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字旁一个亡读后感汇编76条-读后感
《昆虫记》的读后感 篇1
最近我读了一本叫昆虫记的书,这套《法布尔昆虫记》的图画书是妈妈的同事钟阿姨送给我的,这本书令我十分着迷,原来昆虫也是很有趣的,昆虫世界有许许多多的奥秘!这本书介绍了许多昆虫独特地生存方式。
比如有一种以发光出名的昆虫,它为表达对快乐生活的美好祝愿把一盏灯挂在自己的尾巴上,为迷路的孩子把路照亮,能安全的到家。它的捕食方法也很独特,就是在捕食前先给对方打上一针麻醉剂,让猎物顺间失去知觉的同时也失去了抵抗能力,这样它就能很轻松的获地食物。你知道它是什么昆虫吗、他就是我们大家都喜欢的萤火虫。
我读了这本书后,懂得了昆虫的一些小知识,比如说昆虫妈妈怎么保护昆虫孩子的,昆虫之间是怎么交流的。我以前很讨厌昆虫,读了这本书以后,我知道了原来昆虫也这么有趣呀!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
多么可爱的小生灵!我也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 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看完书回想着一只只可爱的昆虫妈妈尽心尽力地照顾自己的孩子,感受到昆虫妈妈伟大的母爱。伟大的昆虫妈 妈捕食、照顾宝宝、产卵、用心寻找食物、仔仔细细地打洞……
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坚持“准确记述观察得到的事 实,既不添加什么,也不忽略什么”。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我觉得法布尔大作家很有耐心,也很仔细地观察昆虫,才会写出这套《法布尔昆虫》,我们才能阅读它。
我读了这本书对我的启发很大,让我知道了要注意身边发生地变化,仔细的观察,使我了觧更多的东西。读完这套《法布尔昆虫记》丛书,我思考着: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来保护环境,不污染环境,这些虫子是不是还会生存呢?现在的生态环境非常恶劣,导致地震、海啸、水灾、干旱、火山爆发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人类 和生物的生命受到严重威胁。因此,我们要保护大自然的生态平衡,要保护昆虫,也要爱护大自然。让我们共同努力,一起保护地球这个美丽的家园。让人类和生物和谐相处,代代繁衍,生生不息!
《昆虫记》的读后感 篇2
夏天持久的蝉鸣声令人烦躁而困倦。闷热的午后,我拿起手边的《昆虫记》,随便的翻开一页。
“······我只知道它既安静、又鲁莽,既大胆、又不谨慎;它就在蝉的身边,而对它来说,蝉可是个庞然大物,只要它抬腿一踩,就可以把飞蝇轧扁。”短短一句话,却使我眼前一亮。飞蝇是什么?为何只知道在夏夜鸣叫的蝉在它面前会变的如此强大?我几乎是迫不及待的将书翻到第一页,只一心想好好领略昆虫世界的奥妙。本以为应该是枯燥无味的《昆虫记》,却成了陪伴我度过这个盛夏的益友。
“知了,知了······”蝉鸣声依旧持续不断。“我认为,蝈蝈的小提琴、雨蛙的风笛管、山蝉的音钹,都只是表达生命乐趣的手段,这种乐趣任何动物都有,任何动物都会用自己独特的方式来庆祝。”终于我明白了,蝉的大合唱不是为了寻找伴侣,更不是为了抱怨夏季的闷热——它们仅仅是单纯的为了快乐而歌唱,为了对生命的热爱,为了感觉生命的乐趣,“就像我们高兴时会搓手一样”。法布尔所生活的世界,是昆虫的世界,更是一个充满生命的世界。他告诉我们,其实昆虫和人并无二样,它们也有属于自己的欢愉悲恸、喜怒哀乐,它们内心也充满了对生命的热爱和对生活的憧憬。人类用语言表达自己的情感,而它们同样也有用歌声表达自己情感的自由。
漆黑的夜晚,一丝微弱的光线从远处跌跌拌拌地来到近前。妈妈说,他们小时候的夏夜是被萤火虫照亮的,我也一直梦想着自己某天也能见到一个属于萤火虫的夏夜——那将是多么神奇与美妙的事情啊!会发光的虫子!我欣喜地想象着这个发光的世界。“萤火虫的一生自始至终都是一场光的盛会”,法布尔如此深情的描述,字里行间洋溢着对这个小小生命的喜爱,让我不禁心驰神往于萤火虫的世界······
而《昆虫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我觉得这些精神更多地是来自于兴趣。依旧记得,小学时的一篇叫做《装满昆虫的衣袋》的课文,生动的展现了法布尔对昆虫的无限热爱之情,正是这种热爱促使法布尔不断地亲近昆虫,了解昆虫。但比天生的热爱更难能可贵的是,法布尔自始至终都坚持着自己的爱好并为之付诸努力,幼时父母的责骂、成人后保守教育者的反对都没能终止他的行动,他始终坚持不懈的努力,耗费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昆虫,专为昆虫写出十卷书,终于创造了不朽的传奇。我觉得,这种精神对于科学研究来说是必须具有的,半途而废就等于徒劳无功,唯有用尽心血、耗尽一生光阴所取得的成就,才值得我们永远铭记。
——我想,《昆虫记》就是这样一件值得我们永远铭记的成就!
《昆虫记》的读后感 篇3
《昆虫记》这本书我已经读了很长时间,它的内容让我受益匪浅。《法布尔昆虫记》是由法布尔大作家写的。这本书主要讲了节腹泥蜂捕捉猎物的事情。我看完这本书,很喜欢它,因为它给我带来了知识,书上又有图案,图案很精彩,文字说得很详细,一点也不漏。
我从小就喜欢看法布尔—昆虫记,那本书很好看!里面写了一些小动物比如:蝉、蟋蟀、狼蛛……我今天给你介绍一个小动物,它像灯笼,你们知道是谁了吗?对了,是萤火虫。
很少有昆虫像萤火虫这样出名,因为它会发光,所以它家喻户晓。它的尾巴上点亮了一盏灯,庆祝生活的点点欢乐。在夏天的夜晚,萤火虫在草丛中飞舞。萤火虫有两个特点:奇特的捕捉方法和有一盏美丽的灯。萤火虫 是食肉动物,喜欢吃小蜗牛。萤火虫麻醉蜗牛,再把它吃掉。就是因为萤火虫有捕食的方法,才会有名。这才是一点,但是,如果没有尾巴上的一盏漂亮的灯,就没有那么有名了。
萤火虫在夜空中,翩翩起舞,非常引人注意!萤火虫的灯在发光器上,发光器发出的是一种漂亮美丽的光,白种透着微蓝,在夏木中闪烁!
法布尔在文章的开头说:“你们把昆虫杀死做各种试验,而我研究的是活的生命体;你们把它们变做苍白可怖的标本,而我却要让人们感到他们的鲜活可爱;你们在解剖室和碎尸间研究,我却在蓝天下边听蝉鸣边观察; 你们研究死亡,而我探索生命。”的确,在他的书中也充分体现了这一点:
他将蜜蜂、蜘蛛、螳螂……种种为人们熟知的昆虫,栩栩如生的展现在我们面前,书中昆虫的习性、工作、繁衍、死亡,充满了灵性和智慧,仿佛带我们走进了一个生动有趣的昆虫世界。有些平时不为人知的昆虫,我们 乍一看,也颇觉新奇有趣。现在,有不少人都会“谈虫色变”,更不想去探究有关昆虫的天性与本能。但是,在法布尔的书里,这些看起来令人发指的昆虫,却在优美的文字中变得如此美好。此外,法布尔对昆虫耐心、细致 的观察也牵动着我们读书的热情:在书中,哪怕是极其微小的昆虫也不会被忽视,例如金步甲、红蚂蚁等等,它们生活中每一个最微小的细节都会被记录下来,真是令人叹服。
法布尔将他的一生献给了他的事业,一个人耗费了一生的光阴去研究、观察虫子,已经算是奇迹了;一个人一生专为虫子写出十卷大部头的书,更不能不说是奇迹;而这些写虫子的书,居然一版再版,并被先后翻译成50 种文字,直到百年以后还会在读书界一次又一次引起轰动,更是奇迹中的奇迹。大文豪雨果曾称赞作者是“昆虫世界的维吉尔”,被人们认为是一部跨越领域、超越年龄的不朽传世之作。法布尔用他契而不舍的文学精神,赢 得了人们对他的敬慕。
《昆虫记》这部不朽的经典,令人不忍释卷,堪称一部科学界的史诗。
《昆虫记》的读后感 篇4
我读了一本叫《昆虫记》的书,我很喜欢。
节腹泥蜂给我最大的印象是它的动作很敏捷,它在一眨眼的时间内就飞到猎物身边,在猎物还没有准备攻击的时候节腹泥蜂就已经把它击倒在地了。节腹泥蜂的力气大得惊人,它可以抱住比它还要大的猎物。节腹泥蜂的 最大特点是捕捉猎物时能够迅速刺中猎物的神经,使猎物无法动弹。
很多人都认为蜘蛛很可怕,我猜这和蜘蛛可怕的外表有关,大多数蜘蛛都是没有毒的。不过,少数蜘蛛是有毒的。意大利人就有关于舞蛛的传言,它的毒刺能使人痉挛并疯狂地跳舞。
作者想捉一只舞蛛来观察。他先喂了它土熊蜂,第二次喂了它木匠蜂。舞蛛咬了木匠蜂的颈后根部,木匠蜂就死了。
后来,他用小麻雀做实验。麻雀的腿被咬后,流出一滴鲜血,不一会儿它的腿变成了紫色。麻雀胃口好像没什么影响,喂迟了还要发脾气。两天后它不再吃东西了,缩成一个小球一动不动。
最后他用鼹鼠做试验,鼹鼠被咬后不停的挠鼻子。第二个晚上,它完全不吃东西了。大约在被咬的三十六小时后,它死了。
我读了这本书后知道了要远离这种蜘蛛。还要向作者学习做事认真,观察仔细。
听,谁在这闷热的夏季里歌唱? 看,谁在烟囱里筑巢?这些千奇百怪的事物到底是什么呢?哦,原来是法布尔的著作的一个个惹人喜爱和厌恶的昆虫们
记得一个寓言,那里诉说了一个故事:蝉在整个夏天都一直歌唱,而蚂蚁们却在储存粮食,到了冬天,蝉去向蚂蚁祈求食物,蚂蚁问:“夏天你在干什么?”蝉说在唱歌,蚂蚁不屑的说:“你夏天去唱歌,那么你冬天就去跳舞吧!”这个寓言形象的讽刺了蝉等不务正业,想不劳而获的人,但是蝉真的是不劳而获吗?法布尔用了几十年的观察,否定了这种说法。
蝉总是在枝头歌唱,然而它却永远感觉不到饥渴,因为如果它累了,就在树上开个小洞吸取汁液就行了怎么会缺衣少食?然而蚂蚁却并不是勤劳的,他们是一群强盗,在炎热的夏季,他们为了食物,总是去抢夺蝉的“井”蝉不得不到其他地方去,继续开凿下一口“井”。
中国有个成语“金蝉脱壳”就是由蝉而演变来的,蝉在还没有出陆地时,他能够在自己的隧道里用肚子里的一种东西来弄成灰泥,来将自己的以后到陆地的通道隧道加固,从而容易爬出去。
出去后的蝉,要经过一次蝉脱,脱掉自己的那一层皮,才算是真正的蝉。
蝉虽然声音鸣叫的声音很大,但是却无法听见,就这样一直放声歌唱着,不知疲倦的歌唱着,一天法布尔拿着,蝉并没有看见,然而枪放出去,声如霹雷,却没有影响,依然如故直到生命的终结。
《昆虫记》的读后感 篇5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昆虫记》的一本书,这本书是法国作家法布尔的一本作品。感谢推荐如此一本好书给家长与孩子阅读!孩子的成长无疑是对世界求知、探索和解惑的过程,这本书带给了孩子一个未知且神秘的昆虫世界,孩子在书中读到的不仅是科学知识还有大自然的规律,读懂什么是艰辛什么是快乐什么是爱。对于家长来说,看到孩子的进步无疑是幸福的。
《昆虫记》主要写了螳螂、蝗虫、蟋蟀、蝉、萤火虫等十七种昆虫的描写,加上作者的一些经历,组成了《昆虫记》这本书。这本书详细地记载了昆虫的特点、产卵的过程等等。
从作者发现这些昆虫,到养这些昆虫的过程中,把昆虫的点点滴滴一字不漏的详细地描写出来,让我们对昆虫有更多地了解。作者从字面上的描写,深深地吸引了我,甚至连时间都给忘了。虽然我不喜欢昆虫,对昆虫也不了解,但读完这本书后,我对昆虫有很大了解。如果每个人都看了这本书,我相信每个人都有各自的收获,也对昆虫有了更多的了解。
本能,任何生物都有与生俱来的本能。吃饭、睡觉……都是本能。
《昆虫记》中讲,蝉的嘴可以刺破树皮吸食树汁。而蚂蚁、黄蜂、苍蝇、玫瑰虫总是想霸占这口“井”。蚂蚁甚至咬住蝉的腿,爬上蝉的背,更有甚者,居然一口咬住蝉的嘴,企图将它拖走。
可是,为什么就说它们不对呢?这样只是出于一种本能,你想想,七月,昆虫们有哪一个不口渴?所以,它们所做的,也仅仅是出于它们自己的本能罢了。
而蝉也酷爱唱歌。它为了增加声音的强度,又在胸腔部位安放了一块响板。这种宽阔的响板使五脏六腑只得安放在一角。可蝉毕生唱的歌,给别人的也只有痛苦与烦躁而已。那么蝉,为什么还要唱呢?好像只是本能了吧?
还有很多关于昆虫的本能。在这里就不多说了。
无论人还是动物,都具有自己的天赋。在人的社会中,我们把有天赋的人称为天才。而在昆虫社会中我们会把它们与生俱来的本领称作本能。因此,本能,其实就是昆虫们的天才。
对于家长自身来说对于昆虫的了解也是贫乏的,如此光怪陆离、异彩纷呈的小小虫儿带给我们除却忙碌工作的一丝闲暇与快乐,陪伴着孩子陪伴着昆虫收获了欣喜。平时面对孩子关于昆虫的问题总是回答不出,甚是尴尬,有了《昆虫记》的阅读弥补了知识的缺乏,在书中读出了乐趣。大自然是伟大的,小小昆虫世界像一部不朽史诗展现了大自然的一角,使人慢慢体会到大自然中物竞天择,生生不息的.规律,带孩子一起走进大自然的怀抱。敏锐的视角对于孩子是多么的重要,用心去看用心去想,不仅仅是昆虫世界,还有更大的世界等待着孩子去探索。热爱大自然,有颗纯真善良的心,是多么的有意义。
这本书非常好,经过作者十分精细的描写,把所有的昆虫都写得栩栩如生,活灵活现,好像这些都在我的眼前,作者把昆虫的样子和生活习性都描写在了书上,希望你有空也看一看这本《昆虫记》。
《昆虫记》值得一读!
《昆虫记》的读后感 篇6
第一次看<<昆虫记>>,不知怎么就吸引了我,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时不时还会惹人捧腹大笑,就像跟着法布尔走进了大自然,它使我第一次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去大自然探索昆虫的奥秘。翻开书本往下看,便会了解许多知识:萤火虫有六只短短的脚,它们是用碎步小跑的昆虫,虽然萤火虫的外表弱小,但是它却是个肉食动物,是个猎取野味的“猎人”。
天牛是破坏树干的罪魁祸首,每逢中秋时节,它们躲在树干中吸取养分,用半圆凿形、无据、黑而短但极强健的上颚挖掘通道,并用挖掘出来的碎屑作为食物。
螳螂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然而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如果不看它那致命的捕猎工具,螳螂其实也不可怕:苗条的身材身着俏丽的上衣,浑身呈现优雅的淡绿色,还有那长长的酷似沙罗的翅膀,真像一位美少女。
还有松毛虫是怎么产卵和孵化、动物是怎么催眠状态自杀的、朗格多克蝎子的毒液有多强,一只朗格多克蝎子和一只纳尓包那狼蛛这两只都有毒刺的昆虫谁会吃掉谁、金步甲的食物是什么……
丰富的故事情节使我浮想联翩。看着看着,这些虫子们好像都跳出了书本。以前,我是不怎么喜欢大自然中的昆虫,觉得所有的昆虫都是坏东西,自从我读了这本《昆虫记》之后,我发现喜欢上了昆虫,不像以前一样厌恶昆虫了,有时候还会仔细的端详昆虫,由于掌握了很多关于昆虫的知识,现在大部分昆虫名字我差不多都叫得上了,我真感谢这位感情细腻、思想深刻的天才,用哲学家一般的思考,美术家一般的观察,文学家一般的叙述为我开启了一扇通向昆虫世界,更是通向科学大门的钥匙,让我又一次接触了大自然,了解了大自然中昆虫的奥秘。
看了《昆虫记》这本书,我明白了:大自然中的昆虫也是有它们的生活习惯的,我们不应该讨厌它们,试着去接触它们,你便会不由自主地喜欢上昆虫了;而法布尔的精神让我也很受启发:我们应该有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对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应该有始有终,只要相信自己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潜能。哪怕你的追求在别人看来是枯燥的,寂寞的,乏味的,只要你有恒心、信心,就一定可以创造出奇迹的。
《昆虫记》的读后感 篇7
在家里,我拥有许多本经典名著《三国演义》、《西游记》、《水浒传》、《红楼梦》……而我却喜欢阅读《昆虫记》。因为昆虫记里面讲述了各种各样的昆虫的丰富多彩的生活。
本书作者是法布尔,一名法国作家。在这个暑假我一直着重阅读这本书,我细细品味这本书,我发现作者的写作顺序是先写主要讲的昆虫所主要生活的地带再写昆虫外貌、经常捕捉的猎物、捕捉猎物的过程、天敌的危害再写筑巢,最后写它的产卵与生命的尽头。
故事里的内容丰富多彩有表面美丽内心残酷的螳螂、热爱劳动的蜣螂、热爱家庭的舍腰蜂、对未来充满无限憧憬的天牛等等。
在这一个个故事里令我明白了不少道理。例如松毛虫,我佩服它们的执着意志和团队合作精神,从侧面表现出了我们人与人之间也应该拥有这些优良的品质、天牛知道将来会展翅高飞,在它曾是幼虫时三年始终在树干里。每一天都在为将来而努力,自始至终都在为将来能挣脱“牢笼”积极准备着,辛勤劳作,对未来充满了无限憧憬。这也从侧面告诉了我们遇到困难不能气馁,要心存希望,才能战胜困难。并且我也敬佩作者那种对昆虫的喜爱与对探究昆虫而不懈努力的精神而感动。特别是在探究雄大孔雀隔着千万里却仍然能找到雌大孔雀蝶时,作者从视觉、触觉、听觉、嗅觉中研究最终历尽千辛万苦终于从嗅觉中找到了答案,体现了作者锲而不舍的科学研究精神。
阅读完本书令我感悟到了两种精神,兴趣与坚持。科学家爱因斯坦说过:“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作者坚持探究昆虫是因为他从小对昆虫感兴趣,所以终身致力于研究这些小生灵,并谱写了《昆虫记》这本对生命的赞歌的名著。兴趣让作者走上了研究昆虫的道路,为成功作出了基础,而坚持是成功的关键。读后感·在作者研究大孔雀蝶时,不洗耗费大量的时间却依然坚持观察,并做了大量实验,虽然结果不尽人意,但我始终佩服他没有放弃希望,这种精神鼓舞我要勇于探究,不怕失败。
坚持给予了我们无穷的力量,我也有过这样的经历。在一次炎热的暑假,我报名参加夏令营,成为了一名志愿者。在一次把物资送去贫困家庭时,下了一场大雨,本来山路就陡峭。经过一场大雨,石头经过雨水冲刷,好像占了油似的,一不小心就会滑到;泥土经过雨水灌溉,好像粘上胶水似的,走起来十分吃力,而且还要拿着物资行走,简直是比登天还难。不过尽管再困难,这次的任务却仍然要去完成。出征的队伍浩浩荡荡的踏上泥泞的山路,终于历尽千辛万苦,来到可要送物资的贫困家庭。同伴们听到这个消息乐得手舞足蹈,脸上笑得像绽放的花朵,将刚才历尽的千辛万苦抛去脑后,沉寂在成功的氛围中。
这本名著与坚持的经历令我受益匪浅,让我明白了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与坚持才能战胜困难的精神,我一定会把这种人生哲理运用到将来的生活中。
《昆虫记》的读后感 篇8
每次,翻开手中的这本《昆虫记》,阅读到书中作者潜心研究昆虫、观察昆虫的一幕幕时,我总是会被他所折服,《昆虫记》读后感。
《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昆虫学名作,也是一部不朽的世界文学名著。《昆虫记》中把我折服的,是作者法布尔观察、研究昆虫时孜孜不倦的精神。为什么,小孔雀蝶纷纷飞来法布尔的实验室时,法布尔专心观察,以至于忘记了午饭?又为什么,法布尔研究小孔雀蝶时,屡遭失败却没有气馁,没有停止实验,三年来,不达目的决不罢休?是什么,让法布尔不畏艰辛,如此仔细,如此醉心地观察“虫子”们的习性生活,并用生花妙笔写下一卷卷《昆虫记》?又是什么,让法布尔牺牲一切,甘于贫穷,为人类做出独特的贡献?
就是理想!因为理想,法布尔不辞辛劳,把日夜观察昆虫的结果写成了不朽的名著《昆虫记》。正是理想,促使着法布尔设计出一个个有趣的实验,描写下一幅幅生动有趣的图画。
理想是什么?理想是对未来的想望。理想,让我们找到奋斗的方向,并驱使着我们为这个方向而努力。法布尔以外,还有许多为理想而奋斗的人。在周恩来就读的班级,魏校长问:“你们读书是为了什么?”周恩来清晰响亮地回答:“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正是因为有了远大的理想,并为理想而前行,周恩来成为了中国的第一任总理,为世人所敬仰,著名数学家陈景润曾经立志:“我要和外国人比高低!”他朝着这个志向不断研究,最终证明了“哥德巴赫猜想”,为中国增光添彩,更把世界对数论的认识推进了一大步。还有毛泽东、宋庆龄、乃至于成龙、杨利伟……古往今来许多人,向我们展现了一幅幅树立理想、为理想而永恒的画面。
对,就是理想,让世人找到方向,为事业、为成就而战斗;让世人不枉一生,为祖国、为世界做贡献!
我们已经成熟,再也不能安于现实的生活。人生苦短,轻轻地来,空空地走,难道不能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吗?实现理想的路也许会坎坷不平,风雨交加,但是在这样的路上行走,一步一步,走得脚踏实地,这样的又何尝不是有意义的人生呢?
在做作业、完成任务的时候,时刻牢记着,你是在为理想努力。在必要时刻,以理想约束自己的行为。这些,你可以做到吗?
轻抿一口茶,翻开这本《昆虫记》,再次品读到作者生活与昆虫世界的点点滴滴时,我禁不住被法布尔锲而不舍的精神感动。理想,真的有这么大的力量,能超越困境、超越自我。当你终于走完崎岖的理想之程,到达终点时,你会发现,世界原来这么美好!
从现在起,构造远大的理想,并为之实现而拼搏吧!
《昆虫记》的读后感 篇9
读完《昆虫记》,轻轻合上书,细细回味着书中那些生动细致的描写,我的心中泛起了一阵阵波澜,沉浸在这个奇妙的昆虫世界里,仿佛自己也化身为一只长得像人类的虫子,会飞会爬树会钻洞,在法布尔的显微镜下,翻动着眼皮,挥动着触角,调皮地和他打招呼。
《昆虫记》是一本描写昆虫生活习性的书,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在法布尔的笔下,这些在我们眼里微不足道的小昆虫表现出它们独特的一面:遂蜂的守门人充当着守门卫兵的角色,同类来了就让开放行,异类来了就赶跑;迷宫蛛的
在法布尔的笔下,这些昆虫具有了人性,和人类一样有喜怒哀乐,也有高尚的奉献
昆虫世界精彩绝伦,历史和人类一样久远,我联想昆虫世界和人类世界,细细对比,才发现,原来昆虫的世界和我们的世界有很多相似之处。为何以前就没人去发现这一点,而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却发现了?后来我才知道,法布尔将一生的精力都投入到昆虫的研究中去了,因此,他发现了昆虫的许多不为人知的事情。为何只有法布尔能够孜孜不倦地投入到昆虫研究呢?我觉得是因为他热爱生命,尊重生命,热爱大自然,向往大自然。唯有如此,方能留下如此巨著,启迪着一代又一代后人。
《昆虫记》虽然看起来平平淡淡,都是说昆虫世界的小事情,但却蕴含了作者对生命的无比尊重,对大自然的无限向往。《昆虫记》让我了解了昆虫,更让我了解了生命。作为自然界最高级的动物,爱护昆虫,保护好大自然永远是我们人类的使命。
《昆虫记》的读后感 篇10
在历史中有这样一个著名的人物,他被称为现代昆虫之父,他就是法布尔。在历史文学中有这样一本书,它详细的介绍了动物们的习性、工作、繁衍,否定了无数生物学家对不同生物的观点,它就是《昆虫记》。
在《昆虫记》中,无处不体现着作者对小生灵的喜爱与关心,无不体现着作者大自然的热爱,作者运用简朴而又充满爱的语言向我们描绘了一个昆虫世界:在寓言故事中,蝉是一个懒家伙经常偷取蚂蚁的东西,但是实际上却与寓言恰恰相反;蜘蛛和蜜蜂都是一个个几何学家,它们能比人类更早的运用几何来建造自己的房子;黄蜂是一个非常渺小的生物,但是它那执着、坚持不懈的精神令人敬佩,它的毒刺却令人毛骨悚然;一个令人畏惧的蝎子,却面对食物若无其事,有时还会吓得逃跑;萤火虫是一个美丽无比的天使,但是她却是一个无比残酷的美食学家……这真的是一个丰富多彩的昆虫世界啊!
在其中最令我印象最深的是作者描写蝎子的那一情节。蝎子是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生物,尤其是它尾部的毒针,只要那么一滴就可以杀死很多生物。每个生物都是需要营养的,但是蝎子的食物却很神秘。把菜粉蝶放到蝎子的面前,我原本以为蝎子会用毒针将菜粉蝶麻痹,之后再送入肠胃中,可是结果却令人大为吃惊。蝎子不但没有将菜粉蝶麻痹,反而还被菜粉蝶吓得逃跑,这真是一个笑话。在实验过程中,作者也是倾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蝎子也是一次有一次的拒绝配合,甚至有一次全部逃跑,到最后作者也是没有探究成功蝎子是节食主义者。但是这却更加生动体现出作者执着的精神,面对这么令人“恼火”的蝎子谁都没有耐心进行实验,但是法布尔却不同,他是在失败中一次又一次的走出,这次失败了,那么就再来一次!不仅是这一个情节,整本书都体现的淋漓尽致。有些生物十分凶猛,有些生物温和,法布尔不仅面临着精神上的痛苦,有时还面临着肉体上的痛苦。他把那么微小的生物的住所,习性,食物都研究的明明白白,他是跟着生物一起睡觉,一起起床,他对生物学痴迷到那种程度,他融入了自然,融入了大自然中的一草一木,融入到了每个生物的心中!
