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瑟王传奇读后感合集70句-经典语录
引导语:童话故事是写给孩子看的,但是有时候大人看起来也是能收获一些心得体会,在童话中蕴含着一些浅显而又重要的道理,于趣味中让孩子接受。大家一起看看幸运的套鞋的安徒生童话故事。
安徒生童话故事:幸运的套鞋
【第1句】:开端
在哥本哈根东街离国王的新市场①不远的一幢房子里,有人开了一个盛大的晚会,因为如果一个人想被回请的话,他自己也得偶尔请请客才成呀。有一半的客人已经坐在桌子旁玩扑克牌,另一半的客人们却在等待女主人布置下一步的消遣:“唔,我们现在想点什么来玩玩吧!”他们的晚会只发展到这个地步,他们尽可能地聊天。在许多话题中间,他们忽然谈到“中世纪”这个题目上来。有人认为那个时代比我们这个时代要好得多。是的,司法官克那卜热烈地赞成这个意见,女主人也马上随声附和。他们两人竭力地反对奥尔斯德特在《年鉴》上发表的一篇论古代和近代的文章。
这篇文章基本上称赞现代。但司法官却认为汉斯②王朝是一个最可爱、最幸福的时代。
谈话既然走向两个极端,除了有人送来一份内容不值一读的报纸以外,没有什么东西打断它——我们暂且到放外套、手杖、雨伞和套鞋的前房去看一下吧。这儿坐着两个女仆人——一个年轻,一个年老。你很可能以为她们是来接她们的女主人——一位老小姐或一位寡妇——回家的。不过,假如你仔细看一下的话,你马上会发现她们并不是普通的佣人:她们的手很娇嫩,行动举止很大方。她们的确是这样;她们的衣服的式样也很特别。她们原来是两个仙女。年轻的这个并不是幸运女神本人,而是替女神传送幸运小礼物的一个女仆。年长的那个的外表非常庄严——她是忧虑女神。无论做什么事情,她总是亲自出马,因为只有这样她才放心。
她们谈着她们这天到一些什么地方去过。幸运女神的女仆只做了几件不太重要的事情,例如:她从一阵骤雨中救出了一顶崭新的女帽,使一个老实人从一个地位很高的糊涂蛋那里得到一声问候,以及其他类似的事情。不过她马上就要做的一件事情却很不平常。
“我还得告诉你,”她说,“今天是我的生日。为了庆祝这个日子,我奉命把一双幸运的套鞋送到人间去。这双套鞋有一种特性:凡是穿着它的人马上就可以到他最喜欢的地方和时代里去,他对于时间或地方所作的一切希望,都能得到满足;因此下边的凡人也可以得到一次幸福!”
“请相信我,”忧虑女神说,“他一定会感到苦恼。当他一脱下这双套鞋时,他一定会说谢天谢地!”
“你这是说的什么话?”对方说。“我现在要把这双套鞋放在门口。谁要是错穿了它,就会变得幸福!”
这就是她们的对话。
①这是哥本哈根市中心的一个大广场,非常热闹。
②汉斯(Hans,1455-1513)是丹麦的国王,1481年兼做瑞典的国王。
【第2句】:司法官的遭遇
时间已经不早了。醉心于汉斯的朝代的司法官克那卜想要回家去。事情凑巧得很:他没有穿上自己的套鞋,而穿上了幸运的套鞋。他向东街走去。不过,这双套鞋的魔力使他回到300年前国王汉斯的朝代里去了,因此他的脚就踩着了街上的泥泞和水坑,因为在那个时代里,街道是没有铺石的。
“这真是可怕——脏极了!”司法官说。“所有的铺道全不见了,路灯也没有了!”
月亮出来还没有多久,空气也相当沉闷,因此周围的一切东西都变成漆黑一团。在最近的一个街角里,有一盏灯在圣母像面前照着,不过灯光可以说是有名无实:他只有走到灯下面去才能注意到它,才能看见抱着孩子的圣母画像。
“这可能是一个美术馆,”他想,“而人们却忘记把它的招牌拿进去。”
有一两个人穿着那个时代的服装在他身边走过去了。
“他们的样子真有些古怪,”他说。“他们一定是刚刚参加过一个化装跳舞会。”
这时忽然有一阵鼓声和笛声飘来,也有火把在闪耀着。司法官停下步子,看到一个奇怪的游行行列走过去了,前面一整排鼓手,熟练地敲着鼓。后面跟着来的是一群拿着长弓和横弓的卫士。行列的带队人是一位教会的首长。惊奇的司法官不禁要问,这场面究竟是为了什么,这个人究竟是谁?
“这是西兰①的主教!”
“老天爷!主教有什么了不起的事儿要这样做?”司法官叹了一口气,摇了摇头。这不可能是主教!
司法官思索着这个问题,眼睛也不向左右看;他一直走过东街,走到高桥广场。通到宫前广场的那座桥已经不见了,他只模糊地看到一条很长的溪流。最后他遇见两个人,坐在一条船里。
“您先生是不是摆渡到霍尔姆去?”他们问。
“到霍尔姆去?”司法官说。他完全不知道他在一个什么时代里走路。”我要到克利斯仙码头、到小市场去呀!”
那两个人呆呆地望着他。
“请告诉我桥在什么地方?”他说。“这儿连路灯也没有,真是说不过去。而且遍地泥泞,使人觉得好像是在沼泽地里走路似的!”
的确他跟这两个船夫越谈越糊涂。
“我不懂得你们波尔霍尔姆的土话!”他最后生气地说,而且还把背掉向他们。他找不到那座桥,甚至连桥栏杆也没有了。
“这里的情形太不像话!”他说。他从来没有想到他的时代会像今晚这样悲惨。
“我想我还是叫一辆马车吧!”他想,可是马车到什么地方去了呢?——一辆也看不见。”我看我还是回到皇家新市场去吧,那儿停着许多马车;不然的话,我恐怕永远走不到克利斯仙码头了。”
现在他向东街走去。当他快要走完的时候,月亮忽然出来了。
“我的天,他们在这儿搭了一个什么架子?”他看到东门的时候说。东门在那时代恰恰是在东街的尽头。
最后他找到一个门。穿过这个门,他就来到我们的新市场,不过那时它是一片广大的草地,草地上有几簇灌木丛,还有一条很宽的运河或溪流在中间流过去。对面岸上有几座不像样的木栅,它们是专为荷兰来的船长们搭起来的,因此这地方也叫做荷兰草地。
“要么我现在看到了大家所谓的虚无乡,要么我大概是喝醉了,”司法官叹了口气说。“这到底是什么呢?这到底是什么呢?”
他往回走,心中想自己一定是病了。他在街上一边走,一边更仔细地看看街上的房子。这大多数都是木房子,有许多还盖着草顶。
“不成,我病了!”他叹了一口气。“我不过只喝了一杯混合酒!不过这已经够使我醉了;此外拿热鲑鱼给我们下酒也的确太糟糕。我要向女主人——事务官的太太抗议!不过,假如我回去,把实际情况告诉他们,那也有点可笑,而且他们有没有起床还是问题。”
他寻找这家公馆,可是没有办法找到。
“这真可怕极了!”他叫起来。“我连东街都不认识了。一个店铺也没有。我只能看到一些可怜的破屋子,好像我是在罗斯基尔特或林斯德特一样!哎呀,我病了!这没有什么隐瞒的必要。可是事务官的公馆在什么地方呢?它已经完全变了样子;不过里面还有人没睡。哎呀,我是病了!”
他走到一扇半开的门前,灯光从一个隙缝里射出来。这是那时的一个酒店——一种啤酒店。里面的房间很像荷尔斯泰因的前房②。有一堆人,包括水手、哥本哈根的居民和一两个学者坐在里面。他们一边喝酒,一边聊天。他们对于这位新来的客人一点也不在意。
“请您原谅,”司法官对着向他走来的老板娘说,“我有点不舒服!您能不能替我雇一辆马车,把我送到克利斯仙码头去?”
老板娘看了他一眼,摇摇头,然后用德文和他讲话。
司法官猜想她大概不会讲丹麦文,因此把他的要求又用德文讲了一遍。他的口音和他的装束使得老板娘相信他是一个外国人。她马上懂得了他有些不舒服,因此倒了一杯水给他喝。水很咸,因为那是从外边井里取来的。
司法官用手支着头,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思索着在他周围所发生的一些怪事情。
“这是今天的日历吗?”当他看到老板娘把一大张纸撕掉的时候,为了要打破沉寂,他说。
她不懂得他的意思,不过她把这张纸递给了他。这是一张描绘诃龙城上空所常见的一种幻象的木刻。
“这是一张非常老的东西呀!”司法官说。他看到这件古物,感到非常高兴。“您怎样弄到这张稀有的古画的?虽然它代表一个寓言,但是它是非常有趣的!现在人们把这些常见的幻象解释成为北极光;可能它是由电光所形成的!”
坐在他身旁和听他讲话的人,都莫明其妙地望着他。其中有一位站起来,恭恭敬敬地摘下帽子,做出一种很庄严的表情,说:
“先生,足下一定是当代的一位大学者!”
“哦,岂敢!”司法官回答说,“我所了解的只不过是一知半解,事实上这些事情大家都应该知道的!”
