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合花茹志鹃读后感摘录80句-经典语录
小说《长恨歌》主要通过这一特殊时代,城市对于女性的影响及城市女性自身的特殊性。下面是关于小说《长恨歌》赏析,供大家参考!
小说《长恨歌》赏析
王安忆凭借长篇小说《长恨歌》摘取第五届茅盾文学奖,书中王琦瑶式的女性形象无疑是新时代的特殊群体。她们在城市中成长、生活直至蜕变、老去,一生年华托付给一座城。是城市,给予她们外在的潮流时尚,内在的谨言慎思;也是她们,将灵动活力注入一座看似摩登时尚的空城。然而,另一方面,城市的浮华躁动也在暗中滋长。城市女性不得不依靠一定的物质基础,拜金主义苗头渐露。复杂的人际关系使得女性投身其中左右周旋,其中既包括人伦(母女、夫妻),又包括同性、异性的友谊。
“从生活的巨流中截取一片波澜,一朵浪花,从风格细腻的描绘和挖掘,展现时代精神的风貌。”①这样的创作风格与其母茹志鹃的《百合花》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四十年间,动荡混乱此起彼伏。“作者并没有历史场面的刻画,依旧着力构造上海弄堂小人物生活情感的细枝末节。她以知识分子群体传统的精神话语营造了一个客体世界,不是回避现实世界,也不是参与现实世界,而是一种重塑。”②诚然,在小说中,王安忆构造的上海弄堂世界是平行于整个时代大背景的,作品的字里行间中却很少嗅到政治的气味,作者意图与现实的洪流撇清关系,但小说中主要人物的人生发展仍然依附历史,这是无法完全规避的。也正是因为这一点,作者在着力重新塑造一段往事的同时,故事中的人物也越发真实丰盈。
【第1句】:城乡巨变中女性转身。
在以往很多以农村为背景的小说中,人物形象是深深扎根于农村土地的,其中自然包括许多农村妇女形象。余华《活着》中的家珍,苦苦规劝误入歧途的丈夫福贵,生活贫苦却甘之如饴;又如五十年代《“锻炼锻炼”》中的“小腿疼”“吃不饱”,在政治的氛围下,作者“从日常生活、家庭琐事展开,自然地表现社会风习、伦理的变革在农民心里、家庭关系、公共关系上留下的波痕和冲突”③;在以七十年代中期为背景的《许茂和他的女儿们》中,许秀云温和恬静,可人生命运却颇为坎坷。小说中情节的发展同时也依托于农村生活的轨迹。
相较于农村,城市的环境无疑更为复杂。一方面,城市的现代繁荣与农村形成鲜明的对比。这里没有集体劳作的日晒雨淋,没有春种秋收的轮回反复。这有哼唱着“四季调”的留声机、颇受欢迎的照相馆、人来人往的淮海路、各种各样的“派推”舞会、放着《乱世佳人》的电影院以及铺满康乃馨的选美舞台。即便是多年后,在王琦瑶的旧樟木箱中,仍然存有缀了珠子的手提包、法兰绒的贝蕾帽,时代的繁华缩影集聚在这琐碎物品之中。另一方面,城市也暗藏着污秽阴暗的死角。上海弄堂就是典型的代表之一。类似爱丽丝公寓、平安里的地方散落在城市的各个角落。以李主任为代表的社会上层人士,或追逐权势,或金屋藏娇。繁华的淮海路上,是金钱堆积起的时尚。人们对物质的渴望从未淡却,即使是民风淳朴的邬桥古镇,也难免有从上海来的龙虎牌万金油广告画,也有上海的双妹牌花露水、老刀牌香烟。像阿二这样的青年也是渴望去南京读书的,同时对上海这样的大城市也充满无限向往。
无疑,作者王安忆着力编织一个关于城市的故事,“城市的街道,城市的气氛。城市的思想和精神。”④《长恨歌》中,开篇就花许多笔墨来写上海的`弄堂、流言、闺阁、鸽子和王琦瑶式的女性,写作风格上与法国作家巴尔扎克相似,注重对小说环境的细致描写刻画,即“19世纪欧洲写实主义的单一赘叙(iterative)模式。”⑤除了奠定小说基本环境基调外,对人们关于城乡固有观念意识做出了纠正。
在农耕文明和工业文明的承接中,冲击和摩擦难以避免。直至今日,我们仍能切身感受到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伴随着农业耕地的急速消亡和城市边界的无限扩张。但是,类似“城
市的商业气氛、拜金主义以及各种享乐的场所无一不是滋长剥削意识的温床。”