巴金对《昆虫记》有过这样的评价:它融入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与一炉,以人性观察虫性,将昆虫世界化作供人类获取知识趣味、美学和思想的美学。不论是平凡的人还是伟大的作家都能感受到法布尔对这本书的精力,我们应该学习他的执着探究追求真理的精神。面对困难时,要不畏困难,勇往直前。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而在少数人中必定有着执着探究的精神!作者:孟梓鑫
《昆虫记》的读后感 篇11
法国著名喜剧家罗丹说:“这个大科学家像哲学家一般的思,像美术家一般的看,像文学家一般的写。”
他是法布尔,法国昆虫学家、动物行为学家、作家,汇集一切智慧与才华,完成了《昆虫记》这部世界著作。小时候,我一直认为《昆虫记》是一本枯燥乏味的百科全书,却不知,法布尔先生揣着对生命无比热爱的心,对自然的无比尊崇,和渴望真理,坚持不懈的科学
一切生物在法布尔的笔下都被赋予了人的性格。舍腰蜂对待事情认真仔细,吃苦耐劳,执着坚定,而且热爱家庭,具有责任心;被管虫有着巧妙的手艺,织出的衣服漂亮美丽,还是一位刚强细心,宁愿牺牲自己,也要保护孩子的伟大良母;黄蜂是一个团结向上的集体,尽职尽责守卫家园;蜘蛛如同一位聪明的几何家,用才智在蜘蛛
当然,《昆虫记》还富有一定的哲理性。蜜蜂有着准确无误找回家的本能,而蚂蚁则是凭着对沿途景物的记忆找回回家的路。舍腰蜂有辨别力,却无法意识到别人的行为,只是耗力耗时的徒劳忙碌。
作者在《昆虫记》中说道:“如果动物只有单纯的本能,那么它们便没有能力去应付大千世界,应付大自然环境的变化,环境要经常有所变化,意外的事情有很多,正因为如此,昆虫需要具备一种特殊的能力来教导它。”人也是如此,我们只有不断锻炼自己,提升自己,让自己具备一种能力,才可以随时应付如今残酷变化的社会。
法布尔还用实践去反驳了书上的观点:小被管虫们并没有吃掉它们死去母亲。现实生活中,我们也需要具有这种质疑的
《昆虫记》不仅表达了作者对自然与生命的歌颂,同时也从侧面透露出人性的黑暗。作者十分憎恨蚂蚁,把它比喻成“强盗”。它们浩浩荡荡去侵犯蝉的住所,红蚂蚁还用不道德的方法去掠夺黑蚂蚁的儿女。这何不反映了当今部分人们的贪婪和弱肉强食的社会?
“我亲爱的虫子们,一旦你们……”一旦读起这个片段,我就会再次陷入那个蝉则千转不穷的夏日,枝叶落下斑斑光影,罩着底下那些可爱安眠的小昆虫们。这时,我的心中会不禁泛起无限的感动。
法布尔,这位“昆虫之父”,通过《昆虫记》,让我们最终明白:在这个世界,人和自然要和谐,人与动物需要友谊。只有学会尊重大自然、敬畏自然界中的大小生命,人类才会有光明的坦途!
《昆虫记》的读后感 篇12
也许是出于好奇,也许是出于无聊,那天,我翻阅了《昆虫记》这本书。我发现,我面对的不是枯燥无味的汉字,而是那神奇美妙的大自然,我深深地被这本书所吸引着,它就像我前方的指路老人,让我摆脱了迷茫的困扰。它,让我改变了对昆虫的看法。以前,也不知为什么,我对昆虫有极其的讨厌,也许是因为我对昆虫忽视太久了,产生了厌恶感,而现在,我对昆虫充满了喜爱之情,它们就像自然界的小精灵,嗬,多么可爱啊!而创作这鸿篇巨著的人——法布尔,他的那份执著,使他的胸口上蹿起了钻研的火花。梦想是我们心中最深切的、最美好的渴望。人世间的很多奇迹都源自于梦想,并经过人们不懈的努力使梦想成真。梦想的力量是伟大的,它能创造出令人难以想象的奇迹,正因为梦想,他刻苦地研究着,用自己所有的时间都用在观察昆虫上。他出生于农民家庭,家里一贫如洗,竟靠自学取得多个学位,这是多么了不起!与他相比,我真是羞愧万分。法布尔一生最大兴趣,都在于探索生命世界的真面目,发现自然界蕴含着的科学真理。正因为他热爱科学,因此妙笔生花,撰写了一部享誉全球的《昆虫记》。
书中描写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婚恋、繁衍和死亡,朴素的笔下,却犹如优美的散文,人们能从中获得知识和思想。这本书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情趣。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法布尔用这清新自然的笔调,生动地描绘出昆虫们的形象,幽默风趣的叙述,惹人捧腹大笑。法布尔把昆虫描写得那么真切、动人,活灵活现,来之于长期对昆虫生活精细的观察与研究,准确地掌握了他所描写的事物的典型特征。他的一生被“偏见”和“贫穷”所折磨和困扰,可却通过难以想象的努力,逐渐化教书匠之“贫穷”为为昆虫学之富有,最后又与诺贝尔文学奖擦肩而过,这本身就是奇迹。到了晚年时,则用一生积蓄的一点钱在荒僻的乡间买了一块园地,在园中修建一种简陋的住宅,然后把住宅和园子当做观察昆虫的实验室和试验基地,真正过上了人虫共处的生活。可想而知,他对昆虫是多么的迷恋啊!
读过《昆虫记》后,他让我受益匪浅:我们要学习法布尔那种敢于探索、勇于追求梦想的精神,并且我还明白了在这个世界上,人与自然需要和谐,人与生物需要友谊。只有学会尊重大自然,敬畏自然中的小生命,人类才会有光明的坦途。
《昆虫记》的读后感 篇13
灯下,我静静地独坐在桌前,月亮洒下一片朦胧的光影。轻轻合上手中的这本《昆虫记》,细细回忆着其中的描写,我的心中震荡,感慨万千,回味无穷。
这是一部世界昆虫的史诗,一篇奇妙绝伦的乐率,一件自然科学的无价之宝。它详尽地记录了昆虫的生活习性,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法布尔将情寄于笔中,耗费了一生时光观察昆虫,鲜活生动地展现出这些小生物独特的一面。其行文活泼生动,语调轻松幽默,充满了情趣。
在法布尔的笔下,昆虫这种看似微不足道的生物被无限放大,带领我们探索大自然的奥秘。例如放声歌唱的蝉,善于捕猎的蜘蛛,机智的螳螂……昆虫们形态各异、妙趣横生,但令我比较感兴趣的一篇便是蝉了。当夏季来临,蝉与我们的生活十分接近。当你在树下乘凉时,你听过树叶之间会传来一种令人有些讨厌的叫声吗?那便是蝉的叫声了。当夏天来临,生活在树上的蝉儿,不管白天黑夜,都会齐声响它们之间的乐曲,自我陶醉于歌声之中。这样喋喋不休的叫声虽有些令人讨厌,可是我们不得不为它们的生命发出同情与感叹,被它们这样乐此不疲却心酸的歌声深深打动。它们的生命是短暂的,却又是热情的。
不要以为科学离我们远,法布尔用《昆虫记》让我们知道科学就在身边。只要用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去看待生活,便可以明白自然科学处不在。昨日我为阳台上的绿植浇水时,瞥见一只蚂蚁正在一只死毛毛虫的尸体旁徘徊,似乎在懊恼无法搬动这一顿大餐回去和同伴们分享。过了一会,又来了几只蚂蚁,只见,不远处,一只只蚂蚁从别处赶来,它们齐心协力,在我不可思议的目光中把那只比它们大好几倍的毛毛虫给举了起来,小心翼翼地向自己的窝里走去。我惊得目瞪口呆。在我眼中,蚂蚁这种昆虫根本微小得不值一提,没想到它们竟然也有如此大的力量!我不由得感慨,小蚂蚁的团结与合作又给我上了一课上了一课。
昆虫,这些自由穿梭在天地之间,自古以来就与我们一起生活在地球上的生命,却极少引起我们的关注。在我们的认知里,它们是那么卑微,那么弱小。读过《昆虫记》,我才知道原来昆虫的生活也能如此多姿多彩。生活习性、劳动、婚恋、繁殖和死亡,一切都如我们人类生活一般正常进行着。这让我心中有深深的感动,我们人类前不是一个孤独的存在,地球上所有的生命(包括昆在内),都紧紧联系在一起。生命是平等的,昆虫在属于它们的世界中,或是乡村山野中,或是热带雨林里,又或是街道旁的一棵树上……它们幸福又精彩地度过自己的一生,昆虫的生命也应该受到人类的尊重保护。
读完《昆虫记》,我受益匪浅。它的描写细腻平淡,蕴含了法布尔对生命的无比尊重,对大自然的无限向往。
《昆虫记》的读后感 篇14
《昆虫记》,这本书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他是第一位在自然界中研究昆虫的科学家,法布尔在很小很小的时候就喜欢观察植物和昆虫,记录下了昆虫的本能与习性,讲述了许多发生在昆虫身上有趣的事。在他的笔下,小昆虫就是神奇的小精灵,是那么的可爱,那么的富有灵性。读《昆虫记》,感受大自然的奇妙,不知不觉被带进奇妙的昆虫世界,体会大自然的带来的神奇魔力。
蝉,辛辛苦苦在地下生长四年才奋力一搏掘土而出,就是为了能在阳光下歌唱,时长仅有短短的一个月;萤火虫会发光,是因为光亮产生于萤火虫的呼吸器官,属于自然光;蚂蚁能够辨认方向,如果沿途景物发生了变化她就回不了家了。
最让我感动的要数条纹蜘蛛了,在冬季很多虫子都在冬眠,可是它却不然。如果有人在野草丛里或柳树丛里搜寻,就能找到条纹蜘蛛的巢。它的巢是一个丝织的袋子,像蛋一样的物体,底部宽大,顶部狭小,是削平的。中央的袋子很精致能装下全部的卵而不留一点空隙,这样精致的袋子是蜘蛛用丝一圈一圈叠加上去的,既保暖又舒适。为了给孩子筑巢,吐完了最后一根丝,然后在衰老和疲惫中静静等死。
读到这里,我不由得想起了我们的爸爸妈妈:无论严寒酷暑、风霜雨雪,有孩子的身影就一定有强大的父母的爱存在,时刻陪伴着我们,佑护着孩子的安全。所以就有“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的情感升华,用在这里非常贴切。
有爸爸妈妈的呵护与爱,我们是幸福的。每天的一日三餐,他们都会为我精心的准备,每次都是我喜欢的饭菜;每次逛街,爸爸妈妈都会给我买新衣服或小礼物;我上学的时候有妈妈送、爸爸接;假期里,爸爸妈妈会带我到海边游玩,或到一些著名的景点去游玩……绚丽多彩的生活就是这样,陪伴着我的七彩童年。
记得有一次,我和姐姐玩跳格子,因为格子画的太小,我总是踩到线,踩到线就等于输了。为了能赢,我就我就把鞋子脱掉,光着脚跳了起来。眼看着妈妈看到了就要迎来一阵“暴风骤雨”了,我马上吓的光着脚拔腿就跑了,留下了一串串银铃般的笑声,还有妈妈宠溺的嗔怪……
伴随着充满快乐的七彩童年,我慢慢长大了,而这一段多彩的日子,也将点缀我的生活这张优美的画卷,这最为珍贵的精彩掠影,令我流连忘返……
回味之中,我学会了感恩:我会主动帮助爸爸妈妈做家务,给家人做贺卡,说说感恩的话,表达我对大人的深深的爱。所以,我感到幸福无比。父母为孩子付出了这么多,我们做子女的一定要孝顺自己的父母,不能忘记父母的养育之恩。
《昆虫记》内容奇幻,值得一看,它会让我们在了解昆虫的同时,唤醒我们的感恩之心,教会我们满怀热情回报父母的爱。
《昆虫记》的读后感 篇15
《昆虫记》的作者是法布尔,是世界上一位在自然界环境中观察昆虫和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出生在法国南部,因家境贫穷,从小被父母送到祖父家寄养。在成长的过程中,他偶然读了一本关于昆虫书籍,便开始对自然界中的昆虫有了浓厚兴趣。在此兴趣的引领下,通过自身不断的努力,终于用毕生的精力创作了留传后世的——《昆虫记》。
我是一个特别喜爱昆虫的女孩,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叫《昆虫记》。这本书的作者,一一法布尔,一个对昆虫如此痴迷的专家,大家一定非常熟悉。
《昆虫记》是法布尔花了将近20年的时间才写成的,它详细而又确切地记录了许许多多昆虫的生活习性、生存技能等等。它把我带进了一个别开生面的昆虫世界:蜣螂忙忙碌碌地制作粪球、滚动粪球;固执的松毛虫坚持列队出行;小蜘蛛利用蛛丝飞向各个地方;萤火虫用麻醉剂对付猎物;螳螂竖起前腿,好像在祈祷和平;拥有勇气的舍腰蜂在烟囱里搭窝筑巢......
其中美丽的萤火虫那一篇,让我印象深刻。萤火虫是一种常见的昆虫,它肚子的顶端会发出光亮。而令我意想不到的是,萤火虫竟然是一种肉食动物,它的主要食物竞是蜗牛!在吃蜗牛时,萤火虫先要给蜗牛打一针“麻醉剂”。这个工具是有两片锋利的大颚组成就像两个弯曲、锋利的“獠牙”。萤火虫用这个“獠牙”,在蜗牛身上刺五、六下,蜗牛就动不了了。当我读到这些信息时,我简直惊讶的目瞪口呆,同时,我的心里一阵惊喜,因为我又知道了一个知识。
《昆虫记》这本书,充分的满足了我对大自然的好奇心,让我更加亲近自然,热爱科学,让我对昆虫越来越感兴趣。我常常蹲在草丛里、花丛中……这儿是我的乐园。
记得那一次,我在迷迭香丛中,看到不知名的蜘蛛,不过我并没有大喊大叫,而是半蹲下来仔细地观察着这只蜘蛛,只见这只蜘蛛在找到合适的地方后,便开始织网了,它先抽丝并搭出一个丝架,然后又在丝架上横拉了一根细丝线,最后小蜘蛛又回到白色丝垫,它爬得很快,一边爬一边抽丝。每走一趟,它就在架子上做一条辐,不一会丝架上就有很多辐了,一张网就织好了。在无限的静谧中我忘了世界,也忘了自己……
大千世界,真是无奇不有!谁会想到那么招人喜欢的白蝴蝶竟是害虫!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任何事情,我们都不能只看表面,妄下定论,只有通过仔细地观察、深入地了解,才能看清真相。多学习、多听、多思考会让我们获益良多。大自然多么神奇,昆虫的故事多么丰富多彩,它们带给我们许多的启示,读完《昆虫记》,我深有感触!
我赞叹于神秘的大自然,好奇于可爱的昆虫,更折服于法布尔对昆虫的痴迷及可贵的探索精神。如果你看了这本书,你也一定会对它爱不释手。
《昆虫记》的读后感 篇16
寒假期间我读了好些书,相信你们也是吧!我读了散文类的、童话类、科普类的还有小说类的等等。散文类的我特别喜欢丰子恺爷爷的,重温了格林童话和安徒生童话。读了好几本中外名著小说,我最喜欢的还要数法国作家法布尔所著的《昆虫记》了。
可能还有一些同学不知道法布尔,让我来简单介绍一下吧。法布尔的全名叫让·亨利·卡西米尔·法布尔,他是法国著名的昆虫学家和动物行为学家,被世人称作“昆虫之父”。最让我敬佩的是法布尔先生一生都在坚持自学,取得了不起的自然科学博士学位。法布尔从小就尝试接近自然界的万物,如果有人认为那是祖先遗传的,那可就大错特错了!因为他祖先只关心自家的牛羊,他本人也没有受过任何训练,但他从小却有一个目标,这个目标就是有朝一日能够在研究昆虫的科学史上记录下一些对昆虫的见解。这个目标实现了吗?当然实现了啊。这本世界名作《法布尔昆虫记》不就是最好的证明么?
这部宏伟的巨作向我们展示了各种形态各异前所未闻的昆虫,有圣甲虫、蝉、萤火虫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要数蜜蜂了。在本书中,作者详细介绍了许多蜜蜂的大小,体态、习性、结构、功能、觅食等。而且这些蜜蜂不是我们常见的如:矿蜂、赤条蜂、黄蜂等。比如矿蜂。同学们你们知道什么是矿蜂么?有没有跟我一样会联想到挖矿的小蜜蜂么?它们确实要比一般的蜜蜂擅长在地下的坑道中来回奔波筑巢,身形也更加细长。在腹部的底端有一条明显的沟,这沟里藏着的便是矿蜂们御敌的利器。因为它们非常擅长在结实的泥土里或者幽静的小径里活动,所以给这些小生灵们取名叫矿蜂。四月份可是它们最忙碌的季节了,紧锣密鼓地忙着采蜜储备食物。强烈推荐看昆虫记的同学们一定要看看这章,可有意思了。
我第二喜欢的要数“傻傻”的松毛虫了。松毛虫,顾名思义,应该能猜出它是以吃松叶为生的吧!我们先来看看松毛虫的卵吧。如果我们经常观察松树,应该会发现在松叶中会点缀着一个个白色的小圆柱。那就是松毛虫的卵。松毛虫在他们走过的路上会留下一种像丝的一种东西,不然他们可能会迷路的。无论是只有几只的小队伍还是超级无敌长的大队伍,都会有一只领头的松毛虫。但他们每次都会沿着线走,这也是“傻傻”的松毛虫的由来。而且松毛虫能预测坏天气的到来。一旦坏天气即将要来,它们就会躲在洞穴里。这不就是强大的大自然界里的天气预报专家?而且它们预测得非常准确,当天气预报预告要下雨时,它们一定会躲在巣里避雨。是不是非常的神奇?
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们了解了各种昆虫的习性。我不仅收获了知识,还收获了快乐,我觉得最有魔法的莫不过大自然本身了!
《昆虫记》的读后感 篇17
轻轻合上《昆虫记》,我却仍然沉浸在法布尔引领我走进的昆虫王国,一只只可爱的昆虫仍在我的眼前嬉戏。是什么让法布尔获得许多名人的赞许?是什么让他为我构造出了一个如此活灵活现的昆虫世界?难道仅仅是他对生命的敬畏之情吗?不,这里还包含着法布尔对科学的热爱与执着。
法布尔——这个人类杰出的代表,耗费其一生的光阴,就为了为这众多平凡的自然界子民——昆虫谱写一部精彩的生命乐章。法布尔用他“哲学家一般的思,美术家一般的看,文学家一般的感受与抒写”,为我们缔造了一个昆虫的乐园。从字里行间我们都能深深地感受到法布尔对生命的敬畏,以及他相信科学、注重观察和尊重真相的精神。顿时,有一种深深的敬仰之情从我的心底蔓延开来。
刚翻开这本书,我坚定地认为它一定是枯燥乏味的,可读着读着,我就发觉这本书比无聊的小说有意义、有趣味多了。我尤其喜欢的是描写萤火虫的那部分:在萤的皮上有一种白颜色的涂料,形成了很细很细的粒形物质。于是,光就从这个地方发出来。在这些物质附近,还分布着一种非常奇特的器官,它们都有短干,上面还生长着很多细枝,这种枝干散布在发光物体的的上面,有时还深入其中。这是多么细致的描写呀!此时,我仿佛看到了法布尔正在草丛中艰难地捕捉萤火虫;此时,我仿佛看到了法布尔正坐在显微镜前仔细地观察萤火虫;此时,我仿佛看到了法布尔正在灯光下,认真地记着什么,脸上露出喜悦之情……是什么让法布尔如此认真专注?每个细节都不疏忽?我苦苦地思索着,哦!那不为什么,只因他对科学和自然的喜爱,因为这个,他执着研究,写下了世界名著——《昆虫记》。
这时,一位位兢兢业业的伟人又浮现在我的眼前:有女强人居里夫人,有原子弹之父钱学森,有提出相对论的爱因斯坦……他们哪个不是和法布尔一样热爱科学呢?就拿诺贝尔来说吧,他从小就对科学非常喜爱,就是这种对科学近乎痴迷的热爱,让他不顾生命危险,一次又一次地在研究室里点燃炸药,也就是这种热爱与执着,使他的炸药一次比一次更好更强。
看着他们,再看看自己,我不觉一阵面红耳赤。作为一名少先队员,我对待学习是否有满腔的热爱呢?我又是否有着孜孜不倦的探索精神呢?遇到难题,我首先想到的就是退缩;课堂上,面对老师的提问,我总是懒于动脑;做完作业,我更不懂得主动汲取……我欠缺的不正是那种热爱学习,执着探索的精神吗?
合上《昆虫记》,望着窗外明媚的阳光,我似乎又看到了法布尔低着头、弯着腰专注研究昆虫的情景。此时,柔柔的阳光透过窗户,洒在我的身上。“热爱,执着!”,这两个词已深深留在了我的心上!
《昆虫记》的读后感 篇18
法布尔以他精彩的文笔写成了誉满全球的《昆虫记》,这部巨著在世界自然科学史和文学史上都有无可替代的地位。《昆虫记》堪称科学与文学完美结合的典范。多少年来,深受读者们的喜爱……
在《昆虫记》一书中,讲述了一个个有趣的昆虫故事。如:蝉在地下“潜伏”了大约有四年之长,甚至更长时间才能钻出地面。夏日里,在树上尽情歌唱5个星期之后的它们便繁殖下一代然后死亡,还有: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来储存食物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的;蜣螂的工作比农民的工作还要辛苦,但是蜣螂却比农民还要任劳任怨……诸如此类的种种昆虫故事与奥妙便蕴含其中,耐人寻味。
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都不知管虫会穿“衣服”,不知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蜘蛛时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聪明吧!
在接下来的过程中,我了解了许许多多的昆虫,他们虽然看起来渺小,但在法布尔的笔下它们却成了一笔思想宝藏,这些宝藏以它独特的方式揭示了人生的哲理。我思考着:如果我们不保护环境,这些虫子是不是还会在呢?现在的环境恶化,又是不是在以后还会有呢?如果没有他们,我们无疑丢失了许许多多的财富,环保的重要性毫无遮蔽的展现,通过这一次的阅读,《昆虫记》为我打开了一扇全新的门。
继续读下去,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蝉虫的蜕变,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塔蓝图拉毒蛛,我看到他反复的观察和实验,寻找大量例证,反复推敲,一步一步推断舍腰峰的窠巢的制作材料,萤的捕食过程和捕蝇峰的捕食过程,蜜蜂的超人的记忆力……
法布尔为探索真理而投入毕生心血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世界的神奇和美妙,又让我感受到了法布尔超人的毅力和细致入微的观察。《昆虫记》以它独特的看待问题的角度,理解问题的深度,吸引着千千万万的人。
我在这里衷心地推荐大家读一下《昆虫记》。我叹服法布尔为了探索大自然所付出的忘我精神;更加叹服他对昆虫、对大自然的钟爱。他让我们知道了:昆虫同样富有智慧。并呼吁我们一定要热爱我们的大自然以及一切生活在我们身边的生物。法布尔带我们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他更希望我们用双手来保护这一个昆虫世界。来,让我们一起,走进法布尔的昆虫世界,去倾听大自然的吟唱。并一起保护大自然,保护生活在大自然中的所有昆虫。
法布尔凭借着广博的知识、诙谐的趣味以及精彩的文笔告诉我们昆虫并不渺小,而是缺乏发现的眼睛。
《昆虫记》的读后感 篇19
法布尔的《昆虫记》不仅仅是一本简单的儿童读物或科普小品。
书的内容且放一边,我想先提一下作者法布尔。1823年,法布尔出生于法国一贫困农户家,中学毕业后一边以乡村教师为职谋生,一边坚持研究昆虫。他一生穷困潦倒,酒都喝不起,却省下每一分小钱为昆虫购置笼和罩。当他的《昆虫记》发表后引起轰动,他却依然清贫寂寞地生活,继续和昆虫作伴。直到晚年,他还坚持在他的荒石园里默默潜心观察昆虫,直至九十二岁死去。
请允许我摘录书中几段文字:
圣甲虫——果然,脚步出现失误,粪球滚落到路旁的沟底,这虫子被滑下的负载物撞了个仰面朝天,六只脚一阵挥舞。终于,它又翻身立足,于是追上粪球,继续苦干……
绿蚱蜢——天啊,这昆虫太美了,浑身莹莹淡绿,腰间缠着两条银白的饰带。它们体形匀称,身材苗条,还有一对罗纱般的大翅膀……我刚投放了一块梨,立即有一只绿蚱蜢在上面耍起了威风,它唯恐梨块被外人抢走,在那里张牙舞爪,把任何前来啃食的同伴蹬开……吃饱之后,大家用大颚尖搔搔脚掌,用蘸了口水的爪子把额头、眼睛擦得锃亮,然后用爪子抓住纱网或躺在沙地上,一个个摆着沉思冥想的姿势,悠然惬意地消消食……
米诺多蒂菲——在昆虫界父亲们对孩子那普遍的漠不关心中间,多米诺蒂菲是个例外。它对自己的孩子们倾注了全部的心血,它埋头苦干日夜劳作,拼死拼活为家人留下一份产业。当它足僵爪硬、奄奄一息时,它可以无悔地告慰自己,我尽了做父亲的职责,我为家人尽力了……
蟋蟀——求欢者在搔首弄姿,母蟋蟀却跑到一片生菜叶子下面躲藏起来,但是,它还是微微撩起门帘在偷看,而且也想被那只公蟋蟀看到,情人间的打情骂俏都一样……
还有一段像散文诗那么美:仲夏夜,不知多少回,我躺在地上,背靠着迷迭香支成的屏风,倾听那情趣盎然的(昆虫)音乐会。每一簇蔷薇都有其合唱队员,每一束薰衣草中也有自己的乐队,茂密的野草莓丛,也成了它们的乐池……
从这些朴实真诚、充满人情味的文字里,我读到了法布尔对这些微小生命的尊重、热爱。
一个可爱的男人,他一生都安心地专注于自己喜爱的昆虫世界,从中获得生活的乐趣。他拥有着一份执著,无论是在十岁二十岁还是八十岁九十岁,他都会毫不犹豫地俯下身去观察一个个小生命,在地上一趴就是好几个钟头。不管外界的喧嚣浮华、功名利禄,他只愿守着自己的一片简陋的荒石园……
一颗至纯的童心,一份淡泊的心境,一种执著的热爱和信仰。只有如此简单可爱的法布尔,才能成就如此伟大的《昆虫记》。
一本书,多年前我读它,只看到插图里形态各异的昆虫;今天读,终于可以看到观察昆虫的那双眼睛;我想,十年后,我一定会再读。
《昆虫记》的读后感 篇20
看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
第一次看<<昆虫记>>,不知怎么就吸引了我,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时不时还会惹人捧腹大笑,就像跟着法布尔走进了大自然,它使我第一次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去大自然探索昆虫的奥秘。翻开书本往下看,便会了解许多知识:萤火虫有六只短短的脚,它们是用碎步小跑的昆虫,虽然萤火虫的外表弱小,但是它却是个肉食动物,是个猎取野味的“猎人”。
天牛是破坏树干的罪魁祸首,每逢中秋时节,它们躲在树干中吸取养分,用半圆凿形、无据、黑而短但极强健的上颚挖掘通道,并用挖掘出来的碎屑作为食物。
螳螂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然而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如果不看它那致命的捕猎工具,螳螂其实也不可怕:苗条的身材身着俏丽的上衣,浑身呈现优雅的淡绿色,还有那长长的酷似沙罗的翅膀,真像一位美少女。
还有松毛虫是怎么产卵和孵化、动物是怎么催眠状态自杀的、朗格多克蝎子的毒液有多强,一只朗格多克蝎子和一只纳包那狼蛛这两只都有毒刺的昆虫谁会吃掉谁、金步甲的食物是什么……
丰富的故事情节使我浮想联翩。看着看着,这些虫子们好像都跳出了书本。以前,我是不怎么喜欢大自然中的昆虫,觉得所有的昆虫都是坏东西,自从我读了这本《昆虫记》之后,我发现喜欢上了昆虫,不像以前一样厌恶昆虫了,有时候还会仔细的端详昆虫,由于掌握了很多关于昆虫的知识,现在大部分昆虫名字我差不多都叫得上了,我真感谢这位感情细腻、思想深刻的天才,用哲学家一般的思考,美术家一般的观察,文学家一般的叙述为我开启了一扇通向昆虫世界,更是通向科学大门的钥匙,让我又一次接触了大自然,了解了大自然中昆虫的奥秘。
看了《昆虫记》这本书,我明白了:大自然中的昆虫也是有它们的生活习惯的,我们不应该讨厌它们,试着去接触它们,你便会不由自主地喜欢上昆虫了;而法布尔的精神让我也很受启发:我们应该有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对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应该有始有终,只要相信自己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潜能。哪怕你的追求在别人看来是枯燥的,寂寞的,乏味的,只要你有恒心、信心,就一定可以创造出奇迹的。
江苏南通南苑小学六年级:黄施瑜
《昆虫记》的读后感 篇21
有这样一本创造了奇迹的书,为什么说它创造了奇迹呢因为它记载了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婚恋、生育和死亡,而且它创造于十八至十九世纪之间,在那个时期,昆虫学家的“田野实验”是不被认可的,昆虫学家们只是将昆虫做成标本,睁大眼睛观察,却不思考真正的昆虫的习性与本能,这本书的作者就是敢于冲破传统思想的昆虫学家——法布尔。
初看这本书的题目,还以为是一本科普读物或是观察记录什么的,所以并没有在意,只是漫不经心的去阅读它,可当我读了才不到一半的时候,我便被它深深的吸引了。
于是,昆虫的颜色是从哪里得到的蝗虫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这些问题久久萦绕在脑海里,使我不得不如饥似渴的读完了它。
这本书使我受到了无数的启发。
蝉,这位大自然的歌唱家,虽然在炎炎夏日为我们带来了高昂的歌声,可人们似乎并不喜十分欢它。
法布尔抛开世人对蝉的看法,开始了他对蝉的研究。
很快,他便发现蝉是一位自食其力的勤奋者。
反之,被人们授予极高荣誉的蚂蚁竟然是凶悍的劫掠者,它们将蝉辛苦寻得的食物一抢而光。
这使我懂得看待问题时不能光依据别人对待此事的看法,而要自己去寻觅真正的答案,并且要从不同的角度去发现,钻研。
寄生虫,这种似乎被世界上所有人所唾弃的昆虫很快也成了法布尔的研究对象。
在人们看来,它们天生懒惰,靠夺取别人的劳动成果来维持自己的生存。
但法布尔在妥协此看法的同时也发出了不一样的声音。
他认为从本质上来说寄生不是一种享受,而是一种行猎行为。
表面上是坐享其成,但实质上寄生虫付出了劳动。
他还举了几个例子来证明了这一观点。
为寄生虫家族洗去了千古罪名。
法布尔这种求真精神使我大受感动,他不论昆虫们以前作了什么,只从自己的实验里去真正的了解他们。
法布尔的这部书,咋看起来是十分枯燥无味的,可当你深入去了解它,你便会发现,法布尔不仅仅是一位昆虫学家,还是一位作家!“萤火虫的光是白色的,十分柔和而且幽静,没有一点儿刺激,就像星星的光华被这只小小的昆虫给收集起来了一样。
让我们怀疑天上的星星原本就是无数萤火虫在那里睡眠。”如此一段优美的文字正是出自法布尔之手。
因此,人们赞誉法布尔“拥有哲学家一般的思,美术家一般的看,文学家一般的感受与书写”。
总而言之,《昆虫记》这部书给了我无数的乐趣与无数的启发,我认为这是一部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
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的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体会和感想,必须会明白的更多。
《昆虫记》的读后感 篇22
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它就吸引了我。
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是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昆虫记》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不同于小说,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是独自的,安静的,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与艰辛。我仰起了头,这一刻,我非常想仰起我的头,像仰望星空一样,来对待昆虫们存在的奥秘。它使我第一次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于是,我接着往下看《昆虫记》。是一个个有趣的故事:“螳螂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然而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蜘蛛织网,“即使用了圆规、尺子之类的工具,也没有一个设计家能画出一个比这更规范的网来”,丰富的故事情节使我浮想联翩。看着看着,这些虫子们渐渐地清晰起来,我思考着:如果我们保护环境,不污染环境,这些虫子是不是还会在呢?现在的环境恶化,又是不是在以后还会有呢?我仔细地想着这彼此之间的关系,这一次的阅读,《昆虫记》为我打开了一扇全新的门。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一步推断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与效果,萤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
这一次,我感觉到了“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昆虫学家法布尔以人性关照虫性,千辛万苦写出传世巨著《昆虫记》,为人间留下一座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散文宝藏。它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盎然的情趣。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
《昆虫记》的读后感 篇23
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蜘蛛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聪明吧!
