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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后感总汇60条-经典语录

熊培云《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篇一】

“带一本书回家乡,也算是了却平生一个心愿。愿我的故乡和所有人的故乡永远阳光明媚,空气清新,万物生长;也愿我几年来的这点思考与写作,能够为读者呈现更多真实的大历史与小历史,打开一段温暖和百感交集的旅程。”

这段话是《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自序《我的村庄我的国》的结束语。我记得我在自己编印的文集那篇代序《“冰清”和我》中说过“如果有一天,我不得不面对死亡了,我希望这本《冰清文集》能保存在这个世界上,翻开它,便能看到一个鲜活的生命,她是这样地走过来了。虽然怒放的生命之花总有凋谢的那一天,但是,‘冰清’依然活着,她是生命之树上最后的那片树叶,永远不会随风飘落。”雁过留声,人过留名,无非是希望在这个世上走这么一遭时留下些痕迹,证明你来过。而能够带一本书回家乡,也算是对生养我们的故乡的一种回报,同时它也在证明着一个村庄或者一个城市曾经这样地存在过。如果每个从故乡走出去的人都能为家乡写这么一本书,历史便不复是统治者和所谓学者口中或笔下的宏大叙事,它会具体到书写一个人、一个村庄或城市的命运,它是一部最真实的平民的史诗。“如果不能走进平常人的命运,你就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民族的屈辱与抗争,了解历史事件背后的逻辑,了解一个国家的现在与未来。”

熊培云,就是写作《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这本书的作者,一九七三年他生于江西永修县小堡村,这本书便是由小堡村及永修县,再写到江西省,乃至全中国,揭示中国农村过去和现在所存在的问题,并对未来的发展进行思考。这些问题和思考书中写得都很详细,我的读书笔记对此就不作重复记录,只是将书中一些我认为比较精彩的话辑录下来,并说出我自己的理解。

“没有故乡的人寻找天堂,有故乡的人回到故乡。”

我对这句话的理解是:失去了故乡的人灵魂无所依托,他才会恐惧害怕,因此需要想象一个天堂出来安慰他的灵魂;而有故乡的人,故乡便是他的天堂,所以他不需要寻找天堂,只需要回到故乡。我曾经写过一篇《梦里不知身是客》的散文,在那里我便是一个失去了故乡的人,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将要去何方。现在我明白“只有乡村,才是游子栖息灵魂与双足的地方。”

“没有谁愿意抛舍自己童年时的田园与记忆,没有谁愿意故作忧伤。尽管我所谈论的村庄原来也几乎一无所有,尽管它现在也在生长希望,然而,当我看到近年来故乡沦陷的种种,并且为此伤感时,我总是同样忍不住去想——笼罩在普通中国人身上的最真实的黑暗与无奈,不是遥远非洲的某场屠杀,不是地中海东岸的冤冤相报,甚至也不是外国势力对本土势力的觊觎,而是这片土地上的势如破竹的弱肉强食,沦陷了一座座城市,淹没了一个个村庄。”

每次回家乡,我都会坐在车窗前贪恋地望那片土地上的房舍与农田,我多么希望她永远保持那样一种淳朴的状态,永远不要被现代化的水泥丛林所包围,不要被各种各样的化学气味所包围,希望山永远是绿的,水永远是清的,天永远是蓝的。每次见到一座被削掉一半的山心都会痛,每次看到溪水里漂着的垃圾都会叹息,还好,乡村的天依然是蓝的,那片蓝给了我最后的一丝希望。婺源是我曾到过的最美的乡村,但我后来每一次去都发现与我初次与她相识时又变化了一些,就连那些淳朴的乡民也变成了精明的商人,于是,婺源在我心里的形象变得不那么美了,我真怕有一天我会再也不愿意踏上那片乡土,因为我不想看到我的梦之故乡的彻底的沦陷。

“‘人们忍受着没有时间的痛苦’(法.德莱姆)。想来也是悲哀,现代人虽然早已经衣食无忧,却像是被‘成功学’诅咒,绝大多数人都在为并不存在的事业终日劳碌,荒废自己宝贵的人生光阴。”

“每个人的时间都是有限的,所以不要浪费时间去过自己不想要的生活。”

最有名的故事是一个富翁与一个渔夫的对话,富翁去海边渡假,他看到渔夫躺在沙滩上晒太阳,于是他就问渔夫为什么不趁着好天气多出海捕鱼以收获更多的财富,渔夫反问他:你拚命挣钱,结果不还是跟我一样也是为了来这里晒太阳吗?当财富积累到一定的数量,足够你生活,能满足你物质和精神的需求,那么再多便是浪费,所以说当一个人到生命结束的时候还拥有大量财富那并不是这个人的光荣,其实那是他的耻辱。西方许多富豪到晚年都将大部分财富捐献出来,说明他们对人生有深刻的了悟,并且他们的人生是拥有大爱的人生,这样的人才会永远被子孙后代所铭记,他们的身体虽然消亡了,灵魂却不朽。

有的人穷其一生都在追求物质财富和权力地位这些身外之物,他们以为这就是他们的事业,不惜为此付出健康、尊严、人格,甚至牺牲掉最宝贵的情感,而事实上这些所谓的成功到最后都是一场空,赤条条来你还得赤条条地去,唯有爱与你相伴,你永远只活在爱你的人的心里。所以最成功的事业应该是收获许多爱,亲人的爱,伴侣的爱,朋友的爱,乃至陌生人的爱,那是一种大爱。

王尔德说:“每个圣人都有过去,每个罪人都有未来。”

“民主的精髓,首先也是身份的.平等。”

所以无论是圣人还是罪人,他们首先都是人,在一个真正平等的社会,我们允许圣人有不光彩的过去,也应该允许一个罪人享有一个未来。请记住这句话:人,生而平等!

“奥地利诗人里尔克说:‘灵魂失去了庙宇,雨水就会滴在心上。’生活在这粗砺的世界,那柔弱的人心,是需要一座庙宇的。如果从这个角度来检视二十世纪中国人的心灵生活,你满眼所见恐怕尽是冰凉的雨水,从天而落,滴透人心。”

无需我举例,人人都在疾呼这是一个道德沦丧人性泯灭的时代,但有多少人敢指着自己说:我对得起我的良心!请不要只是指着别人愤慨,还是想想自己是不是尽到了一个作为人所应该承担的责任,提醒自己也教育自己的孩子做一个具美德有修养讲文明的人吧,只有每个人都做到了这一点,这个世界才会重新变得干净起来。

“‘要么忙着生,要么忙着死’,许多人都记住了《肖申克的救赎》里的这句台词。其实,对于任何一个生命来说,生与死都是同时进行的。生是一辈子的事,死也是一辈子的事。”

记得好象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生和死是一对孪生兄弟。就像面对着镜子,我们既在生中看到死,又在死中看到生,生和死虽有着两副相同的面孔,却长着两颗不一样的心,一颗是热的一颗是冷的。其实从我们出生的那一刻起,生与死就同时伴随着我们,走得越长离死亡也就越近,所以人生可以说是见证生命的里程,也可以说是走向死亡的里程。只有“向死而生”的人才懂得时间的有限,才知道珍惜这有限的生命。

熊培云《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篇二】

在经历了三十年多改革开放这样深刻变革的时代,我想,一定有很多人有过村庄的回忆。要离开村庄,如今并不困难,背上一个行囊,北上或南下,就能够迅速地让村庄成为你的思念。但是,离开村庄的你,还回得去吗?