“Modestia③是一种美德!”这人说。“不过我对于您的说法很觉得Mihisecusvidetur④;但我很希望能不下这个Judici-Um⑤。”
“请问我现在很荣幸地得以交谈的这位先生是作何贵干?”司法官问。
“敝人是一个神学学士。”这人回答说。
这句回答对于司法官说来已经够了,他的头衔与他的服装很相称。他想,这一定是一个老乡村教师——一位像我们在尤兰⑥还能碰得见的怪物。
“此地的确并不是LOCUSDOCENDI⑦,”这人说。“但我希望足下多发表一点意见来启发我们。足下的古典书籍一定读得不少。”
“唔,不错,”司法官说。“我是喜欢读有用的古典著作的;不过我也喜欢读近代的著作——只是《每日故事集》⑧是一本例外;老实讲,这类书我们太多了。”
“《每日故事集》?”我们的学士问。
“是的,我指的是一般的流行小说。”
“原来如此!”这人微笑了一下,“这些书写得很聪明,宫里的人都喜欢读。皇上特别喜欢读关于伊文及哥甸先生的传奇。这书描写亚瑟王及其圆桌骑士的故事。他常常跟大臣们把这故事作为谈笑的资料⑨。”
“这本书我倒还没有读过!”司法官说,“这一定是海贝尔格所出版的一本新书了。”
“不对,”学士说,“这书并不是由海贝尔格出版的,而是由高得夫里?冯?格曼⑩出版的。”
“真的?他就是作者本人吗?”司法官问。“这是一个很老的名字!这不也是丹麦第一个印刷所的名字吗?”
“是的,他是我国印刷业的始祖。”这人回答说。
谈话一直进行得还不坏。这时另外有一位开始谈到从前流行过一两年的瘟疫:他指的是1484年的那次瘟疫。司法官以为他是在谈霍乱病,所以他们的谈话还勉强可以进行下去。
1490年的海寇战争离那时还没有多久,因此他们自然也要谈到这个题目。他们说:英国的海盗居然从船坞里把船都抢走了。司法官亲身经历过1801年的事件,因此他也理直气壮地提出反英的意见。除此以外,谈话进行得可不太好:每一分钟总有一次抬杠。那位了不起的学士不禁有些糊涂起来:司法官的最简单的话语在他听来不是显得太粗鲁,就是太荒唐。他们互相呆望着。事情一僵的时候,学士就讲起拉丁文来。他以为这样别人就可以懂得他的话了;不过事实上这一点用也没有。
“现在您的感觉怎样?”老板娘问,把司法官的袖子拉了一下。
现在他恢复了记忆力:在他刚才谈话的时候,他把先前所发生的事情完全忘记了。
“我的天!我是在什么地方?”他说。他一想起这个问题就觉得头昏。
“我得喝点红葡萄酒!蜜酒和卜列门啤酒也好。”有一位客人说,“请您也来跟我们一起喝吧。”
这时两个女孩子走进来了,其中一个戴着一顶有两种颜色的帽子。她们倒出酒来,行了曲膝礼。司法官的背上冷了半截。“这是怎么一回事儿?”他说。但是他不得不和他们一起喝酒。他们对这位好先生非常客气,弄得他简直不晓得怎样办才好。有一个人说他醉了,他对这句话没有丝毫的怀疑,他要求他们替他喊一辆“德洛西基”⑾来。于是大家就以为他在讲莫斯科方言了。
他从来没有跟这样一群粗鲁和庸俗的人混在一起过。
他想:这真叫人相信这个国家退化到野蛮时代了。“这真是我一生中最可怕的时刻。”
不过,在这同时,他的灵机一动,想要钻进桌子底下,偷偷地爬到门那儿溜出去。但是当他刚刚一爬到门口的时候,别人就发现了他的活动。大家抱住他的双脚。这时,也算是他的运气,他的一双套鞋被拉掉了——因此整个的幻景也就消逝了。
司法官现在清楚地看见他面前点着一盏很亮的灯,灯后面有一幢大房子。他认识这房子和它周围的别的房子。这就是我们大家所知道的东街。他躺在地上,双脚正对着大门。看门人坐在他对面,在打盹。
“我的天!难道我一直是躺在街上做梦么?”他说。“是的,这是东街!真是光明快乐,丰富多采!可怕得很,那杯混合酒居然把我弄得那样醉!”
两分钟以后,他坐进了一辆马车,向克利斯仙码头驰去。
他把他刚才经历过的不安和苦恼思索了一下,他不禁衷心地称赞幸福的现实——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我们这个时代虽然缺点不少,比起他刚才进入的那个时代究竟好得多。
你看,司法官的想法并不是没有道理的。
①丹麦全国分做三大区,西兰(Sjaelland)是其中的一区。
②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Schteswig-Holstein)是德国北部的一个州。荷尔斯泰因的前房是一种宽大的房间,里面的陈设全是些粗大的家具、箱子和柜子等。
③拉丁文,“谦虚”的意思。
④拉丁文,“不以为然”的意思。
⑤拉丁文,“判断”的意思。
⑥尤兰(Jutland)是丹麦的一个省份。
⑦拉丁文,“文教地区”的意思。
⑧《每日故事集》(Hverdagshistorierne)是丹麦作家Gyllembourg Ehrensvurd的第一部小说。
⑨亚瑟王的圆桌骑士是在欧洲流传很广的关于一群骑士的冒险故事。这儿是指丹麦国王汉斯与他的一个喜欢读这故事的朝臣奥托?路德的一段对话。国王汉斯说:“这本书里所描写的伊文和哥甸先生真是了不起的骑士,像这样的骑士现在再也找不到了!”奥托?路德回答说:“如果还有像亚瑟王那样的国王,当然可以找到像伊文和哥甸那样的骑士的!'(见丹麦作家荷尔堡著《丹麦王国史》)
⑩这是汉斯王朝的丹麦第一个印刷匠。他在1495年出版的《丹麦诗韵》(Den Danske Rimkronike)是第一部用丹麦文印的书。
⑾“德洛西基”(Droshky)是过去俄国的一种马车。
【第3句】:守夜人的故事
“咳,这儿有一双套鞋!”守夜人说。“这一定是楼上的那位中尉的套鞋。恰恰放在门边!”
这位老实人倒是很想按按门铃,把套鞋交给原主的,因为楼上的灯还是亮着。不过他不愿意把屋子里的人吵醒,所以就不这样做了。
“穿上这样一双东西一定很暖和!”他说。“皮子是这样柔软!”鞋子恰恰适合他的脚。”这个世界也真是滑稽!中尉现在可能已经在他温暖的床上睡了,但是你相信他会睡吗?他正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呢。他真是一个幸福的人!他既没有妻子,也没有孩子!他每天晚上总是去参加一个什么晚会。我希望我能像他,这样我也可以成为一个幸福的人了!”
当他说出了他的愿望以后,他所穿上的这双套鞋就立刻产生效果:这个守夜人在身体和思想方面就变成了那位中尉。他现在是在楼上的房间里,手指间夹着一小张粉红色的纸,纸上写的是一首诗——中尉亲手写的一首诗,因为人们在一生中谁都有过富有诗意的一瞬间。如果一个人把这一瞬间的思想写下来,那么他就可说是在作诗了。下面是中尉写的诗:
“让我发财吧!”
“让我发财吧!”我祈祷过好几次,
那时我不过是一两尺高的孩子。
让我发财吧!我要成一个军官,
戴上羽毛,穿起制服,挂上宝剑。
后来我居然也当上了军官,
可是很不幸,我一直没有发财!
上帝呀,请您伸出援助的手来!
有天晚上——我是既幸福又年青,
一个七岁的姑娘吻了我的'嘴唇,
因为我是一个拥有故事和童话的富人,
可是说到钱财,我仍然是穷得要命。
不过孩子对于童话却非常欢迎,
所以我很富有,只是,唉,没有钱,
我们的上帝清清楚楚知道这一点!
我仍向上帝祈祷:”让我发财吧!”
那个七岁的姑娘现在已经长大。
她是那么美丽、聪明和善良;
唯愿她知道我心中对她的向往,
唯愿她对我好,像从前那样。
但是我很穷,不敢对她表示:
这就是我们的上帝的意旨!
只要我发财,过得舒服和愉快,
我也就不在纸上写下我的悲哀。
我热恋的人啊,如果你对我了解,
请读这首诗——它代表我的青春时代。
不过最好你还是对我不要了解,
因为我很穷,前途是一团漆黑——
愿我们的上帝祝福你!
是的,当一个人在恋爱的时候,他会写诗的,不过头脑清醒的人不至于把这种诗印出来罢了。这位中尉是正在恋爱和穷困之中,而且他的恋爱还是一个三角——也可以说是一个打碎了的幸福的四角的一半。中尉尖锐地感觉到自己的处境,因此他把头靠着窗框,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街上那个穷苦的守夜人比我要快乐得多。他不知道我所谓的‘穷困’。他有一个家、一个老婆和许多孩子——他们为他的苦恼而流眼泪,为他的快乐而欢笑。啊!如果我能变成他,我会比现在要幸福得多,因为他的确比我幸福!”