作者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深刻体会到的。
作者写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老师叫我写时候,我总想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观察我,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只对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事仔细观察,才能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书籍简介:
《城南旧事》是台湾女作家林海音的代表作。该作品通过英子童稚的双眼对童年往事的回忆,讲述了一段关于英子童年时的故事,反映了作者对童年的怀念和对北京城南的思念。
该作品于1983年被改编成同名电影,由吴贻弓执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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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林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的一个朋友。秀贞曾与一个大学生思康暗中相爱,后来思康回了老家,再也没回来。秀贞生下的女儿小桂子又被家人送到城墙根脚下,不知去向。英子对她非常同情,于是答应帮秀贞找小桂子。
英子在不经意间发现妞儿的身世与小桂子极其相似,又发现她脖颈后的青记,急忙带她去找秀贞。秀贞与离散六年的女儿相认后,立刻带妞儿去寻找爸爸。但最终在赶火车时母女二人一同丧命于火车下。英子发着高烧,昏迷了十天,差点丢了性命。后来英子一家迁居新帘子胡同。英子又在附近的荒园中认识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他为了供给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
英子觉得他很善良,但又分不清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不久,英子在荒草地上捡到一个小铜佛,被便衣警察发现,带巡警来抓走了这个年轻人,这件事使英子非常难过,因为失去了一个朋友。后来,兰姨娘来到英子家,英子发现爸爸对兰姨娘的态度不对,英子想了一个办法,把兰姨娘介绍给德先叔,后来他们俩相爱,最后他们一起乘马车走了。英子九岁那年,她的奶妈宋妈的丈夫来到林家。英子得知宋妈的儿子两年前被淹死,女儿也被丈夫送给了一对没有儿女的骑三轮的夫妇,心里十分伤心,不明白宋妈为什么撇下自己的孩子不管,来伺候别人。后来,宋妈也被她丈夫用小毛驴接走了。最后,英子的爸爸也因肺病去世。英子因为爸爸的离开,体会到了自己的责任,觉得自己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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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旧事中好词好句:
好词
一、和和气气:态度平顺温和。
二、抽抽噎噎:形容低声哭泣。
三、来来往往:指多次来和去交往。
四、真真假假:有真有假,虚实相混。
五、整整齐齐:保持整洁和有条不紊。
六、没大没小:长幼不分、没规没矩。
七、匆匆忙忙:形容人所处的状态急迫。
八、昏昏沉沉:形容头脑迷糊,神志不清。
九、自言自语:言、语:说话。自己跟自己低声嘀咕。
十、结结巴巴:形容说话不流利。也比喻凑合,勉强。
好句
一、小妹妹这时从妈妈的身上挣脱下来,她刚会走路,就喜欢我领她。我用跳舞的步子带着她走,小妹妹高兴死啦!咯咯地笑,我嘴里又念着“我们看海去”,念一句,跳一步舞,这样跳到门口。宋妈刚吃过饭,用她那银耳挖子在剔牙,每剔一下,就啧啧地吸着气,要剔好大的功夫;仿佛她的牙很重要!小妹妹抱住她的腿,她才把耳挖子在身上抹了抹,插到她的髻儿上去。
二、她说得那样快,好像一个闪电过去那么快,跟着就像一声雷打进了我的心,使我的心跳了一大跳。她说完后,把附在我耳旁的手挪开,睁着大眼睛看我,好像在等着看我听了她的话,会怎么个样子。我呢,也只是和她对瞪着眼,一句话也说不出。
三、冬天快过完了,春天就要来了,太阳特别的暖和,暖得让人想把棉袄脱下来。可不是吗?骆驼也脱掉它的旧驼绒袍子啦!它的毛皮一大块一大块地从身上掉下来,垂在肚皮底下。我真想拿把剪刀替它们剪一剪,因为太不整齐了。拉骆驼的人也一样,他们身上那件反穿大羊皮,也都脱下来了,搭在骆驼背的峰上。麻袋空了,“乌金墨玉”都卖了,铃铛在轻松的步伐里响得更清脆。
四、我重新坐正,只好看赶马车的人狠心地抽打他的马。皮鞭子下去,那马身上会起一条条的青色的伤痕吗?像我在西厢房里,撩起一个人的袖子,看见她胳膊上的那样的伤痕吗?早晨的太阳,照到西厢房里,照到她那不太干净的脸上,那又湿又长的睫毛一闪动,眼泪就流过泪坑淌到嘴边了!我不要看那赶车人的皮鞭子!我闭上眼,用手蒙住了脸,只听那得得的马蹄声。
五、晚秋了,太阳懒洋洋地挂在天上,像个老公公露着笑脸在打瞌睡。
六、妹妹这时从妈妈的身上挣脱下来,她刚刚会走路,就喜欢我留着它。我用跳舞的步子带着她走,小妹妹高兴死啦!咯咯地笑,我嘴里又念着:“我们看海去”,念一句,跳一步舞,就这样跳到了门口。宋妈抱起小妹妹走出了街门,对妹妹说:“俺们逛街去喽!俺们逛街街去喽!”宋妈逛大街的瘾头很大,回来后就有许多的新鲜事告诉妈妈,什么神药贼怪,骡马驴牛。
七、阳光透过淡薄的云层,照耀着白茫茫的大地,反射出银色的光芒,耀得人眼睛发花。
八、生命的美丽,永远展现在她的进取之中;就像大树的美丽,是展现在它负势向上高耸入云的蓬勃生机中;像雄鹰的美丽,是展现在它搏风击雨如苍天之魂的翱翔中;像江河的美丽,是展现在它波涛汹涌一泻千里的奔流中。
九、太阳泛起火红的笑脸,使朦胧的校园豁然揭去纱帐。
十、红艳艳的太阳光在山尖上时,雾气像幕布一样拉开了,城市渐渐地显现在金色的阳光里。
十一、我在井窝子旁跟妞儿见过几次面了,只要看见红棉袄裤从那边闪过来,我就满心的高兴,可是今天,等了好久都不见她出来,很失望,我的绒褂子口袋里还藏着一小包八珍梅,要给妞儿吃的。我摸摸,发热了,包的纸都破烂了,粘乎乎的,宋妈洗衣服时,我还得挨她一顿骂。
十二、不知怎么办好了,从侧面正看见她的耳朵,耳垂上扎了洞用一根红线穿过去,妞儿的耳朵没有洗干净,边沿上有一道黑泥。我再顺着她的肩膀向下看,手腕上有一条青色的伤痕,我伸手去撩起她的袖口看,她这才惊醒了,吓得一躲闪,随着就转过头来向我难过地笑笑。早晨的太阳,正照到西厢房里,照到她的不太干净的脸上,又湿又长的睫毛,一闪动,眼泪就流过泪坑淌到嘴边了。
十三、火红的旭日刚刚透出海平面,给美丽恬静的大海抹上一层玫瑰色。
十四、进了家门来,静悄悄的,四个妹妹和两个弟弟都坐在院子里的小板凳上,他们在玩沙土,旁边的夹竹桃不知什么时候垂下了好几个枝子,散散落落地很不像样,是因为爸爸今年没有收拾它们——修剪、捆扎和施肥。
十五、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冬阳底下学骆驼咀嚼的傻事,我也不会再做了。
十六、炎炎的烈日高悬当空,红色的光如火箭般射到地面上,地面着了火,反射出油在沸煎时的火焰来。
十七、朝阳把它的光芒射向湖面,微风乍起,细浪跳跃,搅起满湖碎金。
十八、太阳在朝霞的迎接中,露出了红彤彤的面庞,霎时,万道金光透过树梢给水面染上了一层胭脂红。
十九、太阳刚刚升上山头,被鲜红的朝霞掩映着,阳光从云缝里照射下来,像无数条巨龙喷吐着金色的瀑布。
二十、生活是一部大百科全书,包罗万象;生活是一把六弦琴,弹奏出多重美妙的旋律:生活是一座飞马牌大钟,上紧发条,便会使人获得浓缩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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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旧事》这本书是被称作台湾祖母届的人物林海音所写,下面是《城南旧事》读后感文章,欢迎阅读!
《城南旧事》读后感1
第一次翻开《城南旧事》这本书,满怀着新奇和想象。可随着时间的推移,它却成为了我成长中的导师和伴侣,给我无数的启迪和教育。
《城南旧事》是林海音的自传体小说。在书中,我随着童年英子的脚步,一起去看20世纪20年代的老北京,感受成人世界的喜怒哀乐;一起去看充满悲欢离合的惠安馆,疯子秀贞和妞儿演绎的母女情;蓝色的大海上,扬着白色的帆;一起去看冬日下的骆驼队,听那缓慢悦耳的驼铃声……
“让实际的童年过去,心灵的童年永存下来。”就这样,我回味英子的童年,冥冥之中懂得了珍惜。我的童年没有离别,没有争夺,没有悲伤。想到我仅剩几个月的小学时光,同学们一起奔跑,一起前进,一起跨越难关,一起奋勇向前。这是多么幸福的童年啊!
是啊,“我们看海去!蓝色的大海上,扬着白色的帆。金红的太阳,从海上升起来,照到海面照到船头。”顿时,我对未来充满了希望。六年的小学生活即将结束,我们将要迎来全新的中学生活,我们也从一个懵懂无知的孩童成长为初懂人事的少年,只有对生活充满了热情和自信,怀揣着自己的梦想,美好才会拥抱我们!
翻开《城南旧事》,听听冬日下的驼铃声,去寻找你的童年足迹吧!
《城南旧事》读后感2
周末,我兴致勃勃地来到南京图书馆,这里什么书都有,是我闲暇时光最喜欢去的地方。
走进图书馆,我就像一个饥饿的人,扑在如同一块块面包似的书上。都是我爱看的书,《丁丁历险记》、《杜利特医生》、《笑猫日记》……,简直眼花缭乱,我想到老师说的话,要看有营养的书!对,我开始细细地翻阅各种各样的书。就在这时,一本书脱颖而出,映入了我的眼帘,《城南旧事》!我一向喜欢看有关回忆或略有伤感的书。“旧事”这不正是带有回忆性的吗?我从书架上抽出这本书,猜想它是否有关童年,捧在手上津津有味地翻看起来。
这本书讲述的是关于一个小姑娘林英子6到12岁时发生的故事。住在北京的小姑娘林英子先后遇见了秀贞、妞儿、兰姨娘等朋友。然而不幸的是,这些好伙伴最终都由于各种原因而与英子分离了。英子的童年时光是和这些好朋友一起渡过的,朋友们的一去不复返,也意味着英子的童年也一去而不复返。我斜靠在书架上,半个小时过去了,一个小时过去了……,我被英子深深地吸引了。英子是一个聪明、勇敢、善良的人。她敢于抗争,敢于伸张正义,富有同情心,她用她那充满童真的心灵去帮助每一位需要帮助的人,无论那个人的身份、地位。在我心中,英子就是一个完美的女孩。随着亲人朋友的离去,英子也体会到了她做为家中大姐的责任,令我无比钦佩。
《城南旧事》这本书表现了人间的真善美和儿童的天真可贵。这本书中的文字是美好而又平凡的,每个字里行间都散发着温暖的气息,把我带进了二三十年代的老北京。作者没有用华丽的词藻,而是用了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语言为我们描绘了一幅老北京的动态素描,尽管黑白,但依旧生动、逼真、深刻。
于是,在温暖的阳光下,我将它带回了家。
《城南旧事》读后感3
在《城南旧事》中,我最喜欢第一篇,就是《东阳童年骆驼队》。这是我第二次在除了语文书外看到的了。
作者林海音虽然没有用声音让读者听到这驼铃“美妙”的声音,但通过作者的写作,仿佛这声音就在耳边,好像置身于场景中。作者也没用多少夸张的文案,就只用了那些通俗易懂的字句。可这平常的写法,却有一股强大的吸引力,让我每次读都读到神魂颠倒,昏天暗地。
作者的手笔对于人还是动物,都有着细致而精准的描写。如:拉骆驼的摘下了他的毡帽,秃瓢儿上冒着热气,是一股白色的烟,融入干冷的大气中。如果这是一幅画卷,那就可以用栩栩如生来形容了。让我体会到了文中意境的寒冷,感受到拉骆驼的人的辛苦。
从文中作者与“妈妈”的对话中,可以感受到作者小时候的天真,对新事物的好奇。感受到作者多么怀念童年的时光。
读《城南旧事》,仿佛身在意境,感受到了童年的快乐,无拘无束。感到作者小时候与我神似,天真,对任何事物都有独特的感观。读了《城南旧事》,让我永不忘童年,珍惜童年,不忘童年的点点滴滴。
《城南旧事》读后感4
在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城南旧事》。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故事就是《惠安馆传奇》。这是一章表达母爱伟大的。
这里面有一个被称为“疯子”的秀贞。其实她并不是疯字,她是因为把女儿丢失了,所以她见到一个人就会问,别人把她这种急切想找到女儿的心情当成了疯。有一次,作者小英子遇到了秀贞,而且和秀贞关系很好,小英子又通过种种突出点和相同点,立马就认定朋友妞儿就是秀贞的女儿小桂子。当时,秀贞不管三更半夜就立马领着女儿小桂子坐上火车。
由此,我联想到了当时汶川大地震当时的一对可怜的母女。当时狂怒的地震打规模的来袭,这地震高达8。1级,这级数是多么可怕的数字。有一对母女被压在废墟底下,母亲本来可以活着,但为了孩子的生命,她坚持把自己身体的能量让孩子喝掉,救援人员来了,看到废墟底下母亲已经死亡了,但是孩子还在叼着奶头安然无恙的活着。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呀!
这世间的母爱原来这么伟大呀!这种母爱没有任何东西能比!
《城南旧事》读后感5
赫尔岑曾说过:“书,这是一代人对另一代人的精神遗言,真是将死之人对刚刚生活的青年人的忠告,真是准备去休息向前来代替他的岗位的哨兵。”的确,书便是这样。
前几天,我看了《城南旧事》这本书。书中讲的是英子小时候的故事。儿时的作者小英子一直生活在北京,但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北京城。还是胡同生活的时代。长得清秀可爱的妞儿;众所周知的“疯子”秀贞;重男轻女的宋妈,还有讲不清北京话的爸妈。他们都深深印在了我心中。
《城南旧事》这本书像一幅童年的风景画,很多童年的生活细节都被作者描述的栩栩如生,趣味盎然。老洋槐上的“吊鬼子”,西厢房里的小黄鸡,草丛里的小皮球,跟爸爸乱学歌谣,撮合兰姨娘与德先叔。尽管时代不同了,生活的条件也不同了,但作者纯真的童心并没有改变,因为那是作者最深处的记忆。
回过头,让我们也想想童年,有多少记忆是我们回味过的。或许真的很少很少。有的人甚至不稀罕去回味,因为他们认为,过去并不能代表现在。但他们又可曾想到:如果没有过去,又怎会有今天;如果没有过去,又怎会有悲与欢,如果没有过去,又怎会有离与合。过去,是重要的!
童年,是每个人最纯真,最快乐的时代。童年,也是每个人最深处的美好记忆。让我们一起来开启心灵的窗户,去回味心中最美丽的种子——童年的记忆!
《城南旧事》读后感6
最近,学校发了一本书,名字叫《城南旧事》。读了一下题目,我立马对它产生了好感。《城南旧事》,多么朴实温馨的名字呀!
小说透过英子的双眼,描述了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和悲欢离合,讲述了20世纪20年代的老北京故事。惠安馆传奇里讲了主人公英子瞒着大人,偷偷认识了惠安馆里的疯子秀贞。秀贞告诉她,她的娃儿小桂子不见了。于是,英子便帮她寻找着。可找是找着了,是她的小伙伴妞儿,秀贞却把妞儿无情地带走了。
我非常喜欢《城南旧事》的作者林海音在书中的一句名言:每一个进步,都靠自己的力量,我以受人怜悯为耻。
是啊,每一个进步,都得靠自己的力量。我原以为学溜冰很简单,不就是走路吗,只不过换了一双鞋而已!可事实并非如此,我像模像样地穿上溜冰鞋,充满自信地站了起来。可刚一起身,脚下的轮子就开始调皮地跳舞了。我的脚步错乱了起来。虽然我双臂张开,保持平衡,可还是摔了个狗啃泥。妈妈扶起我一步一步向前走着。
这个情景,可真像见义勇为的好心人在扶老奶奶过马路呀!我可不甘心做“老奶奶”!于是,我甩开妈妈的手臂,摇晃地滑着,渐渐地,我竟然能平稳地站住了。不知道摔了多少跤,我能开始慢慢往前移;不知练习了多少次,我可以飞快地滑起来了。我加快速度向前滑着,一种自由的感觉涌上心头。我张开双臂,感受着微风拂过脸颊,拂过手臂,拂过双腿,拂过我的头发,我的头发好像也和我一样,快乐无比,跳起了舞,“沙沙”地唱起了歌……
“每一个进步,都靠自己的力量,我以受人怜悯为耻。”每次遇上困难,耳边总会回响起这句话。
《城南旧事》读后感7
我读了《城南旧事》后,我深深地喜欢上了它。作者用生动的描写向我们讲述了林英子的故事。
20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林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英子的第一个朋友是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秀贞的故事非常凄惨,英子对她很同情,并帮助她寻找她的女儿小桂子。后来英子有得知自己的好朋友妞儿很像,母女相认,结果惨死在火车轮下。后来英子的父母因为这件事而搬了家,在附近的荒园中认识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
他为了供给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英子觉得他很善良,但分不清他是不是好人还是坏人。不久,英子在草地上捡到小铜佛,被警察发现,抓走了。九岁那年,她的奶妈的丈夫来带了林家。英子得知宋妈的儿子两年前掉进河里淹死了,女儿被大夫卖给了别人,心里十分伤心,不明白宋妈为什么撇下自己的孩子不管,来伺候别人。直到后来,英子的爸爸去世,宋妈也被她丈夫用小毛驴接走。英子也随家人乘上了马车,告别了童年。
英子的童年是曲折的,经历了这么多事情,英子也在长大。书中的一切都是那样的有条不紊。故事如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其中的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它透过主角英子童稚的双眼,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说不出地天真,却道尽世人复杂的情感。
《城南旧事》读后感8
在这个学期里,我读了林海音奶奶写的《城南旧事》。这本书是我读过的一本最让人难忘的好书。它记录了小英子丰富多彩的童年故事。
里面的人物也十分丰富,有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有爸爸、妈妈、宋妈、小英子的好朋友——妞儿、藏在草堆里的小偷、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斜着嘴笑的兰姨娘……
这本书讲述了小英子小时候在北京发生的许多事。它通过小英子童稚的双眼,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体现了出来,自然而不造作,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将小英子眼中北京南城风光恰切的地融入字里行间,在展现真实热闹的市民生活之余,更为读者架设一个明晰的时空背景。全书在淡淡的忧伤中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诗意,让人禁不住再三寻思其深意。
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小英子的童年是十分快乐的,身为大小姐的她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于是便有了这本《城南旧事》的产生。
回忆童年,我的童年也是如此:爷爷奶奶只有我一个孙女,于是,我便成为了他们的掌上明珠。就连给我喂饭就要跑到这,跑到那,也毫无怨言。童年的回忆是多么的美好,花儿谢了会再开,一曲终了还可以再从头,但是童年一去再也回不来了。
小英子童年遇到的每一件趣事都深深印在我的心上。她的童年故事十分真实、纯朴,那样的纯净淡泊,弥旧温馨。《城南旧事》就如苦涩中的一丝香甜,把我们拉回了过去,回忆童年。
《城南旧事》读后感9
《城南旧事》是作家林海音描写的的她从六岁到十三岁的童年往事。整篇文章道出了人世的复杂多变,也道出了英子(林海音)面对人世凄苦的所有困惑和思索,让我的心不免有些凄凉。
文章讲述了作者英子跟随爸爸妈妈从日本漂洋过海来到北京,住在城南的一条胡同里。这里的一切让英子感到新奇,会安馆前的“疯”女人,常被打骂的小伙伴妞儿,隐藏在荒草丛中的小偷儿,敢于冲破旧家庭,追求新生活的兰姨娘,丢下自己的孩子来做奶妈的宋妈,她们都曾和英子朝夕相伴,但最后却一一离去。直到最后,严厉又慈爱的父亲长眠,“我”被放上长女的家庭责任,童年远去。
文章中的五个故事都是以悲剧结尾,让人不觉有些感伤。在英子与“疯”女人聊天说事的时候,我不免有些担心;帮助“疯”女人和妞儿母女相认,又偷妈妈的镯子帮助母女俩逃跑,让我感到她有一颗多么善良、纯真、快乐的心。
在读的过程中让我感受到了,即使在那样的年代,作者仍然把属于童年的快乐单纯明媚阳光都带到我的面前,是我不禁勾起童年——无忧无虑,和一群小伙伴快乐地玩耍;看见新鲜东西不停的议论;在足球场踢足球;雪地里玩雪橇打雪仗。珍惜童年的每一分时光,把握美好的回忆。
《城南旧事》读后感10
《城南旧事》这本书我已经看完了,那一个个耳熟能详的故事,一幕幕感人至深的情节,一个个生动丰满的人物使我回味不尽……
本文的主人公是一个天真可爱的小女孩英子。我认为《城南旧事》这本书里的每一位人物的命运都是悲惨的。因为“疯”女人秀贞有点疯,所以没有人愿意跟她说话,而且自己的女儿也下落不明,当找到女儿想带他去找丈夫,眼看就要团圆时。自己却被火车压死了。宋妈为了得到钱来养孩子,把孩子丢给了丈夫自己去当奶妈,没有想到儿子被淹死了女儿被丈夫给卖掉了。还有那个厚嘴唇的年轻人,英子不知道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从她家人的角度来讲,他是好人,可是偷东西的人,都是坏人。
英子的童年也是有悲伤的,本书的每一篇结尾,他们都离开了英子。像最好的朋友妞儿,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我们看海去的那个小偷,坐在驴背上离去的奶奶。最后,连她的爸爸也离她而去了。但人都是在经历着悲欢离合中成长的,英子也一样,通过这些事,成长许多。
爸爸的花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每当想起这句话,都会让我从困难中挣脱出来,更加的勇敢、自信。
《城南旧事》读后感11
小时候,我曾经以为被文字记录下来的东西会有强大的魔力,足可呼风唤雨、改天换地,乃至重塑宇宙,却慢慢忽视了这样的如同未记述的记述——它还原了生活。
当我读完“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时,我才真正意识到自己一直是以“英子”的视角来体味当时北京。这个视角里的没有政治的时局,也没有观念的斗争,更没有那些“运动”和“主义”。这里有的是人之常情,是天真的信任,是透过一双无垢的眼睛对纷杂世界的缓缓解读。
我试着想象四十几岁的作者起笔书写自己看似无忧的童年,试着让自己重回当时的心态,温暖的气氛从纸面腾起,幻化出我眼前的故事。我看到了无奈的抛弃(《惠安馆》)、被迫的犯错(《我们看海去》)、隐去了酸楚的爱情(《兰姨娘》)、永久的离别(《驴打滚》)和死亡(《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它们未经渲染,也未受理性的叨扰,就那样直白呈现,一眼撇去并不引人,慢慢回味却觉心绪难平。看多了生死离别和大悲大喜加上国族大义之后,才发现这里的叙述可能更贴近生活的真实——因为不管社会如何动荡、世事如何变迁,人们都会面对这些事件。它们并不伟大,也不多么深刻,而只是平常,就那么在你我身边不断发生着。我们在其中磨砺成长,却可能从没在意自己正获取着人生的给养。不能不说这是一种错过。
我想感谢作者给我们反观生活的机会,感谢这本具有大而化之的魔力的《城南旧事》。希望这本书的魔力不会因为我成人视角的解释而消退。
就书的封面和插图再说两句。封面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生活场景,内文黑白插图没有任何渲染和多余的技巧,两者都与作品漾出的气息结合得恰到好处。
《城南旧事》读后感12
读到爸爸的花儿落了,无可避免落泪了。英子最后的口吻让我感到心疼,英子被迫长大了。对于这种细腻的却一言带过的情感描写得很恰当。整本书描写的是以英子一个孩子的角度来看待童年身边所发生的事,让我们这些远离童年却渴望回去的人感到亲切,之所以这么多人喜欢这本书,或许也是因为它让我们感到有种亲切的熟悉感吧。
诚如好人、坏人很难分清,哥哥为了漂洋读书的弟弟去偷窃,英子无意中认识了哥哥,却也无意中”出卖”他。英子不明白为什么如此温柔的哥哥是坏人。在我们的眼中,不劳而获便是可耻,偷窃更是罪恶,如此简单却也最是刻薄。千人千面,我们早已学会了用最恶毒的想法去揣测他人。蓝色的大海上,扬着白色的帆。金红的太阳,从海上升起来,照到海面照到船头。我们看海去!英子以后一定能去看海,不过肯定却不是和那个奇怪的大叔。
爸爸身上有着很多人都有的陋习,孩子有的时候很敏锐,虽然喜欢兰姨娘,但是对于自己家庭的维护和对妈妈的捍卫,促使英子去撮合了德先叔和兰姨娘。这一刻聪明的英子栩栩如生,跃然纸上,让我们不得不拍手称快,喜欢上这个俏皮机智的小女孩。
驴打滚儿中的奶妈宋妈让人心疼,失去小丫头和小柱子的她终究还是离开了,离开北京回去生儿育女,怀揣着希望,宋妈的人生让人感到悲伤,无奈。不过又如何,生活还是得继续过,还好她还有希望。
曾经我们都是英子,害怕离别,渴望长大。真正长大的一天,却再也回不去了。只有文字和照片证明我们曾经年幼过,我们渐渐麻木,习惯离别。
《城南旧事》读后感13
“那年个,上京来的那天也是下着鹅毛大雪,一晃儿,四年了!”
