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饕餮的读后感汇聚80句-读后感
在读《人间草木》之前可谓是对汪曾祺先生毫无所知,如果搜索记忆中姓汪的名人大概只能说出汪精卫来。读罢此书想出两个字最能代表我的感受“用心”和“生活”。俗话说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酱醋茶来之不易。细一想所谓“柴米油盐酱醋茶”全都指着人的那张嘴,这些也全都出现在了汪曾祺先生的散文之中。
以前读季羡林先生的散文里面多是对大自然的歌颂,现读汪曾祺先生的散文里面多是对生活的感触,纵使是游记也充满了浓浓的生活气息,与人贴的很近不是像纯粹歌颂自然之美的文章那般孤冷。汪曾祺先生对吃是很有造诣的,在文章中有专门的一辑介绍各种各样的吃食,我是个饕餮客什么都是胡乱的扒拉到嘴里,往往是肚子已经填饱而饭菜的味道还毫无所觉。关于吃,让我回忆的话我第一想起来的便是小时候母亲每天都要煮的面条如果幸运的话还能加上一盘醋溜白菜,再回忆便能想起红烧肉,小时候家里比较困难很少吃肉,所以现在如果别人问我最喜欢吃什么菜我可能会回答红烧肉的。
如果让我回忆各种吃食的美好滋味我根本就回答不上来,我是对生活不用心的人,所以很多事情在我身边发生了又在我记忆中消失了。散文集中最让我喜欢的是对西南联大的回忆,其中对西南联大老师学生还有抗战间生活状态的回忆让我着迷,由书中我得知为什么那时候的学生比现在的学生要优秀何止千倍万倍,谁能冒着生命危险穿越大半个中国到达昆明仅为了考取西南联大求得学问。西南联大为什么会在八年的时间里比北京大学六十年时间出的人才都多,原因就是汪曾祺先生说的那句话“自由”。他也在文中说之所以考西南联大是因为那里的学生“潇洒”。
读书笔记小学六年级2
星期六,我买了一本书,我非常喜欢它,书的名字是《闪闪惹人爱》。早上一睁眼,我就会情不自禁地来到书房,翻到熟悉的页数,读着喜爱的字眼,让我回味深长。我现在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大体内容吧:缺少父爱的邱佳对关心她的数学老师关凌,产生了一种思念和依赖之情,受到班里的“爱情大师”冉小渝和酷儿的“启发”,他怀疑这就是成熟的暗恋和爱情。为此,他既饱受同学们的嫉妒嘲笑和自己内心的困扰,又第一次感到补老师重视和关心的欣慰和快乐。
这本书虽然很短,但是蕴含了无穷的宝藏,故事的主人公邱佳,补同学嫉妒和嘲笑,但是在数学老师关凌的关爱下,它从同学的阴影中走出来。我的梦想也是在为这样关爱孩子的好老师。可是我现在做事总是不考虑后果,总觉得自己做的都是对的。总想让别人明白我的心思,而从来不管别人的感受,也从来不懂怎么去关心人,读了主本书后,我明白了要去怎样关爱别人,以后我应该好好像关凌老师学习,长大了也成为一位像她那样的好老师。
读书笔记小学六年级3
这个暑假,爸爸给我买了期待已久的哈里《波特全套》,书一回来,我就废寝忘食地看,经过两个星期的奋斗,终于看完了。
这部小说讲述的是哈利波特出生在一个魔法家庭,但因为魔法世界的一个黑魔头把他的父母杀了,所以他住在她姑妈家,但他姑妈对他很不好,有一天,哈利波特接到通知,让他去魔法学院上学,他去了,去了后,他知道了一个预言,这个预言说他会拯救魔法世界,于是他便踏上了打败黑魔王的路,去杀死黑魔王。
这部小说让我感触最深的就是主人公:“哈利波特”的勇气和他和朋友的兄弟情。这套书一共7册,我最喜欢的是第7册,《死亡圣器》,在第27个章节里,他和他的朋友来到了他死去的父母家,看到了他出身的地方,他的故乡,噶扎拉山谷。
还有第25个章节,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闹了矛盾,于是他们3个人各走各的路,一路上他遇到了好多麻烦,遇到了食死徒(黑魔王的手下)的攻击,遇到黑魔王本人等。
哈利波特遇见过也看见过死亡,但他不惧怕死亡,就是则一点,让他打败了黑魔王,让他拯救了魔法世界,让他自己成了魔法界的大红人。
我要学习他永不放弃,永不放弃成就了他的一番事业,学他永不服输,永不服输让他胜利,还要学他与朋友永远也断不开的兄弟情。
读书笔记小学六年级4
《国王的演讲》读书笔记,乍看之下这仿佛是一个
这个故事的励志意义另一部分也因另一个人物的所为所对比升华:George的兄弟Edward,本是一个风度翩翩的皇室公爵,王位的理所应当的继承人,却因人生际遇和风流个性,逐渐的放弃了对王位的追逐,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天赋如果不为后天善用,也会逐渐被磨灭,被荒废;而对于George来说,一个对于王位继承者来说相当有阻碍的缺陷,如果有心去改变、不停的尝试,最终也会得到纠正,获得真正的自信。
