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期间店铺正常营业文案精选6条
1)密切配合完成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公安)、文化和旅游)、街道)、社区等部门和单位安排的其他任务。
2)营业期间,加强日常检查,对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提醒顾客做好自我防护。员工工作时必须佩戴口罩,并做好消费引导)和距离,保持不小于一米的排队距离【不拥挤、聚集】。
3)互联网经营单位不得允许未成年人上网。成年人必须详细登记自己的信息。必须按照隔机一人坐的原则,有序安排客人上网。上网时必须佩戴口罩,场内禁止吸烟。
4)疫情期间,营业时间不得超过24:00。
5)疫情防控解除前,禁止接待、举办一切集体娱乐活动。
6)各复工复产经营单位要按照《甘肃省文化旅游产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手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签订防控安全承诺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落实登记信息)、佩戴口罩)、体温检测)、定期消毒等防控措施,禁止场所或包厢内多人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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