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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吸毒的日子里读后感细选56句-读后感

艾滋病小斗士读后感600字1

今天我读了《艾滋病小斗士》这篇课文,它讲了一个叫恩科西的男孩从小患上了艾滋病,但他顽强地与病魔作斗争,还号召人们关心艾滋病人的故事。

从课文中我了解到艾滋病十分可怕,通过查阅资料,知道艾滋病是一种破坏人的免疫系统,使人体丧失抵抗各种疾病的能力的一种终生传染病,主要通过血液、吸毒、母婴等关系传播。目前国际医学界至今尚未研究出防治艾滋病的有效方法。

恩科西从小带有艾滋病病毒,没有童年的欢乐,但他没有向病魔低头,他一面顽强地和病魔作斗争,一面呼吁大家关心艾滋病人,他和病魔顽强抗争的事迹传遍了大江南北,他有幸被邀请在南非举行的国际艾滋病大会上发言,在台上,他说:“我们需要关爱,拥抱艾滋病儿童是不会被传染的。”这句话说出了艾滋病患者的心声,震撼了全世界人民的心声。

但是现在世界上有很多人歧视艾滋病患者,认为艾滋病患者碰都不能碰一下,所以小恩科西才会在上学问题上受到歧视,虽然在媒体和养母的不懈努力下,他终于上了学。但是恩科西的身体非常虚弱,生命随时可能结束,他热爱生活,珍惜生命,无时无刻不在梦想未来,他说:“等我长大了,我要成为一名艾滋病问题专家,周游世界,到各国演讲,让越来越多的人了解艾滋病,关心艾滋病人。”

虽然恩科西在与艾滋病斗争的过程中闪现出人性的光辉,但是疾病仍然夺去了他的生命,恩科西死后,南非前总统曼德拉悲恸地说:“一个人究竟该怎样面对天灾,恩科西就是榜样。”

我读完课文,被恩科西顽强的精神和珍惜生命的举动深深打动,以后我要向他学习,决不让一分钟白白流过。

艾滋病小斗士读后感600字2

星期一,我学习了一篇课文——《艾滋病小斗士》,令我深有感触。

文章的主人公是个一出生便患有艾滋病,母亲早亡的黑人男孩儿,他名叫恩科西,生前曾多次代表南非参加艾滋病研讨大会,并用纤弱的声音呼吁:人们不能对艾滋病人另眼相看,我们需要关爱!拥抱艾滋病人是不会被传染的!虽然生了病,但小恩科西仍然勇敢乐观地与病魔斗争,鼓励他人不向艾滋病低头。他的举动最终改变了人们对艾滋病人的看法,但可惜的是,这位艾滋病小斗士在20xx年6月1日,因为艾滋病恶化而离开了人世。读到这里,我不禁感到悲痛,但更敬佩小恩科西的坚强和乐观。我不由地想起了一件事:

有一回,我的腿因为上学途中的一场事故与伤疤和缝合针说了“HELLO”!在等待拆线的日子里,可谓是郁闷到了极点:体育课不能上,课间活动参加不了,中午下楼盛饭做不到,就连上下电动车、走个路也摇摇晃晃需要人搀扶,否则一不小心就会弄个人仰马翻。我当时甚至切实感受了一回残疾人的生活模式!如果把这个套用在数学公式上,就变成:残疾人+生活=我+腿伤=痛不欲生+苦不堪言!唉……不过好在灰暗的日子总有尽头,我坚持到了拆线的那一天,因为我心中坚信:时间+隐忍+治疗=康复!所以我得坚强地正视这属于我避之不及的灾难,与伤心、颓废说“GOODBYE”!我觉得那个时候的我也像恩科西一样乐观而积极地面对了生活,没有被一点困难吓倒!我很高兴,我用毅力战胜了磨难。

学了这篇课文,我懂得了许多道理:人要乐观面对人生,不做悲观主义者。或许我们一生中会遇到许多磨难,但坦然面对,勇敢克服,说不定磨难也就变成了一种无形的财富。让我们不惧未来,勇往直前!

艾滋病小斗士读后感600字3

今天,我认真地阅读了《艾滋病小斗士》这篇文章,故事中主人公恩科西的身影深深地铭刻在我的脑海里。尤其是他坚忍不拔的性格,助人为乐的品质,深深地打动了我那脆弱的心灵。

恩科西是一位出生就携带艾滋病毒的'孤儿,母亲被这种可怕的病毒夺去了生命。是位仁慈的白人妇女基尔约翰逊收养了他。世界每天都有500名携带艾滋病毒的婴儿降生,可这些孩子都活不到自己第四个生日。可是小恩科以他不可动摇的意志,挺到了他第12个生日。9岁那年,养母带着恩科西报名上学,这引起当地一场轩然大波,可经政府的不懈努力,小恩科西终于能背上书包上学了。

对比小恩科西看看自己,心中感到无比的惭愧。生活中,我擦破点小皮就大哭大闹,这比起恩科西的痛苦算得了什么呢?当我们津津有味地吃饭,高高兴兴地玩耍的时候,根本不会想到,小恩科西正在医院里经过医护人员的精心照料才把恩科西从死亡的边缘拉了回来,他是多么盼望有个健健康康的身体和我们一起玩耍,一起嬉戏啊!

我们的小斗士不仅有不屈不挠的意志,还有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的高尚品质。世界上许多人都歧视艾滋病人,讨厌艾滋病儿童,可是恩科西不断地在艾滋病发布会上向世界人民呼吁,要接受、关心艾滋病人,爱护艾滋病儿童,了解艾滋病病毒。恩科西身患艾滋病,可每天他没有胆战心惊,而是开始学怎样坦然的面对生活,面对学习,他是我的榜样,也是大家的榜样。

我想以后一定要以恩科西为榜样,珍惜时间,努力学习。他给了我无穷的力量,永远鼓舞着我前进。

艾滋病小斗士读后感600字4

在我们的语文书中有一篇文章,让我们难以忘怀。我情不自禁的打开语文书翻到了《艾滋病小斗士》这篇文章,虽然已经读过很多遍了,但每一次仍然读的我热泪盈眶,心里满满的。我又一次认认真真的开始读了起来,这个叫恩科西的黑人男孩。一出生就携带艾滋病,但是他竟然一直挺到了上学的年龄。9岁那年恩科西开始上学了,当他得知自己有艾滋病时,不是悲观消沉,而是开始学习怎样面对可拍的艾滋玻但是2001年6月1日这天小恩科西终于静静地离开了人世。

我感觉这篇文章很好看,于是我又开始读一遍,当我读到:人们不应该对艾滋病人另眼相看,我们需要关爱,拥抱艾滋病儿童时不会被传染的。读到这句话时我十分感动,我想如果我们班要是又一位艾滋病儿童的话,我一定会关爱他,跟他一起玩游戏,而不是对他另眼相看。

我觉得现在世界上的艾滋病人十分缺少关爱,没有人和他们玩,没有人和他们说话,他们十分孤单,所以我建议全世界的人民取爱护艾滋病人,让他们远离痛苦。

最后我感受到自己远远不如恩科西,记得有一次,我生病了,早上爸爸叫我起床上学,我就死懒在床上不起来,有气无力的对爸爸说:我生病了,今天就不去上学了吧!我本来以为吃点药就好了,可是爸爸说要带我去打针,来到医院,打完针后已经三点了,回到家我也就没去上学。通过这件事我感受到自己一点不如恩科西,他得了艾滋病还去上学,可我一点小感冒就把我吓的不敢上学。我们真应向恩科西学习呀!恩科西他遇到困难不是悲观消沉,而是坦然地面对生活。

