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中走出的女孩读后感汇总100条-经典语录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
《镜花缘》读书笔记1
再读镜花缘上卷,读书中一众若干人物,比较之后,更是喜欢多九公和林之洋,不仅性格可爱,更是兼具传神,总之比起主角唐敖毫不逊色。
先说多九公和唐敖一行来到黑齿国,到了当地一间“女学塾”,两人因为好奇,不知当地女子究竟读何书?之后学塾里的先生把他两人一起请进,因为知道他两人来自唐朝,因为历来素闻唐朝为万国之首,乃是圣人之邦,想必人品学问更是出类拔萃,这番前提下,引出私塾先生的两位女弟子,红红,亭亭,两女子慕得唐朝学问人品,多九公当即拍胸说道:老夫于学问一道,虽未十分精通,至于眼前文义,粗枝大叶,也还略知一二。跟着,红红,亭亭两女子便从音律谈起,多九公这时看到唐敖说:我们两位都是抛开了书本,荒疏多年,诚惶诚恐,见识不到,还望指教。这“指教”两字,多九公当时听到,便鼻中一哼,口虽不言,心中却想:他们不过是些海外幼女,腹中学问可想而知,唐兄这样谦虚,未免把对方看高了!之后呢,说起音律,论起反切,谈谈说说,多九公竟然丝毫不占上风,谈到《周易》各种传本,九公听两位女子说有九十余种,他当即便吃一惊,自以为知道大概,也不过五六十种,接着又想管她呢,说不定对方有诈,随后九公便信口胡说,周易有一百余种,谁料那两女子步步为营,开口便谈所见九十三种,之后追问其余七种,此时的九公别所七种了,就像那女子要求,只说两种也怕仍是为难,到此处,九公汗如雨下,这种人物性格,虽然夸下海口,但也真实可爱,九公自负为唐朝学问正宗,没想到此番在黑齿国棋逢对手。
随后两女子你一言我一语,把多九公说的脸上一阵青,一阵红,这时就连唐敖也根本插不上嘴,好不烦闷。正为难,这时只听到外面喊:请问女学生可买胭脂么?来人是谁,没错,正是林之洋,唐敖的妻弟。说道这个林之洋书中很多描述也很是可爱,就拿这次来说,他一介走物贩货的商人,毫不通文,各种情由一概不知,这时出现反倒帮了九公,大家乘此机会都得脱身。话说林之洋这人虽然各地走物贩货,但是人却极其聪慧,书中也有一段,话说他们一行人来到智佳国,正逢中秋,三人便去猜灯谜,林之洋常年海外走动,见识甚广,猜起灯谜来,更是不在话下,不一会便破了好几道。还有一处,他们三人来到女儿国,上岸之前,还在调笑,可别被女儿国国王招了去,更巧那林之洋卖货时便被那国王看上了,之后又是缠足,又是擦粉,百般折磨。此段描述,更是借了后来磨难结果,林之洋说:当日在女儿国,人家好财,日日给予金银财宝,我却不为所动;当日在女儿国日日被人家毒打,穿耳,倒吊,缠足,这些磨难最难熬,我却终能忍受;当日在女儿国人家好酒我历来好酒,但为了及早脱身,更是滴酒不沾。几段叙述下来,林之洋作为商贾之人的形象既丰满,又生动,不见铜臭气,倒是多了几分真挚,可爱。
说完多九公和林之洋,再来看看女主角唐小山,这个前世百花仙子,其实性格刻画的也极其有趣,百花仙子下世为人,经历凡间之苦,这段因有因何而来?原来当日瑶池盛会,各位仙班都旨在讨好王母娘娘,嫦娥先是提议请百鸟,百兽来此地歌舞一番,接着又说不妨也请百花一齐开放,同来庆祝。众仙听了,都说很妙,哪知这时的百花仙却说:各个花卉开时都因时节地域不同各有不同,今要令百花一齐开放,这番便是戏言。后更因为风姨在旁调唆,百花更是与嫦娥争执起来,随后才有了赌气说法:一旦下界人君有令,教百花齐放,我果然应允,情愿堕落红尘,永不翻身。哪知因缘凑巧,有武则天女帝,偏偏酒后便叫百花齐放,那天刚好百花仙人去别处下棋,神不知鬼不觉地各处百花便也齐放了,这之后呢,可怜的百花仙子只能下得凡尘,历经轮回之苦。这几章,仔细读完,明面上交待了百花仙子前世今生,暗里却也写明了百花的持才傲物,虽说此件事端,发于嫦娥多事,怨于风姨调唆,但是最后结局走向,还得说回百花自己。百花从一出场就清丽绝俗,一看就知道不是庸俗之辈,极不善于阿谀奉承,但是事体人情的分寸到底拿捏不稳。其实,看完这几个章回,我还是很喜欢百花,这样一个清清净净不为俗世所扰的女子,多么可爱,可贵?!就连广寒宫里自比天下无双的嫦娥,一比之下反倒俗气了,不仅俗气,还犯了器量狭窄之误!
《镜花缘》读书笔记2
李汝珍,是清的一位男小说家,他生性耿直,对八股文允满了不满,于是在作官的道路上尽遇坎坷,一直没有名气,只能做县官。他终于明白自己不属于这条路,用自己的才华和渊博的知识,花了20年的时间写完了《镜花缘》。
《镜花缘》这本书主要讲述林之洋、唐敖与多九公三位好友一齐出海游历,他们一共游历了三十二个国家,结识了不下十位的花仙。
在这三十二个国家中,最吸引我的就属“大人国”了。唐敖早就听闻大人国只能乘云能在地下行走,十分感兴趣,便在“大人国”中畅心游玩。在去往“大人国”的途中,唐敖和多九公遇到一位并不削发的僧,老僧告诉他们,“大人国”中的人有云雾护足并非自幼生的,是按人心决定的。云雾是五彩的,此人最为善良,黄色的仅次于五彩的,而黑色最为卑贱恶毒。在市内,唐敖和林之洋看见一位乞丐和酒肉和尚脚登彩云,心生疑惑。多九公告诉他们,脚登云之颜色在行为恶善,不在于富贵贫贱。心角宽广,光明正大的,脚登彩云;心胸狭隘,满腔奸私暗昧的,脚便登黑云。云由足生,色随心变。如果恶心痛改前非,一心向善,云也会随之改变。
林之洋听了,只骂道老天不公,云只生在“大人国”,不生在其他国和自己的国家。如果有了云,每人都可以轻易分辨此人的善恶,善于辨别,还让人自我监督,告诫自己心生善良。
这篇文章,林汝珍批判了当时黑暗与不公的社会,以及他对公平、美好的生活的憧憬与向往。这本书表达了林汝珍对现实社会的批判,以及对理想国度的描绘与建构。我们何尝不也想有个自己理想的、美好的国度呢?
李汝珍的耿直与对当时黑暗、不公社会的批判,难道不值得我们敬佩吗?
作者在书中运用了夸张的写作手法,利用讽刺的语气突出自己对社会的厌恶,也让语言变得更幽默风趣。使我们本应为他感到不公而又微微上场了嘴。
《镜花缘》读书笔记3
《镜花缘》是继《红楼梦》之后比较优秀的一部现实主义长篇小说,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有一席之地。它是清代作家李汝珍晚年的一部作品,共一百回。《镜花缘》可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写武则天称帝,打败了唐室旧臣徐敬业、骆宾王的反叛。有一天醉后观花,令白花严冬齐放。众花神不敢违背圣旨,就齐聚皇家花园喷蕊吐艳。哪知违背了天规,被玉帝贬下凡尘成了一百个才女。众花领袖白花仙子被贬到岭南,托生为唐敖的女儿小山。唐敖殿试落第,心情沉闷,就随妹夫林之洋泛海出游,经舵工多九公导游,观览了海外异国风情,看到许多奇人异事。后来进入小蓬莱,求仙弃世,一去不返。小山思亲心切,让舅父林之洋带她出海,寻父回家,历经磨难后终于找到小蓬莱,却意外地在泣红亭中录下一卷“天书”,上面有一百名女子的事迹。并遵照父亲的意思改名为唐闺臣。
第二部分写武则天开科
《镜花缘》读书笔记4
《镜花缘》一书的思想意义十分突出,作者借书中人物之口,鲜明地表现了自己的一些社会观点,对嫁娶、葬殡、饮食、衣服、居家用度都提出了一些改革的办法。
他还通过对各国风土人情的描述,无情地批判了好吃懒做、说谎、奉承、不学无术等多种社会现象,对好让不争、待人宽大的“君子之风”、大人之度则给予赞扬和肯定。然而,书中的一个更重要、更鲜明的主题,就是要求提高妇女的地位,使妇女扬眉吐气。在我们生活的这个社会中,虽然人们的观念较以前已经有了很大转变,但封建残余思想依然存在,有的还很严重,像男尊女卑的现象及男主外、女主内的思想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
一位生活在两百多年前的封建社会中的作家都能打破世俗偏见,控诉封建制度,主张男女平等,这是否能引起我们这些生活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当代人深思呢?
《镜花缘》读书笔记5
《镜花缘》是清代著名小说家李汝珍写的,讲的是一位百花仙子在王母娘娘的寿宴上得罪了嫦娥仙子,被嫦娥和心月狐设计陷害,百花仙子被贬到人间受苦。唐小山便是百花仙子,她跟着林之洋寻父,直到小蓬莱山。尊父命改名唐闺臣,上船回国应考。唐闺臣二次去小蓬莱寻父未返。
作者以辛辣而幽默的文笔,嘲讽了那些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儒生,并批评了种种品质恶劣和行为不端的人,极尽讽刺挖苦之事。而与之相对的是,作品颂扬女性的才学,充分女子的社会地位,批判了男尊女卑、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封建观念。
在《镜花缘》中,嫦娥虽然美丽漂亮,但她心胸狭隘,报复心重。百花仙子却是相反的,她耿直、善良、单纯,做事认真,讲原则。最终她之氢能够成功返回仙界,是因为她用自己的经历证明了自己即便身在纷杂的红尘之中,也不会迷失自己的本性和初心。
你们知道吗,在繁盛的唐朝,有一道亮丽的风景,这可不是一处景区哟,而是唐朝历史上的才女们。虽然唐朝的妇女受教育的程度不如男性,但是比起其他时代就相当高了,所以说,唐朝是才女辈出的时代。徐惠、上官婉儿即是其中的杰出代表。我们也要多学些知训,才能够成为才女!
同学们,看完我的
《镜花缘》读书笔记6
《镜花缘》这本书里讲了百花仙子跟嫦娥仙子打赌,如果地上的皇帝要求开花,花全都听了,就不当神仙了。几年后,女王武则天要求开花,百花仙子也不在家,其他花仙害怕得罪女王武则天,就把所有的花都开了,因为没有经过百花仙子的同意,所以,所有的花仙都要到人间受苦。
唐敖梦见一位老先后,叫他去海外寻找十二个花仙。唐敖、多九公和林之洋一起去海外寻找十二个花仙。
唐敖他们来到了君子国,君子国里的人个个都很有礼貌,买坏的东西,价格很便宜,买的人非要那么贵,真是人人是君子。
唐敖他们又来到了大人国,大人国里的人长得高大无比,一个脚趾就能把唐敖踩扁,大人国里的人脚下都有一朵云,如果这朵云的颜色是彩色的,这个人就是好人,如果这朵云是黑色的,这个人就是坏人。
唐敖他们还去了劳民国、无肠国、犬封国、鬼国、玄股国、黑齿国、毛民国、毗骞国、深目国、小人国、长人国、白民国、厌火国、淑士国、两面国、翼民国、巫咸国、女儿国。
我最喜欢主人公唐敖,因为唐敖很勇敢、很坚强,永远不会向困难低头,我敬佩他这种毅力,我以后要向唐敖学习,学习他这种勇敢、坚强的精神和顽强的毅力。
《镜花缘》读书笔记7
读《镜花缘》的时候,最摸不到头脑的就是其中涉及音韵学的地方。李汝珍博学,众多才能之一就是音韵学,曾著《李氏音鉴》,亦把有关音韵的才华注入到这部百科全书式的小说中。可惜现代的非专业人士很难读懂了。
歧舌国的字母图已经让人如堕雾中,我印象最深的却是“齐庄中正”。
第八十四回中,玉芝被要求完成酒令,必须在四字中有三个双声,且包括“庄姜”中之一字。
所谓“双声”,指的是两字同声母;另有所谓“叠韵”,指的是两字同韵母。例如,“谷歌”就是双声,“淘宝”就是叠韵。四字中有三个双声,意味着四个字声母相同,这很难做到。
玉芝想了很久,终于想到一个:“庄姜《中庸》齐庄中正。
“齐庄”双声,“庄中”双声,“中正”双声,敬凤雏姐姐一杯,请教笑话一个,普席各饮双杯。”
这个小文字游戏的完成获得了酒席上所有人的喝彩。书上是这么说的:众人齐声赞道:“这句果然飞的有趣!难得四个字巧巧生在一母。今日大家飞觞之句,以此为最了。”
这跟“溪西鸡齐啼”五字中有四个叠韵,即五字韵母完全相同,都是很难得的。
但令人不解的是,“齐”字声母是q,“庄、中、正”声母是zh,四个字如何“生在一母”?
查《中庸》原文,是“唯天下至圣,为能聪明睿知,足以有临也;宽裕温柔,足以有容也;发强刚毅,足以有执也;齐庄中正,足以有敬也;文理密察,足以有别也。”
原来如此!进一步查文献,才明白古代的“齐”有两个读音,两个意思。读qi的时候,表示整齐之意;读zhai的时候,表示整洁身心,斋戒之意。后来分化成“齐(齐)”“斋(斋)”两字。在《中庸》此段中,当读zhai音。
所以“齐庄中正”中有三个双声是非常正确的。
之所以想起这个,是因为今天读章诒和写史良,就用了“齐庄中正”来形容她。史良曾是章诒和的父亲章伯钧的好友,却在反右时倒戈一击。而章伯钧之所以成为大右派,罪名之一就是反对简化字。
汉字的演变,有自然流变和人为修改之不同。“齐”字变为“齐”“斋”两字,属于自然流变;再变为“齐”“斋”两字,则是人为修改。其差别犹如江河之造湖泊,与人力之修水库。2010年夏洪水再席卷南中国,三峡水库告急,不知曾善河工的李汝珍九泉之下可有知乎?
《镜花缘》读书笔记8
《镜花缘》继承了《山海经》中的《海外西经》、《大荒西经》的一些材料,经过作者的再创造,凭借他丰富的想象、幽默的笔调,运用夸张、隐喻、反衬等手法,创造出了结构独特、思想新颖的长篇小说。书中写了君子国、女儿国、无肠国、犬封国、聂耳国、玄股国等等这些国家。
或是以人们形体的奇异,或是以人们生活方式的奇异,或是以人们特有的才学技能,或是以地方风土的特点,或是以地方特有的古迹文物,从各方面表现出作者极力扩张古人的幻想,要向中国之外发现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人们的愿望。在《镜花缘》文本的表层展示的是虚幻浪漫静谧的万般世相,而其深处却一度奔突、冲撞着由生命的热爱、执着与死亡的敬畏、疑惑的巨大张力支撑起的深沉悲痛的`宇宙意识,这种对人类生存根本性问题的追问才是小说最具魅力的部分。
通过对于《镜花缘》中几十个国家的叙述,包括了正面的议论和侧面的讽刺,不难看出,它所主张的和反对的,主要有这样一些:第一,它主张男女平等。它要求女子也应自幼读书,和男子同样参加考试。它反对男子对女子的压迫,尤其是对于缠足、穿耳这些摧残人类肢体的行为,表示愤怒的抗议。胡适称颂说:“这种制度便是李汝珍对于妇女问题的总解决。”
《镜花缘》第 【第11句】:十二回中“君子国”的一大段,这些段落中提出了十二个社会问题。其中第十条“妇女缠足”和十一条“用算命为合婚”:
吾闻尊处向有妇女缠足之说。始缠之时,其女百般痛苦,抚足哀号,甚至皮腐肉败,鲜血淋漓。当此之际,夜不能寐,食不下咽;种种疾病,由此而生。小子以为此女或有不肖,其母不忍置之于死,故以此法治之。谁知系为美观而设!若不如此,即为不美!试问鼻大者削之使小,额高者削之使平,人必谓为残废之人。何以两足残缺,步履艰难,却又为美,即如西子、王嫱皆绝世佳人,彼时又何尝将其两足削去一半?况细推其由,与造淫具何异?此圣人之所必诛,贤者之所不取。
书中的女儿国,想象有那么一个以女性为中心的社会,“男子反穿衣裙,作为妇人,以治内事;女子反穿靴帽,作为男人,以治外事”。不论是处理政治事务以及从事生产劳动,女子的智慧才能都无异于男子。并且用“易地而处”的方法来对照,说明作者所生活的当时中国社会上“男尊女卑”的许多制度的不合理。
作者又刻画了许多“才女”,集中写知识女性的才艺生活,虽然书中有关“才艺”的描写固然有过多过滥之嫌,但细心分辨,完全可以看出其结合人物的塑造,于经史子集、医卜星算、琴棋书画等等“古典才艺”的描述,既秩序井然,又倏然变化,大体可视为作品的有机成分。
第二,它反对某一些迷信制度,类如因为选择风水而置父母之柩多年不能入土,将子女送入空门,让三姑六婆出入家宅,以及风鉴卜筮,讲属相,算命合婚等等。
第三,对文化方面,它反对八股文,瞧不起科举中人,同情终身潦倒的秀才。它主张人人要读书明理,博古通今。它希望有“或以通经,或以明史,或以词赋,或以诗文,或以策论,或以书启,或以乐律,或以音韵,或以刑法,或以历算,或以书画,或以医卜”这样的分科考试。作者以君子国来表现他的社会理想。君子国是个"好让不争"的"礼乐之邦"。城门上写着"惟善为宝"四个大字。"国主向有严谕,臣民如将珠宝进献,除将本物烧毁,并问典刑"。这这里的人民互谦互让。
小说以此来否定专横跋扈、贪赃枉法的封建官场和尔虞我诈、苞苴盛行的现实社会,并且以辛辣而幽默的文笔,嘲讽那些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冒牌儒生。在"白民国"装腔作势的学究先生,居然将《孟子》上的"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读作"切吾切,以反人之切"。这样的不学无术之辈,又是视"一钱如命",尽想占便宜的唯利是图者流。"淑士国"到处竖着"贤良方正"、"德行耆儒"、"聪明正直"等金匾,各色人等的衣着都是儒巾素服。他们举止斯文,满口"之乎者也",然而却斤斤计较,十分吝啬,酒足饭饱后连吃剩下的几个盐豆都揣到怀里,即使一根用过的秃牙杖也要放到袖子里。作品以内外对照的手法揭露这些假斯文的酸腐气,淋漓尽致地讽刺了儒林的丑态。
第四,对生活方面,它主张朴素节约,反对铺张。反对日常饮食考究,弄得好吃懒做。反对盛宴待客。反对子女初生时的三朝、满月、百日、周岁的张筵设戏。反对“嫁娶、葬殡、饮食、衣服,以及居家用度”的“失之过侈”。
第五,对社会风气方面,它要求真诚,反对假道学、伪君子。它赞美好让不争,谦恭有礼,遇善争先。它反对嫌贫爱富。它主张与人为善,允许人“改过自新”。它反对争讼。它要求把生死看得透彻,把名利心看淡。它极力嘲笑那些“明明晓得腹中一无所有,他偏装作充足样子”的没有学识的人。
第六,它反对过分严重的剥削行为,例如无肠国的富户那样把在腹中通过的食物,“好好收存,以备仆婢下顿之用”,而且还舍不得让仆婢尽量饱餐,要他们“三次四次”地“吃而再吃”。
总之,李汝珍理想中的社会,并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镜花水月,结合一百年来的中国现实来看,有的理想已完全成为现实,有的理想在一定程度为现实,有的再经过一定岁月可能成为现实。应该承认,凡属李汝珍的理想,都具有不同程度的进步性,是针对丑提出的真善美的构想,是引导人们除旧布新的火炬,是激发人们奋进奋剂。
《镜花缘》读书笔记9
读到镜花缘这部分,不能不记下。
因为直看到第七十二回才想起写此笔记,故之前皆是记忆片段,零散记之。
唐敖,多九公,林子祥三人出海,所见诸国甚有趣,有读书明理的君子国,有人人好学的黑齿国,有女儿国,凤凰国,大人国,双面国,各种各样的国家,极尽想象,凤凰乱飞,精卫填海,等等等等,真有西游记的感觉,这本书前面部分,几乎就是奇遇记一般,别有一番风味。到了后面,唐敖出走,留下悬念,唐闺臣寻父,众才女考试,风格陡然一变。变成了百花争艳图。
今日我看到唐闺臣,每每想起父亲,就默默流泪,真的好可怜的女孩,这种思念亲人的感情我也有
读到七十二回,“古桐台五美抚瑶琴,白蕶亭八女写春扇”,众芳游园,真是绝妙之笔,琴棋书画,各有高人,闺阁之中,也是有人在的,此中群芳,虽不及雪芹公笔下金陵十二钗之个性鲜明,然玩笑言语,下棋写字,也是更有一番风味的,真好,今日群芳游园,也算是高潮迭起了,看这一篇才看出点感觉来。
围棋,一直都没有学会,总是看到古时候的人痴迷围棋,自己按照棋谱下,很羡慕,连总理也说围棋要布势,要做活,有道理,很想有机会学学围棋,不求精通,但求理解体会其奥妙,还有打马吊,下骨牌,这些古时候的玩意儿我都不会,看着众小姐在凝翠馆里面琴棋书画,好不羡慕,我也很想玄想古人的趣儿。
她们行酒令,好好玩的感觉,可惜我没看懂,这里的女孩如同红楼梦里面的一样,她们玩的游戏估计今天已经没几个人会玩了。遗憾,可惜。
第八十八回,月姊,风姨来搅闹聚会,闺臣的一篇《天女散花赋》文采甚妙,作者真乃奇才也。轻视风月,赞叹百花,真是绝妙的笔。我很爱此文,想小说前后都是有所联系和暗喻的。看到最后,方佩服作者的笔力。
七个好兄弟投奔小瀛洲洛承志,七个人相貌堂堂,威风凛凛,如同七只猛虎一般。此处看的我十分欢喜。好汉们意气相投,真乃人生快事。
至最后一段,四大关,酉水,把刀,才贝,此四关真乃人生之关卡也,一关不通,人生难过也,真是人世的精彩写照,如此笔力,写的如此精彩,可谓妙笔生花也。方知酒色钱火,都是人生之机关也,若不过去,人生则无豁达的境界,细细想来,何尝不是如此呢。借着这个境界,借着这个镜子来修吧,何时修成正果,何时取得真经。路漫漫其修远兮。、
嗟乎!小说家言,何关轻重!消磨了三十多年层层心血,算不得大千世界小小文章。自家做来做去,原觉得口吻生花;他人看了又看,也必定拈花微笑:是亦缘也。正是:
镜光能照真才子,花样全翻旧稗官。
若要晓得这镜中全影,且待后缘。
《镜花缘》读书笔记10
自古以来,历史上就出现了许多才女。可在这本书中,却是百名才女一同欢聚,一片盛世景象。
这本神怪的《镜花缘》主要讲了一百位花神被贬红尘,成为才女的事。却先写了唐敖、林之祥与多九公出海游览的故事,在海外各式各样奇艺的国度中游玩。作者却运用讽刺手法,将白民国教书先生口中的“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改成“切吾切,以反人之切”,令人嗟叹他的不学无术,却也警示着世人。
而后五十回的才女齐聚一堂的内容更加使人惊叹,涉及吟诗作赋、琴棋书画、三传四课、斗草对花、猜灯谜,可谓是妙趣横生。其中我记忆深刻的人是紫芝,她口齿伶俐,反应极快,说话幽默还带着书卷气,真实作者所谓的“个中人”了。
《镜花缘》全书阐述了衣蛾主旨:男女平等。在女儿国,男女衣装调换,地位身份也调换了,反映出作者对女人同男人能有同等社会地位的良好愿望。
讽刺的手法在全书中随处可见。淑士国的穷酸书生,翼民国人好听奉承。最淋漓尽致的是两面国,UI儒巾绸衫者和颜悦色,对破旧衣衫者则话无半句,人们一旦揭开面纱,就能看见那张丑陋的面容。充分讽刺了当今世人嫌贫爱富、欺软怕硬以及两面三刀的特点。
本书经过作者丰富的想象与幽默的笔调,创造了结构独特、思想新颖的长篇《镜花缘》。
《镜花缘》读书笔记11
汝珍一生中,虽未得志,但其作品《镜花缘》实可谓之为巨作,可与《格列弗游记》相媲美。文中不仅充满想象之笔、使人仿佛身历其境,沉醉在仙境及各个奇妙的岛国中;也深具让人省思的空间。
《镜花缘》描述蓬莱仙岛中,天上的百花仙子因在王母娘娘寿诞时,与嫦娥吵嘴,一时之间说错话,玉皇大帝大怒,令她到人间受罚,转世为唐敖的女儿,名日小山。唐敖因考试名落孙山,心灰意冷之余便与小山的舅父林之洋一同出海游历,散散心。
在航行途中,到了许多奇妙的岛,如:人民好礼、不慕荣利、为善互让的君子国;爱装模作样、卖弄学问,肚子里却毫无墨水的白民国;根据人之心眼好坏而脚踏不同颜色云朵的大人国等,后来唐敖在途中尝遍仙草,因而得道成仙,从此一去不复返,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
而小山年纪虽小,但十分孝顺,曾与舅父两度出海寻父。尽管沿途遭遇不少灾难,却都奇迹般的化险为夷,最后,百花仙子化身的小山,在受罚于人间的时间期满,重回小蓬莱,继续执行掌管百花的工作。
这部《镜花缘》看似在描写神话,实际上,在诙谐讽刺中也蕴涵着深刻的道理。故事中的岛国特色即在诉说当代社会的面貌、作者自己的期许,如: 【第1句】:君子国:希望人人都能像君子国的人民般,不争夺、不强求,社会安乐祥和。 【第2句】:女人国:显示作者关怀社会,对许多男女不平等制度的批判,想象女人亦可考科举,从事男人做不到的事。 【第3句】:白民国:当时,有些人考取功名便洋洋得意,认为自己已是顶尖人物了,便卖弄自己所学。实际上,学海无涯,他们所学的不过是汪洋一瓢罢了,作者对这样气量褊狭的士大夫,也不放过揶揄他们的机会。
《镜花缘》虽然是描述作者对当代社会制度的不满,以及他个人向社会的反抗,但其中所包含的宝贵启示仍是现代社会中值得我们借鉴、警惕的。就如同我曾耳闻的一句话:真理是不会随着时代的变动,而有丝毫改变;人生最大的错误即是再犯相同的错误。但反观现代社会,为何人人不能少一点争利,而多一点施舍,像君子国般?为何有些人不能谦虚为怀?反而像白民国般喜欢卖弄?社会要进步,内心的改革其实是最重要的。如果世界上各民族和平共存、没有纷争,哪需要什么武器?但真实的情况又是怎样呢?
想改造这个社会,甚至这个世界,真非我一个十六岁的人做得到,但我想大家一起来努力一定能成功的!滴水可穿石;聚沙可成塔。而且,解决社会乱象最好的方法,关键在于生活在其中的人们。
《镜花缘》读书笔记12
对《镜花缘》最早的印象来自童年的一本小人书《百花仙子》,当时小小年纪的我便为那精湛的画风,更为那一段段紧扣着充满宿命论和神秘主义象征的情节而着迷。时过境迁,成年后只记得书里嫦娥的百般刁钻和百花仙子的无畏磐心,心月狐下凡化身作武则天,醉酒后在隆冬时节对百花仙行令令百花盛开,却让众花仙下凡受罚的情节,其他章节早已湮没在记忆深处,直到翻看新版的《镜花缘》之时,才又将儿时的记忆逐渐唤了回来。
上有百花仙子落入奸人口角后遭陷害,下有唐敖结拜叛丞不得志而周游列国。文人,手握最有利的武器便是笔杆子,对于深爱的人和事他们会竭尽所能去赞美,而对于深恶痛绝的不堪世俗也会用尽暗喻去批判。对景物细致入微的勾画,对人物深刻极致的描写,谈笑间穿插着古代传统风俗,深思中映射出进步思维,二十几年成就这一部啼血之作。
书本里描绘的三十多个异国他乡最为让人惊奇,后人总取其类似与《山海经》做比较,其中不乏有取经之处,也有对当时真实存在的异邦的写实速写。世上有多少种人性,在《镜花缘》中就有多少个国:礼乐之邦,惟善为宝的君子国;耳垂至腰,无享寿缘的聂耳国;只知吃喝,人身狗头的犬封国;参透生死名利,转世而生以土为食的无继国;一毛不拔,长毛加身的毛民国;面部无物,手生双目的深目国;通身如墨,崇尚文墨的黑齿国;行善积德,嫉恶如仇的大人国;阴阳颠倒,黑夜为昼的鬼国;心术不正,心离本位的穿胸国;善恶双性,善颜恶面的两面国;男子皆为妇人,朴素勤劳的女儿国…任思绪穿行在这一个个奇异的国,仿佛亲身经历着李汝珍那离奇的一生。
镜中之花,水月之缘,悲喜相随,虚实为伴。一切虽终为幻境,人人却终得其解。知识分子在现实末路间无法超脱,内在便映射出这如梦如幻般的一段漫长心灵苦旅。当故事终了,当落入凡间的百花仙子们历尽苦难齐聚一堂为国效力时,那积压于作者内心的不平得以释放,一切惆怅皆有所偿。《镜花缘》虽带有很强的女权主义色彩,但在武则天这位女皇的身份认同问题上,书中暗藏的意志却也带有几分强烈的男权思维,但能从女性视角着眼看待当时的社会问题在清朝来说却也显得十分珍贵。
《镜花缘》读书笔记13
百花争艳入仙尘,千境百缘入此间。镜花缘,多么诗意的名字,轻翻此书,恍如进入桃园仙境。那仙椅上飘飘欲仙的花神,又见三位误入此间的旅者,真乃愉悦至极。
翻开此书,目测可谓深奥晦涩,但当静心如水,指尖轻触,就似恍入仙境,与唐敖、林之洋、多九公身着素衣畅游异境,目见百奇。不需读至深解其意,就已是心中新奇,充满探索之感。有男女子相反的“女儿国”,也为林之洋心惊胆战;有整日杞人忧天恐梦中死去的伯虑国,其人可笑荒唐;有嫌贫爱富见风使舵的两面国人,恰讽刺了溜须拍马的小人……每经一国,必是新奇妙趣,又能恰时讽刺现实中与国人对应的人或赞扬社会中正直奋进的人。细读中不禁着迷于景色之,三人对话之趣,以及途中国家之鲜颖。
其中最爱一个“大人国”,里面着实有趣:但凡此国人脚下,总有一朵云。好人脚下是无暇的白云,功德突出之人,脚下则是七彩祥云,路过之处行人要停足瞻望称赞。而心怀不轨之小人,脚则常踏黑漆乌云之上,人人唾弃之。云的色彩会随着他们的品德而变。最可趣一点,当官之人脚下总一帘红纱遮盖,说是高贵好看,可人尽皆知,其不过为遮挡脚下一片云彩的不雅之彩罢了。那种国家可谓真情人品德高。恰恰也讽刺了高层人士不一定是品德高尚,实力雄厚的,他们大可能是借助心机诡诈上位的。
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游记,恰恰也暗喻了现实中与其极为相像之人。有赞扬、有谴责、有怜惜、有讽刺。反复研读,你会发现这是一种看透世界的角度,在古时仙境中妙视现实之影。也正是此种魅力,让人们沉沦其中,闲暇之时爱不释手。
这本书,妙境中透露着哲理和处世之道。云雾飘渺中走出迷茫,大雨滂沱中寻找真岸。闲暇之时,不妨打开它,去体会世界的真谛!