你也可以认为这是一个为了讲述伟大王与民、医与患无差别友情的故事,语言治疗师洛格和王室继承人George齐心战胜“顽疾”,两个人一同为对自己来说是一件非常艰巨的任务而奋斗。当然,这个“顽疾”不同于表面上那样简单,仅仅是“口吃”或者“发音”,或是“说话是否流利”的问题。在当时的国际情势下,而在王储之中的理想继任者却沉迷风流韵事不思大体(其实对于这一点就我个人而言是否要对Edward抱否定批评态度,还是要持保留意见),而对于当时社会和国际情势动荡的情况下,一个强有力的国王,一个英明的统帅,一举一动都为人们所关注,人民希望得到希望和自信,希望看到一个能给他们安全感的王。因此George的“顽疾”,反而显得那么的引人注目,因为对于国王和重大场合而言,一场有力、有自信的完美的演讲,对于王室、国民和公众来说,都是必不可少需要的事情。
所以如果George是个平常的人,或许他有口吃,或许他的发音有问题,这都没什么,他可以选择成为作家、卖笔杆子,他可以选择出卖体力来维持生计,他可以尽量避开交际、闭门闭户,这都是没什么重要的事情,他自己和别人也许都不会觉得这是多么有问题的一件事。然而他却成为一个有语言缺陷的王室继承人、国王,一个小问题也许就成为了大困难,就像Edward一样,一个花花公子其实没什么,但是因为出身背景和责任,就显得有些失大体、不成器之感,其实都是位置造就的,因为人并不能选择自己的出身。
讲到这里,我想,很多人也许都在羡慕另一种生活,其实所有的生活都是一座围城,除非你可以拥有每一座城门的钥匙而可以自由进入,否则,并不要轻易羡慕或者盲目追寻另外的生活,除非你已经想得透彻,或者是你个永不思悔的人。
读书笔记小学六年级5
今天我读了《中华圣贤经典——仁》这本书,我知道了“仁”是儒家学说的核心,是孔子思想的核心,也是其理想的人格境界。“仁”的含义相当丰富,兼含礼、义、智、勇、恭、宽、信、敏、惠、温、良、俭、让诸德。
我从“吾不如老农”里懂得了:“六人行,必有我师”的道理。其实每个人身上都有我们值得学习的地方,即使是普通人,他身上也会有你不曾拥有的品质,向他们学习便是弥补这些不足方面的最好办法。
我从《江革的孝心》里看到了江革对母亲的一片孝心,从江革不肯与盗贼为伍中看出他的的高尚人格。从《王览护兄》中看出王览对哥哥的一份友爱,王览反对母亲欺辱哥哥的行为,避免了一次大的家庭纠纷。一份孝悌让社会少了许多不安定的因素,让家庭和社会都多了一份和谐。
“仁”是仁者,爱人,就是去爱别人、帮助别人、体恤别人,也就是人们互存、互助、互爱。故其基本含义是指对他人的尊重和友爱。
以后我也要严格要求自己、提高自己,同时,也要帮助别人,爱护别人,做一个有仁爱之心的好少年。
读书笔记小学六年级6
近日,我读完了一部名著《昆虫记》,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他通过细致地观察和多次实验,准确地描写了各种昆虫的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让我们更了解大自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觉十分有趣,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法布尔从小爱观察各种昆虫,经常是口袋装满昆虫回来的,一些有趣的段落都是需要观察,观察使这篇文章变得更加生动,同时,读着读着我们知道的也多了,我知道蝉如何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如何去吃蚜虫的分泌物的,获得了不少知识。这样一本好书不读太可惜,我没有后悔把这本书放进购物车。
我叹服法布尔探索大自然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作者独具匠心和认真细微的观察,它第一次让我进入一个生动的动物世界,这本书深刻的让我知道,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
读书笔记小学六年级7
今天,我又看了一遍《笑猫
《笑猫日记》——《蓝色的兔耳朵草》主要讲了在遥远的群山之中,藏着一座晶莹的如同蓝宝石般的蓝山。而且生长在蓝山的兔耳朵草能治好虎皮猫的耳朵,不过通往蓝山的路危机四伏,但是为了心爱的虎皮猫,笑猫这一路走的义无反顾。可是历经千辛万苦采来的兔耳朵草,竟被几只馋嘴的兔子偷吃了,于是,笑猫万念俱灰的回到了马小跳的家,但是绿毛龟却告诉笑猫:只要心中有爱,奇迹就一定会出现!
读完后,我为最后兔耳朵草被吃掉而感到悲伤,悲伤到久久不能自拔。同时又被笑猫的精神而感动。希望大家心中都有爱,让我们的'世界充满爱!