艾滋病小斗士读后感600字5

在我的语文课中有很多令人印象深刻的课文,而使我感受最深的还是《艾滋病小斗士》一课。当我含着热泪读《艾滋病小斗士》这篇文章后,对艾滋病小斗士恩科西产生了深深的同情。深深的同情。

岁的南非儿童,他的命运真不幸,里面的主人公恩科西是一个12岁的南非儿童,他的命运真不幸,他一出生就携带艾滋病病毒,但是他却没有悲伤,他具有有的顽强生命力。9岁那年,经过养母的不懈努力,他才得以背上书包去上学。恩科西的身体很虚弱,随时都可能死去。他得知自己的病情后,不是悲观消沉,而是开始怎样坦然地面对今后的生活,面对可怕的艾滋病。他一边顽强地与病魔作斗争,一边关心和他一样患病的儿童。

2001年的6月1日,病魔终于夺去了小恩科西那幼小的生命。恩科西本来应该拥有美好的前程,他懂得要该如何面对天灾,他还有梦想,他具有顽强的生命力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我想告诉患有艾滋病的病人,应该要勇敢地面对现实,坚强地活着,像小恩科西那样顽强与病魔作斗争。

在生活中,老师、家人等都会强调我们要注意要安全,可是有些人却不以为然,不懂该怎样珍惜生命,不但不听家人的话,还跑到山上,水库等危险的地方去玩,结果有的人钻山洞出不来就死在里面,有的去水边玩不小心就掉下去淹死了我们应该要记住,生命是非常宝贵的,只有一次生命,我们应该要记住,生命是非常宝贵的,只有一次生命,一但死去就再也活不了了。我们要向恩科西学习,学会坚强,学会珍惜生命。再也活不了了。我们要向恩科西学习,学会坚强,学会珍惜生命。

《看见》读后感500字 篇1

二零零三年,“非典”爆发。

而现在,“非典”对我来说,不过就是教科书里一个好像听到过的名词,一个要背的年份日期。

直到,我本周读到了柴静的《看见》里,一篇关于她做“非典”新闻调查的文章。

本文通过许多真挚动情的环境心理描写,让读者清晰地认识到“非典”,看到了“非典”的背后——那是人类坚强的意志,“我要活下去”,那颗最温热的跳动。

如果,死到临头,活着的日子屈指可数时,你会害怕吗?你会觉得死亡是一种解脱吗?如果,你面前有无数人在倒下,一个接一个倒下,就如多米诺骨牌,你会惊慌吗?你会担心下一个是自己吗?

当每早,太阳升起,睁开眼能看到万丈金光,是否会感叹“活着真好”?

封面是一张照片。有三种人。小孩,中年人,老人。小时候经常猜一个谜语:“什么东西小时候是四只脚,长大了二只脚,老了以后是三只脚?”谜底是人。现在的我们,有时会有“当一个退休老人多好”这样的想法。可当我们老了,转回头看自己的漫漫人生路,又是一种什么感受?是羡慕之前孩子时的青春活力,还是享受快到终点了?

有一种人,认为人生的目标就是活着。不管成功与否,有意义与否,即便处在社会底层,即便人生不如意,只要能活着就行了够了,哪怕当牛做马。

有一种人,比如革命英雄,认为活着必须要有尊严,否则还不如死亡,所以才会宁死不屈。他们坚持认为“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这是他们的人生哲理。

活着,真好。活着,真不好。

《看见》读后感500字 篇2

用时18个多小时读完了《看见》这本书。只因柴静两个字!

这本书中柴静写了发生在我国一些城市不同地方的很多事件,有些我听说过,有些不知道。

通过《看见》的人和事,了解他人越多,个人的悲酸欢慨也就越不足道,在书中你看到千万年来的世界何以如此,降临在你身上的事不过是必然的一部分,还是那句话:“只是生活本身矛盾密布。”

这本书里,看到了我生活范围之外的很多“不可思议”的事,让我从不同的人,不同的事情上,了解和理解着现在我生活的这个社会大家庭。并让我更清楚的明白每一件事的发生,不仅仅是你眼前看到的,耳朵听到的那么简单。每个人都是一个个体,你不是他(她),就无权去猜测和臆想别人,更无权去批判和指责别人!只因你不是他(她)。

“这世上没有好人坏人之分,只有做好事的人和做坏事的人!”“一个国家由一个个具体的人构成,它由这些人创造并且决定,只有一个国家能够拥有那些寻求真理的人,能够独立思考的人,能够记录真实的人,能够不计利害为这片土地付出的人,能够捍卫自己宪法权利的人,能够知道世界并不完美、但仍然不言乏力不言放弃的人。”只希望我们的国家越来越多这样的人,我们的国家越来越好!人民越来越幸福!谢谢!

《看见》读后感500字 篇3

柴静的《看见》这本书,其实一开始光看作者名和书名的时候,我是没什么太大的兴趣的,也真心没有太去在意,只是当做随意翻翻的心态去开始看的,可是当看到非典时期的这一章时,真的感受到了内心翻腾的情感,哭的不能自已;也激起了我对这本书的全部的兴趣,用认真的态度去看,不得不说,越往后看,真的感触越多、越深;这是一本好书,一本有毒的书,让人不由自主的会去思考很多的问题。尤其是对于人性的思考、对于教育的思考……

柴静是个感性的人,也许只有这样感性的人,认真的对待生活的人,才可以用这样细腻的文字来去描写出自己的经历,与人、与事之间的细节与感受;我不禁在想,我总觉得我的日常很无趣,什么都是平常与普通的,是否是因为我不曾像柴静一样,用心去看待、去感受?

我想起了我曾经的一大堆一大堆的日记本,我有多久没写过日记了?好像好多年好多年没有去提笔写过什么了,没有去记录过什么了~看了柴静的书,我在想,我要重新拿起我的笔、拿起我的日记本,我想也去用心感受生活,将自己每日的经历,每日的思考,每日的省悟,都去记录下来!这也是给孩子的一个教育方式……

其实,柴静还是幸运的,她在这个成长过程中,遇到了不少“良师益友”,他们督促她成长,帮助她成长,也为她答疑解惑,也让她去从事实中汲取营养、经验。可以说,柴静的背后,站着一个团体,这是让人羡慕的,一个好的团体,一个好集体,真的是对人影响很大的。否则,总归是要多走些弯路的。

《看见》读后感500字 篇4

总觉得这本书的书名起的很妙,叫“看见”,它确实也为我推开了一扇窗,使我看到更多不同的人,不同的生活。

有个朋友喜欢问我人为什么要活着,我每次都不以为然,告诉她吃吃喝喝就很快乐,所以活着这么高深的问题,交给胃来回答就好。忽然觉得自己实在懵懂无知,只看到了井口大的世界,就已满足。

如果叫我现在回答,我一定会告诉她:一切都已定,一切都未知,还有东西交给我们探索,还有东西能让我们感受,就蛮不错。

我不太了解记者这个行业,属于电视的时代也即将落幕,但记者所担负的责任是仍要有的,或许会由另一个职业继续承担下来。在这本书里,有很多可敬可爱的媒体人,他们也平凡,却更多了一分对职业的热爱和对社会的认真。对我而言,他们从此不再是一个符号,而是一群活生生的人,无论过世还是仍在的,都会在我的世界中留下。谢谢你们,一直在为这个社会,为我们发声。

不用说,这本书文笔相当好,叫人对着手机哭哭笑笑,浑若痴狂。好几次不知为何潸然泪下,真是一把鼻涕一把泪。这样的文字离人很近,所以一个情感的浪头,就直直的拍在心里。曾经有个老师常告诫我,别把文章写的连自己都看不懂了。终于明白,字还是要给人看的,甭瞎想什么艺术,艺术离了人也都是沫子。让自己感动了,让别人也看明白了,就差不多成功了。