《镜花缘》读书笔记14
“女子无才便是德”,突然在一本书中看到,这句话让我很是“悲愤”。原来古代人都是这种思想,怪不得古代学堂里见不到女子。但在《镜花缘》中,我见识到了古代才女。她们的魅力是很多人想象不到的。
“苏氏蕙兰织锦回文璇玑图”,乍一看,全是字。但聪慧的史幽探用七种色彩把文字区分开。每色中的字都可以组成数十首诗。史幽探她满腹诗词,行诗如风,让人敬慕。
在《镜花缘》的后一部分是记叙百名才女相会的情景。她们阔谈“琴、棋、书、画、医、卜、星相、灯谜”,实话说,我确实是看不懂,但她们的浩博才学让我震撼。若不是武则天开放女科,这些女子的才华还得不到展示。
书中让我领略到了很多国家的怪异和有趣。如君子国,君子国里的人都是彬彬有礼,买卖东西都要谦让个半天;还有两面国,两面国的人遇到有钱有势的,就露出恭维、亲切的脸,而遇到没钱没势的,则露出丑恶、鄙视的脸:还有穿胸国,穿胸国的人胸上都有一个洞,他们都再胸中穿一根长竿,把东西都挂在上面。
然而,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主人公在女儿国的游历,大概作者也和我有同样的想法吧,暗暗地在文中批判当时社会的不平等。女儿国,恰恰是“女尊男卑”。“男子反穿衣裙,作为妇人,以治内事,女子反穿靴帽,作为男人,以治外事”,所以林之洋误被选为王妃。首先得缠足,所谓“缠足”,就是裹小脚,有“三寸金莲”之美。可怜的林之洋十脚趾都烂了,化为脓水。这只是夸张,但他所受的痛苦古代妇女没有受到过吗?有谁可怜过她们?作者在文中让男性从女性的立场去体会缠足等种种陋习的丑恶和非人道性质。
唐敖、多久公在黑齿国的女学塾中遇到红红、亭亭,这两名十四五岁的少女最引人注目的是她们极有才学,诗书礼乐无所不通,她们和多九公、唐敖讨论学问,涉及音韵文字、经书义疏、学术流派,口若悬河,咄咄逼人,弄得倚老卖老的多九公面红耳赤,汗流满面。
《镜花缘》若出在当时,定会改变一些人的观点。这本书中,各种珍鸟奇草,各国的风俗习惯吸引力极大,但其中着重表现对女子的尊重,值得一读。
《镜花缘》读书笔记15
全书一百回,唐敖随妻弟林之洋出海游历是《镜花缘》一书的精彩部分,作品对两面国,无肠国、翼民国等虚幻国度的描绘具有浓厚的生活气息,表达了作者对封建社会的黑暗现象和种种恶俗的不满与憎恶。作者通过对五光十色的海外世界的描写,特别是对“君子国”、“大人国”的描写,表现了封建社会末世中先进的人们试图向海外寻求出路的思想。在关于“君子国”的描写里,李汝珍展示了一个他心目中的理想社会的蓝图:在这里,人们诚实无欺,好让不争,把“漫天要价,就地还钱”的买卖原则来了一个完全颠倒,这里不仅有和谐的社会制度,良好的社会风气,而且有勤谨俭朴的官吏和开明礼贤的国君。在关于“大人国”的描写里,李汝珍虚构了“胸襟光明正大”的人“脚下登彩云”而“满腔奸私暗昧”的人“足下自生黑云”的奇特情节,并且宜称:“所以富贵之人,往往竟登黑云;贫贱之人,反登彩云。”这就是说,人的价值不是取决于他的身份的高低,而是取决于他的如质的好坏。这种以人的品质而不是从财富地位来衡量人的观点,是与封建社会的传统观念相抵牾的,是一种新的价值观念。这些情节,都闪烁着民主思想的光彩。有一定的进步思想.
此外《镜花缘》的进步思想倾向还表现在对妇女的尊重和反对男尊女卑上。在作者所描写的“女儿国”中,“男子反穿衣裙,作为妇人,以治内事,女子反穿靴帽,作为男人,以治外事”,同情妇女、尊重女权的思想感情溢于言表,作者笔下的一百个女子都是巾帼英雄,她们或才情敏捷,或侠肠义胆,或深通医理,或长于数字,……对她们的热情歌颂是对“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封建论的否定。在写作上,由于作者采用浪漫主义的艺术方法,运用奇异的幻想和大胆的夸张进行创作,因而形成《镜花缘》别具一格的艺术特色。
这部书歌颂了女子的才华,反映出她们在社会生活和政治地位上的平等要求,表现出了作者尊重妇女地位的民主思想。
《飘》是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创作的长篇小说,该作1937年获得普利策文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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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斯嘉丽是美国佐治亚州一位富足且颇有地位的种植园主的女儿。父亲杰拉尔德·奥哈拉是爱尔兰的移民。刚到佐治亚州时,杰拉尔德身无分文,靠赌博赢得了塔拉庄园的所有权。于是就开始在这块红色的土地上创业,编织着他的美国梦。直到43岁的时候,他才和芳龄15的艾伦—一个东海岸法国移民的女儿结了婚。杰拉尔德心地善良,但脾气暴躁,而年轻的妻子则有着良好的家庭教育和严格的道德观念。她亲手操持着整个庄园的日常事务,甚至还为庄园里的黑奴看病,接生。因此,夫妇俩受到周围白人庄园主的尊敬,也深得黑奴的爱戴。女儿斯嘉丽·奥哈拉(Scarlett·O'Hara)在这种环境中慢慢长大了。
1861年4月,美国南北两方关系已经非常紧张。佐治亚州的男人们都在议论这场无法避免的战争。但是,16岁的斯嘉丽对此毫无兴趣。她心里想的除舞会、郊游之外,还有那群围着她转的崇拜者。当她听说第二天的野外宴会上,艾希礼·威尔克斯将宣布与梅兰妮订婚时,她心里不觉一震。她一直喜欢艾希礼的绅士风度与他英俊的外表,而且认为自己无论哪方面都比梅兰妮要强得多,以自己的魅力,肯定能说服艾希礼和她一起私奔。但被艾希礼婉言拒绝。斯嘉丽觉得自己被艾希礼“抛弃”了。她气急败坏地打了艾希礼一记耳光,还在艾希礼离开后摔了一只花瓶。谁知,那位瑞德·巴特勒却一直在听壁脚,当斯嘉丽指责他不是个绅士时,他反唇讥讽斯嘉丽不是个淑女。
战争的消息传来,当天晚上的舞会也随之取消。斯嘉丽突然决定和查尔斯结婚,因为这样可以挽回自己的面子,也可以刺激一下艾希礼和自己的追求者。就这样,任性的斯嘉丽在两周之后就作了查尔斯的妻子。两个月后,查尔斯病死在前方,斯嘉丽突然变成了寡妇。因为不爱查尔斯,所以对于查尔斯的死她并不感到忧伤,甚至庆幸。但寡妇的生活使生性活泼的斯嘉丽难以忍受。这时,艾希礼也上了前线,其妻梅兰妮从亚特兰大来信,邀请她来查尔斯的姑姑家暂住一时,斯嘉丽便离开了塔拉庄园,来到亚特兰大。环境的改变使斯嘉丽的心境稍稍有好转。随着战事越来越吃紧,亚特兰大的妇女们都被动员起来,到当地医院护理从前方运回来的伤病员,还要为南方邦联的军队缝制军需品。但是,由于斯嘉丽新寡,所以不能参加为出征军人举办的舞会和晚会。
1864年夏天,北军直逼亚特兰大—南方邦联的首府。城市被围,查尔斯的姑姑和城里许多人家都逃离了亚特兰大,斯嘉丽接到父亲的信,得知母亲和两个妹妹都生了重病,她一心只想回家。但因梅兰妮即将临盆,斯嘉丽顾及到艾希礼的托付,只好留下来守在她的身边。其间,瑞德曾登门拜访,并要斯嘉丽做他的情妇,遭到了斯嘉丽的拒绝。
1865年4月,南方邦联军投降,战争终于结束了。许多南方人都在为他们的失败而痛哭流涕。而在斯嘉丽的脑海里,更重要的问题是如何保住塔拉庄园。战争结束后,每天都有一些士兵路过塔拉庄园返回他们的故乡。有一天,斯嘉丽她们发现门口躺着一个昏迷不醒的年轻人,便把他救起。在大家的照料下,这个名叫威尔的年轻人逐渐恢复了健康。威尔无家可归,便在塔拉住下来,并慢慢地担负起了庄园的许多管理事务。
艾希礼终于活着回来了。他衣衫褴褛,形容憔悴,原有的那种高贵气质己消失殆尽。第二年春天,新政府命令塔拉庄园限期交纳新附加税,否则就要拍卖庄园来抵税。原来,几年前因过失而被塔拉庄园解雇的监工乔纳斯当上了新成立的解放黑奴委员会的头头。他企图侵吞塔拉庄园,故而想出了迫缴附加税的主意。斯嘉丽和威尔一筹莫展,斯嘉丽希望艾希礼能帮他们想点办法,但艾希礼的懦弱无能使他们失望。
绝望中,斯嘉丽突然想起了瑞德。如果瑞德肯拿出钱来保住塔拉庄园,斯嘉丽情愿嫁给他,或作他的情妇。斯嘉丽与家人用母亲艾伦的苔绿色天鹅绒窗帘做了一条新裙子,第二天,斯嘉丽穿着新裙子在嬷嬷的陪同下就来到了亚特兰大寻找瑞德,这时才知道,瑞德因涉嫌侵吞南方邦联的大笔资金已锒铛入狱。情绪沮丧的斯嘉丽无意中遇见了妹妹苏伦的未婚夫弗兰克·肯尼迪。他已是一家商店的老板,手头有一笔钱。斯嘉丽明白苏伦渴慕以前的富贵生活而且自私,如果苏伦与弗兰克结婚,她是绝不会用钱拯救塔拉庄园。于是斯嘉丽谎称苏伦将与托尼·方丹结婚,然后轻而易举地使弗兰克投入了自己的怀抱。两周后,他俩便结了婚。塔拉庄园得救了!但不久发现,弗兰克并没有什么商业头脑,而且对别人的劝告充耳不闻,因此生意经营得很不好。这时,瑞德通过各种私人关系,得以获释。他借给斯嘉丽一笔钱,斯嘉丽便背着弗兰克买下了一个倒闭了的木材加工厂,自己独自经营起来。一个女人经商,而且也像男人一样赚钱,这在亚特兰大是前所未有的。这件事引起了很大的轰动。她不法经营,令弗兰克颜面丧尽。
斯嘉丽怀孕了。她想在生产前多赚一些钱,以备急需,于是买下了第二个木材厂。在这段时间里,斯嘉丽每天自己驾车往返于木材厂之间,除瑞德外没有任何朋友。一天,瑞德劝她路上要小心一些,暗示如果遭到黑人袭击,三K党将会为她进行报复。而当时亚特兰大执行“重建法案”的军管政府则正在盘算着如何把三K党和所有涉嫌的南方人一网打尽。
六月斯嘉丽赶回塔拉庄园参加她父亲的葬礼。葬礼之后,艾希礼、梅兰妮一家搬到了亚特兰大,买了一幢破旧的房子住了下来。善良正直的梅兰妮很快在妇女界赢得了信任,成了一位极受尊重的人物。而艾希礼虽然受斯嘉丽之托,管理一个木材厂,但经营得很糟糕。
几个月之后不顾亲友的劝阻和反对,斯嘉丽和瑞德结了婚。1871年圣诞节,州政府的大权终于又回到了南方人的手里。邦妮非常漂亮,在邦妮身上瑞德几乎倾注了全部心血。瑞德之所以努力改变自己在亚特兰大居民眼中的形象,完全是为了树立邦妮今后在亚特兰大的地位。
斯嘉丽对艾希礼仍然旧情不忘。艾希礼生日那天的下午,在木材厂,斯嘉丽和艾希礼谈得很投机。他们一起回忆了那个野外宴会。这件事很快被瑞德和梅兰妮知道了。几天以后,瑞德带上邦妮出远门去了。他走后,斯嘉丽马上去找梅兰妮,想向她坦露自己的过错。但梅兰妮止住了她,她再三强调只有斯嘉丽才是她最亲的亲人。梅兰妮迫使大家都相信斯嘉丽,并坚定不移地保护斯嘉丽。
不久,斯嘉丽发现自己又怀孕了。这时她开始想念瑞德,盼望他早点回来。瑞德到家的那一天,斯嘉丽特意在楼梯口迎接。本想把怀孕的消息告诉他,但一看到他那副冷嘲热讽的神气,斯嘉丽就气不过来。结果失足,跌下楼梯,致使流产。
身体素来羸弱的梅兰妮不听医生的劝告又一次怀孕。怀孕后她的身体迅速恶化。临终前,她把照看艾希礼的重担交给了斯嘉丽。这时,斯嘉丽突然意识到,一向瘦弱的梅兰妮实际上是保护她的宝剑和盾牌,而她也第一次认识到,她还是爱梅兰妮的。
梅兰妮去世了艾希礼就好像失去了主心骨,像个小孩子一样,他比斯嘉丽更感到害怕。也只有这时,斯嘉丽才明白,她并不爱艾希礼,她对艾希礼特殊的感情只因为他没像其它男人一样迷上自己。从此她生活中的两大精神支柱消失了。
在浓雾中,斯嘉丽拼命往家里跑,雾中的她好像又重温着多年前一直困扰着她的一个噩梦。终于,她看见自己住宅的灯光,霎那间她觉得自己看到了希望,因为世界上还有瑞德,而她真心爱的就是瑞德!
但是,这一切都已经太晚了。瑞德已经对斯嘉丽失望,决定弃家出走,离开斯嘉丽。此时此刻,对于斯嘉丽来说,生活中的一切光亮都消失了。她只有回到塔拉庄园去这一条出路。她感到太疲劳了,脑子再也承受不了这些压力。她自言自语地说:“还是留给明天去想吧……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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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读书笔记
一个自由,开放,大胆,有创新,且敢爱敢恨的女主人公思嘉让我肃然起敬,留连于书中的故事,忘返于她的命运。关于她的每一个故事,都让我深深陶醉。一口气读完了作品,总期待好的结局,但结果让人遗憾。瑞德走了,她的精神支柱没了,也许她会崩溃,她会颓废,从此一蹶不振,但她没有,她要找回她的瑞德,她要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因为她有着爱尔兰人的倔强,有着一股不服输的精神。我桐信,她的这份执着,悔悟会让她如愿以偿,瑞德会重新回到她身边,爱情终归找到归宿,灵魂会得到安慰,一颗受伤的心总会被时间抚平。
思嘉,媚兰,艾希礼,瑞德这几个人物的故事演绎了一场有缺憾的爱情故事。一个对爱执着,敢于冲破世俗的女人用她的一生深爱着艾希礼,但阴差阳错,艾希礼最终娶了媚兰,到媦兰垂死之怀,两人才明白,原来他们的爱从一开始就是一场美梦,他们活在梦中,梦醒了,才知道彼此的真爱。艾希礼爱的是媚兰,而思嘉一直不愿承认的一个事实是她深爱着瑞德,她却一直在伤害他,伤的太深。当她明的这一切的时候,都晚了,瑞德离她而去,只留下她独自一人承受爱的煎熬。
在这个混乱的年代,她是一个勇敢,独立的人,作为一个女人,她是强大的,战争没有压倒她,生活的重担没有摧跨她,她用她的坚强战胜了生活,展现在她面前的是一片美好的生活。但战争,贫穷却给她的心灵造成了很大伤害,一个挥之不去的噩梦始终缠绕着她,梦中她孤独,害怕,而这只有瑞德知道,一个真正懂她,爱她的人。在别人眼中,她高傲,冷漠,脾气坏,心肠恶毒,待人苛刻,其实她是善良的。
这样一个女人,她的内心是强大的,她始终相信明天又是崭新的,美好的一天,她从没有对生活绝望过,正是她的这一种精神,吸引着我,我也要做这样一个人,内心强大,充满希望,迎接挑战,生活才会向你露出笑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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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读后感1
《飘》这本书,在小学时已经读过了,当时只是看到了男女主角之间的感情纠葛,起起落落的心情,让人沉浸在其中,时隔许久,再次翻阅,别有一番风味。
这本书一经出版便立刻成为畅销书,更使他流芳百世的是根据本小说改编的电影《乱世佳人》,一举获得10项奥斯卡大奖。甚至有许多人首先是从电影《乱世佳人》开始,然后才注意到小说原著。
本书作者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以南北战争时期南方社会为背景,讲述了斯嘉丽的三次婚姻,谱写了一部壮美动人的爱情史诗。她首先完成的是小说的最后一章,然后返回来写前面的章节,但她始终没有按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写,而是想到哪里就写到哪里。
佐治亚州种植园的农场主女儿斯嘉丽为了夺回自己的心上人卫希礼,不惜嫁给一个自己根本不爱的男人—查理。婚后一周,查理参军,不到两个月,就在军中病故。斯嘉丽就这样当了寡妇。1864年,亚特兰大市被北军包围,在被战火摧毁的家园中,斯嘉丽为了给家人筹钱,不惜勾引亲妹妹的未婚夫甘弗兰,同他结了婚。不料甘弗兰在一次动乱中身亡,于是斯嘉丽又一次成为了寡妇。此时,白瑞德向斯嘉丽求婚,两人虽然过着奢侈豪华的生活,但斯嘉丽心中仍念念不忘卫希礼。她的三次婚姻没有一次出于真心,她把爱情和婚姻作为交易。
经历重重困难后,她才明白卫希礼的软弱无能,倒是白瑞德才是自己值得去爱的人。可是当她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白瑞德已经离她而去。但她决心无论如何也要把白瑞德找回来。她对她所爱过的两个男人哪一个都不了解,因此到头来两个都失掉了。现在她才恍惚认识到,假如她当初了解艾希礼,她是绝不会爱他的:而假如她了解了瑞德,她就无论如何不会失掉他了。于是她陷入了绝望的迷惘之中,不知这世界上究竟有没有一个人是她真正了解的。年仅28岁的她依旧美丽动人,但早已看透世态炎凉的她早已不是战争爆发前那个骄纵的大小姐了。
战争爆发前,她不过是个富家小姐,战争爆发后,她一点点的失去了家庭、财富,她独自一人承受着失去亲人的伤痛,她没有钱没有粮食,北军还不时地来洗劫这个城市。在最困难的时刻,她一个人用她柔弱的肩膀扛起2了整个家,蜕变成一个顽强坚韧的女人。
我特别喜欢书中斯嘉丽说的一段文字:“成熟的小麦一遇到风就容易被吹到,因为小麦是干燥的,不会随着风而折倒。而荞麦不然,因为荞麦成熟时,枝干里仍有水分,风一来,它就顺势低头了,风去了,它也就顺势抬起头来了。我们遇到风暴、困难时,都会认为不可避免,所以一点也不怨天尤人,只是工作者,微笑着,等待着我们的好日子。”
生活永远不会像我们想象的那样糟,无论好的时候还是糟的时候,都一定要坚强。就像斯嘉丽说的那样:“After all,Tomorrow is another day,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飘读后感2
人生一世,好比草木一秋,常言道浮生若梦,似乎生活就是一出悲剧。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通过男女主人公的爱情纠葛,为读者诠释了坎坷而又感人肺腑的人生路,也让我们深深体会到“情”字在人的一生中所占有的地位有多重,在“爱”与“被爱”之中的选择意味着什么。
斯佳丽是我最喜欢的人物,让人既想爱又想恨,她一味地追求着自己所谓的爱情,而忽略了那个值得托付一生的男子,就如同娜塔莎一样沉浸在自己认为的美好爱情中而神魂颠倒,失去常理。也许很多人认为她是幼稚的、愚蠢的,但我欣赏她,在那个特定的时代里,斯佳丽不拘一格,突破传统和道德的限制,是多么惊世骇俗。她是值得瑞德付出真心去爱的人。在战火连天的情况下,瑞德又执意去前线,媚兰又将生产,斯佳丽在没有任何依靠下,独自一人带着病妇和小孩冲出火光驶向塔尔兰村庄。你无法想像一个贵族千金冒着的多大的生命危险做着一件多么伟大的事。或许一个人面临绝境时,他的内心可以强大至斯,超越生死。
和斯佳丽一样,瑞德也是一个不愿受世俗礼教限制的人,他的形象深入我的骨髓,直至内心。一开始,他是一个让人讨厌的形象完全是一个痞子,然而生死攸关时,他抛却儿女情长,抛下他深爱的斯佳丽奔赴前线,他的男儿本色在那一刻表现得淋漓尽致,虽然在他先前的言行中无一不流露出对国家民族的厌恶,但在危急时刻,他骨子里的爱国激情催他去为民族拼搏。难道说这不是一个魅力十足的主角吗?
我认为媚兰是作为一个好妻子的不二人选,她宽容大度、坚强、重视友情。她是多么看中与斯佳丽之间的友谊,当她听闻斯佳丽与自己丈夫有染,却还是选择相信斯佳丽,并帮助斯佳丽抵挡流言蜚语。和一个如此伟大的人成为朋友,都将是一个幸福的人,因为她的爱能包容你的错误,成就你的美好。如此美好善良的心,一旦汇聚到一定力量,将会发出耀眼的光芒。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而我们的心灵又该怎样无尽的宽广?
让我们“以出世的态度做人,以入世的态度做事”。仍然会发现生命的本质其实是欢乐,虽然人生的结局不够*,但是我们还是从中体会到了幸福的滋味。斯佳丽没有跟瑞德在一起,看似悲剧,但是斯佳丽并没有绝望,而是坚信“明天会好起来,一切都将会过去”,这又何尝不是希望?事实上,更多的时候,我们在生活的路上走的不好,不是路太狭窄,而是我们的眼光太狭窄了,所以最后堵死我们的不是路,而是我们自己。
米切尔夫人在洋洋洒洒几十万字的叙述中塑造了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并能引发你对人生,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对人与世界的关系的深刻思考。从而使你更加明智的对待人和物,让你对人生的认识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人生或许是一场悲剧,但我们可以摆正心态,笑对人生。
飘读后感3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每多读一次就会有一种不一样的感受,余味犹存文中的思嘉是一个很与众不同的女孩,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但是她的爱情观却让许多人不认同。起初,活泼美丽的她爱上了艾希礼,艾希礼在她的心目当中可以说是十分完美的,可是生活就是这么不尽如人意,她没能和自己所爱的人在一起,不知是什么原因,她选择了十分喜欢自己的查尔斯,可是不久查尔斯在战争中去世了,同时一个名为瑞德的男人向思嘉表达了爱意,后来思嘉又因为钱,陆续嫁给过两个男人,一个是妹妹的未婚夫,还有一个是瑞德,原以为会一直爱艾希礼的思嘉最终爱上了瑞德,可是最后瑞德却没有了信心在维持婚姻,与她分手。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瑞德,他放荡不羁但又不失自我,一身的痞子气但又不失男子汉的爱国豪情,而且居然他还出身名门。瑞德看起来像个玩世不恭、唯利是图的老痞子,但是从华贝儿口中我们可以知道,其实瑞德是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人。
他对思嘉的爱是十分真切的。他对思嘉可以算得上是一见钟情,在那场舞会后他就再也没有忘记过那个较小倔强的身影。他想保护思嘉,宠爱思嘉,照料思嘉,让她事事称心,而思嘉却一次次地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思嘉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爱思嘉,但他更了解思嘉,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思嘉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他最终还是选择放弃了这段短暂的婚姻。
事实上,思嘉是个很幸运的女孩,她想要的似乎什么都得到了,虽然她有些手段不正当,只是她却永远不知道要珍惜,使得幸福与她一次次的擦身而过,当她真正意识到自己爱上了瑞德时,瑞德却已经对她绝望了,一个人在感情的道路上走远。
这本书将一段段凄美的爱情故事与战争结合在了一起,让人不仅不觉得乏味枯燥,还让人有一种为之动容的感觉,当时的社会环境使得这一个个年轻人变得不再是自己。也许没有了这一切的背景,一切都会更简单,不是吗?
飘读后感4
依稀记得第一次知道《飘》这部作品是我在上高一的时候,看着同学拿着那么厚的一本书在看,我不由的傻了眼,被那么厚的书给吓到了,但当我被告知说这本书的内容很丰富,很有哲理的时候,我却又不由自主的捧起它,细细的阅读了好久好久……
《飘》是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作品,是一部具有浪漫主义色彩、反映南北战争题材的小说。这本小说所塑造的人物颇多,人物的形象也非常丰富,每个不同的角色给人精神上的鼓励也不同,正如主人公斯佳丽身上表现出来的叛逆精神和艰苦创业、自强不息的精神,一直令我们每位读者为之倾心。
当现在的我提起笔来写这篇小说的读后感时,思绪不由得把我带回三年前看这部小说的时候,女主角斯佳丽的形象也忽然间浮现在眼前。我对斯佳丽始终持有一种敬佩之情。在美国南北战争发生的时代,战争,硝烟改变了当时美国人民的命运,但也是在这时候,战争让一群女人勇敢地站了起来,她们变得很坚强,在战火和硝烟中捍卫着自己国家的土地,尤其是斯佳丽,她更是秉承着不屈服的的精神去承受战争给她的生活带来的各种变化,她坚信:Tomorrow is another day!这也是给我感触最深的一句话。斯佳丽在面对因战争而变幻的生活时的勇敢,无疑是我们现在在校的每个大学生应该好好借鉴和学习的。在战争中,大火烧了她的庄园,她以前一切美好的生活也随着熊熊的大火而消失殆尽,留下的只有一片令人绝望的黑色焦炭。更糟糕的是,就在这时,她还要承受母亲病逝,父亲发疯的痛苦。在这关键的时刻,她并没有退缩,而是勇敢,坚强地站出来担当起整个家庭的责任,表现出令人震撼的坚强的一面。她是如此的独立特行,她果断的选择迎接困难,担当责任。这不禁让我拿之与现在的我们进行对比,试想一下,现在的我们生活衣食无忧,有着良好的受教育环境,但是当生活给我们轻轻地一击时,却有多少人叫苦连天,承受不了,抱怨上帝的不眷顾?又有多少人可以站出来说,我要是也遭遇到这种情况,我也可以像斯佳丽一样以乐观积极的心态去面对?21世纪的生活在给我们安逸舒适的环境的同时,无疑也在慢慢抹杀掉了我们心中那深藏的坚强的一面。多么可悲的事情!
但是,斯佳丽在面对自己的爱情时的犹豫不决,却是我不敢苟同的。但失去之后的淡然处之却又是让我钦佩。或许是因为她面对失败时的不言败,那种傲气使得她在面对自己的真爱时不敢去承认,还是一路苦苦的寻找,却是一次次的错过。但是当自己心爱的人离开时,她也只是坚强地安慰自己:明天又是美好的一天!她对明天永远是充满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她的坚强让人为之动容,为之震撼!这种精神难道不正是现在的我们所缺乏的吗?
大学,让很多人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流于平庸,每天浑浑噩噩的生活让一切变得无力与苍白。但是,殊不知一个正确的目标对于现在的我们而言是多么的重要啊,不要因现在安逸的生活而沉沦,因为这样只会让你在面对挫折时显得不堪一击,谁能保证自己在面对困难时像斯佳丽那么坚强,那么勇敢?我们要珍惜当下,更要感恩当下!
飘读后感5
《飘》是一部有关战争的小说,但作者米歇尔并没有把着眼点放在战场上,而是着重描写了留在后方家里的妇女所受战乱之苦的感受。战争失败了,有人因此意志消沉,从此失去斗志,无法调整好心态来面对战后支离破碎的生活。反之,另一部分人则克服了失败的心理,凛然面对严酷的现实,成了生活中不畏艰难,重新前进在生活道路上的强者。
这其中就有女主人公郝思嘉。应该说,小说中最吸引人的人物非他莫属。出身种植园园主的思嘉年轻漂亮,个性鲜明。不幸的是,她尚属十六岁花季年华,就情场失意。她爱上了风度翩翩的邻居卫希礼,可卫希礼却娶了他的表妹韩媚兰。更不幸的是,战乱接踵而至,在残酷的战争和艰辛的生活的重压之下,历经磨难的郝思嘉在二十八岁就成为了一个成熟女性。
小说《飘》出版后,美国评论界对她的性格莫衷一是,有人把郝思嘉说成一个毫不足取的女性,认为她“吝啬迷信,自私自利,简直无人可比,她只知道她那珍贵的皮肤、土地和钱财,其他什么也不看中”。可以说这些人把郝思嘉身上被人鄙视的一面做了精准的概括,但思嘉身上,同样也有为人欣赏的一面。
思嘉的性格中最为人称道的一点是她面对现实、不畏困难的精神。纵观她的一生,从故事开端开始,情场失意,打击一个接着一个,如果不是能够面对现实这一点支撑着她,她早就被挫折打倒了。我们来看看这样一幕:亚特兰大失陷前夕,郝思嘉拖着刚刚生过孩子的媚兰和孩子回到塔拉,思嘉从小崇拜妈妈,一有困难就去寻求妈妈的保护,此时她之所以一心要回塔拉,是因为她认为到了塔拉之后自己就可以卸下肩头的担子。殊不知,当思嘉因没有被无情的战火而感到庆幸时,一场更大的灾难在等着她。她愕然发现妈妈在前一天刚刚去世,爸爸因为妈妈去世已经傻了,全家十几张嘴等着吃饭,而塔拉留给她的几乎一无所有。
注视着默默地望着她的一双双眼睛,面对一张张面黄肌瘦的脸,思嘉没有放弃,她亲自摘棉花,骑着唯一一匹孱弱的小马到邻居家去借种子,甚至杀了一个前来偷盗的北方佬。在塔拉陷入赋税危机时,她来到亚特兰大希望靠自己的魅力赢得白瑞德的帮助,此计不成,又转向小有资产的弗兰克,尽管思嘉收到了很多指责,但她不畏困难的勇气值得我们敬佩。
最后的最后,思嘉意识到自己爱的是白瑞德,而瑞德已经离开了他,可她并没有放弃,而是非常坚强的接受了这一事实,“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这是思嘉的座右铭,她相信,只要自己努力,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思嘉的座右铭,同样适用于我们。生活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不易的。只有在困难面前昂首,解决困难的,才是强者。我曾经经历过学习成绩波动的低谷,而思嘉则是我坚持不放弃的力量,当我重新找回那真正的我的那一晚,我抬头望天,无数的星星闪烁着,似乎在告诉我明天又是一个大晴天。今天终将过去,不管今天取得了多少成绩,经历了多少痛苦,一切终会过去。只有把每一个明天都当做新起点的人,才能成为强者。
不仅在学习上是这样,在生活上也是如此。当我第一次体育中考遗憾的错失满分时,我感到很沮丧。转念一想,小说中的思嘉在回到塔拉后遇到的情景比我困难得多,但她依旧不放弃,最后成功的挽救了塔拉,思嘉可以,我为什么不行?于是我每天中午都跑到体育馆去强加练习实心球,每一次实心球“咚咚”的落地声,每一滴汗水,都让我更加坚定地相信:只要努力,一切终会好起来的。思嘉的座右铭。最终成为了我克服困难的力量。
Keep going,get stronger.不忘初心,坚持不懈,方能谱写属于自己的人生画卷。
飘读后感6
《飘》这本书写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的故事,故事的女主人公斯嘉丽的家庭也因为战争而被迫搬迁。斯嘉丽也因此遇到许多磨难,但她始终那么坚强,不管遇到什么难题都会勇敢地去面对,从不退缩。
斯嘉丽的勇敢我们不用质疑,因为事实摆在眼前。当斯嘉丽家的东西将被抢走,而对方又带着枪时,斯嘉丽没有被吓哭,而是从容地把值钱的东西藏好,她甚至把东西藏在婴儿的尿布里。当有人抢走斯嘉丽的东西后,斯嘉丽没有服从,而是拿起了一个女人所不使用的东西-枪,对准了对方,扣下板机。当强盗死后,鲜血流了一地,别人都十分害怕,只有斯嘉丽仍然镇定地想办法,把尸体埋了起来。
斯嘉丽也是一个有能力的女人。当原本的家产几乎变得一无所有时,斯嘉丽没有恐慌,而是尽自己的力量去拯救它们。斯嘉丽的妹妹已准备好了嫁人,逃离这苦难的地方,但只有斯嘉丽留下来保护家产。很快,斯嘉丽就通过做生意赚了钱,并用了当时爱人敌视的也是最便宜的黑人。在斯嘉丽的智慧和努力下,棉花生长了,有东西吃了,条件也变得好了,但是斯嘉丽不是满足于现况,而是用这点本钱,将生意做得越来越大。
斯嘉丽的能力总是让人无法相信这只是一个柔弱的女人,另外斯嘉丽的临危不惧,坚强勇敢,她的能力,智慧一样让人敬佩。
斯嘉丽是乐观的,她总是相信明天会更好,因为明天毕竟是新的一天了。
斯嘉丽的故事让我们知道了坚强的重要,我们要擦干眼泪,在阳光下微笑,用坚强去与困难抗争。我们一定可以成功的,因为斯嘉丽正在对我们微笑呢,你看到了吗?
