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淄川区发布《倡议书》。全文如下:
倡议书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2周年,为营造热烈、喜庆、团结、向上的节日氛围,进一步提高全区党员干部群众的爱党爱国爱家意识,在国庆节来临之际,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向全区社会各界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发出倡议:
一、增强国旗意识。加强《国旗法》的学习和宣传,全区社会各界要积极行动起来,努力依法保管、使用和升挂五星红旗,像热爱自己生命一样热爱五星红旗。
二、积极主动悬挂国旗。在国庆节前后,全区各镇、街道、开发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街区商(住)户、学校园所、医院、窗口单位、政务服务大厅、党群服务中心、村居社区、公园广场等公共活动场所依照《国旗法》的有关规定,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升挂、悬挂国旗,用实际行动来表达爱国之情,为现代化新淄川增加新的魅力!
三、依法正确使用国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规定,必须依法使用国旗,做到国旗的位置不低于其他旗帜,不被其他物品遮挡,不得倒挂、倒插或者以其他有损国旗尊严的方式升挂、使用国旗。不使国旗与其他旗帜相交,不悬挂和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不使国旗落地。
四、广泛刊播标语口号。在公交车站、村居社区、商业街区、公园广场、景区景点等场所,通过户外大屏、楼宇电视、移动电视、沿街商铺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广泛刊播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2周年标语口号,营造热烈喜庆、安定祥和的浓厚社会氛围。
五、合理布置绿化景观和摆放鲜花。各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坚持主题突出、完整准确、布局合理、疏密有致、庄重美观的原则,精心选择设置地点或合适路段,布置一部分花坛、绿化景观,鼓励居民家庭在门前摆放鲜花,推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2周年宣传全面升温。
六、营造浓厚节日氛围。希望全区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通过悬挂国旗、刊播标语口号,表达对伟大祖国的美好祝福,展现全区70多万人民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的良好精神风貌,让五星红旗高高飘扬在淄川大地,让文明之花开遍淄川的每个角落。
淄川区委宣传部
淄川区文明办
淄川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
2021年9月28日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2周年
标语口号
1.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2周年!
2.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 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
4. 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5. 努力创造属于新时代的光辉业绩!
6. 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力量,民族有希望!
编辑:刘 敏
责编:房崇华
审核:常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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