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的鳞爪读后感摘录66句-经典语录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1
刚刚合上书,这本书令我难忘。我仿佛就是那本书的主人公,经历着神奇的旅行。这本书让我陶醉其中,让我爱上了这本书。这本书的特点就是很有画面感,小孩读了很有益。这本书获得了“纽伯瑞儿童文学银奖”,“美国《如何为儿童选择正确读物指导手册》推荐100本最佳童书之一”。这本书怎么会这么让人陶醉呢?看看下面这段书中的人物描写,你就知道了!是这样写的:他的衣服比先前水手的更加破旧,换句话说,上面的补丁与碎布更多。他的手臂和腿肚子跟尖铁条一样细。布满皱纹的脸庞像是一张弄皱的餐巾,上面点缀着没刮干净的白色短须。拳曲的头发很短,嘴唇是松弛的,牙齿有一半不见了,他微笑的时候(我猜这是他现在试图做的表情),只能展示一堆参差不齐的断牙。但他眼睛中闪烁出的好奇却具有一定的威胁性。看多么细致的描写!但是大家好像还不知道这本书的大概意思呢!
1832年夏天,来自上层社会的十三岁少女陶雪洛独自登上美国的“海鹰号”。但是,在航途中水手们暗中叛变了她。起初,陶雪洛站在船长这一边。但慢慢了解船长的本性后,就加入了水手这一边。很快,她就卷入了一个谋杀案,并判死刑。但凭借着她自己的智慧,逃过了这场劫难。之后,她千辛万苦回到了父母身边时,却发现现在的世界已经和以前不一样了。
再来说说我的感受。陶雪洛是一个勇敢的女孩,他选择离开一个受约束的家庭,去经历一次非同寻常的经历,使她从一朵娇贵的花朵变成一个成熟、勇敢、坚强、自主的女性。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2
《骆驼祥子》这一本书的作者是老舍,他生于1899年,死于1966年,是现代著名的作家。老舍原名舒庆春,字舍予。满族人,北京人,他也是杰出的语言大师。他的作品极多,代表作有《骆驼祥子》《四世同堂》《茶馆》《龙须沟》,因此获得“人民艺术家”的称号。老舍先生的一生,总是忘我的工作,他是文艺界当之无愧的.“劳动模范”。
《骆驼祥子》的主人公祥子,是一位平凡的人力车夫,一开始祥子十分努力的拉车,来实现自己的愿望,并且照顾那些家庭条件不如自己的好的车夫。祥子终于经过不断的努力买了一辆属于自己的车,从此不用再每天交车分份了。本以为好日子从此开始,但是美好的愿望大多是落空的,祥子的也是如此。祥子连人带车都被兵捉了去,祥子怨命运对他的不公平,也想着如何逃出去。在一个晚上祥子偷到了几匹骆驼想着把它们卖了可以换了一点钱,在祥子的努力下终于回到了城中并把卖骆驼的钱存了下来,在人和车厂拉车。
后来在虎妞的诱惑下与虎妞成亲,但是虎妞因难产而死,虎妞的好朋友小福子也上吊而死。从此祥子失去了生活的信心,开始吃喝嫖赌,不务正业。这个社会害了祥子,让祥子从一个拼命挣钱,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变成麻木潦倒的人。
老舍先生无情的批判了这个黑暗的社会,它不让好人有出路!
而现在的社会与那时不同,我们更应该有理想,在当今社会只要努力,只要付出就有回报。现在没有了人力车夫,但是我们应该记住旧中国的黑暗,不再让悲剧上演。
我们应该学习骆驼祥子的精神,向着自己的理想而前进!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3
大多数孩子是生活在一个温暖家庭中,想知道单亲家庭的孩子是怎么生活的,他们会有什么怪癖,什么爱好吗?黄蓓佳阿姨的著名长篇小说《亲亲我的妈妈》在此书中,你,就能找到答案。 《亲亲我的妈妈》是黄蓓佳阿姨写的长篇成长小说,它是由江苏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此书温情笔触,撼动人心,是一本适合我们中小学生看的好书。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有轻微孤独症的男孩安迪,在学校被老师唤做“安迪”,被爸爸叫成“安宝儿”,被妈妈称做“弟弟”十岁男孩。在爸爸的葬礼上,“弟弟”第一次看到了他也有轻微孤独症的妈妈舒一眉————那个漂亮的,像是从照片里走出来的人。
正在双方争夺“弟弟”的抚养权时,“弟弟”跟着他的妈妈,走进她的世界中。 这是一部关于单亲家庭的孩子成长小说,黄蓓佳阿姨叙说了弟弟和妈妈相识,相处的陌生,微妙可忐忑。
文章中的表姐可儿,姨夫宝林以及“血爪”张小晨……使这本小说读起来非常有趣味。文章的扣人心玄也使这本书增添了不少姿色,从刚开始的陌生,到相处的认识。从知道妈妈是主持人的兴奋,和晓得妈妈下岗后的失落,从“两面派”英语老师的李轻松,到眼镜店和蔼可亲的卫东平叔叔……一本《亲亲我的妈妈》让我了解到了单亲家庭孩子的生活。了解到孩子渴望父爱(母爱)的那种心情。会让我情不自禁地流下了眼泪,也会让我开心的又蹦又跳…….我觉得自己暂时变成了一个隐身的成员,在这个有一点怪癖,一点伤感,不多的快乐,但有很多温情的世界里。倾听他们的谈话,呼吸他们的空气,感受同样悲伤,分享同样的快乐。 希望大家也能喜欢这本书—————《亲亲我的妈妈》。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4
