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干倘卖无的读后感合计86句-经典语录
今天音乐课上,陈老师给我们观看了《搭错车》主题曲视频,从中欣赏了主题曲《酒干倘卖无》。
《搭错车》讲述的是一个捡垃圾的男人在捡垃圾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个女婴,善良的他抱着女婴在那里等了一个多小时也没有人来领取,只好满怀欣喜的带回了家。但是遭受到了妻子的反对,但男人看女孩非常懂事,便坚持留下了她。那个男人明知道女婴不是自己的亲生女儿,却甘愿把她从小拉扯到大,既当爹又当妈,教育她如何做人,教她学习,把自己所能全部无私奉献给了她。女孩有一副好嗓子长大后,城里的公司要女孩去当歌星,女孩当上了歌星,她如愿以偿,可是她的经纪人表示:如果像女孩的粉丝们公布了女孩的身世以及他那个捡垃圾的养父的话,媒
震撼人心的弦律加上超越了自我的人间父爱,毫无保留的爱!
便成了我眼中、心中感动的泪水。哪里有爱,哪里就有生机!!!
【第1篇】电影搭错车优秀
在观看这部影片时,我就告诉自己在看到那个镜头时不要哭。可是,还 没有到那个镜头我已经泣不成声。
那个镜头,只是来福被摩托车撞倒,再碾压过去的镜头。周围很多人多以为我是被感动的,其实,只因为我也有一只狗,也同样,被车了……那只狗的名字叫做花花。我从未把花花当作一只狗,而是把它当作一个朋友、家人。和我一起养它的还 有两个姐姐。
花花的一毛一是白色的,冬天在雪地里跑几乎看不见它。然后再突然窜出来要我们的裤腿,还 不松口,硬是要把它拖到商店门口,再由我们三个人中的其中一个去买火腿。喂给它,花花才会晃晃它那个可一爱一的脑袋,一蹦一跳的去吃火腿。夏天时,我们三个人玩的不是过家家,也不是捉迷藏,而是玩搭狗窝。那个时候我们对狗窝没有概念,但还 是津津乐道地盖,再津津乐道地拆。如此反复了两个星期,一个“很好”大家都满意的狗窝搭好了。一个姐姐还 拿来不用的一床一单,给花花当被子。那是一条淡粉色的布料,可是调皮的花花,还 是奈不住寂寞,每次都弄倒我们尽心制造的狗窝。让我们又气又恼。还 要重新盖,盖了又弄塌,塌了又重盖。如此反复,直到花花不在了。
花花去世那天,我刚从大姑家回来。却听到“花花没了”的噩耗。我发了疯的寻找,一直找到那个空落落的狗窝。我才猛地发现:花花真的不见了,它真的没有了,以后再也听不到花花的叫一声了。然后,我静静的坐在那儿,听姐姐说花花被车撞了,之后被人扔进了垃圾箱……我心里一阵酸楚,“花花,你的淡粉色的被子在这儿,你弄塌的狗窝我也会尽快盖好的。可是,你去哪儿了?”
直到第二天,我的心里只有酸楚,却没有流下一滴眼泪。过了很久,我经过后院时,一习一惯地叫了一声:“花花”却迟迟不见那一团一白色的身影,我的眼底才出现了一层水雾,继而从我的脸上滑落。
记得《藏獒多吉》里说过:“人类把狗当做他们的朋友,相同的,狗也把人类当作他们的朋友”花花是我的朋友,我也是花花的.朋友。这是我在花花去世当天的最亮的一颗星星下说的话,因为我相信,那就是花花。
星星,亦是我的花花,你还 好吗?
