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0个字的读后感整理90条-读后感
读书是我们学生的头等大事,书是不说话的老师,书是知识的宝库,读书的益处十分的多。下面是关于初中
初中读书笔记1
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学记》曰:“是固教然后知困,学然后知不足也。”对于我们教师而言,要学的东西太多,而我知道的东西又太少了。有人说,教给学生一杯水,教师应该有一桶水;这话固然有道理,但一桶水如不再添,也有用尽的时候。我以为,教师不仅要有一桶水,而且要有“自来水”、“长流水”。“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因此,在教学中,书本是无言的老师,读书是我教学中最大的乐趣。
比知识更重要的是方法,有方法才有成功的路径;教师今天的学习主要不是记忆大量的知识,而是掌握学习的方法——知道为何学习?从哪里学习?怎样学习?如果一个老师没有掌握学习方法,即使他教的门门功课都很优异。他仍然是一个失败的学习者。常听学生家长说“我家的孩子只听老师的,老师的话简直比圣旨还灵。回到家里就谁的话都不听了。”由此看来,我作为教师想到了学生的向师性,这是一种纯洁的美好的心理品质,我们当教师的要好好地利用和开发。特别是在学习了魏书生老师的教育理论后,我也曾刻意仿效,在班上定下“规矩”:凡是老师或学生在教与学的过程中出现了错误,就要当场表演一个节目,没想到这一举措竟然让我获得了意想不到的威信。在教学中,我有意或无意中出了这个那个错,学生都会及时地为我指出,我也自觉“遵规守章”。每次都认真的为学生唱一首歌。这样的 “惩罚”却博得了学生的欢心,不仅师生之间的关系逐渐融洽,班级气氛也极为活跃。
也许,这正体现了教育的民主,在学生眼里,教师能够与他们平起平坐,他们的心理也就获得了一种平衡,这样的教师最能受到学生的敬重。学生乐意与我走近,常把心里话告诉我,向我诉说烦恼,向我倾诉困难,每一次学生在向我表达着他们对我的感激和敬意时,我的心情都莫名的激动,我总是深深的感受到了自身的一种最崇高的价值。毫不避讳地说,这种崇高,正是我在读书工程中所获得的最大的收获,是我不断学习、不断完善的具体表现。学习化社会中的个体学习,犹如一个人走进了自助餐厅,你想吃什么,完全请便。个体完全可以针对自身的切实需求,选择和决定学习什么、怎样学习、学习的进度等等。
比方法更重要的是方向。在知识经济大潮中,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该认准自己的人生坐标,找准自己的价值空间。古代著名教育家孔子以“教学相长”、“诲人不倦”为乐,终于让他的“仁政”思想得以传承;孟子以“师不必贤于弟子,弟子不必不如师”为原则,因材施教,终于成大器;荀子推崇“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 为理念,学以致用,锲而不舍;夸美纽斯的《大教学论》更是内容丰富,高瞻远瞩;还有陶行知、朱永新、李镇西、魏书生等等。这些教育家,他们在教育工作中的研究与发现,让他们获得了最大的成功与快乐,而这正是他们走近学生所获得的硕果。读了这些理论著作以后,我的心更加透彻了,因为对这些
比方向更重要的是态度,比态度更重要的是毅力。“任尔东南西北风,咬定青山不放松。”一天爱读书容易,一辈子爱读书不易。任何人都可以使梦想成为现实,但首先你必须拥有能够实现这一梦想的信念。有信念自有毅力,有毅力才能成功。有一位教育家说过,教师的定律,一言以蔽之,就是你一旦今日停止成长,明日你就将停止教学。身为教师,必须成为学习者。“做一辈子教师”必须“一辈子学做教师”。教师只有再度成为学生,才能与时俱进,不断以全新的眼光来观察和指导整个教育过程。使广大教师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创造性地开展教书育人工作。
