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书读后感1500字集锦50句-读后感
大学生读书心得 篇1
在《一生的资本》一书中,我找到了一种资本,人要始终持有乐观的态度。“你相信一切美好的事情都会发生在你身上,相信你的将来会充满美好和幸福,这些美好的愿望都来自你乐观的态度,而这种乐观的态度将是你生活中最好的资本。”
一种人身处逆境却能含笑面对,另一种人遇到困难就一触即溃。前者会是成功者,因为他们处逆境而乐观,具有成功的潜质;而更多人像后者,一遇逆境便沮丧、失望而停止奋斗,这种人就很难走向成功。
当我们看到一个忧郁愁闷的人时,往往会心生厌恶,因为人的天性喜欢快乐与阳光,而不喜欢郁闷与阴沉。一个人不应被情绪控制,做情绪的奴隶,而应该去控制情绪,做自己的主人。无论身处怎样恶劣的环境,我们都应该去正视它,去改变它,救自己于黑暗之中。当一个人从黑暗中走出来了,踏上了光明大道,就会信心百倍、勇往直前。但有些人在身处逆境时,恐惧、怀疑、失望的思想便会摧毁自己的意志,使多年的计划功亏一箦。那些人就如同上墙的蜗牛,辛辛苦苦爬到半路,一失足前功尽弃。
其实,不管做什么事,勇气是最重要的,我们对自己要有信心,要坚信所有的事情都不会向坏的方向发展,坚信一切都会好起来;坚信不会有失败,胜利将最终来临;如果我们拥有这样的思想、胸怀和态度,那将是在好不过了。这种乐观的态度对我们很有帮助的,它可以使你摆脱悲观与无助的烦恼,并赋予怒最求完美与幸福的动力。
每个人都应为自己营造快乐的气氛。要永远忘却悲伤的事情,让心灵走进有笑声、有欢乐、能鼓舞自己的环境中。有些人在家庭中寻找乐趣,与孩子们玩耍;有些人则在音乐中、在谈话中、在阅读中去寻找乐趣。假如现实的压力、成功前的煎熬让你痛苦,你不妨离开喧嚣的都市,徜徉于郊外的田野,大自然会让你放松。尽量地自己的内心世界向更高更好的方向发展,一步一步地走向卓越不凡的境界。
想想自己遇到工作学习中的困难和压力时,浮躁的心态充满了整个思维,退缩畏难的心理一直蔓延在自己身上成为实现目标的巨大绊脚石。现在,我在《一生的资本》这本书中找到了最好的答案。我告诉自己,困难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提早的说放弃对自己失去信心。恐惧时种消极的心理状态,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勇气迷失时的现象,恐惧的心理可以通过思维的调整将它驱走,需要不断要求自己去努力尝试做一些自己不敢做的事情,做一些可以锻炼自己的胆量的事情。只要我们能够对那些更高更美好的状态不断保持希望并为之奋斗,我们会更容易取得进步。通过自己的努力,能力是可以大幅度的提高的,从害怕到不怕,从不会到会,只要我们一直保持一个乐观的心态,勇敢的正视问题,坚定意志,去尝试去努力,那就已经成功一半了。
钟不敲不响,人不学不灵,而人生不是本日历,翻过去还能再翻过来。所以我们应更加感谢那些困难,是它们让我们有了磨练自己的机会,拥有一个良好的心态,努力工作,充分挖掘自己的资本,创造自己精彩的人生。
本书中提到资本,如人聪明的智慧、卓越的学识、巨大的财富、舌绽莲花的口才,以及社会关系、情感等等,只要是能使你走向成功的因素,都可以看作你的资本。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世界变得越来越丰富多彩,成功的道路也越来越宽阔,影响成功的因素也越来越多,以前那种只靠体力为生存资本的时代早已过去了。我们每个人在追求人生目标和实现人生价值时都潜藏着许多成功的资本,你的知识和智慧,你的技能和经验,你的关系和财富,你的口才和情感等等,这种资本是内在的,同时又是隐藏的,但却孕育着巨大的潜能,只要你善于发现,培植和挖掘利用这种潜能并找出适合自身优势的土壤,使其成为你改变命运的资本。
读该书后,我第一个体会是人必须记住自己的优势。
大学生读书心得 篇2
《人性的弱点》着一本书是二十世纪最著名的成功学导师:卡耐基的著作!这本书汇集了卡耐基的思想精华和最激动人心的内容,是作者最成功的励志经典,无数读者通过阅读和实践书中介绍的各种方法,不仅走出困境,有的还成为世人仰慕的杰出人士!我阅读之后,对在社会上该如何待人接事有了更多的了解,其中第二篇的:使人喜欢你的六种方法,最让我受益良多,它的内容与现实社会有着紧密的联系,如实地反映出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在第一章中,我明白到,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对你产生兴趣,都会关心你!如果我们只是想使人注意,使人对我们发生兴趣,我们、水远不会有很多真诚的朋友……朋友,真正的朋友,不是那样造成的。例如老总统罗斯福的仆人爱默士说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次,我妻子问总统,美洲鹑鸟是什么样子?
因为她从没有见过鹑鸟,而罗斯福总统不厌其详的告诉了她。过些时候,我家里的电话铃声响了一爱默士和他妻子,住在罗斯福总统牡蛎湾住宅内一所小房子里一,我妻子接了电话;原来是总统亲自打来的。罗斯福总统在电话里告诉她,现在窗外正有一只鹑鸟,如果她向窗外看去,就可以看到了。这样关心一桩小事情,正是罗斯福总统的特点之一。像这样一位主人,怎么不使佣人们喜爱?谁能不喜欢他呢?所以你要使别人喜欢你,必需遵守的第一条规则是:真诚的对别人发生兴趣。看到这里,我又想到,现在的人思想过于自私,总以自我为中心,个性太强了,导致有点脱群!人际关系需要整理!
在第二章,如何给人好印象。我看了“一比遗产的妇人”“司华伯”两个事例后,我懂得了微笑可以给人留下好印象!一个人的行动,比他所说的话,更有具体的表现,而人们脸上的微笑,就有这样的表示:“我喜欢你,你使我快乐,我非常高兴见到你,那么喜欢狗,相信也是同样的原因……你看它们那么的喜欢跟我们接近,当它们看到我们时,那股出于自然的高兴,所以人们也就喜欢了它们。一个微笑虽然是小事,但坚持着并不容易!
在第三章中,你要避免发生麻烦,就请这样做!罗斯福总统知道一种最简单、最明显、而又是最重要的如何获得好感的方法,就是记住对方的姓名,使别人感到自己很重要……可是,在我们之间,又有多少人能这样做?当别人介绍一个陌生人跟我们认识,虽有几分钟的谈话,临走时已把对方的姓名忘得干干净净。我觉得能记住你所接触到的每一个人的名字,是一种基本的礼貌,也是一种对别人的尊重!
在第四章中,如何养成优美而得人好感的谈吐。只谈论自己的人,永远只为自己设想,而“只为自己设想的人”……哥伦比亚大学校长白德勒博士,他曾经这样说过:这种人是无药可救的,没有受过教育的!”白德勒博士又说:“无论他曾接受过什么样的教育,仍然跟没有受过教育一样。”
需要记住:跟你说话的人,对他自己来讲,他的需要、他的问题,比你的问题要重要上百倍。他的牙痛,对他来讲,要比发生天灾死了数百万人还重要得多。他注意自己头上一个小疮愈,比注意发生一椿大地震还来得多。所以,你如果要别人喜欢你,第四项原则是:做一个善于静听的人,鼓励别人多谈谈他们自己。
第五,六章是如何使人感到兴趣,如何使人很快的喜欢你。我认为要让别人很快的喜欢你,首先就要产生兴趣!兴趣都没有,又如何谈喜欢呢?所以在日常的交谈中一定要尊重别人的发言!若想别人对你感兴趣,首先你要关心别人,不要一意孤行!这样从感兴趣到喜欢就会得到很快的升级!
《人性的弱点》这本书可以当成是块镜子,你通过阅读它,就会发现你自身的弱点,它指出了你的在言行举止上的不雅之处!所以我阅读之后,使自己的不文明用语,不雅举止得到更正,也许有人认为这是微不足道的小节,可是正是这不可忽略的细节可以决定一切!正所谓细节可以决定成败!阅读了卡耐基这本书后,使我在思想上,精神上得到更新,有利于在社会上得到更好的发展!