也许,你的村庄消失在钢筋水泥的楼群里,你的老屋早已推倒,成为一座新城的一角。总之,你住过的村庄已然不在。或者也许,你的村庄非常幸运地、依然青山绿水地耸立着,但随着岁月的流逝,你城市生活的梦还能嫁接得上那里的十里稻香吗?你还能追寻得到乡村少年的足迹吗?现在的村庄还是你住过的村庄吗?

读熊培云先生的《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总是让我发出这样一个又一个的追问,关于村庄的追问。也许,是因为我也有过在村庄里生活成长的经历,也有过几乎逃离般地离开村庄的历程。有过这样的

就如熊培云先生所说的,城乡二元结构的治理模式,束缚了农民的手脚,当农村源源不断地把生产资料送往城市的时候,城市的工业化得以提速,城市生活有了切实的保障,而农村却因资金贫乏、人才匮乏、政策限制,而呈现出一定的衰败和沦陷。在这里土生土长的农家子弟,通过升学、入伍、进城打工的方式,离开他们的家园。这有什么办法呢?不离开,就意味着可能没有前途,没有更美好的生活。

作为千千万万离开村庄中的一员,我承认,二十多年前,当我离开村庄,踏上城市、跨进工厂门槛的那一瞬,是多么欣喜,值得庆幸。但随之而生的,是我对村庄的无限牵挂,因为那里还生活着我的父母。有时候,我倒是觉得,村庄已不是我的村庄,这不是我的错,因为,当我离开村庄的时候,我的田地就被其他村民“瓜分”了。只要户口从村里迁出,虽然是生于斯长于斯,但从法律意义上你已彻底不属于这个村庄了。城乡之间的楚河汉界就是如此分明。

造成这种诡异结局的原因,常常会直指那个阻碍城乡交流的户籍制度。好在,冰封了半个多世纪的户籍制度,到今天似乎有了消融的一天。社会的改良和变迁,并不像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那样立竿见影,总是在经历很长的努力后,才艰难地向前迈上一步。所以,我们对于村庄的期待,也不必那么悲观和失望。

对于许多人来说,现在的村庄大多看不到古树,也不见了小桥流水、鸡鸭成群、牧童横笛。可是,没有这些就不是村庄了吗?对于这些心怀念想没有问题,谁心中都会有一个自己的村庄。但是,究竟是谁,还想保留着这样原生态的农村?如果出于对农村乡土历史的研究,这情有可原;出于对乡村旅游前景的考虑,也在可以理解的范畴。可是,如果仅仅是为了让早年逃离乡村的人——如今的新兴的城市人,满足他们的怀乡之心,就要让这样的村庄长久地保持着她的原始模样,那就显得过于矫情或者是自私了。因为,经历过原生态农村生活的人,都会苦恼于在农村谋生的不易、出行的艰难,还有生活环境、卫生状况的糟糕。

谁人故乡不“沦陷”?也许真的是如此。但是,在“沦陷”的同时,是不是又有一种新生的力量在生长?当我的村庄被拆得只剩下几户人家的时候,我也并不想坚守。因为新农村的建设更符合现代化的标准,出行更加便利,生活更加舒适,父母在这样的生活条件下,会更加健康长寿。当年过古稀的父母也领到了社保金,享受到农村医疗保险的种种好处,我深切地感受到,如今村庄的变化,已不仅仅只是她的外形,还有影响人的内心的东西也在滋长,村庄里的人也显得更加自信了。

所以,在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我也能感受到熊培云先生对他所住的小堡村以及类似中国村庄的认识也在一步一步地深化。他是一个建设型的学者,他在叙述着对村庄的依恋,也在用他的力量,试图一点一滴地改变着村庄的面貌。他在他的小县城建起了一座图书馆,以实现他的“两千分之一”的改变——因为中国有2000多个县,如果你改变一个县,就是两千分之一的改变。

我们是不是可以如熊培云先生那样,不管曾经以何种方式逃离村庄,今天都能够以自己的能力去回馈你的村庄,让她更加富足、文明,自由而富于理性。只有这样,才可以打破人才、资源在农村只出不进的所谓“鱼笱效应”,通过反哺与回流,实现现代乡村的复兴。到那时,你住过的村庄还在吗?这个问题的答案显然已经不重要了。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篇一】

熊培云《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是我读过的第一本社会科学著作(姑且这么定义),书中对农村基层民主、乡村风尚之类的探讨,说实话,匆匆一读,很难参悟,只能形成一个粗糙的印象。却让我不禁开始回望我的村庄,不由感叹,这个我自幼生长,又终究离去的地方,真的越来越荒芜。

陶渊明和王维笔下的田园,终归是文人渴望皈依自然的臆想,它们存在于古籍的盛世中,被人怀想追念,而只有真正沾染过土腥味的人才有资格判断,世上是否有“蔼蔼堂前林,中夏贮清荫”,或者“野老念牧童,相见语依依”的田园。

我记忆中的村庄、田野和山林,也可以充当陶渊明和王维歌咏的对象,自然风景足以让来自城市的人大为惊叹。他们的相机里或许储存着山野树林的清新,油菜花紫云英的绚丽,脚步却丝毫不会靠近气味逼人的猪圈牛栏。

我的村庄远在深山,所以可以逃过城市的圈地与拆迁,但是,却被城市用另外一种方式掠夺。

除了岁末,在家乡几乎很难看到几个青壮年,甚至孩子。一个农村家庭的普遍生活方式是,青壮年的儿子儿媳远在城市,年迈的祖父母带着孩子在家。稍有余力的人家基本都将孩子送往县城读书,从小学开始,由母亲或者祖母相伴陪读。所以,在假期以外的日子,曾经十几户人家屋宇相连,聚族而居的村庄只有四五个人,分外寥落。回家的时候我与几个也在无锡打工的同乡同车,面包车在积雪未销的山道上波折前行,音响里十分应景地嘶吼着“有钱没钱,回家过年”,他们一路烟雾缭绕,谈论着这一年在外的种种,收入固然客观,但这其中的辛苦也是旁人难以想象的。没有人愿意背井离乡,但是又不得不承认留在家里没意思,田地的庄稼不足一家人的口粮,种植天麻灵芝又算不准市场价格的变化,传统的生产方式已经被时代的变化远远甩在后面,而与新生活的磨合又必然饱含酸楚。

在家乡,有的家庭甚至合家进城打工

这种老来的荒凉已经是家乡,或者说是中国广大农村地区许多未老或已老的人能够人望见的结局。

我的种种思考,都是由《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所引发的,但是无论在读这本书之前还是之后,我还是看到了,家乡这二十多年的种种可喜的变化。土路变成了村村通的水泥路,泥巴屋变成了一栋栋不输别墅的小楼,过去只有过节吃肉到现在几乎餐餐有肉,等等。铁路刚刚修通,和谐号动车在山间飞驰的时候,有很多人专程跑去观看,因为大家都觉得在大山沟里通火车实在不可思议;邻村那个几年前做了换心手术的人走到哪里都还会吸引人们的目光,因为大家觉得换心脏不可思议。一过了正月初六,返乡过年的人们又都离开了荒芜的田园,但也有人留下。他们大多选择从事养殖业,黑毛猪、土鸡、山羊等等,然后用电子商务的方式贩卖农产品,在深山的村落里,道路两边人家的土墙上,可以看到很多巨大的二维码,这对于很多人来说,同样是不可思议的。

