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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叛小说读后感

《法国对美国的背叛》读后感

对过去三十年问法国和伊拉克关系的历史以及这个两个国家在军火和石油交易中的大规模腐败,蒂默曼的论述极具说服力。

作为一名驻法国18年的记者,他是个名副其实的观察家。

美国和法国在经历了200多年的荣辱与共之后,他们的联姻正在以一种激烈的方式瓦解。

《法国对美国的背叛》将披露鲜为人知的内幕。

求一篇小说读后感

看《诛仙》,竟觉得无法放手,连续看了17个小时,终于听到陆雪琪在黄清殿上,那低沉却似斩钉截铁、断冰切雪般的声音:“我不愿

”突然,一股令人窒息的悲哀感觉涌上心头,在命运面前,人真的有选择吗

《诛仙》一开始就表明人永远无法反抗命运。

序章中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诌狗

这世间本是没有什么神仙

”既然天地对万物都公正无私,它就容不下能超脱尘世,长生不死的“仙”

谁能成仙,谁想勘透天地之隐秘,夺万物之造化,必为天地所不容,遭天劫而灰飞烟灭;所以书中说这世间本是没有什么神仙,因为欲成仙者天必诛之。

剑名“诛仙”,表面上看指的是一把古剑,青叶祖师从幻月洞中得来,却无人知其来历;剑身似石,谁能以石头造出神剑呢

剑是仙家利器、伏魔法宝,却为何名“诛仙”,不称“诛魔”呢

在“诛仙”面前,看起来天下无敌的大魔头们像小孩子一样不堪一击,既然有此剑,怎会有正邪万年之战,邪恶应该早就烟消云 散了。

在我看来,“诛仙”不是人造之物,而是天地所生,授于凡人;其使命不是伏魔,而正是诛仙。

谁能成仙,谁能长生不死,谁能上窥天道,挑战天地的权威,超脱命运的摆布,必被“诛仙”诛之。

也就是说,“诛仙”是天地用来对付敢于对抗命运的凡人的利器,就是天劫。

书名《诛仙》,不仅是指一把古剑,而是指这个故事原本就是要诛灭成仙的人。

我觉得故事中有四个人成仙的资格,普智、万剑一、鬼王 ,还有张小凡,他们注定命运悲惨;普智是得道高僧,一生都在为善,却在满手血腥、悔恨愧疚中死去,德行道行付诸东流,还害了自己心爱弟子的一生,也许不过是因为想到了个或许会长生不死的办法,希望有人能够实践他的宏愿。

万剑一一世英雄,被一群自己舍命守护的人残害,却无人为他说话,最后成为一个不见天日的老头,而苍松也因他而成为人所不齿的叛逆。

鬼王真情真性、雄才大略,却注定丧妻丧女(周一仙语),一生孤独,妻为碧瑶而死,碧瑶或许最终会为救小凡而死在其父亲手上,看来鬼王必会成魔,不得善终。

最后就是我们的小凡,只有他将佛、道、魔集于一身,得窥天书,也许最后只有才能成仙,可是,因其倔强而得佛,致父母惨死,因其恋旧而入魔,致众叛亲离,因其纯善而学道,致爱人长眠。