初中读书笔记2
我读了《朝花夕拾》这本书,对鲁迅先生的写作手法感到十分佩服。《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为鲁迅先生一九二六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收录了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
“三一八”惨案后,鲁迅先生愤怒声政府的无耻行径,遭到政府的迫害,过起颠沛流离的生活。同年9月鲁迅先生接受了厦门大学的聘请,南下教书四个多月,发现了这里知识分子的丑恶嘴脸,毫不留情地进行抨击。在此期间,他完成了朝花夕拾几篇文章的创作。《朝花夕拾》中我影象很深的是《无常》和《二十四孝图》这两个故事。《无常》中的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
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通过无常和阎罗王这两个人物的鲜明对比,讽刺了现实一些所谓的正人君子。所谓《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配有图画,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鲁迅先生在这篇文章中,重点描写了在阅读“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两个故事时所引起的强烈反感,尤其是“郭巨埋儿”这个故事,自己明明有些钱,却全给了自己的兄弟,后来家里穷得吃不起饭了,却想到家里的儿子会“抢”老母的食物而决定牺牲自己的儿子,十分的迂腐,且多多少少有点欺世盗名之意,形象地揭露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先生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有趣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希望能让国人思想解放的愿望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
初中读书笔记3
莎士比亚曾说:“一千个读者便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诚然,同一本书,不同的读者从中汲取的内容各不相似。而对同一本书来说,反复品味,每次品读亦会得到不同的收获。
随风而去(第一遍)
美貌真的很重要吗?自私自利,甚至把爱情当工具的斯嘉丽赢得了那么多人的爱,连同样自私的瑞德也被她吸引。而斯嘉丽之所以迷恋阿希礼,也是因为阿希礼的美貌。瑞德对斯嘉丽的爱那么深沉,玫兰妮对大家的爱那么无私,可这种爱直到失去后才被斯嘉丽所明白。但这时一切都已成为过去,斯嘉丽也因为自己的执迷不悟而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她永远的失去了自己所爱的和爱自己的人。
那就让这一切都随风而去吧!毕竟“tomorrow is another day!”
情恨皆怅然(第二遍)
第二遍读完,玫兰妮的形象发出了灿烂的光辉,因为她的一生都在爱别人。她的心中只有爱:她爱阿希礼,她爱斯嘉丽,她爱瑞德,她爱孩子们……她爱周围所有的人,唯独没有爱自己。因此,她处处维护斯嘉丽,尽力帮助瑞德,甚至冒生命危险去怀孕,结果因难产而死。
有趣的是,直到她死后,斯嘉丽才明白她是那么离不开玫兰妮的友情和爱。也直到此时,斯嘉丽才看明白阿希礼对玫兰妮是那么依恋。而我也直到此时才明白,原来美貌只不过是一见钟情的资本,而真爱必由真心来换取。
只是当一切都已不再,唯有满腔的情恨,却也只能化作满怀的怅然了。