【第2篇】电影搭错车优秀观后感
最早听到这首歌是在2005年高考后的暑假,那时的我只是为这首歌的旋律所震撼,并不能听懂这首歌的歌词含义,甚至对“酒干倘卖无”这个歌名都不明白。直至今天,学一习一劳累之余,想听几首歌休息下,无意间又发现了这首歌。熟悉的旋律响起,触发了我对彼时心境的回忆,也促使我去探听更多这首歌的讯息。这时我才知道,“酒干倘卖无”是闽南语“有酒瓶子卖吗”的意思。这首歌出自一部电一影《搭错车》,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哑叔在战争中被人割破声带变成了哑巴,后来去了台湾,以收废瓶子为生。一天在路边发现了被遗弃的女婴“阿美”,带回家抚养。妻子因不堪贫苦的生活再抚养一个女婴而离他而去,哑叔则在邻居的帮助下抚养阿美。后来阿美第一次开口说话,就是叫哑叔“爸爸“,这令哑叔激动不已。在阿美四五岁的时候,邻居和哑叔打算杀了一条狗吃肉,趁着两人说话的时机,这条狗跑到正在做作业的阿美处,阿美请求救助这条受伤的狗,邻居和哑叔只好答应,阿美为这条狗取名“来福“。阿美在学校被同学嘲笑父亲是收废品的,邻居家的孩子阿明则来保护阿美不被欺负。阿美摔倒的时候,面前出现了一条眼镜蛇,来福则无畏的扑过来与眼镜蛇搏斗救下了阿美。阿美长到后,到歌厅唱歌,邂逅了怀才不遇的作词时君迈,两人情投意合。时君迈为阿美写词,提高演唱水平。阿美被经纪人看中,被包装成了明星,被限制与哑叔、邻居等接触。在一次发布会上,哑叔和阿明穿上最得体的衣服去见阿美。当记者们询问阿美的身世时,经纪人说得冠冕堂皇,并阻止阿美与哑叔想认。为了不伤害阿美,哑叔决绝的拖着阿明离开。在阿美红遍台湾东南亚的时候,哑叔却独自承受着思念阿美的痛苦。哑叔在公路上颤巍巍的走着的时候,因为时刻惦念着阿美,而没有注意疾驶的摩托车。来福将哑叔扑倒一边,自己却被摩托车碾过。在确认来福没救后,为了减少来福的痛苦,哑叔忍痛杀死了来福。失去了来福后,哑叔变得更加的消沉痛苦,只能在电视中才能看到苦苦思念的女儿。在与拆迁人员的抗争中,阿明被倒塌的房屋砸死,阿美却没有能够为儿时的玩伴送行。相伴数十载的邻里被迫分别。时君迈偶然到哑叔邻居的小面馆吃面,听到哑叔吹着“酒干倘卖无“调子的小号而触发灵感,写下了《酒干倘卖无》这首词,一交一给阿美希望她能够在演唱会上唱出这首歌,“唱给所有需要一爱一的人,特别是你的爸爸”。终于,哑叔在电视里观看阿美的演唱会的时候晕倒,阿美赶到医院,却没能见到哑叔的最后一面,一遍一遍地呼喊着“爸~” 。故事以阿美在舞台上含泪呐喊般演唱《酒干倘卖无》结束。
看着这部电一影,双眼满含泪水,心中涌动着无限的感动。世间真一爱【第1句】:人一性一的最美往往存在于偏僻的角落,发生在卑微的人们身上。哑叔的深沉父一爱一,时君迈的艺术执着,阿明的暗恋情怀,来福的舍身救主,家人的无私亲情,儿时玩伴的纯真友谊,邻里的互帮互助…
看完这部电一影,终于可以将每一句歌词与故事里的人和事联系起来。这首歌是女孩发自肺腑的心声,是子女对伟大父亲的忏悔和歉意。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孝而亲不待,奔波忙碌的我们可曾想着家中苦苦思念着你的父母长辈呢……
写《初朵的秋天》的整个过程中,童年记忆如一本图画书,在我的脑海中一页一页翻动不止。落满银杏叶子的河滩,逶迤狭长的乡路,顶着麦秸垛的打麦场,绿油油的花生地,昏暗神秘的代销店,读书郎朗的小学校,开满花朵的大槐树。骑着自行车在打麦场和乡路上疯跑的少年,孤独地走在墙根阴影里的我,永远坐在炕上糊纸盒子的奶奶,绣花和薅兔毛的母亲,胖胖的小妹妹……
现在,天光昏暗,春节还没完全过去,但不知为何,外面一片清寂,连零星燃响的鞭炮声都没有,不禁令我疑惑,昨天我是不是真的曾经回到过那个被我命名为“槐花洲”的村庄。千真万确,父母和姐妹的容颜,热热的土炕,大锅里做的饭菜,还有犹在耳边的乡音,这一切都在提醒我,昨天我的确穿过那条乡路,回到“槐花洲”,与父母和姐妹完成了一场仪式化的短暂相聚。我们姐妹四人带着各自的孩子,穿过那些熟悉而陌生的村街,去给村里的亲戚长辈拜年。乡路和村街当然都变了样子,铺上了干净平整的水泥,不再是过去黄腾腾的土路。几个孩子中,两个大的已经读高中,两个小的只有九岁。读高中的外甥安静地跟大人走在一起,两个九岁的孩子则兴奋地欢叫,奔跑,追逐,头上渗着亮亮的汗珠。
恍惚间,我感觉那两个孩子正是小时候的我,然而,一切却那么不合拍——显然他们就是他们,无法跟我记忆里的孩子进行哪怕一点点的置换。在伯父家的院子里,我看到了贴墙修建的兔窝,那一格格像楼房窗口似的窝里,卧着一只只长毛兔,它们正是《初朵的秋天》里的那些兔子。我长久地伫立在兔窝前,看着那些熟悉而遥远的小动物,看着铺在它们身下的晾干的花生蔓,眼眶慢慢地湿润了。自从离开“槐花洲”外出