这一切本不是他所愿,他只愿平平凡凡,却被命运玩弄,何为苦,这就是苦,何为不公,这就是不公。

既然天地不仁,所以决定抗争

四人中,唯有小凡可成仙,所以“诛仙”必诛小凡。

天地将借谁之手诛仙、诛杀小凡呢

只有两个人有这个资格,陆持天玡,林持诛仙,诛小凡于青云山。

陆雪琪,本是九天仙子,嫡落凡尘。

在天帝宝库前,在那个天旋地转的瞬间,她身不由己地飞向死亡,可是,她的脸上,竟没有一丝的伤怀,没有一丝的恐惧。

在鬼厉,不,是在当年 的张小凡面前,她忽然笑了。

苍白的笑容里有从未出现的温柔,在如此凛冽的风声之中,她的唇轻轻开合,凝望着身边的人。

有四个字, 穿过了风声,穿过了鲜血,更像是穿过了岁月时光,在十年间轻轻徘徊,然后,萦绕在他的耳边,回荡在他的深心。

“你,回来吧……”。

在那个明月当空的夜晚,在天玡蓝色忧郁的神光你,她说:“如果可能,我情愿放弃一切,跟你一起到天涯海角。

”在青云山上,她霍然转过身去,背对著这玉清殿上所有的人,向著 那个高大雄伟的殿门之外,向著那片无垠的青天之外的远方,向著远方未知时地方深深凝望

那一眼是怎样的情怀

黄清殿上,有她低沉却似斩钉截铁、断冰切雪般的声音:“我不愿”,我的泪水差点夺眶而出。

这样的女孩,怎可以舍却,怎可以放弃。

然而,不愿,能不为么

天玡与噬魂,本来就是死敌,八百年前是,八百年后也是,这是它们的宿命。

她可以为他去死,却不能摆脱命运的作弄,终于要挥起天玡,也许也是为了他。

真正痛苦的人可能就是雪琪了。

林惊羽,青云门的俊秀,万剑一的传人,绝世资质,重情重意。

张小凡真正的兄弟,不管他是魔,还是仙,“即使将来性命相搏,他也永远是我的兄弟

”这才是真正的男儿,真正的朋友。

但他与小凡似乎也是命运相背,年少时就因一时意气差点杀死小凡,却最终使小凡遇上普智,《诛仙》由此开始。

开来最终能拿起 “诛仙”,斩断摄魂的人必定是他了。

我不知道萧大(或者说命运)会如何安排,但我觉得小凡必定会一定会成融合佛、道、魔而成仙,但他也一定会入魔,迷失本心,不是因为自己,而是为了别人。

“什么正道

什么正义

你们从来都是骗我。

我一生苦苦支撑,纵然受死也为他保守秘密,可是,我算什么…… ”,由他的爱人,他的兄弟拿起天玡、诛仙,为爱人所诛,为兄弟所诛,对他来说,未必不是一种解脱。

这就是反抗命运的代价,人欲成仙,天必诛之。

还有一个人,不得不说,碧瑶。

她是个很纯粹的人,为爱的人生,为爱的人死,永远那么美丽,不带一点怨气。

我猜测,碧瑶必定会醒,但又必定会死,也许是为了救与其父鬼王反目成仇的小凡,而死在父亲手里。

九幽阴灵,诸天神魔,以我血躯,奉为牺牲…… 三生七世。

永坠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

她无怨也不悔,在所有人中,她是最幸福的一个。

突然感到悲哀,为了诛仙,为了小凡,为了雪琪,为了碧瑶,为了惊羽,为了这天地终于还是天地,为了爱人终于还是要分离。

我们终究 只是诌狗而已。

第二篇:胸口的那颗朱砂痣,夜半的一缕明月光 —感悟《诛仙》 在传统的武侠小说中浸淫着长大,若非是一位知交的极力推荐,我决不会想到去看《诛仙》 。

《诛仙》——网络大虾萧鼎的玄幻(或者说仙侠)类巨作,凭着奇瑰 的想像,宏伟的气势,雅致的语言,一下就吸引住了我。

在那十数卷隽永的泪与笑里,多少未曾意料到的千回百转啊

其中有情有义:看似无坚可摧的情义后面 却隐藏着背叛,表面的背叛后面又有磐石不移的情义;其中有佛有魔:似铁的佛颜里突现神魔的狰狞,而魔者狠辣的表象下又有多少脉脉温情

谁能忘记改变小凡一生的、普智与苍松间那场波澜诡诘的斗法

谁能从万人往潇洒无伦、笑傲苍生的王者脸上读出鬼王与长眠的女儿独处时,那哽咽的半分啜泣

萧鼎的笔,是清水里的一株红莲,在水墨山水般淡淡的背景下摇曳着的数叶菡萏;没有太多浓墨重彩的渲染,恰似一道清清的浅流,慢慢地汇成一江大川,不经意间就渗入了人的心底。

起首两节的平铺直叙,被奇突起的灭族惨祸推入小小高潮,预示着看似平凡的张小一生的坎坷多变。

如果只是一个祸起-学艺-复仇的 简单故事,流俗的情节很难满足我们已被网络养得万分挑剔的胃口吧

《诛仙》的高明处便在于,把许多武侠小说用滥了的恶善神魔交替一番俗套和庄子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道家思想融合了起来。