在一瞬间,守夜人又恢复到守夜人的原状。原来他是由于“幸运的套鞋”的魔力才变成中尉的;我们已经知道他并不感到满意,而情愿回复他的本来面目。因此守夜人又变成了守夜人。
“这真是一个丑恶的梦!”他说,“但是也够滑稽。我觉得我曾经变成了楼上的中尉,但这并不是一件很痛快的事情。我想念我的老婆和孩子们,他们这时正准备着大批的吻,要把我亲个半死。”
他又坐下来,点点头。这梦并不马上在他的思想中消逝,因为他脚上仍然穿着那双套鞋。这时天上有一颗流星滑落下来了。
“它落下来了!”他说。”但是落也落不完的,多着呢。我倒想更仔细地瞧瞧这些东西,特别是这一轮月亮,因为它不会从手里滑走的。我的女人经常替一位大学生洗衣服,那位大学生常常说,我们死了以后,就从这颗星飞到那颗星。这话并不可靠,不过,假如真是这样,那倒也很妙。如果我能飞到那儿去,即使我的躯壳躺在楼梯上,我也不在乎。”
在这世界上,有些话我们说出来的时候,必须万分谨慎,尤其是当我们穿上了”幸运的套鞋”的时候。请听听发生在守夜人身上的故事吧。
就我们人说来,我们差不多都知道蒸汽输送东西是多么迅速;这种事我们已经在铁道上或在海上的轮船中试验过。但是跟光线的速度比起来,这不过只等于树懒①的动作或蜗牛的爬行罢了。光比最快的骏马还要快1900万倍,可是电的速度更要快。死不过是我们心中所受到的一种触电,被解放了的灵魂,骑在电的翅膀上,就可以远走高飞。太阳只须八分和几秒钟就可以走完将近两亿里的路程。灵魂骑上电力,要走同样的路程,只须几秒钟就够了。就解放了的灵魂说来,各种行星之间的距离,不会比我们住在同一城市中的朋友的房子之间的距离大,甚至于还不会比住在近邻的朋友的房子之间的距离大。不过在人间的世界里,除非我们像守夜人一样穿上了“幸运的套鞋”,我们的心一触电,我们就永远跟身体分家了。
在几秒钟之内,守夜人走了 【第72句】:8万里,到月亮上面去了。我们知道,组成月球的物质比我们的地球要轻得多,而且还很柔软,像刚下的雪一样。他来到一群数不清的山组成的大环形山——我们早就在麦特勒博士②所绘的月球图上看到这些环形山——他来到其中的一座山上。你也看到过的吧?在这一环大山当中,有一个像锅一样的深坑,它凹下去有八九里深。坑下面有一个城市。它的形状很像装在玻璃杯里的水中的蛋白;这儿的尖塔、圆屋顶和像船帆一样的阳台,浮在透明的、稀薄的空气中,也是同样地轻,同样地白。我们的地球浮在他的头上像一个火红的大球。
他马上看见了许多的生物。这些东西无疑就是我们所谓的“人类”了,不过他们的样子跟我们显然不同。他们也说一种语言,但是谁也不能指望守夜人的灵魂能够听懂。但是他居然听懂了。
守夜人的灵魂懂得月球上居民的语言,而且懂得很透彻。关于我们的地球他们争论了一番,他们怀疑地球上能不能住人,地球上的空气对于聪明的月球上的居民说来一定是太厚,不适宜于居住。他们认为只是月球上才能有生物,而且月球才是最初人类所居住的地方。③
不过我们还是回到下界的东街去,看看守夜人的躯壳是怎样吧。
他坐在楼梯上,一点生气也没有。他的晨星④已经从他的手里落下来了,他的一双眼睛呆呆地盯着月亮,寻找他那个正在月亮里游览的诚实的灵魂。
“现在是几点钟了,守夜人?”一个路过的人问。不过守夜人一声也不回答。于是这人就轻轻地把他的鼻子揪一下,这使他失去了平衡。他的躯壳直直地倒下来——他死了。揪他鼻子的人这时感到非常害怕起来。守夜人是死了,而且也僵了。这事被报告上去,并且也经过了一番研究。第二天早晨这尸体被运到医院里去。
如果这灵魂回来而到东街去找它的躯壳,结果又找不到,那可真是一桩有趣的笑话啦!很可能它会先到警察署去,随后到户口登记处去,因为在这些地方他可以登记寻找失物。最后它可能会找到医院里去。不过我们也不必担心,当灵魂自己处理自己事情的时候,它是很聪明的。使得灵魂愚蠢的倒是这具躯壳。
我们已经说过,守夜人的躯壳已经被抬到医院里去了,而且还被运到洗涤间去了。人们在这儿要做的第一件事当然是先脱掉他的套鞋。这么一来,灵魂就回来了。它直接回到躯壳上来,这人马上就活转来了。他坦白地说这是他一生中最可怕的一夜。你就是送给他两块钱,他也不愿意再尝试这种事情。不过现在一切都已成了过去。
在这同一天,他得到许可离开医院,不过他的套鞋仍然留在那儿。
①这是中、南美洲所产的一种动物。它的举动迟钝,常常待在树上不动。
②麦特勒(Johan Heinrich von Madler,1794-1874)是德国的一位天文学家。
③这篇故事里关于月球上的事情是出于想象的,其实月球上没有水和空气,也没有生物和居民。
④这是守夜人用的一种木棒,它的头上有一颗木雕的晨星。
【第4句】:伟大的一刻、一次朗诵、一件极不平常的旅行
哥本哈根的每个居民都知道哥本哈根佛列得里克医院的大门的样子。不过,也许有少数不住在哥本哈根的人会读到这个故事,所以我们不妨把它描写一番。
医院是用一排相当高的栅栏和街道隔开的。不过这些粗铁杆之间的距离很宽,据说有些很瘦的实习医生居然能从栅栏中挤出去,而在外面溜达一番。身体最不容易挤出去的一部分是脑袋。在这种情形下,小脑袋是幸运的了——这也是世界上常见的事情。作为一个介绍,这叙述已经够了。
一个年轻的实习医生——此人的头脑从生理上说,是颇为伟大的——这天晚上恰巧值班。雨在倾盆地下着;不过,虽然有这种不便,他仍是想出去——哪怕出去一刻钟也行。他觉得自己没有把这事情告诉门房的必要,特别是他现在可以从栅栏中间溜出去。守夜人留下的那双套鞋正放在那儿。他做梦也没有想到这是一双“幸运的套鞋”。像这样的阴雨天,它们对他是很有用的,所以他就穿上了。现在的问题是:他能不能从这铁栅栏中间挤出去,因为他从来没有试过。现在他就站在这儿。
“我的天,我真希望能把头挤出去!”他说。虽然他的头非常笨重,但是他马上就轻松愉快地把头挤出去了。这大概是套鞋听懂了他的愿望的缘故。不过现在他的身躯也得挤出去才成。然而这却办不到。
“噢,我太胖了!”他说。“我起初还以为我的脑袋最糟糕哩!现在我的身体却挤不出去了。”
他现在又希望把头缩回来,可是行不通。他只能自由地动动脖子,别的都办不到,他当时的一个感觉是要发脾气,接着他的心情就低落到了零点。“幸运的套鞋”造成这样一个可怕的局面,而且不幸的是,他自己也没有产生一个解脱自己的愿望。没有。他只是想挣脱,结果是寸步难移。雨在倾盆地下着;街上一个人也没有。他的手又够不到门铃,那么他怎样能获得自由呢?他怕自己不得不在这儿待到第二天早晨。那时人们就可以去叫一个铁匠来,把栅栏锉断。不过这不是立即就可以办到的。对面学校的男孩子不久就要起床,水手区的居民也将会到来,特别来看他被圈在枷里的样子。这么一来,跑来看他的人比去年看角力比赛的人恐怕还要多了。
“哎呀!血冲进我的脑袋,我要发疯了!是的,我要发疯了!啊,我希望得到自由,那么我的头痛也就可以好了。”
这句话他应该早点说才好。他刚一说出了他的想法,他的脑袋就自由了。他赶快往里跑,“幸运的套鞋”所造成的这番恐怖已经把他的头弄昏了。
不过我们不要以为事情就这么完结。糟糕的事儿还在后面呢。
晚上过去了,第二天也接着过去了,谁也没有来寻找这双套鞋。
晚间加尼克街上的小剧场里有一个表演会,戏院里已经挤满了人。在节目中有一个新诗朗诵的项目。我们听吧。诗是这样的:
姨妈①的眼镜
我的祖母是出名的聪明,
在“古时候”她准会被烧焚②。
她知道古往今来的许多事情,
能看出下一年会有什么发生。
一直看到“第四十年”——真不简单,
但她对于这事总是秘而不宣。
明年究竟有哪些事情重要?
一点也不错,我都想知道:
我的命运、艺术、世事和国家,
但是我的祖母却一言不发。
我只好逼她,这办法倒生效:
她沉默一会,马上就发牢骚。
这牢骚简直等于对牛弹琴,
我是一个被她惯坏了的人!
“你的心愿这次我让你满足,”
她说,一面把眼镜交给我。
“拿着它随便到什么地方,
只要有许多上等人在场;
你可以随便观察什么人:
你看人只须用我的眼镜。
相信我的话吧,他们显出来
像摊在桌上被人玩的纸牌:
它们可以预言未来的事情。”
我说了声谢谢,就跑去实验,
但是,哪里有最多的人出现?
在朗利尼吗?这儿容易伤风。
在东街吗?咳!这儿泥泞太重!
在戏院吗?这地方倒很愉快,
它晚间的节目演得很不坏。
我来了!让我介绍我的姓名;
请准许我带来姨妈的眼镜
来瞧瞧你们——请不要走开!
我要看看你们像不像纸牌。
我凭纸牌预言我们时代的特点——
如果你们同意,你们就不必发言。
我感谢你们,我请你们吃饭,
我们现在可以来观看观看。
我要对你、我和王国作预言,
我们现在瞧瞧这纸牌上有什么出现。
(于是他戴上眼镜。)
嗨,一点也不错!我要大笑!
呀,假如你们能亲眼瞧瞧!
