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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搬家读后感合计100句-读后感

沈石溪作品读后感1

这个故事出自“沈石溪动物传奇故事”里的《再被狐狸骗一次》,作者沈石溪。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年轻人在回家的路上被一对狡猾的狐狸夫妇骗走一只大阉鸡。过了几天,年轻人上山砍柴时,又遇见了那对狐狸夫妇,他想要报复一下,恰好又在脚边的树洞里发现一窝小狐狸,狐狸夫妇里的母狐又在树洞里,便想到这就是那狐狸夫妇的子孙,便举起了柴刀,只要母狐狸一露头就给它来个斩首示众。公狐狸为了让母狐狸能带着它们的小宝贝安全转移,竟不惜咬断自己的腿骨,想把年轻人引开。可怜天下父母心,看着鲜血淋漓的公狐狸,年轻人虽然识破了它的骗局,却甘愿再次受骗。他慢慢的放下了手中的柴刀,转过身来,准备去追公狐狸。刚走一小会,母狐狸就在离树洞不远的土丘后面“呦呦”的叫嚣,声音平缓,好像寄出了一封平安信。这时,公狐狸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表情。它只是做了个蹿跳的动作,就掉在地上,死了,因为血流得太多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不禁流下了眼泪,这血染的父爱是多么伟大!我们要好好孝敬父母。

《斑羚飞渡》一文荣获人民文学出版社首届《中华文学选刊》奖,台湾儿童文学学会、《民生报》、《国语日报》、《儿童日报》、《幼师少年月刊》联合主办“好书大家读”活动推荐书目。文章以明朗而优美的语言、深沉的笔触,通过对动物社会的描写,揭示了动物之间情感纠葛的内心世界,使读者不仅了解了动物的生活习性,还可以从中引发联想,体会其中的内涵,引起人们深沉的思索:动物世界尚且如此,我们人呢?

沈石溪作品读后感2

“生命苦短,一个人的精力和能力是有限的,一生能做好一两件事情就算不错了。”——沈石溪

上面这段是摘自沈石溪《闯入动物世界》中的一句话,读完之后。陷入小小的沉思之中。的确,人的一生很短暂,区区几十年而已,可以一直坚持做下来的事情屈指可数,十五而立志的我们,可能不知天高地厚,可能一积累无数雄心壮志,但我想,拥有好所好所梦想的我们,应该择出一两件值得我们为之一生奋斗的梦想。在这条路上,沈石溪做到了。他曾说过,写好他所钟爱的动物小说,能再写出几部让读者认可的作品来,就是他一生最大的快慰了。

沈石溪,这个名字会给人一朴实的感觉,林间石子,山间小溪,潺潺流水,拂过石块,拍击着……偶然之间,看到了作者本人的照片,着身休闲装,显得很和蔼可亲,说实话,与未曾见到的想象有着极大的反差。

也许正是这样一个人,才可与动物如此亲密,将动物写的如此真实。非常佩服与羡慕作者的经历,可以与大自然有着如此亲密接触,与动物做朋友。闲暇时,与动物们玩耍,感受着风拂过面庞的感觉,听着鸟儿生动的鸣叫,与大地融为一体,当然了这是我想象的,也是我所羡慕的。

有两篇小短文,给我很深的印象。

《训化诱雉》是其中之一,这篇短文是作者当年在西双版纳插队第二年所经历的。因为当时诱雉受欢迎,所指的欢迎,是因为它可以为村民们带来不少利润,所以也是村民们一项很走红的副业。作者在当地的捕猎能手的帮助下,悉心驯化了一直诱雉,倘若好好利用,定可带来不少利润。但当我读到末时,与想象的结果却截然不同。诱雉在一次捕猎中吸引了一只雌松雉,从做出求爱动作,到交尾,到雌松雉呼唤诱雉到丛林里去,作者一直没有开枪,可此时,诱雉又对作者啼叫起来,催促开枪,结果,诱雉倒在了血泊之中。

不断揣摩诱雉的心理,用种种的方法将它驯化为一只合格的地道的诱雉,使它完全丧失了自由的意识,成为人们最忠心的仆人,成为没有灵性的木偶,成为人类的傀儡,成为一只用所有的人类讨厌的品质构成的怪物,成为一只生命的毒瘤,最后死于自己主人的枪下。不管是动物也好,人类也罢,都不应成为魔鬼,成为一只没有感情的魔鬼。没有什么比失去自由,失去感情,并与同类自相残杀更令人悲伤的事情了。

第二篇小短文便是《北极熊飘逝的母爱》了。

经常会听到母亲抱怨,把自己含辛茹苦的养这么大,却不听话,常常给她找烦恼。所有人都知道,这抱怨中包含了无私的母亲的爱。因为爱常常和烦恼、痛苦、眼泪交织在一起的,即便是最无私的母爱,亦是如是。母亲的十月怀胎着实不容易,小心翼翼,生怕磕着碰着,是不对便吐,有事也会彻夜难眠;分娩的阵痛,标志着无涯的苦旅正是开始;消耗生命的哺乳;烦人的欢喜尿布;孩子生病时的担惊受怕等等琐碎的日常事务,雨爱紧密联系着,奠定了爱的基础,若抽掉了这些,爱,就成了空洞的代名词了。

没有血的浇灌,哪有爱的喷溅?

北极熊因为第一个出生的孩子收了不少的苦,付出甚多,连眼神都是那样的深沉而富有爱意。饲养员在他生下第二个孩子是,为了不让母熊过度疲劳,包揽了一切琐事,也因此母熊逐渐圆润起来。当母熊要插手干时琐事时,饲养员总是和蔼的将她推开。那情景,极像一位尽心尽职的保姆,在无微不至的照顾少奶奶和小公主。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便成了好心办会按时,扼杀了伟大的母爱。结果是这只熊宝宝死了,他掉进水池里,母熊可以很容易的救他上来,正当母熊要下水时,却因眼前的食物放弃了。当把熊宝宝的尸体放在母熊身边时,母熊却用一种不屑的神情将尸体推开,埋头啃刚刚到手的食物。

爱,不是一种抽象的概念,也不是什么的自然属性。没有错,生命中孕育着爱的种子,但没有适宜的温度、水分、充足的空气,它又怎可以萌发,发芽,开花结果就更是异想天开了,因为一切人们为爱所做的事情,都要有与其相否的条件,换种说法说。就是爱的基矗。