零零星星看了几个月,到今天看完,还是蛮不舍。就像刚掀开锅盖,闻到了点儿香味,就不得不松手。期待下一部作品吧。

《看见》读后感500字 篇5

喜欢这本书的封面。柴静温柔的看着眼前的生机活力,年老一代和新起一代注定的交替,而她融入其中,代表了另外一种气息。她的身边有和善,有无知,有无畏,也有细细探究的审视,在诸多目光中悠然自得,放松坦然,保持自我,这是一种气韵,也是一种风度。

干净爽朗的打扮,朴素亲近的穿着,或许不论她在哪,或是万众瞩目的颁奖台,或是阴暗破旧的小旅馆,或是草莽深处的原始农家,能在粗鲁威胁的缝隙中啄出真相,能在形形色色的人物中唤出真情,我觉得她是这个时代的亮点,我能发现她,对我而言是老天给我的礼物。

最近脑子里一直在翻腾着以后从事新闻工作的念头,一直在幻想我能否保持住这一份或多或少、清淡却长绵的,追求柴静的热情和志向,更一直在思考,如何才能像柴静、白岩松和崔永元一类的新闻工作者那般博学多识,谈吐之中自带淡雅,不疾不徐。

刚刚又看完了很多年前CCTV—10《人物》对柴静的采访,网上目前除新闻外,再少有关于她的片段。看着她对道路的摸索,只觉得前路漫长,心想如果你写一本明明白白的武林秘籍该多好!这样哪怕开始像你一样,错误追求见血封喉,也比丝毫无果好的多啊!

或许现在的种种思考和最近不安分的血液澎湃,在昭示我,嘿!管那么多干嘛!进一步有一步的欢喜!走就是了!

我一定要看见这世界万样风景,遇见万般人物,淌过河流迈过高山,行下万里路。

《看见》读后感500字 篇6

看了《看见》这本书后更体味到世事艰难和人生的复杂,一个人的成长成熟是多么的不容易,但对于一个电视公众人物来说更为重要,柴静在本书中就叙述了自己作为一个人一个电视人的不断成长成熟的过程,其中包括她在工作中也就是采访各色人物的访谈中的感悟,以及像陈虻这样的幕后电视人的激励下,逐渐成熟的。其实,我们作为一个普通人来说,成长成熟的过程和岂不是如此呢?只是我们不是曝光在大众面前,被放大被众说纷纭而已,所以,柴静们的成长成熟尤为重要。我们作为一个普通人可以慢一点点儿成熟稳重,可以出点儿纰漏,作为公众人物的电视人就不是应该有那么多缺点不足甚至偏见的毛病呈现在镜头前大众前了!

人的成长成熟需要付出代价,柴静也付出了很多努力,不断在修正自己,更重要的是不断醒悟深思社会人生大千世界中的千姿百态,她们比我们普通人见多识广,认识也就比较深刻,同时也更复杂,面对复杂混乱危机等在镜头面前要真是呈现同时又要清楚所带来的影响后果,我们作为普通人的影响力就及了,所以柴静们的成长成熟形象尤为重要,我喜欢柴静把它写出来,同时,我也从中反思自己的成长历程,总结记取,不断进步成熟,作为社会人,为国家社会家庭周围环境带来和谐友善一切正能量!

《看见》读后感500字 篇7

王家卫曾经说过:人的一生是见天地,见众生,见自己过程。

原本对柴静的了解只停留在,起初是湖南卫视的主持人后来被央视挖走,并被观众熟知成为名记!以前柴静的新闻看的少,因为在小时主动避开这种严肃新闻。说来奇妙,在看书过程中自己习惯性的去搜索文中新闻视频!一者想要自己去体会当下,是不是作者所说。二者是出于好奇,想要去了解曾经不了解他人!

印象深刻:再描述女子监狱事件中!一名中年妇女,在忍受不了丈夫的暴力之下,拿起刀连砍27刀致丈夫死亡。采访中,妇女回忆不起来当时画面,只是在说自己当时可能是魔怔了。细想之下妇女又说自己不后悔~

镜头转向:采访丈夫母亲及他们的儿女。

都在说妇女是没办法了,被逼的实在没办法了。柴静问女儿:当你失去爸爸的那一刻是什么感受?

(此时我心中os可能是恨,可能是无所谓吧,毕竟丈夫对每个家庭成员都施暴)

女儿回答:当她失去爸爸的那一刻,得到了一种从来没有的安全感!安全感这三个字顿时让我感到害怕~

我脑海中浮现出:为什么没有法律,相关部门去关注,重视家暴,是中国老的思想根生地固到觉的家暴是一件平常事了吗?

为什么在法庭上,法官不听妇女称述家暴过程,反而得到呵斥说法庭不是听你聊家常的地方~此时我心中os法官你是赶回家吃饭吗?你那一句只聊与案件有关,把她一切希望都消灭~法官你的那一句无期,死缓~简单明了。

去看见,去了解,才不容易把自己圈进一个局限里,才能在全面选择里,明白自己想要的~

《看见》读后感500字 篇8

《看见》这本书早有听说,但一直没有看,只知道是一名叫做柴静的央视记者所写。直到有一天,刷微博时看到她多年前关于同性恋主题的一个采访,被她提问的深度所震惊,由此对她以及她的工作经历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便将《看见》这本书买了下来。

《看见》是以她的一个个采访和报道经历组成,中间插有她的一些感悟。这本书触动人的不只是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故事,还有直达灵魂的拷问、发人深省的分析。而且最令我记忆深刻的也并不是故事,而是故事里许多必然的无奈和背后的缘由。

柴静是一名记者,她的工作就是为公众报道事件。我们都看过电视报道,知道大多数是什么样的,可是柴静不一样。她不甘于只将表面事件表达出来,而是非要追根究底,将整个事件全盘挖出来,淋漓尽致地展现在观众面前。

这本书里收录的有非典、奥运、地震、环境污染、征地冲突这种“大事”,也有同性恋、留守儿童、虐待动物这种“小事”。但不论大事小事,她总是从细节出发,让人看到最真实的情况,而不是大而空地给出结论。我想这也是她受观众喜爱的一个原因,谁都不喜欢蒙昧,而她擦亮真相,放大到镜头前。

她强调新闻报道不应该给出个人评判,只需讲出事实,观众自有判断。但柴静是个感性的人,她前期控制不住自己对某一方的倾向性,另一方面,她也是个理性的人,这体现在她努力不失偏颇,给予每一方表达的机会,而且提问逻辑清晰,环环相扣,深挖问题本源。

《看见》使我思考了许多,亦学到了许多。比如:新闻应全方位报道,减少评判,避免误导观众;少用道德的角度看待问题,遵循逻辑,理智考虑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看见》读后感500字 篇9

看完这本书大概花了两周,抽空写了一点感想,但又觉得过于矫情,一字字的删去。还是来天马行空想到啥写啥。柴静说,每个生命都是有很多个个体组成,我经常听到小学生甚至大学生轻生的现象,每每听到这种新闻心中无限的悲悯,不禁感叹,生命真的好脆弱。谁能拥有一帆风顺的人生,要想成功,只能不断的抗击抗压,只要牢记初心。

当然,说这个不只是为了鼓励别人,同样说给自己,现在的生活给了我很大的压力,有时候很想改变但是会恐惧到退缩。朋友说我很会规划自己的生活,其实他只说对了半句,但我不会经营生活啊,走着走着,就迷失了自己。想想自己,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是自己变得更优秀,看看这句话说的那么没底气,“更”有界定吗?还是对自己过于温柔,事事留有余地。