飘读后感7
小说描写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的一位女主人公的人生。我非常喜欢这位女主人公。她的名字叫赫思嘉,她美丽而任性,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欢迎的人。她会耍手段,但很坚强,很热情,是个活泼可爱的女人。她喜欢幸福和富裕的生活,她一直在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爱。但命运不那么简单。美国南北战争爆发了,她所爱的人上了战场,她的家园荒废了。她失去了她所爱的母亲,父亲因受刺激,脑子也糊涂了。
她们家没有吃的东西,没有男子汉。她要当女主人,要从零开始。每天都有许多困难在等待着她,但她没有屈服,也没有放弃。她这时说了一句话,给我的印象非常深。“从现在开始,我和我的家人不会再过一天没有东西吃的日子,我最讨厌饥饿。”这就是她的精神支柱。她们的生活一点点地恢复起来,然而为了过上更加富裕的生活,她和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结了婚。但到失去他的时候,她才发觉这个人原来就是她最爱的人。我想她绝对会找回她所失去的。因为她最后一句话是这样的:“我要想办法找回他,一定有办法。但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明天再想吧!”她的欲望、她的努力会帮助她找回她的幸福。
我想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欲望,每一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幸福。欲望会成为我们的一种动力。这种欲望会促成文化、技术的发展,也会导致犯罪和战争。欲望对我们非常重要。我们会追求自己的幸福,虽然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纠纷,但我们不应该放弃自己的欲望和追求。正像赫思嘉所说的:“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我们可以休息,但我们决不能放弃。
飘读后感8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读后感9
我在暑假里读了一本名叫《飘》的书,它的原著作者是美国的玛格丽特。米切尔,而改写的作者是林希德。《乱世佳人》是从《飘》改编而来的。
它主要写了佐治亚种植园主的社会圈子里的美女郝思嘉,听说自己的意中人卫希礼要和媚兰结婚。她决定在第二天夺回卫希礼,并同他私奔,没想到计划失败,一气之下就和媚兰的哥哥查理结婚,但她并不爱他。结婚一周后,查理入伍,不到两个月,就在军中病故了。1864年,亚特兰大市被北军包围,思嘉在投机商白瑞德的帮助下,带着刚生下孩子的媚兰逃回了老家。可是老家遭到洗劫,田园荒芜,母亲去世,父亲疯了。她为了得到300美元,不惜勾引妹妹的未婚夫甘扶澜,和他结婚,后来思嘉被枪劫,三k党要为她报仇,北军派兵镇压,还好他们逃了出来,但甘扶澜却被打死。思嘉第二次做了寡妇,白瑞德来向她求婚。婚后思嘉仍然念念不忘卫希礼。她的三次婚姻没有一次出于真心。她把爱情和婚姻作为交易。后来她才明白卫希礼懦弱无能,根本不能适应时代天翻地覆的变化,倒是自称与她同类的白瑞德才值得去爱。等她明白这个道理后,白瑞德已离她而去。郝思嘉决心无论如合也要把白瑞德找回来,因为她才28岁,仍然年轻美丽。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思嘉是个勇敢的女孩,她看见自己的家园被毁,她坚定不屈,看见自己亲人离开,她擦干眼泪,努力奋斗。她是多么的勇敢,我们应该学习她那打不跨的精神。
飘读后感10
由玛格丽特·米切尔著作的长篇小说《飘》,反映了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贵族的生活。
这部作品塑造了一位具有叛逆性格乔治亚贵族女性斯嘉丽,讲述了她与朋友、家人、情人在美国南北战争前、内战爆发期间、以及战后重建时期的生活;同时也讲述了斯嘉丽与白瑞德之间的爱情故事。
美丽任性的斯嘉丽,暗恋名门之后卫希礼,但因门第阻隔,加上性格差异极大,卫希礼已择期与表妹韩媚兰订婚。斯嘉丽一气之下,即趁南北战争爆发之际,抢先嫁给韩媚兰的弟弟韩查里。而悲剧的是,查里应征入伍,由于天生体质较差,再加上严格的军事训练,染病身亡。因此,斯嘉丽很快便变成了寡妇。
战争是的她不得不面对饥饿、贫困及社会地位的变迁,她要保护自己的庄园,要让自己的家人及卫希礼一家生活下去,当然,她还想自己也过上好日子。因此,她果断抛弃了母系血统南方贵族小姐娇滴滴的形象,露出了父亲爱尔兰人强悍的本色。她靠着骨子里的坚强,凭借着白瑞德对她的深情,在战后迅速积累了大量的财富,过上了想要的日子。
只可惜,她一直沉浸在卫希礼的梦中没有醒来,忽略了她已经拥有的白瑞德的大量的爱。直到最后,媚兰死去,她可以和卫希礼名正言顺地在一起了,她才发现,她一直在享受着白瑞德的爱而不知。白瑞德在绝望之际愤然离家出走,她却发誓要重新找回白瑞德的爱。只可惜,失去了的东西,要想再找回来,就难之又难了。因此,在遭受了一连串的挫折与打击之后,斯嘉丽说出了那句至今让人回味无穷的话,“不管怎样,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这也成为了新女性面对人生的一句强有力的口号。
整个故事弥漫着一种凄凉的氛围,看似写斯嘉丽的个人命运,实则是写整个南方社会随着南北战争的结束,旧有的贵族生活一去不复返的状况。
整个故事情节中,最令我感动的是亚特兰大沦陷时,斯嘉丽逃往塔拉庄园的那一段。1864年8月,亚特兰大沦陷之际,韩媚兰临盆在即,斯嘉丽不顾自己的安危,留下来为其接生。在北军进程之前,白瑞德护送斯嘉丽和韩媚兰母子出城回塔拉庄园。途中,白瑞德参加南军,让斯嘉丽独自驾着马车护送韩媚兰母子赶回塔拉庄园。在这段漫长的逃亡之路中,充满了坎坷与艰辛,斯嘉丽随时都有可能被路上突然冒出来的北军或劫匪残害,但凭借着自己的智慧与勇气以及爱尔兰人特有的强悍品质,斯嘉丽终于战胜了困难挺起来了,带着媚兰母子安全回到了塔拉庄园。这段让人揪心的逃亡历程让人着实佩服斯嘉丽的伟大与不凡。
体现了斯嘉丽强悍女性本色的还有她极强的责任心。在遭到北军洗劫之后,斯嘉丽的母亲去世,父亲连自己的女儿都认不出来了,两个妹妹有重病在床,没有食物。此时,19岁的斯嘉丽独自扛起了全家人的生活重担。她心底里有个强烈的愿望,她要靠自己的双手重振塔拉庄园昔日风采。看到这里,我不由的热血沸腾,心潮澎湃,对这位伟大的女性肃然起敬。
本篇小说最成功的地方应该是在对人物的性格特征方面的刻画。斯嘉丽,在那个战乱纷争的年代,作为一名手无缚鸡之力的女性,能为自己的土地争取到最大的利益,除了聪敏、智慧、还有勇气、毅力与责任心。她具有顽强的生命力,不管在什么困境中都能生存。她不完全依赖于男人,是个积极进取且新手承诺的女性。当然,仅有有点而没有缺点的认识不完整的,也是不存在的,本篇小说中最引人注目的还有她身上所暴露出来的人性的缺点。她自私、虚荣和冷漠等,让我们感觉这个人物形象很真实,虽然“不完美”,但却很丰满。再说白瑞德,他的男性形象被许多女性所推崇,这主要归功于他对待感情的执着。他是个有政治主见、立场坚定的男人,但又不忘本。他表现玩世不恭,爱一个人却智与感情,冷酷与柔情的冲突,在他身上表现为矛盾的统一体。因此,白瑞德这个男一号的形象塑造的也相当“完美”。从这篇小说中,我们不仅要学会如何的面对残酷的现实生活,用自己的智慧与毅力去处理生活中遇到的挑战与困难,还要学会珍惜身边的人对我们付出的感情,不要失去之后才懂得珍惜,到那时,悔之晚矣。因此,珍惜现在所拥有的每一分来自他人的唉,也尽量用自己爱去回报爱我们的每一个人,不要让自己的生命留下过多的遗憾。
飘读后感11
初读《飘》,觉得作者不知道在讲些什么,只知故事是从一场宴会开始。后来,再次读了一遍,或许是成长了,便读出了整个故事的曲折、复杂。
纵观全文,我觉得,最喜欢的人物还是思嘉,尽管她任性狡黠、残忍贪婪,但同时在她身上表现出的还有她的娇艳美丽、精明能干。她不像当时的妇女们,她们那么拘谨,又是那么迂腐,而思嘉不同,她是只活泼又不受束缚的鸟儿,在那样一个昏暗的社会自由自在翱翔。当她错误地给艾希礼套上自己精心编制的“礼服”时,她的爱便错了;当她不明白自己的情感,消耗尽瑞德的爱时,她又再次错了。好在,思嘉很坚强,当她两次犯错时,她想起父亲的话:“世上唯有土地与明天同在。”她正面自己的情感,不再迷茫、犹豫,她相信明天,明天她就能把握住爱。主人公思嘉便是那么一个有些孩子气,却又坚强,拥有希望的人。
就像艾希礼所说,媚兰是那样脆弱胆小,而思嘉却是那么勇敢。虽然思嘉在爱情上失败了,但是她的生活,她的努力,显而易见得成功。当艾希礼把媚兰托付给思嘉时,尽管心里很不满,但她还是遵守自己的诺言,细心地照顾媚兰。在战争期间,人人都过得很困难,思嘉却靠着自己的努力养活了媚兰还有自己的一家人,虽然很多是靠欺骗弗兰克得来的。或许,有人认为她真是狡猾,手段卑劣,但我却不能认同,思嘉这样做,完全是为了救所有的人,她不能让父亲的家业毁于一旦。思嘉是那么努力,她执着、勇敢地保护着所有人。 与媚兰相比,思嘉真算不上一个良家妇女,但就是这样一个人才更显得真实,更令人感同身受。媚兰太完美,完美到不可能,所以她只能算是一种美好形象的代表而已,这便是我喜欢思嘉的理由,她才是一个正真活着的、有血有肉的人。于媚兰,思嘉刚开始的情感只有嫉妒与厌恶,但最终媚兰的宽大胸怀让她明白了她是喜欢和依赖着媚兰的,毕竟,媚兰一直在背后默默地帮助她。思嘉其实也拥有一颗宽容天下的心,战争期间,她以宽容容下了媚兰。正是这样一颗宽容的心,保护了媚兰,也让思嘉看清了自己。
《飘》的篇章是华丽的,它塑造了思嘉这样一个有着自己灵魂,又丰富多彩的人物。让我从思嘉身上认识了她的坚强、任信、努力、执着、勇敢与宽容。全文也因此人物,增添了不少的意趣。
飘读后感12
世界名著《飘》,它里面的故事让我感动,郝思嘉的性格与命运让我心动,然而最让我触动的是她常说的一句话。“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在兵荒马乱的年代里,这也许就是一个她活下去的动力和信念吧。
有些读者也许认为,那是她在逃避现实吧;但我认为不是这样的。在郝思嘉的心里,她说这句话并不是想逃避什么,她只是认为,今天即将过去,所有的不好的东西都将逝去,而明天,又会是一个新的开始。我把这一精神视为乐观,而“明天”一词则是衡量乐观的单位。
世界上有多少个明天,就有多少份乐观。生活中不如意的事十之八九,不同的人对待这些总有不同的看法和行动。刘禹锡说: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苏轼说: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人生并非没有憾事,悲欢离合即为其一。古人早我们几千年就领悟了这个道理。仕途失意,亲人分离,家境贫寒,这些都没有阻挡他们前进的道路。
期待和向往明天,其实是期待和向往一个新的起点,这是一种蓬勃向上的正能量。这一现象不仅存在于玛格丽特的小说中,在现实中也正是如此。霍金因生病而行动不便,只有三根手指可以动,他没有抱怨生活,反而创造了奇迹,写出了《时间简史》这本伟大的著作。当一位记者询问他是否觉得上天不公时,他只答道:“我的头脑还能动,我有我爱和爱我的人,我热爱生活。”春秋末年,越国国君勾践,曾败于吴,屈服求和,磨砺身心,日夜操劳,后卧薪尝胆,发愤图强,终成强国,公元前473年灭吴。
其实,很多时候并不是我们不敢去相信明天,而是没有认真地过好今天。如果认真活在了当下,未来也一定有也一定是美好的。
曾经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个乐天派从12楼掉下,刚要坠向地面时,他就对在楼下心惊胆战的朋友高喊:“瞧,现在还没事呢。”,但是幸运的事,他被楼层伸出的物什挡住了而奇迹般地存活了下来。面对坠楼身亡的危险,那个乐天派表现出的毫不畏惧,他用自己的行动告诉人们:面对困难,不要退缩;面对失败,不要气馁;面对伤痛,不要失去勇气。一个人的成功,是有着乐观相伴的,因为乐观向上,使他冲开了多少感情的磕磕绊绊,使他在最高峰高喊:“永不放弃!”一个乐观者在每种忧患中都能看到一线闪光的希望,而悲观者却在每一个机会中都看到一种可怕的忧患。
一时的失意真的不算什么,挺一挺就过去了。别害怕,只要在心里默念: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呵呵,我想着就是作者玛格丽特要传递给我们的信息吧。相信自己的明天,穷途未必是绝路,绝处也可以逢生。
飘读后感13
《飘》是一部取材于美国南北战争和战后重建的小说,书名直译应为“随风飘逝”,它出自书中女主人公思嘉之口,大意是说那场战争飓风一般卷走了她的“整个世界”,她家的农场也“随风飘逝”了,思嘉以这一短语抒发了南方农场主的思想感情,作者用来作为书名,也表明了她对南北战争的观点,这与本书内容是完全一致的。
这部小说与一九三六年问世,并且立即风靡世界,六个月内共售出一百万册,日销额最高达到五万。一九四九年作者去世时,本书已在世界上四十个国家共销售八百万册,到一九八八年增加到二千五百万册以上,平均每年近五十万册。小说于一九三七年获普利策奖,根据小说拍摄的电影《乱世佳人》一九四0年首演,一九四六年获奥斯卡奖,曾创造连续二十多年获巨额利润的记录,至今犹在世界影坛上享有盛誉。由于这部作品长期广泛流传,故事中的主要人物几乎家喻户晓。
这部小说为什么能在美国和世界各国赢得那么多读者,而且历久不衰?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实际上,这部作品中尽管也有世乱兵燹、悲欢离合的动人情景和爱恶交错、情词误会的曲折因缘,但与那些以奇险取胜、以妖冶媚人的所谓通俗之作比较起来,毋宁说它的故事结构是简单的,情节是常见的,作家的艺术手法也是朴实的。再加上题材的严肃性和倾向的明确性,作品的格调便远远超出迎合市民趣味的境界了。
这部作品的成功之处,一是现实主义地反映了十九世纪中叶美国南方农场主阶段的生活和南北战争及重建时期的一个重要侧面,二是创造了几个鲜明而丰满的人物形象,后者尤为突出。这是作者在艺术上作出的重要贡献,它已为历史所证明。
作者在人物描写上着墨最多的是思嘉和瑞德两人。思嘉那十年来的生活经历大体分为三个阶段,而作为精神支柱的则是爱情、土地和金钱,即对于这三者的占有欲。其中对爱的占有欲更带有掠夺性、猎奇性和盲目性,愈是难以实现愈追求不舍,因此长期专注在艾希礼身上,直到媚兰死后即将获得满足时,才发觉他并不值得爱,才决定移情别恋,但为时已晚。她对土地和金钱的追求也是狂热的和不择手段的,但跟爱情的主观直觉和梦幻色彩比较起来,则主要是现实变革的结果,是战后家业衰败、生活贫困和重建时期金钱至上主义的产物。尽管为了金钱可以委屈自己的肉体,损害自己的妹妹,不惜与弗兰克结婚,但决不牺牲对艾希礼的爱情。因此爱情一旦幻灭,金钱便黯然失色了。这是思嘉最大的不幸,颇值得读者同情,正如她那艰苦创业的精神有时令人佩服。思嘉有一定的叛逆思想,但这是与她的投机性分不开的,都来源于彻底的自私自利和无止境的占有欲。
瑞德·巴特勒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农奴主阶级向资产阶级转变的人物,至少是南方名门望族的一个不肖子。他为人狡诈、冷酷、倔强、为达到个人目的不择手段,与思嘉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与思嘉一样,只从个人利害出发看待战争,但远比思嘉高明,看得出南方“只有棉花、奴隶和傲慢”,胜利非北方莫属。他对思嘉的爱是真诚而热烈的,这不仅是情欲的追求,也是理智的抉择,因为他认识到了思嘉是他真正的同类,两人婚配无异于壁合珠联。但是他的现实主义与思嘉的幻想几经较量,终于失败了,于是他将爱全部转到女儿邦妮身上,并决心为了她的前途而在生活作风乃至政治倾向上来一个转变,争取上流社会的同情。结果邦妮一死,他的理想便随之破灭,生活乐趣也茫然无存。瑞德是性格最复杂、眼光最锐利的一个人物。他最了解思嘉的强处和弱点,既爱她又轻侮她,既恋恋不舍又不甘屈尊以求,反而采取冷嘲热讽、若即若离的态度,以致在明争暗斗中落得个两败俱伤的下场。不过,正是通过他对思嘉的无情解剖,作者才完成了塑造这个女主人公的艰巨任务。
瑞德走了,思嘉准备先回塔拉,“明天”再想出办法把他弄回来。后来究竟怎样呢?里普莉说,如果时间允许,她可以写出一百种续集来。的确,本书的结尾给读者留下了广阔的想象天地,这正是作家艺术魅力的产物。
飘读后感14
寒假看了一本世界名著《飘》,又译为《随风飘逝》。这是一篇由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创造出的一篇佳作。这部经久不衰的书,曾被翻拍成电影《乱世佳人》。 电影虽有部分内容不同,但是大体是尊重原著的。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名为斯嘉丽的女孩,拥有美貌,拥有土地,拥有成群的异性追求者。 但是她并不在乎他们。她认为她爱上了一个名为艾希利的男人。艾希利样样精通,兴趣爱好广泛,是个典型的“好男儿!”。可惜艾希利不爱她,艾希利爱的是另外一个人,她的名字叫梅兰妮,也就是媚兰。斯嘉丽像她的父亲一样,是一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在表白被艾希利拒绝以后,她恼羞成怒,赌气嫁给了查理斯——一个她并不爱的人。而这一切,都被一个叫白瑞德的人看在眼里。
后来,南北战争爆发了(说实话我支持林肯先生)。几乎所有的男人都去参加了战争。开战前,南方的人们满怀信心,并且早已有必胜把握。说到南北战争,就必须简短的说明一下。“来自美国北方的共和党人林肯虽然不是解放黑奴的倡言者,但他认为蓄奴不人道,反对扩大蓄奴,而一向以奴隶来发展产业的南方对此感到强烈反对。然而,北方对于南方这种工人的垄断亦产生仇视心理,双方开始出现矛盾。1860年,林肯当选总统,而林肯在政纲中提及的保护关税及《宅地法》大大削弱了南方奴隶主的利益。这使南卡罗来纳州在1861年旋即宣布退出联邦,而南方各州亦纷纷响应南卡罗来纳州,脱离联邦,并成立“美利坚联盟”,推举来自肯塔基州的杰斐逊·戴维斯为总统。两个月后,南方政府开始发动武装起事,北方政府被逼应战,南北战争开始爆发。”我认为这是美国历史上意义极大的一次解放战争。像艾希利这种“上等人”为了维护南方奴隶主的利益自然要去参战了。白瑞德则留了下来。他说过:建国与亡国都是赚钱的好时机。
后来,事情并没有像南方人想象的那样顺利。艾希利被捕入狱,军队在一步步倒退——在这之前查理斯,也就是斯嘉丽赌气嫁给的人,患肺炎悲剧地死亡了,留下来了小宝宝韦德。斯嘉丽自然没有爱这个韦德宝宝,她和媚兰小姐一起思念着阿希礼。而这时,媚兰发现自己已经怀孕。斯嘉丽为了她在十二橡树的承诺,没有离开媚兰。当小宝宝艰难地被生下来了之后(媚兰乃萝莉),斯嘉丽带着她们赶回了塔拉,却发现母亲已死,父亲痴呆。
战争夺走了斯嘉丽的一切。她从绝望,到后来开始自强,骨子里的傲气终于发挥得淋漓尽致,她撑起了整个一大家。在这期间,白瑞德时常出现在斯嘉丽左右,给予她帮助,连出城都是白瑞德在帮忙——因为亚特兰大当时正被包围。后来,艾希利奇迹般的幸存了下来,回到了塔拉。可是生存的问题一直缠绕着他们,生活非常艰难。最后,斯嘉丽想到了白瑞德,他一定能够帮助他们。于是她做了白瑞德的情妇,他们还生了一个宝贝女儿叫美兰。白瑞德非常爱美兰。他把自己所有精力与金钱都献给了美兰,可她却在骑马时意外身亡。自然,斯嘉丽也很悲伤,但是白瑞德对她已经不闻不问了。
在这期间,斯嘉丽一直没忘记艾希利,他们的关系似乎亲密了许多。白瑞德渐渐淡出了斯嘉丽的生活圈。后来,媚兰由于第二胎难产而死,视之为情敌的斯嘉丽知道了媚兰的良好品质,同时她发现,她从艾希利身上所渴望得到的,都没有找到。这才明白,她爱的是白瑞德。她回去找白瑞德,可是白瑞德已经准备离家出走。斯嘉丽悲痛的向他乞求,他抛下了一句话:“亲爱的,我根本不在乎你。”走了。
说实话,我对斯嘉丽深表同情。她的整个青春都在追逐她追逐不到的,而她所拥有的都在青春中随风飘逝。她的家,他身旁的小伙子们,她的家人,媚兰,还有一直深爱着她的白瑞德,都离她而去。她变得一无所有。不过,这种事情的发生,绝不是偶然,她的性格决定了她的命运。她身上的良好品质,如勇敢,坚强等,都让她在遇到种种困难时都不向命运低头,即便最后白瑞德离开了她,她仍然在想:明天,我会想办法把他搞回来,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而她的虚荣和固执,让她失去了很多。她的家,她的土地先不说,白瑞德,那么适合她的人,当他已经彻底失望离去的时候才反省过来自己需要的是白瑞德。又或者说,爱艾希利爱的太盲目,以至于最后才发现自己完全不爱他!从她的教训中,我总结出:一,不要失去之后才明白自己曾经拥有。二:不要浪费掉自己一去不复返的青春。三:学会去了解一个人,这样会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尴尬和遗憾。
不愧是世界名著,第一次读就有这么多的感受。相信以后懂得更多时,明白的就更多了。
飘读后感15
努力,不仅是一种心态,更是一种绝佳的姿态。慢慢长大,慢慢变得迷茫,慢慢觉得活得空虚,后来开始寻找一种状态来让自己填补空虚,百转千回,后来发现,只有努力。《飘》主要讲述的是美国南北战争前后,南方种植园的代表塔拉庄园的故事。
她,思嘉。华丽的出身,高傲的心态,一如既往的认为自己无所不能,任何东西只要想就可以无所不得,从来没有被告知,生活还可以以另一种完全不同的样子呈现在自己面前,它甚至可以那样的悲怆,那样的艰难,她也从来不曾理解什么叫做绝境,什么叫做绝处逢生,不知道还有一种境地,在那里,只能靠自己,别无选择,不知道那一望无边际的红土地,甚至于塔拉庄园的每一捧红土,对她有何蕴意。经历过苦难方知只有家园是永恒不变的,也只有家园,在她孤立无援的时候,可以无条件的收留她,然后毫无保留的让她汲取力量。家,是一个多么温暖的字眼,那里有她最爱的母亲艾伦;有她拥有爱尔兰血统的豪爽的父亲,那个永远爱她,并深深以她为荣的血性男子;有为她倾注心血的嬷嬷,那个肥胖黝黑的仆人;有两个骄傲的如花的妹妹;有上百的黑奴;成堆成堆的棉花……但在南北战争之前,至少在十二橡树村的野宴之前,她是意识不到这一点的,在她的心目中,只有艾希礼,那个给她梦幻光环,并给她留有一丝希望的美男子。思嘉没有办法不去想他,即使在最艰难的时刻饿肚子的片暇也是一样。在她心目中,他就像诗一样美好,越是捉摸不透,便越是有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就像她曾经妄图吸引十二橡树村所有的青年英俊男子一样,一样一如既往的坚持自己。
她一直都在努力,即使结果不尽人意,但没有任何一个读者拥有批判她的权利,更何况多数人还是喜欢她的,我喜欢她,喜欢她一直在坚持自己,一直敢想敢做,一直不低头的执着,更喜欢那绝佳的努力。
一次鲁莽,未被压抑的冲动砰然爆发,因为艾希礼的拒绝,她陷入前所未有的耻辱,瑞德的出现,更让她觉得以往的骄傲全都破碎了,一句“你不是一个上等人”,奠定了二人情感的基调,也促成了她,奥哈拉小姐与查尔斯荒唐的令人发笑的婚姻,战争迫在眉睫,而让她与媚兰生活在一起,也成了最大的折磨。她,媚兰,艾希礼的妻子,思嘉想念的人竟是眼前这个时刻把她想象成善良女子的人的丈夫。瑞德对媚兰的经典评价:“高尚的女人靠的不是美貌,伟大的女人靠的也不是衣着”,在瑞德心中,媚兰是自己见过的近乎完美的人。
后来的思嘉,迫于生计,可以把一切都抛掷脑后,守寡如何,穿丧服又怎样,任何流言的侵扰都挡不住她心中对跳舞强烈的渴望,而瑞德正好投其所好,两个人就这样在亚特兰大引起轩然大波,与战时的大环境多么的格格不入。
我不会结婚,除非在我没有其他办法征服一个女人的情况下。如此的狂妄。他,瑞德,以一个投资商的姿态,把人们心目中无比崇高的爱国一类的伟大品格,贬的一文不值,即使在别人夸赞他偷渡封锁线运进人们所需商品的功劳时,也会直率坦言自己只是为了利益:“在一个城市崛起和毁灭的同时,总有大笔的钱可捞”,他活得,始终真实。习惯性的恭敬地弯腰表示对人们无比的尊重,然而他越是这样,便更加显示出他的不屑,他对所有的人以及他们拥护的主义,统统表示出的不屑。于是有了爱盟人士对他猛烈的抨击,仿佛越是这样,他活得越是快活。
是战争就会寓意苦难,它会让一个刚强不摧的人,霎时被击打得遍体鳞伤,经由权利和金钱所拥有的一切,被毁灭得彻彻底底,不见踪迹。北方的军队打到了亚特兰大城,人们纷纷涌向城外,无援的思嘉,因为曾经对艾希礼有过承诺,而这承诺,让媚兰成了她逃命的牵绊,在这极端危险的时刻,瑞德的笑脸和思嘉的慌乱,又形成一个鲜明的对比,他没有任何牵绊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哪个亲人是欢迎他的。调侃,戏弄,勇敢,认真,专注赢利,经营以自己的思维维系的生存规则,这便是他,而这也是思嘉百思不得其解的,这是怎样一个人,竟然以这样一种姿态在道德的底线边缘骄傲地活着,自得地活着。只有在面对他最尊敬的媚兰时,他才没有以往令人讨厌的表情。思嘉本以为在逃命的路上还有一个瑞德,是一件多么幸运的事。她却忽略了瑞德一贯的令人捉摸不透的作风,面对长长的逃命旅途,他选择离开思嘉,让她们自己赶往塔拉,说出的理由让思嘉震惊,他要去参军,去挽救那个所谓的自己并不拥护的主义,明知会败,依然前行。
思嘉一行在塔拉的遭遇,使她第一次学会了承担,学会了为了生计而不择手段。同样是为了生计,思嘉在第二次结婚后,带着对艾希礼的念念不忘,有了第三次婚姻。
婚后的瑞德和思嘉,没有了往日嬉笑挑逗的兴趣,他感到自己错了,之前一度夸大的婚姻的作用,婚后令自己无限度的失望,他将爱转移到女儿身上,倾注了近乎所有。邦妮任性,挑逗,爱爸爸胜过爱妈妈,为了她,瑞德做出了之前想都不会想的事,不知道多少次向以前自己得罪过的人低头。
女儿的死,彻底颠覆了瑞德的希望,媚兰的死,彻底摧毁了艾希礼,当思嘉面对茫然的艾希礼时,她终于明白,自己一直爱的不过是艾希礼头上梦幻的光环罢了,她带着无比清醒的头脑狂奔回家,面对精疲力竭的瑞德,她道出了自己之前一直都不清楚的爱,然而她得到的是冷漠。他害怕,经历过太多的谎言太多的欺骗,他已经没有力气和精力再一次面对被欺骗的风险,于是离开,于是只剩下思嘉自己,独自梳理一直以来凌乱错落的思绪。
乱世佳人,并非乱世成就佳人,而是佳人经过乱世的历练,展现出了更加凄美的故事。故事太长,于是我们往往忽略了理性的判断,只是任由思绪飘荡,一味感性地评价人物。
虽说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但美好的塔拉庄园里的生活,若能持续,或许思嘉也会过得很好。我觉得我们应该拥有一个精致的人生,你可以不很在意衣着,也可以偶尔马马虎虎,但我们在面对时过境迁时,面对迎面而来的苦难时,一定要有足够迅速撤退的动作,我们不能保证自己时时刻刻处在一个足够安全的环境,但我们可以选择修炼一个怎样的自己,面对伤害,面对不理解,没有必要死缠烂打,把自己的弄得遍体鳞伤,要知道把自己弄得筋疲力尽不会挽回什么,这世界不会因为一些人对你苦大仇深表现出的同情而对你更加温柔,要想别人善待你,你首先应该学会如何善待自己。也没有必要把自己弄得多么悲壮,没有人会看这些,所有的能通过你的悲壮得到的东西,除了同情不会有其它,每个人都应该是一个礼物,如果我们无法让自己成为别人的礼物,那就不要轻易走进别人的生活,不要让自己活得很累,同时连累了他人。
作为那个动荡时代的商人,他在战争中始终屹立不倒,他头脑冷静、机敏,能清醒的认识到北方的资本主义工业经济必将代替南方的奴隶主种植园经济的趋势。但这样清醒的认知并没有让他悲伤怀旧抑或消极颓废,而是极富冒险精神的在战争的危机中寻找商机。他看准一切时机,夹缝中求生存,大发战争财。
或许,在这个日新月异、飞速发展的社会,我们所需求的,正是白瑞德这种危机中寻机遇,夹缝中也能求生的精神。
2014年,可以说是整个酒店业的寒冬年。在整体市场一片萧条的危机中,旅业公司自主管理的老牌五星级酒店京瑞大厦没有因循守旧,更没有一蹶不振,而是借助危机对固有的经营模式进行改革,在危机中寻找新的经营出路。京瑞人紧追时代步伐,改变传统的经营理念,迎合新兴消费形式,尝试以微博、微信、手机APP等新媒体为平台进行产品推广和销售。全新的经营模式吸引了大批依赖网络媒体的新客源,开创了京瑞新的经营方向,开拓出全新的销售市场。另一方面,京瑞人分析市场环境,大胆改变多年的营销侧重方向,严格控制低价旅游团队的占有量,将营销重心向商业散客和会议市场转移。基本形成了以网络、商业散客、会议市场为核心,以旅游团队为补充的客源结构。使得京瑞大厦的市场占有率等各项竞争指数稳居区域内前列。京瑞大厦正是靠着这种在危机中不消极、不放弃,不断开拓创新寻找机遇的精神才能在行业寒冬中逆势增长。
曾经像也一直像思嘉一样,我在心中都会默默藏一个带有光环的影子,疲劳的时候,那个影子可以给我力量,有了那个影子,我就觉得自己无所不能,只要我愿意。随着成长,影子在不断变换,一个破灭之后又有另一个,总之,心里的那个位置一直不曾空虚,也许终有一天我会让那个位置彻底消失,也许那样会更好,但何苦现在要强迫自己呢,顺其自然吧,顺其自然地成长,活得越来越像真实的自己,才是自己。
思嘉始终以一个努力的姿态存在书中,也存在在我的心目中,看到过很多书中的人物,最喜欢的却始终是她,一个始终向上的努力的姿态,是永远都不会失去色彩的。
飘读后感16
一部经典的爱情故事,一段离奇的感情经历,一个耐人寻味的悲苦结局,这是我读了几遍《飘》之后的大体感受。
有人讨厌斯嘉丽,讨厌她的自私,孤傲与虚荣,讨厌她抢走妹妹的丈夫,讨厌她看不起贫苦的农民,讨厌她为了钱可以不顾一切的丑陋姿态。但我并不讨厌她,事实上,她令我不得不敬佩她。我佩服她的坚强勇敢,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种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承担,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时,她却选择了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不管她面临着什么,她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然而她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却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斯佳丽爱的是艾希里,可是,艾希里却不要她。就像瑞德说的,艾希里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艾希里,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德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艾希里。她认为她所欣赏的优点艾希里都有,实际上只是她人为的加诸在他身上的而已。这就如同她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艾希里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她就如同一个小孩子,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然而当她明白时已经太晚了,唉,正如文中所说“期待的心经不起太久的等待”,思佳丽从来都不敢正视她的情感,一直以为自己爱的是艾希里,实际上呢,直到她的他离开的那一天,她才发现,那个一直守护着她的人原来才是自己最爱的人,可是人去不再,她能上哪里去寻找?她又怎么追回他这么多年的爱?她已经把他伤害得那么深了,还会追的回来吗?人,为什么总要等到失去了才追悔莫及呢?从来不会好好珍惜身边的人,身边的事,这就是人吗?期待的心经不起太久的等待啊,千万不要等失去了才发现那个他(她)是那么重要啊!!