其实,作者的很多作品令人印象深刻,感动我的不只只是一本书、一篇文章或一个段落,也可能会是一句话,一个词。

沈石溪带我们走进了另一个世界——动物世界,没有世故,没有虚假,真是而又迷幻。

“只要用心观察,不难发现,在情感实际,在生死抉择关头,许多动物所表现出来的坚贞和勇敢,常常令我们人类汗颜,让我们自愧弗如。

沈石溪作品读后感3

花鹰对主人的忠诚令我十分感动,而作者“我”对花鹰的态度及行为让我气愤。花鹰本是一条好狗,却被一个巫师的胡言乱语给毁了。我为花鹰感到忿忿不平,巫师的胡言乱语让我感到不公平,更让我感到不公平的是居然有那么多人信巫师。而最令我感到气愤的是作者“我”的行为。“我”一开始不信神,不信鬼,并且出低价买了花鹰,“我”买下了花鹰,就意味着“我”决定要对它负责,要爱他,要成为它的主人。但是后来,我却又开始疑神疑鬼起来,又想把花鹰扔掉。

说是花鹰流黑泪不吉利,于是“我”就把花鹰脸上的黑毛剪得一干二净,可是黑毛倒是没有了,露出了红红的肉,黑泪变成了红泪,“我”觉得红泪就是血泪。狗流泪是非常正常的,不过是因为花鹰脸上有两撮黑毛,泪就变成了黑类。花鹰流“血泪”也不能怪花鹰,要怪,只能怪“我”剪它的黑毛。作者“我”的一句心理活动让我觉得非常气愤,“真是个十足无赖,你是我花钱买来的,我有权要你还是不要你!”没错,花鹰确实是你花钱买来的,你确实有权决定要不要它,但是,你既然把它买来,就必须对它负责。如果要它,就得把它好好养着,如果不要它,就要给它找个好的归宿。你可以信鬼信神,但最起码的责任心要有吧?作者“我”想方设法要赶走花鹰,有一次还使诡计要让花鹰死去,也只有铁石心肠的人才会这样对待自己的爱犬吧!

而花鹰,尽管“我”这样亏待它,在我遇险时仍然飞快地跑来救“我”,在“我”这般粗暴地待它之后,仍把“我”当主人,奋不顾身地将“我”从鳄鱼嘴里救了出来。它就像主人依旧深爱着它一样深爱着主人,还安慰主人,这是一种忠诚,是一种爱。也许花鹰小时候并没有人教过它以德报怨,但是它做的远比任何一个人还要好。

沈石溪作品读后感4

最近,我迷上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第一,是因为这些动物故事很吸引人。第二,是因为故事里还蕴含着很大的教育意义。

说几个我熟悉的故事吧!《骆驼王子》中讲到了动物们因为火山爆发,而进行了漫长而悲壮的大迁徙。大迁徙中,其它动物像斑羚、野马、野牛等都成了自私鬼,你不让我,我不让你,最后一匹匹地倒在了冰天雪地中。而骆驼却懂得尊老爱幼,草丛让小骆驼先吃,野兽来了让小骆驼呆在包围圈里,沼泽中大骆驼当桥,让小骆驼先过……因此骆驼们到达了云南,并把这种美德传了下去。可这种美德却让野骆驼走向了濒临灭绝的道路。原来,种族们一向溺爱孩子,到了逆反期还一味地护着它们,等到发情期,也不让它们离开独立生活。因此,小骆驼就失去了自我生存的能力,骆驼王子只好让主人公和向导强巴当牲畜养。

看来,一味地溺爱就会让孩子产生依赖,无法自理更生,更无法繁衍后代,到了年轻力壮的时刻内心却还是一个小孩子。动物行为学家把青春逆反期称为“第二次断乳”。这个期间十分重要,它会影响动物的一生。如果“断乳”成功了,那么它们就会真正发育成熟了。如果“断乳”不成功,那它们就会变成一个只不过体格强健高大的小孩子,影响到学习、生活、工作、婚姻……

我们人类何尝不是呢?在这一方面,我们也要向一些食肉动物学习。有些食肉动物,幼崽长大后父母就会把它驱赶出群体,永远也不让再回来。让我深有感触的是狐狸清窝的习性。有一种叫赤狐的狐,它的幼崽大约一岁半就要被母狐残忍地赶出窝。有人说这是母狐出于自私。但事实并非如此,这是因为母狐要幼狐独自闯荡世界,自力更生,独立生活。就连瞎了眼的狐狸也宁可自己饿死也要清窝。狐狸竟如此智慧!虽然我们不需要像狐狸那样清窝,但也要渐渐学会独立生活,这样才能成为有出息的人。

动物的世界就是这样的,看了沈石溪的作品我倒觉得有时动物还真是我们的好老师,仔细想想,我们人类有时还真“禽兽不如”!

沈石溪作品读后感5

呵呵,我怎么读来读去总觉得沈石溪这一篇文章写得最好,所以,我要给大家亮一亮。

赤斑羚搬了两次家。

赤斑羚又称红崖羊,毛色红艳,数量稀少。就在大前年,圆通动物园引进了7只活赤斑羚,三雄四雌。这个动物园指望它们能在人工饲养的条件下繁衍后代,以拯救这一濒临灭绝的珍稀动物。

赤斑羚最早住在圆通山南麓的一块缓坡,那儿是个非常好的草区,但它们却不喜欢这环境,整天惊恐不安。但没有引起工作人员重视,最后一只最大的雄鹿长咩了一声,七窍流血,倒地而亡。

这到底是为什么呢?原来,就在离这片草区不远的30米外,养着几只豹子。赤斑羚最大的天敌就是金豹,一抬头就能看见它矫健的身影:一呼吸就闻到豹子身上独有的血腥味;到了晚上,更是可怕,豹子发出的吼声毛骨悚然,赤斑羚吓得魂都没有,连片刻安静下来都不可能。

于是,赤斑羚的第一次搬家开始了。管理人员将它们的家搬到了鸟族馆背后的一片竹林里,那和豹子隔着一座山,什么都传不过来,清静得像座深山古刹。可没过半年,问题又出现了,六只赤斑羚被养得肥头大耳,明显发福了。它们因脂肪层过厚,臀部的皮肤被绷紧得呈透明状,仿佛一个透明的的袋子,轻轻一碰就会爆破似的。

大家都眼巴巴盼望它们生出健康的小赤斑羚,可一年过去了,还是六只赤斑羚。

得知这件事后,动物园将动物行为学的权威人士——蔡教授请了过来。蔡教授便让管理人员将赤斑羚的家搬到了圆通山西麓几棵海棠树背后一块盆地。说也奇怪,自从搬到那儿后,赤斑羚马上就活蹦乱跳了,几个月后,就产下了4只小赤斑羚。最后有一句话,令我茅塞顿开,大彻大悟——对生命而言,不能压力过大,也不能没有压力。