读书笔记小学六年级8
《三国演义》是一部断代体小说,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开篇第一句话这样说到:“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句话不无道理。周末七国分争,并入于秦,及秦灭之后,楚、汉分争,又并入于汉……书中还有上百个人物、无数的军事谋略,加上作者本身借着历史人物,来阐述忠、教、仁、义、爱的道理,更是深中人心。
其中贪生怕死的吕布,无能的袁术袁绍刘表刘璋,善于用兵却心胸狭窄的周瑜,长厚的鲁肃,勇猛的张飞典韦,无不个极其形态。但最令我有所感受的是这本书当中所描述的几个英雄人物。
先说关羽,不用多说众所周知他是忠和义的象征,与刘备一起经历了各种战争。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而约好一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虽降了曹操,但最后还是回来了,这一种忠义又有几个人能拥有呢?况且他恩怨分明面对敌人曹操去为大义而放了他即使自己会因此受军法处置。
当时需要的是将士们的衷心而不是数量,需要一个能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臣,这就是诸葛亮。诸葛亮熟知天文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而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他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无不透露着智慧,而这一切是常人所想不到的。这样的人让人以为他应该相貌非凡,可书中描绘的却十分简单: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他的所做所为给后人很深的印象。
在说曹操。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奸雄,但我认为他很会用人善用才人,并且可以抓住时机,挟天子以令诸侯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
最后便是周瑜,周瑜虽具备大将之风与曹操赤壁一战大胜。但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想把诸葛亮杀了。后来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不难看出他目光短浅,气量狭小,非英雄也。最后在既生亮何生瑜的无奈之中去世。
随然三国演义内容长而丰富阅读起来比较费时费力,但闲暇时来看一看也未必不可,而且也会有许多新的感受虽然现在在和平状态下到其中未免有不少人生哲理发人深思。
读书笔记小学六年级9
你知道一个小女孩的梦多么荒诞离奇吗?一个无聊的午后,一只揣着怀表的兔子就带着这个可爱的小女孩开始了她的梦幻之旅。这个小女孩是谁呢?她就是《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中的主人公——爱丽丝。
爱丽丝的故事充满了各种奇特的幻想:从她的视线中窜过一只兔子,嘴里念念有词。好奇的爱丽丝追了过去,跟着她掉进了兔子洞。眼前出现了一个有许多大厅的地方,她打开了一扇小门,但因身体太大,怎么也进不去。于是她喝了桌上的”把我喝掉”饮料,结果变成了一个只有十英寸高的小人了,门里是花园,爱丽丝走了进去……随后,发生种种有趣的事。比如委员会赛跑,是为了弄干身体、为了一块果馅饼被偷,也要上法庭…… 我坐在沙发上,陷入了设想:我也走进了那个屋里,和动物们一起举办那“疯狂的茶会”;与毛毛虫一起聊天;还跟龙虾一起跳“龙虾对对舞”;再去和小比尔喝杯 “把我喝掉”饮料,一起变大变小;划为巨人准备的滑梯;勇敢的去面对巨大的蚂蚁……
这一切就像是我们的五彩的梦,是我们儿童所向往的世界,虽然这部童话都100多年了,但它依然在孩子们的心中绽放。
爱丽丝那个善良可爱的小姑娘,她也许并不聪明,但她却有一颗纯洁美丽的心灵,对一只小鹅都彬彬有礼。是爱丽丝带我走近一个又一个神奇的世界;是爱丽丝让我明白在遇到困难的时候,哭没有用,只有坚强的面对它,才能战胜它;是爱丽丝让我明白无论遇到长辈还是晚辈都要有礼貌;是爱丽丝让我明白,遇到事情要用大脑去好好思考……爱丽丝让我明白许多。
读书笔记小学六年级10
在四大名着里,我最不了解的就是红楼了,通常看到一些红学评论,都不敢随便多嘴,今天看了小水叮铛转贴的《为什么要争宝玉》,实在如梗在喉,不吐不快。若有不当之处,诸位请多多指教。