文中我们还不能忽视的一个女性就是普遍受大家欢迎的媚兰,我不得不说她是一个完美的女性。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正如瑞德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温柔,对艾希里非常体贴,对所有的孩子都非常关爱,她贤惠,让家庭温馨,家人和睦,她又是宽容的,对于斯嘉丽与艾希里犯的错不仅不计较而且还保护他们,她文弱却更坚强,敢于面对任何事情。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艾希里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看着媚兰,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而恰恰因为她太完美,我觉得太不真实。我认为没有缺憾的人生似乎更不完美,也许《飘》正因为结局的遗憾而更完美吧!
有时候特别羡慕斯嘉丽,有一个特别了解自己的人,而且还特别疼爱自己,有时想这种男的存在吗?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所以当他们的女儿出生时,瑞德把他所有的爱都倾注于她的身上,邦妮不像斯嘉丽,邦妮爱她的爸爸,瑞德能从她的身上找到温暖,找到希望,找到爱。但是他曾经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德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唉,想起来也的确挺伤感!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艾希里,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德,那她就不会失去他。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飘读后感17
《飘》不仅是它的那个时代的所处社会环境的真实写照,还折射出人类社会的很多规律性的东西。其中它对人际关系入目三分的刻画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忽视的。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斯佳丽以及玫兰妮人际关系的处理和巴特勒人际关系策略的绝妙运用。
首先看一下斯佳丽。斯佳丽略施小计就让一群帅哥围着她团团转,以及后来四面楚歌的社交境地都是不错的分析题材。人际交往为什么会发生?往往是因为有需要。庄园主的公子们倾心于斯佳丽的美貌,想成为她的男友,满足一下男人的虚荣。而斯佳丽也需要通过对公子们的魅力来向阿希礼展示自己迷人的风采。他们各取所需。其实这样说对他们可能有些刻薄。其实很多我们认为很高尚的友谊也是源于需要。伯牙子期之所以能结下如此纯洁的友谊就是因为俞伯牙才华被肯定的需要被钟子期满足,于是他产生了相见恨晚的感觉。 同样斯佳丽后来外交处境的矛盾也可以归结为需要。因为她不需要跟那些没落贵族的太太们打成一片,而那些太太们也对她的行为很是看不惯,更不必要跟她打交道,一不来二不往,她们之间的僵局和隔阂就这样形成了。相反,斯佳丽却跟那些潜在客户打的火热。因为需要才产生了这样一种现象那就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个性相同、背景相近的人相互之间的交叉点会更多,于是相互之间的需要也就更加强烈。
然后我们分析玫兰妮。玫兰妮是一个天使一般的人物,除了身子比较瘦弱外,几乎没有什么缺点。有为难能可贵的是她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看待的,总能从人的身上找到优点。由于人都有被肯定的渴望,所以她成为受几乎所有人欢迎的人,甚至连为人所不齿的妓女都愿意为她冒着危险做假证。她纯洁的如一张白纸,就像一座不设防的城市,也正是因为如此,这种人最有可能受伤害,同时又最没有可能有受伤害。说她有可能有伤害是因为她对任何一个图谋不轨的坏人都没有防备,欺骗她易如反掌。说她最没有可能受伤害就是她这种优秀的品质正好触及人性中最脆弱的部分,人们受其感化不忍心伤害她,同时会下意识的保护她不受其他人的伤害。还有一点就是她柔弱却不软弱,她有一颗刚强的心,有自己的主见,让人心生敬佩。人们总是愿意与具有高尚品质的人交往。因为跟这种人交往不需要玩弄什么心计,不用活得很累,而且能提升自己的人生境界。所以品德高尚的人只要不是自我封闭,是很容易处理好人际关系的。
巴特勒是一个非常值得分析的人物。除了他对斯佳丽始终如一的爱恋让很多男生汗颜之外,他驾驭人际关系的能力也很值得探讨。他与南方种植园主的关系经历了不受欢迎饱受非议到成为英雄般的人物。然后他又自毁名誉,因此变得臭名昭著,当他意识到这种处境对自己女儿的未来不利时,他又略施小计,力挽狂澜似的重新获得了种植园主们的青睐。在很多人眼中巴特勒是一个卑鄙小人,而按常理来说,卑鄙的人应该是不受欢迎的。为什么巴特勒能游刃有余的处理好人际关系?答案是他是个聪明人。他能准确的把握住人性的弱点,并且能够用他充满智慧的大脑巧妙的利用人性的弱点,用的那样的不露痕迹,让南方的那些太太们丝毫察觉不到的就被利用了,甚至到了这种程度:即使有个明智的人向他们指出他们受了巴特勒的蛊惑,被他利用了,他们不仅不会幡然醒悟,还会为巴特勒辩护。巴特勒第一次受欢迎是在战争期间,而受欢迎的原因就是他走私亚历山大人所需要的货物。于是他被看作是冒着生命危险为人民谋福利的斗士,正如我前面的所说的,他满足了人们的需要并因此被看成高尚的人,所以他受到赞誉和欢迎。当他预感到南方军队要战败的时候,为与南方上层划清界限以取得战后有利的地位,他开始自毁名誉,以至于亚历山大人无不对他充满不屑与鄙视,当然除了玫兰妮。战后他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但是南方昔日的种植园对他处处抵制。当他意识到这对女儿未来发展不利,同时他知道南方种植园主必然会重掌乾坤。于是他展开了他的计划。他知道太太们热心公共事业他就向里面捐钱。他对女儿关怀备至,并拿一些简单的问题询问太太们,使她们产生被需要的感觉。当太太需要借款的时候他主动担保,轻而易举的解决了这个难题。他还帮着南方种植园主们拉选票,重获政治权利。
他的策略如此成功,以至于太太们不仅自己的态度改变了,而且还说服其他人改变。由此我们得出很深的启示。人际关系是可以改善的,只要采取适当的策略。当你的梦想与人际关系发生冲突的时候,你应该选择你的梦想,因为你的梦想实现之后你可以运用梦想的成果来改善人际关系,这样会使你两方面都不会失去。就像巴特勒用为人所不齿的手段获得金钱,当他用包装后的金钱做好事的时候,人们似乎忘记了他的钱是怎么来的。 而如果你最终选择了人际关系放弃了梦想,结果很可能是二者都会失去。一般说来,人们是不会长久地记着你曾经是怎样为了友谊放弃了自己的梦想。当你穷困潦倒的乞讨到他们家门时,他们不放狗咬你已经是就够朋友了。当你面对类似的情况是,一定要慎重决定啊。
从《飘》中我们学习做人的智慧,处事的方法,我们因此会更加明智的对待人或者物。从而我们可以少走弯路,从别人的经验中汲取营养。虽然时代会有所变迁,环境会充满不同,但是人性中很多东西都是一致的,把握了人性,我们就更有可能明智的生活。
飘读后感18
《乱世佳人》是女作家玛格丽特的作品,这部作品以南北战争为背景,通过瑞德和思嘉曲折感人的爱情故事向我们展现了一幅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
作品中的男主角瑞德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尽管他放荡不羁、自私。但在内心深处却深深的爱着思嘉。他是一个好男人、好丈夫、好父亲。
他是一个好男人。瑞德与思嘉在“十二橡树村”舞会上相识,瑞德对思嘉一见钟情,并深深爱上了她。在亚特兰大义卖会上,瑞德看出思嘉不甘寂寞的心情,把她领出来跳苏格兰舞,帮助她摆脱丧服的束缚;在亚特兰大陷落的那天晚上,瑞德冒着生命危险护送她逃出炮火连天的困境:战后,瑞德借给她钱让她重新起家。瑞德为思嘉做了很多,原因只有一个,他爱她。瑞德对思嘉说:“你有没有想过,我是怀着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爱所能达到的最高程度在爱你的,爱了那么多年才最后得到你。战争期间我曾准备离开,想忘掉你,可是我做不到,只好经常回来。战争结束后,我冒着被捕的危险就是为了回来找你。我爱你,但是我又不能让你知道。思嘉,你对那些爱你的人总是很残忍的。你接受他们的爱。把这份爱作为鞭子举在他们头上。”多么真情的一段告白。尽管他放荡不羁、玩世不恭,但是他却倾其所有爱着思嘉,这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爱的最高境界,瑞德做到了,我为这种爱深深折服。所以,他是一个好男人。
他是一个好丈夫。婚后,他带她到新奥尔良度蜜月。他纵容她,任她毫无节制的买衣服。带她到最繁华的街区,带她品尝美味的菜肴,带她结交朋友。早晨,瑞德亲自托着托盘把早点送到她房里, 一点一点的喂她,仿佛她是个孩子。夜晚,思嘉又一次梦到自己在茫茫大雾中奔跑。瑞德把她紧紧抱在怀里,温柔的安慰她。“我一定会让你过上安稳的生活”,瑞德说。的确,他做到了。他耗费巨资为她建了一幢豪华的大房子。邦尼出生时,他在门外寸步不离。因为爱,他纵容她,包容她。尽管知道思嘉不能忘记艾希里,但他仍在努力爱她。他是一个好丈夫。
他是一个好父亲。瑞德非常爱他的女儿。极其娇惯宠爱邦尼。女儿是他的骄傲,是唯一完全属于他的。他跟别人没完没了的夸邦尼的出众;女儿怕黑,瑞德就整夜陪在孩子身边;为了给女儿在社会上早早准备一个位置,他改邪归正,去接受那些掌握道德审判权的老女人的冷嘲热讽;他尝试着做正人君子,而这巨大的改变都因为爱女心切呀!是的,父爱是伟大的,他如高山般巍峨,大海般浩瀚,天空般广阔。这也是我不由想起了我的父亲,他是黄土地上极普通的农民,尽管收入微薄,但却倾其所有供女儿上学。支撑他拼命干活的唯一理由,让女儿有一个好的前程。父爱是伟大的、深沉的。
所以,我喜欢瑞德,一个好男人、好丈夫、好父亲。
我也喜欢女主角思嘉。她自信、勇敢、坚强,她有着她的家族那种不承认失败的精神,哪怕失败就摆在面前她也会把下巴高高翘起,迎接挑战。她是生活上的强者。 回到塔拉农场,面对母亲的逝世,父亲的精神恍惚。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她毅然用19岁的肩膀担负起养家糊口的重任,她夜以继日的劳作,累的精疲力竭,只为一家人的温饱。我们很难想象:从一个衣食无忧、高高在上的思嘉一下子变成为温饱而奔波的思嘉。人生是多么变化无常,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和毅力。在我们人生的道路上,并非一切都是一帆风顺的,也许我们会得到鲜花和掌声,也许我们会遭受挫折和泪水,不管怎样,我们一定要坚强,以一颗勇敢的心面对。
文中的女主人公斯佳丽——塔拉庄园的大小姐,在南北战争前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凭着她迷人的外表和活泼的性格成为最受绅士们欢迎的小姐。但是少女萌动的心却偏偏倾心于阿希礼——虽具有绅士的几乎所有的优点,却成为玫兰妮的丈夫。在阿希礼的宣布婚礼的聚会上,文中男主人公巴特勒对斯佳丽一见钟情,并展开旷日持久的追求。
而斯佳丽一心只想着阿希礼,因为阿希礼跟玫兰妮的结合,她一气之下嫁给自己并不爱的查尔斯?汉密顿。紧接着南北战争的爆发打破公子小姐的平静生活。男士们应征入伍,女士们翘首企望。查尔斯在战争因病去世,斯佳丽因此守寡,而巴特勒一步步诱使她冲破守寡的种种禁忌,以独特的方式爱着她。随着战争深入,战局发生逆转,南方战败。
我欣赏思嘉,她有着一颗积极向上的心,是事业上的强者。在塔拉农场,她拼命的种棉花;战争后,经营木材厂。只因为她心中有坚定的目标和信念。有时候在学习上很懈怠,对生活缺乏足够的激情,只因为缺乏一颗积极向上的心。
我佩服思嘉,她有一份“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的坦然。即使在守寡后,仍然在在亚特兰大的舞会上接受巴特勒邀请,有一种向传统挑战的勇气;战争后,干男人干的事业——经营木材厂。有些时候我们会很在意别人的话,受别人话的左右,而干一些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思嘉的这份坦然令我佩服。
但思嘉是一个婚姻的失败者,经历了三次失败的婚姻。第一次,为了赌气,嫁给查尔斯。第二次,为了农场嫁给了弗兰克。第三次,为了金钱,嫁给了瑞德 。一生中最重要的两个男人——深爱她的人,她深爱的人。她都不了解。直到最后,她终于明白,她这样说:“我爱的是一个我自己想象的东西,那个东西向媚兰一样死了,我缝制了一套美丽的衣服,并深深的爱上了他,后来艾希里骑着马跑来,他显得那么漂亮,那么与众不同,我便把那套衣服给他穿上,也不管是否合适,我不想看清楚他究竟怎么样,我一直深爱着那套衣服。” 她 明白自己爱的人是瑞德,瑞德是她的避难所,他强壮的臂膀可以拥抱她,宽阔的胸膛给她疲惫的脑袋当枕头。其实,有些时候幸福就在我们的身边,而我们往往跋山涉水的去寻找他。所以,请珍惜身边的每一个人。
但最后瑞德心灰意冷,选择了离开。我为他们的爱情感到惋惜。人生有时候就是这样变幻莫测,最终相爱的人没能走到一块儿。但从中我也明白了,相爱的两个人既想做生活的强者,又在爱情中做强者,终究无法相处。
飘读后感19
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
——题记
我是高二才接触米切尔的《飘》,读完后我的心好痛,以致我看它的改篇电影《乱世佳人》都带有回避的眼光。小说《飘》是美国著名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唯一一部小说,小说1936年问世以来一直畅销不衰,不仅在美国,而且在全世界都受到广大读者的喜爱。现已公认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爱情小说的经典之作。
这几天,趁着暑假,我读完了一本名著,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读后要说的太多,接下来便逐一写下。
女主人公斯嘉丽。
对于她我很矛盾,很讨厌却又很喜欢,纠结了很久。她是一个大庄园的小姐,白白嫩嫩的双手上从未沾上一点泥土。她长的十分美丽动人,博得了全镇大部分男孩的追求。但是,她并不满足。天生自私的她为了追求阿希礼不择手段,甚至可以牺牲自己的幸福。
看到后来,我对她的看法渐渐改变。
那是南北战争打响的时候。北边的人打赢了,黑奴全跑光了。斯嘉丽昔日的大庄园繁荣的情景早已不复存在。怎么办?生活还是要继续的。可是,没钱。没钱怎么办?借!自己干!总之不论怎样都要把自己的土地夺回来!
斯嘉丽的骨子里就有一中永不服输的精神,可以休息,但是绝对不能放弃。于是,斯嘉丽用自己小姐的双手在烈日下摘棉花。曾经白白嫩嫩的双手早已经又红又紫。把棉花摘完,要上税,没税她的塔拉就要给别人。可是没钱。她不服输,她不愿看着自己的家乡白白送给人家。
于是,她为了自己的家乡。竟然抢了自己妹妹的男朋友,为了纳税。虽然不喜欢这种行为,但是,她又做出惊人的举动。她为了多赚钱。干起了男人干的活儿,每天去办木厂,不顾自己身体的安危,也不因自己是一个女人而不去干这个。
并且,她是那么的活泼可爱。对生活有着激情。爱跳舞,爱一切活泼上进的东西。后来,她和瑞特结了婚,尽情享受着她的钱财。是的。斯嘉丽热爱钱,也热爱生活,永远不放弃!
末了,我不得不说。斯嘉丽真的是一个敢爱敢恨,爱耍心计,活泼可爱,勇敢坚强,永不服输的女人。我对她爱也不是恨也不是。但是,有一点非常重要,那就是她对生活的信念。
“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
这句话是这本书的结尾。也是我自认为最经典的一句话。是的,你可以休息,但是却不可以放弃。我相信,只用永不言败,永不服输才能追求到自己的梦想。
《飘》开始的时候是美国南方奴隶制最好的时候,女主角斯嘉丽美丽、高贵、自信、勇敢。年轻就是一群年轻男女的玩乐,是一段错综复杂的爱情。然而战争打响了,在南北战争的残酷下,斯嘉丽成为了寡妇,不仅如此,她还得面对自己出生以为从来没有担忧过的问题——饥饿、贫困,还伴随着奴隶主地位的衰落。她果然是一个勇敢的女人,面对时代的变迁,她果断改变自己一贯娇滴滴的形象,凭着强悍的作风,当然还有白瑞德对她的深情在战后积累了大量的财富再次过上了富贵的生活。故事当然还没结束,斯嘉丽的爱情始终是悲剧,当她可以和一直喜欢的阿希礼一起的时候发现自己早已爱上了一直深爱自己的白瑞德,但白瑞德已经在绝望之余悄然离去了。
一直以来我都被瑞德与斯佳丽“错过的幸福”深深的刺痛着。瑞德十二年不舍的追求斯佳丽,可是到了最后关头:幸福的来临,他却做了一个逃兵。斯佳丽因为自己的固执,自私错过了真挚的爱情。坚强,勇敢为她求得了生存,却让她错过了生活。爱情里面没有对错!他们的失去也许只是时代的要求,生活所迫。我们不能指责他们的生活,而只能从他们的生活中警惕自己,挽救自己的生活。
读此书我有一个很困惑的地方:玫兰妮。这个人物让人太读不懂了,她一直那么爱斯佳丽,好像斯佳丽是这世界上最好的女人。书中由头到尾没写到她对斯佳丽和艾利斯之间的关系知道或不知道。很多人到看到斯佳丽与艾利斯勾此不清的关系,她却没半点反映。说玫兰妮笨所以看不到。是说不过去的,她对瑞德爱着斯佳丽就看得清清楚楚,可见,她是非常的聪明。作为艾利斯的妻子,她怎么可以不在意两斯之间的关系。即使在现代这样一个开明的社会,我相信妻子仍然非常在乎自己丈夫与其他女人暧昧不清的关系,除非她不爱;但玫兰妮爱艾利斯。玫兰妮实在让我搞不懂,我甚至怀疑她是同性恋,爱上了斯佳丽。如果谁懂,告诉我。
我的网名叫scolete。chan就是来自斯佳丽。因为我觉得自己和她很像,像到让我终日惶惶不安。一样的自私,一样孤傲,是很坚强,更可怕的是我也迷上了我的艾利斯。眼光只知盲目追求沙漠中的海市蜃楼,确忽视了从身边而过的绿洲。我的眼中只有瞬间,我爱他,这是我唯一知道的。面对一份不知是真是假的爱,我失去了自己。在瞬间面前,我永远都是无力的。就如在感性的爱情面前,理性毫无力量可言。三年前,我失败了,我决定放弃,放弃一切,从此就是行尸。也许无欲的生活可以让我的心少痛一点。但我的心仍然不平静,我过了三年地狱般的生活。我想这三年会是我生命中最痛苦的日子。
读完《飘》,斯嘉丽给我的一种很震撼的感觉。她有很多很多缺点,但同时又拥有让人敬佩的优点。她是一个很精彩很有美丽的女子,难怪见识多广的瑞特对她痴迷。我也深深的佩服这个真实的女子。
毫无疑问,斯嘉丽是虚荣的。她认为自己是郡里的最漂亮的,最有魅力的女子。所以,她希望郡里所有的男子都爱慕她,众星捧月地围着她。当艾希礼并没有为她的美貌而向她献殷勤时,征服感作祟,让她误以为她爱上了艾希礼。她的虚荣心让她错过了很多。
还有,她是自私的。在事情发生时,她想到得往往都是自己。比如,瑞特冒着生命危险将她从被攻陷的地方救出来,打算让她自己回到安全的地方,自己投身到部队参与战斗。斯嘉丽并没有担忧瑞特的安全,也没有为他的勇敢感动。反而谴责瑞特没有绅士风度,不护送她到安全的地方。
但是这些并不能斯嘉丽的魅力抹杀。她是一个发光体,吸引着人们的视线。
这么一个自私的女子,竟能够答应艾希礼的请求,好好照顾梅兰妮。当时,她还认为自己深爱着艾希礼。她是在怎样的心情下答应艾希礼的?在动乱发生后,我以为她会抛下梅兰妮独自离开。没想到她竟然不顾自身安危选择留下来照顾梅兰妮。我惊呆了!这个是我印象中那个自私的女子吗?为何她没有抛下梅兰妮呢?我无法弄懂她的想法,但是她的这种矛盾的做法让我对她更感兴趣,更加佩服。
最令我折服的是她的坚强。当她回到父母的身边后,发现家中已是一贫如洗,连吃饭都顾不乐了。但是我想,她应该会崩溃吧!她从小就生活在富裕的家庭,没有吃过苦,怎能受得了这种苦日子呢?但是我再次猜错了。她仅仅哭了一下就振作起来,担当了一家之主。我实在无法想象,曾经如此娇生惯养的她竟能下地干活,打水。最令我震惊的是,为了保护家里人,她竟然亲手开枪杀了人。她只是一个手无寸铁的女子,竟然能够如此坚强的守护亲人,不被生活环境的恶劣与艰辛打垮。她的信念“tomorrow is another day”更加表现了她的坚强还有乐观。
斯嘉丽就是这么一个形象丰满的人。她的缺点令我觉得她很真实,她的优点又让我折服。在生活中,我们也要仔细观察一个人,切不能只是嫌弃他人的缺点,要善于发现别人的闪光点。
无论我怎样努力,怎样奔跑,此终逃不出200多年前的宿命,我的心好痛好痛,谁来帮我止血……
无可否认,在看完《飘》之后我对女主角斯嘉丽的坚毅、果敢、永不放弃充满的敬佩之情,或许现代的许多的女生都有这种性格,但是前提是:在那个时候——战时、战后,那个年代——80年代,那个身份——千金小姐,她做到了,也许正是这样多种因素的综合才能令她成为这样一个独一无二的、充满魅力的女性,她的命运牵动了所有读者的心。
同时,《飘》是以斯嘉丽的命运为主线讲述了南北战争后南方奴隶主的地位衰落。斯嘉丽是一个典型的奴隶主形象,即使是爱情,她的爱情充斥着现实、虚荣。这样的爱情不浪漫,却更贴近生活,使读者们更容易体会其中的感情。看过《飘》之后,我还记住了斯嘉丽的一句名言:“明天又是崭新的一天”。这句话从此深深地影响着我,真的,态度决定人生。不要把悲伤、失败留着太久,再困难的时候都会过去的。从此之后,我始终抱着积极的态度去面对生活。即使在很辛苦、很伤心、很孤单的时候,我也在心里面默念着这句话,挺过来了。人生总会这样的啊,有伤心,才会在幸福的时候倍感满足,用心珍惜。所以现在,我真心觉得我们生在这样一个繁荣富强和平的时候真的很应该珍惜。虽然家里不是豪门,但是很温馨很幸福。
最后,想说的是,《飘》真是一部好作品,很值得我们都去看一看,然后想一想。
飘读后感20
“所有随风而逝的都属于昨天的,所有历经风雨留下来的才是面向未来的。” ——题记
我起初对《飘》这本书是不大感兴趣的,因而并未看过这本小说。那会儿我的好友正着迷于《乱世佳人》 这部电影,她看后便买了原作来品读。中文版和英文版加起来刷了有小十遍,重点情节几乎都储存在脑海里,完全成了个《飘》迷。后来她得知我并未看过 《飘》,因此热情的向我推荐。好友她,从书里生动的故事情节一直讲到《乱世佳人》电影里一幕幕气势恢宏的战争场面以及细腻逼真的人物形象,而且对电影里出演的女主角费雯丽感到非常惊艳,直呼:费雯丽饰演的斯佳丽是从书中走出来的!
于是乎,在她的影响下我对《飘》来了兴趣。七月盛夏,瓦蓝蓝的天,偶有阵阵凉风吹散暑热,指尖掠过象牙白的书页,仿佛忆起了一个随风而逝的旧梦,仿佛把我带到了塔拉,斯嘉丽她的红土家园。
小说《飘》是美国著名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也是其唯一的作品。小说通篇渗透着女性主义思想,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斯佳丽这个女性主人公进行描述。生动描绘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地区的社会生活,成功地塑造了斯佳丽、白瑞德、梅兰妮、艾希礼等经典南方人形象。故事中斯嘉丽对她红土家园塔拉的热爱、渴望与失去的情爱,是如此的扣人心弦和光彩夺目。书中每一个鲜活段落,都点明老南方逐渐随风而逝的文明魅力。《飘》这部作品,不失为那个时代的绝世佳作。
斯佳丽,是我最钟爱的角色。她是一个性格十分复杂的南方女性,她天真活泼,敢爱敢恨,聪敏机智,慎重又有远见。但她也有着高傲、叛逆、贪图虚荣和为达到目的不惜一切的性格特征。
她同时也是一个倔强的人。面对家中一贫如洗的打击,她坚定不屈,毫不妥协;面对母亲的离世,父亲变成痴呆,姐妹们身患重病,她擦干眼泪,努力振作;面对农场的近乎荒芜就连解决温饱都成难题,她毫不气妥,重头再来。斯佳丽她热爱着塔拉这片红土地,像它一样承受着苦难,却也饱含希望。
“所有随风而逝的都属于昨天的,所有历经风雨留下来的才是面向未来的。”
小说中也很好的体现出社会巨变所带给个人的一种改变。斯佳丽经历了战争,经历了频繁改嫁,经历自主创业与奋斗,渐渐地显现出了她不轻易认输、坚定信念、不屈不挠和追求自我价值的女性意识。把她的行为重新放到当时的美国,也免不了遭到舆论的迫害。玛格丽特·米切尔结合当时的时代背景和自身对女性主义思想的认识,非常成功的塑造出了斯佳丽这一女性主义者的光辉形象,是新世纪女性主义发展道路上的一个闪光点。但对于我国来说,女性参政问题、女性劳动报酬偏低的问题、女性下岗失业比例偏高的问题、流产和遗弃女婴问题以及婚后居住在男方家所带来的男女不平等问题在当下仍然存在。我国的女性压迫问题如果能真正的解决了,才能真正实现我国女性的解放。即使在这一方面会有很长很困难的道路要走,但我始终相信,在21世纪的我们所热爱着的中国,一定能实现男女平等。
我最爱战争时期,守护塔拉的斯佳丽。曾是千金小姐的她在战后被军队洗劫的土地上默默挑拣干瘪的胡萝卜以果腹。“上帝作证,我绝对不要再挨饿!”独立坚韧而又美丽的斯佳丽站在黄昏塔拉的土地上哭过后对着上天发誓永不饥饿那一幕我永远也忘不了。
这种积极进取永不妥协的生活态度何尝不打动人给人以热爱生活的力量?自强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论语·宪问》中的“不怨天,不尤人”正是很好的例子。我们的生活中或多或少都会遇到困难,但请记住,不管面临什么困难,明天还是要继续的。正如斯佳丽一样,好像什么都无法打倒她,她永远能找到一个支点,重新站起来。
“我明天回塔拉再去想吧。那时我就经受得住一切了。明天,我会想出一个办法把他弄回来。毕竟,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
是的,在这永恒的红土地,你力量的源泉上,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如果人的一生中注定了要经历困难的考验,那么让我们用像斯佳丽一样自强的心坦然接受,勇敢面对。总会度过的。一切困难,终将都会随风而逝。
飘读后感21
回眸历史的长廊,任《飘》将我带入美国内战那个特殊的年代,去经历一位出身南方种植园主家庭女子坎坷跌宕一生的故事。很喜欢《飘》这本书,喜欢郝思嘉的性格,每次读完,我的心情都久久不能平静。
小说《飘》是美国著名女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创作的一部具有浪漫主义色彩、反映南北战争题材的小说。主人公郝思嘉身上表现出来的叛逆、艰苦创业和自强不息的精神直接影响了我,在战火和生活的磨砺下,成就了她坚强的性格。
她如一只翩翩起舞的蝴蝶,绽放着属于自己十六岁的花季。初次与她相识是书中所描绘的一次聚会上,她身着绿色花布裙,有着一双令人着迷的蓝色眼眸,显的极其恬美。她从生下便过着安逸的生活,那时的郝思嘉是人生中最美的时候,她是社交的宠儿,却遭遇了情场失意的痛苦。她倾心已久的邻居卫希礼却娶了她的表妹媚兰,之后苦难、困苦事情一件件接踵而来。
她如同一颗向上攀爬的藤萝敢爱敢恨,争取自己的幸福。她爱上了邻居卫希礼,不顾他将要和媚兰结婚,在野餐会上,单独约见了卫希礼抓住机会,向他表明了自己的心意,不幸的是遭到了拒绝。郝思嘉觉得自己颜面扫地,为了报复立即嫁给了媚兰的哥哥查理。她敢爱敢恨,大胆追求自己所爱,在当时那个年代来说,这需要很大勇气。
她是个纠结的矛盾体,但会做出正确的选择。媚兰是卫希礼的妻子,郝思嘉喜欢着卫希礼,所以说媚兰占据了卫希礼妻子的位置,是郝思嘉的情敌。尽管郝思嘉从心里并不喜欢媚兰,却因为对卫希礼的承诺,在最危难的时候,陪伴着、照顾着、关心着媚兰。她心里也曾矛盾,责任心还是打消了她这个想法,对媚兰尽了自己所能尽到的责任。
在这本书中,最令我震撼和感动的是在面对一个个挫折和打击时,郝思嘉直面现实不畏困难的精神。亚特兰大失陷,郝思嘉一心盼望着回到温暖的家,当她千辛万苦回到塔拉时,不得不面对对她的又一打击:最疼爱她的母亲去世,父亲因受不了打击精神失常,被洗劫一空的家,老老少少十多口等待着吃饭,生活的重担一下子压在她的身上。过去是多么安逸的生活,现在留给她的只有战争带来的伤害和洗劫一空的塔拉。巨大的落差与失望并没有打垮她,而是使她更加坚强,她把眼泪留给了自己,逼迫自己柔嫩的内心化为坚固的铠甲。在一个寒冷漆黑的夜晚,喝了点酒的郝思嘉躺在床上,不断想着她今后的生活,明天、明天还有许多事情去做,她要继承家族的使命,把最不幸的变成最美好的,现在的塔拉就是她的命运,她奋斗的所在,她必须攻克他。看到这些,我不由得心疼这个姑娘,所有的一切只得由她来承受。在塔拉那段艰苦的日子,在曝晒的阳光下,她亲自下地摘棉花,拎着篮子在烈日下到邻居废弃的果园里挖剩下的蔬菜,甚至为了生存杀了一个前来偷盗的士兵。在塔拉受到要挟时,她又不惜牺牲自己,嫁给了妹妹的男朋友,却也受到许多指责,救了水深火热之中的塔拉。
通过书中详细具体的刻画,我为郝思嘉不畏艰难,坚强面对和执着的勇气所感动,在带给我心灵感染的同时,她和白瑞德一波三折的爱情之路也让人唏嘘。一开始白瑞德是让郝思嘉所讨厌的形象,他好像能看透郝思嘉的心思,永远在戏弄和挑逗郝思嘉,在郝思嘉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他又倾尽所有来帮助她。后来经历了重重坎坷,白瑞德娶到了郝思嘉,他对郝思嘉有着赤热的爱,却因为郝思嘉一次次对卫希礼的爱意让他终于决定放手。其实郝思嘉意识到自己爱的人是白瑞德时,他已经离去,但结局最后尽管郝思嘉伤心难过,但她想把他从新追回来。人们总在失去时,才知道珍惜。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东西也是《飘》带给我的另一个启示。
“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这是郝思嘉坚信着的。她一生坎坷,却从不放弃,总是坚强面对。这正是这本小说所传递给我的精神,也是《飘》的魅力所在。读《飘》、读郝思嘉、读她带给读者的精神!