“这是爸爸说的,无论什么困难的事,只要硬着头皮去做,就闯过去了。”
“北京过去已物是人非了,可是,随着岁月的荡涤,在我一个远方游子的心头,却日渐清晰起来。”
“我对自己说:把它们写下来吧,让实际的童年过去,心灵的童年永存下来。”
“在那里,房子虽然狭小,却吃的舒服。”
“一环跟着一环,故事既无关系,年月也不衔接,思想就是这么个奇妙的东西。”
“尽管时代不同了,具体的生活环境变了,但属于童年的共同情感状态没有变。”
“不能忘怀的北平!那里我住的太久了,像树生了根一样。童年,少女和妇人,一生的一半生命都在那里度过。快乐和悲哀,欢笑和哭泣,那个古城曾倾泻我所有的感情,春来秋往,我是如何熟悉那里的季节啊!”
“有人说过,旅行真正的意义不是看风景,而是看着看着突然发现了不一样的自己。”
《城南旧事》读后感14
《城南旧事》描述了20世纪20年代一个六岁女孩英子的童年故事。里面一共有五个小故事,都是以小英子的生活经历和感受为贯穿线索的。
作者林海音五岁那年来到北京。她在北京,像树生了根一样,一住就是26年,欢欣与悲伤,离别与成长,英子最美好的生命岁月都在这里度过了。离开后,林海音思念北平,忆起童年趣事,回想那些曾相遇的人们,写下了这部自传体小说《城南旧事》。
旧事中总会被许多的意象牵引着,让英子牵挂的是那如约而至的骆驼队!然而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复返。
瑞比较喜欢英子毕业典礼上的保留曲目《送别》: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瑞明白英子爸爸的那句忠告已是最后的提醒!
毕业意味着长大,又一个轮回的开启……
结尾处,英子默念:“爸爸的花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
走进英子的城南旧事,感知那份美好生活的记录,阅读那份朴素情感的描绘,体味着那份良好心境的感染,淡淡的忧伤中暗含着隐隐的温暖!那些刻在时光上的文字,如积木一般,在成长的旅途中,砌成了层层的记忆,滋养着我们的生命!感恩那日与你们温暖相遇……谢谢!
《城南旧事》读后感15
《城南旧事》——————乐趣与温暖相伴当自己是一个小孩时,语文课本里林海音写一篇关于骆驼的故事,总会一遍又一遍的读。读出了趣味,读得心里发笑,连脸上也不自觉挂满笑意。当自己长大后,重温城南旧事,孩童时的乐趣和心境一下便鲜明起来,记忆清晰,回味无穷。童年时的小伙伴,钓龙虾,捡板粟,采桅子花,过桥洞,骑车串门……趣事一件件从回忆里拾起,原来即使时光向前走,它们也不会消失,只是暂时未找到而己。
鲁迅有《朝花夕拾》,林海音有《城南旧事》,都是非常典型且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品集。孩童时期的世界丰富多彩,情感细腻,趣味不断。儿童有儿童的悲喜,有儿童的苦闷,有儿童的疑惑和欢乐,这些伴随一起成长的小事和随之嵌入个体生命的情感体验,长大成人后,感觉历久弥新,弥足珍贵。付诸于笔下,别溜走,因为他告诉了我们自己是怎样长大的。《城南旧事》里的每一个小故事,语言生动,活泼,充满灵趣,让人想起孩童时同样的心境和感受。同样,它也让我们看到了儿童的世界里,似乎只有美与善,他们宁愿相信每一个人都是美好的。他们也是极富有同情心的,让人感觉到人性之初的温暖。
《城南旧事》读后感16
高中时借同学的看过,而今买来重温。还是挺感慨的。几个短篇故事一起,回忆童年时候的人与事。文笔简单朴素,感情真挚,结尾总是轻描淡写,但余味悠长。有一篇,是《爸爸的花儿落了》,小学学过的一篇课文。故事是温馨的,但是有点伤感。讲了她和她的玩伴,奶妈,邻居,萍水相逢的陌生人之间的往事。“爸爸的花儿落了,而我也不再是小时候。”讲爸爸给上学的自己送衣服和铜板,我也想起来,六年级的有一天下午,快放学了,老师还在讲课,我朝窗外一瞥,看到爸爸在窗外,他转了转手里的钥匙,冲我得意地一笑,我偷笑:今天来接我!我可以坐摩托车回去了!12岁了,就要长大。而我们长到20多岁了,还有多少故事是记得的,有多少人在记忆里,可能已经被忘却……
《城南旧事》读后感17
这本书向我讲述了小英子丰富多彩的童年故事。故事人物十分丰富:有的冬阳下的骆驼队,有惠安馆的疯子秀贞,英子的好朋友妞儿、藏在草堆里的小偷、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斜着嘴笑的兰姨娘以及与英子朝夕相伴的宋妈……他们都和主人公英子建立了深厚的感情,成为她记忆里深刻的人物。
全书通过小英子稚嫩的双眼,来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将小英子眼中北京城的风光恰如其分地融入字里行间。自然而不做作,全书在淡淡的忧伤中透露出一股浓浓的诗意,耐人寻味。
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疯女人秀贞。刚开始看时,我还为英子捏了一把汗;真担心英子会不会被秀贞伤害;后来我知道妞儿就是小桂子时,不禁泪如雨下——母女俩终于重逢了!秀贞准备带着妞儿去找思康叔,英子就把钻石表盒金手镯送给秀贞……读到这里,我被深深感动:小小年纪的英子就懂得关爱、友谊。怪不得英子的童年是精彩的,原来是英子有一颗纯洁的心灵,所以她的童年才幸福。那才是无忧无虑的快乐。
我深深体会到了英子童年的喜、怒、哀、乐,每一种感觉我都不会忘记。这是一本让我看完后还想再看一遍的好书。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恰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
《城南旧事》读后感18
城南旧事讲得是一个悲剧,主人公小英子她帮疯女人找回了孩子,但母女不久还是惨死在火车轮下,后来,小英子认识了一个做小偷很善良的一个人,他被小英子捡的小铜佛则被抓走,奶奶宋妈的一个儿子被水淹死,女儿则被卖走。后来小英子的爸爸因肺病去世,宋妈也她丈夫接走,小英子也随着家人远行。
读了这本《城南旧事》,让我深刻的意识到生活的的坚苦,小英子十分乐于助人,他没有因为秀贞被大家称为“疯女人”而不于她接触,反而还帮助她找到了孩子;她也十分仗义,当伙计让妞儿唱一段才许她走时,小英子有说不出的气恼,一下蹿到妞儿身旁,叉着腰问他们:“凭什么?”总之,小英子在品德方面都十分优秀。
在小英子的生活中,有很多陪伴过她的人,如:会馆门前的疯女子、遍体鞭痕的小伙伴妞儿、出没在荒草丛中的小偷、朝夕相伴的乳母宋妈、沉疴染身而终眠地下的慈父……他们都曾和英子玩过、谈笑过、一同生活过,他们的音容笑貌犹在,却又都一一悄然离去。为何人世这般凄苦?不谙事理的英子深深思索却又不得其解
英子她十分天真,把任何事物都看得十分清楚,他看到那个小偷时,知道了他是为了弟弟上学读书,所以来偷车西。英子不知道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但是,小英子发现了小铜像,警察却把好小偷纷抓了。英子十分伤心。
《城南旧事》这本书过于深奥,现在我也只知一二。
《城南旧事》读后感19
时光如梭,童年逐渐离我们远去,为了学业,我们,又有多少时间回忆童年的点点滴滴,所幸的是,林海音奶奶在《城南旧事》中,缓缓地讲述了她丰富多彩的完美童年……
书里讲述了林海音7—13岁在北京城南的一座四合院的故事,有父母情,邻里情。善良天真的英子(林海音)用她的稚嫩,为我们讲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旧式女性的悲惨故事。文字间透露着一股天真,直率。
在城南旧事里,最让我有一种想哭的冲动的是惠安馆这一章,它讲述了英子与“惠安馆”的疯女秀贞的故事,秀真因为是疯女,好多小孩子都怕她,只有英子不,还与秀贞成为了好朋友。说到这儿,让我想起了有一次放学回家,一个疯子路过家门口,我见到了,立刻吓得撒腿就跑回家,读完惠安馆后,我觉得那时的自己很可耻,疯子怎么啦,疯子也是人,是更需要关怀和安慰的人。书里的秀贞就是个例子,她与爱人分离,孩子又被具有封建思想的母亲给扔了。老天保佑,英子的朋友,妞儿就是这个孩子,可最后的结局还是很惨,过度思念爱人和孩子的秀贞与做梦都想见亲生父母的妞儿,死在了飞驰的火车轮下……读到这里,我真想大哭一场:为什么那个火车要开?为什么命运如此不公平?
这本书中,最吸引我的便是英子那份天真。英子在我们“看海去”中,与一个小偷成为了朋友,在哪也为后来埋下了伏笔,小偷的弟弟与英子一个学校,小偷的弟弟代表全体毕业生领证书,英子也于爸爸约定,她也一定要代表全校毕业生领证书,多年后,英子做到了,而那时,爸爸也与世长辞。从这儿可以看出,英子,单纯的像张白纸。
书里也有提到旧式女性悲惨故事,例如,惠安馆的疯女秀贞,兰姨娘中的兰姨娘,驴打滚中的宋妈。秀贞是为了爱人孩子劳累成疾,宋妈有封建思想,当她知道小栓子溺水死后,居然说,要不是俺的小栓子死了,丫头子,俺不要也罢。
读完《城南旧事》,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人对人要有怜悯之心,不能有歧视之意,这样世界才会更美好。
《城南旧事》,谢谢你,让我受益匪浅。
《城南旧事》读后感20
一个小小的城南,竟有如此有趣的事!作者用一个女人的细腻,把一个年代独有的琐事留在了的历史长河中,有一种时空穿梭的新鲜感。而合上书页时,却又恍然如昨日。
书中两个关于亲情的故事让我有所悟却又不知悟在何处。
秀贞是城南人尽皆知的惠安馆疯子。她只是倚在惠安馆墙边,看着来来往往的路人。在我看来,这也并没有什么不对之处。只是她一倚就会倚上一个上午。看,在看什么?等,又要等到什么时候?
她是个未婚妈妈。孩子她爸以回老家办事为由离开了她。是死是活,不知道,但至少,心已不在。孩子,被她母亲丢弃,也是生死未卜。但她却执著的等待着,固执的相信着他们的存在。甚至为孩子做衣服,只等着将来穿在那脖子后头正中间有一块青记的“小桂子”身上。可怕的想法与举动给两个家庭带来了一个可怜的女人。秀贞拉着妞儿走后的一切,成了历史,我们无从了解的事实。这份爱给他们和我们留下了什么?悲哀?无奈?兴许,只是无助罢了。
当家里最大的孩子也才六年级时,爸爸就将离开着这个世界。这些留在这个世界的人和那个将要去另一个世界的人会干些什么?那个将要离去的人一遍遍向自己最大的骨肉说,你已经大了,要学会照顾好弟弟妹妹,帮妈妈做事。而另一个,则似有若无得明白了将要发生的事,答应着她父亲的请求。
这份爱很苍白。她只是无声的存在在那里,却在这片离去后的黑暗中有着抹不去的印迹。给乐观的人以温馨的回忆,给悲观的人以无尽的创伤。
花落人去,而我们要学会去完成那一个灵魂留下的嘱托。
每个人中将会离开,而每个人做的一切努力,只是为了在离开前抓住些什么,起码交给诞生一份答卷。
爱着的人在你还没有爱够的时候走了。不要慌乱,停下一切,静静想一想他走时给你留下的问号。想到答案了吗?
其实答案就是:“和你身边的人好好活下去。”
为什么?
“因为我也爱着你。”那个离去的人在另一个世界露出了微笑。
《城南旧事》读后感21
在寂静的夜晚,坐在温暖的书桌台灯下,津津有味地读书是一件多么畅意的事啊。最近,最令我痴迷的书就是林海音奶奶的《城南旧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活波可爱、天真烂漫的小女孩小英子,作者用第一人称的方式讲述发英子6岁到13岁的生活。这里面有5个故事,分别是《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通过这5个故事,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
我喜欢小英子,特别是在惠安馆里面的小英子,她十分的善良、天真、富有同情心。因为她连人人嫌弃的疯子都不怕,而且还能和她成为朋友。
我同情大个子小偷叔叔,因为他不是为了自己享受生活而去偷东西,而是由于生活贫困,为了让自己的弟弟有一个好的学习环境才不得不做的小偷。
我认为宋妈有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因为她说“要不是小栓子死了,y头子,我不要也罢”。让我觉得她既可怜又可悲。
这本书,我就要读完了,希望后面的故事更精彩,更吸引人。期待着小英子给我带来更多的惊喜。
《城南旧事》读后感22
《城南旧事》是我第一次看的小说。这本书非常的精彩,让我一看就非常入迷。
小说采用第一人称的叙事方式,所记载和描写的一切事件和情景,都是主人公小英子亲眼所见、亲耳所听、亲身感受或思考的。这样一来,小英子经历的人和故事旧使读者既感到新奇,又觉得真实可信。小说在语言上、人物形象和故事的内容上,都体现了它的“京味”特征。为读者展现了浓厚的北京地域特色,如北京话、北京人、北京的风土习俗等等。
我最喜欢“惠安馆”。这一段最精彩、最好看。英子帮助秀贞和妞儿团聚,但不幸死在了火车轮下。秀贞和妞儿好可怜啊!
我也喜欢“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在是小孩”里的插叙那一段,体现了爸爸慈爱的一面,爸爸虽然严厉,但却是为了“我”好,不愿“我”养成不好的习惯。
在“兰姨娘”中,为了让德先叔和兰姨娘彼此有好感,狡黠的“我”耍了心思抹去了“四眼狗”,反而说兰姨娘夸德先叔有学问。在午饭时,两人看着对方,表现了“我”的计划成功。在这里小英子的角色就像似媒人。她用她的聪明、狡黠,挽救了自己的家庭。
……
《城南旧事》实在太好看了。到现在都让我回味无穷。
《城南旧事》读后感23
初读《城南旧事》,好像陷入一个复古的相册,在一片泛黄之中去找寻那一份关于童年的记忆。
童年是短暂,因短暂而美好。对许多人来说,童年是一本读不完的书,充满童真、快乐,对未知的好奇与神秘感,所有一切的一切,都美好而易逝,易逝而美好。写童年的作家很多,但林海音描述童年的手法却与其他作家不同,一反惯常使用的体验性随笔文体,通过一位小姑娘之眼,来窥探发生在身边的成人世界书中的林海音用细腻的笔触去刻画一个个人物,那一段段“旧事”仿佛就在眼前,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纷纷出场:无文化却任劳任怨生了一大堆孩子的母亲;充满威严具进步思想却早逝的父亲;用奶水和帮工做一年四个月换取一个月四块钱,两副银首饰、四季衣裳,一床新铺盖的宋妈;感情受挫导致成了“疯子”最后丧身于车祸的秀贞母女;充满女性柔媚风情而又善解人意的风尘女兰姨娘;因生活所迫走上偷盗之路的收买破旧货的小子……有反复出现的主角人物,也有蜻蜓点水,几笔带过,却入木三分,让人过目难忘的配角。作者铺陈了一幅生活画卷,让人不单读到老北京的一些旧日风土人情,也读到作为移民者的英子一家从故乡闽南带来的文化痕迹。
通过小孩的眼光看大人世界,通道似乎窄了,却也增加了小说的纯度和想象空间。在英子眼里,无论哪一个人物,都是善良的,纵是当了贼的卖小杂货男青年,宋妈懒做好吃嗜赌没责任心的丈夫“黄板儿牙”,也不例外。这正切合了一个孩子对人世的最初认知:人之初,性本善。故结构简单,却耐人寻味。
提及童年,眼前便不觉浮现屋后的池塘,母亲的巴掌以及父亲每次回家背的包。这些东西好像全部定格在生命之中,怎么挥都挥不去。真有一种“玉户帘中卷不去,捣衣砧上拂还来“的感觉。
童年如梦,梦出外婆的桥;童年如桥,接着未来的路。一直以来,,都觉得这是对童年的最佳注解。是啊!童年如梦,梦里的一切都是新奇的,所以孩时的我们不会觉得累。像林海音一样,用孩子的眼光去自看世界,那这个世界以及这生命,便是一场梦,一场不会累的梦,一场纯净如水的梦。
《城南旧事》读后感24
我看完了林海音著作的《城南旧事》,《城南旧事》里人物有:英子(林海音的小名)、骆驼队的领队、惠安馆的疯子——秀贞、爸爸、妈妈、宋妈、英子的好朋友——妞儿、藏在草堆里的小偷、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斜着嘴笑的兰姨娘……
这些人都陪过书中的小主人公——英子在一起,在看第一章的时候,作者介绍了骆驼,它们的神态、细嚼慢咽的动作,个个都描写得活灵活现,让人似乎身临其境;第二章讲了好几个人,宋妈、妞儿和疯子——秀贞,在惠安馆里,开始作者还以为秀贞是和她玩“过家家”,后来英子把她那块很漂亮的表送给了秀贞;英子记得,秀贞跟她说过,小桂子(就是秀贞的孩子)脖子后头正中间有一块青色的胎记,而妞儿的脖子后边正中间也有一块胎记,于是,英子带着妞儿去找秀贞,秀贞立马带着妞儿赶火车去了;因为那天下着倾盆大雨,英子发高烧,昏迷了十天。
第三章的题目很有趣,是:“我们看海去。”这是一个小偷儿跟英子说的,虽然我不喜欢偷东西的小偷,但是不知为什么,似乎是林海音的语言打动了我,我觉得这个小偷很好玩,很可怜,看到他被人家抓到的时候,好像一只老鹰在欺负一只小鸡,而且还要听着周围人的骂声。第四章题目就很明显了,题目是:“兰姨娘。”这章里讲的是德先叔和兰姨娘,德先叔是一个大学生,因为那时候要枪毙大学生,于是躲到了英子家里来;后来兰姨娘也来了,雇她的人家不要她了;后来,兰姨娘和德先叔一起走了。
第五章的题目也很新颖,是:“驴打滚儿。”刚看到这个题目的时候,我还以为林海音要写驴怎样打滚儿的。结果不是;内容主要是,宋妈的小栓子死了,小丫头子不见了,宋妈很伤心,宋妈和英子在找小丫头子歇息的时候,看见有人买一种叫:“驴打滚儿”的吃的,那是把黄米面煮熟了,里面包黑糖,再在绿豆粉里滚一滚,很香;找不到小丫头子了,宋妈就骑着驴走了。
最后一章,题目让觉得有些伤感:“爸爸的花儿落了。”没错,英子的爸爸去世了,爸爸的石榴掉了,花儿也落了。
《城南旧事》一本很好的书,悲悲喜喜,快快乐乐,都在这本书里展现了,从喜到悲,这本书让我们体验到了生活中的悲欢离合,是一本你看完了放不下、还要看一遍的书。
《城南旧事》读后感25
这些天,我看了一本好书,名字是《城南旧事》。这本书是被称作台湾祖母届的人物林海音所写,讲述了林海音童年在城南时的悲欢离合。
这本书的内容是:林海音五岁时跟随父母漂洋过海来到北京,住在城南的一条胡同里,一住就是二十几年,这里也就成了她的第二故乡。林海音在这条胡同里,认识了许多朋友:小桂子,小栓子,妮儿等,还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
这本书描写了旧北京形形色色的人和事。其间英子也经历了成长的变故。也就是这样,一个个人物开始走进故事里:惠安馆内被称作疯子的姑娘秀真,英子的好朋友妞儿,为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做小偷的哥哥,因病去世的爸爸……他们都是英子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人物,也是教会她许多道理的人。
本书中的英子用自己稚嫩的眼光去看这个杂乱的社会,对那些复杂的人和事,她有着特别的理解和看法。她有分不清的事,比如分不清海和天,她觉得太阳是从碧蓝的大海上升起来的,但它也是从蔚蓝的天空中升起来的。她的身上有种宝贵的东西,那就是有颗助人为乐的心。有一次,她为了让别人一家团聚,竟然把妈妈的的手镯拿去给他们做盘缠,这几乎是一个成年人都不可能做的事情。这让我想起一句俗语: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说起这些,我就会想起我自己,以前我也不太爱帮助别人:看到别人摔倒不去扶她,看到别人做坏事也没有制止。以后我要向她学习,她那助人为乐的精神值得我们大家学习!