叮铛文中明确指出,宝玉是荣国府的当然继承者,这个观点是错的。在中国封建社会中,继承制度一向是嫡长子继承制。父亲的爵位等不可分的东西是由正妻的长子继承,父亲的财产的主要部分也都由他一人继承,其余兄弟只能分得一小部分而已。(您说不公平?我也觉得不公平,不过总算有明确的规定,比一笔糊涂帐要好些。)如果嫡长子不幸先死了怎么办?由嫡长子的嫡长子所得,若他没有儿子,才轮到其他的兄弟,按先嫡庶,后长幼(女的不算)的原则顺次排序,冠军通吃,亚军没份。您可别小看了这规定,它可是封建社会能够存在两千多年的基石之一,历朝历代对这一点都是大力维护的。就连皇帝也不例外。
再看看红楼梦中的荣国府。顾名思义,荣国府是荣国公的府第,贾赦(宝玉的伯父)继承了先辈的爵位和财产,成为第六任荣国公,并拥有荣国府的所有权。读书笔记若贾赦去世,荣国公和荣国府的继承顺序是:贾链(贾赦独子),贾政(贾赦之弟,宝玉之父),贾兰(贾政嫡长子贾珠之独子),宝玉(贾政嫡次子),贾环(贾政第六子)。也就是说,宝玉在继承顺序中只排位第四,这还不算贾链随时可能生儿子(生一个他往后挪一位),忘了,贾赦也可能生(一样在他前)呵呵。在正常的情况下,贾链会有儿子,贾兰也比宝玉年轻,所以宝玉永远没有机会取得荣国府。祖母疼他,只不过多给他一点私房钱罢了。至于他姐姐是贵妃所以对他有利就更可笑了,元春是宝玉的姐姐不假,可她不也是贾兰的亲姑姑吗?贾兰从小没父亲,元春对他难道不会多一份同情吗?退一万步说,元春要帮宝玉,她能怎么帮呢?封建社会的铁律她一个妃子是改不了的,除非要她怂恿皇帝治贾链,贾兰的罪,这,可能吗?所以,再次强调,当时任何一个正常人都看得出来,贾宝玉要取得荣国府,是接近不可能。
至于为什么有几个人看上了宝玉,非嫁给他不可,呵呵,我小人家对红楼不熟,不好瞎猜,能肯定的是,绝不是因为他是荣国府的继承者。
红楼梦中的每一首诗词,每一幅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初次了解美学这门学科,一般会感性地认为这是一门关于美的学问,什么是美,怎样欣赏美。在阅读美学的相关经典著作之后,对美学会有一个更为全面深刻的认识。比如李泽厚的《美的历程》,这是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重要美学著作,在当时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作为读者自然很好奇,这究竟是本怎样的小书,在当时影响了那么多的年轻人。
由于一开始就对本书存在阅读的“期待视野”,希望从书中了解作者对美学独特的见解,而《美的历程》让人印象最深的,可能也是本书最大的特点,就是作者在介绍 “美的历程”时的连贯性、简洁性。
虽然本书也像其他著作一样分了章节,按历史发展的时间顺序,介绍从远古图腾时代的艺术萌芽到明清文艺思潮的兴起的各时代艺术特征及美学思想。“那人面含鱼的彩陶盆,那古色斑斓的青铜器,那琳琅满目的汉代工艺品,那秀骨清像的北朝雕塑,那笔走龙蛇的晋唐书法,那道不尽说不完的宋元山水画,还有那些著名的诗人作家们屈原、陶潜、李白、杜甫、曹雪芹……的想象画像,它们展示的不正是可以使你直接感触到的这个文明古国的心灵历史么?”时代精神的火花在这里凝冻、积淀下来,传留和感染着人们的思想、情感、观念、意绪,经常使人一唱三叹,流连不已。我们在这里所要匆匆迈步走过的,便是这样一个美的历程。作者在开篇就以各个时期最具代表性的美学意象吸引着读者。
在本书中,作者以细密的考察论述了绘画、雕塑、建筑、文学、书法等艺术门类在各个时代的兴起与演变,并在充足的个例分析之下以凝练的语言指出了各个重要对代的艺术精神,“汉代文艺反映了事功、行动,魏晋风度、北朝雕塑表现了精神、思辨,唐诗宋词、宋元山水展示了襟怀、意绪,以小说戏曲为代表的明清文艺所描绘的则是世俗人情”。
但作者却没有把各朝代的界限分明地划分出来,反而让人感觉本书有故意化解朝代之间的隔膜的迹象。读者在历史教科书上面读到的一直都是清晰的朝代界限,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这在很长一段时间让普通读者曾经认为唐诗就是唐代才出现辉煌的,却不知道诗歌从内容的广度到形式的完美都经历了前代的积累;误以为宋词是不可逾越的高峰,却不知道唐朝也有不一样的“唐词”风格,清代的词却是在内容形式上臻于完美了。
作者的这种做法使得每个时代不同的艺术特征之间的衔接十分自然,而读者能够更容易地理解到两个相邻或间隔的时代之间的历史联系。正如钱穆先生在《国史大纲》里所说,“延绵不断”是中国古代历史发展的一大特点。这一特点放之于中国美学史的发展里自然是合理的。李泽厚先生正是自觉地注意到了这一特点,才使读者在阅读本书时能够感觉到中国古代“美的历程”并不像西方艺术发展一样断断续续,而是浑然一体的。我们从此可看出李泽厚先生在连贯性、简洁性方面所作出的努力。
