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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裙子睡着了读后感总汇76条-经典语录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1

今天,我读了【补鞋记】这一篇课文,此文记叙了一个夏日,作者的高档鞋鞋底跟矮了些,想多加块硬胶,且边上一层暗线,我到了手工市场,一整排的修鞋师都自已夸自己的手艺好,而我却走向一个一声不吭的女子,自觉告诉我,她有过硬的手艺,而这时来了一个个电话,我便告诉她七点来取,大会开的很顺利,六点就开完了,我到那里取鞋,却没有见着。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才取到那双鞋的事

玖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只有对自己抱有自信,勤劳努力,才能成功。如果对自己不报有任何希望与自信,别人再鼓励也没有用。生活中,别人都叫我“自恋狂”我可不这么认为。自信过度叫狂妄,可我既没有狂妄,也没有太过度自信。况且我还有让自己自信的资格和能力,为什么不让自己的生活多充满自信呢?

自信和任任在生活中不可少,自已信任自己有这个能力,为什么不让自己的生活多充满自信呢?别人信任自己有这个能力,你就是最棒的!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2

暑假里我读了《笨狼和他的爸爸妈妈》这本书。书中主要讲了笨狼和他的爸爸妈妈之间发生过的有趣、感人的事情。

其中《迎宾小组》这个故事既温馨又感人。故事是这样的:星期五,国王和王后要来森林镇视察,笨狼妈妈被选上了迎宾小组。笨狼妈妈很激动,星期三她就穿上了漂亮的连衣裙,烫了头发。但是睡觉就麻烦了,因为她怕弄乱自己的发型,还怕压皱自己的裙子,所以星期三晚上笨狼妈妈一晚上都在站着,没有睡觉。星期四晚上她实在太困了,笨狼爸爸就在笨狼妈妈前边托着她,笨狼在笨狼妈妈后边撑着她,让笨狼妈妈站着睡觉。但最后他们三个人实在太困了,半夜里他们还是倒在地上睡着了。星期五当国王和王后来的时候,只有一家人没有到场,那就是笨狼一家,因为他们正在家里呼呼大睡呢。

虽然笨狼他们错过了大好的机会,但他们一家人相亲相爱、互相关心的感情让我很感动。在家里爸爸妈妈对我很关心,我也要关心爸爸妈妈。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3

国庆假期里除了畅游中华之山西之旅外,忙里偷闲还读了我最喜欢的数学刊物——马小跳玩数学,感受很深哟!下面我一 一道来。

在书中我学到了很多有趣的数学知识,有买饮料里的数学、几个角的故事、摆跳棋里的数学、馅儿饼和包子的价钱等故事,其中有关吃的里边的数学我最感兴趣!1个包子和1个馅饼是1元1角,3个包子和2个馅饼花了2元8角,然后求包子和馅饼的单价,“童鞋”们,你们想好了吗?且听我慢慢道来,1个包子1个馅饼是1元1角,则2个包子和2个馅饼就是2元2角,那余下来的6角钱就是包子的价钱,则馅饼就是1元1角减去6角就是5角了,呵呵,很简单吧?

生活中到处都见到这些知识,如去超市购物、买早点、买玩具之类的计算,知道总的花钱数量和购买的数目就能算出单件价钱,我们还能进行同类型商品的比较、能节约钱,花最少的钱买最合适的东西,只要你肯细心观察,数学知识无处不在呀。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4

寒假里,我读了长篇动物小说《一只猎雕的遭遇》。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动物与人的深情厚意和动物的坚强、勇敢。

金雕巴萨查在离开父母仅两天的清晨,在草原觅食时遭遇旋风,摔伤了翅膀,又遇到一只饥饿的山豹。猎人达鲁鲁把它从豹嘴下救下来,并把它训练成一只猎雕。它因不肯抓上别人陷阱里的香獐被误解遭主人抛弃,被迫充当诱雕诱骗同类,后来因拒绝诱骗又被程姐当作种雕来传宗接代,终因对自由的渴望,挣脱人类的控制,回到了日思夜想的原始森林。最后,它又回到了主人的怀抱,为救主人化为冰柱而死。

虽然巴萨查的一生十分短暂,但辉煌而灿烂。巴萨查本是一只健壮的雄雕,却在五年之内被三易其主,经历了各种罕见的痛苦。但是,无论遭到被主人误解而被遗弃的“冤苦”,还是为救昏死的女主人程姐反被剪断翅膀沦为草鸡的“恨苦”,都没有击碎巴萨查对生命的无限热爱,对生命价值的无限追求。

《一只猎雕的遭遇》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动物是人类的朋友,爱护动物,是每个人的职责。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5

《我的儿子皮卡》系列是著名作家曹文轩的作品。它生动的描写了皮卡小时候在乡村爷爷家生活的点点滴滴。

小皮卡在五个月时就被送到乡下。他在那里快乐的度过了他的童年生活。那有一群群鸭子、溪流、山川、树木……

皮卡的乡村生活是多么美好呀。真让人羡慕。白天在那山间游玩,在草丛里捉蜻蜓,看蓝天下飞翔的鸽子,在指甲花开的时候摘一些染红指甲,看赶鸭人放鸭。晚上抬头看月亮,低头看月光下的池塘,呼朋唤友一起去看露天电影……真是快乐的生活。只可惜现在的同学都居住在大都市。领略不到那大自然的风光。

我十分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感受到了乡村特有的生活。原来月亮是十分亮的,鸭子在“怀孕”的时候受到惊吓会把蛋下出来、在农村夏天小孩子是不穿衣服的……

城市里的许多小孩子,平时一大堆的作业,写都写不完好不容易到了周末,还要上各种各样的辅导班……哪有时间到那美丽的大自然去领略那迷人的景色?

读了这本书,我仿佛自己也置身大自然,陶醉在美景里。有多少个孩子都渴望有一个像皮卡一样的童年呀!

说到这,我想,你也想读读这本书了吧。一起来领略大自然的美,感受皮卡快乐的童年吧!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6

你尝试过当小抄写员的滋味吗?没有。自从我学了《小抄写员》这篇课文之后,我更加的爱爸爸妈妈了,并知道:当“小抄写员”不容易。这篇课文是通过写一个出生在贫苦家庭中的孩子叙利奥,为了帮父亲养活一家人,便瞒着父亲在深夜中坚持写签条的事,白鹇了父子之间深深的爱。我觉得我们应该好好的学习叙利奥。他了能为父亲减轻一点负担,而宁愿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半夜起来工作。他的家庭责任赶是多么的强啊!他的父亲却一味的责骂他,而他还是仍旧帮父亲分担工作,并没有埋怨父母。

有好几次,他动摇了他的决心,但是这没有用,父子之间的爱和家庭责任感使叙利奥坚持工作。多么可贵的精神啊!他小小年纪,就懂得关心、体贴父母,勇于承担责任。而我们在生活中,却常在爸爸妈妈的怀中撒娇,从没有疼惜过爸爸妈妈。比如说我就是一个例子:每次星期六的时候,我就做我的作业,而爸爸妈妈不但要工作还有来关心我,我却从没有关心过爸爸妈妈。有好几次,在半夜里,我都看见爸爸妈妈忙碌的身影。学习他那种为辛勤抚育自己的亲人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平时应当努力学习,按时完成功课,让父母少操心,好的成绩是给父母最好的报答。让我们懂得关心,懂得怎样去爱吧!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7

我最喜欢的一篇课文是《轮椅上的霍金》,它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著名物理学家——人称“宇宙之王”的史蒂芬·霍金在自己完全瘫痪,被长期禁锢在轮椅上的情况下,面对常人难以想象的艰难,仍然孜孜不倦地探索宇宙的未知世界,勇敢而顽强的挑战命运,为科学事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赞扬了霍金不断求索的科学精神和勇敢顽强的伟大人格品质,表达了对霍金的敬仰之情。

我喜欢文中的.这一段话:“那多半不是真的,霍金只是不愿被外人打扰,此时他一定坐在这间有着高高天花板的舒适小屋里,会安静地在电脑前工作上好几个小时,周围两三盆植物当中摆放的是他三个孩子的照片。”看到这句话,我觉得工作好几个小时,正常人都一定感觉到累,更何况是一个身患绝症的人“安静地在电脑前工作好几个小时”呢?这说明霍金对物理研究是那么的热爱,全身心投入地去研究它,钻研它。三个孩子的照片说明霍金对孩子的思念,他也是一个慈爱的父亲。

学了这篇课文,我被霍金不断求索的精神所折服。霍金他正视命运、乐观向上、意志顽强,真是一个生命的强者。我也要向他学习做一个敢于对命运抗争的人。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8

我已经认真的将《最伟大的力量》读了一遍,现在我感觉非常棒,我决定在我感到厌倦,烦恼,不快的时候都会拿出来读一读。

有一两天我的心情很烦躁,很消极,思想变的很极端,我很奇怪的感觉到了自己的异常变化,我尝试了做很多事情来克制,反而更觉得郁闷。我想找本书来读一读,因为这样可以让我自己平静下来。于是找到从邻居家借来的一本书《最伟大的力量》作者:J·马丁·科尔。()

书中讲到了很多可以值得的内在精神,也可以从书中看到作者清晰的思路,有逻辑的排编,每一个比例,每一段演讲都描述的非常精彩,比洗完泡泡澡还舒服。

我们已经走过了石器时代,木器时代,铁器时代,正在走过机器时代……现在,我们要进入一个新的时代……知性时代。发现最伟大的力量,选择的力量。

书中所将到的都非常贴近现实,请允许我在这儿将它介绍给您:世界上最伟大的力量——选择的力量。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9

最近,我们四年级主题阅读推荐大家读《通往天堂的路》这篇文章。我疑惑地问好朋友:“天堂是什么?”好朋友挠挠头说:“天堂是个好地方,只有好人才能去的。”我又问妈妈:“天堂是什么?”妈妈说:“天堂是指快乐。”我还是没明白,于是又去问老师:“天堂是什么?”老师说:“天堂是幸福的象征。”

我似乎有些明白了,原来在天堂的人,都是幸福的。可是怎样才能到达幸福的天堂呢?带着问题,我阅读了文章。我读得很慢,每读完一段都要认真地想一想。原来通往天堂的路上,没有鲜花,也没有彩虹,更没有天使。通往天堂的路是一条坎坷的路——需要我们丢掉自私,拥有自信和勇气;需要我们掌握丰富的知识,充满智慧;还需要我们不怕失败,勤奋一生。最后,做个诚实的人和具有了高尚的品格,就是进入天堂大门的钥匙!

我终于明白了,天堂是一个美好的地方,身在天堂的人们拥有着渊博的知识,美好的心灵,高贵的品格!我也想要成为那样的人,我会时刻提醒自己,为达到目标付出非常的努力!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10

当我看到五星红旗在香港上空冉冉升起的时候,当全国人民为申奥欢心鼓舞的时候,我们不会忘记,在中国近代史上,曾发生过一个令人神共愤的百年恶梦。

课文主要讲述了:圆明园昔日辉煌的景观,和英法联军侵入北京,闯入圆明园,他们把园内凡是能拿走的东西,统统掠走,拿不动的,就用大车或牲口搬运:是在搬不走的,就任意破坏,为了销毁证据,大火连烧三天,烟云笼罩了整个北京城,我国这一园林艺术的瑰宝,建筑艺术的精华,就这样化成了灰烬。

从中的“凡是”“统统”“任意”这几个词语中,我体会到了英法联军的残暴和贪婪。这在中国乃至世界史上,是一笔无法估量的损失。

作者却用了大量的篇幅写他过去的辉煌,把如此多的奇异珍宝,如此美丽的园林给毁灭了,这真是整个人类文明的悲剧啊!!

更能激起读者的愤怒与惋惜,这帮可恶的强盗,把一座举世闻名的世界文化宝库,就这样在侵略者的魔爪下毁于一旦,他们不仅烧毁了我国的精华,并且破坏了璀璨的文化,这是中华民族多少代人的智慧结晶啊!

这两年来,这篇文章时常浮现在我的脑海里,它像一个警钟,时常提醒我,那是一段中华民族受尽屈辱的历史,千万不要重蹈覆辙

铭记历史,勿忘国耻,振兴中华!

【第1句】:内容简介

小说讲述了女主人公苔丝生于一个贫苦小贩家庭,父母要她到一个富老太婆家去攀亲戚,结果她被少爷亚历克诱奸,后来她与牧师的儿子克莱尔恋爱并订婚,在新婚之夜她把昔日的不幸向丈夫坦白,却没能得到原谅,两人分居,丈夫去了巴西,几年后,苔丝再次与亚历克相遇,后者纠缠她,这时候她因家境窘迫不得不与仇人同居,不久克莱尔从国外回来,向妻子表示悔恨自己以往的冷酷无情,在这种情况下,苔丝痛苦地觉得是亚历克·德伯使她第二次失去了安吉尔便愤怒地将他杀死。最后她被捕并被处以绞刑。

哈代在小说的副标题中称女主人公为“一个纯洁的女人”,公开地向维多利亚时代虚伪的社会道德挑战。

女主人公苔丝出生于一个贫苦小贩的家庭,他的父亲约翰·德比有一天被人告知是古代贵族德伯的后代,他便得意忘形起来。约翰和他的老婆决定让女儿到一个富老太婆家去攀亲戚,以期在经济上得到帮助。

苔丝去了以后被老太婆的儿子亚雷诱奸,她怀孕回家,孩子一生下即夭折。过了几年,苔丝离家来到陶勃赛乳牛场干挤奶的活儿,在这里他与牧师的儿子安吉尔·克莱恋爱并订婚。苔丝对文质彬彬、颇有知识的克莱十分崇拜和热爱,几次想把自己曾被亚雷奸污的事告诉他,但都因种种缘故而没有办到。结婚前数日她曾写了一封长信将往事告知克莱,她把信从房门下边塞进克莱的屋子却塞到了地毯下面。新婚之夜她把自己昔日的这一不幸事件向丈夫坦白,但是克莱没能原谅她。这以后他们两人分居,克莱去巴西发展他的事业,苔丝仍在一些农场打工糊口。命运却让她再次与已经披上牧师黑袍的亚雷·德伯相遇。亚雷对苔丝的情欲顿时击败了他那没有根基的宗教信仰,他纠缠苔丝,不得到她决不罢休。这时候苔丝的父亲病故,为了母亲和弟弟妹妹们的生活,她被迫与亚雷同居。

不久,安吉尔·克莱尔从巴西回国,找到妻子并表示悔恨以往的冷酷无情。苔丝在这种情况下认为,是亚雷· 德伯使她第二次失去了克莱,又一次毁掉了她的幸福,她懊恼和愤怒到了极点,带着一种责任感,杀死了亚雷。在与克莱一起度过幸福、满足的最后五天之后,苔丝被捕并被处以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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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句】:人物介绍

苔丝·德伯(Tess of the D’Urbervilles)

苔丝本是一位纯洁美丽又非常勤劳的农村姑娘,她向往人生的真和善,但又时时遭到伪和恶的打击。苔丝的悲剧始于为了全家人生计去远亲家打工,却因年幼无知而被亚雷骗去了处女的贞操,成了一个“堕落”的女人,受到社会舆论的非议,把她看成不贞洁的罪人;苔丝后来与青年克莱相爱,又因为新婚之夜坦诚有污点的过去而被丈夫遗弃,而与近在眼前的幸福失之交臂;出于高度的家庭责任感和自我牺牲精神,苔丝为换取家人的生存而再次违愿沦为亚雷的情妇;最后因为丈夫的回心转意使得绝望的苔丝愤而举起了复仇的利刃,终于成了一个杀人犯,最后不得不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像游丝一样敏感,像雪一样“洁白”的苔丝最后终被完全毁灭。这一切悲剧性遭遇全由于无情命运所精心谋划和设计,安排世事的宇宙主宰通过命运的巨网毫无怜悯地将人伦道德意义上的好人、善良人笼罩于进退维谷的苦难陷阱。

苔丝是哈代塑造的一个全新的妇女典型。她有着双重性格。一方面她敢于反抗传统道德和虚伪的宗教;另一方面又不能长度摆脱传统道德对自身的羁绊。特别是后者与她的悲剧命运直接相关。首先,造成苔丝悲剧的性格方面的因素是大自然赋予她的纯朴,这本能的纯朴使她不能与人面兽心的亚雷相处,也使她不能向心爱的人隐瞒自己的“污点”,因为她没有沾染多少文明,所以也就缺乏功利的计谋。而且苔丝蔑视宗教,蔑视法律。另一方面,由于苔丝出身于一个农民家庭,残存于农民身上的某些旧道德和宿命观点使她在反抗传统道德时出现了软弱的一面。她在受到世俗舆论、传统道德迫害的同时,又用这一道德标准来静观自己,认为自己是有罪的。苔丝以失去自我为前提,对克莱尔极度崇拜,极度忠贞。正是这种思想,这种保守性,加重了苔丝命运的悲剧性。

亚雷·德伯(Alec d'Urberville)

亚雷的父亲是个有钱的商人,而后冠以贵族德伯的姓氏。这个阔少凭借父亲的金钱、权势在乡野称霸,为非作歹。他第一次见到苔丝,荒淫好色的嘴脸就暴露无遗。由于苔丝年幼无知,缺乏经验,而周围的环境又是那样黑暗,没有一个人帮助,没有一个人保护,因此,他趁人之危,设下圈套,蹂躏、玷污了苔丝,毁坏了苔丝少女的贞洁和一生的幸福。尽管后来他在老克莱牧师的帮助下一度改邪归正,自己也做了牧师并打算变卖家产到非洲去传教,然而几十年的恶习并未根除。当他再度碰见苔丝以后,邪念再生,几年的教诲前功尽弃,倒是苔丝看透了这个身着道袍的牧师的灵魂,拒绝了他。可亚雷又百般来纠缠、胁逼苔丝,”但是,苔丝宁可继续留在棱窟槐富农葛露卑的农场里忍受残酷的剥削和压榨,承受超负荷的重体力劳动,也不愿意屈服于亚雷。然而父亲病死,母亲身体不好,弟妹失学,房子租赁到期,一家人被撵出村子无处安身,就在走投无路的时候,苔丝的母亲接受了亚雷的主动帮助,而苔丝也被迫作了他的情妇,成为亚雷放纵生活中的最大受害者。在克莱归来之后,苔丝认为是亚雷让他误以为克莱再也不会回到他身边,与亚雷发生激烈的争吵,亚雷最终死在的苔丝手下。

安吉尔·克莱(Angel Clare)

克莱是与亚雷完全不同的人。他是个有开明思想的知识分子。他虽然出身牧师家庭,却不愿意当牧师“为上帝服务”,更愿意从事实业——务农,克莱鄙视阶级偏见和等级观念,厌弃都市繁华生活,自愿到乡间务农。他不怕吃苦,和农工一样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力图掌握各种门类的农业技术,以便实现自己的理想,成为一个大农场主。在大自然的怀抱中,和天真无邪的农家少女朝夕相处,使他更感到乡村生活的纯朴,也更向往着自然,纯朴、清新的生活,为此,他不愿意娶有钱人家的小姐,而要娶农家姑娘为妻。在他眼里,苔丝是“大自然的新生女儿”,纯洁的象征,完美无暇的杰作,“天地间没有什么象苔丝那样纯正,那样甜美,那样贞洁了。”然而,当苔丝诚实地向他坦白了自己过去所受凌辱,那么克莱心目中的偶像就崩塌了。克莱对苔丝不仅没有丝毫同情,甚至“不能优容苔丝”,他视而不见苔丝对他的一片深情厚意,冷酷无情地抛弃了她,置苔丝于痛苦绝望之中,而且永远扑灭了爱情在她心中重新唤起的希望。克莱抛弃苔丝后,远涉异国来到巴西,饱受生活磨难之后,才真正了解人生,才认识到自己所固守的传统道德是何等的迂腐,既坑害了苔丝,也坑害了自己。内心的悔恨,对苔丝的思念,使他又重新去找苔丝,此时苔丝心中痛苦、悔恨、绝望之情达到顶点。丈夫的归来,两人的重逢,使苔丝看到自己再一次受骗,一怒之下,杀死亚雷,复了仇。经过了五天的逃亡,苔丝和克莱在一个静谧的黎明,苔丝被捕,接着被处绞刑,克莱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忏悔的心情和苔丝的妹妹开始了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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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句】:苔丝读书笔记

这天,我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篇小说,使我受益匪浅。这篇课文主要讲了:艰苦黯淡的乡村生活,蕴藏着苔丝的梦想和期望。十六岁的苔丝,在家人虚幻的期望下,攀附豪门贵亲。她跃身成为了幸福的贵妇人,之后从此堕入万劫不复的痛苦深渊。

故事的情节并不复杂:纯朴美丽的农村故娘苔丝来到贵族德伯维尔家当女佣,被恶棍少爷亚雷克诱骗失身怀孕,因而受到邻里的耻笑和指责,从此开始陷入痛苦的深渊。之后苔丝遇到了出身富裕牧师家庭的克莱尔,两人真心相爱。新婚之夜苔丝将自己过去的悲惨遭遇告诉了克莱尔,没想到换来的却是克莱尔的无情离去。苔丝吃尽了难以想象的各种苦头,却没有得到克莱尔的原谅和任何消息。为潦困的生活所迫,绝望中的苔丝再次落入亚雷克手中。此后醒悟了的克莱尔重新找到了苔丝,苔丝追悔莫及。为了与心上的爱人克莱尔生活在一齐,苔丝杀死了毁掉自己一生的亚雷克。几天后苔丝被捕,以杀人罪被判处绞刑,克莱尔则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她的妹妹丽莎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我读过的外国小说中,《苔丝》大概是最具诗化最吸引人的作品了。作者对19世纪英国西南部农村自然景色的优美描述,字里行间无不浸透着浓郁的诗情画意。尤其是他采用了诗歌的艺术手法,将自然界的优美景色与人物的细腻感情结合起来描述:透过自然景色来揭示人的心境,又透过人的心境来使自然景象充满人的情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产生出诗的意境,因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使人读来真觉得是一种惬意的享受。

小说中哈代以生动的笔触,深挚的情感塑造出了一个善良美丽的少女苔丝:宛若“一个清新、纯洁的大自然的女儿”,“在气质和体貌两方面都表现出一种尊贵的端庄,俨然是个皇后”,“她周身洋溢着诗意,一举一动都是诗,把诗人只在纸上写写的诗,活生生地显现出来了”。虽然苔丝是个失贞的女人,甚至最后沦为了杀人犯,但作者还是大胆地摒弃了世俗的观念,赞扬她为“一个纯洁的女人”,“远远胜过别的处女的清新”。

苔丝是个杯具式的人物,究竟谁应当为这一杯具负责呢恐怕许多读者都会认为,罪魁祸首是恶棍少爷亚雷克。而在我看来,导致这一杯具起因的固然是亚雷克,但导致杯具结局的还有苔丝名义上的丈夫克莱尔。亚雷克只是赤裸裸的剥夺了苔丝的贞洁,从肉体上揭开了杯具的序幕;克莱尔却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从精神上导致了杯具的发展,并最终使这场杯具落下了帏幕。倘若克莱尔没有抛弃苔丝,没有披着那层虚伪的道德面纱,也就不会有这场杯具的发展与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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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句】: 苔丝读后感34篇

篇1:苔丝读后感100字

这是我大三看书最狂热的时候看的一本书,记得当时还写了读后感非常的感慨,至今记忆犹新。

这本书是英国诗人、小说家托马斯·哈代的作品,小说描写的是社会如何把一个纯洁、善良、质朴、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走投无路,最终拿起武器向仇人复仇的故事。

这部作品的人物刻画、气氛的烘托、主题的阐发、富于感染力描写向读者展现了女主人公苔丝短暂一生中恋爱、婚姻的悲剧,令人感同身受。

篇2:苔丝读后感200字

出生在英国的苔丝是一个多么可爱美丽善良的姑娘,但她的命运却被自称爱她的人们慢慢摧毁,甚至最后连命都被毁了。

为什么同是人,男子对女子用强就可以被原谅,而女子被人玷污了却不但不被同情还被人看不起。苔丝就是这么一个悲惨的人,她反抗了可是无效。

为什么适合的人一直犹豫不决,而不当的人却捷足先登。于是一直等待着爱人的苔丝正是因为爱人世俗的男女观念而开始走向命运的灰暗面。

为什么男子可以心里放着一个人而也可以随时在外面搂着其它女人,而女子要是心里有了一个人就至始不逾呢?苔丝,就是因为这样傻爱着不值得的人而面向了这样不值得的结局。

为什么她这么勇敢的追求生活拥抱生活却还被生活所抛弃……

篇3:苔丝读后感300字

看了托马斯·哈代所著的《苔丝》这本书,蛮有感触的!

就我个人的看法,我觉得全书是贯穿苔丝的性格来写的。苔丝性格中最大的特点便是责任感。当然,她的悲剧也是由责任感所引起的。

苔丝是个责任感很强的人。如果她没有责任感、孝心,那么她便不会代着本来应该由父亲送的东西送到市区去,也就不会在半路上由于意外事故而导致她家唯一的马“王子”死掉,这令苔丝家陷入困境。苔丝看到这深感愧疚,认为一切都是由于自己的疏忽而造成的。于是她才会听从父母的建议去投靠那位所谓的亲戚——德伯世家,因此她才会被亚历克所奸污这样一个多么纯洁的女孩就这样失去了她生命中最为珍贵的东西。但是她无法改变这个事实,这是悲剧的开始。她遭受到了一个少女所可能受到的最悲惨最可怕的打击,并且弄得她无法自救,一步步走向最后的毁灭。

篇4:苔丝读后感400字

苔丝是个悲剧。我在想,到底是谁造就了她的悲剧。表哥诱奸了她,甚至都有了一个孩子,但她却决然的离开他并视他为仇人。这份勇气是我佩服的,作为一个贫贱的所谓古老家族的女儿,苔丝这一勇敢与不屈的做法让我感动。

可是我不能原谅她的克莱尔,她的丈夫,那个她真切爱着的丈夫,那个她用生命爱着的丈夫。 新婚之夜,克莱尔向苔丝坦白曾经放荡的行为以求得到苔丝原谅,天真的苔丝也同样将她悲惨的遭遇告诉丈夫以期得到同情。不幸的是克莱尔没有原谅她。我不懂,凭什么他克莱尔就可以放任自己却不能原谅她的妻子,她还是无心之失,他有什么资格这样做。在苔丝最困难的时候,他离她而去,可怜苔丝还苦苦等着他,候着他。但是在我心里,他们的悲剧都不值得同情,这是他们自找的,是自己一手酿成的。我倒是同情德伯,那个表哥,只是因为一个错误和对苔丝的痴情,最后惨遭杀害。

世界就是这么不公平,可怜人们还对苔丝和克莱尔的爱感到惋惜,tmd有什么好惋惜的,那个苔丝,为了不值得的男人犯罪,那个男人才是杀人不见血的凶手。什么当初的海誓山盟,这样看来,根本不值得相信。

篇5:苔丝读后感600字

看久了卡通连环画,我想换换口味。于是在书架上拿了一本《德伯家的苔丝》看了起来。

暖人的友情!