苦苦追寻的真相,一朝揭开,却原来,造化弄人啊

小凡拼却性命只为遵守对普智临终时的诺言,可成就自己一切的师尊竟然就是夺去几百条生命的罪魁。

正道本来是恩义的化身,哪知晓高不可攀的凛然下面,沸腾着几许仇怨

莫说正邪的誓不两立、佛道两家的隔阂,就是青云门中,也有多少解不开的死结。

没有一百年前对万剑一的不公,何来苍松在青云大殿上的临敌背叛

没有苍松为报仇勾结魔教而让正道面对的覆灭危局,道玄又何必动用威力无穷的古剑诛仙

没有垂死的普智同时传给小凡的大凶之物噬血珠和佛门神功大梵般若,当年那无知的村野孩童怎会卷入正与邪的纷争

可是,命运里没有如果。

都说道心如水,佛法慈悲,白道领袖道玄的戾气却让令他宁可错杀、也决不放过。

漫天芒落如雨,天地何等肃杀;诛仙剑下,小凡的命运看似注定

人生一世,因缘宿命,冤冤相报;上一个仇恨衍生出下一个恩怨,就连拥有诺大法力的人,都一样被上天的翻云覆雨手所拨弄。

张小凡本是无辜,也要为环环相扣的宿业偿还。

神佛真是无情物吗

只见那流光溢彩的仙剑,绝不容情,铺天盖地,当头压来,压来~~~~命运,岂能改变

可是...... 是谁,那般温柔地祈祷

“九幽阴灵,诸天神 魔,以我血躯,奉为牺牲。

” 是谁,那般决绝地凄美

“三生七世,永堕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

” 无可抗拒的剑阵诛仙,粉碎了柔弱婉约的身躯;升腾而起的血色,污却了晶莹无暇的容颜。

只为了,古潭里浮起的唯一面庞,风雨里相拥的那一丝温暖。

碧瑶,魔教最有心计和权势的鬼王的独生爱女,为了在诛仙剑下救出爱人,不惜动用最惨烈的厉血毒咒逆天而行,以自己的魂飞魄散来换取情郎的生还。

怪不得啊,萧 鼎给她的兵刃是伤心小花;这凌波的瑶池仙葩将那三生石上一个还未承诺的美丽盟约,尽数空付了痴情咒誓。

伤彻的,何止是小凡的心,也是每一颗掩卷长嗟的心罢

幸好萧鼎的一念慈悲,让碧瑶的金铃摄去她的一缕香魂,留住了半分希望。

从此以后,平凡的青云门弟子张小凡不见了,只有狠辣无情的鬼王宗大将鬼厉,行尸 走肉地活在世间,生存的唯一意义就是寻找失传的摄魂术来唤醒长眠的她。

思悠悠,恨幽幽;怎生消得,狂心乘酒

岁月过往里,平添几多清瘦

魔教的无冕公主就这样成为了鬼厉胸口一颗无法除去的朱砂痣;忆起她,只有伤痛贯穿肺腑吧

但在鬼厉自己都不敢正视的心底深处,其实还有一个尘封的角落,收藏着一缕夜半的月光清辉。

天琊蓝芒的第一次盛放,就将陆雪琪冷若冰霜的容颜镂刻在了心上。

一出场,她就是这样一个高高在上的九天仙子,白衣胜雪,象一轮孤傲皎洁的明月,万众仰望。

法力傲视侪辈,比武台上凌空飘飞、使出神剑御雷真诀的小竹峰门下高弟,也会有凡人的七情六欲吗

故事的开始,陆雪琪的骄傲几乎显得无礼——她对着小凡手中难看的“烧火棍”时和其他人没什么两样,都是讥刺嘲讽,虽然她的高贵气质让她只用眼神表现一 切。

我常想,在什么时候,那身形单薄、似乎没有特别之处的少年却获得了这下凡仙子的垂青呢

是死灵渊下不顾自身安危的相救

是死泽瘴气里才看清彼此、便立即分离的瞬间

还是天帝宝库前,将已成死敌的自己从粉身碎骨里的一拉

一丝一丝的想念,在岁月里叠叠相加。

心头的第一次跳动,也许是在那人还情窦 初开、失魂落魄地恋慕着师姐时,便已悄悄地发轫。

不经意间,共同的患难已象一杯滋润心灵的清茶没有碧瑶的话,同门的金童玉女,也许有个令人遐想的未来吧

即使是正邪模糊的界限,也阻不住陆雪琪冰雪外表下飞扬的灵魂;越是这样看似冷酷的女子,其实越是多情。

就算小凡在古井的倒映里看见的是另一个人的玉容,他对陆雪琪的舍命救助也并不是无动于衷吧

只是通天峰上,诛仙剑下,那另一个她在小凡被师门和命运所弃的时候,拉住了他的手,付出了魂飞魄散的代价。

从此以后,更在何处回头

看完了十三卷《诛仙》,有三处令我泣下沾巾,无法自已:一次是为碧瑶的舍身奉献,却有两次是为了陆雪琪

曾记得,明月夜,小竹峰,有人直把眉峰攒了千 度。