陈虻说,“不要因为走得太远,忘了我们为什么出发。如果哀痛中,我们不再出发,那你的离去还有什么意义?”且行且珍惜,时光匆匆,容不得自己时时迷茫,希望这一次能把自己所决定的'事坚持下去,不抱怨,不遗憾。

柴静的《看见》也让我感受到了人间的冷暖真情,她,温柔平和,眼里无限的悲悯与温情,很好的平衡了工作与情感所需要达到的境界,我看到了她,她也看到了整个世界。现实中我总容易被太多愚昧蒙蔽,所以希望自己能做一个善良的人在公正的要求下以宽松的视角对待每一件事。时常勉励自己,不娇柔做作,不阿谀奉承,始终保持自己的个性,在这复杂美好的世界中绽放我自己的青春。

在《看见》中我看见了柴静看见了世界,更重要的是看见了自己,我要拥有我自己的十年之期,好好经营我生活,十年之后的自己一定是幸福的。

《看见》读后感500字 篇10

感谢读书社提供的电子书,第一次阅读柴静的书,她的文字是那第朴实、接地气。故事又是来源于她的采访经历,是那么的真实,给我们打开新世界的大门。

宽容不是道德,而是认识。唯有深刻地认识事物,才能对人和世界的复杂性有了解和体谅,才有不轻易责难和赞美的思维习惯。——柴静《看见》。

什么是好人,什么是坏人?在我们普通大众的眼里,他今天做了好事,扶老太太过马路了,给某某儿童基金捐了多少钱了,见义勇为什么的就是好人。而坏人呢?做了犯法的事就是坏人。

在柴静的《看见》里好人和坏人没有这么泾渭分明,法律判定犯了法也不一定是坏人,就像药加鑫案,药加鑫撞了人还杀了人,网上的舆论一边倒都要判他死刑。柴静为了看见真相,他为什么要杀人,才知道当时的药加鑫因为恐惧,以为被撞的人记住了他的车牌,怕找他们父母的麻烦,冲动之下便起了杀心。药加鑫在父母面前是个乖孩子,努力赚钱也是为孝敬父母。

在我们所有人眼里年里看来,吸毒的人就是瘾君子,道貌岸然一副伪善的模样。吸毒女被送进戒毒所后便没人再管她,因为她已经列入坏人的名单,朋友亲戚都跟他们划清界线。所以后来被戒毒所所长卖到风月场所也没人知道。可谁又能想到,代表正义的警察会做出这种事情。事情最后吸毒女释放被家人接回去,戒毒所所长受到了应有的制裁。

强拆开发商如果他不强拆自己也会有身命危险;村里自杀的小学生,他们不是受到邪教蛊惑,而是在同学面前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等等等等!人有绝对的善恶吗?没有!

人,始终是人!我们不用深究他们是好人还是坏人,只要区分他做的这件事情,是好事还是坏事。而这时候就需要擦亮双眼,看见真相。

《看见》读后感500字 篇11

看完了柴静的看见,对中央电视台有了一种熟悉感,更对记者有了一分亲切感。她遇见了那么多人,一路成长,一路反思。她幸运的有那么多朋友,那么多家人。

看完后我对记者这个职业又有了几分了解,虽然皮毛,但是我起码看到了这个职业给柴静带来很大的变化。

想到自己一直是那么自私,那么功利,要放在以往,记者这种清贫又危险的活儿我肯定不会去做。但是我今天突然特别想当记者。因为我总是觉得,柴静在这十几年的记者人生里,心里是很享受的。

那不就够了吗?人生中能够做一件事,干一份工作,打开自己的心去接触,用全部的自己去感悟,而不是像我之前设想的人生计划一样,为着一个目标而奋斗——赚钱,让爸妈为我骄傲。

曾经觉得好像只有这个目标,其他我不知道该干什么。

但来了大学之后,也许是学校的人文气息太浓,也许经过几次采访让我感受到人和人之间交流的魅力,我变得逐渐不那么现实。

其实当一个记者挺好的,有什么不可以的?柴静的自述让我羡慕,因为她没有压抑地跟心走。她的自述更像一次采访,向我讲述着她或喜或悲,有欢笑有惆怅,但其实更是让她收获无数的记者生涯。她没有试图让我们学到什么,记者不是干这个的。她只是在向我们陈述她学到的东西,带着一个人,一个平凡的人该有的欣喜。而我之所以羡慕她,正是因为她的收获,恰恰是我最想要的。

所以我突然很想做记者,自私地说,我想从这个职业里,找到我想要的东西——自由。而我知道起码到现在为止,记者这个职业可以给我。

或许我以后就是去做记者了,谁知道呢?

《看见》读后感500字 篇12

“不要因为走得太远,忘了我们为什们出发。”

——题记

在《看见》中,我们沐浴了一次又一次心灵的洗礼和灵魂的激荡。在现实的鞭策下,柴静逐渐成长成熟,她从花里胡哨的小年轻成长为成熟稳重出色的中央主持人。在瞬息万变的镜头下,我们看见的是人物风景的变化,她却读懂了人世情怀,品悟了酸甜苦辣。我们常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但在《看见》中,我们懂得了要用心去看用心去听。

一路看见,读懂人情。“我们终将浑然难分,像水溶于水中”生和死,苦难和苍老,都蕴涵在每一个人体内,总有一天我们会与之遭逢。人生而平等,无高低贵贱之分。“只求认识与了解自我”虐猫事件引起了轩然大波,所有的焦点都集中在对踩猫女的批判上,充斥在人心中的只有痛恨。“采访时病友之间的相互探问”这期节目彻底改变了我对“死刑“的认识与理解。采访就是为了我们戳破那块幕布,让我们看透事实,了解实质。没有人甘心成为遭受鄙夷的社会底层人物,现实就像一块镜子,有美就有丑,但每个生命都值得被尊重。

一路走来,品悟生活。《看见》是真实地述说,没有华丽的语言,没有动人的描述,没有豪迈的呐喊,有的只是朴实的记录,真情流露。柴静没有刻意选取标志性事件,也没有描绘历史的雄心,在超多的新闻报道里,之选取了留给她强烈生命印象的人。这就是生活,真实即生活。看见的是视觉享受,品读的是人生真谛。用心去感受,才能读懂生活。

人生漫漫,生活五味杂陈。怀揣一颗真心,看人间百态,品人世情怀。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1

今天,我再一次阅读了由美国的著名小说大师杰克。伦敦写的短篇小说《热爱生命》,文章的内容很简短,但是意义却是非常深远。这篇文章对我的影响很大,我已经是第三次阅读它了,虽然只有短短的几十页纸,但是宏扬的却是一种志气、正气和骨气,还让我这个时常哭哭啼啼的小男孩也变得坚强起来。

《热爱生命》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有一名淘金者,在凯旋归来的路上,被同伴抛弃,他背着沉甸甸的金砂和金砖寻找来时的路,饥寒交迫,脚扭伤了,为了生存他不惜一切和大自然作斗争;为了生存他用全身的力气追捕松鸡;为了生存他勇敢的面对黑熊;为了生存他和一直追踪他的病狼斗智斗勇……最后他被科学考察队的队员救了,而他的同伴比尔却被狼群吃得只剩下一堆残骸。