好好活着(第三遍)
斯嘉丽从对塔拉从不屑到无限依恋的转变,是一个女人逐渐成熟的过程。当她对着上天发誓再不让自己挨饿,也不让家人挨饿时,她迈出了好好活着的第一步。她顽强、勇敢、坚强、果断,但她却仍未明白,想要好好活着,还得学会爱人和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一切。
亚特兰大城的重建,那些能生存下来的人们,都尽力的让自己好好活着。好好活着,就要明白适者生存的道理,绝不对已失去的东西做过多的缅怀和挽留,更不能让自己永远沉浸在对过去的回忆当中,而是只能向着明天努力奋进。好好活着,更要明白爱人的道理,因为只有爱别人,才能真正地被人所爱。
随风而去的世界
玛格丽特用带有怀旧色彩的笔调,真实的描写了美国战前南方种植园的生活。那种生活平静祥和,是一种田园牧歌式的平静。然而一场战争让南方种植园毁灭殆尽。我想:即使没有书中人物可歌可泣可悲可怜的爱情因素,仅凭作者对战争及战后人们重建家园的描写,《飘》也足以在美国文坛立足了。
书中的人物形象塑造的特别立体,尤其是对斯嘉丽。真的不能不为她而震撼,这可不是位一般的女人:她可以为报复情人而嫁人;也可以为救塔拉而抢妹妹的情人;还可以为钱嫁给瑞德;为了生活,她放下身段带领家人下地干活;为保家产,她甚至可以杀人。为了生存,为了活的更好,几乎没有什么是她不敢做不能做的——好一个乱世佳人,好一个乱世中存活的勇者。她既聪明又愚蠢,她聪明,因为她能得到几乎她想要的一切;她愚蠢,因为直到她失去后才明白自己到底爱谁,可那时,一切都已经晚了。
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瑞德,敢爱敢恨,爱就争取,恨就明说,绝不为身份及面子而对不起自己的心;他聪明睿智,还没打仗,他就能明白南方必输无疑;他又其傻无比,当爱上斯嘉丽后,便执着十年。他自私,能利用一切条件为自己谋利;而他也无私,当他看见家园涂炭,便抱了生死未卜的心加入到了已经溃不成军的南方军队。他爱斯嘉丽爱的深沉,为了得到她甚至不惜以财诱惑;但他发现自己的爱已被消耗殆尽后,便毅然决定离开。
富有同情心、善良而又温柔的玫兰妮,总能在关键时刻表现出镇定、坚强和勇敢。当人们指责斯嘉丽不为查理守孝时,她支持斯嘉丽;当人们指责瑞德说南方军队时,她敢于邀请瑞德到家里来,甚至不惜反对长辈;斯嘉丽杀人,她也拿出了军刀;当人们指出斯嘉丽和阿希礼之间不清白时,她是那么坚强又果断的捍卫着斯嘉丽。这一切,都是因为她是那么善良,从未去想人会有坏心和私心。所以,大家都喜欢她。长辈喜欢她,同辈喜欢她,孩子喜欢她,甚至连妓女都喜欢她。
富有贵族情调的阿希礼,也极为复杂。他明白自己和玫兰妮是最合适的,却被斯嘉丽的热情吸引;他明白南方军队必输,却又不敢明言。战后,他缅怀过去,对现实无所适从,如果不是斯嘉丽,他甚至连家都养不起。玫兰妮死后,他的精神支柱也随即倒塌。他是一个不能面对生活的悲剧人物。
苏联的高尔基一生有许多著名作品。其中《童年》是他自传体小说三步曲中的第一部。
翻开书的第一页,在沉痛的氛围中外祖母出现了,虽然阿廖沙(高尔基)的父亲死了,接着又是他的弟弟死了。但她的到来却使他重见光明,就如文中有着这么一段话“在她没来以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带领到光明的地方,用一根不断的线把我周围的一切连结起来,织成五光十色的花边,她马上成为我终身的朋友,成为最知心的人,成为我最了解、最珍贵的人,——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了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在后来与外祖母接触的这一段时间里,阿廖沙(高尔基)就下此断言,可见她的人格魅力之高。
但是,幸福相处的日子总不是很多,“一种浓厚的,色彩班驳的,离奇得难以形容的生活,以惊人的速度开始奔流了。”那是令人窒息的景象,普通俄罗斯人的生活。在弥漫着人与人之间的炽热的仇恨之雾中,阿廖沙(高尔基)的童年生活也真正拉开了帷幕。