《城南旧事》读后感26
采一拮清香,赏一段好句,呷一口清茶,品一个好词。
“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在谈话。”这是歌德所说的一句话,一本好书可以让人受益匪浅,仔细品读更是妙不可言,在众多的书中找寻一本自己喜欢的书,细细品味,有时也是一种享受,而在这众书之中我找寻的这一本书是《城南旧事》。
《城南旧事》记述的是英子小时候所发生的事。英子是一个善良、可爱、正直、讲义气的一个小女孩。她敢同大家所说的“疯子”秀贞做朋友,她因为分不清“坏人”和“好人”而没有向人们举报偷东西的陌生的他;她敢把家里的金镯子拿给秀贞当作是找思康三叔的盘缠,她帮助妞儿和秀贞相认。英子所做的事,充满了儿童的童真、单纯。
在书中,我觉得秀贞是大多数母亲的写照。她对孩子的不舍,即便是被告知“早已扔到齐化门”那么远的地方,她也仍没有放弃寻找,但她的种种怪异现象却被人们议论纷纷,被人们视做疯子,在这时,她也仍没有放弃。她为孩子缝制了许多衣服小心地安放好,只为孩子回来时能穿上她所做的衣服。我相信,绝大多数的母亲都像秀贞一样,如果自己的孩子不见了,定会使尽浑身解数去寻找。每一个母亲在孩子面前都是金刚不坏之身。
兰姨娘是我在书中最喜欢的一个人物,她乐观、不受约束、向往自由的性格深深吸引着我。兰姨娘的一生跌宕起伏,不过好在她拥有乐观的心,到最后走向幸福,遇见对的人。每个人都应有追求自由的心,在面对挫折和困难面前,保持乐观的心态,才能拨开云雾见天明。
曾看过也听过许多身残志坚的人的故事,他们中有的是学生,凭着顽强的意志完成了学业;他们中有的是追逐梦想的人,凭着一腔热血实现了愿望;他们中有的是平凡的人,凭着对家人的爱坚强的活着;他们中有的是……意外固然可怕,但他们却为我们诠释意外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一颗乐观的心。
受兰姨娘也受坚强的他们影响,我觉得我也该拥有一颗乐观的心,在一时的失意面前敢于抬起头来,不要再被恼人的成绩所打压。嗯,乐观是面对困难的最好武器。
我喜欢这本书,喜欢他们乐观开朗的性格,喜欢他们的处世之道,喜欢这一本散着淡淡墨香的书。
与书同行,用炽热的心倾听书中的智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城南旧事》。
《城南旧事》读后感27
城南,在林海音笔下的哪个年代的城南,每个人不同的命运和饱经沧桑的人生,都在她童真的语言中惟妙惟肖地体现出来。看似平凡的人、事、物,却都在经历着命运的轮回,以及他们对世界的不同的看法。
童年对于英子来说是美好而又离奇的,她用平淡的文字娓娓动人地叙述了主人公具有代表性的命运。可怜的秀贞,拥有一段不完整的恋情,与思康有了小桂子。可他一去不复返,私生子被扔到齐化门。那时的她成为了人们眼中的“疯子”,但她坚忍不拔。可当她在英子帮助下找到小桂子时,刚刚重逢的母女俩,为逃离现实生活,寻找共同梦寐以求的亲人,竟双双消逝在了火车轮下……还有敢于追求幸福、面对挫折乐观向上的兰姨娘;隐忍、坚强,质朴善良的宋妈,在悉心照料了英子家四年后,却失去了一切。儿子早早夭折,女儿竟被狠心的丈夫卖了,她是那个时代命运的悲剧者。
整本书从北京的小胡同、四合院、大杂院,惠安馆写到马路边的小酒铺、卖报的孩子……无处不浸透着一股浓浓的乡土气息,而这些在林海音的笔下仿佛更加真实了。她写出了自己对童年的憧憬和祝愿,其实巴扎尔克说的很有道理:童年原是一生最美妙的阶段,那时的孩子是一朵花,是一颗果子,是一片朦朦胧胧的聪明,一种永远不息的活动,一股强烈的欲望。
英子的世界是单纯而善良的,就同所有孩子一样,被大人们称作不懂事的小孩,也许在某些时候也是最机灵的,也许人情世故她并不懂得很多,但她有时也许是最看得清是非的人。正如《兰姨娘》一文中,英子瞧见爸爸与兰姨娘闹“朱砂手”一事,竟也想出了巧妙的方法拉拢了德先叔与兰姨娘的关系,最终解除了家庭的危机。
合上书,最后一页写着:纯真善良的美丽童年,值得我们每个人去珍藏、去品味。紧随英子的脚步,我陪伴着她,回味起了她那五味杂陈又丰富多彩的童年。
《城南旧事》读后感28
书是一把钥匙,能开启智慧的大门;书也是一艘小船,能驶向知识的海洋;书更是一盏明灯,指引我们前进的方向……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灿烂千阳,照耀成长。
学习《东阳童年骆驼队》这篇课文之后,在妈妈的推荐下,我读了林海音奶奶的《城南旧事》。这本书好像有一种神奇的魔力,深深地吸引着我,打动着我。书中林英子的童年生活丰富多彩,像一股涓涓细流渗入我的心田:冬阳下的骆驼队,惠安馆情深义重的"疯子"秀贞,井窝旁天真无邪的妞儿,被生活压迫而放弃自己人格的小偷,斜着嘴笑、聪明美丽的兰姨娘;不理我们的"四眼狗"德先叔;和"我们"朝夕相处、心地善良的宋妈和最后因肺病去世的父亲都与我建立了深厚的感情。读着读着小主角林英子便悄无声息地走进了我的心底。英子这个善良纯真的小女孩活生生地呈现在我的面前,当我读到英子与疯子秀贞玩耍的时候,心里替她捏了一把汗,真担心秀贞会像别的疯子那样伤害她。当英子得知小伙伴妞儿就是秀贞日思夜想的女儿时,不仅帮助她们母女重逢,还把自己的生日礼物—钻石表和妈妈的金手镯送给她们当盘缠。读到这儿,我已是热泪盈眶,同时深感不可思议,一个六岁的小孩子居然懂得友谊,懂得爱,这只能说明她拥有一个纯洁、高尚的心灵,我为英子而鼓掌。其实生活中随处可见“英子”,而我却常因这些小事不屑。马路边真挚的童音:“妈妈,给我一块钱,我想给那位残疾叔叔送去”;学校里捐款箱前那长长的队伍,虽然手里攥得紧紧地是那一分一角凑成的零钱;广场上那可爱的捡起垃圾就往垃圾桶跑去的小身影……一幕幕,一桩桩,微不起眼,却展现了我们孩童的真情。如英子的童年一般令我感动,也令我难忘,我只有深深地感受,细细地品味,无法用华丽的语言修饰,只有沉醉于童年的纯朴、亲情、友情……
英子的童年是无忧无虑的,更是不折不扣的快乐。我们的童年也能像她那样吗?回想起我们的童年,想起做的傻事,我们也许会懊恼,也许会乐得咯咯笑,但这是童年最具有代表性的标志,永远抹不去的风景。她用她的童年故事,勾起了我们对自己童年的向往;那些曾令我们欢笑哭泣的小事、那些几乎被我们遗忘的明朗笑容,那些美丽童年的酸甜苦辣、真情实感,缓缓在心田流泻。
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童年,不一样的精彩,而童年只有一个,错过了就再也找不到,然后默默的消失在时间里,任时光荏苒…读完这本书,古屋的残瓦,墙壁的枝叶都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中。合上书,我想高呼:"让实际的童年过去吧,让心灵的童年永存下来。
《城南旧事》读后感29
童年,是一首由梦的音符谱写的美妙歌曲,是一串随风摇摆的风铃,让人陶醉。
读着着名作家林海音的《城南旧事》,我渐渐地走进了书中,走进了作者的童年,走进了英子在城南度过的生活,它们就像是一股细流静静地,慢慢地流入我的脑海:惠安馆、残阳驼铃、草垛子、驴打滚儿……美好的回忆都一幕幕地浮现在我的眼前。书中描写了二十年代,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温暖和乐的一家。作者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中的悲欢离合和她充实精彩的童年
全书的最后一章——爸爸的花儿落了,使我印象最深,每当我读到“夹竹桃是你爸爸种的,戴着它,就像爸爸看见你上台一样!”这句话时,内心很是失落,我的眼前总是出现英子一个人在默默地祈祷着父亲能早日康复,去看她的演出。作者写爱花的爸爸病危时,以花暗示了父亲病情在不断加重,就像凋谢的花而一般,毫无生机。此时的英子不再逃避,她从容地接受了事实,她决定了负起帮助家人的责任。文中以“爸爸的花儿落了,我已不再是小孩子”结尾,作者用朴实而生动的文笔,给我们讲述了离开父亲时无奈、痛楚的心情,也给人留下了无限的遐想和感慨。是呀,长大就意味着要肩负责任,长大就意味着要学会靠自己。虽然生活的重担压在了幼小的英子肩上,但是我坚信她一旦长大,这将会成为她人生中的一次很好的磨练。
虽然每个故事的结尾,里面的主角都是离作者而去,可是作者透过正面的描写和侧的烘托,把每个人物的外貌性格都写得淋漓尽致,即使闭上眼睛,他们的身影也依旧浮现在眼前:井边的小伙伴,惠安馆的秀贞,藏在草堆里的小偷,骑着小驴回老家的宋妈……再加上聪明伶俐的英子,组成了作者充实丰富的童年世界,在这个世界里,带着人间温暖的风吹遍了每个角落,吹动了每一位读者的心灵,这是一本散发着芬芳的书,更是一本令人受益匪浅的书,它能使人从中领略到很多人生的哲理。看完《城南旧事》后,我感到阵阵的酸楚,可是它那每一个个动人心弦的故事,都洋溢着温馨的亲情和友爱。
《城南旧事》这本书如同一位绘画大师,缔造出了真实的人性世界,为我呈现了一出精彩绝伦的演出。书里的英子的童年之所以如此精彩,也正是因为她用那一颗纯真善良的心灵去对待生活中的每一个人。愿我们也能有一颗感恩的心,去报答身边所有的人。
《城南旧事》读后感30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这一首让人回忆离别的歌谣在《城南旧事》中浮现。
这部作品由六个篇章组成:《冬阳童年骆驼队》《惠安馆》《我们去看海》《兰姨娘》《驴打滚儿》及《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全文由英子这个人物的成长作为串联,以她孩子般纯洁的眼睛来看在北平生活的点滴,记载了英子童年的成长经历,旁观着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凭着自己微妙的记忆,将年幼时围绕她发生的生活旧事记录下来。我最爱的一篇文章是《冬阳童年骆驼队》,里面那骆驼吃草的样子就像现实一样摆在眼前,骆驼温暖的鼻息仿佛就迎面扑在英子的脸颊上,是那样的细致动人。
卖煤人一袋一袋地从骆驼身上卸煤,没有轮到的骆驼便在一边歇着。英子为骆驼想着:这么漫长的旅程也够累了,多吃一些草,多在地上卧一会儿。等交易完了又该上路了。于是,天真的英子望着骆驼啃嚼的样子也开始学起来。想象着草的味道英子也跟骆驼么一样,唾沫沾在薄薄的唇边。“慢慢地走,慢慢的嚼,总会走到的总会吃饱的。”做一切的事情都必须遵守这个原则,要想做好,就要耐得住急躁的性子。就是应为骆驼这种不慌不忙的性格,它才能耐得住长途的寂寞。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花儿落了,英子也长大了。伴着这淡淡的离别哀愁。
内容简介
《活着》讲述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老人的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小说的叙述者“我”在年轻时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在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遇到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听他讲述了自己坎坷的人生经历: 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福贵因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过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哑巴。
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家珍因患有软骨病而干不了重活;儿子因与县长夫人血型相同,为救县长夫人抽血过多而亡;女儿凤霞与队长介绍的城里的偏头二喜喜结良缘,产下一男婴后,因大出血死在手术台上;而凤霞死后三个月家珍也相继去世;二喜是搬运工,因吊车出了差错,被两排水泥板夹死;外孙苦根便随福贵回到乡下,生活十分艰难,就连豆子都很难吃上,福贵心疼便给苦根煮豆吃,不料苦根却因吃豆子撑死……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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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书笔记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面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不过的生命。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对他百般忍让,如故跟着他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后来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而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只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只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己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我常抱怨生活过于乏味,读初三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盼着毕业,以为过了中考这一关就可以松一口气了,只要熬过初三,接下来就是轻松愉悦的日子了,好不容易盼着初中毕业了,可这却是高中的起点,还来不及畅快的舒口气,又得咬紧牙,开始高中的马拉松了。我曾问自己,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却总也找不到结果。福贵的一生似乎让我有些明白。这就是生活。
身为一个刚步入高中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该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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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1
读《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这书看过很久了,但余华那淡淡的文字,平凡的故事,还是令我难忘: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一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最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之后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应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明白什么是活着,他只明白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感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期望,于是他们也选取了在这个世界上不见。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取了后退,之后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小时候,我曾想过自杀。自杀,此刻一想,咳!一个惊心动魄的词语!
那是小学时,我的数学糟透了,每一天都要被数学老师罚留堂。我写的作文在语文老师的眼里永久都是次等货。那段日子真令我活得心惊胆战的,每一天都期盼着可爱的老师们不要当着全班五十多位同学的应对我一个人实行鞭策,但老师们还是这样做了。我没了面子,没了自信心,没了立足之地,没了表现自己的机会,没了一切。世界没有了任何色彩。但我还有一条生命,活生生的。我想结束她,结束了她我就能够逃开一切。但当我站在家里阳台向下望时,当我一步一步爬上长城时,我突然发觉,我并不想死。若我想死,我早就能够跨出阳台上的栏杆一跃而下,在长城上能够将扶紧栏杆的两手松开,往后一躺……那是多么触目惊心哪!我不想死了。
之后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自我的机会。我的情绪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阿!
是阿,人只要活着,就有期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活着读后感2
我总以为一个人与一本书的邂逅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缘分,也许拨开书页,看到的是致一的文字,然而这些呆板的墨色下掩藏的却是一个真实的活生生的灵魂,这个灵魂时常躲闪,但亦毫不羞怯地袒露着。其深浅难以以厚薄而论,因为它们载负的无不是思想的洪流。我时常想着一本书的力量,纯粹的文字却冲击人的视听感受,如海浪般震撼心灵,撞击思想,潜入意识。
《活着》就是这样一本有生命的书。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种隐秘的期盼——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后。当我满心酸楚地合上书页,猛然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刺目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似乎是悲哀,是一抹浓重的叹息,又仿佛一阵热烈的律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下来了。
书中,随着福贵悠长的笑,娓娓道来他的一生。从一个少爷吃喝嫖赌到最后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在跨越抗日战争、内战、饥荒……的年代里,他死里逃生,而家庭却被命运肢解。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最后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杯具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在书里作者与读者一样是一个聆听者,他没有评论,甚至没有一声短短的叹息,他只是呈现着,但他想说的都悠悠地说了。
回味的时候,我常常惊讶,这仿佛是望见一绺极纤细的发丝被-逼迫着承受千万斤的重量,然而它却没有断。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人生绝望的不存在。福贵的人生,仿佛是一株盘剥的冬笋——
一层层褪去人生的虚华、一层层撕扯掉人生幸福的依靠,一层层摧毁着人的坚强。可到最后,白嫩嫩的,却留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留下人生存在的唯一的理由——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着地活着——已成为一个唯一能描述福贵的形容,也是对福贵的最好的肯定与颂赞。至于幸福或不幸福,我们无法断言,也许在旁人的眼里,福贵的一生是苦苦煎熬的一生;但在他自己,也许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贺拉斯说: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的生前,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
活着读后感3
刚看完余华的活着,掩卷之间又是一声叹息。很早以前就听说了这本书,却一向没有机会看,翻开的时候发现自己挺幸运,因为多年前就看过了电视剧版的《福贵》,情节有改动,电视中的凤霞还发过疯,苦根仿佛也没死。或许是此刻的生活过于安逸,我无法设身处地的将自己抛到那样的环境中,体会活着的不易,但人的情感却是任何时候都会产生共鸣的,青年的福贵不知天高地厚,挥霍无度,败光家产,沦落为贫农。贫穷的生活消磨着他们的生命,母亲或许在对儿子的思念和对儿子“又去赌钱”的担心中离去。此后,悲惨的阴影就一向挥散不去。全书我觉得最引发泪点的就是有庆的死,从出生开始就没过过好日子,倔强,却有担当,有职责感,本应对他的未来充满希冀,他或许是扭转这一切的关键,却被无良的医生活活抽完了血(读此段时我是愤慨又心酸的不能自已),无法想象一个承载期望的活生生孩子,能够在一瞬间化身孤魂,无法想象一个父亲不仅仅要忍着丧子的悲伤还要瞒着无法承受打击的母亲,无法想象白发人送黑发人,却无法将这悲痛安放在逝者灵柩中长埋地下,只能刨个坑,裹着件单衣就入土。或许是我想法太幼稚了吧,总觉的作者过于残忍了一点,就应幸福的活着的人却以最悲伤的方式死去,就仿佛我们总期望明天能够更好,
须不知最好的时光就是今朝,人生不是我们所能预测,一切却都已冥冥之中早有注定。
那头叫福贵的牛是福贵从死亡的边境拉回来的,别人说这头牛年龄比他爹都大,顶多活个两三年,福贵淡然回到自己的时间也差不多了,两三年够活了。结局苦根的死也是出乎意料的,不会说话的凤霞生了一个满嘴跑话的儿子,算是对人心理的安慰吧。这一切虽说不全是福贵年轻的过错,但他自己当年犯下的种种,最后都被他亲手埋葬。活着,对福贵而言是一份职责,尽管没有实现从鸡到鸭再到牛的重振家门的抱负,但是陪家人走过,相守家人的一生,不正是活着的好处么
活着读后感4
黑夜寂寂悄无声……
一个静谧得足以使人的灵魂出窍的夜晚,我坐在微机前读起了余华的《活着》,我完全融入了主人公福贵那不幸的遭遇之中,应对那接踵而至的,近乎"不可能"的苦难,我陪着主人公一次次的悲哀流泪、悲痛欲绝。小说字里行间所涌动的那股感情的潜流使我预罢不能,我读的昏昏沉沉痴痴迷迷颠颠倒倒……
小说讲述的是一位叫福贵的老人悲惨的一生。福贵以前是一个阔少爷,家境很好,但到了他爹这一代,家道开始衰败,他爹爹生活奢侈、挥霍。而福贵比起父亲来更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吃喝嫖赌,无恶不做,最后在一次赌博中,上当受骗,把自己家的土地全部输给了别人。他的家境一落千丈,父亲也被气死。从此,他和母亲、妻子、女儿相依为命,过起了自力更生的农家生活。母亲由于过于劳累,生病在床,一次,福贵去给母亲取药,被国民党抓住,作为庄丁送上前线。战场上,他亲眼目睹了战争的残酷,看到了一次次的死亡,他思念自己的亲人,渴望能够活下去。
两年后,他幸运的回到了家,母亲原先已经死了。悲伤之余,唯一能让他高兴的是他有了一个儿子,但是,他不幸命运这时候才刚刚拉开序幕。福贵家庭虽然贫穷,一家人却生活的十分幸福,儿子有庆也在健康的成长,一次校园组织给县长的太太献血。有庆由于先天的营养不良,再加上抽血过多竟然死去。福贵又受到了一次严重的打击,自此,全家完全沉浸在了一种悲痛的氛围之中。一向到又聋又哑的女儿出嫁时,全家才有了一点欢乐。然而,上天并不怜悯这可怜的人,仍旧一次一次的把难以忍受的苦难向他降临。先是自己的女儿难产而死。之后是自己的妻子难以忍受丧子、丧女的双重打击而去世。福贵只得和女婿二喜以及外甥苦根生活在一齐。然而更加让人难以意料的是,二喜却在劳动时,不慎被两块水泥板夹死。自己的唯一一个亲人--外甥苦根最后也意外的离老人而去!!最后,和老人相依为伴的只有一头老牛。
一次次的死亡,都是主人公老福贵不紧不满、平静宁和的叙述出来的,该长哭当哭时,他无动于衷,该唏嘘感慨时,他不肯多谈半点。老福贵把所有汹涌的情感都潜进了冷漠的叙述之中,我的心中却引起的最强烈的震撼。我不敢想象,谁也不敢想象,如果故事里的主人公换作是我们,我们是否还有活下去的勇气!但老福贵却活了下来,而且心里感到无比的踏实。老福贵是这样说的: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些年。我还是老样貌,腰还是常常疼,眼睛还是花,我耳朵倒是很灵,村里人说话,我不看也能明白是谁在说。我是有时候想想悲哀,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我也想通了,轮到自己死时,安安心心死就是,不用盼着收尸的人,村里肯定会有人来埋我的,要不我人一臭,那气味谁也受不了。我不会让别人白白埋我的,我在枕头底下压了十元钱,这十元钱我饿死也不会去动它的,村里人都明白这十元钱是给替我收尸的那个人,他们也都明白我死后是要和家珍他们埋在一齐的……
我真的不想折腾我的感情,我真的不想继续我的痛苦。但是应对着这样欲哭无泪、欲叹无声的叙述,谁的感情不像一锅煮沸的水呢
生老病死是谁也避免不了的,在读《活着》以前并不是没在书里接触过令人痛心的死亡。《平凡的世界》里的田晓霞,《穆斯林的葬礼》里面的韩新月,这两个正值青春花季女子的死亡也曾令人唏嘘不已,田晓霞是救人时的意外之死,给人一种悲壮而带凄凉的感受!韩新月是死在病痛上,那病痛是冥冥中不可逃脱的网,一次次的治疗,一次次的失望,带给人的也是不断的揪心的痛,当她因病重死去时,反到让人觉得解脱了。《活着》里面的死亡比前两本书写的更加撼人心魄,惨烈的死、平淡的死、激昂的死、失望的死、意外的死……但使我久久不能平静的是老福贵的儿子有庆的死: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不停了。抽着抽着有庆的脸就白了,他还硬挺着不说,之后连嘴唇也白了,有庆才哆嗦着说:
“我头晕。”抽血的人对他说:“抽血都头晕。”那时候有庆已经不行了,可出来个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是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他还不住手,等到有庆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
“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样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
我进去时天还没黑,看到有庆的小身体躺在上面,又瘦又小,身上穿的是家珍最后给他做的衣服。我儿子闭着眼睛,嘴巴也闭得很紧。我“有庆、有庆”叫了好几声,有庆一动不动,我就明白他真死了,一把抱住了儿子,有庆的身体都硬了。午后上学时他还活生生的,到了晚上他就硬了。我怎样想都想不通,这怎样也就应是两个人,我看看有庆,摸摸他的瘦肩膀,又真是我的儿子。我哭了又哭,都不明白有庆的体育教师也来了。他看到有庆也哭了,一遍遍对我说:“想不到,想不到。”体育老师在我边上坐下,我们两个人对着哭,我摸摸有庆的脸,他也摸摸。过了很久,我突然想起来,自己还不明白儿子是怎样死的。我问体育老师,这才明白有庆是抽血被抽死的。当时我想杀人了,我把儿子一放就冲了出去。冲到病房看到一个医生就抓就住他,也不管他是谁,对准他的脸就是一拳,医生摔到地上乱叫起来,……
有庆是一种平静的死,是一种不知不觉的、自己也不明白原因的死,是一种特定的社会里必定引不起重视的死,是社会的悲哀!我读到那里时,透过自己泪水模糊的眼睛,我又彷佛看到了那个个子不高的有庆、那个忠厚诚实而又倔强的有庆、那个无限的依恋着自己的哑巴姐姐的有庆、那个每日风雨无阻去割草维持家庭生活的有庆、那个每日舍不得穿鞋而抱着鞋上学的有庆、那善良的饱含着爱心护羊心切的有庆、那个饿的有气无力喝水充饥的有庆、那个第一次吃糖而兴奋的红了脸的有庆、那个寄托着全家人的期望勤奋读书的有庆、那个正直无邪营养不足而又用心去献血的有庆……
活着读后感5
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但是,我却觉得作者余华说的更有道理。
余华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妻子家珍,她对人活着的好处看的明白清楚。她告诉福贵说:“我也不明白什么是福分,只求每年都给你做一双新鞋”。这不是对余华这种“活的哲理”的最好诠释吗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我想起了司马迁的活着。司马迁为李陵说了几句公道话,被汉武帝刘彻施以宫刑。这对司马迁来说是奇耻大辱,司马迁说:“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其所在,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司马迁也多次的想到过死,但他还是活了下来,并且写成了“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以后,很多书中说司马迁是为了立书扬名,彪炳史册,从而比汉武帝活的更长。还有的说是为了和汉武帝做暗地里较量,你想让我死,我偏活下去。这些说法总让人觉得有点差强人意。我此刻觉得,实际上司马迁的活,也是生命自身的要求所致,写《史记》只是一种自己活下去的寄托。
当今著名的作家史铁生,年轻时因一次意外,双腿残疾。以后又患了肾衰竭。每周要做三次透析,别人问他你的职业是什么,他风趣的回答说:我的职业是生病,业余搞点创作。他每次做透析之后,贫血、缺氧、几个小时,甚至十几个小时呼吸不顺。但他仍然活的十分快乐。他在《我与地坛》中说: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能够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它还说:活着是自己的一种选取,既然选取了活着,为什么还要痛苦的活着!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正是这些许许多多伟大的、平凡的人物,使我们透过泪水观察到了微笑,透过苦难来体会到了生存!!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倾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藏着些微的却如金子般闪亮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转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好好活着,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好好活着,做好身边的每一件事!!
活着读后感6
“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出自余华的短篇小说《活着》的自序。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每当读这本书时,我就会觉得自己所面临的一切困难其实都不算什么,人总是这样,如果他没有体会到真正的痛苦,他会天真的以为他所面临的是天大的困难,所以便忧郁困惑,一筹莫展。读了这本书便给了我莫大的勇气去追求我想要的幸福。
“幸福是什么”这是一个人从生到死都在追求的东西,也是一个人人生价值的所在,但往往还是有很多人找不到他们想要的幸福。而我就以读了《活着》这本书后的感悟来浅谈我对“幸福”的一些看法吧!
活着,是为了什么而活还是单纯的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是大自然赋予我们最基本的潜力,简单的两个字却充满了对生命的渴望和对幸福的追求,但往往现实却给了我们太多的苦难、无聊和平庸。而我们只能一点一点的去忍受,去担负起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在经过一次又一次地披荆斩棘后才寻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那朵幸福之花。正因为得来不易,所以才更加渴望和珍惜。
主人公叫“福贵”,一个在现代人看来略显俗气的名字,但是却代表了那个年代天下父母亲对子女的殷切期望。但什么是福什么是贵也许他们并不知晓,他们既单纯得可爱,也愚昧到可悲。于是一个个杯具就此诞生,出生在富贵家庭的福贵并没有那么像父母所期望的那样富贵,他的人生还是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到最后才明白好好地活着才是老百姓真正的福贵。想来也是警醒我们每个人:这天你所拥有的如果不努力抓紧,明天也许就不是你的了。要珍惜眼前,活在当下。
福贵的一生可谓当时底层社会的一个缩影,劳苦大众对于生活的磨难只有坚忍,而没有力量去改变他。赌光家财,气死老父,他的人生从平坦大道走向了死胡同,但最可贵的是他乘着自己年轻气盛,以狂妄不羁的性格得到了他这一生中最爱的女人—家珍。他的幸福大门为家珍而开,也从未关过。
福贵的一生是那么的漫长也是那么的短暂,让我强忍悲痛来复述他的一生吧!成亲不久,赌光家财,气死老父,同时失去了最有力的精神之柱和物质之柱;家道中落,岳父强行带走怀孕的媳妇,好在家珍最后回来了;外出买药,不幸被国民党抓壮丁,战场上捡了一命,但也许是他的母亲一命换一命的吧;回到家以为全家四口人能够安心过上好日子了,不料儿子有庆十三岁时却因为救人献血过多而死,生活再次陷入悲痛;女儿凤霞人机灵漂亮,但因为小时候的一场高烧转成了聋哑人,本来就不舒心的日子更加难过,还好找到了一个能当半个儿子的女婿—二喜;在以后的这段时间里恐怕是福贵一辈子中最快乐的时候了,女婿对他们很好,全家其乐融融,但可怕的事又发生了,女儿凤霞在医院生孩子的时候死去了;不久之后他生命中最珍爱的人,最后承受不了打击离他而去;但好歹他还有爷孙三人相依为命,没过几年二喜因为一次建筑事故被水泥板砸死了;原本一个六口之家,还剩两个人,但命运觉得给他的痛苦还不够多,再一次夺走了他只有六岁大的外孙的生命。一个迟暮之年的老人,经历了如此多的生死离别,却依然坚强得活着。因为他明白,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人需要他,被人需要也是一种很大的幸福;因为他明白,上天让他活着是去努力追求幸福的,尽管
幸福离他很远,尽管只剩他一个人,但只要他自己不放弃,明天也许幸福就来到他身边了。有人说过幸福就像一只翩翩蝴蝶,你永久也追不上它,但它却在不经意间落在你的肩上。
宽容、善良是开启幸福之门的钥匙。福贵的儿子有庆是为了救他战友春生的老婆才不幸死去的,一开始家珍不肯原谅春生,但大家经历了提心吊胆的文革后,命运悲苦的他们还是重归于好,所以遭遇不幸却依然懂得宽容的福贵仍然是幸福的,他用宽容和忘却来清除痛苦,让内心有更多的空间来容纳幸福。
也许我们所看到的,福贵的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但我相信任何人都会被他这种坚强所打动,从而来坚强地应对自己的人生。也许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但也许能宽若天地。
幸福只是内心对生命流转的一种感受和领悟,而这种感觉不在于它的长短,但只要我们感受到了它的存在,珍惜它的存在就已经获得了幸福。
在贫苦的边缘,幸福仍然能够光顾,在光鲜的背后,幸福也许仍然味同嚼蜡。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所处的环境,而在于你所营造的心境,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拥有了什么,而是在于你内心感觉到了什么。做事遵循于本心,幸福就能够很简单,幸福的内心才是成就我们幸福人生的主体。
用心追求幸福是没有错的,但我们在匆忙赶路的时候,却忘记了祝福。此刻的我们似乎都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一向在忙,一向在往前赶,以为拼命赶路的我们会在某个终点获得幸福。于是在这种不能停止的追求当中,我们深感疲惫,却一向不曾追到我们希冀中的幸福。生命本就是一个过程,如果我们只是匆匆忙忙、平平庸庸的追求幸福,然而却忘却了生命中的点点滴滴,那么我们是否幸福,都早已没有了感觉。所以当你不停向前奔跑的时候,适当慢下来,欣赏沿途的景和人,也许你会收获不一样的东西。
生活中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同样生活中也不缺少幸福,只是缺少感知幸福的心灵。就让我们放飞心灵,感悟幸福吧!