喜欢哈代的抒情诗,其中不乏情节生动,语句隽永的作品。《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最着名的长篇小说之一。这是个美丽凄凉的爱情故事。当我合上书,苔丝对克莱尔忠贞的爱情故事确实令我感动,但令我温暖的是和苔丝一起挤牛奶的3个可爱少女伊丝、玛丽安与雷蒂。她们也同苔丝一样深深爱着那个英俊少年克莱尔,但也深知克莱尔只爱苔丝,于是就把爱恋深深地埋在心里,而把祝福送给他们。我喜欢她们三个的纯洁的友谊和坦率的言行。就是在克莱尔无情地抛弃苔丝时,善良的伊丝也没落井下石,与克莱尔有过一段话:

“你非常非常爱我,伊丝?”克莱尔问到。

“是的我非常爱你,我一直都爱着你!”

“比苔丝更爱我吗?”

“不!”伊丝摇摇头低声说,“不如她爱你!”

“这话怎么说呢?”

“没有人比苔丝更爱你了。”

“因为她可以为你去死,而我无法做的。”

读到这里我心中一阵激动,我仿佛看到一个高尚的灵魂,左右了她那质朴敦厚的天性,这真是一个真正善良、真心待人的好姑娘呀,真令人感动。在苔丝回到娘家又身无分文时,因为失恋而酗酒的玛丽安又帮她找到了一份工作,使苔丝的生活又有了一丝光亮。在那些阴霾的日子中,温暖着苔丝冰冷的心的依然是这份暖人的友情……

苔丝是不幸的,她的父母为了所谓的家庭荣耀,而让她去攀亲,而毁了自己。她最爱的人又无情地抛弃她,而她又是幸运的,在她短暂的一生中,在她遭遇爱情抛弃时,不离不弃的是那份温暖的友情。

为这份友情喝彩!

篇6:苔丝读后感1500字

Everyone should have a chance to be fogiven.

每个人都应该有一个被别人原谅的机会。

——题记

每天走在走过,何尝不向好的方向去向往生活?读完《苔丝》后,内心充满了惋惜和遗憾。苔丝是一个纯洁美丽的女孩儿,生活在僻远的山村里,因为在一个教士口中得知自己贫穷的一家竟然是杜伯维尔爵士的后裔,所以被父母逼迫去投靠远出的杜伯维尔家族,可是这家族很不幸只剩下了阿历克·杜伯维尔和他的奶奶,杜伯维尔看见苔丝青春美丽,便努力哄骗,夺去了她的童贞。苔丝在迷茫之下去一个牧场中做挤奶工,在这个农场中她遇到了一个名誉显赫的一位政治家的小儿子,安琪儿·克莱尔。他们一起度过了很快乐的时光,苔丝却因为失去童贞而心里十分忐忑不安,因为他们当时的生活很美好,使苔丝,这个一向现实主义的女子跌入了爱情的漩涡,但他们完婚后的第一天,苔丝小心翼翼地告诉了安琪儿这件事,导致他们分道扬镳。伤心欲绝的苔丝偶然遇到了阿历克又被其所欺骗而生活在了一起,等待安琪儿一切想通之后想要与她复合时却为时已晚,苔丝知道后悲痛欲绝,杀死了阿历克,与安琪儿度过美好的一天后,走进监狱承受法律的制裁……

通读之后,发现幸与不幸在结局都显得不重要,这些人物的悲惨也是如此,因为安琪儿克莱发现苔丝失去童贞后,他对苔丝彻底的失望了,他不再相信苔丝的深情,也不再听苔丝的苦苦哀求。而这一切仅仅是因为阿历克对苔丝的施暴。他难道忘记他之前的努力吗,他每时每刻对苔丝的爱都充满着初恋的炽热纯洁与真情,他对她的爱是柏拉图式的、带着田园牧歌的情调,遭到拒绝时的痛苦却总是耐心等待,尽力说服,当苔丝终于同意他时,我觉得那一定是他生命中最高兴的事情了,可是物极必反,他也遇到了毁灭性的痛苦。

他没有原谅苔丝,甚至是在苔丝苦苦哀求时说她是个不懂事的妇女。殊不知,苔丝的心里又有何作想,难道她失去童贞是她自愿的吗?可是如果换位思考,也是说得通的,但是英国封建的思想深入人心,很多事情在呆板的封建气势之前显得十分不近人情。而安琪儿克莱即使有天使般的心灵,却无法冲破那封建的教条,仍然是个习俗和传统的奴隶。个人观点是有些责怪安琪儿克莱的,虽然他们相爱,但是即使只有一次不同固执思想的撞击,总会有裂缝无法合愈。

每个人都有过去,可是过去和未来,我们总是要放眼未来。可能一个人不完美,甚至是过去有过很极端很不好的行为,甚至做一些并不符合自己意愿的不道德的事情,可是只要有悔改之心,只要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也是很好的吗?肉体上的毁灭和精神上的重铸,我觉得还是后者更为重要。如果执意过去,那么我们可能真的对未来丧失希望,甚至产生深深地失落感,认为一个人从此就走上了不归路,可是亲爱的我们,亲爱的你们,这并不是一节可怕的事情,人与人只简单的关系错综复杂但也相当微妙,它是很灵活的,也不应该约束在条条框框中,它本来就是一种人性美的体现。所以我们常常因为执意过去,而忘记珍惜现在,我们也常常因为执意过去,错过身边美好的人与事。

这个貌似浅显的道理用在安琪儿克莱身上也是一样的,也正是因为他的放弃,让苔丝受到了巨大的崩溃。以至于在文末,她所疯狂的举动,无处不显示出她的害怕,害怕安琪儿克莱不要自己,害怕自己做的这些真正让自己成为一个封建的堕落者。

其中,很喜欢文中的这句话,是我所收集的话语中也许是最长的:“着意安排的计划实现起来往往背离原意,因而一意呼唤带来的却未必是意中的人儿。注定要爱的人在该爱的时候大多不能出现。”这句话写出来每个人多舛的命运,坎坷的爱情。最近热播的一部电视剧中说过的一句话记忆犹新“爱情的伟大实则是人类的繁衍。”即使这也许是最客观的看法,可是我希望这是一个有爱有血有肉的社会,虽然会有叛变会有伤痛,可是最终的最终,真正的有缘人还是会走在一起,然后幸福艰辛地生活下去……

苔丝的故事的确很悲惨,但不能因此沉浸到爱情不能圆满的悲伤中哀哀自怜。

毕竟人生之路十有八九的事不尽人意,我们该做的,而是我们最实际的需要去行动起来的,那就是——

做一个纯洁的人,然后原谅你身边的每个走向悬崖却善意的那些人。

篇7:苔丝读后感

不久前看完了这部英国作家哈代的作品,印象深刻,感人至深,并不曲折的情节、唯美的景物描写、生动细腻的人物神态及心理刻画为读者勾勒出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一种震撼人心的深情、一片百折不挠的纯洁、一种在艰难困苦中顽强坚持爱情理想的壮美,苔丝,作为爱情的化身,给读者以强烈深远的震撼。

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的英国农村,贫苦德伯一家被告知他们是当地古老显赫家族的后裔,贪恋财势的德伯夫妇便安排单纯善良的大女儿苔丝前去冒牌的祖先后裔攀富贵亲戚、找工作。不幸的是,那个本为暴发户发家而后伪装成显赫家族后裔的富贵亲戚家成了苔丝的梦魇,这个“亲戚”家的公子哥亚力克是一个贪淫无耻、虚伪险恶的人,将苔丝引诱后玷污,苔丝因此承受了名誉上的损毁和流产的伤痛,背井离乡去到一个牛奶厂做挤奶工,在这里她邂逅了善良仁爱、睿智渊博的牧师家庭出身的安琪儿,彼此相爱并坠入爱河,苔丝因为自身狭隘观念中的“自惭形秽”而一再远离安琪儿,但是安琪儿的一再坚持使得两人立下婚约,但是,诚实善良的苔丝在婚礼前一晚将自己波折的过去告知了安琪儿,可是安琪儿头脑中对于世俗贞洁理想的执拗导致他开始怀疑苔丝的纯洁和爱情,并开始蔑视并离开她远到巴西去创业。苔丝忍受着被心爱之人抛弃的巨大伤痛和亲朋的异样眼光艰难地生活着,去到一个农场从事着异常艰辛的体力劳动维持生计,忍饥挨饿、受冻挨寒,还要承受着农场主严厉的斥责和刁难,在无数次的泪水与异常苦痛的坚持中,她对安琪儿的爱情更加深沉坚强了,只是,面对一位不可知的爱人,她只有写着一封有一封饱含深情与呼唤的信来慰藉自己。然而,曾经的梦魇亚力克又出现了,在牧师的感召下,他一度缓解了自己的贪淫堕落,并开始四处讲道,然而亚力克虚弱的醒悟和孱弱的宗教信念没法避免他再次陷入黑暗,对苔丝进行再一次引诱和逼迫,利用安琪儿的远走他乡挖苦苔丝一厢情愿的感情,利用苔丝家庭的变故逼迫苔丝屈服于他自己的财势,甚至利用安琪儿教给苔丝的无神论的道德哲学来为自己抛弃宗教信念找借口,阴险的亚力克尽力扑灭苔丝的爱情信念,哄骗苔丝安琪儿不会回来了,在这种种明暗兼具的压力和引诱作用下,苔丝陷入了亚力克的黑暗中,成为亚力克的情妇。当安琪儿幡然悔悟并回国寻找苔丝时,悲痛麻木难当,然而怀有坚定爱情理想的苔丝却给了安琪儿绝决而震撼的回应,她杀死了亚力克并追随安琪儿,他们在一起享受了爱情的至美甜蜜与灿烂,几天后,苔丝被捕被处以绞刑。

这部名著是悲剧,悲剧往往毁灭美来教会人们珍视美,进而创造美、爱护美。苔丝在这一悲剧中正是一种震撼人心的美,她是作者对于真挚爱情、纯洁人格、坚强信念的寄托,她是作者的爱情理想的化身。这个爱情理想带给人的震撼来自于苔丝人格的力量,她为了安琪儿的声誉而几番拒绝求婚,但又感动于安琪儿的热忱;她忍受着爱人离弃的伤痛和迫于生计而必须从事的繁重劳动、艰苦环境却依然顽强地坚持着自己的爱情梦想;她为了证实自己的清白和对于安琪儿感情的真挚毅然将自己逼上绝路,和现实种种压迫与引诱决裂,杀死了残害她的亚力克;我们从这种种行为中看到了她对于爱情的坚定深沉甚至惊世骇俗的超脱信念。是的,爱情往往是让人捉摸不透难以看到的,爱情的甜言蜜语和山盟海誓在这些切实的行为坚持中显得苍白虚假,苔丝,她的一封封满含深情和泪水的信、她艰辛劳作时流淌的一滴滴咸涩汗水、她留下的一个个徜徉在山间地头间守望爱人寻觅爱人的孤寂身影、她最后为爱情而表现出来的绝决、勇敢与无畏,都是她心灵的诉说,都是她爱情的言语。

苔丝的悲剧来自于三个方面:自身观念的相对狭隘、爱人安琪儿的昏聩的舍弃、亚力克以及社会昏暗世俗的压迫。苔丝从众地将亚力克的罪恶、父母的贪婪恶果强加到自己的身上,自觉地罪过难当,也因此对安琪儿的感情的退缩表现出自责和惭愧,然而这是不必要的。安琪儿虽然观念先进、思想革新,但是在思想深处,他对于人性纯洁、深刻爱情的理解不够透彻,碍于人的过去、人的历史、世俗观念,而忽视了人的现在、人的行为、更深刻的人本价值,这导致了他遗弃苔丝,背叛感情;亚力克的胁迫引诱、乡邻对苔丝的鄙视贬低、农场主的心胸狭窄、安琪儿牧师哥哥的养尊处优狭隘冷漠等都是苔丝悲剧的客观现实因素。

另外,书中多处对于景物和人物神态的描写极具美感,与苔丝的爱情之美、两人的爱情之美相得益彰、相互促进。

篇8:苔丝读后感

自上班之后,好像很少读书了,总觉得很忙。心里想了一千次去读书,但也找了一千零一个借口不读,比如工作忙,太累了,还要看孩子,哪有心思读书……来到咱们学校,被学校的同事们感染,下定决心坚持读书,做一个满腹诗书的人。

在下决心后的第一周,我刚坐到床边拿起书,眼皮就开始打架。于是心里想着:“算了吧,我真的有点累,还是睡觉吧,休息不好的话,明天给孩子们上课精神该不好了。”就这样,一周过去了,我心里有一点点内疚,与气质女神的梦想渐行渐远。

第二周,春日的天气越发明媚了,内心丰盈美好。该是穿裙子的季节了,要锻炼了,不然怎么保持婀娜的好身材。于是夜跑被提上了日程。每晚8点左右就到楼下小广场跑跑步,或者在家练习40分钟的瑜伽。每次锻炼后心里说不出的轻松,但身体也是难以言表的疲惫。我的书,放在枕边陪我两周,默默无言,也让我的愧疚感与日俱增。

被拖延症坑的太惨了,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于是抱起这本《苔丝》读了下去。

书中讲述一个偏远小村庄的姑娘,还未成年,就被好吃懒做、嗜酒成性的父母送出去找一个所谓的同姓的富贵远亲。然而高贵门第,总有很多人趋之若鹜。苔丝到了之后被所谓的堂哥嘲笑,认亲不成,反被堂哥侮辱失贞,然后愤然离开回到自己的小村庄,才发现已然有孕。在那个贞洁大于天的时代,苔丝不顾家人的劝阻和邻居的白眼,坚持生下这个不被祝福的孩子。不幸的是,孩子生下一个月就夭折了。忍受着内心巨大的悲痛,苔丝离开家乡,带着失贞和生子的秘密。

在工作期间,认识了牧师的儿子,一个深情却虚伪的男人。两情相悦。很快,他们就商议结婚。纠结了很久,苔丝准备把心中的秘密告诉这个男人,奈何天意弄人,最终男人还是没有看到苔丝婚前的坦白信。“就这样吧,如果他真的爱我,这件事他一定也会接受。”抱着这样的想法,他们力排众议,结为夫妻。就在大婚当晚,男人坦白了他荒唐的过去,苔丝听了大喜,以为他有相同的经历,就更容易接受她。但是就如同苔丝母亲后来说的一句话:“再深情商量的男人,终究还是男人啊!”,他无法接受自己完美的妻子身上竟然有这样的污点,所以在新婚的第二天与苔丝告别,二人天涯相隔。

苔丝本以为找到幸福,却在遇上他后更加不幸。父亲过世,无家可归。为了生活,苔丝四处辗转,受尽苦难折辱。期间,她给丈夫写过很多信,不知为何,并没有到他的手里。男人在战场拼杀,伤痕累累的时候忽然原谅了妻子,在她决定放弃和他的爱情,接受她所谓的堂哥的时候。造化弄人,当身受重伤,身体羸弱的丈夫回到家乡,听到妻子的遭遇后决心找回妻子,善待他。而此时苔丝听信丈夫已经去世的消息,嫁给了那个恶魔“堂哥”。

当男人辗转找到妻子的时候,妻子一身华服,脸上再也没有初见时的风华,只有疲惫、沧桑和不甘。苔丝心里还爱着,却再也不想被爱的人侮辱,便拒绝了他。转身回到房间,看到欺骗他的恶魔,内心再也无法安然,她想起丈夫那句“你应该杀了他”,拿起水果刀,结束了地狱般的生活,却也将自己送到了另一间地狱。

以为生活是童话,但生活处处是魔窟。大学初看的时候感叹那个黑恶丑的时代,以为是时代造就的不幸。当然,至今也认为这是导致不幸的一个重要原因。而随着阅历增加,便渐渐知晓,所谓不幸,一半是时代所致,另一半是自己的性格所致。若不是太听父母的话,没有主见,便不会去认亲戚。去认亲戚时觉察到“堂哥”的暧昧,自知家势身份无力匹敌的时候便该及时抽身,也不会失去那个时代女人赖以生存的一切,更不会在最后的时刻委身恶魔,迷失信仰;在遇到旧爱时,若是足够理智勇敢,便不会一刀结束“堂哥”的生命,也让自己和爱人阴阳两隔。

当然,遇人不淑是每个人都会遇到的事。生活不是童话,更不是小说。我们在遇到每个人、每件事的时候都动动脑子,不被情绪左右,知道自己要什么不要什么,足够勇敢,足够坚强,才能遇到真正的幸福。

篇9:苔丝读后感

前一段时间,听同学介绍,说《苔丝》这本书不错,便从图书馆里借来看看,不算很厚,只有300多页,但我用了不到两个星期就看完了,因此,今天想写一下我看后的心情。

苔丝,是一个勇敢的、单纯的、坚强的、自尊自爱的女孩子,同时她又是一个傻孩子,但她的傻让人敬畏,让人赞美,让人喜欢她、爱护她、甚至崇拜她、羡慕她,渴求像她一样,可以轰轰烈烈的爱一场,拥有至死不渝的真爱!但即使她是那样一个让人喜欢的女孩子,仍免不了命运的捉弄。

悲欢离合,生离死别,误解诽谤,世间的是是非非,世间的酸甜苦辣,世间的人生百态,她都经历过,目睹过。都说善有善报,我不知道苔丝的结局对她来说是否画上了一个美丽的句号,但我却会时常为她感到悲哀,感到不值。原本美丽的人生怎可就这样早早的结束呢?原本灿烂的生活怎可就这样流逝呢?原本幸福的家庭怎可就这样没有了呢?原本单纯的性格怎可就这样变得陌生了呢?但,有时候又会觉得那已经很好了处于那样一个时代,拜拜金主义,物欲横流,人们心中似乎只有利益没有感情,苔丝可以收获那样坚贞的爱情、纯真的友谊,真的不枉此生。

克莱尔,苔丝真爱的男子,那个没有贵族恶习,摒弃宗教,接近贫民百姓,从事农事的另类贵族,拥有绅士风度,而又博学多才,初次见面就捕获了苔丝那纯洁的心。但,出生于贵族的克莱尔,总免不了他的一些习气,大男子主义,有时头脑简单,办事不经大脑,当他听了苔丝讲诉16岁时的遭遇时,冲动的克莱尔,就那样毅然决然的抛弃了他新婚的妻子,独自一人去了遥远的巴西,寻找他的事业,不在关心那个他曾经深爱的,并一直都深爱着他的苔丝!

面对丈夫的离去,家庭的破败,假贵族的骚扰,苔丝没有选着放弃生命,更没有就此颓废下去,她反而勇敢、果断的担起了家的重担,就没有接受假贵族的救济,也没有屈服于众人的威胁,更没有向丈夫要求过什么,哪怕在生活最困难的时候,也没有向克莱尔一家要过一分钱,她就是那样一个坚强的女子,自己默默承担一切痛,一切苦。

但命运总是喜欢与人们开玩笑,当苔丝感觉自己给克莱尔所写的书信仿佛都石沉大海时,当父亲离开人世留下孤儿寡母时,当自己没有房子可以栖身时,当一家人都需要苔丝一人养活时,这个感觉已经走到生命的尽头的女人,在那个名义上不是但实质上是她丈夫的假贵族的劝说下,决定把克莱尔永远的放在心底,忘记以前的自己,为了家人活下去的时候,远在巴西的克莱尔去突然出现在自己(苔丝)面前,她崩溃了,她的心在滴血,原来她又一次上当了,宛如16岁时失掉贞节一样,被同一个人骗了,可怜的人儿,忍够了,利刀起落,结束那个恶魔的生命,但也因此,使得她走上了逃亡的路上。

和心爱的人在一起的日子,总是快乐的,即使那很短暂。他们又和以前一样了,彼此相偎,述说着彼此的无限的悔恨与无限的喜悦,他们感谢命运,因为这是他们懂得在彼此心目中,自己的位子是那样重要,自己是那样被深爱着。

当太阳在一次升起时,苔丝告别了这一个让她又爱又恨的世界,带着那份他用心守候的爱情!

苔丝一生所经历的,无论苦乐,对她来说都是有意义的,有价值的。

一个女人一生最大的梦想是什么,不就是有一个爱自己的丈夫,有一个肩膀可以依靠吗?但现在看来,她似乎可以生活的更安逸,更富裕,更轻松,那

便是选择那个假贵族,但她又会失掉自己,失掉精神,如同行尸走肉般,生活在没有爱情的世界里,相比一下,哪个更好呢?

有人说:"宁愿做在宝马车里哭,也不要坐在自行车上笑!"我不想对此妄加评论,但,我只想说一句:没有精神的活着,那和死没什么不同!人生在世,不能白白来这一遭,总要经历一些什么,那样的人生才够精彩!

篇10:苔丝读后感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着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创作的代表作之一,一百多年过去了,女主人公苔丝也早已树立在世界文学画廊之中,这不仅仅因为人们对传统美德有所超越,更因为作品主人公所拥有的人性与灵魂深处的巨大魄力使之成为最动人的女性形象之一。哈代以小说女主人公苔丝的悲惨命运替西方悲剧作了一个形象的阐释,苔丝足以“哀感顽艳”。

感人的就是苔丝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终于解脱的日子。苔丝在对的时间遇到不对的人,或许她的命运本该这样,在所谓贵族家庭后代光环的后面,她那不思进取的爸爸和她那一心想要女儿嫁进豪门的妈妈,注定纯洁的苔丝要遭受捉弄。我同情苔丝,但我加懂得了人要学会保护自己,世界不是天堂,多一个处处留心的心眼,会让你的人生更加顺利。懂得爱护自己的人才会去创造财富,美化生活。

篇11:苔丝读后感

《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著称于世的“威塞克斯系列”中的一部力作。主人公苔丝是一位美丽的农家少女,因受东家少爷诱迫而失身怀孕。从此,这一耻辱的事实剥夺了她接受真正爱情的权利,致使新婚之夜遭丈夫遗弃。后来,万般无奈之中,她重回了少爷的怀抱,不料,就在这时她那有名无实的丈夫拖着病驱千里归来,苦苦寻觅。苔丝为了自己真正的爱,毅然杀死同居的少爷,在与丈夫短暂欢聚后,走上了绞刑台。

父亲德伯的愚昧无知,对于金钱的贪婪推使苔丝跌下了社会的的深渊;而亚雷的邪恶无耻则将苔丝少女的所有美好梦想化为灰烬,促使她遇上了改变她人生的第三件事——与安玑·克莱相爱。而正是这个安玑·克莱,这个有着天使之名的懦弱男人——最终造成了苔丝的悲剧。有人会说安玑·克莱才是真正该批判的人,但是无疑他生活在那个时代,他需要时间来释放自己,不可忽视的是,安玑·克莱是爱苔丝的,至少那爱是真的,而不是像亚雷一 样,只有肉欲,把苔丝当做自己的玩偶。所以我认为苔丝的悲剧应该是当时的时代所酿成的,或许在现代社会也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不过对于像苔丝一样的人来说,生存的机会就多了。合上书,我想鞭挞当时的社会,指责亚雷的无耻行径,藐视安玑的懦弱,同情苔丝的悲惨遭遇。

篇12:苔丝读后感

这本书,是对丑恶的男人的一种无情的鞭挞。德北,苔丝的父亲,是一个用酒精把自己置于幻想之中的无能之辈,梦想着上天会将幸福的甘霖降到他的头上,他永远不会去考虑也永远不可能理解人生存的意义;德伯,一个不知廉耻、卑鄙下流的无赖,可以说,是他一手导演了苔丝的悲剧,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满足自己那肮脏的肉体的欲望,苔丝杀死了他,但实实在在的说,是他杀死了苔丝;安玑,一个道貌岸然、心胸狭窄的小人,自命清高,但从来不敢直面自己那虚伪的灵魂,在苔丝的悲剧中,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帮凶,在这部书里,他大概是一个最卑微的主人公了;可怜的克莱先生,他无助的道教,从来没有挽救过任何一个灵魂,甚至包括他的三个儿子......

对于社会,我们每个人都是“不识庐山”,我也无意去探其真实面目,能够无愧于做一个人,我也就心满意足了:何其难也?

看的是这个版本。我前半部分看的电子书,后半部分看的这个版本的纸质书,有个别错误,可以接受。

先说翻译。总体上还是流畅的,但是还是有翻译痕迹,但是不较真读一读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我个人偏向归化的译法,所以一般有这种翻译痕迹我都会觉得多少有点不舒服,这个具体因人而异吧。

说回小说本身。苔丝这个人物真的太可怜了。美丽,善良,单纯,却经历了如此不公的命运。她好像什么都没做,但是却被命运牵着一步步走向悲剧。

她的悲剧究竟是因为什么造成的?我认为有以下几点因素:

【第1句】: 家庭因素;

【第2句】: 社会因素;

【第3句】:个人因素。

先说家庭因素。如果不是她的父母贪图虚荣,一心想让苔丝嫁给体面的有钱人,一心想让苔丝去认所谓的“亲戚”,苔丝就不会遇到流氓德伯维尔,也不会遭到德伯维尔的诱奸,使自己失贞。

社会因素或许是“罪魁祸首”。这不光是当时的年代,就连现在,也因为所谓的社会道德等因素使女性遭到不公平待遇。明明自己是受害者,为什么最终施害人可以逍遥法外,而受害者本身却要为自己遭受的种种不公平待遇买单?