梦里的万般思量,今宵的百次回顾。

天琊出鞘,在无边泪竹里的轻舞啊,争得寂寞几翦

坠入凡尘的仙子,为谁饮泣风露

苗疆的天水寨上,一度并肩而行。

她的脸上焕发出前所未有的神采,对鬼厉吐露情怀,然后拔剑独舞——表白,只是为了,斩断情丝

痴绝,狂绝......曾经靠近的两颗心,到如今经过多少伤怀叹息,却隔了一道深痕。

她亲手用剑刻下了这深痕,刻在世上,更刻在心上,一口殷红洒落的鲜血,便是明证。

“你这又是何苦

”鬼厉的这句话,又何必再问

忽然在脑海中浮现陈世骧先生为我深爱的《天龙八部》所写题记:“有情皆孽,无人不冤。

”两段情孽,一生一死(虽然一魂仍在),居 然可以用同一阕词来概括: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若说碧瑶之悲,让人悲铭五内、狂歌痛饮才能消解,陆雪琪之悲就是淡淡的,淡淡的忧伤,连绵不绝地刻在眉间心底,无从消解。

你有莫泊桑短篇小说中的一次政变的读后感吗

500字左右

1)“莫泊桑短篇小说”书看完这篇文章写的莫泊桑“我的叔叔于勒”百感交集。

在这篇文章中,“我的叔叔,”儒勒钱,我们全家期待他早日归来,你可以给“我们”带来的幸福,奢侈的生活。

但此行,当“我们”看见他上了船,他没有取得任何真正的钱,但是老卖牡蛎时,可怜的老水手。

像瘟疫一样在相同的“父亲”和“母亲”,尽量避免他。

这是什么原因呢

因为他没有钱。

换个角度想想。

儒勒真的不认识他的侄子是什么

它真的不认识自己买牡蛎是他的兄弟是什么

答案是否定的,他肯定认识。

因为他知道很多以前犯下的错,对不起,我认出他来。

再想想,为什么儒勒没有返回自己的家乡吧

答案可以了解到从主他的嘴:“他说有亲戚在勒阿弗尔,但他不想回到自己的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的钱......”如此说来,朱尔斯已经从以前的“流氓”改变成现在知道吃了不少苦头的血汗钱“卖牡蛎老头”,他至少他们知道是自力更生。

现在看着他,但克拉丽丝钱,怕他回来吃。

这就解释了,“我的母亲”是一个市场的钱,眼睛的女人。

和“我的父亲,”菲利普和母亲“唯利是图”,他们发现“我的叔叔,”这辈子是不是无菌的。

如果我是克拉丽丝时,我会和我的弟弟承认,因为人犯错误是不可避免的,如果悔改也是一笔宝贵的财富,我们应该原谅他,如果我是我的兄弟菲利普,无论流氓是如何可怜,然后就不管好,我会的,并认出他来,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远不会忘记。

2)“莫泊桑短篇小说”图书莫泊桑写小说,反映了当时的社会人情冷漠,意思是,不成熟的社会思潮,不公平的,蔑视劳动人民的底层分析,反映了人类虚荣的弱点,人类的骄傲,我们得到这些启示。

阅读“西蒙的父亲,”我感到深深的认为是一个强大的男人,西蒙虽然它是,但一个孩子可以承受他的“强”的压力外 - 说他没有父亲,小体,它经受住唾沫轰击,他的心,使他已逐渐扭曲像跳河,它是在这节骨眼上一个高大的工作人员菲利普来到他的身边,并答应给他做他的爸爸,这让西蒙的脸的力量,他返回到往常的笑容。

这篇文章使我母亲的一个深刻的理解和西蒙是西蒙镇遭受其他两个玩世不恭的时间,但那种痛苦遭遇白眼别人挣扎与情绪,西蒙已经遭受了戏弄在学校里,同学殴打,只是因为他没有爸爸。

即使一个孩子,他的父亲在前面的西门,还得意洋洋的说:“我父亲的墓地。

”这句话直言西蒙的心深深的伤害了世界上有好的人 - 菲利普,他让小的家庭摆脱坏运气绕组,使他们回到幸福的笑脸。

我觉得在今天的社会和社会莫泊桑它

有欺负,霸气的人,也关心体贴人。

在去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人们自发捐赠活动此起彼伏,一场大地震,我们中国人的心紧紧地联系在一起,让我们看到了牧羊人,让我团结,才能经受住各种困难,成为长城。