这“一家子蠢货”外祖父卡什林性情暴躁、、贪婪、自私;俩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也是粗野、自私的家伙,连小孩也与他们一起热烈地参加了一份。只有善良、和蔼,富有感情的外祖母让他生活在这种可怕地环境下有一丝丝的安慰和光明。
我喜欢文中的外祖母,她似乎有种特殊的亲和力,她有讲不完的故事。而且她是那么爱她的子女。即使是米哈伊尔和雅科夫这两个大坏蛋,她也并没有请求外祖父怎样严厉得处罚他们。一个善良的人,又怎会喜欢在家里发生战争呢?面对外祖父毫无人情的打骂,她也是一忍再忍。
她可以说是为自己而活,也可以说是为别人而活。在无数个日日夜夜之中,她让我觉得是在为和平争取点什么,也许是宁静,也许是快乐,总让人捉摸不透。这大概就是因为她的善良,在为别人付出时,她已忘怀了自己。
在《童年》整部作品中,高尔基对外祖母的外貌描写生动而形象,惟妙惟肖,如“她微笑的时候,那黑得像黑樱桃的眼珠儿睁得圆圆的,闪出一种难容的愉快光芒,在笑容里,快活的露出坚固的雪白的牙齿,虽然黑黑的两颊有许多皱纹,但整个面孔仍然显得年轻,明朗。但这面孔却被松软的鼻子、胀大了的鼻孔和红鼻尖儿给弄坏了。她从一个镶银的黑色鼻烟壶里嗅烟草。她的衣服全是黑的,但通过她的眼睛,从她内心却射出一种永不熄灭的、快乐的、温暖的光芒。她腰弯得几乎成为驼背,肥肥胖胖,可是举动却像一只大猫似的轻快而敏捷,并且柔软得也像这个可爱的动物。”外祖母的形象马上出现在眼前,特别是她那件神秘的黑衣服,似乎在里面藏有鲜为人知的秘密。
导读中说外祖母的形象是俄罗斯乃至世界文学中最光辉、最有人性,同时也是最富艺术魅力的形象之一。那献身科学事业的进步分子“好事情”就是最理性,但永远被人讨厌,熬到孤独尽头,直到人们心中醒悟,才能得到关爱的极富艺术魅力的'形象之一。在喜欢外祖母这个人物的同时我也喜欢“好事情”。虽然他叫好事情,但他一点也不好,为了他热衷的科学事业,他把房东的地板烧坏了,墙纸弄脏了,撕破了。
他一个人孤独得可怕。连快乐女房客的那只可爱的猫也不往他的膝盖上爬。原因就是他身上有股酸味(我想可能是他在研究某化学物发出的酸味留在了身上)。最可悲的是“最有人性”的外祖母也不去接近他,还叫阿廖沙不要老在他身边转。是的,“好事情”他真的是可怜极了。由于贫穷,他只穿一些破衣服;为了事业,他几乎没有朋友。他知道没有人会喜欢他,还故意不让阿廖沙接近自己,他明知道阿廖沙可能会是他在这儿的好朋友,但为了阿廖沙的家人不骂他,“好事情”也只能自己承受孤独的折磨。因为他是外地人,一个亲人也没有。他总是憋着、憋着,“哪怕对一块石头,对一棵树,也想谈谈心”这是常人所无法想像的。不禁让我想到一些创造事业的人们,虽然他们挣了许多钱。但是由于繁忙,他们放弃了其它的一切,也失去了其它的一切。可每个人所追求的人生都是不同的。当有些人在追求生活美,欣赏日出日落,享受丝丝凉风,品味月下美酒时,而有些人却一心追求着自己的事业梦。对于“好事情”更可以说是一种精神与心灵共同追求的梦。物质生活只是人生的小小点缀,而因事业所取得的成就更被他所喜爱。
读完书的最后一页,阿廖沙的童年也结束了,等待他的是另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
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他的童年就这样匆匆而过。在阅读中,我发现他的爱,寻思他的恨,品味着冥冥之中黑暗的光明。我阅读完后,我又发现我是多么的幸运和幸福……
人民文学家老舍的代表作《骆驼祥子》为一代又一代的人们传诵,影响了中国历年读者。看完后,我感受颇深,看看下面的骆驼祥子
骆驼祥子读后感1
我用了几天的时间,看完了初中部分的《骆驼祥子》。它的作者是老舍先生。