苔丝因为自己的美丽和单纯而遭受诱奸。她认为这样的自己不配再拥有美好的爱情,于是她在二十岁的年纪决定再不做人妻子,可是她又偏偏遇上了她生命中最不该遇到的那个让她动心的人——克莱尔。他们一相遇便迅速相互爱慕并坠入爱河,这也是苔丝痛苦的开始。在想爱和不能爱之间挣扎,最终感性战胜了理性,却在新婚当晚又因为良心不安而吐露自己过去“不堪”的过去(而实际上是自己被害的过往)。由于道德上的原因,克莱尔无法接受自己眼中原本白璧无瑕的女人竟然有过这样一段经历,而完全不顾自己也曾经因为个人情绪的因素而与一个陌生女生度过48个小时的堕落时光。他认为自己与其他女人的堕落是可以被原谅的,但是苔丝的过去却是不可原谅的。而事实上,【克莱尔的过往是他主动发生的,而苔丝却是被动的受害人。】就因为这样,克莱尔离开了苔丝而远赴巴西,一方面看看巴西是否有发展事业的机遇,一方面也为了远离伤心之地,让自己可以好好考虑自己所经历的事情。

克莱尔一离开便似乎了无音讯,偶有几封信也无关痛痒。在等待中苔丝又遭遇了本来“皈依”了宗教,却因为遇到苔丝又暴露本来面目的德贝维尔的纠缠,而在家庭变故和克莱尔久久没有音信的压力之下,苔丝再一次屈从了德贝维尔的“诱惑”,成为他的妻子。

就在事情基本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的时候,克莱尔由于巴西旅伴的劝诫幡然醒悟并回国找寻苔丝,然而一切都为时已晚。极端痛苦之中,苔丝用刀子杀死了睡梦中的德贝维尔,并追上克莱尔投入他的怀抱。经历几天几夜的躲藏之后,苔丝最终被逮捕,并依法被执行死刑。

整件事情中,最具有讽刺意味的事情有二:

①克莱尔与苔丝如此相爱,当彼此得知各自“不堪”的过往时,苔丝几乎是不假思索选择了原谅克莱尔;而克莱尔却陷入了极度痛苦与纠结之中。按理说,克莱尔所犯之事,属于他的主动与享乐,而苔丝却属于被动与受害,应该被原谅的是苔丝才对,然而由于社会道德对于女性的苛刻和对男性的宽容,却使两个人的认知发生了这样可笑的转变——男性可以由着自己的欲望与女性发生苟且之事,且不必未必付出很大的代价;而女性即便是被动与男性发生了关系,即便是受害者,也应该被万夫所指,甚至终身为此付出代价;

②德贝维尔诱奸了苔丝,苔丝为此承受了巨大的痛苦,内心一直备受煎熬,且终难得社会群体的原谅(世人有什么资格谈原谅);德贝维尔却可以因为受到点化,皈依宗教,然后穿上道服,给人们四处讲道(他又有什么资格讲道!)而被社会群体所原谅和接受。明明前者才是真正思想上精神上纯洁无瑕的人;而后者不过就是一个披着“皈依宗教”外皮的思想龌龊的流氓,而最终被社会群体接受的竟然是后者而非前者。再次可见当时社会道德对女性的苛刻以及男性的宽容。

虽然这种情况到今天已经得到好转,甚至有一些女性可能已经逾越了道德的约束而再无廉耻之感(我认为这是过犹不及,没有把握度),不过还是有一些女性仍受封建思想的困扰,也有一些人仍受着封建糟粕思想的束缚而作茧自缚,痛苦不堪。

再说个人因素。

①苔丝的美丽也许是一切事情的导火索。但是我们要怪她生得美丽吗?这是否太具有讽刺意义?因为生得美丽本应该是一个女人值得骄傲的资本,并且苔丝并没有想要利用自己的美貌去为自己获取虚荣和财富。真正不堪的,应该是心怀不轨的人和难以揣测的人心;

②无意间看到网上有人评价苔丝“人格独立”,但是我的认识恰恰相反——我认为正是教育的缺乏,见识的浅薄和性格中的犹豫与软弱,才使得苔丝一步步得将自己带入难以脱身的泥淖之中。如果在与克莱尔结婚之前,不顾克莱尔的屡次阻拦,不顾自己心中的情愫的阻挠,而选择理智地将自己的过往坦率地告诉克莱尔,并冲破道德的牢笼大声告诉他——如果你认为我是不堪的,那也只能说明你被这道德的外表迷惑了,你也不是一个真正具有独立思想的人,那么,不是我不配获得你的爱,而是你不配获得我的爱。但是,这样要求苔丝也太过苛刻了,然而,如果苔丝真的足够意志坚定,性格足够健全,人格足够独立,是不是结局真的会有所不同呢?

我忽然想起来《红字》里的海斯特,论人格独立,苔丝是不及海斯特的,同样有着非凡的美貌,但是最终的结果,也都是悲剧。也许性格再独立,再当时的社会条件下,这些美丽女人的命运,也只能是以悲剧告终。

哎,其实苔丝和克莱尔之间的爱情本来是可以很美好的,只可惜天意弄人。

除了以上内容之外,作者哈代也为读者展现了一幅幅英国乡村的自然景色画卷,我个人也是很喜欢英国乡村那种自然气息的,但是这也可能造成小说内容的繁冗。不过,其实名著在这方面有很多共通点,就是不厌其烦下重笔墨去描写人物所处的场景,且场景的描写也非常具体而细致。其实这也是很多通俗小说做不到的,大家之所以是大家,他们对生活,对自然,对人生的观察,对事物的敏感程度,多多少少还是超越常人的。

最后分享书里面的一段话吧:

什么样的男人才是一个有道德的男人呢?再问得更确切些,什么样的女人才是有道德的女人呢?一个人品格的美丑,不仅仅在于他取得的成就,也在于他的目的和动机;他的真正的历史,不在于已经做过的事,而于一心要做的事。

篇13:苔丝读后感

去年初秋时节看的《苔丝》,对于一个过目就忘的人,时隔半年再来写读书笔记,纯粹是因为今天难得有了一个空闲的傍晚时分,又恰好《苔丝》放在书桌上。

详细的情节不太能说得清楚了,但是看书时的心情和感受,记得很清楚。《苔丝》是托马斯·哈代在维多利亚时期的作品,也叫《德伯家的苔丝》。在维多利亚时期,社会对于女性的要求是婚前守住贞洁,婚后忠于丈夫。同时具备纯洁、贞洁、优雅、端庄等体现女性特色的美好品质才能被视作完美的女人。

维多利亚时期对于女性地位的定义与当时社会的性压抑有很大的关系。性如洪水猛兽,让人避而不谈,但又让人难以抗拒。于是这个时期的女性,一旦在婚前踩了性这颗地雷,就等于葬送了一生。但对于男性,却有着让人匪夷所思的宽容,男性在婚前的鬼混被视作理所当然。

在这样一个时代,纯洁的,不谙世事的德伯家的苔丝,被恶少亚历克诱奸。顺应时代的潮流,开始了不被原谅不得善终的人生。在失去贞洁之后,苔丝遇到了真爱克莱尔,一个有教养的年轻人。二人心心相惜,互相爱慕。失去贞洁的苔丝经历了无数番内心的斗争之后,终于决定答应克莱尔的求婚,并打算在婚前向克莱尔坦白一切。

然而一坦白爱情就成了泡沫,克莱尔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而后苔丝开始痛苦的治愈之旅,不幸再次被亚历克纠缠,在痛苦绝望之际,苔丝屈服于亚历克的纠缠。克莱尔终于回来了,苔丝对亚历克的恨集中爆发在一把刀。亚历克死于苔丝的刀下,苔丝在克莱尔的身边被捕。

哈代的作品分为三种:性格与环境的小说;罗曼史与幻想的小说;精于结构的小说。《苔丝》属于第一种。所以在这本书里,环境描写十分精彩,人物心情、性格以及命运走线都能在环境描写里找到线索。可以说很适合做环境描写的教科书。

比如克莱尔在夏日黄昏弹竖琴时,苔丝听到琴声后走向他的一段环境描写:

苔丝不觉来到了园子的边缘,发现这里已经多年没有整治了,如今一片潮湿,长满了杂草。有些梗长花茂的杂草,散发出一股股刺鼻的气味,它们那红色、黄色、紫色的颜色,构成了一幅多彩图,如同人工培植的鲜花一样绚丽。还有一些多汁的野草,用手一碰,就腾起一团团薄雾般的花粉。她就像一只猫似的,悄悄穿过这片繁茂的杂草,裙子上沾上了沫蝉的泡沫,脚底下踩碎了蜗牛壳,两手染上了蓟汁和鼻涕虫的粘液,裸露的胳膊也抹上了黏糊糊的树霉。这东西在苹果树干虽是雪白的,但在她的皮肤上却留下红色的斑点。她就这样走到了离克莱尔很近的地方,并且没有让他发现。

在这段里,颜色是绚丽的,气味却是刺鼻的,感受是潮湿和黏糊糊的。两个年轻人的互相吸引和互相欣赏,如这园里的多彩的杂草一般妙不可言,但这杂草的气味却是刺鼻的,两个年轻人的爱情是苦涩的。而潮湿和黏糊糊似乎是无法摒弃又让人恶心的过去所带来的感受。

在苔丝和克莱尔时常情不自禁地见面时有这样一段描写:

黎明时分和黄昏时分,天都是灰蒙蒙的,但有不同。在朦胧的晨曦中,似乎光亮是活跃的,黑暗是沉寂的;而在朦胧的暮色中,黑暗却是活跃的,并在渐渐加深,光亮反而在昏昏欲睡。

在因某件事而拥有特别的心情时,周遭的一切,日光、蝉鸣、树叶、雨滴、云层、星光等等都将被赋予神的意志,拥有了情绪和思想,帮助你记住当下的刻骨铭心。很久之后,你见到日光不是日光、蝉鸣不是蝉鸣、树叶不是树叶,雨滴、云层、星光都是陌生的、无趣的存在,只因心情是无法粘贴复制,也无法孪生的。

关于苔丝悲惨命运的缘由:到底是她的性格决定了命运还是命运决定了性格呢?说不清。

在苔丝所接受的聊胜于无的家庭教育,并没有教会她如何对付男人们的套路。以至于她在失去贞洁之后,抱怨她的妈妈没有提早告诉她男人不安好心,没有提醒她要提防什么,而她也没有机会像上等人家女儿那样通过看书长见识。

苔丝的妈妈说:“我是想,我要是对你说了他的痴情,说了这片痴情会引起什么后果,那你就会跟他摆架子,失去机会。说到底,这是人的本性,也是上帝的意愿。也罢,我觉得咱们总得往好的方面想。”苔丝的妈妈应该算是苔丝悲惨命运的原因之一。

再讲到克莱尔,他当真是一个新婚之夜发现妻子不完美的可怜男人。在我看来,他抛弃苔丝时恶狠狠的一面,完胜于他的可怜。而亚历克也不是个十足的恶棍。我认为他对苔丝有过真心,一次又一次厚颜无耻地出现在苔丝的面前,恳求得到她。当然,亚历克的占有欲表现得还是蛮明显的。

做一个十足的恶棍,就像把一百道选择题全部猜错一样,非常有难度的。

在女权逐渐崛起的时代,去看《苔丝》这本书,在女权的本质上,以及女权的意义上,或可有不一样的认识。前段时间去翻了一个“两性专家”的微博,这个专家表示智商145,阅读量也十分惊人,出了好几本书,听起来很厉害的样子对不对?但是呢?她有个邪说:吞精可预防先兆子痫。

所以你们懂的,这个专家到底是不是专家。我要说的是她的一套关于两性相处的理论:女人要降低标准甚至改变自己去择偶或者迎合配偶,要找比自己长相低一分的男人,也有一堆什么降Pu,升mv的歪理。嗯…我要表达的是,在男女平等的现在,没必要去为了迎合男人而塑造自己。虽然两性相处中会有包容体谅,但这和刻意迎合,还是有本质区别的。

也没有一套完整的理论可以搞定一个人的人生,随着生活的快节奏,人们从善变已经进化到瞬息万变阶段。理论是要靠实践积累、推理总结和反复验证之后才能得来,跟不上人类进化的节奏,不适合用来指导成长。当然,我主要不服她是因为,在她的理论里,我这种长相,是一辈子都泡不上吴彦祖的。

篇14:苔丝读后感

徐志摩曾说:“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比我大学四年的收获都多。”出于这句话,我找来了这本书来看,并为作者高超的文字处理技术所折服。他的景物描写让人感觉不到有任何的瑕疵,背景色显得那样优雅而朦胧。“当挫折再起、灾难重现的时候,也许人们会发现:曾经以为已经被永远跨过的深渊,其实只是绕了一个弯而已。”是我这本书中最喜欢的一句话。

可能是有共鸣吧,高中时特别是高三感觉自己有点封闭,所以刚上大学时,想重新做自己,就鼓起勇气主动多与别人交流,克服恐惧积极上台发言,大声询问自己不懂得的地方。开始的一段时间感觉还好,后来渐渐感觉有点累,再后来又出现了以前同样的现象,自己一直想要的那个状态没有持续多久,后来发现,还是原来的顽疾没有被解决。

安吉尔从巴西回到英国几经打听,终于找到苔丝所在的地方。当苔丝以一个贵妇人的形象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或许不应该惊讶。父亲走了,家也没了,当她了解到自己不能撑起整个家并且爱人迟迟不能在最需要时施以援手,她能坚持一时,她不能……。苔丝曾经的抗拒与挣扎在此时此刻都消散了,安吉尔也走了。此情此景,我相信,苔丝的痛苦多于震惊。后来也证明的确如此。这次,苔丝选择追寻自己的爱。或许许多人会选择其他的方式,而苔丝只有她自己唯一的方式。她简单地而且是毫无预兆的用刀捅死了亚历克,就飞奔着去找安吉尔。看着苔丝慌张又兴奋的表情,加上不小心被看到的苔丝衣服上残留的血迹,安吉尔似乎明白了一切。他选择原谅她的一切,陪她一起走到最后。从这里就开始完美了。不论是多于愧疚的深情爱意,还是男儿的那份担当与毅力,安吉尔都依然沿着来时的方向继续前进着,一往无前,坚定不移,还是那样深沉而热切,只不过情形不一样罢了。

虽然只是一瞬间,却看到了诸多的意味深长。我很是希望自己也能处在诸如此类的位置上,毅然决然地踏上自己选择的道路,绝不后悔。

这样的瞬间很少,在生活中我总是顾虑太多,拿主意时犹豫不决。一直在强迫自己做事果断,即使以后的事实证明当初的选择不是最好的。选择其实很简单,是自己想的太复杂或夹杂了自己的情感在其中,以致于看不清许多东西。我们选择只是先想比其他选择更加有利于自己。但应用于情感方面或许是不好的。它没有值不值得或是对自己更有利,只有想不想,这种东西只凭感觉就好了。(利用情感获得利益的除外)

爱是要付出的,安吉尔得知苔丝不贞时,说不能忍受克莱尔的存在。当安吉尔再次出现时,她想要与他在一起,就杀了亚历克。或许苔丝就是这样单纯。她不想要别的什么,打算抛弃一切来得到心爱的人永远的爱。克莱尔不再抛弃她了,尽一切力量保护她,这也许是美好的,但似乎世界所有的美好都让人感觉太过短暂。谁说我们整天忍受生活的琐碎,命运的摆弄,在社会被无情的对待时,不就是为了美好的瞬间呢?

生命太脆弱,经不起折腾。爱情总是那样美好,以致于我们沉溺其中忘记了周围的世界,只需要两个人就好。那天,阳光恰好。平和而美好的欢声笑语,纯净的嬉戏打闹,似乎平静得有点不太真实,所以有了后面的分分分离离,合的短暂而轰轰烈烈。爱情少了它或许有些不完美,也正因为如此,才弥足珍贵。有个问题,我很困惑。

为什么安吉尔不能接受苔丝的不贞?自己也犯了同样的错,为什么不能容忍心爱的女人犯同样的错?是传统观念的束缚还是破坏了苔丝一直在他心中的完美形象?她是一种象征,一种精神寄托,而这种东西不能有丝毫差错。为什么又回去找他呢?对苔丝的愧疚还是出于对她的爱?抑或是异国他乡的见识与经历让他想通了?我更相信是出于对苔丝的爱。爱情这种东西说不清,其实也不必说清。苔丝写给安吉尔的信中透漏出的那种痛苦无助与伤心真让人受不了。安吉尔或许想通过去巴西开辟一片新天地来忘却这段恋情,结果带来的是劳累与对她的无尽思念。

他终于还是去找她了,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磨练,对爱情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不再过问以前的事。是出于对她的深沉的爱,还是怀着一种愧疚,或者是两者都有?我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

篇15:苔丝读后感

闲居无事,重温了一些经典名著,以后会试着写写书评,谈谈读后的感受。今天先来说说《德伯家的苔丝》。

《苔丝》描绘了一个纯洁女人的悲剧性毁灭,写的是社会如何把一个纯洁、质朴、正直、美丽的姑娘逼得走投无路,终于杀人的故事。它是哈代最优秀的长篇小说,也是一部震撼人心的悲剧作品。

苔丝出生于黑原谷一个贫苦的小贩家庭,醉鬼父亲懒散无能、虚荣愚昧,母亲浅薄庸俗、不谙世事,六个弟弟妹妹,最大的不过十二岁半,最小的则刚满一周岁。他们的一切:欢乐、健康、必需品、甚至生命都完全取决于两个成年的德伯的判断能力。遗憾的是,两个家长选择的却是一条通往苦难、灾祸、饥饿、屈辱和死亡的人生之路。

自尊的苔丝,为了拯救陷在生活泥淖中的父母,在母亲的安排下,扮了一回可怜的穷亲戚,到猎苑的德伯家做了养鸡女工,踏上了她短促一生的灾难之旅。在那儿,她受到了冒牌本家Alec的玷污,失去了所谓贞节。可她一旦明白自己的处境后就毅然离开,没有按母亲希望的那样屈从社会压力,和有钱的Alec结婚,顺理成章地做一个有钱人家的夫人。

美丽的黑原谷却给不了这个美丽的黑原谷女孩想要的平静和安宁。为了生活,也为了忘记过去,苔丝第二次离开了家,到较远的英仑谷的奶牛场当了一名挤奶工人。上帝并不总是严厉的,在这里,苔丝邂逅了帅气而体贴的拉着竖琴的Angle,开始了她一生中最初也是最后的一次甜蜜恋情,度过了几个月的美好时光。

只可惜最灿烂的花未必会结出最丰硕的果。短暂的欢乐之后,纯朴的苔丝一心想要坦白,以为Angle会和自己原谅Angle的年少轻狂一样原谅自己的过往。可是一意摒俗的Angle,却理性地用他曾经厌弃的社会道德来重估这个无辜的女孩,新婚之夜决裂后远走巴西,沓然而去,留下苔丝这个孤苦无助的女子,饱尝俗世的因果。

命运没有逆转,却用无情的现实把苔丝推进了更加痛苦的深渊。Angle音讯全无,苔丝最终在无望的等待中绝望了。上帝继续和这个可怜的女人开着玩笑,苔丝的母亲病了,天天做着复兴梦的父亲却在醉梦中先去见了祖先,农场主藉此收回了房屋和土地,一大家子人失去了最后的凭依。拒绝了Alec求婚的善良的苔丝为了一家人的生存,只有接受来自视若仇敌的Alec的帮助,做了Alec的情人。

我倒希望故事在这里打住,虽然滥俗,单就苔丝而言,好歹也可算是个归宿。毕竟她还只是一个刚刚二十出头的女子,有权享受一些世俗的欢乐。可是托马斯·哈代这位批判现实主义的大师,却用更尖锐的笔触,让Angle从巴西回来,重温昔日鸳梦。在精神上已经死去的苔丝在现实中又活了回来,在极度的愤怒中杀死了Alec,和Angle在逃亡途中被警察抓住,判了绞刑,走上生命的祭坛。

隔了一百多年的距离回视,悲惨的苔丝理应幸福。无论如何,我们不可能要求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子强大到足以抗拒世间所有的邪恶,也不可能不像苔丝那样去追求一份“把激情本身当作恋爱的目的”的纯洁爱情,更何况还有意中人Angle的主动痴情!我倒觉得Alec虽然风流,但还是给了苔丝家人许多实质性的帮助,罪不至死。倒是苔丝苦恋着的Angle,除了给过她几个月短暂的爱情,更多的是无望的等待和迫人的痛苦,极少负过身为男人和丈夫的责任,最后还成了苔丝杀人的直接诱因,导致对他迷恋至深的苔丝杀身成仁。

被迫在自称撒旦的Alec和号称天使的Angle中周旋的苔丝,注定追求不到她想要的不含丝毫杂质的爱情。伪善的Alec一直就不是苔丝喜欢的人,可苔丝苦恋的Angle也只是一个失败了的资产阶级的反叛者,始终没有跳出他所反抗的旧的道德藩篱和摆脱他所鄙视的阶级偏见的束缚。苔丝看重的比自己生命还要重要的爱情,只不过是无望世界里的一抹五彩幻影。在现实的世界里,出身于不受欢迎的家庭里的苔丝要想嫁得好需要成熟的机谋和心智,可是苔丝的爱情梦太过高贵,成不了溺水之人的救命稻草,而只能谱就苔丝灰暗世界中一首凄楚的挽歌。只是苔丝对爱情的坚贞和执着,留给后世人一份永远的感动。

其实,对苔丝这样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人来说,“人生便是一场受人欺凌的含辛茹苦的过程,全然没有道理可言。”一生追求真和善的苔丝,无时不遭到伪和恶的打击。短短二十多个春秋的生命,无时不是用欢乐包围着痛苦,用痛苦紧裹着欢乐。美丽灼人的苔丝,只为着一份朴实的爱情,却被虚伪的道德,窒人的习俗扼杀了年轻的生命。或许哈代就是希望通过美的被毁灭,在世人对苔丝的同情和怜悯中,为苔丝们做一方眠床,让她们安睡!

花儿一样的苔丝,莫奈何瑟缩在风前,一任狂风和暴雨吹打,蹉跎完季节的荣华,寂寞地凋零了。唯愿后世的苔丝们,能恒久绽放最纯美的笑靥。

篇16:苔丝读后感

一个纯洁的女孩走向了毁灭。是谁害了她?是阿历克?是克莱尔?是苔丝自己?是这个罪恶的社会?

苔丝,一个纯洁的女孩。纯洁,这个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的词,蕴含了太多的东西,而用纯洁来形容苔丝那是最适合不过了。她善良、温柔、坚强、勤劳……在她身上能够感受到太多的真、善、美。她从来不利用自己的美貌,从来不耍任何手段,她只愿静静的生活,依靠自己的力量。可就是这样一位美丽的女子,命运让她承受了太多的不幸,逼迫她走上了毁灭之道。

苔丝生于一个贫穷的家庭,过着艰苦而快乐的生活。牧师带来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打破了苔丝平静的生活。“德伯”原是一个伯爵家族的姓,于是苔丝的人生出现了转折。德伯家四处打听,发现阿历克一家是他们的一个亲戚,就派大女儿苔丝去请求“亲戚”的支援。而其实,阿历克一家,这个暴发户为了声誉而买了一个落魄的伯爵家族的姓——德伯。为了帮助家庭解决生计问题,苔丝去阿历克家做帮工。苔丝的美吸引了她那个所谓的表哥,阿历克时不时地骚扰她,苔丝都以她的矜持、尊严,给予了冷冷地拒绝。可是这个可怜的女孩最终不是那个狡猾男子的对手,他强暴了她。但苔丝是高贵的,是坚强的,她没有屈服于他,几个星期后,苔丝依然了断了这段关系,独自回家。一个女子能如此冷静面对所遭受的一切,她的身上流露出太多的坚强、矜持、理智、高尚……

从此,苔丝过着被人鄙视的生活,在现在这个年代,人们尚且不能接受,而又何况在当时,她得不到公正的待遇。她的私生子不久夭折,而牧师却不肯给孩子施与基督徒的葬礼。苔丝忍受着冷眼旁观,忍受着讥笑与嘲讽,忍受着伤痛,忍受着贫穷……她忍受着一切,却始终没有屈服。阿历克曾对她说,如果你有困难,你只需写封信告诉我,我会尽一切努力帮助你。或许他是真的爱苔丝的。可是苔丝没有,她始终保持着那份高贵的尊严。

孩子夭折后,苔丝来到了一个无人认识的奶牛场工作,认识了克莱尔。克莱尔是天使的化身,他有着英俊的外表,善良的心灵,叛逆的精神。两人相爱了,苔丝用生命爱着克莱尔,或许此时的克莱尔也是如此。但是他们的幸福是如此的短暂。在结婚当天,苔丝向克莱尔坦白了曾经的一切。克莱尔,就是这样一位天使,他明知苔丝是受害者,却没有原谅她,他不能接受苔丝的过去,他选择了离开。难道这就是爱情?爱情就是那么的脆弱?

苔丝的心在滴血,但是她依然冷静地思考着问题。当克莱尔犹豫地问她“你能真诚的劝我留下么”时,苔丝的回答是“不能”。纯洁的苔丝,她只要稍稍用一手段,就能劝克莱尔留在她的身边,但是她没有。世上有几个人能像她这样?可怜的克莱尔却不懂得去珍惜!

克莱尔离开后,苔丝过着更加艰辛地生活,旁人的讥讽,工作的艰辛,心灵的痛苦,还有阿历克的骚扰。她宁可辛苦工作,啃冷面包,而不愿意接受阿历克的帮助,因为她觉得这样的帮助是带有屈辱的,她执著地坚守着一切。阿历克无数次跟她说,你理智些,有时候太多的固执就变成了愚蠢了。苔丝是固执的,但她并不愚蠢,或许很多人认为她傻、她笨,正因为她不像某些人为了物质的利益而丧失精神作为代价。多少次,苔丝感觉自己坚持不下去了。可是,她还是忍受着一切,等待着克莱尔的归来。苔丝写了无数封信请求克莱尔的原谅,可是克莱尔却无情地一封信也没有回。这个天使的化生,这个善良的男子,这个牧师的儿子,就这样绝情,丝毫不管苔丝的死活,他把一切不公正的待遇都给予了苔丝,这就是那个“天使”。

父亲的死,让这个家庭陷入了困境,也把苔丝逼入了绝境。为了这个家,苔丝作出了牺牲,她嫁给了阿历克。此时的她,可以说是圣洁的,她为了家人而牺牲了自己。从前的那个纯洁的苔丝消失了,她死了,在痛苦的等待中死了,在绝望中死了。

当克莱尔醒悟后,重新回来寻找苔丝,请求苔丝原谅的时候,已是物事人非了!“It’s too late!”苔丝面无表情地不断重复着这句话。是的,太晚了,一切都太晚了!再回首,已物事人非,有些东西一旦错过,留下的只是无尽的遗憾与悔恨;有些东西,一旦失去,就不再有。珍惜所拥有的吧,不要怀疑,不要犹豫。或许你会因为你的犹豫而付出巨大的代价。

为什么克莱尔醒悟的如此之晚,当苔丝已彻底地绝望,当一切都不可挽回之时,他才醒来,才回来寻找苔丝,请求她的原谅? “It’s too late!”还有什么话语能够代表苔丝此时的心情呢?太晚了!她已经绝望的死去了!她的灵魂已经安静地沉睡了,克莱尔此时却来将它唤醒,试图重拾曾经的那份感情,他有想过苔丝吗?她还有力量去挣扎吗?