音乐之声是世界上永恒的美德,莫泊桑写的,它从来没有离开过,他希望每一个,人在世界上有一个良好的思想品德。

我们已经了解到的“项链”,画图是一个虚荣的女人 - 玛蒂尔德。

女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她有华丽的衣服,然后要醒目的珠宝首饰。

当时,它是这样一个社会,社会的女人看起来只要你可以找到一个良好的家庭生活,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他们的资本是外观,玛蒂尔德是个例外。

莫泊桑花了很大的空间来写玛蒂尔德在宴会上为了吸引大家的注意,之前的好,穿着在一次聚会上,她称赞的愿望,进入高社会向往,拟和后马蒂·斯图尔特失去的项链后在过去的个性改变,成为勤劳,善良,节俭,简单的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并提出个人的意见称赞玛蒂尔德的勇气,坚强的性格,因为她总是不切实际表示消极的想法。

从玛蒂尔德映射出这个小家伙的堕落的社会氛围,人们只是寻求满足物质和精神起来低。

读莫泊桑的文章,让我更加仔细地审视自己,社会,消除人类的贪婪,虽然这是困难的,但需要一点点去除,这个社会将变得更加和谐。

3)“莫泊桑短篇小说”书的乐趣,像一个很好的阅读这篇文章,由于种种原因,我还没有读入,也有被遗忘的。

后来,初中学校和教“我的叔叔于勒”,渐渐想起莫泊桑。

最后一个前几天,我从学校图书馆借来的“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花了几天的时间,我读的书,感觉好极了。

这本书是一开始的“羊脂球”,这让我很兴奋,终于可以读他的成名。

所以我读这本书,发现大多数文章的背景是英国和法国的战争,所有的文章都是关于社会现象。

我把“羊脂球”念了一遍又一遍是另一个英雄无疑是她的仇恨和蔑视反对侵略者,羊脂球的表现方式,但在相同的普鲁士人在酒店拒绝太高的水泥袋。

可想而知,她不可能同意侵略者的无耻要求,但她最终为自己心爱的“同胞”投降。

和那些虔诚的同伴的上流社会,她通过了普鲁士人在检查站使用后,彻底抛弃了她,甚至嘲笑她的牺牲行为。

我很生气,想在开始的时候,他无私地把自己的食物给大家吃的女主角,但在年底的嘲笑,没有吃的,只能眼睁睁看着别人吃,我觉得真是可怜的女主角。

女主角是一个背叛的英雄贞德,一个女孩,一个坚强的意志和伟大的形象爱国主义,她的钱或右侧的“同胞”我真的很喜欢他们的祖先背叛时,像圣女贞德抛弃了她那些同车,这是一个民族的悲剧。

莫泊桑的爱国主义的表现。

莫泊桑的小说是一个上流社会的蔑视和厌恶小资,但也提出了相同的批评,如在夫妻的“项链”是一次罗巴赛尔部长的党通过几十年的青春毁了,如果是虚荣心作怪,玛蒂尔德DS将不借朋友的项链,也失去了买一条项链相同陪朋友落入高利贷的陷阱后,开始了艰苦的生活。

最凄美的是玛蒂尔德DS遇到的欠款后,一个朋友借给项链一种放松,骄傲,在她看来,为了支持门面的牺牲终于得到了反映。

“骑术”中的主人公,是唯一一个在家庭以外的组织活动,其华丽的视线,但尴尬 - 他打一个女人,谁声称的损失的能力工作。

他被迫采取一生的赡养费,老妇人的责任,是不是很好的家庭生活,这一天是从越差不同,除了给别人,这是莫泊桑的社会不满情绪也可强调他是多么有关国家,以笔为武器,告诉社会缺陷。

此外,在普法战争,爱国主义感染莫泊桑,拿着猎枪丛林深处开始游击活动。

也可以看出他的爱国。

我们要学习莫泊桑的爱国主义,民族的缺点指出,关心国家,为国争光的。

无论是国家的主要责任。

4)“”莫泊桑短篇小说“本书语言阅读内容,这个月是”莫泊桑短篇小说“,结果让我非常沮丧,因为想都没想研究契诃夫的作品,然后非常仔细地用两个小时才能完成一个宏伟的,巧妙的书复查,结果意识到错误时,已经太晚了啊啊啊