飘读后感22
心理学家荣格曾说过:“性格决定命运。”这句话在《飘》中得到了充分的验证,无论是从小娇生惯养的斯嘉丽,还是时刻冷静自持的瑞德,从故事的开始到结束,推动情节发展,决定他们各自结局的,除了不可抗拒的命运外,不得不说是他们各自的性格,同样的社会背景,不同的人生遭遇,在那个社会飘摇,人人自危的岁月里,每个人都必须独自面对生活,独自生存,独自成长。
骄傲自强斯嘉丽
作为整部书的灵魂人物,斯嘉丽的人生,不可不说是跌宕起伏,从一个养尊处优的富家小姐,到后来自立自强的成熟女人,从对艾希礼的一腔热情,到最后目睹瑞德的离去,若是一个普通的女人,恐怕早已承受不住,可她还是走过来了,并且是始终充满着对未来的希望。
这不得不让人佩服,并且喜爱。可是,虽然她是女主,作者却并未将她刻画成一个完人,她同样也有缺陷,最初的她蛮横骄纵,爱慕虚荣,在得知艾希礼要娶梅勒妮时,她为了一时之气,而贸然选择嫁给一个她并不爱的男人,而当丈夫不幸在战争中死去,她却没有一丝悲伤,反而还有着几分庆幸,这便是她的贪慕虚荣,以及对婚姻的极度不负责,然而当战火燃来,当家园遭难,她却能勇敢的扛起自己身上的责任,帮梅勒妮接生,即使她对此一窍不通,却并未退缩,这又显示出她沉着果敢的一面。
当战争进一步扩张,在生活的压迫下,她也不得不面对生存的压力,不得不放下以前的养尊处优。在这场生存的角逐中,我们又看到她为了生存而不择手段,使计嫁给自己妹妹的未婚夫弗兰克,并在瑞德的帮助下买下一家木材厂,独自经营起来,她像一个男人一样,赚钱养家,即使在那样一个时代,这也是令人不可思议的。
可是在感情方面,她却十分的迟钝,即使最后选择嫁给瑞德,甚至在生下一个女儿后,她都一直傻傻的以为自己爱的是艾希礼,直到最后梅勒妮死去,瑞德离开,她才明白自己的感情,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她高傲、叛逆、倔强并且贪图虚荣,可她面对困难勇敢沉着,坚强独立,对未来始终充满希望,所以她令读者又爱又恨,只因他是一个真实的人。
精于算计瑞德
无论从哪方面来说,这都是一个优秀的男人,在时局动荡的情况下,他能清楚的看清全局而不被蒙蔽,甚至利用这个机会大发国难财,他头脑冷静,心思细腻,在爱上斯嘉丽后,他能步步为营,使斯嘉丽不得不投入他的怀抱,他能和妓女详谈甚欢只因他了解。就是这样一个男人,让人不得不为他着迷,纵然他也自私自利,狡猾奸诈,做事不择手段,可是当面对女儿时,他又表现出浓浓的父爱,甚至在女儿死后,他也对斯嘉丽疲倦了,在故事的最后选择了离开,可以说这个结局就是他一手造成的。
就是这样一个时刻冷静的男人,也无法承受一个女人这样对待自己的付出,或许从某个角度来说,他是对的,可以说从头到尾,他爱自己远超过爱别人。所以最后他才会选择离开。
懦弱绅士艾希礼
故事的开始,他是一个优雅的绅士,也是女主斯嘉丽的暗恋对象,是众多人心中的白马王子。同时还有梅勒妮这样贤惠的未婚妻,并且对她一心一意,然而随着故事的展开,当面临战争,面对失败,面对生活的压迫,他逐渐显现出他的不足,从战争中回来,他的锐气被消磨殆尽,无法给斯嘉丽提供任何帮助,甚至还需要斯嘉丽来帮助他。
可是他对爱情的忠贞,却又使人讨厌不起来,纵然他有种种不是,至少他始终保持着对妻子的爱,所以当梅勒妮死去时,他才倍受打击,也同时让斯嘉丽明白了自己的心,原来一切的追逐都只是因为他不爱她。
温婉贤淑梅勒妮
这是一个完美的女人,从头到尾,她一直都是那么温柔善良,宽厚待人,并且懂得体恤他人,在困难面前,看似柔弱的她却没有一丝退缩,甚至还屡次帮助斯嘉丽渡过难关。
她拥有者艾希礼对她的爱,有着完整的家庭,有着很好的人缘,身边的人都喜欢她,甚至作为情敌的斯嘉丽对她也恨不起来,可以说她的身上集合了所有女人的良好品质,可故事的最后她却也离开了,只因为她对丈夫,对孩子深深的爱。
或许对很多人来说,这并不是一个完美的故事,故事的最后,一切都没有结束,可同时,这又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故事里的人物,都仿佛是生活中实实在在的人,喜怒哀乐,七情六欲,一样不缺,这里的爱情,充满了功利与算计,这里的生活,充满了磨难与挫折,可就是这样一个故事,让人不由的沉思,那些关于生存与成长的过程。
飘读后感23
“Tomorrow is a new day!”这是我看完这本书后最喜欢的一句话。我们应永远不要停止相信自己,成长就是渐渐的变得温柔,变得克制,变得朴素,不怨、不问、不记,在安静中渐渐体会生命的盛大。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我们应该每天都这样对自己说,不要总是感到焦虑,不要总是因为事情不如人意而抱怨,世界上的事情又怎么会每次都是你想的那样呢?所以要相信:这世上,没有谁活得比谁容易,只是有人在呼天喊地,有人在静默坚守,所以,我们应该永远保持积极的心态,同时也应该付出,让自己的明天变得更好。
对于女主思嘉这个人物,我想说我内心是矛盾的。我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种环境下放下自己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种地,佩服她能不顾别人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可以说,在当时美国那样的动荡年代,有些男人都没法做到她那样,他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一点是她对爱情的执着,虽然这样的执着有点盲目,并且最终导致了白瑞德的离开,但是,这更可以看出她对爱情的忠贞。但是,有的时候,我对于她的行为却有些不赞同。她美丽但是比较任性,并不是一个受欢迎的人;她很坚强,很活泼,但是,她却也是一个比较会耍手段的人;她明明有一个深爱她的人,但是她却一点都不知道珍惜,反而经常伤害他,只是在需要帮助的时候才会想到他,寻求他的帮助;她喜欢追求幸福和富裕的生活,他一直在追求她所认为的理想的爱,她一直在追求艾希礼,即使真的艾希礼不爱她,并且有了自己的妻子。她是个十分有个性的人,她一生爱过两个人,但却从来没有好好了解过他们,如果她了解艾希礼,他就不会喜欢上他,如果她了解白瑞德,她就不会失去他。
因此,我想说,一定要明辨是非,不要让自己的幸福溜走!
在这里,还想说男主白瑞德,这本书我看完第一遍后,我就爱上了这个男的。我觉得他是一个好男人,他和思嘉在一次舞会上第一次认识,就深深地爱上了她。在亚特兰大义卖会上,白瑞德看出来思嘉不甘寂寞的心情,所以把他领出来跳舞;在亚特兰大陷落的那天,白瑞德冒着生命危险护送她脱离困境;战后,白瑞德借钱给她让她重新起家……一切的一切,只源于他爱她。白瑞德曾对思嘉说过:“你有没有想过,我是怀着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爱所能达到的最高程度在爱你,爱了那么多年才得到你。战争期间,我曾准备离开,想忘掉你,可是我做不到,所以经常回来,只想看到你。战争结束后,我冒着被捕的危险只是为了回来找你。我爱你,但是我却不能让你知道。思嘉,你对那些爱你的人总是很残忍,你接受他们的爱,但却把这份爱作为鞭子举在他们的头上。”多么深情的一段告白!即使她放荡不羁,玩世不恭,但是他却倾其所有的爱给了思嘉,这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爱的最高境界,白瑞德做到了,我为这种爱深深地折服了!
他不仅是个好男人,而且是一个好丈夫。婚后,他带她去新奥尔良度蜜月,他纵容她的一切,任她毫无节制的买衣服,带她到最繁华的街区,带她品尝最美味的佳肴,带她结实朋友。早晨,白瑞德亲自把早餐送到房间,一点一点的喂她。夜晚思嘉又一次梦到自己在茫茫大雾中奔跑,白瑞德紧紧地把她抱在怀里,温柔的安慰她,他说他一定会让她过上安稳的日子,的确,他做到了,他耗费巨资为他建立了一幢豪宅,邦尼出生时,他在门口寸步不离。因为爱,他包容她,尽管知道思嘉心里还是忘不了艾希礼,但他还是在努力的爱她。
但是,永恒的爱也还是有磨光的时候,最后,他放弃了,失望了,最后终于选择了离去。
《飘》通过白瑞德和思嘉的爱情故事,告诉了我们一定要好好把握自己的爱,好好珍惜爱你的人,每个人,只要你用心经营,都会有属于自己的爱情,好好珍惜,不要放弃!
飘读后感24
“还是把这个问题留到明天去想吧,不管怎样,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这句自白看来似是心如冷灰,也充满了对变幻莫测的人生的迷惘和惆怅。
有着倾城容貌、羡人身材、独立个性还是个富二代的斯嘉丽,年少时并不珍视自家的庄园与家乡的红土地,然而在经历了太多不同寻常的事情——对阿希里的失恋、初次失败的婚姻、家人故土相继遭遇不幸、逆转成为女强人和巴特勒的离去后,斯嘉丽的心中是无法不产生一种难以言说的失落的,也逐渐领悟了故土的含义。也许一切往事都会随风飘逝,然而深深刻在心中的,还是难以随着时间褪色。
等等事件,究竟是如何造成的?是女主人公多次错误的选择导致的吗?还是心灵交流遭遇中断、难以为继?
年轻的斯嘉丽,爱慕虚荣又有着过强的自尊心,富于幻想而又整日担忧现实与想象情境会多少有不同。因为一个美丽的夏日黄昏、一次彬彬有礼的来访、一双难以读懂的棕色双眼,斯嘉丽自认为爱上了这样的阿希里。在无意听到阿希里的订婚消息后,神不守舍的她整日都想着如何劝服阿希里私奔。我们这位天真而执拗的姑娘,开始陷入一种不利于她的'理智和清醒发挥作用的境地。劝说的失败、行为的鲁莽,的确“有失小姐的体面身份”。终于,阿希里的婚礼上她外强中干、内心泣血不止后一气之下接受了梅兰妮兄弟查尔斯的求婚,结婚典礼上还悔恨道“我彻底失去阿希里了!”在整个清晰或模糊的世界中,有了一双明亮的双眼、不再沉迷于幻想并敢于抬头直面也许惨淡的事实,才是成长。然而一往情深的斯嘉丽从头到尾怕是都没把深爱阿希里的幻影抛到九霄云外。
巴特勒船长的出现,无意中改变着斯嘉丽的生活,甚至是她自己、他们两个。每个战火纷飞的场景,几乎都有他的身影,天气或炎热,或冰冷,那个平日看似爱挖苦人、嘲笑人的巴特勒,却是危难关头冲过来保护斯嘉丽的英雄。他们有着雷同的性格,反抗着传统、并叛逆刻板的信仰,以及务实的作风和关键时刻冷静理智的头脑——以及少有的诚实和勇敢。
紧急从亚特兰大撤离,是巴特勒带着斯嘉丽和待产的梅兰妮共乘一辆偷来的破旧马车外逃。可以想出,如果船长单独逃跑,速度会提升多少。也许是巴特勒心中认定这是一份责任,不管是看做斯嘉丽等人还是几位南方逃难女士,船长那一种美国公民的本土精神自然而然流露无疑。
当斯嘉丽欲冲破世俗的眼光,独自联系家庭以外的陌生人并接手一个即将破产的锯木厂时,家里的所有人都一致保持反对态度——包括当时的丈夫弗兰克,因为以那时的主流意见,女人尤其是已婚妇女,外出经商是有违“妇道”的,更是件危险的事。此时的斯嘉丽骨子里的傲气及务实作风又突显出来。她大胆地裁下母亲遗留的窗帘做成一件华美的外套,顶着黑妈妈“大逆不道”的白眼;她不顾路上危险,独自乘着马车前往监狱寻求帮助。但是此时的巴特勒资金被林肯政府冻结,无能为力。气急败坏的斯嘉丽本色毕露,愤恨自己心有余而力不足,还给了冷冷地说“你在欺骗我”的巴特勒船长一记响亮的耳光。随后我们的女主人公认定他不会再给自己帮助了,就在一筹莫展时,斯嘉丽却无比惊奇地注视着已富可敌国的巴特勒走来。
其实,斯嘉丽吸引人之处不仅是外表和家世。我的眼中,斯嘉丽吃苦耐劳、敢于担当、坚强独立的独特精神,绝不失是充满独特魅力的优秀品质。内战后的南方一片衰败,塔拉庄园一蹶不振,连家人的温饱问题都难以解决。这样的情况下,斯嘉丽放下以往的小姐身价,亲自下田地、摘棉花、挤牛奶、忙厨房,还照顾家里两个重病的妹妹和一个精神异常的父亲。白嫩细腻的双手长满老茧,迷人飘逸的卷发沾满汗水,如此的重担,落在一个20出头的美国女性柔弱的肩膀上,她却为全家人撑起一片独有的天空。
然而,此时的阿希里——那个让斯嘉丽心软的阿希里,却躲在书房中,寻找着他记忆里和理想中一去不复返的世界。伴着他哗哗翻书声的,正是斯嘉丽辛苦的劈柴声。
小说中巴特勒、斯嘉丽两人一起的大部分时光都是巴特勒对斯嘉丽不断的关心爱惜,而不像我们所希望的那样。斯嘉丽心里自以为对阿希里念念不忘,无数次忽略和伤害一个丈夫的自尊心。美蓝的死终于让巴特勒心灰意冷。一个雨夜,巴特勒以一颗无比破碎的心淡然地向妻子诉说了往日的一切,随后踏上了追寻家族温暖的征途。幡然醒悟的斯嘉丽苦苦哀求丈夫留下,亦无力回天。苍白的脸上,那张赌过气、开过心、卖过萌的脸上,早已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泪水。相思已断,独孤冷月,夜夜盼,却是人去楼空,只有静静听钟摆在漆黑的夜,摆了一下,又一下。
历史如烟。那场南北战争,那幢烧毁的楼阁,那些挣扎在历史洪流中不愿屈服的人们,那双凝视前方、挂满泪水的眼睛,那颗冰封的心脏,均随风飘逝。飘逝的,也不只是伊人心。
飘读后感25
“《飘》是一本伟大的小说”,这句话从小到大不知道听多少身边的人跟我说过了。其实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在我初中的时候,那时候读书,也无非是看个热闹,必然也体会不到一本书的味道在哪。时隔多年,我又重新读起这本,感悟良多,我相信在以后的每一年,反复的去读这本书,每次都会有不同的感受。
初中的时候读《飘》,觉得梅兰简直是女人中的极品,以那时候的观念来看,梅兰就是我以后最想成为的一种女人,尽自己的努力最大限度的对整个世界温柔,善良,活得成熟,知书达理,懂事,完美无暇。同时在小说里,她有一个真心相待的爱人,按部就班,互相陪伴共渡一生,对于很多女人来说,这也算是人生的一种完美了吧。但是小说总不免片面,过于完美的人物形象在现实生活中当然不存在,一个越成熟懂事的女孩子,心里越是苦累。或许由于作者的偏爱,小说从来没有剖析过她的阴暗面,但是想要当梅兰,可是相当不易的。若说千年修得巴得勒,那女人想要修得梅兰,想必要有亿年了。首先你要忍受的是世界的恶意,你要学会一个人接纳一切,陌陌忍受一切苦难,然后把它们化作一颗糖,送给别人;然后,你要抛弃自己的很大一部分,从小我,变到无私,时时刻刻为别人设身处地的着想,爱他人;其次,你要有一颗平静如水的内心,不卑不亢。单说做到第一点的女孩子又有多少呢?从小到大,我们有无数的受伤的可能,感情上,生活上,事业上,多少人能保持一个人不吭一声的消化掉所有的恶意,然后以一颗勇敢的心微笑的面对未来呢。身边太多的人,都是在感情中受伤以后黑化,无所谓的活着,养备胎,伤害别人。这样来讲,斯嘉丽的影子在生活中反而常见一些。
整本小说我没有绝对喜欢的人物形象,因为小说里的人物难免极致化,但是要说让我觉得最鲜活的,那一定是斯嘉丽了。看完书,我最大的想法就是,斯嘉丽一定和我一样是狮子座吧,哈哈。这几天读着读着,我总觉得,自己跟她真的很像,或者说,她是我的升级版。冲动,自我,任性,坚韧,好强,自由,自信,虚荣。这样说来也很奇怪,一个从初中开始就羡慕梅兰的女孩,怎么越活越像斯嘉丽了呢?事业上人们对我的评价总是,精明,聪明,总是能把事情做到极致,但是在爱情上,我和她一样奋不顾身,我和她一样永远在乎自己得不到的,看不透的。我喜欢一个人,就会直接的,大胆的告诉他,我会勾引他,吸引他,然后睡了他。同样的,我和她有一样悲惨的命运,就是永远得不到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就算得到再多人的青睐,也还是得不到“艾希礼”的心。可是我这样的女生,甚至有时候连我自己都觉得不知道我的自信从何而来,但是总是莫名的充满对明天的信心。
在之前遇到一个“男神”,我喜欢他,他失恋了,我安慰他,陪伴他,我追求他,直接大胆,他也不拒绝,就这样很久,我们在一起了,在一起以后很久,突然有一天,我才明白,他从来没有爱过我,他爱的不过是我身上他前任的影子,而我没有办法为了他去变成另外一个人。在和他相处的过程中,我才开始懂得,所谓心目中“男神”,不过是穿了一层华丽的衣服,当然这衣服也是我自己的虚构,然后给他硬是套在了身上,于是我就看不清他真实的模样,其实我爱的一直是他的衣服,而不是他这个人。有一次做爱过后,我们躺在床上聊天,他说我是个自我的人,我没有办法否认。可是爱情里面的每一个人又何尝不是呢,归根结底,在恋爱中,我们爱的还是爱情中的自己。
飘读后感26
十岁出头的时候,姐姐不知道怎么拿着爸妈给的钱买了这本书,然后一个暑假,我们两个人捧着一本书非常着迷的一起每天通宵达旦直到看完。
如今26岁的年纪,重新打开这本书,粗粗翻阅,竟是满篇的种族歧视,阶级斗争,各种党派,有些地方偶尔还要查询一下南北战争的历史,然后我就跟姐姐说,我们十三四岁的时候迷恋这本书的什么地方,姐说:老男人的魅力无双和疯女人的风骚绝代,哈哈一笑后发现,其实也就是这么回事呢。
但是还是想重新看一遍。
然后发现这次并不是多么喜欢斯嘉丽,反而爱上媚兰了,如此隐忍贤惠知感恩的女人让我心疼,我觉得她跟艾希礼是真正般配的,一个干净英俊优雅有学问,一个温柔贤惠知书达理,而且她与艾希礼是真的情投意合的,两人任何时候都在真心为对方着想,这不正是我们女孩子想要的爱情吗?
再来说女主与男主,任性的斯嘉丽确实有她自己独特的个人魅力,很轻松的就能让男人爱上他,包括白瑞德。然而,就是这么一个情话不多但一直用行动爱着斯嘉丽的男人,斯嘉丽直到他离开时才发现自己是爱白瑞德的,这不正是我们身边最常见的爱情么?
就像陈奕迅歌词里唱的: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书看到后面,还是喜欢斯嘉丽的,失去家园与家人的她,并没有像别的女人那样绝望,而是大声发誓:As god is my witness,as god is my witness,the Yankees aren't going to lick me,I'm going to live through this,and when it's over,I'm never going to be hungry again,No,nor any of my folks,If i have to steal or kill-as god is my witness,I'm never going to be hungry again.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段话之一。如此个性,才是斯嘉丽真正可爱的地方。
记得书中前面部分,斯嘉丽的父亲要把塔拉农场留给她时,她觉得要是得不到所想要的人,什么
塔拉农场还是别什么都是一文不值的,她的父亲告诉她,她还年轻,将来会懂得爱这块土地的,只要她做了爱尔兰人,她是没法摆脱它的。如此一段话呼应了后来的斯嘉丽重建塔拉,依赖塔拉,正是遗传了她父亲的这点坚强与不承认失败的精神,所以后来孩子跳马摔死了,白瑞德离开了,媚兰病死了,仿佛所有的美好都离开斯嘉丽了,她仍然能够高扬起下巴说:
毕竟,明天又是另外一天呢!
飘读后感27
大学时期看的电影印象已经模糊。花了三个星期看完了这本巨著,全然是新的旅程新的探索和新的感触。
说实话,战争初期的故事我是不怎么喜欢的。我和思嘉一样对战争没有多少敏感性,也不怎么关心。前面一部分却恰恰是战争贯穿了所有的聊天和所有的场景。
我也不喜欢思嘉,她貌美可是她任性——为了赌气嫁给一个自己根本不爱的人,她自私自利——不惜连自己妹妹的情人也抢,她叛逆——她妈妈教给她的东西她从来不作为她自己的价值判断,她爸爸的忠告她从不认真考虑;她狂热——她爱一个已经跟她明明白白说了不爱她的人,甚至根本没有考虑自己为什么爱他;她很笨—除了跳舞参加宴会吸引男人,没有任何别的精神寄托……她并不比任何的别的城里的女孩子更加具有鲜明的个性。
可是当北方佬占领亚特兰大,当她得知她唯一的精神寄托——妈妈可能生病的时候,她可以冒着一切生命危险不顾一切要回到她的农场的家去。当她历经千辛万苦回到已经被北方佬蹂躏的农场时,她唯一爱过的女人妈妈已经去世,她的爸爸已经疯了。就在当晚,她360度转变,没有丝毫犹豫,立即成熟起来,挑起了全家的重担。亲自去找食物,亲自种棉花摘棉花,指挥一整个老弱病残而且非常不团结的家庭,还要面临北方佬军队的骚扰,面临源源不断来投靠的南方溃军。她严厉、严谨、粗暴,充分发挥了一个管理者的才能。当她的柔荑玉手起满老茧、她的纤纤玉足起满血泡,她再也没有漂亮衣服可穿的时候,她勇敢、坚强,成为整个家庭坚强的后盾。甚至当她得知农场将有可能因交不起高额税金而不得不被拍卖的时候,她使出全身力气,不惜再次利用卑鄙手段去诱惑瑞德,失败后又转而抢走妹妹苏伦的情人嫁给了弗兰克。这个转折以后,思嘉不再是那个上流社会的娇娇女了,她的性格丰满起来,她的形象立体起来,她的行为虽然一如既往的现实可是她有自己牺牲和奋斗的更高的目标了。当然也因为有了她害怕的饥饿,她拼命抓住她能抓住的——赚钱。思嘉是为了生存可以迅速适应社会让自己留存下来的人。从此以后,钱是第一位的。
当爸爸去世后,她再次回到塔拉农场,意味着她人生的第二转折又要来了,艾希礼第一次让她清楚了他因为自己的正直和上流社会人所具有的高尚,所以即使再爱思嘉也会保留对妻子的忠诚并因此严词拒绝了思嘉的私奔表白。但是让思嘉发现他的确对她有爱以后,她的心里更加热烈地爱着他。甚至让媚兰帮助说服艾希礼去她的木场工作,把艾希礼系在自己的裤腰带上。艾希礼软弱无能,只能适应和平年代,时时刻刻逃避现实。但是正因为如此也给思嘉带来心里更多的奢想。
和瑞德结婚后,经历短暂的快乐后,思嘉开始重新燃起对艾希礼的狂热,为他而拒绝和瑞德同房,在媚兰准备艾希礼的生日宴会前被艾希礼的妹妹在木厂抓住他们搂抱在一起,可是除了媚兰和瑞德支持她并为她在公众面前营造舆论外,艾希礼却躲在背后。直到媚兰去世将艾希礼托付给她的时候,她看到了艾希礼的软弱无能和逃避现实。她说,她人情了自己一直爱的是自己的幻想,而艾希礼是一个洗干净用银盆装好送给她也不要的不值得爱的人。她终于在一路莽撞和盲目追求中明白了自己的内心需求,可是瑞德却走了。
全书对思嘉的性格分析得很饱满,可是看完以后不禁怅然:爱情是什么?
思嘉对艾希礼的狂热犹如是人生的初恋吧。总有那么个人他不一定帅不一定完美甚至已经结了婚了,但是你就是爱他。听到他的声音就激动,看到他的眉眼就开心,闻到他的气息就激动……哪怕他明确说过了他不爱你。这样的一个人也许是现实中的,也许是虚构的,但是他满足你所有的期望却又得不到。我们也许感慨思嘉爱了一个错误的人却又失去了一个正确的人。但是在思嘉两次嫁人的时候,瑞德对她的感情其实又何尝不是思嘉对艾希礼的那种感情呢?