生命是一个既顽强又柔弱的物体,有生就有死,有死就有生,当生命有一些因素正在变化,导致一些不利于生命发展的因素扩大。一旦超过了自我承受,生命就会崩溃,步入死亡。这个故事就是一个例子。将赤斑羚的家搬到离豹笼仅有30米地方,因为害怕,精神和生理压力增致百分之一百,最后崩溃了。食草动物总比食肉动物弱,就导致了一个生命的悲剧。

那另一次的搬家也和压力息息相关。

搬到鸟族馆后面的那一片竹林里,环境太优越了,鸟语花香,与豹子所处的地方相隔一个山头,任何异味都不会过来,那就不必为生命的安危所担忧了。在这里,压力减到了零,不用为食物担心,不需要矫舰轻盈的体魄来躲避天敌,更不需要互相依赖来抗拒灾难。一切都不用顾虑,就增肥发福了。

搬到海棠树后面,距离豹笼一百多米远,看不见豹子,但听得见吼声,闻得了气味。这是一块好地方,既感觉到天敌的存在,但又不是离自己很近。这压力只有百分之五十,没有超过生命的极限,而又沉甸甸地压在心头,迫使赤斑羚锻炼身体,驱赶懒惰,找回勤勉,彼此亲密合作,抵御可能出现的危机。

沈石溪说:“生命是剑,越磨砺越闪光;生命是钢,越锻炼越辉煌。没有压力的生命是空虚的生命,松散的生命;没有危机感的生命是低质量的生命。适当的压力,能点燃活力,能激活灵性,能摆脱平庸。

我认为:”没有压力,生命必然松弛,萎缩,丧失活力,会黯然失色。而有了一定的压力,生命必然会强健,茂盛,膨胀,容光焕发!“我坚信,在必要的时候,给自己增加一点压力,这样,可以让生命更美好,更光彩有力!

沈石溪作品读后感6

前一段时间,老师借给我了一本沈石溪小说《斑羚飞渡》让我在家的时候看。第一篇《再被狐狸骗一次》深深打动了我。

文章主要描写了:作者买了一只大阉鸡,但是,在回家的路上被一只公狐狸和母狐狸骗走了,作者很气愤。但是,当他数月后去砍柴时,在一个树洞里,碰巧又遇上了那只骗过自己一只大阉鸡的那只公狐狸和母狐狸。这回公狐狸仍然用苦肉计骗着作者,可是作者不信。公狐狸的.目的是什么呢?突然,母狐狸从树洞里叼出了一只小狐狸引起了作者的注意,当作者走向树洞时,公狐狸用力地从自己身上撕下了一块皮,想引起作者的注意,作者这才抬起头。公狐狸平静了一些,突然,它又将爪子放在嘴里,咬断了自己的爪子,作者明白了公狐狸是为了掩护母狐狸将小狐狸转移到安全的地方。作者识破了公狐狸的“诡计”,但是甘愿再次受骗。最后,公狐狸因为血流的太多了,死了。

原来,我总觉得狐狸一直是坏的,并没有想过狐狸竟还有这般伟大的父爱。它为了自己的小狐狸,不惜舍弃生命,在这一点,我看出了公狐狸对一个家庭的责任心是那么的强烈。尤其是“突然,它举起一只前腿,将膝盖塞进自己的嘴,用力咬下去,我觉得这是世界上最有害的噪音,听得我浑身起鸡皮疙瘩。不一会,那条腿便被咬脱了骱,皮肉还相连着,那截小腿在空中晃荡着,转了两圈后,那截小腿终于被它象拆零件似的拆了下来,露出白森森的腿骨血喷射性的溢出来,把它面前的一片青草都淋湿了。它用一种期待的渴望的恳求的眼光望着我,一瘸一拐地往后逃却,似乎在跟我说,瞧,我真的受伤了,我真的逃不快了,我真的很容易就会被你捉住的,来追我吧,快来追我吧!”更是突出了公狐狸为了家庭的繁衍,宁愿牺牲自己而救活小狐狸和母狐狸。更是突出了公狐狸的爱是无私的,是伟大的。

这篇文章不但让我知道了狐狸也有父爱,还让我想到了:我们的父母为了我们付出了他们的全部心血,父母对我们的爱同样是无私而伟大的,所以,我们以后要好好学习,将来长大报效祖国,以便报答父母对我们的养育之恩!

沈石溪作品读后感7

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好书,一本令我受益匪浅的书——《警犬拉拉》。我永远不会忘记这条名叫拉拉的警犬,这种名叫警犬的狼狗。

拉拉是一条非常通人性,受过良好训练,忠诚勇敢的警犬,身上拥有四分之一狼的血统,使它看起来威风凛凛。它跟随主人大漫,勇敢地侦破了许多案子,立下了赫赫战绩。它既不伤害一个好人,又不放过一个坏人,得到了许多勋章,受到了众刑警的喜爱和警犬们的仰慕。

拉拉是一条好警犬,它面对凶恶的敌人英勇无比。在《女警员午夜被害案》中,它顺着气味找到了凶手的行凶衣服,确实在主人大漫的屋中找到的,大漫当即被下了枪并带走,伤心欲绝的拉拉不相信主人会干出这种事情,它在花丛中找到了凶器,巧妙地运用钓鱼战术,令真正的凶手浮出水面,解救了被陷害的主人大漫,荣获一枚勇敢勋章。

拉拉是一条好警犬,它面对曾经对它有恩的犯罪分子毫不留情,大公无私。在追捕毒贩的时候,它发现毒贩子居然就是那个和蔼可亲的救命恩人护士小燕,在两种极为矛盾的心理中,它最终选择了抓捕毒贩,放弃了自己与护士小燕的私情,帮助主人捕获了巨大的贩毒分子集团,立下了赫赫战功,荣获一枚正义的勋章。

拉拉是一条好警犬,它面对警犬维奇强烈的嫉妒心并没有恨之入骨,而是帮助它改变。在维奇多次抢了拉拉的胜利果实之后,在拉拉蒙受不白之冤以后,在拉拉和维奇不得不并肩作战的时候,身经百战的拉拉并没有利用凶恶的敌人除掉维奇,反而牺牲自己,设法去咬伤拿着枪的敌人,让年轻的维奇趁时机抢掉枪,使得刑警大队不用与歹徒殊死搏斗,伤害无辜的生命。拉拉尽管自己被打了好几枪,血流成河,但为了抢到枪,它不惜一切地去搏斗,很了不起。当看到被医生从死亡边缘抢回来的拉拉,多次伤害了它的维奇,此时也低下了头。