书中对于青铜饕餮的美的欣赏印象深刻。饕餮之所以美,不在于这些形象如何具有装饰风味,而在于这些怪异形象的雄健线条、深沉凸出的铸造刻饰,恰到好处地体现了一种无限的、原始的、还不能用概念语言来表达的、原始宗教的情感、观念和理想,配上了沉着、坚实、稳定的器物造型,极为成功地反映了“有虔秉钺,如火烈烈”那进入文明时代所必需的血与火的野蛮年代。因此李泽厚说,这些饕餮尽管极力夸张狰狞可怖,但其中仍然存留着某种稚气甚至妩媚的东西,有一种原始的.、天真的、拙朴的美。
至于后世的狞厉作品之所以缺乏美感,是因为青铜时期所有人都非常信奉巫师的话――包括国王和巫师自己,所以他们所创造的饕餮,饱含作者的思想情感;而后期那些造型,作者里许多人也许本身就是无神论者或怀疑论者,他们的作品即使非常夸张、恐惧,也缺少了因真情而带来的美。
创造和欣赏美都是需要真情实感的参与。“一代有一代之文学”,审美艺术的创造就同文学一样,“一代也有一代之审美”,读者应该抱着一种真诚了解和同情的态度去欣赏各种不一样的美,不应该以当代的标准去苛求前人,每一个时代独特的美都能够被了解被欣赏,这才是时代文明进步和艺术精神的体现。
阅读美学经典著作,需要读者自身有一定的文学素养积累,对美学相关基本概念要有清晰的认识,对中国古代的文学、雕塑、音乐、建筑、生活都需要有一定的了解,最好是之前对其它的美学大家的观点也有宏观的把握,不然就无法领略本书的精妙独特所在,在比较、融汇、思考之中不仅欣赏到作者的观点,也锻炼了自己的审美死亡能力。
阅读《美的历程》,读者往往会有一番惊喜的收获,就像在别人的引导下解答了自己一直忽略或疑惑的问题。细细回味《美的历程》,确实如书名所说,阅读的过程你自己的看法会不自觉被它所引领,作者在书中对中国数千年的艺术和美学作了宏观把握,为读者梳理中国古代“美”的发展脉络,我们按照作者的思路进行了一场中国古代的“美的历程”。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暑假里,我反复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狼王梦》,下面是我的读书有感。
大公狼黑桑在即将成为狼王的时候,暴死鬼谷,他的妻子紫岚在与猎狗的战斗中,生下了五胞胎(只存活了四个)。为了完成丈夫黑桑的遗愿,紫岚从此开始培养她的孩子成为狼王。
紫岚先是培养老大黑仔成为狼王,因为在紫岚的眼里,黑仔简直就是黑桑的翻版,是最有狼王气质的。只可惜黑仔还没有长大成狼,就被一只金雕吃掉了。
紫岚在悲痛过后,又开始培养老二蓝魂儿。蓝魂儿没有辜负妈妈的希望,很快成为了小狼们的头头。可是在一次捕猎中,蓝魂儿落入了猎人们的捕狼夹,丧失了生命。
坚强的紫岚又把希望寄托在了老三双毛身上,紫岚培养双毛花费的心血最多。因为紫岚专心培养黑仔和蓝魂儿,忽视了双毛,所以双毛自幼体弱,自卑。紫岚为了培养双毛,不惜牺牲自己的尊严,还搭上了自己的前腿。眼看就要成功了,可是双毛在与老狼王争夺狼王的战斗中,关键时刻退了下来,被饥饿的群狼吞食了。
紫岚的狼王梦并没有就此破灭。在巨大的悲痛过后,紫岚又把希望寄托在了狼孙身上。为了让狼孙实现自己的狼王梦,紫岚甘心被女儿媚媚赶出洞穴。为了保护狼孙,紫岚与一只金雕同归于尽。
紫岚的母爱是伟大的,为了她的孩子们,紫岚付出了自己的全部心血。但是紫岚过于“望子成王”,不但牺牲了自己,也使她的儿子们死于非命:如果不是为了狼王的梦想,紫岚不会让黑仔那么小就独自在外面玩耍以致黑仔被金雕吃掉;如果不是为了狼王的梦想,紫岚不会让蓝魂儿处处争先而落入捕狼夹;如果不是为了狼王的梦想,双毛也不会与老狼王争夺狼王位而被群狼吞食……
我觉着如果紫岚能够让孩子们自然成长,那么黑仔或者蓝魂儿就真的能够成为狼王,而双毛也不会那么自卑。
希望天下的母亲们不要像紫岚那样过于望子成龙。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今年暑假,我用一天的时间读完了《嘟嘟熊的阳光》,这本书是由一个个小故事组成的,这些小故事有的令人悲伤,有的令人开心,有的令人哈哈大笑,还有的让我明白人生的道理,每一篇都能带给我小小的惊喜,把我带到色彩绚丽的童话世界中去。
令人悲伤的故事是《小精灵的秋天》,秋天是小精灵的最后一个季节,到了冬天他们就不能出来玩了,真是太可怜,太孤单了!
令人开心的故事是《朋友的信》,小松鼠原来没有朋友,它用蘑菇做信找到了好朋友,再也不会觉得孤单,我为小松鼠感到开心!
令人哈哈大笑的故事是《企鹅寄冰》,企鹅给狮子大王寄了一块冰,冰到了非洲化成了一袋水,又被狮子大王寄回,到了南极又凝固成了冰,他们到最后也没有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真是太可笑了!