大学生读书心得 篇3
童年充满着欢乐,童年到处是温暖,童年是值得回忆的相机。——题记
童年是美妙的,童年是快乐的,童年是幸福的,童年是值得回忆的。而高尔基的童年却那么的恐怖、悲惨,令人不敢去回想。
《我的大学》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三部。小说叙述了饱尝人间辛酸的阿廖沙,抱着进大学读书的理想来到喀山,过了不久就参加了秘密的革命活动。
这本书最让我难忘的是作者的语言艺术的高超,以及一些语言含蓄的讽刺沙皇统治的黑暗。全书人物众多却形象鲜明、性格各异,无论作家对之着力刻画还是寥寥数笔略加勾勒,全都显得轮廓分明、鲜活灵动,读来如见其面,如闻其声。
这本书让我得到了一些写作的启发。高尔基描写的人物生动灵活,惟妙惟肖。而我在自己的作文中总是描绘出的人物形象,不生动,死气沉沉的,没有清楚地写出人物的性格。
我以后不仅要多观察生活中的一点一滴,积累写作的素材,还要多读些世界名著,借鉴一些他们的写作技巧,把人物刻画的更加生动,还要本着作文的一大要点:“源于生活,高于生活”,样才能把文章写得好,写得让人拍案叫绝。
贫苦的生活使他在伏尔加河流浪,和搬运工人、小偷、乞丐生活在一起。后来,他在面包店找到工作,向工人们传播革命理想,参加了大学生的秘密组织,鼓励工人停工。俄国的腐朽和个人的困境使他自杀未遂而受伤。伤愈后,他带着新生的力量,离开喀山,重新走上流浪的道路。
高尔基生活于一个大杂院,那段日子里,就常常看到走狗警察们到这里来找东找西,监视人们的行动。有那么一位老警察还盘问高尔基看过哪些书,并警告他不要看。但对于青年的高尔基来说,那些所谓的却正是他的真正所求因为只有它们能真正让人民清醒,让人民明智,让人民有打倒推翻沙俄的信心。
若真有心读书,书是绝对可以看到的。高尔基的一位朋友就介绍他认识了一个开杂货铺的人,名字叫捷林柯夫。看到他那满密室的藏书,大多都是手抄的珍本和,高尔基说不出的高兴。也因为经常在这里看书,他结识了不少形形色色的人物,让他了解了革命的重要,和自己现在应该做的事情。
如今书对每个人来说都变得更加的重要。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征战,也打的是“科技”战,而不是以前的人力战。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永远都会是真理!高尔基的生平教会我如何从容镇静地去面对人生的危机与挑战;我受到了一次灵魂的洗礼,心灵如雨后的晴空,清新、明净,一片蔚蓝!
大学生读书心得 篇4
如果要用两个字概括《呼啸山庄》这本书,那只能是“奇书”。这样一部如今被公认为英国文学史上的天才之作,被盛赞为“人间情爱最宏伟的史诗”的作品,却在出版后被斥责为“一部恐怖的、令人作呕的小说”,直到半个世纪后,人们才逐渐认识到这部作品的内涵。可是它的作者,艾米莉·勃朗特却早在出版一年后就离开了人世。
继承了凯尔特人血统的艾米莉,长年居住在偏僻的山村,养成了外表沉郁、内心刚强的性格。她的反叛精神和悲观意识,从这本书的男女主人公——希斯克里夫和凯瑟琳——身上可见一斑。在那个城市礼貌大行其道的时代,人类最真实的感情都被包裹上一层风度的外衣,可是希斯克里夫确是个另类。希斯克里夫狂放不羁,爱起来不顾一切,恨起来不计后果。他曾说:“两个词就能够概括我的未来了:死亡和地狱。失去了她,活着也在地狱里。”听说了凯瑟琳的婚讯后,他愤怒的在雷雨之夜出走;凯瑟琳死后,他半夜去挖开她的坟墓,只为了见她一面;他买通了教堂执事,在他死后把棺材一侧撬开,和凯瑟琳的坟墓相通。就是这样深深的爱才产生了深深的恨。希斯克里夫对自我的儿子冷酷无情,设计欺骗凯瑟琳的女儿,最终把呼啸山庄和画眉田庄都收入自我的囊中。可是当他的复仇计划一一实现后,胜利的喜悦却未降临。他在茫茫的荒原上四处走着,盼望凯瑟琳能够魂兮归来见他一面,最终不吃不喝孤苦的死去。
希斯克里夫的爱,原始而狂热,如暴风骤雨般浓烈。他的生命仿佛仅有两个部分:爱和恨。他曾至死不渝的追求真爱,也曾残忍冷酷的报复亲人。这样一个人物,充满了希腊史诗般的杯具色彩,读来令人不由得感到一种悲壮和苍凉。
反观凯瑟琳,她毫无疑问是深爱希斯克里夫的,可她也爱埃德加,一个活在礼貌世界的翩翩君子。她说希斯克里夫“比我自我更像我自我”,“在这个世界上,我最大的悲苦就是希斯克里夫的悲苦。我活着的最大目的,就是他。”尽管这样,她却在到画眉田庄的五个星期后,由一个山村的野丫头迅速的被同化成一个文静的淑女,并且爱上了年轻英俊的田庄继承人埃德加。她虽然也为希斯克利夫的出走痛哭不已,但此时城市礼貌的光辉显然更吸引她。最终,她在病中深切的思念呼啸山庄,在临死前不顾一切的投入了希斯克利夫的怀抱。艾米莉经过这样一个悲凉的故事,表达了对维多利亚时代金钱至上思想的谴责。
希斯克利夫和凯瑟琳之间的感情,是原始的,也是自私的。这仿佛与我们传统想法中无私付出的感情不符。按照一贯的想法,希斯克利夫看到凯瑟琳嫁给一个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应当微笑着祝她幸福,可他却完全相反,采取了一系列残酷的复仇。这样的命运安排,正是艾米莉渴望爱、却又得不到爱的人生折射。她一生不善交际,又厌恶社会的丑恶,始终活在孤苦和绝望之中。但她同时也没有放弃过抗争,她为男主人公取名为“希斯克利夫”,意思就是长满石楠的峭壁。石楠是一种在荒原上顽强生长的植物,那和恶劣环境抗争的精神,令艾米莉由衷的喜爱。正是在悲苦抗争、抗争不得的复杂心境下,艾米莉写出了《呼啸山庄》这本奇书。
即使此刻来看,这本书流露的阴郁和悲凉,仍然令人心惊。艾米莉沉郁的性格,给文学带来一个经典,却给自我带来孤苦的一生。在我看来,如果能够选择,艾米莉肯定愿意拥有欢乐的生活,而不是文学的成就。或许这就是所谓的性格杯具,假若她能和她的姐姐那样乐观,也许她就不会英年早逝了。有一句诗这样写道:“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只可惜,艾米莉拥有了一双心灵的黑色眼睛,却没有为她自我寻找到人生的光明。
大学生读书心得 篇5
我们的童年生活是丰富而又多彩;我们的童年生活是幸福而又充满自由;我们的童年生活是有父母的呵护、老师的关怀、同学的友爱而组成的,因此我们的童年生活是令人难忘的。
可不是每个人的童年生活都像我们一样绚丽多彩的。前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就没有我们这么幸运。他三岁丧父和母亲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在别人的冷嘲热讽下他没有放弃,没有抱怨,更没有悲伤,而是怀着一颗积极进取的心在奋勇前进。不堪入口的食物,他也高高兴兴的吃下去;穿着破烂的衣服,他仍然高高兴兴地去上学。他以优异的成绩读完了三年级,就永远地离开了学校课堂。十岁时高尔基的母亲也去世了,他变成了一个孤儿,可是他并没有自暴自弃,继续努力着,奋斗着;他也没有逃避这种生活;而是来到“人间”去自谋生计。好像命运特别喜欢捉弄他,在生活的路上他遇到了许多坎坷、挫折和无奈,而他却能在那种环境中,利用自己的努力一步步地走向成功。原来想上大学的他没有如愿,却在“社会大学”里学到了许多著名大学所学不到的知识。开拓了视野,提高了觉悟,终于成长为一个革命知识分子。
在生活中,多数的人面对歧路会选择望而止步,高尔基却告诉我们,你只有勇往直前才会得到成功的喜悦。是啊,司马迁就是凭着在逆境中搏一搏的精神才写下了《史记》而被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从小遭人嘲讽、斥责的爱因斯坦就是能在逆境中坚持,所以长大后才被誉为科学界的天才。
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既有平原又有险滩。在学习中也没有常胜将军,但是我们只要有足够的拼劲,在逆境中能坦然面对困难,成功之路近在咫尺!