及时努力,结果也置顶精华,很神奇的,头发分享下这本小说讲述的故事的主角,格里·勃兰先生为整个家庭组织郊游。

他们的家庭贫困,夫妻俩都在下降贵族,有两个孩子,生活十分困苦。

格里,勃兰先生获得额外的报酬,然后举办野餐。

因为他想炫耀自己的风头,结果骑打一个女人。

老妇人原本是家政服务,结果声称丧失工作能力。

所以格里,勃兰先生被迫承担责任维护老女人的生活。

这是不是一个富裕的家庭,简直是雪上加霜......看完这篇文章后,思维的基本过程是这样的:老女人,我没有字符 - >她也被迫啊 - >呵呵,还是应该低调。

事实上,这个女人是不是很有性格。

本身已恢复,但仍假装生病,勃兰先生诈骗格里赡养费。

有阅读的描述,让我觉得很恶心......文中说:“从早期完成的嘴,她不停地吃东西,脂肪慢慢起来,她很开心,和病人聊天,这不似乎已经习惯了漫步人生,如果五年后下楼,拍床垫,楼上送煤,在这里扫刷有生命,这是她的办公室得到充分休息。

“作者老女人的形象描述,仿佛吸血鬼一般,或像猪整天除了吃饭,除了享受,不要想闲来无事,让我想想觉得恶心......作者写道:“她让他们检查,让他们触摸,新闻,太刁钻的一面与开放偷偷看着他们的眼睛。

”看到老妇人的狡猾,为了以继续以欺骗赡养费,通过各种手段,用尽伎俩普通公民的狭隘,自私要显示的字符毫无疑问的。

因此,人际交往能力,性格第一。

虽然别人也不是你能假装生病怎么骗得了别人可能找不到,但在相同的时间无所事事,他的性格,尊严,人格也将消失......人格改变利益,不管别人的感受,只顾自己享受,万不可取

但是,相反,认为这是一个社会的迫害啊,老妇人可能有很多人一样,战斗的一生,他用尽了所有的能量在社会上打拼,结果是不只是微薄的收入和艰苦的生活吗

生活不抱任何希望,她已经麻木了,别无选择,当然,这可以让你的生活的机会了戏剧性的变化,她一定会迎头赶上。

自然无法控制自己的命运,格里·勃兰先生情况。

社会环境造就人,这也是不错的

此外,做事低调啊

格里·勃兰先生,是因为我想出风头,导致这场悲剧。

我们,实在令人痛心的灾难,但它确实是不难理解,无论做的事情时,要低调,低调做人。

因此,我鼓励对方,从低调的工作,希望良心。

还记得刚开始的生辰八字什么职位,今年预测灾害福大,做事低调,好处还是邪恶的,现在看起来非常合理的。

虽然低调不抢了风头,但也不会有任何大的失误。

我们的生活一定会这样

阅读文本后,想了一个长期的,沉思的,如果募集资金。

沈石溪经典动物小说读后感

是著名动物小说作家。

这本书上描写了的真挚情感------中,母鹰为了种族舍弃生子;中,水秧儿令可自己爸爸伤心也不愿背叛狼獾;中,亮被可爱的小狐打动,连自己的名声也不顾;中老牛为了孩子过好生活,不惜献出生命;中大白牙为了猴群的安危而献出生命……而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了。

的主人公是白珊瑚。

她是一匹漂亮的优种白马,从小与驯兽员娄阿甲一起长大,娄阿甲在表演中意外受伤时,她跟着汽车走了二十四里路,在娄阿甲死后,白珊瑚竟然绝食。

后来,她开始吃东西了,却想念主人,终于在她把一切安排好时,悄悄离开了马戏团,去了安葬娄阿甲的地方白珊瑚是一只有情有意小心谨慎的马。

,而某些人呢

连一匹马也不如

我们应该像白珊瑚一样为人着想------她在最后时刻为了马群不乱,儿子蓝宝贝不再想当头马,亲自踢了儿子一脚;我们应该像白珊瑚一样小心-------当牵马仙想把她牵走时,她不慌不忙地走,最后在门旁边蹬了他一蹶子后,踩得他鼻青脸肿;我们应该像白珊瑚一样知恩图报-------因为娄阿甲从小养育了她,她宁愿放弃自己在马戏团的优越条件,逃到娄阿甲死亡的地方悼念他。

