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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辈子没拉过她的手。

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我的故事。其实《恋恋风尘》中阿原的原型就是我。我初中毕业,到台北工作。那个叫阿珍的女孩比我晚一年到达台北。当我们在村里的时候,我们的父母已经互相称呼为公婆了。无论你告诉她什么,那个女孩都会相信你。她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台湾女孩。她住在山里,不知道外面的世界。她来台北工作,只是想能够依靠我。那时候我换了很多工作,什么都做了。我在外面当学徒,还给老板一家人洗过衣服。我记得有一个雇主,他的女儿在台北的一所私立学校“静农中学”上学。我还帮她洗了校服,边洗边吐口水,发誓再也不会找静女派的女朋友了。后来我参军了,她买了一千多个信封,准备写上地址,贴上邮票。当时一张邮票要两块钱,一千多张邮票就要两千多元,这是她五个月的工资。那天晚上我要离开,但后来我和她一起写了信。最后她可能很累了,因为第二天她还要去上班。她在一家卖肉饺子和汤圆的餐馆工作,所以我帮她写了。终于她睡着了,我拿了小被子给她盖上。第二天,当她起床时,我写完,我把信封扎好,带到了部队。最终,侯孝贤保留了拍摄时“我们一起写信封”的场景,但因为觉得太煽情,没有人相信,就把剩下的删掉了。我带着一千多个信封去当兵,还要坐船去金门。宪兵检查我的时候说:“你以为金门没有邮局吗?”上次来金门的时候,她就嫁给了别人。我当时很生气,想回去问问她为什么。但转念一想,我发现我以前从来没有答应过要娶她。营长看我辛苦了,就说好吧,我给你请特别假。因为我不能回去金门当兵,我在岛上已经两年了,他想让我回去度假。当我收拾行李的时候,我说我要用刺刀什么的把她刺死。我胡言乱语,勤务兵很紧张,跑去跟营长说话。到了港口,宪兵不让我上船,说营长取消了我的休假。我回来很生气。后来我想,算了,她既然成了别人的妻子,我还能改变什么呢?但我当时很痛苦,然后我就开始写小说并开始投稿。姐姐当时正在上初中,很可爱。我经常和她聊天,告诉她我在台北的时候,每天晚上都会帮阿珍关店,然后我们两个人就拿着粽子到北门去荡秋千,然后我们就一起去北门玩秋千。坐在秋千上。我看着昨晚的火车在秋千上驶过,然后我回去告诉了所有这些细节。有一天,我让她给我寄一篇小说,她把我原来的名字“吴文钦”删掉,写成了“念真”。当时阿珍大概是在报纸上看到了这篇文章,她就给我公司打电话来找我。她不敢给家人打电话,找到我就和我聊天。偶尔,她在报纸上看到我写的小说,就知道是我写的。她说:“不要用那个名字。我看到很难过。”后来我给报社打电话,告诉他们不要用那个名字,因为我那里还有几篇文章。他们说:“大家都知道你的名字是‘念珍’,改起来很麻烦。如果加上‘无’,那就是‘不’了。”于是就成了“吴念镇”。没想到会给以后的爱情带来困难,更没想到会成为婚姻的障碍,更没想到侯孝贤有一天会用它来拍电影,结果还不错。不得不这样做真的很烦人。拍摄结束后,有人来我家做客,我妻子很生气。

但后来她就习惯了。结婚后,每当有人打电话说“我找念真”时,她都会说“等一下!”如果有人说“我找文沁”,她就会说“等一下”。现在回想那段时光,真是青春的沧桑。我想,如果每个人都有一份刻骨铭心铭记在心的爱情也不错,不然这辈子就白活了。尤其是几年后开车加油遇见她的时候,两个人在那里聊天,一切都过去了,只是聊聊自己的家人。她后来的命运不太好,老师的生意也做得不好。她打电话给我借钱,说她儿子没钱去日本读书,让我借给她。我说:“好吧,好吧,没问题。”她居然告诉我,她欠我的钱,等她退休的时候,会用保险金还给我。我用很脏的台湾话骂她,就像我小时候骂她一样。后来也是如此,多次帮助她渡过难关。有一次我们一起去参加一个婚礼。人们知道了我们的事情,就问:“怎么样,你现在看到阿珍,会不会心跳加速?”我说:“不,现在我看到她了,我觉得我没有和她结婚是一件好事。”问为什么,这句话怎么说。我说这样翻来覆去如果发现大象睡在我旁边我会很难受。 —— 她后来变得很胖。因为我们彼此很熟悉,关系很亲密,所以能闹出这样的笑话。一切都已成为过去。我这辈子从来没有牵过她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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