这一本书告诉我们:要爱护动物、保护它们,和动物成为朋友。对待朋友要真诚、不虚伪,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能够轻易放弃,遇到多大的艰难,只要你能坚持,勇往直前,那胜利一定是属于你的!在生活中,坏人坏事也很多,只要我们像书中的拉拉一样,为了人民的利益勇敢地拼搏,让坏人坏事无处藏身,那我们的社会治安会轻松许多,人民的生活也会幸福安康。

《警犬拉拉》真是一本好书。对于拉拉这种有情有义、忠诚、机智、坚持、执着、勇敢的人或物,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他们。

沈石溪作品读后感8

那天清晨,我无意间看到书柜里有一本小书,看似没人注意,也没有人翻。也正是因为这样,我从庞大的书柜中,把这一本弱不禁风的小书拿了出来,一看,这些的是沈石溪动物传奇故事,哇,是写动物的,Good,太棒了!要知道我就爱看动物类的书,班里所有写动物的书我都看了“百变”。没想到。没想到还有这本书的存在,刚翻开,就看见目录上,有许多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如虎女蒲公瑛。说真的,特好看,一点也不假,信不信由你,如果你实在不信,你可以去翻一下相关类似的作品,我也不多讲,免得人家说我,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看来看去,我发现沈石溪跟我一样,喜欢小动物,总喜欢探索,发现。对于我和他的共同点,我很骄傲,所以我最近一直在看这一类的书!

从这一句“我来不及细想,立即拔出随身佩戴的长刀,朝黑尾蟒掷去”。从这一句我发现了许多关键词,如来不及,细想,立刻。当时他想也没想,马上掷出了长刀,他当时肯定在想,我不能见死不救,一定要把他救出来,不能让这弱小的生命死在我的眼前,我猜想,若是别人,肯定是先想一下,到底救不救,或是直接逃命,而他是马上拔刀相助,蒲公瑛在他的关照下,越变越大,到现在已经有一头小水牛那么大了,真希望蒲公瑛快快乐乐的成长。蒲公瑛,我看好你呦!

沈石溪作品读后感9

在奥古斯盘羊群中,一只小羊刚出生就亲眼目睹了母亲死在黑母狼的口下,鲜血溅到了它的额头上,由此得名血顶儿,于是心中燃起复仇之火,日复一日地把自己的角插到石缝中强行改变原来盘羊的弯角形状,变成了禾杈状的尖利形,直到一天杀死了黑母狼的三只小狼崽。这也招来了黑母狼对羊群的疯狂报复,它杀戮羊崽而又不吃,违反了大自然规则。在巨大的压力下,羊群不得不抛弃血顶儿。

血顶儿是疯狂的:以弱抗强,羊杀狼;血顶儿是勇猛的:不畏凶残,勇于抗拒恶势力;血顶儿是可悲的:违反自然规则,被集体的背叛。血顶儿最后死了,换来了羊群能够继续繁衍生息。这就是自然界的法则——"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沈石溪作品读后感10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沈石溪叔叔写的《感人的动物之爱》。为什么感人呢!原来,沈叔叔想表达的是动物并不是像人类看到的那样冷漠无情,它们也有爱的一面,它们甚至比人类更珍视生命的价值。

现在我先讲讲其中的一篇为母爱至伟,死而不倒————北美黑熊的故事吧。有一天,猎人拿着打猎的枪来打猎,忽然,猎人听到一阵吼声,他侧耳倾听,“不错,正是只母熊。”猎人小声说着,又盘算着自己可以卖多少价钱。猎人循着声音一点一点靠近,他伏低身子,就像一只伺机出动的猎豹。不久,只听见“砰”地一声,猎人看到那头熊全身一震,可它仍然没有倒下。猎人觉得非常奇怪,于是猎人紧紧地端着打猎的枪,一步步走向那头奇怪的熊。猎人这才发现,母熊的爪子紧紧地抱住一块大石头,鲜血不断地从熊身上的弹孔涌出来,扔不肯松开。原来是在有三只小熊在小溪里欢快的游泳,母熊是为了不让大石头砸到小溪中的小熊,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它都不撒手。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

母熊在最后一刻,为了小溪中的小熊不受到伤害,就算鲜血不止扔抱着大石头,宁愿自己死,也不愿小熊受到一点点伤害,这是多么强的信念支持着母熊,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真让我感动。动物界的母爱,着实令人惊叹不已,赞叹不绝。

再来讲一篇油锅里的血脉亲情————黄鳝。故事讲的是有一天,妈妈买了一盆黄鳝,她用水清洗后,把它们一条条的放进油锅里煎炸,黄鳝们进入油锅十分痛苦,高温热油让它们痛不欲生。每一条黄鳝都卷缩着身体,拼命挣扎,奇怪的是其中一条肥大的黄鳝,它却头毅然决然地用脑袋直冲热油锅,而尾巴却直直的竖立起来。妈妈吓了一跳,将捞出剖开肚子,发现里面竟有一条活泼的小黄鳝。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深深的被感动了。我体会到了黄鳝妈妈真是太伟大了,为了保护腹中的小黄鳝,宁可头朝油锅,让自己被烫死也要保护小黄鳝不受到伤害,我也要学习它珍惜爱护身边的每一个人。

在这里我想告诉大家,动物的爱不少于人类,警醒吧,聪明的人类,警醒吧,贪得无厌的人类,为了子孙后代的永久幸福,请放下你们手中的屠刀!人类的道德光芒,不仅要照亮人类社会,还要照亮动物世界,照亮我们整个地球的生态环境。

这是一本好书,倾诉了动物之间有情有义的故事,告诉了我们这么多美丽的瞬间,请大家都去看看。

《我们看海去》读后感1

《我们看海去》是在《城南旧事》中占据重要位置的一篇文章,内容是英子在第一次搬家后发生的故事。

《我们看海去》是英子非常喜欢的一首诗。搬家后的英子认识了一位朋友,但这位朋友英子却发现他是一个“小偷”,这本来是他们两个人之间的秘密,但因为英子不小心将朋友送给它的礼物暴露出来,结果,那个朋友被警察抓走了。

我喜欢的人就是那个收破烂的“小偷”。他为人老实和善,却为生活不得不做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与另一个人一起偷东西。虽然在和英子交谈时,他也有悔过之心。但是最后事情发展让他已经回不了头,他毅然决然地踏上这条错误的道路。

在他被抓时,英子十分伤心,年幼固执的她怎么都不相信一个“老好人”竟然是名小偷。当看到他被抓住示众时,英子黯然神伤,她知道,他们“一起去看海”的约定,永远也实现不了了。她也难以分清什么是“好人”什么是“坏人”,就像我们分不清模糊的海天边际一样。因为对于英子来说,他就是一位“大哥哥”,但又被警察抓走,究竟他是好人还是坏人,还是两才兼有,这是英子小时候的未解之谜。

我感觉,那位“小偷”其实不应算作坏人,因为他要供弟弟上学,伺候双目失明的母亲,是为生活所迫。从中,我也深深感受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富人一生都享有荣华宝贵,而穷人却永远只能是穷人。现在的生活比英子英子生活的时代好了许多,但有些年青人甚至是大学生还游手好闲,成为“啃老”一族,整天无所事事,这不是辜负父母从小对我们的种种付出吗?