⑥这样的观点,显然是以偏概全。《霓虹灯下的哨兵》中,在军民共同抵制资产阶级思想腐蚀的同时,从另一个侧面也能看出时代的单调局限与片面不公。是否城市真就是一切腐败享乐的开端?而如何将作者的真实构思和想法准确地表达出来?例如王琦瑶式的女性角色成为了作者观点的特殊切入口。王琦瑶式的女性,没有传统农村女性对家务劳作的本分依赖,抑或是思想上的保守狭隘。无论是吴佩珍还是蒋丽莉,薇薇还是张永红,她们远离政治洪流,她们过着自己的日子。从生活中她们的一颦一笑,一言一行中,凸显的是城市女性的自我个性和张扬不羁。新时代女性形象的反差变化正是在城乡巨变中,愈演愈烈。
【第2句】:女性的特殊城市烙印
在上文中谈及都市女性成为新时期的宠儿,在此主要论述城市对女性的特殊影响,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 城市女性的特殊心理及心态
王琦瑶入住爱丽丝公寓之后,蒋丽莉的到访显然是出乎意料的。王琦瑶、李主任、程先生以及蒋丽莉四人之间的瓜葛,掺杂着流言蜚语,牵绊不舍,是“剪不断,理还乱”。以至于王琦瑶在蒋丽莉面前将话挑明,“我们要不把这话全说出来,我们大约就没别的话可讲。”
⑦而后,又毫不避讳地借用蒋丽莉父母的婚姻关系,挑明了女人“体面”和“实惠”的道理。 这一点上,王琦瑶超乎同龄人的成熟和精明可见一斑。
她是“适合自家人享用的”三小姐,但她知道与吴佩珍、蒋丽莉之间友谊的分寸,知道和程先生、阿二之间的熟稔程度,知道在康明逊、萨沙之间周旋自保,知道怎样试探张永红和长脚。甚至刚到平安里时,与严师母做完头后一句“我到你的年纪一定是不如你的”⑧,反而引起了严师母对曾经过往经历的真心感慨,彼此都能看进对方心里一些。
人们常认为城市女性难免有一种极其细微的心理活动变化,有些难以捕捉的欲擒故纵的味道,抑或是一种矫情的故作姿态。在一段时期中,被认为是一种普遍的现象。她们不像那些激进果敢的女中豪杰,如《青春之歌》里的林道静,甚至有时还被贴上虚假伪善的标签。
但从另一角度来反观城市女性的心理,往往体现出城市对其变相的反作用。复杂的人际关系,需要悉心维系。纵且退一步说,倘若王琦瑶没有处处留心的本事,大概是像吴佩珍年轻时那样天真无知,又或是像王安忆早期作品《雨,沙沙沙》中经典的雯雯形象,她定然是无法平安度过19 【第47句】:19 【第55句】:1965这些特殊年代的,更不用说后来的薇薇了。
(2)城市女性的人生命运
不得不提的是小说最后一章“碧落黄泉”中,王琦瑶的死既在情理之中,有出乎意料之外。
一方面,小说以《长恨歌》为题,或多或少都带有隐含的象征义。预示小说结局的悲剧意蕴,这是其一。其二,整部小说的结构日趋完善。程先生、蒋丽莉等人物的人生命运以不幸的悲剧终结,次要人物的发展脉络已向读者交代,而中心人物王琦瑶的人生结局也该呼之欲出的。其三,联系小说前后的章节细节,从中不难推测出一二。“我这一病,房间里的灰都积了起来,好像要来埋我的样子!”⑨细细想来,也暗含了王琦瑶的不幸命运。除此之外,长脚的用心服侍总给人以不安。
长脚是个怎样的人?说他是纨绔子弟,有些言过其实。说他是地痞流氓,他也能寻觅良机,图一日之快意,挥掷千金。更为贴切地说,他是一个市侩投机者,在他身上有难以掩盖的市井流气,追求金钱虚名,想过一个上流人体面的生活,四处结交,拉拢关系,却往往终日惴惴不安,甚至有时难以安饱,命悬一线。这样的一个双面人物,生活在社会的夹缝之中。在与王琦瑶交谈中,当提及黑市的黄金价时,长脚的表现就已近很过火了,说到黑市黄金的高额牌价、“拉黄包车的都藏着几两黄金”,来回旁敲侧击,可谓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那么后来因为一次铤而走险的投机最终失败,动了邪念谋财害命,也是不无可能的。