让我明白人生道理的故事是《露珠项链》,小蜘蛛虽然很丑,但是它的心灵是美丽的,让我明白了看事情不能只看表面!
这本书真是太有趣了,我真想再多看几本!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暑假里看了几本书,其中一本是《孔子的智慧》。孔子是一个教育家、思想家,也算半个政治家,但他首先是一个品德高尚的知识分子。他一生都在追求真、善、美,追求理想的政治生活。孔子的历史地位,以朱熹对他崇拜的话来说,叫“天不生孔子,万古如长夜”。孔子“人能弘道、非道弘人”,“躬自厚而薄责于人”的生存智慧里,一以贯之的为“和”字:“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
这对于生存问题远未成为昨日话题的当代人类,有效地整合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价值的激烈冲突,并最终促进世界的和谐与进步,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价值。全世界诺贝尔奖获得者在巴黎开会后,发表宣言说:“如果人类要在21世纪生存下去,必须回头两千五百。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在西方,有一部小说,18世纪最杰出的思想家卢梭曾建议每个成长中的青少年都应该读一读它。
这本书叫《鲁滨孙漂流记》。故事的内容是:出身于商人之家的鲁滨孙,不甘于像父辈那样平庸的过一辈子,一心向往着充满冒险与挑战的生活,于是毅然放弃安逸舒适大生活。私自离家出海航行,去实现遨游世界的梦想,便每次都历尽艰险。有一次,风浪将船只打翻,鲁滨孙一个人被抛到一座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在那里度过了28年孤独的时光。在岛上第24年,他还搭救了一个野人,为他取名为"星期五"。在他的教育下,"星期五"成了一个忠实仆奴。
面对人生困境,鲁滨孙的所做所为,显示了一个硬汉子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体现了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的创作精神和开阔精神。90%的人遇到这种情况都会不知所措,放弃人生的希望和自己的生命。在那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没有人能帮助你,如果你想活下去,就必须自己去劳动,用自己的双手来维持哀叫的生命。人不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能放弃自己。即使所有的人都放弃了你,你也不能放弃你自己。应该让自己的人生充满希望。
遇到挫折与困境时,我们应该选择的不是自暴自弃,而是像鲁滨孙那样想尽一切办法解决困难,一切靠自己,以乐观的态度去看待人生中的困境。
鲁迅散文《无常》读后感1
《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鲁迅散文《无常》读后感2
早已习惯了每日午后翻开《朝花夕拾》这本鲁迅的散文集,每日有书本陪伴的娴静下午。每个下午由先生的文章陪伴都觉得充实了许多。今天照例要读先生的一篇文章,按照顺序,当时到了《无常》了吧。
《无常》这篇文章很好地承接了上一篇的《五猖会》,描写了迎神赛会那天出巡的神!而这其中各路神明,先生最有些喜欢的是当时的白无常了。先生用了这样的词语来形容白无常:“他不但活动而诙谐,但是那浑身雪白这一点,在红红绿绿中就有鹤立鸡群之慨。”这是怎样一个的可爱的角色呵。
先生在这篇文章中突出我所见到的白无常。在先生的记忆中,除了装扮不甚吓人之外,无常还是个颇具有人情味的鬼,在戏中有唱到,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大王打了四十大棒。
文章还通过回忆无常,时不时加几句对现实中所谓正人君子的讽刺,虚幻的无常给予当时先生寂寞悲凉的心些许的安慰。同时,文章深刻表达了旧时代中国人民绝望于黑暗的社会,愤慨于人世的不平,只能在冥冥中寻求寄托,寻求“公正的裁决”。故在文中也可看到先生写道:活的“正人君子”们只能骗鸟,若问愚民,他就可以不假思索地回答你:公正的裁判在阴间!这是怎样的一种戏谑的讽刺!可是也显示了先生对黑暗的现实的无奈和失望!