读了这篇小说,我感触很深,我要感谢文章中的主人公,他对生命的这份热爱和面对困难的这份坚强,也一直影响着我。记得有一次,我不小心下巴受伤了,裂开了一个大口子,不停的流血,妈妈把我送到医院,医生说:“不能打麻药,还要缝三针。”我吓得神魂颠倒,大哭起来。这时,我突然想到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我这小伤和主人公的饥寒交迫和随时会被野兽吃了失去生命相比,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这样一想我马上就不哭了,勇敢地对医生说:“能不能轻一点啊?”医生笑着说:“好的,你闭上眼睛,很快就可以了。”接着我又打了破伤风针、挂了盐水,虽然都很痛,但是我活了下来。

通过这篇文章我领悟到:生命是很宝贵的,我们要热爱它,如果我们不珍惜它、不尊重它,它就会派死神来剥夺我们的自由。面对困难我们也要坚强的面对,我们也不能够轻易的放弃生命。现在就有很多生着绝症和重病的人,他们就是这样不放弃一分钟、一秒钟,配合着医生的治疗,并等待著名医来医治他们病,时时刻刻想着生命是宝贵的,这种热爱生命的精神也是非常宝贵的。

革命烈士矍秋白曾经说过:“本来,生命只有一次,对于谁都是宝贵的。”我们要告诫那些准备吸毒、跳楼和自杀的中国人,让他们要好好享受在这充满阳光、快乐和幸福的人间。

在地球上多活一分钟,多好的文案啊!生活也要这样,天天要保持快乐的心态,去感受每一天。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2

生命有多么的宝贵,应该如何去热爱生命,我直到读了英国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才真正了解到。

《热爱生命》的故事虽然短小,但却深刻地讲述了一个人对生命的热爱、渴望。主要讲的是一个赌博的人在去淘金的路上,经历了千心万苦,在生死间徘徊不定,那么长时间,他一直靠着一个意念慢慢地前进,哪个意念就是:我不能死,我要活下去。

生命就像蜡烛人,也许不能确定自己生命的蜡烛会烧多长。但谁都可以决定自己是否拥有热爱生命的权利。如果一只蜡烛在燃烧到一半快要熄灭时,你可以选择随缘,也可以通过各种办法,让它继续烧下去。

有这样一个故事,一对夫妇住在山沟沟里,他们已经穷得不能再穷了,有一顿没一顿的,即使这一顿也只是泡饭加白糖;平常能不穿鞋就不穿鞋,大部分时间都是打赤脚。他们家的衣裳几乎是用一块块补丁缝起来的。穷困的家境使得他们唯一的一个孩子由于得了病没钱医治而离开了他们。妻子想到自己现在的困境,又想到离开的孩子,悲痛得不得了,无奈之下,花钱买了砒霜,放在泡饭里,想和丈夫一起吃砒霜好一了百了,丈夫听后,十分气愤,把饭倒了以后,生气地对妻子说:“如果我们都放弃了生存的希望,不珍惜生命、热爱生命,我们还有什么奋斗可言!”就从那一天起,丈夫和妻子决定走出山沟。他们来到农村向别人借了钱买了一丁点儿土地,开始辛勤劳作,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汗珠摔八瓣。渐渐的,他们开始有了收获,由原来的一丁点儿土地慢慢地扩展开来,收入也慢慢地增长,他们已不再是以前哪个山沟沟里穷困潦倒的夫妻了。

这对夫妻就凭着不管周围的环境多么残酷地对待他们,他们始终能坚持下来了。因为他们看到了千分之一生存的希望,也把握住了这个希望,尽管希望很渺茫。正由于他们对生存的渴望,对生命的热爱,所以他会最终脱离险境。

生命只有一次,我们何不珍惜、热爱这一次呢?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3

有一个文学家叫做屠格涅夫的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话正验证在《热爱生命》这部小说上。我最近读完了这本书我对此感悟至深。

这本书主要是说2个人淘金者迷路了,面对生命,在冬天的山上抛弃了对方,他们都各自求生,他们忍受着饥寒的折磨,危在旦夕,他们只能吃树梗和小野果,他们饿的半死不活,在生命的边缘挣扎,但是最终还是逃避不了死亡的厄运。这片浩大的世界再用压倒一切的力量挤压着他们,正在残忍地摆出得意的威风来摧残他们。这些孤独者在无情的荒野上号啕大哭。他们为何而哭?是为了世界的冷酷?是为了伙伴的无情?是为了现实的残酷?他们起初深深的痛恨这个世界。可他们不久就意识到自己的想法是错的。在困难时,在寂寞时,在无助时,即将面队死神时,想到了温暖的家,才懂得了活在世上的快乐与幸福并不是豪华奢侈的生活而是拥有亲情和衣食。

他们在恶劣的环境中只为一个字“吃”。他们为了这个做为人类最基本的事而抛弃了一切。他放下了黄金,放下了荣华富贵,放下了他以后能够享受的一切。他们在饥寒交迫中想到了吃,他们把饭菜和温暖当成了希望。再想想自己虽说不上是锦衣玉食但也是衣食无忧,自己还常常浪费食物,还挑食,如果把我不爱吃的食物给那些穷苦的人,那他们一定吃的很香很香。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自然界的每一个物体只不过是它的一位客人罢了:惊雷虽雄伟、花儿虽美丽、歌声虽悦耳……但总是那样的短暂。生命也如此,它虽然赋予我们活力,可也会像过眼云烟般消失。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珍惜它。它的敌人实在是太多了:疾病、意外、火灾、洪水、衰老……它就像是燃烧的熊熊火焰,虽然明亮,可还是会骤然熄灭。我们要让我们的生命在有限的时间里去做许许多多有意义的事情,让生命显示出它的光彩夺目。

正如孟老夫子的《鱼我所欲也》中的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之则死。生命是那样的脆弱,有时还没来得及体验生活的乐趣时,生命就飞驰而过了。所以我们要珍惜自己的生命,让生命的活力迸发着无穷的活力吧。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4

可以说,《热爱生命》描述的是一个淘金者的故事。主人公独行于茫茫旷野上,他的同伴离他远去了,他陷入了困顿中。他该何去何从?

那时,他拥有的东西不多。一个疲惫不堪的身躯,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一个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此时于他无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这是个太大的累赘;一支枪,这是他防身的武器,却找不出一根子弹;还有那丰富的幻想力,他曾设想比尔会在前方等着他并与他一起南下,结果比尔早死于狼口。饥饿的他也曾设想美美地吃上一顿鹿肉,却可望不可及。严峻的事实使他更感饥饿。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创;他唯一可以感爱到的实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温暖那颗失落无助的心,并给他以前行的些许勇气,所以他视如珍宝般地小心包裹。文中有一个细节,他将那67根火柴数了四、5次仍“意犹未尽”地想再数数,这有点卑琐的举动也许看起来会很可笑,可是火,对于处在那样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里,是多么重要的工具和能源。他珍惜火柴,因为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时,威胁他生命的因素很多。首先是孤独,孤独意味着无助。无助地行走在危机四伏的旷野中,孤独一次又一次企图吞噬这个单薄的生命。其次是饥饿,饥饿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只能靠桨果之类充饥度日,而这些东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着,以致在获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人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最后是狼群的威胁;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时那撕咬的血腥。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因为那昭示了他的命运。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权利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环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个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因为适者生存。

文中没有言说的是对生活的渴望,主人公用行动证实了一切。

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无所不能。因为有信念,即使过着风餐露宿,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仍坚持着;因为有信念,取舍就有了原则。再耀眼的黄金的光辉此时也显得暗淡了。因为有信念,无惧路途的艰险,无畏敌手的凶猛。