另一方面,王琦瑶被害事件也是一个非常巧妙的收尾。 “王琦瑶眼睑里最后的景象,是那盏摇曳不止的电灯。”“这场景好像很熟悉,她极力想着。在那最后的一秒钟里,思绪迅速穿越时间隧道,眼前出现了四十年前的片场。对了,就是片场,一间三面墙的房间里,有一张大床,一个女人横陈床上。”“她这才明白,这床上的女人就是她自己,死于他杀。”⑩相较于四十年前在片场时还是初生之犊的王琦瑶呢?“王琦瑶注意到那盏布景里的电灯,”“就像是旧景重现,却想不起是何时何地的旧景。王琦瑶再把目光移到灯下的女人,她陡地明白这女人扮的是一个死去的人,不知是自杀还是他杀。奇怪的是这情形并非阴惨可怖,反而是起腻的熟。”“唯有那女人是个不动弹,千年万载不醒的样子。”
全书情节上最大的伏笔,就是这四十年后和四十年前的对比和呼应。时间、地点、人物、环境,全部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甚至是颇具颠覆意味的。而究其死因,恰恰是多方面的。
第一, 长脚因黄金动了邪念,为谋财自保而孤注一掷,杀害王琦瑶,这一点上不再赘述。
第二, 老克腊和王琦瑶的情感最终无果而终,因此老克腊决定不再出现,他将王琦瑶家的钥匙给了张永红,而张永红却把钥匙轻易给了长脚。这阴差阳错的巧合,使得王琦瑶最终的死令人可惜可叹,着力突显了小说的悲剧性。
第三, 是这夹生在城市弄堂里的流言。全书开篇就写上海的弄堂、流言并不是无心之举。流言中的王琦瑶得到了有钱人的所有财产,每年还会受到寄来的美金。这与事实大相径庭,可长脚这样的痞子就是信以为真,病态程度甚至到即使告诉他我王琦瑶只剩这一小盒的金条,他也不会相信。使人完全丧失辩解的机会,这就是流言最为可怕的地方。
第四, 就是王琦瑶自己。最初,长脚是放低姿态恳求阿姨心肠好借钱给他,可王琦瑶自己却是态度强硬。先是不顾情面的揭穿长脚的本来面目,后来竟要让他自首。这一招直接将长脚逼急了,而一连骂出的“瘪三”更是激怒了长脚,最终香消玉殒,碧落黄泉。
以上四点死因中,第四点是非常值得推敲的。王琦瑶本可以劫后余生,可为何步步紧逼,反而使得自己命丧他人之手?作者这样的安排是否合情合理?
(3)城市女性的相对独立人格
首先,上文中所提及的第四点死因,一定程度上,主要是因为城市女性追求相对独力的人格。像王琦瑶一样在上海这样的大城市生存了四十年之久的女性,有她们自身一定的价值取向。
王琦瑶打心底是看不起长脚这样的瘪三混混的。年轻时的王琦瑶当过上海家喻户晓的三小姐,是大众眼中的“沪上淑媛”,即便除却了这些虚妄的名号,从回答导演劝说她退出竞选的话,“竞选上海小姐恰巧是女性解放的标志,是给女性社会地位”12也能看出,王琦瑶是喜欢争取的女性,拥有自己独立的人格魅力。尽管后来岁月流逝,四季转承,她身上独有的气质仍能吸引像老克腊那样的后来者。
蒋丽莉自然也是其中之一。不顾各方压力,坚持主动追求了程先生这么多年,即便后来嫁给了山东的老张,仍然受到友谊爱情的双重煎熬,可她心底仍是在意与王琦瑶的友谊的,这才会病危在床,也与王琦瑶大哭大闹,这样的真性情也是少有。结婚后,连老带小,一家六口,她也并没有成为只顾相夫教子的家庭主妇。
薇薇的独立带有较强的年少自我的轻狂。年少时的她,似乎就意识到在审美装扮上,需要与她母亲划清界线。这对母女,相较于王琦瑶和她的母亲,完全不同。她们会为了时尚装扮而各执己见,年龄差异、长幼辈分丝毫不在顾虑之中。薇薇最后选择远赴他乡,与小林一起生活,也是她自己的选择。
自然,像她们这样的女性是极为厌恶像长脚一样四处依附的瘪三。
城市,让她们有机会接受相对优质的教育,这是形成各自价值观、人生观的基础。但是,城市女性的独立人格则是相对而言的。也就是说,城市的时尚繁华,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才能得以瞻仰。这就与追求自我人格独立发生了矛盾。女性是城市的一份子,但却恰恰不是决断者,更多的是扮演依附者的角色。小说中虽然没有详写李主任、严先生这类有权势的男性形象,但从字里行间仍然是能隐约窥知一二。 (4)城市女性的物质追求