《巴黎的鳞爪》这篇散文写的是举世闻名的巴黎的“麟爪”,作者没有去写绚丽的罗浮宫,壮观的凯旋门,迷人的赛因河,而是把视角投向社会的底层,写的是悲怆落漠的心灵,阴暗丑陋的画室,作者仿佛有意要设制不和谐,然而精细的读者却能从这表面的不和谐中,悟出巴黎迷人所在,不由得不敬佩作者精妙的构思、材料选择,娓娓叙述又都是在不经意中。
徐志摩当然是这其中传奇而又独树一帜的人物。他的诗歌,他的情感生活,他的异国情怀,他的对于独立人格的追求,都让一辈辈人着迷着。读过他的诗,但并不能足够理解,今次看这一本散文集,又是一样的朦胧,也许是太年轻,但徐志摩正是年轻时创作的这一切,那我该如何解释自己的愚蠢和混沌呢?我不知道,只有继续努力下去一途了。
徐志摩生前只出版过三本散文集,分别是《落叶》、《自剖》、《巴黎的鳞爪》,其内容散而杂,有抒情,有哲理,有议论(毕竟他在剑桥学的是政治经济学),有回忆,有文艺评论。拿这一册《巴黎的鳞爪》来说,《巴黎的鳞爪》和《我所知道的康桥》显然是带有抒情和回忆性质的文章,而像《拜伦》,《罗曼罗兰》,《济慈的》等又是明显的诗歌文艺批评,《吸烟和文化》是议论的文章,《天目山中笔记》则又带有很强哲理的思考了。
但不论徐志摩写的是何种题材的散文,都可以从中看出他那作为诗人的华美笔触,以及他那饱满的情感,和他深邃的思索。每篇文章的写作,几乎都能同时体现这些特质,因为他的散文也是独一无二的了,正像他的诗歌,他的做人一般。
遗憾我的读后感也就止于此了,那就说一点体外的话。书前附有徐志摩的一段话,那是写给他正热恋的陆小曼的。他把陆小曼比作猫,这我们也都知道理由;当然他也夸奖这“猫”的出色的批评能力,为他提供了很多有用的建议。
巴黎人真诚、洒脱,作者和他的这篇散文同样如此。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5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你想错,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
——《简爱》夏洛蒂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我认为,不会的。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6
从小就喜欢猫,养过的猫也非常之多。猫是个特别的动物,它很独立,优雅而风情万种。读完多丽丝。莱幸的《特别的猫》,可以很深切的体会到他对猫的爱,那种爱是非常细腻的,她把猫的每一种神态都描绘栩栩如生。在她的眼里,猫是最优雅,最迷人的野兽。她笔下的暹逻猫分明就是一个风情万种的美丽女人,她自信、优雅、虚荣、妩媚,她习惯去听别人赞美的声音和对她投以羡慕的眼神。
莱辛写猫用笔非常细腻,塑出了生动鲜活的公主灰咪咪、好母亲黑猫、幸存者鲁夫斯、大帅猫巴奇奇。读者说莱辛冷静得残酷,“总是以一种第三者的身份,像是再写动物习性观察笔记一样,细致的、耐心的、事无巨细的去描摹猫的生活,他们如何打滚,如何跳跃,如何求偶,如何生产,却感觉不到主人的感情在哪里。但我喜欢莱辛的这种写作风格,少了些矫情,多了些真性情。
她在书中写道,“在我与猫相知,一辈子跟猫共处的岁月中,最终沉淀在我心中的,却是一种幽幽的哀伤,那跟人类所引起的感伤并不一样。”
读了这句话及这个故事,我觉得,莱辛不仅是在写猫,更透过猫审视背后隐藏的人性的法则:猫会排斥异己,会动手去猎捕一只鸟儿或是一只老鼠费神来向主人献媚讨好,还会发展出这样一套自负虚荣的复杂语言——但更多的是对另一种生命的爱与同情。与人类有所不同,在人们遇到这种事时,他们只会排斥异己,做出一些无谓的事物讨好别人,发展出一套自以为了不起,爱慕虚荣,复杂的语言。
而我对于猫的喜爱,读完这本书后,当然是有增无减。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1
读完《藏羚羊的跪拜》这篇文章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使我不由感到心情十分沉重,既为母藏羚羊那份沉甸甸的爱,又为老猎人所丧失人性感到悲从心来。
《藏羚羊的跪拜》讲述了一位在西藏高原上,住着一位老猎人。一天,当老猎人走出帐篷,忽然看到不远处有一只藏羚羊,他马上拿起枪,瞄准猎物。但藏羚羊并没有逃跑,而是跪在了地上,两行泪水流了出来。但老猎人并没有放走它,而是打死了它。之后才知道藏羚羊是在求自己放孩子一条生路啊!在这世上母爱是多么伟大呀!无论是人类或动物都拥有这种情感。当我们失败时母亲会给予我们勇气;当我们有危险时母亲会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保护我们。
可文中的猎人呢?他在藏羚羊跪拜只时,虽然有瞬间的犹豫,但仍然残酷地杀害了那只藏羚羊,他的善良在哪?他的人性在哪?