《热爱生命》制造了一个绝境,在这样的绝境中主人公通过自己的行动,在他寻找求生之路的过程中,我们也抽丝剥茧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不是对财富的迷恋,不是对飞黄腾达的向往,仅仅是为了活着。是的,就是为了活着,虽然听起来是那么简单,但它却是一直支撑着主人公的支柱,对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吓退一只熊并在最后咬死了病狼。读到这里,我突然想到我们常常也会为平庸中的一点升迁或占有而趾高气扬吧,也会为贫穷时的一点不公或失去而气急败坏吧,难道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或生活的全部?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人更加头脑发热,更加迷茫。对一些得失、荣辱,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恰恰在于我们把它们放到了放大镜下面,于是它们成了我们眼中的一切。我们总会因为“为什么别人有而我没有”焦虑过,因为“为什么该我有而我没有”气愤过,也许这些想法本身并没有对错,但在这一切都无法实现或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的时候,我们又何妨把它们统统放入生命的本意这个前提下,把它们和活着的幸福比较,把它们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较?可能这会让我们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当然,我更钦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这样无助的关头依然能维持一个人的尊严,他没有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尸骨。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严重威胁的时候,当饥饿在不断榨干他的生命的时候,他能有这样的举动实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这时去吮了同伴的骨头,那么这个故事便不会如此深刻地打动人心,甚至有些让人厌恶。正是因为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关头,主人公所表现出的人性而不是兽,让我感动于生命的伟大。

不过,当我面对小说中那个抛弃了同伴的比尔时,我又无法认定他就是一个坏人,认定人性在他身上展现的就是恶的一面。因为小说毕竟是虚构的,我不知道真实的生活会是怎样,如果我是比尔,在那样的环境中我会怎么做?是不是一样会弃他人于不顾,因为我也想活下去,而受伤的同伴在那时是否就成为了我的累赘?一样是为了求生,一样是对生命的渴望,我真的能大义凛然地谴责比尔的行为吗?什么是善,什么又是恶?我又想到,如果是在中国的小说、电视剧里,可能我们更多地会看到这样的情节:两个同伴在面对生死威胁时,那个受伤的总会含着眼泪说:“你走吧,别管我了。”而另一个一定会怒不可遏地大吼道:“我绝不会丢下你,背也要把你背出去”或者“要死也要死在一块儿”之类的豪言壮语,最后的结局又大多是好人有好报,两个人一起化险为夷。但是,这真实吗?是普遍存在于人性中的东西吗?还是比尔的做法才代表了绝大多数人的选择呢?在中国从小的教育中,好像好人总是不怕死的,在面对民族大义和各种原则的时候,他不习惯妥协,喜欢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而坏人大都离不开贪生怕死的套路。好像比尔求生这件事情本身,就足以支持我们对他做出道德上的审判了。可是,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动机有很多,有的人是为了一日三餐,有的人是为了拯救全人类,我觉得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这个法律上的平等,就并没有考虑道德上的因素。不能因为一个人怕死,就判他有罪,不能因为一个人的行为不能给你以感动,就否定他求生的权利。最起码,善与恶的界限不能这样简单地划分。

而生命究竟有多大的潜质,究竟能在多大的程度上展示出它美好灿烂而不是丑陋邪恶的一面,我觉得是我们的教育和德育应该认真思考的。尤其是我们平日的教育环境往往是和平安定的,它掩盖了一些潜在的危机,使我们看不出一些深层的本质;而真正展现出这些本质的时候,往往是一些危急关头,这些时候,既是对教育最好的检验,却又是教育最无力的时候。教育的作用在这样的关头是会获得理想的回报,还是无情的打击,关键是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究竟是怎样教育孩子的。

思考有很多,却总是理不清头绪,无法清晰记录,是遗憾,也是继续思考的动力。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5

在我们人生的道路上,有时我们会觉得行路难。但是,我们不能被眼前的困难吓倒。我们只有直视目标才能心中有路,那些凶险的景象才不致让我们止步不前,再窄的桥也能从容走过。人生当中遭遇的困难不是上帝为谴责我们的缺陷而给我们布下的陷阱,相反,这正是为激励我们而设置的加油站。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要想成功地闯过去,就得确定好日标,永不言弃。这一切努力的动力就是热爱生命。

这就是我从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这本书中悟出的道理。在那危险的世界里,不管是动物还是人,生存的艰难和斗争的残酷是常人无法想象的。为了生存和不被击败,为了继续前进和延续生命,必须做出巨大的努力,进行拼死的斗争。这本书就描写了一位淘金者在美国北部的一段生活遭遇和顽强拼搏的历程。=

这位淘金者为了躲避即将到来的严冬,孤身一人,风餐露宿,在漫无边际的荒原_匕匆匆而又艰难地向东南方赶去。他身上没有食物,就在途中挖野草、抓小鱼生吃来维持生命,天黑后他就躺在地面或岩石上度过寒冷的长夜。一路上,他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周旋和搏斗。他先是跳细而行,后来由于体力不支而不得不川四肢在地上爬行。最后,他只能是下意识地用身子在地上蠕动着向前。他与极度的饥饿、疲劳展开了常人难以想象的斗争。凭着求生的本能和顽强的毅力,还有膝胧的希望,他最后终干活了下来,在北部荒原上奏响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这本书令我非常震撼。我想这本书能写到这种程度,应该是融人了作者早年的生活经历,渗透着作者切身的生活体验和感受。读着书中那位淘金者的种种遭遇,尤其是他在与饥饿、病痛进行斗争的时候,让我感觉很心酸很感动。朋友抛弃了他,他独自一人,拖着皮开肉绽的脚,忍受着撕心裂肺般的巨痛前行。饥饿带来的疼痛则更加剧烈,痛得他神智迷乱。是什么使他这么坚强地坚持下去的呢?我想是因为他有一颗热爱生命的心。他总是给自己希望,总是让自己鼓起勇气,总是想着要把生命继续下去。这样,任何微弱的力量都会变得无坚不摧,任何不幸的故事都会变得温馨圆满,任何弱小的生命都会变得生机勃勃!那些困难算得了什么呢?

人生难免有伤痛,但真正的勇士会在伤痛的刺激下变得更加清醒;人生难免有苦难,但真正的勇士会在苦难的磨炼下变得更加坚强。生命的力量正在我们的血液中翻腾。热爱自己的生命吧,千万不要轻言放弃!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6

“生命属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愧疚。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奋斗。”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宝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甚至有人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弃,一生都碌碌无为。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这与现在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现在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现在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力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主人公的朋友——比尔。曾经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弃深厚的友情……那时候我很疑惑,生命难道真的那么重要么?难道真的为了生命,连爱情,友情都可以失去?但后来我发现: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爱情,友情么?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然而,比尔可能到死的时候,才会体会到这一点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只有拥有伟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7

今天我读完了《热爱生命》这本充满斗志的书,“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感染了我。

《热爱生命》描写了一位淘金者的生活遭遇和顽强拼搏历程。他孤苦一人,风餐露宿,在途中靠挖野草、抓小鱼来维持生命。一路上他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了殊死搏斗。最后体力不支而在地上艰难地蠕动着向前。他靠着求生的本能,顽强的毅力和朦胧的希望,终于活了下来。在荒原上奏响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面对死亡,主人公也有畏惧,而正是这种畏惧,激发了他顽强的生命力,并且在挣扎的过程中越来越顽强。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凭着对求生的渴望,顽强地活了下来。

生命有时极其脆弱,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生命有时极其强大,强大得让令人惊叹。这种能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野兽、荒野,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的就是信念和希望,只要心中的信念和希望还在,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我喜欢胡杨,喜欢它“活一千年不死,死一千年不倒,倒一千年不枯”的坚韧品质。无论命运多么坎坷,都坚强不拔,百折不挠,向生命挑战,实现生命的价值。

我们虽然没有文中主人公身处的恶劣环境,但不能只在生命受到威胁时才明白生命的可贵,不能在你遇到疾病、面对死亡时才悔恨当初没有好好珍惜生命。趁着我们现在还年轻,好好感悟生命的价值,珍惜每一分每一秒,珍惜身边爱你的人,珍惜你所拥有的一切!