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这让大人么操心就足够了,还轮不到我们呢。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埃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开始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
大学生读书心得 篇6
一本充满平静的书,一本凝结智慧的书,一本拷问心灵的书,这就是两千年前的古罗马帝王马克·奥勒留从灵魂深处流淌出来的文字——《沉思录》。“《沉思录》有一种不可思议的魅力,它甜美,忧郁而高贵。这部黄金之书以庄严不屈的精神负起做人的重荷,直接帮忙人们去过更加完美的生活。”美国的费迪曼如是评价。的确如此,在时隔两千年的今日,我们仍能跨越时空,看到作者低头沉思,与作者内心对话。
用灵魂去思考
此刻,快节奏的生活工作让人渐渐忽略思考的重要性,在忙碌的生活中,往往疲于应付,没有时间安静下来细细思考。作为古罗马的帝王,奥勒留在他执政的近20年间,遭遇水灾、地震、瘟疫、饥荒、蛮族入侵、军事反叛等天灾人祸不断,公共职责的沉重负担和个人际遇的沉痛经历使他陷入了极大的悲观中,而使他能忍受下来的是思考,他以“哲学的沉思”来避开人世的纷扰,追求内心的安宁。他就像一个异常严峻而又平和的人站在镜子面前,时常自省,对镜子中的自我作出告诫与提醒。
所以,贯穿在书中最为明显的是一种隐忍的恬淡,和对人的命运的深刻洞察。有人说,这是一个浮躁的社会,人们渐渐疏远,信仰渐渐缺失,一切都流于世俗。我认为,一味的否定是逃避,而思考将是一剂良药。这种思考不是无用和琐屑的思想,而是一种深层的思考,是对自我心灵的拷问,是与自我灵魂的对话。如同长途跋涉需要小憩,我们在行进的过程,身体的劳累能够经过睡眠缓解,然而心灵的劳累更不能忽略,也需要思考作为驿站。哪怕几分钟的沉思,也能让源自灵魂的潺潺溪水洗涤浮世尘埃。
用灵魂去生活
奥勒留认为,事物不能拂乱灵魂,“外部事物使你烦躁不安,那么请你注意,使你心境烦乱的并非事物,而是你对事物的看法,而只要你愿意,你是很能够将它打发掉的”。在生活中,我们容易被外界影响,让我们躁乱不安。很多外界的事物,似乎都“来者不善”。
我认为,“不善”的并非事物,而是内心无法抑制的“不善”。人经过双眼看世界,可是有个死角就是自我,看清自我,与自我对话不是眼睛能够做到,唯有用心灵。当繁琐的事物压来,你是否消极低落?当生活的不公袭来,你是否怨天尤人?奥勒留会告诉你,当你低落,当你埋怨,你只是在逃避生活。古往今来,有很多人所谓“看破红尘”,便要退隐,寻找山林,寻找海滨。他们放弃了作为一个“社会人”应肩负的职责。奥勒留教给我们,怎样用恬静、自然、完美的态度去对待一切。其实要相信,我们的心就是一个宁静去处,我们能够挖掘灵魂的力量,既获得平静,又担负职责,并且让这种平静更好地为担负职责而服务。所谓“大隐隐于市”,当俗世的烦嚣和肩负的'重任都不能让我们烦恼退缩,我们便懂得了用灵魂去适应生活,改善生活,我们便懂得善用灵魂的力量,去加重生活的分量。
用灵魂去创造
奥勒留在后期很少待在罗马,大多是在帝国的边疆或外省的军营里度过。《沉思录》大部分就是在这种鞍马劳顿中写成的。正如我们明白的,奥勒留并不像一般的隐者那样逃避自我的职责和义务,他从不怠慢社会历史赋予一个罗马皇帝的使命。“……去履行一个人所负有的职责,难道我会不乐意履行我之被塑造,我之被生于此世间而应当负有的职责吗?”奥勒留对于使命,对于职责,是进取的。在灵魂与外界使命、职责之间,他找到了一个平衡点,他要用宁静之心、关怀之心创造出一个有爱的帝国。
当我们懂得如何用灵魂去思考,如何用灵魂去生活,我们要勇于承担职责,学会如何用灵魂去创造,为这个世界创造价值,为人类创造未来。要从周围人们身上汲取优良品质,热忱地从其他人身上学习他们最优秀的品质,化为自身成长的精神钙质;要时刻不忘自我作为社会一份子的本分,致力于整个社会的利益,热爱自我的使命,并为之努力;要抱有创造的心态,不断审视自我,完善人格,加强职责,让生命脱离庸碌无为。
大学生读书心得 篇7
常言道:"茶亦醉人何必酒,书能香我不需花。"我们渴望读书,渴望获得知识,但是我们却常常会有这样的疑惑:我们应该如何读书?自古以来,人们获取知识的途径多种多样,而读书作为其中一种既普通又直接但却非常有效的求知方法沿用至今。
高尔基说得好: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自人类文明史伊始,浩如烟海的书籍记载了人类艰苦求索、认识自然、保护自然、揭示自然界奥秘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绝大多数智慧。
为了使读书达到更好的效果,我除了善于动脑,找到所读文章的"眼睛",心领神会之外,还写读书笔记和读后感。当然读书要有好的效果,思考是最重要的,但是正如俗话所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把思考的结果整理出来,写成笔记和感想,既有助于思考,也可以帮助我们记忆思考的结果,便于日后比较、综合、分析。
歌德说过,谁落后于时代,就将承受那个时代所有的痛苦。特别是在现今知识爆炸的年代里,不能接触新的知识便会被时代所淘汰。
对于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面对新的挑战,更是不可忽视的。它能提供我们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正如高尔基所说,没有任何力量比知识更强大,用知识武装起来的人是不可战胜的。
一,读书可以让我们站在更高的高度来看问题,从而少犯错误,少走弯路。
牛顿说过他能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是因为站在巨人的肩上看得更远,科学巨人的虚怀若谷自然值得我们学习,我们还可以从中学到更有价值的东西。书籍对于整个人类的关系,好比记忆对于个人的关系。书籍记录了人类的历史,记录了所有的新发现,记载了古今历代所积累的知识和经验。只有认真的学习前人的经验和理论,才能在一个更高的高度上来看问题,不再犯同样的错误,并有一个较高的起点。书本是前人智慧的结晶,是他们的研究成果和经验的体现,通过对他们的学习,发现对自己有用的东西。在前人经验的基础上来不断的完善自己,大大的促进了个人的成长。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这样说,人类社会的延续和发展,也是这样来实现的。试想,如果每个人都是从头开始,那么,无论多么伟大的人,做出多么大的贡献,人类社会最终还是在原地踏步。由此更可见读书的重要性了。
二,读书开阔人的视野
书本中的知识可谓是包罗万象,他能拓宽我们的视野,让我们的知识更全面。从而能够更深刻的思考问题,事物都是广泛联系的,现代的许多实践都证明了各种信息的相关性,如果只知道一个领域的信息,必然会有碍于自身的发展,掌握更多方面的知识,才能使未来的不确定风险降至最低。就像做股票的人都应了解当今的政治经济形势,以便能更好的分析股票走势一样。研究物理学的学者们都要有一定的化学和其他基础,才能有所成就。记得一位诺贝尔获奖者在复旦做讲演时就曾说过,现代科学已没有明显的界限,你必须对相关的科学都有所了解才行。在这方面,伟大的导师恩格斯就是一位广泛学习的典范,他虽然只上过中学,但由于他发奋读书,十九岁时就能用十二种语言说话和写文章,在参加工作实践后,他也没有间断过学习和研究,从而被马克斯称为一部真正的百科全书。广博渊深的知识,对恩格斯指导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准确的传播科学共产主义理论有很大的帮助。从它的经历中,我们可以体会到知识的力量,更能体会到书本做为人类掌握知识力量的有力武器的巨大作用。
三,读书有助于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人生来无善亦无恶,关键是正确的引导。在人的成长过程中,有一位良师益友就能起到很积极的作用,书本就是这样的一位。一本好书就如一个好的导师,它能教你如何做人,做一个于己于社会都有用的人。书籍能安慰我们的心灵,使我们摆脱悲哀和痛苦的羁绊;书籍可以使枯燥乏味的岁月化为令人愉快的时光。书必将各种信念注入我们的脑海,使我们充满崇高的欢乐和思想,从而使我们入神忘情,灵魂升华。