活着读后感7
知悉《活着》这本书源于一位以前的电台主持人的极力推荐,出于好奇,更是出于对此位主持人的信任,我到书市买了这本书,是余华的作品,十万余字,用词很简练,淡淡的,好似品茶一般,回味悠长,用很短的时间,我就看了此本小说,之后又重看了两遍,每看过后都有新的体会和感受,也许这正是小说吸引超多读者的缘故吧。
余华是一位年青的作家,是一位真正用内心在写作的学者,好比其他诸如余杰、刘晓波、秦晖等等中国良知一样,对我们的国家倾注了无限的热爱,他们拒绝谎言、拒绝道德中立、拒绝涂脂抹粉,真实、客观地反映或极富中肯地评价着各种事和人物,读他们的文字,你才能感觉到中国文字的乐趣和精华,才能明白我们的生存状态如何,才能清楚自己的未来该如何去走。在一片歌舞升平、国泰民安的景象中,是他们让我们明白这只是表象罢了,深层次、长期的问题反倒让每位读者揪心,而这正是他们的可贵之处,不畏权贵,一切凭内心真实的感受说话,他们是《皇帝的新装》中那位孩子,是中国的索尔仁尼琴,因而,唯有他们的文字,我才会去认真阅读。
《活着》实际讲述的是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的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它富于的内涵和哲理太过复杂,非三言二语能够诠释清晰的,现仅将自己的几点感悟表述出来吧:
这位名叫“福贵”的老人成长于解放前期,经历了抗日战争、国内革命战争、新中国成立、大跃进时代、文革时代、改革开放初期,他的一生实则是现代中国的演变史,虽然故事情节以他及他的一家为主,但反映出来的场景却是多方位的,它让我们见识了战争的残酷,见证了神化的中国,更让我们这些文革后出生的年青人了解什么是文革,这是一个多么混乱和阴暗的时代,在这个时代,大多数中国人已经疯狂,在一阵阵风暴中艰难度日,文革是中华民族历史上的大灾难,是一场抹灭人性的大洗礼,而这场灾难并非自然引起,是人为的,是一个集权国家的必然结果。作为年青人,是就应记住这段历史的,它让我们明白自己人性的弱点,让我们明白真正的幸福是什么,但遗憾的是,这段历史因为种种原因而是那么的不明不白,更令人担心的是,现今的年青人又有多少能想起呢,“一个善于忘却历史的民族必定是一个没有前途的民族”,因而,我们更就应了解并牢记这段历史,而这也许是《活着》带给读者的重要启发和引思吧。
在描述苦难时代的背景下,“福贵”老人也经历了人生所有的痛苦,当他看着一个个亲人离自己而去的时候,心底实际是在滴血,是在哭泣,但他仍然挺过来了,依然乐观、豁达地应对着人生,在年近古稀之时,以一头耕牛为伴,却没有一丝的沮丧,在他的脸上,你看不见生活有多么的不好,看不到对世道的厌倦,有的只是岁月留下的沧桑,有的只是他带给你的人生取向。“福贵”老人其实只是广大中国农民的一个缩影罢了,在他们身上,遗存了太多的优良品德,勤劳、善良、任劳任怨、乐观、坚韧,正是无数像“福贵”这样的老百姓,我们的国家才能在那无尽的灾难中挺过来,他们为国家付出了太多太多,而得到的呢唯留下温饱与一丝的怜悯,在我们的国家,实则是二重国家,二元制的户籍制度让一个中国分成了城市和农村,而各种不平等制度让广大的农村仍然停留在原始状态。能够说,中国革命的胜利是与农村密不可分,毛泽东正是意识到这一点,提出了“农村包围城市”,才使中国革命取得了成功,如今的改革开放也是源于农村,但是,这些都已不重要了,农民还是那么苦,农民依然受到某些城市人的歧视和欺凌,他们每年都要为了生计从自己的故土奔向陌生的城市,做着最辛苦的工作,得到是最低微的收入,他们骨子里的品质,让他们无怨无悔,当然也无可奈何,而联想到我们自己,在他们面前,显得是何其的微少,轻微的挫折就会让我们一些人意志消沉,让我们一些人痛苦流涕,而我们自己却还在感叹工作的辛劳与不易,在感叹命运的不幸,一部分则选取了“混”,相比于“福贵”和那些农民兄弟们,我们有资格说我们苦吗,有资格对自己所遭遇的挫折诉苦吗,有资格感叹命运的不济吗,我们不配,当他们应对困难勇往直前时,我们滞步不前,我们在犹豫、在彷徨,他们才是真的勇士,才是中国走向成功的生力军,因而,《活着》是一面人性的镜子,它让我们明白什么样的品性才是中华民族优良的品质,才是民族期望所在,“公子哥”式的品性只会让我们从一个失败走向另一个失败,我想,余华写这本书的初衷,也许正基于此吧。
深层次剖析,我觉得支撑“福贵”老人走过一生的是其对土地的信仰,土地对于一个农人来说,就是命,就是生命好处所在,人有别与动物最大的区别在于思想,信仰更是思想上的升华,人类有了信仰,才能战胜自然,才能避过灾难,西方教会在世界范围内传播如此之广,也说明了无论是个人还是国家都缺少不了信仰,但是,时下的中国,是一个缺乏信仰的国度,部分民众应对日益艰难的生活选取了轻生,选取了侹而走险,人与人之间缺少基本的信任与互助,人性冷漠,这是最可怕的病毒,我们这些年青人不要说崇高的信仰,就是基本的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也遗忘得干干净净,只一味地崇尚金钱,现今社会评价一个人成功与否的标准就唯留下金钱与权力了,很多人为了金钱和权力,不惜出卖一切,“笑贫不笑娼”,大多的年青人的价值取向已显得务实而短视,我们实际承载着中国的未来,倘若我们依旧如故,缺乏基本的信仰和不抱有远大的理想与目标,我不能想象中国如何自立、自强与世界民族之林。
《活着》带给我们的还有很多,自身学识的浅陋让我没有更多的感怀罢了,细细观察当前的社会,我们的生存状态又岂能乐观呢民主与自由还是遥遥无期,而制度性的腐败已经深入到政体的每一个细胞,改革开放的成果只是对自然资源和国有资产的再分配罢了,“让一部分先富起来”只是富了那些权贵之人,他们透过权力的市场化和对私有资源的垄断、配置让国有资产迅速流入私人腰包,而广大的工人、农民则陷入沉重的生活压力之中,社会的基尼系数远远大于国际警戒水平,许多工人失业,随着人口高峰的来临,社会面临十分危险的压力,愈来愈重的教育负担让许多少年儿童失去了学习的机会,让他们很少就走上繁重的劳动岗位,教育之于个人或国家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我们的近邻日本和韩国就已是很好的榜样,这些缺少教育的少年们透过代际的传递,只会让目前已经贫富悬殊的差距越拉越大,最后构成社会的两极,矛盾与对立自然而生;另一方面,自然环境急剧恶化,能够说改革的成本很大一部分来自于对自然的破坏,很多地方政府只强调经济指标、GDP的完成状况,视自然境于无物,强制性、愚昧地破坏着本是安宁的天空,虽然政府已经在强调“可持续发展”,但真正能做到可持续发展的地方政府又有几个呢环境的破坏带来的危害是深远与长期的,它关系到中华民族下一代的生活状态,但没有多少人会思考这些问题。以上只是我对当前社会的概述性描绘,它并不像某些文人所讲的那样完美,不像某些歌曲所颂扬的那般幸福,他们所望见只是他们的快乐,而广大工人、农民生活却是很艰难的,应对着当前的社会,我们这些所谓的二十一世纪青年能够盲目乐观,能够无限HAPPY吗而要改变这些现状,又岂是我们所能够做到的呢我们只有从自身做起,不断地提升自己、充实自己,并极富热情地关注着这个社会,尽自己所能去帮忙或者关爱别人,我想,这已经是很不错了。《活着》让我意识到了当前生活的艰难与不易,让我明白人生的艰难才刚刚开始。
在一片“歌舞升平”中,我们又迎来了2004年,2003年被很多媒体描绘成有历史好处的一年、建设性的一年,但对于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来说,也许更多的是恐惧与不安,SARS的影响现今依旧盘旋在我们的脑海中,而孙志刚的死再一次让我们见证了我们实际生活得并不安逸,重庆那位饿死的三岁小姑娘让我们明白某些人性已经沦落到何种地步,上访户、拆迁户的自焚更是对某些现象至死的抗争,2004年,禽流感又飘然而来,这一次又不知会产生什么后果,所有的一切让我更感觉到了活着的艰难,我们并不比“福贵”老人幸福多少,所承载的压力与顾虑是很大的,幸而有《活着》,有余杰这些精英们的呐喊,才能让我感知社会并不是一片漆黑,有一丝光,在暗暗地照着,对于我来说,已足够,坚强、乐观应对着一切,用自己的良知去闯荡社会,我想,即使生活再困苦,我们还是能够像“福贵”一样,很好地活着,能够无遗憾地对别人说,我对得住自己的良心,我无悔,我想,这就足够了。
《活着》确实被赋予太多的内涵,能读着它,无疑是一种享受,它让我明白当初电台主持人的用心良苦,更重要的是,它是我成年的一次洗礼,它让我变得更加成熟,让我能更清晰地了解这个社会,了解人生的好处,这对于像我们这些没有老师的学子们来说,也许是终生受益吧。
活着读后感8
活着,在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活富裕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活着》就是讲述了一个人与命运间的友情。
地主少爷福贵,娶了一位温婉的富家千金家珍,年少无知,输尽家财千万,一贫如洗,爹被气死。幸得五亩良田以谋生,母亲积劳成疾,福贵在求医的路上被强征当兵,逃得一命回家。但命运并没有放过福贵,母亲病死,女儿聋哑,儿子有庆被黑心医生抽了过多的血而死,聋哑的女儿凤霞幸运出嫁,又难产死亡,未同甘却共苦的发妻家珍恸极而亡,女婿二喜做工时横死,留下的唯一亲人——孙子苦根又吃豆子撑死了。最后,只留下一位垂垂老矣的老人伴着一头同样唤作福贵的老牛。
《活着》的语言平淡无奇,仿佛就是是从一位乡里老农口中说出而不是一位著名作家。他只是叙述,冷冷地、十分正常地讲述了这么一个并不正常的故事。这种语调,像外科医生手中的手术刀,冰冷,锋利,稳健,剖析出生活的残酷,在冷冰冰的叙述中将读者完全带入小说当中——这是那些华丽唯美的文字所做不到的。
余华并不擅长煽情,这种冷冷地叙述手法便源于他自己所说的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所谓超然,应是以旁人的眼光来看待事物,以第三人称来叙述,然而余华却奇怪地选取了第一人称并更加得心应手。这或许就是《活着》的最大魅力。
余华奇怪的选取造就了沉浸于阅读时,书中情节如同过眼云烟,然而一合上书,却又能在瞬间感受到一种无法言说的悲凉沧桑之感的奇怪现象。于旁人的眼光看来,父母之死虽是一大哀事,但也寻常,然而极富与极贫的落差,生死一线的煎熬,四次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子女发妻女婿四连过世的噩耗,垂垂老矣孑然一身的孤独,任何一桩落在常人身上便是令人疯狂的灾难,因此,旁人看到的只有灾难。然而以第一人称叙述,以福贵的眼光来看,没了金钱,亲人都在;没了自由,思念还在;没了父母妻子女儿女婿,还有孙子。连最后的亲人孙子都不在了,他还有一头相依为命善解人意的老牛。这正是不去想自己得不到和已失去,而关注自己还拥有的乐观。
佛说,婆娑世界,众生皆苦。婆娑即为忍受,这与余华所言活着的真谛恰恰吻合。又有词云:人生百岁,七十稀少。更除十年孩童小。又十年昏老。都来五十载,一半被、睡魔分了。那二十五载之中,宁无些个烦恼。
由此可见,生命中,悲苦是少不了的,活着的好处,就是忍受这些苦痛,认真地、静静地活着。这是一种态度,代表着尊敬,对生命本身的尊敬。一个尊敬生命的人,就该是被尊敬的,即使他一无所有。
正如朴实的老农福贵凭着那生的意志而显得如此伟大。《活着》的伟大之处,也许只在于简简单单的活着二字。
活着读后感9
活着,承载了多少好处、情感和力量呢是进行时,是生命的持续状态,是灵魂的永恒追寻。
看完《活着》,想说说关于"活着",这样广大却沉重的话题,似乎每一个语句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都显得无力;然而,活着,是进行时,是你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状态,无从逃避,直至那一天,你我在神的审判台前,而从那一天起,我们将活在永恒的国度里。而活着和永恒,有人只看到了一部分,于是没有永恒的方向,迷茫地活着。
当我们听着故事的叙述者——福贵将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感觉着他活着的状态一点点变化:年少无知时,萎靡地活着,无视妻子的艰辛,无视父母的关切,无视现实的职责;风云突变后,挣扎地活着,战场上经历生存的残酷抗争,生活中面临活着的底线挑战,情感上体会为父为夫主角的重担;看尽生死后,麻木而乐观地活着,无牵无挂,无泪无述,也无欲无求。"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我们会默然发现,活着是一种状态,仅仅一个词,悲惨抑或苦难、凄凉、无奈,无法展现它的全貌,但是哪怕是其中一方面我们都无法深入触及。小说以时间为主线,讲述了福贵如何从游混于社会的阔少爷转成一无所有的佃农,如何从刚开始无所事事的"败家子"到最后持家生活的"顶梁柱",如何从刚开始的淡漠亲情到之后饱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完美的期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主角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就应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期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一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杯具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留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
正如你最后会明白,无论现时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时的我们毫发无伤。告诉我,谁还在不堪着高考的煎熬,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
我仿佛已经看到许多问号:这样,我们的生存还有什么好处。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好处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好处。
那到底该怎样活着。
老人对生命的态度总是让我很敬畏。在经历了几十年的动荡后,眼前的一切都已经变得无所谓了。他们不担心是否会被炒鱿鱼,不担心是否有战争,不担心下一周的股市行情——或者说是不愿去操心了。这就如同余华所说的——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这么说来,老人的态度也就是孩童的态度了。在我们绞尽脑汁去寻思到底什么是活着、该怎样活着的时候,造物主在我们背后偷偷的笑了。原先,他早已把答案告诉了我们——终点就是起点。我们在一开始就已经手握答案,只是这轻易而来的结论在没有经历现实的验证之前我们不愿意相信。于是,我们用一生的时间来验证它。验证结束,生命也就接近终点了。
呵呵,无数大家都说不清的事,我怎样又能说的清呢。我只是在看完余华的《活着》以后说一些关于活着的话而已。
又或者,"活着"更本不需要我们去多言。我们还是像福贵那样,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然后在无所事事的时候,跟一个飘过的人一齐翻阅那些或痛苦或甜蜜的回忆,最后拍拍屁股,在夕阳下抽着烟斗回家去!
活着读后感10
人终究要踏上死亡的道路,因此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题记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读了余华的《活着》,书中讲述了一位叫福贵的富家少爷,先是把家产赌光沦为一无所有的穷人,父亲气恨而亡;之后他不幸被国民党捉去当壮丁历经死难而幸免于世,但母亲却因病去世;再之后儿子有庆被抽血至干而死,女儿凤霞产后的败血症而亡,妻子家珍得软骨病最终病死;继而女婿二喜工伤而亡,外孙子苦根因吃豆子被撑死了;最后,只留下老了的福贵和一头牛的故事。这个故事跨越了中国从国民党到毛泽东的时期。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读完这个平凡的故事后,令我意味深长也让我明白了绝望的不存在。
余华在序中这么写,“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我喜欢与年迈的老者交谈,因为与他们交谈总能使我对人生多一份思考。已到暮年的他们,不是痛苦地与这个世界说再见,惶恐着死亡的到来,亦不是在生活的磨练中留下哀愁的容颜,抱怨着不公的昨日。我看到的是,岁月的磨练让心灵在尘埃中洗尽铅华,洁白纯净。游览过万千世界,经历过生命的倾盆暴雨,凝聚而成的却是生命的一泓清水,给似水流年增添了柔和,让生命在落叶中安享静美。恬静的年华里,他们不再问花开几许,只问是否浅笑安然。
《活着》里面有一句话十分棒,“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生命只有一条,失去了就真的没有了,这是无价的,是用金钱也买不了的。人生无常,聚散离合。在每个离别的路口,我们只能目送着一个又一个的背影,重重叠叠的留恋不舍载满了无尽的牵挂祝福。在生命与灵魂融汇的瞬间,凝聚着的是完美、幸福,这瞬间所迸发出的光华值得我们用一生守候,永世珍藏。
老者的心灵都如同流水经过的鹅卵石,晶莹透亮。年少的我们又怎能吸收全部的光芒只因为,芸芸众生,不免沾点人间烟火,不经历时事沧桑的磨练又怎能得到真正的修炼,让淡然演绎一生呢但是,这份淡然的人生态度却多多少少给予了我一份前行的从容。就像一位哲人说过,其实生活到头来但是是虚惊一场。暮然发觉,原先那么多随风而逝的过往都转成了岁月的逝水沉香,成长的苦痛似乎如风中的记忆,轻描淡写。我开始学着反转青春呓语背后的宁静,轻轻敲打着岁月的皱痕,只期望人生的光景中,我仍然能够选取做回那个用心乐观的自己,让心如镜,悠然前行。
生命本就是一场旖旎多姿的单程旅行,其魅力正在于它的单程,在于它的有去无回。既如此,我们就当心神清明,盛装华服地踏上这程生命的幸福之旅,享受生命的奢华。在似水年华中谱就生命的华美乐章。
生活的路还很长很长,生命还得一路高歌,一路向前。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活着,真幸运。
活着读后感11
读书虽不少,却未动过写读后感的念头,非是无感,而是担心自已逊色的语言会在别人生动的文字披上一件不太适合的外衣,掩盖了其内在的五彩纷呈。
可偏偏内心的感觉又定力不足,好似不经事的小姑娘经不起半分诱引,通常一遍读下,便已生出许多感想来,再读,那读过之后的感觉,便有如莹白的波浪翻滚而来,不吐然又不快。这其中又以余华的《活着》更为甚之,整部作品,真切朴实,不染铅华。合卷感叹:只有真正的文学大师,方不需以华丽的词藻来渲染文章,更多时候,语言摒褪华丽,反倒显得真实。
《活着》一文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此书以主人公"富贵"跌宕起伏的一生为线索,命运看似不经意,却又念念有词:有因必有果。狠狠地将他由"福"与"贵"之中推倒在稀泥地里,以前风光得意的少爷,被别人捏中了软辫,从赌场亲手将自已推入坎坷的生活之中。全文以"活着"二字紧紧栓牢整篇,命运、人性、挣扎及在苦难之中建立的舍之不去的情,深扎人心。
他嗜赌如命,最终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父亲被活活气死,母亲则在穷困中身染重疾,富贵前去求药,却半途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几番波折后回到家,却发现母亲早已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的养大两个儿女,此后更加悲惨的命运一次又一次降临到富贵身上,他的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死去,最后只剩富贵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孤独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然而,历经种种磨难的富贵,却从这块稀泥地中,一次又一次爬起,一次又一次地走近更完整的自已。他以他的人生经历告诉人们一个道理: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期望。
全篇语言平淡冷漠,却又正是这些才打动了我的心。几次潸然泪下,却又似乎不仅仅仅是为"富贵".其实这篇文章,只是一个"活着"的缩影。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望见你们".不想死,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如此朴实的想法,却令人有一种莫名的感动。那就是家珍自苦难中栽培的期望,她的活着,只是为了与她的家人相依相伴。
人生中的意外,是一个接一个的逗号。你不能因这些逗号,绊住了脚后跟,慌张的存活法,不能解救自已,反会将自已推入落崖的风口,稍不留意,就会摔得粉身碎骨。作者余华在此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职责。"
是的,忍受,才是活着的好处。但并非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只是为了忍受活着的痛苦。生命中有些事你也许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开心地活下去,只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因为开心地活着也是你的职责。当有一天,你能够安静地与家人坐在一齐,喝茶聊天,能够看着他们老去或者陪着所爱的人一齐老去,或者让你孩子看着你老去,那时你就会发现你的忍受有多么值得。
我是个很奇怪的人,这两年经常会哭着哭着,就生出一些笑意来,因为我发现,在上天替我关上一扇窗的时候,却又慷慨地为我打了另一扇宽广的门。
在这扇大门内,它交给我大把充盈可随意支配的时间,当许多人不自觉地在时间面前,做了江心一船,崖边一马,对着倏忽而逝的"生活"感叹不已时。我却能够沉静淡定地手执书卷,在奶油般的灯光下,安静地找到自已的方向。
很多时候,我们看似拥有的却又意味着正在失去,忙碌,却遗失了快乐与自由。"疲乏、困倦、累"这些词每一天好似弹珠般,自一个人嘴中跳出又蹦向另一个人的心间,如何更好的"活着"成为人们每日不得其解的隐形问题,李斯临刑前,顾其子曰:"吾欲与汝复牵黄犬、臂苍鹰,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其可得乎那一刻,他深知,他的所失远胜所得,携子同游竟成了奢侈一梦。
而我的生活,存在的是"减号",减轻生活的重量,减速生活的步伐,减少不必要的应酬,减去内心的忿怨停一停,淀一淀,而后,透过狂激纷乱的内心,打开另一个千寻渊沉的世界。除却工作,我更喜将自已交付文字,无论诗歌、散文或小说,都是我精神的饕餮大餐。
美国短篇小说家艾米丽·卡特曾称《活着》为一部"永恒作品",我想这并不是谬赞。它让"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年轻人看到了生命的厚重与沉痛,它给我们以深刻的反思,去思索活着的价值。
我们似乎都不可避免地在生之无限渴望与死亡无限逼近的矛盾中存活,看过各种各样的死亡从我们身边擦肩而过,在久远的年代里,除却战争,只有生老病死。而如今,自杀,车祸,当然还有惊人的天灾人祸,就像战争年代充满仇恨的子弹,一不留意就会戳中你脆弱的心脏。大家不免惴惴不安数着自已可怜的命数,而后更加慌张地投入了一个又一个忙碌的战场之中,却殊不知,越是这般留意,自已就越是加快了亲近死亡的可能。
每日上班,我都会经过一条小巷,时常会碰见一位衣衫粗褴的老人,起初我以为她是位行乞者,然而当我向她递过钱时,她却笑着摇手。她以拒绝来守住贫穷的尊严,也许她无可依靠,日子能够过得窘困,人却不能够卑微,在她平静的脸上,你看不到半分愁苦,她只是不慌不忙地存活在自已的世界里。
其实生命只是一场记录,每一天都在记录一篇诘屈聱牙的经文,当生命终止时,你不必惊讶于它的长度,卷卷都覆盖着你遗留的指温,你也无需期盼有人可为你讲解,笔墨酣畅的绚丽处便是一场华丽的演出,色调暗淡的着落点,只是一处失意的转角,人生其实没那么复杂,所有的迷底只为了证明,这个世界,有你的足迹。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块田地,拔除那些苦难,我们仍然能够种桃,种李,种春风。可巧的是,我的朋友们也都在读这本书。活着,其实真的很好!找一个适合自已生存的"活着"法则,例如我,例如此刻,于安静的时光中品读人生,真的很不错。人生何来那么多的计较,伤感,怨恨,好好活着,有所爱的人,有至亲的家人,有三两挚友,再多的苦难也会磨练出另一种光彩炫耀的期望来。其实人生就是一道减法运算,减至最后,当年迈之余,坐在属于你的人生田地时,你会发现,活着真的很好!
活着读后感12
活着,是个耐人深思的问题。人为什么活着,为了什么而活着,要怎样地活着。是苟且偷生,还是功成名就,是寻欢作乐,还是忍受孤独。诚然,每个人活着的姿态不尽相同,在忍受中活着,何不为一种乐观的生活姿态。
初看《活着》是在高二,再看《活着》是在高三,又看《活着》是在大一,如今大二,又一次忍不住翻开这本书。这本书以时间为线索,以“我”的口吻,以福贵的一生来揭示主题——以哭的方式笑,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伟大文豪余华笔下的主人公福贵,年少之时,虚度光阴,游手好闲,欺瞒父母,欺负妻子;中年之时,豁然醒悟,却不得不面对至亲至爱相继离开,无奈只求于平淡简单的生活;老年之时,孤身一人,与牛为伴,将一切看得云淡风轻。
活着,是一个美好的旅程,我们会在这一旅程中明白人生的真谛。在忍受中活着,这是我在这本书中学到的。人生在世,我们不可能事事顺心,难免会有狂风暴雨的时候。就如我们许多学生一样,在接受高考挑战的时候,我们可能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而失利,最终成绩不尽人意,我们难受,我们郁闷,但我们必须去接受,去忍受,再站起来,在另一个起点上努力,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这不是屈服,是一种忍受现实再重新站起的魄力。
这次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让我们真正地过了个“鼠年”,举国上下每一位人民都选择了活着的意义。有的人选择站在抗疫一线,舍己为人,舍小家为大家,每分每秒与死神抗战,也许,这一过程他们会失去自己仅有一次的生命,但他们毅然前行,诠释着无畏无私活着的姿态,他们是英雄。有的人待在家里,足不出户,在这场看不见敌人的战争里默默忍受着,在不知道明天和病毒哪个先来的恐惧里默默忍受着,他们相信国家,相信奋战前线的人们,他们相信春暖花开的那天总会来临。他们意识到自己肩负的责任,待在家里,少出门,戴口罩,勤洗手,不给国家添乱,这便是他们活着的意义。还有的人,是这场战争中的不幸者,尽管这样,他们依旧勇敢地选择接受,默默去忍受疾病带来的痛苦,勇敢地配合医护人员与死神斗争,他们的亲人朋友,也忍受着现实带来的残酷,承受着亲人朋友不幸的悲痛。在忍受痛苦中活着是他们的选择。这场战“疫”中的所有正义的人们,都在忍受着各自的疼痛,目标都只有一个——活着。为自己活着,为他人活着,为国家活着!这不是屈服,是一种忍受现实再对症下药的无畏。
再如书中的福贵,败尽家财,父母相继离世,接着妻儿,甚至女婿,外孙也离自己而去,但他毅然选择忍受,孤身活着,将死亡看得坦然,这不是苟且,是一种活着的勇气。或许,正如余华自序中所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一个人所能承受的苦难有多少,那么他活着的意义就有多大。当我们熬过一个苦难时,就会感到“我不弃岁月,岁月终不弃我”的温情及人之为人应有的力量。人生中大大小小的挫折总是悄无声息地向我们走来,倘若我们能够勇敢地面对它,接受它,忍受它,也许,这就是我们活着的意义了,我们也不枉来这一遭。
听,“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漫漫人生长路,我们终究要学会在忍受中活着。
活着读后感13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余华在1995年前后,也就他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此刻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貌。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就应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活着》是余华创作的一个分水岭。一方面我们可透过《活着》继续一个真理:写作是需要天赋的。余华在自己的创作风格转型期间完成了一部伟大的作品。同时,也因为另外一个真理,"写作是不能完全依靠天赋的",余华的先锋性写作在经过了十多个年头后,于1995年左右的时候彻底陷入了低潮。事实上,这在中国文坛还是具有必须广泛性的。1980年以后露面的作者中,都以前被先锋的这样的标签贴过,但是他们在90年代前后,悄然进入了他们以前不屑的主流文学。当然余华等少数几人坚持的时间甚至还要更久一些。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但是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能够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能象孩子信手涂鸦一般写下一个开头(这个开头如果对照余华的自身经历的话,会发现惊人的真实性,事实上,当一个游手好闲的人是余华写作的最初动因)。
作者在将这个作品雕琢之前,可能称不上是在创作。在余华的创作陷入低迷的时候,写作其实仅仅是一种习惯而已。《活着》是一篇在随意中完成的小说,对于读者和作者而言,与所有好作品一样,是一种偶拾,或者是一个运气。
《活着》是一篇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阖上书本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由作品带给的故事的残酷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具有很强煽动潜力的作家,实际上,渲染这样的表达方式是余华一向所不屑的。余华所崇尚的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悄悄侵入读者的阅读。这样说来,《活着》以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好处的哲学追问。
在之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以现实主义为标榜的中国主流文学评论,对《活着》给予了尖锐的批判。例如:认为作者将主人公富贵最终的活着类比为一种类似牲畜一般的生存,并予以唾弃。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市场,尤其是当海外市场对《活着》给予了高度的评论评价后,有关《活着》的另外一些见解渐渐出现。例如:《活着》是繁花落尽一片萧瑟中对生命好处的终极关怀;富贵的命运昭示着人类苦苦追寻一切但是虚妄而已,结尾那个与富贵同行的老牛暗示一个另高贵的人难以理解的事实:其实人真的只是一种存在,它和万物一样并无好处。追寻,探究的本质但是是一个大笑话而已等等。
事实上,后一种可能是十分大的,因为余华在冰冷中叙述残酷是他的拿手好戏。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很缓慢的方式,将人们在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这样就会有一个结局: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
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应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好处。那么如果必须要赋予好处的话,那么唯一能够算作好处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那里。
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资料,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
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活着读后感14
活着或死亡都是一个年轻生命难以驾驭的题目。同样是一本薄薄的让我只用了一个下午就读完了的书。巧的是读了几页便发觉心这本书为背景的电视剧我竟看过,这让我更真切地体会到了这书的含义。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留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友好地应对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都变得那样的平淡。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已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的重新认识所有的事。我想起陆幼青的死亡日记,那不也是站在生命的边缘真正完全而清醒的对世人讲述一切。
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想起阿朱死后乔峰抱着她的尸体的痛器失声,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殒后流下的懦弱眼泪,想起莎翁着作中男女主角一次一次的撕心裂肺和悲痛欲绝,我想人活一生,总要承受这样的击,而多年之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了,那时的我们也许真的会选取一种平静,它是多年的感情磨合而成的,是沧桑的经历,浇铸而成的。数十年后的我呢,我是否能够应对着一塘残荷将过去的伤痛记忆娓娓道来,我对自已的过去是否清楚地明白并且敢干应对,我不敢说。
这个世界的确不公平,有人能够享尽荣华,有人却要像富贵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血汗过完一生。应对这样的不公,憎恨逃避都是徒劳,甚至我也说不清到底该怎样做,我应对的是无法自由选取生活方式的无奈和内心与现实的强烈,盾,在这样一个状态下,我一面应付着现实中的琐碎,而在内心寻求思想上的解脱,但不管怎样,我始终期望自已能对世界友好,尽管天性中的倔强与后天构成的反叛也许会导致我走上叛逆的路。
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但是是个过程罢了。我只是期望能按自已的意愿选取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到了那一天,但愿我能带着平静的微笑向世界道个别,也对身边的人说声再见。
活着读后感15
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讲述一生的故事,有点凄惨,人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中国人两千年的封建传统是为别人而活,父母为孩子而活,孩子为亲人而活。当就留下自己时,我们又为谁而活呢?