是的,这正是我记忆里的那些格子间,那些兔子,住在墙上的兔子。村庄的许多地方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包括我小时候住过的老房子,其实也早在二十多年前的一场变故中被父母卖掉。如今父母住的房子,早已不是过去我记忆中的了。我忽然明白了自己想哭泣的原因——惟有在伯父家院子里看到的那些兔窝,那些兔子,它们没有背叛我的记忆,还一如既往地待在三十多年后的今天,等着我回去相认。
从伯父家里出来,走在村街上,我们遇到一个中年男人向我们问好。我依稀从他的脸上看到一丝熟悉的影子,却想不起他是谁。但我确定,他一定是我儿时的伙伴,曾经骑着大金鹿自行车,鸣着铃声,在乡路上风驰电掣地骑来骑去的那些野小子中的一个。他是《初朵的秋天》里的小武,是梭子,是许多小武和梭子中的一个。显然,他当年没有像我一样考上中专或是大学,从而把户口带到城里,而是永远地留在了“槐花洲”,在那里娶妻生子,延续旧日的生活,或者跟其他村人一起,不经意地随手抛弃着某些旧日的生活,投入往前奔跑的岁月。
其实,不仅仅是春节,每次回乡,返回城里后我都要难过几日。几个姐妹分别住在不同的地方,每年相聚的次数也是屈指可数。那些关于各自生活的叙谈,每次都提醒我,我们早已不是童年的我们。我那曾经像初苗一样会拉小提琴和弹吉它的大姐,如今可能根本想不起那两样乐器了。小妹依然胖胖的,哪怕偶尔从一瞬间窥见初果的纯稚,我也会感到一种如获至宝的喜悦。是啊,我们都长大了,正在慢慢变老,童年拥有的一切,正被岁月抽丝剥茧般地偷走。如今的孩子,基本都是独生子女,他们无法想象有好几个兄弟姊妹的那种家庭生活是什么样子。我一直对遗传基因感到神秘费解,比如我们姐妹四人个个性情不同,某些方面甚至相差万里。我在家里排行老二,从小就比其她三个姐妹敏感,到如今依然如此。性情个个不同的几个孩子,免不了互相之间有亲疏之分,我记得小时候我跟大妹妹特别好,而我的姐姐则跟小妹妹特别好。我在《初朵的秋天》里很用力地写了四姐妹之间的'情感发展,希望能让现在的孩子了解这种他们不曾经历过的情感。当然,现在开放二胎了,像我儿子钢镚这么大的独子,有些人可能会有弟弟或妹妹了,他们将不再孤独,同时也将面临相处中的各种情感问题,我希望他们从这本书里学习到跟弟弟妹妹相处的方式。
我的儿子钢镚已经快十岁了。这些年,跟他讲讲我的童年的欲念时常会有,但每当它冒头的时候,我又感到一种叙说的艰难。或许正因为此,才促成了《初朵的秋天》的创作。在动笔写的时候,我将之定义为“一部以儿童视角来完成叙述的成长小说”,我想,这或许是让钢镚了解我童年时生活的最佳方式。父母把生命赋予了儿女,他们之间总要互相了解。
跟钢镚差不多大的孩子,他们的父母也差不多处在我这样的年龄。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出生的这一代人,我们经历了不同的历史转型,时代烙印不可避免地让我们成为了极为特殊的一代人。比如说,“包干到户”,这个词汇出现在《初朵的秋天》里,肯定会让小读者们感到陌生。我还记得,家家户户拥有了自己的土地之后,胶东南部一带农作物以小麦、花生为主,我们家里正是靠着秋季卖花生所得,及卖兔毛所得的几千块钱,供养着姐妹四人上学读书。那个年代,庄稼和我们的关系是那么密切,如今的孩子不可能懂得。还比如,我小时候其实是像初苗那样,狂热地梦想成为一名歌唱演员的,甚至计划过偷偷给当时的东方歌舞团团长王昆写信自荐。而我的姐姐,她其实很想当一名作家。当她从师范学校放暑假回家后,我偷偷发现她在一个塑料皮本上写下的小说开头后,我难以形容那一刻的震惊。我还记得,有一次,我和姐姐在跟着收音机学唱程琳的歌《酒干倘卖无》,母亲却逼我们去花生地里拔草,我恨恨地对姐姐说——妈根本不懂我们的理想,我们将来一定不能这样对待我们的孩子。呵呵,我们那时候的理想,不知道会不会被如今的孩子笑话,但每每回忆到那些,我就有种想要对钢镚叙说的冲动。希望如今的孩子人人都有自己的理想,不要管那理想有多么狂妄,它一定是美的。我还希望如今的孩子能够热爱大自然,热爱动物。我在书里写到了狗和猫。我小时候曾经有一只猫玩伴,有一天,它误食了鼠药,我把它抱在怀里,三天三夜,它最终挣扎着死去了。它死去之后,我用被子在炕上围了一块区域,把它放在那里,不许任何人碰它……孩子们必须知道,动物永远都是我们的朋友。
因此,我们需要让我们的儿女了解我们,了解我们成长的那个年代。我也希望《初朵的秋天》能给跟我同龄的父母们带来一丝童真的慰藉,带你们回到正在渐渐丢失的记忆。我更希望,你们能跟着孩子一起阅读这本书,并把童年时代那些跟庄稼有关的故事,讲给自己的孩子听。
最后,我想说,我是一个从事了十五年成人文学写作的作家。我非常欣慰和感动,我的第一部儿童文学作品奉献给了我的回忆,奉献给了《初朵的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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