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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兰德斯的狗读后感选录90句-经典语录

《佛兰德斯的狗》读后感1

《佛兰德斯的狗》是一本很感人的书,作者是英国的奥维达。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关于一个人和一条狗的故事:主人公尼洛拥有惊人的艺术天分,为着梦想不懈努力。他和姥爷还有大狗帕奇相依为命,过着穷苦的日子。然而老天却还要雪上加霜,又发生了一连串的坏事……最后,在圣诞夜里,尼洛和帕奇肩并肩的躺在教堂的石阶上,想着自己最心爱的东西,幸福宁静地死去了。

看到这篇文章的结尾,我不免有些悲伤。毕竟,只要过了这一夜,等待他们的就是美好的未来,可是,就在那一晚,他们却静静的离去了,嘴角上挂着微笑,那么安详……或许,这是最好的结局。

这篇文章,告诉我,在成长的路上,追逐梦想的途中,要坚持不懈,不要放弃,这样就有一半的成功率,而剩下的是运气、勤奋和天分,有了这4样,一定能成功。还告诉我,要保护野生动物,它们是我们的好朋友,也是大自然的孩子,也有生存的权力,我们要好好对待它们。

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回味无穷。

《佛兰德斯的狗》读后感2

读了这本书后,我印象特别深刻,让我看到了一个男孩和一条狗的生活。有快乐,有悲伤,有失望,也有忠诚。

这本书是英国的女作家奥维达写的。这本书的是一条被遗弃的老佛拉芒犬——帕德拉奇,和孤儿尼洛,讲述了他们之间的的一段生死友谊。经过接踵而至的厄运,他们最后在圣诞夜,长眠在了大雪中。

其中,令我最为感动的是帕德拉奇在无数美食的诱惑下,竟然毫不犹豫地冲到茫茫的大雪中,去寻找尼洛,它真是一条忠诚无比的狗呀!就好像美食和自己的主人不值一提!如果是另外一条狗的话,肯定把自己的主人抛在脑后了吧,更何况帕德拉奇早已饥肠辘辘了。

同时,我也想起他们那一段短暂而快乐的日子。一起玩耍,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一起拉着装满奶罐的轻快小车;有时,他们在开满鲜花的牧场中互相追逐;有时,他们在水边高高的香蒲草中,数着一艘艘船只驶向大海……他们的生活快乐,单纯又充实。真希望他们这快乐的能一直持续下去呀!

美好的时光不可能一直持续下去,这一年,灾难,噩梦一直徘徊在尼洛和帕德拉奇身边,把他们的幸福,希望和梦想全部都破灭了,仿佛上帝把他们给抛弃了。最后,尼洛和忠诚的帕德拉奇长眠在茫茫大雪中,永远都没有醒来。看到这里,我不禁愤怒起来,为什么上帝那么不公平,他们已经很可怜了,为什么还要摧毁他们的一切呢?

看完这本书,忠诚的帕德拉奇和尼洛让我学到了很多:无论发生了什么,遇到了什么困难,都千万不要放弃,要永远追求自己的目标和梦想,持之以恒。

《佛兰德斯的狗》读后感3

在读过佛兰德斯的狗之前,我以为狗只是一个可以解闷的小玩意儿,不知道只要主人对它好,不管主人是多么穷,它也很忠实的对主人。可猫就一样了,要是他的主人很穷的话,它就顺着肉味跑到别人家里。

这个故事讲的是少年尼洛和他的大狗帆奇的患难情谊。尼洛从小家里就很穷,小小的尼洛就背起了家里的重担——卖牛奶。在一次偶然的的机会,尼洛收养了奄奄一息的帆奇。尼洛有一个梦想,就是能成为一个像鲁本斯一样的画家。在一次绘画比赛中,尼洛获得了比赛冠军。可当尼洛的好运刚刚将临,厄运也奔向了尼洛。他唯一的亲人——他的姥爷却因患病而去世了。又因为没钱交租金,房东勒令尼洛搬出他的小屋,他的唯一去处。在圣诞夜,只有他和他的大狗帆奇不离不弃,最后,他们绝望的流浪在街头。

这个故事虽然不是很长,只有四章,而且语言也不是特别,可是它却很感动人。因为,这个故事真正让我们体会到了什么是真正的爱。真正的爱就是尼洛把帆奇留在了漂亮又温暖的磨坊,自己却在外面流浪。真正的爱还是帆奇忍受饥饿和严寒,不停的'在圣诞夜寻找尼洛的气味和踪迹。

现在的许多人,只要他们的狗犯了一点错误,就会把他的狗打的奄奄一息。还有一些人,刚养狗的时候,对狗非常好,可是,慢慢地,他发现照顾狗的事,太多了,他就会很讨厌它,遗弃它。有一次我们在高速路上,一路上,我们看见了好几只被撞的动物尸体,可真让人痛心呀!一只狗能在主人绝望的时候和他不离不弃。可我们人类又是怎样对待动物呢?