苔丝在克莱尔的爱情与阿历克的复杂感情中挣扎,挣扎,苔丝杀死了阿历克。苔丝穿着带有血迹的衣裳去找克莱尔。此时的克莱尔是爱着苔丝的,他企图帮助苔丝逃走,不顾一切,他接受她的一切。为什么此时他才能放下一切,接受她的一切?太晚了!苔丝最终被抓,死于绞刑。

篇17:苔丝读后感

《苔丝》是一本纯美的名著,整个过程很美很美。《飘》里面的思嘉和《苔丝》里面的苔丝都被作者塑造的很成功。两本名著,人物不同,风格也不同。在我印象中,苔丝是那么美丽,美丽得那么清秀脱俗,美丽得那么温柔朴实。我看过《珍妮姑娘》,但是我总认为幸福应该属于苔丝,属于这个纯纯的女孩子,不知道为什么苔丝的魅力无法阻挡,要说美丽,美丽的女孩很多很多,有一种美,叫忧郁,来自年轻的心灵,来自幽远的梦境,苔丝是

纯朴归真的象征,她的美丽恰巧融入自然界,是所得天成,她是一种美的造物。我只是喜欢别人写读后感,我自己来写太难太难了,我不喜欢动脑筋,不用动脑筋是因为故事的内容就是美的忧郁,其实我什么都写不出来,故事的内容就是悲伤,悲伤,是环境造就了悲伤,这是我看完这本书的一致印象,还用动脑筋吗,不用,不用,我想只要我会写字,我就能写上最简单的字符来代表我的读后感。我很可怜苔丝,她只是柔弱的女孩子,为什么要用

“林中小鸟”“怪异舞会”“四轮马车”“什么夫人肖像”“半夜鸡叫”“圣坛”来预示压迫苔丝,苔丝活在了逃不出的黑色阴影之中,比如故事开头苔丝替一个老太太养鸡,一个女孩子要向鸡整天打着口哨,真是莫名其妙,“怪异舞会”苔丝看到了怪异舞会,那些人荒诞,离奇,象游离的鬼魅,也许一般人看见这个舞会就只是个舞会,很正常,而苔丝,她不一样,她的命运是无助而暗无天日,在她身上在她灵魂中都被看不见的阴气所掌控,

“怪异舞会”是苔丝本身阴暗悲伤命运的呈现,她身处其中,阴暗,鬼魅,怪异。那是一个鬼的世界,苔丝并不知道,但是会尾随苔丝的命运而至,苔丝并不知道,那一群无聊晃动的人象受到鬼的咒语,而她身处其中,在鬼的时间交错中,自己变成了鬼的影子。我很佩服作家的洞察力,他对悲剧的刻画如此的准确,好象他对宿命有所研究,对悲剧命运遭遇如此高难度的理解,难道这是作家与身俱来的天才,以他幸运度不幸人之灵魂吗?故事里有纯洁的爱情,唯美的自然风景。

作为一个女人如果能安居乐业,不用提心吊胆的过日子,那真是幸福,那个坏人,苔丝命中的克星,突然出没,真惊扰了苔丝的精神,他真象一只饿狗,一个幽灵,苔丝命中的撒旦,讨厌他,他就不应该出现,杀了他,杀了他,那才叫幸福!我也逃过婚,我深刻知道被人纠缠的烦恼和痛苦,我也很无助,我也很不幸,那是折磨人精神和灵魂的事。故事中,苔丝和安琪儿分开后,苔丝找的工作,时间,环境,地点,场合,被作家描绘的很有故事性,很有那里的风景心境,虽然苔丝很苦很苦,环境很差很差,呈现在读者眼前的依然是一幅幅生活画卷,总是带着美感,比如白色的天,黄色的地,两个姑娘挖萝卜的时候,下起雨的时候,艰苦的劳动中,两个年轻人在天地之间的柔情,回想。故事中苔丝和安琪儿相逢在一起时,老太婆觉得他们是一对携手私奔的恋人,心中不免生起了一种怜爱,在这一段,我感觉挺浪漫的,年轻时的浪漫真好,女孩真漂亮,爱情真纯洁。我这个人很懒,我越离纯真年代越远,我对《苔丝》的读后感就越少;我越离纯真年代越远,就越没有认真严谨激情劲儿;我越离纯真年代越远,我的生活如烟吐雾般地,我想我变成了妖怪。但是我承认我喜欢过《苔丝》《百年孤独》这是两本浪漫、唯美、忧郁的著作,我永远记得《百年孤独》里的黄蝴蝶,满天飞的黄蝴蝶,很美很美;我永远记得故事开头几页,一个人灵魂在雨中哭泣,那样的悲伤在雨中更显凄惨。这两本书都是我年轻时打小工挣的钱买的,我很庆幸在我二十岁时能看到苔丝这本书,和主人翁一样大;我很庆幸在当时,我学到了一个词“星星的哲理”就是美学,就是哲学了。关于安琪儿为什么娶了苔丝的妹妹?我认为很正常,这是苔丝死前的交代,也是妹妹完全可以取代苔丝,作者还有更深远的用意吗?我想不到,也不去想,苔丝死了,这是事实,她什么都没有了,她失去了一切,她的生命,她的灵魂,她自己死了。我时常在现实中呼吁不公平,什么就公平?什么叫命运?书中的故事完结了,当事人安息了。而活着的我,大呼小叫,硬想把公平不公平咬得粉碎。任悲伤的眼泪纵流驰骋吧!任我的心律失调吧!关于苔丝,我对苔丝的个性有另类的想法。我们的亚克雷,也许大家都不能接受“我们”二字,他是坏人,他是苔丝的克星,可是大家想过没有,他既然要娶苔丝,证明他是爱她的,她,苔丝,除了漂亮,她还有什么,她的生活有选择吗?上天对她不薄,她的第一次不管是给还是被掠夺,总之是落在了一个爱她的有钱人手上,次人品行歪歪的,说话吊儿郎当的,在一个风黑夜黑的夜里强迫了纯结的苔丝,是不可饶恕的。我想,男人就分正派和歪歪的,不管正派还是歪歪的,只要爱这个女人,这个女人就是幸运的!亚雷克强迫苔丝,很简单,因为她美,美得极致,一个年轻自私占有欲强歪歪的男人肯定有这种举动,在加上黑夜,歪歪的男人哪有那么多的理智,男人坐怀不乱柳下惠有几个?为什么不能理解呢?很多时候,女人是没有选择的,更何况苔丝是那样娇弱,爱情是纯洁高尚的,生活是残酷的,在苔丝身上,我看到更多的是辗转反侧,流离失所,我们可以夸她高尚,为爱执着,她得到好的名声,但是她付出了全部的生命。我很纳闷,她为什么不能爱亚雷克,作了他的人就应该顺命,更何况,他也能给她幸福,他也能给她生活保证,他也爱她!男人的爱是珍贵的,有钱男人的爱更是价值,在现实中很多漂亮朋友遇到个穷光蛋,得不到情也得不到钱,那才可悲呢,大家可以瞧不起我说的话世俗,俗气,我才不要那些高尚的头撷呢!我个人认为有钱的男人就是魅力的象征,没钱的男人就是穷凶极恶的标志!苔丝,老天给了她美丽,悲剧是她自己造成的!亚雷克是爱她的!不知不觉,写了这么多,此刻,我很孤独,有一种丧心病狂的崩溃,我很羡慕苔丝,不是羡慕她的死,而是羡慕她的生!

篇18:苔丝读后感

如果说卡门具有野性叛逆的美,简爱具有倔强顽强的美,那么苔丝就是那纯洁无瑕的美。漂亮是上帝赐予的礼物,而纯洁的心灵则是人性本真的表现。

或许被杜伯维尔奸污是苔丝不幸的开始,她那纯洁的心从此被抹上污点,明亮的眸子也开始浑浊。在这之前,纯洁的苔丝和其它少女一样,都有着纯真的少女的梦,她幻想着白马王子来迎接她,她幻想着公主般的幸福生活,可这一切,却被这个肮脏的经历彻底打破了。

悲剧的高潮是安吉尔与她的新婚之夜。这一夜,是她人生不幸的顶点;这一夜,她遭遇了抛弃。或许在这之前,他还有继续生活下去的勇气,至少还有那微存的对新生活的渴望,但这一次,无疑对她是毁灭性的打击,她的理想世界彻底坍塌了,她的心也随之已死,只残留下一具毫无生气的躯壳。

安吉尔说过这样一句话:我原来以为,任何男人也会这样想的,我既然放弃取一个有地位,有财富,有教养的妻子的全部打算,我所得到的当然应该是娇艳的面颊和朴素的纯洁。这些话给泰斯的伤害无疑是难以想象的,这份痛,足以让她彻底绝望了。

她爱安吉尔,爱他的一切,不仅仅爱他的容貌,也不仅仅爱他的琴声,她连他所经历的痛苦也是那么钟爱。苔丝记得他说过的每一句话,包括他的音容笑貌,也都牢记于心。她喜欢听他唱歌,并且努力地学习他唱过的每一首歌。以至于安吉尔讲过的那些令她似懂非懂的理论,她也都牢记于心,奉若神明。他是她的呼吸,她的整个生命。

当纯洁的苔丝向安吉尔坦白过去的经历时,他犹豫了,他的不坚定令苔丝失望极了,她选择了离开。但是,她那颗再也经受不起打击的心无时无刻的不在痛苦的深渊徘徊,她的身边,一个魔鬼游荡着,她掉入地狱了。

我发问:苔丝为什么不抗争,抗拒那虚伪的道德观,抗拒那个黑暗的社会?等待——期望——徘徊——失望,一次次的心碎再也唤不醒那颗已经凉了的心,她的纯洁早已逝去,无奈最后结局悲惨。

爱是伟大的。它足以支撑起一个脆弱的生命。爱是无私的,它可以让一个人付出自己的生命。但爱也是痛苦的,它甚至可以将一个无辜的人拉向地狱。

如果你深爱着一个人,那你就要包容她的过去,过去是她的一部分,你要与她一起承担,如果不能,那最好永远别走进她的内心,那颗深爱着你的心。

莎士比亚说,令人心疼地受了伤害的名字,我的胸脯将变作你的眠床,让你安睡!我可怜苔丝,但我不会因为爱情的失败而堕落,因为有一份情感比爱情更宝贵,那就是亲情。

篇19:苔丝读后感

前一段日子,读完了《苔丝》——流着眼泪读完的。

这是我第二次读这篇小说了,可从次数上来看虽是第二次,实质上只能说是第一次,或者说是一次多一点点。我第一次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才只是一个小学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能力有限,而且读得也很粗略,那时,我对《苔丝》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丝这个人物挺可怜的,除此以外便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把自己融入整个情节中去,根本没有对苔丝这个悲剧性的人物作过任何有意识的评价,根本没有想过苔丝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是与其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是如此密不可分。这一次阅读,我不敢说我已经看懂了,但我对整个情节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

《苔丝》的作者托马斯·哈代在这篇小说中体现出了他悲观的宿命论,主人公苔丝陷入悲惨境地,但她无论如何挣扎都无济于事,改变不了命运的安排与戏弄,最后走上绝路。但她走上绝路,绝不像某些低俗小说那样一味追求情节曲折而硬让主人公死去,而是有其一定的必然性。在故事的开端,当苔丝的父亲约翰·德比被告知自己这样一个贫穷小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一个十分高贵显要的家庭的后裔后,她的父母要她去有钱的德伯太太家攀亲戚,她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不同意去,但后来,她由于担心喝得酩酊大醉的父亲半夜外出送蜂密进城会出现意外,才与弟弟一起替父亲跑一次腿,然而途中却出现了意外——她家唯一一匹赶车的马被轧死了,失去一匹马对他们这样一个贫困的家庭来说就是失去了用以维持生活的工具。在埋葬这匹衰老枯瘦的马时,几个孩子们都放声大哭,苔丝没有,“他脸色苍白,没有表情,似乎认为她自己是谋杀者”,书中是这样描写的。然后她带着一种负罪感――是她自己的疏忽大意才使家庭的生活出现了危机,和她对父母的孝顺,对弟弟妹妹们的关爱,以及她强烈的责任感——必须使家庭摆脱困境的责任感,去了德伯太太家攀亲戚,也导致了她被亚历克·德伯玷污,给她日后的生活蒙上了一层抹不去的阴影。她的孩子在死前,她坚持要让这个不清白的小小的肉欲的产物受洗礼,也是强烈的责任感趋使她这样做的。如此说来,苔丝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吉尔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吉尔,书里这样写道:“她说得很轻,但很坚决。”苔丝把这件事告诉了安吉尔,而不愿意隐瞒事实,致使安吉尔承受不住打击而与她分居,也正是源于她那责任心,不是吗?现在看整篇文章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吧,就是苔丝杀了亚历克后追上安吉尔的时候:“……克莱尔停住脚步,以询问的目光望着苔丝。‘安吉尔’,苔丝说,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们停步时克莱尔会这样看着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追你吗?我要告诉你我把他杀了!’她这么说的时候脸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你能想象一个人在杀了人后所露出的这种表情吗?如她自己所说的“我杀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把他杀死的。不过,安吉尔,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我非这么做不可。”显然,苔丝把杀死亚历克看成是她应尽的责任,是她必须完成的任务,为她自己,也为她丈夫。亚历克是笼罩在她心头的阴影,亚历克死了,她只觉得如释重负,只觉得自己是完成了任务,所以她急着要告诉她丈夫,这大概也就是她脸上会露出微笑,而不是杀过人后的慌乱、惊恐无措。因而在她生命的最后五天——与安吉尔在一起的五天——一生中最幸福的五天中过的生活是恬静的,她的心情也是平静的,她对待死亡的坦然也感染了逮捕她的人,“她站起身来,整了整衣服向前走去;那些人还一个也没有起步。‘我准备好了’,她平静地说。”我想,苔丝或许是带着幸福,甚至是带着满足感死去的,因为她觉得她死了,再也看不见安吉尔会看不起她了。这从她被逮捕前所说的话中是可以看出来的。

至此为止,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吉尔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

上文也就是我对《苔丝》的一点感想,写好后,一阵轻松,这些话,一直是我在阅读过程中想要说的,在这里一吐为快,真是爽心。

篇20:苔丝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篇小说,使我受益匪浅。这篇课文主要讲了:艰苦黯淡的乡村生活,蕴藏着苔丝的梦想和希望。十六岁的.苔丝,在家人虚幻的期望下,攀附豪门贵亲。她跃身成为了幸福的贵妇人,接着从此堕入万劫不复的痛苦深渊。

故事的情节并不复杂:纯朴美丽的农村故娘苔丝来到贵族德伯维尔家当女佣,被恶棍少爷亚雷克诱骗失身怀孕,因而受到邻里的耻笑和指责,从此开始陷入痛苦的深渊。后来苔丝遇到了出身富裕牧师家庭的克莱尔,两人真心相爱。新婚之夜苔丝将自己过去的悲惨遭遇告诉了克莱尔,没想到换来的却是克莱尔的无情离去。苔丝吃尽了难以想象的各种苦头,却没有得到克莱尔的原谅和任何消息。为潦困的生活所迫,绝望中的苔丝再次落入亚雷克手中。此后醒悟了的克莱尔重新找到了苔丝,苔丝追悔莫及。为了与心上的爱人克莱尔生活在一起,苔丝杀死了毁掉自己一生的亚雷克。几天后苔丝被捕,以杀人罪被判处绞刑,克莱尔则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她的妹妹丽莎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我读过的外国小说中,《苔丝》大概是最具诗化最吸引人的作品了。作者对19世纪英国西南部农村自然景色的优美描述,字里行间无不浸透着浓郁的诗情画意。尤其是他采用了诗歌的艺术手法,将自然界的优美景色与人物的细腻感情结合起来描写:通过自然景色来揭示人的心境,又通过人的心境来使自然景象充满人的情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产生出诗的意境,因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使人读来真觉得是一种惬意的享受。

小说中哈代以生动的笔触,深挚的情感塑造出了一个善良美丽的少女苔丝:宛若“一个清新、纯洁的大自然的女儿”,“在气质和体貌两方面都表现出一种尊贵的端庄,俨然是个皇后”,“她周身洋溢着诗意,一举一动都是诗,把诗人只在纸上写写的诗,活生生地显现出来了”。虽然苔丝是个失贞的女人,甚至最后沦为了杀人犯,但作者还是大胆地摒弃了世俗的观念,赞扬她为“一个纯洁的女人”,“远远胜过别的处女的清新”。

亚雷克只是赤裸裸的剥夺了苔丝的贞洁,从肉体上揭开了悲剧的序幕;克莱尔却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从精神上导致了悲剧的发展,并最终使这场悲剧落下了帏幕。倘若克莱尔没有抛弃苔丝,没有披着那层虚伪的道德面纱,也就不会有这场悲剧的发展与结局。

篇21:苔丝读后感

我对《苔丝》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丝这个人物挺可怜的,除此以外便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把自己融入整个情节中去,根本没有对苔丝这个悲剧性的人物作过任何有意识的评价,根本没有想过苔丝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是与其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是如此密不可分。这一次阅读,我不敢说我已经看懂了,但我对整个情节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

苔丝的一切都是静静的。五月节的舞会上她静静地看着自己钟情的男子挑选了另外的姑娘,又静静地哀怨。在德伯家的农场她静静承受亚雷的玩弄,又静静地离开。在奶牛厂里她静静地爱着安玑,又静静地等待安玑回来。就连她的挣扎与反抗,都是那么沉默,悄无声息。

她有着贵族血统,又生在淳朴的乡村之中,这一切造就了她的纯洁和质朴的优雅。哈代赋予了她至真至美的个性,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生命就如同一棵傲立的小树,虽然有寒冬落叶,但等到春暖时,又是枝叶喧闹。而命运无情的利锯,让她最终倒下,再也无法站起。

苔丝自始至终都是纯洁美好的,一如她的外表。女人珍视美丽,而美丽给女人带来的,却往往不是幸运。世人也珍爱美丽,可是却没有人真正知道怎样去爱。

我们不能武断地说亚雷不爱苔丝,爱美之心,就算不是对灵魂的欣赏,也无可厚非。他曾经有一点想要保护她,也想过要柔和地对她好,慢慢地进入她的内心。他的语言虽然粗鲁俗气,但细细品读,其中也不乏对苔丝温柔的心疼。但同时亚雷的纨绔习气又让人嗤之以鼻,他最大的错误就在于只知占有,不懂尊重,生活所迫的苔丝,想推开他却不能。亚雷侮辱苔丝的那个晚上,他本来并没有意要这样做,只是在月光下的苔丝令他不能自禁,半推半就中苔丝被亚雷所践踏和侮辱。事后亚雷提出可以给予苔丝情妇式的豢养,这个承诺对于一个粗俗的商人,也许已经是很勇敢的担当了吧,但对于苔丝,这个表面沉默而内心倔强的无以复加的女性,这确是不折不扣的侮辱。

安玑走后,亚雷又找到苔丝,再次提出豢养她,这是出于占有的欲望还是内心对苔丝的爱恋呢?我们不得而知,但在苔丝已经窘迫得走投无路的时候,他是落井下石,也是拉了一把苔丝,给了苔丝一家一条生路。亚雷是精神上的虐待者,她是把苔丝推向深渊的直接凶手。

安玑,有着良好教育的正人君子,与苔丝深深相爱,他的爱的确比亚雷高尚的多,但是他的所做作为,对于苔丝的毁灭,却有着比亚雷更甚的推动作用。

作为一名女性读者,怎么能够忽略哈代对苔丝与安玑恋爱的浪漫描写呢?在涨了水的河道上,安玑一步一步慢慢把苔丝抱过河去的情景,让一代代的读者怦然心动,那种青涩与纯洁,是那样的自然和贴近生活。安玑对苔丝的爱,是君子之爱,他爱的是苔丝的内心,苔丝内心的纯洁和忧郁的结合,正是吸引安玑之处,这种内心的场域,是亚雷这样的浅薄之人所永远无法达到的,这样的区别,也正是苔丝深爱安玑却从不对亚雷施舍一点温柔的原因。然而,这个能触及最深刻爱情的男子,却因为严重的感情上的洁癖和传统观念的束缚,把自己的爱人按压在没有空气的深水之境。

可怜的苔丝啊!父母因为生活的重压,可以把自己作为交换物质的筹码;垂涎于自己美貌的亚雷,也可以轻而易举地伤害苔丝的身体,但苔丝圣母般的灵魂仿佛有着天生的自我净化功能,她没有在这些苦难面前低头。但安玑,不是苔丝灵魂的伴侣吗?为什么还难以包容一颗被伤害过摧残过的心灵?在我看来,安玑就是苔丝毁灭的最大推手了。

篇22:苔丝读后感

01 一个美丽纯洁的女人

粉红的封面,上面写着一行小字——一个纯洁女人的真实写照,在仍残留着一丝寒意的春夜,读着《苔丝》这个凄婉动人的悲剧故事,让人唏嘘不已。

《德伯维尔家的苔丝》(通常称《苔丝》)是英国著名诗人、小说家托马斯·哈代(1840-1928)的长篇小说,一百多年以来,女主人公苔丝一直是小说中最动人的女性形象,感动着无数的人。

苔丝是一位美丽、善良、勤劳的农村姑娘,然而却屡屡遭受命运的捉弄。在年幼无知时,被纨绔子弟亚历克骗走了贞操,饱受世人非议,而后又与青年克莱尔相爱,却在新婚之夜因为不是处女,而被克莱尔抛弃,后者也远走巴西。为了让一家人生存下去,她再次沦为亚历克的情妇,饱受虐待的苔丝最后杀死了亚历克,自己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苔丝是美的化身、爱的象征,作者赋予了她美好的品质:心地善良、待人真诚、勤劳俭朴。

她的身上既有女性的温柔,又有男人的坚韧。

她出身贫寒,却有着强烈的责任心,默默为家庭承受着一切。

她是一个大自然孕育的纯洁的女儿,她有着一颗高贵的灵魂。

克莱尔,一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他懦弱又虚伪。正是他的无情抛弃让苔丝堕入深渊,彻底摧毁了她,可以说 ,他根本不配苔丝的爱。

克莱尔认为苔丝不纯洁,于是抛弃了她。苔丝真的不纯洁吗?面对亚历克的侮辱,她独自走出家门自谋生路,日思夜想着克莱尔能回到她的身边。她对克莱尔的爱是既专一又纯洁,甚至在亚力克用优厚的生活的诱惑下仍然保持独立性。

她是永远爱克莱尔的,爱着他的一切,克莱尔就是她生命的全部。

所以,人的纯洁永远都指灵魂,指的是一个人内心的单纯与善良,只要做到了这一点,她就是纯洁的。

如果说简爱是一种顽强的美,那么苔丝就是那纯洁的美,一颗晶莹剔透的心是上帝赐予苔丝的礼物。

02 苔丝的悲剧原因

鲁迅先生说,悲剧是将美好的事物毁灭给人看。

苔丝的故事之所以能打动全世界的读者,就在于它描绘了一个追求美好与纯洁爱情的女性的悲剧人生。她的悲剧是命运的悲剧,也是整个社会和时代的悲剧。

哲学家叔本华把悲剧分为三种。第一种是起于邪恶的人物;第二种是起于盲目的命运和偶然的机运;第三种是起于普通的地位对立和相互关系,是一个人所处的社会位置和阶层等特定的、无法变动的客观环境所造成的,不具有偶然性。这三种类型的悲剧都在苔丝身上得到了体现。

首先,恶人造成的悲剧。造成苔丝悲剧的恶人是亚历克,他虚伪而且恶毒,将人间一切丑恶的品质集于一身。他不断地在身体和心灵上摧残着苔丝,将她置于万劫不复之地。

其次,偶然的命运造成的悲剧。父亲喝醉起不了身,苔丝替他去赶集,却撞死了老马,致使全家面临生活危机;结婚的前一天,她将失身的事写在信中,从门缝塞了进去,却落在了地毯下,致使克莱尔觉得受到了欺骗。后来,苔丝由于生活所迫去见公婆,却在归途中冤家路窄,又遇到了亚历克。当她为了生存与亚历克同居时,克莱尔又来找她,在无比痛苦中,他杀死了亚历克,最后也毁灭了自己。

再次,社会和时代造成的悲剧。苔丝出身卑微,然后又产下了私生子,这不为基督教所容忍,被当时的社会所抛弃,饱受旁人的白眼。克莱尔虽然爱着苔丝,但是得知苔丝的经历后,又离开了她,也是因为他害怕娶这样一个女人被社会排斥。这也是维多利亚时代,一个压抑人性的落后时代,英国愚昧的思想观念,是一个在封建礼教下牺牲的祥林嫂。这这也是叔本华认为的第三种悲剧,最能体现人生的“不幸”,最能阐述人生的本质,是一种“大悲”。这样的悲剧摄人心魄。就像尼采所说:“是一种形而上的慰藉,使我们暂时逃脱世态变迁的纷扰。”

美丽善良的苔丝,败给了世俗偏见,败给了那个愚昧残酷的现实,败给了并不掌握在手上的命运,最后一直被各种力量推倒到悬崖边上,一直到被无情地毁灭。

03 一首写给苔丝的诗

苔丝就是一首诗,有着诗一样的圣洁,有着诗一样的灵动:这首诗里交融着热烈的爱与恨;这首诗里洋溢着一种最自然的朴实。

你为爱而存在,

你因爱而毁灭。

舞会上的红色发带在熠熠闪光,

而你却早已沉入黑暗的命运之海。

你出生的那个地方,绿草如茵,花团锦簇,

然而冬日的英格兰原野上,

只有泥泞的土地,

只有冰冷的霜叶,

只有呼号的狂风,

还有一些鬼怪一般的鸟儿,

无情地撕扯着大地上最后一点绿色,

你的生命如同凄风苦雨,秋叶飘零,

偶尔一天有人路过农舍的庭园,

采下栅栏边一朵娇艳的丁香,

悲伤漫过我的双眼,

耳畔响起悠扬的风笛,

我一定会记起那首古老而又动人的歌谣。

篇23:苔丝读后感

毫无疑问,当看到一半的时候,我大概已经猜到了苔丝的命运。一个单纯美丽的乡村姑娘,遭到了表哥的诱奸,痛苦和伤害成为一道挥之不去的阴影,折磨着她,成为她怎么也摆脱不掉的原罪。

一开始她与中意的人相遇,在疏落狭长的村庄小道里,天真烂漫的少女趁着暮色起舞,眼里望着那个过路贪玩的少年,在烛火和期待中目送着他远去。

苔丝也没想过,这是她后来的爱人。命运在开玩笑,不知道该怪谁,压倒骆驼的从来都不是最后一根稻草,好吃懒做想入非非的家人,捉襟见肘的境况,古老落败的家族传说,圣母一般高洁美丽的面容,甚至是一匹死去的马,都成为把苔丝推向恶魔之手的罪因。

她被诱奸,生下孩子,孩子死去。这一场灾难太重了,我们想知道她如何面对它,如何接纳生命不友好的馈赠,于是她一走了之,去到一个谁也不知谁也不晓得的农场,在那里她仍是最动人的姑娘,日子静悄悄地滑过,足以让她忘记自己的过往。

故事情节就是这样,不能免俗地再次遇到那个少年,他们相爱,他不可救药地爱她,她怀揣不可告人的秘密爱他。在道德与爱情的双重煎熬下,她告诉了他,他离开了她。在那个动身去巴西的湖边,他想着算了吧,就找一个爱自己的人走吧,于是他向另一个爱他的姑娘伊茨邀约,要带她走,可伊茨说她的爱一点也比不上苔丝的爱,她是可以为了他去死的人。

于是又回到那个问题,我大概已经猜到了苔丝的结局,她会死的。可是奇怪的是,我为什么会觉得她会死。难道女性在遭遇了抛弃,伤害,诱惑之后注定了只有这一种结局吗?我想起了很早之前俞飞鸿演的那个电影,巧笑倩兮般释放出的危险信号,即便是她什么也没做,她们只是静静地坐在那里,被命运挑选,被命运抛弃。

只不过出乎我意料的是,她会为了爱情超越道德,坚决地杀死那个诱惑她伤害她的人,她飞快地奔跑,飞快地奔跑,赶上那个再次离她而去的爱人,用颤抖的声音说着我一直在想你,我杀了他。再也不肯放过这一份失而复得的爱情。

执行死刑的那一刻,昏暗阴冷,一切都画上了句号。关于毁灭的一切,关于衰败的纯真,关于绝望的爱情。英国那片古老兴旺的土地里,平地升起一种哀叹,为那群因为爱上同一个人而抱头痛哭的姑娘,为暗自涌动不知所踪的心事,为每一个零落成泥碾作尘的灵魂。

篇24:苔丝读后感

Tess一枚美丽纯洁 善良且勤劳的农家姑娘,向往着自由 纯洁的爱情,对生活充满热情。这样的女子没有得到自己应该得到的。

有些话跟女人说了无非是麻烦,而对男人说了,绝对是灾难。若Tess没有将自己的过去告诉丈夫Angel,抑或在结婚前告诉他,那么,故事的结局是否会有所不同,我们不得而知。但是,若Tess心中装着一个“小九九”,那她就不是Tess了,不配得到“完美先生”Angel全部的爱。

细想来,Angel和Alec在本质上并无区别,虽说一个是粗暴的“暴发户”地主,一个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开明”少爷。但两个人所看上的不过还是Tess那美丽的外表,虽说Angel后来回心转意,但那时已不能拯救水深火热中的Tess了。判断一个人不是以他的语言而是以他的行动。苔丝天真的以为只要自己的灵魂是纯洁的,即使过去有污点,也对自己的尊严无碍。可是,男人却不能容许这些,即使是有学识的Angel,在得知后,就开始用各个阶层处理问题的不同,作为自己抛弃妻子的理由。若Alec是一个不懂礼仪廉耻的混蛋瘪三,那Angel就是一个伪君子。Alec步步逼迫Tess,将她送上绞刑架。而Angel不但要求Tess在肉体上纯洁,还要求她在精神上与自己保持一致,却把自己在婚后的离开作为报答。

Tess的父母在整部作品中完全就是一个恶魔,将自己的女儿一步步的推向深渊,Tess两次无奈的投入Alec的怀抱,全是为了父母,为了妹妹弟弟。Sir John贪图虚荣,为改善自己的生活状况,让自己的女儿前去认亲。而自己的母亲Joan在女儿离家时并没有告诉女儿一些应该知道的事情,而是一味的憧憬着女儿嫁给Alec成为富家太太的场景。第二次,作为母亲的Joan并没有承担起自己照顾家庭的责任,而是把这个责任给了Tess,走投无路的Tess只好同意与Alec同居。可是,Tess 你真的走投无路了吗?你为什么不向Angel的父亲求救呢?你说自己有自己的骄傲,那Angel在你的心目中,还是比不过你的自尊。

这个世界或许可以容忍一个美丽的外表和一个虚伪的灵魂,但是绝对不需要一个纯洁诚实的灵魂,假如这个灵魂还有一个美丽的外表,那只能是被蹂躏的助推器。Tess的悲剧不是个案,而是一个时代的缩影。

但是,我们又怎么能用现代文明去衡量历史的悲剧呢?