相反,那只藏羚羊在声死之时所表现的对孩子的爱,对声的态度,使他放弃了宝贵的尊严,给要取它性命的“人”跪下了,这比起猎人的残忍,我到底该说是兽伟大,还是人伟大?
这使我又想到了一篇文章在一次火灾中人们都跑到了顶楼有人示范往下跳因为下面已经有人拉起了安全网在众多人跳下来都获得了生命的时候最后的一个女人准备的姿势却怎么也不对下面的人着急极了都在下面一次次示范着最后女人跳下来了却是直直的头朝下冲下来当她落到安全网上的一刹那她语气微弱地说:“我肚子里还有孩子他已经八个月了我没有让肚子先着地他可能还有生的希望。”说完就晕了过去嘴角满是鲜血这是怎样的感情啊!想来读过的人都不用说的太明白已经被感动了吧。
文中的母藏羚羊奋勇保护自己的孩子。当我们去细细品味母爱时——难道她不是平凡而伟大的吗?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2
我今天学了《世界地图引出的发现》这一课,感受颇深。
课文主要讲了1910年,魏格纳住进了医院。他在这里非常无聊,就站起来用食指画大陆的海岸线。可这一画没白画,魏格纳发现了地球上所有大陆块的海岸线都可以较为吻合的在一起。第二天,魏格纳把自己这个想法告诉了大科学家柯彭教授,可是教授却让他打消这个念头。可魏格纳不是一个轻易改变自己想法的人,他又做了很多考察。终于在1912年,在法兰克福召开的地质学会上,魏格纳做了题为《大陆与海洋的起源》的演讲,引起了地质界的震动。
我叹服魏格纳的坚持不懈的精神。在小学生中。没有多少人具有这种精神,而我就在暑假中得到了一次锤炼。一次妈妈为我冻了一号电池大的冰块,
我用手抓了15分钟,虽然手冻的没了知觉,但我坚持下来了。从这件事情我体会到,只要坚持不懈,没我们做不到的事情。如果我们每天坚持早读,那我们读课文一定又优美又生动。如果我们每天坚持写钢笔字,那我们的字一定又大又美。如果我们每天坚持锻炼身体,一定会非常健壮。
我叹服他勤于观察的精神,在科学上,我们就应该富有这种精神。通过仔细观察,你会发现奇妙的细菌世界。在校园中仔细观察,你会发现校园是多么美好、可爱。如果缺乏这种观察,你就会变成一个粗枝大叶的人。
我叹服他的仔细思考的精神,如果他不仔细思考,就不会发现在远古时代,地球上所有的`大陆是连在一起的,后来因为不断漂移,才会成了今天的各个大陆。
魏格纳的重大发现就靠仔细观察,认真思考,反复论证。他就是我学习榜样中的一个,我也要成为一个像他那样的人。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3
鲁滨逊出生在一个富有的家庭,但他不爱学习,非常喜欢航海,第一次航海,鲁滨逊才知道了航海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航海是一件有生命危险而且非常艰苦的事,虽然这次航海使鲁滨逊意识到航海非常不容易,但鲁滨逊没有放弃对航海的热爱,最后一次航海,鲁滨逊非常不幸,但也出于不幸中的万幸,大船沉没了,鲁滨逊凭着一身好水性,被迫来到了一个荒岛上,成为整艘船中唯一活下来的人。
到了岛上,鲁滨逊也很坚强,他开始建造自己的家园,自己种粮食吃,并且活得非常愉快,后来他还救了他的忠实仆人“星期五”以及他的父亲,使他们父子俩团聚了。在岛上生活了17年后,鲁滨逊终于通过一艘西班牙的商船回到了自己的故乡。当鲁滨孙未离开家时,他向往的,是澎湃汹涌的大海,还有那惊险刺激的水手生活。而当他流落荒岛时才感到自己竟如此向往文明世界,思念家人与朋友,而这一切,当自己当初拥有时,却毫不在意。
我是不是也像在水中畅游的鱼儿,被水紧紧包裹却感觉不到水的存在。