我希望,这种种不可思议的变化,配合着时代滚滚向前的潮流,让荒芜的田园焕发出新的生机。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篇二】

熊培云说:“没有故乡的人寻找天堂,有故乡的人回到故乡。”可是,谁没有故乡呢?没有故乡的人还是人吗?沈从文死后,葬在故乡凤凰,他的外甥黄永玉将他的这句话刻在墓碑上:一个士兵要不战死沙场,便是回到故乡。可以说,活着的人,都像孤魂野鬼一样四处奔波飘零,而死去的人,才真正回到了天堂一般的故乡。

静心阅读《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行走在熊培云式温暖柔和、清明理性的语言缝隙,我时不时地想起我内心的村庄,我眼里的中国。有回忆,有对比,有感动,有沉重。为熊培云式提着笔杆子出了乡村又时时不忘回顾反哺的游子,也为我兄弟姐妹一样无数远离家乡四处打工觅食的民工,还为那些留守故园陪伴日升月落鸡鸣犬吠的老弱,更为滋养了我的童年我的悲喜我的理想的那一片山水——我的眼里时常涌起泪水,我的心头时常挂起一轮明月。

今年正月,回家过年。村里又是一番新变化。村口新修了宽敞的水泥路,安装了高高的路灯,就连各个小巷也铺了水泥。母亲说,村里正在忙着搞“三直”。所谓“三直”,就是将所有田地重新整合成一块块整齐划一的方格,中间开辟一条条笔直的机耕车道,以适应机械化耕作,即田埂直、沟渠直、道路直。这不就是我小时候村里搞过的“园田规划”吗?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啊。这也算是世易时移,变法宜矣。那么,田野之间的一个个河塘呢?我着急地问。母亲说,也都推平了,不要了,只留下了后港没有动。我又问:大家的自留地呢?母亲说,自留地也都推平了,会重新分配。陡然间,我的`心情黯淡下来。那些池塘,可是我童年嬉戏的场所啊!车水、游泳,采莲、摘菱,捕鱼、挖藕……怎么说不要就不要了呢?他们还起着灌溉的大作用呢!母亲也说不出话,只是一声叹息。之后我和村干部聊起,他们说,灌溉的事不用担心,村里准备投资改造电排站,需要抗旱的话就从村前的大港(万年河)取水。那万一大港也干得没有水呢?我的诘问,村干部答不上来,他们只强调是上边叫这么干的,是政府统一部署。为什么不是农民拥有土地,而是土地拥有农民?熊培云的诘问,直达问题的内核。假如农民是土地的所有权人,农民自然会知道怎么打理自己的地产,用得着并不真懂种田的官员们指手画脚吗?关于土地权属问题,其实最和中国农民的切身利益相连。“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不过是人类最基本的生存要求,而大部分中国人为什么还是可望不可即呢?眼下烽烟四起的腐败卖地、野蛮拆迁,就为这种国有民无的土地政策作了鲜明的注脚。征询村干部今年还有什么新规划,他们说正在申请县里立项,全面建造村里的自来水管网,使村里人都喝上自来水。我说,现在的村民喝水都是自己使用手动压水机,不要花钱的,如果换了自来水,费用可不能贵了,否则村民们不会要的。村干部说,也就收一块左右一个立方吧。对此,我只存疑。因为在走访外地的村庄时,我也见到过不少弃置不用的自来水管网,白白浪费了人力物力财力。试想,在有免费水喝的前提下,哪个村民希望多花钱呢?应该说,我家乡的村干部还是想干点实事的。他们对村里的卫生、休闲、文化等设施改造与重建,都有一些良好的愿景或规划。但怕就怕他们受了上级部门的瞎指挥,不征求村民的同意,干一些乡邻们不愿意看到的事情。他们是通过村民选举上来的,但这个选举更多的是掺了宗法宗族的势力,而且监督机制远不完备。目前,靠的还是个人的一点德行吧。但,只有德行,靠得住吗?

我的村庄比较大,有近两千人口,农田近两千亩,山林数千亩。面对如今盛行的卖地、卖山、卖树歪风,村干部一行把持得住吗?我心头不能不泛起“谁人故乡不沦陷”的忧思。

关于中国乡村,各人有各人的观照角度和愿望期许。

很多城市生、城市长的知识分子,研究三农、评判三农,更多的是站在“局外人”的视角,持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态度,指点江山,激扬文字。记得在南京参加一个关于新农村文化建设的论坛时,来自某县县委的一个干部说到村民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很是落后、急需教育时,听讲的一个出自河南农村的学者愤而站起,当堂责问:你们干部的素质就比他们好吗?我看还不如他们!其实,在我看来,他们说的也许都没错,只是各自的视角不同,观点就不同。但在情绪上,我还是赞同后者的观点。在当今中国,重要的不是教育人民,而是教育官员。就拿村委会选举来说,真正的民主应是自上而下的,哪有上面是专制的锅盖,而指望闷民主的熟饭呢?这样的熟饭不变味变馊才怪!这样的民主不被闷死才怪!就像小沈阳说的,你忽悠人可以,但不带这样忽悠人的!

我根据自己的观察和

【第1句】:观光客心理。

国人拜改革开放所赐,腰包略微鼓了起来,于是旅游之风大兴。很多游客有这样的心理:希望看到更多原生态、原始状的风景,比如少数民族的传统习俗、边远山民的生活状态、乡村田园的自然样貌。走到一个地方,就希望有古老阴暗的民居,有破败不堪的古董,有曲里拐弯的小路,最好还要有衣着破旧的老人、辛苦劳作的农夫作为点缀。然后拍照、合影,吟诗、写游记。让他们留宿一两晚,则照片拍得更多,诗文写得更好。但若要他们从此留下来,做一个永住民,他们则是不干的。因为,受不了这里的清苦和闭塞,寂寞和冷清。那么将心比心,你需要舒适、富贵、高质量的生活方式,他们就不需要和不向往吗?你认为要保留、挽留的乡村生活、乡村文化,如果不是他们想保留、挽留的,你有什么好叹息好批评的呢?追求幸福,是每一个地球人的权利。在国家大规模的城市化进程中,无数村民也期待着革故鼎新,从此过上城里人的日子,享受国家正式公民的福利待遇,这有什么错呢?不能因为要照顾你的旅游你的拍摄你的写作,就让他们长期生活在看上去很美很诗意、实际上落后、清贫、辛劳的境遇中;也不能为了满足一部分文化人的所谓学术研究工作,而使另一部分人躲开现代化,仍旧生活在古代吧。