第一次读《骆驼祥子》记得还是初中,那时对祥子充满了无尽同情。人力车夫祥子十八岁带着乡间小伙子的足壮与诚实跑到城里来,对生活充满理想。自尊、好强、体面、有理想的祥子在北京城为自己心中的生活不断打拼。祥子对理想生活的要求一点都不高,而是很简单的只想要一辆属于自己的车,过上独立的生活。可是,现实却不遂如人愿,悲剧一次次地发生在祥子身上。历经了生活的苦难,祥子一点点堕落了,吃喝嫖赌,彻底沦为了行尸走肉。当时特别替祥子感到悲伤,为祥子鸣不平。
《骆驼祥子》是一篇长篇小说,他真实地反映了旧中国城市底层人民的苦难生活,揭示了一个破了产的农民如何市民化,又如何被社会抛入流氓无产者行列的过程,以及这一过程中所经历的精神毁灭的悲剧。
祥子就是这篇小说的主角,他是一个车夫,一心想买上自己的车。凭着勤劳和坚忍,他用了三年时间,终于买上了车。但不到半年,被逃兵掳走,失去了车,只带回了三只骆驼。但骆驼祥子没有灰心,而是更加努力地赚钱, 打还没买上车,又被侦探敲诈一空。当他再次拉上车,是与虎妞结婚作为代价的。但是不幸,虎妞死于难产,车也卖了。而且又失去了心爱的小福子,祥子对生活失去了勇气,厌恶了拉车和劳作。他开始吃喝嫖赌,出卖他人 换钱,堕落为城市的垃圾。
骆驼祥子本应是我们学习的对象,一先他是一个为理想而努力奋斗的人,遇到困难都会咬着牙挺过去。但反而后来却受不了打击,成为了一具失去灵魂的行尸走肉。
骆驼祥子的一生在老舍的笔下写出了不合理的社会制度对下层劳动者生活空间的威压,由此看出祥子之所以堕落成为城市垃圾的原因。
而我们要学的,我想应该是老舍先生了。他为写成这样一篇小说,入迷地收集
《骆驼祥子》是老舍先生语言艺术成熟期的作品,语言既保留了民间口语的活泼生动,又具有艺术语言的简洁明快。
我们如果要学祥子,就要学他的体面、好梦想与要强,而不要学他的自私与堕落。
再读《骆驼祥子》对祥子有了更多方面的想法。
第一个方面是骆驼祥子的小农意识极为根深蒂固。生长在乡间的祥子,因为失去了父母与几亩薄田,被迫跑到城里来。凡是以卖力气就能吃饭的事他几乎全做过了。不久,祥子看出来,拉车是件更容易挣钱的事。可见,祥子虽然离开了土地,骨子里还是农民意识,还是想着靠体力劳动来在城里生存。骆驼祥子想着省吃俭用通过拉车挣钱,然后买车,一辆,两辆……,最后也可以开车厂子。祥子这样一个想通过资本积累实现生活理想的方案,似乎有点地主的色彩。
第二方面是骆驼祥子身上的秉承的中国农民的双重本性。一方面,祥子勤劳苦干,踏实沉稳,吃苦耐劳这些都是农民的优良品德。但是,祥子身上同时包含着农民的狭隘思想,自私、保守、落后的本性。祥子生活在北京这样一个大城市里,坚守的还是农民的个人意识。“他只关心他的车”,“只顾自己的生活”骆驼祥子以为有自己的身体一力气作基础,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最终能实现自己的理想。“不想别人,不管别人,只想着自己将来的钱与成功”,正是因为祥子这样一切以自己为中心,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才会在濒临城下是还冒险出车。最后,刚买的新车被逃兵抢走。
第三方面是骆驼祥子命运的曲折遭遇。骆驼祥子的命运和车紧密联系在一起。从一开始,祥子苦干三年挣一百元钱买第一辆车,没多久被逃兵抢走。这时的祥子开始有一点点变化了,以前他不肯抢别人的买卖,特别是对于那些老弱残兵,现在祥子只看见钱,多一个是一个,不管买卖的苦甜,不管是和谁抢生意。这时候骆驼祥子拼命拉车,努力挣钱买新车。但是,辛苦攒的钱也被孙侦探骗走。祥子再一次理想破灭。最后虎妞给祥子买了一辆车,但是最终页卖掉给虎妞作丧费了。祥子希望的破灭对祥子整个性格产生了重大的影响。祥子一次次地朝理想努力,却一次次地承受希望在眼前陨灭的打击。他彻底被打败了。对此,很多人会愤恨当时社会的黑暗,底层人民生活的困苦。其实,假使祥子没有没有受到这么多迫害,而是很顺利地买到车,然后自己拉车挣钱过独立生活。这样的日子也不会很长久。电车的发展,必然会给人力车夫造成冲击。这是不可避免的历史发展趋势。祥子想靠拉车过上比较好的生活是不切实际的,最终命运也改变不了。