我何常不是在亲情与爱的陪伴下长大,亲情一缕缕绕在指间,绽放在心头。被照顾的多了,感觉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父母的关心都是应当的,却没有看到他们一天天斑白的双鬓。而他们对我的爱却被我一天一天的忽视。
直到现在才发现,那每天在厨房里忙碌的身影,在家中等候我的身影,出发前早已准备好的茶水,无不奏响了亲情的交响曲,人世间最温暖,最能安慰人心的,最让听者幸福的曲子。
是何时,我忽视了亲情的存在,感受不到身边的温暖。又是何时,在我最失望、最寒冷的时候,我又重新感受到一直在我身边洋溢的幸福,亲情的温暖,一直暖入心底。
我不再是那身在海水之中,却不知自己在何之中,一昧寻找海水的鱼儿。我感到一丝丝的亲情,绕着手指旋转,滑入心底、心里,一下子变得好温暖,好温暖。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4
骤雪初歇,云悠然去。窗外晨光熹微,为远山初降的银白添了一抹红妆。天空澄澈得有如无风镜湖,却因清晨的朦胧无端堪染了惺忪,煞是醉人。当晨光轻吻着我时,我却一瞬失去了愉悦心情,忽而想起昨夜所读,再如何明媚的晨光,也顿失了颜色。
轻阖眼,我似乎在昏黄的灯下看见了一位老人,脸上的沟壑纵横是时间与过往给予他的唯一的慰藉。是什么让他在寥寥数年间瞬间失去了所有?他突然抬起头,不知想到了什么,浑浊的双眼中闪烁起莫名的光芒······
孤灯下,耄耋年,无人奉养。再睁眼,窗外才将涌出的细微明光顿时无迹可寻。我心中顿时涌起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苦涩烦躁,怎么也静不下来。静静翻开书,心绪迷失在书中一次次的无言据守,为书中那些迷失在金钱利益之中踟蹰不前的人而惋惜。不禁想起一个恰当的比喻——“染缸”。无论多么纯白无瑕的绸缎锦帛只要沾染,便只能迷失在纸醉金迷与筹觥交错之中无法自拔。
高里奥,我笑你痴,即使女儿在金钱与亲情中选择了前者,可仍然还是一味的付出,在临死时心心念念的是她们!可她们呢?连你的葬礼都不肯参加!
高里奥,我笑你愚,如若早些发觉,即使早已发觉,又怎会纵容女儿迷失在虚荣的陷阱与亲情的泯灭呢?你又如何经得起野心膨胀的两个女儿无穷无尽的压榨呢?
反观欧仁,他便是初入“染缸”的纯白帛锦,任凭错综复杂的社会如何染上颜色,他都甘愿沉沦,迷失在利益的洪流里,一去不返。终于在一次次的利欲膨胀中()成为了资本主义的畸胎。在金钱与良知中权衡,有人选择前者,迷失了本性;有人选择后者,却一无所有。这样的结果引人深省。即使欧仁目睹了一切,可是为了活下去,只得将良知置之高阁,选择任其迷失。
迷失,也许只是为了活下去而不得不做的吧?这样想着,我合上了书。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5
《巴黎的鳞爪》这篇散文写的是举世闻名的巴黎的“麟爪”,作者没有去写绚丽的罗浮宫,壮观的凯旋门,迷人的赛因河,而是把视角投向社会的底层,写的是悲怆落漠的心灵,阴暗丑陋的画室,作者仿佛有意要设制不和谐,然而精细的读者却能从这表面的不和谐中,悟出巴黎迷人所在,不由得不敬佩作者精妙的构思、材料选择,娓娓叙述又都是在不经意中。
徐志摩当然是这其中传奇而又独树一帜的人物。他的诗歌,他的情感生活,他的异国情怀,他的对于独立人格的追求,都让一辈辈人着迷着。读过他的诗,但并不能足够理解,今次看这一本散文集,又是一样的朦胧,也许是太年轻,但徐志摩正是年轻时创作的这一切,那我该如何解释自己的愚蠢和混沌呢?我不知道,只有继续努力下去一途了。
徐志摩生前只出版过三本散文集,分别是《落叶》、《自剖》、《巴黎的鳞爪》,其内容散而杂,有抒情,有哲理,有议论(毕竟他在剑桥学的是政治经济学),有回忆,有文艺评论。拿这一册《巴黎的鳞爪》来说,《巴黎的鳞爪》和《我所知道的康桥》显然是带有抒情和回忆性质的文章,而像《拜伦》,《罗曼罗兰》,《济慈的》等又是明显的诗歌文艺批评,《吸烟和文化》是议论的文章,《天目山中笔记》则又带有很强哲理的思考了。