再说瑞德,他高大魁梧帅气成熟又有钱还懂女孩子心理也非常懂得社交技巧,历经女人无数,可是他爱思嘉。或许是因为她比思嘉大接近20岁,已经经历过无数事情才会显得如此专情吧。
瑞德是成熟的,他懂得自己想要什么,也懂得分辨什么是表面的伪善和内心的真实,他明白在一个乱世该怎么生存是最有利的,而且他一眼就能看清楚人家内心里想什么。所以他一眼就看出他和思嘉是一样的人。但是他为了一直处于把控的地位,思嘉永远都只有被他嘲弄的份儿。他不能对她说爱她,因为如果一旦说了,思嘉就会利用他的爱来操纵他。他是一个不愿意被人控制的人。
他对她的爱表现出了极大的耐心和包容。他看着她嫁给查尔斯当了寡妇,他把她从服丧的郁闷中解救出来。他时常借着去探望家人的缘故去探望她。他在战争物质奇缺的情况下以巧妙的方式援助她们。他冒着生命危险去为她抢马送她出城。又看着她嫁了第二次。可是仍然借钱给她,支持她。在她没有马车夫的时候每天都以路上偶遇的方式去帮她赶车来保护她。可是在言语上,他仍然极尽嘲弄以让她能傻傻地接受。
但是即使是这样一个人也需要被爱。他明确要求借钱给她开木厂却明确要求不能用这个钱支持艾希礼。他看到她在自己怀里叹气就知道她把他当成了艾希礼,他受不了她处处维护艾希礼,尤其是她为了艾希礼要和他分房睡以后,他一切明了于心却未曾半点吐露自己的痛苦。
最后媚兰去世,他知道思嘉可能会提出离婚而投入艾希礼的怀抱,于是抢先提出了要走的理由,并且因为女儿的死,他已无所寄托。所有的爱都消耗殆尽。即使思嘉翻然醒悟也没法挽回。
看到这个结局的时候,我唏嘘不已。其实思嘉一直没变,一直都是享受着瑞德的爱,直到后来爱上他。而瑞德开始也一直没变,一直爱着思嘉,可是最后却不爱思嘉了。这爱真的是会变是会错位的。当你爱上的时候,他没爱上,当你爱上了,他却走了。故事虽然是开放式的结局,但是人物的关系却已大大发生了变化。是爱太短暂还是人太嬗变?是爱太琢磨不透还是人太自私?究竟有没有爱?爱究竟能存在多久能保鲜多久?……
我想这就是本书留给我的无尽的思考。
飘读后感28
Gone with the wind.一切终将过去,更钟爱一个字的表达:飘。
已经很少见一个字的书名,尤其是这样传世的名作。最沉重的人生,轻轻地讲出来,还有大片大片的留白,所有的苦难和艰辛都变成了细语的呢喃,仿佛风一吹,就任何都不曾留下。任何记忆,都是错觉。
爱和人生,都容易出现错觉。就像,斯嘉丽爱了半生阿希礼,在战争和生死的挣扎中至死不渝,却在瑞特转身离开的时候,明白她爱的,唯有他而已,一个在风雨交加中给予她庇护和纵容的男人。瑞特看透她伪装的外表,洞悉她心里所有的小邪恶,接受她所有的不善良,甚至默默包容着,她对另一个男人的爱。她纵然千般不堪,他也爱她。似乎,所有的战争和苦难都成了这场爱情的陪衬。
没有人是不必成长的,最激烈的一场战争,是和自己的对决。
年轻的时候,总以为不甘心是爱,舍不得是爱,后来放弃过别人,也成为被别人放弃的人,无论是友情还是爱情,都在多少次别离中进行渐远,也失去了心里最初的向往和想象,在和自己的战争中,丢盔弃甲,千疮百孔。回首再看的时候,那个陌生的曾经的自己,已经被岁月流沙层层掩埋。丢了的,失去的,得到的,在车水马龙中的一片茫然,在万家灯火中的孤独凄凉,还有功成名就的志得意满,一切,都会过去。于时间长河和宇宙万物而言,每个人,都是微小的沙砾,不值一提,无足挂齿,晃一晃,就落幕了,无谓的纠结与固执,都是枉然和徒劳。懂了的时候,就可以淡定而又释然的,把这一生的放不下,都轻轻地放下,把这一生的挣扎,都娓娓道来。
每个女孩的生命里,都有一个阿希礼,却不是都会出现一个瑞特·巴特勒。斯嘉丽不是一个好女孩,却足够幸运。
我想,最后,瑞特还是会回来吧,爱比恨,记得长久。
飘读后感29
郝思嘉一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在阳光下,在一瞬间便爱上了其实她终其一辈子都不能了解和能给自己幸福的那个人——卫希礼。在现实生活中,也会经常遇到:“只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无法忘掉你容颜”的爱情故事。也许,在那一眼中,看到的是自己压在心底的梦想和人生,于是,义无反顾的选择了坚持。只是,对于,一个无法实现的梦,再多的坚持也不过是落花流水。这选择,便真的是只猜到了开头,却无法猜到结尾。
能够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恐怕是每一个人心中最完美的爱情,可是,命运有时却让我们在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比如郝思嘉与白瑞德。只是初时的相遇让郝思嘉怎么也难以把他与爱情联系起来,尽管他一直在自己最困难的时候出现、帮助自己,更重要的一点,是她的目光始终停留在她理想中的那个人身上。于是,她总是看不到身边的爱是真实的,才是自己可以把握的,徒任韶光逝去却握不住在手的幸福。
爱情,应该在阳光下成长,应该是理智与肯定的,而郝思嘉始终读不懂自己的心,也无法了解自己在意的那个男人。她只是固执的把一厢情愿与想象在自己的心中画了一个记号,而这个记号总能阻止她明白自己,明白爱情,明白怎样接受与付出。
爱情,原本需要面对与拒绝。因为不了解自己,不了解自己一直在意的那个人,所以就不明白那偷吻只不过是一种对美的肯定和对现实软弱的逃避。也正是因为不了解所爱的人,反倒让原本不知道爱情的郝思嘉更迷惑。而给予了没有希望的爱情,更让人沉沦。原来,很多时候的纠缠其实也来自于对方的暧昧。
对于那一份无法肯定与获得的爱情,终是在最后让郝思嘉明白那只不过是自己多年的想象,是自己在自己内心深处给那个人穿上了金黄的衣服,是自己的想象让他伟岸。只是真正了解自己和爱恋的那个人后,她也永远失去了她能获得的幸福和那一个真爱她的人。而这时,明白已经太晚。于是,才有了这句:“明天又是新的一天”的话语。只是,明天虽然是新的一天,但未必就是有希望的结局。
如果,能明白自己在爱情中要的是什么,懂得自己爱的那个人,或许便不会迷惑,便不会失去真正的爱人与幸福,便永远也不会期待明天,因为把握此时,便是最好的时光。
飘读后感30
《飘》这部作品浓缩了玛格丽特对爱情、战争等许多方面的见解,耗尽十年才完成他,她是玛格丽特毕生的心血,更是爱情中永久不衰的经典。
《飘》的故事发生在1861年美国南北战争前夕。生活在南方的少女斯嘉丽从小深受南方文化传统的熏陶,可在她的血液里却依然流淌着叛逆的野性因素。随着战火的蔓延和生活环境的恶化,斯嘉丽的叛逆个性越来越丰满,越鲜明,在一系列的挫折中她改造了自我,甚至改造了整个家族的命运,成为时代时势造就的新女性的形象。作品在描绘人物生活与爱情的同时勾勒出美国南北双方在政治、经济、文化各个层次的异同,具有浓厚的史诗风格,堪称美国转折时期的真实写照,同时也成为历久不衰的爱情经典。
记得斯嘉丽的父亲曾经说过,这世上除了这片红土地再也没有人或事物值得他去拼命。他将这句话告诉斯嘉丽不仅是安慰她失去丈夫的痛苦,更是提醒她无论将来她遇到了怎样的痛苦或挫折都不能轻易地去放弃生命。这句话不仅是在提醒斯嘉丽,更是在告诫我们要每天都充满希望,不能随意地就去放弃生命。
很多人看过《飘》之后都评论斯嘉丽是一个像猫一般的女人。她用猫的眼光去看待整个世界。她有猫一般傲慢的性格。她曾经是舞会上的焦点,是那个小镇上每个男人心目中的女神。但我觉得褪去斯嘉丽故作坚强的面具,她其实就是一个还未长大,被父母捧在手心的小女孩儿。她深受南方文化的熏陶却又叛逆十足。她有她的信念,每当她遇到挫折后,她总会对自己说:明天一定会好起来的!当阿什利拒绝她后是这样,当全家的生计落在她的肩上是这样,当瑞德离开她时也是这样。
然而我却没有拥有像斯嘉丽那样的信念。做完每件事后我总是想:如果这件事做糟了怎么办?我的后果会是怎样?每当事情做糟后我总是在想:怎么办?我应该怎么办?我总是做遭每件事后都抱着绝望的心情等待着结果。我从来没想过去抱着希望再多做一些事不让这件事变得更糟。当我看完《飘》这本书后,我深深的喜欢上了斯嘉丽的这个性格。我也在努力完善自己的性格,让自己也去拥有像斯嘉丽般的性格。总是抱着希望去面对每一天。
《飘》告诉了我,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我们都要带着希望活下去!只有乐观的活下去我们才能看到更美好的明天!
飘读后感31
看完《飘》的结局,我是很伤心的,可是,如果它是一个美满的结局,就不真实了!毕竟,每个人的结局是很符合书中刻画的他们的性格的。
对思嘉真的是又爱又恨,爱她的遇事果敢,爱她的不屈不挠,爱她的乐观心态,可是,又恨她的自私,恨她爱钱如命,恨她怎么那么不理解瑞德!
对瑞德是又爱又怜,那么喜欢小孩子的他,我不能想象出和小孩子在一起时是怎么样的温柔!而,心里明明深爱着思嘉,却又害怕被思嘉发现,怕收到她的嘲讽伤害,因而每次对思嘉的关心与关爱总是包裹着一层刺,用这层刺来保护自己脆弱的内心。瑞德的内心是很脆弱的,反正是比起思嘉来,是显得脆弱的。邦妮的死对他来说是致命的打击了,如果,邦妮没死,我想,他们应该会美满的在一起的。但是,邦妮死了,这就使得两个人之间有了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了。就像思嘉后来也觉察到了,她想老老实实承认,她以前那样谴责他只是因为自己心里太难受,然而,总是没有合适的机会来说这些,而表示道歉的行动一旦拖下来,便越拖越难办,最后真的是不可能了。看到这里,觉得很遗憾。两个人,两颗心就这样越来越远了,或许,从来没近过,但是,我一直抱着希望,也确实有很多机会让两个人可以走近的。但是,思嘉和瑞德,两个人都是固执的。
媚兰和艾希里,媚兰真的太完美了,内心没有一点点自私的阴暗面,作者把她刻画的太完美了,就像瑞德所说的那样“她是一位伟大的女性”,以至于我对她也是仰慕尊敬的态度,而没有过多的情感了。艾希里,刚开始是我的白马王子的形象,当然是受了思嘉的影响,但是,后来,内战爆发,旧时代变迁,艾希里就真的死了,死在了旧时代,新时代的艾希里就剩一个躯壳了,除了三K党那次行动之外,我真的觉得他就是行尸走肉了。
只是,思嘉直到媚兰去世,才恍然醒悟,自己原来深爱着瑞德,真的是有些晚了。小说最后,思嘉又打起精神,想回塔拉休养然后重新振作,再追回瑞德。就是不知道瑞德还会不会等她?~希望如思嘉所说,Tomorrow is another day !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会从书中或多或少看到自己的影子。一定要在后悔之前,把握住我们身边的 something or somebody !不要有遗憾!
飘读后感32
时隔十年,再读《飘》,已经不是阳阳曾经借给我的那本译文。那本翻译得很不错,可他说我在漫长的阅读中把书给弄脏了,便心痛的把书放家里给珍藏起来了。 现在再读,出版社虽然不同,但我更加真切的感受到我的心境已然是不同了,我已经想不起那个没日没夜的高中暑假,我是怎么把《飘》当枕边书看完的了。只记得,那年,我喜欢斯佳丽,喜欢瑞德,阿什利,但并没认真注意梅兰妮。我想不起来艾伦,想不起来战争。但是如果我的脑海里没有美国的南北战争,我喜欢的那些人物是如何美丽起来的呢?
那天,我是在日光底下,感受着温煦和风,读到艾伦即将辞世,在火光如白昼的夜里只喊出的是曾经那位少年时候的心爱的男人的名字的时候,我眼泪却突然不止。想起她行为的端庄和内心的隐秘,便是突然一阵心痛,我从前怎么就没有注意过这种救赎自我型的女性生命。
如今读来,《飘》对女性描写让人着迷之处是相当宏伟的,当然这跟时代背景有着密切的关系,如果没有战争,便不会有这些性格鲜明的女子。这并非说只有特别惹人注目的斯佳丽如此,当然,年轻的时候阅读,怎么会不爱这么一位美丽,聪明,活泼,勇敢,自我,独立,坚强,尖锐,热情又自私虚荣的女子呢,她个性鲜明,有血有肉地吸引着观众的眼球,而且她是在战争中成长进步的新时代女性。我们喜欢斯佳丽,大概是因为我们在她身上能或多或少的找到自己的影子。
可是我当年怎么就没有注意到伟大光辉的梅兰妮呢?是不是因为她的性格太过完美,甚至觉得完美得容易破碎,我才觉得那是梦幻的人物,没有留意呢?而我们多数人是不敢说自己能像梅兰妮一样信任,善良,坚韧,智慧,柔美和可爱的。可是,故事如果没有梅兰妮,斯佳丽也不会那么真实和鲜艳照人的,我如今看来,却觉得梅兰妮更是值得被人所爱的,她根本就是被作者本人溺爱的一个形象,恕我大胆揣测作者是由衷佩服和喜爱这样的一位女子的,所以才不忍心让她继续在故事中生存下去,才会让她在实现了自我的爱中去到永恒。书中对两位女子的描写虽用了不同的方法,但南方人骨子里那种坚强,勇敢,自我是相同的。梅兰妮的美更在于她一生都在实现了自己,她本来就是拥有美好内心的女子。人们总是不敢去爱一个伟大的女人,因为她是一个女神,所以不敢用爱,不敢也不能被玷污。甚至在梅兰妮将要去世的时候,斯嘉丽突然觉得那关着的门里躺着的好像是她母亲,是她第二次在告别这个世界。在瑞德眼里仿佛不是一个女人的死亡,而是一起伟人传记的结束。如此一位女子,我在今时重读,才恍然大悟。
从前斯佳丽让我羡慕的是,她有一位真实理解爱她的男人,现在看来更让我着迷的是,她身边有一位像梅兰妮一样坚信和爱她的挚友。 温暖和柔美的女人,在任何时候都是美丽的,是经得起岁月打磨的。时代的造就,像斯佳丽这样个性鲜明的女子现在也越多,但是有着如梅兰妮般尽显女性的信任聪慧,善良柔和的本性的女子却依然太少,这大概是我觉得最可贵的地方,也是在梅兰妮即将离开人世,她与斯佳丽对话那一段,我看着车窗外,不忍再看,我喉咙哽咽,内心热浪翻滚的真实原因。是觉得似乎要丧失美好却无能为力的感觉。
有时候,时光会让你去欣赏一些原来自己并不在乎的事物,你也会因此发现生命和自我的关系,这些都是岁月给予人类珍贵的礼物。时间过去,感悟变迁,而内心更加丰沛,因此由衷欣喜自己能作为一位女子,许我在岁月里成长。
飘读后感33
好久没有看一本书看到泪流满面,尤其最后几章真的是扎。心。如果说小说前半部里的斯嘉丽独特、张扬、洒脱,有朝气到让人无法不喜欢;中部战争时期的她勇敢、坚韧、冷酷,坚硬到让人无法不心疼;那小说最后她的固执、任性、无情,就真的愚蠢到让人无法不生气了!
斯嘉丽坚强、勇敢,她身上闪耀着的源于父亲爱尔兰血统的勇气和热情可以说是她最迷人之处。但越读到后面越发现,她的勇气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她的无知愚昧。对高尚品德的无知、对这个世界的无知、对社会制度和人情冷暖的无知…… 没有敬畏之心,这样的勇气在我眼里也不再那么闪耀了。或许,我对斯嘉丽并不是那么讨厌,而是好生气,怒其不争又或是替她遗憾吧。
至于让我号啕大哭的原因,应该就是玫兰妮了吧,她的死太沉重、太压抑、太让人无法接受。从大部分的描述来说,她不是我会想要成为的那种女性,柔弱、隐忍、盲目地忠诚,但她的确是全书中我最喜爱也最敬佩的角色。
她温柔的外表下是所有人都敌不过的勇敢,适时的沉默中是真正明白和体谅别人的睿智,义无反顾的信任里是斯嘉丽永远无法理解的善良……她不仅是一个高尚的女性,更是一种信仰。或许正是因为玫兰妮的思想太过纯洁、人格太过高尚,反而缺少了斯嘉丽那种真实的可爱。但这不妨碍她成为所有人内心深处的依恋和背后最大的支持。
玫兰妮和斯嘉丽之间的感情,甚至像一个任性的女儿和母亲之间的斗争与融合。也许作者在写玫兰妮的时候,心里想着的也是一个美好的母亲的形象吧。战乱的年代,可以没有斯嘉丽这样浴火重生的“凤凰”,但不能没有玫兰妮这样让能够让更多人能够心怀希望、相信美好的存在吧。
爱情当然是本书的主线,但无论是作为斯嘉丽长久以来梦想的卫希礼,还是爱斯嘉丽爱到极致并且充满魅力的瑞特,最后都好像成了牺牲品。我无比热爱happy ending,但这一次真希望瑞特不要回来了。被爱着的时候不懂得珍惜,无论是玫兰妮还是瑞特,斯嘉丽都要等到失去以后才知道后悔。她永远都在向前看,却麻木得不知道自己已经拥有多少。这种无法回到过去的痛苦,才能让一个人真正成长。才能让她不是为了麻痹自己而说出那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
飘读后感34
飘对我的触动太大了,主要是性格上的,虽然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更正自己的一些毛病,但是我觉得自己还是有一些收获的。
瑞德是一个谜一般的人物,书中没有正面提高过他的年龄,我以为他只是一个比思嘉大几岁的年轻人而已,但是我想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他对世事的认识那么清楚,每次都跑不出他的预料,还有他的性格一点都不虚伪,对一些人看上去非常的刻薄,但是他对真诚的人完全是两个样子的。他知道自己的想法,也不羞于表现自己的小人,虽然其很不小人,那些行动只是语言上的而已。当然了,最令我欣赏的是虽然他看透了一切,但是他没有丧失热情,没有像一个苦行僧一样,如死水一般,无爱无恨,他还是对生活充满了热情,看看他为思嘉做的那些事,看看他去为失败的南方服的兵役。
其实思嘉才是对我触动最大的,毕竟我感觉瑞德虽然厉害,但对我这个凡夫俗子来说太遥远了一点,我没有他那么高的的境界,思嘉才是给我触动最大的,看看她遇到问题时的解决办法,具体就不写了,如果有兴趣可以自己去翻书,令我自己太汗颜了,自己太害羞了,太缺乏勇气了,什么都缩手缩脚的,想用她激励自己,想要什么就要去争取、去做才可以。
飘读后感35
从小我对书就有一种固执的痴迷,有姐姐们的教科书和一些课外书可以看,是小时候觉得自己有三个姐姐的唯一好处。大姐比我大5岁,二姐比我大4岁,所以在我小学毕业前我基本上就把初中的语文和历史自习了一遍,所以要不是后来教科书改版的话我的初中生活可能会变得很轻松。那时候看姐姐们的书是一件奢侈的事情,毕竟书里面难说有她们青春的秘密。所以我一般都是偷了她们的书躲到窗外看,在偷偷摸摸中,我看完了堆起来有我这么高的口袋书和称起来肯定比我重的教科书。不过鲁迅先生在几十年前就为我的行为作出了辩解,文化人的东西,能算偷吗?这么多年过去了,每当我想起小学那段时间的自己,头脑里就会有一个孩子双腿摇晃在窗户铁栏空隙中面向天空看书的剪影。
第一次看《飘》,可能是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那时候四楼的书桌上就有一本付东华先生翻译的《飘》。那本书是没有封面的,以至于看完它的我还不知道看的就是《飘》。那书之所以让我印象深刻,一方面是里面主人公的名字起的确实有特色,郝佳丽,卫希礼,白瑞德,梅媚兰。我很佩服付老先生有天才般的想象力和非凡的勇气把奥哈拉翻译成郝,可能是那时代的人活得都很牵强吧。另一方面是因为那本书只有半部,也就是只有讲到斯嘉丽见到从回家乡的埃希里,感谢伟大的玛格丽特女生在我那么小的时候就让我接触到小说结尾留悬念的写作技巧,因为那时候我一直以为作者写到这里就截然而止是要给读者想象空间。虽然《飘》真正的结尾也是一个悬念,但那已经是后话了。高二的时候,在六都图书馆有限的藏书中,我发现了《飘》,但是那时候的我并不知道在五年前自己和这本著作就有过美丽的邂逅,而骗人的六都图书馆一次只可以借两本书,因为很多原因,我当时只借了上部,六都图书馆里面的书是谁翻译的我没印象了,只知道那书里的郝佳丽已经变成斯嘉丽了。但是,这次偶然的重逢没能促使我看完了这书,于是《飘》就成了我心中的《富春山居图》之憾,这种未能联袂的遗憾也一直陪伴我度过愁云惨淡的高中。
广商的图书馆的确不错,如果在天气热的时候它能及时开冷气那就更好了。有时间的时候,我喜欢上到三楼,去文学书库漫无目的的游荡,寻找让我心动的书名,期待与文学的美妙邂逅。清明节的时候,去图书馆淘了七本书,那到2楼办借阅手续的时候,一个老师询问我是不是人文学院的,在听到否定回答后,她告诉我我只能最多借五本书,在借阅台上我做了艰难的选择,但是我第一本选择借走的就是《飘》。一方面是因为十多年来的遗憾,另一方面是我想看看经历十年成长的我的爱情观和人生观有什么改变,而这本书似乎是一面很好的镜子。幸运的是,玛格丽特和她的《飘》没有让我失望。
在南北战争结束后,提包党和共和党统治了亚特兰大,解放了的黑人更加无所适从。在重建的城市中,流浪无所事事的黑人与潦倒的白人,成为这座城市的不安定因素,一部分忍受不了苦难的南方人抛弃了自己的历史和信仰,投靠北方人,而北方人也用军事管制企图奴役战败的南方人。在政治压迫下的亚特兰大人选择了抗争,他们改变了以前奢侈的生活,但是没有改变自己的气节。但是,人终究要生活。面对塔拉需要抚养的一群人和高额的税款,斯嘉丽无奈诱惑巴特拉,欺骗勾引了弗兰克,为了她珍视的人能够永远远离窘迫的的生活状态,她不惜放弃自己的声名去卖坏木材,去和北方佬做生意,这一切都是正统的南方人所不能接受的,要不是埃希里的妻子梅兰的保护,她绝对会被完全排斥在南方人的生活圈之外。斯嘉丽的爱情之路也极为坎坷,她一直以为自己爱的是埃希里,甚至因为埃希里娶了梅兰而赌气嫁给了梅兰的弟弟查尔斯。在查尔斯死后,为了维持塔拉以及埃希里一家人的生活,她又阴谋成了弗兰克的妻子,只为了拿到300元的税款。
在她心中好像一直爱着埃希里,但是她又不明白自己对待另一个生命中重要的男人瑞德巴拉特是什么感觉。于是在没有正确判断自己感情的基础上她一直执着的认为埃希里就是自己的真爱。知道梅兰去世她才如梦方醒,埃希里只是她心中一个美好的梦。但是在少女情窦初开的时候,一个模糊的影像是如此刻骨铭心,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在她不知情为何物时她就为情所缚,无可自拔。蔡智恒在小说《孔雀森林》里讲了一个故事:有个人的右边有一块很大很大的石头,几乎像山一般大的石头。这个人很想爬上石头顶端想看看上面的风景,可惜尝试了很多次都没有成功。最后他放弃了,只好往左边走。但不管他走了多远,看了多少美景,他依然念念不忘右边的石头,甚至还会折返,再试一次。”在斯嘉丽的爱情世界里,埃希里就是那块右边的石头,虽然他并非最适合斯嘉丽的人,但是因为没有得到过他,斯嘉丽一直在心里预留了他的位置。知道巴特拉决定离开她,一直支撑她的梅兰死去,她才知道自己最喜欢的一直都是巴特拉。红尘滚滚,我们都会遇到让自己怦然心动的人,但是在爱情面前,我们要懂得保持理智,毕竟很多时候一厢情愿的爱情只会改自己带来无限的煎熬,而且,你心中的她往往不是真实的她,这个社会是如此虚伪,以至于我们的爱情会被现实的幻像欺骗。因此,我们要给自己的感情坡打上防滑栓,不要让自己泛滥崩溃的感情伤害到自己,更不要波及别人。没有人会是自己生活的全部,在难以摆脱的情感面前,我们更要控制自己。
我不知道斯嘉丽的爱情最后是一个什么结果,但是,tomorrow is another day,从作者的乐观自信中我们可以窥测一二,至于真正的答案,可能就像鲍勃迪伦歌中唱的:The answer is blowing in the wind。
飘读后感36
我独自一人静坐在书桌前看完《飘》的最后一章节,合上书,心中不免对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产生崇拜之情。
《飘》从写作艺术上来说,不愧于世界名著之一,小说极富于浪漫情调的构思,细腻生动的人物和场景的描写让人不禁身临其中。
从《飘》的内容上说描写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动乱的社会现实,以"乱世佳人"斯佳丽为主线,描写了几对青年的爱情纠葛。斯佳丽年轻貌美,为了振兴家业,她把爱情和婚姻作为交易,三次婚姻没有一次出于真心,后来才终于明白她一直念念不忘的阿希礼懦弱无能,倒是自称与她同类的瑞特值得爱
读罢这部巨作我仍沉浸在小说中,似乎自己是女主人公,斯佳丽。记得莎士比亚曾说过"女人啊女人,华丽的金钻只会让你剩下势力的伤,傲慢的香和撩人的芬芳"这句话近几年来我一直深深的印在心里,除了此话十分优美之外,更点出了一个人生的真谛。女孩温柔的天赋,独有的天真在当今这样的社会上在金钱权利的引诱下或许真的只剩下"傲慢的香和撩人的芬芳"正如斯佳丽一样到最后才发现真爱就在身边。不管是梁祝似的两小无猜,单纯简单,还是《巴黎圣母院》中执着低调,或许爱情一词只会在小说中才能真正演绎,爱情一词才能得到真正的诠释。
对于这篇文章的女主人公,斯佳丽,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特殊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
斯佳丽的悲剧应该让它结束,处于新时代的我们应该似《简?爱》中简?爱追求道德上的完善,坚持着个人的独立性,纵使在爱情与此发生冲突的时候也是如此。让爱变回它原来的面目,让女性恢复天真善良的秉性。
飘读后感37
终于迎来了期盼已久的长假。放假的第一天,我便再一次捧起了我最喜爱的那部小说——《飘》。
记得上一次读《飘》,应该是一年以前的事了。那时,我偶然地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了一篇关于《飘》的文章,内容不记得了,但读后却记住了“飘”这个好听了名字。于是很快,我就到书店把它买了回来。怀着一股好奇,在几天的时光里一口气将它看完了。我想,这应该是我所读过的最能吸引我的一书了吧。
《飘》是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遗世之作,自问世以来,便靡全球,并且畅销全球,而主人公斯佳丽与瑞特·巴特勒在美国南北战争及重建的背景下展开的爱情故事也成为历久不衰的爱情经典。
当我第一次读的时候,我深深地被其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所吸引着,而这一次,更能吸引我的,则是小说中作者所塑造的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勇敢无畏、为生存用尽手段的斯佳丽;英俊优雅颇具绅士风度的韦尔克斯·阿希礼;善解人意的玫兰妮;投机倒卖却又机智幽默不乏绅士风度的巴特勒……这些个性鲜明的平凡小人物身上,都散发出一种独特气息与魅力,吸引着我。
而在这些人物中,给我留下最深刻的印象的,是斯佳丽。
这位从小深受南方文化传统熏陶而血液里却流淌着叛逆因子的女子,在战争前一心只想着如何凭借自己的美貌吸引全县所有青年才俊特别是阿希礼的目光,而战后,为了生存,为了她所视为生命的土地,她用她那稚嫩的肩膀承担起了一切,包括养活她情人和她情敌在内的一大家人。
为了生存,她开枪打死了闯入塔拉庄园企图抢劫的北佬官;为了保住塔拉庄园,她可不择手段,抢走自己亲妹妹的未婚夫;为了三百美元,她也可以下嫁给“流氓”巴特勒……
在她以前所熟悉和生存的世界被战争彻底颠覆后,她并没有因此而倒下,而勇敢地站了出来,“以自己的豪侠气概去征服世界”。
尽管斯佳丽的手段卑劣,爱钱如命,但这一切都只是生存,为了挑起整个奥哈拉家族的重担,尽管她有时会怨天尤人,垂头丧气,但她却永远不会丧失对生活的勇气与希望,无论处境多么艰难,她都不会放弃。
“Afterall,tomorrow is another day.”
说得真好!毕竟,明天是新的一天了,这是故事结尾斯佳丽面对深爱自己的巴特勒最终离去时说的一句话。“明天,我一定有办法留住他!”看,这就是斯佳丽的信心与勇气,无论怎样,永不言弃。如同梁静茹在《勇气》中所唱的那样:“我是宇宙无数超级勇气美少女。”这,就是斯佳丽的豪侠本色,无所畏惧,一往无前。
《飘》所带给我的,是一种信心,更是一种勇气。很多时候,我们都是一个人在战斗,就像斯佳丽那样需要独力去撑起塔拉庄园。但《飘》让我懂得,即使一个人,只有你的勇气还在,就一定能够走出困境,只要你的信心不垮,就必定会到达理想的彼岸。
读《飘》,让我懂得。
飘读后感38
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长篇小说《飘》,是我喜爱的书之一。我喜欢文中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喜欢阿希礼的温文尔雅。
《飘》反映了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美丽任性的南方大农场主的女儿斯佳丽历经战乱,由骄纵千金成为一家之主,为保护家园,她对内劳苦操作,对外应酬筹措,但深藏于内心的盲目爱情,却未曾动摇。她一直爱着年轻的庄主阿希礼,阿希礼却心仪玫兰妮,当她认识了至爱瑞特时,真爱却疲惫褪尽。斯佳丽回望前尘,想起父亲的遗言:世界之大,不及故园,乃作回乡之举,从此以后人事茫茫,此恨绵绵。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情是矛盾的,有点反感却又不得不敬佩她。我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美丽而任性,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欢迎的人。她会耍手段,但很坚强,很热情,是个活泼可爱的女人。她喜欢幸福和富裕的生活,她一直在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爱。但命运不那么简单。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我想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欲 望,每一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幸福。“从现在开始,我和我的家人不会再过一天没有东西吃的日子,我最讨厌饥饿。”这就是斯佳丽的欲 望,也就是她的精神支柱。她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用近乎绝情的冷静,直面残酷的事实。欲 望会成为我们的一种动力。这种欲 望会促成文化、技术的发展,也会导致犯罪和战争。欲 望对我们非常重要。我们会追求自己的幸福,虽然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纠纷,但我们不应该放弃自己的欲望和追求。我们可以休息,但我们决不能放弃。我想她绝对会找回她所失去的。斯佳丽最后一句话是这样的:“我要想办法找回他,一定有办法。但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明天再想吧!”她的欲 望、她的努力会帮助她找回她的幸福,我想这便是她乐观自强人生的最好表白。
飘读后感39
将疲惫的目光从书本抽离,缓缓合眸,此时的我内心跌宕起伏……在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的笔下,我看到了如飘絮般梦幻的主人公——郝思嘉坎坷的心路历程。
活力,在端庄优雅且被调皮地驯服的外表下,有着一颗野火般的心,正所谓“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她的炽热与任性通过那双眼则一览无遗。当之无愧成为全县第一美人,当之无愧是舞会的宠儿!
真实,在当时的那个年代,女人总是表现一副“弱不禁风”的娇小模样,晚宴上的冰激淋,舞池里的婀娜多姿,淑女们必须只吃一点点,只跳一支舞之后来假扮柔弱。但她并没有真正做到淑女该做的这些。无意间的大块朵頣,无意间的热情奔放,毫不矫情,毫不造作——一个真实的自己。
睿智,战争的爆发使得人心恐慌,敌人胜利在望!她,骑着瘦弱的小马车,带着孕妇和仆人,逃过一道道封锁线,跨过重重障碍回到家乡!然而,“一个秩序井然的世界已经成为过去,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残酷的社会。在这个社会里,所有的标准和价值观都变了!”但生活的艰辛与双亲的去世,并不能打她压垮,以往的淑女作风因为现实而不复存在!她不顾他人的闲言碎语撑起一个家,白晳细嫩的双手如今已布满老茧。头脑依旧冷静,目光依旧犀利,好似看穿乱世风云,她,一个堪为现代经典的女强人。
牺牲,为了家庭生计,她再度与自己不相爱的人结婚。事业的如日中天使她成为商人们憎恶的对手,使她成为妇女们所指责的对象——一个不守妇道的女人,她的一生,似乎只剩下牺牲。
执着,少女的心怀总怀春,她一旦爱上了,就会不顾一切地去争取,当对方宣布成婚的消息时,她可以毅然决然地在对手结婚的前一天闪电结婚,一个不甘示弱的女人!到了后来,她遇到了属于自己的真爱,但真爱即将离她远去的时候,她会竭尽全力找回自己的幸福,并充满期待。一个勇敢执着的女人。
我向往着这个女人的传奇,在一夜中迅速成长,挑起生活的重担,我需要这样的历练和挫折。人生就是需要这样或那样的挑战,在困难中成熟,一步步靠近梦想,我要一份勇气、胆量与头脑,在现实生活中成为第二个郝思嘉。
夜,美得让人忘记时间,星,闪得让人忘记钻石的存在。我伴着这无人问津的夜,将《飘》记在这美丽的夜里。
引子
当我想为那块土地写点什么的时候,我才明白胜任这项事情多么困难。许多的往事和生活像鱼骨一样鲠在喉咙里,使我分外难受——我不知道自己应该把它吐掉好还是吞下去好。当我放下笔来,我走在异乡的街头,在黄昏时刻,看着混沌的夕阳下喧闹的市场和如潮的人流,我心底有一种说不出的失落感。我背离遥远的故土,来到五光十色的大都市,我寻求的究竟是什么?真正的阳光和空气离我的生活越来越远,它们远远地隐居幕后,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成为我身后的背景,而我则被这背景给推到前台。我站在舞台上,我的面前是庞大的观众,他们等待我表演生存的悲剧或者喜剧。可我那一时刻献给观众的唯有无言的沉默和无边的苍凉。
夜晚坐在桌旁,我感受不到沁人心脾的寒意,风沙像烈马一样奔驰在印满着无数世纪辛酸与耻辱的苍老的屋檐下,树叶和花在风中以不同的姿态竞争生存。我的笔反反复复地写着那些我写不完的故事——厌倦了的故事。我的头发在风中散开,灰尘与暑热同时折磨我的每一根神经。我知道,有雾的天气已经消失在我的童年了,我的头发很难再感染它的清新、凉爽和滋润了。
我十分恐惧那些我熟悉的景色。那些森林、原野、河流、野花、松鼠、小鸟,会有一天远远脱离我的记忆,而真的成为我身后的背景,成为死灭的图案,成为没有声音的语言。那时或许我连哭声也不会有了,一切会在静无声息的死亡中隐遁踪迹,那么,我的声音将奇异地苍老和寒冷。
生活在那里的人们,他们对寒冷、冰霜的感觉或许已经因为司空见惯而有些麻木了,他们居住的那些古色古香的房屋已经成为人类一个微妙的组成部分。我熟悉的那些人,有的已经死去,有的却还活着。活着的也有正预备着死去的,而他们家族的成员却绿油油地成长起来了。我所熟悉的场景,那些草
上部发生在灰色庄园里的故事
我长大以后回忆生活场景的时候,有一幢房屋的影子就像雪青色的骏马暴露在月光下一样,让我觉得惊人的美丽。那是一幢高大的木刻
在我的故乡,人们居住的多是这种房屋,大
在我们那里,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房屋与房屋之间一直存有很大的距离。每一家都拥有一座独立的房屋,成为真正的房屋主人。在房子四周,存在着宽阔的菜园,菜园之外,有可以通向各个方向的小路。你坐在房屋中如果听见远邻的狗叫了,那么你赶快走到院子,一定会望见有人朝你的房屋方向走来,他或许就是来你家做客的。这个时候你完全可以来得及返身进屋去沏一壶茶,待他进来时,你喝住狗的
世界在那里显现出它浑厚的广阔性,每一个人的活动区域都非常之大。长大以后,我离开那里,向往我居住的房屋和房屋周围的场景时,心中总是想,是我那时的孱弱幼小感觉它格外之大呢,还是它生就的壮阔包容、融化了我?它就是我梦想中的庄园,现实中的庄园,灰色的庄园。它从早晨过渡到中午,然后再从中午穿过下午,到达傍晚、深入到子夜时分,它每一时刻的风貌都幻化出一片灿烂而朦胧的灰色:日光下的浅灰、月光下的深灰……
我的故事因为这灰色的笼罩,而显得有些忧郁,有些亮堂了。你先看看我们的庄园主吧。
外祖父
他走进我的生活中,我感受到的那张脸永远是忧郁的。他不爱说话,喜欢低头,眼睛老是微微红着,每日必须有酒去
他是这房屋的建造者,是菜园的开荒者,是我曾祖父的挖墓人。他在我们家中以活人的姿态出现的人群中,地位是至高无上的。
他年轻的时候是什么样子,我们没有办法饱览了,因为他在年轻的时候从来没有能力和心情去照过相。幸而他活下来了,否则,他连一张遗像都不会留下来。那么,对他年轻时代相貌的揣测,除了去问那些曾经在那一时期熟识他、并且也活下来的人之外,只能凭借自己的想象去体味了。我曾经问过我的姥姥,问我姥爷年轻时是否非常漂亮。她对这个问题总是闪烁其词,有点像当小偷的人遇见了警察的盘问,使人多少怀疑她是否真的伴随过姥爷的青年时代。按我的想象,把他复原到年轻时候,他一定是高大、健壮、智慧、豪侠的一条硬铮铮的汉子。不然,他一生的经历就不至于那么丰富。
我和他的关系在我童年中一直是淡漠的。他从来不抱我,甚至连我的头都不曾摸过一下。他那双异常粗大的手掌是否也揉搓过女人的秀发,我不敢设想。他有些冰冷,可他却和姥姥在一起的共同生活当中创造了六个孩子——活生生的孩子—— 他多了不起!