篇25:苔丝读后感

苔丝在五月节舞会上系着的红色发带,还在美丽的布莱克摩尔谷熠熠闪光。这个羞涩灵巧的少女,却早已沉入黑暗宁静的命运之海。

可怜的苔丝,为爱而生存,因爱而毁灭。

苔丝的一切都是静静的。五月节的舞会上她静静地看着自己钟情的男子挑选了另外的姑娘,又静静地哀怨。在德伯家的农场她静静承受亚雷的玩弄,又静静地离开。在奶牛厂里她静静地爱着安玑,又静静地等待安玑回来。就连她的挣扎与反抗,都是那么沉默,悄无声息。

她有着贵族血统,又生在淳朴的乡村之中,这一切造就了她的纯洁和质朴的优雅。哈代赋予了她至真至美的个性,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生命就如同一棵傲立的小树,虽然有寒冬落叶,但等到春暖时,又是枝叶喧闹。而命运无情的利锯,让她最终倒下,再也无法站起。

苔丝自始至终都是纯洁美好的,一如她的外表。女人珍视美丽,而美丽给女人带来的,却往往不是幸运。世人也珍爱美丽,可是却没有人真正知道怎样去爱。

我们不能武断地说亚雷不爱苔丝,爱美之心,就算不是对灵魂的欣赏,也无可厚非。他曾经有一点想要保护她,也想过要柔和地对她好,慢慢地进入她的内心。他的语言虽然粗鲁俗气,但细细品读,其中也不乏对苔丝温柔的心疼。但同时亚雷的纨绔习气又让人嗤之以鼻,他最大的错误就在于只知占有,不懂尊重,生活所迫的苔丝,想推开他却不能。亚雷侮辱苔丝的那个晚上,他本来并没有意要这样做,只是在月光下的苔丝令他不能自禁,半推半就中苔丝被亚雷所践踏和侮辱。事后亚雷提出可以给予苔丝情妇式的豢养,这个承诺对于一个粗俗的商人,也许已经是很勇敢的担当了吧,但对于苔丝,这个表面沉默而内心倔强的无以复加的女性,这确是不折不扣的侮辱。

安玑走后,亚雷又找到苔丝,再次提出豢养她,这是出于占有的欲望还是内心对苔丝的爱恋呢?我们不得而知,但在苔丝已经窘迫得走投无路的时候,他是落井下石,也是拉了一把苔丝,给了苔丝一家一条生路。亚雷是精神上的虐待者,她是把苔丝推向深渊的直接凶手。

安玑,有着良好教育的正人君子,与苔丝深深相爱,他的爱的确比亚雷高尚的多,但是他的所做作为,对于苔丝的毁灭,却有着比亚雷更甚的推动作用。

作为一名女性读者,怎么能够忽略哈代对苔丝与安玑恋爱的浪漫描写呢?在涨了水的河道上,安玑一步一步慢慢把苔丝抱过河去的情景,让一代代的读者怦然心动,那种青涩与纯洁,是那样的自然和贴近生活。安玑对苔丝的爱,是君子之爱,他爱的是苔丝的内心,苔丝内心的纯洁和忧郁的结合,正是吸引安玑之处,这种内心的场域,是亚雷这样的浅薄之人所永远无法达到的,这样的区别,也正是苔丝深爱安玑却从不对亚雷施舍一点温柔的原因。然而,这个能触及最深刻爱情的男子,却因为严重的感情上的洁癖和传统观念的束缚,把自己的爱人按压在没有空气的深水之境。

可怜的苔丝啊!父母因为生活的重压,可以把自己作为交换物质的筹码;垂涎于自己美貌的亚雷,也可以轻而易举地伤害苔丝的身体,但苔丝圣母般的灵魂仿佛有着天生的自我净化功能,她没有在这些苦难面前低头。但安玑,不是苔丝灵魂的伴侣吗?为什么还难以包容一颗被伤害过摧残过的心灵?在我看来,安玑就是苔丝毁灭的最大推手了。

那些所谓的爱,为什么就不能无私和包容呢?

“令人心疼的受了伤害的名字!我的胸膛将变作你的眠床,让你安睡!”——莎士比亚。

有人说,苔丝的悲剧是命运和时代的悲剧,而这种命运和时代的悲剧,外化为爱的残缺。没有完整的爱的能力的人,又何止亚雷或安玑呢?人类泱泱而存,又有几人能宽阔至此,把最伟大的爱播散于易碎的那些生命呢?

另外不得不提到的,是哈代的女性主义情结,在他的笔下,苔丝的几个女性工友,玛丽安、伊兹和莱蒂身上都闪烁着人性的光辉。她们都深爱着完美的男子安玑,也从来对此毫不掩饰,当她们知道唯一有幸得到安玑的只有苔丝一人时,她们不但没有丝毫的嫉妒,反而深深地祝福苔丝。当安玑出走,苔丝被亚雷纠缠,她们化名写信,请求安玑快快回到苔丝身边。哈代完全把她们神圣化了。哈代的这种笔触,让我不禁想到曹雪芹:女儿是水做的,干干净净,男人和时代,用他们的肮脏玷污了这圣洁。

托马斯.哈代,“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他有着纠结的爱情史:与表妹一见钟情,订婚之后却发现表妹是家庭乱伦的产物。也许爱情与伦理的挣扎在一定程度上造就了他悲天悯人的文豪气质。他借苔丝之口,表达了对幻灭的热烈迎接。

那时,苔丝还是纯真的少女,但忧愁已经早早的降临在她的身上。

有一回,她和弟弟谈起了星星。

你不是说每个星星都是一个世界么,苔丝?

是的。

跟我们的世界一样么?

我不知道。不过我想是的。它们有时像我们苹果树上的果子,

大多数都是好的,却也有几个是坏的。

我们住的这个星星怎么样,好的,还是坏的?

坏的。

真糟糕,天上那么多星星,我们偏偏住在一颗坏星星上么?

是的。

“是啊,对与苔丝,我们还能说些什么呢?我们与她一样,恰巧生在这个被损毁的星球上······”

篇26:苔丝读后感

故事是说一个极其美丽的女子苔丝发现自己是败落贵族的后裔,然后被虚荣的父母去找近亲,却因此失身,后来为了避免舆论去一个奶牛场遇到了自己真心爱着的安琪儿,两人结婚后,苔丝向安琪儿述说了自己的经历,但安琪儿却不能接受而抛弃了他。两个人矛盾重重误会深深,一次又一次的误解,挣扎,却依旧抵挡不了他们内心的爱情火花。他们最终相见,可是太迟了,苔丝苔丝由于记恨阿里克,将他杀害。他们两个去逃亡,但依然逃脱不掉追捕人的脚步,最终,苔丝被处以死刑。 从人物角度来说,苔丝是一个善良,情感丰富,坚韧勇敢,自尊心强,并敢于牺牲的美丽女子。即使身在贫穷的乡下依旧抵挡不住自身的魅力。那是一种由内而外的气质和值得人尊敬学习的精神。她可以为了家人牺牲,更是为了安琪儿的名誉,为了他的心情,忍受自身的情感身体上的折磨,只要他快乐,我就快乐,只要你幸福,我可以为你去牺牲一切的无私和崇高,真的是深深震撼到我了。她坚强不放弃,她可以忍受很多人的目光。只要不要伤害安琪儿,她最爱的人,比她生命还重要的人。在农场主的打压下依旧努力干活勇敢的去面对,真的是很强大。 但他身上依旧有人性的弱点,大概是她太善良了,于是当阿里克去诱惑她,她为了自己的家庭可以放弃自己的情感,过着行尸走肉的生活。但这个,大概真的是被逼无奈吧,那种绝境,她只能屈服了。 再说安琪儿,自由,有主见,有思想的青年,他在奶牛场爱上了苔丝,他爱他的纯真无暇,爱她的自由爱她身上的品德她的一举一动。而这些更多的是他后来才反应过来的,他最初爱的那个女人的最大的一个原因应该是纯真吧,不然为什么他会接受不了她的历史而被迫离他远去?他是一个被理性道德观世俗所绑架的年轻人,所以他离开了苔丝。但最终真理和感性还是冲破了世俗的阻拦,两个人在一起了。 最后说阿里克,他大概是象征着广大的当时的人,自私,好色,冲动,不尊重不平等。他只顾自己的想法,他只爱苔丝的容颜,她的身段和美貌,对于她的思想和内外他一无所知,并不是他不知道大概是认为,不重要,这无意中就会有男女之间的不平等,没有思想之间的交流和共鸣,只有身体的交缠,而这大概是最最肤浅的爱情,根本不能称之为爱情,只是欲望。 《苔丝》的结局是悲剧,造成悲剧的原因并不是阿里克,而是当时的思想绑架。他们认为无意失了身的少女是罪恶极深的,不能配拥有崇高的爱情。所以安琪儿不能接受,所以苔丝委屈自责无奈痛苦,所以阿里克趁机引诱她,借助她女性的软弱和痛苦。索性爱情力量太过于伟大,超越生死,冲破观念,因为那是精神上的享受与交流,是共鸣是唯一。这也是她悲剧的原因,但确实令人感动和为之扼腕叹息的。

篇27:苔丝读后感

我一直深信,人的纯洁源于心灵,无关于肉体。而苔丝显然败在了这一步,败给了世俗偏见,败给了那个愚昧残酷的现实。有时候人的命运完全不掌握在自己手里,只是被命运的力量推着抵达悬崖,坠落,毁灭。

无言的悲剧,真是无言,好像在整个故事里找不到导致苔丝毁灭的真实原因,一系列的偶然摧毁了那个纯洁,勤劳,美丽的女人。从一开始知道了德伯维尔的贵族头衔,然后家里的马意外丧命,接着去攀龙附会,导致失身,到遭受丈夫无情而冷酷的背叛,最后二次失去克莱尔,冲动杀人酿成悲剧。我不经要问为什么这一连串的巧合都发生在苔丝的身上?也许这就叫天意。

在克莱尔的眼中,苔丝是一个大自然孕育的纯洁的女儿,是一位理想的妻子。可是在苔丝诚心坦白渴望求的原谅的时候,却被克莱尔传统的文化观念下认为是不洁的女人,导致了对苔丝的抛弃。苔丝不纯洁吗?当然不是!她善良,勇敢,坚强,面对亚历克的侮辱,她没有选择继续呆在庄园里,拒绝了他的援助的要求,她走出家门自谋生路,在艰苦的阿什农场里她日思夜想着克莱尔能回到她的身边,她对他的爱是纯洁而专一的,甚至在亚力克用优厚的生活的诱惑下依旧不动声色,她是一个坚强独立有人格的女人,她的爱也是圣洁的。至于失身完全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欺骗的。她只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少女,是无罪的。一个人不能够永远背着过失一辈子,何况还是在自己是受害方的前提下。一时的过错并不可怕,重要的是意识到它并及时纠正过来。人的纯洁永远都是指灵魂。指的是一个人内心的简单和单纯,只要做到了这一点,只要他不是邪恶黑暗的,都可以视为纯洁。由此可见苔丝是一个纯洁的女人,那么杀死她的是什么?是维多利亚时代落后愚昧的思想观念,简直又是一个在封建礼教下牺牲的祥林嫂。这是一出时代的悲剧,是一个完美的人性在偏见的巨石下被碾得粉碎的悲剧。

如果真要找一个凶手我认为凶手不是亚力克,当然他就是个流氓,是一个小痞子,他直接侵犯了苔丝,为苔丝未来的命运埋下了悲哀的种子。可是克莱尔呢?没有他无情无义的抛弃就不会有苔丝日后悲惨的生活和最终屈膝于亚力克的结局。亚力克虽然可恨,但他对苔丝依然有爱,他的爱偏重于情欲,在苔丝困难的时候伸出了援手。克莱尔的爱过于理想化,过于空灵,导致严格到荒谬的程度。

我想如今的我们要好好吸取苔丝的教训,不要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依旧固守着那些无聊又可怕的偏见,毕竟每一个生命都需要我们用心去爱,在也经不起背叛和悔恨时无法弥补的遗憾。

篇28:苔丝读后感

在这个时候读哈代对我来说十分应景,因为中国当代热点就讲了底层写作,而作为《苔丝》这本书的主角苔丝也正是一个在遭受暴力之后将暴力报复到施加暴力者的底层人物的形象。

当然,这本书并不是一个当时一个应景的乡土小说,它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反抗宗教压迫又宣扬女性自由的一部小说。整个故事是发生在新教和天主教交错的时节,然而在这样的情况下,宗教的影响力不断没有减弱,反而密集化了。于是在这个时代的女性便背负着沉重的贞节观(显然这种这贞洁观是全世界范围内的,并非亚洲特有)。当然这种贞节观很大程度上是带有社会性的。纵使不是宗教统治下的社会,也总会有一种近于禁欲的思想来通知(中国发展到后期的礼教同样受到五四时期作家的批判)。而这种强大的社会性,便促成了所谓的集体无意识的延续和顺承,并散步到个体上。

哈代选安琪儿这个人物显然有他的用意,作为一个德高望重的牧师家庭的小儿子,他拒绝看似荒谬的客观唯心主义,这正巧与他的两个木讷而世故的哥哥形成对比。然而对于苔丝受辱这件事,他却也是耿耿于怀,显然这种社会的无意识便被加注在这里。简而言之,安琪儿作为当时时代人物,其必然带着同样的对女子保守贞节的要求,他脱离不了时代。

而哈代在这里恰恰就批判了这种男女不平等。在新婚之后安琪儿和苔丝互相吐露出了自己的隐情。安琪儿说自己曾和一个女子有过放荡不羁的24小时,并兴高采烈地祈求苔丝的原谅,然而当苔丝说出自己被艾力克强暴的往事之后,安琪儿竟一下子崩溃了。这种对比很明显。文中苔丝无力地企求安琪儿的原谅,“看在我俩爱情的份上,原谅我吧!我已经原谅了你同样的行为。”,“你得到了我的原谅,希望你也能原谅我!我原谅了你,安琪儿。”

然而对于这样的渴求,曾热恋着苔丝的安琪儿说:“啊苔丝,这种情况太不上什么原谅不原谅。你过去是一个人,现在却成了另一个人。我的上帝,对这种荒唐可笑的障眼法,怎么谈得上原谅呢!”

其实真正的点落在苔丝在婚前的隐瞒还是她之前已经失去贞节的事实我想读者一定各有各的看法,或许落在前者的是浪漫的乐观主义者,而落在后者的是现实的悲观主义者。在哈代的描写中显然两者都混杂在一起,最后安琪儿一年之后才回到了苔丝的身边,然而对于是他自己对贞节观的看开还是因为苔丝坚持的爱情感动了他,我更倾向于后者。从安琪儿甚至要带苔丝曾经的同伴伊兹去同居这种看法其实便可以看出。从天堂走出来的使者心中隐藏着同样黑暗的人性。

哈代的学识极其渊博,可以从他文中不断熟练地引经据典便可以看出。而圣经恰恰是他常用的经典。而对于艾力克和安琪儿这两个围绕着苔丝的男人,也有评论家根据哈代文中艾力克说的话指出,两人就是撒旦和天使的象征。艾力克也是疯狂地迷恋着苔丝,在面对苔丝的时候他就表明自己是伊甸园那由撒旦画作的毒蛇。然而实际他也是一个苦情者,当然他的暴行令人发指。然而在那个充满雾气的森林之中他爱的女子躺在地上睡着,他趁机而入着实是极为卑鄙的行为。但是他在之后却想要提出赔偿,并在之后重新遇到苔丝后,他更是希望能够“再续前缘”。虽然他在全文开头的行为令人发指,但是在后期追求苔丝的过程中,他完全像是一个坠入爱河的单恋者,默默地看着苔丝,并期望自己能够有保护苔丝的权利。倘若一开始他没有对她施过暴行的话,或许他会是一个合格而优秀的追求者,或许苔丝和他也会在一起最终过上虽然不是很幸福但至少美满的生活。

倘若没有开头错误的选择就永远不会有后面悲惨的结局。苦情的艾力克最终为自己的暴行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血渗成一个红红的A字,其实《红字》里这便是代表通奸的罪行,而苔丝也最终在城楼上旗帜升起而结束了这场游戏。

生的人获得了现实,而死的人获得了爱情。其实艾力克和苔丝一模一样,只不过是上帝悲剧的两个端点。

篇29:苔丝读后感

小时候看的童话,最希望的结局是从此以后王子和魔女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可惜从来没有过这样的版本,伊阿宋背叛了美狄亚,忒修斯丢下了阿里阿德涅,所有的王子总要选择弱不禁风的单纯公主来保护,而那些我所心爱的女子们,连同她们所侍奉的异教女神一起,被葬送在烟波浩渺的传说深处。

总觉得苔丝也是这样一个来自旧世的女子。那是在基督教文明传来之前,大地母神还主宰着这片土地,凯尔特的牧歌随处飘荡,亚瑟王桀骜不驯的姐妹们扬帆驶出圣岛的时代。当女神借她的面容在仲夏的迷雾中出现,如王后般威武而庄严的美丽,有沃特豪斯画笔下的夏洛特女子踏上亡灵之舟的悲戚凝肃,是伊索尔德将毒酒奉于特里斯坦唇边的苍白决绝。这种来自地母深沉而广大的自然力量,正是所有征服者与统治者所害怕的,千方百计企图抹杀的。千百年来,这力量在女性身上沉睡着,也只有最敏感的人才能准确地捕捉到,忆起在遥远传说中,男女曾如神祗般共同生活的时代。

哈代也许也是觉察到女性这种冥冥中的力量,才塑造出苔丝这个形象——纯洁、善良、美丽,却又充满力量的女人。她是旧世高贵的遗族——真正高贵的,不是让她沦入命运催弄的父系血统,而是源自凯尔特高原的母系血统。这个女孩拥有她自己都不自知的强大,潜藏在她温顺柔和的外表之下。正是这样源自自然的力量,使她在受到近乎毁灭的打击后,能一次又一次重生。她的心灵始终没有被玷污,被征服,因为她的天性是如此强大。然而这种自然的力却在文明社会中却成了毁灭性的异端,天性的高贵变成无束缚的野蛮,纯洁的少女沦为可怕的魔女。

苔丝的悲剧,说是命运的造弄,其实依然根源于男女的不平等。所以安吉尔可以轻易忽视自己放纵的过去,却无法原谅苔丝的失足。他想要一个全身心服从他的妻子,是一个纯洁完美的理想,却不是真实的人。因为爱情,苔丝错误地以为她可以与爱人平等,同样的错误可以得到同样的谅解。然而习俗的根深蒂固,远远超出单纯的她的估计。

哈代笔下的英国乡村,前基督时代的异教传统依然显示着强大的生命力。开篇少女们在山野中跳的五朔节舞蹈,原本是迎接春之女神的祭典,在古老习俗中,年青的男女在自然中以圣婚的形式结合——被教会正统中却斥为野蛮淫秽的风俗。末尾巨石阵之夜,同样充满神圣悲戚的讽刺——正是在这块德鲁伊的圣地,在她的祖先祭祀太阳的神圣场所中,旧世的末裔苔丝落入追捕者手中,迎接她的死亡。

我深深怀疑,即使逃脱了追捕,那个被她称为丈夫的人,还能安心接受她吗?知晓了她可以造成毁灭的强大天性,男人还能爱上这样纯洁的魔女吗?

一个永恒的话题,女人想要什么样的男人?男人又想要什么样的女人?是不是因为注定的不平等,才造成这么多不应有的幻想?

当幻想遇上幻想,幻想只有破灭。

篇30:苔丝读后感

再次读《苔丝》,让我深深感叹的是苔丝的悲剧命运,一个美丽淳朴的乡村少女因贫困所迫被有钱人亚雷·德伯诱奸后,在当时社会习俗的重压下导致了她一步步走向毁灭之路。掩书静思,苔丝的命运自始至终都因了一个字“爱”,无论是对父母弟妹的爱,对自己孩子的爱,还是对挚爱安玑·克莱的爱,可以说在她短暂的二十几年的人生中,她“为爱而生,为爱而死。”

当苔丝的父亲一个乡下的小贩无意间知道了他们家是英国赫赫有名的武士德伯氏的嫡系后裔,于是让苔丝去投靠有钱的本家,本性纯洁坚强的苔丝宁愿靠自己的劳动去生活也不愿低声下气的去求人,但是当她看到父母期盼的眼神,当她看到身边一群弟妹挣扎在贫困中,特别是家中唯一的靠以生存的老马死于她的手中时,她心底里对父母对弟妹的爱和责任,还有难以言说的愧疚感让她最终还是走上了让她一生毁灭的不幸之路。

被亚雷·德伯诱奸后,苔丝毅然回到了家乡,不久产下了一个婴儿,这“罪恶的产儿”是不可能得到牧师应有的洗礼的,那么就意味着这小小的生命死后将只有下地狱永远上不了天堂,但是作为一个母亲让她觉得“要是自己犯的罪应该下地狱、叫火烧。那么下地狱、叫火烧就完了,没有什么别的说的……但是同样的问题发生到的小婴孩身上,她的看法可就不同了。”于是她毅然决定由自己和她的弟妹们给婴孩洗礼,其内心的虔诚表现在脸目上“使得那副害了她的面孔显得纯洁无暇的美丽,并且带出一些差不多和王后一样的尊严。”孩子是无辜的,在即将到来的死亡面前,她要尽一个母亲的所能给予这个小生命以最后的爱。

苔丝整日生活在乡邻的一片鄙视之中,为了摆脱这种状况,为了让自己自食其力,于是她来到了一个遥远的地方——克里克老板的牛奶厂,作了一名挤奶工。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群,让她逐渐淡忘了过去的阴影,在这里她幸运的遇到了让她挚爱一生的人——安玑·克莱——一个牧师的儿子。就像冥冥中天意的安排一样,安玑就是当初在她们的乡村舞会中没有和她跳舞的那位过客,而现在上帝却意外让他们相逢。他喜欢苔丝,他说“那个挤奶的女工,是多么鲜亮,多么纯洁的一个大自然的女儿哟!”她可以让他回到过去的时光里,那里没有黯淡、没有忧愁,唯有快乐。他爱纯洁的苔丝,因了她而爱简陋的牛奶厂,因了她而觉得生活有了新的希望,他说她“是个充满诗意的人……她的诗就是她的生活。”而且他还在母亲面前保证“她是个无暇可指的基督教徒。”而苔丝更是崇拜安玑,崇拜他“知道很多事,念过那么多书,见过那么多市面,想过那么多道理。”“崇拜他凡是哲人、导师、朋友所应有的学问知识,他没有一样不完备的。”“他的灵魂就是圣徒的灵魂,他的智慧就是先知的智慧。”她甚至对他弹奏的并不高明的乐曲也是如醉如痴的用心聆听着,他在她的眼中,已是个完美的人了,她爱他,甚至可以付出自己的生命。

苔丝就这样一边快乐的爱着,一边内心却深受痛苦折磨,过去的阴影像一个魔怪时时在啃噬着她的心,他是那么完美,那么优秀,她觉得自己不配受到他如此纯洁的爱,所以当安玑像苔丝求婚时,苔丝的心都要碎了,爱他,却不能做他的新娘。可是,她心中另一个声音却对自己说:你那么爱他,你难道要把他让给别人吗?哦,不,我要自己嫁给他!所以我要向他坦白,坦白自己不光彩、耻辱的过去,请求我心爱人的原谅。