不仅是在生命受到威胁时,在我们遇到挫折时,也要有顽强的斗志,只有在克服了种种困难之后,才能更深的感悟到生命的珍贵与美好。

而在生命面前,金子又算什么呢?丢下主人公的伙伴比尔至死也没把金子丢弃,可此时金子和石头又有什么区别呢?没有生命,金钱也没有了任何意义。但主人公为了能活下去,丢弃了两袋金子,如果他不这样做,也许早已死在狼的脚下。与生命相比,金子显得那么微不足道。金子有价,生命无价!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8

前段时间我读了中心校所发的教师读书中的蒙田试笔《热爱生命》,我感觉大师在怎样对待生命上和怎样去度过组成生命中每一天上给我们这些凡夫庶子上了很好的一课。他说:“坏日子,要飞快去‘度’,好日子,要停下来细细品尝。”对于生命,我是大多数人的想法,生命的时间过一天少一天,根本没想过“想靠迅速抓紧时间,去留住稍纵即逝的日子;”更别说“想凭时间的'有效利用去弥补匆匆流逝的光阴。”所以,我感觉我倒像个自己生命的刽子手,一天一天的在扼杀自己生命的激情,灵感,和活力。生命,原本是简单的,可是一直以来在,人们的心中生命又是一个沉重的话题,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原因是上天赐于人类的生命实在太短暂,正是其短暂所以生命变得可贵.生命对于每个人都只有一次,走过了,就没有在重来的机会.生命如此宝贵,我们该怎样去对待属于自己的人生?走进蒙田,品读他的《热爱生命》我们就会懂得如何去热爱属于我们自己的生命….

生命如舟,生命之舟载不了太多的物欲和虚荣,热爱生命要着眼于现实,热爱每一个眼前的现实生命;

生命不同于舞台采排,走的不好还可以重新再来。可上苍绝不会给我们第二次生命。走过了就无法回头,只留下遗憾,所以我们要学会享受生活,珍惜生命,做到心中有爱,爱自己,爱别人,学会发觉他人的闪光点。更重要的是关注生活,生活乐趣的大小是随我们对生活的关心程度而定的,一个人关注自己的生活程度越深,他的生活就乐趣就越大,这是蒙田大师给我们的启迪。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9

《热爱生命》是语文课本上的一篇文章,虽然只有那么聊聊几页,但是就是者寥寥几页,使我感受到了生命的可贵和物竞天择的残酷,还有那些不为人知的人性的另一面。

这是一出残酷的求生悲剧,一个淘金人被伙伴抛弃,独自置身于渺无人烟的苍茫野荒里。面临着种种生死考验但是他却九死一生的活了下来。他靠的是什么呢?是食物吗?是水吗?使得,有这些,但更重要的是他那坚强的意识,他的求生意识把他从死神边缘拉了回来。正如短文第五段所说的那样:“逼他向前走的是他的生命,因为他不愿意死。”就是因为这个他的生命火花才会闪烁起来。

短文第三段:“这些残骨在一个钟头以前还是一头小驯鹿,一边尖叫,一面飞奔,非常活跃。”这句话描写的是骨头,在很短的时间内,大自然却可以把一个活生生的生命换成一副血肉骄横的骨头。这副骨头在表现了大自然的物竞天择时,也向我们展示了生命的脆弱。它是那么的娇小,经不起打击。这与淘金人顽强不屈的精神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由此表现了淘金人对生命的热爱和向往。

在第十期段,短文写到了淘金人的伙伴,他叫比尔,但是他不是一个忠心的伙伴,抛下了主人公自己先走了,但是比尔终究还是死了,这篇短文再次向我们展示了生命的残酷—在生死不知的情况下,还要经受朋友的背叛,那并不是一种好事。

然而本文的高潮却是淘金人与病狼的决斗。人已经奄奄一息了,却还要同狼拼得你死我活,这也是被迫的。人需要狼肉来补充能量,狼需要人肉来延续生命。但狼毕竟只是狼,终究没有人聪明。淘金人用自己的生命作诱饵,来引诱狼,最终,狼无赖的倒下了……

看完这篇短文之后,我真的觉得我们要热爱生命,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10

读完这本书,我最大的感觉是,作为一个人,首先,我们必须热爱自己的生活。

我钦佩这本书中的英雄。他在无边无际的荒野上艰难地行走。她只是一个人走,没有同伴。天气不好,她又冷又饿。最使他害怕的是有一只狼在他后面。病狼一直在舔他身后地上的血迹。那个人和狼都活了下来。为了活着回来,这个人最终赢得了战斗。他对生命的热爱就是战胜了狼。尽管他又饿又累。但是他不想失去他的生命。最后,他去了海边,被一艘渔船救起。最后,他安全回家了。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如果一个人想要成功,他必须热爱自己的生活。如果他不爱自己的生活,他怎么能成功呢?因此,朋友,我们必须爱和保护我们的生命,这样人们才能快乐和成功。

今天,我读了张海迪的故事。本文主要讲述了1970年张海迪随父母来到聊城农村的故事。张海迪非常想站起来。她有时看见会走路的人就会哭。但张海迪固执地学会了针灸,治好了很多人。但有时她会因为长时间的姿势而感到疼痛,但她仍然选择继续针灸,为村民们做一些事情。

我觉得张海迪非常希望能够像其他人一样走路和跑步。她想从她的腿上跳起来,奔向那一万公顷的麦田。我也觉得张海迪非常热爱生活。多年来,她治疗过一万多人。“这是很棒的。当我看到这个数字时,我惊呆了!残疾人比医生更糟糕。我觉得她太爱生活了。她真的想为社会做贡献。

与张海迪相比,我什么都不是。因为有时候我是这样想的:暑假先玩,然后去旅游,最后一周做作业,但是我经常后退。去年暑假,我提前完成了作业,很舒服,无忧无虑。但张海迪仍然是我的榜样。她的故事激励我热爱生活,不要浪费它。、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11

读完《热爱生命》这首诗,我心中有些感触,特别是关于最后一层,它使我对未来有了一些新的思考:假如未来布满荆棘,那么我们是勇往直前还是畏惧妥协呢?假如前路一片灰暗,那么我们是去寻找光,还是继续沉浸在黑暗之中呢?