但不论徐志摩写的是何种题材的散文,都可以从中看出他那作为诗人的华美笔触,以及他那饱满的情感,和他深邃的思索。每篇文章的写作,几乎都能同时体现这些特质,因为他的散文也是独一无二的了,正像他的诗歌,他的做人一般。
遗憾我的读后感也就止于此了,那就说一点体外的话。书前附有徐志摩的一段话,那是写给他正热恋的陆小曼的。他把陆小曼比作猫,这我们也都知道理由;当然他也夸奖这“猫”的出色的批评能力,为他提供了很多有用的建议。
巴黎人真诚、洒脱,作者和他的这篇散文同样如此。
徐志摩散文读后感1
从志摩先生谈起,心中不由得为其感慨,他是一位具有一定影响性的文学家,也是一位对生活热爱的人。1921年开始长期的诗歌创作,后来读到的诗歌一部分来自这个时期,受英国唯美派诗人的影响,认为艺术至上。曾经写过不少优秀的作品,深受读者的喜爱。
《徐志摩散文集》是一部精选的散文著作,带给我的当然是少不掉的欣喜,每读一章都会深陷其中,过后便养成了闲余中的趣子。
其中印象最深的是“欧洲漫录”这篇散文,富有幽默感,又不失哲理性和语言刚柔并工的表达。让读者深陷其中,体会其中的情感。
对于托尔斯泰的书与人的看法及表达了他的人生观。对于莎士比亚的回信,更让读者了解他为人礼貌,性情温和的另一面。
可不幸的事情终究会发生,因从南京乘机去北平路途中,飞机失事遇难,他告别了自己光辉的一生。虽死犹荣,用在这样一位诗人身上,不容置疑。他的逝世是对文学历史上的一次深痛的失去,一位正处风华正茂的年龄,还没有结束的人生就这样画上了句号。
可他的一生是精彩的,在散文中,与泰戈尔的对话,相当的好,能与这样一位印度诗人如此联系,并与他环游亚洲,也不失为一种成就。并影响着徐志摩对于印度洋的恩情。
游历学习的志摩先生,写出了一批感人肺腑的散文,有对于环境,事物的描写,也有对于人与人之间感情的描写。
在我看来,他所写的是人所触的正常感受,只不过是他会用最准确,扣人心弦的语言描绘罢了,体会是深刻的。
如果世界上最后一本《徐志摩散文集》在我的手上,我该会是怎样的欣喜发狂啊……
徐志摩散文读后感2
《雪花的快乐》无疑是一首纯诗(即瓦雷里所提出的纯诗)。在这里,现实的我被彻底抽空,雪花代替我出场,“翩翩的在半空里潇洒”。但这是被诗人意念填充的雪花,被灵魂穿着的雪花。这是灵性的雪花,人的精灵,他要为美而死。值得回味的是,他在追求美的过程丝毫不感痛苦、绝望,恰恰相反,他充分享受着选择的自由、热爱的快乐。雪花“飞扬,飞扬,飞扬”这是多么坚定、欢快和轻松自由的执著,实在是自明和自觉的结果。而这个美的她,住在清幽之地,出入雪中花园,浑身散发朱砂梅的清香,心胸恰似万缕柔波的湖泊!她是现代美学时期永恒的幻像。对于诗人徐志摩而言,或许隐含着很深的个人对象因素,但身处其中而加入新世纪曙光找寻,自然是诗人选择“她”而不是“他”的内驱力。
与阅读相反,写作时的诗人或许面对窗外飞扬的雪花热泪盈眶,或许独自漫步于雪花漫舞的天地间。他的灵魂正在深受囚禁之苦。现实和肉身的沉重正在折磨他。当“星月的光辉与人类的希望”令他唱出《雪花的快乐》,或许可以说,诗的过程本身就是灵魂飞扬的过程?这首诗共四节。与其说这四节韵律铿锵的诗具有启承转合的章法结构之美,不如说它体现了诗人激-情起伏的思路之奇。清醒的诗人避开现实藩篱,把一切展开建筑在“假如”之上。“假如”使这首诗定下了柔美、朦胧的格调,使其中的热烈和自由无不笼罩于淡淡的忧伤的光环里。雪花的旋转、延宕和最终归宿完全吻合诗人优美灵魂的自由、坚定和执著。这首诗的韵律是大自然的音籁、灵魂的交响。重复出现的“飞扬,飞扬,飞扬”织出一幅深邃的灵魂图画。难道我们还要诗人告诉我们更多东西吗?