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美好的生活。

《我们看海去》读后感2

我读完了《城南旧事》。这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的代表作,她描写了二十年代,北京城南的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温暖和乐的一家。小女孩林英子跟随爸爸妈妈从台湾飘洋过海来到北京,住在城南的一条胡同里,京华古都的驼铃,人群,闹市僻巷都让英子感到新奇,着迷。透过主人公英子的双眼,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一篇篇以不同人物为主角的故事,将我一点点地带进了英子的童年生活。《惠安馆》里的“疯女人”,《我们看海去》里为了弟弟铤而走险的“贼”,《兰姨娘》里被赶出家门的兰姨娘....由这些人身上发生的无数悲或喜的故事,构成了英子灿烂的童年.

在《我们去看海》这一章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回味。英子认识了草地里的人,在两人交流时,那人几次问英子觉得他是好人还是坏人,年幼的英子回答:“我不懂什么是好人、坏人,人太多了,很难分。”英子虽然回答不上来,但给那人背了《我们看海去》。然而,那人因偷窃被抓住了,英子目送着他远去的背影。不知情的妈妈还教她:将来长大后就用今天的事写一本书,说说一个坏人怎么做了贼”。但是,英子很坚决的拒绝了。年仅七岁的英子,用自己的想法告诉了我们:“世界上本来就没有绝对的好人与坏人,也没有人能真正分清好与坏”。

英子在不知不觉中长大,她的童年是精彩的,因为她有一颗纯洁的心灵。从中我懂得了童年的每秒每刻都是一个人重要的段落,永远是我们心底最美的时光。

《我们看海去》读后感3

金红的太阳是从蓝色的大海升上来的吗?可是它也从蓝色的天空中升起来的呀?“我”分不出海跟天,“我”分不出好人跟坏人。

那个年青人没有读过书,从小就很贪玩,他深知后悔来不及了,所以他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年年考第一有志气的弟弟身上,他要让自己的弟弟飘扬过海去读书,但他没有能力,哪儿供得起啊?偷东西虽然方法不对,但走上这一步也是事非得以,真是生活所迫啊!他能是坏人吗?

“我”真后悔啊!我想:如果“我”没有将那个铜佛交给那个便衣儿,那个年青人就不会被抓,他的弟弟就真得可以飘扬过海去读书,他们就真得可以过上幸福的生活,也许国家就可以多一位伟大的人了,但这一切因为我变成了幻想,我真后悔啊,因为“我”小男孩无法读书了,因为“我”他们无法过上幸福的生活,因为“我”国家少了一位伟大的人,可是大家就不能给点爱心,给点爱呢?要是是这样的话,那个年轻人就不用了偷东西了,他的将来就一定是个伟大的人了。可是大家为什么就不给点爱心呢?要是每个人都给点爱心的话,这个世界该多么美好啊!

虽然现在学习环境都很好,但是我们不能一味的贪玩,还是要去努力学习,因为我们不努力学习,将来还是像那个年青人一样一事无成,后悔就来不及了,再说了,交的学费都是父母的血汗钱,我们要是不努力学习,怎么对得起我们的父母呢?

让我们祈祷吧,希望那个年青人能早点出来,他的弟弟还等着他赚钱读书啊!可是世上没有后悔药,希望一切都能好起来。

《我们看海去》读后感4

原来英子没有看到海!

这两天有些杂事没有得闲看《城南旧事》,昨天读了一遍《我们看海去》,今天又读了一遍。本来看到《我们看海去》这个题目的第一反应是这篇文章一定会描写大海的美丽、大海的宽广以及英子站在大海边的感慨万千……可是英子没有看到真正的大海。

这篇文章描写的海是英子国文课本上的海,英子没有看见过海,她读着国文书上的《我们看海去》,她分不清天和海,她在草丛中以为看见了蓝色的海,不,那却是蓝色的天。蓝色的海在哪里呢?读完我知道,蓝色的海在英子心中!

滚到草丛中的皮球引着英子碰见了“小偷”,于是这篇文章的两个主人公在草丛中共同读着《我们看海去》,共同梦想着海,英子心中有英子想象过千万次的美丽的海:蓝色的大海、白色的帆、金红的太阳……,小偷心中也有他想象的海,可那遥远的海是属于他弟弟的海,只有他努力、哪怕是做贼去偷供养好弟弟上好学才能到达的海。英子的海虽遥远可英子终究能看到,“小偷”或许看不见海了,可是他希望他弟弟能看到。我们同样祝愿英子、小偷和他弟弟、每一个人都能看见心中美丽的海。

想象的海和现实的海有差别,可是在英子心中的海是美的!好人和坏人有差别,可在英子心中人都是善良的!我们现在就住在大海边,在家里、在办公室里抬眼就能看见海,可是细细想想,我们已经很久没有真正感悟大海的美丽,至少我们眼中的海没有英子心中的海那麽美!同样我们现在身边有很多人,可是我们真正能倾诉的朋友不多,至少不像英子和“小偷”一样互相倾诉心声,我们现在心中认为是好人的也没有那麽多,至少不像英子心中的好人那麽多……

但愿我们每一个人心中永远有像英子心中一样美的海:蓝色的大海、白色的帆、金红的太阳……也希望我们每心中放下戒备,那么我们眼中好人就会越来越多,生活就会越来越美!