二十世纪,以法国著名的存在主义者西蒙娜·德·波伏娃(Simone de Beauvoir)为代表的女性高喊女权主义,波伏娃本人19岁时便已向世界宣称:“我决不让我的生命屈从与他人的意志”,完全与曾经盛行“Totamulier in utero”(女人即子宫)13的主流观念相悖。然而在中国,身处“薇薇时代”的女性,仍以男性为生活主轴,薇薇会为了小林向母亲讨要家藏戒指,会为了小林远赴美国,却与母亲有着难以磨灭的隔阂。
在社会分工中,女性承担起了一种特殊的角色。她们的自主和独立是一定的,相较于男性,是微乎其微的,甚至是缺失的。有人就提出其本质是因为“作为本体性自主性存在的女性一直是缺席的,或者说女性始终是作为在场(presence)的他者而存在的。”
由于生理上的极大差异,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女性在生产劳动上无疑是不及男性,间接导致生活物质资料的积累不够满足长期需求。于此同时,在家庭中,还要负责下一代抚养教育等诸多问题,致使对家庭中男性的依附性较强。
相对来说,农村的家庭关系受到固有的保守观念,较为稳定,波动性不大,农村女性得以依赖家庭维系生活。但城市则不同,男女平等观念中,女性被动地处于天平的低端,是社会中的弱势。从这一点上,这就不难理解王琦瑶用青春从李主任处换回的一盒金条是她仅剩的底牌,用来解救一时之急。薇薇乐此不疲地追求时尚,所幸结识了小林,留学出国,也算衣食无忧。蒋夫人向丈夫做出妥协,得以抚养一双儿女。王安忆塑造了许多不同的形形色色色的城市女性人物,也符合“他者形象不是自然生成的,而是被塑造出来的”这一点。
【第3句】:结语——反思城市女性的特殊性
站在当今时代的角度,城市化依旧如火如荼地进行。无疑,在人们沉湎美好的幼年乡村回忆时,也深刻意识到了城市化是一种历史的发展必然选择。但是,在城市大发展的今天,人们对女性这个群体所持有的思想观念,并没有日趋臻善,甚至一定程度来说,与城市发展速度是不匹配的。
不仅如此,城市女性在这种不对等发展过程中的特殊性越发明显。主要体现在: 【第1句】:所处城乡交接的特殊时代节点,受到新旧思想观念的双重冲击。 【第2句】:城市复杂环境极大地影响女性细腻敏感的心理及人际姿态。 【第3句】:城市求生中,渴望追求独立人格有与现实相矛盾。 【第4句】:对城市物质基础难以摆脱的依赖性。
与激进高涨的女权主义相比,《长恨歌》中并没有将城市与女性完全分割开来,王琦瑶式的城市女性在当下社会依然存在。随着时代的发展,城市与女性相互间的影响也会越发明显,城市女性依旧处在时代的十字路口徘徊。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
记得初次接触霍达的这本成名著穆斯林的葬礼,是在二十多年前上中学的时候,那时中午吃饭有个习惯,每天准时收听中央广播电台的长篇小说联播,上高中时,电台正热播这本轰动一时的长篇小说,从此这部长达50多万字的独特的长篇小说在我的脑海中留下了深深的印记,书中的那些鲜活的呼之欲出的人物,韩新月、楚雁潮、韩子奇、梁君璧、梁冰玉等等,总是盘旋在脑海之中,挥之不去。
上个月去西单的图书大厦买书,在文学类图书中竟然发现这本二十多年前就出版的小说,现在还在热卖。于是当即买了一本。此后又花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把这部被冰心称为“奇书”的书,从头到尾,仔仔细细读了一遍,当读到韩新月病逝出葬的一段,竟然还是泪流满面,伤感不已。
穆斯林的葬礼确实是一本好书。这是一部最有生命力的茅盾文学奖经典作品,二十年发行上百万册、感动中国几代读者。最纯洁的梦想、最凄美的一爱一情、最痛楚的命运,这个评价毫不过誉。
我觉得这部书最大的优点是,整部书结构安排的非常巧妙,两个时空相互穿插,并以“玉”“月”为每章的标题,交织在一起,在小说的结尾又合二为一。小说情节紧凑,高超迭起,使读者看书,如入迷宫,登山光景,佳境不断,总是能不断地吸引读者,不断地往下读下去、读下去。尤其是韩新月的身世之谜,深深地吸引着读者看下去,去解一开这个谜一团一。此外,异于汉族的回族伊斯兰穆斯林文化也是小说的一个亮点。千年古都北京又为小说展现了一个富于文化底蕴的'背景。