【第2句】:吊丧者心理。

几十年来,虽然城乡剪刀差依然严重,但乡村的巨大变化也是有目共睹的。纵向比,乡村的进步指数、乡民的幸福指数显然有大幅度增长,试问儿辈、孙辈的生活感受,是不是都远远地强过父辈、爷辈;横向比,和中国城里人比上不足,比下有余,那些城市无产者的生活水准可能真的还不如农村,怪不得一些地方的农业户口比非农户口更受捧,一些有钱人也将房产投资的眼光落在乡村的土地上。当然,这一切变化,源于国家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的逐步兑现,源于广大青壮年村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进城务工赚得一些血汗钱,还由于城市在快速发展过程中,衍生了一系列居住、饮食、环境、交通等方面的恶劣问题,使得城市居民略有啧言。我就有亲身体会:每次回乡,都会捎带一些母亲、岳母亲自耕种的蔬菜;每次吃着家乡的饭食,都觉得余味不绝;看着亲邻们建造的宽大楼房,对比一下自己的套房,简直有蜗居之感。还有他们的悠闲,缓慢,也是我们上班一族颇为艳羡的。

但有一部分身居城市的人,眼光和思维总是停留在前几十年的光阴里,看到的总是残破的村庄、贫穷的村民,想到的总是无尽的哀伤、不绝的痛苦。我承认,农村的确还有残破、贫穷、哀伤、痛苦,但一定不是大面积的,不是主流的面貌,而他们往往喜欢选择性取材,用放大镜观察农村的弊病,用立体音响聆听农人的呻吟,于是常发吊丧之痛,常写哀鸣之字。这些人往往喜欢舞文弄墨,遐想行吟,过度继承“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的屈原情怀。

当然,中国的乡村远未达到我们理想的境地,比起英美日韩等国的乡村主义、乡村精神来,差距何止千万里。但我们不正在追赶吗?不正在建设吗?我们需要鼓舞,不需要吊丧;需要批评,不需要悲泣。

【第3句】:救世主心理。

中国人吃透了“救世主”的亏。远的不说,我们父辈眼里的救世主,就是那将天下打得一片血红的东方红老人,他真的救了国人救了世人吗?公道自在人心,历史当有定论。

自从2000年湖北某乡党委书记李昌平喊出“农村真穷,农民真苦,农业真危险”的心声后,三农问题就更加引发了朝野关注。的确,欲认识中国,必先认识中国的乡村;欲发展中国,必先发展中国的乡村。无他,只因中国是一大农业国也。无数有识之士都投入到认识中国乡村、发展中国乡村、拯救中国乡村的言论或行动中来。他们的心愿,或曰动机,不可谓不好,不可谓不高尚。著书、立说,捐款、捐物,建希望小学、做图书馆,宣传民主、发动选举……做自己想做的,做自己能做的,作为农民的后代,我常常为之感动,为之眼湿。济弱扶倾,仁慈隐恻,人心向善,善莫大焉。但若据此高人一等,颐指气使,以为布施,居功自得,俨然一副救世主心理,那么这样的拯救不要也罢。

其实,乡村是有自救血统的。千百年来,中国乡村有着厚实的伦理根基,长期稳定有序,建设有加。是近现代史上的所谓革命,所谓主义,将它颠覆破坏,盘根推移,而今元气大伤,人心不古。

说到乡村的自救,我们很多城市居民当会脸红气短。今年春节前后,广东陆丰乌坎村反腐游行,理性抗争,争选举自由,保自家权利,可谓震惊中外。谁说农民见识浅陋,贪图小利?谁说农民卑微如草,素质低下?还有那些在圈地运动中长年上访,对侵权行为坚决说不的无数村民,他们的所作所为,难道还称不上是英雄壮举吗?在这样一个羊恋上狼,狼欺负羊的时代,究竟谁更需要拯救?

乡村建设无须悲观。只要全能政府不再全能,撤出不必要的管理触须,还自由于民,假以时日,我们期许的乡土中国可复苏矣!

当然,这需要我们全体国人的努力,抗争。

熊培云把故乡比做灵魂的庙宇,有故乡的人当心存敬畏。我心有戚戚焉。

网上读到浙江陈国明先生所作的七律一首:

清宵作梦到山乡,野菊花开特地香。

半亩寒塘鱼跃水,三间暖屋竹齐墙。

村头犬吠新来客,宅畔人喧旧晒场。

一觉醒时天露白,倚床枯坐忆亲娘。

哪里有亲娘,哪里就是我的故乡;哪里有自由,哪里就是我的祖国!

故乡啊,祖国!

【篇一:一个人的村庄

朋友,你如果手上没有这本书,我建议你去买,这是一本绝对值得一读的书。它的作者是刘程亮,是春分文艺出版社出版的。

记住,我不是替他做广告,没必要。实在是这本书在朴实无华中横趣妙生。我们都可能面对苦难;逆境;郁闷,但是在一般而平静的日子里,我们怎样打发自己的,消磨自己,安排自己,提升自己,这就有些讲究了。用我自己的话来说,我们可能生活在嘈杂中,也生活在对抗的沟通和拒绝的离开里,但我们还可以生活在散文里,生活在解读后的愉悦中。这就是我读《一个人的村庄》后的最大的体会

作者太能说了,说狗说到人不如狗;说驴说到人都要羡慕的境界,那一种隐喻和借用的比拟会令你叫绝。他连一把铁锨都有的说,被虫咬了说是与虫共眠,躺在草垛上可以做出最美的梦。总之,凡是村庄里的事都是他的事。他能把一个村庄纳入自己的心灵世界,又把一个人的心事讲给村外的人听。那就叫娓娓道来,机趣滔滔,绵延不绝。

不能说的太多,说多了你去看就没意思了。打住。我又要读他去了。

你要从我这里借?不借。

【篇二: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这本书写的是诗化的乡村生活。在如今这样一个工业和城市文明高度发达的时代里,作者依然固执地把乡村作为他灵魂和文笔的栖息之地。他怀着极大的热情,以史官的姿态记录下他的村庄和生活里琐细的点点滴滴。那样人间烟火的朴素温暖,被包裹在不事雕琢的平实语言里在读者面前流淌开来,不知不觉间已是沉浸其中而不自知。

包括这本书在内,作者的所有作品都在构建着一个作为世外桃源的乡村。书中他竭力营建的黄沙梁村并非纯净无瑕的完美乐土,但是其纯朴自然的美却令人心惊。在那里人与其他生物有着奇特的、近乎平等的和谐,每个生命都有机会在阳光里自由地挥洒,即使它们之间照样要有旷日持久的争夺,有对这个贫瘠世界不满足的索求。作者笔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略显原始的干净简单,他并不讳言村庄生活中的阴暗与欲望,然而他的文字却让人依然有能力怀抱对温暖的信仰。

对于自然,作者的视角是谦卑的。他的文字仿佛就从中生长出来,还带着阳光和泥土的味道。但是在这些文字的平静下掩藏着不着痕迹的悲伤,或许它源自作者内省的态度和安静的孤独。以《一个人的村庄》为题,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孤独弥漫全书,然而正是这样的孤独,注定了这本书的深度。孤独时人们往往耽于思考,同时,进行思考的必要条件就是远离尘嚣的孤独。在如今这个城市化与工业化一往无前的时代,作者的乡村就是这滚滚洪流中的微小孤岛,守候着这种罕见的、空白而清醒的坚持。