《佛兰德斯的狗》读后感4

《佛兰德斯的狗》是一本举世闻名的童书。它写的是很有绘画天分的孤儿尼洛偶然救活了几乎被人虐待致死的大狗帕奇,并与它相依为命的故事。

读完这本书,我很纳闷:

纳闷理由一:为什么磨坊主克盖兹先生明知道他对尼洛的指责不公平,还是不肯改口呢?我觉得很奇怪。磨坊主明明买过保险,不会有什么损失,为什么他还是那么生气,说是卑鄙的纵火,不是意外事故呢?尼洛明明是去救火的,他不但不感激尼洛,反而没来由地指责他,还到处向邻居宣扬。因为他是有钱人,领居们不敢得罪他,纷纷疏远尼洛,让尼洛的送奶生意越来越难做,让尼洛和姥爷和大狗帕奇挨饿,他怎么能这么不讲道理,怎么能那么残忍呢?他也有儿女呀,他会忍心让自己的儿女挨饿吗?怎么会有这么卑鄙的人呢?

纳闷理由二:为什么人们要等到尼洛和帕奇去世之后才纷纷后悔呢?那样又有什么用呢?我真的觉得村民们很奇怪,他们发现尼洛和帕奇去世之后,才开始夸奖尼洛是多么的天才,多么的好,有的说应该把自己的财产分一半给他,有的说要让他像国王一样享用大餐。村民们还为他们修建了坟墓。既然他们这么“好心”,愿意为别人修坟墓,为什么不在别人活着的时候给他们提供一个遮风挡雨的地方?为什么不在别人需要填饱肚皮的时候给他们哪怕是一小块的面包?这些村民到底是怎么想的呀?!

建议同学们也读一读这本书,看完之后把你们的感想写下来发给我,我们一起交流体会吧!

读了这本书后,我印象特别深刻,让我看到了一个男孩和一条狗的生活。有快乐,有悲伤,有失望,也有忠诚。

这本书是英国的女作家奥维达写的。这本书的是一条被遗弃的老佛拉芒犬——帕德拉奇,和孤儿尼洛,讲述了他们之间的的.一段生死友谊。经过接踵而至的厄运,他们最后在圣诞夜,长眠在了大雪中。

其中,令我最为感动的是帕德拉奇在无数美食的诱惑下,竟然毫不犹豫地冲到茫茫的大雪中,去寻找尼洛,它真是一条忠诚无比的狗呀!就好像美食和自己的主人不值一提!如果是另外一条狗的话,肯定把自己的主人抛在脑后了吧,更何况帕德拉奇早已饥肠辘辘了。

同时,我也想起他们那一段短暂而快乐的日子。一起玩耍,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一起拉着装满奶罐的轻快小车;有时,他们在开满鲜花的牧场中互相追逐;有时,他们在水边高高的香蒲草中,数着一艘艘船只驶向大海……他们的生活快乐,单纯又充实。真希望他们这快乐的能一直持续下去呀!

美好的时光不可能一直持续下去,这一年,灾难,噩梦一直徘徊在尼洛和帕德拉奇身边,把他们的幸福,希望和梦想全部都破灭了,仿佛上帝把他们给抛弃了。最后,尼洛和忠诚的帕德拉奇长眠在茫茫大雪中,永远都没有醒来。看到这里,我不禁愤怒起来,为什么上帝那么不公平,他们已经很可怜了,为什么还要摧毁他们的一切呢?

看完这本书,忠诚的帕德拉奇和尼洛让我学到了很多:无论发生了什么,遇到了什么困难,都千万不要放弃,要永远追求自己的目标和梦想,持之以恒。

为了使读书达到更好的效果,应该善于动脑,找到所读文章的眼睛,心领神会之外,还写

长期以来,东野圭吾以“日本推理大神”为人所熟知,但你是否知道他也曾有过晃荡的青春?差等生、考试作弊、不务正业、高考落榜、复读等都是他青春期的标签。东野圭吾如何从一个痛恨读书的少年成为著名作家?是什么成就了他?这样的青葱岁月对人生成长又有着怎样的意义?本版从他的新著《我的晃荡的青春》(南海出版公司)中选编了一个章节,读者或许从中能找到答案。

当我还是孩子的时候非常讨厌读书,看到姐姐们读着什么世界儿童文学全集,我觉得她们很蠢,认为那种东西没什么意思。那是电视机刚开始普及到家庭的时期,我或许是开始远离印刷文字的第一代人。

“书是好东西哦。读书的时候就好像自己变成了主角,兴奋激动、紧张刺激,很有意思。”母亲常这样对我说。

“我不需要,我要走自己的路。”我如是回答,端坐在黑白电视机前沉浸在《铁臂阿童木》和《铁人28号》的世界里。

即便如此,在母亲的意识里,似乎早已存在“读书的孩子是聪明的孩子”这样一条定义,她的第一次尝试让我至今难以忘怀,是《佛兰德斯的狗》。说实话,在我看来,《佛兰德斯的狗》一点意思都没有,内容我现在已经忘光了,只记得那是个可怜的少年带着他可怜的狗,最终毫无幸福可言地死去的故事。这样的内容,说它“兴奋激动、紧张刺激”是不是有点太勉强啦?