读书其实是在读人生。许许多多的人生。书中总是汇集了一些独特的魂灵。善于读书,其实是借助读书深深地翻阅自己。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象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像鸟儿没有翅膀。
大学生读书心得 篇8
悲惨世界是19世纪法国作家维克多雨果的一部长篇小说,故事讲述了酷刑犯冉阿让跌宕起伏的一生。
主人公冉阿让是一名诚实的工人,他帮忙姐姐抚养7个可怜的孩子,有一年的冬天,冉阿让找不到工作,为了不让姐姐的孩子挨饿,他偷了一块面包,却所以被判五年的有期徒刑,服刑期间因受不了牢狱里面的生活,他逃跑四次无果反而使得刑期从五年被加至十九年。
假释出狱之后的一个晚上,冉阿让来到了米利埃主教家门前,仁慈的主教和他一齐进餐并收留他过夜,在那个夜里,冉阿让却偷了主教家里的银器,被主教发现之后还将其打伤,冉阿让携带银器在逃跑的途中被巡逻的警察发现并且逮捕至主教门前,在这个关键时刻,主教米利埃却和警察说冉阿让身上的银器是他馈赠给他的,并且当着警察的面,他将自我家里的银烛台也一并取出赠送给了冉阿让,就这样冉阿让被释放了,主教的善良宽厚与仁慈给了冉阿让新生的勇气,那一个晚上,冉阿让的灵魂因为一袋银器得到了救赎。
从那以后,冉阿让更名换姓为马德兰,并开始了新的生活。经过十年兢兢业业的努力冉阿让成功地蜕变为一名成功的商人,他开办了工厂,并乐善好施,兴办福利,救助孤寡等等义举得到了市民们的爱戴与尊敬,还当上了市长。
也是在兴办工厂期间,他认识了一位名叫芳汀的女工,这位女工貌美,却因年轻时候的无知与天真,真心地错爱上了一位大学生并失身怀孕还产下一女柯赛特,这位大学生薄情寡义,不久便离开了芳汀,芳汀为了养活女儿,将其寄养在一户贪婪的人家:泰纳迪埃的家里,芳汀自我外出打工并每月寄生活费给女儿。
在马德兰的工厂工作的芳汀却因美貌遭人嫉妒而被举报她养有一私生女,马德兰知晓此事之后因尊重当地风俗给了女工芳汀50法郎并让她离开,从此芳汀开始了她悲惨的生活,芳汀被解雇之后再也无人雇佣她,失去经济来源的芳汀变卖头发和牙齿,最终穷途末路之下沦为了娼妓,保受社会歧视的芳汀去街上揽客,却遭到恶少无情的戏弄,将雪团硬生生塞进芳汀内衣里,芳汀奋起反抗,却遭到了冷面警官沙威的逮捕,马德兰得知此事后出面干涉却被警官认出他就是当年偷东西的罪犯冉阿让,罪人永远是罪人这种观念在沙威脑子里根深蒂固,他写信告发,却没得到理睬。马德兰将芳汀救出之后明白她的真实遭遇,感到十分的内疚与自责,并起心要照顾好芳汀母女,在芳汀病入膏肓之后又一烧心事件接踵而来。
当地一个叫尚马蒂厄的老头被当成冉·阿让正在理解审判,冉阿让再次陷入纠结之后,如果他去自首,则又将陷入牢狱之灾,无法继续照顾芳汀母女,而如果任之由之,那个无辜的老头将代他受牢狱之灾,身为市长的马德兰良知在左,最终还是走上了法庭,勇敢的站出来并承认自我就是当年那个冉阿让,从此便又走上了被通缉的道路。读到那里,忍不住掩面沉思。
应对沙威警官的穷追不舍,冉阿让在救出柯赛特之后带着这个小女孩在修道院里度过了一段相对平静的日子,并将其抚养成人,不久后法国大革命爆发,而与柯赛特相恋的马里尤斯却要去巴黎参加起义,冉阿让为了成全二人,亲赴战场寻找马里尤斯,却恰好碰见起义军将要处决被俘的沙威。冉阿让最终以德报怨,放走了沙威。而沙威也受到了感化,相信犯过错的人真的会幡然醒悟,重新做人,最终革命失败,冉阿让冒险救出受伤的马里尤斯,在成全他与珂赛特的婚事后离世。
故事讲到那里便结束了,读这个故事始终让我的心揪着,再让我如释重负,在这本书里,在某一个主角里,你总能看见自我的影子,主人公冉阿让见识了金钱的丑陋,人性的贪婪与冷酷,但他始终坚持用当年主教的善良去温暖身边的所有人,每一个时代都有它的局限性与悲惨性,但冉阿让让我在他的世界里看见了温暖,细腻与真实,他始终坚持着努力着去以德报怨,用自我的力量温暖这个世界。
人情反复,世路崎岖,但我选择相信,人性本善。期望我们每个人都有本事,继续以秋衣扎进秋裤里,秋裤扎进袜子里那般的温暖人心。
《活着》读后感1500字 篇1
我很抱歉,做了一个不算忠实的读者。我以极度不单纯的动机,抱着能让我哭的怎样要死要活的态度,来“审判”这本书。因为他们都说这是一本关于人生,关于苦难,关于悲剧的书。
关于人生。我对此并没有任何异议。“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少年时没有羁绊,便随心所欲,恣意妄为。此时“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中年时家道中落,经历生死,在欲望和现实的沟壑中挣扎,有了值得牵挂和在意的人。此时“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老年时“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所牵挂之人都做了生命中的过客,最后只能归于寂寥。
关于苦难。我只想说每一部小说都是用文字建立起来的第二世界,这个世界可以属于书中的人物,也可以属于把思想浸在书里的读者,我在余华先生的这个世界里站成了一颗没有悲欢姿态的树,但主人公福贵从未真正平静的苦难生活,让我不安分起来,最终我并没有在这个世界站成永恒。
被欺骗而不自知,输光家产,气死父亲的福贵,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历经生死而归来的福贵。因患软骨病而死的妻子家珍,因生产时大出血而死的女儿凤霞,因献血过多而死的小儿子有庆,被水泥板夹死的女婿二喜,吃豆撑死的小孙子苦根。走着走着就,家就散了。一场场来势汹涌的暴风雨,冲走了他所有的家人。垂暮之年,身侧有的只不过是一头老黄牛。谁也不知道,这灾祸卷走得到底是谁啊!看似可笑的情节,却有最真实的感情以及最苦难的生活。我说的苦难是指生活,而不是人生。因为人生太大,不能妄断。
关于悲剧。在把兵荒马乱的万千思绪安抚在一页白纸之后,骤然而起的“感同福贵之身受的悲痛”又骤然而落。木心说过:如果顿悟不置于渐悟中,顿悟之后恐有顿迷来。是啊,悲痛不在己身,感同身受只不过是所谓的悲悯,片刻而已。
白纸上仅仅是一张人物关系导图而已,红笔划掉死者人名之后,却显得尤为悲壮。如若真不算上那头老牛,福贵就真真正正的是一个人了。按道理它不该不算啊,!这样,我又安下心来,雄赳赳,气昂昂的为接下来的文字铺平道路。对于接下来所写出的一切,理由十足逻辑到位,便都可顺利出现了。
我也不管我是否真会读书,是否真的品到本书真味。但于千千万万字中,我只看到一句话福贵对“我”说的,“我全身都是越来越硬,只有一个地方越来越软”。所谓悲剧,想来也乏然无味,仅此而已。
我有对于悲剧有异议,是因为我觉得他“惨而不悲,就不为悲剧”。
后来我就懂了,读书的意义是读书本身。悟你所读到的东西就够了,活着的意义便也是或者本身,不为外物,不被外人悟。
他们认为福贵在与于命运负隅抵抗,最终被命运屈打成招。呼到:好一个悲剧。其实《活着》讲述的只是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余华说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士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世间的悲剧本没有那么多,换一种温柔得说法,就是:所有得悲剧都不完全。人心敏锐精明,将悲剧解说的精通,生要揪出所有苦难,可却丝毫未察觉那总处在向阳面的美好。活着的悲剧大抵也不过如此了。要知道,面具既可伪装,亦可美装。所以,有的面具是不可以撕掉的,撕了就有点较真的意味了。和人间不值得硬碰硬,就太不值得了。
余华先生以第一人称的手法,大笔墨铺叙。让我们知道,原来福贵苦苦的一生有甜甜的家珍啊!她说,“我不累”。她说,“我也不想要什么福分,只求每年都能给你做一双新鞋。”她说,“福贵,我不想死,我想每天都能看到你们。”若他在生命的尽头,回想曾拥有一双乖巧孝顺的好儿女,定是含着笑的。这么说来,悲剧其实是用来自我评价的,用它来评价他人,这样就显得太单薄了。
故事的开始,福贵好好活着,活得光亮且油腻。故事的结尾,福贵好好活着,活得清楚且明白。这时候你便可以说他活得“好”了。
《活着》读后感1500字 篇2
人的一生能有多幸运呢?