这儿花牌的数目真是不少,
还有美人,完全是一整套。
那些黑东西就是黑桃和梅花,
——我现在要仔细地观察一下。
我看到一位了不起的黑桃姑娘,
方块贾克占据了她的整个思想。
这景象真使我感到陶醉!
这家的钱财有一大堆,
还有客人来自世界各地,
但我们不一定感到兴趣。
至于国会?我们正有时间瞧瞧!
不过这类的事儿你将会读到。
我多讲话就会使报纸感到不安,
因为这样我就打破了他们的饭碗。
至于剧院?它的创造?趣味?格调?
不,我不愿跟经理把关系弄糟。
至于我的前途?这是自己的事情,
咳,你知道,我对于它是多么关心!
我观看——我不敢说出我看到了什么,
不过事情一发生你就会听到结果。
我们在这儿哪一位是最幸运?
最幸运?我们可容易得出结论!
这就是……不对,这容易引起反感!
也很可能弄得许多人不安!
谁活得最长?这位先生,还是夫人?
不成,这不是可以随便讲的事情!
我作预言吗?不好,不好,不好!
你看,我自己什么也不知道。
一开口就要得罪人,我真感到难办!
我还不如瞧瞧他们的思想和信念,
凭我全套预言的本领,再作一次发现。
各位相信吗?不,还是请各位发表意见。
各位心中有数:我们快要无结果而散。
你们都知道,我说的话全是无稽之谈。
可尊敬的列位,我要告辞,
我要感谢你们的好意。
这首诗念得非常好,朗诵者获得了极大的成功。实习医生也坐在听众之中。他似乎已经把他前天晚上的遭遇忘记得一干二净。他还是穿着那双套鞋,因为谁也没有来寻找它们。
街上既然很脏,它们对他仍然很有用处。
他似乎很喜欢这首诗。诗中的意思使他感到兴趣:他倒很想有这么一副眼镜呢。也许,一个人把它戴上,就可以看出别人的内心吧。因此他觉得,能够观察出人的心,比起能推测来年所要发生的事故来要有趣得多。未来的事情迟早总会知道,而人的内心却是永远没有办法推测的。
“我现在倒想看看坐在前一排的那些绅士和淑女们:假如一个人真能够直接进到他们心里去的话!是的,那一定是一个空洞,一种店铺之类的东西。咳,在这店铺里,我的眼睛可以痛快地张望一番!那位太太的心无疑地将会是一个大时装店!这位太太的心是一个空店,但把它扫空一次也没有什么害处。可是货物齐全的店铺大概也不少。啊,对了!”他叹了一口气,“我知道有一个店,里面全是头等的货色,不过它里面已经有了一个店员。这是它唯一的缺点!我从许多店里听到这么一句话:‘请进来吧!’啊,我希望我可以走进去,像一个小小的思想钻进心里去一样!”
他这种思想马上得到套鞋的反应。这位实习医生立刻就不见了;他在前一排坐着的观众的心里开始做了一个不平常的旅行,他所经过的第一颗心是一位太太的心。但是他立刻就觉得他走进一个畸形躯体的治疗所:在这里面医生取下身上的石膏模子,改正身体的形态。他现在就在这样的一个房间里,墙上挂着许多畸形肢腿的石膏模型。所不同的是,在治疗所里,模型是在病人来了以后才铸出来的;而在这颗心里,却是在没有病的人走了以后,才把这些模型铸出来和保存下来,因为这都是一些女朋友的模型——她们在生理上和心理上的缺陷都在这儿保存了下来。
他马上又钻进了另外一个女人的心里去。但是他觉得这颗心像一座神圣的大教堂;神龛里有一个纯洁的白鸽子在飞翔。他很自然地想跪下来,但是却不得不走开,到另一颗心里面去。他仍然能听到教堂琴楼里的琴声,同时他觉得自己已经变成一个更好、更新的人。他觉得自己并不是没有资格走进第二个圣殿里去——这是一个蹩脚的顶楼,里面住着一个生病的母亲。温暖的太阳光从窗子射进来,美丽的玫瑰花在屋顶上的一个小木箱里对她点着头,两只天蓝色的小鸟在唱着儿时的欢乐的歌,这时生病的母亲正在为她的女儿祈福。
现在他匍匐地爬进一个屠夫的摆满了东西的店里去。他所看到的只是肉,什么别的东西也没有。这是一位有钱有势的绅士的心,他的名字可以在名人录里找得到。
现在他钻进这位绅士的太太的心里去:这颗心是一个东倒西歪的旧鸽子笼。丈夫的肖像被当做一个风信鸽来使用。它安装在门上——这门随着丈夫的转动而开合。
于是他走进了一个全是镜子的小室——像我们常常在罗森堡宫殿中所看到的那种小室。不过这些镜子可以把形象放得特别大。在地中央,像达赖喇嘛一样,坐着房主人的渺小的”我”。他在欣赏着自己的伟大。
随后他觉得好像走进了一个装满了尖针的小针盒。他想:“这一定是一位老小姐的心了!”可是事实上并不是如此。这是一位戴着许多勋章的年轻军官——一个所谓好心肠的聪明人。
当这位实习医生从头排最后一个人的心里钻出来的时候,他颇感到有些儿混乱。他没有办法集中思想,他以为这是因为他的幻想太丰富,才会这样胡思乱想。
“我的老天爷!”他叹了一口气,“我一定快要发疯了。这儿热得要命:血都涌向我的脑子里来了!”这时,他忽然记起了头天晚上的事情:他的脑袋怎样被嵌在医院的栅栏的两根铁柱子中间,拔不出来。
“我的病一定是这样得来的,”他想。“我一定要早点想个办法。洗一次俄国澡可能有好处。我希望自己现在就躺在浴室最高的一层板上。”
马上他就躺在蒸气浴室的高板子上;不过他是穿着衣服、皮鞋和套鞋躺在那儿的。热烘烘的水点从天花板上滴到他的脸上。
“唏!”他叫起来,同时跳下来去洗淋浴。
侍者看见这样一位衣服整齐的人去洗淋浴,不禁大笑起来。
这位实习医生的神智还相当清楚,他说:“我为了打赌才这样做呀!”当他回到房间里去以后,他在颈项上贴了一块膏药,在背上也贴了一块膏药,想把他的疯狂吸收掉。
第二天早晨他感到背上非常酸痛——这就是他从“幸运的套鞋”那儿得到的收获。
①这首打油诗的标题是说姨妈(Moster)的眼镜,但诗中却又说是祖母(Bed-Stemoder)的眼镜。大概安徒生信手写来,把主题忘记了。
②在欧洲封建时代,巫婆被认为是魔鬼的使者,常常被放在柴堆上烧死。这儿是说,祖母太聪明了,会被人认为是巫婆。
【第5句】:一位录事的变化
那个守夜人,我们一定还没有忘记掉;他忽然记起了自己曾经看到、并且送进医院里去的那双套鞋。他现在来要把它们取走。不过,那位中尉既不接收它们,而街上也没有任何人认领。所以他只好把它们送到警察署去。
“这倒很像我的一双套鞋,”一位录事先生看到这双无人认领的东西时说。于是他把它们放在他自己的一双套鞋旁边。
“恐怕只有比鞋匠还锐利的眼睛才能把这两双套鞋区别开来。”
“录事先生,”一个听差的说,手中拿着几张文件。
录事掉过身来,跟这人说了几句话。他说完了以后,又掉过身来再看看这双套鞋。这时他就认不清究竟左手的一双是他的呢,还是右手的一双是他的。
“那打湿了的一双一定是我的,”他想。但是他的想法错了,因为这是“幸运的套鞋”。难道警察就不会把东西弄错吗?他把套鞋穿上,在衣袋里塞了几份文件,在胁下也夹了几份文件——因为他要带回家去读,以便摘出其中的要点。但是今天是星期天的早晨,而且天气很好。他想,到佛列得里克斯堡公园去散散步,对于身体是有好处的。因此他就去了。
你在什么地方也找不出这样一个安静和勤快的年轻人。我们很愿意叫他去散散步。他坐的时间太长,散散步对他是有好处的。起初他只是迈着步子,什么东西也不想,所以这双套鞋就没有机会来施展它的魔力了。
他在路上遇见一个熟人——一个年轻的诗人。这诗人告诉他说,他明天就要开始一个夏季旅行。
[知识拓展]
《安徒生童话》读后感
假日里我读了《安徒生童话》这本书后,受到很大的利益。
《卖火柴的小女孩》中的小女孩是个生活在贫困家庭中的孩子。她的童年充满了黑暗,充满了寒冷。新年的前夕,正在下雪的夜晚里,一个光头赤脚穿着单薄的旧围裙的小女孩,又冻又饿地缩在一个墙角里,她没有卖掉一根火柴,回不了家,最后她抽出一根火柴来取暖的时候在她面前出现了许多空虚的幻境,但最后却冻死街头。我为她的死感到惋惜。
童年,本是人生中最美好的岁月,我的童年生活和卖火柴的小女孩相比,真是天壤之别呀!
早晨,我刚从睡梦中醒来,奶奶就为我备好早餐;中午,我刚肚子饿了,一盘盘美味佳肴便在我眼前;晚上,我非要看电视才去睡觉。然儿,卖火柴中的小女孩却像大海中的一叶篇舟,被无情的海浪吞没了……
还有《老路灯》,《野天鹅》中的艾丽莎和《拇指姑娘》中的拇指姑娘等等都具有优良品质:勤劳,勇敢,坚强的毅力,牺牲的精神,克服困难的决心,我相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一定能走向光明,创造出美好的生活。丑小鸭变天鹅不就是个例子吗?