读了《我们看海去》这篇文章后,最让我难忘的就是“贼”为了弟弟能够上学而去偷东西,充分体现了兄弟之间的亲情。

虽然我没有兄弟姐妹,但是我有一个表哥,他对我也是非常的爱护。有一次我被人欺负,哭着跑回家了,当时我表哥刚好来我家,看到我哭哭啼啼的样子就问我怎么了?我给他说了这件事的来龙去脉,表哥拉着我的手就去找那个欺负我的孩子算账,表哥把那个小孩教训了一顿还让他给我赔礼道歉,告诉他以后再也不许欺负小朋友了。从这件事中我看出了表哥对我的爱护,就像文章中的“哥哥”一样。

这篇文章呈现给读者了一幅兄弟情深的感人画面。

为了供弟弟读书,哥哥无奈去偷东西,结果当弟弟终于毕业时哥哥却被抓走了。哥哥用他的苦换来了弟弟的美好未来,这种血浓于水的亲情让读者感动不已。虽然哥哥是个让人提起来觉得可耻的“小偷”,但是却又让读者觉得哥哥却是那么的伟大。

其实,好人、坏人、善良和丑恶,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架天平。我们应该如天平一样公正的衡量、评判他人的行为,但是任何时候都不能损人利己和恃强凌弱。希望孩子你能懂得表哥帮助你去揍别人是不对的,今后要学会以理服人,这样别人才能心服口服。

《我们看海去》读后感5

一首“我们看海去”的诗将我引入这篇文章,这里面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呢?

那里面讲了一个小偷与英子的故事,在班上我们讨论了那个小偷该不该被警察抓起来,我觉得应该被抓起来。

因为我觉得,他想供“弟弟”读书没错,可是要走正当的道路,而不应该偷别人的东西,所以我觉得应该被抓起,别人的东西也来之不易,不管他偷东西是为了“弟弟”也好,还是老娘也好,总不该偷东西,他要是真想挣钱的话可以推车或拾破烂,总之不能偷别人的东西。

我觉得英子也很好,如果英子知道那个人是便衣警察的话,我想英子应该不会把小铜佛像给他,更不会将从哪捡来的告诉他,小英子还和小偷订了一个约会呢,订的是“我们看海去”的约会,可我想这个约会永远也不会实现了。

小偷最后也被抓了,不知他的弟弟和他娘怎么样,读完后我静静地想,书中的内容一幕幕地展现在我的脑海。

《我们看海去》读后感6

《我们看海去》是《城南旧事》中的第二大篇,故事发生在小英子搬家到像一把汤匙的新帘子胡同后。

小英子在隔壁的草地帮同学捡球时偶然遇到了一个"小偷",但是小英子却觉得他是好人,因为他的嘴唇厚厚的。接着好几天,小英子都会去草地听那个"小偷"讲故事。小英子还把最喜欢的诗——“我们看海去”背给他听,他们并许下了承诺:等他弟弟坐上大轮船去国外读书时,一起去看海。

一天,小英子照常去了那片草地,但是没有找到那个“小偷”,等小英回到家附近时,一个男人要走了小英子随手拿在手上的铜佛。三天后,当小英子领完假期作业回家时,却发现了“小偷”已被抓了。原来向英子要铜佛的男人是便衣警察,就是他抓住“小偷”的。妈妈让小英子长大后写一本一个坏人怎么做了贼的书,但小英子决定要写的是“我们看海去”。

在小英子的眼里,她分不清好人与坏人的区别,就像她分不大海与蓝天一样,所以她只能依靠长相来判断好人与坏人。当“小偷”被抓住时,小英子并没有开心,心中反而有些自责和同情。

读完本篇,我不禁地问自己,文中的“小偷”是好人还是坏人?他关心弟弟,照顾母亲,这样的人不能算是坏人,但他却靠偷盗来养家糊口。我想小英子就是在用她纯洁的心灵告诉我们世界上本就没有绝对的好与坏,就像远望大海,海天一色连成一片,让你无法分清楚海与天一样。

《我们看海去》读后感7

《我们看海去》是大作家林海音专辑《城南旧事》中的一个小故事。大家刚看到这个书名时一定认为这个故事写得是广阔无际的大海,和她怎么看海的,那么你就大错特错了。《我们看海去》是小英子与一位“小偷”的约定,也是她对世界美好的憧憬。

小偷的内心里真的没有善良的种子吗?答案是否定的。小英子搬了新家,她的新家离海边很近,海的颜色是蓝色的,天的颜色也是蓝色的,所以小英子放眼望去,总是分不清海和天,就像她分不清坏人和好人,有的人说‘好人的嘴巴厚厚敦敦的。’‘坏人长得贼眉鼠眼的。’还有人说‘好人坏人长得都一样,都是人,不过内心不一样,别人心里的世界,谁都看不透。’刚刚上一年级的小英子当然不懂最后一句话,所以她也只能以相貌判断人的好坏一次,她在一片高草丛中遇到了一个小偷,因为小偷长得像“好人”,所以没有怀疑。他们约定每天小英子放学就到这里和他见面,听他讲他的故事。渐渐的,他被小英子的天真和守信感动了,露出了他善良的一面。那天,她和他许下了诺言——我们看海去。不过,小英子却阴差阳错地帮助了要抓那个小偷的警察。次日,警方成功地抓住了那名小偷,可我却一点都不高兴,我竟为一个‘小偷’感到惋惜。

这就是《我们看海去》,一个小女孩对世界美丽的幻想。有些人长大了,就看清了世界,分清楚了海和天,分清楚了好与坏,却唯独失去了那份天真,那份童心。童年,就是最美好的回忆。

《我们看海去》读后感8

我家的管事婆!爸爸快来看。我那天晚上特别伤心。龟兔在比赛的过程中跨过许多地方,而乌龟有些地方跨不过,兔子看见了就对乌龟说:“乌龟,我看你还是认输吧,走的这麽慢,最后的胜利肯定属于我的?它就会打开音乐设备,让我放松心情,听听音乐。

小说通过小英子与这位“大朋友”的'交往,展示了20世纪初北京的生活画卷和深刻的社会矛盾——为了生存,穷人甚至被逼走上了偷盗的犯罪道路,透过朴实无华的文字,感受到了作者对社会幽深的忧虑,对下层百姓深刻的同情。文章简短,叙事明快,但涓涓流长,色彩丰富。读后我也有了自己的感慨。

优良的环境成就人,恶劣的环境毁掉人。恶劣的社会大环境,使普通民众食不果腹,为了生存只好鸡鸣狗盗,老实忠厚者变成了盗贼小人。国泰民安了,则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环境是那么捉弄人啊。学校是个小社会,一个小环境。一所好的学校,一个好的校风,可造就更多优秀的学子;一个早恋成风,放任散漫的学风,就会使孩子恶习成灾,光阴虚度,老来伤悲。可见孟母三迁故事不虚。

