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系法律宣传月标语
广州第二师范学院政法系在法制宣传月期间举办法制标语征集比赛。合法标语的创作不限于任何形式,但不允许抄袭。口号主题必须与法制、道德、构建和谐社会和大学生现实生活相关,必须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内容健康、无原则政治问题。评选结束后,将公布获奖者名单。
政法系法律宣传月标语:
一等奖:
佛法存在于我心中并保护我。
——作者:黄立凡
二等奖:
不要做任何违法的事情。认识并遵守法律是第一要务。
——作者:梁志兵
法律的个性使得权力不再任意。
——作者:温江水
三等奖:
既然热爱生命,为何不尊重佛法呢?
—— 作者:曾惠华
以崇德礼礼修身,以知法守规做人。
—— 作者:项浩红
在古代,皇帝触犯了法律,他就与百姓犯了同样的罪。今天,腐败官员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严惩腐败,弘扬法治,共同构建和谐社会。
——作者:刘辉
最佳人气奖:
执法之手与法律齐头并进!
——作者:翁令春
恭喜以上获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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