假期,我读了《活着》这本书。
朴实无华的文字,平平无奇的叙事,像是一块原味饼干,入口无味,却越嚼越香。读毕,思绪翻涌,感慨万千……母亲有一个亲妹妹,我唤她一声姨娘。姨娘读书少,只读过一二年级,也许是因为家里没钱,也许是因为外公重男轻女,也许是因为姨娘经常闹出“趴(扒)地瓜”的笑话。总之,姨娘大字不识一个。不过,姨娘是一个干活的好帮手,母亲小时候很懒,常耍滑头让姨娘干活,姨娘也不吭声,闷着头就把活全干了。一个午后,空气黏腻闷燥,知了扯着嗓子卖力地叫喊着,姨娘独自在院里干活。猪草机发出的“嗡嗡”声充斥着整个院子。倏地,声音没了,母亲跑来看怎么回事,当即吓傻了。她看到姨娘的两个指头,掉了,血嘟嘟地往外冒,母亲”哇”地一声哭了,反倒是姨娘,眉头皱得紧,嘴里发“嘶一嘶一”地吸气声,眼泪硬是没掉半滴。外婆刚从田里干活回来,镰刀都来及卸地背着姨娘往诊所赶……猪草洒落了一地,知了也不叫了,只有空气黏腻得让人喘不过气来。
天空白云朵朵,桂花飘香满院,姨娘却再也高兴不起来了。姨娘的手不再像原来那样灵活,但她仍时时干活、生火、煮饭、洗衣服、种田……一样不落,只是那猪草机她再也没碰过了。
深冬时节,天色阴阴漠漠的一层,湿风吹过,有点儿冷,也有点香,香的是野草花的气息。姨娘要嫁人啦,村里的媒人帮忙物色了一个好人选,这门亲事就这么定下了。那个年代的爱情哪有那么纯粹。结婚办酒那天,姨娘满心欢喜,红着个脸地挨桌敬酒。日子一年年地过去了,姨娘的肚子却迟迟不见动静,母亲问姨娘是不是不打算要孩子,她说不是。也就因为这件事,姨娘成了村里的笑柄。又过了一两年,姨娘的脸色愈来愈差。母亲问是不是身子出问题了,姨娘话也不说的直摇头,那表情说不清是痛苦还是不痛苦。过了几天,母亲黑着脸从乡下回来。原来,那个媒人物色的“好人选”是个酒鬼,成天赌博嗜酒成性,姨娘和他结婚多年,他回家的日子掰着手指头都数得过来。家里的担子都是姨娘一个人担着。洒鬼每次喝得烂醉时,就对姨娘拳脚相加,打得姨娘只剩下半条命。姨娘从不反抗,即使眼泪在眼眶里骨碌碌的打转,也不吭一声。都说女人是水做的,可我觉得姨娘是铁做的,比铁都还硬。母亲看不下去,就让姨娘离婚,可那个酒鬼死活不肯离。为此,告上了法院。这事,足足拖了一年。在这一年中,酒鬼愈发不是人了。这一次,姨娘连魂都丢了。村里人路过时,听着里面的撕扯声,都不免摇摇头。凛冬的风,又冷又刺。
屋漏偏逢夜雨,外祖母死了。外祖母是最疼爱姨娘的人。入殓那天,村里支起了宫殿似的灵堂,各式各样纸糊的小车子小房子,有种褪了色的亮丽,桃红柳绿的彩油纸在风里噼里啪啦地响,脆生生的像是谁在啃着黄瓜。许多人都来了,丧事一直都是他们无聊生活的调味品。在灵堂外,我看到姨娘。她个子矮小头发凌乱,还披着白布,可那条白布太长了,从她的肩膀一直垂到脚上。她的目光由于经受了水的浸泡而浮肿发散,我看到她麻木的摇晃着身体,整人散发出溺水般悲伤的气息。我知道,姨娘心里的最后一根弦崩了。
多年以后,姨娘二婚,生了一对龙凤胎。村里人都说姨娘命真好,真幸运。我却觉得姨娘命不好,也不幸运。
姨娘的故事令人同情,和书中的福贵一样,生活不幸,却仍坚强地活在这世上。人这一辈子,活着才是大事!
所以,人的一生又能有多幸远呢!就像余华笔下的福贵,从一开始的败家子,到最后的孤独终老,一路上,经历了太多太多地生离死别。世界以痛吻我,我却报之以歌。在我一度以为福贵要随家珍去了的时候,福贵活下来。这就是生命的韧性,是无法用时间和长度去衡量的。当书中的人物相继离福贵而去的时候,方才领悟到了活着的真谛。
于我,于福贵,于姨娘而言,活着是大事,也是最幸运的事!
《活着》读后感1500字 篇3
“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黑夜来临。”读完最后一句,我合上书本。内心沉郁顿挫,正如那来临的黑夜。
主人公福贵巨变的一生,完全不像父母给他起的名字那样样。中国过去六十年所发生的一切灾难,而福贵和他家人遭遇了这些所有的灾难:少爷的福贵赌光了家业,债主上门讨要房契,气死了父亲;母亲病逝却未在床前尽孝;儿子有庆献血死了,白首之人送黑发人;女儿凤霞死在产床上;善良的妻子被生活折磨而死;女婿二喜被石板压死;就连小外孙苦根,也因为贫穷,被豆子撑死了;只留下了老福贵、老水牛伴在水田在阳光下咀嚼着孤独的回忆。
战争、运动、灾难、饥饿、挣命、死亡……福贵所经历的,是人间炼狱。有歌这样唱:生命就是一场告别,从起点向一切说再见。唱得并非是福贵沉重苦难的生活。福贵的生命,是一个走向悲剧的过程。
悲剧会唤起人心底的怜悯,是泪水的催化剂,但在《活着》里的福贵身上,让我看到了人的尊严和伟大——将死而不去死不能死的艰难地生、坚忍地活的人性的光芒,让我深切懂得了“活着”。
活着,是一种状态。和所有的有生命的生物体一样,活着意味着生命存在而不灭亡。只是人有别于生物个体,人会让自己活在自己的世界,活得有滋有味。就如年少的福贵是富少爷,有着刘村人不能享受到的大富大贵。陷入蜜糖中的苍蝇,是不懂得一碗蜜糖之外的天空的。富少福贵也一样,他的世界没有妻子也没有了父母,只有他自己。所以他可让青楼女子背着穿梭在大街上,他钟情赌场胜过一切,直至他将家产输的一无所有。此时的福贵,就是那蜜糖中纸醉金迷的苍蝇,或者是路边上蓬头垢面的`乞丐。社会总存在着的那一些整日闲来无事浑浑噩噩、有了今天不管明日的苟活者。
活着,为了付出和接纳一腔挚爱。钟爱福贵的妻子家珍日益病重,弥留之际说:“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不为荣华富贵,不为功名利禄,“不想死”,只是为了能和亲人们相守,哪怕再难再苦,厮守患难、相濡以沫也是一种幸福。突然想到了爸爸曾讲述中我只见过她照片的奶奶。奶奶一病就是卧床十二年。十二年中,如果她能自己挪着凳子去和家人一起晒到窗外的阳光,那是她最为开心的。她曾说:像我这样,瘫在床上,痛了自己,苦了大家;想过很多种死法,但我不忍心离开都未成家的你们,不忍心让这个家不完整。是啊,这种爱,没有一丝功利,没有一毫矫情,就像平静的湖面下翻涌的波浪,深埋在地心里炽热的岩浆,虽然看不见,你却能感觉到它们明显地存在。福贵在亲人们一个个都离自己而去后,在一次次的绝望后依然坚忍地活着,不正是为了守护着那份带不走剪不断的亲人挚爱吗?忽地明白了些什么:有爱,有关怀,只要活着,贫穷,灾难都算不得什么。
活着,才能承受生命赋予的责任。或许你认为这样的生命太过沉重。余华在《自序》中说“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我想,福贵经历的越多,对生活的彻悟就越深,才能如此坚强和隐忍。勇敢的福贵,挣扎在生死之间,生活不允许他思索痛苦,只留下对生的渴求,这一切不都来自于源于责任吗?诚如史铁生在《我与地坛》写道: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在这个不可逃脱的事实面前,不管有没有温馨,有没有光彩,不管上苍赐予了健康的你,还是不健全的你,你必须要活着。为了父母,为了孩子,为了爱你的和你爱的人,为了能享受爱,为了去回报情,活着,本来就是一种责任,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尤其是在遭遇像福贵命运时候。
《活着》就是以这样的一种方式,一种口吻,叙述了一个没有悲壮,没有抱怨,只是从容的福贵的故事。“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不用计较幸运与不幸,不再论辩乐观坚忍,生活只告诉你:活着吧!
《活着》读后感1500字 篇4
一位真正的作家,永远是为了内心写作,而不是为了讨好读者,余华就是这样的一位作家,《活着》的灵感是来源于美国的一首民歌《老黑奴》,歌中写了一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可他依然友好的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而《活着》这本书同样也是写福贵一生的遭遇,相反现实中有的人,穷其一生却都被困在悔恨、咒骂之中,为什么丑恶的事物总是在身边,美好的事物却远在海角之外,我们总是无法忍受太多生活的真实,这本书让我知道“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活着》里的福贵经历了多于常人的苦难,他失去的东西是我们所无法想象的,可他仍用友好的态度去面对这个世界,故事的结尾总是令人回首,两个福贵的脚上都沾满了泥,走去时都微微晃动着身体,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想,活着的尽头并不是死亡,死亡也并不是失去了生命,只是走出了时间。
往事不能回首,岁月从不停留。我们不曾拥有,有时却像失去了千万遍,“我们最初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来,最终我们离开这个世界,是因为我们不得不走”。《活着》是一本很有分量的书,当读到有庆因为献血而死去的时候,我关上了书,我怎么也不敢相信一个这么天真活泼的孩子突然死了,回荡在脑海的远远是他喂羊的场景,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当再次打开书,再次看到有庆时还是忍不住,眼泪一直流,他亲眼看到儿子躺在自己面前时是有多绝望啊,他骗家珍的时候心又有多痛,我始终不能相信有庆死的这个事实,当生命走到尽头,只有时间不会撒谎吧。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人生亦逆旅,我亦是行人,活着便是最好的幸运,亦是最大的勇气,把悲伤渗透到骨子里的一本书,我们在现实世界里如此艰辛的活着,这已经是最大的幸运,在这个熙熙攘攘的世界,选择一种安静的生活态度,然后在安静中,选择不慌不忙的坚强。看完这本书失眠了很久,不知以后的人生改如何,像福贵这样都能好好的活着,我又怎能颓废的活着呢,人活着,比什么都强,我想,我们是该好好活着,笑着……
苦难就是苦难,苦难不会带来成功,苦难不值得追求,磨炼意志是因为苦难无法躲开。人的一生就是这样,不管遇到多少苦难,能一直活着到尽头,以前都还是有些盼头的,回过头也许就会发现,有些东西即便不愿接受,也已经被迫承受过了?,我们谁也不知道在前面的时间里等待我们的是什么,既然不知道,那就以友好的态度是看待生命。福贵失去了爹、娘、有庆、二喜、凤霞、家珍、苦根,所有的人都离他而去,只有年岁看起来与他差不多的老牛了,他真的很艰难,活得很痛苦,可人的一直又有多少痛苦可以去承担呢,他看破了红尘往事,不是因为苦难又多难,是因为活着有多么不易,那个年代的人们共同的苦难就是怎样好好活着,活在蜜罐里的我们才该想如何好好生活,他们那么不容易的活下来,生命诚可贵啊!