我想起了刘同的《向着光亮那方》,书中有一个人,他是刘同的大学同学小白。刚上大一的时候,小白就好像所有人心中最想成为的人一样:长得好看、家教好、成绩好、字漂亮、文笔好、运动好、唱歌好等等……而且他乐于助人,在别人需要帮助时毫不含糊,有种不容拒绝的权威。在人群中,第一眼便占尽了便宜,就如众人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一样,令人艳羡。

在大家都还在对未来充满迷茫,没有目标的时候,小白却已经站在了人生的巅峰,前路一目了然:大学毕业后,娶了女友回老家,陪双方父母,一切就如意了。虽然,在最后那个众人以为是他命中注定的女孩没有嫁给他,而是提出了分手,人生的规划就此崩塌,但是在颓废了一个学期后,小白还是振作了起来:去了部队,重拾与“龟妹”的感情,成为了两个孩子的爸爸……哪怕被老兵教训,哪怕他曾经梦想开跑车如今却是一辆商务面包车。

好像未来的很多选择,都是先去考虑别人。可是小白又与其他“先考虑别人”的人不同,他总是用自己的幽默化解尴尬,再不济再不堪的事,被他一调侃,好像也没那么糟糕了。

就像汪国真的《热爱生命》中的最后一段一样,“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哪怕前路的灯光熄灭,我们也要勇往直前。当我们遇到困难,深陷黑暗中,我们还能向着光亮前行,哪怕眼前暂时没有光亮,我们也可以释然一笑,对自己说:“来,让我们看看光在哪吧!”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12

寒假里,老师让我们读《热爱生命》这本书,读后有很多感动与顿悟,在此与大家分享。

《热爱生命》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该作品讲述的是主人公在淘金回去的路上被同伴比尔抛弃了。他几经饥饿的折磨忘记了回去的路,但是他并没有放弃自己的生命,一次次与天气、与环境的斗争中活了下来。这些力量源于他对生活的热爱。饥饿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他,一开始他吃小鱼充饥,后来只有热水可以喝。饥饿使他就连一只小松鸡都捉不住,但他坚强地活着。开始他还可以走,虽然鞋子破了,但他继续努力寻找回去的路。后来他没有力气走就爬,虽然膝盖磨破了,但是他继续寻找活下来的奇迹。和病狼的相遇,可以说是最关键的转折点。最终因为人类对生命的热爱,让他冲破一切困难咬破了病狼的喉咙,从而获得找到生还希望的机会。

这使我想起了现实生活中的一件事:在美国,有一个人得了癌症。如果换作其他人,都可能被病魔吓到。但他对生命强烈的爱,促使他决定和病魔进行一番较量。从那以后,他每天坚持锻炼身体。两年后当他再去医院检查身体的时候,奇迹出现了——病魔居然被他赶走了!这应该是上帝对热爱生命的人最好的回报。

《热爱生命》这本书告诉我们:如果我们热爱生命,永不放弃活下去的希望,生命就不会放弃我们。其实生永远比死更难,死,只需要一时的勇气,可是生,却需要一世的胆识。我也要做个热爱生命的人,用行动来证明我对生命的热爱。

你热爱生命吗?那就和我一起珍惜生命的每一天吧!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13

今天,我看了一本由杰克·伦敦写的名为《热爱生命》的书籍。其中有9个故事,虽然简短,但是震撼人心、引人深思,通过几个简短的故事,讲述了生命的哲理。我今天就对《热爱生命》这篇小故事,谈一下我的感想。

严冬将至,那位淘金者为了能活着走出荒野,用尽全身力气一步一步地向东南方赶去。他孤身一人,风餐露宿,历经艰辛,在前进的路途中,他身边没有食物,也没有可用的武器。难咽的野草、辛辣的浆果和指头大的生鱼,都成了他充饥的食物;又潮又湿的地面和冰冷的岩石也成了他睡觉的床铺。

除了生活的艰辛,他还要面对荒野上的野兽。大棕熊和野狼时刻威胁着他的生命,他已无法想象的毅力与它们进行着艰苦的周旋和搏斗。

一开始,他还摇摇晃晃地行走,后来由于体力的减弱,他不得不用四肢在地上爬行。最后,他筋疲力尽,甚至连思维都几乎处于混浊状态,他只能用身子在地上蠕动着向前。

工夫不负有心人,凭着对生命的渴望,凭着顽强的意志力,他终于被救,活了下来。

读了这篇文章,我觉得他那种顽强的生命力和不屈不挠的坚强意志,让我们不得不感动,不得不热血沸腾。也让我更加坚定了对生命的看法。星期四,班长星说,她小学同学现在所在的中学,有人自杀。一个人死的话很容易,可是,一个人生下来本来就很不容易,为什么不去珍惜这一段漫长但又短暂的时光呢?文中的那位淘金者,他凭着对生命的渴望,凭着顽强的意志力活了下来,那么保住这个生命的过程虽然是苦不堪言的,但是他没有放弃,因为他热爱并珍惜生命。这本书中,每一篇的风格各异,却都表达了作者对生命和生活的独特见解,体现了一种非凡的个性。读了,让人感觉心潮澎湃,从而让我们更加珍惜生活,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14

这个暑假,我有幸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世界名著。《热爱生命》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写的。杰克.伦敦是美国文学史上最著名的小说家之一。丰富的人生经历带给他宝贵的写作素材。他的作品风格独特思想深刻,给读者以强烈的心灵震撼。

《热爱生命》讲述的是一个淘金者在路上的惊险经历。这个淘金者原来是和同伴比尔一起去码头上一艘名为“白德福号”的捕鲸船。后来由于他的脚裸扭伤了,比尔抛弃了他,于是淘金者自己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到达了码头。

有一天,淘金者早上一起来就听到咳嗽声,他以为那是比尔的声音。过了一会儿,他才发现那是一只病狼,淘金者心想:如果是一只健康的狼,我可以被它吃掉;但那是一只病狼,我不能。然后,他抓了三条鲦鱼简单吃了一个早饭,就出发了。一路上,那匹狼一直跟着他,淘金者一直喝热水提防那匹狼。晚上他饿了就吃灯心草,他在岩石上露宿,早已养成随遇而安的习惯。第二天早上,他发现那只狼已经走了,淘金者往前走了几步,发现前面有一摊骨头和一个鹿皮袋,那个鹿皮袋和他的一模一样,他怀疑这是比尔的,打开一看,里面全是黄金。淘金者认为比尔即使死了,也不应该拿他的黄金。于是他只把比尔的骨头收进了包里,没有拿走黄金。后来,他走不动了就一直爬到了码头;正巧捕鲸船来了,给他安排了一个铺位?

读完这本书,给我感觉到,淘金者虽然孤身一人,但还是风餐露宿、随遇而安,并克服了重重困难;我要尽快适应环境。从“淘金者认为比尔即使死了,也不应该拿他的黄金”让我感到了友谊多么重要;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拿,要用自己的劳动去挣。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15

《热爱生命》是一部很有魅力的作品,它为我们描述了一个神秘、充满了传奇色彩的北极。在这个神秘的土地上,有一批淘金者,他们在这里奔波,在这里与寒冷、饥饿、野兽抗争,在这里寻求着自己的财富梦,挖掘自己的理想。

主人公就是一个远离家园到北方的淘金者,是下层人民的代表。在他身上,表现出劳动者的高尚品质和坚强的性格。在绝境中,他咬死了狼,喝了狼血,他获救了。他与狼的战斗告诉我们,生命就是不放弃自己。

这本书吸引我的地方很多,例如第五章:强者的力量。“吃肉人”的团结和“吃鱼人”的不平等所引起的分裂,是多么鲜明的对比啊。它告诉我们一个道理,那就是坚强的力量来自人与人之间的团结,这种力量是可以战胜饥饿和疲劳,可以克服一切的。他们团结一致,一齐打猎,一齐打鱼,一块儿去打仗。虽然是原始的生活,但给人震撼的力量,而且告诉我们一个简单的道理——团结就是力量,它可以克服一切的。

读完这部书,我明白了:文章中的热爱生命不是简单的如何珍惜生命,应该是对生命的一种本能的追求。在生命面前,人是渺小的,微不足道的。主人公在危险境遇时,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不怕路途的艰辛,不怕野兽的凶猛,他无所不能,坚持着,他咆哮着吓退了熊咬死了狼,他获救了。文章中说道:“驱使我前进的,不是我自己,是我的生命。”

这是对生命的一种本能的追求。他的勇敢坚强,不屈不挠,对生命的热爱让人感动。

生命是神奇而宝贵的,只有敬畏生命热爱生命,才能让生命光芒四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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