书中的“我”,即全书的贯穿者和叙述者,一直以一个孤独者的形象出现,试图真正融入自然却从未成功。这也难怪,毕竟每个生命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不可理解不可抵达的悲喜。全书中“我”始终是一个闲散的游荡者、村落生活的旁观者,无为而又无奈,无畏而又无聊,淡看生活的无常。“我”并非通达智慧的哲人,只是时常思考的凡人。然而正是这样的一个凡人引领起了整本书中对生命、对村庄、对许多哲学本原的终极思考,作者的叙事角度令人玩味。

“我”与文中的叙述虽密不可分却始终存在着某种疏离感,这种疏离感就像“我”与自然界之间的疏离感,虽无限接近却始终无法抵达。体现在阅读过程中就是似乎站在云端之上看人间风雨变迁,虽痛可切肤但实际咫尺天涯,不能完全实现读者与文本的融合。这也许是作者旁观者的身份以及洁净而有节制的叙述风格所造成的,却也赋予了本书分外深厚的人文底蕴与思考空间,令读者阅读时感觉意犹未尽,掩卷后却又感怀良久、恍如隔世,其兴亡之感,令人一唱而三叹。

关于村庄与传统生活方式的生存状况的作品近年来并不少见,同其他作者一样,本书作者所能够预想的村庄的未来是流散,是生与死永不停息的更替,是整体的遗忘与湮没,在这一点上他并没有盲目地乐观。可是他依然不遗余力地完成着对于黄沙梁这个在他笔下重建的村庄的架构,也许他的建构就是为了拆散,他的寻找就是为了告别。本书最后部分以“家园荒芜”为题,村落依稀,人事已非,草木背井离乡,故土荒凉。在农村的未来走向尚不可知的今天,作者的村庄不过是万木丛中一具远年风干的标本,通过它,我们看见了那些草长虫鸣的岁月,也听尽了他这曲既是呼唤又是告别的挽歌。

读《一个人的村庄》,需要安静。

【篇三:《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当你感到内心有怨、有憎、有怒、有忧,且挥之不去时,不如坐下来读一读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那素朴、深沉的文字,会让你渐渐平静。

在许多人眼中,乡村是贫穷落后、脏乱不堪的,而刘亮程笔下的村庄,彰显着勃勃生机,洋溢着平和与闲适之美。

“我”是一个平常的人,住在一个小村庄里,一辈子注定没有什么大事可做,只能闲逛。那不如拎一把铁锹吧,在村外的野地上转悠,看哪不顺眼就挖两锨。谁家玉米地的草长这么茂盛,钻进去胡乱地铲上一会儿。到了秋天,就会有一两株玉米,鹤立鸡群般耸立在一片平庸的玉米地中。“我”沾沾自喜,只因改变了两株玉米的长势。

有时候,“我”漫无目的地向前走,相中哪个村庄,就找个无人的院子住下来。在夕阳的余晖中,点一支烟,猜想自己弃下的房屋,有没有新的主人?那红砖下压着的钥匙,是否会被放回原处?

“我”无事可做,整日闲逛,像一个永远在路上的流浪者。

“我”与虫共眠,对一朵花微笑,猜想驴和狗的心事,收拾好院落恭迎第一场雪,在寂静中体悟一个村庄的生长……“我”体察万物的情绪,视万物为朋友,与万物和谐相处,“我”是大自然的一分子,与大自然合二为一。

书中很少写到人,偶有提及,也不过是旁观而已,使得这份从容与和谐,因为缺乏人的温暖,而透着孤独与荒凉。

为什么没有人?为什么没有人与人之间的温情?

“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善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

“一条没有主人的狗,一条穷狗,会为一根干骨头走村串巷,挨家乞讨,备受人世冷暖,最后变得世故,低声下气,内心充满怨恨与感激。感激给过它半嘴馊馍的人,感激没有用土块追打过它的人,感激垃圾堆中有一点饭渣的那户人。感激到最后就没有了狗性,没有一丁点怨恨,有怨也再不吭声,不汪不吠。”

做一条狗如此不易,那么做人呢?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我们帮不了谁。”

“有些虫朝生暮死,有些仅有几天或几个月的短暂生命,几乎来不及干什么便匆匆离去。没时间盖房子,创造文化和艺术。没时间为自己和别人去着想。生命简洁到只剩下快乐。我们这些聪明的大生命却在漫长岁月中寻找痛苦和烦恼。”

“蜻蜓飞来飞去最终飞到夕阳里的一堵土墙上。人东奔西走,最后也奔波到暮年黄昏的一截残墙根处。”

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就隐藏在对风、雪、狗、虫、花、草的描述中。或许,在万事万物中,人是最令人失望的,人群是最令人恐惧的。

是不是人群中的踩压、猜疑、冷漠和利用,已让人感受不到一丝温情?能够在大自然中享受孤独的欢愉,正是因为离开了人群?抑或是,一个渴望自由的人,只有远离人群,才能悠然从容、自得其乐?

孤独,有时是无可奈何,但能够享受孤独的欢愉,人生就步入了豁然开朗之境。

【篇四:《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选择这本书来写,是因为与它有过一面之缘,《一个人的村庄》,不像那些所谓的乡村故事,俗不可耐,令我们这些“城市人”嗤之以鼻,乡村的都市是淡淡的,死的,活的,都是活的,喜剧,悲剧,正剧,都是人生。一个人的村庄,作者是有多孤独,是有多浪漫,才选择到村庄中遁世。

刘亮程即是本书的作者,刘亮程,不是什么文绉绉学究气的学者,是个有点拔顶,有点乡土气的,朴素到平凡,朴素到不平凡的男人。如果可以强调他的性别,有的人可能会觉得俗气,但是不然,就是这样的男人,才能将泥土的芬芳融进他的灵魂深处。

刘亮程,生活在新疆古尔班通古特沙漠边缘沙湾县的一个小村庄里,就是这样听起来十分贫瘠的地方,孕育了这样一个与众不同,充满人情味的作家。

说到人情味,有的人不懂,到底什么是人情味?我说,人情味不是客套的寒暄,不是卖弄的慰问,而是一个人真正的性格人性美。人情味不仅仅是对人的情有味,觉得与动植物交好的人更有人情味,这种人,有爱心,有情趣,有风格,有种由内而外散发的香味,很美哪~你看,他写狗,他写猫,他写驴,甚至是一株小小草,他也能全面的看待,就像看待一个人那样,就像看待自己的朋友,你的缺点,你的好,你的癖好,你的事,我都记得,统统记得,一清二楚。

如果有这样一个院子的主人,我也愿做那个小小草,就算被风沙吹散了生命也无所谓,你是那样了解我,懂得我,以至于我流下了泪。你一言把我看透,你一点点的说出我的心事,你更对我说你的苍凉,是一个人的村庄的寂寞,我愿意陪伴你一辈子那~