“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和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活着就是要让生命变得有意义,而不是虚度光阴,我们都明白,没有什么对活着更珍贵难得,看了《活着》,也就让我尝到了酸甜苦辣,我看过有庆死时福贵的撕心裂肺,看过家珍和凤霞离开时的百般无奈,原以为上天开眼赐给了他苦根,却让我再次看到苦根吃豆子噎死在他面前的痛苦绝望,本以为命运不这么捉弄人,可岁月百般残酷的将他最后一抹希望也夺去了,我不相信在他这里命运是什么,可他却和命运抗争到底,我想,这就是他,纵使命运待他不公,可仍相信命运。
福贵的一生坎坷凄惨,家道中落晚年亲人通通离去只能和一头老牛相依命,活着活着,却都离开了他,比死别更痛苦的是生离,比死亡更绝望的是活着吧。你说如果那个老人年轻的时候不那么……是不是就会好多了,那个孩子也不会被抽干血而死……可世间却没有如果。谁也不能陪谁到最后,经历生死离别后,没有比活着更容易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
《活着》读后感1500字 篇5
不去品尝生活的苦就不会懂得幸福的真谛。从古至今,有谁没有遭遇过挫折,又有谁没有过不幸的时刻呢?但不论如何,坚强的人都会努力克服艰难而坚持活下去。有些人在曲折的生活道路上显得脆弱。但人只要有毅力和决心,就会发现活着就是幸福。张艺谋导演的电影《活着》就是要演绎这种坚忍的“活着”。
《活着》讲述的是中国四十年代至六十年代一个富有家庭里发生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对夫妇,丈夫富贵,妻子家珍。由于吃喝享乐,沉迷于赌博,富贵最终把家里的财产输得一干二净。父亲因为他的堕落气得生病而死。从此,家破人亡,他们两口子不得不面对苦难的生活。
俗话说:“有果必有因”。富贵家境衰落,他妻离子散的悲剧是他走上堕落的不归路,成日不思进取吃喝赌博的结果。在此之外,还有别的原因吗?是不是他的父亲和妻子不关心他呢?答案是否定的。从影片中我们可以看得出富贵固执的本性。他漠视父亲和妻子的多次规劝,执迷不悟,最终致使家境衰败、贫穷潦倒,天天过着痛苦的生活。
他曾被抓住并差点丧命;他曾在被别人鄙视的环境中醒悟。也就是在那时候,他才反省以前的事,才真正懂得幸福的价值。影片中有一个关于他教训孩子的情节值得我们思考。“小鸡长大会成鹅,鹅长大会成羊,羊长大会成牛。”小鸡怎么能变成鹅呢?或许想告诉孩子,再贫困弱小的人也能成为生活的强者吧。是啊!生活虽然不是什么时候都尽如人意,但只要付出努力,拥有信心,明天将会更好。
另外,影片中另一重要的角色家珍又是怎么样的人呢?现在我们来给她作个分析吧。影片中描绘她的部分没有富贵多,可是我们可以看出她是个既通情达理又温柔贤惠的妻子。人总是有喜怒哀乐的,家珍有时也生丈夫的气,所以她才在怀孕时带着个哑巴女儿回娘家。
可是富贵那时候怎么知道家珍——个已经把自己的生命交给他,一个夜夜哭泣劝告丈夫不要赌博的妻子正在家乡艰难地供养着孩子,并且期盼着他早点醒悟。要是没有毅力,没有信心,说不定这个柔弱的农村妇女早已经没有勇气生活在这世上了。这个女人的生命是很苦的,也是很坚韧的。怪只怪富贵这个男人不懂得珍惜她,所以他们俩才只能过着艰难困苦的生活。
这个故事说到这算是告一段落,不过剧情仍未结束。也许导演还要通过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中国的环境不断在变,人也随着不断地变。但是不论如何,不论发生什么事,活着的人还得活着,在漫漫人生路中品尝酸甜苦辣与喜怒哀乐。
富贵和家珍的故事伴着前进的历史走到中国建国初期。这期间,他们的孩子友庆被春生(他们的老朋友)骑车撞死了。其实春生不会开车,却自以为是,结果。这个可怜的孩子再也没有机会品尝妈妈给他做的12个饺子了。作为编剧,导演,为什么安排了这样一个情节呢?是否想通过加深富贵和家珍的痛苦,来表现他们生活的毅力?我想除此以外,他们还想提醒人们,做事时不要不懂了装懂,否则酿成悲剧再怨天尤人也无济于事了。有庆的死真是令人扼腕叹息啊!
还有一个令人痛心的情节是富贵的女儿在生孩子时也不幸死去了。她的死并不像人们说的那样是由老天爷安排的,我觉得是由当时迂腐的社会观念造成的。我们都知道六十年代的让许多知识分子被批判为资产阶级。影片中的医生是个典型的例子。如果给富贵的女儿接生的接生员是个有经验的医生的话,这个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这种情节真令人悲哀愤怒。亲眼看着自己的孩子死去,身为父母该有多痛苦呀!我原以为富贵和家珍会承受不住孩子死去的打击而丧失理智和生活下去的勇气,可他们却能面对现实,承受苦难,顽强地活着、活着!我深深地被他们的坚强与勇气打动。
《活着》是一部意味深长的电影。富贵和家珍夫妇的人生经历带给我们这样的启示:生活就像是一条路,不总是平坦而笔直的。人只有一勇气、毅力和信心去面对和克服种种的挫折与不幸,体会幸福的不易与甜蜜,才会更加热爱生活,珍惜生命。活着是一种证明,是一种历练。
《活着》读后感1500字 篇6
《活着》是余华在1992年成书的,曾是墙里开花墙外香,如今已名扬海内外,是余华唯一一部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特征的作品。
我曾在几年前看过由《活着》改编的一部电视剧。当时还小,只是看热闹并不能理解故事中人物的感受。在这个暑假,我有重现看了一遍《活着》这部小说,感触很深。
故事主要是讲述了一个关于名为福贵的一个人的生活。我不知道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
他叫徐福贵,曾经是个阔少爷。他的祖父白手起家,从养鸡开始,使鸡变成了鹅,鹅变成了羊,羊变成了牛,于是家境变富裕了,拥有两百亩地。但到了他爹这一代便开始衰败,他爹挥霍奢侈掉了一半土地,到了孙子,也就是徐福贵成了彻底的败家子。吃,喝,嫖,赌,无一不做,也只会如此。终于把其余的土地也赌输给别人了。从此,家庭地位一落千仗,全家都贫穷了起来。他爹也就被气死了。从此,他和母亲,妻子,女儿三人相依为命,过着与往日大相径庭的自力更生的农家生活。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被国民党抓壮丁进了部队,在那两年的时间里,他目睹了战争的残酷,也体验了身边战友离去时另人伤心的友情,但是,两年后,他依然活了下来,他的命运还在继续。
回到家后,他的母亲已经死了。他开始与妻子儿女一起过安稳日子。但祸不单行,他儿子出意外夭折了。他是多么伤心啊!他又一次受到打击。但这就是他的命运,他还要活着!在好不容易把又聋又哑的女儿嫁到了一个好心的人家后,没过多少幸福日子,女儿也因难产死了,仅仅把徐家的根留下了,一条苦命的根。他老伴不久也伤心地走了,接着,最不能让人接受的是,他的孙子,最后一个亲人,也意外地死了。命运是如此的捉弄福贵!他的命好悲苦!但是,他依旧活着,否则,作者又怎么能听他讲述自己。
就是那段艰苦的日子,中国政局不稳,苦了老百姓的安稳生活。但是,人间的情义是每时每刻都存在着的。这种情不管是深是浅但确定的是一定是真情!伟大的亲情,爱情和友情交织在这个故事里,文字叙述的突兀感一直压迫着人的心灵,使人欲罢不能。文字间流露出的感情像小溪般,流淌在读者的心田。没有大喜大悲的跌宕,但当你看到福贵的儿子与孙子都是懂事且孝顺时你总会发自内心的愉悦,看到凤霞找到了一个厚道本分的丈夫二喜时,你总会为之而喜;但同样,当你看到那些可爱的子孙和孝顺的女婿一一离去时,又会有种揪心的离别的痛楚。终于,当福贵唯一的孙子也有些死亡的征兆时,你会在心底小心的呼喊:“不要,别再让苦根死掉了!”但,接下来的文字已无法改变,唯一的苦根也死了。
但有些东西依旧活着,比如那头即将被人宰杀死的老牛,为人类辛勤劳苦一辈子,最终逃脱不了被贪婪的人吃掉的命运。但它遇到了福贵,他在众人的嘲笑和不解下买下了它。也许它不会死了,至少不会死在人类残忍的刀子下。它最后会在活着的状态下死去,归于尘土,像人类一样。