读完这本耐人寻味的童话故事我开始明白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物,也没有十全十美的人,“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人生的道路坎坷的像波浪,人们要能够趁着高潮一往无前,一定会达到光辉的顶点!
童话故事是写给孩子看的,但是有时候大人看起来也是能收获一些心得体会。几乎所有的童话都有一个美好的结局,无疑是愿意给孩子们一种幸福的感受和一种对未来的希望。在童话中蕴含着一些浅显而又重要的道理,于趣味中让孩子接受。
达芬奇密码读后感 篇1
大约历时一个星期左右,读完《达芬奇密码》。这本书是一本充满悬疑的文学类小说,在好几年前就在一些宣传里面或者是身边的人的推荐下知道有这么一部作品,但因为在之前知道很多文学作品,但从来都没有打开书本看过里面的内容到底是什么。直到从今年1月份,不知道自己的骨子里哪里来那股热情,人生就像开挂了似的,读书读的停不下来。
以前很少凭兴趣能够坚持读完一部小说,对这些虚拟的故事情节嗤之以鼻,总觉得浪费时间,读了没用,在20多岁的年华,总是以有用无用的眼光来看待一本书的内容值不值得花上自己宝贵的时间,现在回想起来,自己之前的那种庸俗的看法和观点让现在自己的知识体系多么贫乏与残缺。
不过,以前之所以不想去读,因为不知道怎么去读,读什么,如果单纯的只去读虚拟故事和里面感兴趣的情节确实现在我还是很难读下去,现在读文学作品的角度和视角跟以前的想法不一样,现在当我开始读一本书,我会带着问题和学习的态度去开始,阅读的过程中会去琢磨作者情节的构思,会去推敲作者的词语的选择,会去赏析作者对一件事物是怎样描述的。
就像当我去读余华老师的《活着》的时候,我读到余华老师刻画关于死亡时的描述的词语,想到原来死亡在余华老师看来是可以这样来描述的。后来我又读到《达芬奇密码》,里面也有关于死亡时的细腻细致入微的刻画,那是不一样的文字不一样的感觉阐述着同样一个主题。
就拿死亡的刻画来讲,我读过,但是因为读的电子书,现在我也没有把原文字记录下来,但是余华老师《活着》里面的对死亡的刻画是从身体的变化角度来让我们读者感受死亡的,大概内容就是描述福贵老婆家珍的死亡过程,身体一点点的变得冰冷,心跳慢慢消亡,这就是《活着》里面最细腻的死亡的刻画;另外《达芬奇密码》里面也让我印象深刻的对死亡的刻画是从精神角度来刻画的,在生命的最后一刻,面对死亡时的心理状态和精神状态,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看到了曾经生命中经历过的美好画面,看到了天堂的样子,看到了一切一切希望的美好和即将一切都会随着生命消逝的终结的那种深深的失落感。
我会去想,如果我来刻画生命的最后一刻,是否可以像他们一样,对一个事物如此形象细致的刻画,我会用什么样的词语来组织,用什么样的文字来勾勒,最终给自己和读者带来一副怎样的画面和感受。
再来说说昨天终结的《达芬奇密码》,这部作品给我最深刻的印象除了内容和情节的吸引之外,最让我感叹的是作者用非常华丽的文字勾勒那些欧洲著名的建筑,卢浮宫,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埃菲尔铁塔,塞纳河,还有很多其他的欧洲教堂。这也是文字吸引我的兴趣所在。
以前看电影,看电视剧,现在改换成书籍,发现书籍的能量和魅力比电视剧情节要丰富多了,视频和画面永远无法替代文字的细腻,很多文字所带来的情绪感受是电视或者视频表达不了的所在。开始爱上了阅读,开始大量内容的阅读,开始让我输入更多的知识和信息,开始感受更多的丰富的情绪,开始学会将输入的知识用同样的方式输出,转化成自己的光亮。
接下来的书单是法国雨果的《悲惨世界》!预计花上1个星期左右的时间。
达芬奇密码读后感 篇2
记得大概是高中的时候吧,那时候《达芬奇密码》这部片子很热,于是我就买了个盗版的来看,结果看不懂,但因为大家都说好看,所以那时的我也只能人云亦云的说好看了。然后好像是高考后买了丹布朗的《天使与魔鬼》这本书看,虽然情节具体的不太记得了,但留给我的印象是情节惊险,而且可以学到很多东西,就是有很多关于宗教的知识。
说真的,因为自己没有什么信仰,所以平时对那些基督啊什么的都不太了解,但看了《天使与魔鬼》后,就了解了很多宗教的知识,发现宗教的一些历史啊,教堂什么的都十分有趣,虽然已经不记得具体是哪点吸引我了,但留给我的印象就是很不错。然后寒假的时候意外发现了《达芬奇密码》这本书,因为高中时候电影看不懂,所以看完到现在基本上是一点情节都想不起来,于是为了打发时间我就借来看了。
《达芬奇密码》的风格和《天》是有点像的,但情节更是曲折,而且令我对符号学产生很大的兴趣,觉得很有意思,而且此书与《天》一样带给我很多宗教知识,像原来圣杯指的是抹大拉的玛丽亚,耶稣的老婆等等。给我的感觉就是原来宗教的故事也可以那么的有趣。从中也可以看得书作者的博学,和情节构思的缜密。然后看完书之后我又下载了电影来看,不过可能情节完全了解,觉得电影拍得很乏味,而且没了很多细节,不如原著好看,真想不懂当时为什么这么红。
达芬奇密码读后感 篇3
《达芬奇密码》是本通俗的'悬念小说,美国人写的。悬疑小说都是这样,扑朔迷离堆积一些让人奇怪惊讶的事情,然后再揭开谜底。这中间只是玩弄一些逻辑技巧,看似有趣吧。一种常用的手法就是误导,千万不要相信书中的种种暗示,这种暗示往往是作者下的套,他希望你按照暗示去做一些猜测,而这些猜测给他抖包袱增加效果。
如果让人毫不费力的猜中了,这书简直就是一堆废纸,作者一定是小儿科。
这本书能在那么多悬疑小说中脱颖而出,是因为他结合宗教、历史、艺术中的悬案,讲述了一些常人闻所未闻的观点,再加上密码的破译和神秘诗句的双关寓意,这些增添了很多的神秘色彩和新鲜感。不像其他的书就是人被杀了,东西丢了,然后开始追查,象洋葱皮一样,一层一层往下剥,直到最后揭露真相,而整个事件的背景远没有这么丰富多彩。这是这本书胜出的根本原因。
就这本书的推理水平来说,没有什么推理,谈不上是推理小说。说到悬念,作者有意编纂的迹象太明显。从事情的发生开始,就是两个人一路狂逃,一路解密。凡事总是这么巧,他们刚刚好能逃脱警察的追捕,刚刚好能灵感闪现破解了密码。一个老头花了巨大精力制造的密码,一步一步指引他们,而他们在不到24小时的时间全部找到答案。整个过程又有一个神秘的导师监视着,利用着。一切的事情只能是编造,不能让人感觉信服。
达芬奇密码读后感 篇4
第一次看的时候,就把它当作一个现代侦探小说欣赏。今天又看了一遍,只用了5个小时,感触却比第一次深很多!作者对欧洲的历史文化的深厚知识,对历史认真审视的态度,尤其对宗教的批判,让我很是佩服!
虽然我是一个中国人,但是对西方历史有着浓厚的兴趣!十字军东征,耶路撒冷圣战,亚瑟王,罗马帝国,都让我感到真实而震撼,不得不承认,来外的史官写的很棒,让人看了都热血澎湃,崇拜那些英雄!
不过就这部小说,我对作者的文笔真不敢恭维。也可能是翻译的不好吧,心理和细微描写好差劲,如果不是故事情节写的好,我真不太想看!我个人没有信仰崇拜,所以不是很了解任何的宗教,唯一看过的宗教书籍就是一本《金刚经》。
我想没有任何宗教比基督宗教更复杂了,不过到现在我也搞不清楚基督和天主有什么区别,感觉上差不多嘛!这可不是我不认真,实在没兴趣去分辨!小说中所讲的历史也只让我更多的了解了耶稣,原来他也是个凡人嘛!呵呵!甚至他是已婚,还有后裔,还是个女权主义,真的是大开眼界!宗教在人类历史上一直都是政权机构利用来控制人民的工具,在任何国家都同样。
很奇怪,欧洲的宗教怎么可以凌驾于政府之上呢?
到现代的意大利更是个特例,实在是难以理解!这部小说吸引我的是破译密码,少为人知的历史,对神秘的“圣杯”的阐释,惊奇的故事情节,还有就是对生活的价值观!真是没想到,达.芬奇原来是那么的BT,在画里竟然隐藏了那多的秘密,还那么巧妙的表达了自己的真知灼见,让我佩服不已!
最让我长见识的就是那幅《最后的晚餐》,多出来的一只手,酷似女人的圣徒,简直就是一个顽童的恶作剧!当男主角最终发现了“圣杯”原来就在寻找的出发点时,让我感悟很深!
其实很多的事情都是这样!专注的去干一件事的同时,会忽略了身边很多美好而应该珍惜的东西!总是干一件蠢事,那就是最终又回到了原来的地方,才明白错过了那么多美好的事物!事业如此,爱情亦如此!
小说里的索菲的祖父的睿智真是佩服的五体投地,他老人家咋就那么的聪明和有远见呢?密码设计的又是那么的巧妙,我有他一半聪明我就乐死了!好了,不说了!俺妈都朝我甩口水了!