现在浪漫也说了,人情味也结了,而关于孤独苍凉的问题,我还没有说。

《第二辑风中的院门》里,童年作者的人事,被“刘二之风”吹走了。“刘二之风”,莫不是一种时间之风,周杰伦《东风破》有一句歌词写得好,“水向东流,时间怎么偷”,“刘二之风”偷走了记忆之河里匆匆流动的人事之美,物是人非,也是苍凉。“花开就一次成熟,我却错过。”亦是《东风破》,异曲同工,我们无法抵挡这种种。

《第三辑家园荒芜》中,家园荒芜例外,时间,又是时间,不仅把这人事,更把这变迁中的景致也摧毁有人常说,因为改变,所以怀念。这句话用在这里在确切不过了。“故乡是一个人的羞涩处,也是一个人最大的隐秘。”当“我把故乡隐藏在身后,单枪匹马去闯荡生活”的时候,昔日的黄沙梁没有变成想象中的样子,却是荒芜了,它比兴旺和繁荣都要“更强大,也更深远地浸透在生活中、灵魂中”。所以,“当家园废失,我知道所有回家的脚步都已踏踏实实地迈上了虚无之途。”

故而,这苍凉,当时时间匆匆流失的苍凉,是一个旅人内心最真实的感受,“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只有这经过时间磨砺的孤独才如此真实而感人,如此令人沉静,我们会想,谁没有这一个人的村庄呢,我们是村庄中的一员过客,再浪漫也有离开的一天,心底的苍凉,才是自己最能理解的。

刘亮程被誉为是二十世纪中国最后一位散文家,他的《一个人的村庄》其实在某种程度上是乡土小说和散文诗的结合。这本书所传达的美学无可挑剔,或许,如果不是一篇纪实文学,而是一篇小说,那么,这将又是小说中的一个珍品,更是艺术品了。

【篇五:读《一个人的村庄》有感】

黄沙梁,是这本书里出现频率最高的一个字眼,它是一个村庄的名字,这个在地球上占有一席之地,不知何经度,何纬度的一块土地,一个被人们忽视的小村庄。在作者刘亮程的笔下,这个小村庄活灵活现的出现在我们的视野里,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同样,在作者眼里,这是他一个人的村庄,他的每一次提笔,都是对村庄,对故乡虔诚的礼拜。这是一段鲜为人知的关于村庄的历史。

这个村庄是个什么样子的,在作者笔下,通过朴实无华的描述,这座村庄浮出了水面。我都不知如何用一个词,或者一句话来概括这个村庄,我只能靠想像力,事实证明它不一定可靠。贫穷,落后,偏远,我暂时想到的只有这么多。早些时间,在哪里看到过一段形容饥饿的文字,很多人看过后都表示欣赏,觉得形容的很饥饿。文字己经通过遣词造句发挥了它的力量。让更多的人体会到了那种饥饿感。还有一篇文字说是作者在文中没有提到一个关于上帝的字眼,却让读者看完后觉得到处都是上帝,心里怀有深深的敬意。这也许就是文字的力量。回过头来,我们看看这个村庄,文中并没有提到饥饿,没有说因为饥饿出现恐慌,更没有说因为饥饿饿死过人。但当我们看完后,觉得这个村庄一直没解决温饱问题,大多时间处于饥饿状态。作者在一篇文字中用了拟人的手法,表达了这种生存压力,几只老鼠为了分几粒麦子,被一头牛的一泡尿冲进洞里淹死了。由动物类比到人,这是一个暗喻。更直接有效的传达给他人以生存艰难和危机。这个村庄离外面很远,到另一个村子要走一天一夜,去收割一次麦子也要走一天一夜,去拾个柴禾也要赶着牛车走一天一夜。由此我想到这个村庄处于荒野上,或者戈壁上,与外界联系几乎断裂,这个村庄的人自给自足,他们看不到外界一点点微弱的光亮,在与世隔绝的这样一个小村庄,安静的活着。

什么样的地方才叫村庄,首先要有人,不管男人,女人,老人,小人,刘二,冯四等,有房子,不管是露雨的,土打的墙的房子,快要倒的房子。有人有房子还不够,光有房子和人的话,我只能想到两个地方,监狱和难民营。不过这两个地方似乎还有饭吃,而且不用劳作。有句话说的好,有牛有马的地方才叫村庄。是个村庄就得有个村庄的样子,狗啊,鸡啊,驴啊……一样也不能少。牛是拓荒牛,在人类开天辟地的事业中,牛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狗看家护院,鸡打鸣,驴拉车,村庄就该是这个样子的。站在田地里看到自家的烟囱往外冒烟,就知道吃饭时间到了,有事没事扛着一把铁锨在地里这铲铲,那里平几锨,手里闲不住,不停的忙活着,这就是地地道道的村民。树木和路一样也不能少,一个向上不停的疯长,一个向四面八方不断延伸。一个关于成长,一个关于出路。村庄并不是孤立的,它在不停的运动,靠近城镇。作者的文字从偏远的村庄抵达城镇后,尽管停留在城市的边缘,但场景却变得辽阔起来。这个变化过程有点雨过天晴,或者说大雾散后的感觉,这人耳目一新,眼前一亮。生活总是需要我们怀着希望,不是吗?

很早以前,就听人说过,如果一个人能把桌子上放的一个杯子描述成一段文字,那这个人就不是文盲,如果能把一个杯子写到上千个字,那这个人就是个秀才了,如果能写到上万字,那么这个人肯定是个知识分子,受过高等教育,如果能写到几十万字,那么这个人就是个人才了。在这里,刘亮程做到了,他成就了村庄,村庄成就了他,他通过长期的细微的观察,把一个微不足道,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村庄,写出了洋洋洒洒的几十万字。简而言之,他为一个村庄作了传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村庄,我们就不曾发现这些事物,对事物怀有一颗敬畏之心。刘亮程的落笔是众人始料不及的,他从来没有用过美丽啊,动人啊,伟大啊,这些个华丽的词藻和字眼,他用的都是些乡里乡亲的口语,简单,朴素,通俗。这些文字后面隐藏着一个人,他就是刘亮程,这让我再一次觉得人品和文品是多么的一致。很多人都书写过自己的村庄,但从来没有人能像刘亮程这样细微的描述,之前人们习惯于宏观上的描写,而忽略了构成村庄的各个部分,和其隐蔽地带。在刘亮程笔下村庄里的事都值得关注,小到墙缝隙里的两窝蚂蚁,一棵树上指向家方向的一截树干,太阳先照到哪里,后照进哪家,如此细致的书写,离不开个人的生存经验和长时间的细心观摩。

在村庄的写作中,作者刘亮程极其的冷静和沉着,他用他独有的眼睛看着周围,书写的自然,平实,与村庄周围的环境做到了完全融入。比如写到父亲的死亡,很多人在对待死亡问题上会显得失去方寸,进而冲动,失去理性,在书写上则表现为泛滥,毫不节制,收不住因疼痛而颤动的笔。作为一个书写者,有必要学会克制与容忍。作者刘亮程的书写拿捏的很有尺度。他在文中是这样表达的,我看到父亲扛着一把锨和往常一样出去了,到了中午,母亲觉着不对,就喊起来,然后去找,找到了父亲插在河边上的那把锨。多少年来我总觉得父亲并没有走远,他就在村庄附近的某一块地里那一片密不透风的草莽中,无声地挥动着铁锹。他干的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家和儿女,也忘记了累……这样的句子没有刻意的的诉说逝去亲人的痛苦,更没有直接谈论死亡,而是从侧面烘托出一个场景,在人的大脑里冲击出一个具体的影像。留给我们的,却是心灵上的震憾。