相爱的两个人终于走进了婚姻的殿堂,这对于历经磨难的苔丝来说,不能不是一个美好的开始,可是有时真的是造化弄人,新婚之夜,安玑向苔丝坦白了自己婚前的荒唐事,可是苔丝却高兴的原谅了他,因为这样在她说出自己内心的痛苦时,他一定也会原谅她的,但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当苔丝说出了过去被害的那段屈辱时,他却说出了:“我原来爱的那个人并不是你!你只不过和她有相同的外貌而已。”“我不娶有身份、有财产、通达事务的女人,我把那种野心一概放弃了,那我就不但可以得到一个天然美丽的女人,也一定可以得到一个质朴纯洁的女人了。”多么残忍的话语,这就是那个“有先进思想、善良用意”“有圣徒的灵魂、先知的智慧”的人吗?那么为什么在考验真正到来之时,他首先不能容忍的却是那些世俗习规呢?但是现在请听一位来自乡村的没有多少文化的少女对他所爱的人的一段告白吧:“我只要已经爱上了你,那我就要爱你爱到底儿——不管你变了什么样子,不管你载了多少跟头,我都要一样爱你,因为你还是你啊!”你吩咐我做任何事,“我一定像你一个卑微可怜的奴隶一样,绝对的服从你,就是你叫我倒底不起,舍身送命,我也不违背你。”这样诚挚的爱情表白,即使是心肠再狠的人也要回心转意的啊,可是这位安玑——可怜的苔丝深爱的人,到底还是接受不了这个现实,接受不了那个伤害苔丝的男人还存在这个世上,最后决绝的遗弃了痛苦万状的苔丝一个人去了遥远的巴西。

新婚就被丈夫遗弃的苔丝此后就踏上了颠沛流离的生活,生活的困苦、艰难,被人鄙视、欺侮,爸爸的离世,弟妹们的无家可居,种种种种,很多次她想到死,可是她舍不得她心爱的安玑,她要等到他能原谅她的那一天,能接受她的那一天,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的话,哪怕她不再做他的妻子而是做他的仆人、奴隶,只要能天天看到他,她也满心欢喜,所以她独自承受着一切艰苦,毫无怨言,唯一的祈愿只求心上人能原谅她的过去,快点回到她的身旁。

但是上帝并没有被她炽热的爱所感动,当她一次次用饱蘸的情汁写给安玑的那些信件,却总是石沉大海,毫无音讯,这些她都可以忍受,因为她有对丈夫坚强的爱的信念。可是一件意外的事发生了,由于家中亲人的病故,年迈的老母和年幼的弟妹们的生计已到了走投无路的境地,而这时昔日侮辱她的仇家亚雷·德伯又适时出现了,他热心而又真诚的一次次帮助了她们,让她们绝路逢生,而她也在万般无奈以及丈夫一次次杳无音讯的绝望中轻信了亚雷说他不会再回来了的谎言。为了感激他对家庭的帮助,她最终又沦为了他的情妇。

如果故事最次为止,那么这虽不是很美满的结局,但至少还不至于让更多的人伤心。但是可悲的是,故事中女主人翁日夜思念的丈夫却在这时回来了,带着满身的病痛和大彻大悟后的悔恨回来了,当他再次面对昔日热恋的妻子时,他哑着嗓子说:“苔丝,我撇下了你,那是我的错,你能饶恕我那个错吗?你还能——再跟我和好吗?”可怜的苔丝,谁能理解你此刻的心情呢?你那么一分一秒思念的人,你认为今生再也得不到他原谅的那个人,你因他受了无尽的苦却没有一句怨言,你日夜都在想着他能回到你身边的人,此刻就站在你的咫尺之内,可是你却不能与他相拥而泣,因为,你的身边躺着的是另一个男人,他——不是你的丈夫。你还记得,当初丈夫说过,只要你曾经的那个男人还在世,那么他就不能容忍你的过去!想到这,她终于用冷酷坚忍的口气一遍遍对他说:“太晚了,太晚了!”说完转身而去,不再看他。

可以想象此刻的苔丝内心是多么的痛苦啊,对丈夫的爱转而变成对身边这个人无比强烈的恨!是的,恨他,恨他,一切都是他离间了她们的幸福,都是他破坏了她美好的一生,没有他,他的爱人一定会回到她身边的,没有他,她的生活将会一片光明,没有他,她就不会有如此强烈的恨,恨,恨,恨,如此强烈的恨,只有杀掉他,她的爱人才会永远的原谅她,才可和她和好如初,当初她们的爱是多么的幸福和甜蜜啊。被愤恨激怒的苔丝终于杀掉了她的仇敌。到此,她的心中反而一片宁静安详,是的,她该去找她的日夜思念的丈夫了,她要告诉她,她已经把他杀了,她们之间再没有什么让他难堪的事了。

自始至终,爱一直在主导着主人翁的思想,她善良、淳朴、美丽、充满爱心,即使一个小小的动物的生命她也从没有伤害过,她总是为他人着想,为她爱着的人着想,她的爱是那么的虔诚,那么的诚挚,那么的毫不造作,她敢爱敢恨,对自己所爱的人可以倾其生命去爱。在逃亡的最后几天,她和丈夫冰释前嫌,极尽缠绵,她对丈夫说,让他们来吧,在你的爱中死去,在我已是最大的幸福了。最后当她被抓时,她一点没有害怕,反而非常的安静、泰然,她甚至走在他们的前面对他们说:“我已经准备好了,走吧。”

篇31:苔丝读后感

下午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曾经是一个那么值得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此书的价值所在,我只想很简单的阐述一些他笔下的那个女人——苔丝。

看到“痴心女子”和“冤家路狭”感觉很难过,很压抑,眼泪在眼眶打转,终于眼泪下来了,也读完了,虽然早已结局,但真的看到的时候还是感觉很难受、很难过。多少词汇在脑海中出现,而我,只能用一个短语来形容苔丝——天真的美。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一直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悲剧就从这里开始了。苔丝愚蠢的父亲忽然知道自己是一个大贵族的后裔,就在算计着怎么才能享受贵族的生活就逼着苔丝去认亲,结果天真的苔丝遇上了毁了他一生的那人——亚雷。他是苔丝宿命中永远逃不开的仇。夺去了苔丝所有的梦想,以及追梦的能力,夺去苔丝的青春年少的纯真的渴望。然而,我们那个天真的女孩,依然是如此清纯,如此单纯到让人疼惜的女子。

苔丝决心开始新的生活,就去几百里以外的奶牛场工作了,在那里,她遇上了她第二个不应该遇上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觉得,一个她真正爱的人,但我始终以为那个人辜负了她的爱,他的举动我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伪善。如果没有克莱,苔丝的一身是悲剧化为平淡,然而克莱的出现却是在悲剧的背后涂上更浓墨重彩的黑暗。其实我相信克莱是爱苔丝的,不然也不会在梦游时表露自己的情感,但,他还是被道德束缚着,不能接受这突如其来的一切。

克莱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对克莱奔涌的爱潮,窒息的是苔丝自己。他用他的爱伤害着那个天真的女孩儿,给她幸福的希望,又全部抹杀。而她也用她所有的爱折磨自己。苔丝经过内心的痛苦挣扎,决定接受克莱的爱情。可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那所谓的爱人却犹豫了,对爱人的不理解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克莱最终选择了离开。

苔丝心碎了,当她帮她的伤口小心翼翼的展现在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希望的是理解,是原谅,可是狠心的爱人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他并不是一个感情很专一的人,也许我们看见他对苔丝那种深深的眷恋,可是当苔丝的失真违背他表面所鄙视的宗教时,他毫无余地的选择了退缩,而且退缩得是那样的磊落不羁。

苔丝今后又要一个人面对生活了,还要向父母隐瞒事实的真相,装着很幸福的样子,并且从仅有的一点生活费中寄钱给父母,克莱的离去,苔丝从事着最脏最累的工作,忍受着身体和心理两重的磨难。而此时,那个口口声声说爱她的男人在哪里?但她却始终惦记着自己的丈夫有一天能够原谅她。我只能说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喜欢克莱,并把克莱当成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可以说他就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全部意念都是存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而面对现实爱情是多么苍白无力啊,美貌与高贵的血统,也许是战利品,但不是武器。也许我们的苔丝,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看到回来的克莱伤痛欲绝夺门而去,苔丝也伤心不已,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仇恨,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后就奔向黑漆漆的马路,追赶她的安琪儿去了……

虽然苔丝和克莱最后度过了五天美好的时光,可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终于解脱的日子。心碎的她,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爱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

我就是不明白,一个很好的天真女孩为什么会落的如此结果?她有什么错?漂亮?天真?自尊?也许你的天真善良真诚是你美之源,亦是悲之源。

篇32:苔丝读后感

托马斯·哈代(1840~1928)是英国最伟大的作家之一。他的大部分作品,包括《德伯家的苔丝》,都是以他的故乡,英国南海岸的多尔塞特为背景的。

第一次读《德伯家的苔丝》还是在高中时,记得那是一本刻画女性内情感的动人小说,一位少女的生命被慢慢地、但确确实实地毁了,不是被她的敌人,而是被那些自称爱他的人,我不禁感叹,这是怎样的爱,何以摧毁自己所爱?如今重读《苔丝》,我同样为主人公的命运而不平,但我不禁要问:为什么?为什么苔丝这样一个聪明美丽、勤劳善良的少女,最终却作为被害者被送上了绞架。

在这部作品中作家哈代通过设置许多偶然巧合的情节让人感到苔丝的一生好像都由命运作祟,是命运把她一步步推向悲剧的结局。但我认为并不是这样,因为偶然性与必然性紧密相连,偶然性是许多社会必然性与自然必然性的交叉点,是必然性的一种反映。生在资本主义社会的苔丝,其悲剧命运是社会规律的必然反映。所以造成她悲剧命运的根源就是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

故事中的主人公苔丝生活在英国资本主义侵袭到农村并毒化社会气氛的维多利亚时代。她虽然勤劳善良、聪明美丽;但作为一个劳动者,一个无权无钱的农业工人,社会地位低下,自然会受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压迫和凌辱。随着资本主义的入侵,那些自食其力的占有少量土地和生产资料的农民,都不得不随之破产。苔丝家中的老马被邮车撞死后引起了家中经济生活的改变,在无路可走的情况之下,她不得不委身亚雷。可见,苔丝的悲剧命运和她的经济贫困紧密相连。

苔丝的毁灭与伪善的宗教同样是紧密相连的。恰恰是亚雷这个伪善的人物为我们揭露了伪善的宗教。他是依靠商业致富的资产者和暴发户,一个“肉欲的人”。他设下圈套引诱了苔丝,却利用《圣经》的典故把责任推到苔丝身上,后来他还居然变成了一个劝人行善的牧师。可见在资本主义社会,宗教只是反动统治阶级麻醉、欺骗和愚弄劳动人民的一种工具。

苔丝也是资产阶级虚伪道德的牺牲品。作品中安玑就是资产阶级虚伪道德的体现者,他虽然是个有开明思想的知识分子,但他心理深层有一种根深蒂固的传统伦理道德观念。他自己也有过放荡行为,并得到苔丝的原谅,但他却不肯原谅原本无辜的苔丝。本阶级的印记仍深深地烙在他的灵魂深处:认为“身份不一样,道德观念也不一样。”他还用传统的贞操观来看待一个女人的纯结与否,对苔丝没有丝毫的同情,置苔丝于痛苦绝望之中,使苔丝又被迫回到亚雷的身边。安玑身上所体现出来的虚伪的资产阶级道德最终把苔丝推向了悲剧的深渊。

苔丝的悲剧也与她的性格有关,苔丝是哈代塑造的一个全新的妇女典型。她有着双重性格。一方面她敢于反抗传统道德和虚伪的宗教;另一方面又不能彻底摆脱传统道德对自身的羁绊。特别是后者与她的悲剧命运直接相关。

由于苔丝出身于一个农民家庭,残存于农民身上的某些旧道德和宿命观点使她在反抗传统道德时出现了软弱的一面。当她受到世俗舆论、传统道德迫害的同时,又用这一道德标准来静观自己,认为自己是有罪的。“她把自己看作一个罪恶的化身”“她老觉得全世界的人都在注意她的情形,不敢抬头见人”,她比别人更不能忘记自己的耻辱。苔丝正是这样用一张自己织成的道德罗网把自己束缚起来。其实,她的自我束缚意识有其深刻的历史基础,是整个社会意识的具体表现。苔丝作为一定历史时期的个人,必然会形成特定的历史时期的社会意识和道德观念,她的思想和行动也必然会受到时代和社会意识的制约。

所以苔丝的悲剧既有社会的因素,也与她的性格有关,但这些因素都与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有着直接的联系,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反映。苔丝的一生注定是一个悲剧。

篇33:苔丝读后感

你应该感到幸运,你可以陪着我一起堕落。德伯的笑容里带着的是无尽的无奈以及疼惜。世界太复杂,因为太复杂,所以使得有着三个人的世界,就已经痛苦到无法再去有更多的时间去折磨和感受呼吸。

苔丝说,那时候的自己什么都不懂,你欺骗了我,现在又来引诱我,我恨你,你毁掉我一生的幸福。

也许没有人明白,“苔丝说”这番哀求却有苦同的理论,也许可以自流一派,成为一本新的难念经。

因为追求的太过完美,所以死的也无所。因为看的太透,抑或又看的已经高斯模糊。安奇尔因为容不得背叛,追求者无暇,所以,很快的应验了一句话,苔丝无错,克莱尔无错,如若德伯不死,伤的会是三人,甚至更多。安奇尔追求并娶苔丝。其实就像是在PS里很认真的做完一幅图,然后再认认真真的打上马赛克,使其失真。

你爱我吗?安奇尔问伊利,笑容落拓,却又充满了调侃的嘲讽。

我爱你,很爱很爱。伊利说。

那你陪我去巴西,好吗?看到这里,我对安奇尔心冷。

好啊。这就是伊利的选择,这两人可真是一唱一和呢,看到这里,嘴角突然勾起了一抹嘲讽的笑意。

你真的比苔丝还要爱我么?突然,我的心有了一丝希望。

不,我没有苔丝爱你。苔丝爱你可以爱到为你去死,而我却做不到。伊利的率真的话语,竟让人有一丝了然的恍惚。

苔丝赤着脚走路,却被黛西这种小肚鸡肠之人视为像乞丐一样的装可怜而博得同情。其实看到这里,突然有一种想哭的感觉。突然就想起了陆游其妻唐婉的《钗头凤》的其中两句:“世情薄,人情恶”。用在这里,再合适不过,真的,谁也不知道,苔丝这个女人,只是舍不得穿那双安奇尔送给她的靴子,却被黛西这种人送给了乞丐。是的,现在她连鞋都没有了,她死在了过去,冻死在了那个名为寒冷的梦里。

曾经发誓一辈子都不会再结婚,可是,爱情却抵不过过去的恶禁。

因为偷食了禁果,所以才进不了天堂。明明都爱着,爱的痛苦,也爱的绝望。

为了丈夫,竟然可以杀死另一个深爱着自己的男人。为了,为了换那短暂五天的幸福。可以道貌岸然的生活在一起,又可以像没有防备的婴儿一样。可以毫不犹豫的杀死,其实在那一刻,苔丝可能已经恍恍惚惚地认为自己杀死了那不贞的过去。

露其实我感觉是不配苔丝,其实,她虽然和苔丝拥有相像的脸,拥有更纯洁的没有被玷污过的灵魂和躯体,但是她没有心。面对,绝望的苔丝,她可以冷到面无表情,在苔丝被处以绞刑后,却步了苔丝的尘缘,成了克莱尔太太。他们跪在那里,太阳不会怜悯,因为,实在是替不了,也成为不了。就算在堕落,要明白,其实有缺点的人比纯洁的人好的多。

太阳的光芒,还是沉睡在地下的野蛮的穿着武士装的身躯,这是始祖,暴力而又野蛮,数代后,自食恶果,尝到悲惨结局。

走得那么从容,已经看透。因为堕落了,孩子夭折进不了天堂,徘徊在角落。因为堕落了,所以张开了天使的翅膀。

突然,就想到了以前看过的魔鬼的一句话:你终于长出了天使的翅膀。(很美,但忘记是在哪一本书上看到。)

极痛楚,也极残忍,因为是堕落的救赎,所以太容易折断。

看到这句话的时候,竟然不知不觉的湿润了眼眶。

篇34:苔丝读后感

在课余阅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本书,在读完这部小说以后有很深的感受为苔丝的遭遇感到同情。哈代曾经说过:“对一个女人的道德的评判,不应当根据她的过去而应当看她的倾向。”

同情之余,也为她那种为了追求爱情不畏世俗的眼光,不向亚雷德伯屈服的精神感到敬佩。书中在她从德伯家回来后,“在她母亲知道真象说‘发生这种事,别的女人都这么做’而苔丝果断说出:‘也许所有别的女人都要这样,只有我不’”从此就可以看出苔丝向传统的观念发出了挑战。

书中的开始,苔丝家虽然贫穷但过的还可以,而当苔丝的父亲约翰·德比被告知自己这样一个贫穷小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一个十分高贵显要的家庭的后裔后,她的父母要她去有钱的德伯太太家攀亲戚,她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不同意去,但后来,她由于担心喝得酩酊大醉的父亲半夜外出送蜂蜜进城会出现意外,才与弟弟一起替父亲跑一次腿,然而途中却出现了意外――她家唯一一匹赶车的马被轧死了,失去一匹马对他们这样一个贫困的家庭来说就是失去了用以维持生活的工具。在埋葬这匹衰老枯瘦的马时,几个孩子们都放声大哭,苔丝没有,“他脸色苍白,没有表情,似乎认为她自己是谋杀者”,书中是这样描写的。然后她带着一种负罪感――是她自己的疏忽大意才使家庭的生活出现了危机,和她对父母的孝顺,对弟弟妹妹们的关爱,以及她强烈的责任感――必须使家庭摆脱困境的责任感。

正是由于她的这种责任感和受她那贪慕虚荣的父母的驱使,被迫去了德伯太太家攀亲戚,也导致了她被亚历克·德伯玷污,给她日后的生活蒙上了一层抹不去的阴影。她的孩子在死前,她坚持要让这个不清白的小小的肉欲的产物受洗礼,也是强烈的责任感趋使她这样做的。如此说来,苔丝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玑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玑,书里这样写道:“她说得很轻,但很坚决。”苔丝把这件事告诉了安玑,而不愿意隐瞒事实,致使安玑承受不住打击而与她分居,也正是源于她那责任心,不是吗?现在看整篇文章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吧,就是苔丝杀了亚历克后追上安玑的时候:“……克莱尔停住脚步,以询问的目光望着苔丝。‘安玑尔’,苔丝说,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们停步时克莱尔会这样看着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追你吗?我要告诉你我把他杀了!’她这么说的时候脸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你能想象一个人在杀了人后所露出的这种表情吗?如她自己所说的“我杀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把他杀死的。不过,安玑,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我非这么做不可。”显然,苔丝把杀死亚历克看成是她应尽的责任,是她必须完成的任务,为她自己,也为她丈夫。亚历克是笼罩在她心头的阴影,亚历克死了,她只觉得如释重负,只觉得自己是完成了任务,所以她急着要告诉她丈夫,这大概也就是她脸上会露出微笑,而不是杀过人后的慌乱、惊恐无措。因而在她生命的最后五天――与安玑在一起的五天――一生中最幸福的五天中过的生活是恬静的,她的心情也是平静的,她对待死亡的坦然也感染了逮捕她的人,“她站起身来,整了整衣服向前走去;那些人还一个也没有起步。‘我准备好了’,她平静地说。”我想,苔丝或许是带着幸福,甚至是带着满足感死去的,因为她觉得她死了,再也看不见安玑会看不起她了。这从她被逮捕前所说的话中是可以看出来的。

至此为止,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玑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

正是安玑这样一个矛盾的结合体,在他身上,既有一定的开明思想。

读完整部小说,联想到平时有朋友说的“相爱的两个人就必须相互坦诚、相互信任。”掩卷沉思,真的要这样吗?在现代的社会,爱情有时候也会徒有虚名的。曾在网络上看到过有人这么说:“我不相信爱情,但我需要爱情。就像生存,必须要有空气。”

【第1句】:书籍简介

本书荣获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这本书的叙述方式很特别,主人公旺达·佩特罗斯基一直没有正面和我们接触,在作者淡淡的叙述里,在对玛蒂埃的细腻的心理描述中旺达的形象渐渐丰满起来。我们追随着玛蒂埃“关切”的目光,她的思想,她的微妙的心路历程,见到了一个真实的旺达,倔强而孤独地存在,有憧憬和美好的愿望,安静,勤劳朴实,爱干净、聪明、执着、大度的旺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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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句】:内容简介

旺达·佩特罗斯基是一个有着奇怪姓氏的女孩。也正是因为她的怪名字和旧裙子,所有的女生都喜欢捉弄她。直到有一天,旺达突然声称她家里有一百条各式各样的裙子,随之而来的却是更多的嘲笑。根本没有人相信她,而且大家都拿这件事捉弄她,旺达默默地忍受着。学期末,一个画画比赛让大家对她刮目相看,原来,她画了一百条裙子,但发奖时,她没来,她转学了,她给嘲笑过她的女孩留下了她那一百条“裙子”。捉弄过她的那些女生发现原来旺达是多么爱她们,而且旺达是一个非常可爱、非常聪明的女孩,于是她们决定写信向她道歉,并且去把她找回来。可是旺达再也不会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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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句】:作者简介

埃莉诺·埃斯特斯是美国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她曾经担任儿童图书馆管理员的工作,直到1941年,她的首部小说《莫法特一家》出版并荣获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后,她才决定开始写作生涯。在20世纪初期,由于美国制定了“禁止使用童工、改善儿童教育环境”的法律,儿童的地位有了显著的提高,儿童文学作品也逐渐开始尊重儿童的个性以及儿童成长的自由。埃莉诺的作品也受到时代背景的影响,所以她笔下的人物都有着鲜明的个性,并且都热爱自由,能够勇敢地独立面对任何成长中的问题与困境。她所描述的人物通常都能在她的生活中找到原型,所以她的作品十分贴近生活。直到今天,她的作品被世界各国的小读者所津津乐道,永远也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褪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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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句】:好词好句

好词

气喘吁吁 无稽之谈 小心翼翼 含糊不清

与众不同 有口无心 幸灾乐祸 无动于衷

九霄云外 显而易见 三三两两 说三道四

束手无策 漫不经心 流连忘返 不堪入目

筋皮力尽 清新爽洁 三五成群 忐忑不安

闷闷不乐 五彩缤纷 冥思苦想 仗义执言

哄堂大笑 琅琅上口 莫名其妙 绿树成荫

心不在焉 争先恐后 无能为力 驻足观看

好句

【第1句】:旺达正在盘算着自己应该说点儿什么吧,她太想融入这些女孩子中去了。

【第2句】:佩琪并不是真那么残酷。她会保护小孩子不受坏男孩的欺负,会为了一只小动物遭受了虐待而哭上个把钟头。

【第3句】:那是一棵缀满了灯,而且正在夜晚闪闪发光的圣诞树,周围还有林立的高楼。

【第4句】:佩琪会问她,她身上的那条裙子是从哪儿来的,玛蒂埃则只有坦白承认那是佩琪的一件旧裙子。为了不让十三班的同学们认出来,玛蒂埃的妈妈已经想办法缝补上一些新花边来做掩饰。

【第5句】:风,清新爽洁,吹得她们的T恤窸窣作响,把她们的发梢直吹到眼睛里去。

【第6句】:玛蒂埃会觉得很尴尬,她只好假装正在研究自己的手掌,并反复揉搓着那些纹路,什么都不说。

【第7句】:她好像是在看着很远的地方,就那么一直看着,却又什么都看不到。

【第8句】:我学会了怎么描写阳光,怎么描写海。原来灿烂也可以描写天呀!

【第9句】:玛蒂埃一边拿着那片碎镜子照照这儿照照那儿,一边心不在焉地看着这兄妹。

【第10句】:全班同学立刻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大家都屏住呼吸听梅森老师读信。

【第11句】:玛蒂埃很赞同,她的眼中此时又噙满了泪水,就像每一次她想起旺达那样,想起她说完“……当然,一百条裙子,全都挂在那里……”后就走开,独自站在校园靠墙的太阳地儿里,呆望着那群正笑做一团的女孩子。

【第12句】:她走过来,如同一只胆小羞怯的小动物,随时准备在遇到危险的时候逃开。

【第13句】:她们把信寄往波金斯山,在信封上写着“请转交”的字样。她们只能寄希望于邮局。当把信投进信筒的那一瞬间,她们都感觉到了快乐,同时也轻松了很多。

【第14句】:杰克总是会在上课铃声响起的同时溜到座位上,而且绝对是准时“着陆”!

【第15句】:在这阳光下,她那条洗得发白的蓝裙子仿佛就是夏日天空的一角。

【第16句】:如果她不拿旺达找找乐儿,从而博得她那些拥戴者们的笑声的话,这一天就白白过去了。

【第17句】:旺达自己继续在街上走着,她两眼呆滞,嘴唇紧闭,左肩膀不时以她特有的滑稽方式抖动一下……就这样,她独自走完余下的这段通往学校的路。

【第18句】:佩琪是学校里最受欢迎的女孩——她漂亮,有许多好看的衣服,还留着一头褐色的鬈发。

【第19句】:我相信,我们十三班的同学是不会因为旺达恰好有一个又长又少见的名字就故意伤害她的自尊心的。

【第20句】:而旺达坐在这里,并不是因为她也粗鲁,爱叫爱闹,恰恰相反,她总是那么安静,几乎不怎么说话,甚至没人听见她放声大笑过偶尔她将嘴角向上翘一翘就算是笑了。

【第21句】:因为此刻早上的阳光正强,很是晃眼此外,晃眼的还有前面那五六个女孩子身上的颜色。

【第22句】:女孩子们全都在大声地叫着闹着,每个人都试图用比别人更高的嗓音说话。

【第23句】:空气里已经弥漫着圣诞节的气息了,比比皆是的彩灯在雪地上反射出五颜六色的光彩。

【第24句】:小溪干得只剩下一条细流,而此刻的蒙蒙细雨更使小溪边那些到处乱扔的生了锈的罐头盒、破鞋子和那把被别人丢弃的破旧的黑伞变得不堪入目。

【第25句】:“旺达,”她会一边说着话,一边碰碰她身边的同伴儿,“跟我们说说,你曾经说过你的衣柜里挂着多少条裙子来着?”“一百条。”旺达回答说。“一百条!”在她还没有走远的时候,女孩子们便忍不住爆发出刺耳的笑声来,一直到笑出眼泪为止!一百条裙子!显而易见,旺达唯一的一条裙子就是她天天都穿着的那条蓝裙子啊,她为什么要说自己有一百条呢?根本就是在编故事嘛!