达芬奇密码读后感 篇5
《达芬奇密码》这本书很容易让人感兴趣,因为作者巧妙地抓住了读者好奇的心里。用另一种眼光去观察我们熟系的东西是最吸引人不过的了,更何况作者描述的东西是世界著名的,众所周知的艺术品和宗教。作者用他的方式去解释达芬奇的《蒙娜丽莎》和《最好的晚餐》,去解释耶稣和他的情人,看了的确让人爱不释手。情节方面也用了经典的悬疑写作手法,是是非非,真真假假。更可贵的是,作者在书中引用了许多的历史参考书籍,也描述了许多神秘的宗教秘密。
在以前就很担心这本书出版后的反响,因为我觉得作者触动了一些比较敏感的东西,如对这些艺术家性格的叙述,对耶稣是神是人公开的怀疑,对艺术品进行隐藏密码的挖掘。我看的时候就混乱了,不知道作者看似一本正经的描述是真是假,如果是真的,那么作者大胆的行为肯定会引起重大的社会宗教问题;如果是假的,那作者对现实的东西开这样的玩笑,要么就是自己大胆,要么就是对读者的玩弄。我还特地对照着《蒙娜丽莎》和《最好的晚餐》看,发现作者的挖掘并非子虚乌有,就更觉得神秘了,更弄不清楚是真是假了。
情节方面是一环套一环,延续着线索悬疑片的老套路。这种东西本身就很能引人入胜,而且作者对每环答案的解释显得还算合理,从而显得真实。因为很多线索悬疑片的作者往往为了体现惊奇的情节,而把线索的答案写的玄玄乎乎的,反而给人不真实的感觉。
接下来就说些不好的地方了,我觉得雷爵士这个角色作者没有能够处理好。真实身份的出现虽然出乎人的意料,但显得太牵强。这也是这种手法容易犯的一个毛病。作者为了强调真实身份出现时给读者的惊奇,往往容易在前面故意隐瞒这个人真实的表现,甚至朝反方向写。隐瞒是必要的,不然就没有以后的惊奇了,但朝反方向写,我觉得就是对读者的欺骗了。雷爵士最后的身份表明他才是这个阴谋的幕后操纵者,是个十足的反面角色,而作者在前面却真真把他当作是一个正面人物来写的,为了隐藏身份,让反面人物故意地结局的无力,使人觉得由索尼埃的密码引发的一连串故事其实真是很无谓,也逃不出有虎头蛇尾的感觉。从人物上来说,两个主人公是常见的才子佳人老少配好莱坞模式,尽管作者驾轻就熟,但终究类型化了点。其他人的塑造,除了前半部的雷提彬和巴黎探长科莱之外,其余则基本牺牲在情节的安排中。
但我仍然觉得这是一部非常成功的小说,其夹杂了男女、宗教、大都市、历史传说、神秘主义、星象符号、警探、探宝历险等各种卖点,其中宗教信仰的颠覆或原始神秘主义、中世纪传说等”玄“的元素尤其符合当今的潮流,是这股复古潮流的代表。我们能读到很多历史知识,也算是开卷有益的了。
达芬奇密码读后感 篇6
很不好意思的告诉大家《达芬奇密码》我读了有半个月,哈哈真的是跟蜗牛爬似的,觉得实在是太慢啦,今天把什么都放到一边啦,将它读完。还好我的记忆力好,故事情节能链接上,哈,先夸一下自己
看了这本书我真的很佩服文章的作者丹·布朗,他对艺术史、基督宗教、建筑、秘密仪式都有非常深的了解,很佩服。看了这本书,我觉得我应该把上学时的艺术史,中外美术史这类的书应该翻出来重读。说实话把这本书读到将近三分之一的时候才完全把我吸引住,书里从兰登被法希误以为是凶手,然后是兰登与索菲为了解开谜团的一系列解密,悬疑,被追捕,各种事态的急速180度的转弯,真的很令我惊叹,作者把这些和艺术史,宗教史,象征学,还有很多的文献柔和到一起,与这个错综复杂的故事融合到一起恰到好处。
有时想想真的有神存在吗?以我这个无神论者的角度来观察,书里说的没错,其实神只是人们的一种精神寄托而已,任何的故事都是人创造出来的。
但是书中有一点让我迷惑,提彬说过一句话:“我的意思是,先辈教导我们的关于耶稣的一切都是假的。关于圣杯的事也不例外。”那么为什么到最后,他又那么迫切的要得到圣杯呢?有点迷糊,看来有时间我再读一遍才好,但在这之前我要去买碟片,这个电影我还没有看呢,每次哪个著作被拍成电影了,我都要先看书再去看碟片,这样可以去挑一下这个电影哪里的不足,也可以让自己看得更明白。
达芬奇密码读后感 篇7
看了小说《达芬奇密码》,总体感觉是,好看但不出色。
整部小说我读了2个小时,较一般小说长,但仍未能涵盖小说中的全部内容,做了大量的速读。比如对达芬奇另外两幅作品《岩间圣母》和《维特鲁威人》的介绍、《最后的晚餐》中犹大手势的介绍、徇山隐修会的神秘仪式等等,这些在阅读中最为吸引我另我着迷的部分,都没有在小说中得到体现。再比如小说中兰登和奈芙到英国国家图书馆(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查找埋葬牛顿的“apope”,场面描写得格外壮观,而在小说中则修改为在公共汽车上“打劫”了一位小哥的手机上网查找,当时的感觉就是“咣当”一下。另外,很多解迷的过程都被简化,甚至被删改,使悬念大打折扣。虽然,这些内容可能并非必要,对于推动小说情节的发展起不到关键的作用,可是这个故事因为缺少血肉,只剩下干瘪的身体而显得逊色不少。
缩短了读小说的长度,整部小说还是显得仓促。说明性部分被一带而过,不由得让人放慢思路消化吸收一下,就有新的内容涌进大脑,就好像填鸭似的灌输。小说场景的切换比较忠实原著,快速地在几行人之间切换,以此创造一种紧张的氛围。同时,新的问题出现了。由于每个段落都比较短,有的时候一段音乐还没有播完,就嘎然而短,转去了另外的场景,这之间通常没有匠心独到的画面转换,给人一种不连贯的感受。相比来说,我认为电视剧《反恐24小时》在场景切换方面做得更出色一些。而且在相同题材影片中,也认为《国家宝藏》更胜一筹。
说了半天不足之处,再说说好的地方。我喜欢小说中经常把古代的景物和现代地景物跌价在一起,一方面表现出人物对过去的回忆,一方面也表现出身处现代的主人公寻着历史地足迹一步步地解释迷题,很好地缓解了时间仓促的问题,又意外地使观众获得了好的感受。除此之外,跟随着主人公的脚步,看到、听到了很多以往所不知道的事情,颇觉开阔了眼界。
至于这部电影应不应该推荐,我是这样想的:如果你不曾看过原著,那么我觉得这部电影是不错的选择;如果你已经看过原著,那么就不要浪费时间了,如果你依然对它意尤未尽,不妨把原著找出来再读一遍。
《达芬奇密码》这本书引起的风波可是不小,有评论这样说“畅销小说年年有,但《达芬奇密码》与众不同的是,它的反对者与支持者一样多。”,“因为这部作品及其争议涉及了大量的宗教典故和欧洲历史事件”,因此“不管电影拍得怎样,《达·芬奇密码》已经成了一个现象,世界各地层出不穷的抵制《达·芬奇密码》事件,更让这部小说超出了小说和书的范畴,成了一个社会话题。”这样看来,不管是否有落俗的嫌疑,不管是小说还是小说,不管你是谁,《达芬奇密码》有着让你不能拒绝的理由。
达芬奇密码读后感 篇8
在这本书里,丹利用了他精通的符号学将你带入了他的数字城堡中,而组成这座城堡的不单单只是数字,更重要的是隐藏在背后的欧洲文化艺术。因此说,读完这部书,你感受到的是“一种绽放着异彩的文学享受”。同时,你不得不为丹的知识量所震撼,但凡是畅销书作家都必有其魅力所在,丹的魅力就在于他有着超越了本身职业的知识储备量,我敢说,如果他某天不再写作,而从事其它艺术或超越艺术层面的职业,他一样会干得出色,比如以他的学识足以成为一个符号学专家。书的扉页有一句话,算是声明吧:作者书中对建筑物、艺术品、宗教组织、活动的描述一律准确无误。这足以说明作品的严谨性和丹的学识。
丹在作品里没有花大副笔墨来描绘人物,更多的是通过细节描写来体现作品中人物的性格、地位,这样可以使读者很自然的了解作品中的人物。
贝祖·法西是一个有着多年经验的法国警官,是一个对事业很有责任心的人,但我始终认为他是有勇无谋的。因此才会对兰登产生误会险些使他为此偿命。不过可喜的是他并没有固执到底,消除了误会。索菲是一个高智商、干练的法国密码破译专家,她特殊的身份使她成为这起案子的重要参与者,为兰登揭开谜底和摆脱误会给予了很大的帮助。主人公罗伯特·兰登是美国著名符号学专家,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使自己被迁入了一起谋杀案中,为了证明自己的无辜,他与索菲一起用智慧和勇敢与这起谋杀案的制造者展开了激烈的角逐,却揭开了一个隐藏多年的秘密,最终为自己洗清了罪名。这次维护正义的旅途是从隐藏在达芬奇名画里的密码开始的。郇山隐修会是一个确实存在的欧洲秘密组织,自建立以来就保留着一个关于圣杯(欧洲宗教信仰)的秘密,牛顿、达·芬奇都是这个组织的成员。现今依然存在的天主事工会想打破这个神圣的信仰,于是采取了一些非法手段—以谋杀峋成员、巴黎卢浮宫馆长索尼埃为开端。不过正邪不两立,邪恶、非人道主义终将会被正义压倒,古老的文化没有被亵渎,依然放射着她灿烂的光辉。