骆驼祥子读后感2
老舍笔下的主人公祥子原本是一个憧憬未来的人,在他的憧憬里,他拥有一辆自己的人力车,没有刘四爷的压迫,没有车租的烦恼,赚自己的钱,过自己的日子。这个憧憬对于祥子这样以拉车为生的人来说,是很难办到的,但是祥子没有泄气,而是更加努力,早出晚归,拼命拉客。终于,他赚来了属于自己车。
可是战争来了,连人带车一起捉走了。祥子逃了出来,车却没了。祥子打算卖出从部队带出的三头骆驼来买车,却只卖了车钱的三分之一。回到城里,他求救于刘四爷,租到了车,并拉了曹先生的包月。可是,正当祥子的积蓄离车钱越来越近时,钱被别人骗走了,他什么都没了。
刘四爷的闺女虎妞经过关系、怀孕、提亲被刘四爷拒绝后,与祥子私自结婚了,婚后,祥子才明白虎妞没有怀孕,对虎妞充满了厌恶。祥子拒绝了虎妞继承车厂的打算,继续拉车。刘四爷卖掉了车行,带着钱享福了。虎妞看清了自己的将来,给了祥子一百元钱,买下了同院二强子的一辆车。
不久,虎妞真怀孕了。祥子拼命拉车以致他病倒了。这场病使他的体力消耗过大,虎妞的钱也因此没了。为了生活,祥子硬撑着去拉车。虎妞却因难产死去。为了给虎妞办丧事,祥子卖掉了车,这样,他几年的努力全落空了。
祥子要搬出大院了。二强子的闺女小福子表示愿意跟着他,祥子却无力养活她们全家。祥子向小福子承诺自己混好了,就来接她。于是祥子拉上了包月。祥子却因主人太太的引诱,染上淋病。
病过后,祥子身高没变,可是那正气没了,他不再要强了,并染上了抽烟、喝酒、打架的陋习。
祥子没办法,把自己的一切告诉了曹先生,要曹先生帮帮他。曹先生要祥子帮他拉包月,答应让小福子来曹家,还同意给他们房子住。祥子高兴地去找小福子,可福子两月前上吊自杀了。
祥子终于完全堕落。他吃、喝、嫖、赌,还染上淋病,变得又懒惰又滑头,还做出卖朋友的事。他靠给做红白喜事的人打杂来维持生计,祥子走到了末日。
我的观点是:祥子的遭遇并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因为当时的社会,是黑暗的、无情的,人们都是得过且过,没有憧憬可言,更不谈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像祥子这样有理想、有骨气的人在当时的社会更是少之又少,所以,不被人理解也是自然的。军阀的霸道使祥子的第一辆车化成泡影;虎妞的骄横使祥子的.日子辛苦无比;虎妞的死使祥子的第二辆车也成虚幻;夏太太的诱惑使祥子病魔缠身,逐渐堕落;小福子的死使祥子完全堕落,走到末日……
导致祥子堕落的,不是其他的,而是当时社会统治的黑暗,而我们现在所依靠的社会,是光明的,积极的,向上的,它能给我们提供好的学习环境,好的发展空间,它赞同我们的憧憬,支持我们的思想,支持我们发展,给我们发展的条件,在我们失落时,会给我们力量。可以说,我们的发展离不开离不开社会,那些帮助我们的社会各界的朋友。
而为我们创造如此和谐的社会的,正是我们的祖国。祖国关新我们的发展,关心我们的健康,解决我们的问题,让我们更有利、更积极、更快速地发展。
若祥子离开他当时的社会,来到我们的身边,也许,他的生活将完全改变。他可以没有任何压力,没有他人的嘲讽,没有病魔的折磨,更没有高层人士的霸道对待。他将有他所憧憬的自己的车,赚自己的钱,不用给租金,不用被像刘四爷那样的人压迫、瞧不起,他将过上美满的生活,生活虽不富裕,但是他过得很满足,他将与小福子相亲相爱,白头到老,他将一生勤勤奋奋,对未来充满希望。祥子,是那黑暗的社会害了你!
想到这些,我感到了自己生活在如此和谐的社会的笼罩下是多么幸福。我的祖国啊,我会保持自己的理想,努力奋斗,为你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祖国,我和你将永远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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