【第26句】:旺达慢慢地向这群女孩子走过来。每向前走一步,在脚落下之前,她好像都要犹豫很久很久。她走过来,如同一只胆小羞怯的小动物,随时准备在遇到危险的时候逃开。

【第27句】:也许是啨郎的一天吧,一切如此灿烂!接下来的那段路上阳光闪耀,给海湾蓝天的水面上镀上了一层亮亮的银色。

【第28句】:她唯一希望的就是她们可以找到旺达。只有这样,她们才可以告诉她,她们对以前那样对待她感到非常抱歉。还有,全学校的同学都觉得她很可爱,请她不要走,每个人都会很友善地对待她。要是有人胆敢不友善,她和佩琪决不饶他!

【第29句】:每当轮到旺达朗读的时候,大家总希望她能读得快点儿,赶紧读完,赶快坐下——因为,她读一段课文要花费好长好长的时间。有时候旺达站起来,只是呆呆地看着她的课本,什么都读不出来,或者说她根本就不愿意读。老师想要帮帮她,可她就是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直到老师让她坐下。她是哑巴了还是怎么了呢?也许她就是胆小吧。她唯一一次开口说话,就是那一次在校园里说她有一百条裙子。

【第30句】:玛蒂埃会在晚上梦见自己为旺达仗义执言,梦见自己拦住那些想要拿旺达开玩笑的女孩子们。“你有多少条裙子啊?”就在旺达像每次回答这种问话之前先将嘴唇抿成一条线的时候,玛蒂埃就抢先喊道:“住口!她只是个和你们一样的女孩……”于是,所有的人都会感到羞愧,就像她以前那样。还有时,她会梦见自己把旺达从一艘就要沉没的船上或狂奔的马蹄下救出来,当旺达睁着那双目光呆滞而充满痛苦的眼睛感谢她的时候,她会说:“哦,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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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句】:《一百条裙子》读书笔记

今天,我终于读完了埃莉诺·埃斯特斯写的《一百条裙子》。我很喜欢这本书,也很喜欢里面的旺达·佩特罗斯基。

旺达是个穷人家的小女孩,她善良、可爱还很勤劳。

当别的女孩嘲笑她的时候,她就会说:“我有一百条裙子,全都挂在我的衣柜里。”谁都知道旺达在撒谎,我也读出了旺达是在撒谎。

后来的绘画比赛,旺达设计了一百条裙子,赢得了大奖。原来,她是真的有一百条裙子啊,只不过不是挂在她的衣柜里,而是画在纸上的。

如果有一天,旺达来到我身边,我会让妈妈买一条漂亮的新裙子送给她。这样她就不用夜里起来洗衣服、熨衣服了,也不用穿着还没干的衣服去上学了。我会让旺达帮我设计一条美丽的裙子送给我,她就不会不好意思要我送的新裙子了。

我也很喜欢画画,我会让旺达当我的小老师,我会和她成为好朋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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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句】:《一百条裙子》读后感40篇

第1篇:《一百条裙子》读后感100字

今天我读了《一百条裙子》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旺达——佩特罗斯基穿着一条旧裙子,总是被别人欺负,但她还是很坚强,就算其他女孩再怎么捉弄她,她也从不说别人的坏话,并且告诉别人自己有一百条裙子。可是有一天旺达要搬家了,她就把画着一百条裙子的纸送给了大家,大家看了都很后悔,他们写了信给旺达,可旺达再也没回来。

我明白了做人必须要善良,要待人宽厚,不可以嘲笑别人,要不后悔就再也来不及了。

第2篇:《一百条裙子》读后感300字

今天我看了《一百条裙子》,这是一本关于友谊的好书。

旺达·佩特罗斯基是整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孤独的小女孩。

旺达没有朋友,每天都是独来独往,她经常穿一件退了色的,晾得走形的蓝裙子,尽管很干净,但一看就知道从来都没有好好儿熨烫过。也正是因为她那奇怪的名字和破旧的裙子,所以所有的女孩子都喜欢捉弄她。

有一天,旺达突然声称自己家的衣柜里有一百条各种各样的裙子,回应她的是一阵阵刺耳的嘲笑声,没人相信她。

最后旺达受不了这些嘲笑而跟着哥哥和爸爸转校了。她给嘲笑过她的人留下了自己那一百条“裙子”。旺达是多么爱同学呀!于是同学们决定写信向旺达道歉······

这本书深深的告诉了我,友谊就像一朵花,好好的培养,就可以开得心花怒放,可是一但伤害或者不幸从根本上破坏了歹谊,这朵心上盛开的花,就可以立刻未退凋谢。

同学们我们一定要珍惜友谊。

第3篇:《一百条裙子》读后感400字

寒假的一天,我阅读了《一百条裙子》这本书,它是一本非常优秀,曾经获得过国际大奖的小说。

一开始吸引我的原因,仅仅是因为书的名字,我在想如果我有一百条裙子该有多好!渐渐地我发现故事的内容才是真正吸引我的,故事讲述了一个名叫旺达·佩物罗斯基的波兰女孩,住在波金斯山上,她每天双唇紧闭,坐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她只有一条裙子,每天都只得穿着它上学,甚至有时候连裙子都没干透,就得穿上了。周围的人都喜欢捉弄她,有一天,她说她有一百条裙子,其他人听了都去嘲笑她,因为旺达受不了这些嘲笑,她转学了,她给大家留下了她那“一百条裙子”。捉弄她的朋友发现原来旺达是多么的爱她们,而且旺达是一个非常可爱,非常聪明的女孩,于是她们决定写信给她道歉,并且去把她找回来。可是旺达再也不会回来了!

当我完成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我觉得旺达是一个安静、勤劳朴实、爱干净、爱美、聪明执着和大度的女孩子。可怜的她当受到别人嘲笑时并没有想过要报复,也没有让她失去对美好的追求,反而促进她继续努力,继续去想象美。特别让我感动的是她用自己的方式证明了自己的存在,带走的是不愉快的记忆,把包容、原谅、友爱和希望留了下来。

旺达的故事让我明白,对未来要坚持自己的理想,对朋友要有宽容之心。

第4篇:《一百条裙子》读后感500字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事旺达·佩特罗斯基,她是一个有着奇怪名字的波兰女孩。她每天都穿着一条洗的发白、晾的走了形的蓝裙子,她总是安静地坐在教室里最脏、最吵得角落。也许是因为她的怪名字和旧裙子,所有的女生都嘲笑她。直到有一天,旺达忽然声称她家里有一百条各式各样的裙子,但是,随之而来的是更多的嘲笑。根本没有人相信她大家都拿这件事捉弄她,旺达默默地忍受着。有一天,旺达终于因为受不了同学们的嘲笑而转学了,她给大家留下了那一百条“裙子”。那一百条与众不同、美丽至极的裙子,留在了所有人的心里。

刚开始我以为旺达是一个喜欢说谎的女孩,她明明没有一百条裙子,但她却欺骗她的同学们说她有一百条裙子。但是这本书的高潮是旺达真的有一百条裙子,只不过这一百条裙子是画在画上的。我读到这里,眼眶湿润了。旺达虽然看起来很卑微很贫穷很无助,但她对美的向往和追求,对理想的坚持感动了我。同学们的嘲笑、家境的贫寒并没有让她丧失对美好的追求,反而更促进了她去憧憬未来、去想象美丽。尤其让我感动的是,她用自己独特的方式证明了自己的存在,她带走了不愉快的记忆把包容和原谅,友爱和希望留了下来。她没有嫉妒比她漂亮风光的佩琪,没有仇恨嘲笑她的同学们,她选择沉默。但沉默中有梦想,沉默中有爱。在她离开后,她留给同学们的一百幅各式各样的裙子,全部都是希望和爱。

从这本书中,我看到了一个真实的旺达,倔强而孤独,安静而又朴实,她有憧憬很美好的愿望。她爱干净爱美,执着又大度。让我明白了,每个人对未来都要有自己的理想,对别人要有宽容之心,要大度。

第5篇:《一百条裙子》读后感600字

看完《一百条裙子》之后,不知为何,那个叫旺达·佩特罗斯基的女孩子一直晃荡在我的眼前。此时的校园里,孩子们花枝招展,身着一条条各式各样的漂亮的裙子。可我却忽视不了那条穿得褪了色、晾得走了形的蓝裙子。

旺达没有朋友,无论是上学还是回家都独来独往。虽然有很多女孩站在奥利弗大街拐角处的枫树下等她,或将她团团围住。然后,不止一次地问:

“旺达,跟我们说说,你曾经说过你的衣柜里挂着多少条裙子来着?”

“嗯,一百条,全部都挂起来。”她每次都这样回答。可每次在她还没有走远的时候,女孩们便忍不住爆发出刺耳的笑声,直到笑出眼泪为止!

一百条裙子!她为什么要说自己有一百条呢?根本就是在编故事嘛!刚开始我以为旺达是一个喜欢说谎的女孩,她明明没有一百条裙子。直到我看到那晴朗的一天,塞西莉穿着一条鲜红色的新裙子,大家聚拢在大枫树下,欣赏、评论着那条新裙子。旺达也在其中,可是没有人注意到她的存在。没有朋友的她太想融入到这些女孩子中,她悄悄在佩琪的耳边说了什么。我想那么安静,不爱说话的她一定是轻声细语。可是,佩琪声音一声高过一声地喊道:“听着,这女孩说她有一百条裙子。”旺达抿着嘴唇回答自己确实有一百条裙子。于是,这个关于“裙子”的游戏无休止地折磨着旺达。终于她受不了同学们的嘲讽,不再来上学了。

她为什么不大声告诉大家,自己能设计好一百条裙子呢?自己有个关于美丽的梦想呢?旺达真的有一百条裙子,这一百条裙子画在画上的,每一副都是那么精美。她用一根画笔把自己对美的向往与追求,变成了现实。尽管同学嘲笑、家境贫寒,可是她自己知道自己有一百条美丽的裙子,它就在自己对未来的憧憬里。

你有没有一百条裙子?无论怎样,都不放弃它,通过自己的努力把它变成现实。

第6篇:《一百条裙子》读后感

这本书主要讲旺达、佩琪、玛蒂埃之间发生的事情。书里是这样讲的。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佩琪想拿旺达开玩笑,就问旺达有几条裙子,但是他知道旺达只有一条洗了褪色的裙子。可旺达却说:“我有一百条裙子。”所有人听了都嘲笑她,有人还觉得她在编故事,佩琪又问旺达有几双鞋子,旺达告诉他说六十双,佩琪揭穿她说“你昨天说才有五十双呀!”从那一天以后,旺达就没有再来学校了。

直到公布服装设计比赛的时候,旺达寄来了一封信说她们一家即将离开这个城市,听到这里,佩琪和玛蒂埃想可能是因为她们旺达才要离开这个城市的,所以,她们一放学就来到了旺达的家,他们很想见到旺达,然后告诉她没有想伤害她,可惜旺达已经走了,一切都晚了!

这一晚,玛蒂埃失眠了,直到想到办法才睡着,第二天,玛蒂埃找佩琪一起给旺达写信,因为她们不知道旺达住哪?所以她们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给了送信的人。直到圣诞节那一天,旺达有了回信,还把她的画送给了佩琪和玛蒂埃。

通过这个故事我知道了同学之间不管他好和不好都不能嘲笑!以前在学校里也犯过佩琪这样的错误,现在想起来真后悔,我想我要跟我的同学去道歉,以后再也不会嘲笑任何人了!

第7篇:《一百条裙子》读后感

读完了《一百条裙子》,我受益匪浅,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旺达,她既没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又没有漂亮的衣服。她很穷,只有一条破旧的蓝裙子,旺达很可怜,因为旺达没有妈妈,所以衣服都是她自己洗的,每天都穿着一条变了形的蓝裙子去上学。

旺达-佩特罗斯基是一个有着奇怪名字的女孩。也正是因为她的怪名字和她的旧裙子,所有的女生都喜欢捉弄她。直到有一天,旺达突然说她家里有一百条各式各样的裙子,可是随之而来的却是更多的嘲笑。根本没有人会相信她,而且大家都会拿这件事作弄她,旺达却默默地忍受着。有一天,旺达因为家境贫困而转学了,她给大家留下了她那一百条画在纸上的“裙子”。捉弄过她的那些女生发现旺达是多么爱她们,而且旺达是一个多么可爱,多么聪明的女孩,于是她们决定写信向她道歉,并且去把她找回来。可是旺达再也不会回来。

再看看我,记得有一次,我和徐芳龄一起打羽毛球,她把我的一只羽毛球拍打破了,我一定要让她赔。因为这件事,我们在一个月的时间里互相不理睬。和旺达相比,我竟然是那么自私,那么不善解人意,甚至是那么斤斤计较。

在很多时候,我也缺少旺达那种执着精神。例如在学习方面,我有时碰到难度大点的题目我就不想去做,不肯多动下脑筋,现在想想真是惭愧呀。

旺达对美的的向往和追求,对理想的坚持更加感动着我,我以后一定学习旺达这种善良、大度、执着的精神。相信在以后,我会把我的坏毛病一点一点地改过来,做一个人见人爱的阳光女孩!

第8篇:《一百条裙子》读后感

物形象一直环绕在我的脑海里,让我难以忘怀。

书的作者是美国的埃莉诺`埃斯特斯,是个了不起的作家。他写的这本书获得过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

书中讲诉了一个波兰女孩旺达·佩特罗斯基,因为她的一个又长又怪的名字和她的一条晾得走形的旧裙子,所有的女生都喜欢捉弄她。有一次,大家都在赞美塞西莉亚的新裙子时,旺达小声的告诉佩琪和玛蒂埃说她家有一百条各式各样的裙子,她没想到随之而来的却是更多嘲笑。根本没有人会相信她,而且大家都会拿这件事捉弄她,旺达都默默忍受着。有一天,旺达因为家境贫困而转学了,她给大家留下了她那一百条画在纸上的“裙子”。捉弄过她的女生发现旺达是多么爱她们,而且旺达是一个多么可爱,多么聪明的女孩,于是她们决定写信向她道歉,并且去把她找回来。可是旺达再也不会回来了……

读了这本书,我很同情旺达,觉得她是一个坚强,善良,有梦想的孩子,而我们更应该要像旺达学习。一个人只有学会了坚强,善良,懂得坚持梦想,才能快乐的生活下去。

第9篇:《一百条裙子》读后感

书籍是精神的支柱;是生命中的一部分,让我们一起走进《一百条裙子》吧!

我从女孩子们嘲笑她时,旺达就踱到爬满了常春藤校舍墙边地太阳地儿里——通常他都是靠在那儿,等着上课铃声响起。读出了旺达的孤独,读出了旺达渴望着友谊。

大家常常讽刺她,问他一些奇怪的问题:“你有几条裙子?”“一百条。”然后大家会放他走,在他还没有走远的时候发出笑声,一百条裙子!她明明只有一条裙子,为什么要说有一百条裙子呢?大家不光是问裙子,有时也会问问外套、帽子、手套、鞋什么的。“你有几双鞋?”“60”“60双还是60只?”“60双”接着大家会三三两两地散开,这个游戏的创始人——玛蒂埃和佩琪总会最后一个离开……但最后玛蒂埃和佩琪开始寻找失散的友谊了,玛蒂埃、佩琪、旺达最终找到了失散的友谊。

从《一百条裙子》中我懂得了不要只看别人的外表,要看别人的内心、要尊重他人,不要嘲笑其他人。以前同学说错,我总是笑得人仰马翻,现在,我再也不嘲笑其他人了。

第10篇:《一百条裙子》读后感

今天上午,我们交流了《一百条裙子》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友情。佩琪和玛蒂埃是好朋友,还是爱搞恶作剧的首领,而且,还经常嘲笑一个叫旺达的小女孩。被女孩们嘲笑的旺达很孤独,她缺少了这份友情和自信。突然有一天,旺达没有来上学,旺达的爸爸给梅森老师写了一封信,说旺达以后不再到你们学校上学了。现在,我们搬到一个大城市去,再不会有人问“怎么会有这么好笑的名字,在大城市里,有趣的名字多得是”。

放学后,配齐和玛蒂埃决定给旺达写一封包含友情的信,说你获得了大奖,还问你的家住在哪?那里的环境,好么?

好几天过去了,旺达还是回信。到了圣诞节,旺达终于给是三班的同学回信了,说我画的那些图画保留下来吗?现在,我又有了一百条新裙子!它们全都挂在我的衣柜里。我想把那张画这绿色带红色花边送给佩琪,那张画蓝裙子的画送给玛蒂埃,作为圣诞礼物吧!

从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我们不能嘲笑别人,我们应该相互关爱。

第11篇:《一百条裙子》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一百条裙子》的书。相信大家看到书目会和我一样感觉很奇怪,“一百条裙子。”谁会有那么多条裙子呢?她家一定很富裕吧!应该只有童话故事里的公主才会拥有这么多的裙子吧!怀着好奇的心我阅读了这本书。也知道了拥有一百条裙子的主人_旺达?佩特罗斯基。

这个故事发生在波兰旺达和她的一群同学身上。主人公旺达家里很穷,她没有什么朋友,整天穿着一条褪色了的,晾得走了行的蓝裙子上学。学校女生们经常问“你有多少条裙子?”“你有多少双鞋子。”“100条”、“60双”。每当旺达回答后,随之而来的却是大家的嘲笑,同学们不仅不相信她,还经常因为这个捉弄她,既然有100条裙子60双鞋为什么还总那一幅装扮,不堪入目。旺达默默的忍受着。咬着牙,紧闭双唇。终于有一天,旺达忍受不了一声不响地转学了,留下了用画笔画下的一百条精美绝伦的裙子的画。其中任何一幅经过评委们评议都是可以赢得大奖的。曾经捉弄和嘲笑过她的女生们这才发现旺达是那么聪明有才。尤其是经常捉弄旺达的佩琪及身边被迫拿旺达开玩笑的玛蒂埃。她们从旺达送给她们的画中感受到了旺达对大家的爱。她们想方设法想找回旺达,写信向她道歉,弥补过错。

读完这本书,我很感动。旺达是多么善良啊!对捉弄和嘲笑自己的女孩不计前嫌。怀揣着梦想画出了一百条各式各样的裙子送给大家。这是怎样的一份包容啊!希望大家好好珍惜身边的友谊,不要错失另一个“旺达”。

第12篇:《一百条裙子》读后感

在这个寒假中,我读了几本有趣的书,其中让我最感动的就是《一百条裙子》了。

《一百条裙子》中的旺达是一个有着奇怪名字的女孩。也正是因为她的奇怪名字和那条旧裙子所有的女生都喜欢捉弄她。直到有一天,旺达突然声称她家有一百各式各样的裙子。可随之而来的却是跟多的嘲笑,根本没有人相信她,而且大家都会拿这件事来捉弄她,旺达他却都默默的忍受着。

有一天旺达终于因为受不了这些嘲笑而转学了,她给大家留下了那一百条裙子,捉弄过旺达的那些女生这才发现旺达是多么的喜欢她们,而且旺达是一个非常可爱、非常聪明的女孩。于是她们决定写信向旺达道歉,并且去把她找回来。可是让她们想不到的是旺达她再也不会回来了。

当我读完了这本书的时候,我觉得旺达是一个多么的坚强,多么的善良。可怜的孩子当同学们嘲笑或欺负她的时候她并没有想过要报复她们。旺达的家里穷的很,谁都知道旺达根本买不起那一百条各式各样的裙子,有一百条裙子只是旺达的梦想。

我得像旺达学习,跟她一样做一个坚强、善良的好孩子,为自己的梦想坚持!

第13篇:《一百条裙子》读后感

你想有一百条裙子吗?旺达佩特罗斯基就有一百条裙子呢!

旺达。佩特罗斯基是一个有着奇怪名字的女孩儿,因为她的名字、国家和衣着与其他女孩儿不同,经常遭到其他女孩儿的嘲笑。终于有一天,旺达(旺达。佩特罗斯基)说自己家有一百条各式各样的裙子,想要大家注意到她,谁知,传来的却是更厉害的嘲笑声。旺达终于忍不住了,准备和爸爸、哥哥一起搬到大城市里。在旺达没有上学的几天里,老师公布了绘画比赛的获奖名单。旺达因为画了她说的那一百条裙子而获奖,对此旺达却一无所知。此时,玛蒂埃、和佩琪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想要在旺达搬走之前向她道歉,但是旺达已经搬走了。玛蒂埃和佩琪便写了一封饱含友情的信,信中告诉旺达绘画比赛的情景及她获奖的消息……希望能寄给旺达。过了几天,旺达回信了。信中不但没有埋怨她们,还把自己画的蓝裙子和绿裙子送给了她们。玛蒂埃回到家后,仔细欣赏这幅画,发现画中勾画出了自己的身影;佩琪的画也是如此……

读了这个故事,我领悟到:当别人对不起自己时,不要老想着报仇,要忘记仇恨,这样你才会快乐;同时要放大别人的优点,缩小别人的缺点,别人快乐的同时,你就会更快乐!

第14篇:《一百条裙子》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几本课外书,最先读完的就是这本《一百条裙子》。这是一本读完让我很难受的书。我为书中的主人公,一位有着“古怪”名字的波兰女孩——旺达·佩特罗斯基感到难过。

旺达的名字和其他同学都不大一样,她每天都穿同一条洗得发白的旧裙子去上学。她很安静,不太爱说话。可是她的同学们都不爱和她玩。有一天,女孩子们在一起夸赞同学的漂亮新裙子,旺达告诉大家,她也有很多裙子,她有足足一百条裙子。大家都不相信,因为旺达每天都穿着同一条旧裙子来上学。同学们都嘲笑旺达。尤其是佩琪和玛蒂埃,她们俩每天都要问旺达“你有多少条裙子?它们都在哪里呢?”而每次旺达总是抿着嘴唇回答自己确实有一百条裙子。在旺达回答之后大家只会更加嘲笑她。终于旺达受不了同学们的嘲讽,她不再来上学了。她们全家都搬走了。

在旺达搬走以后,她的一百幅绘画作品,全部都是画的美丽的裙子,在学校得奖了。原来这就是旺达的一百条裙子。曾经捉弄过旺达的佩琪和玛蒂埃非常后悔。她们给旺达写了信,告诉旺达获奖的事。旺达也回了信。但她再也不会回来上学了。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很难过。如果同学们当时和旺达做朋友,不去嘲笑她,友善地对待她,旺达就不会受伤害,也不会离开了。我想同学们之间应该互相尊重,不欺负贫穷,弱小的人才对。

第15篇:《一百条裙子》读后感

主人公旺达,因为家里很穷,穿的衣服非常难看,佩琪是全校最漂亮的女生,她有许多漂亮的裙子,还很会画画。佩琪看不起旺达,经常嘲笑和欺负她。许多女生也和佩琪一起嘲笑她。马蒂埃也是个穷孩子,她是佩琪最好的朋友。她想阻止佩琪他们嘲笑旺达,但又没有勇气。一天,旺达在上学的路上碰到了佩琪和一群女生。他们正在讨论谁的裙子好看。看到旺达,又想嘲笑她了。佩琪故意问旺达:“你有多少条裙子?”旺达回答:“我有一百条各式各样的裙子,都挂在我的衣柜里!”女生们不信,又继续嘲笑她。她没有反驳,却默默地忍受,直到有一天,旺达实在忍受不了这些嘲笑转学了,过了不久,旺达的画就获了奖,就是她上次跟同学们说的话:我有一百条裙子。其实都是她画出来的。可惜她已经转学不能领奖牌了。到了新学校,旺达一家,给同班同学写了一封信,嘲笑她的女生们,才意识到自己以前的不对。他们写信给旺达道歉。并把奖牌寄给旺达。但宽容的旺达,并没有怪他们,而是在信上说明把两张绿色和蓝色的裙子送给佩琪和马蒂埃……

我最喜欢的是旺达。她是个可爱、勤劳、活泼的女孩,她宽容的原谅了佩琪和嘲笑她的女生。佩琪:她是个漂亮、聪明、爱画画的女孩。但美中不足的是:她常常和一群女生嘲笑、讽刺旺达。或许是因为她嫉妒旺达画画比她好吧。可是最后,她的知错就改是难能可贵的。马蒂埃:她是个淳朴善良的女孩,不会和大家一起嘲笑旺达。因为她也是一个穷孩子。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管身边的人长得怎么样,学习怎么样;不管是好生还是差生;不管他们家的条件是好是坏。他们都是有优点的。所以不要歧视他们,要跟他们好好相处,真心把他们当朋友对待,在他们最困难的时候帮助他们,他们也会在你遇到困难的时候帮助你!

第16篇:《一百条裙子》读后感

读完《一百条裙子》后我最喜欢的人就是旺达。佩特罗斯,旺达在十三班不是被挨打,也不是被别人喜欢,而是被所有女孩们来拿她来开玩笑,她们一会拿旺达的古怪名字嘲笑她,一会儿拿她的旧裙子来开玩笑。直到有一天,旺达突称自己有一百条裙子,随之而来却是有更多嘲笑,旺达只好默默的忍着。有一天她实在因为忍受不了这些嘲笑而转学了。临走前她画下了那一百条裙子留在十三班,她还送给用信向她道歉的佩琪和玛蒂埃各一条裙子。

我觉得旺达她有着友爱,她把那一百条裙子留在十三班,把其中的两条裙子送给用信向她道歉的佩琪和玛蒂埃各一条裙子 ,把友爱的阳光照在十三班的每一个角落。

第17篇:《一百条裙子》读后感

旺达。佩特罗斯基是一个有着奇怪名字的女孩,所有人都拿她开玩笑。有一天,旺达告诉大家自己有一百条裙子,却引来了更多嘲笑。终于,她因受不了她们的嘲笑,退学了。佩琪和玛蒂埃给她写了一封信,得到了她的原谅。

我把这本书翻了几乎五遍,太有趣了。这简直就在讲我。和我的经历一模一样。但我比旺达好一点,以前有一点朋友,现在只有一个,还经常让我想和她绝交。但这总比没有好。旺达因为有奇怪的名字而被嘲笑。这太不公平了,只是名字而已,有必要为了拿人家开玩笑而迟到吗?!最早醒悟过来的是玛蒂埃,然后是佩琪,最后是其他人。玛蒂埃是一个除了旺达以外我唯一一个比较喜欢的人了,我喜欢宽容、善良和觉悟性强的人。有时候我还真的和旺达一样,也有想退学的心思,甚至和妈妈说过,就是我唯一的朋友强迫我把带的水倒完的那天,还有两个在班上都还不错的人欺骗我的那天,我恨的咬牙切齿。

不知道那些爱拿别人开玩笑的,能不能像佩琪和玛蒂埃一样觉悟?

第18篇:《一百条裙子》读后感

我觉得:我们应该向旺达学习,坚持自己的梦想,有梦就有希望。在故事里,旺达是一个孤独的孩子,没有妈妈的爱,在别人的嘲笑声中长大的,可是她没有自己看不起自己,也没有记恨那些曾经嘲笑过她的同学们,反而积极乐观地面对生活,坚持自己的梦想,在画中发挥自己的想象,用爱和梦想绘画出一百条美轮美奂的裙子,并且将它们无偿地赠送给同学们,所以旺达一定是一个内心充满爱和阳光的好女孩。

在我们的生活中,可能也会有如旺达一样失去妈妈,缺少爱的伙伴,她们也许会有些小自卑,小孤独,但我们千万不要去嘲笑她们,而是要用爱去温暖她们,与她们有爱相处,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闪光点,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我们应该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共同分享喜乐与忧愁,这样,我们的生活才会处处充满爱的阳光,我们才会真正快乐、健康地成长!