《我们看海去》读后感9

《我们看海去》是《城南旧事》中的第二篇小说,主人公林英子搬了新家,在她家旁边的草垛子里认识了一位陌生的男子,并成为了朋友。英子总是听他讲故事,英子一高兴便背起了从小学课本中学习的《我们看海去》,于是,便与陌生男子约定一起“看海去”。然而,小英子却不知道他们的愿望是无法实现的,因为小英子眼中的这位友好的大哥哥家境贫穷,要赡养瞎老娘,还要供自己弟弟念书,他就动起了歪念头—去各家各户偷东西,最终被巡警逮捕了。“蓝色的大海上,扬着白色的帆,金红的太阳,从海上升起来……”这种美好的愿望从此破灭了。

当书中写到,压着石头的油布包裹,胡同里发生接二连三的盗窃案,和蹲在草垛里的陌生男子时,我就感觉有很多疑问想要解开,恨不得一下子翻到最后一页看个究竟。就在小英子知道谁是窃贼的时候,我不禁大为震惊。窃贼竟然是经常给小英子讲故事的那位和蔼可亲的哥哥。我想:现在的这位被手捆白绳子的大哥哥,与小英子结识的那位大哥哥截然不同!他原先那副说说笑笑,非常亲近人的样子,使我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我们看海去》是《城南旧事》中最富有感情的一篇,这篇文章包含着林英子童年中的快乐、伤心、好奇……,那份与“野孩子”踢球的快乐,发现油布包裹的好奇,得知罪犯是那位大哥哥的伤心……这就是文章里所有的情感,因为我们都有感情,也都是忘不了的。

小英子的童年和我现在的童年都会发生许多意想不到的事情,但每次都化险为夷。

林英子就是林海音,这一篇文章就是林海音小时候的事情。我想,如果林海音小时候的事在我身上发生,那,我该多么幸福!

《我们看海去》读后感10

《我们看海去》讲的是小英子去草丛里捡皮球,无意中发现了一条带穗子的桌毯和一件绸衣服。她没有拿走那些东西,但却一直惦记在心里。几天后,小英子再去草丛里的时候没有找到桌毯,却在草丛里碰见了一个小偷,于是他们成为了朋友,还约定将来他们一起去看海。

其实那小偷的本性并不坏,他是一个好人,他去当是因为他花光了自己的家当,小时候又不好好念书,只知道玩闹。现在痛改前非,靠着做小买卖来供他弟弟上学,但这些钱实在是不够,才迫不得已当了小偷。最后,他就因为偷东西就被警察抓了起来。

虽然他是一个老实、正直的人,但他终究还是一个小偷;虽然他是为了他弟弟念书而不得不偷东西,但偷东西始终是一件不好的事。我想,他完全可以去找一份靠谱的工作来养家糊口,不一定非要当小偷。我想如果他弟弟知道他上学的钱是靠着他哥哥偷东西换来的,恐怕也会觉得自己上学也是不光荣的。

所以,做人还是不要去偷东西的好。就算偷东西不是为了自己,是为了别人,也不要去偷东西。

孟母三迁

孟子是战国时期的思想家。孟子少年丧父,母亲一人将他拉扯大。

在他小时候,他家住在坟墓旁,孟子总是模仿这些前来扫墓的人,孟子的母亲觉得住在这里对他的成长不好,就搬到了集市上,住在集市附近,他在这里又学习起商人做买卖,孟子的母亲觉得这里也对孟子的成长不好,他们又搬到学校附近,这里的学生饱读经书,孟子想他自己也应该这样做。“功夫不负有心人”,孟子终于成为了战国时期的思想家。

读完《孟母三迁》,我深深感受到——父母是我们的严师,他们的严管对我们的未来大有好处。我们一定要刻苦学习,不辜负父母对我们的一片苦心。

孟母三迁读后感2

今天下午,我写完字做完作业后,看了一个“孟母三迁”的故事。这个故事让我了解到孟子的母亲是很伟大的,她为了儿子有个好的读书环境,搬了三次家,直到儿子能安心读书。而且孟母还教育儿子“学习就像织布,织布要一针一针地织,学习要一天一天地学。月月学,年年学,日积月累,才会学业有成。

你这样半路逃学,就像我中途断织一样,不仅会前功尽弃,将来还会一事无成。”孟子听了母亲这些话,开始变得守秩序、懂礼貌、喜欢读书, 再也不逃学了。我读了这个小故事后,让我知道了专心读书,刻苦学习是多么重要,只有这样将来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

孟母三迁读后感3

孟子三岁的时候他爸爸去世了,当时他家住在一片墓地附近,孟子经常跟他的小伙伴到墓地去玩葬礼的游戏,孟子的妈妈觉得这样的环境对孩子的成长有影响,于是孟子和他的妈妈搬到了一个集市附近居住,那里都是杀猪卖肉做小买卖的,时间长了孟子又和他的小伙伴玩起了做买卖的游戏,孟子的妈妈觉得这样的环境对孩子的成长也有影响,于是他们第三次搬家,搬到了一个学堂附件,孟子每天见到的是读书郎,每天听到的是读书声,就这样孟子渐渐地喜欢上了读书,孟子的妈妈觉得这样的环境对孩子的成长才有好处。

我觉得孟子的母亲非常爱孟子,他为了孟子的成长搬了三次家。孟子的母亲非常辛苦。

我们以后要爱妈妈、不要让妈妈生气,妈妈说的话我们都要听进去。

孟母三迁读后感4

今天,我读了《孟母三迁》这个成语故事,告诉我们的道理是:家长们,千万不要忽视环境对孩子们的影响,因为不同的环境将对成长有着不同的影响,本来孟子家住在墓地附近,孟母看到孟子经常学别人抬棺材。孟母就把家迁到集市附近,孟子又玩儿上了买卖的游戏,孟母决定再次搬家。

到学馆对面居住,学馆里常常传出读书声,这次孟子果然安下心来读书了,所以家长们,可千万千万不要忽视环境对孩子的影响啊!!!!