《活着》发生在哪里,作者没有交代,但是从文中的细节和作者的背景能够推断是在浙北农村,那是中国封建文化的精髓所在,也是中国的鱼米之乡,鱼米之乡的生活必须很惬意吗
福贵,小说的主人公,一个很“旧社会”的名字,大福大贵,人们的愿望总是那么完美,而现实总是喜欢和我们开玩笑。从抗日战争,国共内战,土改,大跃进,文革到改革开放之初,主人公的一生就是浓缩的中国现代史。
年轻时候的福贵有着封建阔少的一切品性,吃喝嫖赌样样精通。根本不是我们六十分万岁的标准,如果大学开这些课程的话前三项福贵必须能够拿满分,最后一项天生的白痴吧。家珍,小说的女主人公,具有中国封建社会妇女的一切美德,贤良、隐忍、任劳任怨。福贵的家珍的结合,用我们的话就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抗日战争时期,浙北很安静,日本兵没有打到那里,福贵和他的爹,一对的败家子,依然过着悠闲的生活,老袓宗二百多亩的家产到福贵他爹那里就只有一百多亩了,抗战结束,终究由于福贵的赌而住茅草屋了。福贵的阔少生涯结束。人生一劫。
国共内战时期,彻底悔悟,一家五口,随苦,也其乐融融,刚看到点生活的曙光,却被国民党抓了壮丁,九死一生,回到家乡和家人团聚,女儿凤霞却因病成了哑巴。人生二劫。
土改因为输掉家产而没有被划成地主,因祸得福分的五亩好田,一家四口,日子安定。
大跃进,浮躁的年代,人民公社,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全民大炼钢,超英赶美,三年自然、人为的灾害,险些饿死。人失去理性,是多么的可怕。家珍落下病根,人生三劫。
文革,摧残人性的年代,变态的社会,扭曲了的灵魂,永载史册的悲哀,可怕的岁月阿!儿子有庆人为夭折,人生四劫。
凤霞产后大出血不治身亡,医德的丧失是人类最大的悲哀,是对灵魂的亵渎。人生五劫。
一生的好女人家珍病逝,传统女性在中国大地逐渐不见,女强人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社会进步的表现。人生六劫。
女婿意外死亡,全家只剩福贵和外孙苦根两人,一老一少的背影,有点苦涩。人生七劫。
外孙苦根早夭,福贵阿,福贵,一个人的福贵。人生八劫。
改革开放之初,福贵一个人活在乐观的世界里。
人,最重要的是活着。人生百态,各得其所。
活着读后感16
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余华《活着》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一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最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
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之后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应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明白什么是活着,他只明白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期望,于是他们也选取了在这个世界上不见。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取了后退,之后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然后,教给我们:如何让这根发丝不断裂。
我也是想过死的,而且不止一次。
咳,自杀,如今看来多么触目惊心的字眼。
以往,我只要稍有不如意,每次都会那么想:“哎呀,反正人总归要死的,无非是迟早的事,我这么失败,死了算了!”就那么想着,有时,这念头只是一闪而过,有时,它也会在脑中盘旋好几日。然后,看着周围世界不再那么灰暗,也就不想了。
我并没有像书评中说的那样“流着眼泪读完全文”,我在看完整本书的同时,也明白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明白了绝望的不存在。福贵,这样一个坚毅的人,在经历了人生几乎是所有的劫难之后,终转成了一个风烛残年,看淡一切的老人,他一个人,走过人生的漫漫长路。记得以前望见过朱德庸的一组漫画:上学的时候,老师考验你的智力;上班的时候,老板考验你的毅力……当你老了,你以为一切考验都结束了,但你才发现,原先,一切都在考验你的记忆。
那么福贵呢,他还会去回忆那一段太过于残忍和不堪的过去吗我想,他会的吧。
因为,他已经把这整一个人生,看成过眼云烟。
他与他的那一头取名为“福贵”的牛一齐,度过人生最后一段平静的生活。
我要好好地活着,因为,所有的挫折,与生命站在一齐,又都能算得上什么呢?
活着读后感17
如果有来生,要做一棵树,站成永恒,没有悲伤的姿势: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空中飞扬;一半散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十分沉默十分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
——三毛
暑假一次在书城转悠选书,一位刚参加完高考在店内打工的高中生向我推荐了余华的作品《活着》、《第七天》,便买来拜读。读完个性感受到作家余华善于对死亡,残酷,阴暗进行冷静、细致的描述,“用文字制造疼痛”。看他的文字,也许多年以后你已经忘了他的情节,但是他的文字带来的那种直撮心底的疼痛感是无论多久依然清晰地的!
余华说:“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潜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
读完此书,情绪是沉重的。这本薄薄的题为“活着”的小说,一路走来,却充满着死亡,悲伤,苦难。主人公福贵不曾得福,未有富贵。儿子,妻子,女儿,女婿,外孙相继离去,只留下他,和一只同样风烛残年,同样叫做福贵的老牛,在夕阳下相伴而去的背影。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千钧的重压,它没有断。合上书,回想福贵的一生,不禁慨叹:人仅仅是与万物一样的物质存在,其本身没有任何好处。
也许,《活着》不是当今最杰出的一部现实主义作品,但薄薄的小册子一旦翻阅起来却尤感滞重。总有那么一些细节,不经意间就会打动你!福贵虽然历经苦难,但是他是在讲述自己的故事,一个人一生的故事。旁人眼中福贵的苦难一生,而对于自己感受一生的福贵,也许更多感受到的是归于平静的幸福。我喜欢微笑着读福贵与老牛的对话:“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阿。”其实这但是是老人编出来的。多叫出几个名字去骗牛,老牛听到还有别的牛也在耕田,就不会不高兴,耕田也就起劲啦。“老人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里面镶满了泥土,就如布满田间的小道。”
命运,让灾难与痛苦代表了他的一生,让他的至亲至爱,一个个记忆中鲜活的生命,相继在他毫无防备中离开,徒留悲凉黄昏中,坟冢前,一双颤抖着的双手,和一双空洞的眼眸。命运,也赋予了他一种沉重的职责,让他在失去至亲的巨大悲痛中,放弃了随之而去的解脱,而选取了留在这个悲伤的世界,去照顾健在的亲人,去尽自己活着的职责。
命运,也恩赐了他一路相伴的幸福,他三生有幸,修来一个贤惠能干的好妻子,无怨无悔,倾尽一世温柔,陪他终老一生,以至于,他能够在她最后的日子里,背着她,在落日余晖的田野中,静静地走着,怀旧地诉说着,欣慰地笑着,悄悄地哭着,陪她走完人生的旅程。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在苦难中忍耐,在忍耐中坚强,在坚强中重生,在重生中幸福,在幸福中再次迎接新的苦难。朝朝暮暮,不断轮回。我想,这便是活着吧。
活着读后感18
读余华的小说《活着》,我的人生观却没有个性大的改变。要说收获,则无非是在感叹之余,再一次被提醒:人就应知足。
我认为之所以有一部分人像我一样没事胡思乱想,无非是因为人的软弱,因为人的不懂得知足,总是想要得更多。
《圣经》中提到:天然人的生命是十分软弱的,人的体内人的成分使人易怒,冲动,不能自制。这一点我是相信的。人的软弱,使人应对困境时往往无力支撑自己走向新生,使自己陷于泥潭而不能自拔,使自己明知善恶却无胆反抗。人若敢地在黑暗的旷野独自唱着歌走路,在烈日炙烤的峭壁无声地攀爬,在无桥无船甚至无人的野渡泅过冰冷的河面,充分显示自己的勇气与智慧,那么在现实的世界里,人的日子会有更合理的安排。
但同时,人又不懂知足。追求太多总是难以得到满足的。未经沧桑的人总是容易在现实的捆绑中藉着心灵的不满足幻想着换个环境,一味认为物质的困境使自己忙于无好处的奔波,无暇顾及精神享受。于是,在不如意的现实边缘,痛苦地理解一袭又袭虚无的冲击。却不曾想到,若真有一天,你活在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中,过着看人脸色甚至随时可能遭人毒打,随时可能朝不夕保的日子,你还会为以前的生活尽不如意吗或许那时,更多的便只留下懊恼和追悔了吧。
生活从来都不容易。读了《活着》,我想,理解现实,努力成长,好好活着,活着,活着……
活着读后感19
人越惧怕死亡,人就活的越怯懦。而坚强乐观是对死亡的超越。人正因孤独而痛苦,又因痛苦而孤独,在冥冥中两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互为因果。看了余华的《活着》,才开始觉得自己从未真正的活着。
《活着》讲述了福贵一生的悲欢,表达了福贵一生的起落盛衰,读它,我们会顿悟活着的更深层次的好处。
人要靠记忆来慰藉,要靠倾诉来释然,要靠平静来概括,要靠回首来彻悟。
悲怆的残阳微弱的呼吸着,无意感染了那一个午后的黄昏,带着些许的惆怅,带着些许的悔悟,带着些许的淡然,福贵讲述了自己的一生。
枯草衰杨,曾为歌舞场。“以前”像一部经典被缩成了记忆。年少的福贵是富少,有着刘村人所不能及的生活,享受着他人所不能享的尊宠。人往往在满足和拥有中堕落,福贵也变得焦躁不安了,烟花柳巷像无形的磁场,福贵一步步陷进其中,当他让青楼女子背着穿梭在大街上之时,他不顾一切,包括他妻子的父亲。他也许从未想到此刻的逍遥只是昙花一现,也许他从未感觉到烟花易冷时的凄凉。他不顾娇妻,他忘怀于纸醉金迷的世界。人总是忘乎因此,放浪形骸,当一切浮华都成为过去时,繁华也就悄无声息了,福贵不知道自己正在给自己挖陷阱,这一陷,福贵再也没有出来过。
烟花柳巷太柔情,而金牌赌场才是富少挥手洒金的地方。福贵比钟爱他的妻子还要钟爱于赌场,天下人熙熙攘攘皆为利,而金钱就是利的实体。赌场上的输赢就像梦一般若真若幻,福贵不知道他正在输掉自己的人生。叹息之余,我感叹人生换位的易,福贵不再是富少了,他的前半生充满了奇幻。当他把家财输地一无所有之时,父亲并没有大打出手,相反他的父亲很平静。其实,人表面的平静是虚伪的,人内心的惊涛骇浪才是真实,福贵父亲的死恰恰给了我们这样的启示。
人一旦被上帝关注,那么他得到的不是垂青,就是遗弃。那一抹悲伤的气氛还未退却,又增加了一份妻离之痛,家珍之父罗鼓声张的接走了女儿,带着福贵未出生的孩子。福贵木讷了,哑然了,没有说一句话。男生一旦犯错就难以让人原谅,男生一旦倾家荡产就少了拥有时的霸气,福贵看着妻子走了,默默耕种着租来的五亩地,他要养活一家人。人往往在容易活的时候不安分地活,而在难以活下去的时候又要竭力地活下去,福贵学会了耕地,看着年迈的老母蹒跚在旁福贵心中也许很痛;看着伶俐的女儿凤霞,福贵也许在狠狠地咒骂自己。我一向认为:亲情是人内心中无形的线,看着亲人为自己所累时,人的自责会到达前所未有的高度,福贵也如此。福贵的人生轨迹从圆滑优美的弧线变的曲曲折折、颠簸不平了,而他在一向竭力的想要好好的活。此时的福贵叫“富贵”,带有点讽刺性的悲凉,但此时的福贵很真实,很认真的在活着。
人一旦真实得活着,那不真实也变的真实了。 当福贵的妻子家珍带着儿子有庆回来时,他简直不敢坚信自己的眼睛,昔日里被自己痛打痛骂的妻子竟好端端的站在门前,带着那份执着的微笑,福贵最后明白了自己有多么的浅薄。女生是水做的,有着太多的柔情和牵绊,而女生又是坚强执着的,有着太多的深情。在人拥有时,人就会很容易忽略她的存在,在他失去时,他才想起她的好,但此时的福贵再也不会不顾妻子了,他开始变的疼爱自己的妻子了。他们的感情不再是奢侈的形式,而是情深似海的患难夫妻,为了一家人活着,他们真实的在劳作。
而人生总是悲喜杂剧,没有纯粹的喜,也没有纯粹的悲。
他们的母亲因劳累过度卧病在床,请医治疗是务必。福贵进城了,没请到医生却被拉去当壮丁,这就是人生必然中的偶然,福贵欲逃不能,看着离家越来越远,福贵越来越感伤,这也许是上帝故意搞的一处闹剧,活生生的让一个人经历些许的生离死别,尔后彻悟人生。
在战火纷飞时,福贵更想活。之后遇到解放军,他幸免回家,看着那依旧的茅草屋,福贵也许感到从未有过的亲切;看着眼前的一双儿女,福贵也许才真正体会到活着有多么的重要。眼泪是思念的载体,是欢欣的背面,是情意绵绵的流淌,夫妻两人劫后余生相逢是让人感动的人生场景。福贵在死亡中的挣扎是有价值的,是对生的期盼,是超越了孤独和痛苦的勇敢。
但命运似乎并不赞赏他的坚强和勇敢,无情的夺取了有庆年轻的生命,福贵心中那升起的期望之火又被浇灭了,看着静静躺在病床上的儿子,福贵的坚强被失子之痛冲磨的所剩无几了,他也许自责自己给儿子起的“有庆”这样带着嘲弄的名字吧,但福贵还在活着,正因还有家人。随后女儿、妻子、女婿、小外孙相继离去,留下了他孤独一人,怀揣着思念,忍受着寂寞,经历着孤独。但这些并未将他打倒,正因他还有老牛,在凄清的岁月中,他和老牛有着十分的默契,他把思念全都寄托在牛身上。人就是这样,在没有任何人可倾诉、可明白的状况下,他往往将感情转移到他物,人是情感动物,再怎样受打击,也磨灭不了他真实的性情。福贵经历了太多的不幸、悲伤和痛苦,我想,他已经超脱了那样苦楚的生活,他在真正的活,不带半点掩饰痛苦的虚假。
经历的越多,彻悟的就越深。人明白了死亡必然中的偶然,懂得了死其实是另一种的生,那么人就活的真实、宁静、淡然,就像福贵在静静的午后向别人讲述自己的一生。其实,福贵一生的悲摧不是他一个人的,而是一个不成熟时代的,20世纪50-60年代的中国,有着太多的躁动与不安,个人的命运在时代的潮流中显得摇摇摆摆,难以把握。那是一个不成熟、不理性、不民主的时代,而人总是被动的理解那个时代,人权也许遭到了上天都难以容忍的程度,福贵就是那个时代的不幸儿。个人虽然超越了生死。但却难以超越时代,而福贵却在那个悲摧的时代里好好地活着,带着份别人看不懂的释然。
《活着》用最朴实无华、最平铺直述的语言向我们展示了人生的真谛。书中,生命在不断的接踵而至的死亡中变得异常诡异,死亡之中冥冥不可臆测的成分也就越来越大,越能体会生命的可贵和活着的不易。那层出不穷、一波之后一波的苦难象风一样袭向人的生命旅程之时,才让人更加深刻的体会到坚韧不屈这种难能可贵的品质。生命虽是脆弱而无常的,但在书中,却让生命的坚强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命运,能够感激,也能够仇恨,但是它不可违抗。带着与生俱来的印记。生活的好处与幸福的标准,永远没有答案。《活着》向我们昭示了平静从容生活的可能,绝望的不存在。
“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余华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我想起了身残志坚的作家史铁生,年轻时因一次意外,双腿残疾,之后又频发重病,生活坎坷,然而他在《我与地坛》中曾说: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能够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因此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它还说:活着是自己的一种选取,既然选取了活着,为什么还要痛苦的活着!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正是这些许许多多伟大的、平凡的人物,使我们透过泪水观察到了微笑,透过苦难体会到了生存。
福贵一生的杯具是自身命运与社会变迁的交织,活着,为了什么,为了这让人撕心裂肺的痛楚吗?不!正是这种痛楚才使活着的感觉更加强烈。期望破碎后的痛楚使下一个期望更加真挚,使得来的幸福更加珍重。人生来就注定要伴随悲伤,但正是悲伤使我们更清醒地活着。正如余华自己说的:“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只要活着就有期望,是他带给我们最重要的信息,坚持活着,再苦再难也要活着,正因只要活着就有期望。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讲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藏着些微的却如金子般闪亮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其实,自己的生活别人难以懂,别人的生活自己也不会刻意去懂,在这个时代中,我们都要好好地活着,无需惧怕死亡和时代的局限,只需真实的活在当下。
活着读后感20
我喜爱看书,喜爱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但是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了感叹一番也就丢下了。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了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了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好处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理解了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好处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了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就应说是生活,为了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发奋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了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着透过自己的发奋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了俘虏后应对解放军是选取留下还是领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取了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此刻想想,如果那时他选取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了俘虏选取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了,土地改革,买了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枪毙了,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了,认命了。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齐,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齐。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了。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生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了……那时有庆已经不行了,但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样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生了。"?
看到那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了,怎样会如此荒唐怎样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正因家珍。儿子有庆死了,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了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了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了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了,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了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但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了,凤霞却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期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了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了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了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了。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了。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了,很压抑,活着的好处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就应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刻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期望,态度也许至少是能够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能够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以前发奋过。
活着读后感21
每个人都有一个多彩的人生,这个“多彩”或许是坎坷的,幸福的,痛苦的也有一些人过着与世无争,平凡而辛勤的一生。
这次,我要与大家谈的就是一个人的一生。人的一生有着许许多多不一样的活法,有快乐的去活,坚强的去活,奋斗的去活等等,你有没有想过你就应需要活出一个怎样的人生呢?这问题是我提出的,但暂时连我自个儿都拿不定一个想法,也许这实在很难说,有人会问:“这可不是自己来决定的。”但是,我要说,这掌控权还是在你自己的手里,你的各种因素都会改变它的道路和方向的。
虽然这次我的主题不合“科学”。但,推荐的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活着》。
这是一部小说,简朴的语言塑写了划时代的家庭杯具。美国的《明星论坛报》评价说:“你只要读到一半,就已经确信它是不朽之作了。”真的,我一拿起书就越发越想往下看。
作者是当代著名作家余华,9年出生于浙江杭州,曾从是过牙医工作,曾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
主人公福贵起初是风光的少爷,可正因无顾忌,在外面吃喝嫖赌,把他父亲的2多亩地全抵债给了别人,毁了家人幸福的生活。贫困中,他最后醒悟,可已经迟了,父亲被他给气死了,之后母亲相继死去,温柔可怜的妻子家珍,过度劳累,骨瘦如柴,最后死去。这也许就是上帝对他的惩罚,到最后,福贵7个至亲全被他亲手埋藏起来。只剩他孤零零的一个人和一头老黄牛。
福贵历经令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只是十分单纯的为活着而就活着。
余华告诉我们:学会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承受展此刻面前的无聊,平庸和困难。 我想:是啊,平淡理解,乐观忍受,顺其自然吧!
活着读后感22
本书是以一个老人的回忆展开的,他讲述了他一生的故事,由于嗜赌,他把偌大的家产败尽,从富家子沦落为农家汉,当他饱尝辛酸,以为能够过上尽管贫穷却快乐的日子时,却被迫经受战场的九死一生,以为能够一家团聚,却不得不理解母亲,儿子,妻子,女儿,女婿,甚至孙子相继死去的残酷事实,最后陪伴着他的,只有那条叫做福贵的老牛,但他仍然坚强而乐观地活着。
小说就这样以平淡的语调地叙述着一个似乎微不足道而又壮烈的故事,作者说:“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作者一次次将读者对变好的幻想打破。也许这是作者经过种种后得出的结论,但我觉得我们还是要去追求幸福。诚然,福贵的一生的确饱经磨难,当他的亲人一个个相继去世,他还活着!但他的活着比死更难,活着在那时需要胆量和勇气!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我们是幸福的,正因我们无需生活于那个动荡的岁月,正因如此,我们更要好好地活下去。有太多的人去质问活着的好处,总要去追求金钱,名声,这些我们都未必能获得,但我们该庆幸的是我们都活着!而现实生活中,受到打击挫折如工作不顺利、高考落榜等而选取死亡的有多少人!为什么要选取死亡呢?只有活着才会有期望。我们要活着,但不能只为活着而活着,我们需要目标,需要追求,唯有如此,我们才能赋予好处给本没有好处的生命。
因此活着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煎熬!但不管怎样,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像福贵一样,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的---------活着!
活着读后感23
在朋友的推荐下我看了《活着》一书,余华的《活着》,简练朴实的语言使我感慨万千,正如作者书中所提到的: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活着》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富贵嗜赌如命,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他的父亲被他活活气死,母亲则在穷困中患了重病,富贵前去求药,却在途中被国党抓去当壮丁。经过几番波折回到家了,却发现母亲早已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的养大两个儿女,此后更加悲惨的命运一次又一次降临到富贵身上,他的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死去,最后只剩富贵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孤独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几度落泪,并不是因为作者的写作手法有多么煽情,事实上,这部小说从头到尾都一直用一种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进行冷静的叙述。然而正是这种朴实、平淡的语言,却能带给人们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不想死,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功名利禄,只是不想离开自己的亲人,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这朴实的话语所表达的,不正是最真实的最感人的情感吗?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说它荒诞,是因为这部小说内容是在一段精简化了的历史阶段里将整个中国社会的各种问题夸张化地集中到一个家庭中来表现;说它真实,是因为它所反映的是真实存在的社会问题。这部小说的许多内容还充满黑色幽默的意味,对官僚义、大跃进运动和文革等方面都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如富贵的儿子给县长老婆献血却被抽血过量而死等内容,然而这种讽刺却是绝望的、无奈的、令人心酸的。
至于这部小说的主题与内涵,一直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因为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悲剧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读者读完整部小说,合上书本,看到封面上小说的题目——“活着”二字时,都会思索: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否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是为了承受活着的痛苦?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起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
然而我认为上述观点并不完全准确,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直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因此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责任,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
我们年轻人都该去认真读一读这部作品,让它来教会这些“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年轻人生命的厚重与沉痛,让它来给我们深刻的反思,去思索活着的价值,去担当生命的责任。
活着读后感24
余华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家业,变成了一贫如洗的人。父亲一气之下去世了。妻离子散,整个家都衰败了。为了生活,福贵开始了艰难的起步,为生活而努力。
两年后,妻子带着年幼的儿子回来了。我为文中的福贵高兴,我以为,他的命运会好转了。没想到,命运如此艰难,岁月不饶人,母亲也由于年老,一病不起。为了生病的母亲,福贵前去城里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好不容易终于回到了家,女儿已经因为生病而成了一个永远也无法开口再讲话的人,母亲也因病在两年前去世了。
然面这些灾难还只是开头,我为文中的主角们抓了一把汗。心情也随着书的情节动荡起伏。福贵,命运真是不福也不贵啊。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福贵的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生活举步为艰。当饥饿来临时,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有庆,为救县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献出了年幼纯真的生命。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随着女儿凤霞的出嫁,孕育,我以为他们从此可以结束悲惨的命运了。但接下来,我不禁有点责怪余华,为什么要把人家写得这么悲惨。
女儿因生产而死,妻子也跟着病死了。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吃多了也死了。死亡一个个的接着来,最后,只留下了福贵。最后,福贵老了,故事也就结束了。但年老的福贵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的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我猜测着,余华想不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这本书好像一面镜子,可以照出社会的疏漏,同样也可以照出我们自己身上的缺点。从这方面讲,它也很有教化的意义。强烈推荐这本书,我认为此书适合再读。
活着读后感25
《活着》一书讲述的是中国四十年代至六十年代一个富有家庭里发生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对夫妇,丈夫富贵,妻子家珍。由于吃喝享乐,沉迷于赌博,富贵最终把家里的财产输得一干二净。父亲因为他的堕落气得生病而死。从此,家破人亡,他们两口子不得不面对苦难的生活。
俗话说:“有果必有因”。富贵家境衰落,他妻离子散的悲剧是他走上堕落的不归路,成日不思进取吃喝赌博的结果。在此之外,还有别的原因吗?是不是他的父亲和妻子不关心他呢?答案是否定的。从书中我们可以看得出富贵固执的本性。他漠视父亲和妻子的多次规劝,执迷不悟,最终致使家境衰败、贫穷潦倒,天天过着痛苦的生活。他曾被国党抓住并差点丧命;他曾在被别人鄙视的环境中醒悟。也就是在那时候,他才反省以前的事,才真正懂得幸福的价值。影片中有一个关于他教训孩子的情节值得我们思考。“小鸡长大会成鹅,鹅长大会成羊,羊长大会成牛。”小鸡怎么能变成鹅呢?或许想告诉孩子,再贫困弱小的人也能成为生活的强者吧。是啊!生活虽然不是什么时候都尽如人意,但只要付出努力,拥有信心,明天将会更好。
另外,书中另一重要的人物——家珍又是怎么样的人呢?书中描绘她的部分虽没有富贵多,可是我们可以看出她是个既通情达理又温柔贤惠的妻子。人总是有喜怒哀乐的,家珍有时也生丈夫的气,所以她才在怀孕时带着个哑巴女儿回娘家。可是富贵那时候怎么知道家珍——一个已经把自己的生命交给他,一个夜夜哭泣劝告丈夫不要赌博的妻子正在家乡艰难地供养着孩子,并且期盼着他早点醒悟。要是没有毅力,没有信心,说不定这个柔弱的农村妇女早已经没有勇气生活在这世上了。这个女人的生命是很苦的,也是很坚韧的。怪只怪富贵这个男人不懂得珍惜她,所以他们俩才只能过着艰难困苦的生活。
富贵和家珍的故事伴着前进的历史走到中国建国初期。这期间,他们的孩子友庆被春生(他们的老朋友)骑车撞死了。其实春生不会开车,却自以为是,结果这个可怜的孩子再也没有机会品尝妈妈给他做的12个饺子了。作为作者为什么安排了这样一个情节呢?是否想通过加深富贵和家珍的痛苦,来表现他们生活的毅力?我想除此以外,他还想提醒人们,做事时不要不懂装懂,否则酿成悲剧再怨天尤人也无济于事了,有庆的死真是令人扼腕叹息啊!