村庄会不会消失,事实上村庄确实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这种变化促使村庄不像以前我们所熟悉的村庄,许许多多事物发生着变化,牛少了,没了,代替它的是铁牛,机械化。许多农具都挂在了墙上,生锈了,钝了,没有人再想起用它们。村庄边上多几个土包,多少年后又铲平了,种上庄稼。事实上村庄不会消失,它只是被异化了,我们怀念旧事物的时候,又挡不住历史的车轮,在一次一次回望中老了,最终倒在了历史的车轮下。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村庄是永恒的,即使变得面目全非,但在一代人的心里,村庄就是他们生活过的老样子。我们可以在心里还原一片净土。

有人把刘亮程喻为乡村哲学家,开始时我一直不理解,不是很赞同这种说法,我觉得哲学是哲学家干的事,而散文家只要写好散文就是了,彼此不该混淆,应有所区分。在读了刘亮程的这本书后,我对这个说法有了新的认识。目前我正在读第二遍,借用别人的说辞,好书不是那些我在看的书,而是我还在看的书,在看第几遍的那些书。

【篇六:读《一个人的村庄》有感】

早就有朋友推荐《一个人的村庄》,他们都对这本书大加赞赏,我便被引燃了兴趣。当我满怀欣喜地找来阅读之后,却大失所望。从体裁上看,像散文?像小说?什么都像,可又什么都不像!从内容上看,除了马呀,驴呀,狗呀,甚至蚂蚁,小虫的,还有那个荒芜的村庄,他到底要表现什么根本没看懂。只是感觉语言粗劣、甚至是无厘头,根本读不下去,因此没读完便放下了。假期开始了,有充足的时间供自己支配,也想读点书充充电,便又想起了《一个人的村庄》。我相信朋友们的审美情趣,相信他们的文学鉴赏水平,他们建议我去读的书,也一定不会错。因此我再一次捧起这本书,认真地开始了阅读。我希望能够咀嚼出它的味道。

《一个人的村庄》语言很独特,毫不修饰的纯粹的泥土气息中,充斥着遍野的庄稼,马嘶牛哞,鹅鸭成群,鸡鸣狗吠……记得有人这样写他:“乡土气的,朴素到平凡,朴素到不平凡”。我觉得很深刻。就是这样的文字将泥土的芬芳融进他的灵魂深处,从而表现出别具一格的独特魅力——也许就是那种叫“乡土感”的东西吧。

乡土的语言同样有着极为细腻地表达。如他在《远远的敲门声》中写到:“我时常怀想起这样一个场景:我从屋里出来,穿过杂草拥围的沙石小路,走向院门……”他在此特别这样自问:“我不理解自己为什么牢牢记住了这个场景。”为什么恰恰是“我从屋门出来,走向院门……两道门之间的这段距离,是我一直不愿走完,在心中一直没让它走完的—段路程。”然而“多少年之后我才想明白:这是一段家里的路。它不同于我以后走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所以在这里“我走得轻松自在,不像是赶路,只是在家园里的一次散步。一出院门,就是外面了。马路一直在院门外的荒野上横躺着,多少年后,我就是从这道门出去,踏上满是烫土的马路,变成一个四处奔波的路人。”关于“家”,我们常常形容为“港湾”,形容为“母亲的怀抱”,但是从文化语境上讲“家”只是一个词义相对单薄的词,而“乡”的内涵相对则要显得丰富深厚得多。这两个词的意义看似相近,而实则有别,只有把它们合在一起,才会让你感到意味深长。所以刘亮程在他的文字中,看似仅仅在写着独属于自己那个乡村里的家,但对于有“家”而实际上已经远离了家乡的人,却不难从中读出很深的感触。他的这类乡土感受,显然不是那种传统的乡土感所能完全加以涵盖的。我常常听到关于写作中的独特,另类,我想这应该是一个作家身上最重要的东西之一,也正是这种东西,决定着一个作家的前途和命运吧。

刘亮程的文字透视着他的孤独。

说到孤独,刘亮程在《孤独的声音》中这样写道:“离开野地后,我再没见过和那只灰鸟一样的鸟。这种鸟可能就剩下那一只了,它没有了同类,希望找一个能听懂它话语的生命。他曾经找到了我,在我耳边说了那么多动听的鸟语。可我,只是个地道的农民,没在天上飞过,没有在高高的枝头上站过,我怎会听懂鸟说的事情呢?”我想这里所隐喻的,不正是他自己的内心感受吗?在那样一个闭塞的地方,那样一群人们,只知道春种秋收,在沙土地上寻找生命,只知道“牲畜、草木、天气、一小片阳光,吃、劳动、睡觉。除了这些小事再没啥想头”。至于他的什么散文啊,小说啊,文学意像啊,没人会感兴趣。因此那种找不到“同类”的感觉,怎能是“孤独”这样一个词语便可以解释的!

在《家园荒芜》中作者写到:“故乡是一个人的羞涩处,也是一个人最大的隐秘。”当“我把故乡隐藏在身后,单枪匹马去闯荡生活”,昔日的黄沙梁没有变成想象中的样子,却是更荒芜了。又是时间,不仅把人和事淡化了,更把希望中的景致摧毁了。这种摧毁比兴旺和繁荣都要“更强大,也更深远地浸透在生活中、灵魂中”留给人一种苍凉和无奈。

有人常说,因为改变,所以怀念。故而,这苍凉,是时间匆匆流逝的结果,是作者内心最真实的感受,也只有经过时间磨砺的孤独才如此真实而感人。我想,是不是我们的内心深处都有一个人的村庄呢?自己的灵魂就栖居在村庄里,无论世界怎样车水马龙,怎样喧嚣沸腾,自己都是孤独的,心底的苍凉,只有自己才会真正的理解。

在刘亮程的文字中,所有的鸡鸭猫狗、驴马牛羊、草木鱼虫、风土山水,都被他赋予诗情画意般的臆想的升华。

刘亮程的散文写“物”明显要多于写“人”。似乎他对那些极其普通的草木与牲畜,也总能别有一种了然和会心,所以它们一经出现在他笔下,往往都会给人带来一种很新鲜、很深邃的感觉。但刘亮程回过头来会不无狡黠地告诉你:“我从草木身上得到的只是一些人的道理,并不是草木的道理。我自认为弄懂了它们,其实我弄懂了自己。”正是由于他能够在事物这面“镜子”里,看清了人生的某种面貌或意味,所以他才能够时常把物境和人境写“通”了。比如他这样写到狗:“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太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狗本是看家守院的,更多时候却连自己都看守不住。”在这里他看似在感叹狗的一生,其实笔笔道出的,不也是人间的沧桑吗?做人难!