这本书中别的故事也可以给你启发,我推荐你读一读它。

它是一本很好的书,每一个故事都有深刻的意义,每一个故事都能给你很大的收获。

《我这一辈子》读后感

[《我这一辈子》读后感]语文阅读课上读了老舍的小说《我这一辈子》,感触良多,《我这一辈子》读后感。

老舍《我这一辈子》是反应在社会变革与战乱横行的年代普通百姓的人生悲剧命运。

看完后让我非常的沉重。

但在悲剧故事下我不由的感受到老舍文笔下主人公的幽默与讽刺。

从小说里可以看出男主人公是一个“聪明,勤奋,善良,善于学习的人。

但这一切优良的品质又有什么用呢

这些并不能让他摆脱自身的困境,走出悲剧的命运。

每一次的努力与付出,最终全成了泡影。

在小说中我们可以看到男主人公的单纯与善良。

对于自己妻子可能的背叛,他没有产生过一丝的怀疑,有进行干涉。

这一切的”善良“举动不仅没能换取妻子的爱,还给妻子带来了跟别人私奔的机会。

他自认为对妻子不错,他认为比他师哥优秀,他困惑,他迷茫。

他想不通妻子怎会跟一个还不如他的人私奔。

这便印证了那句老话”好人难当啊“

男主人公在遭到无数社会不公的待遇后,终于明白无论一个人怎样努力的挣扎,自身的努力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读后感《《我这一辈子》读后感》。

在封建社会下人们的性格遭到了摧残与扭曲,在压迫下人们渐渐失去了独立的人格,学会了如何当”奴才“。

男主人经过三年的学艺和压迫,逐渐变成了”忍耐者“。

在男主人公当上巡警后,老舍通过他当巡警的经历。

给我们描绘了一个官场腐败,军队涣散,官员生活骄奢淫逸的世界。

人们在这种世界里,已没有了人格的尊严,当发生兵乱时,不仅是那些当兵的强盗在抢东西,更可恶的是抢劫的百姓比当兵的还多。

但老舍并没有对他们进行批判

是啊,命都没有了,那还讲尊严与道德呢

真是可悲可叹

从小说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些所谓的”巡警“只是一种摆设,他们被当成掠夺百姓民脂民膏的工具。

他们一边在军队,长官面前当奴才,他们一边又要受普通百姓的唾骂。

他们里外都不是人,这”巡警“可真难当

想活命还真痛苦。

老舍通过《我这一辈子》告诉我们,如果你生活在黑暗与腐败的社会中,不管是我这一辈子,还是自己儿子和孙子的一辈子,通通都只能忍饥挨饿,通通都只能给别人当奴才。

不管你在怎么努力也于事无补,除非这个社会变了天:变得光明与正义。

  〔《我这一辈子》读后感〕随文赠言:

【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一部恶俗狗血白烂小说的读后感

[一部恶俗狗血白烂小说的读后感]一部恶俗狗血白烂小说的读后感2011年02月07日星期一下午09:32一部恶俗狗血白烂小说的读后感是在贴吧潜水时看到有人求文,要毒蛇女王受的,有人回帖说段寒之,后面一溜加到了几百,于是百无聊赖中随手搜来打开看的,一部恶俗狗血白烂小说的读后感。

一看题目已经成见很深了,《大神养成计划》,简直是在头上顶了闪闪发光的来鄙视我吧几个大字大跳踢踏舞,但是还是开始看了,虽然明知道自己患有一旦开始看文就不得不全篇看完的强迫症。

是真的没想到会看出这么多感慨,这么多难过。

故事脉络也很简单,都是俗透了讲烂了的情节,十六岁出道的天才导演和世家公子恋爱,被家族长辈横加干涉棒打鸳鸳,利用少年导演的处女作的资金缺口制造种种可笑的误会让两人分开,之后公子远走他乡投身万恶的资本主义社会,而少年施展抱负功成名就,成了人上之人,这时候公子从国外回来,费尽心机收购导演一部影片的投资权,接近之。

谁料人心叵测世事无常,导演在娱乐圈混迹多年,私生活乱七八糟,这时候更是由于种种机缘巧合让一只典型忠犬随侍左右,并将该忠犬捧红为一线男星。

所以这整个故事的线索其实是忠犬君被女王受导演潜规则之后星路亨通大红大紫,两人情投意合相濡以沫最后终于美好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忠犬君单纯憨厚,对女王段也是体贴入微深情专一,女王段受过伤害,心力交瘁,妖孽的外表下是孤独脆弱的灵魂,两人一拍即合,还有广大粉丝热烈拥护,强力支持,工作生活配合无间,甜甜蜜蜜羡煞众人,就算有点小风波也是感情路上必经的阻碍,越过之后只会愈加恩爱坚贞。