第19篇:《一百条裙子》读后感

读完一百条裙子后,我觉得旺达很爱被别人欺负,而当同学发现旺达对他们好时,旺达已经离开了她们。

我觉得,我们做人应该尊重别人,不要去欺负别人或笑话别人,如果你是这么做的话,那你的朋友会越来越少,你会变得越来越孤单,最后孤身一人,我觉得,大家应该对贫穷的孩子好一点,把友谊先给他,成为他的好朋友,总有一天,你会获得回报。

第20篇:《一百条裙子》读后感

我把《一百条裙子》这本书读完了。令我印象最深的人物之一就有旺达。

旺达家境贫穷,但她和其他小孩一样上着学。其她女孩子都有着各式各样的名牌裙子,就她穿着一条普普通通洗得发白的蓝裙子。无奈之下,她骗大家有一百套裙子。但还是被嘲笑,被迫使旺达一家远离故乡。但是她和其他同学们还保留着一些友谊,给其他同学各画了一幅画,然后再离开。友谊是永远不会消失的,建立更多的友谊,就相当于有更多方/的朋友,所以多建立一些友谊,你就会更快乐。

第21篇:《一百条裙子》读后感

一个晴朗的周末,清理书柜时,我发现了这本书。它看起来好旧,封面上“国际大奖小说”的徽章都已经模糊不清了。它叫《一百条裙子》,一个让人很感兴趣的名字。

我翻开了它。

在开头,我跟着作者质朴的文笔,将自己带入美国乡村的蓝天白下。旺达?佩特罗斯基是一个有着古怪名字的女孩,她没有妈妈,总是装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裙子,所有女生都喜欢捉弄她。有一天,她居然声称自己有100条裙子,而这只使她得到了更多讥讽与嘲笑,根本没人会相信她。班上最漂亮的女生佩琪甚至还发明了一种叫“100条裙子”的游戏以天天笑话她。而旺达默默忍受着这一切,直到有一天她走了,到遥远的大城市去了。在临走时,她留给了女生们一百条“裙子”——一百幅美丽的裙子设计图,还留信分别送给佩琪和她的朋友玛蒂埃一张。女孩们意识到旺达原来是那么喜欢她们,她们决定写信把旺达找回来。但是旺达永远也不会回来了。她到底有没有收到她们的信呢?

比起旺达和佩琪,我更注意作者对佩琪的朋友玛蒂埃的描写。她家也很穷,只不过比旺达家好一点罢了。在佩琪嘲笑旺达时,她更多地是在远远地看着。她好怕有一天成为佩琪的新靶。玛蒂埃和佩琪是不是真正的朋友呢?

哦,一百条各式各样的裙子,一百幅色彩鲜艳的画,一个小女孩纯真的心灵……

旺达到底有没有收到女生们的信呢?这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旺达留给女生们的一百条“裙子”,同她那颗纯真的心,永远深深地“挂”在了女生们和我的心里。

第22篇:《一百条裙子》读后感

寒假到了,又到了使我大饱眼福读书的时候,我这条“小书虫”又在书里钻来钻去,图书像磁石般吸引着我。最近,我又读了美国作家埃莉诺·埃斯特斯的作品——《一百条裙子》,我感 受到了一百条裙子里旺达·佩特罗斯的美丽梦想。

旺达·佩特罗斯是一个有着怪名字和旧裙子的女孩,就是因为这方面的原因,在学校里,旺达常被人嘲笑,女孩们都喜欢捉弄她。有一天,旺达突然声称自己家里的衣柜里有一百条裙子,但是,却没有人相信旺达,反而迎来更多的嘲笑。旺达因忍受不了大家的嘲笑而转学了,她给大家留下了她的一百条“裙子”——旺达画的画,并来信说明有两条裙子是送给搞怪的源头佩琪和玛蒂埃的。这时,她们俩才发现旺达是多么喜欢她们,她们去找旺达,可是旺达再也不会回来了……

旺达在这个世界里孤独地存在着,她应该是一个可爱、活泼的小女孩,可是,却刚好相反。旺达的自我世界里是冷清的,她也有美丽的愿望和无限的憧憬。旺达被世界遗忘了,佩琪的好朋友——玛蒂埃,本想劝阻佩琪不要嘲笑旺达,但是,玛蒂埃的内心世界被阻止了。玛蒂埃其实是跟旺达同样性格的女孩,条件稍微比贫穷的旺达好一些,她也有别人不知道的事情,她穿着佩琪的旧裙子,有些地方是经过多次缝补才不那样显而易见的。在她们明白旺达是多么爱她们时,旺达已经离她们远去。她们去找旺达时,碰见了老斯文森(传说他曾经杀过人)。老斯文森和旺达一样,一个被冷漠,一个被人们吓得躲着。当她们得知旺达真的已经走时,心里肯定很难过、悲痛。

那一百条裙子一直挂在我心里……

第23篇:《一百条裙子》读后感

旺达佩特罗斯基是一个拥有奇怪名字、家境很不好的女孩。旺达住在靠近波斯金山山顶的地方,那个地方很适合在夏天去旅游,但却很不适合居住。她每天都穿着一条洗得发白、晾的走形了的蓝裙子安安静静地坐在班里最脏、最吵的角落里。正因为旺达的怪名字旧裙子,女孩子们都很喜欢捉弄她。而这总是被嘲笑的旺达,一直都在默默的忍着。有一次,因为佩琪和她亲密无间的朋友玛蒂埃一起在路上等旺达,想捉弄一下她,可却没能等来,反而自己迟到了。旺达已经很久没来上学了,玛蒂埃根本没有办法集中精力来学习和做题,她想起了那个一百条裙子的游戏的经过:有一天,塞西莉穿了一条华美的红色的靓丽新裙子,正当大家都在赞美它的时候,旺达突然声称自己有一百条裙子,全都挂在她家的衣柜里,只是不能穿来而已。所有的女孩子们都深表怀疑,认为这是绝不可信的。没想到,旺达。佩特罗斯基的这一句话反而引来了更多的.嘲笑。

我认为旺达。佩特罗斯基的名字一点儿也不古怪,虽然它没有佩琪、玛蒂埃和塞西莉这些名字好听,但它也是一个不错的名字。我觉得那伙女孩子们不应该嘲笑旺达,不能只看到了别人的缺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那些女孩子们应该去想想旺达的处境,她们应该感到尴尬!旺达,我认为你要有自信,有办法,她们如果下次再嘲笑你,你就毫不犹豫回敬她们一句:“每个人都有短处和长处,不要轻视了别人的长处,只去顾着看别人的短处,你们的短处就是爱嘲笑人!”

佩琪、玛蒂埃以及其他女孩子们,希望你们不要再嘲笑旺达了!

第24篇:《一百条裙子》读后感

旺达珮特罗斯基是个女孩子,她家里很穷。她没有妈妈,和爸爸、哥哥住在波金斯山上。每天晚上回到家,她就要把身上穿的蓝色旧裙子脱了自己洗,第二天哪怕裙子没干,也不得不再穿上它去上学,因为,她只有这么一条旧裙子。在教室里,她坐在一个小角落里,不被人注意。有一天,她看到同学在一起围观塞西莉穿的红裙子,就说自己也有一百条裙子。结果,因为这个,还有她那长长的怪名字,她经常受到同学珮琪和玛蒂埃们的嘲笑!

后来,旺达连续几天没有来上学,同学们都议论纷纷。这天,她爸爸来信说,她们搬家了,从此以后,她的女儿再也不用忍受同学们的嘲笑了!珮琪这才意识到原来她的无心之举给旺达带来了这么大的伤害。她一直以为旺达很迟钝,不会意识到她们是在捉弄她。玛蒂埃家也很穷,她身上穿的裙子还是珮琪的。她心里一直不愿意嘲笑旺达。可是,她担心自己会成为被别人嘲笑的对象,所以,一直没有勇气说出来。现在,听说旺达离开了,珮琪和玛蒂埃都很内疚!就在旺达离开的前几天,学校里举行画画比赛。今天,名次公布了,旺达得了第一名。原来,她画了一百条裙子,每一条都那么漂亮,其中随便拿一条出来都可以评到第一名。直到这时,大家才知道原来这就是旺达说的她那一百条裙子!

珮琪和玛蒂埃一起来到旺达位于波金斯山上的家,但没有看到旺达。后来,她们一起写了一封信,因为,她们不知道旺达搬到哪里去了,只好让邮局转交这封信。

在焦急的等待中,她们终于等到了旺达的来信。在信中,旺达一点也不记恨她们,她向老师和同学们问候。她分别给珮琪和玛蒂埃每人一条她画的裙子作为礼物。回到家里,珮琪和玛蒂埃发现,原来裙子上画的人物正是她们自己!

第25篇:《一百条裙子》读后感

今天,我读完了国际大奖小说《一百条裙子》,我深深的感动了。我一口气读完了这个故事,觉得旺达很了不起,她对大家十分友好,当同学们都嘲笑她没有裙子时,她总是不以为然。最后,她的宽容换来了大家的理解。

这让我想起了我上二年级时的一件事。我的一个好朋友从家里拿来了一只口红,我们涂了红嘴唇。可是,第二天她告诉我她的口红丢了,还冤枉说是我拿走了。其实我根本没拿,也不知道丢在哪了。我当时气坏了,回家告诉妈妈,妈妈就买了一只新口红让我赔给人家。哼!我当时真是想不通,但还是听了妈妈的话,赔给了人家。

后来,我们又在一起玩。她悄悄向我道歉,说不是有意冤枉我的,只是口红丢了她妈妈会打她的。现在想想,宽容别人是对的。旺达对大家的宽容和理解不正是我的好榜样吗?以后我也要像旺达一样,怀着一颗善良的心,和大家友好相处。

我高兴地把旺达的故事分享给妈妈。妈妈问我,你读完了这个故事,可不可以告诉我:“旺达到底有没有一百条裙子呢?如果有,那么在什么地方呢?”

妈妈一下子把我问得哑口无言,就读了第二遍。这次读完后,我终于明白了,原来旺达的一百条裙子,并不是在她大城市的家里,也不是在她的衣柜里。而是挂在她的心里。

旺达从不羡慕别人,因为在她的心里挂着一百条裙子,最最漂亮的裙子。它就是宽容,友爱和善良。你们说,对吗?

第26篇:《一百条裙子》读后感

这本书主要讲了:

主人公旺达。佩特罗斯基是一个少言寡语的女孩,佩琪和玛蒂埃带头欺辱她。有一次,旺达说她家有一百条裙子,引来了更多的嘲弄。终于,旺达转学了,留下了她一百条裙子的图。这时佩琪和玛蒂埃才意识到旺达很爱她们,给她写了一封信,得到了旺达的原谅。

我很喜欢这本书,被旺达的宽容所感动。作者利用旺达,将受到欺辱的人的感受传给我们。我也是,和旺达一样,虽然有“阎王”的称号,拥有和阎王一样的霸气冲天,可还是有人依旧嘲笑我,让我也有想退学的冲动。所以,我很理解旺达。不知道我们七班的学霸,看了这本书,会不会有一些触动;那些嘲笑别人的人,会不会体会到别人的感受。

读了这本书,真的很幸运,这本书不像教科书那么无趣,却是一本教科书,一本心灵教科书。

第27篇:《一百条裙子》读后感

主人公旺达是一个经常被人嘲笑、忽视捉弄的小孩。

有一天,旺达没来,直到第三天,班里才有人发现旺达没来。在画画竞赛结束后,老师得到了一封信,信上说旺达和杰克再也不会来这所学校,当班里的同学知道这一消息后,玛蒂埃和佩琪决定确认一下旺达一家有没有搬走,在确定他们搬走后佩琪和玛蒂埃想给她写一封信,过了几周旺达回信了,并将两幅画分别给了玛蒂埃和佩琪,当她们俩知道这两幅画是画的她们,她们才知道旺达是喜欢她们的。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只有当你拥有一颗真诚、善良的心,一视同仁的态度和宽容的胸怀时,才会找到属于你的“一百条裙子”。

第28篇:《一百条裙子》读后感

玛蒂埃嘲笑旺达后,发现她没来。知道旺达一家要离开时,她发现了自己的过错,决定趁他们没走之前,想旺达道歉。

她去旺达家里发现没人,默默地流下了眼泪,但她知错能改,就还是好孩子……我们要懂得原谅,旺达就是这样的一个女孩,她最后原谅了嘲笑她的那些同学,并且祝福他们,她的这种宽容的精神是最让我感动的。我喜欢旺达,玛蒂埃。

我觉着同学们之间的交往应该互相尊重,不应该互相讥讽、嘲笑。

第29篇:《一百条裙子》读后感

今 天我读完了《一百条裙子》这本书。书中讲的是有一个叫旺达的女孩,因为家里很穷所以一直被别人嘲笑今。佩琪和玛蒂埃嘲笑她的烂裙子。旺达忍受不了同学们的嘲笑,所以转学了。只留下了一百条与众不同的裙子。佩琪和玛蒂埃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给旺达写了一封友谊信。

他们最终成为了好朋友。读了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同学之间应该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团结友爱。

第30篇:《一百条裙子》读后感

“一百条裙子?”如果有人说她有一百条裙子,况且她是班里最穷的学生,你肯定会这样说的:“嗨,说说你有多少条裙子来着?”等她说完你就笑?《一百条裙子》中佩奇和玛蒂埃和你一样,她们也是爱嘲笑旺达,不过她们只是好奇:旺达.佩特罗斯基是个穷孩子,怎么会有一百条裙子?旺达就这样被女孩们嘲笑,但她还在默默地忍受着........终于有一天,旺达转学了!

她临走之前华丽的一百条裙子!旺达走后,佩奇和玛蒂埃很想念她,给她寄了一封信,由于不知道旺达住在哪,她们让邮递员给旺达。过了不几天旺达在圣诞节里给十三班的同学寄了一封信,十三班的同学终于知道了旺达爱自己。

在我读完了这本书时,在我看来,我认为旺达是一个坚强、善良、有梦想的人,女生们都喜欢捉弄她,旺达不但不生气,还没有想报复她们的想法。旺达的家里很穷,根本没有钱买一百条裙子,但她心中有这一百条裙子每一条裙子都荡漾着一个梦想。

再看看现代生活中的我自己,胆小、无能,在家里只会对自己的弟弟发脾气。在学校里的我也一样,老把自己弄的很强大似的,动不动就和同学吵架,每次都是要她们给我道歉,与我和好,我自己一点也不主动。弄的我现在在班级里只有几个同学和我完了。在看完了《一百条裙子》以后,我开始自己反思自己,从自己的身上找到缺点并改正。

第31篇:《一百条裙子》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一百条裙子。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公旺达,她是一个小女孩,因为她很穷,买不起裙子,身上只有一条破旧的裙子,她也非常可怜,失去了母亲,得不到母爱。大家应该同情她,但她的同学却嘲笑她。

故事是这样的:因为公旺达只有一条破旧的裙子,但是有一天,她却和大家说自己拥有一百条各式各样的漂亮裙子,可大家不相信她有一百条漂亮裙子,随之而来的是更加的嘲笑她,甚至捉弄她,但她拥有一颗纯真善良的心,不但不报复大家,而且更加执着的说自己有一百条漂亮的裙子,因为这是她的梦想,所以她不会轻易改变。之后有几天她没来,大家却没发现,就连老师也没发现,最后公旺达要转学了,临走时,她送给大家自己画得一百条漂亮的裙子,此时,大家感到很后悔,同时也发现她是那么的聪明、能干,又是那么的深爱着他们。于是大家决定一起找回可爱的旺达,当他们找到旺达的住处时,她却离开了,但是她已经原谅了捉弄她的同学,因为她是多么的善良和宽容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深有感触,让我知道了我们要像旺达一样,学会包容,坚强,对自己的理想境界而努力。而且人与人之间要互帮互助,团结、齐心,才能做好每一件事情,在别人有困难的时候,大家可以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伸出双手来帮助、安慰他们,而不应该嘲笑,捉弄他们!

第32篇:《一百条裙子》读后感

这本书里有几个人物,第一个人物是马蒂埃,第二个物是个人物是佩琪,第三个是旺达。

一开始马蒂埃和佩琪,几乎是所有恶作剧的挑头人,她们俩的成绩良好。佩琪是学校里最受欢迎的女生——她很漂亮,有许多好看的衣服,还留了一头褐色的鬈发,马蒂埃和佩琪,她们成了好姐妹。旺达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女孩。她的成绩并不好,但是她很努力的读书,她说她家有一百条裙子。可是谁也不相信,大家让她穿到学校来可她总是穿着一条蓝色的裙子,所以大家都不相信她有一百条裙子。有时在路上大家都会捉弄她,旺达都默默的忍受着痛苦。

有一次塞西莉有了一条新裙子,就在大家面前展示,旺达也走过来加入她们的时候,马蒂埃也正走过去靠近佩琪,她也想好好儿看看塞西莉的新裙子。他没有理会旺达,并且这时又有几个女生聚拢过来,全都在欣赏着、评论着塞西莉的新裙子,人越聚越多了。每个人都在争先恐后地跟同伴说着,但还是没有一个人跟旺达说话,虽然此刻她就在这里,也是这群人中的一员。女孩子们愈发紧密地塞西莉团团围住,而且还在不停的说着、赞美着塞西莉。旺达不知不觉地被围在了人群中,但是没有一个人跟旺达说话,甚至没有一个人注意它的存在。还有一次,佩琪用一种特别谦和的语调跟旺达说话,就好像她是在和梅森老师或是校长讲话一样。“旺达。”她会一边说着话,一边碰碰她身边的同伴,“根我们说说,你曾经说过你的衣柜里挂着多少裙子来着?”“一百条。”旺达回答说。“一百条”周围的女孩子都尖叫着表示怀疑,就连在一边玩“跳房子”的女孩子们也停了下来听她们说话了。“嗯,一百条,全部都是挂起来的”旺达说道。然后她就闭上薄薄的嘴唇陷入了沉默。“都是什么样的?我敢打赌,肯定都是丝绸的吧?”“嗯。”“还有天鹅绒的吧?”“对。”旺达慢吞吞的说:“全部都在我的衣柜里。”女孩子们便忍不住爆发出刺耳的笑声来,一直笑出眼泪为止!

终于有一天,旺达因为受不了这些嘲笑而转学了,她给大家留下了一百条“裙子”。捉弄她的那些女生发现原来旺达是多么爱她们,并且旺达是一个非常可爱的女孩。可是旺达再也没回来了……

第33篇:《一百条裙子》读后感

这个星期,我读了一本名叫《一百条裙子》的书。这是一本十分美好的书,令人百看不厌。

《一百条裙子》的主人公是有着怪名字的女孩——旺达佩特斯基,她每天都穿着一条旧裙子,也正是因为她的怪名字和旧裙子,所有女生都喜欢借此嘲笑和捉弄她。直到有一天,旺达突然当众宣布自己家里有一百条各式各样的裙子,可随之而来的却是大家更多的嘲笑,同学们不仅不相信她,还经常因为这个捉弄她,但旺达都默默的忍受着。终于有一天,旺达转学了,她真的留下了一百条裙子——旺达用画笔画在纸上的精美裙子。嘲笑和捉弄过旺达的女生们这才发现,旺达原来是多么的可爱、聪明,于是她们决定写信向她道歉,并且去把她找回来。可是,她们到了旺达家,见屋里什么也没有,这时她们才知道,旺达搬走了。

读了这本书,我很感动。我认为,旺达是一个善良、大度、有梦想的好女孩。无论大家怎么嘲笑、捉弄她,她始终没有报复过那些女生,而是坚持着自己的梦想。一个人的衣橱里不可能有一百条各式各样的裙子,可旺达却用手画出了一百条裙子,完成了她的梦想。正如书上所说,每一条都荡漾着旺达美丽的梦想!

第34篇:《一百条裙子》读后感

《一百条裙子》讲的是旺达.佩特罗斯基住在波金山的乡间小路边,在学校里受到同学们的冷嘲热讽,唯一的原因是——名字太独特奇怪了。有一天旺达说她家有100条裙子,大家不相信,嘲笑得更厉害了,她只好默默地忍着……直到有一天,旺达转学了,她在绘画设计上得了第一名,她把其中的两幅画送给了嘲笑自己的好友——玛蒂埃和佩琪。大家这时才知道,旺达是多么地爱大家,当他们来找她时,她已经走了,去大城市里了……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让我知道要多给予,少想别人的缺点,多想别人的优点。

我推荐大家多读读这本书,这本书可以让我们懂得知识和道理。

第35篇:《一百条裙子》读后感

《一百条裙子》这本书我读了不止一遍,主人公叫旺达。内容说的是旺达家里很穷,总穿着一身衣服上学,班里的同学经常嘲笑她,拿她取乐。一天,当女生都在欣赏一位同学的漂亮裙子时,旺达也去了,羡慕的同时,她不小心说出自己家里也有一百条裙子,大家除了不相信,更是拿这件事捉弄她,旺达终于受不了,默默地转了学。

大家对旺达很好奇,当明白真相时,同学们非常懊悔和内疚。因为旺达在家里的确画了一百条裙子,每一款都精致漂亮,她在服装设计方面很有才能。当老师宣布旺达获了美术比赛一等奖时,同学们都为平时没有发现旺达的聪明而自责,更为取笑她而难过。大家决定把她找回来,可是旺达不会回来了。她原谅了大家,把她的作品送给每一同学,那些裙子好像是给每一位女同学量身定做的!原来旺达那么爱自己的同学!所有的人都为旺达的超人的才能和宽容的胸怀折服!

我认为同学之间应该珍惜彼此的情谊,不应该讽刺挖苦与嘲笑,否则会留下终生的遗憾。

第36篇:《一百条裙子》读后感

这是一本很适合女孩子的读物,读过后,女孩子们的心会变得加澄澈、透明,友爱就像阳光洒满每一个角落。

旺达.佩特罗斯基是一个家庭贫困、非常坚强的女生。因名字的特殊和旧衣服被同学歧视、冷落、嘲笑。而她并没有失去自信,对美好的向往和追求,对愿望的坚持感动着我们。

玛蒂埃和佩琪在看旺达留下的“一百条裙子”,无比虔诚,无比激动,忘了自己,只有旺达,只有“一百条裙子”,只有赞叹,只有欣喜,还有深深的自责,她们微妙的心路历程,见到了一个真实的旺达。她们的理想跟旺达道歉,但是没有机会了,只能用想以前那个安静、勤劳朴实、爱干净、爱美、聪明、执著、大度的旺达。

我们都有美好的愿望,这个愿望是天真的,是可爱的是,是奇怪的,旺达那可爱的小女孩靠自己的双手、坚持实现了那美好的愿望。

第37篇:《一百条裙子》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百条裙子》这本书,它讲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的故事。小女孩叫旺达,大家都不喜欢她,因为她有一个奇怪的名字,还有一条就裙子。

她说自己有一百条裙子,大家都不相信她。有的说:“谁也不会有这么多条裙子。”有的说:“你真会胡说八道。”还是不喜欢她,而且还嘲笑她呢!她一直在默默忍受,终于有一天,她再也忍不住了,转学了。后来大家都很想念她,写了一封信给她,希望她能回来。可她再也没有回来。

旺达小女孩真可怜,总是受大家的嘲笑。我知道了,交朋友时,我们不能根据她的长相、穿着打扮、名字和贫富等来判断是否和她交朋友,而要看她的的心是不是善良的。

第38篇:《一百条裙子》读后感

一百条裙子这本书是美国埃莉诺.埃斯特斯这位伟大的作家写的,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旺达佩特罗斯基是一个有着奇怪名字的女孩,也这是因为她的奇怪名字和旧裙子,所有的女孩子们都喜欢作弄她。可是有一天,旺达突然说她家里有一百条形态各异,各不相同的裙子。随之而来的是更多的嘲笑和捉弄。根本不会有人相信她,而且大家都会拿这件事来捉弄她,而旺达却默默无语的忍受着。

有一天旺达终于因为受不了这些嘲弄而转学了,捉弄过她的女生发现原来旺达是多么的爱她们,而且旺达是一个非常可爱、听话、聪明的女孩。于是她们决定写信给旺达,可是旺达会不会原谅她们了,作者并没有说明。

读完后,我想旺达一定会原谅她们的。因为她非常善良,不喜欢和别人计较,这种优良的品德值得我们学习,同时我们也要相信别人。有时候相信是一种美德;有时候相信是一种鼓励……如果没有了相信,就像生活缺少了一种色彩。

这文让我想起以前我在班上偶尔会捉弄同学,这是不好的。如果同学不和你玩的话,那会是意见多么让你伤心的事情呀。所以我以后要改正,不能捉弄同学,要和同学友好相处,团结友爱,相互帮助。

第39篇:《一百条裙子》读后感

我最近读了《一百条裙子》这本书,非常喜欢,因为它告诉我很多道理。

书中主要讲述了发生在一个班级的故事,旺达是一个有着奇怪名字的女孩,她只有一条裙子,但她去说自己有一百条裙子。班上另外有一个女孩叫佩琪,她和她的好朋友马蒂埃还有全体学生都喜欢嘲笑旺达,取笑她只有一套裙子,后来旺达就没有去上学,最后大家才知道她转学了,就在得知旺达转学的前一天,旺达设计的一百条裙子获得了大奖,他把绿色带花边的裙子给了佩琪,把蓝色的给了马蒂埃,谈们收到礼物都很后悔认识到了自己错误。

我觉得自己有时也像书中的马蒂埃,嘲笑同学、欺负同学,而且我们班中也有书中的现象,有时候会有很多同学欺负一个人,以后我要改变自己,尊重同学,与同学和睦相处。

第40篇:《一百条裙子》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百条裙子》这本书后,真是感慨万千。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名叫旺达的年轻女孩,她因为家里穷,没有钱买新衣服,只好天天穿同一条裙子。就因为这样而被同学嘲笑。为了吸引别人的注意,挽回自己的颜面,她撒了一个谎,说自己有一百条裙子。她为让别人真的相信自己,就花了很多的功夫画了一百条五颜六色、款式各异的裙子,没想到她的设计竟然得了大奖。可在她成功后,她却没能听到同学们对她的赞许,因为她选择了离开,永远地离开了这个让她伤心的地方。

我觉得,我们应该象旺达一样,坚持心中的愿望,最终走向成功。不要怕困难,不要被困难吓倒。要克服自己的自卑心理,勇敢地抬起头来战胜它,超越自己。只要心中有坚定的信念,不放弃,就一定能实现愿望。在生活中,也应该这样,坚定的信念和乐观的态度能够引领你走向成功的大门,赢得属于你自己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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