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法律格言 - 朋友圈文案
法律不可能给每个人以方便,如果它有益于全体和大多数人,我们就该满足了。
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体系中生活比在无拘无束的孤独中更为自由。
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
法律只不过是我们意志的记录。
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文明的标志。
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
法者,所以禁民为非而使其迁善远罪也。
要使事物合乎正义(公平),须有毫无偏私的权衡;法律恰恰正是这样一个中道的权衡。
法律的基本意图是让公民尽可能的幸福。
只有战胜者才有权判定什么是战争犯罪。
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
荣耀所禁止的法律却往往应允。
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应该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
惩罚是对正义的伸张。
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虽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绝不是一种荒唐的玩笑。
法律总是把全民的安全置于个人的安全之上。
自然界中没有奖赏和惩罚,只有因果报应。
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
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
重要的不在于自由本身,而在于国家使你的自由成为可能而提供的条件。
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
宪法创制者给咱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
法律的真理知识,来自于立法者的教养。
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法不善,则有财而莫理。
刑罚知其所加,则邪恶知其所畏。
法律需要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
法律应该是稳定的,但不能停止不前。
法律之明了,不尽在其条文之详尽,乃在其用意之明显,而民得其喻也。
倘若世上没有坏人,也就不会有好的律师。
立善防恶谓之礼,禁非立是谓之法。
法小弛则是非驳。
私有财产的真正基础即有占有,是一种事实,一个不可解释的事实,而不是权利,只是由于社会赋予实际占有以法律的规定,实际占有才具有合法占有的性质。
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己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
刑一而正百,杀一而慎万。
尽量大可能把关于他们的意志的知识散布在人民中间,这就是立法机关的义务。
刑罚的威慑力不在于刑罚的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
法律一多,公正就少。
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
弱者比强者更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疏法胜于密心,宽令胜于严主。
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
在一个国家中,法律永远是由强者的权力制定的。
法官乃会说话的法律,法律乃沉默的法官。
对国家机关,法无授权即禁止;对人民大众,法无禁止即许可。
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公正不是德性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德性;相反,不公正也不是邪恶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邪恶。
今天的法律未必明天仍是法律。
一次不公的判断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犹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断则把水源败坏了。
如果咱们的法律只是自然规律的幼芽,它毫无疑问是好法律,这样的法律能够抑恶扬善。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
一项法律越是在它的接受者那里以恶行为前提,那么它本身就越好。
小恶不容于乡,大恶不容于国。
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
最好的法律从习惯产生。
法律存在于另一个世界,但它自认为它是整个世界。
法律的生命从来不是逻辑,而是经验。
公正的法律限制不了好的自由,因为好人不会去做法律不允许的事情。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
法律可以揭露罪恶,却不能消除罪恶。
呆板的公平其实是最大的不公平。
法律一旦成为人们的需要,人们就不再配享受自由了。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法律的基础有两个,而且只有两个……公平和实用。
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
服从法律:无论是我或任何人都不能摆脱法律的光荣的束缚。
婚姻的结合要求夫妻双方都要忠实,忠实是一切权利中最神圣的权利。
如果法律是非正义的,它就不能存在。
法律又是什么?法律就是取得胜利、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
一切法律的总目标一般是或应该是增加社会幸福。
让我们维护公平,那么我们将会得到更多的自由。
法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
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
法律因罪恶而发展,并且惩办罪恶。
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
有二种和平暴力,那就是法律和礼节。
法不阿贵,绳不绕曲。
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
陛下虽在万人之上,却在上帝和法律之下。
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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