最后一段鲁迅先生写得尤其精妙。有人说,无常是生人走阴,故有些人情味,而现下那些会走阴的却是生人。这其中的奥妙,难言之矣。我们也只得姑且置之弗论了。
鲁迅散文《无常》读后感3
无常,也就是鬼的意思。每逢迎神赛就会有不同的人来扮演大大小小的鬼怪,鬼物们大约都是些粗人和乡下人扮演的,他们穿着花花绿绿的衣裳,赤着脚。他们扮演着各种鬼怪来寄托他们对幸福生活的向往。
鲁迅用风趣的语言来描述了他小时候看见的那场迎神赛,而且用生动的语言来讲述了迎神赛的经过。鲁迅十分怀念他小时候的时光,但在描写中我们还可以找到他对那些封建行为的讽刺和唾弃。
他一反前态温和的笔锋,用犀利的语言对那些封建行为进行批判,让人不禁为之动容。
鲁迅还把现在的想法和小时候的想法进行比较,以此来衬托出世人们庸俗的一面。又在末尾写到“鬼神之事,难言之矣,这也只得姑且置之弗论了”这里又写出了鲁迅对“鬼神之事”的鄙夷以及对其的不屑一顾。
总体来说,鲁迅在他的文章中不止一次的讽刺封建行为,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则是以回忆往事的方式来列出他小时候所看见的各种封建现象并加以批判。
鲁迅不仅仅是一个作家,他还是一个战士,鲁迅用他的笔战斗了一生。
鲁迅散文《无常》读后感4
挺有人情味的'无常,是鲁迅小时候看大戏时感兴趣的角色,无常为了让自己的堂房的阿侄再见亲人一面,放他回阳间半刻,结果被阎王爷认为是收了钱放人回去,被捆住打了四十下,这个无常也挺被人喜欢的,懂得人间的亲情与家人的悲伤,怪不得有人说他是人,只因为在梦中入冥去当差的。
真想亲眼目睹作者口中的大戏,它虽不像电视节目那么隆重,那么精彩,但它是中国文化的表现,虽其中的阎王爷、无常等在如今看来挺有迷信色彩,但他们却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口口相传的神话,是中华人民的传统文化。
虽然今天我们可以看到更加吸引人的动画节目,但作者当年所看到的由人们自发组织的大戏和当时那喜庆气氛,却一去不返,我们再也无法看到,这确实是一种遗憾。
我们身边的,由古代传承下来的习俗,却在一天天的消失,这些,正是我们中华民族宝贵的财富,而这些财富,正逐渐被新的东西所替代,是的,社会正在进步,我们有权力享受高科技的服务,但那些曾经的传统,我们却不能忘却,它们经过历史几千年的打磨,逐渐成为中华民族中的耀眼的珍珠,它们是民族的代表呀!古老的深巷,被铲车摧毁,这里将耸起一幢幢现代化的高楼,人们是否还能想起那曾经存在过的,古老的深巷呢?
但愿祖先留给我们的财富,不要被我们浪费。
鲁迅散文《无常》读后感5
《无常》也是一篇名作,主要写了迷信传说中的无常,这个勾魂使者的形象。
首先这篇文章的语言非常轻松诙谐,描写水平也相当高,,第二段中:“鬼卒和鬼王是红红绿绿的衣裳,赤着脚;蓝脸,上面又画些鱼鳞,也许是龙鳞或别的什么鳞吧,我不太清楚。”瞧!这样描写鬼卒与鬼王是不是让你觉得耳目一新,你的眼前是不是有几个乡下人所扮演的鬼卒鬼王呢?“鬼卒拿着钢叉,叉环振得琅琅响,鬼王拿的是一块小小的虎头牌”这里是对鬼王、鬼卒的兵器的描写,听起来这些人还真有杀伤力呢!“活无常不但活泼而诙谐,单是浑身雪白这一点就有‘鹤立鸡群’之感。”这一段写的是活无常,,他们浑身雪白惹人喜爱,他虽然是阴差,却让人喜爱,看起来,他还真有人气。他还有一身活泼的气息,真令人感到舒服,使人感觉它有人情味。
接下来,,便是这文的主题,这段话,真令我吃惊不少“活的‘正人君子’只能骗鸟,若问愚民,他就可以不假思索的回答你:‘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看这段话是否让你感受到什么?我感受到,当时的人中连一个公正的也没有,那时对人民的压迫,甚至让百姓对阴间起了神往,可见当时的年代的政治是多么腐—败。阳间连一个公正的裁判都没有,阴间的虽然是鬼,但也是公正的啊!