如果要追溯他的往事那的确是一件十分让人苦恼的事情。我童年时只是听过他的星星点点的故事,这些故事很少是从他自己口中得知的。长大以后,我开始动笔写作之后,曾经去故乡访问那些阅历丰富的老人。这些老人在见了我之后,几乎都用同样的口吻打发我说:
“还是去问你姥爷吧,他这辈子经历的才多呢!”
我只好望着这些老人脸上的迟暮的表情和一生的苍茫发呆。那么,我怎么让他开口呢?他喜欢喝酒,他绝对不会醉,他的理智和节制几乎是第一流的,你没法指望他酒后吐真言。你如果想在一个晚饭后的黄昏陪着他散步,走出我们的房屋,沿着那条小路,一直走到黑龙江岸,看着暮色中银灰色的江水和寒澈的江波,在这种气氛中你想帮助他复原一些他生命之河中的往事,他的思维绝对不会逆流。他的思维在这个时刻会跳跃起来,朝前走去,向我布置明天午饭的内容或者是推测最近的天气情况。
有一次他见我坐在窗前想心事,就带着一种同情心朝我走来,问我:“你写的东西都是真事吗?”我告诉他不全是。他又问我,“那你是胡编了?”我说起码要有点影子。他莫名其妙地哑笑了一声,说:“你除了这个,不能再干别的?”我说至少现在不行,现在我还喜欢。
“你是不是在犯愁缺故事了?”他说。
“是的。”我夸张道,“我连饭也不想吃。”
我垂下头。我知道暮色此刻笼罩我的脸庞会使我看上去十分忧郁。我希望他能意识到这一点,希望他真的能可怜可怜我想知道他的往事的那种强烈欲望。
他挨近我,蹲下身来,声音就像荒凉的风声一样一阵阵地吹在我耳畔了。“你看到气象站的房子了吗?”他说。我仰起头来,遥远的气象站的白房子那时看上去极像一只银灰的鸽子在大地上觅食。我向他点点头。“你知道气象站没建之前那里是什么吗?”我摇摇头。“那里原来是一个日本人建的大医院。”
我的回忆在这一时刻亮了一下,我想起,母亲的确向我描述过一个日本人建的大医院的情况。那时候童年的母亲总愿意到医院附近去捡药瓶,母亲说她小的时候最喜欢玩药瓶,说那个医院非常漂亮、气派、干净,她在以后再也没有见过这样的医院。我一直认为那是沾染了她童年怀旧情绪的浪漫的回忆。
“哦,我似乎听妈妈讲过,那个医院后来被一场大水冲跑了。”
“是啊,一九三八年那场可怕的大水,那时在医院前面有一条很
大
“那时的窑子是什么样的?”我问。
“一共有十几个房间的白房子。睡房在楼上,楼下是做买卖交易的,开窑子的老鸨兼营着别的生意。老鸨一见来了人,就先用茶水伺候上,然后……”
“怎么样……”
“你不要打听这个了,这个不能写。”
“那么,去逛窑子的都是些什么人呢?”
“那些淘金的、没老婆的、老婆不在身边的,啥样的都有。”
“那时是否有不去逛窑子的呢?”
“男人没几个能熬住的,但也有不去的,不去的……”
他又停住了话,他吞吞吐吐地把他对
他苍老了。许多他熟悉的场景和人物已经死亡了。他的呼吸大
那么,我还有什么理由去让一个老人为我的故事的形成而再一次地经历叙述的痛苦呢?
从那天开始,我不再追寻他对往事的回忆。我愿意看着他以沉默的表情面对日出日落,以无言的深沉对待辽阔的田野和我们居住的灰色的房屋。我曾经注意到他蜷缩在墙角时对着在墙缝边匍匐的蜘蛛时眼睛所闪烁着的莹莹水色,你会觉得音乐就在那个时刻产生了。
我姥姥是一个热情而又异常聪明的老太太,她极其好客。我们的房屋总是有客人的身影出现。每逢这个时候,姥爷就默不做声地走到外面,他或者是坐在园子中的垄台上,或者就坐在门口的木
那是红色在中国大地上发疯弥漫的十年当中的最初岁月。据我母亲叙述,那个时候他们在每顿饭即将开始时都要敬祝三遍“万寿无疆”,然后才会吃饭。秋天的某一个日子的午饭是金黄色的,母亲在饥饿的祝愿声中听到了门外响起一大片混乱的脚步声。很快,姥爷被七八个人给揪到了乡政府。他们告诉他,他被撤职了,因为他的弟弟投奔“苏修”去了。
我姥爷四十年代淘金时结识了一个专做笼屉的手工艺人,小姥爷一岁,同样是闯关东过来的,他们就拜了把兄弟,本不是亲的。这个人在一个牧场里喂牛,有一天他去江边钓鱼,不知怎么的就有一种要泅到对岸去的欲望。据事后在劳改农场改造的这个人讲,如果那天他能钓上鱼的话,他就不会那样做了。他在江边静呆了两个多小时,鱼漂还没有一点沉下去的意思,他听到对岸传来一阵稠密的鸟声,他就怦然心动。他知道他钓鱼结束后面对的仍然是牧场上沉默的牛群和牛群包围着的黯淡的房屋和潮湿的晚
我姥爷每天天不亮就起炕了。这时候曙光还未成形,长夜尽头的星辰依然冷清地闪烁。我们在朦胧睡意中感觉到他像一只受伤的狗一样蜷在墙角。我们的灰色房屋和房屋以外的菜园、猪圈、鸡舍,都很隆重地戴着灰色的帽子,垂着眼睑倾听我们的呼吸。这个时候姥姥不得不在嘟哝声中穿衣起来。她熟练地点起油灯,把前一天晚上就预备好了的柴火塞到灶坑里,架起火来。不久,油灯的火苗像一只金色的飞
我对疼痛的最深刻的感觉源自我姥爷,它使我在童年生活中与他形成一道隔膜。在我们那里,盛夏同罕见的白夜一样短暂,你会觉得夏天就像一只漂亮的梅花鹿从森林中跑出来,在接近你房屋的时候又突然掉头而去一样的匆匆。我们的菜园里很多试验性的瓜果也就相对缩短了茁壮的生长期,你可以想见那时我能吃到外地的西瓜时的疯态,因为菜园中的瓜果向我展览的只是初始的微笑,它们很快会在秋霜的阵痛中流产,你去品尝不成熟的果实时全部的感觉就是苦涩。那个短得惊人的夏天里我舅舅从外地带回来两个西瓜,每个西瓜都比我的头颅大上两三倍。它们的表皮看上去漂亮极了,一片浓浓的绿色上面弯曲着许多条锯齿形的黑条纹,那些黑条纹均匀到了使人怀疑那是谁用墨笔画上去的地步。我姥姥就操着一把雪亮的刀沿着黑线切下去,很快我们的眼睛都明亮起来——我们分明看见了那里面盛开着的鲜红鲜红的肉了。我们还看见许多黑色的子像眼珠一样晶亮地藏在里面。我分到了一块稍微小一些的,我很快就站在墙角把它吃光了,那种甜滋滋的凉爽如今又像缠绵的流水一样萦绕在我的脑际了。吃过了一块我很不过瘾,我又朝姥姥要来另外一块(事实上只能称做一片,很薄。姥姥在刀上用了功夫,她对稀罕物有时会表现出一种吝啬),我捧到这片西瓜后不知怎么的就哭了。当时舅舅是第一次带新婚不久的舅母回家,舅母就把她手中那块最大的瓜给我,于是小姨和大舅也都把他们手中剩余的瓜给我,我在哭泣声中把它们全部吃光,那种
我至今认为疼痛是一种力量,是使一个人早熟的催化剂你可以在疼痛中感觉到周围的世界在发生着变化,你再看日月星辰时就会懂得了存在者的忧伤。那么,当我写下上述文字时,我绝对不是想让人们对我那一次挨打产生一种同情,我只是想再一次地在麻木的生活中重温一次美的疼痛,为此我感谢姥爷,感谢他能给我写下这些文字的勇气。
让我怎么向你描述我们那里的晚
他的故事是不是有些平淡了?前年我回故乡去看望他的时候他已经苍老到了不愿意说任何话的程度。他仍然喜欢墙角,喜欢沾一点酒,喜欢晚
白夜
夏至前后的夜晚生动得让人无法入睡。你在子夜时分才会感觉到天空的亮色变得稍稍迟钝一些,但只是一两个小时的迟钝,绝对不会超过三四个小时,黎明的鸡血红又热辣辣地在东方散发出奔放的晨光了。你完全可以在晚上八九点钟的时候去球场上打球,可以在菜园中精耕细作。
那段日子里我们始终被光明所拥有着,我们对光明的感觉到了怀疑世界上是否还会有黑暗的程度。你去江边或者去田野,完全可以不必计较时间,你可以在上午睡觉,而在晚上开始工作。因为太阳在那时候通常是晚上六七点钟才落山。
我们在那段时光里几乎天天都在盼望着极光的出现,那种盼望一点也不焦灼,一点都不心慌意乱,显得十分沉静和自信。我们总是想,它就要来了……于是我们就仿佛看到了许多条光带在山间或是天空一侧像绰约的野花一样开放的姿态,仿佛看到了我们的房屋在极光来临时受到了隆重的加冕——它披着粉红色的纱丽,害着羞,不肯去上出嫁的马车,那时我们就感觉出自己是睡在红房子里。那种日子里我们极其害怕雨水,雨水一来,我们要看极光的愿望就仿佛成了一种多余的要求。因为雨水尽管把天空洗得很干净,可是它相对地淹灭了一些实在而美丽的事物出现的机会,就好像一件华丽的衣衫被扔进洗衣桶中我们看不到它真实的面貌,看到的大多是银色的泡沫。那个时候谁想要泡沫看呢?我们当然要诚心以待地静候极光那妩媚的笑容了。
这样说,你会不会要问我们那一段时光是否因为阳光频
白夜像我年幼的粉红色的脚趾,我实在舍不得在它身上穿上任何一只鞋子,我情愿光着脚丫从房屋跑到江边,再从江边跑到岸上的黄豆地里去听鸟声。
如果说一对夫妻拥有六个孩子不算稠密的话,那么当这六个孩子成长起来,各自组成了新鲜的家庭,又重新回来时,那么这个家族就会像蜂房一样热闹。我姥姥家就是这样。
白夜来临时,二姨、大舅、小舅、三姨都各自携带着他们的丈夫或者
他们为什么要选择白夜来临的时刻回家,我至今也想不明白这个问题。也许他们把白夜当成了一种节日,他们要赶在这个时候回来庆祝一下吧。但这个时候我妈妈和我小姨都不会回来,她们离我姥姥实在还很遥远。所以房子里的笑声常常勾起我对妈妈的回忆,那时候心里就有些发酸——大
在这些姨和舅当中,我最喜欢我二姨。她是六个姊妹中性格最为开朗而且长得也非常漂亮的一个。我记忆中的她是鹅蛋脸,一双眼睛像牛郎织女星一样散发着与众不同的光彩,她的下巴的左方靠近嘴角的地方有一颗黑痣。她很能干,洗衣、做饭、裁剪、缝纫,样样都拿得起。她一回来总喜欢逗我玩,因为她没有孩子——至今仍然没有亲生的孩子。她离姥姥家比较近,所以也是回来得最勤的。我刚来的时候,母亲和我姥姥一直有让我给她当女儿的共同愿望。因为我上有姐姐,下有弟弟,我们家庭中不要我也可称得上儿女双全。母亲把我留在姥姥家后回家的第二天晚上,我二姨就带着许多糖果来看我了。她一进了院子我们就听到她的笑声和狗对她的欢迎声了。她进了房屋后像找宝一样寻找我,她称我为“小大人”。
“小大人,你过来,让二姨亲亲。”
我犹豫的时候,姥姥已经像推磨一样地把我推到二姨面前,二姨就抱着我的头像啃萝卜一样地清脆地亲我的脸。每次我都会感觉到她头发里的香味。她喜欢洗头,而且不用香皂,只喜好清水,但清水不知怎么的就单单给她的头发里留下了香味。所以在以后的生活中几乎不是她的热情和亲昵吸引我走向她,而纯粹是因为她头发里那种梦呓般的香味。
“小大人,二姨背你上俺家去睡缎子被。”
“我不去。”我说,“缎子被有啥好睡的。”
“滑溜溜,像电光一样,它能给你挠痒痒。”二姨说。
于是那天晚上我就被二姨带去睡她的缎子被了,长大以后我才知道那是她想就此收留了我的一个动机。二姨没有说谎,那个晚上我的确睡上了一床湖绿色的缎子被,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那被面上有十几只牡丹的刺绣图案和十几只金色的小鸟。那些小鸟都有着夸张的翅膀,使人想到它们是一群可以飞进月亮的鸟儿。可我不知怎么的却很害怕我二姨夫,而且至今见他时仍有些惴惴的。他是做边防工作的,喜欢喝酒、打猎、捕鱼、冒险,还喜欢二姨的那颗黑痣。他看起来有些凶,别人都叫他“大阴天”。任何顽皮的孩子一见了他都有一种本能的害怕。我姥姥一直认为我二姨没有孩子是因为他面相不善,但他的心肠却很热。那天晚上睡下去不久,我被一阵
“我不想在这里睡。”我哭着,“我要回姥姥家。”
“今天晚上不行了,太黑了,外面有大马猴,等天亮了再送你回。”
“不,我要姥姥。”我仍然哭。
“你别啰
我仍然犯罪似的深刻地记忆着那个夜晚,我趴在二姨夫背上,由他背着我,二姨跟在后面打着手电,那天没有月亮。我们走过许多田地和房屋,脚步声引起许多狗连绵不断的叫声。一段一段的小路互相衔接着,弯弯曲曲地通向姥姥家,那条路好像很长很长。我们到达姥姥家大门口的时候,我已经闻到了二姨夫身上散发出的热乎乎的汗味了,他显然因为背我而累得精疲力竭,一路上他和二姨没有任何一句话,二姨和他也没有任何一句话。我姥姥被唤醒后起来开门,一见他们送我回来,心下一酸,忍不住叹息着说:
“这么不省心的孩子,唉,谁稀罕呢?”
“到底不是亲生的啊。”我二姨这时候忽然很绝望地说出这句话,然后她放声大哭起来,我姥姥也跟着哭起来,直哭到我也跟着哭起来的时候她们才罢休。
我现在一想起这件事情心中就极不安宁,我太任性了,假如时光可以倒流,我多希望我能重新回到二姨的房子,和她一起睡一夜,闻闻她头发里的香味,可惜这一切已经过去了。现在二姨已经收养了两个孩子,都是女孩,一个如我一般的年龄,听说快要出嫁了,与二姨处得还好,另一个女孩还很小,大约今年才是上学的年龄吧。二姨辛辛苦苦地操持着这个家,从她最近寄来的照片看,她显得苍老了,但是笑容却依旧宁静。
那一年的白夜和每一年的白夜一样,姥姥的这些孩子像南归的燕子一样纷纷飞回他们的旧巢。这时候菜园里各色菜蔬已经全部下来了,我们的饭桌上每天都有好几盘的炒青菜可以吃。二姨用荤油炖的豆角简直要把人的嘴都香歪了,而生葱、小辣
但是二姨偶尔也有不做饭的时候,不做饭的时候二姨就是病了。一天晚饭即将开始的时候,我姥姥
这么重要的情况难道我姥姥不知道吗?二姨病成这个样子我们谁还想吃饭?我听完后一边哭一边跑着穿过菜园,当我从菜园中猝不及防地跑出来时,正与在院子中觅食的小鸡雏相遇,我的一只脚踩死了一个柔软的小生命,可我顾不上这些了,我跑回房屋,姥姥正往饭桌上端菜。我抓着她的围裙切切地说:“姥姥你快去看看吧,我二姨出血了,她要被疼死了!”
姥姥和围在饭桌旁的亲戚们像被捣了老窝的蜜蜂一样一轰而起,纷纷跑出房屋,这时候我二姨却从容地从菜园迎着我们走来。
尽管这是一场虚惊,但当时我的确被吓了一跳,而且这种恐惧一直像阴魂一样萦绕着我,我惧怕血。我十五岁的那年夏天,当我看到第一缕生命的流泉从我体内鲜红地流出来时,我的眼前马上闪现出二姨脸上的痛苦的表情,那种痛苦不知是什么时候已经注入我的生命,我感到异常疼痛。我现在才悟到我的痛苦源自我二姨,她当年的表情留给我的印象像刀斧凿过的痕迹一样清晰,我无法逃脱疼痛的笼罩了,但我并不为此忧伤,因为它叫我永远真实地记忆着一个人,记忆着一个女人在这块土地上所有的痛苦和怅惘。
白夜的高潮应该算做极光的出现。我长这么大只遇见过一次。那是白夜初来时,我和姥姥去黑龙江边刷鞋子。当我们刚把大大小小、五颜六色、形状各异的鞋子用石头
窗外的鸟又来召唤我了,阳光不再那么刺眼,天地间的白色光束好像淡了许多,大
渔汛
“棒打狍子瓢舀鱼”,是我们那里流传的一句话。它向我们诉说着那里过去的富饶。据说你走进森林就可以看到成群的狍子像一片树木一样林立其间,你操起一根木棒就可以打死一个——它将使你烤狍子肉的黄火徐徐燃烧起来。那么鱼呢?姥爷他们那一辈的人回忆起来总爱说,拿一把舀子,随便地站在某一处江段,你尽管弯下腰,那么你就会打捞起活蹦乱跳的鱼来,这种说法令我多少次馋涎欲滴。可惜,我没有赶上那个自然富庶得让人无限神往的时代,我赶上了这个时代的尾部,即便如此,尾巴上亮晶晶的鳞光足以勾起我的乐趣和情致了。
在黑龙江,渔汛大抵是在冬季出现。渔汛降临时,那些品种
冬天的渔汛到来时,你早几天前就会听见封冻的江面传来一阵
男女老少只要是能动,只要是还有御寒能力的,那么这个时候就全部涌到江岸。张家的大门开了,那里的一大家子人像正月里走亲戚一样去大江了。王家的大门也开了,那家的男人矮矮的个子却背着一麻袋的鱼网,他的女人跟在后面抱着许多柴火。他们往江上去的时候步子是慌慌张张的,他们生怕他们去晚了鱼全都闯到别人家的仓库里。我们家的灰色房屋也开了,我们像苏醒过来的蛇一样爬出大木刻
家家户户都在抢着占“鱼窝子”。这时候他们既显得急
而我最喜欢的鱼却是狗鱼。狗鱼的脊部是深
“倔头,你先起来,看你姥姥做啥好吃的了。”
“馋嘴梆子。”我嘟哝着穿衣穿裤,然后蹬上鞋跑到外屋,在热气腾腾的锅灶前观察早饭的情节,然后我再跑回西屋,告诉她,“煎鱼、炖鱼、鱼汤……”
“又是鱼、鱼的……”她嘀咕着,开始伸着懒腰慢腾腾地钻出被窝。她钻出被窝后
“鱼儿——吃饭了!”姥姥又在喊她。
“我还没梳
“吃了饭上大江去换你爸。”姥姥说。
“我不去,那么冷。”
“那你看家,我去了。”
“你要去把倔头也带上。”她说。
“我碍着你的眼了?”我不满地问她。
“没碍我的眼,小姨是让你去江上跟姥姥学逮鱼。”
“逮你。”我说。
我不再和她斗嘴。我迅速地吃过饭,然后穿上棉猴、棉
我们走到江上时姥爷正在喝酒。即使他捕到了二三十斤一条的鱼,他的脸也还是阴沉的。我家的黄狗身上挂着一层厚厚的白霜,它看起来就像白狗一样了。它大
渔汛的尾声的信号是鱼儿伤痕累累通过封锁线。大的鱼群过来的时候,我们用网阻拦到的大抵是那些贪吃或缺少经验的极少的一部分鱼,这部分成为我们额外的收入,但大部分的鱼却机警地走出我们的埋伏区,挣脱出去的就意味着又产生了再通过另一个村庄的危险性——它们面临着那些消失了的伙伴的共同的命运。人们都喜欢它们的身体,却很少为它们的命运操心,人们都知道闪闪发光的鳞片可以把一个本来很穷的家庭照耀得明朗一些,给一个富裕的家庭再增添一缕歌声。所以,无论是江中的鱼,还是海中的鱼,它们的数量不是与日俱增,而是日趋减少,所以那种用瓢舀鱼、用麻绳捕鱼的动人故事只能成为历史,成为后辈者的童话了。
我们坐在渔汛的尾声中感觉到的是无限的疲惫。那时候收获已经不是一种喜悦了,它已经熟稳地幻化成一片蔚蓝色的空气。你呼吸着这空气,产生的只是舒缓的平静,就是平静。然后你还会有一种隐隐的失落感。我们在大江上留下了无数个幽黑的冰眼和无数堆墨色的炭灰,那一切看起来像上帝抛下的一堆遗物,像节目高潮过后四散的爆竹碎屑。天仍然无休无止地呈现着冬日的苍白,也许会有一场雪降临。这时候云彩就会成为暗灰色,气压降低,冷空气在沉闷的时候好像被暖化了一些,所以落雪的天气总不会让人觉得特别冷。我深深地记忆着那次渔汛结束的时候我们套着狗拉的雪
那一次小姨回来赶上了渔汛,渔汛也成就了她的婚姻。那个时候仓房中堆着的鱼是绝对吃不完的,不管你采取什么方式去吃,到春天时它们肯定还有剩余的,所以我姥姥和姥爷合计一番后就决定卖掉一部分。
买鱼的是个外地人,他低价收购,然后再高价卖到捕不到鱼的地方。他那天是开着拖拉机来我家的,那是个野性十足的男人,他一眼就看上了我小姨。当他询问我们家这些鱼都是谁捕来的时候,我小姨像猫一样甜腻腻他说:“我……‘你真能干。’”他夸赞小姨,小姨的长
小姨的确和他结婚了,但婚后不久他们就分居了。我小姨哭哭啼啼地跑回娘家说那个男人在外面不老实,她憎恨那次渔汛给她带来的厄运。她已经怀了孕,后来她生了一个女孩。她的皮肤开始粗糙了,孩子的哭啼使她没有时间再顾及她的容貌,她的好看的长
金色草垛
那一年收获完土豆之后,天空中飘着的风就变得爽利了,山上的树叶一天一种颜色:前天是浅黄色的,昨天就有黄中透红的,今天通红的叶子也出现了。这些叶子变了颜色之后,就像那些喜欢赶集的妇女一样纷纷扬扬地飘扬出去。那段时光我总会看见光秃秃的树干和枝
收完土豆之后我们的秋收劳动就做了一大半,我们把土豆下到房屋中的地窖里,然后准备歇息几天了。
我姥姥说:“姥姥带你去二姨家住几天吧。”
我听到这惊人的喜讯后就去柜子中找我的衣裳。我想穿那件绿格子上衣,它是二姨给我买的,平素里姥姥不准我穿它,说怕把这么金贵的衣裳穿糟了。
我和姥姥去串亲戚了,我们为二姨的婆婆带着一包过年时人家送来的、而姥姥至今舍不得吃的变得坚硬了的点心。然后我们还带着两瓶水果
我和姥姥行走在路上,我看见大片大片的田野都在被收获鸡群在麦地里懒洋洋地
我们是午饭后出发的,由于姥姥是裹足,路上又碰到几个熟人说话耽搁了一些,所以到达二姨家时已经是黄昏了。姥姥暗自埋怨来的时辰不巧,好像单单是为了赶人家的饭碗似的。
王姥他们果然在围着桌子吃晚饭,王姥坐在正位,很富态的样子,手里正托着一碗粥,她见了我姥姥之后大叫着“亲家——”然后赶忙放下碗来拍打我和姥姥身上的灰尘。“累了吧?”“不累。”姥姥笑着说,“小秀呢?”姥姥见二姨不在场,就问她。“王成他娘死了,秀儿帮着发丧去了。”王姥说。“唉,上个月王成他娘还去粮店打油呢,怎么一上秋就没了?”姥姥叹息着。“这个岁数了,还不是有了今天没明天?”王姥倒是开明。
王姥伺候我们洗脸的时候傻娥正在一声不吭地看我们。天并不太热,她却敞着怀,我可以看到她的一双奶子像吊瓶一样松软地垂在胸前,丰满得像富人的钱袋一样。她胖胖的圆脸气色极好,但她的眼神却散漫呆滞,她的眼睛使我想起被我玩得陈旧无光的
我们吃过晚饭后王姥和姥姥就关在一间骨尸匣一样的黑房间里去嘀嘀咕咕地讲话去了。她们的嘀咕声听起来像鸡下蛋一样可笑。我无事可做,不禁思念起家中的黄狗。
傻娥凑在窗台借着外面朦胧的光线在读一本书。她的呼吸声特别粗莽,所以我怀疑这呼吸可以像风一样帮助她
“《西游记》。”她憨憨地说,“我已经看到一百四十三页了。”
“你认字吗?”我问她。
“我不认字怎么能看到一百四十三页!”她气呼呼地说。
“我寻思你是
“我认字,我才不
傻娥犯病了。那一个晚上大家都在陪她,谁也没睡好。她发烧,脸色红艳得像烧透了的钢材,我姥姥不时地用白眼仁瞟我:你犯了罪,你知罪不——她的眼睛似乎这样责备我。可我心里却觉得受了莫大的委屈,我并没有说傻娥什么她却犯了病,她怎么这么娇气?
第二天早晨傻娥的病就好了,她显得精神饱满,好像一切都不曾发生,而姥姥和王姥却疲惫不堪,吃饭时似乎连捧饭碗的力气都没有了,而我则因为二姨的不在和无端地闯了祸而有些想家。
早饭一过,姥姥就把我叫到外面,告诉我说傻娥想做什么一定要顺着她,不能
整整一个上午我躲在菜园中不敢出来。我用一把小铁锹挖蚯蚓,然后把这些蚯蚓装到一个白色的铁皮盒子中预备着去喂鸡。当我看到秋日的太阳白花花地游动到中天的时候,我听见我的肚子发出隐隐约约、胆胆怯怯的咕咕声了,这声音像雏鸟哑涩的歌喉一样紧张。
傻娥朝菜园中走来。我听见她的充沛的呼吸声像晨雾一样朝我飘来,我看见她跃动着的身体有一点红格外让人惊悸:她竟然在
她说:“你姥喊你吃饭。”她拍了一下鼻涕,鼻尖上的几颗汗珠便像狗撒欢似的滚来滚去。她又说:“你这么小的孩子怎么顿顿都要吃饭?”她蹲下来,看我挖出来装在白色铁皮盒子中的那些蚯蚓。她的屁股挡着我的视线,她的屁股像秃山一样圆润、结实、
“叫我姨。”她直起腰,把我挖的蚯蚓全都给倒在土里,我眼巴巴地看着一个上午的粉红色的果实条理清晰地像穿针一样地扎进土里,我气愤得没有喊她“姨”。
“你不喊,我就要扒你的裤子了。”她气汹汹地说。
“你敢!”我说,“你娘就站在门边呢!”
傻娥的脸立刻就气得像熟透的土豆一样
“娥——”王姥循声疾步走来,“你又在干什么?你快撒了手!”
“我不!她怎么一天三顿天天跟着吃?”傻娥说这话时带着哭腔。
“她是你小辈的,你让着点!”王姥劝道。
“她自己有家,她不去她家吃,她非要跟我们家吃!”傻娥松开手,哭了。
吃那顿午饭时我一直垂着头,我不敢看傻娥盯着我饭碗的表情,我像偷了人家东西似的心惊胆战。我在使用筷子时尽量变得斯文一些,菜不敢多挟,饭也不敢多吃。那张饭桌简直像供桌一样肃穆庄严,而所有的食物都是供品,我每吃一口都好像在冒犯祖宗。我的敏感、自尊、隐忍的性格的形成不能不说与这件事有某种微妙关系。
午饭之后我逃到菜园忍不住哭泣起来。二姨不在,一切都没有生气。我不知送葬的队伍是否已经出发,姥姥所说的两三天的时间是不是个虚数。这次出来玩的确没有任何快感,我厌烦王姥家的鸡,甚至觉得她家栏里的猪的吞食声也丑陋无比,厕所也小里小气的,没有任何顺眼的地方。我便想这样的地方生出傻子是难免的。
傻娥又一次朝菜园中走来。这次她手里举着一把水灵灵的青葱和一个白面馒头,她走到我身边后粗声粗气地说:“给你吃。”
我向后退了一步。
“你不吃,我又要扒你的裤子了。”她说。
我接过葱和馒头,她的脸上就浮现出了梦魇般的笑容,她说:“我领你去后园子的草垛。”
王姥家的后菜园和那个像巨大的玉米面窝头似的草垛是我记忆当中最美丽的事物。我和傻娥走进这个秋天的菜园的时候,使我们兴奋的首先是田园上轰然而起的麻雀,麻雀自然是受到了脚步声的
傻娥从墙根挪来一把梯子,然后把梯子靠在草垛上。傻娥先攀上去,然后我紧紧步其后尘,我们一大一小的身影在外人看来一定像一只老母猴带着小猴去树上摘桃。我们爬到草垛上面后,傻娥哈哈地笑着把一本纸色泛黄的书摊开,然后她一脚把梯子踢
“不下去了。”她说,“我教你念书。”
她把那本不太厚的薄册子打开,我看见纸页上有许多古色古香的图案和一排排蝇头般大小的毛笔字。她念道:“纸有五色,紫白红黄,千日丹红,颜色淡妆……” 她念着,得意洋洋地抬头看着我,问,“我念得好听吗?”