徐志摩散文读后感3
今年暑假,有幸拜读了《徐志摩散文经典》,对他的印象才从最初的浪漫诗人转变为一个有思想、有个性,而又热情高涨的、率真诚实的文学家。
徐志摩的散文的特点便是浓郁,人们总以为将纷繁的世界写简单是本事,殊不知将一件平平常常的事,一个平平常常的场景写得繁采到极致也是一种本事。徐志摩便是那种能把别人无话可说之事说得天花乱坠,让你目不暇接的散文家。
他的散文洋洋洒洒,花雨缤纷,但更难得的是这些奇艳瑰丽的文字全都出自他的内心,出自一个"真'字。正如梁实秋所说,徐志摩的散文无论写什么,永远都保持一个亲热的态度,没有教训和演讲的气味,而像是和知心朋友谈话,毫不矜持地掏出内心的真话。
这本书中,最浪漫的散文《想飞》,读后让我感觉到他的散文真的就像在和他亲切的谈话、聊天一样,而且他的散文充满着丰富的想象,有勇敢探索光明的热情。 其中的《翡冷翠山居闲话》中的一段是这样写的:
“在这里出门散步去,上山或是下山,在二个晴好的五月的向晚,正像是去赴一个美的宴会,比如去一果子园,那边每株树上都是满挂着诗情最秀逸的果实,假如你单是站着看还不满意时,只要一伸手就可以采取,可以恣尝鲜味,足够你性灵的迷醉。阳光正好暖和决不过暖;风息是温驯的,而且往往因为他是从繁花的山林里吹度过来他带来一股幽远的澹香,连着一息滋润的水气,摩挲你的颜面,轻绕着你的肩腰,就这单纯的呼吸已是无穷愉快;空气总是明净的,近谷内不生烟,远山上不起霭,那美秀风景全部正像画面片似的展露在你的眼前,供你闲暇的鉴赏。……”
读里面的每一段文字都是一种美的享受,他的表达总是这样无拘无束。艳丽纷繁。这也正如周作人等所说:徐志摩的散文在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上是独树一帜的,与他的新诗一起形成“双峰并峙“的局面。其实,情感的真挚,态度的亲和,题材的宽广,表达的无拘无束。艳丽纷繁,像诗一样“浓得化不开“,构成了徐志摩散文的显着特色。无论是长篇,如《巴黎的鳞爪》和《秋》;还是短篇,如《丑西湖》,莫不如此。至于《我所知道的康桥》、《翡冷翠山居闲话》、《想飞》……等篇,则早已成为脍炙人口的中国现代散文的“经典“了……
徐志摩散文选本众多,这本散文经典是最新的一种,较好的展现了徐志摩各个时期的文采斐然的散文佳作。读后确实让人感到:徐志摩以他的文字照亮了社会、照亮了中国文学。
徐志摩散文读后感4
读了这首诗,我特地查了字典,偶然,是一个极为抽象的时间副词,使之形象化,置入象征性的结构,充满情趣哲理,不但珠润玉圆,朗朗上口而且余味无穷的词。虽然诗只有十行,但是仍然让我回味无穷。其中似乎包含了他的一生,他与张幼仪的结合是偶然,与林徽因的恋情是偶然,和陆小曼的风波也是偶然;他学习金融是偶然,倾心康桥是偶然,最后,飞机失事更是偶然。
这首诗的意象已超越了自身。我们完全可以把此诗看作是人生的感叹曲。人生的路途上,有着多少偶然的交会,又有多少美好的东西,仅仅是偶然的交会,永无重复。那些消逝了的美,那些消逝了的爱,又有多少能够重来?对于天空中的云影偶尔闪现在波心,实在是“不必讶异,更无须欢喜。”更何况在人生茫茫无边的大海上,心与心之间有时即使跋涉无穷的时日,也无法到达彼岸。每一个人都有每一个人的方向,我们偶然相遇,又将匆匆分别。那些相遇时互放的“光亮”,那些相遇时互相倾注的情意,“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这是现实的哀伤,人生的无奈。最好你忘掉”,其实是最不能忘掉。没有一点超脱,没有一点可有可无。有的是现实的哀伤,是一个真实的人,执着于生活的人,执着于理想的人,在屡遭失意中唱出的歌。憧憬与绝望,悲哀与潇洒,奇妙地交织在一起。是一个纯诗人的哀感。他的潇洒与飘逸,也多半是他为了追求典雅的美,节制自己的感情而来的。表达他对徽因的爱与不尽的追求。
虽然我只是高一的学生,但是我可以读出徐志摩的爱不是一般人那样,仅仅只是因为外表或一时的好感,志摩不同,他羡慕林徽因的才华,喜欢她的内在,虽然最后未能有结果,但是他的精神依然让我感动。读读他的诗吧……