“什么玩意儿嘛,书果然还是让人心情沉重的东西。”我得出这样的结论之后,越来越讨厌读书。母亲却没有放弃,她似乎觉得,靠情节取胜的书如果不合口味或许会产生负面效果,于是又想到了伟人传记。

就这样,《伽利略传》被选了出来,它讲的是家喻户晓的伽利略的生平故事。故事从一场晚宴开始,少年伽利略在父亲的带领下参加晚宴,可四周全是大人,令他觉得很无聊。他四处打量,寻找有意思的事,结果看到了天花板上摆动着的吊灯。最开始他只是心不在焉地看,却渐渐地发现了一个特征——虽然吊灯摇摆的幅度越来越小,但完成一次摇摆的时间却没有变。这就是“单摆的等时性”,当时的他竟凭借自己的脉搏作出了确认。他觉得这是个了不起的发现,便告诉了大人们,却没有得到重视。于是,少年伽利略为雪耻而努力学习,成为了一名科学家,发现并且证明了许多物理定律,最后他终于开始公开支持哥白尼的日心说。读完这本书之后,我的感想是:科学真伟大。

不可否认,当时的这种思想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我以后的路。我开始抵触除了算术(数学)和理科之外的所有科目,觉得学习其他东西只不过是在白费脑筋。我脑中的公式是这样的:科学伟大,科学之外的学问都不如,

母亲因所有努力都白费而恼羞成怒,选择了同班主任商量这种简单直接的手段。那是我读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老师好不容易给选了本书,一定要好好读。要是被问起有什么感想时你却回答还没看,那妈妈也太没面子了。”把书交到我手上时母亲这样说。从那天开始,《次郎物语》就端坐在我的书架当中。

翻开第一页看看还是可以的,但当双眼开始追着那些文字跑时,痛苦便会突然间袭来。这并不是因为我想读才读,只不过出于义务而已,所以并没有坚持的理由。把书放回书架时,我的心中只剩下对书的憎恶。为什么世上会有这种东西呢?我咬牙切齿。

但更大的不幸笼罩了我。班主任为有家长就读书的事找她商量而自我感觉良好,竟把我的名字加进了班里几个同学参加了的读书感想征文比赛的名单。这样一来,我就必须在暑假期间读完指定图书,还要写读后感。那本指定的书是《大藏永常》,是一个在农业政策方面功绩颇丰的人物的传记,不用指望书里会出现惊悚、推理或者幽默的故事,这本书怎么看都是教育委员会青睐的那种。

看到这个书名就渐渐没了兴趣,看完第一页我就已经绝望了,从第二页开始几乎是哭着看完的。这本书我没能读到最后,读后感也只是将看过的内容概括一番,最后加一句“对不起,我没能看完”,以期得到谅解。班主任什么都没说,但只有我的

可出乎意料的是,事情竟然出现了一百八十度的转折。那是在我进高中之后不久。大姐带回来一本硬皮封面的书,书名为《阿基米德借刀杀人》,是一个叫小峰元的人写的,还获得了江户川乱步奖。接触到久违的书这玩意儿,我的头又晕了起来,但这本书我却真读得下去。至于原因,到现在我也搞不清楚。是一时兴起呢,还是着了魔呢?总之当时我的行为无法靠道理去解释。而且还不仅仅是读得下去,我竟然将它读完了。故事本身并不长,我却花了将近一周的时间,最后整个故事在脑子里都变成了一团糨糊,但总之还是读完了。对于在那之前不管多么有趣的书也只能看个一两页的我来说,这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一起意外事故了。

推理小说还真的可以啊——那时我第一次有了这种想法。或许也算是理所当然吧,因为一直与读书无缘,在那之前我从未接触过推理小说。那时二姐早已是松本清张的书迷,但我只以为她在读什么无聊的书,完全没有兴趣。

我想知道二姐还有其他什么书,于是看了看她的书架,最终视线停在了松本清张的《高中生》上。这次我只花三天就读完了,拿起来就放不下,一直缩在被窝里翻书这种事,我还是生平头一次。比起书中的内容,自己竟有如此举动这一点更令我兴奋。

接下来我读了《点与线》,还读了《零的焦点》,全都是一气呵成,爽快至极。一看到铅字就头痛的过往变得那样不真实。很快我开始关注起其他作家的作品,到最后终于也开始自己掏钱买起书来。推理小说究竟哪里吸引我,那个时候的我还不太明白。

那段日子里的某一天,我忽然产生了一个了不起的想法。也不知是胆大妄为还是不知天高地厚,我竟生出写推理小说的念头。不过当初我沉迷于怪兽电影的时候也曾想着要当电影导演,因此对创作故事这件事本身我其实并不讨厌。

我在学校附近的文具店买了一本最厚的B5笔记本,从那天开始就写了起来。很遗憾,具体日期已经不记得了,但肯定是高中一年级的一月份。书房是和姐姐们共用的,为了不让她们发现,我着实下了一番功夫。我就这样一天不落、一点一点地写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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