当我读完的时候,心里也曾这样想过,如果我像他一样经历这样的事情,我会不会像他一样坚强的活下来,即使放下自己曾经大少爷的身份、面子。幸好我们没有经历这些事情,而我们是作为一个读者,在闲暇的时间来品读这些,来体会生活。这样想来,我们都是幸运的生活,读完它后,才会觉得活着也并不容易,有太多的快乐忧伤泪水与欢笑,只是在看你是否能够承受的来,或许当你真正处在这种处境的时候才能理解福贵当时的感受吧。
拿余华在作品中的一句话送给你们:“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人的一生,漫长而艰难,你并不知道会遇到什么。但是能活着就是好的,活着需要勇气,是勇气让你面对所有的风雨,并且告诉自己,没有放弃生命的权力。要相信,没有到不了的明天。若非死别,绝不生离。我们还年轻,我们有活力,我希望我们都能够坚强地走过自己的一生。
《活着》读后感1500字 篇7
花了两晚时间读完余华的作品《活着》,一个字一个字读下去,有些字拦在那里,像一根又一根刺,不仅硬,而且尖。作者在第五次自序中写到:“我在阅读别人的作品时,有时候会影响自己的人生态度;而我自己写下的作品,有时候也同样会影响自己的人生态度。”
确实如此吧!我读得很认真,捧起书就一直一直读下去,中途两耳不闻身外事,我不敢分神,怕自己一个转身一次回头就会丢了什么,那感觉就像在吃一根长寿面,必须一口吃下去才心满意足,中途咬断,心是不甘的,而且晦气,最重要的是,再吃下去,便全然失去了之前的好味道。
读到后半部分,我越发心急,读得速度快起来,又时常把一大段文字反刍,这样,我的眼睛就跟着一会儿一目十行,一会儿一行十目,然后,落下眼泪,一滴接着一滴,有些落在字上,有些流到嘴里,还有些滑到了衣服上,湿了一片。
前后一共哭了五次,一次比一次更难过。
第一次,有庆死。那个还在母亲肚子里就被父亲打,光着脚跑来跑去割草喂羊一天两次跑五十多里路的小男孩,他勇敢地伸出胳膊去献血,因为他们学校的女校长生孩子出了很多血,五年级的学生没一个对上校长的血,除了有庆。有庆以此为荣,医生抽了一点又一点,抽个不停,有庆脸都白了,嘴唇也白了,他说我头晕,没人理会,后来,他失去了心跳。
第二次,凤霞死。从小伶牙俐齿的凤霞在父亲不在家的那段时间,发了一次高烧就再也不会说话了。她短暂的一生中,被送走过两次,第一次,因为家里穷,要供有庆上学,被迫寄养给一户人家做女儿,她过了些日子,哭着跑回了家;第二次,她风风光光嫁给了歪头女婿二喜,二喜心眼好,实心实意爱凤霞,凤霞难产时,医生问保大保小,他毫不犹豫地回答:“保大”,可惜,天不遂人意,留下了小的,大的产后出血不止,命没保住。
第三次,家珍死。家珍家里阔,自小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娇生惯养,上学路上被富贵看上,三媒六聘娶回了家,这个家也阔,更阔,刚过门时有一百亩地,此前有两百亩,被富贵的爹败了一百亩,又被富贵败了一百亩,两代败家子,活活苦了两个苦命的女人,家珍的婆婆好日子没过过几天,家珍,没过过几天好日子。她终日劳作,病了,也要出工,下不了炕,也要缝缝补补,虽整天卧在床上,头发依旧梳得整整齐齐,她放心不下两个孩子,满希望自己苦一辈子,两个孩子往后可以有好日子过,不想,却一次又一次白发人送黑发人,油尽灯枯,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第四次,二喜死。那么硬朗个汉子,好端端的,憨厚壮实能干,一身的力气。他心疼凤霞,相亲第二天,他就带着兄弟来凤霞家干活,屋里屋外收拾打扫修葺,还连夜给家珍做了个小桌子,他倾尽所有将心上人娶回家,婚后百依百顺,小两口手拉手过日子,甜甜蜜蜜,凤霞难产死后,他又当爹又当妈,一个人带个小娃当搬运工,背着抱着领着,一刻都离不开这个越长越像凤霞的小娃,当意外发生,他只留下头和脚完好,其他部位血肉模糊,两排水泥板夹过来,把二喜挤成个扁,最后,他只发出了一声叫喊:“苦根!”苦根是小娃的名字;
最后一次,苦根死。苦根生来命就苦,没了亲妈,又没了亲爸,跟着外公富贵回到了乡下,在乡下和富贵一起下地干活,做了个小镰刀,爱不释手,他听话,他相信“鸡养大了变成鹅,鹅养大了变成羊,羊养大了又变成牛。我们啊,也就越来越有钱啦。”七岁时,他和富贵一起摘棉花,他头晕,头晕得厉害,苦根病了,病得很厉害,富贵老了,糊涂了,心疼苦根,给他熬了姜糖水,喂他喝下去,出工前,又用盐煮了豆子留给苦根在家吃,结果,苦根豆子吃多了,嘴里有两颗豆子还没嚼烂就歪在床上,再也没下床,再也没有去拿他的小镰刀。
是的,我哭了五次,富贵也哭了五次,哭他的儿子有庆,哭他的女儿凤霞,哭他的女人家珍,哭他的女婿二喜,哭他的心肝小外孙苦根,他把他们一个一个送走,葬在一处。富贵享过福,吃喝嫖赌,真正的大富贵,真正的孽子,他见过大风大浪,他经过枪林弹雨,他当过兵扛过炮,他煮过钢铁吃过大锅饭,他卖过菜种过地。
他活着,活了下去,活了很久,他身边还有个伴儿,是一头老牛,名字叫“富贵”。活着挺好,穷了,也要活着,老了,也要活着,病了,也要活着……
《活着》读后感1500字 篇8
黑色的封面仿佛在向我低声提醒着什么——翻开书,轻快而荒唐的鼓点随着页数逐渐放缓,加重。你不会知道下一页还有什么苦难。活着,一个生活的幸存者的故事。故事的的开头,一个叫福贵的老人在近旁的田里开导一头叫福贵的老牛,悠扬的声音传到我的身体里,身影刻画在文章里。在那个充满阳光的下午,老人向一位年轻的故事搜集者讲述了他生活中的一天和整个人生。
主人公福贵青年时是一个阔少爷,嗜赌成性的他将家中祖辈积攒下来的庞大家业全部输光,省悟后的他和母亲、女儿过起了穷困潦倒的日子。然而,上天似乎注定要他为青年时的过错付出沉重的代价:他去为母亲求医,半途上却被国民党残兵抓了壮丁,回来时母亲早已离世;为了让儿子有庆上学,他把女儿送给了别人,不久后女儿跑了回来,全家重又团圆;县长的老婆生孩子需要输血,结果儿子被一不负责任的大夫抽血过量致死,后来发现县长竟是福贵在国民党军队时的小战友春生——春生在后来的文革中经不住迫害,悬梁自尽;几年后,凤霞嫁了个好女婿,可不久死于产后大出血;两个孩子去后,妻子家珍也撒手人寰,只剩下他和女婿二喜、外孙苦根祖孙三代相依为命;几年后,二喜在一次事故中惨死,福贵便把外孙接到了乡下和他一起生活;可是好日子没几年,小苦根因贫,吃豆子时被撑死,失去了幼小的生命。最后,福贵买了一头要被宰杀的老水牛,也给它取名叫"福贵",一个人平静地生活下去。他说:
"我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我也想通了,轮到自己死时,安安心心死就是,不用盼着收尸的人,村里肯定会有人来埋我的,要不我人一臭,那气味谁也受不了。我不会让别人白白埋我的,我在枕头底下压了十元钱,这十元钱我饿死也不会去动它的,村里人也都知道我死后是要和家珍他们埋在一起的。"
虽然名为活着,但一个接一个的死亡却是那么触目惊心。余华用一种令人难以置信的平缓语调叙述了这种生活的艰辛。他在自序中提到,“作为一个词语,‘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活着》就是这样,用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的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
面对这样痛苦的,近乎残酷的生活,谁还有足够的意志活着?阅读着福贵悠长而坚韧的生命,我的情感就像被不断加热的水,等待着沸腾。在阅读文章时,我一直企图在字里行间中捉住问题的答案:“为什么而活?”余华肯定的告诉我:“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太拗口了吧?家珍又用她一贯软软糯糯的声音告诉福贵“我也不想要什么福分,只求每年都能给你做一双新鞋。”漫不经心的话语直叩我的内心——现在想想,小时候,尽管可能单纯的可笑,但驱使着我们前进的总是心底的小小兴趣,没有对未来的迷茫,没有对生活本质的思考,没有什么深沉而远大的宏图壮志。但那时的生活也正是最有韧性的——为了活着而活着。