《活着》是一部意味深长的书,富贵和家珍夫妇的人生经历带给我们的启示是:生活就像是一条路,不总是平坦而笔直的。人只有一勇气、毅力和信心去面对和克服种种的挫折与不幸,体会幸福的不易与甜蜜,才会更加热爱生活,珍惜生命。活着是一种证明,是一种历练。
活着读后感26
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埋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的一生,经历了年少阔绰、家道败落、战争离乱、贤妻早逝、儿女双亡,最后只和一头老牛相伴…这些苦难叠加于一个人的身上,的确显得有一点戏剧化,但是很多时候,我们或许不必执着于苦难本身的形式,于人而言,活着的痛苦经常是一样的,或残阳如血,或黯然如尘,尽管苦难的形式会不同。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读起来平淡中有些窒息,却也不乏温情和感动。
当我们知道苦难是生命的常态,烦恼痛苦总不离不弃时,也便没有必要自怨自艾。正如我们终会明白,无论现时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亦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而对那个结果,我们终将毫发无伤。
活着读后感27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朋友家的书柜里看到了一本《活着》,随手一翻,它就深深地吸引了我,于是我就借回家细细翻阅。《活着》这本书的作者是余华,浙江海盐人,当代作家。余华在八十年代主要从事先锋文学化的写作,实验性很强。进入九十年代,他关注的重心逐渐转向民间,开始对一些小人物进行贴近生活本身的观察和审视,以平时坚强的民间视觉来反映艰难的现实生活,活着的艰难。
人们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中死去。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福贵的老牛。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正真体验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我有些战栗。薄薄的一本书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合上书本之后,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远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宽广,而活着必然要承担诸多的痛苦,但是依然要坚韧顽强。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当我们面对不一样的苦难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样,这是人面对生命而不得不考虑的问题。《活着》这部作品通过展现一个又一个人的死亡过程,一波又一波无边无际的苦难,宣扬了一种面对苦难生活、面对死亡的可能的态度。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然后又假惺惺的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然后又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来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豫,让故事中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老人福贵讲诉了他的一生,从抗日战争到现在,经历了无数的沧桑,也看到了许多人的死亡,而他仍活着,并且回忆。父亲的死、有庆的死属于人祸,母亲的死、凤霞的死、家珍的死为疾病,二喜的死是意外,至于苦根的死,似乎属于一个故事。生命在不断的接踵而至的死亡中,变得异常脆弱,而且越叙述,死亡之中冥冥不可臆测的成分就越大,就更能体会到命运的可畏和生存的不易。这种活着本身就是苦难,可怜的福贵只有无奈的面对,艰难的活着。
世上的苦难大多都是争对最底层农民的,自然选择传统中的民间道德,因此他们都是善良、仁爱、淳朴、诚实、讲义气的。但仅有这些远不足以使他们在苦难重压下自适自足。在这些优秀品质之内,他们有着乐观的心态,也正因为乐观,他们往往承认苦难存在的同时,认可命运无可改变的同时,对未来尚存有可怜的希望。因此,福贵孤独的晚年还对自己苦难的一身感叹到:“做人能做成这样我也知足了。”他们的希望可怜而廉价,也许有的甚至有些自欺。但他们又能怎么样呢?他们固然不会认清自己的真实处境,也不会理解知识分子孤愤绝望的战斗姿态,但是如果连希望都没有,他们又以什么去面对无尽的苦难呢?
我不知道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人为什么而存在。但我认为一个人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就一定有他存在的道理。故事中福贵的命运告诉了我们苦苦追寻一切不过虚妄而已,既然如此我们不如好好的过好自己的生活,走好自己的道路。人真的只是一种存在,他和万物一样并无意义,只要我们追寻和享受幸福就是活着的最大意义,如果失去了它,我们活着将会没有丝毫光彩。所以好好活着吧,因为我们可能需要用自己的一生来追求幸福,用一生来看遍世界万物,人生百态。
活着读后感28
余华用质朴的语言给我们讲述了一个刻着时代烙印的故事。
他用一个自然的开头将我们引入故事中,“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看起来不着头绪的一句话却包含了整个故事的主线。
福贵年轻时是一个只懂得享乐的大户人家的少爷。他祖辈曾有丰厚的基业,但他父亲败了大半家业,他的滥赌又彻底让他破产,从一个少爷变为一个穷人的心理落差非常大,但正是这让他第一次真正地思考活着的意义。这付出的代价是全部的家产和父亲的生命。
家珍,福贵的妻子,陪伴了他大半生的女人。但福贵只是在最初对她有过男女之情,陪伴他们走过那么多岁月的是亲情。这个单纯、隐忍的女人一直像是为了福贵而活着。在丈夫最后一次滥赌时,她去赌场给丈夫下跪,在父亲要求她回去后,为了家庭她又回来。我没有经历过动荡的社会,但我也能够了解是怎样的情感让这个伟大的女人一直撑下去。
到了这里,像是一切有了好转,有庆(福贵和家珍的儿子)赛跑拿了第一,凤霞(福贵和家珍的女儿)也嫁给了一个勤劳且对她好的男人,但作者又给了我们一记重击,有庆死了!为什么?为了给县长大出血的妻子输血。医生不计后果地抽干了这个孩子的血,只留下了他发青的冰冷的尸体。家珍差点儿因为这个打击离开,而她坚持下来了。直到凤霞因为生孩子大出血死去后,这个坚强的女人才真正倒下。在这里,我们还抱着一线希望,只要有孩子就还有希望和未来。二喜(凤霞丈夫)也莫名其妙地死去了,只留下苦根(二喜和凤霞的儿子)与福贵在一起。这时的苦根就像忽然长大了一样,帮忙干活,他心中一直存着那个鸡变鹅、鹅变羊、羊变牛的愿望,但在这个愿望实现前,苦根也死了。最终留下福贵和一头老牛。
文章从福贵的一生映射了当时荒诞的社会,人的性命就好像草芥,很轻易就可以连根拔起,但活着的意义却被赋予了不同的含义。我们没有经历过人民公社时期的日子,也从没对那段生活有什么具体的了解。它简短地出现在中学课本上,一带而过,却从来不出现在考卷上。文/化/大/革/命,十年荒唐日子,也无法让人理解。有老一辈的人说,能经历那些还活着的人就是英雄。是荒唐的社会赋予了他们活着的意义,也是那社会剥夺了他们的生命。作者用平淡的描述抒发着自己心中的愤慨,让一幅水墨画中暗藏激流。他又是抱着怎样的心理写下这篇扣人心弦的故事的?
作者生于1960年,正处于人民公社时期,他能理解那盲目“煮钢铁”和伪/社会主义现象,他通过对那时生活的描写也写出了自己对那个时代的厌恶。他以冷酷的笔调写出了血淋淋的现实。既不像老一辈人那样对社会表现敬爱,也不像不谙世事的年轻人那样肤浅,是时代造就了他的真实。
他创造了福贵——这个用大半辈子去赎自己年轻时犯下的罪的人,这个真正明白活着意义的人。
苦难会帮助我们成长,就算受到再多打击也要记着要活着。它给我们的心打了一针强心剂,让我们变得更坚强去面对生活。
活着读后感29
活着,怎么样地活?为什么而活?这样的问题,只有我在无聊的时候,才会突然从脑子里蹦出来。可是以我的资质,实在是想不透,想不明这么高深的问题。其实人的出生就很了不起,因为那是一个从亿万个同类中脱引而出的精子与卵子结合的结果。允许我用从这么微观的角度去分析这个出生的问题,我只是想说明,既然人的出生那么地不易,为什么不好好地活着呢?
在很早的时候,朋友就曾推荐我去看老谋子的电影——《活着》。那段期间,我一直很排斥悲伤色彩的电影,所以一直没看。这次,我是很匆忙地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整篇小说给人的感觉就是淡淡的,没有华丽的辞藻,每一个字眼都显得那么朴实,真挚。富贵这不寻常的一生,余华用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而这叙说的语气也是平静的。
富贵的人生,真的是充满了传奇色彩,人世间最最凄惨的事情他都遇上了。从他败家,爹娘死后,再到失去儿子,失去妻子,失去女儿,失去女婿,失去外孙,他的一生都在失去至亲。好在到最后,还有一头老牛陪着他。作者在描写余华的亲人去世的方式的时候,我觉得颇感荒谬。有庆是抽血过度死的,二喜是被水泥石夹扁的,古根则是吃豆子噎死的。我想这样的事情放在当时的背景中,是合情合理的,这也是作者用意之深的地方。在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我能隐隐约约感受到那个时代的种种悲哀。从炼钢这一片段,可以凸显出,人们的无知。可见作者对当时的社会也是批判的。
每当福贵的日子过得稍微好一点时候,他家的谁谁又去世了,而且死的方式总是那么的突兀。可是福贵没有一次次的倒下,最后的结局是买了一头牛和自己相依为伴。可能有些人真的是会找根绳子上吊算了。福贵没有这么做,他仍然选择活下去。他对生活还有期盼吗?他的内心是如此的强大,在古根死后,他还安慰自己,说家里人全是自己送走的,这样很踏实。福贵的有一句话我很印象深刻,他说:“做人还是平常点好,挣这个挣那个,挣来挣去赔了自己的命。”他是拿自己跟龙儿和春生做笔记了,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命,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当代人也常常说,身体是1,其他的都是0。没有这个1,有再多的0也还是0。活着才是硬道理!就像余华作者自己说的那样,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在这个纸醉金迷的社会里,人们越来越追求物质,为了钱,为了名,为了利而活,当他们得到这些东西的时候,该为什么而活呢?
活着,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包含这一种对生命的负责。当我们从竞争中得到生命的那刻起,就已经是一种生命。只有活着,你才可以体会生活的酸甜苦辣,你才可以回顾昨天展望明天,你才可以感受亲情、友情、爱情的温暖。像福贵那样,到了年老的时候,可以静静地跟旁人讲述自己的过去点滴,自己的人生收获。
其实,活着就是一种幸福,所以还是乐活乐活吧。
活着读后感30
《活着》,主人公福贵用平静地近乎陌生人的语调,讲述了自己与身边人的命运,父亲气极猝死,母亲念儿而死,战友中弹身亡,儿子抽血夭折,闺女难产而死,妻子抱病而终,女婿工伤致命,外孙吃豆噎死。在他的身边,所有他倾注了情感的人,都离他而去,唯有那头名字也叫“福贵”的老牛与之相依。
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在我一口气看完这本书的那天,我在微信上这样说:“今天看完了余华的《活着》,起初看得仔细,到后来已不忍深读,实是难以承受这平白叙事里的悲凉,到最后竟是看到苦根走后心里反有解脱之感。许是黑色更显生命的张力?在时间与命运面前,人能有多少自主的空间?活着,要真切地活着。”在那时,我更大的感触是感恩,谢谢命运对我的宽容,让我过得平凡,但也拥有了平凡的幸福。
后来,无意间看到《活着》的外文版中译序言,余华在韩文与日本版序言里,巧合地提到了两个词,命运和时间。在韩文版序言中,余华说:“《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在日文版序言中,他又说:“谁创造了故事和神奇?我想应该是时间创造的。我相信是时间创造了诞生和死亡,创造了幸福和痛苦,创造了平静和动荡,创造了记忆和感受,创造了理解和想象,最后创造了故事和神奇。我想《活着》是关于一个人一生的故事,因此它也表达了时间的漫长和时间的短暂,表达了时间的动荡和时间的宁静。在文学的叙述里,描述一生的方式是表达时间最为直接的方式,我的意思是说时间的变化掌握了《活着》里福贵命运的变化,或者说时间的方式就是福贵活着的方式。我知道是时间的神奇让我完成了《活着》的叙述,可是我不知道《活着》的叙述是否又表达出了这样的神奇?我知道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可是我不知道是否也宽若大地?”究竟是同行止的朋友,还是化腐朽为神奇的催化剂?余华自己也在思考。
我不知道,作为当事人,福贵是如何看待命运与时间的。不过,我一直认为,即便将命运视作了朋友,福贵也一直没有停止战胜这位朋友的努力;即便时间何等神奇,时间也并未冲淡福贵的伤痛。对一个人而言,在时间与命运的尽头,还有一个朋友,名叫死亡。也许,要了解命运和时间,还应当了解死亡?生命的本质原本就是不断改变、成长和衰退的过程,生命中来来往往的人,本只能陪彼此一程,或长或短。但无论长短,都只有用心陪伴方不枉同行一程。余华说人当与命运成为朋友,其实也许同样可以将死亡当做“永远的伴侣”或“最忠实的朋友”(如同《少有人走的路》(The road less traveled)所言)?人生苦短,爱的时间有限,值得我们好好珍惜与把握,这或许是另一个可以让我们更易与命运及时间相处的方式。
爱,且请深爱,只因,韶华不再。
活着读后感31
余华说,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除活着以外的一切事物而活着。
《活着》作为一部影响几代人的文学作品,的确发人深省,耐人寻味。在新中国成立前后的特殊阶段,时代特征突出,时代气息浓厚,活着是一分痛苦也是一分快乐。书中主人公福贵的人生便是整个社会的缩影,他的身上折射了整个底层民众的兴衰祸福。
人为何而活着。古罗马政治家西塞罗认为,人是为了思考而活着;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则认为,人因自爱而活着;中国武侠小说家古龙则坚持,人为承担责任而活着……而福贵却说:“人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福贵早年玩物丧志,家道中落,妻子背离,父亲惨死。年少的福贵因贪图享乐而活着,一步一步走向生活的陷阱,不得自拔,最终落得苟活之地。而立时的福贵,家境清贫却自得,生活艰苦而自乐,在一切渐入佳境之时,迫入壮丁,背井离乡,烽火连月,苟且偷安。这时的福贵为了重回故乡而活着,在拂尘间摸爬滚打,在硝烟里破茧重生。中年时的福贵,白发人送黑发人,丧子的悲哀贯彻了整个家庭。这时的福贵必须为了支撑家庭而活着,作为唯一的男人,是家的希望。老年的福贵,终于有一点安稳的幸福,却造化弄人,丧女,丧婿,丧妻,再丧孙,活着便是与一头黄牛相依相随。活着了无牵挂,活着仅仅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无论山河如何变迁,时代以何种速度继续更替,生存对于人的价值却始终如一。我们生来就为活着,为了活着而打拼,为了活着而承受生活各方面的有形与无形的压力。在夜深人静,愁思万千的时候,我们何尝没有盘问自己,活着的意义在哪里,生存的价值在哪里。
形形色色的人生小则为了家庭,为了金钱,为了事业,大则为了社会,为了国家,为了和平。每个人活着都有一个目标,都有一股推动自己进步的力量。但在某种程度上看来,与其说是目标支持着生存,不如说是为了活着而不断地找寻目标。生活是一个又一个的小目标串联起来的有机整体,这些目标的一个又一个地现实,则是人生的终极大目标。而这些目标的实现归根结底是为了活着。
我们太常见因为人生中的一个小目标一两次失败而灰心丧气的人,他们失意,他们堕落,他们失去自信,有的甚至失去活着的勇气。但凡是这样轻生或者只是有轻生念头的人,他们都还没有完全看透目标与活着的本质联系。而这样的人太多太多。他们嘴上追求活着的意义,追求生存的价值,愿以死来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这样的行为的确令人肃然起敬。而这样的人生,却没能体会到生活的真谛。以死的方式来实现价值并不是一个好的途径。请记住,以生命的形式生存在这个世界上,为了活着而活着才是生命的本质。我们是为了活着而努力生存,死亡只是生命道路上不得已而为之的小插曲。
为了活着而活着的人生,简单明了,泰然自若。只有我们把生活的思想简单化,把生存的意识强烈化,才能真正地体会到活着的意义——以笑的方式代替哭,在死亡的伴随下努力活着。
活着读后感32
余华的《活着》这本书是通过同事介绍才知道的,当时的同事对我说这本书是一本描写死亡的书,催泪性很强烈,我一直不大相信,所以,我也就一直未看这本书,直到前天看到华商报连载余华的《兄弟》,而且当天看到许多报纸都提到《活着》这本书,突然想要看看这个让无数人或者叹服或者痛斥的书到底有多大的魅力。
作者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徐富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父亲气恨而亡。穷困之中的富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抓去当壮丁,等他再回到家,女儿已经成了哑巴,母亲也病了,家里一点吃的也没有。命运就是这样的作弄人,这样的令人无法琢磨,令人尴尬的无奈着,痛苦着。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存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饥荒饿得福贵的妻子家珍驼了背。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为救学校校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死了……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接二连三地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书中有几个场景让我觉得很感动,至今想起仍感悲凉。第一个场景是福贵为生活所迫把哑巴女儿凤霞送人后,凤霞自己跑回家的事情。福贵虽不忍,仍是坚持把凤霞送回那户人家那去。那一路走得不仅让福贵难受,我心里也很难受。凤霞是个哑巴,她心里怎么想我无法从他们的语言中得知,可是作者在这里描写的父女之间的动作表现充分的表达了父亲的不忍和女儿的不舍。其实很多时候文章催泪不一定要那种浩大的抱头痛哭的场面,只需一个眼神,一个动作竟能表现的淋漓尽致。"凤霞是个好孩子,到了那时候也没哭,只是睁大眼睛看我,我伸手去摸她的脸,她也伸过手来摸我的脸。她的手在我脸上一摸,我再也不愿意送她回到那户人家去了。背起凤霞就往回走,凤霞的小胳膊勾住我的脖子,走了一段她突然紧紧抱住了我,她知道我是带她回家了。"就是这样一个摸脸的动作,彻底的打动了福贵的心,也打开了读者心灵的缺口。这个场景在我脑海中深深的定格了。
当然如果仅仅是这样一个场景,《活着》还称不上悲痛的故事。我觉得全书最感人的场景应该是福贵的儿子有庆因县长的老婆生孩子大量失血而献血的时候抽血过多,最后结束了幼小的生命。我明白福贵看到有庆尸体的那一霎那所产生的杀人的念头,也痛心当他发现自己的仇人就是曾经的战友春生的那种矛盾。在那么短的时间里,福贵从悲痛到无奈,经历了最孤立无援的日子。福贵强忍悲痛,每天善意的欺骗妻子家珍儿子病了。傍晚的时候骗家珍说去城里医院看望儿子,其实是到儿子墓前陪伴儿子至半夜。妻子终于觉察到些什么了,那时候妻子的身体不好,福贵害怕妻子承受不了儿子有庆的死亡而过去了。可是妻子比福贵想象中坚强,她可能察觉到自己快不行了,叫福贵背她去看看儿子。福贵把妻子背到村头,妻子说到村尾去,"福贵,你别骗我了,我知道有庆死了。"她这么一说,我站在那里动不了,腿也开始发软。我的脖子上越来越湿,我知道那是家珍的眼泪,家珍说:"让我去看看有庆吧。"我知道骗不下去,就背着家珍往村西走,家珍低声告诉我:"我夜夜听着你从村西走过来,我就知道有庆死了。"我惊叹于这个女人的承受能力,要知道无论什么时候孩子都是父母的命根儿,是父母的全部生命,尤其是女人,女人是脆弱的,可是有时候女人比男人还要坚强,尤其是作为一个母亲的时候,没有人比女人更为勇敢,更为坚强伟大。
我始终没有想到可怜的苦根竟然是活活的撑死。可怜的苦根,刚出生就没有母亲,父亲在他四岁那年被板车活活夹死,剩下一个苦命的外公。与外公相依为命的日子不长,每天被外公叫起来割草,苦根身上有着有庆的影子,填补了福贵生命中的遗憾。但是作者没有让幸福眷顾福贵:一次苦根病了在床上养病,福贵心疼苦根,煮了半锅豆子给苦根。待富贵回到家发现苦根嘴半张着,能看到里面有两颗还没嚼烂的豆子。"苦根是吃豆子撑死的,这孩子不是嘴馋,是我家太穷,村里谁家的孩子都过得比苦根好,就是豆子,苦根也是难得能吃上。"其实我宁愿苦根是病死的,也不希望他是撑死的。是命运,是贫穷,是什么造成苦根的死亡?讽刺啊,这样的一个命运的讽刺竟然从一个孩子的身上表现出来,在这个情节的安排上可以说作者对苦根是十分残忍。既然苦根的出生已经夺走或者说代替了凤霞的位置,那么至少也应该让苦根完成他的使命——陪伴福贵这个可怜的命运的玩伴。苦根撑死这个悲剧让福贵的生活以及情感的再次受到重创,也是最后一次的重创,从此以后福贵的生活的情感再也不会有致命的打击了,因为所有的亲人都已经离他而去了,活着的福贵只是一种形式,一个例行公事了。
这本书,没有轰轰烈烈的情节,可是在那么多死里面,让我们看到了活着的艰难,活着的困惑,面对那么多人的死亡,让我们理解了活着的可贵,活着的必要,在众多亲人的死亡面前,让我们坚持活着的毅力和信心。生命是如此的脆弱,随时可能离开我们充满生命力的世界;但是生命又是如此的刚强,随时抵抗着命运的捉弄与嘲笑。死了就是死了,这的确是我们不能改变的事实。但是活着的终究是活着。余华在书中说"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忍受,忍受生活赋予的快乐和痛苦、幸福和不幸、悲伤和高兴以及兴奋和无奈等等……哪怕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也要坚强的忍受。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务所活着".
活着读后感33
人们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一一死去。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
“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悲剧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可是我们怎么知道他会猝然死去。就像今天我们知道的许多社会底层的人们一样,有庆的死冤枉而荒谬。由于血型不幸与临盆的县长夫人相同,他竟是因为抽血过多而夭亡的。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
“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
正如你终于会明白,无论现时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时的我们毫发无伤。告诉我,谁还在不堪着高考的煎熬,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
——我仿佛已经看到许多问号:这样,我们的生存还有什么意义?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
呵,我们也许只需要像福贵那样活着,像那头老牛那样活着。尽管有些苍凉的意味。是不是爱过了才会懂得心死了还要活着的坎坷。
活着读后感34
读过不少余华的作品,曾经被《在细雨中呼喊》深深折服。今天用了整整一个下午读完了《活着》(自己很早买过这本书,被人借去未还,前天在F同学家借来了该书),却没有收获预期的精彩。说实话,读着这部公认的悲情小说,我没流一滴眼泪,那种沉闷、略显失真的情节,让我在躺椅上几度犯困,有些章节我是跳读过去的。之所以足读,一是出于对余华同志的敬重,二是逼迫自己做一番思考,再写一篇读后感上传博客,否则,我对它的一点点感觉很快就会烟消云散。
这是一部史诗般的作品,它借一位老农之口,用平平淡淡的语言,叙述了一个家庭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到七十年代之间所遭遇的灾难,读者可以从中看到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新中国成立、大跃进时代、文革时代、改革开放初期等历史背景。主人公福贵的一生也是现代中国的演变史。
回头浪子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父母、妻子、儿女、女婿、外孙等所有至亲至爱的人相继死去,他的心底其实在滴血、在哭泣,但他仍然奇迹般地一次次挺过来了,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在风烛残年之际,依然快乐地与老牛为伴,没有一丝的沮丧。在他的脸上,你看不见生活有多么的艰难,看不到对世道人间的厌倦,有的只是岁月留下的沧桑,有的只是他带给你的人生取向。
福贵老人也是广大中国农民的一个缩影,他的身上遗存了太多的优良品德,勤劳善良、任劳任怨、乐观坚韧。正是无数像福贵这样的老百姓,我们的国家才能在那无尽的灾难中挺过来。他们为国家付出了太多太多,而得到的呢?唯有几餐温饱与一丝怜悯。
福贵没有因为亲人的全部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在历经了那么多令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也许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活着就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只是很纯粹地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就是这么简单。而世上却有许多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为了幸福,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名利,只为了爱情……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或改变不了命运时,就轻易与世界说再见。
《活着》是一面人性的镜子,它让我们懂得了人为什么活着?“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俗话说,好死不如赖活着。无论生活多么悲惨,人都要坚韧地活着。只要活着,就有希望。只要活着,就是胜利。
活着,为自己,为爱你和你爱的人。
活着读后感35
我总以为一个人与一本书的邂逅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缘分,也许拨开书页,看到的是致一的文字,然而这些呆板的墨色下掩藏的却是一个真实的活生生的灵魂,这个灵魂时常躲闪,但亦毫不羞怯地袒露着。其深浅难以以厚薄而论,因为它们载负的无不是思想的洪流。我时常想着一本书的力量,纯粹的文字却冲击人的视听感受,如海浪般震撼心灵,撞击思想,潜入意识。
《活着》就是这样一本有生命的书。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种隐秘的期待——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后。当我满心酸楚地合上书页,猛然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刺目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似乎是悲哀,是一抹浓重的叹息,又仿佛一阵热烈的律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下来了。
书中,随着福贵悠长的笑,娓娓道来他的一生。从一个少爷吃喝嫖赌到终于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在跨越抗日战争、内战、饥荒……的年代里,他死里逃生,而家庭却被命运肢解。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终于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悲剧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在书里作者与读者一样是一个聆听者,他没有评论,甚至没有一声短短的叹息,他只是呈现着,但他想说的都悠悠地说了。
回味的时候,我常常惊讶,这仿佛是看见一绺极纤细的发丝被-逼迫着承受千万斤的重量,然而它却没有断。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人生绝望的不存在。福贵的人生,仿佛是一株盘剥的冬笋——
一层层褪去人生的虚华、一层层撕扯掉人生幸福的依赖,一层层摧毁着人的坚强。可到最后,白嫩嫩的,却剩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剩下人生存在的唯一的理由——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着地活着——已成为一个唯一能描述福贵的形容,也是对福贵的最好的肯定与颂赞。至于幸福或不幸福,我们无法断言,也许在旁人的眼里,福贵的一生是苦苦煎熬的一生;但在他自己,也许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贺拉斯说: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的生前,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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