霍达为小说设置了一个清绝的艺术基调。小说中的主人公姓“韩”“梁”“楚”,隐喻了“寒凉、凄楚”。小说中人物的“清、冰、玉”等,也给小说笼上了一层凄清的意境。“韩新月”这个名字,显得多么清新美丽,而小说作者为读者塑造的韩新月,也是那么的冰清玉洁,完美无瑕。整部小说文笔清新优美,和茹志鹃的百合花很像。
据作者自述,穆斯林的葬礼的故事是取决于真一人真事,通过小说可以大概推知小说中隐藏的真实故事。我猜想应该是作者本人熟悉的一个亲朋好友,她就是书中“韩新月”的原型,她的父辈也有类似书中的感情纠葛,而这个原型也经历了类似“韩新月”的忠贞不渝的师生恋情,不幸的是年纪轻轻就患病夭折了。
要说书中的不足,就是通读全书,还是能明显地感觉到,作者在描述自己亲身经历过的情景时,常下笔如神,活灵活现,而当描述不熟悉或未经历的事件时,就显得有些单薄不够丰满。如描述韩子奇与梁冰玉在英国时候的经历时,细节上就觉得经不起推敲。还有就是有些情节安排的不够自然,如女仆“姑一妈一”初到韩宅,刚换完衣服,一看见嗷嗷待哺的天星,就母一爱一大发,当着陌生人,解一衣露一乳一喂一奶一,就算姑一妈一是一个乡下妇女,起码的羞耻感还是应该有的吧。我觉得书中最失败的一处描述是韩子奇与梁冰玉在国外生下新月,回国,冰玉与君壁姐妹相见,毕竟姐妹之间血浓于水,冰玉是君壁一手带大,这里的感情应该是很深很深的,而书中的梁冰玉从海外归来,姐妹相见,完全是一副小三见原配的感觉,还口口声声喊着“我也有权利生活,有权利一爱一。”难道你一爱一了,就能伤害一爱一你养你如同亲生母亲的亲姐姐,梁冰玉还声称“我只知道她是我姐姐,只这一点儿。”还鼓动韩子奇离开苦苦等待了他十年的结发妻子(她的亲姐姐)和儿子,和她远走他乡。这是人话吗?是在国内海外受过最好教育的人说的出来的吗?如果梁君璧和梁冰玉是完全的陌路人,韩子奇已经不一爱一君璧,那梁冰玉说这话还能理解。所以说这一段书中对于梁冰玉的塑造失败的。实际上梁冰玉当时的心情是应该是很复杂的,既有对于韩子奇的一爱一,又有对于姐姐的思念愧疚,又有对于家园的依恋怀念等等,但作者并没有完美地把这种充满人生无奈的复杂情感表达出来,确实是书中的一个比较大的瑕疵。还有就是小韩子奇初入梁家门,把梁亦清的玉碗打碎,突然决定留下来,也比较突兀。最后就是此书初版时,有韩子奇在临死前吐露说自己是汉人的孤儿,这一段极具震撼力的描写,最后在此书再版时,据说霍达迫于回民同胞的压力而删改为韩子奇临终前的忏悔不尊教规,故事感就差了一些。但是就算完全按照原来初版,写韩子奇是汉人的孤儿,欺骗了吐罗耶定巴巴和梁家,在小说前也应该不断地有暗示,才能在临死前的吐露真言的一刻,不至于让人觉得太没有任何思想准备和突兀,让人吃惊。还有韩子奇回国几十年与梁君璧分床,也有点怪,毕竟梁君璧并没有对比起韩子奇,韩子奇也并没有抛弃这个为他生养儿子的结发妻子。
小说的高超境界是要写出人生的无奈,而不是简单化、概念化。
小说也有许多一精一彩的描述,印象最深的是写北京的春天,干燥风沙大,花还没盛开就被风沙中吹残,生活在北京二十多年,深有感触,北京春天常常是花刚开没多久,几阵风沙就落花满地了,春天的北京并不令人愉悦。写韩新月临终时眼睛突然看不见了,若是没有亲身经历,是很难写的如此真实的。写韩新月大学时候的校园生活和同学情谊,也是活灵活现,肯定也是作者的校园亲身经历为素材的。尤其是罗秀竹讽刺上海人小气一段儿,令人喷饭。肯定也是却有其事。
穆斯林的葬礼这个书名,总让人觉得应该是一种历史类图书,好像是要介绍穆斯林的风俗似得,而以此小说改编的电一影取名月落玉长河就婉约诗意多了,可能也是觉察到了这一点儿。
穆斯林的葬礼是一本奇书,也只有像霍达这样的出身经历背景天分才能写得出来,很难再复制了,也难怪这本书有这么多喜一爱一者,感动了那么多读者。
穆斯林的葬礼值得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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