活着是什么呢?是在生命繁琐的持续着的过程,还是在生命中完成壮举的那一个瞬间?或许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答案,不同时期的我也会有不同的回答。但在书的末尾,年迈的福贵抚摸那同样年迈的福贵的黝黑的脊梁,消失在视野里,我想,他的人生是在为了平平淡淡的活着而活着吧?我们应该佩服化解了困难,在晚年落寞的生活图景下孤独的,但并不寂寞的福贵:这就是“活着”。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活着》读后感1500字 篇9
《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看完《活着》,是在这个落日的余晖洒在透明的宽阔的玻璃窗的傍晚。 就像小说的结尾——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上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的来临。
大自然都是平静而肃穆的,只是我们附加在它身上的感情太多太多。
我一直记得这样一句话,世间无所谓幸福与不幸,只有一种境况与另一种境况的相比较,仅此而已。只有经受了极度不幸的人才能感受到极度的幸福;渴求过死亡的人,才能领悟到活在世上有多美好。
这让我想起《我的兄弟叫顺溜》里面陈大雷说的,没有经历过死亡的洗礼和死里逃生的人,不能理解那一刻我们的心情。那是他们在久经战乱之后,听到传来日军投降,抗战结束之后的狂喜,不,是悲喜交集。
而这一次,又让我明白,只要活着!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只要活着,就什么都有了,什么是幸福,什么是苦难,真的都不那么重要了。
我们还能抱怨什么?因为那些不幸,足以见证,我们所拥有的,是多么的珍贵而奢侈。也许,幸福,就是靠苦难这么一点点堆积起来的。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生老病死。旦夕祸福。
人生无常这个词可能不好,但是不可否认,这是事实。
没人能预知未来会发生什么,也没人能按想象中的模式给自己的人生画一个圆满的圆。我们能做的,就是虔诚地对待生命,平平静静,从从容容。
我不知道一部灰色的人生,几个土气的人能带给我什么样的感受,但是,当我一步步地读下去的时候,我被感动了。眼泪算什么,心灵一次次的冲击才是真正的震撼。那些久远而陌生的岁月,那些苦难而坚韧的人生,生生地击在心头,传来一阵阵隐忍的疼痛。
其实它们并不遥远。
当我回望,那片我眷恋的土地上,某些影子与它们重叠。那是当我还不懂事时,母亲所经受的如同凤霞般的苦难;那是当我还年幼时,爷爷和他的老纤绳的喃喃低语;那是当我尚年少轻狂时,父亲掩藏在烟雾后面的叹息和咳嗽……
也许曾经,暮霭中也有如今天一般的叹息吧......
其实我一直在想,都说苦难的人生是坚韧而顽强的,为什么他们的生命却那么轻易地就逝去了?有庆,家珍,凤霞,二喜。他们都是饱受苦难,饱尝艰辛苦的人,他们也都如野草一般地活着,他们从不抱怨生活,也从不感叹自己的命运。他们都有一颗如佛祖般宽容而美好的心,他们只要好好地活着,哪怕穷点,哪怕苦点。可是,命运却连这个机会都不给他们。
掩卷沉思,这也许就是这部作品赋予我们的意义吧——
活着吧,只要活着!
“父亲走过我们面前,
唱着树上长出的新叶
孩子们相信那到来的春
也会和着父亲起舞翩翩……”
这是E.E卡明斯的一首诗,在葬礼上由莫里的儿子诵读,听着那仿佛来自天堂的声音,我结束了阅读,安静地合上了书本。下午最温暖的阳光斜斜地从窗外探进来,碎了一书面的金黄。夕阳的余晖是刚结束的莫里,依旧有着灿烂光芒。
莫里这个可爱的小老头,带来了多少感动,又带走了多少人脆弱的情感。我能想象着作者米奇最喜欢的教授,他个子矮小,走路起来弱不禁风;穿上长袍的他看上去像是《圣经》里的先知,又像是圣诞夜里的精灵;它有一双炯炯有神的蓝眼睛,闪烁着睿智的光芒;它喜欢跳舞,摇滚乐,爵士乐,布鲁斯。
可是,他是个坚强的老头。一个让人尊敬到心痛又喜欢到心痛的人。年逾七旬的他在1994年罹患肌萎缩性侧索硬化,在此后的一年内他天天被病魔无情地折磨着。承受了常人难以想象的痛苦,在他得知自己患病后,他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他要讲述他最后的生活,他要将他的最后光阴与最后幸福送给全人类,作为最后的礼物。以此告别他最可爱的生活。他找回了自己早前的得意门生米奇.阿尔博姆,在每个星期的星期二,为他上一堂课,课程的内容关于人生,关于死亡,关于一切人们躲避的真实。
一个罹患了绝症,来日无多的老人
一个搁浅了梦想,渐染世俗的学生
十四堂人生课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似乎觉得,莫里教授就在眼前,而自己就是那个听课的学生。那轮椅,那笑容,那台录音机,我听见他在说:“我不想让世界惊慌不安。我要知道发生了什么,接受它,进入一种安宁的心境,然后离去”。这本书里,莫里说的.值得珍藏的人生格言有很多,而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这句。
因为他让我看到了一种对人生的泰然。
人生在世,难免经历一些挫折。泰然地面对,无疑是很重要的。即使,是死亡。没有人能否认死亡的必然性,就像没有人能否认地球是圆的一样。人生莫非也就是生生死死。生,起始;死,终结。面对死亡我们唯一要做的就是“接受它”。 莫里教授对学生说,有一个重要的哲理需要记住:拒绝衰老和病痛,一个人就不会幸福。因为衰老和病痛总会来,你为此担惊受怕,却又拒绝不了它,那还会有幸福吗?是的,如果我们不幸福,这无疑是亲手为生命镀上悲色。世界上,每时每刻都有人死于非命,甚至不像病症有前因后果。铁锁易解,心狱难释,既然死亡必定回来,何必逃避这样的恐惧却因此遁入自己制造的囹圄?
特别令我感动的是,莫里老人虽然参透了这一切,但在生命的最后几天还在恭恭敬敬地体验,在体验中学习,在体验中备课。体验什么呢?体验死亡的来临。他知道这是人生课程中躲避不开的重要一环,但在以前却无法预先备课。就在临终前的几天,他告诉学生,做了一个梦,在过一座桥,去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我感觉到我已经能够去了,你能理解吗?”
莫里说“死亡,是令人悲哀的一件事。可是不幸的活着也同样令人悲哀。”
也许,不幸的活着会比死亡更加悲哀。
世上总有这样的一部分人,他们总是营营役役忙忙碌碌,却不知道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他们试着努力关注一大堆世俗标准下的重大问题,却又不时受着能言善辩者的鼓动诱惑,轻易放弃初衷和坚持,终于也没有了自己的判断。他们迷茫,他们不知道生活的意义在哪里,常常忽略身边的亲人和朋友。当岁月流逝,他们突然意识到了什么,开始珍爱身边的一切,开始发现自己还有很多很多想做的事没有做,有着千千万万个所谓的“来不及”。但到了那刻,也许他们已经到了莫里的那个时候了。于是他们便忏悔、哭泣......
所以,对于年轻的我们来说,不管以前的生活是怎样,从此刻开始我们都应该用莫里教授的那种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去珍惜生命,珍爱生活与他人,让自己过得充实有意义,不要等到生命的终点再回头感叹,那时哪怕你表现得再乐观、再豁达,结局都不会再完美。
莫里,这个开朗乐观的老人,这个灵魂的精神导师还告诉我们:
“——与生活讲和。”
“爱会赢。爱永远是胜者。”
“只有你觉得它可怕时它才可怕”
“有时候你不能只相信你所看见的,你还得相信你所感觉的,如果你想让别人信任你,你首先应该感到你也能信任他——即使你是在黑暗中,即使你是在向后倒去。”
他让我们学到的东西太多太多。
每一个人,总有一天,都会死去。临死前,也许没有人能够像莫里那么死的有意义,没有人像莫里那么死的无私。我想,所有读过这本书的人,这一生,都会受到莫里的影响。他的泰然,他的纯真,他的思考,他的无畏。
莫里用余生给我们上了一堂永恒的人生课!
本文由qingshulin发布,不代表倾述林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qingshulin.com/duhougan/show-97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