孟母三迁读后感5

孟子小的时候,家住在坟场附近。孟子常和小伙伴玩送葬的游戏,孟母认为住在这里不利于孩子成长,就把家搬到街市上。街市上有很多的商贩,住在这里的孟子又学会了叫卖、吆喝。孟母只好再次搬家。这次孟母把家搬到学堂附近。这下好了,孟子天天跑到学堂去听学生读书,渐渐对读书产生兴趣。孟母见了,就在这里定居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环境对一个人的成长非常重要,良好的学习环境能够激发学习兴趣,另外,家庭教育也是孩子能否成功的关键。现在我们的教育环境很好,我们要好好珍惜。我也是一个珍惜时间好好学习的孩子。

孟母三迁读后感6

我读了这篇文章懂得了一个道理,环境对人的成长有很大影响,孟母明白了这一点,为了教育好孟子三次搬家。开始住在一座山下孟子总是模仿上山上坟人的样子做丧事。第二次把家搬到镇上,邻居是个屠夫,孟子又学起了卖肉。

孟母又把家搬到学校旁边,孟子跟着学生们读起书来。

孟母三迁读后感7

自从孟子的父亲去世之后,孟子的母亲对他非常严格。

他们家住在一片墓地旁,孟子和小伙伴们经常玩与坟墓有关的游戏,孟母觉得这样的环境对孟子不利,于是就搬家了。

他们搬到了杀猪卖肉的菜市场附近,孟子就跟小伙伴们玩杀猪卖肉的游戏,孟母觉得这次还是不行,就再换了个地方。这次是一座学堂旁边,孟子看到大家都在读书,也喜欢上读书了,这次孟母终于露出了笑容。

孟母三迁读后感8

今天,我读了《孟母三迁》这个故事,孟子能成为我国历史上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与孟母的引导和教育是分不开的。

小时候,孟子一家住在一个墓地旁边,天天看到扫墓的人哭哭啼啼地从家门口经过;孟子看多了,经常跟小朋友玩丧事的游戏。孟母觉得这样的环境不利于孟子成长,把家搬到了市镇上,邻居是个屠夫,整天杀猪宰羊,孟子耳濡目染,和小朋友玩耍时,也总是玩剁猪肉、做买卖的游戏。孟母觉得这里也不适合孟子居住。孟母又把家搬到了一个学堂旁边,这里书声朗朗,学习气氛浓厚,孟子接触到的都是读书人,也开始读书。在母亲的教导下,成了一位儒学家。

这则故事使我感受到了母爱的伟大。生活中我也有很多让妈妈操心的事情,特别是写作业,每晚都是全家人等我写完作业才睡觉。最晚的一次写到夜里十一点多。我以后要养成独立完成作业的好习惯,少让妈妈操心。

孟母三迁读后感9

今天,我看了一篇名人故事,它的名字叫《孟母三迁》。主要讲的是孟子的母亲为了让孟子有一个好的学习环境,把孟子培养成为有用的人才而三次搬家,最后终于找到一个能让她安心的地方。

从这篇故事里使我感到:妈妈为了我们付出了很多,就像文中的孟子妈妈。做为孩子特别是我们正在上学一定要好好学习,不让爸爸妈妈失望,用我们的成绩来报答爸妈对我们的爱。

孟母三迁读后感10

最近,我读了一个成语故事——《孟母三迁》。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孟子的母亲为了让孟子有一个好的环境学习,她就搬家连续搬了两次之后,终于在第三次搬到了学堂附近。后来孟子就在学堂里认真学习。我读了这个成语故事之后,我很感动。孟母为了儿子的前途连续搬了三次家,多伟大的母爱啊!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像孟母一样的母亲,也有很多像孟子一样的孩子。我们的母亲为我们费尽苦心,操碎了心。

所以我们要理解妈妈问啊、望子成龙的苦心。让我们一起努力学习,不要让母亲白辛苦了。

孟母三迁读后感11

今天,妈妈陪我看了一篇令我印象深刻的故事《孟母三迁》。这个故事是说孟子小时候很调皮,他的妈妈为了让他受到好的教育,就一连搬了三次家,第一次他们搬到墓地旁边,但孟子只和邻居的大人小孩学者跪拜、哭嚎的样子。母亲无奈至极只好又搬走,这次他们搬到集市,孟子又学着商人的样子,演的像极了。母亲无奈之下又搬到了一所学校的附近,孟子这才开始变得守秩序,懂礼貌,也爱读书了。母亲这才认为她选对了地方。

这就是所谓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了,孟子妈妈深知环境对于孩子的重要性,为此,不惜三次搬家。为了孩子的成长,妈妈真是用心良苦啊。

孟母三迁读后感12

今天看了儿童读物《孟母三迁》,书中的孟母为了给儿子一个好的学习环境,不惜三次搬迁。让我身有感触。

生活中我们的.妈妈又何尝不是呢,为了我们的学习,为了给我们创造一个好的学习条件和环境,付出了多少精力,多少汗水啊。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决不能辜负妈妈对我的期望。

孟母三迁读后感13

我读完了《孟母三迁》这个故事,从中得到了很大的启发。

孟子小的时候,他的妈妈非常关心他的学习。孟子的家住在坟地的附近,孟子天天放学就到墓地模仿那些哭泣的人们,孟母看孟子在这里不能专心致致地学习,所以就搬到了市场边上;可是,孟子每天放学就到市场里学那些小贩们叫卖,孟母看孟子还是不能用心学习,就又搬到了学堂旁边;可是,孟子回来没有什么事儿做,就找小伙伴到学堂去看那些小孩在和先生一起读书,他们回来也拿几本书装模作样地读。孟母发现孟子这几天进步很快就把他送到了这所学堂。

我读完《孟母三迁》这个故事,明白了学习要有好的学习环境。孟母为了孟子学习好,不顾一切,金钱、劳动选择良好的学习环境,三次搬家,孟子努力学习终于成为了中国古代的思想家。现在的家长是不是不顾一切给我们选择良好的学习环境呢?

孟母三迁读后感14

他与村里的孩子一起上树掏鸟窝,下河捉鱼虾,时常忘记了回家。母亲为了寻找一个好的环境来教儿子念书,便将家搬离了那些有淘气孩子的地方。但是,新搬的地方隔壁是个铁匠铺。小孟轲又学着铁匠玩起了打铁来。

于是孟母又一次搬家,这次她干脆把家搬到了郊外荒野之处。她认为这样单独居住儿子便能专心的读书了。谁想到了清明时荒野里一下来了很多上坟的人。于是小孟轲从家里逃出去观看上坟人,学照大人的样子去上坟。

孟母不得不三次搬家。这次她把家搬到了一所学校旁边,而且把小孟轲送到学校拜师读书。可是枯燥乏味的教学让小孟轲忍耐不住,他又逃学了。这次孟母忍不住生气了。

她一下把儿子拖到织布机旁,拿了一把剪刀“咔嚓”把自己织的布全剪断了说:“不愿读书的人将来长大了就与这剪断的布一样是没有用的东西!”这回小孟轲终于受到了震动。他下定决心不再辜负母亲对自己的希望,发奋地读书,最后终于成了战国时的大学问家,世人尊称他叫“孟子”。小孟轲有个慈祥伟大的母亲,是他人生指路的明灯。只有把握住学习的机会长大才能有出息。

“若使年华虚度过,到老空留后悔心”这句话我们应该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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