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读后感2500字汇集80句-读后感
公正读后感1
社群主义的社群应该从哪里来,谁能知之。
读完有些收益。作者桑德尔最后提出“共同体主义”或说是“社群主义”的主张。他的很多观念类似社会主义了。不过他与社会主义的最大区别在于,他的政治主张脱离了对经济基础的分析,只是空泛的提出我们应该如何参与政治,过什么样的政治生活,而忽略了,离开经济基础,对任何政治理念的主张都将失败。没人会听你啰嗦,除非你解决其经济生活的问题。富人永远按富人的方式行事,利益集团将永远以自身利益为向导,再“公正”的理念也无法打动他们。当然,他们中的个别人会同意,总有这样的人存在,但这些人不能多到改变世界的地步。
另,社群主义没提到一个关键点,是什么样的理念或者事实形成了这个“社群”?桑德尔大概认为国家足以形成这个社群,行政单位,例如一洲一郡足以,他提出的有关共同体的主张都是以美国这个国家为背景和基础的,美国人应该如何如何,似乎美国人天然就是一个共同体,但,我很怀疑。我同意社群这个概念,但是社群应该基于价值观而非地理区划,应基于文化、理念而非一些非必然因素的人群的聚集。
另,美国这样大一个国家,3亿人,其成为一个共同体,是有天然缺陷的,现在的美国在走向分裂而非团结,例如种族问题它就没办法解决,这个前提下提“共同体”的建设有何意义呢?中国当然没有美国这个问题,但是,假如社群基于理念和价值观,那么是否可以无限制扩充其人群规模呢?恐怕不能,我的直觉告诉我理念和价值观的影响力只能囿于一个特定范围,例如只能有效辐射至20万人,或者100万人,超出这个范围,其影响就会走形,导致混乱、反噬和失败,这个事情跟管理层级问题有些类似、有些关联,但也不是同一个问题。
古代圣王时期,圣王之所以可以产生那么大的`影响力,是不是跟古代人人员规模有限(通常就几万人到几百万人的规模)有关呢?值得研究。
公正读后感2
如果说当我手捧《战争与和平》这本书时,是怀着崇敬的心情的话,那么,当我读完《战争与和平》这本书时,我的心却久久不能平静。因为,在此之前,关于俄罗斯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我已经听说不少,今天,当我完整地学习了《战争与和平》这部小说后,对小说及其作者有了更深的认识。
托尔斯泰是世界上几乎无人能与之媲美的伟大作家。他的文学创作,不仅数量众多,而且体裁丰富,被誉为19世纪俄罗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象一面镜子真实地反映了那个时期俄罗斯社会生活的一切矛盾和巨大的社会变动。 《战争与和平》以保尔康斯基、别祖霍夫、罗斯托夫、华西里四大贵族家庭在战争与和平年代里的生活为情节线索,生动地展现了18XX年至1820年间,俄奥联军同法军在奥斯特里茨的会战、法军入侵俄国、莫斯科大火、拿破仑军队溃退等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表现了战士们的爱国主义和英雄主义精神,歌颂了俄国人同仇敌忾精神和人民力量的伟大胜利。场面壮观,结构清晰,具有强烈时代感。 体会最深的是,这部小说人物形象非常鲜明、富有个性。如安得烈性格内向,意志坚定,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彼埃尔心直口快,易动感情,缺少实际活动能力,更侧重于道德理想的追求;女主人公娜塔莎则是个情感丰富,生机勃勃,热爱大自然,接近人民,具有民族气质的女人。他们在保卫祖国的战争中得到了锻炼和成长,这几个主要人物形象都具有较高的认识价值和审美价值。而以库拉金为代表的宫廷贵族的贪婪、虚伪和堕落的个性,也被赤裸裸地刻画出来,并进行了无情的鞭笞。 我觉得,《战争与和平》这样的小说,对我来说,虽然有点深奥而新鲜,但通过这次学习,我对这样的世界名著有了初步的认识和学习欲望。
《狄仁杰公正护法》一文通过讲述唐代名相狄仁杰公正护法的故事,讴歌了他刚正廉明、执法不阿的崇高精神。读完《狄仁杰公正护法》后,我不禁仰天长叹,我非常敬佩狄仁杰的胆识和智慧。而对于他的'公正,我更是自愧弗如。
有一天,我收作业时,吕浩冉走了过来悄悄地对我说:“哥们儿,我作业还有一道题没做,可否容我做完才交?还有请别忘了不记我名字。”我想了想,说:“不好吧!我必须按规矩办事!不然枉费老师对我的信任!”“真可恨,竟然这样为人处事!我看走眼了!交了你这个‘好兄弟’!”我一听,急了,于是把公正抛到了九霄云外!无可奈何地说:“唉!好吧!我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你一次吧!”可是,自从上了第二节后我的心开始忐忑不安起来。
过了几天,吕浩冉又来了。我一见他就说:“作业又没做完?又想让我开后门?”他一听,笑了,说:“嘿嘿!你怎么知道?”我话锋一转,说:“门儿都没有!”我说完,金笔一挥!他“金榜”提名。他一见我这样干知道大势已去,气冲冲地走了。
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无论是在学习上,还是在我生活中,我都会按照狄仁杰公正的品质要求自己,希望自己像狄仁杰一样。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像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著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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