出现在我们社会上我会很鄙视他的。文中还多次写了“短衣帮”以及社会上人的笑声。笑,有两种含义,一种是会心的、真诚地、愉悦地笑,它会带给更多人,使他们感到欢乐;另一种是歹毒的、阴险的、幸灾乐祸、不怀好意的笑,它是建立在别人痛苦上的笑。文中出现的四次笑,当然属于第二种,并且是建立在孔乙己的痛苦上的笑,会使孔乙己痛苦的伤疤愈来愈大,难以平抚,这是对孔乙己精神上的打击。鲁迅的这篇文章用词很精准,往往一个字中包含很多种思想,这也正是鲁迅文章的精妙之处。

在学这篇文章时,我又从新认识了鲁迅这个伟大的人物,他把人物刻画地多么细致入微啊,使读者也随着作者的思绪融入到文章中,可能我们一开始读鲁迅文章时会感到枯燥无味,可是等你静下心来仔细品味时,会觉得愈来愈有意思。鲁迅大多数文章都是反映当时中国人民社会的黑暗,警诫我们不要当“看客”,要用实际行动来证实我们是强大的。鲁迅通过描写孔乙己来告诉我们中国的真实面目是什么,让我们重新振作起来!

如果没有鲁迅,封建的黑暗社会可会延续?

如果没有鲁迅,人的心灵是否会和以前一样如此冷酷、可怕、无情?

如果没有鲁迅,我们怎会认识到自己的可怕?

如果没有鲁迅,虐杀者会不会继续胡作非为?

第50篇:《孔乙己》读后感

其实,孔乙己的形象,在我们现代社会仍有存在,而且不是小部分,而是大部分人的身上,都还残留着孔乙己的气息。虽然这与封建科举制度远远拉扯不到关系,可他却与考试制度的不完善相联系着。想现在的高考制度,难道一点而都没残留封建科举制度的气味儿吗?

其实不然,现在的高考制度虽然没有以前的封建科举制度那样苛刻,可它却依然毒害了不少现代的青年们。这些青年们,为了能读上一流的大学,他们靠的也就是拼命地学习,他们每天都进行着三点一线的三部曲,每日每夜地学习,似乎恨不得把书上的内容装进脑袋里,以备高考那瞬间能派用上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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