徐志摩散文读后感5
一直以来,喜欢读徐志摩的诗,他的诗意念完整、韵味独特、他既善于写实,又善于写心念。他的诗充满伤感、哀怨,洋溢着春息、清新自然。他的诗驰骋着想象、切实的.虚拟。今天读了他的散文《翡冷翠山居闲话》感受颇多。
文章源于生活,源于他的所见、所闻、所想,但其核心又是心灵的追求,对现实的不安与苦闷,对人生的迷茫和同情,对超自然的渴盼与祈祷。他善于在大自然中发现,细腻地刻记着自然界最细微的美。正如文中第一自然段所描述的“阳光正好暖和,决不过暖。风息是温驯的,而且往往因为它是从繁花的山林里吹度过来,它带来一股幽远的淡香,连着一息滋润的水气,摩挲着你的颜面,轻绕着你的肩腰,就这简单的呼吸已是无穷的愉快;空气总是明净的,进谷内不生烟,远山上不起霭,那秀美风景的全部正像画片似的展露在你的眼前。供你闲暇的鉴赏。”读到这里不免让人浮想联翩,多么美妙的景象,字里行间给人以身临其境之感,一切万物近在眼前。
文中还描述了他渴望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生活,而且摆脱世俗的喧嚣,达到灵与肉的统一。文中描写道:“平常我们从自己家里走到朋友的家里,或是我们执事的地方,那无非是在同一个大牢里,从一间狱室移到另一间狱室去,拘束永远跟着我们,自由永远寻不到我们;但在这春夏间美秀的山中或乡间你要是有机会独身闲逛时,那才是你福星高照的时候,那才是你实际领受,亲口品尝自由与自在的时候,那才是你肉体与灵魂行动一致的时候!朋友们,我们多长一岁年纪,往往只是加重我们头上的枷,加紧我们脚胫上的链,我们见小孩子在草丛里在沙滩里在浅水里打滚作乐,或是看见小猫追他自己的尾巴,何尝没有羡慕的时候,但我们的枷,我们的链永远是制定我们行动的上司!……”品读到这里,我不禁感受到自己对生活的期盼不尽如此呢?每天我们生活在尘世间,要给自己带上一个面具,要把真正的自己埋藏起来。我何尝不是如此呢?在领导同事面前,要以笑示人,以表恭敬;在嬉笑打闹的学生的面前要摆出一副“师道尊严”,让学生望而生畏,要不何以服众;在小女面前,要拿出母亲的架子,唠唠叨叨,不厌其烦。
徐志摩散文读后感6
这篇散文,诚如题目所示,只写了“巴黎的麟爪。”“巴黎”,本身就是一个迷人的字眼。它说不完,道不尽,它是一座堪称近代人类艺术褓姆的城市。一代代的艺术巨匠在巴黎弘阔的舞台上勿勿走过;把无数动人的事迹,永恒的美,凝固在罗浮宫的每一块砖瓦里,投映在赛因河的柔波中。没有哪一座城市象巴黎那样把生活与艺术如此完美地融合在一起,生活即是艺术,艺术即是生活;没有哪一座城市象巴黎那样,把此岸和彼岸拉扯得那么近,现实即是理想,理想即是现实。作为艺术家的徐志摩来到他朝思幕想的艺术之都,如同游子寻见慈母,可以想见他当时是一种怎样的心情。文章一开始,作者就以他特有的富于激情的笔调,直接表达了感受“咳,巴黎!到过巴黎的一定不会再希罕天堂;尝过巴黎的,老实说,连地狱都不想去了。整个的巴黎就像是一床野鸭绒的垫褥,衬得你通体舒泰,硬骨头都给熏酥了的。”
作者是直抒胸臆的,然而,于不经意之中,更在营造着氛围。这种氛围让你无法克制自己要与作者一起神游巴黎,聆听作者漫谈对巴黎的观感。作品描绘的天堂般的,充满诱惑的巴黎,并不仅是光明、微笑、欢畅的,同时也交织着黯淡、惆怅和悲怆。然而,这篇文章的精妙之处在于,作者以他敏锐的观察力,道出了巴黎人的独特之处:虽失意仍不失对人生的希冀;虽厌恶却不掩挚切的友情,贫困潦倒并不碍对艺术的痴迷;真诚而不势利,洒脱而不猥琐,这正是巴黎不和谐中的和谐,杂色中的同一,巴黎的诱惑在于斯,美亦在于斯。作者印象式地漫谈了巴黎以后,便象摄影机一样,缓缓地推近,讲述了两个巴黎人的故事。一个美丽又聪慧的女郎,十七岁时由父亲安排嫁给了一个英国绅士,可两人之间并无真正的爱情,婚后生活毫无幸福可言,四年后,女郎离婚回到了巴黎,不久,她疯狂地爱上了一个来巴黎求学的菲律宾少年,并抛弃了一切跟着这男人来到东方,谁知男子的家庭坚不容她,男子不久也丢了她,她只好以做褓姆维生。不久,一封老父病危的电报又将她拉回了巴黎。