《一个人的村庄》是极端的,他对一切乡土的东西毫无保留地赞颂,这种不计客观的近乎沉湎的偏偏执的爱,令我异常惊讶,又不能不去赞赏。

其实一直到今天,我都还在怀疑,我到底有没有真正的读懂《一个人的村庄》呢?我的这些文字所表述的是不是有点意思呢?如果有人说你懂了,你的解读很准确,那我一定会心花怒放。至于好在哪里,我还是说不出来,“很特别”是我给的定位。对于这种特别的文字,我心存敬仰!作文

【篇七:《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这本书写的'是诗化的乡村生活。在如今这样一个工业和城市文明高度发达的时代里,作者依然固执地把乡村作为他灵魂和文笔的栖息之地。他怀着极大的热情,以史官的姿态记录下他的村庄和生活里琐细的点点滴滴。那样人间烟火的朴素温暖,被包裹在不事雕琢的平实语言里在读者面前流淌开来,不知不觉间已是沉浸其中而不自知。

包括这本书在内,作者的所有作品都在构建着一个作为世外桃源的乡村。书中他竭力营建的黄沙梁村并非纯净无瑕的完美乐土,但是其纯朴自然的美却令人心惊。在那里人与其他生物有着奇特的、近乎平等的和谐,每个生命都有机会在阳光里自由地挥洒,即使它们之间照样要有旷日持久的争夺,有对这个贫瘠世界不满足的索求。作者笔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略显原始的干净简单,他并不讳言村庄生活中的阴暗与欲望,然而他的文字却让人依然有能力怀抱对温暖的信仰。

对于自然,作者的视角是谦卑的。他的文字仿佛就从中生长出来,还带着阳光和泥土的味道。但是在这些文字的平静下掩藏着不着痕迹的悲伤,或许它源自作者内省的态度和安静的孤独。以《一个人的村庄》为题,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孤独弥漫全书,然而正是这样的孤独,注定了这本书的深度。孤独时人们往往耽于思考,同时,进行思考的必要条件就是远离尘嚣的孤独。在如今这个城市化与工业化一往无前的时代,作者的乡村就是这滚滚洪流中的微小孤岛,守候着这种罕见的、空白而清醒的坚持。

书中的“我”,即全书的贯穿者和叙述者,一直以一个孤独者的形象出现,试图真正融入自然却从未成功。这也难怪,毕竟每个生命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不可理解不可抵达的悲喜。全书中“我”始终是一个闲散的游荡者、村落生活的旁观者,无为而又无奈,无畏而又无聊,淡看生活的无常。“我”并非通达智慧的哲人,只是时常思考的凡人。然而正是这样的一个凡人引领起了整本书中对生命、对村庄、对许多哲学本原的终极思考,作者的叙事角度令人玩味。

“我”与文中的叙述虽密不可分却始终存在着某种疏离感,这种疏离感就像“我”与自然界之间的疏离感,虽无限接近却始终无法抵达。体现在阅读过程中就是似乎站在云端之上看人间风雨变迁,虽痛可切肤但实际咫尺天涯,不能完全实现读者与文本的融合。这也许是作者旁观者的身份以及洁净而有节制的叙述风格所造成的,却也赋予了本书分外深厚的人文底蕴与思考空间,令读者阅读时感觉意犹未尽,掩卷后却又感怀良久、恍如隔世,其兴亡之感,令人一唱而三叹。

关于村庄与传统生活方式的生存状况的作品近年来并不少见,同其他作者一样,本书作者所能够预想的村庄的未来是流散,是生与死永不停息的更替,是整体的遗忘与湮没,在这一点上他并没有盲目地乐观。可是他依然不遗余力地完成着对于黄沙梁这个在他笔下重建的村庄的架构,也许他的建构就是为了拆散,他的寻找就是为了告别。本书最后部分以“家园荒芜”为题,村落依稀,人事已非,草木背井离乡,故土荒凉。在农村的未来走向尚不可知的今天,作者的村庄不过是万木丛中一具远年风干的标本,通过它,我们看见了那些草长虫鸣的岁月,也听尽了他这曲既是呼唤又是告别的挽歌。

读《一个人的村庄》,需要安静。

【篇八:《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最先是从《今生今世的证据》这篇课文开始接触刘亮程。那篇文章极好,极平淡的文字极普通的事物延伸出极广阔的文思。会不会当一切曾经属于我和环绕在我身旁的所有物质都消散的时候,我的存在也就那样变成了不存在……我真的在世界上度过了属于我的一生么?全文通读罢,这样深刻的疑问在脑海中震荡。还记得,同寝好友在读了这篇文章后对我深深感慨“这篇文章写得真好。”

那个时候对刘亮程文风的大致猜测是文风沉重,文章内容应当是多属哲思。然而《一个人的村庄》中的文章内容勉强可以将其归属于哲思,但是和文风沉重是完全没有一点干系。

刘亮程的每一篇文章可以说是在调侃中衍生,每一篇文章在我看来都总有那么一点自嘲和嘲他。整本书就好像刘亮程在跟我说话,文字是那样直白生动,你甚至可以想象在那时他的表情。但只能说是他在跟我说话不是跟我对话。因为整本书的紧凑感和文章间那无以名状的联系都无法令我插一句话。

文章所描写的事物你一点都不陌生,就在生活中随处可见。或许这样说还不妥,文章所描绘的事物极少应当是文章所描绘的事件那样普通,普通到我们每个人身边都发生过无数次。我们根本就不会去注意那样的事件,但是刘亮程却注意了何止是注意呢。全书由这样细小的事件组成由不得让人感慨他难不成是把所有的时候都花在这些琐碎上了么。我相信那所有的一切在刘亮程眼中绝不是琐碎,他将它们视作生活的最真并用心底最柔软的部分去感知。

随着所读篇篇目的增多便发现一个极其明显的现象便是刘亮程对于自然万物的态度。虫子、驴、牛、村口的那棵老树……等等在他的文章中层出不穷。并且从文字中你丝毫不会觉得这是动物或者植物,你会觉得这些事物和刘亮程生活在一起他们有自己的思想和生活。不是就那样呆呆的伫立或是无力的过活只有几个月的生命。这本书给我的最大震撼就是刘亮程真正将天人合一,万物平等的思想彻底消融和实践。倘若只是将这种想法挂在嘴边是无法真正享受到如书中所描绘的那样世间万物皆如己出的和谐的。

这还不是刘亮程最令人感到钦佩的,最令人钦佩的是他对于性这一敏感话题的认知。在他的笔下性这一话题出现的频率已经不能算少了,有时候再搭配上他那如口述般的文字你会觉得这简直就是他生活中极其普通且不可缺的部分。

这是对人性认知的何等高深境界。他将其作为人的本性完全接纳了,不带一点偏见和偏激。将其视为人固有的本能,你无法回避你身上所存在的这种欲望那就接受你的身上存在这种东西。接受并且真正认知它,然后控制它。与他这种毫不掩饰的坦荡相比那些禁欲者是何等的小气和落后,连自己都无法接受的人又谈何去说教和感化他人。

你无法想象一个人可以用那样独特的视角去解释生活中的一切。

最后一点,我无比要提。刘亮程的文字看似像是口述实则完全不然,把你读过的文章并且做出注释的地方再细细品读你会发现其中所蕴含的匠心之深厚。

最是生活见繁华,将自己的一切奉献给了黄沙梁——刘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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