非常主流的桥段和结局,失败的模仿银魂吐槽腔和明显受到郭菊花影响的铺排奢侈品来显示身份的俗气风格,整篇文都没什么特别出彩的地方。

不知为什么我的泪点被一个配角戳中。

关靖卓,这个故事中虚构的大家族的三公子,其实是当家大少爷的同父异母的妹妹的同母异父的弟弟,所以他其实和关家一点关系都没有,只不过是因为他姐姐被认回去时死抱着他不松手,才勉强进了这个大家族的门槛,也因为这样,他姐姐为了让他进门答应的条件是让他和当家大少爷的生母与别的男人偷情生的流落在外的女儿结婚。

于是这位半路姓关的姐姐用小小的计谋离间了热恋中的关靖卓和段寒之,又要逼关靖?xml:namespace prefix=st1\\\/卓和那老太太的野种结婚,逼得关靖卓半条命都丢了,痛苦狼狈逃到世界另一端。

不知道有多少人像我一样同情关靖卓呢,甚至可能没有吧,读后感《一部恶俗狗血白烂小说的读后感》。

他年少时最真挚的感情给了段寒之,身为骄纵的少爷,宁愿陪在当时一文不名的段寒之身边,之后带着段寒之为了金钱背叛了他的错误认知痛苦生活了十几年,还傻乎乎的认为是因为他自己不够强大,于是拼命的努力赚钱夺权,终于能回来时却要面对段寒之已经另结新欢的事实,被妒火烧昏了做出很多傻事,在订婚典礼上听说段寒之出了车祸执意要去看他,当场被逐出家门,却又被长兄囚禁起来,好不容易逃出去,千辛万苦到了美国,终究是晚了,段寒之已经脱离危险,被无拘无束第一时间赶到的忠犬君伺候的服帖周到滋润无比,隔着十年茫茫时光,他跪在段寒之脚边,乞求他,却只得到绝情的背影和对于当年种种的怀疑。

当他终于问清楚一切,准备向段寒之解释时,又被他一句我已经过上了我最想要的生活噎回去,所有未出口的委屈,所有对过去的追悔和对未来的期待,全部都咽回去,和着血泪。

他十几年里辗转反侧的每个夜晚,他十几年里种种挣扎不得解脱的痛苦,他偷偷穿了丝线带在心口的那枚简简单单的白金戒子,全部在这一刹那化为齑粉,灰飞烟灭。

而直到最后,段寒之依偎在忠犬君怀中,在世人的瞩目和祝福中幸福着,他也只是站在暗处,远远看着,嘱咐手下华强把他为下部电影筹集的资金支票交给段寒之,还要说成是他哥哥追加的投资。

华强--这个贴身照顾保护了段寒之十几年的特种兵出身的保镖--原来也是他派来的,是他在十几年前,正当两人刚刚分开,伤口还鲜血淋漓的时候,一切误会都没解开,他最恨段寒之的时候,派来的。

他对忠犬君说,当年的误会,郁珍的事情,孩子的事情…我都没有告诉他。

过了这么多年我才开始发现,其实我还这么爱他,我只想听到他说,他现在生活得很好。

这些事情我只告诉了你,你可以选择告诉他,也可以选择对他隐瞒一辈子。

但是不论怎样我都想让你知道,他并不是非你不可没你不行的,还有我在这里等着他。

他对华强说,这么多年替我站在他身边,辛苦你了。

最后的最后。

十多年了…这竟然是我最高兴的一天。

关靖卓仰起头,似乎像卸下了一块巨石一样徐徐吐出一口气,竟然是我最轻松的一天。

当年的事情,您都不打算跟段导说清楚了?我希望他一辈子都不要知道。

关靖卓转过身,在背光的黑暗里,他眼底竟然闪烁着微许温暖的光,我希望他一生一世百年静好,快乐安稳一如此时。

不知道为什么,这个人物戳中了我的泪点。

在这样一部恶俗狗血白烂小说的结尾。

没错,我泪点是很低,眼泪不值钱。

想起来徐卡卡的饺子里,饺子说,你在你的幸福里视我如不见,就是我最大的愿望。

忍不住想,如果那时候关靖卓不是把自己锁进房间绝食被送进医院,而是不惜一切代价去找段寒之解释清楚,把所有的谎言都揭穿,那么结局会不会不一样?可是,故事是作者的故事,是段寒之和忠犬君的故事。

不是,不曾是也不会是关靖卓的故事。

当然,更不是我的故事。

关靖卓是个过客,我是个看客,感同身受,流些不值钱的泪,而已。

  〔一部恶俗狗血白烂小说的读后感〕随文赠言:

【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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