回到巴黎后,父亲已病逝,重重打击在女郎的心灵上留下深重的创伤,女郎这样表述她此时的心境“从此我在人间还有什么意趣?我只是个实体的鬼影,活动的尸体;我的心也早就死了,再也不起波澜。”然而,死去的只是过去的痛苦,不是女郎的心灵,女郎“每晚还是不自主的到这饭店里来小坐,正如死去的鬼魂忘不了他的老家。”她无法忘却她与情人在这饭店里度过的短暂却刻骨铭心的时光,在这里,她曾倾注满怀的柔情,疯狂地爱恋一个不是贵族,也不是富人的东方人,“秘谈”、“欢舞”、“梦魂缭绕”、“太深,太真”的爱……
享受爱情是幸福,是美,追忆往昔的爱情何尝不是幸福,不是美?能够在屡受挫折后,仍能玩味那本属不堪回首的往事不仅是美,而且是崇高了。在女郎表示的“形如槁木,心如死灰”下面,我们看到的是一颗鲜活、热烈、充满柔情的心灵。这正是巴黎人的真诚,巴黎人的洒脱。饶有趣味的是,在这个女郎的身上,读者能看到作者自己浓重的投影。女郎如泣如诉的诉说道出的是徐志摩的心曲:“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甘愿世之不韪,竭全力以斗”“去到那理想的天庭——恋爱,欢欣、自由。”徐志摩是把爱看作生命一样重的,“丢了这可厌的人生,实现这死在爱里,这爱中心的死,不强如五百次的投生?”所不同的是,女郎的爱情是一场悲剧,而作者最后获得了爱情。第二则讲述了一个巴黎画家的生活故事。画家住在一个狭小、昏暗的小阁楼里,屋里更是一个“垃圾窝”,作者象开清单一样列出了屋里的陈设“精窄的床坐起会扎脑袋,书桌上更是应有尽有:烂袜子、脏手绢,压瘪了的热水瓶子,断头的笔杆,断齿的梳子,可疑的小纸盒儿,权当梳妆台兼书架的破木板箱,烂苹果,破香蕉……这一切作者之所以不厌其详地一一介绍主要为下文作铺垫,衬托出人体美会把这垃圾窝变成金壁辉煌的艺术宫殿,随着画家的自数家珍——一件件稀世艺术珍品,作者展开了丰富的联想和想象:“壁上的疙瘩,壁蟢窠,霉块,钉疤,全化成了哥罗画帧中‘飘飖欲化烟’的最美丽树林与轻快的流涧;桌上的破领带及手绢烂香蕉臭袜子等等也全变形成戴大阔边稻草帽的牧童们,偎着树打盹的,牵着牛在涧里喝水的,手反衬着脑袋放平在青草地上瞪眼看天的,斜眼溜着那边走进来的娘们手按着音腔吹横笛的——可不是那边来了一群娘们,全是年岁青青的,露着胸膛,散着头发,还有光着白腿的在青草地上跳着来了。”由于有了美的闪光,狭小昏暗的破阁楼竟成了田园牧歌式的风景胜地。
由画谈到了模特,由模特引出了画家的细述人体美。“人体美也是这样的,有的美在胸部,有的腰部,有的下部,有的头发,有的手,有的脚踝,那不可理解的骨胳,筋肉,肌理的会合,形成各各不同的线条,色调的变化,皮面的浓度,毛管的分配,天然的姿态,不可制止的表情。”画家的津津乐道使读者和作者一样,不能不对这阁楼里的一切如此不和谐而感到惊愕。简陋的画室与模特美好的形体,生活的困窘与画家心灵的高蹈,这仿佛是“荒唐、艳丽、甜蜜的梦,”然而,它确实就是眼前的实在。在现实中寻求理想,在人生中追寻梦境,这是一种人生境界,这就是美,就是艺术。从这里,我们看到的同样是巴黎人的真诚和洒脱。
这篇散文写的是举世闻名的巴黎的“麟爪”,作者没有去写绚丽的罗浮宫,壮观的凯旋门,迷人的赛因河,而是把视角投向社会的底层,写的是悲怆落漠的心灵,阴暗丑陋的画室,作者仿佛有意要设制不和谐,然而精细的读者却能从这表面的不和谐中,悟出巴黎迷人的所在,不由得不敬佩作者精妙的构思、材料选择,娓娓叙述又都是在不经意中。巴黎人真诚、洒脱,作者和他的这篇散文同样如此。
烟花之所以灿烂,不在于它有多次生命,而在于它在发出光焰的那一刻,已经留住了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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