小说保留了逻辑小说类的写作手法,通过设置悬念来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前半部分不断的出现密码—解密而让我们情不自禁地跳入作者设的圈套之中,每解除一个密码都顿有豁然开朗之感,不得不为丹的智慧和精心安排所折服。而后半部则从人物的真实身份入手,几经波折后找到答案。使读者为主人公的悲而惊,为主人公的喜而乐。达到了小说的目的。
小说从头至尾让我们徘徊在欧洲的文化中——无论古还是今。蒙娜丽莎,埃菲尔铁塔,达芬奇,卢浮宫,这些被仰望的欧洲文化中的佼佼者,而作为读者的我们,却跟随作者的眼光,在仰望着这些欧洲文化宝贝的同时,从中了解了欧洲宗教文化的一些不合时代节拍的弊端,这些弊端,还在作为一种神圣的东西来对待—麻痹着人的心灵。
没有恐怖的情节,没有不着边际的虚幻,丹的这部作品已经超越了一般推理小说的层面,他根据内容的需要融进的知识使它不仅作为一部小说甚至可以为你提供足够权威的有关资料。这使它成为同类小说中的经典之作。
丹用他的智慧和文化底蕴构造了一个完美的“玩笑”使我们不得不为之感叹。
达芬奇密码读后感 篇9
《达·芬奇密码》是美国作家丹·布朗的代表作。小说从卢浮宫博物馆雅克·索尼埃被人谋杀引出了有着近千年历史的郇山隐修会与梵蒂冈教廷之间关于耶稣是神还是人的争斗。对于郇山隐修会来说,他们坚持耶稣是一个人,他曾有着常人同样的情与爱,也曾有着与常人同样的家庭生活、有爱人、有后代;而对教廷来说,耶稣是一个拯救人类的神。在长期的斗争中,最终郇山隐修会选择了沉默,他们永远地保守着相关能够证明他们观点的秘密,直到新的千年来到之际,才能公之予众。然而,在新千年到来之际,以雅克·索尼埃等为首的郇山隐修会的四名主管,依然作出了保守秘密的选择。这让长期以来始终关心和期待解开这个秘密的一些研究者感到气愤不堪。雷·提彬爵士就是其中之一了。他想方设法要知道并最终公布这个秘密,为了达到目的,不惜派塞拉斯接连杀死了郇山隐修会的四名主管。
提彬,一个英国学者、骑士,在小说中有二个身份,公开的是对圣杯的研究者,秘密的实际是一系列谋杀案的策划者和主导者——号称“导师”。而白化病人塞拉斯与天主事工会的阿林加洛主教都不过是被提彬所利用的一枚棋子而已。兰登与奈芙为找到并保护圣杯作出了艰辛的努力,在受到一连串的追杀之后,凭借她俩的智慧与勇气,最终获得了胜利。
作为一名读者而言,圣杯固然是吸引你读下去的一个源动力,但其曲折、离奇、有趣,而且充满智慧的故事情节,一定会让你欲罢不能,大有非得一口气读完的逼迫性。小说悬念叠起,朴素迷离,层层推进,惊心动魄,难怪在世界各地读者云集,自是有其过人之处。相对于小说精彩纷呈的故事情节与对一个又一个迷团的解析,兰登与奈芙在这期间所产生的爱情,已多少显得有些苍白,而对于圣杯到底为何物的追求,也似乎已并不重要。
客观地说,吸引着我的,除小说跌宕起伏的故事之外,对于达·芬奇一些耳熟能详的名画所作出的传奇性的解释,我同样看得如痴如迷,这倒并不是由于作者对这些名画所作阐述的新颖与另类,而是仔细想想是那么一回事,再仔细想想又似乎并不那么一回事,这样的感觉真得很奇妙,这也许是读这部小说的又一收获吧。
还得重复那句话,作为一部世界畅销的小说,自是有其过人之处。
达芬奇密码读后感 篇10
读了大约十天的《达芬奇密码》,但到了最后竟然没有想写一点读后感的冲动,还好今天在微博上看到了这样一则消息,说美国的加州天文家表示,在20年内能找到外星人,而且表示,过去50年的研究表明,构成生命存活的必要条件在银河系很常见,在太阳系就存在至少6个这样的世界,于是才想在这则消息的基础上写下这篇算作读后感的读后感。
首先,外星人之于我,和黄金分割点一样,在我看来是一件非常奇特伟大的事情,而且我对其也是深信不疑。甚至,我想在遥远的过去,有那么时期,地球上的那个时代的生物(也许长得不像人)的科技要远远高于我们现在的人类,只是在我们的有文献记载的时光里并没有那截罢了。
再说,黄金分割点。黄金分割点,在过去只是自己知道的一个名词,至于究竟是什么,究竟有什么了不起,就无从得知了。但是,在达芬奇密码中真切的论述了黄金分割点的伟大,人的身体的比例,向日葵的种子,等等,都在遵循着这样的规律。插一段曲目,当我在将这段话说给一些人听时,有些人竟然反驳,嗤之以鼻,这样的行为我也只能认为是自大的表现,是无知的表现了。还说黄金分割,这样的一个最佳比例,让我一下子就将照相中的一些技校联系起来了,黄金分割的照相方法,能够达到最好的效果。
另说,除了这个点以外的达芬奇密码这本书的内容。这本书,我不得不承认,在畅销的时候,得到了无数人的赞美,但是如果若我是那个时代的人,我想我不会加入那样的行列,最多在我第一遍看过这本书也只是一个好评罢了。
这也许就是不同角度的问题吧,我只看到了整个书围绕着圣杯在逃亡,在解开密码,在追寻答案,甚至到最后,以我的平凡的智力,不知道最终究竟圣杯如何了。所以,还是希望自己有机会再读一遍,再能够从另一个角度去揭示内部的精彩。
达芬奇密码读后感 篇11
《达芬奇密码》是对潜规则揭露的个人快感,这种快感来自于众人为之“怒骂”或是心灵的滴血。潜规则是长期以来形成,而约定俗成心照不宣的契约,正如书中郇山隐休会之于圣杯秘密的保守。做个假如,郇山隐休会有如众多组织存在了千年,成员们在保守着惊天秘密有如圣杯,抹大拉的玛利亚是凡人基督耶苏的妻子,墨洛温王朝的后人在快乐的生活……,这些并没有错,但正是因为这些事情的存在时刻威胁广大信徒的精神图腾,这种精神支柱是不容有丝毫的玷污,正如蒙古民族之于狼图腾,汉民族之于龙图腾。而丹?布朗的发布,从这种默守的潜规则来讲,已经坏了平衡,必将引起精神和信仰的冲突。而在此过程中,有人得到了暂时的快感,虽然在他们自己看来这有如烈士舍生取义成仁所为。
这是对传统和权威的挑战,历史和规则是由胜利者书写的,统治者不允许这种失衡。不由想起揭开高校招生黑幕冰山一角的“北航广西招生丑闻”,民众评论更多的是那位家长是否应该站出来揭露,孩子还要不要未来?也不由得前段时间网上炒得沸沸扬扬的“重庆串标事件”,业内人讨论更多的,是谁不守规则泄漏了本不应该泄漏的信息?那位家长和那位爆料者一定是气未定心未平而做出的结论,或是他们认为他们背负了历史和社会给他们的职责,而撞到头的还是他们,有人会去拿馒头沾了他们的鲜血,去医治自家那个得了痨病的儿子。不由地想起那入主八百里水泊梁山的宋江如何取代了晁天王,因为一个深谙世道的小吏,固然比豪气冲天的义士更知晓帝国的潜规则。
达芬奇密码读后感 篇12
起初看这本书不以为是悬疑类的,看董哥的进度,以为它有多么晦涩难懂。只觉得好像很厚的一本书,打算作为革命工作的任务,硬性啃完。可是在抽出时间准备对付它的时候,却发现它本身自带光环,根本不用费力。我两个晚上看完了。
不光看完了书,我还在优酷上看了由它改编的近三个小时的同名电影,甚至包括它的前传。可是相比,我更喜欢原著,只可惜自己英文差到连用烂都不好意思形容的地步,否则一定找其原文拜读。
笔者缜密的逻辑很是吸引人,各种知识点也不是像一般小说那样清风云淡,还是有些费脑的,我认识了五芒星,我最喜欢的那个几何图形,我甚至真的百度最后的晚餐,看看耶稣右手边那个玛丽亚的衣着神态表情,不过更让我叹的是信仰。有信仰的人心中不仅仅只有物质,有他们自身的追求,有很多精神世界的东西,心有寄托,人也不会那么空虚。当然前提得引人向善才是。然而,当前的国人大部分都是缺乏信仰的一辈。
《霍比特人》原先是英国作家约翰·罗纳德·瑞尔·托尔金先生的一部童话故事著作之一,是电影《魔戒三部曲》之后的又一力作。
以前看过魔戒三部曲后,我们都曾为之而震撼,因为它为我们展现了一个充满神奇童话奇幻的中土世界,叙述了一个有关希望与信任,勇敢与执着,恐惧与困惑,背叛与怀疑的故事。我对片中的甘道夫这个人物喜欢,他的身份类似亚瑟王的巫师梅林,感觉他就像中国历史中的姜子牙,他凭自己的能力号召群雄,在第三纪元他以埃斯塔力(巫师)的身分暗反抗的中土黑恶势力。整个片中虽然都在围绕一个魔戒来展开,但主要剧情都在叙述人的故事,在影片的最后,随着魔戒的毁灭,精灵之戒也将失去长生的能力,英雄们回归平民,返回家乡安居乐业,之后,历史变成了传说,传说变成了神话。但是,银幕下的我们始终相信,未来的人皇,在取得统治的中土世界后,仍然会信仰爱与忠诚。
霍比特人3
最初,当《霍比特人》还只是上下两集的时候,这最终篇本来叫“去而复返”(There and back again),但当彼得·杰克逊决定将其扩充为三部曲之后,决定更名为“五军之战”,他认为这个名字更为贴合电影,但也因此受到了部分原著粉丝的质疑,认为这个名字太过商业化,不如“去而复返”更能体现原著所传达的情怀。
但是,如果你看过这部电影,就会知道这个副标题有多贴切--影片从头到尾都在讲五支军队怎么打仗!