“好听。”我说。
“那你怎么不跟着念?”她问。
“纸有五色,紫白红黄……”我马上重复,她笑了。
一个下午她都在教我念这种四字一行的工工整整的句子。那里面有
日影虚弱的时候天空就变得宁静起来,她说她即将有一个孩子,这个孩子会在她肚子中一天天长大。她的眼睛望着遥远的身影和那一抹抹啼血般的晚
我们走回房屋的时候二姨已经回来了。她因为刚送过葬,所以从眼睛上还可以看到鲜艳的眼泪的痕迹。王姥他们一见了傻娥眼睛几乎都亮了一下,我意识到有什么事情要降临到傻娥身上了。果然,王姥拉着傻娥的手说:“娥儿,你知道王成他娘没了吗?”
“听嫂子说了。”傻娥低低说着,把脸转向我二姨。
“你是个好心人,娥儿,王成他娘去了,留下兄弟几人可怜得要命,你能不能帮着他们去做饭?”二姨说。
“行。”傻娥回答。
当天晚上傻娥就吵闹着挽个红色的包袱皮裹着她的几件衣裳朝王成家去了。我们一致要送送她,她执意不肯,她说她认得那条路。夜晚的秋色令人迷惘,我看不见傻娥脸上真实的表情,只听得见她的呼吸声和容纳了她呼吸声的苍茫夜色。我们目送着她远去,她的身影消失在遥远的视线中。
第二天早饭一过,姥姥就带着我回家了。我们依然走来时的路线,我依然看到了来时见到的那些陈旧的景致。被收割了的麦地上有鸡觅食的影子,太阳像车轮一样滚滚向前,依然有熟人在同姥姥打招呼,我们的脚印一行行地被抛在身后。
回家之后我常常想起傻娥,想念那个后菜园中秋日的草垛,我真想去看看她。不久冬天就来了,冬天来了雪也就来了,一场又一场的雪花把我们搞得晕天晕地的。一个落雪的傍晚,姥姥从邻居家串门回来,兴奋地告诉我说,傻娥肚子里有东西了,傻娥自从去了王成家后再也没有犯过病。姥姥计算了下日子说,明年的秋天就可以带着我去给傻娥下奶去了。
这么说,傻娥果真受孕于秋天的金色的草垛,而又要分娩于此了,想到这点我觉得无限神秘。如今,她的孩子已经长大了,是个男孩。她的身体格外健壮,能够吃苦。那年我去看她的时候她正在给酸菜缸注水,她见了我之后现出极其困惑陌生的表情,她仿佛在费力地回忆什么,但她终究没能回忆起来,她似乎已经忘记了那个消逝的秋天和那个金色的草垛。她能够彻底地遗忘什么简直太幸福了,我祝她长寿。
下部方圆百里
当灰色庄园的房屋成为一幅结实的剪影贴在一个黑色的背景之上的时候,我的童年又被放逐到另一片土地上。这时候我已经开始上小学,我已经在夏天紫色的气息中学会了一串阿拉伯数字和为数不多的一些汉字。我的姥爷、姥姥、小姨、二姨这些活生生的人物已经被另一批充沛地活跃在我周围的人物所替代。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场景的更换,我头脑中所感知的事物也就越来越丰富,越来越原始,我不需要借助任何房屋的影子就可以从容地再一次把笔插入另一片生活的旧地——一个方圆百里的古朴宁静得犹如一只
春天
这个季节给我的最深刻的印象是一个女人坐在风中淘米的姿态。我重归那个布满黄沙的院落的时候,这个女人正坐在一棵山丁子树下窸窸窣窣地淘米。那个时候风吹过树叶,树叶也爆发出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树好像也在帮着这个女人淘米。
我的母亲宁静地存在于这个小镇的两间房屋和一个院落中。她的周围环绕着锅台、瓦盆、水缸、针线、男人,以及春天的雨水。我的回归又为她的生活所环绕着的东西添了一项内容。我们居住着一幢板夹泥房屋当中的两间,因而我家的大门朝南洞开,而居于东头和西头的两户人家,却可以把大门开向日出和日落的方向,他们的院落也相对比我们的大。我母亲在阳光下淘米的时候另外两户的女主人也在淘米。淘米声响成一片也就像一股春天的风声了,我站在这股奇异芬芳的风中看着白花花的米汤像乳汁一样四溢。
春天和母亲连同一顿午饭在等待我。屋檐下被遮挡了的拥挤的阳光缩在墙
春天就在屋里屋外竖着或者躺着,它的身体绿得明滑鲜艳。山丁子树芽中的那种绿嫩让人牙疼,而草甸子上整整齐齐的像密密实实的丝绒地毯的绿又给人一种抽筋断骨的感觉。在这种时候哪怕是一只羊走进草丛,你开始觉得羊是白的,但它在草丛里活动久了,你就眼花
我被这里的春天给实在地威
住在我家东头的邻居是一个寡妇。她的丈夫死于春天最初的日子。我见到她的时候她坐在春天腰部的天气中给她的孩子们洗衣服。她头上的孝已经不见了,她的面色看起来并非那种经历了巨大创痛的土黄色,而是一种隐隐的微微的粉红色。她面部最杰出的部位是鼻子,鼻子挺拔高耸,给人一种高高在上的孤傲的感觉。我站在她面前的时候她停了停手中的活。她说我比过去长高了,但还是不见长肉,照样一个瘦猴的模样。听她的口气,她好像十分熟悉我的过去。接着她问我是乘船回来的,还是乘车回来的?我说是坐船来的。她便问船长的胡子大不大?我说我不知道哪个人是船长,但我在甲板上看见过一个手持望远镜的大胡子的男人。她笑了笑说那他一定是船长。我问她你认识船长?她摇摇头。
我喜欢和她在一起。她的故事非常多,她能从天上的月亮讲到地上的蛤蟆,从河里的鱼讲到岸上的石头。她还喜欢喝酒,一喝上酒她的鼻尖就炎热起来,那上面缀着大大小小的圆溜溜的汗珠,像天光一样飘飘曳曳地闪烁。她的那个最大的男孩子对她的脸色和笑声好像极为不平。每当她从儿子的脸上看出了厌恶她的表情,她便以哭声来拯救自己。她的哭声像歌声一样婉转悠扬,那里面夹杂着一句半句的哭诉,像配乐诗朗诵一样,我常常听得笑出声来。她是一个力气很大的女人,母亲淘米的声音是沙沙的,而她淘米的声音却是哗啦啦的,她的手劲仿佛要把米给碾碎了。她对春天有着一种原始的由衷的热爱,她喜欢这个季节馈赠于她的全部野菜。
我喜欢吃野菜源自她,她能辨认出几十种能吃的野菜。母亲一贯认为那是穷人吃的东西,所以我们家的饭桌敞向菜园,而她家的饭桌却大大地开向田野。她从田野上
如今我回忆起野菜就像刚刚听完一场交响乐,心中的情绪仍然停留在某一乐章的旋律之中。野菜以无与伦比的妖冶的美态永久地令我销魂。它身上散发着的气息是一顶年岁已久的情人的草帽的沉香,它的姿容是春天在太阳底下最强烈的一次绚烂的曝光,它的眼睛是春天最美丽的泪水。它的落落寡合,独立不
我跟着她学会了辨认野菜。田间地头上油亮、光滑而瘦削着的是艾蒿,在水泡子边的塔头
我们的小镇像一只古色古香的坛子一样封存着许多逝去的春天的沉香。你如果把它打开,会看到许多融化为深红色的散发着吓人幽香的花泥,它们是许多古老的春天的永恒的叹息。这悠久的叹息像圣诞节的雪花一样总让人产生一种幻觉——春天该安排在哪一个日子。
那个寡妇的淘米声又像牛车一样吱扭扭地走向我的耳畔,我惦记着她竹筐里没吃完的那些野菜,所以就飞快地投奔她家的院子。她告诉我,晚饭之后她要把母猪赶出去配种,所以她现在要把晚饭弄得简单些,野菜不打算吃了,去下屋的缸里捞一些咸菜拌拌吃。我失落地说:“不吃野菜就不吃吧,可是我想去看给母猪配种。”
“小女孩家家的,不要去了。”她说。
“配种不好看吗?”我惴惴地问。
“难看——难看极了!”她忽然间哈哈地大笑起来,笑得我有些发毛,她兴奋得难以自持地又说,“好看。”
我实在不明白她何以这么神经质地颠三倒四地说胡话,想必配种是一件极有意思的事吧。所以晚饭的炊烟将熄的时候我一听见她吆喝母猪出栏的声音就扔了饭碗猴急地跟着她走。她赶着那头情绪亢奋的白猪,在前面忽东忽西地走着,我和她的几个孩子则像跟屁虫一样紧紧尾随着。路过很多人家门口的时候偶尔见一两个人的影子闪一下,影子绝不说话,似乎都懂得一个寡妇在这时候赶一头母猪出去做什么。等到天色灰蒙蒙的时候,我终于见到了我想看到的奥妙,一头黑猪与一头白猪相碰撞的剪影。白猪像一块风化了亿万年的坚硬的花岗岩底座,在它的上面屹立着一座黑色的山峰,看起来奇峰突起。
当我们赶着母猪回来时星星已经先后出现了。母猪走得很慢,样子显得很疲倦。女主人说到了腊月有雪的时候,它就会生下一窝猪崽来。我听见这话的时候觉得很累,觉得跑了一次冤枉路,并没有看到什么特别让人醒神的事情。她见我不语,便又捡起那些陈芝麻烂谷子般的老话题,问我回来坐的是否是船,我恹恹地答“船”。又问船长的胡子果真大么,我又软软而无力地答“大”。走到她家院子的时候母亲早就等候在那儿了。她温和地告诉我说家里的舅舅来了,要我回去让舅舅看看,然后晚上就寄宿到寡妇家,因为家里睡不下。寡妇爽快地答应了母亲的要求,封上猪栏,不再说什么。
和舅舅见过面后我贪吃了一些米花糖,然后母亲就把我送到她家。我去的时候炕上的她的孩子都已睡熟,惟独她还半醒着。她安顿我睡在她旁边,我听不见外面的风声,似乎心里在害怕着什么。很晚很晚,才感觉到
许久许久的沉寂消失后,一阵窸窸窣窣的穿衣的声音小心地响了起来,我看见一个人从炕上悄悄地屏着呼吸走到地下。窗帘挡着迷乱的月光,可半掩的门泄漏进的那一小片宁静的泛着乳色光泽的亮光却使我清楚地看见了一个人的脚丫。他光着脚丫,像小偷一样谨慎而熟练地走出屋门,轻轻将门带上,然后他裹挟着一身热情消逝了。我很快听见草场方向传来几声狗吠,我明白那个偷情的人是草场上的更倌。更倌的刀条脸像一面白色的小旗一样一直惨淡地竖立在那个春末的夜晚。
第二日清晨我醒来后寡妇早已起来了,我下地的时候她正在灶间忙活做饭。我冷冷地瞅了她一眼,然后飞快地逃掉了。从那天起,我再也不愿意和父母同住一间房子。就这样,春天不知不觉地疲倦了,野菜渐渐长成粗壮的植物,我的脚丫始终在春天正在光顾的这个小镇的每一寸土地上缓缓地踏着。我开始讨厌这个寡妇,直到她的两个孩子相继在一个月内因暴病猝死,所有小镇的女人都为她的命运哭泣不已的时候,我才重新思念已逝的春天中她留给我的一些好感。后来那个在草场当更倌的男人死了,我见她神情黯然地看着棺材中那副凝止不动的躯壳再后来,她不再打听船长的消息,而春天却使每一条河流都冰雪消融,许多大胡子的船长都驾着船远行了。而她却孤独地被抛在春天的河畔,她守着惟一的孩子,头发慢慢花白起来、稀疏起来,脚下却渐渐地鲜艳起来,她驻足之地落英缤纷。
月光
我不知道世界上还有哪种月光比我故乡的月光更令人销魂。那是怎样的月光呀,美得令人伤心,宁静得使人忧郁。它们喜欢选择夏日的森林或者冬天的冰面来分娩它们的美丽。在上帝赐予人间的四季场景中,月光疯狂,庞大的黑夜被这绝色佳人给诱惑得失去了黑暗的本色。黑暗在它明亮热烈的胭体前被烧炙得漏洞百出,月光就这样透过漏洞丝丝缕缕地垂落人间。
我不是一个朴素的唯物主义者,所以我不愿意相信那种科学地解释自然的说法。我一向认为地球是不动的,因为球体的旋转会使我联想到许多危险,想到悲剧。我宁愿认为我生活在一片宁静的'土地上,而月亮住在天堂,它穿过茫茫黑夜以光明普渡众生。我们是上帝抛弃下来的一群美丽的弃婴,经历战争、瘟疫、饥荒,却仍然眷恋月光,为月光而憔悴。
我说过我出生在元宵之夜。阴历十五,是月亮来潮的日子。月光澎湃着,我最初的啼哭可能是因为月光的惊吓。月光从我最初来到人间的时候就笼罩我的哭声,这使我长大以后有了悲伤的时候愿意对着它倾洒泪水,月光是我哭声的惟一知音。
我父亲是我见到的这世界上最热爱月光的人。他不是月光下神情恰然的老人,他是月光下的精神苦役者。他沉重地走完一生时,月光正缤纷着滑向两岸的河流,河床上月光汹涌,仿佛他一生被压抑的激情的一次灿烂的爆炸。月光是这个世界上最无法让人捕捉的琴弦,它纯粹得使最好的琴手在它面前束手无策。我父亲是一个出色的琴手,他心灵的音乐曾经像一匹旅途的马一样驮着他远行流浪。他出生时月光湿润,而房屋的贫困之气和房屋之外等待他放牧的牛群又过于枯燥,使他站在荒凉的山坡上无法走进那个音乐丛生的世界。
父亲六岁时失去母爱,那时他身下还有两个弟弟,他被迫长大。他对音乐和月光有一种天生的敏感,音乐和月光仿佛他的同胞兄弟一样令他痴爱。他曾经考上过音乐学院,可因为家里供不起他,他的愿望最终付之东流。他被远逐在音乐殿堂之外,忍受寂寞、失落、凄凉,他走进了寒冷的人烟寂寥的森林。
我无法想象年轻的父亲第一次来到异地他乡,带着漂泊无定的情绪见到森林时的那幅情景。那会是怎样的心情呢,当一个人在月光充分呈现它魅力的地方驻留,我想泪水是对他风尘的最好的洗礼了。我不知道父亲是否在那个夜晚哭泣过,我只记得他在一次微醉后断断续续地诉说着他来时一贫如洗的形象:脚上蹬着一双花七毛钱买来的白球鞋,而身上穿的是用白布染蓝的衣裳,因为白布和颜料的总价值比买纯蓝的布要便宜一些。我想到一幅画面:爷爷站在一口锅前笨手笨脚地为父亲染布,爷爷的周围热气腾腾,父亲站在不远处湿
白天所有的工作结束之后,夜晚就降临了。父亲可以从容地坐在月亮地里想他的心事。他心事苍茫,他歌声忧郁,他饮酒大醉,他逍遥无边。他这样在月光反复照临的土地上坐了几年之后,有一个善良的女人同他坐在了一起。父亲终于顶着密麻麻的胡子在一座房屋下做了这个女人的丈夫,不久他又成为了三个孩子的父亲。他对妻子的温柔如月光的温柔,他对孩子的慈爱也如月光的慈爱。他们的房屋在月光映衬下显得十分朴素、宁静、温暖。
我曾经在一篇童话作品中抒发过我的一种奇想。我背着一个白色的桦皮篓去冰面上
父亲是上帝赐予我的我来到人间所见到的第一个男人。他对遗憾所表现出的超脱使我的笔黯然失色。森林、河流、月光,你们是以怎样的医术拯救着人类?父亲的酒杯似乎都是在月夜时出现在桌面上的,他坐在窗前,普通的酒菜黯淡无华,可窗外的月光却生动辉煌。婵娟高居天上,千古不老,可人的青春却如落花匆匆。他是否在慨叹人世沧桑,我无从揣测。可我知道,他在月夜的酒后拉的曲子令人心酸泪垂。
这样描述他连我自己也变得忧郁起来。所以我情愿再透露给你们一些亮色。他在我们那个小镇当了二十几年的校长,他是那个学校的创建者,学校的一砖一瓦对他来说都是他生命无法分割的一部分。他热爱孩子,他在世期间每天起床后都要先去学校走一趟。他在每一个早晨走进校园,在凹凸不平的操场上散步,有时会哼着一支曲子。学校简朴地坐落在森林中,他是否是学校的皇帝?他每天去学校总也看不厌那些在常人看来是人间最呆板的风景,想必他的生命在这样的地方没有得到很好的延续吧。我深深地记得他病逝的前几天他从昏迷中苏醒过来说的第一句话: “该是期末考试的时候了,孩子们准备得怎样了?”
用不着为这样的话再去哭泣,因为重温一个人的善良和博大实在需要一种冷静和勇气。把这样的话仔细体味一番,谁会说离
我愿意再告诉你我父亲的一些特征。他不高大,身材微胖,阔脸,头发浓密,眼睛很大很亮,充满睿智的光彩。他的手指和脚趾都异常粗壮,而我的手指与脚趾也如他一般粗壮,绝少秀气,我知道我该像父亲那样走路。
许多人踏着月光去了,许多人又踏着月光来了,道路上人影幢幢。我们生活在人间,我们无法不热爱月光。不管脱胎换骨多少次,只要你重新降临人间,就无法逃避月光的照耀。父亲永别了我们之后,母亲、我还有我的姐姐和弟弟大
月光是无法消失的。既然阳光使人间的许多丑陋原形毕露,那么谁不愿意在朦胧时分的月下让自己的心有稍许的宁静呢?我这样写的时候父亲好像正站在我背后偷偷地窥视我,他似乎在责备我不该走到这样一个月光稀薄的地方。这个灰沉沉的角落,很少感受到真正的月光,污染像瘟疫一样弥漫,使那么好的月光无法真实地投进你的窗口。
还要说一说我父亲的酒量。他的酒量很大,这同寒冷同忧郁有关。医生说他的病与饮酒有关。我不知道这是否科学,我宁愿把它认为不科学,因为我不愿意承认父亲饮酒是一种罪过。酒同月光一样是父亲的知心朋友,他拥抱它们直到生命的最后一息。
父亲去世后我曾经写过这样一首诗:他离去了/亲人们别去追赶他/让他裹着月光/在天亮以前/顺利地走到天堂/相信吧/他会在那里重辟家园/等着被他一时丢弃的你们/再一个个回到他身边/他还是你的丈夫/他还是你的父亲。
无论什么时候,月光都会依稀浮现。过去的事情很多,要一一忆起实在困难。可是,每当我想起父亲,月光也就不会遗漏,月光会像一个好朋友一样推门进来,深情地站在我身边,如一条长久地挂在我屋门口的珠帘,与我朝夕相伴。
我永远不认为地球是旋转的,因为我希望父亲真正安息。在有月光行走的世纪里,我想故事永远没有结局。
大雪
只有在吃厌了五月的樱桃和草莓之后,我才会嘟着红艳艳的嘴唇渴望大雪。大雪,这北国冬季里埋藏着的最漫长的谎言,使多少人疯狂地背负雪
在我年幼的时候,常常是一觉醒来,觉得并不是该亮天的时辰,可天却已经凛冽着亮了,房屋因为这早来的天色而被迫终止黑暗横行。这种突如其来的光明出现的日子一定是在冬天的雪天中。雪花喜欢在夜晚时袭击人间,它们美丽的飞舞行为也大都停止在黎明之前。它们仿佛是为了抛弃黎明才赶在黎明前争夺天色的。
我喜欢在这样不同寻常的黎明时去推屋门。门里装着一家人的生计和温暖,而门外的雪景则妖娆林立,雪光使朝
在我对生命雪天的回顾中,总是伫立着一位老人的影子。这是一个年逾八旬的老人,这个老人在许多年前一直过着孤居的日子。他没有子女的原因不是因为他没有拥有过女人,而是因为想成为他老婆的人他不动心,而他爱的女人却无法成为他老婆。我们小镇的人都认为这是一个年轻时风流放纵的人,而且大家也都认为他过去的泛滥风流导致了晚年的灾难。他高而瘦弱,胡须斑白,眼睛小得仿佛没生眼睛似的,他形如一株被抽空了麦穗的被雪压弯的麦秸。他喜欢大雪如他孤独的存在一样执著。
在北国是无法阻止大雪降临的。上帝把寒冷季节中最温柔最灿烂的景色播在这里,本身就造成了一种雄壮和神秘的气氛。雪的色彩极为绚丽,它时而玫红,时而幽蓝,时而乳黄。雪光呈现玫红时是朝
在异乡每一个日子的苍茫时分,当我无法驾驭自己身上那份浓浓的伤感时,我便将伤感放逐出来,让它回故乡的雪天去休息。这时伤感会很快地坐在一片被雪覆盖着的森林中,那四周寒气燃烧,伤感显得十分渺小和孤单。最后,终于是漫天飞舞的雪花将它融化了。
年逾八旬的老人在年逾九旬时同大雪一起沉落,葬他时人们平静得如同去田里劳动。他的坟墓注定是这个世界上最荒凉的坟墓,也只有他才承担得起这份荒凉。我总是无法忘怀他那个在雪天中显得光彩勃发的院落,那是他的囚居之所和浪漫飞翔的出发点。在雪天的日子中,他会站在那里堆出许多种雪人。他喜欢堆兔子、野鸡、白熊和狐狸。他塑的狐狸逼真得使人想跪拜狐仙,原因可能是他太爱狐狸或者是深受其害,他才会塑造得
我总认为雪花拥挤在一起涌向地面是因为它们自身无法承受寂寞。它们以寂寞来拥抱寂寞,所以才有胆量叛逆天庭,才有勇气接触尘土。看破红尘的人在大雪来人间的路上与它们擦肩而过,庙堂里烛火辉映。你挽着衣袖来到河边,看到许多女人的形象如红鱼一样游在水里,你才明白男人为什么少了为他们生孩子的人。
有一次我在大雪停息之后走向他的院子去看风景,那是黄昏时分,我担心老人没有出来塑雪人。然而当我走进他院子的时候吃惊地发现那里面像马戏团一样热闹。有个高大明艳的女人正牵着一只短尾巴的狗朝栅栏方向走去,她仪态万方,似乎已过中年,但风韵依然锐利,这个女人的身后躲着一只白熊。在白熊的东侧,也就是高大的女人的身后,又有一个十七八岁模样的女孩子袅袅婷婷地举着一盏灯给她脚下的一双乳白的羊羔照着亮。那时黄昏正把它满满荡荡的柔和之色厚厚地涂在这些雪人身上,这些雪人显得格外深情,仿佛想打开老人院子的门走出来做我们这个小镇新的公民。这片景色迷人得让人不敢大声呼吸,不敢贸然涉足她们的居住之地以免践踏了那种无处不在的美丽。
当时那个塑造这些雪人的老人正坐在门前茫然地想着什么,他的样子显得极其疲惫,你可以想见一个激情消逝的人面对黄昏时的神情。他的瘦弱总使善良人想起他经历过的饥饿和揣测现在他仓中的粮食是否殷实,他的瘦弱也使一些人联想到他年轻时采花的狂热。要走完人的一生并不容易,这同一个男人是否能真正拥有女人一样不容易。我看到那个老人坐着的表情和他房顶上黯淡的炊烟时,首先想到的便是他的饥饿。他一定是累得眼花
“你为什么不给那个姑娘也涂上胭脂?”我问。
“不,不不。”他说。
“你的胭脂不够用了吗?”我又问。
“胭脂很多,可不是这个姑娘该用的。”他说。
“你太偏心胖女人了。”我说,“那个举灯的姑娘是谁家的?”
“她是我年轻时在一个河边遇见的姑娘,她很胆小,她一到晚间出门时就要举起灯来,不敢暗夜行路。”
“她从小被吓着过?”我问。
“不,她天生胆小。姑娘胆小才美,她总是举着灯,你长大了也要学会举灯。” 他说。
“可我不喜欢羊羔,羊羔的叫声太难听了,这一点我不能学她,我喜欢兔子。不过胆小我可以学会,因为老有事情要吓着我。”我问他,“那个姑娘后来去哪儿了?”
“她丢失了。”他说。
“她举着灯还会丢吗?”我说,“是不是走在河边的人爱迷路?”
那天我不知道问了他多少个问题。后来我的问题把这个老人折磨得面露苦色,他并不太喜欢一个孩子来打扰他的寂寞。当我走出院子时他告诫我长大以后不要询问大人的事情。我便有所领悟地说见了男人不要问有关他女人的事,见了女人也不问有关她的男人的事,这样就对了,是吗?他笑着点点头,在星光灿烂的时分将我送出他的院落,而他独自与这些雪人苦恋相依。
老人死的时候我的童年已经像伤口一样结痂了,我在疼痛中长大了。封闭他院落的时候我出奇的伤感。他躺在山上那片越来越热闹的坟场里,他没有墓碑,他的墓志铭除了那些与季节一同消失的雪人知道之外,其他人无论如何都无法破译出来。他消失在冬天,不是因为疾病和饥饿,而是因为老死,因苍老而死是一种什么样的福气啊。
他那个举灯的小女孩是否已经在他去的路上举着一盏灯等他,我不得而知。但我知道大雪使人间许多龌龊的景色拥覆上苍白的谎言时,老人曾经用心塑过的雪人会像刚刚刑满的人一样纷纷走出心灵的牢狱,以它们的存在让我们回忆老人的一生。
又是大雪休憩在我故乡森林的时令了。寒冷像花香一样弥漫,炉火正旺。男人女人都守在屋檐下安安静静地做男人女人。我便联想起不久以前我所做的一个梦:我拉着一个巨大的雪
是谁使我背负雪
葬礼
蜡烛点起来了,是祈
我不想把葬礼说得多么庄严,那是因为我参加过的故乡人的葬礼大都充满着阳光和澄净的空气以及细碎的鸟语。每一个死者都像出家人一样去意已定,他们留给自己亲人的只是缠绵的哀思和无穷的回忆。
我小的时候十分恐惧葬礼。丧钟一旦低沉地在我们小镇敲响,几乎所有的孩子都觉得大人们又要像死去的人一样耍花招来抛弃他们了。孩子们总是认为大人们很自私,他们想死就死,他们看上了一个好日子就没命地追逐死神,一去不复返。这样的日子倒霉地出现在我们小镇的日历上时,许多女人的哭声很让人忧伤。尤其是夜间,我很怕出门,怕行走在某一条幽巷会撞上鬼魂。在丧葬的日子里,我总觉得鬼魂会像火苗一样熊熊燃烧。
据我们小镇那个专门主持葬礼的人讲,任何一个死者的灵魂都是朝着天堂或地狱这两个方向去了。天堂是善良人居住的地方,那里四季鲜花环绕,生活空灵而富足。所以活着的人拼命做善事积德以此来安排来世的道路。
听说去天堂的时辰大都是在日出之前,天光不十分明朗,春天尤其好上路。如果田野里植物泛黄,那么死者穿过秋天的大雾会迷失方向,死者会被寒露所围困。所以春天的葬礼像节日,而秋天的葬礼才更像葬礼。
傍晚的灰暗和冷雨无情地笼罩着我们小镇,送葬的队伍在众多伞的覆盖下缓缓出发了。伞与伞相组接,湿意盎然。这是夏天,雨季,被送走的人是我们的老师。老师的声音在教室里消亡,他的影子从讲台柔曼地飘向窗外的雨中。我和许多他的学生为他送行。我在雨中想起了他讲给我们的一个童话故事。他说有一个音乐家穷困潦倒,他创作的所有作品都不被时代所重视。当他的呼吸将要停止的时候,他的满头白发忽然像琴弦一样直直地竖起来,一缕阳光犹如一双纤巧修长柔韧的女人的手指一样在那上面弹奏出他的最后作品。他的作品使窗外春色萌发,音乐家终于在他自己创作的音乐声中沉醉离去。我站在送葬的队伍中,朦朦胧胧地觉得,老师也是听着自己的音乐走向极乐世界的人。每个人大
“新下来的崽儿。”他把狗交给我说,“它可喜欢用舌头舔人呢。”
“你还有心思谈论狗,老师死了,你不难过吗?”我哭泣着接过那条狗说, “老师为什么不死在春天?”
“因为他的老婆已经死在春天了。”男孩子说,“何况他还喜欢夏天。”
“他不想进天堂吗?”我问。
“我想不会不想吧。”男孩子若有所思地说,“我们将来也会像老师一样死的,那时别人也会来参加我们的葬礼。”
他的话使我心惊肉跳得直打哆
小夏刚来我家的时候才满月,它的
有一天晚上小夏又回来得很迟。我听见它装模作样的轻微的脚步声后就从炕上爬起,披衣下地,走到院子里。它遇见我的时候已经走到狗窝旁,我飞身一脚狠狠地踢了它一下。也许它认为自己理亏了,所以它忍痛没有
第二天早饭时母亲坚决地反对我收留小夏的情人。她主张我们应该把那条母狗放了,因为母狗来的这天是个不吉利的单日子,另外更重要的是我们不能既养公狗又养母狗加上它们的崽子,否则,狗氏家族的旺气将会压倒我们。我难过了半晌问母亲是不是因为口粮问题?母亲犹豫地摇摇头,但我想有这方面的因素吧。
我们全家商量决定用锁链把小夏挂上,然后让母狗自己回它的家分娩去。
早饭一过,天明亮得像抒情诗一样,满地都排满了金色的诗行。我用一只盆装上些残渣剩饭,然后召唤它们出来吃饭。它们俩
母狗在我们家门口足足留恋了两天才依依不舍地离去。它离去后小夏水米不沾,它老是瘫在窝里,不停地流泪,它很快瘦得皮包骨了。我逗引它玩的时候它睬都不睬,更不要说让它看家了,它对任何生人的来访都无动于衷。就这样,小夏终于病死了。当我在一个正午发现它永远不能动弹的时候,不禁哭泣起来,我谩骂母亲说是她出了坏主意导致了小夏的死。我想去请那位会引渡亡灵的葬礼主持让小夏去天堂,可母亲坚持说要把小夏的皮肉剔下,皮用来御寒,而肉则用来改善生活。这样,小夏到傍晚时就被分肢解体了。我找到那个送给我狗的小男孩,我们俩一直心事茫茫地等到夜深,那些吃狗肉的人才从我家打着响嗝出去,桌子上扔着小夏身上最精粹的部分——骨头。我们像捡麦穗一样将这些沉甸甸的骨头
半年很快就过去了。春天又来的时候我又抱回来一条小狗。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听见大门外有狗低低的猜叫声,我打开大门,发现小夏的情人正带着它的三个崽儿来找它的丈夫。小夏的情人由于做了母亲,出落得比以前更漂亮了,它仪态优雅,毛色光洁灿烂,它一看见我就呜呜地带着孩子走进院子。我心里伤心极了。可怜的小夏,我犯了一生中最不可饶恕的错误。我坐在那个春意辽阔的季节中,为自己的过错而哭泣。倘若死去的人都去了天堂,天堂不是太拥挤了吗?我真担心小夏会因此而被挤落下来,所以我喜欢瞭望天空,万一小夏被挤落下来了,站在大地上接住它的一定是我。
尾声
写尽了诗情画意之后,暑气已经陨落。我的笔所追踪的那架四轮马车,它终于走到故乡了。我写过了,我释然,可那遥遥的灰色房屋和古色古香的小镇果真为此而存在了吗?我感到迷茫。我依然客居异乡。在寂寞中看着窗外的枯树和被污染的河流,我知道,下一季的钟声又要敲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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