无常这篇文章体现了当时朝廷的腐—败,也讽刺了古代那些没有正义心肠的人。
鲁迅散文《无常》读后感6
《朝花夕拾》记述了作者童年的生活和青年时代求学的历程,追忆着那些难于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作品在夹叙夹议中,对反动、守旧势力进行了抨击和嘲讽。这一点在《无常》一篇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无常》一文事描述鲁迅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了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在阴间。”文章在夹叙夹议中对打着“公理”,“正义”旗号的“正人君子”予以了辛辣的嘲讽。
作者把对往事的回忆和对时弊的议论结合的自然恰当,天衣无缝,揶揄嘲讽的语言,生动的比喻,正话反说,犀利风趣,耐人寻味。
《朝花夕拾》中的作品都是回忆性的文章,但它们不是对往事的单调的记录,而是用娴熟的文学手法写成的优美的散文珍品。
作者撷取那些令人难忘的生活片段,加以生动地描述,选择富有个性的情节和细节描画人物的性格,给人以深刻的印象。特别事作者善于描摹人物的神情心态,把人物写的栩栩如生。如《阿长与〈山海经〉》中写除夕夜长妈妈教少年的鲁迅如何讲吉利话和元旦清晨等待鲁迅“恭喜”的情景,把这个农村妇女的渴望幸福,期待祝福的急切心情和惊喜神态表现的活灵活现。又例如《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写老先生大声朗读文章时,“总是微笑起来,而且将头扬起,向后拗过去”寥寥几笔,把老先生那种痴迷入神的神态表现的惟妙惟肖,充满了浓厚的生活气息。
这些作品在写作手法上把叙述,描写,议论,抒情糅合在一起,充满诗情画意,如写百草园的景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鸣蝉在树叶里长吟,云雀从草间直窜向云霄,油蛉在低唱,蟋蟀在弹琴??构成了富有情趣的风景画,成为令人神往的儿童乐园。
作品的语言清新,朴实,亲切感人,是现代回忆类散文中的珍品。
鲁迅散文《无常》读后感7
众所周知,鲁迅的《朝花夕拾》是“温馨的回忆与理性的批判”并存的。在他的作品《无常》中,我再次看到了这一点。
从整体来看,作者对活无常持一种喜爱的态度。“人民之于鬼物,唯独与他最稔熟,也最为亲密”。相比“鬼卒、鬼王”人们更喜欢他。他们间最大的区别就是,活无常更仁慈。他因为同情,放了一个小孩半日,却也因此遭到惩罚。
但是伴随着对看活无常的回忆,批判也随之而来。即使是鬼,也有仁慈的心,也有同情的心。但当时的人们呢?在以前的课文中,我们了解到,那时的人,麻木不仁、对社会毫不关心。况且,如果真有活无常这样的人物,估计也会被其他人像鬼王一样排挤。这是鲁迅的回忆中隐含的批判。
回忆与批判,交织在鲁迅的作品之中,这每一篇作品,都值得我们深深地思考。
鲁迅散文《无常》读后感8
在《朝花夕拾》整部书中,我最喜欢的还是《无常》的这一故事情节,他不仅给我们描绘了庙会的特色气氛,给我们展现出了一个活灵活现的,一个幽默风趣的白无常。
从鲁迅给我们的描述就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并且从整篇文章的文字来看鲁迅也是比较喜欢有风度,有人情趣味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会出风头的角色。文章同时也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黑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同时本篇文章也是变形讽刺了那些不懂人情,不善良的那些人,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鲁迅散文《无常》读后感9
我们在日常的写作中会需要许多积累与技巧,也会从中学到许多的写作方法与技巧。把这样学到的东西用在我们的作文中,就会使我们的作文变得更加生动和丰富,也会得到别人的欣赏。
《无常》是鲁迅先生《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是一篇描写人物的文章。人物描写是作文中很重要的一类,在这篇文章中我们也能学到许多的写作技巧。
鲁迅先生用简洁的语言写出了对无常的喜爱。其中运用了许多的写作方法,描写人物的外貌以及和其他的事物对比,表达作者对其的喜爱和他的特点。白无常在作者的笔下是一个可爱通人性的鬼怪,作者并不认为他是个完完全全的鬼,因为鬼怪是不会有人性的,借此可以看出作者对他的喜爱与赞美。
其实,写好作文并不难,只是需要不断的探索、发现和学习,就能从中得到感悟。我相信,经过不懈的努力,一定会在作文这方面有飞跃的进步。
鲁迅散文《无常》读后感10
无常,世事无常,人鬼无常。“鬼而人,理而情”,无常也,乃勾魂使者。勾魂之事,行于暗道,毫不虚伪。
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想是原本虚幻之中的丑恶嘴脸,竟让人感到悲凉的心被慰藉。现实中的嘴脸表面殊鲜靓丽,背地里多么的阴恶。
无常,让我感到世事无常。前一秒的欢离,后一秒的永别。每天改革的世界,每天退化的幸福。“规章”写着的公正,“公仆”想着的私欲。最恐怖的不是无尽蔓延的黑暗,而是掩藏在光明中的黑暗……人鬼无常。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怎能变成食人血肉的“鬼吏”。奈何,无奈。伪善的小鬼借“好事多为”,借口为坏。大鬼自然而然的披裹着光明的衣冠,以权利驱使私欲的完成。
小时候,无助下我曾求助过红会,一场六位数手术我们仅获助屈指可数的三位数。红会就像一只诺大的鬼,爱吃。光明的衣冠下,巨大的躯体内正蓄养着饕餮。这还不怎么寒心,寒心到恐怖的是在手术室的生死之地,要送钱向医生买命,不合胃口的就期望着自己的死相能好看点吧。世界如何,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身在此地,失望此地。我唯一的骄傲,乃我是人类的无常判官,手指一定则有鬼。
我讨厌光明,光会虚伪,拐弯抹角。光越亮着黑暗越浓,人造的强光会伤透了自己。就像,官越多鬼越多,政阶越高鬼越大。我喜欢黑暗,黑暗不会虚伪,直来直去。率直的邪恶好得过面具之下的欺诈。现实生活中某些人的“人格”不如“鬼格”。
最恐怖的不是无尽蔓延的黑暗,而是掩藏在光明中的黑暗。鲁迅是憎恨了这里的无常而喜欢了那里的无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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