《霍比特人》前两部上映后曾被批评铺垫过长、剧情进展太慢,不过到了第三部,这种批评或许会消失,因为从影片的一开始就直接进入高潮,第二部结尾留下的关于恶龙史矛革的悬念,在第三部一开始就被迅速解决,直接引爆一个小高潮。从空中跟随巨龙飞翔着俯
事实上,《霍比特人》系列从不缺乏令人印象深刻的场面,即使你不是粉丝、对剧情兴趣寥寥,也能感受到充满想像力的奇幻场面和精致的中土美景,放眼当今影坛,这恐怕是只有彼得·杰克逊才能带来的独一无二视觉体验。彼得·杰克逊在《霍比特人3》首映发布会上说到的希望能尽可能娱乐观众,大概莫过于此。
一场从头到尾都在打仗的电影应该怎么拍?这可难不倒经过了《指环王》三部曲历练的彼得·杰克逊,事实上,他做出了教科书般的示范,无论是着眼于大格局的五军各自的立场、宏大的战争场面,还是用“放大镜”去捕捉战斗中一个个生动的细节,都被其安放出了参差有致的层次感,尽可能不让观众在漫长的打斗中感到审美疲劳。当然,对于非原著粉观众和非战争片观众而言,这又将可能是一次挑战之旅。
在风格上,三部曲也逐步实现了从童话走向史诗的过渡。第一部明朗轻快,不少画面充满纯真童趣,对白也是三部曲里最多的,比尔博和咕噜猜谜、矮人之间互相逗闷子,贡献了不少笑点。到了第二部,打斗场面增多,巨龙的出现、长湖镇人类的纠葛都让影片增加了不少暗黑的气氛。第三部则走得更远,战争的残酷一面也逐渐凸显。当然,作为一部老少咸宜的PG13分级影片,这种残酷和《指环王》三部曲自然是不可同日而语,于是,彼得杰克逊将影片尾声各个角色的陆续战死拍得唯美而富有诗意,舍深度求情怀,也基本成功实现了把《霍比特人》系列和《指环王》气质相衔接。
在影片的结尾,比尔博自然是去而复返了,但《霍比特人3》却将作为“中土世界”的第六部电影,为彼得·杰克逊倾尽17年心血打造的这个系列画上一个真正的句号。由于托尔金其他小说的电影改编版权均为出售,这也意味着“中土世界”将一去不复返。对于众多粉丝而言,与其忙着伤感,其实不如好好享受这个混合着肾上腺激素和浪漫诗意的漫长告别吧。
电影《霍比特人》观后感
自2003年魔戒三部曲之后,历经近10年的今天,中土世界的王者再度归来。正所谓一将成名万骨枯,电影霍比特人经历了一系列堪比弗罗多的护戒之旅还要惊险曲折。片中与世无争的霍比特人同样以完美的姿态再次带给我们一个有关勇气,信任和爱的冒险故事,同时也会牵动我们对当今世界形势的对比和思索。
9年前的《魔戒三部曲》中,弗罗多完成了让中土世界震惊的救世主之旅,今天霍比特人比尔博的奇幻之旅开始启程了,随着电影的开始,映入眼帘的是美丽的夏尔,终于回来了,旅途的起点,无忧无虑的夏尔。“My dear Frodo”整个故事开始于这个温暖而又熟悉的开头,当老比尔博、甘道夫的出现,就已经注定历史将成为传奇。跟随着电影的镜头,我们看到了勇敢的霍比特人和一群无畏的矮人们齐力越过冰冷山脉和雾气,他们在天亮前出发,只为寻找美丽的黄金所在地,他们穿过乱石,穿过森林,与永远找不到大海的溪流同行。不论火焰赤红,还是孤山巨龙都无法阻挡他们的脚步。远方末日的号角已经吹响,刀光剑影,烈火熊熊。为了继承竖琴和黄金,他们将无悔仗剑,无畏前行,在正义与邪恶的抗衡中,再凶狠、庞大的恶魔军队最终也是被正义打败,在战火硝烟中,我们再次看到了勇敢与执着,爱与忠诚。
单就霍比特人这个故事本身而言,其实并不复杂。相传霍比特人是托尔金为儿子所写的小说,讲述的是一段非常传统的欧洲中世纪奇幻冒险故事。纵观各类现在流行的大型动漫游戏中,其实有两种题材特别容易受到欢迎。第一类是讲述国与国之间的战争,如国内的三国群英传,国外的机动战士高达;第二类是主角之间的趣味冒险,如猎人斗士等,其实这些说白了也就是三国演义、西游记及水浒传之类的,这两个题材至今热潮不衰。而霍比特人就是采用了其中的英雄集结+寻宝+屠龙的冒险模式,有趣的故事再加上托尔金幽默风趣的文字描写给这个故事奠定了一个轻松而欢快的基调。整个剧情就是一个正义揍邪恶,光明对黑暗勇者斗恶龙式的角色扮演的童话故事。在这个故事中,没有天边蠢蠢欲动的魔王之眼,没有战争和阴谋,没有欲言又止的隐喻,有的只是梦一般存在的世界和仗剑前行的无悔冒险,由此在片中我们能悟到人与人是不存在无缘无故的争斗的,拿枚魔戒其实就好比是一种“权利”和“金钱”,正义之人可以取舍,而邪恶之人却追之不舍,最终走向不归路。
让人欣慰的是,本部电影中,很多熟悉的面孔纷纷回归了,比如一开始弗罗多的惊鸿一瞥就让我感动得差点落泪。然后看到伟大的巫师甘道夫也再次披上了他的'灰袍,用他的花言巧语将老实安分的霍比特人再一次踏上征程。这个巫师的体力真是惊人,感觉比封神榜中的姜子牙还厉害。销毁了魔戒之后,还要立马穿越到现代对抗X教授,又要抽空回到霍格沃兹当校长,现在又得再次穿越回中世纪当霍比特人的保姆了,真不知道他何时才能取到真经。在这部霍比特人中,我最期待的也是能看到甘道夫用魔杖能多发几招神功出来,但国外的片子不同一中国动作片,再怎么耍也没中国式的动作精彩,但他只要用魔杖摆个招式,其威力感觉比中国功夫片的威力还大很多,这可能就是所注重的效果不同罢!
在指环王三部曲中,我们记住了人皇阿拉贡。他是天生的王者,一个性感而魅力四射的男人,为了爱情而努力,为了国家而战斗。而在霍比特人中,或许为了弥补阿拉贡的缺席,导演特意为我们加深了另外一位孤独王者的戏份,矮人王索林橡木盾(感觉这名字很怪异,很绕口,让人不大好记住)。为了夺回失去的土地和古老的宝藏。索林时刻不忘向恶龙卷福发起进攻实施复仇。他背负着种族的希望,他为着复兴种族的宿愿而煎熬着自我,他很孤独,他的剑很冷,他的心也很酸,但有谁能够理解呢?当然,作为一个王者,他也和阿拉贡一样存在着些许缺点,他傲慢狂妄,刚愎自用,他瞧不起霍比特人。他的性格也将为他日后的悲情结局埋下伏笔,这里也告诉人们,作为一个团队的领袖,要大气,淡定,要尊重人,才能别人的尊崇,危难之中,才会有更多的人助你度过难关。
最让人同情的应该是片中的主角的比尔博,虽然长得有点“屌丝样“,但是他身上的闪光点很多。他虽然只是一个弱小的霍比特人,不怎么引人瞩目,但是受到小人物改变历史的定律影响,他被迫走到了史诗的舞台中央,霍比特的娇生惯养、不引人注目等特征使得他多次拯救了他的小队。而意外获得的魔戒更是使他成为幸运星,让人敬重扶持。因为这个逆天魔戒的存在,让他在孤山之旅中带来意想不到的结果,甚至影响到后来的五军大战乃至间接的拉开了魔戒战争的序幕。这也许就是甘道夫在一开始就坚持带上比尔博的原因,因为霍比特人总能让我们惊讶,或许我们无法决定自己的命运,但是我们能在一定的时间内决定我们如何去面对,在无动于衷中地等待灭亡,不然揭竿而起抗战到底,转过身来,夏尔在身后,世界就在眼前,比尔博告诉了我们,这会是一个值得一辈子铭记的冒险,这会是一首永垂不朽的史诗,甘道夫也告诉我们,就算这世上的路再艰险、再漫长,只有能号召群策群力前行,走到哪里那里都是故土家乡,邪恶势力也不可怕,只有我们有颗勇敢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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